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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写人心险恶的名人名言

时间:2025-05-06 08:02:40

《长恨歌》读后感 篇1

人的一生有长有短,长则几十年上百年,短则几个月几年。无论我们的人生是长还是短,都没有谁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就像《长恨歌》中的王琦瑶,当她还是一个懵懂少女的时候,她渴望被人关注,羡慕荧幕上的电影演员。然而,世事难料,当她朝这个梦想走去时,乱打误撞的遇到了程先生、蒋丽丽还有后来的李主任,从而改写了自己的人生。 人生总是在这样的渴望和不期而遇中被改写着,我们总是在计划着自己的人生,规划者我们该做什么、要做什么。就像一个顽皮的孩子,从小就在心中种下一颗当教师的种子,在此后的学习中不断的为这个梦想努力着,可是没有谁预料到在他即将成功的时候,从家中传来父亲去世的消息。

面对这样的打击,他可能一蹶不振,从此过上了颓废的生活,也有可能奋发图强,当上了教育领导。他的人生可能因此发生大的逆转,他的未来更是变化无常的。 然而,正是因为这种变化,我们的生活才变得多姿多彩,活着才变得有意义。苏秦之所以能成为赵国的相国,是因为他在秦国的外交失败,使其父母、妻子改变对他的看法,对其不理不睬,迫使他在愤怒下熟读姜太公的《阴符》,从而能游说于赵国,使赵国国君采纳他的意见,从而封他为相。如果牛顿没有偶然被落下的苹果砸到头,就不会引发一系列得联想,从而提出万有引力定论。

无论是苏秦还是牛顿,面对各种变化,他们在此之前都没有预料到自己的成就。就像王琦瑶从没想过李主任会一去不返一样。然而,当他真的再也不能回来了,她就只得一个人面对剩下的人生了。 每个人都不得不在变化无常的岁月中面对自己的人生,看见身边的人走了又来,来了又走。 可是,并不是每一种人都适合这种变化无常的生活。当我们老了,只剩下女儿和回忆时,就没有谁期望这种变化再继续下去了。无论是身体还是精神,都经不起这种折腾了。王琦瑶就是在这种折腾中死去的。远离女儿的她,晚年照常与各种人打交道,参加各种聚会,最终在这不断的变化中不安稳的离去……

《长恨歌》读后感 篇2

作家王安忆的《长恨歌》只有三部十二个章节,我却看了四个多月。每晚不忍多翻,只徜徉在那三四页间的细枝末节,合上书本时总要给我无尽的空间,萌发许多的遐想。阅读之始,一个女人的序幕就开始拉开,待到读完,一个生命已经在樯橹间灰飞烟灭,秋风萧瑟中再也没有她残存的世界。

王琦瑶,本是一个追求完美的女人,但纵观其一生,却从来没有完整过。这世界本是残酷,而王琦瑶年轻时就已经将恶果种下,美丽的容颜,再配上一颗虚荣浮华的心,已经为她日后的生活埋下了伏笔。须不知一切要命运来搭载,人生八字载不住,纵然是心比天高,终究是命比纸薄,想要的得不到,生活的琐碎花絮更是剪不断理还乱。在《长恨歌》里,王琦瑶是有两幅写真的,一幅在开头,一幅在结尾,一个是她生命的预兆,另一个是她沉寂消逝的丧钟,全是真实的她自己,别人想替也替不了的。

正如上海的弄堂,“从制高点看,也是一番颇为壮观的景象,点和线恰如中国画的皴法,然而一点一划又似乎细工笔一样。老式的天窗精致乖巧,木棂窗格也是细雕细做,屋披上的瓦也是细工细排的,连窗台上的月季花也是细心细养的。”王琦瑶就是生长在这样的弄堂,日照水洗,是岁月研磨成的小家碧玉,不管怎样摇身变化,底气仍然是上海弄堂里一般人家的女儿。且看弄堂里的景致也如王琦瑶的:花盆里栽的凤仙花、宝石花和青葱青蒜,屋顶上空着的鸽笼,碎了和乱了的瓦片,那沟壑般的弄底,有的是水泥铺的,有的是石卵拼的。

那里的路面是饰着裂纹的,阴沟是溢水的,水上浮着鱼鳞片和老菜叶的,还有灶间的油烟气的。——就是这样的气息,这样的底蕴造就了王琦瑶,当通过程先生、蒋丽莉母女的努力使她的艺术照片登上了《上海生活》杂志的封面,并被评上“沪上淑嫒”,继而参加上海小姐竞选,众望所归地被评上“三小姐”时,她的心已经在浮华中膨胀,虚荣塞满了心中的每一个孔眼。尽管还只是铅华洗尽的三小姐,没有大小姐二小姐的雍容华贵,没有她们那样的应酬场面,也没有她们被人们拿来当偶像的魅力,而她王琦瑶却是最大众化的,也是最直接的,就这样的她,她的心也不属于自己了。

自从认识了李主任,她的心再也返朴归真不起来,再也由不得她了,隔三差五的吃请,老凤祥的戒指,雕刻西班牙风格花纹的木盒,爱丽丝的公寓,她的心已在开始往外面滑。当她住进爱丽丝公寓的一刹那,她的身份已经更新——她从一个花季少女沦落成了二奶,这是她心甘情愿的,虽然有物质引诱的因素,却彻头彻尾没有一个人逼她。

也正如讲的上海弄堂里的闺阁:通常是做在偏厢房或是亭子间里,总是背阴的窗,拉着花窗帘。纸上的百合花,被面上的金丝草,全都像用细笔描画过的,清楚得不能再清楚。上海弄堂里的闺阁,也是白手起家和拿来主义的,贞女传和好莱坞情话并存,阴丹士林蓝旗袍下是高跟鞋,又古又摩登。“浔阳江头夜送客,枫叶荻花秋瑟瑟”也念,“当我们年轻的时候”也唱。它也讲男女大防,也讲女性解放。

王琦瑶正是上海旧弄堂人家的女儿,从小拥有的就是这样的闺阁,在这样的闺阁里梳头洗面,在这样的闺阁里略施粉黛,吃的不是鲍鱼燕窝,而只是居家过日子的青菜豆腐千张鱼肉家常菜。这样的闺阁本应是平常心的闺阁,这种环境里出来的王琦瑶也应该是淡雅无痕的王琦瑶。这闺阁养就的心,只要放入这个世界,不受红尘干扰也是无妨的,一旦干扰浸染,就再也洗不干净了。书中说“屋顶上放飞的鸽子,其实放的都是闺阁的心,飞得高高的,看那花窗帘的窗,别时容易见时难的样子,还是高处不胜寒的样子”,这就是王琦瑶的真实感觉。

李主任把她安顿在爱丽丝公寓,成了金丝鸟,也成了笼中鸟,她不知道李主任什么时候就会突然回来,当李主任在家的时候,她又担心哪天他会抽身而去,这是一个心里没有底的女人,一切由不得她。她把爱丽丝公寓当成了她的全部,而李主任却只当作人生的一点,是可有可无的一点,有需要就回来,没有需要就让她的心凉着,风干了晾干了全不管,公寓和金条就俘虏了王琦瑶的整座心。当李主任飞机失事后,一个新的局势来临了,一个新的黎明来临了,但王琦瑶的梦还没有彻底醒转,还有残留的痕迹和不灭的梦魇。

《长恨歌》读后感 篇3

“对面盆里的夹竹桃开花了,花草的又一季枯荣拉开了序幕。”

当我看到《长恨歌》这最后一句话时,已是光明与黑暗交替的间歇——凌晨两点。因为她的小说写的很细,需要耐心地看,所以我熄灯沉入了黑暗后,唯一的需要就是入睡,抑或再做点美梦是最好不过。

生得亲切如邻家女孩、性格内敛从不张扬的16岁中学生王琦瑶自己也想不到在上海小姐竞选中会得第三名,人称三小姐,一时间成了上海淑媛的代表。但从此后王琦瑶如纯洁白纸的人生便洒上了浓彩重墨。先是被政界名人李主任养住进了艾丽丝公寓,她深爱着李主任,但几年后因战乱,李主任飞机失事。解放后王琦瑶一直做护士替人打针靠自己的微薄收入低调地生活着,三十岁时遇到了康明逊,明知不能结合,王琦瑶还是不顾一切地为她生了孩子成了单身母亲,之后又遇到了一如既往地爱她的程先生,程先生对她照顾入微,但始终没有迈出那个槛,六六年,程先生因迫害自杀,王琦瑶的最可靠的底线也失去了。

女儿长大成人后,五十五岁的王琦瑶风姿犹存,很多怀旧的年轻男子与她很投缘。这时候她竟与女儿差不多岁数的老克腊发生了畸形恋。但是这迟来的爱情已经来得太晚了,王琦瑶的时间也不多了。终于有一天,王琦瑶被到她家里偷金条的小偷掐死,草草结束了她悲惨的一生。

这四十年当中,与同学蒋莉丽、与长她十岁的严家师母、与小她三十岁的女儿薇薇、与薇薇的同学张永红等四个女性在不同的时间争风头。王琦瑶以她特有的矜持、忍让而又不失体面的以退为美的方法,悄然胜出所有的身边的女人,包括年长她的、与之同龄的和比她小一辈的。

同样是上海作家,有人将王安忆与池莉作比较,指责她写得过于消极。如果按作者的年纪来比这似乎是可以的,但是王琦瑶与林珠是两个不同年代的人,前后相差四五十年,这怎么可比呢?我看将王安忆与张爱玲比应该相配些。虽然两位作者的是属于不同年代的人,但所写的都是跨越三四十年的事。

女人走过了这三四十年的大半辈子,从年轻娇美到年老色衰,从满怀忡憬到希望破灭,怎么能不消极?不同的是王琦瑶这四十年,性情一点没变,一样的追求一样的希望,一样的恰如其分地守着她那退到尽头而悄然胜出的法则。而金锁这三十年,是一点点被磨灭被扭曲的。所以要说刻薄消极,张爱玲则有过之而无不及。而王安忆笔下的的王琦瑶一直是积极努力地生活着的,只是将命运弄人,不悲凉又能如何?也许旧上海的故事,总是在悲凉凄美之中才更真实些吧。

王琦瑶的一生,不管世俗如何评价,总是爱她所爱的,只要有爱就会花十二分的力去爱。虽然日子很艰难但她还是会很自立地生活着,到死,她都没动过李主任留给她的一盒金条。

可是作者却给了这么个有心思、懂生活的细致的女人一个如此悲凉的人生。一直努力地生活着,盼望着,但是她的感情总是不能善始善终。也许是王琦瑶命薄福浅,无福消受这福份吧。

《长恨歌》读后感 篇4

好久没有认认真真的看过书了,大脑一直处于枯涸状态。

春节期间,百无聊赖之下就随手拿了一本书来看,是王安忆的《长恨歌》,书皮儿上写着“第五届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翻开书往深处走去。刚看了一两节,第一节是“弄堂”,第二节是“流言”,第三节是“闺阁”。正看到第三节处,不知道是作者写的好,还是我天生的有些冲动和大脑多日未用的缘故,脑瓜子就开始胡思乱想、天马行空。脑子里全是上海弄堂的影子,就有些禁不住的想要去看上一看。想去看看那些晨曦的光,薄薄的雾,那些天窗,那些工笔画般的墙壁,还有那些绿苔,还有……想去闻闻那弄堂里的堆积出流言的东西,有混浊的空气,有薰衣草的气味,有脂粉香,有油烟味,还有那所有漂浮在流言上的东西。

其实,真要想去看那些绿苔,那些薄雾,往往都是看不到的。那些工画般的剥落的墙已逐步被豪华的大厦所取代。思想像脱了缰的野马,一旦摆脱框框格格的束缚,就肆意奔驰。奔回到了小学课堂,是一堂语文课。那节课好象讲的是茅盾(真巧,又是茅盾)的《白杨礼赞》。老师在讲台上反复的讲,广大劳动人民是如何的如白杨树般坚强、不屈不挠,等等。现在想起来,自己倒是想去那无边的戈壁,去亲手抚摸一下那些白杨,去体会一下独身一人在旷野中、在阳光下爆晒的切肤之痛。

人与阳光,与空气,与大地需要亲密的接触。人,本在那其中。书中的绿苔和油烟,不由得又让我想起远方的家来。我家的屋子是几间瓦房,屋前有一块不大不小的坝子。那坝子又由几块拼凑而成,有两块石头是铺就的,还有一块是水泥的。我家那地方要不久旱,要不就久雨。那块水泥坝子在雨水年复一年的冲涤下,就有一些靠墙边的地方起了薄薄的苔。一到下雨天那块地就特别滑,过往的人都绕远了走。有些着急的或嫌麻烦的仍从那儿走,总有人不小心滑倒。大人摔倒了起来骂声娘就走了,要稍小些的孩子可就有意思了。他们摔倒了不起来,就在原地坐着哭,哭得嘹嘹亮亮的,不带一丝虚假。待哭够劲了,自己起来把眼泪一抹又乐呵呵的玩去了。

到了傍晚,家家户户的房顶上都冒着烟,有青的,有白的。从烟囱出来的烟柱一般都是保持不了多久的,慢慢的,就散了开去。小的时候,常常望着那烟出神,想着要是自己化身为烟多好,那样就可以飘得好高好远,自由自在的。整个村庄都弥漫着这些烟,它们飘呀飘的,有一些烟就飘到了城市,让外出的游子时不时的都能闻到家乡的味道。我想,像这样能引起如我般的读者的回忆的文章会越来越少,因为像这样写弄堂的东西会越来越少。很多东西是在我们经历过后沉淀在我们脑中的,不是“呼之则来,挥之则去”的。经历,沉思,然后升华。

王安忆有幸,他经历了上海的弄堂和上海,然后写了这本《长恨歌》。茅盾有幸,他经历了那些戈壁和白杨,然后有了我的神往。我们一路走来,并继续走下去。有了这些经历,我们是幸福的、无悔的。经历是一段岁月,一段人生,一笔财富。

《长恨歌》读后感 篇5

《长恨歌》写了唐玄宗与杨贵妃之间的爱情悲剧。这首诗在在讽刺唐明皇因为重色而误了国事的同时,也赞颂了人们爱情的真诚和专一。

文章开头就说,“重色思倾国”,作为统治天下的皇帝,不是注重贤才,而是寻找美人,这样是办不成大事的,这也是整个悲剧的根源。“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杨贵妃有着卓然天成的美丽身姿,不能自甘埋没;时机到来的那一天,被选到君王身边。她回眸一笑,就生出百般妩媚、千般娇羞,表现出杨妃的绝顶美艳与万种风情。她有云一般的鬓发,花一样的容貌,皇帝非常宠爱她,从此以后,君王再也不上早朝听政了。

天宝十四载十一月,安禄山起兵叛乱,成千上万的车辆马匹护卫着皇帝逃往西南。从“千乘万骑西南行”看得出,这次逃亡非常的仓促。“翠华摇摇行复止”表现出人心涣散,预示着悲剧即将出现。纵使逃亡的速度非常慢,唐玄宗也不曾离开杨贵妃。最终士兵叛变,六军不发,要求要求处死杨贵妃,是愤于唐玄宗迷恋酒色,祸国殃民,玄宗只好将她勒杀。头上的花钿一件一件掉落地上,无人拾取;其中有珍贵的翠翅、金雀,还有玉搔头。一代君王,面对此状,只能掩面痛哭,却无法挽救;回头眷顾,禁不住血泪交流。“救不得”,不是不想救,而是救不了,是唐玄宗的无助与无奈。马嵬坡下,杨妃葬身之处,空有荒凉的泥土,再也见不到她美丽的容颜。从黄埃散漫到蜀山青青,从行宫夜雨到凯旋回归,从白日到黑夜,从春天到秋天,处处触物伤情,时时睹物思人,从各个方面反复渲染诗中主人公的苦苦追求和寻觅。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真是挚爱之情。即使诗中暗含讽喻,《长恨歌》也是一首关于人间真爱的倾情礼赞。凄美的爱情故事,只有这样的结局,才体现它的残缺美。

《长恨歌》读后感 篇6

两天时间,跳跃式阅读,终于把《长恨歌》看完了。感觉王琦瑶的一生就是在验证一句名言:性格即命运。因为王琦瑶爱慕虚荣,贪恋繁华,所以让程先生在情感的漩涡中越陷越深,致使他人生的悲剧由此拉开序幕。因为王琦瑶的隐瞒,闺蜜蒋丽莉与她产生嫌隙,她搬出蒋家。正当愤恨好不容易争取到的“三小姐”的名头无益之际,李主任出现了。王琦瑶似乎很爱那个军政要人李主任,往后余生,似乎也一直不忘。为什么?真爱吗?我觉得未必。不过是因为大叔级别的李主任可以让她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她的虚荣心可以被填的满满的。和李主任一起的日子充满无奈的等待,看似冷清,但养尊处优,怎不是另一种意义上的繁华?再后来,时过境迁,主任死了,她回了乡下,可是她怎么能真的耐得住寂寞?即使经济拮据,身无长处,她也要生活在繁华的大上海。她不是水性杨花的女人,甚至她很良善,还有一些优雅。可是,她讨厌娴静。只要可以热闹,谁都可以陪她玩。她的家成了休闲场所。于是什么毛娘舅舅,年轻的混血儿,包括后来的老克拉,长脚,这些看似与她八竿子打不着的人竟都演变成她后来生命里举重若轻的角色。她曲折又屈辱地生下了敢做不敢当的毛娘舅舅的孩子,拉上年轻力壮的萨沙顶包……当然后来她接受假装深沉的老克拉的爱恋,也应该和她久做单身女人有关,和人性有关。再后来,长脚谋财害命,王琦瑶死于非命。

设若她安静本分度日,又怎能引狼入室,招来杀身之祸?其实,王琦瑶性格中特别是在情感问题上,太过懦弱被动,另加上她除却穿衣打扮,无甚其他爱好,这些因素也导致了她人生悲剧的发生。归根结底,她应该恨谁呢?应该还是她自己吧。当然,时代变迁一定对她有影响。

《长恨歌》读后感 篇7

一生长恨,一曲哀歌。

昔日的“沪上淑媛”,曾经的上海“三小姐”,那荣光与华美的乐章才起了个高亢的初调,竟然就急转直下,戛然而止。那余音似乎还在耳畔,那句号就已画在纸上。一口气读完王琦瑶的一生,心头只觉感慨万千。

王琦瑶的美是特别的,所以前有程先生和李主任,又有阿二和康明逊,最后还有个老克腊,都甘心沉迷其中。王琦瑶的心是骄傲的,所以她让老上海记住了她这个“三小姐”,即使平安里的巷弄再阴暗,她依然固守风雅,让那砖墙掩不住她温和却坚定的光芒。但王琦瑶的命又是凄凉的,所以她成了“爱丽丝”公寓的金丝雀,成了动荡时局下的牺牲品,成了别人口中的谈资,最终成了一缕含恨而终的冤魂。

然而却无法因此对她升起什么同情,人们初时的选择终会铺向最后的归途,也只能说是她自己慢慢种下的因,最后结出了那样的果。她虽然有她的处世智慧,但没有一颗足够坚韧的心,一直都像美丽的藤蔓一样缠绕着其他的树木而活,那么风雨降临时,自然免不了飘摇凋零的命运。

但王琦瑶身上有很多值得学习的品质,她的谦逊,她的细致,她的不贪不求,她的安之若素,即便时代变迁,依然可以成为一个女孩子身上美好的一部分。若她有来生,我愿那是一曲欢乐颂。

《长恨歌》读后感 篇8

清脆的鸟鸣带来了烂漫的春光,袅袅春风是大自然的美容师,皎洁的月光寄托着游子的万里乡愁。我在书本中跨越千载,结缘唐诗。

每当夜幕降临,我都会捧起一本沉甸甸的唐诗,在静柔的灯光下细细品读那字里行间带给我的无限乐趣。

唐诗是诗人用情感、智慧、想象结合而创造,如画卷一般美丽,如推理一般有趣,如音乐一般耐人寻味。生活中如果没有唐诗,丰富的情感无法表达,复杂的情绪得不到释放。唐诗中蕴含着幽静的世外桃源,包罗万象。唐诗三百首,每一首都是那么丰富饱满,每一首都是那么含蓄隽永。这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白居易的《长恨歌》。

一曲《长恨歌》,写尽了唐玄宗和杨玉环这对身在帝王家的才子佳人的浪漫与悲情。天生丽质的杨玉环,美得惊心动魄。当她回眸一笑,六宫粉黛顿时都失去了颜色,只能像瓦砾一般衬托杨玉环明珠一样的美貌。后宫佳丽三千人,唐玄宗只宠爱杨玉环一个人,令天下的心中不再重视生男孩,都希望生个如杨贵妃一样漂亮的女儿,为家族添光添彩。

可这是,渔阳反叛的鼓声惊天动地而来,惊破了宫中如仙乐一般优美的《霓裳羽衣舞》。京城里硝烟弥漫,成千上万的车马护拥着皇帝逃往西南。那曾经威仪万千的车架如今飘飘摇摇,行进中走走停停,两天才走了短短一百余里。最终,大军不发,集体要求赐死误国奸相杨国忠和红颜祸水杨贵妃。可怜倾国倾城的绝代美女,竟成为了昏庸皇帝的替罪羊,溢死在了马嵬坡。

叛乱平定后,回到都城的唐玄宗日夜思念杨贵妃,想了许许多多的办法想召回她的魂魄来相见,最终在伤心绝望中死去。只留下了一首笔锋犀利凄美浪漫的《长恨歌》,千古传唱着。

这就是唐诗的魅力。那纯净可爱的文字,如涓涓细流滋润我的心田,令我如痴如醉;犹如浩瀚的汪洋,激励着我去奋进,去创造。天长地久有时尽,我对唐诗的热爱绵绵无绝期。

《长恨歌》读后感 篇9

翻完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有种自己跟着书中的女主人公王琦瑶活了一辈子的感觉,如果不是校园里操场上嘈杂的声音告诉我,这是在现实里、在我自己的生活里,我也许真的会以为自己被长脚掐死在黑夜里。就这样,又翻开了《长恨歌》……

那时王琦瑶才十几岁,还是女高的学生,单纯、善良、美丽,是一次偶然的机会到电影棚里试镜进而结识摄影师彭先生,彭先生给王琦瑶拍的照片沪上淑媛让王在上海的小圈子里火了一把。他对王琦瑶的好感与日俱增,建议她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王琦瑶成功当选三小姐,彭先生怎么都没想到,正是这“三小姐”的称号,让她与他的距离越来越远。王琦瑶被李主任了,在爱丽丝,王琦瑶是拿自己的全身心爱他,只要能见上他一面,能陪陪她,就能让她像孩子一样兴奋。他给了她一个西班牙雕花盒子,里面装着金条,也许一切早有预兆。李主任死了,他死后,她的生活就像身体失去了骨头,只剩下血肉,酥酥软软的。在这期间,程先生一直在寻找等待王琦瑶……

王琦瑶跟随外婆到苏州老家散心,乡间的山水是一副良好的滋补药,她渐渐对生活有了信心。王琦瑶于苏州,就像一朵盛开的牡丹一不小心来到了油菜花园,是朴素中的亮点。老家的阿二是一个单纯的读书人,他爱她,她爱怜他,他为了她到上海打拼,她想,到了她该会上海的时候了。毕竟,她是属于大上海的女人。从此,他在她的生命里再也没有了痕迹。阿二是王琦瑶生命中一个匆匆的过客,相遇的一瞬间,给她送去了一缕阳光,带来了温暖。阿二,是她生命中的插曲,路过后,便只能是错过。

回到上海,王琦瑶在平安里胡同开了诊所,结识了严师母和毛毛娘舅。在不停地聚会、吃饭、聊天中,王琦瑶爱上了康明逊也就是毛毛娘舅,他们发生了关系,王琦瑶怀孕了。迫于家庭压力,他离开了她,她本想打掉孩子,但在去医院的路上,她把孩子留了下来。似乎是个自己留下一件财产似的,康明逊走了,她就什么都没有了,唯一剩下的,就是这孩子。

那几年的上海,经济萧条,排队买米时,她偶遇了程先生,记忆虽被时光风化,但还留下斑驳的残角;面庞虽被时间冲刷,却还依旧有那年的风韵。他们相视一笑,为了她,程先生一直未娶。此后的每一天,程先生都来王琦瑶家里精打细算些柴米油盐的小事情,宛然一对恩爱的夫妻。只是程先生从没有在她家留宿过,照顾好她睡觉之后即使再晚也要会自己的家。谁不想就这样一直简简单单下去,就这样,守着一份小幸福,度过余下的几十年。可是,孩子的满月酒上,康明逊被邀请来了,程先生看出了端倪,面对自己心爱的女人,他没有办法这样骗自己继续下去,他选择了离开……

孩子薇薇逐渐长大,薇薇没有王琦瑶的姿色、气质,是没有打磨过的毛糙的玉石。女儿的成长并没有让王琦瑶轻松下来,反而更多了些麻烦。她要打扮、要时尚,却又不听信王琦瑶的指点,对母亲,是带着些嫉妒的。女儿的朋友张永红倒是天生懂得时尚的精髓,且和王琦瑶是一致的。薇薇嫁人出国后,张永红倒经常来陪她。

这时的王琦瑶已经50多岁了,虽然打扮的大方得体、显得你年轻,但年龄毕竟是经历过年龄的人,身体上怎么会不带有年龄的痕迹呢!她结识了20多岁的老克蜡。在爱情来临时,她逃避,她不敢承认。克服了种种心理障碍之后,爱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她面对的竟是老克蜡的抛弃,理由是她不再年轻了。她试过挽留,也注定只能是徒劳。张永红的男朋友长脚得知王琦瑶有金条,行窃不成,把她掐死在黑夜里。生命条令的最后一瞬间,她想到40年前在片场看到的情景,仿佛是现在的自己……

王琦瑶死了,她的死是个悲剧,她的40年生,也是个悲剧。我常常想,如果王琦瑶没有到片场试戏、如果她没有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如果他没有认识李主任……是不是后面的一切悲剧都不会发生了呢?他会和程先生相爱、恋爱、结婚,然后过着一个平凡女人的生活。可是没有这么多“如果”,王琦瑶还是王琦瑶,悲剧就是悲剧。书中王琦瑶曾想:她这辈子,要说做夫妻,也就是和李主任了,虽然不是光明正大,倒也是实打实的。她的一辈子,身边停留过很多男人,却没有一个是陪她走到最后的。她不断地爱,得到的确实不断地伤害,当一个个人都离她远去,剩下遍体鳞伤的自己,在孤独中死去。

看完了《长恨歌》,我也像活了一个世纪那么久,令我感慨的不仅仅是主人公王琦瑶的一生,还有王安忆对王琦瑶各个阶段生活状态、心里的描写,以及同时代周围人的描写,无论是王琦瑶的哪个年代,还是那个年代的人,王安忆都将人物形象刻画的入木三分,让人有如临其境之感。可以说,这本书是一个女人荡荡起伏的一生,也是上海那个年代生活的逼真记录。

《长恨歌》,一个写进女人心坎里的小说,一个微小女人的情感生命,一个时代的记忆变迁。

《长恨歌》读后感 篇10

王琦瑶的一生有许多朋友,但这些朋友都是蜻蜓点水,是她生命里的过客,这同样是可悲的。

小说中把这种友谊称为“小姐妹”情谊。这种情感虽没有亲情,爱情那样稳固,但对一生缺乏情感慰藉的王琦瑶来说,却又算是人生中的一点温暖。但这种情谊似乎在她的人生中只起到了一种点缀和推进的作用。作者塑造了吴佩珍,蒋莉丽,严师母,张永红这些角色以朋友的身份出现在王琦瑶的生命里,这些朋友统统映照了王琦瑶身上的某一点。就如《红楼梦》中曹雪芹写林黛玉,不仅正面写林黛玉这个人物形象,还通过写薛宝钗,晴雯,袭人等形象来映衬。作者用吴佩珍的粗心,豁朗单纯,谦虚的个性来映衬王琦瑶的敏感,有些小心机,又有些自傲的性格。小说中蒋丽莉长得并不美丽,站在王琦瑶身边不过是王琦瑶的一个陪衬。蒋莉丽在那个并不温暖,甚至有些冷清的家里,让她的性格有些自闭,殷实的家境又让她的性格有些霸道,在蒋莉丽身上我们甚至看到了一点“男子气概”,后面她甚至卷起袖子干起了革命。这些都是与温柔妩媚的王琦瑶形成对比的。再如严师母的骄傲与高高在上,对旧时的怀念,她和王琦瑶一起坐在平安里的房子里打牌,下午茶,怀念旧时的种种。还有张永红对时尚的敏锐触感和爱慕虚荣以及她的爱情观,这些通通都透着王琦瑶的影子。王琦瑶的这些朋友不管富贵贫贱,但都比不上王琦瑶的美丽和优雅。在这些朋友的映衬下展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个光鲜亮丽的王琦瑶,但也正是这些朋友把王琦瑶带入深渊。

吴佩珍带王琦瑶见识了片场,让王琦瑶初次强烈感受到了自己的美丽,拍了照片,成为“沪上淑媛”点燃了王琦瑶内心不安分的焰火,蒋莉丽让王琦瑶登上了“上海小姐”的选美舞台,改变了王琦瑶的人生,见识了上流社会那种纸醉金迷的奢华生活之后,王琦瑶甘愿成为李主任的情人,由于严师母,王琦瑶结识了康明逊,却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通过张永红她认识“老克腊”,展开一段“忘年恋”, 一直到了晚年,王琦瑶的家里也从不缺少朋友,家里经常举行聚会,最后张永红的男朋友为了金子结束了王琦瑶的生命。从中我们可以看出王琦瑶的朋友们似乎并没有给王琦瑶带来什么好处,却成为王琦瑶悲剧人生的幕后推手。但我们更应该看到王琦瑶的悲剧最主要还是她性格上的缺陷,小姐妹的推波助澜,只是外在因素而已。

《长恨歌》读后感 篇11

王琦瑶这副乖巧的好样貌,究竟给她带来了什么呢?本应像寻常人家的姑娘一样平凡度日,偏偏被当时的时代选中,未来顿时显现出一片辉煌,可惜她没有与样貌相称的头脑,仅有的一点小聪明倒把这辉煌变成了灰暗。她没有想到利用那位政要的权势去往更高更远的地方,而仅仅是怀着对爱情朦胧的憧憬,甘愿守在空房里作只金丝雀。

繁华落尽时,她终于回到她原有的命运里。说她没有看人的眼光吧,看别人倒是很准,到了自己这儿全失灵了。这四十年来,围绕在她身边的男人从未间断过,可是真心待她的一概被拒之门外,不负责任的反而轻易赢得她的垂青。

话说回来,王琦瑶身边的每个男人都象征着人生中不同的事物,而她的选择则代表着她对自己人生的追求。她向往的是说一不二的权势,是奋不顾身的爱情,还有镜花水月的幻梦,而她所摒弃的,恰恰是平常人向往的,温馨和睦的家庭和清澈如水的心境。

生在小户人家,却因着好样貌滋生出了傲气,可是仅凭一副皮囊能得到多少好运呢?王琦瑶终其一生都固执地追求着不属于她的繁华,看不清也不相信自己是被这歌舞升平的景象愚弄了。临了临了,还是不明白自己的付出为何一再付之东流。尽管怨不得旁人,但终究是无限抱憾

《长恨歌》读后感 篇12

情感,是每一个人急需解决的问题,这个问题从亘古就一直延伸至现在,基本上所有人就是因为情感而发生变化,好坏之间杂夹着情感,有的人深陷情感,无法澄清理性,或许下面提出的文章,会给我们一点启示。

《长恨歌》出自白居易笔下,描写着一段传奇而又有着无限伤感的悲剧爱情,是一篇叙事诗歌,所谓这段“传奇的爱情”的主人公不简单,是当时的唐玄宗和四大美女杨贵妃。诗中前几处就描写到杨贵妃的美貌,最有名的一句就是“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言色”。只是笑,就如此多娇。俗话说英雄难过美人关,有哪个男子不动心的?唐玄宗也不例外,立马封杨玉环为“贵妃”,所以叫杨贵妃。从此以后,唐玄宗连工作也不做了,天天娱乐。朝廷日益昏庸,民不聊生,于是爆发出历史闻名的——安史之乱。战乱的鼓声打破了宫廷的霓裳羽衣曲,皇帝不得不带着杨贵妃和大臣潜逃,然而守护皇帝的将士执意要杀害杨贵妃,因为是这个贵妃害的国家不得安宁嘛,所以唐玄宗痛心把杨贵妃杀害。当杨贵妃咽下最后一口气时,南方的荔枝来了,(杨贵妃喜欢吃荔枝)留下了无限伤感……

从此唐玄宗想着杨贵妃,积郁成疾,最终也落到一个孤苦伶仃的悲惨结局。从这里,相信许多人已经有点同情这对特殊的情人了,这是一个悲剧的爱情,红颜薄命啊!许多君王都是因为美人而把江山丢尽,何况唐玄宗,深陷于情感之中,无法自拔。更重要的是杨贵妃一下子享受尽人生的荣华富贵,人一旦享受如此高的待遇,换做是我,都不想丢开这些财宝啊!但正是这些财宝,才使得人性进一步迷茫,进一步贪婪,迷失了人生的方向。

我把人生的前端比喻成一个走在悬崖峭壁上的小路,人必定要经过这条小路,不断进取的前进,把小路开辟成阳光大道。然而一路上必定险恶,有许多诱惑,一旦被诱惑,就像唐玄宗和杨贵妃,一下子跌入无穷的深渊,无法回到之前的道路,只能一点一点的被消逝,结局也是如此悲惨,遗臭千古。就说最近,现在许多人也是因为情感纷争而犯罪,比如南平的小学生流血案件等,许多都是处理不好情感的问题而导致,这首歌虽然是个悲剧,但我们要从悲剧中了解到它中间的内涵。

白居易如果只写到这,这首诗就不可能名垂青史了。笔锋一转,于是虚构出一段杨贵妃死后更加凄美的故事:话说杨贵妃死后,唐玄宗日益消沉,找了一个道士,想把自己的哀思转达给杨贵妃,没想杨贵妃成为了仙子。一听到是唐玄宗的使者,立刻热泪盈眶,把自己的金钗交给道士转交唐玄宗,以表旧情。人鬼情未了,两个人是情深深雨蒙蒙啊!在天愿为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这就是爱的最高境界,是一种坚贞、执着的爱。现在社会有多少人能够像唐玄宗和杨贵妃如此,能互相了解对方的心呢?有些人是为了某种利益而恋爱,也有的看到对方美貌而恋爱,这算是爱情吗?这只是利益爱情。

爱,我们每个人都需要爱,然而这爱,也是情感,不能过度,过度等于溺爱,深陷于情感之中,我们便会找不到人生的“中”,要澄清我们的情感,澄清我们的人生,正确面对自己的情感,这是我们每个人应当记住的最为根本的道理!

再来,《春江花月夜》借景抒情,以月亮来表达自己对家人、对妻子、对亲人的思念,相对白居易笔下轰轰烈烈的爱情,显得更加温和。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我们每一个人都有思念家庭的情感,人到异乡,晚上,在宁静的河边见到一轮皎洁的月亮,我们都会想念自己的家人,这也是一种爱,爱其实就在生活每一个角落,每一种爱都有它的特点,都有一个故事。

我们对情感,不能把它看得太重,无法自拔,而是要澄清自己的情感,比如唐玄宗,天天纠结在对杨贵妃的思念,导致整个人神魂颠倒,这个就可怕了。但我们也要有适当的情感,人没有情感还是人吗?但情感是要自然地抒发,适当的调节,比如《春江花月夜》,借景抒情,融入自然的情感显得更加和谐,而不是像唐玄宗不能自拔,对情感要有一个清明的理性和认识。

情感,就是如此,澄清我们的情感,也是人生要学的一件极为重大的事,我们不应当再响起第二首《长恨歌》。爱、情感,正如《长恨歌》的最后一句一样——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长恨歌》读后感 篇13

读书一定要读完,不然你不会读到书的精髓,读到书的精华。就像小时候读《水浒》,读的时候十分的吃力,捏着鼻子读下去,有一种要死的感觉,但是读到最后,读到李逵战死沙场依然对宋江大哥哥忠心耿耿的时候,幼小心灵突然有了一种震撼,一种凄凉人生,悲哀英雄的郁闷在心中流动,由此开始对水浒有了不同印象,从而重读水浒,再读水浒的时候感情开始夹杂其中,开始可以欣赏到其中的妙处。

《长恨歌》读的过程也是有种憋气的感觉,读起来十分的不爽快。书中处处存在着张爱玲的影子,对语言的雕刻,对剧情的设计,伏笔,对不相干内容的极尽详尽的描述,当然我慵懒昏睡。尽管这样,还是坚持着着读完,却没有预期的效果,在一种匪夷所思,甚至猥亵的情形下结束了整篇文章,让人有一种不爽快,不痛快,也可以说不理解地感觉。

解放前的上海对于我们来说相当的遥远,也许这也是无法了解作者对旧上海雕花般的描述。每个人都有自己生活的时代,而这个时代对于经历过他的人来说可能是刻骨铭心。故事的剧情就是从旧上海的繁华开始写起。四十年代,还是中学生的王琦瑶被选为“上海小姐”,从此开始命运多舛的一生。做了某大员的“金丝雀”从少女变成了真正的女人。上海解放,大员遇难,王琦瑶成了普通百姓。表面的日子平淡似水,内心的情感潮水却从未平息。与几个男人的复杂关系,想来都是命里注定。八十年代,已是知天命之年的王琦瑶难逃劫数,与女儿的男同学发生畸形恋,最终被失手杀死,命丧黄泉。

书中充满了复杂而又模棱两可的描述,故事情节缺少根基,人物性格特点不清晰,文章围绕主人公进行描写,过分强调主人公的特点,结果性格特点均没有表现出来。故事情节也有点半信半疑,年过50的人与20余岁的人保持着一种暧昧的关系,并因此让主人公结束了生命,让人哭笑不得。堂而皇之,狗肉上了大席。王琦瑶和女儿在一起的情节,比如相互嫉妒,就像一对姐妹一样,也让人难以理解,这样的事情怎会发生在一对母女身上?

书中弥漫了张爱玲的文学气息。然而却没有达到张爱玲对文字,对情节的把握。整个人就像真的经历过了一次人生般的。尽管也是描写了一段旧时代爱情故事,但又不是一味沉迷在男欢女爱的主题里,她很冷静,很敏感,她的特点是很会讲故事。书中对爱情的曲折与深刻用恰当的文字描述了出来,让人叹为观止。可惜悲哀的是,《长恨歌》把张爱玲当作跟怀旧、泡吧一样,成为一种故作的姿态了。所以尽管《长恨歌》也达到了一定的境界,并且对旧上海繁华及弄堂的装饰进行了极致的描述,使对此感兴趣的读者兴奋不已,但对我们这些不喜欢“花言巧语”的读者来说确是一种折磨。故事情节匪夷所思,人物描写不鲜明,性格特点不明显,甚至对主人公心理特点在读完后也没有一个明确的把握,不是为该书的一大缺陷。

读完《长恨歌》不免心中有一种担心的感觉,是不是自己的能力存在问题,从而无法很好把握文章的内在与主旨,从而写下本文以做抛砖引玉用。

《长恨歌》读后感 篇14

印象很清楚,开始读长恨歌时,是个冬天的雨天。读完的那天,却是晴天了。模糊了的人物,仿佛陈年的水墨画,轮廓不清楚了,神态却分明清晰。如果让我来勾勒王琦瑶的形象,可能一张侧脸的轮廓吧。高高的鼻子,朦胧而微张的眼睛,微微抿起的嘴唇,很上海的发髻。

我们都是王琦瑶。看完了开

分析一

理论部分到此为止。就个人感受来说,这部小说对我启发最大的是两种感情。透彻而强权,或者,若隐若现而温婉。程先生爱开始得那么不设防备,我甚至在想,当程先生第一次从镜头里锁定那双眸子的时候,是不是,感情就此开始。我相信,捕捉程先生的远远不只王琦瑶本人,更多地是,她身上留下的关于这个城市的不可磨灭的印记。人都是喜欢回忆的动物。回忆和自己有关的一切。特别是看了电影《长恨歌》以后,我更加确定这个想法。梁家辉饰演的程先生,瘦弱而儒雅,仿佛随时会走入老上海这幅画,成为一个典型的背景。而王琦瑶年轻,清新而美好,却不失上海的古典和弄堂里那种积年累月的精细琐碎。这些特质在王身上完美地结合,不让人沉醉其中也很难。比较理性一点解释,这段感情证明了人是会爱上和自己相似地同类地动物。

而对于李将军,似乎他的感情没有那么简单。复杂的军界背景,复杂的社交圈,复杂的爱情关系。然而似乎又显得简单。从最开始见面,到最后生活在一起,只是一眨眼的功夫,没有任何分辩的余地。这就是军人的一贯作风吧。我看到这里一直在怀疑,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呢?这让我想到杰克伦敦的一

当然除了感情的主线外,给我印象更深刻的是上海的怀旧气息。合上书,可能我不会很清楚地记得,程先生第一次看到王琦瑶时的神态,不会记得李将军遇见王琦瑶的地方,但这些都不重要,隐去了细节,仿佛水洗过的漂染衣服,朴拙而自然。仿佛洗去了脂粉气的女子。写

《长恨歌》读后感 篇15

莫唱当年长恨歌,人间是你,银河也是你。

愿我如星君如月,流光是你,皎洁也是你。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是你,春风也是你。

一诗一文,请不要再和真正的鉴赏擦肩而过。

车马颠簸,窗外如泣如诉的细雨已连绵了数日。蜀道两旁,山色青碧朦胧,氤氲在一团水雾中,叫人看不分明。侧耳细听,隐约有仙乐铃音自天而下,于这场淅沥相倚相和,仿佛那婴于心头丝丝缕缕的恨意,永无绝期。

倾国佳人玉殒马嵬,一代圣主柔肠寸断。

一曲《长恨歌》使得李杨二人间的爱情悲剧于行间字里与浅斟低唱中代代相传,遗后世一声声如杜鹃啼血般的“恨”叹。玄宗应知,自古江山与美人不可得兼,而他又最为不幸,曾四纪贵为天子,到头来却两手空空。

他恨。

他恨红颜薄命。彼时玉环初入宫,回眸一笑惊为天人。芙蓉帐中,翡翠衾下,美人肤如凝脂,容颜胜雪。玄宗一头扎进了软香温玉的迷梦里,从此日夜笙歌,无心朝政。如胶似漆的一对璧人,享尽了人世间极度的乐,殊不知,福兮祸之所伏。一舞霓裳未毕,竟被宫外惊雷所断。当亡命鸳鸯仓皇离京时,怕无人能料,在短短百余里后,即是天人永隔的死别。马嵬驿前,陈玄礼代六军请诛贵妃,面对滔天的愤怨,玄宗无奈妥协。断翼白蝶翩落之际,他曾于手中紧握着的十丈软红尘霎时灰飞烟灭。心头一空,他四顾而茫然。夜里辗转,雨打梧桐之声,声声入耳,化作一柄柄石锤,闷声击打在空荡寂寥的胸腔上,阵阵悲鸣平地而起。此刻难挨,极度的苦痛扼住他的咽喉,几近窒息。脑海中浮现的往日和乐,皆成为今昔最为致命的疮口。

他亲手葬送了爱情。

他恨保不住的江山。早年的玄宗励精图治,缔造了壮美的锦绣盛世。而步入中年,不再鲜衣怒马,亦不愿殚精竭虑。他累了,他似乎开始提前享受退休生活,俨然一副忘却自己身份的心大的样子。然,皇帝这份高危职业,一旦接手,放下边意味着死亡。渔阳鼙鼓窥视了数年后动地而来,他狼狈至入蜀避难。战乱平定,却又顶着太上皇的高帽返京。入宫不消片刻,即被变相软禁于甘露殿内,他帝王的尊严被人狠狠践踏。真龙一朝落难,再无回天之力。尽管仍享堂皇富丽,这大唐社稷,这表里河山,已然易主。

他拱手相让宝位。

爱情与政治的双重悲剧,将他重重扯下深渊。他应恨谁?他在恨谁?

恨苍天无眼?恨臣子反叛?恨奈何一桥阻隔阴?恨蓬莱一山收敛香魂?

其实,他的内心澄明一片。他深知:这一切悲剧的果,皆源于他这个悲剧承受者昔年亲手种下的因。他正当恨的是那个沉湎声色、虚掷光阴的李隆基。这一番“自恨”是他给自我鳞伤的躯体判下的又一道死缓。他被囚禁于天地、岁月的牢笼里,在悠悠经年中煎熬至生命的尽头。

逝者已矣,竟忍心弃生者之苟活于无穷无尽的折磨之下?也曾不羡鸳鸯不羡仙,在红尘的江山里肆意纵歌。而今朝,只徒留一时明月,一地花黄,一瓦冷霜。

夜凉如水,院中的锦衣人斜倚着石桌,脚旁散乱着几个空酒坛。清风拂起斑白的发丝,衣袂簌簌地响着。他的脸上水光一片。倏地又仰天大笑,笑着笑着,却渐渐嘶哑,如困兽呜咽。恍兮惚兮间,他喃喃着谁人的名字,于那双荒忽的醉眼深处,再复昔年两心初遇的模样。

长恨入曲,相思化弦,声声道不完物是与人非,泠泠诉不尽生离与死别……

《长恨歌》读后感 篇16

上海是一个迷人的地狱天堂,一个不小心便会让人深陷其中。

文章的开头花费了大量笔墨构绘大上海及小上海,有巷子有王琦瑶有鸽子,起初不是很懂作者的用意,只是感觉这样的上海恐怕只有日日夜夜生活于其中的人才会有如此深沉的体悟。可当我看完全文后却发现开头的这些物象是作者有意而为之的它们是全文的线索,是很精致的铺垫,让后文不显突兀。

我阅读了好些豆瓣上的评论,为王安忆深感不平,她的文字是细腻却没有带毒刺,不像张爱玲。以一种旁观者的眼光展现了王琦瑶的大半生,描绘了大上海的40余年,也刻画了一个中国社会的小缩影。这是比张爱玲更宏达的眼光视角以及心胸的。所以我感觉她的文字更适合年轻人阅读,也更有力量,是当之无愧的茅盾文学奖。

再论文本内容,前半部分里面的人物,程先生,李主任,阿二,都没有正式的名字,我想对他们而言是不公平的。却在细细回味中恍然明了,对于王琦瑶而言或许他们都只是过客,都只是回忆里一道模糊的人罢了,如何记得住他们的面容。

王安忆笔下的王琦瑶是不幸的,却并不能勾起我很深的同情,她的身上有太多做的成分,她的命运是作者一起笔便注定了的。性格决定命运一说在她身上得到了印证。一把沙子握得越紧流失得也越快。青春一晃而过,岁月对她是宽容的,时光流逝却讲她的美沉淀,像是一坛好酒越久越香,俞久俞酣醇。可是她只把她的美好当成了花销的资本,错过了一个有一个的人。文中有那么多的男人,而她究竟真心爱过的恐怕不多。她是幼稚的,一生都活在自己给自己设置的恍惚之中,从一个吃瓜的旁观者看来,她是可悲的却不是可怜的。同为女性,却心生不出任何悲悯,她将错误进行到底,进行到她被长脚掐死的那一刻。又或许她自己也未曾真真正正看懂自己的心罢。文章中作者对她有一句评论最恰当不过,起首一句错了,全篇都错了。的'确如此,她一错再错,且错得离谱。最后病入膏肓。没有长脚或许也会有其他人亲手将她退下地狱,哦,她连地狱都不被接纳。风光不过是一时的,她却执拗的想将她控住一世。外貌与智慧往往不相匹配。她的时代已经过去,她只是前朝遗老,安安静静尚可苟且偷生,风风光光必将暴毙隐晦而死。糊涂呀!

这是一部有深刻教育意义的作品,是禁得起推敲的,岁月会淘洗沙砾,留下珍珠,证明它的价值。我不说,后人却一定会有发现的眼光。且待未来给予客观的评判。

《长恨歌》读后感 篇17

琦瑶实实在在当得起“长恨”二字。

王琦瑶的不幸不是惊天泣地的不幸 ,不能放心活,不能用心死。

王琦瑶的美不是轰轰烈烈的美,没有让人活得彻彻底底的痛快,风光之下是底气不足的遮掩和逃避。

王琦瑶的一生算不上最最不幸的人生,却是最最不幸的女人的一生。死于女人最畏惧的死法——时间。一刀刀割在脸上,割在心里,割在别人眼里,割在自己命里。

邬桥一节有句话说得好,这小小的邬桥是大世界的边角料,却含着一种大而深的真理:人生争到最后是什么都留不住的。可是人生真得了这个真理,人生便到头了,还有什么可望的?讲到底,王琦瑶是栽在了她的聪明上。她太早的洞察了这些个道理,却又因涉世不深而不是的驻足。她步步通晓又步步迟疑,最后落得哪一条路都走的不痛快。够懂事又不够开怀,够勇敢又不够敏锐。

何事可谓恨?无非招不成招,退无可退。

人生有不甘,却愈挣扎愈落魄。

她的一生那么长,面对过那么多选择。李主任的荣宠,程先生的执着,康明逊的理解,萨沙的坦荡,老克腊的痴迷。她挣扎过,放纵过,才恍然发现,人生无一处非绝地,逃了这处还有那处,纵是留在此处也不过是落个愈陷愈深。《长恨歌》看似悲天悯人,实则冷酷到漠然。原来不是小时候抢了他一个馒头长大后就会纠缠不清;原来不是上学时亲密无间的传过纸条长大后就换的来至死不渝;原来不是花费在人生中笔墨最重的那个人离开后也会回来;原来不是所有未来及说明的缘由与真相都有公诸于众的机会。

这是人生,没有旁白。

电影里强大的缘分终究在现实里摇摇欲坠。

乍一看《长恨歌》里有好多断开的线索,邬桥暗生情愫的小二后来可曾寻过王琦瑶?片场激进的导演最后身往何方?康明逊后来可曾还为王琦瑶费过心力?萨沙可曾怜悯这个女人想过回来?老克腊后来是否后悔离开?全然不知的隐笔不仅让我们充满期盼,期盼在王琦瑶受苦受难的时候出现一个盖世英雄来救她,就连她自己也因为这么多的不知而慢慢的演化成日后的希望吧。在屡屡思索屡屡期盼不得果时猛然惊顿,知道又如何呢?细细想去,每一位的出现,燃眉之急后也是细水长流的无望啊!更何况,如王琦瑶对程先生说的那般:这一切都回不去了啊。王琦瑶聪明却糊涂,唯一清明的感情便是对程先生。那般冷静到绝情,绝情到坦荡。往往对那个一往情深的看的清明,却始终是糟蹋了这份情,也糟蹋了自己。而和康明逊比来呢,明知他是步步为营的,却为那一丁半点的真情不肯舍弃。明知他是自保为上的,却是心甘情愿的陪他只看当下。

不要未来的,不是不在乎,就是太在乎。碰上哪一个,都是痛。

哪怕这一切都可倒回最初,她不当选上海小姐,她不去程先生处拍小照,她不去参观片场,这一场长恨可否幸免?不,蒋丽丽和吴佩珍就是她的命。无处不在的命,如兜头而下的大网罩住她的一生,而后凌迟。刀刀不致死,刀刀向逼。

人生当歌以示长恨,犹如筛孔层层放大的筛子,从上一层落下,纵是又下一层暂时接住,到底不如当初的高高在上。若是本本分分的苟且活着,或许还能慢慢煎熬,可这脆弱的安稳却经不起一丝的挣扎。

《长恨歌》可谓长恨,因为世上不止一个王琦瑶。

《长恨歌》可谓长恨,因为不止一个三年五载。

那就恨吧,长恨一次,为余此生。恨尽了,便坦然吧。无处不绝地,又何必短恨不断,余恨成蹉跎。

《长恨歌》读后感 篇18

这段时间闲来无事,有想着自己要进步,对自己家里的书没有兴趣,自己也没有什么书可读。于是,就向同事找了借了几本,真是书非借不能读的缘故,书还没有读完就想着写一点读书的感受。

《长恨歌》是小说家王安忆先生写的。我以前似乎听说这个人的名字,但是一点都不知道这个人是做什么呢?认识还是从去年开始,确切的说应该说是知道。去年,也是在无聊的时候,就在淘宝网上搜索有什么热销的书可看。发现王安忆还挺热的,查了写的《王安忆小说讲演稿》非常畅销,就买了一本回来拜读。每次阅读,都是中午休息的时候,由于是夏天午休时间比较长,我这样的人又睡不着的,就只好在休息室看书,断断续续的也看完了,只是没有多少想法,也懒的去动手去记忆点什么,以至于现在的印象还是限于书名和书里大概是讲些什么的了。

《长恨歌》我也是断断续续中阅读的,一个多星期了还没看完。开始,我对书中讲些什么并不清楚,书上也没有内容简介,开始就是目录,第一部,第二部的,每部里面都是若干个词,象弄堂,流言,三小姐等之类的,中间用个圆点分开,以示区别,没有表注页码。在开始也尽是描写上海弄堂的情形和王琦瑶是千万个上海普通女孩中的一个,以至于我开始看的时候不知道长篇小说,还以为是散文集呢?看到中间的时候突然看到出现了章,也还以为书里弄错了,翻翻目录并没有几章这样的说法,只有几第几部,当然后来就没有深究,没心没肺的读了下去。

开始的情节也不怎么感人和扣人心弦,我也只是平淡的阅读着。描述的老上海的情形,只觉得句子很短,读起来不费力气,但是也算不上十分的流畅。给人的感觉是文字特别的细腻,描述的事物有特别的贴切和真实,仿佛事物就在眼前,文字也都是些稀松平常的文字,感觉经过作者的组合就变的有意义起来,给人一舒服的感觉。

书中讲的是上海一个女孩子王琦瑶的故事,大概是从他读初中这样的学校开始讲起,他是一个快乐、有点追求、有一点不与众不同的女孩。他有个好朋友叫做吴佩真,两个人因为某中关系而非常的要好,用书中的话将就是两个人都在对方里看到自己的优势和劣势,以至可以维护他们的关系十分的平衡。有点象两只刺猬保持适当距离取暖一样的道理。就这样,她们两个快乐的生活着、交往着。吴佩珍有个表哥在当时的电影制片厂工作,说是个工作,其实就是一个打扫垃圾的。但是,由于每次去吴佩珍都穿一件制服似衣服,有能吹上几句,把工作说的如何的有趣和能见到明星等等,总是能吸引少女的心思,赢得她们的好感。

在若干次的邀请下,吴佩珍去了一次摄影基地,但是并没有什么好感。但是,也算是个不小的收获吧,于是,好朋友王琦瑶就在第二次与她一起去了拍摄现场。并看到了一些拍摄的画面,但是并没有看到明星,感觉有点失望。但是,王琦瑶的气质被导演看中了,有点象当时的一个明星,导演就要了她的号码,说有机会可以上她上镜。当然,后来,导演就给她一次机会,但是,表演的不是很令人满意,整个事情都这样搁置了先来。后来,导演把王琦瑶推荐给了一个拍照片的朋友,那时候拍照片也是个十分时尚、潮流、摩登的职业。王琦瑶还是比较出相的,拍摄的照片被当时的一家杂志看中,选做了一期封面。于是,王琦瑶就出名了,成了学校的名人。

《长恨歌》读后感 篇19

也许是我没读懂吧!也许是这本小说思想情感的时代性太明显,一旦离开了那个怀旧的时代,离开了那个压抑的欲望刚刚被解放的时代,就不觉得什么了。

我明显的感到作者对上海文化的了解和对上海之特殊的关注,以及对上海所经历的时代变迁的感受。也明显的感觉到作者对上海在30年代以来形成的那种特殊气质的认同与骄傲,以及这种气质在历史变迁中被压抑的惋惜。作者是站在一个上海人的视角,一个女性的视角,来写上海、写上海女人,写男人、写上海女人的友情和爱情的。她对上海文化气质的感知是准确而细腻的,她对上海女人命运的讲述更像是对上海这个女性化气质的城市由兴而衰的历史变迁的讲述,王琦瑶是上海女人,上海就是王琦瑶。小说中的人物、故事全全围绕着这个王琦瑶在转,而王琦瑶的气质和命运处处体现这上海这座城市的气质和命运。我感觉作者在叙述中的那种语气里分明有一种对过去的怀恋以及对历史变迁的感慨。上海的这种气质在解放以来一直是被压抑着的,但这种气质却是其地其民的文化本性,这本小说在改革开放的初期写就,那时上海正在慢慢恢复这种熟悉的本性,作者作为一个敏感的上海作家对这样一种情绪的感知与表达是先知先觉而较细腻深入的,而这种气息在那个年代的全社会也是有共鸣的,我猜想这是这部作品在当时获得巨大成功的部分原因。

但她对女人的故事讲述却让我有点不太明白她的心理,有冲动用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分析下这位女性作者内心的欲望冲动。作者作为一名女性,站在她女性的视角下来描述了她所熟悉的上海弄堂里的一个典型的上海女人的人生,她的友情、爱情和命运。上海女人是美丽的、温婉的、真实的、男人都爱的,对他痴情的男人痴情得让人觉得不可思议,也许也只为这样的女人吧!对她负心的男人也让人觉得有点决绝,竟然对如此美丽温柔的女人这样狠心。当我提出这个疑点时,我忽然又感到,在世事中不都是如此么?温柔美丽超乎寻常的女人往往命运的悲惨与跌宕亦超乎寻常。女人的美丽是女人的幸也是女人的不幸。男人都爱美丽女人,女人都恨美丽的女人,而谁又知晓这男人的世界里,一个柔弱的美丽女人在命运的变迁中,心绪是如何沉落的?女作者让美丽的女人负了痴心的男人,却甘愿为负心的男人承受痛苦。这莫非是告诉要告诉所有的读者,对女人痴心的男人没好下场;美丽女人不喜欢痴心男人,更喜欢负心男人?忽然想到,这美丽女人是上海女人,这就可解了,上海弄堂里的漂亮女人,漂亮却虚荣,痴情却现实,柔弱却内心强大。长恨歌里的故事也许不是所有美丽女人的故事,却是上海弄堂里的美丽女人的普遍命运。可见作者的故事还是在描述上海、描述上海的文化气质,上海的弄堂气质。结尾出现的老克拉是改革开放以来,解除压抑后的新上海人,他们留恋怀念老上海的传统气质,但他们对老上海的气质的理解、追寻和模仿都是肤浅而粗糙的,在喧嚣的商业大潮到来之际,他们的灵魂或者迷失或者被冲击得变了形。老克拉抛弃了王琦瑶,而又间接导致其被长脚谋财害命,体现了作者在上海历史迎来新的转机变迁时的一种新的担忧。

作者的笔触是细腻的、缠绵的,亦是冷静的、思索的,大段的白描,传达着间接的体验,这种笔法,虽然语言优美,但比起现代小说中的手法和语言,总让人有点提不起劲。这种语言与讲故事的方法是上海的、是那个年代的,平易浅谈又带着些思索的,对于读惯了现代小说的我来说却有点轻飘飘的了。

《长恨歌》读后感 篇20

实话,读完了这本书后心里挺失落的。前几日在准备考试,却硬是挤出时间读完了。

有时候想,自己有的地方和王琦瑶竟有几分相似,当然,王琦瑶的美是无法比拟的。她的美,是艳丽的,也是素净的。而她的一生,对于身边的人来说,本身就是一部老电影,那种旧上海时期带着绮丽色彩的旧电影,每一个黑白的截图都是怀旧的味道。

旧上海日日笙歌的百乐门,夜夜的狂欢会,繁复而昂贵的旗袍,“叮叮”作响的老电车,还有数不清的鲜花珠宝它们堆砌了一个物质的旧上海,还有,一个女人的一生。

最难忘的是她与程先生之间的纠结。王琦瑶一生遇到的那些男人,都是好男人,他们在这个女人的一生中演绎着爱情的对白。而唯独程先生,他是男主角。虽然在这部电影的一半他的生命就嘎然而止,可最让人无法释怀的,也只有他了。

他的温柔,他的怯懦,他的无奈,他的小小的欢喜,都让我感动。说到底,他的情感却是最干净的,不带一点杂质的。他对王琦瑶的爱,是激烈的,也是缓慢的,有时像个天真的孩子,得到一个糖便欢喜的不得的样子,而有时候,却淡泊的如垂暮的老头儿,看透世间百态般的黯然。

程先生的一生从遇到王琦瑶开始就偏离了原来的轨道,他爱这个女人,无欲无求的付出,却迟钝的不知,身后还有另外一个女人以同样的情感来对他,只是,他们的方式却不同。对她,他是叹息的,愧疚的,更是无奈的,因她对他的这份爱,而使得他对王琦瑶的爱变得坎坷了。

四十年有多么的漫长,可以让王琦瑶从一个纯真的少女变成一个孩子的母亲,可以让程先生独自白了头发。再次的相遇是尴尬的,也是自然的,就像当初的分别一样,仿佛命中注定了,她会在这个时间,这个地方,与他相遇。她转身,他抬头,一切就那么自然。她的美依旧,更添了妩媚的味道,她还是唤他“程先生”,一字一句说不清哀婉韵味,他亦感慨不语。

最终程先生以自杀的方式离开了王琦瑶的生活,这个结局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似乎又在情理之中。他就这样仓皇的离开了她的生活。他是铁了心要让她记一辈子的,只是,他不知,在王琦瑶的一生中,却有无数个“程先生|”。

一个美丽的女人,她的一生倘若都如王琦瑶一般,不知是悲是喜?多少繁华艳丽的生活在弹指一挥间定格成旧照片,它们在某个角落慢慢变黄,不再被人记起……

《长恨歌》读后感 篇21

我十分的孤陋寡闻。最近才看到这本《长恨歌》。

光是喜欢喜剧的人,大概不会喜欢这本书。看完之后,一阵郁闷。深觉时光残酷,生命中很多东西竟是捉不住也留不住的。一切是那么现实,现实得难免令人失望。生活充满失望。

长恨歌这个名字,应该缘于白居易的那首唐诗。白居易的《长恨歌》说的是李隆基和杨玉环的爱情悲剧,这一早就给王安忆的这部小说埋下了伏笔。悲剧原本注定。

如果想在作品里找到一个理想的女人,十全十美,纯洁善良无暇的女人。那么恐怕是要失望的。里面有的,不过是一群现实的女人。作为女主角的王琦瑶,更是如此。

王琦瑶,一个弄堂里出来的上海小姐。她是一个很普通的女人。特别之处,她是位美女。有很多人说那是情爱史,我不赞成。在她一的一生中,她所强调追求的,一直都不是爱情。她选择某大员,也不过想过一些平顺、舒服的日子。就连最后选择同女儿平辈的男人,也是因着寂寞。

令人遗憾的是,要求如此之低,也要失望。有些人一早对命运妥协,命运安排什么,就接受什么。从没想过争取和抗争。可仍然还是要为命运所捉弄。不由得让人怀疑,命运是不是欺软怕硬?像我们小时候跟老妈要钱。不要,就什么都没有,一要,还得要多点,即使失望,也不过是老妈少给了,一般不会不给。这是不是也是对付命运的方法?哈哈……

吃饭去。无论如何失望,生活却总要继续。这又是另一种失望了……

《长恨歌》读后感 篇22

无意中捧起这本书,便不愿放下。优美的笔触,精致而又生动的描写,字里行间洋溢着作者的人生智慧和对世事人情的洞悉。《长恨歌》就是一部罗曼蒂克消亡史,写尽了不夜城的纸醉金迷和世态炎凉、人情冷暖,现实到让人心疼。小说分成三部分,也刚好是主人公王琦瑶的三个人生阶段。

第一部分以40年代王琦瑶参选上海小姐并获得第三名为高潮,年轻貌美、聪明大气的王琦瑶与纸醉金迷,繁华摩登的上海交相辉映,那时的她风光无限。她选择了有钱有权的李主任,在爱丽丝公寓过着精致而又孤独的日子。在无限的等待与不尽的失望中等来的却是李主任坠机身亡的消息,她选择逃避,回到温柔质朴的邬桥外婆家。

都说人心最经不起撩拨,一拨就动。正是阿二勾起了她对上海的怀念,那颗本就没真正放下的心重又躁动起来,于是回到上海,在平安里开始她的第二阶段人生。平安里是上海弄堂的典型,道尽了人生百态。在这里她爱上康明逊,明知无法名正言顺在一起,就算偷偷摸摸也舍不下那短暂看得见尽头的快乐,飞蛾扑火般热烈而转瞬即逝,怀下孩子又心机“嫁祸”于萨沙,在这两个男人先后逃离,王琦瑶万念俱灰的情况下,当年倾心相对苦苦追求她的程先生救世主般登场,无微不至的照料甚至让王琦瑶生出以身相许去报恩的想法。然而孩子出世后康明逊的到来最终让程先生再次离开。

新生的女婴唤作薇薇,随着女儿的降生而迎来自己的第三段生活。本以为生活多了个寄托,却不料这孩子实在叛逆,凡事跟自己做对,让她费了很多心思,最后薇薇嫁人随夫去了美国。王琦瑶的生命又出现一个男人老克腊,同样的短暂激情和不负责任,王琦瑶甚至卑微到想用金条换取他几年的陪伴,没有如愿。

她一辈子经历了这么几个男人,让她最终意识到男人不可靠。当生活困顿难以为继的时候,那盒金条是她唯一的依靠,却没想到会成为被索命的缘由。可悲!

繁华如昙花一现、转瞬即逝,平淡才是生活。女人也应当做太阳,自己发光发亮,不做月亮只会反射别人的光。

《长恨歌》读后感 篇23

《长恨歌》一本上海气息颇浓的书,欲说事,说人,却是先写景,写其他。说弄堂,说流言,说闺阁,若是没耐得下心来看,还以为这是本散文书。看小说一贯跳过景物描写直奔故事发展与人物对话,这本书大篇幅在述景,也难为看下去了。开篇讲述了上海的弄堂、流言、闺阁、鸽子、王琦瑶,以小见大,用一条弄堂反映了整个上海。刚开始看时觉得这些描述有点多余冗杂,而后像是在描绘一幅画面,直到结束这本书时发现整个故事因这些而起也因这些而落。

她叫王琦瑶,一位从上海旧弄堂里走出来的选美小姐,王安忆用一支细腻的笔写出了她四十年的爱恨情仇,求而不得,得而复失,这一幕幕平淡如水的上海往事,谱写了一个女人的长恨歌,同时也成就了王安忆,此书获得了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笔可见非同一斑。

整个故事的基调是悲伤的,王琦瑶的前半生,美貌和虚荣让她迷失了自我。正如她外婆所说,她自己欺骗自己,旁人也和她合起伙来欺骗她,给了她一场虚幻的美梦。爱丽丝,奢华美丽的背后是多少孤独无望的心灵。王琦瑶的美貌给了她爱情的资本,却毁了她纯粹享受爱情的机会。李将军、康明逊都只是她人生的过客,没能与她相守。

王琦瑶的后半生,她稍稍看清了世界,看淡了很多事情。但她已经不是当年的那个她了,年代和衰老在她的身上留下了痕迹。爱情和亲情已不复存在,她老了,女儿也远去美国,最终悲惨地离开了世界。

看完后的心情既失落、悲伤,又有些“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意味。王琦瑶的人生悲剧是谁造成的?是时代,还是她自己?我认为,时代只是一部分,而她自己,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不要太过于依赖别人给予的生活,只有自己掌握了自己的经济和生活,日子也就过的踏实和安心。

《长恨歌》读后感 篇24

七月七日长生殿,夜深没人私语时。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那是一条傍晚梦残的古道,那是一渺春江花月的清波,那是一驿积累了江楚流香的亭阁。着一条漫卷的愁丝带,倒映在斜日踏遍碧坪,你轻曼的溫柔,异于北疆的风雪交加,你的妖娆更有着 确立的江南地区芳韵。江南的水不求回报的将你妆望,绿林陶冶成你的淡雅,天生丽质一朝秀选,却都化为浅浅的历史时间伤云。

夜,静的出奇。

你踏着唐朝宫殿的红地毯,吟着那江南的曲赋信步而成。久睡的长安,投下一片卓丽的云彩,那是江南的水给她织的嫁衣吗?一枝红艳露凝香春风拂槛露华浓,这艳容胜于冬季里贞傲的梅和寺里的明肌香雪。舞曲也多情了,直要披着霓裳一样的羽衣去答复这春来的演唱。君王手上的御笔晃动了。

也许这本来便是中唐的宿命,也许一方爱的曙光即将在冷冬放亮,也许这全是冥冥之中从没休止的转动的命弦。雄伟的望朝金殿,一派王国端重的气韵,也抵不住她轻柔的舞姿,和烂漫季节的回眸一笑。已再没了她的倩影。渐行渐远的车迹,回望这雄伟的金殿,天残害星,月蚀清夜,玉阶生怨

那夜的马嵬驿,在祭奠绝代的红颜。

那夜的马嵬驿,着裳的红树谢了。

那夜的马嵬驿,好美,好凉。

明皇流泪了,哭的凄惨,哀惋。窗,开了,缺月无音,门扉里透着沉沉的鼻息,青松漏着几段光隙。昨天的记忆力,是车如水流马如龙;今天确是伊人归去,此后阳阴。

宫阙里,依然有以前舞动的羽衣,而那影子,在一场浮华以后,悄然离去。夜,确实很孤独,晚初的村店,仅有一声时断时续的幽咽,仅有黑森森的天空下,一袭霓裳滤出的滴滴打车清泪。

红昼月弭,风轻掠。木积香山雪,冷宫阙。竹懈怠,轻纱妆玉阶。伊人眉笼,彤如月。月曳轻波,皎渡仙桥鹊。冷夜谁人解?《长生殿》

有人说:她爱明皇,不喜欢天地。

有人说:她的有着使干万群众一无所有。

有人说:她是红颜祸水。

我恬淡对曰:历史时间非柔媚女人所主,大家只见到明皇沉沦在漫舞飘飘的温柔乡里,却看不见他本身的沉沦。

日月变成流年,她总算化作爱的殉鹊,天上一片澈蓝。长生殿里,或许仅有一对仙侣,在黯淡中抚琴,演唱。

《长恨歌》读后感 篇25

王安忆的《长恨歌》30万字,我看完用了两天。虽然是比较少有的能称为文学作品的东西,但可读性并不算强。文字华丽、拥挤而唠叨,不顺畅,转弯抹角的。整篇故事晦暗暧昧,有点腐败的气息。故事的写作手法很独特。一点一点地描写,逐渐连缀起来,成为一个完整的故事,象一个个珠子连成的项链。

读后,总体感觉是一个对旧上海往昔情怀、情境的遥望和追忆,虽然描写的是人物的经历、命运,但这命运是渗透在背景中的,是给这背景作点缀的。就象开篇对弄堂的描写——“站在一个至高点看上海,上海的弄堂是壮观的景象。它是这城市背景一样的东西。街道和楼房凸现在它之上,是一些点和线,而它则是中国画中称为皴法的那类笔触,是将空白填满的。”主人公王琦瑶曲曲折折的命运便在对往日上海滩文明的描绘中,一步步展开来。故事时间跨越半个世纪,从琦瑶豆蔻年华开始,一直到她60多岁被害至死止。

感觉主人公王琦瑶写得并不可爱,一个20年代旧上海的小女子,正当好年华的时候,因命运的缘故辉煌了一次,然后,就堕入无边的黑暗中。仿佛莫泊桑的小说《项链》里的路瓦栽夫人。

书中人物不多,都是琦瑶的女朋友和男朋友,及琦瑶的女儿的女朋友男朋友。也不看重历史背景,只是在走女人的心路。

琦瑶的几个男人,李主任、程先生、康明逊、老克腊、萨沙。除了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的程先生,其余的都辜负了她。她便在这辜负中坦然地做着女人,最后死于谋财害命。由此画了句号。

琦瑶16岁竞选上海小姐后,被李主任看中,做了李主任的情妇,李是军政界要员,不久死于飞机失事;程先生是琦瑶的仰慕者,追随琦瑶终生;康明逊是个顾首顾尾的纨绔子弟,给了琦瑶一段没希望的感情,始乱终弃;老克腊是琦瑶女儿一代的男人,给了琦瑶爱的希望,也导致了她的死。

人物刻画最成功的,倒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配角李主任。血肉丰满、跃然纸上。“在女人的事情上,李主任总是当机立断,不拖延,也不迂回,直接切入正题的。是权力使然,也是人生苦短。”

“李主任上了车坐在她身边,身材虽不高大,可那威严的姿态,却有一股令人敬畏的气势。李主任是权力的象征,是不由分说,说一不二的意志,唯有服从和听命。”

“李主任并不问王琦瑶爱吃什么,可点的菜全是王琦瑶的喜爱,是精通女人口味的。”

琦瑶是恬静美丽的,也是坚强的,她的坚强体现在她作为一个女人的命运的不挣扎、不抱怨、坦然承受,以及对生命中男性的温柔和体谅。

《长恨歌》里的爱情也是影影绰绰若有若无。似乎只有程先生对琦瑶的爱情是实打实的。如果说王安忆与张爱玲相像,可能就是描写感情态度上的相似了。细致入微的冷静客观,甚至本应该惊心动魄的激情都是冒着冷气的。

《长恨歌》读后感 篇26

这也许就是上海旧时代的缩影。要了解真正的旧上海就不能忽略上海的弄堂,更不能忽略居住在上海弄堂里的那群人。《长恨歌》向我们展现了一个多愁善感的上海,一个娇小惆怅的上海,一个神秘朦胧却不乏生命与希望的上海。

秋去春来花开花落,一代人的调零换来了下一季的萌芽,上海充斥着无穷无尽的轮回。送走上一辈的遗憾似乎又引来了新生代的烦恼。这或许就是我们旧时的上海就像那些泛黄照片中述的景物那样。感到即将踱到尽头,却永远都见不着边际的弄堂;感到即将永远挣脱铁笼,却永远飞不出那狭窄的弄堂天空的鸽子;感到是已经看破却一辈子,也参悟不透的尘世;感到是近在咫尺却,永远拽不到手心的梦中情人;或许还有那缕看似已经摒弃,却永远摆脱不了的令人心碎的悲愁。

那时的上海融凝着婉约朴素与内敛的极致。是的朴素的极致成就了骨里的艳丽。朦胧之间我似乎又见到了那屋顶上的碎瓦;仿佛那象征着闺阁的心的鸽子的双翅,又浸润在西下残阳的光辉中扑腾扑腾飞得高高的;好像那虚掩着的大门后面,又溢出了那令人心醉的菜香,那份暖得直让人发腻的温情。花窗帘的窗似乎又透出了那一丝丝的幽情。她似乎藏住了一切但其实什么都没有藏住。因为她是玻璃做的。就算积了太多的灰,后面挂上再多的窗帘,我们还是能感到那窗后的气息。有这么些惆怅有这么些沧桑,似乎还流淌出一滴滴罗曼蒂克似的暧昧。

这一切的一切都太像这窗后居室内住着的女主人了。她们的心不也就像这弄堂,这鸽群这玻璃窗吗剔透玲珑内敛羞涩,但却天生多情。小小的窗透过它却能看到一整个世界。上海弄堂里的女人们,虽然居住在这狭小的地方,却有卓越的见识。她们懂得如何待人处世,明白世间人情世故心存怜悯敏感多情。王琦瑶或许就是这玲珑剔透多愁善感的浓缩。她的爱随兴而起随风而逝,但每一次都是那么的真实确切那么的刻骨铭心。

爱这是人世间最朴素最简单,但也同时人世间最绚烂最复杂的情感。

《长恨歌》读后感 篇27

看了《长恨歌》,只想说又好看又易读。读的过程中似乎又找回年幼时手不释卷的感觉,悠悠的感觉,有太多话要说。我首先百度了一下作家王安忆,我只想说长得没让我失望,很端庄很有内涵,可以算作一个美女。不像有些作家,读他的作品觉得感慨万千,想必其本人也一定侠骨柔情、英俊潇洒,一定有异于常人之处。但是当见其本尊照片时,心里实在咯噔一下,长得平常也就算了,这长得实在让人无语。

其实,论“长恨歌”这三个字,之前我只知道白居易的《长恨歌》,至于王安忆的这部作品我是很晚的时候才知道的。我在大一读《围城》和《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时,邻专业的一位同学向我推荐了第三本书,就是《长恨歌》。既然能获得茅盾文学奖,就绝非肤浅的作品。只可惜,我事隔两年才能静下心来找到些闲时,而实际上我也是碰巧在书架上看见这本书,不禁往事尽来。

旧上海的味道在书中很浓,而里面的人物也个个性格鲜明。这是一本上海的专属书,而我也恰好在上海读书。或许选择来上海也是基于其纷繁而又精彩绝伦的旧岁月的感召。对上海这个大都市复杂的情绪让我做出了选择。与其说我选择了大学,不如说我选择了上海。

这本书我体会最深的一点,也是我一直坚信的一点是人的情感是复杂的。我以前想法很死,也很闭塞,认为爱情就像我家附近或者我所接触到的那些夫妻,他们只爱一个人,就是嫁给她爱也爱她的那个人。爱情没那么复杂,找个人家嫁了就是,没有自己私自的感情,然后安安祥祥地过一辈子。但实际上,这样的状况或许只属于贫苦的老百姓———社会的底层人,他们的选择太少,有配偶就不错了。又或者是,很多隐情或曾经疯狂的轶事只是我们表面看不到,人们也很少议起,至少不在小孩子面前议起。

我也是后来才渐渐开化明白的。就像我一开始傻傻地以为找了女朋友就要与其结婚一样,实在是我想太多,男女朋友随便的多了。而我也渐渐明白,其实有些爱情确实是适合成家的,但是有些只是一时的激情,你看中的那个人,即使你喜欢,可惜她不会长驻在你身边,更多的是压根不适合稳定的夫妻稳定的家,或者你在这个时间没这个能力促成这段情。现在这个时代是自由的,那种过往的束缚和迁就已太少太少。

王琦瑶,这样的女人其实是我最怕遇到的。漂亮又情感细腻,水性杨花形容她又显得太轻浮,她多情却明显要更复杂。爱情里,她注定是占据高位的,也只有李主任这种有权有钱的人是她的克星。我很相信我看人的感觉和评价,我在生活中其实遇到很多这样的女孩子。她们一开始往往追求危险却让人兴奋的爱情。她们给别人带来不幸,到头来,又往往自己以不幸收场。贱的命运但她们却依旧心高气傲的不悔。及时流泪也只是偷偷的夜深人静的。只是作品里可怜了老实却专情的程先生。

程先生是个理想的好男人、好丈夫,可惜他爱上的是一个不平凡的女人,这也就注定了他只是个备胎暖男。但我觉得他又是伟大而不自私的。一开始他、王琦瑶、蒋丽莉之间的三角恋,蒋丽莉这么喜欢他,但他眼里却只认定了王琦瑶。我在读的时候,让我感到他像极了《围城》里一开始时候的方鸿渐,同样是三角恋,同样喜欢一个自己可望却始终不可即的女性,又同样被一个敢爱敢恨的却自己又不喜欢的女人喜欢,而且是不喜欢就是不喜欢,绝情地拒绝,宁愿自己最后遭受不幸的结局。但我又觉得程先生的人格魅力甩了方鸿渐好几条街。毕竟,明知王琦瑶跟其他男人乱来,怀着的是别人的孩子,却还是心甘情愿照顾怀孕的王琦瑶。还把自己的薪水绝大部分交给他爱了半辈子却始终不得的女人,现在的男女朋友,男方应该很少能做到把自己的月钱全部贴给女朋友的吧。不过也没必要,情深的人已很少,没必要做这种无谓的投入,来证明什么。很多的时候,相处久了,默契和直觉会告诉你怎么做。回到文中,程先生的爱算是上了一定境界而又无私的。但这注定他的不幸,老实的好男人值得成家,但很多的女人他们不要这种稳定,至少年轻的时候不需要。我个人觉得,我最像里面的程先生,像的是他的固执,但离他的境界,确实远远不及的,事实上,很难有人做到。程先生绝对算得上绝世好男人。只是好人不好命。

蒋丽莉,绝对是敢爱敢恨的女人。我曾经跟我同学说过,《何以笙箫默》里的赵默笙的活泼主动,是没有男生可以拒绝的。蒋丽莉可能并不天真,但她觉得值得去爱。她勇敢地追程先生即使明知道程先生爱的是王琦瑶,即使后来嫁给了不解风情的山东老张。她内心里依旧忘不了程先生,虽然这份情感可能大多数人都如此,但那个年代,她可是个有夫之妇。只可惜,她也是不幸的,稀里糊涂地过着人生,即使成家有三个孩子又如何,不幸福就是不幸福。她最后在病床上对王琦瑶的控诉,可见这几十年来,她的内心从未真正开心幸福过。

邬桥的阿二,我挺喜欢的,有理想,虽天真但热血方刚。同作为男生,他对王琦瑶的爱慕之情我很能理解。

康明逊,这个男人其实我是真不理解。文中前面他们几个经常打牌的时候,他所表现出来的风范和替他人着想的心思,让我很欣赏这个男人,不光我欣赏,王琦瑶也欣赏。但是等到他把王琦瑶肚子搞大后所表现出来的懦弱和逃避实在让人失望至极。怪不得王琦瑶母亲也不待见他。相比之下,程先生伟大得多了。还有一点我不解得的是,此处王琦瑶到底是个怎样的女人。她心里的确是喜欢康明逊,但她又对康说到时候康结了婚一定给他做伴娘。虽然说可以看出王琦瑶替康着想。但我觉得更多的是王琦瑶对自己其实也不负责。女人真的太可怕了,专情的男人,她们未必喜欢。男人不坏女人不爱不是没有道理的。

至于萨沙,在这些男的当中,我是最讨厌的。一开始打牌那会儿,常贪小便宜不说,后来的那会儿,我甚至看出他有家暴倾向。你既然答应了王琦瑶做一回冤大头,那又何必跟一个女的计较,处处为难她呢!这里王琦瑶的行为我也不满,为了隐瞒真相,又去跟萨沙睡。她到底有没有廉耻感。虽说迫不得已,但还是让人不舒服。

但好歹,王琦瑶,这个命运曲折的女人,生活过的还算可以,并没有遭受过多的磨难。只是有点凄凄凉凉。

这本书读完后,内心肯定是平静不了的。作者刻画最好的就是每个人的复杂性格,读到一处,便深深认同,那描写真的是入情入理。其中穿插着岁月年代的变迁也透出一份沧桑感。

一个人或一段感情没有对也没有错。只是每个人有自己的人生际遇和生活选择。人们大多热衷八卦,我们没有必要去在意别人的评判。因为这是我的人生,我的选择,所有的恩赐和惩罚我一个人受,我对自己负责,无怨无悔。人生匆匆而过,到头来,回首往事,也只是感慨一声。

《长恨歌》读后感 篇28

一个女人40年经历的风风雨雨,附着大上海动荡的背景,那些走进又迈出生命里的人,一段段不为人知的细腻的情感纠葛,还有一些不愿提及的过往,遇到的人和事总是有时效性的,埋藏至心底。

时间是个好东西,偷偷地走,改变容颜,改变命运。少不经事的豆蔻年华,心底总是有着某种崇拜主义,物质的满足和一呼百应的气势,坚定了内心的迷茫,也满足了对周遭的好奇。会对这感觉产生病态的迷恋,日渐经事,渐长渐大,小心思就会增多,想法不如从前那般单纯了,都说女孩变女人后,就会有质的飞跃,关于这点,我持坚信不疑的态度。

少女的固执总是与周遭的压抑和束缚挂钩,在一个外来文化开放的旧上海,头衔,名声,等都助长了女孩的成熟,尤其是面对一个钱势都不在话下的成熟男人的猛烈进攻,少女的芳心就像雨后的春笋一般,再加上周遭羡慕的言语,更坚定了少女对这位成熟男性的依赖,而男人喜欢少女的纯真和羞涩,正好各取所需,幸运的是,男人也并非无情无义之人,最后给了够她下半生生活的物质。

自此之后女人就一个人生活,一直到最后都没结婚,她是个漂亮的美人,长发,旗袍和丝袜,小巧的鼻子,大大的眼睛,白皙的皮肤,可惜红颜都是祸水,男人们喜欢她的稳重,端庄,持家,优雅的谈吐,还有对事对人的见知,不过喜欢她的男人年纪都比她小,虽然每段情感里都付出了真心,可不是所有的爱情都如我们想的那般美好,现实终究还是一个俞越不了的沟壑。

她的爱情就像她的生活那般静谧,像弄堂上空翩飞的鸽群,也像寂静夜晚的星空。她的魅力总是来自不经意间的妩媚,这样的不经意对男性来说是莫大的杀伤力,她的美,在旧上海时尚的潮流里,也是让人着迷的,对于潮流,她有自己独到的见解,经常把复古的东西稍微改装,就变成人们追逐的对象,颇有画龙点睛之意,也缘于此,才认识更多的爱情。

我相信她也是一个相信爱情的人,那种矜持,压抑,和眼波流转的妩媚,这天生的本事,也绝非人人能学到的。

她有了孩子之后,本来打算打掉的,可是又不舍,觉的孩子会是陪伴她生活的一个乐趣,然后故事的很长一截,就是讲与女儿的生活。

可是孩子算是什么,总是掺杂了太多复杂的情感,小时候,看着孩子的小眼睛,小鼻子,小胳膊,小腿,一切都那么美好,渐长渐大,他们也有了自己的想法,自己的生活,我们想用自己的方式去疼爱,去保护,可也有心无力,只能引导,生活,还需要自己去闯荡,孩子其实我觉的也是一个外人,对于单亲妈妈来说,这也是一个生活的乐趣,和孩子一起成长,也算是尚不错的一段生活经历吧,可苦恼的,就是长大之后,孩子也会慢慢的离开,所以对于生养孩子的事,还得慎重,毕竟我们都是自私的人。

故事里,最给我印象深刻的还是她的情感纠葛,等待和隐藏,在爱情里始终是一个主线。由开始的等李主任等到忘穿秋水,等到忘了时间,心里的焦急又无处释放,只好在屋子里拉着窗帘看外面明了又暗,最后又近在咫尺,却错过见最后一面。这段情感是被隐藏着的,见不得人的,她却心甘情愿,第二次是在苏州,遇到一个年纪比她小,和女孩多讲几句就脸红的白净小男生,因为羞涩,总有些情感没有多表达,结果又在她的等待中,错过了,之后又回到上海,本想着安安静静的,在弄堂里谋个生计,平静的度过一生,可人活着吧,总有人走近你的生活,慢慢的又遇到一个人,她有了自己的孩子,可他们的爱情注定不被祝福,只好隐藏在岁月里,独自抚养孩子长大,面对着镜中日渐苍老的她,苗条的身段和年少美貌的根基多少能让她占一些优势,在这热闹的派对里,静谧的呆着,有人注意到了她,反复的辩论和聊天,她的心又被点燃,结果很惨,我知道她是绝望的,也理解绝望的背后,那些沧桑和无奈,而他就像隐身一样,只是她世界里匆匆而过的一个影子。

悲剧的结果,反而让我有些释然。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

读罢,我还能想起那个她,对镜贴花黄,一颦一笑,看的顺心和温婉,可惜那也是一个影子。

鲁迅作文 篇1

一头冲天的头发、两道浓密的眉毛、嘴边的短须、一袭长褂,我脑海中的鲁迅。

他是一位胸怀大爱的人。

因为看到了当时中国人的软弱、社会上的黑暗,为祖国,为挽救民族的灵魂他弃医从文。因为深知手术刀只能改变有病的躯体,而不能改变内心的意识。手握着他的武器——笔,以笔代枪在暗无天日的旧社会中,与黑暗势力作斗争,给社会上的黑暗以有力的抨击。《狂人日记》中,用浅显易懂的白话文,揭示了中国吃人的封建礼教,批判了中国吃人的封建礼教,《阿Q正传》又批判了旧社会封建主义思想道德观所给人民带来的迂腐扭曲的思想。《孔乙己》中描写了一个落魄的封建读书人,没有考上功名,一生游手好闲,学而无术充斥着迂腐,不为社会所接纳,到后来甚至落魄到偷东西被打断腿,还死要面子……他的眼中容不下一丝黑暗,尽管无时无刻不在受着当局的迫害,但他依然写作批判,这种不惧黑暗,向往光明的大爱情怀荡气回肠。

他是一位胸藏小爱之人。

他是热爱生活、善于回忆的性情中人。《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写菜畦用“碧绿”,写石井栏用“光滑”,写皂荚树用“高大”,写桑葚用“紫红”,“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都写得精确而生动。《少年闰土》中羡慕闰土无忧无虑的玩耍,堆雪人,捉虫子、捕鸟。对束缚、对封建、对礼教、甚至对自己所处的环境、自己少爷的身份产生了反感,他羡慕闰土的自由自在、羡慕闰土的见多识广,痛恨这个有着高墙的世界。每一个细节的描写,每一处生动的感受又将他的小爱表现的淋漓尽致。

鲁迅用尖锐的目光、敏锐的观察、犀利的笔锋将时代烙印。他的作品无时无刻不在体现着国家之忧,民族之忧,人性之忧。大爱着手,小爱起笔,将每一份执着和力量释放出来,作品令人喜爱,精神更令人赞叹。

依旧一袭长衫,手握一只战斗之笔,两道浓眉将眼光送向远方,我知道那是《呐喊》那是《彷徨》……

鲁迅作文 篇2

我喜欢鲁迅,我没有装深沉。除了课本上的,我甚至没怎么看过他的作品。不是不想看,是真的太难理解了。一个顺口溜大概已传遍了中国的每所学校,说现在的学生“一怕文言文,二怕写作文,三怕周树人”。周树人和文言文并列,可见其难度。

若要我说出喜欢鲁迅先生理由,我还真说不出个所以然。也许是崇拜他的深刻见解,也许是折服于他独到眼界,也许是惊诧于他前沿的思想领悟,也许仅仅是沉迷于课本上鲁迅先生肖像那双深邃的眼睛。

后来在语文选修课本上跟随萧红的笔墨对鲁迅先生了解了更多,在萧红的笔下,鲁迅是一位绅士,一个温和的大哥哥。这让十七岁的我忍不住浮想联翩,若我生在那个时代,真想嫁给他啊。

有一天我跟朋友聊天儿,朋友向我抱怨为什么鲁迅的文章会被选为必学的课文,还变态地要求背诵。我的一句话结束了她喋喋不休的抱怨,我小声地说,我很喜欢鲁迅啊。她朝向远处的头大弧度地转向我,看我的眼神犹如看着一个傻子。然后我们一起沉默到上课铃响,默默地走进教室。

朋友的反应让我怀疑我是不是脑子坏了,可是我控制不住,对鲁迅先生的迷恋没有任何消减。

随后在同桌的影响下我喜欢上了许嵩,最先吸引我的并不是歌声或嗓音,也不算曲调,而是歌词。那是我偶然间在网上看到关于《毁人不倦》的解读,那篇文章对我的震惊程度犹如一记炸雷,原来看似普通的歌词竟有如此的深意。好奇心驱使我去了解许嵩其他歌的解读,从此打开新世界……

之后的某一天,我又天马行空,我竟然觉得鲁迅先生和许嵩有相似之处,深刻的见解,独到的眼界,温和的大哥哥……我想我是不是魔怔了,两个生活在不同时代的人,我居然会联系在一起。

当然,我不会再把这种惊人的想法与朋友分享了。

鲁迅作文 篇3

鲁迅,一个耳熟能详的名字。他是中国的民族魂,是中国文学革命的主将,掀起了新文学的浪潮,为中国文学史掀开了崭新的一页。

他早年学医,在藤野先生的指引下,走上了救国救民之路。他这样做不是为了当官,也不是为了引人瞩目。相比之下,那些打着“改革中国文学”旗号的“负有指导青年责任的前辈”显得多么的卑微。在世人和那些所谓的“前辈”的挖苦下,他表现出了从未有过的坚强。人生之路本不平坦,不但要注意路面上的石头,还要小心前方的荆棘。但是,当你勇于前进、勇于挑战时,你会发现困难会随你的坚强而消退,最终达到“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境界。

在人们眼中,鲁迅总是严峻的。一件朴素的中式长衫,像刷子一样竖立的头发,一排“一”字型黑色的胡子。的确如此,在鲁迅的作品中,显露出了它对严酷现实的讽刺,对于那些“前辈”的挖苦,他经常反唇相讥。而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对他五彩缤纷的童年进行了描写,让我们领略到了这位文学大师也有柔情的一面。

没有伟大人物出现的民族是可怜的生物之群;有了伟大人物,而不知珍惜和拥护的国家是没有希望的奴隶之邦。鲁迅的死让人们看到了中国是奴隶性很强的半绝望的国家;也因鲁迅的死让人们意识到了民族的确尚有可为。

司马迁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鲁迅这位伟人不但给后人留下了他的传世之作,还有他的丰功伟绩。鲁迅的灵柩,在夜阴里被埋入黄土中了。西天角却出现了一片微红的新月。

鲁迅作文 篇4

鲁迅原名周树人,中国近现代最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

一张普通旧中国人的面容,面部黄里带白,人看起来瘦得教人担心,但他的精神很好;你可以看到他的头发与他的性格“相符”,寸把长头发大多是精神抖擞地直竖着,隶书“一”字形的胡须点缀着鲁迅先生传统。他长得非常像他自己,非常的五四,非常的中国,又非常的摩登,所以鲁迅先生的模样真是非常配他的,配他的文学,配他的脾气,配他的命运,配他的地位。

鲁迅本是富贵出身,因祖父科举考场作弊,被下到监狱,判决秋后处斩,鲁迅家里花了大量钱去营救。后来鲁迅父亲生病,花了大量钱医治,渐渐卖田卖地买房产当东西,家境渐渐衰败。

1898年,18岁的鲁迅,揣着慈母多方筹措的8块银元,离开了家乡,到异地去寻求新的出路。他先进了南京水师学堂,后又改入路矿学堂。他接受了一种自强、自立、自主的人生哲学,同时强烈地感受到在激烈竞争的世界里,处于落后地位的中华民族的危机。

鲁迅从少年时代就充满了祖国的热爱,正是这些热爱驱使他追求新的知识,探索传统文化。鲁迅起先抱着科学救国的思想东渡日本去学医,后来受到刺激,决心弃医从文,他要用文艺唤醒人民。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封建的思想文化,封建的道德伦理,成为几千年沉积下来的一种可怕思想,影响人们思想,而鲁迅却能在如此的环境中学习并取得如此优异的成绩,真谓之为我们的榜样,也正是因为鲁迅看到这种可怕思想对人的羁绊,所以才弃医从文,决心医治人们的想法,挽救落后的国家。

鲁迅的精神被称为中华民族魂,并且他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鲁迅,他我们民族永远骄傲的灵魂!

鲁迅作文 篇5

鲁迅的一生,是坚韧战斗的一生,也是勤奋工作的一生。他一生的著述和翻译,真是浩如烟海、洋洋大观,在中国和世界文学史上树立了不朽的丰碑。

鲁迅,一个熟悉而又陌生的名字,从小学开始就接触鲁迅的文章和各类歌颂他的诗文,但他生活的年代离我们太遥远,使我们无法想象。今天学习了《鲁迅自传》,又一次更进一步了解他的生平,我对鲁迅的了解才又近了些。

鲁迅,一个从深沉的黑夜里,高举熊熊火炬,勇敢的杀伐过来的战士的形象:倔强的头发,冷峻的横眉,如炬的目光,浓黑的胡须,还有那令人生敬的嵯峨的气度。

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封建的思想文化,封建的道德伦理,成为几千年沉积下来的一种可怕思想,成为影响人们思想的一种可怕痼疾,而鲁迅却能在如此的环境中学习并取得如此优异的成绩,真谓之为我们的榜样,也正是因为鲁迅看到这种可怕思想对人的羁绊,所以才弃医从文,决心医治人们的想法,挽救落后的国家。

鲁迅一生曾经用过156个笔名,写了近千篇杂文,34篇小说,10篇散文,23篇散文诗,73首诗歌,共二百多万字;辑录、校勘古典文学作品和有关研究古典文学的著作,共约八十万字;翻译介绍外国文艺理论等作品共约三百一十万字。总共约有六百万字。

同时,鲁迅很注意哺育青年一代。在他一生中,亲自接待过约五百个青年来访,亲手拆阅过一千二百多个青年来信,亲自给青年回信三千五百多封,现收集到的信有一千多封,共约八十万字。如果再加上散失的二千五百多封信和他二十五年的日记,以及其他书信等。

鲁迅作文 篇6

他没有把黄金世界轻易地预约给人类,却以燃烧般的生命,成为千千万万追求者的精神火光。

我相信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鲁迅。百年以来,吹捧者、打杀者、赞美者、唾骂者不知有多少。鲁迅或愤怒、或沉默、或奋起还击、或听之任之——依然故我,本色不改。正如激流漩涡之中心,看上去永远那么安宁。评价鲁迅,我不得不先把他从某些人架设的神坛上请下来,我和他平起平坐,促膝而谈。鲁迅本就是属于人间的,为人的鲁迅,才是真的鲁迅。

他吞吐着烟雾,倔强的须发正如他倔强的个性。看上去有点老了,也有点倦了,只有他的双眼仍然放出慑人的神采,仿佛千年以来即是如此。看穿你,看穿一切世故人情。我知道,这就是那个贴身藏着匕首的男人。

他其实只是个普通人,但决不平凡。有人曾说他是个守夜者,是的,因为他足够警醒,足够敏感。思想和情感的触须本就可以生的这么细,伸的这么远。可往往过分的敏感反而导致了沟通的困难,像是凭空造出了一堵穿不透的墙,所以他叹息:“人和人的灵魂,是不相通的……”

他说过一句很有名的话:“棒打落水狗。”所以狗都怕他。狗本就应该怕人,人本就不应该怕狗。

他是一把双刃剑,在刺向黑暗与不公的同时也在割伤自己。所以他总在流血,他不怕流血,可他有时很无奈。“英雄的血,始终都是无味的国土里的人生的盐,而且大抵是给闲人们作生活的盐,这倒实在是很可诧异的。”他可能有时很怀疑自己的血是否值得再流下去,可我们真的在他淡淡的血痕中开始觉醒了。

“我愿意这样,朋友——我独自远行,不但没有你,并且再没有别的影在黑暗里。只有我被黑暗沉没,那世界全属于我自己。”

在自己的世界里,他才是不孤独的。

鲁迅作文 篇7

“我以我血荐轩辕”是你最宏伟的志向。历史随着水流点点推移,你的声音却永垂不朽。

也许,在你的心中只有人民吧。

你生活在黑暗,迂腐的社会里,也惟有这样,才让你目睹低层贫困人民的生活。起初,为了拯救别压迫的人民,你选择了学医,用所谓的“救死扶伤”来救助贫困的人们。然而,时间向你证明了你的选择是错误的,世上贫苦人民千千万,哪儿是你一个人能医治的呢?当你看到人民心灵的迂腐与扭曲,愤然“弃医从文”,拿起了笔杆,悍然向堕落的统治者发出了挑战。

你拿起笔做武器,用犀利的文笔无情的批判着统治者,在你的笔下,字里行间中无时无刻不在弥漫着一股火药味儿。

你默默地吸着烟,显得一脸憔悴,那是因为你付出的太多太多了。你不怕强大的统治者,只担心你所钟爱的人民将你“冷落”。

你的没一个字,都像一把匕首,深深地刺入了统治者的心脏,你无所谓惧。

你几乎用了你所有的时间在工作,也许,你命中注定是一个会利用时间的人。你永不停歇的构思,用你的文章来诉说你所有的不满与愤怒。

你不向黑暗势力低头,以笔做枪,用自己的一生和黑暗势力做不屈的斗争。

你坚强,你抗争,始终领导着人民思想的解放,坚定不移地批判黑暗的社会,用自己的文章猛烈地向统治者开火,追求着新的生活。

你成为了民族的先驱,你不愧对“民族魂”三个大字,时间把你的名字深深地印在了没一个人的'心中,你就是鲁迅。

你用自己的行动将我征服,你的信念让我铭记在心,我赞美你挺直的“笔杆”。

鲁迅作文 篇8

每一个人的心中吧都有一颗明亮的“星星”,这些“星星”,可能是伟人、专家、学者、明星……而我心中的那一颗最闪亮的“星星”并不是急速串红明星,更不是演技高超的演员,而是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鲁迅。

鲁迅是我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他生长在封建王朝统治的中国,清政府的腐败,官僚地主阶级的残酷剥削,人民大众的痛苦挣扎,他都看在眼里。但是使他最感痛心的是,当时的民众昏昏沉沉。鲁迅用笔尖锐乃,但在这尖刻的笔调背后,又含有对国民和国事的悲悯。先生的文章,让我们能常反躬自省,要榨出自己“皮毛下面的小来”。近日佛山发生的一起18路人漠视小悦悦被2车撞到碾压事件,仿佛又让我们看到鲁迅小说《药》里描摹的“看客”的形象:“却只见一堆人的后背;颈项都伸得很长,仿佛很多鸭,被无形的手捏住,向上提着”。

毛主席这样评价鲁迅:鲁迅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他不但是伟大的文学家,而且是伟大的思想家和伟大的革命家。鲁迅的骨头是最硬的,他没有丝毫的奴颜和媚骨,这是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最宝贵的性格。鲁迅是在文化战线上,代表全民族的大多数,向着敌人冲锋陷阵的最正确、最勇敢、最坚决、最忠实、最热忱的空前的民族英雄。鲁迅的方向,就是中华民族新文化的方向,就是新生命的方向。

就像臧克家写的《有的人》里一样: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那些欺压百姓的恶人虽然活着,但是他在人民的

心里已经不复存在了。像鲁迅这样的人即使已经离开了人世,但他的灵魂永远活在我们心中,挥之不去。

鲁迅作文 篇9

百草园里的鲁迅自由自在的玩耍,有昆虫们为伴,还有桑葚等可口果子可以一饱口福。

但是后来,鲁迅不得不上学的时候,怀疑起是否自己的自由惹的祸也让我忍俊不禁,因为我当初也是怀疑是否我耍得太疯了;上了学后的那点可怜的欢乐和大多的枯燥,也与我幼儿园时的感觉十分相象。

百草园里孕育的是鲁迅对大自然的热爱,也激起我这位对大自然毫不感兴趣的、对电视和电脑着迷之极的电器依赖者的好奇。你知道,城市里,蝈蝈并不多见,蝈蝈是些爱在青草里荡漾的可爱东西。可是,在我家这边,倒也有几只,但是我以前对它们毫不“感冒”,是啊,读完这篇文章以后,我不仅想去百草园一睹鲁迅家园的风采,也想在城市里寻找百草园可爱踪迹。这可不是吹牛,我发了疯似的迷上了《昆虫记》这本我以前不喜爱的书籍;我寻找我家这边的稀有的蝈蝈和其他的昆虫了。妈妈也说我像脱胎换骨一样,变成了另一个人。是啊,文字的力量可不是吹牛的,的确十分大!

而且,百草园里鲁迅小时可爱的模样、贪玩耍的个性也着实让我找回了童年的自己。据说我小时侯十分顽皮,你可别瞧着我现在似乎是乖乖女的形象!我小时侯特别喜欢在地上滚来滚去地玩,连爸爸妈妈也拿我没辙呢。可是后来被长辈们一致改造,才塑造了我现在的乖乖性格。可是内心深处,我还是极其羡慕那些可以“为所欲为”的自由孩子的。

说到这儿,就不能不讲一下三味书屋了,三味书屋里没有了那么多的自由,尽管有一个园嬉戏,可是时间不多。所以,我还是十分庆幸我们现在的教育。不是吗?现在,我们的老师对于我们的问题,即使“再无聊”也可以耐心解答;幼儿园时对学校的抗拒已经消失了,因为,感到学校就像大家庭,很可爱!

鲁迅作文 篇10

我不敢说自己读懂了鲁迅,但我是个喜欢甚至崇拜鲁迅的男孩。

有人说如果不是因为考试等必需因素,没有人会将鲁迅的杂文读上四五遍,可我已经记不清读过多少遍了,至今还在读着,而且必将永远地读下去。每次阅读,总有感悟,我不知道我读懂了多少,只知道我一次比一次懂得多,每次,都有一种酣畅淋漓的感觉。不是矫情,不是做作,而是真的和鲁迅,我眼中最伟大的作者交流。

我懂得越多,就越知道他的伟大。有人居然说,他是靠骂街出名的,我觉得这是对鲁迅最大的侮辱。有人看林语堂,看余秋雨,看张爱玲,不愿看鲁迅,说是讨厌那种压抑的气氛,那种积血的悲哀。记得丰子恺有幅漫画,名字叫“一肩担尽古今愁”,我总觉得,那就好像鲁迅,也只有鲁迅,才配得上这样的名字。鲁迅是一座凝聚的大山,他托起的是民族,而不是个人的名利,或是写作的乐趣。

鲁迅的生命,消耗在不停的斗争中,和刽子手斗,和帮凶斗,和伪君子斗,和御用文人斗。鲁迅好像并没有为自己活着,这是种伟大,是一种至今还没有任何人可以比拟的伟大。

从鲁迅的风格来看,鲁迅的杂文短小,精悍,却切中要害,每次都让那些拼命掩饰的面具无情地滑落。鲁迅不讲任何情面,只要是对人们有害的,他决不会放过。哪怕是他以前的好友,这一点,正是他人格的伟大。现在的作者,有几个敢直言不讳而不怕得罪人的?他们就算是不得已批评人,也只会不痛不痒地说几句,然后赔尽小心。

我佩服鲁迅,崇拜鲁迅。

鲁迅作文 篇11

鲁迅,大家都在熟悉不过了吧?他原名叫周树人,是一位文学思想家。他一生以笔为武器与敌人作斗争。毛主席曾评价他是伟大的无阶级文学家,思想家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他还曾被誉为民族魂,深受人民的爱戴。他为中国也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他出生在很有钱的家庭里,但却并没有一点少爷的架子,他还很爱写作,曾在洋学堂读书,又去了仙台医学专门学校。他选择学医,意在救治像他父亲那样被庸医所害的病人,改善被讥为“东亚病夫”的中国人的健康状况。但是,无论他取得怎样的成绩最终还是受到日本人的歧视,在他们眼里中国人都是低能儿。于是鲁迅弃医从文翻译外国小说只卖出了几十册,又加上没有足够的资金于是不得不回国谋职。1918年5月用鲁迅为笔名发布不了《狂人日记》。

鲁迅其实还是一个为自己想得少为他人想得多的一个人。在当时的灰暗社会下,他还依然关心别人,在《我的伯父鲁迅先生》中鲁迅帮助车夫,帮助她清丽伤口后,还给他了一些钱。在鲁迅得生命走向尽头的时候,他依旧在工作,依旧在为社会做着贡献。

鲁迅去世了,他的遗体躺在了万国殡仪馆的礼堂里,许多人都来追悼她向他致敬,挽联挂满了整个墙壁,大大小小的花圈堆满了整间屋子,送暗恋送花圈的人有工人有学生各色各样的人都有,他们都怀着崇高的敬意追悼到鲁迅先生。鲁迅安详的躺在那里,有的人失声痛哭,仿佛是他的亲人一般,

鲁迅他永远印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虽然我们并不能像他一样的伟大,但是我们要好好的学习为社会尽一份微薄之力。

鲁迅作文 篇12

这个星期六,因为一场秋游,我仿佛坐着时光机,去到了鲁迅先生的青少年时代。

我们先来到了鲁迅故居,这是一座有着江南水乡特色的老屋。泛黄的白墙和开裂的窗框都在讲述着一个个悠悠的故事。

在这座老屋里,我仿佛看到了鲁迅的长妈妈在卧室里给小鲁迅讲故事,鲁迅正用双手托着下巴,津津有味地听着;我仿佛看到了鲁迅在书房里聚精会神地看书,还在书上划呀写呀;我仿佛还看见了鲁迅拿了一张小板凳,在门口练习毛笔字,一笔一划都是那么工工整整……原来,这么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小时候也和我们一样,要读书、练字,也爱听故事。

跨过几道门槛,穿过几间小屋,我们来到了大名鼎鼎的“三味书屋”,上了一堂私塾课。在“三味书屋”,我发现在一张桌子上刻有一个字——“早”。我心里寻思着:为什么这张桌子上会刻一个字呢?疑问刚刚冒上心头,我好像听到鲁迅笑着说:“是我刻的哦!”听私塾先生授课,我才知道当时鲁迅在“三味书屋”读书,有一次因为给生病的父亲送药而上学迟到了,被先生责罚,用戒尺打了三下。这个教训让鲁迅刻骨铭心,发誓以后再也不迟到了。为了时刻提醒自己,他在自己的课桌上刻了一个“早”字。

看着这个“早”字,我想起了自己在时间管理上的一些不足。我暗暗下定决心,我要好好学习鲁迅先生的知错就改,要做时间的主人,学会合理安排自己的学习时间。当然,我不会把“早”刻在我的课桌上,而是把它刻在我的心里。

这场秋游让我遇见了鲁迅先生,也许会影响我的一生!

一种深层次了解人的方法和学问,能使人们认识到自己及他人内在的本性,进而能把人的真实、深层、较大的内心需求和渴望发掘出来。

鲁迅作文 篇13

将手中的笔化作战斗的长矛,为祖国的事业献出宝贵的一生,将人民的呐喊当成前进的动力,为大众诉说无处发泄的愤怒,将革命的光芒比为坚实的盾牌,为中华民族的崛起作出不可估量的贡献!他,就是天上最亮的那颗启明星,我们最敬爱的鲁迅先生。

遇见《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我遇到了那个天真顽皮、活泼好动的鲁迅。先生要他好好读书,他偏觉得背书无聊,偷偷跑去捉虫子,摘花花草草。也爱听长妈妈讲故事,听到好笑的片段,会比谁都笑得厉害,听到恐怖的事,也会吓得缩成一团,躲进长妈妈的怀里。百草园及三味书屋的一草一木、一花一石,都深深刻在他的脑海中。

遇见《社戏》,我遇到了那个不暗世事。毫不拘束的鲁迅。几个小伙伴傍晚一起去听戏,水波悠悠,直醉人心,回来的路上去摘豆子吃,吃的那么香甜。一路上说说笑笑,有滋味,难怪他会说:“至今,我再没有听到过那夜似的戏,没有吃到过那夜似的好豆了。”江南水乡柔柔的美,小孩子们欢快的笑,都让我的心灵为之颤动。

遇见《故乡》,我遇到了那个静坐沉思、眼光犀利的鲁迅,市井小民杨二嫂的贪婪,乡下农民闰土的操劳,两个小孩子的友谊……都被刻画得淋漓尽致,叫人读起来欲罢不能。笔与纸接触的那一刹那,犹如绽开点点红梅,人物性格跃然纸上。人性的险恶,人心的变故,童心的纯洁……让人不得不拍手叫绝,同时,也对当时的社会现状陷入深深的沉思。

鲁迅先生用他的长矛,揭开了封建社会的面具,为人们打开一扇新的窗户。他刺痛了社会的神经,将鲜活的血液重新注入到中国人民的身体中。

遇见鲁迅,遇见一个不同的时代,遇见一个崭新的自我。

鲁迅作文 篇14

“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自然就成为了路”——鲁迅。

谈起中国文学,人们就不得不提到鲁迅这个名字。鲁迅,一位为“五四”运动摇旗“呐喊”的人;一位为美好童年“朝花夕拾”的人;一位为所有反对白话文而把他们送进“坟”的人;一位会“故事新编”的人。

这位大作家年轻时曾在日本留洋,也正是这一经历才造就了这位伟人的“弃医从文”。更为大家所熟悉的鲁迅或许是在中年时期:总是穿着长衫,蓄着浓密的胡子,一手夹着枝短烟卷,目光始终凝视着远方……他是一位长相极为普通得人——不看着照片下的注释“五排右起第二位”还真不能一下把他从众多师生中剔出来。

鲁迅拥有一个美满的家庭:一个疼爱他的妻子,一个他疼爱的儿子周海婴。记得海婴曾经回忆起自己的父亲,说过,他小时候十分顽皮,一旦犯了错误,父亲就会用报纸卷起来打他,父亲对此解释说:“这样打,虽是教育了,但也不会痛。”

正是这一位父亲,平凡的父亲,平凡中却透着伟大。

在他犀利的笔锋下,诞生了一位位栩栩如生的人物:阿q、祥林嫂、闰土、孔乙己、车夫、赵老爷……这些活生生得人,在鲁迅的引导下同封建思想作斗争,扫除一切腐朽,有了他们鲁迅不再独自彷徨,越写越勇,愈写愈利。鲁迅在黑暗中坚持不懈地磨练着他的手中的笔,逬射出片片火花,最终用这闪着寒光的锐器在混沌中撕开了口子,让中国的文学又踏上了光明之路。

正如鲁迅所说的那样:“在他那巨大的背影之下,才愈发显出我的‘小’来。”一个普普通通的鲁迅带给我们的却是一种特特别别的感受,特别的平凡,特别的勇敢,特别的坚定,闪耀着特别的人性光辉,灿烂而又夺目的。

鲁迅作文 篇15

拂开历史的迷雾,我们看到了一个伟岸的身影,伫立在思考的悬崖上,冷眼对世间的玷辱污蔑,用一枝悲凉而又锋利的笔,写着世态沧桑。

童年时的他,家境还算殷实,无忧无虑地过着公子哥儿的生活,后来父亲病重,家道中落,他苦心为父亲治病,却仍不足以与死神对抗,后来他去了日本仙台留学,遇到了此生的恩师——藤野先生,在留学过程中,他意识到中国之所以如此衰败,根本在于人心,在于思想的落后,由此,他毅然决然地放下手中用来解剖动物的手术刀,拿起了另一把更为锋利的匕首,解剖着中国人落后已久的的思想,他用这支匕首,插进了腐朽没落的封建主义的心脏,他用这支匕首,呼唤着中华民族的崛起与振兴。

从鲁迅的身上,我感受到了一种精神,那是一种顶天立地,山海所不能摧之的精神,那是他对祖国的热爱,渴望祖国振兴的强大精神,是他对光明灿烂的美好生活理想的追求,和坚持在昏沉的黑夜里同黑暗势力抗争的勇猛顽强的精神。

从鲁迅的文中,我看到了他的期盼,他对光辉灿烂的黎明的期盼,他对国人觉醒的期盼,他对祖国振兴的期盼,因而,他用他的笔,毫不留情的表述国人的劣根性,他的第一部白话小说,也是中国文学史上的第一部白话小说《狂人日记》中,满纸的“吃人吃人”,满纸的荒唐言,浸透着一把辛酸泪,他渴望以此来使国人觉醒,以此来使人思想进步,以此来使国家振兴。

走进鲁迅,看看鲁迅的一生,他的作品给中国乃至世界文学史上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他的作品被誉为“投枪与匕首”插进了封建主义的心脏,其文,言辞辛辣,描绘人间百态,其人,铁骨铮铮,彰显民族精神,其文,其人,值得千万万后辈景仰。

鲁迅作文 篇16

关于鲁迅,想必大家了解的不少,像原名,家乡,代表作什么的。在这里,再重复也没什么意义了,而我想说的是鲁迅这个人。

我对鲁迅的看法有很多种,因为读他的一篇文章就会有一种新的观点从脑中钻出来。

譬如说,我第一次读鲁迅的文章是在小学,当时好奇心很强,总喜欢抱着姐姐的书拿来读。记得那次是拿着她的语文课本,以前的语文课本是黑白的,基本没有插图,但有一篇文章就有插图,那便是鲁迅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虽然是黑白色的,但毕竟是唯一一篇有图的课文,我便饶有兴趣地看了起来。我喜欢鲁迅大概就是从那时起的吧!我觉得他和我们一样,都是小孩子,都一样的喜欢玩,讨厌背书学习。只是因为这,当时我并不知道文章的深层含意,更没读出其中的批判味道。

再后来,接触到鲁迅就是在初中了。从课本中所了解到的鲁迅大概也便都索然无味了,无非是什么爱国,讽刺,还有什么革命罢了。而前一段时间,我又了解到了又一种不同的鲁迅。

这是一篇短篇小说,名为《伤逝》,是鲁迅先生唯一一篇写到他自己的爱情的文章。并不是说鲁迅有多好或者多伟大,而是这篇文章让我感受到了,他也是一个普通人,有爱,有恨,而且在写自己的生活的同时,也同样不改他喜欢批判社会的风格,不过比往常更含蓄。

有时他也会评论别人,也会为一些被骂的体无完肤的古代或近代名人抱不平,像武则天,阮玲玉等,这点我特别喜欢!

但是,说实在的,他的文笔真不怎么样,而且半白话也总是让我查半天字典,但我就是喜欢他——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不顾虑,不做作。

这大概就是我印象中的鲁迅先生吧!

鲁迅作文 篇17

“其实进来的是一个黑瘦的先生,八字须,戴着眼镜,夹着一迭大大小小的书。将书放在讲台上,使用了缓慢而有顿挫的声调,向学生介绍自己道:我就是叫做藤野严九郎的”。

这是我第一次认识鲁迅,那时也就五年级,老师在讲外貌描写时讲到鲁迅描写他的老师藤野先生的一段。也让我看到鲁迅。

看着鲁迅,是看不出什么的,只是看到他的作品,再看他的脸,他像谁,他就像自己,怎么样,就这样!他像中国,像五四,又是一个非常的中国。

夜晚,因为有星星而灿烂;月亮,因为有太阳才发光;中国,因为有他才挺直了脊梁!再一次看鲁迅,看眼睛,他是卓尔不群的战狼,与其诅咒黑暗,不如向往光明,用燃烧的蜡烛点燃自己,撕开寒冬的一个缺口,用火光照亮世界,让世界斩开黑暗,“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这就是鲁迅,世界上最宽广的是大海,比海更宽广的是天空,比天空还要博大的是鲁迅的情怀。

“我现在与劳苦大众不接近,对于他们的生活方式和经验都很缺乏,当然不敢创造”。鲁迅想通过医学启发中国人的觉悟。可他的梦想不久就被现实撕得粉碎。一次,在电影中,他看到众多“体格强壮,神情麻木”的中国人,被淡然地围观,鲁迅才意识到,“东亚病夫”的“病”,精神上的麻木要比身体虚弱更可怕。于是,他弃医从文,他与朋友谈论最多的就是中国民性中最缺什么,病根何在?在一个个历史丑剧不断上演后,鲁迅抑压已久的思想像火山喷发一般通过文学喷射出来,也就有了更多的人读到他,认识他。

鲁迅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他不向往“晓”,而是想让旭日东升的太阳去照亮中国的路,这,才是鲁迅。

鲁迅作文 篇18

鲁迅原名周樟寿,后改名周树人,字豫才,浙江绍兴人,中国现代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鲁迅,一个神圣的名字,像所有被推到高处的神话人物一样,在鲁迅周围始终有一种威慑的气氛和蛮横的力量,他是作为一个不可言说的奇迹存在的。

说到鲁迅的精神,就是以笔为投枪和匕首,吃的是草,挤出来的是奶,?“半殖民地人民最可贵的品格,没有丝毫的奴颜和媚骨”。与之相联的形象便是孤愤、激昂、单枪匹马。前面是一眼望不到头的明枪,身后是飞蝗一般放不完的冷箭。“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是鲁迅决心以满腔的热血浇醒世人的决心和意志的真情流露:“横眉冷对千夫指,俯着甘为孺子牛”,是鲁迅对敌人坚决斗争的态度和对人民无限深情的真实写照;“读生无奈日奔驰,有弟偏教名别离,”是鲁迅对亲情的珍爱,对残酷的斗争的最清醒的认识;“忍看同辈成新鬼,怒向刀丛觅小诗”是鲁迅面对敌人残酷杀害革命青年无比仇恨的最有力的回击……他给中国文学的大河开辟了一个新的支流,他不会因为旧物的羁绊而停止探求新事物的步伐。新文艺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他都站在最前面。

他独自在黑暗中摸索着,常常“碰壁”,碰扁了鼻子。他无时无刻不在探求着、实践着。他以最大的力量,把最简单的文字、感情、思想,容纳在一两千字里,像一块玲垅的瘦石,但永远新鲜,永远清晰,永远软中透硬,永远厉害而不粗鄙。中国人民虔诚地崇拜着鲁迅。因为他是在国人需要精神支柱的时候挺身而出,顶天立地地站在华夏大地上的。鲁迅先生的精神,至少让三代中国人灵魂受到洗礼。鲁迅先生的精神,渗透了中国的每一寸土地。他伟大,他坚强!

鲁迅作文 篇19

我国有一个这样的大文豪:他常常身穿一件朴素的中式长衫,胡须成一个隶书“一”字。同学们,你知道他是谁吗?他还是一个伟大的革命家,一个出色的思想家,一个出众的文学家,他就是——鲁迅!

在我看来,他更是一个“特别”的教育家。他的教育方法与众不同。偶然的一次,我听到了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鲁迅先生穿着一件破破烂烂的衣服去理发店理发,一位年轻的理发师打量了他一下,以为鲁迅是一个乞丐,于是就胡乱地给他理了几下,于是鲁迅也就乱抓一把钞票给那位年轻的理发师,理发师便数了数,呀!他猛地一惊,多了许多钱!他的心里乐开了花,真想鲁迅多来几次理发。

过了一个月,鲁迅再次来到那家店理发,那位年轻的理发师认出了鲁迅,就笑容满面地给鲁迅细心地理发,理完后,鲁迅细心地给年轻的理发师付钱,理发师数了数,咦?怎么钱刚好?他用疑惑的眼神望着鲁迅,鲁迅便笑着说:“前一次你乱理我的头发,我也就乱给你钱,但今天你仔细地理头发,那我也仔细的给你钱......“听到鲁迅的一番话,那位年轻的理发师惭愧地低下了头。当我看到这里时,我心想:鲁迅的教育方式真的很特别!

鲁迅不但是个特别的教育家,更是一个关心祖国青少年的好老师。这是我学了《一面》这篇课文后才知道的。

文中的阿累有一次在内山书店买书时,发现买书的钱不够,为了让年轻人可以汲取书里的知识,鲁迅把自己翻译的书送给了年轻人。可见鲁迅十分关心和爱护进步青年,他希望这些青年可以成为国之栋梁,为国效力!

鲁迅的身体虽然随着岁月变成了白骨,但他的精神却永远活在我们的心中。鲁迅在人们的心目中永远像当年一样——从来没有过改变......

鲁迅作文 篇20

翻阅课本你会发现,有很多篇课文都出于鲁迅先生的手,我曾经思考过,为什么时代不一样了,课本上总是有鲁迅那样在特定背景下才能读懂的文章呢。很多人和我一样思考过这样的问题。有的人甚至还说:“鲁迅是被教科书毁掉的作家”,因为他的文章考点最多,需要深入理解的地方也比一般的文章多,文中不时夹杂着文言词语,所以很多同学抵触鲁迅的文章。

我可偏偏喜欢鲁迅,因为鲁迅的文章中有太多我们现在缺少的东西,甚至很多中国人缺少的信仰,倘若能够读懂鲁迅,我们一定会成长很多,学会很多不止用于应付考试的东西。

我最喜欢的文章是鲁迅先生写的《故乡》,一篇蕴含着出门在外的游子与儿时的玩伴变得陌生的凄凉情感,现在我都能记得文末的语句:“我又不愿意他们因为要一气,都如我的辛苦展转而生活,也不愿意他们都如闰土的辛苦麻木而生活,也不愿意都如别人的辛苦恣睢而生活。他们应该有新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的。”时过境迁,沧海桑田,年少的玩伴也渐渐被岁月改变的唯唯诺诺,心里变得卑微麻木。而作者本人也年年流转,辛苦着生活。这样的文字不仅让人思考,成长的路上自己丢失了什么。

鲁迅的文字还有一部分很有警醒作用,看了《孔乙己》我们知道了人不应该被封建礼数约束着,读了《药》我们学会要分辨正义是非,不做伸着脖子旁观的麻木的路人。鲁迅的文字锋利又有力量,激励我们团结起来,鼓舞着我们坚守中国人的初心。他的文字,任何年代都不会过时。

我们需要鲁迅,需要他文中的良药,需要他那般正义的文字。

鲁迅作文 篇21

鲁迅先生,是我国杰出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在他所有的文学作品中,我们都能感受到他那种深切真实的感情,和高尚的爱国情操。在他所生活的年代里,弥漫着封建黑暗的气息,那个污浊的社会,不但没有让他成为一个普通的“受众”,反而成为一个拥有高尚人格的作家,就像高尔基的作品《童年》之中的阿廖沙一样。

起初,面对日益衰微的旧中国,鲁迅先生和孙中山一样在学医,就在快学成时,鲁迅先生才真正意识到:想要救国,光凭身体上的健康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要从思想上唤醒民众,自由的束缚固然可怕,但更可怕的是精神上的束缚。从那以后,鲁迅先生便弃医从文,真正开始从思想上让民众觉醒。

经过长时间的努力,有无数的人因鲁迅的文章而彻底醒悟,可也有人企图让鲁迅先生“碰壁”!“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鲁迅先生依然拿起笔,坚定不移的写着,即使前方有无数的暴风雨,他也会说“:我所走的路,为的是全中国的人民,他们不了解我,我没有怨言,我坚信,我所走的路,一定是对的。”“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变成了路。”

在为革命做出伟大贡献的同时,鲁迅先生还开创了中国文学史上的一座里程碑——《狂人日记》,中国第一部现代白话文小说。

在若干年后的今天,在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的今天,我们记起了无数的革命先烈,他们都为党、为国家、为人民做出伟大贡献。但是别忘了,还有一个人;还有一个以笔为武器的普通作家;一个“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伟大革命家,鲁迅。

鲁迅是一个普通的人。

是一个站在我们中间的人。

是一个把人民放在第一位的人。

我听见了:“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

鲁迅作文 篇22

”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这是鲁迅先生的一句流传至今的话语,它表现出了鲁迅先生那伟大的人格

每到静静的深夜,鲁迅总是坐在书桌前,挥动手中的笔,试图唤醒那些麻木不仁的

他早年到日本去学医,后认为医学只能治人身体,却不能改变人的

鲁迅写的第一

在我眼中,鲁迅是文豪、是英雄、是战士。他一生光明磊落,坦坦荡荡,没有过半点伪饰虚假。鲁迅就像一颗光芒四射的太阳,向人类撒下永恒的光辉。是我永远学习的榜样!

鲁迅作文 篇23

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臧克家《有的人》

鲁迅,中国伟大的思想家、文学家、革命家。想必鲁迅这个名字一定是家喻户晓了吧。以前,我只是听说过鲁迅,并不知道他是谁。现在,通过语文书的学习,鲁迅先生的印象已经在我的脑海里扎了根。

他热爱祖国,曾在日本留过学得他本可以穿着一身优雅绅士的西服,却天天一件朴素的中式长衫不离身。他顽强不屈,勇于斗争。当时的社会无比黑暗,反动势力也无比猖狂,不断地搜刮民脂民膏,穷苦人民的生活几乎没有一丝曙光。而鲁迅先生用他那锐利的笔写下了一篇篇犹如锋利匕首的文章,刺向了敌人的心脏,使敌人们一次又一次的恐慌……

我心中的鲁迅,是那一团火。那团火,温暖了整个中国、甚至是整个世界的穷苦大众!我眼中的鲁迅,是那一滴水。那滴水虽少,可它滋润了所有人的心,使每个人的心灵受到了净化,从而使社会不被黑暗所笼罩,把人们完完全全地从黑暗的无底洞中拉了出来

还记得藏克家的那首怀念鲁迅的诗《有的人》:“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是啊,鲁迅先生为祖国为人民心甘情愿地奉献,他的拳拳爱国心,他那冷峭而深重的文字,都如同他在人们心中的形象,高大而不朽。

鲁迅先生是一株野草,更是一个英雄,是他点燃了几代中国人奋发的星火,是他用锐利的眼光为我们指引前进的道路。如今,鲁迅先生已经离开我们八十四年了,但他虽死犹生。不管时代如何变迁,沧桑如何巨变,鲁迅先生的精神都将与我们同在!

鲁迅作文 篇24

以前我们所熟知的鲁迅,是一个严肃,爱教育别人的文学家,他的文字里充满了对社会的不满,利用文字来发泄他心中的愤怒,是一个可望而不可即的大人物。

读他的文章,作为学生的我们不能理解透彻,他批评的是社会的黑暗,是政府的腐败。偶尔我们也会看到一些幽默的文字,那是对社会的嘲笑。如果只从他的文章来看,他确实是一个十分严肃,而且对人严格的人。

如果从萧红的文章中,我们会看到另一面的鲁迅,他是乐观的,是开朗的,因为他很爱笑,笑声爽朗,有时候也会以因为一件小事而开心的笑起来,正像萧红说的那样,他的笑是发自内心的。

他很好客,只要有朋友来,定会奉上美味佳肴,好酒好菜好烟。然而平时的他是朴素的,吃着简单的饭菜,抽着廉价的香烟。对待朋友真心诚意。他爱看书,知识渊博,什么书都看,甚至连美学都懂。所以很多人都对他很尊敬。

然而,鲁迅先生也是十分极端的,对于好的事情,会被他赞不绝口,而糟糕的事情也会被他批评的很惨。鲁迅对于很多作家都不是很满意,经常批评他们,而他们也会反过来批评鲁迅,只是没有人能说得过鲁迅,这样极端的思维也引起了后人的纷争。

他虽是乐观的,可心中一直充满抱怨,对社会的抱怨,他的文字就是抒发他对社会的不满,可是他只是一味的抱怨讽刺,似乎并没有提出一些可行的方法来拯救国家,我觉得这是他作为文学人物的一大遗憾,写文章为的就是拯救社会,可惜他没有。

尽管这样,鲁迅依旧是一位伟大文学家,依旧会受到很多人的尊敬。

鲁迅作文 篇25

我看着面前的书,不禁头疼起来,心想:现在见到鲁迅先生文章的频率越来越高了。

读了鲁迅先生的现代诗《有的人》,我越发觉得他是一个太过严肃的人。

在我看过的书里,鲁迅先生的文章大多都是批评别人或讽刺当时的社会状况,比如《孔乙己》。

孔乙己本是一个文人,但却因为不能通过科举考试当上官而堕落。他去偷秀才的书来卖钱,还用卖书的钱去喝酒。他穿着文人的衣服,却只能像粗汉一样站在店门口喝酒。有一次偷书被人打断了腿,他就只能在酒馆门口坐着喝酒。别人都讽刺他是偷书被打断了腿,他却说:“这怎么能说是偷呢?我就是借来瞧瞧。”哼,这一瞧把腿瞧断了。

说真的,我觉得鲁迅先生是该批评孔乙己。像孔乙己这样迂腐的人,不狠狠批评怕是不行的。

一个偶然的机会,让我发现了鲁迅先生幽默的一面。

书上说,鲁迅先生在厦门大学讲的课别有一番风趣,深受同学们的喜爱。这件事也许不足以说明鲁迅先生是一个幽默的人,我又接着往下看。有一次,鲁迅先生为一家报刊写文章。那家报刊只按文字个数给钱,标点符号不算。鲁迅先生也和他们商量过,可他们却说这是规定。于是,鲁迅先生便写了一篇没有标点的文章。主编看了之后对鲁迅说:“您的文章没有标点,我们发表不了。”鲁迅先生回答:“你们只付文字的钱,我就只写文字了。”最后,主编无奈之下,只好给鲁迅先生把标点的钱也付了。

除此之外,鲁迅先生的轶闻趣事还有很多呢!

鲁迅先生的文章不知唤醒了多少迷茫的青年,写作就是他的主场。他的故事我了解的多了,也就不惧怕读他的文章了。

鲁迅作文 篇26

在我幼年时代,我记得只有三个姓鲁的,一个是鲁智深,一个是鲁班,还有一个便是鲁迅。鲁迅是勤奋的,鲁迅是以笔为剑的,鲁迅又是以文章插入国民 党心腹的,我们的鲁迅有一颗真真正正的爱国心。

鲁迅是中国近代历史上第一个写白话文小说的人,也是第一个以文章与反动派、国民 党作斗争的人。他以他自己的文章不屈不挠的战斗着、抗争着,以思想作剑,寸笔为枪,于种种敌人抗争着……

鲁迅小的时候,有一次给父亲抓药而忘了时间,到学校时受老师批评,于是在书桌上刻了一个“早”字,从此在没有迟到过;他看见别的同学出去玩时,写下了一句话:“君子自重”。正是他的勤奋铸造了他日后的丰功伟业。

鲁迅的种种作品,像一把犀利的剑,直接插入国民 党反动派的心腹,并受广大人民喜爱。《狂人日记》这篇文章说明了希望人人都能成为“不吃人的人”,成为“真的人”。鲁迅对权势者和伪君子抱着深恶痛绝的态度。《孔乙己》中的丁举人,《阿q正传》中的赵太爷,《祝福》中的鲁四老爷,他们对社会的进步没有丝毫的热情,他们关心的只是自己的权势地位,只想着怎样升官发财,而正是他们,阻碍着社会的进步与改善。

在众多作家中,鲁迅是突出的一个,也是特殊的一个。人们也许在读鲁迅的小说时会有这样的疑问,仅仅鲁迅的小说,何以说在世界文学史上独树一帜,放出夺目的光彩?是的,他没有莎士比亚的累累巨著,没有卢梭的长篇自传,也没有那曲折动人的小说情节。然而他确实是位伟大的作家,因为他首先是一位伟大的战士。他生活在一片混沌的世界中,却异常的清醒和敏锐。他嫉恶如仇,使那些御用的反动文人们心惊肉跳,使病态社会的千疮百孔暴露无遗。他的幽默中闪烁出睿智与深刻,内心包含的是一颗忧愤深沉的爱国之心!

这就是我心目中的鲁迅先生,他属于中国,也属于世界。他虽然早已不在人世,却永远活在人们的心中。让我们发扬鲁迅精神,在人人心中包含一颗忧愤深沉的爱国之心吧!

鲁迅作文 篇27

他那瘦瘦的身体,如同大病初愈,他的头发一根根的直竖着,没有一根弯下来,他的胡子不仅浓密而且极像隶书的“一”子,他有时笑起来的时候,连烟都拿不住了。他就是鲁迅。

许多人的眼中都有着不一样的鲁迅先生,在我的眼中鲁迅先生是一位憎恶黑暗的社会,关心底层人民的作家,在我的眼中鲁迅先生小时候和我们一样梦想有自由、快乐的童年。

在课文《我的伯父鲁迅先生》中,我印象最深的是一则“医治车夫”的故事。那天夜晚,鲁迅的侄女与他的爸爸妈妈一起去往鲁迅先生的家中时,在路上遇到了受伤的车夫,鲁迅先生得知后,帮那位车夫医治伤口。令鲁迅侄女不解的是这么冷的天,车夫干嘛不穿鞋?鲁迅先生却深深的叹了一口气。鲁迅先生原本是出国留学回来的医生,可当他知道当时的中国人最大的病便是思想上的疾病,于是决定用文章去唤醒人民的灵魂。当然他弃医从文另一个原因是他十分关心底层劳动人民,憎恨当时的黑暗社会,因而,鲁迅先生尽自己的力去帮助劳苦大众。

鲁迅先生的《风筝》又让我看到了一个不一样的他。鲁迅先生小的时候,曾将弟弟的风筝折断,踏扁,说弟弟玩没出息的玩意儿,当鲁迅长大后,看到一本书上写着“游戏是儿童最平常的表现,玩具是儿童的天使”。这时他整个人像是灌满了铅,他的心中有了深深的愧疚。他来到弟弟家,想得到他的原谅,可没想到,他的弟弟早已忘却。我一直认为鲁迅先生那么有名气,又那么平易近人,是因为小时候就是个宽容的孩子,完美的孩子,没想到也会犯下让他愧疚那么久的事。

我眼中的鲁迅先生是一位用笔作战的战士,同样也是被毛主席称为是中国文化革命主将。鲁迅先生说过:“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鲁迅先生不管别人怎么去批评指责他,他还是坚持为人民服务。我眼中的鲁迅先生是一位有时让人无法用语言来比喻的人。

鲁迅作文 篇28

再也没有鲁迅了,没有。

先生已去了70年,我们一直在赞叹先生的文章,一直在背诵先生的名篇,一直在怀念先生的事迹。

鲁迅是空前的,纵观中国文学的漫漫长路,他是最耀眼最璀璨的一颗星。他个性的为人,他个性的文笔,文坛中为数寥寥。

鲁迅是绝后的,他的文学成就迄今无人能及。人们一直在为先生个性的文章叫好,无人不晓他是最伟大的思想家、革命家与文学家。但能说出这些的人们并不完全清楚鲁迅的痛楚与寂寞。

书架上堆满了戴望舒的诗、梁实秋的散文、郁达夫的小说,鲁迅去哪儿了?是一声无奈的叹息,还是不置可否的一笑?

鲁迅的文章好像缺了点什么,悠闲?温和?暗淡?感性?这样与众不同的文章难以和现代的新新人类产生共鸣。如果我们没有记错的话,60多年前先生曾批判过这些“漂亮、雍容、缜密”的文章,说这些是“使人麻痹 的”,但如今它们却都成了最流行最大众的,是历史嘲弄了鲁迅,还是鲁迅调侃了历史?

先生为中国文学杀出了一条血路,颇为尴尬的是,路上再也没有人走了,我感到先生“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的悲哀。先生的个性文采和犀利笔锋,让现代人难以接受。现代人有一个共同的缺点,就是不愿让犀利的目光洞穿自己的弱点,不愿意受到委屈。

于是,我们在绞尽脑汁理解鲁迅的文章时,也潜移默化地接受着“不要当另一个鲁迅”的教诲。相比之下,新新人类似乎比鲁迅更富有个性,他们讨厌孔乙己、闰土呆若木鸡的形象,却宁愿喜欢“小丸子”那样“无知者无畏”的社会小人物;他们讨厌阿Q的穷酸相,却宁愿追随“哈韩族”的脚步;他们讨厌涓生和子君那样反封建的呐喊,却宁愿生活在一片混沌之中……在个性多元化的社会中,惟独鲁迅的“个性”显得如此寂寞,也许这正是“自古圣贤皆寂寞”。

鲁迅注定是寂寞的,那个寒冷的大年夜里,在鲁镇的祝福声中逝去的祥林嫂已离我们越来越远,最终化为一个小黑点,随时光的流逝,被记忆封存。

鲁迅作文 篇29

一股黄酒的醇香味从不远处袭来,我加快了脚步踏上了那一条窄窄的青石板路,来到这陌生又熟悉的地方——鲁迅故里。

眨眼间,这里又变样了,我捧着一盘臭豆腐打量着四周,心里一阵兴奋,擦了擦布满酱汁的嘴,继续朝前走去。竹丝台门,青瓦白墙,墙面上布满了爬墙虎,似有一群穿着长衫的孩童带着嬉笑从我身边经过。已是初冬时节,凉意阵阵,来这里游玩的人却络绎不绝。我跟着一排队伍走进了一个台门,这里便是鲁迅笔下的三味书屋,从书上知道有这么个地方但是几乎从来没进来过,一桌一椅,一草一木似乎都还保留着当年的样貌,使人置身于那琅琅读书声中。独酌一杯清茶,细闻花草的幽香,这一切是那么惬意。

跨过门槛,走过弄堂,来到了鲁迅儿时嬉戏的地方百草园,一大片翠绿映入眼帘,好大的一块空阔地。一杆,一线,一罩就是这么几样,“嘭”得随着一声响声,几只鸟雀被罩在了鸟笼中,鲁迅欣喜地看着自己的收获,在菜园旁蹦来跳去,这画面在鲁迅的记忆中充满了多少乐趣啊!从百草园出来绕过几个回廊来到一间书房,门口摆放着一张破旧的桌子,走近一看,上面刻着深浅不一的几个笔画,显然是在刻一个“早”字,只是几个字刻错了笔画,只有在右上方赫然刻着一个工整的“早”字。我不禁感慨,鲁迅是有多大的毅力啊!也正是这样的毅力促使他为人民,为中华民族不断地拼搏,斗争。他用他的笔写下了一部部伟大的作品,他笔下那一个个鲜活的人物,一句句至理名言无不提醒着人们要敢于和旧社会做斗争。

“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他正是这样一个可敬的人。这个世界上还有许多人在用自己的方式捍卫着自己的国家,因为他们都和鲁迅一样都生活在这片宽阔的土地上,因为他们都是中国人。

当我走到这条青石板路的尽头,一抹阳光落下,洒在了这条路上,回首一望,仿佛看到他欣慰,安心的一笑……

鲁迅作文 篇30

我国有这样一位大文豪:他常常穿一件朴素的中式长衫,短短的头发刷子似的直竖起来,浓密的胡须成一个隶书的‘一’字……。他就是伟人——鲁迅。毛泽东曾

“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是鲁迅对自己一生的写照。伟人——鲁迅对自己的要求很高,很严格。鲁迅对那些地主、黑暗统治者看都不看一眼,对那些劳苦人民却甘愿俯下身子为他们做牛、做马。鲁迅的名言不但写出了他对地主、黑暗统治者们的恨,还写出了他热爱那些劳苦大众的心。鲁迅的一生是为别人想的多,为自己想的少的一生。鲁迅是一个爱国、爱民的伟人。

鲁迅对自己孙女的教育方法很特别、很有个性、也很有效。有一次,鲁迅先生在吃晚饭的时候和他的孙女周晔聊到了《水浒传》,而周晔那时读书总是囫囵吞枣,当然读《水浒传》自然也没看的很仔细,当鲁迅先生问她的时候,周晔只能张冠李戴的乱说一通。而鲁迅先生则用:“哈哈,还是我的记性好”这句话,委婉的批评、教育了周晔要认真读书,不能囫囵吞枣。同时,鲁迅先生也在教育我们要认真读书、努力向上。同学们,我们一定要以鲁迅先生为楷模,奋发学习,在校做一个优秀的好学生。

鲁迅先生还非常关心青年们的生活、学习。他一生接待过来访青年五百多名,亲自给青年们写回信三千五百多封,关心过的青年更是不计其数。

鲁迅先生就是这样一个人,为别人想的多,为自己想的少,忧国忧民,为人民、为祖国。他宁愿自己的生活过得不好,也要让人民的生活过得好!鲁迅先生还是一个大文豪,他从小热爱读书,长大后不但知识渊博,心也很好。常常帮助劳苦大众,他迫切希望劳苦大众早日脱离水深火热的生活。

伟人——鲁迅一生以笔为武器,战斗了一生,被誉为“民族魂”!同学们,鲁迅永远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鲁迅作文 篇31

很小的时候就开始读鲁迅。可那时的鲁迅于我,只是一个模模糊糊的影子。只是觉得他笔下的人物,都一反常态的狰狞而复杂,仿佛人心中的太阳永远没有升起,世界还处于开天辟地时的迷雾之中。读鲁迅,就像读俄国的小说,总是一种洗不掉,逃不脱的罪恶感。

念初中时,也会间或重温鲁迅的散文和小说,可也只是能隐约了解那些刻意用字的背后,隐藏着一种怎样汹涌而难言的情绪。

直到现在,我在一个“帘卷西风”的萧瑟秋季,在深秋灿烂而短暂的阳光下翻晒这些曾经一遍又一遍读过的文字,却意外地拾起了一些未曾预料到的感动。

这时候,那一个个文字对我来说,是铮铮铁骨的响动。它们争先恐后的跃入眼帘,然后直入心。原来容易遗忘的,现在却被轻而易举地铭记心里。我仿佛才注意到,鲁迅并不华丽的文笔,其实一直在紧紧抓住人的心灵,一直在试图向人们勾勒一幅他心中的市井。

从《药》到《阿Q正传》再到《祝福》,从《幸福的家庭》至《肥皂》再至《伤逝》。人性在鲁迅的笔下不是分明的黑白两面,而是令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复杂体,家庭在他的眼中不再代表幸福,会有纷争、虚伪、做派的家庭才是真实。于是,在生动而且深入地刻画下,一个个人物在我们夹杂着愤怒的咒骂及盈眶的同情热泪中被我们所接受。他们不是最受我们喜爱的,但一定是最难以忘记的。

那种从小就觉得摆脱不掉的罪恶感消褪了。竟然开始觉得鲁迅构造的其实是一个单纯而又丰富的世界。至少当他写下这些文字时,他的动机简单极了:为了表达自己对现实社会的愤怒,为了向人民传达自己心中的呐喊,甚至偶尔为了怀旧。

怀有这种心情的人,是有着一颗赤子之心的人。这种源源不断地热诚让他对写作欲罢不能。于是,一种种画面一缕缕心情,就在他文章中不断地绵延开去。

鲁迅的书,真是能够常阅常新。在成长的路上有他的书相伴,也是一种难能可贵的幸运。

鲁迅作文 篇32

手捧一本书,品一口清茶,在一个安静的午后,细细品读哪有力的文字,感受鲁迅的爱国热情。一束阳光下,与鲁迅相遇,多么幸福,走进鲁迅,深深地感受着、品味着,这爱国志士的勇敢和无畏。

鲁迅,一名伟大的战士。“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是对他的准确写照。他的“横眉冷对”不只是一种表情,更是一种担忧,对国家民主命运的担忧。横眉冷对,冷对权贵势族的迫害,俯首写作,为中华民族开一剂文化良方。他呼喊着、抗争着,想要唤醒麻木无知的中华民族,是的,他做到了,一个又一个战士奋起抗争;一个又一个大学生市街游行。我看到了他的伟大,我读出了他的坚强;我感受到了他忧国忧民心情。

他的文学作品,一如他的人一样。从他的《朝花夕拾》中,我读出了他对童年的怀恋;从《社戏》中,我读出了他对封建社会教育的不满;从《呐喊》中,我读出了他对中国人麻木愚昧的无奈。每一个字、每一个词、每一句话、每一篇文章都注入了他深深的爱国之情和亡国之恨。走进鲁迅,感受他对国家的情、对国家的担忧。你就会明白,他深邃的目光里,包含着多少情感。

很多人都读过《阿Q正传》,这本书充满了鲁迅先生对中国人劣根性的讽刺。一些以阿Q为代表的愚昧人民,在我们看完哈哈大笑的同时,有没有感受到鲁迅的一丝无奈?《藤野先生》中,当鲁迅看到中国人围观看日本人杀害自己同胞时还拍手叫好,他是多么的悲怆!当他看见在悲惨社会中受尽折磨的祥林嫂时,他是多么的心酸!当他看见自己的童年伙伴闰土一失以前的活泼健康,为生活而四处奔波时,他的内心是多么的沉重!

鲁迅,这个伟大的爱国志士!他吃的是草,挤的是奶;他不慕虚荣、无怨无悔。将自己的一生都投入到革命事业当中。让我们走近他,读他的坚强、爱国、忧虑。

鲁迅作文 篇33

说到历史上的名人,相信大家能说出口的有很多,比如刘备,关羽,司马光,诸葛亮,曹操等,但是在这么多人里,却只有寥寥几人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其中有一个人就是鲁迅。

一谈起鲁迅,肯定是有很多故事百谈不厌,那么,你们了解他的出生吗?鲁迅,原名周树人,浙江绍兴人,鲁迅是一名伟大的作家,我们之所以认识鲁迅,除了他的品格外,还通过他的文字。鲁迅的文字文笔犀利,读完之后常常能够使人拍案叫绝。由此可见,鲁迅不仅文笔好,且爱憎分明,那么鲁迅为何写作呢?

很多人都知道鲁迅弃医从文,可鲁迅为什么怎么做,大部分人都各执一词,其中最可能那边是鲁迅因为爱国,可他为何因为爱国而弃医从文,就不得而知了。

鲁迅早年因为国内学校乌烟瘴气,而去往日本仙台。在那里,他由于是个中国学生,并且成绩比别人好而备受偏见。鲁鲁迅的生活环境远比其他人差,再受到这些不公平待遇以后,又发生了一件事,这件事为他后面弃医从文起了根本性的原因。

这件导致他改变态度的事,便是看电影,顾名思义,看电影发出来的事件。有一次其中有一个片段让入境终身难忘,中国人给俄国当侦探,被日本人抓住,日本人在执行枪决的时候,旁观的都是中国人,枪响之后,所有的中国人都拍手叫好。鲁迅这才意识到一个人精神上是麻木的,那么再厉害的医术也换不醒他。从这刻起鲁迅就意识到这点,于是他告别了他的老师,开始了文学创作之路。

鲁迅的文笔给人感觉就是文笔犀利,用笔独僻,他不会用华丽的词语来修饰,也不会用各种修辞让我们感到很艳丽。他的文笔很朴素,但他却用这种朴素的语言唤醒了民众的意志,唤醒了当时麻木不仁的中国人。

鲁迅是民族魂,我们应该将他那种爱国,爱民的意志传承下去,一步一个脚印。

鲁迅作文 篇34

有一个人,他时常穿一件朴素的中式长衫,短短的头发刷子似的直竖着,浓密的胡子成隶书的“—”字形……他,就是我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鲁迅。

鲁迅,原名周樟寿,字豫才,故乡在浙江绍兴。1918年,他首次用鲁迅这个笔名发表文章——《狂人日记》,之后,鲁迅又发表了许多文章,代表作:《呐喊》、《彷徨》、《朝花夕拾》、《阿Q正传》、《孔乙己》……他用笔战斗一生,在旧中国,起到了带头作用。

鲁迅小说作品数量不多,意义却十分重大。鲁迅把目光集中到社会最底层,描写这些底层人民的日常生活状况和精神状况。这是和鲁迅的创作目的分不开的。鲁迅说:“我的取材,多采自病态社会的不幸的人们中,意思是在揭出苦,引起疗救的注意。”这种表现人生、改良人生的创作目的,使他描写的主要是孔乙己、华老栓、单四嫂子、阿Q、陈士成、祥林嫂这样一些最底层普通人的最普通的悲惨命运。这些人生活在社会的最下层,最需要周围人的同情和怜悯、关心和爱护,但在缺乏真诚爱心的当时的中国社会中,人们给予他们的却是侮辱与歧视、冷漠和冷酷。

最令我们痛心的是,他们生活在无爱的人间,深受生活的折磨,但他们彼此之间也缺乏真诚的同情,对自己同类悲剧的命运采取的是一种冷漠旁观甚至是欣赏的态度,并通过欺侮比自己弱小的人来宣泄自己受压迫、受欺侮时郁积的怒愤之气。在《阿Q正传》中,别人欺侮阿Q、阿Q则欺侮比自己弱小的尼姑;在《祝福》中,鲁镇的村民把祥林嫂的悲剧当作有趣的故事来欣赏……所以这一切,让人感到一股寒意。鲁迅对他们的态度是“衣其不幸,怒其不争。”鲁迅爱他们,但希望他们觉悟,希望他们能够自立、自主、自强。

鲁迅一生以笔为武器,描写出了当时底层人民的悲剧生活,被誉为“民族魂”。“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苦为儒子牛。”是鲁迅一生的写照。

1、能够让人从癫狂中沉静,从暴戾中平和的力量,就是所谓的爱情吧。

2、后来我知道了,没有自我的人,走到哪里都找不到自我。而孤独的人,无论在谁身旁,都还是一样孤独。

3、世界上其实根本没有感同身受这回事,针不刺到别人身上,他们就不知道有多痛。

4、我相信你,不是不爱了。只是我们的爱情实在走不下去了。

5、我走在逃离命运的途中,却与命运不期而遇。

6、爱对了人固然是运气,若是爱错了,那也叫青春。

7、年轻吗?不要紧,听过几首歌,爱过几个人,就老了。

8、我们离暧昧很近,可是离爱情,似乎又好远。

9、世界这么大,风景那么多,但旅行的意义并不在于拍了多少照片,走了多远的路,而在于旅途中,是否找到了与往昔不一样的自己。

10、什么都是短暂的,只有怀念和失去是漫长的。

11、我年轻时曾是一个性格暴戾的少女,把决绝当做美德,搞砸了跟很多人的关系,我爱过的和爱过我的都有。当我想起这些,忽然内心有所震动和钝痛,因为这其中也包括了那些我并不愿意失去的人。我跟自己讲,往后的日子里,现在存在于我生命中的情感,我再也不能搞砸了,一个都不行。

12、要很久以后他才会明白:爱可以燃烧也可以永恒但这两者不可能共存。

13、原来这世上真有这样一种情绪,唯有哭泣才能表达。

14、我们总是把心里最想说的话藏着,为了所谓的尊严,也为了许许多多愚蠢的理由。

15、所有的青春都会逝去,却非所有的逝去都有补偿。

16、一个人的阅历,全部写在眼睛里,我的眼神从清亮到沉浊,所经历的不过是一场又一场的伤害和一次又一次的离别。

17、人在爱的时候,依然是孤独的,不同的是,没有惧怕。

18、离开他的时候我就明白,爱是一回事,生活是一回事,艳遇是一回事,岁月是另一回事。

19、我爱你,这不仅意味着我想和你在一起。我说我爱你,就代表我的承诺不会伤害你。

20、随着年纪越来越大,能够结交新的知心朋友的机会也越来越少,因此我分外珍惜从过去一直持续到如今的友谊。每当我与这些老友聚会过后,压抑和焦虑总能得到缓解。他们的存在,让我觉得这世上总还有这些干干净净的感情是为我保留的,那么,只要这些人都在,属于我的世界就不会崩塌,不会改变。

21、你越来越消沉,从活泼明艳的少女蜕变成穿着深色衣服的成年女子,沉默地穿越由人构成的沙漠喝海洋,你走了很远很远的路,但你不知道还可以相信什么。

22、生是低处仰望,爱是尘世幻想。

23、我不知道还可以拿什么来让你留下,我这残破的余生,像是早已荒芜的花园,长不出一株明艳的植物。

24、这些年来,我从来都不是你喝醉时突然叫出口的名字,我只是这么多年一直站在你右侧,与你谈天说地,陪你成长的女子。

25、我曾经告诉自己,如果能不动真心就尽量别动,如果实在动了真心那最起码要不动声色,这样起码可以不伤自尊,然而,那一刻,我出乎意料地狠狠砸下泪来。转身逃遁,不敢再多看一眼。

26、不会撒娇,小时候想要什么东西就只会眼巴巴的看着,得不到就只好算了。长大之后,以为得不到是因为自己不够努力,后来才发现,其实会撒娇比努力还管用。有时候真羡慕那些甜甜的姑娘,软软糯糯的说句话,笑一笑,人心都能融化,我站在旁边,被反衬得粗糙又坚硬,仿佛一瞬间长了满脸络腮胡。

27、世上道路何其之多,可我无论怎么走,都走不成与你殊途同归。

28、我也不想这样,一晌贪欢,醒来就是南柯一梦。给的时候以为是幸福,谁知道溃散的时候成了什么。我只是寂寞,却没有堕落,我只需要陪伴并不欠缺救赎。

29、时间是无敌的,爱恨情仇,前生后世,无论多么刻苦铭心,在时间的面前都是回首时的淡尘清烟,何况你只是我素白青春里的一道注定要静默的伤。

30、太轻易得到的爱情,大多不矜贵。这是我说的,越对一个人好,越不被珍惜。这也是我说的。如今这些话统统都印证在我的身上。

31、有时候站在路边看着人来人往,会觉得城市比沙漠还要荒凉。每个人都靠的那么近,但完全不知道彼此的心事,那么嘈杂,那么多人在说话,可是没有人认真在听。

32、很多珍贵的经验和一闪而过的灵感,都是在我独处时所获得的,我逐渐意识到独处是比恋爱更加复杂的课程。学会如何与那个暴戾、消沉、偏执的自己相处,才有可能与他人构建一段平等并且自由的关系。

33、我知道世界上不是没有丑陋和险恶,可是我更相信,向往善良和光明,才能够令我们不惧黑暗。

34、人人都说你活该凄凉,其实没人懂你的情长。

35、命运是公正的,它知道你的及现在哪里,它不会把你承受不了的苦难强加给你。

36、命运总会出其不意的给你来一个难题,这种时候你会产生一种错觉,好像有很多选择摆在你的面前,你可以随心所欲。其实这时候的你,比以往任何时刻都要孤独和艰难,你不知道迷雾什么时候才会散尽,你不知道哪条路上布满荆棘,哪条道路暗藏沼泽,唯一可以依靠的,是你的直觉,唯一可以跟随的,是你的心灵。

37、很久之后你想要的一切都握在手中,你成为了曾经梦想成为的那种人,甚至更好,更成功,但你还是怀念过去的自己,简单的生活,皎洁的月光。

38、这个世界上最能够令你悲痛的,最能够伤害你的,不是你的`敌人,而是你的亲人。

39、如果你爱过你就不要问这样的问题。其实世上没有什么好的爱情和坏的爱情,只有实现了的爱情和夭折了的爱情。我们是受过了伤痛,余生都在流血的人。

40、这世上很多事注定只能浅尝辄止,陷得深了心就会疼。

41、原来童话都是骗人的,哪有那么多灰姑娘,时间一到,宫殿的归宫殿,厨房的归厨房。

42、这些年来,离我最近地是你,离我最远地也是你,后来我终于明白,所有地悲欢都是我一个人的灰烬。

43、那些生死悲叹,你以为是人生一世,但月亮见过太多,知道这只是尘埃一瞬。

44、最珍贵的东西,往往也最易破碎,例如爱。世界上无数个事实都证明过,建立在利益,物质,或者其他目的之上的关系,较之仅仅不掺杂质的情感,反而更为稳固和持久。所以那些相信爱是生命中唯一之救赎的人,活该孤独。

45、原来,我们这些人的青春,每一个人都是暗伤连城。

46、在蓝天之下,大地之上,诗意的栖居。我的果实在树上,我的食物在地上,俯拾即是。

47、你所有的痛苦与困顿,都是自己一个人的事情,你的生死,不关任何人的事,你的伤口在流血,别人却在为晚上吃什么发愁,这世上没有感同身受,所有的开导都是纸上谈兵,所有的安慰都是隔靴搔痒,所有的陪伴都是徒劳无用。

48、最辛苦的不是两地相隔,而是明明相爱,却不敢想未来。

49、我想,每个人生命里应该都有那样一个人,无论何时想起他来都想哭,会觉得难过和遗憾。哪怕过去很久很久,只要看见他,还是会泪流满面。

50、这个世界上,最难堪的事恐怕就是这样,以身相许却报效无门。

51、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一个刺青爱人,大火不能熄灭,众水不能淹没。

52、关于你我之间的结局,如果这样还不是最好,那怎样才是最好。无非是你住静谧河滨,我住寂寞城堡。

53、我想我能够明白,为什么时间过去了你过不去。

54、爱的那么痛苦,那么沉重,该分离的到时候还是要分离,该破碎的到时候还是要破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