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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公安大学格言

时间:2025-05-15 13:40:24

学生自我鉴定 篇1

毕业生就业制度改为社会选择就业制度后,求职者首先遇到的就是如何写好

(一)用人消息是从什么地方得到的,说明自己希望申请哪种工作。因为用人单位往往同时为多个岗位招聘人才,如不写清申请哪种工作,聘人单位将无法回复。

(二)告诉聘人单位,你对该项工作如何感兴趣,你有哪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特长、才能,受过哪方面的培训和锻炼,对这项工作有何研究,有哪方面的成就等等。

(三)简单介绍一下自己的资历,写出自己就读的学校名称、主修和选修的科目。如果你觉得有必要,可以列出某些科目的考试成绩。

(四)求职信中还可以写进与求职有关的其他有利条件,如参加过哪些课外活动,做过哪些调查,有哪方面的工作经验等等。

(五)求职信的最后,应该提醒聘人单位留意你附呈的

为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我认真学习各种专业知识,发挥自己的特长;挖掘自身的潜力,结合每年的暑期社会实践机会,从而逐步提高了自己的学习能力和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以及一定的协调组织和管理能力。

“学而知不足”是我学习期间学习和工作的动力,除了必修课之外,我还坚持自学了等多种技能。学习之余,我还不忘坚持参加各种体育活动与社交活动。在思想行为方面,我作风优良、待人诚恳,能较好处理人际关际,处事冷静稳健,能合理地统筹安排生活中的事务。

学生自我鉴定 篇2

回首一学期的学习生涯和社会实践生活,我不断的挑战自我、充实自己,为实现人生的价格打下坚实的基础。忙碌的一学期学习生涯在悄然中过去,但它已成为我人生中美好回忆的一部分,也使我成长了许多。

我热爱班集体,有很强的责任感,坚决不做有损于班集体荣誉的事情,不怕苦不怕累,积极为班集体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我尊重父母、老师,对待老师指出的错误能虚心接受。自强不息和努力奋斗是我的人生格言。我会坚定理想,努力朝着目标前进。

在校,尊敬师长,组织纪律性强。学习上我严格要求自己,注意摸索适合自己情况的学习方法,积极思维,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强,学习成绩优良。

在学习和自身素质方面有很大的提高,本人诚实守信、乐观开朗、心胸开阔、帮助他人,人生态度积极乐观,能勇敢面对困难和挫折,对待学业认真,能主动与老师和同学交流,与同学相处和睦,互相帮助。

有礼貌,爱劳动、讲卫生,发言积极,性格独立,做事踏实,热爱学校生活。遵守纪律,尊敬师长,为班级着想,常为班级做些有益的事,并能很好的完成老师布置的各项工作。学习认真、勤于思考、勤奋上进、毅力较强,有较强的责任心,在认真完成自己学习任务的同时还主动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同学。

我在家中能够在学习之余抽出时间帮助家长干些力所能及的家务,体谅、关心家人,深得家中长辈们的喜爱。 希望未来的日子能成为一个伟大的人,要坚强和宽容。

学生自我鉴定 篇3

四年的大学生活转瞬即逝,转眼之间,作为×××专业(改成自己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专业)的我即将告别大学生活,告别亲爱的同学和敬爱的老师,告别我的母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美好的时光总是太短暂,也走得太匆匆。如今站在临毕业的门坎上,回首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专业(改成自己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专业)学习和生活的点点滴滴,感慨颇多,有过期待,也有过迷茫,有过欢笑,也有过悲伤。现将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学习和生活情况作自我鉴定如下:

在×××专业(改成自己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专业)老师的教诲下,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同学们的帮助下,通过不断地学习×××专业(改成自己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参与专业实践活动,本人×××专业(改成自己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专业)素质和个人能力得到了提高,完全符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对×××专业学生的毕业要求。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专业领域掌握牢固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能在科学和专门技术领域取得独创性成果的公安高层次创新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政治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与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一致;思想品德良好,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强,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无不宜做公安民警的其它情形。

(二)年龄条件:

1、报考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定向就业类别限公安、检察院、法院、纪检监察等机关及其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

(三)学历学籍条件:

1、报名时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21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一般不接收提前毕业的硕士考生);

3、本校在读硕士研究生;

4、同等学力人员,即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截至2021年9月1日)且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我校,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从事专业相近;

(2)提交补修与所报专业相关的硕士学位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3)提交3篇以上核心期刊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5000字以上学术论文;

(4)已获得国家外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2005年6月以后参加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以上;

(5)同等学力考生在取得复试资格后,须加试两门本学科硕士阶段主干业务课程。

5、境外获得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报名时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四)身体条件:

考生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有关规定【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安专业(公安学、公安技术)考生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含本数);

(3)视力: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0.6);

(4)色觉:无色盲、色弱;

(5)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无瘢痕,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在复试时我校按照以上要求对考生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录取。

三、招生方式

攻读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可通过申请考核、硕博连读、公开招考等三种招生方式,取得博士研究生录取资格。

(一)申请考核

申请考核制考生除符合报考基本条件中(一)、(二)、(四)等要求,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21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2、博士申请专业与硕士学习专业相同或相近。

3、近五年内英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英语六级≥450分;

(2)托福≥80分;

(3)雅思≥6分;

(4)专业英语八级≥60分;

(5)全国公共等级英语(PETS)5级≥60分;

4.以第一作者身份在A类期刊发表1篇以上与申请专业相关的论文,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B类期刊发表2篇以上与申请专业相关的论文(发表要求见附录《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科研项目、成果和奖项认定及登记管理办法(节选)》)。

(二)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考生除符合报考基本条件中(一)、(二)、(四)等要求,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本校二年级在校硕士研究生。

2、博士申请专业与硕士学习专业相同或相近。

3、近五年内英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英语六级≥450分;

(2)托福≥80分;

(3)雅思≥6分;

(4)专业英语八级≥60分;

(5)全国公共等级英语(PETS)5级≥60分;

4、以第一作者身份在A类期刊发表1篇以上与申请专业相关的论文,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B类期刊发表2篇以上与申请专业相关的论文(发表要求见附录《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科研项目、成果和奖项认定及登记管理办法(节选)》)。

(三)公开招考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中各项要求的人员均可报考。

已通过申请考核、硕博连读方式完成录取的导师,本年度不再接收公开招考考生(参见报名前网站通知)。

四、报名程序

(一)申请考核、硕博连读

1、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时间:2020年11月11日至11月22日;网址:http://yz.chsi.com.cn/。

2、网上缴纳报名费:

(1)报名费只能网上支付,不接收汇款及现场交纳;

(2)未完成网上支付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3)报名费一经支付,概不退还。

3、确认报名信息:

申请考核考生应在2020年11月20日前以EMS形式向我校邮寄(或送达)下列材料:

(1)《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及学生证复印件各1份;

(3)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

(5)英语成绩证明;

(6)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不少于5000字);

(7)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8)发表学术论文、获得科研成果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截止前见刊),如为申请论文,还需提交国家图书馆科技查新中心出具的检索报告。

硕博连读考生应在2020年11月20日前向我校寄(送)下列材料:

(1)《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及学生证复印件各1份;

(3)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

(5)英语成绩证明;

(6)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不少于5000字);

(7)发表学术论文、获得科研成果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截止前见刊),如为申请论文,还需提交国家图书馆科技查新中心出具的检索报告。

我校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核发准考证(报名系统中下载)。

(二)公开招考

1、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时间: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1月31日;网址:http://yz.chsi.com.cn/。

2、网上缴纳报名费:

(1)报名费只能网上支付,不接收汇款及现场交纳;

(2)未完成网上支付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3)报名费一经支付,概不退还。

3.确认报名信息:

考生应在2021年3月1日前以EMS形式向我校邮寄(或送达)下列材料:

(1)《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开题报告);

(6)硕士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入学前提交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

同等学力考生无须提交(4)、(5)、(6)项材料,但须提交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我校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核发准考证(报名系统中下载)。

五、报名注意事项

(一)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必须先注册为其用户,方可填写报名信息;

(二)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网上交纳报名费和确认报名信息三个步骤缺一不可,否则将视为报名不成功;

(三)考生网上报名开始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随时取消其报考、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我校部分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或微信发送,请正确填写手机号(已绑定个人微信)并保持手机畅通;

(五)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请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

(六)报名结束后,报名信息一律不得更改。

六、考核与考试

(一)申请考核、硕博连读

申请考核、硕博连读方式分为材料审核和复试两个阶段。

1、材料审核

(1)研究生院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

(2)各培养单位对考生科研能力进行书面评估。

2、复试

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面试、政治考察和体检。

时间:2020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木樨地校区;

综合面试内容:

(1)英语面试(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50分);

(2)专业面试(150分)。

(二)公开招考

公开招考方式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

时间:2021年3月27日、28日;

地点: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木樨地校区,考生须考前在网上查询具体考场安排;

初试科目:政治理论(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免试)、英语和两门业务课;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业务课和政治理论。

我校不举办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不指定参考书目。

2、复试

初试合格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面试、政治考察和体检。

时间:2021年5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木樨地校区;

综合面试内容:

(1)英语面试(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50分);

(2)专业面试(150分)。

七、政审与体检

报考公安专业的考生,政治考察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由生源地省级公安机关组织实施;政治考察结论为“不合格”,或因私出国(境)留学、工作、生活且连续驻留6个月以上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予录取。报考非公安专业的考生,政治考察由我校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一般安排在复试中进行,具体要求参见“报考条件”。

八、在校管理

学校实行警务化管理,公安专业新生入学后统一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非公安专业新生入学后统一着学员服。新生第1学期课程开始前,进行为期1个月的警务化管理教育及训练。

九、录取

(一)申请考核、硕博连读方式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按照报考导师差额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合格,按复试成绩顺序录取。

(二)公开招考方式初试合格的考生,原则上按照报考导师差额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合格,按总成绩顺序录取。

十、有关费用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等文件精神,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新生收取学费,并执行如下学费、国家奖助学金、学业奖学金规定:

(一)各学科(专业)研究生学费标准

法学、公安学、公安技术一级学科(专业):学费10,000元/学年,学制4年,共计40,000元。

(二)国家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可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选,标准为一次性奖励3万元。具体办法见《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三)国家助学金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我校博士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年12,000元。

(四)学业奖学金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学校对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实行学业奖学金制度。一等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区队人数的8%,每人每学期11,000元;二等奖学金比例不超过18%,每人每学期9000元;三等奖学金比例不超过35%,每人每学期6,000元。

(五)住宿费按学校规定统一收取;生活用品费由当年中标生产厂家直接收取。

一、报考条件

(一)政治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4、在校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处分,无考试违规作弊记录;工作期间无党纪、政纪处分;

5、无不宜从事公安工作的其他原因。

(二)年龄条件

报考“非定向就业”(录取后档案需要转入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94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定向就业”(录取后档案不转入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7月1日后出生)。

(三)学历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21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的人员(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身体条件

1、公安专业(公安学、公安技术)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含本数);

(3)视力: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0.6);

(4)色觉:无色盲、色弱;

(5)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无瘢痕,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2.非公安专业(法学、法律、电子信息)

(1)身高:男性原则不低于170厘米,女性原则不低于160厘米;

(2)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9至27.9之间,女性在17.2至27.9之间(含本数);

(3)视力: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0.4);

(4)色觉:无色盲、色弱。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

(二)报名方式

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分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考生在上述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填写报名信息,并交纳报考费。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报考须知,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信息是否填写准确。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复试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于2020年11月中旬(具体时间见教育部公告)在网上或到选择的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网报信息一经确认,不得再做修改。因信息填报错误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未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确认的,报名无效;

3、2020年12月19日至28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有关网上报名具体事宜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

三、考试、考察

(一)初试

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

(二)复试

复试安排在2021年4月进行,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下列材料:

1、本科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同等学力人员需提供“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注意事项”中规定的证明材料。

复试内容包含英语水平测试、专业笔试、综合能力面试(含英语口试)及政治考察、体检。复试重点考查考生专业基础掌握程度,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复试时间和具体内容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布。

(三)政治考察及体检

报考公安学、公安技术等公安专业的考生,政治考察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由生源地省级公安机关组织实施。报考非公安专业考生,政治考察由我校负责组织实施。政治考察结论为“不合格”,或因私出国(境)留学、工作、生活且连续驻留6个月以上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予录取。

体检一般安排在复试中进行,具体要求参见“报考条件”。

四、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注意事项

2019年9月1日前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已取得本科学历的,以本科毕业生身份报考;入学前可取得本科学历的,以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报考)及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要求为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在取得复试资格后,需在复试时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专业必修主干课程,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教育部承认的大专学历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

(二)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单;

(三)近5年在报刊上公开发表3篇以上相关专业学术论文,含一篇5000字以上的专业学术论文;

(四)补修所报考专业本科课程证明材料(由补修学校教务部门盖章)。

五、法律专业硕士报考注意事项

(一)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的人员,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应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不得报考)。报考法律(法学)专业的人员,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应为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可以报考)。

(二)我校招收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法律硕士(2020年招生50人,供参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规定,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授予硕士学位证书。

(三)我校非全日制法律专业限“定向就业”类别报考(考生录取后须按相关要求与工作单位及学校签订定向培养三方协议,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学制为3年,学习形式1-3学期每学期集中授课约10周,其余时间安排社会实践、撰写毕业论文。非全日制研究生在读期间可参与国家奖学金评比,不参与学业奖学金评比,不享受助学金及公费医疗。

六、警务专业硕士报考注意事项

(一)报考我校警务专业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本科毕业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

2、报考人员须为在职人民警察。

(二)警务专业学制为3年,学习形式为1-3学期每学期集中授课约8周,其余时间安排社会实践、撰写毕业论文。

(三)警务专业硕士报考类别仅限“定向就业”;考生报考时须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录取后须按相关要求与工作单位及学校签订定向培养三方协议,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四)报考公安技术研究方向的人员,本科专业应为理学或工学类专业,其他专业不得报考。

(五)报考技术侦查、禁毒、网络安全保卫等研究方向的人员,须分别为技侦、禁毒、网安系统正式在编人员,且已取得本科学历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六)报考非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的人员,须为北京、天津等地公安机关正式在编人员,且已取得本科学历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七、公共管理专业硕士报考注意事项

(一)报考我校公共管理专业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本科毕业满3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

2、报考人员须为在职人民警察。

(二)公共管理专业学制为3年,学习形式为1-3学期每学期集中授课约8周,其余时间安排社会实践、撰写毕业论文。

(三)公共管理专业硕士报考类别仅限“定向就业”;考生报考时须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录取后须按相关要求与工作单位及学校签订定向培养三方协议,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注意事项

(一)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文件精神,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等措施,2021年我校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文件为准(2020年招生计划为42人,供参考)。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生源范围为:1.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等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和湖北省恩施自治州。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三)报考该计划的人员,原则上为上述生源范围的少数民族考生。此外,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也可报考,但录取比例不超过10%。

(四)报考该计划的人员,在网报阶段需到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厅民教处或高教处)接受资格审查,凭教育行政部门发放的“校验码”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五)该计划招生计划单列,考生性别不限,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九、“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注意事项

(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文件精神,按照“自愿报名、统一招考、自主划线、择优录取、严格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2021年我校继续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2020年招生计划为5人,供参考)。

(二)该计划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三)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四)该计划招生计划单列,考生性别不限,学习方式为“全日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