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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宝匣子名人名言

时间:2025-04-30 04:06:18

成语故事《买椟还珠》1

春秋时候有个楚国人,为了把自己的珍珠多卖点钱,想尽了办法。他用名贵的木兰香木做了个木匣子,里边装上珍珠在大街上叫卖。立刻吸引来不少顾客,但没有一个人来买。

一会儿走过来一个郑国人,给了卖珠人许多钱,急忙打开匣子取出珍珠还给卖珠人,只托着木匣子走了。有许多看热闹的人都惊呆了。原来这个买主不是买珍珠的而是买木匣子啊!

这个故事设定的含义是:没有眼力,取舍不当。

成语故事《买椟还珠》2

有一位来自楚国的商人,他有一颗非常漂亮的珍珠。为了能把珍珠卖个好价钱,他决定为珍珠做一个漂亮的匣子,以此来提高它的身价。

商人找来名贵的木兰,又请来手艺高超的木匠,为珍珠做匣子。匣子的雏形刚刚做好,木匠就用桂椒香料把它熏得香气扑鼻。

之后,木匠又花了整整一天的时间,对匣子进行修饰。细致花纹的雕刻、鎏金花边的点缀、宝石美玉的镶嵌、翠色羽毛的连缀,所有的一切让这只匣子立刻变得与众不同,精美绝伦。

商人拿过匣子,小心翼翼地将珍珠放进去,揣在怀里快步走向市场。

他刚一把匣子拿出来,市场上的人们就被匣子的美丽外表和香气吸引住了,哗啦一下子围了上来。

这时,人群中的一位郑国人从商人手中拿过匣子,爱不释手地左看右看,终于出高价买了下来。

可是,郑国人拿着匣子没走几步,突然又转过头,走了回来。商人以为郑国人后悔了,赶忙说道:“卖出去的东西可不退!”

可谁知,郑国人不慌不忙地拿出匣子里的珍珠,递给商人说:“你误会啦,你把珍珠忘在匣子里了,我是特意来还珍珠的。”说完,郑国人拿着木匣子,一边欣赏一边往回走。

商人拿着被退回的珍珠,脸一阵绿一阵红,尴尬极了。他原以为别人会欣赏他的珍珠,可没想到,精美的匣子在别人眼里竟然超过了珍珠的价值。

成语故事《买椟还珠》3

买椟还珠的故事

楚国有个珠宝商,到郑国去卖室珠。

为了招揽生意,他精心制作了一只盛放宝珠的盒子。这只盒子选用名贵的木兰做材料,再用香喷喷的桂、椒反复熏烤,又用光闪闪的珠玉镶嵌四周,还用通红的玫瑰和碧绿的翡翠装饰点缀。真是珠光宝气,异香扑鼻。

有个郑国人看中了这只精美无比的盒子。他把盒子买走了,却把盒中的宝珠退还给珠宝商。

买椟还珠故事的寓意

启示:郑人只重外表而不顾实质,使他做出了舍本求末的不当取舍;而楚人的过分包装也十分可笑。

寓意:

1、人的眼睛只盯着那只精美的盒子,结果却丢掉了真正有价值的宝珠。可见,做什么事情都要分清主次,否则就会象这位买椟还珠的郑人那样做出舍本逐末、取舍不当的傻事来。

2、商人过份注重外表,使装饰外表的价值高于珠子的价值。可以用来形容一些厂商为了获得利益,过份装饰外表,使得外表的价值高于商品的价值,从而使商品的价格提高了许多。

3、现代还用作比喻花很高的资本取得了更少的回报,卖椟的人用一个椟得到了珠。

4、形容目光短浅,取舍不当的人。

5、美丽是可以营造的,但真正的美丽却不应有丝毫的人工雕琢,它应是真实的沃土中盛开的鲜花!!如果一个事物真正美丽,那么他是不需要任何外界的帮助来衬托他的.

6、不要太注重外表,本质才是最重要的。

7、只重外表而不顾实质,使人做出了舍本求末的不当取舍

郑人的眼睛只盯着那只精美的盒子,结果却丢掉了真正有价值的宝珠。可见,做什么事情都要分清主次,否则就会象这位买椟还珠的郑人那样做出舍本逐末、取舍不当的傻亭来。

买椟还珠故事的原文

楚人有卖其珠于郑者。为木兰之柜①,熏以桂椒②,缀以殊玉③,饰以玫瑰④,缉以翡翠⑤。郑人买其椟而还其珠⑥。此可谓善卖椟矣,未可谓善鬻珠也⑦。

《韩非子》

[注释]

①为(Wéi)制做。木兰一种高级木料。柜这里指小盒。

②桂椒香料。

③缀(zhuì)点缀。

④玫瑰(méigui)一种美丽的玉石。

⑤缉装饰边沿。翡翠(fěicuì)一种绿色的'美玉。

⑥椟(dú)小盒。还退回。

⑦鬻(yù)卖。

成语故事《买椟还珠》4

【出处】

《韩非子》。

在春秋期间,楚国有一个人得到一颗大珍珠,晶莹圆润,十分珍贵。他想把珍珠高价卖出,于是就做一只盒子装这颗珍珠。这只盒子选用了兰香木精心制成,又用桂椒香料将它熏得馨香扑鼻,用珠粒状宝玉将它周围镶嵌起来,又雕刻上玫瑰花的装饰花纹,再用翠绿色的羽毛编织成衬垫。这只盒子制作得华丽精美,那颗大珍珠放在里面,显得非常名贵,熠熠生辉。主人对此非常高兴,相信一定能卖出大价钱。他听说郑国市场上珍珠稀少,就带着珍珠到郑国去卖。

主人来到郑国的集市上,把盒子取出来,打开盒盖,大声叫卖。精美的盒子,名贵的珍珠,立刻吸引了许多人。大家围在一起,赞叹不已,可是一听价格,都很惊讶。

这时,有一个郑国富豪走了过来,看见围了这么多人,便好奇地挤进去。大家看见这个富豪来了,纷纷让开。这个富豪一看见那只精美的盒子,立刻就被吸引住了。他取过盒子,仔细观看,又是摸又是闻,爱不释手。卖主准备给他看珍珠,可是他抱紧盒子不放手,问卖主要卖多少钱。卖主见他喜爱,随口报出一个很高的价钱。

这个富豪毫不犹豫,立刻取出钱买下了。大富豪打开盒子一看,里面有颗珍珠,便把珍珠拿了出来。

卖主以为他一定会十分喜爱,谁知他看都没看上一眼,随手就把大珍珠还给了卖主,抱着那只空盒子喜气洋洋地走了。

卖珍珠的人感到十分意外。自言自语地说:“我本来是一心卖珍珠的,想不到他却买椟还珠!看来木盒子的生意不错,我得再做些木盒子来卖。”

买下木匣,退还了珍珠。比喻舍本逐末,取舍失当。

成语故事《买椟还珠》5

一个楚国人,他有一颗漂亮的珍珠,他打算把这颗珍珠卖出去。为了卖个好价钱,他便动脑筋要将珍珠好好包装一下,他觉得有了高贵的包装,那么珍珠的“身份”就自然会高起来。

这个楚国人找来名贵的木兰,又请来手艺高超的匠人,为珍珠做了一个盒子(即椟),用桂椒香料把盒子熏得香气扑鼻。然后,在盒子的外面精雕细刻了许多好看的花纹,还镶上漂亮的金属花边,看上去,闪闪发亮,实在是一件精致美观的工艺品。

这样,楚人将珍珠小心翼翼地放进盒子里,拿到市场上去卖。

到市场上不久,很多人都围上来欣赏楚人的盒子。一个郑国人将盒子拿在手里看了半天,爱不释手,终于出高价将楚人的盒子买了下来。郑人交过钱后,便拿着盒子往回走。可是没走几步他又回来了。楚人以为郑人后悔了要退货,没等楚人想完,郑人已走到楚人跟前。只见郑人将打开的盒子里的珍珠取出来交给楚人说:“先生,您将一颗珍珠忘放在盒子里了,我特意回来还珠子的。”于是郑人将珍珠交给了楚人,然后低着头一边欣赏着木盒子,一边往回走去。

楚人拿着被退回的珍珠,十分尴尬地站在那里。他原本以为别人会欣赏他的珍珠,可是没想到精美的外包装超过了包装盒内的价值,以致于“喧宾夺主”,令楚人哭笑不得。

【成语出处】:战国·韩·韩非《韩非子·外储说左上》:“楚人有卖其珠于郑者,为木兰之柜,薰以桂椒,缀以珠玉,饰以玫瑰,辑以羽翠,郑人买其椟而还其珠。”

道理:郑人没有眼光,取舍不当,舍本求末;楚人过度包装,本末倒置。所以说,我们应主次分明,不能取舍不当,本末倒置,喧宾夺主。

成语故事《买椟还珠》6

买椟还珠的意思讽刺舍本逐末,取舍不当的人。 告诫人们做事应分清主次,不要混淆、颠倒。做事不能只看表面,更要注意内容,否则只能舍本逐末。

一个楚国人,他有一颗漂亮的珍珠,他打算把这颗珍珠卖出去。为了卖个好价钱,他便动脑筋要将珍珠好好包装一下,他觉得有了高贵的包装,那么珍珠的“身份”就自然会高起来。

这个楚国人找来名贵的木兰,又请来手艺高超的匠人,为珍珠做了一个盒子(即椟),用桂椒香料把盒子熏得香气扑鼻。然后,在盒子的外面精雕细刻了许多好看的花纹,还镶上漂亮的金属花边,看上去,闪闪发亮,实在是一件精致美观的工艺品。这样,楚人将珍珠小心翼翼地放进盒子里,拿到市场上去卖。

到市场上不久,很多人都围上来欣赏楚人的盒子。一个郑国人将盒子拿在手里看了半天,爱不释手,终于出高价将楚人的盒子买了下来。郑人交过钱后,便拿着盒子往回走。可是没走几步他又回来了。楚人以为郑人后悔了要退货,没等楚人想完,郑人已走到楚人跟前。只见郑人将打开的盒子里的珍珠取出来交给楚人说:“先生,您将一颗珍珠忘放在盒子里了,我特意回来还珠子的。”于是郑人将珍珠交给了楚人,然后低着头一边欣赏着木盒子,一边往回走去。

楚人拿着被退回的珍珠,十分尴尬地站在那里。他原本以为别人会欣赏他的珍珠,可是没想到精美的外包装超过了包装盒内的价值,以致于“喧宾夺主”,令楚人哭笑不得。

郑人只重外表而不顾实质,使他做出了舍本求末的不当取舍;而楚人的“过分包装”也有些可笑。看待事物不能只重形式,不重内容;只看外表,不看本质。

1、郑人的眼睛只盯着那只精美的盒子,结果却丢掉了真正有价值的宝珠。可见,做什么事情都要分清主 次, 否则就会像这位“买椟还珠”的郑人那样做出舍本逐末、取舍不当的傻事来。

2、商人过分注重外表,使装饰外表的价值高于珠子的价值。可以用来形容一些厂商为了获得利益,过份

装饰外表,使得外表的价值高于商品的价值,从而使商品的价格提高了许多。

3、现代还用作比喻花很高的资本取得了更少的回报,卖椟的人用一个“椟”得到了“珠”。

4、形容目光短浅,取舍不当的人。

5、美丽是可以营造的,但真正的美丽却不应有丝毫的人工雕琢,它应是真实的沃土中盛开的鲜花!!

6、如果一个事物真正美丽,那么他是不需要任何外界的帮助来衬托他的。

7、不要太注重外表,本质才是最重要的。

8、买椟之人应是一位注重欣赏艺术的人有很高的艺术造诣,他所欣赏的“价值”是盒子的艺术美,而不是世俗认可的价值。所以他应该是一位非凡的现代艺术家或艺术收藏家。

9、卖珠的商人为了显示珍珠更有价值,做了超值“包装”结果是喧宾夺主,反而淹没了珍珠的价值。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用华丽的“包装”掩饰自己真正“用意”这是魔术和军事里常用的方法。

10、讽刺那些只重形式,不顾实质的人,也用它比喻取舍不当、轻重倒置的情景。

11、做什么事情都要分清主次不要混淆颠倒,不能做出舍本逐末、本末倒置的傻事来,不要太过注重外表,反而忽略了事物的本质。

经典文学著作读后感1

莎士比亚作为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最杰出的艺术大师,被马克思称之为“最伟大的戏剧天才”。莎翁的作品几乎是个悲剧的世界,《罗密欧与朱丽叶》千年传唱流了千年的泪水;《哈姆雷特》一个快乐王子的忧郁又何尝不震憾了一大批人,但他的喜剧也同样值得一读再读。

莎翁的名剧《威尼斯商人》探求的是金钱这一古老而又永不过时的话题。金钱是世界上最有价值的东西么?有什东西比金钱更珍贵?富有动人的亲情故事,对爱与付出的讴歌、机智的对话、峰回路转的剧情,夸张爆笑的情节,充满了传奇及浪漫的色彩。交织着友情、爱情、亲情的世界,引领我们认识什么才是人生中重要的价值,诙谐的语言蕴含了深刻的内涵!

剧中主要人物有安东尼奥、夏洛克、巴萨尼奥、鲍西亚、杰西卡和罗兰佐。他们生活在商业味浓重的威尼斯,安东尼奥热心帮助巴萨尼奥去见美貌的富家嗣女鲍西亚而向放高x贷的夏洛克借了三千块钱,并依夏洛克的立下了违约割胸口一磅肉的契约。安东尼奥的全部资本都在“海上”,他的商船因故未能及时返回,于是夏洛克一纸状书把他告上法庭。法庭协调未果,因为不怀好意的夏洛克不要巴萨尼奥三倍甚至十倍于借款的还款,只要那一磅肉。法庭审判中,鲍西亚女扮男装出场作为律师用自己的博学使夏洛克打消割肉的念头的同时拿不回借款的一个子儿。更要命的是,他的所有财产都依法传给“私奔”的女儿杰西卡和女婿罗兰佐。

不说夏洛克贪婪得到头来一无所有,且看鲍西亚父亲为宝贝女儿择亲定制的金、银、铅三个匣子,匣子里面分别是死人的骷髅、傻瓜的画像和鲍西亚画像。

金匣外面刻着:“谁选择了我,将要得到众人所希求的东西。”里面的纸卷是:“发闪光的不全是黄金,古人的说话没有骗人;多少世人出卖了一生,不过看到了我的外形,蛆虫占据着镀金的坟。你要是又大胆又聪明,手脚壮健,见识却老成,就不会得到这样回音:再见,劝你冷却这片心。”

银匣外面刻着:“谁选择了我,将要得到他应得的东西。”,里面的纸卷是:这银子在火里烧过七遍;那永远不会错误的判断,也必须经过七次的试炼。有的人终身向幻影追逐,只好在幻影里寻求满足。我知道世上尽有些呆鸟,空有着一个镀银的外表;随你娶一个怎样的妻房,摆脱不了这傻瓜的皮囊;去吧,先生,莫再耽搁时光!“

铅匣外面刻着:“谁选择了我,必须把他所有的一切作为牺牲。”,里面的纸卷是:“你选择不凭着外表,果然给你直中鹄心!胜利既已入你怀抱,你莫再往别处追寻。这结果倘使你满意,就请接受你的幸运,赶快回转你的身体,给你的爱深深一吻。”

看到这里我们不得不对鲍西亚父亲的睿智喝彩。其实,匣子反映的不仅是世人对金钱的看法,更是对一切事务的看法,金银铜只不过是个比喻罢了,里头的纸卷本身就是很好的诠释。

现实生活中,我们看事物、评价人物不要只凭外表。金玉其外的橘子还不是败絮其中么?一些富家子弟也只会穿金戴银却是不学无术的。所谓真人不露相啊,真正人才不必包装入时,也不一定夸夸其谈。“发闪光的不全是黄金”,这话没错,我同样想到有关金子的一名话:“只要是金子终究是会发光的”。这就要我们擦亮双眼,分清是内在金还是外在金了。

现实生活中,我们做事不要虚浮。一步一个脚印,实打实的才能成事,大跃进、浮夸风吃的就是这个苦头,高产决不是吹出来的。教学工作也是一样,投机取巧,做小动作,看起来风风火火的教学活动未必就是件好事。

《威尼斯商人》告诉我如何看世界,如何做事情,求真务实是我们坚持的原则。

经典文学著作读后感2

如果流落荒岛的时候你只能带上一本书,你的选择会是什么?

我会毫不犹豫地选《基督山伯爵》!

初识唐代斯是高中的一次偶然。某天在同学的座位里面发现一本超厚的书,那时甚至现在我也一直很迷恋那种厚书,总喜欢窝在床上或者坐在自习室里一鼓作气地读完。当时只读了几段就被深深吸引欲罢不能,匆匆去书店买了一套。因为买得这套书字比较小,读完之后眼睛一片模糊,心里却是一份挥之不去的酣畅淋漓,甚至一度绘声绘色地讲给我妹听,导致今日她也十分喜欢这本书。

记得书的导言说,中国读者喜欢这本书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书中的故事迎合了我们那种快意恩仇的武侠情结。我喜欢武侠,喜欢中国式的江湖,也很喜欢这个法国式的故事,一个关于复仇的故事。

年轻有为的唐代斯,因为四个不同的原因遭到了四个人的联手陷害,在暗无天日的牢房呆了十几年。一个睿智的神甫帮他分析了局面,由此一颗复仇的火种也在他的心底开始燃烧。

初读时,一些细微的场景让我久久难忘。法老号扬帆归来时的喜悦让我感动地流泪,他的老板终于解决了债务,而唐代斯也结束了报恩,开始那条真正的复仇之路。还有当马克西米连和他的妹妹一家邀请唐代斯做客,那种久违的家庭气氛和他们对唐代斯的爱也都让我无法忘怀。

一连串完美的复仇计划在一步一步完成后,和海蒂乘船远走的唐代斯留下了:等待和希望。再读时才从纯粹的情节中脱离,开始慢慢体会这几个字的意义。

《肖申克的救赎》中,Andy用耐心地等待终于成功越狱,可是对他而言,监狱生活中还有偶尔可以播放的音乐,还有他熟悉的数字和职业,还有朋友的交谈,而唐代斯,可怜的唐代斯拥有些什么?黑暗,无尽的黑暗,让若干年后的他拥有一双能够在黑暗中洞悉一切的眼睛。孤独,一个畅游在大海习惯于漂泊的人却被锁在一个海中小岛,莫大的讽刺!还好,让他遇见了神甫,一个睿智的老者,他开始有了希望,一个渴望交谈的希望。随后复仇的种子萌生,一生一切都只为了这个复仇的希望,为了这个希望他进入了漫长的等待,这是怎样的一种坚韧和忍耐才能够做到的!

等待,永远都是一段漫长的征程,等待者总是会觉得时间过的太慢而慢慢耗尽热情,就这样错过了一片风景,一段缘份,一个爱人。如果神甫出现的再晚一些唐代斯是不是就会在绝食中离开人世呢,因为那时他没有希望,没有希望见到父亲,没有希望见到爱人,没有希望见到沉冤得雪的一天,只有拥有希望的等待才会让它长久。

然而当希望太渺茫时,我们又太脆弱,早早地放弃了等待,所以我们仍在那间心灵的牢狱中无法逃离,只是现在这样卑微的活着,让希望在空气中漂浮。

坚毅、忍耐、执著、冷静、从容,所有的这些都是唐代斯在等待中的品质,而我也相信,这些正是普通人所欠缺的,我们只是在放弃希望的时候,轻轻拥抱了一下阿Q先生,说上一句,这就是生活!再踏上一段新的征程。

我仍抱着希望在等待中过活,等待着不断挖掘基督山的财宝,那或许不是让我富足的金银珠宝却是能够让我释然的心灵召唤,唐代斯,时间向前,而你亦没有让它淹没!

经典文学著作读后感3

很喜欢柴静的《看见》,读此书,就好像看见一个女子的成长过程,从无知无畏的年少轻狂,到理解了解后的从容淡定;从初出茅庐的锋芒毕露到而立岁月的内敛恬静;从自以为是、过于用力的自我到冷静自省、客观自然的大我,没有华丽和自我标榜,没有夸大和说教,只是娓娓道来,只是不带偏见的表述,却自有动人心扉的力量,如此平凡丰富,如此深刻。

读书的过程中,看见很多感同身受的段落和情绪、很多不约而同的体会和表达,还有一些我自己心里有可是却被她说出来的通透。

比如她说“最练人的都是遭遇战”,从我自己走过的路来说,这一点感同身受。刚刚毕业到第一个工作单位,强手如云,分配给我一个师傅,甩一个任务过来:要用我从来没有用过的C在UNIX下写一个财务报表程序,要求带界面操作,C/S结构,客户端和服务器端包括TCP/IP通信都自己搞定,甚至师傅带我见过一次用户以后需求也自己去和用户讨论确定,需要什么资料可以列清单请师傅帮忙,但教你怎么写,没门。就这样知道了自己不懂的如此之多,知道了数据库理论、操作系统理论、网络理论但联系实际如此之难,知道了现场面对用户说出“不”字有多么需要智慧和勇气,初生牛犊不怕虎,反正一个人在北京无牵无挂,辛苦也不怕,下班了不回宿舍,憋了一口气,所有工作时间、业余时间都在机房里读程序、写程序,也没有啥文档,只能从师傅写过的程序里寻找思路和套用函数,把不明白的写下来,第二天上班赶紧去问,有的问题师傅告诉你,有的估计太幼稚的问题师傅没时间搭理,自己再琢磨。期间,在加班到很晚从公司下楼回宿舍时,在公司全体大会上置身于遍地程序高手甚至自己写网络元语的无敌高手中无所适从时,很多次想退缩,就好像她说:“我看着电梯工,她松松垮垮地坐着,闲来无事,瞪着墙,永远永远。我强烈地羡慕她。”我也是这样羡慕着物业的保洁员与看大门的大爷。就这样在2个月内完成了工作中的第一场遭遇战,比我4年在大学所学到的所有还要多,但也找回了自信,得到了认可,之后的工作任务,因为知道,因为懂得,所以敢于面对,敢于负责,渐入工作佳境,一路过关斩将,顺利选入金税工程核心团队。回头看看,没啥捷径可走,碰上了,就全力以赴应对,全部心思都在事上,就会忘记了自己的小我。

比如她在书里说到非典中,在北海听琴的感受,“琴声有千灾万劫里的一点从容”,对比自己的经历亦心有戚戚。毕业后初到北京,除了加班,闲来就喜欢一个人骑车到处游荡,在西单的一个地下通道,一个全身灰色包裹的只剩眼睛露出来的年轻孩子,畅快淋漓的拉二胡“二泉映月”,悲而不怨,哀而不伤,一遍又一遍,我推着自行车停在他身边就那样听,一遍又一遍,但觉得:琴声中全然忘了这个世俗的世界,好像千百年来的轮回中流淌在骨血中的声音。这是我此生目前为止听到的最美的琴声,与技巧无关,是音乐里说出话让人心弦脉动。好像生活就是这样,永远在你不经意的时候,给你意料之外的惊喜,让人心怀感激。

比如她说:“解,不是一扯两断,是需要找到线头,以柔和手势轻轻一抽,让一切归于本来应该。”这一点我亦深以为然:太用力了,反而无力。凡是需要解题不能急于求成,一味用蛮力,适得其反;需先仔细看,不带任何成见偏见看,不断探索找到根本所在,然后四两拨千斤,一击命中。

比如她说:“万物流变,千百万年,谁都是一小粒,嵌在世界的秩序当中。”只有当不只是关注自己并且认为“别人可能是对的”,才可能去看见,看见自己的位置,看见别人的亮点。如果太在乎自己,太有我了,就会伪,就会刻意,就会不自然,就会产生抱怨,就会蒙上偏见的面纱看别人、看组织、看社会,而其实:了解他人越多,个人的悲酸欢慨也就越不足道。“只有一个人归属于一件事,一群人,一个社会,才会有认同和发自内心去照顾它的愿望”,如此,可以释然而自然的与别人相处、生活,反而可以找到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的位置,做最好的自己。

已过不惑之年,人生除了不断的加法之外,开始要有减法。人贵自知,做不到或实在不想做的事情,要开始学会说不,我更愿意把我手里已经接下来的事情尽自己的所能做到最好。就像柴静在书里说的:“什么是幸福?这就是幸福,进步就是幸福。我的起点太低,所以用不着发愁别的,接下来几十年要做的,只是让自己从蒙昧中一点点解缚出来,这是一个穷尽一生也完不成的工作,想到这点就踏实了。”从此而后,人生在世最大的事就是看,不是听说,不是辩白,是看,是看见,是理解,是宽容,然后伸展成长。

经典文学著作读后感4

他是神瑛侍者转世真身,荣国府贾政与王夫人所生的次子,本应逍遥快活的生活,却在贾府中有情难道,与心爱女子相离,中举离家,出家当和尚。

宝玉顽皮,林黛玉初到贾府,宝玉认为是“天上掉下个林妹妹”对她有好感,但知黛玉无玉,于是摔玉道:”这玉连人的高下都不识,不要了。“这一举动可吓坏了众人。而且应为顽皮还与贾政有冲突,主要体现在第33回和第34回被贾政打,主要原因有三点:其一是宝玉会见官僚贾雨村时无精打采,令贾政很不满意。其二是宝玉与琪官的交往激怒了忠顺王爷,给贾政无端招来政治纠纷。其三是贾环搬弄是非,污蔑宝玉逼死了金钏儿。从这些可以体现贾宝玉的顽皮与。

宝玉善良,在第61回中贾府丢失了玫瑰露、茯苓霜,女管家林之孝家的怀疑是管厨房柳家的女儿五儿所偷,凤姐吩咐严惩。凤姐的丫头平儿了解到这些东西是王夫人的丫头彩云偷给贾环的,因怕探春生气,又怕连累许多无辜的下人,让宝玉都承担起来,从而平息了事端。本来宝玉可以不承认,但是为了平息贾府中的事端,主动承担,为丫头彩云避免了受苦与被逐出贾府的命运。

宝玉单纯,这一点主要体现在轻信他人,贾府决定给宝玉结婚冲喜。袭人得知是宝钗要做宝二奶奶,把怕黛玉承受不了此事的担忧说与贾母。凤姐决定用调包计。宝玉听说娶的是黛玉,身子也健旺起来,待洞房之中得知不是黛玉,糊涂得更加厉害了。

宝玉钟情,这是宝玉身上最明显的一点。紫鹃为了试验贾宝玉对黛玉的情,便有了紫鹃试玉这一情节,宝玉去找黛玉,正值黛玉歇午觉,黛玉的丫头紫鹃便骗他说黛玉即将回苏州。宝玉一听,如头上打一个焦雷,马上给吓傻了。黛玉听说宝玉如此,吓得大咳大吐,忙打发紫鹃来怡红院。还有就是宝玉出家:贾政从任上写信回家,要宝玉和贾兰(李纨之子)在今年秋闺赴考。赴考前,宝玉向王夫人磕头,与宝钗话别,并夜访潇湘,告别含恨而死的黛玉。宝玉就趁赴考的机会,独自出走了。多少天后,大雪封江,贾政官船停于毗陵驿渡口岸边,忽遇见宝玉,宝玉已做了和尚。

宝玉钟情,单纯,善良,顽皮结合于一身,为爱出家为爱而哭,为爱而疯,是世间一痴情男子。

经典文学著作读后感5

在文学史上,有许多的经典名著永垂不朽,但能够像《简爱》这样深深地进入人们的灵魂,它以一种不可抗拒的美感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读者,影响着人们的精神世界,甚至对某些人来讲,影响了他们一生的作品并不很多。当我第二次再次阅读此书时,我内心时时犹如甘泉涌入心间 ,净化心灵 ,洗涤灵魂。

《简爱》是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长篇小说,它阐释了这样一个主题:人的价值=尊严+爱。《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她是一个温柔,清纯,喜欢追求一些美好东西的女孩子,尽管她家境贫穷,从小失去了母爱,父爱也很少,再加上她身材矮小,容貌不美,从她的灵魂深处隐隐闪现很深的自卑,因而从她的性格上就表现一种非常敏感的自尊,以自尊作为她内心深处的自卑的补偿。《简爱》这部作品中就是作者自我价值的写照。在作品中主人公简爱就是作者的精神体现。

文中的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舅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这是对一个孩子的尊严的无情践踏,但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她与主人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做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并且慢慢地深深爱上了她。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的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的污染,使得这位牧师深深地爱上了她。罗切斯特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这样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我要牢牢守住这个立场”。这是简爱告诉罗切斯特她必须离开的理由,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东西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试问哪个女人能够承受得住被自己最信任,最亲密的人所欺骗呢?简爱承受住了,而且还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非常强大的爱情力量包围之下,在美好,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在当今的现实世界里,人们都在疯狂地追求金钱和地位,并因此而淹没了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了“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了“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个体的人格尊严而抛弃所有,并且义无返顾。也许当人们穷得一无所有时,他们才会去追求“真爱”。可是被铜臭熏过的精神还配拥有真爱吗?也许到了化繁为简,返朴归真的时候了。在追求物质生活的时候,应该在生活中灌注一些真情和温情,追求一份本真的温馨、和谐和宽容。让我们也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不计得失的简化的爱情。纯净得像一杯水,缓缓地洒落人间。

在美好富裕生活的诱惑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的个人尊严,这是简最具有个人魅力的地方。

小说告诉我们,人的最美好的生活是人的尊严加爱,小说的结局给女主人公安排的就是这样一种生活。虽然我觉得这样的结局过于完美,甚至这种圆满本身标志着浮浅,但是我依然尊重作者对这种美好生活的理想——就是尊严加爱,毕竟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实现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人们都疯狂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

《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同时引起读者,特别是女性读者的共鸣。午夜寂寞的灯光一层层把夜渗透,在这份安谧的光晕下,轻轻合上《简爱》的最后一页,所有的故事终于圆满地落下帷幕,我的心也变得充实丰满,静静回想这个并不出众的女人的一生,不知不觉产生很深的感触。

总的来说《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至宗教都采取了积极进取态度,敢于斗争,敢于勇敢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从世俗的喧嚣中脱离出来,静下心来细细地品读《简爱》吧,去和简爱的灵魂对话。简爱就是一个童话,她让我们相信:拥有了独立人格并可以自尊、自爱、自信的女性,即使是一株野百合,也会有自己的骄傲,也会找到属于自己的永远幸福的春天。

经典文学著作读后感6

自己生来是个与书做伴的人,多半因为父亲是个十足的书迷。

他看的书太多,《三国演义》他真是倒背如流的,《水浒传》也差不多,但除了这些,他最常看的还是武侠小说,并非金庸,而是古龙,当然,金庸的他也看了不少。

我当时也就在一堆武侠小说里挑了本《绝代双娇》,我确实也不是个好学生看完没啥感觉吧,有的话就是佩服古龙的想象力,天,他怎么就能想得出这样的事,太恐怖了,他的存在,我估计比小鱼儿这人物还要奇迹。

看书,我这人很奇怪的,很多人都会说我屁股一着地就碰小说,没错,小说是我的世界呀,离不开的一种东西,当然也不是没时都想看的,有时心情原因,也会好几个月没看,当然心血来潮时,哪怕第二天是期末或者择优考,我也会捧小说到十一点多。当然,一切是在老妈不知的情况下,她以为我认真学习呢,呵,对于她对我的信任,我十分感激。

人最伟大的莫过于能把心中所想的用文字来让别人感受,当然,这不是凡人所能做的。当然,你也许会觉得我这话太重了点,我自己没这么想,因为确实世界上的作家不计其数,但是,读者想的和他想的完全相同,那几乎是微乎其微的可能。一千个读者心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确实,作者你说了那么多,也许别人会感动,会支持,但不代表他们想的就和作者你本生想的一样,他们会有自己的理解,如果哪个读者看完你的文字,想的完全和你写时的感受相同,那么就是个奇迹了。

反过来说,其实不是说做不到这一点就不是好作家,其实好的作品,好的文学,并不一定要做到这样,只要你的文字能感动人,给读者一些本来没有的收获,那就好了。《巴黎圣母院》这本书,当然受他感动的人不计其数,但感动的对象是不同的,因为伽西莫多的纯洁,爱斯梅达拉的善良,当然还有可怜的克洛德,我十分同情他,当然我也相信作者写这个角色不是来批判他的,我们都因为他而感到爱最残忍的一面,他是个爱的牺牲品。

而似乎每位作家,都有着与别人不同的经历,像三毛、李敖一样性格怪癖,或者像卡夫卡一样悲壮。有时从这些“作家”的人生中,我们便可以看到另一个世界,一个能打动人的神话。

没有哪个伟大的作家是个“平常人”,当然也没有哪个平常人能做出如此伟大的事业——文学创作。

无论是那位经历了文字狱的苏东坡,还是那位能用封建王朝的生活容纳西方思想的徐光启,甚至那位西湖名妓苏小小……这些中国历史中的灵魂型人物,无不是用自己独特而又辉煌的生命写着人类的文字,创造人类的思想!

余秋雨说苏东坡是一种文化,从他身上我们能道出人类世世代代的哲理,包括一切和他有关的人和事,就在他被送进监狱的途中,他想结束生命的那一刻,又有多少人能想出文化这个词以及东坡本生的文化——是上帝救了他,救了中国一代文明,一味文化。

而近代文学中,像奥斯特洛夫斯基、高尔基、托尔斯泰这样的大文豪们,又是另一种文明,另一味文化。

俄国的文学,与中国文学有着很多相同之处,也许是因为两国的人文思想较接近,他们生活在一个战争的年代,当然与中国的封思想内战是不同的,他们是一种世界思想战争,但是,也许只有在战争中,才能写出如此气壮山河的灵魂之作吧。他们用生命在诠释着思想,诠释着文明。

而又有另一种文学,就是畅销书作家们的文化。他们也许说不上是一种文化,但是,他们是没有高尔基他们一样的思想界的影响力如此之大,但是,却有更多年轻的灵魂去感受他们,甚至依恋他们。像日本的春上村树,美国的西德尼,中国的郭敬明。

有人会说他们的文学思想或许不够成熟,有鸟瞰世界的视野,却没有纵横世界的气概,有对生活的深思,却没有对生命的慷慨。

但是,毕竟这些文字鼓舞了很多年轻的生命。毕竟现在的孩子都是寂寞的,读到同样寂寞伤感的文字,总十分有共鸣感。

现在的年轻人,很多会去关注的是畅销小说,畅销书作者,青春偶像作家,而谈到巴尔扎克、马克吐温,莫泊桑、雨果以及谢尔顿这些文化代表人物时,总会停住脚步,因为这是时代变了,他们认为这些文字跟不上时代,老土。

但我认为,文学和音乐一样,没有时代,没有风格,只有共同的诠释——感动。

钱海燕说过:“作者的任务就是写作,写完了,我的任务也就完了,至于读者你能不能接受,那是你的事,你喜欢,我很高兴,你不喜欢,也是自己的事,我不赞成作者和读者之间的什么联系讨论,我认为没必要。”钱海燕的话让我看到了一个真正放得开的作者,心是如此豁达。

读者,也许我们是该深思深思文化了,既需去领略雨果的深沉爱恋,也该去领会三毛的人生观念,也少不了谢尔顿的宗教思想,也不能没有郭敬明的青春忧伤……

文学是多方面的,请你在读书是,把这些文化都品一品,如果领略不了,看看《文化苦旅》,看完会明白:一个民的文化,离不开历史和现实。

经典文学著作读后感7

《长腿叔叔》是少女时代的我很喜欢的一部作品,当然现在依然喜爱。或许真的就是应了某位读者的'那句话:女孩子们就是喜欢被处心积虑的爱吧。《长腿叔叔》是美国小说家简·韦伯斯特的著名代表作,小说讲述了一个女孩积极向上的求学成长史和美好的恋爱故事。记得《少年维特之烦恼》里有句名言说:“那个少男不钟情,那个少女不怀春?”《长腿叔叔》这部世界名著让少女时代的我拥有了对恋爱的美好幻想和憧憬,给我树立了正确美好的恋爱观,成就了我现在平凡却幸福的生活。

《长腿叔叔》是一部充满阳光、充满笑声、充满爱意的经典文学作品。它的作者是简·韦伯斯特(Jean Webster),原名爱丽丝·简·韦伯斯特,是美国著作的小说家,也是大文豪马克·吐温的孙侄女。简·韦伯斯特于1876年生在纽约州弗里多尼亚的一个富裕的家庭里。1901年,她于瓦萨学院(Vassar College)毕业,获得英国文学和经济学双学位。毕业后简·韦伯斯特即从事小说创作,因她在大学期间经常利用课余时间去孤儿院等慈善机构做社会工作,所以她的作品多以孤儿为主题。1903年出版了首部小说《帕蒂去上大学的时候》,获得了成功。1912年,她创作的《长腿叔叔》问世,脍炙人口,轰动全球,因此简·韦伯斯特从此成为了家喻户晓的作家。但是,天不遂人意,简·韦伯斯特于1916年6月11日因难产去世,一颗文学女新星就此陨落。

《长腿叔叔》的主人公是一个在孤儿院里长大的女孩朱蒂。在她十八岁那年,由于她的作文出色而幸运地获得了神秘理事的资助,得到了一个上大学的机会。神秘的理事要求她每个月写信汇报她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并表明自己不会回信。因为朱蒂在一次夜里看到神秘理事的背影,他的腿很长,所以朱蒂调侃而亲切地称之为“长腿叔叔”。在大学里,她认真读书,奋发向上,欣喜地吸取着她之前从未有过的体验和知识,积极地成长着,同时也不停地给“长腿叔叔”写信,把他当做自己最亲的人。在认真求学的同时,朱蒂的浪漫初恋也美好的开始了,她爱上了杰出的杰维少爷。当她向“长腿叔叔”倾诉这一切的时候,“长腿叔叔”却终于邀她见面了。而令朱蒂万分吃惊的是,“长腿叔叔”就是她深爱着的杰维少爷……

《长腿叔叔》无疑是一部充满幽默与温馨的作品。它深受成长中、恋爱中、迷失中的年轻男女的喜爱,让10岁到101岁的读者都为之喝彩。《长腿叔叔》是一部伟大的世界名著,历经百年却依然畅销不衰,还被改编成动画片、电影等艺术作品,真的是一部脍炙人口,深入人心的文学作品。

少女时代的我喜欢《长腿叔叔》,现在的我依然喜欢《长腿叔叔》,不为别的,只因它积极、温馨、励志、浪漫而美好,给无数人的世界里带去了阳光和欢笑!

经典文学著作读后感8

很早就听说过这么一句话: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来。但是,很可惜,总是没有机会拜读这句话的出处——钱钟书先生的《围城》。前些日子,终于鼓足了勇气,翻开了这本心仪已久的著作。

这本书给我留下了两大映象。首先就是书中处处可见的比喻,在者就是那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正是这两点,让我对此书着迷不已。

先来说说此文中到处可见的比喻吧。这可是我对这书着迷的一个重要的因素。真是不知道钱钟书先生脑中还有多多少少这种巧妙的比喻。他总是可以把两件看似毫不相干的事情联系在一起,而且是那么的贴切。用好水果比喻女孩子的脸,用政治家的大话比喻女人的大眼睛,用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比喻那张,新鲜!也正是这些不失时候的恰当比喻才给了书中这个本为尔虞我诈充斥着的世界一丝光点。这些比喻中有许多的典故,也许只有向钱钟书先生这种学贯中西,博古通今的文人,才能把典故用的那么得心应手,用的那么生动幽默吧?!

这人物当然是一本好书不可或缺的因素之一。《围城》中涉及的人物可谓是“种类繁多”啊,简直是五花八门,什么教授、司机、银行经理、助教等等等等。但是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特点。比如满口道德,却又满腹封建半旧遗老的李梅亭;虚伪庸俗,在情场上耍尽手段让众多男子拜倒于她石榴裙下的苏文纨;俗不可奈的胖子“大诗人”曹元朗……正是这各色人物,真实再现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知识分子灵魂的空虚和精神上的病态。但在这众多的配角中,主角的个性是最鲜明突出的。此书中的主人公方鸿渐可是给我留下了及其深刻映象,似乎他的每一次出场都会给我一种新的认识。

读过此书的人都知道,方鸿渐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但是他为人不求上进,游戏人生,最要不得的就是此人极度虚伪。却从来不向别人炫耀;明明不愿和苏小姐白头偕老,却又扭扭捏捏,屡次给苏小姐希望。似乎每一次的谎言,他都会因为自己良心的谴责而为自己量身订作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来说服自己,而且他总是能够那么成功的将自己骗过来。说谎就是说谎,但又偏偏和良心扯上了关系,真是有点不伦不类的。要不索性就是不要讲良心了,干脆就把那些不光明的事给发扬光大了吧,免的自己弄的两边都着不到边。但也许这就是他玩世态度的表现吧,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会被一圈一圈的“围”起来。但是,在这种种的缺点之中,他还是有那么一些可称道的正直。尽管他是出国国的“先进知识分子”,但他对外国侵略者对中国带来的破害也是直言不讳的。在阴差阳错的演讲之中,他强烈批判了外国侵略者向中国引入梅毒,说这是最不合理的,这样一来,显的他还有那么点让人赞同的地方。

总之,这写让人不满却又不缺一丝可爱的人物正如钱钟书先生在序言中写到的:在这本书里,我想写中国社会的某一部分,某一些人,写这些人,我也没忘记他们是人类,只是人类,具有两足无毛动物的基本根性。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正在此吧,这书中的主人公不光是三四十年代知识分子的缩影,也是现在,甚至是将来,社会中某些知识分子的预见。而书中的社会也正是不论什么年代的人都不愿正视的社会。

朗丹先生在副科长家里的一次晚会上,遇到了这个年轻姑娘,从此就堕入了情网。

她的父亲是外省的一个收税官,死了已经有好几年。后来她跟着母亲来到了巴黎。她的母亲指望把她嫁出去,常常到附近几家中产阶级人家去。她们穷虽穷,可 是为人正派,稳重而且和蔼。这个年轻姑娘仿佛是规矩女人的完美无缺的典型,每一个明智的年轻人都梦想着把自己的一生托付给这种典型的女人。她的纯朴美里有 一种天使般的贞洁的魅力;从不离开嘴唇的那一丝不易觉察的笑意,仿佛是她心灵的回光。

人人都称赞她;凡是认识她的人都再三夸奖说:“娶她的人肯定会幸福。再也找不到比她更好的了。”

朗丹先生那时在内政部里当主任科员,每年的薪水是三千五百法郎。他向她求婚,娶了她做妻子。

跟她在一起,他的幸福简直是难以用笔墨形容。她勤俭持家,精打细算,因而他们的日子好像过得很阔绰。她对丈夫无比的关心、体贴、温一存。而且她本人的诱一惑力又是那么大,虽然他们相遇已经有六年了,可是他比开头那些日子还要爱她。

他责备她的,只有两个嗜好:爱看戏,爱假珠宝。

她的朋友们(她认识几个小官吏的妻子)经常能够替她搞到包厢,请她去看当时风行的戏,甚至首次上演的新戏;她不管她丈夫愿意不愿意,总是拖着他一块 去;不过一天工作下来,这种消遣反而增加他的疲劳。因此,他恳求她请一位她认识的太太陪她去看戏,只要能送她回来就成。她认为这个办法不太合适,所以说来 说去怎么也不肯答应,直到最后才为了讨好他,勉强让了步;他对她说不出的感激。

然而,这种爱看戏的嗜好,很快地引起了她爱打扮的需要。不错,她的服装还是跟从前一样简单,既风雅而又朴素;而且她那温柔的美,她那令人倾倒的、谦逊 的、含笑的美,仿佛从她朴素的打扮里得到一种新的风韵,但是她渐渐地养成了一种习惯,爱在耳朵上戴两粒冒充钻石的大莱茵石。她还戴假珍珠的项链、赛金的镯 子和镶着五颜六色的、代替宝石的玻璃钻的梳子。

她的丈夫有点不满意这种对假货的爱好,常常说:“亲爱的,对一个买不起真珠宝的人来说,美丽和妩媚就是她的装饰品,再说,这也是世上最稀罕的珠宝。”

但是她露出温柔的笑容,每一次都这么回答:“有什么办法呢?我爱好这个。这是我的缺点。我也知道你说得对;可是本性难移呀。我当然更喜欢有真的珠宝!”

她一边用手指转动着珍珠项链,或者让宝石的切面放出夺目的光彩,一边不停地说:“你倒是瞧瞧呀,做得多么好。简直跟真的一样。”

他微笑着说:“你的趣味倒跟吉卜赛人一样。”

有时候,到了晚上,只有他们俩待在炉火旁边,她就把装着朗丹先生所谓“便宜货”的摩洛哥皮匣子捧到茶桌上,开始热情地细细观看那些假珠宝,好像其中有 一种无穷的、秘密的乐趣似的。她还一定要把一串项链挂在她丈夫的脖子上,为的是挂上以后,好痛痛快快地笑一番,然后大声说:“瞧你有多滑稽!”接着就扑到 他怀里,像发了疯似的吻他。

一个冬天的夜里,她从歌剧院回来,冻得全身直打哆嗦,第二天不停地咳嗽,一个星期以后就害肺炎死了。

朗丹差一点也跟她进了坟墓。他是那么失望,不到一个月的工夫头发都变白了。他从早哭到晚,难以忍受的痛苦撕碎了他的心灵;回忆,笑容,声音以及死者身上的种种魅力不断地出现在他的脑际。

时间并没有减轻他的悲伤。往往在上班的时候,同事们正在聊当天的新闻,会忽然看见他双颊一鼓、鼻子一皱,眼睛里含一着两包泪水;他做出一副苦相,接着就呜呜地哭起来。

他让亡妻的卧室保持原状。他每天都要把自己关在里面想她;所有的家具,甚至连她的衣裳,都像她临死那天一样放在原来的地方。

但是生活对他来说越来越困难了。他的薪水在他妻子的手里,足够家里的一切开支,现在剩下他一个人,反而不够用了。他奇怪她哪儿来的那么大的本领,居然能够让他天天喝上等的酒,吃精美的食物,如今他靠他那微薄的收入再也没法弄到了。

他借了几笔债,像穷得走投无路的人一样,千方百计地想办法找钱。终于有一点早上,离着月底还有整整一个星期,手上却连一个子儿也没有了。于是他打主意 变卖东西。他立刻想到了他妻子的那些“便宜货”,因为他心里对这些从前叫他生气的“冒牌货色”还怀着怨恨。甚至每天看见它们,都会损害到对他心爱的人的回 忆。

他在她留下的那一堆假货中找来找去,找了很久,因为她一直到临死前几天还不断地买回来,差不多每天晚上都要带一样新东西回来。他决定卖掉她好像特别喜欢的那串大项链,因为虽是假货,可是做工考究,想来还可以值个七八法郎。

他把它放在衣袋里,顺着一条条大街,朝部里走去,打算找一家可靠的珠宝店。

他终于看到一家,走了进去,一想到露出一副穷相,变卖这样一件不值钱的东西,他又觉得有点儿不好意思。

“先生,”他对商人说,“我想请您估估这件东西。”

那个人接过来翻来覆去地仔细看了一阵儿,又掂了掂分量,拿起一个放大镜,把他的伙计叫过来,小声嘀咕了几句,然后把项链放在柜台上,瞧瞧远看的效果如何。

这样小题大做反把朗丹先生弄得很不自在,他张嘴正要说:“噢!我也知道它值不了几个钱,”那个珠宝商却先开口了:“先生,值一万五千法郎;不过您得先把它的来源告诉我,我才能够收购。”

这个鳏夫两只眼睛睁得老大,愣在那儿,一下子糊涂了。临了,他结结巴巴地说:“您说什么?……您没有估错吧。”对方误会了他惊讶的原因,冷冷地说: “您可以到别处去问问,看别人是不是肯出更高的价钱。照我看,它顶多值一万五。如果您找不到更好的地方,就再来找我好了。”

朗丹先生完全变成了一个傻子;他需要一个人去好好考虑考虑,于是拿起项链走了出去。

但是一到街上,他反而想笑了。他想:“傻瓜呀!傻瓜!我要是当时就卖给他呢?居然有这么一个不辨真假的珠宝商人!”

他走进和平街口的另一家首饰店。老板见了这件首饰,就立刻叫了起来:

“嗳呀!我可认识这串项链,它是从我们这儿卖出去的。”

朗丹先生感到很惊慌,问:

“值多少钱?”

“先生,我是两万五千法郎售出的。我准备出一万八千法郎收回来,不过按照法律规定,您得先把这件东西弄到手的经过告诉我。”

这一次,朗丹先生惊奇得两一腿发软,坐了下来。他说:“不过……不过,您再好好看看,先生,我一直以为它是……假的呢。”

首饰商人又问:“您愿意告诉我,您姓什么吗,先生?”

“当然愿意。我姓朗丹,我是内务部的科员,住在殉道者街十六号。”

商人打开帐薄,查了查,说:“这串项链的确是在一八七六年七月二十日送到朗丹太太的`住址,殉道者街十六号去的。”

两个人你望着我,我望着你,科员惊讶得简直要发疯了,首饰商疑心他是个贼。

首饰商接着又说:“您愿意把这件东西在我这儿放二十四小时吗?我可以给您出一张收据。”

朗丹先生结结巴巴地说:“当然可以。”他把纸条折起来,放在衣袋来,走了出去。

他穿过大街,继续朝前走,走着走着发现走错了路,又转过身来往回走,走到了杜依勒里宫,过了塞纳河,一看又走错了,于是又回到香榭丽舍大街,脑子里乱 得没有一点儿主意。他想好好地考虑考虑,弄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他的妻子没有力量买一件这样贵重的东西,——当然没有。那么,这是别人送的一件礼物了!礼 物!谁送的?为什么送呢?

他停下来,呆呆地立在大街中间。可怕的疑窦掠过他的脑海。莫非她?这么说,其余的珠宝也都是礼物了!他觉得地上摇晃,觉得面前的一棵树倒下来;他伸出双臂,倒在地上,失去了知觉。

等他醒过来,才发现自己在一家药房里,原来是过路人把他抬来的。他请人送他回家,随后就把自己关在屋里。

他伤心地哭到天黑,咬住一块手绢,免得哭出声来。最后他又疲乏,又伤心,支持不住,倒在床上昏昏沉沉睡着了。

一道陽光照醒了他,他慢腾腾地起来,准备到部里去。受到这样的打击以后,再要工作是很困难的。他考虑了一下,觉得可以请求科长原谅,于是写了一封信。 接着,他想到了应该再到首饰店去一次,想到这儿,臊得满脸通红。他考虑来考虑去,无论怎么说,总不能把那串项链留在那家店里;于是他穿好衣服,走了出去。

天气晴朗,蔚蓝的天空覆盖着这笑脸迎人的城市。几个无所事事的人两手插在衣袋里在街上闲逛。

朗丹先生望着他们走过,对自己说:“有财产的人多么幸福啊!一个人有了钱,甚至连忧愁都可以摆脱,他爱上哪儿就上哪儿,他可以旅行,可以寻一欢作乐!啊!要是我有钱就好了!”

他发觉肚子饿了,因为从前天晚上起,他就没有吃过东西。但是他的口袋空空的,于是他又想起了那串项链。一万八千法郎!一万八千法郎!这笔数目真不小呀!

他走到和平街,开始在首饰店对面的人行道上踱来踱去。一万八千法郎!一连有二十次,他都差点儿走进去,可是每次都被羞耻心拦住了。

然而,他肚子饿,饿得很厉害,而且又没有一个子儿。他突然下了决心,为了不让自己有考虑的时间,一口气奔过大街,冲进了首饰店。

商人见了他,连忙迎上前,面带笑容,彬彬有礼地搬来一把椅子。伙计们也过来了,他们眼睛里,嘴边也都带着笑意,不断地瞟着朗丹。

珠宝商开口说:“我已经打听过了,先生,如果您没有改变主意,我可以立刻照我出的价钱付款。”

科员结结巴巴地说:“当然没有改变。”

首饰商人从一抽一屉里取出十八张大钞票,点了一遍递给朗丹。朗丹在一张小收据上签了字,用一只颤巍巍的手把钱放在衣袋里。

我正打算出去,又转过身来,垂下眼睛,对一直在微笑的商人说:“我……我还有别的珠宝……都是从……同一个人那儿继承来的。您都愿意收买吗?”

商人鞠了个躬,说:“当然愿意,先生。”

有一个伙计跑出去了,为的是笑个痛快。另外一个伙计使劲地擤鼻子。

满脸通红的朗丹用若无其事的严肃口吻说:“我去给您拿来。”

他叫了一辆马车,回去拿首饰。

一个钟头以后,他回到首饰店,到这时候他还没有吃早饭。他们开始一件件地研究,一件件地估价。几乎全部都是这家店里卖出的。

朗丹现在也撕一破脸皮争价钱了,他发脾气,要人把帐薄给他看;随着金额的增加,他的嗓门也越提越高。

大粒的钻石耳坠两万法郎;镯子三万五千法郎;胸针、戒指和链坠儿一万六千法郎;一件用祖母绿和蓝宝石镶成的首饰一万四千法郎;一条当项链用的金链连同吊着的独粒钻石四万法郎;总数共达十九万六千法郎。

商人用开玩笑的口吻说:

“这些东西的主人把所有的积蓄都存在珠宝上了。”

朗丹一本正经地说:“这也是一种存钱的方法,并不特殊。”他又和买主约好第二天还要约请行家复查,然后走了出来。

到了街上,他看见旺多姆纪念柱,恨不得跟爬夺彩竿似的爬上去。他感到自己身轻如燕,只要一纵身,就可以和柱顶上高一耸入云的皇帝雕像玩玩跳背游戏。

他到瓦赞饭店吃了中饭,喝的是二十法郎一瓶的酒。

吃完饭,他叫了一辆马车,到布洛涅树林去兜风。他带着几分轻蔑的神气望着来来往往的车马,恨不得向行人嚷叫:“我也有钱。我有二十万法郎!”

他想起了内务部,连忙叫马车送他去。他大模大样走进科长办公室,说:

“先生,我是来向您辞职的。我得到了一笔三十万法郎的遗产。”他又去和老同事们握手告别,把自己将来的生活打算告诉他们;然后到英国咖啡馆去吃晚饭。

他正好坐在一位看上去好像很有身份的绅士旁边,心里痒痒的,忍不住想炫耀一下,于是告诉这位先生,他刚刚得到了一笔四十万法郎的遗产。

有生以来,他第一次对看戏不感到厌烦,他还和一些ji女混了一一夜。

半年以后,他又结婚了。他的第二个妻子虽然很规矩,可是脾气难侍候,给他带来了许多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