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经》,具称《般若波罗密多心经》,是佛教经论中文字最为简炼,而内容又极为丰富的一部典藉。它和《金刚经》一样,在社会上广泛流传,影响极大。
【《心经》者何】
《心经》在佛教中属于般若系经典。按天台宗对《般若经》的判摄,称为通教。所谓通者:具有通前与通后的意义。通前是说它与阿含教的关系,阿含经典对存在现象的透视:指出了苦、无常、无我;当然也讲到空,但不是很深刻,唯有到了般若经教,在阿含的基础上才把空的教义推向极致。通后是指《般若》与《华严》、《涅槃》、《维摩》等经的关系,般若经教所揭示的缘起性空,是大乘一切经教建立的理论基石。如实的把握般若中观正见,对于学习经教,指导修行,都具有重要意义。
《心经》与其他经典不同,一般经典都具有序分、正宗分、流通分的三部分;而《心经》唯有正宗分,于是人们便怀疑《心经》的独立性。当代佛学界学术权威印顺法师在《般若经讲记》中就作了说明:印老以为奘公所译《心经》,是从六百卷《大般若经》中单独录出的。在《大般若经》中有《学观品》,此品中有与《心经》完全相同的文句,是佛陀直接向舍利弗说的。《心经》是《大般若经》中最精要部分的内容,古德为易于受持,特摘出流通。
《心经》在中国有众多译本。方广昌先生编的《般若心经译注集成》中就收集了十八种,现在教界流传的是玄奘译本。至于本经注疏自古以来有百来家,可见此经传诵之盛。
【人生的大智慧──般若波罗密多心经】
《般若波罗密多心经》,这是本经经题的全称。在佛教的典籍中,一部经典的题目,有时往往正是这部经典画龙点睛的内容所在。因此,在学习经典时,首先一定要注意到这部经典题目的内涵。
先释般若,般若是梵语的音译。佛教经论的翻译有音译和义译的两种方式,音译在特殊情况下才使用的。就如般若一词,在汉语中没有相应内容的概念,所以采用音译。这就是玄奘三藏在译经过程,制定有‘五不翻’的规则,其中说到般若以尊重故不翻。
般若是梵语的音译,我们显然无法从字面上依文解义。那般若是什么呢?古德为了人们理解的方便,有时也译般若为智慧,但它又不同于世间的智慧,世间的智慧是有限的,是夹杂著烦恼的,是有缺陷的,它不足以认识宇宙人生的真相;而般若智慧则不然,它是无限的,是清净的,是圆满的,它能通达宇宙人生真相,彻底的解脱人生烦恼。
般若对于我们生命的改善有著至关的重要性,没有般若,人就会产生两种困扰:
一、认识上的迷惑:人活在世上,总是在充满著迷惑的状态下生活著:既不了解自己,也不能真正的认识世界。试问你们知道‘我’是谁吗?这个问题看来很简单,有人可能会不加思索的回答,‘我’就是我。其实这是一个很深奥的问题,你以为‘我’是我,请问你究竟以身体为‘我’,抑是以思维为‘我’呢?倘以身体为‘我’,身体乃四大假合,四大解散‘我’在何处;如以思维为‘我’,思维乃建立在经验及概念上得以延续,并无独立可言。足见这个问题不好回答,所以在西方哲学中的最高名言是:认识你自己。
‘生从何来,死从何去’,也是人生的一大迷惑。记得有位西方哲学家曾经对人生做过一个形象的比喻:他说人生有如过一座桥,这座桥的桥头、桥尾、桥下都充满著云雾,人从一团云雾走向另一团云雾。是啊!以佛家的智慧来观看人生,我们从娘胎中生下来,仅仅是一期生命的开端,当一期生命完了,也并不是意味著生命的彻底结束,生命还会生生不已的延续下去,现世的人生只不过是生命延续中的一个片段。因此,一个稍有思想的人,他不应该仅仅著眼于现在的生存,还应该关心‘生从何来,死从何去’这个古老而又现实的问题。
在现实生活中,人人都很关心自己的命运。命运是什么?人生是否存在命运?假如有命运这么一回事,那命运是由什么力量决定的?对于这些问题,人们的看法往往也不一样:有人不相信人生存在命运,以为生命的发展没有任何既定的规律;有人相信人生存在命运,以为冥冥之中有股力量在支配著我们的生活;有人以为支配命运的力量是来自于生命自身。有人相信命运不可改变;有人相信命运可以改变。然而,命运究属怎么回事呢?
因果报应也是世人容易引起争议的问题。你说没有嘛?似乎世间万事万物各有因果,如‘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你说有因果吗?可现实生活中又有许多现象无法解释。比如有人作恶多端,生活却过得逍遥自在;有人行善积德,日子过得穷困潦倒。因而唯物论者倡导一生论,不相信因果报应;而各种宗教都谈因果报应。因果果有报应乎?
人为什么活著?生存的意义是什么?在我讲座中,这也是经常有人提出的问题。生存在世界上,有许多人不知道为什么活著,他们只知沿著前人约定俗成的习惯去生活:上学、找工作、成家、生儿育女、升官发财、享受欲乐,乃至一命呜呼。人类一代又一代的重覆著相同的生活方式。说到人为什么活著,其实大多数人都对此很茫然,谈不上为什么。不过,我们假如要让生命变得更有价值,当然还是应当关心:人为什么活著。
二、执著欲望带来的痛苦:佛经称我们居住的这个世界是欲界,欲界的最大特点就在一个‘欲’字上,可以这么说,我们这个世界上的人,都是生活在强烈的欲望中。欲是什么?欲是生命内在的希求。有从生理上发出的,也有心理上发出的。因此,欲望有生理因素及心理因素这两个方面。欲望非常复杂,其表现的形式千差万别,在佛经中简单的归纳为五种,称曰五欲。即眼睛希望看到漂亮的颜色。声欲,耳朵希望听到动听悦耳的音声。香欲,鼻子希望闻到香味。味欲,舌头希望尝到可口的美味。触欲,身体希望接触到舒适的环境。五欲在佛经中有时另有所指,(1)财欲,是对财富的希求。(2)是对男女性交的希求。(3)名欲,是对名誉地位的希求。(4)食欲,是对饮食的希求。(5)睡欲,是对睡眠的希求。有情生命就是在不停的追逐五欲境界中延续,通常人生所谓的幸福快乐,说穿了,那不过是欲望的满足,当人们欲望满足时,感到快乐,感到幸福。欲望又是没有一定的东西,人类欲望虽然与物质条件有关系,但具备什么条件才能满足并无标准,它往往随著物质环境的改善而水涨船高,古人生活条件简单有吃、有住、有穿就能满足;而现在物质条件丰富了,人的欲望也随之膨胀。今天的人,并不因为丰富的物质环境而感到满足,他们总是处在不断向外的追求中。
欲望的表现形式有三大特征:
一、是占有:人生活在欲望中,总想占有社会的一切。你看那些温饱尚未解决的穷人,只要求有吃的、穿的、住的就行了;可生活基本需求一旦满足,于是就希望过上方便舒适的日子:洗衣服太麻烦,最好有个洗衣机,代替手洗;走路觉得累,乘公共汽车又不方便,还是买个轿车,或者摩托车;工作之余,闲了无聊,搞个电视消遣多好;出外游玩名胜风景,走过就算了,真不过瘾,买架录像机,要不照相机也行。要添置这些就得拥有大量的财富,为了赚钱就得拼命的工作。
有财富的人,他又想到了社会上的名誉地位:有些富翁会花钱去买官当,挤身于政界;有些会办慈善事业,博得社会上的名誉。总之,别人拥有的,我也得有;别人没有我也得有。欲望使得我们在不停的追求,不断的占有中度过。处在欲望中的人,总是忘记已有的东西,而去追逐未有的东西。俗话说:欲壑难填。一个想发财的人,当他拥有万元了,接著就要百万、千万、亿万,由于目标永远在前面,没有知足的时候,因此,他既使拥有很多财富,也总感觉到自己不富有。
二、是比较:人生活在现实中,必然要与社会发生的关系。当我们拥有财富时,别人也拥有,于是出现比较,你拥有百万,我得拥有千万,比你富有;你坐桑塔纳,我得坐宾士,比你神气;你吃一桌用一千元,我吃一桌得花五千元,比你豪华;你穿一般的衣服,我得穿时装,比你时髦;你用黑白电视,我得用彩电,比你好看;你的电脑是三八六,我得买四八六,比你先进;你当县长,我得当上省长,比你大。
带著比较心态去生活的人,他永远都没有满足的时候,因为人类社会的发展日新月异,就如电脑前两年二八六都觉得先进,而现在三八六、四八六都显的过时了,因为五八六、六八六已出来了。用比较心生活,总想出人头地,超过别人,希望从他人羡慕的眼光中去感受幸福。二十年前谁家如果有一架自行车,就够他幸福很长时间了,但自行车一普及,拥有自行车就不再有幸福感了;于是要有摩托车才感到幸福,买摩托车的人多了,拥有摩托车的幸福感又随之消失;要有轿车才觉得幸福。社会总在不断的推陈出新,生活在比较中的人,为了幸福他是不会满足的。
三、是竞争:比较心态生活的结果,必然导致竞争。在一个班级里,同学间会因为成绩而竞争;在商业场中,同行会因为产品的占领市场而竞争;在学术界,学者会因为作品在学术界的影响而竞争;在政府领导阶层中,同事会因为争当总统、总理而竞争;在家庭中,兄弟姐妹会因为博得父母的宠爱而竞争;在公路上,司机会因为抢先一步而竞争;在婚恋场中,众多男子会因为取得姑娘的好感而竞争;国与国之间,会因为国土的占有而竞争。达尔文大概因为人类社会及大自然的竞争性,乃提出了‘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理论。竞争的本身是残酷的,它意味著相互残杀,你死我活的斗争。因此,竞争使人类活得疲惫不堪。
欲望使人向外攀求,人类在追逐欲望中,于是迷失了自己。佛经里有一个著名的故事:有一天佛陀静坐已,在林中漫步,这时有一群年青人匆匆向前走来,向佛陀问曰:刚才你有没有看见几个女孩子从这边走过?佛陀问:找她们干什么?这群人说:昨晚他们与这些女子寻欢作乐,可是清早起来时发现她们都跑光了,并卷走了钱财。佛陀于是又反问道:寻找女子、钱财重要,还是寻找你自己重要?是啊!世人在一味追求外物的时候,很少有人能够去注意自己,并意识到认识自己的重要性。
故事中的年青人,和现代社会的人很相似。你看全社会几乎都在疯狂的赚钱,有人说:十亿人民的九亿商。今天的中国大地:学术界与经济挂钩的学术著作特别吃香,学校中和经济相关的科系生源暴满,文化界尚且如此。至于社会上的生财之道更是五花八门,人们为了赚钱挖空心思,为了赚钱不择手段。
随著经济的发展,社会给人们创造了广泛的消费机会,以此来不断刺激消费意识。比较突出便是这些年来娱乐场所的出现:如舞厅、酒吧、卡拉OK、夜总会,还有什么一陪、二陪、四陪、五陪的小姐专门为你服务。人们白天忙于赚钱,晚上就整夜的泡在声色场中,于是迷失了自己。现代社会经济是繁荣了,但社会道德也沦丧了。
欲望导致的另一个结果是,给人类带来痛苦。《义品》说:‘趣求诸欲人,常起于希望,所欲若不遂,恼坏如箭中’。这首偈说生活在欲望中的人,总是不停的向外希求,一旦所求不能得到,就会痛苦的像被箭射中一样。佛经所说的八苦中,求不得苦便是欲望不能满足所造成的痛苦。
《中阿含经.苦阴经》卷二十五中,也深刻阐明了欲的过患。《经》中说:‘云何欲患?族姓子者,随其技术以自存活,或作田业、或行治生、或以学书、或明算术、或知工数、或巧刻印、或文章、或造手笔、或晓经书、或作勇将、或奉事王。彼寒时则寒,热时则热,饥渴、疲劳、蚊虻所蜇,作如是业,求图钱财。彼族姓子如是方便,作如是求,若不得钱财,便生忧苦、愁戚、懊恼;若得钱财,彼便爱惜,守护密藏......,倘为王夺、贼劫、火烧、亡失,便生忧苦、愁戚、懊恼。’这是说追求财富和财富亡失导致的痛苦。
同《经》又说:‘众生因欲缘欲,以欲为本故,母共子争,子共母争,父子、兄弟、姐妹、亲族展转共争。彼既如是共争斗已,母说子恶,子说母恶,父子、兄弟、姐妹、亲族更相说恶,况复他人。’社会上的许多家庭中常常会因为财产的纠纷而造成兄弟打架、夫妻反目、父子仇敌、亲族离散,原因是什么?是因为占有欲造成的结果。
《经》中接著说:‘众生因欲缘欲,以欲为本故,王王共争,梵志梵志共争,居士居士共争,民民共争,国国共争,彼因斗争共相憎故,以种种器仗转相加害,或以拳叉石掷,或以杖打刀斫。彼当斗时,或死、或怖、受极重苦’。说世间因为欲望的关系,商人与商人争,政客与政客争,国家与国家争。希特勒的席卷欧洲,日本的侵略亚洲,全人类在一战、二战中,遭受的种种痛苦还不都是因为欲望的关系。古代的社会科技不发达,军事武器落后,争争打打关系还不大;今天的大国倘若出现无限的扩张欲,人类地球可就有被毁灭的危险了。这是因为欲望产生战争,由此带来了痛苦。
人类倘要解决由认识上的困惑和执著欲望带来的痛苦,唯有依靠般若,《经》曰:‘般若波罗密’。‘波罗密’汉译度,或到彼岸的意思。度是度过烦恼,度过痛苦的生死瀑流。到彼岸,这里的彼岸不是指东方的琉璃世界,也非西方极乐世界,而恰恰是在我们现实的人世。假如我们生活在无明中,缺乏般若,我们就会有烦恼、痛苦、彷徨、苦闷、空虚、不安等,这是此岸。我们如果有了般若,能够正见宇宙人生,如理而行,我们就会拥有安乐、祥和、幸福、宁静的人生,这是彼岸。般若能把我们从此岸度到彼岸。
【解脱痛苦的原理──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密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
经文大意是:观自在菩萨进入般若深观状态时,照见五蕴诸法皆空无自性,因而度脱一切痛苦与灾难。这段经文在印顺法师的《般若经讲记》中称曰标宗,即标明一经的宗旨。那么,认识这段经文是学习本经的关键所在。
佛陀出世以解脱人类痛苦为目的,学佛修行是为离苦得乐。可有趣的是众生并非很愿意脱离苦海。正像我在讲座中说到离苦得乐时,有人就跳能出来反对,说什么人生应该有苦有乐,生活才显得丰富多彩;又说什么苦乐是相对而言,有苦才有乐。这种论调乍看起来似乎有理,然而仔细推敲,却站不住脚。
因为如果说人生有苦有乐是合理的话,那么我们对待痛苦的来临应该要像迎接快乐一样欢喜踊跃,然而人类的行为始终处在逃避痛苦追逐快乐中,很少有人刻意的追求痛苦,除非自虐,其实自虐也是因为心灵的痛苦太大了,为了转移痛苦的目标,于是始有肉体自虐的行为,以减轻心灵的痛苦,自虐的意义也在于寻求快乐。
那么觉得人生应该有苦有乐,这只不过是理想主义者的说法,而现实生活中的人是不希望有苦的,可见解脱痛苦这个前提,是佛法与世间共同要解决的。然而如何要解脱人生的痛苦呢?佛法以为首先要对苦有深刻的认识,这样才好对症下药。说到苦,有身苦与心苦两种:身苦的感觉人们大致相同,就像冬天、夏天大家都会觉得天冷、天热;感冒、胃痛一样觉得难受;火烧、刀斩都会觉得疼痛。心苦是心灵烦恼引起的痛苦,心苦是千差万别、因人而异的。例如同看一轮明月,有人欢喜赞叹,有人落泪伤心;同游一处风景,有人心旷神怡,喜气洋洋,有人满目萧然,感极悲泣。
佛教中有时又把苦分为苦苦、坏苦、行苦的三类。
苦苦:是我们生活中感受到的痛苦,佛经中既使没有指出,我们也是认为是苦的,这有生理上引起的出生的痛苦、衰老的痛苦、病变的痛苦、死亡的痛苦;由社会环境引起的爱别离苦:即亲爱的人不能厮守在一起;求不得苦:是所求不能如愿;怨憎会苦:是怨家路窄,低头不见抬头见。以及五蕴炽盛苦:即五蕴身心不平衡的痛苦。
坏苦:是指我们通常快乐的感受。以佛法的智慧来看,我们所谓的快乐受并非真正的快乐,其实质也是痛苦的。例如我们饥饿时想吃,吃饱了就觉得快乐,但如果继续吃下去,还会觉得快乐吗?身体脏了,洗澡觉得快乐,但长时间在水里泡著觉得快乐吗?无聊时看电视觉得快乐,但没日没夜的看下去觉得快乐吗?由此可见我们的所谓快乐,是因为我们有了某种欲望之后,通过外境的刺激得到满足心理上出现暂时的平衡,于是我们觉得快乐,然而吃饭的实质并非快乐,倘若吃饭的实质是快乐的话,无论吃多少都应该觉得快乐,然而事实不然,当我们带著强烈的欲望吃馒头时,吃一个、两个、三个感到快乐,吃到四个、五个、六个时,你会发现此时已由原来的快乐转变为痛苦了。吃饭是这样,世间上一切通过欲望得到的快乐莫不如此,因为这种乐受能变坏,因此称为坏苦。
又人类的乐受,与苦受、忧受、喜受一样,都是一种情绪,我们喜欢乐受,也喜欢喜受,但乐受过后必然是苦受,喜受随之是忧受,苦乐忧喜都属于动荡不安的心态,在四禅八定的修行中,初禅、二禅、三禅因为喜乐受还在的关系,未能避免水火风的灾难,唯有到了四禅舍念清净,无喜无乐,才能平安无事。
行苦:行,是迁流变化义。世间一切都是无常变化,这乃是宇宙人生之规律。但世人不识这种规律,追求永恒:希望身体永恒、家庭永恒、婚姻永恒、事业永恒、人际关系永恒、爱情永恒,事实上世间没有一样永恒的东西,世事无常,美好的事物往往是昙花一现,转瞬即逝。由于我们的认识与世间的事实──行,相违背,因而就有了行苦。
明白苦的意义是在解脱苦,如何解脱苦呢?世间的方法是改善生存环境:所谓发展科技、发展经济,以为科技发达,经济繁荣了,生存的物质环境改善了,人类就能过得很幸福了。可事实上,今天社会出现的问题,及人类面临的困惑和痛苦,可能比任何一个时代都要多,原因是什么呢?人类没有能够抓住问题的根本所在。通过改善外在的环境来解除人类痛苦,是扬汤止沸,治标而不能治本的。
佛法以为解脱痛苦的方法是,明白了有情痛苦现状之后,去寻求痛苦的根源。人类的痛苦固然与外在环境有关系,但主要还是根源于有情生命的内在。从般若思想去看,人类的痛苦是对‘有’(存在)的迷惑和执著造成的,解脱人生的痛苦,自然是对存在要有正确的认识。
《经》曰:‘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密多时,照见五蕴皆空’。是告诉我们要用般若智慧去观照五蕴。五蕴:即色蕴、受蕴、想蕴、行蕴、识蕴。蕴:是集聚义。如色蕴,聚集了过去色、现在色、未来色、粗色、细色等统称曰色,因此色蕴是色的总和。色在这里相当物质,因为我们对物质的认识,不外乎从形状(形色)和颜色(显色)的色相上,因而佛家称物质曰色。受:是领纳义,当我们面对顺境或逆境时,所产生心灵上的情绪,这有苦乐忧喜舍的不同。想:是取像义,在我们接触境时,必然会摄取事物的影像,然后给它安立名称。行:是对事物进行判断并诉诸行动。识:是了别义,是精神领域的统觉作用。受想行识四蕴是属于精神现象。
五蕴,是佛家对世间一切生灭现象所作的简单归纳和说明。它代表著「有’的一切,世间对‘有’的一切,不能正确认识,比如在有情生命体上执有实在的我相,在六尘境界中执有实在的法相,又对我法生起种种颠倒分别及执著,于是造成了人类的烦恼及痛苦。
《心经》的照见五蕴皆空,是针对我们对‘有’的错误认识说的。我们执‘有’为实在,这‘有’就成了实在有,然而,世间的一切生灭现象并非实有,而是空的。当然,空不是什么都没有;而是说五蕴的‘有’,并非有如我们所执的实在性,‘有’是假有,因此,空,是对‘有’的实质的透视;空,是破除我们对‘有’的错误执著,倘能照见五蕴皆空,人类自然能够度脱一切烦恼痛苦。
【有空不二──舍利子!色不异空,空不异色;
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
有与空是哲学中的一对重要范畴,也是佛法中重点讨论的内容之一。《心经》中色受想行识的五蕴法门,是代表著有的存在。与有相对的是空,在一般人经验中,总以为有与空是对立的,他们认为有不是空,有在空外。本经阐述了有与空的关系,说明有空不二的道理。
要认识有与空的不二,先得说明有。有,在我们常人观念中,它与‘实在性’往往联系在一起,当我们说到有时,便会觉得自体有,实在有,人类对事物的实在感是根深蒂固的,它具有普遍和相通性。如原始野蛮人不知梦境是不实的,一旦做了一个恶梦就惊恐万状,以为灾难就要降临了,于是要祈祷三天。婴孩不知道镜里的影像是虚假的,他们见到镜里影像,就会乱抓乱笑。
至于文明人虽然知道梦境的不实,但却以为认识的一切物件都是实在的;科学家虽然摆脱了常人的`错觉,但他们在分析物质现象时,由于智慧不够,往往就会认为构成物质的元素是实在的,如原子说,极微说;哲学家的智慧,似乎又高一畴,他们已能透视到现象的虚假性,但他们却又执著隐藏在现象的背后,有个永恒不变的本体,如泰勒士的‘水’,巴门尼德的‘存在’,柏拉图的‘理念’。从原始幼稚人到现代文明人,乃至科学、哲学家,他们对存在的认识虽有程度上的不同,但所产生的实在执却是一样的。
人类的对‘有’所产生的实在感,是‘自性见’的表现。须知‘自性’一词,或译自体,含有自已有,自已成,自已规定自已,本来如此,实在,恒常的意义。从自性见出发。我们对‘有’的一切,必然会有实在感。然而,以般若中观的智慧来看。‘有’是缘起有,世间一切有的现象,莫不是众缘所生。也就是说:任何一种有为现象的存在,都是由众多条件和合,由条件决定它的存在性。
缘起与自性是势不两立的。世人无知,不了解‘有’的缘起性,才会出现自性见,实在感,假如认识到‘有’的缘起性,必然知道无自性。因为自性:是以‘有’的一切现象,为自已有,自已成,自已规定自己;而缘起:是以‘有’的一切,为条件有,条件成,条件规定。因此,缘起的‘有’不是本来如此,更非恒常的,实在的。由此可知,对‘有’的实在感,是错误的。
《大智度论》卷十二说到有,从程度上分三种不同:一曰相待有,二曰假名有,三曰法有。
相待有:是相待而有,离开相待的物件就无法说明。比如说我们认为这个花瓶很大,那是相对小的花瓶说的;说这个人胖,那是相对瘦人。高是相对低说的,长是相对短说的,美是相对丑说的,善是相对恶说的,离开大,小是什么?离开胖,瘦是什么?离开高,低是什么?因为大小、胖瘦、高低、长短、美丑、善恶都相待假立,是为相待有。
假名有:事物的存在不过是一种假名安立,随著不同的因缘安立不同的名称。正如我们眼前的台子,人们称它曰桌子。桌子只不过是一大堆木料的组合,离开木料,请问桌子是什么?这一大堆木料古人将它叫桌子,它便是桌子;古人将它叫椅子,它便是椅子了。可见桌子或椅子不过是一个假名。同样的我们说人,也是一个假名。如果古人把我们这个有情生命叫做猪,把猪叫做人,那么现在要是不称你为猪,阁下听了,恐怕会生气,你竟然瞧不起我,不把我当猪看待,真是岂有此理。可见人、猪乃至世间一切都是假名安立,假名而有。
法有:是指世间万物万事名称虽然假立,但也不是什么都没有,因为事物除了名称之外,尚有形成现象的种种因缘。这些因缘虽无自性,但假相宛然,这因缘法的有,便是法有。
《金刚经》对有的实质也作了深刻的说明,认为有,只不过是假有。经中说:‘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有为是具有生灭、造作的一切现象。如梦:梦境虚假,这是众所周知的,可是梦中人却执以为实,觉醒了才觉得可笑。诸法如梦,虚妄不实,但世间有情无明妄想故,执以为实,智者从无明梦中觉醒,乃知诸法无实。如幻:幻,是由幻师用幻术,幻现种种事物,如马、车、房舍、人物等,客观上虽然没有实物,但却宛然存在我们眼前,有色可见,有声可闻,‘有’的存在也是这样,虽空无自性,而假相宛然。如泡:泡是水因汽体出现了,华而不实,瞬间即逝,诸法如泡,刹那生灭。如影:影是阳光投射下显现的,太阳落山影也随之消失,诸法如影但随缘现,缘散即无。如露、电:喻诸法存在的短暂性。应作如是观,是要这样的去看待‘有’的一切。
与《金刚经》同一思想体系的《维摩诘经》维摩大士假示疾为大众说无常、空的道理:‘是身如聚沫,不可撮摩;是身如泡,不得久立;是身如炎,从渴爱生;是身如芭蕉,中无有坚;是身如幻,从颠倒起;是身如梦,为虚妄见;是身如影,如业缘现;是身如响,属诸因缘;是身如浮云,须臾变灭;是身如电,念念不住’。这是从色身,说明有为法的无常、空,显示存在的虚假性。
明白了有,再来说明空。通常我们以为:有是存在,有就不是空,空是不存在,空就不是有,因此有在空外,空有对立。可是以般若中观智慧来看,空有不但不对立,而且是一体的。所谓空,不必在有之外,也不必事物毁灭了始谈空;因为有是缘起有,有的当下就是自性空。因此佛法是依有明空,有空一体。
《大智度论》卷十二提出三种认识空的方法:一曰分破空,二曰观空,三曰自性空。
分破空:又称析空观,是通过对有的分析,由粗而细,由细而微。佛教中的有部学者,就是采用这种方法对五蕴色身进行分析,发现了五蕴色身中我了不可得,提出我空;但在分析色心现象时,一直分析到物质或精神不能再分析的部分时,便提出了极微说,认为此极微法实有,因而出现了我空法有的思想。其实,分破空的意义是在破除人我执;至于物质现象倘若加以分析,极微也是不能成立的。《唯识二十颂》就曾对极微说进行了破斥,你说有不可分的极微,请问极微有没有体积?假如有体积,就存在东西南北上下的六方,那还是可以分析,可见极微说是不能成立的。
观空:是从观想的意义上认识空。如那些修瑜伽止观的人进入止观状态时,能随著他的观想显现种种境相。修火观,观想成就,见到处都是火;修水观,观想成就,见到处处都是水。在现实生活中有‘李广射虎’及‘杯弓蛇影’的典故:李广认石头为虎,结果能将箭射入石头中;某先生误认弓为蛇,导致肚皮大痛三天。止观的水火及典故中的虎蛇,事实上都没有,然观想中的人却认为宛然存在。从随人观想而境像显现,唯识者悟到了外境无实,随心所现,因而提出万法唯识。观空者破除了外境实有的执著,却难免落入心有境空。那么,这种空还是不究竟的。
自性空:自性,是自已有,自己成,本来如此的意思。世间外道不了解诸法的缘起性,他们在接触事物中,难免出现自性见;小乘有部虽然知道缘起,但同时也觉得诸法有自性。然以般中观学者看,自性与缘起是不能并容的。《中论观有无品》说:‘众缘中有法,是事则不然,性从众缘出,即名为作法。性若是作者,云何在此义,性名为无作,不待异法成。’缘起是作法,由众缘所作而成,自性乃无作,自已有,自已成,不待众缘。中观学者以为:缘起必然无自性,这就是自性空。
《心经》中:‘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是从自性空的立场来说明的,色,不是世间人所执的自性色,是因缘所生的色;空,也非世人所说一无所有的顽空;或者认为人死如灯灭,一个生命彻底消失了,那是断见。空,乃是自性空。《中论观四谛品》说:‘未尝有一法,不从因缘生,是故一切法,无不是空者’《十二门论观因缘门》说:‘因缘所生法,是即无自性’。色是缘起的,色必然是无自性、空。因此说:色不异空,色即是空。
有人说:‘色即是空’还好理解,‘空即是色’这似乎就说不通了,造成这种看法的原因,还是因为把空理解为顽空,中观说空乃是自性空,自性空并不否定缘起的假相。《中论·观四谛品》说:‘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亦说为假名,亦名中道义’。说缘起法是无自性、是空,并不坏缘起的假相,所谓缘起有而自性空,自性空而宛然有。因此,色不异空,自然空也不异色;色即是空,空自然即是色。原本在世人心目中一向对立的有空二法,在般若中观智慧的观照下,得到了统一。
空有不二的思想,是为遣除世间的有见、空见,世人因为不了解有,对‘有’的一切生起错误的认识和执著,导致了人生种种烦恼、痛苦。《经》曰:‘色即是空’是要我们看破‘有’的实质,是虚幻、是无常、是无自性、是空。一个人倘若真正的认识到‘有’的实质,他还会因为有的问题而生烦恼吗?还会为物所累吗?世间还有一部分人,他们的智力更高一些,已能看破有的虚幻实质,但因为不了解缘起因果,认为世界一切既然都是虚幻的,人生的事业最终都要归于毁灭,那么生存还有什么价值意义可言呢?于是他们不顾社会道德,放纵自已的身心为所欲为,导致虚无主义。《经》曰:‘空即是色’便是对治这种邪见,说明万物虽空,但缘起因果还在不断延续中,人生的善恶行为都是有果报的。
【诸法真实相——舍利子,是诸法空相: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
‘是诸法空相’:诸法是指一切法。空相不是指空,更不是有,乃是空所显的真实相。空相也可以称为有相,有所显的实相叫有相。实相可以通过空来显,或依有来显。但实相的本身却是非空非有的。
‘不生不灭’:是从事物的有无来说的。不生不灭相对生灭,要明白不生不灭的含义,先得说明生灭。生灭是有为法的特征,在三法印中有‘诸行无常’印,是说有为法都是无常变化的。经论中有四相说:生住异灭。从无到有曰生,生而相续曰住,新陈代谢曰异,离散衰亡曰灭。有三相说:生异灭三相,是将四相中的住异二相,合为异相。的确,世间万物住的阶段也是异的过程,住相当然可以归为异相了。四相或三相说,都可以简括为生灭二相。
关于生灭的内容,经论中说有三类:一曰一期生灭,二曰刹那生灭,三曰大期生灭。
一期生灭:比较容易理解,它指有情一期生命从出离娘胎到死亡这一过程。一期生灭即有情的生死,任何人都难免生死。因此,一期生灭对于我们大家来说,是很现实的。
刹那生灭:就比较微妙了。刹那是印度人衡量时间的极短单位,也就是最短的时间。刹那生灭是指事物在最短的时间内所产生的生灭变化。对于我们一般人而言,刹那生灭是感觉不出来的,但事物的确在刹那中生灭。比如眼前的桌子,从崭新到败坏是在不知不觉中进行的,你们谁敢说这桌子有片刻不在败坏之中呢?因为倘若一秒钟不被败坏,那么二秒钟、三秒钟乃至永远都不会被败坏。所以孔夫子说:交臂非故。两个手臂一碰,在那么短的时间内,这个手已经不是过去的那个手了。西哲赫拉克利特说: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
大期生灭:是从我们生命的生生不已来说的。生命像一道洪流,从无穷的过去一直延续到无尽的未来。人的一生在生命洪流延续的过程中,只不过是生命洪流扬起的一片浪花。浪花虽然时起时灭,但生命洪流却在延续著,这生生不已的生命洪流,便是大期生灭。
生灭,通常在人们的眼中总是实在的。说到生,有人以为是自生,即自己派生自己,自己规定自己;有人以为世间一切都是无因生,即偶然出现的。比如说世界为什么会出现人类,是偶然的;日本神户为什么会地震,是偶然的;我为什么会成为我妈妈的儿子,也是偶然的。自生或无因生都把生命看成是独立的、实在的,生就是生了,有实物可生,不是不生。这样,生与不生就形成了对立,生就不是不生,不生就不是生,这也还是因为自性见的结果。
以佛法来看,世间上不存在任何自生或无因生的事物。佛法以为‘诸法因缘生,诸法因缘灭’。所谓生是缘聚而生,比如桌子,是因为具备了木头、油漆、铁钉、木工等众多条件,始有桌子的出现。同样的我们举办这个冬令营,是因为有明月居士林发心主办,有众多同学前来听课,有应邀来讲课的各位法师,有活动场所,这些条件都具足了才有冬令营。那么,冬令营的生便是缘聚而生,因为它是取决于众多因缘的,自然不会是自生,也不会是无因生。
生是这样,灭又是如何呢?灭也是随缘的。前面说到的桌子,一旦油漆退了,铁钉松了,木头旧了,构成桌子的因缘败坏了,桌子也会随之消失。然而桌子不能说自生自灭,它取决于众多因缘,那么桌子的灭就是缘灭。冬令营也是如此,七天之后活动结束,同学们各奔前程,法师回去,冬令营也就不存在了。然而冬令营的灭,不是什么都没有,而是缘散,所以佛法以缘散谈灭。
认识到缘聚缘散的道理,你会发现所谓生灭,其实就是不生不灭。因为从缘聚来看生,离开了缘无法可生;从缘散来看灭,离开了缘无法可灭。就如桌子倘若离开铁钉、木头、油漆、木工,请问桌子是什么?事实上离众缘并无桌子。因此,桌子的生其实就是不生;桌子的灭,也只是缘散,并非彻底消灭,一无所有,而离开了桌子的条件,就无法谈灭。可见桌子的灭就是不灭。桌子如此,冬令营、房子乃至世间一切有为法,也都是这样。
与生灭相关的有无也需要附带说明一下。一般总以为有是实在的有、无是实在的无,或有者不可无,无者不可有,于是落入有见、无见中。佛法是以生灭谈有无,以为一切法之所以有,所以无,不过是因缘和合与离散的推移;存在与不存在,不外乎诸法缘生缘灭的现象。从生灭看有无,使我们认识到生的拥有与灭的消失,都不过是一种假相。有,没有绝对的有、永恒的有;无,也不是实在的无。因而我们不必为有而高兴,不必为无而难过。
‘不垢不净’是从事物性?上说的。不垢不净是相对垢净,垢净是随人好恶而建立起来的一对概念。通常我们会把自己喜欢的称为净,把自己讨厌的称为垢。基于垢净这样一个前提,于是在每个人的世界中,就出现分别好的、坏的、美的、丑的、有价值的、无价值的、有意思的、没意思的……并认为这些东西都是客观上存在的,事实如此,固定不变的。
事实上,垢净并非在客观上真实存在。它是人为赋予的,是因人而异的。就日常生活中的吃、穿、住而论,有人喜欢吃葱蒜,视其为好东西;有人不喜欢吃,葱蒜就是不好了。服装颜色有人以黑色、灰色为美;有人以黑色、灰色为丑。居住环境或以城市为好地方,或以乡下为好地方。在《大智度论》中说到这样一个故事:说一个女子,冤仇看了生嗔,情人看了起爱,儿子看了起敬,鸟兽望而逃走。同是一女子,为什么大家对她的看法会如此悬殊呢?这就说明了垢净是没有一定的。
至于事物的价值,也是人赋予的。比如我们眼前见到的这只碗,它可以是一文不值,也可以值五角钱,或五块钱,乃至五百万元。因为这只碗如果是乞丐用过的,我们就会认为它一文不值而把它扔掉;若是一只摆在货柜上普通的碗,就会价值五角钱或五元;假如这只碗是二千五百年前孔夫子用过的,我们把它视为珍贵文物,那它价值五百万都不止了。从碗的自身来看,并没有什么不同,只是因为人们对它的好恶不同,才有了价值上的差异。
又如馒头与金子,哪种更有价值?对于温饱不成问题的人们来说,当然是金子有价值。但在特殊环境中,也可能情况就不同了。有个故事说:有艘船遇难了,船上有贫民,也有富翁,当他们往海里跳的时候,贫民带了馒头,而富翁带了金子。他们在水上漂流了很久,肚子都饿了,这时候,富翁想用金子和贫民交换馒头,但贫民却不答应。于是富翁只有抱著他的金子饿死,而贫民吃了馒头渡过了生死难关。请问此时馒头有价值还是金子有价值呢?
世间上的垢与净总是随人而异的,因为人们的观念认识不同,此以为垢,彼以为净。美与丑、好与坏、有价值与无价值也都是如此。客观世界中并无绝对的垢,也无绝对的净。因此,垢即不垢,净即不净,垢净的实质是不垢也不净。
‘不增不减’是从事物数量说的。不增不减相对增减,由少到多曰增,由多到少曰减。通常我们以为增便是实实在在的增,减也是实实在在的减。比如有人经商发财了,他在银行的存款猛增,于是他高兴得心花怒放,过几天生意亏损,存款减少,他为此伤心之极。然而,增减本来就没有固定性。
你瞧大海,我们在不同的地区,每天都能看到潮涨潮落。当潮涨时,我们觉得海水多了;潮落后,我们就觉得海水少了。从局部地区看海水的确有增有减,但从整个大海而言海水又何曾有增减呢?又如明月居士林举办冬令营,大家从四面八方云集于此,林里人员增加了,过几日冬令营结束,诸位各奔东西,明月居士林人数又减少了。从明月居士林看,人有增有减,但从整个世界来看,依然是那些人,并无增减。
在佛学讲座中,有人经常喜欢提到这样一个问题:说佛教讲轮回,过去地球上人口不足几亿,而现在增加到几十亿,这些多出来的人究竟从哪里来的?提出这种问题的人也是因为孤立地去看增减的关系。佛教讲轮回,并不局限于人类或地球,乃是从十方世界,一切有情生命说的。今天地球上之所以人口增加,那是因为现在人类生存的环境比较优越。在地球人类增多的同时,其他世界其他类型的生命却在减少,你没听说许多野生动物越来越少吗?你没看见人类社会的道德水平每况愈下吗?因此从地球上看人类有增有减,而从十方一切世界看生命还是无增无减的。
从以上众多例子来看,佛法讲增减,也是不离因缘的。增是缘增而增,减是缘减而减,离开缘是无法谈增减。既然是随缘而成,则客观上没有孤立不变的增减,那么,增减只是一种假相。从实?上说,增减其实就是不增不减。
另外,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如果从真谛上看,则又不同。前面所说的不生不灭,是生灭宛然;不垢不净,是垢净宛然;不增不减,是增减宛然。这是从世俗中道而论。在真谛上,生灭、垢净、增减等差别都了不可得,是为非生非灭、非垢非净、非增非减,乃至言语道断,心行处灭。
【不住世间──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无眼耳鼻舌身意,无色声香味触法,
无眼界乃至无意识界】
色受想行识,是五蕴,已如上说。眼耳鼻舌身意是六根,色声香味触法是六尘,合称十二处。六根、六尘再加上六识,即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为十八界。蕴处界在佛教中称曰三科,是对宇宙人生一切现象所作的三种不同形式的归纳。就是说可以从五蕴看世间,也可以从十二处、十八界看世间。五蕴已如前释。十二处中的处字是生门义,眼耳鼻舌身意的六根,缘色声香味触法的六尘,是精神活动产生的门道。所谓由眼根缘色尘生眼识,耳根缘声尘起耳识,鼻根缘香尘生鼻识,舌根缘味尘起舌识,身根缘触尘起身识,意根缘法尘生意识。这是六根缘六尘生六识。又根尘识三和合,三各生触,由触引生受想思等心所。人类精神主体及心理活动都是在根尘为缘中产生的。十八界中的界,是种族义。十八界是将世间万物归为十八种类。六根是从生理世界说的,六识是从心理世界说的,六尘是指物理世界说的。
三科诸法主要揭示了世间的现象差别,作为修学佛法的人,应该如何观照世间呢?《经》曰:‘无色、无受想行识、无眼耳鼻舌身意、无色声香味触法、无眼界乃至意识界’。是说对世间现象我们都要认识到它是无的、是空的。切莫误会以为这里说的无,是一无所有。假如这样理解的话,经文岂不与现实相矛盾乎?对经中所说的无,我们还应该运用前面的公式。比如无眼耳鼻舌身意,如将它演译便是:眼不异空,空不异眼,眼即是空,空即是眼。耳鼻舌身意,色声香味触法亦复如是,即一一法都可以作这样的说明。
那么,经文说三科诸法为无为空,意义又何在呢?三科诸法包含了有情世间及器世间。有情世间者:如五蕴、十二处的六根、十八界的六根、六识。世人对此不能够正确认识,于中生起我相,恒审思量念念执我,并起我痴、我见、我爱、我慢,于是形成以强烈自我为中心的有情特有的生命形式。
以自我为中心,执五蕴为我,给有情带来人生的种种烦恼。何为烦恼呢?烦恼是扰乱内心宁静的因素,有了烦恼人生就不得安宁,不得自在。众生的烦恼多半因为执我的关系。就如执身为我来:说有的小姐因为相貌平平而烦恼,有的女士因为身宽体胖而烦恼,有的小伙子因为身体矮小而烦恼,有的老先生因为体弱多病而烦恼。
日常生活中,人们要为身体的吃而烦恼:穷人不知道下一餐食物在哪里,富人什么都吃腻了,下餐却不知该吃什么才可口;为穿而烦恼,服装款式层出不穷,穿什么才时髦呢?当然也还有人为冬天的到来,没有寒衣而苦恼;为住而烦恼:地皮的价格不断在上涨,买一套房子要几十万,租房也很对于工薪阶层而言,住房是很令人操心的。有了房子又因为太窄,或周围环境差不理想,住得不舒服。有人想住宽敞的楼房或别墅而又没钱。为了‘我’的幸福,吃、穿、住就够烦恼一辈子了。与基本生存相应的是财富。为了维护‘我’能够更好地生存,就得拚命的去工作,去创业。假如没有特别的技能,就需要卖苦力;有人虽然有自己的事业,但这事业就像一副沉重的担子,终日要为此操尽心思。工作原为享受,而为了工作必须放弃享受。创业难,守业也难。人在没有财富时,为了我的生存会处在不断追求财富的奋斗中。一旦富足,人生无所追求,生活就会出现厌倦,那就更可怕了。
为了使‘我’更为风光,这又产生名誉的问题。在五欲中,名誉也被列为人的重要欲望之一。一个人在社会上的生存,不仅要吃穿住,还要有社会地位,而地位又来自名声,倘若名声不好,在社会上没有地位,‘我’就会觉得很窝囊;而名声好,社会地位高,处处受人尊敬,‘我’就觉得风光。因此人们为了‘我’的更好生存,格外重视名誉。在民间社会,有为人格受辱而打架;在名流阶层,有为名誉的损害而上法庭。
作为‘我’的存在还有思想和见解,因为执我的关系,于是就特别重视‘我’的思想,‘我’的见解,一般人都有表现自己思想见的习惯,希望别人理解我,同情我,假如得不到别人的理解就会觉得难过。在一个政府中,同事间因为见解差异而出现不同的党派;哲学家因为见解不同而辩论,西方宗教因为见解不同而出现战争,我见使得世界出现是非纠纷,我见使得人们局限在原有的认识上不能进步,我见障碍了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我见影响了人对真理的认识,我见还是一切烦恼生起的根本。
当然,众生执著我相,带来的烦恼还有很多,这里不一一详述了。总之,人类一切烦恼都是以执我为根源。正如《菩提道次弟略论》卷四说:‘由我贪增上,以我爱执持,从无始生死直至于今,生起种种不可欲乐,虽欲作一自利圆满,执自利为主要,以行非方便故,虽经无数劫,自他义利皆悉无成,非但不成而已,且纯为苦所逼迫’。众生执我,原为我的幸福,然因为执我故,带来了人生的种种烦恼。
《心经》中的‘无’是对有情的透视。有情不外是五蕴的和合,从十二处看,不外是生理(六根)及心理(六识)的组成。平常人执五蕴为我,但以佛法智慧来看,五蕴中求我都了不可得,因为我们不可以执即蕴为我,五蕴的色身是无常的,倘蕴即是我,那么我也是无常;当然我们也不可以执离五蕴有我,我在五蕴之外,我与五蕴如何建立关系呢?
《金刚经》是以谈空为核心的典籍,但它的重点在于谈无我。打开《金刚经》我们就会发现,《金刚经》处处都在说无我。如《经》曰:‘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非菩萨’。又曰:‘如我昔为歌利王割截身体,我于尔时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何以故?我于往昔节节支解时,若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应生嗔恨’。又曰:‘以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修一切善法,即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又曰:‘若复有人,知一切法无我,得成于忍,此菩萨胜前菩萨所得功德’。这些都说明了无我在修习菩萨道中的重要性。
无我能使我们超越自我。世间上有许多人因为对自我不满意,他们想方设法的要超越自我,但无论如何也超越不了,于是乎很痛苦,很烦恼。原因是什么呢?是因为执我。我们现有的人格是以自我为中心形成的,我执假如没有动摇,要想改变我们的人格,那是很难的。因此,要想超越自我,首先必须放弃我执,由通达无我始能超越自我。
与有情世间相对应的是器世间,有情的器世间是取决于有情认识能力,即有眼识所见的色像世间,耳识所闻的音声世间,鼻识所嗅的香气世间,舌识所尝的味道世间,身识所感的触觉世间,意识所缘的法尘世间。一个人六根六识具足,他始有六处世间,倘若他没有眼根,他就失去色像世间;缺乏耳根,他就失去音声世间。
器世间的内容主要是六处,六处又称六尘,尘是灰尘、尘埃具有染污义,是说六处境界具有染污六识的作用。比如说当我们六识没有接触六处境界时,我们的心是清静的、平静的,换一句通俗的话说就是:眼不见,心不烦。可是我们一旦接触境界了,即眼睛看到仇人或情人时,内心必然会产生强烈的波动,是仇人则怒火中烧,是情人则依恋不已,此时内心还平静吗?还清净吗?
世人不了解六尘,住著六尘境界,遂为八风所动。八风是利、衰、毁、誉、称、讥、苦、乐。利是利益,如经商赚钱,买奖券中奖。衰,如买股票下跌,生意亏本。毁,是被人毁谤。誉,是得到某种荣誉。称,是听到别人的称赞。讥,是受到他人的挖苦。苦,是生活在逆境中。乐,生活在顺境中。八风是八种不同的顺逆境界它渗透于生活各各领域中,世人心随境转,因而终日为八风所吹,心境总处在动荡不安之中,时而苦乐,时而忧喜。
住著六尘,使我们在意世间的称讥毁誉。世间名言概念原是约定俗成的,每一种概念都是在特定的文化环境中人们所赋予它的。比如有人说你‘了不起’,对于一个确有成就的人听了之后,非常高兴,觉得你在称赞他;作为并无特长的人,听了‘了不起’,会觉得你在挖苦他。同是‘了不起’这一概念,它可以是称赞的褒词,也可以是挖苦的贬词。它的实际含义究竟是什么?
再说‘了不起’也不过是一个符号,它与事实是两码事的,今天有人说你‘了不起’你也可能是‘了不起’,也可能不怎么样,因为假如你真有本事,别人不说你,你依然是了不起;而你如果没有本事,并不会因为他人的称赞,你就变得‘了不起’了。然而,世间人因为执著声尘的关系,非常重视别人的评论和看法,一旦听到他人的恭维赞叹就心花怒放;听到他人毁谤,就垂头丧气。心境不能自己把握,总是随著舆论左右。
住著六尘,也使我们重视得失。世人总是生活在得失中,如经商不是赚钱就是亏本;买奖券不是中奖就是不中;高考不是考中便是落榜;谈恋爱不是走进教堂就是各奔东西;家庭不是琴瑟和谐就是亲人反目。人总是爱得而恨失,然而得失就像一对孪生姐妹,有得的地方总有失。有时是顾此失彼,即得失是同时的,比如有人开办一家公司,事业钱财是有了,闲情却无了;有人谈上一个美女,专注于恋爱,男女的感情生活得到满足,而一般朋友却疏远了。
有时先得后失,如先发财后破产。有时先失后得,如越王的卧薪尝胆,后来吞并吴国。有时失就是得,如塞翁失马,得失相依,在得失的面前应该不值得忧喜,然而世人因为情有所偏执,当我们经商时候,把财富看做人生的一切;恋爱的时候,把爱情看得无比神圣,以为人生快乐尽在其中;读书的时候,觉得‘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因而我们只重视人生的某一方面,把人生的一切幸福都建立在这上面,忽略了人生其他方面。因此当我们既使在一个领域得到了快乐,不知你是否知道,此时你已经失去了其他领域存在的快乐。
在搞佛学讲座中,我经常喜欢说到这样一个问题,既现代人只懂得赚钱的重要,以为有钱就能过的快乐幸福了。其实构成人生幸福不仅是财富,还有比财富更为重要的东西,那就是心灵与身体。有财富没有健康的身体,不能享受;有财富有健康的身体,但没有健康心灵,也不能活得快乐。一个人烦恼时,可以逃避环境,但无法逃避他的心灵,就像你心情不好时,不论跑到哪里你都感到烦闷一样。
从人生幸福的意义上说:应该是心灵健康第一重要,身体健康第二重要,财富的拥有为第三。然而现代人舍本逐末,他们看不到心灵健康对人生幸福的重要意义,为了追求财富用尽心思,有了财富又尽情的放纵自己,使得整个心灵处在高度的破碎状态中。在这个社会中有钱人多得很,但有钱的人自己感觉幸福的没有几个,因为他们缺少健全的心态,他们没有心情享受快乐。
这里我想起了一个现实生活中的事例:昨日有深圳老总来访,她谈到曾经参加过一个老总的生日晚会,在深圳一个大酒家举行,来参加祝贺的有市委副书记、各界名流、电视台记者,场面无比隆重,也可谓极一时之风光,会后我这个朋友问那老总感觉如何,他说记得十五年前过生日,他母亲给他煮了五个鸡蛋,今天的心情却远没有那时好。可见世间幸福是唯物乎?唯心乎?
住著六尘,给我们带来了人生种种烦恼。要想解脱烦恼,就得以般若观照六尘,照见六尘皆空,时时能把般若的智慧运用到日常生活当中。比如当你因为财富带来烦恼时,此时你是否能想起心经的公式:财富不异空,空不异财富,财富即是空空即是财富。此公式的智慧是:财富是缘起的,随缘聚散,财富没有固定性,无常无我。财物是一种假相的存在,它不是实在的,如梦幻泡影。试想我们倘能对财物作如是观,我们还能为财物所累吗?
与《心经》内容类似,还有《金刚经》的公式。《经》中曰:‘所谓世界,即非世界,是名世界’。‘所谓微尘,即非微尘,是名微尘’。我们同样可以把这个公式运用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当你因为丈夫而烦恼时,你是否能作如是观:所谓丈夫,即非丈无,是名丈夫。这公式的含义,你的丈夫只是因为某种因缘的关系,使得你们成为夫妻,夫妻关系并不是具有固定性、不变性,它要受到不同因缘的考验,同时也要受到无常规律的支配。他是你的丈夫,随时也可以变成不是你的丈夫。夫妻的关系只不过是一种假相。一个人倘有这种智慧,就不会因为丈夫或妻子的问题而痛苦了。
人世间的一切,我想都可以作这样观:如儿女,儿女不异空,空不异儿女,儿女即是空,空即是儿女。所谓儿女,即非儿女,是名儿女。如友谊,友谊不异空,空不异友谊,友谊即是空,空即是友谊。所谓友谊,即非友谊,是名友谊。如爱情,爱情不异空,空不异爱情,爱情即是空,空即是爱情。所谓爱情,即非爱情,是名爱情。如地位,地位不异空,空不异地位,地位即是空,空即是地位,所谓地位,即非地位,是名地位。
世人想超脱,希望潇洒走一回。很多人以为有钱,一掷千金,是潇洒;有人以为穿名牌,是潇洒;有人以为一餐饭吃上几万元,就潇洒。其实这是风光,不是潇洒,潇洒是建立在超脱基础上的。我们倘能处处以般若智慧去观照人生,不住于相,随缘自在,不为物役,那才是真正的潇洒。
【超越生死──无无明亦无无明尽,乃至无老死亦无老死尽】
人生的问题很多,但如果给以高度概括,那便不外‘生死’二字了。通常人们关心生活,然而,生活只是生的一部分。哲学、宗教重视探讨生的来源及死的归宿。佛教作为生命的科学,人生的智慧,对于有情生死问题,不但有深刻的研究,还有解决的方法。
《经》中从无明至老死,这是揭示了有情生命延续的十二个过程。其具体内容:是无明缘行,行缘识,识缘名色,名色缘六入,六入缘触,触缘受,受缘爱,爱缘取,取缘有,有缘生,生缘老死。下面一一解释其含义,并说明关系。
无明:明是光明,佛教以光明代表智慧,因为有人生倘有智慧,前途才是光明的;而愚痴的人,前景必然暗淡。无明就是没有智慧,因为我们缺乏人生的大智慧,因而人生充满著困惑,前文‘人生的大智慧’那一部分中,我们列举了人生种种认识上的困惑,那都是因为无明的关系。无明,是人类烦恼痛苦产生的根源。
行:是行为,我们的行为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思想上的行为,如举心动念想干好事或坏事;一是语言的行为,指日常生活中各种语言,有善的:如爱语、真实语、利他语;不善的:如两舌、恶口、妄语。一是身体的行为,有杀、盗、淫的恶行,或礼佛、忏悔、布施的善行。
人类由于我见的关系,对自己的行为,总是很自信,以为我想的、我行的都是很合理,可你何曾知道我们的行为是在什么状态下产生的吗?《经》曰:无明缘行,是说无明是我们行为产生的心理基础。那么,我们的行为有多少准确性,也就可想而知了。
作为人的行为,通常我们以为一件善行或恶行,随著行动的结束也就完,这又不然,一种行为虽然发生过了,并不意味著影响就此消失。比如我们干一件好事,捐款二十万给希望工程,在客观上来说,有社会效益;从自身而言,心灵上得到一种快慰,并且会牢记在心上。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我们在行善或行恶时这种善行或恶行它会变成一种潜能,蓄藏到我们生命主体中,成为我们未来生命延续的一种推动力量。
识:《经》上说:有情生命的存在,要依靠三种力量:即寿、暖、识。寿,一期生死的期限;暖,是健康身体具有的暖命延续的主体。生命的延续三者不可缺一,一个人寿命期限到了,识会离开,身体马上变冷;识离开身体,寿命就会结束,色身立即败坏。那么识是有情生命存在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常人们认为,人死如灯灭,这是因为只看到肉体,而看不到识的存在的关系。色身作为生命存在形式,是有形的;而识是生命的主体,是无形的。平常我们只看到有形的色身,然而色身只是暂时存在,而识才是永久的延续因此,所谓人死,仅仅是一期生命形式的结束,识还在继续,它将以另外一种生命形式出现。
行缘识,是说识在下一期生命的接生相续时,需赖‘行’,这里‘行’是指过去善恶行遗留下的种子,或称业力,由此业力推动著识去投生,就像火箭推动卫星上天一样。《瑜伽师地论》卷一对这个过程做过深刻的描述。《论》曰:‘彼于尔时,见其父母,共行邪行,所出精血,而起颠倒。起颠倒者,见父母行邪行时,不谓父母行此邪行,乃起倒觉,见已自行,见自行已,便起贪爱;若当欲为女,彼即于父便起贪爱,当欲为男,彼即于母起贪亦尔,乃往逼趣,若女于母,欲其速,去若男于父,心亦复尔,生此欲已,或唯见男,或唯见女,如如渐近,近彼之处所,如是如是,渐渐不见父母余分,唯见男女根门,即于此处,便被拘碍’。人类投生,虽然是业力推力下,但却由淫欲心的驱使,足见淫欲在有情生命中的地位。
弗洛依德在精神分析中,有恋母、恋父情结的说法,从《瑜伽论》来看,弗氏的说法是有道理的,因为有情者投生,就是基于求爱的心去受胎,男子于母亲起贪爱,女子于父亲起贪爱。在现实生活中,也有这种倾向,就是女孩子对爸爸特别有感情,而男孩子对妈妈特别有感情,看来所谓:同性相斥,异性相吸,乃是人类本性使然也。
那么,有情在受生时,当时看到什么样的情景呢?大家想必都已忘记,《瑜伽师地论》对此也有说明。《论》卷一曰:‘若薄福者,当生家,彼于死时,及入胎时,便闻种种纷乱之声,及自妄见入于丛林、竹苇、芦荻等中;若多福者,当生尊贵家,彼于尔时,便自闻有寂静、美妙、可意音声,及自妄见升宫殿等可意相现。’投胎者的福报不同,在受胎时妄见的境象也不一样。
生命的构成,唯物者以为物质派生意识,意识是在物质的基础上产生的。《瑜伽师地论》认为意识也有它的精神根源。《论》卷一曰:‘尔时父母贪爱俱极,最后决定各出一滴浓厚精血,二滴和合,住母胎中,合为一段,犹如熟乳凝结之时,当于此处,一切种子异熟所摄,执受所依阿赖耶识,和合依托,云何和合依托,谓此所出浓厚精血合成一段,与颠倒缘中有俱灭。’生命的物质基础是父母的精卵,精神基础则是阿赖耶识。此期生命形式最初的形成,是由父母精卵与阿赖耶识和合一处,才完成了生命的最初状态。
那阿赖耶识与父母精卵是什么关系呢?同《论》卷一说:‘又此羯罗蓝色与心心法安危共同,故名依托,由心心法依托力故,色不烂坏,色损益故,彼亦损益,是故说彼安危共同。又此羯罗蓝识最初依托,即名肉心,如是识于此处最初托,即从此处最后舍’。阿赖耶识与父母精卵相互依赖,安危与共。并且是最后离开色身,宣告一期生命的结束。
名色:名指受想行识四蕴,色即色蕴。现有的生命体不外乎是五蕴的和合,名色就是五蕴。问题来了,前面专谈‘识’义,此地五蕴中又有‘识蕴’,二者岂非重覆?不,前面‘识’义,是指生命的根本识。《经》中称曰‘阿赖耶识’或‘第八识’;而这里的‘识蕴’,是由根本识派生出来的前六识,《解深密经》卷一说:‘广慧,阿陀那识为依止,为建立故,六识身转,谓眼识,耳鼻舌身意识。’此处阿陀那识是阿赖耶识异名。由阿赖耶识为根本依止,前六识才能生起活动。
阿赖耶识住胎之后,在它的执持下,生命的最初结构发生了变化。《瑜伽师地论》卷一说:‘由一切种子识功能力故,有余微细根及大种和合而生,及余有根同分精血和合搏生,于此时中,说识已住结生相续,即此名羯罗蓝位。’由根本识投胎已,进入住胎状态;又由根本识的执持,生命形式开始完成。
六入:即六根,是有情生命接收外部资讯的六个视窗,因而又称六入。六入:即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名色缘六入:即六入是在名色的基础生长起来的,前面讲到有情住胎,生命在最初住胎阶段,身心都处于混沌状态。生理上,根身尚未形成,心理上,六识的活动不明显。但随著时间的推移,名色逐渐形成了六入。
这个过程《瑜伽师地论》卷一也有描述。《论》中说:‘此羯罗蓝中,有诸根大种,唯与身根及身所依处大种俱生,即由此身根俱生诸根大种力故,眼等诸根次第当生,由彼诸根及所依处具足生故,名得圆满依止成就。’诸根大种,是地水火风四大,四大为所依止,生起眼等六入,这是色身的形成情况;精神方面:根本识种子为依止,根身为缘,六识随缘生起。
触:是一种心理状态。在《百法明门论》所说的人类五十一种心所中,是五种最普遍活动的心理之一。《成唯识论》卷三说:‘触谓三和分别变异,令心心所触境为性、受、想、思等所依为业。’十二因缘中,以六入生触,但《成唯识论》将六入只列为生起触的因缘之一,提出三和生触。三和:是根、境、识三种相应,如眼根、色尘、眼识三种和合,始能生起眼触,那么,六根、六尘、六识的和合,便能生起六触。可知六入缘触,是以六入为触生起的重要因缘,但并不代表一切。
触,是感觉。由根境识和合的情况下,所产生感觉心理。触心所作为人类精神领域的最基本心理之一,它又是其他一切心理活动产生的基础,五遍行中的受、想、思三种重要心理都是在触的前提下生起的。十二因缘中的‘触缘受’也是基于这种情况说的。
受:是一种心理状态。《成唯识论》卷三说:‘受谓领纳顺、违,俱非境相为性,起爱为业,能起合、离、非二欲故。’受,是领纳义。领纳什么?领纳顺适的境界,领纳违损的境界,领纳非顺非违的境界。当我们面对顺境,会生起苦受、忧受;面对逆境,会生起乐受、喜受;对非顺非逆的中庸境,会起舍受,由于感受上的不同,于是自然出现爱与非爱的两种不同态度。十二因缘中但讲受缘爱,因为爱是有情生死延续的主要因缘。
爱:是一种心理状态。爱:依恋义。当我们在接触顺境时,内心感到快乐,感到欢喜,于是我们对所缘境生起依恋之情。通常我们所说的‘依依不舍’、‘留连忘返’都是爱的表现,由于人类贪著的天性,在生活中处处都表现出爱恋的情结。比如朋友的友谊,优越的物质条件,舒适的居住环境,和谐的家庭,漂亮的妻子,可口的饭菜,支配一切的政治地位,乃至冬天早晨的眠床,当然在这些爱恋中,男女之间的爱,力量是最大的。
爱,是一种占有。我们爱一件东西,或者爱一个人,我们对它产生了依恋,就希望得到它,好比上街看上了一件衣服,就会想方设法把它买下。男女之间两情相悦为什么会从恋爱发展到结婚,这个问题我曾经请教过一位女士,她说两人相爱到了一定程度,依恋越来越深到了不忍分离,可大家都有自己的家庭,又不能不分离,为了能够两个人长期在一起,于是就结婚了,结婚是双方的占有。十二因缘中‘爱缘取’就是反映了人类情感从恋爱到获得占有的这一过程。
爱,是一种束缚。爱像胶水,能把两件不同的东西贴在一起,分不开;爱像两块磁铁,彼此互相吸引;爱像一条绳索,一旦被捆住谁也别想逃脱。我们对物质环境的爱,我们想占有它,那是因为我们喜欢和它在一起,觉得生活中有了它,就感到舒适,如果没有它,就难过,那么你的心岂非被外物束缚了。又如男女之间的恋爱称为掉进情网,因为恋爱中人谁也不愿意离开谁。这就被感情束缚了。
《金刚经》是大乘佛教中的重要典籍,千百年来,许多乐善求道的大德对此经书进行了编译、注释和解读。以下是金刚经应化非真分的讲义,欢迎阅读。
(乙)三,流通分。
流通分之判别,古人见地,各有不同。智者将前结成不生一科,一并判入流通。蕅益宗之,名前科为付嘱流通,名此科为校量流通。云何演说下,为流通方法。佛说是经已之下,为流通相貌。嘉祥但判佛说是经已以下,为流通。慧净、圭峰、及清初达天皆宗之。窥基亦似同此,但不用序、正、流通字,别立名称耳。惟清初有溥畹者不然。著有心印疏。其疏于是名多坐实,因其约三谛说故也。独有超胜之见,不能为其他所掩者。即从此科起,判为流通分是也。何以言其超胜耶。经曰云何为人演说,此句已明明揭示弘扬此经之法。判为流通分,恰合经旨。故此次科判依之。
(乙)此科分二:(丙)初,示劝流通;次,正结流通。(丙)初,又二:(丁)初,示流通益;次,示流通法。(丁)初,又二:(戊)初,引财施;次,明法施。
(戊)初,引财施。
【‘须菩提!若有人以满无量阿僧祇世界七宝,持用布施。】
阿僧祇,此云无数。今不止无数,乃是无量之无数。以充满无量无数世界之七宝布施,其福德之胜可知。引此财施者,所以显下文法施之福更胜也。持用二字,用在此处不嫌其赘者,何耶。以其意在引起下文之持于此经来也。意明行布施同而福德不同者,因其持以行施者不同故也。一是持财宝,一是持法宝。持无量数世界财宝,不及持一卷经乃至四句偈者。财施只救人身命,法施能救人慧命故。法施救人是彻底的。然非谓财施可废也。正明财宝如幻如化,而凡夫贪著其事。不知贪欲无穷,财宝有尽。若明佛法,则知世间事,无非梦幻。得财施者庶几除苦。行财施者福亦增上耳。且一切有为法中,最难看破者财宝,故引此为言耳。凡一切举财施较胜处,意皆同此。当如是领会也。
(戊)次,明法施。
【‘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发菩萨心者,持于此经,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读诵,为人演说,其福胜彼。】
古本及宋藏皆是发菩萨心者。流通本菩萨作菩提。应从古本。何以故?经云:未能度己,先欲度他者,菩萨发心。所谓流通者,重在法施利众。故曰发菩萨心,以显流通之意也。当知菩提心含义甚广,不止法施一事。此中因将指示流通之法,所以特举发菩萨心为言。与下文云何为人演说句,正相呼应也。
四句偈等,等者,等于半偈,或一句也。四句为一偈,两句为半偈。经中常言,半偈即可证道。若下文所说不取于相,如如不动半偈,苟能信受奉行,直趋宝所矣。何况全偈,何况全经。
持于此经之持,谓持取也。与下文受持义别。受持句,自利也。演说句,利他也。如法受持,则能悟入无生,施不住相,其福便已胜彼。况更为人演说此经,以行不住相之法施乎。盖此经开章即说度无边众生入无余涅槃,今为人演说此经,即是以无余涅槃法布施。岂彼七宝布施所能及。开章又说布施不住相。则闻此不住相之说者,其布施岂止以满无量数世界之七宝布施而已。总之,弘扬此经,便是绍隆佛种。众生获益,不可思议。其福胜彼财施,更何待言。经旨重在流通无上法宝,故下文专约演说言。且明得云何演说,自明得云何受持。说一边,即摄两边矣。
(丁)次,示流通法。分二:(戊)初,直指本性;次,观法缘生。
(戊)初,直指本性。
【‘云何为人演说?不取于相,如如不动。】
云何为人演说,问辞。此中含有二义。一是问演说之人,应当如何?一是问演说经义,应当如何?不取于相,如如不动两句,正开示二者应当遵守之轨则也。以说者言,应于能说、所说,及听说者之相,皆不取著。所谓以不生灭心,说实相法,是也。此经正是实相法。故说者应以不生灭心说之。不生灭心,即是本性。所谓如如不动是也。意谓,演说甚深般若之人,应当三轮体空。且当称性而说,直指心源。乃能令闻者即文字般若,起观照般若,悟实相般若也。言下含有既不可妄谈,亦不可浅说意在。
以演说此经言。此经义趣,甚深甚广。前云一切诸佛从此经出。是则经中所说,皆为成佛之法也。其深可知。又云:诸佛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法,皆从此经出。是则经中所说,一切佛法,皆莫能外也。其广可知。则欲为人演说,若不得扼要之方,非大而无当,即散而无归。闻者难获法益矣。故示以经义之扼要处。即向下之二句一偈是也。可见此二句一偈乃本经之要旨,亦即一切佛法之要旨,千经万论中,所说之性修理事,此二句一偈,包括尽之矣。
抑有进者。表面是开示云何演说,骨里则是开示云何受持也。何以言之?盖如是演说,必先能如是受持。不然,岂能演说乎。且为人演说正欲人如是受持也,当如是领会也。由是观之。不取于相如如不动两句经文,其义蕴深广也明矣。今当逐层剖而出之。
首先当知,此两句是全经之归结语。亦是全经之发明语。何谓归结?此一部经,自首至尾,所说无非不取之义。一望可知,无待征引,亦不胜引。至曰:诸法如义,无实无虚,一切法皆是佛法,是法平等等句,皆如如义也。无所从来,亦无所去,则不动义也。今不过以此两句,结束全经之义耳。是之谓归结语。
然则何以又谓之发明语耶?全经所说,虽皆此义,然是散见。若学人未能融贯,则望洋兴叹,不知从何而入。故发明之曰:全经要点,不外不取于相如如不动八个字。学者当从此入。夫而后闻者皆能扼要以图,不致瞻前顾后,泛滥无归矣。是之谓发明语。
其次当知,此两句皆是说修功的。亦皆是说成效的。盖必能不取,方能不动。然亦必能观不动,乃能不取。所谓互为因果者也。若但认不取为修功,则经义偏而不全矣。今依经文次第说之。
所谓相:庄严相,福德相,众生相,度众生相,菩提相,发心相,相求相,下化相,因相,果相等等,历数难尽。总之,凡说一法,便有其相。今概括之曰:凡所有相,一切不取。当知说一相字,法与非法,皆摄在内矣。故不取相之言,即贯通乎不断灭相。何以故?断灭者,空相也。亦所不取也。当如是领会也。所谓由这一面,便应见到那一面。凡读佛经,第一要知此理。此不取于相句,若不如是领会,便与下文如如不动句不应矣。
何以故?空有两边,少有所偏,便非如如故。所以者何?偏则有取,取则已为所动故。总之,无论何取,取则心动。取则著相,而非如如之性矣。圆觉经曰:‘种种取舍,皆是轮回。’轮回,谓生灭心也。苟有所取,必有所舍。何故取舍,由于分别执著。分别执著,所谓生灭心也。故曰:种种取舍,皆是轮回。犹言种种取舍,由有分别执著之生灭心。然则若能不取,当下便离生灭心矣。则当下便见不生不灭之性矣。故曰:不取于相,如如不动。
如如不动者,不生不灭之性也。不取者,无住之真诠也。无住者,不动之真诠也。何以故?若心有住,则为非住。非住之言,正明其动。若心有住则为非住,犹言有取便是心动。故必一无所取,而后一无所动。如如者,真如之异名也,皆谓本性。然立二名者,真如是指本具者言。如如是指证得者言耳。盖证性之时,智外无理,理外无智。智理冥合,谓之智如理如,故曰如如也。如如之义,明其能所双亡也。因其无能证,无所证,回脱根尘,灵光独耀,是以寂照同时。因其寂时照,照时寂,是以无相无不相。因其相不相皆无,是以不生不灭。因其不生不灭,是以如如不动。今既不取生灭之相,是以不生不灭如如之性现前也。故曰:不取于相,如如不动。
圆觉经曰:‘一切诸众生,无始幻无明,皆从诸如来,圆觉心建立。犹如虚空华,依空而有相,空华若复灭,虚空本不动。’诸如来圆觉心,是说佛与众生同具之本性。在众生分上名曰如来藏者,是也。盖此句是约圣凡共说,非单约佛边说也。(若单约佛说,则上句不可通矣。)犹如虚空花,依空而有相。喻众生自无始来,以不觉故,依本来空寂之性,而幻成无明之相也。由此可知无明不过本性中缘起之幻相,犹如空中之花耳。空中本无花也,则性中本无无明也,明矣。空花若复灭,虚空本不动。喻无明若灭,性本不动。本不动者,是言当其现有无明之时,此性原未尝动。当知寻常所言心动,乃无明动耳。由此更可了然但能不取于相,如如不动之本性,当下便现,之理矣。又可知取舍正由无明,而无明本是幻相。然则不取于相,当下便如如不动者。因无有取舍,无明已遣故也。是故学人当于不取即无住上,痛下功夫。不然,虽欲不取,不可得也。
如如二字,有释上如字为相似,为相称;次如字为真如者。谓不取于相,方与真如本性相称相似而心不动也。此释不妥。大乘义章,明言如如亦真如。且如如之名,大乘经中常常见之,多指佛之境界言。何可云相称相似乎!即欲分开作释,上如字可释为契合。契合真如,所谓智与理冥也。当知曰相似,曰相称,则仍体是体,智是智。能所之相俨然。何云不取于相耶!故此释,乍视之但觉其浅耳,细按之则大大不协,故曰不妥也。
佛言,离幻即觉。觉字正谓如如不动之性。即字正谓当下便是。可见但恐不能不取耳。果能不取,当下现成。今乃释作不取于相,与性相似。显违佛语,万不可从。
顷言学人当于不取二字,痛下功夫。然则云何方能不取耶?此层断不可忽略过去,必应细究。当知不取相,即是离相。圆觉经曰:‘一切菩萨及末世众生,应当远离一切幻化虚妄境界。由坚执持远离心故。心如幻者,亦复远离。远离为幻,亦复远离。离远离幻,亦复远离。得无所离,即除诸幻。’细究此段经义,可见离相功夫,全在坚持。坚持者强制之谓也。此层功夫,诚不可少。不然,无始来取相习气,何能除之!
然而更应细究,如何方能坚持不取乎?欲知如何始能坚持不取,当先知众生因何故取?无他。由有分别心执著我人众生寿者四相故耳。即复当知四相之相,实不外一我相。而我相之根,实发生于我见。
尤应细究,坚持不取,固足以遣我见。然只能伏,不能断也。何以故?无明未破故。且以无明我见未断之故,亦最足以破坏其坚持。然则非更于离无明我见上用功不可矣。云何能离耶?前引圆觉经云:知幻即离,不作方便,是也。此言知幻二字,即是离无明之最妙方便,不必别寻方便也。
然则云何能知其是幻耶?楞严经开示最明矣。经曰:‘如来本起因地,最初发心,先以直心正念真如,始能远离诸幻。’正念即是觉照。谓须径直觉照真如本性,方能知其是幻也。由此可见必须先悟如如不动之本性,乃能不取于相矣。此前所以说不取于相如如不动两句经文,互为因果。应交互用功。不可但认不取句为修功,如如句为成效也。
换言之。不但应向不取上坚持,还须向如如上觉照。且觉照为坚持之前方便。即是欲坚持不取,必当先修觉照。不然,无明未断,岂能坚持。是故圆觉经云:‘一切菩萨及末世众生,先断无始轮回根本。’轮回根本,即谓无明我见也。然则云何断耶。前引圆觉经不云乎:‘一切如来本起因地,皆依圆照清净觉相,永断无明,方成佛道。’此与所引楞严经,先以直心正念真如之义相同。
譬如恶友,初因无知,误视之为心腹。今知其恶,欲与断交。然以关系长久,未能骤断。必须先与疏远,而后方可断绝。此亦如是。自无始来,误认幻识之无明,为其真心,关系密切久矣。今既翻然大悟其非。若不即速掉转头来,认准清净自性,径与接近。则仍是与无明混在一起矣。故圆照觉相,便是直心正念真如。便是与真心接近。而与真心接近,便是与无明疏远。如是方能望其永断也。
所以要紧功夫,全在圆照二字。何谓圆照?前念已灭,后念未生。正恁么时,一心湛寂,了了明明,是之谓照;圆者,非著力,非不著力,不沈不浮,恍如朗月孤圆,是也。此际一念未起,清净无比,遍体清凉,便是本来面目。初学未有定力。一刹那间,后念又起。便又如是觉照。只要觉照提得起,如天平然,此昂则彼自落,则又清净矣。务须绵密无间,使之相继。久久便能入定。至于如如不动之全体,谈何容易遽能圆显。然如此用功,便是随顺趋入也。本经此两句,即是此义。不但应向不取上坚持,还当向如如上觉照。要紧要紧。
今更引圆觉经,证明觉照本性能除无明之义。经曰:‘于无生中,妄见生灭。’此言自性本来不生也。本来不生,即是本来不动。生灭即指无明。意谓自性中本无无明。说有无明,由于妄见耳。然则今知觉照清净本性,便是正见。邪正不并立。正见兴,则妄见除矣。故彼经又曰:‘如来因地修圆觉者,知是空花,即无轮转。亦无身心受彼生死。非作故无,本性无故。’生死即谓生灭。此言自性既本不生,则亦不灭。故曰本性无。谓亦无身心受彼生死者,以本性原无生灭之故。并非造作使无也。所以发心便应觉照本不生之性。
故曰因地修圆觉。因地,指发心修行之时。修字,即指觉照。圆觉,指本不生之性也。如是修者,知彼一切生灭幻相,尽是空花,有即非有故也。既如是知,则不为所转矣。不转,明其不动也。故曰知是空花,即无轮转。此两句,与知幻即离之义同。既已知幻即离,所以亦无身心受彼生死。则法性如如矣。综观上引经文,当可了然径向本不生处觉照,为除无明之妙法矣。
何谓本不生处。即于未起念时觉照是也。念且未起,何所谓相?更何有取?果能如是绵密无间,则于不取自有把握。总之,一面向不动处,摄心觉照,以成就其不取。复一面于遇缘时,坚持不取,以圆满其不动。庶于如如性体,得有入处。楞严亦同此说。如云:‘诸修行人,不能得成无上菩提,乃至别成声闻缘觉,及魔眷属。皆由不知二种根本,错乱修习。云何二种:一者无始生死根本。则汝今者,与诸众生,用攀缘心为自性者。二者无始菩提涅槃,元清净体。则汝今者,识精元明,能生诸缘,缘所遗者。由诸众生遗此本明,虽终日行而不自觉,枉入诸趣。’
此中所说攀缘心,即是不觉妄动之心。元清净体乃至缘所遗者,即如如不动之本性也。彼经又云:‘云何汝今以动为身,以动为境。从始洎终,念念生灭,遗失真性,颠倒行事。性心失真,认物为己,轮回是中,自取流转。’此段更说得明明白白。即是初发心时,便应辨明真妄。直向本不动处觉照。乃不致遗此本明,枉入诸趣,自取流转也。
当知如是觉照,亦须摄心。摄心亦非无念。亦非毕竟无相无取。然凡夫非此无入手处。所谓以幻除幻之法门耳。因此法虽亦是幻,然是随顺真如。与其他动念取相者,因心不同,故得果便大不同。又复此法不过入手方便。虽为随顺真如之法门,而能照所照,亦当逐步遣净。所谓有觉有照,俱名障碍。故必须离而又离。得无所离,乃除诸幻。当如是知也。
总而言之。如如不动,即不生之义;不取于相,即无住之义。先须觉照本不生,乃能无住。至于一无所住,便证无生。交互用功,是为要门。且如是用功,是贯彻到底的。从初入手,乃至住、行、向,地、等觉、妙觉,皆不外此。故曰:离一切诸相,则名诸佛。一切诸佛,从此经出也。而上来特引楞严、圆觉,以证此义。亦足见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法,皆从此经出矣。
更有进者。本经以无住破我,为唯一主旨。可见全经皆是诠显,欲破无明,当不取相之义。后半部说诸法一如,说一切皆是等,即是诠显如如不动之义也。迨令通达无我法,而所谓通达,首令开佛知见。往后更畅发缘生性空之义。此科既以不取于相两句,开示学人应觉照如如不动之本性矣;而下科复开示以观法缘生。恰与正宗分后半部,先显如如,次说缘生之义趣同。此正指示全经要旨在后半部。
演说者,若不达后半部之义,前半部便不得要领;受持者,若不知从后半部所说者入观,亦复不得要领也。此是世尊深旨,极当体会。至于此科既令觉照本性,下科则令观法缘生者,尤为善巧,尤为扼要。此正佛知佛见,学人亟应如是通达。
盖凡夫全体无明。虽曰觉照本性,而本性面目久隐,无非黑漆漆的无明而已。然则奈何?今开示之曰:当先观诸法缘生,以作方便。故下科结语曰应作如是观,谓必当如是作观也。何以故?观诸法缘生,即是观诸法空相。相若空时,岂复有取。则如如不动矣。可不谓之善巧乎!可不谓之扼要乎!此义下科更当详谈。
演说演字,有深意焉。演者,演绎也。谓经义幽深。说经者当阐其微,发其隐,广征博引以宣扬之。务使其义曲畅旁通,乃不虚此一说耳。说一切经,皆当依此轨则也。
(戊)次,观法缘生。
【‘何以故?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何以故者,问不取于相之所以然也。所以然有二义:
(一)因何而不取?偈语前三句已足答释。
(二)何以能不取。则须全偈方足答释,而归重于第四句。今假设问答以明之。
问:因何而不取耶?答:因一切有为事相,皆是缘聚则生,缘散则灭。变化靡常,执捉不住。如梦、幻、泡、影、露、电然,似有无实故也。
问:然则何以能不取耶?答:应于一切有为法,作如梦、幻、泡、影、露、电观。知其当体即空,不生贪著,乃能不取也。
如上所说,本科大旨已明,兹再详细说之。
当知如如不动,是真实性。亦即所谓不生不灭之无为法。前云: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今不令观无为法如如不动之真性,而令观有为法缘生无实之幻相,何也?此我世尊深知凡夫之病,特为巧开方便也。此中有二要义:
(一)凡夫之所以为凡夫者,无他。背觉合尘,向外驰求耳。何故向外驰求?无他。分别幻相,贪著幻相耳。何故分别贪著?无他。误认一切有为法为真实耳。由是之故,愈迷愈深,不肯回头,永被轮转矣。故今入门初步,先须令其深观一切有为之法,如梦、如幻、如泡、如影、如露、如电,莫非虚假,一切皆空,到底一无所得。所得,唯一苦味而已。且其苦无穷,说亦说不出。所谓万般将不去,唯有业随身,是也。果能常作如是观,洞明皆空之理。庶几不再受骗,而能死心蹋地回光返照乎!此所以欲观无为之真性,应先观有为之幻相也。此第一要义,必应了知者。
(二)一切凡夫性光,早被无明隐覆。有如一轮杲日,尽被乌云遮盖。光明全暗。太阳看不见了。此亦如是。妄念纷动,未曾暂停。今欲观之,而能观所观,莫非无明妄识。何能观见本性?此与满天黑云看不见日光,看来看去,无非昏扰扰相,是一个道理。故圆觉经曰:‘以轮回心,生轮回见,入于如来大寂灭海,终不能至。’
轮回者,生灭之意。寂者,无声。谓真如非可以言诠也;灭者,无形。谓真如非可以相显也。竖穷三际,横遍十方,曰大。体备万德,用赅万有,曰海。如来大寂灭海,即谓如如不动之本性也。可怜凡夫,全是生灭心。即发心作观,亦是生灭见。今欲以此生灭心,生灭见,观不生灭之圆觉性海,全然反背。故曰不能至。不能至者,言其南辕北辙也。
然则修圆觉者,欲觉照如如不动之性,岂非竟无下手处乎?我世尊大慈,今语之曰:勿忧,有妙法在。其法云何?宜观诸法缘生,自有入处矣。此意,无异曰:初不必强息妄念。虽欲息之,亦不可得也。
但当向有造作,有对待之一切有为法上,观察其变化无常,如同梦幻泡影露电一样。使此心洞明一切诸法,不过缘会时,现有生起之幻相耳。实则生即无生。从此可知,表面虽万象森罗,而其底里,全然乌有。时时处处,如是观察觉照,便有不可思议功德。
何谓功德不可思议?当知观诸法缘生之理,若领会得一切法当体是空,便能契入诸法空相。相空则性自显。何以故?有相,则诸法千差万别,相空,则诸法一如故。诸法一如,即是性光显现故。性光显现,即是无明已明故。虽无明未必遽断,未必遽与如如不动冥合,而智理冥合,实基于此。何以故?妄念从此日薄故。对境遇缘,不易为其所转故。由是言之。观诸法缘生,无异观诸法空相。观诸法空相,无异观如如不动也。换言之。观生灭之有为法,如梦如幻。便不知不觉引入不生不灭之无为法矣。功德何可思议哉!此第二要义,为吾人更应了知者。
合上说两重要义,可见作如是观,譬如用起重机,四两可以提千斤,毫不吃力。轻轻巧巧,拨云雾而见青天。真善巧方便也。
不慧学佛以来,前二十年,虽修种种法,作种种观,毫无进步。一日于此四句偈忽若有悟。依此修观。初亦若即若离,若明若昧,未成片段,并无甚效。继悟应于一切境缘上极力作意以观察之。虽一极小之事,或极顺心,或极不顺心之时,皆以如梦幻等道理印之。即修持佛法亦以如梦幻等道理印之。行住坐卧,不离这个。如是久久,虽于不取于相如如不动功夫尚浅。然实从作此观起,此心渐觉空空洞洞。于一切境相,渐能无动于中。看经时眼光便觉亮些。念佛时亦觉踏实些。今请诸君试之,必有受用。当知博地凡夫,欲回光返照,舍此无下手处也,珍重珍重。
今再将上科与此科之义,综合而演说之。
上文如如不动,是说性体圆满显现。论其究竟,须至佛位方能圆满。初住以上不过分分现耳。故谓之分证觉。若信位中人,则仅得其仿佛。所谓相似觉也。故前人有将上如字,作相似释者。然如如不动句经义,是自初发心乃至究竟贯彻到底的。故不宜呆板作相似释。应作真如释之,乃能圆摄一切。无论相似而现,分证而现,乃至圆满显现,皆由不取于相来。故相字,不取字,其义意亦复包罗深广,贯彻到底。
相则无论空、有,以及双亦、双非,皆摄在内。其总相,则我、法二执是也。于此诸相,一切不著,乃为不取。且并不取亦复不取。则离而又离,得无所离,即除诸幻矣。于是乎如如不动之性体全彰也。
然而下手方法,须从未动念处觉照。即观如如不动之本性是也。此即楞严以不生不灭为本修因之义。亦即所谓依本寂之性以修止,而后得定;依本照之性以修观,而后得慧之义也。若不知从此入手,便是错乱修习,盲修瞎炼。譬如煮砂为饭,永不能成。
虽初学全是无明,观之不见。然必应深明此理,勤勤圆照。如前所说前念已灭,后念未生,正恁么时,一心湛寂,了了明明,是之谓照。圆者非著力,非不著力,不沈不浮是也。此即一线慧光,知幻即离之最初方便。一面复遵依此偈,观一切法,皆如梦、幻、泡、影、露、电,缘生即空。此法更为方便之方便,所谓知幻也。两种最好兼修。
以此两法,互相助成故。盖觉照本性,是在本源上用功。观一切法,是在境缘上用功。又复前观修定之意居多;后观修慧之意居多。定固可以生慧。然非先开慧,其定亦不能成。故互助之中,缘生观尤要。以观缘生,即可引入如如不动故也。此义前已详哉言之。
试思应作如是观句,大有非此不可之意。何等恳切!作字要紧,谓应十分作意观之也。
佛说此经,本为凡夫发大心者说。此二句一偈,正是指示大心凡夫下手用功处。故前后两观,务须绵绵密密,替换行之。行之既久,必有得处。
如是二字,固是指上文如梦如幻等说。须知如梦如幻,正谓诸法之相本空。亦即正谓诸法之性一如。可见如是之言,实含有一如皆是意味。所以观诸法缘生,便可契入如如不动也。然则作此观者,可以一篙到底,彻见本性。故曰应作如是观。犹言观一切法如梦如幻,即是观一如皆是也,故应作也。开示谆谆,岂容忽略读过。
有为法,不但世间法也。佛法亦摄在内。故曰一切。圆觉经曰:‘生死涅槃,犹如昨梦。无起无灭,无来无去。其所证者,无得无失,无取无舍。其能证者,无作无止,无任无灭。于此证中,无能无所。毕竟无证,亦无证者。一切法性,平等不坏。’此中一切视同梦幻而无之。正所谓诸法空相。即不取于相之意也。亦即指示观一切如梦幻而空之,便契入如如不动也。故结之云:一切法性,平等不坏。平等,即是如如;不坏,即是不动也。故圆觉此段文,恰好引来作此经二句一偈的注脚。
总之,无论染法净法。既有此法,便有对待。既成对待,便是有为,便有生灭。故皆如梦如幻。然而欲证绝待之无为法,非从对待之有为法起修不可者。以舍此别无入手处故也。
不但观缘生是有为法。即觉照本性,亦是有为法。何以故?觉照即是观。既有能观所观,便成对待故。有对待便有相,便落有为矣。
本经所说,皆是无为法。且明明曰: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今于开示演说受持时,却令应观有为法。此为全经经旨绝大关键。亦即学佛者紧要关键。当知无为者,无所作为之谓也。若无所作为,妄何能除?真何能证?凡何从转!圣何得成!故无为法,须从有为法做出。故曰应作也。作字有力。但第一要义应明了者。是以无为法为目的,借有为法作路径。
若只认无为,鄙弃有为,是自绝也;若著于有为,不知无为,是又自画也。前者,所谓执性废修者也;后者,所谓著事昧理者也。第二要义,应明了者。
修有为法而不著,便是无为。除此别无所谓无为法也。所以本经开章所说,实无众生得灭度,当自度尽众生出;于法不住,当自行于布施出。以后所说,其旨趣莫不如是。夫度众生,行布施,有为法也。无灭度,不住法,无为法也。如是作去,便是涉有而不住有,观空而不住空。虽终日行六度万行,终日讲经说法,而实终日涅槃。
由此可知:不取法,当从不取非法做出;即非,当从是名做出;不执著,当从不断灭做出;无实,当从无虚做出;乃至无圣无凡,即从有圣有凡中见;不一不异,即从一异中见;不来不去,即从来去中见。此之谓诸法一如,是法平等。乃至不生不灭,即从生灭上见。此义,即是虽生灭而实不生灭;虽不生灭而示现生灭。此之谓不住生死,不住涅槃。无住之旨。于是乎究竟圆满矣。
而其枢纽,即在观法缘生如梦如幻,了其皆空,所以无住也。故学人最要方便,应作如是观也。
作如是观,便是不废有为,不碍无为。自然而然,遮照同时。中中契入如如不动圆觉性海矣。
一部甚深经典,归到极平淡,极切近,四句偈中。一切众生,无论利钝,皆可随顺而入。此之谓无上甚深微妙法,百千万劫难遭遇。此之谓真实义。
此与序分所序穿衣吃饭等事,同一趣味。皆是指示道不远人,即在寻常日用中。须于寻常日用中,看得透,把得定。成佛、成菩萨,便在里许。所有自度度他等行愿,乃至礼佛诵经诸事,当视同寻常日用,造次颠沛弗离。而又行所无事。庶乎其近道矣!
故得此四句偈,不但全经在握,一切佛法在握,而成佛、成菩萨,亦在握矣。所谓一切诸佛,及诸佛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法,皆从此经出者。今乃知诸佛及法,皆从于一切有为法,作如是如是梦幻泡影露电等观出耳。
吾辈幸蒙佛恩,授此妙法。唯有一依此法,如是受持,如是演说。俾一切众生,皆作如是观,皆得证无生。乃足以少报本师之恩耳。
上来要旨已竟。至若梦幻等喻,其义甚精,甚细,甚妙。故作此观,便可证道也。兹当详细说之。
佛经中所说有为法之譬喻甚多。梦幻等喻之外,如乾闼婆城、水月、树橛、绳蛇、空花、兔角、龟毛、等等。其大旨,无非显示万法皆空之理。警告凡夫,不可认以为实。以破其分别执著,引令出迷耳。魏译金刚经,其喻有九。曰:一切有为法,如星、翳、灯、幻、露、泡、梦、电、云,应作如是观。秦译则约之为六。多少虽殊,理则一也。
六喻之中,梦喻为总。幻、泡、影、露、电,为别。皆所以明其如梦也。根性好者,一闻梦喻,便可明了缘生之法,当体皆空。因恐或有未了,故复说幻等五喻。五喻若明,当可恍然万事同归一梦矣。所谓梦者,缘生法之一也。古语云:日有所思,夜形诸梦。所思即其作梦之缘也。亦有并无所思而梦者,如世俗所言之托兆。则托兆亦其入梦之缘。故为缘生之法。
有缘必有因。作梦之因为何?意识(亦曰妄心。)是也。若无此因,缘亦无从遇矣。故曰至人无梦。盖有道之士,妄心虽未断,必已能伏。故梦少也。由此可知一切皆唯心所造矣。
可怜凡夫,梦时固是妄心。即其所谓醒时,亦全是妄心也。故其所谓醒,依然是梦。何以故?从来迷而未觉故。若其已觉,决不致但知梦中之悲欢离合,得失穷通为假。而又认所谓醒时之悲欢离合,得失穷通为真也。须知醒时之心,与梦时之心,既皆是妄非真。所以醒时种种境遇,或由计画而成,或出意料之外。与其入梦之或由于日有所思,或由于神灵托兆,其理由全同也。而转眼皆空,了无所得,亦复毫无二致。岂非醒时即是梦时乎。故警告之曰如梦也。乃迷恋其中,计较分别,执著不舍。真痴人说梦矣。故曰众生从来不觉也。今曰如梦,正唤其速觉耳。或曰如梦之理,说世间法,诚然不诬。而永明寿禅师曰:大作梦中佛事。何以佛法亦可作如梦观耶。此有四重要义,不可不知。约凡夫言,其义有二:
(一)佛法作如梦观者,不可执著之意也。佛法重在破我。若有执著,我何能破。故应彻底遣之。佛法尚不可执,何况世间法。
(二)学佛者为证性也。若不证性,便不能超凡入圣。而性体空寂,故一切修功,必应归无所得。方与空寂之性相应。佛法作如梦观者,令其勤修佛事,而归于了不可得。庶几能所双亡,智理冥合也。
约佛菩萨言,其义亦有二:
(一)佛菩萨皆是已觉之人。其大作佛事广度众生而能行所无事者,视之如梦故也。视涅槃如昨梦,所以不住涅槃,而大作佛事;视生死如昨梦,所以不住生死,而常在定中。
(二)菩萨作佛事者,自觉觉他也。至于佛位,觉已究竟,而仍作佛事者。因无尽之众生,尚在梦中。以同体悲故,不自以为究意也。故常行菩萨道,而现身于大梦未醒之众生中,而作佛事。所以永明曰:大作梦中佛事耳。
综上四义,可知大觉者视生死涅槃,本无可得。故曰:生死涅槃,如同昨梦。意谓,住于生死,固是作梦;住于涅槃,亦是作梦。必一无所住,乃为大觉耳。所以若住于所修之法,住于所说之法,住于所得之法,则皆是作梦矣。故本经主旨,在于无住。故曰:应无所住行布施,应离相发菩提心也。
总而言之。观一切染净法如梦者,意在通达一切有为法本无可得也。一心清净,有何可得乎?若有可得,即非清净矣。故应观一切有为法如梦也。
我世尊说法四十九年,而曰无法可说。又曰:我于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无少法可得。果地觉者如是。在因地修行者,亦必应如是可知。楞严经云:‘应当审观因地发心,与果地觉,为同为异。若于因地,以生灭心为本修因。而求佛乘不生不灭,无有是处。’有可得,生灭心也。观其如梦,了不可得,不生不灭也。当知梦即是有为法。若知其梦了不可得,而不迷不执。有为法便成无为法矣。
如字有味。未觉者,应观其所谓醒者,依然如梦,乃可以解脱一切,远离颠倒;已觉者,应观其所谓觉者,亦复如梦,又何妨现入华胥,游戏三昧耶。
总之,六喻皆是贯彻到底的。不仅为凡夫言也。二乘若知度生如梦,了不可得,便不致沈空滞寂。一类菩萨,若知上求下化如梦,了不可得,便可成佛。故作如梦之观,正是照破我、法二执之宝镜,度入大寂灭海之慈航。
由上所说,可知一切有为之法,皆是依心为因,托事为缘,因缘会合,所生之果耳。除因果外,一切乌有。而名之为果,郤又成因。说之为因,旋复招果。是即因果之本身言之,亦复毫无定形。故曰当体是空。譬如做梦,非不事相俨然,却是有即非有。故曰因缘生法,即假即空。故说一梦喻,已足了彻一切矣。
但以众生久在迷途。平日未尝不知世事如梦,乃一遇顺逆境界当前,仍复执迷,放不下去。且曰:过去事诚然如梦。若境遇当前,历历身受,不谓之实事可乎?故又告之曰:顺逆诸境,虽历历身受。其实皆如幻耳。幻者,佛经所说之幻术也。今世则名之曰戏。意若曰:汝见幻人幻术乎?幻出种种飞潜动植之物,岂不俨然似真。又如做戏然,粉墨登场时,邪正贤愚、悲欢得失、神情活现,能令人为之颜开,为之泪下。汝亦以为真乎?可因其悲喜无端,恍同身受,遂执以为实事乎?当知人生在世,亦复如是。一切遭逢,莫非妄识业缘之所变现耳。
世间即是戏场!一切众生,即是戏场中的各种脚色。当其锣鼓喧阗,非常热闹之候。有智慧者,便当自警,转眼即下台矣。此刻在此做这个脚色,不过为业力所牵,须了却一段缘法而已,岂可当真。譬如唱戏,既做了戏曲中一个戏子,必有夙因,方现此果。固然不能不用心唱做,误了所抱的目的`。然而断没有执著戏中所扮演之人物,当作自己者。戏子之目的为何?名誉金钱是也。做人亦然。今世来做这个人,不过暂充这出戏中一个脚色耳。戏子尚能不执所扮演者,当作自己。吾辈岂可误认所暂充之脚色为自己乎。当知因果难逃,因果可畏,既暂充了这个脚色,自然不能不用心唱做,以免误了目的。但切不可只认名利为目的。须认准自己本有之家宝,以为目的。家宝者何?自性三宝是也。
必应了了觉悟,做此假戏,既不可错了因果,牵累自性;更不可误认假戏为真,昧失自性。所以正当笙歌嘹亮,大众注目之时,便应自觉自悟,此一出幻戏,非我本来面目。誓当返我初服。庶几锣鼓收声,风流云散时,不致懊恼悲伤,手足无所措耳。故曰应作如幻观也。
世尊大慈,犹虑众生执迷不醒,以为一切人事谓之如幻,诚然非虚。然而抚念身世,终难放下。盖其意中,但能领会世事如幻。而犹认偌大的世界,及其宝贵的色身,为真实有,故放不下耳。因又告之曰:如泡如影。如泡,喻世界也。如影,喻色身也。何以故?所谓泡者,由于水为风鼓,激荡而成者也。而世界则由一切众生,于性海中,起无明风,造此共业之所结成。故以如泡喻之。所谓影者,由有日月灯光照之而现者也。而色身则由性光之所变现。故以如影喻之。此世、此身,既与泡、影同一缘生。可见身、世,亦与泡、影同一虚妄矣。岂可迷为真实乎!
此义楞严经言之最明。经曰:‘认悟中迷,晦昧为空。空晦昧中,结暗为色。色杂妄想,想相为身。’此段经文,是说觉性圆明,大而无外,小而无内。本无所谓虚空也,世界也,色身也。全由众生觉性障蔽。遂致本来圆明者,成为晦昧。晦昧者,所谓昏扰扰相也。既已不悟,乃反认晦昧为虚空。故曰晦昧为空。是则由其认悟中迷之故也。认悟中迷者,言其自以为悟,实则依然是迷。何以故?以其认晦昧为虚空故。虚空既是晦昧,复纠结此晦暗者为色。故曰:空晦昧中,结暗为色。色者,地水火风四大是也。正指世界及一切有情无情之色相而言。先认晦昧者为虚空,复认晦暗结成者为世界。更认色与妄想杂成者为其宝贵之身躯。故曰:色杂妄想,想相为身。首句认字,直贯到底。妄想二字,亦贯通上下。
何以误认?由有妄想故也。妄想者,识之别名也。受、想、行,为识之心所。故此中妄想之言,即指五蕴中之受想行识四蕴。想相为身之相,即上文色字。想,即妄想。一切众生之身,无非五蕴假合。故曰:色杂妄想,想相为身。谓四大之色相,与受想行识之妄想,杂而合之,成此幻身也。此段经文,明白开示、虚空、世界、色身,全由众生昏扰扰的妄想之所变现。妄想本非真实。刹那生灭。由其变现之身世,岂能真实乎!
人人皆知水中之泡,极其脆薄,最易坏灭。殊不知世界亦然。勿谓江山千古也。虽整个世界,未遽坏灭。然而陵谷山丘,桑田沧海,时起变化。足证时时在成坏中。此年事稍多者,所常经验之事。原非理想之谈。
且楞严又云:‘空生大觉中,如海一沤发。有漏微尘国,皆依空所生。沤灭空本无,况复诸三有。’有漏微尘国,有漏,明其必坏。微尘,明其其细已甚也。三有,谓三界也。此段经文,是说晦昧之虚空,在大圆觉海中,如海上之一泡。沤,即泡也。而微尘国土,更是依附海泡之物。泡若灭时,且无晦昧之虚空,何况三界耶!一切学人,常当观照此理。所认之虚空,尚是晦昧的昏扰扰相。尚且渺小如泡。何况世界,何况此身,何足算哉。岂可遗弃包含虚空,囊括三界之真实圆明性海。而认一渺小脆薄,成坏无常之浮沤乎。
至于影者,望之似有,考实则无。此身亦然,虚妄现有,考实则无。譬如镜中人影,因照则现。肥瘦长短,纤毫不爽。此身亦然,因心造业,循业而现。寿夭好丑,因果难逃。南岳思大师曰:净心如镜,凡圣如像。此明身之可见,因净心本具见性。犹如像之可见,因明镜本具照性。岂可因其可见,遂误认为实有!且净心之见性中,本无此身。不过见性发现之影耳。亦犹明镜之照性中,本无此像。不过照性发现之影耳。以上所说,犹是以幻身望于净心,明其为净心所现之影。若约幻身当体说之,亦复如影。何以故?除五蕴外,了不可得故。而且五蕴中之色,即是四大。四大既如浮沤。其余受想行识四蕴,又莫非虚妄。(名曰妄想,故是虚妄。)然则即五蕴本身,已了不可得矣。何况五蕴假合之幻身,其为似有实无可知。了不可得者,言其有即非有也。正如影然,但昡惑人眼耳。其实本空也。
一切凡夫所最执著以为实有者。识心、世界,及其自身也。今一一破其惑曰:识心如幻,(前言世间即是戏场,一切众生即是戏埸中脚色,莫非识心业缘之所变现,故曰如幻。)世界如泡,此身如影。身、心、世界,尚且虚妄非实。则其余一切有为法相可知矣。然而迷途众生,虽知身心世界非实。或犹因循怠忽,不能勤作如梦如幻如泡如影之观。因又警策之曰:如露如电。露则日出而晞,留不多时。电则旋生旋灭,刹那而过。所谓生命在呼吸间。当加紧用功,如救头然也。合此如幻等五喻观之。即是观于万事如梦,有即非有。故曰:如幻等五观,是别。如梦观,是总。
观此六喻,虽是观诸法空相。即是观如如之性。以性相本来融通故也。故观缘生,即可契入如如不动。故无为法性,从观有为法相如梦幻入手,便是两边不著,合乎中道。此义前已详谈。
今再以三性三无性说之六喻中随拈一喻,皆可明三性三无性之理。兹且约总喻如梦说。余可例知。
三性三无性,见于楞伽经,及法相宗各经论。此为相宗精要之义。佛说法相,原为明此。若不知注重,但向琐细处剖晰。虽将一切法相,剖之极详。未免入海算沙,失其所宗。当知三性三无性之义,学性宗者,亦应通晓。因此义贯通性相。若知此义,则于缘起性空,更能彻了。修持观行,更易得力。盖上来所说如梦观,尚是总观大旨。若依三性三无性之理观之,则更入深微矣。
何谓三性?(一)遍计执性,(二)依他起性,(三)圆成实性。遍计执者,谓普遍计较执著也。即性宗常说之分别、执著、攀缘、无明、妄心、妄想等。性宗亦谓之分别性。此是妄想,云何称之为性耶?意在明其虽是无明妄想,然为真心之所变现,非离真实性而别有也。但相宗名为遍计执性,是单约凡位说;性宗名曰分别性,则兼约凡圣说。圣位之分别性,是明其应缘示现,对机说法,丝毫不爽。似有分别,盖约众生边望之云然耳,非谓圣位尚起念分别也。当如是知。
依他起性,即性宗所说之缘起、缘生、性起。此正本性随缘现起之相用。相用原不离乎性体。若无性体,便无相用。故曰依他起性。依者,随也。他,指缘而言也。
圆成实性者。圆,谓圆满。成,谓本具。圆成字,约体说。明其本来圆满具足,非造作法。亦兼约相用说,谓相用为体所本具,净德圆满也。实,即真实。此即性宗常说之法界、真如、如如、真心、实相、圆觉、自性清净心等,其名无量。性宗亦谓之真实性也。
何谓三无性?(一)相无性,(二)生无性,(三)胜义无性。无字甚活。有非字意,有空之之意,即不可执著是也。
相无性者。众生于一切事物上,妄计有我有法而执著之。所谓遍计执也。殊不知遍计所执之我相法相,完全由于误认。譬如认绳为蛇。不但蛇相非实,即绳相,又何尝真实?故曰相无性。谓虚妄之相,非真实性。当体会性中本无有相,应不著相而无之,乃是性也。
生无性者。生,谓缘生。盖一切法,但依因缘聚会,假现生起之相耳。所谓依他起也。然则既为缘生。可见一切法,本无实体。体惟净性。恰如绳之生起,亦由因缘集合而有。绳非实体,其体乃麻。故曰生无性。谓缘生之法,本非真性。当体会缘生法虽以性为体,而于性体中无此缘生,应不著缘生而无之,乃是性也。
胜义无性者。真如之性,为一切法之本体,名第一义,亦名胜义。此性真实,众生本具,本来圆满,所谓圆成实也。然胜义亦是名字,如麻亦是假名。故曰胜义无性。谓胜义亦为名言,而非性也。当体会真实性中,本无胜义名字,应并胜义亦不著而无之,乃真实性也。
性宗立名略异。名相无性,曰无相性;谓不著相,方是真性。名生无性,曰无生性;谓不著缘生,方是真性。名胜义无性,曰无性性;谓性亦不著,方为真性。此义,正显相既离性而无体,性亦非离相而别存。于义尤圆。
故无性性,亦名无真性。谓并真实之见无存,乃是真实性也。又名无无性。次无字,空无之义。谓不著空无,乃是真实性也。
上来略释名义竟。当再约如梦之喻,以明三性三无性之理。
佛说三性三无性,所以显性、相之圆融也。诸有智者,必应明了三性三无性之理,以贯通乎性相。则能空有不著,合乎中道。
而本经令观一切有为法如梦者。因作如是观,便能洞彻三性三无性之理故也。换言之。若明三性三无性,方能彻底了然一切有为法之如梦。
兹故将如梦之义,与三性三无性之义,合而演说之。以期于此二义,皆得彻了。至于幻等五喻,原是说以证明如梦之义者。故虽仅约如梦而说,而于义已足。
当知清净心中,本来离相。是谓真实性。犹之心若清净,便无梦相也。但因真性以随缘故,现起身心,(此谓妄心,即是识也。)世界等相。是谓依他起性。无异入眠时,随缘而现梦中境相也。乃凡夫之人,以不明一切有为法,既是缘生虚相,生本无生故。遂致计较执著,认虚为实,是谓遍计执性。正如愚痴之辈,以不知梦为缘生虚相,有即非有故。而执梦境为真实也。
是故若知梦中境相,皆是一心之所变现,有即非有者。当知无相性,亦复如是。
夫一切法,莫非心造,故称有为。然则有为之法,既皆心造。可见心性乃真实体。一切有为法,不过依心托事,随缘现起之相耳。所以凡所有相,皆是虚妄。岂可执以为实乎!若其执之,是迷相而昧性矣。何以故?性本无相故。
若知心本无梦。但由妄想熏起。而妄想本虚,所以由其熏起之梦,有即非有者。当知无生性亦复如是。夫一切有为法,既是缘会假现之生相。可见性体中,本来无生。故一切有为法,既不可执以为实。即其缘生之虚相,心中亦不可存。若其存之,依然昧性。何以故?性非缘生故。
若知梦时心,与醒时心,并非二心。但由睡眠之故,名为梦心。实则非梦心外,别有醒心者。当知无性性亦复如是。夫妄心、真心,本来不二。但由无明不觉之故,名为妄心。若无明、明,而不觉、觉,妄心便是真心。犹之若不入睡,梦时之心,原为醒时心也。故修行人,不可于妄心外,别执有一真心。换言之。即是不应灭色以明空,灭相以见性。若其如此,仍复昧性。何以故?不著于性,乃真实性故。所以者何。苟有取著,便为我相我见,而非自性清净心矣。
上来所说,是以如梦之义,说三性三无性。则三性三无性之义,彻底洞明矣。即复以三性三无性之义,说如梦。故如梦之义,亦可彻底洞明也。综观上说三性三无性之义,可知要紧功夫,惟在不起遍计执。则依他,便是圆成实。何以故?于性相皆不计执,虽炽然现相,而心固无相也。虽示入生死,而性本无生也。计较即是分别,所谓第六识。执著,所谓第七识也。此即无明不觉。此即我见。
故本经唯一主旨,在于无住,以破我也。综观上说如梦之义,可知作如梦观,是贯彻到底的。即是由粗而细,由浅入深,从初修至于究竟。一切行门,皆不外乎此观。盖说一梦字,以喻无明不觉也。复说一如字,则喻无明不觉,似有实无,性本非有。精极、确极。不但此也。如梦者,似乎做梦也。似乎做梦,正显一切有为法,是有即非有的;亦显一切有为法,是非有而有的。观其有即非有者,不可著有也;观其非有而有者,不可著空也。故如梦之言,不是但令观有如梦,乃令并观空有一切如梦。果能于一切有为法,有即非有。何妨于一切有为法,非有而有。此之谓大作梦中佛事。学人初下手,便作此圆顿妙观。则既不执实,亦不执虚,且不执无。即是本经所说无我相、无法相、亦无非法相。一空到底矣。于是虽涉有,而不住有。虽行空,而不住空。故能中中契入无相无不相之实相。则如如不动矣。
盖不住,而涉有行空,正所谓即止之观也。行空涉,而不住,正所谓即观之止也。故作如是观,便是止观双运,便能定慧均等。则如是而证,便能达于寂而常照,照而常寂。寂照同时。故曰一切诸佛,从此经出。
总而言之。一部金刚般若,无住妙旨,全在不取于相如如不动上。而欲达到不取于相如如不动,全在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上。一切学人,当从此观,随顺而入。此观,正是金刚慧剑,无坚不摧,无无明烦恼而不破也。故应如是演说,如是受持。永永流通此绍隆佛种之无上大法也。
(丙)次,正结流通。
【佛说是经已。长者须菩提,及诸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闻佛所说,皆大欢喜。信受奉行。】
佛说此经已者,谓甚深经典,说已究竟,无义不彰也。已字正与下文欢喜奉行相呼应,以显机教相扣,大众皆能闻斯行之之意。且显信奉流传,永永无尽,虽名曰已,而实未尝已之意也。
长老为当机众,故首列之。次列四众者,皆是佛门弟子也。比丘,(义为乞士破恶怖魔等。)比丘尼,为出家二众。尚有未受具足戒之沙弥,(沙弥之义为息慈,息恶行慈也。又为勤策。)沙弥尼,亦摄在内。优婆塞、优婆夷,此云清信士、清信女,亦云近事男、近事女。谓清净三业,信奉道法。堪以亲近三宝,承事供养者也。是为在家二众。在家人欲入佛门,先须请比丘,授三皈依。若无比丘,可请比丘尼。此为正式入三宝门。可名佛弟子。亦名三宝弟子。继受五戒,则名优婆塞、优婆夷。若未受五戒,不堪此称也。再进,可受菩萨戒。菩萨戒,有普为出家在家同说者,如梵网经所说之十重四十八轻。有专为在家二众说者,如优婆塞戒经所说之六重二十八轻。若在家人,自审能一一如出家人,可与出家人同受。否则不如受六重二十八轻。因受戒便当奉持。倘受而不持,招罪不小。必应细意审量而后受之。受菩萨戒后,则称菩萨戒优婆塞、优婆夷。若尚未正式三皈,只称信士、信女。不称佛弟子,及优婆塞、优婆夷也。优婆塞、优婆夷,皆可讲经说法,而为法师。惟不可为皈戒师。因自己未受具足戒之故。三皈依,即是戒也。今世有向在家善知识请求皈依者,此误也。当知请求皈依,乃是请求为传三皈依戒。此事只可向出家善知识请求也。若向在家善知识请求讲经说法,为其弟子,依以为师,则固无不可者。如其志愿真诚,堪以教化。善知识亦不宜一味峻拒也。无论聚会之所,或在道路间。在家二众。当敬让出家人居前。虽出家在家,同为佛子。然以次第言,比丘譬若长子,次则比丘尼、沙弥、沙弥尼、优婆塞、优婆夷,不可紊也。
当知出家者割舍恩爱,远离尘俗,已在住持三宝之列,岂在家二众,混身五欲拖泥带水者所可及。故应尊重。即破戒僧亦不可轻视。何以故?当知出家之戒,繁密严重。比丘具足戒有二百五十条。比丘尼具足戒有三百七十余条。少不经意,便已侵犯。奉持二字,谈何容易。即沙弥、沙弥尼,亦受十戒。比在家人已多一倍矣。岂可轻作讥评。果深知其言行相违,或不守清规,敬而远之可也。此遵佛制,所谓默摈是也。默者,不扬其过。摈者,疏远之意。即对在家二众言行相违者,亦应如是。此是修行人应守之本分,不可忽也。
总之,若欲佛法昌明,必须出家在家众中,皆有道高德重为众所服者,以为领袖。且须政治清明。政府中主要之人,亦能信奉三宝。互相维护而整饬之,始克有济耳。依佛制,出家人若违佛法,即归僧中领袖大德,依佛律治之。倘犯国律,亦须经其领袖大德同意,先令还俗。然后方可依世法治之。而尤在披剃时,严选资格。乃为正本清源之道也。
娑婆为一大千世界。其中有十万万四天下,十万万六欲天等。况佛说法时,十方无量数世界菩萨、天、龙、来赴法会者,甚多甚多。故曰一切世间。说一天,及修罗,即摄八部。此中人字,通指四众以外之人也。不说菩萨者,其义有二。(一)此经说在大般若法会之第九会。前会已详列菩萨矣。此故略之。(二)此经是为发大乘发最上乘者说。可见在会者,皆是发无上菩提心之菩萨摩诃萨。故不别列也。
皆大欢喜者,闻此大法,心开意解。是为欢喜。且知信受奉行,便是荷担如来。当得菩提。成佛有望,非同小可。故大欢喜。在会法众,无不如是。故皆大欢喜也。
信,即信心不逆之信。受者,解也。即深解义趣之解。因其有不逆之信,深解之受,所以奉行。奉者,遵奉。谓遵依经中所说之义趣。行字,兼自利利他言。谓自己既遵奉而行。复广布此经,为人演说。令一切众生,无不皆大欢喜。如是信受,如是奉行。务使慧水长流,法脉永通。传之尘劫而无滞,普及万类而无遗。则遍法界,尽未来,有此经处,便是佛说法处。前云佛说此经已,不过约一时之事相言之耳。结集者之意,在于一切大众,依教奉行,佛种永永不绝。则我世尊之说是经,固永永未有已时也。不但结集本经者,具此宏愿。我辈今日说者、闻者、发起此法会、维持此法会者,亦无不皆大欢喜,信受奉行,同具此愿也。具有此愿,乃为真信受,真奉行,真欢喜。此正吾辈报佛恩处。不慧自愧于此深经,未尽演说之量。不过大海中说其一渧耳。然而即此一渧,已具全海之味。唯愿诸善知识,从实信而入净信。于有为而证无为。以此行愿,庄严佛土,化度有情。便可即身成佛。岂止决定生西已哉。
1、意粗性燥一事无成,心平气和千祥骈集。
2、以前种种譬如昨日死,以后种种譬如今日生。
3、有才而性缓定属大才,有智而气和斯为大智。
4、对失意人莫谈得意事,处得意日莫忘失意时。
5、行欲徐而稳立欲定而恭,坐欲端而正声欲低而和。
6、只是心不放肆便无过差,只是心不怠忽便无逸志。
7、居处必先精勤乃能闻暇,凡事务求停妥然后逍遥。
8、凡为外所胜者皆内不足,凡为邪所夺者皆正不足。
9、缓事宜急干敏则有功,急事宜缓办忙则多错。
10、善用威者不轻怒,善用恩者不妄施。
11、天欲祸人先以微福骄之,天欲福人先以微祸警之。
12、缓字可以免悔,退字可以免祸。
13、临事须替别人想,论人先将自己想。
14、事当快意处须转,言到快意时须祝。
15、处逆境心需用开拓法,处顺境心要用收敛法。
16、金无赤金,人无完人,天然的`宝玉总带斑点,只有人造的才会洁白无暇。
17、不近人情举足尽是危机;不体物情一生俱成梦境。
18、任难任之事要有力而无气;处难处之人要有知而无言。
19、以冰霜之操自励则品日清高,以穹隆之量容人则德日广大。
20、自责之外无胜人之处,自强之外无上人之术。
21、总拿自己的优点与别人的缺点比较,越比越会感觉不顺眼,越不顺眼越会感觉上火。
22、隐忍别人的缺点。
23、以切磋之谊取友则学问日精,以慎重之行利生则道风日远。
24、多以自己之长善补别人之短,多看别人的长处,越看越会顺眼,越处越会融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