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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判人性泯灭的名言

时间:2025-05-12 10:17:10

高考满分作文 篇1

天际的云朵,拥抱朝阳,燃得热烈,灼着目光,静下来,你可以看见那火苗耀眼的光,感受超越尘嚣的力量。——题记

三毛曾经说过:“如果有来生,要做一棵树,站成永恒,没有悲伤的姿势。”当我们沉浸于前进路上的琐碎而无暇他顾、疲惫不堪时,有没有静下来想一想,忽略了什么,或是值不值得?我们往往努力做自己认为重要的事,自己认为值得的事,并为此挥霍大把的光阴,到最后,当遇到下一件事时,犹豫的我们才会清醒,奈何难以回头。

不如安静下来,听一听内心的呢喃——那些蛰伏在角落里的声音,或许才是灵魂的梵音,让你看淡很多悲伤,给予你更从容的力量。

如果你现在还斤斤计较于一时的得失,那么他便真正的“失”了;如果你耿耿于怀于外在的成败,那么你离内心会愈来愈远;如果你甘于低头盲目追求当下,那么你会错过更多。春花秋月何时了。吟诗作赋,对酒当歌,谁不希望沉浸在诗意般的人生里?可是,执着的追求过后,恐怕只剩凄美的喟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讲春水向东流!”在低头盲目求索时,怎不抬头望一眼?望一眼辽阔的国土,天下的子民——那些生命中无法忘怀之轻,究竟辛酸了多少人的眼泪!

“如果有来生,要做一只鸟,飞越永恒,没有迷途的苦恼。”我们都渴望有有一颗忘忧草。希冀自己会更无悔地跋涉在人生的旅途上,遇到冰心所写的旖旎风景,可是我们如此的浮躁,去哪里能瞥到一路花开?那穿枝拂叶的人们,有泪可落,而我们却只有感伤。

其实在这个尘世中并没有诸多沉重的桎梏,所谓的疲惫,不过是我们太过执念于那些本来无需挂怀的世事,而真正的轻盈,则被我们弃于脑后,被封存被遗忘。尘世的喧嚣与明亮,世俗的快乐与幸福,在沙漏中,汩汩流过。我们无法奢望太多,也无需牵强,只要快乐、安宁、没有悲伤就好;而这,不过是重新对话我们的生活而已,让眼泪打碎荒芜,濡湿遗忘的角落,去做我们本来“必修”的事情,重新参与生活。

雄浑陶醉的场景,光彩炫目的字眼,都不过是要被时间涤荡得无影无踪。不必感叹人生易逝,岁月难留,而应增加时间的厚度,更加从容地让自己的人生厚重。有分量。

高考满分作文 篇2

“山羊过独木桥”两山羊抵角,尽力使对方落下桥,自己通过,相当残忍。人学“山羊过独木桥”,也就定了只允许一方通过的规则,更加残忍。可是,这规则定了就要遵守!在两人过独木桥相遇时,互相拥抱,转身换位,全都顺利过了桥,获得双赢,就变成了违规。这引发了大家强烈地争论。

因为我们大家心里总有一个前人划定的规则——大家怎么着,你就必须怎么着!哪怕是有些规则会使人性泯灭,会阻碍社会前进,也不思改进。这个“规则”就是束缚人们思想的旧观念。

我们说旧观念会束缚住人们的手脚,阻碍人们潜力的发挥。只有勇于冲破旧观念的束缚,不断解放思想,不断探求真理,才能发掘出那些珍贵的、有用的而又经常为人们所忽视的“瑰宝”。

从人类社会的发展来看,只有冲破旧观念的束缚,解放思想,勇于探索,人类才得以不断进步。上古时代,有谁教人们用火,养牛,种稻?还不是我们祖先自己?我们的祖先开天辟地,筚路蓝缕,冒着生命危险钻引出第一颗火种,猎获并驯服了第一只野牛,培养出第一串稻穗,才使人类由蒙昧时代进入到了野蛮时代。又有谁教人类制造机器,大幅度

提高生产力?是上帝?不,是那一些普普通通的工人——瓦特、富兰克林等,他们发明创造了机器,拉开了工业革命的序幕,使人类迈向了文明时代。由此看来,第一个举起石斧扑向猛兽的人,第一个吃蟹螯的人,第一个环球航行的人,第一个登上月球的人……每个“第一”,都将人类带上了新纪元。而这些人如果思想僵化、顽固保守,都遵守旧规则,也就没有真理的发现。正是这种勇于冲破旧观念的精神,推动着人类文明的历史前进。

然而,长期以来,有一些人思想僵化,被旧观念、旧规则束缚着,害怕创“新路”。我们的经济体制犹如一部沉睡的机器,许多地方生锈了,卡死了。而有些人总认为这就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改不得。这些人,就不睁眼看看,世界新的技术革命的浪潮滚滚而来,势不可挡。改革开放,搞活经济,创建和谐社会,互助双赢,保持可持续发展,势在必行。我们只有利用时机,迎接挑战,才能提高不断人民的生活水平;中华民族只有改革开放,才能振兴。

面对现在这个飞旋的时代,重要的不是前人做了什么,我们做了什么,而是我们还没有做什么。广阔世界无数未知的领域在等待我们去开拓。我们要敢于挑战束缚我们前进的旧“规则”,我们要敢于创造有利于和谐发展、互助共赢的新“规则”;要有在独木桥上相遇拥抱、转身、换位、共创双赢的精神,积极投身于改革事业中。

高考满分作文 篇3

如果没有差异,我们的世界,我们的生活会过得平淡无味;如果没有差异,我们的内心世界将会感到孤寂,如果没有差异,世界将停在原地,不会向前发展。高考满分

花儿并不是只有一种颜色,赤橙黄绿青蓝紫,才显得缤纷,动物并不是只有一种,飞禽走兽,花鸟鱼虫,才显得欢腾;我们的衣服并不是只有一种样式,人类也并不是只有黄种人。

在这个世界中不会存在相同的人,相同的事,相同的物,相同的景象。对于科学家来说,他为科技的强大功能而欣喜;对于天文学家来说,他更关注手机对人文情怀的改变。他们没有是与非,只有视角的不同。

在这个世界,万物相同是相对的,差异是绝对的。

我们每天所看到的太阳也并非是我们昨天看到的那一轮,它总会有变化,它总会存在着差异。今天跟昨天相比,每个人都或多或少发生着改变,今天与昨天的自己存在着差异。差异是世界上最普遍的一种存在,如果没有差异,世间将会是一片死寂,如果没有差异,我们的生活将枯燥无味;如果没有差异,我们将会失去前进的动力。唯有存在差异,我们的生活才显得丰富多彩。

我们每一个人的思维、想法、态度、做法都有差异,就因为这些差异,整个国家乃至整个世界才会不断前进发展,才能导致新事物、新科技的产生,才能让社会越来越完美。世界越来越完美,生活才会越来越幸福。

在前不久,网上传转着这样一句话:“元芳,你怎么看?”也就是说,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想法、做法,有这样一句人人皆知的话: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就好像南方人非常期待下雪,因为南方很少下雪,而北方人却不想下雪,因为下雪会对农作物造成灭顶之灾。在春旱的时候,农民盼星星盼月亮,盼着老天下一点雨,因为农作物需要雨露滋润;而对于春游的人们来说,却希望天天春风和煦,阳光灿烂,因为这样的天气更是游玩的好时机。

不难想象,如果千人一面,人类生活将是多么没有意思,如果万物同形,大千世界将是多么黯淡无色。我们认识并理解差异,我们更要尊重差异。尊重差异就是尊重个性。尊重个性,就是热爱社会,就是热爱我们赖以生存的世界。

高考满分作文 篇4

人生,它像是一杯香浓的咖啡,开始会有些苦涩,但总会苦尽甘来。

人生,它像是一艘漂流着的小船,开始会迷失方向,但总会漂回海岸。

人生,它像是一个不倒翁,开始总会摇摇晃晃,但却能笑对人生。

佛经教给我们许多做人的道理,但如果不了解人生的意义又怎会懂得做人的道理,了解做人的乐趣呢?佛经中的语录其实十分简单,但是却意味深长。

笑对人生,再大的风浪也不怕。苏轼展示给我们的就是这样的精神风貌。苏轼的一生十分坎坷,仕途的不顺让苏轼的一生都活在奔波之中。一路的被贬,让苏轼也学会在逆境中笑对人生,体味人生的真谛。不信,你听听,“门前流水尚能西,休将白发唱黄鸡”——在被贬的生活中,年迈的苏轼仍能对人生充满希望,也懂得笑着面对人生。

在坎坷的人生中,苏轼找到了自己的做人道理。笑着面对人生,任何困难都将烟消云散。

笑对人生,再大的挫折也不怕。贝多芬已经用震撼人心的《命运交响曲》给我们证明了。是啊!人的一生总是挫折与成功相伴。贝多芬小时候就耳聋,人生的考验却未让贝多芬低头。他反而能笑对人生,做出了影响后世的音乐。他能在“欢乐颂”中快乐地活着,在旋律中谱写着他美妙的人生。

在挫折的人生中,贝多芬找到了自己的做人道理。笑着面对人生,用音乐谱写他的人生。

笑对人生,再大的困难也不怕。老子的辩证法思想一直影响着我们,其中的深邃也体现着对人生的乐观精神,如“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这句鼓励着我们的话不也体现着这种辩证的人生观吗?人生的挫折无处不在,在幸福时可能隐藏着危机,在困难时可能隐含着成功的契机。所以,生活是充满着乐观与向上的。在生活中寻找自己的人生之道吧。在多变的人生中,我们要学会寻找自己的做人之道。而笑对人生则是最佳之道。

人生,其实很漫长,需要我们一步一步去完成。人生,也很艰辛,需要我们去探索。如果笑着面对人生,笑着过好属于自己的人生,人生会更有意义。

微笑面对你的人生吧!

高考满分作文 篇5

朱熔基总理将"公则生明,廉则生威"这句话作为他的人生信条,于是,我们看见了一个公正无私、威严廉洁的高大形象。

"公则生明",单单四字,意韵深远。公正,不偏私地想问题、办事情,则处理问题明智正确;反之,带有主观色彩,便不能公正无私地认识和处理问题。而人往往受主观影响,难以对事物做出正确深刻的认识,所以要做到"公则生明"并非易事。

人们首先得克服感情上的亲疏远近才能客观地认识事物。《韩非子》中一则寓言日:宋国一富人,一日大雨把他家墙淋坏了,他儿子认为不修好,一定会有人来偷窃,邻家老人也如此认为,是夜,果然富人被窃。富人于是觉得他儿子很聪明,而怀疑邻家老人为窃贼。可见,富人对被窃一事,完全受感情亲疏所左右,自己的儿子、偏私地认为聪明,邻翁却是怀疑对象,这样不客观,很难认识到真相,或许,事情的真相恰恰相反也未可知。所以,感情上的亲疏远近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人们的判断,要想获得正确的认识,必须理智客观地分析研究事物,不带一丝感情色彩。

历览古来圣贤人,无不在对事物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在处理事情上力求做到公正不偏私。

我们要向包拯学习,他公正廉洁,不包庇一切罪行。他的铡刀上斩昏君,下斩黎民,只要是真相,就能在他面前闪光,只要有罪恶贪婪,一律逃不过他公正无私的眼睛,于是,才在青史上永远携刻着他的名字。

我们要向岳飞学习,他训练的岳家军,行军迅猛,杀敌勇武,这与他的公正无私是分不开的,儿子岳云,犯军规违纪按军法处置,不因他是自己的儿子而有所偏颇,于是全军上下,无人不服,元人不赞,因此,岳家军才使金军闻风丧胆,才使得北宋得以保全,岳飞的精神一样在历史的长河中熠熠生辉。

不论是故去的古人,还是现存的今人,只有做到公正无私,才能在对事物的认识上得到真理,才能在对事物的处理上得到赞美。感情上的偏私只能陷人于不分青红皂白,不辨是非之中,我们要坚决拒绝让感情主宰理智。

"公则生明"这句话犹在耳边回荡,让我们掘除感情的干扰,理智公正地在世为人吧!

高考满分作文 篇6

有人说,“生活,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下一颗会是什么滋味。”

现代人大多都会有看天气预报的习惯,根据未来天气情况改变自己的计划。不过,天气预报也会有不准的时候。当一个不喜雨天的人,看了天气预报之后做好了全副武装,结果遇上的却是一个艳阳天,这应该也算得上是一种意外的惊喜了吧。

其实,生活的最美妙之处就在于它的不可预见性,你不知道你的未来,也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但是,生活不是全然没有规律的,你完全可以根据现状和一些规律,推测出未来可能会发生的情况,从而做好充足的准备来面对未来。当然,预测,并不是现实,所以也不可全部依赖预测。毕竟,有些预测也许不会成真。

然而,总是有人会选择性地不接受一些在他们看来不好的预测,并且自欺欺人地告诉自己,那只是预测,不一定成真。却经常会忽略,有一些预测并非是空穴来风,假使他不以为然,那些目前还只是预测的结果将来很可能会在未来发生。就如蔡桓公不听名医扁鹊对于他身体情况的预测,没有在病症刚显露之时及时治疗,等到真正病入膏肓,连名医都无法救治之时,才有了后悔的意思,却再也无力回天。又如项羽不听范增对于留下刘邦必然留下后患的预测,没有及时免除后患,最后落得乌江自刎的下场。因为不相信预测而最后使预测成真的例子远不止这些,却总还是会有人重蹈覆辙,不撞南墙不回头。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预测就一定会成为现实。任何预测的提出,大都只是建立在当时的情况下的。换句话说,只有当前的情况持续下去,预测才有可能实现。但是,任何的情况都不是一成不变的,我们可以改变自己,让我们不希望成真的预测实现不了。试想一下,假如蔡桓公一开始就听取了扁鹊的话积极治疗,项羽听了范增的建议免除后患,那么,那些预测不就不会实现了吗?所以说,预测的最终实现与否,实际上都在于你自己。

对于预测,应当接受,并不是说预测一定会成真,而是说要接受预测可能会发生的可能性,从而对其做好准备。假如预测到的结果是理想的,那就应该保尽力而为;假如预测到的情况不是自己想要的,就更应该反思自己,从而使自己向好的方面转化。当然,也不要被预测所束缚,因为它不一定会实现,未来掌握在自己手中。

高考满分作文 篇7

学习就像是一个无望无际的海洋,那样宽广,那样伟大,我们就像一艘小船,在这迷茫的大海中,寻找着彼岸,而上天对它的考验将是无数次可怕的暴风雨,小船只有两种选择一:在困难面前退缩,在浩瀚的大海中挣扎,最后只有沉下海去,永远永远找不到彼岸!二:永不言败,不为艰难,迎难而上,勇往直前,最后到达成功的彼岸,享受到成功的乐趣,我们跟小船一样,命运是掌握在自己手里的,结果是如何只有靠我们去努力,去奋斗。我们学习中虽然苦,有许许多多的挫折,困难,等待着我们,所以我们要勇敢的面对困难,挑战困难,永不言败,那么成功离我们就不愿了,成功是要付出努力的,付出汗水,没有能随随便便成功的,所以我们应该付出不懈努力去学习。

学习不光要有不怕困难,永不言败的精神,还有有勤奋的努力,著名科学家爱迪生曾说过:“天才就是1%的灵感加上99%的汗水,但那1%的灵感是最重要的,甚至比那99%的汗水都要重要。”即使我们的成绩不是很好,但只要有心想要学习,那么我们就应该笨鸟先飞,所谓"勤能补拙“没有人一出生就是天才,他们都是经过秦风的努力,才会成功的,所以我们不能坐等自己那天突然变成天才,而是要点燃自己的力量之火,寻找自己的天才之路,努力奋斗。

在学习的路途中还有有远大的理想,有明确的目标,坚定的决心,这样较大实地一步一个脚印的走向自己的目标。实现自己的梦想,不管在路途中遇到多大的挫折,我们要有坚强的毅力,不临阵退缩!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只要我们肯付出汗水付出努力,那么我们会得到学习中最大的快乐。梁启超曾告诉过我们:”未尽责任最苦,尽责任最乐“。学习是我们的责任,也是我们为自己的将来而努力,学习虽苦但能从学习中得来快乐,乐趣。那么我相信世上的快乐莫过这种苦中得来的快乐了!

想在学习中获得成功,也不是不是不可能的,只要我们能做到有永不言败+勤奋学习+有远大的理想+坚定的信念,坚强的意志,明确地目标,而我想成功也是应该有这个配方研制而成的吧!

在我们获得成功之后,还应记得:胜不骄,要继续努力,不要因为一时的成功而得意忘形,这样才不会使自己一步错,步步错,而遗憾终生。

高考满分作文 篇8

阅读常被奉为一个民族的灵魂。有位作家说,人要读三大本书:一本是"有字之书",一本是"无字之书",一本是"心灵之书"。

这话说得确实精僻(辟),当仍想为其添上一种层次:以"有字之书"为人之底,以"无字之书"为人之骨,以"心灵之书"为人之魂。

"有字之书"指世间客观存在的一切文字内容,也是人们狭义上阅读之物。杜拉斯曾说过"每一本书都是漫漫长夜"。夜晚用一本书来填满闲暇的时光,一方面夯实了知识基础,另一方面开拓了人的视野。培根也常强调"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但若仅仅停留在阅读"有字之书",便易陷入苦读成疾的泥潭。

"专读书也是有弊病的",鲁迅鼓励人们使所学的知识活起来,这便是所谓的"无字之书"。

"无字之书"深深根植于生活这片包罗万象的土地上,经历百态人生也是另一种阅读。向生活寻求知识,学习为人处世的道理,为成为一个大写的人搭好身骨。这本大书中没有直接易得的文字总结,它更需要人活化地看待,留心生活中的细节,从中撷取成长所需的营养,做到经世致用。

读着这两本书,能拥有"谈笑有鸿儒"的展望,但真正贯穿人一生的更关键的是"心灵之书"。

"心灵之书"似乎更为玄妙,大家如齐白石也只能说成"要常有古人之微妙在心间"。我将这种微妙理解为一种自我意识,如果一个人永远是外在事物的反映,缺乏自我的内在焦点,那他仍是无用的。特别在物欲快速膨胀的当下,潜心读书的人都已消失殆尽,更不用提回归本心,发出"吾心便是宇宙,宇宙便是吾心"的深层自我反思!拥有向内探寻的自我意识,才能回答人何以为人的终极难题。而且每个人的心灵都脉动着不同人格的血液,借鉴他人确为一条捷径,但读懂自己内心更为重要。常读"心灵之书",为自己注入独立之灵魂。

从另一方面来认知,"有字"与"无字"之书都是为了读透"心灵之书"服务。腹有诗书气自华也是对读通心灵才为终极目标的明证。他们是两条殊途同归的方式,"心灵之书"散落在世界的每一隅里。

阅读向着领悟"心灵之书"出发!为保有人鲜明生机的愿望,时刻铭记以读心为魂。

高考满分作文 篇9

俗话说的好“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而古今人类,从来都是认为义与利是一对相反词,事实的确如此,许多人为了利益,而义无反顾的放弃了道义,一心只想自己的钱财,可谓是万颗黑心;而有些人坚守着道义,不受金钱与美色的诱惑,真是万人敬仰啊!不过要论义,先知义。

义,是道义的简写,它是公正的,它更是儒家的核心。在古今社会中有多少人是我们所值得去学习、去敬仰的呢?他们中有人因义而死,有些人却差点受军法处治,他们是不朽的。

在这其中有一人是世人皆知的,他就是刘玄德的义弟—关云长,关云长又称关羽,他的道义可谓是世人之榜样啊!曾记得关羽他坚守道义,因为当年他与刘备、张飞的誓言在先,他毅然拒绝了曹操对他诚恳的邀请以及那一生所享不尽的荣华富贵。如果是一庶民见到这些定然会忘记誓言,背蜀入魏,但关羽他没有,他只是因听信了刘玄德死亡的谣言,所以只得暂时住于曹府。在这之后,曹操败走华容道,关羽他又思曹操以前对他的恩德,以及曹操以前没杀他的情义,而放走曹操。又在这之后,关羽败走麦城,被吴王孙权所抓获,面对着要被逼成为吴将和孙权的紧逼,金钱与名利的诱惑,他再一次毅然拒绝,结果孙权他一怒之下,一刀将关羽身首异处。虽然关羽他的肉体已亡,但他的道义和他那颗坚守道义之心,令人所敬仰、所感叹、所赞颂。他的道义之心永远在众人心中跳动。

还有一人也是十分有名的,他就是李剑英。李剑英是一位已经牺牲的空军战士。在空军训练的那一天,他顺利完成了任务,可是在返航时他遭遇了群鸽撞击,发动机在一刹那之间熄火了,当他得知前面有6个普普通通的地球村的平民时,他义无反顾地选择了道义,他十分清楚,如果不跳伞他便会死,可是他更清楚在他的面前是6个无辜的人民啊!他改变了方向,因飞机的坠毁而永远沉睡了,但他挽救了6个人民的性命。要知道在飞机熄火与坠毁之间仅仅只有16秒,他能在这么短时间里选择了他人,这是多么值得赞赏。他是为了道义而死的,他的死是值得所有人而敬仰的。他的道义是不可磨灭的,正如在20xx年“感动中国”中对他颁奖词“烟笼大地,声震蓝天;星陨大地,魂归长天”一样,他的生命因道义而升华。

道义是天平的一头,而另一头却是利益,当利益沉下时,这个人的灵魂将会令世人唾弃;当道义下沉时,这个人的灵魂将会得到升华。有些人到死才明白义的可贵,可那时却已再也无法挽回。

高考满分作文 篇10

“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寥寥数字,含义颇丰。正如美玉常混杂于砂石之中,人的本性也往往优劣并存。高品位难以先天铸就,若是没有打磨,连举世无双的和氏璧也只被认作是普通石块,更何况是原本平凡的芸芸众生!唯有雕琢,才能提升品位,从而实现人生的价值。

只是,玉石的雕琢多半只需借助外力,而人品位的提升则没这么简单。对人来讲,品位是内在的品质,无法用外在的东西去直接改变,因而提升的过程往往漫长又艰辛。而如果不明白这个道理,想要走捷径,结果也就可想而知。(分析得有道理!)

就像是那些有钱没处花的暴发户,一掷千金去抢购奢侈品,用名牌把自己武装到牙齿却难掩满身铜臭;就像那些附庸风雅的高官,费尽心思淘来古董装饰办公室,言辞还是一样肤浅无知;还有那些盲目追求时尚的年轻人,千篇一律的浓妆华服下,个性早已成了所谓潮流的牺牲品……这样的行为,或许能让他们自我陶醉于“高品位”的美梦,但在真正高品位的人眼里这又是何等的滑稽!

要知道,“高品位”指的是内在的“高贵”,而不是外在的“富”或者“美”。品位不是用钱堆成的,不是用古董装饰出来的,不是用化妆打扮能美化的。它有着深刻的内在意义,想要改变就一定要从内在里改革。

抛开肤浅冲动的想法,静下心来彻底地改变自己吧。想要气质不凡就要用阅读陶冶情操,想要理智深刻就要磨去年少清狂的棱角;想要铁肩担道义就要放下朝三暮四的幻想……或许,这已不仅仅是加工玉石般的打磨,更像是凤凰涅槃的新生。人的品位,不只是来源于先天的赐予,更是历经艰苦磨练后的获得。

这样的品位,是钻石般高洁纯粹的光,无法靠拙劣的伎俩模仿,也不会被轻易磨灭。梅花就算零落成泥碾作尘也可清香如故,青松即使大雪满枝狂风肆虐也可高洁依旧。韦鸣恩,这位出身贫民窟的高材生为慈善教育事业不懈奋斗。他的品位,已远远胜过了“人民贵族”的光环。而著名的平民总统林肯也是出身贫寒,历尽坎坷但仍为改变不合理的制度不懈奋斗。终成大业后,他的品位同样被历史铭记。“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的古训,激励着不甘在困境中沉沦的人们,他们磨练出自己的品位,坚守着自己的品位,最终,他们的生命也因此大放光彩。

不要让表面的粗劣掩盖了深层的光。你的品位由你提升,你的精彩由你创造。

高考满分作文 篇11

天有天道,人有人道,物有物道。天地万物各行其道,行走在无间的人最危险。而我,正在无间道上孤独前行。

虽不是眨眼千年,但我仍是这世上的匆匆过客,一瞥之间,千年已逝。在漫无目的的无边行走中,我感觉自己就像一个沙漏,灵魂在体内一点点漏出。浩叹一声,悲伤袭来:

我,好累!

生命中总有些人注定要与我们檫肩而过。我们就像是两条渐近线一样,无限逼近却永不相交。他们的离开注定要成为历史,而所有往事的沉淀却又迫使我在记忆中流浪。如无根之浮萍,飘乎不知所踪。

当所有的记忆在年轮中逐渐风化。我伸手,抓住却是虚有;你回首,满眼尽剩哀愁。现实是残酷的,为什么总是要逼着我们走进命运的伤痛所在?而为何,我又要将自己搞得如此身心俱疲,近乎崩溃?

谁,能告诉我?

我,孑然一身,两袖空空,三尺微命,四海漂泊。人世浮沉,我亦何往?“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此间已无容我之地,而我早已身心俱疲。人,是不是不将自己搞死就永不罢休?

以前,我的人生信条是:“和时间赛跑,惜时如命。”将自己搞得很惨。当然,这都是拜学校蛊惑所赐,出去旅游,随便逛两个小山村就整出一大套理论供我们学习。欺骗那些纯真的小孩。

当我“幡然醒悟”时,发现只有一句话可以形容自己:“我心伤悲,莫知我哀。”

使我醒悟的是一则短片:老虎和狮子是动物界最具杀伤力的,但它们一生百分之七十的时间都处在悠闲之中。从进攻到捕食结束的整个过程不足三分钟。

我得出的结论就是:“悠闲的狮子比奔跑的羚羊更具杀伤力。”悠闲,那是因为曾经经历过一些不为人所知的累。

其实,我亦非真的悠闲,只是相比之下,世间匆忙的人多了,我也就成了悠闲。

人人都英雄,世间无豪杰。

匆忙并不意味着他们就一定成功,而悠闲也并未宣布我的失败。毕竟,我的历史还是我自己在写。

因为曾经经历过,所以痛;因为曾经累过,所以悠闲。有些伤是注定无法忘却的,既然无法忘却,那就只有让它沉淀。

天下之大,悠哉游哉者几人?我如孤鸿,千年一瞥,再回首,所有人业已远去,仅剩我一人独行四方。其实,我的悠闲用鲁迅先生的话倒过来说也好理解:“其实,世上本就都是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没有了路,而成了道。道可道,非常道,只不过此道非彼道罢了。而我,亦不会追求太多。

高考满分作文 篇12

欧文曾说:“宽宏精神是一切事物中最伟大的。”诚然,只有拥有宽容精神的人,才能成大事,也正是有了宽容,才有了大写的人。海纳百川的气度,是一个人成功的必要条件。

“量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常常被人们误解成一个人只有采取毒辣的方法,才能获得成功。其实不然,这句话的本来面目应是“量小非君子,无度不丈夫”,所谓的“毒”其实为“度”,指得是宽厚。

毛泽东曾说:“意志坚如铁,度量大似海。”连任两届的美国总统林肯总是对政敌十分宽容,于是有人批评林肯总统对待政敌的态度:“你为什么试图让他们变成朋友呢?你应该想办法打击他们,消灭他们才对。”“我们难道不是在消灭政敌吗?当我们成为朋友时,政敌就不存在了。”林肯总统温和地说。这就是林肯总统消灭政敌的方法,将敌人变成朋友。

我想,也正是因为林肯对政敌宽容的气度,才使得他成为美国最伟大的总统之一,也正是因为这种气度,才使得他名垂古今。

惟宽可以容人,惟厚可以载物。三国时期的蜀国,在诸葛亮去世后任用蒋琬主持朝政。他的属下有个叫杨戏的,性格孤僻,讷于言语。蒋琬与他说话,他也是只应不答。有人看不惯,在蒋琬面前嘀咕说:“杨戏这人对您如此怠慢,太不象话了!”蒋琬坦然一笑,说:“人嘛,都有各自的脾气秉性。让杨戏当面说赞扬我的话,那可不是他的本性;让他当着众人的面说我的不是,他会觉得我下不来台。所以,他只好不做声了。其实,这正是他为人的可贵之处。”假使蒋琬没有如此宽宏的气度,他绝不会受到世人的赞扬,也绝不会留下“宰相肚里能撑船”这句千古流传的名言。

哲学家康德说:"生气,是拿别人的错误惩罚自己。"三国时期的著名将领袁绍,外表宽容,实际上内心多疑,不决断战略,不重用人才,许攸便因此投奔曹操,最终由于袁绍的气度狭小,导致了官渡之战的惨败。官渡之战时,袁绍的兵力多于曹操,又出身于名门,本应胜卷在握,但正是缺少了宽容的气度,才使得他最终的失败。

韩信胯下之辱,有名垂千古的战绩;孔子恕人,有万世师表之称;勾践卧薪尝胆,才能复兴越国;蔺相如不计前嫌,才能有将相和时期强大的赵国……古今中外,每一位成功人士的背后,总有宽容的气度在支撑他们走向最后。

宽容的气度,是种品质,是成功不可或缺的条件。正如纪伯伦所说:“一个伟大的人有两颗心:一颗心流血,一颗心宽容。”

高考满分作文 篇13

“你怎么这么不听话!”“乖,你真听话。”“这孩子可听话了,每次考试都考100分。”“你这不听话的孩子,又犯错了不是?”……

曾几何时,我们被这样无礼地叫来叫去,“听话”似乎成了比较我们“好坏”的计算单位。一句“听话”,就代表他们说过了很多正确的话,而我们的努力只是听他们的话并进行实践而已。所以,当他们看见自己的孩子硕果累累时,很自然就认为是自己教育有方,而从来不很重视孩子所付出的努力。不只是亲戚,别人夸奖我们的时候,也都近似于这样:“这孩子真听话,肯定是父母教育有方。”夸是夸了,真的是在夸我们吗?恐怕也是别有深意吧;而一句“不听话”,似乎是我们连话都不会听,不是聋子就是呆子,是不可造之材。而说这句话的人也显得自己很有水平,推卸了自己的责任:看,早就教了你们,问题只是出在你们的身上,是你们自己没学好嘛!

在成功时,当自己沉浸在“丰收”的喜悦里,一句温柔的“听话”立刻无情地否定了我们的全盘努力,要是换成了像“你真棒!”之类的话,就会让我们快马加鞭,更加有百分之两百的勇气向前冲,同时成就的快乐也会永远铭记于心,在记忆中留下一片黄金地带,一举两得,岂不妙哉?在犯错或失败时的心灰意冷中,一句“不听话”同样如期而至,本来还些许流动的水,在这一瞬间就变成了硬邦邦的冰块,堆积在心灵的深处里,成倍地消耗我们的勇气和希望;而同一种情况下,如果能说一点鼓励的话,或干脆少说点话,我们也会觉得好受多了。比如:有一次,我在客人面前缺少了点礼貌,又不小心拿错了客人的水喝,导致客人闷闷不乐地走了,我本以为老爸会把我骂得狗血淋头,结果老爸只是指出了我的错误和导致的后果,并告诉我下次该怎么做,就结束了,异常简单,于是,我的心情又像平常一样开朗了,同时也确实记住了这次小小的教训。

其实,我们知道,“听话”和“不听话”本意是好的,都是出自为我们含辛茹苦的长辈们的口中,妄加评论确实不礼貌。但是,如果换一种说法又何尝不可呢?天下汉字千千万万,信手拈来就是一堆,组合一下不就比那两个词更好更温馨?我们也不更容易接受吗?

所以,我希望无论是父母、兄弟、爷爷、奶奶还是其他长辈,请不要再说“听话”了,也为我们考虑考虑吧,好吗?

高考满分作文 篇14

何为道?道德经贵为万经之首,老子曾于其开篇便阐述了“道”这一晦涩难懂的字眼。

其文曰:“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通俗些说,道,是一种状态,是一种意识,也是一种能量。它存在于这天地之间,一草一木,一如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在以肉眼可见的世界中,我们所观察到的,是最为客观的实体,是这个世界的表象。当我们以物质的固有状态来判定其存在价值,事实上,这是有悖于“道”这一象征着中国特有古典文化符号的内涵的。

草木虽小,亦存生命,天地虽大,却无情丝。关乎道,老子曾言,可以说出来的,都不是道。那么既然不能通过言语来描述,我们又该如何去表达呢?诚然,语言的创造,成为了我们彼此之间沟通的一座敦厚的桥梁,我们可以通过其来阐述内心的想法,可是并非所有。这种局限性亦是道的一种体现,它的无形无体在于你只能去感受,但是却无法去用文字或是别的什么方法去描述。这正如文字的局限性限制了人的意识,而事实上,与这天地之道相比,人的意识亦是受着自我认知的制约而无法去真切的明白”道“为何物。

谈及此处,似是对于”道“仍旧不甚明了。事实上,道比不得无形的能量,它不仅无形,更加无迹可寻。它存在于这匆匆流逝的时光里,它隐匿于这奔腾不息的江海中,可是我们所能看到的.,只是渐已斑白的华发和那不时激起的浪花——我们对于这个世界的认知,依据于我们明亮的双眸和我们引以为傲的思想,但是我想说的是,这世界,并非只有脚下踏着的那厚重的土地,还有着许许多多,存在于这方世界,然后你却无法看见的事物,他们与我们无二,皆是这天地的一员,皆是”道理“交织下,诞生的命数。

所以,道,并非一言而可以明之,或是千言万语,亦不能使人明之。在当今时代,道被赋予了新的含义,一则为言语,即为说这一种表达方式,二则为道路,即为我们所行之途径。鲁迅先生曾说,这世上本是没有路的,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在我看来,走路是一种道,走过的路也是一种道。红尘喧嚣,我们更应看清自己的道,不仅是脚下有形的道,更应是那无根无源的,无形的道,这需要我们用心去感受,去体悟,最终去明了,我们的人生,我们,于这天地之间,所处的位置。

高考满分作文 篇15

夜,悄无声息,昏黄的街灯下,它,显得更黑,更高大,不紧不慢,斜斜的,悄然地跟着我,我止住了它也停了下来。

“我不会输给你的!”我愤愤地说道。它也耀武扬威地向我扬了扬拳头,抬头望去,巷子依然幽深而莫测,我深吸一口气,冲进去,它也不甘示弱,扬起腿,随后,消失了………

我的影子,我的对手。

一圈,两圈,三圈,此时的我,双脚已迈不动一分一毫了,就在我准备放弃,侧着头大口大口喘粗气的时候,我看到了它,此时此刻,虽见不到汗珠,但它那起伏的胸膛告诉了我一切。我冷笑一声,没错,只有你才会在这里半途而废,我撒开腿,没命地向终点跑去。成功了,我是为数不多的长跑得优者之一。我又向那面墙望去,它也向我做着胜利的“V”字形,我笑不出来了,狠狠地告诉自已,我一定不会败在它手下。噢,那张罪恶的数学卷子,让我惊慌得不知所措,让我不知如何面对家人,让我丢失了一半以上的信心,我失魂落魄地在大街徘徊着,自行车也发出了不耐烦地“吱咯,吱咯”的声音,天,阴沉得泛红。它,也变得很淡很淡,垂头丧气,步伐沉重。我仿佛还听到了颤动地哭声,从某人的心灵上传出来,不知是它还是我。不,不是我,一定不是我,我怎么可能那么地脆弱,我要用我的资本——年轻,去克服去战胜困难,而不是一蹶不起。不是屈服,我骄傲地昂起头,它仿佛也瞬间感悟了,并肩和我向前方飞奔。

期未考试第三名的成绩的确让我高兴了好一阵子,一天晚上,我闲来无事,于是骄傲地站在墙边,藐视着它,想让它看看我的伟大,以满足一下那膨胀的虚荣心,可令我不曾想到的是,此时的它比我更高大,更傲慢,我仿佛感受到,它在俯视,俯视着我这个矮小的小丑。顿时,无地自容,我不由自主地低下了头,可当我重新坐回书桌的时候,我忽然发现,它被我踩在了脚下,我顷刻间明白了,要想成为永久的胜利者你得坐着。

多少年来,它一直跟着我,时隐时现,我成功,它也成功!我失败,它也失败;我伤心,它也伤心。我永远也甩不掉它,但正是因为有它,让我燃起了战斗的意志,让我永远不会服输。与它竞争,让我学会了坚持,学会了顽强,学会了谦逊……我很想触摸一下它,感觉它那与我同样的火热的温度,可是,它永远是冰冷的,是副会动的,贴在墙上的画,我只能与它竞争而不能拥抱。

高考满分作文 篇16

目标是什么?目标就是船上的浆,目标就是征程的鼓点,目标就是行为的准绳。

目标·前进的动力

刘翔,在2002年雅典奥运会上,他以“高速”夺走了金牌,成为了当之无愧的世界“飞人”。他为什么会如此成功呢?他说:“在我跑步的时候,我脑里只有一个念想,只有一个目标,那就是:跑过终点。而且每一想到它,我就有使不完的劲儿。”

目标带来的动力,并不是只有刘翔才深有体会。我的妈妈是一家医院的院长,有着较大的权力。每次我向她讨教成功的秘诀之时,她总会说:“给自己的人生定个目标!”当她小的时候,因为那是在乡下,环境也不好,在她熟睡时竟有一只蝗虫跳到了脸上,她立马被惊醒。现在回想起来仍旧是她不寒而栗。她当时略带惊吓地把人生的目标定了下来:跳出“农门”。这个目标不断激励她,是她成为了全乡唯一一个大学生。

目标·坚持的勇气

在古代的希腊,有过一场著名的战争:希波战争。最终以希腊的胜利告终。因为那时没有通讯设备。一位欣喜若狂的士兵从战场跑回雅典,中途几天几夜滴水未进。最终冲进了雅典城,将这个好消息昭告天下。然而,这么远的距离,这么极限的条件。他是如何坚持下来的呢?我想,是目标给了他坚持的勇气,就好比是一场赛跑,而它的终点就是雅典城。

我们中国也有类似的人。王羲之,古代伟大书法家,被世人称为“书圣”。他的作品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在他幼时,不努力写字念书,很没有耐心,常常询问父亲自己的字什么时候才能练好。有一次父亲竟答:“有朝一日你把池子中的水给洗黑了,你就能练好了。”往后他努力练字,以洗黑池水为目标。最终成为书法大家。

目标·行为的准绳

去年,我的学习成绩平平,整天游手好闲,没有什么追求,但后来“遭受”父母与老师的“双重攻势”,我定下了一个目标。我的生活从那一天开始改变了,我变得刻苦好问,有上进心。我学会抓紧时间,扎实基础。从每一个单词,每一首诗,每一个公式,都烂熟于心。走廊上,食堂里,操场边,都有我认真学习的身影。每一张小纸片都有我学习的足迹。苦心人天不负,终于有一天,我学习的成绩名列前茅。要问这是为什么,因为我把目标当做了行为的准绳。

让我们扬帆起航,朝着目标,加足马力,紧锣密鼓,奋发前进!

高考满分作文 篇17

俗话说,细节产生美。生活中的细节随处可见,细节丰富了我们的生活,让我们的生活充满了绚烂。细节对我们的生活重要之处溢于言表。因此,我们学会发现细节之美。

许多在细节之处的发现推动了科学的发展。魏格纳是德国的地球物理学家,他同时也是大陆漂移学说的创始人。而他对大陆漂移学说的初次感触是他有一次生病住院,百无聊赖时的他忽然抬头注意到病房墙上张贴着的全球地图。他突然发现非洲的凹陷处与南美洲右侧凸出处两者的轮廓重合时,是多么的吻合。这个年轻的学家在脑子中浮现出一个想法,南美洲和非洲是否曾经重合在一起?一次无意的注视,一个想法的出现,一个灵感的发挥,他马上就开始了相关资料的收集以及相关研究的试验。无独有偶,生活在十九世纪德国物理学家,在做密封玻璃管发光现象实验时产生了一种奇怪的现象小工作台上涂有氰亚铂酸钡的纸板发出明亮的荧光。他立即对这个奇异的现象展开了一系列的探索,最后发现了X射线的存在。前者提出了大陆漂移学说,后者发现的X射线服务于医学,物理学生物学等多个领域。在细节之处的关注,刺激灵感的迸发,使他们在科学的发展描绘不朽的

罗丹曾说“生活中从不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学会发现细节的美,也是对我们自身完善的重要一步。在生活中,作为学生我们每天都要学习知识,通过考试来检验知识的学习程度,而我们常错的却总是细节之处。我们常常因为许多细节的错误而懊悔不已,如果我们当初为人做事时,就学会关注细节,避免本不该出现的错误,事后我们的懊悔不也会少了许多吗?

注意细节,也可以有助于个人性格的养成。细察入微,少一点粗心,多一份细心,让我们为人处世更加八面玲珑。

如果我们不去发现细节,每天就粗枝大叶的生活,我们的生活就会出现许多的麻烦。在交通领域,似小鸟外形的飞机将很难出现,因不注意交通路况而导致的交通事故频发。在医学领域,为我们检查身体健康的CT等仪器的产生时间将无限的延迟,还可能因为病症把握的不全面而导致误诊。在学界领域,大家不因在试验过程中发现的现象而刨根问底,而致科学发展的缓慢……发现细节,关注细节,让我们的额发现去充实生活,推动科学的发展,促进社会的进步。

千里之堤,溃于蚁

高考满分作文 篇18

从小到大,我的父母、我的老师和这个社会都在要求我做一个有责任心的人。但小时候的我也仅仅是把这些叮嘱当成了耳边风,我扁小的耳廓自然是装不下的。虽然这道理未留在我心里,但在长期耳濡目染下,却把这道理变成了一种潜意识。

在座的各位应该不少也有这样的一种意识,而我,很荣幸在这里把我对责任的认识分享出来。

在我上初中之前,我是抱着一种玩乐度日的心态过着每一天的,上课开小差、迟交作业、逃补习班这类事情早已不在话下。

但我却意外的能保持在高分不下。后来到了初中,接连失利,我的成绩一落千丈。直到初二,我才惊醒:我对我的成绩从来没有负起过责任。就算是偶尔高分时期也保持着玩乐的心态,我从来没有给我的成绩一个信誓旦旦的保证。看着昔日的同学还在犹如野草般迅猛的成长,我明白了“责任”这个词不属于我的能力,而是属于我的努力!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能够担起责任的人自古以来都会成就一番大事业!乞丐的责任在于活命,而富人的责任在于经营;苏轼的责任在于反对变法、国家安定,孔子的责任在于大仁天下、盛世太平;曼德拉的责任在于反对民族隔离、保卫黑人人权,而孙中山的责任在于带领革命先行、推翻封建统治。总结下来,责任不是实质性的,而是理想性的。

“天下兴亡,皮夫有责。”我的父亲曾是一名连长,泛黄的旧照片上还留有他明朗的笑容,相框中的父亲蹲在训练梯前,背因为蹲下而微微的弓着,但依旧能看出身姿修长挺拔。照片上的脸,因为头顶烈日而皱着,鲜明的明暗对比让年轻的父亲越发耀眼。但是当我看到这张脸时,已经被泛黄的锈迹遮盖掉了大半,就像现在的父亲,他已如日落天,垂垂暮老了。佝偻的脊背又担起了我们家的责任,因为长期做家务,所以双手布满褶皱,眼睛逐渐浑浊,脸上也染上了岁月的风霜。

我的父亲年轻时肩负着国家交予他的担当。年老时有背上了家庭给予他的担当,也因此,他有独特的人格魅力。而我也在慢慢地被他影响,不会因为没有任务而去懈怠,不会因为没有能力而去玩乐。

当一个人降临于世,上天就已经将责任作为一把梯子架在他的肩上。有的人能脚踏实地地扛着梯子往前走,有的人却在起点就扔掉了梯子。最终扛着梯子的人可以翻过阻碍他们的高墙。而选择逃匿的人只能止步不前。

在茫茫人海中,我愿用我所有的责任来铸造一叶伴我一生的扁舟,任凭风吹浪打,载我前行!

高考满分作文 篇19

信任是对一个人无条件的相信。也就是说不管遇到什么情况都相信,那个人答应的事一定会办成,他的人品给了你这样的担保。

例如生病了,我们就把自己的健康交到了医生手上,并且完全信任医生。有人说你这种信任其实是一种无能的表现,我并不这么认为。如果不信任,就不能建立一种良好的合作,所以和合作之中信任是必不可少的,并不是所谓的无能,而是一种明智的选择。信任也是一种尝试,并不是任何人都会无条件的被永远信任下去,相信你是因为我做出了判断。这个结果是我能接受的。也就是说这种信任更科学理智,他结合了对于后果的预估和评价。这种信任本身也还是纯粹的,并不是有条件的,只是它是有限的。这是从托付者的角度来看。

另外一个事例就是,我们把钱存进银行,就是把自己的财富托管给了银行,我们相信他们的专业一定会帮助我们做好这件事情,管理好我们的财富。为了不辜负这样的信任,银行也需要付出加倍的努力,制定行业规范、服务准则,遵循法律法规。

但是个人和个人之间的信任是如何建立的呢?我们既没有行业规范,也没有不准的,更不需要遵守繁文缛节式的法规。其实主要是靠道德来约束。古时候有一诺千金的季布,古语有云,君子一言,驷马难追。这些都体现出我们说完一句话就应该言而有信。我只是空口无凭,随口承诺随便说说。这是我们做人的底线,也是我们做人的原则。

这让我想到那些p2p,画饼似的承诺固然是不应该相信,可是既然说出这样的话来,就应该去准备好获得信任的,那么欺骗在这里简直就是令人发指。这种不具有任何科学性的运作模式,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这让我想到另一个故事,赵氏孤儿。古人尚且能够为了自己的承诺献出家人的生命。我们更应该重情重义,在自己能够承受的范围之内兑现自己的承诺。这就是情义的力量。它能够让我们从感情上接受为承诺而付出的代价。重情重义是我们中国传统的美德。情不只是人情,更重要的,是亲情友情。义呢则有道义信义。当然不包括哥们义气。这里的情义是信任的基石。当然,并不是助纣为虐、为虎作伥不顾法律准绳和道德约束的所谓情义。而是根据自己的判断做出的一种情感选择和道德抉择,是一种坚守。

信任无价,情义无价。我们应该坚守情义和信任的底线,做有情有义值得信任的人。

高考满分作文 篇20

好的东西,不是越多越好,不好的东西,也不是一点没有。什么都要讲个平衡状态。

记得有一段时间,我喜欢吃糖果。一是因为低血糖,随身携带,以防自己在外突发有些头晕,可以稍微缓解一下,二是,吃久了,就容易喜欢上了。所以,就喜欢吃糖,还走到哪,吃到哪,时不时还送给别人吃。大概是送的多,所以大家都知道我喜欢吃了。有时候为了不让自己看起来太过贪吃,还把自己低血糖的事情当成万能的借口,还说生病是件麻烦事情什么的,让别人好理解我一些。只是现在想来,那样的疯狂,只会让别人觉得,我病的不轻。

因为这样,所以我收到不少糖果的礼物。就生日,我没收到别的,就是糖果多。这样当然容易出事,多年的蛀牙,终于暴发,让我失去了我的牙,补上了新的物质。那段日子,巧克力就是在冰箱里,水果糖在箱子里,放在床底。吃饭没胃口,看到糖心里也不大舒服了。

我忽然觉得,自己真的是太不节制了。就像小时候,回到老家,觉得天气热,就要吃冰棒。因为有姥姥护着,而且老家的冰棒很便宜,我们家都是一箱箱的买回来的,所以想吃多少,就吃多少,所以,我一个人,一天就吃了14支冰棒。我还记得那天,下午就拉肚子了,脸是青绿青绿的,然后晚饭吃的都不香了。我和姥姥,一同被爸妈数落了一番。

可是,长大的我,好像也没什么变化。只要有人宠着,就开始无法无天了。要是自己一个人,好像没有人护着,倒是不敢嚣张。以前是姥姥,现在是朋友。我还真是幸福。

不过,幸福是一回事情,不控制又是另一回事情了。姥姥是不懂,而且也拗不过的任性,朋友们是互相不知道,出于好心,各自送各自的礼物而已。造成伤害的是我自己,怪不得别人。

很多事情,都是要节制的。糖果和冰棒是这样,很多都是这样,多了,就是灾难了。适当鼓励是积极的,过多的吹捧,却会让人在假象之中,变得越来越骄傲自大。就像一些痛苦会让我们变得坚强,太过痛苦,就会让我们留下阴影,变成永久的伤。痛苦甚至是没办法去控制的,但是总有一些些,是可以避免的,也正是因为这样,所以我们才希望自己能够多一些快乐,少一些痛苦。

从前我不信,总觉得在一堆鼓励的话语中出现异样的声音,是一种过份的打击。总认为痛苦是每个人都会经历的,留下阴影只是因为那个人想不开。可是,我是多么荒唐。物极则反,总是存在着的,时间久了,经历多了,也明白,人也是不可能时刻都是完人,一下子就能够承受一切美好,并且将痛苦,都化作美好看待的。

高考满分作文 篇21

喜雨霏霏恋意柔,青山绿水路通函。相依伞下鬓私语,半为遮雨半为羞。”一首《伞中恋》,沉淀了数千年来的江南烟雨情。

生在江南,长在江南,最自豪的莫过于水墨江南的美。这种美,美在诗画般散逸开来的蒙蒙细雨,美在细雨中款款走来的窈窕淑女,美在那把玲珑而惆怅的油纸伞。这伞,便成了诗意江南的符号。

就是这符号,让江南水乡的历史散发着淡淡的幽香,也让水乡文化染上了淡淡的愁色……

雨巷·纸伞

撑着油纸伞,独自彷徨在,悠长,悠长又寂寥的雨巷。我希望逢着,一个丁香一样地,结着愁怨的姑娘。”三月的江南,细雨绵绵,从雨巷深处婷婷走来的会是谁家的婵娟?转身那刻,伞下隐约的是她回眸的温柔,还是轻蹙娥眉的丁香般的愁怨……千年后,戴望舒的几句轻描淡写,是否让你分不清是在旖旎的仙境里漫步还是进入了如诗如画的梦幻?

诗意·纸伞

伞中人绾同心结,船外荷开并蒂花。”烟雨渗透着微许的凉,伞内却氤氲着缠绵。青凉伞映红妆画。”被尽量压低的油纸伞怎么也掩不住伞下女子的羞涩。燕脂湿,靓妆初,绿云伞上露滚滚。”女子的美,总少不了油纸伞的映衬。没有了这油纸伞,诗人们下的意境还会这么唯美和朦胧吗?

传奇·纸伞

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蒙雨亦奇。”西子湖畔,雨雾飘渺,那一身飘逸长衫的俊秀儿郎莫非是许仙,他手执一把油纸伞在断桥之上流连,等待白娘子那婉约的倩影。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烟雨迷蒙处……好一般千古佳话,为油纸伞的文化增添了几许浪漫主义色彩。白居易有诗曰:伞盖低垂金翡翠。熏笼乱搭绣衣裳。”

愁思·纸伞

或许吧,江南的纸伞总结着如丝如缕般的愁怨,漂泊在外的江南儿郎,紧紧牵着他和故乡的不是浪迹天涯的在手慧

剑,也不是牵人愁肠的随身玉笛,而是记忆中那把散逸着淡淡乡愁的油纸伞。于是,不管他走到哪里,总有一把油纸伞在心头撑起,指引他方伺。梦江南,江南梦,几多风雨几多愁,瘦的是烦忧。”江南儿郎的诗句里满蘸了江南的水色,江南的泪滴。

随着时代的变迁,油纸伞已经在我们的生活里消失了,然而谁能忘记纸伞绣扇旧雨巷,粉黛佳丽新衣裳?”谁又能将这把穿越千年的纸伞从我们记忆深处抹去?纸伞早已融入进了江南的疏雨淡烟中,渗入了中华的历史长河里,凝聚成炎黄子孙心头挥之不去的文化情结。

高考满分作文 篇22

昨晚看齐鲁台《每日新闻》时,听到了这样一条消息:某城市做了一项调查,“诚实守信就是吃亏吗?”结果九成的市民认为诚信就是吃亏。这不禁让我感到惊讶。难道世上不是好人多吗?难道我们幼儿园学到的东西都是假的吗?难道老实=吃亏吗?一个个问题充斥了我的大脑。我开始客观认识一下这个社会。

老实=吃亏吗?孔融的回答是否定的。“融四岁,能让梨”,放着大梨不吃吃小李,这人有病啊!不,我们不是这样评价的。“孔融让梨”反映的是一种品德,社会的进步,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孔融是东汉末年的一代名官,可是人们千古传唱的不是他的丰功伟绩,却是让梨这样一个芝麻大点的小事。老实=吃亏吗?

老实=吃亏吗?岳飞的态度是批判的。忠君爱民,这算是最大的老实了。精忠报国的岳元帅征战沙场,光复失地,金人皆言:“撼山易,撼岳家军难。”他既不怕死,亦不爱财。仅因“莫须有”,他长逝于世。唉。岳飞貌似吃了大亏,实则不然。鄂王墓前的一对白铁,,已经说明了一切问题。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岳飞的侠肝义胆名垂青史。老实=吃亏吗?

老实=吃亏吗?康博伦一句骂人的话让我们明白了。雨果说:“‘狗屎’这也许是法国历史所讲的最美妙的话。”滑铁卢战役,狂妄的法军吃到了他骄横的恶果,战役在英军节节败退时出现了转机,法军被支援敌人的军队打的落花流水,仓皇逃窜。只剩下最后一个方阵了。有个英国将军对重重包围者的法军喊道:“勇敢的法国人,投降吧!”康博伦则回敬了句:“狗屎!”雨果又说:“赢得滑铁卢战役的人,是康博伦。”多么可敬的一句话,多么老实的一个人,他没有吃亏,他胜利了。老实=吃亏吗?

曾经去过莱芜朋友家,见路上有人乞讨,不假思索地给了几元钱。“他要是骗人的怎么办?”质疑声马上传入我的耳朵。今天去赶集,发现了两个残疾的人在地上艰难爬行。没错,是爬行,我当即掏出了一元大币。周围卖菜的人说道:“这人真不力巴。”我当时心想:万一是骗人的咋办?还是当年那句话:“上当我愿意。”离开他们才后悔,一元钱给少了,当时,很少有人掏出钱来给他们。那么,我赚到了什么?我赚到了帮助别人的愉快。老实=吃亏吗?

所有问题迎刃而解。诚信是一种美德,吃亏无从谈起,可老实的确成了非主流。

有些亲戚总夸我说老实,父母却说太老实了不行,老实人好吃亏,孩子还老实吗?这个问题不再深入探讨。

老实不等于吃亏。

高考满分作文 篇23

有时候,我是真的不知道,该怎样说难。小孩子总说难,让大人觉得好笑,大人总说的难,我们不愿意相信或者从心底就不相信,觉得有更好的选择。但是既然都难了,自然理解上,也是难的。

难,像孩子一样,简单的第一想法,我想到的是数学题目。好像许多人都对数学,感到挺头疼的,至少我是这样的,从小数学就不怎么好,以至于让我经常怀疑自己,脑子是不是也不太好。虽然不想说,我现在也在这种自我怀疑之中。小学觉得数学难,初中之后初中数学也好难,高中时候,同样也难,上次和大学的姐姐聊天,她说大学数学才算难。给我一种感觉,就是一直,甚至感觉,人的前半生,似乎都应该在这种苦难中度过似的。

当然这种难,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因为我长大了,能够思考的,解决的难度,也应该变大,就像初中生看小学的题目,高中生看初中的题目,都是比较简单的事情了,这种难是一种简单的难,还比较让人容易接受,只要肯用心些,大部分就可以相应得到解决,不是那种突如其来,并且没有选择的痛苦,对于孩子的我们,是比较好接受的。

还有的难,常常是大人在说,说生活很难,小孩子无忧无虑的,体会不到那种讨生活的难,我也是在长大之后,做一些兼职,才明白生活很难这个道理。为什么说生活很难呢,像我这样学生,就跟刚出社会的人一样,没有经验,没有经历,可能有的还没有学历,只能做一些简单的苦力工作,就好比发传单,服务员什么的,我相信许多的孩子,和我一样,应该没有想要一辈子当服务员的,因为服务员真的也挺累的,工资一般,而且容易被轻视,可能还得不到一些人的尊重,更何况自己也不会甘心。但是为什么会有人去做,因为生活,生活不是我们想象中的那样,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在没有生存的能力之下,想要去过上理想的生活,往往是不切实际的,生活的难,在于你不得不做。

难有很多种,生活中充满了各种的难事,小的难,大的难,但是生活也不仅仅是难,难的意义在于,我们要去克服难,将这种难,化作一种美好的东西,将一直都难的事情,变成我一直在解决的事情,将一直都做的难,变成一种把生活变好的事。难,谁都难,人活着总是要有些难处的,不然也体会不上,其他的快乐。人长大的过程中,一定要学会克服困难,而不是一味的逃避,因为难,关乎生活。

高考满分作文 篇24

幸福是很多人都会追求的,可又有很多人不懂得珍惜幸福,因为幸福往往藏在点滴的生活中。

当太阳东升西落,你可以抬头仰望时,那就是一种幸福。

幸福是自由的欣赏日出时的美景,能够眺望远方,和自然融为一体。在太阳即将落下的时候,你也可以看到夕阳的光辉,能够体味到一天即将结束时候平静的美好。

也可能是当你享受到一周中的假日,你可以从晚上熬夜玩到很晚,又或者是困的时候倒头就睡,一直到第二天自然醒了之后起床。洗漱完之后去街上散步,吃早餐,和邻居们聊聊天。在客厅看电视,为自己喜欢的午饭而准备食材……

这些自然而又自由的感觉就是幸福。

幸福可以是一种追求,也可能是一件事情。譬如说当你为老人或者妇女孩童让了座位对方的一句感谢,也可以是你拾金不昧之后,他人的一句嘉奖……很多时候,被别人认可,被别人夸赞就是一种幸福。

还有一些幸福是基于比较的。当你全身健全却因为某些事情颓废的时候,你看到路边无家可归的人你会忍不住在他身前的碗里丢下一枚硬币。你看到那些残疾人士依旧坚持着努力生活,有的在马戏团表演,有的在做一些自己其他擅长的事情。这时候,你也会感到幸福,颓废感也会消失不见。因为,不如你的人们都在努力着生活,你又凭什么抱怨生活呢?

幸福的定时实在是太多了,只是幸福的方式是多彩多样的。对于我而言,最为幸福的就是能够每门功课都能按照学校的意思达到标准。对我而言,最为幸福的就是当学业疲惫了之后,可以回家躺床上休息,然后吃到奶奶为自己准备的饭菜。对我而言,最为幸福的就是能够看到爸妈脸上的笑容……

世界每分钟都在产生着不同的变化,可是我们每分钟也在朝着成长的道路上前行。在努力前行的路上,那汗水是我们努力的证明,它就是幸福的指数,留的越多也就会越幸福。在成长的过程中,有一个人对你不离不弃的陪伴,它就是一种幸福,至少你不曾孤单一人。

当某天,如果你因为感受不到幸福,从而想要追寻幸福的时候,不妨看看身边的人。很多人甚至都不如你,却依旧可以满脸阳光,面向未来。此刻你之所以感到不快,感到不幸,只是因为你被某件事情所困惑而无法解决。不过,当你面对这样的情况的时候,不如想想你所拥有的幸福,所享受到的幸运,也许这样可以帮你更加深刻的感受到幸福。

那么此刻的你,对于幸福又有什么见解呢?

高考满分作文 篇25

远=近顾城有一首小诗讨论远与近的关系:“你看云时,感觉很近;你看我时,感觉很远。”

诚然,“远”与“近”不仅是一种具体的物理概念,它同时也被抽象为一种心理距离,总免不了给人一种朦胧且似是而非的感受。“远”与“近”在相互冲突的同时正在不断交融。其中少不了科技的推动,自然也免不了人情淡漠的因素。“距离产生美”正成为时代的旋律。挨得近,不是心照不宣,默契合拍,而是相对无言,彼此尴尬;离得远,也不会互相忘却,相思成疾,仍然滔滔不绝,亲密无间。于是“近”成了“远”,“远”也成了“近”。物理的“远”与心灵的“近”,物理的“近”与心灵的“远”分别成了好朋友。因此,整个社会都需要“距离”这一媒介来维系,成了村上春树《1Q84》中的怪世界。胡塞尼的《追风筝的人》中,哈桑在“我”背叛后一直坚守彼此友谊,他一心以为搬到“我”原来的家能缩短彼此的距离。但“我”的拒绝与冷漠,在心与心之间形成了一条鸿沟,多近的距离都填平不了。由此,物理的“近”与内心的“远”产生冲突,最终败给了内心。当“舍远”为了“求近”,个人内心的距离总是横亘在中间,跑多远都达不到近。倘若“我”愿意重新回头,重新“走上再次成为好人的路”,那么哈桑的接近就不在是徒劳。可见,内心的取舍在“远”与“近”的关系中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当下,“远”与“近”,“好”与“坏”,“黑”与“白”都肆意颠倒,再没有反义词存在的意义与价值。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让天涯成为咫尺,也让咫尺成为天涯。“远”与“近”,说到底,取决于心。多少人,愿意聆听远方的风声,却拒绝近处的歌鸣?远方给人梦幻与美好,因为了解得少,于是人们隔着千山万水去联系交流,再在内心默默想念;近处给人更多丑陋与现实,因为明白得深。于是,人们锁上心门,紧闭双唇,任凭河流冰冻,彼此沉默不语。越来越多的这种现象,最终成了一种共识——天涯若比邻,比邻若天涯。曾读过这样一本书,一对年轻的男女坐在公园里聊天。聊着聊着,最后发现他们竟然是夫妻。

故事荒诞而诡异,让人忍不住发笑,我想的是——那是我们的未来。这可怕但存在的未来,只有当我们选择心灵的“近”,无视距离的远近,不再一味在“远”与“近”之间划等,才有一条折返的路,让我们回到原点。

高考满分作文 篇26

成年意味着不能和父母住在一起,意味着不能靠父母养活,意味着自己讨生活,意味着学会独立,做人生“硬汉”。

独立,,代表着在与孤独相伴时能够坚强的伫立;硬汉,诠释着独立过后你便是那坚不可摧的大写的人。

孤独相伴,你们伫立在人生风雨中成为令人敬仰的硬汉。屈子,你正道直行,遭人诬谤,没有亲友的陪伴,独自承受国破家亡的痛苦.凄苦风雨中, 你傲然立于汨罗江畔,以硬汉的形象,纵身一跃,用牺牲自己的肉体来昭示你那永恒的精神。司马迁,你正言劝谏, 却遭受腐刑,人世间还有什么比这样的惩罚更能磨灭一个男人的意志?没有人可以帮的了你,这一切的摧残只有你自己来承受。你拖着疲惫的身躯,在艰难的人生路上踽踽独行,却完成了一部光耀古今的史家绝唱。你紧握你手中的笔,写下了一个顶天立地的大写的“人”字!

你们是都是人生硬汉,独立于中华民族历史名人的行列,为后世子孙留下硬汉精神的标杆。

当命运的绳索无情的缚住他的臂膀,当旁人叹息生命的悲哀时,他学会了独立,勇敢的为梦想插上翅膀,他的双脚却在钢琴键上演奏者:“相信自己,不靠任何人,我能行!”琴键上的悠扬便是他独立的轨迹,跨过人生中最难过的那道坎,他也成为了一个独立的硬汉。

桑地亚哥老人虽然是海明威塑造的“硬汉形象”,是虚构的人物,但他自立自强的精神是活的,不分国界地感染着我们每一个人的心灵。你看那个老人,面对凶猛的鲨鱼,他只身一人拖着疲惫的身体与之进行不懈的斗争,整整八十一天,他胜了,胜的坦荡,他就像一面旗帜面对着海岸的汹涌的波涛,无语,只是昂着头挺着胸。是的,“一个人并不是生下来就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把他消灭掉.可就是打不败他”,只要有这样的精神,我们就能主宰自己的命运。

人生就如同溪流,有平淌,有激进,更有阻碍;人生就如同海洋,有风平浪静,有海浪,更有海啸。人的一生不可能一帆风顺,我们也不可能一辈子靠他人,靠父母,因为这太不现实,现实的我们又何必苦苦追求这个不现实的东西呢!

面对挫折时,不要胆怯,不要总想着靠他人,要学会独立。当死神露出尖锐的牙齿对你笑时,你要做的就是对之一笑,勇敢面对,举起你尖锐的矛和坚强的盾勇敢的向前,相信自己,独立是你最好的执着、坚忍与品格。学会独立,做人生“硬汉”吧!

高考满分作文 篇27

地球是我们的家园。我们作为地球的主人,就应当好好保护地球。此刻城市正在倡导礼貌环境,只要我们不污染地球的环境,不浪费地球的能源。就能让城市变得更绿色,更环保。有想法就要有行动。于是,我和父母开始了一段低碳生活。

以前我们家不懂得节俭,珍惜,此刻,我们学会了节俭用电。我爸爸把大部分的白炽灯换成了节能灯;并且,每次晚上去公园散步时,我们必须做到人走灯灭;以前爸爸总是把电脑开着,此刻也能做到及时关机了。冬天我家基本不开空调了,夏天空调温度也至少在26度,并且坚持空调开时门窗闭。不要小看了这些措施哦,它们可给我家带来了大惊喜呢!它们一方面使我家大大减少了电费,另一方面也促使我们全家人身体更加健康。

水是生命的源泉,是大自然给予我们的恩泽。鱼儿离不开它,人类离不开它,世界上的一切生物都离不开它,所以,在节俭用电的同时,我们也学会了节俭用水。我妈妈准备了两个大水桶,要求我们随时收集洗脸水、淘米水等,这些水能够用来浇花,冲马桶……这样,我家的水费也显著减少了,阳台上的花草却显得郁郁葱葱。我还养成了平时开水龙头时尽量开小一点,洗完后及时检查水龙头是否关好的好习惯。还有我家在用洗衣机洗衣服时,总是将后面几遍洗衣后较干净的水用一个大盆子收集起来,不仅仅用它拖地板,还用它来冲刷抽水马桶,虽然这样多费了一些功夫,可是因为能更充分地利用水资源,我们总是乐此不彼。

并且,我们还养成了一些健康的生活习惯。平时一日三餐吃饱后,妈妈要求我少买或不买零食,尽量少吃或不吃油炸和烧烤类食品。我们在外出购物时,尽量把需要的东西一次性的买完,这样既省时又省力,不需要多往超市跑,节俭了汽油钱,这不是很好吗?我们外出买东西或去超市购物时,我们家人总是自带环保袋,不问超市花钱买袋子,绝对奉行了节俭的宗旨,并且还节俭了钱,平时也能做到塑料袋循环使用……我们在外出的时候,如果能做到不开车就不开车,步行或做公共汽车去,也做到了低碳生活。

节俭和保护资源是每个人的良好道德风尚,更是我们地球上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同学们,朋友们做到低碳环保只是一种态度,而不是本事,我们应当从节电、节水、节碳、节油、节气这种小事做起,一齐去建立低碳绿色的生活方式,只要我们大家一齐去行动,就必须能够让我们的生活更加低碳环保,从而让我们共同的地球拥有更完美的明天,保护我们人类自身的家园。

今日你做到低碳生活了吗?

高考满分作文 篇28

成长如同作茧自缚,蚕接受了黑暗的洗礼,便成就了破茧成蝶的美丽;成长如同精卫填海,精卫鸟不辞风雨的阻挠,终填平了波涛汹涌的大海;成长如同愚公移山,愚公不畏移山的漫长,而创造了力移众山的传奇。

成功如同彼岸花,而成长便如那劈风斩浪的帆船。试问:不乘风破浪,何能摘得成功的彼岸之花?

海伦凯勒说过:在成长与成功之间,人们往往只重视成功,却忽视了成长,其实没有一个成长的过程就不会有成功。诚然,若海伦凯勒向黑暗妥协,向无声气馁,不去摸索那盲文行间里她的曲折道路,不去感受那声带振动里她的希望之音,她还会在黑暗的世界里大放光彩吗?显然不会。可见她深知成长比成功更重要,没有成长便没有成功。一个人拥有成功光环的背后,必定是一条荆棘布满的成长道路,即使是小小的成功。

我想,这便是我们所需深知的。成功不是一蹴而就,揠苗助长便是最不可取的。助长,看似在加快成功的步伐,实质却在毁灭先前的积累。一步一个脚印,消磨的是时间,递进的却是成功的距离。别妄想着一步登天,那样你会摔得不知所措,就如那农夫看到一片枯萎的嫩苗一样。

坚持的昨天叫立足,坚持的今天叫进取,坚持的明天叫成功。从昨天开始成长,展望明天的成功。很小的时候,李嘉诚拥有的是一个个破旧且没有希望的昨天;睁开双眼,今天的他依旧要努力努力再努力,去为他的家人点点挣得好过一些的明天;他奋斗着,历经坎坷磨难,却氤氲成了他心中致富的信念。一步一个脚印,走过了风霜雨露,成就了他的黄金国度。如果没有一段艰辛的环境是自己成长,又拿什么去收获成功的果实呢?想必即使有,也是徒有其表,苦涩无味的。

如今的我们或许正在通完成功的道路上,且行且歇。成长,对于我们来说是一个既渴望又担忧的过程。处于高中的我们,正面临着一个人生的十字路口,踏过如歌的花季,走过如诗的雨季。我们终于明白,只有付出成长的艰辛,才会有成功的回报。条条大路通罗马,而条条大路便是成长,或曲折,或艰辛。我们如同花苞,而成长便是风雨,磨练我们的意志,芬芳我们的道路;我们如同小树,而成长便是剪刀,修剪我们的缺点,完善我们的人生。

岁月点点滴滴蹉跎了成长,而成长星星点点缀满了成功的道路。成长是一叶帆船,漂洋过海,才能抵达对岸摘得胜利之花。忘却一步登天,去寻找成长,纵使未知,纵使茫然,纵使艰辛,纵使命运殊途。用心一步一个脚印走下你的成长,放飞理想,铸就成功!

高考满分作文 篇29

正如,南美洲的土著人,一般我们也需要不断的呼唤自己,但这种呼唤更多的是反省自己,看清自己,这样才不会让自己在探险中迷失了方向,真正的把握住命运。

为什么要唤醒自己呢?其实人活在世上也会被一些事情蒙蔽,然后沦陷自己,把自己深深的填埋在泥潭里,不少人会因此一生空谈镜中花,苦守水中月,就连被我们是唱歌颂的陶渊明也曾奔波生计,官场逃生,好在他没有认为自己欲望的傀儡,及时的换回了自己的初心回归田园,过上了种豆南山下贫苦而自在的生活,但试问,古往今来,又有几人能够像陶渊明,这样悬崖勒马?恰恰与他相反,不少人变利欲熏心,陷入了一个不知道出口的迷宫。他们虽不至秦桧,害国害民,但却带来了不少危害,人眼是黑的,心却是红,但是眼一红,心就变黑了,所以迷失自己,远比死亡可怕得多,因此需要不断地唤醒初心。

我们该如何去唤醒初心呢?我们知道自始至终到保持自己的清醒,难度比登天还难,所以我们要不断的唤醒自己,其实补救,总会有成效的,正所谓:`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反省与孔子温故而知新中温古有异曲同工之妙,但却不仅仅只限于学习,反省自身便可唤醒自心,如同邹忌讽秦王纳谏般,反省需要透过现象去看本质,苏轼便是如此,命途多舛的他在游赤壁时感叹出‘羡长江之无穷,渺沧海之一粟’,在反省中,他不断对自己呼唤,一生短暂不应该只唉谈命运,如此一来他边抛下了痛苦的往事,纵情山水之间也处于唤醒自己的初心,但在可悲的是临终时他就是奔波于复官的路上,如此可见,对自己的呼唤,不能只是暂时的。因此只有在不断的反省中,永不停息地呼唤自己的本心,才能把握命运。

唤醒自己的初心,又有什么作用呢?正如一位哲学家所说的,每一个人都是自己的命运的建筑师,又不断地呼唤自己,才能使自己生命攀登上高峰。可见呼唤自己必能把握命运,鲁迅就是这样,他曾经想通过学医来改变

高考满分作文 篇30

雄鹰铸造了强健的翅膀,便在高高的苍穹中展翅飞翔;苍松铸造了挺拔的树干,便在陡峭的崖壁上迎风而立;梅花铸造了不屈的风骨,便在冰天雪地中傲然独立。把自己铸造成器,让自己走向成功。

把自己铸造成器,是我们将来立足于社会的根本;把自己铸造成器,是老师和家长对我们的期盼;把自己铸造成器,是国家与社会对我们的要求。

信念是梁柱,支撑着生命的城堡屹立不倒;信念是树根,给予了生命的大树无尽养分;信念是翅膀,托起了生命的海鸟自由翱翔。拥有坚定的信念,是把自己铸造成器的前提。

玄奘西行,到达天竺取得佛法真经,成为公认的佛学大师。在穿越边境时,在迷失于沙漠中面对漫天黄沙时,当身处异国面对陌生的人群时,都是信念支撑着他一步步走向人生的辉煌。若没有坚定的信念,他又如何能跨越边境,走出茫茫大漠,又怎能平静虔诚的学习佛法?所以,若要把自己铸造成器,就必须拥有坚定不移的信念。

勇于进取,不安于现状,才能是一个人有所作为。进取,是把自己铸造成器的基础。

史铁生20岁时双腿残废,起初他苦闷,绝望。而在长期深沉的思考中,积极进取的心态战胜了消极颓废的心态。后来,抬走上了文学创作的道路,用纸笔在报刊上闯开了一条路。人生的意义在于进取,不应知足,不应向困难屈服,而应当永远坚定的向前进。唯有进取,才能把失败化为拼搏的动力;唯有进取,才能把挫折化为成功的垫脚石;唯有进取,才能使我们不甘平庸,永远向前。若要把自己铸造成器,则必须具有强烈的进取

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水滴石穿,绳锯木断。坚持不懈,是把自己铸造成器的必要条件。

人生贵在坚持。因为坚持不懈,勾践卧薪尝胆,最终报仇雪耻,复兴越国,成为春秋末期的霸主;因为坚持不懈,苏武心怀祖国,在匈奴地区牧羊十八年,美名流芳百世;因为坚持不懈,陶渊明归隐田园,有了“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生活;因为坚持不懈,贝多芬扼住了命运的咽喉,奏响了命运交响曲,成为了生活的强者。由此可见,一个屡战屡败的弱者,只要坚持,就能告别脆弱,成为强者;一个普通的人,只要坚持,就能把握命运,走向成功。若要把自己铸造成器,坚持不懈是必不可少的条件。

用信念支撑人生,用进取改变人生,用坚持装点人生,把自己铸造成器!

高考满分作文 篇31

“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一句话可能让人欣喜,也能让人寒心。所以,当我们说话时,要掌握好语言的度。

当我们口中是赞美被人的话时,请多说。赞美的话可以促进感情,使对方得到鼓励,更能为自己获得好人缘。如果别人做对了什么事情,一定不要吝啬自己的溢美之词。

有两种类型的教育,分别是“拇指教育”和“食指教育”。“拇指教育”就是当孩子做对事情时夸奖他,经常对他进行鼓励,善于发现他的闪光点。“食指教育”就不同了,某些家长和老师总是把孩子们进行比较,经常在孩子面前夸奖别的孩子。有时当孩子取得进步时,他们第一件做的事情却是觉得孩子进步得还不够多,不够快。两种教育长期进行下去收到的效果截然不同:在拇指教育下长大的孩子更加自信更阳光,对他人更宽容且能经常赞美和鼓励别人,但在食指教育下长大的孩子却容易却容易嫉妒别人,对别人缺乏包容之心,难以发现他人的优点。所以,当我们能够赞美别人时请不要吝啬,让别人因你的话而愉悦有何不好?

当我们对别人不满时,请先冷静三秒钟再说话。冲动是魔鬼,当我们因他人的举止而生气时,怒火已经烧光了我们的理智,我们这时如果说话,那么一定是伤人的恶语,对方会因为你的话而伤心,这很可能使你们的关心变得很僵,导致你们的友谊疏远甚至破裂。这时我们应冷静下来,思考几秒钟,这件事是否值得我们如此大动干戈?然后再把责怪的话语变成建议性的语言,委婉地说出自己的感受,这样更能使人接受。虽然说,忠言逆耳利于行,但是如果忠言不逆耳岂不更好?历史上的婉言进谏的例子比比皆是,邹忌讽齐王纳谏历来被当做美谈而流传后世啊。

曾看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小男孩,本质很纯真,脾气却很坏,很容易冲动,经常因未经思考说出一些伤人的话。他的爸爸让他每发一次火就钉一颗钉子,一周过去,竟然有26颗钉子!他也很吃惊,他爸爸让他每忍住一次就拔下一颗钉子。拔完之后,木桩上却留下了钉子钉过的洞。他爸爸告诉他,这就是恶语给他人的伤害,即使事后道歉也无法弥补。男孩从此以后改了恶语伤人的毛病。

是啊,我们应掌握好语言的度:太谄媚让人心生不屑,太恶毒也让人接受不了。让我们怀揣一把尺子,努力做个冷静自持说话有度的人。古话说得好:“话到嘴边留三分。”说话有度可以让我们的人际关系因有度而更加亲密。

高考满分作文 篇32

“意气”一词在《现代汉语词典》中有这样一个义项:意志和气概,如意气风发。

这一项曾被毛主席在《沁园春?长沙》中用过,原句为“书生意气,挥斥方遒”。也正是这书生意气让他成就了革命的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让他成为了永垂史册,青史留名的伟大领袖,这足见这“意气”二字如太极,生四象生万物。

在棋盘拼杀,楚河汉界分明,我会一如既往想起楚王项羽与汉王刘邦。虞姬的自刎,乌骓的投江让更多的人倒向项羽,鸿门宴上的刘邦似乎只是小人,听听汉家小儿高唱“大风起兮云飞扬”便热血沸腾,可历史的车轮证明了刘邦比项羽更能成就一番大业。是他主张张骞扶着驼铃走向了大漠,是他让卫青挥动旌旗舞向了大漠的飞沙。

他们都是英雄,皆有意气,是意气二字所有义项不同,楚王的意气用事,与汉王的意气风发。

在汉朝的朝堂之上,说过汉王刘邦,我们便不能不谈韩信与司马迁。

“韩信点兵,多多益善”是我们再熟悉不过的成语。沙场点兵是何等的意气风发,可是我们依然记得他当年所受的胯下之辱。是何等的意志和气概让他压下心中的愤怒,成就今日的辉煌。

“大丈夫能屈能伸“是意气,是坚强的意志和气概。

“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是鲁迅先生对《史记》的

这意气我们真的不可以小瞧。

作为女性,武则天绝对是我们的骄傲。作为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开创贞观启开元的辉煌盛世,何等的意气风发。她的意气让人折服,历史掌权的女性不在少数,可没有谁像她那般掀开那一道珠帘,穿上金灿灿的龙袍,君临天下。她的意气不止在此,更在于她留下的无字碑,让后人去评述她的功过。这个女人,真可谓将意气二字发挥到了极至。

古往今来,这意气一直在我们身边,从

“太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万物”,一如意气,造就了这个世界上许多的美好事物。

高考满分作文 篇33

自嘲,是一种幽默的说话方式,一种幽默的生活态度,一种心理调节的方式,一种人生智慧的表现。生活中如果缺少了自嘲,也许人生就会变得很累很累。

老师通常说,你现在是学生,一切都应该以学业为重,其他事儿以后再说;爸妈说,你现在是学生,学习为主,其他事儿现在与你无关;同学们说……一日,当我和姐到市场买菜时,转了许久,最后才称了点土豆。可能是因为爱吃,一下子买了好几斤,一斤0.75元。我姐问老板多少钱。那老板说,看你旁边的小妹妹好像是个学生哦,问她不就……我一想,这有什么难的,不就费几个脑细胞吗?正想说但还没说出口,那老板突然说:“原来学生不会算账啊!”一时间,不知道是否因为不服气,就脱口而出:“老师说,我现在是学生,学习最重要,其他的事与我无关;爸妈说,……”惹得旁边的商贩和行人哈哈大笑,弄得我十分不自在,几乎下不了台。

其实,算账容易,但是在那潮湿又阴沉的菜市场里,能让这么多的人开怀大笑,不也是一种“功德”吗?随后释怀,跟着他们一起笑了起来。

一次考试,这门学科为实验科目,期末按规定用“开卷”的形式。于是,编好座次后,刚发下试卷,旁边的几位同学就交头接耳起来,忙着“联盟”呢!由于座次及心理,不想与他们“联盟”,就一个人在那儿静静地做着。真是时间如梭啊,两小时的时间过了一半了,“耶……那几个人交卷了哟!”这时,旁边的同学说:“喂,你做好了没啊?我们快好了,待会儿给你看看吧!”说完,又继续他们的“联盟”战了。我回道:“不用了,我还是自己做的好,那雷同卷可不是闹着玩儿的哦!”说完,也继续我的了。不一会儿,他们交卷了。临走时,嘴里还冒着:“还不识好人心耶!真是的,纯粹一没长大的小丫,单纯……”到最后,我也交卷了。出考室门时,他们还在那儿议论着,本想与他们来一次激烈的论战的,但最后我还是自嘲道:“大哥哥大姐姐们,小妹真的单纯得要命耶。你们以后一定要好好地教我哦。好让我不至于成为你们心中单纯的小丫哟!别忘了哦!!!!”说毕,同学们大笑。

仔细想想,其实他们真的说得不无道理呀,为什么我当时就是想不通呢?但是,如果我像他们说的那样,“联盟”了,我的诚信便丢了,人格便没了……

的确,面临人生中的困境,我们可以一笑置之,自我解脱,自我安慰,以求走出泥潭。用好“自嘲”这个工具吧,这样我们可以顺利走过充满风雨的人生道路。

高考满分作文 篇34

学习,是辛苦的,我承认这一点,但你有没有能力将苦日子过甜?

有的,肯定有能力,那这能力是如何培养的呢?在我看来,“敬学乐学”便是最好的诠释了。也就是说,对待学习要敬、要乐。

第一,就是要敬学。学习是一件痛苦的事,又是一件幸福的事。如果你成天想着如何应付作业,怎样对付考试,或干着与之无关的事,那学习一定很痛苦。你应该把学习当作一件快乐的事,当成一件神圣的事。如果你以一种怨天尤人的心态来对待学习,那学习也不会让你好受。学习就像一面镜子,你哭它也哭,你笑它也笑。无论你的成绩如何,你都要对学习有“恭敬心”,“敬学”才可能“成学”,“敬”是“成”的前提。不能认为自己的成绩不够优秀,便敷衍了事,这不是错上加错吗?对待学习,一颗恭敬心是最重要的,也就是所说的要敬学。

第二,就是要乐学。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孔子终成一代大家,那是什么原因?这与他青少年时期对学习的热爱有着很大的关系。对学习要快乐,你才能在学习中收获快乐。乐学,简单地说就是要以一种积极、乐观的态度去对待学习,遇到多大的困难也能坚持住,能够每时每刻想一想:“学习真是太美妙了!”那样,你就不会陷在痛苦的沼泽中爬不起来,反之,你会愈来愈快乐,越来越热爱学习,学习成绩也自然就提高,“乐学”自然就见成效。学生如果从学习中领略了趣味,从学习中实现了价值,那他至少可以算是一个成功的学生,而不论他的成绩好坏。苦乐全在主观的心,不在客观的事,这一点能给大家许多启示。

成学的关键是“敬”与“乐”,敬学才有一份态度,乐学才有一份心态,一份好的态度加上一份好的心态,在我看来,就得以成学。

那么该如何“敬学”、“乐学”呢?

首先,是该如何敬学。有人会说,我放松惯了,成绩一塌糊涂,哪有那种心情去敬学。其实,你无须害怕。你从自己的起点出发,不断向制高点飞翔。从自己现有的高度向上走,怎么都不晚,关键如果你那份信心与敬心而特别是敬心长存,你成功的希望便很大。

然后,是该如何乐学。有人会说,我对每门功课都发怵,怎么可能会产生兴趣呢?不急,找找你不爱学习的原因。功课太枯燥?一定不是。倒可能是你上课不认真听,作业不认真做,试不认真考,父母老师就骂你,你继续不听课、不作业、不考试,形成了“多米诺骨牌”效应。那你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敬学,乐学,方成学。

高考满分作文 篇35

京城里有位冰雕大师,雕刻的众多人物神态各异,吸引很多人观看。冰雕大师得意地告诉观众:“谁愿意给我三斗粟,我就把雕刻技艺传授给他。”

半天没人答应。冰雕大师奇怪地问:“我的冰雕技艺这么高,只收三斗粟,为什么没人答应跟我学艺呢?”人群中走出一人笑言:“你的雕刻技艺确实高,可你为什么不雕金镂玉,仿制夏、商、周、汉的古器呢?那些宝贝可一时坏不掉。你现在雕冰,太阳一晒,就融化了。你忙这么长时间,雕出来的却是些无用的东西……”

在《潜书》中,明末清初

凡文学和绘画都得“垂法”“明尊”“示戒”,何尝不让人感到苍白无味,何尝不令人沉闷窒息!连

现实真的如唐甄所说,冰雕虽“悦目”却无法勾起“观众”学艺的兴趣?如果真的那样,那位冰雕大师从何而来?他的灵性难道非人性具有?自古至今的冰雕爱好者从何而来?为审美而创作的激情难道非人的

纯粹的艺术审美,也是一种“实用”的

一、书籍简介

《故乡》是现代文学家鲁迅于1921年创作的一篇短篇小说。小说以“我”回故乡的活动为线索,按照“回故乡”——“在故乡”——“离故乡”的情节安排,依据“我”的所见所闻所忆所感,着重描写了闰土和杨二嫂的人物形象,从而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现实;同时深刻指出了由于受封建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劳苦大众所受的精神上的束缚,造成纯真的人性的扭曲,造成人与人之间的冷漠、隔膜,表达了作者对现实的强烈不满和改造旧社会、创造新生活的强烈愿望。该小说入选初中语文,人民教育出版社九年级(上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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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那时,鲁迅回到了自己几十年不见的故乡,但是故乡的现状于过去发生了变化,鲁迅感到惊讶。过了几日遍看到了儿时的玩伴润土和卖豆腐的杨二嫂,以前可爱纯洁的润土变了一个样,有豆腐西施之称的杨二嫂变成令人生厌,现实的圆规。不仅是作者对当时中国农村生活现实的深刻的思考,也是对统治中国农民的思想的历史文化的不满,所以要“逃异地,走异路,去寻求别样的人生”,也希望年轻的一代有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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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鲁迅(1881~1936),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者。原名周树人,字豫山、豫亭,后改名为豫才,浙江绍兴人。1918年5月,首次以“鲁迅”作笔名,发表了中国文学史上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他的著作以小说、杂文为主,代表作有:小说集《呐喊》、《彷徨》、《故事新编》;散文集《朝花夕拾》;文学论著《中国小说史略》;散文诗集《野草》;杂文集《坟》、《热风集》、《华盖集》等18部。毛泽东主席评价他是伟大的无产阶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也被称为“民族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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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故乡》读后感40篇

第1篇:《故乡》读后感300字

《故乡》是鲁迅先生的一篇《鲁迅》名作。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做为一名中学生,我应学习他做事一丝不苟,他的每字每句时刻在启示我:大千世界有着深刻的道理,丰富的知识,高尚的道德。在现在如此优越的条件下,我应该抓住机遇,不断学习总结虚心向同学请教,从一点一滴做起,克服一切困难,敢于面对一切挑战,早日挑起大梁。,

他写作的目的是唤醒我们封建社会里的那些知识分子。

第2篇:《故乡》读后感400字

《故乡》描绘了的故乡美丽的海滨夜景—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碧绿的西瓜地和月下捕碴的少年……这些远不够,真正让“我”感到快乐的是在山野风光里的游乐。儿童对大自然有着成年人所不及的特殊敏感。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第3篇:《故乡》读后感600字

放下书,抬起头,望着窗外唧唧喳喳叫着的鸟雀,落在电线杆上,心中也为鲁迅惋惜那段友谊。想着:我会和我的朋友像这样疏远吗?淡淡的,心中一松,不会的,现在可不是那堕落时代,连故乡也不会离我远去,朋友我更会永远记住。

“和我一起去我那捡贝壳”“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来到的时候,鱼都像青蛙似的有两只脚……”“老爷……”“这就是水生,我家现在困难,我……”闰土那经过三十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三十年后,因为那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使儿时天真活泼,健康快乐,见多识广的闰土,不见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当初那么细嫩,而是满手褶皱,口子;眼深陷进去,看起来似乎有什么烦恼令他睡不着觉。

那时,鲁迅第二次见到闰土的时候,闰土叫了鲁迅一声老爷,让鲁迅好不惊讶。当鲁迅母亲说:“不要叫他老爷了,还是照旧,叫迅哥儿。”

他却摇了摇头,说:“老太太说什么呢,这不和规矩,不行。“鲁迅的心也顿时凉了,心中的那些话语也渐渐消失了,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那一夜,再说什么也觉得陌生。这就是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造的孽。在篇小说中,鲁迅主要表现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作品通过记忆中的故乡和现实目睹的故乡对比,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主义的压榨给人民造成的苦难,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现实。另一方面,集中体现了鲁迅先生对“人性”探索的意义。作品深刻指出了由于受封建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劳苦大众精神上受到极大束缚,古训筑成的高墙,使人与人隔膜起来。突出反映了鲁迅对“国民性”的拯救。

我们改变不了环境,于是只有随着环境所变。而闰土就是这样,有事我也想,他是长大了,还是变傻了,友谊毕竟不是用身份地位与金钱可以衡量的啊。我们也会吗?不,不会的,我们有最好的朋友,永远都是朋友。我们不会忘记,我们的关系不会有隔膜。

第4篇:《故乡》读后感900字

在我看来,故乡不是一个地点,而是一种感觉,一种亲切的感觉。而在鲁迅先生的笔下,他的故乡是一个舞台,演绎三种人生。或许在今天看来,鲁迅半白半文的风格,是让人很生涩的。但我相信,鲁迅在那个时候,一定是用世俗的语言在讲一个世俗的故事,在告诉世人,人是怎么变成鬼的。

首先说到闰土,闰土作为一个主要人物,他就是一个中国农民的代表。闰土是个好同志,他从不觉得世间有多黑暗,他只是觉得是上天要让他去种田、去受难。所以他要拜神,他和许多农民一样,信天胜过信自己。就连造反也要有个人来说“此乃天意”。黄巾军、白莲教、天地会,这些起义军无不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号。闰土同志的少年多美好!抓鸟、看西瓜、拾贝壳,很美好的生活。但长大以后的闰土呢?多灾多难,生活灰暗得就像一口破锅。所幸他没有像祥子一样把破锅给摔了。这又是怎样不幸!从少年英姿到中年怯懦。我们可以想象,一个人到底要受多少罪,才能从一个活人变成一块走肉?这不是因为世界的黑暗,而是人性的黑暗。逆来顺受代替了勇气,小偷小摸代替了正直,拜天拜地代替了自信。一个闰土的麻木或许不算什么,但千万个闰土的麻木不仁又会是怎样的悲剧?千年封建,镇压了中国农民的反抗与信仰。拜神!?拜神又有何用?!殊不知天道即人道,天意即人心?压在闰土们头上的山正是他们的麻木。倘若人人反抗,闰土又怎会成为一个悲剧?

而杨二嫂则不是悲剧了,她的生活无疑是场喜剧了。她无疑是《故乡》中最有喜感的一个人物了。无论是语言、动作还是经历都像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乡村电视剧中的反面角色。不但令人反感还令人可笑。第一次读“阿呀阿呀”的时候,差点笑翻。鲁迅这货绝对不是人民艺术家,起码余秋雨、巴金、冰心这些艺术家们绝不会用这样的笔调,用个“哼哼”就已经翻了天,他们绝不让这样的“阿呀阿呀”进入他们的生活。他们甚至要对鲁迅竖起人民艺术的中指。让我怎么说呢?他们把鲁迅的东西割掉了,我相信鲁迅一定不会认为自己的东西仅仅只有《故乡》那么长。而杨二嫂作为鲁迅“冷酷形象”的一大败笔,她绝不是只是一个笑话,她还是个符号,代表了无数市井小民。或许她唯利是图造谣生事,但在文中鲁迅并没有呵斥她,也没有对她说:“杨二嫂,你不能这样,你要讲八荣八耻,你要五讲四美。”为什么?或许在鲁迅看来,市井小民就是如此,不杀人放火,不陷害他人。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攮攮皆为利往。我们不可能让每一个人都成为圣。贪点小便宜,嚼点小舌头,又何妨?这才是真正的世俗。因此杨二嫂会一直存在,对于这种人,不理即是,又何必批判?

而《故乡》中最大的悲剧,莫过于失去故乡这个美好地方的“我”。其实故乡没变,变得只是“我”心中的一些观念罢了。

第5篇:《故乡》读后感

故乡,多么富有诗意的一个名字啊!但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离开家乡,20年后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么一番情景呢?当你遇到儿时伙伴,他或她又是怎么一副形象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吧?我国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他,就看着苍黄的天空和远近几处萧索的荒村,泪流满面。

他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心里一阵悲凉,特别是他儿时的伙伴与仆人:闰土。闰土是鲁迅在他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的一位与自己年龄相仿的仆人。

闰土虽然身为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里有钱,虽然没有鲁迅的这种高等待遇,但他却拥有鲁迅儿时所未拥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他会用胡叉捉猹,还会用斗笠和树枝抓麻雀,他还见过跳鱼儿……可这回鲁迅先生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一个场景: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的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子。他一见到鲁迅,马上就跪着说:“老爷!”这样大的反差,让我不禁打了个寒战。

可见,在当时的时代,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战争的侵犯下和ZF的无能下,人民群众过着悲惨的生活,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否则,闰土怎么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呢?这真是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文章最后一段中的一句话让我深思:“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然而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现在我们沐浴在新时代党的阳光下,人民群众只有社会分工的不同,没有社会阶层的高低,人人都是平等的,与那时候相比,现在真是天堂中的天堂啊!

第6篇:《故乡》读后感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这少年便是闰土。我是在鲁迅的《故乡》中认识他的。当时,这健康可爱、有着紫色的圆脸、颈戴银项圈的少年,留给了我很大的印象。他给作者,也给我们诉说了他的稀奇的见识:角鸡、跳鱼儿、贝壳、猹……他和作者一起开心的交谈,一起天真的欢笑,在一起肆无忌惮的玩耍。

但,二十年过去了,闰土已不是以前的闰土了,岁月在他的脸上和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他之前紫色的健康的圆脸,如今变作灰黄;红活圆实的手,如今变得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倒像是松树皮了。最重要的是,闰土见到鲁迅后,第一声叫出来的,竟然是“老爷”!

他们之前以兄弟相称,但现在却主仆分明,只是因为“那时是孩子,不懂事”么?二十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所谓的“长大了”?或者……

应该是当时的社会吧。是当时的种种压力,才使得一个天真无邪、自由快乐的少年变作一个目光呆滞、呆若木鸡的农民。闰土就是当时社会的缩影,庸俗、麻木。

文章的最后,鲁迅的侄子宏儿和闰土的第五个孩子在一起,同二十年前的鲁迅和闰土一样,在一起欢乐的玩耍着。这不就是小时候的鲁迅和闰土吗!但等到他们长大之后,会不会也和现在的他们一样,中间相隔着一层可悲的身份的厚隔膜呢?

第7篇:《故乡》读后感

鲁迅先生写道:“非常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平……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定……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己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低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这看似平凡又啰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悲哀。对此,我也实在不想再说些什么,大家都能体会到。

最后,鲁迅先生说:“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实在是一种无奈的感叹,一种凄凉。也许,我们永远也无法体会到。

第8篇:《故乡》读后感

今天下午,我坐在沙发上,细细地阅读了鲁迅的《故乡》……

这本书中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就是闰土了,原因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

首先,鲁迅先生在回忆少年闰土时描绘了一个乡村孩子活泼、可爱、能干的形象,闰土知道乡下的很多趣事,使鲁迅先生也对乡下产生了向往。在少年时代,鲁迅和闰土的意识中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

而鲁迅在回乡途中所见到的二十年后的中年闰土,却没有一点儿儿时的活泼了,甚至没有一丝少年闰土的影子。在鲁迅先生对闰土的外貌描写中可以看出中年的闰土十分贫穷,生活的重担压得他抬不起头。

我依稀记得,鲁迅先生是这样描写中年闰土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地叫道“老爷”……”从这几句话中,我看出他长大后为自己的贫穷而非常自卑,他从心里明显地感受到自己与鲁迅先生的差距,完全没有儿时与鲁迅先生的兄弟情谊,成年后的闰土就是这样一个形象。

为什么人长大后会有如此大的差距呢?这都是因为以前黑暗社会的封建思想所致的!鲁迅先生就是敢于把当时社会的黑暗通过文字的方法体现给大家,不畏强权,不畏旧势力,批判了当时黑暗的社会,“在中国的天地间,不但做人,便是做鬼,也艰难极了。”这是鲁迅先生的名言之一。

通过《故乡》,我深刻地感受到了旧社会的黑暗与封建,同时;也为生活在这个幸福的新时代感到庆幸!

看完鲁迅的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第9篇:《故乡》读后感

鲁迅的《故乡》被人教版九年级上册选为课文,在教学中有一些体会与各位同仁交流。《故乡》中是有三个故乡,分别是回忆中的故乡、现实中的故乡和理想中的故乡。回忆中的故乡是神异的,色彩鲜明的---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碧绿的西瓜,是有活力的人----有一个手捏钢叉的英雄少年。现实中的故乡是荒凉的——苍黄的天底下横这几个萧瑟的荒村,人是麻木的愚昧的——如闰土、是恣睢的——如杨二嫂。理想中的故乡是美好的——人们在一起无拘无束、感情真挚情感自然流露,如宏儿、水生。

《故乡》实际探讨了两个问题,一是社会制度对人的影响,二是人与人的关系。回忆中美好的故乡因残酷的社会现实而变得模糊(小英雄的形象便模糊了)进而不可能存在,而现实中闰土因生活(多子),因封建礼教(称呼我老爷)而麻木、愚昧;杨二嫂经济生活较贫穷(擦粉为了多卖豆腐,后来明抢暗偷)这正是我国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的真实写照,辛亥革命虽然推翻了清朝的统治但并未改变中国的面貌,封建制度还疯狂的压迫人们的思想——这在鲁迅的小说当中都有所体现如《狂人日记》、《祝福》狂人眼中的世界、祥林嫂的遭遇都是对那个时代的反应。

二是人与人的关系都是异化的:最令“我”心痛的是与闰土的隔膜。一声"老爷"叫掉了我所有热情,童年的角鸡、贝壳等。不是成熟而是生活的经验所致。令“我”感到可笑、可厌、可怜的是杨二嫂。为了一点利益竟然扭捏作态,嘲笑别人。

第10篇:《故乡》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鲁迅(原名周樟寿)写的《故乡》。

这本书分散文集和小说集。散文集选编了《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中的八篇文章(原有十篇),这些散文将往事的回忆与现实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充分显示出鲁迅关注人生、关注社会的热情。主要讲了鲁迅对过往的温馨回忆,对自己人生中重要的人和事的深深怀念:儿时给自己留下深刻印象的长妈妈、居住异国,却给自己真诚关怀的藤野先生、人生坎坷,最终结局令人惋惜的范爱农,还有曾经带给自己无限乐趣的“百草园”、故事屋……小说集选编了鲁迅的七篇重要中篇小说,主要将了鲁迅对封建思想毒害人们的精神、头脑的猛烈批判、同情弱小,痛恨以强大欺凌弱小……但在本文中我暂且不谈。

看完了整本书,我想:要是5年、10年、15年……后,我也同鲁迅一样离开了故乡,我也会像他那样无比思念故乡吗?

我想会的。我曾经在一本书上读到一句话:“没有哪个民族会像我们一样那么怀念故土的。”这句话说的一点没错。

要是哪一天,我也离开了我的故乡,我首先会怀念我以前的家。不论它是大是小,是好是坏,我都会思念着它。因为,他陪伴了我在那个地方一年又一年,那个家里充满着我的气息。家里的每一样东西,我的用惯了,就像我的小床。虽然它小的不能再小了,但我睡的舒服,睡的安稳,它一样比任何床好;就像家中的沙发,他虽然很旧,但很软,坐在上面一样舒适……

接着,我会怀念起我的学校(或工作单位),里面曾经住着我——这一“队员”,不论它带给我的是快乐还是悲伤,它都给了我永久、美好的回忆!就像在学校中快乐的学习场景;就像课间疯狂游戏的样子;就像比赛时你追我赶的场面……

然后,我会想起我的老师,不论是幼儿园、小学、中学还是大学老师,只要是教过我,帮助我成长过的任何老师,我都要去铭记!幼儿园老师让我学会穿衣服、帮助同学;小学老师让我学会许多基础知识,使我懂得了很多道理;中学老师……;大学老师……

最后我会思念我的老同学,无论是男是女,关系是否亲密,他们曾给过我帮助。在我遇到困难时是他们帮我解决;在我不高兴时是他们帮我解气;在我感到无聊时是他们陪我玩耍……他们为我的生活添加了一道彩虹!

“没有哪个民族会像我们那样怀念故土的。”这句话一直在我的脑海中闪现……

第11篇:《故乡》读后感

鲁迅先生通过闰土描写了“我”童年时美好的日子,又通过闰土描写了数十年后“我”的故乡的凄凉。

令我觉得印象最深的是作者对闰土的描写。少时的闰土是多么可爱,机灵又勇敢,讨人喜欢,与“我”是那样亲密无间,可长大后的闰土却变得苍老、忧郁,与“我”之间也砌起了一层厚厚的“墙”。他不再是那手捏钢叉,项带银圈的小英雄,不再是那个与“我”无话不谈的玩伴,不再是那个令“我”崇拜的偶像了。他以前是那么自在,无忧无虑,尽管有身份上的差距,他还是与“我”相谈甚欢,教“我”捕鸟,总给“我”带来惊喜。那一声声“迅哥儿”,带着孩童的天真,带着他与“我”的情谊。可是多年不见,他却已大变模样,整日鞠躬叫老爷,我想,如果换做是我,也会难以接受的。儿时的玩伴如今成了主仆,他不再与你谈天说地,不再与你自由玩耍,只因别人对他的冷淡,只因当时社会的冷漠与腐败。闰土因为巨大的压力,和封建社会思想的毒害,开始不相信“迅哥儿”,这曾经令二人都毫不在意的身份差距,现在却成了一道隔阂,一道永远无法消除的隔阂。

闰土为什么会那么在意身份?可以从他的外貌变化上看出,他已受尽了欺压。原来他的脸虽然是紫色的,却洋溢着幸福的微笑,可是现在他的脸却变成了灰黄色,不仅如此,还充满了苦涩之情。众多的子女让这个原本就并不富裕的家庭变得更加贫苦,官绅、贼匪的迫害使闰土已经不堪重负,再加上当时时局动荡,战乱四起,封建思想的压榨让他变得麻木,除了养活这一大家子人,已别无所求。

是啊,“我”心中美好的故乡、快乐的童年和那少年的闰土都变得,模糊、陌生了,兴许它们早就随着一排排白浪荡去遥远的地方了,很远、很远的地方……

第12篇:《故乡》读后感

我读《故乡》得快十遍了——默读、朗读、略读、浏览、细读都试过,每次读都让自己收获新的体会。通常,人们都会对文章的结构脉络、语言风格、思想内涵等这些不同方面有着分类别式的认识,可是我更想把它们穿成一条线,攒成一个球儿,以此让自己对文章本身的东西认识得更通透、更立体。

鲁迅的语言总是深沉的,所以其思想也是深沉的,其情感更是深沉的,也是细腻的。他可以用客观冷峻的笔触将人物刻画得那么透骨,他亦可以让读者在客观冷峻中碰触到那些活生生有温度的人,他更可以让你在那些人物形象中体会到鲁迅记挂在他们身上的同情与哀叹。我仿佛感觉到鲁迅笔下的种种总是悲喜交加,到最后多是悲凉,然而又总不放弃添上些微茫的希望。正因为现实让他感到失望,他才更觉得希望的“木偶”不可或缺,不然路怎么走?不然怎么走出条条路来?这里的希望是真诚的,他是在为更多的人着想,为后辈们着想啊!

“我”作为鲁迅的影子,实际上就是鲁迅的代言人。“我”本不愿意和故乡隔膜,更不愿和故乡的人们隔膜。而现实中的“我”又却无能为力,“总觉得被什么挡着似的”。于是,这真诚的希望返到使他害怕,害怕自己的心愿达不成。小说中的“我”还有点自欺欺人,明明说自己对故乡“并不感到怎样的留恋”,但“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那是故乡最美丽时候,因为曾有那么纯真的闰土给他带来一个新奇的世界,那时的他们不用考虑社会地位的高低,不懂得社会的暴风骤雨、风险漩涡,没有顾虑地沉浸在欢乐的友谊中,多么地可爱!那时的乡里人又是多么和善、淳朴!

闰土与杨二嫂被生活改变了,“我”也被生活改变了,同样是辛苦,他们在麻木、恣睢、辗转的领地上,早已经慢慢筑起无形的高墙,一点一点地遮望了彼此,再也看不到原来的模样。生活的负重,社会的黑暗,已经将他们的灵魂抽打得体无完肤。遗憾是深重的,悲哀是凝重的,而再渺茫的希望终究会照亮未来的路,由窄变宽,由泥泞变坦途,问问今天的我们,可以将历史里的希望实现吗?

第13篇:《故乡》读后感

闰土当之无愧是重点人物。20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这是我们所不能得知的。但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知道,在鲁迅的心里,闰土一直是一个勇猛聪明活泼的人,要不然不会一提到闰土就会想起他在刺猹的场面。可是,当闰土与鲁迅说话的时候,第一个词竟然是“老爷”。我相信当时鲁迅的内心震动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许料想过千百种交谈方式,但是肯定惟独没有料到这种。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来说,闰土是应该叫鲁迅老爷,但是,从20年前的迅哥儿到20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点?闰土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岁月在他的脸上,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但是,容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就是心理上的改变。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把鲁迅当成迅哥儿的,但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一起玩耍,但是他知道,他和鲁迅之间还有主仆关系。一声“老爷”又包含了闰土多少的感情?是懦弱?是卑怯?还是因为久久不见不熟识的陌生?这,也许只有闰土知道了。

另一个人物杨二嫂,不知看过《故乡》的朋友们注意过没有,虽然杨二嫂是一个配角,但是她也是其中一个改变很大的人物。20年前,她曾经有豆腐西施的美名,可是在20年后,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认不出来了。对于她的样子,鲁迅只找到了一个形容词——“圆规”。如果单纯是外貌上的改变也就算了,杨二嫂成为现在这副“丑模样”也是因为她的内心在渐渐地改变。她去鲁迅家的时候,居然提出了要一些旧家具的要求,被他拒绝后大放厥词,说什么“越富越一毫不肯放松,一毫不肯放松便越有钱”。如此尖锐的语句,简直不像是一个“西施”所能说出的话,倒像是一个混着菜味和尖酸刻薄话的中年妇女。不仅如此,杨二嫂离开的时候,还拿了鲁迅母亲的一副手套。如此种种,此人的改变也是巨大的。

第14篇:《故乡》读后感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

现实社会是无情的,人与人之间有太多的规矩、疑惑、胆怯,因为富与穷的不同。产生了太多的阻碍,太多的差距。太多的差距,让人拒之千里。人们说的懂事了,我觉得也只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了,因为他们的童心与无邪已被现实那昏黑、阴冷,无情一点一点的磨光了,在这个漫漫的岁月之中,在这个凄凉的社会之中长大了。就比如说闰土在岁月沧桑里长大,他不但有身体上的改变,更多的是心中的无奈,他对鲁迅恭恭敬敬地叫:“老爷。”而先前那欢笑着叫鲁迅:“迅哥儿!”的那闰土早已经在社会的冷酷之中淡淡消亡了。让人费解。所以说以前的社会是吃人的。才让鲁迅要拿起笔去反击这个社会,为后人开出一条大道来,让后人走过这条道开出新的路来,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人们常常说要懂事,可这不一定,还不如天真无邪,欢声笑语要好的多。

当看了故乡,我感到了一种凄然的感觉,自己不禁颤了一下,难道友谊在时间的过滤之后会褪色,会暗淡吗?当鲁迅激动得叫了一声:“闰土哥!”而闰土默不吭声。之后,又喊了一声:“老爷!”我知道他俩的友谊不那么深,原来的大海已如一条溪水。我变得恐惧起来,我害怕现在的挚友会贬值,多年以后,也许只是记得有这么一个人。我不希望这样,就像鲁迅不希望水生和宏儿。走他们的路。哎,难道世界上没有永恒的友谊吗?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我早听过了这句话,但一直不明白这句话,读了之后,我懂了:就一条规律,本没有它而做的人多了,就成了一条规律。每件事情总有一个开端,当每个人都认同他时,便成了合理的事情了。我恍然大悟,哦,原来父母做的,那些在我们看来不合理的事情,都有他的意义存在啊。感情会褪色,会变质,而只有记忆不会变,多年以后,对他变感情不是你的错,而不认识他就是你的错。

第15篇:《故乡》读后感

辛亥革命到五四运动期间的中国,日本的入侵,大革命的失败,新军阀的成立,把当时者处于动荡之中的中国,拽入了黑暗的深渊,而在这种黑暗之中,有的人在黑暗中沉沦,而有的人则想在黑暗之中找出一丝的光明,但这种人往往是徒劳无功的。

小桥,流水,人家,故时的好友,充斥着鲁迅对故乡的美好记忆,可是,当鲁迅再次回到故乡的时候,发现一切都变了,社会变得无情了,人与人之间也多了太多的规矩、疑惑、胆怯,富与穷的不同。使得人与人之间产生了太多的阻碍,太多的差距。太多的差距,让人拒之千里。哎,人们的内心的变化人让鲁迅的那份对故乡的美好记忆破碎了。世界在变,人也在变。人们的内心中,少了份童真,多了份贪婪;少了份善良,多了份狡诈。

那朴实、勇敢的儿时好友——闰土,也消失了,那机智勇敢,见多识广的少年形象,被一个脸色灰黄,眼睛通红,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的中年人所代替。一句恭恭敬敬的“老爷”被封建礼教牢牢束缚,麻木不仁。那当时的闰土早已经在社会的冷酷之中淡淡,消亡了。在他的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一棵苗子,就这么被泯灭了。

20年前的杨二嫂年轻美丽,因此她的豆腐店异常红火,人称“豆腐西施”;20年后,她成了“凸颧骨,薄嘴唇”的“细脚伶仃的圆规”,变成了自私、尖刻、贪婪、势利,爱搬弄是非,爱唠叨的小市民形象。并想方设法从“我”的搬家中捞点东西,虚伪地吹捧、尖酸地嘲讽,还从中期骗我说闰土偷碗碟。

书中的鲁迅,从严冬中来,带来的是期待,带走的,则是悲凉。古往今来,人事沧桑,故乡在每一个游子的心底都是种最深的隐痛。而鲁迅先生心中这是一个“没有春天的故乡”故事的结尾,鲁迅离开了,对于这样的故乡,他难以再有美好的期待·······

第16篇:《故乡》读后感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故乡》。这本书是由著名作家鲁迅写的,书中有很多精彩的故事:由著名白话文《狂人日记》,还有著名小说《阿Q正传》,而令我最欣赏的,便是新编小说《奔月》。

《奔月》这个故事,主要写的,不是嫦娥,而是她的丈夫后羿的故事。它没有赞扬后羿的功绩,而是续写了他的婚后生活。

后羿的婚后生活,十分艰苦。因为长期的大量捕猎,最后只剩下了乌鸦、麻雀等小鸟。因此,后羿一家只得餐餐吃乌鸦炸酱面。为此,妻子嫦娥经常白眼儿他,除了家人外,大家几乎要把它忘记。我觉得,后羿现在的生活真算得上是“英雄无用武之地”了。同时,我也觉得后羿十分可怜,因为他每天几乎不吃早饭就去打猎了,而给他的回报却是几匹老乌鸦;回到家里,他还要受妻子的埋怨和白眼儿,他的生活真算得上是“苦不堪言”。后来,他的弟子逢蒙又在外造谣,竟说九个太阳是他逢蒙射下的。后来,他又出去打猎,结果误伤了老太婆的黑母鸡。老太婆硬让他赔,还问了他是谁。后羿说,他就是射日英雄。老太婆听过了逢蒙的造谣,自然不信后羿,不仅把后羿骂了一顿,又让他赔十个炊饼。看到这里,我真是义愤填膺,觉得自己仿佛变成了后羿,赔了炊饼又挨了骂,心中无比失落。

后来,那个老婆子把黑母鸡给了后羿也答应用十个炊饼来交换。这下,我心中的不满情绪总算减轻了一些。

正当后羿带着黑母鸡回到家时,他的妻子嫦娥却不见了。后羿惊慌无比,马上差人去找,折腾了半天,后羿才知道:原来是妻子不想再过这样的生活,吃了法师给他的仙药,去了月亮。接着,后羿便心痛不已。我也为后羿伤心,因为他的弟子忘恩负义,妻子背信弃义,人们将他淡忘。我相信,现在他的心也是落寞、疲倦的了。这也许就是一个英雄的悲剧吧。

当我读完这个故事时,心中涌起的是一种凄凉。同时,我也品尝了一个人一生的苦与难。我也懂得了什么叫背信弃义,什么叫忘恩负义,在这时,我的心灵也在文学的魅力中受到了洗礼,得到了人生真谛的升华。

第17篇:《故乡》读后感

读完故乡,心中有着些许感慨。而那闰土的身影更是挥之不去的。

少年闰土是那么的天真、活泼,无拘无束地在土地上玩耍,知道许多有趣的事,但是到了中年,却成了一个麻木不仁的“木偶人”。可悲可叹。通过闰土,鲁迅先生深刻揭示出现实,使人印象深刻。

但是,时过境迁,当年的情景不会再现,我只能通过想象来再现,总是不那么真切,但少年是的闰土与迅哥儿之间的对话和关系却引起了我强烈的共鸣,让我心中积压已久的感情如洪水一般涌来,少年时的闰土虽然家境贫寒,要干许多活,可是他是快乐的,是自由的,是海边的精灵,大地的宠儿,他亲近自然,感受生活,乐观积极,他少年时的种种令我羡慕不已。在看看迅哥儿,尽管生活在大户人家,生活条件要比闰土好很多,但他并不快乐。为什么则大概是那害人的“之乎者也”吧现在的我们境况与迅哥儿都像啊!有人说我们是幸运的一代,这并不错,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一定是幸福快乐的一代。物质上的享受的条件是精神上的痛苦,面对铺天盖地的作业、试卷,我不禁茫然:路在何方?

这个问题的答案多种多样,道理自然也是数不胜数,可是我们这些学生真正认同的又有几条?

或许有得必有失吧,我只能以此麻醉自己。撇开《故乡》那不在贴近生活的主题,我看见了少年时快乐的闰土中年时颓唐样,我不禁暗叹一声。也许,真的为了以后的幸福,我要独自承担起责任,面对重如泰山的压力,我没有退路,后面是万丈深渊,而面前是万重青山。

我愿痛苦早日过去,光明永照……

第18篇:《故乡》读后感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作为一名教师,我应学习他做事一丝不苟,他的每字每句时刻在启示我:大千世界有着深刻的道理,丰富的知识,高尚的道德。在现在如此优越的条件下,我应该抓住机遇,不断学习总结虚心向同事请教,从一点一滴做起,克服一切困难,敢于面对一切挑战,早日挑起大梁。

我们的学校相对来说是一个生源较差的学校。也许很多工作得不到家长的理解或支持,也许付出很多努力却得不到应有的回报,这使我们或多或少有些气馁,使我们对事业的热情慢慢削弱。但看了这本书后,除了感动外,更多的是让我清晰的认识到,如果你是真正的热爱自己的事业,真正全心奉献于教育事业,那么你会发现你的付出是有成就的。当你真的爱一个学生,再差的学生你也会发现他身上的闪光点,并激励他;再调皮的学生你也会找到他的可爱处;在难以相处的学生,你也会尽力去接近他,帮助他。当这些学生一点点进步了,学生会爱戴你,家长更是感激你,这使你感到自己的奉献是值得的,这也会激励你更努力工作。

21世纪这个崭新美好的世纪,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创造美好未来。教师更始责任重大,因此作为一名教师,更要把爱奉献给自己忠爱的教育事业,关爱每个学生,茁壮成长,将来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才。

第19篇:《故乡》读后感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地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这是《故乡》中的一段景色描写。通过这段描写,我们仿佛看到了一幅五彩缤纷的神异图画,一个活灵活现、聪明伶俐、机智勇敢的少年形象跃然纸上。

《故乡》是大作家鲁迅先生写的,当时是1921年,鲁迅先生四十一岁。在《故乡》中,鲁迅先生巧妙地通过人物描写,来反映当时的社会,闰土就是人物之一。小说中写了两种不同的闰土形象。少年时,闰土有着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天真、热情、善良、纯朴、活泼。但时隔30年,闰土却变成这样: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他头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那手也不是我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

仅仅30年,闰土就从一个活泼勇敢的少年变成了木讷、瑟缩的农民,变化的原因,文中也有交待:“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通过闰土的人物描写,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和农民的悲惨生活状态。

现在,我们国家取消了农业税,还给农民发放各种补贴,鼓励农民多种田。农民种田也用上了各种现代化的机械:播种机、收割机,减轻了农民的体力劳动,以前要人干好几天的活儿现在半天就能干完。农民的命运再也不会象闰土那样了。但是,还有一些地方,一些贪官把政府补贴给农民的钱偷偷装进自己的腰包,还有一些地方官向农民乱摊派,用各种理由增加农民的负担。我希望国家政府部门管一管这些贪官污吏,再也不要出现鲁迅笔下的闰土了。

第20篇:《故乡》读后感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

第21篇:《故乡》读后感

这两天,我读完了《故乡》这篇小说,这篇小说虽然不长,但很吸引我。

鲁迅在这篇小说里描写了两个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一个是现在的故乡。过去的故乡以闰土为中心,借这个充满活力的质朴少年,写出小时候他所神往的境地: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猹尽力地刺去……描写了儿时故乡的情景,写了闰土小时的活泼可爱,聪明。同时写了“豆腐西施”的变化,鲁迅把他比喻为“圆规”,都写了他们因为生活的重压之下,变得衰老,拘谨可悲文章也表现了当封建社会的压力,人们为了生存而失却了自己的灵魂的生活,因为时间的飞逝,因为生存的欲望,使他们从一个可爱,聪明的孩子变成一个衰老拘谨的人。

第22篇:《故乡》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篇使我鲁迅的《故乡》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鲁迅离别家乡二十多年后,再次回到自己的家乡的深切的感受,以及所见所闻。这篇小说中多次提到了闰土这个名字,这是他小时候曾经陪伴鲁迅度过美好的童年时光的一个好伙伴,他让鲁迅增长了见

识。但正当鲁迅想再次回到故乡,和闰土一起重温一下美好的童年时光。但毕竟人与人之间是有等级之分的,尤其是那个年代。鲁迅万万没能想到,时隔那么多年,闰土已经完全变了。

闰土的一声“老爷”让鲁迅和闰土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读到这里,我才感觉到旧社会主奴的差别竟是那么大!我不得不对生活在旧社会的人感到无奈。文章结尾的那句话,就是鲁迅写这篇文章的最佳心声: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

世界上本没有差距,差距有时候存在于自己的内心!

第23篇:《故乡》读后感

最近,不知道为何,突然想读鲁迅的书来,关于小说,关于散文,是赫然一棒的顿悟,还是回首过往的一时冲动呢?说不清,道不明。反正我是看了,还有种温故知新的感觉。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还记得这段就算童年也向往的画面吗?没错,这是初中时的一篇课文《少年闰土》——节选于鲁迅先生的《故乡》。那时候,我们坐在教室里一边朗读,一边发挥自己的想象,在脑海里构造自己心目中的闰土,想到那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嘴角不禁流出口水……

教我这篇课文的老师我也还记得,他姓何,总是喜欢一身西装革履,却不是严肃得令人畏惧的;眉清目秀,文质彬彬,一股子书生气,而又不像鲁迅的私塾先生那样“之乎者也”,严肃得厉害。他见人总是面带微笑,你跟他交流总能感受到一种慈祥,就连偶尔生气时的拧起眉头也不觉得恐惧。

当时,老师讲解课文还是会深入其中的主旨和情感的,毕竟要面对考试,其实更重要的是,逐步地培养我们的理解能力,如果不讲都懂,那还要什么老师呢?所以每当何老师讲到这里的时候,同学们都兴味索然,就像刚刚沐浴阳光的花儿霎时蔫了。好学生坐在那儿,也是勉强逼着自己认真听讲,至少得装出个听懂了的样子来,免得挨批,可终究是一知半解,懵懵懂懂的,艰涩乏味,枯燥的像一碗白米饭。至于我,这种滋味也一直延续了很长一段时间,有时买本辅导书作参考,好在何老师点名回答问题时秀秀自己的悟性,博得老师的表扬沾沾自喜。一开始感觉不错,后来渐渐地也烦腻了,心里有种愧疚,甚至觉得羞耻,尤其是被人发现后,我便有所收敛。

第24篇:《故乡》读后感

鲁迅先生是十九世纪二十年代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他小的时候看到穷苦人缺医少药,饱受疾病之苦,立志学医,希望用自己高超的医术为穷苦人治病救命。然而,整个社会的腐败和没落,使他感到只靠自己高超的医术救苦救命远远是不行的。于是,他弃医从文,他要用自己的大声《呐喊》唤醒沉睡的国人,实现社会的革命和进步。

《故乡》就是鲁迅先生1921年通过自己“回故乡、在故乡、离别故乡”的亲身经历,描述了1921年前30年间中国农村经济凋零,农民生活日益贫困的现象,揭露了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主义的压榨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剥削给劳苦大众造成的灾难,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历史现实。二十年的变化,使活泼可爱、机灵能干的少年闰土变成了一个“脸上刻着许多皱纹,只管吸烟身体全然不动,仿佛石像一般”麻木、畏缩的人。“多子多福”的封建观念,苛捐杂税的摊派,兵匪及官僚的盘剥,是闰土家庭的生活“苦”的无法形容,问一句说一句,简直形同木偶一般。还有“豆腐西施”杨二嫂由一个美丽的女子变为一个庸俗、自私、刻薄的人。

面对现实,鲁迅先生不由自主地发出“救救孩子”的大声“呐喊”:要人们冲破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束缚和压迫,推翻“吃人”的社会,“去寻求别样的人生”。

近百年来,鲁迅的.“呐喊”唤醒了一批批新时代的青年人,他们求真理谋变革,唤起民众千千万,开创了新的社会、新的时代。如今,我们重温这片文章,使我们深深认识到:在任何时候,人——不能墨守陈规,要敢于创新;人——不能失去希望,失去了希望,就失去了动力和方向。我们是祖国的未来,社会的希望,中国的伟大复兴正期待我们少年来继承、来接班,中国梦、复兴梦,正期盼着我们新的一代,“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有了希望和不懈的努力,相信成功的路就在不远的前面!

第25篇:《故乡》读后感

隔膜,疏远,毁灭,其实有时渐进式的,从隔膜到毁灭,是一个过程,不是瞬间的变动。就拿闰土这个典型的人物来说吧,少年闰土是如此的纯真,他可以忘记地位身份的界限,跟“我”一块玩耍;但是中年闰土显得低微、恭敬,我们可以分明地感受到一股封建等级的气息,“我就知道,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而“我”与闰土、杨二嫂之间表面的隔膜是不是又在更深层次上映射出他们的心灵已经逐渐地被销蚀,甚至说早已毁灭得只剩下一个空空的躯壳呢?

“现实闰土的故事(还包括现实杨二嫂的故事)无疑起到了惊醒的作用,帮助我完成了幻想与现实的剥离。‘我’由希望到绝望,再度远走,从而完成了‘离去——归来——再离去’的人生循环(在小说的外在形式上则表现为‘始于蓬船,终于蓬船’的圆圈。”

在钱、温、吴三位青年学者的解读中,《故乡》是鲁迅小说中两大小说情节、结构模式之一的“离去——归来——再离去”的“归乡”模式的代表之作。这种结构安排形成的不仅仅是小说结构的完整,我认为,更是作者情感历程的完整:为生活而漂泊辗转的无奈又满怀信心——回乡寻“梦”时充满希望——再次离乡时的绝望和落空。鲁迅通过这种“故乡”情结,正好有意识地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真实面貌。

鲁迅带着这种“为人生”的写作原则,而不是“为艺术而艺术”,从“启蒙主义”的观念出发,开创了“表现农民和知识分子”的两大现代文学的主要题材。

我们当代不也需要这样的作家,拿起笔,深入社会底层,关注身边的人和事,揭露社会的病态吗?

你对街头巷尾、火车站的乞丐视而不见吗?你碰见农民工还是投以鄙视的眼光吗?你在满头大汗的清洁工面前乱扔垃圾还是不知羞耻吗?

那就请您爆发你的正能量吧!

子曰:“温故而知新。”只有沉得住气,静得下心,才会有新的感悟。

第26篇:《故乡》读后感

社会上崇敬名人,于是以为名人的话就是名言,却忘记了他所以得名是那一种学问和事业。《故乡》这篇文章使我被受感动。

这篇文章是写的闰土少年和中年时的对比:少年的闰土是紫红的小脸蛋,头戴一顶小毡帽,项上戴着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可是中年的闰土却大不相同,他身材高大脸色灰黄有皱纹,眼周围红肿双手粗糙,浑身瑟缩。两人的感情也不如以前了。以前两人玩的十分开心并没有身份之分,但是中年的闰土已经对“我”十分恭敬两人没有那么好了,但是还可以谈上话!

这让我深深的明白了,身份竟然能决定一切。农民永远只能是一辈子农民。

后来“我”要离开了,“我”与闰土依依惜别,谁也不舍得谁,但是“我”们终究还是要离开的,也许这就是缘分吧!在生活中我们应该珍惜身边的家人和朋友,不要以别人的缺陷去无端的歧视别人,要珍惜一切。

第27篇:《故乡》读后感

一个深冬的早晨,冷风吹进船舱中,远处是一片荒凉的村庄。鲁迅又回到了久别的家乡,而这里的一切都变了,他一心一意冒着严寒只为了见一见他的故乡,看到这一幕,他的心也经不住悲凉起来。

第二天一早。鲁迅满怀激动地走进家门,亲人们都出来迎接,说说笑笑,时间一晃就过去了……突然,有人在敲门,这是鲁迅儿时的伙伴闰土。岁月如梭,已经相隔二十余年啦,曾经一起谈笑,一起捕鸟,一起玩耍,天真无邪,儿时的记忆如闪电般划过脑海。

鲁迅一听说是闰土,连忙上前迎接,亲切地问声早,闰土站住了,脸上透着欢喜和凄凉的神情,恭敬地问了早。鲁迅刚想多说两句,但这一串迫切的话语像是被挡住了,不得不咽回去,因为他知道与闰土之间已经隔了一块坚硬深厚的玻璃,不再像小时候那样了,鲁迅感到十分悲哀凄凉,也说不出话了。归程了,却离故乡远了,也并没有任何留恋,仿佛四周有几堵密不透分的高墙,环绕着他,将他孤立了……

鲁迅儿时的故乡是美好的,但历经岁月磨砺,再熟悉的人也变得如此陌生,就像从未说过话,曾经他与闰土是最亲密无间的好朋友。“时间不饶人”,以前的事也逐渐淡化,友谊是彼此的,但同样需要维护。其实重要的原因就是鲁迅长大了,成为了一名家喻户晓的作家,前途无可限量,志向也是高远的,不再是一个顽皮的少年。而闰土是在他家打工的佣人,虽然小时候一同玩耍,但长大后毕竟不是一路人,志向也不同,这让他们各自分道扬镳,也无话可说了。

现在我们就生活在自己的家乡,每次出游过后,回到家也会感到十分亲切,并不会陌生,只是因为时间相隔不长。鲁迅一别就是二十年,也记不清故乡是否还是原来的样子了,看着别了二十多年的故乡,比以前陈旧了,儿时的伙伴也陌生了,不禁变得心酸。这就是光阴的威力吧!

生活中我也有一起长大的七八年的好朋友,一起玩耍,一起学习,挥洒汗水,同甘共苦,回想起来真是历历在目,她们使我的童年生活更富有乐趣,希望我们能够不像鲁迅与闰土那样,可以友谊长存,珍惜现在美好的生活!

第28篇:《故乡》读后感

鲁迅先生的《故乡》,透露着他对故乡的怀念,却又另有一番味道。让我感到有些感动,又有些凄凉。

本是久别重逢,可那些美好的回忆终究只能成为回忆。记忆里的闰土,夏天在海边拾贝壳,在潮汛时看鱼儿跳。戴着项圈,拿着钢叉,向猹刺去……而再见闰土,他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脸上爬满皱纹,眼睛周围涨得通红。他头上戴着一顶破毡帽,身上穿着一件单薄的棉衣,手又粗又笨,已经裂开,像是松树皮。更令迅哥儿吃惊的是,他见到他,第一声就是“老爷---”,显得那么生分。这让迅哥儿到嘴边的话又咽了下去,因为鲁迅知道,他与闰土之间,也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墙壁”。

闰土作为穷苦劳动人民的代表,饱经风霜,受尽岁月的折磨,让我体会到了封建社会劳动人民的辛苦。为生活所迫,受压于生活,却又无可奈何。鲁迅先生怀念小时候和闰土之间的那种纯真,没有间隔,但是生活不饶人,他们再也回不到小时候那种无忧无虑的生活。

鲁迅在《故乡》的写作中,用了对比手法,幼年的闰土那样活泼好动,而成年的闰土,却是比以前要苍老,与鲁迅也变得疏远了。这一对比,更让我觉得深深的悲哀。在这样一个黑暗的社会,黑暗的制度底下,人与人之间,甚至是好朋友之间,也会因为封建阶级关系,渐渐形成一堵厚厚的墙,谁都无法逾越。我悲凉的心绪,也像《故乡》中,那个阴晦的天气,呜呜作响的冷风,苍黄的天空,萧索的荒村……

读了《故乡》,我似乎有些明白,鲁迅先生为何弃笔从戎。因为最严重的不是身体的疾病,而是心理的疾病。治好真正的根源,才有挽回的余地。当时中国劳动人民深受封建思想毒害,精神愚昧,令人可悲。人民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再加上国民党反动派的攻击,人民处处受压迫,可谓是处于水深火热之中。鲁迅先生希望社会不再黑暗,希望人民过上幸福安康的生活。于是他拿起他的笔作为武器,与封建思想积极斗争!

我又想到,生活在现代的我们多么幸福。但更重要的是,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所以要好好学习,才能更好的报效祖国!

第29篇:《故乡》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我国有名的大文豪鲁迅先生写的短篇小说《故乡》,看完后,我有无尽的感想,那个活泼可爱的海边农村少年闰土,那个为生活麻木生活着的章闰水,那个说话直言直语地林祥嫂,在我的脑海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故乡》这篇短篇小说主要写了鲁迅先生二十年后回到故乡,见到闰土后大吃一惊——闰土早已被生活折磨的失去了童年那种稚气、活泼了,引起鲁迅的深思,也引起了我的深思。

我觉得,现在我们虽然是共同坐在一个教室里读书,似乎没有任何差别,然而随着时间的推迟,十年后,不!五年后,我们就会出现明显的分歧,有的开始为生活奔波,有的走进了高中门。想走哪一条路,就靠现在——六年级的自己!六年级是小学毕业班,是最美最关键的一年,为初中打好基础,初中学不好,你肯定考不上高中,考不上高中,你就比更别想进大学的校门了,实际上就比人家矮了一大截了。

这篇《故乡》,使我受益无穷,鞭策我前进,我决定在这一年里,更加努力学习,争取更大的进步,为以后的人生道路垫好基础。

第30篇:《故乡》读后感

《故乡》这本书是出自大作家鲁迅之手。它揭开了旧社会劳动人民的艰辛。在历经二十年之后,文中的闰土已不是那个活泼可爱的孩童,而豆腐西施的可爱美丽也早就逝去,成了历经沧桑的乡下人。

《故乡》里,给我印象最深刻的人物,莫过于闰土了。因为他少年时期和中年时期完全不一样,简直是天差地别。在鲁迅先生的眼里闰土少年时是一个活泼可爱,勤劳能干的少年。还见多识广,会讲许多有趣的事给鲁迅听,才使鲁迅先生对乡下的生活有了向往。虽然他们相处的时间不长,但是在鲁迅先生和我的记忆中,他是天真浪漫的。

可在二十年后,他们相遇时,闰土完全变了。一点以前的样子也没有,甚至连少年时的影子也没了。原先紫色的脸蛋,已变成灰黄灰黄,还刻上了很深很深的皱纹,他已失去了从前的纯真,变成了一个可怜呆板的人。我知道这是旧社会人过度的劳动,才变成了这样。原先的健康已变疲劳不堪所取代,他肩上的生活压力太大了,把他压得连背都直不起来。他是多么可怜啊!他看起来不像中年人,更像个老年人。

在书中,鲁迅先生是这样描写闰土的“他看见我,脸上浮现凄凉和欢喜的眼神。嘴动了动,想要说什么。终于他的神情变得恭敬起来,分明说道老爷……”从这里,我知道长大后的闰土已经知道自己和鲁迅的差距,已经变得自卑起来,已经明白自己和鲁迅再也回不到童年快乐的时光,再也感受不到过去的兄弟情谊了。

从闰土的身上我知道了旧社会的黑暗,也知道以前劳动人民的苦难。我庆幸自己生在新中国里,我为此感到幸福。

第31篇:《故乡》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鲁迅先生的名著之一《故乡》。读了这本书,我心中顿时有了千万个想法。于是,我打算与大家一起分享这本书。

这本书可以分成三部分,分别是:回故乡、在故乡、离故乡。

在“回故乡”这部分中,讲了主人公在从异乡回故乡接亲人的路上,对即将到达的故乡感慨万分。

“在故乡”则讲了主人公到了自己原来住的大房子里,见到了母亲后,讲了许多话,母亲让“我”去看望一下亲朋好友,并且说“我”儿时的好友闰土也会来。顿时,“我”立即回想起了儿时的自己与他,并在脑海中浮现了一幅闰土在大海边的沙地上看瓜刺猹的画面。之后,来了一个临近开豆腐店的杨大嫂,以前美貌的她,现已成了一个自私、尖刻、势利,爱搬弄是非,爱唠叨,庸俗的小市民了。杨大嫂本想从“我”的搬家中捞点东西,却因我的不肯而生气的走了。

过了几天,闰土来了,他的模样已与儿时变了许多。虽然他家里有着一块耕地,而且连第六个孩子都会工作了,但承重的税收依旧压着他的肩。并且,他的性格也与儿时变了个模样,变得善于奉承了,竟将儿时叫“迅哥儿”的“我”改叫成了“老爷”,顿时使我感到自己与闰土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离故乡”中讲述了“我”在走的路上,对自己所许的愿望,让后辈“不再像我,又大家隔膜起来……”感到渺茫……

读了这本书,我感到了当时社会环境的,中国清政府、政府的愚昧、落后、贫穷、软弱无能,以及当时列强、地主的蛮横无理,到处搜刮民脂民膏,使广大的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的生活越来越困苦,越来越贫穷,导致了中国普通民众的生气、活力、纯真被活活地扼杀了。所以,当时的人们是多么渴望打破封建社会的尊卑秩序,渴望建立超越庸俗的物质关系的新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呀!

在鲁迅先生的这本书中,让我们体会到了旧社会的,令我们更加体会到新中国的美好制度!

第32篇:《故乡》读后感

鲁迅,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和新文学运动的奠基人。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可小时候大多不太懂事,常常浪费时间。有时,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就看了起来,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懂得珍惜时间。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第33篇:《故乡》读后感

读了《故乡》这本书,我有许多感触。

小说描写了作者鲁迅儿时在故乡的生活和现在真实的故乡对比,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带给人们的苦难与旧时代的黑暗社会与痛苦抒发了作者渴望新生活的强烈欲望。

鲁迅曾经在日本留学学医,认为救死扶伤还不如成为作家让这些麻木不仁的百姓重新燃起斗志打败侵略者。

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闰土,少年的闰土还是一个勤劳善良胆大活泼的小少年,可是就是因为社会的压迫使他变成一个迷信麻木的人。

从闰土身上可以看出旧社会的黑暗与劳动人民的苦难,我们应该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而又繁荣昌盛的年代感到幸福。

鲁迅先生在小说最后写道:“我想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正如这地上的路:其实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形成了路。”这句话表达了只有美好愿望而不去努力的实现梦想这还是不会成功的。只有踏上这一条路,勇敢的去实践去追求你想要的这才是真理。

我们应该报答现在美好的生活,珍惜现在的时光,努力的追求自己的梦想。

老舍也是因为黑暗社会的压迫而不得不自杀,从而失去了中国第一个诺贝尔文学奖的机会。他笔下的祥子和闰土一样如此。

就趁现在,珍惜现在的时光,好好学习,努力的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吧!

第34篇:《故乡》读后感

几周前牟老师就推荐《故乡》这篇文章让我们读,文章的作者就是被称之为“民魂”的鲁迅先生。

《故乡》讲述了鲁迅先生回故乡的故事。

在寒冷的冬季里,鲁迅回到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只为告别自己的老屋。而作者所见的故乡已经不是记忆里美丽的故乡,

本文描述了鲁迅先生与故乡难以割舍的乡情,对少年闰土的美好回忆,杨二嫂的刻薄冷漠,到鲁迅先生再见到分别三十多年的闰土的感慨,最后描述了鲁迅先生远离故乡,内心的悲哀和希望。

鲁迅先生对闰土的描写用了很多的笔墨,先是详尽的回忆作者少年时与闰土在一起的快乐,天真的少年不会因为身份的不同影响他们纯真的友谊。再讲述作者三十年后见到闰土时的情景,鲁迅涌在心头的那些快乐的事儿还未连珠炮的吐出来,就被闰土的一声“老爷”给生生压回去了,从惊喜到悲哀,他知道,他和闰土的心灵已经隔上了一层可悲的厚壁。我相信,这一声毕恭毕敬的称谓对鲁迅的打击是巨大的,从少年无话不说的好朋友到低下头来叫“老爷”,再到为了生计在草灰里埋盘子,机智勇敢的少年变成了辛苦麻木的闰土,这让鲁迅倍觉世态的炎凉,和底层人民的无奈。这是人性的悲哀,是时代的悲哀。

文章还描写了二十年前卖豆腐的杨二娘,从“豆腐西施”到现在的高颧骨薄嘴唇,圆规式的站姿,尤其是刻薄的语言,自私的行为,无不让作者感到悲凉,故乡对他再也没有了什么留恋。

在当时那种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和官绅的社会背景和压力下,人们的心灵都被摧残成什么样子了啊?

作者内心气闷,但又从后辈身上看到了希望,希望他们的将来能真正好起来。

我想,在任何时候人都不能失去希望,倘若失去了希望,一切就都没有意义了,正如鲁迅先生说的:“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有了希望,并不懈的为之努力,成功就会在不远处。

第35篇:《故乡》读后感

看了《故乡》这本书后,长妈妈、闰土、孔乙己……这些人物都让我无法忘怀,特别是《故乡》这篇文章中的闰土,让我对他无法忘怀的原因当然是他童年与中年的巨大差异。

童年的鲁迅,因为家境不错,是个小少爷。他虽然丰衣足食,但却是寸步难行,哪儿都不准去,童年的闰土家境不太好,所以必须要去看瓜田。他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鲁迅虽然丰衣足食,但他失去行走的自由。而闰土没有被限制自由,他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看那广阔无边的海洋法,而鲁迅只能在院子里看那“四角的天空”。

在《故乡》这本书中,鲁迅的童年没有自由。我觉得没有自由和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相差不了多少。大人总觉得吃得好、穿得暖、学习好就是一个最好的人,而这些往往是我们最忽略的。

《故乡》,这是一部令我回味无穷的书。鲁迅先生把它一生所经历的那些让他一辈子都不可能忘记的人、事、物全部都记录到了这本书中,让我们一起去感受他的人生经历。这本书非常好看,希望大家也去看看。

第36篇:《故乡》读后感

最近拜读了鲁迅先生的著名小说《故乡》。读完之后感受甚多故写下此文!

本文主要围绕了三个人物来展开描写,分别是进步的知识分子“我”,普通的农名闰土和平庸的小市民杨二嫂。他们三个分别代表了三种等级不同身份的人,在他们身上也展现出了不同的个性。

说“我”是一个进步的知识分子是因为我是一个对生活又思想有希望的人,“我”希望我的小辈们可以有好的生活,不像我和闰土彼此之间产生隔膜。人活在世上就一定要有自己独立的思想,人没有了思想就相当于一个植物人,他的思想会慢慢禁锢麻木,所以人贵在精神!另外,我们应该对我们的生活有所希望,有所目标。但我们又不可把目标定在“月亮”上太不切实际,俗话说希望越大,失望也越大!所以我们要订制合理的目标,在完成目标之后再继续定制目标,这样我们才可以挑战自我,突破自我,让自己尽可能的做得更好!

润土的思想可以说是已经完全的麻木和呆滞,在他的眼中更多的是等级封建制度的约束。对于一些我们不可以改变的外界因素,我们只有接受但我们可以改变可以控制的只有我们自己。我们要在逆境当中找到希望,并有顽强的毅力,决不可随波逐流。

第37篇:《故乡》读后感

自从学了《少年闰土》这一课,又听过老师的介绍后,我就一直想买《故乡》这本书看。放寒假了,有时间看书了,我就和妈妈一起到新华书店买下了这本书。

《故乡》的作者是鲁迅先生。这本书有三个部分,分别是散文篇、小说篇和杂文篇。这三部分中的文章都是适合青少年阅读的优秀名篇。虽然年代与我们似乎有些久远,然而今天读起来仍觉得鞭辟入里、生动幽默、深邃犀利。

在《故乡》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文章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它是《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文章,被编在了散文部分,旁边还附有一张真实的三味书屋图片。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文中,我爱上了一种从未见过的植物——覆盆子。文中描写的覆盆子,像小珊瑚珠攒成的小球,又酸又甜,色味都比桑葚要好得多。我读了上面一段,口水都要流下来了,嘴里似乎有些酸甜味。如果我见到覆盆子,一定不会怕它的刺,摘下来就吃。

鲁迅先生的文章值得人细细咀嚼,也让我受益匪浅。我通过这本书打开了与鲁迅先生交流和沟通的一扇窗,走进了他的精彩人生。

第38篇:《故乡》读后感

鲁迅先生是我国杰出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他一生已笔代剑,战斗一生,影响深远,写过许多的著名小说,如《狂人日记》、《孔乙己》、《阿Q正传》等。我这次看的小说《故乡》就是一篇著名小说。

鲁迅先生在这篇小说里面写了两个故乡。过去的故乡写出了一个活泼快乐,充满活力的质朴少年闰土;现在的故乡则主要描写了现在的闰土,他已不在年轻、活泼、开朗,在生活的重重重压之下变成了一个衰老、拘谨的可悲之人。

是什么让闰土在这二十年之间发生了这样大的变化?让他由一个活泼的少年变成一个衰老麻木的可悲之人?其实是当时那个黑暗的、吃人的社会。多子、饥荒、苛税以及兵匪官绅把他都快压迫成一个木偶人了。和他相比,我能感觉到深深的幸福,我生活的这个社会没有饥荒,也没有苛税。我知道现在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所以我更加会好好珍惜。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还可以去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这是因为鲁迅身上有太多的束缚。孩子们是有自由的,我希望大人们不要给孩子过多的束缚。

第39篇:《故乡》读后感

在星期二的上午,姚老师同我们一起探究了《故乡》这篇经典而又饱含深意的作品。

从鲁迅的笔中,在我眼前仿佛出现了一面当时农村生活的镜子,让我从中看到了一少年闰土与中年闰土的强烈反差:一个是开朗、乐观、健康的孩子,但是二十多年过去,却已经变得与鲁迅生疏起来,脸上也变得灰黄有皱纹,不在有儿时的开朗。这究竟是为什么?我不禁要这样问。

是他多子、饥荒、苛税?还是宾、匪、官苦得他?他确实被苦得像一个木偶人。是当时腐朽的封建社会制度还有他内心的阶级差别。社会的冷漠无情让人的内心都被冰冷的枷锁封闭了,使得人与人之间不再那么亲热,而产生了太多的阻碍,太多的阶级差别,这差别,遥远的让人拒之千里。人心真的不可变,就像闰土与鲁迅之间,从前,他们一起捉角鸡,一起看跳鱼儿,一起拾贝壳……而现在,一句看似恭恭敬敬却冰冷无比的“老爷”,使他们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也使得闰土被封建社会的礼教牢牢束缚住,变得麻木不仁。还有他那迷信神的封建思想也是这其中的一个原因。人们的内心变化让鲁迅对故乡的那份美好的记忆都破碎了。

第40篇:《故乡》读后感

我今天看了一篇小说:《故乡》。他是周树人(鲁迅)写的。

它讲了“鲁迅冒着严寒,回到了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当他母亲说了一句关于闰土的事之后他,他又想起了闰土的样子:“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可是当他看见中年闰土时:“他身材增加了一倍;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这我知道,在海边种地的人,终日吹着海风,大抵是这样的。他头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手里提着一个纸包和一支长烟管,那手也不是我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从这我看出来了在海边种地的人都很苦,还有:“我似乎打了一个寒噤;我就知道,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也说不出话。”说明闰土已经脱离了小时候的思想,使得他们不能再像以前那样说出心里话、聊天了。

从这可以说明出当时的封建社会制度已经很深了。使得他们俩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而当时如果没有封建社会制度,他们一定还是以哥弟称。

书籍简介

《牛虻》(The Gadfly)是爱尔兰女作家艾捷尔·丽莲·伏尼契创作的长篇小说,该书描写了意大利革命党人牛虻的一生。主人公单纯幼稚的爱国青年亚瑟因被革命同志误解,佯装投河自尽,奔赴南美。13年后,当他带着一身伤残重回故乡时,苦难的经历已把他磨练成一个坚定的革命者。他参与了反对奥地利统治者、争取国家独立统一的斗争,最后为之献出了生命。小说涉及了斗争、信仰、牺牲这些色彩浓重的主题。

小说是作者伏尼契受到当时身边革命者的献身精神的激励写成的。它生动地反映了19世纪30年代意大利革命者反对奥地利统治者、争取国家独立统一的斗争,成功地塑造了革命党人牛虻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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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牛虻青年时代参加了意大利党的革命活动,但同时又笃信上帝,牧师卡尔狄利用他的忏悔进行告密,致使他和他的战友一起被捕入狱。后来他得知自己原来是自己最崇拜的神甫蒙泰尼里的私生子,非常痛苦,遂对上帝宗教产生了怀疑。又因恋人琼玛对他的误解,认为是他主动出卖了同志,致使他出走南美洲,流亡十三年,遭遇了许多意想不到的磨难。最后他成了一个瘸子,满脸伤疤,但却磨炼成了一名坚强的革命战士。后来他在一次武装斗争中,因叛徒出卖而不幸被捕并遭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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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艾捷尔·丽莲·伏尼契(Ethel Lilian Voynich,1864—1960),英国女作家。1864年出生于爱尔兰科克市。其父即布尔代数和布尔变量的冠名者,英国数学家乔治·布尔。4岁时丧父,随母迁居伦敦。1882年只身到德国求学,入柏林音乐学院,1885年毕业回国。1887年,在伦敦结识一些流亡的革命者,以受俄国民粹派作家克拉夫钦斯基思想和创作的影响最深,并在其支持下侨居俄国两年。回伦敦后,继续参与流亡者活动,担任俄国流亡者创办的《自由俄罗斯》杂志的编辑,同时开始创作,1892年与波兰流亡者米哈伊·伏尼契结婚。1897年在伦敦出版长篇小说《牛虻》。描写19世纪意大利爱国者为祖国的统一和独立而进行的英勇斗争。揭露天主教会的丑恶面貌,成功地塑造了革命者“牛虻”。的英雄形象。该书被译为多种文字广为流传。此后,还写出自传性长篇小说《奥丽维亚·拉塔姆》和《牛虻》续篇《中断了的友谊》等。晚年移居美国,直至1960年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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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虻》读后感1

小时候就喜欢的一本书,一直看的太肤浅,为主人公的被枪决而感到遗憾。如今重读,给人更震撼的体验,个人情感与革命事业之间取大义者众,从中的爱恨交加看的人苦楚,看的人心酸,更看的人欢欣鼓舞。主人公的死换来了比其生更有价值的革命人生启示。这又让我想起了保尔柯察金的那段经典启示: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对于我们只有一次。

一个人的生命应当怎样度过呢: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在临终的时候,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最伟大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进行的斗争。”“我是一只牛虻,幸福欢畅,不管是活着,还是已死亡。”

《牛虻》读后感2

感觉和之前看的译本不太一样,前面的叙述有些平淡,铺垫有点长。翻译的一些细节不够吸引人。精彩的在后面几章,牛氓和主教的矛盾实际上是信仰上的矛盾,革命力量和封建教会的交锋。

不得不承认牛氓这个人物形象有点迷人,以前的亚瑟热情善良执着,经历过苦难之后他刻薄激烈常常冷讽,没变的是他甘于为革命奉献的心。

他的爱情观我不赞同,说什么你情我愿就能缔结条约各取所需,这种平等就是不平等,爱情里女性受伤害更大好吗。亲情上,牛氓很纠结,还是坚持了自己的信仰。坚持信仰是痛苦的,牛氓为此献出了自己的生命,蒙泰尼里牺牲了自己儿子的性命,向上帝奉献了自己最爱的人的性命。结局有点悲烈。

《牛虻》读后感3

亚瑟的命运仿佛是一首悲凉而激昂的交响曲,一生的坎坷却抱有忠贞不渝的理想,曾今最爱的神父,成为他无法释怀的伤痛和牵绊。

青年时母亲病重离世,长久遭受着家族兄长的排挤鄙夷,而神父成为他唯一可以信赖依托的人。而亚瑟没有像神父一样将自身与国家的命运交给基督信仰,而是加入了谋求意大利统一的政治党派,这也就成为亚瑟一身坚持的理想。青年时因为加入政治党派而被捕入狱,随后虽然出狱却因为所爱女子琼玛的误会,家族的嘲讽与冷漠,教父和母亲的“欺骗”这一连串的打击而决定制造自杀假象偷渡逃离意大利。

再次回到意大利时已是身体残废遍体鳞伤的中年之时,善于写嘲讽教会和时政的文章,尤其是批判红衣主教,笔名牛虻。再次与琼玛相遇,他隐藏着自己的真实身份,而此时的琼玛也是政治党派中的一员,他们密谋要投运枪支进行起义,而就当一切快要成功时红衣主教出现了,牛虻犹豫了,他没有开抢被制服了关进了监狱,越狱也失败了,红衣主教怀着慈善之心多次探狱,就在最后一次红衣主教希望帮助他逃狱,牛虻说出了自己的真实身份,让红衣主教在上帝和儿子面前选择一个,而主教坚信上帝可以救赎和宽恕一切,牛虻放弃了逃狱,不久牛虻被枪决了,红衣主教也带着伤痛离世了,而琼玛也知道了一切。

当理想信念与亲密关系发生了冲突,难以抉择和无法割舍时,内心的伤痛是无以复加的,如果牛虻割舍了与神父的情感,打下那一枪,或许他在坚持理想信念上成功了,但他也会悲痛后悔。可能这是最好的结局和他料想的一样他回不去了。

《牛虻》读后感4

《牛虻》,今天回家看到家里的书架,就想安利一本我特别喜欢的书。我并不是把他当做一本纯粹的革命书籍来看,我觉得它更多的是反映理想与现实的残忍,一种信仰的破灭却是成全了另一种信仰的牺牲。对亚瑟来说,拒绝神父的拯救,不仅仅是为了革命而牺牲,更有一种孩子式的赌气,Padre为了泥塑的神而抛弃了自己,自己则不屑于他的施舍。死亡是对Padre的无声抗议,也是对革命的虔诚,所以对亚瑟而言就只有这一条路才配得上他的骄傲。

这本书说的是亚瑟有一位敬爱的神父蒙泰尼里,亚瑟称他为Padre(神父的意思,也可指父亲)。亚瑟参加了青年意大利党,参与了革命,在一次对神父的忏悔中暴露了他们的行动,从而导致了战友被捕入狱,同时亚瑟又发现自己是神父的私生子。亚瑟感到了背叛,于是伪装自杀,流亡到南美洲。13年后他再回到意大利,却又被捕。在监狱中他与神父相认,但神父在上帝和亚瑟之间选择了上帝,绝望的亚瑟选择了就义。

亚瑟和神父相认的那段我看了很多遍,我还记得当时是一个晚上,我看到这段的时候,鸡皮疙瘩都起来了。我能感受到神父的纠结,亚瑟从希望到失望。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信仰的权利,只是感到很可惜。尤其是最后神父在亚瑟死后也发了疯,当时的我总是想,如果神父当时肯退一步,之后这些悲剧就不会发生。但如果真是这样,这本书也失去了摄人心魄的力量。悲剧才会让人记忆深刻,让人反思,唏嘘之余让人感慨。

“Padre,您难道从不明白我真的没被淹死吗?”“Padre,您的上帝是个骗子。”——亚瑟

“你们已经杀死了他!你们已经杀死了他!我却受着煎熬,因为我不愿让你们死去。”——蒙泰尼里

虽然蒙泰尼里是软弱的,不肯完全抛弃他的宗教,但他却是愿意帮助亚瑟越狱的。而亚瑟在得知Padre的选择后拒绝了越狱。在这件事里,我觉得不完全是神父的错。至少他愿意去违背自己的神去帮助亚瑟,这时亲情是占了上风的,而亚瑟则显得有些固执。与其说亚瑟是为了革命而牺牲,不如说亚瑟其实是为了自己的坚持与固执而选择牺牲。没了Padre的支持,他该是心如死灰的吧,在南美的13年也该是度日如年。所有悲剧都是性格的悲剧,性格决定了你的选择。这不是一个悲剧,而只是一个让人遗憾的故事。明明相爱的两个人,却阴差阳错地一次次地错过。亚瑟并不是一个合格的革命者,因为他在感情上欠缺隐忍,但这也体现了他的真性情。

还有,我很喜欢庆学先先生翻译的这版,文字读起来很流畅,有画面感,抒情却不矫情,这也是我读了不止一遍的原因。

《牛虻》读后感5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名著,使我深受鼓舞。

它主要讲述了一个资产阶级革命者的故事。主人公牛虻原名亚瑟,生长在豪门富家,从小养尊处优。他在大学里参加了秘密革命组织青年意大利党,后来经人告密,亚瑟和一些党内同志被捕。当亚瑟出狱后,他的行为受到党内同志鄙弃,恰在此时,又得知自己是神学院院长蒙泰尼里的私生子。双重打击下,亚瑟的精神失常,留下字条伪称自尽,本人则偷渡去了南美洲。

在南美,他坠入了“真正的地狱之中”。他做过杂工和赌窟仆人,被一名水手打成残疾,伤愈后又到杂耍班子充当小丑,受尽耻笑和侮辱。非人的遭际极大的改变了亚瑟的相貌,以至十三年后他当年的恋人和父亲面对他竟然认不出来。

精神的变化也是巨大的,回到意大利后,他因为舌头非常厉害,而被人称为“牛虻”,但他自己却把这个绰号当作笔名在各大报纸上发表政治讽刺文章。

最后在一次偷运军火行动中,牛虻在蒙泰尼里主教的同意下,被判处枪决。但在牛虻死后不久,蒙泰尼里也因“心脏动脉瘤破裂”而突然去世。

牛虻的经历使我感到敬佩,他在种种磨难的打压下仍能站起来同教会努力作不妥协斗争,力图唤醒对教会心存幻想的人们。在现在的和平年代,我们又如何能体会到当时革命的残酷,但是那些勇敢的革命者的精神将永远印在我的心里。平常我就因为一点小挫折就不敢努力向前,二牛虻却能不畏艰险,揭露主教的伪善,谴责他当年的卑劣勾当。

这部浸透着革命英雄主义的作品让我懂得更加珍惜现在的和平时光。因为我知道这份和平是来之不易的,它是用千千万万个革命者的热血换来的,这每一份热血里都含着一种不屈不挠的革命精神。

《牛虻》读后感6

每个人生命里都可能有这样一本书,它令我们一读再读。而每一次阅读,都会有新的感受。而这些内心感受却未必可以诉诸文字,因为每次试图这样做时,内心都百转千回。那么,让我以这首小诗开篇吧!

无论我活着,

还是我死去,

我都是一只,

快活的牛虻。

牛虻留给琼玛的绝笔信没有署名,只有他们儿时一块学过的这首小诗。

这首小诗如此轻松愉快,与小说悲剧性的结尾形成了强烈的对比。亚瑟给自己取外号为牛虻,就是欣赏牛虻每天快乐地忙碌着。我也希望自己像一只牛虻,哪怕是一只快乐的大马蜂,所以,以这首小诗开篇。

亚瑟有了牛虻的坚韧和乐观,却始终无法快活。

亚瑟是一个聪慧、敏感、善良、纯洁的青年,他自幼娇生惯养,品德白玉无暇,他见不得丑陋,更忍受不了任何的欺骗。所以,当他猛然间发现他是蒙泰尼里的私生子的真相后,他的人生信仰受到了致命打击,重创之下,他决定用假死来获得新生。而所谓的“新生”又是什么呢?是他堕入了“真正的人间地狱”。亚瑟初到美洲时,为了糊口他先后做过搬运工、杂役以及在赌场里充当仆人,在一次奉命驱逐一名输红了眼的醉鬼赌徒时,被这名拉斯加水手用一条拨火棍打得浑身上下除了脖子没被折断外,几乎所有的骨头都断了。在被潦草地胡乱拼接上后,落下了终身的残疾。“瘸腿”、“残手”和时时发作的疾病让那么骄傲的亚瑟很难再找到工作,为了糊口亚瑟一度沦为了马戏班子里一名出尽洋相被人嘲笑戏弄的小丑。整整两年的时间,他被浓墨重彩地描画装扮成一个驼背怪物,扮演粗俗下流的小丑以博得观众的嘲笑。

在这样的自我作践的过程中,他感到自己已经彻底失去了做人的尊严和勇气,而他仍然选择活下去。亚瑟尝尽了世间百味,同时也改变了对很多问题的看法。他后来从马戏班子里逃了出来,加入了杜普雷探险队。在五年的探险过程中,他用自己的勇敢、智慧和善良获得了作为人的尊严,以及罗尼等人的友谊。他终于活了过来,好不容易才重新活了过来。与他的生命一起复苏的还有他做人的勇气。回到欧洲后,他成为一名杂志的特约记者,他用犀利的笔对天主教的伪善进行了毫不留情的讽刺,他利用自己特有的敏锐捕捉到政治上风云变幻,他的生命重新被革命的火焰燃烧出激情。

在一次又一次的冒险中,他重新得到了生命尊严的肯定,在与教会的较量过程中,他像匕首像投枪一样直插敌人的心脏。另一方面,他从始至终都深爱着蒙泰尼里,他对蒙泰尼里的爱是如此深刻,以至于恨也成为表达眷恋的一种方式,他在报纸上毫不留情地嘲笑这位主教大人,同时,他又以匿名读者的身份为他所崇拜的红衣主教进行捍卫。很明显,这是他身体里的两个“我”矛盾冲突的结果吧?而那一次,他为了营救战友,明知凶险却毅然前往。果然,如他所料,他碰上了“一个跟他长得一模一样的鬼魂”,于是他被逮捕了。在狱中,亚瑟不愿意再妥协,执拗地要蒙泰尼里在儿子和上帝之间作出选择,蒙泰尼里选择了上帝。牛虻被处决了,蒙泰尼里痛失爱子,悔恨交加,最终精神错乱而死。

十九岁的亚瑟对于蒙泰尼里的爱胜过了一切,而蒙泰尼里的欺骗毁掉了他对于上帝的信仰。他寻求新生,想活在没有欺骗的世间。而此后他所遭遇的一切,让他不得不依靠谎言度日。他的痛苦来源于强烈的自尊,而真正的人间地狱又毁灭了他的自尊。咬牙切齿的恨后面都是刻骨铭心的爱啊,为了爱,亚瑟又一次选择了慷慨赴死。蒙泰尼里呢,他用对上帝的信仰来拯救自己的灵魂,在第一次失去亚瑟后,他陷入了痛苦和绝望之中,那之后的十三年,他用对芸芸众生的大爱来麻痹自己,支撑自己在苦海中泅渡。第二次,也就是最后一次,他在亚瑟和上帝面前作出了抉择,他为了所谓芸芸众生的平安和幸福,牺牲了自己的爱子,饱尝上帝痛失爱子之悲恸。他后悔了,他在淹没自己的巨大悲恸中体会到圣父之悲。进一步,他认识到上帝牺牲爱子之悲痛的虚伪,因为基督耶稣可以复活,而自己的亚瑟却活生生地被自己献给上帝以邀宠,献给基督徒作为祭礼。蒙泰尼里无法承受这巨大的悲痛,亚瑟死后不久他也因“心脏动脉瘤破裂”而死。

十几年前的一个下午,有个女孩子捧了这本书,读着读着不由得泪落如雨、失声痛哭……那个下午,泪水为她的心灵做了洗礼,她仿佛新生,她下定决心一定要勇敢地活下去,将来不管遇到怎样的厄运,哪怕像泥土一样被践踏,也要顽强地活下去。或许,这样的意志就源于牛虻身上的坚韧和不妥协的精神吧?

一个人的爱有多深,怨恨就有多绵长。至亲至爱的人对自己的伤害是最能置人于死地的。虽非己愿而事实是蒙泰尼里亲手铸就了亚瑟的悲剧。亚瑟不肯妥协的性格,也是他遭遇悲剧命运的原因。他把这个世界看得非黑即白,对待别人的错误不懂得宽容,除了尖刻的嘲讽就是玩世不恭地愚弄。对待自己也并不仁慈,于是,他没有给自己留活路。他过于自尊,哪怕在他最挚爱的蒙泰尼里和琼玛面前,他也表现得那么骄傲那么目中无人。他对自己的痛苦难以忘怀,对于别人的痛苦也缺乏设身处地的深刻体会。因为自己遭遇了很多非人的待遇就理所应当去仇视人群吗?智力平庸的人就活该被愚弄吗?为了保护自己就该像个刺猬一样对待朋友吗?即使生命只是个臭皮囊,难道仅仅因为厌恶了人间的丑陋就对它不懂得爱惜了吗?毕竟,还有那么多美好的事物、迷人的时刻。

我认为一个饱经苦难的人,更应该珍惜自己的生命,更值得拥有幸福的人生。我不赞同亚瑟像一个战士、斗士那样悲壮地死去,哪怕它的意义在于揭露宗教的虚伪,为了跟上帝争宠,为了唤醒中宗教毒害颇深的蒙泰尼里。我希望他像一只快乐的牛虻,永远地活着。

一本好书,展示的是另一个世界、另一种人生。它把读者的爱恨悲欢的和书中人物的爱恨悲欢进行沟通交流,让我们的心灵因为共鸣而得到滋养,变得更加丰盈。从这种意义上来说,《牛虻》当之无愧是一部不朽的作品。

《牛虻》读后感7

《牛虻》这本书是我读初中的时候买的,那时候不知道这本书写的是什么意思,而且也看不明白,只觉得这是一本比较个性的书,因此买回家就断断续续的把它看完了,但是脑海里却没有多大的印象。放暑假的时候我无意看到这本书不知是哪来的一股力量,让我一下子又把它看了一遍。

这次学校让我们每人看一本书,想来想去还是觉得看这本比较好,可能对自己的思想境界提升也很快,于是我又一次地拿起这本书,可能是我认真看的缘故吧,觉得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但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

牛虻(亚瑟·勃尔顿)是一个十分坚强的人。他在革命斗争中学会了坚强,并支撑了他的事业。《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作者(伏尼契)以出色的艺术手段,透过跌宕有致的情节(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鲜明生动地塑造了牛虻这个为意大利民族解放忍受苦难英勇牺牲的典型人物形象,体现了意大利爱国志士的刚毅精神及他们对革命事业的无限忠诚。牛虻在革命斗争中逐渐变得坚强起来。

刚出场19岁的亚瑟有点像十六世纪肖像画里的意大利小伙子。“从他那长长的睫毛,敏感的嘴角和娇小的手脚看,身体各个部位都显得过分精致,轮廓格外分明。”而经过革命锻炼之后的牛虻则是“空空寂寞中把他压垮的幽灵似的恐惧、虚幻世界里的幻像,都随产生他们的夜消失了,而一旦太阳光芒四射,敌人出此刻眼前,他便斗志激昂,再也无恐惧可言。”牛虻所有的一切,在监狱执行死刑的士兵则是这样认为的:“他那直剌人心的雄辩,他那无休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肺腑的勇气,曾像太阳的光芒一样在他们死气沉沉的生活中闪耀。”牛虻变得成熟了、坚强了,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坚强的牛虻在牺牲前一夜给他深爱的人琼玛的遗书里这样写道:“我将怀着简单的情绪走到院子里去,好像一个小学生放假回家一样。我已经做了我应做的工作,这次死刑判决就是我忠于职守的证明。”当侍卫要给他实行枪决的时候,眼里都是含着泪花,他们太热爱牛虻了,不忍心下手。但是牛虻却是笑着应对他们的,好像这一切已经被他看透,生死对他毫无好处,正因他的心还活着。

与牛虻关联密切,给他巨大影响的人是他的忏悔神父主教蒙太尼里(其实是他父亲)。主教蒙太尼里欺骗了牛虻,从而使牛虻对上帝产生了怀疑。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他认为“上帝是—一只泥巴做就的东西,我只需一锤就能够把它砸个粉碎;而你呢,却一向用谎言欺骗我。”出走前牛虻这样说道。蒙太尼里影响了牛虻的一生。就应说,牛虻的死,他要负大部分的职责。但是在正义和亲情面前,牛虻他义无反顾地选取了正义,为了革命而奋斗!

牛虻,这个理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能够否认你的传奇。虽然只有这本书我只有读过三遍,或许对这本书的体会还不深,不能够完全明白其中深刻的含义,但是我从中学会了一种精神,那就是坚强,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坚信在以后的道路上,牛虻能一向伴我前进,它会是我人生道路上的一个指明灯,时刻引导着,让我不会害怕……

《牛虻》读后感8

很久很久都没有正因虚幻的某件事物或者某个人而流泪了,这次控制不住的抽噎令我明白了我并不是一个冷血无情的人,只是闷骚之至、败絮其外的模样欺骗世人,嘴唇薄约等于冷血这种事在我身上被否定了。

我妈说她年轻的时候看过《牛虻》,我很想问她她当时有没有像我如此——被一种令人震惊的委屈、羞愧与痛心占满了心房,以至于无法控制自己感情的外泄,不知是出于什么我所不知道的内心隐藏着的东西的指使——但是她说已大都记不清了,于是我只好抿了抿嘴唇把那句话在唇齿间来回兜转了几个圈最后有些不甘地咽下了肚子,听着它在我的肠道里发出响亮的震撼我的灵魂的咕咚的噪音。我终是转移了话题,将目光投向道路旁阴暗的模糊不清的树影。

我似乎看得见一个瘸着腿但身着正装,面上有一条醒目的长长的疤痕的年轻人,他的五官称得上俊朗,但是和在一齐却显得不那么如人想象的逗人爱,他踩着随意的散漫的步伐,脸上是毫不掩饰的高傲甚至算刻薄,他的唇口之间总能溢出窥探到人内心深处的罪恶与忏悔的辛辣讽刺,尽管总是真理,但是人们常常不愿提起这种令自己羞耻的旧账,尤其是以近乎嘲笑的形式。他是牛虻,费利斯·列瓦雷士,以前的亚瑟·伯顿。也许在他生命的最后,那个充满泪水与苦难的以前二字能够被一些人所忽略。

但我总是矛盾着的,我不愿意删去那个词,正因太多的苦难甚至能够改变一个人的灵魂,我的心中呐喊着:他已经不再是那个亚瑟了!但是我又不得不关照一下自己已经软下来的心肝脾肺肾,我明知那个孩子--哦,请允许我称呼他为孩子--即使在身体和心灵上伤痕累累、疲惫不堪,改变了太多,却从未改变他对他的神父和琼玛的爱,即使是爱与恨纠结的缠绕,即使是深深压抑在心底的常人想象便觉得灵魂不堪重负的咆哮与泪水,即使是被人鞭打毒骂、被迫把自己的生命与尊严踩在脚底的滑稽,我仿佛恍惚中觉得,他在把他之后的人生当做一个使命来做,仿佛在演戏一般,什么不应出此刻舞台上的台词被他无声地勒住自己的脖子重新回到扎进他满是腐烂发炎伤口的心脏。

一个人,以前信仰上帝的,教养良好干净整洁的人,去了南美,在乱世中体验了真正的地狱,当奴隶,被鞭打的劳工,然后去耍戏班子应征成为一个驼背,或者说怪物、小丑,用畸形与可笑的身体去博得那些大众们的笑声--我不明白这有什么好笑的,但是他说:人们就喜爱看这个。他苦涩得嘴唇发抖。兴许是苦难生活中碰见更加艰难的人时的自豪感与微小的满足感,普通大众们心中所拥有的黑暗的角落在很多时候被挖掘,尤其在那种年代,于是利用机会来发泄来嘲笑,这也许不是他们的错,而是病态的社会的一种趋势,人们被扭曲的灵魂所发生的价值观的错乱颠倒。

琼玛问他:你为什么不抹脖子自杀呢?

他惊奇地望着她。我没有想到你会问我这个,他说,我的工作怎样办?谁帮我做呢?

受尽了命运的折磨,被最信赖的人欺骗,并且在临死之前仍然没有得到他所苦苦挣扎着向残酷的生活讨要、哀求的爱,他所爱的,永远爱的,他曾是那么恨他,曾写文章尖锐地嘲笑他,但是最终正因他放下枪,只为了他颤抖得如此疯狂,最爱的,最恨的,但仍是最爱的--父亲,他这副躯壳的父亲,他的灵魂的父亲,他所敬爱的神父,永远的。

那个红衣主教最终选取了上帝,而不是他。

也许是生活的苦难让他明白了宗教于他没有任何好处,他所领悟到的是上帝高高在上淡然的观看着人间的所有丑恶、悲苦与卑微,仁慈而冷血,博爱而残酷。他体会到的是宗教是人们心中近乎自欺欺人的慰藉,让毫无目的的生活变得有那么一点渺茫的能够朝前看的渴望,神明也许存在,但是他不必须叫做上帝,佛祖,真主安拉,不管怎样说,他并没有真正的解决任何人生命中的苦难。

我是一个喜爱HAPPYENDING的人,我甚至心中有着微微的渴求,兴许那个可怜的列瓦雷士能够最终逃出来,在我看来,没有什么比活着更加美妙了——但是他最终死了,太过于贴合情理的,看多了戏剧性的俗套的故事的我一半理解了一半感到无与伦比的辛酸。

但是我却在流完了眼泪后恍惚觉得,他最后解脱了。从自尊被践踏的苦难的回忆中,从爱恨交织感情从未得到应有的回应中,从一次又一次的冒险心惊胆战中,从痛苦不堪勒紧的皮带与手铐中,从永不停息的令他没有力气站立的病的折磨中,从太过沉重的紧迫的职责中…他一生究竟得到了多少真正的爱呢?他犯了很多错误,但是常常坚持真理成为了他的动力,仿佛他仅为这个而存在。

亚瑟为了青年团,为了上帝,为了琼玛,为了亲爱的神父,为了光明的未来而存在,而列瓦雷士仅仅为了*,为了他所坚持的事业而存在,我几乎能够看见亚瑟的灵魂只有最强烈、最深刻的感情波动残留在那不被侵蚀的碎片中,其他的都化为了绝望所污染的黑色的沉寂。

他最后死了,不用再忍受煎熬,也许对于他是一件好事,正因他早已无惧。

我不得不抑制住我正因他而感到的强烈的委屈与不值。

他兴许是个英雄,兴许不是。

我想到的却不仅仅仅是这个。

《牛虻》读后感9

世界上,不管街道的表面是多么的整洁光鲜,出没于大型商场的衣着规矩甚至靓丽的红光满面的男生与女生,穿着洁白的衬衫的白领坐在空调房里忙碌,香喷喷的婴儿满足地在喝完母乳后响亮的咂嘴,都不能证明整个世界的和谐。有些地方--很多地方,是肮脏而臭气熏天的,孩童们瘦骨嶙峋,肚子正因水肿而显得突兀的奇大;食物是如此的珍重而稀少,很多人只能去舔舐落在地面的雨丝*成的水洼,那么的浑浊;抢劫、偷窃、杀人在白天都能够肆无忌惮地发生,受害者只能无助地捂住脸庞哭泣直至死去;甚至很多人正因没有户口而拿不到社会每个月稀少的能喝些米粥的怜惜的纸钞,没有学习的机会,没有工作,一辈子也出不了肮脏的巷口;七八岁的上十岁的女孩便能够去接客,只为了一天中唯一一顿饭的餐费;母亲没有奶汁喂饱啼哭的婴孩,母子一同丧命的事故几乎是习以为常的小事;生命变得卑微轻贱,横尸在街头巷尾,四五天后发臭了才会有人拖进附近的垃圾堆里,兴许一把火焚烧掉。

这便是角落,有时候角落比正经的街道的占地面积更多。

有些人在享受美味佳肴时,有些人正因饥饿而死亡;有些人生来便能够享受父母的关爱、社会的保护,有些人甚至正因能够死在一张真正的床上而感到感激涕零的幸福;有些人大手大脚地花销着一切,有些人一辈子只能洗三次澡;有些人学识渊博、精心钻研,有些人大字不识一个、举止粗野……

既然生来便没有享受过什么真正的快乐与满足,为什么这些苦难的生命,甚至未出生便胎死腹中的婴孩的灵魂要被上帝所指派于世上,也许正如圣经中所说每个人都是罪人,那为什么赎罪的力度便如此之大差距如此明显?从来没有真正的公平,但是最起码的差不多的起点,只有同样纯净的懵懂的灵魂是一样的。

我甚至能够窥视见那些不甘的冤屈的灵魂在呐喊与哭泣,大声诉说。

我是害怕神灵之流的存在的,但那一瞬我仿佛探知到了什么的存在而变得无所畏惧,我能够确定在那一瞬--仅有短短的一瞬--我变得纯洁而强大,变得洞悉一切,变得异常敏锐,我却没有过多的时刻来抓住自己思想的片段,如飞速播放的影片一般从我眼前滑过,我的记忆力却只允许我抓住零星的点滴。那一瞬过后,除了我所积攒下的思想的碎片以外什么也没有剩下,如同被雨水洗刷过后的天空一般干净,我又恢复了那个怯懦的闷骚的麻木的自我,寒风让我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我的头皮发麻。

有那么一瞬,我是坚信着不幸的灵魂没有理由是不会去伤害他人的,所有的不幸大都是由社会之间的麻木不仁、病态、嫉恨、贪婪所造成的,不仅仅仅是一个人,而是太早以前就潜默化的一种不成文的扭曲的规定,一代会在言行与社交中传给下一代,无论有心或者无意,我们最终放任让那些东西腐蚀我们的毛发、皮肉、血脉与骨髓,真正地融入世界,成为世界。

青春的少年总是抱有着过于完美的遐想与期望,这种感受能够蒙蔽很多人的双眼,直到年少时光逝去,衰老将至节哀顺变之时,放下那么多美丽的梦,在生活中逐渐忘掉自己以前的诺言。

我们不愿承认的罪恶,我们所渴望的幸福结局。

尽管所有伟大的名著,所有催人泪下的流传长久的感情往往是杯具结尾,但是没有一个人在擦眼泪的时候愿意去体会那些东西,他们只是感动着,用手绢擦拭自己的眼角,然后歌颂着伟大,去做与这些宗旨完全违背的事情。

正如我承认牛虻的伟大,但我自己永远不好成为那样的伟大。

我哭过了,然后继续麻木不仁,继续前行,继续着,直到融入这个社会、这个世界,在时光的洪流中成为一份子,直到没入茫茫人海。兴许许多年后,我会对自己的孩子淡淡地提起:妈妈以前也看过很多名著的,只但是大都忘掉了罢了。

我以前问过别人什么不会变

他们告诉我性别不会变。不是的吧。在这个社会中,其实,什么都会变。

物是人非的例子太多太多,有一天,或许变的会是我们而不是他们。

在这仅有的时刻里,有一些东西不知会不会变,只是等着他们慢慢出现,仅此而已。

《牛虻》读后感10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这是开篇首语

亚瑟,一个不会被忘记的名字。第一次阅读,很难和那个强壮而有毛的动物——“牛虻”联系起来。读了,懂了,明了。同一个人,不一样的名字,不一样的灵魂,却摆脱不了“影子”的夹带关联。

这是一个发展在暴力革命与非暴力革命斗争的年代。这是一个新养育革命之间的较量。它并不是一本单纯的革命小说,它的本质隐藏了一个家庭杯具,让人无法忘却却无限惋惜的杯具!

亚瑟,家境富裕娇生惯养的他,是一个内向害羞的男孩,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年轻人。他的生命单纯,完美,犹如湛蓝的天空透彻,不挂一丝浮云。他单纯地喜爱一个人,单纯地吃醋,单纯地参加革命,也单纯地信仰上帝。革命和上帝,是两种不一样的形式的信仰。年轻的亚瑟同时保留两种信仰,是正因他没有被卷入到两种信仰的齿轮之间。

太幸福就是太悲伤的开始。命运就像一个贪玩的恶魔,捉弄着幸福的人。

他被伪善的教士卡尔狄出卖,进而被自己信任的同志和最爱的姑娘琼玛的误解,琼玛一巴掌,撕碎了他的心,陷入了绝望的深渊。然而接踵而至的打击让他内心几近崩溃,原来他是蒙坦尼里与母亲的私生子,偷情的产物。

又这么一个片段写道:他的反映却反常的可怕:“他就是笑,笑,无止境的笑。”这样支离破碎的笑容,反映出之前被出卖,被战友误解,被心爱的人不信任更大的打击。正因他是那么的信仰上帝,信仰蒙坦里尼。他一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难像,以示与教会的决裂。最终他选取了逃遁,并制造了自杀的假象。

当时,他才17岁。有谁能知道,那样的云淡风轻,稚气未脱的外表下,是一颗绝望的!

掩卷之余,我想正是正因我们有着更大的悲伤,因此对这个世界忍让和不屈服,人们把这称之为坚强。这一连串的打击,造就了之后更加坚韧的牛虻。

接下来就是亚瑟开始了南美洲的地狱般的苦难的生活,他曾在利马被喝醉酒的拉斯加打得几乎送命,并从此留下了残疾。他曾在南美流浪时做过搬工,补过锁,打扫过猪圈,甚至在马戏团做过畸形小丑,所有属于他的骄傲,他的尊严否在脚下被践踏。这是永久的不可磨灭的心灵创伤。但是坚强的亚瑟凭着顽强的毅力,战胜自己,愈挫愈勇的斗志顽强的活下来。历艰多难,回到了让他失去一切濒临绝望的土地,其中也掺杂仇恨和报复吧!

经历了皮鞭与暴力,经历了困苦与艰辛,放下了对上帝的信仰,此时蜕变为尖刻二决绝的牛虻。用支离破碎的心重组生命,(lz13)坚持回来,带着“革命者”的头衔,带着毁灭性的残酷要变本加厉地吧痛苦偿还给他人。他对情人琦达莱尼享有肉欲,但是这个吉普赛女生只是革命者牛虻疲惫时的一只温软枕头而已;而他依旧深爱的琼玛,他态度粗暴地一而再再而三地展示自己的创伤;应对他的生父,他无情地“封锁”了父亲的爱,正因他对那种欺骗一向耿耿于怀;二他对曾是他的好朋友,老师,甚至是父亲的神甫,却不惜用一切来讽刺和挖苦,吧一个个都伤得血肉模糊。但是,他不快乐!有人说,他生前的快乐,是革命的一种符号。

最后,他死了,带着恨,带着解脱,更多的是爱,留下那封信,那首歌,琼玛的悲痛欲绝和他父亲的疯狂乃至死亡。

读这本,我不止一次感觉惋惜,叹息。

人生就是一条单行线,但是笔直的路上却有着分岔口,有的时候探出一步就意味着无可挽回,有的时候探出一步就不肯呢个与自己想要的幸福又交集。他已不是那个稚气,天真,单纯的亚瑟,他是牛虻,他用恨和报复背叛了自己的过去。恨,把他和世界(他所爱的人和爱他的人)完全隔开了,他的世界空荡荡,只剩下不是自己的自己,持续着受伤的姿态。他的疤痕安静二柔和,却又丑陋和可怕。

命运拿起红苹果,放在嘴巴咬一口,咬出了一个缺口——这是他所受到的欺骗和误解;再吃一口,多了一个缺口——这是他在皮鞭和暴力下所受的痛苦;最后一大口,缺口并从此无限期地蔓延——这是他的恨和报复。最后,苹果被缺口“填满”了,牛虻其他的情感宣泄出口被掩埋了,革命成了唯一的道路。但这在这条路上,他的革命仿佛是伤害的影子,两者联系得如此紧密,折磨和刺痛了多少个千千万万的人。成长中的疼痛,和一个蜕变的灵魂,蜕变是有代价的,这就是挣扎,恐惧和锥心之痛。这场革命的本相是残酷的诗,是一丛华丽的恶之花!

我对这本书中的人物充满了疼惜。我疼惜琦达莱尼,牛虻从来没有爱过她,她比谁都清楚,但是她还是那样的爱他,披肝沥胆。琦达给予牛虻的感情,就像她本人一样,带着一种动人,野性和愚鲁的美丽。我疼惜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她的误解吧自己的爱人打到地狱,也打碎了他们之间的那根纽带。他死了,她哭了,他的所有痛苦,她此刻也在隐忍地承受着。我疼惜蒙坦里尼,他对儿子拳拳的爱,他的矛盾,他的痛苦。我疼惜他,不管他是单纯的亚瑟还是残酷的牛虻,他一向在痛苦的挣扎中,炙热的爱和强烈的恨,正因灵魂深处的渴望父爱,回忆深处的完美初恋,他显得好孤单。他的命运能够让我们在毫无准备的状况下,留下泪水,能够愿意撕碎自己的去拼贴他的人生,把自己的幸福像阳光一样分给他,但是我们却羞于自己的渺小和平凡。他的美,是荒凉的美,荒凉到骨子里,却又一些暖意,坚强,顽强的毅力,执着。他像黄昏,“只是近黄昏”的叹息,被他诠释的让人疼让人爱却无法恨起来。也只有这样的男子,才能把悲伤渲染成浓烈的血色和淡淡的疼痛。我疼惜没一个人,他都都是站在时代的船上,他们看不见前方,只能随波逐流,他们无法拥抱,只能把自己层层包裹,然后互相伤害。

其实我们都是在欺骗和被欺骗中去圆滑去世俗,以往生命中的过客也都来去匆匆地去寻找所谓的归属。但是完美的结局和破败的收尾,只在几个音符的婉转间。亲爱的朋友,请坚信,想记得,即使世界末日的时候,也要发奋看见瞳孔里的幸福,不好让这个世界又那么多错过的爱,又那么多上演又落幕的杯具。

伏尼契夫人那忧伤和浪漫的结局震撼着我的心,让我感受到牛虻的那种爱的痛恨,这种痛恨是正因以前挚爱,并且此刻同样热爱。这种痛恨,比爱更疼,比爱更暖。如果我也站在那个时代,我会对牛虻说:“你的命运尤为令人沮丧,于是,你施展恶魔的戏谑和伎俩,披上魔鬼的衣裳,但一切都枉费心机!你的眼神,依旧露出神圣之光!——尼采”!我们都要淡淡的浅唱,我的青春也不是没伤痕,是明白爱是信仰的延伸。

《牛虻》读后感11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合上小说《牛虻》,我己是泪水涟涟。我被这本外国名著深深打去着,回顾牛虻的一生,我眼前仿佛是一条波涛汹涌的大江,义无反顾地向大海奔去。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时代下惊心动魄的故事。他被最依靠的人欺骗过,被最爱的人伤害过,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国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牛虻始终没有放下追求。我耳边回响起亚瑟坚定的话语:“献身于意大利,帮着她从奴役和苦难中解放出来!”牛虻,是真正的勇士。

思绪混乱中,他猛地拿锤子砸向房间墙壁上的十字架泥像,随着轰隆一声巨响,破碎的雕像落在他脚边。他放下锤子,似乎突然清醒了,说:“这么简单,我真是一个白痴。”

这是《牛虻》中的一个片段,也是另我印象最深的一个。读完这本书,发现此书有很鲜明的时代背景,很可惜我们的历史课只能一笔带过,我也一知半解,但是总算读懂了一些东西。

当时,年少气盛的牛虻正受到一次强烈的打击,这甚至使他试图自杀。他的心里十分矛盾,甚至没有颜面也不想再应对任何一个亲人朋友,还有他的信仰,束缚了他、出卖了他……他似乎就被宗教、被上帝这个无形的网网住,没有方向。在我看来,此举则是他的转折点,使他从一个脑子不拐弯的少年,成长为一个机智无畏的领袖人物。

这是推翻过去的一锤。当时的状况,似乎是教皇为最高统治,也就是说,宗教是最为权威的力量,只是那是个已经腐朽了的政体。牛虻此举,挑战权威,挑战落后,就好象我泱泱大中国推翻无能清政府统治的那一刻一样。这一锤,表现了一个年轻人对真理的执着追求,也表现了腐化的东西终将被淘汰的规律。

既是历史规律,又已跳出牛角尖,找到光明还难吗?自然是很简单了!那么最应当注意的,就是持续宏观的看待问题,不被教条禁锢。我想,试着从事物的根本入手,就能做到这点,就能把问题变得容易,就好象法律条文都是源于法理一样。找到根本,找到路。

从根本入手解决问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就应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对我来说,分析语文语段,就就应从文章主旨入手思考。当我们这么做了以后,我们会发现,原来这么容易。

不能没有独立的精神,失去了精神,人就不能成为真正的人;人也不能失去信仰,失去了信仰,人在这世界上就是一具行尸走肉。信仰是精神的支柱,祟高的信仰如同一盏指路明灯,赋予人无穷的精神力量。小说的封面上定着:影响三代中国人的外国小说。这天我以第四代人的眼光读这本小说,依然有强烈的共鸣:任何人,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需要这股精神力量。小说《牛虻》留给后人的精神财富是永恒的,它将影响一代又一代的人。

如今,牛虻己是英雄的化身,然而在作者笔下,他并不是一个完美的毫无瑕疵的英雄,而是一个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人物。无法调和的仇与恨,感心肺腑的感情,矢志不渝的追求,贯穿牛虻的一生,正正因如此,牛虻的形象才具有极大的感染力。

《牛虻》读后感12

故事的主人公牛虻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以前天真地人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完美。名义上他是勃尔顿与后妻所生,但实则是后妻与蒙太尼里的私生子。牛虻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精神上很不愉快,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牛虻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他被最信赖的人欺骗过,被最爱的人伤害过,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园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一个活生生,苦苦挣扎的人的灵魂,系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想想它在众人的面前瑟瑟发抖,羞辱和苦难使它透但是气来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牛虻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在一次秘密集会上,牛虻遇见了少年时的女友琼玛,悄悄地爱上了她。在罗马,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诱骗下,牛虻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齐被捕入狱。他们的被捕,连琼玛都以为是牛虻告的密,在愤怒之下打了他的耳光。牛虻痛恨自己的幼稚无知,对神甫竟然会出卖自己感到震惊,同时得知蒙太尼里神甫原来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苦之中,几乎要发狂。

他一铁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蒙难像,以示与教会决裂。然后他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在南美洲,流浪生活磨炼了亚瑟,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是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了。此时,他又遇见了琼玛,但琼玛已认不出他了。牛虻和他的战友们用心准备着起义。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正因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下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下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以前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成长,是艰难的啊。就好像一群小鹿,谁有勇气,谁跑得快,谁就活下来;否则,就被淘汰。挫折中是难免要流眼泪的,擦干了,站起来,就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自己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感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能够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期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就应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牛虻是个强者,真正的强者!

《牛虻》读后感13

今年暑假,我把两篇大考前没看完的小说—《牛虻》、《百年孤独》给看完了,使我有了比较深刻的印象,但使我看完这本书的是我书架上的一本书—《逸间趣事由来》……那天,我觉得没事就在书架上寻起书来了,我突然发现一本书,书名为《逸间趣事由来》我看了一下,发现目录中写了《牛虻》这本书的书名由来,使我再次想深刻的去理解牛虻这本书。书中写道:古希腊著名的哲学家苏格拉底,于公元前399年被法庭处以死刑,罪名是用哲学腐蚀青年。临刑时,他说:“只要我活着,我就坚决不放弃哲学研究。真正有意义的行动是不应该考虑生命的危险的,我被神遣到这个城市来,好比是马身上的一只牛虻,职责就是刺激马赶快前进。”这番话强烈地震撼了后世爱尔兰女作家伏尔契的心灵,她为苏格拉底忠于信仰,宁死不屈的崇高精神所感动,当她反映意大利人民小说初稿之后,把自已小说中的主人公取名为牛虻,又用这名字作小说的书名。读了这篇文章,我深深地感到《牛虻》这本书原来是这样来的。

苏格拉底真的是太伟大了。书中主人公牛虻,在知道他最敬爱、尊敬的神父欺骗了他,神父本来是牛虻的父亲,但却一直不说是牛虻的父亲,这一件事使牛虻的心灵受到了沉重的打击,他再也不相信神父,因为神父欺骗了他。他不愿在这块伤心地。于是他决定离走他乡,来到了另一个陌生的地方,一个没有人认识他的地方。在那,他为了生活,在酒店做过工,在酒店里他和客人产生冲突,被人打断了手指,在马路上要过饭;才20岁的他,身上瘦骨如柴,因此常被人们打,他的脚被人打瘸了,再也不像以前那样灵活了,走起路来常常时不时的一拐一拐的,但他不闻不语,他相信人只要永往直前,一定会胜利的。他的那种自强不息的牛虻精神,迫使他奋笔写了许多文章,一发表他的文章就红了起来,总统、将军、作家、百姓都十分喜欢,在读者的欢呼中,使他成了文学家,使他成了那城市的明星……

我要学习这种在许多人看不起你时,而你却用心去做你自已的事的伟大的牛虻精神。记得有一次,我去少年宫学二胡,那是我第一次学二胡,没有一丝二胡基础的我,却被一心要使我成才的爷爷,让我到二胡基础班学习二胡。刚开始,班里的人有些也学过一学期,甚至二个学期,他们凭自已已学过的基础常来欺压我们这群刚开始接触二胡的学员们。但我却一直相信,“天生我才必有用”这句千古不变的哲理,当我想起《牛虻》这本书的主人公的牛虻精神,我决定不理他们对我们说的一言一语;我只有用心拉二胡,让我的实力来证明我能行吧!不错!经过我一学期的努力,我也拥有了属于自已的良好基础。使那些学员们再也不小瞧我了。相信我吧!同伴们!相信牛虻精神,你如果做牛虻精神,那不就能笨鸟先飞了吗?每个聪明人都有自已的缺点,但他们也都在别人已经认为自已很好的情况下,改正自已的缺点,这才是聪明人啊!这才是牛虻精神。牛虻的职责就是刺激马儿快快前进。

《牛虻》读后感14

终于看完了《牛虻》。这次我是全身心地投入,从头到尾一字不漏看完的。

我不能想出有任何其他的结局来取代这一看似注定的悲剧。深沉的,有如宿命一般。虽是肉体的毁灭,却是灵魂的永生。我不能记起看过哪部小说有如此震惊、痛苦、惶惑而又释然!结尾我读了几遍。初读后是极其悲哀的,却似乎是哀叹命运对人的无情捉弄。真是让人难以置信,却是现实,是黑暗的现实。因而,它的悲剧是无法挽回的。虽让人扼腕,却也是最好的结局。读后把全书联系起来深思之后,我深深地被震撼,震撼于一个人的坚强。这更像是一曲伟大英雄的赞歌,一个身体被锤子击得支离破碎,而精神上却比别人坚强的人,难道不值得赞美吗?

“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乐的牛虻。”他,算是经历了世上所有的灾难,拖着残损的躯体,却始终快活。因为他看到了希望,看到了他活下去的目标。他不是一个懦弱的人,他把精神上的巨大痛苦深深埋在心中,把他的爱与怨恨一并埋葬,直至末日降临。他对主教深沉的永远无法化解的爱与恨困扰了他一生,也成了他悲剧的根源。神父是他一生最敬重最信赖的人,他曾经奉为神明,直至最终忍不住向神父告别时,他还是满怀希望。可是神父辜负了他的爱,“杀死”了他。在他心中,这一切也是情有可原的,是预料中的事,他如同飞蛾赴火般“成功”地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在这一悲剧中,另一个人,却不禁引起我的尊敬与伶悯,那便是蒙泰尼里教士。他生平也许只做过一件错事,但他却虔诚地用他的一生来忏悔。他是众矢之的的“敌人”,却因慈爱善良而不失为一个圣人。圣人千虑,必有一失。我想造成他一生悲苦的也许是年轻时犯下的那桩“罪”。这桩罪所付出的代价也太大了!他同牛虻两个人一生的幸福和最后的毁灭,同类的故事在教会世界中并非少见。如《十日谈》中所述,一个教士如不犯七宗罪中的任一条,反倒是不可思议的了。也许,正因为他是个如此善良的人,便注定他要负“债”一生。他与亚瑟母亲都是善良而虔诚的人,这便也造成了亚瑟天性悯人,嫉恶如仇,坚持正义不动摇的性格。他最终的选择是合情合理的。如果换上我,我也必定做出同样的选择,不得不把自己最心爱的人送上断头台,最终导致自己的精神崩溃。当他领悟到现实真相后,他悔恨不已,在他疯狂地砸下圣像之后,他选择了死亡。这也是他最好的归宿。于是,他也如牛虻一样获得了解脱。他最终跟随心爱的儿子去了。余下的人们,我想他们都将继承他的遗愿坚定不移地走下去。要革命少不了流血,能让“圣子的鲜血”唤醒那些沉睡的民众,这便是那些仁人志士肝脑涂地而在所惜的原由。

琼玛也是个极让我尊敬的人。她的沉着冷静,她的坚定不移和深明大义,都无愧于牛虻对她的执着的爱。然而,她也承受着多年的悔恨。她永生也忘不了那个从童年时代就一直印在脑海中的名字。逝者已矣,生者可追!我相信琼玛会更加执着地顽强地战斗下去。前进吧!为了自由。——

《牛虻》读后感15

在读过的小说中,伏尼契的《牛虻》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书中的主人公牛虻更是让我感觉到震撼……

亚瑟,书中描写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一定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但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

牛虻,书中又写道:

费利斯。列瓦雷兹,绰号牛虻。

年龄:大约三十岁;

籍贯:不详,大概系南美人;

职业;新闻记者;

矮个子;黑头发;黑胡须;皮肤黝黑;蓝眼睛;前额:既阔又圆;鼻子,嘴巴,下——;

对了,这儿:‘特征:右脚跛;左臂弯曲;左手少了两指;脸上有最近被马刀砍伤的疤痕;口吃。下面还有一句附言:‘精于枪法,捕时要加以注意。

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曾经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后这“丑陋”的模样,这或许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悲剧。”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爱情与理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悲剧。

这许多的冲突中每个都耐人寻味,每个都动人心旋,每一个冲突都把牛虻带向悲剧。可我无暇仔细体味这些冲突,因为我在被他的那种精神感动着、震撼着……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这是开篇首语。本书的精华所在,文章的点睛之笔,也是牛虻和琼玛小时侯一起学的一首小诗,是文章的结晶。

的确,牛虻精神是永不泯灭的。在宇宙的每个角落都会有这样的人存在。牛虻精神是人类的一种精神的象征。

无论在牛虻那个战乱的年代,还是如今这和平的时代,牛虻的执着,坚强,顽强的毅力和面对敌人视死如归的精神都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发扬的。

我知道你们这些留下来的人团结起来,就会给他们猛烈的反击,你们将会实现为之奋斗的宏伟大业。至于我,对待死亡就会怀着轻松的心情,走进院子,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孩童。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彻底完成了这份工作的证明。他们杀了我,因为他们害怕我,我心何求。这是封面上的一段话。足见牛虻的伟大。他用一生的时间和恶势力作斗争,把自己的青春和热情毫不吝啬地献给了意大利。献给了他深爱的与之无关的人民。而面对死刑表现得从容不迫甚至让执行枪决的军官士兵都不寒而栗。面对手无缚鸡之力的牛虻,他们显得多么狼狈不堪!就连枪决的士兵都舍不得下手,一心想着是身旁的人射死牛虻的,最后竟有个士兵甚至没有开枪。牛虻就是有这个力量,能让他的敌人也受到感染。在他身旁的人,都会感受到他灵魂的魅力。并受到他的熏陶和感染。哎,这样一个好人还是被乱枪射死了,可就连最后一刻,他都不忘和敌人斗争,最后一刻他也是胜利的。他的敌人都怕他……

牛虻是在其生命中最爱的两个人——神父蒙太尼里和女友琼玛的双重伤害下、其内心承受着非人的炼狱般折磨中流浪到南美洲,度过了地狱般的十三年。而后再出现在意大利的他已经成熟了,已经是老练的“牛虻”,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转眼看看现在的我们,80后的我们,被人们喻为“草莓族”的我们,莫说是受到生命中最爱的两个人的双重打击我们有没有勇气重新站起来,就是遇到挫折也会让许多人放弃前进去选择逃避!这是多么鲜明的对比啊!

生活在和平的年代里,我们缺少的或许就是一种牛虻精神——执着、坚强、顽强的毅力和战胜自己、愈挫愈勇的斗志!或许这时的我们真的应该学一下鲁迅先生的“拿来主义”,把牛虻精神拿来,将它溶于自己的思想中,为自己所用,改变80后“草莓族”的现状,将自己变为 不仅外表光鲜亮丽,内心也坚强无比的“转基因草莓”吧!

《牛虻》读后感16

做一只百折不挠的牛虻。

真正意义的行动不应考虑生命危险。我被神派到这座城市来,好比是马身上的一直牛虻,其职责就是刺激它尽快前行—这是苏格拉底《对话录》里的一句。这是对《牛虻》这本书的评价。

无论我仍然活着

还是我依然死去

我都是一只牛虻

愉快地飞来飞去

这本书是受“保尔”所荐,我才开始读的。它的作者是——艾捷尔·丽莲·伏尼契,这著作影响着千万人的一生,包括我。他的主人公是亚瑟——也就是牛虻。

这本书写的是亚瑟在经历重重困难后仍不忘革命,坚持革命,在他被抓入狱后,许多人认为他已死,但他又重现江湖,不顾家人反对,在劳伦佐·蒙太尼里的帮助下坚持革命。他把自己命名为牛虻,因为他有牛虻的优秀品质。

我记得他在被枪决的时候的一个段落,因为他坚强的品质令我记忆犹新:“一颗子弹打歪了,擦破了他的脸。另外一颗子弹打在膝盖的上部。牛虻站在那,冲他们笑。他们惊恐万分的瞅着已经被他们枪决,可是没有被杀死的人‘上校,你带来一只蹩脚的行刑队!我来瞧瞧能不能把他们调教好。行了,伙计们!把你的武器抬高一点!你们都准备好了吗?那么来吧!预备——举枪——’‘射击!’上校跑上前抢先叫喊道。又一阵乱七八糟的射击。烟雾渐渐散开,随后冉冉升起,汇合到晨曦之中。他们见牛虻已然倒下,发现他竟然还没有死。他摇晃着站了起来,接着便向一边躺在了草地上。‘他是不是死了?’上校轻声问。狱医低声答道,‘我想是吧······感谢上帝!’‘感谢上帝!’上校又说了一遍,‘总算结束了!’蒙太尼里来到院内,木然看看前方。‘主教阁下!请你一定要原谅······枪决刚结束,尸体还没······’‘哦,我的上帝!’一个士兵忽然喊叫起来,军事长官及时回头去看。是的······草地上那具血淋淋的、模糊不清的身躯又一次开始挣扎,而且开始呻吟。牛虻倚着医生的膝头直起身体,瞪大眼睛直瞅着十字架······”

牛虻这种坚强的毅力,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也只有具有牛虻这样的品质,才能在无数子弹穿过身体的情况下,鲜血将要流尽的情况下仍然顽强不屈的站立起来,无所畏惧,更是不怕死神的威胁。

读过这本书后,我才知道,我们所有的困难加起来,在牛虻眼里都是那么微不足道,我们只有学习牛虻那种刚毅不屈的精神,不屈不挠,从不认输······才能在接下来的生活中有所表现

《牛虻》读后感17

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但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牛虻,这个理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可以否认你的传奇。

故事一开始是发生在比萨神学院。书中描写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一定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但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曾经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后这“丑陋”的模样,然而我想,这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之故。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悲剧。”

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爱情与理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悲剧。亚瑟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当他进入比萨宾查大学以后,神父即比萨神学院长蒙泰尼里常常给他讲解哲学,并且和他一起读书、学习,他们相互信任、尊重,亚瑟非常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

然而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亚瑟决定献身于争取民族独立这项事业。当时蒙太尼里调到罗马当了主教,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诱骗下,亚瑟在忏悔中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起被捕入狱,出狱后,他得知蒙太尼里神甫不仅是出卖他的叛徒,更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痛苦之中。他一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蒙难像,以示与教会决裂。然后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这大概是整本书中最大的冲突,牛虻与他父亲蒙太尼里,这不仅仅是政治上的冲突,更是信仰上的不一。亚瑟在17岁时,明白了上帝只不过是一尊用榔头就可以敲烂的泥塑,他最亲爱的padre骗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只有自己。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知道,无论如何,他还是爱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够在余生好好爱他,他就会满足,他就会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没有这样做,他的选择依然是上帝。

蒙泰尼里是看着自己的儿子死去的,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己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可以接受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接受忏悔而已。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直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己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只有那个空洞的上帝。在牛虻死后,神甫也被这对与错所纠缠,他痛苦,他无奈,最终,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死在痛苦交加中。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他是以这样一个丑陋的姿态,结束了一生。那么,蒙太尼里,你有醒悟吗?当你必须面对天堂抑或地狱里的那个上帝时,他又会说什么,你还爱上帝吗?还坚持自己的信仰吗?你会后悔,一定会。你用儿子换了上帝,所以你永远也找不到自己心爱的儿子了……这是无可避免的冲突,无可奈何的宿命,父亲与儿子,这对本来应该站在一起的至亲,却不得不刀枪相向,在生与死中选择,但是无论选择哪一边,都是悲伤的结局,都是无可挽回的境地。

作品在围绕这这个大冲突中,还穿插着很多小冲突,比如牛虻和他的爱人琼玛之间,那更是包含著错综复杂的矛盾,琼玛以为他是告密者,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难,他全忍了下来,终于,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痛苦着。而正当她知道他还活着,她可以释然,她可以渐渐忘记自己曾经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除此之外,牛虻和琼玛之间还有政治的误会,有爱情的妒忌,有吉普赛女郎的插入,有琼玛另一个追求者的失望等待等等。但是,正是因为着重重的矛盾,这一波一波的冲突,全都在在牛虻的身上集中,所以这个悲剧就更加的悲怆,更加的.易于产生共鸣,让人感受的更加真切。

我想,最震撼的应该是最后牛虻留给爱人琼玛的遗言吧,那也是他一生的写照——不管我是活着还是已化作亡灵回城,更觉自负。

《牛虻》读后感18

《牛虻》这本书,是一个朋友去旅行带回来给我的。当时拆开,就在扉页写了:“愿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可是当时忙于备战考试却并没有一口气读完,而是在两年后的暑假工中慢慢将它录入脑海……

从“亚瑟”到“牛虻”,是时隔13年的苦难磨砺,是一个信奉上帝青年到想要推翻宗教信仰的革命者的转变。他因为不小心透露了组织的秘密而被心爱的人打了一耳光而伤心,后来又得知自己是自己深爱的神甫的私生子的双重打击下,他选择了假装死亡的方式消失,离开爱情与亲情。

异乡的生活根本就不叫生活。在南美洲他过着非人的日子,在甘蔗园当苦力,为了一口饭成为被人戏弄嘲笑的小丑,在船上被毒打乃至毁容,在回到国土以至于他深爱以及爱着他的两个人都无法认出他。他受尽肉体与心灵的摧残,但在这个过程中,他却是变得更加强大,犹如“凤凰浴火,涅槃重生”!所以,在他回来之后,他成了笔锋犀利、干练冷酷而无所畏惧的列瓦雷士!

他投身于革命,不仅因为他对教廷充满仇恨想要换回父亲,而且他想要“献身于意大利,帮她从奴隶和苦难中解放出来!”所以他一直坚持下来,他自己也说过:“如果我自杀了,我的工作怎么办?谁来替我完成?”他的崇高信念与精神感染鼓励了许多人。但他最后还是因为对神甫的爱而放下了枪被捕获,这令很多人心痛!那些给他行刑的士兵是那么地爱戴他,握着枪的手发抖,把子弹打偏……但他最后还是离开了人间……神甫在牛虻死后,才后悔莫及,后悔选择上帝放弃了需要他的自己的孩子,他最后也逼疯了自己。到了这里,宗教在主教心里慢慢退去,这也暗示着牛虻的牺牲没有白白浪费。

而最后,牛虻在给琼玛的信中写到: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活的牛虻。“琼玛知道一切后,也落下了泪,爱的人又再一次死去。或许从一开始注定是悲剧。

但世人知道,牛虻虽死,他的精神却长存。

《牛虻》读后感19

这是一本激情小说,一部心灵史诗——《牛虻》。在寒假期间,我阅读了《牛虻》这本我久已盼望一读的文学名著。读了之后,我的心激动不已,情不自禁地写下了这篇读后感。

不过还是先回顾一下主要内容,整理一下因激动而冲昏了头的思绪。主人翁青年亚瑟因少年不更事而泄露组织秘密,换了心爱的女友琼玛一记耳光,无比懊丧。接着,他又得知自己竟然是所崇拜的神父的私生子,因此陷入迷茫甚至绝望。他制造了投海自尽的假象,从此流亡南美。十三年后回国时,他已成为革命者牛虻。一个为意大利的自由而战斗的斗士归来,意味着他此生再无安宁。最后,为了理想,牛虻割舍了爱情和亲情,也舍弃了深爱他的吉卜赛女郎倚达,舍笑走向刑场......

此时的牛虻简直生不如死,欲哭无泪。他失去了幸存在自己内心深处的一线希望,失去了曾经与他朝夕相处的琼玛对他的那份最纯真无瑕的爱情,也失去了在他近乎绝望时与他同甘共苦,一起出生入死的倚达。他什么也没有了,两手空空,他什么没有了......

可是!他留给世人唯一是最珍贵的无价之宝是那永不坠落的斗争精神!在当年哪个兵分马乱,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社会,他就像一颗闪闪发光的金子,用他微弱却能给人希望和光明的亮光,照亮着这个社会的某一个角落。可惜它却被丢弃在一个不太显眼的死角里,深深地埋藏着,它在那里沉睡了好久,好久,好久......

革命胜利后,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焕然一心的新社会迎来了第一个春天,这时人们在改革建设中不经意见发现了它的存在。是金子总会发光的!它依旧不逊当年那种豪情气壮,一心只为革命的金子精神!这时,往日的记忆和永不忘记的真实故事一幕幕地揭开了......

其实像牛虻一样不畏牺牲,有着悲惨,曲折不堪的命运的人不胜其数。在我国的刘胡兰,黄继光,邱少云,雷锋,董存瑞等人都是在保卫国家,视国如家,英勇抗战中光荣牺牲的英雄好汉,他们同牛虻一样,都是受我们这一代青年人普遍崇敬和爱戴。

其实,当今时代,同牛虻那个时代有了很大的不同,现在的生活未必再要求我们像牛虻当年那样为表示反抗,不顾自己宝贵生命或者是六亲不认,大义灭亲,如果你是这么人文,那你就是大错特错了。曾经有一个女孩她因为不满意老师对她不闻不问,漠不关心,居然想召集全班同学集中配合她,专门在老师上课时闹,甚至她还想到校长室告老师,事后在接受学校的批评时,还强词夺理,振振有声地说:“我这是在发扬牛虻精神!”他荒唐了!我想当今的我们应该真正读懂作者的一片良苦用心。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同时,我们应该把牛虻那种为人类的进步和解放而无私奉献;把崇高理想和每一个具体行动结合起来,脚踏实地,埋头苦干;把不畏任何艰难险阻,百折不挠的精神,仍然作为我们强有力的武器,把我们的家园推向更美好的未来!

牛虻的崇高精神将伴随我一生,鞭策我抓紧每分每秒的时间,去做一些有利于人类发展的事,同时也使我的精神生活得到充实。

《牛虻》读后感20

《牛虻》是一本革命小说,《牛虻》一书的作者是爱尔兰的女作家 埃塞尔.莉莲.伏尼锲, 埃塞尔.莉莲.伏尼锲是一位颇有传奇特色的爱尔兰女性。她生于爱尔兰科克市。父亲乔治.蒲尔是个数学家。她年幼丧父,随母亲由爱尔兰迁居伦敦谋生。1882年,她得到亲友的一笔遗赠,只身前往德国求学;1885年毕业于柏琳音乐学院;其间曾在柏林大学旁听过斯拉夫学课程……直到1897年, 埃塞尔.莉莲.伏尼锲的《牛虻》出版。

牛虻一典,最早源自希腊神话中河神之女伊俄的故事。万神之主宙斯爱上河神之女,由于惧怕天后赫拉的报复,便将美女伊俄化身为一只白牛放逐于天河之滨。嫉妒成性的天后化身为一只牛虻去攻击牛犊,使她颠沛流离。最后受尽磨难的伊俄来到非洲埃及,才恢复了人形。这里由天后化身的“牛虻”无疑充满着“嫉妒与复仇”的意味,这暗合了小说的主旨,以及故事发展过程中“嫉妒与复仇”的相关情节﹕

早年身为大学学生的亚瑟出于对琼玛的男友、同为革命同志的波拉的嫉妒,在向神父忏悔爱情时,泄露了革命党人的秘密而铸成了终生大错。同样,“牛虻”一喻也隐含着后来的革命者牛虻以一系列颇为极端的方式,猛烈地攻击曾经对他隐瞒真实身份的生父蒙泰尼里神父、出卖过他的天主教会,以及因误解而抛弃他的女友琼玛,以报复当初所遭受的蒙骗和侮辱,并重新找回早失去的个人尊严。

同时,“牛虻”的神话或多或少蕴含着一系列“变形”的母题,与此相呼应,在小说《牛虻》中,早先年轻英俊的亚瑟,十三年后变身为面目恐怖的神秘人物牛虻,无论是他的外表还是内心都发生了惊人的变化。另外,他在海外流亡的岁月里不断改变职业和身份;在回到意大利以后,他不断乔装改扮自己,以投身于各种充满风险的地下革命活动。这种化身和变形,不仅是敌人对他真假莫辨,而且他当年的爱人和亲人有时也无从分辨。这一系列包含在小说中的富有神秘性和悲剧感的浪漫情节,不能说不是“牛虻”这一文学原型所赋予主题的应有之意。

通读《牛虻》,人们不能不说,小说主人公其实就是一只苏格拉底式的“牛虻”。在他身上,不仅体现出智慧、勇气和飞蛾扑火般的执著,更体现出一种深沉的、甚至在普通人看来不少有点另类的爱国主义情怀。

《牛虻》读后感21

此书的亮点固然是有的,牛虻的讽刺话语令人印象十分深刻,蒙坦里尼主教和亚瑟之前的情感表达也十分感人,但是,情节似乎有些过于牵强了,主教并没有出卖亚瑟,亚瑟从一个虔诚的神学院学生转变为一个歇斯底里的反基督徒,他的本意其实是为了报复他的父亲——那个爱他但又担负社会责任的父亲,这不能不让人觉得这出发点有点孩子气,不是吗?那个父亲又犯了多么不可原谅的错误值得他那么的恨呢?爱恨交加是牛虻的精神支柱,为了心爱女人的一个耳光就自暴自弃,这是不是很有些“维特式”的冲动呢?我觉得作者在刻画牛虻的内心方面缺少笔墨,刻画的不够生动,骨有余而肉不足啊。

作者显然是反基督的,但是并没有给我们勾勒出教会的罪恶面,即便是那个把忏悔当作工具出卖亚瑟的神父也仅仅是一个特例而已,除此之外,这部作品再也没有一个正当的理由来抨击教会的罪恶了,这让人感觉似乎有些证据不足,更何况蒙坦里尼这个角色是极其善良的,他把绝大多数的薪水捐献给了穷人,把自己的住处也大部分当作了医院,作者这样描述他,然后又借用牛虻的话语猛烈的抨击教会,感觉有点自相矛盾了。如果作者把蒙坦里尼主教当作一个特例的话兴许说得过去,但是作者没有这样表达。

在文章的结尾,作者安排主教在公众面前公然攻击信众,这点也不是很恰当的,因为并不是人民把亚瑟推上断头台的,真正把亚瑟推上断头台的正是他自己,而这出发点恰恰是为了人民,看似很巧妙,但是不尽然,他为了不背叛“自己的信仰”而牺牲了自己的儿子,但是最后的发言却起到了极其负面的效果,挑战的却是“大众的信仰”,这是很不恰当并不合情理的。更何况,作者安排枪毙牛虻的士兵故意打歪了子弹,这说明士兵是善的,但是蒙坦里尼最后却恶狠狠的鄙视那些虔诚的信徒,这是不是也有些不合情理呢?

我实在是怀疑这部小说应该不应该属于经典文学范畴,在我看来,这部小说倒应该成为一部内容苍白的反基督的工具而已,一部并不怎么高明的宣扬“革命”的工具书——应该这么形容。

《牛虻》读后感22

昨天看《牛虻》正到关键时刻……可是没有接着看下去。因为这个时刻,对于看一个故事来说是最美的,所以我希望它能更长久些。

第一卷,年少的亚瑟是虔诚而完美的基督徒。相信同志,相信意大利的民主,更相信上帝,以及它忠实的奴仆蒙太里尼神父。

第二卷,发生了一个变故,这个变故改变的,不仅仅是亚瑟的人生,还有他那颗原本洁净无尘的灵魂。他有了脸上的疤痕和身体的残疾,有了神经质的口吃和尖酸刻薄的言辞,有了一个形象的新名字 —— 牛虻。他企图忘记过去又绝难摆脱过去,他爱的人也是他憎恨的人。他就是如此矛盾而痛苦的活着,让人不解。

第三卷。

开始写“第三卷”的时候已经距离那个“昨天”半个月了,因这个故事而开始的幽暗心情已经渐渐明朗,看到雨夹雪之后的灿烂阳光,心境清明。

已经有些忘记第三卷讲的是什么了,或者说,整个故事都已经被我渐渐淡忘了。但是可以用一句话概括第三卷,就是牛虻死了。

这个结局让人悲痛,我为此足足消沉了一个星期。可是两个星期以后,我已经回到了自己的生活,就像从来不知道这个故事一样。我不能再说什么,关于信仰,关于死亡。也许就像海明威说的,有些故事进行到后来,你会发现,死是唯一的结局。

我的这个“读后感”写得很没样子,没有中心,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有点对不住小学时代的语文老师。不过真是……两个星期,就已经时过境迁了。新近看完的一本书是毛姆的《刀锋》,四天以后的今天,已然也是时过境迁。

唉,不知道看书为了什么。

《牛虻》读后感23

朋友!你相信有上帝吗?你相信世间有爱吗?你是更相信上帝还是更相信爱?我会选择爱!

故事就在上帝与爱之间徘徊。亚瑟是一个乐观、开朗并富有的男孩,他很早就失去了父母,与同父异母的兄弟生活在一起。他几乎与兄弟没有任何感情。除了母亲,他最爱的人是镇上的神甫蒙泰尼里,他们的关系就像父子一样,因此亚瑟把自己秘密加入意大利党的事告诉了神甫。不料,被神甫告发,好多同志被捕,亚瑟也因此从兄弟口中得知自己是神甫的私生子。他受不了神甫对他的欺骗而弄了一个自杀的假象,只身逃往南美。在之后的几年中,他受到了非人的虐待,腿跛了、胳膊折了、满身的伤、口吃、脸上有刀疤,还带着很重的病。在他明白人性的冷漠后做了一个讽刺性文学家,代号是“牛虻”。并与初恋女友琼在一起工作,可是琼非但没认出他,还很讨厌他,直到他向琼讲述自己离奇的经历。

而神甫做了红衣教主,名望很高,在牛虻因偷运军火被捕入狱时,蒙泰尼里还几次去看他并企图帮他。但牛虻始终忘不了神甫告密的事。就在准备对牛虻行刑的前一天,神甫再次去看他牛虻终于打开了心结,他要父亲在上帝与他之间做出选择。

神父选择了上帝结果,结果,牛虻死了。直至他死后,神甫才明白那一切的神论都是假的,只有爱才是真的,他也因病去世。而书的结尾是牛虻临死前给琼的一封信,信的签名写着一首他们儿时的诗“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活的牛虻。”

读完这本书,我不知是该悲伤还是该高兴,或许是悲喜交织,为牛虻的命运而悲,他究竟遭到了怎样的毒害才变成那样;为蒙泰尼里的感悟而喜,他终于明白了爱的意义,说明他没有被社会的黑暗而笼惑。同时我还为当时社会的黑暗腐朽、禁锢人们思想的枷锁而感到愤恨。

从另一层含义来说,他还告诉我们只有反抗才能夺回本属于我们的自由与思想。追求平等的路依旧很长,这需要我们团结起来共同去奋斗。软弱就像一只生活在地狱中的猫,随时都有命丧黄泉的危险。不要再屈从,不要再容忍,不要再乞求。站起来 ! 夺回本属于我们的权利!

否则,又会成为汪汪历史中的一个悲剧。

《牛虻》读后感24

牛虻出生在一个极为奢侈的家庭,曾经天真地人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美好。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我崇拜牛虻,因为他热爱生活。他愿活着。就是在妓院里洗碗刷碟,在农场里牵马拉镫,在杂耍班里扮演小丑度日,在斗牛场里干脏活杂活,在矿山当苦力卖命——经受了七劫八难,忍受了难以想象的劳累、痛苦、屈辱,他仍然顽强地活着。而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一遇到挫折、困难、痛苦就万念惧灰。我们“轻视生命”和牛虻“珍惜生命”之间的对比那样鲜明。美国教育家威廉——沃德说过:“生命并非一个发现的过程,而是一个创造的过程。你并不是在发现你自己,而是在重新创造你自己。所以,别急于发现你是谁,而该急于决定你想做谁。”我们之所以一遇困难就有轻生的念头,原因也在于我们太注重“结果”。其实做任何事情,“结果”都不重要,重要的恰恰是被我们忽略地那个“过程”。

爱情是人生最为平凡的情感,有始以来也从未有人否认过它。我也认为如果人生得不到爱情的滋润,那么这一生都将是枯燥而乏味地。本书主人公牛虻与琼玛之间的爱情,是那样的致死不渝,视死如归。可是不管爱得如何惊天动地,在国家利益面前再伟大的爱情也会变得十分渺小,所以牛虻毅然选择了放弃爱情。虽然,爱情是那样地重要,他也不愿意舍弃他最爱的琼玛,可是为了革命他放弃了所有他应有的东西,甚至是人生最为宝贵的生命。

生命是宝贵的。他抛弃了自己宝贵的生命,抛弃了自己与琼玛之间宝贵的爱情,视死如归。他说:他是为了人们能在阳光中漫步,为了那些 “正在抛撒玫瑰花的孩子们”,才饮弹身亡,躺在那“黑沉沉的墓穴中”。这时,我不禁想起了匈牙利爱国诗人裴多菲的那首脍炙人口的小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这首诗是最贴切不过地概括了牛虻的一生。他的生命诚可贵,但他对琼玛的爱情价更高,而为了个人和整个意大利的自由,他将生命和爱情都抛弃了。他死得其所,死而无憾。正如他临刑前所说:“他们处死我,是因为他们惧怕我。如是,我还有何求?”

牛虻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

《牛虻》读后感25

《牛虻》的故事发生在几百年前,意大利人为了推翻奥地利的殖民统治,成立了意大利青年党,进行各种革命活动。十八岁的大学生亚瑟就是它的成员之一。因为接受忏悔神父的诱骗,单纯幼稚的他无意中泄露了党的机密,自己也被朋友误解。于是假装投海自尽,实则通过一艘轮船偷渡到南美。经过十三年的磨难,他由一个神父最爱的学生、虔诚的宗教徒变成了一个坚定的革命者。他以“牛虻”为笔名,在报刊上发表各种讽刺文章,来支持党的运动。在一次起义行动中,牛虻被捕,经受住敌人的种种折磨,最后英勇就义。

小说非常通畅,容易理解,不失为一部经典名著。读完它后,我倒感觉有点像外国版的《红岩》。不过写作的风格是完全不同的。《牛虻》带有意大利人浓郁的宗教气息和女作家细腻、忧伤的叙事格调,和许多中国革命小说是不太一样的。

书中最引人瞩目的,就是亚瑟这个人物形象了。十八岁时,他还是一个单纯天真的爱国青年,神父最喜爱的学生。因为宗教信仰,他无意中泄露了党的秘密,导致自己和同志被捕。出狱后,因为朋友的误解才无奈走上了出国历练的道路。我们无法想象他在南美洲遭遇了怎么样的痛苦,仅凭书中的一些片段来看,那一定是极其难以忍受,不仅是肉体上,还有精神上的——他的尊严也在被人践踏。这些无法想象的痛苦,被亚瑟一一隐忍了下来。痛苦,磨练出了他那坚韧、顽强的性格。他完全变了一个人儿。回国之后,他以像十三年前那样不改的热情投入到革命事业中去,却少了一份青涩,多了一份隐忍。他的语言犀利、辛辣,犹如一把长剑刺入敌人胸膛。同志们形容他是一只牛虻,这再贴切不过了。他像一只牛虻,叮得敌人瘙痒难忍,不觉露出了丑陋的真实面孔,暴露在世人面前。怪不得敌人对他又恨又怕,语言啊,永远是最具有威力的武器。

读《牛虻》,我们可以学习到亚瑟那坚韧不拔的顽强性格,以及对国家、事业的满腔热情。这些优秀的品质,足够我们受益终生。

《牛虻》读后感26

说到阅读,让我想起《牛虻》这本书,我在二年级的第一学期读了它。

我记得当时我在读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部杰作,然而,主人公保罗在身体疼痛时,回答的话却是“你可以读《牛虻》这本书”,所以这本书引起了我无法控制的好奇心。最后,正如我所希望的那样,我读了《牛虻》,并被它引人入胜的情节迷住了……

主人公亚瑟让我敬佩。十八岁的亚瑟从小缺乏父母的照顾,和哥哥住在一起。但后来发生的一件事颠覆了他的日常生活。他被一个伪君子诽谤,后来又因为神父调职,痛苦偷渡到南美洲,到处游荡。不屈不挠的意志与满身伤疾成为他见证了他所经历的一切,他的眼睛,散发着光芒,不曾黯淡过。

亚瑟,他不屈不挠的精神,在遇到困难时保持镇定的态度,无私奉献的英雄精神,这些深深地吸引了我。他是一个阳光灿烂、性格开朗的少年,经历了异常的艰难,但他已经一个个克服了,他把名字改为“里瓦雷士”,成为了讽刺现实的小说家——牛虻。他扭伤的左臂和身上的伤痛并没有阻止他,反而使他更强壮了。

看看他,再想想自己,我脸红了,感到羞愧难当。主人公亚瑟经历了那些挫折,没有让他放弃。而我,面对一次小小的挫折,一次小小的考验,我为什么不采用他那种冷静沉着的态度呢?为什么不向他学习不屈不挠的精神呢?为什么自己会考试不及格,那还不是因为自己上课不认真听讲,回家不认真学习。所以,我必须改掉自己的坏习惯。

这又让我想起了“无论我活着,还是死了,我都是一只快乐的牛虻”这句话。

《牛虻》读后感27

今天下午终于把《牛虻》读完了,用了两天的时间来读,当然不是全部时间。读起来的感觉就好象三年前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一样,因为是同一性质的书籍。虽然是同一性质,但是我一定要阅读它,首先因为这确实是一本好书,再者我不阅读的话,我无法给自己当初那这本书到身边一个交代。

《牛虻》,一本影响三代中国人的外国名著。书的内容提要是这样写的:既是慷慨动人的革命书籍,又是高压纯正的文学名著。主人公叫牛虻,是上流社会的叛逆。年轻时经历过几番刻骨铭心的感情苦难。他曾因无知而铸成大错。他最热爱的姑娘,给予他惨痛的心灵伤害;他尊敬的生父,却是凶残的政敌!然而他义无反顾地追求真理,抛弃了爱情与生命——为了意大利的独立于自由。

牛虻,让我想起了保尔,因为我从他身上看到了和保尔同样的东西——为了保卫自己的国家和人民,不屑牺牲自己的一切,执着坚定地都斗争到底。

年青时被捕,坚决不招供,虽然后来中计。

逃亡落难时,被一个强大自己两倍的人大了个残废,想到自己的“工作”而没有自杀。

再次被捕时,面对残酷的统领,毫不畏惧,面对死亡,依然从容不迫;活着令人起敬,死时更令人佩服!

《牛虻》读后感28

我已经很久没有用心地读过一本书了,因为好看的书都被我看完了。但是,自从读了《牛虻》这本书后,我又开始喜欢上阅读了。想知道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吗?读完这本书,我有什么收获呢?请听我细细道来。

《牛虻》是我参加镇演讲比赛得到的奖品。因此,拿到这本书后,我就特别喜欢它。看到这本书,我就想到自己从训练到参加比赛的艰辛。颁奖仪式结束后,我兴奋得一蹦三尺高。回家后,我就拿起这本书,如饥似渴地读起来。

《牛虻》这本书的主人公叫亚瑟,他虽身于富商家庭,但小时候就失去了父母。成年后,他投身于革命,因为一时疏忽,泄露了机密,便战友被捕,又被青梅竹马的女友琴玛误会,最后又痛苦地发现自己是一直崇拜的“神父”的私生子。残酷的现实让亚瑟只好用假自杀来作掩护。在外面漂泊了13年,历经艰难后,他最终回因化名为“牛虻”组织武装,偷运军火,不幸被捕。在对方的军官的威逼利诱及生父的劝降下,不为所动,最后从容就义。

看完这本书后,我的感受特别深刻。亚瑟的成长经历告诉我,只有不怕挫折,勇于面对困难,坚持自己的理想,才能够实现自身的生存价值。这本书浅显易懂,内容生动,主题深刻,读后我受益匪浅。从这本书中,我不仅积累了不少好词佳句,还掌握了一些读书方法。阅读时,要让自己心平气和,在安静的环境下阅读,更能够身临其境,与文中的主人公同喜同悲。阅读时一定要全身心地投入,才能够感受到当时的环境对主人公的影响。

《牛虻》这本书让我收获很多,我要向亚瑟学习,学习他身上坚韧不拔的精神。

《牛虻》读后感29

当我看完《牛虻》的最后一行字时,我怔住了。这个黯然销魂的故事,使我深深触动。主人公亚瑟和蒙泰里尼最后都丧生了,原因不同,但都让我受益匪浅,也有不同的见解。

亚瑟,当我刚翻开这本书时,他给人一种弱小怕事的印象。他是依赖他的老师——蒙泰里尼而生活的。读到第三章时,突然出现了牛虻,一开始我还不知道这个人是谁,因为他身上有很多伤,他是个坚强,勇敢的人。没想到他就是亚瑟。在他的身上,我们能看出一个革命者为了自己坚定的信念,而不屈不挠,勇敢奋斗的精神。他在一次行动中,掩护其他人,但最后不幸被捕。牛虻被敌人打了六枪,但他被击中每一枪时,都没有屈服,还在讽刺他们,牛虻对于牺牲表现出从容不迫,永远坚持意大利能独立的思想态度,使我油然而生一种敬佩的感受。

牛虻这种执着、勇敢、顽强和不屈不挠的意志值得我们赞叹与学习。让牛虻精神永远成为我们的目标吧!

蒙泰里尼,他是个尽责的老师,也是个忠实的神甫。我并不是十分认同他,因为他的行为与决择无法使我觉得他是个慈爱的父亲。

蒙泰里尼面临牛虻给他的决择,孩子与上帝之间,他无情地选择了上帝。他的选择给亚瑟带来了多大的伤害啊!我想,他的选择我不认同。虽然红衣主教选择上帝理所应当,上帝在教徒眼里注定是慈悲的,任何人都能在他面前忏悔。但要知道上帝并不真的存在,他无法改变蒙泰里尼儿子牛虻的命运,他无法改变这一切。蒙泰里尼的忠心耿耿是好,但是这也说明了在他眼里只有上帝。最后,牛虻死了这本不应该是他的结局。神甫不该这么对待儿子,他选择上帝,但上帝没有给他好的回报。他就这么痛苦地离开了人世。我想,我也希望,这个结局,使蒙泰里尼醒悟:上帝永远代替不了他最宝贵的亲人。

一只小牛虻,不管生与死,终日飞上天,时时乐悠悠希望牛虻能快乐,也感谢他使我感受到了人生中的真、善、美。

《牛虻》读后感30

在暑假期间,我还看了另外一本书,叫做《牛虻》。

《牛虻》是女作家艾丽伏尼锲的长篇小说,艾丽伏尼锲是爱尔兰女作家,柏林音乐学院毕业,年轻时侨居俄国。主要作品为长篇小说《牛虻》。

本篇文章描述了纯真,优质的热血青年亚瑟,经过血与火的洗礼逐渐成为一名为了意大利的独立和统一而顽强战斗的刚强,无畏的爱国志士——牛虻的动人故事。

作为一个性格鲜明的爱国志士的形象,牛虻是十九世纪三四十年代意大利革命者的典型。

我认为小说最动人心魄的篇章是牛虻为了崇高事业忍受各种苦命最后英勇牺牲的部分。

牛虻的刚强与无畏,他那钢铁般的坚韧之力,他对敌人的憎恨与轻蔑,他那不为任何拷打凌辱所屈的坚贞品质,是使得几代年轻人受到心灵的震撼!

读这部小说时,除了让我感动和受激励外,也让我感到了一丝凄凉:受尽磨难的牛虻对自己曾经最心爱的人冷嘲热讽,对自己最崇拜的神父——亲生父亲,也如同见了仇人一般,到了最后,一切真相大白时,不知有多少人流下了忏悔的眼泪,都在为当初的不应该而自责。但一切都太晚了,牛虻死了,含着满腔的幽怨死去了,最终留给了世人一具躯体,一种精神,

一段故事和无限的思考。

不知你在读过此书后,是否想过,为什么亚瑟会变成牛虻?为什么牛虻对任何人,任何事都以最冷漠的态度来对待?为什么蒙太尼里的秘密,知道牛虻将死时才吐露?为什么他不早些以父亲的身份站出来?为什么。太多太多的疑问,一时间充满了我的大脑。原来,答案就是——教会,使他们拆散了一对对情侣,改变了一个人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