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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域风格言情小说

时间:2025-05-10 21:58:24

梦里花落知多少读后感 篇1

在脑子里总留着三毛不食人间烟火,与众生不同的印象。于是感觉,三毛大概是孤僻的吧,是不与世隔离的吧,是傲然于世的吧?然而,读完《梦里花落知多少》之后,却发现,自己是大错而特错的,她拥有那么多朋友,莫不是她的性格是随和的吧。

她怎么会有那么多的朋友啊?西班牙的,岛上的,台北的,美国的,瑞士的,非洲的……她的朋友,可真称得上是五湖四海的了!每一个朋友都像亲人一样,思念着、牵挂着三毛。在三毛回台北的时候,岛上的人不舍,一直叮嘱早些回来;台北的朋友争想打电话相约,每日必有应酬。三毛回岛处理房子,岛上的朋友早早替也打扫了空了三年的房子,替她把车洗净打了腊。三毛去美国学习英文,在那里跟里的每一个人都成了朋友,在她离开的时候,万分不舍,为她办了一场离别派对。处处是朋友,处处是真情,处处是眼泪,却都是一份真正的牵挂,一份的挚爱!

因为三毛是洒脱的,视钱财为身外之物,慷慨送人,所以,必得许多朋友。三毛去处理岛上的房子,将家中许多收藏尽相送给朋友,物尽送于合适之人。至于房子,更是比市场半价还低的价格半卖半送给一见就有好感的一对夫妻。

而更因为三毛是重情重义的人,所以,才得许多真朋友。有一对夫妻朋友,丈夫失业,老婆失明,家境窘迫。三毛,留出了自己的旅途花费之后,将钱悉数留给了他们。替朋友照看小孩子,急人所急,救人所难,正是三毛获得那么多爱的真正原因了。

我惊叹于三毛的出世,不为名利、金钱所困,依照自己的本心去生活。可以把自己锁在屋子里二人不见人,静静地修改一条裙子。可以随心四处飘流,过自己想过的生活。我又钦佩于三毛的入世,对父母的牵挂,让她放弃了随荷西而去的念头,决然立念跟父母住在一起,做一个孝顺的女儿。虽然最后仍以丝袜绕颈而亡,却也有过与父母朝夕相处的美丽日光。所以,三毛的父亲也理解三毛对生命的认识,同意她的燃烧。

三毛是一个奇女子!她的文章,每个字里都渗透着浓浓的情,浓浓的真,浓浓的奇。真想学一份三毛的洒脱。但也正是这样,三毛于我,是一个向往的梦境!

梦里花落知多少读后感 篇2

书单里第一眼注意到的就是这本书的书名,我是容易被书名吸引了人,带着兴趣我去读了这一本《梦里花落知多少》。

我之前并不知道三毛这位作者,我看书会有习惯,看这本书前会去查作者的故事,再联系到他所写的书,因为写作是一个蛮神奇的东西,自己笔下的东西总是会跟自己有联系,因为写作是自己记录下来的感情,故事,经历。

了解了三毛的生平,知道了这本书是记录她丈夫死去之后的生活,从消极渐渐重新振作的一个过程,我个人还是蛮喜欢三毛,欣赏她的才学,喜欢她作品里的那种淡淡悲情。这本书总是透露着她丈夫死后她的无奈,绝望,崩溃。她与荷西是挚爱的,荷西的死打碎了她所有的想法,她一直纠结于生死之间,关于她最后自杀事情众人也舆论不一。

这本书是一个梦,一个不太美的梦,但又是一个很美的梦,这本书在我看来是三毛追忆她的挚爱,也算是她的精神寄托吧。我是一个消极主义者,我曾经很想抛弃我自己的想法,因为有时候蛮辛苦,一个人失眠到天亮才睡着的感情其他人永远不明白,就像我不可能知道三毛真正的想法也不能说自己读的懂她,毕竟只有自己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但我自认为还是蛮幸运,因为我碰到一个人,是个特别乐观的人,我曾经很害怕,把自己的那些病态想法告诉别人,害怕别人会远离自己,但是无人倾诉很难受,但是他不一样,我曾说我想抛弃消极的想法,他跟我说其实没关系,想法这种东西是一个人本身就会有的东西,消极没关系,因为还有一个乐观的人在身边。

我相信荷西对于三毛就是这样,所以荷西死亡之后三毛才会崩溃,才会悲痛欲绝。曾经有一个懂自己想法的人多好,在荷西走之前,三毛还是一个普普通通幸福的妻子,对生活充满了乐观向上的态度,荷西走后,三毛一个人孤独地活在世上,在我看来她已经把生死看得很透,我去了解过三毛在她的作品中也有提及过关于这一类的问题,其实仔细品读三毛的作品,能很明显的发现文风的改变,一件事情对一个人的影响还是蛮大的,三毛真是算是一个很有胆识的女人,就是那种不戴头盔就敢去骑摩托车浪的类型。虽说后面的三毛慢慢开朗起来,从阴霾走出,变回曾经的那个三毛,但是丈夫的离开还是让她看透了许多东西,她还是选择了终结自己的生命,也许,自杀对于她来说,也是一个很美的决定,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碰到这样的事情,只是每个人做法不同,也许她是想,在天堂依旧与荷西相守。

在那段时间的三毛是她作品的巅峰时期,毕竟看透了太多世间苍凉,希望三毛在天堂能像我想象般幸福。

梦里花落知多少读后感 篇3

最近心血来潮,从手机上下载了《梦里花落知多少来看》。我知道我很过时了,这么久远的书现在才想起来看。其实以前不是没想过要看,说好看的人很多,我也心痒痒。但是因为种种原因拖到了现在。下面说说我对这本书的感想吧!

怎么说呢,从看第一章开始,字里行间透漏给我的就是一个“悲”字。虽然有些话会弄得人捧腹大笑但是还是超脱不出一个“悲”字。

从那个场景开始呢?应该是从顾小北第一次出场吧!不知道为什么,第一眼看到顾小北,就觉得我可怜他,我同情他。很善良的一个人,从前也爱着一个很善良的人,看到他和姚姗姗在一起的时候总是会觉得:为什么这么好的一个人总是被欺负呢?从前他跟林岚在一起的时候虽然也是被欺负的,但是总是能觉得心里暖暖的。但是姚姗姗只是单纯的欺负他给林岚看的。强扭的瓜不甜也许就是这种感觉,读者看的也窝心。

再说谁呢?林岚吧,说道林岚就要讲到闻靖了。在我的感觉,她们两个就像是任性的小公主一样。出身好,学习好,够哥们够义气。的确是,林岚和闻靖其实都是幸运的,因为在她们的身边有很多爱他们的人。就拿林岚说吧,从前是顾小北,现在是陆叙,接下来又有程少枫,还有一只爱她的爸爸妈妈,还有一直站在她背后的闻靖。她受过伤,但是总是在关爱下愈合了。我想世界上不会有这么幸运的人。闻靖,蛮可悲的人,同样的身世背景却只能站在林岚的后面。为了林岚两肋插刀也在所不惜。宁愿自己受伤也不愿林岚受一丝一毫的伤害,即使自己的男朋友被抢了也没有一句怨言。不过还好她身边有个武长城,一个懂她,知她,爱她的武长城。

整本书就给我一个感觉:很多事本不该发生的,因为有了林岚,所有的是都发生了。当初如果她不跟顾小北分手,就没有后来的姚姗姗。如果白松没喜欢过她,也不会有李茉莉,也不会吸毒,贩毒,毁了自己的一生。如果不是她想着让微微和火柴见面,火柴也许不会进监狱。如果不是因为她,闻靖也许不会趟李茉莉的那趟浑水。如果陆叙不喜欢她,不跟她讲要娶她回家,也许也不会白搭了自己的姓名。林岚的确就是一事儿精,一个惹了很多麻烦却能全身而退的事儿精。

结果怎么样了呢?闻靖变了,从前的活泼开朗不见了。陆叙死了。火柴进监狱了。白松吸毒了。而姚姗姗依然是姚姗姗,她比谁过的都好,都风光。李茉莉还是李茉莉,装的可以的李茉莉。怎么样呢?林岚的热血没有救到她身边的任何一个朋友,反而让仇人一个比一个风光了。

也许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吧,但是小说毕竟是讲故事,而故事永远不会发生在现实里。我相信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事儿精能全身而退,没有一个事儿精身边会有这么多真心爱她的人。因为,现实比小说要残酷不知道多少倍!

梦里花落知多少读后感 篇4

刚开始看的时候很欣赏作者的文风,虽然再继续往下看也很欣赏作者的文风,但是眼泪开始在眼眶中打转转,不禁想掉下来,这是因为感动的缘故。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让我刻骨铭心。评价这本书只有两个字:悲伤。

我喜欢她的个性,欣赏她的爱情,佩服她的勇气。荷西的死早已带走了她生的勇气,那六年的快乐时光已成她最重要的回忆。回忆已是她想念荷西的重要宝物。他最后一次自伤终于成功了,她非常的高兴,因为她可以重见荷西的笑脸。她扑进了死神的怀抱之中。

三毛在死亡的道路上含着微笑,因为他知道自己又迎来了一个快乐而又幸福的生活,家庭!

人生能有几时回;能有几个是露出微笑走下人生的道路;能有几个只有成功没有失败的。要用微笑去面对生活;要用自己的实力去摆脱困难;要用毅力去克服恐惧的心理。其实人生的短暂让人猝不及防。有些人想活,却因为一些突如其来的灾祸就结束了这条生命。但是有些人却不珍惜。人生到底有多难?至今还是个谜。

风在林梢,鸟儿在叫,我们不知怎样睡着了,梦里花落知多少¨¨¨

因为书的内容也并不完全连贯,在我的观感里,前面都是三毛讲自己的感情,最开始几篇小文里是对父母的爱,对朋友,对世界的爱。后面大段大段梦境和现实,全是围着荷西转的。三毛的小说,不叫小说,只能说那是对她真实生活的真情纪实。

三毛她何止不单纯,却也一定有自己的经历和磨练。但至少我相信单纯的人在严密的逻辑思维推导下往往会很快的相信,而不是井井有条的拿着自己旗帜鲜明的观点作比对。以后若有机会,要再好好读读三毛生平方面的书,虽然还没开始看她的作品,却多少有点体会到为何那么多人称她为谜一样的女子了。

让我从她身上学到了很多东西三毛的善良,坚强。三毛本身就很强大,只是拿给大家看的,当然也是真实的,她痴情。有时我们只是看到她我行我素而快乐从容的一面罢了,我们或许可以欣赏一个人的一个侧影,却绝不可能只拿一个平面画卷作为立体雕塑的目标。

梦里花落知多少读后感 篇5

有这样一个女人,她有着孩子般纯净的笑容,淡淡的酒窝荡漾开来。乌黑的长发散散的披在肩上,她穿着长长的麻布裙子,总是在世界各地留下她的足迹。这个爱着撒哈拉大沙漠,爱着落日,爱着大海的女人,三毛,我深深地爱上了她,爱上了她的书,爱上了她的文字,爱上了她的生活,爱上了她的生命。

第一次读她的书,《梦里花落知多少》。她用最平凡的文字写着最平凡的故事,记录着生活的点点滴滴。却深深地感动着我的心,她的文字,让我的心化成一片温暖的海洋,海鸽轻轻掠过,留下轻轻的涟漪,勾起我心中最柔软的角落。让我的眼泪,一滴一滴,落在冰冷的手背上。

三毛的丈夫,荷西,一个有着大胡子的西班牙男人,悄悄的去了另一个世界。三毛受伤了,看着她忧伤的文字,让我的心,好痛。六年的幸福生活,像一股轻烟,消逝不见。三毛每日每夜呼唤着荷西,每天都去坟场陪着他,抚摸他的名字:荷西。马利安。葛罗。这本书就是讲的荷西去世后三毛的生活。

三毛是一个浪漫的人。她把自己的家布置的很有情调,就像一个一尘不染的童话世界。三毛是个流浪者,流浪是一个梦幻,美丽,又略带忧伤的词。它是三毛梦想中的人生,与荷西深刻的感情,便是在流浪中日积月累的。这是一对紧紧相拥的浪子,这是一段风尘仆仆的爱情。三毛,总是在海边看落日,静静思念,像一个美丽的天使,有着真诚的心,有着浪漫的爱情,有着完整的人生。

三毛是一个孤独的人。在丈夫走后,含着泪水的眼睛凝望夜空,追寻属于荷西的那颗闪亮的星。墓地里沉默的三毛,陪着黄土下的荷西一起寂寞。靠着墓碑,如同靠着荷西宽大的肩膀,如同往日的年华,安静而美好。那张双人床上留下了三毛一个人,孤独的影子游离在若隐若现的灯光下,一地的碎片散落。让我的心,颤动。

三毛是一个坚强的人。面对朋友总是带着温暖的微笑,总是关心着那些善良的人。在荷西走后,她坚强的挺了过来。不管她曾经感受过多么透彻的疼痛,但是现在,出现我们眼中的三毛,依然会乐观的生活,依然会有甜美的笑声。深深体会到三毛在那种经历过大刀阔斧的伤痛后仍然能够平淡,乐观地面对一切的态度所表现出来的隐忍。”爱到底是什么东西,为什么那么辛酸那么苦痛,只要还能握住它,到死还是不肯放弃,到死也是甘心。”三毛,爱就是在你爱的人离去后,你仍然能够平淡坚强的活下去。

洒脱的三毛,诗意的三毛,传奇的三毛,善良的三毛,睿智的三毛,自由的三毛,在我心中,永远的生活着。她虽然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但她已经有了一段美丽的生命。她清新淡雅的文字,让我在有微风轻轻吹来的夏夜,慢慢的读,静静地笑着流泪。

这段美丽的生命,让我永生难忘。三毛,在天堂,还过得好吗?你一定找到了幸福的归宿,一定还在寻找人生的真善美。

梦里花落知多少读后感 篇6

《梦里花落知多少》是三毛的作品,它让我感动。每次读它,我都忍不住泪流满颊。现在我哭懂了,读懂了三毛想通过这篇文章所表达的感情。

三毛深爱着荷西,通过文章她把爱的快乐、真挚和失去爱后的痛心、悲寂传递给读者。在三毛的文章里,有让读者喜悦的,也有让读者哀伤的,她也许还来不及知晓读者已读懂了她的心、她的痛,却消逝在梦境里。我反复读,每次用心去感受,用爱去品位,才知《梦里花落知多少》是作者心里真实的梦,随着花落人去,不知有多少泪。

三毛和荷西从交往到结婚,到离去,平凡的夫妇,平凡的生活,却有不平凡的感情。生死真是一片茫茫,失去了另一个的日子又是怎样的岁月!是的,就是那个秋天,荷西睡去了,留下了孤独的三毛。荷西的灵魂埋在那黄土下面,那个花夜,三毛只能靠着那个上好新漆的十字架,慢慢地回想,慢慢地在心里落花。在三毛的内心深处,埋着一棵桃树,在春的尽头落花了,因荷西的不幸离去,而惨浅。六年的夫妻竟在一瞬间花落人亡。中国回来后,三毛穿着荷西生前最爱的彩衣再次来到他的墓前,用油漆一遍遍把十字架刷的新亮,用签字笔一次次填过木槽缝上的“荷西。马利安。格罗,安息,你的妻子纪念你”。三毛哭诉着“埋下的是你也是我,走了的是我们,不忍留下你一个人在黑暗里,我将用残生的岁月陪伴你”。读到这里,我已忍不住泪流满面。

文章一开始谈到欢乐愉快的事,是为了给文章做铺垫。中间部分说到荷西去了,最后点题,“还记得当时年龄小,你爱谈天,我爱笑。有一回并肩坐在桃树下,风在林梢鸟在叫,我们不知怎么睡着了,梦里花落知多少。”这既是现实,又是梦幻。所以《梦里花落知多少》表达的意义,一是对荷西的一种真爱;二是对读者的一种真正的信任;三是希望,真切地希望别人能够懂她,懂得她的那份悲伤,那份痛心和寂寞。文章有六处提到“我爱你”,这句让荷西等了十三年的话,只有三毛和荷西才能够体会、感受的真情。没有了荷西的日子,三毛却是痛不欲生,万箭穿心的痛刺透全身。那个噩梦也日日夜夜伴随着她,纠缠着上来。我想,三毛去了,三毛是靠着那棵桃树宁静地睡去了。

梦里花落知多少读后感 篇7

读高中时看了郭敬民的《梦里花落知多少》这篇小说,是几个好友强力介绍给我看的!沉闷的读书环境下,每天面对着的都是枯燥的课本,试卷,让人的精神面临崩溃。于是当刚拿起小说时,那趣味的言语就深深的吸引了我,让我爱不释手。看完之后,觉得这就是生活,极具戏剧性的生活,极具讽刺意义的生活,让我无可奈何地甘拜下风。

最崇拜小说里陆叙这个人物,他喜欢上林岚而林岚却不喜欢他。他不想伤害闻靖而和闻靖分手。因为他知道自己破坏了两个姐妹之间的友谊,站在林岚家外面挨了林岚一花盆。林岚去上海,他呆呆的站在那里,希望林岚在通道口回次头,却失望的发了短信。但他还是毅然从北京到了上海去陪伴林岚。他跟着林岚身后,看着林岚哭泣醉倒在长椅上,心痛着。因为微微的事,火柴爸爸唐先生差点要了他的命而他却在高兴,他高兴是因为林岚那刻打给电话的是他而不是小北。他是个好男人,很好的男人。

小说里的女主角林岚,是个外表坚强内心柔软的女人。6年前刻意的安排得来小北6年的深爱。6年后一次次的在小北面前坚强的忍着了眼泪,但终究还是当着小北的面哭出来了。当她知道小北和姗姗订婚后,冬天下雪的夜晚,醉倒在她和小北当年刻字的长椅上,放肆的哭泣,也消除不了她心中的疼痛。6年的爱,不是说忘记就会忘记。事后还心里祝福着小北和姚珊珊。对陆叙一直因为心里有着小北而不能接受,亦因为对闻靖的内疚也不能让她接受陆叙。当她意识到陆叙也许是一生最爱她的人时,已经晚了。陆舒死了,因她而死。

整个小说里最没想到的是陆叙死了,如果陆叙只是刻骨铭心地爱着林岚,而林岚还在爱着顾小北的话,我是不会祝福他们走到一起的,因为真正永久的爱情是需要两个人共同经营的,有句话“爱情里没有第三者”。我觉得当林岚也渐渐把爱转到陆叙身上的时候,他们应该幸福地走到一起的,可陆叙却死了,而且是陪着林岚出了车祸,最后还被林岚开玩笑的一巴掌拍死了过去,太具有戏剧性了吧,太离谱了吧,也太假了吧。”难道,青春必需愚昧,爱必得忧伤”。生活还要继续,伤痛也要过去,林岚算是找到幸福了吗?我还是希望她幸福,希望闻婧和武长城平平静静地生活,希望火柴改过自新心灵得到洗礼,希望白松能够戒毒不再沉沦,希望他们每个人在付出青春的代价之后,都能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生活,属于自己的幸福。

梦里花落知多少读后感 篇8

三毛的《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里讲了她失去丈夫荷西之后的生活,从低沉失落、极度的痛苦到慢慢走出来的蜕变,这个时期也算是三毛写作的高峰期,她勇敢的慢慢的去接受这个事实,失去了至爱的人。虽然这部作品看起来很平凡很平淡,似乎没有其他作品那么的华丽,而是用朴实的语言在记录心中最真实的想法以及发生在自己身上的点点滴滴,正因为这样,所以我深深的被这本书的内容所吸引。它是那么远却好像又那么近,好像我也进入了三毛平淡而不平凡的生活中一样。

本来荷西开始追求三毛,三毛是一点也看不上荷西的,但慢慢的,时间的过去,这个固执的女孩被荷西所打动,他们一起创造属于他们的生活,幸福生活。即使他们也过得很紧凑,但是却很快乐。这或许也是三毛所向往的,也只有荷西可以给到她这样的生活。《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中,很多次三毛都试图用死亡来结束一切,来了结这么痛苦不堪的日子,她一次次与自己的内心作斗争,她的朋友们很关心她,也在努力的帮助她,似乎全世界到处都有她的朋友,到处邀请她去玩,可是基本都被她拒绝,她想要安静,安静得一切像死寂一般,她只想去那个岛,那个她和荷西最美好记忆的地方,那里有他们一起建造的小屋,有荷西对她的疼爱,有日落后他们一起搭房的身影,有她等待荷西做工回来的焦急,有她平淡的生活。

书里她就用了这些平平常常的故事来记录了她那段快乐与痛苦,她不怕死,她愿意去陪荷西,但是在台湾的父母,西班牙的朋友……这些她也割舍不下,她一天天这样孤独的活着,没有荷西的日子,她很伤心,很寂寞,很孤独。他们的爱情故事一下子把我拉入其中,这样的爱似乎与今天宁愿坐在宝马车上哭的“爱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们的爱是那样的自然,那样珍贵,那样唯一,那样永恒,那样刻骨铭心,那样无与伦比。

没有华丽的言语来记录,来表达,但正因为这样它是那么吸引人,也引起人们的反思。爱情到底是什么?其实简简单单去大胆爱就好,没有那么多甜言蜜语。三毛,不需要沙漠里太多水,只要能够与荷西生存就够了,不需要生活中太多钱,只要能够与荷西生活就够了,简单写写作。

失去荷西这对于三毛来说是个莫大的打击,失去至爱,就像在黑暗的冰窖里前行,没有太多的`氧气,似乎快要窒息,却依然活着,痛着。并且还每天面对那么多读者的来信,许许多多的见面会,许许多多的饭局,这些都快把三毛压得快要断气,在痛苦下依然强颜欢笑,三毛当然做不到,因为她是随性的,她是自由的,她勇敢的,坚强的一次又一次的鼓励自己,让自己一步一步走出来,走出这段阴影,用与荷西的美好回忆,点点滴滴,来鼓励自己,来支撑自己过剩下的日子。

向着阳光的每一天总还是会好点的,或许这就是三毛向我们诠释了什么是爱一个人就要好好的活下去,而不是一直在痛苦中折磨自己,这就是他们爱情的伟大吧,《梦里花落知多少》里,三毛与荷西的爱情也正是现在社会所缺少的美,一些人们只在追求物质上的单一而忽略了精神上的丰满,喜欢一个人是用心去爱她,用再多的物质它还是物质。没有丰厚的嫁妆,朴实的动物头颅也是宝贝,也依然可以表达对一个人的感情,也可以很灵动。

《梦里花落知多少》是三毛想要的安静,里面是三毛笔下勾勒的她认为的世界情感,她是无拘束的自由鸟,我们要想与她一起去回忆那段美好,需要做的就是静静去聆听她,留一份安静给她,不去吵闹的胡乱评论她的作品,她的生活,她的安静。虽然,现在的我还没有深深的了解三毛的内心,但至少她给了我痛的感觉,让我也似乎很向往她的那种生活,那种不顾一切,那种自由。这种疼痛很美好,也教我在成长,在学习。不管遇到什么问题都真实的面对自己的内心,勇敢告诉自己,自己到底想做什么,想要什么。这部作品,简单却让我心一直牵挂,记忆深刻。想与三毛体会自己心中的三毛故事。

梦里花落知多少读后感 篇9

看似爱情的小说里面既没有写什么天荒地老的爱情,也没有写什么感天动地的亲情,有的仅仅是一种友情,一种天长地久的友情,一种无私奉献的友情,一种被“爱”包围环绕的友情!林岚和闻婧的友谊让我羡慕,嫉妒,更让我感动。

《梦里花落知多少》的故事从主人公之一林岚的口中讲述,在一群北京年轻人间展开。故事讲述的这群年轻人中有出生富贵的高-官子弟,有独闯天下的广告界精英,还有生活在社会暗处的坐台小姐,他们年幼时,因为单纯真诚的情感和无忧无虑的生活而结为好友,可以不在乎背景的悬殊,职业的优劣。而初涉社会后经历的波折、跌荡,如爱情的不再纯粹、好友的背叛和出卖、社会的认人为权……都使这些原本率真、天真的心经受一次又一次的重创。这群曾经热情洋溢、共同欢笑的朋友就这样在走向成熟的过程中经受着各种磨难,更确切地说应该是考验。这甚至改变了他们各自的人生命运。结果善人个个受到了磨难,甚至撒手人寰,恶人却落个称心如意。我再为此愤愤不平的同时,也感到了世事的不定和无奈。最终似乎是在天意的安排下曾经总是簇成堆的朋友们分-裂成为了一个个坚强的、成熟的个体,独自继续着只属于自己的人生道路。那些曾牵动着自己喜、怒、哀、乐的某某某,终究变成了自己生命中的一群过客。

一边读着书,一阵阵心酸不禁肆意地涌向我的心头。故事主人公跌荡的命运令我动了恻隐之心?其实不然。世上总有人会遭遇不幸,有人会顺心如意,但故事只有一段,他们的好与坏也只是一时,是否因祸得富,难言也。最让我感到心痛、惋惜的是这群年轻人的不欢而散。且不谈其中恋人的阴阳相隔,也许很多人还难以体会,光说四位女孩支离破碎的友谊,已足以让人深深地感到这份哀伤了。她们昔日的友情可以说是情同姐妹、亲密无间,她们嬉笑打闹在一起,吵架斗嘴在一起,甚至她们可以为了对方牺牲自己的名誉、贞节,如此情比金坚的感情最终还是经不起生活中的意外考验,最终四人分道扬镳,各自带着对往昔的回忆开始了新的生活。由此让我实在不得不感慨人生无常啊!

翻完最后一页,空气中似乎凝固了一种沉默的元素。也许,文章的开始就已经意味着结束。人生如梦,梦醒如初,初识花落,落也无助……时间,流逝着这太多太多的快乐,“情义”二字,牵动这几位主人翁的归宿,这就是命运?漫漫长路,走来好辛苦,难道说,上帝已在冥冥之中,将这一出出悲剧,定格于与挣扎不堪的无奈之中?朋友曾告诉我,这本书是笑出来的悲哀。所以我决定忍住不让自己伤怀,不原让自己用那一无事处的泪水去安慰那些散落天边的孤魂。可悲的是,当看完那首童谣后,一滴泪终究还是抵不住精神崩溃的噩梦,悄然划落。那滴泪珠就在那个“少”字后面慢慢被风干,最后烙下一个空空的圆环。我想,这就是花落的句号吧!我用一句话来说:“永恒的漂亮都是易碎的,短暂的欢乐都是难忘的!”大概,这就是我看《梦里花落知多少》的感慨吧?!那些青葱岁月里的风,总爱轻轻地从我们脸上拂过,然后有狠心地在我们脸上刻下忧伤,刻下岁月无法抹杀的痕迹。时光的洪流中,风,依然轮回着,而我们,总会停留……用了一天的时间读完了这本书,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心境会如此复杂,或许对一个诗歌爱好者来说,这,算是一种本能反应吧。我非常喜欢他在书中所渲染出的亦真亦幻般的境界。在读完了完整的《梦里花落知多少》后,我的感慨颇深。欲书于此,略抒己见。此书语言初读起来,颇感风趣幽默,使人忍俊不禁。可是在细细品读之后也不难发现,这调侃的背后却深藏着现实的无奈和悲哀。尤其是那看似勉强,实质必然的结局重重地刺痛了我的内心深处。

这本书让我读出了我从未有过的痛,也让我想到了自己的朋友。也许书中的磨难我一辈了都不会遇到,可也许我会遇到其他的不幸。古人语云:世上无不散的筵席。无论谁,有一天总会从我的生命中消失……

梦里花落知多少读后感 篇10

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这是古人所吟唱的。我不明白,在风雨之后,为何还要在乎:到底花已经凋谢了几簇呢?尽管是不是落红,它最终还是会化作春泥更护花。

——题记

我喜爱落花,因为它总是在别人最辉煌的时候,献出自己憔悴的生命。它总是在别人最渴望得到它的时候,消失在人们的视野,让人们急切地想去追回曾经拥有的一切。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人们寻求的那一簇,但我不管是不是,都已经化作了一朵落花。我就是想要那一分灿烂,也已经无法得到了。因为那一切已经成为了历史,我已经无法挽回。

曾记得在我变成落花之前,我是多么引人注目!多少人把我捧在手中,羡慕地望着我,对我说:为什么你是如此的娇嫩,总是偎依在大榕树的怀抱中?你何时能变得坚强?我无语。我只是含情脉脉地望着她,我想对她说:我想变坚强,但是大自然已经造就了我如此的性格。我也无能为力了!我微笑。我闭上了双眼,我想对她说:虽然我并不坚强,但是我会给你带来坚强!我会让你知道,其实在一个软弱的灵魂后面,是有如此高高在上的一面,让人意料不到的一面!

如今,我已成为了一簇落花,人们是否还是经常将我搂在怀中,将我作为儿女对父母的关爱,将我作为情人之间的信使,将我作为朋友之间的问候??我无从知道。因为我的生命已经死去,已经埋在这褐色的土地上了,我已经无法再感受到万物的气息,我只有用自己的灵魂在世间飘荡,让世间的一切都知道我虽然已经是一簇落花,但是我永远都不会忘记――自己曾经生活在这片土地上,曾经嬉戏在这片蓝天下

幽幽一场梦,猛醒来,发现自己真的已经卧倒在那充满郁郁青草芳香的土地上,低下头――自己真的已经是那簇无人知晓的落花!

梦里花落知多少读后感 篇11

荷西的离去,让三毛悲痛欲绝。曾经如此在一起的相爱,却变成了一个人的伤痛。两个人经常去的那块墓地,现在却变成了一个人自己去,因为另一个已经在那里等待,在那座坟里,在那方米的地下,永久的沉睡了。

没经历过生离死别的人,对刚刚经历过的人说,我理解你,是不够真实的。除了另一类人,父母。本来,三毛接父母过来一起住,是希望一家四口人开心过着的。但却未曾想到,是来参加荷西的葬礼的。该用什么字眼来形容这些伤痛呢?本来,爱人的离去,一个人悲伤就够了,却要搭上另两个人的苦痛。

荷西爱三毛,同样,三毛也爱荷西。荷西的离去,一度让她如此颓废,整天不吃不喝的把自己关起来。即使是母亲送来亲手熬的汤,也拒绝了。也许,这是常人的态度吧。相爱的人离去了,有那么一段时间,是无法看得开的,纵然有许多美好等着他。但一切,似乎已经风吹云淡的变得那么不重要了。

母亲知道三毛的伤痛,但此刻却不知说什么,她不敢在三毛面前大声说话,不敢提荷西。她能做的,就是默默的为三毛做些事,分担她的痛苦。

三毛存在的希望,是对母亲无法说出的愧疚吧。看着一个老太太,背井离乡(也许这么形容不对),在一个自己不熟悉路,不懂语言的地方,心中,该是什么感受呢?看着那个让自己心痛的背影,曾经的三毛,又何曾不偷偷流过泪呢?

父母不想让三毛更多的伤痛,绝口不提荷西。默默为她做些事。替三毛为荷西买花,然后不俱严热步行到墓地,把花放到他身旁。妈妈在不清楚路的情况下,只身步行到超市买东西,然后重得走不直路…父母只想为三毛做点什么,虽然微弱。

三毛又和曾不爱父母呢?有些事,她未曾让父母知道。她没告诉父母说他们放的花放错了地方,怕他们会自责。也没告诉他们说自己给荷西去上坟,怕他们会争着要去,怕他们太累。

其实,他们都是为了对方,所做的这些。

三毛说:“守望的天使啊!你们万里迢迢的飞去了北非,原来冥冥之中保护了我,你们那双老硬的翅膀什么时候可以休息?”其实,她何曾不知道,父母最大的快乐就是和她在一起,即使是默默陪着她。

“什么时候,我们能面对面地看一眼,不再隐藏彼此,也不只在文章里偷偷地写出来,什么时候我才肯明白白白地将这份真诚在我们有限的生命里向你们交代得清清楚楚呢?”这是三毛想对父母说的话。我们,何曾不是呢?

这个世界上,一直疼爱我们、对我们不离不弃的人,便是我们的父母。那些他们为我们不为人知的付出和爱,像是冬日中的那抹火红,一直温暖了我们。

某一天,我们都会知道父母为我们的付出,或某一次成长,或某一次与他们的争吵。其实,他们需要的不是很多,有时候,只是个简单的电话,朴素的问候,都能让他们感动。而这些,我们,做到了么?

梦里花落知多少读后感 篇12

曾经和朋友一路唱着《友谊地久天长》走来,总感觉头上永远是蔚蓝的天空,远方永远是迷人的风景。生活像一条奔放的小溪,不舍昼夜地飞溅着,跳跃着。快乐是旅途的主旋律,所以看完了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我诅咒起郭敬明来,那么一段令人嫉妒得眼睛发红的友谊经他的笔锋一转就轻轻地魂飞魄散了。他淡淡地把一场激情飞扬的青春说成一场梦,然后满脸忧伤地唱着梦里花落知多少……

可是当我的心像扬起的尘土终于落定时,莫名的忧伤涌上心头,甚至感觉到脚底下生出的根,扎进了土,身体和手臂无形地伸展成枝叶,一个个鲜活的愿望化成一朵朵鲜艳的花缀满枝头,然后花瓣一片片地飘零,飘成一道道最凄美的风景,来不及惋惜,谁知道时间从身上走过,就会踩落满身的花瓣呢?

郭敬明用最轻松的笔调,描绘着最纯洁的心灵和最灿烂的笑脸,然后笑得越烂漫的人却隐藏着越深沉的落寞。生活把一张张单纯的脸拉进了复杂的社会,榨干了他们烂漫的笑,只留下许多无奈和失望的表情。忍痛提起书中的林岚和闻婧,她们曾经在校园横冲直撞,耀武扬威,单纯得像两个稀里糊涂地降临人间的天使,可是也没有多大的理由,社会就能不允许她们我行我素,剥去了她们孩子气的层层伪装,时间让她们各自沉沦。更不能不说起一个自称是安徒生童话里的卖火柴的小女孩,她就把自己叫做火柴,她过早地踏入了社会,早已是八面玲珑,圆滑世故。她笑靥如花地穿梭在人群中,却早已是冷眼看透人生,可是最后当她坐在牢狱里时,常常望着天空轻轻飘过的白云默默流泪,面容青春而苍老。还有那个曾经满身阳光的男孩白松,早已经不起社会的欺骗,最后他好不珍惜毁灭自己,失去了浑身的活力,可是再也换不回曾经的欢乐……时间毫无表情地远去,把他们浓于水的友情稀释得像纯净水一样。就像一树鲜花开到奢靡,不知受了什么惊吓,就纷纷飘零了,各有各的去处,一群牵着手微笑着走来的孩子,如花朵般飞舞,郭敬明的笔尖竟是如此的凄凉和残忍。

人生最悲哀的时刻莫过于梦醒落花时。我曾经和朋友相约去辽阔的大草原欣赏草原天空的群星联舞,可是当我们成熟了,便算清了自己与大草原相隔的距离,从此草原上的星星便飘零成梦中的片片花瓣;我们曾经幻想着扑闪翅膀,飞入云霄,加入神班仙列,乘云朵飘飞,可是当我们成熟了,便开始嘲笑当时的幼稚,于是想飞的愿望便化成了飘零在梦中的片片花瓣;我们曾经恨不得歃血为盟,天地为证,做永远的姐妹,可是当我们成熟了便不再相信地老天荒,一切都淡然了,一份份真诚的友谊也化成了梦里飘零的花瓣……

可是有谁知道,那飘零的不是花瓣,而是我们一颗颗单纯的心。

我们不再淋漓尽致地挥洒眼泪,泪水可以倒流回灌胸膛,我们不再把痛苦吐成欢乐,反而把忧伤吞成苦水,人与人之间少了一份真诚和信任,心灵之间筑起了一道篱笆,空洞的目光代替了闪亮的眸子,冷漠的表情覆盖了真诚的微笑。

我们最简单的日子已化作了逝水流年,只待追忆,便已惘然。曾经不需要假装什么,不需要掩饰什么,更不需要虚张什么,就像青苹果泛出苦涩的味道,可是那是生命的原汁原味,当青苹果褪去青色,开始成熟,却耗尽了精力,只是为了讨人欢喜。

单纯的心,总有一天会飘零,到时候的我会含着泪想着郭敬明的绝妙句子——梦里花落知多少吗?

梦里花落知多少读后感 篇13

昨天看了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本来还很喜欢他的,但是现在非常恨他,因为我哭的枕头都能挤出水来,就像书里陆叙说林岚的创意层出不穷像黄河泛滥似的,我的眼泪也和黄河泛滥似的。

我们,似乎也像书里写的,我们活在梦里。它勾起了我不少回忆。

原来我和董麻,舒文,还有胡胡,那时叫个风光,在学校走南闯北,用暴力解决一切,那时的我们,笑的多欢,笑的多纯真,什么事情都大家一起扛。那时,我们觉得天,永远是蓝的,干净的,所以我们四个都喜欢天蓝色。

胡胡那时被很多男生追,我挺羡慕她的;董麻成绩不是很好,但eq高的不的了,而且是日本来的,我们就一直问她日本那儿好玩吗,还约定以后大家一定去日本看看;舒文多星座很有研究,而且懂也多;我那时和她们在一起,别人都很奇怪,因为我就是一绿叶,衬托她们的红花,我也是一个丑小鸭,现在也是。

原来那么快乐,因为我们活在梦里……如今,梦,早已破碎……以前说着永不分离的人,现在早已散落天涯。

五年级毕业了,猛然间,梦醒了……董麻回日本了,舒文住在嘉定,就到那儿去读书了,我和胡胡虽然在一个学校,可是她在总校,我在分校,因为我们不是一个班的。疏远了,忘记了,就这样,让我们彻底清醒了。突然我发现,这个世界变的陌生了,曾经的我们,曾经的学校,曾经的世界,不知躲到哪里去了……抬头看看天,被白云遮着了,都是白色的了。这个世界,到底有多少张脸?

董麻这次回来了,变了,一切都变了,我变的成熟了……可是她临走时,我问她,你什么时候再来,她说,不知道。我一听,鼻子酸酸的,眼泪就吧嗒吧嗒流下来了。如果,一转身,就是一世,怎么办?和舒文打电话,她为了忙学习,连打电话的时间都没有,变了,下次见面,我们都变成什么样了?我们,回不到从前了……

别人活在我的故事里,我却没有活在别人的故事里。她们带走了曾经的我,所以我的生活,我的一切,都变了……我们走出了这个梦,又走进了另一个梦,不知道哪一天我们才可以真正的活在现实中……

梦里花落知多少读后感 篇14

喜欢三毛,从她的《撒哈拉》开始。看着她跟荷西一路走来。前期有多美好,《梦里花落知多少》就有多少痛处。也终于明白什么叫切肤之痛,爱得深沉。

三毛说“回忆到这里,我突然泪如泉涌,爱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为什么那么心酸那么痛苦,只要还能握住它,到死还是不肯放弃,到死也甘心”在我眼里的三毛坚毅文艺又洒脱是一个富有弹性的神奇女子简单的生活也能被她过得井井有条文艺的让人向往。

失去荷西的三毛,对生活的需求越来越少“我仰望着天上,只是重复着十二句同样的话‘但愿人长久但愿人长久但愿人长久--’”天不遂人愿三毛失去荷西独自一个人看日落的时候是什么样子的i心情呢,我感到痛苦,整本书下来都是酸涩又舍不得放下不去阅读。“对于眼前的一分一秒,都要更加去热爱它”谢谢您三毛让我有了珍惜眼前人的勇气让我有了心向往之的生活,希望您能跟荷西在天堂一切都好。

记得当时年纪小?你爱谈天?我爱笑?有一回并肩坐在桃树下??风在林梢鸟儿在叫??我们不知怎样睡着了??梦里花落知多少

梦里花落知多少读后感 篇15

一定要做一个有趣的人,一定要有一群有趣的朋友。

梦里花落知多少,是三毛失去荷西之后,陆续写下的文章。有痛,深入骨髓的痛,六七年过去仍无法直面的痛。若非为人子女的责任,我们是知道的,三毛必定早已随荷西而去。

爱啊!看着三毛流露在文字中的爱,太刻骨,以致太心痛。多么希望,当她再回西班牙,那与和荷西那么像的男子的相遇可以让三毛重拾爱的甜蜜,但徒劳的,在三毛的心中是放不下的。

有痛,但也仍有很多的欢乐。在美国读书的日子,是否是三毛失去荷西后最欢乐的经历呢?多么让人羡慕,羡慕三毛的那一群同学,冥冥中拥有了三毛这样一位同学。走到哪都自带光芒的三毛啊,实在太叫人喜爱。这样的三毛,真可叫人当做榜样!

刚看完梦里花落知多少,立即开始看雨季不再来。只在看三毛自己写在前面的话,已经感动不已。她会担心那些所谓不成熟的作品会不会给读者带来不好的印象,但她有坦然了,自称那是二毛的时期,并把那些时期当做是成长为三毛的重要的经历。这样的思想真是和我的想法一致,仅因此感动至深。

三毛,三毛!

梦里花落知多少读后感 篇16

在上一个刚刚过去的假期中我读了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颇有感触,再买的时候听书店的售货人员说这本书很畅销,在读完了之后,我终于明白了,它为什么那么畅销。

这本书并没像其他书写那些天荒地老的爱情,也没有感天感地的伟大亲情,写的仅仅只是一种友情,一种地久天长的友情,一种无私奉献的友情,一种被“爱”包围的友情。林岚和闻婧的友情真的很让人羡慕嫉妒恨啊!但是更多的还是感动。看完了这本书,我一直在问我自己,我是否也会像闻婧那样为了自己的好姐妹付出自己的一切?或者有没有人可以像她那样为了我可以不顾一切?回答是“不”我也不想要这样的结果,可这事实,我羡慕她们,林岚和闻婧‘狠’幸福,我嫉妒他们,因为她们的友情我没有,我也恨,为什么我不是他们中的一个!!

林岚和闻婧还有微微都是属于性格开朗,风风火火,说一不二的。但他们从没想过会发生这么多事情,原本陌生的人都闯进了他们的幸福生活,正因为有那陌生人闯进了,才会发生哪些本不该发生的事情。自从认识姚姗姗和李茉莉,他们的生活可谓是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虽然她们两个性格开朗但是在这勾心斗角的社会中他们可怎么生活呀,这么单纯的的两个人在这个社会中可真是不知道他们应该怎么活下去,李茉莉在白松面前装出一副“清纯佳人”的样子……姚姗姗在顾小北和林岚之间挑拨……

反正姚姗姗和李茉莉就是那种惟恐天下不乱的人,唉!无奈啊!世界上怎么会有这种人。还好有陆叙和武长城在闻婧和林岚,能让他们感到丝丝的温暖。可是为什么结局那么悲哀,好人死了坏人却还活在世上,对陆叙来说太不公平了,反倒便宜了姚姗姗和李茉莉了那两个无恶不作的人了。

世上的人们都好单纯,怎么经得起她们这种人的折腾啊?直到现在,我依旧很感动,林岚和闻婧在面对她们的时候,还是愿意为了对方无私的奉献出一切,实在很另人感动……

梦里花落知多少读后感 篇17

其实很小的时候就知道三毛。知道她的文字,知道她的自杀之谜,但却从未了解过她。

有人说从一个人的文字就可以了解一个人,我想也许真的是这样的。

三毛与荷西原本是凤凰于飞,翙翙其羽,却不曾料到荷西先一步离开,于是三毛只能凤凰涅槃,浴火重生。在《撒哈拉的故事》里,是一个随遇而安、随性漂泊、带着一点野性和像风一般自由的三毛,是她与荷西在那片她向往着的沙漠的惊心动魄与浪漫。或许记忆里最深的是那句"每想你一次,天上飘落一粒沙,从此形成了撒哈拉。"

这里不仅仅是带着异域情调的撒哈拉,也不仅仅是为了跟着三毛体验大漠独有的地形地貌,更多看到的是三毛与荷西那份经久不衰,于细微之处可见的爱情。这是拥有荷西的三毛。

"埋下去的是你,也是我。走了的是我们。"看《梦里花落知多少》的时候,带着压抑与心酸,也有种不忍心再读第二遍的感觉。在荷西刚去世的时候悲伤的三毛和看着三毛却无能为力的父母,只能看着任其崩溃,一幕幕的描写都具有冲击力,抓住了内心的那份压抑,很容易让人感同身受。那些对荷西深沉的爱与思念,一切都已显露在文字之中,却不是关于在撒哈拉的嬉笑与幸福,而是天上人间生离死别的无奈与痛苦。

《背影》中的那句"爱到底是什么东西,为什么那么辛酸那么苦痛,只要还能握住它,到死还是不肯放弃,到死也是甘心。"似乎诉尽了荷西离开后的三毛的心境。

梦里,是惊魂的梦魇,亦是情感的寄托,里面有不安也有不舍;梦外,是物是人非、人走茶凉的感慨,更是一段又一段难忘的过完。梦里,可以假意安慰自己其实他还在,两人依旧双宿双飞;梦外,却要自己亲手收拾那些消逝的记忆,要一张张取下的明信片,就连房子都低价卖出。

梦里花落知多少,也许这就是三毛与荷西的爱情,没有豪华婚礼,没有华丽生活,只有平淡如水,相濡以沫。

回首往事,斯人已去,于是变却故人心。《不死鸟》的三毛说:"我要守住我的家,护住我的丈夫,一个有责任的人是没有死亡的权利的。"

后来的三毛说:"如果选择了自己结束生命的这条路,你们也要想得明白,因为在我,那将是一个更幸福的归宿。"或许是因为三毛已经历过想经历的一切,于是选择了离开,更或许是为了去陪伴在奈何桥边等待的荷西吧。

也许我们如今的努力与成熟都是为了去应对生活中的那些挫折与磨难,即使偶尔煎熬不住,也请想想三毛,做一只暂时的不死鸟,即使折了翼,也努力翱翔,去保护爱着我们的人,待一切经历完满后,再去寻找更幸福的归宿。

梦里花落知多少读后感 篇18

我读这本书是因为高中宿舍里有人买了一本以及书名让我觉得有些诗意。可内容却是很通俗,一波三折,是一个很悲情的故事(好像郭敬明写的就没有好的结局,满满的都是悲剧)。看完了难受了几天,总是叹气。看完之后,觉得这就是生活,极具戏剧性的生活,极具讽刺意义的生活,让我无可奈何地甘拜下风。

小说描述的是北京几个官僚子弟的青春生活,其中有颓废,有伤感,也有光明。突然想到了一句话,有阴影的地方,同时也是阳光!虽然他们的生活看似颓废糜烂,但是他们有一颗纯真的心,努力奔向美好的明天。

主人公林岚是个官僚子弟,也是一个小作家,有自己的要好的朋友,从小到大的发小,一起玩一起疯,一起哭一起笑,读到这我想到了我的发小,好久不见了,望她安好。林岚曾经还有非常爱着她的男朋友,但却因为小小的误会分开,被姚姗姗抢走,这一切也许是命运吧!其中掺杂着她们的钩心斗角,但林岚始终是善良的,用一颗宽容的心去对待一些事情,可是这样倒是助长了某些人的气焰一样,真心觉得怎么会有那么恶毒的人在呢?

闻婧她们和我们一样尽情的张扬他们的青春,玩命的疯狂,尽情的玩,尽情的挥霍,无忧无虑,率真坦诚,他们不大的脑袋里充满了幻想转满了五彩斑斓的梦,她们大声骂说脏话……肆无忌惮的张扬他们的个性,释放他们的青春活力……可这本书的结局却也不完美,令人叹惋、令人无语、无奈。顾小北因为姚姗姗的欺骗而负丄精神债,顾小北爱林岚,却因为姚姗姗而什么也不能做,真是那句:“相爱不能爱才最寂寞”。林岚也一直活在顾小北的梦里,知道陆叙的死。卖女孩的小火柴可能永远也无法理解林岚和微微,,也不知林岚会不会去解释。微微踏入社会上层,可是他真的快乐吗?白松因为软弱被李茉莉欺骗了感情,骗了钱自己也染上了毒瘾,欲死不能,欲生无望,闻婧和长城也离开了那个让他们爱过伤过的地方,林岚继续着自己的事业,陆叙在天堂祝福着大家。故事至此结束。

最后主人公林岚在深圳找了新的男朋友,也许没有那么多的波澜,但是却很现实,很平静,很简单,其实这何尝不是一种幸福呢?

人总是在经历一些不平凡的事情才会长大,才会懂得更多的道理,林岚是这样,我们每个人何尝不是呢?我想到了我只身一个人从北京来到杭州,来体验我的大学生活,来磨练,锻炼自己。起初的想法是好的,但来了才发现,自己原来是一只在温室里成长的花朵,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会,遇到过挫折,迷茫过,懊悔过,但愿它是一个梦。但这一切现在都过去了,我开始变得平静,我开始接受我在杭州的大学生活,我开始学会自己一个人生活,学会独立,学会自律。对于身边很多人来说,这是一个独特的经历,这段经历让我成长了许多,这将是我人生中浓重的一笔。

其实细想想人生如梦,这句话真的很对。我们永远无法预知我们以后的生活会是怎么样子,更不知道是花落,还是花开?但是我们要怀着一颗坚强的心走下去,不管遇上什么困难,不要惧怕,勇敢地面对,希望就会在眼前,事情总会有个结果,无论结果的好坏,坦然的接受吧,好好的生活,永远不要被生活所打败。如果时间可以重来,我想结局肯定不会如此,但它不会,它就是那样绝情,不会因为任何人的挽留而停滞。人生每天都是现场直播。平淡的日子里,生命就是一种认识、一种感悟、一种追寻,无论日子过得愉快还是悲痛,我们对生活都有切身的体会独特的感受。

梦里花落知多少读后感 篇19

三毛的这本《梦里花落知多少》其实已经买了很久了,买这本书的根由其实是林徽因。因为有一段时间非常喜欢林徽因,了解了许多关于她的生平,而林徽因又属民国才女,于是连带着了解了许多民国时期的才女,包括张爱玲、萧红等等。为了更深入地了解这些民国美丽的女子,我便去学校的图书馆去找她们的作品来看,如林徽因的《你是人间的四月天》等。机缘巧合下看见了《亲爱的三毛》这本书,又知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非常出名,所以就在图书馆里借了《亲爱的三毛》这本书去了解三毛这个女作家,读完之后就喜欢上了这个率性洒脱的流浪作家。

《梦里花落知多少》是《三毛全集》里的第五本,而《亲爱的三毛》是《三毛全集》的第八本。目前为止,三毛的作品我只读了这两本,但其实作者写这两本书的心境截然不同。不同于《亲爱的三毛》中的平和与成熟,《梦里花落知多少》的开篇文章《背影》便写尽了三毛在荷西意外去世后痛失挚爱的悲伤与挣扎。

《背影》这篇文章主要写的是亲情,主要记叙了荷西意外去世后,三毛的父亲母亲来到异国他乡来帮助三毛处理荷西后事的故事。由于在异国他乡,三毛的父母亲并不会那里的语言,但依然艰难地帮助三毛处理力所能及的事情。三毛看着父亲母亲阳光下渐渐远去的背影,刹那间百感交集……这让我想起来朱自清的同名文章《背影》,类似的故事,表达相同的主题---父母对子女的爱。

家是我们的栖息地,也是我们的避风港,父母亲总是在我们迷茫无助时给予最及时的关怀与帮助。在父母眼里,无论我们到什么年龄,都依然是个长不大的孩子。不管孩子遇到什么不能解决的问题,父母总是在知晓后不遗余力地为孩子解决;孩子缺钱,父母则立刻把自己的存款拿出来;孩子累了,父母便马上递上自己的肩膀……三毛的父母亲便是这样的父母,三毛说要回家,父母便高兴地盼望着三毛回家;三毛说要买房,父母则拿出自己的积蓄帮三毛买房。

除了亲情,这本书体现的更多的是友情。三毛走过了千山万水,自然也会遇到许多志同道合的朋友,这些朋友或志趣相投,或真诚善良,或幽默风趣,总有一种特质能够打动人心,使人想要与之交往。

书中比较有趣的一部分是“闹学记”的四篇文章:《你从哪里来》、《如果教室像游乐场》、《春天不是读书天》和《我先走了》。这四篇文章主要写了三毛在上英语课时课堂内外发生的或有趣、或感人的事。在那样的一个国际班级里,有来自各个国家的人,每个人可能都有一段属于自己的刻苦铭心的过去,但在这样的一个班级里,大家谈文学、谈政治、谈文化,聊衣服、聊食物、聊语言……

书中极少部分提到了爱情这个话题,除了《梦里花落知多少》这篇文章回忆了与荷西的过往,《星石》这篇文章提到了三毛在荷西去世几年后遇到的一段怦然心动的爱情,但心动过后也就没有然后了。就像张爱玲的《倾城之恋》中的《封锁》这篇文章所传达的一样,在一个特别的时间和地点遇到一个怦然心动的人,但心动过后是理智的回归,便只剩下一段简短的回忆了。

人生在世,亲情、友情和爱情总是我们逃不掉而又谈不腻的话题,三毛在《梦里花落知多少》这本书中呈现了属于她的亲情、友情和爱情,传达了属于她的交友和恋爱观念。那么,你的交友和恋爱观念又如何呢?希望三毛的这本书能够给你带来启发,愿我们也能珍惜父母的亲情、珍视朋友的友情、收获自己的爱情!

梦里花落知多少读后感 篇20

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到底为什么这么畅销?我不清楚,真的,直到我读完这本书,我终于know了.书里既没有写什么天荒地老的爱情,也没有写什么感天动地的亲情,有的仅仅是一种友情,一种天长地久的友情,一种无私奉献的友情,一种被“爱”包围环绕的友情!林岚和闻婧的友谊让我羡慕,嫉妒,更让我感动。看完了这本书,我在心里不停的问自己,我能有她们这么伟大的友谊吗?我可以为了朋友而不顾一切吗?回答是:“不”,其实我也不想要这样的结果,可我必须面对,因为这是事实啊?我羡慕她们,因为林岚和闻婧都很幸福,彼此都有这么好的朋友嫉妒她们,因为我没有得到这么伟大的友情被她们所感动,因为她们可以为了对方而放弃一切!林岚和闻婧都是那种特开朗的疯丫头,不管作什么事都是风风火火,雷厉风行的!从没想过事情会这样发生,原本陌生的人闯进了人生,从此生命中,多出你们,也多出无限可能,这首《一起开始的旅程》送给林岚和闻婧再合适不过了。

自从认识了李茉莉和姚姗姗,她们的生活真的可以说是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林岚和闻婧虽然开朗,可她们却单纯的可怜,在这个人人都勾心斗角的社会里,这么单纯的两个人真的不知道要怎么生活!李茉莉在白松面前装出一副“清纯佳人”的样子……姚姗姗在顾小北和林岚之间挑拨……反正姚姗姗和李茉莉就是那种惟恐天下不乱的人,唉!无奈啊~!世界上怎么会有这种人呢?不明白,上帝怎么让这种人来到人间呢?她们的到来只会给世界增添……世上的人们都好单纯,怎么经得起她们这种人的折腾啊?直到现在,我依旧很感动,林岚和闻婧在面对她们的时候,还是愿意为了对方无私的奉献出一切,实在很另人感动……

梦里花落知多少读后感 篇21

简单,平常的生活琐事,却充满强烈的艺术魅力。没有华丽的长句,没有刻意的修辞,短促仿佛透着急促的呼吸,简单平实的语言具有强烈的艺术穿透力。不禁地,我爱上了这篇文章。

哲人告诉我们,生活中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一旦人们饱含深情地去体验,饱含深情地去回味,饱含挚情地去书写,就会产生意长情深、文章兼美的文章。本文之所以感人,奥秘就在于此。作者以“花”喻爱人在世时的幸福时光,以“梦”喻失去爱人后的痛苦生活,以“花落”喻那些刻骨铭心的记忆,形象生动,动人心弦。

人生之悲,莫过于生命至微;人生之痛,莫过于痛失亲人。“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读苏轼的《江城子》,谁能不为之神伤?读三毛这篇浸透泪水的散文,谁能不为之动容?作者强抑悲痛,把虽然残破却弥足珍贵的记忆用极其朴实的文字娓娓道来,不见藻饰,不假雕琢,字字动人,句句感人。情感饱满的文字,如幽谷般深遂,若流云样自若。这篇文章就是如此。

至亲之人辞世,确实痛苦,但若身陷其中而不能自拔,至亲人痛心,友人痛惜,是否过分?面对人生的悲欢离合,与其若三毛一样痴迷不解,不如学东坡先生坦言面对。“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月明风清,风拔心弦,人生不过一场漫长旅行,恰如飞蛾般不断追求光与火的热情,愿你将痛彻心扉的疼痛和厌恶世俗的无奈播种在春的泥土里,许下心愿,祈祷来年开春幸福的花季。曾经泪水泼洒在宣纸上的墨黑画幅,如今干渍的痕迹无法抹去,只留下潜藏在心底的痛楚。莫要一味地关注脚下的大地,更要抬头仰望头顶的星空。有时,你也需要一盏明灯,照亮你在黑暗中前行;我会给你一双轻盈的翅膀,帮你在高远的蓝天飞升。

我们的成长历程其实是一部永恒的情感发展史,我们或沉浸悲痛,或追求善美;是因为曾经的回忆印刻心底,是因为我们对善美的向往和执着。梦中的我们是爱走路的孩子,我们在梦中走过了所有书中写到的村庄及城市,甚至花朵开遍但空无一人的庞大草原。走过我们的泱泱四季,走过我们的悲悲戚戚。

文明在山水中孕育,智慧在山水中萌芽,心灵在山水中陶养,文化在山水中传承。何必丝与竹,山水有清音。让我们再次走进美文,去经历那一次次生命的感动。

因为幸福洋溢,所以我们害怕获得悲伤。抬起头,掂脚尖,呼吸空气中弥漫的幸福香气。在这纷乱的寂寞时代,取得享受片刻宁静与美好。

梦里花落知多少读后感 篇22

近期在网上看了郭敬民的《梦里花落知多少》这篇小说,刚看个开头时,特兴奋,还兴冲冲地将它介绍给几位朋友看,不想她们全都一副鄙视我“大惊小怪”的口气,告之我,早已拜读过了。顺便还告之结局很惨。

看小说的过程,是先笑,后哭。这方面我想大多数女孩子都有同感!特别是感性之人。

最开始吸引我的是小说里浓浓的北京腔,语言诙谐,虽然话语不雅,但是生动,有趣,让人忍俊不禁。

但是,我不喜欢小说的结局。

因为作者没有让两个相爱至深的人最终在一起,也没有让坏女人得到应有的惩罚。作者是否认为这样更加贴近生活,因为生活本身就是不美好,生活本身就存在太多太多的不公平——好人未必好报,坏人未必受惩!

也许带有遗憾的结局使这部小说更让人难忘吧!现代的小说,不似当年香港岑凯伦写的言情故事,结局大多美好,灰姑娘最后都是同王子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不够深度,是不是?那些更象童话。

带有缺憾的结局才更有内涵,是吗?

喜欢顾小北那样的男人。可是现实生活中象他这样的男人应该是极品,极其难寻!

他对林岚的那份宠爱,那种无条件的迁就,纵容,溺爱,心甘情愿地把她的脾气惯坏,而且是六年,我想如果他们不分手,可能是一辈子。这不是现实中任何一个男人可以做到的。现实中的男人对女人的任性只是一时的忍让。这一时也许是几个月,也许是一年,也许是二年,但不可能是一辈子。

全文都贯穿着林岚对和顾小北在一起时的种种回忆,其实她是深爱着小北的。

最让我感动的是,林岚在得知小北与她分手后的一连串事情后,伤心欲绝,去学校寻找小北当年刻在长椅后的字——“顾小北永远爱老婆大人林岚”,不曾想这句话的后面还有一句“老婆大人什么时候回家”,可见小北对林岚的爱是如此的深厚!

两个如此相爱的人不能在一起,既使在小说里。

另外一点感触,就是人越是长大越是烦恼多!小说中的林岚、闻婧、白松、小北、微微他们曾是多么快乐地在一起喝酒,猜拳,可是经历过那么多事后,都不再是什么事都不懂的孩子了。都长大了,可是长大就是要丢掉了曾经拥有的真挚友情,拥有的纯真爱情,拥有的血性。

原来成长的过程就是被剥夺的过程。剥夺天真,剥夺相信,剥夺听流行歌时的感动,剥夺流泪的脆弱,剥夺软弱,剥夺细腻,剥夺所有最美好的时刻,最珍惜的事物,不留下来一点点痕迹。

于我们这些尘世中的现实人,又何尝不是如此。曾经十几岁时,我觉得好幸福,无忧无虑,一切是那么美好。可是二十岁之后,一切都不同了。

成长的过程,就是烦恼积累的过程!

如果可以,我希望永远不要长大!

梦里花落知多少读后感 篇23

小杨(郭碧婷),我不懂了,你怎么老是那一样的设计理念啊!是不是你不把小故事结局弄的凄惨,不许阅读者难过,你也就不甘啊!

我天寒地冻的蹲在电脑前面看着你的著作,你却要我愁绪怀着,难道说简直我太女性了。2020年暑期读过《夏至未至》,原文中遇上遭受程七七的黑手最后没能完成自身的理想歌星。卑鄙的她又由于怀了傅小司的小孩而占据了小司,女主人公办夏也迫不得已放弃了自身的感情,陆子昂以便小司而身陷牢狱,立夏最后也出嫁了,都不仅仅因为爱或者无可奈何,浅川哪个填满想象又让人清静的地区,也许在沒有她们好多个欢歌笑语了,也许这就是发展,令人期待,有令人彷徨。

近期看过《梦里花落知多少》,看这个关键是由于它的书名吸引住了我,书里林岚。闻婧他们和大家一样畅快的张扬她们的青春年少,玩命的瘋狂,畅快的玩,畅快的挥霍,无拘无束,率真以诚相待,她们并不大的脑壳里充满了想象转满了五彩斑斓的梦,他们高声骂说脏话明目张胆的张扬她们的个性化,释放出来她们的朝气蓬勃可这本书的结局却也有缺憾,令人叹惋、令人无奈、无可奈何。顾小北因为姚姗姗的欺骗而负丄精神债,顾小北爱林岚,却因为姚姗姗而什么也不能做,真是那句:相爱不能重才最孤单。林岚也一直活在顾小北的梦中,了解陆叙的死。卖女生的小火柴将会始终也没法了解林岚和略微,,也不知道林岚是否会去表述。略微踏入社会顶层,但是他确实开心吗?白松由于柔弱被李茉莉蒙骗了情感,骗了钱自身也沾染了毒瘾,欲死不能,欲生无望,闻婧和万里长城也离开哪个让她们爱过伤过的地区,林岚再次着自身的工作,陆叙在天堂祝愿着大伙儿。小故事到此完毕。

假如時间能够重新来过,我觉得结局毫无疑问不容易这般,但它不容易,它便是那般无情,不容易由于所有人的挽回而停滞不前。人生道路每日全是现场直播。平平淡淡的日子里,性命便是一种了解、一种感受、一种寻觅,不管日子过得愉快還是哀痛,大家对日常生活都是有亲身的感受与众不同的体会。

梦里花落知多少读后感 篇24

这本《梦里花落知多少》也是细续,细细品味的一部作品。不知道是缘于对三毛洒脱不羁的向住,亦或是对她文字间的忧伤与细腻的着迷,总有一种欲罢不能的感觉。特别是读到开篇时的《背影》时,不禁潸然泪下,竞有不忍读下去的感觉。

每个作家的作品都有自己很深的烙印,带着个人鲜明的色彩,正如她那自由洒脱的灵魂。在美游学的岁月里她是明媚的,恣意地绽放在春光里,但美好的时光总是短暂的,挥一挥手在艳阳天里先走了。

《星石》中的亚兰,两个孤独旅者的邂逅,惺惺相惜,渴望爱与被爱的本能迸发。但始终走不开荷西的阴影,选择逃避,故事就样止步,没有续写,遗爱之一。

如果时光不能倒流,就让这一切,随风而去呀。家,自己曾经为之魂牵梦萦的美屋,就这样干脆的处理了。那个夜晚,当我独自去海边散步的时候,看见的是一个升起的新天新地,它们那么纯净,里面充满了的,是终于跟着白发爹娘相聚的天伦。

在《撒哈拉的故事》里,那个明媚女子的笑声随风飘扬在撒哈拉的上空,然你可以感染到她的快乐,对这世间的一切充满了好奇,偷偷看人家洗澡,多么有趣的场景......

而在《梦里花落知多少》,悲伤忧郁的情绪总是感染着我,随着她的喜怒哀乐在游移,她是多么艰难的逼迫自己从那个梦魇里挣扎出来,又没有出来只有她自己明了,遗忘是不可能的了,只看如何安放。

她是洒脱的,热爱自由,说走就走,总是渴望自然的怀抱里畅游,找到属于自己得灵魂归宿。她身上具备了我们所缺乏的所谓对生活激情的向往,因为我们连出逃的勇气都没有,生怕生活的魔咒会把自己固定的小圈圈打破了。

她的喜怒悲伤都是那么深刻的,我不是一个小迷妹,但我欣赏她文字的细腻,更在她的一嗔一笑中感受到了生活给予的不同感悟和烙印。

有人说你这纯属于老生常谈,道理谁都懂,但让我们做到太难。淡然的去生活,努力让自己和身边的人过得更开心,不管我们遭遇了撕心裂肺般的痛苦还是生离死别,也许会有一走了之,什么都不再顾及,但终究是有责任的人,负重前行是大多数人逃不开的命运。既然逃不开,那索性就洒脱开心的活着,心无旁骛地去行走。

岁月不曾放过谁,而我亦不曾放过岁月,我用脸部的细纹和从容淡定的姿态来对你微笑!

梦里花落知多少读后感 篇25

既然还是人,也就不必再挣扎了,身落红尘,又回来的七情六欲也是当然。繁华与寂寞,生与死,快乐与悲伤,阳光和雨水,一切都是自然,那么便将自己也交给它吧!

寂寞如影,寂寞如随,旧欢如梦,不必化解,已成共生,要割舍它倒是不自在也不必了。每当读到这些看破世俗,洒脱而又淡然的文字时,内心产生共鸣.那我们现在拥有的日子也可以变得生动有趣起来。

读雨禅台北时,看到父亲和孩子一起去踩雨,像逃学的孩子一样调皮.为她购买双截棍,还有白色的,上面最好是红色轮子的溜冰鞋,让她觉得那是生命中最开心的一天。

荷西依旧是这本书的感情主调,但悲伤逆流成河。

人都说有经历的人才可以写出打动人心的作品,而这本书让人读着常感心酸与不忍。我总是在想荷西,总是又在心里自言自语:“感谢上天,今日活着的是我,痛着的也是我,如果叫荷西来忍受这一分又一分钟的长夜,那我是万万不肯的,幸好这些都没有轮到他,要是他像我这样地活一去,那么我拼了命也要跟上帝争了回来换他。”

有时总在想,这份感情可以让天地动容,但却不能阻止生与死的分别。也许是上天忌妒这份感情,竟也让其有了缺撼,更为刻骨。

总觉是一场梦,总是迷失在梦里,而这梦终究要醒来。

梦里花落知多少读后感 篇26

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到底为什么这么畅销?我不清楚,真的,直到我读完这本书,我终于know了。

书里既没有写什么天荒地老的爱情,也没有写什么感天动地的亲情,有的仅仅是一种友情,一种天长地久的友情,一种无私奉献的友情,一种被“爱”包围环绕的友情!林岚和闻婧的友谊让我羡慕,嫉妒,更让我感动。看完了这本书,我在心里不停的问自己,我能有她们这么伟大的友谊吗?我可以为了朋友而不顾一切吗?回答是:“不”,其实我也不想要这样的结果,可我必须面对,因为这是事实啊?!我羡慕她们,因为林岚和闻婧都很幸福,彼此都有这么好的朋友嫉妒她们,因为我没有得到这么伟大的友情被她们所感动,因为她们可以为了对方而放弃一切!林岚和闻婧都是那种特开朗的疯丫头,不管作什么事都是风风火火,雷厉风行的!从没想过事情会这样发生,原本陌生的人闯进了人生,从此生命中,多出你们,也多出无限可能,这首《一起开始的旅程》送给林岚和闻婧再合适不过了。

自从认识了李茉莉和姚姗姗,她们的生活真的可以说是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林岚和闻婧虽然开朗,可她们却单纯的可怜,在这个人人都勾心斗角的社会里,这么单纯的两个人真的不知道要怎么生活!李茉莉在白松面前装出一副“清纯佳人”的样子……

姚姗姗在顾小北和林岚之间挑拨……

反正姚姗姗和李茉莉就是那种惟恐天下不乱的人,唉!无奈啊~!世界上怎么会有这种人呢?不明白,上帝怎么让这种人来到人间呢?她们的到来只会给世界增添……

世上的人们都好单纯,怎么经得起她们这种人的折腾啊?直到现在,我依旧很感动,林岚和闻婧在面对她们的时候,还是愿意为了对方无私的奉献出一切,实在很另人感动……

梦里花落知多少读后感 篇27

第一次接触到三毛的作品是在初中的时候,一位转学过来的同学课桌上赫然放着三毛的这本书,对天天在繁忙的学业中忙的头昏脑涨的我来说,仅从这本书的书名就让我瞬间喜欢上了这本书。

我清楚地记得当时的自己内心有些忐忑的向这位女同学借这本书来看,这位大方的女同学随手将这本书递到我手中时,自己激动地语无伦次的样子。

掀开装帧精美的扉页,第一篇文章就把我带入了和我当时所处的世界完全不同的另一个世界,我不知道原来世界上有人还有这样一种活法,那么洒脱,那么随性,那么浪漫,那么感性。

虽然整本书弥漫着一股淡淡的忧伤的感觉,在我看来却是作家的真性情的流露,她的爱,她的伤,她的痛,她的快乐与忧愁,都那么真实的呈现在我的面前,她对自己丈夫极度的思念与缅怀更是让我泪水涟涟。

书中有好多精美的语句让我不由自主地记在了脑海里,直到现在依然在我的脑海中不停回荡着,而每篇文章里几乎都荡漾着她对逝去的丈夫的深深依恋与缅怀,细细读来更是让我唏嘘感动的久久不能平静。

埋下的是你也是我,走了的是我们,不忍留下你一个人在黑暗里,我将用残生的岁月陪伴你

记得当时年龄小,你爱谈天,我爱笑。有一回并肩坐在桃树下,风在林梢鸟在叫,我们不知怎么睡着了,梦里花落知多少

锁上我的记忆,锁上我的忧伤,不再想你,怎么可能再想你,快乐是禁地,生死之后,找不到进去的钥匙

每想你一次,天上飘落一粒沙,从此形成了撒哈拉;每想你一次,天上就掉下一滴水,于是形成了太平洋。

对丈夫痛彻心扉的思念在滴血的文字中缓缓流淌着,读来让人对这个真性情的女子心疼至了极点。

我一直在想三毛的作品之所以长盛不衰,无疑是她真性情的自然流露将世人麻木冷漠的心撕开了一个小口子,让世人的那颗被现实生活折磨的早已毫无知觉的心因着三毛对自己丈夫泣血的思念终于恢复了知觉,终于意识到自己还是一个有血有肉有感觉的真正的人,而不是一个被金钱奴役的活生生的奴隶!

梦里花落知多少读后感 篇28

我终于发现自己看人的眼光太过简单,我从来没有去想过面具下面是一张怎样的面容;我总是直接把面具当做面孔来对待,却忘记了笑脸面具下往往都是一张流着泪的脸。

有些人是一直会刻在生命里的,哪怕忘记了他(她)的声音忘记了他(她)的笑容忘记了他(她)的脸,可是每次想起他(她),那种感觉却是永远不会变。

再坚强、再没心没肺的等人都会有泪水,她们的眼泪让我觉得凝重,如同外面乌云密布的阴霾的天空。

我望着窗外,蓝天白云,特别干净。可是这么干净的天空下面怎么会有这么肮脏的事情呢?这让我很忧愁,我突然发现这个世界上永远存在着一些无奈,而这些无奈你永远无法改变。

每个人都会成长,只是看那些能让我们成长的风雨什么时候能到来而已!

我很羡慕那种可以肆无忌惮的打趣却又最懂彼此需要什么的友谊,让我看到的不是一个人的付出而是一群人的相濡以沫。《梦里花落知多少》故事围绕友情之间的曲折故事呈现,在故事中我比较深刻的一句话是“自个儿心疼只有自个懂!”我在想闻婧为保护林岚自己一个人去阻挡遭遇的她,而林岚躲在小巷里听到闻婧的哭喊求救声音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就像电视里演的那样——危险的时候为保护自己在乎的人甘愿牺牲自己,把自己放在风浪尖端只为给在乎的人争取逃离危险的时间。但是能逃走的那个人会以什么心态去丢弃同伴,若不是以死相逼又能有几个人做到悔恨含泪弃之而去呢?

我懂林岚当时的绝望,就像她说的多希望一刀砍死她都会让她更好过点,自己的好姐妹就在她眼前承受巨大侮辱,自己却只能在小巷里躲着。看到这个情节时我当时就在想如果换做是我,我真的承受不了那种绝望的精神压力,我宁愿护你平安!其实想想也是同样的心态,闻婧何尝不是以这种心态并付出行动了呢。

火柴是她们姐妹中最率真的一位,一个卖女孩的火柴。看到她我有点想起了《白夜行》的女主人公——雪橞,她俩的性格一个天一个地,但我会想到就是觉得她俩在某些地方是完全的符合;生活里从来没有太阳,却不需要太阳!

物是人非的结局,凄美却也让我觉得美好;无法像小时代有个破镜重圆的机会,有些人,终究会变。只是要看到底是什么时机把我们催熟,那些其实突如其来的意外总会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支离破碎或结局美满;时间能带走一切!最终,在时间这条道路上,我们还是散了;且,再也不见。

梦里花落知多少读后感 篇29

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到底为什么这么畅销?我不清楚,真的,直到我读完这本书,我终于know了.书里既没有写什么天荒地老的爱情,也没有写什么感天动地的亲情,有的仅仅是一种友情,一种天长地久的友情,一种无私奉献的友情,一种被爱包围环绕的友情!林岚和闻婧的友谊让我羡慕,嫉妒,更让我感动。看完了这本书,我在心里不停的问自己,我能有她们这么伟大的友谊吗?我可以为了朋友而不顾一切吗?回答是:不,其实我也不想要这样的结果,可我必须面对,因为这是事实啊?!我羡慕她们,因为林岚和闻婧都很幸福,彼此都有这么好的朋友嫉妒她们,因为我没有得到这么伟大的友情被她们所感动,因为她们可以为了对方而放弃一切!林岚和闻婧都是那种特开朗的疯丫头,不管作什么事都是风风火火,雷厉风行的!从没想过事情会这样发生,原本陌生的人闯进了人生,从此生命中,多出你们,也多出无限可能,这首《一起开始的旅程》送给林岚和闻婧再合适不过了.自从认识了李茉莉和姚姗姗,她们的生活真的可以说是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林岚和闻婧虽然开朗,可她们却单纯的可怜,在这个人人都勾心斗角的社会里,这么单纯的两个人真的不知道要怎么生活!李茉莉在白松面前装出一副清纯佳人的样子姚姗姗在顾小北和林岚之间挑拨反正姚姗姗和李茉莉就是那种惟恐天下不乱的人,唉!无奈啊~!世界上怎么会有这种人呢?不明白,上帝怎么让这种人来到人间呢?她们的到来只会给世界增添世上的人们都好单纯,怎么经得起她们这种人的折腾啊?直到现在,我依旧很感动,林岚和闻婧在面对她们的时候,还是愿意为了对方无私的奉献出一切,实在很另人感动

梦里花落知多少读后感 篇30

读三毛的文字,是极易被字里行间的情感所感染的。三毛的文字太过悲情,读完这一本书心里竟也惆怅起来。她的文字像是一首悲情的老歌,歌里有熟悉的旋律,有淡淡的忧伤,凄美而寂寞,久久的回荡在人的心里。

很久很久以前,心里就拥有了一个不可对人说的秘密。小心翼翼地掩盖着那一份渴望,像是在黑夜里手心里藏了一颗闪烁的宝珠,紧紧地将双手紧握,生怕在那黑夜里露了一丝亮光。

一颗不自由的心无论身处何方,始终是不自由。我不知道,这一份渴望远方,向往远方的心是因为太过空虚寂寞还是因为不自由。我是非常深知这样的一种渴望的心情。常常觉得很多地方有很多不自由的因素,所以总是渴望逃脱,逃往另一个全新的地方,那里只有陌生的符号,只有属于那夜的黑暗,没有任何的牵挂,没有任何的担忧。什么未来,什么梦想都沉睡在那夜里。

喜欢流浪这个词,人生本来就是一场孤独的旅程。积攒下的以为是美好的记忆殊不知到头来竟成了一个又一个不断循环的恶梦。曾被感动过的,后来却成了一种折磨。

以前坐公车的时候,常常想这世上有没有那么一辆公车就这样一直开到世界的尽头,途中不靠站就这样一直永远的开下去。不用下车,不用使劲的挤进那茫茫的人海中,也不用因为那是一个陌生的人的世界而感到忐忑不安。就这样开下去,就这样开下去,直到世界的尽头,直到生命的最后一滴泪滴尽。

总告诫自己不可太过消极,要过得开心些,可是快乐却需是由心而发的。一颗忧虑的心是装不下快乐的,是装不下任何的美景的,因为它总是在骚动,它总是渴望远方,它总是以为远方有能够让它安静下来的药方。期待着,竭尽全力的期待,但是一旦逃离了它认为束缚它的地方,却不知它仍是保持着它原来的状态。

那是一颗足够空虚的心,虽是空虚却装不下任何的人任何的美景。美景不在心里不在眼里,只是存在那颗心的记忆里,那里是属于那个生命的全部渴望,是全部的期待。

用所有的不屑去掩饰却还害怕被人看清。以为那是一种高傲却是一种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自卑。那一股气味气味,弥漫了整个人,将整颗心都充满了,以为那是高高在上的骄傲却是低到尘埃里的卑微。最后却只能用平凡二字将它掩盖。

想来也是极可笑的,说什么只想过着平凡的生活,而现在却就是过着一个又一个平凡的日子。这将那所谓的平凡梦想抽了一个又一个响亮的耳光。虽不会有人在意当初说出的这句话,这一句话却在深深地印在心口里。想来,那也不过是一种最滑稽的借口和掩饰。

梦里花落知多少读后感 篇31

《梦里花落知多少》,不得不承认是一个很好听的名字,然而内容上,或许我太挑剔,总之不是很适合我。不管怎样,我还是持欣赏态度的。

当我知道这是郭敬明写的时候(我看之前并没有注意作者,即使注意了也早忘了),我只有一句话:原来如此,这就对了。因为我从中看到了《小时代》的影子,确切的说应该是《小时代》里残留有《梦里花落知多少》的影子才对,总之,似曾相识。

然而,不得不说,相比较于《小时代》,《梦里花落知多少》算不得一部好小说,只能说作者比较有名气罢了,前者才算是达到了巅峰,无论是人物刻画,还是事件的描写等,都达到了一定高度。

通过读这两部小说,我知道了,读小说最好不要身临其境,至少这种小说不能。一个林萧,一个林岚,极力挑战着我的神经,我似乎就站在她们的角度去审视,似乎我也在其中经历着那样的事情,不得不说这是很危险的,因为我同时也要为她们的悲痛而悲痛,我一局外人却要弄得感同身受,这个,真的很危险,她们的生活除了花天酒地,灯红酒绿,就是光怪陆离,荒诞离奇,以我们这种小农思想实在理解不了都市白领们的生活。

说实话,无论是韩寒还是郭敬明,他们并不真切的知道他们小说的读者都是些什么人,否则他们描写刻画爆粗口的时候就会字斟句酌,再三考虑一个词用的是否合适,而不是随便的就一挥而就,不要说那就是风格,如果想极力展现自己的风格就写给自己看,干嘛将这种成分呈现在一群心智未全的初高中生面前,中国的教育,性教育,不需要这么普及,更何况这就是误导,而非引导,否则怎么会有那么多的脑残,怎么会有那么多的现实版小说上演,相比较于分辨能力,他们的学习能力倒是挺强的,所以,有必要斟酌一下。我想,这决不会是任何人的风格。

仰望,他们正值年少,怎能不仰望。这个年纪的他们已多少感觉到了生活的艰辛,毕竟两次重要的考试需要他们去靠自己,即使可以靠关系,但那也不是他们的考虑范围,他们体会到了生存的艰难,但他们同样在期待,毕竟小时的希望已经破灭,他们并不如所想的那样长大了就没有父母管束,没有家庭作业,取而代之的是学校高墙下的住宿生活,成打的卷子,或许他们还在期待着将来——大学或更往后,抑或许早已无力仰望。

或许我们会说,社会是现实的,没事仰望什么,还是干点实际的吧,我们要让他们知道社会的真实面貌,而不是等他们上完了大学后才知道社会的残酷,与课本里的描述大相径庭,以致是那么的水土不服。然而这样就好么,不感觉这有点提前教育的意思,而且还带着强迫意味,硬是让他们挠着那小脑袋瓜去理解大人才该去考虑的事,这不叫残酷么?是否小孩子们不该软弱,非要被逼的坚强?他们拿什么去坚强,就因为将来他们要自己生活?就因为世界没有他们想的美好,现实很残酷?我们,濒临灭绝,只因我们不给他们一个理解安徒生童话的机会。

看完了小说中的那种生活,我理解了一句话:装,也就一个字而已,却蕴含了很多。生活不需太多,只要会装即可,想想的确是,想哭了,装着坚强,累了,装着很精神,烦了,装着很耐心,甚至于穷的可以装富,可以装牛B,可以装傻,最后干脆就直接装B了。就这样,一群人整天在一起装着,每天戴着面具,面具上都是微笑,面具下尽是狰狞,从面具上你很难看出什么,你不知哪张面具下暗藏着对你的忠诚,哪张是要治你于死地,就像三国杀那样,说不定哪次你就错杀忠臣,使奸佞苟活,那样,你的最后期限也将会不远了。

看的到,小说里的每一个人看似神经好像都比较大,有的没的都能吹的天花乱坠的,其实也就是在装罢了,装着自己很牛,装着自己天不怕地不怕,结果呢,到头来自己死命维护的关系不还是说散就散了。他们真的不恨,哪能那么轻易就恨了,只是说心里总会有些隐痛,想起来就会不舒服而已。一群人整天在一起叽叽喳喳,个个看似都跟能耐,结果呢,小巫见大巫,碰上姚珊珊和李茉莉就真的彻底歇菜了,不蹦哒了,所谓的情谊就那么轻而易举的被考验的面目全非。他们,到底在装着些什么呢?

曾不止一个人对我说过,这世界远比你想象的复杂,没错,我不得不承认,因为我还太单纯,有些方面说幼稚都不为过。一初中毕业生就能像江湖老油条一样与我玩弄心机,只不过我险些中招,不得不说,一开始我还对因未能帮他而心存歉疚,现在,我还能说什么呢,我连一初中生都不如。这世界真的是超复杂,所以没事最好别装纯,因为那会显得你很傻,因为你不入流。你绝对可以看起来很笨,但你不能真的很笨,否则就太不像话了。

这些小青年也一样的,整天看似在一起掏心掏肺的,笑的没心没肺的,其实,各自心里都揣着心事,说实话,有些话连父母都没告诉,就凭一句你是我朋友就能全倒给你?那不是我天真就是你天真,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不是因为必须要散,而是我们根本就都没做好重逢的准备,否则有些事就不会做的那么绝。这生活我们看着荒诞吧,这群人看着可笑吧,而我们却是,自己就身在这样的故事中却还嘲笑着别人,如果看懂了,你是绝对再也笑不出来的。

抬头看一下,天还晴空万里么,晚上的星星还多么,相信你再也找不到如小时那般多的星星了,天空也不再那么晴朗,每天看起来都是雾蒙蒙的,尽管并没有什么雾,那是因为心境变了,如果你真是一棵草,那么你就会永远生机勃勃,可你不是,你不过是一花,还是温室里的,所以不要总那么夜郎自大,有机会就好好安定一下吧,其实,草真的比花实惠。

就这么,你的梦离你远去,而你却还毫无察觉,一直在找,却从未想过好好稳定下来,以致最终失去的更多,难道非要到那时感叹——梦里花落知多少!

我还是那句,不要问我怎么这么晚才看这本书,已经过了爱幻想的年龄了,看这种书还有用么,如果这样,我倒还真建议你再仔细看看这本书。我依然认为这本书我看的挺是时候,年龄是我们犯的最大的错!

梦时花开,梦醒花落。

梦里花落知多少读后感 篇32

《梦里花落知多少》是我看郭敬明的第一部作品,也是我读的第一篇长篇小说。其实这本书我早就如雷贯耳了。周围的朋友同学、兄弟姐妹;早就把这本书形容的就跟救苦救难的圣经一样了,可我一直没有足够的时间来研究文学这玩意儿。

说实话,看完后,我开始佩服郭敬明了,他的文采好是大家有目共睹的,而且他的每一句话都会带动你的情绪,把你从高潮推入低谷,从欢喜推入忧愁。字里行间里时刻都影响着你感情的此起彼伏。

书中的林岚和闻婧本是可以呼风唤雨的丫头,她们正值青春年少,如花的年纪,动人的容貌,显赫的家世,这样的条件完全可以谱写属于她们自己的完美人生。可是,就算是这样的两个人,她们经历了失恋,背叛,侮辱,诀别之后,两颗年轻的心被糟蹋得支离破碎,鲜明的血肉夹杂着浑浊的心跳声,黯然离开了她们原本的家。

最让我心痛的是那个叫火柴的风尘女子,她没有任何的依靠,浮萍般地生活在烟花巷尾。她的工作可以用贱字来形容,可是她却领导着一帮姐妹们在城市里打下了属于自己的天下。她没有文化,可是用起成语来却如此巧妙,比起社会上那些研究文学的大学生有过之而不及,多么讽刺。她贱贱地生活,贱贱地欢笑,贱贱地帮助别人,就像她常说的一个词,火树银花。她便是一个火树银花的女子,多么可爱。最终却只能隔着栏杆看着窗外的浮云,自在地飘动…

我无法用一个确切的词语去形容这是一个怎样的故事,搞笑?平淡?凄凉?抑或是悲惨?都不是,这本书里掺杂了太多的情感,太复杂,以至于刚读完我都有点儿接受不了。故事的一开始是搞笑,幽默,一群富家子弟天天过着在别人看来是纸醉金迷,花天酒地的生活,嘴里嚷着“我x”“你丫的”,用文章中的一句话说就是“有血性”地活着,可是故事越往下走越让人笑不出来,用后记里的一句话说就是“欢笑背后隐藏的沉沉的伤感和绝望”。

这本书让我读出了我从未有过的痛,生活把一张张单纯的脸拉进了复杂的社会,榨干了他们烂漫的笑,只留下许多无奈和失望的表情。原以为结束了学习历程便不再有苦难,现在才知道其实离开象牙塔,还有更大的苦难等着我——面对社会庞大激烈的竞争激流,手无缚鸡之力的我必定要受的苦难。

现在的我我是有多天真无暇,而社会,却复杂的不可开交。每个人每天都带着不同精心装扮的面具,面对不同的人就戴上不同的面具。面具下是忧伤的脸,流淌着泪,自己的苦衷……一切都被看似完美地包裹了起来。私心、野心、欲望、阴谋……全被私藏了起来。我们往往被表面所欺骗,被面具所欺骗。

当今社会的不公又岂能你我能说清的?就像书中的女主人公,从刚大学毕业涉世未深,求职时,她靠自己很难找到工作。但只要拜托有钱有势的父亲便可以轻松找到工作。的确,靠钱靠关系有时比靠能力更管用;之后的我也许也会受到恶势力的抨击,体会到这个弱肉强食的大环境的残酷;也许我会为了在社会上立足而不得不学会伪装,保护自己。

身在这样的社会也是身不由己,更何况自己也没有书中人物一样有着显赫的家世背景,要想在社会上有所成就就免不了一番摸打滚爬,其中的艰辛历程可想而知了。现在的我只剩下一年的在校时光,我会格外珍惜这个分外安全的堡垒,(即使我知道这其中也掩藏着多多少少的不为人知,但比起以后所要生存的社会真是小巫见大巫了)因为我知道在这里至少我还可以天真浪漫,诙谐无暇。算了,不伤感了,乘着这现在,珍惜眼前的机会,活在当下!

梦里花落知多少读后感 篇33

再看《梦里花落知多少》的时候,我觉得眼泪都快要流干了,后来心情冷却了以后,又不知道该曾么去表现心里的感触了,但想要想起来的时候,却怎么也想不起来当时的情节了,只是还记得当初那种痛彻心扉的感觉,于是眼泪还是会想要一直流下来,就像几百年前看起来奔腾不息的黄河的一样,但今天不是依旧毁了吗?天崩地裂的毁了。

记得在语文书上看到干枯过的黄河心里的感觉异常的缠绵悱恻,有一种看着时光轰轰烈烈的奔跑,想要把他拦下来,却发现自己某一天也当了一回透明人,被他硬生生地穿过。心痛的无以复加。记得有人在跟我讲自己身上发生的某某时的时候,告诉我说,你不会懂那种感觉的。当时听了就觉得很好笑,小屁孩懂什么叫感觉啊,但后来一想,说不定吧。

直到后来的后来,我发现自己的第一印象真准,至于其他的不要太多想。我还是个小屁孩,什么都不懂,但事情发生了的时候,当时真的什么感觉都没有了,从没有一个时刻脑袋想那时一样的空白,就像是一瞬间被消毒水淋了个劈头盖脸,整个人都什么都不知道了,只剩下一身消毒水的味,就像是精致的素描被凭空擦出了一片空白的感觉,凹凸的让人心痛。

梦里花落知多少读后感 篇34

小郭(郭敬明),我就不明白了,你怎么老是那样的风格啊!你是不是不把故事结局弄的悲惨,不让读者伤心,你就不甘心啊!

我天寒地冻的蹲在电脑前看你的作品,你却让我愁绪满怀,难道真是我太女人了。今年暑假读了《夏至·未至》,文中遇见遭遇程七七的黑手最终没能实现自己的梦想——歌手。卑鄙的她又因为怀了傅小司的孩子而占有了小司,女主人公立夏也被迫放弃了自己的爱情,陆子昂为了小司而身陷牢狱,立夏最终也嫁人了,也不只是因为爱或是无奈,浅川那个充满幻想又使人安静的地方,或许在没有他们几个欢声笑语了,或许这即是成长,让人憧憬,有令人彷徨。

最近看了《梦里花落知多少》,看这个主要是因为它的书名吸引了我,书中林岚。闻婧她们和我们一样尽情的张扬他们的青春,玩命的疯狂,尽情的玩,尽情的挥霍,无忧无虑,率真坦诚,他们不大的脑袋里充满了幻想转满了五彩斑斓的梦,她们大声骂说脏话……肆无忌惮的张扬他们的个性,释放他们的青春活力……可这本书的结局却也不完美,令人叹惋、令人无语、无奈。顾小北因为姚姗姗的欺骗而负债,顾小北爱林岚,却因为姚姗姗而什么也不能做,真是那句:“相爱不能爱才最寂寞”。林岚也一直活在顾小北的梦里,知道陆叙的死。卖女孩的小火柴可能永远也无法理解林岚和微微,,也不知林岚会不会去解释。微微踏入社会上层,可是他真的快乐吗?白松因为软弱被李茉莉欺骗了感情,骗了钱自己也染上了毒瘾,欲死不能,欲生无望,闻婧和长城也离开了那个让他们爱过伤过的地方,林岚继续着自己的事业,陆叙在天堂祝福着大家。故事至此结束。

如果时间可以重来,我想结局肯定不会如此,但它不会,它就是那样绝情,不会因为任何人的挽留而停滞。人生每天都是现场直播。平淡的日子里,生命就是一种认识、一种感悟、一种追寻,无论日子过得愉快还是悲痛,我们对生活都有切身的体会独特的感受。

梦里花落知多少读后感 篇35

之前看了《梦里花落知多少》,开始的时候觉得挺好笑的,真没有想到最后的结局会变成那样。看完了以后挺郁闷的,一部分的原因是故事的发展,另一个原因是我会联想到自己的故事。曾经在《爱情和它的妖精们》中看过这样的一句话,大概的意思是:每个人的生命中都会有一个爱情妖精,也就是那个可能要用一生才能忘记的人。虽然我不知道在《梦里花落知多少》里面林岚的妖精到底是顾小北还是陆叙,可我知道在我的生命中的妖精已经出现,也已经离开了。

书中的顾小北和陆叙对林岚真的好得没话说,回头想想,我的那个妖精也没有对我这么好过,这样子想一想,感觉其实自己也没有必要那么对他那么念念不忘了,够阿Q的吧!

整本书都透露着一种无奈,“这个世界上永远存在一些无奈,而这些无奈,你永远没有办法改变”。干净的天空底下到底在发生着什么肮脏的事情?不知道,可是该发生的还是会发生的。

一、书籍简介

《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一部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98年。

小说描写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但却有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并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展现了独特的藏族风情及土司制度的浪漫和神秘。

2000年,《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2019年9月23日,《尘埃落定》入选“新中国70年70部长篇小说典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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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小说讲述了一个声势显赫的藏族老麦其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然而就是这个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不以常理出牌,在其余土司遍种罂粟时突然建议改种麦子,结果鸦片供过于求,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残废的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麦其麾下,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因此而娶到了美貌的妻子塔娜,也开辟了康巴地区第一个边贸集市。傻子少爷回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待遇,也遭到大少爷的嫉妒和打击,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腥风血雨悄然拉开了帷幕。最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失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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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阿来,男,藏族,出生于四川阿坝藏区的马尔康县。毕业于马尔康师范学院,曾任成都《科幻世界》杂志主编、总编及社长。1982年开始诗歌创作,80年代中后期转向小说创作。2000年,其第一部长篇小说《尘埃落定》获第5届茅盾文学奖。2009年3月,当选为四川省作协主席。其主要作品有诗集《棱磨河》,小说集《旧年的血迹》《月光下的银匠》,长篇小说《尘埃落定》《空山》《格萨尔王》,散文《大地的阶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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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尘埃落定》读后感30篇

第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400字

这个世界正因为有了傻子,才凸显了聪明人的精明,可是傻子真的傻么?聪明人用他们的脑子算计着一切想把全部的利益受归己有,他们只看到了眼前的利益,看不到的长远被傻子看到了,他们无知却还在嘲笑傻子,这个世界是谁傻呢?

这本书让我更进一步了解“大智若愚”这个词。物极必反,这让我想起江苏台的最强大脑,一个来自山西的男孩能解出大学教授都无法解的数学难题,可他一出生就被贴上了傻子的标签。。。而爱因斯坦,牛顿被冠上“天才”的名号,谁又知道他们在别的什么方面是不是傻子呢?

所以我想这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傻子和聪明人,你在这方面缺少天分不见得在那方面也缺少天分。

还记得写哥哥,未来的土司是这么写的:他很聪明,他总是很散漫却把事情做得很好来显示他的聪明。读到这时,我发现我和他一样聪明,总是这样。然后我就懂了,总是想让别人知道自己有多牛,多聪明,骨子里就有多自卑,有多傻。你越让别人觉得你聪明,其实你就越是个傻子,枪打出头鸟,好吧,可能我又犯傻了。

你是聪明呢,还是傻呢?好好活着,快乐的活着,带给别人快乐,不伤害别人,让别人觉得他是聪明人,你是傻子。这便是我从这本书中得到的。

第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500字

这本书里本来没有爱情,只有欲望,许多赤裸的欲望。傻子对欲望的表白很直接,因为他傻。见到塔娜之后,他才很想坐下来好好说说话儿,好象找到了自己的所爱。而这个漂亮妇人不是贞的,多次背叛了他,傻瓜也心痛了。漂亮妇人象罂粟花,是有毒的,让人象吸了一样麻醉。其实,小说一样开始就有一个不祥之兆,人们被有毒罂粟花麻醉了;麦其土司为了一个漂亮妇人央宗杀死了自己对忠诚的查查头人,央宗很少说话,也没有仇恨,只会用美色吸引这个拥有至高无上权力的男人。如嘎济活佛预测的一样,一切祸源起于美丽而有毒的罂粟花,来自美丽的诱惑使人无法拒绝,欲望麻醉了,理性死了。

这个边境小镇染了这片土地从未有过的梅毒,这是欲望的诱惑带来的。傻瓜二少爷本来不明白人世的诱惑,而身边有了娜塔之后,就被迷惑了:由傻瓜变成了疯子,疯子又变回傻子,这与电视剧改编过的《尘埃落地》完全不同。爱与权力、仇恨、欲望诱惑交织在一起变成了有如罂粟花一般美丽,让人欲罢不能,久食伤神。

傻子的母亲临终前吞了大量的鸦片,没有痛苦的死了。在她死之前说出了自己的身世:她做过妓女,从一个下贱的女人变成了土司太太,变成了一个正经女人。

傻子是自己躺在床上被仇人杀死的,刀子,锋利的刀子,像一块冰,扎进了我的肚皮。不痛,但是冰冰凉,很快,冰就开始发烫了。傻子也是麻醉的,麻醉他的是仇恨,因为被仇恨杀死的人———不痛。血滴滴喀塔地落在地板上,店主朋友哑声说再见;傻瓜的灵魂便与:欲望、诱惑、权力、聪明与仇恨一道说再见,他最后想喊一声塔娜,终于也没喊出声。

第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600字

这是一本藏族小说,写的是土司制度即将瓦解的那个年代,汉人带着自己的文化、产物甚至是病毒渗透藏区。汉族女子机缘巧合成为土司的二太太,生下本文主人公傻子;汉人带来罂粟种子,让藏民一夜暴富又迅速闹了饥荒;汉人草台班子带来了梅毒,让一群土司病入膏肓。

傻子经常说傻话做傻事,一觉醒来不知身在何处,为了看漂亮姑娘直接让人不要挡住视线,还自在地穿起死囚的衣服,但是他是一个经常让人惊讶和感到害怕的傻子。他不用记得太多事情,但是知道周围人的动机和态度;他精确的直觉,能够决定种粮食而不种罂粟,从而成为周围抢购食物的胜利者;他具有透视的本领,可以在自己房间就觉察到哥哥被复仇者所杀;他还经常大胆预言,一下子就说出十几年以后这片土地将不再实行土司制度。尘埃落定,指的是活在土司制度的最后一代,有的为主子效忠而死,有的为外人入侵而死,傻子则是被早就彼此认可的仇人心甘情愿的杀死。于是,土司继承人和土司制度终于在这片土地上消失。

这本书以傻子作为主人公,优点特别多,因为好多事情伤得了普通人却伤不了傻子,而他又是个屡屡语出惊人、看似胡乱作为却总是运气很好的傻子。他的大智若愚和未卜先知给本书平添奇幻色彩,跟莫言的《丰乳肥臀》有些类似,也许大家都是受了拉丁美洲的文学风格所影响吧。

另外,这本书写的是少数民族在时代变革的一段经历,又让人联想到《穆斯林葬礼》。所不同的是,《穆》非常沉重压抑,说是霍达的泣血之作谁都不会怀疑;而《尘》虽然明明写的是一幕衰落的悲剧,却因为傻子的存在,多了几许无奈和轻松的调侃,令人在平淡的情绪下接受了这个故事。

本书成名较早,其中的露骨描写也不少,所以听说在出版前颇为不顺,好几年没有出版社愿意发行。但是一经推出以后马上就成了畅销书,各国争相翻译,还获得了茅盾文学奖,金子终于发光了。

第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900字

我喜欢的两句话: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叫我看起来像个傻子。

因为过年回家没什么事情做,所以想找本书来读,本来打算读张爱玲的《半生缘》,老婶知道我要看书,给我一本《尘埃落定》,但看着书名没什么感觉,不过上面写着矛盾文学奖。凭着这个噱头我决定先读读这本书。

书的开始很平凡,是以家族土司十三岁的傻二儿子角度的视角来陈述。开始的时候是家族顶尖地位上的一个被看做是傻子的生活,紧接着便黄色的段子多些。往后便是傻子自己出去建立一个属于的自己的领地,并且做的有声有色,创造出他的父亲还有那个聪明的哥哥也没有创造的天地。拥有世间少有的美貌却不忠诚的妻子。在与各种土司之间打交道。在抗日战争和内战时期藏族人的兴旺和尘埃落定。

让我深思的一个问题就是:到底什么样的标准可以判断出一个人是不是傻子。是很多人说是就是吗?就像真理一样,并不是多数人认为或是说不是就不是了。只是普通人不能理解傻子的想法吧。

就像别人说主人公是傻子,最后跟着他的小厮也说了句把他当做傻子的话:“你要是连这个也怕,以后我就不和你玩了”,傻子想:他以为他不想和我玩和想和我玩是他自己决定的。傻子说:你不是陪我玩,而是在侍奉我!

以自己是傻子的身份狠狠的讽刺了那些看不起人的正常和那些聪明人。也告诉了自己,一个傻子都认为:一个没有任何仪式就上到他的床上的茸贡土司美若天仙的女儿,没有必要向她低头和屈服。

在面对外敌时,自己的亲人是重要放不下的,在权利和利益面前无论是哥哥还是父亲还是母亲都是自私。所以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所以面对别人时,你应该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了吧!在相对权利下说些好听的话大多数情况下要比你对着来或是坚定是对的立场要好的多,对自己对对方都是好的。除非你是佛教信徒不能做出对不起自己坚定的信念的事情之外。关系是自己精心呵护出来的。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就是那个傻子,反应比较持盾,但却没有大智慧能支持自己来得到别人的尊重。顺着自己的心意,自己过得舒服,但是不要影响和伤害到别人。

永远都要一视同仁,不要带有色眼镜去看人。不要因为别人看法影响自己的想法看法。

没有什么事情是一个人死了之后都不尘埃落定的,而且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去。

我觉得人懂的道理很多,说起来可能会更多,但是实现的却是很少的不是吗?从今天开始每天或是两天或是三天或是一个规定的时间来在自己身上实现一个道理,久而久之算是自己的修行吧。

现在我要实现一个道理: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省的伤到自己。

第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1000字

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再说说题目:“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再说说情节: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子。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还有就是人物: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

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这个聪明人生气的时候说会对他摇摇食指说:“你一傻瓜懂什么?”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远近闻名的“傻子”。然而,傻子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聪明的读者都在怀疑,直看到小说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就是傻子也会怕死吧?谁都不会想到有这样不要命的“傻”。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第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一直在追求一种奇幻漂渺但又不会给人毫无逻辑感的文风,这篇文真正做到了。

一、新奇的意象

能给傻子治好病的药是用“湖上的风”和“神山上的光芒”炼成的

二、丰富的想象和联想

叔叔死后”他顺一条大水,灵魂到了广大的海上,月明之时,他想去什么地方,就去什么地方。“这是因为灵魂也像飞机一样有翅膀吗?不,”灵魂没有翅膀也能去任何地方“。

三、诡谲的道理

复仇者的哥哥问:为什么死去的母亲要用她的儿子来立誓呢?这是一个很简单,仔细想想却很不简单的问题。

在北非或者中亚的某个战乱国,一位妇女的女儿被恐怖势力所杀害,这名妇女周围的人都说:去报仇吧,去报仇吧,拿起你的武器,为了你的女儿。但那名妇女摇头:不。她拒绝报仇。周围的人不解,我也不解。但我现在懂了:一个人,怎么舍得自己的亲人因为要为自己报仇而受尽折磨呢?还记得,那些死去的人最常说的一句话是什么吗?——活下去。

从两个相反方向来的传道者因为争夺散布权而互相诋毁,我问:”为什么宗教没有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他无法回答。我也无法回答。可能因为,宗教也是人创造的吧。

四、奇妙的时空

从十三岁启蒙到最后的官寨倒坍。”好多年时间一晃就过去了。我走到窗前,外面,大雾正渐渐散去,鸟鸣声清脆悦耳,好像时间从来就没有流动,生命还停留在好多好多年前。“

五、什么是爱情

土司夫人爱情生活上最大的一次危机,那个和罂粟花一样热烈致命爱情里的女人被土司娶回了官寨。夫人看着土司领着新欢一步步走来,就像是看见了”寂寞的后半生向自己走来“。

问一个傻子,想从他那里得到爱情最直接的答案,他捂着胸口说:一半是痛苦,一半是思念。”他说,我得到了很多女人的鲜血,“但这不是一个女人的全部,更不是一个女人的永远。”是爱情使他明白“什么是全部,什么是永远。”

第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最近刚刚看完了曾经获得过茅盾文学奖的这部作品《尘埃落定》。其实早在2006年,这部小说的同名电视剧就在播出,不知道当时为什么没有跟着这剧看。等于这部优秀的作品,我现在刚刚补上功课。

作家阿来以第一人称,也就是麦其土司家的傻子二少爷的口吻,给大家讲述了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发生在藏区土司家的故事。从麦其土司家族的强盛到最终的消亡,故事紧扣历史发展背景,详细刻画描绘了土司的生活形态和在历史变革下每个人从内心到外在变化。感慨时代的车轮一直向前,藏区农奴制的社会形态也在逐渐发生着改变。

最最触动我内心的,正是这位被人人称之为傻子的二少爷。他总是在不经意间做出让周边人都很惊诧的举动,说出很多富有人生哲理的话语。其实,何谓聪明何谓傻呢?被大家公认为聪明的大少爷,最终结局很凄惨。反倒是二少爷赢得了更多的民心和拥戴。在自己不看重的权利和财富上,反倒收获了最多。这其实隐含着人生真正的哲理。与世无争,拥有善心的人,反倒是人生最大的赢家。傻子总能跳出当下的环境去看自己。正像他每天早晨从睡梦中醒来,都要反复求证自己的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他这种自问自答,不断求证自己的过程,其实就是对人生意义的不停追问。所以,他这一生,活得轻松,通透,活得没有负累和沉重。他在跟茸贡土司和拉雪巴土司的交往中,更是显示出了他的聪慧和才干。其实,这样的人,才是真正具有大智慧的人。他和他那个英勇善战,同时喜欢女人的哥哥相比,反差很大。哥哥代表了旧时代的土司人品性。一切权利和地位,需要通过战争去夺取和捍卫。而傻子二少爷通过在边界做贸易,没有动用一枪子弹,反而积攒下更多的财富,和娶得最美丽的女人做妻子。

在他获得这些财富之后,他的哥哥开始对他产生了提防和反感。兄弟情谊也在此刻消失殆尽。傻子很明白,爱情,亲情,都是强求不来的。他很心痛。但是他也很坚强。他有消解自己痛苦的方法,他并不会以怨报怨,其实这正是参透了佛祖的慈悲为怀的处事理念和人生哲学。即使故事的结局,傻子少爷最终死于父亲仇人儿子的刀下,但是,他在精神层面上,获得了彻底的解脱。虽然,故事以土司家族的最终消亡而画上了句号,但是留给我的并不是悲戚感慨,而是让我更加彻底领悟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大智慧,什么才是真正的所谓聪明。

第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完《尘埃落定》,尤其喜欢的是作者塑造的傻子的形象,因为一个”傻”字,从而使主人公更加自由。

他可以和阿哥和睦相处、相亲相爱多年,避免了相互残杀;他可以和奴隶或自由人轻松的聊天、做朋友,消除等级差别;他可以率性而为,自由的做自己。而这些是土司家族的正常人、聪明人所做不到的,因为他们受束缚,喜欢金钱,爱好权势,有些无穷的欲望并为之疯狂的追求着,并为之背负着包袱和代价。大智若愚是我对傻子的评价,真正的傻子是不会预测未来的,他表明麦其家要种粮食而非罂粟,把麦其家族的势力不断扩大,不尽如此,他还在西藏开辟了市场经济的新天地,这是一个聪明的傻子。傻子是西藏土司制度繁荣与衰落的见证者,一步步看着尘埃终于落定,风云变化的时代终于定性。

读完这本书去逛贴吧,发现大多数读的人都有一个疑问:傻子本可以杀了两个复仇者的,为什么要留着他们的性命置自己于死地呢?我想说,傻子的想法本就异于常人,当这样的设计出乎我们的意料时,正好切合了主题,更好的塑造了一个傻子形象,这是其一;其二他的死象征着土司家族的终结,贯彻尘埃落定的主题,其三就是使文章情节波澜起伏,增加趣味性,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

本书不仅富含丰富的西藏文化气息和神秘色彩,而且具有强烈的现代意义。通过少数民族的事情揭示了人性的善恶、美丑和欲望。适度的欲望会促使我们奋力向前,努力拼搏,改变自己的人生向更高更绚烂的方向发展;贪婪的欲望是得不到满足的,反而会扭曲人性,认不清自己。对于即将走向社会的当代大学生,值得我们学习的是傻子的为人处世,他懂得怎样与人相处,尊重他人,关心他人。当我们看到他从麦其边界回官寨的时候,他受到人民的热烈欢迎和赞扬,被人民高高举起,一个傻子折服了自己的人民,更折服了那个摇摇欲坠的土司时代。红色汉人的进入象征着土司制度的瓦解和灭亡,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政权,土司制走向灭亡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也契合人民对自由的向往和追求。

随着时代的进步,人民得到解放,人人生而平等的观念已深入人心,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学习傻子的睿智和虔诚,更多的去思考“我是谁,我在哪里”的问题,认清自己想要走的道路和正在走的道路,从而时时警醒自己,莫在尘埃落定之时又悔不当初。

第1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比喻事情经过许多变化,终于有了结果;或是经过一阵混乱后将结果确定下来。这本书的故事就像这个成语的由来一样,当土司制度结束的时候,也正是高潮。可是当麦其土司家的最后一人死去,最终一切都结束了,一切都尘埃落定!

“我”,一个从小就被认为是傻子的人,却是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作为土司家的少爷,有继承土司之位的机会,但麦其土司只会把它传给大少爷,一个正常人——一个自以为聪明的聪明人。就这样,注定是混吃等死的“傻子”却因为土司家引种罂粟而初露才智。以“傻子”的想法去经历土司的风云变幻。

当各大土司都应为罂粟的暴利而着迷,甚至放弃大量的粮食改种罂粟的时候。傻子少爷建议多种粮食。麦其土司的想法和傻子少爷不谋而合。果真,第二年其他土司领地百姓闹饥荒,而麦其家则是赢家,大卖粮食。在这时,傻子虽然还是傻子,但是已经可以加入家庭议会了。人们只是认为傻子少爷只是碰巧说出了麦其土司的想法。但是傻子少爷已经由此建立了自己的亲卫队——一个侍女、一个仆人、一个行刑人、一个管家。

这傻子少爷也有他的小九九,他知道什么时候显露出才智让看不起他的人大吃一惊。可是当他们害怕了,要把他当做聪明人来看待的时候,他就会立即像个傻子。当看到这里的时候,不由得想到唐宣宗——李忱,他本就是唐宪宗的一个庶子,出身低微。看上去呆呆的,兄弟们都爱拿他开玩笑,后来登基的唐武宗李炎想尽办法杀害他,他却装疯卖傻36年,为保住自己的性命。被仇公武当做傀儡皇帝辅佐登基后才显露治国才智。傻子少爷虽然没有李忱这样“登基”想法,但是却有李忱的才智谋略。

麦其土司让兄弟俩个看守南北方的粮仓,大少爷则是以“聪明”人的才智与土司征战,结果是一败涂地。傻子少爷则是和土司周旋,搞好关系。最后不仅为麦其家扩大了领土,还娶了最美的姑娘成为茸贡土司的女婿。甚至把粮仓地变为最热闹的集市。

到这里,本应该是人生赢家的傻子少爷,却再次一落千丈。妻子的背叛,麦其家的不信任,哥哥的明争暗斗。其实说白了,都是不相信一个傻子可以做的这样的好。傻子总归是傻子,没有土司愿意把位置传给他。陪伴他的只剩那四个人这次还多了一个没有舌头的书记官。当他再次装出一副傻样的时候,麦其把他放回了他的“领地”——那片属于他的集市。

最后,经历了中国的内战,土司们被一个个降服。而傻子少爷成了名誉土司,却还是被仇恨土司的杀手杀死,最后一个土司,就这样尘埃落定!

这部小说单从外表看,就像是讲述了一个傻子的逆袭,一个普通人的成功史。也不能忽略它里面描述的人物特点。每个土司都是个,土司与土司之间都是亲戚关系,但是亲兄弟还明算账呢,更何况他们。

土司的权利可以让人“重现生机”。麦其土司把土司位传下去就渐渐老去,当继承人被暗杀,他重新掌权却是一天比一天年轻,可见贪权之人对土司的痴迷。侍女卓玛对于生活的迷茫,最初是傻子少爷的人,嫁给银匠。她一直就在迷茫中活着,有的只是底层人的卑劣。可当她陪着傻子少爷把集市建起,她找到了做上位者的自信,不在有过去的下等人的卑劣。一心求死的书记官,因为傻子少爷的“傻劲”而找到活下去的目标——记录麦其家的兴衰。

本书其实在开头就侧面刻画了土司家的命运“水从楼上倾倒下去,确实有点粉身碎骨的味道,有点惊心动魄。”土司家族的命运就像这水一般,最终落得如此田地。但随后的一句“但今天,厚厚的积雪吸掉了那声音。”本应该轰轰烈烈的土司消亡,却变得悄无声息。没有哪位土司能抵抗的过改革的命运。

土司家族尘埃落定,最后的一刀,结束了土司家的世仇,结束了土司制度,结束了傻子的传奇,也结束了傻子少爷的生命。

第1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之前一直对土司很感兴趣,于是一拿到《尘埃落定》这部茅盾文学奖作品,就迫不及待地拿起来读了。这部书设置了很多悬念,让你不想放下书,反而一而再再而三地好奇于土司的傻瓜儿子之后的故事。

土司由于醉酒和汉族的土司太太剩下了一个傻瓜儿子。土司官寨里的人都认为男主是个傻子,而且根本没有继承土司的可能。然而就是这个“傻子”,告诉土司在别人都种罂粟的年间里种粮食,而让麦其家的百姓在饥荒年间过得丰衣足食;也正是这个“傻子”,在自家边境开启了市场,建起了银号,扩大了麦其家的土地,让所有的土司不得不听从麦其家的指挥。“傻子”像在冥冥中有神仙指引,凭他原本人人都鄙夷的脑子干出了别人都不敢甚至干不好的事,也得到了意想不到的收获。他娶了茸贡土司最漂亮的女儿,等茸贡土司一撒手他就可以成为新一任茸贡土司;麦其家的仇人杀了他的“聪明人”哥哥,为他成为新一任麦其土司扫除了障碍。种种迹象让人们不得不羡慕他的运气,也改变了认为麦其家的二少爷是傻子的想法。

作者通过一个傻子的视角去描绘清末民国抗战时期的藏族土司世界。这里信奉的是门巴喇嘛,是济嘎活佛,这里消息闭塞,唯一与汉族的来往就是黄初民特派员带来的先进武器以及可以赚大钱的罂粟,而这些交流最终使土司们失去宝贵的土地,失去忠诚的百姓。傻子经常认为他比聪明人要矮一截,认为评价一个人能用的最好的词眼就是“聪明”,但是那些“聪明人”往往都自以为是,最终却证明“傻子”远比他们聪明。这是一个多么辛辣的讽刺。傻子经常能冒出很多金句,给人以启迪,比如他预感到“要不了多久,土司就会没有了”,而后事实证明他是对的。后来傻子解释自己问什么是傻子时说“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

在这本书中我们固然可以领略古老神秘的土司文化,但作者的本意并不仅仅在此。为什么这本书取名叫做尘埃落定?书中这样说道:“有土司以前,这片土地上是有很多酋长,有土司以后,他们就全部消失了。那么土司之后起来的又是什么呢,我没有看到。我看到土司官寨倾倒腾起了大片尘埃,尘埃落定后,什么都没有了。是的,什么都没有了。尘土上连个鸟兽的足迹我都没有看到。大地上蒙着一层尘埃像是蒙上了一层质地蓬松的丝绸。”是的,土司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被打死了,延续多年的土司制度也分崩离析了,那么藏族的风俗呢,当地的人民呢,麦其家奴隶眼中并不傻的二少爷呢?是不是都尘埃落定了,连个鸟兽的痕迹都没有了呢?当初穷人确实得到了解放,但书中那些奴隶们还在哭他们的主子,那些官寨里死去的人的亲人呢,也都没有痕迹了吗?是的,现在看来土司制度是落后的,但他是的的确确存在过的,同样书里描写到的人、事、物,现在都已随风,但是他们曾经存在过,至少在读到他们故事的人心上,还隐隐泛起了波澜,像一汪有着黑夜颜色的血水汩汩地流到心最隐秘的地方去了。

第1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这本书,仅仅是一时的冲动,只是背后还有着永恒的感动。在高考前的第N天,心突然迷惘起来,失去了自己的方向。我寻找着自己,摸索着道路,想找一个出口让自己冲出这‘围城‘。不知怎的就突然想看这本书。于是,便开始向身边的朋友去借,借了一两天,结果却令我失望。在我将要放弃看着本书的时候,辉哥把这本书给我借来了。据说是在一个很远的图书社借的,他打听了几天才借到这本书,只想在这里对他说,辉哥,谢谢你。

在刚翻前几页时看到对这本书的介绍:阿来,藏族人……《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心中不由一怔,不,应该是两次,一直都很喜欢藏族人,觉得他们都是那样的纯洁,他们住在西藏,守侯着美丽的布达拉,守侯着洁白之神,也希望有一天能够到西藏去感受那里的美,在那悠远的天空下,为自己的灵魂找一片净土,找一个守护灵魂的天堂,再一看是获茅盾文学奖,就更欣喜……

《尘埃落定》写的是我由一个傻子变成一个聪明人的故事。本故事大约发生在19世纪三四十年代,写西藏土司制度瓦解之前他们做的事情。感觉我的转变过程就象是一个人从童年走到成年,一个慢慢长大的过程。小孩子说的带稚气的话语在大人们眼中只是一个傻子说出来的,一些真实都被当作愚蠢,一些谎言都被当作经典,当成聪明人说的话。我在成长过程中,渐渐明了事理,只是仍然说出自己真实的想法,仍然别人当成傻话。

是的,在我还只是一个傻子时,哥哥是那样的疼爱我,并且不会担心我会和他抢土司的位置,只是随着我慢慢的聪明起来,他便开始成为我的敌人,时刻提防着我。或许,那一些成熟的人总喜欢关心那些思想还幼稚的朋友,关心着他们,照顾着他们,只是当这些孩子长大了,他们也不在会有兄长似的照顾。

没有变的是自己的真实,坦诚,变化的是别人对我的看法,也曾尝试过沉默,只是自己想对这个世界的抗争,想用沉默抗争所有的假恶丑,我宁愿不说话也不愿说违心的话,或许一些孤独的人总喜欢沉默。一直苦于找不到能够理解自己的人,其实是自己缺少沟通,只是虽然沟通能解决问题,但孤独的人不愿说出违心的话来。

想想自己仿佛就是书中的“我”,“人越成长,彼此想了解似乎越难”,只是大家都彼此的把心藏的更深了,都不愿再让它受伤了,到最后我们都会走向一座归宿。

当所有的一切有了结果,当所有的一切象尘埃一样飞了起来,又象尘埃一样落了下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六下的只有刺眼的阳光在空气中那样的强烈,仿佛刚做了一个梦醒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

第1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我从心底对藏文化有一种探知的欲望,来源于对这种亲近而神秘文化的无知和兴趣,特别是去年到了青海,今年又看了几部庆祝西藏民族解放的记录片,于是便从书架上找出了这一本与藏文化有关联的小说,一读便无法释手了。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

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被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

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也因此得到了女土司茸贡的漂亮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各路土司云集在二少爷的官寨举杯相庆、铸剑为梨。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二少爷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惺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第1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这本长篇小说《尘埃落定》是以一个“傻子”二少爷的视角写的,在开头,作者这样写道:“在麦其土司辖地上,没有人不知道土司第二个女人所生的儿子是一个傻子。那个傻子就是我。”

一开始我很不习惯这样的写法:“傻子”一般是别人对某个人的称呼,如果有个人自称为“傻子”,那这个人应该不是傻子,这个道理与喝酒一样,如果某个人自称喝醉了酒,那他应该还没醉。二少爷说:“我是个傻子,但是因为我是土司的儿子,方圆百里没有人不认识我,如果我是个绝顶聪明的人,但却是普通百姓的儿子,那么就不会有人认识我”。从这个简单的逻辑关系来看,二少爷显然不傻,还很聪明,但他一口一个我是傻子,给人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说起“傻子”,每个人一生中可能都与所谓的“傻子”有过交集,初中时班上有个人,不苟言笑,学习很努力,但成绩不好,有次数学考试,他在试卷上写道:“数学老师是傻X”,气的我那数学老师罢课。人们都说这个同学是“傻子”,我们大家都喜欢嘲笑他,从来没有想过他自己内心会有什么想法,会不会把自己当“傻子”。我们从他身上找优越感,开他的玩笑的时候,也从没有意识到,我们和他,到底谁才是“傻子”。

第1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这本书从题目就吸引了我,尘埃落定,它到底与作品本身有着怎样的联系?迫切求解的心情驱使我往下读。这部作品的选材来自于汉藏交接地带的嘉荣部族,我对藏族的文化并不了解,所以在题材上,它也深深吸引着我,我渴望了解更多藏族文化是如何在小说文学中表现出来的。在这部作品中,土司制度土司制度是一个情节枢纽,它诠释着特定历史时期藏族部族政治生活的主要内涵。作品中生活在土司制度统治的嘉荣部族,更像是一个小王国一般,而土司正是国王,他们在自己的领土享受着无上的权利与荣耀。

从时代发展的潮流来看,这种制度必然不会永存,而“傻子”少爷正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傻子”少爷是这部作品的主人公,形象十分鲜明。但是傻子少爷到底傻不傻呢?一开始读的时候,确实觉得他智商不够,但是读着读着,我发现,在很多事情上,傻子少爷拥有超乎常人的预知,比如在所有土司疯狂的种植罂粟来换取财富的时候,少爷认为应该种植粮食作物,这个举动遭受了很多人的嘲笑,但是最后证明少爷是对的,遭受饥荒的人们开始涌向少爷的粮仓,连土司们也不得不另眼相看。在这里我开始意识到我的错误,正如醉酒的人不会说自己醉了。

同样道理,傻子少爷一直强调自己傻,也许他并不傻,要说傻,“傻子”少爷的傻也是一种大智若愚。在这部作品中还有很多形象饱满令人印象深刻的人,少爷的母亲,用高高在上的尊贵来掩饰她内心的自卑,她的自卑来源于她曾经是一个贫贱的汉人女子。少爷的父亲,拥有上位者的风范。还有塔娜,行刑人,书记官……

他们每一个人都与少爷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当故事接近尾声的时候,我也逐渐明白了尘埃落定这四个字,这些人都犹如尘埃一般,“陡然而起的小小旋风时,尘埃裹挟鞋枯枝败叶在风中飞舞。旋风越旋越高,最后,在很高的地方炸开了。看得见的是尘埃,又从半空里跌落下来,罩住了那些累累的乱石。但尘埃毕竟是尘埃,最后还是重新落进了石头缝里,只剩寂静的阳光在废墟上闪烁了。”尘埃落定,万籁俱寂。

第1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

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就像书中结尾所说的:“我看见麦其土司的精灵已经变成一股旋风飞到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这可能就是这本书的主旨吧!

尘埃落定,是结束亦是开始。

第1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简单而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无限深情的感慨。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书中的傻子因为傻(其实是真聪明),所以在一开始并没有与哥哥争夺继承权,没有想要过女人,没有任何强烈的欲望追求,他甚至连名字都没有。书中,他一直以“傻子”的名字出现,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时常拍着他的肩膀,叫他“傻子”,就连下人们也叫他“傻子少爷”。或许这个傻子什么都不在乎,所以也常常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儿子”但我并不认为他真傻。他只是计较的太少,不像任何人那样处心积虑地算计,谋划任何事,不追求任何东西,只求活得开心和自在。他懂得宽容和体谅,懂得用爱包容恨。

他傻,可却用傻换得了在下人中的威望,得到了人们真心的亲近。他的傻让他活得没有那么艰难辛苦,更加潇洒自在,也让他躲过了很多伤害和厄运。傻子也常常做一些聪明事,在别的土司都种罂粟的时候,让老土司种上了粮食;修建仓库来储存多出的粮食,用粮食诱惑其他部落的人民;以及在边镇进行贸易,成为了远远富过他的父亲的人。这一切,让你觉得这个傻子似乎用很清醒的眼睛看着在这个旧制度下的世界,记得书在一开始就给我们提到了他的眼睛,说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看见了今天,明天也都全看见了。”正是它,带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度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与动荡。这个傻子也时常为这个没落的角落输送进新的血液,但却没有想过改变什么,其实他也无力改变什么,一切不过都是历史的必然。

个人在历史中的作用太渺小了,傻子深知这个道理,所以他过着自己潇洒自在的日子,看着该来的一切来到,该走的一切自然而然的走掉。不强求,不挽留。所以在故事最后,土司山寨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而倒塌的时候,他也静静地躺在床上,安然地等着仇人来杀他。既然该到了尘埃落定的时候了,那就静静地等它落定吧。

读完书之后,突然觉得我们每个人,我自己,不过是一粒会思考的尘埃而已,我们早晚一天会落定的。那在这之前,是不是不必有那么多的争夺,有那么多的计较,在漫漫的人生历程中,那些算什么呢?生命已经够渺小脆弱了,还是在尘埃落定之前,让自己快乐自在的飞舞吧!

第1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世间因欲望扬起的尘埃,终将会在时间和真理的沉淀下落定。----题记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而我拿到《尘埃落定》这本书的时候就被它干净的封面所吸引,没有丝毫花俏或者浮夸的迹象,再配上它的名字,仿若时间深处最美的花朵。作者阿来是个藏族作家,于是在这本书里作者以轻巧而富有魅力的语言讲述了一个藏族土司家族的兴亡故事,并以其文中渗透着丰厚的藏族文化意蕴令读者着迷。

故事发展的自热而然,大少爷是个聪明人,但总是以自以为是的态度横行,爱好战争,崇尚暴力,以为暴力可以让他成为土司,最后却被仇人杀害。二少爷是个傻子,但是却总能在关键时刻做出正确的决定,比如在别的土司争相中罂粟的时候建议种麦子,并开仓卖粮,在那个封闭的地区建立了集市的雏形,同时引进了很多当地没有的东西,虽然有好有坏,但那毕竟是一种进步的标志。全文由一个傻子少爷带领我们穿越大地、时间和民族,见证了两代人的成长兴衰,说明了任何阻挡历史进步的力量众将被粉碎,所以就算是个傻子,只要他顺因时代,也会有神明相助。同时也在讽刺着到底谁才是真的傻子,谁又是所谓的真正的聪明人呢。这其中的价值观的判断,身份位置的倒置,向我们讲述着一个时代的无知与扭曲,然而也在这样的磨练中走向一段新的开始,有时侯,消亡也意味着重生。

书中的主要人物基本上没有一个人有好下场,大少爷被仇家的弟弟杀死,麦其土司死于战争中,土司太太选择了自杀,傻子二少爷最后也被仇家哥哥杀死,其余的一些下人奴隶也都是死去或者失踪。没有人会知道最后他们去到了那里,也许真的有天堂或者地狱之说,只是那一切已经不再重要了,一切都在解放军进驻的那一刻土崩瓦解,尘埃落定了。时代给予了土司们灭亡,大地在那一刻获得新生,民族在那一刻开始觉醒。等待那里人民的将会是一个崭新的时代。

无论正在遭遇着怎样的时代或者生活,都不要放弃,因为时间会给你交代,真理会见证新生,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第19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还记得最开始接触到这本书的时候我是一个准备高考的高中生,阅读课上给我们发的一本文刊,内容十分精彩,看到快要结尾的时候,猛的看到了那本刊物上的推荐,对《尘埃落定》这本书花费了很大一面介绍并解析,我就记住了作者的名字,很普通但却让人觉得很亲切--阿来。很久没有认真的看过文章了,但这篇小说却时不时的让人深思,不断琢磨,却也不是那么的晦涩难懂。今天我就用一些文字来描述我对这本书的认知,也算让那些曾经的沉迷尘埃落定。

无论沧海桑田如何变化,总会有它尘埃落定的一天。在那神秘的青藏高原边上,一片被文明和荒蛮所统治的遥远土地,孕育这土司制度的发展和展现着它所发生的变化。亘古的麦其家族,占据了一片土司之地,一个酒后所生的傻儿子,用他的眼为我们介绍他所生活的那个家族,那个时代的世事变迁。

在土司制度统治的那片土地上,身为奴隶的卓玛和土司的傻二少爷,那个卓玛教会了傻少爷许多事情,傻少爷一心想带领她脱离出那个低贱的等级。卓玛用自己的身体完成对主子的忠诚,而卓玛却最后只请求傻少爷能把她许配给更为低下的银匠,傻少爷只能苦笑的看着心爱的卓玛褪去她高于奴隶的身份回归于那些生活在城堡底层的奴隶们。书中所描写的种种诉说着土司制度下的阶级的明显,那强大的麦其土司,有着偌大的土地,有着属地上所有东西的生死权,有为他们效命威慑百姓的行邢人,有好几层庞大的堡垒,有着自己的法律。就如那可怜的汉人太太看着被麦其土司抢来的女人娶进门时,看到麦其土司和那个女人在城外野合时晃动麦子的情形,随着自己的地位荡然无存日日夜夜依靠那鸦*吊着性命,对来自汉区被贩卖的女子而言,那权力地位是多么珍贵,在那土司的土地上享受着一切奢华的东西。

傻少爷,汉人太太和麦其土司酒后所生的傻子,被全堡垒私底下讨论笑话的傻子。虽然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却并没有少爷的那种样子。与下人们厮混在一起,在城堡里商讨最重要的事情时却没有被寄托过希望。麦其家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傻子,傻子却最终做了许多当时公认的聪明人都做不出的事!傻子有福,不用像自认为聪明人的人们那样担惊受怕;不用一辈子活在自己的计谋和别人的阴谋里;他不用被人时时提防。因为在别人眼里,他不过是个傻子,他不对任何人构成威胁。所以他犯错,别人不会责怪,因为傻子是傻子,傻子的行为是该被原谅的;所以他无意做了聪明事,别人却又会怀疑:他是真的傻,还是大智若愚的高深的智者。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武器,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真正出世的,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没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与忠诚的跟随,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

对于麦其家来说,远来的特派员带来的是麦其家的强盛,带了枪,带来了米壳,带来了可以称霸土司的力量。米壳为麦其土司创造了财富,傻子在边疆开拓的市场更是强大了麦其土司。而那罂*带来的不只是一时的奇妙幻觉,还有幻觉过后的深渊。那罂*在土司的土地上绽放的那一刻,将土司这片土地与汉区联系在一起,跟进了土司制度与近代中国的同步交流发展。随着书的末尾傻少爷被仇人所杀害,解放军踏入土司土地时,一切都尘埃落定,那罂*便是土司制度没落的信号。

世间的一切皆有他的定数,如同那被众人看好的大少爷在即将登上土司之位时却被仇人的儿子刺杀后无法治愈而死,虽傻却收获了许多的傻二少爷最后也倒在血泊之中,结局耐人寻味。做一个人,不要太放弃生活,也不要过于有所求,做一个“傻子”,因为生活最终会给予本该属于你的东西。

第2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焚香,净手。我捧起了带着墨香的书。在悠悠香雾中,跟着阿来,进入了《尘埃落定》的世界。

所有的人都认为土司有一个傻儿子,可傻儿子那洞察一切的双眼能把每个人的心看穿。傻子,说了实话,可是没有人相信他,包括父母。没有人能够理解傻子的疯言疯语。于是傻子只有笑,高兴时笑,甚至生气时也笑。笑,成了他反抗这个世界的武器。

一个土司家族的兴盛与衰落,在傻子眼里成了一场戏。可是,不情愿的,傻子也被拽了进来,成了戏中的一个角色。傻子在兢兢业业的扮演着自己的角色。一个傻子,因了"傻",说着别人不敢说的话,做着别人不敢做的事。

他用自己的方式活着,俗话说:"大智若愚",不知道,是否能这样评价傻子。

土司们的斗争无法解决的时候,汉人介入了。带来了洋枪,也带来了大烟,摧毁人的身体,也毁灭人的精神。憨厚的藏民留下了洋枪,种下了罂粟。

美丽的罂粟花啊,它不是罪恶的源泉。罪恶的是利用他的人,利欲熏心的汉人,给美丽的大草原带来了邪恶的种子,在藏民的心里生根发芽。

傻子是明智的,在感到自己死期将近的时候,他理智的支开了妻子,平静的面对死亡。他知道,这是人生不可逆转的轮回,他该谢幕了。

阿来,通过傻子的双眼,向人们描述了一个西藏土司家族的兴衰史,揭开了那层神秘、奢华、迷乱背后的面纱,露出愚、贫、苦的本质。注定了土司家族将走向没落、衰败。

第2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当旧事物将要消失,新事物将要崛起时,都有着一个青黄不接的时段。这个时段也总会有个连结点,“傻二少爷”就是这个连结点,见证了土司制度的兴衰,承接了一代人的命运。最深刻的是“傻二少爷”因为傻却享有了许多聪明人不能拥有的确幸。生活并非全是玫瑰花,还有刺人的荆棘。

每个时代便是荆棘丛深,一代又一代的人在这个时代走来又走去。大地上蒙着一层尘埃像是蒙上了一层质地蓬松的丝绸,儿女情长,家族制度流亡兴衰,终究是一粒尘埃,随着时代的推动,一颤一颤坠入大地,而土司制度也将如尘埃湮没在历史边缘。傻二少爷是真的傻子么?还是装傻?这个傻得聪明的人,也终将如一介尘埃归于尘土。这个当了一辈子傻子的人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一遭。最后一切也就这样尘埃落定。

第2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当一把刺眼的刀戳入麦其土司的“傻子”儿子的肚皮后,一切都尘埃落定了。

这是一个故事,一个似乎让人“看不懂”的精彩故事。屹立在黄土地上的土司家族,经历了一代又一代的繁衍和封闭生活,流传下来的是简单的、原始的、野味的生活模式。百姓、奴隶、土司串联成了西藏的悠远的历史。

西藏的一个个部落之间有着远古的亲缘关系,也有权利的斗争,这在他们看来一切都是那样的理所当然,天地之间的美妙让这块土司骈阗的地方充满了神秘色彩……。我闻到的不仅仅是那纯美酥茶的奶香,和那神秘土地散发出来的特有芬芳,更有那民族兴亡所伴随的气息和感慨。

自从这个地球上有了人类开始,发达地区的强者总是对未知事物充满了好奇,于是在这块最简单、最原始、充满野味的地方,赫然出现了传教士以及那具有白色梦幻般的醉人的罂粟花,“世界上最稳固的东西”——大地都开始颤抖摇晃了。但是,这除了麦其家的傻瓜儿子感觉到了之外,所有麦其家的人都似乎沉浸在欢畅之中,因为这为麦其家带来不小的利润。于是其他土司也开始种罂粟花了。艳丽的罂粟花所散发的罪恶气味玷污了这块纯净的土地。与此同时,麦其家却又幸运地去种粮食了。人们由开始的为鸦片疯狂到现在为麦子而恐慌,人们因种鸦片而减小利益而成了涸辙之鲋。

善良的人们学会了仇恨、欺骗和让人们发怵的战争,部落之间的勾心斗角,白色汉人和红色汉人的斗争,汉人和藏人的战争,这让土司们噬脐莫及。惊涛骇浪的争斗使稻香满满的土地变得荒芜可怕。不争的事实使不虞匮乏的人们一个个都倒下了,再也爬不起来了。

作者没有空泛呆板地进行说教,“鸦片会摧残人们的心灵”,他用简单的事实向人们展示了鸦片的危害——人们因为鸦片而挨饿,因为鸦片而相互残杀,决非箴言。小说在告诉我们:“这关系到一个民族的兴衰”。让我感觉到那么深刻的教训。

现代化的东西必将淘汰过时的东西,这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当一切都尘埃落定的时候,那一声沉重的呻吟告诉我们的不仅如此,无论何时,和平永远是人类社会的主题。所以,在今天,在美国对伊动武的上空徘徊着和平的呐喊。

时光荏苒,历史的车轮不停,我们要汲取历史的精华,不要让悲剧重演。让美好的经历在未来再现,这才是我们读一本好书的最好价值。

第2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起来比想象的快很多,两天看完了《尘埃落定》。《尘》阿来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故事讲的是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得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每读完点东西总想写点读后感,不至于让自己什么也没有留下,然后尽可能多的领悟其中的一些东西。我为傻子大智若愚的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折服;为塔娜开始骄傲和后来以美丽为资本背叛堕落而叹息;为翁波意西对自己的信仰不惜两次被割舌的倔强坚持和大无畏而感动,为土司的前瞻和无奈感到了智慧和现实;为土司太太为保护自己儿子说他傻的隐忍和爱;为卓玛和马夫的女儿的顺从,随命感到悲哀;也许我还对英国夫人感到厌恶;对茸贡土司的狭隘自作聪明感到可笑,为管家,小布依,索郎泽郎的忠心,鲁莽感到感动和无奈。《尘埃落定》一切事物如尘埃一般,无论他曾经多么欢快地飞舞,终会归于尘土落定。

傻子

如果是这样,我多么希望自己是一个傻子,一个被众人公认的傻子,一个不会计较别人是否看我是个傻子,而因此自在的活,没有期望,所以没有失望,而某一微小的举动,也可以让别人感到惊喜——但是能够让别人感到惊喜的人便不再是个傻子了。所以傻子他哪里傻呀?他分明是一个极其会生存,极其有智慧的聪明人。他不想被期望,却时时超出期望,他没有想过惊人,却处处惊人。他总是一傻子的眼光和语调观察并且调侃聪明人的世界,他让人觉得世界上的确没有多少人比傻子聪明。他每天早上都会问“我是谁,我在哪”,我不知道他为什么问,但是这是一个多么智慧且发人深思的问题呀,我真正是谁哦,我在哪里?是所处的总总社会关系还是宇宙中渺小的一粒尘埃。

傻子总是会想也是为什么自己这么傻,傻子总会做梦,梦见明明在下坠,又非常像是在飞翔,他说如果非得害怕什么才算活着,他想他是怕这个,或许我是可以理解的,理解傻子也许是在找一种真实的存在感吧。土司冲他喊“为什么你以前看不到现在,现在却可以预见未来?”傻子是特别具有传奇性的,他预见到麦琪土司家族的命运,他在人们哄抢种植罂粟时选择了种植麦子,他糊里糊涂开仓给茸贡土司却意外得到了美丽的妻子,他在仇人的道人在家在脖子上时不畏不惧,在听说父亲要把土司传给自己的哥哥他没有过多的悲喜,他对塔娜的背叛用冷静漠视,他任用别人摒弃的人来创造世界。

他对爱情有期盼,他为塔娜不爱自己而感到难过;他对亲情珍惜,或许从他从北方回来之后,哥哥对他的爱就转换成了恨,但是当他哥哥淌泪诉说时,依然让他泪如雨下。共产党来解放西藏时,他本可以自己走,可是他又回去接父亲母亲,他看见父亲欣慰的泪,他知道自己是爱父亲的。我希望傻子终归是傻的,这样他就少些伤悲,“血慢慢的在地板上变成黑夜的颜色”这样傻子的一生就像一粒曾经在阳关下飞舞的尘埃当一切相对静止时,他也终于叹息一般落定,但希望他的灵魂会到一个透明得没有阴影的世界,那里没有尘埃,自不会落定,只做一个傻子,自在的活。

翁波意西

傻子说他佩服的三人土司,翁波意西,叔叔。的确,翁是伟大的,他因为传播新教而被割了舌头,在剥夺话语权前他问”为什么你们的宗教没有教会人爱反而教会人恨了呢“读这样一句话是很心痛的,这是一个有信仰的人最后的呐喊,也是最深的迷茫。后来他成了书记官,奇迹的是他又能说话了,可是倔强的他呀,在得知土司要传位给大儿子,他还是用他半截的舌头为别人眼中的傻子说了最后的话,他又被割了舌头,永远的失去了舌头,奇迹不会第二次发生。

或许土司明白他的话,也许他对两个儿子是只晓得,他对二儿子欣赏但惋惜他是个被认为的傻子,主子毕竟是主子,他为翁疯狂的想法感到担忧,不得不割去他的舌头。或许史官的舌头被割去被埋藏就像事物的真相一样永远掩藏吧。脑海中一直有这样的画面;翁抱着书,握着笔,皱着眉,舌头流着血,在菩提树下写着,我一直想他活了下来就是为了寻找答案吧。

塔娜

对于塔娜我为她感到悲哀,开始那个骄傲地她,我是为她只得服从母亲的安排而同情的,她对傻子说”你不是使我倾心的人“,我以为她对爱情始忠贞的,可是她像不安的尘埃一般,她的美丽成了她背叛的资本,每一次飞舞落定,飞舞终落定,每一次飞舞都貌似光彩照人,每一次落定也都那么苍白悲哀,她的不安分毁了她的幸福,生活多么像尘埃,不,当生命失色时比尘埃还虚空,可是她不懂,再怎么样耀眼,尘埃终会落定。。

其他

卓玛,跛子管家,黄师爷,小尔依,索郎泽郎,用一个一个小小的微尘意向描绘出一个真实的世界。

第2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国庆长假在家把阿来的《尘埃落定》这本小说终于看完了。

一进入小说,就被雪域高原的异域风情吸引,不一样的生活方式,从没听过的土司统治,一切都那么神秘。小说始终以第一人称傻子的语气在描述着麦其土司家里发生的一切,描述着土司之间的争斗。傻子不傻,有着超强的.第六感官,他以一种超脱于时代和家族的思维方式洞察着浮华背后的一切。

小说有几条线索在交织着。麦其土司家内部的各种矛盾冲突;聪明的大儿子和傻子小儿子之间的斗争;土司与土司之间的冲突;这些都是明线。还有一条暗线那就是大时代下国共之间的斗争,这一条暗线始终贯穿小说始末,也是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度土崩瓦解的根源。一切奢靡随着红色汉人的到来烟消云散,只落下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读完这部小说,觉得和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所写的小说《飘》有着一些相似地方。都是描写在两种制度交替下各种人物对命运的抗争,所不同的是,《飘》的女主人斯嘉丽在南方的种植园奴隶制被北方新兴的资产阶级打败后,她迅速转型,也成了新兴的资产阶级代表,而《尘埃落定》里一切旧的制度,旧的掌权人在红色政权到来时,全都灰飞烟灭。

第2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也在犹豫,这句话是否有意义呢?想了许久,结论是有的。那人生仿佛飘在空中的尘埃,终将落定。

自古以来有多少豪杰勇士在历史的石碑上镌刻下自己的名字,又能有多少人享尽荣华富贵最终老有所终。其实,无论你是伟人抑或是罪人,无论你富有还是贫穷,也只会在历史的漫漫长河中留下自己的一双浅浅的脚印,在岁月的侵蚀消磨中被世界所淡忘。李白和杜甫才高八斗,为后世留下了无数华美绚烂的诗篇,却也只是在异乡孤独地结束了自己的一生。诗人普希金点亮了俄国黑暗的夜空,却倒在了情敌丹特的枪口下。拿破仑曾经驰骋欧洲,鞭及大海,却无奈忧郁地成为他人的俘虏。这样的例子实在数不胜数,当然也不乏许多遗臭万年得罪人,秦桧谋害忠臣岳飞,却也能安度晚年;本拉登打破了世界的和平,而仍然下落不明,其实人生就像一场游戏,总会有game over的时候,就看你怎样享受这场游戏的过程。

阿来笔下的主人公便已看透了世间的争斗,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他是傻子,但他实际上才是真正的聪明人。他生活在一个如此动荡不安的时代,他爱好和平,不愿与他人争锋相对,这使周围的土司对他俯首称臣;他宽容大度,面对自己不忠的妻子,仍能和好如初;他重仁重义,把两个奴隶看成自己的朋友;他珍惜爱情可以为爱情赴汤蹈火。最重要的是,他看破红尘,轻视生死,对待自己的仇人如朋友。所以当一切如尘埃落定时,他可以坦然面对,不留下一丝遗憾。

有人说,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就是那些最傻的人,其实的确如此。当一个人放弃了权利、金钱的时候,也就是最幸福的时候。因此享受过程比获得结果更重要。

现如今,面对如此多的诱惑,为什么不抛弃欲望,爱自己所爱的人,干自己想干的事,追求自由和梦想呢?毕竟一切终将尘埃落定,你说呢?

第2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农历腊月十九,据电视上说是50年不遇的大雪。回家的心被大雪土封在了他乡,学生本在这一天到校分析试卷,只得吩咐家长陪同孩子连同成绩单一起拿回家,这是一个孩子半年来的收获。

作为我,早就已经很无聊了,总想找点事做做,于是从图书馆借回几本书便回家了,它们是《尘埃落定》、《西厢记》、《漂亮老师与坏小子》。上篇日记提到了尘埃落定,只知其表,不知其内,还理所当然搬上自己的日记,觉得心里挺惭愧的,想到先人也写这些东西,他们和自己的想法是一样的吗?总想看看。

打开书,便如饥似渴的看了起来,心简直提到了嗓子口了,因这作者在第一节便描绘到大雪,和我眼前看到的是多么的一致!

“这天早晨下了雪,是开春以来的第一场雪。只有春雪才会如此滋润绵密,不至于一下来就被风给刮走了,也只有春雪才会铺展得那么深远,才会把满世界的光芒都汇聚起来。

满世界的雪光都汇聚在我床上的丝绸上面。我十分担心丝绸和那些光芒一起流走了。心中竟然涌上了惜别的忧伤。”写得多好!

作者以一个傻子的身份描绘了新中国成立前藏族地区土司们生活的点点滴滴。作者以傻子为本书的主人翁是本书的精妙所在,土司的大少爷是大家心目中公认的聪明人,二少爷是个众所周知的傻子,但更多的时候,傻子做事却比聪明人好很多,战争期间,投机取巧,利用天时、地利、人和得到了数不尽的金银财宝,和世界上最美丽的妻子,而聪明的哥哥却打了败仗。它说明了一个问题:不要把傻子当真傻,也正像齐白石老人家说的:“糊涂,难得湖涂”;不要以聪明自居,更不要自作聪明。

书中的主人翁傻子是个爱僧分明的人物。对他的“老师”他一直有好感,不管她多么老了,是不是别人老婆;对自己漂亮的妻子一直视为掌上明珠,尽管对他不忠;虽是自己家族的仇人,随时都可能杀他,但却能够成为自己的朋友。土司制度最终被推翻,他的死不是逼不得已,汉人(红军)没有要了他的命,而是曾经的土司(他爸)的个仇人,他朋友来寻了仇,他没有逃避,他觉得理所当然。

书中多次提到一个场面,说到傻子每天早晨醒来都要问:“我在哪里,我是谁。”我想这并不是一个傻子真正需要问的问题,而是作者提醒我们每个人时刻都应该提醒自己的问题:不要迷失了自我。一个傻子都不停在反醒,我们聪明的人能有几个有这样深刻的认识。

一个聪明的人说自己傻,其实他不傻。

一个聪明的人说自己不傻,其实他不一定聪明。

一个傻子说自己傻,其实他不一定傻。

一个傻子说自己不傻,可能他真的很傻,很傻……

第2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作者是阿来,这本书没有过多的介绍这个作者,或者说根本就没有这个作者的介绍,这部书入选了共和国作家文库,当然我也不知道共和国作家文库是个什么东西,只是听着怪怪的,这本书写的还是可以的,让人读了虽然感觉也是有种怪怪的味道,但却能一直吸引人读下去,读的过程中也还是有些感觉的。

这里面的主人公是一个傻子,一个以第一人称写作出来的傻子,我记得在哪本书或者哪篇文章里看到过,说用第一人称写作是比较困难的,不像是一第三人称写作那么容易让人挥洒自如,但是真本书写的还是不错的,虽然里面人物的对话或者说情节总是让人感觉怪怪的,像是做梦一样,但是我认为这不是瑕疵,而是一种很好的写作手法,因为作者对于主人公的定义就是个傻子,一个傻子的世界本来就是这个样子的,像梦一样的。这里面的主人公我也忘了叫什么名字了,书中有很多的称呼,但都是一些代称,比如傻子就是一个贯穿始终的一个。

读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一些那个时期的事情,让我看到了那个时候的土司是个什么东西,傻子,用傻子的思想在想问题,但是那真的是傻子的思维吗?也许他是个先知,先知想问题也是不跟常人一个样的,但是我们常人,或者说是书中傻子思想里面的聪明人,总是爱把傻子和先知混为一潭,傻子做了很多常人理解不了的事情,但是最后都能证明傻子的做法是正确的,包括他最后的死去,他如果是个常人,他完全可以不用死的,但那还是这个傻子吗,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他看到了那个时期,他经历了那个时期,往下的日子还需要他吗?

不需要了,因为这个地方有了新的统治者了,或者说是有了新的土司了。傻子从小生活在一个让人羡慕的地方,但是那个地方,那个地位真的让人羡慕吗,他没有什么害怕,没有恐惧,但这从根本上来讲对于常人本身就是一种恐惧,包括我们现在的人,我们现在也像他那样,不用担心我们会被谁无缘无故的杀死,但是我们就没有恐惧了吗,我们有了更多的恐惧,他也一样,他是上等人,但是他们的恐惧一点都不比常人少,他们有的是寂寞的恐惧,是无聊的恐惧,是没有事情做的恐惧,他们不停的找事儿,就是为了掩饰自己的恐惧或者说是减少恐惧对他们的影响。在傻子的世界里,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他等到了,他等到了,他有着常人所没有的定力,常人都爱浮躁,都爱用聪明的思想去想问题,但最后聪明的人反而更加的愚蠢。那一个个的土司不就是这样的人吗。傻子经历了很多的女人,桑吉卓玛、两个塔娜,还有一些不知名的女子,这些女人的命运怎么样呢,他们坏吗,他们的坏最后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而这些惩罚是傻子做的吗?

不是,傻子什么也没有做,他只是默默的等待,他等到了,他等到了。傻子的两个忠诚的小厮,索郎泽郎、小尔依,他们对主子是无尽的忠诚,他们就像傻子的两条狗,但是傻子却没有真正的把他们当狗看,在他的世界里,他们并不是奴才,而是真真正正的人,所以他们才会对傻子更加的忠诚,最后他们也许也认识到了自己的命该结束了,他们便最终结束了自己的性命,像傻子一样。傻子的世界跟正常人的世界是不一样的,他的思维也是不一样的,他的思维是没有界限的,不像常人总是有那么多的规矩在里面,他更像是水。傻子是在装傻吗?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也一直在想这个问题,直到现在我明白了,他不是装傻,他是真傻,但傻怎么了?

傻跟聪明真的就有那么大的差距吗?傻其实才真是一种智慧,一种大智若愚的智慧,傻子这个词是不好听,但他的思想是真正的好的。傻子能做对的事儿,只是他不说,傻子才是真真正正的聪明人。也许有的时候我们真的该像傻子一样了,学学他的冷静,学学他的单纯,学学他的思想,试着让自己也装一装傻,其实没什么,因为到最后大家才会真正的知道谁是聪明人,谁是傻子。

第2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过年期间百无聊赖,就让小Z给我找本小说看看,于是他拿来以前他在读书时代读过且喜欢的小说——《尘埃落定》给我看。

这部小说我早有耳闻,讲述西藏异域风情故事的,还听说得过茅盾文学奖,但这些名头不至于提起我的阅读兴趣,所以也就一直都没翻过。这次是小Z又一次推荐,他知道我对西藏比较感兴趣,尤其对藏传佛教感兴趣,所以就推介这本给我。

我自认为对藏传佛教的基本教理算是有个比较系统的了解,对西藏文化民俗也比较感兴趣,但我更倾向于从信徒视角去了解西藏的民俗风情,而不喜欢从一个世俗眼光来观察西藏,所以那些尤其是汉地游客以猎奇心态描绘西藏的文字我很少深入地去看,觉得那些太过浮光掠影。而关于西藏民俗风情的小说在M老师的推荐下也看过一本《五智喇嘛弥伴传奇》,这本书虽然在文坛没什么名气,但比较这两本,我更喜欢《五》这本书,相比而言,《五》无论是在人物塑造,还是故事选材、情节设计、人性洞察等方面,都比《尘》的深刻、丰富和生动,即便是小说语言《五》也绝不逊色。

首先,我很纳闷这部小说为啥被选入高中语文标准必读丛书系列?从故事内容来说很不适宜,就语言来说比这部小说更有美感和启发的小说要多得多。对于正值青春期发育的少年来说,读这本书估计其中较多的性爱描写会令青春期更加躁动不安,当然也许我的担心是多余的,现在的小孩和我们那个时代环境大不相同了,心灵和感官体验感受以及免疫能力也许都相差甚远。作为一部展示时代画卷的小说总少不了爱情这一永恒的主题,爱情在这部小说中多以极具色彩渲染和感官觉受的性爱描写来表现,我觉得相比之下,还是《五》那部主要以传统方式的人物心理描写表现爱情更为纯净美好,尤其对青春期的少年来说更是如此。

这部小说的爱情更基于人的原始欲望,生动体现的是人的动物性的一面,欲望的描写在这部小说中极具张力和感染力,而人性的一面也仅仅从人的审美角度区别了动物,否则人在绚烂的罂粟花丛中野合与猪在猪圈里交媾其实又有什么不同呢?爱情的人性一面在这部小说最突出体现的倒是社会性的一面,即权力!

无论是未来将拥有这片所辖土地的最高权力者还是现行持有最高权力的土司,都是凭借手中的权力才能如此任由性情的寻欢作乐,女人不过是她们取乐的对象,又哪里有什么爱情可言呢?对于这部小说的女人更是如此,女人在男权至上的环境中只能通过性来分取权力大锅中一杯汤羹,从土司太太到土司的姨太太还有傻子少爷所寻欢的几个女人,甚至出身高贵远嫁英国的土司女儿莫不是通过性或是金钱和地位赢得所谓的爱情。不过好在藏地这种环境里没有贞操文化,相比汉地的男权社会藏地女人倒是多了一份纯粹的肉体感官的欢愉,汉地用贞操将女人这点儿快乐都给抹上一层心灵阴影!

其次,说说人物塑造,与《五》那部主人公是转世智者不同的是,《尘》的主人公是土司的儿子——大家公认的傻子,这个傻少爷具有未卜先知的天赋,以及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历史观,能审时度势地判断出土司制度必将瓦解被新的制度取代,而他对人性的洞察倒是没见出什么睿智来,这是小说缺乏深度之处,但却成了很多读者的吹捧要点,啥中国的阿甘或是大智若愚等,我觉得傻少爷并不阿甘,大智若愚得也不合情理,传奇得太过突兀,不知道为啥这样的人物会赢得读者的赞誉?!这篇小说里也穿插了宗教内容,同《五》那本小说一样以藏传佛教为主,同时也对基督教的教理和在藏地的传播有一定深度的观察,不过《尘》的深度和广度都要逊色得多,我印象中两部小说主要描写的地方的地理位置差不多,都不是西藏核心的拉萨地区,而是西藏和汉地接壤的边境,此地以宁玛巴教法最为兴旺,但我记得《五》里面好像也提到格鲁巴教法的传播,但具体情节记不清楚了。

《尘》里面的宁玛巴的上师在这部小说里被塑造过于世俗了,或者也许在藏地尤其这些藏地边境地区宁玛巴教派的本来面目就是如此吧,这个我没去过,也不得而知,但我还是相信这世上有智慧卓越不被俗利所扰的上师,但毕竟是少数,多数就如同小说里的所描述的向世俗谄媚,汉地也是如此啊。这部小说里的格鲁巴狂热传教人虽然没有向土司谄媚,但也没有去中兴教法,而成了无声的历史纪录者(他被土司先后两次割了舌头),不知道作者为啥这样设计情节,没看明白用意如何。其中还有宁玛巴的活佛和这个格鲁巴的传教者的鱼死网破的教法之争,从一个侧面可以看出争夺还是很血腥的,怪不得有宗萨不分教派运动。总之,看后对西藏民俗还是又增加些了解,我也更加感觉到汉地的信徒过于尊重西藏的民俗习惯了,甚至将他们的民俗习惯上升到宗教仪式的高度来重视和实践,真是距离产生美,距离产生神秘阿,这种异域民俗习惯居然都成了我们汉地信徒推崇备至的地方,看到这我总是不禁想起C老师。

最后,不谈其他只说说这名字吧,这部小说语言还是不错的,有那么几句印象较为深刻,就说这名字吧,作者是感慨历史的旧页无论多么复杂多彩终究要被翻过去,一切终归如初,大意如此吧。而此之前,看刘瑜的《送你一颗子弹》里的一片小短文,写的是关于她所住公寓同一个大间的邻居steve老头,很有才华的一笔是,这个古怪的老头似乎已经悄无声息的死在了公寓里,直到大家发现尸臭味才想起他,如今他一切光怪陆离的行径都是在以倒叙的方式向大家讲述着他的故事。这种对时间和事件的体验比起“尘埃落定”的表达要生动得多阿。如今我自己也有这种切身感受,很多大事的前夕的风雨都仿佛是回放的片断,上演的是倒叙的历史。

第29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得也好,失也罢,富也好,贫也罢,天才也好,傻瓜也罢,不管茫茫人海中的你曾经多么辉煌,也不管你曾经多么惨败,总有一天,一切都会过去,一切都会化作浮云,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没有谁会想到一个世人眼中的由汉人和麦其土司醉酒后生下的儿子——傻子,每天起床总会问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却有一双明亮的眼睛,“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看到了”,常常道破天机。而他的父亲——麦其土司,是皇帝册封的辖制数万人众的土司,是一个贪恋、占有欲强的王者,为了不让其他的土司发展壮大,不顾喇嘛们的阻止,靠黄师爷引进的鸦片致富,成为最强的土王,为了一个漂亮的女人,不顾后果,杀了他那世世代代忠诚如一的头人查查,还放过他的家人,引来他的孩子的复仇……

他的哥哥,因为他傻,所以爱他,怜他,当然,也因为他傻,所以没有像别的土司家庭一样,为了继承土司之位而不顾兄弟之情,残杀同脉骨血,但,他始终为了继承土司之位而奋斗。土司们的官寨是一个个浓缩相连的世界,贪欲、阴谋、争夺、猜忌在其间纠积弥漫,处于政治漩涡的权贵们始终无法从盛世之梦中清醒过来,更有一些自作聪明的权贵们为了毫无意义的事而用那“傻呼呼的劲头”费尽心机。而作为傻子的他,心底一片光明,早早地明白金钱、势力,不过过眼云烟,老一辈源用的制度早已不再适用,因此,他的思想脱去了矫情与虚伪,比其他的藏民更加超前,更加纯净,如同高空中的流云,没有一丝杂质。

简单地说,他是活在自己的那一片星空,带着真诚、亲善、大度,一种说傻又不傻,说不傻有非常傻的方式在无数权谋、残忍的藏民家庭中理所当然、优哉游哉地活着。即使偶尔手下故意以下犯上,他也不会怪他,因为他认为,即使是奴隶,也有权更被宠溺一点,就连当因为父亲的缘故,仇家找上门,誓要杀他的父亲和哥哥、甚至是在哥哥、父亲没了以后,仇人来杀他时,他还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地接受了,没有一丝的幽怨,没有一丝的后悔,“你该动手了”、“来吧”……说得那么自然,仿佛那人不是要杀他,而是他的好朋友,在帮助他而已。这是多么的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与举止?可他确确实实是这样的一个人!知道他的父母、兄弟、朋友、对手的所有心计,也知道土司制度的最终走向,更用大部分的生命,安心地等待着失去双亲的复仇者的傻子。可他真的傻吗?我懵了,看不清,也想不明白。如果他傻,那他为何又似熟知一切,只把一切都看做尘埃?如果他不傻,为何他又有傻得不能再傻的样子,甘愿做一个傻子?

也许他就是这么一个又傻又不傻的人吧!随着刀子的深入,他走了,灵魂挣脱了流血的肉体,“飞升起来了,直到阳光一晃,灵魂也飘散,一片白光,就什么也没有了。”就这样子,一切都尘埃落定,一切都顺其自然……又还有什么可言?

第3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是藏族的阿来写的小说,并获得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土司”是一种外来语,是古代对帝王的称呼。

麦其土司引来汉人军队征服了贪婪的汪波土司后,壮大了力量,加上种植和贩卖罂粟,于是空前强大起来,在改种粮食后所建立的粮食市场又使麦其土司获得了更多的财富。但市场的繁荣却又孕育出了梅毒、中日战争,国内战争,并最终导致了整个土司世界的覆没。小说借助麦其土司的傻儿子“我”的经历、见闻和感受,以麦其土司一家为中心,讲述了康巴土司由盛至衰过程中爱恨情仇的故事。

《 尘埃落定》借麦其土司家傻瓜儿子的特殊视角兼用写实与象征的手法,轻巧而富有魅力地写出了藏族的一支——康巴人在土司制度下延续了多代的沉重生活。作者以对人性的深入开掘,揭示出各土司集团见、土司家族内部、土司与其他统治的人民以及土司与国民党军阀间错综的矛盾和斗争。并从对各类人物命运的关注中,呈现了土司制度走向衰亡的必然性,肯定了人的尊严。小说有丰富的藏族文化意蕴。清淡的一抹魔幻色彩,增强了艺术表现开合的力度。语言颇多同感成分,充满灵动的诗意,显示了作者出色的艺术才华。这是藏族作者首次获得矛盾文学奖的文学小说。

我觉得本书中最聪明的人并不是那个故作聪明的哥哥,反而是那个人人都耻笑的傻子。他集运气、时机、未卜先知的超能力于一身。他哥哥是麦其土司家的继承人,而他因为是个傻子而命定与之无缘,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他的哥哥不幸被麦其家的仇人所杀,他的老父亲因为装病躲过一劫,而他则幸免遇难。后来因为一场罂粟花战争(他暗地里支持茸贡土司和拉雪巴土司打仗,并从拉雪巴土司那里救出了茸贡土司太太,)他娶了茸贡土司的独生女同时也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为妻子,不久之后他便可以顺其自然的成为茸贡土司。当所有土司包括很多人都中梅毒时,他则没有。他每一次做的决定都是对的,他让麦其家中麦子而不是罂粟,结果来年大丰收,其他土司因为都种的是罂粟而不得不向他重金买粮食。

他是傻子并不是他的错,而是他的父亲在某次醉酒之后意外的才又了他。他的哥哥以前一直很爱她,没有一丝防备,只因他是名副其实的傻子,但是自从他和哥哥开始为土司之位而展开争夺时,哥哥又是如此的恨他。

确实,他是个众人皆知的傻子,但他却做出来聪明人也做不出来的事情的好一个傻子,善良的傻,至于后来人们都认为他是在装傻,可是又不像,总之,他是个怪人。

他的土司父亲叫他的哥哥去边界修大房子,哥哥并没有领会父亲的真正用意,而是盖成了和官寨一模一样的堡垒,而傻瓜弟弟却知道那是父亲要盖仓库,用以囤放来年大丰收的麦子。后来他用自己的麦子救济边界的土司,民心所向,他获得了大片的土地和新臣民。他懂得在边境市场做生意,市场、银号、店铺、货栈,妓院和为过路穷人布施的布施所,以此用交换来各种东西,并拿到汉人的地方换回各位土司们所急需的麦子,再转手卖给他们,从中获取银子和财宝。只存在于土司最初的三代的书记官,也在傻子的要求下又重新开始存在了,他看到了书记官的重要性,这是很有远见的做法。

滚滚的历史长河,顺之则昌,逆之则亡。国家总是会由更为强大的统治者来统一的,由此,土司制度的衰落则是必然的,傻子并没有向其他土司那样与共产党军队拼死抵抗活着缴械投降,而是顺其自然,无为而治,该来的总是回来的,即使是让人看不清的未来,这也是他的又一聪明过人之处。

他虽然是使麦其家强大的功臣,但并没有受到人们的看好和重视。他没有强烈的权利欲,也没有阴险狡诈的阴谋和手段。他的善良,救了他的父亲,他的善良,收获了爱情,他的善良,赢得了一大批甘愿为他赴汤蹈火的人的支持,他的善良,赢得了民心,他的善良,为他带来了好运——多行不义必自毙,善良的人,上天都会不忍心亏待你,多多行善,慈悲为怀,这是每一个人都应该做到的。

聪明反被聪明误,那些自以为是的人往往不是落入别人的陷阱就是遭受嫉妒和打击,结局悲惨。正所谓: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锋芒毕露,必被利刃所伤。要把握好度,懂得保护自己,谨言慎行谦虚待人,这样才能赢得人们对尊重。而傻子,才是真正的大智若愚,令人敬佩。

麦其土司从来不能强大,不能统一整个土司的首要原因是,一旦他们成为了这片疆域的霸主,那汉人们则会立马打过来,那才将是麦其土司真正毁灭的时刻。还有到后来,国民党和共产党打仗,不管土司们站在那一边,到最后先进的社会制度也将必然取代这种落后的土司制度。

土司制度是分等级和阶层的,土司、农民和奴隶。其中,奴隶是最受压迫和欺辱的,而且也是世袭的,他们任由宰杀打骂,手段十分的残忍狠毒,没有一点身为人最起码的尊严。再加上土司首领们的奢侈生活以及自身私生活的混乱,最终的毁灭也就不足为奇了。

最终,傻子的母亲自杀身亡,他的父亲同其他人一样,被共军的炮弹炸死了,而他自己也被仇人所杀。存在于一时之久的土司制度彻底不复存在了,一切都消失了,尘埃落定,安静的好像就像从来都没有存在过一样,但是这一切曾经却是又确确实实的存在过。

书记官说的一句话:“你知道什么是历史?历史就是告诉人们什么是对,什么是错,这就是历史。”正所谓: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我们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推陈出新,革故鼎新,这样人们可以认识自我,社会才能取得进步,民族才能团结一心,国家才能繁荣兴邦。而抛弃历史,就是对过去的一种背叛、否定和批判,忘记历史就会重蹈覆辙甚至毁灭。

傻子说:为什么宗教没有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教派之间的相互仇恨,各自心怀鬼胎,自私自利。

小尔依说:“是行刑人就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就会害怕。”正所谓:身在其职,必谋其位。这是一种高尚的信仰和端正的工作态度,以主人翁的姿态踏踏实实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向着目标,积极前进。

人其实害怕真实的东西。人之所以活着有意义,是因为多少有点可以害怕的东西。但傻子偏偏怕的就是这个。

历史让我感觉到了自己的渺小,就像一粒尘埃,但是即便这样,也会有尘埃落定之时,但我只愿到那时,自己可以无怨无悔,对自己来这人世间所走的这遭没有任何抱怨,有的只是那些曾经美好的回忆。

情与理散文篇一:情与理的抉择

中国是一个个人的大国,无论何处都必须或多或少地谈论人的感觉。事实上,中国经历了长期的人民统治时代,人性的重大概念根深蒂固。也许正是因为这样,更多的人几千年来逐渐形成了一种人类文化,社会文化,甚至民族,民族文化。皇帝君王统治下的奴隶,父母亲在下的膝盖爱情,感情的稀疏,确实所有的时间在一个人的影响对待人的态度。俗话说,老虎不吃孩子,靠近人们靠近,当然是值得信赖的人,这是真的可以理解的。记得看电影看到这样的对话:中国和外国的魔鬼是不同的?是中国人是人道的!这句话我记得,我经常作为中国人,有机会体验人性是这种独特文化的骄傲。但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的增加,我对更加严肃的理由,不要谈论到处都是困难的。这些看似真正的论据有疑问。社会是充满了,我们应该深深感到,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情感的感情不应该继续是对事物障碍的正确理解,相信在我的眼中的真实的年轻人没有经验的眼中年轻人应该比最近湖南省所有出发的郑培民同志的学习活动,记者会专门采访他的家人,这是他儿子的话让我感觉深深。他说:从小到大,我从来没有想到靠自己父亲的位置帮助自己做,进入社区没有想过的关系,因为我知道,一旦父亲这个关了,我肯定不能。感情的亲密,没有影响郑培民如此意识到自己是人民的公务员,他不是因为个人利益而放弃为人民服务的目的,仍然是勤奋,勤奋,无私奉献的父亲和儿子的这种崇高的爱情,虽然中国有悠久的大国历史,但我坚信,情感的感情不会成为我们新一代接班人正确认识事物的障碍!爱和理性,不难做出选择。虽然沉重是很难的,但作为未来的社会大师,我们有决心,有勇气,一定会有这道路的真理的道路,也是走向真理的道路。本文分析了中国是一个人类大国历史,然后提出人类不应该正确理解事物的障碍,引用郑培民同志的研究范例,分析密切相关的话题,最终提出自己的诉求。内容:24分;表达式:25分;发展水平打通了深入的本质:10分,总分:59分。--

情与理散文篇二:散文解析

第11题表面上好像考察的是引号的作用,但其实考查的是词语的作用和含义。着重强调过无论是小说的情节作用还是散文的句子作用一定要注意是否有对文中人物、事情、实物的对比烘托作用,这一点几乎每考作用题便是重要的踩分点,本次考试也不例外。具体分析这道题:首先,从含义的角度,要理解关键词“铁牛”“拖拉”的具体含义。铁牛很显然是比喻,指代拖拉机。那么为什么不直接说拖拉机,而说“铁牛”呢,显然是为了跟“水牛”相对比。“拖拉”是动词,我们说过很多遍动词要答出背后的情感态度,那拖拉的情感态度是什么?很显然根据上下文,“拖拉”应该是一种幽默的说法,而且和“拖拉机”相互呼应。那么为什么加引号呢?为了突出强调,为了引起读者的注意。

第12题考查的是对文本的鉴赏能力。这道题其实比较简单,按照赏析的步骤,手法、原文概括、效果、情感,很容易拿到满分。这里使用了动作描写、神态描写、多角度描写(水深水浅不同),写出了水牛善于游泳的习性和与人相同的灵性,也写了人的动作描写,表现了人与动物相处的和谐。关于主题我们一旦看到写故乡的以前的东西,中心一定是怀旧伤感,有时怀的是过去的传统文化传统生活习俗等等,有时怀念的就是与自然的和谐相处的生命状态,而本文中反复提到的“利益”“拖拉机”等词明显提示了本文属于怀念传统生活(中间戏水的部分也有和谐共生的意味)。同时这种写故乡的千万不要忘记在主题中写上对家乡的怀念。

第13题为概括题和含义题的结合,首先直接在文中寻找有用信息。原段中“黑色幽默”之前正是因“利益的驱动”产生的争夺和最后得不偿失的花费之间的反差造成了幽默的效果,这一点基本大家都能写出来,但是很多人会忘记我们还应该去考虑这里“黑色幽默”的深层含义,也就是与主题相联系,也就是作者从这种现代人(转载于:www.hnNscy.CoM:情与理散文)注重“利益”和乡间的传统之间的矛盾,虽是“幽默”,但作者明显是表示惋惜无奈伤感的,回答到这种深层的含义和作者的感情就可以了。

第14题是非常明显的物象作用题,按照“线索+结构作用+象征含义+套话(鲜明生动富于艺术感染力)”的模板,很简单就能答出四点,一是全文线索,二是点题,三是象征乡村耕地的传统文化和我对家乡的情感,深化主旨,四是鲜明生动,富于艺术感染力,唯一可能不容易想到的是答案中的一句作用“形成背景旋律,增强文章感染力”。但是此处“术语”至少应该可以答出来。

第15题主旨题加开放题,本题十分简单,结合之前说过的本文主题即对故乡的眷恋和对传统乡村生活的消失的惋惜。开放题再加上考生自己对与这种社会现象的了解和自己的情感感悟即可。

散文《过岭》解析

1.本题考查了文中重要句子含意的能力。首先,我们要清楚句子的特点,一般而言,这类句子的特点有:含蓄蕴藉有意境,能体现作者创作意图,在文章结构上起到特殊作用的句子。就题干这句而言,应属比较含蓄蕴藉的句子,当然它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作者的情感态度。这需要透过显现表面,联系文章的中心主旨去理解。把“云端不能驰骋”和现实生活联系起来,才能参透作者的本意——脚踏实地,面对现实。这样,我们的思路就有了,有时这种含蓄蕴藉的句子具有比喻和象征的特点,答题时需要综合考虑。

【考点定位】本题考查学生体会重要语句的丰富含意,品味精彩的语言表达艺术的能力。

2.解答的思路,首先,我们要据题意理清“我”骑马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注意提取属于“我”对骑马感悟的句子,也就是能体现“马性”特点的句子。在这个基

础上进行概括。要注意要点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失分的原因往往在于要点不全面,表述中关键词不准确。

【考点定位】本题考查学生分析概括作者在文中的观点态度的能力。

3.本题仍是考查对内容分析和概括的能力。题干要求的范围很明确,和上题考查的角度从某种意义上说有些重合。概括时,要特别注意选择能体现心理感受的概念,要做到全面准确。

【考点定位】本题考查学生分析概括作者在文中的观点态度的'能力。

15.下面对文章内容的理解和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4分)

A.文章两次提及塔里木河是每一本地理书都写到的著名河流,前后照应,反复强调,蕴含着对塔里木河现状的深沉喟叹。

B.“那些令人神往的潮音,只能打湿他乡的梦”,形象地表现出沙漠对水和

生命的渴望,蕴含着作者对沙漠缺水少雨的无奈与同情。

C.作者赋予河流与沙漠以生命,河流率直勇敢,任何时候都浩浩荡荡,奔流不息;沙漠静寂无声,却用柔软的办法让河水就范。

D.文章用历史材料证明罗布泊人在清代依然与湖为伴,古今对比,更能说明塔里木河的萎缩对人类文明产生的巨大影响。

E.作者认为缺乏对河流的珍视与保护,人类最终将自食其果,为此从不同方面对塔里木河的断流原因进行了深入的分析。

【解析】此题综合考查对文章内容的分析、概括的能力,能力层级为C(分析综合)。根据选文第③段“该扬波的时候必定扬波,该隐忍的时候必定隐忍,该奔涌的时候一定奔涌,该潆洄的时候就一定潆洄”,说明河流并非“任何时候都浩浩荡荡”。根据选文第⑦段,作者重点说明了罗布泊消亡前后的情形,

其断流的原因主要是塔里木河的断流,而对塔里木河、罗布泊断流的深层次原因只提及“人类自己饱尝苦果”,因此“从不同方面”错。

16.文章第⑥段写胡杨林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解析】此题考查“欣赏作品的形象,赏析作品的内涵,领悟作品的艺术魅

力”的能力,能力层级为D(鉴赏评价)。作为一篇写景状物的散文,可从分析景物形象及其作用的角度切入。先概括胡杨林的特点,再分析它在主题、结构方面的作用。作者用“郁郁苍苍”“高壮精神”“英姿勃发”“永远挺起胸膛在走”形容胡杨林,其坚韧顽强的特点就概括了出来。这样写,与文章讴歌生命的顽强,生命离开河流(水)后就枯萎(死亡)。从结构上看,河水→胡杨林→人,写胡杨林是一个承前启后的转折。

17.从全文看,作者为什么说塔里木河是一条“负重的河流”?(6分)

情与理散文篇三:叙事散文

叙事散文

第一节散文的内涵和类型

一、散文的内涵

散文是我国成熟最早的文体之一。不过,“散文”名称却出现较晚:南宋罗大经的《鹤林玉露》(甲编卷二)始有论及(引周益公语):“其立意措辞,贵于浑融有味,与散文同”。之后,罗氏又引杨东山的话说:“山谷(即黄庭坚)诗骚妙天下,而散文颇觉琐碎局促。”(丙编卷二)此时“散文”才作为文体之名被正式提出来。

散文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有不同的内涵。古代散文,是指除诗、词、曲等有韵之文以外的散体文章。这是一个“大散文”概念,涵盖范围广。根据刘勰《文心雕龙》的统计,属于散文的(当时称作“笔”)有十七种文体:史传、诸子、论、说、诏、策、檄、移、封禅、章、表、奏、启、议、对、书、记。这些文体,包括记事的历史散文、记言的诸子散文、明理的论说文、施政的公务文和务实的应用文。正如有的

学者所指出的那样,古代散文就是“一个包含有文学因素的非文学‘文章’系统”。它章法谨严,具有文言的“古雅之美”。至“五四”时期,散文的内涵发生了质的变化。这时的散文,即现代散文,是指用白话抒写、具有文学性的“美文”(或“小品文”、“小品散文”、“絮语散文”)。与古代散文不同的是:它排除了大量的实用文体,仅保留审美文体,范围缩小,是“小散文”;它强调作者个性的表现,公然与“文以载道”正统观念唱“对台戏”;它的写法比占代散文更为自由、洒脱:“可以发挥议论,可以畅泄衷情,可以摹绘人情,可以形容世故,可以札记琐屑,可以谈天说地??”它的风格更为多样:“有中国名士风,有外国绅士风,有隐士,有叛徒,在思想上是如此。或描写,或讽刺,或委曲,或缜密,或劲健.或绮丽,或洗练,或流动,或含蓄,在表现上是如此。”综论之,文学性的凸显是现代散文有别于古代散文的根本所在。而这种变化的产生是有因缘的。外因即英国Essay的输入,内缘即晚明公安派小品的承继。Essay的幽默、闲适,小品的自抒性灵、不拘格套,二者交融,构成了现代散文的新质,从而改变了正统“载道”散文的写作路向。现代散文的“亮相”,不再是传统的古雅与谨严,而是令人炫目的清新与疏放。

当代散文,近承现代,远接古代,但又与它们不同。其范围既不像古代散文那么“宽”,也不像现代散文那么“窄”,而是介于二者之间。如果要下个定义的话,当代散文是指与诗歌、小说、剧本并举,通过写人叙事、状物绘景来陈情达理的散体篇章。“与诗歌、小说、剧本并举”,是确立散文在文学体裁中的位置,标明散文的文学属性,显示“是什么”;“写人叙事、状物绘景”,明确散文的写作对象,解决“写什么”;“陈情达理”,交代散文的写作目的——表达作者的情感体验和理性思考,解答“为什么写”;“散体篇章”,指的是散文的载体形式,表明“按什么样子写”。

二、散文的类型

散文有许多分类方法。如性别分类法(“男性散文”和“女性散文”)、职业分类法(“学者散文”、“艺术家散文”、“企业家散文”、“政治家散文”和“学生散文”等)、内容分类法(“文化散文”、“思辨散文”和“情绪散文”等)和写作风格分类法(“传统散文”和“新潮散文”)等。从初学者的实际出发.本书立足于“怎么写”,将散文分为三类:

(一)叙事散文

即以写人叙事为主的散文。就“写什么”而言,叙事散文和小说一样,都要写人和事,但二者在“怎么写”方面却是不同的。第一,叙事散文写的人和事是生活中存在的,不允许像小说那样以生活原型为基础进行大胆的虚构。俞平伯的《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是散文,文中的“我”和朱自清以及“游秦淮”一事都是真实的,虽有渲染、烘托,可不失其“本真”;刘鹗《老残游记》是小说.其中上小玉等人与“听书”之事写得生动传神,令人拍案,却是因文而生,是“拟真”,未必实有。第二,叙事散文写人叙事,是片段式的“轻捕淡写”,小中见大,淡中寓浓,重神轻形;不像小说那样

“浓墨重彩”,追求人物的饱满性和事件的完整性。许多现代作家都写过《我的母亲》同题散文,尽管写法、风格各异,可异中有同:他们顿悟或渐悟了散文“一粒沙里见世界,半瓣花上说人情”的审美特征,从儿女的视角,选取几个感人至深的生活“片段”,表达对母亲的赞美、热爱和依恋。而没有采用“小说笔法”,多角度、多层次展现母亲的人生历程。第三,叙事散文写人叙事,讲究作者主观情思的寄托,不像小说那样注重人与事的描述和对客观事理(自然、社会和人自身)的发现。汪曾祺的《沈从文的寂寞——浅谈他的散文》,用较长的篇幅,刻画沈从文的“抒情气质”,其中一节是这样写的:

仁者寿。因为这种抒情气质,从不计较个人得失荣辱,沈先生才能经受了各种打击磨难,依旧还好好地活了下来。八十岁了,还是精力充沛,兴致勃勃。他后来“改行”搞文物研究,乐此不疲,每日孜孜,一坐下去是十几个小时,也跟这点诗人气质有关。他搞的那些东西,陶瓷、漆器、丝绸、服饰,都是“物”,但是他看到的是人,人的聪明,人的创造,人的艺术爱美心和坚持不懈的劳动。他说起这些东西时那样兴奋激动,赞叹不已,样子真是非常天真。他搞的文物工作,我真想给它起一个名字,叫做“抒情考古学”。

淡淡的文字,不仅表现了沈从文的“诗人”气韵,还沁出了作者由衷的敬佩、赞赏之情,与小说相对客观、冷静的笔调迥然不同。

叙事散文有两种基本形态。一是以人物为中心组织全篇。即人物居主位,事件居客位。方苞的《左忠毅公逸事》是该类型叙事散文的典范。此文以明代东林党人左光斗为“圆心”,写了三件“逸事”:第一件是“左公微行,庑下识才”,第二件是“左公入狱,可法探师”,第三件是“可法带兵,无愧恩师”,前两件事是正面描述,突出左光斗慧眼识才、以国事为重的优秀品质;后一件事明写史可法治军,暗写左光斗知人善任。方苞手写此处,而目注彼处,使“左忠毅公”的形象跃然纸上。二是以事件为中心经纬全篇。即事件居主位,人物居客位。林语堂的《我的戒烟》是该类型叙事散文的楷式。作品紧扣“戒烟”事件,选取三个片段,讲述了“我”三个星期的心路历程:立志戒烟—初期难受—中期忍受—恍然觉悟—最后破戒。就像标题一样,“戒烟”是中心词,“我”是修饰成分。作家把读者的视线引向了戒烟本身,而人(我)则退居次要位置。让读者感到仿佛有一位老朋友在向他(她)谈自己戒烟的故事——自然、轻松、幽默,颇有生活情趣。

(二)言情散文

即以抒发情感为主的散文。言情散文和叙事散文都注重“情”字,两者有时交叉在一起,难以分辨。实际上它们还是有区别的:第一,言情散文的写作对象大多为景物,而叙事散文的写作对象主要是人事。像春雨夏荷、秋月冬雪、高山烟霞、钓台晚亭、柳影虫唱、市井万象等,是言情散文的吟咏对象;而严父慈母、良师益友、长亭惜别、负笈求学、异乡漂泊、身边琐事等,是叙事散文的讲述对象。第二,言情散文对景抒情,较为空灵;叙事散文由事见情,较为平实。请看陆蠡《囚绿记》中的对景抒情:

绿色是多宝贵的啊!它是生命,它是希望,它是慰安,它是快乐。我怀念着绿色把我的心等焦了。……我怀念着绿色,如同涸辙的鱼盼等着雨水!我急不暇择的心情即使一枝之绿也视同至宝。当我在这小房中安顿下来,我移徙小台子到圆窗下,让我的面朝墙壁和小窗。门虽是常开着,可没人来打扰我,因为在这古城中我是孤独而陌生。但我并不感到孤独。我忘记了困倦的旅程和已往的许多不快的记忆,我望着这小圆洞,绿叶和我对语,我了解自然无声的语言,正如它了解我的语言一样。

作家面对常春藤,抒写了自己对绿色的珍爱、渴盼,并把它当作忘记孤独、困倦和烦恼,能进行交流、对话的异乡“知己”。文章洒脱、灵动,不像叙事散文那样平实表达对特定人和事的质朴感受。第三,言情散文的审美追求是写出“情调”,叙事散文则是写出“情趣”。“情调”指言情散文中呈现的作者情感格调。“情趣”指叙事散文中表露的作者情感趣味。余光中在冷雨里抒写了对故土的执著

热爱,“情调”美好、高尚;萧红在回忆中捕捉鲁迅吸烟的细节,“情趣”生动、温馨。

言情散文有两种基本形态:一是直抒式言情散文。即作者在文中直接抒发情感。叶梦的《羞女山》就是直接抒情的:

我曾经十分珍爱希腊断臂的维纳斯,可相形之下,那毕竟是人工的雕琢,即算栩栩如生罢,也不过人师造化而已。而羞女山呢,她不仅有惟妙惟肖的形体,还具备着豪放、坦荡的气质和神韵。她得天独厚的魅力在于:她是大自然的杰作,她是大地的女儿。她就是造化本身,这正是古往今来一切艺术家苦心追求的。然而却是可望而不可即的!她露宿苍天之下,饮露餐风,同世纪争寿,与宇宙共存,她才是真正的艺术、永恒的艺术!

作者被羞女山“性妙惟肖的形体”、“豪放、坦荡的气质和神韵”所震撼,率真表达了对大自然的礼赞——羞女山具有“同世纪争寿,与宇宙共存”的永恒之美,是“古往今来一切艺术家苦心追求的,然而却是可望而不可即的”。这种直接抒情集中、浓烈,是作者情感发展到高潮的自然流露。

二是寄寓式言情散文。即作者将情感巧妙地融进景物的描述中。何其芳的《黄昏》是融情于景的范例:

马蹄声,孤独又忧郁地自远至近,洒落在沉默的街上如白色的小花朵。我立住。一乘古旧的黑色马车,空无乘人,纡徐地从我身侧走过。疑惑是载着黄昏,沿途散下它阴暗的影子,遂又自近至远地消失了。

这段文字颇耐人寻味。作者没有直接抒情,而是通过对周围景物带有主观色彩的描述,把自己的感受委曲、含蓄地透露出来:在“沉默”的人生道路上,作者像马蹄声“孤独又忧郁”,他怀着“白色小花朵”般的希望,追问,探寻??可没有人告诉他未来是什么(“空无乘人”)。他犹豫,只好徘徊??文中的街道、古旧的黑色马车、黄昏等,已不是客观物象,而是作者的主观意象(情感载体);其格调、神韵近似元人马致远的《天净沙·秋思》。

(三)明理散文

即以说明事理为主的散文。就“理”而言,它和议论文相近,但在具体写法上却不一样。第一,明理散文从个案人手,形象说理;议论文则遵循逻辑规则,抽象论理。许地山的明理散文《面具》从“人面”和“面具”的对比切入,形象说明了二者的区别:无论你褒奖或弃嫌,面具是不变的:“红的还是红的,白的还是白的,目眦欲裂的还是目眦欲裂”;而人面则不同:褒奖他时,“他虽是高兴,脸上却装出很不愿意的样子;你指摘他的时候,他虽是懊脑,脸上偏要显示勇于纳言的颜色”。表明人面的虚伪和面具的纯真。《面具》倘若按照议论文的写法,则应先从理性角度,抽象出人面与面具的若干条不同,而后充分论证,层层推进,最后得出“做人要学面具,弃伪存真”的结论。第二,明理散文融情人理,追求情与理的统一;议论文冷静论述,讲求认识精微和义理圆通。刘墉的《真好》列举了同窗、少女、妻子、老朋友对“真好”的不同感悟,结尾动情地写道:“从追求年轻的奔跃、肉体的激情、金钱的力量,到仅仅是活着,这,就是生命的历程吗?”以反问作结,增强了气势,给这篇明理散文涂了一层情感的色彩。融情入理,使读者得到的不仅是作者对人生的体悟,还有情感的撞击。相比较而言,议论文则冷静得多,它以理性思辨见长,注意把道理讲透说圆。第三,明理散文崇尚“理趣”,议论文推崇“以理服人”。“理趣”指明理散文具有耐人寻味的哲理性。李霁野的《试谈人生》是明理散文的力作。文中分析了人生应该避免的早熟、早衰、早亡三种现象,对怎样生活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文末宕开一笔,颇具“理趣”:

有人将人生比作古希腊的火炬竞走,是颇有意味的比喻。我们从黑暗中来,一闪就回到黑暗中去。我们的责任是从以前的人接过火炬,再将它传给后来者。使火炬不灭熄,或更进一步增加它的光,便是人生的意义和价值。

作者由“有人将人生比作古希腊的火炬竞走”生发开来,形象、生动说明了人生的意义和价值在于承前启后,薪火相传。文字哲理性强,令人回味。而议论文追求的是以雄辩的逻辑力量折服人。

总之,叙事散文宜寓情于事,写出情趣;言情散文宜融情于景,写出情调;明理散文宜托物言志,融情人理,写出理趣。

第二节散文的特征

英国作家毛姆说:“要把散文写好,有赖于好的教养。散文和诗不同,原是一种文雅的艺术。有人说过,好的散文应该像斯文人的谈吐。”散文的特征,即是指散文这种“文雅的艺术”的文体标志。从写作角度考察,散文主要有三个特征:

一、自我的写真性

散文是作者“自我体验”的物化形态。它最能反映作者的精神、性情和情感:“凡方寸中一种心境,一点佳意,一股牢骚,一把幽情,皆可听其由笔端流露出来。”所谓自我的写真性,主要有两层含义:

(一)真心

即写出作者的真情实感。千古文章传真不传伪。从作者与读者的关系看,散文是“交心”的文体,“最难作假,最逃不过读者明眼的”。作者只有把他(她)的精神世界呈现给读者,才能进行有效的交流,进而获得认可和激赏;否则,为文而造情,无病呻吟,与读者“隔”着,无法与他们进行心灵对话。因此,写散文要有真情实感。真情实感,首先是指对生活的真实感受。席慕容的《种种可爱》,从一个市民的角度,列举了市井的种种现象:蜜豆冰店的对联,面馆的广告,执拗的洗衣妇,祭祀的老太太,卖大饼的北方人,毒蛇店,公立医院的牌子??表明生活中固然“有种种令人生气的事——但幸亏还有种种可爱,让人忍不住的高兴”。作家热爱生活,别具慧眼,从平凡的各种小事发现“亮点”,写得单纯,率真。因此,散文不一定都写得很深,关键是写“真”,只要“真”,浅显有趣,亦不失为一篇好散文。其次是指对人生的体验、参悟。杏林子的《朋友和其他》,写邀请朋友在家小聚,抒发对人生的感悟:

人生一世,无非是尽心。对自己尽心,对所爱的人尽心,对生活的这块土地尽心。既然尽心了,便无所谓得失,无所谓成败荣辱。很多事情便舍得下,放得开,包括人事的是非恩怨,金钱与感情的纠葛。懂得舍,懂得放,自然春风和煦,月明风清。

已经过了大喜大悲的岁月,已经过了伤感流泪的年华,知道了聚散原来是这样的自然和顺理成章,懂得这点,便懂得珍惜每一次相聚的温馨,离别便也欢喜。

得失荣辱、是非恩怨、离合聚散,作家都“参透”了。作家对人生的这种深刻、真切的体验,彻悟、通达的人生态度,无疑对读者具有启迪作用。

(二)真性

即写出作者的独特性灵。散文不仅要写出真情实感,而且要写出与众不同的性灵。性灵,也称性情,“指人在生理素质基础上,或在社会实践活动中,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性格特征”。中国自古有“文如其人”之说,可并不适用于所有的文体。如前所述,小说是再现型文体,它写的是想象的他人与他事,反映的是作者对社会、人生的客观看法,而非作者的“自我观照”。以四大名著为例,读者可以读出其中繁华散尽的悲凉与空幻(《红楼梦》),英雄末路和历史循环(《三国演义》),好汉的忠义与愤怒(《水浒传》),取经坎坷与信念执著(《西游记》),可四位作家的性灵却被深深“遮蔽”了。散文则不然,它是“文如其人”,借再现真人、真事、真景和真物来“澄明”自我,用林语堂的

话说,是作者“个人之性灵之表现”。周作人的平淡、苦涩,冰心的纯真、秀丽,徐志摩的奔放、洒脱,郁达夫的忧郁、率真,朱自清的平和、细腻,俞平伯的淡雅、含蓄,林语堂的坦诚、幽默,梁实秋的宽厚、睿智,叶绍钧的平易、朴实,都鲜明地表现在他们各自的散文中。即使遮住作家的名字,细心的读者依然能分辨出作品的各自归属。所以,郁达夫在《中国新文学大系·散文二集·导言》中明确指出:“现代散文之最大特征,是每一个作家的每一篇散文里所表现的个性,比从前的任何散文都来得强。我们只消把现代作家的散文集一翻,则这作家的世系、性格、嗜好、思想、信仰,以及生活习惯等等,无不活泼泼地显现在我们的眼前。”这个评论是“到位”的,它揭示了以个人为本位的现代散文与以忠君、载道为旨归的古代散文的本质差异。

此外,自我的写真性还表现在第一人称“我”的运用上。许多散文作者喜欢用“我”来写人叙事,状物绘景,这里的“我”与小说的“我”有着根本的不同:散文的“我”是作者本人;小说的“我”则是作者选定的故事叙述者,仅仅表示作品采用的是第一人称内视角,并不等于作者。徐志摩《谒见哈代的一个下午》中的“我”就是他本人,而《孔乙己》中的那个小伙计“我”只是一个视点,不能视为鲁迅本人。

二、对象的广泛性

比起诗歌、小说、戏剧文学来,散文在“写什么”上是相当自由的。它的写作对象囊括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实、宇宙与人生。毫不夸张地说,它可以做到“笼天地于形内,挫万物于笔端”。

从散文的写作实践看,通常的写作对象有四类。

(一)人

散文中的“人”,不是小说中虚构的人物形象,而是真实的人:超脱隐士(《左传·介之推不言禄》),善辩策士(《战国策·苏秦以连横说秦》),仗义侠士(《史记·游侠列传》),狂傲文士(袁宏道《徐文长传》),下层乡民(柳宗元《捕蛇者说》),爱心保姆(鲁迅《阿长与山海经》),世外高僧(叶绍钧《两法师》),江湖大王(沈从文《一个大王》),故乡亲人(老舍《我的母亲》),至诚友人(林淡秋《忆柔石》)等。古今中外,士农工商,男女老幼,都可以作为散文的写作材料。

(二)事

散文中的“事”,不是小说家想象的故事.而是真实的事:王室争斗(《左传·郑伯克段于鄢》),两国交战(《左传·曹刿沦战》),文臣进谏(《战国策·邹忌讽齐王讷谏》),往事追忆(蔡元培《我在北京大学的经历》),时代风云(叶绍钧《五月三十一日急雨中》),士人逸事(老舍《四位先生》),童年乐趣(鲁迅《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少年初恋(周作人《初恋》),购书甘苦(阿英《海上买书记》),异域见闻(朱自清《荷兰》)等。人生悲欢,政治时世,生活趣事,都可以进入散文的写作视野。

(三)景

散文中的“景”,不是诗歌的狭义之景,而是广义之景:暮春兰亭(王羲之《兰亭集序》),寒冬乡趣(王维《山中与裴迪秀才书》),古代战场(李华《吊古战场文》),天目山色(徐志摩《天目山中笔记》),西湖雪景(钟敬文《西湖的雪景》),北国秋韵(郁达夫《故都的秋》),上海书市(阿英《城隍庙的书市》),乡间风土(沈从文《常德的船》),金陵十景(朱自清《南京》),海天佛国(倪贻德《佛国巡礼》)等。自然风光,人文景观,地域风情,都可以纳入散文的写作范围。

(四)物

散文中的“物”,则更为广泛:亭(欧阳修《丰乐亭记》)台(苏轼《超然台记》)楼(王禹偁《黄冈竹楼记》)阁(王勃《滕王阁序》),花(叶绍钧《牵牛花》)鸟(老舍《小麻雀》)鱼(周作人《金鱼》)虫(吴秋山《蟋蟀》),日(巴金《海上的日出》)月(叶绍钧《看月》)草(夏衍《野草》)木(周作人《两株树》),山(郁达夫《桐君山再到》)湖(钟敬文《太湖游记》)雨(周作人《苦雨》)雪(俞平伯《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