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留在你身边》读后感1
这些看似荒唐,但读过的人却从不怀疑它的真实,它有爱,有泪,有笑,有信任,有抛弃,有烦恼,它是大世界活生生的缩影,读者在字里行间,可以找到对这个世界共鸣。
这几天我看了一本书,叫做《让我留在你身边》,这个可是一本著名书,它的作者是张嘉佳。
首先他讲的是,金毛狗狗梅西,被它的主人买到了,那个卖狗狗的宠物店的阿姨,对买狗狗梅西之后的主人说梅西种不纯,但是它的主人,却觉得他的耳朵大,很拉风,就把它买了下来,之后就对梅西说:“梅西,你记住啦,别人比品相的时候你就说你耳朵大;别人比车子的时候你就说你耳朵大;别人比房子比钻戒赛表盘的时候你就说你耳朵大。”然后梅西对主人说:“你这样不是自欺欺人吗?”主人说:“懒得跟他们比快乐,他们不懂。”
你知道不知道我还在这本书里面发现一个很搞笑的一个对话,听好啦:有一次,主人带着我去超市,他在排队,我趴在他脚边,好不容易快轮到我们,前头是一对情侣,女的说:“快看小金毛。”老爹说:“两岁啦。”男的说:“哎呀,两岁长这么小,是不是种不纯?”女的说:“养狗嘛,就买纯种的狗,不纯了,养了也是白养。”我听到当时眼泪又快下来了。那男的一边唠叨,一边买了包20块的金南京,女的说不会是假的吧,两人就在那拆,打算抽一根看看真假,老爹看都不想看一下他们,丢钱到柜台,说拿包中华。售货员问,硬中华还是软中华?老爹说软的,我家狗不能闻50块钱以下的烟味,售货员说好,老爹说,谢谢,快一点。
我们昂首挺胸离开超市,我偷偷看了一眼那对男女,那个女的恶狠狠的盯着男的,把手里的烟捏断了。
你觉得是不是很很搞笑呀?但是我觉得很搞笑哦。后面还有一段呢,回到家后,老爹突然说,我是去买剃须刀呀,怎么变成买烟了。我假装什么都没听见,钻进躺椅下面,老爹说,世事无常啊,胡子明天再刮吧,外面白色的风,蓝色的天,绿色的树。个子小就个子小吧,幸福就好。
这是我在这里面,看到的一个名句,个子小就个子小吧,幸福就好。你觉得是不是呢?个子小就个子小,但是只要幸福就好啦。
《让我留在你身边》读后感2
《让我留在你身边》这本书,讲的是关于梅茜与老爹的逗逼生活,今天读完了,文字里蕴含着感动、温馨、恬静,还有暖暖的阳光,没错,带给我的就是这样的感觉。
在这里,没有惊天动地的大道理,没有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没有让人痛哭流涕的温情砝码,有的是柴米油盐酱醋茶的琐碎,是妙趣横生的狗的江湖,是令人笑中带泪的一厢情愿和义无反顾。告别了作者最擅长的暗黑和忧伤,转用一种轻快淡然的笔调,让梅茜和她的小伙伴们带你走进一个狗的江湖,经历一个爱与被爱的故事。
“我喜欢安慰,不用语言的那种。我喜欢一眼就明白你在想什么。我喜欢走路,不是直线。我喜欢停泊在草丛里,可以闻到泥土混杂日出留下的味道。我喜欢趴在院子里,把蓝天当做相册,我喜欢四处溜达,哒哒哒,哒哒哒,每个脚印都敲击出清脆的声音。”没有喧嚣,没有浮夸,这些简单却又透着光亮与温暖的语言,就像梅茜生活的世界,一个很简单很纯粹的世界,这个世界里,边牧始终叼着飞盘等待主人的回归;黑背外表冷漠但内心细腻,在边牧忧伤时,总是默默陪着它;萨摩耶三兄弟热衷麻将又自以为是;会算命的牛头梗婆婆常常因道行不够而闹出笑话……这些狗子各不相同,但都是值得信赖的朋友,哪怕是为了刚刚认识的滚球球和阿独,他们也可以义无反顾,对于主人,他们更是狂热到一厢情愿——“你在悲伤的时候,要允许我有机会躺在你的脚边,我的脑袋毛茸茸的,你摸一下会暖和和的;你在快乐的时候,要允许我有机会围绕着你奔跑,这是我表达幸福的唯一方式。”
然而,这个单纯的平安喜乐的世界也有让人辛酸落泪的时候,得了狗瘟被人类抛弃的冬不拉,到了垂暮之年不得不离开世界的玫瑰,为了保护滚球球而馊掉的肉丸……这些看似荒唐,但读过的人却从不怀疑它的真实,它有爱,有泪,有笑,有信任,有抛弃,有烦恼,它是大世界活生生的缩影,读者在字里行间,可以找到对这个世界的共鸣。
人与狗之间的感情有时候其实真的很纯粹,纯粹到什么目的也没有,只是单纯的依赖和眷恋。突然想起书中的那段狗的独白:“我只想蹲在你的脚边,蹭蹭你的膝盖,感受那丝丝温暖,或者在你敲键盘码字的时候,当你的脚垫,然后你一抬脚,我翻个身,偷偷看着你,让你继续把脚搭在我身上,我说不出来什么甜言蜜语,唯一能做的就是静静的陪着你,陪你看花开花谢,陪你看云卷云舒,这也是我唯一幸福的方式”。
作者张嘉佳将狗作为第一人称来写,以狗的眼睛去观察这个世界,它所见到的,所听到的,所感受到的丝丝缕缕,想必作者是一个心思细腻到一定程度的人吧,并对狗狗有着深厚的感情和爱心,在他看来,狗狗不仅是一条宠物,更是他的一个朋友,甚至是家人,已经融入到他的生活,成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每天下班回来,听到狗叫声,心里就会踏实,读书写字的时候,有狗毛在脚边蹭来蹭去,才不会觉得少了点什么,当他出差时,身边没有了梅茜的环绕,总感觉心里空空的.没有着落。那种感情,或许也只有真正养过狗的人才知道吧。
狗狗的世界有时很大,但有时又很小,小到它的眼里只能装下一个你,而你就是它的全世界,一旦它认定了主人,那么哪怕别人对它再好,也是完全没有用的,那种忠实,那种单纯的感情,真的纯粹到任何的溢美之词都显得苍白无力。
夜色如水,就让梅茜陪着你,从你去不了的地方,带故事给你听,带所有的勇气给你,总有一天,你会去到那些地方,风抚摸着脸庞,雪山皓白,湖泊明媚,听到全世界唱给你的情歌。
我叫梅茜,我不是童话,而是你心中最美好的世界
愿美好的生命都能被这世界温柔以待。
《让我留在你身边》读后感3
在一个合适的时间,看到社区群里关于狗的信息——特别多。很不巧,大多是不好的。因为在我们居住的那个地方,很多的狗,没有被套着链子出来溜,甚至有些没有主人跟随,它们带者各种品种标签在小区里或撒欢,或带着它自以为很萌实则已经把小孩吓得哇哇大哭的眼神看着你;或在某个地方明目张胆的留下它独有的痕迹——比如在某个石凳,某个草丛拉粑粑了......
这时候,读书会来了第一次的线下读书分享邀约。 恩,狗,话题挺多的,那就选一本关于狗的书吧。《让我留在你身边》,就这个了,关于张嘉佳的女儿“梅茜”,这个杂交金毛的故事。
在雨水拍打着窗棱,带着岭南迟到的秋凉气息的夜晚,我坐在书房,仔细的想:这本已经看了两遍的书,给自己带来了什么?第一时间想到的是:为什么我居住的地方那些狗没有一个是梅茜?它们为什么要到处串?额,跑题了,细想,发现深刻的体会就是:梅茜跟她老爹一样——喜欢念念碎!没有编排,无华丽的言辞,但温暖的念念碎。
张嘉佳最擅长的就是讲那些爱与被爱、感伤和欢愉、励志或颓废的人生琐事。恩,琐事就是念念碎!就像高晓松曾经讲过,人生不是故事,都是事故。而在他讲述的所有事故里,总有一句话让你心动。那就是一只流浪狗对病重主人的告白:让我等,我就不离开。从你的全世界路过,那么,就让我留在你的身边。
这本书是一只金毛狗梅茜的自传,书中讲了主人公梅茜与主人和其他狗狗的友谊,以及梅茜老爹和他朋友的37个故事。这一个个故事,是梅茜眼中的时间与距离、拥有与消逝。那只话密得像江南梅雨般的金毛狗梅茜,它俨然站在了人类情感舞台的正中央,夺走了所有人的视线却又给读者带来一丝一丝的悲伤。这本书写的是一只金毛狗的人生,也是人的事故。
张嘉佳说,是因为知道再也遇不上,碰不到,回不了。所以,这就是眷恋了吧。这本书,用狗的视觉去看待这世间的一切,教我们去包容去爱去理解去勇敢。梅茜的世界,有的只是单纯的善良和陪伴。她说:“我不理解这个世界,不懂得一些规则,我只知道喜欢你。我不试图留在你心里,我只想将自己拥有的一切都给你。你会结婚,你会有宝宝,你会有这么多需要操心的事情。而我穿行在你的生活中,奔跑,欢呼,静静注视你,用尽全力让你喜欢的人可以喜欢我。”
梅茜是一只很可爱的狗,她只希望留在她的老爹身边,直到老去。
你会觉得欢快,你会觉得欢愉,你也会觉得疑惑,为什么只有狗会那般坚定的喜欢他的主人?为什么人和人之间,却会有那么多的不快乐。
小的时候,我们是梅茜,大的时候,我们离梅茜越来越远,我们要找到那个消失的梅茜,找到那个真实而善良的自己。
张嘉佳在不经意的笑闹中,说出了他想要表达的内心,一段场景描写,一段道理。
我觉得美好无处不在,也许只是一顿丰盛的午餐,受挫时听到的一句安慰话语,清晨时看见的第一缕阳光,可是,繁重的任务和消极的心态让我们与美好失之交臂,就像一个失落的人经过无数次花园也不会看到万紫千红的花朵。如果有一天,我们学会了欣赏这些花朵,陶醉在这其中,也千万不要忘记创造出这良辰美景的人,没错,当我们接受这些美好的时候,千万不要忘记感恩,只有人人为我,我为人人,才能创造出真正的美好。
这是一本温暖的书,书中没有惊天动地的大道理,也没有味浓质劣的伪鸡汤。有的只是梅茜和她老爹的念念碎,而这些念念碎通过梅茜的爪子里冒出来却是那么的诙谐,可爱,哪怕是发怒的事情也值得原谅,恩,一只那么善解人意的金毛,怎么会让人发怒呢?哪怕是做错事,也是值得原谅,甚至是不值得一提的;亲爱的我们,多以梅茜的视角去看待这个世界吧,这样大家相处会更融洽,更轻松一些。
一本小说没有好坏之分,小说的唯一目的是为了娱乐读者,而不是说教某种精神。如此看来,无论是恢弘缜密的背景设定、跌宕起伏的情节发展,还是个性鲜明的人物塑造,郭敬明的奇幻小说《临界?爵迹》都给读者递交了一份完美的答卷——这本书真的很精彩,而且必须一口气读完,才有说不出的感觉。
这本奇幻小说主要写了:店小二麒零成为七度王爵银尘的使徒,再成为七度王爵,最后“化身”为结尾里,幽冥和特蕾娅在天格内部的谈话中,特蕾娅所称唯一能容入白银祭司邪恶灵魂的“完美容器”。说实话,我以前还喜欢过许多奇幻小说,如:R?L?斯坦的《鸡皮疙瘩》、雷克?莱尔顿的《波西?杰克逊》、雨魔的系列作品《兽王》……但我自从走进老郭的奇幻小说后,便有了答案:老郭的奇幻小说几乎是史无前例的绝!因为一般的奇幻小说,不是胡编乱诌,让读者很难融入和信服这个世界,或是有些老套,如去寻宝、救公主之类的。但当我看完《临界?爵迹》后觉得,郭老师的奇幻小说是非常与众不同的,不仅新奇,还全是健康的想像。因为这本奇幻小说多角色,多人物,《临界?爵迹》看完后,要想好久才能将此书的事情发展情况梳理透彻。而且,这本书没有一个真真正正的坏人。哪怕连恶鬼般的幽冥,都有个保留点——绝不去伤害特蕾娅一根毫毛。(嘿嘿,忘了告诉你们,特蕾娅是侵蚀者不是人!除了有披到脚跟的乌黑长发,应该没有毫毛吧!)最重要的是《临界?爵迹》从第一章开始,我便被这个庞大的世界观给迷住了。每一个人物,他们魂兽、魂器、攻击方式……让我觉得不是一部小说,而似一款制作成熟的游戏,又如好莱坞大片,还有着史诗的气势。
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一个人物,不是那有些傻头傻脑,憨厚、正直,魂力还浩如汪洋的零度王爵(即“完美容器”)麒零、不是那帅气的孤傲男,现任七度王爵,上代大天使银尘、不是那尊贵如神,仍有大度作风的上任一度王爵吉尔伽美什、也不是高深莫测,速度极限的三度王爵漆拉,而是二度王爵——幽冥。他在本书中,首次出场就极符合他的外号,杀戮王爵。一身由不明黑雾幻化而成墨一样的黑袍,还戴着伏地魔式的兜帽。有着披到腰间的长发,匕首般的浓黑眉毛,阴险的墨绿色眼睛和一张一直保持着邪笑的嘴,神出鬼没,邪魅凶狠。他既似一个让人忐忑不安,心惊胆战的幽灵,又如一个末日的.审判者,而且还斩断了自己的使徒神音的手腕,这时,你就会惊叹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恶魔。但是,作者花了大量的笔墨描述了他幼年时与特蕾娅相依为命,互相扶持一步一步爬到顶峰,成为二度王爵。读到这里,你便会感慨他的际遇,叹息他的人生。其中,幽冥和特蕾娅幼年的故事中,有个片段我仍记忆犹新:特蕾娅为保护幽冥,不惜使用黑暗状态。当特蕾娅控制不住自己,变成怪物时,幽冥并没有扔下她,而是忍住冰刃刺穿手掌的痛苦,给特蕾娅的爵印注入魂力,使她恢复原状。那时的幽冥,你可以想象,他并不是个充满杀戮的死亡之神,而是个胸襟宽广、充满爱的救世主。这时,你会明白:原来,幽冥的另一面是如此的温柔!而且,在本书结尾,作者不忘在刷上一笔,让他那内心深处充满的爱、温柔与深情表露无遗 ,几乎让读者潸然泪下。这个人物的塑造至此达到巅峰,情感描写丰富细腻,放下书本,你仿佛能看到结尾中,天格外部的荒野雪原里那一双在黑暗里萤火般滚烫发光的绿色眸子。
《临界?爵迹》并没有结束。《临界?爵迹2》的结尾,只是把前面零散的结果总结一下,《爵迹?风津道》只是明确一下,奥汀大陆面对的敌人,不是囚犯白银祭司,而是野心勃勃的风后西鲁芙。真希望《临界?爵迹4》赶快“问世”呀!不得不说,当我看完《临界?爵迹》后,不禁感叹到:此书不愧为奇幻小说的奇葩!
(一)
读《晓说》之前,我对高晓松的印象还停留在校园民谣上,像《同桌的你》、《睡在我上铺的兄弟》等,若不是《晓说》我都不晓得高晓松如今已是胖松,是著名的脱口秀主持人,有各种背景和传奇经历。有点孤陋寡闻了。年前就看完书,一口气读完觉得很有意思。其人学识渊博,横跨中西,各种故事信手拈来,难得是他的分享,拿得稳HOLD住,看后总会有些收获。年中回家在电视上也看了半集,为什么是半集?当时见胖松坐在古色古香地演播室里,手持一把大扇,慢悠悠地摇,慢孜孜地聊,聊的是什么,是奥巴马竞选,正当喜气的过年期间,不耐这么慢悠悠地调侃,于是转了台。要我说,也可能是第一时间看的是书,而不是脱口秀的电视,所以现在还是觉得看书比电视过瘾。
看到《晓说》的最后一期,高晓松用自己的视角解释了一下科学与艺术,说科学与艺术就像是两条平行线,而地球就在这两条线的中间,就像是奔跑在铁轨上的火车。但是,科学和艺术的速度有时候是不一样的。有的时候,科学进步的很慢,几千年才进步一点点,这个时候人类用艺术来解释世界,所以,那个时代出现了很多大师,大师带领我们的精神进步,给我们塑造了信仰。但是,当科学追上艺术,进入爆发期以后,也就是工业时代知道现在的信息时代,一直是科学在解释这个世界,打破了很多一切艺术的解释,比如,月亮不是嫦娥,而是反射太阳的光线等。
所以,也就是说科学是在改变我们的生活,而艺术则是在引领我们的精神。这也是现在很多人说现在的大师越来越少了,其实,这是很正常的,以后当我们又需要艺术来解释这个世界的时候大师又会出现。看到这,我想起来以前看到的一篇文章,说的是未来会发生右脑革命,因为当计算机进不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人类的系统系思维和逻辑性思维就会被电脑所代替,那个时候人们可能更多地要进行艺术型的创造,而在这方面电脑是没法跟人类相比的。结合这两点,我想右脑革命一定会发生,那个时候也就是科学追赶艺术的时代,人类开始用艺术解释世界,解释那个时代的人类。而作为个人来说,我是一个典型的理科男,所以可能更加侧重系统性思维和逻辑性思维,但是也不可忽略了艺术性思维的培养,音乐、舞蹈等都是培养自己艺术气息的有效方式。其实,综合素质的培养是需要你的左脑和右脑同时开发的。
不管怎么说,晓松的《晓说》有点冷幽默又有些文艺范,即使本人满脸胡须,算不得风流倜傥,但口中有锦绣,一吐就是让人思让人笑的
(二)
看了《晓说》之后,不经思考,探究世界奥妙是自人类自从不再需要每天出去冒着生命危险奋力捕食的时候就开始的,然而毕竟石器时代的人们对于很多自然现象是无法解释的,由于生产力的制约,也没有太多的时间去探究和思考,但同时对大自然充满了敬畏感,所以人们把无法解释的事物变化归咎于神的存在,渐渐的宗教产生了,宗教规范往往成为人们共同遵守的社会规范从原始宗教的产生来看,在管理人的集体活动的组织,如国家机器,还没有产生,科学和教育还十分不发达的时代,宗教是限制人的自然属性,保证和培养人的社会性的唯一有效的手段。
原始宗教祭拜的是他们身边的东西,如猎人祭拜的是各种动物、山神;渔民祭拜的是河神、水神;采集人祭拜的可能是各种植物,树神、花神。这些祭拜对象既不是抽象的心灵之神,也不是唯一的主宰天地的'神,而是与人类活动密切相关的自然之物。长时间以来人们一直习惯用这样的方式解释着世界,但是这样的发展始终存在着弊端,渐渐的宗教不再仅仅是人类用于精神寄托、心灵安慰,用于理解世界的工具,而变成了统治者剥削和统治世界的工具,随着君士坦丁堡的陷落,罗马帝国灭亡。大批受到东方文化影响,还保留古罗马帝国精神的人才逃往意大利,带回许多新鲜思想和艺术,在罗马开办教授希腊语的学校,促使了文艺复兴运动的形成。欧,间接导致产生了一次思想解放运动它以复兴古希腊。古罗马文化为口号,目的在于摧毁以 神 为中心的封建的意识形态,建立以“人”为中心的资产阶级的新思想新想新文化,它的思想核心是“人文主义”,就是从14世纪到16世纪的文艺复兴。自此之后科学的发展开始慢慢超越精神和思想的法阵。
近代的科学就产生于文艺复兴之后,科学得到发展我认为并不是一种偶然,它源自人类内心深处对真理的求知欲,在宗教统治的社会科学必将受到抑制,特别这一时期所涌现各种科学上的伟人,启蒙了人类对科学的认知,数学、天文学的发展,直接导致了力学的完善,科学的发展推动了生产力的提高,产生了18世纪60年代的第一次工业革命,但是生产力是此时是领先于科学的发展的,自然科学当时研究主要是运用观察、实验、分析、归纳等经验方法达到记录、分类,积累现象知识的目的。在18世纪中叶以后,由于启蒙运动的发展,“自然科学便走进了理论的领域而在这里经验的方法就不中用了,在这里只有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