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说到
自信作文1
我今年10岁,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他们把我含在嘴里怕化;捧在手里怕掉了。我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所以从小就是一个任性骄横的家中小公主形象。今天我读了一本书,让我晓得了许多道理,也改掉了许多坏脾气;对自己充满了信心;多了几分勇敢和自信;认识到从小就应该拥有创新精神勇于担当责任;自信乐观是我们的表情……
我们要正确对待挫折,人生免不了要经受挫折和失败,要正确对待失败。学会分析失败的原因和缺点。比如主观方面是不是自己的期望值过高,或者自己的意志不够坚强,情绪波动等。没有注意扬长避短,拿自己的缺点和优点竞争,在遭遇挫折和失败时。要对自己说:“不要紧,下次一定成功。”
有一次,我
我们只要不怕挫折,敢于挑战自我,养成自立自强的精神和良好的行为习惯。长大后才能为祖国作贡献,成为新一代的小公民。
自信作文2
露珠的美丽,是因为阳光的照耀;彩虹的美丽,是因为雨的牺牲;天空的美丽,是因为白云的装点......
世界上的美丽有千千万万,惟独我的美丽别具一格。因为自信,一个个美丽的梦才会悄悄地将我从原本灰暗中拉出,给我编织了一个绚丽多彩的世界,让我沉浸于幸福之中。
我是一个因为自信而美丽的女生。
我认为,自信的人是最美丽的。因为自信原本就是一种美丽,自信的人有一种不一样的吸引力。而且,自信的人可以看到自己本身的价值,看到自己的魅力,看到生活中的美好的一面,会加强对生活的热爱,会懂得体现人生的价值,可以说:自信就是美的极致!
我知道,不管是现在,还是将来,无论何时何地,都应该要相信自己,坚持不懈,努力奋斗。地球不会因为你的自卑而停止转动,却会因为你的自信而转动得更好。
自信是石,敲出星星的火;自信是火,点燃熄灭的灯;自信是灯,照亮夜行的路;自信是路,引你走向黎明……
因为拥有自信,所以在困难面前我才会迎难而上,从不轻言放弃;因为拥有自信,所以在茫茫征途中,才会越挫越勇,在残酷竞争中,才会变得坚强不屈。
我相信,自信,它会给予我无限的希望,也将陪伴我走过人生这条坎坷的道路。因为,人生就像茶叶一样,只有投入到沸腾的生活里,才能散发出自信的独特光芒,散发出耀眼美丽的光芒。
所以呢,如果你想做个美丽的达人,有独特而耀眼的生活,那么,请扬起你自信的脸庞吧,让自信的微笑时常挂在你的嘴角,活出你的自信,活出你的风采,相信我,无论何时何地,你都会成为最美丽动人的人,成为生活的主角。
我还记得,冰心奶奶曾写过一首诗,诗中写道:墙角的花儿,你孤芳自赏时,天地变小了……
自信作文3
自信是我们通向成功的基础,只有自信的人才会登上胜利的巅峰。但生活中却总是有很多的人将自信丢弃,他们看不见自己的优势,一直被自己的劣势所困扰。于是丢掉自信的他们,自卑,胆怯,遇事总想着躲藏。这样的他们,此时最应该做的一件事就是重拾自信。
我们要正确的认识到自己的实力,也要自信的去证明自己的实力。每个人都是多面的,有厉害之处,但肯定也就会有不足的地方。我们不能一直都盯着自己的不足之处过活,这样长久下来,我们对自己的认知也就会产生偏差,久而久之,你会将自己的长处也丢弃。这样的结果是任何人都不想看到的,所以,我们必须重拾自信。
重拾自信,我们要将时刻围绕着我们的自卑与胆怯一点一点赶跑。我们必须重新踏出我们所躲藏的角落,让自己勇敢的站在阳光之下。我们要挺胸抬头,要自信大方的行走在人群之中,我们要相信自己,我们不比任何人差。
重拾自信,我们要学着去不断的挑战自己。我们更要敢于面对种种挑战之中的磨炼,不畏惧,不害怕。重拾自信的道路并不简单,自信需要一点一点的拾起来,只有这样我们的心里才会充满底气。我的自信也才会变得坚不可摧,因为我们有实力,有底气。我们在面对任何事情之时,我们都敢说我能做到!
也因此,我们要不断的去充实自己,去努力学习。我们所经历的.事情会让我们收获到很多的东西,我们所学习的知识,也会让自己变得越来越成熟,进而也越来越自信。
重拾自信,让我们努力的向着我们的目标出发,为了自己的梦想奋斗。自信,让我们前进的步伐也充满着力量。
自信作文4
自信,就是相信自己。自信,犹如催化剂,能把一切潜能调动起来,发挥出来。自信更是一种鼓励,一种动力,它能让胆小、腼腆的我变得勇敢、坚强。
在我最喜欢的语文课上,当老师报到我的作文得优时,我幸福地不知该用什么语言来形容内心的激动。可是当老师说要请得优的同学到讲台上朗读自己的作文时。我的心一下子提到嗓子眼儿,紧张坏了。我紧紧地攥着作文本,心突突地跳,手心里都出了汗。紧接着同学们一个一个地上去了,但我还仍纠结着上不上去的问题。眼看只剩下小王那个同学了。这是老师突然大声叫道:“小陈同学,你先来!”一瞬间,我的心似乎停止了跳动,我边走边在心里给自己打气,嘴里念叨着:“相信自己,我一定行的。 ”
紧张的读稿开始了,我羞涩地用作业本遮盖住我那通红通红的脸。用文字一般的声音读了起来。老师转过头,用那期待的眼神看着我,似乎在说:“你行的的!”于是我挺起胸膛,用自己最大的声音再次朗读起来。当时我都差点被自己的声音给吓着啦 。在朗读过程中我有好几个地方读错了,每读错一次就让我的内心增添了一分胆怯,可是我都用那句:“我能行的!” 的鼓励,一次又一次的克服了。当我朗读完的一刹那,全班响起了排山倒海般的掌声,我的泪腺一下子哗啦啦地发作了。于是,我自信满满地回到了自己的座位。
从那之后,我一直不断地鼓励自己,“我会超越自己的,我能行!”现在,我再也不怕站在讲台面对同学啦 。所以,“我能行”这句话就像一股无穷的魔力,激励着我勇敢地面对自己,战胜一切困难,“只要努力去争取,我能行!”
自信作文5
人生之初,犹如一朵花苞,我们在生命的历程中不断汲取养分,等待花季的到来,然后绽放。而自信,是那温暖的阳光,它不可或缺,同时坚定着我们心中的意志,一起迎接花开。
伟大的科学家爱因斯坦在发现了“相对论”后,有人曾创造了一本《百人驳相对论》,网罗了一批所谓的名流,对这一理论进行声势浩大的反驳。可是爱因斯坦仍然相信自己的理论,对反驳者不屑一顾。他说:“如果我的理论是错误的,一个反驳就够了,一百个零加起来还是零。”就这样,他选择相信自己,坚持研究,终于使“相对论”成为20世纪的伟大理论。所以,我们一定要对自己有信心,因为自信会成为通往成功大门的钥匙。
我们都希望自己的人生能够精彩纷呈。只是有时候,我们会伫立在一旁目睹着别人的成功,而去叹息自己的平庸和无能。其实,每个人都是埋藏于沙土中的金子,都有着自己特别的闪光点。在付出了相同的努力后,他人可能早于你而成功,但那也许是因为他们被埋藏在较浅的位置,容易被人发现罢了。请相信自己,并且朝着自己的目标努力着,终有一天你会发现自己已经冲破了层层的沙土,看见了清晨的第一缕曙光。
自信是一种难以言语的力量,它让我们敢于挑战自卑;自信是一艘坚固耐用的小船,载着我们在茫茫学海上漂泊;自信是一盏轻轻摇曳的明灯,为我们在黑暗与迷茫中指引方向。自信是多年默默的坚持,等待辉煌的到来。有信心的人,可以化渺小为伟大,化平庸为神奇。
高尔基先生曾经说过:“只有满怀自信的人才能在任何地方都怀有自信沉浸在生活中,并实现自己的意志。”的确如此,如果没有自信来坚定着我们心中的意志,又有几人能够坚持自己最初的梦想呢?所以,就让我们与信心一起前行,一起扬帆起航吧!
自信作文6
自信是成功的第一秘诀,有信心的人可以化渺小为伟大,化平庸为神奇,化不可能为可能。
北宋时期,辽不时来骚扰,两军交战北宋常常吃败仗。辽军大举攻宋,一路竟然轻而易举就打到了黄河岸边的澶州,直接威胁到了都城开封。宰相寇准主张皇帝亲征,宋真宗只好答应。驻守澶州城的宋军听说皇帝要亲征,立刻士气大增,个个奋勇拼战,一举打败了辽军,此后北宋与辽有了“澶渊之盟”,得到了暂时的和平。
还有项羽在巨鹿之战时,为了激励将士,命令士兵们烧毁军营,破釜沉舟,将锅砸破,只带上三天的口粮,以誓死决战的信心,和秦军迎战,于是将士们信心十足,以一当十,以十当百,最后终于打败了三十万秦军,此后秦国一蹶不振,走向了灭亡的道路。这便是中国历史上有名的一场以少胜多的战役——巨鹿之战。项羽破釜沉舟的的决心和勇气,极大鼓舞了将士们的士气,增加了他们的自信心。一个人对自己抱有信心,也将使别人对我们萌生信心的绿芽。
虽说自信的力量很大,但却要把握有度,千万不要把自信演变成自负的魔鬼。
曹操在赤壁之战时过于骄傲和自满,结果火烧连营,号称百万的曹兵溃不成军,军事力量迅速消减,最后形成了三国鼎立的局面。还有非常有名的淝水之战,八万大军的东晋对峙八十万大军的前秦,明显的以卵击石战局,可前秦过于自信,疏忽战争策略,自以为是,下令后退,让晋军渡河作战。谁知在后退的过程中,军中一声:“战败了,快逃呀!”成了自取灭亡的导火索,风声鹤唳、草木皆兵,全军覆没。这是血的教训。
我们自信,同时要善用自信,这样在成功的道路上才会越走越远。
自信作文7
不少人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缺乏自信,在这里我要把一句话送给这样的同学——自信都是自己给自己的,有了气势有了恒心,不怕没有自信。
或许如今的你对生活已毫无信心,认为对于未来、对于人生,前途与命运已经看不到任何的希望,但是,不要灰心、不要放弃,古往今来,无数名人曾经也有过这样的经历,它启示着人们:自信使人的双眼炯炯有神,赋予你不竭的动力,懦弱与自卑会让人缩手缩脚,止步不前!
著名的美国总统罗斯福曾经是一个自卑、胆怯、对生活失去信心的人,这一切都是因为自己的体质薄弱和先天性的残疾。未来在他眼中毫无光明,后来他读到一本书,其中有一段文字深深地感染了他:?人们虽然不能选择自己的身体与相貌,但是不要灰心,不要气馁,后天的努力与自己的信心会如一盏明灯照亮你自卑的心房,并且永驻心中!罗斯福深受感染,仿佛得到了重拾自信的良药,最后努力学习、读书,终于变成一个坚毅、大胆、乐观的人。他不仅克服了先天的缺陷,也练就了强壮的体魄和超常的本领,成为了美国历史上最有作为的总统之一。
或许我们总会寻各种各样自卑的理由放弃自己,但请相信只要你放下包袱,努力拼搏,就会创造不一样的人生,重拾自信,成功就在不远处。
自信是一缕阳光,让你的心灵即使在失意的冬日,也能感到温暖如春;自信是一座山峰,让你的身心即使承受风霜雨雪,也沉着坚定;自信是一片大海,让你的灵魂即使遇到电闪雷鸣,也能依然沉静。愿我们每个人的人生都充满自信。
自信作文8
我站在舞台的中央,看着这四周黑压压的人群,我虽看不见他们的面孔但我大概能猜到,他们的心里肯定满是疑惑。这耀眼的闪光灯照下来,我意然有些不安了……
我在小学时曾是班上比较有存在感的同学,因为我的舞蹈时常让大众目瞪口呆。每当我扬起自信的微笑,做出第一个动作都让大家照眼前一亮,不由自主地为我鼓掌。跳舞是我最享受的事情,当大家为此称赞我时,心里的成就感一下就上来了。可在上了中学之后,逐渐地能展现自己的机会越来越少。好不容易有一次去省里比赛的机会,却遗憾落选,这让我开始怀疑自己的水平。
看着那些女孩们在比赛中拿了一个又一个第一名,这让我感到遗憾和不服气。我为什么就不能去更大的舞台呢?这种想法困扰着我,我的最后一丝自信的火焰也扑灭了。
过了一段时间,学校有一个舞蹈比赛。但在一个这么好的机会面前,我犹豫了。我看着以前表演的照片,看着那个在舞台上锋芒华露、自信的笑着的孩子,再想想现在的我,我想做点改变,于是我报名了。
比赛的那一天到来了,我在台下准备时紧张的得心都要跳出来了。害怕出了什么差错,别人会用怎样的眼光看我。
当我走上台,久违的灯光打在身上,场下没有动静。我感到不安,但想起照片上那个在舞台上笑得十分灿烂的我,心就坚定了下来。音乐响起我对着观众摆出了那久违的笑容……
表演结束了,台下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自信的微笑在我的脸庞上扬,好似当年那个光芒四射的孩子,曾经的自信终于回来了!
自信作文9
“人当自信。定建明,自信笃,可以处大事。”是呀!一个人若没有了自信,就如鸟儿没有了翅膀,怎么飞向成功的苍穹?
自信是一个人的精神品质,记得有一位名人曾说过:“再果断的人,没有了自信,也同样愚蠢。”难道不是这样吗?项羽从一个无名小辈到一夜成名,不就是靠着自信吗?他的部队只有两万人,而章邯率领的部队最少有四十万人,这是是一比二十的人数反差呀!但项羽没有屈服,而是破釜沉舟,断绝后路,相信自己一定能打败秦军!但,
盲目自大,也是不行的,他又做了精密的安排,精细的战术。靠着自信,一举成名,两万人一举消灭了四十万人,着实可观。这就是赫赫有名的“巨鹿之战”。因此,自信是成功路上的一个不可缺少的因素,那一战也为西楚霸王的诞生做了铺垫。
我前几天参加一个英语口语的比赛,需要口试。因为我赛前做了充分的准备,所以临进场了,我却一点也不怕。进场了,看着下面的评委,突然一下子就紧张起来了,脑子里的东西一下子变为了空白。这让我很是恼火。突然,我的心里响起了一个声音:“加油,你一定能行!”我的自信又回来了,随之而来的还有——要演讲的内容。我大大方方的演讲完了整段
自信如一盏明灯,照亮了你、我迷茫的心,但,自信也是要用实力来保障。不能狂妄自大。如没了自信,再强悍的人也能被击垮,难道不是吗?
自信作文10
坚持需要自信,不只因为已经笃定了目标;坚持需要勇气,不只因为志存当高远;坚持需要理由,不只因为根本没有理由!坚持是一种品格,哪怕一直在路途,坚持哪怕是失败……
坚持不一定收获成功,但是不坚持一定是失败。不坚持的失败理由特简单,只因没坚持,成功的理由也不复杂,只因倔犟的坚持。科学家爱迪生有一次在列车上做实验,列车突然倾斜,放着黄磷的罐子,从货架上掉了下来,罐子破碎,黄磷偶遇空气开始燃烧,周围成了一片火海。列车员急忙跑过来帮助他扑灭了火,但列车员大怒,打了他一个耳光。就这一巴掌,让他耳膜破裂。从此,爱迪生再也听不到任何声音了,但是爱迪生并没有放弃科学研究,而是坚持再坚持,最终成为了著名的科学家。
坚持与放弃有时只一步之遥,当然成功和失败也近在咫尺。我曾在一本书上看到过一个小故事,说几只小蚂蚁在觅食,回家时,它们走错了路,遇到了一堵墙。它们绕了好多圈,都没有发现有孔可钻,于是它们尝试攀墙翻过去,试了很多次,均以失败告终。有蚂蚁坚持不住就纷纷走掉了,最后就剩下一只了。它不厌其烦的又试了许多遍,终于翻了过去,果不其然,前面不远,就是它们自己的家。
人生何尝不是,尽管有太多的失败之前车之鉴,但成功也比比皆是。不必埋怨命运多舛,人生旅途本多坎坷。即便与困难之间有一场永远打不完的拳击赛,我们也要勇敢出手,因为所有景致与美,一定都在途中。
坚持需要自信,只因为已经笃定了目标。坚持是一种品格,哪怕一直在路途……
自信作文11
俗话说"有志者事竟成",我觉得干什么事,自信都应是排在第一位的,有这样两个例子可以证明。
在一个下午,儿时的盖茨和同学走在回家的路上,这时他发现一家电器工厂的垃圾桶里堆满了数据条。小盖茨上前一看便对此产生了兴趣,于是小盖茨一放学就来工厂垃圾桶里捡数据条。他一回家就钻进自己的房间来研究数据条,时间一天天过去了,小盖茨的数据条也越来越多。当母亲来到他的房间时就训斥他"不务正业",但盖茨自信的回答母亲:"我对我做的事情是感兴趣的,有兴趣的事我一定可以做好!"。
当邻居来到他家时就嘲笑他捡垃圾,可盖茨会说:"我相信自己的选择"。可是别人万万没有想到,捡垃圾的小男孩竟然创建了微软。正是盖茨的故事向我们证明了"有志者事竟成"这句
接下来还有一个有力的事例:在宣布林肯当选美国总统时,全美国上下震惊不已。在总统就职演说时,一位傲慢的参议员站起来说:"在你的演讲开始之前,我想告诉你,别忘记了你是一个鞋匠的儿子"。全场参议顿时哄堂大笑,因为当时的参议员都来自贵族家庭,他们瞧不起出身卑微的林肯。林肯自信地一笑说:"我的父亲可能替你们修过鞋,如果不合适的话我也可以给你们改,可是,我做总统永远也没有我父亲做鞋匠做得那样好"。因为他的自信,全场的笑声化作了一阵阵掌声,那个傲慢的参议员羞愧地坐了下来。
其实上面两个事例都说明了干什么事自信都应该排在第一位,所以自信才能赢。
自信作文12
每个人都需要成长,就像小树苗,如果种它的人经常给它修枝,那么它将成为一棵大树,对我们都有好处,如果不修理它的枝叶,它就会长不高,对于社会没有太大的贡献,只不过是用来被烧烧火取暖,人生就是这样在成长中,如果你养成了许多优秀的品质,那么在以后的生活中,可以交到更多的朋友,反之,如果一身坏毛病人人都不爱见到你,那么你的生活将是悲催的。
自信是一种营养的肥料,它能让你在成长过程中迟到珍贵,有价值的东西,如果在,面对难题时,你自信了,便可以战胜他,如果你连自己都不相信自己,那么你肯定不会成功,小时候的我也没有信心,在一些人多的地方不敢说话。
小时候的我胆怯的很,我坐在第六排,老师每次在黑板上讲课,每次提问的时候我都不敢举手,直到四年级的时候,我才敢慢慢的举起手来,在四年级的时候,班主任是个姓王的女老师,我们都叫他为王老师。
一次发单元测试题的时候,他让我上去写生词,我很不愿意,然后老师说没事的,要有信心,不用害怕,老师说了这话我心里便不害怕了,上到黑板上写了这些字,全部都写对了,老师说挺不错的,你应该有自信心去做每一件事,我听了他说的话,心里便自信了起来,从那以后我便充满了自信心,面对什么事都自信,比如前星期跳绳比赛,我参加的大神给咱家的小手心里,非常高兴,还可以锻炼身体,这些可以使我们生命里,健康,可以使我们对生活充满信心,对别人充满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要自信。
成长需要自信,我们每个人都需要明白这个道理,在成长中自信可以使我们对生活充满期望,自信是买不到的,我们都应该学会珍惜。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写过
我和书之间的故事作文600字1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眼中的书。“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这是莎士比亚眼中的书。而我眼中,书是一把钥匙,带我们打开知识宝库的大门;书是一盏明灯,指引我们前进的方向。
以书为友
小时候我很爱看书,妈妈经常带我到童书馆看书,那里有很多精美的绘本。我至今记得我看过的第一本绘本是《三个强盗》。故事中一个孩子改变了三个强盗的思维,原来孩子的力量如此强大。阅读绘本让我收获了许多快乐,不仅如此,我还收获了友情。
记得那一天,妈妈正在童书馆给我绘声绘色地读绘本,那动听的声音吸引了旁边的小女孩萌萌,她也凑过来一起和我听故事。我们听得十分入迷,听完后,她又拿出自己喜欢的一本书,让妈妈继续讲给我们听。就这样,一个下午的阅读时光很快就过去了,我们一起阅读了十几本绘本,因书而结缘,我们成了爱看书的好朋友。
为书着迷
寒暑假是我尽情阅读的好时光。最近,我迷上了《三国演义》这本书。每次吃完饭,我就捧着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作业后、睡觉前我都手不释卷。书中,我最敬佩的是诸葛亮的神机妙算,比如草船借箭、七擒七纵、空城计……一个个精彩的故事深深吸引着我。沉浸在书中的世界,我忘记了吃饭,忘记了时间,忘记了周围的一切。爸爸看见我看闲书,大声呵斥:“作业写完了吗?总看闲书有什么用?”我笑着回答他:“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闲书可以让我增长智慧呀!”
我爱读书,它带给我许多快乐,是阅读让我收获了知识,是阅读让我增长了智慧。
我和书之间的故事作文600字2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迷上了读书,每天回家之后的第一件事情不是写作业,而是看书。
书里的故事很精彩。《窗边的小豆豆》讲述一个调皮的女孩在巴学园的幸福生活;《拿苍蝇拍的红桃王子》描写了扑克牌中的红桃王子受不了苍蝇的骚扰,把斧头变成苍蝇的故事;《爱的教育》是一个意大利四年级小学生的
可是那一天,我拿到数学试卷的时候,我彻底愣住了。“80”!两个鲜红的数字让我触目惊心,这—怎么可能?回到家,我对着满桌香喷喷的饭菜只是发呆,没有丝毫的胃口。爸爸说:“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要先完成作业在看书,你就是……砰的一声,我甩下筷子扭头跑回书房,抱着被子哭泣,任凭妈妈怎么劝说都止不住泪水。读书的过程是快乐的,可是酿成了“80分”的苦果。
晚上在看书的时候,我读到赖宁的一个小故事:赖宁小时候不会跳绳,可是体育老师要进行跳绳
这个时候,我才突然感觉到自己的渺小。赖宁也是小学生啊,他能勇敢地挑战困难,我为什么就不能做到?我觉定以后每天给自己加强练习。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千钟粟”,我没有看到黄金,也没有看见小米,我只是喜欢读书。读书是我生活的一部分,我在读书中快乐,在读书中成长。
我和书之间的故事作文600字3
林海音的《窃读记》、叶文玲的《我的“长生果”》、鲁迅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些令人印象深刻的童年读书的经历,我都不曾有过,但我与读书的故事,却也令我难忘。
最初,为了和伙伴们比赛,字都还未认全的我便端起一些拼音图画版的童话书来细细“品读”,但与其说是看文字,不如说是认拼音,实在看不懂的还会大声念出。比赛期限到了,我和朋友们都把看过的书堆成“小楼”,达到自己身高的便是赢家。我自然是输了,当时的我只是心有不甘,但如今想起,竟多了一丝羞愧。
为鼓励我多看书,妈妈常会捧些名著坐在我旁边,看上两页便向我“剧透”,好似希望引起我的兴趣,便把书“让”给我看。妈妈拿的不过是《战争与和平》《三个火枪手》之类的名著,只要看到那些书的薄厚,我便否决了。
唯有一次,当妈妈正捧着三毛(陈懋平)的《雨季不再来》向我讲述着其中故事时,我有了兴趣,才想起家中有全套三毛的书,却从未翻过。三毛一生的`经历几乎都在这些书中了。这些朴实无华的生活片段,却在她的笔尖之下变得引人入胜。儿时曾梦想将来“捡破烂”的三毛,是否想过会成为一个妇孺皆知的作家呢?读书时的思考使我陶醉其中,也只有喜爱的书才能使我思考。
因为有读书这一爱好,我便成为了老师眼中所谓“爱读书的好孩子”。之后各种作家讲座,文学活动也都获得了优先权。这是我第一次从读书中尝到了甜头,便越发埋头苦读,想朝着“腹有诗书气自华”的方向努力,因为这才是真正的内在的、有价值的。
当然,我相信我和书的故事将一直是“未完待续”,保持这一爱好,我就坚信能获得的知识与好运都是无限的。无需与他人比较,不用别人的督促,也不图其它,拥有一本书,便是拥有了一个新的世界。
我和书之间的故事作文600字4
书是我最好的伙伴,我一有时间就看书。最近我迷上了一本叫《水浒传》的书,我是一有时间就看,但就是因为它,耽误了我写作业的时间,结果被妈妈批评了。
周六早上,我突然又想看《水浒传》,就想,应该没关系吧,反正也就看一会儿。我拿起书,很认真地看起来。过了一会儿,妈妈过来了,看见我在看书,就叫我去写作业。我刚好看到武松打虎的精彩段落,就跟妈妈说:“妈妈,我刚好看到武松打虎,我把这里看完就去写作业。”
“嗯……,好吧,快点。”说完就走了。
我看完后,去写作业,没写几题,就在想:武松打虎后就是武松怒杀潘金莲,为兄报仇了,真想把这篇看完呀!看一下吧,看快一点就是了。
我拿起书又看起来了,看到潘金莲和西门庆幽会时,听见门外响起的脚步声,我赶紧把书藏起来,装作很认真的样子写作业,妈妈看见我写作业,就放心地走了。
说是放心地走了,其实她心里想:怎么写这么少呀?肯定有问题。她就守在门外,把耳朵贴在门上听我的动静,听到我没动静了,就开了一点点门缝看我,看我在看书,就推进门来。
那时我正看到武松去酒楼上杀西门庆那一章,武松推开门来准备去杀西门庆,妈妈也推开了门。我以为武松来了,吓得我向后跳了一步,妈妈像武松一样气势汹汹地到我面前,大骂了我一顿,但最后还是心平气和地对我说:“你喜欢书是好的,但是要写完作业再看。”
“哦,好吧。”我接受了妈妈的意见,写完作业后才看书。
我喜欢阅读。以后我写完作业,就光明正大地读书,再也不用偷偷摸摸看了。
我和书之间的故事作文600字5
这是在我三年级时的事。也不知是哪节思品课之前,我的思品书找不到了。
怎么办,要不要去借?借,又不知道别的班有没有思品课。不借,又要起立当全班的“高才生”,这可不是什么光荣的事!不但不光荣,反而会让你无地自容。想到这些不禁让我打寒战。我自问可是好学生,跆拳道也还行。跆拳道,我怎么把队里的“大姐”们给忘了。“小刘!思品书带了吗?借我用一下。”“哎,等着。”呼!不用当“高才生”了,回家可得好好找找,总不能次次都借吧!“叮铃铃”,上课了。我还是有点紧张,毕竟不是我的书呀!
回到家,写完作业后我把我屋找了个遍,愣是没找着。周末,我就发动全家,来了个“思品书大搜索”。我想,找不着思品书我就不姓……算了吧,免得真不姓王。找不着思品书我就把姓倒过来写!“左搜搜,右找找,上也看看,下也瞧瞧,我就不信思品书找不着!”我边唱边找,一点也不烦。“天哪,竟然没找着!幸好我姓王。”
几乎一个月的周末都在找……
我终于放弃找了。当然,也不是每次都能借到。不过因祸得福,我认识了许多新朋友,我有了更多的朋友。
在期末考试之后的一天,我刚到班,齐齐就喊我,说她找到我的思品书了!天哪,我的书到现在才找到,而且就在班里。我不记得在哪里找到的,只记得找到它,我像疯了一样。一个学期,我借了一个学期的书,到现在它还是白的。
这就是我和思品书的故事,一个荒唐的故事,一个疯狂的故事。我找到了思品书!可就像救护车的铃:晚了,晚了,晚了……
我和书之间的故事作文600字6
在漫长的生活道路上,书籍是最好的伴侣。有句
今天的作文课上,老师带我们开展了一个与书籍有关的活动。
上课了,老师走进了教室,在白板上写了“我和书的故事”这几个字。看到这几个字我就猛的一下想起了《笨狼故事》,作者是简曼,要是你看了这本书,你一定也会很喜欢。
这时老师叫了几名同学说他们都喜欢看什么书,莫涵说她喜欢的书是《一千零一夜》,还有人说喜欢《跟鸟》,还有很多很多。
我买过很多的书,有《一千零一夜》、《笨狼和聪明兔》,还有很多,这些我都看过了之后又买了几本书。其中有一本叫《笨狼的故事》,这本书我买完了拿回家就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正在看得入迷的时候,妈妈说:“吃饭了,快点”,叫我好几声我都没听到,妈妈都生气了,之后妈妈到屋子里说:“都吃饭了”,这时我才反应过来呀,我是不是读书读得入迷了呀。哈哈!
你们快来买吧,这本书非常的有意思。这本书讲的就是一个狼,他的名字就叫做“笨狼”,有一天,笨狼和它们的好朋友一起玩捉迷藏,没想到竟然是笨狼先藏,不一会就上课了,朋友们都回到了教室里,笨狼就一直藏着,一直都没有回到教室里,直到放学笨狼还在藏。第二天,笨狼晕了,一只小鸟把笨狼的事情告诉了笨狼爸爸和笨狼妈妈,之后,把笨狼接回了家,这个故事是不是很好玩呀!
从读书中我明白了一个读书名言,那句名言是“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我和书之间的故事作文600字7
“在夕阳的照射下,金雕那立着的翅膀宛如一块金色的墓碑,那就是老母狼紫岚的墓碑……”读到这里,我热泪盈眶,紫岚为了自己狼孙的安全竟与金雕同归与尽!真是一匹伟大的狼!
都说“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我整天在书的海洋里畅游,痴迷到无法自拔!书是我生命中的一部分,我一刻都不能没有它们!书是那大漠中甘甜的雨水,滋润我们的心灵;书是通往成功的捷径,书是无声的老师,是忠诚的朋友……
我爱读书是因为我小时候喜欢听故事。记得在我小班时,一天晚上我睡不着,于是妈妈开始给我讲了我人生的第一个故事《三只小猪》,听完后,我真佩服第三只小猪的坚持不懈,如果不是它,它们三兄弟可就一命呜呼了。渐渐的我长大了,开始不满足这些童话了。于是在中班时,妈妈就教我拼音与汉字。当我认识了许多字时,小舅就送我两本好书《我的红狐狸妹妹》和《爱丽丝仙境漫游记》,看了这两本好书,我更是一发不可收拾了,于是妈妈又给我买了许多书:《分类作文》《猫王》《哈姆·雷特》《鬼狗》……
我拥有后宫好书三千本:《成长故事》、《名人故事》以及各类关于习作的书等等。我对它们是“雨露均沾”没有最喜欢的,因为它们各有各的优点。童话书能让我开发想象力,《成长故事》和《名人故事》让我懂得了富有哲理的人生道理;《十万个为什么》《少儿百科全书》让我开阔了视野;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系列让我知道了就算是动物也是有情有义的,也是有好坏善恶之分的……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现在我已发展到一日不读书就浑身难受。所以我打算日后要“看遍天下所有书”!
我和书之间的故事作文600字8
记得莎士比亚有一句名言:“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对头!我认为读书可以让我们学到更多的知识,开阔自己的视野,丰富自己的思想,提高自己的修养,让我们永远保持一种良好的心态,关键是还可以让我们过上越来越好的生活。而我和书,还真是有着一段记忆深刻的故事呐!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就经常捧着一本《三国演义》翻来翻去,可当时的我只认识像“大,小,山,天……”这样的独体字,于是我便缠着爸爸给我讲,但是爸爸讲到曹操百万大军过独木桥时,总是会说“过了一个又一个,过了一个又……”我当时心里想:“这么多兵,得走很长时间吧?”我掰了掰手指头,一会儿我就睡着了。现在我知道了,这是爸爸哄我快快睡着觉的手段。
有一次,我生病了,医生说要给我输液,我便被吓得赶紧躲在妈妈身后,怎么也不肯把手伸向给我打针的医生,妈妈说:“你忘了关公刮骨疗毒的故事吗?你要做一个勇敢的人还是一个胆小的人呢?”听妈妈这样说,我便鼓起勇气咬着牙把手伸向了医生,当时医生还夸我很勇敢呢!自从那次以后我再也不害怕打针啦!
后来我上小学了,由于我认识的字也越来越多,于是乎,我便再次拿起这本《三国演义》看个不停,里面的一个个片段都让我明白了许多的道理。一年级时,我英语很差,只能考七十多分。于是我想到了刘备等人最初的经历,卖拖鞋的,杀人犯,屠夫四处打工,可还是成为一代雄主和名将!我便让妈妈给我报了英语课外班,当时的我心里想:“我也要努力呀!”现在,我的英语成绩已经达到九十六七分啦!
时间过的真快啊!我现在已经上五年级了,但依旧喜欢读书,时不时给自己补充更多的能量和营养。我相信书——这个默默无闻的朋友会永远陪伴着我风雨兼程的。
我和书之间的故事作文600字9
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孩子。自然,家里有很多书,这些书里都藏着一个个故事,每一个故事都很难忘。但让我最难忘的,还是我和那一本《成语故事》的故事。
那本《成语故事》,是我考试第一次得满分,爸爸给我买的。我还记得故事书的封面是这样的:一个小牧童靠着一座小假山,手上捧着一卷书在读着。牧童的嘴角微微上扬,看得出来,他很兴奋——他一定是沉浸在文字的甜美中。虽然画面很简单,却让我深深地
我为了早些读完这本书,几乎废寝忘记比如上课时偷偷地看,吃饭时边吃边看,就连睡觉前也要看上半个小时。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就是上课时偷看的事了。记得那是一节数学课,我将书放在抽屉里,每当老师转过头去写板书时,我就会把书拉出来一点,偷偷看。我越看越投入,胆子也越来越大了,甚至老师面对我们讲课的时候,我也还在看,还时不时地点点头,让老师以为我在认真地听讲。不过,要想人不知,除非已莫为。我自以为伪装得很好,不想还是没躲过老师的“火眼金睛”。有一次,老师突然点了我的名字,让我来答题。我支支吾吾了半天,才把题目答出来。老师走到我面前,摸摸我的头,语重心长地说:“爱读书是好的,但要安排好时间。”我不由得惭愧地低下了头。从此以后,我再也不敢在上课时看课外书了。
“我扑在书上,就好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高尔基的这句话让我们领悟到书重要。但我们也要合理地安排读书时间,什么时候读什么书,不然适得其反,对自己反倒不利。
我和书之间的故事作文600字10
长追墨趣气脱俗,细品书香人自明。
自打儿时起,我便与书籍不期而遇。在那个星辰悬满天的夜晚,听着妈妈温柔甜腻的阅读声,我安稳地进入梦乡。枕边的《安徒生童话》传出一阵书香,它伴着清风,飘进我的美梦。我梦到我变成了那位美丽的白雪公主,与白马王子携手走进婚姻礼堂;我梦到我变成了那个可爱的美人鱼,在无边无际的大海中自由游荡;我梦到我变成了那只小巧的夜莺鸟,在玫瑰的伴随下欢快歌唱那是我与书籍第一次相遇,它无声地在我幼小的心灵中播种下一粒名为书香的种子,它在等待着我的耐心浇灌,直到开出一朵美丽的花。
进入小学,我开始迷上了唐诗宋词。在细品诗词的过程中,我恍若跌入了那或慷慨或迷离的诗词之境。诗仙李白的一首《静夜思》,诉说出了多少游子的乡愁;面对萧条零落的祖国,杜甫写下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那是国殇;皓月当空,苏轼望着玉盘道出了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美好祝愿在唐诗宋词的滋润下,那名为书香的种子开始吐露嫩芽。
如今,我上了初中,名著阅读成为了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书中深奥的哲理与我的思绪一次又一次地摩擦,产生火花。祥子的悲剧,让我看到了当时社会的不公与黑暗;《海底两万里》让我领略到凡尔纳无与伦比的想象力的同时,更加深了对殖民者的痛恨;欣赏过《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后,我明白了人生的价值与意义我伴随着主人公一起哭,一起笑,一起感受世界的黑暗,亦是美好。那颗种子已开出了一朵绚烂的花,它还会继续长大。
书籍,像一个蜡烛,照亮了黑暗的世界;像一位领路人,带我走上光明的道路;像一级级台阶,使我登上成功的殿堂。细品书香,它真的带给我了太多美好!
我和书之间的故事作文600字11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从小就与书有了不解之缘,书籍伴随着我成长,在我很小很小的时候,也就六七岁,爸爸一直都在我的面前看书。
我每次放学回家,难免要将书拿出来写作业或者给家长检查,可一检查完了,我就喜欢到院子里去与伙伴们跳绳,爸爸见了,就想要教育我,于是想了一个法子,他也看书,引起我的好奇心。果然,我被书的魔力所吸引,渐渐地学会检查完作业后看书。本来,我成绩只算中等,可竟然没想到,看了书后,我的成绩忽然成了上等。书的确是我们进步的源头啊!
我后来不仅看课本上的知识,而且还要求爸爸给我买课外书籍来看。里面的故事情节,我要阅读两遍才能用优美通顺的句子说出来,可我越看越多,越读越多,我的理解能力和我的普通话也逐渐提高,因而成了班上的上上等。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曾看了一本书,上面全是人生的哲理,有几条像在我的脑中扎下了深根似的,我还记忆犹新。第一条是告诉我们要珍惜生命,尊重生命;第二条是告诉我们要珍惜时间,爱惜时间,不能让时间白白地流逝;第三条是做人要诚实守信,这样自己才不会心虚;第四条是要勤读书,苦读书,爱读书;第五条是做人不能够骄傲自满,要虚心。总结上面五条,它将伴随着我的成长。
书与我们有着密切的联系。没有了它,就好像在茂密的森林里迷失了方向;没有了它,就好像在漆黑的夜晚中失去了光明;没有了它,就好像辽阔的大海里没有海水。书对于我来说是多么的重要。在人生征途中,时时刻刻都在发生我与书的故事。
我和书之间的故事作文600字12
我喜欢看书,特别爱看一些故事书和一些童话书。
说起故事书,我就想起我小时候一件有趣的事情。
每一次看完都整整齐齐的放回书,有一天,我的堂妹(可欣)到我家来她到我家来,看到我小的时候妈妈给我买的一本书,她看了特别喜欢,她走到我妈妈身边,她说:“婶婶!这本书那里买的啊我要叫我妈妈买给我。”“哎呀~这本就送你了拉!反正姐姐现在也没有在看啊!”我听到这句话我几匆匆地从房间里跑出来,一边跑一边叫这:“不行!不行!那是我最喜欢的故事书:”我跑到厨房里,妈妈说:“没事拉!她还小嘛,就送给她嘛!反正你现在也没有在看啊!”听了妈妈说的话,我非常不服气,我就关在房间里,想啊想啊!于是,我就想起一个妙招。
那天下午,我就跑到妹妹家,平常我是最不喜欢去妹妹家的,这次我为了实行我的计划,只好(破例一次了),我按了按门铃,妹妹给我开门,我就假装说,嗨~可欣,我来和你玩,今天我们玩什么呢?来看动画片吧!趁妹妹看的认真的时候,我就偷偷的吧童话书塞进我的塑料带里面。我心理暗暗的高兴第一次计划成功,看完了动画片,妹妹就注意到了我的塑料带,她就问我:“姐姐,你带子里有什么东东啊?,可以借我看一下吗?”“不行,里面是吃的东西拉:”“哦”呀!吓死我了,差一点被她发现了!晚上了,我几和妹妹说,拜拜!我要回家了!在回家的路上,我特别高兴,我的计划成功!接着,我就一边走路一边看着我的童话书。
虽然我这样做很不好,但是我为了我的童话书,我只能这样做了。
我和书之间的故事作文600字13
我的爸爸十分喜欢书,大概是身教重于言传吧!我和书从小就有不解之缘。我的书架上摆满了各种书籍,它们穿着五颜六色的衣服,闪着智慧的光彩,每当我走进书架,它们都微笑着招手。
一晃儿,我就读五年级!我和书已经是老朋友了,他带给我太多的喜怒哀乐……
我曾经读过一本叫《意林》中的《聪明的乌鸦》一文,讲述了美国的乌鸦被一群美国著名学校的学生打骂,并在乌鸦身上做上记号,希望这些乌鸦都有自己做的标记。20年以后,他们回到中学去看望自己的老师,一群乌鸦在他们的头上,呱……地大叫,这群人想到自己这几年并没有做什么坏事,当其中一人发现,领头的那一只乌鸦是曾经被自己做过记号的。从这个故事中我知道了乌鸦并不是现在人称的“乌鸦落在猪身上”,现在我知道乌鸦是十分聪明的。书中的人物描写得栩栩如生,我总是在这些人物中去寻找自己的影子。
我曾读过《郑和下西洋》,这篇历史故事是明朝第三位皇帝,他叫朱棣,年号永乐。当年他派马和下西洋开辟海上商贸之路,马和做了许多对大明朝有巨大贡献的事,永乐为了表彰他,给他赐姓“郑”于是马和就改为郑和。
我还曾读过《朱元璋》,他原名朱重八,年少时就痛苦地失去了家人,一生经历了很多事,做过和尚、当过乞丐,与劳苦大重造过反,最后通过努力当上了皇帝,他是我心中最崇拜的历史人物。
我和书在一起的时候,就会忘记烦恼,心变成书中的小鸟,轻盈地飞翔,在书的天空,心变成鱼儿,自由地在河中游着,书让我微笑、让我流泪、让我陶醉,带给无穷的乐趣,带给我许多知识,明白做人的道理。
我和书之间的故事作文600字14
高尔基曾经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就非常喜欢看书,而且,我一读起来就会陷入书的“深渊”无法自拔。
喜欢看书,首先当然是要有书了。有一次,我看中了一本科普书,很想买。可妈妈对我说:“你要买书可以,不过要自己攒钱。你可以每天做家务,从我这里得到零花钱。”为了书,我毫不犹豫地答应了。我每天帮着拖地、洗碗……一个星期以后,我终于攒够了钱。我一路飞奔,到书店把书买了回来,迫不及待地打开,贪婪地吸收着里面的知识。享受着精神食粮,我心想:这可是来之不易了!一定要好好读。
我看书,还会看到走火入魔的地步。一次,我在读《水浒传》,妈妈让我喝水,我把水放在一边说等会喝。一分钟、五分钟、半个小时……那杯水依然原封不动地在那儿。直到妈妈又来催我,我才喝了水接着看。打了中午,妈妈要去买菜了,问我想吃什么,我当时看得太入迷了,竟用《水浒传》中的话来回答她:“割三斤牛肉来,水晶壶内,要紫琼浆;琥珀杯中,瑶池玉液。玻璃碗,供熊掌驼蹄。”我说的这些话,差点儿没把妈妈吓晕。
看书的时候痴迷,看完之后,也时刻惦记着书中的精彩内容。有一次,我看着《三国演义》睡着了。半夜,妈妈到我房间看我有没有踢被子,听到我在说梦话:大胆曹贼!你怎敢来犯我蜀国领土,看我取你性命!原来,我梦到我是关羽在守护成都。这一次,我又把妈妈给吓了一跳。
我看的书多,作文写得也不错,里面的一些好词好句都是我平时看书积累的。书,人类的良师益友,如果让我选择带一样东西旅行,我一定会选择一本书。
我和书之间的故事作文600字15
在我们的成长中,有一位无声的朋友一直陪伴着我们。它不会说话,却“告诉”了我们无尽的知识。没错!它就是书。别林斯基说过:“书是我们时代的生命。”可见书的重要性,被称为“小书迷”的我,还曾因为书发生过一段有趣的故事呢!
一个夏夜,我偶然了解到《基督山伯爵》这本书,在清楚了大概内容后,我便想将这本富有许多哲理的书买下来。但是,我的零花钱还不够,这可怎么办呢?最后,我打算用做家务凑钱的办法攒钱。
事不宜迟,说干就干。在经过母亲大人的同意后,我便立刻行动。利用劳动凑钱的方法看似简单,实施起来却很难,长期下来就会感觉腰酸背痛,但我还是没有放弃。
五元,十元,十五元……我的腰包开始变鼓了。
一天,我满怀期待地打开钱包,仔细清点起来。“只差一元钱了!”我激动地大叫。虽然我连抬起胳膊这个简单的动作都做不到,但还是咬着牙,在最后关头得到了那对我来说无异于珍宝的一元钱。
我快速地跑向书店,买下了那本令我梦寐以求的《基督山伯爵》。买到书的我激动极了,就像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一样高兴,毫不犹豫地跑回了家。又开始了自己的“阅读之旅”,我抱着它,就像抱着一颗蓝宝石一样欣喜。甚至在晚上睡觉的时候,我都要抱着这本书才能安然入睡。
虽然我还未达到“嗜书如命”那种程度,未拥有古人“博百家所长,为我所用”的读书情怀,未树立圣人孔子“朝闻道,夕死可矣”的远大志向,但我还愿意与书做一辈子的朋友,愿意在书的海洋里永不停息地探索下去!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1
迄今为止唯一一本白话正说明朝大历史——明朝那些事儿。
从穷苦卑贱的放牛娃,到被送到佛教寺院做小行童,当杂差,再到成为统领百万人马的元帅,再到即吴王位,建立大明,万人之上。朱元璋,一个充满传奇色彩的人,一个军事、认识管理天才!
童年。他的童年黯淡无光,为了吃饭,从小便要去给地主放牛;他出自佃农之家,他们和土地打了一辈子交道,可亲人死后,竟没有一块土地可以让他们入土为安。为了吃饭,他跑去当了和尚,做小行童,做杂役,做那些最苦最累的活,去最贫瘠的地方化缘。直到他忍无可忍,参与了造反。
造反。他本想安安稳稳的度过这一生,而一封信,却彻底改变了他的命运。因为那封信,他被逼上了绝路,走投无路之时,他投奔了濠州城池的守卫者郭子兴,开始了他传奇的一生。他凭借着自己出色的才能,历经坎坷,当上了元帅,胜仗无数。通过连年征战,灭掉了元朝,即吴王位,建立了大明,从放牛娃变成了万人之上的皇帝。
称帝。朱元璋推翻了元朝,结束了名族等级制度,在位期间,为了缓和尖锐、复杂的阶级矛盾、民族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各集团之间的矛盾,实行了抗击外侵、革新政治、发展生产、安定民生等一系列有利于社会前进的政策,在政治、经济、军事、思想等方面大力加强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统治。
他,出身贫寒,也没有很高的文化,就是这样一个人,后来竟成为一位很有作为的皇帝,民间关于他的传说很多,所以他也是一位传奇皇帝。他就是,朱元璋。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2
评价历史人物,绝对是两方面的。像著名的明君,唐太宗。修生养息,天下大治,可之前隋朝刚灭,盛世一般都出在一个新王朝的前期。天下大定,盛世何不在?例如:康乾盛世,我不是一个民族歧视的人,我并不对满蒙政权对有任何歧视。可康乾盛世确确实实是明末的经济回暖。盛世?称不上。如果说天下只要没有造反的就叫做盛世的话,那中华五千年,岂不是一半的盛世?
中兴这事,明朝的家常便饭,弘治中兴,万历中兴。我都从这本书里看到了。这本书可以说是我的历史启蒙教材。让我看清人的两面,不是历史课本上的单方面。
书中有提到张居正。过去我就听过张居正的鼎鼎大名,知道他在嘉靖末万历初的功臣,万历中兴,明朝最后一个巅峰。我对于他的死,很惋惜,我甚至痛恨万历帝不识货,不识人才是个昏君。看了《明朝那些事儿》我也看到了张居正不好的一面,刚开始看到的时候,我接受不了,生活作风很成问题,但是做为一个我的偶像,我真的是接受不了的。
我从其他地方看到张居正死了之后他家属的惨状,我更加痛恨万历帝。不仅不识人才,而且杀良臣之属。万历帝,你是个什么皇帝!误了大明王朝!
后来,我看了书才知道,当年明月所写的是很中肯的。双方面,即使是历史学家以及清朝皇子的老师所不重视,甚至鄙视的明武宗。他也写了武宗的优点,八虎误了武宗,当年明月教会了我看人的两面性,很巧合,我的历史老师也叫明月。
万历皇帝在张居正死了之后又恢复了祖制,是个墨守成规的人,因为,少不了一群墨守陈规的大臣。一个使劲,把明王朝从巅峰推向低谷。
人,很奇特,喜欢的自然是好的方面,讨厌的自然也就是坏的方面。可是,当人的好的那方面大到一定程度时,往往会掩盖了他黑暗的那方面,评价人自然需要两面性。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3
岁月不饶人,明朝时期的事情发生了种种事情,看完了这两本书,我深有感触。这部书是当年明月,也就是石悦写的明朝“通史”。这书从明朝开国的朱元璋说起对当时的十七帝王和其他王公权贵和小人物的命运进行了全景展示,充分的体现出当时政治思想与当时开国皇帝建立的帝国进行了详述。
第一部中写的是朱元璋生于乱世当中,背负着父母双亡的痛苦,从赤贫起家,没有背景,没有依靠,没有后台。他的一切都是他自己努力争取得来的。他历尽千辛万苦,一次次的从死神的魔掌中挣脱,一次次从死人堆里爬起来掩埋战友的尸体后继续战斗,一直坚持着。
也可以说在当时最优秀的统帅非朱元璋莫属。
驾崩后传位于长子朱标之子朱允炆,但朱允炆上台就要削潘。后燕王朱棣以“倩难之役”的名义夺位。
在读到第二部结尾时我的感觉只是当时的蒙蒙凄凉,它讲到郑和下西洋,修着《永乐大典》南下讨平南安等,后来永乐帝于北伐蒙古归来的路途上病逝。明朝在经历了比较清明的“仁宣之治”后开始进入了动荡时期。读到这里我也只是觉得当时的“悲惨”,也只是慢慢的看下去。大官王振把持朝政胡作非为而导致了二十万大军在土木堡丧于一旦幸亏忠臣于谦奋力救回了明帝国,但随即又有两位皇帝争夺王位的“夺门之变”后都被害身亡了。读到这里我才晓得了什么叫历史小说的精彩与其对此使读者的眼球应接不暇,欲罢不能。
也是这两部历史小说我感觉到告诉了我影月之殇影歌的感伤。明朝的言官也告诉了我们直谏者未必忠。贪心的官们告诉我们贪污者未必奸。皇帝嘛,呵呵,真活的不是人!朱元璋的身世告诉了我们要自食其力,像他这样没有依靠没有后台没有背景的人都能当上皇帝我们又何乐而不为呢!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4
《明朝那些事儿》是由当年明月(网名)写的,由中国友谊公司出版。这套书共有七本,主要讲了明朝从朱元璋开始直至灭亡的故事。详细写了各个时代官僚为了权利的斗争与阴谋,让人身临其境,回味无穷。我只要一拿起它就不想再放下,读了还想再读,经过长时间的阅读,我已经对明朝历史了解得一清二楚。
我刚接触这本书时,我就被作者的幽默的语言和极好的文采给吸引住了,这本书既没有像以前看过的历史书那样古板,却有那么多的历史知识,我想:写出如此好的文章的人,一定是个大作家,要不然怎能写出这么好的文章呢?我最喜欢这套书的第三本,这本书里我最喜欢和最佩服的人物是王守仁。王守仁的父亲王华是当科状元,望子成龙,自然而然王华希望王守仁也像他一样参加科举考试,然后拿个功名当个官,过着安闲日子。
而王守仁却不这么想,他想学习兵法,为国效力。可他爸爸不准,必须要他考科举,要不不准他乱来。最后王守仁考上了举人,当了一个小官,可遭人陷害,被发配到贵州龙场当驿丞,他在那里经受了许多苦难,最后修成了正果,创造了哲门派——心学。这使得王守仁被人称为四大家:哲学家、军事家、政治家……还与孔子、孟子齐名。这一点更让我无比佩服。因为王守仁在贵州龙场的艰苦经历打动了我。当时贵州属于是荒山野岭,把官员发配到哪里纯粹是受罪,但王守仁他不放弃,在那片荒山里开拓出了新天地。
我的感受是:若是一般官员被发配到了那里,第一反应是到处找人送钱,拉关系,但愿别去那个鬼地方,而王守仁他不畏辛苦,在那里辛勤工作,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于是我便定下目标,向王守仁学习,学习他坚持不懈,成为一个像他一样的人!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5
这个学期,我迷上了《明朝那些事儿》。刚开始,是因为在书架上翻书,偶然间发现了这已有9年历史的书,我对历史很有兴趣,你让我说说各个朝代的名人,我也略知一二。一看“历史书籍”这四个字就激动起来,翻开书皮又看见“明朝”这两字就更激动了。看一本历史书,犹如穿越到古代,与古人对话,看尽这个朝代的名人故事与兴盛衰败,真是棒极了!我立刻拿起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看了一章,觉得耳目一新:哇,这不正是我想要看的历史书吗?看到好玩的片段,我要哈哈大笑;看到奸臣贪污,我又气得牙齿磨得沙沙作响;看到喜欢的忠臣被设计害死,禁不住扼腕叹息,难过好久......记得每个朝代都有几位正直的君王,可是这个明朝倒好,从明太祖朱元璋到明思宗朱由检,就愣是一个正直的君王都没有,还好出了很多忠臣,才让我感觉这几百年明朝没白活。
我还注意到本书作者了,作者名叫当年明月,当然这是他的网名,读了这本著作,真是对他的文笔佩服得五体投地。这本《明朝那些事儿》,一改人们对历史枯燥乏味的定位,使历史成为鲜活的有血有肉的身边故事。对这本书,我还有几个细节感受:第一:幽默,充满趣味性,人都可以活起来,好钱好色不管国家大事的皇帝、贪污的奸臣、只留清白在人间的忠臣、以及好斗的蒙古人......这些人仿佛就在我的眼前演绎着他们那个朝代的故事。当年明月还特别喜欢跟古人打交道,一会儿称兄,一会儿叫弟,一会儿还攀个i“老大”,轻松诙谐的语言,让我不时捧腹大笑。第二:严谨,这些故事很多都是经过作者查阅资料得来的,有凭有据,不是想象,也不是贾雨村言,是正史,既系统又连贯的文章。
我以后也要像他一样写出自己的文章特色来!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6
马皇后,一个了不起的女人。
她救朱元璋于危难中,在朱元璋被困、就快饿死的情况下,冒着生命危险给朱元璋送饭。她虽然是一个女子,却颇有胆量。陈友谅进攻龙湾时,她捐出自己所有的首饰财务劳军。并组织妇女为军队缝补衣物。
即使在大富大贵后,她也保持了简朴的作风。不骄不傲,并告诉朱元璋不要忘记民间的痛苦。甚至在用人上,她也提出了自己的见解:“愿得贤人共理天下”,被朱元璋引为至理名言。更难得可贵的是,她阻止了朱元璋的很多恶行。
朱元璋要杀朱正文,她劝告朱元璋,朱正文是你的侄子,立有大功,请你不要杀他;朱元璋要杀李文忠,她劝告朱元璋,李文忠是你外甥你是你的养子,留他一命吧;朱元璋要杀宋濂,她跪下求朱元璋,宋濂是太子的老师。老百姓尚且尊师,何况帝王家呢?
她就是这样用她的慈爱去关怀每一个她认识,或是不认识的人,把他们从朱元璋的屠刀下救出来了。她比朱元璋更知道人命的可贵。
她重病后自知很难医好,拒绝医生为她医治。朱元璋问她原因,她的回答是在感人心魄:“人的生死是由命运决定的,求神拜佛是没有用的,医生只能医病不能医命,如果让医生为我医治服药无效,陛下一定会相对于医生,这是我不想看到的。”
这是一个始终用自己的爱心关怀她人的人,即使在生命即将结束的时候,她还是这样做的。她在病床上留下给朱元璋的遗言:“愿陛下有始有终,子孙各个贤能,百姓安居乐业,江山万年不朽。”
马皇后这个平凡的女子在困难的岁月里,她没有嫌弃出身贫贱的朱元璋,而是跟随着他为他奉献了自己的一切,无论环境多么险恶情况多么复杂,她始终遵守了自己当年的承诺:
“无论贵贱,生死永不相弃。”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7
小学毕业的暑假,在爸爸的引导下,我阅读了《明朝那些事儿》,小说共计九册,但我真正是“悦”读,在快乐和兴奋中欣赏,我感悟到了作者当年明月先生用文学的工艺雕刻历史的匠心,甚至到了刻骨铭心的程度。
《明朝那些事儿》主要讲述从1344年到1644年三百多年间关于明朝的各种事情,以史料为基础,以年代和具体的事情为主线,运用小说的笔法,对明朝17帝、王公权贵以及小人物的命运进行了全景展示,尤其是对官场政治、战争、帝王心术及宫廷争斗刻画得入木三分,并加入了当时的政治经济和人伦道德的演绎。
作者自己说过:“历史本身很精彩,所有的历史都可以写得很好看。”我觉得作者就是一位全新的书写历史开创者,他写历史就是写人物,写人物即写灵魂,通过人物透析灵魂。
《明朝那些事儿》有别于戏说历史。事件叙说直白,人物刻画传神,心理描绘深邃,历史评价公允。特别是对英雄人物,不惜笔墨,充满豪情,力透纸背,甚至一写就是几页,看得我拍案叫绝,连连称奇。好些篇章我反复朗读,都能直接背诵下来,一个个历史风云人物仍然浮现在我的眼前,对英雄的认识也有了自己的分析和理解。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所有的英雄人物对历史的发展都做出了杰出的贡献,无论是顺境还是挫折,我们都应该坦然面对,要象明朝的夏言、徐阶、张居正、戚继光那样,隐忍和坚持,在逆境中生存,不断磨炼自己,厚积薄发,不能在困难和挫折中迷了方向,失去自我。只有坚持正义和真理,即使最后失败或受到屈辱,也会在历史的长空中闪耀出灿烂的光辉。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8
《明朝那些事儿》2014年以前在我家书架上是灰尘覆盖,脏的仿佛是一本本古书,可自从2014年2月至今,这本书已经被我读了不下10遍了。
说句老实话,我是很佩服当年明月的。翻遍全书,除了短短几句话简介,便全都是内容了。作者并没有像某些作家借助任何名誉、头衔、声望所带来的光环效应,倚老卖老,胡乱几笔完事,当年明月这是真本事,不然为何会有上千万的“明矾”?这部作品的幽默风趣,冲破了“史学作品都浮躁无味”的牢笼,让人感觉耳目一新,自然受人欢迎。
整部作品不仅让人发笑,而且不失严谨,结构紧凑,不知不觉中便会融入书中。看到朱元璋冲击着腐朽的元王朝,一步步走向成功时,我在心里暗暗为他叫好;看到方孝孺宁死不为朱棣写登基诏书,最终被灭十族时,我为他的所作所为而感动;看到杨继盛死劾严嵩、严世蕃父子,为徐阶的胜利作铺垫时,我佩服他的品格;看到杨涟冒死弹劾魏忠贤二十四大罪,敬佩之余更多是对他命运深深的担忧---我在当年明月笔下的海洋畅游,每畅游一次,对他的佩服就加深一分。
这本书中,令我感触最深的便是杨涟勇斗魏忠贤一事了。当时,朝中的势力已经呈现出一边倒的状况,朝局动荡,而朱木匠------天启皇帝的天平又在向魏忠贤倾斜。魏忠贤不可一世,控制了整个朝廷,而大臣们却只敢唯唯诺诺,做随风倒的墙头草,只求自己平安,不顾别人。只有杨涟,他虽然孤独,却依然强大,依然坚持道统,在知道必死的情况下仍然坚持去做,真可谓“知其不可为而为之”,他的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学习。
如今,这本书已经成为了我最重要的藏书之一。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9
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本十分有意义的书,《明朝那些事儿》第五部。看完以后我最大的感受是做事情要努力、沉着冷静、认真思考,遇到困难去反抗、拼搏,要用自己非常优异的学问去付诸行动,做到知行合一,百战不殆。
接下来的时间里,我会以努力和认真思考作为准则来鼓励自己,让自己变得更加优秀。我会跟随语文老师的脚步去遨游书的海洋,邂逅诗仙李白,高唱“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遇见诗圣杜甫,感同身受“剑外忽传收蓟北,初闻涕泪满衣裳”……;我还会跟随着数学老师去探寻数学王国的奥秘;和计算机老师走进神奇的
我觉得我也可以胸怀大志,我也能成为像徐阶、王守仁那成样功的人,能为国家能为祖国做出贡献的人;我想我长大了以后,能像马云那样有自己的.帝国;我也会细心努力地工作做好,悉心照料将我所期盼的事业办的有声有色,绚丽多姿。
这本书所写的每一位成功人士的背后,都曾流着心酸的汗水,真是让我们受益非浅啊!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10
暑假里,我闲着无聊,就去新华书店买了《明朝那些事儿》来解闷。不过,没想到,这本书竟然如此好看,虽然它是一本写历史的书,但是我却觉得它比漫画书还要好看上一百倍。
就拿第二部《万国来朝》来说吧,它写了自永乐皇帝朱棣夺位的“靖难之役”后,朱棣的光辉事迹——挥军北上五征蒙古,派郑和七下西洋,南下讨平安南等等,后来永乐于北伐蒙古中病逝。之后,明朝在经历了比较清明的“仁宣之治”后,进入了动荡状态。大太监王振把持朝政胡作非为,导致二十万精兵丧于土木堡,幸亏忠臣于谦挺身而出,力挽狂澜,拯救了明帝国,但随即又在两位皇帝争夺皇位中被奸臣陷害而亡。这本书中还采用pk的方式来增家加读者对此书的兴趣,用幽默的笔风讲述当年发生的事。
在这本书中,还写了许多迷团,如,建文帝之谜,明仁宗之谜等。作者以独特的想法写出了他的推理,让人感到这个答案是正确的。
书中人物很多,有励精图治的永乐皇帝朱棣,临危不惧的杨缚,足智多谋的杨荣,奸诈狡猾的王振等。在这些人物中,我最佩服的是于谦,他聪明机智,敢于与坏人做斗争,面对百姓,他满腔热血,面对敌人,他临危不惧。就是在刑场上,他仍然不怕,还作诗一首,这首诗就是《石灰吟》,他这种精神感动了我。我最瞧不起的是卖国贼喜宁,当他被抓时,竟然投降了敌人,还大言不惭地让也先(也先是个蒙古首领)当皇帝,最后还是被自己的祖国的人杀了,他真让人瞧不起,通过这件事,我明白了,所有背叛祖国的人,都会被祖国背叛。
《明朝那些事儿》让我体会到历史是很有趣的,让我更为我的祖国有如此精彩高兴,自豪,希望大家以后更加喜爱历史。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11
江山如画,历经千年如故。昔日舞榭歌台灰飞烟灭,往日风流人物暗淡逝去。我翻开明朝的历史,品读临末朝亡的心酸。
他姓朱,名由检,庙号思宗,谥号烈皇,后世称崇祯皇帝。他是明朝的第十六代皇帝,也是明朝的亡国之君。当年,他身穿锦衣,俯看天下人家,叹一世悲欢离合,那时的大好时光犹在,他何曾不眷恋这纷扬繁华人世间?但这毕竟也是个乱世,先兄早逝,把大明王朝这个烂摊子丢在他的手中。他无奈地接过皇帝大印,穿上哀伤流淌过的龙袍,手握狼毫点江山。当他登上皇帝大位那一刻,他就已经下定决心重振大明,恢复江山。他勤于政务,清除乱世奸臣,平反冤狱,起用良臣猛将。但只可惜,大旱不断,数瘟疫接连爆发,外有强敌,内有大规模的农民起义。纵横千里间,白骨满地,人烟断绝,状况惨不忍睹。但他不肯放弃,他知道大明不能没有他。
但命运已经倾倒而下,等待他的只是边关告急,将士投降。直到兵临池下、血溅白纱那一刻,他在宫中饮酒长叹:“苦我民尔!”忍心把爱女砍伤刺死,流泪叹息道:“为何生置帝王家?”但他没有逃,随后便登上万寿山,远望京城外战火连天不休,徘徊无语。最终吊上白绫,自缢而亡。那时,他才度过了三十三个春秋,仅此而已。但他临死前犹记百姓性命写道:“任贼分裂朕尸,勿伤百姓一人。”
黄泉之下的崇祯,还好吗?如果生命能够重选,我相信,你一定不会选择诞生于帝王家。只可惜你生来就处于勾心斗角的繁华宫廷处,无法逃脱束缚你的幽暗空间。势去时衰,零落如飘草,淘尽千古风流人物。只叹生不逢时处皇室,即便帘外雨潺潺春意阑珊,你却再也看不到这般繁华景象。愿远在天际的你,能安息忘却尘世喧嚣。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12
这套书让我爱上了历史类图书,笔法幽默,情节生动而且都切合真正历史。各代皇帝各有特点。而让我误会最深的是明成祖朱棣,以前看历史书总以为他篡位逼建文帝下落不明,现在看来其中的误会太深了。
完全看下来,朱棣没有错,他只是想自保,前期他有野心但没有干任何出格的事,他的皇位能夺来,靠得是他自己的一切才能,而他也确确实实开创了一代大明盛世,当时的明朝是世界上最强的国家,朱棣功不可没。得知朱棣死了,真的好伤心好难过,就像一步一步陪他把江山给打下来,让郑和下西洋让世界各国知道当时最强的中国实力……他一生驰骋沙场,能力才华应有尽有,他坚强的意志最让我佩服。迁都时克服一切苦难,眼光独到狠辣。佩服佩服,“朱棣不是一个好人,但他是一个好皇帝”。
朱祁镇最让我唏嘘,这坎坷的皇帝-俘虏-囚犯-皇帝的经历,可谓天堂与地狱的轮回吧。其实被俘后他真的只是想回家,只是想跟苦守等候,整日哭泣以致眼盲的皇后或者说妻子在一起。哪怕他想要保住一颗用以乘凉的大树都做不到,哪怕一代皇帝被囚禁,宫门半步踏不出去,哪怕整日吃不饱,哪怕堂堂皇帝皇后亲自动手纺织去换米粮,但他不怨不恨,因为他跟妻子在一起。
为什么要一步又一步的去逼迫他,想他们死??因为权力亲兄弟可以反目成仇,为了妻子,他也只能把皇位夺回来。他有错,他错打一仗,错杀一人,而这两个错误也差点毁了整个明朝。但是他也没有错,他夺位篡位都是当朝者的欺人太甚,而且这皇位本就属于他,本就是他的。他只是把暂代出去的东西拿回来,无可厚非,权力往往最不可靠,往往最让人迷失自我,没得到之前不想要不代表得到之后还会还回去。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13
最近沉迷于《明朝那些事儿》不可自拔,《未来简史》又被我放下了,几千页的书,不知不觉也看了三分之二了。
历史书中不乏名将,天分很重要,基本功更重要。虽然戚继光生来便是将军(继承祖上),还有一定的军事天赋,但如果没有后来的饱读军书、勤练武艺,再加上战场上的实操,也很难名留青史。
历史中也不乏蠢蛋,将有才之士长久的谋划毁于一旦(王本固)。
是金子总会发光的,这话也对也不对。遇到胡宗宪之前的俞大猷是金子,但是没有伯乐的赏识,千里马跑不起来;但是因为遇到了胡宗宪,金子开始发光了。
隐忍,成大事之前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等待最好的时机,再一举歼灭。徐阶就是这样对严嵩的,一等就是二十年,忍辱负重。然后他接着挤掉了高拱,实现了他的抱负,布好了棋局,心满意足的退休养老。可最终因为他未能赶尽杀绝,翻身的高拱利用徐阶提拔的海瑞,让想要安享晚年的徐阶在晚年颠沛流离、不得安生。
大功告成的高拱开始实现自己的抱负,明朝又一次恢复了生机,然而欲望惹怒了对手,年老的高拱被自己的老同事好朋友张居正和恨他入骨的太监冯保联合斗垮,灰溜溜的再次被辞退了。
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铁打的内阁流水的首辅。位置只有一个,人人都想要。纵观到张居正为止的首辅(只看到这),几乎没有安然退休或者自然死亡的。或许,有人的地方就有战争吧。看了千百页的勾心斗角、你争我斗,有一点点无聊,还有更多的好奇与坦然。这就是历史,这就是人类社会吧,只要有人,只要有欲望,斗争就必然存在。
或许,这就是历史规则吧。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14
读的过程中,常常会为奸臣当道小人误国而悲愤交加,但更多时候,是为王臣气节、忧国精神而热泪盈眶。历史的长河里,有些人来了又去了,有些死了还活着,可以肯定的是,历史这部戏,没有主角,那些被埋没的被隐藏的角落,终会水落石出,因为史实无可更改,而后世终会还其公正。
大明之亡,时运之必然,哪一个朝代,不是眼看起高楼,最后再崩塌,繁华落尽后,终归粪土,这就是一种悲哀的发展规律。说什么以史为鉴,可其实什么也避免不了。“所有发生的,是因为它有发生的理由,能超越历史的人,才叫以史为鉴,然而,我们终究不能超越,因为我们自己的欲望和弱点。所有的错误,我们都知道,然而终究改不掉。”世界的真相就是如此,就好像是种宿命。但可以聊以慰藉的是,无论朝代如何更替轮转,人性的光辉,始终不灭,宋有岳飞文天祥,明有于谦孙承宗,忠义的种子,一直在延续。人性有弱点,所以有覆灭,人性有光辉,所以有重生,这大概是历史悲凉的黑白底色中,唯一的彩色。
我喜欢作者表达的幽默风趣,佩服作者认真负责的写作态度,更欣赏他通过历史所传达的智慧和哲学观。
所谓千秋大业、万古流芳太过虚无缥缈,而你我皆是一粒微尘,不过渴望在浮沉中得以成全自我,终我一生,心安二字。所以我十分赞成作者想告诉我们的那个简单道理:成功只有一个——按自己的方式,去度过人生。
放下这部书时,一时难以释怀,满脑子只充斥着杨慎的那首《临江仙》: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终究落幕了。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15
《明朝那些事儿》是本可读性很强的书!
许多历史书要么全用古文书写,比如:子曰、子再曰、……矣,看起来像在翻译火星文;要么全书都严肃刻板,读起来好像在嚼一块生硬的石头。而当年明月在写《明朝那些事儿》时,他摆脱了这种枯燥、毫无新意的形式。而采取了幽默、风趣的写法讲述上下三百年的明朝历史。
“不知怎的,王大臣(没错,姓王,名大臣,一听就是个惹事的主)就变成了王大胆。”“陈友谅扎营的位置在朱元璋的上游。他在河里洗脸,朱元璋要喝他的洗脸水;他在河里洗脚,朱元璋就要喝他的洗脚水;他在河里撒尿……”一看,就引得我不住笑喷。比那些老掉牙的历史书好了何止百倍。十分可敬的是,当年明月不仅使用正史,还敢于使用野史作为文章参考。
假如没有《明朝那些事儿》,大多数人对明朝的认知可以说是:只停留在电视剧里那些胡编乱造的片断中;或是那些让人觉得索然无味,只高兴扫两眼的历史书中的只言片语(自愿花个把年头仔细研究一套大开本历史书的人除外)。
且全文浑然天成,多一字狗尾续貂,少一字意犹未尽。此文古今中外也少有啊!里面的话就像是在描写中的人物、或作者本人与你在探讨自己的想法、观点、感受等。让读者身临其境,好像在皇宫里指东打西、指南拱北;在战场上叱咤风云;在官场上尔虞我诈;在缰土上安居乐业。全文一气呵成,字字珠玑,让我深深折服,欲罢不能。
看了四遍《明朝那些事儿》后,我想用四个字精简的描述:严谨、风趣!
不信,你读一读这套书,一定会入迷!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16
月光下,曾经相依相偎已经定格在夕阳下?下一步,下一秒,我都不知道该如何了。但是风拉住我,把我拉回了故乡?我很难过,因为我们要擦肩而过多少次才可换得今生的相爱。不能哭,不哭,他真把钥匙还回我了,这不是如自己所愿了么。
从穷苦卑贱的放牛娃,到被送到佛教寺院做小行童,当杂差,再到成为统领百万人马的元帅,再到即吴王位,建立大明,万人之上。朱元璋,一个充满传奇色彩的人,一个军事、认识管理天才!
童年。他的童年黯淡无光,为了吃饭,从小便要去给地主放牛;他出自佃农之家,他们和土地打了一辈子交道,可亲人死后,竟没有一块土地可以让他们入土为安。为了吃饭,他跑去当了和尚,做小行童,做杂役,做那些最苦最累的活,去最贫瘠的地方化缘。直到他忍无可忍,参与了造反。
造反。他本想安安稳稳的度过这一生,而一封信,却彻底改变了他的命运。因为那封信,他被逼上了绝路,走投无路之时,他投奔了濠州城池的守卫者郭子兴,开始了他传奇的一生。他凭借着自己出色的才能,历经坎坷,当上了元帅,胜仗无数。通过连年征战,灭掉了元朝,即吴王位,建立了大明,从放牛娃变成了万人之上的皇帝。
称帝。朱元璋推翻了元朝,结束了名族等级制度,在位期间,为了缓和尖锐、复杂的阶级矛盾、民族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各集团之间的矛盾,实行了抗击外侵、革新政治、发展生产、安定民生等一系列有利于社会前进的政策,在政治、经济、军事、思想等方面大力加强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统治。
他,出身贫寒,也没有很高的文化,就是这样一个人,后来竟成为一位很有作为的皇帝,民间关于他的传说很多,所以他也是一位传奇皇帝。他就是,朱元璋。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17
在奔流不息的历史长河中,各个朝代分别经历着建、兴、亡。想想五朝的勇将明君,想想宫中的风起云涌,再想想塞外的战火连城,我不由得爱上了历史,捧起了据人们说似小说般的历史宝典《明朝那些事儿》。
一翻开《明朝那些事儿》,我便被开头的朱元璋档案吸引了,如:朱元璋,又名朱八八、朱重八,人生历程:农民、乞讨、撞钟、造反(这个猛)、皇帝。仅几句话,幽默无比,把我逗得哈哈大笑。而且这套书不像其它历史学家写的书,故作高深,其实什么也不懂。而这套书的作者就不一样了,用大家的话来写历史,完全打破了看历史书犯困的现象。该幽默的地方会让你笑得停不下来,该严肃的地方会让你屏住呼吸。这也是这套书的奇妙之处。
读完这套书,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历史原来也是十分有趣的。洪武年间的功绩,永乐大帝的神武,王守仁的智慧,魏忠贤的奸诈,朱厚照的昏庸,朱瞻基的开明……这些人物性格特点深刻在我心中,成为了对兴亡的明朝永久的回忆!
认识了这么多人物,我最敬佩的人就是王守仁了。在他头上,连“圣贤”都不合适了。我敬佩他的决心,十五岁就立志消灭敌兵;我敬佩他的才能,饱读诗书而百步穿杨;我敬佩他的胆量,拿少量人马跟敌方上万军队血拼……他的人生十分伟大,但他对世间的贡献汇成一句话:“存天理,去人欲!天理即人欲也!”他是我们所有人共同的榜样!
《明朝那些事儿》带领我走进了历史的殿堂。作者让我热爱了历史,了解了历史,领悟了历史。我的感受只汇成了一句话:历史长河,波涛汹涌。壮士悲去,留下惆怅……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18
在孜孜不倦的努力之下,终于,把《明朝那些事儿》从头到尾翻完了,从开学到现在,就快一个学期了。
从朱重八到崇祯,两百多年的历史,皇帝、文臣武将、太监、宫女皇妃、社会知名人士等等等,当年明月就这么慢慢说,一个一个说,然后我慢慢看,一个一个慢慢看,由刚开始的感情会随着作者的笔触大悲大喜莫大感慨到后来慢慢的宠辱不惊,无论里面的人物经历着什么,我都仅仅在旁边慢慢看他们的经历,因为历史,是我无法改变的。有人说《明朝那些事儿》有点胡说八道,是的,这点我赞成,但是这是一本正儿八经讲历史的书,我肯定看不下去。里面的每一个人物,都是掺杂有作者个人的喜好和评价的。看书的过程,仅仅是一个借当年明月的视觉来感受明王朝兴衰起伏的过程。当然,里面的每一次权谋都惊心动魄,每一个英雄都感天动地,每一个坏人都得有道理,好人却好得没有道理。可是他们终究的结局都是:成为历史。
朱重八、朱棣、朱允炆、朱厚熜、万历、崇祯、刘伯温、于谦、徐阶、张居正、严嵩、李成梁、李如柏、毛文龙、袁崇焕、高迎祥、魏忠贤……他们的嘴脸,好的坏的,一个个在大脑挥之不去。可惜的是,明朝历史,连皇后,也只记载是马皇后、王皇后、客氏,很少有正名。
高兴的是,终于看完了,终于不用再考试复习的时候再纠结是看课本还是看《明朝那些事儿》——很多时候,选了后者,如果考得太烂,就是《明》的错,如果考得很好,那是我努力的结果,哈O(∩_∩)O哈!嗯,安心复习,考完试干正事去。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19
最近,我阅读了《明朝那些事儿》这本书,作者风趣幽默的话语令我十分喜爱这部书。作者对人物的刻画入木三分,对斗争的描述淋漓尽致,对情节的把握炉火纯青,真的很令我钦佩。在书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就是朱元璋了,一个出身于农民世家的人,竟然能成功当上皇帝。
朱元璋小时候深受元朝的腐败统治之苦,家中十分贫苦,在中国历史上的皇帝中,大概是唯一的一无所有的贫农,是通过造反才拥有了天下。放牛、做乞丐、做和尚、造反、做皇帝,一份十分简单的简历。没受过教育,却能直接带领千军万马争夺王位,是个军事天才,也是个人事管理天才。对于这种情况,我有自己的看法:平静的湖面,练不出不畏风浪的水手;安逸的环境,造不出时代的伟人;宁静的世界,找不出真正的英雄,朱元璋就是在如此恶劣的情况下,成为一个伟大的霸主。正是青少年时期的艰苦经历磨炼了朱元璋,使他变得老成而有心计。
朱元璋还教会了我自信,因为他曾经说过“我相信我是对的”。在通往胜利之门的路上,你会捡到很多钥匙,只有一把才能打开胜利之门。当你引领大军作战,当百万大军的生死掌握在你的手中;当你只有一次机会,没有多少人能不紧张。而在战争中,只有一个时机是最适合的,如果失败了,你将失去一切,相反,你会拥有一切。但朱元璋却在关键时刻毫不紧张,他相信了自己的决定,是自信,使他一步一步地走向皇位。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我读了《明朝那些事儿》后,朱元璋成为了我生活中的老师,他教会了我果断、冷静、坚持、自信等等必会的本领,只要有了这些本领,你就是一定会成功,助你登上成功的高峰。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20
在这个暑假,我抽空读了《明朝那些事儿》,这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人物就是朱元璋。
看了《明朝那些事儿》,我彻底明白了“时势造英雄”是真理!朱元璋虽有过人之处,但总体上不算是“奇人”,和历史上许多君主相比,他并不出众,与其说他有王者风范,倒不如说他很有运气。像在鄱阳湖一战中,就在朱元璋命悬一线的时候老天吹来了一阵东风,朱元璋趁着大风赶忙放火箭,火势也顺着大风立即蔓延开来,这场火毁了陈友谅好多战舰,也成了朱元璋赢取这场胜利的关键。不仅如此,老天还让他遇见了这么多实力战将,而朱元璋本身就很爱惜人才。那些战将遇见了他,可以说是锦上添花。你知道吗?其实朱元璋小时候生活在一个生活条件极差的家庭中,他的人生一波三折。曾经经历过失去亲人的磨难,失去战友的信任。他有着超出常人的精力与智慧和准确的判断能力。(
我对朱元璋的认识起源于他推翻元朝,创立自己帝国的那时候开始。由于他是贫困出生从小就受到官员的辱骂。所以身为皇帝的他简直恨透了那些官员。他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那些去收税的官员,所以可想而知,他去“复仇”了。如果用一句话来作为他的座右铭:要么不做,做了就要做绝。真的是再合适不过了。像在胡惟庸事件中,单单他一个人做错了坏事,就把3万多人给牵扯了进去。可见这做的是有多么的绝情啊!
我想朱元璋有我们可以学习的地方,也有不可取之处。我们要学习他坚韧的毅力,不被困难所吓倒,为民着想的精神。当机立断,不屈不挠,勇往直前的精神!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21
这学期,我买了《明朝那些事》这本书,读过之后,我深受感动。官场内斗,真是太可怕了。
严嵩斗倒了夏言,徐阶斗倒了严嵩,高拱斗倒了徐阶,张居正斗倒了高拱。但今天我说的不是这些人,而是一位著名的军事将领——戚继光。
戚继光,他的前辈——戚祥,曾经和开国皇帝朱元璋一起奋战沙场,立下了许多战功。从那时起,戚继光的家族就没有出现过人才,直到戚继光出现。
当戚继光刚刚接掌父亲的职位时,他所接收的士兵都混成了兵油子。这些士兵素质差,他弃用,要求重新分派士兵。他和士兵们一起去训练,他以不同的方式训练,总是让士兵们互相战斗赢了的赏钱,输了的赏军棍。
他这种训练方法很好,士兵们饱受戚继光的训练折磨,他们把不满都发泄到敌人的身上,但后来还是差点被击败,于是他想到孙子兵法:疾如风,徐如林,侵略如火,不动如山,难知如阴,动如雷霆。他发现自己的士兵不行,于是在乌义地区招募了一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新军,并进行了演练,最终使这支新军所向披靡。
读了戚继光的故事,我觉得,只有坚持,才能成功。就像戚继光,如果他看到他的士兵都是那种士兵就放弃,他就不会完成他所做的事情。此外,他的训练或教育也很好,首先让士兵们互相搏斗,然后让士兵们向敌人发泄自己的愤怒。就像我们的戴老师一样,她在课堂上的表现令人印象深刻,所有的学生全身心投入到学习中,她的教育方法行之有效。
戚继光在明朝为国家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我希望大家都能了解他。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22
明朝那些事儿为我们揭开明朝的神秘面纱,用幽默的笔法写有趣的历史,还原了一个不同于电视剧的真实的明朝。
我印象中的明朝是黑暗的,暴力的,专制的,但是这不是明朝的全貌。明朝的言官有极大的发言自由,从一定程度上来讲,是一个民主的朝代。经济上恰逢资本主义萌芽,人民生活水平也大大提高,尤其东南一带。然而也有很多黑暗的时代,比如嘉靖王朝,万历后期,天启年间等,有奸相当权,宦官专政,党争互戕……但是总的势头是向前的,是发展的。
历史趋势不可违。明朝建立是历史趋势,由盛转衰是历史趋势,气数已尽走向灭亡也是历史趋势。朝代的更替,王朝的兴衰,历史的演进有一条看不见的线,就算你知道结局也无法改变。现实如斯,历史如此。
盛衰荣辱一场空。哪怕你权倾天下,史书的上一页飞黄腾达,位极人臣,荣宠一时,下一页已是墙倒人推,人走茶凉,兔死狗烹。历史的结局很少不是悲剧,不是悲剧的可能是惨剧。世事实如白云苍狗。
翻开书目,在风起云涌的战场上,在尔虞我诈的权谋斗争中,在幽默的历史故事背后,我看到的是情怀、风骨、气节。总有一些忠义死节之士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总有一群舍身保国的志士牺牲小我换取大我。他们不为浮华所动,不贪眼前利益,不信回天无力,甚至有些不自量力,以卵击石。在黑暗的现实前,他们受得住考验,耐得住苦难,守得住底线,只是因为他们坚信为国为民这四个普通的字眼,相信太平盛世总会到来。
剥开书目,那些宁折不弯的脊梁穿越历史时空,拂开历史风尘,主宰着历史脉络,感动着一代又一代人,让千百年前的故事熠熠生辉。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23
这个暑假,我看了当年明月的《明朝那些事儿》非常有趣,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尤其是第一部,洪武大帝,在这部书中,我也了解了明太祖朱元璋这个人。他是明朝的开国皇帝,我觉得他和曹操一样,是个思虑周全的人。
朱元璋是一个暴君,洪武四大案,蓝玉案,郭恒案,空印案,胡惟庸案,这四大案哪一个都是死了几百人,文官武官统统杀掉。但是也是因为朱元璋从小受到赃官污吏的陷害,不给他们全家发粮食,所以他的内心对赃官污吏非常憎恨,在这四大案中,他认为涉案人员都是赃官污吏,连丞相都杀了。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想,他带领将士们打下江山,安天下,安民心,安军心,让老百姓不再过那种让赃官污吏欺压的生活,他也算是贤君。
朱元璋死后,继承他皇位的孙子朱标的儿子继承了皇位,他的名字叫朱文,我个人认为他没有任何军事才能,他一继承皇位,让他叔叔朱棣这个在军中长大,还曾经和徐达李文忠等开国名将身上学有所成的人,朱棣再加上老和尚道眼的辅佐,让朱棣一举拿下明朝,成为皇帝。我觉得朱元璋犯了一个错误就是把皇位传给了一个十几岁的小孩子,这应该是因为他对朱标的喜爱,他想让朱标继承皇位,朱标的死让他颇感意外,于是他就糊里糊涂定朱标的儿子朱允文为太子。朱元璋是元朝的开国皇帝称洪武大帝,朱允文孝文帝是明朝第二皇帝,我觉得朱棣这么做一方面是因为他有野心要吞并天下,另一方面他认为朱允文无法治理好天下,等朱允文去世天下已经大乱,那时候他自己也许性命不保,所以他才篡位。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24
这些天,我读了一本书,叫《明朝那些事儿》,它的作者是史学家当年明月。
《明朝那些事儿》一共七本,我看的是第一本。这本书讲的是从朱元璋出生到永乐夺位的事情,朱元璋是一个贫农出生,是史上唯一一个布衣皇帝,他当过和尚,也讨过饭,后来由于元朝皇帝实在是令老百姓难以忍受了,老百姓就组成了一个个部队准备造反,朱元璋也加入了一个部队,他有勇有谋,为部队频频打胜仗,可他的上司容不下下他,赏他了一些钱和人马,让他走人,朱元璋离开后,很快就召集了一批精兵,与别人作战,他战胜了张士诚、陈友谅等竞争对手,与元朝作战,他们打得元朝落花流水,也建立了自己的国家,但是朱元璋这个皇帝当起来却像个屠夫,他通过当时一个胡作非为的丞相,来废除丞相之位,但也牵扯到了很多人,他们统统被朱元璋杀掉,达上万人。更可怕的还有,朱元璋时分恨贪污,但他给官员的俸禄却根本难以给他们养家糊口,他们被逼无奈,只得贪污了一些老百姓的粮食,但都被杀掉了,杀的官员官员们提心吊胆,整天怕鬼来敲门。
我读了这本书,我清楚地看到了朱元璋的面目,他智慧、狡猾、残忍、武断,他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我也从他身上学到了许多,比如人要坚强如果不坚强就成不了大业,任何事都要忍辱负重,要能屈能伸,不能因为一点点小的事情就大发雷霆,这样对别人不利,更加对自己不利。我还学到了人做事要经过头脑,而朱元璋有时候似乎经常头脑一发热就稀里糊涂得杀了人,他虽然是在杀那些恶人,但他也杀掉了不少清正廉明的官员,他也不搞清楚,他的脑海里只有一句话:违我者,斩!
读了这本书我深有感触,我决定做一个坚强、冷静的人。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25
“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竟折腰。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唐宗宋祖,稍逊风骚。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草原马背上的天下,终究因为民族代入感走向衰落,一位布衣沉稳的来到舞台中央,明,持续二百余年的统治帝国在君王的勤奋和亲小人远贤能下由盛极一时到平淡中慢慢消逝。
“淮右布衣”的崛起源自地主长工的父亲在恶势力的不平等对待中凄惨离去,寺庙也分三六九等,在日复一日的化缘中,能者上,弱者亡展示得如此淋漓尽致。在好友的推荐下,来到乱世之中,收猛士,纳谋臣,然后战陈友谅于内流涌动的江面,自南向北,缔造新的朝代,明。
关于朱元璋,更深影响的是马皇后,当朱重八待监牢的时候,作为主将养女本可以寻得更好的人,可她选择了给送去热腾腾的烙饼。
“永乐大典”会记录他的“劳模”形象吗?在征战中成名,在金戈铁马中离开,赋予郑和七下西洋的壮举,留给华夏大地半世的安宁。
朱棣,如果没有世袭制,或许会更为完美的化身吧。虽然几次生死关头都会有气候友情援助,但冥冥之中自有神助,宁可相信它的真实。
“木匠皇帝”朱由检作为手艺人,他是那么的成功啊,尽天下之材,雕刻与设计想要的城池,可是帝与民之异,他不知道。
“最聪明的皇帝”,年少时,懂得忍让,为除去祸国殃民之逆臣。外患时,任人唯能,不拘小节。可终究因为国力欠缺,难以为继,丧国于西南。
对于崇祯,是极其佩服的,也许差点运气,也许国运如此,但他尽自己所能,既可以安内,也可以攘外,更有气节,在国家存亡之际,不辱国体。
“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今之中华,前进的步伐从未停歇,也必将更有朝气,更有动力勇往直前。
朝堂之上,自见分晓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26
历史离我们太远。历史书籍太多。有一句话说:“一部二十四史不知从何说起”,就多少表现了人们面对悠久的历史和浩瀚书籍时往往会出现迷茫。如今,我也有幸读完一本史书,当年明月著“白话正说明朝大历史”——《明朝那些事儿》朱元璋卷。在这本书中,朱元璋靠着他的毅力和实力,从一个贫困潦倒的农民成为一个至高无上,拥有无限权力的皇帝。然而,他成功的起点,就是从参加起义军开始。
朱元璋参加起义军之后,由于他的上司郭子兴怕他抢了自己的位置,对朱元璋越来越不信任,郭子兴找了个借口把朱元璋关在了牢房里,不给他饭吃。幸好是朱元璋的妻子(后来的马皇后)每天给她送饭吃,朱元璋才没有饿死。最后郭子兴考虑再三,觉得还是不要杀他为好,于是就把它放了出来。朱元璋也感觉到自己在这里呆不下去了,于是便假装申请带兵出征。然后攻打并占领了郭子兴的老家——定远,后来他所管辖的领域逐渐扩大,又消除了他人生道路上的两大障碍,陈友谅和张士诚。朱元璋又打败了自己的死对头——元,并统一了中原,成为了皇帝。
看完这本书之后,我对朱元璋佩服的真是五体投地。从一个受苦受难的农民,到了一个皇帝,这是一件多么不容易的事情啊!当他成为皇帝以后,他还时刻为他的后代着想。消除了以后有可能危害后代的人,希望自己的后代能当好皇帝。
书中的朱元璋是一个有毅力,为后代着想的一个好皇帝。在生活当中,我们也应该做一个有毅力之人,时刻为他人着想,不欺压比自己弱小的人,要同情弱者,并且要善于帮助他人!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27
上文说到读书,结果第一本要读得《平凡的世界》没借到,索性读了热门的《明朝那些事儿》,早就知道新浪网上炒的火热的这本书却一直不屑一读,今天发现目光太短浅,大家好才是真的好,所以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由于只借到了2,所以我只好从朱棣开始了解明朝的那些事儿,原来对明朝的概念只停留在宦官当道,现在倒是有些立体感了,原来诺大的北京城就是从朱棣开始兴建的,明朝的产物“东厂”是因为办公地点设在东华门而改称“东厂”,就是现在的王府井大街附近,而且那里现在还有一个东厂胡同,嘿嘿,历史真的就在脚下,谁想到当年一个特务 机构的办公地点现在遍地是黄金啊。
另外书中还提到了郑和七下西洋的历史,猛的发现奥运开幕式上也呈现了郑和下西洋的历史,才恍然大悟原来这不是吹嘘咱历史上曾多么辉煌,是说咱中国人多么厚道,当年那么强都没抢邻居地盘,举着“探访好朋友、问候好邻居、结识好伙伴”的大旗和这些小国友好交流、和平相处,顺带做点生意,最终是要与那个“和”字呼应,好厉害的导演,咋那么深邃呢?
书中还提到一人让我很钦佩的一人---杨溥,不是因为他的才高八斗而是一种精神。当皇帝以勾结太子为名将它关入大牢,面对做不穿的牢底以及随时砍头的危险他却用不停读书的方式度过这牢中难熬的日日夜夜,十年后皇上得知他在牢中不停地读书后重用此人,后成为一代名臣。我曾想若是我们在图书馆不停地看它十年书,是不是我们一定会功成名就?没准,只是有谁能做到呢?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28
进了门,我发现人多的比我想像得要多得多?不过它最爱吃的还是胡萝卜。但是最兴奋的是,在2008年,第29届奥运会在我国北京举行,我国的金牌总数也位居榜手,但是在2008年也发生了一件不幸的事情——汶川大地震,死了上万余人,我们的救援官兵也因为救援群众而牺牲了很多,但还是那一句话,点燃了我们心中的悲伤“让我再救一个,我还能救一个”。
第一卷的主人公就是朱元璋,从他身上可以学习和借鉴的东西是:每个人最脆弱的地方就是心,但殊不知,每个人最最坚强的地方也是心,重要的是看我们是否有能力让我们的心智走向成熟,让我们心的力量变得强大。长期的困难生活最能磨练一个人的意志,有很多人在遇到困难后,只能怨天尤人,得过且过,而另外一些人虽然也不得不在困难面前低头,但他们的心从未屈服,他们不断的努力,相信一定能够取得最后的胜利。朱元璋正是在自己最痛苦的时候,没有被痛苦失败击倒,而是化悲痛为力量,成功的将自己最脆弱的地方变成了最强大的力量的来源。而陈友谅失败的很大原因就是他没有认识到什么样的武器是最强大的,不是军队的人数,不是先进的武器,不是强大的舰队,而是,人心。
看完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我们应把生命中的磨难视作宝贵的财富,正是它们磨练了我们的意志,坚强了我们的心灵。坚强的意志和决心可以战胜一切困难,执着的信念和无畏的心灵才是最强大的武器。面对困难和失败,我们要勇于调整心态,让自己的内心更坚强,永不言弃,一路走来,你会发现收获很多。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29
今天放学回家,我把作业做好了,看时间还早,便随手拿起《明朝那些事儿(陆)》读起来,虽然讲的是历史,但真是太有趣了。
这册主要讲了“三大案”引发的党争,魏忠贤兴起及袁崇焕之奋战。自张居正去世后,便无人敢管明神宗万历。为争国本,万历与大臣们展开拉据战,三十年不上朝。东林党随即兴起,与齐、楚、浙三党明争暗斗,借国本之争扶持明光宗二帝即位,成功掌握朝政,可见团结是十分重要的。
记得有一次打乒乓球,我和曹安东搭配,对战其他双人组合。对手很强大,每次都朝我们的弱点打,不过每次我们都赢了,这主要是我们配合得好,团结一心力量大!我们的秘诀是,短球我来挑,长球他来拉,扣球我来抽,搓球他来接,我们都让对方把自己的长处发挥出来,这样就战无不胜了!
这册中,我最喜欢袁崇焕。他考上了蔗吉士,并拜朝师孙承宗,训练出一支所向披靡的大军。在锦州,努尔哈赤以绝对的优势攻城,袁崇焕率领军队奋勇杀敌,并用炮火、火筒攻击,将士们团结一致,齐心杀敌,致使对方伤亡惨重。最后,努尔哈赤发动所有兵力拼死一搏,袁崇焕则讲究策略,摆出“三环阵”抵挡,诱敌深入,努尔哈赤中了连环计,全军覆没,自己也中箭身亡。
这就如同打乒乓球,要讲究战术和策略,除了要了解对方的弱点,还要发挥自己的优势,压着对方打,牵着对方的鼻子走,让对方不能发挥,这样自己就会越打越顺手,直至胜利!
学习也是一样,也要讲究方法,对自己不好的功课要多花时间看,多练习多巩固,成绩总会有提高的。另外要劳逸结合,保持精力,学习的效率才会高!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30
爸爸妈妈常说:“那些历史片子在电视上放出来虽有趣,却体现不出它的奥妙,但是在书中描写出来,每一个精炼的动作,每一处优美的景色,都美轮美奂,生动具体。”
这几天,我看了《明朝那些事儿》的第一部——洪武大帝,初次见识到如此的智慧。他讲述了一个朱元璋怎样从一个连饭都吃不饱的农村小孩,坐上龙椅与他的子孙争夺皇位的故事。
作者自己也说最讨厌那种故作高深的文章,他用非常朴素的方法来描述,而最开始心理描写最多,读到好句时,我会把它划下来。
朱重八已经没有了家,他所有的只是那么一点可怜的尊严,然而讨饭的生活使他失去了最后的保护。要讨饭就不能有尊严。
生命的尊严和生存的压力,那个更重要?
是的,朱重八,只有失去一切,你才能明白自己的力量和伟大。
是的,即使你拥有人人羡慕的容貌、博览书群的才学,挥霍不尽的财富,也不能证明你的强大。因为心的强大,才是真正的强大。
这文字不能算高谈阔论,但它拥有无穷的魅力,它是何等的精炼而又朴素我甚至很惊讶,这些文字怎么给他写出来的?
作者的文字有时让人开怀大笑,有是让人紧皱眉头;它让人一下子就进入他的文字里,让我们全神贯注。我一看就是一个多钟头,我看他的文字有一种让人立刻忘我的特殊功能。也许是我对
作者太崇拜了,但他就是用幽默的网络红词来逗我们读者笑,有事妈妈会用异样的眼神来看我,还说:“真是越大越像疯婆子!”
历史很精彩,精彩不精彩不光是由历史决定的,更重要的是由:描述历史的人,和他(她)的写作水平来衡量的!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31
我喜欢历史,这次我读的是《明朝那些事儿》第一部,讲的是朱元璋的一生。
朱元璋的一生很伟大,他从一个穷苦的放牛娃造反至一个皇帝的故事,让我简单介绍一下朱元璋:别名朱重八,家庭出生为贫农,出生为公元1328年,逝于公元1398年,他的出生历程:
公元1328年,朱元璋出生于贫民家庭,主要工作就是为刘德这个大地主放牛。自此他就为刘德放了12年的牛,后来天下大饥荒,朱元璋的亲人几乎全部饿死了,他只能去寺里当和尚。
公元1344年,17岁的朱元璋去了寺里干杂活,不到50多天,寺里也渐渐缺了粮食,所以只好去化缘,说的好听叫化缘,其实就是讨饭。在讨饭的途中,他受尽了侮辱和白眼。
公元1347年,在外漂泊,讨饭了三年的朱元璋,回到了故乡的皇觉寺里,继续开始了他的和尚生涯。在寺中打水、做饭,擦佛祖的金身,而且还要伺候以前的老和尚。当时的和尚能喝酒吃肉,而且还能娶老婆,整天佛不拜,游手好闲。这些脏活累活当然由新来的朱元璋干。
公元1352年,从这一年开始,朱元璋就进入这一生中最光耀的时刻,也就是造反。朱元璋先投奔了驻守在濠州,但是他觉得在郭子兴这种肚量小的人混下去,肯定不能征服天下。于是自己带了24个人出去打天下,后来他的势力越来越强,打败了他争取皇位的最强敌人——陈友谅。
公元1368年,朱元璋当上了皇帝,帝号为洪武大帝,但是朱元璋却开始杀戮功臣。原因是因为怕他们造反,只留下了几个只会守,但不会进攻的武将。公元1398年,70岁的朱元璋逝世。
朱元璋的一生十分伟大,但是到了最后,他杀戮功臣的事让我很不满,就是因为害怕自己王朝不稳,难道就像这样忘恩负义地杀戮?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32
最近,我读了一系列的书,叫做《明朝那些事儿》。顾名思义,这是一本讲明朝历史的书。接下来,我就要给大家介绍这本书的第一卷。第一卷讲述了明太祖朱元璋开国的艰苦过程。朱元璋与陈友谅的鄱阳湖大决战,火光冲天,气势非凡。更有徐达、常遇春这些常胜将军帮助朱元璋打败张士诚以及大明最大的对手——北元。他们不仅是武力的较量,还有谋士刘基帮助朱元璋出谋划策,更彻底的打败了元朝。
因为在朱元璋小时候,他的父母就是被那些贪污受贿的人害死的,所以在朱元璋当皇帝的那段期间,贪污的人都要严惩,甚至处死,每次有了一个新的大案件,都要处死很多人。正因为这样,许多官都不想做了,但是这又是造谣朝廷,罪加一等。于是有人开始装疯,特别在洪武四大案的期间,装疯的人更加多了。下面,我就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这骇人听闻的洪武四大案:
胡惟庸案件:因为朱元璋借口说胡惟庸谋反,所以把胡惟庸以及他的同党还有未经过证实是胡惟庸的同党的一些好人全都杀了。
空印案:朝廷每年都要到各个省对账,而对的帐错了一个数字就要重对,还要盖上印才有效。因此,大家就想了一个办法——把盖过印的空白文册带过去对。朱元璋发现了,又杀了很多人。
郭恒案:郭恒将太平、镇江等府的赋税私吞了;他私吞了浙西秋粮四百五十万石中的二百多万石;他在征收赋税时,创造性的多征收了水脚钱、车脚钱、口食钱、库子钱等。算出来,他和他的同党一共贪污了两千四百多万石粮食。这次朱元璋杀了三万多人,一个部里最多只剩下三个人。
蓝玉案:朱元璋说蓝玉要谋反,共杀了一万五千多人。
在整本书的最后,是朱棣不满朱元璋把皇位封给了朱允炆,发起的靖难之役,最终夺得了皇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