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中国古代章回体长篇小说,又名《石头记》等,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一般认为是清代作家曹雪芹所著。小说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兴衰为背景,以富贵公子贾宝玉为视角,以贾宝玉与林黛玉、薛宝钗的爱情婚姻悲剧为主线,描绘了一批举止见识出于须眉之上的闺阁佳人的人生百态,展现了真正的人性美和悲剧美,可以说是一部从各个角度展现女性美以及中国古代社会世态百相的史诗性著作。
《红楼梦》版本可分为120回“程本”和80回“脂本”两大系统。程本为程伟元排印的印刷本,脂本为脂砚斋在不同时期抄评的早期手抄本。脂本是程本的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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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红楼梦》开篇以神话形式介绍作品的由来,说女娲补天之石剩一块未用,弃在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茫茫大士、渺渺真人经过此地,施法使其有了灵性,携带下凡。不知过了几世几劫,空空道人路过,见石上刻录了一段故事,便受石之托,抄写下来传世。辗转传到曹雪芹手中,经他批阅十载、增删五次而成书。
书中故事起于甄士隐。元宵之夜,甄士隐的女儿甄英莲被拐走,不久葫芦庙失火,甄家被烧毁。甄带妻子投奔岳父,岳父卑鄙贪财,甄士隐贫病交攻,走投无路。后遇一跛足道人,听其《好了歌》后,为《好了歌》解注。经道人指点,士隐醒悟随道人出家。
贾雨村到盐政林如海家教林黛玉读书。林如海的岳母贾母因黛玉丧母,要接黛玉去身边。黛玉进荣国府,除外祖母外,还见了大舅母,即贾赦之妻邢夫人,二舅母,即贾政之妻王夫人,年轻而管理家政的王夫人侄女、贾赦儿子贾琏之妻王熙凤(凤姐),以及贾迎春、贾探春、贾惜春和衔玉而生的贾宝玉。宝黛二人初见有似曾相识之感,宝玉因见表妹没有玉,认为玉不识人,便砸自己的通灵宝玉,惹起一场不快。
贾雨村在应天府审案时,发现英莲被拐卖。薛蟠与母亲、妹妹薛宝钗一同到京都荣国府住下。宁国府梅花盛开,贾珍妻尤氏请贾母等赏玩。
沦落乡间务农的京官后代王狗儿让岳母刘姥姥到荣国府找王夫人打秋风。凤姐给了二十两银子。宝钗曾得癞头和尚赠金锁治病,后一直佩带。黛玉忌讳“金玉良缘”之说,常暗暗讥讽宝钗、警示宝玉。
贾珍之父贾敬放弃世职求仙学道,贾珍在家设宴为其庆生。林如海得病,贾琏带黛玉去姑苏,其族弟贾瑞调戏凤姐,被凤姐百般捉弄而死。秦可卿病死。
贾政长女贾元春加封贤德妃,皇帝恩准省亲。荣国府为了迎接这大典,修建极尽奢华的大观园,又采办女伶、女尼、女道士,出身世家、因病入空门的妙玉也进荣府。
元宵夜,元春回娘家待了一会儿,要宝玉和众姐妹献诗。宝玉和黛玉两小无猜,情意绵绵。书童茗烟将《西厢记》等书偷进园给宝玉,宝玉和黛玉一同欣赏。宝玉庶弟贾环嫉妒宝玉,抄写经书时装失手弄倒蜡烛烫伤宝玉,王夫人大骂赵姨娘。赵姨娘又深恨凤姐,便请马道婆施魔法,让凤姐、宝玉中邪。癞和尚、跛道人擦拭通灵玉、救好二人。
黛玉性格忧郁,暮春时节伤心落花,将它们埋葬,称为“花冢”,并作《葬花吟》。恰巧宝玉路过听到,深喜知心。王夫人丫环金钏与宝玉调笑,被王夫人赶出投井而死,宝玉结交琪官,贾政大怒,将其打得半死。袭人向王夫人进言,深得王夫人欢心,被王夫人看作心腹,并决定将来袭人给宝玉做妾。大观园中无所事事,探春倡导成立诗社,并各人起了名号。第一次咏白海棠,蘅芜君薛宝钗夺魁;第二次作菊花诗,潇湘妃子林黛玉压倒众人。
刘姥姥二进荣国府,贾母在大观园摆宴,把她作女清客取笑,刘姥姥便以此逗贾母开心。贾母又带刘姥姥游大观园各处。在栊翠庵,妙玉招待黛玉、宝钗饮茶,宝玉也得沾光。由于行酒令黛玉引了几句《西厢》曲文,被宝钗察觉,并劝解她,二人关系好转。黛玉模仿《春江花月夜》写出《秋窗风雨夕》,抒发自己的哀愁。
贾赦垂涎贾母丫环鸳鸯,让邢夫人找贾母。鸳鸯不肯,贾母也不愿意,斥责邢夫人。贾赦母子关系更加不好。
薛蟠在一次宴席上调戏柳湘莲,被柳毒打,柳怕报复逃往他乡,薛蟠无脸也外出经商。其妾香菱(即英莲)到大观园学诗。薛宝琴、李绮、李纹等几家亲戚的姑娘来到,大观园中作诗、制灯谜,空前欢乐热闹。
袭人因母病回家,晴雯夜里受寒伤风发高烧。贾母给宝玉一件孔雀毛织的雀金裘,不慎烧个洞,街上裁缝不能修补。宝玉要为舅舅庆寿,晴雯带重病连夜补好。贾府戏班解散,芳官成为宝玉丫鬟,宝玉为其庆生,众姊妹抽花签行酒令,黛玉为芙蓉花,宝钗为牡丹花。贾敬吞丹丧命。
尤氏因丧事繁忙,请母亲和妹妹尤二姐、尤三姐来帮忙。贾琏见二姐貌美,要作二房,偷居府外。二姐和贾珍原有不清白,贾琏知道贾珍想把三姐玩弄,尤三姐将珍、琏大骂,三姐意中人为柳湘莲,贾琏外出办事,路遇薛蟠、柳湘莲。贾琏为柳提媒,柳答应。到京城后,柳先向三姐之母交订礼,遇宝玉闲谈尤氏一家而起疑,又去索礼退婚,尤三姐自刎,柳出家。
凤姐知道贾琏偷娶之事,便将计就计装贤惠,将二姐接进府。请贾母等应允。贾琏回来,因办事好,贾赦又赏一妾。凤姐借妾手逼得尤二姐吞金自杀。
黛玉做桃花诗,众人议重开诗社,改海棠社为桃花社。史湘云填柳絮词,黛玉邀众填柳絮词。众人放风筝,欲放走晦气,黛玉风筝线断,众人齐将风筝放飞。
傻大姐在园中拾到一个绣有春宫画的香囊,王夫人大怒,在王善保家的撺掇下抄检大观园。探春悲愤,认为抄家是不祥之兆。后又因王善保家的掀她衣服,大怒并扇王善保家的一耳光。
贾府中秋开夜宴,贾母邀大家一起到凸碧山庄赏月,众人击鼓吃酒。黛玉见贾府中许多人赏月,贾母犹叹人少,不似当年热闹,不觉对景感怀。湘云过来陪她,二人来到凹晶溪馆联诗,湘云联寒塘渡鹤影,黛玉对冷月葬花魂,湘云赞黛玉诗句新奇,妙玉听见亦夸赞,将刚二人的诗誊写出来并结了尾。
晴雯被王夫人以勾引宝玉为由,被撵抱恨而死。贾宝玉无可奈何,听小丫头说晴雯当了芙蓉花神后写《芙蓉女儿诔》祭她,后竟成黛玉谶语。薛蟠娶妻夏金桂后,在夏挑唆下,薛毒打香菱,薛姨妈不准,夏金桂和婆婆吵闹。薛蟠无法在家。只得外出。
迎春出嫁,宝玉心中伤感。贾政逼宝玉上课。袭人来潇湘馆探口风,婆子说了些造次之话,黛玉甚觉刺心,惊噩梦染上重病。元妃身体欠安,贾母、贾政等前往宫内探视。贾宝玉、妙玉走近潇湘馆,听得黛玉抚琴悲秋之音,后琴弦崩断,宝玉疑惑,妙玉从中预感到黛玉“断弦”的命运。宝玉见晴雯补过的雀金裘,心中悲伤并祭奠她。
黛玉听到宝玉定亲的消息,千愁万感,把身子一天天糟蹋起来,杯弓蛇影,一日竟至绝粒。侍书与雪雁说宝玉亲事未定,老太太要亲上作亲,黛玉听了病情转好。贾母知黛玉心事,主张娶钗嫁黛,王夫人、凤姐附和。金桂暗恋薛蝌,与宝蟾借送酒戏之。贾政、王夫人商量娶宝钗的事,宝玉来到潇湘馆,黛玉与其参禅。怡红院海棠冬天开放,贾母办酒席赏花。宝玉丢玉,全家忙乱,请妙玉扶乩。
元妃薨逝,贾家悬赏寻玉。宝玉变疯傻,老太太要给宝玉冲喜,凤姐献掉包计。黛玉从傻大姐那里得知宝玉娶亲后迷失本性,黛玉咳血病重,焚烧诗稿。宝玉、宝钗成亲。宝玉欲死,宝钗说黛玉已死,宝玉昏死做噩梦。贾府人去潇湘馆哭黛玉。
贾母祷天宽宥儿孙。主上宣旨革去贾赦、贾珍世职,发配边疆,贾政袭贾赦的世职。雨村落井下石,包勇醉骂雨村。王夫人将家事交凤姐办理。贾母拿出银两给宝钗过生日,宝玉中途退席经潇湘馆闻鬼哭。宝玉梦黛玉而不得,错把柳五儿当作晴雯。
贾母病重。迎春被孙绍祖折磨致死,史湘云丈夫得了暴病。贾母寿寝,凤姐办理丧事,可办事力诎,失去人心。鸳鸯自尽殉主。何三引贼盗来贾府,妙玉为贼所抢不知所终。赵姨娘中邪被折磨死。刘姥姥哭贾母,凤姐欲将巧姐托付给她。宝玉找紫鹃表白心思。凤姐死,王仁混闹给凤姐大办丧事,平儿帮贾琏筹钱。甄应嘉进京拜会贾政。贾宝玉与甄宝玉貌象而异,宝玉斥之禄蠹。
宝玉病重,和尚送来通灵宝玉,宝玉死而复生。宝玉二历幻境,看淡儿女情长。贾琏看望贾赦,将女儿托于王夫人。惜春出家修行,紫鹃陪伴。宝钗劝勉宝玉,与之辩论赤子之心。贾政回京行至毗陵,雪中见宝玉随僧道而去。香菱难产而死,袭人嫁蒋玉菡。贾雨村遇甄士隐,归结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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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读书笔记
《红楼梦》这本书是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曹雪芹和高鹗呕心沥血,把一个个性格鲜明的人物跃然在纸上。《红楼梦》造就了众多不朽的艺术典型。小说中有名姓的人物就多达480余人,其中能给人深刻印象的典型人物至少也有几十个。而宝玉、黛玉、宝钗、王熙凤则成为千古不朽的典型形象。《红楼梦》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写出了人物性格的复杂性和独特性。作者善于根据人物的不同地位,以不同的手法,对人物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描写从不同的角度刻画他们的特征。特别是书中的主要人物,他们往往具有复杂、多面的性格,不要说宝钗、袭人,即使像豪爽单纯的史湘云、道貌岸然的贾政,也不是由单一特征所构成的。
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悲剧是全书的主要内容。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也超出了”才子佳人“的模式。贾宝玉不是才高八斗、金榜题名的状元郎,而是蔑视功名利禄、”于国于家无望“的情痴林黛玉爱贾宝玉只是为了自己的心,从不曾劝贾宝玉去求什么功名利禄。正是在超脱了世俗偏见的共同理解的基础上,宝黛之间建立起相互爱慕高于其他一切的纯真爱情。
这种爱情支持贾宝玉在冲破封建思想束缚的路上走得更远,爱情的毁灭使他割断了同封建家族的最后联系。贾宝玉最终弃世出家了,他对这个世界的彻底绝望实际上表达了曹雪芹对当时社会的无情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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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读后感1
四大名著,同为经典却留给我截然不一样的感受与想像。
诱惑与反诱惑延伸的《西游记》,义和忠蜕变的《水浒传》,分与合演绎的《三国演义》,情和泪交替的《红楼梦》。
一向以来,默默喜爱着这四部传奇,但最为刻骨铭心的还是《红楼梦》带来的淡淡的伤,朦朦的美。
《红楼梦》:家败了。一个封建大家庭的衰败,三个字便足矣。昔日的辉煌沦落为如今的苍凉,可悲是必然的,但留给我们的是更多的感慨与深思。
林黛玉,牵引着整个故事。《葬花吟》中的“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便是这位多情女子的淡愁与闲思。应对封建社会的压迫,这般柔弱的女子竟能够如此坚强,让人不禁心生爱怜。爱她的多才多艺,也爱她的叛逆顽强;怜她的纤纤若骨,也怜她的女子矫情。是的,花落人亡两不知,又有谁知她懂她。应对落花,她也许想到了自己逝后如落花飘落的情景,不禁潸然泪下于不经意间。
贾宝玉,这个让人又爱又恨的主儿,爱着黛玉却又连着宝钗。黛玉的调皮让他痴迷,宝钗的贤淑与知情搭理最让他舒心。但宝黛的爱却无可代替,相爱却不能在一齐,甚至还没开始就已结束,封建的教条注定了他们悲哀的结局。一个在天,一个在地。呵,这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娴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是贾宝玉眼中的林黛玉。这样一个聪明多才、美貌体弱的病态美人却无视封建的礼教,反而背向其形,让我不得不佩服。与其说林黛玉在贾府的地位和自身的懦弱是杯具的起因,还不如把职责归咎于以元春为首的封建集团,它无情的扼杀了宝黛的感情。黛玉到死还问道“天尽头!何处有香丘?”一面是宝玉的喜事,一面是黛玉的丧事,宝黛二玉的二种不一样的人生成了显明的比较。这样一对相爱的鸳鸯就这样被封建礼教活活打散,怎能让人不悲哀,不思量。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假假真真,真真假假,让人琢磨不透《红楼梦》中的一切。林黛玉作为灵魂人物,她与常人不一样,不,常人怎能与她相提并论。她就是她,一丛清高孤傲的、孤芳自赏的空谷幽兰。林黛玉的自卑情结是命运所赐,也以此成就了她的命运。也许,一切皆是命中注定。
由于身体上的先天虚弱,黛玉对事物的反应比较消极,也由此导致了黛玉在思维上的叛逆与被动。黛玉用诗词来宣泄自已的离情别绪。她所写的多是些唯美伤感的词句,带着朦胧的凄美,少女的情思。
不想为自己喜爱黛玉作太多辩解,发自内心的喜爱,不需要理由。《红楼梦》中有太多的冠冕堂皇与勾心斗角,太多的是是非非。每次读《红楼梦》都有不一样的感受。《红楼梦》中真真实实、平平凡凡的才叫生活。虽没有轰轰烈烈的誓言,就那生活小节,鸡毛蒜皮般的小事,正经不正经的情话,也足以拨动心弦。
与林黛玉相比薛宝钗的一生也许更为可悲,林黛玉至少敢于追求自己的幸福,而且得到了一份真实的感情,虽最终一死却也无所谓悔与不悔了。而宝钗“愚昧而不自知”,依她的性格,终其一生,也只能是任由生活这把钝刀一点一点割掉生命吧。
《红楼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到了很多,收获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不完美亦成就这完美。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一个个痴情的女子,一个个多才的被无情的埋没,唉,这吃人的礼教。
“苦绛珠魂归离恨天,病神瑛泪洒相思地。香魂一缕随风散,愁绪三更入梦遥。”
读完《红楼梦》我到底学到了什么呢?静下心来想一想,似乎又很纠结于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道理,看来我还是要认真的研究它了,红楼的神秘与红楼的智慧都让我沉醉与其中啊!
《红楼梦》读后感2
宝钗一向都是封建社会里的完美人物,她识大体又不似熙凤般狠辣,有才气又不及黛玉般清高,淡名利又不如迎春般木讷,清性情又不像妙玉般极端。宝钗,能够用完美来形容。
黛玉的美是清,如芙蓉般脱俗,恍若仙子般倾城;熙凤的美是傲,她机关算尽太聪明,傲瞰人间,是可望不可即的存在;湘云的美是憨,是芍药花下的天真烂漫;而宝钗,则是那句“淡极始知花更艳”,她的美,是淡,是牡丹的倾国,默默独居一隅,却不知早已惊艳了满堂摇曳的春风。
一向在想,宝钗在乎的到底是什么?妙龄少女,黛玉有她的风露清愁,熙凤有她的机关聪明,而宝钗,似是无欲无求,真真“淡极”,却显得“更艳”。
宝钗是封建主义绝对的拥护者,她从来不喜像黛玉那样的伤春悲秋,从林黛玉重起桃花社一章中贾宝玉就说过,宝钗并不喜作闺怨诗,也不许宝琴作,可见她对闺怨是排斥甚至是不屑的,她不会去望着“花谢花飞飞满天”悲戚,更不会叹“红消香断有谁怜”,她心里的女子,或者说就是她自己要做的就是“珍重芳姿昼掩门”。她和林黛玉一样拥有倾世芳姿,却不像林黛玉一样想将来将何去何从,只想如何过好此刻,这是她“淡极”,更是她对封建制度的崇尚。
宝钗的“淡极”也与她的生平遭遇有关,自小父亲亡故,哥哥又愚笨无用,虽是女儿却也要持家掌事,宝钗早早便接触了人情世故,早早融入了这个封建的社会,她的性格也许是天生的,但我想更多的还是正因她要过得好而被修整过的。黛玉能明白现实的残酷,而宝钗却知道怎样去应对残酷的现实。不得不说,宝钗比黛玉要成熟得多,正正因此,她的“淡极”并非她无欲无求,是她已经有了潜质和气度去看淡所有的人间冷暖,她不去憧憬浪漫,正因她已经融入了现实,已经能让自己在现实里过得很好,甚至让自己完美无暇,淡极更艳。
宝钗“淡极”,但并非“无情”,她遵循封建制度,适应着眼前的一切,也用自己的一片真心去待人。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宝钗的“德”是让人赞叹的,可也是为她自己悲叹的,宝钗一心想让宝玉早日步入仕途,为他谋一光明前程而费尽口舌,不管她是否早就知道自己会成为荣国府的宝二奶奶,宝钗的一番心思也是完全建立于对宝玉的真情上的,正因她明白封建社会的定理,正因她遵循并信奉着封建社会的规则,她便把自己认为最好的道路告诉宝玉,于理,宝钗的一番苦心苦意着实令人赞叹。但是于情,这偏偏不是适合宝玉的路,宝钗有“停机德”,可宝玉却没有“悬梁悟”,宝钗的良苦用心也就适得其反,让宝玉心生厌倦。宝钗是理性的,她知道这样对宝玉有益无害,谁叫宝玉却如此轻视功名还骂其“禄蠹”,宝钗之德,也只能付诸东流了。
而对于黛玉,宝钗一向都是友善的,尽管刚进府中黛玉曾多次明着嘲讽,她也没有多说一句,在听到黛玉用《牡丹亭》里的句子作酒令时,宝钗反而句句真诚地劝了一番,连向来对他人言语极其敏感的黛玉也心服口服,懂得了宝姐姐的一片真意。得知黛玉病了,她又专程遣人送燕窝来;之后搬出大观园又独独写了四赋赠与黛玉。对于同为才女佳人的黛玉,宝钗是惺惺相惜的,但她们不是知音,黛玉的叛逆和反抗与宝钗的遵从和信奉水火不容,她们无法成为同道中人,却能做彼此怜惜的姐妹,是正因宝钗始终如一的友善和情谊。
正如湘云笑说的,纵是黛玉,也挑不出宝钗的一点短来。宝钗在这个波涛暗涌的封建社会里已经学会了如何处事应变,在荣国府里博得了众人的喜爱,只可惜她的良人不是宝玉,这是她信奉的封建制度迫害她的,她无法摆脱命运,也无法争取自己的幸福。宝钗的悲哀,是她从来不知道她的坚持一向就是错误的,她争取的东西并不是属于她的,只但是她的思想也由不得她改变什么。
叹只叹,如果宝钗遇到的不是宝玉,她必须能在属于她的社会里绽放她独有的风雅,一如倾国的牡丹,融了满院淡淡的香,诠释着她的完美。
《红楼梦》读后感3
看完《红楼梦》心中有一丝悲哀,忽觉秦氏对凤姐说的一番言语,实是有理:“月圆则亏,水满则溢。”世上无事可“永保无虞”。就像这朝朝代代,总是从初期到全盛再到衰败,从春秋战国时期,秦始皇统一六国,汉,三国,晋,南北朝,隋……无一幸免。身边的小事亦是如此,一生中总有顺心与阴暗的时期,因此人生给予的感觉就饶有味道……有人时常觉得人生凄苦,可没有这苦,那怎会感受到成功到来时的快乐?若纨绔子弟只知玩乐,终老一生,死前才去遗憾,“人生何其短,吾还碌碌无为终老此生。”。家道中落,未尝不是好事,死前至少能够说,“因曾度此落魄生活,故吾此生没有白活。”
说到碌碌无为,终老此生。就不得不题,功名利禄。记得第一回中,士隐所解注的《好了歌》。“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功名忘不了;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甚切,就好像功名,不是得了功名,就不用死,到头来还是得死。下一世,谁理你是秦始皇,还是汉武帝。更别提其他人,“问古今将相可还存?也只是虚名儿与后人钦敬。”若不提,钦敬,从古至今,那些著名的贪官奸臣,吕不韦、秦桧、吴三桂、鳌拜……也是万古留名。其实他们的才智,胆识,以及那种不畏惧命运的胆魄,也有可取之处。命运最终给他们的安排终究是残酷的,死讯换来了呼天抢地的欢呼声,死后还招人恶骂,这是他们的悲哀,也是那个社会的悲哀。难道这就是正义与邪恶的标准吗?
其实,正义与邪恶的标准还是很模糊的。我能够说,“人各有志,只能说他们树立了不科学的人生观。”他们的所作所为不必须像我们想象中那么可耻,也许他们像楚庄王,三年沉迷于酒色,是别有用心,我们也许只是让历史蒙蔽了双眼,虽然可能性极小,但我们不能排除这种想法,毕竟这些都已成过去,无从考证……
我甚是欣赏他们对于神说以及命运的无所畏惧,即使是现今社会,又有何人能真正做到不满命运的安排,能挑战命运。想想社会之中,大多数人们还期望圣人、神仙的出现,从苦恼将他们解救,以此说来似乎还不及这些贪官奸臣。
那这些贪官奸臣错在哪儿?失败在那儿?--我想就应是,想得不够长远。就好似吕不韦,得到了皇位又怎样?也许会更觉空虚,到头来终免不了一死。“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
那如此说来岂不是什么都别做,做什么终究都还是在替别人做嫁衣裳。
其实不能这么想,人这一辈子,很多事是无可奈何的。我个人觉得,人这一生,概括起来就三字“活下去”。什么都不做怎生活下去?什么都是需要代价的,你学习,换来好的工作;你工作,换来生活需要的钱。钱让人过好日子,没有钱是活不下去的。突然想到,有些人自命清高的认为前乃污浊之物,即是污浊之物,为何还要用他?即是污浊之物,为何还需靠他活?我不觉得钱是什么污浊之物,钱只是一件物品,用它之人不堪,因此才让它蒙羞。“功名利禄”,只是换取钱的手段罢了。人生在世,只要赚钱是为了让自己活下去,而贪污就是以不正当的手段将别人用代价应换来的东西据为己有。若是用正当方式,让自己活得更好,没什么不对,即使在别人眼里显得奢华,又怎样,这是用代价换来的,是付出过后得来的,是一点点赚来的,本就为了让自己活得更舒坦,奢华点也是自愿的,没什么不能够的。因此为了活下去,要赚钱。如果总想着是为他人作嫁衣,索性都别活了。毕竟只有少数人能享受看破红尘的生活。既然有许多事都放不下,就别放下,糟踏了光阴。“圣人”也需“凡人”衬。
对于《红楼梦》的结局,我有甚多不满,可有人对我说,“既然你不满,林黛玉最终抱憾而亡,贾宝玉出家为僧,那你觉得,什么样的结局是完美的。”的确,我对甚为不满颦儿之死,颦儿素日也是叛逆主角,终日只想一展才华,违反了古时“女儿无才便是德”之说。颦儿在文中的才华是不容置疑的,我实是钦佩,也为她那种叛逆而佩服。可她为何不能叛逆至底?贾母素日疼她,更疼宝玉,他俩二人想要结为连理枝,贾母也未必反对,她竟不去争取,偏自寻苦恼,气死了。可细细思量,她素日多疑,即使嫁于宝玉,也难免会被气死。她又不似凤姐会借酒撒泼,怎生向贾母开得了这口?她的力量是如此微薄,在贾府她毕竟不像宝钗那样得人心。宝钗为人圆滑,讨人喜爱,她最终也是无法摆脱父母之命嫁于宝玉,最终独守空房,也不免令人觉得有些惋惜,“金簪雪里埋。”再说宝玉,最后看破红尘,做了和尚。难道做和尚真是最好的结局吗?若是如此,世人都改为僧。想法太极端了。“你死了,我去做和尚。”预示着这一切,好似一切皆前定,无法改变。我不满的是宝、黛二人最终仍是无法逃出命运的束缚。那人又对我说,“宝玉,做和尚已不是为黛玉而做。宝玉不做和尚,还能做什么?去追求功名利禄吗?”是啊,细度之,对于宝玉而言,这不失
为最好的结局。他已淡薄名利,对他而言此皆身外物。追逐名利,让历史重演,看着自己的后代再来上演这“红楼梦”吗?他看似没有摆脱命运的束缚,但命运业已不能束缚住他了,他既不是为颦儿去做和尚,那就是为自己,他也不像世人为了“得道成仙”,而是了无牵挂,看尽红尘。那人还对我说,“做和尚的有两种,一种是为了逃避,还有一种就是为了应对。”我想逃避的那些就是“看错红尘”的,而应对的才是真正“看破红尘”的。
我倒认为《红楼梦》并不是一部感情小说,贾宝玉与林黛玉的感情杯具也不是中心故事,但这一败涂地的杯具确实是整部书的主要线索,无论怎样我们也都以前为这两人的结局深深地感到遗憾。
《红楼梦》读后感4
《红楼梦》,它是四大名著之一。
它是一部千古不朽的人生大戏,《红楼梦》所呈现的,主要是林黛玉和贾宝玉的感情故事,这是一个不朽的人生杯具。
我从去年开始,就一向琢磨着《红楼梦》,虽然几个月就把它给看完了,但我还有许多看不懂的地方,便一句一句地理解。
《红楼梦》主要以宝玉和黛玉的感情杯具为主线,描述了贾家荣、宁国府之间,表此刻婚姻、建筑、文化、财产等各方面错综复杂的矛盾冲突。其中最让我羡慕的则是塑造出的一大批栩栩如生、各阶层的人物形象。比如: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史湘云,就连作者寥寥几笔勾勒的晴雯、紫鹃、雪雁等丫鬟,都成为了我国文学画廊中的著名艺术典型。
《红楼梦》所讲述的,是一个令人称羡的大家庭,原本荣华富贵,之后因家庭成员获罪以致被抄家,逐渐走向没落,最后繁华成空的大杯具。
因此,将林黛玉和贾宝玉的故事作为主力呈现,也适度传出了《红楼梦》的主要精神。
黛玉和宝玉的杯具,肇始于封建社会中,婚姻大事向来由父母决定,子女本身并没有资格决定。贾宝玉的父亲命他娶薛宝钗,他就非娶不可,尽管实际上他心里喜欢林黛玉。婚姻大事他无法自主,最终导致了林黛玉、贾宝玉和薛宝钗三个人的杯具。
当我看完《林黛玉焚稿断痴情薛宝钗出闺成大礼》和《苦绛珠魂悲伤离恨天病神瑛泪洒相思地》时,听着悲伤的音乐。我实在控制不住自己激动的情绪,情不自禁地落下泪来,那不争气的眼泪始终还是把那页给模糊了呢!傻傻的我本以为结局会是贾宝玉和林黛玉幸福地生活在一齐,是啊!王子与公主生活只是童话故事而已,然而,这么悲惨的结局我却怎样也想不到。
当黛玉听完傻大姐的话后,就直吐鲜血。不住地流泪。因为她理解不了这个事实,黛玉她恨宝玉,恨他为什么不理解自己。她把宝玉送给她的那绢子往火上一撂,顿时化为灰烬。熬了一天,黛玉已经奄奄一息。突然,她高声叫道:“宝玉、宝玉,你好……”狠心两个字还没来得及说,只见黛玉两眼一翻,一缕芳魂就这样随风而逝。
黛玉死的时候,正是宝玉娶宝钗的同一个时辰。只因潇湘馆离新房很远,听不到潇湘馆这边悲恸的哭声。
这真的是个不朽的杯具啊!
我为黛玉和宝玉感到悲哀,宝玉最后竟然出家当了和尚,因为他明白林妹妹是为自己而死的。便在灵柩前放声大哭。
一个风光显赫的大家族,就这么没落了!不知看过《红楼梦》的朋友们,是否都和我一样,为他们感到悲哀、痛心?
《红楼梦》读后感5
红楼总众女子中,我最喜湘云,喜爱她的率真,她的洒脱,她的豁达。雪芹先生让湘云第一次出场乃在三十一回,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一篇文字中,而在二十九回中,宝玉与钗黛三人斗口之间便已带出湘云其人。太君因见金麒麟眼熟,故问。钗曰“史大妹妹有一个”黛则讽曰“宝姐姐别的事情上还有限,惟有在这些人带的东西上越发留心”,读至此,如不见后文,不知此文之妙,笔带双关,既活画出钗黛二人形象,又为后文打下伏笔,似此类之文,红楼中甚多,由此可见一斑,可知雪芹先生之胸中丘壑。
书归正文,呵呵,湘云第一回出场,人并不感其突兀,概因前之已伏之笔吧。而后由贾母,王夫人眼中写出湘云之衣着打扮,再由宝钗口中说出湘云旧事,至此,一个有血有肉的形象便跃然纸上了,丝毫不费笔墨,却有如此传神。
到宝湘在书中的初会便是有一番景象了。与宝黛初会比较看来,当真是妙极。如此文字,似犯而不犯,似重而不重,又有几多。而这位云妹妹当真是心直口快且俐齿伶牙,几个绛纹石的戒指换出的那一番道理,想来读者应记忆犹新吧。直到玉卿挨打,宝钗赶蝇,龄官划蔷,湘云才结束了她的第一次小住。此间数个故事,纷乱头绪,却从未有缺何人,象凭空消失一般,必在纷乱中有几笔点到,象宝玉挨打时,众人来看,便点了湘云一笔,宝钗赶蝇时,湘黛二人偶见,又是一笔。如此又生出多少故事,至龄官划蔷后,湘云来辞,一切就顺理成章,总在乱中添置几笔,让人看后觉得简单而又有绪。
湘云二次来访,便是海棠结社后了。若上一次雪芹先生要突出刻画湘云的性格,此一次则刻画湘云的才情。两首白海棠诗写尽多少故事,而其中“却喜诗人吟不倦,岂令寂寞度朝昏”,“蘅芷阶通萝薜门,也宜墙角也宜盆”两句我窃以为便是其真实写照,再看她的菊花诗“萧疏篱畔科头坐,清冷香中抱膝吟”,“数去更无君傲事,看来惟有我知音”,“隔座香分三径露,抛书人对一枝秋”倘若陶彭令再生,也比慨然菊有此咏者,不枉矣。再看红楼最精妙的一副百笑图中,也不乏湘云的身影,雪芹先生在刘姥姥二进大观园中写到“湘云撑不住,一口饭都喷了出来”如此这般,红楼中的人物性格便全部展露在读者面前,如此文字,试问古今小说中非红楼而谁有?好一副红楼百笑图,如见如闻。
待到湘云第三,四次来,便应是整部红楼梦中最热闹非凡的文字了“琉璃世界白雪红梅”“怡红院群芳开夜宴”等,如果说从前那两次只但是是湘云的一个剪影,那么此两回中,湘云便得到了一个升华。在庐雪庵的联诗中,湘云的联句是最多的,在我看来质量也是最高的。雪芹先生以如此笔墨将新到的宝琴,李纹,岫烟都给了读者一个大致的交代,如此便不感陌生了。憨湘云醉眠芍药洇,在我看来是红楼中画湘云最美的一副图画,如黛玉葬花,宝钗扑蝶一般,湘云则是眠花了。试想红楼众闺阁中,除却湘云,还有谁会如此酣眠,无拘束,无牵挂的醉卧于花阴之间。在湘云的世界里,没有解不开的烦恼和忧虑,试问钗黛二人可有如此胸襟吗?所谓“是真名士自风流”,湘云便是这样的真名士。“英豪阔大宽宏量,从不将儿女私情略系心上,好一似霁月光风耀玉堂”。
也许是胜极必衰的原因吧,此等繁荣文字的背后便隐藏了无限的悲哀,此后逐晴雯,死金钏,尤三姐自刎,尤二姐吞金,大观园从此便笼罩上一层阴云,再也没有散开,湘云此后再来,没有了从前的那种笑声了。红楼便真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湘云的结局到底如何,雪芹先生没有写完,“云散高唐,水涸湘江”就留下一个想象的空间吧。
《红楼梦》读后感6
春梦随云散,花飞逐水流;寄言众儿女,何必觅闲愁。
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袭人等是《红楼梦》主线人物,宝、黛二人的杯具贯穿始终。薛宝钗虽不是此感情杯具的当事人,但也有着相当高的地位。
对于《红楼梦》的结局,我有甚多不满,可有人对我说,“既然你不满,林黛玉最终抱憾而亡,贾宝玉出家为僧,那你觉得,什么样的结局是完美的。”的确,我对甚为不满颦儿之死,颦儿素日也是叛逆主角,终日只想一展才华,违反了古时“女儿无才便是德”之说。颦儿在文中的才华是不容置疑的,我实是钦佩,也为她那种叛逆而佩服。可她为何不能叛逆至底?贾母素日疼她,更疼宝玉,他俩二人想要结为连理枝,贾母也未必反对,她竟不去争取,偏自寻苦恼,气死了。可细细思量,她素日多疑,即使嫁于宝玉,也难免会被气死。
她又不似凤姐会借酒撒泼,怎生向贾母开得了这口?她的力量是如此微薄,在贾府她毕竟不像宝钗那样得人心。宝玉,最后看破红尘,做了和尚。难道做和尚真是最好的结局吗?若是如此,世人都改为僧。我的想法太极端了。“你死了,我去做和尚。”预示着这一切,好似一切皆前定,无法改变。我不满的是宝、黛二人最终仍是无法逃出命运的束缚。那人又对我说,“宝玉,做和尚已不是为黛玉而做。宝玉不做和尚,还能做什么?去追求功名利禄吗?”是啊,细度之,对于宝玉而言,这不失为最好的结局。他已淡薄名利,对他而言此皆身外物。追逐名利,让历史重演,看着自己的后代再来上演这“红楼梦”吗?他看似没有摆脱命运的束缚,但命运业已不能束缚住他了,他既不是为颦儿去做和尚,那就是为自己,他也不像世人为了“得道成仙”,而是了无牵挂,看尽红尘。只可惜宝钗为人圆滑,讨人喜爱,她最终最终独守空房,也不免令人觉得有些惋惜。
宝钗也是封建礼教的牺牲品,她以林黛玉之名嫁入贾家,也深知宝、黛二人心意相通,却无力抵抗。薛母再疼她,也无能为力,贾母如此有诚意,自己又怎生婉言拒绝?何况,薛蟠之事,贾家也尽了不少力,宝钗也不想为难母亲。嫁于宝玉后,虽说黛玉已死,宝玉待她也不薄,可宝玉仍是对黛玉念念不忘。最后,她已怀身孕,宝玉仍是舍她而去,出家为僧,留她独守空房。说来,得人心又如何?最终也未得幸福。
我始终觉得宝钗是全剧中真正的强者,她从不再人前为难他人,不与人正面起冲突。她的才华绝不在颦儿之下。我很是最佩服她,她说话从不造次,不该说的话绝不多说,即使是顽话,也是极为留意,甚至是无懈可击。她的才智也是罕有的,她不似凤姐无话不说,说话好似毫不讳忌,泼辣来形容也不足为过,心狠手辣,但她的才智绝差不了凤姐许多。
就拿此二事做分析。她时而劝戒宝玉,宝玉无悔改之意,她也不勉强,一她是姨娘家的,不便多说;二袭人如此劝慰,仍不见起效,多说也无效。就此打住,多说无意。再拿她与宝玉结婚之时,伺机将颦儿的死讯告诉他,也显示了她的才智。这些都是有目共睹的。
在来说说我自己的见解,我自认为对宝钗的为人,性格,想法都不够了解。我只是以一个常人的角度来思考。
宝钗处理世事甚是圆滑,几乎是人见人爱,可难免会有点虚伪感。她对何人都是如此,也不轻易像他人倾吐心声,她就好似将自己藏起一般,在我看来没有人自愿,将自己埋藏,她也许是为了建立地位,或是想得人心才这么做的。在母亲面前,她是贴心,在外人面前,她是懂事,薛姨妈脸上也有光。也许她是招人喜爱,可同时她将真正的薛宝钗埋葬。在整部书中,表面上她也许是最完美的,可我总觉得她出卖了自己的心,自己的灵魂,那还有什么完美可言?也许是家境关联是她不得不如此,家有薛蟠这酒囊饭袋,虽有薛蝌,可毕竟不是亲哥哥。她可能想忍得一时,时机成熟后,便可寻回自己,可到时到何处寻回自己?虽然她是强者,我个人认为将自己埋藏并不是件容易的事,这不是一个弱者做的来的,可最后她却不是真正的赢家。
美梦终究一场空。韶华散尽,容颜衰。独坐烛前痴痴叹,才觉泪痕爬满容。过往如云不可及,镜中双鬓已成霜。膝下遗腹已成人,房空冷清如往昔。闲来无事仰望月,无语能诉,唯有泪空流!
常听人讨论,宝钗凄惨还是黛玉凄惨?可纵观全文,细细评之,你便会觉得这个问题已不重要了。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
《红楼梦》读后感7
读罢红楼,心里酸酸的。不知是为了什么。是为了荣宁二府的家破人亡?红粉丽人的香消玉殒?还是投机分子的欺世盗名?好像每种都有一点。但总是觉得那不是全部。从一个男生的角度分析,我豁然开朗,这是嫉妒。我在隐隐之中对宝玉产生了醋意。说来也真是惭愧,但是有几个男性看到一个纨绔子弟的周围无缘无故的缠绕着数不胜数的美女而不心酸呢?
说到这,红楼梦里的感情故事还真是数不胜数。首先力推的,就是宝黛的红粉痴恋。在红楼梦里要数这两个人的感情最纯洁了。从两小无猜,青梅出马,到长大后的坠入爱河。曹公简直就是顺水推舟,让读者感到,世间又一份千古流芳的感情故事诞生了。它的出现是那么的自然,几乎没有人怀疑过,它的出现是那么纯洁,纤尘不染。但是生不逢时的感情就是痛苦的代名词。黛玉性格里独有的叛逆和孤僻,以及对世俗的不屑一顾,令她处处显得特立独行,卓尔不群。花前痴读西厢,毫无避讳;不喜巧言令色,言随心至;崇尚真情真意,淡泊名利……种种这般,都使得她象一朵幽然独放的荷花,始终执著着自己的那份清纯,质本洁来还洁去,一如碧玉般盈澈。
用一个普通人的眼光看她,最欣赏的还是黛玉的诗情画意,灵秀慧黠。黛玉每每与姐妹们饮酒赏花吟诗作对,总是才气逼人,艺压群芳。无论是少年听雨歌楼上的诗情,清寒入骨我欲仙的画意;还是草木黄落雁南归的凄凉,花气温柔能解语的幽情;无不体现出她娟雅脱俗的诗人气质。最叹息的是黛玉的多愁善感,红颜薄命。黛玉的身世,注定了她的孤独无依,而她的性格,又注定了她的寥落忧伤。纵使大观园里人来人往好不热闹,但是那里没有她能够依靠的亲人,没有她能够倾诉的知己,只有风流多情的宝玉让她芳心暗许,却又总是患得患失。于是她无奈着“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悲哀着“三月香巢已垒成,梁间燕子套无情”,伤感着“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终落得“一缕香魂随风散,三更不曾入梦来”的凄凉结局。
与其说林黛玉在贾府的地位和自身的懦弱是杯具的起因,还不如把职责轨道万恶的封建社会以元春为首的封建集团无情的扼杀了宝玉和黛玉之间的感情。如果红楼梦真的是曹雪芹亲身经历的描述,那么我能够感受到一个失去至爱的男生的痛苦。地狱的烈火在身边燃烧,苦不堪言,使我的思想静止不前,这不是切肤之痛,却是切肤之爱。当血泪撒尽的曹公转身应对不堪回首的历史怎能不发出“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的感叹!
还有要说的就是薛宝钗的感情杯具了。看到黛玉的郁郁而终,依然那么难过。可待到读完,听甄世隐说着什么"兰桂齐芳"。
《红楼梦》读后感8
曹雪芹的长篇小说《红楼梦》是中国文学史上最伟大也是最奇特的一部小说。
我读红楼,感悟最深的大致可分为两点。
第一,有感于《红楼梦》的艺术魅力。《红楼梦》之因此能成为中国四大名著之首,并不仅仅仅正因它在资料上的博大精深,包罗万象,更重要的因素还取决于它巨大的艺术魅力。从小说的人物看,它塑造了众多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据不完全统计,其中有名有姓的人物就有近五百人,而能够给人们留下深刻印象的典型人物,至少也有数十人,例如林黛玉的尖酸刻薄,薛宝钗的温柔敦厚,贾宝玉的如傻似狂,王熙凤的诙谐幽默等,这些典型人物,各自都有自己独特而又鲜明的个性特征,早已成为人类艺术画廊中千古不朽的艺术典型,在银屏上盛演不衰。从小说的情节结构上看,《红楼梦》改变了以往长篇小说情节和人物故事单线条发展的单调模式,创造了一个完整宏大而又浑然天成的网状艺术结构,四大家族及众多人物,情节结构安排巧妙,虽然多条线索齐头并进,互相联结,却又有条不紊,层次分明。
从小说的语言上看《红楼梦》,曹雪芹是公认的语言大师,他在继承中国古典文学语言优秀传统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加以丰富的发展,使小说的叙述语言更加生动形象,准确洗练,具有高度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小说中的人物语言堪称经典,作者往往只用三言两语就能传神地勾画出一个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例如林黛玉进贾府那段,王熙凤说道:天下真有这样标致的人儿,我今日才算看见了,况且这通身的气派竟不像老祖宗的外孙女儿,竟似嫡亲的孙女儿似的,怨不得老祖宗天天嘴里心里放不下。只可怜我这妹妹这么命苦,怎样姑妈偏就去世了!她这几句话,不仅仅夸奖了林黛玉,而且赞扬了探春姐妹们,还博得了贾母的欢心,充分显示了王熙凤圆滑世故的特点。
除此之外,小说中的超多诗词歌曲根据人物的不一样性格而作,更有较高的文学价值。第二,有感于《红楼梦》的主题,《红楼梦》是一部博大精深的文学巨著,关于它的主题,历来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诚如鲁迅所说的那样:“道学家看见淫,经学家看见易,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但我们细读原著,就会发现,作者所要展示的主题,其实就是人生有限,天地无情的痛苦和无奈,是留恋完美的人生而又对人生美中不足的哀惋与感叹:人生为何要生老病死、离合悲欢?
小说中透过不一样人物之口,反复吟唱的这一旋律,正是作者历经世间荣辱后的人生感悟,也是《红楼梦》乃至历代文人所极力探索的永恒主题之一,例如,元春贵为皇妃,但却觉生活“终无意趣”;迎春误嫁中山狼,不久便被折磨至死;探春虽然“才自精明志自高”,但却“生于末世运偏消”,为了家族的利益被迫远嫁异域;惜春看破红尘,出家为尼,“独卧青灯古佛旁”史湘云虽然“英豪阔大宽宏量”,但最终却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气质美如兰,才华阜比仙”的妙玉带发修行,结果“到头来,依旧是风尘肮脏违心愿”。其他诸如香菱、晴雯、尤二姐、尤三姐等等,乃至大观园“女儿国”中所有的女儿们,都无一不是以背剧结局而告终的,但是,曹雪芹的这种人生感悟是用心而非颓废的,他对人生乃至世间一切完美的事物都怀有深深的眷恋之情。当人生与世间的真善美被无情地毁灭时,他才在怜惜悲悯中发出了无奈的感叹,综观全书,《红楼梦》主要在“天上人间诸景备”的大观园这一既诗化又真实的理想世界中展开故事情节,以“无故寻愁觅恨”的贾宝玉为主人公,透过他的独特视角和亲身经历来感悟人生,探索自然,充分展示了青春少女及世间之美被毁灭的无情和无奈。
以上就是我对《红楼梦》的浅谈,自《红楼梦》诞生以来,就受到了普遍的赞赏和喜爱,红学各派各持己见,然而这也从另一个方面证明了《红楼梦》巨大影响和无穷的艺术魅力!,然而这也从另一个方面证明了《红楼梦》巨大影响和无穷的艺术魅力!
《红楼梦》读后感9
一百年有多久,没有必须人生阅历的人无法回答我。那么,三百年呢?
能在三百年内保存完好的东西并不多,就像金子,宝石,但《红楼梦》却是高于物质的存在,它是一部具有高度思想和高度艺术性的伟大作品,屹立于古典小说艺术领域的巅峰。
它,不仅仅仅是一个故事,它是曹雪芹用了十年时刻编织出的一个世界,虽然,这个世界并不完美,但却充斥着曹雪芹的爱、泪——宝玉、黛玉凄美的感情故事,四大家族由鼎盛逐渐衰亡的历史悲歌。“满纸荒唐言,十年辛酸泪。”谁知其中味?
三百多年前,曹雪芹一手创造了红楼梦的世界,三百年后,我捧着用新技术印刷而成的《红楼梦》,细细研读,依旧能够感受前人在故事中留下的思愁,聆听那隐没在故事最深层的倾诉,毫无间隙。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一个个主角跃然于纸上,不论好的还是坏的,他们都静静地在那个世界里上演一幕幕人生的戏剧,而我,置于一旁,只能默默惊叹着,做一个仰头观望浩瀚星空的远眺者,做着百万读者中的一员,关注着《红楼梦》的辉煌。
“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红楼梦》的字字句句就像是一根线,缠绕着编织出一个凄凉、腐朽、绝望的社会。主仆对抗、家族矛盾、经济危机缠绕着每个页脚,渗出压抑的窒息,那里纠缠着
多少生与死,爱与恨,眼泪与笑容。我们无法想象,曹雪芹是用什么样的情绪将那些日月轮转、凡尘沧桑、人间万物、爱恨情仇用文字在他手下流光溢彩的。唯一不可否认的是他做到了,他做到了将感情用文字表现的淋漓尽致,就像电影的预告片那般精美绝伦,带动人的血液为之感叹。
《红楼梦》的前80回是曹雪芹的心血,而后40回却让他留下了无穷的遗憾。那段奇葩写奇葩的日子,充斥着忧伤和悲痛,有人说,其中包含了太多对于旧社会的不满与怨恨。是不是不满,是不是怨恨,我无从得知。
或许是我的人生阅历不够丰富,又或许是《红楼梦》中包含了太多强烈的情感,我一时竟无法真正明白曹雪芹创作的目的,《红楼梦》的立意何在?此刻的我无法明白,但我绝不坚信,它仅仅是一个故事,仅仅是曹雪芹反抗旧社会的一种宣泄方式,它的背后必须还有更多的深层含意,但我,终是才疏学浅了。只能再一次翻开那部著作,再一次接触那些密密麻麻的文字语言,从早已熟悉的“甄士隐梦幻识通灵贾雨村风尘怀闺秀”开始,再一次跟随曹雪芹的脚步,深入到那段悲凉的历史。
“披阅十载,增删五次。”曹雪芹呕心沥血的用了十年,造就了古典小说上的传奇,当其他作家还在苦苦寻找龙角的时候,他,已经站在巅峰高高擎起《红楼梦》这颗龙珠在三百多年前,光耀于世了。
三个一百年的轮回,《红楼梦》的精彩还未完全出世,“红学”的研究还在继续,《红楼梦》究竟会不会被真正揭秘呢?停在前方的,永远是下一个轮回。
《红楼梦》读后感10
俗话说得好,“男不看红楼,女不看西厢”。其意白见。但碍于《水浒》、《三国》等从牙牙学语起就阅读,再读已无多大好处。无奈之中,捧起那“石头”硬啃起来,倒别有一番“胭脂”味。下有几条真(天真)知拙(笨拙)见,以供茶余饭后消遣。
首先,我觉得这本书并不只是单单一本感情小说所能概括。作者为写此书,寒窗几十载,对医药、园林、建筑、书画、诗词、烹调、服饰、花草、古董等,都有所研究。整部书对研究探讨青朝风俗民情很有帮忙,它仿佛是当时生活的小百科,无所不包,无所不有。怪不得至今还有许多红学家专门研究此宝。此书所现之人情世故,官场是非,在这天都屡见不鲜内涵之深,可真谓看一遍两遍不少,读十遍八遍不多。对于我精读此书是对吾之文学素养起巩固、提高,以致于升华之用,大有相见恨晚之情。
其次,这也是一部杯具,我细读一些中外文学名著,大凡流传下来的,几乎无一例外全是杯具。从卡西莫多到宝玉,从羊脂球到阿Q,以致于今日泰坦尼克中的杰克和露丝,都是杯具人物。正义战胜邪恶只能在动画片中存在,没有哪朝哪代的赞歌流传下来。个性是中国的《水浒》、《三国》、《红楼》都遵循着开业艰难后,强劲攀升,之后平稳走势,最后直线下跌的原则。这又恰与工商管理硕士MBA教程中所描述的一般产品发展规律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人生的规律又仿佛与此紧密相连。一种礼貌当其跃上顶峰就必将走向衰亡。的确,照此刻的环境发展,人类终究有个尽头,难道这是宇宙亘古不变的定理吗?难道这是继柏拉图哲学中“事物模样的精神模式或抽象模式必须”理论之后,又一种新模式。待以后有时刻再细细思考此问题,作个中国的苏格拉低。
第三,我以为程伟元、高鹗的续写不成功。虽基本贴合上方的曲线原则,没有生搬硬套强加于前文之嫌,但终究是焊接产物。他俩根据原作的暗示,追踪前80回的情节,完成了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的恋爱婚姻杯具,安排了其他一系列人物的命运结局,使《红楼梦》成了一部完整的书,从而推动了《红》在社会的传播,扩大了它的影响。但是,后40回写了宝玉中举和家业复兴,违背曹雪芹的原旨;在人物描述和情节构思方面有一些歪曲和庸俗的笔墨,和曹雪芹的原著有很大距离,近来又有人写了后40回,竭力鼓吹完美,但再怎样样也只能阿里基斯追乌龟,红楼梦的后40回将是一个永远的迷。
第四,也就是《红楼梦》鲜明的人物形象。就拿王熙凤这个给人印象最深的人物来说,她“模样又极标致,言谈又爽利,心机又极深细”,目光四射,手腕灵活日理万机,指挥若定。宁国府秦可卿的丧事,特意邀请她去主持操办,她一去就看出宁国府的五大弊端,并提出一整套治理整顿措施。王熙凤威重令行,旁若无人,构成“脂粉须眉齐却步,更无一个是能人”的局面。这位王夫人的内侄女争强好胜、追慕虚荣,具有很强的权势欲。贾府这位年轻俊俏,素有“凤辣子”之称的女当家伶牙俐齿,处处讨贾母、王夫人的欢喜,曲意奉承,插科打浑,无所不至。
总之,王熙凤是一个集漂亮、聪明。能干、贪婪、狠毒于一身的复杂形象。作者还按照生活的逻辑,表现人物,阐发主题的需要,对众多的辅助人物作了精心的安排,使每个辅助人物不但具有自身的好处,而且能体现出多方面的好处和作用来。刘姥姥三进大观园就是这方面的一个范例。刘姥姥的一进大观园安排在小说的第六回,当时情节尚未充分展开,作者借刘姥姥这一辅助人物,从社会最底层这样一个视角,来写贾府的显赫气派。透过刘姥姥这样一个乡下的穷老婆子的眼睛,写出了凤姐的虚骄、矜持。刘姥姥第二次进入大观园的时候,贾宝玉、林黛玉和薛宝钗三人之间的关联正处在微妙的阶段,贾府在表面上正处于繁花似锦的时期。作者将刘姥姥和贾母这样两个地位悬殊的老太太作了巧妙的比较。贾母趁此机会极大的满足了自己的优越感;刘姥姥则为了讨得一些封赏,心甘情愿的出乖露丑,充当老爷太太、少爷小姐的笑料。刘姥姥第三次进大观园时,贾府大势已去,刘姥姥救了巧姐。这样,刘姥姥无意中成了贾府盛极而衰的证明人。
最后,还是说说它的艺术成就,鲁迅以前指出:“总之自有《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鲁迅所谓的“都打破了”指的是“敢于如实描述,并无讳饰,和以前的小说叙好人完全是好,坏人完全是坏的,大不相同,因此其中所叙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红楼梦》没有把人物写某种思想或性格的化身,更没有把人物当作说教的工具。作者以细腻的笔墨展现了生活本身所固有的生动性、丰富性和复杂性。《红楼梦》打破了传统小说的单线结构。它以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的恋爱、婚姻关联为中心线索,同时展开贵族大家庭的其他人物、事件的描述。在紧紧抓住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恋爱、婚姻杯具的同时,展开广阔的社会环境描述,从而写出了产生这一杯具的社会根源。
其实,关于红楼梦中可论的东西还有很多很多,我才刚究出些皮毛而已。譬如今年《读者》第七期的丫鬟问题,还值得再好好深挖,但碍于自己阅历浅薄,知识贫乏,无奈只得就此搁笔。再不赘述,还恭请学姐在将来的学习生活中,循循善诱,多多指教,吴达自当感激不尽。
《红楼梦》读后感11
红楼,多么熟悉而又神秘的名字。自它问世以来,多少红学家前仆后继,倾其一生只为解得其中真味。对于这部自成学问的奇书,我早已慕其美名,值此寒假,有幸一探其奥秘。
当我拿到这本厚达九百多页的大“百科全书”时,我的心不得不为之惊叹,甚至有了打退堂鼓的念头,但读书本来就要舍得投入时间和精力,不然怎能领会其中奥妙?于是便下定决心,这个寒假,就纠缠上这本“顽物”,一定要把它看完。
初读《红楼梦》,困难就接踵而至。一张薄薄的纸页上挤满了令我眼花缭乱的文字,包括生僻字、文言文,许多诗词更是让我摸不着头脑,其中复杂的人物关系则是让我糊里糊涂,如置身云里雾里,难得其中真味。有时读着,竟睡意难忍,趴在书上睡了过去。
但这些并未阻挡我要将它看完的决心。我开始做笔记,自己手绘红楼梦中的人物关系图,切身体会到这个封建大家庭的复杂。我学会借助外物,无论是厚重的词典还是高速发展的互联网,都在此过程中助我一臂之力。
最令我着迷的,自然是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纠葛了。一次我读到一个场景:贾宝玉和林黛玉互表心意,用到“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以及很多我不知道的典故,便在网上查询,终于得知这是贾宝玉在向林黛玉表露自己的真心。在此过程中,我既收获了知识,又对书中的内容有了理解,那样一种心领神会的感受,更是生活中不可多得的,难以言喻的昙花佳境,让人回味无穷。这样读书的兴趣和快乐自然就如期而至了。
在长达二十多天的纠缠后,我终于将这本书“啃”完了。但我却不能就此满足,因为书中还有很多内容是我还不理解的,还有更多的深意和奥秘没有被挖掘。这样,我的感受和收获可能就很有限。于是我选择了在网上翻看别人的读书笔记和书评,以及一些著名红学家如周汝昌的著作,与他们的思想和心灵交流后,便有豁然开朗、拨云见日之感,《红楼梦》中的奥秘也才逐渐隐现。
随着进一步深入了解,我才真正感受到红楼梦的博大精深,也获得了更多的知识和兴趣。也许读书就是如此,只有肯花心思去钻研,才能真正领会其中的奥妙。采用不同的方式,得到的知识和兴趣也许就更多。最终,这本书一定会对我们的心灵产生巨大的影响,让我们受益无穷。
《红楼梦》读后感12
“浮生着甚苦奔忙,盛席华筵终散场。悲喜千般同幻泡,古今一梦尽荒唐。漫言红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长。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一部怀金悼玉的红楼梦,一首暗示着兴败繁衰的荒唐诗,在这白玉为堂金做马的贾府中,在这光鲜的浮华后,又暗藏着什么呢?
“甄士隐梦幻识通灵,贾雨村风尘怀闺秀”从此,一块纷纷扰扰的石头陨落人间,牵系起一群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的红楼女。在那浮华的贾府中演绎着“美中不足今方信,如花美眷空蹉跎”的凄美故事。浮华的悲剧,即将开幕。
贾元春,贾府第一个传奇人物,贾家嫡系孙女,凤藻宫尚书加封贤德妃,大观园真正的主人,可谓占据了天时、地利、人和,享尽荣华的她用二十年的青春看清了这人间是非。一曲“恨无常”道出了她悲、美的一生。同时也说出了她那华丽的凤袍下掩盖的无限的悲伤和痛苦。可怜薄命女,生因浮华,死亦因浮华。
一个道金玉良缘,一个念木石前盟,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暇,一个孤高自诩,一个处事圆滑,一个肌肤如雪,一个娇花似水。一个薛宝钗,一个林黛玉。只可惜了两个薄命女,入了富贵家,却不知那浮华之门易进不易出啊。“可叹停机德,甚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富贵一生只落得个空劳牵挂,枉自嗟呀!败落的大观园,没有了昔日的繁华,潇湘馆在那几束翠竹的衬托下显得那样清幽,可是里面却没了颦儿的笑音和哀叹。宝钗啊,当你再一次看到这景象是想必也会为那“登上青云”的追求而后悔吧!
金银散尽,家业凋零,有恩逃生,无情报应,欠命命已还,欠泪泪已尽。食尽鸟投林,皆因浮华散尽!一卷红楼落幕,不禁慨叹:“陋室空堂芴满床,衰草枯杨歌舞场。金箱垠箱又怎样,只可惜你命不长。浮华门里唱大戏,那结局怎一悲字了得!莫要不舍富贵乡,浮华皆可抛!
《红楼梦》读后感13
读《红楼梦》,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熙熙攘攘的人物世界,给我们印象最深的也是这些感动我们的人物,我们耳熟能详的贾宝玉,林黛玉,薜宝钗,王熙凤乃至刘姥姥等都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再读《红楼梦》,一些其他的人物又让我产生不同的感觉,一种新的东西也在这些人物中散发出来!
《红楼梦》中描述了这样一个人"鲜艳妩媚,有似乎宝钗,风流袅娜,则又如黛玉"乳名兼美",脂寓兼具宝钗,黛玉之类"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这个人就是《红楼梦》中最美丽的女人------秦可卿,秦可卿凭借自己的美丽荣登上了"蓉大奶奶"的宝座,她"蓉大奶奶"的地位与她的娘家的家世不相称,她的家里老父弱弟,无钱无势, 而贾府却是京都八公之一."假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且"上上下下都是一双富贵的眼睛",因此她的地位并不像凤姐"莲二奶奶"的位置那么可靠,她的花容月貌虽然为她增色,让她荣登宝座,但却不能保证她不受歧视,然而秦可卿到了贾府后获得的不是虐待和歧视,反而成为贾母的重孙媳中"第一得意之人"这是由于她生的"袅娜纤巧,行事又温柔和平",她不仅"秉花容",而且"会行事儿"这点就印证了在贾府这个大家庭也即一个社会的环境中会行事,会看眼色是一个多大能耐,此时我也不得想到了林黛玉和薜宝钗,为什么后来会有这样的爱情悲剧,在会芳园中赏梅,宝玉想睡中午觉,贾母就让小厮好生哄着去玩一回,秦氏忙主动接过这一差使,为的是博取贾母的欢心,在宁府宝玉会秦钟,二人到里间小炕上肠叙,秦氏忙进来叮嘱宝玉道:"宝叔,你侄儿年小,倘或言语不低头,你千 万看着我,不要理他。"为的是怕秦钟说错话使宝玉扫兴,秦氏病重,贾府还动了一大群大夫,"三四个人一日轮流着倒,有四五遍来看脉",秦氏甘冒着凉添病的危险,一日换四五遍衣裳,坐起来见大夫,为的是怕万一礼数不周,落人非议。
如此这么多,不难看出,秦可卿不细心和要强,但她的这种细心和要强也反映了 她只要求不开罪人,不落人褒贬,从而能博得人们的好感。
《红楼梦》读后感14
《红楼梦》这本书以林黛玉和贾宝玉凄美的爱情故事为主线,讲述了:贾、史、王、薛四个家族从兴旺到衰败的过程。
放下这本名著,我沉思许久,我随着主人公的喜而喜,随着主人公的悲而悲,下面就让我来说说读后的感受吧!
走进熙熙攘攘的大观园,一个个形形色色的人物展现在我的眼前:有慈祥的贾母;刀子嘴豆腐心的凤姐;直性率真地宝玉;多愁善感的林黛玉。其中让我记忆最深刻、最难忘的,就要属林黛玉、史湘云、惜春和晴雯了。下面让我一一介绍一下吧!
“天下掉下个林妹妹”,这个“心比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的女孩总是让我悄然泪下。她多愁善感,无论是悲欢离合还是草木枯荣,都会让她泪如雨下。她同时也是一个情感丰富的女孩。她不愿看花儿随风飘零,就给它们建造了一个花冢,让它们有了自己的家。
史湘云却恰恰和林黛玉相反。她是一个心直口快、乐观大方的女孩。虽然她只是贾母的远堂亲戚,很少来贾府,却和大家玩得那么开心,没有一点陌生的感觉。不仅仅如此,她还在诗社中勇敢地提出自己的想法。她的诗也是非常乐观的。
惜春是贾府的第四个姑娘。她性格温柔、随和。有一次,贾母要惜春将整个大观园给刘姥姥。要知道画整个庞大的观园要画差不多一年。可惜春还是微笑着点头答应下来,经过她的不懈努力,终于将整个大观园画了下来。我想:要是我,早就不耐烦了!没错,惜春不仅有着温柔的性格,还有着惊人的毅力。
一提起晴雯,很多人读后不理解地问:“这个不值一提的小丫头你为什么喜欢她呀?”我觉得晴雯是最有反抗能力的丫头。她敢爱敢恨。在抄捡大观园中其它的丫头都逆来顺受,只有她站起来反抗。虽然晴雯被赶了出去最后洒泪告别,但她永远活在我的心中。她使我明白了:做一天狮子也比做一辈子的绵羊强这个道理。晴雯你虽然是个丫头,但是在我心中是最勇敢的姑娘!
《红楼梦》真不愧是我国古典小说的顶峰。那形形色色的人物特征,引人入神的情节,我相信每一个读过它的人,都会像我一样陶醉其中,爱不释手!
《红楼梦》读后感15
《红楼梦》是一部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小说以上层贵族社会为中心图画,极其真实、生动地描写了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全部生活,是这段历史生活的一面镜子和缩影。是中国古老封建社会已经无可挽回地走向崩溃的真实写照。
有人把莎士比亚比作高山,我认为曹雪芹是一个大海。山再高,终有人可以登上它的顶峰,而大海,要想探究她的深底,却非常之难。“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曹雪芹在写这部书时,用了“谐音寓意”的手法,他把贾家四姐妹命名为元春、迎春、探春、惜春,这是谐“原应叹息”的音;在贾宝玉神游太虚幻境时,警幻仙姑让他饮的茶“千红一窟”,是“千红一哭”的谐音,又让他饮“万艳同杯”的酒,这酒名是“万艳同悲”的谐音,这样的手法几乎贯穿了全书。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这黛玉低吟着的悲凉试句一直被古往今来的独孤人士吟唱至今,这句诗出自曹雪芹的手笔,似乎也暗示着<<红楼梦>>这部小说的悲凉结局和它之中蕴涵着的封建社会独有的苍凉和无奈。
《红楼梦》在艺术上的成就是巨大的,这首先体现在典型形象的塑造上,它探索到人物灵魂的深处,描写了不同人物的精神面貌,塑造出不同的典型。这一大群性格鲜明,有血有肉,真实可信的人物形象,在读者面前展现出一道瑰丽的艺术画廊。在这一人物群中,不仅有大家闺秀,豪门公子如主人公: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等。
《红楼梦》中除了众多的人物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之外,还有就是作者所要表达的一个主题,他没有明说,但通过这成百的众多人物的神志,语言,动作,心理活动表现的惟妙惟肖,一个庞大的繁荣的贵族大家庭,到后来的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下场,我们不难看出封建资本家的腐败无能以及封建社会的黑暗和不长久,文中描述了如林黛玉,贾宝玉………这样的“叛逆者”的形象,他们的爱情没有结果,甚至可以说凄惨,但他们代表的是新生命,敢同顽固势力作斗争的新主派代表,我们都江堰市知道林黛玉的眼泪,但也知道她的尖酸刻薄以至使别人都嘲笑她挖苦她,我们也知道贾宝玉“潦倒不通世务,愚须怕读文章,行为偏僻乖张,哪管世人诽谤”纨绔子弟的形象,他们鲜明的人物性格也使黑暗中有了一丝亮光,让我们看到了希望。
《红楼梦》读后感16
“说到辛酸处,荒唐愈可悲。由来同一梦,休笑世人痴。”随着宝玉了却尘缘,红楼一梦终于归结。也许是由于阅历过浅,在这一部绵长细腻的经典面前,我竟有些哑言,如同涓涓溪流无意间初入大海,《红楼梦》那高不可攀的艺术性与思想性,即便是在世界文学作品中,也理应首屈一指。
若是把《红楼梦》单纯地当作爱情悲剧来读,未免低估了其中的内涵。宝黛的爱情悲剧,固然反映了封建时代的专制和那时有情人难成眷属的无奈、痛苦,我们可以将其理解为曹雪芹对封建制度的抨击。而贾府上上下下所有的人物,是否都可以代表封建时代某些典型的人物?贾府的兴衰史,是否又可来影射中国整个封建社会的兴盛与衰亡?当然,这都是一些宏观的角度。就个人而言,贾府的命运是否也就是曹雪芹及其家族的命运?他思想的先进,又未尝不是隐含着对功名未就的抱怨?
这些的确是读过《红楼梦》之后应有的共识,但从那些华美传神的文字背后,我读出的则大多是曹雪芹对后人的谆谆教诲。
每每读到贾府丰裕的家产,诸如黄金几千两,白银几千两,绸缎多少匹,总会隐隐担心,如此富贵的家族到底能不能成功地延续下去,毕竟“富不过三代”的定律似乎很少被打破。果不其然,贾府中鲜见勤奋的身影,大多是笙歌不断,鼓乐不休,结果难逃败落凋敝的命运。这不免为我们敲响了警钟:由简入奢易,由奢入简难。另一个生动的例子,就是曾经活跃于历史风烟中的那一群五陵少年。他们多是皇亲国戚的后代,大富大贵,衣食无忧,不必考虑学业,不必操劳生计,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让他们变得百无聊赖。为了打发难以消磨的时光,他们互相攀比,互相炫富,为非作歹,花天酒地,结果如何?终被世人遗弃,被历史遗忘。现今中国人常怀着一种暴富的心态,各式各样的奢侈品难以满足其欲千金散尽的胸怀,更为可怕的是,这种风气正逐渐蔓延至年轻一代的学生身上,并且就发生在你我身边。不难想象,这种无节制的享受最终将演变成国民性,让整个中华民族都失去前进的欲望,更难以完成复兴的使命。这并不是危言耸听,巴西的一只蝴蝶挥动翅膀尚能引发美国一场龙卷风,一代一代的“耳濡目染”又何尝不会酿成不堪的悲剧!我不愿再进行痛斥,柏杨先生早已发出振聋发聩的呐喊,我唯愿独修其身,却又不忍责任的折磨。整个社会的大风气,早已不是你我能够左右的了,保持住内心的一方净土,是周国平先生、余秋雨先生、王蒙先生等,以及所有有良知的读书人的心愿。我愿做这样的践行者,践行着心中永远简朴安静的生活,践行着美好的祈愿。想必曹雪芹先生也是这个意思,字里行间,他仿佛在对我们说,一切繁华都是红楼一梦,何苦为儿女情长苦苦纠缠,何苦为人情世故操劳奔波,何苦为琐屑小事争喋不休,何苦为追求金钱呕心沥血,何苦徒增无尽烦恼。心安即是归处。
虽然《红楼梦》只是一部文学作品,但它真是把“人”写绝了:人的美好,人的智慧,人的劣性,人的悲哀。读这样的作品,我们便懂得了自己,懂得了我们的家庭,懂得了我们的民族国家。向曹雪芹先生致敬,正因有了他,荣辱兴衰、人性冷暖尽收眼底。向那些努力修行品德的志士致敬,英雄造时势,唯愿不再是个传说。
《红楼梦》读后感17
风花雪月之事,假假真真之幻,有有无无之乱。或许没有战三国的雄伟壮观,或许没有水浒汉的忠义情深,或许没有梦西游的虚幻迷人,但红楼有着一种千古不变的发人深思。
《红楼梦》乃曹雪芹先生之心血之作——“批阅十载,增删五次”。本书贯用北京方言,看官可透过表面用心观测到曹雪芹先生极力反对封建思想,批判封建腐败。读红楼,令人叹为的可不仅仅是家族兴衰史,还有种种风流事,种种风流情。
“他是甘露之惠,我并无此水可还。他既下世为人,我也去下世为人,但把我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也偿还得过他了。”这木石前盟,那金玉良缘,勾出了一段段风流俗事。林黛玉本就是多病身,幼年丧母,寄身于外祖母家中,少不得处处留心、小心多疑。而表哥贾宝玉又是个“只爱在女儿们身边的”。两人一见如故,更少不了些冤家琐事。她是一向娇弱的林妹妹,他是始终爱女儿之洁的宝哥哥。他们日夜相伴,情味相似,厌恶世俗。宝黛之恋缠绵辗转,可最后,也不过是“卿于新房花烛中,余则凄然焚稿末。”
身带金锁的薛宝钗是位极符合封建思想的女子。待人宽厚,不得罪他人,脾气和顺。可也正因为与林黛玉性格的反差,造就了一系列的悲剧。封建包办婚姻不仅没能为贾宝玉带来幸福,还让他经历了生死离别。薛宝钗从小灌溉封建妇女思想,时刻铭记着“女子无才便是德”。这一场所谓的婚姻,亦是悲剧。
有的时候会产生一种错觉,《红楼梦》前几十回是一场美轮美奂的精神盛宴。元妃省亲建大观园,何不宏伟?元宵众人同乐猜谜,何不愉悦?林黛玉等人起诗社,何不自在?可是,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衰弱往往都是从那最繁华的一瞬开始的。这一切都如一场梦,家族兴衰的梦,讲述封建礼教的梦。过眼云烟。烟消云散。最终,大观园的繁荣仅仅止步于过去。
张晓风曾说过,人生有三恨,一恨海棠无香,二恨鲥鱼有刺,三恨红楼梦未完。《红楼梦》不仅是一本讲述四大家族由兴到衰的经典之作,而且,在更多人眼里她就是对某一个时代的回忆,能触发人心底的温情。“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黛玉葬花,葬的不仅是桃花,还有她居人篱下的惆怅。红楼,梦一场,到头来,惹得那人憔悴。
辗转红楼,忘不了伊细泣独怜,忘不了伊焚稿断痴情,忘不了红楼一瞬却终究梦一场。红楼,梦。
《红楼梦》读后感18
看了很多遍的红楼,以前总是觉得林黛玉的一生是那么的凄凉,总也不忍看后几回中的黛玉焚稿,宝玉成亲,。觉得那么残忍的结局,知道就够了,不想一遍遍去复习那种伤心。
前些日子看了一本清代人作的红楼续补,以前对于这种书,我总是排斥的。觉得那些人搞出一个个大团圆,或死而复生或仙境重逢之类的结局,实在是没有意义。这么粗劣的改续,无聊的紧。不过这次去图书馆,见到书架上好几个版本的这种书,抽出一本,粗略的翻了一下,却使我萌动了重读红楼结尾几章的想法。
看到黛玉的郁郁而终,依然那么难过。可待到读完,听甄世隐说着什么“兰桂齐芳”我不由黯然。薛宝钗这样的人物,也要像李纨一样,将一生都葬在这片冷酷的园子里么?
以前的我,是很讨厌薛的。从蜂腰桥扑蝶到最后的成亲,我一直都觉得她是一个既冷酷又自私的人。可是现在,我竟然不由不同情她了。其实细想起来,她的悲剧也许比林的更令人叹惋。
薛宝钗家境富足,从小饱读诗书。接受的是极为全面而正统的教育。贾母总是夸她“沉静宽厚”。没错,这正是她从小被教育过的为人方式,也是古代女子应有的美德。甚至悲喜都不应形于颜色,否则就是“不尊重。”综观全书她的举止,几乎从未超出这些束缚。只有一次宝玉将她比做杨妃令她大怒,可也只是冷冷的用一句话反讽过去。以前最恨她在蜂腰桥下陷害林的一段。现在想来,其实也并不是完全不可以理解的恶毒举动。她从小生长在皇商家庭,这种“趋吉避凶”的法门应该是早就深深的印在心中了吧。虽然她的做法很自私,但在她,也许认为人理所应当就该这样应对。其实她才是最可悲的人,一生都被别人的看法和所受的教育支配着。从来都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没有开心也没有不开心,只是按照理所当然的道路走下去。从未得到过全心全意的爱情,也没有谁真正的关心过她。而她,也就认为世界本就如此。认为夫妻间有的不是真诚的感情而是“举案齐眉”的尊重;认为母女间有的不是血浓于水的亲情而是服从的孝道。这样冷酷的纲常,竟是她遵守了一生的原则,而且还毫无知觉的麻木着。
她的作为,其实并没有多少是自由的选择。她只是一个典型的循规蹈矩的服从者。她是聪慧有才的,却被教育着认为女子读书也是无用,香菱和湘云谈诗她说道“一个女孩儿家,只管拿着诗作正经事讲起来,叫有学问的人听了,反笑话说不守本分的”;她也熟悉剧作戏曲,却认为这些淫词巧句是不能为端庄淑女所知的,因而委婉的批评宝琴的咏古诗;她像任何人一样希望有美好的生活,但当母亲为了贾府的权势而把她嫁给痴痴傻傻的宝玉时,因为母亲告诉说她已经应承了,也就只有流泪接受。直到最后宝玉出家,她的悲剧达到*。即使在这时,她依然是不能由着本性而为的。王夫人说“看着宝钗虽是痛哭,他端庄样儿一点不走,却倒来劝我,这是真真难得的!”可想想宝钗如此人物,又这样年轻,此时想起自己的一生将如何结束,她的痛苦其实并不在黛玉焚稿之下呀!可她依然只能克制着,这是她的“尊重”!
与林相比,他的一生也许更为可悲,林至少还追求了自己的幸福,而且得到了一份真诚的感情,最终一死解脱了所有的痛苦。而宝钗一生“愚昧而不自知”而且依她的性格,终其一生,也只能是任由生活这把钝刀一点一点割掉生命吧!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这几句判词,注定了薛是红楼数场悲剧中的一个。对于她的一生,作者曹雪芹应该也是叹惋的吧!
《红楼梦》读后感19
曾经对于《红楼梦》的认识始终停留在“大皆不过谈爱情“,也曾为了宝之悲,黛之惨而愕腕叹息。
如今取下束之高阁的《红楼梦》,如品茶一般细细品读,忽觉爱情不过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味香料。
《红楼梦》缘起灵河畔那一抹降珠草,受神瑛待者灌溉,又因灌溉过多故五内郁结。至于石头如何成了神瑛待者,神瑛待者又如何成了贾宝玉,我们不得而知,只觉得颇有些神化色彩。
再说那降珠草下界幻化为人形,名黛玉,以一生泪水报答神瑛待者灌溉之恩。黛玉性格孤僻,并非与天俱来。她幼年丧母,寄居在外祖母家中。但这并非是一个有温暖与爱的家庭,而是一个龌龊之地。
贾母看似慈善,对刘姥姥施恩有加,实则自吹自擂,不过是出“携蝗不嚼”的闹剧,在“上层”人物中最吃得香的秦氏,拍马手段,黛玉视之,指出那些是“贫嘴贱舌”。极善奉承迎合旁人的王熙凤,在黛玉看来,不过是“放诞“,“无礼“。自命清高的“槛外人“妙玉,黛玉也一眼识破了她卸却红妆的虚伪。就连被王夫人认为“识大体”的袭人,蒙得过湘云,却也逃不过黛玉的眼睛。黛玉一语点破她的本质——“我只拿你当嫂嫂待。”于是,黛玉被认为“小性,多心,心窄”,没有大家闺秀风范,不能入选“宝*奶”,终成了“世外仙姝寂寞林”。
黛玉虽为“主子姑娘”,却又被称为“小鸡肚肠”,但她除了一颗痴心外别无其他。她是不谙人情,是恃才傲物,但“芙蓉吹断秋风狠”,不要过份指责她的“多心”,那实则不为她之过,周遭使她不得不多多考虑,众钗中可与黛玉之才相比的非宝钗莫属,她家私雄厚,善于处世,这两点胜过身世可悲而又叛逆的黛玉。她是大家闺秀的典范。她没有木石前盟,却相信金玉良缘。
初到贾府,便“连下人也都多与宝钗亲近“,赵姨娘也称她厚道。生日会上,她知贾母“喜欢热闹戏文”,“爱吃甜烂之物”,使“依着意思”去说。蘅芜院她布置得素净简单,给人以恬静的淑女之感,让人觉得节俭。金钏投斗,她帮王夫人解除心中梗结。宴席上众人嘲笑乡下人刘姥姥,独无描写宝钗之笔,是曹翁忘了这号人物,并不然,只是她维持了大家闺秀的仪态。一方面她让王熙凤认为“不干已事不张口,一问摇头三不知“,一方面又让老太太,王夫人觉得“小惠全大体“。对黛玉的讥讽听若惘闻,让人以为她从不记恨,又在扑蝶误听小红与坠儿的谈话时,扯出与黛玉捉迷藏之谎。她处世的高明与黛玉的清高形成鲜明对比。于是,宝钗被认为“大家闺秀,温顺,识大体“,选上了“宝*奶“终成了“山中高士晶莹雪”
对于宝钗,我一直无法喜欢,从情感上无法接受她与宝玉的婚姻。她的处世圆滑,她的性格温顺,在我看来皆是虚伪之举。借由一些小事拉近与黛玉的关系,让黛玉认为与她“情同姐妹“。对待宝玉,更是好之又好,顺之又顺,全然不同与黛玉的猜忌。
黛玉死时,只说了半句“宝玉,你好……”,便命丧黄泉。如果要我填满这句,我想必当是“宝玉,你好狠。”为何狠心抛弃黛玉,另娶宝钗,这令黛玉情何以堪,一个空有痴心的女子,如果连痴心也化为灰烬,又如何撑得下去。殊不知,这只是王夫人的掉包计,宝玉并非无情,只是一直认为迎娶的是黛玉。再说那宝钗,堂堂公侯女,千金小姐,竟顶别人之名嫁给一个不爱自己的男人。宝玉掀开红盖头之后,发现林妹妹成了宝姐姐大失所望,就那么把宝钗冰在那儿,不再理会,这叫宝钗又情何以堪。原本“任是无情也动人“,竟落得个独守空闺的下场。
思及至此,忽觉宝钗也是受害者,真正害人的则是吃人的封建礼教。
《红楼梦》读后感20
《红楼梦》是一部中国历的奇书,不同的人看它都定会有不同的收获。文学家获取了经典的诗词和巧妙的写作手法;医学家获取了大量的中医药方;历史学家获取了当时的社会风貌。它留给世人太多的东西,以至不论哪个人读后都会有或多或少的收获。
《红楼梦》中人物繁多,但我认为当以宝玉、黛玉、宝钗三人为最重要。因为这三人感情的演变是小说的主线。有一种说法是宝钗赢得了婚姻,黛玉赢得了爱情。我对此持肯定态度,而宝玉呢?他赢得了什么?仅是那看破红尘,遁入空门的一走了之吗?不!他获取的是那段带有苦味的美好回忆。
《红楼梦》是一部中国古代经典文学名著,有关作者的生活背景和写作意向,后人有多种观点。曹雪芹从《红楼梦》所获取的是对当时政治生活的发泄,对美好未来的向往和在历史长河中文学领域内留驻的不可磨灭的一页。
对我这个中学生而言,从中获取的是大量的文学积累和生命体验。当读到林黛玉葬花时写得那句“试看春残花溅落,便是红颜老死。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时,我感到了时间的紧迫,知道了“少年不知勤学早,今日不搏待何时”。当读到“忆女襄生之昔,其为质则金玉不足喻其贵,其为体则冰雪不足喻其洁,其为神则星月不足喻其精,其为貌则花月不足喻其色。”时,我惊叹于作者笔触的优美,品尝到了文学营养的甘甜。当读到“滴不尽相思血泪抛红豆,开不完春柳春花满画楼”时,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幅女儿独处闺楼,杨柳依依,满面忧伤的画面。
而对于整个世界,它留下的也是一笔巨大的精神财富,“红学”研究早已成为世界性的学问,它像一卷《清明上河图》,展现了那个时代中国的风土人情和社会面貌。它也像李杜的诗篇给人以美的享受。
相信将来的人会从中获取更多更多的东西。唉!说不尽的《红楼梦》,道不完的曹雪芹。
《红楼梦》是一部中国历的奇书,不同的人看它都定会有不同的收获。文学家获取了经典的诗词和巧妙的写作手法;医学家获取了大量的中医药方;历史学家获取了当时的社会风貌。它留给世人太多的东西,以至不论哪个人读后都会有或多或少的收获。
《红楼梦》中人物繁多,但我认为当以宝玉、黛玉、宝钗三人为最重要。因为这三人感情的演变是小说的主线。有一种说法是宝钗赢得了婚姻,黛玉赢得了爱情。我对此持肯定态度,而宝玉呢?他赢得了什么?仅是那看破红尘,遁入空门的一走了之吗?不!他获取的是那段带有苦味的美好回忆。
对我这个中学生而言,从中获取的是大量的文学积累和生命体验。当读到林黛玉葬花时写得那句“试看春残花溅落,便是红颜老死。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时,我感到了时间的紧迫,知道了“少年不知勤学早,今日不搏待何时”。当读到“忆女襄生之昔,其为质则金玉不足喻其贵,其为体则冰雪不足喻其洁,其为神则星月不足喻其精,其为貌则花月不足喻其色。”时,我惊叹于作者笔触的优美,品尝到了文学营养的甘甜。当读到“滴不尽相思血泪抛红豆,开不完春柳春花满画楼”时,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幅女儿独处闺楼,杨柳依依,满面忧伤的画面。
而对于整个世界,它留下的也是一笔巨大的精神财富,“红学”研究早已成为世界性的学问,它像一卷《清明上河图》,展现了那个时代中国的风土人情和社会面貌。它也像李杜的诗篇给人以美的享受。
相信将来的人会从中获取更多更多的东西。唉!说不尽的《红楼梦》,道不完的曹雪芹。
《红楼梦》读后感21
暑假里,我坐在床边,手不释卷地读着一本好书——《红楼梦》,书中的每个章节的内容都吸引着我。
我喜欢读《红楼梦》的这一章节,讲的是大观园姐妹悠闲于乐,吵吵闹闹的场面。
作者曹雪芹把这些人物写的栩栩入生,用对比的修辞手法,作者安排了鲜明对照的两个世界。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贾宝玉,贾宝玉是小说的中心人物,他聪明灵秀,是贾氏家族给予了重望的继承人。其性格平等待人,尊重个性,主张个人按照自己的意志自由生活。在他心里,人只有美丑的划分。
“开谈不说《红楼梦》,诗尽诗书也枉然。一曲红楼多少梦?情天情海幻情深。”作品塑造了悲剧人物:林黛玉为爱情熬尽最后一滴眼泪,含恨而死,贾宝玉,终于离弃了“温柔富贵之乡”当了和尚,薛宝钗当上了荣府的二奶奶,却没有赢得真正爱情。
好书伴我一生。谢谢你让我懂得了更多知识。
《红楼梦》读后感22
《红楼梦》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也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颗璀璨的明珠。《红楼梦》这本书,里面的人物刻画的很鲜明,有多愁善感的林黛玉,聪明灵秀的贾宝玉、乖巧大方的薛宝钗、聪明能干的王熙凤等……贾宝玉和林黛玉这两个人物最令我回味无穷。
“天上掉下个林妹妹”,每当我读到多愁善感的林黛玉时,总会情不自禁地落泪。一定是“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的她令我产生了无比的怜爱。无论什么事情,黛玉都会黯然泪下。不过黛玉也有令我佩服的一面,就是她的才情。《葬花吟》、《秋窗风雨夕》……都是她写的诗,写的太好了。
还有,贾宝玉也令人印象深刻。宝玉不喜欢读书,因为他不想考取功名,不想混迹于官场。宝玉与大观园中的姐妹关系很好,因为他以为男女平等,对任何人一视同仁,这就是与众不同的贾宝玉。
《红楼梦》这部名著,非常感动人,催人泪下。我建议大家也读一读这本书,相信也会沉迷于其中。
《红楼梦》读后感23
《红楼梦》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是作家曹雪芹呕心沥血近十年完成的一部古代长篇小说。
《红楼梦》主要讲了金陵四大家族(史,贾,薛,王)从兴盛到衰败的全过程。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故事是《贾雨村断案》,这篇讲的是:薛家的大公子薛蟠因抢夺一个侍女而打死了冯家的公子。冯家告到了官府,这时的县令是贾雨村,贾雨村听了大怒,立刻要惩治薛蟠。这时,有一个衙役阻止了他,给他了一个护官符: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东海缺少白玉床,龙王来请金陵王。丰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并且说:“金陵的地方官如果不想失去官职就不能去得罪这四大家族,这次打死人的正好是丰年好大雪中的薛家。”贾雨村听了连忙问衙役该怎么办,衙役告诉了他办法,贾雨村照衙役的方法把冯家的公子说成是得急病死的,一桩人命案就这样匆匆了解了。揭露了当时社会腐败的现象。
希望大家能够多读书,读好书。
《红楼梦》读后感24
这个星期六,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原著版的《《红楼梦》》,这本书可深奥了,原先我还看不懂,可后来,越看,越想往下看。
《《红楼梦》》的第一篇,写的是甄士隐梦幻识通灵,贾雨村风尘闺秀。这篇具有古文的风度,比任何一篇都深奥,让我怎么也摸不透,曹雪芹真了不起,那么厉害。
《《红楼梦》》里写了一位叫黛玉的姑娘,她自幼多病,七八岁时,就丧母,后来,又移居到宁国府,与外祖母一起住,黛玉和宝玉很投缘。黛玉有一股自然风味,而宝玉却会说很多甜言蜜语,让姐妹们都喜欢他,宝玉天生喜欢与女孩玩,他认为女孩是水做的,走近点,就会闻到一阵轻爽味,这让宝玉的父亲很讨厌他,认为他长大后,一定是个大色鬼,因为宝玉的父亲为人忠心,铁面无私。结果被奸人所害,砍头。
后来,黛玉病死,宝玉当和尚,贾家就这样家破人亡。
《《红楼梦》》原名《《石头记》》,是四大名著之一,同学们,要想知识渊博,就来看《《红楼梦》》吧。
《红楼梦》读后感25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 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经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 ——《枉凝眉》
经常从妈妈的嘴里听到这首好听的歌,后来才知道这是电视剧《红楼梦》里的经典歌曲。被歌曲打动的同时,总想看看《红楼梦》究竟是什么故事,前一阵子,哥哥给我拿来了这部名著,我才有幸拜读了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介绍了一个封建贵族家庭由荣华走向衰败的三代生活,而且还大胆地控诉了封建贵族阶级的无耻和堕落,指出他们的种种虚伪、欺诈、贪婪、腐朽和罪恶。故事讲述的是从小体弱多病的林黛玉来到了荣国府,渐渐与贾政之子与生俱来通灵玉而性格顽劣的公子贾宝玉相恋,又因凤姐从中使用掉包计,使得贾宝玉娶带有黄金琐的薛宝钗,让林黛玉吐血身亡,贾宝玉从此心灰意冷,看破红尘,遁入空门的故事。 作者曹雪芹通过《红楼梦》,揭示了当时封建社会的黑暗,也表达了他的不满与愤怒。
这部名著让我看的是眼花缭乱,摸不清头绪,光人物都让我难以记住,我决定要继续研究它,多读几遍,用心去领会古人的文采。
《红楼梦》读后感26
就在这个寒假,我看了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
《红楼梦》是一部爱情小说,这部小说是以贾宝玉、林黛玉的爱情悲剧为线索,通过对历史兴衰的真实描述,揭露了封建统治阶级的荒淫腐朽,广泛的反映了封建社会的末期的社会生活,表明封建制度走向崩溃和必然灭亡的命运。
其中,第二章贾母怜惜林黛玉让我回想起了一件事:那时,只有四岁我和妈妈一起去超市买东西。一进超市我就眼花缭乱,有许多玩具和吃的,接着,我就和妈妈一起开始采购东西,我和妈妈来到二楼买纸巾,我突然看到那边有好多玩具,好像去看看,于是,我就趁妈妈在挑纸巾时偷偷溜走了,去看玩具,看完了玩具后我就到处乱走。过了一会儿,我才发现妈妈不见了!于是,我非常着急,到处找,最后,我实在是找不到,就在原地哇哇大哭。突然,广播响了,说:“圆圆,妈妈在前台,快过来!”听到这个声音,我高兴极了,马上下楼,去前台找我的妈妈,我终于找到了,妈妈见到我后说:圆圆,你要记住,如果和妈妈走散了,就要到前台,叫工作人员帮你,知道了吗?“我说:”知道了。“
离开亲人是一件很痛苦的事,就像我一样,才离开妈妈不到五分钟,我就已经很伤心了,所以啊,好好珍惜和家人在一起的时间。
《红楼梦》读后感27
这周,我看了一本很了不起的书——红楼梦,这本书是中国古典文学宝库中的精品巨作,作者是清代杰出的小说家——曹雪芹,不过,这本红红楼梦并不是原著版的。
这本书的主人公一共有16个,如——贾宝玉、薛宝钗,林黛玉等人,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人就是——林黛玉和贾宝玉。林黛玉是林如海的女儿,林黛玉自幼聪明,言谈举止与众不同,所以,林黛玉的父母视林黛玉为掌上明珠,可不幸的是,林黛玉9岁时,林黛玉的母亲就因病去世了,我为林黛玉感到可惜,要那个时候,华佗神医还在世的话,那该多好啊,世人就不会因病去世了,后来,孤苦的林黛玉住到了贾府,才认识了贾政的儿子——贾宝玉,贾宝玉是个奇怪的男孩,按理说,男孩应该喜欢和男孩玩,可贾宝玉不一样,贾宝玉喜欢与女孩玩,并且,贾宝玉出生的时候,嘴里衔着一块美玉,上面刻着许许多多的字,正面有,反面也有,我正想亲眼看看这块美玉。
读了这本书后,我又知道了红楼梦原名石头记, 可能是因为时间的关系,才会使石头记改名为红楼梦的吧。
《红楼梦》读后感28
几年前,我曾在姐姐家看到过这本书,当时我好奇的拿起这本书,打开一看,不禁被这本书的内容吸引了。我不得不说曹雪芹的这本书写得太好了,它不仅反映出了当时社会的,还展示出封建制度濒于崩溃和必然死亡的历史趋势。贾宝玉是那一时代面目全新的文学形象,也是曹雪芹着力最多,寄托最深的人物。贾宝玉在众多公子哥中是最憎恶仕途经济的,却又是最纯真善良的。让我至今记忆犹新的是林黛玉,常听别人说林黛玉心胸狭窄,爱耍小性子,各个方面都不如宝钗,可我不这么认为!因为在这背后,只是因为她太在意宝玉了,因为爱的深、爱的切,所以不能不介意。 我总觉得宝玉给黛玉的时间太少,黛玉的心太细腻,而宝玉却体会不到。在她某个抑郁的瞬间,心情像是走丢的小孩没了方寸,宝玉不该到来的问候会被她驳回,狠狠的、凶凶的,却是无心的,不是不接受,只是因为太难受,于是她只有用诗来发泄内心酝酿已久积压不了的情感。 她的泪,像涓涓细流一样潺潺流动,汇聚成一泓清泉,澄清着她的悲剧。她哭泣,因为她太委屈,她是悲惨的、是值得人们怜悯的,她和宝玉的爱情在那样的社会是不被容许的。她对宝玉太痴情,她一生无限伤感,然而临终前她笑着喊“宝玉,宝玉……”然后她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黛玉最终是泪尽而逝的,她为自己的追求付出了太多的代价,她再也没有那么多的眼泪可以支付了。 虽然她的故事结束了,但是给我留下了万千思念,合上书想要把这份内心的尘埃封住,但一闭上眼,那段应该被禁锢的伤感像尘埃一样在空中飞扬、旋转、舞动!
《红楼梦》读后感29
小说讲述了林黛玉爱上了贾宝玉,但是贾宝玉的长辈们不许他跟林黛玉结婚,林黛玉虽然长得好看,但是她体弱多病,而且非常娇气,一直要哭,到最后贾宝玉没和她结婚,结果黛玉忧郁而死。这篇故事也将了当时的人们是多么辛苦,暗示了作者晚年寓居北京西郊,生活贫困的生活现实。整个作品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为主线展开,向我们展示了封建社会四大家族的由胜而衰的没落过程。作品令人深思,也让我们生活在今天文明富足年代的中国人庆幸生在好年代,由此也更加珍惜,并且提醒我们要用一颗感恩的心去面对生活,回报生活。 看完书,掩卷思考。我觉得林黛玉这个人不好,我不太喜欢这个人物。她动不动就哭,一直含着泪水。而且身体也不好,总是生病。她和宝钗是一个特别大的对比,宝钗遇事稳重,识大体,顾大局,诗词歌赋样样精通,对待生活有热情,有上进心。从某个角度上讲,她和宝玉是一对金玉良缘。但是,偏偏又碰上贾宝玉厌恶仕途,由此给这段姻缘增加了一层阴云。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身边也会有许多人,他们有抱负,积极进取,在权力名誉和地位的方向上坚毅地前行着,也有一些人,他们看到再多的财富,再高的权利和地位,到头来不过是一片浮云,生活在他们看来,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快乐。所以,这些人并不去追逐名利,只是在享受当下。对待生活,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的价值观是:无论我们的脚步到达了哪里,都不能忘记我们出发时瞄准的方向是快乐。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假假真真,让人琢磨不透《红楼梦》中的一切,林黛玉作为灵魂人物,她与常人不同,她就是她,一丛清高孤傲的、孤芳自赏的空谷幽兰。林黛玉的自卑情结是命运所赐,也以此写成了她的命运。
《红楼梦》读后感30
《红楼梦》是一部感人的爱情小说。 “丢弃了不离不弃黄金锁,忘记了莫失莫忘通灵玉”-------多情潇洒的贾宝玉,娇嫩多病的林黛玉,共演绎了一场在封建时代大家庭中的动人爱情悲剧。本小说讲述了从小体弱多病、失去双亲的林黛玉来到了荣国府,渐渐与谢玉而生、性格顽劣的公子贾宝玉相恋。但是,两人的爱情并没有得到大家的认可。王熙凤有了掉包计,使贾宝玉误娶了带黄金锁的薛宝钗,林黛玉消玉殒,从此贾宝玉看破红尘,心灰意冷,遁入空门。 在封建时代,子女的婚姻往往全由父母做主,什么“指腹为婚”、“金玉良缘”、“门当户对”,甚至有些人从未见过面就稀里糊涂地结了婚。这种思想真是害人不浅,贾宝玉和林黛玉就是封建时代的牺牲品。像贾宝玉和林黛玉这样大胆追求自由爱情的人,在那个时代尤为可贵。他们也深深地进入了我的心中:读《红楼梦》,我实在为林黛玉而感到悲哀,也为书中众多女性悲惨的命运而惋惜。元春在深宫的孤寂,迎春被丈夫歧视,探春被迫远嫁,惜春削发出家。还有大观园中众多悲惨的丫鬟-----晴雯、司棋、金钏儿······ 读《红楼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生也是这样。一部《红楼梦》,让多少人为他垂泪,让多少人为他感动啊!
《红楼梦》读后感31
最近,我读了中国四大古典名着之一——《红楼梦》。 《红楼梦》是18世纪上半中国封建社会末期的缩影。全书规模宏伟,结构严谨,打破了中国古典小说传统的单线式结构方式。以贾宝玉和金陵一二钗为主线,以荣宁二府极而衰为副线,将众多的人物,事件,组成了一个有秩序的网状结构,为我们展示了广阔错综又高度集中的社会生活画卷。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要属《王氏抄检大观园晴雯受冤枉冤死》这卷了。 这卷讲了贾母房中的丫头傻大姐在大观园的山石背后拾的一个五彩“锦绣囊”,邢夫人恰巧遇上,认为这正是向王夫人宣战的好时机。贾府内部,矛盾重重,错综复杂,正向探春所说“一个个都想乌眼鸡似的,恨不得你吃了我,我吃了你。”贾赦。邢夫人为代表的不当家的“在野派”,对王夫人。王熙凤为代表的“当权派”,久怀不满。邢夫人认为“秀春囊”极有可能是贾琏。王熙凤之物,正好借此机会杀一杀王氏一派的威风。很快“锈春囊”转到王夫人手中,王夫人立时“气色变更”,心急火燎的来责问凤姐。而此时凤姐即使慌张却也不忘为自己变白,充分的表现了她能言善解。精明能干的性格特征。 紧接着由邢夫人幕后鼓动,王夫人作证指挥,王熙凤挂师出征,狗腿子王善保的推波助澜。抄检大军气势汹汹“兵发”大观园,展开了空前的大扫荡,大清剿。本来一个家族内部统治集团的斗争变成了对丫鬟下人的镇压活动。而晴雯无疑变为里面手镇压的一份子。当王善保家的正因道:“宝玉屋里的晴雯,仗着生的模样儿比别人标致些,又生了一张巧嘴,天天打扮的像个西施一样,在人跟前能说会道。一句话不投机,她就立起两个骚眼来骂人,妖妖的,大不成个体统。”这番话让王夫人更加警觉起来,于是立刻唤晴雯到跟前来,可晴雯刚刚睡醒,所以并没有怎么装饰,王夫人见晴雯,衫垂带腿,不觉勾起方才火来,便冷笑道:“好个美人,真像个病西施……” 说不尽红楼梦,道不尽红楼梦每约一会《红楼梦》,变多生一种人生的体味。
《红楼梦》读后感32
今天,我捧着这本神圣的书,准备专心致志地研读。 《红楼梦》主要讲了弱不禁风的林黛玉到了有权有势的贾家后发生的事。她在贾家邂逅了贾宝玉后却被常被一点鸡毛小事困扰,从此一病不起直至去世。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贾宝玉,他举止大方,乐观向上,才华横溢,重视友情,在我的脑海里刻上深深的印记。有一次,他的好朋友去世,他大哭不止,直到埋葬。我不禁想到我为了一根棒棒糖和同学吵架,比起宝玉连金条银条都不吝惜,我真不应该。 我也为林黛玉悲哀,她是个悲观主义者。黛玉为了凋零的花而哭泣。我觉得花落地上也有它独特的美,且会成为一种肥料,让植物茁壮成长。黛玉却由此伤感地想到了自己的身世,不禁黯然落泪。其实她比起晴雯等丫头的命运好多了,至少还有个外祖母疼她,舅舅、舅母也没说她什么。但她体弱多病导致心胸狭窄,说话有些刁钻,惹得下人也不是很喜欢她。她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只要珍惜了周围的一切,别想一些烦人琐事,她也可以生活得很好。可见一个人要学会知足。那个年代讲究门当户对,黛玉从家庭财产和势力都无法和宝钗相提并论,自己生气就是自己怄自己了。一个冰雪聪明的人应该认识到这一点。否则外祖母就不会说白疼她了。她是海棠诗社最有才华的女子,我要学习她的才华,却不愿像她一样顾影自怜,无法自拔。 《红楼梦》还塑造了伶俐的晴雯,厚道的袭人,阴险狡诈的“凤辣子”等等,每个人的性格鲜明,让我受益匪浅。我要取长补短,努力把自己塑造得更完美。
《红楼梦》读后感33
校园一句"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写出了作者的辛苦与心酸,也表达出了知音难寻的无奈何苦闷。而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就是出自曹雪芹先生笔下的《红楼梦》。
《红楼梦》是一个悲剧,它不仅是曹雪芹先生的真实写照同时也是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从而使一个繁荣的荣国府走向衰败。曹雪芹先生历时十年完成这部著作,用细腻和巧妙的文笔叙述了一个繁荣一时的荣国府。
当我看完了《红楼梦》后,我感到无比的心酸,我甚至有点怨恨作者为什么把这《红楼梦》的结局写得这么悲惨,这与《红楼梦》前部分的那生气、繁荣的景象一点有不符合。但后来我渐渐的明白了,当时的社会就是这么黑暗,这只不过就是社会的演变过程罢了。
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林黛玉,虽然很多人都不喜欢她那生性猜疑,多愁善感的性格,但我却似乎知道她的苦衷似的。她从小父母双亡,又寄人篱下,她感到自己的世界有多么的孤独,为了保护自己,她只能用刻薄的语气去对待他人,这也是她养成生性猜疑的情感的因素,林黛玉在凄凉中死去,身边只有服侍她的一个丫鬟在默默的为她哭泣。这时我也想起了她那被预言的悲惨的一生。
贾宝玉,一个外表看上去柔弱带点天真的男孩子,其实也有刚强男子的一面,也许到最后谁也想不到他会去出家,是因为他看破了红尘吧,他是一个渴望得到自由的人,当姐妹们成家后都抱怨着生活中的事,他的内心渐渐的成熟了,更何况在这种"指腹为婚"的时代,对他来说更是一种水深火热。同时他又是一个痴情的人,他对林黛玉可以不顾一切,从这也可以看出林黛玉之死对他的打击有多大。我不禁替贾宝玉感到惋惜,美好的青春就这样被断送了。
《红楼梦》中的人物命运几乎都是悲惨的,从王熙凤的"一从二令三休"到薛宝钗的"可叹停机德,金簪雪里埋"再到林黛玉的"堪怜咏絮才,玉带从中挂。"都能体现出来。曹雪芹先生曾惨痛的写道:"趁着这奈何天,伤怀日,寂寞时,试谴愚忠,因此上演出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
《红楼梦》一书让我感慨万千,它是贾宝玉一生的·真实写照岁月流逝,生命的年轮在不停的轮转,但又有谁能读懂这曹雪芹的梦中泪。
《红楼梦》读后感34
我总认为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体现了一种败落的趋势,不管是家族的,爱情的,仕途的,都是走向没落,这在喜聚不喜散,爱好大团圆结尾的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多见。
不是说我天生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悲剧,但是,不是有句话说吗?塞翁失马,焉之非福?对于黛玉这样一个脆弱的封建少女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悲剧的终结,是她的幸福。当她在地下安静的沉眠时,看着宝玉仍在凡世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
或许两个人都是浪漫的人,浪漫的人天生就不该相遇,因为生活不是浪漫,生活会将浪漫消磨得一干二净,最终,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玫瑰成了胸口粘着的白米饭。所以,就让浪漫在最美的时候画上句号,在彼此的心中,留下幸福的回忆。
可是也许你会说,黛玉死的很悲惨,一点也不浪漫,关于这点,我是不赞成高鄂的续书的,也许曹雪芹的本意非此,也许黛玉确实应该泪尽证前缘,这样不是更好吗?她牵挂着宝玉,用她全部的热情为这一知己痛哭,怀着深深的思念,这样的死,何尝不是高贵神圣的,然而高鄂没有这样写,他最终让黛玉很庸俗的指天愤恨,气极而亡。这不象我们认识的那个高傲自赏的黛玉,反而象个情场失意的一般女子。
尽管如此,她最终是在贾府垮倒前离开这是非之地的,否则以她的脆弱,恐怕受不了那么大的刺激。宝玉是个纨绔子弟,他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能给予黛玉的其实很少,谈不上保护与安慰,他自己尚且是需要别人保护的弱者,所以在他身边,黛玉是得不到幸福的。
所以能带着回忆离开他,是一种幸福。宝玉自己能给予黛玉的只是几句好话,他连痴情都谈不上,看看宝钗的下场,不得不说黛玉是幸福的,当然有人说宝钗需要的只是宝二奶奶的宝座,她并不在乎宝玉,是这样吗?难道有一个天生喜欢孤独的女子吗,不管怎么说,寂寞的独守空房总是悲惨的。何况所谓宝二奶奶的宝座她是不是坐上了还是个问题。
《红楼梦》读后感35
我都不知道自己读了《红楼梦》多少回了,但每读一次,就更喜欢它一分。在《红楼梦》中,最喜欢的就是林黛玉了。
林黛玉是贾母的外孙女,自小体弱多病,贾宝玉在第一次见到她时就评价道:“娴静似娇花映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又因“两眉颦颦似蹙”,为其命字“颦”。也正因为身体的柔弱,注定黛玉的幸福渺茫。
传说黛玉前身为绛珠仙草,为了报答宝玉前世的浇水之恩,遂转生为林妹妹,向宝玉还眼泪,当最后一滴眼泪还干,也就是黛玉香消玉殒之时。虽说是传说,但在贾府的黛玉,眼泪似乎变得廉价,双眼常肿得如两核桃。有人说是黛玉小家子气,所以才会常流泪,但在我看来,最大的原因在于贾府这一大环境。“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这是黛玉对贾府的评价。贾府在黛玉看来,就如一洪水猛兽,充满污秽之气,而在这样黑暗龌龊的环境中,黛玉始终保持自己的内心不受污染,坚守“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宛如污泥中的白莲,一尘不染,洁白无瑕。
“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身在贾府,是黛玉的无奈,知心的只有宝玉一个,在黛玉心中,向往着自由,“愿奴肋下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可惜不能如愿!黛玉是聪明的,她知道自己摆脱不了封建女子的命运,但她没有屈服,而是进行反抗,所以,她对于跟自己抱有相同想法的宝玉给予支持。
但命运是残忍的,宝玉因丢玉而疯癫,黛玉身子孱弱,遂有了新娘偷龙转凤这一招,也直接导致了黛玉的消殒,间接致使宝玉最后的出家····
“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女子最终都逃不过红颜色衰,黛玉的早逝究竟是幸福还是不幸呢?也许,死,对黛玉来说是一种解脱,是悲剧的终结,也是一种幸福
《红楼梦》读后感36
读《红楼梦》时,我发现曹雪芹的文采真的很好。《红楼梦》涉及了很多当时的社会情况,简直是一部历史书。它揭示了很多当时的社会现实,很能引起读者的思考。
第一次读这部书时,由于我比较喜欢林黛玉,因此我最关心的是贾宝玉是否能和林黛玉在一起。看完后,我有一段时间都不是很开心,因为金陵十二钗的命运都挺悲惨的,而且里面的四大家族都衰落了,太悲剧了。我不喜欢太悲惨的结局,所以我会想如果是曹雪芹写完整本书,结局会不会不一样呢?我那时真的很想知道为什么要以这么悲的结局来为这部书画上句号。
第二次看《红楼梦》是因为我发现了一个不同的版本,我想看看这两个版本会有什么不同。当我拿起这部书时,我不像第一次看时那样觉得它无聊,因为我发现开始部分已经涉及到它的高潮,甚至能从中看出结局是悲伤的。我发现这部书真的不一般,因为它环环相扣,甚至可以说从每一个部分推测另一个部分的情节发展,真的很有研究价值。我发现了一部好书是不能只读一遍的,因为每读一次都会有不同的体会,不同的认识。如果我只读一次《红楼梦》,那我可以确定我会后悔的,因为我忽略了很多东西。而且带着个人色彩和片面想法去看一部书,我们会错过很多东西的,尤其会对很多问题缺乏思考,这对我们的阅读是很有害的,因此我总是反复的去看一部书,去看一部我认为值得看的书。
对于《红楼梦》,我思考了一些问题,也和别人一起讨论过。从《红楼梦》中,我看到了很多有关当时的社会问题,看到了封建社会的腐败和下层人民的无奈与凄苦。我觉得作者能体会当时百姓的心情,同情他们的遭遇,或者说,在某个程度上也表达了他对当时社会的不满,对自己的遭遇的无奈。
读一部好书,值得我们花费大量的时间去研究,去思考,因为我们能从中得到更多。对一部好书就如何一个作者在交流自己的思想。
《红楼梦》读后感37
第一次接触红楼梦是初中吧,看的电视剧。真正看书是在高二,当时用了整整一年才把它看完。而且当时兴趣也不是很大,就是偶尔拿出来看看。
当看完第一遍时,很多都没搞懂,就只知道宝玉、黛玉、宝钗他们三人之间的感情纠纷,而且里面的人物关系也不是很清楚。当时觉得黛玉很爱哭,真是典型的女人是水做的一样,哪来的那么多泪水,而且觉得太爱斤斤计较了,心眼儿小不能容人。宝钗这人不错,算是理想中的妻子形象吧,人和善大度,很会体恤下人,感觉没有多大心计。印象最深刻的是可卿,是一个温婉贤淑,待人热情,很会照顾人的人,是一个好妻子。最同情的是迎春,一个美丽的可人,就葬送在那个豺狼般的丈夫手里,当时看的我眼泪都掉了。宝玉的话,觉得比较叛逆,算是一种新新人类吧!很会讨女孩喜欢,也很会怜爱女孩,很会逗女孩开心的人,还有点粉面小生的味道,而且对自己的决定不够坚持,决心不够大。对凤姐当时就觉得泼辣有心计。晴雯也给我比较特别的感觉,是个心灵手巧的妙人。袭人就只是决定挺规矩的人。刘姥姥的身份特别,所以也留心了,觉得她胆子不小,面皮够厚,也很会讨好人,很会看人脸色做事。
到大学后,看了很多人关于红楼梦的评论。再次接触时,发觉自己当时的看法挺单纯的。在他人评论里看到可卿是我沉迷在个人欲望中的人,不是那么完美,也不是一个好的妻子儿媳,我很吃惊,就在我买的那本书里找证据。可是我没能找到确切的证据,只有焦大的醉语“每日家偷狗戏鸡,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中,隐约的看到了些模糊的痕迹,最后在脂砚斋评石头记里明确看到了。我从中看到了人性丑恶的一面。
在宝玉不敢彻底反抗自己的婚姻,导致送走了为之流了一生泪水的林妹妹中,我看到了宝玉的软弱性,他也是个俗人啊,离不开贾府提供的优越的生活,所有叛逆之心,但在生活的压力之下,彻底的放弃了自己追逐一生的梦想,放弃了自己的本心,从而看破红尘,于此由色入空。使我看出,小说里的人物也不是完美的,何况现实呢。正所谓金无足赤,人无完人,看出人都是社会中的,不管你有多叛逆,最后也会被社会磨平,回到社会的大怀抱中。对于现代人来说:在这充满欲望的都市里,我们没有过多的消遣方式也没有更多的金钱挥霍,我们只能把有限的体力投身到忙忙碌碌的奔波中,抬起头来看人家吃肉,弯下腰来让自己干活。因为我们已经把原有的已被生活磨平的雄心和仅存的一点可悲的自尊均仍给了生活,出卖给了现实。我们只有热脸靠人家冷屁股的份儿,这就是我们大多数人以后生活的写照啊!
《红楼梦》读后感38
我又读了一本名著的书,它就是——《红楼梦》。看看它会带给我们哪些故事呢?
这本书以贾宝玉、林黛玉和薛宝钗的爱情悲剧为主线,通过对“贾、史、王、薛”四大家族荣衰的描写,展示了广阔的社会生活视野,囊括了多姿多彩的世俗人情。
《红楼梦》是中国古代作家曹雪芹花费了十年心血铸就的一部文学巨着。它展现了广阔的社会背景,描绘了当时中国社会的风情世俗。这部文学名著对中国古典小说的创作水平,是一次巨大提升。因此,与《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一起,被誉为中国四大古典名著。
《红楼梦》不仅是一部伟大的文学着作,还是研究中国古代官制、哲学思想、文化形态、民俗现象,因此历来备受各界人士关注。
《红楼梦》反映了复杂的社会问题。揭示了深刻的人性、世态炎凉、社会矛盾推动社会发展的哲理。
《红楼梦》读后感39
《红楼梦》是古典小说史上的巅峰巨著,它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大小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是贾宝玉和林黛玉。林黛玉从小体弱多病,来到了荣国府,认识了住在大观园里的一群女孩,她们不但容貌美,而且心灵也美。贾宝玉是这起人中的唯一一个男孩。他不同于古代的其他男性,都自以为高出女性一等,而是把把自己和对方看作平等的人。
故事的中心地位,是贾宝玉和表妹林黛玉丶表姐薛宝钗之间的爱情纠葛。这样的问题,悲剧就成了不可避免的结果。
而整个贾府,则是一个冠冕堂皇的外表之下充满了污浊丑恶的贵族家庭,只有门前的一对石狮子是干净的,并且和整个社会的污浊连成一片。
《红楼梦》的悲剧之所以特别震撼人心,就因为它充分写出了被毁灭的女性不仅是外形美,而且内心是更美的。
《红楼梦》读后感40
红楼梦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也是一本我爱读的好书,里面主要写了贾宝玉和林黛玉的一段爱情故事。
宝玉本是女娲补天留下来的一块玉石,黛玉本是一棵绛珠草,他们木石前盟后,就各自转世投胎了。
宝玉投胎到贾家,黛玉投胎到林家,最后他们又碰到了一起,彼此相爱了。
他们经过了凤姐、贾母、宝钗、贾政的重重考验和刁难。可是最后黛玉死了,宝玉也为了黛玉出家了,他们的爱情也就此结束了。
我觉得要是黛玉能相信宝玉,和宝玉一起守护他们的爱情,事情就不会那么糟糕。如果我可以穿越到古代,我一定会去告诉黛玉,让她不要这样的;并且我也会去古代劳动、做事的,亲自体验古代的生活!
《红楼梦》读后感41
翻开书页,闻着书香,阳光正好的日子,走进红楼,去感知那些梦!
红楼梦里,有太多的人物,而我却钟情于那个爱哭,又有点小性子的林黛玉。喜欢她的真实,喜欢爱与恨。她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有着自己的高贵,有着自己的诗情画意。在红楼梦中,林黛玉不及王煕凤的泼辣,没有薛宝钗的背景,她不懂仰人鼻息的活着,她不懂那么多的勾心斗角,她只是自己的世界里做最真实的自己。同样。我也欣赏她对爱情的执着,欣赏她那种唯一,更是叹息她的结局。爱情注定是她的劫数,而她却注定在劫难逃!在生活中,或许王煕凤、薛宝钗那样的人,才有所谓立足的市场,但是我跟欣赏林黛玉那样的人,不用去装,不用去娇柔做作!
做一个真实的自己,至少不会活的太压抑!至少不用活的太累!做林黛玉,做最真实的自己!
《红楼梦》读后感42
我觉得在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中《红楼梦》是可以读多次,而每次感受都不一样。
第一次看《红楼梦》是在三年级,当时为了更快的知道最后的结局,书中的诗歌大多跳过了。看完后为书中的人物流下了同情的眼泪,不太喜欢薛宝钗,更喜欢林黛玉。
红楼梦里面有很多我喜欢的人物,比如贾宝玉、袭人······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林黛玉,为什么呢?因为作者把林黛玉写出了与众不同的特点。
黛玉很聪明,琴棋诗画样样俱佳,尤其诗作更是大观园群芳之冠。
黛玉用诗词来宣泄自己的离情别绪。她所写的多是些哀伤的诗句,想到的往往是死、老、分散、衰败。比如在第七十六回中湘云和黛玉在月夜作诗,湘云作了上句:“寒塘渡鹤影。”黛玉对了下句:“冷月葬花魂。”就表现了黛玉离别时的情绪。
曹雪芹对每个人物的形象刻画都不一样而且清清楚楚的,对比鲜明,这正是写作的妙处,我们要认真学习她的写作方法呀!
《红楼梦》读后感43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一曲红楼蕴含人间悲欢情愁,是多少人留下了惋惜之泪。
以前,我一向认为那富丽堂皇的大观园是温柔的女儿乡,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地方。而此刻重读红楼梦的我明白自己错了。在那如此富裕的红灯绿酒生活下,竟掩盖了世界如此肮脏的一面。小说的资料很多,但令我最动容的贾宝玉和林黛玉那感情杯具。
或许吧,林黛玉是有些小肚鸡肠,是有些娇柔做作。但我们仍从她的一言一行中感受她的温柔与多才。我也并不否认薛宝钗很完美,她的大方,孝敬是书的亮点。但是,她在完美,也只是封建社会的塑造品,没有自己的思想,如娃娃般只明白一味的服从长辈的命令。相比之下,叛逆的贾宝玉和孤寂冷傲的林黛玉却给我另一番体会。
“花飞花谢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也许有人会说花谢是自然规律,又那样假惺惺的葬花呢?你们不懂,黛玉这是把花比喻自己,感叹自己会不会这些花一样,等到花期一过,也会像花儿一样孤零零的落下,没人问?我只能佩服作者了,黛玉葬花已经暗示了最后她悲惨的结局。
当所有人都沉浸在与亲人团聚时的喜悦中,只有黛玉在哪独自一人悲哀。没人会懂她,自从她踏进贾府的那一刻,她务必留意谨慎,注意自己的言行,一不留意说错了什么或做错了什么,就会惹来人的嘲笑。寄人篱下久了,使她变成了在一些人看来小肚鸡肠的样貌。
当贾府一片喜气洋洋时,所有人都在为贾宝玉和薛宝钗的婚事做准备的时候。潇湘竹院却是另一番景象,面色苍白的黛玉等着贾宝玉的到来,没想到等待的却是心上人要成亲的消息。哭,恨已经无济于事了,黛玉带着无奈走完了自己的一生。
从这本书中,我明白了,我们要有反抗精神。如果当时薛宝钗不答应嫁给贾宝玉,那故事的结局就不会这样了。所以我们在现代这个社会,要有反抗精神,不要到以后再后悔!
《红楼梦》读后感44
《红楼梦》这部巨著,曹雪芹用细腻的笔调刻画出贾宝玉,林黛玉,王熙凤等人物,无不跃然纸上,个个栩栩如生。
它以宝黛感情为线索,以四大家族的兴衰为背景,它是十八世纪中国封建社会的一面镜子,大观园是这个封闭王国的缩影。/书中的林黛玉给人的感觉是爱妒和娇痴的;而贾宝玉却是近傻与真诚,个性是对人性的尊重,他和丫头们之间并不全是主仆关联,而是大家能够作朋友,有什么好东西能够一齐分享,他曾特意为爱喝酸奶的袭人留着酸奶。还有王熙凤的机灵和奸狠,薛宝钗的沉着冷静等。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一段人生,这段人生中有酸甜苦辣,有许多事都是无法预料,然而,应对不一样的遭遇,不一样人有着不一样的态度。譬如说,林黛玉的人生观就应是比较灰暗的,正因她寄宿外婆家,本来是一位千金小姐,可她总喜爱正因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看低自己,猜疑别人,她那爱妒的性格常常对别人说话不留余地。黛玉遇到悲哀事,也总喜爱用眼泪去麻醉自己,用多疑的心眼去猜疑别人,喜爱盯着自己的"伤口",而不是去寻求解决的方法。有一次,她去找宝玉,正因丫头正在吵架而没有给她开门而猜疑宝玉是否不把她放在眼里,自此常常独自落泪,悲叹自己。
我觉得黛玉这种性格不是很好,应对不愉快的事情就应先了解清楚,再下结论,而不是凭自己的单面猜想而过分地苛求别人,我想只有这样,不愉快才会消失。
人生短暂,人生旅途中难免会有许许多多的意外出现,譬如:四大家族从兴盛到衰败,黛玉的死,宝玉的出家当和尚等等,都是我们所料想不到的,对这突然而来的变故,我们是持逆来顺受呢,还是乐观,用心的态度呢林黛玉就是那种逆来顺受的人,抱怨自己,多愁善感,可她的命运终结又是如何而宝玉为了黛玉的.死而四大皆空,对人生悲观失望,采取出家当和尚的解决方法。也许,在当时,这是唯一乐观地解决办法吧,我们无从考证,但从某一角度上说,宝玉是反对当时封建婚姻的。
人生就像一扁小舟,而茫茫的大海就像世界一样宽大,不着边际。在这大海上,自己驾驶的小舟就应怎样度过大海上的一风一浪,我想只有用心地迎接风浪的冲刷,踏踏实实走好每一步,才能使自己的小舟变成大船,经得起更大的风浪。
有一句名言说过:"生活是一面镜子,你对它笑,它就对你笑;你对它哭,它就对你哭。"如果我们情绪豁达,乐观,我们就能够看到生活中光明的一面,即使在漆黑的夜晚,我们也知道星星仍在闪烁。这就是《红楼梦》向我娓娓讲述的人生哲理。
刚开始时,对林妹妹的哭哭啼啼和抽咽感到不可理喻,多少也算个大家闺秀,何必为了一丁点的小事而悲哀流泪呢真是太小家子气了,与宝钗相比更是没了大家闺秀应有的风度和气质。见到她,总让人觉得压抑和沉闷。难道这就是她所谓的"抑郁美"吗
慢慢的,我被她出色的才华而吃惊。她满腹的才华,吟诗作对无人能及;她的身世和她顽强的性子,更有她的天真,纯洁.
她的身世也令人同情,虽说也出生在官府之家,但自幼体弱多病,出不了门,小小的年纪竟在药中泡大,本来就虚弱多病的身子更加虚弱,也许是"独生女",父母对这个"掌上明珠"爱之又爱。家庭的规矩,礼仪比那些大家闺秀们差了些,但这更显示出她与众不一样的性格,显示出她的无所顾忌和她的处处谨慎。
黛玉的文学,吟诗作文和聪慧是无人能及的,但是应对宝玉的玩世不恭,不知上进,她非但没有责怪的意思,反而大加袒护。其实,她是不喜爱礼教束缚的家庭,对宝玉的玩世不恭大加赞赏,这就应是宝玉和黛玉感情的进一步发展,宝玉他们彼此最后觅的一知音。在所有人都劝宝玉发奋学习,考取功名时,黛玉却显示出对功名的唾弃。在她柔弱的外表里面,却带着对旧封建的科举功名的鄙视和唾弃。我最佩服她这一点!
虽然黛玉对宝玉的不考功名欣赏,可她却耐心的教香菱吟诗,教给香菱知识。她并不反对知识和文学,只是厌恶功名罢了。她细心,耐心,全心地教香菱吟诗,为的是让姐妹们摆脱命运,谁能够和她相比呢没有认的!
再说说她的纯洁和不着一丝心机。林妹妹读《西厢记》,这在当时酸的上是一本禁书,个性是对于大家闺秀来说,更是不能读。林妹妹根本没想这么多,她读《西厢记》是带着对张生和崔莺莺执着感情的崇拜来读的,是欣赏其间的美。宝姐姐批评"林妹妹怎样读这样的书呢我告诉老太太去。"宝钗在黛玉心中落下了好姐姐的形象。可宝姐姐呢真的好吗她处处留下端庄贤惠的美名,但是在偷听别人说话被别人发现时却说"林妹妹刚走过来。"以此来诬陷林妹妹。这到可怜了林妹妹,找不到知己,没人能倾听她的话,也只有和宝玉能谈得来,便经常在他面前耍小性子。
林妹妹好值的同情,只身来到贾府,在那里孤苦伶仃,寄人篱下,什么事都要处处留意,处处观察别人,恐怕别人笑话她,说她不懂规矩。她对周围的一切都很敏感,弱小的神经时刻在捍卫自己,这源于她自身的好强,反抗的性格,她的嘴巴说出来的话像刀子一样,别人说她"好一张厉害的嘴。"她也只好如此做了。她是无足轻重的,既不掌握贾府的财政大权,又不管日常琐事,因此,丫鬟和仆人们都不怎样看重她,又没有人庇护她,应对落花又怎样不处境伤情;思念母亲又怎不落泪葬花呢别人没有这种感受,根本不能明白她,只说她哭哭啼啼,说她病恹恹的身子,说她小家子气…
以泪来偿还前世的思债,流了二十年,有多少泪也要流干了,有多少债也该还完了。
她的命运是坎坷的。曹雪芹"一把辛酸泪"与她的泪流终日有太多的相似。林妹妹在还未享受人间的繁华时,就洒手离开人间,与宝玉的感情就这样成了泡沬。或许是该去了,债还完了,泪流尽了…
纯洁,天真,不谙世事复杂,内心顽强反抗封建主义的网,热烈大胆在追求着自己的幸福。黛玉是水做的,纯洁的水做的,但是能冲击岩石的峭壁,不是一湖死水,而是一向向前流动的水。
叹只叹那旧社会的大网给了林妹妹太多的压抑和沉闷,叹只叹上天捉弄人,有情人却不能在一齐,美丽的黛玉却不能得到自己的幸福,但她追求了,尽力了。
在贾府这个大房子倒塌以前死去或许是上天对其薄如纸的命的一种补偿,她用不着看房子倒下来的那一幕,她用不着经历那种痛苦,她也不能再经受痛苦了!上天给她的最大恩赐是留住了她的美丽,尽管带了些凄凉。王熙凤工于心计却被一张破席给卷走了。宝钗也只能独守空房…
林妹妹不是只会哭泣的一无是处的。相反,她大胆追求自己的幸福,反抗这封建礼教的束缚的精神是值得我们肯定的。
她的的确确是一块纯洁的,无瑕的"通灵宝玉"。
说到了这么许多,决不能不提宝钗。
宝钗虽不是主角,也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从[红楼梦引子]中便可看出,"因此上演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金玉之说,似乎是主线,只是注定"都道是金玉良姻,俺只念木石前盟。"的宿命。终还是"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看破的遁入空门",两皆抛。
宝钗何止是封建礼教的牺牲品!还泪之说引出的是风流孽债,想要免此孽债,须将宝,黛二人分开,宝钗就成了此孽债的牺牲品。在神的眼里,她只是一个道具,神为免此一难的利用品,利用的是宝钗一身的幸福。怀了身孕,便离她而去,就像是被丢弃了一般。不仅仅是被宝玉丢弃,还是被所谓的神丢弃,利用完了的丢弃品。她为此孽债而生,历经人生沧桑疾苦,终不能得一美满结局。应对命运人是多么卑微!况且是这封建的社会终以微不足道的女子!"花容月貌为谁妍。"
我始终觉得宝钗是强者,她从不再人前与人为难,不与人正面起冲突。她的才华绝不在颦儿之下。我很是最佩服她,她说话从不造次,不该说的话绝不多说,即使是顽话,也是极为留意,甚至是无懈可击。她的才智也是罕有的,她不似凤姐无话不说,说话好似毫不讳忌,泼辣来形容也不足为过,心狠手辣,但她的才智绝差不了凤姐许多。宝钗处理世事甚是圆滑,几乎是人见人爱,可难免会有点虚伪感。她对何人都是如此,也不轻易像他人倾吐心声,她就好似将自己藏起一般,在我看来没有人自愿,将自己埋藏,她也许是为了建立地位,或是想得人心才这么做的。在母亲面前,她是贴心,在外人面前,她是懂事,薛姨妈脸上也有光。也许她是招人喜爱,可同时她将真正的薛宝钗埋葬。在整部书中,表面上她也许是最完美的,可我总觉得她出卖了自己的心,自己的灵魂,那还有什么完美可言也许是家境关联是她不得不如此,家有薛蟠这酒囊饭袋,虽有薛蝌,可毕竟不是亲哥哥。她可能想忍得一时,时机成熟后,便可寻回自己,可到时到何处寻回自己虽然她是强者,我个人认为将自己埋藏并不是件容易的事,这不是一个弱者做的来的,可最后她却不是真正的赢家。
回首"备记凤月繁华之盛"的高潮,到头来"树倒猢狲散"的景况…虽则最后家道重兴,到底教"门庭依旧,面目全非"的荣国府如何再续这一场华美至极的荒唐不能了,只因那一群主宰灵魂的女生早已香消玉陨。
汝--成就这场杯具的女生!我为之肝肠寸断恰恰于此啊!
诚然,这白转千回的惊世之作整个一副喜也女生,哀也女生;柔也女生,刚也女生;成也女生,败也女生…豪门世家倒不如是女生撑起的天下!
史老太君,刑王夫人,凤姐,尤氏,众姊妹,众丫头,众媳妇么么…荣宁府里头有名有姓的女生只怕不下四五百个。有头面的,管事的,厮混的,只听使唤的…什么样儿的应有尽有。话说这府第只恐是女生堆砌的倒不假。曹雪琴竟能把纸上的女生点化得如此有血有肉,棱角分明确实妙哉!就说那见花落泪,望月生情的林黛玉。人称她恰如"一池流过沁芳闸的活水",带着灵动"淌"入了贾府。是啊,正是她完美地诠释了何以谓"水做的女生"。伊人风流精致,怯弱不胜,目下无尘…着实惹人既爱又恨。恨她的感怀身世,恨她的怨天尤人…爱她的不世才情,爱她如同黑暗世界里圣洁炽热的昙花那样温柔而热烈地叛逆,抗争,演绎,燃烧。难道她也是一眼"百尺清潭写翠娥"的难老泉凭借矢志不渝的心志涌出"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掊净土掩风流""碾冰为土玉为盆,半卷湘帘半掩门""月窟仙人缝稿袂,秋闺怨女拭啼痕"这等绝句来…更有"冷月葬诗魂"!何只诗魂比起颦儿,更容易被赞扬的薛宝钗--品格端方,仪态万千,才思敏捷,艳艳冠群芳…一句"珍重芳姿昼掩门",一句"欲尝白帝凭清洁"…自是十足的淑女风范,与生俱来大家闺秀的矜持和懂事。也有这般评她的"蘅芜君实际是一条釜底游鱼,却把沸水当作浪花,处处迎上去,想获得富祉。"她爱宝玉又没有勇气
忤逆环境,即使有了婚姻还是把爱深刻地遗落在悔憾中,回报了一生的孤独。还有一位来不及孤独,来不及悔恨的王熙凤。"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好一首《聪明累》囫囵了凤姐这雷厉风行的一辈子。聪明,漂亮,能干,狠毒…又如何
还有很多很多,"袭人""晴雯""妙玉""鸳鸯""湘云""迎春""探春""惜春""平儿"…悉数这一个个娟秀的名儿,一位位画册(司命册)里出落的女生,如何形容她们生活在同一个囚笼,一样的"有命无运",一样的任人摆布,时代掳掠了她们的自由。敢问浓缩事态万千的荣国府,大观园,可大得过棺材否无限风光但是锁住了一个时代的女生,锁住了无数受压迫的亡魂…
大观园的女生,荣国府的女生,那个时代的女生。都修得了怎样的正果林黛玉的为情而死,薛宝钗的孤寂终生,王熙凤的含恨长辞,贾惜春的青灯黄卷…我所领略过最完美,最彻底的杯具!仅仅是女生的杯具吗还是整个时代,整个历史,整个人类的杯具!折射的又是谁的思想
阅毕,竟无言以对,没了想法。欲哭无泣,实感空虚,好似被人将灵掏了去。曹雪芹究竟是何许人也,竟能写出此千古绝唱"还泪"之说,引出此风流孽帐。不知多少痴男怨女,梦断红楼,泪洒黄泉。曲尽人散,曲中所唱之人,又有谁逃出这宿命的安排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红楼梦》实是梦一场,噩梦一场。
看完《红楼梦》心中有一丝悲哀,忽觉秦氏对凤姐说的一番言语,实是有理:"月圆则亏,水满则溢。"世上无事可"永保无虞"。就像这朝朝代代,总是从初期到全盛再到衰败,从春秋战国时期,秦始皇统一六国,汉,三国,晋,南北朝,隋…无一幸免。身边的小事亦是如此,一生中总有顺心与阴暗的时期,因此人生给予的感觉就饶有味道…有人时常觉得人生凄苦,可没有这苦,那怎会感受到成功到来时的快乐若纨绔子弟只知玩乐,终老一生,死前才去遗憾,"人生何其短,吾还碌碌无为终老此生。"家道中落,未尝不是好事,死前至少能够说,"因曾度此落魄生活,故吾此生没有白活。"
此刻才发现,看完《红楼梦》最大的感觉不是空虚,也不是茫然,而是前所未有的平静,心的平静。
《红楼梦》读后感45
王夫人在(红楼梦)中是个极不讨人喜爱的人物,虽然曹雪芹在书中总替她说好话,说她是个厚道人,但是这恐怕都是欲盖弥彰。其实全书中各色人物都有正邪两赋的特点,比如贾琏对尤二姐也有浪子真情;薛蟠虽不肖,对母亲和妹妹还算不错;连贾珍,也有人分析出他对秦可卿也是刻骨铭心……但是这位王夫人,贾宝玉的亲妈,虽然在宝玉心中排行与黛玉重要性并列(原话大意如此),倒真没做过什么有光彩的事情,逐走晴雯,逼死金钏,抄检大观园,可能黛玉之死与她也难脱干系。本人在此大胆推测一下她的心理历程。
王夫人出生于四大家族的王家,就应是个见多识广的大家闺秀。从书中看,就应是王家的长女。封建时代的长女在家族里是大姐,受到最严格的教育和约束,要成为妹妹们的榜样,典型如李纨,元春,宝钗等。王夫人小时候肯定也是这样过来的,但是她没读什么书,心中郁闷和压抑无处派遣,也就不具备李纨,元春,宝钗那样的开阔心胸和浪漫气质,因此长大了就成了个没什么情趣的人(看她给丫环起的那些名字就知道了)。人们有时会好奇,王夫人年轻时是什么样貌的,我想凤姐和探春身上应有她的影子。
先说凤儿,常言说得好:“养女随姑”。基因的力量是可怕的,想来王夫人年轻时八成也是个柳眉凤眼的绝色佳人,只怕有过之而无不及。凤姐不但继承了她的美貌俗气,也继承了她的野心偏执和狠毒。
曹公全书只写凤姐狠辣,没有对王夫人有明显的贬义形容,只有暗示。我认为最明显的一处就是林黛玉进贾府时对王夫人住处的描述,其中包括金钱蟒*背,金钱蟒引枕,金钱蟒褥子(原文描述更加详细,包括颜色做工什么的,在此难述,各位可参见原书),连用了三个金钱蟒,曹公写人物住处多有对人物本身性格命运的暗示。我五年级时读到那里,心中一凛,当时还不知道“居如其人”“心如蛇蝎”这两个词。长大后以此对照王夫人一生行为,信然!
探春是个好姑娘,将她与王夫人相提并论必然引起很多读者不满,但是探春毕竟是王夫人抚养长大的,她的高贵气质和管家才干或多或少是跟王夫人学来的,加上她更有文化,因此更把这些优点发扬光大了。
《红楼梦》全书中关于打人耳光的描述有两处最引人注目:一次是王夫人打金钏,另一次是探春打王善保家的,两次性质不一样,在读者心中反映也不一样,但同样的迅雷不及掩耳。两个打人者打的都是“平生最恨者”。王夫人平生最恨会勾引男生的女孩,探春平生最恨不尊重她的人。探春得了曹公一个“敏”字,敏锐又敏感。王夫人又何尝不是呢?
说完了王夫人的个性,再推测她与书中几个重要人物的关联。先说夫妻关联。很多人觉得她与贾政真是天作之合,一对死封建。其实现实生活中美满夫妻往往是个性互补的。书呆子爱上交际花,女夫子迷上浪荡子的事情屡见不鲜。
贾王二人性格如此相近,日子必然是刻板无味,日久生厌。如同贾琏与凤姐在过了头几年的甜蜜后,二人的倔强个性凸显出来,发生情变。但是王夫人就应还是比较得贾政宠的,贾政共与她生育了三个孩子(不包括流产和死婴的状况),到近40岁时还能生出贾宝玉(书中再未见类似案例),一方面说明她身强体壮,另一方面说明夫妻感情还不错,要知道贾政可不是一夫一妻,夜生活乏味的下等贫民。以王夫人之刻板个性,能把老公迷成这样,一方面是娘家的地位,另一方面也说明她当年的确容貌出众。贾政能和她生出三个孩子,和赵姨娘生了两个,明显生育潜质强于贾赦,但为什么没有和其他妻妾生出孩子来呢?书中有记录的贾政的妾只有周,赵二人。
但按照贾府规矩“爷们娶亲之先都要先放两个人在屋里伺候”,这种妾应比王夫人老些,周,赵二人就应不是。可等林黛玉进贾府后并无相关描述,难道她们都死了吗?曹公没有写,但参照兴儿说凤姐时说,贾琏原先“屋里何尝没有几个人,她来了不到半年,都寻出不是来,打发出去了。”王夫人当年可能也干过类似的事情,只但是手段没那么激烈,而且肯定是在生了贾珠,有了本钱之后恃宠而娇做下的,因此也没什么人怪她。贾母给凤姐贾琏劝架,说小孩子们,“馋嘴猫似的”,“都打那时候过来”,想来古板如政老爷,当年也难免俗,只怕也有“削肩膀,水蛇腰”的美人勾引过,王夫人打金钏,逐晴雯时都说“我一生最恨这样人”,又写“此乃平生最恨者”,若非在这方面受过刺激,何至于如此敏感!当然,王夫人要保全自己贤惠的名声,不得不给贾政安排两个小老婆。
一个是安分的周姨娘,一个是泼妇赵姨娘。赵姨娘肯定不是贾母给贾政的,贾母很厌恶她,整个贾府都没人喜爱她。她就应是王夫人的陪嫁丫环,王夫人把自己身边干练守礼的丫环打发嫁人,做自己的女管家,如周瑞家的,留下赵姨娘这样的各方面无法与自己媲美的给老公,一方面不怕她得宠,另一方面也倚仗她的泼辣狭隘打击其他姬妾,如同凤姐利用秋桐,金桂利用宝蟾,是百试不爽的借刀杀人法。
等把情敌都打击完了,这把刀自己的名声和人缘也都毁完了,能够借机再把她“兔死狗烹”。(我觉得袭人对晴雯也是用的这个法子)可叹赵姨娘傻人有傻福,连生了一女一儿,这样一来,别说王夫人,就连贾母也不能奈他何。母凭子贵吗!而且赵姨娘身上那股子市井气比起王夫人来肯定另有一番魅力,因此贾政也真的被她迷住了,好在她是个万人嫌,威胁不到王夫人的地位,因此也就勉强容下了。
再说王夫人与贾母的关联。贾母毫无疑问是全书中最有福气的人。她嫁入贾府时就应是贾家上升的阶段。丈夫代善是个帅哥,贾母曾说“这些儿子孙子就只宝玉象他爷爷”,可见也是个面如秋月色若春花的万人迷。贾母与他感情很好,生了三个(也许不止)儿女。贾母年轻时管理家政很有才干,比凤姐“还来得呢”,嘴巧心活,肯定也很讨公婆喜爱。她虽没读什么书,也并不重视女孩子的文化教育,但她本热闹,有心胸,有品味,并非尚德不尚才的人。她不但能干,而且善于享受生活。她爱看仇十洲的画,会“收拾屋子”,曾推荐黛玉用霞影纱配翠竹,还帮宝钗选取室内陈设,“保管又素净又大方”,善于欣赏音乐,在元宵宴和中秋宴上就表现出对音乐欣赏的品味,对于无聊的言情小说也自有一番批评。异性喜爱互补性格,同性则是物以类聚。
贾母喜爱的人身上都有她的影子,比如凤姐的精明,黛玉的诙谐,湘云的豪爽,宝琴的热情以及鸳鸯的能干和晴雯的灵巧。她比王夫人显然更脱俗更浪漫,王夫人刚嫁过来时性格肯定不入贾母的眼,而且也没有贾母的才干,贾母又是个有一说一的人,可能有意无意也会说她两句。王夫人具有凤姐和探春的某些特点,但并没有她们的口才和潜质,因此只好少说话,贾母说她“木头似的”,她倒真是藏拙,与宝钗掩盖锋芒的“藏拙”不一样。
总之,在各方面都比自己强的领导手下工作,需要极大的耐心和毅力。王夫人总算忍过来了,之后贾母也比较疼她了,对于一个对自己忍耐,尊重又听话的儿媳妇,谁还忍心骂她呢。相比起邢夫人,王夫人也算能干,老实,娘家又有地位,更重要的是,生了宝玉这么个“活龙”。贾母老了以后,家务交给儿媳,脾气肯定也越来越好了。王夫人的地位直线上升,虽然贾珠之死给她很大打击,但她很快就把自己的侄女王熙凤嫁给贾琏以巩固她在贾家的地位,保证在宝玉长大之前自己依然掌握贾府大权。王熙凤倒也没辜负她,对她比对自己婆婆亲得多,而且又讨得合家(尤其是贾母)的欢心。之后她的女儿元春又做了贵妃,她在贾家的地位当然就更巩固了。
王夫人与黛玉的关联又如何呢?多数人认为她不喜爱黛玉,因此阻挠她与宝玉的感情。那么她为什么不喜爱黛玉呢?首先,性格不合,黛玉是风流灵巧,锋芒毕露的人,与王夫人人生哲学不一样。我上大学时看过一本报告文学,名字忘记了,是以前慈禧太后的宫女回忆以前生活的,她说慈禧喜爱的女孩就应是好处深藏不露,不好过于彰显,就应是从内部隐隐约约透出光彩来,象珍珠一样,若是表面光华闪烁刺目就不好了(大意如此)。(lz13)我想这是众多王夫人式封建卫道士对女孩的要求。其次,黛玉有很多明显的缺点,身体不好,爱找麻烦要配药;脾气不好,多疑爱哭;而且还喜爱招惹宝玉,三日好了,两日恼了,让宝玉为她神魂颠倒,这是王夫人最恨的。
一方面宝玉是她在贾府呼风唤雨的最后本钱(“保全了他就是保全了我”),振兴家业的期望,不应执迷于儿女私情,另一方面,在感情方面不如意的中年女性往往把全部感情寄托在儿子身上,她憎恨以黛玉晴雯等为首的与宝玉亲密的年轻女孩子就包含了这种变态的醋妒心理。但是我还有一点看法就是,王夫人在了解黛玉这些特点之前就不喜爱她,确切说是有成见。
证据也在林黛玉进贾府这回,她头一次见面就再三告诫林黛玉,跟别的姐妹们怎样玩都行,但对宝玉,王夫人说了两次“休要睬他”。意思很明白:你别招惹我的宝贝儿子!众所周知,这时黛玉是初进贾府,百般留意,还没有表现出之后在贾母宠爱下使出来的小性儿,举止也是稳重大方的,而且这时候也就十岁左右,古人发育晚,黛玉本来就长得有点营养不良,不会有尤物般引人遐思的外貌(曹公那一番描述只是小说家在主角出场时的例行描述),何以王夫人要这般敏感?说她爱子心切吧,怎样不见她对宝钗宝琴等人说过这种话,她们更漂亮,而且进贾府时宝玉更大,应更避嫌才是。我的推测是黛玉长得象一个王夫人很厌恶的人,王夫人之后厌恶晴雯,就说她“眉眼有几分象你林妹妹”,可见她是连黛玉的外貌也厌恶的。其实黛玉的外貌应是惹人怜爱的,之因此让王夫人看了刺眼是正因她象了王夫人很厌恶的人。这个人是谁呢?最自然的推论是她的母亲,贾敏。旧社会大家庭中婆媳不合,姑嫂不合是很正常的。
曹公没怎样写贾敏,小说刚开始不久,她就去世了。贾雨村评价黛玉时说“度其母不凡,故有此女”。我们由此能够推测贾敏是个怎样的人。她是贾母最小,最宠爱的女儿,自然有着天仙般的容貌气质,而且也象她的母亲和女儿一样,伶牙俐齿,有品味,擅于作乐,享受生活。她生在贾府鼎盛时期,真正“白玉为堂金作马”的时候,是当之无愧的天之骄女。王夫人在与凤姐商量抄检大观园时,提到“单说你林妹妹的母亲,未出嫁时,是何等的娇生惯养,何等的金尊玉贵,那才是千金小姐的体统!”又说自己“没享过什么大富贵”,可见王夫人做姑娘时也没有贾敏这么舒服。遥想当年王夫人初入贾府,承担起管家重任,肯定是谨慎留意,生怕婆婆挑错。看到贾敏虽与自己年龄相仿却过着简单娇纵的生活,怎不羡慕加嫉妒。偏贾敏可能也是个口无遮拦的人,暗中得罪二嫂还不自知。
贾母疼爱她,不肯让她过早出嫁,长期相处可能更加剧了王夫人与她的矛盾。李纨曾嫌林妹妹嘴刁,说:“只求老天保佑你赶明也得几个千刁万恶的大姑子小姑子。”这在李纨是句玩话,但可能王夫人以前在心中对贾敏倒真是这样诅咒的。可最后贾敏嫁给了出身清贵,才华出众,前途无量的探花林如海,相比起潇洒飘逸的林妹夫,贾政虽好读书却始终没中(叶公好龙?读腐书?),爵位也给哥哥贾赦袭了,幸亏皇帝赏了个官,而且平时虽养了群清客,却没真见他做过什么诗,比起林如海这样的只能算附庸风雅。
林家虽不如贾家富贵,但林如海自立门户,没有公婆姑嫂约束,到任时携夫人同行,何等风光自由!而且林如海对贾敏一往情深(虽有几房姬妾也都是为了生儿子用,何况也没生出来),贾敏死后立刻对女儿表白绝不续弦。封建时代得此一老公此生足矣。总之,嫁给林如海可真令人羡慕!(说不定王夫人还暗恋过林如海,只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呵呵,我要是个恶俗导演,拍部《戏说红楼之红楼前传》必须会有这个情节!——玩笑。)王夫人对小姑子这番愤愤不平一生都无处发泻,如今她女儿倒来了,你说能放过她吗?
关于王夫人撮合宝玉宝钗,依我看她也是经过长时期的考察才决定的(可能在金钏投井之后),而且一旦决定就立刻付诸实施。薛姨妈当然也愿意这事,但肯定没有她姐姐做的有效率(以她的潜质和智力,连薛蟠都教不好,夏金桂也管不了,实在是个没主意的人,说她在破坏宝黛婚姻中起了重要作用,实在抬举了她)。宝钗的优势在于娘家有钱,又是王夫人的亲外甥女,健康状况和潜质为人都是拔尖的,而且很老实听话,还总爱劝人学好。除了黛玉,还真没人能和她抗衡。有她做宝玉的老婆,不但能让众人心服,还能够弥补凤姐没文化,身体弱的缺点,成为新一轮管家奶奶接班人。于是王夫人首先是博得元春的首肯,其次想办法让宝钗退出选秀(日后贾家可能会因此获得欺君的罪名),再想办法让宝黛分开,再逼死黛玉,等等。当然,她机关算尽,最后即没能留住儿子,更没能保住自己的荣华富贵。
王夫人一生除了忙着保全自己好象没干什么别的事,偶尔陪老太太打牌听戏。她没什么爱好,只念佛吃素,捡佛豆。她念佛是为了修来生还是为了赎罪,我们不得而知,可能更多是为了保佑她的荣华富贵吧。书中没有她对自己罪孽忏悔的描述,只在金钏死后她哭了一阵,其实是为了掩众人之口,同时拿宝钗做个实验,看不明真相的人会怎样看待此事。得到宝钗安慰后,立刻就坡下驴,拿着宝钗善意的猜测做了自己杀人的借口。“虽然她的确是我逼死的,但只要别人不这么想就行了。”这就是这个伪君子的真实想法!因此以后到了抄检大观园时,就只见她肆无忌惮地撵人骂人逼死人,再未见她有丝毫的犹豫和手软。
高鄂对王夫人好象挺有好感,直到最后也未让她遭报应,晴雯变鬼只报复了她的不争气的嫂子,金钏死得那么冤也没见闹鬼,难道宝二爷祭她一番她就满足了?真是莫名其妙。
《红楼梦》读后感46
文学是比鸟飞得还远的梦想、比花开得还美的情感、比星闪得还亮的智慧、是我们到一百岁还忘不掉的信念。读名著,发感想。自古至今名著一向是一种文化的延续,不一样时期的大家都对名著有所解读。然而我们写的读后感可能达不到那么高的境界,但是能够从名著中吸取到一些自己受用的东西就好了,这也是名著传递给我们的思想。
红楼梦是一部中外闻名的宝典,是我国古典小说发展到高峰的代表。《红楼梦》那里的是是非非是“剪不断,理还乱”,让人看到古时婚姻的纰漏,它们往往全有父母处理,什么“指腹为婚”,更为可笑的是,他们有时从未见过面便稀里糊涂地成亲了。而且古时女子争着要进宫,正因那样能够使家族富贵,可皇帝有上千嫔妃,得宠一时,没多久又要被淡忘了,她们又何苦进宫呢?皇帝姥儿们饮酒作乐,衣食无忧,而老百姓则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之苦让人难以想象,也怪不得有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造反”了,祸害之缘还是在于皇帝身上啊。这一出出的杯具让人心寒而又愤怒,让人不由得痛恨起古时的苛捐杂税,它们把老百姓一步一步往火坑边上推,真让人深恶痛疾。《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红楼梦读后感:看红楼,含笑的杯具我总认为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体现了一种败落的趋势,不管是家族的,感情的,仕途的,都是走向没落,这在喜聚不喜散,爱好大团圆结尾的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多见。
我不得不感谢续者高鄂,尽管他在很多方面跟不上曹雪芹的思想,但他至少让黛玉死了,管她登仙还是辞世,至少她别了宝玉,很好很好。不是说我天生残忍喜爱看别人的杯具,但是,不是有句话说吗?塞翁失马,焉之非福?对于黛玉这样一个脆弱的封建少女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杯具的终结,是她的幸福。当她在地下安静的沉眠时,看着宝玉仍在凡世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或许两个人都是浪漫的人,浪漫的人天生就不该相遇,正因生活不是浪漫,生活会将浪漫消磨得一干二净,最终,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玫瑰成了胸口粘着的白米饭。因此,就让浪漫在最美的时候画上句号,在彼此的心中,留下幸福的回忆。但是也许你会说,黛玉死的很悲惨,一点也不浪漫,关于这点,我是不赞成高鄂的续书的,也许曹雪芹的本意非此,也许黛玉确实就应泪尽证前缘,这样不是更好吗?她牵挂着宝玉,用她全部的热情为这一知己痛哭,怀着深深的思念,这样的死,何尝不是高贵神圣的,然而高鄂没有这样写,他最终让黛玉很庸俗的指天愤恨,气极而亡。这不象我们认识的那个高傲自赏的黛玉,反而象个情场失意的一般女子。尽管如此,她最终是在贾府垮倒前离开这是非之地的,否则以她的脆弱,恐怕受不了那么大的刺激。宝玉是个纨绔子弟,他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能给予黛玉的其实很少,谈不上保护与安慰,他自己尚且是需要别人保护的弱者,因此在他身边,黛玉是得不到幸福的。因此能带着回忆离开他,是一种幸福。宝玉自己能给予黛玉的只是几句好话,他连痴情都谈不上,看看宝钗的下场,不得不说黛玉是幸福的,当然有人说宝钗需要的只是宝二奶奶的宝座,她并不在乎宝玉,是这样吗?难道有一个天生喜爱孤独的女子吗,不管怎样说,寂寞的独守空房总是悲惨的。何况所谓宝二奶奶的宝座她是不是坐上了还是个问题。如果贾府不倒台,至少宝钗还有容身之地,至少没了丈夫还有富贵,但是不是这样呢?最终贾府沦落到了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地步,那宝二奶奶的头衔之于宝钗还有何等好处呢?没有幸福的生活,没有丈夫的关爱,寂寞的独自生,独自死,难道不是更大的杯具吗?我一向疑心宝玉并不是正因黛玉而离开贾府的,否则他不会娶宝钗。他最终的出世是正因他的世界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他的象牙塔坍塌了,他最后明白他的斗争,他的思想其实全部是依附着家庭,他的家倒了,他的一切也完了,什么思想啊,斗争啊,统统没了,他不得不离家出走,也许是为了避祸。能够试想一下,你能想象黛玉洗手下厨做羹汤的场景吗?穿着破衣烂裙,甚至是要依靠袭人的救济,然后她当然无法再刻薄人,说闲话,只能独自垂泪,不关感情,而是生活。
当生活给宝黛的感情画上巨大的问号时,黛玉能一如既往的爱着宝玉吗?我想不会,恐怕是要大水狂淹龙王庙的。然后宝玉最终受不了家庭的压力,还是一走了之,这是很有可能的,他没有照顾好宝钗,负担不起生活,同样对于黛玉,他也但是如此。另一种可能,万一贾府能重整旗鼓,兰桂齐芳,黛玉和宝玉依旧过着他们幸福的日子,多少年以后,宝玉也许会突然发现黛玉皱纹满面,然后会发现身边的袭人竟如同当年的赵姨娘,然后感情就在岁月中流逝,然后宝玉会回忆那个珠圆玉润的宝姐姐。其实感情就是很短暂的,至少这横刀截断的感情给了我们很多完美的幻想和期盼,就象杰克之于罗丝,他是她生命中最美的回忆,却不是唯一。
反弹琵琶晴雯篇“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下贱。风流灵巧惹人怨。寿夭多因诽谤生,多情公子空牵念。”曹雪芹先生对晴雯的态度能够由这首词看出来,曹雪芹先生认为她是霁月在天,她的人品很是难得,光明磊落,她会寿夭是正因周围环境的黑暗,可见曹雪芹对她的基本态度还是肯定的。但是我却要反过来说一说,正因曹雪芹先生写这部书时,常是照着本来的面貌还原生活,因此他即使偏向这个有傲骨的奴才,但在写作中仍是写出了她众多的毛病,其中当然也有很多是她致死的原因。首先,很多书里为了表扬这个拥有反抗思想的奴才就会把她描述成一个先进的战士,其实呢?她真的有大家说的那么有思想吗?错,她充其量也就是和宝玉一样,一方面,她认识到这种看似舒适的生活其实就有着对她们这样人的压迫,但另一方面,她却是离不开这种生活的,她只能依附于这种生活,离开这种生活回到贫困的家中,她也就象刚开的剑兰送入猪窝一样,夭折了。其次,她是不是真的就是个奴才呢?当然不全是。虽然她身份低微,她是没有父母被卖入贾府的,但是她却被老太太收在身边,而且还能够将自己的哥哥也说进府,之后跟了宝玉,也是房里数一数二的大丫头,在贾府的金字塔结构中,这种大丫头其实就是仅次于主子的二主子。什么是奴才呢?在大观园中有比她身份更低微的人,婆子,老妈子,即使就在一个怡红院,其中也有一干小丫头是听她们差遣的。这种大丫头有时权利很大,能够代主子管教小丫头,如果说主人欺负奴才是封建社会的一种无奈的话,那奴才之间互相比大小,互相争斗就是可悲,在有一回中,晴雯处罚偷东西的小丫头坠儿时,先掐先打还拿簪子戳,最后就一句话把她赶出去,还让别人无可辩驳,这中间,小丫头有错,但是晴雯也确实是有倚势压人的嫌疑,而且那狠辣的态度,也很有凤姐遗风。
第三,晴雯是不是真的不爱宝玉呢?我个人意见,她是爱的。请看,她总是与袭人拌嘴,虽然这有很大一部分是她看不惯袭人,但是其中就没有一点嫉妒吗?袭人说了句“我们”,就被她抓住把柄大加讽刺。她还讽刺麝月,看不得麝月得了两件太太给的衣服就喜笑颜开,但是后几回,她却抢着送东西说也要去“显个好”,宝玉给麝月梳头时,她躲在门口偷听,她其实很多时候都在注意这宝玉,注意着和宝玉接近的丫头,例如小红和宝玉略有交集,就被她粗暴打断。她曾笑着说“没什么我不知道的”就是正因她时时在注意!但是晴雯是有骨头的奴才,她不愿卑微的爱一个人,她总想要和宝玉站的平等一点,她不能象袭人那样谦卑的爱一个人,她有她的特点,有点象野蛮女友,漂亮却不温柔,袭人曾笑宝玉“每一天不挨她两句硬话衬你,是再也过不去的”,可见,晴雯这种欲擒故纵,以退为进的手段还是有用的。
第四,晴雯的志向,晴雯能有什么志向呢?她反抗性再强,她能知道反抗什么吗?她茫然的斗争着,其实都不知道斗争什么,她期望得到的是什么呢?平等?怎样的平等?她一个从小生活在富贵乡中的女孩,也算是娇生惯养的了,她离开这个富贵锦绣地,她能做什么?她的苦恼有很大程度上是不知道该怨什么该争取什么,她明白自己身份卑微,是无法和宝玉站在同一高度的,但是她却想能那样,她的最高目标,也但是就是能够成为小姐与宝玉谈个平等的恋爱。她的杯具就是正因期望的比得到的多,她的心太高,因此永远无法和袭人一样随遇而安,于是总是痛苦着。
第五,晴雯的人际关联,晴雯为什么会落得那个下场的,很大一部分是正因她极度失败的人际关联,她不能得到上级的垂亲,这很正常,即使此刻一般人也是不喜爱这种倔强人的;她也没法得到下级的好感,她喜爱仗势欺人,她看不起比她更卑微的人,凡事都要占先,因此一但事发,一群人就将她告倒,最后落个被扫地出门的下场。这点在我看来真的不如袭人,袭人远比她有交际的手段。浅谈几句,觉得还是辞不能达意啊。
以上是我读完红楼梦,对书中资料的一点肤浅见解,聊志事耳。红楼梦确实深奥,书中的一个个鲜活生动的形象至今还活跃在我的脑海当中,仿佛自己亲身经历过书中人物经历过的事情一样;书中的一个个大胆新奇的思想回一向影响着我,直伴终生。
《红楼梦》读后感47
恐怕许多人都读过《红楼梦》,但大众人士都很少书面评阅她,没有点儿丰厚的文化底蕴谁敢妄加评阅?鄙人拙识,可能是职业使然,我被《红楼梦》中的肖像描写深深吸引。
写作课上,让学生写人,尽管我使出浑身解数,大部分学生写人物外貌都是千篇一律,这让我大伤脑筋,也许悟一悟 《红楼梦》中的肖像描写,对我的教学有所帮助吧。
《红楼梦》的开篇,各样人物出场,便是通过人物眼光,在对比中各自亮相。宝黛初会,一见面便似曾相识,”这个妹妹我曾见过“。贾宝玉初见林黛玉,便抓住她于众不同的外貌特征:”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虽也用说书传统的肖像套话,却又不落俗套地勾画出了黛玉所特有的”笼烟眉“。正因黛玉”眉尖若蹙“,宝玉给她取字”颦颦“。正因黛玉”泪光点点“,宝玉觉得”久别重逢“。正因黛玉貌如”神仙“,却并没有”通灵“佩饰,宝玉登时发作起痴狂病,狠命摔去那”劳什子“。正因为运用了有特征的肖像为引线,从而带出了有个性的心理、言语和行动描写,显示了主人公心相通的痴情,拉开了《红楼梦》大悲剧的序幕。
曹雪芹描写贾宝玉的肖像,一次未能尽意,再次让他亮相,使黛玉感到他”外貌最是极好“,却又已”好皮囊“跟世俗所说的”腹内原来草莽“形成反差。这种”表里不一“的肖像,唤起读者的关注。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肖像描写中”眼睛“的描写甚是重要,我们经常说:他的眼睛会说话。要极省俭地画出一个人的特点,最好是画他的眼睛。我以为这话是极对的。倘若是画了全副头发,即使细得逼真,也毫无意思。画好眼睛,等于成功地描写了肖像。而成功的肖像,就等于在读者眼前,打开了认识人物的窗户。曹雪芹这样描写黛玉的眼睛:奇眉妙眉,奇目妙目,奇想妙想,真真写杀!那奇妙处,就在于会说话,能让读者透过它们看到内心。
生活中不存在容貌完全相同的人,人物外貌的独特之处,就在最能体现其人本质并且足以区别他人的地方。作者应该根据人物的性格,作品的需求,用精巧的笔墨把它们描写出来,力求外貌活灵活现,栩栩如生,特色鲜明。
《红楼梦》读后感48
《红楼梦》这本书是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曹雪芹和高鹗呕心沥血,把一个个性格鲜明的人物跃然在纸上。《红楼梦》造就了众多不朽的艺术典型。小说中有名姓的人物就多达480余人,其中能给人深刻印象的典型人物至少也有几十个。而宝玉、黛玉、宝钗、王熙凤则成为千古不朽的典型形象。《红楼梦》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写出了人物性格的复杂性和独特性。作者善于根据人物的不同地位,以不同的手法,对人物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描写从不同的角度刻画他们的特征。特别是书中的主要人物,他们往往具有复杂、多面的性格,不要说宝钗、袭人,即使像豪爽单纯的史湘云、道貌岸然的贾政,也不是由单一特征所构成的。
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悲剧是全书的主要内容。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也超出了”才子佳人“的模式。贾宝玉不是才高八斗、金榜题名的状元郎,而是蔑视功名利禄、”于国于家无望“的情痴林黛玉爱贾宝玉只是为了自己的心,从不曾劝贾宝玉去求什么功名利禄。正是在超脱了世俗偏见的共同理解的基础上,宝黛之间建立起相互爱慕高于其他一切的纯真爱情。
这种爱情支持贾宝玉在冲破封建思想束缚的路上走得更远,爱情的毁灭使他割断了同封建家族的最后联系。贾宝玉最终弃世出家了,他对这个世界的彻底绝望实际上表达了曹雪芹对当时社会的无情否定。
《红楼梦》读后感49
“满纸自怜题素怨,片言谁解诉秋心?”
在《红楼梦》中,林黛玉赚取了我太多的眼泪,可是她清灵秀丽而又多疑多妒的气质又吸引了我的目光。只能说黛玉的一生是个悲剧,而她与宝玉两小无猜的恋爱也注定是个悲剧。黛玉病弱的身体、孤傲的个性与自定终身的行为都不是贾母所喜欢的,所以敏感多病的黛玉注定无人可以依赖。于是,她怀着纯洁的爱可对世俗的怨愤离开了尘世间,实现了她:“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的誓言。
黛玉小小年纪,父母便先后离世,过着寄人篱下的孤单生活,她常听母亲说,外祖母家与别人家不同……因此步步留心,时时在意,不肯轻易说一句话,多行一步路,唯恐被人耻笑了。因此,她自矜自重,警惕戒备,用率真与锋芒去抵御、抗拒侵害势力。
黛玉的泪所表达的是世间最贞洁的情感,是对“异端”的崇敬,更是对自身的怜悯。黛玉葬花便是她这一性格的真实写照。她不忍看落花被玷污,希望它们“质本洁来还洁去”。她追问:“天尽头,何处有香丘?”于是她用锦囊收集落花,建立花冢,用“一杯净土掩风流”。一首《葬花吟》道出的是她一生凄凉的感情和冲破封建礼教的渴望。
我感受颇深的是黛玉“出淤泥而不染”的气质,从小便在荣国府长大,可是封建礼教和世俗功利对她并无影响,黛玉仍保持着纯真的天性从不顾及后果得失,所以很难融入到大观园里去,而且她从不劝宝玉追功求名,也不会逆着自己的性子做事,以这种性格在贾府这样声势显赫的家族中我行我素自然没有好人缘儿。
昨夜红楼入梦里,红楼梦里梦红楼。黛玉在“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的严酷现实中香消玉殒,而贾府也最终归结红楼。
《红楼梦》读后感50
《红楼梦》是一部中国经典的文学巨著,是曹雪芹耗尽全部心血创作的旷世杰作,对后人影响巨大的作品。作品通过描写贾府的由盛到衰,揭示了封建社会必将走向没落的命运。小说中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悲剧,也正是对封建社会血与泪的控诉。
作为一部文学巨著,《红楼梦》的文学艺术鉴赏性是非常高的。比如《刘姥姥进大观园》中,写到众人被刘姥姥逗笑的情节就十分精彩,让读者有如置身其中的感受。“……史湘云撑不住了,一口饭喷了出来;林黛玉笑岔了气,伏着桌哎哟哎哟;宝玉早滚到祖母怀里,贾母笑得搂着宝玉叫心肝……”同是写笑,每一个人的神态动作却各不相同,描写生动、形象、具体,从侧面衬托出刘姥姥的风趣幽默,以及贾府上下喜欢她的原因。
《红楼梦》里的人物众多,出场的人物就有四百多个,许多人物的性格特点个性鲜明,栩栩如生。其中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刘姥姥等都是家喻户晓的人物。就说贾宝玉吧,他表面上玩世不恭、顽劣、轻挑,内心却是善良纯真。他虽然出生贵族家庭,但他却厌恶自己所在的封建阶级,认为人只有善恶美丑之分,从没有贵贱之分,是封建社会的叛逆者。“女人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的骨肉”,他的这句话充分体现了他同情女性,尊重女性,崇尚人权平等、男女平等的可贵观念。特别是他与林黛玉纯洁的爱情,更体现了他思想的成熟性。
再来看林黛玉,她性格纯真率直、清高孤傲、多愁善感,骨子里透出的对封建道德的叛逆,深深地吸引着宝玉。她的“侬今葬花入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入亡两不知”,寄托了黛玉凄凉的身世之感,但也从另一个角度让我们看到中国古代社会闺阁中优秀的文学才女的风范。
《红楼梦》不仅是我们中国文学的璀璨明珠,更是世界文学的绚丽瑰宝。今后,它将一如既往地以无穷的魅力吸引更多的读者。
书籍简介:
《鲁滨逊漂流记》是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的一部长篇小说。该书首次出版于1719年4月25日。
该作主要讲述了主人公鲁滨逊·克鲁索(Robinson Crusoe)出生于一个中产阶级家庭,一生志在遨游四海,一次在去非洲航海的途中遇到风暴,只身漂流到一个无人的荒岛上,开始了一段与世隔绝的生活的故事。他凭着强韧的意志与不懈的努力,在荒岛上顽强地生存下来,经过28年2个月零19天后得以返回故乡。
这部小说是笛福受当时一个真实故事的启发而创作的。1704年9月,一名叫亚历山大·塞尔柯克的苏格兰水手与船长发生争吵,被船长遗弃在大西洋中,在荒岛上生活4年4个月之后,被伍兹·罗杰斯船长所救。笛福便以塞尔柯克的传奇故事为蓝本,把自己多年来的海上经历和体验倾注在人物身上,并充分运用自己丰富的想象力进行文学加工,使“鲁宾逊”不仅成为当时中小资产阶级心目中的英雄人物,而且成为西方文学中第一个理想化的新兴资产者。该小说发表多年后,被译成多种文字广为流传于世界各地,并被多次改编为电影和电视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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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鲁滨逊·克鲁索出生于一个体面的商人家庭,渴望航海,一心想去海外见识一番。他瞒着父亲出海,到了伦敦,从那购买了一些假珠子、玩具等到非洲做生意。
第四次航海时,船在途中遇到风暴触礁,船上同伴全部遇难,唯有鲁滨逊幸存,只身漂流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他用沉船的桅杆做了木筏,一次又一次地把船上的食物、衣服、枪支弹药等运到岸上,并在小山边搭起帐篷定居下来。接着他用削尖的木桩在帐篷周围围上栅栏,在帐篷后挖洞居住。他用简单的工具制作桌、椅等家具,猎野味为食,饮溪里的淡水,度过了最初遇到的困难。
他开始在岛上种植大麦和稻子,自制木臼、木杵、筛子,加工面粉,烘出了粗糙的面包。他捕捉并驯养野山羊,让其繁殖。他还制作陶器等等,保证了自己的生活需要。还在荒岛的另一端建了一个“乡间别墅”和一个养殖场。虽然这样,鲁滨逊一直没有放弃寻找离开孤岛的办法。他砍倒一棵大树,花了五六个月的时间做成了一只独木舟,但船实在太重,无法拖下海去,只好前功尽弃,重新另造一只小的船。鲁滨逊在岛上独自生活了15年后,一天,他发现岛边海岸上有一个脚印。不久,他又发现了人骨和生过火的痕迹,原来外岛的一群野人曾在这里举行过人肉宴。鲁滨逊惊愕万分。此后他便一直保持警惕,更加留心周围的事物。直到第24年,岛上又来了一群野人,带着被当成祭品,准备杀死并吃掉的野人俘虏。鲁滨逊发现后,救出了其中的一个。因为那一天是星期五,所以鲁滨逊把被救的俘虏取名为“星期五”。此后,“星期五”成了鲁滨逊忠实的仆人和朋友。接着,鲁滨逊带着“星期五”救出了一个西班牙人和“星期五”的父亲。不久有条英国船在岛附近停泊,船上水手叛乱,把船长等三人抛弃在岛上,鲁滨逊与“星期五”帮助船长制服了那帮叛乱水手,夺回了船只。他把那帮水手留在岛上,自己带着“星期五”和船长等离开荒岛回到英国。此时鲁滨逊已离家35年(在岛上住了28年)。他在英国结了婚,生了三个孩子。妻子死后,鲁滨逊又一次出海经商,路经他住过的荒岛,这时留在岛上的水手和西班牙人都已安家繁衍生息。鲁滨逊又送去一些新的移民,将岛上的土地分给他们,并留给他们各种日用必需品,满意地离开了小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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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丹尼尔·笛福(1660—1731)被誉为“英国与欧洲小说之父”。笛福生于伦敦一个油烛商家庭,年轻的时候,是一个成功的商人。在从事商业的同时,他还从事政治活动,代表当时日益上升的资产阶级出版了大量的政治性小册子,并因此被捕。笛福直到晚年才开始创作小说。写《鲁滨逊漂流记》时,他已59岁了。此后,他又创作了《辛格顿船长》《杰克上校》《摩尔·弗兰德斯》等小说,这些小说对英国及欧洲小说的发展都起了巨大的影响以及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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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逊漂流记》好词好句:
好词
搁浅、兜底、吞噬、烟波弥漫、泅水、山坳、恭顺、惊魂甫定、斑斑印记、日晒雨淋、夺眶而出、拾金不昧、不屈不挠、百折不挠、汪阳浩博
好句
1.我简直吓坏了,呆呆地占在那里,就象挨了一个晴天霹雳。
看到这情景,我怒不可遏,早把恐惧置之度外。我在心里发誓:下次再看到这种暴行,一定不放过他们!
2.我这个不孝之子,背弃父母,不尽天职,老天就这么快惩罚我了,真是天公地道。
3.唉!人在恐惧中所作出的决定是多么奶瓶尚∏!凡是理智提供他们保护自己的种种办法,一旦恐惧心占了上风,他们就不知道如何使用这些办法了。
4.尤其是,在这种不幸的境遇中,上帝指引我认识他,乞求他的祝福,这给了我莫大的安慰。这种幸福足以补偿我曾经遭受的和可能遭受的全部不幸还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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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欢迎阅读!
《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1
从前,我一直认为自理能力没有什么重要性,可自从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一书以后,对自理能力有了新的认识。
一向爱好航海的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不幸遇险了。狂风巨浪夺去了同船伙伴的生命,只剩鲁滨逊一个人漂流岛孤岛上。他没有储备粮食,没有生活用品,离开了社会,离开了集体,怎么能生存下去呢?然而,他没有被困难吓倒。他先是靠几把鸟枪打猎度日,可子弹毕竟是有限的,于是他就不断驯养禽兽,种植农作物,还自己做衣服、做筛子,自己治病,甚至还做出了木桌、坛子、碗碟、炉子等大量生产、生活用品。就这样,鲁滨逊在孤岛上生活了二三十年。
这使我不由想起自己,连缝块布、钉扣子之类的小事对我来说都是很困难的。原因是我的自理能力太差了。在家里,屋子很少收拾,桌子上的书本堆得像小山似的,地上全是纸,地板砖脏了也不擦,而且很少帮忙做家务。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要想成为鲁滨逊那样了不起的人物,就得从现在开始锻炼自理能力。今年的暑假,我学习了许多以前不会做的家务活:洗,缝衣服,还会经常帮外婆浇浇花,打理打理这些花儿们。虽然和鲁滨逊在孤岛上独立生活的能力比起来,我还差得很远,但我已经开始锻炼,以便今后的生存能力打下良好的基础。
《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2
《鲁滨孙漂流记》写的是鲁滨孙出海冒险,在途中遇到了大风,船翻了,船员全部淹死了,却只有他活了下来。鲁滨孙漂到了一座荒岛上。第二天,破船竟然在荒岛不远处!鲁滨孙从里面找出许多有用的、可以吃东西。船上的食物吃完了,鲁滨孙就去打猎,打到的山羊圈养起来,羊群多了,就可以喝羊奶,吃羊肉。鲁滨孙还在船上找到了麦子,就播种在土里,4年后,终于吃到了粮食。
18年后,鲁滨孙发现海滩上有人的脚印,他担心有野人。26年后,有许多野人上岸了,有个野人被杀了,另一个向鲁滨孙住所逃去。鲁滨孙救下了他,取名“星期五”。后来,有艘船发生叛乱,鲁滨孙救下船长,船长带他们回到了英国。
看了这篇小说,我想到,当我们身处困境时,不要只想到现在的不好,应该把好处也找出来,对照起来看。而且,我们也要像鲁滨孙一样自己努力摆脱困境。
《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3
《鲁滨逊漂流记》一书主要讲了出生于一个英国中产阶级家庭的鲁滨逊,不顾家人所反对,与朋友一同踏上了漫长的航海冒险之路。令鲁滨逊怎么也没有想到的是,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风暴,使他漂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鲁滨逊凭借自己的智慧和坚强的意志力,在这个小岛生活了整整28年。最后,有一艘英国船经过小岛,鲁滨逊这才返回故乡。
难以想象,鲁滨逊一个人孤独地在小岛上生活,没有同伴,没有房屋,没有食物,一切都没有;只有那凶残的野兽,荒草丛生的土地。可他并没有坐以待毙,而是凭借着他的劳动与智慧,建造房屋,种植食物,打造简陋的家具,甚至还和野人结交了朋友。正是因为这些,才使鲁滨逊活了下来。
在生活中也是一样,遇到困难应该想尽办法怎样解决它,而不是想着去如何避开他。如果鲁滨逊也是这样,那么他可能早已饿死在那片与世隔绝的小岛,或者是成为野兽的食物。可他并没有那样做。我们也是一样,遇到困难应该保持一颗积极、乐观、向上的心,迎难而上,不畏惧一切。因为这样的人生才是值得我们记住的,难道不是吗?总是依靠他人,坐享其成,是永远也体会不到自己动手后取得成果的喜悦,在这一点上,鲁滨逊非常值得我们学习。其实,我特别喜欢《鲁滨逊漂流记》中的一句名言: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事实也的确如此:一个具有无畏冒险进取精神的人,即使在恶劣的环境中,也终将会成为一个成功者,一个英雄。而鲁滨逊是一个敢于冒险、勇于追求自由、喜欢无拘无束生活的人。面对困难,他冷静执着,他所做的一切,无时无刻不彰显他是一个成功者,一个英雄。
困难对于我们来说不仅仅是困难,更是一种成长。同时,也磨炼了我们的意志,让我们变得更加勇敢,更加努力,并在不知不觉中成长起来。而鲁滨逊正是通过了这种磨炼,才使性格得到了改变,变得更有韧劲,更顽强了。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困难是人生的一笔宝贵财富,就看你如何利用它了。
最后,我想说的是鲁滨逊虽然在荒岛度过了28年,但他的人生却比任何人都要精彩。因为他收获了许许多多我们收获不到的东西。人不可能永远依靠别人,总有一天需要学会独立,所以我们要学的东西还有很多很多。就像鲁滨逊一样。不要觉得没有用,因为它总在最关键的时候给你希望,我也要学习鲁滨逊,将来做个有用之人,报效祖国!
《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4
读了《鲁滨孙漂流记》这篇课文让我印象最深的人就是鲁滨孙,鲁滨孙是一个乐观向上,勇敢聪明的人。在生活中我们遇到困难时我们不应该放弃,而是不断努力,才可以成功。
鲁滨孙漂流记》中记述了主人公鲁滨孙在一次航海中不幸遭到了暴风雨的袭击,除他外,其他人全部遇害。他被漂到了个没有人烟的孤岛上。他的心中充满了无助以及孤独,不知道应该如何在这个孤岛上生活下去,但是,他却又不断地安慰自己,凭着自己的智慧和勇气,克服了无数的困难,把自己的生命延续下去,并且找到了许多生活的乐趣,在他渐渐淡忘要回到文明社会中去的时候,他却得到了获救的机会……在故事中,坚强不屈的鲁滨逊凭着自己的力量和在废船上找到的一些工具,在荒地上建起了住所,种起了麦谷,还饲养了动物,完成了自己的生活基本所需。
现在大部分孩子都在“温室”里长大,在爸爸妈妈的呵护下长大,没有经历过多少挫折。们也应该向鲁滨逊这样,要敢勇于向世界挑战,不被打垮,压力越大则能够越坚强,这才是我们的目标,要勇于斗争、勇于行动、勇于挑战、勇于追求,这样才能创出一个坚强的自我,一个依靠自己的双手生活的自我。这本书教会我们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只有实干才能让我们摆脱困境,实干比信念更重要……
人生就像一艘荡漾在生命长河中的小船,会经受数不尽的风风雨雨,也会享受数不尽的万里晴天。一个人会在一生中经受许许多多的浪头,浪头总是汹涌无比,让你胆战心惊。但是被浪头击倒还是平稳的渡过,真正掌握小船命运的是你!
《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5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讲了鲁滨逊因为航海事故而沦落于一个荒岛上。在这里,他从船上获得了一些他需要的物品。为了生存,鲁滨逊开始建造住宅,种植粮食,打猎。过了几年,他已经有了一个安全的住宅,粮食也获得了丰收,还养了一大群山羊。与此同时,他发现了岛上有野人的痕迹,在忐忑不安的心理下又过了两年,终于见到了野人,并救出了一个野人,起名“星期五”,星期五就成为了他的好帮手。后来,鲁滨逊救了一艘船,把西班牙人留在岛上,自己和星期五回到了故乡。
合上这本书,我想到鲁滨逊虽然身陷荒岛,但仍然冷静,不慌乱,而是思考如何生存下去。这点就令我们不得不赞叹。许多人都没有这种冷静。其次,他还有耐心。光是从他砍一棵树就花费了许多时间,就不难看出他拥有超乎寻常的耐心。而且,他对自己生活的规划井井有条,严格遵守。因此,这三样品质就导致了它可以在岛上安然生存并且完成一系列的任务的主要原因。在野人闯入他的生活时,他没有立刻还击,而是冷静地按兵不动,举出攻击野人的种种不利因素。要是一般人,很可能直接向野人开枪,这就体现出鲁滨逊有着冷静思考,不慌不忙。救出星期五后,他努力地教导星期五,学会生存的本领。
鲁滨逊之所以会这么沉着,是因为他在逆境中,为了生存,人会在逆境中激发出巨大的潜能,譬如一个失业者,会用尽自己全身的本事求职;某些学生在假期的最后一天才开始补作业,脑力和手速都快到极限。在逆境中,人会爆发出前所未有的疯狂和力量。
逆流而上,才能够爆发出无法阻挡的力量。
《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6
现在有多少人在为钱而苦恼?有多少人为钱而打架?又有多少人为钱甚至丧生?钱,真的有那么重要吗?除了空气,还有比钱更重要的吗?
自从热爱金钱的我,读了《鲁滨逊飘流记》后,才发觉,原来钱并不是万能的,甚至于在某些情况下,钱是世界上最没有用的废物。记得鲁滨逊曾在那个无人的荒岛上说过,“如果你给我一堆金币,倒不如给我一些工具和材料。”当我读完这本书,知道了这样一个道理,虽然现在多数情况下,我们的生活离不开金钱。但如果独自一个人在荒岛上没有任何工具,只能自己动手找木材,制造各种家具;自己种植麦子磨面粉做面包;圈养山羊来生活。这时堆在角落里的一箱金币只能作为一堆最无用的东西。在这种逆境中我觉得有各种很实用的技能才是能生存下去最重要的手段。
钱的作用,只是你用来与别人交换的物品。即便是物品也是他人制作出来的,并不是别人从天上接了个物品卖给你的,甚至于钱,虽然是每个人劳动赚来的,但也是别人制造出来的呀!
虽然人家造得那些东西我们可能做不出来,但我们总可以爱惜它们吧?不过,别因为我说钱是废物就乱花钱,再没有用的东西也有自己的价值,我只想告诉大家:“钱,不是最重要的。亲情、友情比它更重要,技能、信念也比重要!美好的生活不只需要钱,不要因为钱去破坏这些情感。”
《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7
这个暑假,我读了很多的书,但让我感悟最深的,是《鲁滨逊漂流记》。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鲁滨逊克鲁索在第四次出海时不幸遇上大风暴。但这场风暴并没有夺去他的生命,而是把他困在一个荒岛上。于是,鲁滨逊开始了在荒岛上的生活。后来,他把一群野人正要吃掉的另一个野人久了出来,并取名“星期五”,还教了星期五英语,以及很多生存的本领,于是,星期五决定改掉野人的习性,永远追随鲁滨逊。后来,一艘大船停在了荒岛旁边,鲁滨逊才可以回到英国。根据计算,鲁滨逊在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两个月零十九天
我觉得鲁滨逊是一个十分幸运的人,因为那一场巨大的风报中,只有鲁滨逊一个人活了下来,而其他人都永远的,被埋葬在了大海之中。我觉得鲁滨逊是一个十分有打算有十分能干的人。因为他在登上荒岛后,知道只靠手上这些东西是不够的,所以他又去大船上拿了很多东西。之后他完全靠一个人学会了在荒岛上生存的本领,而且他还靠自己的本领救下了野人“星期五”,并教会了他生存的本领。
这本书告诉我们,一个人无论在怎么的逆境里,只要你能坚强的走下去,就一定的找到生路的,这和鲁滨逊被困荒岛但最后还是逃出来的理论是一样的。
《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8
带着一份敬佩,带着一种震撼,我读了英国作家笛福写的《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讲述的是英国人鲁滨逊不听父母劝阻出外探险,不幸遇难,他乘坐的大船搁浅,自己流落到荒岛。在漫长的荒岛生活中,鲁滨逊遇到了种种困境,但他都以非凡的毅力和智慧克服了一个又一个困难。二十八年后他终于找准机会回到祖国。
鲁滨逊是一个勇气与智慧俱佳的人,在荒岛上独自生活的日子里,他既要防御野兽的攻击,又要准备充足的食物,还要制作生活用品……。他并没有绝望而对生命失去信心,而是自己能冷静理智地思考,自己能幸存下来已经是很幸运的了,必须珍惜生命。因此每当遇到挫折,他总是积极面对,正是因为他能直面挫折,才得以生存下去。在现实生活中,每当我们遇到困境的时候,都要以积极的态度去面对,心情自然就会平稳许多。
人生不是一帆风顺的,我曾经因考试的成绩不理想而灰心沮丧,我也曾经因练琴艰苦而想过放弃。中国有句老话叫:“蚌病成珠”。如果说珍珠是蚌艰苦磨练的结晶,成功就是我们在接受着一次次挫折后所应得的奖赏。就像爬山,当你在半山腰克服了疲惫,当你在后悔时选择了坚持,等待你的将是山顶上那“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美景。鲁滨逊的故事同样告诉我们,只要有信心,就没有不可战胜的困难,我们难道不能像鲁滨逊一样直面挫折吗?
大海因有波澜而壮丽;青松因风雨而苍翠;生活因有了挫折才多了几分坚强。直面挫折,勇于战胜,前途将一片光明!
《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9
今天,我在家里看了一本叫《鲁滨逊漂流记》的书,这本书里的主人公鲁滨逊的精神使我感动。
《鲁滨逊漂流记》是18世纪英国著名小说家丹尼尔笛福的代表作。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是:鲁滨逊一心要遨游四海,不顾父母劝阻,离家做了船员。后来又因种种事情使他漂到了一个无人的荒岛上。他凭着自己惊人的毅力和顽强不息的劳动,在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并搭救了一个土人,让他做了自己的仆人,后来在船长的帮助下返回英国。
鲁滨逊之所以能够在荒岛上生存,靠的是一种信念、毅力和精神。笛福塑造的鲁宾逊是一个新兴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他不仅具有人类的优良品质,如勇敢、智慧、意志坚强和热爱劳动,而且还具有一个“理想的”资产者所应有的一切特征:实干精神、清教徒的宗教信仰和严谨等。
我们生活中就有很多这样的人,就比如感动中国的刘伟,他10岁时因触电意外失去双臂,伤愈后他加入北京市残疾人游泳队。后来因高压电对于他的身体细胞有过严重的伤害,不排除以后患上白血病的可能,所以他无奈放弃了体育。此时一个从小藏在他心里的梦改变了他的人身轨迹,从小就梦想着能成为钢琴家的他,放弃体育,学习钢琴。但学琴也并不是一路顺风的,他靠着自己惊人的毅力和一颗顽强的心,经过了重重困难,最后成功了。我们每个人只要不放弃,什么事都可以成功!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10
当我读完了这个情节曲折,跌宕起伏的故事之后,我想我真的被它震撼了。《鲁滨逊漂流记》是被誉为“英国小说之父”丹尼尔·笛福在59岁时写的。主人公鲁滨逊在一次航行中,不幸遇上了海难,整个船上只有他一个人幸存了下来,而他漂流到了一个荒岛上。鲁滨逊在这个荒岛上种庄稼、盖房子,生存下来。终于,他在1868年回到了阔别28年的祖国。
了解到鲁滨逊的经历,我不禁体会到坚持,乐观和毅力的重要性。
如果我是他,我不会有勇气去野人那里救人,而是害怕得躲起来;如果我是他,我不会在困境中乐观,而是吓得哭了起来;如果我是他,我不会在那儿建房子,而是随便找棵树睡觉;如果我是他,我不会养羊喝羊奶,而是饿着个肚子;如果我是他,我不会做好万事的准备,而是呆若木鸡的蹲着,自生自灭;如果我是他,我不会去冒险,而是在这个世界上平静的过完一生。
小说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鲁滨逊的性格。他敢于冒险,追求他想要的生活,即使在荒无人烟的地方也不气馁和临危不乱,让自己保持理智,也没抱怨自己如何如何地倒霉,然后再自暴自弃。
一个人深陷绝境,还能对生活充满信心,勇敢地面对生活、创造生活,实在是难得可贵的。使我认识到,人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不能被困难吓倒,要勇敢地面对困难,始终保持一种积极向上、从容乐观的心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像鲁宾逊那样,成为生活的强者。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11
《鲁滨逊漂流记》,这是一部世界名著,讲述一位遇险的航海商人独自一人飘流到一座荒岛。他克服种种意想不到的困难,靠顽强的意志和自己掌握的科学知识,在岛上生活了28年,终于遇救返回故乡。
这本书的主人公鲁滨逊真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他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整整28年,多么惊人的数字。要是我在这个荒岛上生活,恐怕一个小时,我也熬不过去,何况他还在荒岛上凭着自己的双手双脚做出和利用船上的东西获得生活用具。这样一比较,我是多么懦弱,而他却多么坚强。想到这里,我就决定要以鲁滨逊为榜样,要学他那样坚强,不能懦弱。我不是要像他那样在荒岛上生活,而是要在生活中向他学习。
鲁滨逊的坚强不仅让我佩服,他的乐观精神也很让我佩服。初到荒岛,鲁滨逊因为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连做一块木板都要四十二天。他做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不灰心失望,总是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他最后变得有船用,有面包吃,有陶器用,有所房屋这些没有一件不是费了很多力气、克服了许多困难才得来的。看到这里,我不禁反省以前,我做事一旦不成功,就会气馁,然后就不做了。这样是不对的,应该像鲁滨逊那样,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
我们要学习鲁滨逊的精神。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12
暑假作业刚写完,我就迫不及待的往书店里跑。
路上,一阵阵微风轻轻拂过了我的脸颊,也拂过了我的心灵。“啊,作业写完的感觉可真好啊”人行道旁的松柏正微笑的朝我点头呢。我整整在书店里待了2个小时,才精挑细选的看中了一本书。海蓝色的封面,上面有个衣衫褴褛的老爷爷和一群动物。旁边还写了几个大字:《鲁滨逊漂流记》。
小说讲述的是在航行的过程中,一位叫鲁滨逊的航海家,在和海上航行的过程中因为遇上了大风暴,轮船沉没了。鲁滨逊孤身一人在岛上生活了29年。在荒岛上,他借《圣经》消除孤寂和绝望,用船上的工具建造房子,学会了烤面包,与野人搏斗,解救野人星期五……
我特别崇拜鲁滨逊,因为他在遭遇逆境中不放弃,并且坚持了下来。虽然孤身一人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但他在极端恶劣的自然环境中顽强不屈,奋发搏斗。他惊人的毅力让我折服。
这本书的作者笛福在书中说了一句话“害怕危险的心里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对今天的广大青年来说,阅读这部作品,可以激励他们勇于冒险,坚持进取的精神。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在面对困难和危险时,既要有大无畏的凛然气概,又要有一种认真对待,仔细研究的求实态度。只有如此,才能像鲁滨逊那样不畏艰险,百折不挠,不断创造奇迹。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13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精彩的小说后,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逊。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航海的梦想。我仿佛看到轮船甲板上站着这样的一个人:他放弃了富裕而又舒适的生活,厌恶那庸庸碌碌的人生。种种的不幸与困难并没有压倒鲁滨逊,反而使他更加坚强。上苍给予鲁滨逊的困难,对于他也更具有挑战性!
风暴海啸,全船除鲁滨逊无一幸免,真正的生存挑战才刚刚开始!流落孤岛,他为了找到合适的住所,在岸上跑了一整天,在一个山岩下找到了一个栖身之所。鲁滨逊在小山下搭了一个帐篷,而且尽量大些,里面再打上几根木桩来挂吊床。第二天,他把所有的箱子以及木板、做木排的材料,堆成一个临时性围墙,作防御工事。但只过了十几天,突然发生塌方。鲁滨逊不但把落下来的松土运出去,还装了天花板,下面用柱子支撑起来,免得再次出现塌方的灾难。永不放弃,鲁滨逊奠定了生活的基础。
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应该向鲁滨逊学习坚持不懈的精神,比如说在遇到困难的时候应该设法解决困难而不是像一些人一样遇到困难就放弃了,我们应该向困难冲锋。
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而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勇敢前进,永不放弃!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14
《鲁滨逊漂流记》讲述了一个叫鲁滨逊的青年在一次航海中遭遇海难,船在一座荒岛附近沉没,船上的人只有他幸免活了下来。海浪将他卷到一座荒岛上。他用自己的双手打造出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还救起了一个俘虏,为他取名“星期五”。在经历了28年的磨难后,鲁滨逊终于回到了英国。
孤岛上的环境是危险叵测的,鲁滨逊随时都有可能遇到危险。他没有房屋,只有靠自己搭建;他没有食物,只有靠自己采集食材;他没有朋友,只有捕捉一只鹦鹉,来陪自己说话……
我每天都在父母的保护下成长,他们为我的成长铺设了一条平坦的路,我心安理得地在这上面走着,生活在他们温暖的怀抱里。如果是我被冲到了荒岛上,也许我连十天都活不过,更何况像鲁滨逊在岛上生活28年。
如果是我,我初到孤岛时,会不会自暴自弃?还是心中存有希望?面对荒岛,我可能只会消极待命,而不会积极自救。
如果是我,当我发现星期五后,会立刻伸出援手吗?不,我只会回到木屋,不愿让一个陌生人,一个不知道对我有没有威胁的人发现我。
如果鲁滨逊不是一个积极乐观的人,那么,面对荒岛上无尽的恐惧与寂寞,他在荒岛上便不会坚持到船队发现他,他这种乐观的精神同样值得我们学习。
《鲁滨逊漂流记》教会我坚强、乐观、积极向上,令我受益匪浅。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15
当你遇到船在暴风雨中遇难时,你会怎样做?当你独自一人漂流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时,你会怎样做?当你受到没有食物,没有房屋,没有衣服,没有一切时,你会怎样做?是绝望地任命,还是自信地面对?是勇敢地去接受,还是懦弱地逃避?在这种种灾难同时降临在我们面前时,我想鲁滨逊他给我们做出了最好的选择。
二十八年的荒岛生活,可以说给了鲁滨逊一个非凡地人生。与世隔绝,但重不放弃一丝一毫对生命的希望。他凭借人类独有的智慧和灵巧的双手,捕猎动物,制作陶瓷,开凿山洞,开荒种地,砍树建房,终于建造了一个“世外桃源”。
有时我禁不住感叹,他对生活永不放弃的信念到底从何尔来,因为二十八年对于人类来说并不是一个短暂的数目。古人云:“骐骥一跃,不能十步;怒马十驾,功在不舍。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永不放弃,是成功最重要的一步。我想正是因为鲁滨逊他做到了这点,才能在逆境中生存下来。
鲁滨逊虽然只是个小说中的人物,但他的事迹却令无数的后人成为了不怕困难与挫折的生活中的强者,为他们的事业成就打下了很好的基础。同样他在我眼里是一段传奇,他用他对逆境的百折不挠、坚韧不拔、不畏艰险和永不放弃的精神为我们谱写了一段世人尊敬的传奇。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16
主人公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不幸遭到了暴风雨的袭击。除他外,其他人全部遇难。他被漂到了一个没有人烟的孤岛上。内心充满了孤独和无助,不知道该如何在孤岛上生活下去。但是他又不断安慰自己,凭着智慧和勇气,冲破无数困难,靠自己坚强的意志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并且找到了许多生活的乐趣。还成功地救出了俘虏“星期五”和船长等人,最终获得离开荒岛返回故乡的机会。
一个人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和智慧?鲁滨逊的精神深深地感染了我,震撼了我!故事中,坚强不屈的他凭着自己的力量在破船上找到一些工具,在荒地上建起了住所,种起了麦谷,饲养了动物,完成了自己基本的生活所需。在这个过程中,他付出了超乎常人想象的艰辛和努力!比如,他那个两层围墙的小院,用了将近一年多的时间才建成。在第一次播下大麦和稻谷时,由于播种的不是时候,浪费了宝贵的种子。为了挖几个地窖备储淡水,他又辛辛苦苦地干了几个月。为了做一个能够煮汤的锅,他绞尽脑汁,尝试了多种办法,也失败了许多次,最后才研制成功……但是,这一切困难都被鲁滨逊坚韧不拔,永不放弃的精神折服了!
在以后的生活和学习中,不管遇到再大的困难,我都应向鲁滨逊那样,不被困难吓倒,要勇敢地去面对它,克服它,“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愿我们每个人都做生活的强者和胜利者!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17
我非常喜欢看书:《我们爱科学》、《淘气包马小跳》、《小哥白尼》……都是我爱看的书。但是我最爱看的,还是《鲁滨逊漂流记》了。
《鲁滨逊漂流记》讲的是一位19岁的青年――鲁滨逊不听父命,一心想去海外冒险,3次差点丢掉性命。后来,他被冲上一座孤岛,开始了长达28年的冒险之旅。他先捕捉并驯养山羊来做肉食来源。靠种植大麦来做主食。他还养了只鹦鹉做伴。就这样生活了十几年。直到有一天,他发现了野人出没的痕迹,于是,他又造了一间隐蔽的房子,担担忧忧地过了几年。有一天,鲁滨逊出去打猎,救了一位逃跑的野人,因为那天是星期五,所以野人的名字就叫星期五。然后,鲁滨逊和星期五夺了一条大船,回到了文明社会。
我很喜欢《鲁滨逊漂流记》,因为它告诉了我一个道理:只要具有顽强的意志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做事就能成功。我也很喜欢鲁滨逊,因为他是一位冒险家、进取者、开拓者、行动者,我长大了也要像他一样,成为伟大的科学家。我更喜欢《鲁滨逊漂流记》的作者笛福说过的一句话:“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害怕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怎么样?听了我的介绍,你们是不是也想赶快看一看《鲁滨逊漂流记》呢?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18
鲁滨逊漂流记是一个在现实的角度写的一本小说,主人公鲁滨逊因想获得自由,不让父母为他选职业,他独自出海航行,在与海盗激烈交战后,因遭遇风暴独自一人流落荒岛。
在岛上他并没有太惊慌失措,而是让自己冷静下来,勇敢智慧的面对一切。他有很好的生活常识,还读过很多的书籍,懂得怎样保护自己,怎样搭建自己的堡垒,怎样小心捕猎,怎样通过圣经来反省自己的不足之处。他给自己制定了详细的计划,所以在岛上每天都很充实。他在失落的大船上找到了西班牙金币银币,还找到了面包,大麦饼、饼干、葡萄酒更是数不尽、还有甘滨、椰仑酒等食物饮品。
他在岛上除了自己还以动物为伴,因岛上环境的不同他还学会了做衣服。他还详细的记录了自己在岛上的经历,用日记的形式。后来因没有墨停工。在岛上的生活无依无靠,我觉得这一切不是上帝所获,而是鲁滨逊的机智勇敢,善于想象,勤奋和自己不断反省和创新创造了一切。在与食人族加勒比人的对抗中,英勇善战,用枪械科技战胜了原始。并从俘虏中收留了星期五。一个忠实的仆人,而受到了好的待遇。他们又收留了星期五的爸爸,和几个西班牙人。最后因船长的大船让鲁滨逊从困难中救出,成了有名的富翁,大规模的产业。
读完鲁滨逊漂流记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在困难时,要沉着冷静的面对,用自己的常识和智慧还有勤奋,和知识,等待好的时机,自己一定会获救。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19
我读完《鲁滨逊漂流记》后,知道了鲁滨逊是一个乐观,会自我生存的人。而且他也很勇敢。大家都知道,就算是我漂到孤岛一般都是自暴自弃然后等死…但鲁宾迅却在孤岛上活了下来,而且拥有了自己的家和羊圈。把自己的生活智利的仅仅有条。这一点难道值得我们学习?这本书教导我知道了人生道路不可能一直平坦,总会时不时被绊倒,但你被绊倒的时候想着如何爬起来往前走,而不是在那一动不动,遇到问题也是这样,努力思考到最后会给你一种:“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觉”。
我知道鲁滨逊还是一个勇敢、坚毅的人,在孤岛生活了27年,让他活下去是什么?对是自信、坚强和冲满智慧的大脑。鲁滨逊靠这些在孤岛上生活了27年,勇敢和恶劣的环境做对抗,我相信也可以做到、只要我肯努力,
这本书交会了我,人只要坚持才会胜利,只有实干才会摆脱困境。我认为鲁兵逊强大的乐观精神是旁人无法拥有的,他孤胆自己在岛上生活了27年。如果我是鲁滨逊我想我是做不到象他一样生活,我敬佩他,他所拥有的智慧使我无法拥有的,他能在孤岛上乐观的生活那么久,我喜欢他、喜欢他的乐观、他的自信精神,喜欢他不怕孤独的勇敢直前的性格,这些都是我学习的榜样。
鲁滨逊是一个让我敬佩的人,他的精神值得我去学习,我不光敬佩他的智慧、勇气还有他的能力。
鲁滨逊,他值得我一生去学习。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20
利用课余时间和寒假,我读完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
读完《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之后,我有许多感触,但是,令我感受最深的是:学会生存。
鲁滨逊独自在孤岛上,什么都没有。他就去破船里找吃的。然后还去打猎,把羊群养起来,还自己种小麦,给自己粮食吃。
他在岛上生存,一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他可以在这个孤岛生存下来的原因,靠的是坚持。他靠着坚持,不怕劳累地去锯木头造房子,去打猎,种小麦,这是为什么?可以说,他之所以可以生存下去是因为他坚持不懈。鲁滨逊跟我相比实在是天壤之别。我遇到丁点的困难就退缩。有一次我下象棋,只是死了两只车就认输。
鲁滨逊可以在这个荒岛生存下来,考得还有一样东西,那就是生存的能力。那次爸妈不在家,我又不会做饭,于是,我想,我不会做别人会做呀!于是我就到大饭店里吃了。但是,假如我不能去大饭店,有钱也买不到饭,那我该怎办么办?我又不会做饭,那就得饿死?现在的孩子必须学会做饭,学会生存技巧和本领。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21
上了《鲁滨逊漂流记》这篇课文后,我的脑海里时常浮现出鲁滨逊的身影,我立刻就去书店买了一本《鲁滨逊漂流记》我如饥似渴的读完了整本书,鲁滨逊又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鲁滨逊在一次航海旅途中遭遇了强烈的海风,海风把他们的船吹翻了,所有船员都被无情的海浪吞噬了生命,可只有鲁滨逊被巨大的海浪冲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可以想象,他会遇到多么严峻的困难和挑战,他的生活是多么孤独和寂寞啊。他没有吃的,没有住的。只有靠他自己去打猎,播种。两年后,他终于吃到了自己播种的食物了,他还拥有了成群的羊。他救下了一个野人,并取名为‘星期五’,从此他就不再孤独和寂寞了,他们比此都非常友好,他们一起打猎,一起生活。直到有一天,一艘水手叛乱英国轮船开到荒岛上,鲁滨逊和星期五帮助船长平反了叛乱,一起回到了英国。
然而,他没有被这些困难给难倒,他选择了生存,他用勇敢战胜了困难,用智慧解决了一切难题,就这样,他又生活了二十八年,这是多么艰难的二十八年啊!这简直就是一个奇迹!一个坚强的人创造出的奇迹!
我们在生活中会遇到很多困难,挫折,只有像鲁滨逊那样不畏艰险,勇敢生存的人才能度过难关,就阿斯图里亚斯说的那样——只有那些勇敢镇定的人,才能熬过黑暗,迎来光明。
《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22
读了《鲁滨孙漂流记》我的脑海中,时常能浮现出这本书的一些内容。星期六的下无,我到姐姐家玩,我无意中在书架上看到了《鲁滨孙漂流记》这本书。我认为这本书应该是有点刺激的,所以我找姐姐借了这本书回家看。回到家里我就迫不及待地看起来。我三个晚上就看完了,而鲁滨孙那传奇的经历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鲁滨孙喜欢航海和冒险。有一次,他乘船前往南美洲,途中遇上大风,船上的其他同伴都死在海里了,只有他一个人被大浪冲到荒岛上,他在荒岛上遇到了很多困难。但鲁滨孙用他的毅力、智慧和勇敢一一解决了这些问题。而他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多么漫长的二十八年,多么艰辛、难挨的二十八年啊!
我读了这本《鲁滨孙漂流记》,让我认识到我身上缺少了像鲁滨孙那样的毅力。我记得小时候,我在书店看到了《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我就吵着要妈妈给我买。然后买回家没看几页就没兴趣了。如果我像鲁滨孙那样有毅力坚持下去就好了。还有一次,我画画,画不出来,急得把纸都撕了,如果我像鲁滨孙那样坚持就好了。
我想:如果我们每个人在遇到困难时坚持下去,就一定会成功。即使最终的答案是错误的,你也不会失落,因为你用你的努力去掉了一个错误的答案,对你的成功进了一步,所以我们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坚持下去。
《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23
鲁滨孙漂流记是丹尼尔·笛福创作的第一部小说,发表于一七一九年。书中写的是年轻气盛的鲁滨孙不甘于一个中产家庭的安逸生活,违背父母的意愿偷偷乘船出海,在开往非洲海岸 的途中遭遇风暴,除了鲁滨孙之外,其他船员全部不幸遇难。鲁滨孙被风浪冲到一个无人的荒岛上,凭着坚韧的意志顽强地生存了下来。他战胜了悲观绝望的情绪,用各种方法寻找食物,制造工具,建房屋、修田地、种粮食、养牧畜,还驯化了野人,终于战胜自然,改善了生活环境,把原先的荒岛建设成了一个世外桃源。经过了整整二十八年后,终于有一艘英国商船路过小岛,荒岛求生,历尽艰险的鲁滨孙才得以重返故土。
鲁滨孙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六年,这是多么漫长,多么艰苦,多么难挨的二十六年呵!这简直是一个奇迹,一个勇敢者的奇迹,在我们现代的生活中,像鲁滨孙那样传奇的经历极其少见,但是困难、挫折、挑战时时伴随着我们,学会生存,具备自我保护的本领,对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很重要,无论你陷入到什么样的困境,你都应当顽强地生存下去,并且时刻保持人类的美好品德——勇敢、智慧、理性、勤劳和坚强。也许上帝会抛弃你,但你却永远也不能抛弃你自己!
《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24
今天,妈妈检我买了一本《鲁滨逊漂流记》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它讲述一位英国人,名叫鲁滨逊,他在家中就能享受优裕生活的,他有一个理想就是要出海,所以不听父母的劝告,出海远洋,出海后,他刻服种种困难,终于又回到祖国。
当他再次行海的时候,他们又遇见了猛烈的飓风,一连几天,他们一共有十四个人,其中有一个患热病死了,还有二个人被海浪卷走,剩下的十一个人都上了小艇,结果小艇被大浪给打翻了,只有鲁滨逊一个人活了下来,但是他没有衣服可换,也没有任何充饥止渴的东西,身边除了一把小刀,一个烟斗和一匣烟叶,别的什么也没有,天黑了,他还担心会有猛兽和野人的袭击,而他没因此放弃生活,而是用自己的双手,智慧和恿气解决了一个又一的问题,他一个人在荒岛生活了二十七年,在这二十七年中,他自己制了许多的生活工具。当他苦闷的时候,他会去调整自己的心态,把当前的好处和坏处加以比较,并把自己的幸与不幸,有利与不利排列出来,重新调整自己的心态,让自己重新振做起来,还在这么坚苦的情况下每天坚持写日记,而我妈妈追着我让我写日记,我确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当我遇到困难的时候,就会显的垂头丧气,以后,我一定要向鲁滨逊学习。
当重返故乡面对三百多只狼的时候,非常镇定,不拿着枪乱打,而是按照顺序一排一排的打,如果是我,我就会乱打,不过我也会用火把它们吓走,所以我做什么事都要冷静,也要有个计划,这样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25
在老师上完这课后,我就去新华书店买了一本《鲁宾逊漂流记》。回来之后我津津有味的开始读这本书了。
这部著作的作者即是被誉为“英国与欧洲的小说之父”的丹尼尔·笛福。《鲁滨逊漂流记》中的鲁滨逊出生于英国约克郡的中产家庭。由于他一心要遨游四海,了解世界,终于不听父亲的劝告而离家去做了船员。可遇到海盗成了奴隶,他逃出来后又进行了几次航行在最后一次他的船员们都遇难了,只有它活了下来。飘流到一个杳无人烟的孤岛上。他用沉船的桅杆做了木筏,一次又一次地把船上的食物、衣服、枪支弹药、工具等运到岸上,并在小山边搭起帐篷定居下来。接着他用削尖的木桩在帐篷周围围上栅栏,在帐篷后挖洞居住。他用简单的工具制作桌、椅等家具,猎野味为食,饮溪里的水,度过了最初遇到的困难。最后夺回了叛乱船长的船回到了英国。
鲁宾逊这种不畏艰难,自力更生,与困难作斗争的精神,不正是我们现代人所缺少的吗?有一次,我、爸爸和爸爸单位的人组成了一个团队,去爬云梦山。中间我和爸爸因为吃饭而掉了队,我想赶上去,爸爸却嫌累,我便和爸爸的同事一起走了。
我们要学习鲁宾逊善良、自信、向困难挑战的决心和毅力,遇到挫折也不放弃努力的能力才能打倒所有的困难。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26
读完《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鲁滨逊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和感受。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主人公鲁滨逊出生于一个富裕的商人家庭。但他不听父母的忠告一心渴望出去航海。终于,他鼓起勇气瞒着父母在朋友的帮助下出海。在前几次航海中有顺利,也有情况复杂的,但他还是乐忠于这一冒险,决定再次出海。谁知,这次遇上了大麻烦:船在途中遇到风暴、触礁,船上所有人除鲁滨逊外全部遇难了。鲁滨逊侥幸漂流到了一个渺无人烟的荒岛上。就这样,他开始了在荒岛上艰难的生活。他在荒岛上搭建了自己的海滨住乡间住宅。他还救了一个土著人,并给他取名为“星期五”。在荒岛上的第28年,他终于在一次巧合离开了荒岛,回到了家乡这样一个故事。
本书主要讲述了主人公鲁滨逊这一人物,他敢于冒险,并且拥有顽强不屈、勇敢的精神,还富有善良、勤劳的品质。在荒岛上他依靠自己的双手换来了28年生活的所有需求。从这我看出了一个道理∶只有勤劳的付出,才有美好的收获。我们要学习他身上的种种精神和品质。不能什么事都依赖父母,要用自己的双手和智慧创造出美好的未来,并且同时还要拥有一个广阔的胸怀。
《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27
这是漫长的一次旅程,他在这座海岛上已经度过了二十八年两个月零十九天,从厌倦了家里优裕的生活,到决意成为一名海员,周游世界,他的信念一刻也未动摇过。每当翻阅他的传奇故事时,让我们充满感慨地说出他的名字——鲁滨逊。
鲁滨逊从小就酷爱航海,一心盼望着出海远游。一六五一年九月一日,他第一次踏上了航海轮船的夹板。直到一六五九年,他又一次登上了远航的船,然而,这即将是一个新的开始。
轮船在一股强烈的飓风袭击中遇难了。鲁滨逊侥幸地活了下来,他顺着海浪来到了一座陌生的海岛上,长达二十八年的孤岛生活逐渐拉开了帷幕。令人最触目惊心的是那场与野人的斗争。“鲁滨逊等几个野人走近时,一个箭步冲到一个野人跟前,一下子用枪杆子将他打倒在地。”鲁滨逊的机智与勇敢见证了他不愧是一位真正的勇者!
想想他的历程,有谁不会啧啧赞叹;看看他的事迹,又有谁不会万分感慨呢?我曾经试想过自己就是鲁滨逊,在经历了一场灾难后被流落到了孤岛上,此时,我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怎么办?望着四处陌生而又凄凉的坏境,我会失声痛哭;会束手无策、坐以待毙;甚至会想到自杀······可是鲁滨逊却克服了内心的恐惧,选择了在小岛上生活,劳作、捕猎,这成了他的家常便饭,战斗、“工作”,是他每天必干的事情。就这样,他熬过了悠久的岁月,在一六八六年十二月十九日返回到故乡伦敦。
如此的一次经历,使我的心久久无法平静。每每读到鲁滨逊的故事,我总会感慨万分的赞叹他的精神。
让我们共同前进,随着时代的脚步,踏上勇者的道路!
《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28
在上星期,我看了一本叫做《鲁滨逊漂流记》的书。这本书是英国作家笛福写的,故事内容曲折,令人跃跃欲试。
这本书的内容是这样的:英国有个叫鲁滨逊的人,他喜欢去航海,但总是有惊无险地顺利返航。有一次,他与朋友一起去太平洋航海。在航海的途中,他们遇到了飓风与巨浪。在夜里,巨浪掀翻了船只,船只被狂风撕扯的支离破碎。在往后的日子里,鲁滨逊一人在孤岛上生活了十八年,终于他有一天遇上了一只客船,才得以死里逃生,才回到了自己的故乡——英国。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感受到了鲁滨逊那对生活充满乐观的确精神,也让我想到了一个人——海伦,凯勒,她在生活中虽然是一位双腿残废的残疾人,但她乐观的面对生活,从而写出了一部部的巨著,例如:《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在这本书中她就悟出了对生活的真理与感受。
在生活中,我们要学会生存,要学会独立生活。因为在将来的道路上,会遇到许多的困难与挫折,而这些都要自己为之奋斗,打拼。
而文中的鲁滨逊他一直是在为自己的理想而奋斗,他要在他的有生之年完成自己的理想。
这本书,将会是一颗启明星,照明着我以后的人生道路。
《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29
“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这是鲁滨逊漂流记的作者迪福的一句名言,我看了这句话,心中油然升起好奇感,就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
他讲述了一名年轻水手鲁滨逊因船只失事而流落荒岛,才不得不孤独求生,最终他靠自己的双手,凭借自己的勇气和信心,自己的智慧,用了整整二十八年的时间,把一座荒岛变成了世外桃源。
我从书本中抬起头来,心中久久不能平静,想着书中令我难忘的一句话,“我看到了野人,很害怕,但我不会退缩,会与他们抗争到底。”鲁滨逊为什么能在荒岛上生存下来呢?如果我是鲁滨逊,会完好的在荒岛上生存下来吗?
在我们小时候,没有坎坷,没有荆棘,没有挫折,没有困难,我们有父母保护我们,不让我们受一点风吹日晒,过着衣来伸手,饭来伸手的生活,可等你长大了,这时的路一定会有一些起起伏伏,我们是选择迎难而上,还是知难而退呢?你只有不断碰壁,不断摔跤,经过苦难的磨练,才能使自己坚强起来,才能绽放出光彩夺目的花朵。只有有着像鲁宾逊那种不被挫折击垮的毅力、韧劲,才能生存下来,困难就像一位老师,虽然严厉,但是教会了我们如何勇往直前,鲁滨逊身上就反映了人类乐观向上、锐意进取、百折不回的开拓精神,这些可贵的精神给了我们挑战自我的勇气和信心。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30
前不久,我读了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著的《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我被鲁滨逊·克鲁索这个孤独而顽强的冒险者的坚毅性格和英雄本色所深深地吸引了,不仅有感而发。
故事主要说了鲁滨逊·克鲁索舍去了安逸,舒适的家,私自出海航行。有一次,飘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海岛上,但凭着自己的生存技能和坚强意志,度过了荒岛28年的孤独时光。
被困荒岛的鲁滨逊在岛上做了一个“日历”,并且每天写日记,这正是他不屈不挠的意志的表现,他这样做,是想证明自己还活着,且活得明白,并没有在时间的长河中消失,没有因为漂落在荒岛而失去踪迹,表现出了他坚强的意志,也反映出了他是一个不屈不挠,渴望生活,勇于面对现实的人。
在荒岛上他用勤劳创造了生活,创就了人生。没有房子,他自己搭建;没有食物,他尝试打猎,种谷子,驯养山羊,晒野葡萄干;他还摸索着做桌椅,做陶器,用围巾筛面做面包。面对人生困境,鲁滨逊的所作所为,显示了一个硬汉子的坚毅性格和英雄本色。从中可以看出,他不是一个随遇而安,消极待命的人,并且是一个意志品质极坚强,生存信念及执着的人,并且务实肯干,情于创作。正是他的这些精神品质,才是他把握住了生存机会,创造了物质条件。读了《鲁滨逊漂流记》后,我受到巨大的震撼,得到了极大的启示:一个人在逆境中不要悲观失望,而要努力看到积极的因素,从而改变自己被动的局面。
《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31
我看了<鲁滨逊漂流记>,真是越看越有趣,很后悔没有早一点看这本书。
此书讲述的是鲁滨逊一次去航海在海上遇到了风暴,被风暴冲到了无人岛后一个人经历种种困难,在无人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最后重返故乡的故事。
鲁滨逊生活在英国的上流社会,享受着安逸舒适的生活,父母为他打理好了一切,然而他为了追求自己的理想--航海,放弃了这一切。在可怕的无人岛上他没有穿的、吃的、住的、更没有任何抵抗野人或野兽进攻的防御手段,如果是我一定会非常沮丧、失望,大概一到一个星期就会死在这可怕的岛上。但鲁滨逊以一定要在无人岛上生存下去的信念把悲惨、残酷的命运甩开了。
二十八年中他学会了很多也创造了很多,为自己盖了一栋别墅,并在后面开垦荒地种植出了粮食制成了面包;自己烧制陶瓷;养动物,拥有了自己的牧场;更令人惊讶的是他驯服了一位野人……鲁滨逊所做的一切都叫人感慨万分。
现在我们这些孩子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什么事都不会做,就象温室里的花朵,长期被爸爸、妈妈、爷爷、奶奶保护着,受不了一点大风大浪。我想我们都要以鲁滨逊为榜样,学习他百折不挠的精神,在生活中要磨炼自己、锻炼自己,掌握生活的本能;在学习上要不怕困难、精益求精、永攀高峰。特别是我们这些毕业生更应该把这种精神铭记在心,做好最后的冲刺!
《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32
在一个雷电交加的夜晚,鲁滨逊和几百号人在一个简陋的船上,突然来了一个大波浪把船给冲垮了,就迷迷糊糊的过了一晚上,到了早上鲁滨逊一醒过来发现自己躺在一块巨石上,就大叫着伙伴和船上的人,但始终还是一个也没答应他就感觉到了奇怪,突然发现有几个人飘在海面上,鲁滨逊就赶快去看了看,仔细的看了看海面,他吓到的一跳船上的人全部死了,他在那个岛上过了一个惊人的数字,28年。
鲁滨逊没有放弃的坚持着,在这个岛上自己盖房子,种大麦,过了一久后鲁滨逊发现了很多血骨头,还发现了脚印他那他自己的脚去对比,他吓了一跳那个脚印比他的还要大,他赶紧跑回了家那猎*,回到那里后才知道那是野人……
我读这本书的第一页时我感到了害怕又感到了高兴,因为他没有孤独的寂寞的,也没有想到要放弃的,他一直的努力着。
鲁宾逊这样的精神我们因该要学习,这样说明了做什么事都要认真做,困难时不能放弃,要做到最后。
《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33
一个青年有一个条件优越的家庭,但他依然选择了航海这一项危险的工作,开始了这条道路的'行程。这位勇敢的青少年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生存了28年2个月零9天,在这个小岛上留下了伟大的事迹。那么这位了不起的青少年到底是谁呢?他就是--鲁滨逊。
一场猛烈的海上暴风使鲁滨逊的船遭难,他独自幸存并被冲到一个荒岛上。在这里,他凭借自己的智慧与顽强,努力创造一切生存的机会。28年,鲁滨逊凭借着自己的努力,开扩了土地,驯化了野生动物,赶走了食人肉的野人,挑战了孤独,平息了反派……鲁滨逊在历险中划过了一条漂亮的弧线。为历史添加了漂亮的一笔。
在现代生活中,每个小孩都是独生子,成了家中的小皇帝,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不懂得珍惜与冒险。()就拿正在读小学的小学生来做例子。不论是一年级的小学生,还是高年级的大哥哥、大姐姐都没有做到“自理”不是今天没带铅笔,就是忘了语文书。当发现自己忘带什么东西时就不假思索地想到了打电话,但是他们完全没有考虑到家长的感受。从单位赶到学校,再从学校赶单位。不仅很吃力,还有些尴尬。
言归正传,让我们继续回到鲁滨逊,研究他的冒险精神吧!
鲁滨逊18岁开始了他的冒险,他在冒险中充分地让我们见识到了勇敢、独立、冒险和坚强的魅力。
《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34
《鲁滨逊漂流记》是著名作家笛福,写成的一本名著。
《鲁滨逊漂流记》讲述的是,鲁滨逊遇险回国的艰辛旅程,打小我就知道这本书的各个章节,暑假在老师的要求下,我又重新拿起了这本书。
《鲁滨逊漂流记》塑造了一个鲜明的人物形象,一个叫鲁滨逊的英国人,由于遭遇英国沉船,漂流到了一个荒岛上,在荒岛上,他凭借着自己的勤劳双手和坚韧的毅力,顽强地与困难做斗争,后来,鲁滨逊在荒岛上遇到了可怕的食人族,勇敢的鲁滨逊从食人族手中救出了一个野人,他给他取了一个名字——星期五,从此鲁滨逊和星期五两个人在荒岛上快乐的生活着,直到28年以后,鲁滨逊才搭乘一艘商船,返回了自己的祖国——英国。
这一本书每一次看都有一个新的感悟,每个章节都有许多冒险,书中的情节扣人心弦,让人不由自主一页又一页地往下翻看,甚至令人废寝忘食。
这本书中的鲁滨逊最让我崇敬的就是他航海遇难,流落荒岛,由绝望马上转为建造家园,说明鲁滨逊的适应能力很强,很有韧性,也很坚强。
读了这本书,我感触很深,也很喜欢作者笛福,在书中的一句名言:“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更可怕一万倍”,事实的确如此,一个具有大无畏精神的人,即使在恶劣的环境中,也终将会成为一个成功者,一个英雄。我包括我的同学也是,一遇到困难危险就退缩,都不敢面对,这样,什么困难都不能解决。我们遇到困难遇到危险就知道退缩,不懂得勇敢面对。
我要把“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更可怕一万倍”。这句话作为我的座右铭挂在书房里,铭记在心里,融化在我的血液里。
《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35
《鲁滨逊漂流记》是一本非常精彩的小说,我不仅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更为鲁滨逊永不磨灭的精神所感动。
一想到这本书,就会有一个高大的形象浮现在我脑海中,他就是书中的主人公鲁滨逊——一个勇敢的航海家、探险家。他凭着顽强的毅力和永不放弃的精神,终于实现了自己的航海梦想。
鲁滨逊家境殷实,他本可以过上一种无忧无虑的生活,但他为了自己的航海梦,毅然踏上开往伦敦的大船。第一次航行,他就遭遇海难。死里逃生的他调整心情,继续完成他的航海梦想。以后的日子里,种种不幸与困难一次次向他袭来,但这些并没有压倒他,反而使他更加坚强。然而面对更加坚强的鲁滨逊,上帝给予他的困难也更具挑战性。这一次,他登上了几内亚的船。不幸的是:遭遇风暴全船除鲁滨逊外,无一人幸免。但是,这是真正的挑战才刚刚开始!幸存下来的他流落到一座孤岛上。在这里他没有吃、穿、住,也没有朋友。但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也使自己摆脱了绝望,愤怒,开始了崭新的生活。
为了找到合适的住所,他在岛上跑了一整天,最后终于在一个山岩下找到了栖身之所。
他敢于冒险,用于追寻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即使流落荒岛,也绝不气馁。他是一个伟大的人,坚毅的人,孑然一身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岛上生活了二十七年。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管理的进而有序。他在逆战中锻炼自己,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
我们应该向鲁滨逊一样,在人生的道路上,勇敢前进,永不放弃自己的梦想和理想,我们要一步步的来实现它们!
《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36
初看《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的简介,有一个问题如云雾萦绕在心里,挥之不去:鲁滨逊是怎样一次又一次的战胜困难,重回家园的呢?带着这个问题,我认认真真的阅读了《鲁滨逊漂流》这本书,终于找到了答案:大无畏的勇气和超凡的智慧让鲁滨逊在荒岛上活了下来。
鲁滨逊战胜一切困难的勇气让人佩服年9月30日,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遇到了海难,翻了船,因此流落到荒岛上。试想,没了勇气,在那极度与世隔绝的情况下;荒无人烟,猛兽出没,野人惊扰,会有怎样的结果?一切都是陌生的,没有赖以生存的一切,又会有怎样的结果?懦弱者,恐怕只有坐以待毙了。虽然鲁滨逊也一度出现过恐怖心理,但勇气最终让他生存下来,且不是一年半载,而是28个春秋!真是一个人的奇迹,不得不让人惊叹!
光有勇气不行,还要有智慧来辅助。俗话说得好:“光有勇气没有智慧等于一介莽夫。”
鲁滨逊那种敢于战胜一切困难的勇气和非凡的智慧,让我自愧不如——因为我胆小。就拿五年级时的一件事来说吧,早上出操要同学领操,轮到我们班了,又选了我,我可不想上啊!因为在上面做操,一旦做错什么动作,全校同学都看得见,我可丢不起那脸,我就假装肚子痛,混了过去。这一切,跟鲁滨逊比起来,有着多么大的差别啊!读了这本书我受到很大的启发,决心向鲁滨逊学习,改掉胆小,不够勇敢的毛病。
智慧和勇气如同人的手和大脑,谁也离不开谁,永远是一对好搭档。我想鲁滨逊能生存下来的“秘密武器”就是很好地利用了“勇气”和“智慧”!
《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37
我轻轻地合上《鲁滨逊漂流记》,脑海中不断浮现出书中的情景,主人公鲁滨逊那幸运又悲惨的遭遇使我羡慕又同情,看着书本封面的那副图,仿佛又使我看到了书中那惊险的一幕幕……
鲁滨逊出生在英国一个平常的家庭中,生活平平淡淡,没有大起大落,可在鲁滨逊长大后,却出现了一个让他追悔莫及的事,他的父亲希望他长大后做一名律师,可他却有自己的主见,执意要去实现自己小时的梦想:航海。在第一次航海过程中,鲁滨逊赚到了许多财富,这让他对航海做生意变得越发热衷起来,经历了许多次航海后,他变成了一个比较富裕的人。然而,就在一次航海中,他出事了。这次事故导致鲁滨逊被迫困在一个海岛上达二十八年之久!从这里我感受到了很多,我既佩服鲁滨逊胆大心细,具有冒险刻苦精神,又替他惋惜没有听从他父亲的劝导,造成悔恨终身……
船失事后,鲁滨逊流落荒岛,他从失事的船上取来了许多对他有用的东西,如衣服,袜子,鞋子,火药,帆布……在鲁滨逊看见金币时他犹豫了很长时间,最终考虑再三,决定拿走这些金币,事实证明,这些钱对他后来离开荒岛,重新进入社会十分有用。从这里使我明白了:人不能过于追求钱财,但也要为末来着想。
搬走许多有用的物品后,利用自己的智慧,在岛上建设了一个安全的住处,做出了许多生活中的必需品,种了粮食,养了山羊,还靠着自己的记忆巧妙地造出了烤炉,烤出了面包,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顽强的在岛上生存了下来,在这里我又懂得了一个道理,在生活中要多方面学习,这样,如果在需要时就可以解决许多难题。
《鲁滨逊漂流记》带给我许多知识,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使我受益匪浅。
《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38
没有食物,没有房屋,没有衣服,没有武器,没有被救的希望……,如果你流落到这样一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你会怎么办?我想很多人面临这样的处境都会很伤心绝望吧,但是我就知道有这么一个人,他在这样的困境中依然活了下来,并且在孤岛上创建了一个自己的王国,他就是鲁滨逊。
暑假里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主人公是英国人鲁滨逊,他喜欢航海和冒险。一次海难中同伴们都死了,只有他被大浪冲到一个孤岛边幸运地活下来。在恶劣的环境里,他用难以想象的坚强、毅力开荒种地、砍树建房、饲养山羊、制造船只,并搭救了野人“星期五”,一艘无意间闯入的船帮他结束了荒岛生活,在他凭着超常的勇气帮助船长平定了船员的叛乱后,他终于在失踪二十八年后神奇的回到了久违的家园……
二十八年啊!多么惊人的一个数字,鲁滨逊那勇敢、顽强、智慧、善良、正直、热爱劳动、坚忍不拔的品质深深感动了我,如果我是他,我不可能像他那样自信的与死亡和孤独较量,如果我是他,我没有能力面对灾难,积极自救,如果我是他,当看到食人的野人时,我没有那种胆量勇敢的站出来与他们搏斗。
跟他相比,我看到了自己性格中的软弱无能,从小到大我的生活是一帆风顺的,我习惯了遇到难题就叫爸爸妈妈来帮忙解决,我是幸福的,然而我却根本没有意识到每天能吃饱穿暖背上书包去上学是件幸福的事情,我也没有意识到能够享受父母老师给我的关爱是件快乐的事情,我很需要向鲁滨逊学习他那种不怕困难、乐观向上的精神,凭自己的信心和努力创造自己的未来。
读了这本书让我懂得只有付出了、努力了、劳动了,才能取得优异的成绩。
《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39
这是一部广为流传的文学名着,主人公鲁滨逊十分乐观,充满了斗志,体现了不屈不挠的精神,他的成功也体现了人类的智慧。
鲁滨逊是个爱探险的人。他乘坐的航船在南美洲附近触礁沉没,除了鲁滨逊死里逃生爬上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其他人都葬身在海里。更糟糕的是这个岛上没有人烟,没有动物,周围一片寂静。
他并没气馁,他把船上能用的都搬了下来,住在山洞里,并且找到了动物和植物,水果,进行了大量的养殖,生活的有滋有味,才得以活到了今天。但他活下来的最大支柱是一个野人,他叫“星期五”,他被其他野人追杀,是鲁滨逊救了他,于是这两个素不相识的人便生活在了一起。生活了整整“28”年他的成功归来使他当时名扬四海,成为家喻户晓的探险家。
鲁滨逊能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地方生存除了勇敢坚毅,当然还有他的乐观。
一次,鲁滨孙无意中掉在墙角的谷壳,竟然长出绿色的茎干,不久,长出了几十个穗头,这真是老天的恩惠。从此,鲁滨孙一到雨季就撒下半数种子来试验,以得到更多的粮食。最糟糕的一次试验,大麦与稻穗的收成仅获了半斗而已。但是,经过这次试验,使鲁滨孙成为了种田高手。知道什么时候下种,现在他知道一年四季播种两次,收获两次。永不放弃,鲁滨孙有了生活的口粮。
恩科西生下来体内就携带艾滋病病毒。艾滋病夺去了他母亲的生命年的儿童节,艾滋病又夺去了他的生命。他才12岁,但这对于艾滋病患者来说已经是个奇迹。他曾经在大庭广众之下,指责过南非总统姆贝基,震惊全国。他,已经成为南非反对歧视艾滋病患者的一个有力的象征,也是同艾滋病进行抗争的小英雄。
希望大家和鲁滨逊恩科西学习这种乐观精神!
《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40
看完这篇《鲁宾逊漂流记》,我想,对于如今这个社会,人人估计都缺乏鲁滨逊这种荒岛求生,不放弃生的希望的精神。只因为人人都不敢于去尝试,虽然鲁滨逊对于生活中的不如意并没有将它看成是自己的一次尝试,但是,他也绝对没有把这些困难看成一种,不可攀登,不可成功的高峰,而是勇敢的面对,要是换许多人,早就已经是泪流满面,坐以待毙了。
我想,对鲁滨逊可以说这样的话:“你行,你可以的,你对荒岛遇险却没有完全放弃,绝对是一种壮举,这在很多人看来,都是自己一辈子不可能遇上的。而是鲁滨逊是你作者自己幻想的吧,完全不可能有这种情况。孤岛求生?一般来说正常人来到孤岛没有任何的帮助,而且是要靠自己的双手创造一个个奇迹,这时何等的“虚假”。”但是我要说,为什么不可能呢?自古以来,以少胜多,以弱胜强,困境反击的事情难道少有吗?官渡之战,尧禅让给舜,赤壁之战,不都是困境中反击的千古名例吗?
许多人一旦遇上这种情况绝对是没有办法去真正面对困难,但是真正是战胜困难的人也绝对不会说是自己在没遇上这种困难绝对可以轻松战胜,也是要经历一番困难之后。古话说的好:“这就叫是驴是马,拉出来溜溜。”
我想对这些人包括我自己说,对困难,直面风雨,是你最好的选择,也是要靠你自己的双手,和你的毅力来完成的。对于这些面对困难的人们,暂未遇上自己困难的人绝不能幸灾乐祸,因为,你还要面对你自己的困难。面对你自己的人生,面对你自己的困境,面对你自己的拦路虎。
相信自己,拦路虎不是问题,山峰不是高不可攀。只要努力,一定能将困难压制在脚下,这就是读完《鲁滨逊漂流记》一文给我的感受。
《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41
读完《鲁滨孙漂流记》这本精彩的小说后,一个高大的形象浮现在我的脑海中,鲁滨孙生于比较富裕的家庭,但他离开了无忧无虑的生活,去完成他的航海事业,他对航海冒险如痴如醉。一次,他去往非洲的航行中,不幸遇到大风暴,全船淹没,只有鲁滨孙辛免于难,飘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开始他的孤人旅行,在孤岛上,鲁滨孙用自己的双手造起了房屋,篱笆;还把抓来的牛羊,圈养了起来,用剩下的种子反复的播种,几年后,终于吃上了自己的劳动成果;其实学习也是这样的,也有这样循环渐进的过程;现在社会竞争无处不在,我们要懂得只有付出,才有收获,要勇于付出,不怕困难,在战胜困难的同时,我们才能取得最后的胜利!除此之外,他还搭救了一位年轻的野人,并取名为“星期五”到了第28个年头,鲁滨孙同“星期五”一起制服了叛乱的水手,搭救了船长,船长答应送他们回英国。
读了这篇小说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温室的小花经不起风吹雨打,平静的湖面造不出伟人,环境优越,生活舒服,常常会使人生锈和懒惰,而恶劣的环境,会使人奋发,有上进心;不管环境是好是坏,都能创建条件,而鲁滨孙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住所,食物,生活用品,简直不可思议。只有我们有鲁滨孙那种在困难面前毫不退缩,有他那不畏困难的信心,那有什么事情会难倒我们的?
鲁滨孙是个伟大的人,是坚毅的人,孤身一人在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活28年,他敢于和困难斗争,勤奋劳动;在逆境中锻炼自己,成就了一件不平凡的事业。
这本书教会了我们只有坚持才能让我们摆脱困境,要相信自己,不可以放弃!
《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42
有这样一本书,读过之后,让你心中久久不能平静而又难以忘怀;有这样一本书,读过之后,让你感到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多么幸福无比;有这样一本书,读过之后,让我们在遇到困难时,扬起了希望之帆。这就是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原本住在英国北部的约克郡。他从小充满梦想,喜欢冒险,尤其喜欢刺激的海上冒险生活。经过自己的努力,它成为了一名海员年,他登上了一直从巴西开往非洲的船,开始了他的海上埋冒险生活。天有不测风云,一场大风暴将他的朋友和船葬送于海底,也把他推向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鲁滨逊从此开始了长达27年的孤独而且艰苦的生活。
陷入绝境的鲁滨逊并没有灰心,他对自己充满信心,充满希望。于是凭着他惊人的毅力和难以想象的坚强,鼓足了勇气,勇敢和困难作斗争。他凭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和辛勤的劳动搭建房屋、开荒种地、圈养山羊,修造船只、还解救了其他落难人员,过上了一种全新的生活。他在荒岛上生活了27年后,终于回到了日思夜想的故乡——英国。
鲁宾逊的故事感人而又离奇,他创造了奇迹。与他相比,我觉得自己真是太渺小了,平时在学习中遇到一丁点儿小困难,就像打退堂鼓。稍有不顺心,就乱发脾气。与他的困难相比,我的困难不值得一提;与他的生活相比,我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幸福无比;与他的意志相比,我有时真是太懦弱了。
鲁滨逊的故事告诉我:遇到困难时需要到是什么?需要的是对自己充满信心和希望;需要的是自己的聪明才智;需要的是坚持不懈的努力。只要希望的旗帜不倒,只要坚持努力,就一定会胜利。
《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43
上个星期,我参加了“读书漂流瓶”的活动,成功的借了本《鲁滨逊漂流记》。《鲁滨逊漂流记》是英国作家笛福的作品,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位爱探险的男孩鲁滨逊离开了家乡,乘船周游世界。鲁滨逊一个人在一次航行中上遇到了可怕的风浪,使他流落到了孤岛上。二十八年后,他依靠自己的智慧、毅力与勇气逃出了孤岛。
二十八年,啊,这是一个令我们惊讶的数字。除了那条破船上的用具,就没有了在孤岛上有什么可以依靠的,而他是任凭什么在孤岛上存活下来的呢
他建了小房子;做了桌子、;捕了小羊、小狗;种了粮食。就这样,他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奇迹。
鲁滨逊遇到巨大困难后,不是悲观消沉,而是坦然地去面对,没有一点放弃过,我觉得我们应该学习他这种不怕困难、乐观向上的精神。记得我在学习的过程中,经常遇到一些困难,我不是想办法克服它,而是不解决它,有一次,我对一个数学问题感兴趣,但是没有把这件事弄明白搞清楚这个问题,需要花很多的时间和精力,于是我就放弃了,后来在考试中我又遇到了同一个问题,我还是没有解决掉。我觉得,鲁滨逊很独立,他没有靠任何人,聪明机智的他靠着破船上的东西维持着生命,他很勇敢,在野蛮的野人面前没有害怕,还救了俘虏星期五。他使用自己创造的办法,让星期五改了吃人肉的坏习惯。
在人生中,我们总会遇到困难,没有一个人能一帆风顺的走下去,如果我们要像鲁滨逊那无论何时何地都坚强地活下去,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要争取。不怕危险与艰难,永远记住,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44
暑假里,我读了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我深深地被这本书所吸引,它让我体会到了鲁滨逊那惊人的毅力和百折不挠的精神。
鲁宾逊是本书的主人公。在一次航海中,鲁宾逊所乘的船在一个荒岛附近触礁,船上的水手和乘客全被淹死了,只有鲁滨逊一个人幸运地活了下来。海浪把他卷上了沙滩。在克服了最初的悲观与绝望之后,他凭借自己顽强的毅力,依靠自己的双手和智慧,利用枪支和简单的工具,自力更生,自食其力地过起了荒凉的野岛生活。经过不懈的努力,他不仅有了自己的住所和家具,还有牧场、种植园,甚至还养了宠物。
鲁宾逊是一个善于帮助别人的人,他从一帮食人族手中救下一个俘虏,那天是星期五,所以就给他取名叫“星期五”。从那以后,“星期五”就成为他忠实的伙伴和仆人。鲁宾逊还教他学会了说英语。不久,他又从食人族手中救出了几个俘虏,和他们一起劳动,共同生活。
看完这本书,使我深受感动。一个人身陷绝境,竟能这样对生活充满信心,勇敢地面对生活,创造生活,实在是难能可贵的。使我认识到,人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不能被困难吓倒,要勇敢地面对困难,克服困难,始终保持一种积极向上、从容乐观的心态,去面对和挑战厄运。只有这样,才能像鲁宾逊那样,永远是一个胜利者。
《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45
我佩服《鲁宾逊漂流记》中的鲁滨逊,我佩服他的自强不息;我佩服她的勇敢。
他曾经把一座孤岛改造成了世外桃源,他在这个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他初到岛上一点儿食物也没有,可是上帝把大船送到了岸边,这让他从船上拿到了,非常多得以生存的有价值的东西。从此以后,他便有了火药、食物、衣服、纱布、枪、粮食、肉、酒、工具、剃刀、剪子、刀叉、《圣经》等诸类的东西。
不过,他还找到了现在对他无用,但以后对他有用的钱币,这让他顿时成了一个“大富豪”。这些钱币,他在孤岛上一分不值。是的,不过回到了英国,他会成为一个真正的大富豪。他在后来救了一个即将被食人族吃掉的人,因为那天是星期五,所以给他取名叫“星期五”。他逐渐的教会了星期五英语,又教会了他如何做人。星期五为了感谢他,就永远忠诚于鲁宾逊,并且做他的仆人。
直到后来,鲁滨逊和星期五救了一位船长,他们才得以回英国。回到英国后,他成为了一个拥有五千英镑现款的大富豪,每年也会有一千英镑的收入。
《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46
你敢独自一人去孤岛生活吗?你敢一个人在那生活26年吗?许多人的回答是"不敢",可是,有一个人做到了,他就是笛福笔下的鲁滨逊。
他是一个出生在富裕家庭的人,本来他可以在办公室里舒服地赚钱,可他却违抗父命,去实现了他人生当中的梦想——当一名水手。可在一次航海行动中,他们的船遇到了凶恶的海上飓风,又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大海啸。这样种种现象,对船上所有的船员真是晴天霹雳!船翻了,只是鲁滨逊一人流落荒岛,就这样开始了26年的生活……
刚开始上岛时,鲁滨逊一无所有。可他通过自己的努力,拿到了火药、鸟枪、小鹦鹉、葡萄干、小菜园……成立了自己的海上王国,真是"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
鲁滨逊是个胆小的人,为什么呢?因为有一天,在不远处的沙滩上,看到了一个孤零零的脚印,这可把鲁滨逊的小心脏吓出来了,可他还是三番五次地去观察。结果对比发现,这个脚印很像他自己的,他这才放下心来。
鲁滨逊也是个有耐力的人,他收了个野人徒弟,然后开始耐心地教他学英语、打枪、烹饪……经过一天又一天地练习,一次又一次的失败,终于,他把基本功全学完了。这个野人就是——星期五,因为鲁滨逊是在星期五和他见面的,这是为了纪念这一天。
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一些不如意的事,如学习成绩差、相貌差、家庭条件不好……此时,我们应该学习鲁滨逊乐观开朗,积极向上的精神,靠着一双勤劳、智慧的双手,去创造一个充实、无悔的人生。
《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47
《鲁滨逊漂流记》是一本十分精彩的小说,他的作者是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
这本书充满正能量。讲述了鲁宾逊跟着朋友的船去远行,路途中遭遇了大浪,船沉了,他被抛到了一座小岛上,靠着船上寥寥无几的东西和岛上的食物,在这座无名小岛上生存了28年的故事。房子自己造,食物自己找,用品自己做,那得需要多大的毅力去完成,如果换作是我,可能一个星期都存活不下来。
虽然他的可用物品屈指可数,但他凭着坚定不移的品质,把小岛当作城堡,把自己当作国王,用自己的双手和头脑,把城堡变得树木成荫,牛羊成群,房屋成林的奇幻世界。
想想自己,和他比起来,可谓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那次学校举行了一个军训活动,每天早上六点起床叠被子,然后空腹直接跑五圈,每天在41°的高温下站姿三小时,就是蚊虫叮咬也不能动一下。我什么时候经受过这样的考验,刚去第一天,好多人就嚷嚷着要回家了,我也不例外。现在的小孩儿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被家长无微不至的照顾,所以每当遇到困难时,总是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找不到应对的方法。
生活中也有着像鲁宾逊一样的人。比如让中国人民感动的刘伟,十岁时,他因为触电失去了双臂,成为了一个身残志坚的残疾人,伤愈后,他加入了残疾人游泳队,但是高压电对它的身体细胞有着过于严重的伤害,无奈之下,他只能放弃了体育。接着,他又去学钢琴,但学琴之路并不好走,可他凭着惊人的意志力,成为了一位出色的钢琴演奏家。
是啊,身处逆境,就要学会逆流而上,如果把自己比作剑,那么勤奋就是成功路上的磨刀石,我也要像鲁宾逊一样,战胜困难,走向成功!
《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48
早就听说《鲁滨逊漂流记》是本好书,很值得一读,很想看看这鲁滨逊是何许人也,而这漂流记又是怎么回事,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终于买了一本。
刚捧起这本书时,我显然被封面上的鲁滨逊吓了一跳,凌乱的“鸡窝头,”脏兮兮的脸庞,黑乎乎的鼻头,几乎瞧不见的嘴巴,满脸的胡碴,还有那望着远处的呆滞的目光,简直就是一个放大了的“芋头”嘛!带着好奇心,我走进了这本书。不到几天,我就读完了,书中的鲁滨逊出生于中阶级家庭,有着远大的抱负,尤其喜爱航海,后来每次出海都不是一帆风顺。第一次差点儿被淹死;第三次被海盗抓了当奴隶,逃到巴西后在那里发了财,但他喜爱航海的心仍旧没有消失,最终滞留在一个荒芜人烟的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他凭自己顽强的毅力和大自然作斗争,生存了下来,后来回到自己的国家。
起初,我对鲁滨逊的印象并不好,并不觉得他像别人口中说的那么勇敢什么的,反倒觉得他是那么的叛逆而又懦弱,不听父母的话留在家中,却坚持航海,直到离家出走,在他人生第一次航海时,他几乎被风浪的凶猛吓破了胆,还请求上帝如果自己能活下来,就一定做个幡然悔悟的浪子,回到父母的怀抱。在登上那荒岛之际,他在岛上狂奔,捶头顿足,还拼命喊叫,叫着:“我完了,我完了。”最后,竟像个孩子似的放声痛苦,虽说每个人都会惧怕在这荒岛之上,但鲁滨逊不是已经做好准备,做好面对一切困难,坚持他那航海梦的准备了吗?哎,他太懦弱了,太另人失望了。
后来,我对他渐渐改观了,认为他是一个勇敢、有商业头脑的人,在巴西时,他不仅有了一个红红火火的种植园,还学会了当地的语言,后来,孤身一人处于荒岛上的他,勇敢的与大自然作斗争,克服了没有食物,没有住所等困难。他热爱劳动,他有智慧。他用火枪征服了当地的土著人,使他们成为他的奴仆,强迫他们信仰他所信奉的的《圣经》。他还教化了一个不会说话的野人,他仿佛是一个国王。
这就是鲁滨逊,一个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之久的人,二十八年的荒岛生活并没有将他打败,反而筑就了他乐观向上,勇敢,聪明而且顽强的精神。这精神也将回激励着我,我将会同他一起加油,一起努力!
《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49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我读过许多遍,但这一次读还是使我感触极大。
鲁滨逊,全名鲁滨逊·克罗伊茨内,出身于一个商人家庭,拥有强烈冒险精神。本书写了主人公鲁滨逊私自离家出海航行,在一次风暴中被困荒岛28年,最终又回到家乡的故事,非常详细地写了鲁滨逊被困荒岛的这28年发生的事。
我很喜欢鲁滨逊这个人物,因为他身上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高尚品质。比如:在被困荒岛时不坐以待毙,而是积极向上,想着怎样解决问题。在被困28年内一直顽强不屈地作着斗争,想办法使自己过得更好。鲁滨逊的这些创造和进取精神都是值得我们去学的。
其实我对这本书印像最深的地方还是书前面所说的鲁滨逊在没和家人说就私自出海这件事上。这件事就足以说明鲁滨逊的冒险精神。
我是很欣赏鲁滨逊的这种冒险精神。人生总要有冒险,我们偶尔也要享受冒险带来的刺激和快乐。但我并不赞同鲁滨逊的这种做法。
还记得那是很小的时候,那时候我还从没一个人出过门。有一次,我趁爸妈不在家的时候拿着自己存的零用钱独自出门,走一个离家比较远的超市买糖。回来之后,就发现家门口站满了人,妈妈正一脸焦急地等,周围的邻居也在东一句西一句地说,就连早出晚归的爸爸也来了。后来听妈妈说那个时候她一回来没看见我,就立刻慌了。马上打电话给了爸爸,然后四处找人问有没有看到我。正在工作的爸爸也立刻放下手上的事情提着包回来安慰妈妈。听她们说当时还报了警了呢!
从那件事之后,我每次出门都会向爸妈报告一声。天下爸妈都一个心,我想在鲁滨逊离家后他的家人一定也十分担心,四处找人,何况他的家只剩下他一个孩子了,且一去就是28年,我很难想像鲁滨逊父母的后半生是怎么过下去的。所以我觉得鲁滨逊的这种做法是错的,最少也和父母说一声让他们不要担心。
这些就是我这次读后感悟到的。
《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50
这几天,我正在津津有味地拜读英国作家笛福的名作《鲁滨逊漂流记》。读着读着,我情不自禁地被它深深吸引了。这部小说主要介绍了主人公鲁滨逊所乘坐的船在途中遇到风暴触礁,船上水手、乘客全部遇难,唯有鲁滨逊幸存,只身漂流到一个没有人烟的孤岛上,他用沉船的杆子做了木筏,一次又一次地把船上的食物、衣服、工具等运到岸上,并在小山边搭起帐篷定居下来,一住就是17年,他不仅自己在岛上种植大麦和稻子,自制木杵、筛子,加工面粉,烘出了粗糙的面包;而且还制作陶器等等,保证了自己的生活需要。
他的那种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热爱生活,热爱生命的精神深深的感动了我。他在那么艰苦的环境下,把自己从绝望中解救了出来,鲁滨逊长达二十几年对生的希望就是毅力,我不禁想到现实生活中的一些软弱的人,他们有的只因为受到了一点点小挫折,就产生了轻生的念头,真不应该啊。跟鲁滨逊比起来,我们现在的生活条件多么优越,因此,我们更应该要珍爱自己的生命,崇尚我们的生活。在遇到困难挫折的时候,不要轻易就放弃了宝贵的生命,想象一下,鲁滨逊当年遇到了多大的困难,都能够克服,而我们现在的这点小麻烦又算得了什么呢?纵使生活中存在着千千万万个困难,但也共存着许许多多的精彩与幸福
读完之后,我不禁反问起自己:如果我流落到孤岛,能活几天?一天?两天?我又能干些什么?会劈柴?会打猎做饭?我连洗自己衣服还笨手笨脚的呢!再说了,没有一个人讲话,多孤单呀!我准会憋死的!可见鲁滨逊是多么乐观向上!顿时,一个高大的形象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逊。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梦想。永不放弃,是我从他身上学到的。
其实,生活就本身就是一幅画,有的人画出了春天的生机;夏天的绿荫;秋天的收获;冬天的希望。而有的人却画出了春天的寂寞;夏天的焦躁;秋天的凄凉;冬天的悲哀。画的色彩如何,全取决于作画人本身对生活的态度。鲁滨逊那种对生活不断追求,对交往的向往都源于他那对生活无比热爱崇尚的精神。而这些也都正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
●回头的浪子是最好的丈夫(英国)
●不管先人是多么富贵,一个败家子就足以损坏门楣(拜伦)
●筛子存不住水,情人存不住耐心,浪子的手里永远存不住金银(萨迪)
●富贵不知乐业,贫穷难耐凄凉,可怜辜负好时光,于国于家无望。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寄言纨绔与膏梁:莫效此儿形状!〈红楼梦〉
●纵然生得好皮囊,腹内原来草莽〈红楼梦〉
●潦倒不通庶务,愚顽怕读文章〈红楼梦〉
●绣花针对铁梁,大小各有用场
●尺有所短,寸有所长
●小小石头,打坏大缸
●秤砣虽小压千斤 能成为幸福的人是极少的,但任何人都可能成为浪子(切斯特菲尔德)
●一个浪子所走的路程是跟太阳一般的.,可是他并不像太阳一样周而复始(莎士比亚)
●浪子挥霍的是他的祖业;财迷葬送的却是他自己(托·富勒)
●浪子当家,饿死全家
●浪子回头金不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