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网弊大于利总结陈词篇一
谢谢主席,大家好。很荣幸由我来为本场辩论作总结陈词。
首先,我想再次重申我方观点。我方坚持认为网络实名制是网民在登陆因特网时必须提供真实姓名与有效证明并以之示人的制度,评判它利弊的标准在于是否满足在不侵害公民权益的同时,促进社会文化的进步与发展。我方一直承认网络实名制有其固有的优点,但这些有点均是建立在其巨大弊端上的。对方一直在和我们强调“前台匿名后台实名”的部分实名制,那么我是不是可以将这种说法视作是对方辩友承认实名制这种制度具有巨大弊端,而想通过一种技术手段来掩盖这种弊端呢?
其次,我想指出对方辩友的几个谬误。纵观整场辩论,对方辩友一直都在跟我们强调,网络实名制可以如何有效地遏止网络犯罪,可以如何有效地实施网络监督。那么我就想请问对方辩友了,难道我们现有的制度就不可以么?难道我们现在的网络做不到有法可依,有律可从么?显然不是的。来自有关部门的权威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每年都有数百万人因为进行各式网络犯罪被刑事和行政处罚,网络犯罪的侦破率达到78%,在现有制度和技术条件下,我国已经能对网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管。我想请问对方辩友,在这个已经有了暖气的屋子里还需不需要安空调?你已经穿上了羽绒服,还需不需要再套个军大衣?斥巨资去打造一个与现有制度功能重复的制度,是不是重复建设呢?是不是对我们社会公共财产的不负责任呢?是否能称得上利大于弊呢?我想这些道理对方辩友不是不明白,只是装得稀里又糊涂。对方还和我们谈到了言论的自由。网络世界之所以被如此多的人喜欢,原因何在?就是因为在这个虚拟的世界中我们可以摆脱现实世界身份对于我们的约束,从而获得精神上自由驰骋的快意。我方绝不否认一群马匹有害群之马,但因为此我们就对所有的马匹带上嚼子关进笼子,剥夺他们自由驰骋的权利,我想请问对方辩友这公平吗?为了防止一匹害群之马而锁住全部的马,这是利大于弊的吗?把现实世界中的身份带到虚拟世界中去,是否是虚实不分,黑白混沌呢?
《宪法》中赋予我们每个人匿名监督和举报的权利,这无疑是民主法治进程的一个进步,那么现在实行了网络实名制,还如何来保证这项制度的施行呢?我想请对方辩友在陈词中为我解释。对方辩友是不是要来个历史的逆袭,除掉这种进步呢?退一步讲,即便对方所提的所有优点都成立,那么比之于民主法治进程的退步这样的弊端,孰重孰轻呢?我想大家心里都明白。
抑制正当批评言论多于打击反动宣传言论,这是不是弊大于利?信息泄露风险多于信息安全保障,这是不是弊大于利?付出高额成本多于现实社会意义,这是不是弊大于利?于个人言论,害怕打击报复,不敢针砭时弊,弊大于利;于网络安全,信息泄漏风险,庞大数据维护,弊大于利;于社会进步,民主制度损害,舆论监督失效,弊大于利,所以我方坚持认为,网络实名制弊大于利。
上网弊大于利总结陈词篇二
当今时代,网络如水银泻地般浸入了人的工作和生活,并深刻地影响和改变着传统的面目和模式。网络的惊涛拍岸,也冲击着传统的反腐格局。是视之为洪水猛兽,还是神兵利器?首先,我们必须明白何为网络反腐?网络反腐,即通过网络技术及所引起的社会舆论效应对执政行为的监督和对权力的约束。
但在网络反腐制度不健全的今天,我方认为,网络反腐弊大于利。我方判断网络反腐弊大于利的标准就在于:网络反腐是否有利于政府更好地执政,是否有利于民众更好地了解政府执政情况,是否有利于国家社会更好的发展,是否有利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一、网络反腐是公民行使监督权利的一种方式,但网络反腐基于网民爆料,真实性无法保证,很有可能出现诬告和诽谤等现象,涉及侵犯他人隐私或骚扰他人生活等问题。一方面,网络是一个虚拟的世界,爆料人常为了保护自己而拒绝透露其真实信息,由此带出来的信息真实性也就无法考证、责任无法追究。另一方面,部分网络运营商为了谋取个人利益并不对信息进行审查、筛选后就进行发布,这很容易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故意发布虚假信息,诬蔑陷害领导干部。而有些网站和网民为了吸引眼球、提高点击率,往往使用夸张、煽情、耸人听闻的.语言,放大腐朽面,使本来不属于腐朽的现象夸大成了腐朽。
二、网络反腐是把“双刃剑”——在大力推动反腐舆论监督的同时,网络本身客观存在的非理性因素很容易导致过激和极端行为的发生。在“法不责众”的群体心理和一些别有用心的“网络推手”的作用下,网络反腐常常会演变为“网络暴力”和网络群体极化事件,这更加不利于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三、网络反腐是参与者越权扮演法官和执法者的角色的平台,这是对法制的更大破坏和危害。首先,网络举报与革命时期的大字报无异,不仅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和隐私权,而且大字报是国家法律明令禁止的。其次,“疑罪从有”不符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再次,很多网上揭发的所谓证据,其实也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以违法行为来反腐朽,这会威胁到整个社会的法治观念和权利意识。第三,网络反腐常常为腐朽分子所利用,成为腐朽分子“漂白”自己、“抹黑”他人的工具。而且,网络信息公开容易“打草惊蛇”,使被检举人有时间销毁证据、转移财产、提前出逃等,给纪检监察、司法部门调查取证带来干扰。
四、网络是具有透明性、开放性和即时性的,问题官员既可以一夜“成名”,为全国人民所关注,引起相关部门的注意和介入,也可能会随着事件本身变化和时间推移或新噱头的产生,关注度骤然降温,乃至一夜间归于沉寂。现实中,问题官员一旦被网友“盯上”,待东窗事发、激起舆论风浪后,一般当事官员很快会被“严肃处理”。然而,一段时间之后,待舆论的风头一过,高调复出者有之,悄悄异地为官有之,官位革去待遇不变者更是不在少数。
所以,我方认为网络反腐弊大于利。
“秀才不出门,全知天下事”,这说的,就是网络。网络,让人们的生活更加便捷、丰富;网络,也让不少人迷失了原本的自己;网络,让学生沉迷于游戏;网络,让人们大开话匣。简单来说,网络有利也有弊。今天,就让我们来讨论一下网络的利与弊。
网络,让信息传达的更加快速;让人们之间的谈话更加方便。
电子邮件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它省去了写信的麻烦,也省去了寄信所花的钱与时间。它也更隐私、更安全。一份工作用的.方案,不必自己跑去送给上司,直接一个电子邮件发过去就行了。但是,电子邮件虽然快速、方便、实惠,但它也会传播一些影响社会风气的东西,如:邪教资料、反党书信等等。
交友网站:交友网站确实可以让人很快交上朋友,但绝不是真心朋友。很多骗子常年混迹在交友网站,等待受害人的降临。有一个真实的案例:某高校学生因在网络聊天时,交友不慎认识无业青年,并于2004年12月27日中午被犯罪分子骗至该旅馆,索要钱财,非法拘禁至2004年12月30日中午,最后,他在上厕所的时候,偷偷打电话给自己的同学,他才被解救出来。所以,在网上交友可不是什么好方式。
网络游戏:网络游戏凭借各种优势,不断吸引着孩子乃至成年人们的目光。没错,适当的玩电子游戏不仅没坏处,反而会有益身心健康,但是未成年人一旦上瘾,后悔可就来不及了。对网络游戏上瘾后,会整天神不守舍,脑袋里全是网络游戏,无心学习,成绩一落千丈;如果对网络游戏上瘾的未成年人不能在家玩网络游戏,他们就会去网吧,严重的甚至都不回家、不上学,等到零花钱都用完的时候,他们就会去偷家里的钱,如果无法从家里得手,他们就会去抢劫、偷窃、敲诈、勒索、以绑架来索要钱财,做出各种犯罪行为。有很多认识的案例,如:2009年2月,湖北一名16岁少年沉迷网络游戏,竟半夜持刀砍伤母亲,抢走8000元钱;同年3月,湖南沅江一名14岁少年因网络游戏入魔产生幻觉,从4楼跌落身亡。所以,健康游戏有益,游戏上瘾不仅伤身,还伤心和人啊!
网络是一把双刃剑,用的好了,它可以帮出你除去前进路上的困难;如果用的不好了,它就会刺向你自己。
篇一:网络的利与弊辩论会作文
今天语文课上,由张老师组织我们开展了一次"网络利与弊辩论会”。这次我们的辩论会,正方是说“小学生上网利大于弊”,反方是说“小学生上网弊大于利”。
而我——正方则认为上网有利。小郑来打破了沉默:“网络带给人类的好处可谓是数不胜数,网络的出现是现代社会的进步,科技发展的标志。人类已步入信息时代,网络已进入我们的生活。”
反方先一愣,继而抢答:“我不赞同。现在的小学生上网,一般都是玩游戏,而网络游戏一般以"攻击、战斗、竞争"为主要成分。未成年人长期玩飞车、砍杀、爆破、枪战等游戏,会使他们模糊道德认知。”
正方的小俊也加入了辩论:“我认为小学生玩游戏未必是一件坏事,玩网络游戏可以学到合作团结的精神,比如团队如何一起同心协力对付邪恶强大的邪恶首领或做团队任务,这都要有足够的团队精神和默契才能够成功。。”
反方的小杨也不甘示弱:“可是正因为网络的的丰富多彩,有许多小学生受到不良网站的影响,沉溺于虚拟时空不能自拔,成绩一落千丈,荒废了学业。
下课的钟声已经敲响,同学们只好依依不舍地结束了这次的辩论会。
篇二:网络的利与弊辩论会作文
今天,我们班举行了一场非常激烈的有关于网络利与弊的辩论赛。
“同学们,今天我们小小辩论会的主题是“网络的利与弊”,现在的我们经常接触网络,那网络到底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呢?同学们先分成两组,认为网络利大于弊的一组为正方,认为网络弊大于利的一组为反方。大家先在小组内讨论,我们的小小辩论会马上就要开始了!”老师站在讲台上郑重其事的说道。
今天,我们举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辩论会,老师发言完毕后,一场唇枪舌剑的辩论会拉开了帷幕。
小组内的'讨论很激烈,双方都滔滔不绝,议论纷纷,五分钟后老师拍手示停,最后宣布:“接下来的时间就交给大家了,请双方阐明自己的见解,并指出对方观点中的缺陷,好了,开始吧!”
老师在黑板左右两边写上正、反。正方的组长胸有成竹的说:“我是正方,我们认为网络是利大于弊。因为网络世界里包罗万象,网络可以开阔我们的视野、增长见识、培养兴趣,更是我们了解世界窗口,邓小平爷爷也说过:“普及计算机要从娃娃开始!”嘛!
听了正方的发言,反方的组长立即又站了起来反驳道:“虽然是这样没错,但是现在网络上有太多内容不健康的东西,会影响身心健康的,而且有的人整天沉迷于电脑,引起眼睛近视,造成严重的后果。因此我们认为网络弊大于利!”
反方:“那些因为网络而造成伤害的人原因都在个人,只能怪他们自己不会正确的利用,网络为人们提供了便利,拉近了世界的距离,使沟通多了一样工具!我们应该正确利用才对呀!”
反方一听,微微点了点头,皱皱眉头说道:“可是,很多人一旦走进网络游戏就无法摆脱对它的欲望啊!最近,有一所学校就因逃校去网吧闹出了人命呀!诱人的网络游戏,不就像危险物品一样吗?让这位学生付出生命的代价,哎……”反方深感惋惜的说道。
双方还争论不休,相持不下,各有其见。而,最后大家得出结论:电脑是我们认识世界的一个窗口,所以可以接触。但由于电脑是面向整个社会的,其中自然会有一些不适应小学生接触的东西,因此,无论网络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我们都应当有选择,正确利用并适度适量。
今天这个关于网络利与弊的辩论赛真是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已经晚上我再也不会玩网游到三更半夜了。
篇三:网络的利与弊辩论会作文
今天上午,我班举行了一场精彩的辩论会,主题是:小学生上网是弊大于利还是利大于弊呢?正方支持小学生上网利大于弊的观点,我支持小学生上网弊大于利,所以我是反方,并凭着我那可以把对方说的哑口无言的三寸不烂之舌当上了反方一辩。想知道这场辩论赛怎样精彩吗?接着往下看吧!
做完课间操,回到教室里,教室焕然一新:黑板写了九个醒目的大字——“上网的利与弊辩论会”。旁边还画着五颜六色的画和气球。教室里已被桌子、椅子排列成了两个整齐的方阵,两个方阵的第一排的桌子上依次摆着正方一、二、三、四辩和反方一二三四辩。哇!这场辩论赛可谓是盛况空前啊!
“叮铃铃”上课铃响了,辩论会也就开始了。正、反双方的各个队员已各就各位。我们的主席李老师说了这次辩论赛的规则:这次辩论会分三个阶段:指定辩、自由辩和最后陈词。指定辩就是每位同学要针对对方提的问题或一段话来回答。指定辩开始了,首先正方一辩李小艺问候后,开始描述了她方的观点:利大于弊,并说了上网的好处,只见她一说完,我便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站起来,做完问候,拿起我那沓厚厚的辩论词,陈述完我方的观点后,便反驳李小艺,说道:“听了辩友的一番话,好像很有气势,很有道理,但请不要忘了我们今天的辩题是小学生上网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是小学生啊……”哈哈,我的一番话直接击中了对方的要害,我心中暗暗自喜,并且我刚一说完,李小艺就咽了一口唾沫,想必她肯定是觉得自己理亏了吧!我更加欣喜若狂。我不仅为反方争了一口气,反方的其余“三大将军”也不甘示弱,面对“巧舌如簧”的石家炀,反方二辩孙静蕴妙语连珠,一段话和事例便轻松搞定;反方三辩李静怡胸有成竹,慢条斯理地读了一段话,对方辩友便瞠目结舌;还有那伶牙俐齿的曹虔一串串统计数字竟让对方辩友啧啧称赞。哇塞!她们三个可真是“巾帼英雄”啊!
指定辩结束后,便进了此次辩论会的白热化阶段——自由辩了。自由辩开始了,只见从正方的人群中蹿出一个绿影——王晨灏!他不紧不慢地举出了五个上网的好处,嘻嘻,可难不倒我,我资料上这些事例多得是,我愿奉陪到底。只见他话刚完,我就以动员零点五秒的时差站起来,也读了五个上网的坏处,打了他一个措手不及,哑口无言。就在正方队员沉默的时候,突然冒出来一位“救急英雄”石家炀,他气势汹汹地站起来,问我们:“我猜对方辩友的资料一定是上网查的吧,既然上网对我们大家有利,为什么对方辩友还认为我们上网弊大于利呢?”呵!这个问题问得我这位反方一辩也不知如何作答了!就在这时,我方队员中也冒出了一位“救急女英雄”——孙静蕴,只见她提高嗓门儿道:“对,我们的资料是上网查的,但我方并不认为上网没有好处,而是上网的坏处多于好处!”孙静蕴的这一番声色俱厉的话,博得了正、反双方所有队员的掌声。接着又是唇枪舌剑……
“叮铃铃”下课铃响了,正、反双方做完了最后陈词,李老师并宣布了双方平手的比赛结果,大家都恋恋不舍地离开了教室。
虽然有些不舍,但这次辩论会给了我很大启发:只要小学生能够很好地使用网络,利就大于弊,但如果上网的态度不端正,那得到的弊就大于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