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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父的历史名言

时间:2025-04-29 15:09:43

一、城南旧事

《城南旧事》是台湾女作家林海音的代表作。该作品通过英子童稚的双眼对童年往事的回忆,讲述了一段关于英子童年时的故事,反映了作者对童年的怀念和对北京城南的思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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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末,六岁的小姑娘林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经常痴立在胡同口寻找女儿的“疯”女人秀贞,是英子的一个朋友。秀贞曾与一个大学生思康暗中相爱,后来思康回了老家,再也没回来。秀贞生下的女儿小桂子又被家人送到城墙根脚下,不知去向。

英子对她非常同情,于是答应帮秀贞找小桂子。英子在不经意间发现妞儿的身世与小桂子极其相似,又发现她脖颈后的青记,急忙带她去找秀贞。秀贞与离散六年的女儿相认后,立刻带妞儿去寻找爸爸。但最终在赶火车时母女二人一同丧命于火车下。英子发着高烧,昏迷了十天,差点丢了性命。后来英子一家迁居新帘子胡同。英子又在附近的荒园中认识了一个厚嘴唇的年轻人。他为了供给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英子觉得他很善良,但又分不清他是好人还是坏人。

不久,英子在荒草地上捡到一个小铜佛,被便衣警察发现,带巡警来抓走了这个年轻人,这件事使英子非常难过,因为失去了一个朋友。后来,兰姨娘来到英子家,英子发现爸爸对兰姨娘的态度不对,英子想了一个办法,把兰姨娘介绍给德先叔,后来他们俩相爱,最后他们一起乘马车走了。英子九岁那年,她的奶妈宋妈的丈夫来到林家。

英子得知宋妈的儿子两年前被淹死,女儿也被丈夫送给了一对没有儿女的骑三轮的夫妇,心里十分伤心,不明白宋妈为什么撇下自己的孩子不管,来伺候别人。后来,宋妈也被她丈夫用小毛驴接走了。最后,英子的爸爸也因肺病去世。英子因为爸爸的离开,体会到了自己的责任,觉得自己长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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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林海音(1918年3月18日—2001年12月1日),原名林含英,小名英子,台湾作家。生于日本大阪,原籍台湾苗栗县头份镇。3岁随父母返台湾,因台湾被日本控制便举家迁往北京,度过了难忘的童年生活。25年后英子与夫君何凡扶着妈妈,携着、背着、抱着三个孩子。1948年举家迁往台湾,在台湾仍以办报,办刊,写作,出版为主,联络了大批在台湾的文化界人士提携了大量台湾文学青年出版了众多文学名作。被称为“台湾文学的祖母级人物”,1998年荣获“终身成就奖”。

林海音的创作是丰富的。她已出版了18本书。散文集《窗》[与何凡(夏承楹)合作]、《两地》《作客美国》《芸窗夜读》《剪影话文坛》《一家之主》《家住书坊边》,散文小说合集《冬青树》,短篇小说集《烛心》《婚姻的故事》《城南旧事》《绿藻与咸蛋》,长篇小说《春风》《晓云》《孟珠的旅程》,广播剧集《薇薇的周记》,另外有《林海音自选集》《林海音童话集》,编选《中国近代作家与作品》。此外,还有许多文学评论、散文等,散见于台湾报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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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城南旧事读书笔记50篇

篇1、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人生难得是欢聚,惟有别离多……”

暑假我看完的第一本书是林海音的《城南旧事》,全书在淡淡的忧伤中弥漫着一股浓浓的诗意,让人禁不住再三寻思各种深意。梦幻的故事,轻叩心弦的文字,将我带到了老北京南城的那些景色和人物里,将我带到了英子的世界。英子以童稚的双眼,观看着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一种说不出来的天真、自然而不造作,道尽了人世复杂的情感,绘透了北京南城的风光。

英子眼中有着和大人不同的世界。大人说,骆驼长脖子上系着一个铃铛是为了防止被狼侵犯,英子认为,给骆驼系个铃铛是为了增加行路中的情趣;大人说,惠安馆中的秀贞是个疯子,英子认为,秀贞只不过是一个梳着油松大辫子,喜欢倚在门边看来来往往行人的大姑娘;大人说,妞儿虽然长得俊命却很薄,英子认为,妞儿不仅长得好看,而且很温和,是最好的朋友;大人说,藏在草丛里的那个年轻人是个贼,是个不折不扣的坏人,英子认为,他很善良,他爱他的弟弟。英子用单纯的双眼解读着大人眼里那个复杂的世界。

英子的心没有上锁,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地出入。她和惠安馆的疯子秀贞成了好朋友,帮助她找到了她丢失的孩子——小桂子,遗憾的是母女俩在走向新生活的夜里惨死在了火车的轮子下。在英子的新家——新帘子胡同,她又与躲在草丛里的那个年轻人结识。年轻人为了能够供应弟弟上学,迫不得已走上了偷盗的道路。理解他的只有英子,而且他们还有了一个美丽的约定——看海去。英子用纯真的胸怀接纳着她认识的每一个人,体味着他们的喜怒哀乐。

那些曾经陪伴英子成长的人,好朋友妞儿,骆驼队的领队,惠安馆的秀贞,躲在草丛里的小伙子,从不理会小孩子的德安叔,斜着嘴笑的兰姨娘,奶妈,小栓子,小丫头,都一个个陆续地离开了英子,就连最挚爱她的爸爸的花儿也凋落了。英子切身经历了人世间的悲欢离合,她长大了,再也不是小孩子了。

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英子的童年一去不还了。我们的童年也像英子的童年一样一去不还了。

林海音默默地想,慢慢地写。看见冬阳下的骆驼队走过来,听见缓慢悦耳的铃声,童年重临于她的心头。

我的思绪也随着海音的骆驼队飘回到了童年的那片时空。春风吹绿了柳条后亲手制作的柳笛的悠扬声,炎炎夏日午后河边柳树上焦躁不停的知了声,夏夜偎在奶奶的怀里听到的狼外婆的故事,秋风起后的周末去树林里捡拾的枯黄的落叶,大雪后的野外和小伙伴堆雪人的欢闹声……一切的一切随着记忆闸门的打开缓缓地流泻出来。童年的时光一去不返,但美好的画面、痛苦的经历却都烙印在了心灵的深处。

我们实际的童年已经过去,但我们心灵的童年永存了下来。

篇2、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爱唱戏的妞儿,草丛里的小偷,有趣的兰姨娘以及缄默的“四眼狗”,这些人物都出自于我最喜欢的一部小说——《城南旧事》。关于小说,我普通只是看个开头和结尾,少数会看完。而《城南旧事》,至今我曾经看了八遍,我深深地爱上了书中那个叫林英子的孩子。

《城南旧事》讲述的是林英子小时分的故事。作者站在一个小孩子的角度,生动地描画了老北京城人们的生活,也记载了一个孩子由任性变得灵巧懂事的过程。随着英子的生长,一些事,一些人也都在变化。一个个好朋友、好亲人都随着英子童年的完毕而分开。到最后,她的爸爸也走了,英子不再是个小孩子了。

我爱英子,爱她的天真。她与那个蹲在草丛中的小偷成为朋友,用真心看待每一个人。她与妞儿的一切,都显得那么有趣,深深感动人心。英子也淘气,她赖床不想上学,但后来,在爸爸的教育下,她养成了天天早起的好习气,成了每天等候校工开大门的学生之一。那个小小的孩子真是太心爱了!

我爱英子,爱她的刚强。在妞儿与***妈分开之际,她终于撑不住倒下了;在爸爸离世时,她疾速冷静下来,只为了完成爸爸的嘱托——刚强地生活下去。那个小小的孩子真是太懂事了!

我爱英子,我不幸她。她还那么小,就失去了爸爸,就要承当起作为一个小大人的义务。相比我而言,我们似乎差了十万八千里。我是温室中的花朵,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公主式”生活,有时还要挑三拣四。英子让我懂得了,年龄不会成为承当义务的限制。小小的我们,也有着一份小小的,关于社会和家庭的义务。我们应该去主动承当,像英子一样,关怀他人,照顾他人。那个小小的孩子真是太了不起了!

有人说,《城南旧事》是虚拟的、杜撰的,但这丝毫不影响我对它的喜欢。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童真,看到了仁慈,看到了属于儿童的美。它带给我的,不只仅是一张张生动的生活画卷,更重要的是一次次的打动和其中包含着的道理。这就是我爱这本书的缘由,这就是我爱上那个孩子的缘由。

“孩子是这个世界上最心爱的生物。”一点儿也没有错!英子让我入迷!她的童年,有坎坷有泪水,当然也少不了欢乐和笑声。我爱英子,爱她的童年,爱她的“城南旧事”。

爱上那个个孩子,爱上那份童真!

篇3、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梅花,落了,它唤来了春天的清醒;迎春花,落了,它迎来了夏天的炽热;茉莉花,落了,它带来了秋天的清风;桂花,落了,它引来了冬天的雪白……一年年的流逝,即在花的默然落下,即在芬芳留滞于指尖。而童年不正是如此,随花绽放,随花凋谢,漠于土中……

《城南旧事》的作者不正是阅历了如此,她的花儿曾经在她父亲倒下的那刻,枯萎了,永远地沉睡在土中。而她爱花的父亲,也再不会起来,为他心爱的花儿浇水,施肥了……

《爸爸的花儿落了》这篇文章,是我在《城南旧事》里最深为打动的一篇。它讲述了病弱的父亲请求她去历练,而在她的小学毕业仪式上,父亲的缺席,给她带来了绝望与惧怕。最终当她拿着毕业证书匆匆地赶回家时,她听到了那个她早就猜到,却一直不敢面对的音讯。而那一刻,她的花儿落了,不只是爸爸的花儿落了,也是她童年的花儿凋谢的时分。

一朵夹竹桃的枯萎,一瓣花的飘落,无不带走了一串串金银铃般的笑声,带走了一个个对无忧无虑的美妙神往……

看到如此触动人心的一幕,我不由思绪万千:

我似乎又回到了那个中央,哭声四起,无不论述着痛苦与伤心。一朵朵白花,敬奉在前,一张张纸钱,逝于火中,一声声祷告,尽在人心……四周的亲人,更是伤心欲绝:奶奶趴在棺上,泣不成声,头戴白花的奶奶显得愈发憔悴,哭得喉咙也哑了,可怎样也不听劝;爸爸缄默不语,只是用他的眼睛看着,我看到爸爸的眼睛里透显露懊悔与悲伤的神色,还略带一丝倦意,爸爸筹办丧事,再加上守夜,爸爸已良久没有合眼了,可是……

抬头,只能看见那张惨淡无光的照片,似乎这才苏醒,照片上的是爷爷。我已不知那时我到底在想些什么,浑浑噩噩,不知不觉已回到了家中。经常想起,无不感到一阵空虚,我多怕身边的人正像如此,一个个,分开了我……

屡屡翻阅《城南旧事》的时分,只能默默感慨,感慨她曾经具有过,曾经失去过。又经常触景生情,回想起了往事。

花,落了,曾经的失去,或许会永远地提示我们:

珍惜如今!

花,落了,只愿能永远拥抱住它曾繁华的一面。

花,落了,落的只是一段光阴,而情感究竟是不会落的……

篇4、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北京城的小胡同里,还会有一个长辫子姑娘,看着那洋槐树出神吗?躲在草垛子里的那个大哥哥,还会陪着小英子去看海吗?兰姨娘跟那个“四眼狗”走后,又会发作什么事呢?爸爸种的花儿落了,小英子又会怎样呢?噢,骆驼队来了又走了,小英子也慢慢长大了……

随着“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的歌声,我又捧起了台湾著名作家林海音的《城南旧事》,深深地陶醉于小英子的童年生活中。

这本书是林海音的自传体小影,以其七岁到十三岁的生活为背景,描写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北京城南一座四合院里,英子暖和和乐的一家。它透过主角英子幼稚的双眼,向世人展示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从秀贞、妞儿惨死在火车轮下;躲在草垛子中的大哥被捕;兰姨娘和德先叔分开,到宋妈回老家,以及爸爸生病逝世……使小英子逐步长大。这其中有一种不出来的天真,却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

《城南旧事》就像是一幅幅怀旧的黑白照片一次又一次展示在我的眼前:东阳下的骆驼队,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蹲在草垛子里的厚嘴唇小偷,漂亮爱笑的兰姨娘,井边的小同伴妞儿,爸爸的好友德先叔,和英子朝夕相伴的宋妈以及最后因肺病逝世的父亲。他们都和小英子树立下了深沉的感情,成为她记忆里深入的人物。但是,这些人都最终还是在童年匆匆的脚步声中离英子而去了,消逝了。正是在这分手之愁中,英子渐渐地长大了。童年的故事,就此破碎……

当我合上《城南旧事》的最后一页,房间里飘着一股淡淡的幽香,久久无法散去。我深深领会到了英子童年的喜、怒、哀、乐;酸、甜、苦、辣,每一种觉得我都不会遗忘。如今,我曾经小学六年级了,行将辞别我快乐无忧的童年,也行将分开我朝夕相处六年的同窗和教师们,这是一种这样的心情?俗话说“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我们的人生路上必定有许许多多的悲伤、快乐、分手、相逢……每个人都会分开学校,分开父母,分开朋友,以至分开世界。

相比之下,固然我的童年过得无忧无虑,但英子的童年非常精彩、戏剧化。她把童年遇到的每一件趣事都深深入在心里,经过那枝慧笔深深地留到我的心里,每个人的心里。让每位读者晓得她的童年故事是那样的真实、纯朴,那样的纯洁恬淡,弥旧温馨。

我不由自问:那我是不是也该在行将分手母校跟小学同窗分别前做些什么呢?对!要珍惜!珍惜!!珍惜和同窗们相处的每一天、每一时、每一分、每一秒。学校里,我只需一有空就会幸福地观赏着同窗们的每一个喜怒哀乐;回到家里,我自编了一首小诗,来思念六年来的小学生活。有个同窗树立了班级QQ群,这样,大家在群里就能够相互聊天,就像天天在一同。或许若干年后,缘分让我们在街上擦肩而过;或许永远也不会再见,那么就更要珍惜眼前的幸福光阴了。

《城南旧事》就如苦涩中的一丝香甜,把我们拉回了过去,回想童年。花儿谢了会再开,一曲终了还能够再从头,但是童年一去再也回不来了。

篇5、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我喜欢把阅读看做一次旅行,每每读书,仿佛自己正徜徉其中,身临其中;每每品读完一本经典,就如同结束了一场漫长的旅程,在其中收获了许多,有快乐,有泪水,有感动,更有深思。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早在很久以前,这首《送别》便总是挂在我的嘴边,悠扬的曲调中,那一句句富有诗意的歌词,让离别时的伤感尽显其中。在一次很偶然的经历中,我认识了那本对我来说意义非凡的书籍—《城南旧事》。

轻轻地抚摸着那设计简约但却不失典雅大气的书本,望着那封面上如镀了金一般的四个大字,满怀期待地翻开第一页,我静静地告诉告诉自己:新的旅途又要开始了。

半个多世纪前,英子跟随着父母飘洋过海来到了北京,住在城南的一条胡同里。京华古都的一切都使英子感到新鲜,为之着迷。惠安馆前的“疯女人”秀贞,被养父逼迫学戏,总是遍体伤痕的妞儿,和英子一同相约去看海的小偷,朝夕相伴的乳妈宋妈,和自己相伴12年,对自己严厉但又不失慈爱的父亲,都随着英子的童年时光悄然离去。

在她的童年中,英子一直用她那童稚的目光去看待那悲伤的,一次次的离去,那些同他们的欢声笑语,也一直回荡在她的耳畔。也许在梦境中,他们会再次相见。他们的音容笑貌犹在,他们在英子的记忆中,永远无法抹去。为何人世间有那么多凄苦,也许尚时还小的她,永远都不会懂。

每每读完一个片段,忍不住的,我总会细细回看;充满着书香的纸张上,没有一字写的令人心酸,但透过那行云流水的如诗一般美丽的句子,总是让人有发自肺腑的感动;透过那行云流水的如诗一般澄澈的句子,总是让人沉醉于那温馨的友爱与亲情;即使过了许久,他们的影子还盈盈浮现眼前。

这是一本散发着无穷魅力,无穷纯真,无穷芬芳的书籍,在英子那充满这童趣的世界中,作者以极其细腻,甚至带有魔力却质朴无华的文笔,写出了英子童稚目光里的老北平,她带着人间温暖的风吹遍了每个角落,吹醒了读者和平的心灵。

品《城南旧事》,就如同品一壶茶,没有过多华丽的修饰,也没有夸张的比拟,品味到的仅仅是真实与朴实,可谓是“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品《城南旧事》,就如冬日里的阳光,它轻轻地掠过你的心头,在严寒中为你送来温暖。

没有城市的喧嚣,没有紧促的快节奏,不紧不慢,让自己的心平静下来,还原最初的本质,带着“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的安静与祥和,细细阅读这本经典,带着自己的心,随着英子,一同奔向美好的纯真梦境!

篇6、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城南旧事》是著名作家林海音的一本经典自传体小说,据说这本书内容虽不多,却反映了当时整个北京的面貌。今天我就感受到了它的蕴意。

《城南旧事》通过了天真的“小英子”的童眼和经历贯穿了整本书。它先通过小英子的好友——惠安馆的疯子秀珍苦苦寻找她那被家人抛弃的女儿小桂子的悲欢故事让读者感受到了这世界的苍凉,人们都认为秀珍是骗子,但在小英子眼里,她只是一个懂得爱的女人;后又出现了一个无奈的小偷“厚嘴唇”,他为了供弟弟上学选择了偷窃,所有人都憎恨这个可恶小偷,但在英子眼里,他却是善良,真诚的好人;再后来,小英子家的女佣宋妈也走了,宋妈抛下儿女来到英子家,喂养了英子的弟弟,自己唯一的儿子却被淹死了,照顾好了小英子,自己的女儿却也被丈夫卖了,她坚强地承受起一切痛苦,但最终还是被丈夫用毛驴接走了。更令人悲痛的是,英子爸爸的花落了,这个给英子带来巨大的影响的人走了,而经历了这一切,英子却没有倒下,而是坚强、冷静的撑起了这个家。也就是那时起,英子的童年消失了。

这个故事让我们想到了自己的童年,是否也这么由天真无邪变成现在的样子?童年总是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刻,因为它没有罪恶,也不懂得罪恶。在它的眼里,什么事都是最简单的,没有什么复杂之处。所有人都是善良的,哪怕那个人是强盗,是土匪,他也有真诚的一面,他的心底也有最纯洁的地方。如果一个小孩子做一个极其简单的事,他不会往别处想,就会用最简单的方法做这件事。可在我们的眼里,什么事都复杂了,为什么呢?因为我们实在懂得太多,明明很简单一件事,非要用复杂的眼光去看它,看着看着,就把自己也让绕糊涂了。就算它很简单,我们也总是怀疑它是不是有什么不易察觉的精巧之处,从而花费了大把大把的时间来解开一个花一分钟就行的事,这不知在浪费光阴吗?

也许我们该学学那些小孩子,用童眼去看世界,因为这也是有太多好处的,就像英子那样,如果她当时和其他人一样认为秀珍是疯子,也不会拥有这段珍贵的情谊;如果她当时遇见小偷是慌忙逃跑,说不定就没有下面的故事了。一件事不要把它看得那么复杂,先用最简单的眼光看它,如果看不透,再一一解开它的秘密,这样会轻松许多。来吧,让我们以后用童眼先看这个世界!

篇7、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读那本书时,仿佛看见了爱哭的妞儿,爱笑的英子,思念家人的秀贞,妩媚的兰姨娘……。抚摸书时,突然感到有一丝惆怅涌上心头。《城南旧事》到底有什么吸引着我?到底有什么魅力呢?

林英子,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也是作者林海音的化身。英子从一个顽皮的小孩子蜕变成一个懂事的大孩子,在她这个有快乐,也有烦恼的童年里,她走过了人生的一段重要旅程。人生好似一张车票,走过的地方,成为消逝的风景;做过的傻事,成为永远的回忆。在她成长时,在她长大时,她也同时担起这个年龄不该有的担子。她在十二岁时,就失去了疼爱她的父亲。“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了”。英子在长大的那一刻,实际是多么希望自己还是个顽皮的小女孩呀!其实,作者在写这本书时,是在回忆、回味童年,是在眷恋、思念童年……浓浓的相思,淡淡的离愁……作为一个孩子,她心中有许多的秘密,兰姨娘与爸爸之间的微妙关系,她与秀贞的开心时光……也许,正是因为经历了这些事情,她才从天真的小姑娘蜕变成了懂事的大孩子。

我想,英子在十二岁之前,应该跟我们一样,有颗快乐的童心。她听了兰姨娘的几句好话,就可以回心转意,甚至一个暑假不碰作业……但不一样的是在十二岁之后,她失去了慈父,失去了家里的顶梁柱。但她在爸爸去世时,有着从未有过的镇定,因为她不得不和她的童年说“再见”了,她从此不能再哭闹或任性了。而我们在十二岁的时候还可以幸福地躺在爸爸妈妈的怀抱里撒娇,偶尔还可以在爸爸妈妈的宠爱下,耍耍小性子。但是英子不可以,她还有四个妹妹,两个弟弟……她唯一能做的,也是她必须要做的就是帮妈妈分担家务。她没有时间玩耍了,没有时间去欢笑了,更没有时间去抚平那心灵上的伤口了……

相比之下,我们有着幸福的家庭,可以没有心理负担地去上学,可以有很多属于我们童年的快乐时光。我们的童年是多么幸福,我们的生活是多么美好啊!所以,我们要做个懂事的孩子。跟英子一样吧,帮着妈妈分担家务。学会珍惜自己的幸福生活,好好学习,不能虚度时光。要让我们的父母因为我们而自豪,让我们的家庭过得更幸福。让我们一起,做一个中国梦!

篇8、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叫着夏天。操场边的秋千上,只有蝴蝶停在上面。……”每当听到罗大佑唱的《童年》时,我就情不自禁地想起我的欢乐童年,也想起我读过的《城南旧事》这本书。

这本书是一部自传体小说,它以纯朴、天真的笔调,描绘了20世纪20年代,主人公小英子在北京城南经历的童年往事,它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一段上个世纪初北京人的生活。作者林海音以她超逸的文字风格,通过主人公英子的双眼,观看大人们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将小英子眼中北京城南的风光自然地融入字里行间。

作者林海音的童年是丰富多彩的,每个人的童年也是多姿多彩的。我的童年也不例外,也是快乐的,因为我在童年时做了许多傻事,这些事令我难忘。

有一次,妈妈喂我吃芝麻糊,当时我觉得这跟妈妈敷的海底泥面膜差不多,就不管三七二十一,舀起一大坨的芝麻糊就往脸上涂。结果,芝麻糊把脸都弄黑了,只剩下一双扑闪着的大眼睛是白色的,像一个烧焦的小人儿,惹得家里人都哄堂大笑。

还有一次,外婆买回来一些红辣椒,奶奶说小孩子不能吃,因为这些红辣椒很辣。我心想:红红的果子怎么会是辣的呢,苹果不也是红的吗?西瓜不也是红的吗?那为什么它们都那么甜?一定是这个东西太好吃了,外婆不舍得给我吃,才故意骗我的。哼!小气鬼外婆!你不给我吃,我偏要吃!于是,趁外婆不注意时,偷偷跑到厨房里面,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把辣椒拿起,塞到嘴里。“哇——”我眼泪和鼻涕都跑了出来,“哇”的一声哭了。“好辣,好辣!”我的嘴里像有一把火烤着,嘴都冒泡了。外婆赶过来给我敷冰块,这才没那么疼。从此,我再也不敢吃辣椒了。

《城南旧事》这本书,展现了老北京的热闹的市民生活,也生动地展现了作者美好的童年生活,让人回味。后来,这本书还被拍成了电影呢!《城南旧事》让人陶醉其中。

童年,它像夜空中的繁星,璀璨照人;它像海贝里的珍珠,光彩夺目。童年的夜空闪耀着七彩虹光,给人无限遐想。

篇9、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看到“旧事”两字,许多快乐、美好、难过、忧伤的往事从我心头闪过。我的童年,酸、甜、苦、辣全都经历过。

因为童年过往的骆驼队,使英子回忆起北京的景色和人物,便抒发感情,写了一篇富有情感色彩的小说——《城南旧事》。读这篇小说时,我仿佛看见了林英子多姿多彩的童年。一提起《城南旧事》我的脑海里首先浮现的便是那首清越悠扬、古朴深婉人的骊歌“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人生难得是欢聚,唯有别离多。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问君此去几时还,来时莫徘徊。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壶浊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以及落花下,一个留着齐耳短发的女孩,在夕阳的余辉里静默着的画面。一边读着《城南旧事》,一边回想着电影里的镜头,仿佛身临其境:冬阳下的骆驼队,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蹲在草丛里为供弟弟上学而偷窃的厚嘴唇小偷,漂亮爱笑的兰姨娘,从小在凄风苦雨中饱受养父—待虐的伙伴妞儿,爸爸的好友德先叔,朝夕相伴的奶娘宋妈和沉疴染身的慈父……涉世未深的小英子的思绪,久久萦绕在时光与命运的变迁之中。但是这些人都在童年匆匆的脚步声中离去了。

“人生难得是欢聚,唯有别离多”,小小年纪,为何却早已体验了“知交半零落”的愁苦?夹竹桃零落满地,英子在懵懂与静默之中送别了自己的童年……读《城南旧事》的时候,没有太多的杂念,因为没有太多跌宕起伏的情节,所以心绪是淡然而平和的。感动着我的,只是这文字之间荡漾的一种淡泊与纯净。海音先生以儿童清澈的眼眸,用清新淡雅的文字,诉说她对城南旧事的情意缱绻。半个世纪的别离,城南的落花依旧,然而零落的,只是人们记忆的碎片。

篇10、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早期读林海音的《城南旧事》还在小学,而时隔多年重读这篇小说任然能感觉到一种亲切的温暖。

小说从一个儿童的视角去描绘还原了一个北京城的面貌,也通过儿童的叙述语调讲述了几个相互串连的故事。而就是这种童真的叙述,使得整个故事在讲述人情冷暖与世事无常之时显得委婉而凄美,因而冲淡了其中的某些感伤的色彩,只是淡淡地表露出一些惆怅。在宋妈失去爱子与爱女伤心欲绝的时候,“我”吃着驴打滚,又念起了《下雪》的小诗,这种对比之下产生的无奈达到了一种“哀而不伤”的状态。又如“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她用这句类似于自言自语的话终结了对父亲的存在之感,看似轻巧地向自己解释了父亲的离开,但是细读之,话语间的哀伤却又被释放出来了!

从另一方面来说,童年视角也增强了小说叙事的吸引力,像关于父亲与兰姨娘的暧昧,小偷与警探通过她产生的似有似无的结局,作为一个儿童所不能理解的那些并不美好的想象,在这里都被她若隐若现地回避处理了,而还原出一个孩子心中纯洁而美好的世界。这里的道德伦理、人性善恶,统统都被回归到了如赤子般纯净的状态,也为小说更增强了一份温情。而至于秀贞与妞儿的去向,小偷的最后结局等等,都被她模糊处理了,既表现了儿童记事的模糊,又将我们推到了虚实的假想从而产生了一种不完满的美感。又留给了我们对美好结局的一个想象空间。

篇11、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在这个寒假里,我读了林海音奶奶写的《城南旧事》。这本书是我读过的一本最让人难忘的好书。它记录了小英子丰富多彩的童年故事。

里面的人物也十分丰富,有惠安馆的疯子——秀贞,有爸爸、妈妈、宋妈、小英子的好朋友——妞儿、藏在草堆里的小偷、不理小孩子的德先叔、斜着嘴笑的兰姨娘……这本书讲述了小英子小时候在北京发生的许多事。它通过小英子童稚的双眼,观看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一种说不出来的天真体现了出来,自然而不造作,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将小英子眼中北京南城风光恰切的地融入字里行间,在展现真实热闹的市民生活之余,更为读者架设一个明晰的时空背景。

全书在淡淡的忧伤中弥漫着一股浓浓的诗意,让人禁不住再三寻思其深意。童年,是记忆的开始,也是一个梦的符号。小英子的童年是十分快乐的,身为大小姐的她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于是便有了这本《城南旧事》的产生。回忆童年,我的童年也是如此:爷爷奶奶只有我一个孙女,于是,我便成为了他们的掌上明珠。就连给我喂饭就要跑到这,跑到那,也毫无怨言。记得在小时候,我最开心的事就是去外婆家了,因为在那里,不仅有许多好玩的东西,而且犯了错妈妈也不会责怪我。童年的回忆是多么的美好,花儿谢了会再开,一曲终了还可以再从头,但是童年一去再也回不来了。

小英子童年遇到的每一件趣事都深深印在我的心上。她的童年故事十分真实、纯朴,那样的纯净淡泊,弥旧温馨。《城南旧事》就如苦涩中的一丝香甜,把我们拉回了过去,回忆童年。

篇12、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每一次阅读,我都会有不少的收获;每一次阅读,我的心灵都会被深深地震撼。

最近,我读了一本叫《城南旧事》的小说,里面有活泼可爱的英子、严厉的爸爸、“疯子”秀贞、热情的宋妈、“小偷”……其中,有一个情节是这样的:小英子认识了一位厚嘴唇的年轻人,并和他成为了好朋友,而且立下“我们看海去”的约定,英子在荒地里见到了一块铜佛,警察根据英子的线索,把厚嘴唇的年轻人给抓走了。

这位年轻人是为了自己的弟弟上学才迫不得已偷了东西。我仿佛看见了一只小小的萤火虫,在茫茫的天空中漂泊,它没有像蜜蜂一样的黄金宝库,也没有像蝴蝶一般的美丽衣裳,它只有默默地为弟弟献出自己的热光,为他带来黎明前最后的希望。

记得有一次,我表妹来我家,她管我要糖吃,我就把糖都藏起来,拿出一个妹妹最喜欢吃的棒棒糖,我在她面前,小心翼翼的刨开糖纸,放在嘴里,说:“嗯,好好吃哦!”妹妹气得直跺脚,哭了出来。

还有一次,妈妈给他了一个玩具,我就抢过去,藏起来,她又一次被我气哭了,我还高兴地不得了。

看完这篇后,我惭愧的低下了头。这个年轻人处处为他弟弟着想,可我呢,却总是欺负妹妹。

童年是纯真、难忘的岁月。它就像一幅画,画里有我们五彩的生活;它就像一首歌,歌里有我们的幸福和欢乐;它就像一个梦,梦里有我们的想象和憧憬。然而,每一个人的童年岁月都不一样,酸甜苦辣,就像一个五味瓶,灌满我们的童年生活。

篇13、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翻开这本回忆录,我仿佛能看见那个年幼的女孩,背着一个大书包,一步步往前走,走向成功,走向幸福,她翻过大山,渡过大河,在峡谷里摔过,也在悬崖旁犹豫过,可她不怕,终于达到了胜利的彼岸,她成为了,一个作家——这就是她,林海音,中国著名台湾文学作家,生于日本,长于北京,成就于台湾。

小时候的林海音聪明伶俐,善良懵懂,她虽然分不清好人坏人、贼和疯子,但她善良和诚信让我深深感动,她在书中这样写道:“‘我’从被里爬出来,轻手轻脚地下了地,头很重,又咳嗽了,但是因为太紧张,这回并没有感觉到胸口痛。”林海音为了帮助“疯子”秀贞一家团聚,与朋友许下了诺言,虽然她当时正在发着高烧,但她仍强忍病痛,偷偷拿了母亲的金镯子给秀贞做盘缠。或许吧,年幼的林海音不懂得友情是什么,但是她善良大方,尽管周围人说秀贞是疯子,她并不因此而鄙视秀贞,认为她低人一等;或者讥笑、讽刺,对她拥有的“疯病”感到恐惧因而敬而远之,而是选择了同情秀贞的遭遇,在病痛中都没有忘记对妞儿的誓言,甚至还想到了秀贞的盘缠问题,可见她的细致与关心。在她帮助秀贞的时候,也许她还幼稚,不知那金镯子的价值,甚至只是单纯的认为这二两金子只能去旅游一趟罢了,很大方地送了出去。

但在当她听说父亲已经撒手人寰时,表现出的坚强与成熟,是我在《城南旧事》中没有见过的。林海音在那时表现出的大姐风范和人性光辉,是让人赞叹不已的。她不像弟妹那样无所事事地玩父亲原先种的夹竹桃,也没有耍小孩子脾气,而是一人镇定地去医院安慰妈妈。

林海音的《城南旧事》不仅写出了她小时记忆深刻的事情,也写出了北京这座老城当时的人情风味。这本书将永远留在我记忆的星空中。

篇14、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我一向对名著不太感兴趣,往往是看了半截便将其冷落在旁。《城南旧事》不同,淡淡的文字,悠悠的叙述将我领进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老北京,在娓娓动人的真挚叙述中抒发了对童年的缅怀和对人间温暖的呼唤,不但写得亲切动人,而且每个故事都能令我思绪起伏,多种交集的感觉同时在心头涌现。

《城南旧事》中满含着怀旧的基调,将其自身包含的多层次的情绪色彩,以一种自然的、不着痕迹的手段精细地表现出来。书中的一切都是那样有条不紊,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缓缓而逝的岁月……景、物、人、事、情完美结合,恰似一首淡雅而含蓄的诗。

这部作品由五个篇章组成: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儿及爸爸的花儿落了,全文由一个人引起—英子,以她孩子般纯洁的眼睛来看在北平生活的点滴,记载着英子七岁到十三岁的成长经历,旁观着成人世界的悲欢离合,凭着她微妙的记忆,将年幼时围绕她发生的生活旧事记录下来。

英子的世界是单纯的,充满疑问的,她从不在自己的世界里上锁,总是任由人们进进出出。所以她和被人们认为是疯子的秀贞结下了友情,三天两头的往惠安馆里钻;她和“小偷”写下承诺,甚而认真地听着“小偷”的故事;她爱着自己的奶妈,望着她离去,英子伤心难过。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我们看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虽然很天真,却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

本书的每一篇到结尾,主角似乎总是离开英子,像惠安馆的疯子秀贞,我们看海去那个小偷,奶妈,最后连她的爸爸也离她而去了,当时她才小学毕业呢!看着无人修剪的花任意雕落,也为本书画上句点。

虽然《城南旧事》看后叫人心酸落泪,可是它的每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都洋溢着温馨的亲情和友爱。虽然每个故事的结尾,里面的主角都是离作者而去,可是作者透过正面的描写和反面的烘托,把每个人物的样子写得淋漓尽致,性格表露无遗,即使闭上眼睛,他们的影子还盈盈浮现眼前:井边的小伙伴,椿树胡同的疯女人,藏在草堆里的.偷儿,斜着嘴笑的兰姨娘,不理小孩子的德先叔,骑着小驴回老家的宋妈,加上聪明伶俐的英子,组成了作者的写作世界,在这世界里,带着人间温暖的风吹遍了每个角落,吹醒了读者和平的心灵,这是一本散发着芬芳的书,更是一本开卷有益的书,它能使人从中领略到很多人生道理。

看《城南旧事》,心头漾起一丝丝的温暖,因为已经很少看见这样精致的东西,因为她不刻意表达什幺,只一幅场景一幅场景地从容描绘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就像生活在介绍它自己。那样的不紧不慢,温厚淳和,那样的安静祥和,弥久恒馨,那样的满是人间烟火味,却无半点追名逐利之心。

篇15、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城南旧事是文坛名家林海音独步文坛三十多年的经典作品。自1960年出版以来,不但在台湾畅销不衰,在大陆也拥有广的的读者群。林海音以她超逸的文字风格,饶具魔力的文笔,通过主人公——英子童稚的眼睛,观看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一种无法形容的天真,自然而不造作,到尽人事复杂的情感,将英子眼中北京城南的风光恰切的融入字里行间,在展现真实的市民生活之余,还在全书中淡淡的犹豫中弥漫着一股浓浓的诗意,让人禁不住再三寻思个中深意……

小英子自从跟从父母从台湾来到北京城南后看到了许许多多的事和人,惠安馆的“疯子”秀贞,镶金牙的兰姨娘,英子认为是蹲在草丛里拉屎的“小偷”,慈祥的宋妈,宋妈的儿子小栓子还有妞儿……

英子看到了世间百态:秀贞丢了孩子,后来小英子有帮助她找的了孩子,但不幸的是,秀贞和妞儿对苦命母女压死在了火车轮下。

性格外向的兰姨娘成了英子妈的朋友,有了兰姨娘,妈做家事倒也不寂寞,她跟妈有诉说不尽的心事,奶妈、张妈都喜欢靠拢来听,英子也“小鱼上大串儿”,的在大人堆里,仰头望着兰姨娘那张有表情的脸。“我”还知道了自己是妈十六岁生的,妈现在有要给“我”生一个小弟弟。

还有那个为了给自己的弟弟交学费而偷东西的小偷,“我”说他不是坏人,“我”还和他说好要一起看海去,但后来他被抓了,但走时还冲“我”直笑。

“我”家里的那个可怜的宋妈因家中贫困,自己的丈夫把孩子都送了出去,还有一个孩子离开了人世,“我”好可怜宋妈还有那几个和“我”一般大的孩子,他们真的很不幸……

后来,爸爸因生病而驾鹤西去,“我”的小学也毕业了。

爸爸的花儿落了,

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了。

篇16、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一篇《窃读记》让我彻头彻尾的喜欢上了林海音那部家喻户晓的著作——《城南旧事》。

众所周知,小说《城南旧事》是一本影响了几代人的小说,主要讲述的是作者在北京的童年生活。其中《惠安馆》讲述了“疯女人”秀贞苦苦寻找她的孩子,而她的孩子又被养父母虐待的凄惨故事;《我们看海去》则讲述了一位集慈爱的哥哥、孝顺的儿子、可恶的贼多重身份于一身的青年,和作者发生的有趣故事,体现了当时社会的隐忧;《兰姨娘》讲述了当时妇女的命运;《驴打滚儿》则体现了当时旧中国乡下的生活状况。

在《城南旧事》一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疯女人”秀贞。她苦苦寻找自己的孩子,从未放弃过,哪怕别人都以为她是疯了,她也不以为然。秀贞给她的小桂子做了多少衣服啊!那都是一针一线缝出来的。那密密麻麻的针线包含的是浓浓的母爱,是血浓于水的亲情,是对个人命运的无声抗争!

因为她举止反常,所以没有人愿意跟她往来。但在英子看来,和秀贞在一起却是非常有意思的一件事,两人因此成为了好朋友。在英子童稚的眼睛里,生活是新奇而充满乐趣的,少有人间的凄苦。但是,残酷的现实对她单纯的内心却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力,让她感到悲哀。林海音借用英子童年的眼光,描述了当时社会的无奈。

掩卷反思,当我们还沉浸在浓浓的亲情里时,又有谁能体会到父母的辛苦呢?在日常生活中,不是向父母要这就是要那,有时看到不可口的饭菜就不吃了,害的父母赶紧再为自己重新做饭菜。常常是,孩子们要这个就得买,要那个也得买,可对于妞儿来说根本想都不敢想。然而,爱能战胜一切!没有什么能阻挡它,没有什么能战胜它!就像秀贞和妞儿,是伟大的母爱将她们紧紧连在一起,谁也无法阻止,最终得以团圆。故事的情节在此处得到了升华,故事所传递出的感情也深深地打动了我。

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一定要好好珍惜眼前优越的生活和学习环境,用实际行动感谢父母、老师、同学的关心和帮助,用感恩的心回报身边的人,孝敬父母,尊敬老师,团结同学。

时光飞逝,纯真美好的童年时光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一本《城南旧事》成为我告别童年,走向少年的人生坐标。当我回首往事,只有那些温暖纯真的记忆,像一张张老照片刻在心底,成为我童年时光的宝贵财富。

篇17、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城南旧事》,看似平凡的一本书,却讲述了一个悲惨且又意味深厚的故事。

这本书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以其7岁到13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自传体小说集。它描写了20世纪20年代,北京城南一座四合院里,住着英子温暖和睦的一家。它透过主角英子那双童稚的眼睛,向世人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天真与单纯,却道尽了人世间复杂的情感纠纷。

作者并不刻意表达什么,只是一幅场景一幅场景地从容描绘一个天真的孩子眼中的老北京。

《惠安馆》中,小英子并没有因为秀贞的“疯疯癫癫”而感到畏惧,还想尽办法让秀贞和妞儿母女相认,体现出了英子善良,富有同情心的本质。

《我们看海去》,蹲在草丛中的厚嘴唇小偷,一个美好的约定,展现了孩童眼里的世界是多么的平凡。

《兰姨娘》中,“狡猾”的小英子别有居心地做了一回月下老人,为漂亮爱笑的兰姨娘和德先叔牵线搭桥,一扫母女俩多日来的烦恼和隐痛。可见小英子是多么机智。

《驴打滚儿》中,宋妈的坚强、倔强与她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给我留下了深刻的记忆。

《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爸爸因肺病而从此离开了人世,小英子也从此告别了这段童年生活。

相比之下,英子的童年是精彩的,是那样地不疾不徐,温厚淳和,那样地纯净淡泊,弥久恒馨,那样地满是人间烟火味、人情味……

不管是人、还是那里的一草一木,他们都和英子建立下了深厚的感情,成为英子记忆里深刻的人物。但是这些人都伴随着童年的脚步声里去了、消失了。童年的回忆,就此破碎,散落了一地。所以,童年是人生当中最美好,最快乐,最重要,最值得回味的一段时光。童年就似孩子温馨的脸蛋和纯洁的心灵,充满了喜怒哀乐。童年又是一个打翻的五味瓶,酸,甜,苦,辣,咸,这种种感觉都让你品味到了人生的开端。

童年不仅是人生的开端,也是回忆的开始,也是乐曲的前奏。它代表经历沧桑与坎坷后的人对纯真年代的怀念。

林海音的童年已经永远地过去,《城南旧事》这本书表达出了她对家乡的思念与童年的怀念。

花儿谢了还会再开,曲终了还能从头再来,溪水流走了还有一汪新的明泉涌来,但是童年是一去不复返的。希望大家珍惜这宝贵的童年,珍惜这一分一秒的快乐时光,充分利用童年的每分每秒。不要等多年后回想时,满是遗憾……

也请大家记住自己的这段纯真的童年时光,记住儿时玩闹的伙伴;充满友情的小学校园;童年动听的歌声,童年的一切一切……

篇18、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偶然间在一本书上看到著名诗人余光中先生的这样一句话:上海是张爱玲的,北京是林海音的。张爱玲与上海的关系不难理解,十里洋场,一城故事;然而提到北京,我更多的想到的却是老舍。《骆驼祥子》《茶馆》《龙须沟》……那些脍炙人口的名篇,都反映了老北京的风貌与那个年代普通北京老百姓的生活。于是,一个阳光灿烂的午后,我翻开书架上尘封已久《城南旧事》,去探寻林海音心中的那个老北京,走进那一片斜阳古道,城南落花。

一滴清水,可以折射太阳的夺目光辉;一本好书,可以净化一个人的美好心灵。在我内心的深处,曾经有这样一本书,它像一滴清水折射了我心中的太阳。

这本书的作者是林海音,它是以年少的心态来记叙自己在北京城南的幸福童年生活。书中配有照片,图文并茂,让人更深切的感受到“旧”这个字的深刻含义:古城的残片,大柯的几根垂落枝条,瓦隆中存留的枯叶,临街老店被涂盖的字号,还有屋顶上的花盆以及巴在皇城墙上的冬雪……简简单单的意象,一个一个的片段,像是一扇古旧的铜门,轻叩,推开,便走进了历史,走进了另一种生活。

也许,童年,是记忆的开始,也是一个梦的符号,它代表经历沧桑后的人对纯真年代的怀念。童年啊!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读着《城南旧事》,我渐渐地走近了书的世界里,看着英子在城南度过的幸福童年,它们就像是一股细流静静地,慢慢地渗入我的脑海中:骆驼队、惠安馆、胡同的井、闹市僻巷、草垛子、这些地方所浮现的人物:冬阳下的骆驼队、井边的小伙伴妞儿、和“我”朝夕相伴的宋妈以及最后因肺病去世的爸爸都与“我”建立下了深厚的感情,都不是一朝一夕可以筑成的,但是他们都是在岁月的步影中消失了。童年美梦,顿然破碎。可以说,童年时的每时每刻每分每秒都是一个人的重要的段落。

相比之下,虽然我的童年过得无忧无虑,但是英子的童年却过得十分出色。她的童年是戏剧化的,但是却是很真实、纯朴,那样得纯净淡泊,弥旧温馨。

她的童年之所以出色,是因为她有一颗纯洁净化的心灵,正是她有了这一颗心,她的童年才幸福。那是真正的,无忧无虑的,不折不扣的快乐。而世俗上的快乐,不过是金钱和名誉。

可以说,她的思想像金子一样闪光,像玛瑙一样纯洁,像水晶一样透明,像牡丹一样鲜艳。

我们要分珍惜美好的童年。现在,我已徘徊在童年的十字路口,很快,我即将离别童年。踏上人生的木舟,感受林海音女士缅怀童年的心情。每个人的童年不都是这样愚骏而神圣的吗?

当我合上书,房间里飘着一股淡淡的幽香,久久无法散去。英子童年的喜怒哀乐、酸甜苦辣,每一种感觉都是那么细致动人,我一定会珍惜属于自己的童年时光,让世间的爱暖暖的延续。

篇19、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翻开那一袭墨黑的《城南旧事》,不知为何,我的心情感到沉重起来,一丝淡淡的忧伤笼罩在我的身旁。

这本书是描写旧北京形形色色的人和事。从童年的骆驼队到爸爸的花落了,中间英子经历了许多成长的变故。也就是这样,一个个人物开始走进故事里:惠安馆内被称做疯子的姑娘秀贞、英子的好朋友妞儿、为供弟弟上学而无奈做小偷的哥哥、常住在英子家躲风声的德先叔、被施家赶出来留宿英子家的兰姨娘、英子家的仆人宋妈、因病去世的爸爸……他们都是英子成长中最重要的人物,也是教会她许多道理的人。

令我印象最深的还是惠安馆那章。秀贞是英子搬到新家认识的新朋友之一。她天天听着她念叨着小桂子之类的话,使英子很好奇,她觉得假装有一个小桂子很好玩,于是她每天上午偷偷跑去惠安馆和秀贞玩,听她讲小桂子的事。可是似乎胡同里谁都说秀贞是疯子,不许自己家的孩子靠近惠安馆。但是在英子的眼里,秀贞跟其他人家的姑娘没什么两样嘛。直到有一次,她无意中听到了宋妈说的话,才知道秀贞为什么会变疯的。原来,秀贞和一个借宿在惠安馆的学生相爱,有了孩子,但是他必须得回家一趟,可怕是被***扣在了那里,一走就是六年。

后来秀贞生下来一个女孩,却被***丢到了齐化门城根下,她从那时开始就疯了。英子从秀贞口中得知了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她还告诉英子小桂子的脖子后面有一块青疤,拜托英子帮忙找到小桂子。秀贞的眼睛下面有两个泪坑,英子的好朋友妞儿也有两个泪坑,英子经常把妞儿和小桂子混在一起。直到有一天,妞儿和英子哭着说她不是她爸妈亲生的,说要回齐化门找她的亲生父母时,英子恍恍惚惚地去掀开妞儿的头发,发现妞儿的脖子后面真的有一块青疤。

她想让秀贞和妞儿回惠安找她爸去,于是拿上妈妈的金手镯,带着妞儿跑去找秀贞了。秀贞连夜整理好行李,带着妞儿去搭火车。可是英子不舍得妞儿,便使劲跑去追赶妞儿。那天夜里,又下着大雨,英子还发着烧,但她最后还是顶不住了,幸亏刚好遇见了妈妈,她才不至于晕倒在马路上。后来,英子有一次听妈妈说原来那天晚上秀贞和妞儿被压在了火车底下了……英子突然想起了一个人,她那又湿又长的睫毛一闪动,眼泪就淌过泪坑流到嘴边了。

本书中的英子用自己稚嫩的眼光看着这个杂乱的社会,对那些复杂的人和事,她有着自己特殊的理解和看法,但她也有分不清的事,像她分不清海和天、好人和坏人的区别,因为她觉得太阳是从碧蓝的大海上升上来的,但是它也是从淡蓝的天空上升上来的呀。而她更有一种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乐于助人的善心,像那次她为了别人家一家团聚,竟把妈妈的金手镯都拿去给别人做盘缠,这是件几乎连一个成人都做不到的事,这让我想起了一句俗话“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我想这本书也是林海音为了怀念她的童年而写的吧。

篇20、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我看完了林海音著作的《城南旧事》,《城南旧事》里人物有:英子(林海音的小名)、骆驼队的领队、惠安馆的疯子——秀贞、爸爸、妈妈、宋妈、英子的好朋友——妞儿、藏在草堆里的小偷、不理小孩子的德先叔、斜着嘴笑的兰姨娘……这些人都陪过书中的小主人公——英子在一起,在看第一章的时候,作者介绍了骆驼,它们的神态、细嚼慢咽的动作,个个都描写得活灵活现,让人似乎身临其境;第二章讲了好几个人,宋妈、妞儿和疯子——秀贞,在惠安馆里,开始作者还以为秀贞是和她玩“过家家”,后来英子把她那块很漂亮的表送给了秀贞;英子记得,秀贞跟她说过,小桂子(就是秀贞的孩子)脖子后头正中间有一块青色的胎记,而妞儿的脖子后边正中间也有一块胎记,于是,英子带着妞儿去找秀贞,秀贞立马带着妞儿赶火车去了;因为那天下着倾盆大雨,英子发高烧,昏迷了十天。

第三章的题目很有趣,是:“我们看海去。”这是一个小偷儿跟英子说的,虽然我不喜欢偷东西的小偷,但是不知为什么,似乎是林海音的语言打动了我,我觉得这个小偷很好玩,很可怜,看到他被人家抓到的时候,好像一只老鹰在欺负一只小鸡,而且还要听着周围人的骂声。第四章题目就很明显了,题目是:“兰姨娘。”这章里讲的是德先叔和兰姨娘,德先叔是一个大学生,因为那时候要枪毙大学生,于是躲到了英子家里来;后来兰姨娘也来了,雇她的人家不要她了;后来,兰姨娘和德先叔一起走了。第五章的题目也很新颖,是:“驴打滚儿。”

刚看到这个题目的时候,我还以为林海音要写驴怎样打滚儿的。结果不是;内容主要是,宋妈的小栓子死了,小丫头子不见了,宋妈很伤心,宋妈和英子在找小丫头子歇息的时候,看见有人买一种叫:“驴打滚儿”的吃的,那是把黄米面煮熟了,里面包黑糖,再在绿豆粉里滚一滚,很香;找不到小丫头子了,宋妈就骑着驴走了。最后一章,题目让觉得有些伤感:“爸爸的花儿落了。”没错,英子的爸爸去世了,爸爸的石榴掉了,花儿也落了。《城南旧事》一本很好的书,悲悲喜喜,快快乐乐,都在这本书里展现了,从喜到悲,这本书让我们体验到了生活中的悲欢离合,是一本你看完了放不下、还要看一遍的书。

篇21、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这首传唱了近百年的歌曲,用忧伤、哀怨的曲调,长亭、古道、芳草、夕阳几个场景,为我们勾勒出一副经典的离别景像。从古至今,文人墨客们低吟浅唱,一次次述说着肝肠寸断的离别之情……

《城南旧事》就是这样一本书。它讲述了主人公英子童年成长的故事。英子的成长是一条不断离别的道路,曲折而充满诱惑,忧伤而几多幸福。在她身边发生了许多看似平凡又极不平常的故事,经历了许多从陌生到熟悉又不断离别的各种人物。这一件件事情,一个个人物都在英子懵懵懂懂中悄然离别,暮然回首时,英子便随着时光的穿梭长大了。

英子很小的时候就随着父母离开家乡,来到陌生的北京城,住在惠安馆边上。她结识到北京后最初的朋友——秀贞和妞儿。因为英子的善良和细腻,使得秀贞和妞儿母女相认。在与秀贞和妞儿离别时,英子感受到了亲情的温暖,秀贞对女儿的爱让人感动,同时英子也感受到了离别的伤痛。

英子分不清“海与天”,也分不清“好人与坏人”,她却与素不相识的“厚嘴唇男人”立下了约定:“我们去看海。”因为英子感受到了他的善良。对于他弟弟,他是一位无私的哥哥;对于那些失主,他又是一位羞愧的小偷。英子无法区分他是好人、坏人,但他表现出来的善良却牵动了英子的心。毕业会上第一次听到“长亭外,古道边……”这首歌,与后来看到“厚嘴唇男人”被抓,英子体会了离别的无奈。

兰姨娘的命运十分悲惨,她的前半生被别人操控着。可命运终究要自己去控制,幸福究竟要靠自己争取。在英子的帮助下,兰姨娘找到自己的方向,走向了幸福的彼岸。又一次的离别,让英子无比的惆怅。然而父亲的离去让英子刻骨铭心,因为这一次是生离死别。那一瞬间,英子长大了,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离别的洗礼,英子读懂了人生。

我和英子差不多同龄,小小年纪的我也曾经经历过生离死别。在我读一年级时,爱我的外婆就去世了。那天,我跟着妈妈去外婆家,看见外婆就这么静静地躺在那,眼睛却是睁开的。我想,她是想见我最后一面吧,可是这愿望竟也没有实现。外婆静静地躺着,我默默地站着,脑海一片空白……“多情自古伤离别”,与自己最亲的人从此天各一方,这种感觉,又是我这样一个小孩子怎么可以体会尽的!

不记得从哪本书上看过,你生命中出现的每一个人终究会成为过客。同学们毕业后会各奔东西,朋友们会纷纷离去。当你长大后,会离开自己的父母,去追求自己的人生,而父母终究也会有老去离开的那一天。每个人都是这样,在离别中长大,在离别中读懂人生……

篇22、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城南旧事》是台湾著名女作家林海音的代表作,是以主人公英子从七岁到十三岁的生活背景创作的一部自传体小说,它以林海音在北京生活的点点滴滴为雏形,透过小姑娘英子童稚的双眼,观看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有一种说不出的天真,道不尽的人间复杂情感,整部书所呈现的是一个安定的、正常的、政治不挂帅的社会心态。故事中的人物以自然、真实的面貌出现,透过童稚的双眼看大人的世界,发人省思。

在《城南旧事》里,无论《惠安馆传奇》中椿树胡同的疯女人,还是《我们看海去》里藏在草堆里的小偷儿,这些不能以常人眼光理解和衡量的“另类人物”,在作者温暖的回忆中,却都含有人世的温情,闪动人性的光泽,读来刻骨铭心。书内各小标题也起得绝佳,如《我们看海去》、《驴打滚儿》、《爸爸的花儿落了》等。透过林海音的文笔,我么可以看到《城南旧事》并不是冷峻的历史角色,你可以从中感受到系人心弦的感动及亲切感,她最擅写动作及声音,不多加渲染,淡淡几笔,便将其景生动勾勒出,栩栩如生。看似简单的回忆,却能深深的感动人。

《城南旧事》一书没有华丽的词藻,没有惊天动地,波澜起伏的故事情节,一个个画面就如在梦中铺展开来,向我们展示的老北京——古城的残片,大柯的几根垂落枝条,瓦隆中存留的枯叶,临街老店被涂盖的字号,半扇院门的的插闩,还有屋顶上的花盆以及巴在皇城墙上的冬雪……展示了影子的纯洁、天真、善良。展示了人间的悲悲喜喜,人情冷暖。尤其是那字里行间没有任何的追逐名利,满是人间烟火,那情,那画面娓娓道来。使人读来感到温馨,宁静,可能这些就是我对此深爱的原因所在吧。

纵观整书,每一个故事的人物在最后都离小英子而去,“人生难得是欢聚,唯有别离多”,一个阶段的结束,也就是另一段新生活的开始。人无法也不可能永远只停留在某一阶段中,只有不断向前,才能体会各种不同的生活,使生命活得缤纷灿烂,这就是生存的意义。你我的际遇各有不同,在漫长的人生路途上,谁不希望踏着平稳的路呢?然而这却不常见,因为往往会荆棘满途,要你铲除障碍,才能迈向璀璨的终程。因此我们除了要适应现在的生活外,还要像林英子一样,做一个坚强的人,无惧任何风险阻拦,在风雨中屹立不倒。

看罢此书昔日的珍贵片段,难忘的美丽回忆,又浮现在我的眼前,与此同时,我也后悔曾虚度过的光阴,以及没有好好珍惜的东西,但是未来的岁月,我会努力争取,更会好好珍惜,特别是珍惜父母以及身边的人,希望在漫长的人生路上,不留下遗憾!

篇23、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淡淡的哀愁,沉沉的相思。

拥有悲情的故事,却有一个让人回味的结局。这是多么美妙。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了。这句话意味深长,这既代表了爸爸的离去,也代表着自己长大了,自己成熟了。

《城南旧事》讲述的是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的北京城里的故事,这本书里记载着小英子的生活。小说分为五部分:《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儿》《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了》。这些描述的都是小英子在北京的童年生活,有着最质朴的真善美。

真善美人都在苦苦的追求,可是说起来它的定义又模糊不清。因为这个词里有三层意思。真:代表着要真诚待人,不能虚心假意,更不能图谋不轨。要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生活中充当坏角色的,对待人不忠诚的都不会有好下场。

善:顾名思义讲的就是善良。善心与真心一样,也是为人好的意识或思想,也就是说他们都属于“好心”,他们的区别在于“真心”的表达率直,可能还不好听,不好受,甚至还可能招致杀身之祸;但是善心的表达则比较婉转,好听和受用,所以善人往往也被称为老好人。

美:是最难理解的。美能代表美好,幸福,快乐。然而美来自哪里呢?美来自渴望,当人们的渴望获得了满足,人们就可以获得幸福,所以美的享受就是幸福的享受。显然,没有渴望,就不会有满足,不会有幸福感,不会享受美。

事实上,所谓的“真善美”之“真善”就是要去做一个真诚的人,就是要去做一个善良的人,那么“真善美”的“美”就是要去做一个为人好的“美”人。但是,美人应该是比真人和善人更上“档次”的人,因为真人和善人是能给他人带来利益的好人,因为人的最终追求是幸福。美人就是能给他人带来幸福的人——所以美的定义就是:美是能给人们带来幸福的人或事物。

在杭州我们也看到过一个拥有真善美的人——吴菊萍。吴菊萍是一个最美丽的妈妈,她不顾自己的生命,去拯救一个从十楼掉下来的孩子。当时,她并不知道她去接的这个孩子从十楼掉下来会有335。4公斤。她只是一味的想要救人。这件事在国内外引起了巨大的轰动,美联社、法新社、英国《每日邮报》《每日电讯报》、美国《纽约邮报》、福克斯电视台等欧美媒体,巴基斯坦媒体、中东媒体都报道了“最美妈妈”吴菊萍的事迹。

加拿大广播公司7月5日报道说:吴菊萍能把一个从10楼掉下来的孩子接住真是一个奇迹,我们希望奇迹能够继续,妞妞可以活下来。世界各地众多网友也纷纷祝福吴菊萍和妞妞早日康复,赞扬吴菊萍是一个“守护天使”。英国网友“詹姆斯”说:“应该送一枚勋章给吴菊萍。人们喜欢这样的真英雄,而非什么足球或电影明星。”

吴菊萍是一个拥有真善美的人,她不是小英子,小英子拥有的真善美的真是纯真,善是善良,美是美好。而吴菊萍拥有的真善美的真是真实,善是有一颗善良的心,美是能给妞妞的家人带来快乐。这两个不同的人表现的是不同的真善美。

小英子的故事我们难以忘怀,吴菊萍的事迹我们铭记在心。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们都会拥有属于自己的真善美。

篇24、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童年,是曾经的天真可爱,是美好记忆的开始,也是人生旅程的起点。童年,是梦中的真,真中的梦,是一辈子也抹不去的记忆。林海音写这本《城南旧事》,也是她对童年生活的美好回忆和不舍情怀。

我一向对名著不太感兴趣,往往是刚翻开一两页便将其束之高阁了。《城南旧事》却不同,淡淡的文字,悠悠的叙述着一个个平凡的故事,将我领进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北京。影片中的主角英子(林海音),生活在北京城南四合院内一户温馨的大家庭中,英子有四个妹妹和两个弟弟,过着属于她自己的童年生活。

随着一页页翻过,一个个故事情节也展现在我眼前:缓缓走过的骆驼队,英子也慢慢度过她的童年,英子的朋友“妞”,她喜欢的“秀贞”,草丛里的小偷,家里的佣人“宋妈”,和因肺病去世的爸爸……一幅幅童年的画面,一件件童年的往事,英子的童年就像一个个装着童年酸甜苦辣的百味瓶。

让我感触最深的是英子和宋妈分别的凄凉景象:英子坐在洋车上,不停的回头望着骑着小毛驴的宋妈,直到宋妈的背影消失在尽头。这幅画面好像真的出现在我眼前,我看见了路旁的枫叶,听见了英子的哭泣,感到了心碎的悲痛。

合上书本,有种意犹未尽的感觉,《城南旧事》带给我太对太多的感受。小小的英子,那么的天真可爱,本应该过无忧无虑的童年,却要像大人们那样思考,有很多事是不该在她那时发生的。父亲的去世,让一个12岁的孩子撑起了半个家,不仅要哄弟弟妹妹们开心,还要照顾妈妈。思考,让英子瞬间变成了大人,也让她的快乐童年背上了沉重的担子。

回头想想我们自己的童年生活,谁不比英子小时候过的好呢?我们既不用操心家务,也不用为快乐发愁,以自己为中心,却从来没有想过别人的感受。我们小时候没有遇到过的事,英子遇到了;我们小时候没有经历过的事,英子经历了。

老子说过:“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英子这样早就遇见了这些事,在日后抗打击抗挫折心肯定比一般人要强,她必定变得很乐观。再回头看看童年,也许英子会很感激童年里经过的种种挫折,让她变成生活中的“强者”。

童年,就像一个百味瓶,里面装着酸甜苦辣,各种味道。童年,又像一个万花筒,绽放着无数耀眼美丽的光芒。每个人的童年都是段美好的过程,美好的记忆。也许在你人生的道路上,它是个铺垫;也许在你成功的人生中,还要感谢童年。那段回忆,谁都无法抹去,不曾忘记,那就把它藏在心间,视为最珍贵的宝贝。

篇25、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很喜欢这本回忆性小说,英子的聪明伶俐,她幼稚的心灵中充满了和大人不同的想法。在她的世界里,骆驼带铃铛是为了长途跋涉的时候能有一点点声音的陪伴,给拉骆驼的人,增加一些行路的情趣。宋妈口中惠安馆的疯子是一个可爱的大姑娘,偷东西的年轻人的是个善良的人。

英子对什么都好奇,对秀贞,对思康。在大人的眼中,思康是一个不值得爱恋的人,而秀贞却一直在执着的等着他,柜子里还留着六年前思康穿过的大棉袄。在小英子的世界里,只要肯去努力,就没有完成不了的事情,后来她也确实让秀贞母女团聚了。英子对于人性天真单纯的认识和书中的大人们形成了极大的对比,侧面反映出了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之下,人世间复杂的情感以及人们面对世态变化的无奈。

因为小桂子脖子后头正中间的一块青色的胎记,而妞儿的脖子后边正中间也有一块胎记,在英子的帮助之下,秀贞与离散六年的女儿相认了,但是却在去找寻思康的路上,惨死在了火车轮下。这件事也让英子从一个无忧无虑的孩子,感受到了现实的残酷,她也逐渐领会到了世间的复杂与苦楚。

兰姨娘,在文中是一位风流婉转光彩照人的人物。兰姨娘不仅长得美,心思也特别的细,对人好。可是在兰姨娘三岁时,她的生母亲为了她生病的哥哥在她三岁的时候就把她卖了,而后又沦落为风尘女子,过着人前欢笑人后落泪的日子。被人赎身后,她敢闯敢拼,敢于与命运抗争,总是把握一切机会去解救自己,最终与德先走到了一起。

而让我最有感触的是最后一章,表达出了最深切的情感。小学毕业典礼当天,英子衣襟上别着一朵夹竹桃,夹竹桃是英子爸爸种的,可是爸爸病倒了住在医院里不能来,妈妈就用一朵夹竹桃代表爸爸来陪伴着我。六年前,爸爸参加了学校欢送毕业同学同乐会时,要英子好好用功,六年后也能代表同学领毕业证书和致谢词。而今,英子要完成六年前爸爸的希望了,爸爸却不能到达现场。在毕业典礼开始时,英子满脑子都在回忆爸爸和自己说过的话,教自己做过的事情。大量的环境描写,一系列的细节描写,比如爸爸给我送来花夹袄?把爸爸对女儿的爱凸显得淋漓尽致。

毕业典礼结束,英子走进了家门,家里静悄悄的,四个妹妹和两个弟弟都在院子的小板凳上,玩着沙土,而英子却意识到了旁边的夹竹桃垂下了好几枝子,散散落落不像样——是因为爸爸今年没有收拾它们。去医院看爸爸最后一眼的时候,英子经过院子,对着垂落的夹竹桃,英子说: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的感慨。

虽不再是小孩了,而她心灵的童年永存了下来。童年像一个五彩斑斓的梦,自由自在,真而无邪。

我佩服小英子的勇敢,无论是对惠安馆里的疯子,妞儿还是和小偷叔叔约定一起去看海。但文章最后说到,他是个小偷,为了生存,为了赡养老人,供养弟弟上学,才不得已走上犯罪道路,现实和理想终究有不可逾越的距离,这一段引人深思。

篇26、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瓢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

我的童年是不时响起小贩叫卖声的胡同,是种满夹竹桃的四合院,是西厢房的小油鸡,是厚厚的能立起的棉裤。我是英子,这是属于我旧北京童年的故事。

妞儿就是小桂子!

惠安馆的“疯子”——秀贞,他时常念叨的小桂子竟然是妞儿。那个从小没有父母的孤儿,在严厉的继父家里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她的皮肤上显现的不是城里人应有的白皙无暇,而是一道儿青一道儿紫的伤疤。或许命运是在捉弄他,继父继母一心只为了拿他赚钱,而他唯一的亲人——亲妈秀贞却在他失踪后精神失常了。当你抱怨命运不公时,是否想到了她。或许这世上根本不存在这公平,即使你拥有一座金山,却不一定拥有一个像样的家。因为在你获取这座金山的同时,家那条船已经沉没了。人类虽说可以靠其自身的智慧与能力改变某些东西,但在你改变的同时你就会失去一些东西。就像你能搬得动一个比自身体重重一倍的物体却不能在顾及他旁边的尘埃。

宋妈要走了

宋妈从我出生以来便成为了我们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她对于我来说,不再仅仅只是一个女佣那么简单。他甚至可以说是我们家的人!可是他就要走了,因为那才是他的家。他是宋妈,是那个为了家勤劳、能干、善良的宋妈,在我的心里女佣这个词用来形容她都是在玷污她。她为了我留下,他还有小栓子啊!我真羡慕小栓子有一个这样的妈妈。他不富裕,她也不是慈善家但他却给了我金钱买不到的东西——爱。他对我的爱并不比他的儿女少,反而更多。我真的以为他才是我的亲妈。她带我买菜,带我逛街,带我去买我最爱吃的驴打滚儿。但她就要走了,这就是从古至今一直存在的悲欢离合吧!

冬阳·童年·骆驼队

还是那个问题,为什么骆驼要一个铃铛?

那时的我觉得是给在沙漠寂寞的拉骆驼人的行路增加一些情趣。或许这就是童年,想法总是那么美丽那么梦幻。

而这是大人眼中看到的那是因为狼听到铃声会认为人类在保护着骆驼就不敢侵犯了。

透过孩子天真的眼睛,纯洁的心灵,我看到了和平。

看!这是我的童年,他充满着友谊,愉悦,和平以及大人世界里少许存在的爱。

也许这就是为什么孩子的世界是粼粼的清流,而大人的世界确实浑浑的浊流的原因。

篇27、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五一节前,老师让孩子假期读《城南旧事》。这本书我没读过,但小时候看过同名电影,对活泼可爱的主人公小英子印象深刻,特别是她眨巴着眼睛学骆驼咀嚼草料的样子,充满了童真童趣。于是,向同事借了《城南旧事》这本书,回家和孩子一起读了起来。

读完该书,细细品味,心中时刻萦绕着挥之不去思绪,装满了割舍不下的情愫,是为旧年北京城南迷人的风物?还是为小英子快乐而短暂的童年?或许是为别的什么缘由而空发感叹?一时间琢磨不透。直到昨天,母亲节,突然间才醍醐灌顶,原来是为两位平凡而伟大的母亲:秀贞和宋妈。

秀贞是惠安馆的“疯子”,她眼睛透亮,一笑眼底下就有两个泪坑。说是“疯子”,那是大人们认为的;在小英子眼中,秀贞就是一个梳着油松大辫子的大姑娘,跟张家李家的大姑娘没有什么两样。随着交往的深入,小英子了解到秀贞“发疯”的原因:一是思康三叔的一去不复返;二是在青草要黄,绿叶快掉,桂花飘香,不冷不热的秋季,她生下的小桂子被扔到了齐化门城根底下。就这样,在封建落后的旧社会和愚昧无知的老人的双重作用下,秀贞做母亲的权利被剥夺了。从此,六年来,秀贞“发疯”了,或倚着门墙呆呆地看过往的行人,或伏着树干掀起衣襟檫伤心的眼泪,或坐在房间密密缝制小桂子的衣衫,或忽然撩起过往小女孩的辫子看脖子上是否有青记……找到小桂子成了秀贞生活下去的动力,带着小桂子寻找思康三叔成了秀贞生活的最高目标。当小英子把妞儿(小桂子)带到惠安馆时,秀贞急切地一件一件给她穿衣服,在寂静的雨夜,她毅然决然地带着妞儿南下了。

宋妈是小英子家的奶妈,为了“一个月四块钱,两副银首饰,四季衣裳,一床新铺盖”,到她家帮佣,一做四年。这位命运凄苦的卑微人物,在小英子的回忆中自有她的智慧和尊严。宋妈善于讲故事,会纳布鞋底子,会抱着妹妹唱儿歌:“鸡蛋鸡蛋壳壳儿,里头坐个哥哥儿,哥哥出来卖菜,里头坐个奶奶,奶奶出来烧香,里头坐个姑娘,姑娘出来点灯,烧了鼻子眼睛!”“槐树槐,槐树槐,槐树底下搭戏台,人家姑娘都来到,就差我的姑娘还没来;说着说着就来了,骑着驴,打着伞,光着屁股挽着髻……”就是这样一位善良、乐观的宋妈,因为丈夫黄板儿牙的嗜赌如命,失去了日夜挂念的儿子小栓子和连名字都没有的丫头。宋妈为了找回送人的丫头,跑遍了北京城的马车行,这场无望的挣扎,注定失败了。以前宋妈把思子之情灌注在纳的厚厚的鞋底上,当所有希望破灭后,她总是把手上的银镯子转来转去地呆看着,没有一句话。四年时间,宋妈与小英子家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当她要随着丈夫黄板儿牙回去的时候,念念不忘她一手看大的孩子们,对小英子的殷切希望,对小弟弟的宠爱之情,对燕燕的关怀之意,对珠珠的……宋妈有说不完的话要跟妈妈交代,宋妈分明把他们当成了自己的孩子!

秀贞和宋妈,北方劳动妇女的典型代表,一个因为失去刚刚生下来的孩子而“发疯”,一个为生活所迫不得不抛家舍业到北京城里做奶妈,一个即使“发疯”也从不放弃对孩子的寻找,一个把雇主家的孩子视如己出……在她们身上,母爱的春风吹拂着万物,母爱的雨露滋润着大地,母爱的阳光熠熠生辉!

篇28、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童年的美好如何形容?是一串轻快的音符,是一朵芬芳的花朵,是一幅美丽的图画,还是一滴清澈的露水?我更愿意把童年比作一支神奇的画笔,它勾画出人生的美好回忆。转眼间,我已经是一名六年级的小学生了,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回望身后的脚步,常常感到恋恋不舍。在这次暑假期间,我读了《城南旧事》这本书,深刻体会到了小英子童年生活的点点滴滴,她对自己童年的美好回忆和无限怀念都使我受益匪浅。

《城南旧事》是一部自传体小说,它以纯朴、天真的笔调,描绘了20世纪20年代,主人公小英子在北京城南经历的童年往事,它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小英子善良勇敢,乐于助人的品质使我觉得自愧不如;宋妈的淳朴无邪令我深深地感动;兰姨娘和德先叔的勇于反抗也令我敬佩。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是围绕着小英子的无限怀念之情而展开,作者将大人们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小英子眼中北京城南的风光自然地融入字里行间,值得我们去细细地阅读、体会。

这本书中最令我感动的故事是《我们去看海》,这个故事主要讲了小英子跟一个躲在草丛里的小偷成为了朋友后,约定一起去看海,小英子分不清海和天,也分不清好人和坏人,她只知道小偷为了供弟弟上学才去偷窃,不算坏人。她用单纯、无邪的眼光看待每一件事情,在她眼中,没有邪恶存在,而现实的世界却善恶难辨,有许多人像书中的小偷一样,是多面的,我们要用心观察他们的全貌,不能只看到他们的表面而忽略了内心世界。

书中每个故事的主人公最后都与小英子离别,有的甚至是永别,与他们相处的每一个瞬间,小英子都只能用文字,用回忆来重现。无法重来的童年,无法倒流的时光,无法改变的岁月。缠绕往复的悲剧轮回解释了黑暗的社会与美好祝愿之间的强烈反差。但“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遇事难遂人意,人生终难完美。一生中的缺憾会有很多,小英子的童年也许有天真,也有疑惑,都是她生命中不可取代的一段时光。时光总是匆匆地离去,而朋友之间也会有分离的那一天,因此,我们要珍惜同学之间的情谊,珍惜童年的时光。我们不能虚度光阴,要把美好的童年永远留在我们的记忆之中。

对于每个人来说,伴随童年成长的事物各不相同。在《城南旧事》的结尾,英子告别童年岁月,成长为坚强,独立的少年,迈步走向新的生活,成长的过程中,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城南旧事》,每个人都有快乐时光。而对于我来说,乡间的田野以及东阳草,是我永远都不能忘却的记忆。如今,我的童年已经匆匆地离去了,城市的高楼,替代了绿色的田野,可是它们将永久地驻扎在我内心的深处,随我一起长大成人。

篇29、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有一个伟人曾经说过一句名言: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2017年的寒假,我在爸爸的指导下读了《城南旧事》这本书,并且深深地爱上了她。

《城南旧事》的作者是台湾的林海音,她生于东京,长于北京,29岁时迁往台湾。书的内容主要讲一些她们以前的生活是多么地艰辛,多么地困难!但是在贫瘠枯燥的生活中她依然努力地学习,与现实生活进行了不屈的抗争。她创办了“纯文学出版社”,提携培养了一大批年轻作家,造就了很多文人学者,创造了台湾出版奇迹,同时也为台湾文学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现在台湾文学界的人一提起她,无不对她肃然起敬!

现在社会进步了我们的阅读条件也提高了,阅读方式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人们获取文字信息的来源非常之多,纸质图书只是其中的一种。但中国几千年留下来的“书中自有黄金屋”之说,依然在引导着现在的年轻人手不释卷地去汲取知识。父亲要我读此书的目的,无非也就是要我去体会人生的不畅和生活的不易。从父命,也是孝顺的表现,基于此,我再忙,也要仔细地读下去。

对《城南旧事》细读才知道,作者林海音离开了生活近30年的北京到台湾后,展开了对童年生活的回忆。作者感慨,美好的童年再也回不去了,熟悉的故乡也被海峡遥遥相隔,我摸不着你的头,你看不到我的脚,一种不可言说的乡愁弥散开来,两岸的乡亲不能来往,对面的亲人再不能相聚,就这样胶峙着,凉挂着……思念的乡愁象一枚未发行的邮票,永远也邮寄不出去!

林海音说:我写北平,是因为想她、恋她,写写我对那地方的情感,让情感发泄在格子上,苦思的心情就会好些。大凡一个作者的情感,就是体现在她的作品和她的文章里。也许正是隔了逝去的时光和遥远的距离,才使她笔下的童年旧事写得从此从容豁达,没有大起大落,没有大喜大悲,只有沉沉的相思和淡淡的哀愁!没有怨天尤人,只有不停进取!

《城南旧事》在这特定的年代,触动了每一个人对童年的眷恋和相思,深深地感动了几代人,她以超越作者个人的回忆,成为了一代人关于童年记忆的文学范本,也成为一个怀旧和相思的代名词。读完此书,耳目一新,唯有忆旧事来写出更富有生命力的作品,这就是林海音作家的成功之处。希望将来有一天,我也能写出更富于感染力的时代作品!

《城南旧事》这本书,能够让读者认可,让读者喜爱,让读者有所感触!我便是这样被这本书深深地陶醉着……

篇30、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趁着“五一”假期,一口气读完了这本由林海音前辈所回忆童年创作的《城南旧事》。原是偶然间发现的,读后却不禁久久地回味起来;心里涌起了一股不知是喜、是怒、是哀或是乐的情感。

这本书是以第一人称视角英子稚嫩的心灵去对待世界的。她性格活泼、善良、淳朴而细腻。读着读着,仿佛我就是她,她就是我——却又像是我居住在英子身体里,晓得她的所思所想、一举一动,是她另一个灵魂……总之,从读第一页开始,我就深深地被这个调皮而机灵、直率而重义的小女孩吸引了。

不知不觉地与英子相处下去,她在成长,我与她一起成长。在这过程中,她经历了许多事——不,是我们一起经历了许多事,结识了许多人。我们认识了妞儿、秀贞、“厚嘴唇”、兰姨娘……我想,在这些人当中,英子该最喜欢她的爸爸了,他即给了英子许多关爱,却没有宠溺她,也给了她严格的要求,教她严律克己……然而,“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在她12岁毕业典礼后,爸爸永远离开了她,她也长大了。

在北京的这些事中,使我印象最深的是秀贞和妞儿(小桂子)去找思康三叔的故事,也就是《安惠馆》。秀贞与思康三叔是在惠安馆相识相爱的,但思康三叔回家乡后,或许是被他的母亲留住而一去不返,秀贞独自生下妞儿,却被***给扔在了齐化门。经过一番颠簸,由英子帮助她们相认,导致英子病后打听到秀贞与妞儿的在火车轮下的不幸遭遇。这或许是场梦,梦醒了,将过去都忘了,依然能快乐地生活下去。看到这里,我情不自禁哭了出来,书页湿润了,也不知是涕还是泪。

这本书不仅情节引人入胜,人物形象也很鲜明独特。有些人也不全是假恶丑,也有真善美的一面——就像世间万物都不是十全十美却也不是毫无优点一样。譬如说“厚嘴唇”吧,他是个小偷——多不光彩的职业!虽然是为供弟弟上学被逼无奈走弯路的,还是造大家所唾弃!在小英子眼里他却是要好的朋友。为什么两者想法不一样呢?其实两者都没有错,前者因为接受了社会现实,质疑他。后者则是天真单纯,将所有事物想得都是美好的,这也感化了“厚嘴唇”。用心对待人,总会使某些人的心灵得到净化。

书中平平凡凡的事情,却蕴含这细腻的感情。读完全书,无意间感觉精神品格上增添了某样物质。再次回味,鼻尖泛起一片酸涩……

篇31、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我站在骆驼的面前,看它们吃草料咀嚼的样子,那样丑的脸,那样长的牙,那样安静的态度。它们咀嚼的时候,上牙和下牙交错地磨来磨去,大鼻孔里冒着热气,白沫子沾满在胡须上。我看得呆了,自己的牙齿也动了起来。”

这是出自林海音写的《城南旧事》中“冬阳童年骆驼队”的一段话,不仅写出了对骆驼外貌的刻画,用语自然而又十分贴切,还写出了作者的天真童趣。而《城南旧事》正是我最近阅读的一本书,书中写了作者林海音以其七岁到十三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自传体小说。小说的笔调朴实、纯真,描绘了20世纪20年代,主人公小英子在北京城南经历的童年往事,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尤其是北京城南一座四合院及其周围人们的悲欢离合的故事。

阅读完这本书,我心里感慨万千,深受感动。对孩子严厉的英子父亲,勤于持家的英子母亲,勤劳唠叨的宋妈,性格泼辣的兰姨娘……这一个个鲜活的人物仿佛在我眼前浮现,作者似乎把人物的情感描画得极其到位,使读者读着读着便不禁融入到了其中的喜怒哀乐。与其说这是一本作者的自传,还不如说这是一件怀念童年的故事,让远在他乡的人们回忆故乡。“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但是童年却一去不还。冬阳底下学骆驼咀嚼的傻事,我也不会再做了。”的确,也许我们长大了,就不会再去做那些小时候幼稚、天真的事了,可童年就像成长的一段曲调,一个音符,永远在我们脑海里回荡。那些曾经的欢笑声、打闹声也被记录在我们的回忆里,退散不开。

“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愿每个人都永远保存着一颗美好纯洁的童心,使世界变得更美好!

篇32、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每当听到这首歌时,我都会想到台湾作家林海音所著的小说《城南旧事》。整部小说在天真盎然中道尽了人世的复杂多变,也道尽了英子面对人世凄苦的所有困惑和思索。

起初我看到书名《城南旧事》,仅仅一个“旧”字,就让我浮想联翩,以前的校园,老师,同学,好友,以前的一切一切,现在都还好吗?童年时记忆的开始,仿佛是一个梦的符号。读着《城南旧事》,里面的故事情节及人物仿佛让我身临其境:惠安馆的秀贞,草丛里的小偷,爱笑的兰姨娘,小伙伴妞儿,从小就陪伴英子的宋妈,东阳下的骆驼队,因肺癌去世的父亲》这些美好的人,事都离英子远去了,但唯一没有远去的是英子对童年的回忆。

童年,也许是一朵花,童年结束了,花也就凋零了。可是,我们的童年之花真的开过那么久吗?从前的老北京是那么宁静,祥和与美好,远离了喧嚣,靠近了内心最美的天堂,留下最真实的感受。而在现在这个科技速度飞速发展的时代,我们必须跟上节奏,一步也不能慢,否则就会被时代所遗忘。从前的孩子“漫步行走”,现在的孩子“光速奔跑”;从前的孩子被自由包围,现在的孩子被作业淹没;从前的孩子的童年叫童年,现在的孩子的童年却充满了作业,补习,考试……慢慢的,童年将会被另一个名词替换,这个词叫学习。长大以后,如果有人问童年是什么?我觉得很多人会回答:学习,考试。

《城南旧事》这本书就像一幅淡淡的水墨画,描绘着童年的悲欢离合;也像一首幽幽的歌曲,唱说着人间的酸甜苦辣。对比起小英子的童年,我的童年或许真的太迷糊了,那些令我愉快的事儿都跑哪儿去了。

篇33、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城南旧事相信大家都读过这本书,从题目就可以看出地点是北京城南这个地方,是有著名台湾女作家林海英写的,最具影响力的成名作。

半个多世纪前,小女孩林英子跟随爸爸妈妈从台湾飘洋过海来到北京城南,一切事物都让英子感到新鲜,出奇。“疯”女人秀贞,是英子结实的地一个朋友。后英子一家迁居新帘子胡同。后来英子的爸爸因肺病去世了。宋妈也被他丈夫用小毛驴接走了。英子随家人乘上远行的马车,带着失望告别了童年。带领人们重温了当年那笼罩着愁云惨雾的生活。

其中记忆最深的是英子的的善良、聪明、大胆、富有同情心的女孩。爸爸的去世,使小英子长大了,变得更加懂事;宋妈在英子家工作多年,任劳任怨,待人和善。;英子爸爸热情善良、有学问的人;秀贞别人眼中的疯子,英子的好朋友。,

《城南旧事》故事中的主角都已英子建立起深厚的感情,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人一个一个离去,甚至是永别。《城南旧事》曾被评选为亚洲周刊“二十世纪中文小说一百强”。八十年代还被搬上银幕,还获得了“中国电影金鸡奖”等多项大奖,感动了一代人。

读玩这个以后我懂得了:童年就像一只透明的玻璃碗,盛满了美好的回忆,可望,却难以在触及;童年是一首婉转悠扬的短笛,奏出了我纯洁美好的幻想;童年,是一束绚丽的茉莉,儿时的欢笑像茉莉散发出醉人的芳香,朵朵洁白的花瓣就仿佛是一件件回忆。珍惜现在的每一分每一秒童年的时光,不要留下遗憾,必须跟上时代的节奏,一步也不能慢,否则只会被时代遗忘,被人群淹没。

那一缕淡淡的哀愁,那一抹沉沉的思念,深深地印在英子童稚的记忆里,永不消退,也深深地打动着我。

篇34、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但是童年却一去不还……我对自己说,把它们写下来吧,让实际的童年过去,心灵的童年永存下来。”林海音抱着对童真的热爱与对现实的期待,写下了心血之作——《城南旧事》。

林海音五岁随父母来到了北京城南胡同里生活,一住就是25年。《城南旧事》所记述的便是这25年中的琐忆。在书中,“英子”(林海音)与惠安馆“疯子”秀贞、常遭毒打的妞儿、草垛里的小偷、朝夕相伴的宋妈、因肺病而逝世的爸爸度过了富有戏剧性的童年生活。

秀贞常倚着惠安馆的门墙,对过路的小孩子总是投以灿烂的笑颜,只为了怀念幼年走失的小桂子。生活对秀贞从不心慈手软,她却在苦痛与悲伤中学会温柔对待世界,用怜惜回忆着伤疤。

“走过院子,看那垂落的夹竹桃,我默念着: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正当英子满心欢喜地领过小学毕业文凭,挚爱的爸爸却再也抵挡不住病魔的侵蚀。随着石榴、夹竹桃的叶子片片垂落,爸爸的呼吸渐渐微弱,意识渐渐模糊,最终,他带着对英子深沉的父爱与对生活的留恋,向世间告别。至亲的人永远离开,仍是孩童的英子如何面对这跌宕起伏的人生?她再也看不见父亲慈祥的微笑,再也听不见父亲深切的教导,再也触摸不到父亲温热的手掌。英子也曾坠入谷底,撕心裂肺地苦苦求救,祈祷这只是生活的一个游戏,一场梦境。但现实总是无情,神灵永远都看不到人间的苦难。在悲痛中,英子还是重拾了对生活的勇气。因为她明白,如果生活不能总让自己热爱,那就让自己主动热爱生活,感恩生活带给她的磨练与伤痛。正是有这样的信念与心态,英子蜕变成了独当一面的“小大人”。

英子的童年有欢笑也有泪水。正如我们的孩童时期,有纠结也有笑语。

我们总是抱怨作业多,抬头与埋头所见的都是“语数英”;我们还埋怨老师严厉,呼喊着要寻求无忧无虑的童年。但我们何曾记得那一句句深刻的名言“知识就是力量”“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殊不知,读书,是获取智慧成本最低的方法。更何况,小学的课业较之漫长的人生之途,它根本算不上一道“障碍”。放眼未来,我们的学习生涯还很长,以后的知识未必容易消化。故此,我们应该向英子学习,积极乐观地去面对生活给予的挑战。等到我们老去,再回首,身后定是一片花海芬芳。

合上书,房间里似乎弥漫着淡淡幽香。我依旧沉浸在城南那些旧事,彷佛英子正坐在我的对面,写着她的故事,不时告诉我:“趁着年轻,趁着纯真,你要发奋学习,发奋读书,文字是有温度和力量的,只要多读书,你的内心才足够强大……!”我心里默念道:向英子学习,朝着理想进发!

篇35、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采一拮清香,赏一段好句,呷一口清茶,品一个好词。

“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在谈话。”这是歌德所说的一句话,一本好书可以让人受益匪浅,仔细品读更是妙不可言,在众多的书中找寻一本自己喜欢的书,细细品味,有时也是一种享受,而在这众书之中我找寻的这一本书是《城南旧事》。

《城南旧事》记述的是英子小时候所发生的事。英子是一个善良、可爱、正直、讲义气的一个小女孩。她敢同大家所说的“疯子”秀贞做朋友,她因为分不清“坏人”和“好人”而没有向人们举报偷东西的陌生的他;她敢把家里的金镯子拿给秀贞当作是找思康三叔的盘缠,她帮助妞儿和秀贞相认。英子所做的事,充满了儿童的童真、单纯。

在书中,我觉得秀贞是大多数母亲的写照。她对孩子的不舍,即便是被告知“早已扔到齐化门”那么远的地方,她也仍没有放弃寻找,但她的种种怪异现象却被人们议论纷纷,被人们视做疯子,在这时,她也仍没有放弃。她为孩子缝制了许多衣服小心地安放好,只为孩子回来时能穿上她所做的衣服。我相信,绝大多数的母亲都像秀贞一样,如果自己的孩子不见了,定会使尽浑身解数去寻找。每一个母亲在孩子面前都是金刚不坏之身。

兰姨娘是我在书中最喜欢的一个人物,她乐观、不受约束、向往自由的性格深深吸引着我。兰姨娘的一生跌宕起伏,不过好在她拥有乐观的心,到最后走向幸福,遇见对的人。每个人都应有追求自由的心,在面对挫折和困难面前,保持乐观的心态,才能拨开云雾见天明。

曾看过也听过许多身残志坚的人的故事,他们中有的是学生,凭着顽强的意志完成了学业;他们中有的是追逐梦想的人,凭着一腔热血实现了愿望;他们中有的是平凡的人,凭着对家人的爱坚强的活着;他们中有的是……意外固然可怕,但他们却为我们诠释意外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一颗乐观的心。

受兰姨娘也受坚强的他们影响,我觉得我也该拥有一颗乐观的心,在一时的失意面前敢于抬起头来,不要再被恼人的成绩所打压。嗯,乐观是面对困难的最好武器。

我喜欢这本书,喜欢他们乐观开朗的性格,喜欢他们的处世之道,喜欢这一本散着淡淡墨香的书。

与书同行,用炽热的心倾听书中的智慧。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城南旧事》。

篇36、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在暑假里,包老师在新华书店里买了两本书,让我们在暑假里看完。一本是《森林报》,还有一本是《城南旧事》。我可爱看了,特别是《城南旧事》,写出了童年许多有趣的事情。

这本书是林海音阿姨写的。描写出了要珍惜童年的时间,所以她以写日记的方法,回忆了她童年时光。像她写的散文集有:《窗》、《两地》、《做客美国》……等;短篇小说有:《烛心》、《婚姻的故事》;长篇小说有:《春风》、《晓云》、《孟珠的旅程》;广播剧集有:《薇薇的周记》、《林海音自选集》,这一些都是林海音小传、专集,除了写书以外,海音阿姨还写过许多文学评论,见于台湾报刊。其中海音阿姨的《窃读记》被选入小学五年级课文,《爸爸的花儿落了》被选入了初中课文。

翻到目录,看看只有6章几章故事,可页码不小哦!看出海音阿姨很爱写作文,才能成为一个有名的作家。不过,主要人物还是有的。海音阿姨(英子)、惠安馆的疯子秀贞、好朋友妞儿、爸爸,兰姨娘……在第1章英子阿姨认识了一位长得漂亮,又说她是疯子的姑娘,英子天天路过那儿和宋妈买菜,几天后就和秀贞姑娘结成了好朋友。秀贞有个失散的孩子叫小桂子,经历了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却原来是妞儿!于是,秀贞带着妞儿再去寻失散的夫君。命苦的秀贞在中途不幸客死,见不到最爱的人……在这之前英子也已经离开了那个生活的胡同。

这是一本经典的童年故事小说,回忆往事是多么的开心,那么的天真无邪。海音阿姨写了一段诗:我默默地想,慢慢地写,看见冬阳下的骆驼队走过来,听见缓慢悦耳的铃声,童年重临于我的心头。

让我们的一生都充满着快乐的童年,纯真的童心!

篇37、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城南旧事》,书里的那一幕幕至今仍然在我的脑海中勾勒着,让我难以忘怀……这本书,使我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故事中的快乐、幸福、悲伤、离别、无助。书的作者是林海音,全书透过小女孩英子稚嫩的双眸,观看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淡淡的哀愁和沉沉的相思所感发的感触。

文章中的主人公英子,聪明善良。别人都认为秀贞是疯子,没人跟她讲话,唯独英子对她表示了友善,并和她成了朋友。为了帮助妞儿和秀贞找她们的亲人,英子偷偷拿出了妈妈的金镯子。在第二章《我们看海去》中那个蹲在大槐树底下的男人为了供弟弟完成学业,供养母亲,而自己要冒着危险去做贼,在别人眼里他是一个小偷,但这在英子看来他可不是坏人,反而和他成了朋友。这不是她善良的本性又是什么呢!英子常说自己分不清好人坏人,其实她是用自己的标准在衡量着世间的人。蓝姨娘尽管可爱,讨英子的喜欢,可当她发现兰姨娘和爸爸手拉手,而挺着大肚子的妈妈正在灶台便炒菜时,她心里难过,为妈妈不平,可又不知如何表达,最终,聪明的英子通过牵线搭桥,促成了兰姨娘和德先叔的婚事,却把爸爸蒙在了鼓里,读到这里,我不能不佩服英子小小年纪居然有这么多的心眼。真是个小机灵鬼呀。于是,我便再也忘不了那个扑闪着大眼睛的小姑娘——英子!

书中还写了英子儿时可爱的童真看法,描写自己的生活。父亲中年早逝令她一日之间长大成人,再也不是小孩子了。母亲28岁做了寡妇,她为母亲痛心,母亲是爱她的,没有回天津,不想让孩子们吃苦,令我不由得而同得想起了我妈妈对我的爱与呵护。相比之下,虽然我的童年过得无忧无虑,但是英子的童年却过得十分精彩。她的童年是戏剧化的,但是却是很真实、纯朴。英子的看法是不同的,那么的纯真、无邪。使我感动,她会用善心对待每一个人,不管是好人坏人,在她看来,每个人都是相同的,这种难得的想法、美妙的意境使人不忍心打破。

书中的一个个人物形象鲜活,真实,再加上作者那朴实的、诗意的语言,使我不自觉地被他们深深吸引,为他们哭,为他们笑,透过他们,了解了那个时代生活在各个阶层,尤其是社会底层的贫苦人民的生活状况。它就像一面小小的镜子,照出了20世纪北京城南,乃至整个中国的社会现状。

篇38、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城南旧事》是台湾女性文学的开山人——林海音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和感受,以童年在北京的生活为素材而创作的经典“怀乡”作品,也是她最具影响力的作品。

这本书由五篇林海音创作的回忆童年的小说《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和《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为内容,在1960年冠以《城南旧事》为书名结集出版。20年后《城南旧事》被大陆引进,搬上了大银幕,并荣获多项大奖,从此誉满天下。

《城南旧事》是一部带有强烈自传色彩和怀旧情调的小说,以作者七岁到十三岁在北京城南的生活为背景而创作。在这部经典之作中,林海音成功运用了儿童的视角进行故事叙述,借英子的眼晴,描绘了一幅北京的风景人情画卷。同时,也表达出作者本人对人生和生命体验的多重感受。

《城南旧事》的开篇之作是《惠安馆》。它从风格上奠定了全书纯净自然、温馨又略带惆怅的基调。这个故事讲了惠安馆里有一个“疯”女人秀贞,她“疯”是因为她以前和一个大学生相爱,生下一个小孩,名叫小桂子。这个孩子有个很明显的特点——脖子后面有指头大的一块青记,因为这块青记,她才会被秀贞的妈妈丢掉。当秀贞醒来后,发现小桂子不见了,就疯了。在文中,她与英子成为了好朋友,她们经常在一起聊天,秀贞还让小英子帮忙去找小桂子。后来,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上,英子结识了一个小姑娘——妞儿,妞儿经常到英子家玩:喂小鸡、唱歌、跳舞、谈心等等。妞儿告诉英子,她的家长不是她的亲爹亲娘,他们要求英子学这学那,来为他们赚钱,如果赚不到钱,他们就会用鞭子抽打她。有一天,英子突然发现妞儿就是秀贞所说的小桂子,她非常同情她们母女俩的遭遇,就赶忙带着小桂子去惠安馆和秀贞相认。秀贞为了躲开妞儿的养父母,带着妞儿去火车站,想回老家去。但不幸的是,母女俩都死在了火车的铁轮下。

《惠安馆》是整本《城南旧事》中我最喜欢的故事,但其他故事也带给我许多深刻的道理,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篇39、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城南旧事》这本书对我来说并不陌生。但是,当我又一次翻开它时,心中竟泛起一丝淡淡的忧伤,如秋风吹过的湖面,不再平静。

沉浸在城南的旧事中,林海音仿佛就站在面前,轻轻诉说着童年的点点滴滴。书中主角林英子是个天真的小女孩,从童年的骆驼队到爸爸的花儿落了,她经历了许多的事,在不断地成长着,变化着。英子最令我钦佩的就是,英子一直以自己年幼稚嫩的眼光看生活,对那些复杂的人和事,她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和想法,在她那清澈的双眸中,一切事物都是美好的。无论是惠安馆内被称作疯子的姑娘秀贞,还是自己的好朋友妞儿;为供弟弟上学而无奈做小偷的大哥哥,还是寄宿在英子家的兰姨娘,这些形形色色的人和事在英子眼里,都是良善的。没有罪恶,没有戒备,也没有伤感,在她那纯真的眼中只有那无暇的蓝天、白云,只有对未来充满无限的憧憬和盼望,或许这就是童年吧。

读着英子的童年故事,我不禁想到了自己。我13岁,贰个月前刚小学毕业,童年也渐渐逝去了。那种孩童特有的天真、稚气,在我们这批同龄人脸上早已荡然无存。童年是什么?童年就是每天缠着爸爸妈妈撒娇?就是满脑子的“为什么”,随时倾吐、随时疑惑?就是晚上拉着奶奶的手,让她讲一个又一个永远说不完的故事?准确地说我还没来得及明白这些,童年就真的如罗大佑的歌中所唱的,迷迷糊糊地过去了……时间似流水无痕,童年,清风吹荡,来无影,去无踪,说去就去。我的心慢慢地沉了下来,变得稳重而又低调。我开始怀念过去的日子,有一丝轻浮又有一丝无知。现在的我多么期盼自己也能像柯南一样,来一颗APTX4869重新回到童年时光。唉,我逝去的童年啊……

但是,当我又重新翻开《城南旧事》后,我的想法有所改变了。我开始问自己:我的童年真的逝去了吗?它不再回来了?我想起曾经有人说过这样一句话:“也许,我们谁也无法走出自己的童年。”具体是哪本书上写的,是谁说的我已经记不清了,但现在我对这句话又有了新的认识和理解。童年,是人生中一段短暂但又是极其美好的时光,童年应该是不受身高、年龄的限制。唯一有局限的,就是心灵。虽说有局限,但并不是意味着和小孩子一样幼稚、懵懂,而是拥有一颗像孩童一般纯真的心,不带一点伪装与憎恶,总是微笑着去面对生活,跌倒了马上爬起,无论困难多大也不想退缩,时刻保持着那份爱,爱生活,爱身边的人,爱自然界的一切。在爱中增长、成熟……因为爱是凡事相信,凡事盼望……这不就是我们每一个人的童年吗?童年,是永不消逝的,只要你的心田为它腾出一方净土,它就会不离不弃,永驻你心……

也许,我们谁也不必担忧自己会走出童年……

篇40、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世上最重要的事,不在于我们在何处,而在于我们朝着什么方向走。——题记

炎炎夏日,独自呆在家中,窗外知了声和着喧闹的人群声,使渐渐成长的我心烦气躁。懊恼童年远去的自己已不能顽皮,大人们已经用成人的规范来要求我了。唉,丢失了童年的我有什么值得庆幸的?

于是随手拿起床头的书翻过多遍的《城南旧事》,它竟像炎炎夏日中的凉茶,消去了热意,深深吸引了我。

“做大人,常常有人要我做大人,这些人都随着我长大没了影子了,是跟着我失去的童年也一块儿失去了吗?”文末的“我”也已经不再是小孩子了。也正是因为爸爸的死,让“我”童年美梦顿破。在别人还需要照管的年龄“我”已经负起许多父亲的责任。“我”的童年随着我的成长“丢失”了,这是好还是不好呢?

这不禁让我想起我们的童年,总是快快乐乐过每一天,不必担心风吹雨打、日晒雨淋,成天被爸妈捧在手里做“小公主”“小王子”,一切都只要顺着父母为我们铺好的路走下去。

其实我也是一个典型的例子:缺乏独立,不敢一个人在家写作业、玩耍……全部都要有人陪伴,文中英子的独立勇敢让我立刻感到羞愧,但是怕黑,不敢一个人做任何事似乎已成了不可磨灭的困难,独立?独立!

曾独自走在黑乎乎的大街上,四周是那么安静,只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将脖子缩进衣领里,就像一只蜗牛躲进自己的壳里才觉得安全一样。四面的路灯下树枝不断左右摇晃,就像是魔鬼的乱发飘呼着,隐约听见了轻且慢的脚步声,好像是害怕敲打在夜的寂静中。

我要战胜的只是一段黑夜中独自前行的路!在路上将童年的依赖丢却,赢得父母的信任和独立的尊严——这是好事。这样的事还会有很多。

我们在童年的梦幻中慢慢长大了,学会自己度过难关,羞于向人伸出求援的手,每一个进步靠自己的力量,以受人怜悯为耻,不受他人恩惠。褪去幼稚,得到锻炼的机会。“无论什么困难的事,只要硬着头皮去做,就过去了”——这是好事

请别再叫我小朋友,因为摇拽的小花终会有盛开的一天。《城南旧事》给我带来的不仅是一个故事,更多的是一种“得”与“失”的人生启迪。请别懊恼自己的成长,人在每一个阶段都会有不同的收获。朝着正确的前方一步一步勇敢地走吧!

篇41、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城南旧事》,我很高兴,也很期待里面写了什么。

翻开那漆黑而又带有一点神秘的封面,我的读书之旅开始了。

我每看完一章故事,都感到有那么一点儿惋惜。因为,每一次一章故事告一段落后,故事里面英子(林海音小时候的乳名)的各位亲戚或者是朋友,都以种种理由离开英子,一直到最后一章——爸爸的花儿落了,英子几乎所有的亲人,都像影子一样消失后,她的童年也消失了。

整本《城南旧事》令我印象深刻的是英子在惠安馆遇见并且和那个被大家称为疯女人——秀贞相处的那段时光。一开始,我还是担心“疯女人”秀贞对英子作出身危险的事情,但惊人的是英子却和秀贞友好的相处了,这也足以向大家表现出她童年时的善良和天真。直到有一天后,秀贞突然对听故事的英子谈起了小桂子(秀贞的女儿,也就是书里讲的小妞儿),并常常谈起她,秀贞还和英子说,小桂子有一条青疤。

有一天,小妞儿对英子说她不是爸爸妈妈亲生的,并且转过身来,英子却在她脖子上找到了一条青疤,英子赶忙把她领到秀贞那里,她们母女俩当晚就坐火车走了,英子也晕了十天。这里也能体现出英子对她的所有朋友的离去都怀有思念之情。

第二段:我们看海去,这句话使井边一位小偷对我说过的一句话。就这是这么简简单单的五个字的背后,却一直衬托着英子儿时到现在的梦想。小偷也告诉她会带他去看海。可当时一群人一直在追捕他,这是英子没见着它既几会她就被抓去被人笑话,这也使英子一直没能出去见见世面。但是英子的那种友好的精神却值得让我们学习。

还有最后一段:爸爸的花儿落了,题目取得很悲伤连同与结果,我只是不明白为什么英子在最后得知爸爸去世后为什么显得那么冷静?爸爸的花儿落了,石榴也落了……爸爸精心培养出来得花几乎全落了,但是爸爸养育出来的英子却没有倒下去。爸爸的死,成了英子不再是小孩子的最好证据,也同样证明了英子十三岁不用亲朋好友照顾的最好依据。这也能教导我们十三岁能独立的能力。

《城南旧事》这本书的作者是林海音,它讲述的是她小时候童年是在北京城南的故事。虽然故事主人公有时候显得弱不禁风、微不足道,但是她却教会了我很多知识、本领和心态,这本书的确让我受益匪浅,我要好好珍藏着!

篇42、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落红满地,落英飞雪。花香犹在,花影曼妙。在这种花瓣飞舞,悠然飘落,缕缕幽香,暗暗侵袭的季节。翻开那本陈旧的书——《城南旧事》,我仿佛听见身后传来一声声熟悉的呼唤,亲切温暖又似曾相识。当我在走进那本书时,我仿佛置身于一场梦中,恍恍惚惚又朦朦胧胧。

《城南旧事》那优美的文笔,那动人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书中写的每一件事都是那么动人心弦,让人身临其境。

书中的主人公——英子。是位善良、聪慧,有着与别人不同想法的女孩子。英子看待事物和人的眼光比较特殊。别人都认为秀贞是疯子,都想远离秀贞。而英子却成了秀贞的第一个朋友。在荒地里遇到了小偷,可当英子知道小偷是为了让弟弟能够上得起学而偷东西,便觉得他不是小偷,只是迫于生活的无奈。英子觉得小偷能够如此真挚地爱着自己的家人,爱着自己的弟弟,甚至为了亲人不惜自己犯错误,让自己背上了骂名,一定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是一个本质不坏的人,只要生活条件能够变好,他肯定能够热心帮助别人的。英子觉得能够不顾自己而去爱别人的人本质上都是善良的、可爱的。所以,当小偷被警察抓走时,英子的心里隐隐流淌的都是悲伤。英子还积极地帮助和爸爸关系特殊的兰姨娘和德先叔牵线搭桥,希望本质不坏的人都能够找到自己的幸福……

随着花瓣的片片凋落,一阵冷风吹过,爸爸的生命之花被吹落了。在那些飞落的花瓣中,夕阳下映衬着爸爸的笑容。英子强忍住眼眶里的泪,用坚强告诉自己,爸爸走了,我没有爸爸了,爸爸永远也不会回来了。英子知道爸爸回不来了,自己稚嫩的肩膀应该坚强起来了,该扛起这个家了。英子深切地知道自己再也不是小孩子了,该为妈妈分担些了。

爸爸走了,英子长大了。英子的童年也一去不复返了。可是住在北京城南的一件件往事总是萦绕在英子的心头,总是吸引着英子不停地去回味、去咀嚼、去追寻。回忆使英子的思绪在飞舞。英子怀念自己无忧无虑的童年,英子怀念自己童年里遇到的各种人和事,于是英子提笔写下了《城南旧事》,把自己快乐的童年时光记录在这本书里。书中的英子善良单纯,对什么事情都是执著而认真,我喜欢这样开心而善良的英子。书中的故事像二月里和煦的暖风一阵阵涤荡着我的心灵,让我享受到生活中乐趣,让我受到启发,受到教育。

当我生活中遇到了什么困难的事。我总是会想到英子,想到英子的坚强。

记得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妈妈教我骑自行车。当时的我开心极了,一个飞步就上了自行车。刚开始我还骑得好好的,可是妈妈一松手,我便连带着自行车摔了个底朝天。一阵委屈、无助、伤心的泪在我的眼眶里打转。我心里懊恼极了,委屈和懊恼像两股洪水吞没了我,好像有一股无名火无处发泄。这是自信满满的我遇到的骤然打击。我一面心里埋怨妈妈的突然放手,一面也沮丧的认为自己太没用了。这时我的脑海里突然闪现出了一个人——是英子,想到了英子对待任何事情都是不放弃,不妥协。英子让我挫折沮丧的情绪得到了缓解,给了我启发,给我了教育。是呀!在爸爸去世的时候,失去依靠的英子表现得那么坚强。而我仅仅摔一次难道就对自己放弃了,我不可以因为摔倒就抱怨妈妈没有扶稳吗。于是,我重新飞步上了自行车,我握紧自行车龙头,告诉自己,我可以掌握骑自行车的方法。我的内心有一个声音,不断地鼓励自己。像英子学习,你可以的。我咬紧牙关,心脏砰砰地跳动,可是摔了几次后,我就掌握了骑车的方法,学会了骑自行车。是英子在我最失落,最彷徨时给了我力量和勇气。

好的书本就想一个亲密的朋友,不断的在鼓励我,也像一个好的老师不停地劝戒我走在正确的道路上。

花在飘落,我的思绪在飞舞。花谢了,明年还会再开,英子在静静等待下一个春天。城南那个纯真的小英子,你是否还在?即使不在了,你在城南的往事永远刻在城南,你永远印在我的心中。瞧,花瓣上还印着你的笑影……

合上书,一股暖流涌上我的心头……

篇43、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城南旧事》讲述的是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的北京城里小英子的故事,这本书里记载着小英子的生活。小说分为五部分:《惠安馆传奇》《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儿》《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了》。这些描述的都是小英子在北京最真实的童年生活。

“惠安馆的疯子我看见好几次了,每一次只要她站在门口,宋妈或者妈就赶快捏紧我的手,轻轻说:“疯子!”我们便擦着墙边走过去,我如果要回头再张望一下时,她们就用力拉我的胳臂制止我。”小英子的内心十分纯真,没有偏见,没有歧视。像惠安馆里的女疯子秀贞,大人都不愿自己的孩子和她在一起。而孩子的心很纯洁,很纯真,秀贞对他一笑,她就愿意和她说话,和她玩。

正是孩子们的这一份纯真使许多饱受冷眼和歧视的残疾人、乞丐、艾滋病患者等等感受到了人间还存留的一点温暖。孩子那天真的话语,往往能打动一些人。而一些大人对这些人却充满了鄙夷,认为他们低人一等。

我看过一个故事,有一对母女,那个女孩和乞丐共吃一块棒冰,并用牙刷,女孩的妈妈知道了马上大骂乞丐,说“你配么!”并让女孩不要和他来往。后来,女孩长大了,也不愿和他来往了,可他一直记着那个女孩。再后来,女孩得了癌症,要十多万手术费,乞丐把他捡到的十三万元一分不留的给了女孩。后来,那笔钱是土匪丢下的,是赃款。全没收了,乞丐又把奖励的钱全给了女孩的妈妈,警察局里的人执意让他留下一千并也纷纷捐款,后来钱够了,女孩康复了。而媒体却大肆炒作,说人们的同情心太泛滥了,乞丐都有那么多钱,警察说是赃款,没人信。都说要只有十三万他会全捐不留自己用么?那有这种好人!最终,乞丐和女孩住在了一起。结局还美满,可所有人的表现却引人深思,女孩小时和长大后,妈妈的表现,人们的表现,乞丐的表现。人们总以自己自私的想法施加在一些真正的好人身上。让我们保持儿是一颗纯真的心,心中再少一份自私少一分罪恶,创造一个美好的和谐社会!

篇44、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这本书是以英子幼年时的心态来记叙她在北京城南的幸福童年生活的,就像是日记,又像是放电影一样,每时每刻都牵动着我们的心。

读着读着,人物的形象都跃然纸上。天真烂漫的小英子,美丽温柔的兰姨娘,经历悲惨的疯女人,温和可爱的妞儿……

书中配有照片,图文并茂,让人更深切的感受到“旧”这个字的深刻含义:古城的残片,大柯的几根垂落枝条,瓦隆中存留的枯叶,临街老店被涂盖的字号,半扇院门的的插闩,还有屋顶上的花盆以及巴在皇城墙上的冬雪……

童年,是人生命的初始,也是人最重要的时段,它代表经历沧桑后的人对纯真年代的怀念。读着读着,好像一股清泉慢慢地,慢慢地渗入我的脑海,是那般平静,又是那般震撼。

英子是一个很纯真的小女孩,总认为所有的一切都是像她一样纯粹的,所以她才能遇见那么多特殊的人,经历那么多特别的事。她就像是一张透明的纸,开心或悲伤或失落或愤怒,都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地写在纸上,让人一眼看透。

英子自己也是一个特别的人,每个人都不想招惹“惠安馆的疯子”,她却不然,她对这个“疯子”却充满了好奇,别人经过都要避而远之,她却像被一种神秘力量吸引了一般,总想接近这个“疯子”。当我看到她慢慢走向惠安馆的时候,看到她不知不觉地走近秀贞的时候,看到秀贞伸手去拉她的时候,我不禁为她捏了一把汗,担心这个所谓的“疯女人”会做出什么伤害英子的事。但当我看到秀贞对英子那么温柔的时候,又不禁为她松了一口气。读着读着,我的心时而心惊肉跳,时而轻松安闲,被文章的起起伏伏所牵引着。我像被一根绳子牵着,不由自主地跟着绳子游走于文字之中。

每个人的童年都是值得回味的,不管他在童年时经历了一些什么,不管他的童年有多悲惨或幸福,这都是人生命中最重要,最不可替代的碎片。

篇45、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一滴水,可以折射太阳的光辉,发出耀眼的光茫;一本好书,可以净化人的心灵,使人受益匪浅。在我的内心深处,有一本这样的书,它使我懂得很多道理,这本书旧事《城南旧事》,作者是林海音,她以一个孩子的心态来记录她得童年生活,在北京城南的一点一滴。

看完书后,古城的楼房、地上的落叶、各种老店的招牌,都一一浮现在我的眼前。

读着《城南旧事》,我似乎走进了书里。看着英子在北京城南度过的快乐时光。我见到了与英子建立了深厚感情的人物:妞儿、秀贞、在草丛里的小偷、兰姨娘、德先叔,以及与英子朝夕相处的宋妈和因病去世的父亲。这一切的人物,都与英子建立了深厚的感情,都不是一朝一夕可以筑成的。

当我读到英子和秀贞玩的时候,我真害怕秀贞会伤害英子。当英子知道妞儿是秀贞的女儿的时候,她不仅帮她们母女重逢,还把钻石表盒妈妈的金手镯送给她们当盘缠,让她们去找妞儿的父亲。此刻,我感到震惊,一个六岁的小女孩竟懂得爱,懂得友谊,懂得给予。

看完这本书,我知道英子的童年很快乐,很精彩,因为她有一颗纯真的心,正因为她拥有着一颗纯真的心,她得童年才如此快乐。这才是真正的无忧无虑!

合上这本是,我的心里飘出一股淡淡的幽香,久久不能散去。

篇46、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城南旧事》是我读过的一本好书。它就像路标,开启了我的心。它就像太阳的光辉,让我找到了方向。

读着《城南旧事》,仿佛身临其境:东阳下的骆驼队、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蹲在草丛里的厚嘴唇小偷、漂亮爱笑的兰姨娘、井边的小伙伴妞儿、英子朝夕相伴的宋妈和最后因肺病去世的父亲,他们都和英子建立下了深厚的感情,成为英子记忆里深刻的人物。但是这些人都在英子童年的脚步中没了。

书中,英子遇到了很多的人,我印象极深的是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刚开始,我还为英子捏了一把汗;真担心英子会不会被秀贞伤害;后来我知道妞儿就是小桂子时,不禁泪如雨下——母女俩终于重逢了!秀贞准备带着妞儿去找思康叔,英子就把钻石表盒金手镯送给秀贞……读到这里,我十分感动:小小年纪的英子就懂得关爱、友谊。怪不得英子的童年是精彩的,原来是英子有一颗纯洁的心灵,所以她的童年才幸福,那才是真正的快乐。

掩卷反思,当我们还沉浸在浓浓的亲情里时,又有谁能体会到父母的辛苦呢?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有时看到不可口的饭菜就不吃了,害得父母赶紧再为自己重新做饭菜。常常是,我们要这个就得买,要那个也得买,可对于妞儿来说根本想都不敢想。相比之下,虽然我的童年过得无忧无虑,但英子的童年却十分精彩。她童年遇到的每一件趣事都深深印在我的心里。她的童年故事真实、纯朴,那样的纯净淡泊,弥旧温馨。

时光飞逝,以前纯真美好的童年时光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一本《城南旧事》让我想起往事,只有那些温暖纯真的记忆,成为我童年时光的宝贵财富。

篇47、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最近,我读了一本非常有意思的书,那就是林海音的《城南旧事》。其实,在小学时,我们学过这里面的一篇文章,当时我也觉得非常有意思,所以,我就满怀期待地读了《城南旧事》这本书,我也深有体会。

《城南旧事》是林海音根据小时候的事写成的一本自传体小说。主人公英子随着爸妈从一个四面环水的小岛来到了北京,在城南的一家四合院住下了。她在这里认识了许许多多的朋友:有东阳下的骆驼队,有惠安馆的疯子秀贞,英子的好朋友妞儿,藏在草堆里的小偷,不理小孩子的德先叔,斜着嘴笑的兰姑娘以及英子朝夕相伴的宋妈……他们都和主人公英子建立了深厚的感情,成为她记忆里深刻的人物。

全书是以英子的视野描绘了一个个生动的故事:“疯女”秀贞的爱情悲剧,宋妈的婚姻悲剧……她父亲的故事也被她记录了下来,英子说了这样一句话:“爸爸的花儿落了,我已经不是小孩了。”她知道爸爸再也不会回到她身边了,所以她选择坚强,不再像以前一样,不想再想个小孩子了。这本书通过小英子稚嫩的双眼,来看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并将小英子眼中北京城的风光融入到字里行间,阅读时会有种不一样的感觉,耐人寻味。正是因为英子一颗纯洁的心灵,所以她的童年才幸福,无忧无虑。

读完《城南旧事》,我深深地体会到了英子童年的喜怒哀乐,每一种感觉都是耐人寻味的。童年是最快乐的,童年时的时光浪费不得,这正是经历压力后所悟出来的,所以,我们不能浪费大好青春,要努力奋争向上,不要给自己的永年留下遗憾。童年不一定都是美好,但你重新回想自己的童年,可能也会获得什么意想不到的东西。

篇48、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童年的离去,也代表着独特的意义。落花不言婉辞树,流水无情悄入池。英子的童年,令我懂得了人性的真善美,使寒冷有了温度,使孤独有了陪伴,使离别有了价值。

英子跟随父母,离开了故乡台湾,漂洋过海来到了北京,住在城南的一条胡同里。这里的全部都使她无比着迷,感到稀奇。在这期间,英子认识了太多太多有趣的人和事,但它们都离开了英子,但它们给英子带来的欢乐,它们的笑声却久久不能抹去。伫立在胡同口等待女儿的“疯女人”秀贞,遍体鞭痕的伙伴妞儿,母女相认却最终惨死;荒园中认识的一个迫不得已的小偷;身染重病终眠地下的慈父;朝夕相处最终回故乡的宋妈……

在英子眼中,所有事物都像湖水清澈。“疯子”、小偷在她眼中都是未被时代污染的好人。英子偷出母亲的镯子,送给秀贞母女做盘缠,不料却永远送走了她们;她深信的叔叔竟是窃取他人之物的小偷……事实多么残酷!可英子依旧坚持她的善良,微笑面对事实,所以,英子身边的全部人都是善良的。善良是一种发自内心的至高无上的心灵,不是嘴角挤出的假笑,而是和英子一样,用真诚的微笑,用善良荡起他人心中的涟漪。

英子的世界一片纯美,她从不关闭心灵之窗,甚至不分海与天。她的思想如金子一般闪亮,如牡丹一般纯洁。

善人怀着一颗纯美的心走遍世界各地。他们不厌恶乞丐,而是慷慨解囊,给予帮助;他们不具名利之心,而是追求平等,给势利小人重击;他们从不假笑,而是以诚待人,以爱温暖人间。他们所到之处,必定鲜花盛开,阳光明媚。

世界以痛吻我,我亦回报以歌,做善人必定在物质上收到委屈,但却可以在精神上得到永恒。

篇49、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读了《城南旧事》后,我的第一感觉是:像,实在太像一个人了。而那个人,就是我。

小时候,我也经常会像本书的主人公——英子一样和最好的小伙伴在一起,高高兴兴,无忧无虑的玩耍。想到这里我就不知不觉在嘴边挂上了一丝微笑。真是太幸运了,幸好我和我的伙伴不用像英子的伙伴妞妞那样,天天只能玩一小会儿就要去吊嗓子,唱不好还会被后爸打。

英子才六七岁,却机智的让人佩服:当她发现自己的爸爸与兰姨娘的关系似乎有些怪时,她立刻将兰姨娘和德先叔拉在了一起,成功的保住了自己圆满的家庭。这样可实在算得上一种壮举。

要知道,不是所有的故事都有一个美好的结局。当我看到惠安馆的秀贞,天天因为丧子之痛而变成了一个行为古怪的“疯子”时,我的心为之一颤,天下父母心人人皆有。谁知,正当我怀着一丝侥幸心理,希望妞儿全家团聚时,作者却偏偏在这里画上了一个不完整的句号,留给万千读者一个大谜团。我含着一丝失落继续往下看。

这本书的最后两个故事取了一个画一样的名字:爸爸的花落了,我再也不是小孩子。在这个故事里,爸爸病倒了,而英子也小学毕业了,她突然回忆起了往事,想起她以前和爸爸在一起的点点滴滴,第二天,当她从学校回来时,爸爸的花落了,当她正打算生气的质问妹妹时,医院却传来了爸爸去世的噩耗……

书的结局,令人唏嘘不已,同时也感到非常遗憾,让我们珍惜和亲人在一起的每一天吧,因为没准哪一天,老天就会收回你的幸福。

篇50、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童年是什么?一道色彩斑斓如座天空之桥的彩虹、一壶色味香浓的酒、一个如幻想般的梦境、一幅色彩艳丽的水彩画……这些都像我们那五味俱全、七彩、美妙如梦、快乐、天真未泯、童心无邪的童年,那个独一无二、别具一格的童年,那个只属于自己的只有一个的童年!

亲朋好友不可能永远留在自己身边。人生不可能没有逝去的东西。人不可能没有离别,不可能没有伤感,不可能没有童年……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都有自己的故乡,都有自己留念的东西与地方。但这些值得我们怀念的,终究会逝去、离开。

我再次翻开这本书,再次随着林海音这位著名的女作家的脚步,再次同她一起,走进她的童年,走进她那幸与不幸交织的有悲有喜的童年世界里,再次读这本书,再次读她,再次怀恋美妙的童年……

仿佛又看到了斜嘴笑的兰姨娘,骑小驴回老家、陪伴英子多年的乳母宋妈,不理会小孩子的德先叔叔,椿树胡同里的疯女人秀贞,井边的小伴侣,出没在草丛中分不清是好人、坏人的小偷,爱花、暴脾气的父亲……一切一切都如老式放映片浮现在英子的脑海里,看了这些,自己脑中也不免想象出英子身边的人与事。英子也说,这些是她童年的事,可能有真有假,是记她七岁至十三岁的背景生活。这些无不向我们展现了上20世纪老北京的生活与英子身边发生的悲欢离合故事。

读《城南旧事》,读林海音,读书中许多形形色色、有血有肉的人物,好若自己也进入了书中世纪,而书中的人仿若“活”了过来,事情成“真”的在我们身边发生了!我通过主人公英子纯真的眼睛,去看身边的人物,去看每一件发生的好与坏事,去看老北京……

这本小说的作者是林海音,原名林含英,小名英子,3月18日出生在日本大阪,曾当过女师与记者,后发表了《惠安馆传奇》《我们去看海》《兰姨娘》《驴打滚儿》《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冬阳。童年。骆驼队》几篇回忆童年的小说。随后结集成《城南旧事》。

即使跨越了几十年,《城南旧事》也不被世人遗忘、淘汰,而愈加吸引人,让人爱不释手。它是经得住打磨的精品!林海音一生创作了许多,如散文小说集《冬青树》,散文集《两地》……她的作品常获大奖,感动了一代人。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人生总有离开的伤感,书中的英子便是作者林海音,她对自己的童年和故乡有着依依不舍之情,那是对童年故乡的往事,对童年故乡里出现的人物,对那个悲欢离合、喜怒哀乐的童年的回忆怀念!看了后,我也会想起自己的童年,真是回味无穷!五味俱全!

人生有许多个“驿站”,童年儿时是其中一个而已,生命道路上还有更多“驿站”呢!氤氲在心头的感伤与怀恋,不禁涌起丝丝惆怅与思愁。

无疑,英子是一个天真无邪、单纯善良的人。文中写道“疯女人”秀贞很疯、很傻,很多人都不让孩子接近她,甚至连英子的家人也不例外。可英子不顾大人的阻拦,还是常去跟秀贞玩。她还见义勇为,保护唯唯诺诺的妞儿。也曾模仿金鱼在水中呼吸呼气,嘟着嘴的样子与冬阳下骆驼咀嚼的样子。啊!多么童真、稚嫩的举动啊!小时,谁没有这样做过呢?

“离愁渐远渐无穷,迢迢不断如春水”是乡愁,也是思愁。

“若为化得深千亿,散向峰头望故乡”谱成一丝丝淡淡的乡愁,同样也是婉转成思愁,思乡思念的忧愁。

伸出双手,去触摸这缕缕思愁,你是否触到了?

人物介绍

范仲淹(989-1052),字希文,唐宰相履冰之后。北宋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军事家和文学家,祖籍邠州(今陕西省彬县),后迁居苏州吴县(今江苏省吴县)。他为政清廉,体恤民情,刚直不阿,力主改革,屡遭奸佞诬谤,数度被贬。1052 年(皇佐四年)5月20日病逝于徐州,终年64岁。是年十二月葬于河南洛阳东南万安山,谥文正,封楚国公、魏国公,有《范文正公集》传世,通行有《四部丛刊》影明本,附《年谱》及《言行拾遗事录》等。

范仲淹的母亲谢氏,身世坎坷,吃尽许多苦头,饱尝过多酸辛,因此把太多的希望寄托在儿子身上。谢氏以孟母自励,悉心教子;范仲淹以颜回自律,发愤成才。举凡古代刻苦攻读学有所成的故事,母亲和继父都对范仲淹一一讲过。

范仲淹心里明白:要想干一番大事业,就得自律严刻,自觉吃苦,自强不息。

故事一:划粥断齑

在醴泉寺读书期间,继父的'家境已经比较窘迫,仲淹心知肚明。每次离家去寺院,母亲总劝他多带些粮米,一来担心儿子吃不饱累坏身体,二来怕给寺院的师父增加负担。可每次范仲淹都不多带,而且带的数量,出人意料的少。母亲絮叨规劝,仲淹总是胸有成竹地说:“我有数,不少。”

初到寺院时,粮米交给厨房,代为制作,随寺院的钟声与和尚们一道用饭。可范仲淹,从早到晚一个心思地读书思考,经常充耳不闻钟声,忘记了吃饭,再去打饭时,又过了时辰。好心的厨僧或小和尚眼看着范仲淹如此废寝忘食地读书,便主动给他送饭来,仲淹很过意不去,给别人添了麻烦。

为了读书方便,他自己备了小锅小灶,自炊起来。范仲淹按自己既定的主意,每天夜晚,量好米,添好水,在小灶里点燃自己拾的木柴,煮米粥。一边读书,一边续柴煮粥。一锅米粥煮好了,时间也已过了子夜,他便和衣睡去。第二天清早起来,锅里的米粥凉透了,已经凝固成圆圆的一整个。他拿出小刀,在凝固的粥块上面,划上一个十字,完整的一锅粥分成了四块。早晨吃两块,傍晚吃两块,一日两餐,这便是“划粥”。用什么菜蔬佐餐呢?菜蔬就在寺院周围的大山之中。坡坡岭岭,沟沟坎坎,自然生长着野韭菜、野葱、野蒜、野山芹,还有苋菜、苦菜、荠荠菜、蒲公英、王不留、茵陈等十几种可食的野菜。白天去山洞读书时,顺便拔几种野菜回来。吃饭时,把十几根野韭菜,或野葱、或野蒜,切成细碎末,加入一点盐拌和拌和,一顿佐餐的菜便成了。

这就是“断齑”,齑(ji),切成碎末的韭菜、葱蒜等。划粥断齑,既简约又清淡,省时、省力、省钱,可谓范仲淹的创造!醴泉寺读书三年,范仲淹基本过着“划粥断齑”这种清苦自律的生活。随着范仲淹在北宋历史舞台上光辉业绩的展现,“划粥断齑”也就成了特指范仲淹青少年时代刻苦读书的专用成语。

故事二:窖金苦读

有一次,范仲淹在洞中读书时,两只老鼠跳进粥锅吱吱乱叫,他抬头一看,是一白一黄两只小老鼠。范仲淹忙将老鼠驱赶出去。两鼠慌忙逃出洞外,钻到荆树两侧。范仲淹追到树下,见一侧鼠洞闪着黄光,一侧鼠洞闪着白光,他很惊奇,取来铁锹挖开一侧鼠洞,下面竟然是一个大地窖,扒开土石,却是满满一窖黄金,他随手埋好。又挖开另一侧鼠洞,见是一窖白银,仍不动分文,埋好如初,复回洞中挑灯夜读。

离开寺中三十年后,醴泉寺遭受火灾,慧通大师不忍寺庙毁在自己手中,便派人找到已延州戍边的范仲淹求援。范仲淹询问了寺庙的情况,热情款待来人,但只字不提援修寺庙的事情,临走时修书一封并赠送了两包上好的茶叶,让来人回复慧通大师。庙中和尚听说范仲淹闭口不提修庙一事,心中愤然。

一天,慧通大师展信见是一首五言诗:“荆东一池金,荆西一池银,一半修寺院,一半济僧人。”慧通等人对范仲淹不贪财货、密覆不取的高尚品格更添无限敬意,用所掘金银修缮寺庙,醴泉寺得以复兴。这便是邹平妇孺皆知的“窖金苦读”、“窖金捐僧”的故事。范仲淹在醴泉寺苦读三年,这在他的一生中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他刻苦攻读,博览群书,打下了雄厚的知识基础;另一方面,培养和锻炼了他吃苦耐劳的精神和克服困难的顽强意志。

书籍简介

《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是1997年花城出版社出版的小说集。

阿瑟·柯南·道尔一共写了4篇中篇、56篇短篇的福尔摩斯系列小说。最早先的两篇分别是1887年《毕顿圣诞年刊》刊登的《血字研究》及1890年理本科特月刊登出的《四签名》。而1891年开始在斯特兰德杂志上的系列短篇小说连载,使福尔摩斯的受欢迎程度爆炸性的水涨船高。但直到1927年,柯南·道尔先生才再写出续集。故事的发生年代大约集中在1875—1907年。而他的最后一案发生在19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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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本套书分为上中下三卷,主要章节包括了上卷:血字分析、第一部原陆军军医部医学博士约翰·H·华生回忆录、第二部圣徒的故园、四签名、冒险史、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卷:回忆录、福尔摩斯的归来;下卷:最后奉献、恐怖谷、第一部伯尔斯通的悲剧、第二部亡命党徒、新探索详细内容。

所有故事中,几乎全部都是以福尔摩斯的朋友及传记作家约翰·H·华生医生的角度叙述的。只有两篇(《狮鬓毛》与《皮肤白化的士兵》)是由福尔摩斯亲自叙述、两篇是由第三人称角度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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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物

夏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Holmes)是由19世纪末的英国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所塑造的一个才华横溢的虚构侦探。福尔摩斯自称是名刑侦顾问,也就是说当其他警探或私家侦探遇到困难时常向他求救。福尔摩斯常能够足不出户就可以解决很多疑难问题,但大部分故事都集中讲述些比较困难、需福尔摩斯出门调查的案子。福尔摩斯善于通过观察与演绎推理和法学知识来解决问题。

约翰·H·华生医生(英语:Dr. John H. Watson,1852年7月7日~1929年7月24日),是阿瑟·柯南道尔爵士所著小说《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中的虚构人物。与夏洛克·福尔摩斯是搭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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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阿瑟·柯南·道尔(1859-1930),英国著名作家,生于苏格兰爱丁堡附近的皮卡地普拉斯,父亲是政府建工部的公务员。以塑造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而闻名。1882年从爱丁堡医学院毕业后执医生业至1890年。因在南非野战医院工作出色而被授予爵士称号。福尔摩斯这个人物1887年首次出现在《血字研究》一书中。1891年,描写福尔摩斯的短篇小说开始在《海滨杂志》连载,后编成《冒险史》、《回忆录》、《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等。福尔摩斯探案集出版后风靡世界,伦敦、纽约、欧洲大陆还出现众多的“福尔摩斯协会”之类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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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读后感1

今天,我合上了还夹着香味的书本,看完了永远使我受益终生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柯南道尔编造了两个主人公:大侦探福尔摩斯和医生华生,并以华生的口吻和回忆录的方式,描写了26件惊心动魄的案例。其中,使我印象最深的案例不是鬼怪悬疑的,不是让人胆战心惊的,也不是最辉煌成功的,而是我打开书本看到的第一个案子、也是福尔摩斯这 本书节选中唯一失手的案子波希米亚丑闻。案子主要讲了波希米亚国王和他的情人艾琳艾德勒的一张照片纠葛,在进退两难的情况下他只好请教福尔摩斯,要福尔摩斯讨回照片,并把艾琳抓住。于是福尔摩斯跟华生去艾琳家导演了一场闹剧,结果发现了藏照片的地方。于是第二天他们三人前往艾琳家,不想艾琳早已识破诡计,弃家而去。并留下了照片。从此,福尔摩斯不再瞧不起女人,提到艾琳时总称她为那位女性。

合上书后,我的心还在剧烈地跳动着,脑子里仍回想着一件件案子。他那机智勇敢、能文能武的品质让我敬佩不已,而更让我赞赏的是作者阿瑟柯南道尔,如果没有这样一位聪明的作家,哪还有这样一位全球排名第八的虚拟人物呢?人们常说,想要当一个出色的侦探,就要具备四种能力:观察力,想象力,推理力和知识力。再看看我自己,什么能力也没有,就比如观察力,这方面我最差,要我找一样东西,往往这东西就在眼前可还是没找到。再比如推理力,我看一道题都不能推导出另一道题。想想这些缺陷,我就羞愧不已,就目前这样的情况,别说当个侦探了,当个正常的人也没资格当。看来,我要多读读一些侦探小说,因为这样不仅可以增长见识,还可以学习一下那些侦探的精神和品质。我相信,只要我继续练习,就一定能战胜困难的!

于是,我又开启了推理的大门,又开始看起《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读后感2

寒假里,我又结识了一位新人物福尔摩斯,一位大名鼎鼎的侦探。

福尔摩斯很了不起,常常破解一些非常棘手的高难度案子。他机智过人,聪明能干,就连一小点儿烟灰都能判断出有几个人在这里停留,停留了多长时间,而这也会成为他破案的线索。

这一次,福尔摩斯又在侦破案子了。在现场勘查时,发现了房子旁的几个小小的变了色的金属纽扣,这引起了他的注意。在别人看来这很不起眼的小扣子却成了这位大侦探破案的一个线索,而且他还看到了这纽扣上的标记海尔姆,由此知道了这是奥德克裁缝的,这个重要发现为案子的侦破打开了一条思路。看到这里,我不由得对福尔摩斯肃然起敬,这么小的细节都逃不过他的眼睛,做事真细致啊!我跟他比那可差得太远了。

福尔摩斯不但做事细致而且考虑还非常周到全面,遇到事情总会认真思考。有一次福尔摩斯在现场找到了凶手作案时使用过的枪,他就想,为什么凶手要把枪放在这里,而不是把枪处理掉或者是藏在别的什么地方呢?这引起了他的怀疑。福尔摩斯就是这样,因为的仔细认真,凡事都问个为什么的做事态度让他的思维更加敏捷,判断更加灵敏准确,从而破获了一个又一个稀奇古怪的案子,成为了一名神探。

合上书,我崇拜的福尔摩斯就跃入我的脑海,他时而凝神深思,时而开怀大笑,他破案的精彩瞬间像放电影一样一幕幕地在我的脑海里显现,他一遍遍地细致查看犯罪现场搜寻线索,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

想到这,我在问自己,如果换作是我,我会有他那样认真细致的态度吗?跟大侦探比,那可差得远啊!妈妈说,从现在努力还来得及。好!就从现在努力,不做小马虎!

福尔摩斯读后感3

最近几天,我开始看福尔摩斯探案集了。

这本书是我爸爸给我买的,我一开始就爱不释手,每天都在阳台上看,差不多看到中午。每次都是妈妈叫我我才把书放下去一边玩。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福尔摩斯的人,他的脑袋很聪明,思维也很敏捷,还可以通过人的外表知道一个人的生活背景,侦破过血字的研究、四个签名、威胁国王的相片等等奇怪的案件。他的破案方法很奇怪,他会问一些别人认为非常不起眼的问题,然后他就会从答案中得到很多的线索。他也会去实地考察,但考察的方法很奇特,一般是观察楼梯,让警长也摸不着头脑,不知道他以后该怎么办才好,而他也可以从中得到线索。

他有很多爱好,比如拳击、医学、科学研究等等。他的求知欲望也非常强,有时会在自己身上做实验,甚至划破自己的手指。

记得有好几次,一些很聪明的警长以为真相大白的案子他也能推翻,而且说出很多的道理,让警长不得不服。

福尔摩斯得出的结论也很特别,一般要他把他的推理过程说一遍,警长们才会明白,但我却一点,也听不懂,总之大体知道就行了。我有时候觉得这个案子很简单,然而他得出的结论常常是我想不到的东西。但也有时候,我的推理有时候也是正却的,他会按照我的推理走下去,一直走到最后案子被侦破,真相大白的时候。

福尔摩斯侦破的每一个案子都很难侦破,但他却一点也不费劲,很轻松的就把案子给破了,我很佩服他的聪明才智和他在危险时表现出的冷静和敏锐的反应。他把每一个案子都当作一次游戏,每侦破一个案子都会觉得很开心,也很快乐,他长时间不破案会觉得很无聊,也打不起精神来。

最近快开学了,不能每天看福尔摩斯了,不过没关系,我还可以借助阅读课的时间读福尔摩斯的故事。福尔摩斯的形象已经深深的留在了我的脑海中。福尔摩斯的故事不但有趣,而且让我体会到无论面对多么困难的事情,只要认真、细心、善于动脑,就能够取得成功!

福尔摩斯读后感4

最近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觉得这本书非常好看。它由五部分共36个精彩的破案故事组成,这五部分分别是冒险史、回忆录、归来记、最后的致意和新探案,全书有434页呢,我已经读了一大半了。

这本探案小说主要讲述一位著名侦探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一起破案的故事。其中第三部分归来记中《诺伍德的建筑师》这篇我记忆最深,主要写奥德克假装被火烧死,并将责任稼祸给麦克法兰,麦克法兰找到福尔摩斯说自己没有杀死奥德克,请他查清真相,福尔摩斯冲破笼罩在案件上的层层迷雾,巧妙推理,最终还给了麦克法兰一个清白。

这个故事里对人物的面貌和神态描写的很好,我觉得字字精妙,比如:一个脸色苍白、头发散乱的年轻人发狂似的闯进屋来。可见这个人多么着急,不然怎会闯进屋来。还有:那张脸上满带着狡诈邪恶、凶狠顽固,还有两只多疑的、浅灰色的眼睛。他那双锐利的灰色眼睛正紧盯着我,他是个长得象雪貂似的怪人,眉毛全都是白色的,脸上还带着一种开心的表情。两句话描写的十分细致,更好地体现出了人物的心情、性格。

当然,这个故事的语言描写更好,值得我们学习。比如:福尔摩斯说:如果你能把自己摆在这个年轻人的位置上来看看的话,你会挑选在立遗嘱的夜晚去行凶吗?你不觉得把立遗嘱和行凶两件事联系得如此紧密是很愚蠢且危险的吗?还有,你会选择让别人看到你,比如通过这家佣人开门让你进来这一时机吗?还有最后一点,你会那么煞费苦心地毁尸灭迹吗?这段话用了一连串的反问句,体现出了他的推理能力非常强,能说出这么多理由。

读了这本书,我学到了许多写作的方法,还喜欢上了阅读。大家如果对福尔摩斯有兴趣,也找来这本书阅读吧!

福尔摩斯读后感5

这个暑假,我看完了英国著名推理小说家。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了。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

他遇事冷静,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力都让我敬佩不已。我最喜欢的是第一章:血字的研究在这个故事里,我很佩服福尔摩斯出色的推理分析力和出众的职业眼光,故事一开始,一位军曹告诉福尔摩斯,一位男子死在了自己的家里,身上没有一点伤痕,只是在尸体的旁边有几道血痕,警察找不出凶手,只好请福尔摩斯来帮忙,福尔摩斯一下就找出了在,然后又嗅了嗅死者的嘴唇,就知道了男子是被毒死的,凶手是一个六尺多高的男子,穿粗皮方头鞋子,抽印度雪茄烟,脸色赤红,右手指甲很长。还有,他是和被害人一起,乘坐四轮马车到空屋来的,这辆马车是一匹马拉的,马有三只蹄铁是旧的,但是,在右前蹄的蹄铁是新的。福尔摩斯一口气说出了自己的的全部发现,这让在场的人,包括我,都吃了一惊,后来福尔摩斯让一些小孩子去调查,因为那些小孩子去调查,因为那些小孩子什么地方都去。甚至比大人都强些。最后,福尔摩斯通过他那双智慧的眼睛找出了凶手,他再次上演了一个奇迹。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在案件的发展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目不暇接。但是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这个故事就慢慢地清晰。所有的事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破绽。于是我惊叹于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虽然福尔摩斯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值得我们少年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6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的感受是:福尔摩斯是个很聪明的人,他可以从一些看似没用的事物中得到一些信息,或是从一件小的事情中找出重要的线索。正是因为他如此的机智,所以有些别人都破不了的案子他都能破。他不但这样,他还留心观察周边的事物,往往从人或人的衣物上得到那个人的很多信息他这种留心观察周边事物和仔细观察物体的习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他还有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他遇到困难还很冷静,有时他找不到线索时,会很冷静,头脑很清醒,他会不断地去寻找新的线索,他的这种精神,是我们一个很好的目标,我们做事时也要像他那样,很冷静,福尔摩斯真是我们的好榜样啊!

他在破案时,和别人的思路不一样,一般人是光靠显而易见的线索破案,而福尔摩斯破案时就算只有一条有用的线索,其他的线索都没什么用,他也会靠行动或猜测来引出表面不透露的线索,如果他没有这个特长,他就没有这么强的破案能力了。

福尔摩斯的种种精神和习惯我们都要向他学习,他的思维能力都是锻炼出来的,他还敢大胆地猜想,他破的案绝大部分的荣誉都让给了警方,这又说明了福尔摩斯一点儿都不自私,福尔摩斯真是了不起啊!

福尔摩斯读后感7

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我拿着这本书爱不释手,我对福尔摩斯惊人的观察力、判断力和推理能力感到震撼不已,他能通过很多蛛丝马迹来推理出一个人的信息,他能通过地板上脚印留下的灰尘看出人们穿着什么样的鞋子,通过墙角的烟灰知道凶手抽的是哪里出产的雪茄,还能只闻一下死者的嘴唇就知道死者是怎么死的

读下面这段话就能看出福尔摩斯非凡的观察力。华生说:那个人不知道要干什么?福尔摩斯看了把眉头一挑:哦,你是说那个退伍的海军陆战队的军曹啊。这时有人走上来,毕恭毕敬地把一封信交给福尔摩斯,这人就是华生提到的那个人!福尔摩斯先生,这是您的信。那人说。这位先生,你过去是做什么的?华生问。军曹,在海军陆战队工作过。那人不太愿意理华生,走下楼去了,留下目瞪口呆的华生。华生问福尔摩斯:你怎么能看出那人过去的职业?首先,他的手背上有一只蓝色大猫的纹身,那是海员的标志,举止和身材又像军人,还有,尽管他是来送信的,但是他说话声音响亮,甚至有些高傲,说明他当过长官,整个过程就那么简单。漂亮!华生不禁赞叹道。

我是一个小福迷,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学习他善于观察,遇事冷静,在学习上要像他一样有专研精神。

福尔摩斯读后感8

我最近读了一本叫《福尔摩斯》的书,令我深有体会。

这本书讲的是,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去破案的故事,福尔摩斯是一个头脑冷静,观察敏锐,推断力极强,还精于刀剑拳术的人,还用自己的这些能力破了不少案件。

我喜欢福尔摩斯,是因为他睿智,能遇事不慌,还能从身边的人和事物中观察,获取线索,从而破案。我们现在整天都被电子产品给吸引住了,对身边的事漠不关心。我们要学福尔摩斯,仔细地关心身边的事,发现更多有趣的事,而不是像个傻子似的呆在家里玩电脑。多观察,不仅能丰富生活,还能为写作文积累素材,帮助学习,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所以我们要学习福尔摩斯多观察的这种好的品质,为生活增添多一点美好的色彩。

这本书教会了我要多观察、关心身边的事。

福尔摩斯读后感9

福尔摩斯不仅仅聪明,而且遇到危险,毫无畏惧,在最后一集中:福尔摩斯脸色苍白的站在华生面前,请华生陪他去欧洲旅行,而且要捕获欧洲最危险又最有能耐的罪犯,与此同时,福尔摩斯的生命也受到了威胁!而福尔摩斯并没畏惧!

福尔摩斯有这种能力,我们也有!让大家开启智慧的宝藏,发挥那知识的强大力量

福尔摩斯读后感10

我喜欢看书,特别是里面的人物。《封神榜》中的哪吒、姜子牙;《三国演义》中的关羽、孔明;《水浒传》中的武松、宋江——我最喜欢一本开拓人生的书——《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特别是里面的人物:夏洛克——福尔摩斯。我特别崇拜他,他遇到事件发生时,总会镇静下来,仔细思考,认真观察,不会放过任何蛛丝马迹。这是他智慧的钥匙,能开启智慧的力量!

福尔摩斯读后感11

放寒假之前,我跟张子轩互换了各自的书,他借给我三本《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书上的讲的是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住在贝克街,起初华生不知道福尔摩斯是一个侦探,直到有一天一个人请福尔摩斯破案,华生才恍然大悟他朋友的职业。

福尔摩斯破案一般是使用推理法,比如他看一个手表,通过手表上面的痕迹,他就能够判断出手表的主人不喜欢呆在家里。事后,我才知道福尔摩斯不仅是一个侦探,还是一个犯罪侧写师。

这个福尔摩斯可真厉害呀!我实在是太羡慕福尔摩斯了,羡慕他的推理能力!

福尔摩斯读后感12

今天,我早早地把作业写完了,心里特别舒服,顺手从旁边拿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边看了起来,一口气看到了下午三点多,上面主要讲了把一个个看上去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是一宗宗谜案得到完善的解决。

世界上,总有像福尔摩斯一样的人为社会伸张正义。邪恶,总需正义来击败,总需正义来阻止,就像福尔摩斯这个伸张正义的人,到哪里,那里就会少一分邪恶。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非常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没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中不仅有案子的本身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的他们甚至想结束福尔摩斯的性命,面对死亡的危险,福尔摩斯依旧走他的路、查他的案。每一个案子都有可能失败、推论错误的时候,别人可能因此而丧失信心,停住探搜的脚步。而福尔摩斯会更加努力地去发现寻找线索,任何蛛丝马迹他都不会放过,正因为他有这样坚持不懈的精神,所以他的案子都能水落石出,读了福尔摩斯全集,会伸张正义的人使世界少一分罪恶多一分友善。

这本书还体现出一句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

福尔摩斯就是这样一个人。

我爱读这本使我受益匪浅的书。

福尔摩斯读后感13

他是一本外国小说中的人物,总喜欢叼着一只烟斗,你找不出线索的地方,他却能发现许多蛛丝马迹。他和助手华生破解了一个又一个扑朔迷离的案子,他就是一个家喻户晓的神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这本书之所以能成为名著,那是因为作者柯南?道尔将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形象刻画得淋漓尽致。福尔摩斯头脑冷静,思维清晰,逻辑严谨,行动迅速。探案时,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地上脚印的深浅,靴子底下的泥土,纸上的字迹……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都能引起他的兴趣。当他将毫无关联的几条线索串联到一起,经过层层抽丝剥茧,一件看似毫无头绪的案子变得一目了然。《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从华生写的两份报告中,你会感觉没有一个人像凶手。可福尔摩斯通过斯特顿对他哥哥的百依百顺察觉到这对兄妹其实是夫妻,又用亨利爵士作为诱饵,让斯特顿现出了原形,掌握了他的罪证,最终破获了这一谋财害命的案件。这个案子很复杂,就连华生在案后仍然百思不得其解,可见福尔摩斯头脑的敏捷。

读完此书,我发现福尔摩斯身上值得我学习的地方很多:他注重观察、聪明机智、思维缜密、临危不惧……我相信,只要我做到了这几点,也能去解决学习中的各种问题!

福尔摩斯读后感14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的作者是阿瑟柯南道尔,生于1859年,死于1930年,是英国最负盛名的侦探小说家,被人们誉为“侦探小说之父”。他的代表作有《福尔摩斯探案集》问世到至今,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了。

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极富传奇性,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起伏跌宕,每一案件的高潮,都紧扣在读者的心弦——如:“劳瑞斯花园街的惨案”“樱沼别墅的惨案”“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等等,每一个案件都令人惊心触目。

让我记的最深的就是“劳瑞斯花园街的惨案”这个案件非常难,因为在死者身上没有一点受伤的痕迹,于是福尔摩斯就细心寻找,突然他找到了一个戒指,他就想:这戒指是谁丢的,后来他使出妙技,终于在火车站找到了他,他就是元凶——侯波,看!福尔摩斯经过细心的观察,最终找到了凶手,多么令人高兴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感到福尔摩斯是一个英雄,因为他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智慧和才干,并且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使广大读者对他有所敬佩,所以我长大以后也要做一位对人类有贡献的人。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真不愧是世界文化名著之一!

福尔摩斯读后感15

《福尔摩斯探案集》出自于英国作家阿瑟柯南道尔。

这本书共分为《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冒险史》和《归来记》四部,将错综复杂——曲折离奇的案情和侦探方法编制成篇,通过优美动人的文字——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合乎逻辑等的严密推理,塑造出一个冷静理智——机智勇敢——博学多闻——追求真理的歇洛克’福尔摩斯形象。这本书讲了福尔摩斯用机智聪明的头脑,破了一件又一件的犯罪杀人案件,给了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在观察案件的时候,都要带上一个清醒的头脑和一双火眼睛睛来认认真真地观察每一个线索和角落,让我敬佩不已。当然,他和其他的人共同断案,共同努力,最终抓住了狡猾可恶的凶手,维护了正义,也让我知道团结的力量是多么伟大,多么惊人。他还有一个得力的助手——小狗透比,它灵敏的鼻子帮助福尔摩斯他们度过了重重难关。福尔摩斯的故事不得不叫人佩服。

我们不管做什么事都要学会认真。仔细机智勇敢,当然要做到并不容易需要平时知识的积累,就像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我们应该从中获的知识,才能使自己增大本领,像福尔摩斯那样做个对社会有供献的人。

福尔摩斯读后感16

寒假里,岳瞻借给我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可精彩了。

讲述了福尔摩斯是一位英国有名的侦探,他聪明、机智、勇敢,他通过不断地刻苦学习、研究和实践,使他有着惊人的判断能力和推理能力。比如,他能辨别出不同的土质。他瞟一眼,就能猜出人的大概经历等。他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每个故事都很生动、曲折,使我有着身临其境的感觉。

福尔摩斯不屈不挠的精神,刻苦学习的毅力值得我们学习。以后我要多读书使自己学到更多的知识。

福尔摩斯读后感17

这几天,我读了英国着名作家柯南道尔所着的《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也让我懂得了许多。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中有一个故事令我感慨万千,那就是《最后一案》:它讲述了当时在侦探中赫赫有名的福尔摩斯,与全欧洲最大的犯罪团伙,堪称“犯罪界的拿破仑”的莫里亚蒂教授之间进行的生死攸关的决战。在莱辛巴赫瀑布时,福尔摩斯早早料到这是一个骗局,但依然让自己的朋友华生走开,免于这场灾难,自己最后则与莫里亚蒂教授同归于尽。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中,福尔摩斯所侦破的一件件案件,让我们懂得了真善美,假丑恶,同时也领略到了他的高超智慧与精神品质。我们也要学习福尔摩斯的优秀品质,为人们,为社会,为祖国,贡献出自己那一份微不足道的力量。

福尔摩斯读后感18

这个故事讲的是福尔摩斯侦破案件的过程,没有厮杀打斗的场面,不会让人害怕,有的只是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和机智幽默的对答及美丽的回答。然而,正是通过这些看似平静的描述,作者把福尔摩斯的智慧和才干,还让我们从中学到了不少的推理方案的知识。所以,福尔摩斯早已成为了神探的代名词,无论是大人小孩,都非常喜欢他。

我们大家应该学习他的优点。要刻苦学习,积累知识,希望将来能够学有所成,学由所用。

福尔摩斯读后感19

今天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二,感触颇深。

在巴维尔的猎犬此案中充分体现出福尔摩斯的观察和推理能力,他的推理真是让人心服口服,并且我在这本书中也记住了一些福尔摩斯的名言:一个善于推理的人得出的结论,常常使他身边的人赞叹不已,这是因为那些人总是忽略事情的细节,而这些往往又是推理的关键所在,等等。

从这本书中让我深刻的体会到无论做什么都要细心,尤其是我们学生,在平时的学习中一定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养成认真细心的好习惯。

福尔摩斯读后感20

他善良、聪明,面对疑云重重、扑朔迷离的案件,毫无恐惧感,用冷静的头脑仔细想,敏锐的观察力仔细地去发现,具有超强的推断力来认真分析、推理案情,最终将谜团一一解开,他就是福尔摩斯。

他长相有点古怪,但办起案来非常认真,博学多闻,是一个非常的侦案家,两天之内答案就会在他的脑子里出现,人人夸他又神奇的超能力,但福尔摩斯说:“只要仔细分析,每个案件都由它的破绽,一定会找到答案的。”可是,好景不长,在他和医生花生去龙河峡谷办案的时候,有人把花生骗走了,不知什么时候,突然从旁边窜出一个人来,和福尔摩斯打了起来,最后两人同时跌入悬崖,福尔摩斯摔伤了。

福尔摩斯读后感21

每天睡觉前,我最喜欢读的书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那一个个离奇惊险的探案故事总是让我不愿意把书放下。虽然还有很多本没有读完,但是通过这段时间的阅读,我的感受是:福尔摩斯是个很聪明的人,他可以从一些看似没用的事物中得到一些信息,或是从一件小的事情中找出重要的线索。

正是因为这样,有些别人根本都破不了的案子他都能破。他还留心观察周边的事物,不放过每一个细节,从而得到更多的信息,他这种做事极度认真的精神很值得我学习。

福尔摩斯遇到困难时很冷静,所以才能发现别人发现不了的新线索,因此我们做事情时也要像他那样冷静。读这些故事还能让我懂得很多知识,例如,过年时妈妈从花卉市场买了一种叫风信子的花,还把它放在了卧室里。

我突然想起来,福尔摩斯有一次就是因为发现风信子有毒,才破了一桩奇案。我立即提醒妈妈,风信子可能有毒,结果上网一查还真是,风信子不适合放在卧室,吓得妈妈赶快把花拿到了阳台,妈妈直夸我聪明,是个学以致用的好孩子。我得意极了,以后我还会从书中学到更多的知识,所以,我要坚持的读书,掌握更多的知识,做一个像福尔摩斯一样的了不起的人。

福尔摩斯读后感22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主要讲述了福尔摩斯对三个扑朔迷离的案件的侦探过程。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故事是《血字的研究》。《血字的研究》运用倒叙的方式,首先介绍了发生在劳瑞斯顿花园街3号的惨案,这件惨案似乎非常棘手。福尔摩斯通过凶手留在现场的蛛丝马迹,运用推理法和演绎法,完整地再现出凶杀的过程,出其不意地捉住了真凶,令人拍手叫绝。故事还用大量的篇幅,追溯了凶手杀人的动机,即仇恨的种子埋下的根源。

读完这个故事,我十分钦佩主人公福尔摩斯。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与凶手展开机智的搏斗。他说过的一句话“不要让那些没用的知识塞满自己的头脑”让我感触颇深。他还说过一段富有哲理的话,“在平淡无奇的生活纠葛里,谋杀案就像一条红线贯穿其中。我们的责任就是要去揭露它,把它从生活中清理出来,彻底地加以暴露”,可见福尔摩斯对工作的尽心尽力及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以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深深地吸引了我,故事中不乏有很多优美的句子。希望大家又时间也能看看这本书。

福尔摩斯读后感23

福尔摩斯是一位著名的侦探,他总能轻而易举地侦破各种案件。这不,我这几天也迷上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了。他的侦探技巧真让人佩服!

他破案时用的是一种反推理的逻辑,就像书里写的:“这位先生一副大夫的模样,不过又有些军官的气质,因为他很明显是军医。他刚刚从热带地区回来,因为他皮肤黑黑的;不过他手腕处的皮肤黑白分明,这证明他那黑黑的皮肤并不是他本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证明他历尽了苦难,经历过伤痛的磨难。他的胳膊负过伤,如今看起来有点僵硬不便。一位英国军医可能会在什么热带地方历尽苦难而且臂部负过伤呢?当然只有在阿富汗了。”这就是反推理。看起来非常简单,但是实践做起来非常困难。我曾经使用过,但是总在中间中止了。因为反推理需要有观察力、判断力、和渊博的学识。

福尔摩斯具有的观察力、判断力、和渊博的学识都很值得我学习,我的作文写不好原因就是观察力不强和没有丰富的好词、句、段,而这本书有让我学习的对象,还有丰富的好词、句、段。福尔摩斯遇事冷静,而我一遇到难事就心神不定,烦躁不安……

我对福尔摩斯非常佩服,也喜欢侦探这门工作了,所以,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24

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福尔摩斯——一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深深地嵌入了我的脑海里。小说作者:阿瑟.柯南道尔他塑造的大侦探福尔摩斯,足智多谋,沉着冷静,揭开了一个一个谜团,抓住了一个又一个凶手。那些离奇的探案故事、扣人心弦的悬念,深深地吸引了我。

此书有《波希米亚丑闻》、《红发会》等十二篇小说。其中的一个案例引起了我想要叙述的欲望,它的情节异乎寻常的复杂,线索凌乱,此案便是《杀人的桔子核》。

那是九月下旬,一个年轻人来找福尔摩斯,并述说了自己家中的惨案:他是伯父家中的常客,伯父也很喜欢他,长大后他成了伯父家的掌权者,但有一天,他的伯父收到了一封信,信中写着三个K,还有五个桔子核,伯父看了信件不久便疯了,直到一天跑出门外后便再也没有回来,最后发现已死于水坑之中。接着他的父亲继承了伯父的遗产,每过多久也收到了同样的信件,过了几个星期,他的父亲在去拜访朋友的途中也离奇的死了。最后年轻人继承了这份遗产,开始过得很幸福,但不久噩运降临到了他身上,也收到了同样的'信件,他十分恐惧,只能向福尔摩斯求救……

在这个案子中,福尔摩斯细致的观察力令我赞叹。有这样一个细节,当时正值雨季,约翰.沃彭肖前来拜访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根据粘在他鞋尖的泥土,准确地推出了这位客人所来的地方。在调查中,福尔摩斯认为这几封信是重点,他围绕着信展开调查,最后他根据“3K”推理出与“K”集团的一个犯罪团伙有关,他们经常杀人抢劫,并且在杀人之前总爱寄出一些奇怪的物体……最后福尔摩斯凭借一些不起眼的小细节,以敏锐的观察和强大的推理能力抓住了凶手。

福尔摩斯的探案小说让我受益匪浅,知道了做事要沉着冷静,要悉心地观察。就说前段时间的奥数测试吧,我遇到了一道难题,一下就变得惊慌失措起来,越是想做出却就是算不出,这可把我急坏了,但我一想到福尔摩斯探案时的那种镇定时,便静下心来,终于从题目中寻找到了突破口,经过一步一步缜密的推理后把这道难题做了出来。

这本小说不仅以情节跌宕、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引人入胜,还反映了福尔摩斯的机智与超强的观察力以及强大的逻辑推理能力。俗话说:天才在于积累,聪明在于勤奋。我想福尔摩斯的非凡,在于他平日的勤奋,他一直在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能辨识140种烟灰,通过步伐大小知道凶手的年龄,通过刮痕可以看出凶手的指甲长短……任何蛛丝马迹都成了他破案的关键。可见他观察和推理能力是多么强大。因而他才会在错综复杂的疑案中出奇制胜,成为一名家喻户晓的神探。

细节决定成败。俗话说:泰山不拒细壤,故能成其高,江海不择细流,故能成其深。福尔摩斯身上的闪光点,值得我们每个人认真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25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福尔摩斯身上印证了这一点。

记得在“黄面人”一案中,他因外出散步而差点失去破案机会时那恼怒气愤的神情,而在后来求助者再次出现时他那眼眸带笑自信满满的样子,这些都透露出他对破案的喜爱。正如孔子说,他已经把破案当成了兴趣,怎么可能有不破之案呢?正是因为他对事业的热爱才促进了他的成功,正是因为他对破案的兴趣才促使他成为时代英雄。

耳边似乎又回响起了那首《老男孩》,脑海里又浮现出那些草根明星的朴素模样,正是他们对音乐的爱好,促使他们唱出了天籁般的声音;正是他们对音乐的执着追求,使他们登上了自己的舞台,成就了朴素而又华美的明星梦。正是那句“我喜欢”才突破了那万千苦难,成就了万人瞩目的明星。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在福尔摩斯身上我看到了。因为对破案的喜爱,他不顾生命危险,亲自乔装上阵跟随嫌疑人,因为他对侦查事业的执着追求,他不眠不休只为那一点蛛丝马迹。

似乎又看到了那个风雨无阻的身影,因为对乡村孩子的喜爱他不顾家人和孩子的反对只身来到乡村,只为了孩子们那纯真的笑脸,他不怕苦不怕累。由一开始的厌恶到最后的喜欢,正是因为他对教学的热爱才促就了孩子们的学习梦。只因为那句“我已喜欢”,留下了孩子们那纯真、无邪的笑脸。因为喜欢,他不怕苦不怕累;因为爱,他甘愿受苦;因为兴趣,他成为教师楷模。

又想起那个白发苍苍的老者,驾着马车四处传播仁政思想的老者。他不怕长沮、桀溺的讥刺,同众生一起变革,为的是那“仁”的思想,为的是那百姓的安乐。正是因为对“仁”的喜爱,他不辞劳苦、不怕打击;正是对“仁”的执着,他成为万代传颂的智者。

俗话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可现在的青少年有几人真把学习当做兴趣?牛顿因兴趣发现了万有引力;刘翔因为兴趣几次打破世界纪录;爱因斯坦因为兴趣提出了相对论……正是他们对爱好的执着追求才有了伟大成就,而现在的青少年只为着考上大学一个劲地逼着自己努力拼搏。可是好像很多人并不知道,只有有了兴趣才能学得更好,只有有了兴趣才能够有新的突破。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只有有了兴趣,才能登上成功的阶梯。

学习的兴趣,你有吗?

福尔摩斯读后感26

在今年暑假里我不仅读了《小飞侠彼得·潘》还读了世界上最有名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虽然我以前读过青少版的《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但这本书中的文字比青少版的更加难懂,但更能体现出原著上那些既离奇又无法理解的案子。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柯南道尔。他是世界上最负有名的侦探小说家。曾被英国女皇评为“侦探小说之父”。他创造的福尔摩斯已经是世界上鼎鼎有名的神探了。

这本书是以歇洛克·福尔摩斯为主角,华生为配角发生的一件件的案件。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最后一案”和“新致案”之间的篇章,写了福尔摩斯在于罪犯博斗时不慎掉落了悬崖,却有奇迹般的活了过来。这篇福尔摩斯掉落悬崖,有活过来这样写的原因是——它的柯南道尔为了让这篇漫无止境的长篇小说有个结局,才让福尔摩斯死去的,但却引起很多忠诚的读者的反对和不满,所以柯南道尔只好让福尔摩斯在下一个案件中起死回生。

这本书中的福尔摩斯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对于我来说非常重要的道理是——冷静。我明白了无论遇到什么难题都有静下心了好好的思考,不要因为没见过就没耐心的去想。这让我想起了我以前在写作业的时候,因为有一条没见过的题目就气急败坏的大吼一声:“没见过的还出!”,我当时恨不得一口吞的作业本。但现在我明白了无论遇到什么难题都要静下心来思考,不要心浮气躁,而要冷静的思考,只有思考才会有答案,这是我从福尔摩斯身上学来的!

福尔摩斯读后感27

大名鼎鼎,家喻户晓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想必大家都听话说过吧!他是我见过头脑聪明,思维敏捷,被他准确的推理能力所征服。

夏洛克·福尔摩斯是《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中的主人公,他是个一个私人侦探,聪明绝顶,酷爱做实验,对化学方面有非常浓厚的兴趣,有奇特的办案方法,警探破不了的案件,都请他来帮忙,也许这就是他出名的原因吧!他有一个非常得力的助手——华生,他是为医生,跟着福尔摩斯学到了不少破案的本领,在不少刺手的案件中帮福尔摩斯出了很多的主意,起到重要作用。

伦敦所有高级犯罪活动没有人比福尔摩斯再清楚了,在案件过程中发生了许多变化,几乎不可思议,令人目不暇接,福尔摩斯一直觉得这些犯罪背后,有一股强大的势力,有一只组织严密对抗法律的势力在屁护着那些作恶的坏人,经过坚持不懈的反复摸索,福尔摩斯才抓住了有利的线索,其中也经过无数曲折和阻扰,终于找到了这些组织的头目,原来竟是以前那个有名的数学家,教授——莫里亚蒂!他称莫里亚蒂是罪犯中拿破仑,几乎所有福尔摩斯无法侦破的悬案都是他一手策划的。

在故事《最后决战中》福尔摩斯与莫里亚蒂最后决战,福尔摩斯打击了那个组织的蛛丝马迹,让苏格兰的警探出动所有警力将其抓获,令人遗憾的是最终让莫里亚蒂也组织的核心人物逃脱了,一心想与他们作对的福尔摩斯同归于尽,聪明机智的福尔摩斯还是没有让他们得逞,终于真相大白,而且令人欣慰的是,最终使整个伦敦恢复的往日的宁静和幸福生活。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作品,很多的故事扣人心弦,里面的案件也成为了经典。

福尔摩斯读后感28

在你眼中,最好的名侦探是谁?是日本的柯南?还是比利时的波罗?还是……在我眼中,真正的名侦探就是他——英国的福尔摩斯!

因为我特别喜欢看侦探故事,妈妈从她的书架上拿出《福尔摩斯探案集》交给我。我一看,黑灰色的封面上,有一个福尔摩斯侦探的大烟斗,显得很神秘的样子。厚厚四大本,我能看得下去吗?一开始我也有点怀疑自己,可是,当我开始阅读第一个故事——“血字的研究”,我很快就被作者阿瑟·柯南道尔的巧妙的讲述吸引住了。

这套探案集主要讲的是军医华生与大侦探福尔摩斯一起走遍千山万水,侦破各种奇案的故事。故事主要以华生的口吻来写,以福尔摩斯为主角。里面写到了很多有名的案子,如“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恐怖谷”“四签名”等,在这些案子中,都有一些特别聪明而狡猾的罪犯。但俗话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不管案子有多么扑朔迷离,罪犯的作案手法有多么千变万化,都难不倒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知识渊博,性格坚强,机智冷静,勇敢无畏,特别擅长观察、分析和推理案情,也特别擅长伪装,他对罪犯深恶痛绝,坚决和他们作斗争,哪怕冒着生命危险也要把罪犯绳之以法,简直就是正义的化身。

不过看过书之后,我还有一个感受,福尔摩斯并不是单枪匹马一个人在战斗,他的身边还有很多警察和侦探:莱斯特雷德、怀特·梅森,还有一直陪伴他的既勇敢又乐于助人的华生医生。看来,每一个成功的人也是一个善于与别人合作的人。

好的书籍,总是让人爱不释手。这本书的后面有一段话:“这本书,你一辈子总要读它一遍,不管是在二十岁,三十岁,五十岁,或七十岁。”的确,这本书让人读了还想读。

千万别忘了大名鼎鼎的夏洛克·福尔摩斯啊!

福尔摩斯读后感29

“读书百遍,其义自现”。我在这个暑假读了一本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的作者——柯南·道尔,是一名医生,也是一名小说家,他笔下的福尔摩斯是一个幽默,聪明,遇事冷静,爱抽烟的,住在贝克街私家侦探,而柯南·道尔在故事里把自己当做福尔摩斯最好的朋友——医生:华生而他办的案子更是不计其数,我来给大家列举一二。

他办过的案子有些曾轰动过全世界,如:红圈会,巴斯克维尔的魔犬,跳舞的小人……,其中跳舞的小人是一个较为著名的案件,这个案件能充分的表达出福尔摩斯的智慧,他能从一些像小孩子画的涂鸦上找出暗语,并使用那些跳舞的小人,表示暗语暗语“马上过来”,使犯人不知不觉进入了他的圈套,被绳之以法,还有一个,那就是:红圈会,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并不是福尔摩斯,而是跟福尔摩斯一样的名侦探,他假装是个恶毒的人,加入了一个当地最狠毒的圈子——红圈会,这个圈子的老大:莫金蒂,他是一个杀人如麻的人,他手下的人没有一个是没杀过人的,他们也以杀人为自己的荣誉,如果手下有人叛变的话,也是格杀勿论,所以这个城市一直被邪恶和恐惧所笼罩,直到来临,他先假装忠诚的样子,然后在设置一个绝妙的圈套,让他们这些恶人得到该有的惩罚,但知道,他在这个城市甚至整个世界永远不会安全,所以一直在逃,而莫金蒂的那些同党也一直在追他,有2次几乎的手,最后他们还是得手了……在这么多个惊魂动魄的案件里,大侦探福尔摩斯总能用惊人的智慧和速度完美的结束案子。

读完了这一系列的案件,看到了福尔摩斯那绝妙的办案手法,但其中都有一个必不可少的因素,那就是遇事冷静,只有遇事处之泰然,才能干出一番事业。

福尔摩斯读后感30

有一个人,他有细微的观察力,他能在案件中长时间保持冷静,他有惊人的思考力。他是谁?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名侦探夏洛克· 福尔摩斯!他的观察力已经上升为一种智慧的符号,你不要试图欺骗他,你的世界在他眼中无所遁形。他是一个比罪犯本人还了解其犯罪过程的人。

阿瑟·柯南·道尔爵士是推理小说的鼻祖。他塑造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世界上最著名,也是最为读者津津乐道的侦探对象。福尔摩斯沉着冷静、料事如神、时而机智幽默,时而粗鲁自负。

我印象最深的不是一个个惊险的故事,而是福尔摩斯本人。他能在重重疑云中带着镇定提问思考……,那一个个曲折离奇的案子,没有线索。他能从没有线索的场地中找到蛛丝马迹,他能从嫌疑犯中找到背后主使,找到帮凶,他能从一个推理连接到另一个推理,使推理变成真相。这些似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都发生在福尔摩斯的身上。

《福尔摩斯探案集》不但是一本好书,而且还告诉我许多道理:要认真观察,也许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也不能放过蛛丝马迹,更要大胆假设提问。我以前有难题时经常逃避,看了这本书后,我觉得逃避是可耻的,应该鼓起勇气,像福尔摩斯那样,从没有线索中找到线索,困难始终不是我的对手,在困境面前要毫不退缩,不畏困难。对自己要有信心,自己鼓励自己:“我一定能做到。”要勇敢,要有一颗虚心的心,不要骄傲,不要自以为是逢人就吹。

我喜欢《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把它推荐给你,希望你也能喜欢。

福尔摩斯读后感31

我曾经想写一封信到伦敦贝克街221B,告诉福尔摩斯我弄丢了同学的一本书,希望神探能帮我们找回来。如果破案了,我也可以写下一个关于福尔摩斯的探案故事,名字都想好了,就叫北小丢书疑案。

在一次班级大扫除的时候,值日生正在打扫卫生,教室里尘土飞扬、灰蒙蒙一片,其他同学早就离开了教室,只有邓适钧端坐在自己的座位上,专心致志地捧着一本书,还时不时的拍一下桌子。“什么书,看这么入神?”大家都对他拿的书很是好奇,纷纷走进教室。

“——这是什么书呀?”

邓适钧并不理会我们,直到这一章节看完,才缓缓翻到封面,骄傲地说:《福尔摩斯探案集》。

“——哦?”

“——讲的是一个私家侦探的故事,他可厉害了。”

“不用动脑筋,他就活不下去。”

“他喜欢挑战,热爱破案,简直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等我长大了,我也想做一个这样的侦探!”……

大家都被这样的故事吸引住了。

不久这本书就在全班传阅了开来。

同学们都知道了在离我们很远的伦敦,有着这样一个神奇的人,他有着深邃的眼睛,一眼就可以看透事情的真相,他有着细长的鹰钩鼻,显得格外果断和机警,他咬着烟斗,动一动脑筋就能维护着一方的正义和和平。

好不容易,这本书终于传阅到我这儿了,我立刻被福尔摩斯深深地吸引住了,连吃饭的时候都捧着它。甚至上课时也忍不住想看看福尔摩斯的破案,我只好把它压在书包底下,利用课间和在家的时候才拿出来和福尔摩斯一起进行智力的对决。

不幸的是,在昨天晚上看完了《血字研究》后,我分明记得把它收进了书包里。可是今天课间的时候,我翻遍了书包,却怎么也找不着。咦,书呢?这是个疑案。我立刻想:如果此刻福尔摩斯在,他会怎么做呢?

于是我立刻回顾了丢书事件的来龙去脉,仔细打量了周围是否有可疑人士,还找来了小伙伴和我一起组成了“姐妹侦探团”,共同研究推敲。始终没有头绪的我们突发奇想:写一封信向福尔摩斯求助,也许是一个很好的主意。

汪新源当即反对:“这信寄给谁啊,福尔摩斯早就死了。”

“可是他一定有后继人吧。”

最终我还是决定写一封信,说不定啊,我可以成为他后人的关门弟子,成为中国的福尔摩斯。

于是我兴冲冲的回家告诉了爸爸。

爸爸听了哈哈大笑,从书房里拿出我弄丢的书,他说是他昨天无意中拿去看了看,就不必麻烦福尔摩斯啦。

真失望啊,我怎么就忘了爸爸这么一个最大的嫌疑人呢!

福尔摩斯读后感32

柯南道尔的著名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中,主人公福尔摩斯那正义、智慧的形象早已深入人心,在很多人眼中,他是19世纪英国的卫法者,所有的罪犯在他的缜密推理下都是无法可逃,正直是他的代名词。但是他所侦破的很多案件中,在没有惊动警方的情况下,对一些“正义的复仇”,他却是颇为宽容。

在《冒险史》中的“博斯科姆比溪谷奇案”中,老约翰特纳为了自己的女儿,杀死了作恶多端的老麦卡锡,福尔摩斯知道真相,但却没有向法庭提出,从而让凶手和死者的儿女能够在一起和睦相处并喜结良缘。又如“米尔沃顿”中的那位贵族妇女,为了不让米尔沃顿破坏更多女子的家庭,也是为了给自己的丈夫报仇,她杀死了米尔沃顿,福尔摩斯目睹了这一切,却没有阻止杀人也没有帮助警察调察。还有“魔鬼脚跟案”、“格兰奇庄园案”……在众多情与法的冲突中,福尔摩斯似乎总是站在“情”的一边。

《孟子·告子》有言:“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是非之心,智也。”或许有人会认为福尔摩斯作为一名侦探,一名正义的法律卫士,不应将私人感情带入案件中,否则会导致不公平的事发生,但正是这种“情重于法”的表现,体现了人性中不灭的正义的光辉,这是更高层次的正义,高于法律的正义之心,使福尔摩斯的形象更加高大。

情与法的话题,由来已久。人们常说“法不容情”,似乎一切感情——无论是正义或非正义,在冰冷的法律面前都是无用。中国有著名传说人物白素贞与许仙的“情”与法海所代表的天规法

令,远有美国的一位老人为养活孙子而偷取面包被送上法庭……法律总是严苛的,但人情也总是宽容的。鲁迅先生面对雷峰塔的倒塌而写下的《论雷峰塔的倒掉》,来歌颂自由爱情的最终胜利;美国的州长为老人捐款交上罚款,并且自我检讨对民生的关心不够。在他们的心中,法固然重要,但情融于法也未尝不可。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在情与法的冲突中,选择情也未必违反了公理与正义,更何况福尔摩斯所经历的那些案件中,死者都是罪大恶极之人。在法律制度尚不完善的19世纪,公平并不仅仅掌握在法官手里。当然,我写此文的目的,并非宣扬徇情枉法,我只想说明,有时法律的天平应向正义之情倾斜罢了。

在“博斯科姆比溪谷奇案”的未尾,有这样一段话:凶手和死者的儿女最终组成了一个美满的家庭,他们永远不会知道,在曾经的岁月里,他们的生活里出现过阴霾,或许正是为了让不知情的人们能平静幸福地生活下去,在福尔摩斯的心里,情与法的天平自有倾斜的一边。

福尔摩斯读后感33

暑假期间我看了一本书叫做《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围绕着一个个案件展开,讲述着许多扑朔迷离的案件与故事,我看看的津津有味。案件的叙述十分的精彩,但也有很多案子令我感到迷惑,幸运的是追随着聪明的侦探福尔摩斯的视角,我解开了一个个迷惑。

福尔摩斯的全名叫夏洛克·福尔摩斯,他是个身材瘦长,看上去十分精明干练的人。他的目光锐利有神,细长的鹰钩鼻和前突的下巴,让人感受到了他的机警果断,意志坚强。有着这样外表的他,拥有着超出常人的敏锐,在一个个难解的案件面前,令犯人无所遁逃。

这么书主要写的是福尔摩斯带着自己的助手华生和一批穷孩子组成了“特搜队”,在英国屡破奇案。令我记忆十分深刻的一个案件讲的是福尔摩斯帮高楼王的主人寻找祖先留下的金子。有一次,高楼王的主人在自己假的阁楼上找到了一个暗格,在里面发现了祖先留下的一盒金子,不久后,那盒金子却凭空消失了,主人非常着急,连忙叫福尔摩斯帮忙寻找盒子,福尔摩斯却是不慌不忙,用常人根本不能理解的方法去破案,还让“特搜队”去到处找线索,没过多久案子就被破了,当福尔摩斯去抓那个小偷的时候,那个小偷还根本不清楚自己是怎么被发现的。

福尔摩斯不仅聪明也十分勇敢,有一次为了抓住罪犯,中了枪,最后还是把犯人给抓住了。

读完这本书后,我受益匪浅,从中学到了东西,比如做事要细心谨慎,不能有一丁点儿的马虎,因为一不小心漏掉的细节很可能就是完成这件事情的关键。读书也是一样,一定要认真仔细得看,否则很可能漏掉了一些精彩的故事和一些重要的情节。

早就听说《福尔摩斯探案集》特别好看,于是今年暑假这本书就列入了我的书单中。

福尔摩斯读后感34

他是一个小说中的人物,曾经破过许多扑朔迷离的案子。他非常幽默,总是喜欢叼着一支烟斗。

他,就是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创造的神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人们喜爱福尔摩斯,因为他已经成为正义、智慧、勇敢的化身,成为帮助人们战胜罪犯、弘扬正义的偶像。

在每一个故事中,福尔摩斯都和自己的助手华生一起,出乎意料地把真相揭露在读者面前。同时,他在面对复杂的案件时,通过对细节精确观察,从而进行严密推理的方法,也让读者和专业侦探受益匪浅。

对福尔摩斯来说,从一个人的外貌和穿着就可以判断出一个人的职业习惯和爱好,伪装得再逼真的罪犯,都不能逃脱他那鹰一样的目光。

另外,小说设置了医生华生这个诚实、勇敢又好学的助手形象,很好地衬托了福尔摩斯的智慧和过人之处。

我认为福尔摩斯就是我们要学习的对象之一,虽然他只是一个书中的人物,但他那灵活、敏捷的思维是值得学习的。

最后我还要感谢一个人,因为是他创造了福尔摩斯,他就是--柯南道尔。

福尔摩斯读后感35

放假期间,我阅读了由英国著名的小说家柯南道尔撰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我被福尔摩斯的智慧以及他的人格魅力所感染。

我很喜欢看侦探小说,应该是由于我从小喜欢看《名侦探柯南》这部动画片吧。在书中福尔摩斯的机智,果断,以及在华生医生的帮助下解决一起起案件,他还会买通那些别人注意不到的孩子们来帮助福尔摩斯来打探消息,因此这个孩子也立下了汗马功劳。

福尔摩斯的细心令我最为惊叹,他在一次询问一起杀人案件的第一发现人的时候问出了一些问题,询问结束后他就利用他在现在发现的蛛丝马迹将第一发现人在进入现场以后作了什么事,走到了哪里全部说了出来,以至于第一发现人以为当时福尔摩斯就躲在哪个现场的某一个地方,因为福尔摩斯说的和他当时的行动一点差别都没有。这就是福尔摩斯的观察能力。

虽然福尔摩斯是以为非常棒的侦探,但是他有一个非常不好的习惯,那就是吸食毒品--可卡因。当华生刚刚认识福尔摩斯时他问福尔摩斯为什么要吸毒,福尔摩斯给出的答案却是,如果没有案子来使他兴奋,就只有利用毒品来使自己兴奋。

故事的结尾,是福尔摩斯利用自己的勇敢将自己的劲敌莫里亚蒂教授,永远的埋葬在悬崖的瀑布下。不知道是不是福尔摩斯的正义感感动了上天,使上天救了他,因为他与莫里亚蒂教授是一起掉入瀑布,但是莫里亚蒂教授身亡了,福尔摩斯却奇迹般的还生了。

福尔摩斯的身上有许多优点我们青少年可以学习,比如他的机智面对危险临危不乱,观察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以及缜密的思维,都是值得我们学习。

我最敬佩福尔摩斯的正义感,那些犯罪者面对这位神探,都有想结束他生命的想法,福尔摩斯在面对生命威胁的情况下以为反顾的走着自己的侦探道路。令我肃然起敬!

福尔摩斯读后感36

你知道谁能从一点香烟渣认出抽烟者吗?你知道从脚印的大小能分辨出这人的身材大小的人吗?他就是在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

这本书讲了住在英国伦敦贝克街221B号房子里的福尔摩斯,他靠着他那敏捷的身手,积累的经验,机智的大脑,破了一起又一起的案子,并且依靠助手毕生的帮助,调动了街头流浪儿刺探情报,为民除害。

在第一篇血字研究中,他从脚印像个的距离看出凶手的大小,从自己凌乱看出写信人很匆忙灯他都能看出来,尤其是在巴斯克韦尔魔犬那一片,福尔摩斯遇到了一个谋杀了好心的伯伯和伯伯的侄子的高级凶手,那时虽然有把握住凶手,可没证据,当华生发现了凶手是用全身涂满磷的巨型猎犬杀人的,福尔摩斯使用他推理出来的证据合二为一,还把凶手顺利捕获了凶手。还有一次他用一个半身蜡像捉住了凶手。这些例子让人不经佩服起福尔摩斯,他虽然看过去很冷漠,可内心很风趣光彩。

《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让我懂得人必须要胆大心细。

福尔摩斯读后感37

我特别喜欢读书,所以看了不少,像《三国演义》、《水浒传》、《鲁宾孙漂流记》……但我最喜欢探案类的,尤其是《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主要讲了著名侦探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华生破获各种离奇案件,其过程让人出乎意料。在这本书中我们可以看到神秘、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也被福尔摩斯不顾一切代价去救别人的精神所感动,也被他的机智、容易发现别人发现不了的线索和渊博的知识所吸引。 例如在《血字的研究》中第一次看到华生就知道他是从战场上回来的医生,让华生很吃惊,从这儿我们可以看到福尔摩斯知识很渊博;而从现场的墙壁上用鲜血赫然写着"RACHE",同时,还发现了一枚滚落的戒指、两种不同的脚印、几处墙上的指痕,之后,经过福尔摩斯细致的调查和缜密的推理,终于找到了凶手,我们可以看到福尔摩斯很机智,还很心细。

看完《福尔摩斯》,我越来越喜欢福尔摩斯,也越来越想成为他那样的人,所以以后我要读更多的书,还要善于观察问题。

福尔摩斯读后感38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叫做《福尔摩斯探案集》。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书上说,福尔摩斯是个“怪”人,但他同时是个精通解剖的一流药剂师。历史上,哪个名人不是“怪”人?他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

这本书有四个故事《血字的研究》、《恐怖谷》、《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四签名》。我最喜欢的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因为在这个故事中,充分体现了福尔摩斯的聪明才智,而且很刺激。

福尔摩斯读后感39

大侦探福尔摩斯的形象历经百年依然魅力不减。在《福尔摩斯探案集》一书中,他带领我们进入凶案现场,查找狡猾的凶手留下的蛛丝马迹,缜密严谨地剖析案情,巧妙地揭开一个个跌宕起伏的凶案真相。

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一个我喜欢的故事叫《恐怖的带子》。故事的主人公海伦小姐。她和她的姐姐从小失去了父母,是他们的继父把他们养大。继父虽然养大了他们,其实是想独吞他们的财产。等姐妹俩成年后继父就养了一条沼地蝰蛇,杀了海伦姐姐。海伦将要面临同样的危险,于是她去找福尔摩斯帮忙。福尔摩斯在“死亡房间”发现了一条小小的通道,是通向继父的房间,并连夜找到了真凶,凶狠的毒蛇咬死了凶手。这就叫“多行不义必自毙”。

福尔摩斯读后感40

我非常喜欢福尔摩斯的故事,第一集叫《血字研究》是福尔摩斯第一次和华生见面,他们合租了一套房子。福尔摩斯告诉他,他是一位侦探,只要警察和私家侦探有困难就会来找他。这时来了一封信,上面写着请福尔摩斯到布利斯顿尽头的劳列斯顿花园3号发生了凶杀案,请他协助调查。

于是福尔摩斯和华生一起去案发现场,当他们回家的时候突然看见几个流浪的孩子,福尔摩斯为了尽早破案就雇佣了这些孩子,果然孩子们收集到了许多对破案有利的资料。福尔摩斯他们办案时就更好办多了,最后福尔摩斯靠着孩子们的协助成功地抓住了罪犯。

读完着本书我知道福尔摩斯有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我们要学习他们的精神。同时我又感受到了只要仔细观察身边事物就一定有大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