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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外国语录取分

时间:2025-06-17 15:37:30

招生学段

幼儿园(小班新生、中班、大班)

小学部(一年级新生),

初中部(一年级新生)

高中部(一年级新生)

报名地址:海安市新华东路1号(海中宾馆一楼)

咨询热线:0513—8872669905,1388729966

特别说明

1、每届学生入学后,学费和住宿费相对稳定。

幼儿园、初中、高中无论哪年入学,学费和住宿费均维持该学段毕业之前不变;

小学的学费和住宿费维持头三年不变,第四年将按照当年收费标准收取。

2、就读高中部:中考成绩低于当地最好高中的录取分数线11—20分的学生,按照60000元/学年收取学费。

3、其他代办费、伙食费、校车费等按照当年收费标准收取。

4、学生开学后,不收取任何课外辅导费,不收取任何兴趣班的培训费。

5、加分政策:凡本校的学生在初三升高中时,若报考本校高中部,则享受中考成绩在本校每读一年加1分的加分政策。

此政策只适用于录取时参考,不享受奖励政策中的第①②两条。

举例说明:

幼儿园小班开始入学,一直读至初三,若报考本校高中部,则中考成绩可加12分;

小学一年级开始入学,一直读至初三,若报考本校高中部,则中考成绩可加9分;

初中一年级开始入学,一直读至初三,若报考本校高中部,则中考成绩可加3分。

一、报名条件

符合2021年高考报名条件,高中阶段在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外语类保送生资格的16所外国语中学就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成绩优秀,经就读中学推荐,具有2021年保送生资格的英语、德语、日语语种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一)招生专业

我校外语类专业在实施高考改革省(市)不限选考科目。外语类保送生入学后不能转到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

(二)招生人数

招生人数将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调整,择优录取。

三、报名程序

报名材料:用标准A4纸,按下列顺序装订,无需另制封面。

1.《华东政法大学2021年保送生推荐表》(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2.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复印件(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

4.可以体现考生能力与素养的其他材料(仅限高中阶段,须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以上报名材料以邮政特快专递寄送至我校招生办公室且务必在寄送单上注明“2021年保送生”。寄件时间:2021年1月17日之前(以当地寄出邮戳时间为准)。寄送地址:上海市松江大学园区龙源路555号华东政法大学明志楼A210招生办公室,邮编201620,电话021-57090220(材料恕不退还,请留好备份)。

考生同时须在2021年1月17日前将《华东政法大学2021年保送生推荐表》发送到zsb@ecupl.edu.cn,邮件主题为“外国语中学名称+姓名”。报名材料寄送以及邮件发送是我校保送生报名的必备程序,由于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报名程序不完整的,视为放弃我校保送生报名。

四、选拔程序

(一)材料初审

学校于2021年1月19日(周二)下午16:00前在华东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初审结果,确定保送生候选考生名单。

(二)选拔测试

我校保送生选拔测试采用远程视频面试。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外语朗读、理解、表达等,面试语言为自己所学的第一外语语种。

测试时间:2021年3月(具体日期待定),具体测试安排另行通知,请审核通过考生留意我校招生网相关通知。

五、录取程序

(一)确定预录取名单

学校按照考生面试成绩划定预录取分数线。在专业录取时,按照考生分数从高到低结合考生填报志愿情况进行预录取。若无其他报考条件限制,原则上满足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

(二)公示

保送生预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将在我校招生网进行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未在公示名单内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三)录取

保送生预录取名单公示期间无异议后,学校将向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报送相关名单,高考录取通知书将在2021年7月发放。

六、监督机制

(一)我校将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下,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保送生选拔录取工作。

(二)保送生预录名单须由考生所在中学、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我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公示。中学及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推荐和申请工作,推荐和申请材料必须属实。保送生入校后,我校将进行新生资格复查,如发现考生及中学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并向有关教育部门报告。

招生学段

幼儿园(小班新生、中班、大班)

小学部(一年级新生),

初中部(一年级新生)

高中部(一年级新生)

报名地址:海安市新华东路1号(海中宾馆一楼)

咨询热线:0513—8872669905;1388729966

特别说明

1、每届学生入学后,学费和住宿费相对稳定。

幼儿园、初中、高中无论哪年入学,学费和住宿费均维持该学段毕业之前不变;

小学的学费和住宿费维持头三年不变,第四年将按照当年收费标准收取。

2、就读高中部:中考成绩低于当地最好高中的录取分数线11—20分的`学生,按照60000元/学年收取学费。

3、其他代办费、伙食费、校车费等按照当年收费标准收取。

4、学生开学后,不收取任何课外辅导费,不收取任何兴趣班的培训费。

5、加分政策:凡本校的学生在初三升高中时,若报考本校高中部,则享受中考成绩在本校每读一年加1分的加分政策。

此政策只适用于录取时参考,不享受奖励政策中的第①②两条

举例说明:幼儿园小班开始入学,一直读至初三,若报考本校高中部,则中考成绩可加12分;

小学一年级开始入学,一直读至初三,若报考本校高中部,则中考成绩可加9分;

初中一年级开始入学,一直读至初三,若报考本校高中部,则中考成绩可加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