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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文猩猩酒的短句

时间:2025-05-06 19:08:45

《猩猩嗜酒》原文及译文

  《猩猩嗜酒》是明代文学家刘元卿的一篇寓言。出自《贤奕编·警喻》。讲的是猎人知道猩猩嗜酒,设下陷阱,猩猩们因为贪酒,中了陷阱,结果一个个都被捉了。这篇文章警示读者,贪则智昏,不计后果;贪则心狂,胆大妄为;贪则难分祸福。下面是《猩猩嗜酒》原文及译文,欢迎参考!

  【说明】本文选自明代文学家刘元卿的寓言集《贤奕编警喻》。刘元卿(1544-1609),字调甫,号旋宇,一号泸潇,江西萍乡人,明代著名教育家,著有《大学新编》、《山居草》、《还山续草》、《通鉴纂要》、《六鉴》、《诸儒学案》、《贤奕编》、《刘聘君全集》等。他的寓言集《贤奕编》脍炙人口,曾收入《丛书集成》。

  【原文】猩猩,兽之嗜[1]酒者也。山麓[2]之人设以醴,陈[3]之饮器,小大具列焉。又织草为履,使相属也,而置之道旁。猩猩见则知其诱之也,又知设者之姓名与其父母祖先,一一数[4]而骂之。已而[5]谓其朋曰:“盍少尝之?慎勿多饮矣!”相与[6]取小器饮,骂而去之。已而取差大者饮,又骂而去之。如是者数四,不胜其唇吻之甘也,遂大爵而忘其醉。醉则群睨[7]嘻笑,取草履着之。麓人追之,其履相拌,无一得[8]免焉。夫猩猩智矣,恶其为诱而卒不免于死,贪为之也。

  【译文】猩猩是一种喜欢喝酒的动物。山脚下的`人,摆下装满甜酒的酒壶,旁边放着大大小小的酒杯,还编了许多草鞋,把它们勾连编缀起来,放在道路旁边。猩猩一看,就知道这些都是引诱自己上当的,它们连设这些圈套的人的姓名和他们的父母祖先都知道,便一一指名骂起来。可是不久骂完以后,有的猩猩就对同伴说:“为什么不去稍微尝它一点酒呢?不过要小心,千万不要多喝了!”于是就一同拿起小杯来喝。喝完了,还一边骂着,一边把酒杯扔掉。可是过了一会儿,它们又拿起比较大的酒杯来喝酒,喝完酒了,又骂着把酒杯扔掉。这样重复多次,喝得嘴唇边甜蜜蜜的,再也克制不住了,它们就干脆拿起最大的酒杯,大喝起来,根本忘了会喝醉这一回事。它们喝醉了以后,便在一起挤眉弄眼地嬉笑玩耍,还把草鞋拿来穿上。就在这个时候,山脚下的人就跑出来追捕它们,它们穿着擦鞋,羁绊得不能奔跑,乱作一团,一个个都被人捉住了。猩猩可算是很聪明的了,知道憎恨人家的引诱,可是最终还免不了一死,这都是贪心(得意)造成的嘛。

  【注释】

  [1]嗜:喜欢。

  [2]麓:山脚。

  [3]陈:放,摆放,陈放。

  [4]数:指名(数落,列数)。

  [5]已而:随后(不久)。

  [6]相与:一同(互相)。

  [7]睨:眯眼,斜着眼睛看。

  [8]得:得以(能够)。

  【简评】寓言“猩猩嗜酒”,耐人寻味。猎人为捕获猩猩,投其所好,以甜酒作诱饵。猩猩明知是圈套,但闻到酒香不能自制,边骂边尝,直到烂醉如泥成为猎物。想想来,有时候人的堕落轨迹,与这些猩猩,是如出一辙吧。

《猩猩嗜酒》读后感

  在作文课上,我看到一篇名叫猩猩嗜酒的文章,让我明白了终生难忘的道理。

  文中描写了猩猩以嗜酒而远近闻名,山脚下的猎人听了后,在陷阱旁放了美酒,它们虽识破了猎人的诡计,但最终难逃一死。谁让它们如此嗜酒呢!喝着喝着,就忘了酒喝多了是会醉的。

  从文中的猩猩中,我看到了许多的贪婪,而它们就是因为贪而失去性命。

  这就像我们人类一样,虽然知道这是敌人让你身败名裂的陷阱,但还是被贪婪冲昏了头脑,一去不不返……

  记得有一次,我的钱包掉了,正当我要回到那家可能丢钱包的小店铺时,我一眼就瞄到了我的钱包,问了店里的老板后,他死活不不肯还给我,一口咬定是自己的'。

  那天,我惊呆了,原来这就是所谓人世间的贪婪。

  我知道了,其实贪婪的不只是动物,还有那一小部分的人。人字一撇一捺多么轻松,可是做起人来,却是写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基本每一个人都有贪,但有些人能控制得住,那么控制不住的呢?他们不是成了不不法分子,就是从此堕落,成为小偷。

  俗话说的好:贪则智昏,不计后果;贪则心狂,胆大妄为;贪则难分祸福。

  贪婪,就是祸之本源,如果说世上没了贪,那这个社会就会变得更美好、更完美。

  让我们克制自己的贪吧!

《狼》原文及译文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才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译文:

  有个屠户天晚回家,担子里的肉已经卖完了,只剩下一些骨头。路上遇到两只狼,紧随着走了很远。

  屠户害怕了,拿起一块骨头扔过去。一只狼得到骨头停下了,另一只狼仍然跟着。屠户又拿起一块骨头扔过去,后得到骨头的那只狼停下了,可是先得到骨头的那只狼又跟上来。骨头已经扔完了,两只狼像原来一样一起追赶。

  屠户很窘迫,恐怕前后一起受到狼的攻击。看见野地里有一个打麦场,场主人把柴草堆在打麦场里,覆盖成小山似的.。屠户于是奔过去倚靠在柴草堆下面,放下担子拿起屠刀。两只狼都不敢向前,瞪眼朝着屠户。

  过了一会儿,一只狼径直走开,另一只狼像狗似的蹲坐在前面。时间长了,那只狼的眼睛似乎闭上了,神情悠闲得很。屠户突然跳起来,用刀劈狼的脑袋,又连砍几刀把狼杀死。屠户正要上路,转到柴草堆后面一看,只见另一只狼正在柴草堆里打洞,想要钻过去从背后对屠户进行攻击。狼的身子已经钻进一半,只有屁股和尾巴露在外面。屠户从后面砍断了狼的后腿,也把狼杀死。这才明白前面的那只狼假装睡觉,原来是用来诱惑敌方的。

  狼也太狡猾了,可是一会儿两只狼都被砍死,禽兽的欺骗手段能有多少呢?只不过给人增加笑料罢了。

《大学》原文及译文

  【原文】

  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2)。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5),故其知有不尽也。是以《大学》始教,必始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4),以求至乎其极。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此谓物格,此谓知之至也。(传5)

  【注释】

  ①这一章的原文只有“此谓知本。此谓知之至也”两句。朱熹认为,”此谓知本”一句是上一章的衍文,”此谓知之至也”一句前面又缺了一段文字。所以,朱熹根据上下文关系补充了一段文字,这里所选的,就是朱熹补充的文字。②即,接近,接触。穷:穷究,彻底研究。③未穷,未穷尽,未彻底。④益,更加。

  【译文】

  说获得知识的途径在于认识、研究万事万物,是指要想获得知识,就必须接触事物而彻底研究它的原理。人的.心灵都具有认识能力,而天下万事万物都总有一定的原理,只不过因为这些原理还没有被彻底认识,所以使知识显得很有局限。因此,《大学》一开始就教学习者接触天下万事万物,用自己已有的知识去进一步探究,以彻底认识万事万物的原理。经过长期用功,总有一天会豁然贯通,到那时,万事万物的里外巨细都被认识得清清楚楚,而自己内心的一切认识能力都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再也没有蔽塞。这就叫万事万物被认识、研究了,这就叫知识达到顶点了。

  【读解】

  格物致知——通过对万事万物的认识、研究而获得知识,而不是从书本到书本地获得知识。这种认识论很具有实践的色彩,打破了一般对儒学死啃书本的误解。

  “格物致知”在宋以后成了中国哲学中的一个重要范畴,到清朝未年,“格致”(即“格物致知”的省称)又成了对声光化电等自然科学部门的统称。鲁迅在《呐喊自序》里说:“在这学堂里,我才知道在这世上,还有所谓格致,算学,地理。绘图和体操。”

  这说明“格物致知”的深刻影响。

  事实上,时至今日,当我们说到知识的获取时,仍离不开“格物致知”这一条途径。因为,它不是说的“秀才不出门,全知天下事。”而是说的“‘你要知道梨子的滋味,你就得变革梨子,亲口吃一吃。”(毛泽东《实践论》语)

  简言之,“格物致知”把我们引向万事万物,引向实践,引向“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和“实践是认识的唯一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