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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外双语录取需要验证吗

时间:2025-05-04 00:41:42

一、报考条件

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择优推荐、公示确认取得保送资格的应届优秀高中毕业生,文理兼招,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不限选考科目。

二、招生专业

外语类专业:

各语种均可报名。考生以中学所学外语语种作为考试语种。

考试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可在所有招生专业中最多选择8个志愿填报;

考试语种为俄语的考生可选择填报俄语、哈萨克语(俄语)专业志愿;

考试语种为西班牙语的考生可选择填报西班牙语、西班牙语(企业管理)专业志愿;

考试语种为德语的考生可选择填报德语、德语(工商管理双学位)专业志愿;

考试语种为法语的考生可填报法语专业志愿;

考试语种为日语的考生可填报日语专业志愿。

卓越学院实验班:

各语种均可报名卓越学院,在卓越学院实验班中最多选择4个志愿填报。考试语种为非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卓越学院实验班须参加卓越学院英语口试。

多语种高级翻译人才实验班限招拟录取在除英语、英语(教育)、翻译、商务英语、语言学、英语(国际政治双学位)、翻译(工商管理双学位)、德语(工商管理双学位)、西班牙语(企业管理)以外专业的考生;

多语种国别区域人才实验班、多语种国际组织人才实验班、多语种外交外事人才实验班限招拟录取在除德语(工商管理双学位)、西班牙语(企业管理)以外专业的`考生。

学费:5000元/学年;双学位专业:5000-6500元/学年,具体按照学校学分制收费办法执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西班牙语(企业管理)15000元/学年、德语(经济学)15000元/学年(在大一下学期结束时从德语专业选拔,大二开始学习);卓越学院的学费按照学校学分制收费办法执行。

三、报考办法

符合报考条件考生于2021年1月4日中午12:00前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bssbm/,按系统提示要求如实、完整填报个人信息及学业成绩,撰写个人陈述,下载打印报名表,并签名。报名材料交中学审核确认,按要求签字盖章后,由考生按要求上传至系统,完成网上报名,无其他线下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完成后,无需邮寄纸质报名材料。

考生提交上传的报名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若报名材料中重要信息缺失、失实、涂改,或上传材料影像模糊,或材料未完整上传,报名无效。材料中若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影响全面评判学生的重大事实,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今年保送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已经获得保送生入选资格的,取消相应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四、选拔程序

1、资格审核:学校根据考生的网上报名信息,结合中学推荐意见,对其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择优确定审核合格名单。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2021年1月8—11日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

2、综合考核: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综合考核,考前一天不设报到环节。考核时间:2021年1月12—13日(具体科目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地点:上海外国语大学虹口校区(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550号);科目:语文笔试(满分150分)、外语笔试(含听力,满分150分)、外语口试(满分100分)。

考试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报考卓越学院实验班须参加卓越学院英语口试(该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总成绩)。

3、录取原则:学校依据考生综合考核总成绩(总成绩=语文笔试成绩+外语笔试成绩+外语口试成绩),不分文理科类或选考科目,分考试语种择优录取。学校录取线上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如果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他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

卓越学院实验班录取原则:学校在拟录取的保送生中,依据综合考核总成绩(考试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的卓越学院英语口试需达到资格线),根据卓越学院实验班限招专业要求和考生所填卓越学院实验班志愿,择优录取。

4、录取办法:保送生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学校招生网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由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于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前,对拟录取保送生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录取手续,未通过多级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已确认保送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录取,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外语类专业。

五、管理监督

1、保送生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2、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招生监察工作小组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21-65422784,电子邮箱:jiwei@shisu.edu.cn。

六、其他说明

请所有考生和陪考人员遵守居住地政府和上海市政府疫情防控要求,密切关注学校招生网发布的关于报考考生的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等相关信息,牢固树立防范意识,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健全手续,健康赴考。学校综合考核方案可能视疫情防控情况做出相应调整,届时再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550号(200083)

咨询电话:021-55386006、55383668

电子邮箱:ao@shisu.edu.cn

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上外招生

上外招生网:http://admissions.shisu.edu.cn

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章程(201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上海外国语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上海外国语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的高校,办学地址为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1550号,邮编201620。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情况,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与决策机构,由校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分管副校长、纪委书记、纪委监察处处长、招生办公室主任等组成,统一领导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制定学校本科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六条 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本科生招生工作的政策和各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实施细则,负责执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

(二)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原则,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

(三)制定、报批和公布学校本科招生章程,并根据经教育部审核备案的章程制定专项招生简章;

(四)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五)客观、公正地组织实施本科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六)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七)配合学校有关部门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八)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上海外国语大学面向全国招生,学校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和城乡入学机会公平,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在各省(区、市)招生的批次、专业、人数及有关报考要求由各省级招生机构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矛盾问题。

第四章 招生类型及录取规则

第十条 上海外国语大学普通类型招生安排在提前批(部分省区市)和本科第一批(上海市本科批),考生可同时填报。

第十一条 学校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当年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在本科第一批(上海市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符合我校招生条件并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档不退;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20%。

第十三条 江苏省考生(含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BB(含)以上,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学校在专业录取时认可已计入考生投档成绩的政策性加分,对符合录取标准的考生,学校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为原则,各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在考生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满足外语成绩高的考生志愿。若投档成绩相同,且外语成绩相同,则依次优先录取实考分高者、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依次比较语文、文综,理工类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若单科成绩完全相同,学校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学校录取线上的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且符合招生条件则可调剂到其他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符合招生条件则作退档处理。在内蒙古自治区,我校实行“分数清”的录取办法,即遵循分数优先原则,按分数由高分到低分,结合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安排专业录取。

第十五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中学所学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可以报考我校所有专业;俄语考生可报考俄语、乌克兰语专业;德语考生可报考德语、德语(经济学)、希伯来语专业;法语考生可报考法语、阿拉伯语、希伯来语、越南语专业;西班牙语考生可报考西班牙语、西班牙语(企业管理)专业;日语考生可报考日语、国际经济与贸易(日语)专业。

第十七条 考生报考上海外国语大学所有专业都必须参加各省级招办组织的高考外语口试且成绩合格(省级招办未组织口试的省、区、市除外),上海考生外语口试要求为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口试成绩C(含)以上。

第十八条 上海外国语大学保送生、自主招生、综合评价录取、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要求及当年招生简章执行。国家专项计划(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华侨及港澳台学生的招生工作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考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和上海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学费:每人50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德语(经济学)、西班牙语(企业管理),每人15000元/学年;超过专业培养计划的学分按我校学分制实施办法另行收取。住宿费:每人1200元/学年(松江大学园区学生公寓)。

第二十二条 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招生网站:,电子邮箱:ao@shisu.edu.cn,咨询热线:021-55386006、55383668。微信公众号:上外招生。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监察电话:021-65422784,电子邮箱:jiwei@shisu.edu.cn。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上海外国语大学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原有的关于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简章与本章程相冲突时,以本章程为准。

一、报考条件

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择优推荐、公示确认取得保送资格的应届优秀高中毕业生,文理兼招,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不限选考科目。

二、招生专业

外语类专业:

各语种均可报名。考生以中学所学外语语种作为考试语种。

考试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可在所有招生专业中最多选择8个志愿填报;

考试语种为俄语的考生可选择填报俄语、哈萨克语(俄语)专业志愿;

考试语种为西班牙语的考生可选择填报西班牙语、西班牙语(企业管理)专业志愿;

考试语种为德语的考生可选择填报德语、德语(工商管理双学位)专业志愿;

考试语种为法语的考生可填报法语专业志愿;

考试语种为日语的考生可填报日语专业志愿。

卓越学院实验班:

各语种均可报名卓越学院,在卓越学院实验班中最多选择4个志愿填报。考试语种为非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卓越学院实验班须参加卓越学院英语口试。

多语种高级翻译人才实验班限招拟录取在除英语、英语(教育)、翻译、商务英语、语言学、英语(国际政治双学位)、翻译(工商管理双学位)、德语(工商管理双学位)、西班牙语(企业管理)以外专业的考生;

多语种国别区域人才实验班、多语种国际组织人才实验班、多语种外交外事人才实验班限招拟录取在除德语(工商管理双学位)、西班牙语(企业管理)以外专业的考生。

学费:5000元/学年;双学位专业:5000-6500元/学年,具体按照学校学分制收费办法执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西班牙语(企业管理)15000元/学年、德语(经济学)15000元/学年(在大一下学期结束时从德语专业选拔,大二开始学习);卓越学院的学费按照学校学分制收费办法执行。

三、报考办法

符合报考条件考生于2021年1月4日中午12:00前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bssbm/,按系统提示要求如实、完整填报个人信息及学业成绩,撰写个人陈述,下载打印报名表,并签名。报名材料交中学审核确认,按要求签字盖章后,由考生按要求上传至系统,完成网上报名,无其他线下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完成后,无需邮寄纸质报名材料。

考生提交上传的报名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若报名材料中重要信息缺失、失实、涂改,或上传材料影像模糊,或材料未完整上传,报名无效。材料中若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影响全面评判学生的重大事实,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今年保送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已经获得保送生入选资格的,取消相应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四、选拔程序

1.资格审核:学校根据考生的网上报名信息,结合中学推荐意见,对其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择优确定审核合格名单。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2021年1月8—11日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

2.综合考核: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综合考核,考前一天不设报到环节。考核时间:2021年1月12—13日(具体科目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地点:上海外国语大学虹口校区(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550号);科目:语文笔试(满分150分)、外语笔试(含听力,满分150分)、外语口试(满分100分)。

考试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报考卓越学院实验班须参加卓越学院英语口试(该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总成绩)。

3.录取原则:学校依据考生综合考核总成绩(总成绩=语文笔试成绩+外语笔试成绩+外语口试成绩),不分文理科类或选考科目,分考试语种择优录取。学校录取线上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如果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他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

卓越学院实验班录取原则:学校在拟录取的保送生中,依据综合考核总成绩(考试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的卓越学院英语口试需达到资格线),根据卓越学院实验班限招专业要求和考生所填卓越学院实验班志愿,择优录取。

4.录取办法:保送生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学校招生网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由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于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前,对拟录取保送生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录取手续,未通过多级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已确认保送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录取,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外语类专业。

五、管理监督

1.保送生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2.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招生监察工作小组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21-65422784,电子邮箱:jiwei@shisu.edu.cn。

六、其他说明

请所有考生和陪考人员遵守居住地政府和上海市政府疫情防控要求,密切关注学校招生网发布的关于报考考生的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等相关信息,牢固树立防范意识,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健全手续,健康赴考。学校综合考核方案可能视疫情防控情况做出相应调整,届时再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550号(200083)

咨询电话:021-55386006、55383668

电子邮箱:ao@shisu.edu.cn

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上外招生

上外招生网:http://admissions.shisu.edu.cn

八、本简章由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