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城
用了差不多快一个月的时间,读完了一本不到100页的小说,说起来还真是惭愧。我在想。如果再不为它写一点文字的话,那么就太过分了!
读完这个故事,不知道为什么让我觉得有一点淡淡的忧伤。有一段旋律自始至终穿插在这个奇幻浪漫的故事中——那就是爱……释对卡索的爱,卡索对释的爱。卡索对岚尚和梨落的爱,皇坼对月神的爱……这些看似不同意境却又同样深厚的爱不禁让我感动……但是又觉得好象是故事里的那个所谓的神和大家开的一个玩笑。卡索为了复活自己最至爱的弟弟。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释为了让自己的哥哥获得自由。宁可用自己的生命来交换。到最后……却眼睁睁的看着卡索死在自己面前。就好象几百年前自己死在哥哥面前一样的无奈和忧伤。本以为会得到一个大圆满的结局。没想到最后留给我的(同样也是留给故事中所有人的)却是一种深深的遗憾和无奈……可能悲剧的结尾更能打动人心吧。其实我在想不管他们做了什么,但都是爱自己的最爱,保护最想保护的人,虽然人都离开了,但这是最真实的!!我喜欢这种纯粹的真实。
很欣赏书中的一句话:我匍匐了一百年,微笑着燃烧了一百年,只为等待与你灰飞烟灭的重逢,因为你的快乐是我生命里全部的信仰。感觉真正的幸福不是得到。而是付出!!为了那一种信仰。为了我为你编制的那个梦。
“我颠覆整个世界,只为扶正你的倒影”!
真心的祝福故事里的每一个人。尽管你们已经远去……
幻城读书笔记2
与其说《幻城》是一部科幻推理小说,还不如说是一部描写亲情,友情,爱情的青春小说。
它是感人的。伴随着热泪,我一口气把它读了两遍。在美妙的文字密林中,在动人的故事情节中,我对以下三点感触颇深:
《幻城》描写的是时空轮转中人物命运的纠缠,一个如镜花水月般朦胧优美的遥远神话,其故事内容的感人至深,跌宕起伏,神秘而又不拘泥于对它的追求。然而,这种种神秘却又一直在吸引着我们穿过文字的密林而向前,使我们无法停止目光的追寻。文章先写主人公卡索为了复活梨落,岚裳,樱空释,毅然决定进入幻雪帝国的禁地幻雪神山,恳求渊祭使樱空释和梨落,岚裳复生。
幻雪神山之行,卡索和他帝国面临重重危机……而在卡索凭借着广阔的胸襟,博大的智慧和深厚的爱冲破万难面对渊祭时,才知道自己只是渊祭安排的游戏中的玩偶。卡索昔日恋人梨落和未婚妻岚裳复生成为剪瞳和离镜,但由于隐莲汤的魔力使得二人的身份被卡索误会,直到临终才真相大白。樱空释转成为敌国火族太子罹天尽,亲手毁灭了幻雪帝国。总之,一切都充满了离奇的变数,让人不可思议,出乎人的意料。
幻城是一个不信任人的世界,身边的每一个人都可能是你致命的威胁,都值得去怀疑,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如《禁闭》中的
幻城读书笔记3
竖立在人生的海岸,海浪无情的拍打着礁石,漫天的樱花雪一般无休止飘落,一层又一层纷扬。我面朝大海,手握掉落的花瓣,望着她的残红消逝的瞬间,我懂得了生命的真谛。
幻城,讲述围绕着两个兄弟的故事,他们是幻雪神山的王子——释与卡索,他们同父异母,但却有着藕断丝连般的亲情,当他们走在凡世一条冷清的街道上,漫天鹅毛大雪,释对卡索说“哥,我好冷,你抱抱我。”卡索解开长袍抱紧释。当卡索感到突然的寒冷,释总会问“哥,你冷吗?”然后他就扣起左手的食指,然后念动咒语,卡索的身边就开满了如红莲般跳动的火焰,本来卡索对火族的火焰格外害怕,可是此时他感到真切的温暖。但这温馨的一切,到了卡索240岁生日时,释却意外要求代替卡索成为幻雪神山的王,望着释坚定地表情,卡索,父王,所有的巫师,都对释充满了疑惑。
“国王不仅仅是灵力最强的人,所以,你不可以代替你的哥哥。”。于是,释杀害了巫师,放火烧了神殿,直至后来被卡索杀死,复活的释看着卡索自杀。一个个看似无可饶恕的罪行背后,却隐藏着巨大的秘密。
“我想看到我哥哥站在阳光下自由的微笑,因为我曾经见到过,在流亡凡世的时候见到过,那个微笑是多么温暖,多么好看。”我的心顿时被红莲般的火焰解冻了,一个如孩子般多么单纯的理想,只为了让他得到自由,不惜背上邪恶的罪名,甚至犯下轻浮的`罪行。也许,在他做这些事时,他是多么的痛苦,毕竟他曾经是在卡索怀里,连血都害怕的孩子,但为了他,心目中的神,宁愿做自己最害怕的事,宁愿武装自己的心灵,宁愿装出倔强坚定地性格,只希望他能自由幸福,但到最后却被最爱的哥哥用寒冷刺骨的冰锥刺穿胸膛,自己的梦想没得到理解,在他安然闭上眼睛的瞬间,像个婴儿熟睡,是那样的宁静,甚至没有死亡时一丝的痛苦,与怨恨。甚至死,也要为他的哥哥付出自己的一切。梦的来来去去只是梦,去了就不再来,但爱的轰轰烈烈,只要有那一丝记忆,就可以天长地久。一个人生时所有的信念,即使死后,也会随着灵魂飘荡,存活在这个人的记忆里。
幻城,一个空灵的故事,却让我感到无比的温暖与熟悉。暮然回首,我手心的那一丝温暖依旧留存,曾经有多少爱我,关心我的人开心的拉住我的手,用手里的体温传递着温暖,然后毫不保留的为我付出一切。我的童年,在幼儿园,每当顽皮的我在结实温暖的床铺熟睡,老师总会轻声来到床前,脱去外面的衣服,为我盖上被子,夜夜不知疲倦。在外婆家,每当我任性发脾气,外婆总会用她沙哑的声音为我唱歌,年老的她甚至用她如变形如山峦般的背,背起我,让我感觉更贴的近星星,然后不知疲倦的数着,每当我数的高兴时,却不知,外婆被憋得满脸通红,气喘吁吁,但还洒下那爱的谎言:“我不累,真的。”太多太多的记忆在心海里荡漾,一次次拍打着我的心灵。这些人,如同释一般,无时无刻在为卡索付出着。在付出的时候,可能消耗了自己的青春,生命,可能会是短暂的痛苦,甚至付出之后,生命之星便陨落了,但只要为了爱的人,之前的生命就有了意义。灵魂离他很遥远,但只要他快乐,只要他能自由的生活,自己就会得到幸福。因为“幸福是生生不息,却又难以触及的远”
凝望着樱花漫天飞舞,端详着红莲静默的绽放,守望着凡世起伏的喧嚣,使我不得不相信——生命,就是一个付出的过程,为自己所爱的人,所爱的一切付出的过程,哪怕这个过程很短,也要付出。人第一次真正知道幸福的滋味也许就是付出之后那种砰然心动的感觉,那种“砰砰”抑制不住的心跳声,然后转化为欣然的微笑。
仰望天空,在这樱花漫舞的季节,霰雪鸟在为自己的孩子努力地寻食,霎那间,心中的冰天雪地被融化了。这是幻城给我最直接的感动:有一种爱,生命的主宰,无止境的付出!
我把痛苦与死亡给了自己,愿你微笑着,生活。
幻城读书笔记4
也许有人会说,才看幻城啊,落伍了。
可是它既然是本好书,我觉得就不存在这个问题。
这本书的感情很深,有卡索对婴空释的兄弟情,有卡索对梨落的爱情,也有星旧与星轨之间的无比热情的亲情。
这本书,我觉得拍成电视剧不错,因为美女很多,嘿嘿。还有就是情节很曲折,复杂,富有故事性。这才是故事的本来样貌嘛。有情感间的,有悬疑的,有令人出乎意料却情理之中的事情。写的真的挺好。我喜欢。
先是幻雪城的灾难,卡索与樱空释的人间之行,之后是卡索成王失去自由,其弟为了他甘愿做任何事去成为王而解脱他。而后,卡索的弟弟犯了很多事,被卡索杀死了,弟弟没有反抗,因为他们之间的亲情。
而后,卡索孤单一个人在城里度过了一段时光,而后知道了一个复活别人的办法,并且去努力,找人,像游戏中闯关一样的突破一层又一层,最后的前一阵子的对手竟然就是自己的臣子星旧那个十分幼弱的妹妹星轨。像樱空释一样,她自杀了,因为她哥的不原谅。最后星旧也走了。
而这时游戏才刚开始,卡索遇见渊祭,如愿所偿。复活了,他最爱的人变成了他的偏房,而她的偏房却成了她的正室,阴差阳错的直到她们的死亡。而更不幸的是直到他自己的死,他才知道他的弟弟就是灭了他们城堡的那个很强的杀了她们和他朋友的弟弟。
可是一切都晚了,一切都结束了。看似不好,实际上是情理之中。
冥冥中自有因果啊,完全的转变了……
好书,情节不错,故事不错,梦境也不错……
读书真有趣作文1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对于正处于人生最需要丰富自我的时期的我们,更是需要读书。
古典的书像睿智的智者,能够带领我或领略历史,或深入伟大作家的心灵感受他们的思想,或探求人类的各种情感。例如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的代表作《格列佛游记》,它不仅带我畅游了四个奇异的国家,见到了许多神奇有趣甚至荒诞的故事,更是让我从这种种现象中看到了当时英国的政治的腐败,统治者的血腥与贪婪,许多当时的政策正如文章的想象般可笑、荒诞。读这本书时,我常常被故事的情节逗笑,斯威夫特的想象力真是令人敬佩。
读各种不同的“杂书”就更有趣了。有时,我就像在与一个亲密的朋友交谈,有时,我又会被书籍带到世界的各个角落,还有时,我会被科学家们吸引,同他们一同进入神秘莫测的科学世界……记得我第一次看美国白涅德夫人的《小公子》时,就被文中那个一头金发,举止优雅、品德高尚的小绅士所打动。看到他的伯爵的地位差点被别人夺去时,我伤心,看到他那顽固的祖父真心喜欢他时,我为他高兴,当最后看到他得到巨大的幸福与快乐之后,我也发出了会心的一笑。
现在有许多孩子越来越不喜欢纸质的书籍,他们更喜爱电视剧翻拍的古典名著,我并不认同。虽然影视作品有独特的亮点,但书籍却永远有着其它形式的作品所无法乞及的魅力。
读书真有趣作文2
文学家高尔基曾经说过:“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句话一直伴随我到现在,只不过当时我对这句话感到不惑:书到底是什么东西,他到底可以干什么,有什么用?”
后来,我慢慢喜欢上看书了。那是一个下午,我和妈妈在逛街,走着我便累了,这时妈妈在一个书店前停了下来,说:“我们到里面去休息一下吧!”我找了一张椅子坐了下来,而妈妈找了一本自己喜欢的书,才坐下细细品味。我问:“书真的有那么好看吗?”妈妈笑了笑,说:“只要你细细品味,不仅能感到书的乐趣,还能学到很多知识呢!”说罢,递给我一本《十万个为什么》:“像这本书,里面包含了许多问题的答案,是值得品味一番。”我接过书,觉得这书无比的沉重,似乎我问题的答案全在这本书上,我打开书本,科学知识印入脑海,从此,我终于知道飞机为什么可以飞,汽车为什么可以跑等。妈妈见我对这些书产生了一些爱好,心里美滋滋的,便帮我买下了整套书。
现在我上六年级了,作业量很大,几乎没有时间读课外书,很多同学认为只要把书本上的知识学扎实就行了,我却与她们不一样,我们现在处信息社会,需要增强课外阅读来开拓眼界、增长知识。就算再忙再累,我都会抽处一些时间来阅读。
长大了,我终于知道,书可以让人开阔视野,增加知识。现在我不得不叹道:“读书真有趣。”
读书真有趣作文3
今天我兴致勃勃的来到学校,因为今天我听到一个秘密,嘿嘿先不说,秘密,体育过后就是数学,啊!终于盼到第三节课了,佘老师叫同学上午去装饰黑板,这是为什么呢?我就给你说吧!我早知道今天要开始读书沙龙的活动,在装饰黑板过程中佘老师叫我们思考一个问题,“你曾经爱读书吗?为什么?”我基本上没有思考在看她们装饰黑板装饰完了黑板后、老师叫人起来回答,当时老师讲的话和同学发言我一丁点也的没有听进去,老师又问:“你们这学期的计划看书是多少本?”这引起了我的注意,心想我给妈妈说过我读书的计划决不反悔是因为我要做一个诚实的孩子,这时我的心里一直在推我上去说的似的。我终于大胆的举起手来当老师叫我回答时,我的心里怦怦直跳,害生怕回答错了。没有想到的是不但回答对了,还得到了老师的夸奖。我心里的乐滋滋的也有一点不好意思了!
今天的读书沙龙课我真开心啊!
读书真有趣作文4
我的小书架上有很多书,上幼儿园时我不识字,是妈妈读书给我听,我们读的最多的是绘本,像《鼠小弟》、《阿利的红斗篷》、《彩虹色的花》、《猜猜我有多爱你》等等,我都很喜欢。上了小学以后,我学会了拼音,就可以自己读书了。我很喜欢读《爱的教育》、《小猪西里呼噜》、《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等书。
我特别喜欢《安徒生童话》中《打火匣》这个故事。这个故事中的士兵遇到了三只狗,第一只狗眼睛像茶杯一样大,第二只狗的眼睛像磨盘一样大,第三只狗的眼睛像圆塔一样大。这可太好玩了,如果狗的眼睛都这么大了,那这狗该有多大呀,每次读到这儿我都想笑。可是士兵不怕这些狗,顺利拿到了钱,拿到了神奇的打火匣,他可真勇敢。
妈妈告诉我,童话故事中充满着绮丽的幻想,会带给我们无限的快乐。我觉得妈妈说得很有道理,以后我会读更多的书,从书中了解更多的知识,当然也一定可以享受到更多的乐趣哟。
读书真有趣作文5
我热爱阅读,一打开武侠小说,我就变成了独臂大侠,武功高强、行侠仗义的杨过。打开侦探漫画,我就成为心思细密、机智过人的柯南,跟着线索一步步抽丝剥茧,找出杀人凶犯。打开动物小百科,我就是那威风凛凛的百兽之王,驰骋草原,大展英姿。打开《西游记》,就化身为拥有火眼金睛、会腾云驾雾七十二变的孙悟空, 一路保护唐三藏到西方取经。打开《哈利波特》我就成为会念咒语、能骑扫把在天空翱翔的巫师。因为阅读,我有了想像的翅膀,快乐的悠游书海。
让我又哭又笑的经典好书是—佐贺的超级奶奶,刻苦、耐劳、勤俭又风趣的奶奶,不但用乐观的态度面对生活的艰困,并深深的影响她的孙子,让他拥有乐观自信的 人生观,并潜移默化的改变了我。我最喜欢书中的名言是—只有捡来的东西,没有丢掉的东西。这正和老师以及妈妈要我们随手做环保的观念一样,不但要珍惜自己 身边的事物,更要知福、惜福,佐贺奶奶的生活态度正悄悄的影响许多人的心灵呢!
让我深深为之着迷的一本大作是——沈石溪写的《再被狐狸骗一次》,故事中公狐狸为了救狐狸母子而不惜咬伤自己,一再的用计谋骗过猎人,博取猎人的同情,故事虽有 些血腥、残忍,但动物世界中紧张、感人的画面却打动了我的心,使我一看再看,爱不释手。并促使我再去搜集这位描写动物故事闻名于世的大师的其它着作,如《白天鹅与红珊瑚》、《骆驼王子》……等等。
书是我最好的哑巴朋友,它虽然不会讲话却学富五车,告诉我许多的知识和常识,让我成为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小博士,穿越时光燧道,了解许多古今的人与事,书本陪我渡过无数欢乐的童年时光、增添生活的乐趣,让我受益无穷,所以阅读真有趣。
读书真有趣作文6
书是历史的沉淀,书是知识的凝聚,书是未来的缩影。
阅读是一种乐趣;阅读是一种享受;阅读是抹去伤痛的最快方法。每当我伤心时,就把自己锁在小屋里,静静的看书,它能带我去奇幻的世界,会给我心灵上的安慰。
冷风入室,我不禁打了个寒颤。突然,眼前一黑……
朦胧中,听见有人吟诗:“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那声音一停,便看见刺眼的白光,我再次昏了过去。
“谢丞相箭!”我迷迷糊糊的爬了起来,却看见两个人坐在那。“每船上箭约五六千矣。不费江东半分之力,已得十万余箭。明日即将来射曹军,却不甚便。”这么熟悉,天哪!我穿越了,这不是诸葛亮嘛。正当我沾沾自喜时,又是一道白光。
“额,好痛。”我摸着头站了起来,发现自己置身于一片森林中。听见前面有笑声,我走向前去。一个可爱的男孩正围着树木不停的转呀转,他的旁边有两只猫。其中一只一会儿大笑,一会儿狂笑,一会儿冷笑,一会儿苦笑……只见那男孩转向了那只猫。我简直是太幸运了,这不是杨红樱的笑猫日记里的情景嘛。患有自闭症的宝宝、了不起的笑猫爸爸、可爱的胖头……远远的看着它们,默默的笑了。
哇,我变轻了吗?竟然飞起来了。看着下方的森林,我大叫起来。但令我奇怪的是,怎么飞不出这片森林了。忽然,风变大了,有白白的东西砸到脸上,感觉凉凉的,是雪。雪越来越大,我被打的睁不开眼。说不定我要在茫茫白雪中落地了。
猛地睁开眼,阳光迫不及待地进入眼睛。“不准砍,不准砍。”好多人呀,真热闹。正想走上前去,却发现自己深陷雪中,根本动不了。我把视线再次移到那个身材瘦长、戴着一副眼镜的中年男子身上,只见他抱住一棵大树狂喊:“不准砍,要砍就砍我。”真佩服他,技术员胡达成。不愧是爱树爱森林爱到发疯的`人,不愧是树疯子呀!
我开始浑身发抖,再次打了个寒噤,好冷……
“你看你,睡觉都不老实,被子全蹬了。”我睁开眼,“老妈,你怎么在这?难道你也穿越了?”“穿什么越,快穿衣服,磨磨蹭蹭又要迟到了。我说你整天瞎想些什么。”
唔,原来是梦呀。不过这梦真有趣,真正到书里旅行一次了呢!真是好一个书香之旅呀。
看吧!书的作用可大呢,梦里都要给我灌点知识。我爱书。
读书真有趣作文7
儿童作家冰心曾说过:“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这句话一点儿都没错,让我受益非浅。读书有什么好处呢?读书可以增加知识量、陶冶情操、开阔视野……一本好书,可以使你百看不厌,越看越有味道。《走遍天下书为侣》这篇文章写出了:书犹如家,当你再看一遍时,你就会觉得,这个地方,我怎么没发现呢?让你觉得越来越有趣呢!
书犹如一座矿场,那我就是一个矿工,不断挖掘出大量的知识,这种趣味是十分美妙的。在我读小学时,妈妈买了一本书名叫《蓝天下的课桌》,书的内容十分精彩,十分现实,十分勉力;述说了几位因为穷苦的家庭孩子在求学中遇到的困难重重,全家人又是如何来克服的童年生活。当我看到了精彩部分时,妈妈却叫我睡觉,我也就只好乖乖地躺着睡觉。可一股好奇心的冲动,使我半夜再开灯起来,将未看完的片段继续……当我看完了书的时候,一看时间,已经是到了凌晨4点了,我便躺下睡觉。
第二天醒来,两个眼睛就像抹了一层浓墨似的黑眼圈,真像一只国宝---熊猫。幸好那天是周末。因为半夜起来看书,导致我一整天都没精打采的,昏昏欲睡的。这就是读书的有趣儿。至今,那本书还放在我的床头,当我无聊时,我便会拿起那本书,再开读一遍。
当读完一本书时,就会觉得自己放下了包袱,如释重负了。读书的趣味无究。每当我遇见不顺心的事,我会读一些带有喜剧气氛的书,如:爆笑校园。我偶尔也会在吃饭时看书,不知不觉中,读书已成为了我的生活乐趣之一。
看到一些搞笑的书会自己在那儿笑,而看到一些伤感的书,我甚至会掉眼泪。在书中,我可以找到真正的自己,在我的人生中,书是一辈子不会离开我的朋友,我很骄傲的,很自豪的,有这样一位对我不离不弃的“朋友”。
读书真有趣作文8
首先,通过读书,我认识了很多字,还有很多英语单词。我从五岁起就能自己独立看书,不用爹妈帮忙。现在我已经能独立地看很厚很厚的各类书了。还能读点英文小短文。
其次,读书让我懂得了很多生活知识。比如《功夫熊猫》,里面写的熊猫,他非常刻苦地练功,最终打败了恶徒残豹,保护了和平谷。还有《丑小鸭》里的丑小鸭吧,她虽然长得丑,也不受任何打扰,努力长大,变成了高贵的鸟儿--天鹅。这些书里的故事教会我,人做事要刻苦,人在生活中要自信自强。
最后,通过读书,我知道了很多科学知识。比如《法布尔昆虫记》,通过这本书,我了解了狼蛛的生活习性,圆网蛛如何织网,以及它们是怎样捕猎食物的。《宇宙》让我明白黑洞、风瀑洋是怎样形成的。
当然,读书的好处还多着呢。古人说得好“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同学们,让我们把读书当成一种习惯吧。
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没有书就缺少知识,没有书生活就不丰富了,没有书,人类的一切就不会有这样的美好生活,书会给你带来乐趣,无穷无尽的乐趣。
读书真有趣作文9
今天我兴致勃勃的来到学校,因为今天我听到一个秘密,嘿嘿先不说,秘密,体育过后就是数学,啊!终于盼到第三节课了,佘老师叫同学上午去装饰黑板,这是为什么呢?我就给你说吧!我早知道今天要开始读书沙龙的活动,在装饰黑板过程中佘老师叫我们思考一个问题,“你曾经爱读书吗?为什么?”我基本上没有思考在看她们装饰黑板装饰完了黑板后、老师叫人起来回答,当时老师讲的话和同学发言我一丁点也没有听进去,老师又问:“你们这学期的计划看书是多少本?”这引起了我的注意,心想我给妈妈说过我读书的计划决不反悔是因为我要做一个诚实的孩子,这时我的心里一直在推我上去说的似的。我终于大胆的举起手来当老师叫我回答时,我的心里怦怦直跳,害生怕回答错了。没有想到的是不但回答对了,还得到了老师的夸奖。我心里乐滋滋的也有一点不好意思了!
今天的读书沙龙课我真开心啊!
读书真有趣作文10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说的。“书籍是全人类的营养品。”这是莎士比亚说的。我喜欢看书,所以这两句名言是我最喜欢的。
我喜欢看书,爸爸妈妈不反对,可如果我不开灯看书,爸爸妈妈就会反对。有一次,我在看水浒传时,没开灯,爸爸看见了,生气地走到我房间里说:“跟你说了千遍万遍要开灯!”“知道了!”我说。我嘴上说着可是没有一点行动。过了一会儿爸爸就出去了。过不久,爸爸去房间拿手机,路过时,看见我还是没开灯。爸爸火冒三丈,走到我面前说:“你眼睛都近视了,还不开灯!马上开灯!”我被吓得魂都飞了。我马上跑去开灯,爸爸看见我开灯了,才放心地走了出去。
记得还有一次,我吃完午饭后觉得肚子有点不舒服,我就马上跑到房间里拿起了一本中外名人故事,然后就奔向了厕所。我坐在马桶上看得津津有味。不知不觉地就过了半个小时。“你在里面干嘛呀?怎么那么久?”妈妈问。“知道了,马上出来!”我说。之后我才依依不舍地把书合上。
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一位老师,也是一位可敬的智者,还是我成长中的精神粮食。我非常喜欢看书,你喜欢看书吗?
哈利波特阅读心得体会1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想必所有人都知道这句出自高尔基之嘴的名言。
书,是人们再熟悉不过的东西。而我在最近读了一本好书——《哈利·波特》。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发生在一个看似普通,其实大有玄机的瘦弱的男孩身上的事。
读了这本书,我对生活有了重新的认知。在生活中,人们总是将自己所熟悉的事物熟视无睹,往往去忽略那些事物。而对于那些异于常理的事总是抱着一定是不好的东西的思想。很少有人能放下平常的认知,去接受新的事物或东西。
新的事物并没有错,错的是看待它的人。若将书中那些拥有巫力的人运用于生活之中,那么,生活中的许多事都会变得轻而易举。但是,由于那时人们对巫师的偏见,所以才导致人们无法获得巫师的帮助,做事充满困难。学过历史或看过与历史有关的资料的人一定知道发生在清朝的“闭关锁国”。正是因为那时人们的盲目自大和不愿接触新事物而导致的。所以对于新事物,人们应该报以待定的态度,取他们好的一面,帮助他们改掉不好的毛病。
“罪孽不在于步枪,而在于扣动扳机的人。”这句话出自AK—47之父卡拉什尼科夫之口。他是正确的。枪是无罪的,有罪的是那些使用枪的人。因为他们为了一己私欲而将原本用来保家卫国的武器用到了不恰当的地方。这恐怕也是创造者一开始所没有想到的吧!
所以一件新事物的好坏起源于人们对待它的态度,就像书中所写的,人们对于巫师十分憎恶、害怕,认为他们是厄运的化身,是灾难的化身。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巫师要不让人类发现他们的存在了!
新事物的'诞生,是好、还是……
哈利波特阅读心得体会2
一个大难不死、大名鼎鼎、总有人想害他的男孩儿,他叫哈利波特。
他所在的魔法学校——霍格沃茨,最有名的魔法学校,也是怪事最多的魔法学校,准确的说,是哈利身上的'怪事太多了。在他三年级的那年,他从《预家日报》中得知:一个叫小天狼星布莱克。阿兹卡帮的囚徒,仅仅用了一条咒语就杀了四十五个麻瓜(指那些不信魔法的人们),而且,是伏地魔(本书的超级大反派,杀死哈利父母的人)的得力干将,因此许多巫师和麻瓜都怕他。
就在一天,哈利和他的朋友在一家酒吧里遇见了海格,从海格那里得知:小天狼星还是哈利的教父,小海星彼得是哈利父母的朋友,在一天,小天狼星杀了彼得还要杀哈利,海格后悔一直把小天狼星当朋友。
才过了没几天,哈利和他的朋友都遇上了小天狼星和斯内普,这时他才明白:小天狼星不是伏地魔的干将,而彼得才是,在那天,小天狼星压根儿就没杀彼得,是那些麻瓜造的谣言,然而,彼得就是那个整天跟在罗恩(哈利的朋友)身边的老师斑斑。
这才明白:眼见为实,耳听为虚。可是他们本想洗清小天狼星的罪名,把彼得送进阿兹卡班,但没成功,不过,小天狼星还是没被抓,可悲啊!
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自己听到的一些事情,不一定是真实的,一定要先自己判断或问一些可靠的人,做下错误的判断,也许,你会失去你不该失去的。
哈利波特阅读心得体会3
若有人问我最喜欢哪套书,我肯定会毫不犹豫地回答——《哈利·波特》,非他莫属,用网络上的话叫——“哈迷”。
读了《哈利·波特》,我才觉得我对西方文化的无知。我以前从来都不知道会喷火的迈拉喀,让人觉得恐怖的摄魂怪,直视对方就能把对方置于死地的蛇王……
书中不仅有一帮令人敬佩的神奇动物,还有各种各样形形色色的男女巫师。这是一个我从未涉及到的魔幻世界:模样虽然不太中看,但是非常令人佩服的疯眼汉穆迪;英俊潇洒,哈利·波特最喜欢的教父——小天狼星;还有热情好客,虽然不是很富有,但非常善良的韦斯莱一家,调皮的韦斯莱兄弟,全年级第一的赫敏,令人尊敬的阿不思·邓不利多教授,严格的麦格……这些人物都是这部作品里的灵魂。
我并不讨厌这部书的坏人,相反,觉得那些反派人物很可怜。伏地魔虽然残害了那么多人,那样令人害怕,但也不能怪他。他的外祖父,斯特莱林的传人,是出了名的暴力、贪婪。而他的父亲,仗着家里有钱,非常势利。伏地魔变成如此,我也不奇怪。再说他的母亲从小就抛弃了他,让他在孤儿院过了11年……
哈利·波特的死敌——德拉科·马尔福,他们虽然仇恨对方,但是,马尔福不是受了伏地魔的压迫才如此吗?在邓布利多危在旦夕的时候,他不是也没有杀邓布利多吗?这是他的良心与忏悔,他并没有那么邪恶……
而哈利·波特,是最令我佩服的一个人。他的精神与勇气,超出我的想象。他不顾权利、金钱、欲望,终于完成了他的使命——打败伏地魔,这是何等的勇气呀!这就是《哈利·波特》神奇的地方,它真的具有非凡的魔力!
哈利波特阅读心得体会4
想必哈利波特大家也不陌生吧最近我也买了几本《哈利波特》,难道这是班级潮流吗
哈利波特是一个父母双亡的孤儿,从小就寄养在姨夫家,受尽了姨夫的训斥,把不是他做的事情强加到他的身上。表哥看到父母如此厌恶哈利,也歧视他,欺负他。这些都是因为他的父母是巫师。
直到他十几岁时,哈利随着海格去了巫师的魔法学校学习魔法,并认识了两个最好的朋友。当时的巫师世界,大家都明白是哈利在出生时击退了伏地魔,所以小有名气的他靠天分当上了魁地奇比赛的球手。经过一场又一场的比赛,成了一名技艺超群的球员。
哈利在各种挫折当中不畏艰险、越挫越勇,一次又一次的挫败了伏地魔的阴谋。并从中明白了当年双亲被害惨案的真相:他爸爸的朋友小矮星就是伏地魔的帮凶,并找到了自我的教父布莱克。
在一次又一次的劫难中,朋友们不离不弃,不厌其烦的帮忙他,使他的魔法在一次次的磨练中精益求精,而他的心智也逐渐强大,不再那么脆弱了。他的心中仅有一个念头:经过不懈的努力,学到更强大的魔法,以报杀父之仇。
当哈利上七年级的时候,伏地魔大举进攻魔法学校,无奈之下,哈利随两个好朋友逃亡在外。在残酷的环境中,哈利没有放弃,以平时十倍的劲头努力修习魔法,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最终练成了高深的魔法,经过艰苦的斗争,最终打败了伏地魔,报了杀父之仇。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仅有辛勤的付出才有丰硕的收获,成功是百分之一的聪明加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哈利小时候小有名气,但他没有所以而骄傲,而是更加的努力,以十年磨一剑的毅力,最终取得了成功。我们在学习中也应当如此,不能因为一点点的成功而骄傲自满,沉醉在虚无的名望中不能自拔,相反,我们应当在取得成绩的基础上,继续努力,争取取得更好的成绩,才能获得更大的成功。
哈利波特阅读心得体会5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部神奇的小说,那就是《哈利·波特》,它让我废寝忘食。这是前无古人的魔法小说,J·K罗琳为我们打开了魔法世界的大门,带领我们畅游在霍格沃茨魔法学院。在那里,有魔杖,有巫师,有怪兽,有精灵,有恶魔等等,他们代表着或善或恶,其中哈利波特就是善良的代表,作者以这个魔法师的神奇经历为线索,表现了孩子与孩子,学生与教师之间的真挚情感,以及在应对困难时,坚持不退宿,机智斗恶,用有限的力量一次一次地闯过难关。
在书中,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神奇,在这个神秘的国度,猫头鹰是他们的信差,家养小精灵是忠诚的奴仆,信刊能够自我开口朗读,汽车能够自我飞行,飞天扫帚是交通工具,西洋棋会思考,主人命令一下,它便会自动移位,画像里的人物也是活的,他们会说话,会微笑,会生气,还会互相串门,就连照片里的人物都能做出表情和动作。这一切是多么的神奇趣味!
书中最吸引人的是那充满悬念的故事情节,每一次的结局都如此让人意犹味尽,拍案称绝,书中到处都是伏笔,谁能想到出乎意料的结局就隐藏在众多细节中。正是这样引人入胜的情节,让人爱不释手。哈利这个小男孩的形象也深深刻在我的脑海里,他的忠诚、勇敢、对正义、真理的追求,以及那种百折不挠的精神,无一不清楚地回荡在我的思想中。
最让我觉得大快人心的是哈利在受到欺负之后并不会等待着别人来解救他,而是用巫师的本事极尽所能地反抗那些欺负他的人,并一向想用自我的力量杀死伏地魔,并且,哈利的好朋友,罗恩、赫敏、海格等等,他们在巫师世界总是遭到那些自认为是纯正血统的巫师们欺凌,可是哈利并不会嘲笑他们,反而与他们的交情最真挚,而他们也在哈利遇到危险和困难时一向在旁边支持和鼓励他,对他不离不弃,真正反映了他们之间深厚的友情。
看完整部书,让我经历了一场神奇之旅,也让我有了这样一种信念------无论何时,正义终将会战胜邪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