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活》读后感 篇1
在寒假里,我读完了俄国19世纪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又一大着作——《复活》。
“复活”,顾名思义指死去的人再一次获得生命,当然,现实生活中不可能有这种事。我对托尔斯泰颇有了解,他并不是一个科幻作家,因而我怀着兴趣翻开了这本书。
书中讲述了一任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早年与一个女仆卡秋莎·玛丝洛娃发生了爱情。聂赫留朵精神上受到了污染,以至后来对卡秋莎·玛丝洛娃做出了无法弥补的丑恶行为,并抛弃了她,至使其堕落。在多年后,两人以犯人和陪审员的身份重逢于法庭,做为陪审员的聂赫留朵夫良心深受谴责。为了“赎罪”,他开始了对玛丝洛娃的“救助”。在为此奔波的途中,聂赫留朵夫亲眼目睹了俄国农民的痛苦与贵族的压迫。最后“救助”终未成功。于是,聂赫留朵夫决定与卡秋莎·玛丝洛娃同赴西伯利亚流放地。这时的他感到精神上受到了“复话”。
读过后,我仍不大理解,在片刻沉思后。我才渐有所悟:精神是肉体的支柱,有些人虽然仍活在世上,却只是行尸走肉,受人唾骂。相反之,有的人虽已死去上百年,然而即使再过上千万年,他(她)的精神依然永存于世,受到世人的敬仰。
在堕落的人中,也有重新“洗清”自我的人。书中男主角聂赫留朵夫,就是一个从纯洁无邪的少年,堕落一时,最后终于在精神上恢复了自我。这又体现出了当时俄国政治的黑暗。
我曾经读过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甚是精彩。望大家也看一下。还有对大家说的:在看一类名著之前,最好看一下作者介绍,有助于大家理解。
《复活》读后感 篇2
正如名字《复活》,这部小说描述的是聂赫留朵夫的和玛丝洛娃两个人复活的故事。尤其是主人公聂赫留朵夫的精神救赎,让我深有感触,看到了人性的光芒。
聂赫留朵夫曾经是一个意气风发,思想进步的青年。后来由于受着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开始颓废,虚度光阴。但是在一次做陪审员时,他遇见了年轻时曾经诱骗过的玛丝洛娃,生活从此开始发生了质的改变。未泯的良心,人性的凸显,聂赫留朵夫开始觉醒。他决定要不惜一切代价向玛丝洛娃赎罪。
最终聂赫留朵夫不仅拯救了玛丝洛娃,也拯救了自己。他的精神得到了救赎,人格得到了升华,同时开启了他崭新的人生,成功的完成了自我救赎。聂赫留朵夫复活了,其实也是人性的回归。
在现今社会,人们对周围发生的事情所表现出来的冷漠,对弱势群体表现出来的歧视,无不彰显着人性的缺失。更有甚者受着欲望的驱使,利益熏心,不择手段。道德的沦丧,人性的缺失,触目惊心。社会在进步,人类却在倒退。
从古自今,人类一直都对人性怀着美好的向往。社会的理想美好其实就在于人性的美好。人性本善。善与恶往往就在一念之间,好人与坏人就在这一瞬间也会发生转换。呼唤人性的回归,让我们的社会多一些善,少一些恶;多一些好人,少一些坏人;多一些热情,少一些冷漠;多一些尊重,少一些歧视……“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复活》读后感 篇3
聂赫留朵夫凝视着那盏油灯的火光,想得出神。他想到生活里的种种丑恶现象,又设想是人们能接受这些箴言,我们的生活将会变得怎样。于是他的心充满了一种好久没有感受到的喜悦。
替主人公聂赫留朵夫写出这话,我也是思绪了很长时间的。这本书描写了男女主人公的精神复活,尤其是男主人公聂赫留朵夫的精神复活。他大学期间是一个纯洁、热诚、朝气勃勃、有美好追求的青年,在姑母家度假时,于美丽纯洁的少女卡秋莎恋爱。等他进入军队和上流社会以后,过起了花天酒地,醉生梦死的生活,并诱骗了卡秋莎。这也是卡秋莎后来堕落的主要原因。直到在法庭上相遇,聂赫留朵夫良心发现,在为玛丝洛娃(卡秋莎)奔走申冤,上诉失败后就陪她去西伯利亚流放。聂赫留朵夫的行为感动了玛丝洛娃,她重新爱上了他。但为了不损害他的名誉地位,玛丝洛娃拒绝和他结婚而同一个“革命者”结合。两个主人公都达到了精神和道德上的“复活”。
在我读这本书时,一位律师的话引起了我的注意。“我看见他们不能不感激涕零,因为我没有坐牢,您也没有坐牢,我们大家都没有坐牢,那就的感谢他们的恩德。至于要唬夺我们每人的特权,流放到不很远的地方,那是在容易不过的事了。”其中的“他们”就是检查官和有权引用或不引用法律的人。这话真是让我深思,如果“他们”可以为所欲为,那还要法院干什么呢?同时,聂赫留朵夫与卡秋莎的爱也让我感动。她爱他,认为自己同他结合,就会毁掉他的一生,而她和西蒙一起走开,就可以使他恢复自由。她由于实现了自己的愿望而感到高兴。这部作品具有高超的艺术性,高度的真实性,深厚的人性。反映了沙皇俄国社会的方方面面,刻画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要克服使人们饱受的骇人听闻的罪恶,唯一可靠的方法,就是在上帝面前承认自己总是有罪的,因此既不该惩罚别人,也无法纠正别人。当我遇到了一切追求精神生活的人常常遇到的情况。那就是我起初觉得古怪、荒诞甚至可笑的思想,却不断被生活所证实,有朝一日我会忽然发觉这原是及其平凡的无可怀疑的真理。
《复活》读后感 篇4
暑假,我一口气读完了托尔斯泰晚年的一本着作《复活》。似乎很深奥,却又像读懂了什么,精神上的复活,比现有拥有优越的物质生活显得更加珍贵,更有意义。
一个曾经有着纯真美好的童年,对生活充满希望的年轻人,却在鱼龙混杂的上层社会中过着花花公子般的生活;一个美丽纯朴的姑娘,在长达八年的堕落生活中。他们也许会这么浑浑噩噩地过完一生,但因一次法庭上的偶遇,使这一切发生了改变……
这一次,聂赫留朵夫以陪审员的身份来审理玛丝洛娃的案件,他认出被告就是他年轻时伤害过的卡秋莎·玛丝洛娃,又听到她被冤枉时的惨叫,或许是灵魂的反省吧,他在玛丝洛娃入狱后奔波在社会的高层,希望替他减刑,可都没成功,一次次探狱,聂赫留朵夫看见玛丝洛娃奄奄一息的样子,觉得自己现在所拥有的都不算什么,于是用自己的全部家当将她保释出来。
他又一次向她求婚,她却拒绝了,因为她不想连累聂赫留朵夫……
这里,聂赫留朵夫和玛丝洛娃真正意义上的复活了,这并不是死而复生的复活,而是一种心灵反省和净化,使自己的心灵得到升华。托尔斯泰在这本书中反映了人性的丑陋与纯洁。《复活》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大家有机会可以读读他。
《复活》读后感 篇5
《复活》是俄国著名作家托尔斯泰的代表作,坚信有很多人在学生时代就曾阅读过这本书。在我国自20世纪初至今已出版过6种译本,三四十年代先后有戏剧家田汉和夏衍改编的同名剧本的发表和上演,作品和它的主人公已成为我国读者和观众极为熟悉和喜爱的人物形象。
文章写的是玛丝洛娃因被迫给一位商人的茶里下安眠,案发后,茶房和侍女贿赂律师,把罪全栽在玛丝洛娃身上,被叛了去西伯利亚苦役四年的罪行。
这时,法院陪审员聂赫留朵夫认为法院作出了不公平的判决,要求上诉到高级法院,玛丝洛娃也上诉到大理院,却被理由不充足而驳回了,聂赫留朵夫把自己所有的田地贱价出租给了当地的农民,也复活了自我的精神,关掉了人的本性的阀门,开启了精神之人的阀门。
于是,他灰暗老化的眼角膜脱落了,使他对社会与生活的问题有了新的认识。在他的心中,革命者都是思想用心、向上的人,精神道德面貌高于一般水平,他对他们充满敬意。
《复活》一书如实地描绘了劳动人民的悲惨境况,描绘了形形色色官僚的丑恶嘴脸,揭示了官僚制度的腐朽和教会欺骗的实质,表现出深厚的人性,宣扬了高尚的人性。学习座右铭
我认为拥有人性是做一个人最基本的原则,要让精神的自我永存,就要行得正,有自己的主见,有勇于自我审视检讨的勇气。
善与恶往往只在一个人的一念之间。
《复活》读后感 篇6
《复活》是托尔斯泰暮年的又一部力作,罗曼·罗兰所说:“妻子、儿女、朋友、敌人都没有理解他,都认为他是堂·吉诃德,因为他们都看不见他与之斗争的那个敌人,其实这个敌人就是他自己。”
“托尔斯泰,你是否依照你所宣扬的主义而生活!”他痛苦地回答:“我羞愧欲死,我是罪人,我应当被人蔑视。”终于,在82岁的暮年,托尔斯泰在一个寒冷的冬夜,独自逃出了家门,在一个无名的小城一病不起。弥留之际,他号啕大哭,对守在他周围的人们说道;
“大地上千百万的生灵在受苦;为何大家都在这里只照顾一个列夫·托尔斯泰?”
其实,托尔斯泰发出的是对苍生的疑问,也是对痛苦心灵的回应,在这里我们分明又听到了贝多芬对生命的欢乐歌唱。
这就是罗曼·罗兰在《名人传》里留给我们的永恒的精神光芒。
《复活》读后感 篇7
前几日有幸获赠一本书《山神复活》,书是裴黎光老师写的,讲述了青海高原一个特殊的地区(热贡)所存在的一种特有的民俗活动【热贡六月会】的故事。
拿到书的时候裴老师简单介绍了成书的过程,依旧是标志性的微笑、平和的语调。“我接触热贡地区,是从20xx年开始的。第一次去那里就很惊讶,很感动,接下来的五年,几乎就是我的“热贡五年”。每年一次,四次往返,路已行万里,但书只成一卷。只有200页,使用图片255张,精炼文字39000有余。应该有2到3个小时可以看完。”
我记住了最后这句话,但却无法在裴老师所说的时间内读完。几乎每个章节都会掩书思考,看似简单的字里行间却蕴含了丰富的信息。
他的每一个镜头给我们呈现出了一个又一个活着的山神,看似随意的镜头却凝固了具有代表性及特色的画面,带给我们身临其境之感受。
文字使用了大量的原始对话内容,笔下便流淌出一众灵魂间的对话。看似平淡的叙述,笔触却道出一幕又一幕惊心动魄的故事,引领我们深切感知着那方水土那方人的精神世界,沉浸其中,有所顿悟。
正如裴老师书中所说:
“人与神的合体,人与神的狂欢。这也许正是拉哇的魅力所在,也是六月会的魅力所在。”这不只是一本书,而是一部热贡地区活着的图腾,通过一个苦行的灵魂与若干个有趣的灵魂构成。
我反复感悟“山神复活”,忍不住电询裴老师为何有这样的书名。
“我不知道这样的书名是否合理,只是一种感觉,行走于那处山水之间的第一感觉。神是不会消亡的,正如那里的人们一样。山神存在于那些山人的灵魂深处,便是那一张张鲜活的面孔。所谓“复活”只是这种感觉,不一定准确,但很形象。希望在我心中、在更多看到这个故事的人心中复活。”
听完一如既往的平缓叙说,我若有所悟。
书中的裴老师这样说:“我有时候想,我们常常用一种猎奇的眼光去看待别种文化,而少了应有的平等和尊重,对于一种普遍存在而且源远流长的信仰,我们怎能问它的真假呢?那是信仰,那是他们的生活。他们活在其中。”读到这里,我似乎越来越明白了书中的美好,255幅摄影作品和近4万字开始与我融合并生动起来,越来越明白一位孤独万里的行者描绘出如此的图腾是怎样的卓越。
裴老师在书的最后这样说:
“我不止一次赞叹过此地人民的俊美,我非常感激那些进入我镜头的俊男美女和朴实的人们。因为太美,我倍感珍视、亦将其分享给更多热爱美好的人们”。
这样的结束语依然如故的平和,但我却深感荣幸,可以读到一位朋友的欣喜,尤其是在如此浮华的世界,《山神复活》带来了高原上远古的沁凉,让我有所收获,心中难以掩饰一种冲动,去复活心中的山神。
《复活》读后感 篇8
读完了《复活》这一本书,作者在书中揭露了当时法庭、监狱和政府机关的黑暗,揭露了官吏的昏庸残暴和法律的反动。在严肃的法庭上,一群执法者各有各的心思,随随便便地将一个受害少女玛丝洛娃判刑。在主人公上诉的过程中,又进一步暴露了沙皇政府机构从上到下都没有好人:国务大臣是个贪婪成性的吸血鬼,柜密官是镇压波兰人起义的刽子手,掌管犯人的将军极端残忍,副省长以鞭打犯人为乐,而狱吏也以折磨犯人为能事。这是一个怎样的群体,一个怎样的统治阶级?
小说在激烈地揭露和批判俄国社会的同时,也成功地塑造了两个丰满而复杂的人物形象——涅赫留朵夫公爵和玛丝洛娃。涅赫留朵夫是一个“忏悔”贵族的典型。小说通过这个人物在思考和探索解决社会问题的过程中,充分展示人物思想的发展,来刻画人物的。在整个小说中,他的贵族阶级旧性不断死灰复燃。因此他每走一步都要经过痛苦的斗争。这一切都使得这个人物形象显得丰满和真实可信。不过,最终他的心灵复苏是给人以强烈震撼的。
用法国著名思想家,文学家罗曼。罗兰的话说:《复活》是歌颂人类同情的最美的诗——最真实的诗,书中体现了卑劣与德性,一切都以不宽不猛的态度,镇静的智慧与博爱的怜悯去观察。
《复活》读后感 篇9
对于列夫·托尔斯泰,我们是再熟悉不过。课文世间最美的坟墓让我们了解了这位俄国大文豪的朴素精神,从他的战争与和平、安娜卡列尼娜等作品中,感受到作者的爱国之情和对农奴制的批判。七十年代末到八十年代初,托尔斯泰的世界观发生了重大的转变,从贵族地主阶级的立场转向宗法制的农民一边。这一转变集中地体现在这部长篇小说复活的创作中。
复活是托尔斯泰思想和艺术探索的一个新的里程碑,代表托尔斯泰创作的最高成就。小说通过地主养女卡秋莎玛丝洛娃的受辱、堕落以及下狱、流放的悲剧,表现了对被侮辱、被伤害者的深切同情,“十九世纪末沙皇统治下的俄国监狱遍地,关满了成千上万的革命者和无辜的百姓。”对沙皇的统治作了无情揭露、批判,鲜明地体现了作者“撕毁一切假面具”的“最清醒的现实主义”。“不行!那个怒容满面的法官斩钉截铁地回答。……庭长掏出手表一看,与情妇约会的时间快到了,他再也无心为这案情争辩,便急忙让法官起草判决书。”这就是那个没有人道,充斥着金钱与美色的俄国社会,使人性堕落的起点。
小说成功地塑造了聂赫鲁多夫和玛丝洛娃的形象。聂赫鲁多夫是一个忏悔的贵族。小说通过他诱骗玛丝洛娃,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忏悔以至追随到流放地为玛丝洛娃冤案奔走的过程,表现了这一形象的复杂性与矛盾性,也许这也暗示着作者的矛盾心理。托尔斯泰在这个人物身上既概括了十九世纪末俄国进步贵族的某些思想特征,也体现出他在道德上的自我完善以及向宗教寻求出路的说教。
玛丝洛娃是一个不幸的妇女,她虽为养女,但自幼处于半奴婢的地位,被聂赫鲁多夫奸后沦落到社会的底层,倍尝艰辛。更为不幸的是被诬陷判刑,押赴西伯利亚服苦役四年。作者通过玛丝洛娃的遭遇概括了俄国千千万万受压迫妇女的悲惨命运。玛丝洛娃的觉醒,是其精神的“复活”。从中认识了作家现实主义创作的深度与高度。
复活是这一时期托尔斯泰思想观念变化的代表作。人物精神的复活是对封建制度的一次挑战,他唤醒的不仅仅是小说的主人公,更唤醒了当时成千上万的阅读者的观念。作者也对未来寄予着美好的愿望“从这一天起,她开始了一种新的生活,不仅因为进入了新的生活环境,还因为从此他所遇到的一切事情将具有和以前不一样的意义。”
《复活》读后感 篇10
文章摘要:在一起闲谈的时间越来越多,练琴的时间越来越少了,莫菲觉得自己终于插上了翅膀,快乐得可以飞了,木子煮的咖啡总是那么香,也许更吸引她的,是那个人?他的歌像忧伤的水一样漫过我的心里,一波又一波,仿佛要把全世界淹没。看着微微发福的胡大树,我伸开双臂:来吧,老爸你半年后才能看到你亲爱的女儿了,我们拥抱一个。
女主人公的遭遇是当时社会的代表,被人抛弃,失去亲子之后被主人撵走。走出那个“家”后,正如书中所说:“她遇到的一切人,凡是女人都把她当作摇钱树;凡是男人,从上了年纪的警察局长到监狱男看守,个个都把她看作玩乐的对象。对于任何人来说,除了寻欢作乐,除了肉体上的淫欲,世上其它一切都是无关紧要的。”她在这样的社会压迫下,自暴自弃,吸烟喝酒,从中可看出,当时社会作风的糜烂,似乎当时的女人充当的角色就是玩物,阶级分层是那么的明显,低层的女人是如此的不堪一击,脆弱!
而作者开始塑造的男主人公——聂赫留朵夫还是当时官僚阶级的代表之一,与女主人公成鲜明的对比。可是当他与卡秋莎在法庭上意外重逢后,埋藏在他心里最深处的那个纯真的天使出来了,就这样纯真,善良与一般的思想进行了激烈的斗争。前者胜利了,对卡秋莎所做的事,他有浓厚的犯罪感,为了卡秋莎的案子,他四处奔波,不辞辛苦。为的就是赎罪。对此,我震撼了,在那样的社会下,精神的复活是需要多大的勇气与毅力啊!人没有彻彻底底的,人的转变就在一念之间,要么是万丈深渊,要么是人生路的充实。他做到了,源于他心中本有的淳朴,善良。在他解决土地问题上,为赎罪所做的一切及他与政治犯交流的过程中,体现了他对沙皇专制制度的不满。
看了这本小说,结合其背景,让我觉得当时俄国的沙皇专制与我国的封建制度有几分相似之处。生活在这样制度下的人变得冷酷无情,阶级性强,面对他人悲惨的遭遇无动于衷,或是应该的。《复活》书里所提到的牢狱里的许多人,都是被那些权势的人随便安个罪名,就要忍受身心的折磨,浪费光阴甚至是生命。在官场上,人人趋炎附势,戴上极其虚伪的面具;而低层的穷苦人民只能更加贫苦,社会如此的不公平,又有多少人能站起来反抗?没有,大多数人只是默默地承受着他们认为他们应有的宿命,甚至失去性命也只能默认。其中,小说里提到的一个人克雷里卓夫——南方一个富有地主的儿子,让我钦佩。他成绩优异,本是一位科学家,偶然的他接触了革命宣传,目睹革命者受残酷刑法,他因此参加了民意党,四处奔波,被捕做牢后还患上了肺痨病。在生命即将结束,他不后悔,宁可牺牲自己的生命,为的是尽自己的一份力,毁灭那个充满罪恶的社会制度,他生活在这样的家庭背景,受家庭思想的熏陶,还有如此正义,明智,勇敢的行为!试问:在当时又有几人能做到?
勇于向这种制度挑战是胜利的!在这种制度下,精神复活了也是胜利的;在这种制度下,彼此发自内心的爱是难能可贵的,是“复活”的前提!只有爱才能感动人的心田,才能呼唤出
埋藏在心底的那份纯真与善良!
《复活》读后感 篇11
这个星期我看完了《复活》这是之前给自己一个计划,要多品名著。
今天晚上,在不知不觉中,我翻阅完最后一页。是的,我看完了托尔斯泰著作的《复活》。可心里莫名其妙地感到很失落。为什么那么快就完了?为了不让自己的思绪打乱,我连晚饭都放弃了!
看完后,我真的觉得我很庆幸自己能够生活在这样的一个时代,起码我们不用担心食不饱肚、衣不裹腹。想想自己现在总是可以吃到美味的面包,想想自己还在上学,想想自己和同学们总是抱怨生活的种种。不经意间会涌出:内疚与幸福的感想。是我们要求太多,所以感觉不到幸福的存在;我们总是感到烦躁却忽略了生活的多彩。
我每天都在笑,却不知道我是否真的为此而感到快乐。忙碌中,我渐渐地迷失了自己。每天我没有认真思考我究竟在干什么。等到快要期末考试了,才发觉自己的学业荒废了!该醒喽!
不习惯于小说的结束。我喜欢男女主角。涅赫留多夫·卡秋莎。他们名字太别扭了,我至今还没能记住。但是,我会在心里怀念他们,就像我一直佩服的简爱一样。
《复活》读后感 篇12
当我第一次看到"复活"这个书名时,我心里就产生了疑问:谁,怎样就复活了?然而当我把这本沉甸甸的大书从书架上拿下来时,我知道了答案就在这一片片的白纸黑字里,只有用心去读,才能体会到作者叫它"复活"的用意。
看完了书,合上书页后,聂赫留朵夫成了一个思考的对象。这本书的主人公就是他。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早年与家中的女仆卡秋莎产生了爱情,但没有过多的表露。当他做了几年的*官回来后,原本善良的他变成了一头野兽,他玷污了卡秋莎,给了她一笔钱后就抛弃了她。在一次法庭审理案件时,聂赫留朵夫作为陪审员,目睹了审理马斯洛娃(卡秋莎)毒死人命案的经过,当马斯洛娃的眼睛扫过他时,他心里极度恐慌,并产生了自己无法控制的悔恨情绪。随后的几天里经过思想的斗争,决定"救助"马斯洛娃,及其他一些受苦的人并与马斯洛娃一同流放到西伯利亚。
读罢这本《复活》,我的感觉就是聂赫留朵夫能洗心革面,便会他原来的自己实在是非常不容易。早先他只是一个善良的贵族青年,过着属于自己内心真实想法的生活,与卡秋莎也只是单纯的喜爱。但是周遭的人不但不认可他,反而觉得他很好笑,使他逐渐不信任自己的善良。经过三年的军旅生活,他更深刻的感受到了这一点,并决定做"跟大家一样的人"。这使他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利益主义者",迷恋酒色,享乐成癖。他把女人当作玩乐的工具,于是便在回来后*奸了那个曾经单纯可爱的卡秋莎。但是在法庭上的相遇为他敲响了警钟。他不敢直视马斯洛娃那双斜睨的眼睛。他感觉是自己曾经的举动迫使卡秋莎堕落成现在的马斯洛娃,一个*女,囚犯。于是经过多日的思想斗争,他找回了自己的本色,他要去"救助"马斯洛娃,并要彻底拯救她,与她结婚。这就是聂赫留朵夫的第一次复活,这让他重新认识了这个世界。它有许多被污染的地方需要清理。然而,我认为聂赫留朵夫能做到这一点的确是很不容易,这也是给我感触最深的一点。在周遭可以说是十分恶劣的环境中,他堕落了。可他能被与马斯洛娃的重逢所震撼,并决定重新做人,这说明了他的本质还是善良的。他重新开始记日记,"同自己谈话","同人人身上都存在的真正的圣洁的自己谈话",这是他人生的转变。试想,在一个人人都享乐的贵族环境中,一个公爵,只因一个*女、囚犯的一个眼神就改变了自己,这是多么不可思议。然而聂赫留朵夫却做到了,而且是在那个*女、囚犯近乎于玩弄的态度下做到的。这不得不让人好好思考一下自身。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聂赫留朵夫的第一次复活不仅"救助"了马斯洛娃,让她明白世上不知是黑暗,还有善良的人,也"救助"了其它受着不公平待遇的人。他帮助被诬陷的囚犯,去找典狱长、副省长,那些它并不想见的人。复活的聂赫留朵夫成为了黑暗社会中的一个亮点。
至于他与马斯洛娃一起流放到西伯利亚,并不顾马斯洛娃已不再需要他,仍旧希望马斯洛娃能宽恕他,并想继续帮助马斯洛娃,这也就是聂赫留朵夫真正的复活了,他已经彻底从一个贵族公爵便回一个善良的人了。
想想聂赫留朵夫,再想想我们自己。他在一个不甚明朗的环境中复活,找回自己,而我们在一个十分光明的环境中就应该做得更好。但是即便如此,还是有很多让人无法接受的事实。在报纸上曾刊过有个见义勇为的人总是不遗余力对不正确的事做出纠正。有次他看见卡车司机乱吐槟榔汁,好心的劝他,却因而被打了几乎送了半条命!真是讽刺,报上这活生生的案例使的原本热心的人不由得犹豫起来,最后大家看到不公平的事情不再劝阻,变成一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这是一个好人的"堕落"。
《复活》使我懂得了人的善良又多么重要。珍惜现在良好的环境,真正去付出自己,把握生命的每一刻,不让一丝一毫的不良因素动摇自己,这才是生活的真谛。
《复活》读后感 篇13
想象在十九世纪的俄国满目疮痍的大地上,劳苦大众被各种赋税压迫着直不起腰杆来。民不聊生。也试想在装饰得富丽堂皇的宅院内穿梭着各种谈笑风生的名流贵族。他们举手投足间是何等贵气,事实却毫不掩饰地显露出他们游手好闲、穷奢极侈的气息。列夫·托尔斯泰将贫富悬殊的两个世界通过一系列描写表现得淋一漓尽致。
作为男主人公的聂赫留朵夫正是看清了整个社会的真实面貌而怜悯一爱一护劳苦民众与弱小者,愤恨憎恶贵族与统治者。
聂赫留朵夫是一位阔绰的公爵少爷,他在青年时期与娉婷的女主人公玛丝洛娃相识并互相一爱一慕。在年少的冲动下,他们偷尝了禁一果。在聂赫留朵夫离开后她才清楚地知道自己怀孕了。本该是一段栀子花般的一爱一恋,结局却让人唏嘘。从那开始,她开始厌恶一切。正是这种消极的心理让玛丝洛娃陷入无助、仇恨的状态中。她不堪凌一辱而反抗,为此她丢一了好几份工作,而新生的婴儿也不幸早早夭折。种种打击使玛丝洛娃彻底沦陷。为了生存,倒一逼一成了处处卖弄风情的“窑姐儿”。倨傲的聂赫留朵夫为此放下了身段,开始反思自己的罪恶。
聂赫留朵夫渐渐认清了官一场及贵族名流的各种嘴脸,他们无形中为自己贴上了“为自己而活”的人生信条,错综复杂、卑鄙下流、虚伪、麻木、残忍。他亲临了农民们迫于政一府而苦不堪言的生活。他开始清醒、开始思考、开始忏悔。最终被兽一性一的人攫住的人一性一渐渐苏醒,是聂赫留朵夫在理智上认识到应该同情劳动人民和憎恨统治阶级。他的一精一神,得到了极大程度的复一活。聂赫留朵夫崇尚平等、博一爱一,他的灵魂在奔跑,竭力想逃离这个肮脏、卑劣的贵族生活圈。而作者托尔斯泰不顾家人反对,改变了自己的贵族生活方式,并终生与文明的罪恶和谎言对抗。聂赫留朵夫难道不是托尔斯泰的代表者、托尔斯泰思想、感情的载体吗?
后来在聂赫留朵夫的“赎罪”下,玛丝洛娃原谅并重新一爱一上了他,可她不愿因为自己而拖累了他,最终与政治犯西蒙松结为伉俪。玛丝洛娃的一精一神,不是简单地复一活,而是达到了崇高的、完美的境界。同样崇高的还 有英国名著《简爱》中拥有独立人格的简一爱一。不为金钱、不为浮名,回到她双目失明的挚一爱一身边。简简单单的一爱一,就这样默默厮守一生。玛丝洛娃与简一爱一的一爱一平凡简单却难掩伟大的光芒。
小说中另一位隐形的重要人物——无名老头子,同样引人重视。不起眼却不平凡。他对宗教、法律、监狱、官僚制度进行了深刻而激烈的批判。若聂赫留朵夫是托尔斯泰思想感情的载体,无名老头子才是托尔斯泰的代言人。
《一活》是托尔斯泰在单独中的洞见,是歌颂人类同情的最美、最真实的作品。也许正是托尔斯泰的睿智与觉悟使《复活》这部名著历久弥新,成为永恒中的经典!
《复活》读后感 篇14
人们都说:书是无尽的财富,书是智慧的源泉。起初的我认为:书中的知识非常重要,只要你读了很多书,学到很多知识,以后你就可以功成名就,获得很多钱财与名利。
但是,我已经改变了我对书的理解。
就在不久前,我的姐姐向我推荐了一本书:列夫·托尔斯泰《复活》。起初我随手翻了翻,看这书中一幅插图也没有,于是便随手仍在一盘。直到昨天,我实在没事可做了,才想起姐姐暑假送给我的那本《复活》。起初,我只想随便看看这本说是讲什么的,可是,到后来,不知怎么的,我竟然被它给吸引了。
这本书实在是太迷人了,文中的种种精致的细节描写以及细致入微的心理刻画都让我深陷进去,并且无法自拔。自从那天下午看了一小段之后,就一直被它迷住了,无聊的时候看,吃饭的时候看,晚上趴床上的时候也看,甚至上厕所的时候都看……
《复活》是代表俄国最伟大的文学家托尔斯泰创作的最高成就的一部作品。小说通过地主家的养女“玛丝洛娃”的受辱、堕落以及被下狱、别流放的悲剧,以及和主人公“涅赫留朵夫”的复杂经历。本书描绘了农奴制改革后俄国社会的广阔图景。
伟大的作家“罗曼罗兰”曾评这本书:《复活》是歌颂人类同情的最美的诗——最真实的诗,书中体现了卑劣与德性,一切都以不宽不猛的.态度、镇静的智慧与博爱的怜悯去观察。
现在,我读了《复活》之后,重新领悟了对“书”的看法:一本书的精要在于对人的魅力,在于书背后那些伟大、富有哲理的道理,在于能把人吸引得魂不守舍、在于能把人“迷恋”得茶饭不思。而并不在于读书之后能获得那些钱财。
我只告诉大家一句:书是自己读的,不是为别人读的;知识是为自己学的,不是为长大赚多少钱而学的。
记住:请大家多多读书,因为这些知识可以让你受益终生!
《复活》读后感 篇15
人的一生总会经历许多磨难与诱惑,这些磨难会一直打击你的身体,诱惑会一直侵蚀你的心。一旦陷进去,便好似走进了无边的荒芜了沙漠,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最终悲剧收场。那么,有些人为什么会受到诱惑呢?是因为人的私欲!人一旦有私欲,就会变得贪婪,就会被利益与虚荣心蒙蔽了双眼,从而做出一些出格的事。那么,我们人该怎样保持一颗纯真的心,好好度过自己漫长而又充满诱惑的一生呢?我从《复活》中看到了希望。
谈到《复活》这本书,也许大家都比较陌生吧。这是俄罗斯19世纪末20世纪初最伟大的文学家——列夫·托尔斯泰呕心沥血写出的最后的一部巨著,是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一件永不磨灭的珍品,是托尔斯泰文学创作的顶峰,是托尔斯泰一生思想和艺术的结晶!
这本书写的是男主人公聂赫留朵夫和女主人公玛丝洛娃精神的复活。读完这本感人肺腑的著作,我不禁留下了滚滚热泪。我非常同情女主人公和像她一样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民的悲惨生活;感叹男主人公浪子回头为时不晚的精神;憎恨贵族人士的官官相护、自私自利的丑恶嘴脸。这种现象在现实生活中,比比皆是。近日,我常常听到一些我不想听到的消息:有一些所谓的重点中学,每年都会给一些学习成绩不好的富家子弟开后门,只要他们能拿出一笔可观的赞助费,就可以进到重点中学去读书。而那些成绩优异却囊中羞涩的学生只能被拒之门外。那些富家子弟在学校里即使目中无人、横行霸道,学校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其为所欲为!学校的办学宗旨完全被颠覆了,可悲、可恨!
《复活》这本书,不仅感动了我,也感动了一代又一代读者。让我们怀揣梦想,心持纯真,一起笃志前行吧!
《复活》读后感 篇16
人死而复生,在现实生活中看来是无稽之谈。但每个人对“生”或“死”的看法和定义是有所出入的,甚至是截然不同的。
在此,我引用臧克家的《有的人》一诗: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
生与死不仅仅是心脏和脉搏的跳动与否,而是心灵和精神的高尚与否。托尔斯泰笔下的《复活》便是围绕着聂赫留朵夫的精神和道德洗礼而展开的故事。聂赫留朵夫一次偶然机会发现玛丝洛娃竟是自己青年时代热恋的卡秋莎。而此时的聂赫留朵夫是高高在上的公爵,坐在陪审席的位置上,卡秋莎却已沦为妓女,成了被告人。聂赫留朵夫现在才醒悟曾对卡秋莎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但却碍于面子不开口。聂搞清事情原委,却已经来不及。
聂一次次地探监,希望得到卡秋莎的原谅。实质上,卡秋莎对过去所受的伤害已经不愿提起,并对聂如此这般利用自己来拯救自己的心灵而悲愤。
虽然最终的结果没能改变,聂踏上了和卡秋莎一同的流放路程,并让卡秋莎尽量地幸福,帮助她戒烟戒酒,卡秋莎也原谅了聂赫留朵夫。
这是一个有关精神和道德复活的故事,也揭露了旧社会的制度。托尔斯泰是一位俄国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他用他的笔去抨击俄国政治的腐败。他亦被列宁称颂为具有“最清醒的现实主义”的“天才艺术家”。
而今21世纪,纵观世界,是战争,是腐败,是灾难仍在吞噬着我们的心灵净土。物欲横流,人情冷漠的社会,我们眼睁睁看着美好流逝,恶魔向我们伸出了利爪,但我们仍像鸵鸟一样逃避现实。抬起头看看,是否有更多的痛苦在继续,有更多的欢笑被淹没。或许,现在物质条件充沛的环境下,我们体会不到他人的痛苦。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能在温室仍旧昂首挺立,两耳不闻窗外事。
然而,生活中确实还有许多人性的闪光,只要我们能够将闪光放大并发扬,也一定会让更多原本堕落的心灵复活。年轻的我们,心灵还保留着一块净土,保护它并垦殖它,让它生生不息。我们是社会人,终要走到社会去。尽管从父辈嘴里,我们总觉得社会是险恶黑暗的。但一个人的心灵如何,他看到的世界就如何。这并非自欺欺人,而是一个人对自己的精神和道德崇高的最基本的保护和持有的权利。这个权利,不是别人给的,而是自己给自己的。
“人单纯些,会更快乐。”谁会笑话你的单纯呢?没有人会的。因为单纯的人最快乐也最幸福。这样要求自己的心灵,自觉把那些邪恶的拒绝在门外,用心去接纳这个世界。正如一句话所说的:
握紧拳头时,好像抓住了许多东西,其实,连空气都没有抓到!
张开双臂时,好像双手空空,但是,全世界就都是在你手心!
《复活》读后感 篇17
近几天,我得到一本书——《复活》。他出现在十九世纪末的俄国文坛。他与《战争与和平》、《安娜—卡列尼娜》一起成为托尔斯泰的三部代表作。
关于这本书的作者,列夫·托尔斯泰本人,他出生于俄国的一个大贵族家庭,本人是伯爵,早年受西欧启蒙主义的思想,所以他的前期创作,既十九世纪五十至七十年代的作品中,既不满于专制农奴制,贵族阶级的寄生和腐朽,又憎恨资本主义社会的“文明”,但还寄希望于“理想”的贵族,幻想通过温和的改革使贵族和人民“互相亲近”,变矛盾为和谐。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社会的激烈变动,加上本人紧张的思琦,引起了他的世界观的巨变。
小说中塑造了一个丰满而复杂的形象——温赫柳多夫公爵,这是一个“忏悔”贵族的典型。作者是运用了他的“心灵辩证法”,即通过这个人在思考和探索解决社会问题的过程中,充分展示任务在思考思想的辩证发展,来刻画人物的。
温赫柳多夫由于贵族阔少的劣性,占有了天真纯洁的农奴少女马斯洛娃,从此把她推入堕落和不幸的深渊。但是,这不仅是他个人的罪行,而是贵族阶级对他影响的结果。他本来是一个纯洁善良、有理想,追求真正爱情的青年,贵族家庭把他养成了种种坏毛病,贵族社会和沙俄军界纸醉金迷、放浪荒唐的生活风气又使他堕落。促使他去损害马斯洛娃。因此,他是贵族地主阶级罪恶的体现者。
总之,这边小说中的主人公都是现实生活中的典型。他们的性格及复杂,又是完整的,其思想性格的发展变化都是合乎逻辑的。它以深刻的描写而震撼着人们的心灵,并成为不朽名著。
《复活》读后感 篇18
我很喜欢俄国著名作家列夫·托尔斯泰,我非常喜欢他的一句名言:理论是灰色的,而生命之树常青。最近看了一本关于他的著作,叫做《复活》。当时看这本书,是被这本书的名字吸引住的,一开始我并不明白其含义,在看完这本厚厚的书以后,我开始领悟到其中的含义,也产生了一些自己的看法。
这本书是俄国非常著名的一部小说,小说的主要内容讲述的是涅赫留多夫及卡秋莎的故事,并描写了他们在多年以后,通过一次偶然的相遇,从此两个人精神复活的故事。书很厚,所以内容写的也很细致。从一开始,他看到卡秋莎时心里的那种恐惧和害怕,到他为了救她而不顾一切,到处求人,变卖家产等等一系列事件中,他也是不断在改变自己,纠正自己,重新认识自己。而他的这种变化感动到了卡秋莎,导致卡秋莎也开始重新认识自己。
在这个过程中,描写了好多非常令人厌恶的一些人,比如监狱长,市长,押解兵,公爵,男爵,庭长,检察官和律师等等,各式各样的人,他们个个无比的自私,邪恶和贪婪。他们仿佛已经麻木,肆意滥用自己的权利,僭越法律,乱审判,乱抓捕,乱判行。但是自己却丝毫感受不到那些通过他们的双手所犯下的罪恶,反而以此为荣,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利是他们滥用职刑的工具,他们自认为自己拥有权利就仿佛天生高人一等。涅赫留多夫在一次次的与他们接触中,逐渐感受到了无趣,恶心,厌恶,憎恨,也越来越感觉到自己和他们不同。其实,在他们那个社会,人人都很自私,他在年轻的时候也有想过遵从自己的内心,去把自己的土地分给农民耕种等行动,但是在它的亲人们看来却是好笑的愚蠢的做法,他们强迫着他一次次的改变自己的初心,强迫着他去接受社会的腐败,接受现实,跟从社会潮流。这才使他开始走向颓废。
而在他犹豫不决,在其中做选择的时候,他跟随着卡秋莎一路流放,接触了各种各样的“罪犯”。涅赫留多夫认为他们之中大多数人都是无辜的,而且其中有很多人就是被冤枉陷害的,甚至连证据都不足。显然,在权利面前,逮捕一个人无需理由,只要监狱长想抓就可以抓。而涅赫留多夫在于他们的交流中,发现很多人身上都有着与自己一样的想法:希望可以推翻目前俄国的制度,特别是一些政治犯,他们往往都是那些坚持自己,去拯救这种混乱现象而被抓起来的,他们身上有很多珍贵的品质,所以涅赫留多夫觉得和他们待在一起很舒服,很开心。在这个过程中,他看到了许多无辜的人被折磨致死,看到了很多人奋起挣扎,所以,他更加坚定了自己所做的决定是正确的。
虽然最后,卡秋莎虽然没能和他结婚,但是,对于他们两个人,因为他们在这个过程中都变得越来越好了,重新“复活”了,此时结婚对于涅赫留多夫来说变得不那么重要了,因为他还有更重要更伟大的事业要做:他要去解救那些无辜的犯人,哪怕这要他去乞求那些十分恶心的官员,他要将自己的想法变成现实,努力去改变这一切。这可能就是这本书名为“复活”的意义所在吧。
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感悟,在那样一个社会,有权利的人是如此残暴无知愚蠢,整个社会是那么混乱,法律仿佛就是一个幌子。在整个社会都做错了的时候,如果一个人仍能辨别是非,不被蒙蔽双眼,坚持自己的初心,做出正确的选择,这真的是一件非常伟大的事情。这本书揭露了当时的社会背景,无情的讽刺和抨击了腐朽的沙皇专制制度,给当时社会带来了很大的影响。也让我认识到了,当社会充满黑暗和不公平时,该是多么可怕,我们处于今天这个和谐有序,依法治国的社会又是多么幸运!
《复活》读后感 篇19
整整两个月,我读完了《复活》这部名著。这部小说是托尔斯泰晚年的一部杰作,是一部不朽的史诗,它给我以强烈的震撼,让我感受到失去本性的可怕和人性的光辉、美好。
小说的男主人公聂赫留朵夫开始是一个单纯、善良、有抱负的青年,他曾与玛斯洛娃有过一段美好真挚的恋情。聂赫留朵夫和玛斯洛娃一个原本是对生活和生命充满了美好期盼的热血少年,却在浑浑噩噩的上流社会中堕落;另一个本是美丽纯洁的活泼少女,却因为聂赫留朵夫不计后果的伤害,最后被迫沦为妓女。他们两个原本再无交集,却又因一桩命案在法庭上相遇了。由于玛斯洛娃被人诬陷,这引起了作为法院陪审的聂赫留朵夫良心上的不安。他的灵魂开始了反省,他决定与上流社会决裂,他卖掉了庄园,陪玛斯洛娃到西伯利亚去流放。他经过一次又一次的“灵魂的洗礼”,最终用自己的爱心和悔罪行动得到了玛斯洛娃的谅解,让自己的精神从堕落中复活。
我感动于聂赫留朵夫敢于面对错误的那颗忏悔之心,正是他勇敢面对,并付出实际行动去尽力弥补才换来了自己和玛斯洛娃的新生活。我想,当一个人犯下错误时,不管这个错误是大是小,首先要做的就是深刻检讨自己,并承担自己所犯的过错。
是啊,人的肉体死后是无法复活的,但人的精神却可以。只要我们不断自省,时时清扫自己的灵魂,公正地自我批判,勇于抛弃不该有的享乐思想,就能让灵魂变得纯洁、高尚。
《复活》读后感 篇20
托尔斯泰的这本小说,就语言风格而言,读起来简明易懂,让我感到简单。而小说要表达的好处,却不是那么简单,而是很严肃的,并且我认为是多重的。这本小说就应说有两条主线。一条是围绕聂赫留朵夫与玛丝托娃之间的故事展开的,带有主人公个人的感情色彩。这是一个曲折感人的故事;另一条则围绕着男主人公对于这个社会法制和道德的思考展开,有着普世的好处,作者在此对全人类抛出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同时也借主人公只口,给了我们他自己的思考和答案。当然,除了最重要的这两部分,我认为还有一些穿插于其中的一些关于人类的其他问题的思考。
托尔斯泰为这部杰作起名叫《复活》,书中写到聂赫留朵夫的日记里有这样一句话”我觉得她的内心在变化,连我都不敢坚信,但是我觉得她就是在复活。“看到那里,我就明白了为什么书名叫做”复活“。作者指的便是聂赫留朵夫和玛丝托娃两个人的复活,这是”精神“的复活。从在法庭上认出玛丝托娃,羞愧得回忆起自己做过的无耻的事情,包括发觉自己目前生活圈是多么的卑鄙无耻,决定与之完全断绝关联;从他决定帮她上诉,到最后坚定信念要做”自己就应做的事情“来帮忙她,为她的内心一丝一毫的波动,变化而感到忧虑,到最后明确自己是真的又像当年那样爱着玛丝托娃。这整整三个月的时刻,他在一点点,一步步地完成自己”复活“的过程。玛丝托娃的“复活“,也是前而易见的:一开始她痛恨聂赫留朵夫,认为他将她当成玩乐的工具后,又想把她当成救赎自己的工具,但她也在内心里发生变化,她发现他的真诚,便开始愿意做任何一件让他满意的事情——为了他她不再喝酒;去医院里认真工作;不再与男生有任何关联;在监狱里关心,帮忙狱友;在与政治犯同赴西伯利亚的路途中被感动,被影响;她原本的善良纯真又凸显出来;她宁愿牺牲自己的感情,不愿意正因自己以前的妓女身份让聂赫留朵夫受苦而最后拒绝与他结婚。她表现出的一切都说明她已经不再是那个卖弄风情,自甘堕落的玛丝托娃。
在聂赫留朵夫为玛丝托娃的案件上诉而奔走的过程中,他四处求人,见到了各色人物如数位将军,公爵,还有将军夫人,小姐,他们丑恶的嘴脸,不光明的勾当让他生理上感到恶心,心里上感到鄙视。书中好几处有这样的细节,描述到聂赫留朵夫一觉醒来,就立刻开始对自己昨日做过的事情和昨日的思想进行自我反思和鄙视,批评。他就是这样在这段时刻里不断地悔过,不断地审视自己,慢慢将心里的疑虑和困惑解开。
他在各大监狱里见到了太多的囚徒,监狱里阴暗残忍的一切使他思考起这个世界的法制和道德问题。书中那些监狱外的官员,所谓的正义的人,说起监狱里那些“有罪”的人,都是用“他们就这号儿人嘛”,并且说起来还带着蔑视和嘲笑。好像他们自己本身是有多正义,多光明磊落。殊不知这些制定法律,将那一号儿人绳之以法的人,其实也没什么差别,只但是他们隐藏得好,在官衔的庇护下,在上头“指示”下,他们也一样干尽坏事,甚至更加地残忍。就本书前半部分描述的陪审团审理案件这一情节,就很讽刺。顺便说一句,这让我想起《十二怒汉》这部电影。书中情节和电影里一样,陪审人员就根本不在乎自己的这个决定对被告意味着什么。还有庭长大人,由于急着去与情人约会,而想草草结束案件的审理,即使陪审团提交的结论有矛盾之处也想不了了之一——这样的法庭,这样的裁决体制,从上到下都充斥着对人性的蔑视! 描述案件审理这一段还只是用间接的讽刺手法,让读者暗自感受到这样的荒谬。而本书的高潮和结尾部分,就是托尔斯泰借主人公之口,提出了自己对这种畸形的社会道德和漏洞百出的所谓法制体系的抗议。这样本身也有罪,本身也不正义的一部分人,怎样能够去定另一部分人的罪呢?(而正因社会上的各种腐败风气,很多人根本是无辜的,却进了监狱)而把这样一群人集中到一齐,关押起来,那样恶劣,残酷的环境恰恰会使这一群“罪人”变得更加堕落,离光明越来越远。因此作者在担忧,要知道这样是根本不可能根治犯罪,使百姓真正幸福的。
最后,那个英国人到监狱里去传教,作者便让一本福音书解答了聂赫留朵夫的所有疑虑,给了他一个肯定的答案。那就是要无数次的宽恕人。正因每个人在上帝面前都是有罪的。书中作者也多次写到有关宗教,信仰的问题。他讽刺而气愤地写道,人们利用了宗教。官员利用宗教驯服百姓,愚弄百姓。这个问题在人类历史上存在了很久很久了。能够看出托尔斯泰赞同的是宗教本身,他赞扬宗教的圣洁思想,并且深信宗教思想里宣扬的真善美能够“拯救”全人类,让大家都像主人公一样能够“复活”,但不幸的却是,自从宗教诞生的那一天起,就有人打着它的名号,为自己敛财;甚至是为自己消灭敌人,以上帝的名义进行各种圣战,实则为了自己的利益荼毒生灵。 聂赫留朵夫弄明白了自己心中的疑惑,他复活过来开始了全新的生活。但是,在此刻,我们的社会中还在不断地涌现只为自己享乐的行尸走肉,托尔斯泰忧虑的问题,到此刻也没能在全人类范围内解决。
另外,我觉得,这本书给了我太多的信息量,很多其中的道理,我还需要时刻慢慢吸收。
一、创作背景
作者是在双腿残疾的沉重打击下,在找不到工作,找不到去路,忽然间几乎什么都找不到了的时候“走”进地坛的,从此以后与地坛结下了不解之缘,直到写这篇散文时的15年间,“就再没有长久地离开过它”。作者似乎从这座历经400多年沧桑的古园那里获得了某种启示,汲取了顽强生活与奋斗的力量。在《我与地坛》一文中,除了我们在节选为课文的部分里所见到的内容外,作者还写了在古园中的见闻和所遇到的人与事,述说了自己的所思所想,而其中更多的还是抒发自己对于命运和生死问题的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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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者简介
史铁生(1951~2010)男,汉族,1951年生于北京。1969年赴延安插队,1972年双腿瘫痪回到北京。1974年始在某街道工厂做工,七年后因病情加重回家疗养。
1979年开始发表文学作品。著有中短篇小说集《我的遥远的清平湾》、《礼拜日》、《命若琴弦》、《往事》等;散文随笔集《自言自语》、《我与地坛》、《病隙碎笔》等;长篇小说《务虚笔记》以及《史铁生作品集》。曾先后获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鲁迅文学奖,以及多种全国文学刊物奖。一些作品被译成英、法、日等文字,单篇或结集在海外出版。
2002年,史铁生荣获华语文学传播大奖年度杰出成就奖,同年,《病隙碎笔》(之六)获首届“老舍散文奖”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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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与地坛读书笔记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所写的散文集,他在双腿残疾的巨大困境下,他找不到工作,完全不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在完全巧合的情况下,走进了地坛,之后他便与地坛有了很深的羁绊,他连续十五年每天都会走进地坛,他在地坛中感悟到了人生和生命的真谛。
说实话,才开始读史铁生的《我与地坛》,是在我初高中的时候,它出现在了我的语文课本上,当时我也只把它当作是一篇课文罢了,努力的学习其中的思想与感悟,也只为了应付考试罢了,并不能完全体会到其中蕴含的深刻的情感与人生感悟,甚至可以说我没有经过深刻的思考,不能切身地体会到史铁生当时所遭受的痛苦,不能理解他对母亲的愧疚与思念,也不能明白他从地坛中得到的生命的启迪和人生的感悟。
直到今天,我将《我与地坛》拿了出来,重新读了几遍,不得不说,随着年龄的增长,所经历的事情越来越多,自己对于某件事情的观点也就越发的成熟与全面了。所以我现在读《我与地坛》,是能够体会到史铁生当时的绝望,还有他对母亲逝世的愧疚与思念,以及他已经找到的对人生的感悟和生命的启迪,这些都与地坛密不可分,地坛不仅仅是靠近史铁生家的一处废弃的古园,地坛更是史铁生心中的那片净土,是他的精神支柱。
史铁生在本书的第一部分中写,他觉得他与地坛之间有着宿命的缘分,他感觉地坛等了四百多年,就为了遇见他。而他自己在他人生最意气奋发的时候,却突然的残废了双腿,他为了逃避一个世界去到另一个世界,无意之间来到了人际罕见的地坛,地坛是那么的宁静与美丽,就像是上帝苦心安排他与地坛之间的见面。
所以他就每天都摇着轮椅去地坛,他当时实在是太过于绝望了,所以他在地坛里想了好几年关于生与死的问题,最后他终于明白了,一个生命的出生,他自己是不能够决定的,这已经是一个事实了,而关于死的问题,这是必然的结果,大家不用太过于害怕或者是着急死亡,因为这是必然会发生的,只需要顺其自然就好,这样想着他觉得自己想开了一些并且轻松了一点。
在书中的第二部分,史铁生写到了自己的母亲,他写到了自己对母亲无尽的愧疚与思念。直到母亲去世,他才反思到自己独自一人来到地坛,而且一待就待很久,这对于母亲来说,是一个多么大的难题与担忧啊,母亲完全不知道他待在地坛干了什么,会不会想不开,但是对于双腿残疾的他来说,一切的言语都是苍白的,所以母亲知道说什么都是没有用的,母亲只能在他身后默默地守护着他,为他准备好一切。
直到母亲去世,他才幡然醒悟,他才感到后悔,但是一切都已经来不及了。他在自己的小说获奖的时候,他多么希望自己的母亲能够活着,他多么希望自己的母亲能够为自己骄傲,但是一切都晚了。他没有让自己的母亲放心,也没有让母亲为他感到骄傲,母亲的一生可以说是伟大但却是苦难的。直到很久之后,他才能意识到,地坛里不仅有他的轮椅的印记更有母亲的脚印。
书中的第三部分写了用不同事物来表达四级,比如乐器、地坛中的景物或者心绪等等。通过与地坛的相处,史铁生终于明白了生命的真谛,他开始不再抱怨自己的命运,而是感激与它。他清楚地知道,他离不开地坛了,并且会想念地坛。
第四部分与第五部分史铁生不再将自己的视角执着于景物,反而在描写来到地坛里的人,他写了一对老人、一个爱唱歌的小伙子、一个真正的饮者、一个中年女工程师、一个长跑者和一个漂亮而不幸的小姑娘和她的哥哥。
通过对他们的观察,史铁生感悟到人生不如意的事情有很多,不会有人的一生都是一帆风顺的,总是会经历一些磨难,而我们在面对这些磨难的时候,可以抱怨,但不可以止步于抱怨,还应该为了克服困难而不停的努力。而且人生与命运生来就是不公平的,我们没有办法去让它们完全的公平,因为如果真的能够做到完全的公平,那么世界将不再存在差异,也就不再拥有生机。所以总有人是幸运多一些,总有人是苦难多一些,而人们什么都不能够改变,只能听天命,然后尽自己所能,让自己能够追求自由、享受生命。
史铁生在第六部分写到了三个他人生中最重要的问题,那就是要不要***呢,他为什么要活着以及他写作的理由,通过他不断的思考,也终于得到的答案。死是一件必定会发生的事情,所以不必着急***,不如活着试试,因为他不甘心,他还有好多想做的事没做,活着才有机会尝试自己想做的事,说不定就会有额外的收获,而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而他写作就是为了活着,他还想活着,他还有自己想做的事,他还想证明自己的价值,所以他回去写作,所以他会好好地活着,他并不着急死亡。
最后一部分,是对全文的总结,他写出了自己与地坛不可分割的情感,他知道自己这辈子是离不开地坛了,地坛不仅仅是一片地方,更是他心中的一片净土,也是他的精神支柱,是他能够活到至今的理由。他写了自己与一位老太太的对话,表达了自己对母亲的爱、愧疚和思念。但是他相信自己终有一天能够见到母亲,这是必定会发生的,所以不必着急,现在只需好好活着,将自己想做的事情做完,之后也能够从容地面对生死,从容地去见母亲,去对母亲说自己的错误与爱意,只需尽人事,听天命就好。
读完史铁生的《我与地坛》,我知道我应该学习他对于人生的态度,那就是死亡是一定会发生的事情,不必着急去追寻,生来不易,应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不要给自己留有不甘,天命是改变不了的,不如尽人事,听天命。以及对于自己的亲人应该多多的关心,不要做出伤害他们的事情,积极的用语言和行动表达爱。
爱,就要大声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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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地坛》在 2002年5月发行的图书,作者为史铁生。
篇1:我与地坛读后感600字
苦难给予人的不仅仅是痛苦,对于一个意志坚强的人来说,苦难有时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具有独特的价值。
几乎每个人都会受到挫折。因为对意义的寻求是人最基本的需要。当这种需要找不到明确的指向时,人就会感到精神空虚,当这种需要有明确的指向却不可能实现时,人就会由受挫之感。所以,承受苦难也是不可避免的。但我们又该怎样看待生命的苦难呢?倘若一个人落入了某种不幸境遇,基本上失去了积极创造和正面体验的能力,他的生命是否还有意义呢?
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一般是靠希望活着的,及相信或至少说服自己相信厄运终将过去,然后,又能过一种有意义的生活。即使一个人处在最恶劣的境遇中,它仍然拥有一种不可剥夺的精神自由,既可以选择承受苦难的方式。这就告诉我们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应以乐观的态度去看待生命的苦难。 人生就是一种不可捉摸的命运造就的,命运的造就也就决定了角色的分配和承担的方式,在苦难中默默的忍受命运的重压正如作者史铁生的母亲,他自己的不幸在母亲那里是加倍的,而母亲却用碱忍的意志和毫不张扬的爱为所爱的人承受一切苦难,为所爱的人献出了一切,坚定的生活下去。母亲对待苦难的态度,母亲对儿子的爱,让作者明白了面对苦难应该怎样活下去。
就命运而言,我们无法去论公道。这是一个音克难而充满着差别的世界,如果你被选择去充任那苦难的角色,那么你还能有什么别的方式来度过你的人生呢?看来只好接受苦难,这样看来事情似乎变得非常绝望了,但实际不然,我们接受苦难并不代表我们要做苦难的牺牲品。如果我们像是铁生那样弄明白生死不是由自己决定的,人活着就应顺应自然,苦难是人生中要遇到的,肯定苦难本身在人生中的意义,就能获得顽强活下去的信心,开辟一条属于自己的幸福之路。
如果允许选择,人们宁愿要平安的生活,但克难的确是人生必含的内容,一旦遭遇。他也的确提供了一种机会,人的某些特质,唯有借此机会才能得以考验和提高,一个人通过承受苦难而获得的精神是一笔特殊的财富,由于它来之不易,也就不会轻易丧失。
篇2:我与地坛读后感800字
在九月的必读书目中,我最喜欢《我与地坛》。
书的作者叫史铁生,是个一双腿截瘫的人,文章写了作者在一座古园中度过的十五年的生活。作者二十一岁便失去了双腿,那时的他找不到工作,也看不到希望。他就这样走进了地坛,从中汲取生活的勇气和奋斗的力量。
在史铁生瘫痪后,***妈想尽一切办法,盼望史铁生能重新燃起对生活的希望,所以除了古老的地坛,还有时刻呵护着他的母亲。母亲总是悄悄地来看他,又不让他发觉,然后又悄悄地离开。
等他母亲去世后,他才懂得那坚韧的意志和无私的爱。书中有这么一句话:”我母亲生前没给我留下过什么隽永的留言,或要我恪守的教诲,只是在她去世后,他艰难的命运,坚忍的意志和豪不张扬的爱,随光阴流转,在我的印象中愈加鲜明深刻。”
史铁生在经历了绝望过后,找到了上帝留给他的另一扇窗。他终于明白,虽然双脚不能动了,但还有双手!最终,他靠着超人的意志力,彻底走出了阴影,这是何等的勇敢和坚韧。
我发现史铁生对生死的见解深刻而独特。作者在苦难的磨砺下,给了生死一个简单的定义:生与死都是命中注定,都是事实。
是的,对生死不必有太多的追究。从本质上来说,应该想想“怎样活下去”“怎么活得更好”。“好”没有明确的定义,全是人们的主观感受,现实对于每一个人来说,不全是痛苦,幸福与痛苦之间,也许就是看待事情的角度的差异。
作者经常在地坛公园看到:小小的蜜蜂、微不足道的蚂蚁、不起眼的瓢虫、一丁点的蝉、小小的露水、令人不屑一顾的小草……它们都在追求生命的价值,实现自己的理想。凡是自然界的事物,从不因为自己的渺小而销声匿迹,从不因为别人不重视而自我轻视,从而放弃生活的信念。而身为“人”的我们,又怎能因一个挫折就轻易地放弃自我?
即使生命只是昙花一现,我们也要把美丽的瞬间留下。所以,我们应该积极乐观地生活,不因挫折而自弃。
崇高母爱之美 子女若似山边草,在母亲心中也象珠宝。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里是加倍了的。母亲对儿子是理解和尊重的。她理解儿子在特殊境遇中的烦躁、任性,用宽恕、顺从给儿子以尊重,心里却承受着超过儿子百倍的痛苦。她兼有痛苦与惊恐,祷求儿子能好好地活下去。
《我与地坛》给人一种沉重的压抑感,凄凉而沧桑。它在无形之中,浓缩了人世种种无常,有一种宿命的味道。但是命运的神秘与深奥,时常以无常的形式让人感到困惑迷茫。然而,命运却也洁白如水,一切本是如此,不必多想!
其实,自寻烦恼,远不如漫步夕阳下来得真切,来得美好。
篇3:我与地坛读后感2000字
近日,我常常在阳光大好的午后,细心品读《我与地坛》这本书。一向不喜欢读散文类书籍的我,竟然真真切切的把《我与地坛》这本书看在了心里,而且看的那么如痴如醉。这是史铁生真实的人生经历,是他在经历瘫痪后的所思所想,我想正因史铁生这样的另类人生,才能足够吸引每一位读者,以致使我几乎是一口气读完了它。
年轻的史铁生“在最狂妄的年龄忽的残废了双腿”,这对于他自然是一个不小的打击。他失望,他愤恨,他变得“暴怒无常”。“我狠命地捶打这两条可恨的腿,喊着‘我可活什么劲!’母亲扑过来抓住我的手,忍住哭声说:‘咱娘俩在一块儿,好好儿活,好好儿活……’”这是史铁生残疾后的抱怨,他埋怨着命运的不公,想着凭什么在他本应奋斗的年纪承受着这样的厄运。其实,我们本不应奢望人生有绝对的公平,公平就如天平的两端,一端付出,另一端才能承载更多的希冀。“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上天选择用这样痛苦的事情来锻炼他的意志,必是知道他有能力担当大任。
如果说双腿瘫痪是上帝对史铁生的考验,那上帝同时又不忍心让这样一位少年去承受如此严峻的考验,她早在400多年前就派来地坛默默守护着史铁生,“我常常觉得这中间有着宿命的味道:仿佛这古园就是为了等我,而历尽沧桑在那儿等待了四百多年”,地坛从此成为了史铁生的一个重要的朋友,虽无形无声,但却给了史铁生创作的源泉,并为他治愈心灵,悄无声息的一直陪伴在他左右。我想这就是史铁生心灵的栖息地吧。
在与地坛相识的十五年中,史先生见证了地坛四季的变换,并由此常感恩自己的命运(尽管史的命运如此多舛),还相识了风雨无阻坚持来园中的一对夫妇,一位热爱唱歌的小伙子,一个饮者老头……这些曾在园中出现过的人们引发了史铁生对他们人生的思索,更加深了对逆境人生的理解。人与人之间本来就存在差距,既然“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降临的节日”,大家终点一样,那么在人生的旅途中,不一样的路线只会看到不一样的风景,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那安静,如今想来,是由于四周和心中的荒旷。一个无措的灵魂,不期而至竟仿佛走回生命的起点。”作者常常会独自一人沉静的思索,想着从插队到现如今的各种事情,想着自己曾三进三出友谊医院,想着病友们的千姿百态,想着朋友们真实的看望,这使得他在饱受病痛折磨的同时不至于太过消沉,甚至还会讨论起自己的梦想——喜欢体育与写作,愿来生有个好身体,以至于会延伸到对自己下辈子的好运设计,写出《好运设计》一文。但谈来谈去终究还是觉得太过容易得来的幸福会遭到贬值,必要的痛苦和磨难会让我们珍惜当下所拥有的一切,最终得出这样的结论:“生命的意义在于你能创造这过程的美好与精彩,生命的价值就在于你能够镇静而又激动地欣赏这过程的美丽与悲壮”。当我读到这儿时,会情不自禁的点头,表示我对作者的完全同意。最终,在《好运设计》一文中,作者经过一系列的推想,会忽地发现,自己现在或许就是命运的宠儿,也许自己太多的遗憾正是很有分寸的遗憾。这又是多么明智的一句话啊。其实,在我看来,大多数人总会太过矫情,总是不满足于自己的现状,然而一旦环境改变又会感叹起经自己美化包装后的过去,终于使自己闷闷不乐了。其实我们完全可以让自己无忧无虑,正如庄子所云,活在当下。这才是最重要的。
细细想来,这世上并不只有史铁生一人在饱受折磨,许许多多的人都在品尝着病痛、残疾、贫穷、衰老等等各种各样的人生滋味,这其中也包含着史铁生的母亲。看着双腿瘫痪的儿子,母亲的心无疑是最痛的,但是她却用一颗坚强的心为儿子撑起了一片天地。当看到儿子行动不便却执意要去那荒芜的地坛公园,母亲怎能不担心,可又能怎样呢,史先生的母亲毕竟不是那种愿意支配儿子命运的人,此刻的她,只能坐在房间里干等。
她知道,儿子去散散心也好,可是她又坐立不安,又只得默默的去公园守候着儿子,但又生怕儿子会发现。哦,这是一位多么慈爱的母亲啊。只可惜当时的史先生陷在痛苦的泥潭里太深,竟在没有发现母亲的爱。只得在母亲去世后才写下这样的话,“要是有些事我没说,地坛你别以为是我忘了,我什么也没忘,但是有些事只适合收藏。不能说,也不能想,却又不能忘”我想,史先生最后悔的事应该就是不曾好好珍惜母亲的爱了吧。人生总是这样。再平衡的过程中总会让你拥有了这件,然后失去了那件。当史铁生渐渐从痛苦中觉醒,却发现母亲早已不在身边。
这一状况跟作家三毛的境遇又是何曾的相似,荷西的意外身亡让三毛终日失魂落魄,竟没有发现父母在那一时间也苍老了许多。或许,经历过悲惨遭遇的人在冷静下来时才能发现亲情的难能可贵吧。但是我希望每个人都不要有“子欲养而亲不待”的遗憾。
我常常想如果史铁生不发生这样悲惨的事情,他的命运又该会是怎样的。他会在工厂里做一名小职工,娶妻生子,然后为各种生活琐事所烦心忘记了生命的本真么?如果真是这样,想必又少不了抱怨。可是我知道凡事没有如果,而人生也不过是张单程票,所有走过的经历的,都会成为不可更改的历史。事情既然已经发生,那就必须承受它所带来的后果,无论是史先生本人还是他身边的人。
人生漫漫,往事烟云如歌,也只能存在记忆的光盘中,而未来的时光,又如一条无声的河流,在浩浩荡荡地义无反顾向身后延伸。当年那个烦闷的史铁生已变成自信冷静的大作家。
他的人生也无疑堪称最美,起起伏伏方可构成优美的曲线,也终能发出这样的感悟“恰如庄生梦蝶,当年我在地坛里挥霍光阴曾缕缕诱惑怀疑:我在地坛么?还是地坛在我?现在我看虚空中也有一条界限,靠想念去迈过它只要一迈过它便有清纯之气扑面而来。我已不在地坛,地坛在我。”
卢梭曾经说过,生活的最有意义的人,并不是年岁活得最大的人,而是对生活最有感受的人。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像史铁生一样能够有些时间来完成对心灵的扣问,那我们也将会拥有最美人生!
篇4: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地坛——原来每样人生,都殊途同归。
扶轮问路,那么好手好脚的人,你们可曾向前方迈出过脚步?
不是想说他对生有多么繁密的念想,也不是想说他对死有多么透彻的眺望,更不是想说他对命运有多么不屈不挠的挣扎,那些语句太泛、太虚,对每一个曾被上帝无情摆弄的人都适用。我只是从他身上看到一次又一次真实的起伏,心灵的生生死死,生而复死,死而复生,每一次复苏,都是对“生命零度”的叩问,叩问之后的“生如夏花”,在他的心里,有一片桃源,一片春天,始终弥足珍贵的一隅,那是他越来越乐观、越来越向上的源头。就算是跌倒一百次,都能第一百零一次站起,扶着轮椅,也要站起。因着爱,因着情,甚至因着对下一世的“白日梦”,虽然这“白日梦”是我等健康人种所不能苟同的,但正如他所说,“希望”又有什么用呢?“希望是不是在证明必可达到的前提下才成立呢”?“希望”只是“白日梦”的冠冕之词,其实两者一样可笑可悯,但给人安慰,给人愉悦,无须消耗,实是人生之最大精神X片。
我并不认为他是多么坚不可摧的“钢铁人物”,你以为谁都是保尔柯察金?现实的刀片一般的人生,就总是要人痛了,流血了,结疤了,又复痛,复流血,复结疤,只要这血还是温的,还能流动,那么便不必在意它会痛,会流出,这样孤勇,直至最后平静接受它的冰冷与枯竭。
正是由于这“写”,这比言语更为私密,更为透彻,更为生生不息的能力,才使得他的这生,在死的对立面上,永远存在。永远无力,但永远坚韧。
人老了,多靠回忆活着。可是还是一种情况,像他这样的情况,因着回忆随时有无可延续的悲哀,才需要这样提前透支回忆,透支情感,透支热情,若无足够幸运,幸运得不被亲友遗弃、淡忘,那么必将是春水东流的万劫不复。
其实这幸运,未尝不是取决于自己。这生,值得死来敬畏。这生,真实得让每一个健康的人震撼,不得不拷问自己:健康的自己,是否向前方也迈出过脚步?
那前方,便是路远山高,人亡马遥的“零度”。
他的勇气,是不畏惧这“回”,是迎向这“回”,拥抱这“回”。
原来每样人生,都殊途同归。
篇5: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的散文代表作,是他是五年来摇着轮椅在地坛思索的结果,文章中饱含了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对亲情的讴歌,朴实的文字间洋溢着作者心灵深处的情感,是一部不可多得的优秀作品。
史铁生在二十一岁时因腿疾回北京住院,从此他再也没有站起来,在人生最狂妄的年龄忽地失去了双腿,这对一个年轻的生命来说如雷轰顶。在经过一次次心灵与死神的斗争之后,他最终拒绝了死亡。是母亲的爱唤起了他的意志,他坚定把自己的心变成一片沃土,而母亲已在这片沃土上洒了第一把种子。
文中,作者朴实的一句话应当成为名言:儿子的一切苦难,在母亲那儿都是要加倍的。难道,我们的母亲天生就是来为我们承担苦难的?难道,你真忍心自己的母亲成为这世上最痛苦的母亲?难道,你真的愿意让你的母亲在夜深人静时肚子哭泣?母亲深深地爱着我们,她们为了自己的儿女默默地奉献着,而我们又该为自己的母亲做些什么呢?
史铁生没有放弃自己的生命,顽强地艰难地一步步走了过来,因此,文坛上多了一名新秀。当他的第一篇文章被发表的时候,他想与母亲分享快乐,但已是“子欲养而亲不待”了。母亲没有留下过什么隽永的誓言,或是恪守的教诲,她只想让儿子活下去,简单快乐地活下去,此时此刻,作者也感受到了母亲坚忍的一直和毫不张扬的爱。
《我与地坛》给予了我们警示—要勇敢面对挫折,珍惜亲情,正确对待人生,不要轻言放弃,要懂得理解,坚强等等,有很好的引导作用。
史铁生的文章让人学会了感恩,学会了坚强。也让我们进行了一次心灵的搜索和对生命的诘问,对生命的意义又加深了理解。
篇5:我与地坛读后感
在我看来,这篇文章是作者发给人生的一封感谢信,他试图通过这次写作来回顾自己以往的生活,尤其是双腿残废之后,那段艰难的岁月,陪伴他的人或物。作者是幸运的人,当时的情景很容易就可以联想到,二十出头的青年,意气风发,正是大展才华,挥洒青春的年纪,就这样瘫了,出行不方便那到是次要,而在内心的愤慨与寂寥是常人无法体会的,于是他暴戾,阴郁。
然而,他的头脑还是清醒的,他努力的克制自己,于是他遇到了地坛,也可以说是地坛找到了他,亘古不变的景象转化为内心的震撼,遍地的萧条,却让内心孤独的他找到了心灵的家园,于是他爱上了这里,这里的一切仿佛是专门为他设计的,宁静,空旷,没有人来打搅,他可以静静的坐在那,抑或看书抑或发呆,于是,先前的躁动便被地坛这宽宏的大气所吞噬,可以说,这使心灵的沉淀。
可叹的是,作者忘记了,他不是弃儿,在他痛苦的时候还有一个人比他更痛苦,那就是他的母亲,年轻却饱受苦难的儿子,行动不方便,内心暴dong,烦躁,却偏偏一个人去了那荒芜的地坛,作为母亲,怎能不担心,但只能待在房间干等,内心的煎熬却在激烈的进行,她没有错,但此刻却在默默忍受儿子给自己的惩罚,母爱是宽容的,儿子的安全才是她现在最担心的。
回忆过往,当年那个自暴自弃的少年已经长大,于是他缅怀着那段时光,在那艰难岁月中对生命的理解,以及母亲给予的关爱与启发,地坛里他自省,弥漫着浓郁的人生况味,但那只说明过去,现在,作者有了自己的理解:幸福之路永远掌握在自己手中。
篇6:我与地坛读后感
作者是史铁生,《我与地坛》是他的散文代表作。
由于作者“活到最狂妄的年龄忽地残废了双腿”,他深刻体会到了人生中隐藏着的常人感受不到的痛苦。面对如此从未经历过的痛苦,作者勇敢地选择了积极的面对它,并开始思考人生,思考生命。
“只是到了这时候,纷纭的往事才在我眼前幻现得清晰,母亲的苦难与伟大在我心中渗透得彻底。”只有到了那最关键的一刻,人的心才会有所觉悟,但是到了那时,一切都晚了,我们已无力挽回。
对每个人而言,生命只有一次。对于这仅有的一次,我们应该要学会积极地、好好地把握它。对于每一堂课,每一次任务,每一项作业,我们都要积极地面对它,而不是刻意地去躲避。选择逃避,总有一天你会为此流出悔恨的泪水!
死对我们来说是必然的。“人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就已经在逐步走向死亡。”因此我们更应该学会合理安排时间,让自己的生活变得更加充实,而不虚空。作者史铁生从地坛这个特定的环境中,感悟了人的生死只是上帝或自然法则的一种安排,通过深沉的哲学思考,渗透了生命的真谛,完成了一次最艰难的思想飞跃,变得不再畏惧死亡,而是能坦然地迎接死亡这一现实。
所以,他最终振作起来了。上帝为他关上了一扇门,而他却用自己的毅力与正确的态度打开了一扇窗。这种顽强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篇7: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地坛》饱含了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对亲情的讴歌,这地坛只是一个载体,而文章的本质却是一个绝望的人寻求希望的过程,以及对母亲的思念。
史铁生在二十一岁时双腿瘫痪,就在这年少轻狂之时丢失了自己的双腿,对一个年轻的生命来说如雷轰顶。在这本书中他说过“曾一连几个小时专心致志地想关于死的事情”还有他自己也说了“职业是生病,业余在写作”可他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拒绝了死亡选择了生活。是他的母亲的爱给了他力量,点燃了他生的渴望,还有书中写到的中年夫妇,热爱唱歌的小伙子,中年女工程师,长跑运动员,漂亮却智障的小姑娘……他们都给了作者无数的感动。
许多人面对着突如其来的打击不知所措,甚至绝望,扼杀了自己的生命,而史铁生他投身于写作用残缺的身体,说出了最为健全而丰满的思想。看到了史铁生,我便想到了许多身残志坚的人。约翰库缇斯,他天生的残疾,但他却热爱生命,用他那清晰的头脑,很好的幽默感告诉了世界生命的坚强,告诉了世界生命的自尊、自信和自立。还有海伦。凯勒,贝多芬,斯蒂芬。霍金……都是大家熟识的伟人。我们不能做到他们那般的坚强,但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他们不惧怕病魔,我们便不畏惧辛苦。我们没有他们那般的觉悟,但我们需要做我们可以却偷懒做的一些小事。
作者其中的一句话引人深思“自己是世上最不幸的一个,不知道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儿总是要加倍的”不禁让我想到《背影》中朱自清的父亲为了给儿子买橘子,虽然只是短短几个字却写出了父母对儿女的疼惜。这又让我想到了我的父母,我的爸爸妈妈虽然没有过其他父母舍身救儿女的经历,但我看得出,每天夜里爸爸就从睡梦中醒来为我掖被子他眼神中有一股柔情。妈妈不是什么家庭主妇,她不能为我料理好一切,但她经常为我找些老师,辅导我学习,她的一通又一通电话,接受长时间的辐射都是为了我。史铁生天天在轮椅上过着,他的母亲为了他不再受到伤害,便让“跳”“跑”等字眼在嘴里消失了。这一点小小的细节,正常人注意不到,这一种默默的伟大的母爱。更让人感动。
史铁生的文章让人学会了感恩,学会了坚强,学会了正视。也让我们进行了一次对心灵的搜索和对生命的诘问,对生命的意义又加深了理解。
篇8:我与地坛读后感
初读这篇文章时,我就被作者那朴实无华的文字,深沉幽邃的情感,意蕴绵长的哲思所深深地打动。于是,当我静下心来再读这篇文章时,我发现,这篇文章中所浸透的对人生的感悟,对生活的理解,对生命的揣摩已不再是表面浮起的清波,而是作者内心最深处,灵魂最地层,在经历了数十年的坚苦励炼之后,所积淀下来的洪流荡漾。特别是第二部分也就是作者对自己母亲描写最为集中的一部分,它给我留下的印象格外深刻,下面我就来谈谈对这一部分的理解。
有些事情发生得实在太快、太突然,不等你想明白,搞清楚,它就赤裸裸地摆在你面前,暴风骤临一般让你喘不过气来,而你所能做的只是默默地承受。作者无疑是令人同情的,在他活到最狂妄的年龄上却忽然残废了双腿,在他人生篇章即将奏响之时却猛然印上了休止符,这样的打击的确是巨大的,不论换作谁,也会吃不消的。
但是,作者无疑也是幸运的,他有一位理解他关爱他的母亲。在他深处荒园独自面对着残垣断壁、破瓦残转时,有一个人,正在沿着他的车辙苦苦地寻觅,有一个人,正在希求着苍天使她能够分担儿子的痛楚。但是她的儿子还太年轻,还不懂得生活的意义,还不懂得一位母亲加倍于儿子的痛。于是,这一切,她只有默默地忍受,默默地藏在心里——这个人,注定是活得最苦的母亲。
当他的小说第一次获奖时,当他的生活又一次点起希望的灯火时,她却猝然而去,仿佛她来到这个世上只是为了替儿子担忧。正如作者所写到的,也许她心里太苦了,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召她回去。
写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自己的母亲,想起了她每天早上早早地起来为我准备好早餐,想起了她周末时还不辞辛劳外出工作,想起了她四处奔波为我买回参考书……难道母亲来到这世上就只是为了替儿子担忧?最近,母亲对我说他的心脏有些不好,我听了心中不由得大大的吃了一惊,连忙让她多多保重身体。母亲还年轻呀,不会有事的,我暗暗地安慰自己,但是看到母亲日渐憔悴的面庞,日益增多的白发,我还是明白了——她把自己最宝贵的精力都献给了她的儿子呀!
最后,关于“母亲期望作者找到的那条路到底是什么”,就我个人认为,这条路是一条通往幸福与快乐的路。不论做什么,只要能够快快乐乐,健健康康地活着,这就是每一位母亲对她的孩子最大的渴盼啊!正可谓“游子身上衣,慈母手中线”,只要孩子能够找到自己的快乐,实现自己的理想,母亲都一定会默默地支持着,无私地奉献着,这也正是“母亲”所最伟大之处!
篇9: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地坛》,这篇文章的题目对于我来说并不陌生,对于许多同龄人来说也亦是如此,因为这篇文章在小学初中课本里便有收录,但当我再重新读到这篇文章的时候,却有着完全不同的感受。准确的来说应该是,以前小的时候看这篇文章,压根就没有产生任何的感受。
作者围绕着地坛,用一种平和而坦然的语气叙述着那些与地坛相关的人与事。诉说着那古殿檐头浮夸的琉璃,诉说着淡褪了的门壁上炫耀的朱红,同时,对于在地坛里的那对多年来相濡以沫的老夫妇,对于那个热爱歌唱的小伙,对于那个不幸失聪的女孩,作者也用一种旁观者的眼光,静静的在一旁凝望着那一幕幕悄然发生在地坛中的不起眼的故事。就像是这个园子的历史见证者。
很喜欢史铁生那细腻的笔触和那种娓娓道来的口气,没有过分的情感波动和浮夸,也许瘫痪的病痛让他煎熬过,愤恨过,最终认清了,接受了,平静了,形成一种看透了尘世的坦然和从容,那样的一种淡定,便渗透在文笔中了。正因为如此,在那些文字中,时而透露着的睿智,时而又流露出真挚朴实的可爱。人生经历了那么一遭,已经没有什么能让他生出愤怒和狭隘的情感了,因而就能坦荡荡的,随性表露任何他想表达的东西,大约是如此,才会动人。
篇10:我与地坛读后感
夜了,煮上沸开水,泡一杯香茗,淡淡的清香扑鼻,温润了我干涩的心,走到窗前,依窗远望,黑帷紧紧裹着我的视线。于是轻嗫一口,倍感温馨,母亲的心是我的世界,活在母爱的气息里,我感奋至及。那淡淡的景与缕缕清香交织重叠,再添上史铁生先生巧夺天工之作—《我与地坛》,读来颇有隽永深邃之气。
夜,愈见沉郁而朦胧,不知什么向我招手,带着我打开内心最柔软的情感之门。于是我想哭,可我没有,在这环境之下,只有淡淡如流水般的忧伤,像江南少女缠绵不断,跌宕起伏的情感化作音符在微风中飘散,飘散到内心最深的低谷……
曾记老师说过:世间最伟大的是爱,尤其是母爱。在得知史铁生少量背景资料后,我试着去按照老师要求赏析这篇文章,我怎么开始有能力来体会一个大作家的感情?是共同的感情,将我与作者拉得更近,原来还是感情成为我成熟的催化剂。
在《我与地坛》中,作者向我展露了一份沉郁与厚重的思想感情,深邃而透辟,文笔优美而坦诚,丝毫不乏一个作家的独特视角认识事物的共性。
作者在文中与地坛的关系渗透着看似简单实则极为丰富的感情,地坛中的风风物物,在作者感情的重染下仿佛变得灵气十足的感情,这里有人物与自然的对话;人的感情、思想间的相互碰撞,在第二部分作者贯穿的始终是对母亲诚挚的热爱,对往事的追忆,交织着作者对母亲的理解与对往事的悔恨,对亲情的感悟。
我只能用我乏缺的言语来描述作者复杂的心绪以及深刻的人生启迪。
杯中茶水早尽,唯留苦涩后沁人心脾的甘甜,还有杯子的余温。我静静地驻立在那里,如张爱玲一般的享受清风,还去享受扩大的爱。
也许我没有杜甫《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中那种对大众高尚的爱,也许我没有韩愈《左迁蓝关示侄孙湘》中那种忠贞;也许我将来没有李白《南陵别儿童入京》中那样的豪情壮志,但我有着对母爱的庄严肃敬。呵!我不失望。原来总期望所有美好的事物都被自己占有,而现在已经不再奢求,因为我已经占有了母爱!
篇11: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在读到第一、二节的时候,为作者和他的母亲所感动。看到作者的莫大悔恨与痛苦,领悟到平凡的文字中所饱含的深情。我被崇高而伟大的母亲、母爱所折服,同时也不禁联想到自己的母亲,仿佛许多相似的情节荡漾在脑海里,同样刻骨铭心地悔恨浮起在心中,仿佛作者心中的每一点波痕都能够与我产生共鸣,好像作者的每一点细微的思索都曾在自己的脑海中闪现过,平凡而朴实的文字中我看到了一幅幅图画、一幕幕情节。
在第三、四、五这三节里,作者统筹了十五年的光阴与时间,仿佛十五年这漫长、寂寞、充满了痛苦与迷茫的时间只是一个片断,在作者仿佛大彻大悟的平铺直叙下,哀伤更见哀伤、消魂更显消魂,十五年的寂寞的思索与最终的大彻大悟一同融入我的思想,让我悲痛、忧伤、为作者伤心。或许“我比作者更愤怒”,不是因为我没有漫长的时间来悟透这哀伤的平凡的事,而是我无法用平静的心去听作者用平静的心所讲出的故事。我可能永远无法注意到很多事,错过了很多美丽的故事,只我因为没有一颗平静的心,或是没有时间造就一颗平静的心。总之,作者十五的时光造就的感悟是无法被我完整地理解的,它给我的如潮水一样涌上全身的触觉是我无法描摹、无法道得出的。
在第六、七节里,作者叩问内心,对死与生作了艰难而又深遂地思考,作者想活,因为欲望,却非要给他一个理由,作者想要写作,却非要给写作一个理由,因为这理由,他又陷入苦闷与没有出路的思考,思考的最终,他却淡泊了这一切思考,决定随欲而行。作者发现他一直想要摆脱的东西就是——想要给一切找个合理的理由,以便让欲望实行“这思想本身,他终于知道他以往的思考,结果早就定下了,便是他的欲望。而其思索,只是为了让欲望在一个合乎逻辑的、自己能够认可的理由下得以实现的过程!即如此,何必陷入思考的循环,只需坦诚面对内心,面对自己的欲望便可,不需要在自己的内心前寻找掩饰物。
这篇文章的内涵非常深遂,我也只能尽我所能地去理解,但那埋藏的心底的余蕴,会在哪一天里被我突然发现,现在,我只能盼望它早日发芽。
篇12: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史铁生共同走进了地坛,它剥蚀的琉璃,淡褪的朱红,坍圮的高墙和散落的玉砌雕栏丝毫没有遮住地坛的光辉,地坛露出了它的本质:老柏树愈见苍幽,野草荒藤自在坦荡。地坛洗尽了铅华,显出朴质与简约。于是,一个失意的人就摇着轮椅进入了一个废弃的园子。
园子荒芜但并不衰败,从蜂儿、蚂蚁、瓢虫、露水中我仿佛嗅到了生命的气息,纤细弱小的身体却蕴藏着无尽的生机。我想,人生也如同这园子一般,可以贫困遇挫但不能屈服。一个人若是被命运击垮了,那么他岂不是连这些细小的生物都不如?
史铁生在园子里思考着死与怎样活的问题。最后他终于想通了: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而我们生存,就要实现我们的价值,把个体有限的生命融入到丰富的世界去。
母亲对史铁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和激励。可以说,园子是用自己的胸怀包容着作者,母亲是用爱包容着作者,“有过我和车辙的地方也都有母亲的脚印,”这是史铁生对母亲的理解与感激。
一个鲜活灵动的缤纷的世界,不仅让史铁生感到不管怎样微弱纤细的生命都能按自己的方式活着,都有存在的理由,也让我对生命有了新的认识与思考。作为个体,生命是有限的;但从人类和宇宙的整体看,生命是生生不息,是永恒的。我常常想支撑着史铁生以残疾的身躯活下去的力量是什么,感恩,感恩母亲,感恩生命也许是最好的答案。《我与地坛》表现的对生命的理解,值得我们有一辈子的时间去思考。
篇13:我与地坛读后感
史铁生之所以能写出《我与地坛》这样一篇倾世绝作,我认为是他经历了太大的苦难。正如因癌症16岁就离开人世的轻狂少年子尤所说,人都应该到医院去住一段时间。只有经历了真正的苦难,在一个类似地坛一样清静的境地,人才有可能停下匆匆的脚步,反省一下自己曾经的遭遇,只有被命运逼到了生命的边缘,人才有可能真正思索人生的意义——生死有何区别,人为什么活着,应该怎样活,怎么面对苦难,怎么自我救赎。史铁生倒是应该感想命运为她安排的苦难,不然,他怎么会对生命的奥秘有如此深刻的理解,怎么会拥有如此博大的胸怀、如此深邃的思想、如此隽永的文笔,怎么会活得如此清醒、坦荡?
我没有经历过史铁生经历的深重苦难,当然也不会得到以上他得到的一切。但是,有一种东西,我们共享,全人类共享,那就是欲望。
欲望,是孩子小时候渴望长大、渴望游戏、渴望零食,是许多人工作后渴望业绩、渴望地位、渴望权力、渴望名声,是每个人渴望亲情、友情、爱情……欲望是对目标、理想实现的渴望,人们为了它而努力追求,它是人前进的动力,是人活下去的动力。
人们用“欲壑难填”形容人的自私、贪婪。确实,因为无限膨胀的欲望,贪官知法犯法,奸商不择手段。但这不是欲望的错,是实现欲望的手段有问题。只要不侵犯到别人实现其欲望的基本权利,追求自己的总没有错。我们不能说要扼制人的欲望,因为“消灭欲望的同时也消灭了人性”,因为人生就是实现目标以满足欲望的过程。
有多少人遁入空门后看破红尘,自杀升天,远至古代的君王,近至现今《红楼梦》中林黛玉的扮演者。他们失去了人性的最本质——欲望,因此生死对他们而言并无区别。看破红尘的他们认为,人最终难逃一死,人生最终会变为一片虚无。可是他们只看到了人生的结果,而没有看到人生这个过程的精彩。每个人都在追求结果,但每个人都活在过程中。
目标是我们想象中遥远而美丽的彼岸,而欲望是我们的发动机,让我们有勇气、有力量、有意志与一路上所有的惊涛骇浪搏斗,同时创造出一次美丽的航行。即使彼岸遥不可及,即使彼岸没有我们想象中的好,那又有什么关系呢?欲望已经完成了它的使命——提供强大的动力让我们创造一个人生的过程。更重要的是,这个属于我们自己的过程,一旦产生,一旦被经历,就无法被抹去,无法剥夺了。这样,我们面对死亡也不必恐惧,因为人生之过程的精彩不会随着生命的逝去化为乌有,它已融入我们的记忆中,让我们无悔,让我们坦然。
篇14:我与地坛读后感
史铁生一直是我十分敬佩的一位作家。在《我与地坛》中,我可以感受到当他双腿瘫痪时,内心的痛苦和走出绝望,找到希望后的明朗、快乐。
如今,生活在大城市里的我们,看似幸福,却仍感到不快乐。学生们说是因为繁重的课业负担;毕业生们说是因为就业压力;工作者说是因为太过繁忙的工作、充满硝烟的职场。买房、买车、物价上涨这一系列生活琐事都让人们与不快乐搭上关系。那我们怎么在原本实苦的人生中寻找快乐?我想史铁生了解得最为透彻。在《我与地坛》中,我们所读到的便是史铁生寻找快乐的道路。
寻找快乐,我们需要一个精神的寄托之处,可以让我们放飞思绪,放松身心。史铁生这样写地坛:“在人口密集的城市里,有这样一个宁静的去处,像是上帝的苦心安排。两条腿残废后的最初几年,我找不到工作,找不到去路,忽然间几乎什么都找不到了,我就摇了轮椅总是到它那儿去,仅为着那儿是可以逃避一个世界的另一个世界。”地坛是史铁生的精神寄托之处,他在那里可以尽情的思索,理清纷乱的思绪,窥看自己的心魂。生活在城市中的我们,更需要如此一个地方,让我们休息、思考。城市越发达,竞争也就越激烈,城市中的拥挤、喧嚣让我们越来越精明。可精明并不能让我们寻找到快乐,只有人与自然的交流才能开启生命的智慧,从而找到快乐的道路。所以生活在城市中的我们,可以寻一处宁静的公园或山清水秀之处作为我们的精神寄托之处。在那里,我们要撇开一切的烦心事,静静地放松,静静地思考,我们想要的究竟是什么?当你想清楚后,快乐也就离你不远了。
寻找快乐,我们需要一个积极地心态。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多想想快乐的,那人自然而然也会快乐起来。史铁生这样写道:“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这样想过之后,我安心多了,眼前的一切不再那么可怕。比如你
起早熬夜准备考试的时候,忽然想起有一个长长的假期在前面等待你,你会不会觉得轻松一点?并且庆幸并且感激这样的安排?”显而易见,不同的心态对我们的影响真的很大。所以,我们想要快乐,就要多想好的一面。我们可以将失败认为是走向成功的一个阶梯,即使是被人骗了,我们也可以将这作为一个人生阅历,它使我们成长、进步,告诉我们不是所有人都能相信。如此一来,我们似乎找到了快乐。
快乐是每个人都想拥有的,但它并不会永远伴随我们,它要靠我们自己去寻找。《我与地坛》中史铁生从绝望中找到了希望,用笔谱写出生命的动人乐章。我们也可以像他一样寻找到属于自己的快乐,让快乐伴随我们前行,从而谱出属于我们自己的动人乐章。
篇15:我与地坛读后感
拜读《我与地坛》,起初是一种完成任务的心态,因为儿子说需要我写读后感。可是,读着读着,不知不觉就被深深地吸引了,有几处让我不禁为之动容。这些年,整天不知所忙地忙碌着,虽然不能说是爱学习之士,但是经常让自己找到读书的状态。可是,《我与地坛》带给我的震撼已经很久没有过了。
作者的执着与坚强感动着我。虽然失去双腿的他曾经在年少时有过失落与暴躁,但是他日日躲进地坛,去深思,去观察,去体味人生……,从不间断,这是多么执着的一种精神,也就是这种精神成就了他。面对残肢,面对挫折,风华正茂的他从彷徨走向沉着,找到了自己的位置,用艰辛的劳动成就了自身的价值,给世人留下了无数的启迪。做为身体健康的我们,过着衣食无忧的日子,却经常会因为一些琐事,甚至为了官位而自寻烦恼,相比之下显得如此渺小。
母爱的伟大无私震撼着我。作者的双腿瘫痪给了他痛苦的青春,这注定了他母亲痛苦而短暂的一生。当他年少无知,自暴自弃时,他母亲所承受的痛是常人无法想象的。她用自己的不动声色,去放纵他、去呵护他,因为他母亲知道未来的路需要他自己去闯。也许作者现在的成就能告慰母亲的在天之灵,可是她短暂一生承受的痛苦在天堂能释怀吗?作为已为人母的我,经常认为自己是一个很称职的母亲,为了孩子的生活学习操劳着,甚至为了儿子可放弃官位与金钱,以为这样自己就很伟大了。
但是和作者的母亲相比,我付出的又算得了什么呢?!在我心底,孩子的平安健康快乐地成长是最重要的,可是有时对孩子的缺点不能耐心地引导,对孩子的一些习性不能平和地接受,甚至有时因为孩子考试成绩不好,会暴跳如雷。虽然我的出发点是好的,愿意孩子多学知识,为将来的就业生存打好基础,可是由于方法不对,往往会伤害了孩子的自尊心,影响母子的感情。不得不承认,作为母亲的我,胸怀还不够宽大,对孩子的付出,没能做到任劳任怨。随着岁月流逝,孩子的长大,我会加强与孩子的平等交流,在平和心态下享受与孩子共同成长的乐趣。
作者的博爱感染了我。虽然作者自身残疾,可是对生活的热爱流露于笔尖。如果没有爱,他不会发现地坛的内在;如果没有博爱,他就无法观察数年来地坛的变迁,以及每一位进出地坛人的特点,只有对生活充满热爱,情感升华到博爱的人,才能那么细致地观察一切,精心地记载一切,用美丽的文字描述一切;只有心底有爱的人,他才能感悟出人生的意义,从痛苦境地爬过,走向光明;只有心底有爱的人,他才会如此懂得感恩,知道忏悔,才能勇敢面对自己年轻时犯下的错,才能把一切写出来,让世人得到教育与启迪。
人的一生会遇到很多事很多人,不可能事事称心,处处如意,需要我们坚强,需要我们都有一颗平常心,一种平和的心态,学会面对,懂得感恩。记得有句禅语道:“当你抱怨自己的鞋不好时,却发现有人竞没有脚。”所以不管是已经工作的母亲,还是正在苦读的儿子,都要尽心尽力地去付出,这样才可以拥有无怨无悔的快乐人生。
篇16:我与地坛读后感
这整篇文章只能用很小和精炼这五个字来概括了,但却有着与看很多别的书不一样的心情,被史铁生先生对生命的感悟震撼了。
从《合欢树》开始,我已经能感受到史铁生母亲对他儿子的爱,尽管没有深情的说过一句类似“我爱你”很缠绵的话语,尽管只是在他出门的时候细心地观望,尽管只是在天黑之后会在地坛例出现一个急切寻找着什么的身影,我是真的被这样一句话所震撼“有过我的车辙的地方也都有过母亲的脚颖,可那才是世界上真真正正存在的母爱。母亲的突然离世对史铁生的打击是意料之中的巨大,他从那时才开始学会珍惜,学会缅怀母亲对他所付出的一切,或许我应该从中获取些什么了吧,我似乎还记得不久之前我在电话里为了我丢了一本数学书的事情而跟母亲大吵说不关你的事,我似乎还记得母亲为我买回一双保暖但不好看的衣服的时候我头一甩说不喜欢不穿,我似乎还记得很多很多类似的事情,可是总在做过或者说过之后没有勇气去说一声对不起。
其实第一遍读过之后,我甚至觉得很多很多写景的段落没什么特别的或者说没什么重要的意义,譬如那些蝉鸣的刻画,那个唱歌的小伙子,喝酒的老人,一对恩爱的老夫妻,一个有天赋的长跑家,一个弱智可怜的小女孩……但在第二遍读的时候才发现这些或许是让他明白、体现他明白生命意义的事物或人物吧。史铁生先生曾经不止一次地想过生与死,到后来掺杂进来的作者的角色三者之间的关系。他笔下富有灵动特点的蝉鸣从侧面也体现了他对生命有着积极向上、充满信心的态度。那个弱智可怜的小女孩好像就是史铁生先生的原型,他和她都有些生理上的残缺,可能他还比她幸运一点,或许作家这个角色让史铁生先生明白了上帝在为你关上一扇门的同时,也会仁慈地为你打开一扇窗的道理。当他又陷入作家这一角色的思考的斗争中时,那个长跑家可能又在适合的时候为他点亮了一盏明灯,让他重新燃起对生活新的希望。
地坛是一个陪伴他走过15个春秋岁月的地方,是一个见证他即将放弃、又站起、再即将放弃、又再站起的地方,是一个让他思考人生意义的地方,是一个他永远会终身铭记的地方。
我想在漫漫的人生路上,我们会遇到很多意想不到的困难和挫折,如这些,如那些,坚持下去,未来很有可能就是有无限的阳光普照着你,生命将开出人生最灿烂最绚丽的花朵,若是放弃,可能永远就不会有翻身再一次站起来的机会,会永远沉沦在历史的长流之中。
篇17:我与地坛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篇名为《我与地坛》的散文,作者是史铁生。对于史铁生,我并没有太多的认识,但读了《我与地坛》后,我深深地体会到了作者的不幸和艰辛。
散文记叙了作者从青年到中年时自己曾经经历过的一些事。他先讲了那座令自己毕生难忘的“伴侣”——地坛。这是座被弃废的古园,作者的家就在旁边。作者总是认为这是一种缘分——地坛等着自己出生,又等到自己活到最狂妄的年龄时猛地残废了双腿。
残废对作者来说,无疑是一大打击。在那段阴暗的日子里,地坛成了作者第二个家。作者经常在地坛里苦思冥想,自己为什么要出生?已颓废到极点的作者甚至想过死。后来,作者又想通了关于出生的问题,他安心下来,不再为生和死烦恼。
接下来就是怎么活的生存问题了,作者又天天去地坛,在老树下或荒草或颓墙旁,去默坐,去呆想,去窥看自己的灵魂。常常一坐,作者就坐了好多个时辰。那段时间,作者的母亲变得非常痛苦。她知道把作者闷在家里结果会更糟,可又担心作者独自一人在地坛里想些什么。有一次,作者发现忘带了什么东西,又返回到家。作者发现母亲依旧是一副送自己走得动作。只是,那时作者并没有发现母亲的痛苦与煎熬。等到母亲逝世后,作者才从母亲的一句话中体会到:“出去活动活动,去地坛看看书,我说这挺好。”作者终于明白,这句话其实是母亲的自我安慰,是暗自的祷告。可惜,这时母亲已永远离开了作者。
在后面的时间里,作者又先先后后地遇到了一些人。每遇到一个人,作者都有不一样的感触。在这漫长的期间里,作者又想到了生存问题。于是,他开始动手写作。在他正写得热火朝天时,他却又想到死的问题。一个朋友对作者说:“你不能死,还得写呢,还有好多好作品等着你去写呢。”因为这句话,作者又想通了问题。他又有了活下去的信心。
史铁生这场经历真是令我印象深刻,他在绝望中自暴自弃,后来又醒悟过来。看似简单的过程却给作者带来了无限的烦恼和痛苦。作者身上那股永不言败的精神值得我们认真学习。
篇18: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地坛》是作者史铁生写的一篇散文。讲了他与地坛的故事。史铁生是一位残疾作家,因为双腿瘫痪而失去了自我,经常一个人摇着轮椅到地坛里,那是地毯就是荒芜的如同一片野地,很少人会来这儿。 史铁生把一天中大部分的时间都花在在地坛里,在地坛待的时间视乎比家还要多。他那是因为失去了双腿对生活永远的热情渐渐变得绝望,甚至还想到世界上为什么会有他,他的母亲会不会因为有个残疾的儿子而感到难过呢?! 事实说明他的母亲并没有这样子想。“母亲那时已不年轻为了我的腿,她的头上开始有了白头发,医院已明确表示,我的病目前没办法治。“母亲”的全副心思却放在给作者治病上,到处找大夫,打听偏方,花了很多钱。她总能找出一些稀奇古怪的药,让我吃,让我喝,或者是洗,敷,熏.....”在这句话中,足够表明了母亲对儿子的在乎。 在作者待在地坛的时候,母亲总是远远地望着他,生怕他除了什么事,直到看到他的身影,母亲悬着的心也就落下了。那天,母亲如同往常帮儿子备好轮椅,看着他消失在自己能看到的范围,还是送作者走的姿势。就像刚刚看着他走时的目光,在家坐立难安,决定去看看(虽说是看,但她从不打扰到他)母亲在哪儿望。
篇19:我与地坛读后感
优良的家风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不可或缺的。家风好似雄鹰的双翅,使其能勇敢地搏击长空;家风好似春日和煦的阳光,照耀小苗茁壮成长;家风好似一面明镜,能从你的言行举止中反射出你的个人修养。从某种程度上讲,优良的家风造就崇高的品质。
有许多在优良家风中成就崇高品质的名人的例子(删),林则徐就是其中的一例。林则徐从小就有较高的天赋,其父林宾日便把四岁的林则徐带到塾馆,抱在膝上开始进行启蒙教育。林宾日不但教学极有耐心,而且特别注重身教,据林则徐回忆,他小时从未受过父亲打骂,连大声呵斥都绝少。正是在这样优良的家风的熏陶下,成就了林则徐,使他认清了鸦片对中国国民的危害,发动了虎门销烟,也使它因此成为了民族英雄,林则徐的事迹也就深深地烙刻在了中华儿女的心中。优良的家风造就了林则徐崇高的品质。
吉鸿昌25岁时,父亲病重,即将离开人世。父亲临死时对吉鸿昌说:“当官要清白谦(廉)正,多为天下穷人着想,做官就不许发财。否则,我在九泉之下也不能安眠。”吉鸿昌含泪答应。父亲病逝后,他把“做官不许发财”六字写在瓷碗上,要陶瓷厂仿照成批烧制,把瓷碗分发给所有官兵,并请他们监督。吉鸿昌言行一致,一生清白谦(廉)正,处处为民众。当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人民陷入水深火热之中,他反对蒋介石的投降政策,奋起抗日。遭反动派杀害,牺牲时年仅39岁。是什么使吉鸿昌一身正气,两袖春风,最终为了自己的祖国而光荣牺牲?是他受到的良好的家风,铸就了吉鸿昌廉洁爱国的崇高品质。
是什么滋润了史铁生的合欢树?是他受到的家风。史铁生19岁无法行走,只能在轮椅上度过自己的余生,他几次想自尽,但他的母亲用乐观的人生态度鼓励史铁生要活出自己的精彩,这使史铁生“站”了起来,创作了《我与地坛》等脍炙人口的佳作,合欢树茁壮地成长起来,并结出了丰硕的果实。史铁生受到的良好家教,使他不向命运屈服,顽强斗争。
费尔巴哈曾说“人就是他所吃的东西”。是啊,家风能够影响我们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就让我们继承家族优良家风,养成好的习惯,造就崇高品质吧!
篇20:我与地坛读后感
在一个阴天里,和学生一起读《我与地坛》,不知为什么,我的心变得沉静了。
仿佛把心交给了史铁生,与他一起在那个不热闹的地坛旁边一待就是十五个春夏秋冬。自己仿佛看穿了什么,渐渐的身子正了,人却变得恍惚不定又庆幸着什么。他的故事占满我的脑子,时不时的就会浮现出儿子与母亲的情感纠纷,我有些乱了。
我渐渐的被大脑支配仿佛自己就是史铁生,悄无声息的进入了那个废弃的古园,好像一切都是那么熟悉,我一次次的和死神对话,站在那颗大树下,望到了母亲找我时脸上的焦急神色。是她用爱唤醒了我沉睡的记忆。而后,一对老夫妻,一位唱歌的青年,弱智女孩和她的哥哥,无数次给我鼓励,给我生命的海洋,给了我重生的机会,坚强地走了过来。
我想对人来说,人生仅此一次,我们难道要随意的去玩弄什么?还是要好好把握。人生难免多坎坷,但这不是能顺理成章认为是逃避的理由,人生何来风平浪静?我们应该懂得热爱生命,重视生活磨练,学会心疼自己。尊重生命是最起码的责任,尊重生命是最基本感谢父母的方式。
阳光下母亲与我们共同温暖,风雨中母亲为我们遮挡庇护,史铁生告诉我们人生短暂,珍惜每一份温暖和呵护,珍惜现在。
在满园弥漫的沉静光芒中,你看到了时间,看见了自己的影子。
太阳熄灭着走下山去,余辉散满了傍晚的西天。你在朦胧幽静的沉沉暮色中,在野草荒藤肆意蔓延的古园中,看见了自己的心魂,看见了敬仰的园神。
你曾经在轮椅上失魂落魄狼狈不堪,你为着躲避一个世界,而来到另一个世界,古园在沉寂中等待你。
你来到这荒芜的园子里寻觅自己,你在老树下荒草边颓墙旁,静坐观想,窥看自己的心魂。
你在思考人生,思考死亡。对于为何被抛于这世界上来,你曾经疑惑不解,恐慌一圈一圈捆绑了你整颗心。
末了,你终于彻悟:迷途漫漫,终有一归。
你的生命由生死组成,一半是生,一半是死。
从你呱呱坠地的一刻起,你开始向死亡迈进。你说了,当牵牛花初开的时节,葬礼的号角就已吹响。
你所有的时间,都是从你的生命中剥夺而来,得到多少,也就失去了多少。活过一刻便死去一刻。
人,都是这样一点一点地,慢慢死去。
你知道,生死有别。死是一段路,生是一座桥。上了桥,始终会下桥;下了桥,始终会上路。
你看见园子中自己的车辙旁,竟都是母亲不张扬的脚印。你深知你的母亲爱你,可她猝然上了路时,你心中满是痛悔。
你的长跑家朋友一圈一圈一年一年周而复始地努力,眼见成功就在面前却无法触及,你望他绝望的身影,你是在为命运而叹息吗?
你看到那哥哥照顾着智障的美丽妹妹,你是在感慨生命。她满裙的小灯笼花洒落了一地呀,你的心碎了吗?
园神说:这不是别的,这是你的罪孽。
你亦清楚,生死无异。想生是欲,想死是望。
你说,人真正的名字叫做欲望。那么,用你的欲去控制你的望,在那个园子里偷偷地写吧。把激情幻化成文字,以笔杆为武器,任你的心魂在自由的天穹下,畅快地吸取生命的养分,用你的欲去战胜你的望。
做个勇敢的人质,做个激情的演员,做个精明的观众。
园神看到的,是你自己用对生的向往救了自己。你还活着,你赢了。
园神说:这不是别的,这是你的福址
生死来来往往,岁月依旧。
你记得又忘了。在满园弥漫的沉静光芒中,我亦看到了时间,看见了自己的影子.
园神啊,这原来也是我的罪孽与福址。
篇21:我与地坛读后感
“十五年前的一个下午,我摇着轮椅进入园中。”这是《我与地坛》的开始。这本书是史铁生的著作,讲述了史铁生在那园子里(地坛)所发生的事、所想的东西,以及对生活的感悟……
“历史的每一瞬间,都有无数的历史蔓展,都有无限的时刻延伸,我们生来孤单,无数的历史和无限的时刻国破碎面成片断。“这又是一句《我与地坛》里的话,在轻轻的、淡淡的笔墨中,它似乎轻如鸿毛,又似乎重于泰山。这一句句普通、简短的话语,好像不值得一提,可它们诉说了一个人的故事,一个悲伤中透着欢乐的故事,把它们串在一齐就成了一个人的一生,一个人简单却艰难的一生。
“晚上,朋友们走了,在小台灯幽寂而又喧嚣的光线里,我开始想写点什么……”,孤独,那里有孤独,也有期望,史铁生也幻想过有一个健美的躯体,和我们一样有不可完成的心愿,就像一个瘫痪了的人突然站起来,开始跑步那样荒谬。但这个心愿从来没有破灭过,史铁生用自己的著作“走路”,他的成就足以让他“飞”上蓝天,看着人间的一事、一物。
“我期望即有一个健美的躯体,又有一个了悟人生好处的灵魂,前者能够祈望上帝的恩赐,后者却务必在千难万苦中靠自己去获取……,正因人活着必要有一个最美的梦想。”你的梦想是什么?这是简单又朴素的一个问题,这个问题的答案永远不一,我的梦想和史铁生一样当一个作家,感悟人生,为孩子们写出最美的故事,领着他们走上成功的道路。对于有些人来说,梦想是一个不足一提的事,在他们眼里梦想只是一个梦,一个不会实现的虚幻的梦。你们可曾想过,没有目标是一个多么可怕的事?在它身后发奋、奋斗,即使梦想最终没有实现,但你也成功了,回过头看去,在你流过的汗水、洒下血痕的地方,是否有你的成就?
《我与地坛》讲述了一个人的一生,一个不平凡的人生。在字里行间中透着忧伤,在忧伤中有着另一种感情——欢乐。在它的指引下我们会向着梦想前行,过我们这简单而复杂的一生。
篇22:我与地坛读后感
每次看史铁生的文字总是不能自已地泪如雨下。也许是他对生命和生活的淡然处之打动了我,也许是他在撕心裂肺的绝望后燃起生生不息的希望感染了我,也许是他朴实无华的文字深深地震撼了我…… 史铁生,他的存在,总有一处渲染到我的生命。
看他的文章,就像是面对面地在听他在倾诉,很平淡无奇的语气,像是在讲述一个与自己无关的很久远的老故事。看着眼前的文字,似乎就像是看到他那张从容淡然的脸一样,内心平静却又无法平静地汹涌澎湃。他用平淡无奇的语气把我带进他的回忆里,又用戏谑动情轻松的把人从他的故事里牵引出来。然而,我却一次又一次地陷进他的过往里,难以走出。在他身上,我总是容易想到这样一句话“当我在抱怨我的鞋子不够漂亮的时候,我突然发现街角的小女孩没有脚。”看吧,这样是不是觉得自己还是备受上帝宠爱的。可是这样愚昧的自我安慰往往不能满足我贪婪的内心。我也想像他那样成功闪耀;我也想像他那样内心平和波澜不惊;我也想像他那样能用文字打动人,激励人……然,这些我都做不到,是不是太失败太不幸。这样的问题在他身上我看到了答案。因为我还有爱我的母亲,她还能看着我闹,听着我笑。不管我有多糟糕,她依然不会否认我半句。她也一直是希望我能安然过生活,仅此而已。就像史铁生的母亲从来不指望他有多成功一样,只要他好好活着,所有的苦难她来承担。我常常想,比起他的病痛,他最大的遗憾,悔恨,悲痛,便是他母亲的突然离开。
他在很多文章里提到他的母亲。《我与地坛》、《合欢树》、《秋天的怀念》......那么多的文字里,除了描述他那不安分的内心,暴躁的脾气,虔诚的祈祷,安然地接受或不甘地挣扎,更多的就是对母亲的追悔。生病初期,他把对人生无望的茫然;对生命无常的绝望;对上帝不公的控诉变本加厉地把气撒在母亲身上。以至于母亲的突然离开让他更悲伤无措。他肯定恨极了他的母亲。因为她走得太早;因为他还没来得及淡然对母亲说话对她笑;还没来得及骄傲地对她说一句:看,我虽然没有了双腿,可我依然为自己碰撞出来一条路。他肯定也恨极了自己,为什么觉悟那么迟。为什么没有好好对她。为什么不能早一些让她看到自己可以好好活着。
尽管有那么多的悔恨,那么多的不甘,那么多的祈祷,他却不会再宣泄不满了。他学会了在被命运玩弄这一出戏里,反转演出,跟命运玩闹得很好。在他的《好运设计》里,他用诙谐的语句把人生设计得一帆风顺。健康的体魄,聪明的头脑,姣好的容貌,学业事业风生水起。这是不是我们所有人想要的美好人生。这样的幸福会不会使自己心灵安定。不能吧。因为不能,他又设计了种种小痛苦或小困难,克服之后,才有了苦尽甜来的踏实的幸福感。生活里是不是顺顺利利得到自己想要的才会有幸福感呢。很显然,并不是。在他能淡然接受这样的困顿之后,还能以这种积极乐观的诙谐来引导我们好好生活,好好看待挫败,不公,生活,生命。
“他用残缺的身体,说出了最为健全而丰满的思想;他体验到的是生命的苦难,表达出的却是存在的明朗和欢乐;他睿智的言辞,照亮的反而是我们日益幽暗的心……”像是在他的文字里得到了重生一样,我又在绝望的内心里生燃起了新的力量。我想这也是自己为什么那么留恋他的原因。
篇23: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一部平和而又富有哲理的散文集,这里面,有他对地坛细致入微的观察,有对母亲深切的怀念,有对芸芸众生的记录,也有对于生死的思考与感悟。“死是一件无须乎着急去做的事,是一件无论怎样耽搁也不会错过的事。”在生与死的问题上,他看得比谁都透彻,无须纠结,无须着急。我们无法做到感同身受,却能从他的文字里不断汲取积极向上的力量。不管过去如何,前路如何,试着活下去。
史铁生的身世,相对是比较坎坷的,他生于1951年,1972年双腿瘫痪,1981年患肾病,1998年被确认为尿毒症,2010年因突发脑溢血去世。上帝仿佛跟他打了个赌,不断地试探着他能不能更坚强地活下去。他自己也说,“我一连几小时专心致志地想关于死的事情,也以同样的耐心和方式想过我为什么要出生”,最终他告诉自己,“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件必然会降临的节目。”这些话,饱含着常人所不可及的智慧。生不容辩驳,那就无须纠结;死必会降临,那就无须着急。在生与死面前,上帝绝不会抛弃任何一个人。
我曾经看过这样一个评价,就说以烧水来打比方,普通人可能也会去思考生命,但他们只能烧到五、六十度,顶多到七、八十度,而有那么多缺失性体验的史铁生,把这壶水烧开了,他烧到了一百度。但生死这个问题太大了,也太难以捉摸,感同身受是做不到的,仅靠想象也不可以。可能真的是,唯有真正走到那一步,才会有这样的思考,所谓“不平而鸣”、“发愤著书”,大概也是这样的道理。而我们,只能用自己浅薄的语言来讴歌我们所能看到的史铁生的伟大。
人们喜欢用"向死而生"这个词来形容他,说一个人的身体若无法行走,那他的灵魂一定走得很远。但如果仔细读一读他的文章,看看他的经历,就知道他的每一步都走得很艰难。他只是用很平和很平淡的语言来记录生命,心里却也憋着一股劲,也在心底与生命作着抗争。但命运对于他来说是不公平的。我们不好说他是一个乐观主义者,但他却劝说着自己接受苦难:就命运而言,休论公道。每次读到这句话,心里就会“砰”地触动一下。很难从某种意义上对这句话做个阐释,但却总在冥冥之中从中得到一些鼓舞的力量。不是“算了吧”,而是“再拼一把吧”。生命的起点如何,已经摆在面前,我们无法改变,我们能做的,就是“怎么活”。至于要怎么活,需要时间来给出答案,也需要我们自己来给出一个结尾。
曾经看过一个小故事,我以前只把它当做鸡汤文。一位年轻人去找一位老人算命运,老人一一指出他手中的生命线、爱情线、智慧线、命运线,接着让他握紧了手,并问年轻人:你的命运在哪里?年轻人不以自主地回答:我手里握着啊。老人笑而不语,年轻人顿悟而去。以前总把它当做一篇鸡汤文来看,但日复一日,对这个故事的敬佩却越来越多。以后的我们,可能并不会一帆风顺,可能会遇到我们目前想象不到的问题,但是我们可以在短暂的情绪失控后坦然去面对。我们来到这个世上,总有一天是要回去的,在这里的每一天都是赚的,为什么不好好地再活一活,为什么不精彩地过呢?
每读一次,便又获得全新的力量。
篇24:我与地坛读后感
史铁生之所以能写出《我与地坛》这样一篇倾世绝作,我认为是他经历了太大的苦难。正如因癌症16岁就离开人世的轻狂少年子尤所说,人都应该到医院去住一段时间。只有经历了真正的苦难,在一个类似地坛一样清静的境地,人才有可能停下匆匆的脚步,反省一下自己曾经的遭遇,只有被命运逼到了生命的边缘,人才有可能真正思索人生的意义——生死有何区别,人为什么活着,应该怎样活,怎么面对苦难,怎么自我救赎。史铁生倒是应该感想命运为她安排的苦难,不然,他怎么会对生命的奥秘有如此深刻的理解,怎么会拥有如此博大的胸怀、如此深邃的思想、如此隽永的文笔,怎么会活得如此清醒、坦荡?
我没有经历过史铁生经历的深重苦难,当然也不会得到以上他得到的一切。但是,有一种东西,我们共享,全人类共享,那就是欲望。
欲望,是孩子小时候渴望长大、渴望游戏、渴望零食,是许多人工作后渴望业绩、渴望地位、渴望权力、渴望名声,是每个人渴望亲情、友情、爱情……欲望是对目标、理想实现的渴望,人们为了它而努力追求,它是人前进的动力,是人活下去的动力。
人们用“欲壑难填”形容人的自私、贪婪。确实,因为无限膨胀的欲望,知法犯法,奸商不择手段。但这不是欲望的错,是实现欲望的手段有问题。只要不侵犯到别人实现其欲望的基本权利,追求自己的总没有错。我们不能说要扼制人的欲望,因为“消灭欲望的同时也消灭了人性”,因为人生就是实现目标以满足欲望的过程。
有多少人遁入空门后看破红尘,自杀升天,远至古代的君王,近至现今《红楼梦》中林黛玉的扮演者。他们失去了人性的最本质——欲望,因此生死对他们而言并无区别。看破红尘的他们认为,人最终难逃一死,人生最终会变为一片虚无。可是他们只看到了人生的结果,而没有看到人生这个过程的精彩。每个人都在追求结果,但每个人都活在过程中。
目标是我们想象中遥远而美丽的彼岸,而欲望是我们的发动机,让我们有勇气、有力量、有意志与一路上所有的惊涛骇浪搏斗,同时创造出一次美丽的航行。即使彼岸遥不可及,即使彼岸没有我们想象中的好,那又有什么关系呢?欲望已经完成了它的使命——提供强大的动力让我们创造一个人生的过程。更重要的是,这个属于我们自己的过程,一旦产生,一旦被经历,就无法被抹去,无法剥夺了。这样,我们面对死亡也不必恐惧,因为人生之过程的精彩不会随着生命的逝去化为乌有,它已融入我们的记忆中,让我们无悔,让我们坦然。
篇25:我与地坛读后感
史铁生一直是我十分敬佩的一位作家。在《我与地坛》中,我可以感受到当他双腿瘫痪时,内心的痛苦和走出绝望,找到希望后的明朗、快乐。
如今,生活在大城市里的我们,看似幸福,却仍感到不快乐。学生们说是因为繁重的课业负担;毕业生们说是因为就业压力;工作者说是因为太过繁忙的工作、充满硝烟的职场。买房、买车、物价上涨这一系列生活琐事都让人们与不快乐搭上关系。那我们怎么在原本实苦的人生中寻找快乐?我想史铁生了解得最为透彻。在《我与地坛》中,我们所读到的便是史铁生寻找快乐的道路。
寻找快乐,我们需要一个精神的寄托之处,可以让我们放飞思绪,放松身心。史铁生这样写地坛:“在人口密集的城市里,有这样一个宁静的去处,像是上帝的苦心安排。两条腿残废后的最初几年,我找不到工作,找不到去路,忽然间几乎什么都找不到了,我就摇了轮椅总是到它那儿去,仅为着那儿是可以逃避一个世界的另一个世界。”地坛是史铁生的精神寄托之处,他在那里可以尽情的思索,理清纷乱的思绪,窥看自己的心魂。
生活在城市中的我们,更需要如此一个地方,让我们休息、思考。城市越发达,竞争也就越激烈,城市中的拥挤、喧嚣让我们越来越精明。可精明并不能让我们寻找到快乐,只有人与自然的交流才能开启生命的智慧,从而找到快乐的道路。所以生活在城市中的我们,可以寻一处宁静的公园或山清水秀之处作为我们的精神寄托之处。在那里,我们要撇开一切的烦心事,静静地放松,静静地思考,我们想要的究竟是什么?当你想清楚后,快乐也就离你不远了。
寻找快乐,我们需要一个积极地心态。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多想想快乐的,那人自然而然也会快乐起来。史铁生这样写道:“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这样想过之后,我安心多了,眼前的一切不再那么可怕。比如你
起早熬夜准备考试的时候,忽然想起有一个长长的假期在前面等待你,你会不会觉得轻松一点?并且庆幸并且感激这样的安排?”显而易见,不同的心态对我们的影响真的很大。所以,我们想要快乐,就要多想好的一面。我们可以将失败认为是走向成功的一个阶梯,即使是被人骗了,我们也可以将这作为一个人生阅历,它使我们成长、进步,告诉我们不是所有人都能相信。如此一来,我们似乎找到了快乐。
快乐是每个人都想拥有的,但它并不会永远伴随我们,它要靠我们自己去寻找。《我与地坛》中史铁生从绝望中找到了希望,用笔谱写出生命的动人乐章。我们也可以像他一样寻找到属于自己的快乐,让快乐伴随我们前行,从而谱出属于我们自己的动人乐章。
篇26:我与地坛读后感
拜读《我与地坛》,起初是一种完成任务的心态,可是,读着读着,不知不觉就被深深地吸引了,有几处让我不禁为之动容。这些年,整天不知所忙地忙碌着,虽然不能说是爱学习之士,但是经常让自己找到读书的状态。可是,《我与地坛》带给我的震撼已经很久没有过了。
作者的执着与坚强感动着我。虽然失去双腿的他曾经在年少时有过失落与暴躁,但是他日日躲进地坛,去深思,去观察,去体味人生……,从不间断,这是多么执着的一种精神,也就是这种精神成就了他。面对残肢,面对挫折,风华正茂的他从彷徨走向沉着,找到了自己的位置,用艰辛的劳动成就了自身的价值,给世人留下了无数的启迪。做为身体健康的我们,过着衣食无忧的日子,却经常会因为一些琐事,甚至为了官位而自寻烦恼,相比之下显得如此渺小。
母爱的伟大无私震撼着我。作者的双腿瘫痪给了他痛苦的青春,这注定了他母亲痛苦而短暂的一生。当他年少无知,自暴自弃时,他母亲所承受的痛是常人无法想象的。她用自己的不动声色,去放纵他、去呵护他,因为他母亲知道未来的路需要他自己去闯。也许作者现在的成就能告慰母亲的在天之灵,可是她短暂一生承受的痛苦在天堂能释怀吗?作为已为人母的我,经常认为自己是一个很称职的母亲,为了孩子的生活学习操劳着,甚至为了儿子可放弃官位与金钱,以为这样自己就很伟大了。
但是和作者的母亲相比,我付出的又算得了什么呢?在我心底,孩子的平安健康快乐地成长是最重要的,可是有时对孩子的缺点不能耐心地引导,对孩子的一些习性不能平和地接受,甚至有时因为孩子考试成绩不好,会暴跳如雷。虽然我的出发点是好的,愿意孩子多学知识,为将来的就业生存打好基础,可是由于方法不对,往往会伤害了孩子的自尊心,影响母子的感情。不得不承认,作为母亲的我,胸怀还不够宽大,对孩子的付出,没能做到任劳任怨。随着岁月流逝,孩子的长大,我会加强与孩子的平等交流,在平和心态下享受与孩子共同成长的乐趣。
作者的博爱感染了我。虽然作者自身残疾,可是对生活的热爱流露于笔尖。如果没有爱,他不会发现地坛的内在;如果没有博爱,他就无法观察数年来地坛的变迁,以及每一位进出地坛人的特点,只有对生活充满热爱,情感升华到博爱的人,才能那么细致地观察一切,精心地记载一切,用美丽的文字描述一切;只有心底有爱的人,他才能感悟出人生的意义,从痛苦境地爬过,走向光明;只有心底有爱的人,他才会如此懂得感恩,知道忏悔,才能勇敢面对自己年轻时犯下的错,才能把一切写出来,让世人得到教育与启迪。
人的一生会遇到很多事很多人,不可能事事称心,处处如意,需要我们坚强,需要我们都有一颗平常心,一种平和的心态,学会面对,懂得感恩。记得有句禅语道:“当你抱怨自己的鞋不好时,却发现有人竞没有脚。”所以不管是已经工作的母亲,还是正在苦读的儿子,都要尽心尽力地去付出,这样才可以拥有无怨无悔的快乐人生。
篇27:我与地坛读后感
这整篇文章只能用很小和精炼这五个字来概括了,但却有着与看很多别的书不一样的心情,被史铁生先生对生命的感悟震撼了。
从《合欢树》开始,我已经能感受到史铁生母亲对他儿子的爱,尽管没有深情的说过一句类似“我爱你”很缠绵的话语,尽管只是在他出门的时候细心地观望,尽管只是在天黑之后会在地坛例出现一个急切寻找着什么的身影,我是真的被这样一句话所震撼“有过我的车辙的地方也都有过母亲的脚颖,可那才是世界上真真正正存在的母爱。
母亲的突然离世对史铁生的打击是意料之中的巨大,他从那时才开始学会珍惜,学会缅怀母亲对他所付出的一切,或许我应该从中获取些什么了吧,我似乎还记得不久之前我在电话里为了我丢了一本数学书的事情而跟母亲大吵说不关你的事,我似乎还记得母亲为我买回一双保暖但不好看的衣服的时候我头一甩说不喜欢不穿,我似乎还记得很多很多类似的事情,可是总在做过或者说过之后没有勇气去说一声对不起。
其实第一遍读过之后,我甚至觉得很多很多写景的段落没什么特别的或者说没什么重要的意义,譬如那些蝉鸣的刻画,那个唱歌的小伙子,喝酒的老人,一对恩爱的老夫妻,一个有天赋的长跑家,一个可怜的小女孩……但在第二遍读的时候才发现这些或许是让他明白、体现他明白生命意义的事物或人物吧。史铁生先生曾经不止一次地想过生与死,到后来掺杂进来的作者的角色三者之间的关系。他笔下富有灵动特点的蝉鸣从侧面也体现了他对生命有着积极向上、充满信心的态度。那个可怜的小女孩好像就是史铁生先生的原型,他和她都有些生理上的残缺,可能他还比她幸运一点,或许作家这个角色让史铁生先生明白了上帝在为你关上一扇门的同时,也会仁慈地为你打开一扇窗的道理。当他又陷入作家这一角色的思考的斗争中时,那个长跑家可能又在适合的时候为他点亮了一盏明灯,让他重新燃起对生活新的希望。
地坛是一个陪伴他走过15个春秋岁月的地方,是一个见证他即将放弃、又站起、再即将放弃、又再站起的地方,是一个让他思考人生意义的地方,是一个他永远会终身铭记的地方。
我想在漫漫的人生路上,我们会遇到很多意想不到的困难和挫折,如这些,如那些,坚持下去,未来很有可能就是有无限的阳光普照着你,生命将开出人生最灿烂最绚丽的花朵,若是放弃,可能永远就不会有翻身再一次站起来的机会,会永远沉沦在历史的长流之中。
篇28:我与地坛读后感
散文记叙了作者从青年到中年时自我以往经历过的一些事。他先讲了那座令自我毕生难忘的“伴侣”——地坛。这是座被弃废的古园,作者的家就在旁边。作者总是认为这是一种缘分——地坛等着自我出生,又等到自我活到最狂妄的年龄时猛地残废了双腿。
残废对作者来说,无疑是一大打击。在那段阴暗的日子里,地坛成了作者第二个家。作者经常在地坛里苦思冥想,自我为什么要出生已颓废到极点的作者甚至想过死。之后,作者又想通了关于出生的问题,他安心下来,不再为生和死烦恼。
接下来就是怎样活的生存问题了,作者又天天去地坛,在老树下或荒草或颓墙旁,去默坐,去呆想,去窥看自我的灵魂。常常一坐,作者就坐了好多个时辰。那段时间,作者的母亲变得十分痛苦。她明白把作者闷在家里结果会更糟,可又担心作者独自一人在地坛里想些什么。有一次,作者发现忘带了什么东西,又回到到家。作者发现母亲依旧是一副送自我走得动作。只是,那时作者并没有发现母亲的痛苦与煎熬。等到母亲逝世后,作者才从母亲的一句话中体会到:“出去活动活动,去地坛看看书,我说这挺好。”作者最终明白,这句话其实是母亲的自我安慰,是暗自的祷告。可惜,这时母亲已永远离开了作者。
在后面的时间里,作者又先先后后地遇到了一些人。每遇到一个人,作者都有不一样的感触。在这漫长的期间里,作者又想到了生存问题。于是,他开始动手写作。在他正写得热火朝天时,他却又想到死的问题。一个朋友对作者说:“你不能死,还得写呢,还有好多好作品等着你去写呢。”因为这句话,作者又想通了问题。他又有了活下去的信心。
史铁生这场经历真是令我印象深刻,他在绝望中自暴自弃,之后又醒悟过来。看似简单的过程却给作者带来了无限的烦恼和痛苦。作者身上那股永不言败的精神值得我们认真学习。
篇29:我与地坛读后感
在我的黄金时代很幸运的读到了史铁生的书,在我初中的语文课本上曾有过他的文章,可当时毕竟年少,没有读懂。此刻的我处于一个不懂愁却强说着愁的年纪,天天忧郁着,但偶然之间读到了史铁生的《我与地坛》猝不及防地被他深沉的情感所淹没。
翻开《我与地坛》,我对自我说好好看吧。看看那些被时光所剥蚀的浮夸的琉璃,看看那些被风霜所淡褪的朱红,看看那些依旧苍幽的古柏……他的文字是如此的干净,而他的思想又是如此的坦荡,就像他所说的:“可是太阳,他每时每刻都是夕阳也都是旭日。当他熄灭着走下山去收尽苍凉残照之际,正是他在另一面燃烧着爬上山巅散烈烈朝晖之时。”
命运虽然是如此的不公,却没有击跨强者。我本无法想象,他怎能如此坦荡回望“生”的事实,又磊落地应对“死”的结果。而我又似乎明白,也许经历命运不公的打击,才能够变得坚强不屈吧。
我们谁不是带着一颗脆弱的心来到了这个世界呢,此刻的我们看一切都是完美的,经历了懵懂无知的少年,我们正处于热血的青年,在象牙塔中的我们不谙世事,读后感.看外面所有的一切都是如春般的花红柳绿。当我们走出塔去,才发现命运的不公。外面的世界虽然精彩,但外面的世界是如此残酷,命运反复无常,人生路漫漫,荆棘密布,人生终会走向孤独,与命运抗争,你不必须干过上帝。可是我们不与命运抗争就会成为命运的奴隶。
与命运抗争,做一个斗士吧。正如史铁生所说的:“若这路不能再用腿去趟,便用笔去找。”这是属于他的抗争,我们也应当像一个斗士一样,不甘于平凡,不向绝望低头,追求人生的至真,追求超脱命运的梦想,就像我自我一样,种种原因来到了一个荒芜的沙丘,不甘于被风沙掩埋,所以去反抗命运让沙丘变成一个绿洲。不甘于命运,与命运斗争,或许仅有那些正在反抗的心灵才会明白,何谓斗士的意义。
向死而生,爱这个世界吧。不论这个世界做了什么,我们始终要爱这个世界一切完美的事物。爱这并不完美的人生,不论未来的路通往何方,珍惜当下,活在当下欢乐幸福也好,痛苦折磨也罢,认真享受这个属于你我的世界,拼命抓住生命那道微弱的亮光。
黄金时代的你我,幸运的生活在当下,我们青春韶华,我们经得住命运的磨砺,用我们的真诚和坦然去应对命运吧,至少我们行走在这世间,不畏黑暗,不觉羞愧。
篇30:我与地坛读后感
夜了,煮上沸开水,泡一杯香茗,淡淡的清香扑鼻,温润了我干涩的心,走到窗前,依窗远望,黑帷紧紧裹着我的视线。于是轻嗫一口,倍感温馨,母亲的心是我的世界,活在母爱的气息里,我感奋至及。那淡淡的景与缕缕清香交织重叠,再添上史铁生先生巧夺天工之作—《我与地坛》,读来颇有隽永深邃之气。
夜,愈见沉郁而朦胧,不知什么向我招手,带着我打开内心最柔软的情感之门。于是我想哭,可我没有,在这环境之下,仅有淡淡如流水般的忧伤,像江南少女缠绵不断,跌宕起伏的情感化作音符在微风中飘散,飘散到内心最深的低谷……
曾记教师说过:世间最伟大的是爱,尤其是母爱。在得知史铁生少量背景资料后,我试着去按照教师要求赏析这篇文章,我怎样开始有本事来体会一个大作家的感情是共同的感情,将我与作者拉得更近,原先还是感情成为我成熟的催化剂。
在《我与地坛》中,作者向我展露了一份沉郁与厚重的思想感情,深邃而透辟,文笔优美而坦诚,丝毫不乏一个作家的独特视角认识事物的共性。
作者在文中与地坛的关系渗透着看似简单实则极为丰富的感情,地坛中的风风物物,在作者感情的重染下仿佛变得灵气十足的感情,那里有人物与自然的对话;人的感情、思想间的相互碰撞,在第二部分作者贯穿的始终是对母亲诚挚的热爱,对往事的追忆,交织着作者对母亲的理解与对往事的悔恨,对亲情的感悟。
我只能用我乏缺的言语来描述作者复杂的心绪以及深刻的人生启迪。
杯中茶水早尽,唯留苦涩后沁人心脾的甘甜,还有杯子的余温。我静静地驻立在那里,如张爱玲一般的享受清风,还去享受扩大的爱。
也许我没有杜甫《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中那种对大众高尚的爱,也许我没有韩愈《左迁蓝关示侄孙湘》中那种忠贞;也许我将来没有李白《南陵别儿童入京》中那样的豪情壮志,但我有着对母爱的庄严肃敬。呵!我不失望。原先总期望所有完美的事物都被自我占有,而此刻已经不再奢求,因为我已经占有了母爱!
篇31:我与地坛读后感
在读《我与地坛》时,我仿佛不是在读书,而是在倾听一位知己细细地讲述他的故事,他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这篇散文给我的感受是:母爱是世间最伟大的力量。
母亲是伟大的,同时也是痛苦的。“儿子的一切苦难,在母亲那儿是加倍的。”她应对一个在“最狂妄的年龄突然残废了双腿”的儿子,她在期待,期待自我的儿子能从困境中走出来,期待自我的儿子能像普通人一样的生活。她甚至为了自我的儿子在心灵上能有一份宽慰与自由,她不惜自我忍受心灵与肉体上的双倍痛苦。她对儿子的爱,也仅有天底下的母亲能够体会。在史铁生第一次获奖的日子里,期望能给母亲一个小小的安慰,哪怕是让她有一个淡淡的微笑,也心满意足了。可是,她却不在了,人世艰难,事与愿违。这让史铁生的心里是何等的失落
在这个世界上有一种珍贵的东西叫幸福,它看不见,摸不着,却一向在你的身边。有的人认为幸福是荣誉,是金钱,是权力,而我认为,幸福是母亲对你深深的爱。
经过阅读《我与地坛》,我也深深的反思了自我对***种种不对。写作业时,妈妈让我身体要挺直,肩膀不要一高一低,我总是会反驳一句:这跟您有什么关系;暑假里,我每一天都吃冰条,妈妈说,女孩子冰条吃多了对身体发育不好。可我还是趁您上班了,偷偷吃。我还记得许多这类的事,可是在做过之后没有勇气对您说对不起。妈妈,我爱您!是您给了我一个充满爱与奇迹的世界;是您在我身边不断的督促,鼓励我去勇敢地放飞自我的梦想;是您给我自信,让我微笑着去应对生活。
篇32:我与地坛读后感
在我看来,这篇文章是作者发给人生的一封感激信,他试图经过这次写作来回顾自我以往的生活,尤其是双腿残废之后,那段艰难的岁月,陪伴他的人或物。作者是幸运的人,当时的情景很容易就能够联想到,二十出头的青年,意气风发,正是大展才华,挥洒青春的年纪,就这样瘫了,出行不方便那到是次要,而在内心的愤慨与寂寥是常人无法体会的,于是他暴戾,阴郁。
然而,他的头脑还是清醒的,他努力的克制自我,于是他遇到了地坛,也能够说是地坛找到了他,亘古不变的景象转化为内心的震撼,遍地的萧条,却让内心孤独的他找到了心灵的家园,于是他爱上了那里,那里的一切仿佛是专门为他设计的,宁静,空旷,没有人来打搅,他能够静静的坐在那,抑或看书抑或发呆,于是,先前的躁动便被地坛这宽宏的大气所吞噬,能够说,这使心灵的沉淀。
可叹的是,作者忘记了,他不是弃儿,在他痛苦的时候还有一个人比他更痛苦,那就是他的母亲,年轻却饱受苦难的儿子,行动不方便,内心暴动,烦躁,却偏偏一个人去了那荒芜的地坛,作为母亲,怎能不担心,但只能待在房间干等,内心的煎熬却在激烈的进行,她没有错,但此刻却在默默忍受儿子给自我的惩罚,母爱是宽容的,儿子的安全才是她此刻最担心的。
回忆过往,当年那个自暴自弃的少年已经长大,于是他缅怀着那段时光,在那艰难岁月中对生命的理解,以及母亲给予的关爱与启发,地坛里他自省,弥漫着浓郁的人生况味,但那只说明过去,此刻,作者有了自我的理解:幸福之路永远掌握在自我手中。
篇33:我与地坛读后感
这几天抽空读了《我与地坛》。其实高中时候就读过几次,但是多年过去印象已经十分模糊,现在重读几乎和读一篇全新的文章一样。
人的命运的不可预测的。心与坟墓,生命最终的归宿。死的事情无须着急,来到世上,死是唯一确定的结果,也是迟早到来的结局,不能拒绝也无可逃避。剩下就是怎样活的问题,怎样活,活着干什么?作者说这不是一下子能想透的,怕是活多久就要想多久,就像伴你终生的魔鬼或恋人。
以前的我也曾经多次思考生活的意义,如蹒跚学步的儿童,在自己的脑中反复寻找一条不存在的坦途。沉迷寻找一个无解问题的答案,让内向的我变得更加木讷。发呆成了我经常做的事情,不是发呆就是假装发呆。假装发呆,逃避这谜一样的生活。专注于生活的问题而忽略了生活的本身,终于让自己的生活一塌糊涂。幼稚的以为找到了生活的答案就是找到了生活,买椟还珠说的就是我这样的人吧。
作者在他二十岁的时候突然瘫痪,后数年又遭遇了母亲离世、恶疾复发,一次次打击几乎让他失去了生的勇气。生命中的魔鬼总会突然出现,让你的骄傲变成失落,让失落的你变得更加失落。无论是谁,遭遇这样的事情,总是值得我们同情的。而那些能在不幸灾难后更加坚强生活的人,更值得我们敬佩。
读到这些我有一丝庆幸,自己三十多年来,虽然活得并不精彩,但好歹还没有碰到过什么灾难。在庆幸的背后,又十分惭愧。三十多年,一万多个日夜,就这样无声无息的过去了。头脑空洞不接地气,双手孱弱缺乏行动。苍白太苍白。在一天天的重复中,消磨掉所有的冲动和憧憬。一生碌碌无为,到头又安慰自己平凡难能可贵。
读过《匆匆》,也读过《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依然不知道人的一生改怎样度过。只是再也不想这样过。死亡不可避免,离开世界前,最好留一点痕迹在人间。
篇34:我与地坛读后感
“有些事只适合收藏,不能说,也不能想,却又不能忘。它们不能变成语言,一旦变成语言就不再是它们了。它们是一片朦胧的温馨与寂寥,是一片成熟的希望与绝望,它们的领地只有两处:心与坟墓。”
地坛,就是一个这样的存在。
四百多年里,它褪去了自己浮华的外表,变得自在坦荡,成为一个大隐隐与世的地方。它静静地等,直到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摇着轮椅进入园中。
他孤独、绝望而又倔强地走着,想着。想着人为什么要活,后来,他开始写作,他将他与地坛的故事融入他的每一段叙述中去,深沉浓郁,每一句话都像是用尽了所有沉积在内心的情感汩汩而出的。《我与地坛》没有过多华丽的词藻,没有过多高深的技巧,只有平淡的、朴实的语言。但是,每一句都能让人为之动容。
只有史铁生,只有这个去过生活绝境的人才能写出这样的故事,他与地坛的故事。
地坛存在的意义,对史铁生来说无疑是重大的,那儿不仅是可以逃避一个世界的另一个世界,还是一颗绝望的心的疗养之处,它让史铁生看透了死,让他忆起了母亲的爱,让他想出了自己写作的目的,让他终以一颗乐观的心面对生命的轮回。
他说:“我甚至现在就能清楚地看见,一旦有一天我不得不长久地离开它,我会怎样想念它,我会怎么想念它并且梦见它,我会怎样不敢想念它而梦也梦不到它”,“我不在地坛,地坛在我”真正的地坛不在安定门外大街,而在史铁生自己的内心深处。我们每个人都和史铁生一样,需要且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地坛,在那里,疲惫的灵魂将得到安抚,狂燥不安的心会变得平静。“地坛”,那是我们精神的载体,我们的信仰……若我需要,它会一直在那里,那便不必去找,它自然在。
寻找,去拥有自己的地坛。
篇35:我与地坛读后感
翻开书本,与作者一起忘却苦难,回忆过去的美好时光,嘴角笑意浮现……。
他是我最近才认识的一位作家,名叫史铁生,他终生近乎瘫痪,却从不向命运低头。而最震撼我心灵的,是他写的著作《我与地坛》。书中的他面对死神伸出的魔抓毫不畏惧,受到了沉重打击的他却顽强地屹立着,思绪还飘回了过去:儿时教堂里响亮清脆的钟声;年幼时与幼儿园的两位老师共度的那些日子;二姥姥那慈祥的面孔上灿烂的笑容……。
在他还很小时生命便猛然对他开始了残酷的考验,不给他喘息的机会,不断地对他进行一轮又一轮的打击。却也给了他独特的经历,与医院里的一位位病友的谈笑,在地坛公园的奇闻妙见,老家四合院内的那棵高大的合欢树……。他在苦难中学会了以微笑去面对,在逆境中学会了用双眼去发现生活的乐趣。与死神共舞间,他渐渐释然,不再沉浸于消沉悲观的生活中了,而是重拾信心,以微笑去面对。
这样一位身体残疾的人都能笑看生活中的苦难,我们又为何不能呢?平时里的我们,有的已经成为了小公主,小皇帝,成天依赖着父母使我们遇到困难就用“不”来回答,是永远不能在苦难中成长的。
史铁生的经历又将另一个人的影子带入了我的脑海之中——海伦。凯勒。这个双目失明,双耳失聪的女孩却在苦难的面前豪不屈服,奇迹般地学会了说话,又考入了普通人都梦寐以求的哈弗大学,又创作了大量作品。为自己的人生在黑暗中添上了闪光的一笔。
是啊,他们俩个都身残志坚,拥有厄运打不垮的信念。因为他们都相信,在光明前有黑暗,在暴雨的尽头一定会有彩虹。史铁生在死亡威胁下仍保持对过去时光的美好回忆。海伦凯勒在命运面前仍不屈不挠地做着斗争。是的,他们都会用笑来面对苦难!
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将会过去。而那过去了的,就会成为亲切的怀恋。——普希金(后记)
篇36: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为什么要活着?
这是整篇文章中作者一直在思考的问题。
因为人的欲望,想要活着,不想错过那些未来可能发生的事。但人不能消灭欲望,因为消灭人性的最好方法就是消灭欲望。
史铁生觉得,没有人是一生下来就不怕死的,有些人怕活着,但这并不代表不想活着。人是为了欲望而活。
我却有另一个观点。
我觉得,人是为了责任而活。
一个孩子的出生,往往会使一个家庭充满希望与欢喜,因为孩子可以创造出无限的可能,于是,从出生那一刻起,人就开始有了责任,一个回应家人期望的责任。
孩子渐渐长大,会有朋友,有老师,结交形形色色的人,在别人心中留下或深或浅的痕迹,是许多人时间轴中一个转动的齿轮。如果有一天,这枚齿轮停止了转动,若齿轮是小的,就不会影响到整个时间轴的运转,若齿轮是大的,那么整个时间轴都会难以转动,若齿轮是非常重要的,那么整个时间轴就有可能崩溃。
所以,人是为了责任而活。为了不让那些关心自己的人伤心。
看到许多小说中,主角无数次面临险境,面临死亡,但总可以从死神的魔爪下逃出生天。每到这种情节,读者都会说咱有主角光环咱怕谁,可若真看到那部小说中主角写死了,就会觉得喉咙里像是哽住了一样,有一种怅然若失之感,期待着作者神来一笔,将死去的人物在写活过来。
读者尚是如此,那么那些小说中主角的朋友家人就更不用提了。
一个主角死了,要不复活,要不整个故事就结束在一片压抑的悲伤之中。
我们每个人都是自己生活的主角。
篇37:我与地坛读后感
今天早早地写完作业,想着该读一本书了,随便从书架上拿出一本,便是这本史铁生的《我与地坛》,好了,就读他了。
翻了几页,好像有点读不下去,可能是因为作家的经历和我的生活格格不入,我实在没法融入作者的情感世界;也可能是因为文章的厚重感让我感觉太过压抑。但是为了完成“任务”,我还是耐下心来,再次从头开始,一字一句慢慢的读了起来。
作者自从双腿残疾之后,就经常地体坛公园去思考人生,纠结于生还是死,最终领悟了活着的意义,决定用写作去诠释生命。
成为知名作家之后,作者感慨却是无法报答母亲的恩情。作者说:“儿子的一切苦难,在母亲那里都是加倍的”,这句话让我反复咀嚼,想到了我生病的时候,妈妈焦虑的神情;我腿摔破的时候,妈妈痛苦的泪水;这句话真是总结得太好了,母爱真是伟大。
我对文章中作者观察生活的能力,很是佩服。你看这段“蜂儿如一朵小雾稳稳地停在半空;蚂蚁摇头晃脑捋着触须,猛然间想透了什么,转身疾行而去;瓢虫爬得不耐烦了,累了祈祷一回便支开翅膀,忽悠一下升空了;树干上留着一只蝉蜕,寂寞如一间空屋;露水在草叶上滚动,聚集,压弯了草叶轰然坠地摔开万道金光。”真是惟妙惟肖,生动精辟。
合上书本,感触良多,幸运的我们四肢健全,头脑灵活,但是在以后的人生路上,也难免会遇到挫折,遇到逆境,遇到低潮;那让我们要学会感恩,要学会坚强,要学会正视,为了国家,也为了母亲,要努力奋斗,成就人生!
篇38: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极具哲思的散文集,一读之下,给我带来了深刻的人生反思,从史铁生的身上可以看到一个残疾人励志后改变自己命运的历程,其中也有对亲情的思念和给我们带来的启发,那就是我们对亲情的可贵往往并不是理解的很透彻,因为我们没有经过一些人生中的磨难。
在史铁生二十一岁那一年,他的双腿因为病魔而成为了残疾,这给一个风华正茂的年轻人带来了沉重的打击,让他无法接受这个突如其来的现实。之后的史铁生变得焦虑和颓废,因为他找不到工作,生活无法自理,而母亲始终在莫莫的照顾着他,鼓励着他,但由于这种残酷的现实让他变得心志消沉,也无法理解母亲的发自内心的关爱。在母亲的长期陪伴和鼓励下,他长期呆在地坛,逐渐的,他从地坛的风雨四百年历史中看到了顽强,也对自己的人生有所思考,于是开始励志,决定在文学领域做出点儿成绩来,经过了许多年的勤奋努力,他功成名就,成为了一位知名的文学家,可他的母亲已经不在人世,正所谓子欲养而亲不在就是这种情景,母亲没有能够看到儿子成功的一天,史铁生表示遗憾。
读了《我与地坛》这本书,从史铁生的身上,我看到了一个人励志的经历,他虽然残疾,但身残志不残,最后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了一个文化名人,这种励志典范值得我们学习,因为我们都是身体健全和健康的人。
史铁生对母亲的回忆和后悔,让我们看到了亲情的可贵,希望人间不要在出现子欲养而亲不在的窘境,为健在的父母尽一份孝心。
篇39: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的散文代表作,是他是五年来摇着轮椅在地坛思索的结果,文章中饱含了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对亲情的讴歌,朴实的文字间洋溢着作者心灵深处的情感,是一部不可多得的优秀作品。
史铁生在二十一岁时因腿疾回北京住院,从此他再也没有站起来,在人生最狂妄的年龄忽地失去了双腿,这对一个年轻的生命来说如雷轰顶。在经过一次次心灵与死神的斗争之后,他最终拒绝了死亡。是母亲的爱唤起了他的意志,他坚定把自己的心变成一片沃土,而母亲已在这片沃土上洒了第一把种子。
文中,作者朴实的一句话应当成为名言:儿子的一切苦难,在母亲那儿都是要加倍的。难道,我们的母亲天生就是来为我们承担苦难的?难道,你真忍心自己的母亲成为这世上最痛苦的母亲?难道,你真的愿意让你的母亲在夜深人静时肚子哭泣?母亲深深地爱着我们,她们为了自己的儿女默默地奉献着,而我们又该为自己的母亲做些什么呢?
史铁生他没有放弃自己的生命,顽强地艰难地一步步走了过来,因此,文坛上多了一名新秀。当他的第一篇文章被发表的时候,他想与母亲分享快乐,但已是“子欲养而亲不待”了。母亲没有留下过什么隽永的誓言,或是恪守的教诲,她只想让儿子活下去,简单快乐地活下去,此时此刻,作者也感受到了母亲坚忍的一直和毫不张扬的爱。
《我与地坛》给予了我们警示—要勇敢面对挫折,珍惜亲情,正确对待人生,不要轻言放弃,要懂得理解,坚强等等,有很好的引导作用。
史铁生他的文章让人学会了感恩,学会了坚强。也让我们进行了一次心灵的搜索和对生命的诘问,对生命的意义又加深了理解。
篇40: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地坛。四百年历尽沧桑的等待,为一个失魂落魄的人造就了一个世界,一个小小的、深深的世界。
残废的双腿在二十一岁那年劈尽了史铁生所有的狂妄,却带着他进入了一个安静的世界,地坛。于是才有了《我与地坛》,让所有人一起感受独自坐在地坛树丛间的那份沉淀在心底的美好。地坛,记载了史铁生对母亲的思念,对人生的感悟,对生命的思考。或许他曾在一棵老柏树下像牛顿思考苹果为什么掉落一样想着人活着的原因;或许他曾因为树上飘落的残破的柏叶而黯然神伤;或许他曾在地坛的某个角落躲避母亲焦急的呼唤。他在地坛的每分每秒都是难忘的记忆深刻的印象。
“我想,那就不必再去地坛寻找安静,莫如在安静中寻找地坛”。史铁生的双腿残废了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他像上班一样每天都去地坛,在一片苍幽中寻找安静。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也不再需要去地坛寻找安静了。史铁生还是史铁生,地坛也还是地坛,但他是在安静中寻找地坛。园中的树叶应该还记得他默默的忧愁,祭坛应该还记得他崇敬的观望,野草应该还记得他深刻的痕迹。就像是一种宿命,它等着他,他等着它;它记得他,他记得它。
“我已不在地坛,地坛在我”。时隔多年,史铁生的轮椅碾过每一片土地的声音依然飘荡在树林上方,却让地坛显得更加安静,而地坛如母亲般的呼唤也飘荡在他的心中。地坛早已存在于他的心底,静静的。
《我与地坛》的封面有着安静的蓝色,就像地坛一样,就像史铁生的心一样。
我与地坛,在一个小小的、深深的世界里。
篇41:我与地坛读后感
“最后的练习是沿悬崖行走,梦里我听见,灵魂像一只飞虻在窗户那儿嗡嗡作响,在颤动的阳光里边舞边唱,眺望就是回想。”似是于恍惚之间,白日唯唯诺诺地隐去,夜色张牙舞爪着降临。此时,夜黑暗得无比苍凉。二十一岁便瘫痪在轮椅之上,这样的史铁生也许不幸,但幸好,他还有地坛。这一生,便有了寄托之所。
那是第一次,一个孤独的灵魂与一个孤独的荒园碰撞。史铁生先生,二十一岁那年进了医院,没有死却再也不能站立行走,对未来充满恐惧又怀着希望。地坛,一段孤寂的历史,历经四百多年的风霜,古殿檐头浮夸的琉璃被剥蚀,门壁上炫耀的朱红已经褪淡,祭坛四周的老柏树愈见苍幽,到处的野草荒藤也都茂盛得自在坦荡。
这两者的相遇似乎有些宿命的味道:地坛似乎是专为史铁生而设,为他历经了这四百年的孤独,为这样一个失魂落魄的人准备好了这一切。让史铁生能在其中或呆坐,或呆想,可以推开耳边的嘈杂理一理纷乱的思绪,去窥看自己的心魂。
这么一个长满荒草的废殿颓檐,仿佛一只温柔的大手,从先生的痛楚之处轻轻绕过,细细触摸,滋润平每一条皱褶,而后带来了澄明的希望。这地坛里又最纯澈的自然之景,有相依相偎的夫妻二人,有热爱唱歌的小伙子,有漂亮却弱智的女孩和守护着她的哥哥。当一份孤独与另一份孤独相逢,两份孤独的相依相偎,让结果却变得温暖起来。可是究竟是什么让地坛有了如此力量,将一个二十一岁高位截瘫的小伙子哺育成了一代大家?
然后,先生写道“我想那就不必去地坛中寻找安静,莫如在安静中寻找地坛。”——我终于找到了答案,先生所说的“我与地坛”绝非那样一个荒芜破落的古建筑群,或者说绝不仅仅是那样。地坛,该是先生心中的地坛。史铁生参悟了地坛上的每一寸景物,以轮椅上的坐姿,谛听亘古不变的古柏诉说生命之渺小,苦痛之微不足道;仰望盘醒的燕蝶,诉说生命的奇妙。凝视残垣断瓦,看它们展示历史的风尘与博大。从它们这幼小却伟大而神性的景物中,先生有所明悟,构造出自己心中的地坛,豁然开朗。当人的心胸如地坛般宽阔,所有的痛苦一定无处遁形。
万幸,他还有母亲,有着世上最博大的关怀和爱。
一个长到二十一岁忽然瘫痪的儿子——她惟一的儿子,这样的母亲注定是最艰难的母亲,可这样的绝境恰恰练就了最刚强的母亲。为了治好儿子残疾的腿,她四处奔波,找大夫打听偏方,花很多钱,弄来些稀奇古怪的药。吃洗喝敷熏灸,她虔诚地抱着希望“再试一次”“又是再试一次”。为了给儿子找到一份体面的工作,她跑遍各处机关,陪进笑颜,卑躬屈膝,还有顾及和忍受儿子不定时的歇斯底里。她最担心的该是儿子的心理状态,当儿子不在家时,她是怎样心神不定坐卧难安,兼着痛苦与惊恐与一个母亲最低限度的祈求。当儿子逾期未归时,她又怎样焦躁地找寻着,正应了那一句“这园中不单是处处都有我的车辙,有过我车辙的地方也都有母亲的脚印”。她若知儿子为了她那句“咱娘儿俩在一块儿好好儿活,好好儿活......”有多勇敢,多顽强,也一定会万分欣慰吧。
至少,先生还有梦想,有矢志不移的信仰。他写道:“凭心神去追回被冷淡的梦想,风吹雨洒,会看见天堂尚远,而梦想未变”。
不错的,天堂尚远,而梦想未变。于是,他开始坚持,开始沉淀,于是,他振作精神,执起笔来撞开一条生路——一条救赎之路。愈沉淀,愈是清明澄澈,仿佛原本急不可耐的生命是一杯混入了泥沙的水,可只要将其静置,泥石沙硕便会一点一点地沉入杯底,最终得到的是上层一尘不染的清水心境。这时的史铁生,已能用坐在轮椅中这更低的姿态去观赏地坛内外平凡却伟大的人,以一个生活智者的身份传递着一剂又一剂生活的良药。在这大千世界前,先生始终微笑着。
“谁说我没有死过?出生以前,太阳,已无数次起落,悠久的时光又被悠久的虚芜所吞没,又以我生命的名义,卷土重来。”我们一定都曾迷惘而不知所措,踽踽自由地夜行,那便去吧。去向往的地方,去光明的地方。因为万幸还有寄托、爱与梦想。那便去一切心魂由衷的所在。
篇42: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史铁生共同走进了地坛,它剥蚀的琉璃,淡褪的朱红,坍圮的高墙和散落的玉砌雕栏丝毫没有遮住地坛的光辉,地坛露出了它的本质:老柏树愈见苍幽,野草荒藤自在坦荡。地坛洗尽了铅华,显出朴质与简约。于是,一个失意的人就摇着轮椅进入了一个废弃的园子。
园子荒芜但并不衰败,从蜂儿、蚂蚁、瓢虫、露水中我仿佛嗅到了生命的气息,纤细弱小的身体却蕴藏着无尽的生机。我想,人生也如同这园子一般,可以贫困遇挫但不能屈服。一个人若是被命运击垮了,那么他岂不是连这些细小的生物都不如?
史铁生在园子里思考着死与怎样活的问题。最后他终于想通了: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而我们生存,就要实现我们的价值,把个体有限的生命融入到丰富的世界去。
母亲对史铁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和激励。可以说,园子是用自己的胸怀包容着作者,母亲是用爱包容着作者,“有过我和车辙的地方也都有母亲的脚印,”这是史铁生对母亲的理解与感激。
一个鲜活灵动的缤纷的世界,不仅让史铁生感到不管怎样微弱纤细的生命都能按自己的方式活着,都有存在的理由,也让我对生命有了新的认识与思考。作为个体,生命是有限的;但从人类和宇宙的整体看,生命是生生不息,是永恒的。我常常想支撑着史铁生以残疾的身躯活下去的力量是什么,感恩,感恩母亲,感恩生命也许是最好的答案。《我与地坛》表现的对生命的理解,值得我们有一辈子的时间去思考。
篇43: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史铁生共同走进了地坛,它剥蚀的琉璃,淡褪的朱红,坍圮的高墙和散落的玉砌雕栏丝毫没有遮住地坛的光辉,地坛露出了它的本质:老柏树愈见苍幽,野草荒藤自在坦荡。地坛洗尽了铅华,显出朴质与简约。于是,一个失意的人就摇着轮椅进入了一个废弃的园子。
园子荒芜但并不衰败,从蜂儿、蚂蚁、瓢虫、露水中我仿佛嗅到了生命的气息,纤细弱小的身体却蕴藏着无尽的生机。我想,人生也如同这园子一般,可以贫困遇挫但不能屈服。一个人若是被命运击垮了,那么他岂不是连这些细小的生物都不如?
史铁生在园子里思考着死与怎样活的问题。最后他终于想通了: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而我们生存,就要实现我们的价值,把个体有限的生命融入到丰富的世界去。
母亲对史铁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和激励。可以说,园子是用自己的胸怀包容着作者,母亲是用爱包容着作者,“有过我和车辙的地方也都有母亲的脚印,”这是史铁生对母亲的理解与感激。
一个鲜活灵动的缤纷的世界,不仅让史铁生感到不管怎样微弱纤细的生命都能按自己的方式活着,都有存在的理由,也让我对生命有了新的认识与思考。作为个体,生命是有限的;但从人类和宇宙的整体看,生命是生生不息,是永恒的。我常常想支撑着史铁生以残疾的身躯活下去的力量是什么,感恩,感恩母亲,感恩生命也许是最好的答案。《我与地坛》表现的对生命的理解,值得我们有一辈子的时间去思考。
篇44: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地坛。四百年历尽沧桑的等待,为一个失魂落魄的人造就了一个世界,一个小小的、深深的世界。
残废的双腿在二十一岁那年劈尽了史铁生所有的狂妄,却带着他进入了一个安静的世界,地坛。于是才有了《我与地坛》,让所有人一起感受独自坐在地坛树丛间的那份沉淀在心底的美好。地坛,记载了史铁生对母亲的思念,对人生的感悟,对生命的思考。或许他曾在一棵老柏树下像牛顿思考苹果为什么掉落一样想着人活着的原因;或许他曾因为树上飘落的残破的柏叶而黯然神伤;或许他曾在地坛的某个角落躲避母亲焦急的呼唤。他在地坛的每分每秒都是难忘的记忆深刻的印象。
“我想,那就不必再去地坛寻找安静,莫如在安静中寻找地坛”。史铁生的双腿残废了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他像上班一样每天都去地坛,在一片苍幽中寻找安静。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也不再需要去地坛寻找安静了。史铁生还是史铁生,地坛也还是地坛,但他是在安静中寻找地坛。园中的树叶应该还记得他默默的忧愁,祭坛应该还记得他崇敬的观望,野草应该还记得他深刻的痕迹。就像是一种宿命,它等着他,他等着它;它记得他,他记得它。
“我已不在地坛,地坛在我”。时隔多年,史铁生的轮椅碾过每一片土地的声音依然飘荡在树林上方,却让地坛显得更加安静,而地坛如母亲般的呼唤也飘荡在他的心中。地坛早已存在于他的心底,静静的。
《我与地坛》的封面有着安静的蓝色,就像地坛一样,就像史铁生的心一样。
我与地坛,在一个小小的、深深的世界里。
篇45: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的散文代表作,文章中饱含了作者对亲情的歌颂。
史铁生在二十一岁时因腿疾回北京住院,失去了双腿。这惨痛的灾难降临到他头上,在经历了一次次心灵与死神的斗争之后,他最终拒绝了死亡。是母亲的爱唤起了他的意志,然后,是一对老夫妇、一个唱歌的青年、女教师、长跑运动员、弱智的女孩……无数次给作者鼓励和感动的人创造了一片生命的森林,作者在这里找到了生命的意义,坚强地走了过来。
生命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只有一次。我们应该懂得热爱生命,重视生活的磨练,体验友爱、负责、学会珍惜自己,省悟生命的意义与价值。尊重生命,是一个生命最起码的责任;尊重生命,是一个生命对他的母亲的敬重。
作者朴实的一句话:“儿子的一切苦难,在母亲那里都是加倍的。”这让我想到母亲坐在灯下为我织毛衣,深夜里为我掖被子的情景,我们应该懂得亲情。母亲深深地爱着我们,为了自己的孩子,默默奉献着自己的一生,她为我们这些孩子做的太多了,而我们又能为母亲做些什么呢?
很多东西失去后才懂得珍惜,但有时已经晚了。对待自己的父母更是如此。父母在身边的时候,对他们好一点,狼有反哺之事,何况人呢?父母在乎的也不是你对他们多好,而是希望你过得好。文中作者多次问到:“我为什么要活着?”我在自己内心深处回答的是:为了母亲,为了亲人,为了自己的梦想,为了自己未尽的责任。
史铁生的文章让人学会了感恩,学会了坚强。
篇46:我与地坛读后感
翻开书本,与作者一起忘却苦难,回忆过去的美好时光,嘴角笑意浮现……。
他是我最近才认识的一位作家,名叫史铁生,他终生近乎瘫痪,却从不向命运低头。而最震撼我心灵的,是他写的著作《我与地坛》。书中的他面对死神伸出的魔抓毫不畏惧,受到了沉重打击的他却顽强地屹立着,思绪还飘回了过去:儿时教堂里响亮清脆的钟声;年幼时与幼儿园的两位老师共度的那些日子;二姥姥那慈祥的面孔上灿烂的笑容……。
在他还很小时生命便猛然对他开始了残酷的考验,不给他喘息的机会,不断地对他进行一轮又一轮的打击。却也给了他独特的经历,与医院里的一位位病友的谈笑,在地坛公园的奇闻妙见,老家四合院内的那棵高大的合欢树……。他在苦难中学会了以微笑去面对,在逆境中学会了用双眼去发现生活的乐趣。与死神共舞间,他渐渐释然,不再沉浸于消沉悲观的生活中了,而是重拾信心,以微笑去面对。样一位身体残疾的人都能笑看生活中的苦难,我们又为何不能呢?平时里的我们,有的已经成为了小公主,小皇帝,成天依赖着父母使我们遇到困难就用“不”来回答,是永远不能在苦难中成长的。
史铁生的经历又将另一个人的影子带入了我的脑海之中——海伦。凯勒。这个双目失明,双耳失聪的女孩却在苦难的面前豪不屈服,奇迹般地学会了说话,又考入了普通人都梦寐以求的哈弗大学,又创作了大量作品。为自己的人生在黑暗中添上了闪光的一笔。
是啊,他们俩个都身残志坚,拥有厄运打不垮的信念。因为他们都相信,在光明前有黑暗,在暴雨的尽头一定会有彩虹。史铁生在死亡威胁下仍保持对过去时光的美好回忆。海伦凯勒在命运面前仍不屈不挠地做着斗争。是的,他们都会用笑来面对苦难!
一切都是瞬息,
一切都将会过去。
而那过去了的,
就会成为亲切的怀恋。
篇47:我与地坛读后感
作者是史铁生,《我与地坛》是他的散文代表作。
由于作者“活到最狂妄的年龄忽地残废了双腿”,他深刻体会到了人生中隐藏着的常人感受不到的痛苦。面对如此从未经历过的痛苦,作者勇敢地选择了积极的面对它,并开始思考人生,思考生命。
“只是到了这时候,纷纭的往事才在我眼前幻现得清晰,母亲的苦难与伟大在我心中渗透得彻底。”只有到了那最关键的一刻,人的心才会有所觉悟,但是到了那时,一切都晚了,我们已无力挽回。
对每个人而言,生命只有一次。对于这仅有的一次,我们应该要学会积极地、好好地把握它。对于每一堂课,每一次任务,每一项作业,我们都要积极地面对它,而不是刻意地去躲避。选择逃避,总有一天你会为此流出悔恨的泪水!
死对我们来说是必然的。“人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就已经在逐步走向死亡。”因此我们更应该学会合理安排时间,让自己的生活变得更加充实,而不虚空。作者史铁生从地坛这个特定的环境中,感悟了人的生死只是上帝或自然法则的一种安排,通过深沉的哲学思考,渗透了生命的真谛,完成了一次最艰难的思想飞跃,变得不再畏惧死亡,而是能坦然地迎接死亡这一现实。
所以,他最终振作起来了。上帝为他关上了一扇门,而他却用自己的毅力与正确的态度打开了一扇窗。这种顽强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篇48:我与地坛读后感
这学期,我读了《我与地坛》这本书后,我才了解了著名的残疾作家——史铁生,虽然他遭遇了巨大的挫折,但是他最终战胜自我,重拾生活的信心。他是那么坚强,在他的笔下我没有感到丝毫的悲伤与忧愁。刚开始我并不知道他的坚强来源于何处,抑或是自己,可能是朋友,还可能是其他亲人。读了这篇《我与地坛》的文章,我才有了答案。
21 岁那年,正值青春焕发,阳光四射的年龄,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让他不能站立,不能像其他人一样跑跳,不能像其他人一样行动自如,对于他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这样的变故让他暴躁不安,经常想自寻死路,整日在生与死之间徘徊……是母亲在这片似乎贫瘠的荒凉的土地上播下了生命的种子,然后,是一对老人,一个唱歌的青年,一个弱智的妹妹和他的哥哥,一个饮者,一个长跑者……是他们让这个这颗种子发芽长大,是写作让他的这片荒凉的土地变得百花盛开,百草丰茂,生机勃勃,又是他自己细心呵护这片花园,使自己重燃对生命的渴望……
人生难免有挫折,可能是天灾也可能是人祸。生活中有无数遇到挫折困苦的人,因为意志的薄弱结束了自己那宝贵的生命,留给亲人无数的痛楚。但我要说,花儿谢了,明年还是会盛开,太阳落下去了,明早还是光芒四射,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应该好好珍惜,利用自己有限的生命,实现自己的理想,为自己的目标奋斗,去创造有意义的人生价值。当自己站在自己理想的山峰上时,我们是多么骄傲、自豪和快乐。海伦。 凯勒虽然失明依然写出了世界名著《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贝多芬虽然晚年失聪,可是依然谱出了最美妙的音乐,还有张海迪、霍金等等。他们虽然身患残疾,但是依然对生命充满了向往,用他们坚强的意志战胜了一个个困难。生命是宝贵的,无论何时何地,无论遇到多大的挫折,我们都不能轻言放弃对生的希望。
正如高尔基所说: 世界上的一切光荣和骄傲,都来自母亲。作者能够有生活的信心也要归功于他的母亲。史铁生的母亲是慈爱的,是坚强的,是伟大的。为了自己的儿子能够牺牲自己,为了自己的儿子,能够付出一切,。或许不仅是史铁生的母亲,天下所有的母亲也是这样,对自己的儿子充满了爱,这种爱无私伟大,这种爱柔情似水。生病时,守在你身旁,为你操劳,遇到挫折时,她给你安慰,犯了错误时,她严厉批评,乖巧听话时,她又给你温暖的微笑,在我们眼里她似乎是无所不能的,可却并不知道,为了我们她付出了多么大代价与痛苦……
生活中还有许许多多的人在关爱着我们:亲人、老师、朋友、同学…… 难道他们不是我们生活的力量吗?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受益匪浅,它教会了我坚强,让我懂得了母爱的伟大与无私,知道了生命的宝贵。让我们珍惜时光,为了明天拼搏努力!
篇49:我与地坛读后感
江南的高温天悄然而至。街上行人似乎少了些,连楼下乘凉的居民们也不见了踪影。在盛夏的午后,翻开《我与地坛》,去寻一处清凉。
深蓝色的封面,给人以心旷神怡。手指触摸着封面上微微凸起的书名,觉出它对往事的述说。
书中讲述着史老先生的人生旅途。刚开篇,就出现了一座废弃的古园。这座古园历尽四百余年的沧桑,注视着史老先生的成长。也是在这里,他完成了对人生的思考,对生命的领悟,对未来的期待。
史老 先生的青年时期,因为一场病,双腿残疾。正值人生最美好的时光,史老先生却失去走路的机会,换作任何一个人都会有抱怨,有不甘心,有失魂落魄。这样的时期,我们需要独处。于是史老先生找了一个宁静的去处,独自思考。正如他所说:“在人口密聚的城市里,有这样一个宁静的去处,像是上帝的苦心安排。”他在这个僻静的地方静静思考各种事情。
一开始,他觉得整日呆在这样的地方是逃避,是为了把自己的世界与外界隔绝。他在这里一连几年,看书、写作,确实好受一些。渐渐地他会一连好几小时地想关于死亡的事。终于,他弄明白了,一个人的出生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死则是不必急于求成的事,那一天迟早会到来。除了生与死,剩下的就是怎样活的问题了。
所以,史老先生用了一生去诠释“如何活”。从双腿残疾到住院治疗、与死神垂死挣扎再到母亲的离世,最后他开始追逐梦想。他理解了“生与死”之后,便从病的阴影里走出来,活出了一片色彩。
他一生的经历归结为四个字“零度生命”,这就是他这一生精彩所在。生命本无意义,从零开始。但生命的到来并非平白无故,生命以它自己独特的方式向我们要求意义。我们应该活出意义,有意义的生命才有色彩。生命的开端确为零度,在生命中也常有零度。每前行一段,我们需要回头看看,是否偏离了梦想的轨迹。这样的每一次回头就是走回生命的起点,重新看看,我们接下来该怎么走。正如一叶孤舟在浩瀚无边的大海上行驶,漫漫长路,我们需要指南针的指引,一旦迷失方向,将永远到达不了目的地。在人生路上,每一次零度的重温就是航海的指南针。即使我们走的每一步都很渺小,但每一次重回零度后再继续前进,就将离目标更近一步。
这是史老先生的人生。他用了一生的时间去感悟,这就是他生命意义的体现。
每个生命都有它存在的价值。历史上,成吉思汗的统一女真,秦始皇的统一中国,康熙、乾隆的“康乾盛世”;当今社会,最美妈妈吴菊萍的见义勇为,最美司机吴斌的恪尽职守,最美乡村教师吉思妞的无私奉献。甚至是植物、动物。每一草,每一木都为了生命的色彩而存在。毋庸置疑的是,每一个生命都从零点开始,又在无数次的回归零度中升华,去体现它的意义,描绘它的色彩。
我们活在浩瀚的宇宙里,漫天飘洒的宇宙尘埃和星河光辰,我们是比这些还要渺小的存在。我们——平凡人,没错,但再渺小的生命也有它的意义。
唯一不变的,是“回归零度” 。
篇50:我与地坛读后感
史铁生的《我与地坛》讲述了作者在双腿瘫痪后,由于内心苦闷而逃到地坛思索。地坛里万物的竞相生长,地坛里荒芜但并不衰败的各种景象,以及常来地坛的人们给了他许多启迪。让他进一步理解了生与死的问题。整篇文章十分有文采,更可贵的是赋有深刻的哲理。
史铁生“活到最狂妄的年龄上忽然残废了双腿”,因此他突然间失去了生活的方向,什么都找不到了。也许我们中的大多数都比他幸运得多,至少我们拥有健全的身体。但我们中的大多数也同样在最狂妄的年龄忽然这段了翅膀——梦想的翅膀。我们中的许多人经历高考的大浪淘沙,成为遗落在沙滩上最最普通的贝壳。虽然也同样来到另一个天地,见到另一个世界,可那毕竟不是贝壳的梦想。它多想成为上乘装饰品的原材料!我们失望、犹豫、踌躇。这条离梦想越来越远的道路应该怎样走下去呢?这大概类似史铁生所说的知道了“人不必急于求死,剩下的就是怎样活的问题了”。而这个问题并非容易得到答案的!这个世界太浮躁,身边的人都在尘世琐事中忙忙碌碌,看似充实,实则意义甚微。我们诚然不想坠入那个庸俗的深渊,却又时刻感到力不从心,一步一步走向堕落。
这是一个多么危险的前兆!我们开始不知道怎样填平理想与现实间的差距,不知道自己到底要怎样继续下去?我于是想到史铁生所说的几句话“差别永远是要有的”“看来就只好接受苦难”“人类的全部剧目需要它,成长的本身需要它”。所以当上帝偶然地选择我们为那承受“不幸”的主题时,不需要愤愤不平,更不能够止步不前。勇敢地接受这个现实,然后朝着原先希冀的方向继续下去。“你可以为消灭种种苦难而奋斗,并为此享有崇高与骄傲”。哪怕偶尔你觉得自己像一个人质,那也没有关系。因为“每一个有激情的演员都难免是一个人质”尽管演好你的戏就行,“这是你的罪孽和福祉”。
我们仍需要想到的是那双两双永远关切着我们的双眼。我们的双亲一直与我们同在,不管我们是幸福还是不幸!正如史铁生所说“园中不单是处处都有过我的车辙,有过我车辙的地方,也都有过我母亲的脚印”。而在这个世界上,有过我们奋斗历程的地方,也都有我们父母的关怀和担心。史铁生曾说“一心以为自己是世上最不幸的一个,不知道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儿总是要加倍的”。所以,当我们觉得自己承受了命运巨大的打击而痛苦不堪时,我们的至亲一定比我们更痛苦。我们要去理解他们的苦难与伟大。“为我母亲,为了让她骄傲”我们是否也应该有这种心态,承担起这份责任?
当明白了所有这一切后,大可不再悲观徘徊,再次拾起梦想,坚定不移地走下去吧!
史铁生说“仿佛这古园就是为了等我,而历尽沧桑在那儿等待了四百年”于是“太阳循着亘古不变的路途正越来越大,也越红,在满园弥漫的沉静光芒中”他第一次走进了地坛,他相信在那“一个人更容易看到时间,并看见自己的身影”于是他推开耳边的嘈杂,窥见了自己的心魂!我们其实也应该在自己的心中保留一个古园,时时查看自己的心魂,成为人生大道上的一位勇者和智者!
篇51:我与地坛读后感
读到最后一篇,眼前倏尔出现儿时经常见到的一位年约二三十的叔叔,双手努力摇着轮椅的,我总是呆立原地望着他从远处来又去向远处。从未好奇他坐上轮椅的原由。
原由不过是下一过程的开始。想起小学好友的爸爸,意气风发时出了车祸,后来拄着双拐,迟缓地日复一日地独自压了近二十年马路。每次见到他,会凑上去陪着走几步,寒暄几句,但因为不知他成天胡思乱想些什么,找不到话题,匆匆告别。
史铁生若是还能走,也许宁愿用拐杖。幸运的是,他为胡思乱想找了个出口:写作。这个成天胡思乱想的人,周身都是敏感的隐形触角,皮肉之躯中藏着千回百转的真诚。置身于地坛中感受万物之存在,肉身之局限,生命之轮回,从缤纷的谜面慢慢思索到谜底:人生虚无。虚无的思考中出现了母亲小心来寻的身影,生出了尘世的羁绊。扶轮问路,在虚无的人生中寻一些趣味。
说来奇怪,今年看的所有影音书籍或多或少涉及命运,此前我完全不思考命运二字。
也许是人一旦发生点身心都触动不已的事,就会想到命运吧。臣服于强烈的命运感,反而会得到宽慰。这本散文集时不时透着对命运至此的臣服后爆发的生命力。有一篇看起来畅快至极,群山响遍回声,今夕何年?生死无忌。
篇52:我与地坛读后感
午后,有些阳光,也有一丝阴郁。在书店看到了这本书,史铁生的《我与地坛》,人民文学纪念版,喜欢这样的封面,淡雅的素描,干净的书名。其实,读了之后发现这正是书中文字的风格。
史铁生的文字就如印象中家乡的那条小河,静静的流淌着,它的欢乐、痛苦,在时间的长河中,既那么渺小,又那么鲜活…
对无私母爱的回忆“ 她不是那种光会疼爱儿子而不懂得理解儿子的母亲。她知道我心里的苦闷,知道不该阻止我出去走走,知道我要是老呆在家里结果会更糟,但她又担心我一个人在那荒僻的园子里整天都想些什么。我那时脾气坏到极点,经常是发了疯一样地离开家,从那园子里回来又中了魔似的什么话都不说。母亲知道有些事不宜问,便犹犹豫豫地想问而终于不敢问,因为她自己心里也没有答案。她料想我不会愿意她限我一同去,所以她从未这样要求过,她知道得给我一点独处的时间,得有这样一段过程。她只是不知道这过程得要多久,和这过程的尽头究竟是什么。每次我要动身时,她便无言地帮我准备,帮助我上了轮椅车,看着我摇车拐出小院;这以后她会怎样,当年我不曾想过。
有一回我摇车出了小院;想起一件什么事又返身回来,看见母亲仍站在原地,还是送我走时的姿势,望着我拐出小院去的那处墙角,对我的回来竟一时没有反应。待她再次送我出门的时候,她说:“出去活动活动,去地坛看看书,我说这挺好。”许多年以后我才渐渐听出,母亲这话实际上是自我安慰,是暗自的祷告,是给我的提示,是恳求与嘱咐。只是在她猝然去世之后,我才有余暇设想。当我不在家里的那些漫长的时间,她是怎样心神不定坐卧难宁,兼着痛苦与惊恐与一个母亲最低限度的祈求。
读来催人落泪,还有对生命的思索,曾是多么痛苦的生死拷问,在他的笔尖流露出来的,却静静的,还带着一丝淡淡的诙谐,但自有一种安静的力量在,让人肃然起敬。
关于写作,“写,真是个办法,油然地通向着安静。写,这形式,注定是个人的,容易撞见诚实,容易被诚实揪住不放,容易在市场之外遭遇心中的阴暗,在自以为是时回归零度。把一切污浊、畸形、歧路,重新放回到那儿去检查,勿使伪劣的心魂流布。”
斯人已去,“有人跟我说,曾去地坛找我,或看那一篇《我与地坛》去那儿寻找安静。可一来呢,我搬家搬得离地坛远了,不常去了。二来我偶尔请朋友开车送我去看它,发现它早已面目全非。我想,那就不必再去地坛寻找安静,莫如在安静中寻找地坛。现在我看虚空中便有一条界线,靠想念去迈过它,只要一迈过它便有清纯之气扑面而来。我已经不在地坛,地坛在我。 ””
那就不必再去地坛寻找安静,莫如在安静中寻找地坛 !。。
史铁生,一个静穆、丰厚的生命。
篇53:我与地坛读后感
只是粗略的读一遍就妄图对此书做以评论是不负责任的,看似作者只是在叙事在怀旧,但是平淡的行文间却不乏真理,这些真理是作者用数次与死神的照面、无数次的痛苦的挣扎中慢慢的悟出来的。对于这些我们只需要慢慢的领悟慢慢的消化,常读常新。所以,第一遍,不敢评论,只摘抄。
“有一天那个孩子长大了,会想起童年的事,会想起那些晃动的树影儿,会想起他自己的妈妈。他会跑去看看那些树。但他不会知道那棵树是谁种的,是怎么种的。”让我惊叹的是作者思考的高度。
“谁又能把这世界想个明白呢?世上的很多事是不堪说的。你可以抱怨上帝何以要降诸多苦难给这人间,你也可以为消灭种种苦难而奋斗,并为此享有崇高与骄傲,但只要你再多想一步你就会坠入深深的迷茫了:假如世界上没有了苦难,世界还能够存在么?要是没有愚钝,机智还有什么光荣呢?要是没了丑陋,漂亮又怎么维系自己的幸运?要是没有了恶劣和卑下,善良与高尚又将如何界定自己又如何成为美德呢?要是没有了残疾,健全会否因其司空见惯而变得腻烦和乏味呢?我常梦想着在人间彻底消灭残疾,但可以相信,那里将由患病者代替残疾人去承担同样的苦难。如果能够把疾病也全数消灭,那么这份苦难又将由(比如说)相貌丑陋的人去承担了。就算我们连丑陋,连愚昧和卑鄙和一切我们所不喜欢的事物和行为,也都可以统统消灭掉,所有的人都一样健康、漂亮、聪慧、高尚,结果会怎样呢?怕是人间的剧目就全要收场了,一个失去差别的世界将是一潭死水,是一块没有感觉没有肥力的沙漠。
看来差别永远是要有的。看来就只好接受苦难——人类的全部剧目需要它,存在的本身需要它。看来上帝又一次对了。
于是就有一个最令人绝望的结论等在这里:由谁去充任那些苦难的角色?又有谁去体现这世间的幸福、骄傲和快乐?只好听任偶然,是没有道理好讲的。
就命运而言,休论公道。”
篇54:我与地坛读后感
这几天抽空读了《我与地坛》。其实高中时候就读过几次,但是多年过去印象已经十分模糊,现在重读几乎和读一篇全新的文章一样。
人的命运的不可预测的。心与坟墓,生命最终的归宿。死的事情无须着急,来到世上,死是唯一确定的结果,也是迟早到来的结局,不能拒绝也无可逃避。剩下就是怎样活的问题,怎样活,活着干什么?作者说这不是一下子能想透的,怕是活多久就要想多久,就像伴你终生的魔鬼或恋人。
以前的我也曾经多次思考生活的意义,如蹒跚学步的儿童,在自己的脑中反复寻找一条不存在的坦途。沉迷寻找一个无解问题的答案,让内向的我变得更加木讷。发呆成了我经常做的事情,不是发呆就是假装发呆。假装发呆,逃避这谜一样的生活。专注于生活的问题而忽略了生活的本身,终于让自己的生活一塌糊涂。幼稚的以为找到了生活的答案就是找到了生活,买椟还珠说的就是我这样的人吧。
作者在他二十岁的时候突然瘫痪,后数年又遭遇了母亲离世、恶疾复发,一次次打击几乎让他失去了生的勇气。生命中的魔鬼总会突然出现,让你的骄傲变成失落,让失落的你变得更加失落。无论是谁,遭遇这样的事情,总是值得我们同情的。而那些能在不幸灾难后更加坚强生活的人,更值得我们敬佩。
读到这些我有一丝庆幸,自己三十多年来,虽然活得并不精彩,但好歹还没有碰到过什么灾难。在庆幸的背后,又十分惭愧。三十多年,一万多个日夜,就这样无声无息的过去了。头脑空洞不接地气,双手孱弱缺乏行动。苍白太苍白。在一天天的重复中,消磨掉所有的冲动和憧憬。一生碌碌无为,到头又安慰自己平凡难能可贵。
读过《匆匆》,也读过《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依然不知道人的一生改怎样度过。只是再也不想这样过。死亡不可避免,离开世界前,最好留一点痕迹在人间。
篇55:我与地坛读后感
“有些事只适合收藏,不能说,也不能想,却又不能忘。它们不能变成语言,一旦变成语言就不再是它们了。它们是一片朦胧的温馨与寂寥,是一片成熟的希望与绝望,它们的领地只有两处:心与坟墓。”
地坛,就是一个这样的存在。
四百多年里,它褪去了自己浮华的外表,变得自在坦荡,成为一个大隐隐与世的地方。它静静地等,直到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摇着轮椅进入园中。
他孤独、绝望而又倔强地走着,想着。想着人为什么要活,后来,他开始写作,他将他与地坛的故事融入他的每一段叙述中去,深沉浓郁,每一句话都像是用尽了所有沉积在内心的情感汩汩而出的。《我与地坛》没有过多华丽的词藻,没有过多高深的技巧,只有平淡的、朴实的语言。但是,每一句都能让人为之动容。
只有史铁生,只有这个去过生活绝境的人才能写出这样的故事,他与地坛的故事。
地坛存在的意义,对史铁生来说无疑是重大的,那儿不仅是可以逃避一个世界的另一个世界,还是一颗绝望的心的疗养之处,它让史铁生看透了死,让他忆起了母亲的爱,让他想出了自己写作的目的,让他终以一颗乐观的心面对生命的轮回。
他说:“我甚至现在就能清楚地看见,一旦有一天我不得不长久地离开它,我会怎样想念它,我会怎么想念它并且梦见它,我会怎样不敢想念它而梦也梦不到它”,“我不在地坛,地坛在我”真正的地坛不在安定门外大街,而在史铁生自己的内心深处。我们每个人都和史铁生一样,需要且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地坛,在那里,疲惫的灵魂将得到安抚,狂燥不安的心会变得平静。“地坛”,那是我们精神的载体,我们的信仰……若我需要,它会一直在那里,那便不必去找,它自然在。
寻找,去拥有自己的地坛。
篇56:我与地坛读后感
翻开书本,与作者一起忘却苦难,回忆过去的美好时光,嘴角笑意浮现……。
他是我最近才认识的一位作家,名叫史铁生,他终生近乎瘫痪,却从不向命运低头。而最震撼我心灵的,是他写的著作《我与地坛》。书中的他面对死神伸出的魔抓毫不畏惧,受到了沉重打击的他却顽强地屹立着,思绪还飘回了过去:儿时教堂里响亮清脆的钟声;年幼时与幼儿园的.两位老师共度的那些日子;二姥姥那慈祥的面孔上灿烂的笑容……。
在他还很小时生命便猛然对他开始了残酷的考验,不给他喘息的机会,不断地对他进行一轮又一轮的打击。却也给了他独特的经历,与医院里的一位位病友的谈笑,在地坛公园的奇闻妙见,老家四合院内的那棵高大的合欢树……。他在苦难中学会了以微笑去面对,在逆境中学会了用双眼去发现生活的乐趣。与死神共舞间,他渐渐释然,不再沉浸于消沉悲观的生活中了,而是重拾信心,以微笑去面对。
这样一位身体残疾的人都能笑看生活中的苦难,我们又为何不能呢?平时里的我们,有的已经成为了小公主,小皇帝,成天依赖着父母使我们遇到困难就用“不”来回答,是永远不能在苦难中成长的。
史铁生的经历又将另一个人的影子带入了我的脑海之中——海伦。凯勒。这个双目失明,双耳失聪的女孩却在苦难的面前豪不屈服,奇迹般地学会了说话,又考入了普通人都梦寐以求的哈弗大学,又创作了大量作品。为自己的人生在黑暗中添上了闪光的一笔。
是啊,他们俩个都身残志坚,拥有厄运打不垮的信念。因为他们都相信,在光明前有黑暗,在暴雨的尽头一定会有彩虹。史铁生在死亡威胁下仍保持对过去时光的美好回忆。海伦凯勒在命运面前仍不屈不挠地做着斗争。是的,他们都会用笑来面对苦难!
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将会过去。而那过去了的,就会成为亲切的怀恋。——普希金(后记)
篇57: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为什么要活着?
这是整篇文章中作者一直在思考的问题。
因为人的欲望,想要活着,不想错过那些未来可能发生的事。但人不能消灭欲望,因为消灭人性的最好方法就是消灭欲望。
史铁生觉得,没有人是一生下来就不怕死的,有些人怕活着,但这并不代表不想活着。人是为了欲望而活。
我却有另一个观点。
我觉得,人是为了责任而活。
一个孩子的出生,往往会使一个家庭充满希望与欢喜,因为孩子可以创造出无限的可能,于是,从出生那一刻起,人就开始有了责任,一个回应家人期望的责任。
孩子渐渐长大,会有朋友,有老师,结交形形色色的人,在别人心中留下或深或浅的痕迹,是许多人时间轴中一个转动的齿轮。如果有一天,这枚齿轮停止了转动,若齿轮是小的,就不会影响到整个时间轴的运转,若齿轮是大的,那么整个时间轴都会难以转动,若齿轮是非常重要的,那么整个时间轴就有可能崩溃。
所以,人是为了责任而活。为了不让那些关心自己的人伤心。
看到许多小说中,主角无数次面临险境,面临死亡,但总可以从死神的魔爪下逃出生天。每到这种情节,读者都会说咱有主角光环咱怕谁,可若真看到那部小说中主角写死了,就会觉得喉咙里像是哽住了一样,有一种怅然若失之感,期待着作者神来一笔,将死去的人物在写活过来。
读者尚是如此,那么那些小说中主角的朋友家人就更不用提了。
一个主角死了,要不复活,要不整个故事就结束在一片压抑的悲伤之中。
我们每个人都是自己生活的主角。
篇58:我与地坛读后感
今天早早地写完作业,想着该读一本书了,随便从书架上拿出一本,便是这本史铁生的《我与地坛》,好了,就读他了。
翻了几页,好像有点读不下去,可能是因为作家的经历和我的生活格格不入,我实在没法融入作者的情感世界;也可能是因为文章的厚重感让我感觉太过压抑。但是为了完成“任务”,我还是耐下心来,再次从头开始,一字一句慢慢的读了起来。
作者自从双腿残疾之后,就经常地体坛公园去思考人生,纠结于生还是死,最终领悟了活着的意义,决定用写作去诠释生命。
成为知名作家之后,作者感慨却是无法报答母亲的恩情。作者说:“儿子的一切苦难,在母亲那里都是加倍的”,这句话让我反复咀嚼,想到了我生病的时候,妈妈焦虑的神情;我腿摔破的时候,妈妈痛苦的泪水;这句话真是总结得太好了,母爱真是伟大。
我对文章中作者观察生活的能力,很是佩服。你看这段“蜂儿如一朵小雾稳稳地停在半空;蚂蚁摇头晃脑捋着触须,猛然间想透了什么,转身疾行而去;瓢虫爬得不耐烦了,累了祈祷一回便支开翅膀,忽悠一下升空了;树干上留着一只蝉蜕,寂寞如一间空屋;露水在草叶上滚动,聚集,压弯了草叶轰然坠地摔开万道金光。”真是惟妙惟肖,生动精辟。
合上书本,感触良多,幸运的我们四肢健全,头脑灵活,但是在以后的人生路上,也难免会遇到挫折,遇到逆境,遇到低潮;那让我们要学会感恩,要学会坚强,要学会正视,为了国家,也为了母亲,要努力奋斗,成就人生!
篇59: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极具哲思的散文集,一读之下,给我带来了深刻的人生反思,从史铁生的身上可以看到一个残疾人励志后改变自己命运的历程,其中也有对亲情的思念和给我们带来的启发,那就是我们对亲情的可贵往往并不是理解的很透彻,因为我们没有经过一些人生中的磨难。
在史铁生二十一岁那一年,他的双腿因为病魔而成为了残疾,这给一个风华正茂的年轻人带来了沉重的打击,让他无法接受这个突如其来的现实。之后的史铁生变得焦虑和颓废,因为他找不到工作,生活无法自理,而母亲始终在莫莫的照顾着他,鼓励着他,但由于这种残酷的现实让他变得心志消沉,也无法理解母亲的发自内心的关爱。在母亲的长期陪伴和鼓励下,他长期呆在地坛,逐渐的,他从地坛的风雨四百年历史中看到了顽强,也对自己的人生有所思考,于是开始励志,决定在文学领域做出点儿成绩来,经过了许多年的勤奋努力,他功成名就,成为了一位知名的文学家,可他的母亲已经不在人世,正所谓子欲养而亲不在就是这种情景,母亲没有能够看到儿子成功的一天,史铁生表示遗憾。
读了《我与地坛》这本书,从史铁生的身上,我看到了一个人励志的经历,他虽然残疾,但身残志不残,最后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了一个文化名人,这种励志典范值得我们学习,因为我们都是身体健全和健康的人。
史铁生对母亲的回忆和后悔,让我们看到了亲情的可贵,希望人间不要在出现子欲养而亲不在的窘境,为健在的父母尽一份孝心。
篇60: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的散文代表作,是他是五年来摇着轮椅在地坛思索的结果,文章中饱含了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对亲情的讴歌,朴实的文字间洋溢着作者心灵深处的情感,是一部不可多得的优秀作品。
史铁生在二十一岁时因腿疾回北京住院,从此他再也没有站起来,在人生最狂妄的年龄忽地失去了双腿,这对一个年轻的生命来说如雷轰顶。在经过一次次心灵与死神的斗争之后,他最终拒绝了死亡。是母亲的爱唤起了他的意志,他坚定把自己的心变成一片沃土,而母亲已在这片沃土上洒了第一把种子。
文中,作者朴实的一句话应当成为名言:儿子的一切苦难,在母亲那儿都是要加倍的。难道,我们的母亲天生就是来为我们承担苦难的?难道,你真忍心自己的母亲成为这世上最痛苦的母亲?难道,你真的愿意让你的母亲在夜深人静时肚子哭泣?母亲深深地爱着我们,她们为了自己的儿女默默地奉献着,而我们又该为自己的母亲做些什么呢?
史铁生他没有放弃自己的生命,顽强地艰难地一步步走了过来,因此,文坛上多了一名新秀。当他的第一篇文章被发表的时候,他想与母亲分享快乐,但已是“子欲养而亲不待”了。母亲没有留下过什么隽永的誓言,或是恪守的教诲,她只想让儿子活下去,简单快乐地活下去,此时此刻,作者也感受到了母亲坚忍的一直和毫不张扬的爱。
《我与地坛》给予了我们警示—要勇敢面对挫折,珍惜亲情,正确对待人生,不要轻言放弃,要懂得理解,坚强等等,有很好的引导作用。
史铁生他的文章让人学会了感恩,学会了坚强。也让我们进行了一次心灵的搜索和对生命的诘问,对生命的意义又加深了理解。
篇61: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地坛。四百年历尽沧桑的等待,为一个失魂落魄的人造就了一个世界,一个小小的、深深的世界。
残废的双腿在二十一岁那年劈尽了史铁生所有的狂妄,却带着他进入了一个安静的世界,地坛。于是才有了《我与地坛》,让所有人一起感受独自坐在地坛树丛间的那份沉淀在心底的美好。地坛,记载了史铁生对母亲的思念,对人生的感悟,对生命的思考。或许他曾在一棵老柏树下像牛顿思考苹果为什么掉落一样想着人活着的原因;或许他曾因为树上飘落的残破的柏叶而黯然神伤;或许他曾在地坛的某个角落躲避母亲焦急的呼唤。他在地坛的每分每秒都是难忘的记忆深刻的印象。
“我想,那就不必再去地坛寻找安静,莫如在安静中寻找地坛”。史铁生的双腿残废了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他像上班一样每天都去地坛,在一片苍幽中寻找安静。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也不再需要去地坛寻找安静了。史铁生还是史铁生,地坛也还是地坛,但他是在安静中寻找地坛。园中的树叶应该还记得他默默的忧愁,祭坛应该还记得他崇敬的观望,野草应该还记得他深刻的痕迹。就像是一种宿命,它等着他,他等着它;它记得他,他记得它。
“我已不在地坛,地坛在我”。时隔多年,史铁生的轮椅碾过每一片土地的声音依然飘荡在树林上方,却让地坛显得更加安静,而地坛如母亲般的呼唤也飘荡在他的心中。地坛早已存在于他的心底,静静的。
《我与地坛》的封面有着安静的蓝色,就像地坛一样,就像史铁生的心一样。
我与地坛,在一个小小的、深深的世界里。
篇62:我与地坛读后感
为什么在真正失去后才会懂得母亲的辛劳?为什么不抓住当时的美好?为什么在无法挽回后才会尝试思考?作者史铁生已经告诉我们,他的痛悔,他的自责,难道我们要重蹈覆辙?我的答案是“不”。
刚开始,作者认为自己是世上最不幸的一个。但事实相反,他很幸福,他有一个爱他、会照顾他、时时刻刻关心他的母亲。而他的母亲,是活得最苦的母亲,儿子双腿瘫痪,情绪低落,脾气暴躁,自己心里不好受,但是为了儿子,她撑起了整个家。可是,当时的作者全然不知。这里让我看得有些心酸,觉得作者实在是太不懂事了,一点也不理解母亲,还跟她唱反调。但是仔细想想,现在的我们与当时的作者不都一样吗,一点也不了解母亲的良苦用心。一次次的争吵,一次次的伤害了母亲的心,但母亲还是与从前那样对待你、爱护你、关心你。母亲的无私、包容令人钦佩,那我们的自私、一意孤行呢?
母亲永远的走了,再也不回来了,这才引发了作者的思考,渐渐懂得了母亲的辛劳。可现在,一切都已经追悔莫及,只是痛悔,只是自责,留下的只是空空的床,空空的房······
所以,我们一定要抓住现在的美好。我们要珍惜母爱,回报母爱!它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爱。
篇63:我与地坛读后感
等史铁生活到他最狂妄的年纪时,老天却带走了他的双腿。使他后半生不得不坐在轮椅上,他绝望过、愤怒过,但最后依然好好的活了下来,没有放弃希望。
史铁生缺少了双腿,他参透了更多东西,我觉得他说的?与我想的起了共鸣。若世上都是完整的人,每个人都长得一模一样,这个世界将毫无生机可言。然而,上帝造出了千千万万个人,每个人都不一样。这当中必能排出个好坏来,而总得有一些人有着坏模样,这样坏模样的人才能反衬好模样的人。人因为每个人不同,审判一个人的标准也有所变化,并不注意人们的外表了,而是注重他们的内心。而史铁生就是“不完整”的人,他比正常人缺了双脚,显出他与别人不一样,他的聪慧、质朴、有毅力才被表现出来。
但是,你先天差,后天就一定差吗?并不是,先天的从你来到这个世上你的父母就已经替你决定好了,你不能再改变它。你所能做的就是,改变后天的,比那些先天比你好的人更努力的学习、劳动、工作,来弥补先天的不足。?你比别人愚钝,那就刻苦练习;你比别人急躁,那就多读书,培养耐性;你比别人少了许多许多,那就比别人努力少的这么多倍。
可怕的是那些天资比你好的?,可后天还比你努力的人。所以,趁着些天资比你好的人偷懒的时候,快去努力吧!
篇64:我与地坛读后感
时光飞逝,当我重重的放下《我与地坛》时,想起其中一段描写史铁生失去双腿之后,艰难的生活下去的时候,我的感触很深。
一个失去双腿,下半生只能靠轮椅移动的人,能继续坚持活下去,并且还出版了多本书、散文集,这无疑是一个令人震撼的人。我想到了自己,史铁生先生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还能坚持到底,我想,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放弃,不努力。这使我想到了很多人。司马迁、海伦·凯勒、张海迪,还有那些伟人们。他们同样是令人敬佩的。他们和普通人不同,但做出了普通人无法做出的事。他们没有自暴自弃,他们没有破罐子破摔,他们选择了与坎坷的命运斗争,他们选择了与上帝安排的命运对抗,他们选择了常人不会选择的坚难困苦。他们想过放弃,想过不努力。可他们摒弃了这些想法,最后走上了新的道路,走向了成功、辉煌和灿烂的人生。他们虽然天生比我们差,但他们最终的成就却比我们强。为什么?因为他们勇于拼搏、勇于抗争、勇于奋斗。他们虽然体质弱,但真正强大的是他们心中的勇气与力量。他们积极向上,他们顽强拼搏,他们被载入史册,成为一块块里程碑。你说,我们和他们有什么不同?可以说,你体质比他们强,但是你创造出来的奇迹远远比不上他们曾经的辉煌。
如果你想放弃,想不努力了,那么请看看他们。他们这一块块里程碑,就会成为你前进的动力和目标与希望。
篇65: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读了这篇文章《我与地坛》使我深刻印象地了解一些东西。文章中作者以悲痛的心情的原因,去地坛放松一下心情,地坛到处是野草荒藤,很少被人记起。作者本身残疾,但是有一份勤奋汗水的天赋。表现他患有残疾的困难,克服了许多的困难。勇于在人生的道路中探索奥秘。作者在疾病的苦难中折磨,但是在克服中锻炼了坚强意志,他只能依靠自已的力量才是一件重要的事情。作者的母亲为他付出了爱的力量,母亲虽然没有患有残疾,而且身体健康。母亲对作者的疼爱和依恋,在生活的日子中,母亲一直陪伴着作者,母亲的儿子在人生的道路中不是一帆风顺的,他的生与死,母亲只要让儿子好好活下去,过得上幸福的日子,死亡哪怕自已走向幸福的日子,死亡本身没什么意义。活着比死亡更有意义。作者为什么想活,母亲想让儿子一个人不仅是活的。母亲的苦给儿子吃了不少苦,儿子不应该怀着心情不好来苦难,苦难的日子再过下去的话,哪怕自已能过得上去吗?他自已对自已照应,将来自已的日子是他的日子,走一条走向自已的幸福道路,这段日子以后还长呢。母亲过世后,给儿子没留下什么的话。母亲的爱改变了儿子的命运,她的爱使作者了解到爱的力量,爱才是真正的力量。
我读完《我与地坛》后,深刻地了解到作者的坚强不屈和母亲的爱,作者的事迹使我感动不已,才知道了什么是爱的力量。
篇66:我与地坛读后感
为什么在真正失去后才会懂得母亲的辛劳?为什么不抓住当时的美好?为什么在无法挽回后才会尝试思考?作者史铁生已经告诉我们,他的痛悔,他的自责,难道我们要重蹈覆辙?我的答案是“不”。
刚开始,作者认为自己是世上最不幸的一个。但事实相反,他很幸福,他有一个爱他、会照顾他、时时刻刻关心他的母亲。而他的母亲,是活得最苦的母亲,儿子双腿瘫痪,情绪低落,脾气暴躁,自己心里不好受,但是为了儿子,她撑起了整个家。可是,当时的作者全然不知。这里让我看得有些心酸,觉得作者实在是太不懂事了,一点也不理解母亲,还跟她唱反调。但是仔细想想,现在的我们与当时的作者不都一样吗,一点也不了解母亲的良苦用心。一次次的争吵,一次次的伤害了母亲的心,但母亲还是与从前那样对待你、爱护你、关心你。母亲的无私、包容令人钦佩,那我们的自私、一意孤行呢?
母亲永远的走了,再也不回来了,这才引发了作者的思考,渐渐懂得了母亲的辛劳。可现在,一切都已经追悔莫及,只是痛悔,只是自责,留下的只是空空的床,空空的房······
所以,我们一定要抓住现在的美好。我们要珍惜母爱,回报母爱!它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爱。
篇67:我与地坛读后感
等史铁生活到他最狂妄的年纪时,老天却带走了他的双腿。使他后半生不得不坐在轮椅上,他绝望过、愤怒过,但最后依然好好的活了下来,没有放弃希望。
史铁生缺少了双腿,他参透了更多东西,我觉得他说的?与我想的起了共鸣。若世上都是完整的人,每个人都长得一模一样,这个世界将毫无生机可言。然而,上帝造出了千千万万个人,每个人都不一样。这当中必能排出个好坏来,而总得有一些人有着坏模样,这样坏模样的人才能反衬好模样的人。人因为每个人不同,审判一个人的标准也有所变化,并不注意人们的外表了,而是注重他们的内心。而史铁生就是“不完整”的人,他比正常人缺了双脚,显出他与别人不一样,他的聪慧、质朴、有毅力才被表现出来。
但是,你先天差,后天就一定差吗?并不是,先天的从你来到这个世上你的父母就已经替你决定好了,你不能再改变它。你所能做的就是,改变后天的,比那些先天比你好的人更努力的学习、劳动、工作,来弥补先天的不足。?你比别人愚钝,那就刻苦练习;你比别人急躁,那就多读书,培养耐性;你比别人少了许多许多,那就比别人努力少的这么多倍。
可怕的是那些天资比你好的?,可后天还比你努力的人。所以,趁着些天资比你好的人偷懒的时候,快去努力吧!
篇68:我与地坛读后感
时光飞逝,当我重重的放下《我与地坛》时,想起其中一段描写史铁生失去双腿之后,艰难的生活下去的时候,我的感触很深。
一个失去双腿,下半生只能靠轮椅移动的人,能继续坚持活下去,并且还出版了多本书、散文集,这无疑是一个令人震撼的人。我想到了自己,史铁生先生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还能坚持到底,我想,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放弃,不努力。这使我想到了很多人。司马迁、海伦·凯勒、张海迪,还有那些伟人们。他们同样是令人敬佩的。他们和普通人不同,但做出了普通人无法做出的事。他们没有自暴自弃,他们没有破罐子破摔,他们选择了与坎坷的命运斗争,他们选择了与上帝安排的命运对抗,他们选择了常人不会选择的坚难困苦。他们想过放弃,想过不努力。可他们摒弃了这些想法,最后走上了新的道路,走向了成功、辉煌和灿烂的人生。他们虽然天生比我们差,但他们最终的成就却比我们强。为什么?因为他们勇于拼搏、勇于抗争、勇于奋斗。他们虽然体质弱,但真正强大的是他们心中的勇气与力量。他们积极向上,他们顽强拼搏,他们被载入史册,成为一块块里程碑。你说,我们和他们有什么不同?可以说,你体质比他们强,但是你创造出来的奇迹远远比不上他们曾经的辉煌。
如果你想放弃,想不努力了,那么请看看他们。他们这一块块里程碑,就会成为你前进的动力和目标与希望。
篇69: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读了这篇文章《我与地坛》使我深刻印象地了解一些东西。文章中作者以悲痛的心情的原因,去地坛放松一下心情,地坛到处是野草荒藤,很少被人记起。作者本身残疾,但是有一份勤奋汗水的天赋。表现他患有残疾的困难,克服了许多的困难。勇于在人生的道路中探索奥秘。作者在疾病的苦难中折磨,但是在克服中锻炼了坚强意志,他只能依靠自已的力量才是一件重要的事情。作者的母亲为他付出了爱的力量,母亲虽然没有患有残疾,而且身体健康。母亲对作者的疼爱和依恋,在生活的日子中,母亲一直陪伴着作者,母亲的儿子在人生的道路中不是一帆风顺的,他的生与死,母亲只要让儿子好好活下去,过得上幸福的日子,死亡哪怕自已走向幸福的日子,死亡本身没什么意义。活着比死亡更有意义。作者为什么想活,母亲想让儿子一个人不仅是活的。母亲的苦给儿子吃了不少苦,儿子不应该怀着心情不好来苦难,苦难的日子再过下去的话,哪怕自已能过得上去吗?他自已对自已照应,将来自已的日子是他的日子,走一条走向自已的幸福道路,这段日子以后还长呢。母亲过世后,给儿子没留下什么的话。母亲的爱改变了儿子的命运,她的爱使作者了解到爱的力量,爱才是真正的力量。
我读完《我与地坛》后,深刻地了解到作者的坚强不屈和母亲的爱,作者的事迹使我感动不已,才知道了什么是爱的力量。
篇70: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的代表作品,这篇文章有着作者对死亡的剖析,最终得出“死亡只是一个必将到来的节日,那么就安心来迎接”的结论;有着对亲情的讴歌,为母爱的无私奉献而赞美,因为母爱唤醒了他沉睡的心;有着对生命的向往:那一个永远无法得到荣誉的长跑女孩,那一对从中年相伴直至步入老年的夫妻,那一个对妹妹无比爱护的哥哥……一个个在地坛的故事是如此的美好与纯真让人向往。
对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开头史铁生在地坛孤寂的思考死的事情,和他的没落与悲愤。是啊,一个人在青春的大好年华中折断双腿,只可以在轮椅上生活,这对一个有理想有梦想的人是多大的打击呢!但是在细细的思考中,他明白了很多。在母亲的关注下,他在一次次用心灵与死神的搏斗中,他放弃了死亡与没落,向着文坛进发,成功的成为一名作者。
生命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只有一次,对于这仅有的一次,我想我们应该好好把握。诚然,人生难免有许多坎坷,但这不应成为逃避生活的理由,与其悲伤痛苦,草率结束自己的生命,不如将它看作是生活赐予我们磨练自己的机会。正是一次次的挫折,才让这个世界充满乐趣。没有故事的世界是呆板的,所以,我认为,挫折即成长,《我与地坛》一书,正是对挫折与成长的诠释。
篇71: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地坛》这本书非常好看,带给我许多人生的道理。它包含了作者对人生的思考,同时我也从字里行间中感受到了作者史铁生对母亲的思念。
本文讲述的是在他21 岁时双腿瘫痪。在说过“曾一连几个小时专心致志地想关于死的事情”, 但在这种艰苦的情况下,他毅然选择拒绝死亡而选择了更加美好的生活,是他的母亲的爱给了他力量,书中的那对每天散步去地坛的中年夫妇,非常热爱唱歌的小伙子,智障却又很乖巧的小姑娘,原来一直形影不离的L 他们都给了作者无数的感动。
许多人面对那些突如其来不可预料的困难就选择逃避,甚至会选择死亡,而作者却不一样,他虽然腿脚不健全,却拥有一份最为健全而“丰满”的思想。读到了史铁生的作品,让我想到了一些身体虽然残缺但又有大志的人。就像著名的音乐家贝多芬一样,耳朵聋了,但在晚年也创作了许多作品。
作者其中的有句话让我倍受感动:“自己是世上最不幸的一个,不知道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儿总是要加倍的。 ” 在每个父母的眼中,孩子永远是他们的心头肉,当孩子伤心的时候,父母其实更加伤心。虽然我的爸爸妈妈没有舍身救女儿的经历,但我也看得出父母会为了我放弃一切。
史铁生的作品让我学会了坚强,学会了感恩。
篇72:我与地坛读后感
这个假期,我读了史铁生的《我与地坛》。
这篇文章共有七节,主要讲了作者对自己双腿残废后在地坛度日的时间的回忆与他的一些人生思考。语言生动,思考深刻,用语准确。
作者在刚刚双腿残废时,终日失魂落魄,但他却并没有失去对生命的眷恋。他思考生的意义,思考自己有什么可以做的事,使自己实现人生价值。但另一方面,由于他开始过于的颓废,没有关注自己的母亲,以至于留下了无穷的遗憾。
这篇文章看上去着重于描写作者自己的思考和经历,但其实在字里行间蕴藏了深深的对母亲的怀念,对地坛风光的热爱和对生命的思考。史铁生的文字很多句子读起来初觉得很奇怪,但是联系上生活之后就会觉得有熟悉的感觉。如他对四季的比喻,有的简单易懂,有的需反复思考才能悟出其味道。
作者眷恋地坛,至少眷恋那当年的地坛,低碳是一个象征,是一段充满了思考与矛盾的回忆。作者在地坛中,渐渐变得坚强起来,他不甘于在生活的虚无中毁灭或走向虚无,而是决定是自己的生命变得丰满起来,他用自己的笔,细细记下了自己的思考,给我们带来了无尽的启示。他观察着闯入他的时光的其他人,一点点记述着他们的故事。
史铁生虽然是一个残疾人,但他对生活的执着与面对挫折的坚强是我们所没有的。人的一生,不可能总是一帆风顺,平静无波,总有一个个大大小小的挫折与困境在我们人生的道路上等待着我们,而我们没有躲避的资格,只能去面对。如果我们始终能有几分他的坚强,那么我们就能够更加充满价值地生活。
篇73:我与地坛读后感
这个假期,我读了史铁生的《我与地坛》。
这篇文章共有七节,主要讲了作者对自己双腿残废后在地坛度日的时间的回忆与他的一些人生思考。语言生动,思考深刻,用语准确。
作者在刚刚双腿残废时,终日失魂落魄,但他却并没有失去对生命的眷恋。他思考生的意义,思考自己有什么可以做的事,使自己实现人生价值。但另一方面,由于他开始过于的颓废,没有关注自己的母亲,以至于留下了无穷的遗憾。
这篇文章看上去着重于描写作者自己的思考和经历,但其实在字里行间蕴藏了深深的对母亲的怀念,对地坛风光的热爱和对生命的思考。史铁生的文字很多句子读起来初觉得很奇怪,但是联系上生活之后就会觉得有熟悉的感觉。如他对四季的比喻,有的简单易懂,有的需反复思考才能悟出其味道。
作者眷恋地坛,至少眷恋那当年的地坛,低碳是一个象征,是一段充满了思考与矛盾的回忆。作者在地坛中,渐渐变得坚强起来,他不甘于在生活的虚无中毁灭或走向虚无,而是决定是自己的生命变得丰满起来,他用自己的笔,细细记下了自己的思考,给我们带来了无尽的启示。他观察着闯入他的时光的其他人,一点点记述着他们的故事。
史铁生虽然是一个残疾人,但他对生活的执着与面对挫折的坚强是我们所没有的。人的一生,不可能总是一帆风顺,平静无波,总有一个个大大小小的挫折与困境在我们人生的道路上等待着我们,而我们没有躲避的资格,只能去面对。如果我们始终能有几分他的坚强,那么我们就能够更加充满价值地生活。
篇74:我与地坛读后感
那天听老师讲史铁生《我与地坛》,我觉得史铁生生命力很顽强,文章也写得很美。但给我印象更深的是史铁生母亲对他的关怀与鼓励,他母亲对她肯定很重要。由此,我在不由的想在我生命中谁对我很重要,我想到了很多:双亲,兄弟姐妹,朋友,物质,但我更想起了毕淑敏的《我很重要》。于是我在心里对自己说我很重要。
我很重要,我是从亿万颗细胞中挑选出来的最优秀的代表,它们牺牲自我选择了我,它们把它们的重任和所有的美好都交给了我,我要代替它们活着,做它们渴望却不能实现的事,完成它们的一切使命和愿望。
我是也仅仅是一个人,也许我对社会或者对谁都没有贡献。但我肯定的是,我对社会对某些人产生影响。我的花费对社会经济起了丁点促进作用,有人因我来到世界而快乐。对有些人来说,谁也不能代替我。世上只有一个我。哈哈,我该快乐,我对别人也是也用的。
因为有太多能说明我很重要,我不打算啰嗦下去,反正谁也不能否认最起码我对自己很重要。我大胆勇敢地说:我不伟大,但我很重要。
篇75:我与地坛读后感
“它等待我出生,然后又等待我活到最狂妄的年龄上忽地残废了双脚。”这是这篇文章中的一句话。让我记忆犹新,也让我感触极深。史铁生在最有希望,也最有活力的年龄被病魔夺走了双脚行动的能力,每一个内心怀有梦想、冲动的人在变成一个残疾人时,内心都会崩溃而进入极端状态。
在作者的世界都呈现灰暗的时候,他遇到了好似在等待他的地坛。他在这里思考一切他不明白的东西,比如“生与死”,像“活着的意义”。在这里,他回忆以前,回忆年轻时不曾去想的东西,如“母亲的辛苦”像“对母亲的视若无睹后的痛悔”。坐在地坛,进行思想的升华,进行对于生命的重生,用自己的努力把自己的人生重新开启。
其中很长一段对于母亲的描写,在淡如水的言语中透露着对母亲的留恋。当我看到这句“很久很久,迷迷糊糊的我听见了回答:她心里太苦了,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招她回去。”这句话既是作者对母亲逝世潜意识里的愧疚,也可能是作者对自己内心惭愧的一丝宽慰。
地坛对于别人来说可能只是一个散步的场所,仅供娱乐,可对于史铁生来说这是一个等待了他多年的老者,是一个可以倾述十五年的友人,这里给了史铁生重生的机会,给了他对于生命认知的升华。这里不仅是一座荒芜的古园,也同时是怀有史铁生浓厚情感的载体。
篇76:我与地坛读后感
“有些事只适合收藏,不能说,也不能想,却又不能忘。它们不能变成语言,一旦变成语言就不再是它们了。它们是一片朦胧的温馨与寂寥,是一片成熟的希望与绝望,它们的领地只有两处:心与坟墓。”
地坛,就是一个这样的存在。
四百多年里,它褪去了自己浮华的外表,变得自在坦荡,成为一个大隐隐与世的地方。它静静地等,直到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摇着轮椅进入园中。
他孤独、绝望而又倔强地走着,想着。他想着怎么***,想着人为什么要活,后来,他开始写作,他将他与地坛的故事融入他的每一段叙述中去,深沉浓郁,每一句话都像是用尽了所有沉积在内心的情感汩汩而出的。《我与地坛》没有过多华丽的词藻,没有过多高深的技巧,只有平淡的、朴实的语言。但是,每一句都能让人为之动容。
只有史铁生,只有这个去过生活绝境的人才能写出这样的故事,他与地坛的故事。
地坛存在的意义,对史铁生来说无疑是重大的,那儿不仅是可以逃避一个世界的另一个世界,还是一颗绝望的心的疗养之处,它让史铁生看透了死,让他忆起了母亲的爱,让他想出了自己写作的目的,让他终以一颗乐观的心面对生命的轮回。
他说:“我甚至现在就能清楚地看见,一旦有一天我不得不长久地离开它,我会怎样想念它,我会怎么想念它并且梦见它,我会怎样不敢想念它而梦也梦不到它”,“我不在地坛,地坛在我”真正的地坛不在安定门外大街,而在史铁生自己的内心深处。我们每个人都和史铁生一样,需要且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地坛,在那里,疲惫的灵魂将得到安抚,狂燥不安的心会变得平静。“地坛”,那是我们精神的载体,我们的信仰……若我需要,它会一直在那里,那便不必去找,它自然在。
寻找,去拥有自己的地坛。
篇77:我与地坛读后感
人为何生而为人,却不是其他动物,这让我思考了很久很久。但当我读完史铁生先生写的《我与地坛》后,似乎懂了。人就是一种即使再逆境中也会拼命活的精彩的生物,这就是人与动物最大的不同。
史铁生先生在朝夕之间,从人间掉到了地狱,他也曾经对未来迷茫过,对人生失望过,日日思索人生的最终归途。“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这样豁达的人生观,真是让我受益匪浅。
人在困境中,即使是无神论者,谁又能真正做到心中无喜无悲无怨。而此时神变成为内心的寄托。如书中所言“危卧病榻,难有无神论者。如今来想,有神无神并不值得争论,但在命运的混沌之点,人自然忽略着科学,向虚暝之中寄托一份虔敬的虔敬的期盼。”确实如此,有神无神又有什么要紧,人活一世,总要有一份寄托。
人在逆境之中,总要一份精神支柱。总有一个人无论你变成什么模样,她总在你背后,她就是母亲。“女子本弱,为母则钢”,在史先生遭遇巨大的人生变故之后,他的母亲总是默默站在他身后,不放过一丝可以治好儿子的病的机会。在史先生内心世界崩塌的那段时间里,他总是像个炸药桶一样,莫名其妙的发作,而母亲则默默承受他的暴躁,怒气。母亲总躲在他看不到的地方哭泣,不是因为自己的委屈,而是她太理解儿子的委屈。但在史先生写作略有成绩之时,他的母亲已经不能同喜,因为母亲离去已有好几年。
他坐着轮椅坐过很多地方,而他的母亲走过来他轮子划过的所有地方。这就让我理解何谓“父母在,人生尚有归途;父母不在,人生只剩来处。”
我总以为人生是很深奥的,幸福是很难得的,梦想总是与现实背道而驰……但我现在明白了一点有关人生的道理。我们实在没必要将未来过于刻画,将死亡故意丑化。无论你过着怎样的人生,死亡都是你人生的节点,待万物归于烟土之时,所有人都是平等的。而我们只要过程,过程就是我们的财富,我们的与众不同。
虽然这个在地坛玩耍的“孩子”永远的走了,但他的地坛也将会成为所有人的地坛。
篇78:我与地坛读后感
记得在上初中时就学过这篇文章,那时也不怎么理解史老师,今天又再一次读这篇文章,让我看到了两点:母爱与生命。
小时母亲经常唠叨,总是让我们感到很是厌烦,我想这就是所谓的“身在福中不知福”喽,呵呵——人经常犯的错误,等到暂时失去或永远失去时才明白过来,这也许是史老师写这篇文章的其中的一个目的吧,上了大学,背井离乡,才真正的体会到什么是思念,为何母亲无微不至的爱是所有人文学者都歌颂的,确实,母爱的伟大岂止是三言两语能表达的出来的呢?“子欲养而亲不在”的愧疚及主人公对母亲的思念从文章中不难体会。
当身体的残疾及难以跨越的心理障碍交集在一起时,我想我们确实难以体会主人公的痛楚,但母亲的爱,母亲的去世,当这一切都相继发生并且发生后,明白就接着而来了,就如我开始说的那样,生命的意义是什么?曾经多少人探索过这个问题?数不过来了,这个问题确实也难以说清,但我想不管生命以怎样的姿态存在,我们都不应该轻视它的存在不是吗?这也许就是主人公写这篇文章的另一个目的所在了吧。
篇79:我与地坛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我与地毯这本书,史铁生写的这本书从地坛开始写出了她母亲的后悔,我从这本书中读到的是挫折和苦难以及在地坛的伤感。
每个人的生命中都会有挫折和苦难,但是逃避不是唯一的选择,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挫折和苦难只是生活的调味剂不能一遇到他们就逃避,史铁生的双腿残废了,但是他去没有因为人生的挫折倒下,反而冷静的思考,成功渡过了人生的难关。生命是最重要的,人生如梦,一个人只有一世,我们要做的就是好好的活下去,而不是轻生,逃避的只是懦夫,肯面对现实活下来的才是勇者。人在世间可能会面对种种挫折,有时开心,有时郁闷,有时愤怒,有时伤心,活下去才可以改变这一切,如果不能活下去,那这些就没有意义了,人活在这世间开开心心的活一世才是最好的,而不是一遇到挫折就寻死。
史铁生度过了挫折,所以他活了下去,如果你没度过挫折,你就会死,所以,郁闷又如何,愤怒又如何,伤心又如何,活下去才是正道。
篇80:我与地坛读后感
这本书的作者想必所有人都知道,他就是史铁生。他是一个不幸的人,因为他双腿残废,后来又患肾病并发展到尿毒症,需要靠透析维持生命。同时,他也是一个幸运的的人,如果换作其他人,也许早已放弃生的希望,而史铁生没有这么做,他在病痛的折磨下依然坚持写作。他说自己“职业是生病,业余在写作”。
作者在这种情形下写出的文章,代表了此时此刻作者心中真实的想法。文章之中,作者描写了在古园中发生的事、见到的人,唱歌的青年、女教师、长跑运动员 …… 作者讲述了自己心中最朴实的想法,以及对生命的思考;对生命的感悟;对生命的理解。
生命只有一次,我们要珍惜生命,不仅如此,我们还要尊重生命,我们的父母给予我们生命,假若我们不尊重,不珍惜自己的生命,你就对不起你的父母,更对不起你自己!史铁生虽然十分的不幸,但是他知道珍惜生命、尊重生命,他选择了坚强的活了下去,写出了多部作品,令人敬佩。
篇81: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读了史铁生的《我与地坛》,深受启发。
起初,“我”认为上天对“我”不公平,将怨恨发泄在母亲身上。后来,母亲离开了人世,使“我”没了生活的依靠,慢慢体会到了母亲的用心良苦和无私的母爱。从此,“我”不再自暴自弃,而是选择了另外一种积极的生活方式。最后,“我”发奋图强,写出了《我与地坛》、《法学教授及其夫人》、《一个谜语的几种简单猜法》等许多名著,然后对残疾和疾病有了新的看法,对世界充满了热爱,不再认为残疾人就是废人。
人的一生很短暂,会遭遇许多不幸与坎坷。不管你是否身心健康,只要勇与面对,勇敢克服,所有困难都是不足为惧的。史铁生的才华让人佩服,那热爱生命的精神更让人折服。
我觉得我所知晓的那些名人,没有一个的生活经历是一帆风顺的。这让我懂得了生活是无奈的,但同时是精彩的。我只想鼓励自己面对困难时会抬起头,只有坚强才会成功。
篇82: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的散文作品,是史铁生花十五年的结果,文章中作者写了对人生的感悟,在文字中作者有了很省的感情,是一部非常优秀的作品。
史铁生在二十一岁的时候因为腿疼来到了北京的一个大医院,从此以后,史铁生再也没能站起来过,他在人生的最重要、最狂妄的时候不幸失去了双腿,这个疼痛降临到了他的头上。在这个惨痛中,是他的母亲唤醒了他的意志,在这里史铁生有重新找到了生命的意义,坚强地走了下去。
然而,他打败了困难的挫折,每个人都不可能会一生都一帆风顺的,会遇到种种不可磨灭挫折,种种的抗拒不了困难,只要我们愿意去挑战、去克服。就不可能会有做不成的事。
《我与地坛》史铁生的文章中让我学会了坚强的意志,让我对生命的意义又加深了解。
篇83:我与地坛读后感
总体来说,史铁生的《我与地坛》给人感觉像淡淡地小雏菊的香,完全是安宁而沉静的,没有想象中的自怨自艾以及冗长的感慨,像秋天的下午,让人的心霎时间平静了,而那淡淡若有若无地伤感更美的令人心痛。
“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不必急,也不必恐慌。该来,就来了。史铁生眼里,死亡并不是一个沉重地话题。既然来时无法阻挡,不来是便不必慌乱。
也许是因为这场灾难,史铁生的内心变得非常细腻,敏锐。从被太阳晒干的蚯蚓到阶下的果皮,阶上被坐皱的报纸。感觉像草丛里初绽的小野花,清新而温暖。
一边看《我与地坛》一边写,恍惚间仿佛到了那野草荒芜都自在坦荡的地坛,看到那个用一支温暖的笔书写生活的史铁生——
不觉那份宁静早住进我心里。
篇84:我与地坛读后感
这是一本真正安静的书:安静的文字,安静的叙述,安静的叹息。作者用那字里行间细腻的笔调让一幅幅画面展现在大家眼前。就在《我与地坛》这篇文章中,我仿佛真的看到了朱漆斑驳的地坛大门,只是不知大门开关时是否也会似寻常老楼大门般尖锐却不刺耳地“吱”一声;看到树干上留下的蝉蜕在风中摇摇欲坠,只是不知它还要负隅顽抗多久才会落下;看到在园中优雅穿行的女工程师、无奈而寂寞的长跑家,以及那落了一地的,颜色鲜艳却已失去活力的小灯笼 ……
这本书中,我印象最深的还是这篇《我与地坛》,他告诉了我,生命还在继续——你来了,来到这个世界并能够拥有生命,你可以哀叹、可以愤懑、可以抗争,生命还在继续。正如文中所说:“先别***,再试着活一活。”也许这一活,便活出了精彩也不一定。枯叶落下,到明年依旧能绿得闪亮;夕阳西下,到了明天依旧耀眼灿烂。生命就是这样不断轮回,无穷无尽。万物喧嚣过后终归于寂,然而在万籁俱静之时,又会突然的响起一阵惊雷,激起世界的再次喧嚣 …… 周而复始,无穷无尽。我想,在作者在漆黑之夜独坐祭坛时兀自传来的破响天际的唢呐声就应该是生命的回响了吧,它是生命的召唤,也是作者自己内心对生命的呐喊。
篇85:我与地坛读后感
等史铁生活到他最狂妄的年纪时,老天却带走了他的双腿。使他后半生不得不坐在轮椅上,他绝望过、愤怒过,但最后依然好好的活了下来,没有放弃希望。
史铁生缺少了双腿,他参透了更多东西,我觉得他说的?与我想的起了共鸣。若世上都是完整的人,每个人都长得一模一样,这个世界将毫无生机可言。然而,上帝造出了千千万万个人,每个人都不一样。这当中必能排出个好坏来,而总得有一些人有着坏模样,这样坏模样的人才能反衬好模样的人。人因为每个人不同,审判一个人的标准也有所变化,并不注意人们的外表了,而是注重他们的内心。而史铁生就是“不完整”的人,他比正常人缺了双脚,显出他与别人不一样,他的聪慧、质朴、有毅力才被表现出来。
但是,你先天差,后天就一定差吗?并不是,先天的从你来到这个世上你的父母就已经替你决定好了,你不能再改变它。你所能做的就是,改变后天的,比那些先天比你好的人更努力的学习、劳动、工作,来弥补先天的不足。?你比别人愚钝,那就刻苦练习;你比别人急躁,那就多读书,培养耐性;你比别人少了许多许多,那就比别人努力少的这么多倍。
可怕的是那些天资比你好的?,可后天还比你努力的人。所以,趁着些天资比你好的人偷懒的时候,快去努力吧!
篇86:我与地坛读后感
时光飞逝,当我重重的放下《我与地坛》时,想起其中一段描写史铁生失去双腿之后,艰难的生活下去的时候,我的感触很深。
一个失去双腿,下半生只能靠轮椅移动的人,能继续坚持活下去,并且还出版了多本书、散文集,这无疑是一个令人震撼的人。我想到了自己,史铁生先生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还能坚持到底,我想,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放弃,不努力。这使我想到了很多人。司马迁、海伦·凯勒、张海迪,还有那些伟人们。他们同样是令人敬佩的。他们和普通人不同,但做出了普通人无法做出的事。他们没有自暴自弃,他们没有破罐子破摔,他们选择了与坎坷的命运斗争,他们选择了与上帝安排的命运对抗,他们选择了常人不会选择的坚难困苦。他们想过放弃,想过不努力。可他们摒弃了这些想法,最后走上了新的道路,走向了成功、辉煌和灿烂的人生。他们虽然天生比我们差,但他们最终的成就却比我们强。为什么?因为他们勇于拼搏、勇于抗争、勇于奋斗。他们虽然体质弱,但真正强大的是他们心中的勇气与力量。他们积极向上,他们顽强拼搏,他们被载入史册,成为一块块里程碑。你说,我们和他们有什么不同?可以说,你体质比他们强,但是你创造出来的奇迹远远比不上他们曾经的辉煌。
如果你想放弃,想不努力了,那么请看看他们。他们这一块块里程碑,就会成为你前进的动力和目标与希望。
篇87: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读了这篇文章《我与地坛》使我深刻印象地了解一些东西。文章中作者以悲痛的心情的原因,去地坛放松一下心情,地坛到处是野草荒藤,很少被人记起。作者本身残疾,但是有一份勤奋汗水的天赋。表现他患有残疾的困难,克服了许多的困难。勇于在人生的道路中探索奥秘。作者在疾病的苦难中折磨,但是在克服中锻炼了坚强意志,他只能依靠自已的力量才是一件重要的事情。
作者的母亲为他付出了爱的力量,母亲虽然没有患有残疾,而且身体健康。母亲对作者的疼爱和依恋,在生活的日子中,母亲一直陪伴着作者,母亲的儿子在人生的道路中不是一帆风顺的,他的生与死,母亲只要让儿子好好活下去,过得上幸福的日子,死亡哪怕自已走向幸福的日子,死亡本身没什么意义。活着比死亡更有意义。作者为什么想活,母亲想让儿子一个人不仅是活的。母亲的苦给儿子吃了不少苦,儿子不应该怀着心情不好来苦难,苦难的日子再过下去的话,哪怕自已能过得上去吗?他自已对自已照应,将来自已的日子是他的日子,走一条走向自已的幸福道路,这段日子以后还长呢。母亲过世后,给儿子没留下什么的话。母亲的爱改变了儿子的命运,她的爱使作者了解到爱的力量,爱才是真正的力量。
我读完《我与地坛》后,深刻地了解到作者的坚强不屈和母亲的爱,作者的事迹使我感动不已,才知道了什么是爱的力量。
篇88:我与地坛读后感
“有些事只适合收藏,不能说,也不能想,却又不能忘。它们不能变成语言,一旦变成语言就不再是它们了。它们是一片朦胧的温馨与寂寥,是一片成熟的希望与绝望,它们的领地只有两处:心与坟墓。”
地坛,就是一个这样的存在。
四百多年里,它褪去了自己浮华的外表,变得自在坦荡,成为一个大隐隐与世的地方。它静静地等,直到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摇着轮椅进入园中。
他孤独、绝望而又倔强地走着,想着。他想着怎么***,想着人为什么要活,后来,他开始写作,他将他与地坛的故事融入他的每一段叙述中去,深沉浓郁,每一句话都像是用尽了所有沉积在内心的情感汩汩而出的。《我与地坛》没有过多华丽的词藻,没有过多高深的技巧,只有平淡的、朴实的语言。但是,每一句都能让人为之动容。
只有史铁生,只有这个去过生活绝境的人才能写出这样的故事,他与地坛的故事。
地坛存在的意义,对史铁生来说无疑是重大的,那儿不仅是可以逃避一个世界的另一个世界,还是一颗绝望的心的疗养之处,它让史铁生看透了死,让他忆起了母亲的爱,让他想出了自己写作的目的,让他终以一颗乐观的心面对生命的轮回。
他说:“我甚至现在就能清楚地看见,一旦有一天我不得不长久地离开它,我会怎样想念它,我会怎么想念它并且梦见它,我会怎样不敢想念它而梦也梦不到它”,“我不在地坛,地坛在我”真正的地坛不在安定门外大街,而在史铁生自己的内心深处。我们每个人都和史铁生一样,需要且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地坛,在那里,疲惫的灵魂将得到安抚,狂燥不安的心会变得平静。“地坛”,那是我们精神的载体,我们的信仰······若我需要,它会一直在那里,那便不必去找,它自然在。
寻找,去拥有自己的地坛。
篇89: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常觉得这中间有着宿命的味道,仿佛这古园就是为了等我,而历经沧桑在那儿等待了四百多年。”带着一种淡淡的惆怅,《我与地坛》拉开了序幕。它没有华丽的词藻,也没有家破人亡般的悲哀,但却如此震撼我。或许这个残废一生的人躲在和他一样的孤独的古园是那么偏执又平凡,但细读过文章,才会明白,这是一个已进中年的人对年少时故作悲伤的惭愧,是对这个不幸却也幸运的人生的豁然接纳。
我感触最深的是“快乐在细微处萌生”。在狂妄之年忽然残废的作者虽然无力看见波涛汹涌,但处在寂静的地坛,他看见了循者亘古不变的路途到来的太阳,飞的悠然自得昆虫,甚至被太阳照的金灿灿的空气。这些是多么平常的啊!平常到它们就静静的待在我们的身边,而我们却无暇瞧他们一眼它们有多美好。我们总在抱怨着成绩不够好,零花钱不如别人的多,我们的父母为什么那么古板,生活的节奏怎么那么快,还有,我为什么不快乐。
合上书,我静静想,有多久没有独自在自然中慢慢走。还记得上一次是在初二,我放学一个人沿车的线路走回了家,那次,我惊讶地发现原来路边有卖风筝、布鞋的小店,有古色古香的店面,还有一抬头能看见的片片绿荫。平时我大概不是在车上发呆,就是和同学谈天说地,有那么多美好的事物,在车窗外一闪即逝,我从未发觉,也无心去寻找,自然也不会懂得更广的快乐。
快乐在细微处萌生。我想这世界上并不乏美好,只是我们那双本会发现美的眼睛闭上了,是太累了或是再也不愿睁开了,那么,沉下心读读石铁生的《我与地坛》吧,他虽然身有残疾,却因此更有暇在细微处体会到自然的乐趣,还有深沉的母爱,最后悟出了人生的真谛。读后在感动的同时也去郊外走走吧,沐浴在干净的阳光里,好好地微笑吧。
篇90:我与地坛读后感
初读这作文文章时,我就被作者那朴实无华的文字,深沉幽邃的情感,意蕴绵长的哲思所深深地打动。于是,当我静下心来再读这作文文章时,我发现,这作文文章中所浸透的对人生的感悟,对生活的理解,对生命的揣摩已不再是表面浮起的清波,而是作者内心最深处,灵魂最地层,在经历了数十年的坚苦励炼之后,所积淀下来的洪流荡漾。特别是第二部分也就是作者对自己母亲描写最为集中的一部分,它给我留下的印象格外深刻,下面我就来谈谈对这一部分的理解。
有些事情发生得实在太快、太突然,不等你想明白,搞清楚,它就赤裸裸地摆在你面前,暴风骤临一般让你喘不过气来,而你所能做的只是默默地承受。作者无疑是令人同情的,在他活到最狂妄的年龄上却忽然残废了双腿,在他人生作文章即将奏响之时却猛然印上了休止符,这样的打击的确是巨大的,不论换作谁,也会吃不消的。
但是,作者无疑也是幸运的,他有一位理解他关爱他的母亲。在他深处荒园独自面对着残垣断壁、破瓦。
一、书籍简介
《双城记》是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所著的一部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所写成的长篇历史小说,首次出版于1859年。
故事中将巴黎、伦敦两个大城市连结起来,围绕着马内特医生一家和以德发日夫妇为首的圣安东尼区展开故事。小说里描写了贵族如何败坏、如何残害百姓,人民心中积压对贵族的刻骨仇恨,导致了不可避免的法国大革命。书名中的“双城”指的是巴黎与伦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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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1757年12月的一个月夜,寓居巴黎的年轻医生马内特散步时,突然被厄弗里蒙地侯爵兄弟强迫出诊。在侯爵府第中,他目睹一个发狂的绝色农妇和一个身受剑伤的少年饮恨而死的惨状,原来姐弟二人是侯爵家的佃户,侯爵兄弟为了片刻淫乐杀害了他们全家。他拒绝侯爵兄弟的重金贿赂,写信向朝廷告发。不料控告信落到被告人手中,医生被关进巴士底狱,从此与世隔绝,杳无音讯。
尽管人们费尽心机,寻找他的下落,都毫无结果。他妻子因失去丈夫而痛苦万分。她决定不让小女儿知道她父亲的厄运,并在此情况下把她抚养成人。两年后,她不幸去世,临终前她委托特尔森银行担任小露西的监护者,因多年来医生的财务都是托付该银行经管的。幼小的孤女露西被银行家洛里接到伦敦,在善良的女仆普洛斯抚养下长大。
18年后,马内特医生获释,但身心受到极度摧残的他对周围事物已完全失去记忆。这位精神失常的白发老人被巴黎圣安东尼区的一名酒贩、他旧日的仆人德发日收留。这时,女儿露西已经长大成人,专程接他去英国居住。旅途上,他们邂逅法国青年查理·达尔奈,受到他的细心照料。原来达尔奈就是侯爵的儿子。他憎恨自己家族的罪恶,毅然放弃财产的继承权和贵族的姓氏,移居伦敦,当了一名法语教师。
到英国后不久,达尔奈被一场莫须有的官司缠身,他所聘请的律师帮他打赢了官司。律师的助手西德尼·卡顿与达尔奈相貌酷似。卡顿和达尔奈很快成为医生家的常客。经过露西的细心照料和无微不至的关怀,医生几乎已完全摆脱了他那长期的牢狱生活的阴影,只是在他非常激动的时刻,人们才会觉察到他过去精神错乱时的一些痕迹。露西可爱的容貌使这两位年轻人都为之倾倒,但露西爱慕的只是达尔奈。马内特为了女儿的幸福,决定埋葬过去,欣然同意他们的婚事。
在法国,达尔奈父母相继去世,叔父厄弗里蒙地侯爵继续为所欲为。当他驾驶狂奔的马车若无其事地轧死一个农民的孩子后,终于被孩子父亲用刀杀死。一场革命的风暴正在酝酿之中,德发日的酒店就是革命活动的联络点,他的妻子不停地把贵族的暴行编织成不同的花纹,记录在围巾上,渴望复仇。
1789年法国大革命的风暴终于袭来了。巴黎人民攻占了巴士底狱,把贵族一个个送上断头台。远在伦敦的达尔奈为了营救管家盖白勒,冒险回国,一到巴黎就被捕入狱。这些消息很快传到了伦敦。医生带着女儿露西赶往巴黎,因为他相信他在巴士底狱长期被监禁的经历会博得法国人民的同情,从而能有助于搭救他的女婿。随着时间一天天、一月月的流逝,医生终于获得了不处死达尔奈的诺言。
情况在最后发生了逆转,在巴士底狱遗址中发现了一个文件,其中包括马内特医生关于自己如何被劫持和监禁的叙述以及对侯爵家族及其后代的严肃的诅咒,“向苍天和大地控告厄弗里蒙地家族的最后一个人。”法庭判处达尔奈在二十四小时内将被执行死刑。
此时,卡顿随后来到了巴黎。他曾经答应过露西为了拯救她所爱的人不惜牺牲自己。通过贿赂,他获准进入了监狱。利用自己的相貌与达尔奈十分相像这一点,他把被麻醉的达尔奈挪出牢房,自己代替达尔奈在牢房里,等待着他的末日来临。马内特父女早已准备就绪,达尔奈一到,马上出发。一行人顺利地离开法国。
沿着巴黎的街道,六辆押送死囚的囚车装载着当天去祭断头台的祭品。卡顿坐在第三辆囚车里,他的手被捆绑着。当他听到街上有反对他的呼喊声时,只是平静地微微一笑,同时把头发摆动得更松散些以遮盖他的脸部。在断头台上,卡顿为了爱情,从容献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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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狄更斯(1812~1870),英国小说家,出生于海军小职员家庭,10岁时全家被迫迁入负债者监狱,11岁就承担起繁重的家务劳动。曾在皮鞋作坊当学徒,16岁时在律师事务所当缮写员,后担任报社采访记者。他只上过几年学,全靠刻苦自学和艰辛劳动成为知名作家。他生活在英国由半封建社会向工业资本主义社会的过渡时期。其作品广泛而深刻地描写这时期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鲜明而生动地刻画了各阶层的代表人物形象,并从人道主义出发对各种丑恶的社会现象及其代表人物进行揭露批判,对劳动人民的苦难及其反抗斗争给以同情和支持。但同时他也宣扬以“仁爱”为中心的忍让宽恕和阶级调和思想。对劳动人民的反抗斗争抱行动上支持而道德上否定的矛盾态度。表现了他的现实主义的强大力量和软弱空想。狄更斯一生共创作了14部长篇小说,许多中、短篇小说和杂文、游记、戏剧、小品。代表作有描写劳资矛盾的长篇代表作《艰难时代》(1854)和描写1789年法国革命的《双城记》(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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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双城记》读后感25篇
第1篇:《双城记》读后感200字
就这样被感动了。有人说爱情是自私的,但在狄更斯的小说《双城记》中,我能感受到一种超脱世俗的最纯洁、最崇高的爱。它隐藏在内心,但却无比的深厚;它默默地承受与煎熬,为的是使它维系的人幸福;它总是无私地付出,而不求一丁点儿的回报。这种爱在无形中上升到一个新境界,放出凄美而运人的光彩,成为了经典——引起人们对它的重新理解,带给人们最真、最切的情感体验。
《双城记》是一部波澜壮阔的历史与感人肺腑的爱情故事的交织体。全书充溢着扑朔迷离的色彩,正映照了当代的时代气息。它用一连串引人入胜的故事作为杠架,细致地描写了法国大革命的前因后果,成就和错误,而主人公西德尼。卡尔顿、露西。曼内特和查尔斯。达尔内之间的真挚的情感成为亮丽的一笔。
第2篇:《双城记》读后感300字
《双城记》是狄更斯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早在创作《双城记》之前很久,狄更斯就对法国大革命极为关注,反复研读英国历史学家卡莱尔的《法国革命史》和其他学者的有关著作。他对法国大革命的浓厚兴趣发端于对当时英国潜伏着的严重的社会危机的担忧。1854年底,他说:“我相信,不满情绪像这样冒烟比火烧起来还要坏得多,这特别像法国在第一次革命爆发前的公众心理,这就有危险,由于千百种原因如收成不好、贵族阶级的专横与无能把已经紧张的局面最后一次加紧、海外战争的失利、国内偶发事件等等变成那次从未见过的一场可怕的大火。”可见,《双城记》这部历史小说的创作动机在于借古讽今,以法国大革命的历史经验为借鉴,给英国统治阶级敲响警钟;同时,通过对革命恐怖的极端描写,也对心怀愤懑、希图以暴力对抗暴政的人民群众提出警告,幻想为社会矛盾日益加深的英国现状寻找一条出路。
第3篇:《双城记》读后感500字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是英国作家狄更斯写的《双城记》。里面的故事情节十分吸引我。
书名中的双城指的是伦敦和巴黎两个城市。本书主要内容是:可怜的马内特医生在被贵族以“须莫有”的罪名关在巴士底狱十九年后,他的女儿将她接到英国居住。在法庭上父女认识了法国贵族达雷和潦倒师爷马顿。后来,露茜跟达雷结了婚,过了十年的幸福生活。
法国大革命爆发后,达雷为了营救无辜的仆人,赶到法国去给他辩护,却因为他曾经是法国贵族而被拘捕了。而马顿为实践他对露西的承诺,利用他跟达雷相貌相似一点,在达雷被行刑前用自己跟达雷掉包,代替他上了断头台。
本书通过典型事例高度概括地反映了法国大革命前夕法、英两国的实状况:广大劳动人民在封建贵族的剥削、压迫下过着极其悲惨的生活,从而深刻地揭示了革命是不可避免的。
作者运用了许多好词佳句,用了许多修辞方法,将句子、文章描写得生动形象。例如这段话:眼前浮现的许多面孔中,在黑夜里他无法辨认到底哪一个是那位埋葬者的。晃来晃去的黑影总像是一个45岁的男人,他们之间的差异主要是在面部表情和憔悴程度,面部表情千差万别:骄傲、轻蔑、矜持、屈从、悲伤、迷茫;憔悴程度各不一样:深陷的双颊,惨白的面孔、瘦骨嶙峋的双手、深度弯曲的身躯,但面孔大体是同一个,头发都过早地白了。——像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很多。
《双城记》这本书很好看,你们也读一读吧!
第4篇:《双城记》读后感700字
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智慧的年头,那是愚昧的年头;那是信仰的时期,那是怀疑的时期;那是光明的季节,那是黑暗的季节;那是希望的春天,那是失望的冬天;我们全都在直奔天堂,我们全都在直奔相反的方向--简而言之,那时跟现在非常相象,某些最喧嚣的权威坚持要用形容词的最高级来形容它。说它好,是最高级的;说它不好,也是最高级的。
这是整本书的开头第一章,将全书的基调定上了悲剧色彩,然而就在这矛盾的时代中,也确实存在过光明。
这本书叙述了法国大革命时期围绕在医生马奈特一家周围的事,这本书颠覆了我对自由,权利以及善恶的看法——法国人民不堪重负,推翻了波旁王朝,然而新政权建立之后朝他们走来的难道是他们心驰神往的自由吗?不,仍然是以往的提心吊胆,稍不留神明天就会被送上断头台。得势之后的德发日太太滥用职权,将死敌们个个置于死地,最后却落得个惨死的下场。正如那句话所说的:“自由啊,有多少罪恶是假借你的名义干出来的。”大革命并不如想象中的那么美好,而是以暴易暴。它没有拯救人民,而是将人民推入了另一个火坑。
再来看看另外一位大革命的牺牲品——达内,革命前,他放弃了国内的家业,只身来到英国谋生,在他看来,压迫人民是一件极不人道的事,然而,革命爆发后,他反而无辜地成为人民的敌人,人们不分青红皂白地要将他领上断头台。不过相信在九死一生之后,他依然是原先那个善良的达内。
而卡顿——一个才华横溢却自甘堕落的律师,他与达内有着相同的长相,却有着不同的命运,在面对活着还是让自己心爱的人得到幸福的抉择时,毅然决然的选择了后者,在他看来,生命在爱的面前是微不足道的,即使在断头台上,他也表现出了令人难以想象的沉着冷静。因为在他的心底,一直有一个信念在支持他:“耶稣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他用死完成了自我救赎,他用死来反抗虚伪的革命者,他用死来诠释对露丝的爱。生命,成了他最后的武器,爱,成了他唯一的支柱。
第5篇:《双城记》读后感1000字
这是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题记
众所周知,法国大革命是人类的一个血的印记。而《双城记》真实地描绘了统治阶级的凶残和腐朽。通过阅读《双城记》,我深深的感受到了法国大革命时期法国统治阶级与广大人民之间的尖锐矛盾,体会到了作者狄更斯的思想“鲜血无法洗去仇恨,更不能代替爱”。
《双城记》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描绘了十八世纪的一位医生梅尼特从监狱中重获自由,和女儿一起到伦敦生活,五年后,他们在法庭上为名叫代尔纳的法国青年作证,露西和代尔纳因相爱而结婚。1789年,法国大革命爆发,代尔纳因身为贵族后裔而遭逮捕并判死刑。在千钧一发时刻,一直爱恋露西的英国青年卡尔登代替代尔纳上了断头台。
卡尔登是书中最富魅力,也是最为复杂的一位人物,他颓废消极,浑浑噩噩地生活着。求学时,他只替同学写作业,工作后,即使拥有一身才华,他仍然选择默默无闻的打工。但是,在他冷漠的外表下,没有看到他有一份深沉的感情。他温柔的,执着的爱着露西,甚至最终为了露西愿意奉献出自己的生命。他让我们看到了他对露西那深沉的爱:用自己的性命换回自己心爱的女人的家庭幸福与她的笑颜。无论在哪个时代,卡尔登对露西的爱都显得那么珍惜和高贵。
相较于卡尔登所代表的温柔与爱,得伐石太太则是杀戮和血腥的象征。因为亲人惨死在代尔纳叔叔与父亲的魔掌下,所以她一生只为仇恨而活。得伐石太太的嗜血固然使人不寒而栗,也叫人不禁感叹仇恨的力量。18世纪末的法国,就被这种执拗复仇的火焰燃烧成了修罗地狱。
小说同样也赞美了其他角色:梅尼特医生正直高尚,且善良宽容,是仁爱的理想化身;露西则是爱和温情的化身;代尔纳是给统治阶级指明出路的人。这些人物表现出来的种种美德,都是作为人道主义者的狄更斯所热情赞颂的。
作者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主要代表。他以妙趣横生的幽默、细致入微的心理分析,以及现实主义描写与浪漫主义气氛的有机结合着称。他所着的《双城记》以法国贵族的荒淫残暴、人民群众的重重苦难和法国大革命的历史,来影射当时的英国社会现实,预示着这嘲恐怖的大火“也将在法国上演。
我完全赞同卡尔登在临死前说的:”复活在我,生命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这就是狄更斯为”最坏的时代“开出的良药,然而这毕竟是一种理想。有人说,《双城记》作为一部不朽的着作,如果没有卡尔登的存在和所作所为,这部小说就失去了它的价值和光辉。
卡尔登的死,就像是羽毛轻柔地飘落水面,没有水花,却涟漪阵阵。它提醒了我们:真正的自由与平等是无法用断头台建立。
我们不能因为岁月而忘记《双城记》给我们带来的教训,我们要从中获得,学到点什么,希望两百年后的我们能创造出真正平等、自由、博爱的新世纪,希望卡尔登临死前看到的世界,将会是我们未来的世界!
第6篇:《双城记》读后感
我相信每一个看过《双城记》的人,都会在震撼之余赞不绝口。由英国著名作家狄更斯所著的这部书,永垂不朽!名著就是名著,不管多少年过后,名著依然散发着璀璨光彩,更何。
我看《双城记》,原因是在网上有许多网友推荐,他们都说那是一本非常感人的书,我怀着好奇心就在网上下载来看,看完了一部分感觉还不错,就写下这篇读后感。
“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双城记》开篇第一句话被无数次引用。但我猜知道这句话的人并一定小说《双城记》讲述了一个怎么样的故事,也不知道这句话为何而说。如果想理解这句话的原意,以及为何说写出这句经典名句,那自然是要读读原著的。
网上有人说,《双城记》只是描写了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故事,但是我却觉得,那个人没有了解作者真正想表达的意思。以我看来,德发奇一家和法国贵族的仇恨也好,露西、查尔斯和西德尼的感情也好,都只是为了表现这场战争是谁引起的,为什么事而起的。虽然《双城记》是一本经典的小说,但因为其明确提出这段革命背景是法国大革命,于是对革命的表现就被认为是作者的历史观。而这正是对小说无数争议的焦点。狄更斯在小说中除了以细腻的笔墨展示了贵族的残忍,同样也展示了革命群众非理性的破坏。他认为,革命是一种压迫取代了另一种压迫,一场直接浓重的血腥暴力替代了另外一场血腥。对攻占巴士底狱以及对暴力民众的一系列描写——血腥,残忍,狡诈,恶毒是小说最为引人注目的地方。
文中《双城记》,最让我喜欢的是律师助手西德尼?卡尔顿。他第一次出现就与众不同,当法庭上的人若无其事地望着天花板时,而他的一张字条却揭晓了案件背后的阴谋。他一出场就带着一身的忧郁,作为律师的他算得上是才华出众,但却又情愿躲在人家的后面,做别人成功的垫脚石,他仿佛自己亲手筑起了一堵墙,与名利隔绝。他曾说过:“我是个绝望了的苦力,我不关心世上任何人,也没有任何人关心我。”
是啊,我们不应该渴望出名,那样就学不到更多的知识。也许做别人背后的垫脚石,还能操你个别人那里学到更多的知识,我们能够看到他的长处和短处,学习他的长处,抛掉自己的短处。
第7篇:《双城记》读后感
狄更斯是我非常崇拜的一位作家,他的很多书籍都是世界名著,例如《大卫科波菲尔》、《雾都孤儿》等,而《双城记》更是我非常喜欢的一本书,读了双城记,让我感受到了18世纪法国和英国的社会不同阶级之间爆发的矛盾,而这种贵族与平民之间的对立最终也因为不平等带来的种种问题引发了法国大革命。
故事围绕一个年轻医生马内特展开,医生被侯爵兄弟强迫出诊,去了之后发现,一位绝色的农妇和她深受剑伤的弟弟被饮恨而死,十分凄惨,而这一切都是因为侯爵的压迫和残害导致的,姐弟俩是他们家的佃户,侯爵为了淫乐带来了这场悲剧。医生没有袖手旁观,而是当晚就写了一封揭发信,不料信件被侯爵截获,为了掩盖罪行和报复,侯爵抓了医生,并让其深陷牢狱。失踪并在狱中呆了18年的马内特见证了法国大革命的到来,人民攻占了巴士底狱,并处死了一众残暴不仁的贵族。而马内特为了营救自己的女婿又见证了动人心魄的爱情故事,让我们读起来深受感触。
故事似乎就完结了,但这个故事给我们带来了对深刻的思考,人们为什么要发生暴动?是社会阶级之间的矛盾和斗争引起的,而封建制度下贵族的残暴是根本原因。
今天,我们生活在自由和谐的社会里,在英国的伦敦和法国的巴黎,都是高度名著的地方,而他们也许不会想到,就在200年前,人民遭受了深重的苦难和不公平的待遇。
珍惜今天来之不易的时代,我们拥有自由和平等,不再有阶级主义的存在,每个人都是有尊严的!
第8篇:《双城记》读后感
这个寒假我拜读了狄更斯的作品,以下就是我的感想。
故事是这样的,埃瑞弗蒙德侯爵蹂躏农家妇女,她的哥哥知道了,于是跟侯爵干了一仗,以失败告终。而且他还受了重伤。可能侯爵也不想把事搞大了,不想弄出人命吧。就请了一个医生,这就是另外一个重要的人物马奈特医生。而这可怜的马奈特医生也由于知道了内情而被侯爵送进了巴士底监狱。十八年后终于重见天日……
故事里我看到了很多很多不同的人。正直善良的马奈特医生,美丽温柔的露西,优雅高尚的查尔斯,忠厚老实的洛瑞,外表冷漠、内心热情,放荡不羁而又无私崇高的西德尼,扭曲了人性的德发日太太,豪爽忠诚的普洛斯小姐,残忍阴险的埃佛瑞蒙兄弟……
而这个查尔斯来头不小,是埃斯瑞弗蒙德侯爵的侄子,但是他不接受爵位,离开法国到英国去。他在伦敦靠自己当上了法文老师。
还有一个人叫西德尼·卡顿,他从一开始的法庭上若无其事地望着天花板但他的一张纸条就揭穿了原告的阴谋。他很容易给人一种邋遢、消沉、贪杯的印象,但他在危急时刻,通过一个狱卒来到查尔斯的监狱里与查尔斯换了衣服。后果可想而知,查尔斯被送出了法国,而卡顿却被送上了断头台,他在死前说了一句话:我现在做的是我一生中做过的最好、最最好的事情;我即将得到的,是我一生中过的最宁静、最最宁静的休息。
在革命成功后,革命者们大多都失去了理智,滥杀无辜的人,而查尔斯为了解救以前的仆人,挺而走险,来到法国,结果却被革命者以逃亡贵族的身份给关了起来,露西及她父亲马奈特医生连忙赶到法国,由于他在巴士底狱给关了十八年,被人们称做英雄,从而有特权把他的女婿—查尔斯提供了很好的条件。但是德发日太太就是那对兄妹中的妹妹,她一直都恨着埃瑞弗蒙德侯爵家的人。查尔斯又是埃瑞弗蒙德侯爵的侄子,所以她想尽办法得想要害查尔斯。但到头来却死在自己的枪口中。
这部小说虽然后来是以“大团圆”结束,但是当我读到卡顿为了露西而代替查尔斯上刑场时,我的心里充满了辛酸。
第9篇:《双城记》读后感
既然从合上这本书到今天二个星期的时间,好多细节都已经忘记了,那就不强求自己,只写一些印在脑袋里的画面,看能不能有所启发好了。
那辆轮子咕噜咕噜地碾过潮湿的泥巴路面的马车,马车上人心惶惶的素不相识相互提防的人,黑暗的丛林边穿着雨衣戴着雨帽任凭雨点溅落的只留下轮廓的邮差。
酒店对面的巷子里,盘旋而上的楼梯,铁架被鞋子踩着发出的声音好像撞击着一扇很久未开的厚厚的铁门,里面是一个老医生,用叮叮作响的铁锤修补着一双一双的鞋子。这房子其实离街道并不远,通过小小的阁楼天窗也照的进阳光,但就是感觉这里的一切都与世隔绝,叮叮的声响在屋内四处撞击着,回绕着,让人揣不过气,也出不去。
那些颗粒无收的佃户,成日的用酒精麻痹着自己,游荡在石质的路板上,摇摇晃晃,贪婪的舔着地上剩余的葡萄酒,然后心满意足的,摇摇晃晃,回家去。
狂妄无忌,轻蔑的视人民为粪土,连撇一眼都觉着脏了自己似的侯爵老爷,安然自得的,一如既往的,坐在椅子上,心却漂浮在高贵奢侈的空气里。
这是法国大革命前夕整个国家氛围的缩影,潮湿,阴暗,麻木,轻浮但总像要发生点什么。
这是一个无可救药的时代,因为人民无法忍受他的阴暗,于是巴士底狱被攻占了,于是侯爵老爷跑到英国去了,于是还有的官僚头目和侯爵老爷没有逃跑成功反过来被革命的人们抓进了监狱变成了罪人,于是时代就变了,悲哀的是你突然发现那种黑暗,并没有变光明,革命党的头领坐在审判桌上,有的在睡觉,有的没睡觉,有的喝了酒,有的没喝酒,总之,对于犯人的审判不分青红皂白蛮不讲理毫无道理可言,用那永不满足的吃人机器将坏人的脑袋一个个吃掉。你说你是好人,审判团的人说为国家献身才叫好人,任何维护自己利益的话都是狡辩。以前的人们麻木不仁的看着马车后被碾死的人,现在的人们期待着一个个人头落地,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
英国作家狄更斯,用他的笔深刻的描绘了法国的这个时代,是害怕同样的故事会在英国发生,书中那位年轻律师对医生女儿的爱情就应该是他对未来美好的期盼了吧。
向这位为了爱人的幸福生活勇敢牺牲的年轻律师致敬。
第10篇:《双城记》读后感
小说结尾处有条译注,是死在断头台上的吉伦特党人罗兰的夫人(Madame Feanue Roland)的名言“自由啊,多少罪恶假汝之名以行!”这是也是我读完《双城记》最主要的感受。自由是人类共通的美好夙愿,但从这端走到那端,似乎太容易了。
其实我觉得这个小说对于爱情和死亡都写得不给力。虽然译序部分介绍这个故事的主题是双重的,是爱情与死亡。这两要素按理说是伟大小说都会去探索的主题。但是我觉得《双城记》给力的点不在这。它描写法国大革命时期社会是怎么样的,人心是怎样的,这方面它带给读者的感受要深刻得多。
暴力革命总是走极端的。法国的劳苦大众高喊着“自由、平等、博爱”去推翻压迫他们吃不饱饭的贵族老爷,本来是无可厚非的。可是当这口号变成了“自由、平等、博爱,否则毋宁死”的时候,就是把真诚的愿望变成了制约人的诅咒。本来“公民”这一称呼是用于革命者之间,后来竟变成了人与人之间似乎约定俗成的称呼,叫男人“公民”,叫女人“女公民”。这肯定就不对了。走向整齐划一必然让人警觉这是有问题的。我们看到,整个社会的人除了被投入监狱的,就是变成了革命者,他们都穿着粗劣的难看的某种服装。他们以一种狂欢的姿态去面对砍头处死血流成河。表面的狂热让这个时代这个社会变得冷冰冰令人不寒而栗。
在描写革命时期法庭一团乱糟糟完全依靠主观和情绪来审案子的场景的时候,作者反思要不是革命前的那些年月在上位的人动不动就处以极刑,后来也不会变成这样子。所以暴乱不是说来就来的。当普通人见识的就是整个国家没有法律或者法律乱来,那这些人暴乱的时候又怎么可能希望他们拿出法和德呢?
小说里有这么一句话“一个民族在狂热的时候,像高烧病人一样,丧失了时间概念。”幸好我们是那些特定时期以外的人,我们得有这个时间概念,得有个记忆和启示。
第11篇:《双城记》读后感
一个在人类历史上留下了血的印证的不可磨灭的悲惨时代,猜疑、仇恨、惶恐、屠掠的疯狂侵略下人心惶惶。“既然死亡是大自然用来消除万物的灵丹妙药”,那么,在这个混乱的时代,各式各样的死刑无疑是统治者们“清洗”这场由大革命所带来的阴影的“最好利器”。
狄更斯在小说中以细腻的笔墨展示了贵族的残忍与革命群众非理性的破坏。透过贵族与平民之间的仇恨冲突,让我们看到,鲜血无法洗去仇恨,杀戮无法平定动乱,更不能替代爱。
在这矛盾、冗乱的时代下,狄更斯成功塑造了西德尼。卡顿——“他富有才华,情感高尚,却没有施展才华流露情感的机会,不能有所作为,也无力谋取自己的幸福。他深知自己的症结所在,却听天由命,任凭自己年复一年的虚度光阴,消耗殆尽”。西德尼。卡顿的存在是一场幸福的悲剧,他孤独,他忧郁,他用冷漠的外表面对世间百态,他用“若无其事”杜绝身边的名与利,他爱上了露西,却不愿去追求,他的善良让他担心露西会因他堕落,当他最终他向露西表达了爱情,令人动容。
“为了你,为了你所爱的任何人,我愿意作任何事情。倘若我的生涯中有值得牺牲的可能和机会,我甘愿为你和你所爱的人们而牺牲。”——西德尼·卡顿
我以为,这样的爱是广义的,如梦幻般伟大而纯净,催人泪下,它默默承受着煎熬,“孤独”面对着酷刑,它也许忧伤但充满幸福,它可能凄美但并不单薄,在无形中,放出动人光彩,成为经典。卡顿如同黑暗里的精灵,像是“星星之火”点燃真爱,
卡顿的离开平静且从容,但我明白,走想向爱的祭坛,不光靠勇气,更珍贵的只那一份感人肺腑的“博爱”!也许卡顿的牺牲正是一种重生,因为他在坦然中透过了死亡看到了希望,看到了未来。
我想,如果狄更斯用大革命下的世间百态,人性万千堆砌起了《双城记》的血肉,那他就用西德尼。卡顿铸造了《双城记》的灵魂。也许遗憾,也许辛酸,更多是祝愿与感动——最纯净,最永恒的爱,像永不凋零的春天永远鲜活的存在。
第12篇:《双城记》读后感
《双城记》是狄更斯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这部历史小说的创作动机在于借古讽今,以法国大革命的历史经验为借鉴,给英国统治阶级敲响警钟;同时,通过对革命恐怖的极端描写,也对心怀愤懑、希图以暴力对抗暴政的人民群众提出警告,幻想为社会矛盾日益加深的英国现状寻找一条出路。
从这个目的出发,小说深刻地揭露了法国大革命前深深激化了的社会矛盾,强烈地抨击贵族阶级的荒淫残暴,并深切地同情下层人民的苦难。作品尖锐地指出,人民群众的忍耐是有限度的,在贵族阶级的残暴统治下,人民群众迫于生计,必然奋起反抗。这种反抗是正义的。小说还描绘了起义人民攻击巴士底狱等壮观场景,表现了人民群众的伟大力量。然而,作者站在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立场上,即反对残酷压迫人民的暴政,也反对革命人民反抗暴政的暴力。在狄更斯笔下,整个革命被描写成一场毁灭一切的巨大灾难,它无情地惩罚罪恶的贵族阶级,也盲目地杀害无辜的人们。
这部小说塑造了三类人物。一类是以厄弗里蒙地侯爵兄弟为代表的封建贵族,他们“唯一不可动摇的哲学就是压迫人”,是作者痛加鞭挞的对象。另一类是得伐石夫妇等革命群众。必须指出的是,他们的形象是被扭曲的。第三类是理想化人物,是作者心目中以人道主义解决社会矛盾、以博爱战胜仇恨的榜样,包括梅尼特父女、代尔纳、劳雷和卡尔登等。
第13篇:《双城记》读后感
合上这本书,我觉得银行家罗瑞和律师卡顿有太多的相似之处,他们俩其实是惺惺相惜的,只不过卡顿隐藏的更深,直到最后,罗瑞才发现卡顿是个有感情的人,可是其实自始至终,卡顿一直就看穿了罗瑞那压抑的情感,因为他自也是这样一样将感情深深隐藏起来的人,所以他很能看懂罗瑞的心思。也正因为这样,卡顿才能觉察这个一向以“办公事”自居的银行家的感伤。故事刚开始时,卡顿就漫不经心的、毫不客气的戳中了罗瑞矛盾的内心,当时罗瑞对他的表现是气愤的,而当故事快结束时,他以真挚的口吻揭露公事公办的人又有私情流露时,罗瑞感到的是意外,他看到了卡顿的另外一面,或者是卡顿本来的样子。正因为惺惺相惜,卡顿最终才把转移露西的计划托付给了罗瑞,因为他们都是靠谱的人。
我们都是有才华、感情深厚的人,请不要因为一时的不如意,而消沉了自己的意志,也不要沉迷虚幻,给自己戴上假面;我们应该像卡顿一样找到自己的光明,为之奋斗。我们也曾态度满不在乎,也曾懒散轻蔑,也曾彷徨漂泊,也曾走投无路,但我们不能因此而沉沦,如果你沉沦了这将是最糟糕的时代,如果你为着光明儿奋斗,用才华和情感获取幸福,这将是最美好的时代!
第14篇:《双城记》读后感
这是一个以两百多年前的两个伟大的城市为背景的故事。浓雾弥漫,车灯摇曳不定的伦敦,绝望、颓废的巴黎的最底层。
对于当时那场发生在巴黎的轰轰烈烈的大革命,太多人花了太多的笔墨去描述它。这对法国来说是一场具有重大意义的转变,甚至对于欧洲,对于整个世界来说也是如此。作者狄更斯,是英国最杰出的现实主义批判作家之一。虽然他没有亲眼目睹,却依靠自己丰富的想象力看到的当时的景象。
《双城记》被誉为描写法国大革命的最杰出的代表作,我想最大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它的与众不同。和其他的作品,比如卡莱尔的《法国大革命》不同,狄更斯更注重的是底层人民的喜怒哀乐。尽管在那个时代,这些小人物本身并不能引起世界的关注。但是作者敏锐的捕捉到这些小人物和大革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可以说法国大革命本身就是有小人物们的力量所引发的。
在这部作品里,我看到了很多很多不同的人。正直善良却惨遭迫害的马奈特医生,美丽温柔的露西,优雅高尚的查尔斯,忠厚老实的洛瑞,外表冷漠、内心热情,放荡不羁而又无私崇高的西德尼,扭曲了人性的德发奇太太,豪爽忠诚的普洛士小姐,残忍阴险的埃佛瑞蒙兄弟……复杂的仇恨纠缠不清,残忍的复仇制造了更多仇恨,爱在地狱的边缘再生,却是以生命为代价。这错综复杂的一幕幕,活生生的展现在面前,仿佛重现了那个失去理智的时代。
作为一个优秀的作家,在狄更斯的作品里,语言的精彩是必不可少的。各种修辞手法,比喻、夸张、对比、幽默、嘲讽,被运用自如,而作品的艺术性也被送上巅峰。“……于是,克伦彻先生只得再听检察长先生怎样把史蒂夫先生套在陪审团先生们身上的紧身衣又一件件脱下来,翻个底朝天;……最后法官大人站了起来,把那件紧身衣里里外外捣腾了一遍,看得出来,他想为犯人裁剪寿衣。……”诸如此类精彩的段落,作品里比比皆是。于是,作者想要表达的每一个中心,都被体现得淋漓尽致了。我相信这对我们平时的学习,必定是大有帮助的。
有人说,《双城记》是描写了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故事,我却觉得,这样说的人必定没有了解作者真正想表达的意图。如果只是表达了这个,任何一部作品都可以达到露西和查尔斯的水准,那么《双城记》的优势怎么体现出来呢?在我看来,德发奇一家和法国贵族的仇恨也好,露西、查尔斯和西德尼的感情问题也好,都是为了体现一个共同的主题而设的。这个主题就是剖析这场大革命与民众之间的关系,看到底是什么引发了这场革命,到底这场血雨腥风给人们带来了什么。我想这才是作者想要表达的重心所在。
第15篇:《双城记》读后感
我相信每一个看过《双城记》的人,都会在震撼之余赞不绝口。由英国著名作家狄更斯所著的这部书,永垂不朽!名著就是名著,不管多少年过后,名著依然散发着璀璨光彩,更何况这部书故事不可想象的跌宕起伏,情节离奇而曲折,大师就是大师,在让你明知道故事是虚构的,却依然为故事里的人和 事,或感动,或愤怒,或忧伤,或流泪,不由你不佩服大师的虚构能力。
狄更斯在《双城记》里揭露了法国大革命爆发前 ,贵族阶级对人民无情压迫,视广大穷苦人为贱狗,民不聊生,终于爆发了法国大革命,贫困人民在长期惨无人道的压迫后,疯狂的报复贵族阶级,同样无情的审判当权者和判决他们的性命,血债就要血偿,仇恨蒙蔽了眼镜,鲜血兴奋了神经,一个个人头落地,但报复能解决问题吗?能让人过上幸福安乐的日子吗?这是狄更斯在书中提出的疑虑。如果当权者对人民多一点慈悲,多一点爱,让每一个人都不受欺压,恐怕大革命也不会爆发,要知道劳动人民对社会的要求很低很低啊!大革命应该是对当权者的警告。值得幸运的是,在二十世纪我们这个年代,我们的当权者,不论是中国的温家宝,还是美国的奥巴马,他们都提出了让所有人共同富裕,让大家一起享受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他们认为偏袒富人的社会不只是不道义的,还会严重威胁到社会的稳定。
第16篇:《双城记》读后感
爱、宽容是作者美好的设想,因目睹了一对贵族兄弟残害贫苦人家的罪行,被陷害关在了巴士底狱18年的医生,在狱中医生愤怒了,他偷偷记录了自己受迫害的经过,发誓要向天堂和人间控告,控告贵族和他们的子子孙孙,直至最后一个,在长年的关押中 ,医生失去了理智,做鞋子成了维持生命的唯一寄托。出狱后,因为有了女儿对父亲深深的爱,父亲恢复了理智,用伟大的爱和宽容同意了陷害他的贵族的后代于自己女儿的婚事。
当以一幅一直仰视法庭天花板形象出现的 卡尔顿先生,给人的印象是多么的不羁和傲慢,虽然他才华横溢,虽然他拥有一颗无比珍贵的心,但是因为社会的暗无天日,他选择了放荡,选择了玩世不恭,选择了醉生梦死,卡尔顿对露西的爱是多么纯洁和无私啊,他在露西幸福的时候选择了默默祝福,暗暗守护在她身边,当露西需要救助时,他竟然选择了以自己的生命换取露西丈夫的生命,以保证露西的幸福,虽然我不相信世上真会有这样的感情,但我还是深深 的同情、怜惜卡尔顿,无比尊敬他的感情,希望天下所有的温柔都归属于他,来慰籍他受伤的心灵 。
被贵族迫害的儿女们,仇恨胀满了胸怀,报复变成了刀斧,象征复仇女神的德法热太太的死不正是隐喻了报复的代价吗?
仇恨、宽容、爱啊!这一切让我们深深的思索反省!卡尔顿的一番话应该是对这一切最好的注脚:这个时代的罪恶,以及自然生出这罪恶的以前时代的罪恶渐渐自行补偿并消失,一个美丽和平充满爱的时代终将诞生!
看完故事后,你脑中还会有叮叮当当的做鞋声在回响吗?还在为医生的黯然迷惘,悲哀无助而落泪而愤怒吗?还在为卡尔顿留下怜惜的泪吗?还在为德法热太太而叹息吗?我想你一定是在为医生一家终于幸福平安而默默祝福吧!
第17篇:《双城记》读后感
这个假期,我利用空余时间阅读了狄更斯的《双城记》,也有了些体悟,下面我来把我的感受写下来。
一、情节布置
这部著作的情节是十分玄妙的,作者把各种线索串联起来,如文中所说的一样“编织”成了这部小说。小说最大的特点是人物关系复杂:如马奈特医生和达南的关系;德发奇太太和达南的关系——这两个关系直接导致了最后的悲剧。还有洛瑞先生与德发奇的关系以及格仑舍与密探的关系等等。这些复杂的人物关系使此部著作情节环环相扣。
这本书最有特色的一个章节是顿临死前与一位小姑娘的对话,从这番对话中彻底揭示了革命群众过于疯狂以及善将永存的主旨。
二、人物特点
本书最重要的人物是查尔斯·达南(埃弗蒙德)。他是一个很矛盾的人,他非常憎恨自己的父亲与叔父,但是他还必须支撑整个家族的产业。所以,当老仆人给他写信时,他便不得不回到法国。他是一个善良的人,具备一位贵族所具有的文明气质,并且当他去会见自己的叔父时,他明确提出了“不能再迫害人民”的说法。同时,他放弃了贵族特权,本来就是一件善事。
悉尼·卡顿也是位重要人物。在读这部小说的前半部分时,我一直不大喜欢这个随意、懒惰的人物。但是在往后读的过程中,我发现他是一个敢作敢为、足智多谋的人。虽然是“朋友”,但实际上卡顿和达南的关系并没有那么好,但是为了他们一家人幸福滴生活,卡顿甘愿走上断头台,让达南逃跑,而自己成了永恒的善的化身。在文章中提到卡顿死时“犹如一位先知“。
德发奇夫妇也属于本书中的焦点人物。德发奇本人是个善良的人,他收留了马奈特医生,并且在大革命之后告诉自己的夫人见好就收。而德发奇太太就是个复仇者,她受过埃弗蒙德兄弟的迫害,所以她一心想杀掉法国所有贵族。当然,由于她的过激行为,使她最后死于普洛士小姐手中。
三、写作特色
本部小说文笔非常幽默,作者一直在使用辩证关系和反复的手法来实现这种效果,所以这部感人的小说还能读起来令人十分想笑。
文章有特色的一处是最后作者“帮助卡顿发表感想“。作者用卡顿的语言交待了文章的结局,告诉人们”善良在世界永存“的道理。
这就是我读过这部小说的感受。
第18篇:《双城记》读后感
为了你,为了你所亲爱的任何人,我愿意做任何事情。倘若我的生命中有值得牺牲的可能和机会,我甘愿为你和你所爱的人们而牺牲。——西德尼卡尔顿
就这样被感动了。它是一部波澜壮阔的历史,它是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它更是一种纯洁而高尚的爱。它就是狄更斯笔下的《双城记》。全书充溢着扑朔迷离的色彩,作者以一连串引人入胜的故事为框架,以十八世纪法国大革命为背景。在黑暗的资本主义社会里,农民阶级和工人阶级忍受着资产阶级无情的剥削。正如作者所说:“昌盛而又衰微,笃诚而又多疑,光明而又黑暗,这是充满阳光希望的黎明,又是阴暗失望的长夜,人们拥有一切,却两手空空。”而主人公西德尼·卡尔顿、露西·曼内特和查尔斯·达尔内之间真挚的情感,成为这部名著亮丽的一笔。
在小说中,狄更斯成功地塑造了主要人物鲜明的个性。曼内特是个深爱女儿的父亲,在经历磨难后仍宽容地把女儿嫁给仇人的儿子;露西是温柔善良的贤妻良母,为了让丈夫能看自己一眼每天风雨不改地到大墙对面站立两小时;查尔斯是个正直、豁达的贵族,与露西相爱,为了爱情甘愿放弃爵位与财产。
小说中还有一个人物,就是让人有点憎恶的泰雷兹·德伐日。失去亲人使她活着的唯一意义就是革命胜利之时为亲人报仇。可是等到革命胜利时,她许多年来梦寐以求的复仇却失去了对象,她的愤怒之深是可以想象的,然而为了发泄积愤却拿侯爵兄弟的儿子及其家人抵罪,她走上了一条与那些伪贵族同样残忍的道路,于是她的种种行为使她一步步失去了读者的谅解。最后,恶人有恶报,她戏剧性地因为手枪走火而结束了自己充满仇恨的一生。也许这才是她最佳的结局。那些像德伐日那样以复仇为生活唯一目的的人,即使命运坎坷,也决不能博得人们的同情。
而在整篇小说中,最让我喜欢也是最令人感动的就是律师助手——西德尼·卡尔顿。他一出场就带着一身忧郁,隐去了光芒,总是灰心、失望、冷漠、凄凉。他妥协于周围环境,但有时却又显得格格不入,作为律师助手的他才华出众,却甘心情愿躲在人后,做别人成功的垫脚石,他仿佛亲手筑起了一堵墙,隔绝了名利、社会,默默地逗留在角落里。他与查尔斯长得十分相似,也同样深爱着露西,然而两者命运却截然不同。他羡慕查尔斯,也恨他。可在经历痛苦的煎熬后,他依旧带着诚挚的祝福,愿露西与查尔斯永远幸福,因为“爱比恨更为强有力得多”。这个表面上懒散、放纵的“无用之徒”,内心却是崇高而纯洁的。
终于,他向露西表达了自己的情感。每次读起那段话,难免感到心酸,“我希望你知道你是我灵魂最后的梦。我是在堕落的生活中看见你和你的父亲,还有你所经营的那个甜蜜的家,才恢复了我心中自以为早己死去的往日的'梦想。我也因此才感到比任何时候都要凄凉可怜。自从我见到你以后,我才为一种原以为不会再谴责我的悔恨所苦恼。我听到我以为早已永远沉默的往日的声音在悄悄地催我上进……”
当查尔斯因为家族的犯罪而被无辜判决死刑,西德尼竟然代替他去断头台接受行刑。在生命与爱之间,他选择了后者。他爱露西,为了她的幸福,他为她的爱人献出自己的生命。当他走上断头台的时候,面上依然保持着笑容,他信守对露西的诺言……因为,他的爱便是他的生命。此时此刻,我的脑海中想起了裴多菲的那首诗:“我愿意是急流/山里的小河/在崎岖的路上/岩石上经过/只要我的爱人是一条小鱼/在我的浪花中快乐地游来游去……”
尽管小说以一个意外的“大团圆”收场,但当读者流着眼泪读完该书时,却感到无限的遗憾、心酸。有人说爱情是自私的,但在狄更斯的《双城记》中,我却能深深地感受到一种超脱世俗的最纯洁、最崇高的爱。它隐藏在内心深处,但却无比的深厚;它默默地承受煎熬,为的只是使心爱的人幸福;它总是无私地付出,而不求一点儿的回报。这种爱在无形中上升到一个新境界,永恒地放着凄美而迷人的光彩。
“为了你,为了你所亲爱的任何人,我愿意做任何事情。倘若我的生命中有值得牺牲的可能和机会,我甘愿为你和你所爱的人们而牺牲。”
第19篇:《双城记》读后感
这本书的作者是狄更斯。他1812年出生于英国朴茨亚斯,是海军职员约翰·狄更斯和伊丽莎白·巴洛所生的第二个儿子。
书中写了可怜的马内特医生在被贵族以“莫须有”的罪名关在巴士底监狱十九年后,他的女儿将他搬到英国居住。在法庭上父女认识了法国贵族达雷和潦倒师爷卡顿。后来,露西和卡顿结了婚,过了十年幸福生活。
法国大革命爆发之后,格雷为了营救无辜的仆人赶到法国给他辩护,却因为他曾是法国贵族而被拘捕了。而卡顿为实践他对露西的承诺,利用他跟达雷相貌相似这点,在达雷被处刑前用自己跟他掉包,代替他上断头台。
小说通过典型事例高度概括地揭露了法国大革命前夕法、英两国的社会状况,一方面是骄奢淫逸的统治阶级的残暴,一方面使广大劳动人民在封建贵族的剥削、压迫下过着极其悲惨的生活,从而深刻地揭示了革命是不可避免的。
第20篇:《双城记》读后感
机缘巧合参加了一个促进我多看书的活动,可以说是三生有幸了。
第一本书是想看很久都耽误下来的《双城记》,狄更斯的书一开始并不是我热衷的类型,总感觉故事铺垫太长,一本书说的故事其实寥寥落落。双城记看完虽然没有完全改观,但也喜欢上了里面塑造的一些人。
比如卡屯,他英俊,长得像男主,也因此送掉自己的姓名。他偏执而顽固,把一个人放进心里就再也不会动摇。虽然我也喜欢着女主角,她光芒万丈,慈爱坚韧。我喜欢她,所以喜欢这样的结局,一个人永远亏欠着另一个人,这份感情为他人所知,无法弥补一一只能这样深深地、深深地永远遗憾下去。我并没有关注到书中有关历史的巴黎部分,我简单的同情了那十八年的牢狱生活,或许是我还太浅薄,有机会再看一遍。
第21篇:《双城记》读后感
今天,终于读完了大文豪狄更斯的《双城记》,第一次看到这个书的名字就深深的吸引主了我的实现和好奇心,, 不敢轻易去尝试,它是那么神秘,那么厚重……不过,我现在还是鼓足勇气读完了。
《双城记》讲述的是1775--1785年这一混乱时期发生在哪是世界上最繁华和最混乱,最肮脏的英国和法国,这两个我一直向往的国度,整篇小说主要展现Lucy的家人及其朋友间伟大的友谊,伟大的爱。露西是一个法国医生马内特的女儿。她温柔,美丽,善良赢得许多男士的倾心,其中包括她后来的丈夫达雷,还有最后为她的幸福而代她丈夫被送上断头台的卡顿。他们之间的爱是真诚的,是伟大的,当然还有一个最善良,最仁慈的人一直帮助他们一家,是当时动乱中仅存的一点光亮,他就是罗端,他时时地关心露西和她的家人,把他毕生的爱倾注在这一家人身上,爱他们远胜爱自己。
同时,他又是一位兢兢业业的商人,他是少许有良知,善良的人们的一个缩影,一个精华,露西的丈夫达雷是法国以贵族的后人,由于认清了他的家族的罪恶,自动放弃侯爵头衔和继承权,独自到英国自食其力,他为人谦和,待人诚恳,和罗端一样是一位真正的绅士。他把他的财产分给法国人民,然他的善心并没有得到好报,再1778年巴士底狱被攻占后,他因一忠实奴仆的来信恳求,回到久违的法国开始他的营救工作,然而在他刚踏上法国领土时就被抓进了福斯狱,以逃亡贵族的罪名罪名将她送上审判台。马内特医生,露西也纷纷来到法国拯救他,罗端刚好在法国,利用马内特蹲过巴士底狱地影响将他救出,然而,命运总会让善良的人们多灾多难。就在他被释放的当天晚上又被抓起来,这次是马内特在狱中的手稿被小人所利用,将自己的女婿送上了断头台,这时一直在暗中保护着一家的卡顿发挥了他过人的律师职能,最终用自己的生命,换的露西一家的幸福,在露西心目中树立起一个永远高大的形象,这是伟大的爱与被爱。
卡顿是一个有头脑,非常聪明,洞察力非常强的职业律师,倘若在今天,他一定可以称法律界的名流,而在那时却英雄无用武之地,因此,他只能用酒来浇灌所有的烦恼,以及生不逢时给他带来的巨大创伤。在别人眼中他总是懒散的,堕落的,当然除了露西。
此外,还有普洛斯小姐,露西的忠诚的佣人和朋友,杰端这由坏到好的人物,给人们带来了希望。
原来我一直为止倾叹的法国人民并非我想象中那么完美,在这本书中更多地展现了他们革命时的邪恶的本性。
第22篇:《双城记》读后感
故事中,名医马奈特医生偶然目睹了封建贵族艾弗瑞蒙德兄弟草菅人命的暴行,因为打抱不平,反被投入巴士底狱。监禁了十八年。出狱后,马奈特之女露西却与仇家的儿子达内坠入情网,马奈特医生不计前嫌,宽容大量地允许了这门亲事。婚后的露西与达内生活幸福美满,并生养了一个健康可爱的女儿,可偏偏这时,卡顿登场了。
卡顿的出现,并没有在人们心中留下一个美好的印象。作为一个生不逢时、怀才不遇的穷律师,一个才华横溢却又自暴自弃的懦夫,一个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谁、要做什么事的人,又有谁会在意他呢!他有着几乎与达内一模一样英俊的面孔,有着爱露西甚至比达内更深的痴情。谁也没有想他那样爱着露西,那是何等庄重、深沉、博大、高尚的爱啊,他对露西的爱,早已超越了常人心中的自私自利,早已超越了常人心中的无私、无畏!谁能想到,在“情敌”达内遭诬陷而被判死刑,卡顿挺身而出,用自己与达内长相相似的“优势”,在狱中与达内互换身份,达内得救了,卡顿却走上了断头台。
卡顿对露西的爱情,虽闪现于一时,却持久了一世。
卡顿对于达内,他本该是恨的,因为是达内使卡顿失去了拥有露西的机会,是达内使露西眼中再无他人。但卡顿却选择了博大似海的爱来化解这种恨。也许,在卡顿眼里,达内早已不是卡内了,他是露西的一部分,是他所爱的人的一部分,是他所爱的一部分。卡顿是聪明的,他没有选择恨,而是将恨升华成一种最最伟大的爱,“为了你,为了你所亲爱的任何人,我愿意做任何事情。倘若我的生涯中有值得牺牲的可能和机会,我甘愿为你和你所爱的人而牺牲。”卡顿在《双城记》中告诉了我们什么事真爱,告诉了我们一个人应该有的对于爱情的信念。
露西是幸福的,她不仅拥有了父亲的爱,丈夫的爱,仆人的爱,更重要的是,她有着卡顿对她的那份仅仅属于她是爱情。在他幸福是,他只是默默地看着她,祝福她;在她不幸时,他就尽他最大的可能去帮助她,代替“情敌”走上断头台。他死了,他为了露西而死,死得那么坦然,那么从容,也许,他走上断头台的那一刻,还在想着,露西此刻正倚在达内的肩头上甜甜地微笑呢。不过,卡顿不在乎,他不在乎露西身边的人是谁,不在乎露西此时心里想着的是谁,他只要露西此刻是幸福的,其余的,卡顿都不在乎。也许,卡顿心里,为所爱的人奉献一切应该是最幸福的是呢。
《双城记》给了我们太多的思考和感悟,关于爱,关于恨,关于复仇,也关于重生。不错,当人与人之间没有了恨,当所有的恨都升华为爱的时候,世界将没有复仇,没有血腥,有的只是幸福的欢笑,快乐的阳光!
第23篇:《双城记》读后感
这是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作品。顾名思义,他记叙了两个城市间的故事。整个故事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记叙了露茜以及她所爱的人们的悲惨命运。
作者创作这部小说的时期,正是英国和法国历史上最黑暗的时期。“国王和王后相信什么都不会改变。”作者的这句话让人发笑,觉得太天真太荒谬,而事实的确如此。在这两个国家的首都巴黎和伦敦,人们痛恨国王和一切贵族,而巴黎情况更为严重。贵族们依其权势将他们的仇人送进活坟墓——北塔监狱。主人公露茜的父亲马内特医生,他仅仅因为知道了一个秘密。这部小说是围绕露茜和她所爱的人们在巴黎和伦敦两座城市间徘徊并断送生命。巴黎人民在暴怒之下将国王王后和贵族们打入死牢——北塔监狱。用新型机器——断头台将他们处死以解其恨。露茜的丈夫——查尔斯·埃弗蒙因为是贵族后裔而被打入死牢。可他并没有伤害过穷人,他是无辜的。律师西得尼·卡登与埃弗蒙酷似。他为了露茜和其余她所爱的人们依然代替埃弗蒙登上断头台,并在最后希冀法国的明天会变得美好。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是露茜。但我认为露茜的作用不大。她出现的次数不很多,也只说过几句话。主要人物是她所爱的人们。他的父亲马内特医生是法国沙皇统治时期苦难人民的代表;她的丈夫埃弗蒙原来是个贵族,而他从小受母亲的教育,爱护穷人,帮助穷人。从小寄居英国,用自己的努力干下一番事业。他代表了善良的贵族,他的朋友律师卡登为了拯救朋友付出生命的代价,被暴怒的人民送上断头台。他和埃弗蒙都是无辜的,是长期被压迫的巴黎人民害死了他,准确的说是压迫人民的凶恶残暴的贵族们害死了他,他只是个替代品。他正代表了法国黑暗统治下正义无畏的人民。
这部小说用露茜和她所爱的人们揭露了法国的黑暗统治。而作者所在的英国何尝不是这样的呢?在小说结尾,卡登希望法国明天会变得美好。作者只不过是借卡登之口说了自己的心里话。英国的美好明天正是他的希冀!
第24篇:《双城记》读后感
《双城记》这本书是出自英国作家———秋更斯之手。他还写过《雾都孤儿》《匹克威克外传》等长篇小说和《圣诞故事集》《董贝父子》等短篇小说。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复活”“金钱”与“暴风雨踪迹”,这三个故事,小说以马泰特医生的曲折遭遇为线索,将冤狱,爱情与复仇三个对立又互相关联的故事交织在一起,用压迫和报复组成的一个故事。
故事中,梅尼特医生从监狱中重获自由和女儿一起到伦敦生活。五年后,他们在法庭上为名叫查尔斯代尔那的法国青年做证,露西和代尔那因相爱而结婚。1792年,法国大革命爆发,故事场景转至法国。代尔那因身为贵族后裔而遭逮捕并判死刑,一直爱恋露西的英国青年西得尼卡登替他上了断头台。
卡登是书中最富魅力亦最复杂的角色之一。颓废、消极,求学时,他只替同学写作业;出社会后,即使拥有一身才华,它仍然选择为另一名律师工作。但是,在他冷漠的外表下,有著深深的温柔。凭这一斛温柔和对露西的爱,卡登做了一个意义重大的决定---代替代尔那上断头台---用自己的生命换回另一个人的性命,换回一个家庭的幸福和笑颜。这是卡登守护露西的表现,为爱而牺牲,这在那个大时代、甚至现代,是多么高贵的举动!
有人说,《双城记》是描写了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故事,我却觉得,这样说的人必定没有了解作者真正想表达的意图。
第25篇:《双城记》读后感
“那是最好的年月,那是最坏的年月,那是智慧的时代,那是愚蠢的时代……我们直接上天堂,我们直接下地狱”,狄更斯以这样的句子,拉开了《双城记》序幕。
美丽的马内特小姐在成人以后,突得知其父仍活着。一直以来处理她父辈家庭事务和财产特尔森银行职员贾维斯。洛里先生陪着她一同去接父亲。在返程的路上失而复得的父亲受到女儿无微不至的关爱,在从法国回英国的邮船上,一位同行的查尔斯。达奈先生给予在甲板上休息的父母提供了帮助,初识,双方留下了美好的印象。在查尔斯。达奈第一次受审时,马内特小姐作为证人,后经卡顿先生的帮助,查尔斯。达奈脱险。他们三人的命运联系在一起。
痴情的查尔斯。达奈向马内特医生诉说他对马内特小姐爱的衷肠,刚读时,我觉得他聪明,知道的关键,全书读完后,我明白了马内特先生对女儿的祝福是需要多么大的勇气。眼前的求婚人正是让自己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元凶的后代。当他感受到女儿对查尔斯。达奈的爱后,给了两位新人最圣洁的祝福。夫妻相爱,父女情浓,孩子健康,朋友忠诚,天堂也不过如此模样。“不消说,由于她勤俭持家,既精打细算,又安排的很雅致,一家过得富富裕裕,毫不浪费,他们这个和美的家哪怕最轻微的回声,对她都像音乐一样美。不消说,她的父亲多次告诉她,他觉得婚后比未婚时更孝顺他(如果可能更孝顺的话),他的丈夫多次跟她说,尽管她有种种操心事,要尽种种义务,似乎并未分心,影响她对他的爱,对他的帮助,便问她,“我们都把你看得重于一切,好像我们就一个人,而你似乎从不手忙脚乱,也不太劳累,你这戏法有什么秘诀呀,亲爱的?””
卡顿源于对马内特小姐的爱,诉说一生的遭遇和对她的情谊,是如此庄重、如此高洁。马内特小姐也给了他最美好的友情。“难道没有情意,我就无法挽救你,卡顿先生?我就无法使你振作起来----再次请原谅!---走上正道?我决不能报答你的信任吗?我知道这是信任。”她的真诚,赢得了朋友的爱戴,拯救了她的爱人和家庭。
一封信改变了这个家庭,不辞而别的丈夫,生死未卜。查尔斯。达奈自动投进如火如荼的法国,被关在监狱。一直被女儿照顾的父亲转变成了整个家庭的保护者。没有法律的法庭及审判,血流成河、嗜杀、复仇。任何一个小风波都有可能葬送一条人命、毁了一个家庭。丈夫被关押时,马内特小姐风雨无阻去守侯在丈夫有可能看得见她的地方。查尔斯。达奈第二次审判,死里逃生。第三次审判,医生的影响不再,面对查尔斯。达耐必死的结局,卡顿为了马内特小姐,用自己的生命,救出了她的丈夫,查尔斯。达奈死而复生。她配得一个男人用生命的代价来爱。
德法日太太得到丈夫的欣赏、忠诚的爱。为了复仇,她要杀尽伯爵的血脉。“自由啊,多少罪恶假汝之名以行!”。普罗斯小姐“凭着往往比仇恨强烈的多的执着的热爱”死死抱着德法日太太,在搏斗中德法日太太误伤自己的性命。普罗斯小姐对马内特小姐的爱,来自于马内特小姐对她同样的深情。再一次,她的爱,拯救了她的家人。
贾维斯。洛里,典型的英国绅士,办事的一丝不苟,情感的克制,这个单身汉在马内特小姐家得到温暖和慰藉,一生守侯着他的老朋友。
马内特小姐如珍珠般的女人,护卫着家人,温暖着朋友。贤德的妇人,胜过珍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