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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生女人的一封来信名言

时间:2025-04-30 06:31:37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1

在人类的历史进程中,有着许多重大发现、发明和著名的事件。这些事发生的那一时刻,就宛若星辰一般永远散发着光芒,这些永恒的时刻会给予人类前进的动力,也会让人类从中得到许多经验。

《人类群星闪耀时》一书中,记录了许多这样的永恒的的时刻,令人们受益匪浅。像《到不朽的事业中寻求庇护》中的巴尔沃亚,虽然他发现太平洋功不可没,但在这之前,他本应受到国王的处罚。这告诉人们,一个人是否有功劳,是要看前后他所做的事的。《滑铁卢的一分钟》,是讲述一个小人物格鲁西是如何让一个大人物拿破仑失败的,就因为格鲁西的过失,从而使拿破仑兵败滑铁卢。这告诉人们

做事之前要多想想,不能只按照规矩做事,这样可能会使事情变得非常糟糕。《逃向苍天》,讲的是八十二岁高龄的托尔斯泰因想过一会属于自己的生活而逃离了自己的家。这告诉人们,生活是属于自己的·····这些时刻无一不使人念念不忘,其中,我印象最深的一篇是《夺取南极的斗争》。

我们七年级时曾经学习过一篇课文《伟大的悲剧》,就是出自《夺取南极的斗争》。这篇课文讲的是挪威和英国同时向当时人类从未涉足过的南极大陆深处进行探索。两国探险队的领军人物是挪威的阿蒙森和英国的斯科特,在经过半年的争斗后,最终阿蒙森率先到达了南极点,斯科特紧随其后,当他们发现自己失败了后,都快崩溃了,但是这些英雄们都下定决心,一定要活下去,可是南极的气候太恶劣了,他们都牺牲在这白茫茫的世界中······

在这篇课文中,有一个最为感人的片段:斯科特海军上校和他的四名伙伴到达了极点。由于他已不再是第一个到达这里的人,所以这里的一切并没有使他觉得十分耀眼。他只用冷漠的眼睛看了看这块伤心的地方。他们在那里发现的惟一不寻常的东西,不是由自然界造成的,而是由角逐的对手造成的,那就是飘扬着挪威国旗的阿蒙森的帐篷。挪威国旗耀武扬威、洋洋得意地在这被人类冲破的堡垒上猎猎作响。它的占领者还在这里留下一封信,等待着这个不相识的第二名的到来,他相信这第二名一定会随他之后到达这里,所以他请他把那封信带给挪威的哈康国王。斯科特接受了这项任务,他要忠实地去履行这一最冷酷无情的职责:在世界面前为另一个人完成的业绩作证,而这一事业正是他自己所热烈追求的。斯科特完全可以不执行这一冷酷的职责,这样就没有人相信挪威人是第一个到达南极点,可是,他却没有这么做,因为他们很守信用。斯科特可以为了信用而使自己陷入无比痛苦之中,那我们是否能做到呢?

在这篇课文中,作者没有介绍胜利者挪威的阿蒙森,却极力赞扬英国的斯科特,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作者认为,斯科特一行人在南极的所作所为已经超出了胜败之争,他们的那种不畏艰险,不畏死亡,舍己为人,为了自己的职责,为了自己的事业,为了祖国的荣耀,宁愿放弃一切的精神值得全人类去学习和思考。

在文章的结尾,有这样一段话:“一个人虽然在同不可战胜的厄运的搏斗中毁灭了自己,但他的心灵却因此变得无比高尚。所有这些在一切时代都是最伟大的悲剧。”从这段话中,我能感觉到,作者希望人们能够记住这些英雄,能像他们一样,与不可战胜的厄运搏斗。

我觉得,在他们的身上有许多东西都值得我们去学习。他们能够在危难之际,互相帮助,而现在的我们有些人,很少会互相帮助,甚至都没有体谅他人的想法。他们能在南极恶劣的环境下前进,不惧艰险,不怕困难,而我们中的许多人经常会因为一个小挫折而失去信心······这些前辈身上都有的东西,但我们却几乎忘记了它们,自然也很难拥有它们,不过,我相信只要我们能不断地从前辈的身上吸取经验,就一定能拥有这些品质,把这些人性之光发扬光大。

在这本书中,类似斯科特这样的英雄人物有许多,韩德尔、列宁、托尔斯泰·······在他们的身上,我们能感受到许多伟大的精神。这些精神无一不对后人十分重要,他们会引导人们再度前进,他们会蕴藏在这些永恒的时刻之中,永远闪耀下去。

在人类的未来,必定也会出现这些永恒的时刻,它们会像群星一样,在黑暗中闪耀,让人类前进的路途更加光明。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2

若要读史,在图书馆泛黄的史料中跋涉是一种方式,但它毫无疑问是一个枯燥的任务。人人噤声屏息,生怕那扬起的灰尘会将自己活活掩埋,如此,读书的乐趣也就荡然无存了。

另一种方式则是读一些近现代大家所写的史书,在我看来,这实在是一件胜过前者千百倍的乐事。手捧着一本本装帧精美的书,体味着手中人类的历史长河般流淌,犹如面对宝山,心中的激动唯有同好之人方解。

这些作家,往往文笔不算得华丽,却有着智者的头脑。原本艰深晦涩的时间、地点、人物,在他们的笔下拥有了鲜活的灵魂,有着自己的故事,有了自己的喜怒哀乐。他们的文章亦修亦谐,故事体的叙述方式可以令读者犹如身临其境,忽而重临温泉关炼狱般的战场,忽而迎着腥咸海风向着新大陆扬帆。

这样的作家不多,但均可算声名赫赫,西有房龙,东有黄仁宇等。而《人类的群星闪耀时》的作者茨威格,自然也是其中翘楚。

《人》一书,是奥地利作家茨威格的名作,书中截取了十数个足以决定人类历史走向的瞬间,如拿破仑由于麾下将领一念之差兵败滑铁卢,韩德尔一气呵成谱就神曲《弥赛亚》,东君士坦丁堡在炮火中的陷落等,进行艺术加工,完美地再现了那些令世界轨迹为之改变的事件。

在他笔下,那一个个抉择,一个个有如神助的灵感火花被无限的放大了。某个人,在某一个时间点上,拥有了撬动世界的力量。

人类的历史有如繁星遍布的夜空,无数个生命的光辉在苍穹之上温和、恒久地照耀着,一切仿佛从亘古起就不曾改变。诞生,成长,衰老,消亡,每颗星星都这样平淡地来这个世界上走一遭。但总有那么一些时刻,会有一些不甘寂寞的生命暴射出耀眼的光芒。命运之神恶作剧般的把全世界的方向盘置于一个渺小的凡人手中,一些人牢牢地抓住了时间的脉搏;而另一些人,在这股伟力面前战战发抖,被它的重量压垮。

而命运之神,不会垂青一个人两次。是做被世界抛弃的失意者,还是站在海格力斯肩上撼动地球的伟力者?这取决于我们内心的力量——智慧,勇气和一往无前的决心。

当这样的机会出现在我的面前,我希望我可以微笑。因为,只有自信的微笑才能如星般闪耀。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3

人类很少如此统一,只有被真正伟大而奇迹的那一历史性一刻打动时,全世界的人都会对此致敬。

因为这些瞬间是属于全人类的。真正完成这件事的人似乎总没有事件本身来的震撼人心。人类从来都是狂热于这一刻。

那些伟大的事件,只有到日后才能了解他的伟大。出于责任,出于偶然,这些时刻被历史严格封锁,当事人完全不明白这项事业的伟大,而这些事件却推动了全人类的发展。

这些事件,与他们的影响,是极其重大的,但他们并没有对错。历史总是这样。你可以假设,你想假设,但你发现不能真正假设。如果每一个历史环节出现不同答案,世界将不是现在的世界。那些肩负重任,注定推动人类历史的人,他们的选择,当时仅关系到了自我,但日后,必定影响全人类。这注定不朽。

在历史面前做出决定,似乎是上帝的嘲讽,而在众多选项面前,历史与命运把神之宠儿一步步推向预定选项,其他选项因为各种原因而被排除,最终只剩下一个选项,这时,历史在群星闪耀时,公正地做出决定,不管它多么不靠谱,只要它是历史与人类选择的唯一的答案,那它就是真理。

这些推动事件,决定了人类不同时期很长一段时间的进展,步步为营,最终,所有决定与可能因素写成了历史,人类终将为自己而负责,人类的历史由人类决定,而最终影响了人类。

而这种事件本应与所有平凡的事一样,但因为排除其他可能的所有因素都推事件于顶峰,有时,决定人类命运的时刻本身就注定影响全人类。

英雄的瞬间,扭转乾坤,改变人类历史格局……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4

《人类的群星闪耀时》这本书,给我不少震撼。在这一个个令人叹为观止的神奇故事里,我悟出了不少哲理:有些我曾经想到,有些我从未想到。其中最让我难忘的,也是永远颠簸不破的是:紧握时机。这一点在《滑铁卢的一分钟》这个故事里体现得淋漓尽致。

在《滑铁卢的一分钟》内讲到:“在滑铁卢战役打响时,格鲁希的部队就听到一声声沉闷的炮声不断传来,感到大地在脚下微微震动。他们立刻意识到重大战役已经开始,由于找不到普军,所以他的几名下属急切地要求格鲁希命令部队赶快向开炮的地方前进,增援拿破仑。对此,格鲁希只考虑了一秒钟,就强硬地宣布自己的决定,在拿破仑的部队撤回成命以前,他决不偏离自己的责任,前去增援。”对这决定历史的一秒钟,茨威格感到道:“这一秒钟决定了整个19世纪。而这一秒钟全取决于这个迂腐庸人的一张嘴巴。”

这一秒钟,就是挽救整个19世纪的重大时机。却被格鲁希元帅错过,他不仅错过了一秒钟的辉煌,还错失了一个世纪的兴隆,使法国一直无法获救。

“在尘世的生活中,这样的一瞬间是很少降临的”,但也许一个人一生遇到的时机是很多的。而这每一个时机将给你带来不同的后果,它可以小到一杯水,也许喝不到这一杯水你就会失去健康;甚至小到一颗糖,也许吃了这颗糖你的牙齿将惹上蛀虫。而这很多个“也许”不断会聚,不断叠加在一起,就会成为“一定”。人生如同一局棋,你错失一个机会,也许你会觉得还过得去,但当第二个、第三、第四个时机也离你而去时,你会突然发现:已经满盘皆输了!所以,在某些决定命运的时机里,你必须谨慎,它可能不是“也许”,而是“一定”!再回顾滑铁卢战役中的那一秒钟,它的错失并不意味着:“也许”拿破仑会失败,法国无法获救。而是:拿破仑“必将”失败,法国“必将”深陷危机!

所以,你不必庆幸你身后的时机是无关紧要的。小心!或许你现在正面临决定命运的时刻!在这众多的后果发生前,你只要做到:紧握时机,这一切不堪的后果必将灰飞烟灭……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5

《人类群星闪耀时》写了14个历史事件,让人感受到每一个杰出的人物,在背后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南极争夺战是这些事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

斯科特,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英国人,1910年,他带着由他组建的探险队,准备好了一切,向南极发起了挑战,在向南极进发时,遇到了一个重要的问题:不是队员们的半途而废,也不是严寒的气候,而是他发现,挪威人阿蒙德森也正冲往南极,他们可能会成功。

后来,西伯利亚矮种马不适宜南极的冰天雪地,在走到比尔慈摩尔冰川时,最后一匹马死了,他们不得不使用力气,将沉重的雪橇拉着前行。随后,寒冷的冬风又提前来临,让原本松软的雪,变成了坚硬的“三角铁”。在他们以为自己是世界上第一个踏上南极点的团队时,他们发现,在南极点上,已经飘扬着挪威的国旗,阿蒙森提前到达了南极点!

虽然不是第一个登上南极点的团队,但是他们要带上所有证据,证明挪威人才是第一个到达南极的人。

就这样,他们带着一身疲惫踏上了返回的路。这时,斯科特和他的队友们已经没有力气和精神了,他们以失败者的身份返回了。在返回的路上,他们的身体几乎都冻得麻木了,在冰天雪地中发现储存的煤油已经不多了,不够他们的需要了,他们坚持着剩下的路程。不幸的是,他们遭遇了暴风雪,不幸遇难了。

斯科特——一个失败的英雄。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6

“历史作为诗人,作为戏剧家在行事,任何诗人都不应企图超越她。”

——斯蒂芬·茨威格

合上书,依旧心潮澎湃。巴尔博亚贪婪、果敢而坚毅的目光正投向波澜不惊的大洋;凯卡波尔塔小门外,他以胜利者的姿态缓缓迈入圣索菲亚大教堂;格鲁希元帅浴血奋战,只为挽回那一秒的迟疑,保卫法兰西共和国的荣耀;托尔斯泰带着诚信和对人间的大爱逃向上帝,成就自我;西塞罗被钉在十字架上的头颅,昭示着人间的野蛮、冷漠,无声地诉说着公平与正义。

人世间数百万个闲暇的小时流逝过去,方始出现一个真正的历史性时刻,人类星光璀璨的时辰。

我们不是天才,没有命中注定,但我们可以决定,自己去做夜空中璀璨的星,还是宇宙间漂浮的尘。也许是时候,去抓住自己生命中每一个渺小而伟大的瞬间了。

我们都是巴尔博亚,当面对误解与磨难,会选择翻山越岭,战胜困难。“这座山后面,就是那片大洋了。”这是人类向太平洋投去的第一缕目光。当打败一切阻碍,我们都会寻找到那片太平洋——更好的自己。

当自已拼尽全力,凯卡波尔塔小门终会为你敞开,不必迟疑,不必犹豫,这不是幸运女神的眷顾,这是汗水和心血的结晶。

我们都是格鲁希,青春年少的我们总会犯下错。格鲁希的优柔埋葬了拿破仑的一世辉煌没有关系,我可以单枪匹马从万军中突围,竭吾之力,卫共和之荣耀。失败过,从头再来,也许最后帝国还会覆灭,没有关系,共和之花会在我们的热血的浇灌下,绚丽绽放。

他们是历史长河中的明星,而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做自己生命的明星,以信仰,以希望、以对生活的热爱,攀过一座座山丘。

山的背后,是浩瀚无垠的太平洋。

我景仰托尔斯泰,舍弃家业独自流浪只为仁爱与自由;我崇敬西塞罗,为共和辩护,为维护正义献身。他们用血与泪,为后世铺就了一条幸福之路。

茨威格鲜活的笔,生动描绘了一个个历史中最为难忘的画面,记录了人类历史上弥足珍贵的片刻,成为我们最珍贵的回忆。

当生命中群星闪耀,一定要抓住机会,用勤奋、勇敢、坚毅的精神,书写自己的历史传奇。

这是我们的时代,我们,便是最璀璨的星。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7

《人类群星闪耀时》讲述的是人类历史上发生的一些戏剧性的故事。原本对历史不感兴趣的我,却被斯蒂芬茨威格生动有趣的描写和独特的文体深深吸引了,这些我从未得知的历史故事更是震撼了我的心灵。

正如茨威格所说,“历史是真正的诗人和戏剧家,任何一个作家都别想超越历史本身。”创作源自于生活,充满戏剧性和命运攸关的时刻在历史上出现了无数次。

《滑铁卢的一分钟》是全书我最喜欢的。1815年6月17日,滑铁卢战役的前一天,一个毁掉拿破仑千秋功业的人――格鲁希钻进了历史的大幕,他奉命追击普鲁士军队,而拿破仑自己则是向英军发动总攻。当滑铁卢战役开始时,副司令热拉尔恳求格鲁希去支援拿破仑,但习惯于唯命是从的格鲁希犹豫了,不过他只犹豫了一分钟,但这一分钟便注定了拿破仑的失败,他最后的选择依然是遵守命令――追击普军。这便是循规蹈矩,不懂变通的后果,一分钟,看似无比简短的时间,却可以决定一个国家的生死,人类历史的走向。生活中我们总在说“随机应变”,如此简单的四个字,又有多少人能做到呢,在面对选择的时候,不还是大多数都选择更稳妥的一项。

而《越过大洋的第一次通话》引我深思的并不是故事本身,也不是塞勒斯韦斯特菲尔德坚持不懈的品质,而是整个故事中“群众”的反应。当那条跨越大西洋、连接欧美两个大洲的巨大电缆连通,美洲收到第一封来自英国的电报时,群众欢呼雀跃,把菲尔德捧成了英雄,可当再也没收到来自另一个大洲的讯息时,发现电缆出现了故障时,群众又把所有矛头指向了菲尔德这个无辜的人,甚至开始造谣英国发来的第一封电报是伪造的、菲尔德早就知道故障却没有告诉群众等。这使我联想到了我最近看的一部关于网络暴力的日剧,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现实里还是网络上,人们总喜欢捕风捉影,把一些事无限放大,不管是真是假,总是随波逐流去散布信息,用自以为“正义”的语言和行为,去伤害一个又一个心灵,现代又有多少人能像菲尔德一样去承受巨大的舆论压力?当我们说出一些恶意的语言时,能否三思而后行,设身处地的考虑他人的感受。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希望更多的人,可以从历史故事里,明白更多待人处事的道理,让社会更和谐,让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融洽。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8

伟大的一秒钟,它对不恰当地被召唤来而不善利用它的人的报复就是这么可怕,一切市民的品德,小心、服从、热诚和谨慎,一切全都融化在命运降临的伟大瞬间的烈焰中而于事无补。此一瞬间只要求天才的出现,并将他塑造成为永恒的形象。此一瞬间鄙夷地将犹豫不决者拒之门外。他,大地的另一尊神,他的火热的手臂只将英勇无畏者高高举上众英豪的天空。

茨威格在描写滑铁卢战役失败教训的时候,以这段话结尾,拿破仑的三分之一兵力交给了一个平庸的将军,此人默守陈规,没有及时回巢救援,导致伟大的波拿巴皇帝复辟失败,永久渺小为尘埃。

茨威格的一生坎坷,长期流亡遭到迫害,最终自杀。但是茨威格留下了几句名言,最流行的就是那句:

她那时候还太年轻,不知道所有命运赠送的礼物,早已在暗中标好了价格。

茨威格的这句话风靡世界,本来用来描述一个法国皇后,现在被人们形容 NO ZUO NO DIE!

关于茨威格的生平大家可以百度,今天简要谈一下看《人类群星闪耀时》的感受。此书写了十四篇历史人物画像,其中比较打动我的是《南极争夺战》。

我们先来欣赏一下《南极争夺战》里开篇描写:

20世纪俯望下的世界没有秘密,所有陆地都已经被探索过了,最遥远的海洋也有船只在破浪航行。一代人以前还默默无闻的自由欢乐的地区,如今已奴颜婢膝地为欧洲的需要服务,轮船开足马力驶向了寻找了许久的尼罗河的源头;第一个欧洲人半个世纪前才看见的维多利亚大瀑布顺从的用它的水利发电,亚马孙河两岸最后的原始森林被砍伐的稀疏了;唯一的处女地——西藏,也已被敲开大门。专家描写古代地图和地球仪上那“人迹未到的地区”未免夸张。然而直到本世纪,地球还有那么一个最后的迷,在世人目光之前隐藏她的羞涩,这就是她那被肢解,被折磨的躯体上两个很小很小的尚未遭到人类的贪欲荼毒的地方———南极和北极。这两个几乎没有生物,没有知觉的小点是地球躯体的脊梁骨,千万年来,地球以它们为轴线旋转着,并守护着它们,使之保持纯洁,未被亵渎。她在这最后的秘密之前筑起坚冰的壁垒,召唤永久的冬天充当卫士防范贪婪之徒。严寒和暴风雪有如不可逾越的城墙封锁进入的通道,死亡的恐惧和危险迫令勇士却步。甚至太阳也只许匆匆看一眼这封闭的地区,从来没有人见过那里的情景。

虽然在各种大片里我们都看到过南极的描述,比如《美国队长》驾驶的飞船坠毁在南极,《变形金刚》源头也是在南极发现钢铁巨人,但是那都是杜撰的。茨威格在这里要描述探险家在南极的勇敢探索。最终主角———英国海军上校斯科特企图第一个踏上南极极点的梦想失败了,因为挪威人先他一步。大自然的残酷,让我们意识到人的所谓主观能动性很有限。斯科特上校在归途中牺牲,他和队友后来被发现冻死在帐篷里,茨威格很动情的写了斯科特上校留给世人的信件,死亡前的斯科特恳请社会善待他的家人,尤其是他的妻子,但是他把妻子划掉,改为遗孀,因为他自己知道,生命之火即将陨落,那种绝望中的坚毅,让我看过久久难忘。

原文如下:

斯科特的日子一直写到最后一刻,写到手指冻僵,笔从手上滑落下来。他希望有人能在他的尸体旁发现这些足以为他和英国民族的勇气作证的篇页,这个希望支持着他做出如此超人的努力。最后一篇日记是他用已经冻坏了的手指颤颤悠悠地写下的心愿:“请把这日记交给我的妻子!”但随后他又冷酷地明白无误地把“我的妻子”划掉,在上面写上了“我的遗孀”这可怕的字眼。

如今,去南极旅行已经成为了可能,连我也想去一趟。但是如果没有前辈们用生命压平荆棘之路,后人又怎么可能享受丰收的成果?

其实书中《拜占庭的陷落》一章写的也很壮阔。新生代土耳其帝国攻陷罗马帝国,采用了很多计谋,攻城掠地,采用超级大炮,但是最后成功却在于罗马城池的疏忽——留了几个小门,让对手轻松进了城,所以细节决定成败。茨威格此书一再强调历史的偶然性,很多小人物改变了历史,很多蝴蝶效应般的随机事件改变了人类的走向。

本书另一篇章《飞越大洋的第一句话》,描述了英国商人铺设海底电缆连接美国的壮举和期间无数次失败的苦痛。现在我们享受海底电缆带来的便捷,没有这些电缆,我们就没法上因特网浏览各种网站,如今的年轻人打越洋电话很方便,但是当初铺设的过程惊心动魄。普鲁士菲尔德可以和中国的曾国藩媲美,但是他做的是有利于世界的事情,当一次次失败袭来,所有的股东都放弃了希望,普鲁士菲尔德依旧坚持,茨威格一段文字道出了铺设海底电缆的艰辛:

在多佛和加莱之间的狭长水带下面铺设电缆怎么能和铺设横跨一整个大洋的海底电缆相提并论呢?前者只要从一艘普通轮船的露天甲板上卷下三四十海里电缆就行了,电缆就如同船锚离开绞盘那样缓慢的一圈一圈沉入水中。在运河铺水下电缆可以不慌不忙地等待一个风平浪静的好日子,人们对水深处的情况了如指掌,随时能观察到两岸的动静,从而避免发生任何危险的偶然事件;只要一天就能顺利完成。而在至少要连续航行三星期才能横跨的大洋铺设海底电缆,情况就大不一样,海上天气变幻莫测,长好几百倍,重好几百倍的电缆不可能一直放置在甲板上。此外,在那个时代也没有一艘足够大的海船有那么大的货舱,能装得下由钢、铁和古塔胶制成的这个庞然大物,也承载不起它的重量。至少需要两艘主力船,并且还要有几艘船随航,以便准确地保持最短的航线。自然,主要的问题始终是电缆本身。对连接世界两大洲的这一条巨大无比的脐带提出了难以想象的要求。一方面,这条电缆必须像钢索一样结实,拉不断,同时又要保持弹性,才能便于铺设。它必须能够承受得住任何压力,任何重量,又要像丝线一样光滑便于缠绕。它必须是实心的,又不宜塞得过于饱满,既要坚固,又要精确,精确到能把最微弱的电波传送到两千多海里外。这条巨大缆绳上任何一处有极小的裂缝、微不足道的不平整,都会破坏这十四天航程路线上的信息传递。

想一想,自己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有什么能够和海底铺设电缆相媲美呢?如果没有,那就意味着绝大部分困难,都可以迎刃而解。如果没有解决,只能证明自己足够懒惰,因为为了纪念这篇鼓舞我的书籍,我把这次所有行间距调整的足够大,以便日后自己重新咀嚼,勉励自己。

对了,还有茨威格提到的《马赛进行曲》的创作心路历程,以后自己可以听一听。

正如作者将此书定义为《人类群星闪耀时》,局限于作者生活的时代和知识,作者的看法并不完全科学,但是他调动读者感情心理的能力超一流,好几次书中有种魔力驱使我看完,我想作为一个作家,茨威格真算是那个时代的大V了。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9

飞越大洋的第一句话是《人类群星闪耀时》里面的一篇文章,讲述的是菲尔德铺设人类第一条海底电缆的故事。更多的谈到的是菲尔德遇到的挫折和失败,最终而成功。古往今来的发明,发现哪一个不是经历了无数次的挫折与失败,金钱和时间的损失又算得了什么呢?又多少人在追求真理和探索科学的道路上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令我感慨的是这样的一句话:“1837年是具有世界意义的一年。在这一年,电报机第一次使迄今相互隔绝的人们的经历成为同时性的,但这件事在我们学校的教科书里却很少被提起。令人遗憾的是,学校的教科书仍然认为讲述个别统帅和民族的战争及胜利更加重要,而不讲那些真正的胜利,全人类共同的胜利。其实,就起广泛的心理影响而言,近代史上没有哪一个日期能与时值的这一变革相提并论。这一分钟在阿姆斯特丹、在莫斯科、那不勒斯和里斯本发生什么事情,在巴黎同时能够知道,自从那时以来,世界就变了。只要再迈出最后一步,世界各大洲就能都包容到那个美妙的联系之中,从而创造出全人类共同的意识了。”

纵观历史的长河,人类文明只是匆匆的一瞬,但是对于新科技的出现无疑于一日千年。昨天的奇迹成了今天理所当然的事情。最近的两个世纪出现的这些改变人类历史、改变人类命运,甚至改变人类走向的科技,是我们更应该值得感谢的。我们不要再念念不忘我们的四大发明,因为除了四大发明我们好像在近代也没有什么能够太能拿的出手的发明。我们在享受科技带给我们便利的同时,我们更应该记住这些人们,他们发明了飞机、发明了汽车、发明了火车、发明了手机、发明了计算机……

我们很多人可能对打电报已经没有了概念和印象,我们生活的这个时代,我们的下一代,将会有截然不同的目标和方向,有着截然不同的生活内容和生活方式。我们不应该再苛求他们仍然和我们的想法一样。

我们更应该感谢能够生活在这个伟大的时代,感谢为这个时代创造了巨大的进步的科技,这是全人类共同的进步,因为地球是我们共同的家园。我们更应该铭记这些在新时代推动人类进步的人们,是他们改变了我们的生活,丰富了我们的生活内容,改进了我们的生活方式。

正如书中所说,个别统帅和民族战争并不是真正的胜利,全人类共同的胜利才是真正的胜利。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10

从回想之前读过的《一个陌生女人来的来信》和《国际象棋的故事》等一些短篇小说中就可以领略到鲜明的茨威格个人风格,细腻心理描写,浪漫情怀,而这本书中的12个故事时刻大致可以分为两类,历史发生时刻和艺术灵感时刻(主要是音乐和作家),关于历史,茨威格毕竟是文学作家,更热衷于或者说不自觉的执着于寻找故事的“偶然性”,而不是揭秘历史的必然。而那些伟大的音乐家和作家的灵感时刻则被描述的近乎于上帝的恩赐,而第二类中关于陀思妥耶夫斯基和托尔斯泰的两篇则几乎就是纯粹的文学创作了,不过,也的确写的超级精彩。

关于历史,茨威格虽然在前序中自言:“对书中描述的事件与人物心理的真实性,绝无一处企图借笔者的臆想予以冲淡或加强,因为历史在她从事完美塑造的那些玄妙的瞬间,是无需乎他人辅助的。历史作为诗人、作为戏剧家在行事,任何诗人都不应企图超越她。”可是啊,读了这段话根本不用看正文大概就可以断定最好还是忽视它,茨威格这股对历史无法抑制的赞美早已出卖他,他怎么可能控制得住自己不臆想不添加呢?因为他本身就是一个不息的创造者啊。

《不朽的逃亡者》中巴尔沃亚等西班牙占领者“照例”对土著人的血腥屠杀和肆意抢掠,和对上帝的虔诚敬畏,出现过多次对比,这种矛盾和复杂性我不确定是应该归为“人性”的一部分,还是更广泛的归为“生物性”,欧洲人自认高高在上的种族优越感,使他们看不到除了全知全能者上帝以外的其他人类种族,贫穷落后的土著人在他们眼里大概和猴子差不多吧,更或者不如说是空气中水中肉眼可忽视的微生物,所以如同喝水吃饭一样进行惯性屠杀,自然毫无愧疚。土著人的“人性”在历史中如同水中的微生物一样被忽视被剥夺,谁能确保有一天地球人不会被更高级的外星文明同等对待呢?毕竟从更高层面的宇宙道德观来看,这是差距悬殊中弱者既定的命运。好像过于悲观了。

可是最近读到的文学作品和曾经看过的影视作品中展现的土著人总是给人这种“隐形”的缺失感,从来都是被屠杀被奴役被驱赶,就好像他们从来不会痛苦、烦恼、不安、爱恋、思念,种族的优越感吞噬了土著人的“人性光辉”,泯然牛羊矣。

至于拜占庭的沦陷,被遗忘的凯卡波尔塔小门,看似荒谬,看似偶然,可是拜占庭的沦陷却是必然,即使不是凯卡波尔塔小门被遗忘,也会有另一扇“门”。

而黄金国的发现,更像一个极具命运讽刺性的传说,人类对金钱的欲望轻易就吞噬掉了所有人性,正如第一个故事《不朽的逃亡者》中那个酋长“毕恭毕敬地接待的这些天之骄子,这些强大的、如同上帝一般的外来者,一见到金子,就把尊严抛到一边去了。他们像一群解开铁链的狗,向着对方扑过去,拔出刀剑,攥紧拳头,声嘶力竭地狂吼,人人都想得到比别人更多的黄金。酋长看着这场闹剧,既惊奇又鄙夷:这是天涯海角不谙世事的人们对文明人的永远的惊讶,在这些文明人眼里,一小撮黄色金属比他们的文明在精神上和技术上的成就还要宝贵。

而苏特尔的命运,初读的时候陷在故事中跟着他跌宕起伏的命运而哀叹,可是如今回顾,却为他感到不值,如果不去执着于讨回过去的损失,着眼当下依靠他的勤劳和才华也许依然可以富甲一方,可是谁能确保自己面对那样的财富和不公可以做到释然呢?太多的历史故事告诉我们拥有自己无法守护的“财富”只会招致祸端,人性的贪婪早晚有一天会毁灭自身。

关于陀思妥耶夫斯基和托尔斯泰的两篇《壮丽的瞬间》和《逃向上帝》,因为更具文学性的原因,也是全书最爱的两部分,茨威格对托尔斯泰的心理描写使得他千百次的复活于后世读者面前,那种感同身受的挣扎、怯懦和痛苦,拉近了托尔斯泰和我们的距离。至于歌德的那篇,好像大家的兴趣更多的都在八卦上面,至于爱情,爱而不得的人不愿提起。“他年轻时善于隐藏,成年时善于节制;他通常几乎总是在镜像中、在暗码中、在象征中去透露他的深沉的秘密;这时他已是位白发老人了,他第一次毫无拘束地袒露了他的感情。”我愿意相信每一份真挚。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11

认识这本《人类群星闪耀时》,得益于王利芬老师,王老师在优米网的芬享时刻中分享了这本书,通过其中一个历史故事《亨德尔的复活》推荐这本书,听书里那近乎诗一般的语言,行云流水而又热情四射,我被深深的震撼了,有一种力量从我体内迸发,觉得可以做世界上一切的事情,只要我愿意。

所以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一开始变翻到了这一片段,在此,先对本书做一个介绍,本书选取了历史上14个对人类社会产生了重大影响的事件的瞬间,这些事件有些是由大人物来完成,而有些则是由历史上名不见经传的任务完成的历史的瞬间。这如本书的作者茨威格所说,尽管歌德把历史称为“上帝神秘礼物”的作坊,但是在这作坊里发生的,却是许多数不胜数的无关紧要和习以为常的事情,每一桩真正的事件都需要一个发展过程,在一个民族内,为了产生一位天才,总需要几百万人,一个真正具有历史意义的时刻,一个人类的群星闪耀时刻出现以前,必然会有漫长的岁月无谓的流逝。那些数不胜数的事件会像避雷针的尖端集中了整个大气层气流一样,集中在极短的 时间里发生。看了《人类群星闪耀时》几个片段。为茨威格写人物的笔法倾倒,茨威格是一个集英雄主义、浪漫主义、理想主义于一身,又有点跳跃的形式记录了历史上某一瞬间的事情。让人读起来欲罢不能。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12

读这本书的缘由是看到了高晓松推荐的。高晓松是当代的一个成功者吧,出身高知家庭,读的清华,然后出国留学几年,回来后写词、出书、开书店、办节目,红红火火的热闹景象。

李开复也是处于高知家庭,有一个有文化的爸爸,也是从小留,接受了中西方文化洗礼,成为了计算机行业的专家,教授。先后在世界顶级的公司任CEO、副总裁等,也是当代很成功的人。

谢丽尔·桑德伯格也是一位成功的女性,跟李开复差不多的职业定位,同样有一个经济学家的妈妈还是外婆。当然还有盖茨、乔布斯、爱因斯坦都并不是出生在寒门,不是富豪,但肯定也不是穷人的孩子。连这本书的作者,斯提芬茨威格都是出生在富有的家庭,接受了良好的教育。

这说明,家庭教育真的很重要,重要到可以影响一个人的人生格局。读这本书其实有点类似读历史书的感觉,虽然对滑铁卢、拜占庭、发现印加帝国、马赛曲等历史事件有了更加具体的、细节的了解,也非常有助于我们了解历史的真想。历史都是由因果关系发展而来的。某一个人推动了某段历史,对某个人来说可能是偶然,但是对于历史确是必然。

历史上留名的大人物也并不都是十全十美的,当然除了我们的孔夫子。

拿破仑骁勇善战,但是却违背历史年轮要当皇帝;歌德创造了很多文学歌剧,但是年老的时候却在儿女等着分遗产中离去;毛爷爷拥有非凡的军事才能。却在晚年发起了文革;列宁、斯大林也一样,建立了社会主义,却搞了个人崇拜;创作了马赛曲的鲁日,曲子流芳百世,人却活动潦倒落魄。

人在历史中的作用,真的可能就是天降神启一样不可思议,就在某一瞬间,担负了引领历史发展的责任,而后又回到了平凡、苦难重重的人间。

一个民族,千百万人里面才出一个天才,人世间数百万个闲暇的小时流逝过去,方始出现一个真正的历史性时刻,人类星光璀璨的时辰。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13

倘若艺术界出现一位天才,此人必千载不朽;倘若出现这样一个决定命运的历史性时刻,这一时刻必将影响十年乃至数百年。

这本书的内容是作者精挑细选的真实的历史故事,茨威格在书中前言中说道:“历史是真正的诗人、戏剧家,任何一个作家都别想超越它”。书中描述的事件与人物心理的真实性,作者并无根据自己的遐想加以冲淡或加强,因为历史在他从事完美塑造的那些玄妙的瞬间,是无须他人辅助的。

作为历史特写,茨威格在忠于真实和历史性的基础上,运用了各种艺术手段,描绘了迴然不同的人物性格,展现了色彩缤纷的历史画卷。

《南极争夺战》当然是让我印象最深的故事。这是两个国家之间的剧烈斗争,是人类与自然之间的斗争,更是人们与成功、失败之间的伟大斗争。

出发前,他们每个人心中都燃烧着炽热的火焰,因为他们坚信一定能够成功;出发时,五个人依然欢快地行进在渺无人迹的白色荒原中;雪原上的一个很小的黑点让他们每个人的心里都颤抖着可怕的念头:很可能有人经过了这里;不久,雪地上的一面黑色的旗帜让他们彻底地察觉到:我们失败了。一切努力都成了灰烬,几年的希望简直就像发疯。

返程的途中,大自然拿出它历经千年的力量。埃文斯突然精神失常,发疯死去;奥茨像一个英雄那样去迎接死亡;剩下的三个人以相拥的姿势在睡袋里离开了这个世界。

“悲剧”,是的,他们得了第二,而不是第一,心中的希望已经全然粉碎;在回返的途中,他们也像一位位无畏的英雄一样死去。这就是一场“伟大的悲剧”。

成功?失败?他们失败了,但是也成功了。成功只会留给那些有准备的人,谁又能说他们的精神没有成功呢?就如群星与太阳,太阳给了我们无尽的光芒,但是到了夜晚,没有了群星,这个世界也会变得黑暗。群星也一样是成功者。

他们的肉体已成了灰烬,但是他们的精神则凝聚成了一颗颗最耀眼的星星,不断地向后人们放射那与众不同的光芒,而且永恒不变,照亮空幻的暗夜。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14

前些天,普通话考试,抽到说话题目:《我的读书生活》,巧的是,前天刚读完《人类群星闪耀时》,所以本来担心说不满的三分钟到最后不够用了,一旦自己特别喜欢某本书或者某种事物,谈论起来,一定是有很多话可以说,甚至会强烈安利给别人。奥地利其他作家的作品读过的不多,读的最多就是茨威格,他的《断头皇后》、《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象棋的故事》,还有就是这本《人类群星闪耀时》了。茨威格写过一句话让自己印象很深刻,是关于他的作品的:“如果我写了一千页,一再修改之后,八百页被扔进了字纸篓,只留下二百页精华,我也绝无怨言。”这句话就说明了他一直追求着创作艺术精品,自己也拿来勉励自己。貌似茨威格最负盛名的作品就是《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了,但是自己最喜欢的反而是这本传记性质的书,2018也是二刷了。

这本书可以说属于传记类的,但是故事性很强,情节跌宕起伏,人物刻画也很丰满。茨威格在本书中选取了十四位英雄,而这十四位英雄则分别代表了决定世界历史的十四个瞬间。这十四位人物,分别是:太平洋的发现者巴尔博亚;攻陷拜占庭的奥斯曼土耳其帝国苏丹 穆罕摩德;以抱恙之躯写出了名满天下的《弥赛亚》的亨德尔;一夜才思涌现创作了《马赛曲》的鲁日;滑铁卢战役中因部下的一秒犹豫而全军覆没的拿破仑;被心爱姑娘拒绝后潜心著作,并重新焕发精神的老年歌德;黄金国的发现者苏特尔;临刑前一秒被意外特赦的陀思妥耶夫斯基;五败五战,仍不退缩为美洲和欧洲铺设电缆的菲尔德;为理想出逃的列夫·托尔斯泰;第二个带领队员到达南极洲的英国探险队长斯科特;冒着重重危险回国的列宁;为民生事业奔走一生的西塞罗;一战时期去欧洲开会的总统威尔逊。

这其中,让自己印象最深刻的人或者事物有以下几个:

1、拜占庭的陷落

这章在历史书上曾粗略学过一点,至今的记忆是:君士坦丁堡的陷落标志着统治延续一千多年的东罗马帝国的灭亡。从此,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占据了欧亚非等多地的经济、军事要道。

印象仅限于此,但是本书让自己重温了那段历史,并且以讲述故事的形式,这让自己看得更津津有味。 穆罕摩德攻打拜占庭时,因为对方城墙太过坚固,于是回国开始建造大炮,大炮建成后派人从崇山峻岭间运了过去,那时我觉得人的力量真大。后来继续读,发现 穆罕摩德做的事还有更令自己吃惊的,那就是把他的舰队从外海经岬角运到金角湾内港!也就是携带数百只船舰翻山越岭!当时自己就震惊了!茨威格在书里说:“将无法实现之事付诸实现正是非凡意志的真正标志。”深以为然。可以说,摩罕默德的种种非凡行为为后来他们的战胜提供了可能,然而,在真正的交战中,最终拜占庭帝国失败的原因令自己唏嘘不已。一个悲剧性的意外事件,往往对历史做出神秘莫测裁决的那神秘的一秒钟,一下子决定了拜占庭的命运。只因为有一扇小门没有关,所以几个土耳其士兵潜入了拜占庭,最终守城军队土崩瓦解。实在是戏剧!

不过,作者早在序言中说:“一个影响至今深远的决定系于唯一的一个日期,唯一的一个小时,常常还只系于一分钟,这样一些戏剧性的时刻,命运攸关的时刻,在个人的生活中,在历史的演进中,都是极为罕见的。”

其实,这也解释了书中很多故事带给自己的遗憾和戏剧感。

2、亨德尔的复活

读完这一章,去云村搜了一下让亨德尔名满天下的《弥赛亚》,在评论里看见好多人留言是从《人类群星闪耀时》过来的,同时也有不少人表达了对亨德尔的敬佩。自己也是如此,亨德尔也是全书中自己最喜欢的人物。亨德尔52岁从脸到脚右半边完全中风,后来在朋友的劝说下去温泉治疗,医生告诉他只能在滚烫的温泉待三小时,他为了好好活着,靠着冒死的意志力,一天待九个小时,结果,命运的奇迹发生了,它不让不朽的精神在会灭亡的肉体中消失,于是,亨德尔痊愈了,紧接着就投入到工作中去。然而,遗憾的是,不幸仍然围绕着他,在一种生活十分困难,情绪十分低落的情况,一次偶然,他创作了《弥赛亚》,就是这部作品,将亨德尔的灵魂托举起来,将它带到浩瀚的宇宙里,并永久地在永恒的宇宙里回荡。也就是通过这一章,自己第一次深刻感悟了为什么网易云音乐打开时的那五个字:“音乐的力量。”可以说,在我所有的经历或者体验中,认为亨德尔的经历是对这五个字最好的诠释。正如作者茨威格在书中写的亨德尔创作《弥赛亚》之后的生活那样:“闸门已经打开。音响之河又年复一年奔流不息。从此以后,无论什么都不能使亨德尔低头屈服,无论什么都不能使复活者再度失去生活的勇气。他在伦敦创建的歌剧院再次破产,持有债券的债权人再次对他催逼:但他昂首挺立,经受住了一切令人不快的事件,年已六旬的老人沿着他的作品的里程碑无忧无虑,毫不在乎地走他自己的路。有人给他制造麻烦,但他懂得如何体面地战胜它们。他日渐年迈力衰,双臂瘫痪,两腿风湿痉挛,但他依旧以不知疲倦的心从事创作,永不中断。最后,视力也不行了;在写作《耶弗塔》的过程中,他失明了。犹如失聪后的贝多芬,他虽双目俱眇,依然不知疲倦地、不可战胜地创作不已……”读这段时自己在空无一人的教室里,眼泪默默地流,尽管在以后的生涯里,岁月都没有轻饶过亨德尔,但那有如何?音乐已经让这个老人从精神上重新复活了,再大的苦难也不在成为阻拦,他已经拥有充分的斗志去面对他们,克服它们。正因为亨德尔做的够好,所以他才能在人生的终点骄傲地在心里说:“我已经做的够好了,我可以坦然去见上帝了。”大师亨德尔带给自己的感动太多,这一章读完好久都没有平静下来,希望自己在以后的人生中也可以保有像大师一种精神,就是把自己的路走好,把自己的人生过好,爱过,恨过,奋斗过,生活过,为自己喜欢的东西努力过,并满怀激情过每一天,那样自己也可以在最后对自己说:“我相信自己做得很不错了。”

3、飞越大洋的第一句话——菲尔德

这一章讲的是自从电发现以后,欧洲一下子被连了起来,但是唯一遗憾的是只有美洲还被排除在这个链条之外,所以有了一个大胆的横跨大洋铺设电缆的计划,这个计划的实施者,就是菲尔德。菲尔德当时是名年轻的巨富,每天都是悠哉度日。但当他听到这个计划时,他毅然决然地把他的整个身心,全部财富投入这项事业。而他的第一次尝试,却因为一个小小的技术上的差错毁掉了好几年的工作。菲尔德又进行第二次尝试,不幸的是,由于风暴,要铺设的电缆受到了严重的损害,他们不得不放弃选择返航。两次失败,所有的人都在怀疑这个计划的可行性,甚至有人提出把剩下的电缆出售,这样可以减少一点损失。在这种情况下,菲尔德的意志仍然没有动摇,他一定要再试一次!第三次,终于成功了,维多利亚女王的祝贺通过海底电缆,传到了大洋彼岸,人们欢欣鼓舞。然而,好景不长,仅仅过了一天,电缆便停止了工作,人们愤怒了。昨天还被大家称为功臣的菲尔德,今天就不得不面临人们的谩骂诋毁,像个罪犯一样的逃避。这样的生活,他过了六年,那条停止工作的电缆也在海底沉默了六年。然而,六年之后,菲尔德又出现了,还是这个人,怀着同样的信念,同样的信赖,从沉默的流放中,从恶意的诋毁中又复活了,他又出发了,这一次,电缆终于向欧洲传送出了清晰的讯号,成功了!

瞧,这就是人的意志的伟大之处,变不可能为可能,在行进的路上哪怕遇到再多的苦难,也仍然拥有从头再来的勇气。这是我从菲尔德身上学到的。

除了他们,还有很多人的故事让我从中感悟到了很多,这本书真的很不错。去体会一下十四位英雄人物和十四个历史瞬间,从他们身上学到了勇敢,执着,不屈。“虽千万人吾往矣”、“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同时,书中的语言也很值得自己学习,尤其是作用在写作中。茨威格很擅长用比喻和对比等手法,这样带给读者感触就格外强烈,可以借鉴一下。自己读的译本是潘子力和高中甫先生共同翻译的,很不错。

“历史的天空闪烁几颗星,人间一股英雄气,在驰骋纵横…”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15

奥地利著名作者茨威格记录12篇人物传记,向我们展示了12个决定历史的瞬间:千年帝国拜占庭的陷落、巴尔沃亚眺望水天一色的太平洋、亨德尔奇迹的精神复活、老年歌德热恋的悲歌、滑铁卢的一分钟以及对南极洲的夺取……当历史的使命降落到个人身上时,主人公如何对待这历史的抉择,他们强烈的个人意志和历史宿命碰撞之际,火光闪耀,照耀着人类文明的天空。因为他们强烈的意志和美好的愿景才能当之无愧的承担历史赋予他的使命……

那些历史的尖峰时刻都需要太长的酝酿时间,每一桩影响深远的事件都需要一个发展的过程。就像避雷针的尖端汇聚了整个大气层的电流一样,那些不可胜数的事件也会挤在这最短的时间内发作,但它们的决定性影响却超越时间之上。这群星闪耀的时刻——之所以这样称呼这些时刻,是因为它们宛若星辰一般永远散射着光辉,普照着暂时的黑夜。而当我们能够抓住这一瞬间我们就赢得了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这一瞬他可以决定一个人的生死,一个民族的存亡,甚至全人类的命运。

一个真正的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时刻,一个人类群星闪耀时刻出现以前,必然会有漫长的岁月无谓地流逝而去,在这种关键的时刻,那些平时慢慢悠悠顺序发生和并列发生的事,都压缩在这样一个决定一切的短暂时刻表现。其实人生何尝不是呢?大多数人大多时候都是平淡无奇的,只有几个选择性的时刻决定着我们的人生,例如高考、就业的方向……我们的一个不经意的瞬间就是觉得我们人生的大事,为了这个不经意的瞬间我们必须在哪些平淡无奇的日子了充实好自己才能在哪一瞬间做出正确的选择。

逃向苍天是讲述了列夫托尔斯泰离家出走的背景以及自己的心里变化,让我们明白了造成这场悲剧的主要原因,也让我们不得不敬佩这个伟大的文豪……当他逃离了那个舒适的豪宅时,他就公开的、鲜明的、毫无保留的跨入了数十万的劳苦大众之中。他为了那先空洞的誓言;为了那先虚无的梦想;为了那些自己毕生追求的真理。可以平静的、坚定的走向死亡,正如他死时一样的平静,他感受到了前所未有愉快。83岁的他又一次用自己的亲身实践告诉了我们他的选择,逃出牢笼的他虽然遭受了各种各样的困难和障碍,但他都能轻松地化解一切,因为他有一颗坚定的心。因为他选择的离开,使他在自己生命的最后时刻人格和灵魂得到了升华,他注定要被后世所铭记的。这也注定了一场悲剧的诞生。壮烈的毁灭,虽死犹生,失败中会产生攀登无限高峰的意志。因为只有雄心壮志才会点燃起火热的心,去做那些获得成就和轻易成功极为偶然的事。一个人在同不可战胜的占绝对优势的厄运的搏斗中毁灭了自己,但他的心灵却因此变的无比高尚。一位文豪只是有时候会创作出千古流传的伟大悲剧,而生活所创作的千古流传的伟大悲剧却多至千万倍呢。

历史前进的方向往往只需一分钟便可发生转向,可是谁也不知道下一个改变进程的一分钟会何时以何种方式落到何人的身上,但我们每个人都期待自己是哪个幸运儿,只是命运从来没有慈悲之心。我们能做的就是在平庸的生活中做好自己,才能在哪一瞬间做出正确的选择。那样我们才不会因为自己的平庸而白白的浪费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16

20世纪初的世界,几乎已无秘密可言,所有之前地球上未曾被人类染指的地方,陆地或海洋,都留下了人类的足迹。当然也有特例,那就是地球的两极。千万年来,地球一直以两极为轴心转动着,人们对它们的好奇,可想而知。在科技飞速发展的时代,尽管只有些许可能,也会有一些勇士,踏上探索地球“处女地”的征程。北极被征服了,接下来,轮到了南极。

1911年,英国海军上尉斯科特开始了征程,他的目的地直指南极。在当时看来,他们几乎准备好了一切,从衣服到食物,再到拉雪橇的西伯利亚矮种马,一切貌似都在掌控之中。在经过近半年的等待之后,出发的日子终于来临。

而就在这时,他们惊讶的发现,他们并非妄图征服南极的唯一团队,在距他们110公里的地方,有一个挪威人,也在计划着向南极挺进,他就是第一个到达南极的人——阿蒙森。国家的荣誉,个人的使命,强大的竞争对手,让斯科特本人以及团队感到了沉重的压力。但是此时的他们还是对未来充满了信心,因为一切都是那么顺利,至少看上去是这样。

但就像上面所说的那样,顺利都是表面上的,真正的困难,随着斯科特的开拔,马上扑面而来。先是西伯利亚矮种马不适宜南极的冰天雪地,在走到比尔兹摩尔冰川时随着最后一匹马的死亡,他们不得不使用人力,拉着沉重的雪橇继续前行;

接着是天气突然转变,冬季风的提前来临,让本来松软的雪变成了坚硬的“三角铁”;可最大的困难总是被留在最后,当他们以为战胜了一切困难终于要迎来最后的胜利,成为世界上第一个踏上南极点的团队时,他们绝望的发现,在南极点上,已经飘扬着挪威的国旗,阿蒙森已经提前到达了这里。在人类的历史上,人们往往只能记得第一,第二终会被无情抛弃。梦想的破灭,成为压垮他们的最后一根稻草。

但是任务还得完成,因为这是他们的使命,虽然这份使命已被别人“践踏”。收集岩石资料,观测气候数据,最为心痛的是,他们要带上阿蒙森在南极点上留下的证据,以证明他是第一个到达南极的人——给挪威国王的信。

带着疲惫,他们踏上了返回的道路,这时的斯科特和他的队友们,虽然天气并没有比来时更加恶劣,但是他们已经没有足够的能力克服了,因为他们失去了精神的支撑,他们现在是以失败者的身份返回的。

但是上天并没有因为他们是失败者就多给他们一丝一毫的怜悯,困难依旧接踵而至。寒冷的天气,持续的零下40度低温,使他们肢体麻木,用冻掉脚趾的脚挪动着;在冰天雪地里迷失方向,找不到补给储备点;在费尽周折终于找到储备点之后,才发现储备的煤油过少,不足以提供他们迫切需求的热量。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的苦难。大自然终于用它无情的手段打散了这支勇敢队伍最后的希望。

先是有人在备受折磨之后疯了,然后是在一个早上,一位受伤的队友为了其他人的生存,在脱下衣服之后,走进了冰天雪地之中。悲壮,催人泪下的悲壮。最后的三个人并非幸运儿,在历经苦难之后仍看不到未来时,他们不得不选择放弃,在睡袋中等待着死亡的来临。

他们真的放弃了吗,答案是否定的,他们在一连串的灾难之后,放弃了自己的生命,这是他们的权利,但是他们依然坚持着自己的使命,这是他们的责任,他们在人生的最后一刻仍然坚守着自己的责任。

斯科特用冻僵的手拿着笔写下了这次冒险失败的原因,为后来者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为他的每一个伙伴的家人留下证明他们是勇士的证言;为自己的妻子还有儿子留下自己的安慰和希望。他做了他所能做的一切,但惟独没有为自己做点什么,甚至是一份遗嘱。伟大莫过于此!

以勇气挑战梦想,用生命承担责任,这样的人,找不出理由不去尊敬和纪念。

历史是公平的,这次,它不仅记下了第一个到达南极点的阿蒙森,也为后来者留下了足够书写其伟大的丰碑,让我们记住了斯科特。

我们是幸运的,因为我们有幸在历史中读到了这位英雄,伟大的斯科特。向英雄致敬,为梦想致敬,更为责任致敬!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17

爸爸在很久以前就向我介绍过茨威格的《人类群星闪耀时》这本书了,但是我一直都没有看。这次放假,老师要求我们看,而我也正好想完成看这本书的心愿。于是用了两天的时间,看完了这本书,同时也看了一本茨威格的传记:《触摸人类的心灵——茨威格》。两本书看下来我对茨威格和他笔下的人物都有了些了解,其中给我的印象最深的便是描写托尔斯泰的《逃向苍天》。

这是我所读过所有文章中唯一一篇使用剧本体裁的“人物传记”——这也许是作者的用意——注释、前言、后记、茨威格的传记里,无不提到了托尔斯泰未能完成的一个剧本,其中的主人公影射的正是托尔斯泰本人。他未完成结尾,就是因为他不知道该怎样结束、自己该怎样继续生活下去。茨威格的这一篇剧本,正帮他补全了最后的一幕——从托尔斯泰本人的经历、遭遇、波折,到离家出走,最后从容地投向死亡的怀抱,奔向了苍天。 托尔斯泰作为一位革命者,同时作为一个地位显赫的伯爵,自然是十分矛盾和相互冲突的,而他也是对自己伯爵的贵族身份感到厌恶。不过,他的家人们都沉迷于眼前,只关心自己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导致了他八十三岁离家出走、奔向自由的结局。

而在他做出这个决定前,曾有两个学生拜访过他——这两个学生,文章中代表正是俄罗斯的所有革命者:俄罗斯的革命者,多慢是响应他的号召,行动起来的。正是这两个学生,使他坚定了出走的觉醒。他们尖锐地指出了托尔斯泰内心的矛盾:“……您为什么总是在口头上夸夸其谈,而不去身体力行您自己的主张呢?……”这恰好体现了革命这门的想法:尊敬他,但又不赞成他的主张。但这并不遮掩了他的伟大。 虽然他的晚年是在焦虑、痛苦和矛盾中度过的,但是他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找回了自己。

在从前,他为别人想的太多,完全不考虑自己的感受,而最后——在那一瞬间,他又变回了从前的他,他决定了自己的命运,在他临死前,一句话说明了他的决心与凄凉:“多少年来我一直怕死,我怕我不能躺在自己的床上死去……但是现在,或许死神正在这房间里等我呢,而我却无所畏惧地向他走去。”

走向信仰的路上固然辛苦,而在到达了信仰后又不被人理解更加痛苦。不过,正如文章的最后一句所说的那样:“如果他不为我们这些人去受苦受难,那么列夫.托尔斯泰就永远不可能像今天这样属于全人类。” 茨威格和托尔斯泰都是一样的,都是为自由而生,为自由而战,为自由而逝去。他们都已自己的方法奔向苍天、逃脱这个已无自由,已不平等的世界。群星先是迎接了托尔斯泰,接着迎接了茨威格。他都已登上群星的圣殿,在天空闪耀。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18

已是深夜,罕见的有了几颗星辰,在深蓝的天空中若隐若现。我望着那一颗颗星辰,望着那夜空,突然想起一本我常看的书,便是《人类群星闪耀时》。

这本书是茨威格的一本传记,林林总总记载了十二个改变人类历史的事件,包括“拜占庭的沦陷”、“滑铁卢的一分钟”,“南极探险的斗争”等。其中我印象最深的也便是南极斗争了。

故事讲述了斯科特一行人前往南极,与阿蒙森等人抢夺第一,不幸落败。在归途中,五人互相打气,仍不幸身亡,但他们却为英国带去许多珍贵样品的故事。

从文章所讲述的故事来看,斯科特一行人确乎是落败了,但他身为一个失败者,仍然可以去尊重胜者,为他们宣告胜利,对他来说,能迈出这一步确乎已经是极大的成功。而他们在归途中,互相取暖,即使同伴受伤也不离不弃,即使天气恶劣也不放下献给国家的岩石样品。即使失败那又如何?再爬起来就是了,他们的精神在整个人类历史的天空中,就像一颗星辰,亮眼而又独特。这种精神让阿蒙森感到羞愧,也是不足为奇的罢!我想着。

十二个历史瞬间,十二位传主,十二颗星辰。他们或是成功,或是失败,但他们都是一样的,都是做出过无比大的贡献的人。这样的话,又何苦去计较失败呢?只有你把失败当作成功看待,才能照耀属于你自己的那一片天空!

这样的失败,何不等于成功?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19

仰望星空,茫茫天际,点点繁星,照亮了黑夜。而在人类文明这片灿烂星空中,那些英雄的故事,伟人的瞬间,在闪烁的星空中群星闪耀,永恒不熄。

时间似水匆匆流逝,历史的车轮横扫一切,只有那些群星闪耀的时刻才会被永远记录下来。茨威格的《人类群星闪耀时》,真实记录着12个决定历史命运和改变人类文明发展的英雄瞬间。这里,记载着不朽与传奇,上演着荣耀与悲剧。人类的犹豫与抉择,勇敢与退缩在这里展露。当你仰望这片灿烂群星时,你将会意识到:人类意志的强大,足以改变历史,决定未来。

这些辉煌的故事,听起来仿若神话一般;那些不朽的时刻,却仿佛就在眼前。而英雄之所造就了伟大,是他们在这人人皆有的一分一秒里,以非凡的意志,抓住了短暂的一瞬。不朽由瞬间决定,瞬间造就永恒,我们会惊奇地发现,命运之神十分公正地把机会分给了每一个人,而之前任何的错误及那一刻的犹豫不决,都将葬送这一瞬间。君士拜占庭被攻占,仅因一扇小门对敌敞开这样的“失之毫厘,谬以千里,”使得失去的那一瞬用千年也难以换回;格鲁希,一个本可改变历史的无名之辈,只因一瞬的怯懦,造成了滑铁户的倒戈及欧洲命运的改变。英雄的命运、人类的历史,有时在这一瞬间决定,只有那些有胆识,愿以毕生付出的人才能换来永恒的一瞬。

这瞬间的永恒的背后,包含着伟人们毕生的付出,那些令人羡慕的时刻,有不为人知的默默耕耘,这看似一时之力,却非一瞬之功。韩德尔创作出伟大的《弥赛亚》,这人类历史上光荣的时刻源于他毕生对音乐追求的热爱;鲁日一夜天才,创作出不朽之作——《马赛曲》。在这一切来临之前,他心中已充满对祖国的热爱,对敌人的仇视及对大革命必胜的信心,他胸中燃烧着的大火,把他所有的力量在那一瞬间燃放出来;陀思妥耶夫斯基,从容赴刑场,无畏生死,在此之前,他誓以革命推翻黑暗的信念,在此刻造就了不朽的意志。以毕生的付出,才能在某一个瞬间时刻,造就永恒与不朽。

我们或许只是芸芸众生中的一员,但应大胆逐梦,追求永恒。一个人不能没有梦想,没有梦想人生就没有光彩。伟人的事例早已告诉了我们,伟大并非水到渠成的童话,梦想不是海市蜃楼的空想,实现梦想需要我们实实在在的行动,为自己的人生目标与价值追求努力奋斗,绝不是空空而谈就可以做到的。这需要我们毕生的努力,执著坚守,相信铁杵磨成针,水滴石穿;这需要我们全心全意地投入于其中,砥砺前行,为自己的理想投入全部的热情;这需要相信自己能达到成功的彼岸,大胆追梦,争做新时代的弄潮儿。哪怕最后也是不见经传,但这追求的过程足以让人感动。将自己毕生付出,终会在生命的某一刻,达到自己人生的永恒。

你的付出,终究将会有所回报。为自己点亮一片群星,达到生命中的永恒。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20

马克思曾说:“历史是由人民创造的。”的确,正是有许许多多的人,他们闪耀在人间,造就了历史。这个暑假,我阅读了斯蒂芬·茨威格所著的《人类群星闪耀时》,他被誉为“历史上最好的传记作家”,这本书也是他的名作之一。他以书中12篇伟人的事迹,记录了人类历史上那些可能影响未来的片刻与人物,他们的人性光芒如同群星的闪耀。在这本书的12篇故事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是《滑铁卢的一分钟》。

茨威格用生动的语言向我们描述了:在那决定法国乃至欧洲命运的一分钟里,那位手握命令而无法决断的元帅的犹豫,选择时的艰难,当他发现来者不是来支援的格鲁希军队,而是被击退的普军时的大惊失色和惊恐万状。也许失败的原因不止是那推迟了两个小时的检阅,又或是拿破仑信任了一个过分老实的军官,或是军官过于信任了拿破仑的命令,但至少,如果没有格鲁希元帅停下来不再争取主动权,法国的革命必将截然不同,甚至这一分钟决定了整个19世纪。

作者在文中说:“唯有强者能掌握自己的命运,我们永远不要被动等待命运的垂青”。在我国的历史上,也有一些因优柔寡断而改写历史的事件。早在秦朝末年,楚汉相争,项羽请刘邦去鸿门赴宴,当时他的谋士范增已看出刘邦将成大器,暗示项羽杀掉他,但项羽过于优柔寡断,多次错过机会,竟然让刘邦安然无恙地回到了封地,并由此引发了乌江自刎的失败结局。历史上的这些例子,都告诉我们成败往往就在一念之间,所以关键时刻我们做事应该果断,不要给自己留下无法弥补的遗憾。

除却《滑铁卢的一分钟》,本书的其他篇章细致描绘了一些历史人物的重要片段。无论是亨德尔、列宁、菲尔德等人的成功,还是拿破仑、斯科特、威尔逊的失败,都那么生动有趣而引人深思。茨威格让我们清清楚楚地看见人类的历史是怎样在一瞬间被改写的,让人有生不逢时之感慨,当个人意志和历史宿命碰出火花时,那样的时刻便从此照耀着人类文明的天空。

同时这本书也表明了茨威格对历史的看法,他并没有对那些利用战争手段建立政权的“一将功成万骨枯”的君王、将相们歌功颂德,而是通过巴尔扎克之口表达了自己对于暴力的厌恶。但对于执着而仁慈的人,比如伟大的人文主义者西塞罗,他便会致以崇高的敬意,以呼唤独立和自由的精神。

茨威格说:“真正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时刻—一个人类的群星闪耀时刻出现以前,必然会有漫长的岁月无情的流逝。”人类智慧所凝结成的繁星普照着黑夜。而我们要做的,大概就是在观赏漫天繁星的同时,也努力让自己成为天空中一颗闪耀的星星。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21

拿到这本书时,感觉应该是很容易读的`故事书,但真正阅读时,或许是因为翻译的原因,还是存在一定记忆难度的,主要是外国人的名字挺难记。

静下心来好好读完大咖们都在推荐的这本:号称人类智慧结晶的书,从千年帝国拜占庭的陷落、亨德尔奇迹的精神复活、老年歌德的悲歌、滑铁卢的最后一刻等历史伟人的巅峰时刻,我最想分享以下两个故事的阅读心得。

一、拜占庭的陷落

描述的是新生代土耳其帝国攻陷罗马帝国的事件,其中应用了很多方法论(特别是成功的把战船从陆地上拖运到另一边的海面),攻城掠地。就在快要成功之时,却因罗马城池的疏忽-----留了几个小门,让对手轻松进了城,所以细节决定成败。

整个对战,都是攻方想尽一切的办法,且守方却重重出错,最后造成拜占庭的陷落,欧洲到最后才认识到自己的错,而现在无论他们如何悔恨,历史都无法改变了。历史的偶然性,很多小人物改变了历史,很多蝴蝶效应般的随机事件改变了人类的走向。

二、亨德尔的复活

讲述西方圣乐之祖--亨德尔的传奇人生,突然中风造成他右半身瘫痪,他用自己的意志冒死在温泉泡9个小时,最后让自己获得重生,恢复健康后的他又毫不迟疑地全力投身到工作中,但时运不佳的他,又遇到生意惨谈,负债累累让这位斗士感觉自己被击败。最后是《弥塞亚》让亨德尔真正站了起来,他抵住了一切逆风恶浪。人生就是这样,不断的挑战一次又一次的困难,在挑战过程中把自己推向人生高峰。

群星闪耀,也许只是一瞬间的璀璨,但却为历史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无形间改变了历史的发展。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22

马克思曾说过:“历史是由人民创造的。”但我还是想坚持,历史是由英雄和天才们创造的。阅读完斯蒂芬·茨威格的《人类的群星闪耀时》这本书后,激情涌动,比起刚刚捧起这本沉甸甸的书时,更加激动,当然,不忘抑制这份膨胀的激情,静下来开始理性思考。

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我们会发现“一个真正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时刻——一个人类的群星闪耀时刻出现以前,必然会有漫长的岁月无谓的流逝而去。”而在这种关键时刻,“那些平时慢慢悠悠顺序发生和并列发生的事,都压缩在这样一个决定一切的短暂时刻表现出来。这一时刻对世世代代做出不可改变的决定,他决定着一个人的生死、一个民族的存亡甚至整个人类的命运。”然而,谁抓住了这些关键时刻,历史就把他捧为了英雄和天才,化作了不朽的丰碑;失去了,则成为了永恒的悲剧,始终让后人叹惋。

历史就是如此,是必然性?还是偶然性?我想这些讨论是无谓的。茨威格先生用12篇历史人物的特写,上演的一部部历史戏剧,足以让我们找到答案。

曾经,开辟新航路和地理大发现是那一个时代的人们都认为的不朽的事业,而且那也是一个人们心灵坑脏,追逐黄金的时代。世界到处都充满了杀戮与暴力,也充满了自由和信仰。西班牙探险家巴尔沃亚,第一个发现太平洋的欧洲人,被历史遗忘在一个无多少人知晓的角落。他是一个叛乱者和亡命之徒,为了逃遁和自由的追求,他逃到煊赫的行动中去,到不朽的事业中寻求庇护。然而,为什么他会那么有历史使命的崇高意识,无畏无惧的冒险的同时,竟以上帝的名义干出许多最卑鄙最无耻、非人道的事呢?可以为了崇高的目的而不择手段?亦或者说这是历史的必然的要求和偶然的结果?信仰,是信仰要求英雄和天才们为了达到目的,可以牺牲他人甚至自己?

正是信仰的力量,使几经被命运打败的德国作曲家韩德尔重获新生,做出了《弥赛亚》这部旷世的不朽之作。他在上帝面前演奏出最感人而又最虔诚的乐章。他用生命的原动力证明了“只有饱经忧患的人才懂得快乐,只有经过磨难的人才会预感到仁慈的最后赦免。”

信仰是生命的支柱,但走向信仰的道路却往往是充满挫折和承担着巨大的痛苦。俄国著名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几乎是以生命的代价走向信仰之路。当他在死神将要降临之际,突然刑场的赦免,使“他的心才感受到生的甜蜜”和“又不得不为受难而爱生活。”然而这是一种贪生怕死还是说敬畏生命?

还有同样是俄国的作家,托尔斯泰,其离家出走的思想是复杂的,但他始终怀有博爱的信仰,“通过暴力是不可能建立一种符合道德的制度,因为任何一种暴力都会不可避免地会再产生暴力。”于是,他为了这样一种信念而去受苦难。但在我看来,不是苦难就有意义的,羊群式的服从苦难只会为维护专制者的统治更加巩固。革命,不是违背博爱,是为了更好的践行博爱的精神,尤其是大学生,那个时代的大学生,为了国家、人民而勇敢、坚强、乐于献生和抛弃生命,那一份历史责任感和爱国主义传统是否会在和平时代淹没消逝呢?

还有,我很感慨英国的斯科特和他的南极考察队员,为了探索地球的最后一块处女之地,他们同不可战胜的占绝对优势的厄运的搏斗中毁灭了自己。很感慨俄国的革命导师列宁,为了革命利益的胜利完成,把自己的荣辱毁誉置之度外。很感慨美国实业家菲尔德为了完成越过大洋通话的梦想,仅靠纯朴的勇气承受着所有失败的压力和耻笑。

当然,我也很惋惜拿破仑在滑铁卢战役的胜败竟由一个窝囊废主宰着,而且只用一分钟的决定,格鲁西将军的一个决定,就把欧洲历史改写了。可见,命运是鄙视那些畏首畏尾的人的,它只会把勇敢者高高举起。而那些被举起的,就是我们所说的英雄和天才们。

我们应该为英雄和天才们喝彩,因为他们懂得抓住那些群星闪耀的时刻——“它们宛若星辰一般永远散射着光辉,照耀着暂时的黑夜。”他们的光辉与群星那样永恒,照亮后人。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23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更多的是迷茫和无力,因为我想到了小时候自己第一次意识到死亡这件事:

那时我正在读小学三年级,我有一天趴在床上,想到有一天我死了,这世界上便没有我了,我的思想什么的都没了,没有意识了,太可怕了,差点吓哭。

这之后我便想既然每个人都有一死,那我总得留下点什么给世界,让它在我死后依然生机勃勃,于是我成了理想主义者。

到现在看这本书,12个人已经死去了,但他们创造了不会陨落的星星,在他们死后的宇宙里依然闪耀着。

我今年21岁,距离我意识到死亡已经过去十多年了,我这个理想主义者慢慢地悲观起来,因为二十一岁的我一无所有,创造一颗永恒闪耀的星成了一件几乎不可能的事情了。

“对于人类来说,第一个意味着一切,第二个则什么都不是。”南极探险队看见挪威的国旗比他们先插在南极大地上时,他们留下了眼泪。同样经历了南极天气的极端考验,但是最终却成了什么多不是的第二个。

对,历史太漫长,漫长到最后只会记住“第一个”的东西,而无数个“第二个”却淹没在历史浪潮中。

第二个并不失败,依旧会像斯科特写下恳请我们照顾好他的遗孀死去一样具有史诗般的光荣,失败的是你没有成为“第二个”的资格,你没有去追求“第一个”。这样的你,不会像巴尔博亚欠下债后出逃勇敢探索发现新大陆;也不会坚持不懈地攻下拜占庭,更不会像七十多岁的托尔斯泰依旧勇敢面对自己的内心而出逃...

因为他们没有停止追求,即使在灵感枯竭了,心中依然响起《弥撒曲》,是他们心中那团永不磨灭的热火点亮了一颗星星,让它永远在黑暗的宇宙中闪烁。

我今年21岁了,距离我意识到死亡已经过去十多年了,我这个理想主义慢慢悲观起来,因为二十一岁的我一无所有,创造一颗永恒闪烁的星成了一件几乎不可能的事情了。但是,我不会让心中那撮奄奄一息的火苗熄灭,我会努力让它燃烧,变成热火,变成永恒不灭的生命之光,把属于自己的那颗星星照亮,让它闪烁在人类无穷无尽地宇宙中!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24

今天我看了《人类群星闪耀时》的第一篇故事《到不朽之中寻求庇护》。它主要讲述了一个亡命之徒为了保命而探险的故事。

巴斯特·努涅斯·德·巴尔沃亚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他是个富有冒险精神的勇敢者,却也是个唯利是图的小人。他藏在空箱子里上了前去南美洲的船——为了开拓和寻找哥伦布所说的黄金王国。他为了野心不但挤走了整支队伍的主人,还赶走了国王派来的总督。被他赶走的队伍主人回到了西班牙,向朝廷报告了他的恶劣行为。为了避免惩罚,努涅斯·德·巴尔特亚决定率先寻找黄金财富,以保障自己的安全。在艰苦的旅途之中,他成为了第一个看到太平洋文明的人,并知晓了在不远的“毕鲁”帝国拥有无限黄金。当他准备出发的时候,他的朋友为了抢夺功劳出卖了他,连和王国派来的新总督将他算上了断头台。

这个故事既伟大又悲壮。努涅斯·德·巴尔沃亚这个人有自己的希望,即使是一丝一毫的希望也不会放弃。他在可以从小岛上逃脱的时候藏进了箱子,获得了自由;他在连达岛上赶走了队伍主人恩西和总督,获得了权力;当恩西向西班牙宫廷揭露他的罪行,他知道自己难逃死罪,他选择了探寻宝藏以此赎罪,得到了生机。他不愿坐以待毙,只想挑战远方,他带着为数不多却同样下定决心的伙伴去完成了一项伟大的壮举,他宁愿在有史以来最有胆识的一场冒险中光荣就义,也不愿屈辱的被人拖上断头台。可这个集英雄、探险家、强盗、叛乱者于一身的匪徒终究还是输了,但输的有光彩,有脸面。这个强盗有着无耻且光辉的一生,他死的光荣,是为了一场希望的冒险,既让人唾弃,也使他名垂千古。

英雄是人类繁衍过程中的一瞬间,却也像永恒的明星,在无边的天际闪耀光芒。他们的力量虽小,但有着不可磨灭的作用,我们应该铭记英雄,让英雄永远活在我们的心中,让英雄的精神永远活在我们的心中。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25

这一章茨威格采用打破传统的剧本式

改变会不会从旧有体制内诞生?托尔斯泰没有给我们答案,他对现实的反抗只是停留在文字上,到了生命的最后时光,他突然出走,据说是为了和他的贵族身份决裂,乃至与他生活几十年的妻子决裂。

无从评判托尔斯泰的这种行为,倒是想起了天朝在革命时代的那些怀有理想的人,出于各种各样的目的,和家人决裂,这时候我只能说呵呵。

人是有感情的动物,决裂是最伤了家人的心,那些理想的人有时候会把自己的屠刀杀向最爱自己的人。托尔斯泰也是,他不了解妻子内心的苦闷,因为他的妻子也有

他的妻子索菲亚在嫁给托尔斯泰以前也是一个文学少女,她期待结婚之后可以和丈夫过着文学生活,但是他的伯爵丈夫根本没有太多钱,何况又要维持着贵族身份,一切都是索菲亚自己在操持一切。生活的琐碎磨灭了曾经的文学少女心。

其他人看到的是伟人如何如何在这种情况下受到屈辱的对待,我只是看见了一颗被世俗磨灭的、曾经的索菲亚。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26

时间已是上午九点钟。但部队尚未全部到齐。下了三天的雨,地上又湿又软,行路困难,妨碍了炮兵的转移。到这时候,太阳才渐渐地从阴云中露出来,照耀着大地。空中刮着大风。今天的太阳可不像当年奥斯特里茨的太阳那样金光灿烂,预兆着吉祥。今天的太阳只散射出淡黄色的微光,显阴郁无力。这是北方的阳光。部队终于准备就绪,处于待命状态。

战役打响以前,拿破仑又一次骑着自己的白色牝马,沿着前线,从头至尾检阅一番。在呼啸的寒风里,旗手们举起战旗,骑兵们英武地挥动战刀,步兵们用刺刀尖挑起自己的熊皮军帽,向皇帝致意。所有的战鼓狂热地敲响,所有的军号都对着自己的统帅快乐地吹出清亮的号音。但是,盖过这一切响彻四方声音的.却是雷鸣般的欢呼声,它从各个师团滚滚而来。这是从7万士兵的喉咙里进发出来的,低沉而又洪亮的欢呼声:“皇帝万岁!” 二十年来,拿破仑进行过无数次检阅,从未有像他这最后一次检阅这样壮观,热烈。欢呼声刚一消失,十一点钟——比预定时间晚了两小时,而这恰恰是致命的两小时!——炮手们接到命令:用榴弹炮轰击山头上的身穿红衣的英国士兵。

接着,内伊——这位“雄中之杰”,率领步兵发起冲锋。决定拿破仑命运的时刻开始了。关于这次战役,曾经有过无数的描述。但人们似乎从不厌倦去阅读关于它的各种各样激动人心的记载,一会儿去读司各特写的鸿篇巨制,一会儿去读司汤达写的片断插曲。这次战役,无论是从远看,还是从近看,无论是从统帅的山头上看,还是从盔甲骑兵的马鞍上看,它都是伟大的,具有多方面的意义。它是一部扣人心弦的富于戏剧性的艺术杰作:一会儿陷入畏惧,一会儿又充满希望,两者不停地变换着位置。最后.这种变换突然成了一场灭顶之灾。这次战役是真正悲剧的典型,因为欧洲的命运全系在拿破仑这一个人的命运上,拿破仑的存在,犹如节日迷人的焰火,它像爆竹一样,在倏然坠地、永远熄灭之前,又再次冲上云霄。

从上午十一点至下午一点,法军师团向高地进攻,一度占领了村庄和阵地,但又被击退下来,继而又发起进攻。在空旷、泥泞的山坡上已覆盖着1万具尸体。可是除了大量消耗以外,什么也没有达到。双方的军队都已疲惫不堪,双方的统帅都焦虑不安。双方都知道,谁先得到增援,谁就是胜利者。威灵顿等待着布吕歇尔;拿破仑盼望着格鲁希。拿破仑心情焦灼,不时端起望远镜接二连三地派传令兵到格鲁希那里去;一旦他的这位元帅及时赶到,那么奥斯特里茨的太阳将会重新在法兰西上空照耀。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27

在最初我捧起这本书的时候,就有些不明白为什么是人类群星呢,闪耀时又是什么?这本书的名字,就像一片未知的领域正诱惑着我去探索。

它显然成功的吸引住了我的注意,翻开目录一看,那萦绕在我心间的迷雾才算是散去些许。

我开始读了起来,那历史的经历,在我翻开书那一刻像是就在我身边刚刚发生不就,战火中的余烟还未散去;那将士们为踏上征程而激动的呐喊还在耳边;那滑铁卢在战时犹豫不决的心态,我不自主的为他着急,当因他而败北的时候,我有点咬牙切齿。这种感觉就像活在历史里,让人欲罢不能的感觉。

在这本书里,当你读进心里的时候,它就像是你的记忆一样,他们都是有历史上的一些经验所结成的,正所谓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这本书也算得上一位“老人”了。

每一篇章中都有一些旁批,使这本书在原有的历史上更多了一些“亲和”,在后面还有阅读鉴赏作为小结启示,给一个篇章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拓展知识给我们带来了无数想象空间。

而在一本书读完后,我得到了历史名人的一些经验,也解开了心中的疑惑。

人类的历史就如一篇浩瀚的星河,无数个生命在其中发亮,知识亮度有亮有暗,有长有短,群星闪耀,也就是把历史名人汇聚在了一起。让我们走进历史,去看那名人的一生。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28

在我们试图试图复原历史或回望历史的过程中,知识转变成了形形色色的文字。我们不妨把知识分为两类:一类是关于人类世界的知识,另一类则是关于动物世界的知识。然而,只有人类明确的意识到了自己与生存世界的关系,只有他们用思想点燃了生活,创造着新的大千世界。

人类有思想,所以他们当中会产生思想的精英,使人类思想经历一波一波的高潮。号称“历史上最好的传记作家”茨威格的《人类群星闪耀时》,选取了十个决定世界历史的瞬间:拜占庭的陷落、亨德尔的精神复活、滑铁卢的一秒钟、黄金国的发现······铁血杀伐与一世枭雄、永恒悲音与帝国陨落等让人心灵震撼的历史场景中,一个个历史上的思想精英们登上了舞台。

这本书里写的伟人,体现出的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高大形象,而是为人类做出了巨大贡献,或在某种特定环境下体现出崇高的人性,完美的品质和性格,或干脆只有一件惊世之举。()在我看来,作者正是将拍电影时常用的“蒙太奇手法”巧妙地运用在自己的创作中——这些人们所做之事,无论大小,作者都将其淋漓尽致的描写,称作“历史特写”。

读过这本书后,我发现了它与名人传记或正统史书的关系:它是他们的结合体。既然是历史特写,那么就一定会有一个充当这段历史的缔造者或者推动者的人物(伟人)。而从他们缔造或推动历史的过程中,我们既能窥见当时社会现状的一角,又能看出美好或丑陋的人性在影响着这个历史事件。有人有事,人和事相互衬托,是本书的一大特色。我觉得这种写法最大的优点,就是两全其美,又与史实紧密照应,又写出了鲜活的人物。

其实,这本书给我的除了震撼还是震撼。我那先前朦朦胧胧的历史框架在读完这本书后了然清晰了起来,在感叹历史的厚重感和沧桑感时,我赫然坚定了一个信念:我要学好历史!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29

当看到这个书名《人类群星闪耀时》,我就意识到这本书与普通的人物传记有着很大的不同。它描写的不再是一个个伟大人物作为单独的个体,如何去为改变命运而奋斗,而是回到历史发生的那一刻,从人类的高度,以一种俯瞰的视角,看这些杰出的人们怎样通过自己的努力,凭借自己的意志,作出意义深远的决定或举动,从而改写整个人类文明的进程,让自己的名字在人类历史上熠熠生辉。

对于茨威格这个名字,我们大家都不会感到陌生。他的作品《南极争夺战》,也就是这本书的倒数第四章,就曾经登上过小学课本。那时,我便被作者的细腻文笔所打动,同时也很欣赏作者对于历史上这些精彩瞬间的敏感度。时隔多年,当我看到这篇文章的来源,以及总共这十二个历史瞬间时,我又重新获得了当初的感觉。此外,我还更加被作者独特的历史观所吸引,钦佩他对于生活的思考与体悟。

人类历史,浩浩汤汤,伴随着荣耀与耻辱,纠缠着光明与晦暗,将这上迄千年的历史反映出来,似乎编著一部大部头的人类通史都无法做到。茨威格虽说是一位小说家,但也不缺乏历史学家对于历史节点的把控力。他以小说家的敏锐,找到了人类历史的一些瞬间。这些瞬间有的直接决定了人类历史的走向,有的描写了人类才华与创造力的喷薄涌现,有的反映了崇高的人性和伟大的品格。而在找到了这些瞬间之后,茨威格又通过小说创作的细腻笔法,加以渲染,让鲁日在创作《马赛曲》的那一夜喷发的才华宛如绚丽的火花,让斯科特上校在南极的牺牲显得更加壮烈,让格鲁希在滑铁卢的犹豫不决显得更加令人惋惜。

在第二章《拜占庭的陷落》的结尾,作者写了这样一句话“然而历史好比人生,抱憾的心情无法使业已失去的一瞬重返,绝无仅有的一小时所贻误的,千载难以赎回。”在君士坦丁堡被奥斯曼人围困,古老的拜占庭帝国向西欧各国发出求援信号时,西欧君主们无动于衷。直到君士坦丁堡被攻陷,圣索菲亚大教堂的十字架被拉倒,世界受到严重威胁时,欧洲人才为当初的冷漠而感到后悔,然而一切都已于事无补,未来的几百年他们都将受到伊斯兰的挑战。这让我想到之前看到的一篇文章,据说哈佛大学做过一项研究,得出一条规律:人的一生通常有七次机遇,把握住一次就会走向成功。一旦都把握不住,那么将会碌碌无为终其一生。我们正当青年,可以说还有很多机会在前方等着我们去抓住,去把握。我们切不可耳目闭塞,任凭机遇从我们身边溜走。从拜占庭陷落的历史中,我们要从欧洲人身上吸取教训,拥有开放的胸怀和热情的态度,对身边的一切表示关心和同情,才能发现机遇,不会后悔。

发现了机遇后,如果不及时采取行动,那也是无用的,更加令人惋惜。在《滑铁卢决定胜负的一瞬》中,格鲁希面对拿破仑的召回令,犹犹豫豫,浪费了时间。最终导致了拿破仑在滑铁卢的溃败,等他赶到滑铁卢时,战争已经结束了。作者写道“他来得太晚了,永远太晚了!尽管他被任命为······但任何东西都无法赎回他原可充任命运主人而他却对之无能为力的那一瞬。伟大的一秒钟,他对不恰当地被召唤来而不善利用他的人的报复就这么可怕。”可见,我们在迎来机遇时,首先要做的就是说服自己,相信这就是机遇,并将它牢牢抓住。片刻的犹豫迟疑都是危险,造成的后果恐怕永远也无法弥补。

对于个人而言,努力拼搏,积极进取是永恒不变的主旋律。但我们同样也要意识到个人是离不开集体的,人民群众才是历史的创造者。如果只关注历史上这些瞬间,或是这些人物的丰功伟绩,很容易被他们的光环所迷惑。茨威格也说过“真正的事件均有待于发展”,在这些看似偶然的事件背后,是很多因素成年累月的积淀。特殊历史事件的爆发,是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英雄人物的绚烂人生,反映的是其背后人民的呼声和历史的大势所趋。只有在历史的夜幕下,伴着周围众多的小星星,那些杰出人物的星辉才显得更加闪耀。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 篇30

“斯科特海军上校的日记一只记到他生命的最后一息,记到他的手指完全冻住,笔从僵硬的手中滑下来为止。”这是《人类的群星闪耀时》给我最初的记忆。

我被震撼了,被茨威格笔下的历史,被茨威格笔下的群星闪耀时,对!我要去买这本书,把她紧紧抱住,感受书中的每一次惊心动魄,汲取书中的每一份历史养料。我要深深地,为《人类的群星闪耀时》献上我的膝盖,我要深深地,为茨威格,与他笔下的十四星辰献上我的膝盖。

看历史,最吸引人的,是充满戏剧性和命运攸关的时刻,而茨威格是一个神奇的”史官“,他会把这些神奇的时刻像放电影一样,放在我们眼前。而这些时刻中最吸引我的一个,便是敞开的凯尔卡门所呈现的。攻克拜占庭!如此伟大的事件,决定性的因素,竟是一扇敞开的凯尔卡门。由于“无法理解的疏忽”,这扇门的景象却是像”礼拜天似的一片和平”,好了,胜局已定,就像茨威格所写:“在历史上就像在人的一生中一样,瞬间的错误会筑成千古之恨,耽误一个小时所造成的损失,用千年时间也难以赎回。”是的我会为我想说的,这个神奇的时刻献上我的膝盖,因为他教会我,千万不要疏忽任何一个潜在的错误!

茨威格精彩地重视着平庸之辈的平庸:“这一分钟掌握在被格鲁希神经质的揉碎了的写着皇帝命令的那张纸的双手之中”每一次读《滑铁卢的一分钟》,我都会感叹并想象,若是格鲁希不在固守那张纸上的命令,世界又会怎样?拿破仑会统治整个欧洲吗?格鲁希会出名吗?而讲述者茨威格只是对我们说:"命运始终只需要天才,并且将他造就成不朽的人物。命运鄙视地将畏首畏尾的人拒之门外。”那我在这要把膝盖献给命运女神诺恩斯了,茨威格把它的话传达的刚刚好抓住那个机会,不要畏首畏尾。

读完《人类的群星闪耀时》,看着封皮上闪耀的群星,我久久不能自拔,满怀理想主义的威尔逊,敞开的凯尔卡门,平庸的格鲁希,复活的亨德尔,大师西塞罗,英雄的瞬间。一切的一切,闪耀的群星,让我禁不住地赞叹。茨威格,你写出了全新的历史,你带领我走入历史最闪耀的时刻,回过头来,我发现你,也是一颗闪耀的星辰,请接受我对你最崇高的致敬——茨威格,你会像你写的历史人物一样永垂不朽:而你的一生也会像你所写的美丽时刻一样令人赞叹。

读史使人明志,读《人类的群星闪耀时》让我感受到了人性的光辉,坚韧不拔的意志,小错误疏忽的大后果。这本书,只能让我献膝盖了!

一、内容简介

小说以书信的形式讲述了一位女子在弥留之际,在她死去的孩子身旁,写下了一封凄婉的长信,向作家R诉说了她潜隐了一生的激情爱恋和情感痛苦。

由于父亲早逝,女孩与母亲过着深居简出,小市民的穷酸生活。随着时光的沉逝,女孩开始厌弃她与母亲的现实生存状态。女孩十三岁时,邻家搬来了一位英俊潇洒的年轻作家。对于一个生活天地非常狭小的女孩来说,在另一个大世界里颇有名气、英俊潇洒的作家是一个奇迹,对于女孩来说作家是一个诱人的谜,于是在以后的日子里,她把一个十三岁女孩的全部精力一股脑用来窥视作家的生活。一次偶然的机会,女孩与迎面走来的作家差点撞了个满怀。无人生阅历的女孩不知道作家对他身边的女性一概投去的那具有吸引力的、既脉脉含情又让人销魂的、天生诱惑者的目光和他那惯有的对女性温柔殷勤的态度并不意味着爱慕,她以为作家的柔情只是给她一个人的,于是从那一刻起女孩的心便永远属于他了。

女孩原先在学校里学习不太认真,但自从作家来了以后,女孩的生活整个变了样。成绩由的中等一跃成为第一名;阅读上千本书,且每天读到深夜,因为她知道作家是喜欢书的;突然坚持不懈地练习钢琴,因为她认为作家是喜欢音乐的;她生怕作家会因为她那条旧学生裙打了一个补丁而瞧不起她,因此每次上楼的时候,总是用书包挡在那个补丁上。

女孩16岁时因母亲改嫁举家迁往异地。她在单相思的苦恋中度过了青春时光。当她出落成一个美丽的少女的时候,童年时对作家的崇拜和暗恋迅速发展成为炽热的爱恋。为了将来能和他在一起,成年后她独自回到维也纳,每天晚上悄悄来到作家住宅的周围徘徊,默默关注他的行踪。起初她只想看作家一眼,碰见他一次。一次的偶然机会,作家兴冲冲地横过马路来,把挑逗的目光投向她时,她却胆怯羞涩地逃开了。但是她的内心却是多么希望他能注意她、认出她、爱上她。一天晚上,作家终于注意到她了,然而从作家好奇地、饶有兴趣地注视少女的神态中,她立刻意识到作家没有认出她就是当年那个邻家女孩,这是女孩第一次遭受到没有被认出的命运。

在日复一日望眼欲穿的痴情等待中,容貌出众的少女终于引起了作家的注意。他们渡过了销魂荡魄的三夜,那浓情蜜意的缠绵和缱绻令她心醉神迷、终生不忘,但她却没有诉说对他的爱情,而是希望作家把她搂在怀里的时候,心里能激荡起某个模糊而遥远的回忆,然而作家还是没有认出她这个当年的邻家女孩。

当少女意识到作家喜欢对所有女人滥施爱情,却不愿作出任何牺牲的时候。她不想让作家觉得自己是个累赘,甚至因此而恨她,于是在贫民医院里生下孩子后,独自承担起生活的重担。因为少女无意识中的欲望就是寻求作家对自己的认可,她要让作家想起她的时候没有一丝忧虑,使自己成为他所钟情过的女人中独一无二的一个,让他永远怀着爱情和感激来思念她。

为了能让他们的孩子能在良好的环境中接受教育,长大后像作家一样跻身于上流社会,她不惜委身于一个个有钱的男人,但又拒绝倾慕者们的求婚,为的是不受婚姻的牵绊,保持自由之身,幻想将来有一天能够回到作家身边。在随后的岁月里,她和作家常常在剧院里,在音乐会上,在公园里,在大街上相遇,她的内心一次次发出深深的呼唤:“认出我吧,认出我就是你邻家的女孩!就是那个少女!”而作家投向她的目光永远是没有认出她的神情。

万般无奈之下她想起作家曾在那激情三夜之后送了几朵洁白的玫瑰花给她,于是此后每逢作家的生日,她都会派人给作家送去一束玫瑰花,只为了唤醒作家对那三夜的回忆,能继续重复她的欲望。在陌生女人与作家最后一次见面的舞会上,作家本能的、充满激情的目光使她浑身灼烫如焚,于是她扔下为她提供优越生活的军官跟着作家又一次渡过了销魂之夜。

次日清晨,女人用桌上的白玫瑰暗示作家,盼望他能想起些什么来,她的目光在呼喊:“认出我吧,最后认出我来吧!”而此刻作家心目中的她比以往任何时候部更加陌生,因为几分钟后作家小心地把几张钞票塞进她的手筒里,那一刻她的心彻底碎了,仿佛瞬间坠入了万丈深渊。

在即将离开人世之际,“陌生女人”对作家的唯一要求是在每年作家生日的时候,为自己买些玫瑰花来供在花瓶里,就像她曾经为他做的那样,只为了能继续悄悄地活在他心里,就像过去她曾经活在他身边一样,然而可悲的是,直到“陌生女人“在失去孩子的凄凉和病痛中孤独地死去,作家始终都没有认出那个与他几度邂逅甚至在黑暗中欢爱的女人就是当年的邻家女孩,只把她当作欢场中的卖笑女郎,无数风流艳遇中的一个。读完“陌生女人”的绝笔信,作家只朦胧地感觉到了一些感情上的蛛丝马迹,却始终没能确切地回忆起她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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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物介绍

陌生女人

陌生女人的生活轨迹从谋求独立倒退回情妇的生存状态。她在17岁时拒绝了富裕继父的经济援助,返回维也纳后从事店员工作。这条道路意味着职业生活与经济独立,却只能持续到孩子的出生。为了给孩子提供好的生活和受教育机会,她成为富有男人的情妇。身体的不忠与内心的忠实相结合,如此复杂的情形将陌生女人生活道路的转变美化为母亲的牺牲模式,这无疑是在继续传播20世纪20年代广为流传的性别俗套。

作家R

男主人公是维也纳的唐磺,喜欢“轻松、游戏、不沉重的一切”,生性风流,是个极端健忘的花花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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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书笔记

这一篇,应该是这部小说集里,我最喜欢的一篇。可能相似的情绪越多便会越让人着迷吧。

从孩子的视角看过去,似乎感受到了自己曾经的微末情绪。那种童年时代的孤独无助,想要摆脱稚嫩的强烈愿望,那颗在父母亲情间脆弱易伤的心,强作欢颜独自泪流的时刻,以及对各种诓骗的深恶痛绝;在独自初入社会时的彷徨无措,在过激行为后的懊恼悔恨,在逃避之时对家庭的渴望,并伴着对自己是否被爱着的怀疑;在抉择的路口,依旧小心地维护着心里爱着的亲人,感到被在乎、有帮助,心里便溢满甜蜜。

孩子的各种感情也可以很细腻并强烈,孩子的爱与恨都来得更激烈纯粹,孩子的怨恨似乎更容易被岁月化解。当他们去一层层揭开这世界的面纱,会欣喜,会放下,慢慢也会百感交集,于是孩子在长大。

从母亲的角度看过去,它曾在浓烈的爱情与孩子之间犹疑,曾在温存与伦理间忐忑,甚至渐渐偏向了爱情的召唤,那个时候的她可能还不足以称之为母亲,尽管她不再年轻,尽管有亲爱的孩子依赖她。然而,她依旧如少女对炽烈的爱情有着强烈的企盼,这种愿望有望摧毁束缚她的种种枷锁。然而,可能每个孩子都极有做天使的天分,是孩子对母亲纯粹的爱与维护,才使结局变得也不那么糟,甚至可以说是甜蜜的。于是她甘心去做母亲,孩子感到被爱着。

人无完人,各有短长,故而也产生千姿百态的亲子关系,与其说父母教育孩子,不如说父母与子女间是一种相互的成全。那些无意间带给孩子的心碎感觉,为人父母要感谢他们不曾计较,感谢他们没有拿爱来谈条件,感谢他们曾经小心翼翼的维护。那些冲撞了成人世界的孩童,或许可以给父母更多宽容与时间,记得一直以来引领的恩情,也可以给自己一些信心,相信自己一直被爱着。

能让你心头一片酸软,触及你情感深处的;能带来痛不欲生,却又欲罢不能感觉的;能给你最初的慰藉,并且无法一刀斩断的,可能也只有亲情。

对世界的探寻,可能要穷其一生,或许每个节点都有痛苦挣扎,却也都有甜蜜收获。就这样,原来恨的也觉得没什么可恨;原来追寻的,可能觉得何苦如此执着;原来害怕的,也不过如此……

去揭开这世界中那无数的,火烧火燎的秘密吧,这一路是如此精彩。

欺骗孩子真是说不出的容易。这些浑然不觉的孩子,很少有人去追求他们的爱。

到现在为止,他始终是独自一人受着教育,老是体弱多病,朋友很少。他渴望着温存抚爱,可是除了父母和仆人没有别人,而父母对他很少关心。一种爱情的力量如果只是根据它的起因,而不是根据事先对它的强烈期待,不是根据心灵中发生重大事件之前,都会因失望、孤独而出现的空虚、黑暗来加以衡量,那么对这种爱情的力量总会估计错误。一种极为沉重,从未用滥的感情在这里等待着,如今它张开双臂扑向第一个似乎值得享受这种感情的人。埃德加躺在昏暗之中,既感到幸福,又无比慌乱。他想纵声大笑,又非哭泣不可。因为他爱这个人,他从未像爱这个人一样爱过一个朋友,爱过父亲母亲,甚至也从未这样爱过上帝。他童年时代全部还未成熟的激情都紧紧地缠绕在这个人的肖像上,两个小时前他还不知道这人的姓名呢。

每一个天生的好色之徒只要知道博得了女人的欢心,就变得加倍出色,比他自己优秀一倍。

埃德加真佩服他自己,居然和男爵和***妈握了握手,脸也不红,尽管他喉咙哽咽,差不多要哭出声来。男爵亲切地摸摸他的脑袋,这使他紧绷的脸上绽出一丝微笑。可是紧接着他不得不赶快跑向门口,否则他们会看见,大颗大颗的泪珠正沿着面颊流了下来。

其实自从这个有迷惑力的陌生人侵入他的浑然不觉的孩子的生活,这个孩子便整天神经紧张,急躁不安,心情烦乱。每一种激情在孩子的身体这样精致的肌体里都会像在软蜡上那样,印上自己的痕迹。

热泪一阵阵涌进他的眼睛。他不得不施出孩子气的计策,迅速举起餐巾,趁人家还没有看见眼泪已滴落他的面颊,咸滋滋地沾湿了他的嘴唇。

“啊,了解这个秘密,一定要了解它,掌握这把打开所有门户的钥匙,不再做孩子——大家什么都瞒着他,不让他看见,不让他知道,——不再让人家随便打发,任意欺骗。现在不干,以后别想再干!我要探出他们的秘密,这个可怕的秘密!”他的额上刻进去一道皱纹,这个身体瘦弱的十二岁的男孩,这样神情严肃地沉思默想,看上去几乎出现了老相,他一眼也不看四外色彩绚丽,不断展现的景色,群山铺着针叶林,呈现一派涤净洗洁、苍翠欲滴的浓绿,山谷沐浴着晚春柔和的光辉。他只是一个劲地凝视着他面前坐在马车后座上的两个人,仿佛用他这热切的目光可以像用鱼钩似的从他们闪烁发亮的眼睛深处,钩出他们的秘密,再也没有比激烈的怀疑更能使人的智力变得犀利无比,再也没有比一次探幽寻胜的行程更能使一个尚未成熟的悟性得到全面发展的可能。有时候其实仅仅只有一道薄薄的木板,把儿童和我们称之为现实的世界分开,只要偶然吹来一阵微风,就能为他们把门打开。

这时埃德加突然抬眼张望,就一瞬间,他们两个立刻垂下目光:他们感到,他们生平第一次在互相窥探。到目前为止,他们彼此都盲目信任。如今在母亲与孩子之间,在他们两人之间,有什么东西突然间已完全变样。他们一生中第一次开始互相观察,他们两人的命运开始彼此分开,两个人已经开始互相暗怀仇恨,这种仇恨刚萌生不久,他们都还不敢承认。

他演的这出喜剧,已经开始让他感到难堪,他其实已经因为这样肆无忌惮地戏弄了这孩子的爱而感到羞愧。这个单薄细小的嗓音因为暗暗抽泣而颤抖,使他感到痛苦。

他现在的目光非常平静,就像是医生的目光。以前他也许有些恶毒,这是为了惹他们生气,但是人在仇恨之中,学得很多,学得很快。现在他只是沉默,沉默,沉默,直到她在他沉默的压力下开始大声吼叫。

母亲走在头里,男爵跟她走在一起。他们身后跟着埃德加,但是并不是低三下四的像个仆人,而是神情严峻,冷漠无情像个看守。他锒铛作响地抖动着缠在他们身上的那根看不见的铁链,他们拼命挣扎,可这根铁链是挣不断的。仇恨锻炼了她那孩子的力量,他这个无知的孩子比他们两个更强大,秘密捆住了他们两人的手。

自从他看到,他以为是真实情况的话语只是五彩缤纷的肥皂泡,吹胀之后,旋即破裂,化为乌有。他已不再理解这整个人生。可是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可怕的秘密,竟促使大人走到欺骗一个孩子,并且像罪犯似的悄悄溜走的地步?

愤怒,急躁,气恼,好奇,无助和最后几天的出卖,在他孩子气的斗争里,在他自以为业已成人的幻觉中强压了下去。如今从他胸中迸涌而出,化作泪水。这是他童年时代最后一次哭泣,最后一次最狂野的哭泣,最后一次他像个女孩子似的在流泪中得到欢乐。在这不知所措的愤怒的时刻他从内心深处哭掉信任,爱情,信念和尊敬——哭掉他整个的童年。

他觉得,他今天是第一次看见人生赤裸裸地呈现在他面前,不再为童年时代的千百种谎言所掩盖,而是显露在它那全部令人欢娱的危险的美丽之中。他从来没有想到过,日子会这样充满着痛苦和欢乐的多种多样的互相转换,一想到还有这么多日子在他前面,整个一生在等待着他去揭开秘密,他就感到幸福。他第一次感到人生的多姿多彩,第一次以为理解了人的本性,人是互相需要的,即使他们似乎彼此为敌,能为人所爱真是无比甜蜜。他已不能再怀着仇恨去想任何事情,任何人,他无所追悔,甚至对男爵这个诱惑者,他的死敌,他也怀着一种崭新的感激的心情,因为男爵给他打开了通向这最初情感世界的大门。

在黑暗中思考这一切非常甜蜜,使人心旷神怡,已经有些紊乱掺杂了梦中的图像,这几乎已是酣睡。这时他感到仿佛门突然打开,有人轻轻地走来。他不是非常清楚,因为睡意很浓,他无力睁开眼睛。这时他脸上感到别人的呼吸,有一张柔软温暖的脸正温柔地擦过他的脸,他知道,这是他的母亲,现在正在吻他,并且用一只手在抚弄他的头发。他感觉到她的吻,感觉到她的泪水,温柔地回答她的爱抚,把这只当作和解,只当作这是对他沉默所作的感谢。直到以后,许多年以后,他才认识到这默默的泪水含有一个不再年轻的女人的誓言,她从此只想属于他,属于她的孩子,放弃任何风流韵事的冒险经历,和一切欲念诀别。他不知道,他母亲也感激他,使她摆脱了一个不会有任何结果的艳遇,她用这一拥抱把爱情的既苦又甜的负担像笔遗产似的交给他去面对未来的人生。所有这一切,孩子当时还不懂得,但是他感到,这样被人所爱,非常幸福,通过这个爱,他已经卷进了这世上的巨大秘密之中。

随后,她把手从他身上挪开,嘴唇离开他的嘴唇;这轻巧的身影又悄然离去,只留下一份温暖,一丝气息在他唇上。令人惬意的渴望油然而生,渴望经常感觉到这样柔软的嘴唇,这样温柔地被人拥抱。但是对这渴望已久的秘密所怀的这种预感已经为睡意的阴影所笼罩,这几小时里的一切画面又一次色彩缤纷地从他眼前经过,他青年时代的这本书又一次这样诱人地翻开。然后这孩子睡着了。他一生中更加深沉的梦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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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39篇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由奥地利作家茨威格创作的中篇小说,是其代表作之一。

篇1: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800字

就像空灵的旋律,缓缓流淌的忧伤,贝多芬的《月光曲》在充满着爱的夜晚温柔地弹奏着,这就是我读茨威格《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最深的感受。

在读了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多次后,我忍不住再次翻开书本,去细细体味这个陌生女人的真挚感情。刚开始并不了解这位奥地利作家,一个偶然的机会读到这篇小说,使我深受感动。

整篇小说就是一封长信,通过这样一封长长的信,我看到一个女人坐在桌前写信,脸上或喜或悲。她在回顾自己的一生,回顾自己与那个“你,我的亲爱的,同我素昧平生的你”的爱情,或者这根本不算是爱情,只是她二十几年无法说出口的暗恋。

这个陌生女人是可怜的,我们甚至不知道她的姓名。她原本可以过着富裕无忧的生活,却因为执念受尽了苦头。后来因为卖淫过上了上层社会的生活,也如行尸走肉般,没有灵魂,因为她的一颗心早已给了不值得她爱的人身上。她付出了一切却什么也没有得到,连上天唯一的恩赐——她的儿子也离她而去。她又是那样可敬,那样勇敢。敢问世间上有多少女人会有这样大的勇气拿自己的一生,自己的生命去爱一个人。少女时,为了他,义无反顾离开自己的家庭,自愿将纯洁的自己献给他;少妇时,为了他,果决地拒绝众多求婚者,离开相处多年的情人。

站在旁观者的角度,我不禁要问:这个男人到底有什么好的,值得一个女人这样深爱,只是觉得这个女人太傻了。如果是我,我也许就会去追寻舒适安逸的生活,不让自己这样辛苦。当然,也许是我们不懂爱情的缘故。

作家又是何其有幸,被一个女人死心塌地地爱着;他又是多么令人讨厌,辜负了女人的一腔热情。他多情又薄情,两次亲密接触都没有认出女主角。每一次见面,她都多么希望作家能认出她来,认出她是领居家的小女孩,认出她是委身于他的纯洁少女。然而他不仅没有认出她来,还把她当作妓女,用金钱来侮辱,这是多么的讽刺!

看过很多电影、小说,没有一个角色给我如此深切的感受,没有一个人付出这样真挚的感情,它是那样强烈、狂热、持久。

在作家看完信后,他感到一次死亡,感觉到不朽的爱情:一时间他的心里百感交集,他思念起那个看不见的女人,没有实体,充满激情,犹如远方的音乐。

人有多少热情能守住过去的情感,黎明和黄昏是两个世界的交集,而只是极为短暂的一刻,每一次的感动都在过往即逝。为生活奔波,与安逸享乐,是我们生活的大部分,谁会在清晨的缠绵和黄昏的安慰中耗费着大量的精力?

依依不舍是对生命的极大浪费,遗忘是减轻生活压力的最好方式。记不住曾经,好让我们在生活的道路上永远大踏步地向前。

篇2: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1000字

古今中外有不少歌颂爱情的诗歌,像汤显祖的什么:“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者可以生。”还有国外一位浪漫主义诗人的:“愿以我的爱杀死你,我与其饱览你的生,毋宁加速你的死。”

爱情本身就是一场让人欲罢不能的生死戏。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由一名男子收到的长信展开的。

长信的开头,是这样写的:“我的孩子昨天死了”,短短几个字,一下子就勾住了有书君的兴趣,同时也似乎意味着这个故事,注定是一场悲剧。

随着男主对这封长信的阅读,书中的故事也逐渐展开,但正如信中对男主所说的一样:“你,从来未认识过我的你”,没错,整封信下来,无论是男主还是我们读者,都不知道写信人到底是谁。就正如本书的书名一样,是《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在信中我们得知,女主小时候一直和母亲一起生活,没有得到过父爱的她性格腼腆,天然一身小家碧玉的气质。原本呢,生活也是平淡无奇,可突然有一天,男主闯入了她的世界,也就是故事开始,读信的那个男人。

话说这天,女主对门来了新的邻居,正在搬家,身为作家的男主出场方式很特别——未见其人,先见其一堆书,处在孩子时期的女主就这样把对方奉为了自己的男神。

在以后的日子里,女主就像是一个小迷妹一样,无数次的顺着自己家的门缝偷窥男主一举一动;晚上不睡觉,都要守着门,听男主回来的脚步声;没事就去翻一翻男主丢掉的垃圾袋,偶尔和男主的一次擦肩,都会让她心里幸福无比。

当然了,如果看见了男主和别的女人在一起,小女孩也会独自神伤好一阵。

虽然女孩对男主的喜欢,就像守护着自己的秘密花园一样,小心谨慎而又无比幸福。但这样美好的“幸福”却被打断了。母亲改嫁,女孩不得已不随着母亲迁往异地,从此便在自己单相思的苦恋中度过了青春时光。

多年以后,女孩长大成人了,也终于有机会回到小时候的住处寻找儿时的感情。有书君估摸着这老天爷也是被她的真情所感动,这么多年后,男主竟然还没搬走呢。

一天夜里,男主在家门口“巧”遇了一位纯情貌美的妙龄少女,其实啊,别看男主表面上是个文质彬彬的大作家,但骨子里却是个名副其实的“老司机”。

在遇到美女之后,他立即使用了自己的搭讪套路,请对方回家“喝杯咖啡”,没想到,少女竟爽快地答应了,其实,少女就是女主,而这巧合的相遇,其实是女主傍晚无数次的等待。

在发生了不可描述的事件之后,第二天早上,男主想要给女主塞上几张纸币,没想到,对方却仅拿走了他桌上的一朵白玫瑰,就这样,她成了他的白玫瑰情人。

初次看这本书时我对这些情节都置之不理,小说嘛,不就是越荒谬越可信的吗?再看时,便在想是否这些都有前因可循呢?那个小女孩是孤独的渴望被爱的,而她周遭的生活是可以一眼望见尽头的,无味的。R是新奇的、有趣的,是白开水中猛然坠入的一颗钠。R对女孩来说不仅仅只是一个暗恋对象,从他出现开始她的生活的中心便成了他,他成了她灰暗生活中的一抹彩色。她遇见他之后,好像整个生命都是为他而活的,可是如果没有遇见呢?她将为谁而活,为哪种命运奔波?她会像那些讨厌的女同学那样吗,还是成为一位美丽的贵妇人?这些我都不知道,我只知道,她在那个时候只一头栽入了自己的命运里。

篇3: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1500字

我做过这样的梦,梦里有一个女人,躲在餐厅阴暗的角落,端着高脚杯,关注你,守望你,而你的视线却从未触及角落里那个忧伤的女人。脸庞的浓妆刻着苦泪的痕迹,我以为你会看见,我以为你会知晓,而你却从未留意寒风中那个暗自哭泣的女人。

也许每个人都是某个人的至爱,只是那个人从未提及她的执著,而不经事的你只顾追求自己的美好,忘记了角落里注视着自己的陌生目光。看《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的时候,我哭了,一个女人,从她不经事的童年到生命的凋谢,十八载花开,十八次燕南,她依旧守望着他,等候着他,等候他送来相识已久的目光,等候他送来锁定生命的戒指,等候他送来凋零青春的一支白色玫瑰。

年华匆匆而逝,从满怀心事的童年,到烟雨蒙蒙的花季,再到颠沛流离的结局,她的生命仿佛只因他而存在,只因他而精彩,可那男人生命中却只有她划过的一丝快感,只有她带走的一支惨白的玫瑰,玫瑰谢了,心也死了,死在那个没有星光的夜晚,死在他从未停留的心上,除了他,谁还能在那里留下半点印迹?他却淡忘了,淡忘了那个扎马尾的女孩,淡忘了那些斑驳的血迹,多少次相逢,多少次等待,他从未想起。他给她钱,给她回忆,给她绝望,可那女人不是他嘴角的朱砂痣,也不是他胸前洒落的饭粒,她只是他眼前飘落的一片叶子,只是他脚边滑过的一粒细沙。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奥地利作家茨威格的代表作之一,讲述的是一位作家郊游回来的时候,收到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对这个女人他几乎一无所知,而那个女人却深深地爱着他,她了解他的全部,也许在他看来,信中所讲述的都是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而对这女人来说,却是生命的全部。陌生的笔迹将一个女人凄凉的一生娓娓道来,她的喜怒哀乐,她的点点滴滴,零落在那几十页微黄的信笺纸上。那女人唯一的儿子死了,在她生命的最后时刻,她拿起了笔,蘸着墨水,落下的每一笔都是她生命和爱情的印迹,有甜蜜的回忆,也有痛苦的剧情,而她没有抱怨,没有责备。

作家是一个风流倜傥的男人,他对每个女人都那样热情,那样温柔,在他眼中,也许爱情不过只是一场场风花雪月的表演,那男人把她当作街边的妓女,把她当作夜总会招摇的小姐。在万千人群中,在歌声飘摇的剧院,在灯光暧昧的夜总会,甚至只是一只搭在栏杆上的手,那女人都能认出他。而他,只识那女人曼妙的身姿,只识勾魂的眼神,即使站在他跟前,即使躺在他身边,他的目光依旧是那么陌生,那么遥远。

那天是他的生日,他收到了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而那女人已经带着她的等候轻轻地离去;那天是他的生日,他的花瓶第一次空落落的,他的心也空落落的,无所谓快乐与无所谓悲伤;那天起,却不会再有人记起,不会再有人在他生日那天送上一束清香的白色玫瑰,不会再有人给予他如此炽热而又不求结果的爱情;从那天起,那女人微弱的呼吸就此散去,那男人或许还能记起那些倏而忽逝的往昔,或许他自己也会就此老去。

我想人生就是一场充满偶然的戏剧,原本毫无瓜葛的两个人,因一次偶然的搬家纠缠在一起,就像墙角的一棵树和一根藤,藤紧紧地缠着树,顺着它高大威武的身躯蜿蜒上升,贪恋它,依偎它。而树却只识它的枝枝叶叶,只识那些慵懒的阳光,它舒展着肢体,从不肯低头看一眼盘在腰间的那株楚楚可怜的藤,它甚至不知道它。也是因为一个偶然的出现,男人恋上了她的母亲,那女人到了因斯布鲁克,在将行的那个晚上,她用尽了全部勇气,敲响了对面房间的铁门,却无人应答。

“从你的门口到我家一共四步路,我却走得疲惫不堪,就仿佛我在深深的雪地里跋涉了几个小时似的。”那四步路的距离就是他们一生的距离,她的一生也走得是那样的疲惫不堪。因为她的坚持,她回到了维也纳,每天她站在那男人的楼下,守望着他房间里微弱的灯光。某个晚上,她引起了他的注意,并最终委身于他,那三个暧昧的夜晚是那女人生命中最灿烂的时间。可那男人却总是在她最幸福的时候离开,归来就再也想不起那个爱他的女人。

如果不是那女人的胆怯软弱,如果她能说出沉积在心里的话语,如果他能在离开的时候带上她,如果……这一切的一切都将被改写。然而,生命中没有如果,那女人的儿子死了,她也死了,那根依偎在那男人躯干上的常春藤枯萎了,轻风捎来了干枯的叶子,他摊开微黄的信笺,故事也就尘埃落定了。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曾经我和你如此接近,你吻过我的发稍,牵过我的手,我哒哒的马蹄从未惊醒过你紧闭的心扉,在你繁星满天的夜空里,我只是微不起眼的一颗,在你落英缤纷的小道上,我只是一片细小分明的枯叶,或许在那男人看完那封信的时候,他会感到惋惜,他会感到自责,然而斯人已逝,早已挽不回他不曾珍惜的情谊。

那一年的寒风中,我画了很浓的妆,我以为你会看见我,关注我,然而,你只是走过,匆忙的走过,像一只没有双脚的鸟,从不肯回头,也从不肯停留。

篇4: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读完这本书后,一下子想起了张爱玲曾写的那段话。原来遇到你愿意用生命去爱的那个人时,即使低到尘埃,也是欢喜的,为他悄悄绽放一朵柔美的花,是你最好的模样。爱情不该如此卑微,这似乎是爱情,但却又不是爱情。

爱情有很多种,可唯有暗恋最是让人心疼。当你终于回头看我,终于上前询问我的名字,几乎是在梦里都不敢有过的幻想,几欲让人落泪。谁透过门缝悄悄地看你;谁每个日夜站在你的楼下等待;谁在你的生日为你送上一束玫瑰花;谁为你奉上了一生的爱情和她的所有……

人究竟可以复杂到何种程度,让人无从猜测无法捉摸,他可以用如此温柔缱绻的目光对待每一个人,却又转身忘记。他是她人生中的所有悲欢,描绘了她一生中所有的风景。

她一生中所有美好的绮念似乎只是,我在追逐你的脚步你的世界,卑微祈求你的回眸,而你恰巧有过短暂的驻足停留。

爱情可以如此卑微,也可以如此纯粹,没有什么能将它玷污。即使沦落风尘,即使在俗世中飘摇,她始终如天空一般清澈干净,因为当你成为我活下去的唯一目标时,那么一切都不那么重要了,无论是肉体还是精神。

暗恋中最痛苦的不过如是,可这个世界所有人都认出了我,唯有你忘记了我。

我想我是爱你的,可我想我不再像以前那么爱你。

我一直在想,她爱的,到底是一个虚伪捏造的幻影,还是真实的他。她读他写的书,认真描摹他生活的轨迹,将他的一举一动暗暗铭记在心,可是都似乎不曾走近他。也许那个人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好,没有那么完美,可她就此沉沦,没有什么能让她挣脱。

也许她那痛苦而短暂的一生,最美好的不过是,我在午夜梦回时低唤你的名字,虽然你从未有过回应。但至少你在某个时刻,属于过我。

她的爱情,

他一笑,于她来说是神恩浩荡,浮华三千不敌这一笑绵长;

她一生,于他来说却不过是人世沉浮中的一缕过眼云烟。

这似乎不是我们所期待的爱情,但这确实是她的爱情。

这里没有谁对谁错,值得不值得,只要遇到了,那就是你的爱情。

篇5: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读完之后,先是被女主的深情和隐忍所震撼。而然后,脑子里兀出一种想法让我深感厌恶。那是我刚读过毛姆传之后,毛姆在阐述他的写作意识时所讲述的:写作的目的是为了获得读者,而方法就是写他们喜欢的东西。

当然,“东西”这个词有很多含义,我不能完全搞懂。但有时候很迷惑,是因为这些闻名于世的作家们写的是我们人类共有的、纯粹的感情时我们会喜欢,还是因为他们“别有用心”挑选了一些我们能够有所触动的素材?对于前者,是他们的真实的意愿的感知,大家都乐意接受。而后者,大家愿意放弃阅读吗?

就像这个故事一样,大家会为这个女子发出各种唏嘘、感慨,是因为大家都或多或少的有过暗恋的情愫。而作者将这样能引起人心共鸣的暗恋变成更加纯粹的集体祭奠活动,让没能够将暗恋进行到底的人们得到了心里上的满足,更加满足了自己卑微的悲壮情怀。正因为它是一出悲剧才吸引过来这么多的观众,大家都喜欢悲剧的结尾。

虽然我以上对作者的创作目的进行了怀疑,但还是因为喜欢这个故事,所以希望作者的目的是纯粹的情感释放。我也是女人,也有过悲喜交加的暗恋时光。暗恋的人在那出独角戏里是自卑的,从始至终。我们不能怪作者为什么把女主写的如此卑微,因为在暗恋中,都逃不出这种情形。

我觉得电影已经把那种隐忍哀怨的悲情轮廓给描绘出来了,精神上已经达到原著的那种效果。电影和小说都是很久以前看的了,但写这些的时候,脑中浮现的全都是电影的场景和徐静蕾那犹如死灰般的眼神。

篇6: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那个下午,翘首以盼了一个冬天的雪花,终于纷纷扬扬飘洒下来,我坐在窗内,重温斯蒂芬61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细细品味,没有了初看时的惊心动魄,多了几分“冷眼相加”。

一个13岁的女孩,和母亲相依为命,周围环境糟糕,未曾现身的作家邻居,取代了她对所有美好事物的向往。

有一天终于相见,他不是意想中的老头儿,竟是步履轻快、率性活泼的青年男子,且用那脉脉含情温润的态度对她,让她觉得那柔情就只是对她了,竟至完全沦陷。

从那时起,少女情怀也正如窗外飞雪,正悄悄酝酿一场盛大的洁白。

也许,小时候的迷恋能被人理解,成年后她归来,等待、邂逅、献身、生子,似乎成为一种愚蠢的表现。

细究起来,这一切皆由对他敬如神明般的爱,以及她本人孤高的性情所致——如果他认不出自己,绝不乞求他爱她。

有了他的孩子,自此心安,就像得到他,然而还是失去,她终于撑不住。

对一个人的爱何以强烈到这种程度,我想,是因为她年少的时光里缺少爱,而他正好在她渴望爱的时刻到来,从此,惊鸿一瞥,乃至永恒。

她不缺其他,她聪明美丽,也不缺钱,唯有心底里因失去父爱而造成的巨大空洞,再也难以填补。她弥补的方式是去爱人,她的爱需要找到安放之处,正好寄寓在他身上。

不说他是怎样的轻佻与严肃的双重性格,他只代表了爱,一个女人的深情在某人身上的投影而已。

她至诚爱着自己的爱,最终以爱结束了自己的一生。整个过程只是她一个人的恋恋,铮铮而又柔情,却与他无涉。

她没有为他做过什么,包括生子,也只是为了她自己。她对于他认出自己的向往,是渴望得到同等的爱,他认不出她,她也不说破,守着自己的心,颇有些破釜沉舟的豪情。

有人觉得塑造这样一个女性形象,是男作家自己的意淫,幻想着世间能有一个什么也不求,却彻底为他奉献了一生的女人,是有对女性的歧视在里面。

其实不然,作者在写完此书后,一定没有沾沾自喜的得意神情。

男主在知道了她的故事后是挫败的,有一个女子爱得灿然、悲壮而又如此决绝,却只是她一个人的轰轰烈烈,连他也只能兴叹,他自己更没有一份完全却安然的爱,心的归属比什么都重要。

似这般燃爱暖心的女子,唯其执着,更让人感到震撼。作者孜孜写出这样一个缺爱逐爱的女子,实则是怀了一种莫大的悲悯。

篇7: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不知道他会不会看到这篇评论。三个月前,我在不经意间看到他空间的叙事日志,发觉了他对我的暗恋,当然我会装作不知道,替他好好保守这个秘密的。我不知道暗恋是何种感觉,我只是觉得他爱上了笼罩在我身上朦胧的光圈,神秘而美丽。

一个陌生女子如此长久的爱恋,倘若我是那名男子,我该感到愧疚的。接受一个人的爱,对我来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这一年多的深居简出,很大程度上是为了避免他人陷入被我吸引的幻象。不得不承认他仅仅凭借对我的观察就直接看到了我的本质,可是他无法了解我的生活,何况我需要的并不是一个比我还要年轻的孩子。他爱我,也许只是爱上了一个秘密,爱上了自己一向喜欢的具有深厚文化沉淀的古物。但我自知自己不是一个有价值的秘密。如果我是那名男子,我会让陌生女子多了解我一点,然后打消爱我的念头。我试图让他了解我,因为我很喜欢这个孩子的性情,正如我知道我跟他是同类人一样。

我感到矛盾,我尝试与他交流,但每一次他都有先入为主的观念,让我无法与他进行轻松愉快的交谈。我想告诉他,我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好。于是我在跟他的好朋友交流时,有意无意地想要缩短他跟我的距离。我始终觉得,一旦他了解我,他就不会继续如此沉湎在自己的想象力当中了。与他的好朋友交情渐深是我意料之外的事情,当我想要保持距离时,我发现这个人也爱上了我。每一次我都会装作不知道,我不希望就这样失去了他们,我渴望平等的交流,而不是每一次都被爱情打破这种平等的关系。 神秘感是爱情开始时最美的`气质,可惜我无意营造这种距离感,我只是厌倦了跟一群人待在一起做我不想做的事情。

这名陌生女子的爱情让我感到惊慌,我想方设法让他们找到更合适的,然而我总是错了。也许我还年轻,从未经历爱情的苦难,无法洞悉他们为何待我如此好。读到这样的信件,除了震撼,还应该有惋惜。

篇8: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这本书讲述的是维也纳的一个女孩暗恋一个作家的故事,如果非要把暗恋分等级的话,这应该是我见过的最高级别的暗恋吧。在她还是个13岁小女孩时,她便对新搬过来的邻居一个25岁的风流作家一见钟情,但是那时作家根本没有留意到身边的这个不起眼的小女孩。后来因为母亲改嫁,她们便搬离了维也纳。一直带着这份暗恋的她在18岁那年,不顾一切的回到了维也纳,此时她已然不是曾经不起眼的小女孩而是一个美丽动人的大菇凉,她每晚都会在作家门前默默的等待着,希望能遇到他,希望他能注意到她,更希望他能认出她。

终于有一天作家被静驻在角落里这个美丽的女子而吸引,并提出去他家里的邀请,女孩高兴极了,根本没有任何犹豫就答应,她的干脆让作家都有些吃惊。不过,当晚他们还是在一起了,享受着男欢女爱。接连三天他们都享受着恋爱般的生活,后来作家说要出差,说回来后一定会给她写信,临走前还送给她一朵白玫瑰。她满怀期待的等待着,然而,她再也没收到来自他的任何一个字,而且,她还怀了作家的孩子。她为了留住这份爱情的结晶,为了留住这个他带给她的小生命,她没有去乞求作家接受她和孩子,而是她一个人默默的艰难的生下了孩子。她知道因为乞求也是没用的,作家一定不会相信孩子是他的,而且还会破坏自己曾经留给作家的美好。

为了让孩子配得上作为作家的孩子,过贵族般的生活,她踏上了妓女的不归途,试图步入上层社会,因为在她怀孕那段日子里,深深体会到社会对穷人的鄙视,她不想让孩子受苦。之后,每年作家生日她都会匿名给他家里送去一束白色玫瑰,希望他能想起点什么。10年之后,她跟一个地位尊贵的伯爵在一起了,跟作家出入同样的场所,舞会,音乐会等,甚至拥有同样的朋友,作家会跟她礼节性的打招呼,但是作家始终没有认出她,甚至连她的姓都不知道。一个偶然的音乐会,作家还是被这个女人的风韵吸引,再一次走到一起,然而,他还是没能认出她,也并不知道每年的白玫瑰是谁送的。

她失望极了,她离开了作家,带着此生的遗憾悲痛的离开了,决定和儿子一起共度余生。可惜的是,她无比珍爱的儿子由于流感不幸去世,她的唯一的精神支柱不再了,她也到了崩溃的边缘最终在医院抑郁而终。去世之前她写下了一封信,这封信长达20多页,清楚的讲述了她对作家暗恋的一生。这封信注明在她死后寄给作家,所以,在作家41岁生日那天他没有像往年一样收到白玫瑰,而是收到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我特别喜欢书中的结尾,“ 他从颤抖的手里把信放下,然后就久久的沉思。某种回忆浮现在他的心头,他想起了一个邻居的小孩儿,想起了一位姑娘,想起夜总会的一个女人,但是这些回忆模模糊糊,朦胧不清,宛如一块石头,在流水底下闪烁不定,飘忽无形,影子涌进来,退出去,可是总构不成画面。他感到了一些藕断丝连的感情,却又想不起来。他觉得所有这些形象都梦见过,常常在深沉的梦里见到过,然而仅仅是梦见. ”

初看这个故事觉得女孩太傻,太任性,这样一个薄情的作家,不爱也罢。后来想想不是每个人都有“我爱你,与你无关”的这份勇气。

篇9: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爱情,是多么肝肠寸断的事,从孩提时期迷恋的那一个笑容,足以付出全身心为这一生的爱!

我觉得爱本来就不该是要拥有对方,写信的女人表露出的爱才是我所认知以来——最伟大的爱情。

何谓这样说,这并不是指的是那长时间的思恋,也不是对主人公的顺从,也不是其他所谓的付出。我想说的是,是那种我爱你,爱你的一切,懂得你这个人,因为我爱你,所以不愿意你为了我,为了所谓的责任而改变。因为我明白我爱着的就是这样双面的你,那放荡不羁的你,那种如没有脚的小鸟那般的你。我相信倘若女主人公知道自己会改变男人,那么她一定宁愿没在这个深爱的男人面前出现过,宁愿得不到那短暂的温存和那爱的产物。可是她明白他,明白他不会在某个女人身上付出一丝真情,所以她义无反顾闯进男主人公的生活,因为她清楚,她只会是过客。所以她一切的付出都如此动人心弦!那是她的爱,她的深情。那白玫瑰或许并没在他心上留有任何痕迹,但只要落在他窗边的花瓶中便足以支撑其拥有活着的勇气了。

就像歌德曾说的,“假如我爱你,与你无涉。”这是多么伟大的爱情,真正投身在此,为此激动过,为此奋身过便都值得了。

因为,能够爱你是一件多么美妙的事!

篇10: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爱情,或者说暗恋,总来得莫名其妙,荒诞不经。让人无端低到尘埃里也没开出一朵花,却最终结出了一枚苦果,要我一个人独自吞咽这果实。而这一切却又都是心甘情愿,甘之如饴。甘愿独自承受一切,承受爱你的甜蜜、慌乱、惴然,承受你不爱的陌生、失忆,承受你不爱的无所知觉。这一切仅仅是因为,“我爱你,但与你无关”。

我恋慕你的一切,关注你的一切,在你所不知道的日日夜夜。你不知道那一年我十三岁,记得你每次外出,记得你拥抱过的所有女人,记得你不记得的一切。你以为每日与你在楼梯擦肩而过,羞涩跑开是偶然。不,所有的乍然相逢全是我处心积虑。你寻常的礼貌已让我沦陷,尤不知那便是爱情。你不知道那一年,我从新家返回这里,不是我坚强独立,不过只是为了靠近你。你也不知道,那一年你以为我只是寻常妓女,不过只是我爱你。你有太多不知道,我有太多不如意。

我所有的期盼不过是你能记住我,认出我。但是,你没有。即使如此,我依然爱你。我如此爱你,你却毫不知情,若不是我将要死去,你依然不会知道,在这世上的某一处角落,有一个女人如此卑微的用尽生命在爱你。你是我的唯一,我却只是你的过客,是转眼就忘记的过客。

索性一切都已结束,我终于不再爱你,因为这世上终于不会再有我,也不会再有人像我这样爱你。

给我唯一爱过的你。

篇11: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当我们说到爱情,是不是就已经亵渎了它的神圣性。

真的深爱是要像这个女人一样,把一生都赔付上,弃绝任何其他能让自己幸福的选项,这样才是真的深爱吗?

我非常的佩服一个人可以爱到这样的程度,可以如此不顾一切,如此卑微,她所有所有存在的意义只是因为他在这个世上,可能会偶然的遇见她 ,突然的召唤她,为了这种微妙的可能性,她保持了绝对的自由,从这一点上来说,几乎有受虐者倾向。

从十三岁开始,到到二十九岁生命结束,爱了这个男人十六年。她说她无怨无悔,她曾经数次靠近他,并怀了他的孩子,独自养育,在孩子的身上再次的深爱。可是没有一次,她一次次在内心呼唤,渴望他能够认出她,可是没有一次,也永远不会,永远,这个男人不会认出,他几次寻欢中的某几个女人是同一个人,同一个深爱着他,却永远不为他所知的人。悲哀就在这里,虽然爱是绝对自由的,我爱你,你是自由的,但真的爱一个人,就不可能没有期盼,而心里知道这份期待永远都不会实现,是多么的残忍,我那样爱你,可是你甚至不认识我,我们是陌生人,从出现到死亡,至始至终,都没有被记起过。

我毫不怀疑这是一个非常优秀的男人,但是也习惯了被付出,当读完信,才注意到花瓶中不再有多年的白玫瑰。把爱倾注在这样一个人身上,是注定要痛苦的吧。

人从来不会没有选择,所以死亡是这个女人最后的成全。

篇12: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这本书讲了一个女孩,一刹那,爱上一位作家,在这份不可言说的爱里,女孩被爱情奴役,逐渐成为女人,母亲,妓女,直至死亡的故事。

一个十三岁的小女孩,以狂热的好奇心,探听和窥伺刚搬来的邻居的一切。一次大门口的偶然相遇,“我为他打开了门,差点撞个满怀,他以那种温暖、柔和、多情的眼光望着我,用一种极轻的、几乎是亲昵的声音说:多谢啦,小姐!”她在信中这样写到,这一刻,我知道我爱上了他。

第一次在他身旁醒来,她哭了,幸福地。他送给她四朵白玫瑰。这是他送的唯一礼物,他送的随意,她却无比珍惜。此后多年,他每次生日,她都会送来白玫瑰,只是暗自希望,他稍微能记起她,一霎那也好。他和她的数次做爱,是他无数风流韵事中的微不足道,对于她,却如生命之水,浇灌了她枯渴的肉体和灵魂。

他从不曾问过她的名字,也不曾记得她的模样,更不知道,她爱他。她知道他喜欢轻松自在,嬉戏玩耍,滥施爱情。所以,她付出一切,他全然不知,她依然感谢他,爱他如生命。

世俗的爱,爱的两端,从未失衡如此,依然深爱。她值的吗,活着只为爱他,失去童年,失去亲人,失去自我也在所不惜?

这样的问题,我们无法回答,以他或她为生命,这种爱之信仰,我们往往缺少,也无法理解,在毫无回应的爱情里,她得用多强大的魔力,感受极端爱,并始终深爱。

这种爱,真的存在吗,我不知道。但是,这样的爱情,多么美丽。

篇13: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译本以茨威格名篇《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为书名,却藏了七个同样精彩的中短篇小说。倘若你对《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印象深刻,被里面绵长隐忍的暗恋所打动,也一定会对其余几个故事感动。

一开始想作为枕边书,每每睡前读一篇。却不想开头第一篇《灼人的秘密》,花费了半小时故事才刚刚进入高潮,引人入胜之至,忍不住读下去,想知道故事会怎样发展。

茨威格写故事太厉害了,完全让人想不到的复杂。以为到这里就结束了,却又有了转折。在事件与事件之间,看起来毫无联系,却又能丝丝紧扣。就好像国际象棋和战争皇室之间,通货膨胀和收藏家之间。一气呵成的故事,你不会去过分思索里面的逻辑性,因为故事已经紧凑的足够精彩了,其他东西根本来不及细想。回过头来品味,也只是感慨一句,茨威格写故事太厉害了。

想说说《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第一次看的时候可能是小学,感触和波动都不大,也许是还没了解爱情是怎么回事。如今经历过了几段恋爱,却似乎更不能了解。世界上真的有这么纯粹这么愚蠢这么无所求的单恋吗?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除却巫山不是云。“因为世界上任何东西都比不上孩子暗地里悄悄所怀的爱情,因为这种爱情如此希望渺茫,曲意逢迎,卑躬屈节,低声下气,热情奔放,它与成年妇女那种欲火中烧的、本能地挑逗性的爱情并不一样。”要是真那么虔诚地爱过,也许才敢称爱的。我做不到,我所期盼的永远是及时的回应。

《灼人的秘密》。有首歌里唱,小小少年,没有烦恼,无忧无虑乐淘淘。当小小少年有了小秘密,他就和无忧无虑的童年告别了。怀揣灼人的秘密,即使你看得并不真切,并不是完全的完整的真相,可还是烦恼该如果守住这个秘密。秘密真是这个世界上最难熬的节点,又想知道又担心知道了以后无法保守。为什么世界上要有秘密呢?是为了让人长大吗?

《国际象棋的故事》。想到了无数的监狱电影,还有那最经典的《飞越疯人院》。世界上最折磨人的不是无尽的鞭打,而是什么都没有。仿佛要把天花板盯出洞来,却还是什么都没有。在这样虚无的空间里,但是有什么能吸引注意力的,便会全心全意投入进去,甚至分裂出两个自己。囚禁的,是灵魂。

《看不见的收藏》。或许,还能怀有对生存的热情,是命运的仁慈。那看来,眼盲也是一种刻意的安排,为了让你在这糟糕的世界仍能活在自己构建的一片理想里。

高中甫老师和韩耀成老师,翻译的太好了。把茨威格所想要表达的复杂曲折百转千回细腻地翻译了出来。一个人能用“我”讲完一生,也能把一生的关键点串联成一个故事。

篇14: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我们终其一生到底想要什么样的爱情?

而我们的一生,又会经历什么样的爱情?

我只愿做一个没有姓氏,没有地位,甚至是一个得不到你爱情的女子。是的,我愿意。

因为我是从十三岁开始,就对你有爱慕之情的女子。十三岁,将及豆蔻年华,含苞待放的年纪,你的一次搬家之旅,让我遇见你。被掸去过灰尘的书籍,华丽的桌椅,都让我感觉,你是一个特殊的存在。于是,我在“爱你“”这条路上,越走越远,万劫不复,执迷不悟……

看罢这个不算冗长的故事,其实抛开故事情节的安排,我们只单单看故事中的女主人公,我们只单单看她对那位先生的爱慕与付出,或许我们会赞叹爱情的伟大。然,这样的感情,真的可以被称之为是爱情吗?

何为爱情?爱情的种类有多少?

当我们在这样一种自导自演的爱情中,赞叹爱情的伟大的时候,我们是否也应该想一想,这个女人为什么宁愿处在这样一种爱慕之中,也不愿向那位男士吐露真心?是的,或许她是自卑,或许她是有所顾忌。但是爱一个人,不就是那种”变的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的境遇吗?她为追随他,甘愿来到他的城市;就算再自卑,也不惜每次出现在他视线之中;甘愿为他生下孩子,即使条件再恶劣;愿意再次去找他,即使他不曾认出她。在我看来,这是一个多么勇敢的女子啊。爱,从利己的立场出发,就是占有。如果女子真的爱男士,她至少会有那么一次会在两人温存尚在的时候,向他吐露真情。

而女子选择缄默的原因,也是因为男子只当她也是那种,他无数个深夜带回家的女子中的一个。而她也只是习惯了远远的关注着他,她不想永远的拥有他。她爱的,只是那种对他若即若离,患得患失的感觉。她喜欢每次出现在他的身边,然后窥视他。她喜欢每次他望向自己的时候那种陌生的眼神。她怀着一种赌徒的心态,赌他会不会认出她。

其实,我想,如果男子在一瞬间认出了她,她大概也不会勇敢的迎上去。而是会落魄的逃跑吧。

或许,以下这些是我太吹毛求疵了。但也允许我赘述一下:其实茨威格在写这个故事的时候,我感觉不合适的地方有两处:其一,男士在文中描述的不像一个贫穷的人,为何会选择住女子对面。至少我认为,女子的家庭中,母女二人生活,生活就算不是拮据之态,但估计所住之地也是那种筒子楼,很多人混住。不说男士他的书籍和家中摆设,单单只说一个拥有管家的男士,为何要选择住在这样的地方?其二,一个和自己有过一夜之欢的女子,为何男士再次看见却会不认识?这一点,可能确实是因为,男士处处留情,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不记得很正常。但是,最后,为什么管家好似有点认出她?管家,也只不过是十三岁见过她。成年之后,和男士第一次回家,管家看没看见不太确定。但是最后,管家却认出了她。情节让我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当然了,可能也是作者,给予女子的一种安慰。她穷极一生,每次忐忑的都是他会不会认出她。但是不尽如人意。所以,借管家,给予女子一种安慰,用来证明,她也是存在过的。

女子这一生,卑微的爱着一个人。她用一生换了与他的两次照面。而照面的代价就是:她在环境极其恶劣的地方,产子;她在产子之后,不得不用自己的肉体去谋生;在孩子死去之时,也只得独自承受苦痛。但是这些痛苦,其实是可以避免的不是吗?女子就算小时候自卑,卑微的爱着男士。但是她成人之后,她的生活其实是在她手中的。她完全可以选择不诞下一子,她完全没有必要让孩子再像她那样经历小时候的自卑。即使她想给孩子最好的生活,但是让一个以出卖自己而谋生的女人,做自己的母亲。而这位母亲其实远可以不这样选择。我想对孩子也是不公平吧。

男子的薄情寡义,女子的深情爱恋。之后只为赞颂爱情的伟大。一个好的故事,我想或许我们不该带着一种审视的态度去读,我们可以带着感性的态度去看看女子那伟大的爱情,然后再去赞叹这种爱情的伟大。至少我们不该要求太多,毕竟也只是短片故事,作者也不能描述的太过细腻。

无论,男子最后看着桌上的空花瓶,会否还会闻到空气中残存的玫瑰香气。我都只想代女子对男子说句:这一生,唯你最合我心意,也只你最不识抬举

篇15: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一、陌生女人为何从少年时期就无法自拔地爱上风流作家?

陌生女人爱上作家的时候只有十三岁,因父亲过早离世,她终日与母亲相依为命,过着深居简出的生活,父亲去世,为此母亲总是郁郁寡欢,母女之间鲜少交流,做母亲的,自然也不曾察觉到年幼的女儿内心的孤寂。

直到有一天,邻家住进了一位颇有名望的年轻作家,作家的英俊潇洒以及对生活的热情深深吸引着她,从此,窥视作家的生活成了孩童时期的她每天最热衷的事情。一次在回廊上 与作家的偶然相撞,作家不经意向其投过去一个温柔的目光,却让敏感多情的女孩从此芳心暗许。

一个不谙世事,却又经常心事重重的少女,没有任何思想准备,就这样一头载进了命运,跌进了爱情的深渊,甚至找不到解救的人。爱上了作家的女孩开始患得患失,在看不到作家的日子里,女孩沉浸在自己幻想的世界里,甚至把自我虐待当成一种快乐。

她对作家的爱,如同飞蛾扑火,然而,当飞蛾扑向那道诱人的火光的时候,也注定了生命的消亡。曾经孤单内向的少女,面对爱情却是这样的果敢而又决绝,仿佛体内有着惊人的力量。她无数次地回忆与作家在一起的点点滴滴,昔日的场景,就如同枯树长出的新芽,在心中几度轮回。

二、明知作家并非真心爱她,陌生女人为何依然对作家一往情深?

几年的时间很快过去了,十三岁的小女孩终于出落成了一位妙龄少女,她终日思念着作家,对作家深深的爱使她迫不及待地追寻着作家。终于,在一个夜晚,她与日思夜想的作家相遇了。她青春的美貌与活力吸引着风流的作家,对于陌生女人来说,眼前的这个男人是那样的熟悉,可对作家而言,她与其它的漂亮女孩并没有什么不同,作家并没有认出她来。

尽管如此,但当作家向她发出邀约的时候,她没有拒绝,因为太爱这个男人,她无法拒绝她的任何请求,何况是与他约会。当她放下所有胆怯和害羞,委身于这个她爱到骨子里的男人的时候,她是幸福的,就像身处天堂一般,甚至留下了幸福的泪水。

但这并不意味着作家会为她停留。一夜温存之后,作家表示将要去外地,临别时,作家对她说,一回来就会找她。一句回来就找她,让她满心期待了几个月,但遗憾的是,作家回来后,依然过着自己潇洒自如的生活。而她,早已被作家抛之脑后。

她开始明白,作家对他根本没有爱,她只不过是作家宣泄情欲的对象而已,他原本就是个风流之人。但尽管如此,她依然无可救药地爱着这个男人,甚至将他当做自己的圣经一般崇拜和深爱,这究竟是为什么?

或许,太过深厚的爱已不仅仅是爱,陌生女人对作家的爱已经上升到了信仰甚至宗教的高度,坚守爱情,就如同信仰宗教一样。无论这个人有多么滥情,有多少女人,她都不会因为任何外在因素改变自己的初衷。她深知她爱的这个男人原本就是一匹野马,他想要的只有自由。于是,她能做的就是不去打扰,也不去纠缠,只是默默地爱着作家。

所以说,尽管作家风流,与不同的女人调情暧昧,但她只是纯粹地爱着作家,就像一朵花,静静等待着她的爱人。她只希望在作家的心中,她永远是轻松美好的存在。但可悲的是,对作家而言,她只是一个陌生的女人,是一个虚无的存在。

三、陌生女人曾与作家多次相遇,却为何坚持独自抚养与作家所生的小孩?

在爱情上,陌生的女人是卑微的,卑微到不需要作家爱她,甚至为他们共同的孩子负责,但同时,陌生女人的爱情也并非毫无原则。

当她得知这个被她当作一生挚爱的男人,只是把自己当作一个释放激情的对象,甚至当两人多次在不同的场合遇见,作家却近乎失忆般从不曾想起她来。陌生女人心中无疑是悲凉的,但她也并不想一厢情愿地告诉这个男人关于她的一切。因为忘记本身就是对她的羞辱,她又如何有勇气将这一切告知于他?

于是,她将对作家的爱埋在心里,闭口不言。甚至独自承受怀孕生子的痛苦和折磨,艰辛抚养着作家的骨肉。

因为没有足够的钱,陌生女人只能在最破最肮脏、充满着浓重的血腥味、恶心的汗臭味的医院生下了她与作家的孩子,但即使在这样的时刻,作家的形象在她的心里依然是那样闪闪发光,她似乎一点儿也不怨恨作家抛弃了她,甚至依旧在怀念着作家的高贵与美好。因爱上作家而遭受的一切困难,她甘之如饴。

然而,生活却是现实的。对于一个没有一技之长的女人来说,要为孩子提供富裕的生活何其艰难,于是,她只能选择做一个又一个有钱男人的情妇,这其中,也有几个男人对她非常好,甚至向她求过婚,但她从来没有同意。因为在她的心里,她只属于作家一个人,甚至幻想着有一天作家想起她的时候,她将立马带着孩子去和作家团聚。但尽管他们多次相遇,作家似乎得了健忘症般的,从来就没有将她认出来过。

很多次,陌生女人都迫不及待地想要告诉他“我就是当年住你隔壁的那个小女孩啊”,甚至每年在作家过生日的时候,她都会默默地给他送去一束白玫瑰,就像第一次作家送给她的那支白玫瑰一样,可即便如此,她也始终无法唤醒作家对她的记忆。

更令陌生女人绝望的是,当她怀揣着作家塞给她的“嫖资”,从作家的房间离开,迎面碰上了作家的仆人,当她听到那一声“早啊,小姐!”的问候时,她瞬间崩溃了!十几年不曾谋面的仆人尚且能将她认出,那个与他缱绻缠绵、耳鬓厮磨的男人,竟然从不曾记起她来!还有比这更悲凉和讽刺的吗?现实如此让她绝望,她又如何告诉作家,她怀了他的孩子呢?

一个对爱情忠贞不渝的女人,却遇上了一个视爱情如游戏的男人,这注定是一场悲剧。

四、如何看待陌生女人对作家的爱情?陌生女人对作家的爱情值得吗?

陌生女人爱得过于委曲求全,而作家对陌生女人的爱情回馈近乎残忍,这样的爱终究是痛苦大于甜蜜,很多读者为陌生女人对作家的无私付出深感不值,更为陌生女人的命运投以悲哀,那么究竟应该如何理解陌生女人对作家的爱情?

爱情不是一场付出与回报的较量,而是一个生命对另一个生命深沉的爱与奉献。对陌生女人来说,爱上作家这件事本身就足已令她幸福。在爱情上,陌生女人是一个坚定而又壮烈的理想主义者。当然,陌生女人也并非毫无原则。她可以像很多女人一样,在怀孕后可以直接找到作家,让他对孩子负责,毕竟孩子是他们两个人的,然而她并没有。

她深知作家放荡不羁爱自由,所以在作家未想起她之前,她并不想对他坦白一切。直到她唯一的儿子因意外感染流感死去,而她也已经身患重病,预料到自己可能不久于告别人世。她才终于鼓起所有的勇气给作家写下了这封绝笔信,向她倾诉她对他一生的爱,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她对作家始终如一都饱含着爱情与敬意。

所以说,尽管陌生女人一生痴爱着作家,但她依然坚守着某些在她看来不可放弃的原则。正是这种坚守令陌生女人的爱更显悲凉,也使得这个故事更加意味深长。

陌生女人对爱情的坚守究竟值不值?我们不能以现实的眼光来评判。尽管在阅读这个故事的时候,我们应该设身处地地去体悟书中人物的思维与情感,但同时,也应该具备跳出故事本身的能力,去理解和体谅这个世界令人不解与唏嘘的深情。也许以世俗的标准看来,陌生女人的爱情终究是一场悲剧,但对于她来说,却是一生的信仰与执念,是一生的寄托与满足。

或许,爱情本身就是一场美妙的奇缘,无所谓是非与对错。

篇16: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个人感触最深的就是前两个故事:在阅读第一个故事的时候,感觉这女人的例子还是挺极端的,但是就是这种极端行为,才更加显示出那种纯净爱情的美好。在阅读的评论区看到一段话,也是让人感慨。

爱情真的很奇特,爱一个人不仅爱他的好,他的各种优点,更重要的是爱上他的各种不好。就像毛姆在面纱中说到:“我对你根本没抱幻想,我知道你愚蠢,轻挑,头脑空虚,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的企图,你的理想,你的势力,庸俗,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是个二流货色,然而我爱你;有时候爱一个人,最糟糕的处境就是,我没有爱上你尽力呈现的美好一面,而是爱上了你浑浊不堪的内心”这样的爱情真的很让人羡慕。

第二个故事,讲的其实类似于一万小时定律,但是在寂寞的强大能量下,人们会因为无聊而发疯。类似现在疫情严重,只能呆在家里,不知道干什么一样。这里给我影响最深的是,人思考一项东西,是需要锚点的。我们需要有一样东西去展开我们的思想,然后才能开始我们的遨游。这时候,我想刻意去让自己的脑子变空,其实也是非常难的一件事情。这有点像佛教里的正念了。

篇17: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满藏着一份爱,走不进TA的心,也就变成一个人的爱情,突然就想着带泪的鱼唱到的一句歌词“一个人的情歌,唱响寂寞的夜晚。”

初听到“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这书名轻易地勾起了我的好奇心,让我情不自禁地思考:这个陌生的女人是谁?她是给谁写的信呢?既然是陌生的,为什么还要写信呢?带着对这本书的好奇,我开始了阅读。

初看几页,我貌似可以回答我提出的问题了。噢,这是一厢情愿的女读者对作家R的来信,作家R却不知道她是谁,就像粉丝对明星的爱慕而已,但是她似乎有些疯狂。然而,我错了,我没有想到,他们的关系超乎如此。

他们在一起过,甚至有了爱情的结晶,里面却没有爱情。作家R把这份爱当做露水人情忘得一干二净,女孩却为了这份爱飞蛾扑火,诠释了我的爱情,与你无关。13岁那年住在他的家隔壁,搬家后仍时时刻刻想念着他,18岁把最美好的给了他,他们俩的儿子因此诞生了,但他完全不知情,死神带走了她和儿子,他仍然不记得她,并没有看到儿子一眼。

对于女孩的痴情,扼腕叹息。可是爱是一个人的事情吗?她在信中写道:“你是喜欢轻松愉快人生的人,没有负担的玩乐才是你的本性。”实在可悲,沉浸在自己幻想中的女人永远是糊涂的,这样的男人是不值得依靠,更加不值得为倾尽所有的爱。明明有更好的选择,有愿意对她和她儿子好的男人,愿意娶她为妻,她却为了所谓的爱情,一个不曾记起她的男人牺牲了这一切,然而他一点都不知道。

真是可悲!这个健忘的男人的老仆人隔了十几年却认得这个陌生的女人,他却一点都不起来,直到读完她给他写的长信,仍然无法想起。或许习惯了逢场作戏,身边的情人数不胜数,怎么可能还会记得那个住在隔壁的一直爱慕着他的小女孩,只跟他呆过几个晚上的她呢?

这让我想起一本书——《一个人的朝圣》,哈罗德不敢去爱,甚至不知道如何做好父亲的角色。他的孩子,戴维,在他叛逆冲到海里差点淹死,他害怕,本来要冲上去救他,却停下来解鞋带。戴维学习很好,考上了剑桥大学古典中文系,却在毕业后几个月自缢。戴维是个可怜的孩子,他没有被他的父亲抱过,其实父亲很爱他,却因为惶恐使儿子妻子都离开了他。奎妮的母亲是个完美主义者,她无法容忍有点破碎的物品,有一点瑕疵会让她发疯,不停地丢掉丢掉。奎妮在她母亲的影响潜意识逃避,逃避那些人和事,从英格兰的南端跑到北端,为了逃避那些记忆。最后哈罗德在长达600多英里朝圣中找回了自己,奎妮在她的海上花园长眠中获得了救赎。哈罗德永远都不会知道奎妮曾经是那么的爱他,那些秘密随着她的离去消散。她想告诉他关于她的一切,却因为脑癌无法说话,只留下了长达一百多页的手稿。因为病痛,她写的只是只言片语,涂鸦跟破折号,没有人能看懂她在写什么。或许这才是更好地诠释了我的爱情,与你无关吧。

至少那个陌生的女人写的信能看懂,一个人,濒临死亡,都想对那个自己一直爱的人倾诉自己的爱,不想带着遗憾离开这个世界。其实,爱情哪能是一个人的事情呢。一个人的爱情不是爱情。凭什么就可以,你逍遥自在,只留我一人深陷沼泽,不得解脱呢!

13岁女孩疯狂的止不住的爱慕,说到底也是家庭教育的缺失,父母的缺位,没有正确的引导,从来没有得到父母的关注,让孩子容易为了所谓的爱情宁愿飞蛾扑火,以为这就是永远的爱情,永远活在自己的幻想之中。

作者茨威格并没有刻意渲染情节,但是笔下那些看似平淡,却令人唏嘘感慨,难以忘怀。

最后以歌德的一首诗《我爱你,与你无关》结束此书评吧!

我爱你,与你无关

即使是夜晚无尽的思念

也只属于我自己

不会带到天明

也许它只能存在与黑暗

我爱你,与你无关

就算我此刻站在你的身边

依然背着我的双眼

不想让你看见

就让它只隐藏在风后面

我爱你,与你无关

那为什么我记不起你的笑脸

却无限地看见

你的心烦

就在我来到的时候绽放

我爱你,与你无关

思念熬不到天明

所以我选择睡去

在梦中再一次的见到你

我爱你,与你无关

渴望藏不住眼光

于是我躲开

不要你看见我心慌

我爱你,与你无关

真的啊

我爱你,与你无关

即使是夜晚无尽的思念

也只属于我自己

不会带到天明

也许它只能存在与黑暗

我爱你,与你无关

就算我此刻站在你的身边

依然背着我的双眼

不想让你看见

就让它只隐藏在风后面

我爱你,与你无关

那为什么我记不起你的笑脸

却无限地看见

你的心烦

就在我来到的时候绽放

我爱你,与你无关

思念熬不到天明

所以我选择睡去

在梦中再一次的见到你

我爱你,与你无关

渴望藏不住眼光

于是我躲开

不要你看见我心慌

我爱你,与你无关

真的啊

它只属于我的心

只要你能幸福

我的悲伤

你不需要管

篇18: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感情写到小说里拍到电影里,男女主人公无论命运几多坎坷,情仇爱恨几多纠缠错乱,过程中,一种姿态永远要做的,那就是期盼,期盼另一个人的感情呼应。一代代人做着同样的实验,好像吃尽千辛万苦,好像孤独感越来越强烈,这种幻觉最终成为艺术最原本的冲动与构思。

故事的构思源于某种真实的固执。一个人明明白白地等着另一个人的声音,可那声音在流逝的每分每秒变得越来越飘渺,虚幻。期盼变成一份苍白的守望,守望的尽头是一望无际的地平线。

奥地利作家茨威格的小说《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的构思源于一个女人对爱的固执,她告诉我原先爱还有一种特殊的存在形式——放下!

我轻轻地走进去,沉沉地走出来,始终被莫名的孤独和感伤纠缠着。我曾尝试用哭来发泄心中所被震撼的情绪,但这并不能体现我真正的感情。之后我明白,我惟有沉默,沉默而已。

沉默不是压抑,而压抑却是沉默。

这是一篇热烈狂放的爱的宣言,一个女人在她仅有的一个心爱的儿子死后,点起第五根蜡烛,给孩子的父亲——一个“从不认识我而我不停地在爱着的人”写一封信,诉说一个女人一生的故事。

她从十三岁就爱上了作家亚尔,可一向到临死,他都不明白她的一切,在漫长的时光中,几次在一齐,她充当着一个邻居小女孩,委身给他的十八岁少女、舞厅中带回来的女人等不一样的主角。

她倾注一番从不要求回报、无限奉献的真情。可悲的是她死后他才明白一切。她独自抚养他们的儿子,把他看作他的再生,孩子意外离开后,这个女人也成了孤零零的一个人。从他那里,她什么也没有得到,没有一个孩子,没有一句话,没有一个字,甚至连记忆中的一点地位也没有。

一个比任何人都爱你的人,一个你不认识的人,一个等候你的呼唤而你从不呼唤的人,这是怎样一种悲怆感情?再怎样也没有无私而不求回报的爱了。

只有少女时期才有这样不加掩饰不求回报的情怀吗?现实生活中人们总是相互守着一生一世,却可能始终没有彼此轻轻触及。没有拥有,只有永恒的背离,于是等到失去才是永恒。事实证明,我们常常被虚幻的东西打动,想念不确定的人。很多感觉算不上感情。但我们喜欢那样的感觉。最真的感情常常只是一个人的事情吧,最好的是生活在自我对爱的幻觉中吧。没有什么能够印证,虚的。但是因此觉得自我不自私,纯洁,甘于献身和守侯,原先自我还能够那样。

感情故事都会有某种结局,就像情到深处的男女都会脱口而出“我爱你”!但她从未向他说过,她毅然选取了放下。选取是痛苦的,可放下更痛苦。

如果爱得头破血流才能证明爱得深的话,那放下又是什么?

篇19: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我读了奥地利作家茨威格的短篇小说集《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很可惜,在读书馆工作人员下班之前,我还有几页没有看完。我只看到了那个美丽的女孩子长到18岁以后重新回到那个作家的身边,被那个作家带回了家里。

我在很久以前看过这篇短篇小说。我已经记不清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候看的这篇小说了。我只记得一个女孩子一直暗恋着一个作家,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我无法理解这个女孩子的感情。一个人怎么可以不顾一切的痴迷一个人?一个人怎么可以那么多年默默地爱着一个人,并且爱到可以为之付出一切的地步?这样的爱情不存在,这样的故事就是瞎编乱造。

昨天晚上,我看了关于茨威格的生平简介、在世界文学史上所做的贡献之后,我端正了阅读的态度。茨威格为什么要写这样一个故事?通过这个故事,作家想要告诉人们什么?什么才是真爱?

高尔基称茨威格为“才华出众的”、“真正的艺术家”。茨威格曾经和弗洛伊德是好朋友,他的小说被弗洛伊德阅读、点评过。他的小说带有心理分析的倾向。通过阅读他的小说,可以真切地感受到不同人物的思想历程。一个人为什么倔、痴、狂、傻?都在他的作品里得到淋淋尽致的展现。

短篇小说《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为茨威格代表作之一。一个作家在四十一岁生日当天收到一封没有署名和地址的信,一个临死的女人,讲述了一个刻骨铭心的爱情故事,而故事的男主人公也就是收信的这个作家,他对此一无所知。故事始自十八年前,她初遇作家的刹那,还是个孩子,之后经历了少女的痴迷、青春的激情,甚而流落风尘,但未曾改变对作家的爱,直至临死前才决定告白。

既然爱,这个女子为何不选择留在作家的身边?哪怕是做一个奴仆?为何要离开他,为何在一个人无法抚养孩子的时候宁愿流落风尘、宁愿忍受贫困和疾病,让自己的孩子在贫困交加中死去?难道爱就是默默的付出、默默的离开,直到临死之前的告白?

这个女子之所有离开作家的原因或许是因为这个作家不爱他,无论她怎样在他的生命里留下痕迹,他都不会记住她。这个男人是个风流成性的家伙,是个不负责任的坏家伙。她为什么还要一如既往的爱他?既然爱,为何不让他知道?既然那么辛苦地为他生下了孩子,为什么不让他知道?为什么不让他负责任?

作家给我们塑造了一个纯美的爱情故事。这种爱那么单纯,没有一丝杂念、私欲,只有痴迷和默默的奉献。面对这个陌生女人,我们是否感到惭愧?我们口口声声说爱一个人,是真爱吗?很多人在无法获得自己的所需求的感情或者利益之后,选择死缠烂打或者放弃。当我们面临生活中的琐事和考验时,我们在责备、埋怨我们所爱的人不够爱我们,于是我们争吵,心灰意冷,甚至选择离开。我们做到永远爱一个人了吗?有多少人从最开始的砰然心动直至生命的终结一直坚贞不渝地爱着一个人?有哪一个人到现在一直始终如一的爱着一个人并且一直在守候着最初的爱情?我们每一个人都有着这样或者那样的缺点,甚至犯过一些错误。面对这样不完美的自己,有谁能够不离不弃、一如既往的爱自己?有多少人经受得住时间的考验,在面临现实问题的时候,仍然爱下去?什么才是真爱?

爱一个人就是接纳一个人的一切好的和不好的方面,甚至包括接受这个人不爱自己的现实。爱一人,不会因为这个人有这样或那样的缺点,就不爱了。爱就是默默付出,不求任何回报。爱就是给所爱的人自由,让他以他的方式自由的生活。爱就是远远地看着所爱的人幸福的生活。爱就是祝福。

篇20: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我爱你,与你无关——读茨威格《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有感,欢迎阅读赏析!“我一辈子都忍受着这种命运,并且随着它离开人世”。拿起书,仿佛重回茨威格笔下那个神秘的时间,那个清晰深沉地女性世界,那里有炽热执着的爱情火焰,和淹没一起的情感洪流。

张爱玲曾语: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她甘愿成为他身边的一粒尘埃,那朵满怀情义的白玫瑰盛放在他的书房里,也盛放在她无尽的幻想之中,与他无关,与现实无关。

书中的女主角穷尽其一生去热烈地爱着男主,这就是一场史诗般的暗恋,一位坚贞不渝的女人的独角戏,一场自杀式的决绝的爱情。她将自己的爱情当做唯一的信仰,真真正正地诠释了“我爱你,与你无关”。

高中的时候第一次读这本书,当时已然泪流满面,作者将一个女孩到女人暗恋时那细腻温柔的情感描绘地无微不至。

我敬佩于女主角为男主所付出的一生的等待,那种甘愿牺牲无私奉献的伟大,更加敬佩她始终保持着那一颗专一纯洁的心灵,她拥有一个高贵的人格,不会施舍爱情,但是能够通过自己的魅力使他注意到她;她不会去勒索、审判爱情,不依附于婚姻形式的捆绑,只是天真地渴望在自己的努力之下那个男人能够从心底最深处就爱着她。

他并没有兑现承诺,也许在他的眼里他们之间的感情只是那虚幻缥缈的几夜,稍纵即逝,他辜负了她的等待与期待,我为她感到可悲,憎恨这个男人的深情缱绻的目光,憎恨他对她无情。

然而字里行间,我感受不到任何她对他的埋怨,充斥着的尽是她对他深刻的爱,是她对他们曾经美好的回忆,是对他给予自己这段感情的感激,是对爱人未来的嘱托与不舍。我想她写这封信的原因仅仅是为了使他知道这个世上曾有人那样地爱着他,为了让他知道自己值得这样一份深重的爱。

“我宁愿独自承担所有后果,也不愿意成为你的负担。我希望自己是你所有女人当中独一无二的。我希望,每当你想起我的时候,心中只有柔情和感激。”

少年时期那种傻气的暗恋谁都不会陌生,我们都曾天真地去喜欢过一个人。与他的每次不期而遇都会成为你的思维的中心,与他有关的任何事都会让你默默关注,他周围的人会让你觉得亲切,他时常在的地方会让你觉得熟悉,他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表情都会让你久久揣测…即使时隔多年,我们会渐渐淡忘那个所倾慕的他,对他的那份心动也随之而散,也许现在的自己已经有了去追求喜欢的人的勇气,学会去表达心底的感情,但是回想曾经,也会无比想念那暗恋时期的懵懂天真的自己。书中的女主角像极了那时候的我们,我们在读书的时候会因为她的欣喜而欣喜,她的悲伤而悲伤,她的期待而期待,因为她的爱情与我们产生了共鸣。

“我的心紧张得像根琴弦,你一出现,它就颤个不停。我的心始终为你而紧张,为你而颤动;可你对此毫无感觉,就像你口袋里装了怀表,你对它的绷紧的发条没有感觉一样。这根发条在暗中耐心地数着你的钟点,计算着你的时间,以它听不见的心跳陪着你东奔西走,而你在它那滴答不停的几百万秒当中,只有一次向它匆匆瞥了一眼。”

可是,为何会有那么多的女孩,将爱情视为自己的全部,在自造的爱情氛围里沉迷?这种宿命是那些痴情的人自己设下的,明知这犹如饮鸩止渴,明知这无可救药,却还是万劫不复、一往无悔。或许很多人都会认为这是女主自讨苦吃,但是又有多少人愿意承认,这种痴狂正是我们骨子里对爱情所向往的高度?我们渴望有一个这样爱着自己,也渴望穷尽一生与自己最爱的人相守到老。

或许大多数的人在某一个阶段或多或少地当过这样一个女孩,然而却是善于深情、也容易遗忘。我钦佩女主对男主毫无保留的、高贵坚贞的爱情,但我认为,在爱情之外,我拥有更多的美好,那些对我关怀到无微不至的家人,那些陪伴我成长的朋友,我还有很多的愿意去珍视的东西,我有自己向往的前途,有自己渴望的人生,我不会只为爱情而活。我钦佩她,却永远不会选择成为她。

篇21: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爱,人世间最伟大最温暖的字眼。亲情,友情,爱情,无论是哪一种爱,都意味着给予和奉献:其中,亲情与生俱来,不求回报,最为无私;友情弥足珍贵,需要双方付出才可持久;而爱情是绝对排他的,更需要二人不断互相呵护,且因为感觉的不稳定性而容易消逝。尽管如此,世上还有这样一种爱情,它“希望渺茫,低声下气,曲意逢迎,委身屈从,热情奔放”,只求施与不求受取,甚至为此奉献自己的青春,舍弃自己的幸福,结束自己的生命!这一切行为的源头和力量,都来自心底涌动的爱与激情,而这爱的对象,竟是一个和自己“素昧平生”的男人!这便是奥地利小说家茨威格的作品《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中描述的,惊心动魄、凄婉缠绵的爱情。

“我要向你倾吐我整个的一生,我的一生是从我认识你的那一天才真正开始的。”多么震撼人心的语言!茨威格笔下的那位神秘女子,这样娓娓道来的开始她的回忆,她的倾诉,没有甜言蜜语,没有山盟海誓,却足以荡气回肠。或许对于每一个痴情的女子来说,有爱情的生命才有意义,而这个女子竟将初识对方视为生命的开始。

于是,这个13岁的少女,在她生命中灵光闪现的一瞬间,不可救药地爱上了风流倜傥的小说家R。仿佛宿命一般,他们在经过了销魂荡魄的三个夜晚之后,有了共同的孩子。然而,为了不给心爱的男人增加负累,她独自承担着一切,甚至沦落风尘。直到生命的最后时刻,她才决定向对此一无所知的男人作出最后的感情告白。

对于这样单恋的悲剧,在改编成的同名电影中,导演徐静蕾提出了这样一种全新的阐释,也是一种独特的爱情观:爱你是我一个人的事,与你无关。这样冷静、坚强、洒脱,几乎堪称女性主义的楷模。然而,在我看来,徐静蕾的改编毕竟是一种再创造,并不符合作家原意。在原著中我们可以看到的,只是一个美丽虚幻、痴情多感、专注执着的幽怨女子,在生命的最后一刻,用饱蘸着一生的激情与孤独、热望与失落,欢乐与痛苦的笔,记载自己的心路历程。

在这位女子刚刚成年,有了爱与被爱的权利时,她回到维也纳找到作家,毫不犹豫的把自己的少女之身奉献给他。此时的她,何尝不希望他对自己能够如同自己对他一样的深爱?然而,只有三日,在短暂的三日欢娱之后,在她的体内留下了他的血脉之后,他轻松自然的离开了她,同样轻松自然的忘记了她。对于这种结局,女主人公是痛苦的,可又能怎样?她追求的是一种纯粹精神的洁净的爱,没被任何利益、企图、功利污染的最为原始的本质的爱。既然他不曾爱她,忘却了她,那她还能怎样?去找他,那样或许他最终会同情的怜爱她,但是那已经不是女主人公所渴求所坚持的真爱了。于是,她唯一能做的,只有默默的离开,孤注一掷的,倔强而又坚强的生下心爱的男人的骨肉,把孩子当作爱人一样来呵护。即使如此,她也还没有洒脱到可以不再需要他。为了能够见到他,她生活在他的圈子里,出没在他的世界中,只为有一天能够和他在一起,能够圆自己一生的美梦。又相逢,她已是风情万种的交际花,他还是一样的花天酒地,一样地认不出她来――“可怕的陌生”。作者写到这里,几乎用了一种令人窒息的、绝望的笔调,来叙说女主人公无尽的悲哀。因此,女主人公并不是认为“爱你与你无关”,而是为了维护爱情的尊严而选择孤独;她对男主人公的奉献,绝不是卑躬屈膝,丧失自我,相反的,她正是清楚的了解自我,真正的懂得爱情――纯粹的伟大的爱情,从而义无反顾的投身进去。

“须作一生拼,尽君今日欢。”这是古代女子的热情与贞烈。而在物欲横流、爱情堕落为商品的年代,很多人已把爱情视同儿戏,“他们玩弄爱情,就像摆弄一个玩具,他们夸耀自己恋爱的经历,就像男孩抽了第一支香烟而洋洋得意。”这种情况已注定了女人爱情之途的坎坷多舛。然而,我们的女主人公仍然坚持着自己的理想,将爱情视为生命,充满着至高无上的激情,即使对方并不值得她这样付出,她还是心甘情愿去用一生的痴情守护着。这位女子这种近乎信仰般的爱与执著,令许多人扼腕叹息,但我却真正能理解这种偏执与疯狂。这份充溢着心灵的激情,是那么高贵而华美,这种不顾一切的飞蛾扑火般的奉献,不正是一种爱的极致吗?为君沉醉又何妨,但愿长醉不愿醒——一千多年前的东方女子就这样说过。这份无私与忘我,古今皆同。那么,正如高尔基所说,茨威格不愧为“世界上最了解女人的作家”。

篇22: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一直都想写这本书的读后感,但是一直都没有写,因为这实在是一部很伤感很伤感的作品,每每读它,真的是“珠泪双流”。我本身就是一个脆弱的有点情绪化的人,而且真的是很爱这部作品,怕自己写不好。可是每次在书房中看到这本书红色的封面就好像在召唤着我一样,唤醒我体内一些情感的共识。所以我又重温了一下这本书的内容,而且在走路锻炼的时候又听了这本书的有声版!一开始听的一个版本是一个男士播音的,虽然声音不错,但我觉得这是一部女人的书,如果想诠释好那份细腻还是要女士播音好一些!后来我又听了一版,虽然换成了女士,但依然不是我想要的感觉!说到这里,大家应该知道我对这部作品有多爱了吧!从这件事上我也总结出来一个观点,我为什么喜欢看纸质书,它无声无色,给我这个凭借想象力生活的人无尽的想象空间。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奥地利作家茨威格著名的中篇小说,高尔基曾表示自己深深地为这个陌生女人所感动,认为这部作品是“一篇真正的杰作”,这本书是我最爱的三本书之一,我很荣幸自己能和高尔基这样的伟人有着同样的眼光!同时茨威格也被后人称为“世界上最了解女人的作家”,我觉得这样的评价名副其实,当你读过之后,你就会被文中那每一次的细腻情怀所感动,真的很难想象这是出自一个男作家的笔触,那些细腻入微的感情他是怎么体会到的呢?茨威格真的是比女人还了解女人,真正的“妇女之友”!

茨威格笔下的这个陌生女人具有强烈的情感。献身精神和爱的能力都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这个连名字都没有透漏的女主角不仅是最狂热最痴情的情人,而且也是最温柔最慈爱的母亲。她从13岁开始喜欢上了男主,直到死亡!她的爱愈演愈烈,从情窦初开的暗恋到少女情怀的相思,在到青春玉女的献身!还有后来的充满香艳气息的偶遇,可以说她为这份感情而生!也为这份感情而死!

“我将我的整个人生告诉你,当我第一次看见你时,我的人生才真正开始”。是啊!对于每一个为爱而生的女子,也许她真正生命的开始就是在爱人出现的那一天开始的!这段感情的期限也许或长或短,对这个人的爱随时间的流转也许会被另外一个人代替,也许这个人一直住在心底的某个角落等待着我们的悼念!但很少有像女主这样一个人一辈子,而且愈演愈烈!

她的情感是那样的浓烈,但又那样含蓄,她爱他,但又不让他知道!为什么呢?因为她了解男主,了解他的玩世不恭,了解他的复杂人格,了解他的花花公子本性,她从十三岁就发现了他本质的秘密,他即是博览群书,志学严谨,颇有造诣的作家,同时也是一个阅女无数,及时行乐的花花公子,可她飞蛾扑火得爱着他,而且是一生!她多么希望他能认出她来!可是终其一生都没有!不论是她献身他时的初夜还是后来多年后在欢场中偶遇被他带回家,他依然没有认出她来,他甚至拿钱给她,把她当成妓女,她的心是多么凄凉啊!她一再的提醒他,可对于阅女无数,从来不受感情羁绊的他怎么会想起她就是邻家那个廋弱的小女孩呢?有多少女人迷失在仰慕的那个人温柔的眼神陷阱里,殊不知其实他对每个人都这样,你千万不要以为这是对你独有的眼神爱抚!有些人也许只是职业特点,社交礼仪!记得以前认识一位男士,他的眼神就很有魅力,眼神中总是绽放着温柔的光芒!而且在走廊里和他偶遇的时候,他总会冲你微微笑,不知道他的人还真的以为自己被爱神之箭射中了呢?其实他只是一种职业特点,仅此而已,这种笑容很容易收获,只要和他见过面的人都可以获得,和有些明星刚出场时嘴角轻轻上扬的姿势很像!

我之所以如此喜欢这部小说,是因为我也有过一段暗恋时光,但是我没有女主的痴情绝对!我是仅限于暗恋,那份感觉,那份情怀我都很懂,但是我没有为此做出努力,真正的做到了我爱你,但和你无关!女主的生命是从13岁开始的,我可以说我的生命是从98年开始的!女主为爱做的每一件事我都能感觉到!在此之前,她对上学不感兴趣,在学校里也是个不起眼的人物。现在她猛地蹿到了第一名。她一本接一本地读书,一直读到深夜,只因他是个作家爱好读书。想想曾经的我好像也冒过如此的傻气,只是我是借书,一摞一摞的借书!只为爱看书的他能多看我一眼!“从十三岁到十六岁,我的分分秒秒都是你的。什么样的傻事我没干过?我亲吻你摸过的门柄,我拾起过你丢弃的香烟头,当它为圣物,有上百个夜晚,我找出这样或那样的借口,冲到大街上,只是为了看看你哪个房间的灯是亮着的,这样好让我更加感受到你无形的存在。”这是女主的爱的举动!那时的我也会经常回望他寝室的窗口,每次遇见总是红着脸低头走过,走过了又后悔没有多看他一眼!

在女主搬走的前一晚她是怀着多大的勇气忍着一月份夜晚的寒冷和凄苦,穿着单薄的衣服等了他一夜,想把爱他的心事告诉他,可是等到的却是他和一个女人一起回来的命运。青春里多少故事让我们曾拥有无限的勇气开场,但却也带着无限失意收场!每当看到小女孩在门洞里看男主有没有回来那一段,我就特别有感触,总想起曾经注视着教室的门口,看他走进的那一刻。

曾经觉得女人很伟大,为爱情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在避难所里为他生了孩子,她没有寻求他的帮助!因为她太了解他了,只要她寻求他的帮助,他就一定会帮她,可是这和她看到的他曾经帮助一个乞丐的方式也许也没什么差别,他对帮助别人感到不安和胆怯,回避求助者的感谢,可是隐藏在表面的背后是不耐烦,并暗自渴望摆脱麻烦!所以她宁愿操起皮肉生意,只为了能让他的孩子能够富裕和快乐,能够按照他的轨迹生活,能够住和他同等的地方!“他们都很仰慕我,他们都爱我――除了你,除了我爱的你”。这是女主的心酸感言,她为了和他一夜风流,不惜伤害供养她的人的自尊,有什么办法呢?她这辈子最重要的事不就是爱他吗?有什么比和他在一起更重要呢?她也曾把对他的爱转嫁到孩子身上,那个美丽聪明的小男孩身上,他越像他她就越爱他,可孩子最后得流感死了,她的世界也随之土崩瓦解!她只留下一封厚厚的草草的信给男主!向他诉说着这份不为人知的爱,如泣如诉!

“只有你,你从来没有认识过我,而我却从未停止过爱你,我的爱人,你从不知道我是谁”多伤感的字句啊! 从来没有认识过她!可她却是他孩子的妈妈!

这本书唯一让我感到好过一点的也许就是那一束白玫瑰了!白玫瑰是女主和男主欢爱后男主送给她的!后来在他生日之际她都会送白玫瑰给他,可他却从来不会想想这花是谁送的,又曾经送给过谁!可她却当成一种神圣的仪式一样,一年一次,就已知足!

当女主最后一次带着被当成妓女的羞愧,目不转睛的盯着他,说:“也许花是一个被你忘了的女人送的”可他还是没有记起她来!她夺路而逃,吟满泪水跌跌撞撞的在门口遇见管家老约翰时,就在短暂的一瞬间,他认出了她,她感激的想跪地亲吻他的双手。她从手笼里掏出了他给的钞票给了老约翰!他惊异的一瞥,那一瞥,比男主的一生对她的了解还要多!“每个人都宠我,只有你把我忘了!只有你,从未认出我!”每每读到这里,我都很难过!曾经我觉得这本书最美的地方就是那份不为人知的爱!女主爱的那么绝美!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觉得女人爱自己最重要!在爱中失去自己,就像失去翅膀的蝴蝶一样!说这样的话,也许是我们没有遇见那样一个人。

最后他模模糊糊的记起了那个邻家女孩,那个少女,那个舞厅里的女人,可他记不清她的脸,那个死去的女人不时的浮现在他的脑海里,没有具体形象,但却充满了感情。知道这一切,尽管他放荡不羁,阅女无数,但还是感动了,被这份纯粹的,美好的,伟大的爱感动了!只是以后他生日再也不会收到白玫瑰了!

篇23: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总的来说,这篇短篇小说写得是一个少女对一个等徒浪子一见倾心,竟像妓女般地委身,最终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这篇文章是经过陌生女人的来信展开的。她在信中诉述她对他的爱慕,从她还是个孩子那时起,她就是他的了,一生中从未改变过,还为他生了个孩子,他给她最宝贵的礼物,然而孩子死了,她的世界也就坍塌了,她没有守护好对他们的孩子,他不能原谅自我,也没有了活下去的理由,因为他不曾记得过他,虽然她对他无所求,但孩子就是她对他的寄托,孩子死了,就更没有活下去的力量了。

“不和你在一齐,我就不想幸福地、惬意地生活,我把自我埋进一个晦暗的、寂寞的世界里,自我折磨自我”,这证明女主人公对男主人公偏执的爱,在她得心里,她是为他所活的,没有了他,她的世界就不应当也不可能会是幸福惬意的,她为了他,愿意过痛苦的生活,把折磨自我当做是一种享受,她乐意折磨自我。寻求痛苦的刺激,来证明自我还爱着。就像她自我所说的“我悲伤,我要悲伤,看不见你,我就强迫自我过着清淡的生活,并且还以此为乐。”

“我幸福地承受着你娴熟的温存和情意,并且看到,你的活力对一个情人和一个妓女是没有区别的,你纵情恣欲,毫不在乎消耗掉自我的很多元气。”“我陶醉在往日的幸福之中,我又感觉到了你这种独一无二的心灵上的两重性,在肉欲的活力之中隐含着意识的、亦即精神的活力,这种活力当年就已经使我这个女孩对你俯首听命,难舍难分了。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男人在柔情蜜意之中,在那片刻之际是如此不要命,如此一览无遗地暴露自我的灵魂。”女主人公会爱上作家,能够说是巧然,但也是必然。这是因为作家身上有深深吸引女主人公的地方—肉欲与精神的活力,他人格上得两重性。

篇24: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2019年第一本听完的书——《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对于这本书,听说过很多次,只是感觉这样的一个题目有些怪怪的,直到那天在喜马拉雅听书上的一篇文章里,竟然有关于这本书的简短说明。忽然对这本书有了很大的兴趣,于是从喜马拉雅上听了原版。并且从网上搜罗资料简介的时候,发现了徐静蕾早期导演的同名电影,也想对电影说些什么。

昨晚看完电影,在深深的夜里,看着姜文扮演的作家,把那一摞书信放下,走出自我的屋,对面已经空无一人的房子,他仿佛看到了那年的那个13岁小女孩,他仿佛有些愧疚,有些悲伤。最终的那个长镜头,小女孩的眼神幽幽,再一次如同火苗燃烧了作家的内心。

几乎所有的感情,都是从眼神开始的,从最初小女孩误撞到了作家的身上,一个眼神的对视锁定了一生的爱恋。第二次,是她们的街上偶遇,可是作家没有认出女人就是当年那个十三岁的小女孩。第三次,她们在一齐三天,作家也不明白是那个十三岁的小女孩。直到女人怀孕,从此生活下去的唯一支柱便是孩子,她以为孩子是作家的延续,把所有的爱恋都倾注到孩子身上。然而,最悲哀的也许就是之后,她和作家又缠绵一夜,可是作家依旧不记得她,直到她看到作家把钱放到口袋里,彻底的绝望。或许,女人在离开作家的时候,想好了,再也不来,然而当她看到老管家的时候,当老管家认出她就是当年的小女孩的时候,那一刻她的城堡还是倒塌了,泪如雨下。

不可否认,徐静蕾是娱乐圈的才女,想想这个主角徐静蕾来演也是很贴合的。几乎所有人都说,女人爱的卑微,但我觉得女人爱的并不卑微,而是爱的高贵。

故事中有好几个细节,就是重逢之后,作家认不出她,她感到悲哀,其实她完全能够告诉他,把自我的一切告诉作家,告诉作家自我有个作家的儿子,至少让作家明白他应当担的职责。然而,她不说,她缄口不提,直到最终,用死亡把这个故事写下最悲伤的一个结局。用这样的一封信,把这个事情告诉作家,作家也无需担职责了,因为她死了他们的儿子也死了。

其实,女人是幸福的,至少她在世的时间,她有寄托为了儿子过活。或许,真正悲哀的是,是作家,因为作家余生的日子,心里永远有这样的一根刺,每一次想起来,必须会扎的心痛!

篇25: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在刚开始看的时候,我还以为整本书都是说那个陌生女子的来信,就是整封信,这么长啊,到之后看到最终时,才发现,原先不是的,就只是这本书中的一个短篇小说啊。

但我并没有感觉失望的,同时,觉得里面的故事挺精彩的,不错,描述很细腻,很深刻,很多都是内心的活动描述,无奈,悲伤,各种情感的表现都是那样描述得独到啊。看完这本书时,就发现,原先我也挺喜欢这种风格的文学作品啊,所以呢,要多看些书,才能够发现自我是喜欢啥种风格的书籍的嘛,就这样的,以后也要多接触下这种书的,所以就小小决定了一下,自我要把这个作者的书籍都去看一下的,了解下这种风格的书籍啊,就算自我不是很会形容作者,和作品的,我能够上网去搜索一下,其他人是如何评论与评价的,找出同自我意见相符的观点啊,久而久之的话,自我就会学会原先来准确评价自我的正确观点的呢。哈哈,觉得好开心啊,找到一个方向让自我去奔向啊。

这书是由一个奥地利著名作家茨威格写的。简介说他,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他曾流亡瑞士,由于目睹了战后人民的灾难和社会道德沦丧,开始用弗洛伊德的心理分析法探求人类的灵魂。他的作品匠心独具,充满人道主义精神,也充满着对社会的批判,尤其是“以罕见的温存和同情”(高尔基语)塑造了不少令人难忘的女性形象。作品集:诗集《昨日的世界》《人类星辰》,散文及小说方面,着重心灵的探讨,对复杂感情的描述有神来之笔《一封陌生女子的来信》《看不见的收藏》《象棋的故事》《热望的秘密》,传记作品:《三大师》《罗曼。罗兰》《同魔鬼作斗争》《自画像的名手》《精神疗法》《玛丽亚。安托万内特》《玛丽亚。斯图亚特》。不限于史实,而着重刻画人物的心态和性格。

《一封陌生女子的来信》里有四个短篇小说:一封陌生女子的来信,看不见的收藏,一颗心的沉灭,热望的秘密。

一封陌生女子的来信:讲述的是一个女子从小就喜欢上一个邻居的男人,那人是双重性格的,风流不羁与对文学的执着,但这男人却从来都不记得这个女人,不认识她的,就算在人生中有过那么几回的相遇和相处啊,并且这个女人还帮他生了个孩子,把自我的爱都全注入到这个孩子身上,但他却死了,连同这个女人的心也一样跟着死了,所以再最终一刻写上这封没备注的信来向女人深爱的男人诉说自我的一向以来的心事。“我感觉眼前发黑,也许我连这封信都不能写完---可是我要集中所有的力量,与你谈一次话,仅这一次,与你---我的爱人,那个从来都不曾认识我的你。”

看不见的收藏:讲述的是一个已经盲的军人,很爱惜自我的收藏,但他却不明白自我的生活已经变成怎样的,是那么的贫困和艰难,他的太太和女儿,为了瞒着他,偷偷地把他的收藏拿去卖了,换些钱回来啊。但这位收藏者却还是把这本绘画作品当珍宝,每一天都会拿出来看,回忆和诉说绘画上的资料,他记得是那么的清楚和诉说时,是那样的神采奕奕的。而有个古董家来找上门时,也帮忙他的太太和女儿来骗他,并表现很喜爱,就像看到真的作品一样的。“这个古怪的,可笑的小气鬼,却是个绘画作品的收藏家,他对艺术品显示出非凡的聪明,丰富的知识和精致的口味。我想到那句古老的至理名言----我想是歌德说的“收藏家是幸福的人””

一颗心的沉灭:讲述的是一个父亲的多疑,自我可爱漂亮爱护的女儿,竟然做这种事,不能容忍,自我的妻子也是如此的。自我辛苦挣来的钱,就是让她们这样的么,社交活动啊。而自我呢,就慢慢地被她们忽略啦,不再留意自我了,从而让自我把自我的心冰洁起来,孤独,变得不爱说话,怪怪的,就这样,慢慢地死去了。“不必须非得受命运强烈的打击和突来的暴力挫折,才会使一颗心产生决定性的震撼;一个匆促草率的原因而造成的毁灭,也能激起命运之神更大的乐趣。”

热望的秘密:讲述的是一个生病孩子的故事,这个孩子很想当大人,不要总让人觉得自我是孩子。其中有个怀着诡计的色狼男人,想接近他的母亲,却是先从孩子的身上开始接触来认识他的妈妈,从而让他觉得不开心,觉得被骗的感觉。并且妈妈的改变也让他觉得厌恶,所以他决定要找出他们到底藏着什么秘密的,经常搞乱妈妈和男爵之间的计划,被他们觉得讨人厌的孩子。最终自我跟妈妈吵架,不细心打了一下妈妈,因为害怕,所以逃走了,去找自我的祖母。在这个过程中,自我认识到这个世界有很多是自我不懂的,有很多秘密的,所以觉得自我是幸福的,要开始觉得自我做小孩是个好事来的。“黑暗,令人毛骨悚然的声音,多么可怕,又多令人意乱情迷!是兽,是人亦或是风?像幽灵似的使一切沙沙声,劈啪声,隆隆声全混在一齐。”

哇,好努力地来写了这样一篇读后感呢,真是佩服自我呢,以后也差不多要这样啦,写写读书笔记啊,对自我易遗忘东西的人来说,是件好事啦,记住自我以往看过的东西,和里面大概的资料是怎样的啊!感觉好好窝啦啦啦。之后就是把它发到自我的博客上啦,永远保留下来!

篇26: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为什么会接触到这部作品呢? 源于在学习强国上看到一篇文章,上面谈到了对作者影响很大的哲学作家以及他的作品。所以就去想办法找到这篇文章来读了。不过也是第一次接触茨威格这个作家的作品,在看他的作品之前去查找了一些关于他的资料,影响了一大批的后来者,所以抱着浓厚的兴趣开始和他对话了。

作品讲述的是一个陌生的女人,在她生命的最后时刻,饱蘸着一生的痴情,写下了一封凄婉动人的长信,向一位著名的作家袒露了自己绝望的爱慕之情。而这个作家,就是在小女孩13岁时搬过来的邻居,少女的痴迷,作家的活力,让这个成绩不怎么好,站在人群中找不到的少女一步步为他改变,最后变成了一个容貌出众的少女,而正是这出众的相貌引起了作家的注意,他们渡过了销魂荡魄的三夜,那浓情蜜意的缠绵和缱绻令她心醉神迷、终生不忘,但她却没有诉说对他的爱情,而是希望作家把她搂在怀里的时候,心里能激荡起某个模糊而遥远的回忆,然而作家还是没有认出她这个当年的邻家女孩。

也正是这销魂荡魄的三夜,让少女变成了少妇,有了小孩儿,为了让小孩能接受到最好的教育,她不惜委身于一个个有钱的男人,但又拒绝倾慕者们的求婚,为的是不受婚姻的牵绊,保持自由之身,幻想将来有一天能够回到作家身边。正如少女在信中写到的那样“我身体给了他们,但我的心永远在你那里。我想你会理解的。”

......

直到"陌生女人"在失去孩子的凄凉和病痛中孤独地死去,作家始终都没有认出那个与他几度邂逅甚至在黑暗中欢爱的女人就是当年的邻家女孩,只把她当作欢场中的卖笑女郎,无数风流艳遇中的一个。读完"陌生女人"的绝笔信,作家只朦胧地感觉到了一些感情上的蛛丝马迹,却始终没能确切地回忆起她的形象。

小说以一名女子最痛苦的经历,写出了爱的深沉与奉献。 当看完这本书的时候,竟不知如何表达,少女到离世时对这个“负心”男人没有一丝丝的恨,有的都是爱,一种无条件的爱。

“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凡有所学,皆成性格。”

凡有所学,皆成性格。人的气质、气场、气魄、气量、气概,很可能跟他的阅读、历练构成因果关系。如果这四年你没有荒废,未来四十年你就有可能相对从容。读“无用的书”,日后方能做“有用的人”。

品诗词,读历史,阅小说。诗词给人灵秀,历史给人睿智,小说给人阅历。最后还是强烈建议朋友们抽空看看这部短篇小说,篇幅不长,里面却又很多值得深思的地方,尽管可能是无用的书,但还是推荐你读一遍。

篇27: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奥地利著名作家斯蒂芬。茨威格的优秀短篇小说之一。

著名的小说家41岁生日的那天,从外面游玩回到家里,在信箱里看到一封厚的奇怪的信,他好奇的打开信封坐下来看:

一个女人,在生命以最美绽放的十八年,去守侯一份仅仅是她所珍惜的感情。看着深爱的人周旋在香肩软腰里,一次邂逅,一次遗忘;再次邂逅,再次遗忘,心是怎样的痛?

不是没有失望,只是任失望一次次侵袭,却控制不住自我继续爱着,又或者,她根本没想去控制。从年幼的她撞到他怀里那一刻开始,爱,是那许多年一向支撑她活下去的勇气。“世间再没有比置身人群之中,却又孤独生活更可怕的了”,“我一心想着你,在心灵深处始终单独和你呆在一齐。”不在他身边六年,就是这样靠回忆,不到一年的点点滴滴的回忆度日。然后,回到他的周围,希翼着能到他的身边。

“我一回来就去找你!”这是他离开前的承诺,一个男人是这样能够轻易的将承诺说出口,却又完全不留任何痕迹的忘记。能够不拥有,可是不要拥有后再失去,那种空白的痛让人难以承受。这个坚强的女人却带着深深的失望,和一个属于他们的孩子,孤身远行了,带着爱离开了。

“我期望你想起我来总是怀着感情,怀着感念。纪念那忘却的时刻。”然而,他却不会想起,如果没有这最终的一封信。

8年,又是8年的时间,她回来了,她游弋在形形色色的男人中间,为了让他的孩子,能够过和他同样的生活,不沾染灰尘,杂质的生活。她永远理解不了任何人,在内心,她只爱一个人,一个将她遗忘的那样彻底的一个人。能够放弃自尊,放弃一切去爱他,不在乎自我会不会让他觉得低贱。又是一次离别,同样的房间,同样的话语,“我一回来就去找你。”她灼灼的看着他,期望他能够回忆起她以往的幸福,可是,他没有,终没有记起这个女人。她明白,这又是一次永远不会实现的承诺。

她这样失落的穿戴着,即将离开那间承载着她一生梦的房间时,在镜子里看到他往她暖手套里塞进钞票时,我体会着心如刀割的感觉。在他眼中,她只是个风尘女子。是的,没有自尊的风尘女子。那一刻,她绝望了吧?疼到颤抖……

头发花白的管家都能记得的,而他却能这样忘记。眼泪最终在无人看见的地方滴落。

“可一夜之间他就残忍的撇下我走了。一去永不复回。我又是孤零零的一个人了,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加孤单。”恒久以来她的爱转移的承载体也失去了,最终,内心不可承受的坍塌的了。绝望,彻底离开,结束自我的伤,自我的痛。

这样一个为爱而生,为爱而死的女人,让我心疼,让我动容。这就是女人,为爱能够不计一切,能够飞蛾扑火,为了一点点的幸福,即使再短暂的幸福,能够用一身的伤痛去守侯。无论那是个怎样样的男人,无论是否值得。爱了,永不回头。

信最终看完了,一些零碎的片段似乎能够拼凑起来,他似乎记起当初的小女孩,记起那三天的相处,那个年轻女郎的美丽,可是他不明白她的名字!他的身体已经麻木,手上的信滑落在地,桌子上的花瓶,在今日他生日的这一天,第一次空着,他也明白已经也将空着,他似乎吻到了白色玫瑰淡淡的味道还弥漫在这个屋子!他的眼泪最终掉下!

他努力的站起来,走到门口,推开房门,望向对面的屋子,隐隐约约,那个不起眼的小房间,有依稀的灯光,窗户微微的开着一线,窗户后面是女人十八年前童年时的样貌,她纯洁,美丽的眼睛,偷偷的观察着他的一切。

篇28: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无望的等候,并不是为了虚度光阴,也不是为了让他人感到羞愧,而是在痴痴等待一个不可能的答案。有谁,愿意用十八年的等候去换一个并不爱自己的人的遗憾。

她住在一个充满阳光的街区,一切是多么美好与难忘,当然,除了一户整天吵架的邻里。直到那天,那个命中注定的人出现在她的生命中,那个小说家搬进了这个小街区,她只觉一种朦胧的感情像一颗种子在她心中发芽、生根。时而像一条滚滚奔流的大江,惊涛骇浪,汹涌澎湃;又像一湾静谧的湖水,波澜不惊,一碧万顷。

她用各种方法去收藏小说家的存在,捡小说家的烟头,触摸小说家的门把手,甚至跟踪小说家,追逐他的影子。

但是,她搬离了这个幸福的街区,再见到小说家的希望渺若晨星,她非常难过,心如刀割;为了小说家,她可以由淑女变为脾气暴躁的女子;为了小说家,她可以与朋友争执到恨之切骨,她甚至抱怨是上天不公。

时光荏苒,十八年的的等候悄然逝去,在茫茫人海之中,她的目光仿佛又触碰到了小说家的影子,依然是那么令她魂牵梦萦,楚楚动人。十八年的等候早已使她变得成熟,她以最好的微笑迎接他,像迎接朝阳,但是,他竟然没有认出她来。

她有了自己的孩子,也像以前对待小说家一样对待孩子,宁愿职位低下也要让孩子上贵族学校。直至儿子病死前,写信前,她也在孜孜不倦的哺育孩子。

读到这,我才发现茨威格不只是歌颂女性在爱情中的牺牲和真挚,更加让我动容的是母爱的无私和伟大。

我们出生至长大成人,再到娶妻生子,父母对我们的爱从一而终,从未打过任何折扣,我们终其一生都还不了这份恩情。

此刻,我们正值青春年华,唯有刻苦学习,提升自己,在有空闲的时候,放下手机,帮助父母干干家务,听听他们年轻时候的故事,帮爸妈做一顿晚饭,给他们写一封感恩的信......表达爱,永远不嫌早。

小说的最后,小说家坐在椅子上,桌上是一封零散的信件,他面朝即逝的夕阳,吐出一长串的烟圈,长叹了一口气,发呆——为这深情的错过。

篇29: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故事前言:一个男子在41岁生日当天收到一封厚厚的信,这封信出自一个临死的女人,说的是一个缠绵的爱情故事,而这个故事的男主人公对此一无所知,感悟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18年前,她初遇男人的刹那,两人有短暂的结合,而后她经历了少女的痴迷、青春的激情,甚而流落风尘,但未曾改变对男人的爱,直至临死前才决定告白……

本书出自奥地利作家茨威格的短片小说,后来被中国导演、演员徐静蕾自编自导自演搬上荧屏,并在西班牙举行的第52届圣塞巴斯蒂安电影节闭幕式上获得最佳导演“银贝壳奖”。本书书述了一个女人一生中惟一的一次情感历程,从未成年的小女孩到花样年华的少女到风姿绰约的成熟女人再到——临终时才允许灵魂呼喊一次的生命垂危的病人。

读后感:一个少女在十几岁的时候疯狂的爱上一个作家,爱了十八年,爱的那样的痴狂那样痛苦,直到生命的最后时刻才有勇气向对方表白,正如歌德说过的一句话:“我爱你,但与你无关”。故事造就了一个悲剧女性,她完全可以改变自己命运也有能力去改变,但都自己被拒绝,只因为“爱”,因为她的她的一生只爱过一个人,也只属于一个人。她无怨无悔,倾尽一生去爱一个不知道她的存在的人。

就如同片尾中女人所诉说的:“每年你生日的时候,我都会送束白玫瑰给你,可是以后,谁……谁还会在你的生日老给你送白玫瑰呢?啊,花瓶将要空空地供在那里,一年一度在你四周吹拂的微弱的气息,我的轻微的呼吸,也将就此消散!亲爱的,听我说,我求求你……这是我对你的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请求……为了让我高兴高兴,每年你过生日的时候,——过生日的那天,每个人总想到他自己——去买些玫瑰花,插在花瓶里。照我说的去做吧,亲爱的,就像别人一年一度为一个亲爱的死者做一台弥撒一样。可我已经不相信天主,不要人家给我做弥撒,我只相信你,我只爱你,只愿在你身上还继续活下去……唉,一年就只活那么一天,只是默默地,完全是不声不响地活那么一天,就象我从前活在你的身边一样……我求你,照我说的去做,亲爱的……这是我对你的第一个请求,也是最后一个请求……我感谢你……我爱你,我爱你……永别…

他从颤抖着的手里把信放下,然后就久久地沉思,读后感《感悟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某种回忆浮现在他的心头,他想起了一个邻居的小孩,想起一位姑娘,想起夜总会的一个女人,但是这些回忆模模糊糊,朦胧不清,宛如一块石头,在流水底下闪烁不定,飘忽无形。影子涌过来,退出去,可是总构不成画面。他感觉到了一些藕断丝连的感情,却又想不起来。他觉得,所有这些形象仿佛都梦见过,常常在深沉的梦里见到过,然而仅仅是梦见而已。

他的目光落到了他面前书桌上的那只蓝花瓶上。花瓶是空的,多年来在他过生日的时候第一次是空的。他全身觳觫一怔:他觉得,仿佛一扇看不见的门突然打开了,股股穿堂冷风从另一世界嗖嗖吹进他安静的屋子。他感觉到一次死亡,感觉到不朽的爱情:一时间他的心里百感交集,他思念起那个看不见的女人,没有实体,充满激情,犹如远方的音乐。

故事结束了,让我看到字里行间那灼热的爱与撕裂忧伤的痛,男女主人公无数次的擦肩而过,最后却是一次次的失望,最后是含泪的绝望,心里有心痛、有悲伤、有惋惜,百感交集于一身,让我久久不能平静。问世间还有这样痴情的女子吗?-----记住她的名字吧,丽莎

启示:生活就像一张白纸,每个人都是一支画笔,暗淡或绚丽全凭自己去描绘!

篇30: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这是一部奥地利作家茨威格的作品,书名《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这个名字的确够新颖,引人注意。一次偶然的机会我拜读了这部作品,有什么词能形容我读完之后的心情呢?只有震撼一词了!让我震撼的的是一位男性作家竟然将一位女性的心理描写的如此细微,好像是作家本人经历过这件事一样,哪怕就是大多数经历过这种爱恋的女孩子都未必能写的出她内心全部的感受。茨威格被高尔基称为“世界上最了解女人的作家。”“他笔下的女主人公往往有不幸的遭遇,他先用细腻、优雅的文笔将这些遭遇记录下来,再一点点剖析不幸背后的精神匮乏和道德败坏,同时赞扬爱和仁慈。”这篇小说讲了一个痴情的少女的故事。在她十三四岁的时候遇到了一个作家R,R和她住在一个院子里,她们仅有几次擦肩而过。目光交接的缘分,使这个天真的少女无可自拔的爱上了这个风流倜傥的男人,并爱了他整整一生。直到她在弥留之际写下了一封信,娓娓道出了她对这个男人的爱恋,她写的甜蜜却让读者读的心酸。

书信的第一句便是:“你,一直都不知道我存在的你啊!”这句话引起了作家R的好奇心,之后便是一位承受丧子之痛母亲的独白。文字间都是对孩子的爱意和对作家R的爱恋,书信中无数次提到“你啊,从来没有认识过我的你啊。”让读者一听就知道这是一场痛彻心扉的暗恋,她终其一生都在追寻作家R,可是有谁能懂一个女人脆弱敏感而又深情的内心呢?

女人写等待作家R搬来之前,她看着仆人们忙忙碌碌的收拾着屋子,她第一次对作家R有好感是看到了仆人放在院子里的书,女孩看到了那么多精美的书,开始对这家主人产生无尽的好奇。爱上他是因为一次眼神的交汇,女孩记得是他从马车上跳下来,她神使鬼差的给他开了门,他用对女人专用的极富挑逗性的眼神看着女孩,并说了声谢谢。“一见杨过误终身。”女孩就因为这个眼神沦陷,并用一生去追寻作家R。“我要把我的一生全都讲给你听,我从认识你的那天起,才有了真正意义上的生命。”“在那以前,我生活在一团乱麻之中,我不想再记起那段糟糕的岁月。那日子就如满是灰尘和潮湿的地窖一般,满是蜘蛛网。我的心早已淡漠。”作家R的到来仿佛像神灵降临一般,点燃了一个女孩灰暗的世界,遇到他的那一天仿佛耶稣降临,凤凰涅盘,是一个伟大而又神圣的日子,女孩将这一天作为自己生命开始的一天。我们可以想象的到女孩子为了引起心爱人的注意穿上最美的裙子,将头发梳的整整齐齐,在镜子面前练了无数次自以为最动人的微笑。遇到心爱的人的时候将最好的自己都展现出来。作家走过来的时候自带光环,可是女孩儿却自卑到尘土里,她像一粒尘埃一样跌落到地上,却在地上开出了花。我能想象得出作家走过来的时候她是如何小心翼翼的呼吸,手足无措,百般滋味更与何人说。“我依然热情不减的回忆着那时的事情,每个细节都不放过。”可是作家却径直的走过她的面前,没有注意她的裙子,没有注意她的头发,没有注意她的微笑,甚至没有注意到有个女孩站在哪里看着他痴迷。

我读这部小说的时候被女孩儿执着的爱深深地感动。她们初识,女孩儿正值豆蔻年华,那时候对一个毫无交集的男人一见倾心是可以理解的,那时候的爱情单纯而又盲目。女孩每天偷偷观察作家,直至因为母亲另嫁而搬离那座城市。女孩儿在搬家前一晚趴在走廊的窗口里等着作家的到来,她相信作家和她一样是爱着她的。走廊的寒冷和深夜的睡意是刻骨铭心的,那晚的期待是真的,那晚的寒冷像寒冰一样,一点一滴渗入骨髓,而期盼爱人到来的心却是火热而又热烈的。

凌晨两三点,作家终于来了,女孩儿激动、惊慌失措、浑身发抖,她全身都感到了无比的灼热。可是,可是作家不是一个人回来的,他还带了一个女人。女孩儿听到作家低声说话的声音,女人娇媚的笑声和绸衣拖在地板上的声音。女孩儿静静地听着,她听了有多久呢?她也许在听着,也许那一刻的她失聪了。她走了,没有见自己心爱的人最后一面就走了。

一别两年,这期间的折磨只有她自己与那些和她有过一样经历的女孩子才知道。长大后的女孩来到了那座城市。一次“偶遇”,男人终于注意到她了,她们擦肩而过,她们彼此回头相望,女孩儿的眼神里是款款深情,是激动,是期盼,男人的眼睛里只有一个漂亮的女孩。作家邀请女孩到家里去做客,这对于女孩儿来说是莫大的恩赐,她欢欣雀跃。她们第二次相遇,作家R依然没有认出女孩来,他把女孩儿送他的白玫瑰插在女孩儿头发上,那是作家每年生日的时候女孩儿送他一株白玫瑰,多少年来他都不知道那是她送的。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缘分是多情者的想象,是单相思的意淫。”事后,女孩儿留下自己的地址,等了无数个日日夜夜却始终等不到作家来找她。可怜的人儿啊,你想起他的时候或是哭泣,或是喜悦,或是低头不语,或是千娇百媚,你明明知道的他如果想你便风雨无阻,他如果想你,爱你,山海亦可平,可你依然为他找了无数个他不来找你的理由。

自从这个女孩怀了R的孩子,为了这个自己深爱着的男人的孩子,女孩觉得自己像被神赋予了神圣的职责一样,拉扯他长大,给他最好的生活,他的身体里流着作家的血。为了这个孩子,女孩做了有钱人的情妇。她忏悔,却内心自豪,她有着她们的孩子,孩子的身上流着作家的高贵的血液,这是一项神圣的、伟大的使命。所有的人都疯狂的追求她,讨好这个美丽的女孩,只有作家将她忘却。

命运之神让他们十年之后再次在一家夜总会相遇。作家用相同的方法再一次邀请到了女孩。女孩放下了所有的矜持,一下子接受了他的邀请,他微微吃惊。所有的女人哪怕是在自己心仪的对象面前都会欲迎还拒,哪怕是出入这种高级场所的妓女都会表现出矜持,可是面前的这个女孩子一下子接受了。他不知道,这个女孩为了这一刻准备了多少个日日夜夜,为了他的到来连呼吸都是练习过的,他不知道,女孩跟着作家从走廊到房间那一段时光是她从小到大最欢快的时光,这种欢快是致命的。可惜作家还是没有认出她来。第二天,作家塞给女孩子一叠钱,那一瞬间女孩自尊崩塌。女孩走到白玫瑰前,要了一支白玫瑰,作家把花插在她的头上,却依然想不起她,他以为她是烟花女子,他对她的轻浮不屑一顾。可是作家又怎么会明白一个女孩爱他入骨,从年少到生命结束,把自己的一生交给了一个男人,为一个男人而活,男人却以为她是寻欢作乐的女人。

有一种爱叫飞蛾扑火,你可以伤害我,却无法阻止我爱你的心,无法阻止我爱你。少女的心是极易满足的,她会因为见了爱人一面而欢欣雀跃,因为爱人的一个眼神,一个微笑,一句话而开心不已,她会以为那点点滴滴里都是爱人对她的千言万语的浓情蜜意。女孩从不怪作家的风流,依然在想着连她是谁都不知道她的男人。之后的她从青涩到成熟,竟然一直对那个男人念念不忘。有了他的孩子,混迹于不同的男人中间,作家R依然是她最大的软肋,她依然会在看到他的时候沦陷,毫无抵抗之力。爱一个人从青涩到成熟几十年爱意从不曾改变,追寻的目光从未停歇。

李易安说“柔肠一寸愁千缕”。从古到今,多少人痴,多少人怨,多少人寂寞,多少人销魂。依然有人前赴后继。大多数爱情故事都以不圆满而剧终,增添悲剧的色彩,让读者读完之后依然沉浸在巨大的悲痛中。“爱是一个人的事情,而爱情是两个人的事情。所以,我爱你,与你无关。”女孩儿爱的疯狂,爱的卑微,爱的痴迷,但是不忍心告诉作家,不忍心如此不完美打扰作家完美的生活。爱情一直都是伟大的,可是总有人去亵渎她。她用一生去爱一个人,每一个呼吸都是为了作家。因为爱他,不愿成为他的负担;因为爱他,舍不得责怪他;因为爱他,将自己变得卑微;因为爱他,将所有和他有关的一切都视若珍宝。也是因为爱他,所以他的伤害才那么肆无忌惮,直击心扉。女人直到死才敢将自己对作家深深的爱意说出来,她多么害怕自己的爱是爱人的羁绊。

女人以爱为家,男人四海为家。一开始我觉得这个女人可怜,所有的一切都是咎由自取,在一场爱恋中将自己做的那么卑微,注定了是一场悲剧,是一场自我的毁灭。最后的最后感动是因为我发现这个女孩是千千万万个恋爱中女孩子的影子,有人陪我从青涩走到了成熟,你却一直不知你对我来说有多重要。款款爱意,落落深情都是幻想。大多数女孩在爱中痴狂,却不只是爱的不仅仅是自以为的爱人,也是年轻无谓的自己。我们都知道作家R并不是多完美的男人,他浪荡成性,他也不是多有名气的作家,却偏偏让一个少女为他一生痴狂,作家R是那个女孩子的梦啊,是她关于一切完美男人的想象,因为他有很多书,因为他有很多朋友,因为他的眼神温柔,因为他……,他的好让一个女孩痴迷,他的不好同样被女孩子想象成了完美。她爱他,仅仅因为他是她年少时的梦,是她想象中完美无瑕的爱人。

再次向这位伟大的作家致敬。可以不认同这种爱情观,可以为这位女性感到可惜和悲哀,但是不可否认,这部小说写的很精彩,作家对于女性的心理描写是非常成功的,这种写作方式也非常的新颖。用书信的方式,用缠绵悱恻的语言给读者介绍了一个少女感人至深的暗恋故事。少女暗恋是不同于其他人的,苦涩,漫长,甜蜜,痛苦。有人会去羡慕,有人会去惋惜,有人会去同情,有人会觉得不值,……可是我们不是她,不会懂那种爱情的乐在其中。我想我没有资格去批判什么,在这位伟大的作家眼里视如珍宝的,是女子奋斗一生,终其一生去奋斗的东西,我怎么能我的自以为是去批判。我能做的就是在震撼之余用浅俗的语言去记录我自己的感受,用泪水去涤荡心灵。

篇31: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每次读斯蒂芬·茨威格的短篇小说《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我总会为小说中的女主角用一腔孤勇,倾慕一个男人一生而深感不值。

小说中的女人在13岁时,邻居家搬来了一个才华横溢、英俊潇洒男人。对于一个生活天地狭窄的贫穷女孩来说,这个拥有着一整个书架的精装书的男作家满足了她对男性的所有想象与渴望。于是,她义无反顾地爱上了他。

后来,母亲要改嫁到外地,临走之前的那个晚上,女孩终于鼓足勇气想要向男作家表白自己的心意,却发现男作家的身边已经有了其他女人。

女孩心灰意冷地离开了。可是,对作家的爱恋,却并未消减,反而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越来越深,于是,被苦恋折磨的女孩又回来了。

为了引起男作家的注意,女孩每天守望在男作家的住宅周围,在日复一日望眼欲穿的等待中,有一天晚上,女孩终于引起了喝得醉醺醺的男作家的注意,两人一起度过了销魂荡魄的三天三夜。

后来,女人有了孩子,且又与作家多次相遇,每次相遇,她都盼望着男作家能够主动想起她来。可是滥情而又健忘的男作家只觉得她似曾相识,就是想不起来她到底是他众多女人中的哪一个?

再后来孩子死了,女人的寄托也没了,在悲痛与病魔的折磨中,女人凄惨离世。临死之前,她给作家独白了一封长长的信,道出了自己对他一生的痴情和爱恋。可是,作家在看完这封催人泪下的信以后,努力地想了很久,却也根本想不起女人的样子。

多么悲惨的一个女人,用尽了一生的力气默默地、不求回报地、卑微地爱一个人,到头来对方却连她是谁都不知道。

想起了曾在作家安宁的那本《一个人怕孤独,两个人怕寂寞》中看到的一个爱情故事。

故事中的她一直深受那颗阻生齿无休无止的折磨。可她始终没有下定决心拔掉它,不是因为怕疼,而是因为她爱上了为她看牙齿的那个淡定从容的牙医。

她欣赏他的干练,以及做事时的沉静稳妥,为了能够多见他几次面,多说上几句话,她宁愿忍受着牙龈一次又一次的疼痛,这样,她就可以打着清洁肿痛的牙龈和开消炎止痛药片的借口频繁地光顾他的诊所。

那些药,虽然她都拿回来了,她却从来不吃,全都被她放在一个盒子里,盒子里都堆得满满当当的。药片中间还藏着一个浅蓝色的口罩,那是她趁他不备,偷偷从桌子上放入包中的,每次想他时,她就打开来看,仿佛他就一直陪伴在她的身边,因为上面还残留着他若有若无的气息。

她甚至还改了上班的路线,每天都要绕一段路,这样便可以斜斜地看到他的诊所。

她明明知道他是有女友的,可她还是忍不住狂爱他,爱到什么程度呢?即便他们不分手她也一样接受。她以为,总有一天他会发现她对他的痴恋,不曾想,连他身边的小护士都看得出来她对他的深情,唯独他从容淡定、习以为常。

终于有一天,当她再次忍受着牙龈的疼痛来诊所时,她碰到了他和他的女友,他的手很自然地环住女友的腰,两人正在甜蜜地商量着拍婚纱照的事情。

她呆立在原地,心如刀割,也就是在那一刻,她突然明白:这一场爱正如她的那颗阻生齿一样,根本没有必要这么翻来覆去地为它纠缠。

于是,她让他拔掉了她的那颗阻生齿,连同拔掉的还有她对他的那份爱恋。

后来,她终于遇到了自己的真命天子,被幸福的粉色泡泡包裹着她很是庆幸自己及早醒悟并趁早放手了那份无论自己怎么努力也始终得不到对方回应的爱情。

在这样一个速食爱情的年代,我知道依然有人深情地活着。可是,亲爱的,如果你的一腔深情始终得不到对方的回应,那就没有必要再一味地坚持,一味地付出,倒不如及时止损,趁早放手,耐心地等待着真爱的来临。

就像《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中的女主角,如果她能像《一个人怕孤独,两个人怕寂寞》中的她那样早一点醒悟,及时放手那份得不到男作家回应的爱,找一个普通人,过着寻常人家的生活,大概也就不会有那么痛苦而又悲情的一生了。

篇32: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你,和我素昧平生的你。”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种微妙的感觉,好像抓住了什么,却发现两手空空。一句一句我都认识的话,组合到一起产生了奇妙的思想。有人告诉我这是美食,我也尝到了陌生的淡淡香味,明知道它本应该让可口,我只能在此停下了。这种无力感就和我现在试图描述它一样。(最近读茨威格和王怜花的古金兵器谱总有这种感觉)。

我爱你,与你无关,这恐怕是最著名的一句了,也许是我看书不细致,我没有找到这句话。我记住的只有“你,和我素昧平生的你,我始终爱着的你”,“请耐心,亲爱的,我要向你从头诉说这一切,我求你听我谈一刻钟,不要疲倦,我爱了你一辈子也没有感到疲倦啊!”,“我时刻为了你,时刻处于紧张和激动之中,可是你对此却毫无感觉,就像你对口袋里装着的绷得紧紧的怀表的发条没有一丝感觉一样。怀表的发条耐心地在暗中数着你的钟点,量着你的时间,用听不见的心跳伴着你的行踪,而在它嘀嗒嘀嗒的几百万秒之中,你只有一次向它匆匆瞥了一眼。”一个人的一生都在一个59KB的TXT里,我记得的,只有这几句。

叫这个人X好了。X是个幸福的人,这是我的第一个想法。怎么判定是幸福还是不幸呢。对于大多数人肯定是不幸,因为大大多数人不会这样的爱一个人。卑微的,被漠视的爱情,卖淫,情妇,再加上个拖油瓶,付出了一切之后发现生命中的唯一居然不记得自己是谁。可是X说她并不后悔,如果时光能够倒流,她仍然愿意这样选择。我觉得这就叫幸福。乏味的活到世界末日,还是痛苦的燃烧一秒。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这样的荣幸,无论是或者还是死去,都是一种幸运。

我啜饮过生活的芳醇  付出了什么,告诉你吧  不多不少,整整一生  他们说,这是市价。  他们秤了秤我的份量  锱铢必较,毫厘不爽,  然后给了我我的生命所值  一滴,幸福的琼浆!

为什么X在活着的时候不去找R作家,却在生命的最后几个小时诉说了十几年的爱恋。因为爱他。X不想让R感到束缚,不愿意纯粹的爱情变的堕落。这是放在生命的圣坛里的神像,远远地望着,为他受苦,为他死去,但是不要靠近,太完美的事物经不起时光和熟悉。说起来有点矛盾,只有依靠得不到,爱情才能永生。有些东西,宁可让它栩栩如生的死,不愿他行尸走肉的活。

张无忌年轻的时候喜欢过一个叫朱九真的,这个朱九真很坏,设计害他。但是那时候张无忌完全被初恋迷昏了,朱九真要他***他也毫不犹豫的去。几年之后张无忌再见到了朱九真,却一点感觉都没了,还奇怪自己当初怎么会那么傻。与此类似,阿离在整个倚天屠龙记里几乎就干了一件事:“寻找少年张无忌。”在最后阿里知道了曾阿牛就是张无忌,反而说他不是张无忌,她要去天涯海角的继续找下去。我要说的就是他们爱上的不是朱九真或是张无忌,而是那个心目中的完美恋人的幻影。他们需要的不是对方的真实感情,而是自己的内心满足。她叫朱九真还是猪八戒,他叫张无忌或是曾阿牛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爱那个人。怎么可能不爱,因为她就是我心中的完美的神。张无忌最后醒悟了,分清了朱九真和白雪公主,阿离没有或是不愿意醒来,当然我不能说她不幸福。毕竟庄生梦蝶,是耶非耶。

我想说的是醒悟之后怎么办。有个科幻小说叫七重外壳,说的就是一个人经历环境仿真测试,他找到了六个破绽,每次好像都回到了现实世界,直到下一个破绽出现。但他终于通过了所有的测试,但是已经分不清自己生活在何处,一辈子总是用怀疑的目光寻找并不存在的破绽。X了解R吗?她爱上的是自己的幻想吗?我不知道,现在设想X以前不知道,看了我的读书笔记醒悟了,醒悟不合适,那就怀疑吧。她开始认真思考这种感情,那么我说,爱情死了。无论结果是什么,怀疑的幽灵已经逃出来了,神的光芒上有一片阴魂不散的黑云时时拷问着X现实还是虚幻的问题。忘了在哪里看到:“当你开始考虑一件事值不值得,它就已经不值得了。”

我说过X幸福,这也是原因之一,她不仅有了一个梦,居然没有醒。很多人小时候为了某个小美女小帅哥日夜不宁过,长大后再也不能不顾一切的为一个人万劫不复。学生们永远是革 (敏感) 命游 (敏感) 行之类激情活动的主力军,大爷大妈们安安稳稳的提着菜篮子走过,心里不知道有没有一点惆怅一点怀念。满篇说的都是爱情,其实可以以此推彼的, 理想正义什么的其实也差不多是这个意思。

篇33: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当时看到一个名字,记忆比较清晰,叫做《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我本没有抱着多大的兴趣,但不久后又在电视上看到《声临其境》中这一段的配音。

于是我在kindle上下了《茨威格文集》,整整三册,当然我并没有看完……

现代中国言情常常讲究间接地描写一些咳咳的语句,比如丁墨的一系列言情小说呀(我看了可多了,给你举一举《如果蜗牛有爱情》《他来了,请闭眼》《我和你的倾城时光》《最好的我们》等等)不过也可能是广电局的产物,但是外国直译的书变有所不同了,它的语言夸张大胆,肆意在黑暗中大胆地燃烧自己,爆发,蓬勃,充斥着浓郁的情欲与激情,这似乎应了安妮宝贝在书中写过的一句话“情欲像黑暗里翻滚的潮水,虽然强烈但并不肮脏”。我开始理解所谓地爱情与欲望,因为在我过去的观念中,有爱情就不该有性,有性的身体就是被遗弃到臭气烘烘下水道的口香糖,恶心极了。

既然这本《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如此饱受赞扬的故事,我也就来说说自己的看法吧。一个女人爱上一个似乎没有爱的男人,她十三岁坠入爱河,十八岁为他自杀。她年轻漂亮,有许多真诚帮助她的追求者和朋友,但她却执迷不悟,无谓地期盼失望安慰再期盼。但是男人又有什么错呢?这是他的生活方式,他习以为常,也没有人回同她一般守身如玉只为为他绽放。她应该放下执念的,她的先天条件足以使她前途无量,而不应该香消玉殒在最美好的年纪,她为了一个压根不记得她的男人放弃了一切。

我觉得很不应该。

女人是感性,但拿得起放不下就是懦弱与无能。耿耿等了余淮十年,她放弃并且伤害了向她求过57次婚的路星河。我希望耿耿余淮好,因为他们彼此心里都有对方,冲破这堵墙便能毫不犹豫地以心拥抱。而故事中的他们,可以毫不犹豫地以身体以汗水摩挲亲密无间,但环绕于心的都是敷衍的鲤鱼的记忆。

她爱上了不该爱上的人,这不是错。

她执迷不悟无可救药地沉醉在不该爱的人的炽热的肌肤与冰凉的温度中整整三次,这就是错。

作为一个女人,要活得洒脱与自由男人不是一切,他们的染色体还在变短到底什么能放弃什么不能,请清洗一下脑子再来执着对于故事中的她,我不抱有太多的同情。

当然了 故事中女孩毫无杂质的纯粹爱情是在这世上弥足珍贵的财富。学校里,培育着我们要养成批判性的思维,以至于我对这样的爱慕没能做到真心的敬意。但我想,这,才是最初的爱情吧。

篇34: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应该说,女主人公是值得我们同情的,但是又让人感到惋惜。我想到一句歌词:我爱你爱得死心塌地,你却伤我伤得那么彻底。女主人公第一次对这位作家有感触是因为她寻思:“这个人有那么多漂亮的书,这些书他都读过,他还懂那么多文字,那么有钱,同时又那么有学问”。有女怀春,吉士诱之。我们可以看到,陌生女人对小说中的作家是极其崇拜的。我们说说关于文人藏书的那点事。作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者,掌握充分的资料是必学的,但是果真有那么多书就有那么多的学识吗?这么来看,一些大的书店的经理应该是最有学识的了,可是显然不是啊。因为在藏书者中除了真正的学者,还有藏书家,还有附庸风雅者,还有骗子。

看了徐静蕾的电影之后,一些同学讨论,网上一些社区和论坛也在热烈讨论。其中有人认为是“男人一夜,女人一生”,而且流传很广。我个人认为这个观点有点欠斟酌,这样的话被女权运动的人看到了,不把人家茨威格鄙视死了,讲这话的人也要注意了。其实这个陌生女人还是有掌控自己命运的能力的,只是她不愿把握。正是酿成的悲剧,这种把美好的事物撕碎给我们看的故事,引导我们进行细致认真的思考。

爱需要回应,需要交流。顺便为中国移动做个宣传:沟通改变世界。我们试想一下:当小说中的作家绕着圈子试探性地提出许多问题的时候。如果陌生女人主动告诉作家情况,故事会不会有点改变呢?其实 1948 年的美国摄制的那版电影应该说是在一定程度上进行了假设,那个电影在故事结尾处这样处理:儿子得伤寒而死,心力交瘁丽莎写了封长信给钢琴家,述说了 15 年来她从未停止的对他的爱。丽莎死后,悲痛的丈夫要求同钢琴家决斗,在读到丽莎这封感人至深的信后,原本准备逃走的他登上了驶往决斗地的马车……这样的结局可能会让读者舒服一些。

陌生女人为什么不沟通呢?为什么不要求呢?她害怕拖累自己爱的人,这一点在书中写得非常清楚:我知道你喜欢无忧无虑,欢娱人生,她怕他受牵连,更怕他会因讨厌这种牵连而记恨她,哪怕只是短短几分钟的念头。但是陌生女人并不是一个完全不想让爱人受牵连,完全不想自己的爱情受到损伤的人,她终生被动的等待着作家,而她应该明白:就是作家自己把她召唤回去,就是他突然改变了,要留她在自己身边一辈子,作家仍然会受到牵连,爱情仍然会有摩擦。她只是不想成为牵连和摩擦的制造者,所以她只能被他“招之则来,挥之则去”。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无关风雨月。

其实这本书中所讲到的作家的品性,我们可以认为文中的陌生女人是知道的。开头的地方陌生女人就说道:“我当时无意识地感觉到了后来每个人在你身上都得到的那种印象:你过着一种双重生活,既有对外界开放的光亮的一面,另外你还有十分阴暗的一面……我这个十三岁的姑娘,第一眼就感觉到了你身上的两重性,当时像着了魔似的被你吸引住了”。换个角度来理解,也就是说或许陌生女人喜欢的就是作家的这一面,她不一定要求作家对她负责,只是希望能跟作家产生纠葛。就像罗素所说的,有时候人们知道一个人是荡妇,但是有的人却偏偏喜欢,因为这样的女人给了他们某种艳遇的可能。当然,陌生女人的这种感觉不能这样来形容,但是中间的道理本质上却是相似的。

当一个人发现自己的选择不是很正确,应该怎么办?可以有很多种答案,但无非就是两种:坚持或者放弃。其实陌生女人有放弃的机会的,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她离开了作家,在普通情况下来看,这个故事应该结束了。可是茨威格又巧妙地安排他们两个人再次见面。而在这样的情况下,陌生女人依然那样疯狂。在小说中,作家的仆人出现的次数并不是很多。但是结尾部分是十分震撼人的。结尾写道陌生女人“在前屋我几乎和你的仆人约翰撞个满怀……就在我正面看他、噙着眼泪看这形容苍老的老人的这一刹那,他的眼睛突然一亮……就在这一瞬间老人认出我来了”。我们知道,陌生女人说到:“可是即使我脱去衣服赤身裸体,你也没有认出我是谁”。而这个仆人约翰则是从陌生女人童年时代起就没有再见过她。如此鲜明地对比,让我们感到小说中的这位作家是多么没心没肺。稍微有点人际交流常识的人都知道,交流的第一要务就是记住人的名字。可能是因为作家生命中的女人太多了吧。交往的时候记住不对方的名字,只有一种可能,就是两个人的关系是不平等的。

篇35: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古今中外有不少歌颂爱情的诗歌,像汤显祖的什么:“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者可以生。”还有国外一位浪漫主义诗人的:“愿以我的爱杀死你,我与其饱览你的生,毋宁加速你的死。”

爱情本身就是一场让人欲罢不能的生死戏。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由一名男子收到的长信展开的。

长信的开头,是这样写的:“我的孩子昨天死了”,短短几个字,一下子就勾住了有书君的兴趣,同时也似乎意味着这个故事,注定是一场悲剧。

随着男主对这封长信的阅读,书中的故事也逐渐展开,但正如信中对男主所说的一样:“你,从来未认识过我的你”,没错,整封信下来,无论是男主还是我们读者,都不知道写信人到底是谁。就正如本书的书名一样,是《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在信中我们得知,女主小时候一直和母亲一起生活,没有得到过父爱的她性格腼腆,天然一身小家碧玉的气质。原本呢,生活也是平淡无奇,可突然有一天,男主闯入了她的世界,也就是故事开始,读信的那个男人。

话说这天,女主对门来了新的邻居,正在搬家,身为作家的男主出场方式很特别——未见其人,先见其一堆书,处在孩子时期的女主就这样把对方奉为了自己的男神。

在以后的日子里,女主就像是一个小迷妹一样,无数次的顺着自己家的门缝偷窥男主一举一动;晚上不睡觉,都要守着门,听男主回来的脚步声;没事就去翻一翻男主丢掉的垃圾袋,偶尔和男主的一次擦肩,都会让她心里幸福无比。

当然了,如果看见了男主和别的女人在一起,小女孩也会独自神伤好一阵。

虽然女孩对男主的喜欢,就像守护着自己的秘密花园一样,小心谨慎而又无比幸福。但这样美好的“幸福”却被打断了。母亲改嫁,女孩不得已不随着母亲迁往异地,从此便在自己单相思的苦恋中度过了青春时光。

多年以后,女孩长大成人了,也终于有机会回到小时候的住处寻找儿时的感情。有书君估摸着这老天爷也是被她的真情所感动,这么多年后,男主竟然还没搬走呢。

一天夜里,男主在家门口“巧”遇了一位纯情貌美的妙龄少女,其实啊,别看男主表面上是个文质彬彬的大作家,但骨子里却是个名副其实的“老司机”。

在遇到美女之后,他立即使用了自己的搭讪套路,请对方回家“喝杯咖啡”,没想到,少女竟爽快地答应了,其实,少女就是女主,而这巧合的相遇,其实是女主傍晚无数次的等待。

在发生了不可描述的事件之后,第二天早上,男主想要给女主塞上几张纸币,没想到,对方却仅拿走了他桌上的一朵白玫瑰,就这样,她成了他的白玫瑰情人。

篇36: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不久前看过老徐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看时已离片头有段距离。

但它很吸引我!

那是一个暗恋的故事,动荡、颓废但不失激情的时代背景增加了故事的(悲剧?)抑郁色彩。

女人很小时喜欢上了那个男人,那是一个走在时代漩涡中的男人,革命党吧,因为姜文的出色表演让我们看到一个神秘、颓废、风流、极具个性也却极富人文色彩的男人。

从他出现在院子的那一刻起,还是女孩的她就喜欢上了,是的,那是不同于周围很多人的男人,对一个喜欢做梦的女孩有难以抗拒的吸引力。

生活从那一刻起就成了背景,她的一切来回,似乎都在为了见到他,但似乎一切过程的苦难与委屈都是那么不在于心,因为暗恋她可以不要尊严,记得她有一句话:就是我躺在坟墓里,只要听见他的呼唤我也要站起来回过头来。

即使当她真正明白她不过是他身边一片浮云时,我们也似乎听不见她的心碎。

但最终在老仆人的眼神中,她或者我们读懂了那种绝望的悲凉!

关于人性也关乎爱情的!

篇37: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看了《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很是震撼,对于爱,我们或许有太多的理解。而当看了这本书之后,是真的被那份隐忍而有真诚的爱所感动。

一个女人,在13岁的时候就暗自里喜欢上了一个大她很多的男的,虽然不懂那就是爱,但心却时时刻刻为他而动,他的一举一动在她心中都是那么的唯美,她的世界里似乎唯一在乎的就是他了。当她知道自己即将离开他住的地方的时候,那种绝望让人为之而心痛。后来她的自闭,决定搬回来也只是为了再见他一面,默默的站在他的窗前却不敢靠近;看到他走过来却匆匆离去,生怕被认出来,可让她失望的是那个男的根本就没认出她,只是把她当做一个可以去追求的女的,可过后却不再联系,却只给她留下一个孩子,虽然她的生活很辛苦,可对她来说,看着那小孩,却觉得是满心的幸福,因为那孩子就是他的身影,似乎他一直都陪在她身边。而数年后的重逢他还是没有认出她来,又一次把她当做陌生女子而对待,她心中满是痛苦,却又不能表现出来。而在临终时才告诉那个男的,她没有丝毫的抱怨,只是想让他幸福,想让一个从没认识过她,但她却深爱的男的幸福。

这份爱太过深沉,让人震撼!或许当你真正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你能想到的就是想让对方幸福吧。

篇38: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暗恋从来都是寂寞的,犹如黑暗中开出的花朵,独自芬芳。

有人说,奥地利作家斯蒂芬.茨威格的短篇小说《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将暗恋的孤独与伟大演绎到了极致,也有人说这是一份近乎病态的爱恋。

小说中,作者以书信的形式讲述了一个沉重而动人的爱情故事:

一位女子在即将离开人世之际,在她死去的孩子身旁,饱蘸着深情写下了一封凄婉的长信,向作家诉说了一段埋藏一生,不为人知的爱情。

小说篇幅不长,带给人的震撼却是强烈的。

一个13岁的少女,无可救药地爱上了一个中年作家,生命中初遇的这份爱情,成了她一生的劫。

而自卑,是横在少女面前无法逾越的鸿沟。

在她眼里,才华横溢、绅士儒雅的作家,是挂在天上的那轮明月,可望而不可即。

而她,则是那朵低到尘埃里的野花,她只有躲在黑暗中默默仰慕明月的耀眼。

命运,有时又是这样的不可捉摸。

它安排看似毫无交集的两人相遇,并有着某些联系。

女子与作家一共有过三次交集,悲伤的是,他从未认出她。

“在当时没有,在以后没有”,甚至是在他们有过两次肉体缠绵之后,他也没有认出她,而是谨慎地将几张大钞票塞进她的暖手筒里。

在他眼里,她同那些风月场所的女子并无二样。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莫过于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而且已然到了痴迷的状态。

从初次相遇的那一刻起,女孩便开启了疯狂的暗恋模式。

偷窥他家,了解他的作息时间,关注他的一切消息,买他的书,背他写过的每一个文字,蹲在他家楼梯口,站在他的窗下,看着他亲密地牵着一个又一个陌生女人的手,进进出出。

“可是请你相信,没有一个女人像我这样死心塌地的爱过!过去是这样,这么多年过去了,仍然是这样……

因为这种爱情不抱希望、低声下气、曲意逢迎、热情奔放,这和成年女人那种浴火炽烈、不知不觉中贪求无厌的爱情完全不同……

我毫无阅历,毫无准备,我一头栽进我的命里,就像跌进一个深坑,从那一秒钟起,我的心里只有一个,就是你。”

如此卑微怯懦,却又如此炽烈,犹如飞蛾扑火般跌进命运的深渊,热烈而孤独地坚守着心中爱的信仰。

无法靠近,只能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默默爱着,站在不远不近的距离,悲苦地演绎着“我爱你,却与你无关”的凄美之恋。

她独自生下他们的孩子,生育和抚养孩子的艰辛,令她难以承受。

为了让孩子摆脱贫穷,受到良好的教育,她不惜出卖身体赚钱。

为了他,拒绝所有的求婚者,为了他的孩子,又不得不沦为做别人的情妇。即便是这样,她都不愿意去打扰他的生活,要求他承担应有的责任。

女子的痴狂,固然令人肃然起敬,却也是唏嘘不已!

这种爱情近乎受虐,而她却甘之如饴。

无法理解女子的心理,或许她爱的已经不是作家,而是心中的那份执念。

执念,是一个非常恐怖的东西。人一旦有了执念,就会变得疯狂。

它如同毒药,慢慢侵蚀骨髓,融入灵魂,并逐渐长成身体中的一个毒瘤。

茨威格是奥地利著名的小说家、诗人、剧作家和传记作家。

他被众多研究者们认为是“20世纪出类拔萃的伟大作家之一”,“打开弗洛伊德危险闸门的的心灵猎手”,“世界上最了解女人的作家”。

高尔基曾评价这部作品“真是一篇惊人的杰作”。

虽然是一部中短篇小说,却暗藏着作家的精巧构思。

开篇以“你,从来也没有认识过我的你啊!”巧妙开头,令人暗暗称绝,这句话不仅吸引了作家也引起了读者极大的阅读兴趣。

信中多次提到“我的孩子死了”,这是贯穿整个故事的一条线索,是所有一切的因,也是所有一切的果。

如果不是她唯一的希望也没了,或许他永远也不会知道有这样一个女人在如痴如狂地爱着自己。

小说语言朴实、灵动,通俗易懂。人物不多,情节也不复杂,看似是一个失爱的女人絮絮叨叨的倾诉,却有种不动声色的、触动人心的力量。

这一切源于小说中精彩的人物内心活动的描写。

茨威格的作品大多以人物的性格塑造及心理刻画见长,他总能进入人物的内心世界,像剥洋葱一样一层层地剥开那些不能示人的情感。

小说中对主人公的心理描写,极其深刻生动,将女子内心深处的煎熬与困顿以及期盼刻画得淋漓尽致。

她一方面,不想因自己的出现给作家的生活带来烦扰,因为知道他喜欢的是轻松自在的生活;

另一方面,她又渴望作家能够认出她来,能明白她的爱,这双重的矛盾一直在折磨着她。

作者在表达对女性同情与惋惜的同时,也表达了对资产阶级男性玩弄女人感情的批判。从侧面反映了十九世纪女性地位的低下,她们是要依附于男性而生存的。

从创作背景来看,这部经典作品创作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欧洲动荡的年代,受外部社会环境的影响,茨威格的文学思想也受到很大的冲击。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他思想转折时期的作品,是他对以自我为核心价值的探索,同时也表达了他对所处的变革时代的精神危机的思考。

“他感觉到死亡,感觉到不朽的爱情。

百感千愁一时涌上他的心头,他隐约想起了那个看不见的女人。

她漂浮不定,然而热烈奔放,犹如远方传来的一阵乐声。”

篇39: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平时我在上课时,经常教孩子们写读后感和观后感之类的,今天我也忍不住“秀”一把。

前天晚上,我在网上看了徐静蕾导演的电影《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这部电影是改编自奥地利作家史蒂芬。茨威格的同名小说,看罢感觉自己内心很有话说,似乎又什么都说不出来。

通过这部电影,我感觉男女对感情和性的认识,永远都不可能达到共识,主人公在很小的时候就爱上了一个风流成性的男人,这个男人似乎是个作家,但又不是。他好像经常出入灯红酒绿的场所,周旋于不同的女人之间,房间里虽有不少书,但是这些书似乎比不上他的应酬多。

女主人公还是一个读小学的孩子时,就已经悄悄爱上了他,不过,那是一个小女孩内心不可告人的秘密。

从那个时候起,小女孩就想接近这个男人,希望有那么一天,这个散发着成熟魅力的男人,他能够像发现新大陆似的,开始重视她,并且爱上她。

后来,小女孩随着改嫁的寡母去了山东,后来慢慢出落成一个刚刚师范学校毕业的少女,她当上了一名小学教师,并且专门来到北京那所旧四合院,这个当初她邂逅这个风流男人的地方,重新租住下来,想着接近这个男人,让他认出自己,并且爱上自己。

后来,男人果真开始重视这个女孩子了,但更多的只是感觉眼前的这个女孩子只是适合发展“一夜情”的对象,女孩子又来到那所童年时代就来过的房间里,看到有那么多的书籍,再想想自己多年来处心积虑地想接近这个男人,让他爱上自己,可谓用心良苦,于是她忍不住靠着书架,眼泪无声地滚滚滑落,这时候男人走上前来,捧起她的脸轻轻吻着,于是他们之间有了“第一次”,第二天清晨男人送她出门,还信誓旦旦地说由于时局动荡,自己要去外地一趟,等到回来后马上就去找她。

没多久,抗战爆发了,女人同时发现自己怀上了这个男人的孩子,于是她悄悄离开北平,来到四川一个偏远小镇上生下了男人的孩子,后来为了生活所迫,她当上了交际花,周旋于上流社会形形色色的男人之间,那是因为她实在无能力凭正当手段单独抚养儿子,为了让儿子生活得更好,她只好出卖色相。

她带着儿子回到了北平,每年这个男人的生日,她都会差花店的伙计去男人的住宅送一束白玫瑰,就像当初他们有了“第一次”时,男人也送了她一株白玫瑰一样。

她在自己的交际圈子里,又与这个男人邂逅,可是很遗憾!这个男人居然没有认出来她!呵呵,因为这个男人经手的女人实在太多啦!他已经记不清谁是谁了,于是,女人也没有主动相认,她一直等待着某种时机。

直到有那么一次,这个男人又向她提出了那种要求,于是女人欣然去了男人的那所房间,再次发生了“一夜情”,不同只是:此时的女人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少女老师了,而是一位成熟的少妇,一个单身未婚妈妈,翌日清晨,男人依然给了女人同样的承诺,等到外出回来后,就去找她。可惜此时的女人已经不同于当初那个幼稚单纯的小学老师了,她明白这些话只是这个男人的敷衍之词而已。男人甚至趁女人不注意的时候,还往她的皮手套里塞了一笔钱,女人这时忽地明白:自己只是被他当成了一个上流社会的高级妓女而已。

女人临出门时,还刻意明知故问:花瓶里的那束白玫瑰是谁送的?男人说不知道,每年我生日的时候,都会有人送花,也不想深究到底是谁送来了花?女人又惺惺相惜地问:“能送我一束白玫瑰吗?”男人马上一口应允,殷勤地摘下一朵戴在女人的头上,然后就把女人送出了家门,他没有跟出来,也压根不想送出来。毕竟他们之间的关系有些见不得阳光。

神情无比失落的女人独自走在四合院里,邂逅了当初的那个老房东,那个看着他长大的老房东,一瞬间,老房东居然穿越时光,认出了眼前这个穿着华丽的少妇,就是当年那个寡妇家的小女孩,于是老房东望着满眼失落的女人,喃喃着:“小姐,您好!”这声音在女人听来,真是不无苍凉。

女人顿时感慨万千,此刻她关于自己编织的那个崇高美好的爱情神话,在一瞬间土崩瓦解,呵呵,真是悲凉啊!一个终身爱恋的男人,居然不及一个老房东那样关注自己,居然直到最后都没有认出来自己究竟是谁?而老房东只一眼,就认出了眼前的这个女人。女人随手将男人送的那笔钱塞到老房东的怀里,然后悄然离去。

此刻,女人的“多情”反衬出男人的“无情”。

最后,女人和这个男人惟一有关联的儿子,也患上了急病,在一夜之间死去,女人所有关于爱的希望都化为泡影。在临自杀前,她给这个男人写下了一封厚厚的书信寄去,然后在男人收到这些信时香消玉殒。男人读着这些信件,在屋子里惊诧地踱着步,感觉实在不可思议!一时间真是百感交集,可是这一切都悔之晚矣。

我看完这个电影后,感觉这个女人实在太感性!她活在自己编织的感情世界里,很像《色。戒》中的王佳芝。其实女人重感性,而男人重理性,这是男女情感方面的重大差别。

为了爱,女人可以豁出去一切,而男人却往往只重视自身或眼前的利益。因此为了男人付出一切的女人,真真最傻不过,可是现实社会中这样的傻女人,往往却比比皆是啊!所以,殉情的女人永远比男人多。

1、《新约·保罗致哥林斯人的第一封信》:即使我预见未来,深通奥秘;即使我信念十足,力能移山;如果没有慈心一片,我又算得了什么呢!?

2、黎戈《私语书》:圆满的爱情像甜品一样会令人慵懒和松弛,彻骨的情伤则会让女人元神丧尽,光华全失。

3、埃科《玫瑰的名字》:现在我知道,我的痛苦均来自于理性的意志和感情的欲望之间的冲突。我被爱情诱惑,陷入情爱之中,爱,使得被爱的对象和爱的人能以某种方式融为一体,所以,爱情比知识更有感染力。

4、王安忆《长恨歌》:她扮错了角色。起首一句错了,全篇都错。信心是错,希望也是错的。

5、张悦然《赠言》:人生应当这样过:用前半生的时间去得到一些东西,再用后半生的时间一件件失去。一定要留一些时间给失去。抛物线是最美的,自由落体的闭幕,那才是一个瓜熟蒂落。我只想劝你放慢脚步,劝你歇一歇,劝你温存片刻。你是抓得太多,面目才不觉狞狰起来。

6、茨威格《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我身边没有别人,我没法向别人诉说我的心事,没有人指点我、提醒我,我毫无阅历,毫无思想准备:我一头栽进我的命运,就象跌进一个深渊。

7、梭罗《瓦尔登湖》:我发现,大多数时间一个人独处时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和朋友在一起,即使是最好的朋友,也会很快感到厌烦,消耗精力。我爱独处,我从来没有发现比独处更好的伙伴了。在多数情况下,我们外出,到人们中间去时,比呆在自己的屋子里更为孤独。

8、海子《秋日黄昏》:愿有情人终成眷属 愿爱情保持一生 或者相反 极为短暂 极为短暂 匆匆熄灭 愿我从此不再提起 再不提起过去 痛苦与幸福 生不带来 死不带去 唯黄昏华美而无上

9、北岛《结局或开始》:我是人 我需要爱 我渴望在情人的眼睛里 度过每个宁静的黄昏 在摇篮的晃动中 等待着儿子第一声呼唤 在草地和落叶上 在每一道真挚的目光上 我写下生活的诗 这普普通通的愿望 如今成了做人的全部代价

10、《理智与情感》:一个女人要是不幸聪明得什么都懂,那就必须同时懂得怎么伪装成什么都不懂。

11、《写在身体上》:你不曾真的`送出你的心;你只是时不时地把它借出去。如果不是这样,我们怎么能够问都不问地就把它拿回来呢?

12、《陌生的城市》:有些时候如果情绪低落了,我就好想到动物园里去。它们其实都很乖巧,不会多说话。我也不说话。于是经常,我们就像很熟悉的朋友一样,隔着不远的距离,各自想着自己的心事,却不尴尬。待四散而去时,就好像完成了一次轻描淡写的倾诉。

13、廖一梅《悲观主义的花朵》:我倾向认为我们最爱的人是给我们痛苦最多的人。这是种张弛有度的高技巧能力,因为太多甜蜜让人厌倦,太多痛苦又引不起兴趣,能使我们保持在这个欲罢不能的痛点上的人,我们会爱最久。

14、黑塞《玻璃球游戏》:一个人倘若有一次误入歧途,才会懂得什么是无情的现实。

15、库雷西《整日午夜》:我们选择情人时眼光很好,选择不合适的情人时眼光更好。好像有种本能,想方设法寻找那不合适的。当然,这些不合适的人在有些方面倒是挺适合的——他们惩罚、恐吓或羞辱我们,让我们失望,离我们而去,或者最糟的,让我们误以为他们并非不合适,于是我们在爱情世界里摇摆不定。

16、M·斯科特·派克《少有人走的路》:我们一定要警惕,责备与愤怒和仇恨一样,都会给人带来痛快的感觉。发泄愤怒能让人一吐为快,责备他人能让人舒服,仇恨则让人过瘾。它们就像其他使人快乐的活动一样,容易让人上瘾一称甚至会迷上它,并养成习惯,无法自拔。

17、孟京辉话剧《柔软》:你们就算选对了父母、生对了公母、做对了功课、上对了学校、找对了老板、跑对了方向、算计对了别人、出对了名、挣对了钱、操对了部位,也可能爱错了人,放错了CD。

18、蒋勋《孤独六讲》:我要说的是,孤独没有什么不好。使孤独变得不好,是因为你害怕孤独。

19、廖一梅《寻找与世界的接口》:很多人年轻的时候都是荷尔蒙高涨的要炸开一样,他想献身,想爱一个人或做一个工作,然而就是在这种最热烈的时候却没有出口,不能抒发,不能像烟花一样绽放。他和世界不能融合,自己那么有力却得不到呼应,找不到可以献身的东西,所以迷茫又不肯屈服。

20、纪德《窄门》:我终于感到,我们之间的全部通信只是一个大大的幻影,我们每人只是在给自己写信。我深刻地爱着你,但却绝望地不得不承认:当你远离我时,我爱你更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