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关于社区110宣传日活动方案一:
一、指导思想
围绕“110,与您携手共创平安”这一主题,突出宣传重点,开展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宣传活动,让群众深入了解110接处警工作,了解公安机关系列便民利民服务举措,拉近警民距离,增近警民关系,力求宣传效果更加明显,确保110宣传活动深入持久。同时,将传统走访宣传与现代媒体传播手段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宣传110在打击犯罪、维护治安、服务群众中涌现出的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教育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理解110、关心110、爱护110、支持110,共同促进110的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分局成立由沙市区委常委、公安局长黄万发任组长,副政委王新、政工室主任马超任副组长,指挥中心、政工室、警务保障室、网监大队、巡警大队、消防大队等部门负责人及各派出所负责人为成员的“ 110宣传日”活动领导小组。指挥中心具体负责活动的筹备、策划、实施。
三、活动安排及任务分解
(一)党委成员“当一天接处警民警”岗位活动。
活动时间:201*年1月10日前。
活动内容:分局党委成员分别深入指挥中心、警务站、派出所和社区等岗位跟班作业,走访群众,体验实情,督促指导接处警工作。
责任单位:指挥中心、政工室、巡警大队、各派出所
(二)开展对外宣传活动。
活动时间:201*年1月5日至10日
活动内容:
1、在警务站、派出所的LED显示屏上发布110宣传标语;在辖区繁华街道、路口悬挂110宣传横幅;在“平安沙市”网上公安局主页进行宣传。
2、各派出所组织社区民警深入辖区学校、单位,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宣传材料和征求意见表、个别走访等形式,征求群众对110的意见、建议,重点回访曾经投诉过110或警情回访中不满意的当事人,调查情况、消除误解,进一步增进警民互信。
3、巡警大队沙隆达警务站因地制宜开展110宣传咨询活动,宣传危难时如何正确、快速拨打110报警,提高为民服务意识,最大限度地发挥110的作用,减少恶意骚扰110现象的'发生。
责任单位:指挥中心、政工室、巡警大队、各派出所
(三)**广场集中开展110宣传活动
活动时间:201*年1月10日9时至11时
活动内容:配合市局通过摆放展板、印发宣传册等宣传方式,在沙隆达广场开展110宣传咨询活动,提高人民群众自身防范能力和意识。
责任单位:指挥中心、政工室、警务保障室、巡警大队、消防大队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110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开展110工作的宣传活动,是爱民实践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建立完善应急机制、推进110接处警工作再上新台阶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此次宣传工作。
(二)创新宣传形式,大力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各单位要集思广益,灵活创新,既要充分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户外LED显示屏等传统新闻媒体、媒介,还要依托网上公安局、公安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通过在线访谈、微访谈、微博联动直播等有效形式,全方位、深层次、多渠道开展宣传活动,真正达到宣传效果。
(三)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及早谋划,精心制定宣传活动的计划和安排;要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发动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参与活动,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2017关于社区110宣传日活动方案二:
一、活动主题
为大力宣传110在打击犯罪、维护治安、服务群众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和取得的显著成效,充分展示“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良好形象,不断增进人民群众对110的理解和支持,20**年1月,港口区公安机关要紧紧围绕“110,与您携手共创平安”,结合港口区的具体情况,集中组织开展以“微笑城市 110邀您同行”为主题的110宣传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年1月1日至20**年1月31日。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此次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分局成立110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韦更望担任组长,党委委员、副局长莫自华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分局各单位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分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此次活动的组织实施,由办公室副主任全宏燕担任办公室主任。
四、活动内容及形式
(一)召开“110宣传日”新闻发布会。1月9日上午9时,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110接处警工作成果、鲜活案例和感人事迹,大力宣传110拓展服务范畴、开展社会联动等方面的便民利民举措。通报110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爱护、理解、支持110,共同促进110的发展
分局各警种部门特别是一线接处警单位要总结提炼2014年接处警工作数据、亮点、典型案事例,特别是在接处警、救助群众等工作中采取的便民利民措施、涌现的好人好事、发掘的先进典型等,要在1月7日上午下班前形成文字材料报办公室汇总。办公室要在1月7日下午下班前及时上报市局宣传科。
(二)举行110街面宣传活动。1月9日上午11时,分局在防城港市实验小学门口举办20**年“110,与您携手共创平安”和“微笑城市 110邀您同行”主题宣传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1. 由办公室负责活动现场影音设备租借及在周边围墙悬挂“110,与您携手共创平安”和“微笑城市 110邀您同行”横幅;
2. 分局国保大队、刑侦大队、治安大队、经侦大队、禁毒大队、交警大队、消防大队需携带1张展板供现场展示(1月7日下午下班前将展板内容提供给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制作摆放);
3. 由办公室制作摆放港口公安分局、港口交警大队、港口边防大队、港口消防大队等单位台卡;
4. 由白沙万派出所对接联通公司提供桌椅、阳伞,协调实验小学用电;
5. 政工室、国保大队、刑侦大队、治安大队、经侦大队、禁毒大队、交警大队、消防大队、边防大队、白沙万和渔万派出所等警种部门要制作宣传单等资料实地发放,接受现场群众咨询,各单位至少2人到现场参加活动,统一着冬执勤服,戴帽;
6. 由办公室安排宣传员跟踪拍摄拟稿,同时做好活动现场微博直播工作;
7. 因活动时间恰逢学校放学,车辆、人员众多,由交警大队提前做好交通管制,白沙万派出所2名同志维护现场秩序。
(三)邀请各界群众体验110接处警工作。各派出所可邀请社会企事业单位人员、学校师生、社会监督员及各界群众代表到110报警服务台体验接警工作,由各派出所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安排,提前报局办公室与市局指挥中心对接安排好参观。各单位也同时以座谈方式,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对接处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让广大群众更加了解110接处警工作,增进对110工作及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四)平面媒体宣传工作。市局在防城港日报和防城港电视台开设专栏专版,开展110主题宣传月活动,分局各单位要向市局宣传科提供2013年110接处警工作总结及先进典型事迹材料。
(五)开展广告展板宣传。各派出所要充分利用辖区内城市大型电子屏播放110宣传动态视频,在人流密集处粘贴1-2条110宣传标语(见附件1)。
(六)互联网及通信宣传。各单位要立足本地实际,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网上宣传与网下互动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站、微博、微信、短信等媒体手段,因地制宜,深入开展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活动。宣传月期间,市局指挥中心联合各县(区、市)公安局(分局)、市局办公室、刑侦支队、治安支队、交警支队、边防支队、消防支队、网安支队、禁毒支队、经侦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法制支队、宣传科、户政科、科技信息化科在“新浪”、“腾讯”微博同时开展以“微笑城市 110邀您同行”为主题的微博“在线访谈”活动,市局办公室负责制定“110微博访谈”活动方案及开展相关工作。
五、活动要求
(一)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110宣传月”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二)要加强与宣传部门及有关媒体联系,邀请电视台、报社等媒体参加110宣传月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媒体对110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宣传报道。
(三)对活动开展进行督导检查。
(四)各单位要对此次宣传月活动及时进行总结并形成文字材料,于20**年1月9日下午17时前将110宣传日活动总结、音像资料及统计表(见附件2),通过“OA办公系统”报分局办公室;110宣传月活动总结于1月30日前通过“OA办公系统”报分局办公室。
(a)尊敬的各位领导,
(b)同志们:
(合)晚上——好!
(a)金风送爽,天高云阔。在国庆周年和中秋佳节即将来临之际,我们在这里欢聚一堂,共同庆祝良辰佳节。
(b)参加今天晚会的有全体局党委成员、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刚刚
参加完市射击比赛并获得优异成绩的射击队全体队员、参加市大练兵方队演练的民警代表和演讲比赛获得优异成绩的民警;煤矿工会的几名老师也应邀盛情前来助兴,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表示欢迎和感谢!
(b)金秋十月是收获的季节,金秋十月是辉煌的十月。今年以来,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广大公安民警锐意进取、奋发有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又开创了新的局面,谱写了新的篇章。下面,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有请局长给我们讲话:
(a)谢谢局长!
国强盛民安康,国运兴万事兴。在我们祖国母亲55岁生日到来之际,让我们共同祝愿伟大祖国繁荣富强、永远年轻!请欣赏《十月是你的生日,祖国》演唱:经侦大队
(a)在我们的警文化中心,有这样一首诗,代表了我们市局全体民警的心声:
我们是人民的警官,
国家安危我们系于一半,
铲除了邪恶,纯净了蓝天
情洒寻常阡陌间
日复一日
年复一年
守护着老百姓幸福的家园
万家灯火知道我们的心愿
满天星辰伴着我们不眠
少一分安逸多万般艰险(《为了谁》,音乐声起)我们用生命扞卫法的尊严一腔热血谱写人生最壮美的诗篇。·
有请煤矿工会的盛情演唱《为了谁》。·
(b)掌声感谢!有人问,你们公安民警天天忙忙碌碌,到底是为了谁?是啊,为谁辛苦为谁忙?答案其实很简单,我们是——人民的警,人民公安为人民!也有人说,当警很神气,可谁又能知道在神气荣耀的背后是怎样的艰辛和付出啊!且不说每天可能面对的生命危险,更不说,我们没有常人的轻松愉快,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忙碌里,我们又是怎样面对父母妻儿那渴望的眼神?!如果,想家的时候,请增添一份甜蜜的喜悦吧!有请煤矿的`为我们演唱《想家的时候》
(a)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作为人民警,我们不能逃避,更没有别的选择。
(b)有一个声音
时常萦绕在耳边
(a)有一个英魂
已离我们远去
(b)有一个名字
响彻在天地间
(b)她,就是惩恶扬善的勇士、中国十大女杰、人民警的杰出代表——原河南省登封市公安局局长任长霞(男)任长霞琴心剑胆的光辉一生,就像她的名字一样,是英勇、正义、神圣的化身,是映亮祖国辽阔大地的长空霞光。听(前奏音乐声渐起)祖国的山山水水都在为她引吭高唱。
(b)请听诗朗诵《霞光——献给人民的好女儿任长霞》,朗诵:
(a)“你静静的离去一步一步孤独的背影
多想伴着你,告诉你我其实多么的爱你
花静静的绽放
在我们深深想你的时刻
多想告诉你,其实你一直都是我们的奇迹
有请交巡大队的同志为我们大家献上的《懂你》 。
(b)任长霞走了,甚至来不及再看一眼登封的山、登封的水;甚至来不及再看一眼她年少的儿子、年迈的双亲,但她却留下了彪炳日月的《光辉岁月》,回首过去的岁月,我们在她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生动实践里,感受那浓烈的震撼!下面有请刑警大队的同志为大家演唱一首非常好听的beyond的《光辉岁月》: 。
(b)人民警是人民的守护神,是千家万户的平安使者,危难之际,请拨打、下面是请欣赏由消防中队等演出的小品《的承诺》
(b)有一首歌唱得好:”好大一棵树,任由狂风呼“公安就是全市人民心中的一棵大树,这棵大树根植于桃乡沃土,呵护着父老乡亲,任凭狂风呼,任凭雨雪骤,风雨中我们挺起胸,昂着头,一路向前走。
下面请欣赏《好大一棵树》,演唱者交巡大队
(男)今年国庆,喜逢中秋佳节。月是故乡明,天涯共此时。此时相望不相闻,愿逐月华流照君!在万家团聚之际,为了守护人民的安宁,因为肩负着神圣的职责,我们的民警只能把团圆的心愿寄托给十五的月亮那就让我们一起来回味一首温馨的老歌:《十五的月亮》,有请、老师:。
(b)警营也有警营的欢乐,警营也有警营的歌声!请欣赏快板《警营歌声》,表演者:消防中队等 。
(b)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就是形象。十指合力抱成拳,众人拾柴火焰高。生活如斯,工作如斯,做人如斯,做事如斯。公安一定要弘扬锐意进取、奋发有为的光荣传统,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一步一个脚印,不断开创新的辉煌,下面请欣赏《众人划桨开大船》,演唱者分局。
(a)山不转水转,不怕困难,不畏艰险,是公安不变的本色,是公安面向未来的誓言!心若在,人生豪迈,不过是从头再来!下面有请经侦大队的同志演唱《山不转水转》,祝公安事业辉煌永远,祝愿兄弟姐妹年轻永远,幸福永远 。·
(b)接下来的时间,是我们自由演唱的时间,请大家尽情地舒展您的歌喉,在这样一个美好的夜晚,让我们尽情歌唱,歌
唱我们伟大的祖国、歌唱我们伟大的时代、歌唱我们兴旺发达的公安事业,歌唱我们幸福美好的新生活!下面,我们有请局长给大家演唱一首《在希望的田野上》,大家欢迎!下面是自由演唱时间。
【篇一】
为认真贯彻上级公安机关全面开展“110宣传周”活动要求,充分展示公安机关110民警“打击犯罪、维护治安、服务群众”的良好形象,大力加强和改进110接处警工作,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现制定活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亲民、爱民、为民,110在您身边”这一宣传主题,紧密结合党的十八大精神,突出宣传重点,广泛开展各种宣传报道活动。同时,要结合我市警务机制改革在加强110接处警工作机制建设、提高快速反应能力等方面积累的
二、组织领导
110已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成为公安机关一面旗帜、一个品牌、一种精神。市局高度重视此次110宣传活动,成立由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陈菊新为组长,指挥中心、办公室、政治处宣传科、户政科、经文保科、行政许可服务科、警务保障科、督察大队、交巡警大队、消防大队、信息科技大队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宣传内容
(一)紧紧围绕“亲民、爱民、为民,110在您身边”这一宣传主题,以便民利民措施和展示110亲民、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为宣传重点,大力宣传110开辟“交通绿色通道”救助危重病人、建立数据库帮助寻找走失老人,以路灯杆为标识设立110报警提示牌,电话回访报警人等一系列便民利民服务举措,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二)紧密结合近年来110在打击犯罪、维护治安、服务人民等方面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感人事迹,围绕公安工作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把110宣传工作贯彻全年始终。
(三)结合警务机制改革创新,大力宣传警务新机制下,通过扁平化指挥机制的建立,公安机关打击犯罪,服务群众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四)向广大群众宣传110报警常识,普及正确报警、自我防范等常识,提高群众自防自护自救的能力。
(五)向社会大力宣传110全天候受理群众电话和网络举报投诉。
四、工作部署
“110宣传周”活动从2016年1月4日至10日,为期1周。市局分两个层面进行,分别为市局统一组织和各基层派出所自行组织。
【篇二】
一、活动主题
为大力宣传110在打击犯罪、维护治安、服务群众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和取得的.显著成效,充分展示“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良好形象,不断增进人民群众对110的理解和支持,20**年1月,港口区公安机关要紧紧围绕“110,与您携手共创平安”,结合港口区的具体情况,集中组织开展以“微笑城市 110邀您同行”为主题的110宣传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年1月1日至20**年1月31日。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此次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分局成立110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韦更望担任组长,党委委员、副局长莫自华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分局各单位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分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此次活动的组织实施,由办公室副主任全宏燕担任办公室主任。
四、活动内容及形式
(一)召开“110宣传日”新闻发布会。1月9日上午9时,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110接处警工作成果、鲜活案例和感人事迹,大力宣传110拓展服务范畴、开展社会联动等方面的便民利民举措。通报110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爱护、理解、支持110,共同促进110的发展。
分局各警种部门特别是一线接处警单位要总结提炼2014年接处警工作数据、亮点、典型案事例,特别是在接处警、救助群众等工作中采取的便民利民措施、涌现的好人好事、发掘的先进典型等,要在1月7日上午下班前形成文字材料报办公室汇总。办公室要在1月7日下午下班前及时上报市局宣传科。
(二)举行110街面宣传活动。1月9日上午11时,分局在防城港市实验小学门口举办20**年“110,与您携手共创平安”和“微笑城市 110邀您同行”主题宣传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1. 由办公室负责活动现场影音设备租借及在周边围墙悬挂“110,与您携手共创平安”和“微笑城市 110邀您同行”横幅;
2. 分局国保大队、刑侦大队、治安大队、经侦大队、禁毒大队、交警大队、消防大队需携带1张展板供现场展示(1月7日下午下班前将展板内容提供给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制作摆放);
3. 由办公室制作摆放港口公安分局、港口交警大队、港口边防大队、港口消防大队等单位台卡;
4. 由白沙万派出所对接联通公司提供桌椅、阳伞,协调实验小学用电;
5. 政工室、国保大队、刑侦大队、治安大队、经侦大队、禁毒大队、交警大队、消防大队、边防大队、白沙万和渔万派出所等警种部门要制作宣传单等资料实地发放,接受现场群众咨询,各单位至少2人到现场参加活动,统一着冬执勤服,戴帽;
6. 由办公室安排宣传员跟踪拍摄拟稿,同时做好活动现场微博直播工作;
7. 因活动时间恰逢学校放学,车辆、人员众多,由交警大队提前做好交通管制,白沙万派出所2名同志维护现场秩序。
(三)邀请各界群众体验110接处警工作。各派出所可邀请社会企事业单位人员、学校师生、社会监督员及各界群众代表到110报警服务台体验接警工作,由各派出所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安排,提前报局办公室与市局指挥中心对接安排好参观。各单位也同时以座谈方式,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对接处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让广大群众更加了解110接处警工作,增进对110工作及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四)平面媒体宣传工作。市局在防城港日报和防城港电视台开设专栏专版,开展110主题宣传月活动,分局各单位要向市局宣传科提供2013年110接处警工作总结及先进典型事迹材料。
(五)开展广告展板宣传。各派出所要充分利用辖区内城市大型电子屏播放110宣传动态视频,在人流密集处粘贴1-2条110宣传标语(见附件1)。
(六)互联网及通信宣传。各单位要立足本地实际,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网上宣传与网下互动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站、微博、微信、短信等媒体手段,因地制宜,深入开展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活动。宣传月期间,市局指挥中心联合各县(区、市)公安局(分局)、市局办公室、刑侦支队、治安支队、交警支队、边防支队、消防支队、网安支队、禁毒支队、经侦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法制支队、宣传科、户政科、科技信息化科在“新浪”、“腾讯”微博同时开展以“微笑城市 110邀您同行”为主题的微博“在线访谈”活动,市局办公室负责制定“110微博访谈”活动方案及开展相关工作。
五、活动要求
(一)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110宣传月”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二)要加强与宣传部门及有关媒体联系,邀请电视台、报社等媒体参加110宣传月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媒体对110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宣传报道。
(三)对活动开展进行督导检查。
(四)各单位要对此次宣传月活动及时进行总结并形成文字材料,于20**年1月9日下午17时前将110宣传日活动总结、音像资料及统计表(见附件2),通过“OA办公系统”报分局办公室;110宣传月活动总结于1月30日前通过“OA办公系统”报分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