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活》 列夫·托尔斯泰
尽管好几十万人聚居在一小块地方,竭力把土地糟蹋得面目全非;尽管他们肆意把石头砸进地里,不让花草树木生长;尽管他们除尽刚出土的小草,把煤炭和石油烧得烟雾腾腾;尽管他们滥伐树木,驱逐鸟兽;在城市里,春天毕竟还是春天。
《双城记》 查尔斯·狄更斯
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智慧的年头,那是愚昧的年头;那是信仰的时期,那是怀疑的时期;那是光明的季节,那是黑暗的季节;那是希望的春天,那是失望的冬天;我们全都在直奔天堂,我们全都在直奔相反的方向——简而言之,那时跟现在非常相像,某些最喧嚣的权威坚持要用形容词的最高级来形容它。说它好,是最高级的;说它不好,也是最高级的。世界名著有哪些
《百年孤独》 加西亚·马尔克斯
很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当时,马孔多是个20户人家的村庄,一座座土房都盖在河岸上,河水清澈,沿着遍布石头的河床流去,河里的石头光滑、洁白,活像史前的巨蛋。
《茶花女》小仲马
我认为只有深刻地研究过人,才能创造出人物,如同只有认真地学习了一种语言才能讲它一样。
《我的名字叫红》 奥尔罕·帕慕克
如今我已是一个死人,成了一具躺在井底的死尸。
《呼啸山庄》 艾米莉·勃朗特
1801年。我刚刚拜访过我的房东回来——就是那个将要给我惹麻烦的孤独的邻居。
《日瓦戈医生》 鲍里斯·帕斯捷尔纳克
他们走着,不停地走,一面唱着《永志不忘》,歌声休止的时候,人们的脚步、马蹄和微风仿佛接替着唱起这支哀悼的歌。
《局外人》 阿尔贝?加缪
今天,妈妈死了。也许是昨天,我不知道。我收到养老院的一封电报,说:“母死。明日葬。专此通知。”这说明不了什么。可能是昨天死的。
《安娜·卡列尼娜》 列夫·托尔斯泰
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变形记》 弗兰茨·卡夫卡
一天早晨,格里高尔·萨姆沙从不安的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
《了不起的盖茨比》 弗朗西斯·司各特·菲兹杰拉德
我年纪还轻、阅历不深的时候,我父亲教导过我一句话,我至今还念念不忘。“每逢你想要批评任何人的时候,”他对我说,“你就记住,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并不是个个都有过你拥有的那些优越条件。”世界名著有哪些
《飘》 玛格丽特·米切尔
斯佳丽·奥哈拉长得并不漂亮,但是男人们像塔尔顿家那对孪生兄弟为她的魅力所迷住时,就不会这样想了。她脸上有着两种特征:一种是她母亲的娇柔,来自法兰西血统的海滨贵族。一种是她父亲的粗犷,来自浮华俗气的爱尔兰人。这两种特征混在一起显得不太协调,但这张脸上尖尖的下巴和四方的牙床骨,是很引人注意的,她那双淡绿色的眼睛纯净得没有一丝褐色,配上乌黑的睫毛和翘起的眼角,显得韵味十足,上面是两条墨黑的浓眉斜在那里,给她木兰花般白的肌肤划上十分分明的斜线,这样白皙的皮肤对南方妇女是极其珍贵的。她们常常用帽子、面纱和手套把皮肤保护起来,以防受到佐治亚炎热太阳的暴晒。
《查泰莱夫人的情人》 D.H. 劳伦斯
我们根本就生活在一个悲剧的时代,因此我们不愿惊惶。大灾难已经来临,我们处于废墟之中,我们开始建立一些新的小小的栖息地,怀抱一些新的微小的希望。这是一种颇为艰难的工作。现在没有一条通向未来的康庄大道,但是我们却迂回前进,或攀援障碍而过。不管天翻地覆,我们都得生活。世界名著有哪些
《老人与海》 厄尼斯特?海明威
他是个独自在湾流中一条小船上钓鱼的老人,至今已去了84天,一条鱼也没逮住。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 米兰·昆德拉
尼采常常与哲学家们纠缠一个神秘的“众劫回归”观:想想我们经历过的事情吧,想想它们重演如昨,甚至重演本身无休无止地重演下去!这癫狂的幻念意味着什么呢?
《情人》 玛格丽特·杜拉斯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地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世界名著有哪些
《审判》 弗兰茨·卡夫卡
一定是有人诬陷了约瑟夫·K,因为一天早上,他没有犯什么错,就被捕了。
《洛丽塔》 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
洛丽塔,我生命之光,我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丽-塔:舌尖向上,分三步,从上颚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洛-丽-塔。
《爱玛》 简·奥斯汀
爱玛·伍德豪斯清秀、聪明、富裕,家庭舒适,性情快乐,似乎同时有了生活上的几种最大幸福,已经无忧无虑地在世上过了差不多21个年头了。
《旧地重游》 伊夫林·沃
当我到达小山头上C连的边界时,我停下来回头眺望那片营房,在灰蒙蒙的晨雾中,下面的兵营清清楚楚映入眼帘。我们在那天就要离开。3个月前我们进驻时,这里还覆盖着白雪,而现在,春天初生的嫩叶正在萌芽。当时我就思忖,不管我们将面临多么荒凉的景色,恐怕再也不会害怕那儿的天气比这里更令人难受的了,现在我回想一下,这里没有给我留下丝毫愉快的记忆。世界名著有哪些
《查密莉雅》 艾特玛托夫
这会儿我又一次站在这幅镶着简单画框的小画前面。明天一早我就要动身回家乡去,因此我久久地,出神地望着这幅小画,好像它能够对我说些吉祥的临别赠言似的。
《唐·吉诃德》 米盖尔·德·塞万提斯
曼查有个地方,地名就不用提了,不久前住着一位贵族。他那类贵族,矛架上有一支长矛,还有一面皮盾、一匹瘦马和一只猎兔狗。锅里牛肉比羊肉多,晚餐常吃凉拌肉丁,星期六吃脂油煎鸡蛋,星期五吃扁豆,星期日加一只野雏鸽,这就用去了他3/4的收入,其余的钱买了
《被背叛的遗嘱》 米兰·昆德拉
怀孕的高郎古杰夫人吃多了牛肠竟然脱了肛,下人们不得不给她灌收敛药,结果却害得她胎膜被撑破,胎儿高康大滑入静脉,又顺着脉管往上走,从他母亲的耳朵里生出来。
一、内容简介
小说讲述了女主人公苔丝生于一个贫苦小贩家庭,父母要她到一个富老太婆家去攀亲戚,结果她被少爷亚历克诱奸,后来她与牧师的儿子克莱尔恋爱并订婚,在新婚之夜她把昔日的不幸向丈夫坦白,却没能得到原谅,两人分居,丈夫去了巴西,几年后,苔丝再次与亚历克相遇,后者纠缠她,这时候她因家境窘迫不得不与仇人同居,不久克莱尔从国外回来,向妻子表示悔恨自己以往的冷酷无情,在这种情况下,苔丝痛苦地觉得是亚历克·德伯使她第二次失去了安吉尔便愤怒地将他杀死。最后她被捕并被处以绞刑。
哈代在小说的副标题中称女主人公为“一个纯洁的女人”,公开地向维多利亚时代虚伪的社会道德挑战。
女主人公苔丝出生于一个贫苦小贩的家庭,他的父亲约翰·德比有一天被人告知是古代贵族德伯的后代,他便得意忘形起来。约翰和他的老婆决定让女儿到一个富老太婆家去攀亲戚,以期在经济上得到帮助。
苔丝去了以后被老太婆的儿子亚雷诱奸,她怀孕回家,孩子一生下即夭折。过了几年,苔丝离家来到陶勃赛乳牛场干挤奶的活儿,在这里他与牧师的儿子安吉尔·克莱恋爱并订婚。苔丝对文质彬彬、颇有知识的克莱十分崇拜和热爱,几次想把自己曾被亚雷奸污的事告诉他,但都因种种缘故而没有办到。结婚前数日她曾写了一封长信将往事告知克莱,她把信从房门下边塞进克莱的屋子却塞到了地毯下面。新婚之夜她把自己昔日的这一不幸事件向丈夫坦白,但是克莱没能原谅她。这以后他们两人分居,克莱去巴西发展他的事业,苔丝仍在一些农场打工糊口。命运却让她再次与已经披上牧师黑袍的亚雷·德伯相遇。亚雷对苔丝的情欲顿时击败了他那没有根基的宗教信仰,他纠缠苔丝,不得到她决不罢休。这时候苔丝的父亲病故,为了母亲和弟弟妹妹们的生活,她被迫与亚雷同居。
不久,安吉尔·克莱尔从巴西回国,找到妻子并表示悔恨以往的冷酷无情。苔丝在这种情况下认为,是亚雷· 德伯使她第二次失去了克莱,又一次毁掉了她的幸福,她懊恼和愤怒到了极点,带着一种责任感,杀死了亚雷。在与克莱一起度过幸福、满足的最后五天之后,苔丝被捕并被处以绞刑。
-------------------------------------------------------------------------------------------------
二、人物介绍
苔丝·德伯(Tess of the D’Urbervilles)
苔丝本是一位纯洁美丽又非常勤劳的农村姑娘,她向往人生的真和善,但又时时遭到伪和恶的打击。苔丝的悲剧始于为了全家人生计去远亲家打工,却因年幼无知而被亚雷骗去了处女的贞操,成了一个“堕落”的女人,受到社会舆论的非议,把她看成不贞洁的罪人;苔丝后来与青年克莱相爱,又因为新婚之夜坦诚有污点的过去而被丈夫遗弃,而与近在眼前的幸福失之交臂;出于高度的家庭责任感和自我牺牲精神,苔丝为换取家人的生存而再次违愿沦为亚雷的情妇;最后因为丈夫的回心转意使得绝望的苔丝愤而举起了复仇的利刃,终于成了一个杀人犯,最后不得不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导致“像游丝一样敏感,像雪一样“洁白”的苔丝最后终被完全毁灭。这一切悲剧性遭遇全由于无情命运所精心谋划和设计,安排世事的宇宙主宰通过命运的巨网毫无怜悯地将人伦道德意义上的好人、善良人笼罩于进退维谷的苦难陷阱。
苔丝是哈代塑造的一个全新的妇女典型。她有着双重性格。一方面她敢于反抗传统道德和虚伪的宗教;另一方面又不能长度摆脱传统道德对自身的羁绊。特别是后者与她的悲剧命运直接相关。首先,造成苔丝悲剧的性格方面的因素是大自然赋予她的纯朴,这本能的纯朴使她不能与人面兽心的亚雷相处,也使她不能向心爱的人隐瞒自己的“污点”,因为她没有沾染多少文明,所以也就缺乏功利的计谋。而且苔丝蔑视宗教,蔑视法律。另一方面,由于苔丝出身于一个农民家庭,残存于农民身上的某些旧道德和宿命观点使她在反抗传统道德时出现了软弱的一面。她在受到世俗舆论、传统道德迫害的同时,又用这一道德标准来静观自己,认为自己是有罪的。苔丝以失去自我为前提,对克莱尔极度崇拜,极度忠贞。正是这种思想,这种保守性,加重了苔丝命运的悲剧性。
亚雷·德伯(Alec d'Urberville)
亚雷的父亲是个有钱的商人,而后冠以贵族德伯的姓氏。这个阔少凭借父亲的金钱、权势在乡野称霸,为非作歹。他第一次见到苔丝,荒淫好色的嘴脸就暴露无遗。由于苔丝年幼无知,缺乏经验,而周围的环境又是那样黑暗,没有一个人帮助,没有一个人保护,因此,他趁人之危,设下圈套,蹂躏、玷污了苔丝,毁坏了苔丝少女的贞洁和一生的幸福。尽管后来他在老克莱牧师的帮助下一度改邪归正,自己也做了牧师并打算变卖家产到非洲去传教,然而几十年的恶习并未根除。当他再度碰见苔丝以后,邪念再生,几年的教诲前功尽弃,倒是苔丝看透了这个身着道袍的牧师的灵魂,拒绝了他。可亚雷又百般来纠缠、胁逼苔丝,”但是,苔丝宁可继续留在棱窟槐富农葛露卑的农场里忍受残酷的剥削和压榨,承受超负荷的重体力劳动,也不愿意屈服于亚雷。然而父亲病死,母亲身体不好,弟妹失学,房子租赁到期,一家人被撵出村子无处安身,就在走投无路的时候,苔丝的母亲接受了亚雷的主动帮助,而苔丝也被迫作了他的情妇,成为亚雷放纵生活中的最大受害者。在克莱归来之后,苔丝认为是亚雷让他误以为克莱再也不会回到他身边,与亚雷发生激烈的争吵,亚雷最终死在的苔丝手下。
安吉尔·克莱(Angel Clare)
克莱是与亚雷完全不同的人。他是个有开明思想的知识分子。他虽然出身牧师家庭,却不愿意当牧师“为上帝服务”,更愿意从事实业——务农,克莱鄙视阶级偏见和等级观念,厌弃都市繁华生活,自愿到乡间务农。他不怕吃苦,和农工一样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力图掌握各种门类的农业技术,以便实现自己的理想,成为一个大农场主。在大自然的怀抱中,和天真无邪的农家少女朝夕相处,使他更感到乡村生活的纯朴,也更向往着自然,纯朴、清新的生活,为此,他不愿意娶有钱人家的小姐,而要娶农家姑娘为妻。在他眼里,苔丝是“大自然的新生女儿”,纯洁的象征,完美无暇的杰作,“天地间没有什么象苔丝那样纯正,那样甜美,那样贞洁了。”然而,当苔丝诚实地向他坦白了自己过去所受凌辱,那么克莱心目中的偶像就崩塌了。克莱对苔丝不仅没有丝毫同情,甚至“不能优容苔丝”,他视而不见苔丝对他的一片深情厚意,冷酷无情地抛弃了她,置苔丝于痛苦绝望之中,而且永远扑灭了爱情在她心中重新唤起的希望。克莱抛弃苔丝后,远涉异国来到巴西,饱受生活磨难之后,才真正了解人生,才认识到自己所固守的传统道德是何等的迂腐,既坑害了苔丝,也坑害了自己。内心的悔恨,对苔丝的思念,使他又重新去找苔丝,此时苔丝心中痛苦、悔恨、绝望之情达到顶点。丈夫的归来,两人的重逢,使苔丝看到自己再一次受骗,一怒之下,杀死亚雷,复了仇。经过了五天的逃亡,苔丝和克莱在一个静谧的黎明,苔丝被捕,接着被处绞刑,克莱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忏悔的心情和苔丝的妹妹开始了新的生活。
-------------------------------------------------------------------------------------------------
三、苔丝读书笔记
这天,我读了《德伯家的苔丝》这篇小说,使我受益匪浅。这篇课文主要讲了:艰苦黯淡的乡村生活,蕴藏着苔丝的梦想和期望。十六岁的苔丝,在家人虚幻的期望下,攀附豪门贵亲。她跃身成为了幸福的贵妇人,之后从此堕入万劫不复的痛苦深渊。
故事的情节并不复杂:纯朴美丽的农村故娘苔丝来到贵族德伯维尔家当女佣,被恶棍少爷亚雷克诱骗失身怀孕,因而受到邻里的耻笑和指责,从此开始陷入痛苦的深渊。之后苔丝遇到了出身富裕牧师家庭的克莱尔,两人真心相爱。新婚之夜苔丝将自己过去的悲惨遭遇告诉了克莱尔,没想到换来的却是克莱尔的无情离去。苔丝吃尽了难以想象的各种苦头,却没有得到克莱尔的原谅和任何消息。为潦困的生活所迫,绝望中的苔丝再次落入亚雷克手中。此后醒悟了的克莱尔重新找到了苔丝,苔丝追悔莫及。为了与心上的爱人克莱尔生活在一齐,苔丝杀死了毁掉自己一生的亚雷克。几天后苔丝被捕,以杀人罪被判处绞刑,克莱尔则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她的妹妹丽莎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我读过的外国小说中,《苔丝》大概是最具诗化最吸引人的作品了。作者对19世纪英国西南部农村自然景色的优美描述,字里行间无不浸透着浓郁的诗情画意。尤其是他采用了诗歌的艺术手法,将自然界的优美景色与人物的细腻感情结合起来描述:透过自然景色来揭示人的心境,又透过人的心境来使自然景象充满人的情感,这种巧妙的结合产生出诗的意境,因而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使人读来真觉得是一种惬意的享受。
小说中哈代以生动的笔触,深挚的情感塑造出了一个善良美丽的少女苔丝:宛若“一个清新、纯洁的大自然的女儿”,“在气质和体貌两方面都表现出一种尊贵的端庄,俨然是个皇后”,“她周身洋溢着诗意,一举一动都是诗,把诗人只在纸上写写的诗,活生生地显现出来了”。虽然苔丝是个失贞的女人,甚至最后沦为了杀人犯,但作者还是大胆地摒弃了世俗的观念,赞扬她为“一个纯洁的女人”,“远远胜过别的处女的清新”。
苔丝是个杯具式的人物,究竟谁应当为这一杯具负责呢恐怕许多读者都会认为,罪魁祸首是恶棍少爷亚雷克。而在我看来,导致这一杯具起因的固然是亚雷克,但导致杯具结局的还有苔丝名义上的丈夫克莱尔。亚雷克只是赤裸裸的剥夺了苔丝的贞洁,从肉体上揭开了杯具的序幕;克莱尔却在新婚之夜抛弃了苔丝,从精神上导致了杯具的发展,并最终使这场杯具落下了帏幕。倘若克莱尔没有抛弃苔丝,没有披着那层虚伪的道德面纱,也就不会有这场杯具的发展与结局。
-------------------------------------------------------------------------------------------------
四、 苔丝读后感34篇
篇1:苔丝读后感100字
这是我大三看书最狂热的时候看的一本书,记得当时还写了读后感非常的感慨,至今记忆犹新。
这本书是英国诗人、小说家托马斯·哈代的作品,小说描写的是社会如何把一个纯洁、善良、质朴、美丽的农村姑娘逼得走投无路,最终拿起武器向仇人复仇的故事。
这部作品的人物刻画、气氛的烘托、主题的阐发、富于感染力描写向读者展现了女主人公苔丝短暂一生中恋爱、婚姻的悲剧,令人感同身受。
篇2:苔丝读后感200字
出生在英国的苔丝是一个多么可爱美丽善良的姑娘,但她的命运却被自称爱她的人们慢慢摧毁,甚至最后连命都被毁了。
为什么同是人,男子对女子用强就可以被原谅,而女子被人玷污了却不但不被同情还被人看不起。苔丝就是这么一个悲惨的人,她反抗了可是无效。
为什么适合的人一直犹豫不决,而不当的人却捷足先登。于是一直等待着爱人的苔丝正是因为爱人世俗的男女观念而开始走向命运的灰暗面。
为什么男子可以心里放着一个人而也可以随时在外面搂着其它女人,而女子要是心里有了一个人就至始不逾呢?苔丝,就是因为这样傻爱着不值得的人而面向了这样不值得的结局。
为什么她这么勇敢的追求生活拥抱生活却还被生活所抛弃……
篇3:苔丝读后感300字
看了托马斯·哈代所著的《苔丝》这本书,蛮有感触的!
就我个人的看法,我觉得全书是贯穿苔丝的性格来写的。苔丝性格中最大的特点便是责任感。当然,她的悲剧也是由责任感所引起的。
苔丝是个责任感很强的人。如果她没有责任感、孝心,那么她便不会代着本来应该由父亲送的东西送到市区去,也就不会在半路上由于意外事故而导致她家唯一的马“王子”死掉,这令苔丝家陷入困境。苔丝看到这深感愧疚,认为一切都是由于自己的疏忽而造成的。于是她才会听从父母的建议去投靠那位所谓的亲戚——德伯世家,因此她才会被亚历克所奸污这样一个多么纯洁的女孩就这样失去了她生命中最为珍贵的东西。但是她无法改变这个事实,这是悲剧的开始。她遭受到了一个少女所可能受到的最悲惨最可怕的打击,并且弄得她无法自救,一步步走向最后的毁灭。
篇4:苔丝读后感400字
苔丝是个悲剧。我在想,到底是谁造就了她的悲剧。表哥诱奸了她,甚至都有了一个孩子,但她却决然的离开他并视他为仇人。这份勇气是我佩服的,作为一个贫贱的所谓古老家族的女儿,苔丝这一勇敢与不屈的做法让我感动。
可是我不能原谅她的克莱尔,她的丈夫,那个她真切爱着的丈夫,那个她用生命爱着的丈夫。 新婚之夜,克莱尔向苔丝坦白曾经放荡的行为以求得到苔丝原谅,天真的苔丝也同样将她悲惨的遭遇告诉丈夫以期得到同情。不幸的是克莱尔没有原谅她。我不懂,凭什么他克莱尔就可以放任自己却不能原谅她的妻子,她还是无心之失,他有什么资格这样做。在苔丝最困难的时候,他离她而去,可怜苔丝还苦苦等着他,候着他。但是在我心里,他们的悲剧都不值得同情,这是他们自找的,是自己一手酿成的。我倒是同情德伯,那个表哥,只是因为一个错误和对苔丝的痴情,最后惨遭杀害。
世界就是这么不公平,可怜人们还对苔丝和克莱尔的爱感到惋惜,tmd有什么好惋惜的,那个苔丝,为了不值得的男人犯罪,那个男人才是杀人不见血的凶手。什么当初的海誓山盟,这样看来,根本不值得相信。
篇5:苔丝读后感600字
看久了卡通连环画,我想换换口味。于是在书架上拿了一本《德伯家的苔丝》看了起来。
暖人的友情!
喜欢哈代的抒情诗,其中不乏情节生动,语句隽永的作品。《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最着名的长篇小说之一。这是个美丽凄凉的爱情故事。当我合上书,苔丝对克莱尔忠贞的爱情故事确实令我感动,但令我温暖的是和苔丝一起挤牛奶的3个可爱少女伊丝、玛丽安与雷蒂。她们也同苔丝一样深深爱着那个英俊少年克莱尔,但也深知克莱尔只爱苔丝,于是就把爱恋深深地埋在心里,而把祝福送给他们。我喜欢她们三个的纯洁的友谊和坦率的言行。就是在克莱尔无情地抛弃苔丝时,善良的伊丝也没落井下石,与克莱尔有过一段话:
“你非常非常爱我,伊丝?”克莱尔问到。
“是的我非常爱你,我一直都爱着你!”
“比苔丝更爱我吗?”
“不!”伊丝摇摇头低声说,“不如她爱你!”
“这话怎么说呢?”
“没有人比苔丝更爱你了。”
“因为她可以为你***,而我无法做的。”
读到这里我心中一阵激动,我仿佛看到一个高尚的灵魂,左右了她那质朴敦厚的天性,这真是一个真正善良、真心待人的好姑娘呀,真令人感动。在苔丝回到娘家又身无分文时,因为失恋而酗酒的玛丽安又帮她找到了一份工作,使苔丝的生活又有了一丝光亮。在那些阴霾的日子中,温暖着苔丝冰冷的心的依然是这份暖人的友情……
苔丝是不幸的,她的父母为了所谓的家庭荣耀,而让她去攀亲,而毁了自己。她最爱的人又无情地抛弃她,而她又是幸运的,在她短暂的一生中,在她遭遇爱情抛弃时,不离不弃的是那份温暖的友情。
为这份友情喝彩!
篇6:苔丝读后感1500字
Everyone should have a chance to be fogiven.
每个人都应该有一个被别人原谅的机会。
——题记
每天走在走过,何尝不向好的方向去向往生活?读完《苔丝》后,内心充满了惋惜和遗憾。苔丝是一个纯洁美丽的女孩儿,生活在僻远的山村里,因为在一个教士口中得知自己贫穷的一家竟然是杜伯维尔爵士的后裔,所以被父母逼迫去投靠远出的杜伯维尔家族,可是这家族很不幸只剩下了阿历克·杜伯维尔和他的奶奶,杜伯维尔看见苔丝青春美丽,便努力哄骗,夺去了她的童贞。苔丝在迷茫之下去一个牧场中做挤奶工,在这个农场中她遇到了一个名誉显赫的一位政治家的小儿子,安琪儿·克莱尔。他们一起度过了很快乐的时光,苔丝却因为失去童贞而心里十分忐忑不安,因为他们当时的生活很美好,使苔丝,这个一向现实主义的女子跌入了爱情的漩涡,但他们完婚后的第一天,苔丝小心翼翼地告诉了安琪儿这件事,导致他们分道扬镳。伤心欲绝的苔丝偶然遇到了阿历克又被其所欺骗而生活在了一起,等待安琪儿一切想通之后想要与她复合时却为时已晚,苔丝知道后悲痛欲绝,杀死了阿历克,与安琪儿度过美好的一天后,走进监狱承受法律的制裁……
通读之后,发现幸与不幸在结局都显得不重要,这些人物的悲惨也是如此,因为安琪儿克莱发现苔丝失去童贞后,他对苔丝彻底的失望了,他不再相信苔丝的深情,也不再听苔丝的苦苦哀求。而这一切仅仅是因为阿历克对苔丝的施暴。他难道忘记他之前的努力吗,他每时每刻对苔丝的爱都充满着初恋的炽热纯洁与真情,他对她的爱是柏拉图式的、带着田园牧歌的情调,遭到拒绝时的痛苦却总是耐心等待,尽力说服,当苔丝终于同意他时,我觉得那一定是他生命中最高兴的事情了,可是物极必反,他也遇到了毁灭性的痛苦。
他没有原谅苔丝,甚至是在苔丝苦苦哀求时说她是个不懂事的妇女。殊不知,苔丝的心里又有何作想,难道她失去童贞是她自愿的吗?可是如果换位思考,也是说得通的,但是英国封建的思想深入人心,很多事情在呆板的封建气势之前显得十分不近人情。而安琪儿克莱即使有天使般的心灵,却无法冲破那封建的教条,仍然是个习俗和传统的奴隶。个人观点是有些责怪安琪儿克莱的,虽然他们相爱,但是即使只有一次不同固执思想的撞击,总会有裂缝无法合愈。
每个人都有过去,可是过去和未来,我们总是要放眼未来。可能一个人不完美,甚至是过去有过很极端很不好的行为,甚至做一些并不符合自己意愿的不道德的事情,可是只要有悔改之心,只要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不也是很好的吗?肉体上的毁灭和精神上的重铸,我觉得还是后者更为重要。如果执意过去,那么我们可能真的对未来丧失希望,甚至产生深深地失落感,认为一个人从此就走上了不归路,可是亲爱的我们,亲爱的你们,这并不是一节可怕的事情,人与人只简单的关系错综复杂但也相当微妙,它是很灵活的,也不应该约束在条条框框中,它本来就是一种人性美的体现。所以我们常常因为执意过去,而忘记珍惜现在,我们也常常因为执意过去,错过身边美好的人与事。
这个貌似浅显的道理用在安琪儿克莱身上也是一样的,也正是因为他的放弃,让苔丝受到了巨大的崩溃。以至于在文末,她所疯狂的举动,无处不显示出她的害怕,害怕安琪儿克莱不要自己,害怕自己做的这些真正让自己成为一个封建的堕落者。
其中,很喜欢文中的这句话,是我所收集的话语中也许是最长的:“着意安排的计划实现起来往往背离原意,因而一意呼唤带来的却未必是意中的人儿。注定要爱的人在该爱的时候大多不能出现。”这句话写出来每个人多舛的命运,坎坷的爱情。最近热播的一部电视剧中说过的一句话记忆犹新“爱情的伟大实则是人类的繁衍。”即使这也许是最客观的看法,可是我希望这是一个有爱有血有肉的社会,虽然会有叛变会有伤痛,可是最终的最终,真正的有缘人还是会走在一起,然后幸福艰辛地生活下去……
苔丝的故事的确很悲惨,但不能因此沉浸到爱情不能圆满的悲伤中哀哀自怜。
毕竟人生之路十有八九的事不尽人意,我们该做的,而是我们最实际的需要去行动起来的,那就是——
做一个纯洁的人,然后原谅你身边的每个走向悬崖却善意的那些人。
篇7:苔丝读后感
不久前看完了这部英国作家哈代的作品,印象深刻,感人至深,并不曲折的情节、唯美的景物描写、生动细腻的人物神态及心理刻画为读者勾勒出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一种震撼人心的深情、一片百折不挠的纯洁、一种在艰难困苦中顽强坚持爱情理想的壮美,苔丝,作为爱情的化身,给读者以强烈深远的震撼。
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的英国农村,贫苦德伯一家被告知他们是当地古老显赫家族的后裔,贪恋财势的德伯夫妇便安排单纯善良的大女儿苔丝前去冒牌的祖先后裔攀富贵亲戚、找工作。不幸的是,那个本为暴发户发家而后伪装成显赫家族后裔的富贵亲戚家成了苔丝的梦魇,这个“亲戚”家的公子哥亚力克是一个贪淫无耻、虚伪险恶的人,将苔丝引诱后玷污,苔丝因此承受了名誉上的损毁和流产的伤痛,背井离乡去到一个牛奶厂做挤奶工,在这里她邂逅了善良仁爱、睿智渊博的牧师家庭出身的安琪儿,彼此相爱并坠入爱河,苔丝因为自身狭隘观念中的“自惭形秽”而一再远离安琪儿,但是安琪儿的一再坚持使得两人立下婚约,但是,诚实善良的苔丝在婚礼前一晚将自己波折的过去告知了安琪儿,可是安琪儿头脑中对于世俗贞洁理想的执拗导致他开始怀疑苔丝的纯洁和爱情,并开始蔑视并离开她远到巴西去创业。苔丝忍受着被心爱之人抛弃的巨大伤痛和亲朋的异样眼光艰难地生活着,去到一个农场从事着异常艰辛的体力劳动维持生计,忍饥挨饿、受冻挨寒,还要承受着农场主严厉的斥责和刁难,在无数次的泪水与异常苦痛的坚持中,她对安琪儿的爱情更加深沉坚强了,只是,面对一位不可知的爱人,她只有写着一封有一封饱含深情与呼唤的信来慰藉自己。然而,曾经的梦魇亚力克又出现了,在牧师的感召下,他一度缓解了自己的贪淫堕落,并开始四处讲道,然而亚力克虚弱的醒悟和孱弱的宗教信念没法避免他再次陷入黑暗,对苔丝进行再一次引诱和逼迫,利用安琪儿的远走他乡挖苦苔丝一厢情愿的感情,利用苔丝家庭的变故逼迫苔丝屈服于他自己的财势,甚至利用安琪儿教给苔丝的无神论的道德哲学来为自己抛弃宗教信念找借口,阴险的亚力克尽力扑灭苔丝的爱情信念,哄骗苔丝安琪儿不会回来了,在这种种明暗兼具的压力和引诱作用下,苔丝陷入了亚力克的黑暗中,成为亚力克的情妇。当安琪儿幡然悔悟并回国寻找苔丝时,悲痛麻木难当,然而怀有坚定爱情理想的苔丝却给了安琪儿绝决而震撼的回应,她杀死了亚力克并追随安琪儿,他们在一起享受了爱情的至美甜蜜与灿烂,几天后,苔丝被捕被处以绞刑。
这部名著是悲剧,悲剧往往毁灭美来教会人们珍视美,进而创造美、爱护美。苔丝在这一悲剧中正是一种震撼人心的美,她是作者对于真挚爱情、纯洁人格、坚强信念的寄托,她是作者的爱情理想的化身。这个爱情理想带给人的震撼来自于苔丝人格的力量,她为了安琪儿的声誉而几番拒绝求婚,但又感动于安琪儿的热忱;她忍受着爱人离弃的伤痛和迫于生计而必须从事的繁重劳动、艰苦环境却依然顽强地坚持着自己的爱情梦想;她为了证实自己的清白和对于安琪儿感情的真挚毅然将自己逼上绝路,和现实种种压迫与引诱决裂,杀死了残害她的亚力克;我们从这种种行为中看到了她对于爱情的坚定深沉甚至惊世骇俗的超脱信念。是的,爱情往往是让人捉摸不透难以看到的,爱情的甜言蜜语和山盟海誓在这些切实的行为坚持中显得苍白虚假,苔丝,她的一封封满含深情和泪水的信、她艰辛劳作时流淌的一滴滴咸涩汗水、她留下的一个个徜徉在山间地头间守望爱人寻觅爱人的孤寂身影、她最后为爱情而表现出来的绝决、勇敢与无畏,都是她心灵的诉说,都是她爱情的言语。
苔丝的悲剧来自于三个方面:自身观念的相对狭隘、爱人安琪儿的昏聩的舍弃、亚力克以及社会昏暗世俗的压迫。苔丝从众地将亚力克的罪恶、父母的贪婪恶果强加到自己的身上,自觉地罪过难当,也因此对安琪儿的感情的退缩表现出自责和惭愧,然而这是不必要的。安琪儿虽然观念先进、思想革新,但是在思想深处,他对于人性纯洁、深刻爱情的理解不够透彻,碍于人的过去、人的历史、世俗观念,而忽视了人的现在、人的行为、更深刻的人本价值,这导致了他遗弃苔丝,背叛感情;亚力克的胁迫引诱、乡邻对苔丝的鄙视贬低、农场主的心胸狭窄、安琪儿牧师哥哥的养尊处优狭隘冷漠等都是苔丝悲剧的客观现实因素。
另外,书中多处对于景物和人物神态的描写极具美感,与苔丝的爱情之美、两人的爱情之美相得益彰、相互促进。
篇8:苔丝读后感
自上班之后,好像很少读书了,总觉得很忙。心里想了一千次去读书,但也找了一千零一个借口不读,比如工作忙,太累了,还要看孩子,哪有心思读书……来到咱们学校,被学校的同事们感染,下定决心坚持读书,做一个满腹诗书的人。
在下决心后的第一周,我刚坐到床边拿起书,眼皮就开始打架。于是心里想着:“算了吧,我真的有点累,还是睡觉吧,休息不好的话,明天给孩子们上课精神该不好了。”就这样,一周过去了,我心里有一点点内疚,与气质女神的梦想渐行渐远。
第二周,春日的天气越发明媚了,内心丰盈美好。该是穿裙子的季节了,要锻炼了,不然怎么保持婀娜的好身材。于是夜跑被提上了日程。每晚8点左右就到楼下小广场跑跑步,或者在家练习40分钟的瑜伽。每次锻炼后心里说不出的轻松,但身体也是难以言表的疲惫。我的书,放在枕边陪我两周,默默无言,也让我的愧疚感与日俱增。
被拖延症坑的太惨了,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于是抱起这本《苔丝》读了下去。
书中讲述一个偏远小村庄的姑娘,还未成年,就被好吃懒做、嗜酒成性的父母送出去找一个所谓的同姓的富贵远亲。然而高贵门第,总有很多人趋之若鹜。苔丝到了之后被所谓的堂哥嘲笑,认亲不成,反被堂哥侮辱失贞,然后愤然离开回到自己的小村庄,才发现已然有孕。在那个贞洁大于天的时代,苔丝不顾家人的劝阻和邻居的白眼,坚持生下这个不被祝福的孩子。不幸的是,孩子生下一个月就夭折了。忍受着内心巨大的悲痛,苔丝离开家乡,带着失贞和生子的秘密。
在工作期间,认识了牧师的儿子,一个深情却虚伪的男人。两情相悦。很快,他们就商议结婚。纠结了很久,苔丝准备把心中的秘密告诉这个男人,奈何天意弄人,最终男人还是没有看到苔丝婚前的坦白信。“就这样吧,如果他真的爱我,这件事他一定也会接受。”抱着这样的想法,他们力排众议,结为夫妻。就在大婚当晚,男人坦白了他荒唐的过去,苔丝听了大喜,以为他有相同的经历,就更容易接受她。但是就如同苔丝母亲后来说的一句话:“再深情商量的男人,终究还是男人啊!”,他无法接受自己完美的妻子身上竟然有这样的污点,所以在新婚的第二天与苔丝告别,二人天涯相隔。
苔丝本以为找到幸福,却在遇上他后更加不幸。父亲过世,无家可归。为了生活,苔丝四处辗转,受尽苦难折辱。期间,她给丈夫写过很多信,不知为何,并没有到他的手里。男人在战场拼杀,伤痕累累的时候忽然原谅了妻子,在她决定放弃和他的爱情,接受她所谓的堂哥的时候。造化弄人,当身受重伤,身体羸弱的丈夫回到家乡,听到妻子的遭遇后决心找回妻子,善待他。而此时苔丝听信丈夫已经去世的消息,嫁给了那个恶魔“堂哥”。
当男人辗转找到妻子的时候,妻子一身华服,脸上再也没有初见时的风华,只有疲惫、沧桑和不甘。苔丝心里还爱着,却再也不想被爱的人侮辱,便拒绝了他。转身回到房间,看到欺骗他的恶魔,内心再也无法安然,她想起丈夫那句“你应该杀了他”,拿起水果刀,结束了地狱般的生活,却也将自己送到了另一间地狱。
以为生活是童话,但生活处处是魔窟。大学初看的时候感叹那个黑恶丑的时代,以为是时代造就的不幸。当然,至今也认为这是导致不幸的一个重要原因。而随着阅历增加,便渐渐知晓,所谓不幸,一半是时代所致,另一半是自己的性格所致。若不是太听父母的话,没有主见,便不会去认亲戚。去认亲戚时觉察到“堂哥”的暧昧,自知家势身份无力匹敌的时候便该及时抽身,也不会失去那个时代女人赖以生存的一切,更不会在最后的时刻委身恶魔,迷失信仰;在遇到旧爱时,若是足够理智勇敢,便不会一刀结束“堂哥”的生命,也让自己和爱人阴阳两隔。
当然,遇人不淑是每个人都会遇到的事。生活不是童话,更不是小说。我们在遇到每个人、每件事的时候都动动脑子,不被情绪左右,知道自己要什么不要什么,足够勇敢,足够坚强,才能遇到真正的幸福。
篇9:苔丝读后感
前一段时间,听同学介绍,说《苔丝》这本书不错,便从图书馆里借来看看,不算很厚,只有300多页,但我用了不到两个星期就看完了,因此,今天想写一下我看后的心情。
苔丝,是一个勇敢的、单纯的、坚强的、自尊自爱的女孩子,同时她又是一个傻孩子,但她的傻让人敬畏,让人赞美,让人喜欢她、爱护她、甚至崇拜她、羡慕她,渴求像她一样,可以轰轰烈烈的爱一场,拥有至死不渝的真爱!但即使她是那样一个让人喜欢的女孩子,仍免不了命运的捉弄。
悲欢离合,生离死别,误解诽谤,世间的是是非非,世间的酸甜苦辣,世间的人生百态,她都经历过,目睹过。都说善有善报,我不知道苔丝的结局对她来说是否画上了一个美丽的句号,但我却会时常为她感到悲哀,感到不值。原本美丽的人生怎可就这样早早的结束呢?原本灿烂的生活怎可就这样流逝呢?原本幸福的家庭怎可就这样没有了呢?原本单纯的性格怎可就这样变得陌生了呢?但,有时候又会觉得那已经很好了处于那样一个时代,拜拜金主义,物欲横流,人们心中似乎只有利益没有感情,苔丝可以收获那样坚贞的爱情、纯真的友谊,真的不枉此生。
克莱尔,苔丝真爱的男子,那个没有贵族恶习,摒弃宗教,接近贫民百姓,从事农事的另类贵族,拥有绅士风度,而又博学多才,初次见面就捕获了苔丝那纯洁的心。但,出生于贵族的克莱尔,总免不了他的一些习气,大男子主义,有时头脑简单,办事不经大脑,当他听了苔丝讲诉16岁时的遭遇时,冲动的克莱尔,就那样毅然决然的抛弃了他新婚的妻子,独自一人去了遥远的巴西,寻找他的事业,不在关心那个他曾经深爱的,并一直都深爱着他的苔丝!
面对丈夫的离去,家庭的破败,假贵族的骚扰,苔丝没有选着放弃生命,更没有就此颓废下去,她反而勇敢、果断的担起了家的重担,就没有接受假贵族的救济,也没有屈服于众人的威胁,更没有向丈夫要求过什么,哪怕在生活最困难的时候,也没有向克莱尔一家要过一分钱,她就是那样一个坚强的女子,自己默默承担一切痛,一切苦。
但命运总是喜欢与人们开玩笑,当苔丝感觉自己给克莱尔所写的书信仿佛都石沉大海时,当父亲离开人世留下孤儿寡母时,当自己没有房子可以栖身时,当一家人都需要苔丝一人养活时,这个感觉已经走到生命的尽头的女人,在那个名义上不是但实质上是她丈夫的假贵族的劝说下,决定把克莱尔永远的放在心底,忘记以前的自己,为了家人活下去的时候,远在巴西的克莱尔去突然出现在自己(苔丝)面前,她崩溃了,她的心在滴血,原来她又一次上当了,宛如16岁时失掉贞节一样,被同一个人骗了,可怜的人儿,忍够了,利刀起落,结束那个恶魔的生命,但也因此,使得她走上了逃亡的路上。
和心爱的人在一起的日子,总是快乐的,即使那很短暂。他们又和以前一样了,彼此相偎,述说着彼此的无限的悔恨与无限的喜悦,他们感谢命运,因为这是他们懂得在彼此心目中,自己的位子是那样重要,自己是那样被深爱着。
当太阳在一次升起时,苔丝告别了这一个让她又爱又恨的世界,带着那份他用心守候的爱情!
苔丝一生所经历的,无论苦乐,对她来说都是有意义的,有价值的。
一个女人一生最大的梦想是什么,不就是有一个爱自己的丈夫,有一个肩膀可以依靠吗?但现在看来,她似乎可以生活的更安逸,更富裕,更轻松,那
便是选择那个假贵族,但她又会失掉自己,失掉精神,如同行尸走肉般,生活在没有爱情的世界里,相比一下,哪个更好呢?
有人说:"宁愿做在宝马车里哭,也不要坐在自行车上笑!"我不想对此妄加评论,但,我只想说一句:没有精神的活着,那和死没什么不同!人生在世,不能白白来这一遭,总要经历一些什么,那样的人生才够精彩!
篇10:苔丝读后感
《德伯家的苔丝》是英国着名小说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创作的代表作之一,一百多年过去了,女主人公苔丝也早已树立在世界文学画廊之中,这不仅仅因为人们对传统美德有所超越,更因为作品主人公所拥有的人性与灵魂深处的巨大魄力使之成为最动人的女性形象之一。哈代以小说女主人公苔丝的悲惨命运替西方悲剧作了一个形象的阐释,苔丝足以“哀感顽艳”。
感人的就是苔丝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拿起了刀,将她多年以来所受到的屈辱与艰辛都发泄在刀头,刺向了那个毁了她一生的男人。一切平静了,苔丝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终于和她爱的人体验了真正的蜜月,那是她生命中的最后一站,是她终于解脱的日子。苔丝在对的时间遇到不对的人,或许她的命运本该这样,在所谓贵族家庭后代光环的后面,她那不思进取的爸爸和她那一心想要女儿嫁进豪门的妈妈,注定纯洁的苔丝要遭受捉弄。我同情苔丝,但我加懂得了人要学会保护自己,世界不是天堂,多一个处处留心的心眼,会让你的人生更加顺利。懂得爱护自己的人才会去创造财富,美化生活。
篇11:苔丝读后感
《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著称于世的“威塞克斯系列”中的一部力作。主人公苔丝是一位美丽的农家少女,因受东家少爷诱迫而失身怀孕。从此,这一耻辱的事实剥夺了她接受真正爱情的权利,致使新婚之夜遭丈夫遗弃。后来,万般无奈之中,她重回了少爷的怀抱,不料,就在这时她那有名无实的丈夫拖着病驱千里归来,苦苦寻觅。苔丝为了自己真正的爱,毅然杀死同居的少爷,在与丈夫短暂欢聚后,走上了绞刑台。
父亲德伯的愚昧无知,对于金钱的贪婪推使苔丝跌下了社会的的深渊;而亚雷的邪恶无耻则将苔丝少女的所有美好梦想化为灰烬,促使她遇上了改变她人生的第三件事——与安玑·克莱相爱。而正是这个安玑·克莱,这个有着天使之名的懦弱男人——最终造成了苔丝的悲剧。有人会说安玑·克莱才是真正该批判的人,但是无疑他生活在那个时代,他需要时间来释放自己,不可忽视的是,安玑·克莱是爱苔丝的,至少那爱是真的,而不是像亚雷一 样,只有肉欲,把苔丝当做自己的玩偶。所以我认为苔丝的悲剧应该是当时的时代所酿成的,或许在现代社会也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不过对于像苔丝一样的人来说,生存的机会就多了。合上书,我想鞭挞当时的社会,指责亚雷的无耻行径,藐视安玑的懦弱,同情苔丝的悲惨遭遇。
篇12:苔丝读后感
这本书,是对丑恶的男人的一种无情的鞭挞。德北,苔丝的父亲,是一个用酒精把自己置于幻想之中的无能之辈,梦想着上天会将幸福的甘霖降到他的头上,他永远不会去考虑也永远不可能理解人生存的意义;德伯,一个不知廉耻、卑鄙下流的无赖,可以说,是他一手导演了苔丝的悲剧,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满足自己那肮脏的肉体的欲望,苔丝杀死了他,但实实在在的说,是他杀死了苔丝;安玑,一个道貌岸然、心胸狭窄的小人,自命清高,但从来不敢直面自己那虚伪的灵魂,在苔丝的悲剧中,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帮凶,在这部书里,他大概是一个最卑微的主人公了;可怜的克莱先生,他无助的道教,从来没有挽救过任何一个灵魂,甚至包括他的三个儿子......
对于社会,我们每个人都是“不识庐山”,我也无意去探其真实面目,能够无愧于做一个人,我也就心满意足了:何其难也?
看的是这个版本。我前半部分看的电子书,后半部分看的这个版本的纸质书,有个别错误,可以接受。
先说翻译。总体上还是流畅的,但是还是有翻译痕迹,但是不较真读一读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我个人偏向归化的译法,所以一般有这种翻译痕迹我都会觉得多少有点不舒服,这个具体因人而异吧。
说回小说本身。苔丝这个人物真的太可怜了。美丽,善良,单纯,却经历了如此不公的命运。她好像什么都没做,但是却被命运牵着一步步走向悲剧。
她的悲剧究竟是因为什么造成的?我认为有以下几点因素:
1. 家庭因素;
2. 社会因素;
3.个人因素。
先说家庭因素。如果不是她的父母贪图虚荣,一心想让苔丝嫁给体面的有钱人,一心想让苔丝去认所谓的“亲戚”,苔丝就不会遇到流氓德伯维尔,也不会遭到德伯维尔的诱奸,使自己失贞。
社会因素或许是“罪魁祸首”。这不光是当时的年代,就连现在,也因为所谓的社会道德等因素使女性遭到不公平待遇。明明自己是受害者,为什么最终施害人可以逍遥法外,而受害者本身却要为自己遭受的种种不公平待遇买单?
苔丝因为自己的美丽和单纯而遭受诱奸。她认为这样的自己不配再拥有美好的爱情,于是她在二十岁的年纪决定再不做人妻子,可是她又偏偏遇上了她生命中最不该遇到的那个让她动心的人——克莱尔。他们一相遇便迅速相互爱慕并坠入爱河,这也是苔丝痛苦的开始。在想爱和不能爱之间挣扎,最终感性战胜了理性,却在新婚当晚又因为良心不安而吐露自己过去“不堪”的过去(而实际上是自己被害的过往)。由于道德上的原因,克莱尔无法接受自己眼中原本白璧无瑕的女人竟然有过这样一段经历,而完全不顾自己也曾经因为个人情绪的因素而与一个陌生女生度过48个小时的堕落时光。他认为自己与其他女人的堕落是可以被原谅的,但是苔丝的过去却是不可原谅的。而事实上,【克莱尔的过往是他主动发生的,而苔丝却是被动的受害人。】就因为这样,克莱尔离开了苔丝而远赴巴西,一方面看看巴西是否有发展事业的机遇,一方面也为了远离伤心之地,让自己可以好好考虑自己所经历的事情。
克莱尔一离开便似乎了无音讯,偶有几封信也无关痛痒。在等待中苔丝又遭遇了本来“皈依”了宗教,却因为遇到苔丝又暴露本来面目的德贝维尔的纠缠,而在家庭变故和克莱尔久久没有音信的压力之下,苔丝再一次屈从了德贝维尔的“诱惑”,成为他的妻子。
就在事情基本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的时候,克莱尔由于巴西旅伴的劝诫幡然醒悟并回国找寻苔丝,然而一切都为时已晚。极端痛苦之中,苔丝用刀子杀死了睡梦中的德贝维尔,并追上克莱尔投入他的怀抱。经历几天几夜的躲藏之后,苔丝最终被逮捕,并依法被执行死刑。
整件事情中,最具有讽刺意味的事情有二:
①克莱尔与苔丝如此相爱,当彼此得知各自“不堪”的过往时,苔丝几乎是不假思索选择了原谅克莱尔;而克莱尔却陷入了极度痛苦与纠结之中。按理说,克莱尔所犯之事,属于他的主动与享乐,而苔丝却属于被动与受害,应该被原谅的是苔丝才对,然而由于社会道德对于女性的苛刻和对男性的宽容,却使两个人的认知发生了这样可笑的转变——男性可以由着自己的欲望与女性发生苟且之事,且不必未必付出很大的代价;而女性即便是被动与男性发生了关系,即便是受害者,也应该被万夫所指,甚至终身为此付出代价;
②德贝维尔诱奸了苔丝,苔丝为此承受了巨大的痛苦,内心一直备受煎熬,且终难得社会群体的原谅(世人有什么资格谈原谅);德贝维尔却可以因为受到点化,皈依宗教,然后穿上道服,给人们四处讲道(他又有什么资格讲道!)而被社会群体所原谅和接受。明明前者才是真正思想上精神上纯洁无瑕的人;而后者不过就是一个披着“皈依宗教”外皮的思想龌龊的流氓,而最终被社会群体接受的竟然是后者而非前者。再次可见当时社会道德对女性的苛刻以及男性的宽容。
虽然这种情况到今天已经得到好转,甚至有一些女性可能已经逾越了道德的约束而再无廉耻之感(我认为这是过犹不及,没有把握度),不过还是有一些女性仍受封建思想的困扰,也有一些人仍受着封建糟粕思想的束缚而作茧自缚,痛苦不堪。
再说个人因素。
①苔丝的美丽也许是一切事情的导火索。但是我们要怪她生得美丽吗?这是否太具有讽刺意义?因为生得美丽本应该是一个女人值得骄傲的资本,并且苔丝并没有想要利用自己的美貌去为自己获取虚荣和财富。真正不堪的,应该是心怀不轨的人和难以揣测的人心;
②无意间看到网上有人评价苔丝“人格独立”,但是我的认识恰恰相反——我认为正是教育的缺乏,见识的浅薄和性格中的犹豫与软弱,才使得苔丝一步步得将自己带入难以脱身的泥淖之中。如果在与克莱尔结婚之前,不顾克莱尔的屡次阻拦,不顾自己心中的情愫的阻挠,而选择理智地将自己的过往坦率地告诉克莱尔,并冲破道德的牢笼大声告诉他——如果你认为我是不堪的,那也只能说明你被这道德的外表迷惑了,你也不是一个真正具有独立思想的人,那么,不是我不配获得你的爱,而是你不配获得我的爱。但是,这样要求苔丝也太过苛刻了,然而,如果苔丝真的足够意志坚定,性格足够健全,人格足够独立,是不是结局真的会有所不同呢?
我忽然想起来《红字》里的海斯特,论人格独立,苔丝是不及海斯特的,同样有着非凡的美貌,但是最终的结果,也都是悲剧。也许性格再独立,再当时的社会条件下,这些美丽女人的命运,也只能是以悲剧告终。
哎,其实苔丝和克莱尔之间的爱情本来是可以很美好的,只可惜天意弄人。
除了以上内容之外,作者哈代也为读者展现了一幅幅英国乡村的自然景色画卷,我个人也是很喜欢英国乡村那种自然气息的,但是这也可能造成小说内容的繁冗。不过,其实名著在这方面有很多共通点,就是不厌其烦下重笔墨去描写人物所处的场景,且场景的描写也非常具体而细致。其实这也是很多通俗小说做不到的,大家之所以是大家,他们对生活,对自然,对人生的观察,对事物的敏感程度,多多少少还是超越常人的。
最后分享书里面的一段话吧:
什么样的男人才是一个有道德的男人呢?再问得更确切些,什么样的女人才是有道德的女人呢?一个人品格的美丑,不仅仅在于他取得的成就,也在于他的目的和动机;他的真正的历史,不在于已经做过的事,而于一心要做的事。
篇13:苔丝读后感
去年初秋时节看的《苔丝》,对于一个过目就忘的人,时隔半年再来写读书笔记,纯粹是因为今天难得有了一个空闲的傍晚时分,又恰好《苔丝》放在书桌上。
详细的情节不太能说得清楚了,但是看书时的心情和感受,记得很清楚。《苔丝》是托马斯·哈代在维多利亚时期的作品,也叫《德伯家的苔丝》。在维多利亚时期,社会对于女性的要求是婚前守住贞洁,婚后忠于丈夫。同时具备纯洁、贞洁、优雅、端庄等体现女性特色的美好品质才能被视作完美的女人。
维多利亚时期对于女性地位的定义与当时社会的性压抑有很大的关系。性如洪水猛兽,让人避而不谈,但又让人难以抗拒。于是这个时期的女性,一旦在婚前踩了性这颗地雷,就等于葬送了一生。但对于男性,却有着让人匪夷所思的宽容,男性在婚前的鬼混被视作理所当然。
在这样一个时代,纯洁的,不谙世事的德伯家的苔丝,被恶少亚历克诱奸。顺应时代的潮流,开始了不被原谅不得善终的人生。在失去贞洁之后,苔丝遇到了真爱克莱尔,一个有教养的年轻人。二人心心相惜,互相爱慕。失去贞洁的苔丝经历了无数番内心的斗争之后,终于决定答应克莱尔的求婚,并打算在婚前向克莱尔坦白一切。
然而一坦白爱情就成了泡沫,克莱尔在新婚之夜抛弃了苔丝。而后苔丝开始痛苦的治愈之旅,不幸再次被亚历克纠缠,在痛苦绝望之际,苔丝屈服于亚历克的纠缠。克莱尔终于回来了,苔丝对亚历克的恨集中爆发在一把刀。亚历克死于苔丝的刀下,苔丝在克莱尔的身边被捕。
哈代的作品分为三种:性格与环境的小说;罗曼史与幻想的小说;精于结构的小说。《苔丝》属于第一种。所以在这本书里,环境描写十分精彩,人物心情、性格以及命运走线都能在环境描写里找到线索。可以说很适合做环境描写的教科书。
比如克莱尔在夏日黄昏弹竖琴时,苔丝听到琴声后走向他的一段环境描写:
苔丝不觉来到了园子的边缘,发现这里已经多年没有整治了,如今一片潮湿,长满了杂草。有些梗长花茂的杂草,散发出一股股刺鼻的气味,它们那红色、黄色、紫色的颜色,构成了一幅多彩图,如同人工培植的鲜花一样绚丽。还有一些多汁的野草,用手一碰,就腾起一团团薄雾般的花粉。她就像一只猫似的,悄悄穿过这片繁茂的杂草,裙子上沾上了沫蝉的泡沫,脚底下踩碎了蜗牛壳,两手染上了蓟汁和鼻涕虫的粘液,裸露的胳膊也抹上了黏糊糊的树霉。这东西在苹果树干虽是雪白的,但在她的皮肤上却留下红色的斑点。她就这样走到了离克莱尔很近的地方,并且没有让他发现。
在这段里,颜色是绚丽的,气味却是刺鼻的,感受是潮湿和黏糊糊的。两个年轻人的互相吸引和互相欣赏,如这园里的多彩的杂草一般妙不可言,但这杂草的气味却是刺鼻的,两个年轻人的爱情是苦涩的。而潮湿和黏糊糊似乎是无法摒弃又让人恶心的过去所带来的感受。
在苔丝和克莱尔时常情不自禁地见面时有这样一段描写:
黎明时分和黄昏时分,天都是灰蒙蒙的,但有不同。在朦胧的晨曦中,似乎光亮是活跃的,黑暗是沉寂的;而在朦胧的暮色中,黑暗却是活跃的,并在渐渐加深,光亮反而在昏昏欲睡。
在因某件事而拥有特别的心情时,周遭的一切,日光、蝉鸣、树叶、雨滴、云层、星光等等都将被赋予神的意志,拥有了情绪和思想,帮助你记住当下的刻骨铭心。很久之后,你见到日光不是日光、蝉鸣不是蝉鸣、树叶不是树叶,雨滴、云层、星光都是陌生的、无趣的存在,只因心情是无法粘贴复制,也无法孪生的。
关于苔丝悲惨命运的缘由:到底是她的性格决定了命运还是命运决定了性格呢?说不清。
在苔丝所接受的聊胜于无的家庭教育,并没有教会她如何对付男人们的套路。以至于她在失去贞洁之后,抱怨她的妈妈没有提早告诉她男人不安好心,没有提醒她要提防什么,而她也没有机会像上等人家女儿那样通过看书长见识。
苔丝的妈妈说:“我是想,我要是对你说了他的痴情,说了这片痴情会引起什么后果,那你就会跟他摆架子,失去机会。说到底,这是人的本性,也是上帝的意愿。也罢,我觉得咱们总得往好的方面想。”苔丝的妈妈应该算是苔丝悲惨命运的原因之一。
再讲到克莱尔,他当真是一个新婚之夜发现妻子不完美的可怜男人。在我看来,他抛弃苔丝时恶狠狠的一面,完胜于他的可怜。而亚历克也不是个十足的恶棍。我认为他对苔丝有过真心,一次又一次厚颜无耻地出现在苔丝的面前,恳求得到她。当然,亚历克的占有欲表现得还是蛮明显的。
做一个十足的恶棍,就像把一百道选择题全部猜错一样,非常有难度的。
在女权逐渐崛起的时代,去看《苔丝》这本书,在女权的本质上,以及女权的意义上,或可有不一样的认识。前段时间去翻了一个“两性专家”的微博,这个专家表示智商145,阅读量也十分惊人,出了好几本书,听起来很厉害的样子对不对?但是呢?她有个邪说:吞精可预防先兆子痫。
所以你们懂的,这个专家到底是不是专家。我要说的是她的一套关于两性相处的理论:女人要降低标准甚至改变自己去择偶或者迎合配偶,要找比自己长相低一分的男人,也有一堆什么降Pu,升mv的歪理。嗯…我要表达的是,在男女平等的现在,没必要去为了迎合男人而塑造自己。虽然两性相处中会有包容体谅,但这和刻意迎合,还是有本质区别的。
也没有一套完整的理论可以搞定一个人的人生,随着生活的快节奏,人们从善变已经进化到瞬息万变阶段。理论是要靠实践积累、推理总结和反复验证之后才能得来,跟不上人类进化的节奏,不适合用来指导成长。当然,我主要不服她是因为,在她的理论里,我这种长相,是一辈子都泡不上吴彦祖的。
篇14:苔丝读后感
徐志摩曾说:“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比我大学四年的收获都多。”出于这句话,我找来了这本书来看,并为作者高超的文字处理技术所折服。他的景物描写让人感觉不到有任何的瑕疵,背景色显得那样优雅而朦胧。“当挫折再起、灾难重现的时候,也许人们会发现:曾经以为已经被永远跨过的深渊,其实只是绕了一个弯而已。”是我这本书中最喜欢的一句话。
可能是有共鸣吧,高中时特别是高三感觉自己有点封闭,所以刚上大学时,想重新做自己,就鼓起勇气主动多与别人交流,克服恐惧积极上台发言,大声询问自己不懂得的地方。开始的一段时间感觉还好,后来渐渐感觉有点累,再后来又出现了以前同样的现象,自己一直想要的那个状态没有持续多久,后来发现,还是原来的顽疾没有被解决。
安吉尔从巴西回到英国几经打听,终于找到苔丝所在的地方。当苔丝以一个贵妇人的形象出现在他面前时,他或许不应该惊讶。父亲走了,家也没了,当她了解到自己不能撑起整个家并且爱人迟迟不能在最需要时施以援手,她能坚持一时,她不能……。苔丝曾经的抗拒与挣扎在此时此刻都消散了,安吉尔也走了。此情此景,我相信,苔丝的痛苦多于震惊。后来也证明的确如此。这次,苔丝选择追寻自己的爱。或许许多人会选择其他的方式,而苔丝只有她自己唯一的方式。她简单地而且是毫无预兆的用刀捅死了亚历克,就飞奔着去找安吉尔。看着苔丝慌张又兴奋的表情,加上不小心被看到的苔丝衣服上残留的血迹,安吉尔似乎明白了一切。他选择原谅她的一切,陪她一起走到最后。从这里就开始完美了。不论是多于愧疚的深情爱意,还是男儿的那份担当与毅力,安吉尔都依然沿着来时的方向继续前进着,一往无前,坚定不移,还是那样深沉而热切,只不过情形不一样罢了。
虽然只是一瞬间,却看到了诸多的意味深长。我很是希望自己也能处在诸如此类的位置上,毅然决然地踏上自己选择的道路,绝不后悔。
这样的瞬间很少,在生活中我总是顾虑太多,拿主意时犹豫不决。一直在强迫自己做事果断,即使以后的事实证明当初的选择不是最好的。选择其实很简单,是自己想的太复杂或夹杂了自己的情感在其中,以致于看不清许多东西。我们选择只是先想比其他选择更加有利于自己。但应用于情感方面或许是不好的。它没有值不值得或是对自己更有利,只有想不想,这种东西只凭感觉就好了。(利用情感获得利益的除外)
爱是要付出的,安吉尔得知苔丝不贞时,说不能忍受克莱尔的存在。当安吉尔再次出现时,她想要与他在一起,就杀了亚历克。或许苔丝就是这样单纯。她不想要别的什么,打算抛弃一切来得到心爱的人永远的爱。克莱尔不再抛弃她了,尽一切力量保护她,这也许是美好的,但似乎世界所有的美好都让人感觉太过短暂。谁说我们整天忍受生活的琐碎,命运的摆弄,在社会被无情的对待时,不就是为了美好的瞬间呢?
生命太脆弱,经不起折腾。爱情总是那样美好,以致于我们沉溺其中忘记了周围的世界,只需要两个人就好。那天,阳光恰好。平和而美好的欢声笑语,纯净的嬉戏打闹,似乎平静得有点不太真实,所以有了后面的分分分离离,合的短暂而轰轰烈烈。爱情少了它或许有些不完美,也正因为如此,才弥足珍贵。有个问题,我很困惑。
为什么安吉尔不能接受苔丝的不贞?自己也犯了同样的错,为什么不能容忍心爱的女人犯同样的错?是传统观念的束缚还是破坏了苔丝一直在他心中的完美形象?她是一种象征,一种精神寄托,而这种东西不能有丝毫差错。为什么又回去找他呢?对苔丝的愧疚还是出于对她的爱?抑或是异国他乡的见识与经历让他想通了?我更相信是出于对苔丝的爱。爱情这种东西说不清,其实也不必说清。苔丝写给安吉尔的信中透漏出的那种痛苦无助与伤心真让人受不了。安吉尔或许想通过去巴西开辟一片新天地来忘却这段恋情,结果带来的是劳累与对她的无尽思念。
他终于还是去找她了,经过了一段时间的磨练,对爱情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不再过问以前的事。是出于对她的深沉的爱,还是怀着一种愧疚,或者是两者都有?我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答案。
篇15:苔丝读后感
闲居无事,重温了一些经典名著,以后会试着写写书评,谈谈读后的感受。今天先来说说《德伯家的苔丝》。
《苔丝》描绘了一个纯洁女人的悲剧性毁灭,写的是社会如何把一个纯洁、质朴、正直、美丽的姑娘逼得走投无路,终于杀人的故事。它是哈代最优秀的长篇小说,也是一部震撼人心的悲剧作品。
苔丝出生于黑原谷一个贫苦的小贩家庭,醉鬼父亲懒散无能、虚荣愚昧,母亲浅薄庸俗、不谙世事,六个弟弟妹妹,最大的不过十二岁半,最小的则刚满一周岁。他们的一切:欢乐、健康、必需品、甚至生命都完全取决于两个成年的德伯的判断能力。遗憾的是,两个家长选择的却是一条通往苦难、灾祸、饥饿、屈辱和死亡的人生之路。
自尊的苔丝,为了拯救陷在生活泥淖中的父母,在母亲的安排下,扮了一回可怜的穷亲戚,到猎苑的德伯家做了养鸡女工,踏上了她短促一生的灾难之旅。在那儿,她受到了冒牌本家Alec的玷污,失去了所谓贞节。可她一旦明白自己的处境后就毅然离开,没有按母亲希望的那样屈从社会压力,和有钱的Alec结婚,顺理成章地做一个有钱人家的夫人。
美丽的黑原谷却给不了这个美丽的黑原谷女孩想要的平静和安宁。为了生活,也为了忘记过去,苔丝第二次离开了家,到较远的英仑谷的奶牛场当了一名挤奶工人。上帝并不总是严厉的,在这里,苔丝邂逅了帅气而体贴的拉着竖琴的Angle,开始了她一生中最初也是最后的一次甜蜜恋情,度过了几个月的美好时光。
只可惜最灿烂的花未必会结出最丰硕的果。短暂的欢乐之后,纯朴的苔丝一心想要坦白,以为Angle会和自己原谅Angle的年少轻狂一样原谅自己的过往。可是一意摒俗的Angle,却理性地用他曾经厌弃的社会道德来重估这个无辜的女孩,新婚之夜决裂后远走巴西,沓然而去,留下苔丝这个孤苦无助的女子,饱尝俗世的因果。
命运没有逆转,却用无情的现实把苔丝推进了更加痛苦的深渊。Angle音讯全无,苔丝最终在无望的等待中绝望了。上帝继续和这个可怜的女人开着玩笑,苔丝的母亲病了,天天做着复兴梦的父亲却在醉梦中先去见了祖先,农场主藉此收回了房屋和土地,一大家子人失去了最后的凭依。拒绝了Alec求婚的善良的苔丝为了一家人的生存,只有接受来自视若仇敌的Alec的帮助,做了Alec的情人。
我倒希望故事在这里打住,虽然滥俗,单就苔丝而言,好歹也可算是个归宿。毕竟她还只是一个刚刚二十出头的女子,有权享受一些世俗的欢乐。可是托马斯·哈代这位批判现实主义的大师,却用更尖锐的笔触,让Angle从巴西回来,重温昔日鸳梦。在精神上已经死去的苔丝在现实中又活了回来,在极度的愤怒中杀死了Alec,和Angle在逃亡途中被警察抓住,判了绞刑,走上生命的祭坛。
隔了一百多年的距离回视,悲惨的苔丝理应幸福。无论如何,我们不可能要求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子强大到足以抗拒世间所有的邪恶,也不可能不像苔丝那样去追求一份“把激情本身当作恋爱的目的”的纯洁爱情,更何况还有意中人Angle的主动痴情!我倒觉得Alec虽然风流,但还是给了苔丝家人许多实质性的帮助,罪不至死。倒是苔丝苦恋着的Angle,除了给过她几个月短暂的爱情,更多的是无望的等待和迫人的痛苦,极少负过身为男人和丈夫的责任,最后还成了苔丝杀人的直接诱因,导致对他迷恋至深的苔丝杀身成仁。
被迫在自称撒旦的Alec和号称天使的Angle中周旋的苔丝,注定追求不到她想要的不含丝毫杂质的爱情。伪善的Alec一直就不是苔丝喜欢的人,可苔丝苦恋的Angle也只是一个失败了的资产阶级的反叛者,始终没有跳出他所反抗的旧的道德藩篱和摆脱他所鄙视的阶级偏见的束缚。苔丝看重的比自己生命还要重要的爱情,只不过是无望世界里的一抹五彩幻影。在现实的世界里,出身于不受欢迎的家庭里的苔丝要想嫁得好需要成熟的机谋和心智,可是苔丝的爱情梦太过高贵,成不了溺水之人的救命稻草,而只能谱就苔丝灰暗世界中一首凄楚的挽歌。只是苔丝对爱情的坚贞和执着,留给后世人一份永远的感动。
其实,对苔丝这样被侮辱与被损害的人来说,“人生便是一场受人欺凌的含辛茹苦的过程,全然没有道理可言。”一生追求真和善的苔丝,无时不遭到伪和恶的打击。短短二十多个春秋的生命,无时不是用欢乐包围着痛苦,用痛苦紧裹着欢乐。美丽灼人的苔丝,只为着一份朴实的爱情,却被虚伪的道德,窒人的习俗扼杀了年轻的生命。或许哈代就是希望通过美的被毁灭,在世人对苔丝的同情和怜悯中,为苔丝们做一方眠床,让她们安睡!
花儿一样的苔丝,莫奈何瑟缩在风前,一任狂风和暴雨吹打,蹉跎完季节的荣华,寂寞地凋零了。唯愿后世的苔丝们,能恒久绽放最纯美的笑靥。
篇16:苔丝读后感
一个纯洁的女孩走向了毁灭。是谁害了她?是阿历克?是克莱尔?是苔丝自己?是这个罪恶的社会?
苔丝,一个纯洁的女孩。纯洁,这个只能意会不能言传的词,蕴含了太多的东西,而用纯洁来形容苔丝那是最适合不过了。她善良、温柔、坚强、勤劳……在她身上能够感受到太多的真、善、美。她从来不利用自己的美貌,从来不耍任何手段,她只愿静静的生活,依靠自己的力量。可就是这样一位美丽的女子,命运让她承受了太多的不幸,逼迫她走上了毁灭之道。
苔丝生于一个贫穷的家庭,过着艰苦而快乐的生活。牧师带来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打破了苔丝平静的生活。“德伯”原是一个伯爵家族的姓,于是苔丝的人生出现了转折。德伯家四处打听,发现阿历克一家是他们的一个亲戚,就派大女儿苔丝去请求“亲戚”的支援。而其实,阿历克一家,这个暴发户为了声誉而买了一个落魄的伯爵家族的姓——德伯。为了帮助家庭解决生计问题,苔丝去阿历克家做帮工。苔丝的美吸引了她那个所谓的表哥,阿历克时不时地骚扰她,苔丝都以她的矜持、尊严,给予了冷冷地拒绝。可是这个可怜的女孩最终不是那个狡猾男子的对手,他强暴了她。但苔丝是高贵的,是坚强的,她没有屈服于他,几个星期后,苔丝依然了断了这段关系,独自回家。一个女子能如此冷静面对所遭受的一切,她的身上流露出太多的坚强、矜持、理智、高尚……
从此,苔丝过着被人鄙视的生活,在现在这个年代,人们尚且不能接受,而又何况在当时,她得不到公正的待遇。她的私生子不久夭折,而牧师却不肯给孩子施与基督徒的葬礼。苔丝忍受着冷眼旁观,忍受着讥笑与嘲讽,忍受着伤痛,忍受着贫穷……她忍受着一切,却始终没有屈服。阿历克曾对她说,如果你有困难,你只需写封信告诉我,我会尽一切努力帮助你。或许他是真的爱苔丝的。可是苔丝没有,她始终保持着那份高贵的尊严。
孩子夭折后,苔丝来到了一个无人认识的奶牛场工作,认识了克莱尔。克莱尔是天使的化身,他有着英俊的外表,善良的心灵,叛逆的精神。两人相爱了,苔丝用生命爱着克莱尔,或许此时的克莱尔也是如此。但是他们的幸福是如此的短暂。在结婚当天,苔丝向克莱尔坦白了曾经的一切。克莱尔,就是这样一位天使,他明知苔丝是受害者,却没有原谅她,他不能接受苔丝的过去,他选择了离开。难道这就是爱情?爱情就是那么的脆弱?
苔丝的心在滴血,但是她依然冷静地思考着问题。当克莱尔犹豫地问她“你能真诚的劝我留下么”时,苔丝的回答是“不能”。纯洁的苔丝,她只要稍稍用一手段,就能劝克莱尔留在她的身边,但是她没有。世上有几个人能像她这样?可怜的克莱尔却不懂得去珍惜!
克莱尔离开后,苔丝过着更加艰辛地生活,旁人的讥讽,工作的艰辛,心灵的痛苦,还有阿历克的骚扰。她宁可辛苦工作,啃冷面包,而不愿意接受阿历克的帮助,因为她觉得这样的帮助是带有屈辱的,她执著地坚守着一切。阿历克无数次跟她说,你理智些,有时候太多的固执就变成了愚蠢了。苔丝是固执的,但她并不愚蠢,或许很多人认为她傻、她笨,正因为她不像某些人为了物质的利益而丧失精神作为代价。多少次,苔丝感觉自己坚持不下去了。可是,她还是忍受着一切,等待着克莱尔的归来。苔丝写了无数封信请求克莱尔的原谅,可是克莱尔却无情地一封信也没有回。这个天使的化生,这个善良的男子,这个牧师的儿子,就这样绝情,丝毫不管苔丝的死活,他把一切不公正的待遇都给予了苔丝,这就是那个“天使”。
父亲的死,让这个家庭陷入了困境,也把苔丝逼入了绝境。为了这个家,苔丝作出了牺牲,她嫁给了阿历克。此时的她,可以说是圣洁的,她为了家人而牺牲了自己。从前的那个纯洁的苔丝消失了,她死了,在痛苦的等待中死了,在绝望中死了。
当克莱尔醒悟后,重新回来寻找苔丝,请求苔丝原谅的时候,已是物事人非了!“It’s too late!”苔丝面无表情地不断重复着这句话。是的,太晚了,一切都太晚了!再回首,已物事人非,有些东西一旦错过,留下的只是无尽的遗憾与悔恨;有些东西,一旦失去,就不再有。珍惜所拥有的吧,不要怀疑,不要犹豫。或许你会因为你的犹豫而付出巨大的代价。
为什么克莱尔醒悟的如此之晚,当苔丝已彻底地绝望,当一切都不可挽回之时,他才醒来,才回来寻找苔丝,请求她的原谅? “It’s too late!”还有什么话语能够代表苔丝此时的心情呢?太晚了!她已经绝望的死去了!她的灵魂已经安静地沉睡了,克莱尔此时却来将它唤醒,试图重拾曾经的那份感情,他有想过苔丝吗?她还有力量去挣扎吗?
苔丝在克莱尔的爱情与阿历克的复杂感情中挣扎,挣扎,苔丝杀死了阿历克。苔丝穿着带有血迹的衣裳去找克莱尔。此时的克莱尔是爱着苔丝的,他企图帮助苔丝逃走,不顾一切,他接受她的一切。为什么此时他才能放下一切,接受她的一切?太晚了!苔丝最终被抓,死于绞刑。
篇17:苔丝读后感
《苔丝》是一本纯美的名著,整个过程很美很美。《飘》里面的思嘉和《苔丝》里面的苔丝都被作者塑造的很成功。两本名著,人物不同,风格也不同。在我印象中,苔丝是那么美丽,美丽得那么清秀脱俗,美丽得那么温柔朴实。我看过《珍妮姑娘》,但是我总认为幸福应该属于苔丝,属于这个纯纯的女孩子,不知道为什么苔丝的魅力无法阻挡,要说美丽,美丽的女孩很多很多,有一种美,叫忧郁,来自年轻的心灵,来自幽远的梦境,苔丝是
纯朴归真的象征,她的美丽恰巧融入自然界,是所得天成,她是一种美的造物。我只是喜欢别人写读后感,我自己来写太难太难了,我不喜欢动脑筋,不用动脑筋是因为故事的内容就是美的忧郁,其实我什么都写不出来,故事的内容就是悲伤,悲伤,是环境造就了悲伤,这是我看完这本书的一致印象,还用动脑筋吗,不用,不用,我想只要我会写字,我就能写上最简单的字符来代表我的读后感。我很可怜苔丝,她只是柔弱的女孩子,为什么要用
“林中小鸟”“怪异舞会”“四轮马车”“什么夫人肖像”“半夜鸡叫”“圣坛”来预示压迫苔丝,苔丝活在了逃不出的黑色阴影之中,比如故事开头苔丝替一个老太太养鸡,一个女孩子要向鸡整天打着口哨,真是莫名其妙,“怪异舞会”苔丝看到了怪异舞会,那些人荒诞,离奇,象游离的鬼魅,也许一般人看见这个舞会就只是个舞会,很正常,而苔丝,她不一样,她的命运是无助而暗无天日,在她身上在她灵魂中都被看不见的阴气所掌控,
“怪异舞会”是苔丝本身阴暗悲伤命运的呈现,她身处其中,阴暗,鬼魅,怪异。那是一个鬼的世界,苔丝并不知道,但是会尾随苔丝的命运而至,苔丝并不知道,那一群无聊晃动的人象受到鬼的咒语,而她身处其中,在鬼的时间交错中,自己变成了鬼的影子。我很佩服作家的洞察力,他对悲剧的刻画如此的准确,好象他对宿命有所研究,对悲剧命运遭遇如此高难度的理解,难道这是作家与身俱来的天才,以他幸运度不幸人之灵魂吗?故事里有纯洁的爱情,唯美的自然风景。
作为一个女人如果能安居乐业,不用提心吊胆的过日子,那真是幸福,那个坏人,苔丝命中的克星,突然出没,真惊扰了苔丝的精神,他真象一只饿狗,一个幽灵,苔丝命中的撒旦,讨厌他,他就不应该出现,杀了他,杀了他,那才叫幸福!我也逃过婚,我深刻知道被人纠缠的烦恼和痛苦,我也很无助,我也很不幸,那是折磨人精神和灵魂的事。故事中,苔丝和安琪儿分开后,苔丝找的工作,时间,环境,地点,场合,被作家描绘的很有故事性,很有那里的风景心境,虽然苔丝很苦很苦,环境很差很差,呈现在读者眼前的依然是一幅幅生活画卷,总是带着美感,比如白色的天,黄色的地,两个姑娘挖萝卜的时候,下起雨的时候,艰苦的劳动中,两个年轻人在天地之间的柔情,回想。故事中苔丝和安琪儿相逢在一起时,老太婆觉得他们是一对携手私奔的恋人,心中不免生起了一种怜爱,在这一段,我感觉挺浪漫的,年轻时的浪漫真好,女孩真漂亮,爱情真纯洁。我这个人很懒,我越离纯真年代越远,我对《苔丝》的读后感就越少;我越离纯真年代越远,就越没有认真严谨激情劲儿;我越离纯真年代越远,我的生活如烟吐雾般地,我想我变成了妖怪。但是我承认我喜欢过《苔丝》《百年孤独》这是两本浪漫、唯美、忧郁的著作,我永远记得《百年孤独》里的黄蝴蝶,满天飞的黄蝴蝶,很美很美;我永远记得故事开头几页,一个人灵魂在雨中哭泣,那样的悲伤在雨中更显凄惨。这两本书都是我年轻时打小工挣的钱买的,我很庆幸在我二十岁时能看到苔丝这本书,和主人翁一样大;我很庆幸在当时,我学到了一个词“星星的哲理”就是美学,就是哲学了。关于安琪儿为什么娶了苔丝的妹妹?我认为很正常,这是苔丝死前的交代,也是妹妹完全可以取代苔丝,作者还有更深远的用意吗?我想不到,也不去想,苔丝死了,这是事实,她什么都没有了,她失去了一切,她的生命,她的灵魂,她自己死了。我时常在现实中呼吁不公平,什么就公平?什么叫命运?书中的故事完结了,当事人安息了。而活着的我,大呼小叫,硬想把公平不公平咬得粉碎。任悲伤的眼泪纵流驰骋吧!任我的心律失调吧!关于苔丝,我对苔丝的个性有另类的想法。我们的亚克雷,也许大家都不能接受“我们”二字,他是坏人,他是苔丝的克星,可是大家想过没有,他既然要娶苔丝,证明他是爱她的,她,苔丝,除了漂亮,她还有什么,她的生活有选择吗?上天对她不薄,她的第一次不管是给还是被掠夺,总之是落在了一个爱她的有钱人手上,次人品行歪歪的,说话吊儿郎当的,在一个风黑夜黑的夜里强迫了纯结的苔丝,是不可饶恕的。我想,男人就分正派和歪歪的,不管正派还是歪歪的,只要爱这个女人,这个女人就是幸运的!亚雷克强迫苔丝,很简单,因为她美,美得极致,一个年轻自私占有欲强歪歪的男人肯定有这种举动,在加上黑夜,歪歪的男人哪有那么多的理智,男人坐怀不乱柳下惠有几个?为什么不能理解呢?很多时候,女人是没有选择的,更何况苔丝是那样娇弱,爱情是纯洁高尚的,生活是残酷的,在苔丝身上,我看到更多的是辗转反侧,流离失所,我们可以夸她高尚,为爱执着,她得到好的名声,但是她付出了全部的生命。我很纳闷,她为什么不能爱亚雷克,作了他的人就应该顺命,更何况,他也能给她幸福,他也能给她生活保证,他也爱她!男人的爱是珍贵的,有钱男人的爱更是价值,在现实中很多漂亮朋友遇到个穷光蛋,得不到情也得不到钱,那才可悲呢,大家可以瞧不起我说的话世俗,俗气,我才不要那些高尚的头撷呢!我个人认为有钱的男人就是魅力的象征,没钱的男人就是穷凶极恶的标志!苔丝,老天给了她美丽,悲剧是她自己造成的!亚雷克是爱她的!不知不觉,写了这么多,此刻,我很孤独,有一种丧心病狂的崩溃,我很羡慕苔丝,不是羡慕她的死,而是羡慕她的生!
篇18:苔丝读后感
如果说卡门具有野性叛逆的美,简爱具有倔强顽强的美,那么苔丝就是那纯洁无瑕的美。漂亮是上帝赐予的礼物,而纯洁的心灵则是人性本真的表现。
或许被杜伯维尔奸污是苔丝不幸的开始,她那纯洁的心从此被抹上污点,明亮的眸子也开始浑浊。在这之前,纯洁的苔丝和其它少女一样,都有着纯真的少女的梦,她幻想着白马王子来迎接她,她幻想着公主般的幸福生活,可这一切,却被这个肮脏的经历彻底打破了。
悲剧的高潮是安吉尔与她的新婚之夜。这一夜,是她人生不幸的顶点;这一夜,她遭遇了抛弃。或许在这之前,他还有继续生活下去的勇气,至少还有那微存的对新生活的渴望,但这一次,无疑对她是毁灭性的打击,她的理想世界彻底坍塌了,她的心也随之已死,只残留下一具毫无生气的躯壳。
安吉尔说过这样一句话:我原来以为,任何男人也会这样想的,我既然放弃取一个有地位,有财富,有教养的妻子的全部打算,我所得到的当然应该是娇艳的面颊和朴素的纯洁。这些话给泰斯的伤害无疑是难以想象的,这份痛,足以让她彻底绝望了。
她爱安吉尔,爱他的一切,不仅仅爱他的容貌,也不仅仅爱他的琴声,她连他所经历的痛苦也是那么钟爱。苔丝记得他说过的每一句话,包括他的音容笑貌,也都牢记于心。她喜欢听他唱歌,并且努力地学习他唱过的每一首歌。以至于安吉尔讲过的那些令她似懂非懂的理论,她也都牢记于心,奉若神明。他是她的呼吸,她的整个生命。
当纯洁的苔丝向安吉尔坦白过去的经历时,他犹豫了,他的不坚定令苔丝失望极了,她选择了离开。但是,她那颗再也经受不起打击的心无时无刻的不在痛苦的深渊徘徊,她的身边,一个魔鬼游荡着,她掉入地狱了。
我发问:苔丝为什么不抗争,抗拒那虚伪的道德观,抗拒那个黑暗的社会?等待——期望——徘徊——失望,一次次的心碎再也唤不醒那颗已经凉了的心,她的纯洁早已逝去,无奈最后结局悲惨。
爱是伟大的。它足以支撑起一个脆弱的生命。爱是无私的,它可以让一个人付出自己的生命。但爱也是痛苦的,它甚至可以将一个无辜的人拉向地狱。
如果你深爱着一个人,那你就要包容她的过去,过去是她的一部分,你要与她一起承担,如果不能,那最好永远别走进她的内心,那颗深爱着你的心。
莎士比亚说,令人心疼地受了伤害的名字,我的胸脯将变作你的眠床,让你安睡!我可怜苔丝,但我不会因为爱情的失败而堕落,因为有一份情感比爱情更宝贵,那就是亲情。
篇19:苔丝读后感
前一段日子,读完了《苔丝》——流着眼泪读完的。
这是我第二次读这篇小说了,可从次数上来看虽是第二次,实质上只能说是第一次,或者说是一次多一点点。我第一次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才只是一个小学生,对文学作品的理解能力有限,而且读得也很粗略,那时,我对《苔丝》的唯一印象就是挺好看的,苔丝这个人物挺可怜的,除此以外便所剩无几了,根本没有把自己融入整个情节中去,根本没有对苔丝这个悲剧性的人物作过任何有意识的评价,根本没有想过苔丝一步一步走向毁灭是与其性格,与她所处的环境是如此密不可分。这一次阅读,我不敢说我已经看懂了,但我对整个情节有了比以往更深刻的了解。
《苔丝》的作者托马斯·哈代在这篇小说中体现出了他悲观的宿命论,主人公苔丝陷入悲惨境地,但她无论如何挣扎都无济于事,改变不了命运的安排与戏弄,最后走上绝路。但她走上绝路,绝不像某些低俗小说那样一味追求情节曲折而硬让主人公死去,而是有其一定的必然性。在故事的开端,当苔丝的父亲约翰·德比被告知自己这样一个贫穷小贩竟是古代德伯家族——一个十分高贵显要的家庭的后裔后,她的父母要她去有钱的德伯太太家攀亲戚,她天性纯朴,厌恶趋炎附势,不同意去,但后来,她由于担心喝得酩酊大醉的父亲半夜外出送蜂密进城会出现意外,才与弟弟一起替父亲跑一次腿,然而途中却出现了意外——她家唯一一匹赶车的马被轧死了,失去一匹马对他们这样一个贫困的家庭来说就是失去了用以维持生活的工具。在埋葬这匹衰老枯瘦的马时,几个孩子们都放声大哭,苔丝没有,“他脸色苍白,没有表情,似乎认为她自己是谋杀者”,书中是这样描写的。然后她带着一种负罪感――是她自己的疏忽大意才使家庭的生活出现了危机,和她对父母的孝顺,对弟弟妹妹们的关爱,以及她强烈的责任感——必须使家庭摆脱困境的责任感,去了德伯太太家攀亲戚,也导致了她被亚历克·德伯玷污,给她日后的生活蒙上了一层抹不去的阴影。她的孩子在死前,她坚持要让这个不清白的小小的肉欲的产物受洗礼,也是强烈的责任感趋使她这样做的。如此说来,苔丝性格中最不容忽视的一点便是她强烈的责任感了,正如苔丝坚决地要把与亚历克·德伯的那一段不快的往事告诉她所深爱,并且也深爱她的丈夫安吉尔一样,她原本可以完完全全地把这件事隐藏起来,说像她母亲教她的,然而,苔丝没有,她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安吉尔,书里这样写道:“她说得很轻,但很坚决。”苔丝把这件事告诉了安吉尔,而不愿意隐瞒事实,致使安吉尔承受不住打击而与她分居,也正是源于她那责任心,不是吗?现在看整篇文章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吧,就是苔丝杀了亚历克后追上安吉尔的时候:“……克莱尔停住脚步,以询问的目光望着苔丝。‘安吉尔’,苔丝说,好像她一直等待着他们停步时克莱尔会这样看着她,‘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追你吗?我要告诉你我把他杀了!’她这么说的时候脸上露出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你能想象一个人在杀了人后所露出的这种表情吗?如她自己所说的“我杀了他——也不知道是怎么把他杀死的。不过,安吉尔,为了你,也为了我自己,我非这么做不可。”显然,苔丝把杀死亚历克看成是她应尽的责任,是她必须完成的任务,为她自己,也为她丈夫。亚历克是笼罩在她心头的阴影,亚历克死了,她只觉得如释重负,只觉得自己是完成了任务,所以她急着要告诉她丈夫,这大概也就是她脸上会露出微笑,而不是杀过人后的慌乱、惊恐无措。因而在她生命的最后五天——与安吉尔在一起的五天——一生中最幸福的五天中过的生活是恬静的,她的心情也是平静的,她对待死亡的坦然也感染了逮捕她的人,“她站起身来,整了整衣服向前走去;那些人还一个也没有起步。‘我准备好了’,她平静地说。”我想,苔丝或许是带着幸福,甚至是带着满足感死去的,因为她觉得她死了,再也看不见安吉尔会看不起她了。这从她被逮捕前所说的话中是可以看出来的。
至此为止,我所说的都是苔丝,也许你会问起安吉尔为什么会接受不了苔丝曾被亚历克玷污并产有一子这一残酷事实而提出与她分居,他不是很爱苔丝吗?难道他对苔丝的爱并不是高尚的吗?那么,我要说,他是因为太爱苔丝了,他心目中的苔丝是如此美丽,如此善良,是一切纯洁的象征,他忍受不了他眼中所见,心目所想的苔丝有任何过错,他努力扼杀自己对苔丝的感情,他觉得那个属于他的苔丝已经不存在了,在他眼前的,已经不是他以前所深恋的苔丝,而是有着苔丝形貌的另一个女人。新婚之夜,也就是苔丝把往事告诉他的那个夜晚,也就是他们开始分居的那个夜晚,他曾梦游,抱着苔丝走到了树林中,把苔轻轻放在一口棺材中,看过这篇小说的人一定不会忘记他当时所一直重复说的那一句话:“死了,死了,苔丝,我的妻子死了,死了。”在他的心中,最最美好的那个苔丝死了,不存在了,他的悲痛,他的绝情,他的弃苔丝而去的行为,正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失去了当初最真最纯的苔丝。
至于亚历克,我不想多说,他给苔丝带来的灾难是显而易见的,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根本不是出自他对苔丝的爱,因为爱是高尚的,他对苔丝只有情欲可言,丝毫没有爱的根据。然而,苔丝并没有因为亚历克给她带来的打击而不纯洁,她自始至终都是那么的纯洁,善良,都显得那么美丽。
上文也就是我对《苔丝》的一点感想,写好后,一阵轻松,这些话,一直是我在阅读过程中想要说的,在这里一吐为快,真是爽心。
篇20:苔丝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德伯家的苔丝》这篇小说,使我受益匪浅。这篇课文主要讲了:艰苦黯淡的乡村生活,蕴藏着苔丝的梦想和希望。十六岁的.苔丝,在家人虚幻的期望下,攀附豪门贵亲。她跃身成为了幸福的贵妇人,接着从此堕入万劫不复的痛苦深渊。
故事的情节并不复杂:纯朴美丽的农村故娘苔丝来到贵族德伯维尔家当女佣,被恶棍少爷亚雷克诱骗失身怀孕,因而受到邻里的耻笑和指责,从此开始陷入痛苦的深渊。后来苔丝遇到了出身富裕牧师家庭的克莱尔,两人真心相爱。新婚之夜苔丝将自己过去的悲惨遭遇告诉了克莱尔,没想到换来的却是克莱尔的无情离去。苔丝吃尽了难以想象的各种苦头,却没有得到克莱尔的原谅和任何消息。为潦困的生活所迫,绝望中的苔丝再次落入亚雷克手中。此后醒悟了的克莱尔重新找到了苔丝,苔丝追悔莫及。为了与心上的爱人克莱尔生活在一起,苔丝杀死了毁掉自己一生的亚雷克。几天后苔丝被捕,以杀人罪被判处绞刑,克莱尔则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她的妹妹丽莎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我读过的外国小说中,《苔丝》大概是最具诗化最吸引人的作品了。作者对19世纪英国西南部农村自然景色的优美描述,字里行间无不浸透着浓郁的诗情画意。尤其是他采用了诗歌的艺术手法,将自然界的优美景色与人物的细腻感情结合起来描写:通过自然景色来揭示人的心境,又通过人的心境来使自然景象充满人的情感,这种巧妙的结合产生出诗的意境,因而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使人读来真觉得是一种惬意的享受。
小说中哈代以生动的笔触,深挚的情感塑造出了一个善良美丽的少女苔丝:宛若“一个清新、纯洁的大自然的女儿”,“在气质和体貌两方面都表现出一种尊贵的端庄,俨然是个皇后”,“她周身洋溢着诗意,一举一动都是诗,把诗人只在纸上写写的诗,活生生地显现出来了”。虽然苔丝是个失贞的女人,甚至最后沦为了杀人犯,但作者还是大胆地摒弃了世俗的观念,赞扬她为“一个纯洁的女人”,“远远胜过别的处女的清新”。
亚雷克只是赤裸裸的剥夺了苔丝的贞洁,从肉体上揭开了悲剧的序幕;克莱尔却在新婚之夜抛弃了苔丝,从精神上导致了悲剧的发展,并最终使这场悲剧落下了帏幕。倘若克莱尔没有抛弃苔丝,没有披着那层虚伪的道德面纱,也就不会有这场悲剧的发展与结局。
篇21:苔丝读后感
我对《苔丝》的唯一印象就是挺好看的,苔丝这个人物挺可怜的,除此以外便所剩无几了,根本没有把自己融入整个情节中去,根本没有对苔丝这个悲剧性的人物作过任何有意识的评价,根本没有想过苔丝一步一步走向毁灭是与其性格,与她所处的环境是如此密不可分。这一次阅读,我不敢说我已经看懂了,但我对整个情节有了比以往更深刻的了解。
苔丝的一切都是静静的。五月节的舞会上她静静地看着自己钟情的男子挑选了另外的姑娘,又静静地哀怨。在德伯家的农场她静静承受亚雷的玩弄,又静静地离开。在奶牛厂里她静静地爱着安玑,又静静地等待安玑回来。就连她的挣扎与反抗,都是那么沉默,悄无声息。
她有着贵族血统,又生在淳朴的乡村之中,这一切造就了她的纯洁和质朴的优雅。哈代赋予了她至真至美的个性,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生命就如同一棵傲立的小树,虽然有寒冬落叶,但等到春暖时,又是枝叶喧闹。而命运无情的利锯,让她最终倒下,再也无法站起。
苔丝自始至终都是纯洁美好的,一如她的外表。女人珍视美丽,而美丽给女人带来的,却往往不是幸运。世人也珍爱美丽,可是却没有人真正知道怎样去爱。
我们不能武断地说亚雷不爱苔丝,爱美之心,就算不是对灵魂的欣赏,也无可厚非。他曾经有一点想要保护她,也想过要柔和地对她好,慢慢地进入她的内心。他的语言虽然粗鲁俗气,但细细品读,其中也不乏对苔丝温柔的心疼。但同时亚雷的纨绔习气又让人嗤之以鼻,他最大的错误就在于只知占有,不懂尊重,生活所迫的苔丝,想推开他却不能。亚雷侮辱苔丝的那个晚上,他本来并没有意要这样做,只是在月光下的苔丝令他不能自禁,半推半就中苔丝被亚雷所践踏和侮辱。事后亚雷提出可以给予苔丝情妇式的豢养,这个承诺对于一个粗俗的商人,也许已经是很勇敢的担当了吧,但对于苔丝,这个表面沉默而内心倔强的无以复加的女性,这确是不折不扣的侮辱。
安玑走后,亚雷又找到苔丝,再次提出豢养她,这是出于占有的欲望还是内心对苔丝的爱恋呢?我们不得而知,但在苔丝已经窘迫得走投无路的时候,他是落井下石,也是拉了一把苔丝,给了苔丝一家一条生路。亚雷是精神上的虐待者,她是把苔丝推向深渊的直接凶手。
安玑,有着良好教育的正人君子,与苔丝深深相爱,他的爱的确比亚雷高尚的多,但是他的所做作为,对于苔丝的毁灭,却有着比亚雷更甚的推动作用。
作为一名女性读者,怎么能够忽略哈代对苔丝与安玑恋爱的浪漫描写呢?在涨了水的河道上,安玑一步一步慢慢把苔丝抱过河去的情景,让一代代的读者怦然心动,那种青涩与纯洁,是那样的自然和贴近生活。安玑对苔丝的爱,是君子之爱,他爱的是苔丝的内心,苔丝内心的纯洁和忧郁的结合,正是吸引安玑之处,这种内心的场域,是亚雷这样的浅薄之人所永远无法达到的,这样的区别,也正是苔丝深爱安玑却从不对亚雷施舍一点温柔的原因。然而,这个能触及最深刻爱情的男子,却因为严重的感情上的洁癖和传统观念的束缚,把自己的爱人按压在没有空气的深水之境。
可怜的苔丝啊!父母因为生活的重压,可以把自己作为交换物质的筹码;垂涎于自己美貌的亚雷,也可以轻而易举地伤害苔丝的身体,但苔丝圣母般的灵魂仿佛有着天生的自我净化功能,她没有在这些苦难面前低头。但安玑,不是苔丝灵魂的伴侣吗?为什么还难以包容一颗被伤害过摧残过的心灵?在我看来,安玑就是苔丝毁灭的最大推手了。
篇22:苔丝读后感
01 一个美丽纯洁的女人
粉红的封面,上面写着一行小字——一个纯洁女人的真实写照,在仍残留着一丝寒意的春夜,读着《苔丝》这个凄婉动人的悲剧故事,让人唏嘘不已。
《德伯维尔家的苔丝》(通常称《苔丝》)是英国著名诗人、小说家托马斯·哈代(1840-1928)的长篇小说,一百多年以来,女主人公苔丝一直是小说中最动人的女性形象,感动着无数的人。
苔丝是一位美丽、善良、勤劳的农村姑娘,然而却屡屡遭受命运的捉弄。在年幼无知时,被纨绔子弟亚历克骗走了贞操,饱受世人非议,而后又与青年克莱尔相爱,却在新婚之夜因为不是处女,而被克莱尔抛弃,后者也远走巴西。为了让一家人生存下去,她再次沦为亚历克的情妇,饱受虐待的苔丝最后杀死了亚历克,自己也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苔丝是美的化身、爱的象征,作者赋予了她美好的品质:心地善良、待人真诚、勤劳俭朴。
她的身上既有女性的温柔,又有男人的坚韧。
她出身贫寒,却有着强烈的责任心,默默为家庭承受着一切。
她是一个大自然孕育的纯洁的女儿,她有着一颗高贵的灵魂。
克莱尔,一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他懦弱又虚伪。正是他的无情抛弃让苔丝堕入深渊,彻底摧毁了她,可以说 ,他根本不配苔丝的爱。
克莱尔认为苔丝不纯洁,于是抛弃了她。苔丝真的不纯洁吗?面对亚历克的侮辱,她独自走出家门自谋生路,日思夜想着克莱尔能回到她的身边。她对克莱尔的爱是既专一又纯洁,甚至在亚力克用优厚的生活的诱惑下仍然保持独立性。
她是永远爱克莱尔的,爱着他的一切,克莱尔就是她生命的全部。
所以,人的纯洁永远都指灵魂,指的是一个人内心的单纯与善良,只要做到了这一点,她就是纯洁的。
如果说简爱是一种顽强的美,那么苔丝就是那纯洁的美,一颗晶莹剔透的心是上帝赐予苔丝的礼物。
02 苔丝的悲剧原因
鲁迅先生说,悲剧是将美好的事物毁灭给人看。
苔丝的故事之所以能打动全世界的读者,就在于它描绘了一个追求美好与纯洁爱情的女性的悲剧人生。她的悲剧是命运的悲剧,也是整个社会和时代的悲剧。
哲学家叔本华把悲剧分为三种。第一种是起于邪恶的人物;第二种是起于盲目的命运和偶然的机运;第三种是起于普通的地位对立和相互关系,是一个人所处的社会位置和阶层等特定的、无法变动的客观环境所造成的,不具有偶然性。这三种类型的悲剧都在苔丝身上得到了体现。
首先,恶人造成的悲剧。造成苔丝悲剧的恶人是亚历克,他虚伪而且恶毒,将人间一切丑恶的品质集于一身。他不断地在身体和心灵上摧残着苔丝,将她置于万劫不复之地。
其次,偶然的命运造成的悲剧。父亲喝醉起不了身,苔丝替他去赶集,却撞死了老马,致使全家面临生活危机;结婚的前一天,她将失身的事写在信中,从门缝塞了进去,却落在了地毯下,致使克莱尔觉得受到了欺骗。后来,苔丝由于生活所迫去见公婆,却在归途中冤家路窄,又遇到了亚历克。当她为了生存与亚历克同居时,克莱尔又来找她,在无比痛苦中,他杀死了亚历克,最后也毁灭了自己。
再次,社会和时代造成的悲剧。苔丝出身卑微,然后又产下了私生子,这不为基督教所容忍,被当时的社会所抛弃,饱受旁人的白眼。克莱尔虽然爱着苔丝,但是得知苔丝的经历后,又离开了她,也是因为他害怕娶这样一个女人被社会排斥。这也是维多利亚时代,一个压抑人性的落后时代,英国愚昧的思想观念,是一个在封建礼教下牺牲的祥林嫂。这这也是叔本华认为的第三种悲剧,最能体现人生的“不幸”,最能阐述人生的本质,是一种“大悲”。这样的悲剧摄人心魄。就像尼采所说:“是一种形而上的慰藉,使我们暂时逃脱世态变迁的纷扰。”
美丽善良的苔丝,败给了世俗偏见,败给了那个愚昧残酷的现实,败给了并不掌握在手上的命运,最后一直被各种力量推倒到悬崖边上,一直到被无情地毁灭。
03 一首写给苔丝的诗
苔丝就是一首诗,有着诗一样的圣洁,有着诗一样的灵动:这首诗里交融着热烈的爱与恨;这首诗里洋溢着一种最自然的朴实。
你为爱而存在,
你因爱而毁灭。
舞会上的红色发带在熠熠闪光,
而你却早已沉入黑暗的命运之海。
你出生的那个地方,绿草如茵,花团锦簇,
然而冬日的英格兰原野上,
只有泥泞的土地,
只有冰冷的霜叶,
只有呼号的狂风,
还有一些鬼怪一般的鸟儿,
无情地撕扯着大地上最后一点绿色,
你的生命如同凄风苦雨,秋叶飘零,
偶尔一天有人路过农舍的庭园,
采下栅栏边一朵娇艳的丁香,
悲伤漫过我的双眼,
耳畔响起悠扬的风笛,
我一定会记起那首古老而又动人的歌谣。
篇23:苔丝读后感
毫无疑问,当看到一半的时候,我大概已经猜到了苔丝的命运。一个单纯美丽的乡村姑娘,遭到了表哥的诱奸,痛苦和伤害成为一道挥之不去的阴影,折磨着她,成为她怎么也摆脱不掉的原罪。
一开始她与中意的人相遇,在疏落狭长的村庄小道里,天真烂漫的少女趁着暮色起舞,眼里望着那个过路贪玩的少年,在烛火和期待中目送着他远去。
苔丝也没想过,这是她后来的爱人。命运在开玩笑,不知道该怪谁,压倒骆驼的从来都不是最后一根稻草,好吃懒做想入非非的家人,捉襟见肘的境况,古老落败的家族传说,圣母一般高洁美丽的面容,甚至是一匹死去的马,都成为把苔丝推向恶魔之手的罪因。
她被诱奸,生下孩子,孩子死去。这一场灾难太重了,我们想知道她如何面对它,如何接纳生命不友好的馈赠,于是她一走了之,去到一个谁也不知谁也不晓得的农场,在那里她仍是最动人的姑娘,日子静悄悄地滑过,足以让她忘记自己的过往。
故事情节就是这样,不能免俗地再次遇到那个少年,他们相爱,他不可救药地爱她,她怀揣不可告人的秘密爱他。在道德与爱情的双重煎熬下,她告诉了他,他离开了她。在那个动身去巴西的湖边,他想着算了吧,就找一个爱自己的人走吧,于是他向另一个爱他的姑娘伊茨邀约,要带她走,可伊茨说她的爱一点也比不上苔丝的爱,她是可以为了他***的人。
于是又回到那个问题,我大概已经猜到了苔丝的结局,她会死的。可是奇怪的是,我为什么会觉得她会死。难道女性在遭遇了抛弃,伤害,诱惑之后注定了只有这一种结局吗?我想起了很早之前俞飞鸿演的那个电影,巧笑倩兮般释放出的危险信号,即便是她什么也没做,她们只是静静地坐在那里,被命运挑选,被命运抛弃。
只不过出乎我意料的是,她会为了爱情超越道德,坚决地杀死那个诱惑她伤害她的人,她飞快地奔跑,飞快地奔跑,赶上那个再次离她而去的爱人,用颤抖的声音说着我一直在想你,我杀了他。再也不肯放过这一份失而复得的爱情。
执行死刑的那一刻,昏暗阴冷,一切都画上了句号。关于毁灭的一切,关于衰败的纯真,关于绝望的爱情。英国那片古老兴旺的土地里,平地升起一种哀叹,为那群因为爱上同一个人而抱头痛哭的姑娘,为暗自涌动不知所踪的心事,为每一个零落成泥碾作尘的灵魂。
篇24:苔丝读后感
Tess一枚美丽纯洁 善良且勤劳的农家姑娘,向往着自由 纯洁的爱情,对生活充满热情。这样的女子没有得到自己应该得到的。
有些话跟女人说了无非是麻烦,而对男人说了,绝对是灾难。若Tess没有将自己的过去告诉丈夫Angel,抑或在结婚前告诉他,那么,故事的结局是否会有所不同,我们不得而知。但是,若Tess心中装着一个“小九九”,那她就不是Tess了,不配得到“完美先生”Angel全部的爱。
细想来,Angel和Alec在本质上并无区别,虽说一个是粗暴的“暴发户”地主,一个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开明”少爷。但两个人所看上的不过还是Tess那美丽的外表,虽说Angel后来回心转意,但那时已不能拯救水深火热中的Tess了。判断一个人不是以他的语言而是以他的行动。苔丝天真的以为只要自己的灵魂是纯洁的,即使过去有污点,也对自己的尊严无碍。可是,男人却不能容许这些,即使是有学识的Angel,在得知后,就开始用各个阶层处理问题的不同,作为自己抛弃妻子的理由。若Alec是一个不懂礼仪廉耻的混蛋瘪三,那Angel就是一个伪君子。Alec步步逼迫Tess,将她送上绞刑架。而Angel不但要求Tess在肉体上纯洁,还要求她在精神上与自己保持一致,却把自己在婚后的离开作为报答。
Tess的父母在整部作品中完全就是一个恶魔,将自己的女儿一步步的推向深渊,Tess两次无奈的投入Alec的怀抱,全是为了父母,为了妹妹弟弟。Sir John贪图虚荣,为改善自己的生活状况,让自己的女儿前去认亲。而自己的母亲Joan在女儿离家时并没有告诉女儿一些应该知道的事情,而是一味的憧憬着女儿嫁给Alec成为富家太太的场景。第二次,作为母亲的Joan并没有承担起自己照顾家庭的责任,而是把这个责任给了Tess,走投无路的Tess只好同意与Alec同居。可是,Tess 你真的走投无路了吗?你为什么不向Angel的父亲求救呢?你说自己有自己的骄傲,那Angel在你的心目中,还是比不过你的自尊。
这个世界或许可以容忍一个美丽的外表和一个虚伪的灵魂,但是绝对不需要一个纯洁诚实的灵魂,假如这个灵魂还有一个美丽的外表,那只能是被蹂躏的助推器。Tess的悲剧不是个案,而是一个时代的缩影。
但是,我们又怎么能用现代文明去衡量历史的悲剧呢?
篇25:苔丝读后感
苔丝在五月节舞会上系着的红色发带,还在美丽的布莱克摩尔谷熠熠闪光。这个羞涩灵巧的少女,却早已沉入黑暗宁静的命运之海。
可怜的苔丝,为爱而生存,因爱而毁灭。
苔丝的一切都是静静的。五月节的舞会上她静静地看着自己钟情的男子挑选了另外的姑娘,又静静地哀怨。在德伯家的农场她静静承受亚雷的玩弄,又静静地离开。在奶牛厂里她静静地爱着安玑,又静静地等待安玑回来。就连她的挣扎与反抗,都是那么沉默,悄无声息。
她有着贵族血统,又生在淳朴的乡村之中,这一切造就了她的纯洁和质朴的优雅。哈代赋予了她至真至美的个性,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生命就如同一棵傲立的小树,虽然有寒冬落叶,但等到春暖时,又是枝叶喧闹。而命运无情的利锯,让她最终倒下,再也无法站起。
苔丝自始至终都是纯洁美好的,一如她的外表。女人珍视美丽,而美丽给女人带来的,却往往不是幸运。世人也珍爱美丽,可是却没有人真正知道怎样去爱。
我们不能武断地说亚雷不爱苔丝,爱美之心,就算不是对灵魂的欣赏,也无可厚非。他曾经有一点想要保护她,也想过要柔和地对她好,慢慢地进入她的内心。他的语言虽然粗鲁俗气,但细细品读,其中也不乏对苔丝温柔的心疼。但同时亚雷的纨绔习气又让人嗤之以鼻,他最大的错误就在于只知占有,不懂尊重,生活所迫的苔丝,想推开他却不能。亚雷侮辱苔丝的那个晚上,他本来并没有意要这样做,只是在月光下的苔丝令他不能自禁,半推半就中苔丝被亚雷所践踏和侮辱。事后亚雷提出可以给予苔丝情妇式的豢养,这个承诺对于一个粗俗的商人,也许已经是很勇敢的担当了吧,但对于苔丝,这个表面沉默而内心倔强的无以复加的女性,这确是不折不扣的侮辱。
安玑走后,亚雷又找到苔丝,再次提出豢养她,这是出于占有的欲望还是内心对苔丝的爱恋呢?我们不得而知,但在苔丝已经窘迫得走投无路的时候,他是落井下石,也是拉了一把苔丝,给了苔丝一家一条生路。亚雷是精神上的虐待者,她是把苔丝推向深渊的直接凶手。
安玑,有着良好教育的正人君子,与苔丝深深相爱,他的爱的确比亚雷高尚的多,但是他的所做作为,对于苔丝的毁灭,却有着比亚雷更甚的推动作用。
作为一名女性读者,怎么能够忽略哈代对苔丝与安玑恋爱的浪漫描写呢?在涨了水的河道上,安玑一步一步慢慢把苔丝抱过河去的情景,让一代代的读者怦然心动,那种青涩与纯洁,是那样的自然和贴近生活。安玑对苔丝的爱,是君子之爱,他爱的是苔丝的内心,苔丝内心的纯洁和忧郁的结合,正是吸引安玑之处,这种内心的场域,是亚雷这样的浅薄之人所永远无法达到的,这样的区别,也正是苔丝深爱安玑却从不对亚雷施舍一点温柔的原因。然而,这个能触及最深刻爱情的男子,却因为严重的感情上的洁癖和传统观念的束缚,把自己的爱人按压在没有空气的深水之境。
可怜的苔丝啊!父母因为生活的重压,可以把自己作为交换物质的筹码;垂涎于自己美貌的亚雷,也可以轻而易举地伤害苔丝的身体,但苔丝圣母般的灵魂仿佛有着天生的自我净化功能,她没有在这些苦难面前低头。但安玑,不是苔丝灵魂的伴侣吗?为什么还难以包容一颗被伤害过摧残过的心灵?在我看来,安玑就是苔丝毁灭的最大推手了。
那些所谓的爱,为什么就不能无私和包容呢?
“令人心疼的受了伤害的名字!我的胸膛将变作你的眠床,让你安睡!”——莎士比亚。
有人说,苔丝的悲剧是命运和时代的悲剧,而这种命运和时代的悲剧,外化为爱的残缺。没有完整的爱的能力的人,又何止亚雷或安玑呢?人类泱泱而存,又有几人能宽阔至此,把最伟大的爱播散于易碎的那些生命呢?
另外不得不提到的,是哈代的女性主义情结,在他的笔下,苔丝的几个女性工友,玛丽安、伊兹和莱蒂身上都闪烁着人性的光辉。她们都深爱着完美的男子安玑,也从来对此毫不掩饰,当她们知道唯一有幸得到安玑的只有苔丝一人时,她们不但没有丝毫的嫉妒,反而深深地祝福苔丝。当安玑出走,苔丝被亚雷纠缠,她们化名写信,请求安玑快快回到苔丝身边。哈代完全把她们神圣化了。哈代的这种笔触,让我不禁想到曹雪芹:女儿是水做的,干干净净,男人和时代,用他们的肮脏玷污了这圣洁。
托马斯.哈代,“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他有着纠结的爱情史:与表妹一见钟情,订婚之后却发现表妹是家庭乱伦的产物。也许爱情与伦理的挣扎在一定程度上造就了他悲天悯人的文豪气质。他借苔丝之口,表达了对幻灭的热烈迎接。
那时,苔丝还是纯真的少女,但忧愁已经早早的降临在她的身上。
有一回,她和弟弟谈起了星星。
你不是说每个星星都是一个世界么,苔丝?
是的。
跟我们的世界一样么?
我不知道。不过我想是的。它们有时像我们苹果树上的果子,
大多数都是好的,却也有几个是坏的。
我们住的这个星星怎么样,好的,还是坏的?
坏的。
真糟糕,天上那么多星星,我们偏偏住在一颗坏星星上么?
是的。
“是啊,对与苔丝,我们还能说些什么呢?我们与她一样,恰巧生在这个被损毁的星球上······”
篇26:苔丝读后感
故事是说一个极其美丽的女子苔丝发现自己是败落贵族的后裔,然后被虚荣的父母去找近亲,却因此失身,后来为了避免舆论去一个奶牛场遇到了自己真心爱着的安琪儿,两人结婚后,苔丝向安琪儿述说了自己的经历,但安琪儿却不能接受而抛弃了他。两个人矛盾重重误会深深,一次又一次的误解,挣扎,却依旧抵挡不了他们内心的爱情火花。他们最终相见,可是太迟了,苔丝苔丝由于记恨阿里克,将他杀害。他们两个去逃亡,但依然逃脱不掉追捕人的脚步,最终,苔丝被处以死刑。 从人物角度来说,苔丝是一个善良,情感丰富,坚韧勇敢,自尊心强,并敢于牺牲的美丽女子。即使身在贫穷的乡下依旧抵挡不住自身的魅力。那是一种由内而外的气质和值得人尊敬学习的精神。她可以为了家人牺牲,更是为了安琪儿的名誉,为了他的心情,忍受自身的情感身体上的折磨,只要他快乐,我就快乐,只要你幸福,我可以为你去牺牲一切的无私和崇高,真的是深深震撼到我了。她坚强不放弃,她可以忍受很多人的目光。只要不要伤害安琪儿,她最爱的人,比她生命还重要的人。在农场主的打压下依旧努力干活勇敢的去面对,真的是很强大。 但他身上依旧有人性的弱点,大概是她太善良了,于是当阿里克去诱惑她,她为了自己的家庭可以放弃自己的情感,过着行尸走肉的生活。但这个,大概真的是被逼无奈吧,那种绝境,她只能屈服了。 再说安琪儿,自由,有主见,有思想的青年,他在奶牛场爱上了苔丝,他爱他的纯真无暇,爱她的自由爱她身上的品德她的一举一动。而这些更多的是他后来才反应过来的,他最初爱的那个女人的最大的一个原因应该是纯真吧,不然为什么他会接受不了她的历史而被迫离他远去?他是一个被理性道德观世俗所绑架的年轻人,所以他离开了苔丝。但最终真理和感性还是冲破了世俗的阻拦,两个人在一起了。 最后说阿里克,他大概是象征着广大的当时的人,自私,好色,冲动,不尊重不平等。他只顾自己的想法,他只爱苔丝的容颜,她的身段和美貌,对于她的思想和内外他一无所知,并不是他不知道大概是认为,不重要,这无意中就会有男女之间的不平等,没有思想之间的交流和共鸣,只有身体的交缠,而这大概是最最肤浅的爱情,根本不能称之为爱情,只是欲望。 《苔丝》的结局是悲剧,造成悲剧的原因并不是阿里克,而是当时的思想绑架。他们认为无意失了身的少女是罪恶极深的,不能配拥有崇高的爱情。所以安琪儿不能接受,所以苔丝委屈自责无奈痛苦,所以阿里克趁机引诱她,借助她女性的软弱和痛苦。索性爱情力量太过于伟大,超越生死,冲破观念,因为那是精神上的享受与交流,是共鸣是唯一。这也是她悲剧的原因,但确实令人感动和为之扼腕叹息的。
篇27:苔丝读后感
我一直深信,人的纯洁源于心灵,无关于肉体。而苔丝显然败在了这一步,败给了世俗偏见,败给了那个愚昧残酷的现实。有时候人的命运完全不掌握在自己手里,只是被命运的力量推着抵达悬崖,坠落,毁灭。
无言的悲剧,真是无言,好像在整个故事里找不到导致苔丝毁灭的真实原因,一系列的偶然摧毁了那个纯洁,勤劳,美丽的女人。从一开始知道了德伯维尔的贵族头衔,然后家里的马意外丧命,接着去攀龙附会,导致失身,到遭受丈夫无情而冷酷的背叛,最后二次失去克莱尔,冲动杀人酿成悲剧。我不经要问为什么这一连串的巧合都发生在苔丝的身上?也许这就叫天意。
在克莱尔的眼中,苔丝是一个大自然孕育的纯洁的女儿,是一位理想的妻子。可是在苔丝诚心坦白渴望求的原谅的时候,却被克莱尔传统的文化观念下认为是不洁的女人,导致了对苔丝的抛弃。苔丝不纯洁吗?当然不是!她善良,勇敢,坚强,面对亚历克的侮辱,她没有选择继续呆在庄园里,拒绝了他的援助的要求,她走出家门自谋生路,在艰苦的阿什农场里她日思夜想着克莱尔能回到她的身边,她对他的爱是纯洁而专一的,甚至在亚力克用优厚的生活的诱惑下依旧不动声色,她是一个坚强独立有人格的女人,她的爱也是圣洁的。至于失身完全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欺骗的。她只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少女,是无罪的。一个人不能够永远背着过失一辈子,何况还是在自己是受害方的前提下。一时的过错并不可怕,重要的是意识到它并及时纠正过来。人的纯洁永远都是指灵魂。指的是一个人内心的简单和单纯,只要做到了这一点,只要他不是邪恶黑暗的,都可以视为纯洁。由此可见苔丝是一个纯洁的女人,那么杀死她的是什么?是维多利亚时代落后愚昧的思想观念,简直又是一个在封建礼教下牺牲的祥林嫂。这是一出时代的悲剧,是一个完美的人性在偏见的巨石下被碾得粉碎的悲剧。
如果真要找一个凶手我认为凶手不是亚力克,当然他就是个流氓,是一个小痞子,他直接侵犯了苔丝,为苔丝未来的命运埋下了悲哀的种子。可是克莱尔呢?没有他无情无义的抛弃就不会有苔丝日后悲惨的生活和最终屈膝于亚力克的结局。亚力克虽然可恨,但他对苔丝依然有爱,他的爱偏重于情欲,在苔丝困难的时候伸出了援手。克莱尔的爱过于理想化,过于空灵,导致严格到荒谬的程度。
我想如今的我们要好好吸取苔丝的教训,不要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依旧固守着那些无聊又可怕的偏见,毕竟每一个生命都需要我们用心去爱,在也经不起背叛和悔恨时无法弥补的遗憾。
篇28:苔丝读后感
在这个时候读哈代对我来说十分应景,因为中国当代热点就讲了底层写作,而作为《苔丝》这本书的主角苔丝也正是一个在遭受暴力之后将暴力报复到施加暴力者的底层人物的形象。
当然,这本书并不是一个当时一个应景的乡土小说,它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反抗宗教压迫又宣扬女性自由的一部小说。整个故事是发生在新教和天主教交错的时节,然而在这样的情况下,宗教的影响力不断没有减弱,反而密集化了。于是在这个时代的女性便背负着沉重的贞节观(显然这种这贞洁观是全世界范围内的,并非亚洲特有)。当然这种贞节观很大程度上是带有社会性的。纵使不是宗教统治下的社会,也总会有一种近于禁欲的思想来通知(中国发展到后期的礼教同样受到五四时期作家的批判)。而这种强大的社会性,便促成了所谓的集体无意识的延续和顺承,并散步到个体上。
哈代选安琪儿这个人物显然有他的用意,作为一个德高望重的牧师家庭的小儿子,他拒绝看似荒谬的客观唯心主义,这正巧与他的两个木讷而世故的哥哥形成对比。然而对于苔丝受辱这件事,他却也是耿耿于怀,显然这种社会的无意识便被加注在这里。简而言之,安琪儿作为当时时代人物,其必然带着同样的对女子保守贞节的要求,他脱离不了时代。
而哈代在这里恰恰就批判了这种男女不平等。在新婚之后安琪儿和苔丝互相吐露出了自己的隐情。安琪儿说自己曾和一个女子有过放荡不羁的24小时,并兴高采烈地祈求苔丝的原谅,然而当苔丝说出自己被艾力克强暴的往事之后,安琪儿竟一下子崩溃了。这种对比很明显。文中苔丝无力地企求安琪儿的原谅,“看在我俩爱情的份上,原谅我吧!我已经原谅了你同样的行为。”,“你得到了我的原谅,希望你也能原谅我!我原谅了你,安琪儿。”
然而对于这样的渴求,曾热恋着苔丝的安琪儿说:“啊苔丝,这种情况太不上什么原谅不原谅。你过去是一个人,现在却成了另一个人。我的上帝,对这种荒唐可笑的障眼法,怎么谈得上原谅呢!”
其实真正的点落在苔丝在婚前的隐瞒还是她之前已经失去贞节的事实我想读者一定各有各的看法,或许落在前者的是浪漫的乐观主义者,而落在后者的是现实的悲观主义者。在哈代的描写中显然两者都混杂在一起,最后安琪儿一年之后才回到了苔丝的身边,然而对于是他自己对贞节观的看开还是因为苔丝坚持的爱情感动了他,我更倾向于后者。从安琪儿甚至要带苔丝曾经的同伴伊兹去同居这种看法其实便可以看出。从天堂走出来的使者心中隐藏着同样黑暗的人性。
哈代的学识极其渊博,可以从他文中不断熟练地引经据典便可以看出。而圣经恰恰是他常用的经典。而对于艾力克和安琪儿这两个围绕着苔丝的男人,也有评论家根据哈代文中艾力克说的话指出,两人就是撒旦和天使的象征。艾力克也是疯狂地迷恋着苔丝,在面对苔丝的时候他就表明自己是伊甸园那由撒旦画作的毒蛇。然而实际他也是一个苦情者,当然他的暴行令人发指。然而在那个充满雾气的森林之中他爱的女子躺在地上睡着,他趁机而入着实是极为卑鄙的行为。但是他在之后却想要提出赔偿,并在之后重新遇到苔丝后,他更是希望能够“再续前缘”。虽然他在全文开头的行为令人发指,但是在后期追求苔丝的过程中,他完全像是一个坠入爱河的单恋者,默默地看着苔丝,并期望自己能够有保护苔丝的权利。倘若一开始他没有对她施过暴行的话,或许他会是一个合格而优秀的追求者,或许苔丝和他也会在一起最终过上虽然不是很幸福但至少美满的生活。
倘若没有开头错误的选择就永远不会有后面悲惨的结局。苦情的艾力克最终为自己的暴行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血渗成一个红红的A字,其实《红字》里这便是代表通奸的罪行,而苔丝也最终在城楼上旗帜升起而结束了这场游戏。
生的人获得了现实,而死的人获得了爱情。其实艾力克和苔丝一模一样,只不过是上帝悲剧的两个端点。
篇29:苔丝读后感
小时候看的童话,最希望的结局是从此以后王子和魔女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可惜从来没有过这样的版本,伊阿宋背叛了美狄亚,忒修斯丢下了阿里阿德涅,所有的王子总要选择弱不禁风的单纯公主来保护,而那些我所心爱的女子们,连同她们所侍奉的异教女神一起,被葬送在烟波浩渺的传说深处。
总觉得苔丝也是这样一个来自旧世的女子。那是在基督教文明传来之前,大地母神还主宰着这片土地,凯尔特的牧歌随处飘荡,亚瑟王桀骜不驯的姐妹们扬帆驶出圣岛的时代。当女神借她的面容在仲夏的迷雾中出现,如王后般威武而庄严的美丽,有沃特豪斯画笔下的夏洛特女子踏上亡灵之舟的悲戚凝肃,是伊索尔德将毒酒奉于特里斯坦唇边的苍白决绝。这种来自地母深沉而广大的自然力量,正是所有征服者与统治者所害怕的,千方百计企图抹杀的。千百年来,这力量在女性身上沉睡着,也只有最敏感的人才能准确地捕捉到,忆起在遥远传说中,男女曾如神祗般共同生活的时代。
哈代也许也是觉察到女性这种冥冥中的力量,才塑造出苔丝这个形象——纯洁、善良、美丽,却又充满力量的女人。她是旧世高贵的遗族——真正高贵的,不是让她沦入命运催弄的父系血统,而是源自凯尔特高原的母系血统。这个女孩拥有她自己都不自知的强大,潜藏在她温顺柔和的外表之下。正是这样源自自然的力量,使她在受到近乎毁灭的打击后,能一次又一次重生。她的心灵始终没有被玷污,被征服,因为她的天性是如此强大。然而这种自然的力却在文明社会中却成了毁灭性的异端,天性的高贵变成无束缚的野蛮,纯洁的少女沦为可怕的魔女。
苔丝的悲剧,说是命运的造弄,其实依然根源于男女的不平等。所以安吉尔可以轻易忽视自己放纵的过去,却无法原谅苔丝的失足。他想要一个全身心服从他的妻子,是一个纯洁完美的理想,却不是真实的人。因为爱情,苔丝错误地以为她可以与爱人平等,同样的错误可以得到同样的谅解。然而习俗的根深蒂固,远远超出单纯的她的估计。
哈代笔下的英国乡村,前基督时代的异教传统依然显示着强大的生命力。开篇少女们在山野中跳的五朔节舞蹈,原本是迎接春之女神的祭典,在古老习俗中,年青的男女在自然中以圣婚的形式结合——被教会正统中却斥为野蛮淫秽的风俗。末尾巨石阵之夜,同样充满神圣悲戚的讽刺——正是在这块德鲁伊的圣地,在她的祖先祭祀太阳的神圣场所中,旧世的末裔苔丝落入追捕者手中,迎接她的死亡。
我深深怀疑,即使逃脱了追捕,那个被她称为丈夫的人,还能安心接受她吗?知晓了她可以造成毁灭的强大天性,男人还能爱上这样纯洁的魔女吗?
一个永恒的话题,女人想要什么样的男人?男人又想要什么样的女人?是不是因为注定的不平等,才造成这么多不应有的幻想?
当幻想遇上幻想,幻想只有破灭。
篇30:苔丝读后感
再次读《苔丝》,让我深深感叹的是苔丝的悲剧命运,一个美丽淳朴的乡村少女因贫困所迫被有钱人亚雷·德伯诱奸后,在当时社会习俗的重压下导致了她一步步走向毁灭之路。掩书静思,苔丝的命运自始至终都因了一个字“爱”,无论是对父母弟妹的爱,对自己孩子的爱,还是对挚爱安玑·克莱的爱,可以说在她短暂的二十几年的人生中,她“为爱而生,为爱而死。”
当苔丝的父亲一个乡下的小贩无意间知道了他们家是英国赫赫有名的武士德伯氏的嫡系后裔,于是让苔丝去投靠有钱的本家,本性纯洁坚强的苔丝宁愿靠自己的劳动去生活也不愿低声下气的去求人,但是当她看到父母期盼的眼神,当她看到身边一群弟妹挣扎在贫困中,特别是家中唯一的靠以生存的老马死于她的手中时,她心底里对父母对弟妹的爱和责任,还有难以言说的愧疚感让她最终还是走上了让她一生毁灭的不幸之路。
被亚雷·德伯诱奸后,苔丝毅然回到了家乡,不久产下了一个婴儿,这“罪恶的产儿”是不可能得到牧师应有的洗礼的,那么就意味着这小小的生命死后将只有下地狱永远上不了天堂,但是作为一个母亲让她觉得“要是自己犯的罪应该下地狱、叫火烧。那么下地狱、叫火烧就完了,没有什么别的说的……但是同样的问题发生到的小婴孩身上,她的看法可就不同了。”于是她毅然决定由自己和她的弟妹们给婴孩洗礼,其内心的虔诚表现在脸目上“使得那副害了她的面孔显得纯洁无暇的美丽,并且带出一些差不多和王后一样的尊严。”孩子是无辜的,在即将到来的死亡面前,她要尽一个母亲的所能给予这个小生命以最后的爱。
苔丝整日生活在乡邻的一片鄙视之中,为了摆脱这种状况,为了让自己自食其力,于是她来到了一个遥远的地方——克里克老板的牛奶厂,作了一名挤奶工。陌生的环境、陌生的人群,让她逐渐淡忘了过去的阴影,在这里她幸运的遇到了让她挚爱一生的人——安玑·克莱——一个牧师的儿子。就像冥冥中天意的安排一样,安玑就是当初在她们的乡村舞会中没有和她跳舞的那位过客,而现在上帝却意外让他们相逢。他喜欢苔丝,他说“那个挤奶的女工,是多么鲜亮,多么纯洁的一个大自然的女儿哟!”她可以让他回到过去的时光里,那里没有黯淡、没有忧愁,唯有快乐。他爱纯洁的苔丝,因了她而爱简陋的牛奶厂,因了她而觉得生活有了新的希望,他说她“是个充满诗意的人……她的诗就是她的生活。”而且他还在母亲面前保证“她是个无暇可指的基督教徒。”而苔丝更是崇拜安玑,崇拜他“知道很多事,念过那么多书,见过那么多市面,想过那么多道理。”“崇拜他凡是哲人、导师、朋友所应有的学问知识,他没有一样不完备的。”“他的灵魂就是圣徒的灵魂,他的智慧就是先知的智慧。”她甚至对他弹奏的并不高明的乐曲也是如醉如痴的用心聆听着,他在她的眼中,已是个完美的人了,她爱他,甚至可以付出自己的生命。
苔丝就这样一边快乐的爱着,一边内心却深受痛苦折磨,过去的阴影像一个魔怪时时在啃噬着她的心,他是那么完美,那么优秀,她觉得自己不配受到他如此纯洁的爱,所以当安玑像苔丝求婚时,苔丝的心都要碎了,爱他,却不能做他的新娘。可是,她心中另一个声音却对自己说:你那么爱他,你难道要把他让给别人吗?哦,不,我要自己嫁给他!所以我要向他坦白,坦白自己不光彩、耻辱的过去,请求我心爱人的原谅。
相爱的两个人终于走进了婚姻的殿堂,这对于历经磨难的苔丝来说,不能不是一个美好的开始,可是有时真的是造化弄人,新婚之夜,安玑向苔丝坦白了自己婚前的荒唐事,可是苔丝却高兴的原谅了他,因为这样在她说出自己内心的痛苦时,他一定也会原谅她的,但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当苔丝说出了过去被害的那段屈辱时,他却说出了:“我原来爱的那个人并不是你!你只不过和她有相同的外貌而已。”“我不娶有身份、有财产、通达事务的女人,我把那种野心一概放弃了,那我就不但可以得到一个天然美丽的女人,也一定可以得到一个质朴纯洁的女人了。”多么残忍的话语,这就是那个“有先进思想、善良用意”“有圣徒的灵魂、先知的智慧”的人吗?那么为什么在考验真正到来之时,他首先不能容忍的却是那些世俗习规呢?但是现在请听一位来自乡村的没有多少文化的少女对他所爱的人的一段告白吧:“我只要已经爱上了你,那我就要爱你爱到底儿——不管你变了什么样子,不管你载了多少跟头,我都要一样爱你,因为你还是你啊!”你吩咐我做任何事,“我一定像你一个卑微可怜的奴隶一样,绝对的服从你,就是你叫我倒底不起,舍身送命,我也不违背你。”这样诚挚的爱情表白,即使是心肠再狠的人也要回心转意的啊,可是这位安玑——可怜的苔丝深爱的人,到底还是接受不了这个现实,接受不了那个伤害苔丝的男人还存在这个世上,最后决绝的遗弃了痛苦万状的苔丝一个人去了遥远的巴西。
新婚就被丈夫遗弃的苔丝此后就踏上了颠沛流离的生活,生活的困苦、艰难,被人鄙视、欺侮,爸爸的离世,弟妹们的无家可居,种种种种,很多次她想到死,可是她舍不得她心爱的安玑,她要等到他能原谅她的那一天,能接受她的那一天,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的话,哪怕她不再做他的妻子而是做他的仆人、奴隶,只要能天天看到他,她也满心欢喜,所以她独自承受着一切艰苦,毫无怨言,唯一的祈愿只求心上人能原谅她的过去,快点回到她的身旁。
但是上帝并没有被她炽热的爱所感动,当她一次次用饱蘸的情汁写给安玑的那些信件,却总是石沉大海,毫无音讯,这些她都可以忍受,因为她有对丈夫坚强的爱的信念。可是一件意外的事发生了,由于家中亲人的病故,年迈的老母和年幼的弟妹们的生计已到了走投无路的境地,而这时昔日侮辱她的仇家亚雷·德伯又适时出现了,他热心而又真诚的一次次帮助了她们,让她们绝路逢生,而她也在万般无奈以及丈夫一次次杳无音讯的绝望中轻信了亚雷说他不会再回来了的谎言。为了感激他对家庭的帮助,她最终又沦为了他的情妇。
如果故事最次为止,那么这虽不是很美满的结局,但至少还不至于让更多的人伤心。但是可悲的是,故事中女主人翁日夜思念的丈夫却在这时回来了,带着满身的病痛和大彻大悟后的悔恨回来了,当他再次面对昔日热恋的妻子时,他哑着嗓子说:“苔丝,我撇下了你,那是我的错,你能饶恕我那个错吗?你还能——再跟我和好吗?”可怜的苔丝,谁能理解你此刻的心情呢?你那么一分一秒思念的人,你认为今生再也得不到他原谅的那个人,你因他受了无尽的苦却没有一句怨言,你日夜都在想着他能回到你身边的人,此刻就站在你的咫尺之内,可是你却不能与他相拥而泣,因为,你的身边躺着的是另一个男人,他——不是你的丈夫。你还记得,当初丈夫说过,只要你曾经的那个男人还在世,那么他就不能容忍你的过去!想到这,她终于用冷酷坚忍的口气一遍遍对他说:“太晚了,太晚了!”说完转身而去,不再看他。
可以想象此刻的苔丝内心是多么的痛苦啊,对丈夫的爱转而变成对身边这个人无比强烈的恨!是的,恨他,恨他,一切都是他离间了她们的幸福,都是他破坏了她美好的一生,没有他,他的爱人一定会回到她身边的,没有他,她的生活将会一片光明,没有他,她就不会有如此强烈的恨,恨,恨,恨,如此强烈的恨,只有杀掉他,她的爱人才会永远的原谅她,才可和她和好如初,当初她们的爱是多么的幸福和甜蜜啊。被愤恨激怒的苔丝终于杀掉了她的仇敌。到此,她的心中反而一片宁静安详,是的,她该去找她的日夜思念的丈夫了,她要告诉她,她已经把他杀了,她们之间再没有什么让他难堪的事了。
自始至终,爱一直在主导着主人翁的思想,她善良、淳朴、美丽、充满爱心,即使一个小小的动物的生命她也从没有伤害过,她总是为他人着想,为她爱着的人着想,她的爱是那么的虔诚,那么的诚挚,那么的毫不造作,她敢爱敢恨,对自己所爱的人可以倾其生命去爱。在逃亡的最后几天,她和丈夫冰释前嫌,极尽缠绵,她对丈夫说,让他们来吧,在你的爱中死去,在我已是最大的幸福了。最后当她被抓时,她一点没有害怕,反而非常的安静、泰然,她甚至走在他们的前面对他们说:“我已经准备好了,走吧。”
篇31:苔丝读后感
下午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托马斯.哈代曾经是一个那么值得争议的人物,但我不想评论此书的价值所在,我只想很简单的阐述一些他笔下的那个女人——苔丝。
看到“痴心女子”和“冤家路狭”感觉很难过,很压抑,眼泪在眼眶打转,终于眼泪下来了,也读完了,虽然早已结局,但真的看到的时候还是感觉很难受、很难过。多少词汇在脑海中出现,而我,只能用一个短语来形容苔丝——天真的美。她是美丽的乡村姑娘,虽然有着贵族血统却依然纯朴,美,不是一种外表,而是内心高雅纯洁的表现。心灵纯净自然的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一直想如果没有开头那个牧师的几句话,也许可怜的苔丝会是另一番生活,然而,十六岁的乡村女孩苔丝的悲剧就从这里开始了。苔丝愚蠢的父亲忽然知道自己是一个大贵族的后裔,就在算计着怎么才能享受贵族的生活就逼着苔丝去认亲,结果天真的苔丝遇上了毁了他一生的那人——亚雷。他是苔丝宿命中永远逃不开的仇。夺去了苔丝所有的梦想,以及追梦的能力,夺去苔丝的青春年少的纯真的渴望。然而,我们那个天真的女孩,依然是如此清纯,如此单纯到让人疼惜的女子。
苔丝决心开始新的生活,就去几百里以外的奶牛场工作了,在那里,她遇上了她第二个不应该遇上的人,至少我是这么觉得,一个她真正爱的人,但我始终以为那个人辜负了她的爱,他的举动我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伪善。如果没有克莱,苔丝的一身是悲剧化为平淡,然而克莱的出现却是在悲剧的背后涂上更浓墨重彩的黑暗。其实我相信克莱是爱苔丝的,不然也不会在梦游时表露自己的情感,但,他还是被道德束缚着,不能接受这突如其来的一切。
克莱正是因为苔丝独具特色的纯净才爱上她并向她求婚。对克莱奔涌的爱潮,窒息的是苔丝自己。他用他的爱伤害着那个天真的女孩儿,给她幸福的希望,又全部抹杀。而她也用她所有的爱折磨自己。苔丝经过内心的痛苦挣扎,决定接受克莱的爱情。可是当苔丝向她所爱的人坦白她那受伤的过去时,那所谓的爱人却犹豫了,对爱人的不理解和对感情的不坚定让克莱最终选择了离开。
苔丝心碎了,当她帮她的伤口小心翼翼的展现在所爱的人的面前时,她希望的是理解,是原谅,可是狠心的爱人在弱小的苔丝的伤口上洒了一把盐。他并不是一个感情很专一的人,也许我们看见他对苔丝那种深深的眷恋,可是当苔丝的失真违背他表面所鄙视的宗教时,他毫无余地的选择了退缩,而且退缩得是那样的磊落不羁。
苔丝今后又要一个人面对生活了,还要向父母隐瞒事实的真相,装着很幸福的样子,并且从仅有的一点生活费中寄钱给父母,克莱的离去,苔丝从事着最脏最累的工作,忍受着身体和心理两重的磨难。而此时,那个口口声声说爱她的男人在哪里?但她却始终惦记着自己的丈夫有一天能够原谅她。我只能说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喜欢克莱,并把克莱当成他生存的全部源泉,甚至可以说他就是她的救命稻草,所以她的全部意念都是存在这样一个人物身上,而面对现实爱情是多么苍白无力啊,美貌与高贵的血统,也许是战利品,但不是武器。也许我们的苔丝,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看到回来的克莱伤痛欲绝夺门而去,苔丝也伤心不已,抑制不住自己内心的仇恨,拿起了刀,将她多年以来所受到的屈辱与艰辛都发泄在刀头,刺向了那个毁了她一生的男人。后就奔向黑漆漆的马路,追赶她的安琪儿去了……
虽然苔丝和克莱最后度过了五天美好的时光,可是,为爱复仇的苔丝结局依然悲惨。一切平静了,苔丝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终于和她爱的人体验了真正的蜜月,那是她生命中的最后一站,是她终于解脱的日子。心碎的她,带着梦想和遗憾走向绝路的人生,在最后的,又是最漫长的,幸福的一夜……在生命中最后一次日出之时,她把对人生、爱情的遗憾带去了——另一个——美妙的世界。
我就是不明白,一个很好的天真女孩为什么会落的如此结果?她有什么错?漂亮?天真?自尊?也许你的天真善良真诚是你美之源,亦是悲之源。
篇32:苔丝读后感
托马斯·哈代(1840~1928)是英国最伟大的作家之一。他的大部分作品,包括《德伯家的苔丝》,都是以他的故乡,英国南海岸的多尔塞特为背景的。
第一次读《德伯家的苔丝》还是在高中时,记得那是一本刻画女性内情感的动人小说,一位少女的生命被慢慢地、但确确实实地毁了,不是被她的敌人,而是被那些自称爱他的人,我不禁感叹,这是怎样的爱,何以摧毁自己所爱?如今重读《苔丝》,我同样为主人公的命运而不平,但我不禁要问:为什么?为什么苔丝这样一个聪明美丽、勤劳善良的少女,最终却作为被害者被送上了绞架。
在这部作品中作家哈代通过设置许多偶然巧合的情节让人感到苔丝的一生好像都由命运作祟,是命运把她一步步推向悲剧的结局。但我认为并不是这样,因为偶然性与必然性紧密相连,偶然性是许多社会必然性与自然必然性的交叉点,是必然性的一种反映。生在资本主义社会的苔丝,其悲剧命运是社会规律的必然反映。所以造成她悲剧命运的根源就是当时的资本主义社会。
故事中的主人公苔丝生活在英国资本主义侵袭到农村并毒化社会气氛的维多利亚时代。她虽然勤劳善良、聪明美丽;但作为一个劳动者,一个无权无钱的农业工人,社会地位低下,自然会受到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压迫和凌辱。随着资本主义的入侵,那些自食其力的占有少量土地和生产资料的农民,都不得不随之破产。苔丝家中的老马被邮车撞死后引起了家中经济生活的改变,在无路可走的情况之下,她不得不委身亚雷。可见,苔丝的悲剧命运和她的经济贫困紧密相连。
苔丝的毁灭与伪善的宗教同样是紧密相连的。恰恰是亚雷这个伪善的人物为我们揭露了伪善的宗教。他是依靠商业致富的资产者和暴发户,一个“肉欲的人”。他设下圈套引诱了苔丝,却利用《圣经》的典故把责任推到苔丝身上,后来他还居然变成了一个劝人行善的牧师。可见在资本主义社会,宗教只是反动统治阶级麻醉、欺骗和愚弄劳动人民的一种工具。
苔丝也是资产阶级虚伪道德的牺牲品。作品中安玑就是资产阶级虚伪道德的体现者,他虽然是个有开明思想的知识分子,但他心理深层有一种根深蒂固的传统伦理道德观念。他自己也有过放荡行为,并得到苔丝的原谅,但他却不肯原谅原本无辜的苔丝。本阶级的印记仍深深地烙在他的灵魂深处:认为“身份不一样,道德观念也不一样。”他还用传统的贞操观来看待一个女人的纯结与否,对苔丝没有丝毫的同情,置苔丝于痛苦绝望之中,使苔丝又被迫回到亚雷的身边。安玑身上所体现出来的虚伪的资产阶级道德最终把苔丝推向了悲剧的深渊。
苔丝的悲剧也与她的性格有关,苔丝是哈代塑造的一个全新的妇女典型。她有着双重性格。一方面她敢于反抗传统道德和虚伪的宗教;另一方面又不能彻底摆脱传统道德对自身的羁绊。特别是后者与她的悲剧命运直接相关。
由于苔丝出身于一个农民家庭,残存于农民身上的某些旧道德和宿命观点使她在反抗传统道德时出现了软弱的一面。当她受到世俗舆论、传统道德迫害的同时,又用这一道德标准来静观自己,认为自己是有罪的。“她把自己看作一个罪恶的化身”“她老觉得全世界的人都在注意她的情形,不敢抬头见人”,她比别人更不能忘记自己的耻辱。苔丝正是这样用一张自己织成的道德罗网把自己束缚起来。其实,她的自我束缚意识有其深刻的历史基础,是整个社会意识的具体表现。苔丝作为一定历史时期的个人,必然会形成特定的历史时期的社会意识和道德观念,她的思想和行动也必然会受到时代和社会意识的制约。
所以苔丝的悲剧既有社会的因素,也与她的性格有关,但这些因素都与当时的资本主义社会有着直接的联系,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反映。苔丝的一生注定是一个悲剧。
篇33:苔丝读后感
你应该感到幸运,你可以陪着我一起堕落。德伯的笑容里带着的是无尽的无奈以及疼惜。世界太复杂,因为太复杂,所以使得有着三个人的世界,就已经痛苦到无法再去有更多的时间去折磨和感受呼吸。
苔丝说,那时候的自己什么都不懂,你欺骗了我,现在又来引诱我,我恨你,你毁掉我一生的幸福。
也许没有人明白,“苔丝说”这番哀求却有苦同的理论,也许可以自流一派,成为一本新的难念经。
因为追求的太过完美,所以死的也无所。因为看的太透,抑或又看的已经高斯模糊。安奇尔因为容不得背叛,追求者无暇,所以,很快的应验了一句话,苔丝无错,克莱尔无错,如若德伯不死,伤的会是三人,甚至更多。安奇尔追求并娶苔丝。其实就像是在PS里很认真的做完一幅图,然后再认认真真的打上马赛克,使其失真。
你爱我吗?安奇尔问伊利,笑容落拓,却又充满了调侃的嘲讽。
我爱你,很爱很爱。伊利说。
那你陪我去巴西,好吗?看到这里,我对安奇尔心冷。
好啊。这就是伊利的选择,这两人可真是一唱一和呢,看到这里,嘴角突然勾起了一抹嘲讽的笑意。
你真的比苔丝还要爱我么?突然,我的心有了一丝希望。
不,我没有苔丝爱你。苔丝爱你可以爱到为你***,而我却做不到。伊利的率真的话语,竟让人有一丝了然的恍惚。
苔丝赤着脚走路,却被黛西这种小肚鸡肠之人视为像乞丐一样的装可怜而博得同情。其实看到这里,突然有一种想哭的感觉。突然就想起了陆游其妻唐婉的《钗头凤》的其中两句:“世情薄,人情恶”。用在这里,再合适不过,真的,谁也不知道,苔丝这个女人,只是舍不得穿那双安奇尔送给她的靴子,却被黛西这种人送给了乞丐。是的,现在她连鞋都没有了,她死在了过去,冻死在了那个名为寒冷的梦里。
曾经发誓一辈子都不会再结婚,可是,爱情却抵不过过去的恶禁。
因为偷食了禁果,所以才进不了天堂。明明都爱着,爱的痛苦,也爱的绝望。
为了丈夫,竟然可以杀死另一个深爱着自己的男人。为了,为了换那短暂五天的幸福。可以道貌岸然的生活在一起,又可以像没有防备的婴儿一样。可以毫不犹豫的杀死,其实在那一刻,苔丝可能已经恍恍惚惚地认为自己杀死了那不贞的过去。
露其实我感觉是不配苔丝,其实,她虽然和苔丝拥有相像的脸,拥有更纯洁的没有被玷污过的灵魂和躯体,但是她没有心。面对,绝望的苔丝,她可以冷到面无表情,在苔丝被处以绞刑后,却步了苔丝的尘缘,成了克莱尔太太。他们跪在那里,太阳不会怜悯,因为,实在是替不了,也成为不了。就算在堕落,要明白,其实有缺点的人比纯洁的人好的多。
太阳的光芒,还是沉睡在地下的野蛮的穿着武士装的身躯,这是始祖,暴力而又野蛮,数代后,自食恶果,尝到悲惨结局。
走得那么从容,已经看透。因为堕落了,孩子夭折进不了天堂,徘徊在角落。因为堕落了,所以张开了天使的翅膀。
突然,就想到了以前看过的魔鬼的一句话:你终于长出了天使的翅膀。(很美,但忘记是在哪一本书上看到。)
极痛楚,也极残忍,因为是堕落的救赎,所以太容易折断。
看到这句话的时候,竟然不知不觉的湿润了眼眶。
篇34:苔丝读后感
在课余阅读了《德伯家的苔丝》这本书,在读完这部小说以后有很深的感受为苔丝的遭遇感到同情。哈代曾经说过:“对一个女人的道德的评判,不应当根据她的过去而应当看她的倾向。”
同情之余,也为她那种为了追求爱情不畏世俗的眼光,不向亚雷德伯屈服的精神感到敬佩。书中在她从德伯家回来后,“在她母亲知道真象说‘发生这种事,别的女人都这么做’而苔丝果断说出:‘也许所有别的女人都要这样,只有我不’”从此就可以看出苔丝向传统的观念发出了挑战。
书中的开始,苔丝家虽然贫穷但过的还可以,而当苔丝的父亲约翰·德比被告知自己这样一个贫穷小贩竟是古代德伯家族―一个十分高贵显要的家庭的后裔后,她的父母要她去有钱的德伯太太家攀亲戚,她天性纯朴,厌恶趋炎附势,不同意去,但后来,她由于担心喝得酩酊大醉的父亲半夜外出送蜂蜜进城会出现意外,才与弟弟一起替父亲跑一次腿,然而途中却出现了意外――她家唯一一匹赶车的马被轧死了,失去一匹马对他们这样一个贫困的家庭来说就是失去了用以维持生活的工具。在埋葬这匹衰老枯瘦的马时,几个孩子们都放声大哭,苔丝没有,“他脸色苍白,没有表情,似乎认为她自己是谋杀者”,书中是这样描写的。然后她带着一种负罪感――是她自己的疏忽大意才使家庭的生活出现了危机,和她对父母的孝顺,对弟弟妹妹们的关爱,以及她强烈的责任感――必须使家庭摆脱困境的责任感。
正是由于她的这种责任感和受她那贪慕虚荣的父母的驱使,被迫去了德伯太太家攀亲戚,也导致了她被亚历克·德伯玷污,给她日后的生活蒙上了一层抹不去的阴影。她的孩子在死前,她坚持要让这个不清白的小小的肉欲的产物受洗礼,也是强烈的责任感趋使她这样做的。如此说来,苔丝性格中最不容忽视的一点便是她强烈的责任感了,正如苔丝坚决地要把与亚历克·德伯的那一段不快的往事告诉她所深爱,并且也深爱她的丈夫安玑一样,她原本可以完完全全地把这件事隐藏起来,说像她母亲教她的,然而,苔丝没有,她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安玑,书里这样写道:“她说得很轻,但很坚决。”苔丝把这件事告诉了安玑,而不愿意隐瞒事实,致使安玑承受不住打击而与她分居,也正是源于她那责任心,不是吗?现在看整篇文章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吧,就是苔丝杀了亚历克后追上安玑的时候:“……克莱尔停住脚步,以询问的目光望着苔丝。‘安玑尔’,苔丝说,好像她一直等待着他们停步时克莱尔会这样看着她,‘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追你吗?我要告诉你我把他杀了!’她这么说的时候脸上露出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你能想象一个人在杀了人后所露出的这种表情吗?如她自己所说的“我杀了他――也不知道是怎么把他杀死的。不过,安玑,为了你,也为了我自己,我非这么做不可。”显然,苔丝把杀死亚历克看成是她应尽的责任,是她必须完成的任务,为她自己,也为她丈夫。亚历克是笼罩在她心头的阴影,亚历克死了,她只觉得如释重负,只觉得自己是完成了任务,所以她急着要告诉她丈夫,这大概也就是她脸上会露出微笑,而不是杀过人后的慌乱、惊恐无措。因而在她生命的最后五天――与安玑在一起的五天――一生中最幸福的五天中过的生活是恬静的,她的心情也是平静的,她对待死亡的坦然也感染了逮捕她的人,“她站起身来,整了整衣服向前走去;那些人还一个也没有起步。‘我准备好了’,她平静地说。”我想,苔丝或许是带着幸福,甚至是带着满足感死去的,因为她觉得她死了,再也看不见安玑会看不起她了。这从她被逮捕前所说的话中是可以看出来的。
至此为止,我所说的都是苔丝,也许你会问起安玑为什么会接受不了苔丝曾被亚历克玷污并产有一子这一残酷事实而提出与她分居,他不是很爱苔丝吗?难道他对苔丝的爱并不是高尚的吗?那么,我要说,他是因为太爱苔丝了,他心目中的苔丝是如此美丽,如此善良,是一切纯洁的象征,他忍受不了他眼中所见,心目所想的苔丝有任何过错,他努力扼杀自己对苔丝的感情,他觉得那个属于他的苔丝已经不存在了,在他眼前的,已经不是他以前所深恋的苔丝,而是有着苔丝形貌的另一个女人。新婚之夜,也就是苔丝把往事告诉他的那个夜晚,也就是他们开始分居的那个夜晚,他曾梦游,抱着苔丝走到了树林中,把苔轻轻放在一口棺材中,看过这篇小说的人一定不会忘记他当时所一直重复说的那一句话:“死了,死了,苔丝,我的妻子死了,死了。”在他的心中,最最美好的那个苔丝死了,不存在了,他的悲痛,他的绝情,他的弃苔丝而去的行为,正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失去了当初最真最纯的苔丝。
至于亚历克,我不想多说,他给苔丝带来的灾难是显而易见的,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根本不是出自他对苔丝的爱,因为爱是高尚的,他对苔丝只有情欲可言,丝毫没有爱的根据。然而,苔丝并没有因为亚历克给她带来的打击而不纯洁,她自始至终都是那么的纯洁,善良,都显得那么美丽。
正是安玑这样一个矛盾的结合体,在他身上,既有一定的开明思想。
读完整部小说,联想到平时有朋友说的“相爱的两个人就必须相互坦诚、相互信任。”掩卷沉思,真的要这样吗?在现代的社会,爱情有时候也会徒有虚名的。曾在网络上看到过有人这么说:“我不相信爱情,但我需要爱情。就像生存,必须要有空气。”
一、作品简介
《世说新语》又称《世说》、《世说新书》,卷帙门类亦有不同。因为汉代刘向曾经著《世说》(原书亡佚),后人将此书与刘向所著相别,取又名《世说新书》,大约宋代以后才改称。《世说新语》依内容可分为“德行”“言语”“政事”“文学”“方正”等三十六类(先分上,中,下三卷),每类有若干则故事,全书共有一千二百多则,每则文字长短不一,有的数行,有的三言两语,由此可见笔记小说“随手而记”的诉求及特性。
其内容主要是记载东汉后期到晋宋间一些名士的言行与轶事。书中所载均属历史上实有的人物,但他们的言论或故事则有一部分出于传闻,不尽符合史实。此书中相当多的篇幅杂采众书而成。如《规箴》《贤媛》等篇所载个别西汉人物的故事,采自《史记》和《汉书》。其他部分也多采自于前人的记载。
在《世说新语》的3卷36门中,上卷4门——德行、言语、政事、文学,中卷9门——方正、雅量、识鉴、赏誉、品藻、规箴、捷悟、夙惠、豪爽,这13门都是正面的褒扬。另有下卷23门——容止、自新、企羡、伤逝、栖逸、贤媛、术解、巧艺、宠礼、任诞、简傲、排调、轻诋、假谲、黜免、俭啬、汰侈、忿狷、谗险、尤悔、纰漏、惑溺、仇隙。
-------------------------------------------------------------------------------------------------
二、后世影响
《世说新语》这部书记载了自汉魏至东晋的逸闻轶事,是研究魏晋风流的极好史料,其中关于魏晋名士的种种活动如清谈、品题,种种性格特征如栖逸、任诞、简傲,种种人生追求,以及种种嗜好,都有生动的描写,纵观全书,可以得到魏晋时期几代士人的群像,通过这些人物形象,可以进而了解那个时代上层社会的风尚。从中可以看到道家思想对魏晋士人的思维方式和生活状况,乃至整个社会风气都产生了重要影响。
《世说新语》所记虽是片言数语,但内容非常丰富,广泛地反映了这一时期士族阶层的生活方式、精神面貌及其清谈放诞的风气,是记叙轶闻隽语的笔记小说的先驱,也是后来小品文的典范,对后世笔记小说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而仿照此书体例而写成的作品更不计其数,在古小说中自成一体。书中不少故事,或成为后世戏曲小说的素材,或成为后世诗文常用的典故,在中国文学史上具有重要地位,鲁迅先生称它为“一部名士底(的)教科书”。
唐王方庆的《续世说新语》、宋王谠的《唐语林》、明冯梦龙的《古今谭概》等,都深受其影响。《世说新语》中的“谢女咏雪”“子猷访戴”等故事,成为后世诗文常用的典故;另有一些故事,则成为戏剧家小说家创作的素材。
衍生作品
《世说新语校笺》全四册。中华书局2007年5月一版2印。装帧、纸张、印刷俱佳。本书是杨勇先生1961年至1968年花了7年时间,搜集了240余种有关《世说新语》数据,对《世说新语》所作的系统整理,1969年7月由香港大众书局出版。
1990年9月,杨勇先生自香港中文大学退休,不断访求当世有关《世说新语》新著100余种,又穷8年之力,重新为之写定,修订旧作数百处,新增3万余字。此次由中华书局重新刊印,杨勇先生又精益求精地订正了近百处讹误。本书后附有关图表、汪藻《世说新语人名谱校笺》《世说新语人名异称表》《世说新语人名索引》等,为读者使用提供了极大方便。也是目前世说新语最详实的本子。
世说新语 八周刊
绘本《世说新语 八周刊》是国内知名漫画家猪乐桃根据文言文《世说新语》改编的。讲述了古代一些名人、美女、权贵们的趣事和八卦,原本的翻译加上猪仔添加的有趣语句,让人会忍不住捧腹大笑!每集都是以报纸的形式开头。到2013年9月1日为止依然在《漫客 绘心》上连载。
世说新语笺疏
《世说新语笺疏》内容极为广泛,但重点不在训解文字,而主要注重考案史实。对世说原作和刘孝标注所说的人物事迹,一一寻检史籍,考核异同;对原书不备的,略为增补,以广异闻;对事乖情理的,则有所评论,以明是非。其中《咏雪》《陈太丘与友期》被选入人教版初一语文课本。
-------------------------------------------------------------------------------------------------
三、世说新语读书笔记
《世说新语》是汉末人物品评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反映,它的不少故事是取材于魏晋时期作品《语林》、《郭子》、《名士传》等书的。看了《世说新语》就能了解魏晋南北朝时期逸事笔记的内容和形式了。也可以说它是一部魏晋风流故事集,从而起到了名士“教科书”的作用。按冯友兰的一句说法,风流是一种人格美。当然这种人格美是以当时士族的标准来衡量的。
《世说新语》是研究魏晋风流的极好的史料。其中关于魏晋名士的种种活动如清谈,品题,种种性格特征如任诞,简傲,种种人格追求,以及种种嗜好,都有生动的描写。综观全书,可以得到魏晋时期几代士人的群像,通过这些人物形象,可以进而了解那个时代上层社会的风尚。如《德行》中:管宁、华歆共园中锄菜,见地有片金,管挥锄与瓦石不异,华捉而掷去之。又尝同席读书,有乘轩冕过门者,宁读如故,歆废书出看。宁割席分坐曰:“子非吾友也。”通过与华歆的对比,赞扬管宁淡泊名利。所以由此可看出一个人是否有高超的德行,并不是一天两天所造成,德行是日积月累所培养出来的。有德行的故事还有许多,如情绪这方面,德行较不好的人常会以它个人的情绪为中心,心情好时大家没事,心情不好时大家得遭殃,古时就有一位不管快乐或失意,都不会表现于自己的情绪上,那个人就是稽康,王戎说我和稽康在一起相处二十年,从来没有见过他高兴或者生气的表情。人通常得到一个不好的东西,或遇到对自己有害的东西都会闪而避之,但是有的人得到这一个东西,或者遇到这个东西也不是闪而避之。而倒霉反而还一点不会被那样东西所波及到。瘐亮的坐骑中,有一匹叫的卢的凶马,有人劝告他派人牵去卖掉,瘐亮回答说:“卖它一定会有人买它,但这样又会害了别人;哪里可把对自己有害的东西转移到别人身上呢?从前孙叔敖杀了两头蛇,就是因为不让后人看见,从此他就成为古人乐于传颂的佳话,我效法他不也是合理的吗?”
《世说新语》在艺术上有较高的艺术成就,鲁迅先生曾把它的艺术特色概括为“记言则玄远冷隽,记行则高简瑰奇”。《世说新语》涉及人物有一千五百多个,魏晋两朝的主要人物,都包括在内。它对人物的描写有的重在形貌,有的重在才学,通过独特的言谈举止写出了独特的人物性格,使之气韵生动,活灵活现,跃然纸上。如“王戎有好李,卖恐人得其种,恒钻其核”。仅用了16个,就写出了王戎贪婪吝啬的本性。
从另一方面谈,《世说新语》也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实。由于魏晋之际品评人物重视仪容辞采的风气较汉末更甚,所以位高名重的官僚,也往往凭只言片语和某个细节来论定一个人的优劣,或据此而援引这个人入官,如“雅量”记载王王旬做桓温的主簿,桓温想提拔他。有一次故意突然骑马冲之,“左右皆宕仆,而王不动,名价于是大重,咸云是公辅器也”。这种测验人的方法上是奇特的,从此得出是“公辅器”的结论,尤其荒唐。又“文学”篇王衍问阮修:“老庄与圣教同异?”阮回答说:“将无同。”王衍很赏识这“将无同”三个,即请阮修为椽。这就是著名的“三语椽”的故事。这两个例子足证明当时重容止,言谈的风气之盛。
在虚无、厌世的思想基础上,魏晋士大夫都消极、颓废,或乖僻、放荡,时时流露出生死无常,叹老嗟伤的感慨,饮酒浇愁和养生服药,也成为一种风尚。《世说新语》从很多方面写下了这些内容。“任诞”篇说张翰:“使我有身后名,不如及时一杯酒”;“言语”篇记桓温因见旧时种的柳树长大,哀叹“木犹如此,人何以堪”而流泪,即足以反映当时士大夫的没落、灰色的人生观。此外,《世说新语》还记叙了一些人的优良品质,如荀巨伯的重义轻生救护朋友,周处为民除害、勇于悔过等。全是有意义的小故事。对魏晋统治阶级的凶残、丑恶、奢侈等也做了具体的描述。这些内容可以为研究历史做参考。
《世说新语》是非常具有代表的中国古代文化思想,所以同学们一定要认真学习,并且练习世说新语读后感的写作。
-------------------------------------------------------------------------------------------------
四、世说新语读后感53篇
篇1:世说新语读后感400字
中华上下五千年的历史,多少风起云涌,多少豪杰闪耀,每一段历史都宏大而壮阔。《世说新语》这本书,保存着南北朝时代一群风流雅士的点滴琐事,还原了一段乱世里的个性言谈风貌,生动真实,让人倍感亲切。
我印象最深的《世说新语》故事是“王蓝田吃鸡蛋”这一则。“王蓝田性急,尝食鸡子,以筯刺之不得,便大怒。举以掷地,鸡子于地圆转未止,仍下地以屐齿之,又不得。瞋甚,复于地取内口中,啮破即吐之。”短短六七十个字,淋漓尽致地写出了人物罕见的天真和傻气,而且幽默风趣地暗示我们:性情急躁的人,一旦遇上不顺心的事情就会极不耐烦,可是发脾气根本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把事情引向更糟糕的一面。急躁,其实是自己跟自己过不去。遇到问题时应先平静下来,调整好心态去对待,事情才有可能得到合理解决。
仍拿王蓝田来说,他暴躁地的和一个鸡蛋过不去,而面对谢无奕的谩骂却能“一言不发”,这又体现出他心胸宽广。
东汉末到魏晋,是中国历史上最动荡、最黑暗的时期之一。但《世说新语》栩栩如生地展现了士人的纯真和痴情,这一点点纯真,历经千年一直感动着无数读者,包括现在的我。
篇2:世说新语读后感500字
《世说新语》讲的是刘道真尝为徒,扶风王骏以五百匹赎之,既而用为从事中郎。当时以为美事。刘道真,姓刘名宝,字道真,性格豁达,通经史,精音律,善长下棋,并且智勇双全,在扶风王司马骏府内担任从事中郎,后担任侍中、安北大将军,后来由于戎卫北境侑功,赐爵为关内候。这里“徒”字意指服劳役的犯人,“既而”意指不久。这篇文章的意思是:刘宝曾是服劳役的犯人,司马骏花了五百匹布将祂赎了出来,不久后又任命祂为从事中郎。当时人们将这件事传为美谈。
我第一次读这茖故事时,并没什么感受,但当我读了5遍6遍乃至10遍时,就侑了深刻的感受。我十分佩服司马骏的这种做法。首先,祂能够不计刘宝以前犯过罪,任用刘宝,给刘宝用武之地,其次,司马骏花重金将刘宝赎了出来,能够说是对刘宝侑恩,让刘宝死心塌地为自我做事。即便将来刘宝势力过分强大,也总会卖茖人情。这件事传为美谈,又的民心。司马骏做这件事心思慎密,一举多得,我很佩服。祂的这一做法也似乎效仿了齐桓公不计前嫌,任用管仲。齐桓公最终成就了一番霸业,而司马骏也在宗室中变得最为俊望。
生活中,我们也切不可因为祂人曾侑过什么过错或是做过什么不好的事而一向对祂心存不满。平等待人,往往更容易发现祂人身尙的闪光点。同样,做错事的人也不能过分自卑。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侑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犯了错不改。我们应侑的是进取向尙、改正错误的态度。
篇3:世说新语读后感800字
我看罢《世说新语》的“文学第四”,心中有一种很不爽的感觉。这种不爽产生的原因就是太多魏晋的古文人实在是太令人失望了:每天除了辩论就是辩论,用华丽的辞藻去攻击别人,自己辩过他人就沾沾自喜、贬低别人;辩不过他人便讥讽他人,不愿面对自己的失败。实在令人作呕。
让我最不理解、最讨厌的两个人就是支道林和殷浩。虽然支道林被称为是东晋的大学者、高僧,但我是一点也不想承认这个名号。支道林在自己辩不过他人时,理屈词穷之时就大声呵斥对方;在别人辩不过他时,他就嘲笑他人;在别人不愿同他辩论时还逼着别人辩论。这些行径一直令我不愿相信他是一位高僧,有学识的学者。听说他对《庄子·逍遥游》有着自己很独到的见解,但他的言行举止让我怀疑他是否对于这种留芳千古的文章有着真正的理解,连尊重他人,不怒不嗔都不会的人,怎能叫做高僧?则能写出真正自己的见解?
殷浩也好不到哪里去,他经常滔滔不绝地和别人辩论、清谈玄理,自己水平不够高深,还依旧大言不惭的和别人辩论着,所以经常遭到同代人的鄙视,还依旧和支道林这样的”伪高僧“辩论,让人看着和狗咬狗没什么区别。
可能说得有点重了些,但这些所谓魏晋名士确实令人失望,辩论来辩论去,争名来争名去,又有何用?问了很多同学,连支道林,殷浩等人的名字都没有听说过。这些古人是多么悲哀呀!自己活着的时候争到一点名声就沾沾自喜,以为自己能够留芳千古,哪想到后人连听都没有听说过,可笑,可悲!和同时代的陶潜相比,实在是太过于肤浅了。陶潜也没有争名也没有辩论,就是过着自己的田园生活,表达出自己对于生命的思考,反而为后世所称赞,所景仰。
这其实也能说明只有那些真正不求名利,能够表达出自己内心的思想的人,才能叫做文人,能够被世人所铭记。而那些装模作样,做学问只求名利的人,虽然表面叫做文人,其实也就是打着文人的幌子来捞名利、捞虚荣心的牛鬼蛇神罢了。
仅是个人见解,持不同意见者可以反驳,我虚心接收。我觉得我并不像支道林等人一样不允许别人有不同意见。
这几则故事中,有人是用奇言妙语展示智慧,有人用自己的义气展示他们的勇敢,但不管怎么说,智慧需要学习,勇气需要锻炼,所以说,只要现在开始学习、锻炼,也许我们也会像故事中的人物一样,在一定的时候,能展示出自己的能力及智慧!
篇4:世说新语读后感1000字
看了《世说新语》就能了解魏晋南北朝时期逸事笔记的资料和形式了。也能够说它是一部魏晋风流故事集,从而起到了名士“教科书”的作用。按冯友兰的一句说法,风流是一种人格美。当然这种人格美是以当时士族的标准来衡量的。
《世说新语》是研究魏晋风流的极好的史料。其中关于魏晋名士的种种活动如清谈,品题,种种性格特征如任诞,简傲,种种人格追求,以及种种嗜好,都有生动的描述。综观全书,能够得到魏晋时期几代士人的群像,透过这些人物形象,能够进而了解那个时代上层社会的风尚。如《德行》中:管宁、华歆共园中锄菜,见地有片金,管挥锄与瓦石不异,华捉而掷去之。又尝同席读书,有乘轩冕过门者,宁读如故,歆废书出看。宁割席分坐曰:“子非吾友也。”透过与华歆的比较,赞扬管宁淡泊名利。所以由此可看出一个人是否有高超的德行,并不是一天两天所造成,德行是日积月累所培养出来的。有德行的故事还有许多,如情绪这方面,德行较不好的人常会以它个人的情绪为中心,情绪好时大家没事,情绪不好时大家得遭殃,古时就有一位不管快乐或失意,都不会表现于自我的情绪上,那个人就是稽康,王戎说我和稽康在一齐相处二十年,从来没有见过他高兴或者生气的表情。人通常得到一个不好的东西,或遇到对自我有害的东西都会闪而避之,但是有的人得到这一个东西,或者遇到这个东西也不是闪而避之。而倒霉反而还一点不会被那样东西所波及到。瘐亮的坐骑中,有一匹叫的卢的凶马,有人劝告他派人牵去卖掉,瘐亮回答说:“卖它必须会有人买它,但这样又会害了别人;哪里可把对自我有害的东西转移到别人身上呢?从前孙叔敖杀了两头蛇,就是因为不让后人看见,从此他就成为古人乐于传颂的佳话,我效法他不也是合理的吗?”
《世说新语》在艺术上有较高的艺术成就,鲁迅先生曾把它的艺术特色概括为“记言则玄远冷隽,记行则高简瑰奇”。《世说新语》涉及人物有一千五百多个,魏晋两朝的主要人物,都包括在内。它对人物的描述有的重在形貌,有的重在才学,透过独特的言谈举止写出了独特的人物性格,使之气韵生动,活灵活现,跃然纸上。如“王戎有好李,卖恐人得其种,恒钻其核”。仅用了16个字,就写出了王戎贪婪吝啬的本性。
从另一方面谈,《世说新语》也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实。由于魏晋之际品评人物重视仪容辞采的风气较汉末更甚,所以位高名重的官僚,也往往凭只言片语和某个细节来论定一个人的优劣,或据此而援引这个人入官,如“雅量”记载王王旬做桓温的主簿,桓温想提拔他。有一次故意突然骑马冲之,“左右皆宕仆,而王不动,名价于是大重,咸云是公辅器也”。这种测验人的方法上是奇特的,从此得出是“公辅器”的结论,尤其荒唐。又“文学”篇王衍问阮修:“老庄与圣教同异?”阮回答说:“将无同。”王衍很赏识这“将无同”三个字,即请阮修为椽。这就是著名的“三语椽”的故事。这两个例子足证明当时重容止,言谈的风气之盛。
在虚无、厌世的思想基础上,魏晋士大夫都消极、颓废,或乖僻、放荡,时时流露出生死无常,叹老嗟伤的感慨,饮酒浇愁和养生服药,也成为一种风尚。《世说新语》从很多方面写下了这些资料。“任诞”篇说张翰:“使我有身后名,不如及时一杯酒”;“言语”篇记桓温因见旧时种的柳树长大,哀叹“木犹如此,人何以堪”而流泪,即足以反映当时士大夫的没落、灰色的人生观。此外,《世说新语》还记叙了一些人的优良品质,如荀巨伯的重义轻生救护朋友,周处为民除害、勇于悔过等。全是有好处的小故事。对魏晋统治阶级的凶残、丑恶、奢侈等也做了具体的描述。这些资料能够为研究历史做参考。
篇5:世说新语读后感3000字
从《世说新语任诞卷》中的一个故事说起。
阮籍在母亲去世后不久的服丧期间,出席了司马昭(晋文王)的宴会,在席上吃肉喝酒。
司隶校尉陈郡何曾(后来位至丞相、太保、郎陵公)就像司马昭提议:鉴于阮籍违反以孝治天下的国策,应该流放,以正风教。
还好司马昭一向是比较欣赏阮籍的,就庇护了阮籍。
自汉武帝独尊儒术以后,儒家所提倡的道德标准渐渐成了社会上的共识。
每每在孝礼上,孝子贤孙们“哭”的“表演”,古代还有所谓的守孝制度。其实这些孝子们真心怎么想的,谁也不知道,谁也不会真正去探究。重要的是大家得按社会上约定俗成的道德形式去做。
只要在丧礼上、在守孝期“哀毁骨立”,那么大体可以博得个“孝子”的美名。
看了二十四史很多名人的传记,很多名君、功臣、良将为父母“亲偿汤药”、“亲自侍奉”。其实,这些事照顾人的事,一个丫环足矣,这些君主、大臣、将军,多少军国大事等着他们去办,是否有些不分轻重?如果说亲自照顾父母,还可以在心理上使父母得到极大快慰的话,那么“哀毁骨立”就几乎是纯属作秀了。
像二十四孝中,大多极感动人,但有些就属于作秀。这里我跑题先对二十四孝吐吐槽。
如上几段所述,汉文帝“亲偿汤药”是一例。
董永“卖身葬父”也是一例。
不得不说,儒家“慎终追远”的态度,对“孝礼”的偏执,助长了古代厚葬的风气。
以我的世界观,浅一点说:身体不过一“臭皮囊”而已,死了一把火烧了,让那骨灰随风而逝就好。
再深一点说:“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庄子》”,“天地与我同根,万物与我一体《肇论》”,道家的庄子和三论宗的僧肇都持相近的观点。这一世的生命终结了,没有必要悲哀。失去的是“我”,却重回自然的怀抱,与天地同寿,日月同光。何哀之有?
战国时的显学中,墨家也是极力反对厚葬的,也是一处比儒家开明的地方。
有一例情况更为恶劣,东汉丁兰“刻木事亲”的典故。
丁兰幼年父母双亡,于是用木头刻成双亲的雕像,事之如生,凡事均和木像商议,每日三餐敬过双亲后自己方才食用,出门前一定禀告,回家后一定面见,从不懈怠。久之,其妻对木像便不太恭敬了,竟好奇地用针刺木像的手指。丁兰便将其妻休弃。
这则故事透露出三个问题:一、丁兰是个精神病的重症患者,大概是严重的妄想症,有没有到精神分裂的程度我就不清楚了。二、丁兰不尊重女性。三、儒家伦理,有时确实如五四以后所批判的那样,是人吃人的制度。
用今天的观点来看,丁兰这厮岂止不能作为万民敬仰的典型,简直就是反面教材。
东汉末年吴郡陆绩“怀橘遗亲”也是极大的反面教材。这位三国名人陆逊的同族,犯了偷窃之罪,倒是上了二十四孝。这岂不是只要“孝”字当头,就可以去偷、去抢了。
王祥(‘旧时王谢堂前燕’中的琅琊王氏一族,官至西晋太尉、太保,其弟是东晋名人王导、王敦的先祖)“卧冰求鲤”的故事,也是非常极端的。这种极端事例根本不具有代表性和可效仿性。
吴猛“恣蚊饱血”,孝固然孝矣,可这种行为不得不说是一种傻十三行为。
庾黔娄“尝粪忧心”,这个不说也罢。
虽然从黄庭坚的诗、词来看,是个大大的性情中人,但其“洗涤溺器”的行为本身我也是不认同的。
归根结蒂,我的人生观认为:子孙们好好地活下去,多散布祖、父辈的基因,活得精彩,活出生命的意义来,更贴近“孝”的实质。
不需要做很多极端的事,顺其自然地在任何地方过好每一天,每一刻,就是“孝”。人生之极致,唯“随缘”而已。
所以,回到开头提到了阮籍照常吃肉喝酒的行为,不仅不是“不孝”,而正是“孝”。
同见《世说新语任诞卷》:阮籍为母亲出殡时,阮籍蒸了一头猪,喝了二斗酒,在诀别时只说了一句:“穷矣”(大约可翻译为“完了”之意),然后就口吐鲜血,晕了过去,很久才醒过来。
真正至情至性之人,大体如此。
反观何曾之流,言必称“忠、孝”,却是靠着拥护司马氏、背弃旧主曹氏而一步一步往上爬。
当然,从魏、晋的时代大背景来看,是世家门阀抬头的时期。
世家领袖河内司马氏的皇位,不仅凭借了司马懿(晋宣王)、司马师(晋景王)、司马昭、司马炎(晋武帝)三世四代君主的武勋,更是通过将更多的政治、经济特权送给天下大大小小的世家门阀而换来的。
而像陈郡何氏、荥阳郑氏、琅琊王氏等世家门阀也是通过拥立新的王朝,来换得更多的世俗权势。
司马昭向阮籍抛出橄榄枝,向他提亲,屡次容忍他的无礼举动,也是因为陈留阮氏也是世家门阀的一份子。换成个寒门出身的,估计早死了几回了。
这是整个社会的契约关系,不能简单地用“忠、孝”等道德观念来评判。
所以话说回来,阮籍之流,不能说真正的不孝,而是他不符合儒家所定的“孝礼”的标准,所以“不孝”。
仍是《世说新语任诞卷》:刘伶个性放达,经常醉酒,有时醉后在屋中脱衣裸形。人们因此讥讽刘伶。刘伶却说:“我以天地为房子,以屋室为衣裤,你们为什么要钻进我的裤裆里来?”
不仅在晋代,在21世纪的第11年,这种行为要放在中国,还是会被抨击,说成神经病也不为怪。
但是,有病的人真的是刘伶吗?
是不是只有所谓“正常人”的世界观才是正确的世界观?一般的回答是“是”。
人类有排他性,会排斥和自己不一样的人或事。将精神病人的世界观归类于“变态”或是“病态”,是不是具有真正的合理性?
其实,都不过是用大多数人的标准去衡量所有人而已。不过是多数人压迫少数人的一个方面。
刘伶醉酒裸身这种惊世骇俗的行为,不过是老子、庄子重自然、齐物我、反璞归真思想的一个实践而已。
希腊古典时代的美学观点认为:人体是大自然里最美的事物,是人类用以显示自己的自信与自豪的最好载体。因此,当时的希腊人不仅在体育活动中和节日庆典中实行裸体,而且用各种艺术形式来表现和赞美人类的裸体。
这种观念和实践一直延续到古典时代终结以前(西罗马帝国沦陷以前)。然后基督教在欧洲兴起,从中世纪到19世纪,这种崇尚自然的观念受禁欲主义所压抑。
20世纪初,人们开始向往和呼吁重返人类的自然状态,这便是“天体运动”。
不是刘伶太前卫了,而是多数的所谓“正常人”思想陈腐。心中有淫邪欲者,才不敢坦诚相见。当裸体被视为猥亵,性行为被视为淫邪之时,人性遭受压抑,欲念随着压抑而更加炽烈。
阮籍、稽康、刘伶等人,剥下了礼教的外衣,却展现了至真至诚的真性。
还是《世说新语任诞卷》中的两则事例:
阮籍之嫂回娘家,阮籍与之相见并送别。这不符合儒家礼制。有人因此讥讽阮籍。阮籍却说:“礼岂为我辈设也?”
邻居家有个美貌少妇,卖酒为业。阮籍去买酒喝,喝醉了就睡在美貌少妇的旁边。那少妇之夫开始怀疑有JQ,偷偷观察,才确定没事。
观这两例,唯阮籍的坦荡荡的君子之风,才能留下此流传千古的风流传说。
金庸笔下的令狐冲,就得了阮籍的神髓,应该是从这两个例子中得到的启发。
令狐冲有四点类似阮籍。一好酒;二重情;三坦荡;四不慕人间财富、权势。
世称阮籍为阮步兵,《世说新语任诞卷》中记载:阮籍之所以主动请求任步兵校尉之职,只是因为步兵校尉的厨房中有存酒数百斛而已。纯粹把官职当成人间游戏而已,归根结蒂仍然是一位隐士。
不但令狐冲,曹雪芹笔下的贾宝玉,也是阮籍之类的人物。甚至曹雪芹本人,号“梦阮”,应是以阮籍自比。
大凡阮籍、嵇康、刘伶、曹雪芹之流的人物,对俗人的功名利禄心(说好听点,即上进心)不屑一顾,追求地只是精神的超越与自由。
所以,有很多人认为,阮籍、嵇康不积极为官,是因为对司马氏政权不满,我却持不同看法。
因为以阮籍、嵇康的自身个性与精神追求来说,做官根本就是一件无多大意义之事,与曹氏、司马氏无干。任何一个朝代,都有这种隐士之流,虽然这从来不是社会中知识精英的主流。
说了这么多,大约道完了我对阮籍的倾慕之情。但是阮籍之流,可以敬仰,却难以效仿。
首先是因为阮籍不是俗人,而我们一般人很难免俗。
《世说新语任诞卷》中记载:
阮籍之母丧礼上,河东裴楷(世家名士、八裴之一、时人称之为玉人)前往吊唁。
阮籍喝醉了,散发坐床、箕踞不哭。倒是裴楷开始哭吊。
有人就问裴楷:“从来吊唁,都是主人先哭,客人再依礼而哭。既然阮籍不哭,你又何必要哭?”
裴楷则回答:“阮籍是方外之人,所以可以不遵守礼制。我辈俗人,所以必须依礼约束自己。”
时人都认为裴楷说得很有道理。
阮籍放浪不?,是有他的条件和资本。其父阮?是“建安七子”之一,汉魏的文坛领袖。陈留阮氏在魏晋虽然不是顶级的门阀,却也至少是次一流的世家大族,魏晋乃至南北朝,多人被列传于正史之中。
其他类似阮籍的人,大多境遇不好。嵇康以傲丧命。曹雪芹潦倒半生,最终落寞而死。
唐代王勃在《滕王阁序》中就写过“阮籍猖狂,岂效穷途之哭”。
而今昌明盛世,怎么能够效仿阮籍的种种行为呢?阮籍之行,在晋代,可谓是风流。若发生在今朝,很有可能会被请去看心理医生。
写这篇时思想比较跳跃,结果出来后非常零乱,大家姑且当作是我的痴言呓语吧。
篇6:世说新语读后感
《世说新语》是汉末人物品评发展到必须程度的反映,它的不少故事是取材于魏晋时期作品《语林》、《郭子》、《名士传》等书的。看了《世说新语》就能了解魏晋南北朝时期逸事笔记的资料和形式了。也能够说它是一部魏晋风流故事集,从而起到了名士“教科书”的作用。按冯友兰的一句说法,风流是一种人格美。当然这种人格美是以当时士族的标准来衡量的。
《世说新语》是研究魏晋风流的极好的史料。其中关于魏晋名士的种种活动如清谈,品题,种种性格特征如任诞,简傲,种种人格追求,以及种种嗜好,都有生动的描述。综观全书,能够得到魏晋时期几代士人的群像,经过这些人物形象,能够进而了解那个时代上层社会的风尚。如《德行》中:管宁、华歆共园中锄菜,见地有片金,管挥锄与瓦石不异,华捉而掷去之。又尝同席读书,有乘轩冕过门者,宁读如故,歆废书出看。宁割席分坐曰:“子非吾友也。”经过与华歆的比较,赞扬管宁淡泊名利。所以由此可看出一个人是否有高超的德行,并不是一天两天所造成,德行是日积月累所培养出来的。有德行的故事还有许多,如情绪这方面,德行较不好的人常会以它个人的情绪为中心,心境好时大家没事,心境不好时大家得遭殃,古时就有一位不管欢乐或失意,都不会表现于自我的情绪上,那个人就是稽康,王戎说我和稽康在一齐相处二十年,从来没有见过他高兴或者生气的表情。人通常得到一个不好的东西,或遇到对自我有害的东西都会闪而避之,可是有的人得到这一个东西,或者遇到这个东西也不是闪而避之。而倒霉反而还一点不会被那样东西所波及到。瘐亮的坐骑中,有一匹叫的卢的凶马,有人劝告他派人牵去卖掉,瘐亮回答说:“卖它必须
会有人买它,但这样又会害了别人;哪里可把对自我有害的东西转移到别人身上呢?从前孙叔敖杀了两头蛇,就是因为不让后人看见,从此他就成为古人乐于传颂的佳话,我效法他不也是合理的吗?”
《世说新语》在艺术上有较高的艺术成就,鲁迅先生曾把它的艺术特色概括为“记言则玄远冷隽,记行则高简瑰奇”。《世说新语》涉及人物有一千五百多个,魏晋两朝的主要人物,都包括在内。它对人物的描述有的重在形貌,有的重在才学,经过独特的言谈举止写出了独特的人物性格,使之气韵生动,活灵活现,跃然纸上。如“王戎有好李,卖恐人得其种,恒钻其核”。仅用了16个字,就写出了王戎贪婪吝啬的本性。
从另一方面谈,《世说新语》也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实。由于魏晋之际品评人物重视仪容辞采的风气较汉末更甚,所以位高名重的官僚,也往往凭只言片语和某个细节来论定一个人的优劣,或据此而援引这个人入官,如“雅量”记载王王旬做桓温的主簿,桓温想提拔他。有一次故意突然骑马冲之,“左右皆宕仆,而王不动,名价于是大重,咸云是公辅器也”。这种测验人的方法上是奇特的,从此得出是“公辅器”的结论,尤其荒唐。又“文学”篇王衍问阮修:“老庄与圣教同异?”阮回答说:“将无同。”王衍很赏识这“将无同”三个字,即请阮修为椽。这就是着名的“三语椽”的故事。这两个例子足证明当时重容止,言谈的风气之盛。
在虚无、厌世的思想基础上,魏晋士大夫都消极、颓废,或乖僻、放荡,时时流露出生死无常,叹老嗟伤的感慨,饮酒浇愁和养生服药,也成为一种风尚。《世说新语》从很多方面写下了这些资料。“任诞”篇说张翰:“使我有身后名,不如及时一杯酒”;“言语”篇记桓温因见旧时种的柳树长大,哀叹“木犹如此,人何以堪”而流泪,即足以反映当时士大夫的没落、灰色的人生观。此外,《世说新语》还记叙了一些人的优良品质,如荀巨伯的重义轻生救护朋友,周处为民除害、勇于悔过等。全是有意义的小故事。对魏晋统治阶级的凶残、丑恶、奢侈等也做了具体的描述。
篇7:世说新语读后感
滕梓帆《世说新语》是由南朝宋刘义庆等文人编写的一部主要记述魏晋人物言谈轶事的笔记小说。里面的小故事有一千多则,每一篇小故事都让我受益匪浅。
一个人要想取得成功或获得财富,应当经过自我的诚实、努力。而华歆呢却总想着不劳而获,对于有着华丽车马的贵人十分羡慕,而把自我应当做的,努力读书提高自我的本事,实现人生目标忘到了脑后。这样的人喜欢投机取巧,为到达目的,什么坏事都能做得出来。所以,管宁看不起他,选择了和他断交。其实我们身边也有这样的人,爱贪小便宜,爱慕虚荣,总想不劳而获。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做事要专注,不能三心二意。“一寸光阴一寸金”,作为学生,我们上课时必须要提高效率,珍惜课堂的每一分钟,认真听讲,及时消化吸收所学的知识。学习之余,还能有时间做自我想做的事情,提升自我的综合本事。而我们身边有些人,却不懂得之个道里,课堂上尽管一声不吭,但始终处于游离状态,什么也没听进去,还不得不靠课后很辛苦地花很多时间低效率地补课。
就拿“管宁割席”一文来说,这篇文章讲述了两件事,其一是,三国时期的管宁和华歆在一齐锄地种菜。他们看见地上有一片金子,管宁把金子当作瓦片一般,视而不见,依旧挥锄种地,而华歆却想要拿起来,据为己有。其二是,两人在一张凉席上读书,有华丽的马车经过,管宁不予理睬继续读书,可是华歆却丢下书本跑出门外凑热闹。管宁于是割席和他绝交。
“学弈”这篇文章也同样令我印象深刻。弈秋是全国最会下围棋的人之一。他教两个人下棋,其中一人专心致志听弈秋的教导;另一个虽然看似在听,心里却想着有天鹅飞来,要拿弓箭去射它。即便两个在一齐学习,效果却天差地别。其实这并不是他们的资质有差异,而是因为做事的专心程度不一样。
《世说新语》中尽管都是一个个小故事,可是都蕴含着很深的哲理,让我们感悟很多,真是一本好书。
篇8:世说新语读后感
《世说新语》是南朝的刘义庆组织一批文人编写的,全书用文言写成,分为言语、德行、政事、文学等三十六门,其中的故事既有很强的哲理性,又不乏趣味性,篇篇短小精悍,有的甚至只是几句话,但就在这些记录人物言行举止的文句中,我们却能够体会到魏晋时代浓郁的政治氛围和人物特色。
古文,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个宝库,而《世说新语》则是这个宝库中一颗灿烂美丽的明珠。《世说新语》是一部反映魏晋时代文人风貌,体现时代特征的笔记小说,是我国古代志人小说的带表作品。它深受广大人民的喜爱,包括我也很喜欢。
能写出这样好的作品的人是谁呢他就是——刘义庆。
《世说新语》通行本为六卷,三十六篇。分德行、语言、政事、文学、方正等三十六门,很多吧!
《世说新语》中所记载的人物言行,往往是一些零星片段,但词简意明,颇能表达人物的个性特点。淡淡的几笔,就能把人物描述的活灵活现,真是妙不可言啊!
《世说新语》的文字,一般都是很朴素的散文,有的几乎如口语一般。在晋宋人的文章也颇具特色,所以一来使人们喜欢阅读,其中不少故事,了诗词中的常用典故……
篇9:世说新语读后感
支道林喜欢养鹤,住在剡县的峁山上。有人送给他一对小鹤,不久小鹤的翅膀长成,想要飞走。支道林舍不得它们,把它们的羽毛剪短了。鹤高举着双翅却不能飞翔,回头看看翅膀,垂下了头,心中仿佛有说不尽的懊恼。支道林说:“既然你们有直冲云霄的心愿,又怎肯给人做玩物呢”于是,喂养到羽翼长成,就让它们飞走了。
这是《世说新语》中的一篇文章。读完这文章,我发现它蕴含了两重意思。第一重意思是要我们爱护动物。连古人都能意识到不能以一己私意来限制小动物的自由、追求和志向。我们为什么做不到呢难道把小鸟关在笼子里,给水给食,就能关住它们的心吗我看做不到,仅有给他们自由,才能算真正爱他们。
第二重意思是告诉我们人要有直冲云霄的志向。文中的一双幼鹤正是因为有了直冲云霄的向往,而表现出对蓝天的渴望。被支道林发现后,才圆了它们的蓝天梦。鹤都有志向,何况于人呢人也要有直冲云霄的志向,仅有有了这样的志向,才能激励你不断的提高,不断地向前。所以,人要有自我的志向。
一部《世说新语》告诉我们许多道理。我所读得可是只是浩瀚大海中的一滴。但这一滴已经告诉我:我们要做一个志向远大,并且爱护动物的人...
篇10:世说新语读后感
夜幕再一次降临了,在这样一个夜晚,我似乎回到了千年以前……
那是一个黑夜,九岁的徐孺子在月光下玩耍,有人对他说:“如果月亮中什么都没有,该会十分明亮吧!”徐孺子听了回答道:“不是这样的。就好比人的眼睛里有瞳仁吧,如果没有瞳仁的话,眼睛就必须看不到东西呀。”这个故事是出自于《世说新语》。
《世说新语》是我国魏晋南北朝时期“志人小说”的代表作,由南朝宋时刘义庆编攥,记载了后汉至南朝宋时名士贵族的遗闻轶事,堪称一部记录当时社会、政治、文学的杂史,具有很高的史学价值。全书依资料分为“德行”、“言语”、“政事”、“文学”、“方正”、“雅量”等三十六门,经过人物的品评和玄远的清谈,生动的再现了魏晋时期名士大家的玄妙言谈和奇特行事,也可谓是一部文学价值极高的古典名著。中国礼貌历史悠久而我这个深爱祖国的人却只晓其中极少的一部分,可知我还要继续努力学习和祖国一齐成长,去感受祖国文化的博大精深。
我和我的祖国是分不开的,因为我爱这个美丽的国度——中国。许多人都会觉得我爱得不够深,可是这三个字是最简单,也是最能表达出自我对某种事物热爱之情。让每个中国人甚至地球人都深深地记着、爱着这个国度——中国让爱传达千万里,一向永恒下去,直到天荒地老、海枯石烂。
我爱你我的祖国。
篇11:世说新语读后感
《世说新语》是由南朝宋刘义庆等文人编写的一部主要记述魏晋人物言谈轶事的笔记小说。里面的小故事有一千多则,每一篇小故事都让我受益匪浅。就拿“管宁割席”一文来说,这篇文章讲述了两件事,其一是,三国时期的管宁和华歆在一齐锄地种菜。他们看见地上有一片金子,管宁把金子当作瓦片一般,视而不见,依旧挥锄种地,而华歆却想要拿起来,据为己有。其二是,两人在一张凉席上读书,有华丽的马车经过,管宁不予理睬继续读书,可是华歆却丢下书本跑出门外凑热闹。管宁于是割席和他绝交。
一个人要想取得成功或获得财富,应当经过自我的诚实、努力。而华歆呢却总想着不劳而获,对于有着华丽车马的贵人十分羡慕,而把自我应当做的,努力读书提高自我的本事,实现人生目标忘到了脑后。这样的人喜欢投机取巧,为到达目的,什么坏事都能做得出来。所以,管宁看不起他,选择了和他断交。其实我们身边也有这样的人,爱贪小便宜,爱慕虚荣,总想不劳而获。“学弈”这篇文章也同样令我印象深刻。弈秋是全国最会下围棋的人之一。他教两个人下棋,其中一人专心致志听弈秋的教导;另一个虽然看似在听,心里却想着有天鹅飞来,要拿弓箭去射它。即便两个在一齐学习,效果却天差地别。其实这并不是他们的资质有差异,而是因为做事的专心程度不一样。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做事要专注,不能三心二意。“一寸光阴一寸金”,作为学生,我们上课时必须要提高效率,珍惜课堂的每一分钟,认真听讲,及时消化吸收所学的知识。学习之余,还能有时间做自我想做的事情,提升自我的综合本事。
篇12:世说新语读后感
《世说新语》是一部专门记叙东汉后期到晋宋间一些高士名流之言谈举止的小说集,向来被视为魏晋“志人”小说的典范。在世说新语以前,也曾出现过不少轶事小说。今日所见的世说新语虽然已失去原先面目,但从其流传来看,还是较为完整的,也透露出它在历代普遍受到重视的价值。在魏晋南北朝的「志人」轶事小说中,世说新语因其广泛丰富的资料涵量和纯熟精美的语言艺术,被推为当之无愧的佼佼者,也确立了他在中国古代小说史上承先启后,不可忽视的地位。
我对德行方面有一些初步的认识。名与利往往是人的动心之处,举例来说,管宁和华歆有一天共同在菜园里翻土种菜,他们看到地上翻出一块金子管宁毫不动心,把黄金当作平常的瓦石一样的挥锄耕耘。华歆却把金子拾在手中看了一看,才又丢弃。之后有一次,两人以往共同读书,一位做官的人乘车而过,十分热闹。管宁读书如故而华歆却心慕虚荣,搁下书本,跑到门外去观看。于是管宁拿刀割断草席,分开而坐,向他说:“你并不是我的朋友啊!”华歆为了一时的名和利,而失去他原有的德行,所以由此可看出一个人是否有高超的德行,并不是一天两天所造成,德行是日积月累所培养出来的。
这本书将对我的为人处世有必须的帮忙,我此刻虽然已经年过花甲,可是还是要学习这些道理的。
篇13:世说新语读后感
殷洪乔作豫章郡,临去,都下人因附百许函书。既至石头,悉掷水中,因祝曰:“沈者自沈,浮者自浮,殷洪乔不能作致书邮。”
读书笔记:孟子曰:言不必信,行不必果,唯义所在。殷羡做到了前两句,忽视了后一句。可是道家向来都是视名利如浮云,视仁义如粪土也。“沉者自沉,浮者自浮,”唯性之所在!
王子猷居山阴,夜大雪,眠觉,开室,命酌酒。四望皎然,因起仿偟,咏左思招隐诗。忽忆戴安道,时戴在剡,即便夜乘小船就之。经宿方至,造门不前而返。人问其故,王曰:“吾本乘兴而行,兴尽而返,何必见戴?”
读书笔记:这则故事,只要是读过点书的中国人,几乎都明白的。你如果做过这三件事情:冬日品过酒、深夜吟过诗、踏雪访过友。那么,你必须能够对子猷的情致领悟一二了。我们所缺乏的可是是子猷的“乘兴而行,兴尽而返”的顺从本心本性的生活情致罢了。我们做任何事情目的性都太强,不达目的誓不罢休,深不知没有结果的结果有时候是最好的结果。至少能够留个念想!
篇14:世说新语读后感
标题有点拗口,其实就是十五岁读到此刻三十好几了,仍然觉得妙趣无穷,还会一向读下去!
最早接触《世说新语》是上高中的时候,同学间喜欢相互借书看,看完再做以交流。真是书非借不能读啊……那时候读书的效率真是惊人,或许是因为年轻,博文强记,加上读后切磋,如今对那些读过的书还历历在目……进入社会后,买的起书,却看不起书了……在书店搜罗一堆,回家后往往束之高阁……读书心境,已然不再。
《世说》是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笔记散文集。通常都把《世说新语》定义为魏晋人物小说,但其行文洗练,词句清丽,风格幽雅,意境深邃,志趣高洁,通篇人物众多,跨越300年时光,有交集,却又并不尽连续,虽为叙事,又多含议论,所以我认为应当属于散文笔记。
《世说新语》主要是描述魏晋文人士族的生活言行,从中我们不仅仅能够看到这一段历史中的文化乐章,也能够领略许多为人处世的哲学。应当说魏晋时期是个性人文最为突出的一个历史时期。所产生的思想对后世的影响也是极其深远的……
而《世说新语》则是一本百读不厌的好书,你能够当它是小说,也能够当它是散文,或者当做历史,甚至诗歌……
篇15:世说新语读后感
提起记载遗文轶事的笔记小说,你想到了什么?提起志人小说的代表,你想到了什么?提起中国最早历史价值最高的小说,你又会想到什么?告诉你,它就是中国历史上一个伟大的传奇――《世说新语》。
《世说新语》是南朝刘义庆组织文人编写的,梁代刘峻作注。分为政治、德行、文学、方正等三十六门。全书共有一千多则记载了许许多多富有哲理、趣味十足的文言小故事。
读《世说新语》,感觉就像听古人讲故事。寥寥数语便能将一个时期的思想风貌娓娓道来。怪不得鲁迅先生称它为“记言则玄远冷隽,记行则高简魂奇。”
不仅仅这些。《世说新语》还是“无数”成语的“发源地”呢!我们熟知的“拾人牙慧”、“一往情深”、“咄咄怪事”、“一览无馀”、“望梅止渴”等等,都出自《世说新语》里的一个个小故事。让我们一齐领略吧!
我最喜欢的一则是《道旁苦李》一文。它讲的是七岁的王戒在和小朋友们玩的时候,看见路旁李树上结了很多李子,多的都快把树枝压断了。孩子们争先恐后的去摘李子,而王戒一动不动。有人问他原因,他说:“长在路边树上还会有那么多李子,定是苦李。”摘到李子的孩子尝李子,果然苦。
这个故事暗藏玄机,不但夸奖了王戒小小年纪便有很强的推理本事和善于思考的好习惯,还侧面指出“路边苦李,没人青睐”。借苦李传达出无用的事物活人就会被人所弃的道理。而故事中的王戒从小就脱颖而出,终后为竹林七贤之一,成为西晋大臣。
读完这本书,引发了我许多的思考。在生活中,要细于观察,善于思考,并进行推理确定才能实现有价值的人生。
《世说新语》,“读其语言,晋人面目气韵,恍惚生动,而简约玄淡、真致不穷,古今之绝唱也!”
篇16:世说新语读后感
看到《世说新语》的书名,就莫名其妙的有一种“高大上”的感觉,甚至认为这是一本现代书。但事实并非如此,据说《世说新语》编于南北朝时期,是一本收录历史故事的书。
最终拿到这本书,我翻了翻,却有了一个“重大发现”——啊?这本书不是收录故事吗?怎样全是文言文!我对文言文并不感兴趣,觉得没意思,便把它放下了。可再回头看时,却被它深深吸引了。
原先《世说新语》分为三十六章,每个章节都记叙了一种思想或行为,收录了必须篇数的历史小故事。而每篇故事下头,都标有注释与译文。这下我就能阅读了。
那么,《世说新语》都讲了些什么?它里面有许多脍炙人口的名人轶事,比如管宁割席、广陵散绝等,还有许多我从来没有听说过的故事。通读下来,真是收获多多。
读了这本前无古人,也许会后无来者的好书,我心中真是感慨万千。
首先,这本书编得十分好,它把历史浓缩成短小精悍的小故事,让人读起来就好像在看一本故事书,而不是单调的历史记载。并且它把诸多故事进行了分类,分成三十六章,让人查阅起来很方便,一目了然。
其次,它经过故事传播着道理,看着一个个形象生动的人物,我们就会明白,哪些人是学习的典范,哪些人是“负面教材”。
最终,这本书让我收获了许多知识,不仅仅让我认识了历史,还让我学到了古文。古文读多了,就会慢慢发现其中有的规律,进而了解了古文的规格与韵律。明白了古文的字代表什么意思。这样一本好书,谁会不喜爱它呢?
《世说新语》让我眼界大开,没有想到历史遇见古文竟然能碰出知识的火花。真心期望大家一齐来读这本好书,感悟我们中华民族悠久的礼貌历史!
篇17:世说新语读后感
最近读了一遍《世说新语》,内心颇感世事沧桑变换之快。在这纷繁的世界上,坚持一颗平常心是何等重要,可想而知。我十分欣赏那些在乱世中还本事挽狂澜的人物。这些人物都有自我独特的才能。我欣赏他们的个性。也许有的人会说这些人都太怪异了。是的,我也承认他们的行为怪异。但我更看重的是他们的本事。
我欣赏他们的魄力。读过这本书后,我感觉到了自我行为的随意性不强。当然,我是愿意做一个真正的自我的。做我自我是我此刻要追求的,也是我将来乃至终生都要追求的人生境界。这本书中有许多经典的故事是值得我们去深思回味的。我愿与大家共同分享我的读后感。我觉得这本书中的许多事情似乎在我们身边发生过一般,闭上眼你就能想得清清楚楚。我们不会觉得这些事离我们太遥远了。确实是这样的,如果细细想想,还真的是这样。
可是我在那里要说的是我最近发此刻我们的生活中发生世说新语中所述的事简直是太正常了。这是我读后所有所思的地方。这本书中的故事有许多启人深思的地方。我本人是很喜欢读这本书的。
比如书中的乘兴而来,无兴而返。这个故事就挺有意思的。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的是在我们在做某件事时,我们能够根据我们自我的真实需要去决定我们是否必须要做或是暂时不做。我们完全有对所要做的事做出我们做与不做的决定。这是我们每个人都有的权利。没有人能够干涉我们的决定。只要我们做的合乎我们自我的意愿,没有违背常理,我们的决定就值得去做。
篇18:世说新语读后感
初中时听说刘庆义的《世说新语》,直到大学才通读了一遍,读之不忍释卷,深深地被这本书吸引,一桩桩小故事,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如行林荫道上姹紫嫣红令人目不暇接。此刻又重新从市图书馆借了本来看,如同老友相见,分外亲切。孔子说:述而不作,这述又何尝不是作王夫之主张“六经注我”,也就是用自我的话语体系去阐释六经,旧瓶装新酒,经典著作就是一张皮,每个人都在上头衍生出许多毛毛来,西方有谚: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世说新语·文学篇》中所谓“文学”是指文章学术,辞学修养,也包括人生态、处事原则。这一时期文学雅士们以清谈为主要资料,以辩论为主要方式,对佛、道、玄学进行了融合理解。这当中所体现的包容和学术研究精神,值得我们用心研究,用心学习。
阅读《世说新语·文学篇》,更多的感触是古人的那种良好的学习态度和浓厚的学习学习氛围。其中让我感触颇深的一段记载是说郑玄的故事。
“郑玄家奴婢皆读书。尝使一婢,不称旨,将挞之。方自陈说,玄怒,使人曳箸泥中。须臾,复有一婢来,问曰:‘胡为乎泥中’答曰:‘薄言往槊,逢彼之怒’”。
这段话的意思是说:郑玄家的佣人都喜欢读书。有一次,郑玄觉得他的奴婢干事不称心,准备用“家法”惩罚。这位婢女认为自我冤枉,想加以解释说明;但恰逢此时郑玄盛怒,于是就叫人把她拽到院中的泥地里。这时,恰好另外一位婢女走来,见此而问:你为什么站在泥地里她问话时引用了《诗经·邶风·式微》中的“胡为乎泥中”一句。被斥责的这位回答时则引用了《诗经·邶风·柏舟》中的“薄言往槊,逢彼之怒”,用来解释说:我本来是要向他(郑玄)说明清楚的,谁知正好赶在他生气的火头上。
那里且不论郑玄的不论是非的火爆脾气,郑玄家里的学习氛围更是让人叹服,虽是“婢女”,却能那么娴熟地引经据典,且诙谐隽永、恰如其分。说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缘故吧,可是想到更多文人的事迹时,又不尽然,那里让人更多的是感受到郑玄为学成就之高,连家里的佣人也极富文化修养,郑玄的学术修养更是让人钦佩。这又不禁让人想到此刻学生的学习状态,中华礼貌源远流长,作为一名中国人,我们更应当继承和弘扬这笔宝贵的精神财富,将民族精神发扬光大,同时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自我的一份力量。
根据《世说新语·文学篇》的记载,古人自身所营造的浓厚的学习氛围却是真的让后人为之惭愧不已。文人为了探讨学术知识,竞相辩论,互相学习,取长补短,这种胸襟和气度也是后人鞭长莫及的,然而,这种涵养却是我们此刻做研究和国家发展必不可少的一种精神,仅有在互相努力地前提下,才能做到事半功倍,让各自的研究做到飞跃性提升,也为我国强国之路的发展,伏下强有力的一笔。
未及弱冠的王弼前往吏部尚书何晏所设宴请有名望的宾客宴会,何晏把客人谈论最精彩的部分告诉他,并问道:“此理仆以为极,可得复难不”(我认为这个道理讲的很对,还能够提出质疑吗)应对前辈,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王弼依然提出质疑,然而在座宾客无人能对答,王弼自问自答,反复论辩多次。何晏并没有因为王弼的出色而大怒,王弼也博得了在座的钦佩和敬仰。能够说王弼的行为在此刻看来就是出尽风头惹人嫉妒的情景,而何晏等老一辈的文人却并没有所以排斥王弼,而是忘记年龄,虚心学习,能够说这种思想将有利于更好的促进学术的提高,也更有利于培养新的文化传承者,这样的胸襟和气度,这样让人折服的学术气息,让人向往,更应值得我们每一个人的深思。
太尉王夷甫见阮宣子时问道:“老子、庄子与儒家的教化有什么异同”回答说:“将无同”太尉很满意,便任命他为掾官,世人称他为“三语援”。而卫玠嘲笑他说:“一个字就能够调用了,为何用三字!”宣子说:“只要是众望所归,也能够不说话而调用,一个字都是剩余的。”于是两个人成为了朋友。宣子没有因为卫玠的嘲笑而恼怒,而是用巧妙地语言说服了卫玠,两人在这一问题上进行学术性探讨,并没有个人恩怨的纠纷,也更加体现了文人的学术氛围和宽容的学术胸怀,这一点是尤为可贵的。
篇19:世说新语读后感
祖士少好财,阮遥集好屐,并恒自经营。同是一累,而未判其得失。有人诣见料视财务物,客至,屏当未尽,余两小麓,着背后,倾身障之,意未能平。或有诣阮,见自吹火蜡屐,因叹曰:“末知一生当着几量屐!”神色闲畅。于是胜负始分。意思就是:祖少士贪财,阮遥集爱好木屐,都是经常自我筹划管理。同样是一种毛病,可是还不能由此分出两人高下。有人到祖少士家里去,看见他正在清点查看财务,客人到了,还没收拾整理完毕,剩下两只小木箱,便放在背后,侧着身子遮挡,心神无法平静。又有到阮遥集家里去的。看见他正在亲自用口吹火给木屐涂蜡,因而叹息到:“不知这一辈子会穿几双木屐!”神态安闲自在。于是两人的高下才分出来。
读完这一则我不禁为祖少士的毛病而笑出来。钱乃是身外之物,人死了不能把钱带走,人活着也不能把钱看的太重。钱虽然是人人都渴望的得到的东西可是不能把每一块钱都看的十分重要
那样的话将会先把自我的生活搞的一团糟再把别人搞乱。这就成了得不偿失。不仅仅会搞乱生活并且还会有偷盗的心里总觉的不满足。这样最终还会害了自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人们喜欢钱能够,但要光明正大的得到。我们要学会以一种视金钱如土的方式去看待金钱。金钱不重要重要的是一些人把金钱当作一种工具去做坏事。收买人心。钱会使人走向犯罪的道路。钱毕竟不是万能的。所以还是让我们以一种正确的心态去正确的认识金钱不能够被金钱所迷惑不能被金钱所利用。
我们仅有正确的看待金钱才不会让生活被金钱所搞乱。
篇20:世说新语读后感
中华文化上下五千年,历史悠久,底蕴深厚。在这浩瀚的历史长河中古典名著不计其数,但使我感触最深的是《世说新语》。
直到今年暑假我才把《世说新语》通读了一遍,读之不忍释卷,深深地被这本书吸引。《世说新语》是我国最早的一部文言志人小说集,由刘义庆(南朝宋文学家)主持编写的是一部纪录魏国风流的故事集,其内容主要涉及汉末至东晋时期士族阶级的逸闻趣事。《世说新语》所记载的虽是片言数语,但内容却异常丰富,对后世的笔记小说的发展有着深远影响,仿照此书体例而写成的作品更是不计其数。书中不少的故事,成为后世戏曲小说的素材,成为后世诗文所常用的典故,在中国文学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
“庾公乘马有的卢,或语令卖去,庾云:" 卖之必有买者,即当害其主,宁可不安己而移于他人哉?昔孙叔敖杀两头蛇以为后人,古之美谈。效之,不亦达乎?"意思是:庾亮有一匹的卢马,有人劝他卖掉。庾公说:" 卖它就必定有人买它,那样也会伤害这位 庾公(庾亮)骑乘的买主,难道因为它对自己不安全,就可以嫁祸他人吗?从前孙叔敖为了后人而杀了两头蛇,被古人传为美谈,我效仿他的做法,不也算是通达事理吗?"这是选自《世说新语》德行中的:庚亮不卖的卢,这其中反映了庚亮“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德品行。当我们做一件事时,我们应当为他人考虑,不要只因为个人的一己私利,而祸害到了他人。这样即对自己不利,也对他人不利。所以我们在做一件事时,我们要顾及他人感受。
“王子敬自会稽经吴,闻顾辟疆有名园,先不识主人,径往其家。值顾方集宾友酣燕,而王游历既毕,指麾好恶,旁若无人。顾勃然不堪曰:“傲主人,非礼也;以贵骄人,非道也。失此二者,不足齿之伧耳!”便驱其左右出门。王独在舆上,回转顾望,左右移时不至。然后令送著门外,怡然不屑。”意思是:王子敬从会稽郡经过吴郡,听说顾辟疆有个名园,原先并不认识这个名园的主人,还是径直到人家府上去。碰上顾辟疆正和宾客朋友设宴畅饮,可是王子敬游遍了整个花园后,只在那里指点评论优劣,旁若无人。顾辟疆气得脸色都变了,忍受不住,说道:“对主人傲慢,这是失礼;靠地位高贵而对人骄横,这是无理。失去了这两方面,只是不值得一提的粗俗人罢了!”就把他的随从赶出门去。王子敬独自坐在轿子里,左顾右盼,随从的人很久也不来。然后顾辟疆叫人把他送到门外,对他但然自若,置之不理。从这则故事中使我明白了人际关系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我们人生的成败。所以,我们必须注重日常的礼仪文明,做到与别人交往有尺度,说话要有分寸,行为要有节制,既不狂妄自大也不阿谀奉承,给别人留下好的印象。
上有万仞之高,下有不测之深;上为甘露所沾,下为泉水所润。
认真品读这本书,我受益匪浅。一桩桩小故事,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如行林荫道上姹紫嫣红令人目不暇接。那一句句发言遣词,无不毕肖声口,寥寥数语,却能述说出一个个发人深思的道理。
我们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我们身上背负的不仅仅是中国的未来,我们中国的传统文化也需要我们去传承;让我们行动起来,让这条历史长河源远流长。
篇21:世说新语读后感
本学期学校为了鼓励大家读书,统一发了一本刘墉的《世说新语2》之教育秘笈,我在闲暇之余读了一部分,让我回味无穷。娓娓道来的教育秘笈就像与读者对话,许多的困惑也随之渐渐明朗。书中对“新新人类”的理解,我有同感:“他们可能动作不快,起床也不快,但他们的观念灵活、转变得快、适应得快。”是的,就拿我外甥来说,看似动作较慢,可是对社会的提高事物说起来让人用另一种眼光看他。
他小时候喜欢看课外书,异常是历史和地理之类的,积累了好多知识,高中时学习再紧张,也要挤出时间(如周六晚)上上网浏览一下著名网站,上一下qq,关心一下国内外大事,就餐时,便侃侃道来;去了几个地方,就会告诉你那里人的生活方式,没有一点点的不适应;有时还时不时地评论一下某些社会现象,有时模唱几首流行歌曲还真是有点模样,这就是“新新人类”。
读了这本书,对我颇有启发,我国的家长对孩子太多的企望、设想和规矩,于是束缚了孩子想象的空间和发展的平台,使家长没有办法选择,仅有听之任之。想想此刻青春期孩子的叛逆,网络问题少年,做家长的真应当重新审视自我的教育思想和方法,在孩子成长过程中,是十分需要我们家庭的帮忙和协调,是十分需要与学校教师经常的沟通。有的家长常把职责推给学校和教师,却不问自我的职责尽到了没有,忽略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
书中谈到的“年轻人要有探索的权利”“子弹准备好”,我很赞赏。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实际上就是累积的过程,为自我储存一种能量,为自我积淀一些知识,为自我储备必须的本事,到机遇降临时,你便会选择适合自我的平台大显身手,而非有了适宜的机会,只能望此兴叹。我记得教育自我女儿时,她出生才八个月就教她自我学会吃饭,读小学时要求她必须要遵守纪律,要多为他人着想,回家要学会做家务……如今,走向社会了,较快地适应了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尽自我的本事为社会做一点点事,就是储备生命的价值。
掩书沉思,我们的家庭需要太多地关注孩子的健康成长,要为他们创造一种宽松、和谐的环境,要鼓励他们把知识变成技能,要让他们体味与珍惜成长中的困难,明确自我的目标,坚持数年,必有好处!
提起记载遗文轶事的笔记小说,你想到了什么提起志人小说的代表,你想到了什么提起中国最早历史价值最高的小说,你又会想到什么告诉你,它就是中国历史上一个伟大的传奇——《世说新语》。
最近阅读了刘墉《世说新语2刘墉教育秘笈》,感触颇多。刘墉先生以十分平实的语言,幽默的文笔,道出很多人生哲理,实在令人佩服。本文就以处罚的艺术为题谈谈个人感想。
《世说新语》是南朝刘义庆组织文人编写的,梁代刘峻作注。分为政治、德行、文学、方正等三十六门。全书共有一千多则记载了许许多多富有哲理、趣味十足的文言小故事。
今日晚上,我又读了《世说新语》识鉴门的几篇文章,其中有一篇使人的品质得到了很大的体现。
原文是这样的:王浚冲、裴叔则二人总角诣钟士季,须臾去后,客问钟曰:“向二童何如”钟曰:“裴楷清通,王戎简要。后二十年,此二贤当为吏部尚书,冀尔时天下无滞才。”
译成现代文是:王戎、裴楷二人儿时去拜访钟会,呆了一会儿就离开了,有客人问钟会:“刚才那两个孩子怎样样”钟会说:“裴楷清明通达,王戎简约扼要。二十年后这两位贤才将成为吏部尚书,期望那时天下没有被埋没的人才。”
读完这篇文章,让我认识了一个善于发现人才,并且具有优秀品质的钟会和一个清明通达的裴楷,一个简约扼要的王戎。文章以钟会和客人的对话为主线,阐述了裴楷、王戎的品质,也写出了钟会的善于发现人才的本事。文章第一句中“须臾去后”,意思是呆了一会儿就离开了,写出了王戎和裴楷在钟会家中待的时间短,也必须衬托出了钟会发现人才之迅速。钟会话中的最终一句:“后二十年,此二贤当为吏部尚书,冀尔时天下无滞才。”突出了钟会善于发现人才,能从儿时的表现想到二十年后的作为,坡有必须功底。也写出了王戎、裴楷的一部分优良品质,儿时已有所体会。“当”字有必须的肯定意味,突出了钟会的本事强。后一小句“冀尔时天下无滞才”这是钟会的愿望,也是为国家兴亡所想的,写出了钟会关心国家的未来和国家的下一代。
像看故事样的读着《世说新语》,不知不觉的就看到了后面,感慨颇多。试着谈谈我的点滴体会。
中国是个历史悠久的礼貌古国,历来具有深厚的道德及传统的美德。然后,如今看来,某些完美的东西已经成了历史。今日的中国,人们的道德观念金钱观念传统观念似乎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一些报道和文章中我们能够明白,中国的香港澳门台湾人在继承和发扬中国传统美德方面要比大陆人好很多,在尊重老人,爱心事业等方面真的值得我们好好学习。当然,我说的是整体状况,也并不是说我们就一无是处,我们身边也不乏雷锋式的人物。我只是想说,此刻下一代人的思想道德等方面也到了非重视不可的地步了,不然,中国几千年的礼貌史将会无法传承,就连国人的国际形象也大损。
前两天在报纸上看到了这样一则新闻:“71岁农村妇女每月捐款1000元”。说的是济南地区双港镇郭黄庄村郑金玉大娘的故事。用她自我的话说是“我是家庭妇女,没退休金,但几个孩子都孝顺,每个月都给钱,我一个老太太,能花什么钱每个月拿出一点钱来捐助孤儿和困难群体是能够做到的。”多朴实的语言!就这样她一坚持就是许多年,累计捐款已达10多万元。
也在前两天,电视上看到了一个报道:公交车上两个年轻人为了争一个座位差点动起了手,一旁的一位老太太站起来,让坐于年轻人,而这个年轻人就真的坐下了。老太太说,“只要他们不打起来,我让个座,算不了什么”。又是一“爱幼”的典范!但尊老又去了哪里
因为迷恋网络,中小学生弑父(母)的报道,屡见不鲜。
我们这个社会到底怎样了难道还不值得我们的思考吗
“冀尔时天下无滞才”,愿这完美的愿望在今日成为更完美的现实!
读《世说新语》,感觉就像听古人讲故事。寥寥数语便能将一个时期的思想风貌娓娓道来。怪不得鲁迅先生称它为“记言则玄远冷隽,记行则高简魂奇。”不仅仅这些。《世说新语》还是“无数”成语的“发源地”呢!我们熟知的“拾人牙慧”、“一往情深”、“咄咄怪事”、“一览无馀”、“望梅止渴”等等,都出自《世说新语》里的一个个小故事。让我们一齐领略吧!
我最喜欢的一则是《道旁苦李》一文。它讲的是七岁的王戒在和小朋友们玩的时候,看见路旁李树上结了很多李子,多的都快把树枝压断了。孩子们争先恐后的去摘李子,而王戒一动不动。有人问他原因,他说:“长在路边树上还会有那么多李子,定是苦李。”摘到李子的孩子尝李子,果然苦。
这个故事暗藏玄机,不但夸奖了王戒小小年纪便有很强的推理本事和善于思考的好习惯,还侧面指出“路边苦李,没人青睐”。借苦李传达出无用的事物活人就会被人所弃的道理。而故事中的王戒从小就脱颖而出,终后为竹林七贤之一,成为西晋大臣。
许多父母在处罚孩子时,犯了两个最大的错误,一是他们要罚,确舍不得,下不了手;二是他们会处罚,可是他们没有自我必须的原则,好像随他们心境好坏来执法,让孩子摸不清。刘墉以自我教育孩子为例,异常是提到他的母亲,在刘墉想打儿子确又碍于母亲而没有真打的时候,提醒刘墉,真要打,真要教育孩子,就要打重点,狠不下心,下不了手,损了父亲的威严,更关键是丝毫起不到教育的效果。刘墉以自我年迈的母亲为例,告诫我们教育孩子得把握好度,作父母的得有自我的原则。
古人所谓明刑弼教,刑罚的目的是帮忙教育,害怕孩子做危险动作时受伤,于是在他不听话的时候处罚他,目的是使他不受伤,你能把他打成一身伤,当然不能,所i以处罚绝对不能够过分,否则就变成是你在伤害他了,常此以往,不仅仅达不到教育的效果,可能还会使孩子渐渐远离你。同时处罚又得有自我的原则,什么事情该罚,什么事情不该罚,不能随自我心境而定,有一套严格的标准,并且要经常让孩子知晓什么事情能够做,什么事情不能够做。如此想到我们高中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其实也是有很大的共性的。
对于高中生,首先制定班规,详细完备,让学生清楚我们的原则底线,同时也让学生明白你犯什么错误会相应得到什么样的处罚,而一旦学生犯错,必须要处罚,当然这处罚要严格遵守事先的规定,不可过于随意。高中生又不比小孩子,处于青春期叛逆期,他们有很强的自尊心,所以我们在处罚的时候必须要照顾到学生的自尊心,这样才能够到达好的教育效果。
读完这本书,引发了我许多的思考。在生活中,要细于观察,善于思考,并进行推理确定才能实现有价值的人生。
《世说新语》,“读其语言,晋人面目气韵,恍惚生动,而简约玄淡、真致不穷,古今之绝唱也!”
篇22:世说新语读后感
见微知著乎?以偏概全也!三国之管宁,避乱世于草莽,身布衣以终老;华歆,登高堂至宰辅,为高官传清誉。
“割席断交”这个故事,世人耳熟能详,讲得即为管宁与华歆的故事。现常被用来表示,不能够与志向不相同的人结交为朋友。
故事中,管宁见了金子“挥锄与瓦石不异”,世人褒赞有佳。而华歆拾起来,明白是一块金子
后也随手抛弃,不也体现了他不在乎钱财吗?世人又何为贬损?何来“志不一样道不合”之说?又两人同席温书,见有“乘轩冕过门者”,“宁读如故,歆废书出看”,华歆之所以出去看热闹,也只能说明他读书注意力不集中,大概也并不能够确切地评判他的人生志趣吧。
管宁、华歆、炳原皆为三国名士,有“一龙”之称。华歆是龙头,炳原是龙腹,管宁是龙尾。管宁与华歆又为同窗交好,既是朋友,管宁又怎会只因为好朋友出去看了一下热闹就闹绝交,这难免让人在看文章时引起怀疑。是管宁的“小题大作”?抑或是世人的“以偏概全”之说?
的确,轩冕象征权利尊贵。由于社会时代的因素,魏晋时期文人普遍崇尚清谈,一部分文人尤显得特立独行,守着“世人皆浊我独清”的傲世姿态,远离世俗,归隐山林。如此,管宁成就了超逸之名,华歆畅达仕途反而流俗。管宁成为了正面的道德品行典范,华歆注定要遭受士人的不屑。
然而,管宁饱读诗书后明白了世情,从而选取全身远祸,还乡做了隐士,与华歆的满腹经纶用于经天纬地,施民以惠政,究竟孰浊孰清?据记载,华歆不仅仅为官清廉,而且为政清明,颇有治国安邦的高策良谋。且功就之时,他不计前嫌,不萦私怀,屡荐昔日故友管宁出仕,大有让位以贤之高态,实在让人感佩。华歆如此德才兼备之人,后世的声誉却一向因“割席”而受累,着实令人扼腕!
两件很小的事情,足见士大夫品评他人与约束自我的尺度之严。见微知著,确有可取一面,但仅因小事就武断绝交,认定华歆对财富、官禄心向往之,未免以偏概全。管宁因朋友一二细节不贴合自我做人标准,便断然与其绝交,未免苛求于人。须知:
守一身之清固然可嘉,然忍浊染身,辟世之清,更堪一表!
评:本文从故事细节中透析人性,从社会根源处寻找尺度,一连串的质疑,引人反思。“见微知著”还是“以偏概全”?作者观点鲜明,笔锋犀利,强调辩证全面的看待问题。在传统的文化中寻找“出世”与“入世”的最佳注解。语言精警,着文言华彩。
篇23:世说新语读后感
近来,高三毕业班的工作逐步接近尾声,我也最终静下心来好好地学习了《世说新语2·刘墉教育秘笈》一书,颇有齿颊留香、余味悠长之感,自觉受益匪浅。
《世说新语》在我国——韩国也有必须的认识,地位。学这门课前我只明白它的书名而已,可经过这门课我才学到它所提到的东西。对一名留学生来说读一本中国的文学品是十分不容易的。《世说新语》这本书实在很难,但我个人认为,作为学汉语的,学中国文化和文学的十分值得读一读。《世说新语》是南北朝时期(公元420年——公元581年)有关东汉到南朝刘宋人物轶事的杂史。
作者是宋的临川王刘义庆(公元403年——公元444年),梁朝的刘峻(字孝标)作注。在汉代时,刘向曾写《世说》,但已散失。《世说新语》原名也是《世说》,所以为和刘向的区别,又叫《世说新书》,宋代之后改为此刻这个名字。编著者刘义庆(403——444),南朝宋宗室,袭封临川王,曾任荆州刺史、江州刺史等职。《宋书宗室传》说他“爱好文义”,“招聚文学之士,近远必至”。著有《徐州先贤传赞》九卷及《典叙》、志怪小说《幽明录》等。刘义庆以前的志人(轶事)小说有晋裴启的《语林》、郭澄之的《郭子》等,均已散佚。《世说新语》虽被保存了下来,但近代学者根据唐写本残卷考证,亦经后人删改,与原貌已有很大出入。
刘墉,是一双优秀儿女——刘轩和刘倚帆的成功父亲,也是台北青少年谘商中心的创办人,对于当今时代受教育的主体“新新人类”确实是了解深入,并且有前卫的理论、丰富的经验,更用进取的行动践行。全书总计48篇,资料丰富,有日常沟通的技巧,有特殊事件的处理,有学习方法的提议,也有心理健康的指导,生动实用,深入浅出,简便幽默如话家常,谆谆教导又似醍醐灌顶。对于受教育者“新新人类”来说,本书确能引领他们认清自我,规划自我的人生,一步步走向成熟;对于教育者尤其是教师来说,确能指导我们更好地履行人类灵魂工程师的职责,担负起培养新一代社会接班人的重任。
全书首起尾合,浑然一体。第1篇主要交代了教育对象的两个特质:第一,新新人类的平均寿命长得多;第二,新新人类要应对瞬息万变的世界。第一个特质意味着新新人类必须坚定终生学习的理念;第二个特质决定新新人类的个人意志品质,观念灵活,转变得快,适应得快。熟悉了教育对象的特质,才能因材施教、因时施教、因地施教,这是前提。第48篇则言简意赅地总结了教育新新人类的终极目标和根本方法(原则),教育的终极目标时“更懂事、更成熟、更体谅、更宽容”“行善、助人”“活得更进取、更欢乐”,教育的根本方法(原则)是“教‘新新’人类做‘心心’人类,有爱心”。我以为,生活的目的是进取、欢乐,教育的目的更该是进取、欢乐。哭着过是一天,笑着过也是一天,何如“微笑每一天”教育新新人类是用“心心”来完成的。
从《世说新语》的某些分篇中,能够看出刘义庆编著此书时的倾向性。如《德行》、《政事》、《方正》、《雅量》等篇,作者对其中的人与事大抵采取肯定的态度;《任诞》、《简傲》、《汰侈》、《尤悔》、《惑溺》等篇,则对所写人与事多持否定态度。其他各篇,虽然从题目中看不出明显的态度,但行文中仍有其倾向性。大体来说,刘义庆对汉末一些名士,都是歌颂或赞赏的;对魏晋的清谈家则有所肯定,也有所否定。如他比较赞赏的晋代乐广等人,尚清谈而又不违背“名教”;至於象阮籍等蔑视“名教”的人,则被斥之为“狂诞”。
第2篇至47篇,刘大师具体地谈到了教育新新人类的案例及方法,不只是教孩子如何考高分,更是使孩子们欢乐、追求并体验成功,在“德智体群美”五育均衡发展,适应未来的时代。每一个案例都阐述了很多值得我们每一位教育工作者深思的理念和方法,下头我试举几例。
什么是成功这是教育的出发点。真正的成功不是所谓的考高分,而是“从生下来起就能欢乐、健康、进取地过好每一天”,“每一天都有收获”,“每一刻都在寻找欢乐”。正是从这一角度出发,教育才变得灵动深入了。当然,这实在是一种梦想状态,真正实施起来恐怕是要饱受诟病的。惟其如此,我们的教育才更需要我们去努力地贴近本质。
教育是施教者和受教者之间的对话。对话如何达成效果的最大化“拥抱是心灵的沟通”,看似肉麻,实则切实有效,大家都很熟悉,我校高考文科考生进入考场之前,很多都和自我的科任教师、班主任握手甚至拥抱。其实,这哪里是握手、拥抱呢这分明是一次心与心的碰撞,是一次心与心的无声地交流啊!效果如何学校的高考成绩便是明证。多弯下腰来和孩子说话,多低下头来和学生说话,这才是交心、和谐的切实有效的方式啊。
“别为孩子‘擦屁股’”!很多家长、教师,其实都有一种想法,怕孩子太小,阅历不丰富,办事没经验,所以,总是不敢放手,偶尔放手,还总是跟着身后,帮着擦未净的屁股。一向这样下去,孩子何时才能长大正是因为孩子还小,所以需要加强磨练,丰富阅历,增长经验,逐步走向成熟。在磨练的过程中,犯错误在所难免,需要关注的是:错误犯了以后,谁该应对错误,如何应对错误勇敢地担当,才是我们应当教育孩子必须要树立起来的意识。“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古人很早就意识到了这一点啊。
对有些历史人物,他虽然并不赞成,但对他们某些行动,却又持欣赏的态度。如对西晋末年“清谈误国”的王衍,有时也赞赏他不和人计较的“雅量”;对桓玄则称其早慧。总的来说,他还是依据世族士大夫的道德标准来评价人物的。《世说新语》中所记载的人物言行,往往是一些零星的片断,但言简意赅,颇能传达人物的个性特点。如《雅量》篇写祖约和阮孚两人的优劣,只经过祖约料理财物和阮孚为木屐上蜡的两个细节,显示出一个是吝啬的守财奴,一个只是出於对木屐的癖好。淡淡几笔,人物性格就跃然纸上。
《忿狷》篇写王述性急,吃鸡蛋时用筷子刺不破壳就发怒,以至用脚踩,还放口中嚼破后吐掉,寥寥数语,把他当时暴怒的状况生动地表达出来。在《世说新语》中,记言论的篇幅比记事的更多些。记言方面有一个特点,就是往往如实地记载当时口语,不加雕饰,所以有些话不很好懂。如《政事篇》记载王导对几个“胡人”弹著指头说“兰阇兰阇”,就是一句“胡语”;《排调篇》又记载他当著刘惔的面说“何乃渹”,“渹”是吴语冷的意思。此外象“阿堵”、“宁馨”等当时的俗语也屡次出现。它在记言方面的另一个特点,是常常能经过几句话,表现人物的性格。如《简傲篇》写桓冲问王徽之做什么官,他回答说:“时见牵马来,似是马曹。”又问他有几匹马,死了多少,他都答不上来,却用《论语》中的话来答对,活画出世族士大夫们狂放而不切世情的特徵。
《尤悔篇》载桓温自言自语地说:“作此寂寂,将为文(晋文帝司马昭)景(晋景帝司马师)所笑。”接著又说:“既不能流芳后世,亦不足复遗臭万载耶!”这几句话,也活画出一个野心勃勃的权臣的心理。后一句话是内心自白,很可能出於传说和想象。书中还有一些反映人物心理的语言,也很生动传神,如《忿狷》篇写王恬对王胡之发火,王胡之握著他手臂说:“汝讵复足与老兄计耶”王恬拨开他的手说:“冷如鬼手馨,强来捉人臂”。言语间表现出一个很冷静,一个在狂怒,都很形像。《世说新语》的文字,一般都是很质朴的散文,有时几如口语,而意味隽永,在晋宋人文章中也颇具特色,所以历来为人们所喜读,其中有不少故事,成了诗词中常用的典故。读了一遍《世说新语》,内心颇感世事沧桑。
在这纷繁的世界上,坚持一颗平常心是何等重要,可想而知。我十分欣赏那些在乱世中还本事挽狂澜的人物。这些人物都有自我独特的才能。我欣赏他们的个性。也许有的人会说这些人都太怪异了。是的,我也承认他们的行为怪异。但我更看重的是他们的本事。我欣赏他们的魄力。读过这本书我感觉到自我的行为的不随意。当然我愿意做一个真正的自我。做我自我。这本书中有许多经典的故事值得大家去深思回味。我愿与大家共同分享我的读后感。我觉得这本书中的许多事情似乎在我们身边发生过一般,只可是这些事离我们太遥远罢了。可是我在那里要说的是我最近发此刻我们的生活中几乎还会发生世说新语中所述的事。这是我读后所有所思的地方。这本书中的故事有启人深思的地方。
篇24:世说新语读后感
《世说新语》这本书中蕴含了许许多多的大大小小的道理也教会了我们不少的生活行为。第一章的第四则。原文是:华歆、王朗俱乘船避难,有一人欲依附,歆辄难之。朗曰:“幸尚宽,何为不可?”后贼追至,王欲舍所携人。歆曰:“本所疑,正为此耳既已纳其子托,宁能够急相弃邪!”逐携拯如初,世以此定华、王之优劣。
意思是:华歆,王朗一道乘船避难,有一个人想搭乘他们的船,华歆当即表示为难。王朗说:“正好船还宽敞,有什么不可呢?”之后强盗追上来了,王朗想抛弃携带的那个人。华歆说:“当初我犹豫不决,正是为了这一点。既然已经答应理解了他的请求,怎样能够因情景危机而抛弃他呢?”于是和最初一样携带救助了那个人。社会上便根据这件事来评定华歆和王朗两人的品质优劣。
读完了这段我的心中只剩下了两个字那就是诚信。中国的文学家鲁迅说过:“诚信是为人之本。”人如果没有了诚信那么即使他再富有再伟大那也是无济于事的。无过的当初答应好了别人,就不应当再反悔不能言而无信不能不守信用。一个人如果想让别人对自我讲诚信那么自我应当先想想自我是否对别人讲诚信。如过连自我都不讲诚信那为什么还要要求别人呢?所以说诚信对于每一个人都是十分的重要不能随随便便就不受信用。诚信是一个人最关键的品质,如果连讲诚信都做不到,那别的就更不用说了。
我们每一个人都应当讲诚信。这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应当做到的。
是我在那里要说的是我最近发此刻我们的生活中几乎还会发生世说新语中所述的事。这是我读后所有所思的地方。这本书中的故事有启人深思的地方。
由于受郑玄的影响,婢女皆读书。这不仅说明了郑玄的对周围人的影响大,也间接地说抿了读书已经成为了当时人们的一种风气。
除此之外,我还对“官本是臭腐”这样一条目颇有感想。
书中原文是这样的。人有问殷中军:“何以将得位而梦棺器,将得财而梦矢秽?”殷曰:“官本是臭腐,所以将得而梦棺尸:财本是粪土,所以将得而梦秽污。”时人以为名通。
大意是有人问殷中军:“为什么将要得到官位时就会梦见棺材,将要得到钱财时候就会梦见粪便?”殷中军说:“官位本是臭腐的东西,所以将要得到时候就会梦见棺材尸体:钱财本是粪土一样的东西,所以将要得到的时候就会梦见污浊肮脏。”当时的人都认为这是至理名言。
看了这则小故事,不禁有几个问题。首先为什么古人会梦到棺材尸体和粪土。从某种角度来说,梦也是一种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古人梦到棺材也是和当时的社会状况有着密切的关系。
当时的社会是一个崇尚玄言虚淡的社会。对于官位,当时的社会并不是十分的热衷。而且很多人更视官位钱财为污秽之物。当时的普遍风气是这样的,所以古人在得到官位时梦到棺材尸体也就不足为奇。
这则故事反映了当时士人们的认识。文中最后还写道“时人以为通”。可以看出以官位为腐是得到了当时人们的普遍赞同。魏晋时代的士人的价值追求由此也可见一斑了。
此外,我还对“七步作诗”这则小故事有一些感慨。故事大意是魏文帝曾经命令弟弟东阿王曹植在走七步路的时间内做出一首诗,做不出就要杀掉曹植。曹植在七步之内就做出了一首诗。这首诗是“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魏文帝十分惭愧。对于这则小故事,我们不管曹丕和曹植两兄弟的争执。个人认为《世说新语》之所以把这则故事记载下来是因为曹植的才思。读到这则故事,自己非常惊讶于曹植的机敏与才华。
篇25:世说新语读后感
开始关注蓝振元先生,是在孩子的家长群里看到他经常发表的一些言论,刚开始给我的印象是此人喜欢表现,怀疑他是不是从哪本书里复制一些文字下来想表现一下自己(社会上这种人太多),加之对他的一些观点和做法不是完全赞同,性格使然,自己也是那种“死在自己那张嘴上”不吐不快的人,所以也就板了几句,而且还比较尖锐,有些出言不逊,完全没有想到在我们这穷乡僻壤还能藏龙卧虎。其实我们这种“死在自己那张嘴上”的人“吐”后也会有后悔的时候,就是怕得罪了人,不成想我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更加没有想到的是他居然还能送了他的大作给我,并且认认真真的写上“×××指正”签名,没有一点高高在上的姿态,我是第一次让人搞得无地自容了。
蓝振元的《试说心语》是一本文集,由散文随笔篇、杂文篇、读书篇、教育篇组成,读他的文章,强烈感受到了蓝振元先生的个人魅力:他是个讲究认真、努力勤奋的人,他的文章犹如行云流水、厚积薄发,扎实的文字功底彰显了他高深的文学造诣。他眼光犀利,“善于捕捉精彩瞬间或工作生活小事来抒发感情,而且用情至深感人肺腑”(蔡笑晚语),用他一颗正直善良的心鞭挞着社会的丑恶,无时不在向我们传达一种社会的正能量,正所谓“文如其人”,从他文章的字里行间,我们不难看出,蓝振元先生不仅是一个好父亲;一个能把“孩子的教育与中华民族的命运联系在一起的家长”(蔡笑晚语),还是一个好领导,一个“我天生就不是那块料,不愿意戴着面具生活”的领导,在当今赀欲汹涌,利益熏心,官场腐败糜烂的社会,蓝振元先生不愿同流合污,光是这一种精神就十分难能可贵了。
从《姑姑如母》一文中,我们可以看出在对待长辈方面蓝振元先生确实不失为一个好儿子;对待教育培养孩子方面不失为一个好家长、好父亲。但是,我们各人毕竟不是处在同一个社会阶层,接触到的社会现象也不尽相同,所以对蓝振元先生的某一些看法也就不敢恭维了。为了培养自己的孩子,蓝振元先生可以“这辈子我不再做其他事情了,除了工作,我将放弃其他幻想和梦想,静下心来,花十到十五年的时间潜心教育孩子”,可以说是准备倾其一身,呕心沥血了!却忘记了自己作为一个人、一个“大小充其量也就是个九品芝麻官”的社会责任,他生活在一个有着稳定收入的环境里,起码“略有结余”,像他自己说的是个“坐机关”的人,不必为一日三餐而操劳,安逸的生活(当然包括社会上太多的负面现象的影响)让他对金钱、地位有了不屑一顾的资本,并且鄙视富人和官人来证明自己的清高,我们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一种消极的人生态度呢?古人尚知“公等备受朝恩,当尽忠报国”(《北史·颜之仪传》);“孤灯课读苦含辛,望尔修身为万民”(《寒窗课子图》),为富不一定不仁。蓝振元先生曾经感叹“我这么迫切地要为人民服务,为啥人民不让我为他们服务?”,不知是真是假?如果是真的,那么普通人对社会的贡献大还是富人对社会的贡献大?小官对社会的贡献大还是大官对社会的贡献大?
至于教育孩子的方法问题上,蓝振元先生为我们总结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且热衷于把他教育孩子的心得和方法与我们分享,足以见得蓝振元先生是一个非常热心肠的人。但是,大家都知道我们是处在一个应试教育的大环境背景下面,进入大学的唯一通行证就是分数,升学率是考评教师绩效的唯一指标,再说,面对的是六七十个学生,其中悟性、努力程度等等参差不齐的学生,所以老师当然有一套系统的教学计划,不可能“可以先放一下,过一段时间可能他自己开窍,很容易就会了。”,难怪老师“死活不同意我的说法”了,别看我们卢老师长的眉清目秀、貌若天仙,犹如貂蝉在世,生起气来那可是要命的哦。
就像蓝振元先生分析的一样,应试教育制度的确成在诸多弊端,这已经不是你我能够左右的了,“国家兴亡匹夫有责”这种豪情壮志离我们太远,看看厨房见底的米缸,月底大女儿催要伙食费的短信就要来了,还是早点睡吧,明天还要早起找米下锅呢。
篇26:世说新语读后感
读了《世说新语》后,我最大的感受是“自然无为”。
“自然无为”是魏晋的玄学家悟出的唯一能抗衡儒家礼教名分思想的锐利武器,含有道家的精髓。魏晋的玄学家认为,任由人们的本性自由发展,这就叫自然;而人治理人,对别人的自由横加干涉,这便是人为。
我不知道,道家和儒家哪一方是对的,但是我很喜欢道家的思想——“自然无为”。这跟仙外的校训“顺其自然”有一些异曲同工之妙。“自然无为”的道家学说呼吁人们发现真我的存在,寻找生命的意义。
发现了人的价值,于是就有了人对生活的追求:花前月下,饮酒赋诗,敞怀清谈,展现才情,我行我素。譬如,王子猷的卓荦不羁、嵇康的一曲《广陵散》、顾恺之的“三绝”、杜预的《左传》癖、阮籍的青眼白眼、王羲之的东床坦腹……他们要在短暂的生命中活得潇洒,活得洒脱,活得自由自在。他们放荡形骸,胆大包天,不畏生死,有时甚至状若疯魔。他们不在乎世人的眼光和看法,甚至不知羞愧为何物,只照自己的意愿来活。
魏晋时期,宗教信仰的混乱以及人们对统治者的失望和不满,导致很大一部分有才华、有能耐的人士隐居山林,整天曳尾涂中,饮酒作乐。如果他们生在大唐盛世,一定会有一番成就,但当时政治腐败,敢于指责的人都死了,剩下的都只能敢怒不敢言。有的用酒精麻痹了自己,有的直接放弃了希望,在山林里寻觅着他们心中的“道”。
我觉得,上述这些魏晋名士的做法是有一定道理的,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我们不需要刻意做大英雄、大善人,只需要在有限的生命中做好自己的事,做有意义的事。
篇27:世说新语读后感
暑假我接触到了《世说新语》这本书,里面都是一则则小古文。我觉得特别有意思,下面我为大家介绍几则我最喜欢的小古文:
陈元方子长文,有英才,与季方子孝先各论其父功德,争之不能决。咨于太丘,太丘曰:“元方难为兄,季方难为弟。”意思是陈纪的儿子陈群很有才华,与陈谌的儿子陈忠都说自己的父亲厉害,一直都不能下定结论。于是就去问陈寔,陈寔说:“元方作为哥哥,不要难为弟弟。季方作为弟弟,不要难为哥哥。”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兄弟姐妹之间要和睦相处,团结友爱。
管宁、华歆共园中锄菜,见地有片金,管挥锄与瓦石不异,华捉而掷去之。又尝同席读书,有乘轩冕过门者,宁读如故,歆废书出看。宁割席分坐,曰:“子非吾友也!”意思是管宁和华歆一起在地里锄菜,见到地上有块金子,管宁照样举起锄头把金子当作小石头,而华歆是捡起来然后再扔掉。两个人以前同坐过一张席子读书,外面有官员驾着车通过,管宁似乎没有察觉到,依然津津有味地读书。而华歆却兴致勃勃地跑出去看了。于是,管宁割断席子说:“你和我不是同道中人。”读到这里仿佛眼前都能出现管宁气愤的样子,割席分作的典故就出自这里。
还有一则故事是:王戎七岁,尝与诸小儿游,看道边李树,多子折枝,诸儿竞走取之,唯戎不动。人问之,答曰:“树在道边而多子,此必苦李。”取之信然。意思是王戎七岁时,曾经与很多小孩子玩。他们看到马路上有一棵李树,李树上结满了果子,把树枝都压弯了。孩子们都去抢李子,只有王戎一个人没有去。有人问他为什么不去,王戎说:“马路上人这么多,要是好李,早就被人摘光了。一个人尝了以后发现果真是这样。王戎小小年纪真是洞察入微,无比聪慧。
顾长康啖甘蔗,先食尾。人问所以,云:“渐至佳境。”意思是顾恺之吃甘蔗,先吃甘蔗地末梢,人家问了以后顾恺之说:“先苦后甜,渐至佳境……”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先吃苦,有苦才有甜。
《世说新语》是非常适合每日诵读,读起来很押韵朗朗上口。家里人也很喜欢听我摇头晃脑念文言文,往往只言片语就可以鲜明刻画出人物的形象和特征。几句话就讲完一则小故事,让大家伙听后忍俊不禁,不得不佩服古人写作的魅力。
篇28:世说新语读后感
提起记载遗文轶事的笔记小说,你想到了什么?提起志人小说的代表,你想到了什么?提起中国最早历史价值最高的小说,你又会想到什么?告诉你,它就是中国历史上一个伟大的传奇——《世说新语》。
《世说新语》是南朝刘义庆组织文人编写的,梁代刘峻作注。分为政治、德行、文学、方正等三十六门。全书共有一千多则记载了许许多多富有哲理、趣味十足的文言小故事。
读《世说新语》,感觉就像听古人讲故事。寥寥数语便能将一个时期的思想风貌娓娓道来。怪不得鲁迅先生称它为“记言则玄远冷隽,记行则高简魂奇。”不仅这些。《世说新语》还是“无数”成语的“发源地”呢!我们熟知的“拾人牙慧”、“一往情深”、“咄咄怪事”、“一览无馀”、“望梅止渴”等等,都出自《世说新语》里的一个个小故事。让我们一起领略吧!
我最喜欢的一则是《道旁苦李》一文。它讲的是七岁的王戒在和小朋友们玩的时候,看见路旁李树上结了很多李子,多的都快把树枝压断了。孩子们争先恐后的去摘李子,而王戒一动不动。有人问他原因,他说:“长在路边树上还会有那么多李子,定是苦李。”摘到李子的孩子尝李子,果然苦。
这个故事暗藏玄机,不但夸奖了王戒小小年纪便有很强的推理能力和善于思考的好习惯,还侧面指出“路边苦李,没人青睐”。借苦李传达出无用的事物活人就会被人所弃的道理。而故事中的王戒从小就脱颖而出,终后为竹林七贤之一,成为西晋大臣。
读完这本书,引发了我许多的思考。在生活中,要细于观察,善于思考,并进行推理判断才能实现有价值的人生。
篇29:世说新语读后感
古文,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个宝库,而《世说新语》则是这个宝库中一颗灿烂美丽的明珠。
《世说新语》是南朝的刘义庆组织一批文人编写的,全书用文言写成,分为言语、德行、政事、文学等三十六门,其中的故事既有很强的哲理性,又不乏趣味性,篇篇短小精悍,有的甚至只是几句话,但就在这些记录人物言行举止的文句中,我们却可以体会到魏晋时代浓郁的政治氛围和人物特色。
前几天,我读了《世说新语》中的一到三十页,其中的一则小故事令我印象深刻:华歆、王朗俱乘船避难,有一人欲依附,歆辄难之。朗曰:“幸尚宽,何为不可?”后贼追至,王欲舍所携人。歆曰:“本所以疑,正为此耳。既已纳其自托,宁可以急相弃邪?”遂携拯如初。世以此定华、王之优劣。
这则故事的意思是这样的:华歆和王朗一起坐船避难,有一人想搭他们的船,但却遭到华歆当即表示为难,王朗说:“正好船还宽敞,为什么不可以?”后来追兵即将追上,王朗想抛弃那个人。华歆说:“之前我犹豫不决,原因就在于此。既然已经答应了他的请求,怎么可以因为情况紧急抛弃他呢?”社会上从此便根据这件事判定华歆和王朗的德行优劣。
这个故事中的华歆刚开始对于别人的请求犹豫不决,看上去似乎品德不好,但尽管王朗答应了那个人的请求,但当后来追兵到来情况紧急时,却想抛弃协助的那个人,所以,华歆的品德是远在王朗之上的。
我们在生活中有没有犯过像王朗一样的错误呢?以这个故事为例,在开始时如果华歆和王朗在开始时没有携带那个人,那么那个人可能会有生存的希望。可要是华歆和王朗在中途抛弃了那个人,那么那个人就没有一点生存下来的希望了。
生活中的事往往也是这样。如果我们答应了别人某件事情,就一定要做到底。如果你拒绝他,他可能会受到损失。但要是你在中途忽然停止,呢么他的损失会更大。
当然,我们在生活中要尽量帮助别人。但如果的确无法帮忙,我们也要当即拒绝,荣国答应了,就不能半途而废。
篇30:世说新语读后感
王子敬自会稽经吴,闻顾辟疆有名园。先不识主人,径往其家,值顾方集宾友酣燕。而王游历既毕,指麾好恶,傍若无人。顾勃然不堪曰:“傲主人,非礼也;以贵骄人,非道也。失此二者,不足齿人,伧耳!”便驱其左右出门。王独在舆上回转,顾望左右移时不至,然后令送箸门外,怡然不屑。
子敬之行为确实太过简傲,我想来想去,此种行为只能是出自真正的贵族,从小衣食无忧,任性放达,骨子里有一种血统、身份和学识的优越感。评点他人时,毫无顾忌;面对他人批评时,也毫不在乎。独来独往,天地四方,惟我惟大!想我辈出身贫寒之人,自是望尘莫及。从小都是按照别人要求的样子而活,一直以来都在为柴米油盐酱醋茶而奔波忙碌,为人处世情愿辱没了自己也不能委屈别人。此种境遇即使要放达也只能装装样子而已。
元帝皇子生,普赐群臣。殷洪乔谢曰:“皇子诞育,普天同庆。臣无勋焉,而猥颁厚赉。”中宗笑曰:“此事岂可使卿有勋邪?”
看到这则故事,我不免忍俊不禁,惠心一笑。我们当代人经常也是开类似玩笑的,尤其是朋友之间,此类戏虐之词时常有之。不过这则故事能够看出君臣间少有的和谐气氛,估计是人逢喜事精神爽吧,皇帝也是人,难免和臣僚们偶尔也乐一乐,何必每天正襟危坐,一板一眼呢?
康僧渊目深而鼻高,王丞相每调之。僧渊曰:“鼻者面之山,目者面之渊。山不高则不灵,渊不深则不清。”
篇31:世说新语读后感
曾在一本书上读到过沃维纳格的这样一句话:伟大的才能比伟大的成功更不寻常。沉思片刻后猛然想起《世说新语》任诞篇中曾有这样一则故事,再次捧起书来细细品味,不禁莞尔。
故事大致讲述了东晋官员殷羡出任豫章太守,临行前,很多人托他带去他们自己渴望获得官职的书信。到了石头城,殷羡把书信全部扔到江里说:“沉者自沉,浮者自浮,殷洪乔不能致书邮。”
读完这则短故后曾对“沉者自沉,浮者自浮。”这句话百思不得其解,直到在其他书中看到沃维纳格说的那句话后才恍然大悟:殷羡不推崇这种“不走正道,贪图小径”的社会风尚,认为虽然获得了官职,也就是所谓的“成功”,还不如依靠自己的一言一行,学识才略从而获得自己的成功。所以“沉者自沉,浮者自浮”更深层面的含义是:无用之才自不会得到赏识,而德才兼备之人定能得到重用。
在现实生活中也是如此,越来越多的人为了贪图一时小利,放弃了光明和正义的大道,误入歧途,走向黑暗。这也许能获得些许利益,但终究不是长远之计,更何况这是一种道德败坏的象征,一种不良的行为准则。与其走这偏门邪道还不如潜心向善,脚踏实地地干好每一件事。虽然会比前者付出更多,但这是一次锻炼和展现自我的机会,更能使得到的成功更真实,得到也更为自豪和愉悦,何不一试呢?从小就养成这种习惯对于将来不论是发展的过程还是种种鸿图霸业抑或遭遇挫折时的心态都是有极大的帮助的。为了得到赏识,得到成功,唯一也是必不可少的道路就是学习。学习就需要有“铁杵磨成针”的顽强毅力与勤奋刻苦的钻研态度,正如童第周所说的“天才是用劳动换来的。”当我们真正做到这一点时,也就成为了真正的浮者了吧。
不要一味地羡慕别人而自己却无所作为,更不要为了谋取利益而抛弃光明,那样只会像陷入沼泽地一般越挣扎陷得越深。唯有做搏击长空的雄鹰,金字塔顶上的蜗牛才能拥有属于自己的明天。
篇32:世说新语读后感
读红楼梦,能通过一个大观园看到人世百态,能看到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的坎坷经历。而看世说新语,也有同样的感受。读完世说新语之后,脑中浮现的是一个个鲜活的身影,通过这一个个鲜活的身影,又可以看到魏晋的社会风俗。我认为,这便是本书的最大价值。
首先迎面走来的是嵇康,旷达豪放,自由懒散。“头面常一月十五日不洗,不大闷养,不能沐也” 足以见得嵇康的豪放。但他却又是一个颇有风骨的人,宁愿在乡间打铁,却也不愿入朝为官。而在死之前,嵇康神色不变,在刑场之上弹奏一曲《广陵散》,之后慷慨赴死,这样的气度,让人敬佩。而三千太学生为之请愿,愿拜他为师也看出了嵇康在当时的影响。之后走来的人,司马昭想与其联姻,此人大醉六十日,使事情无法进行。颇有“天子呼来不上船,自以臣是酒中仙”之势。此人便是阮籍。阮籍青白眼看人,也是其率真的体现,不与世俗礼法同流,饮酒长啸,岂不快哉。
从这些人物的风流韵事中,不难看出魏晋是一个思想开放的朝代。自汉武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来,中国一直受封建礼法的影响甚重,学而优则仕是传统的思想,而魏晋受到当时政治斗争的影响,这种封建礼法受到冲击很大。文化名人也没有了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思想,大都放浪形骸,寄情山水。所以我认为,魏晋在中国的历史长河中是一个特别的朝代。
魏晋在中国有着巨大的影响力,建安风骨,魏晋思想,直接影响到了后世许许多多的诗人和词人。例如李白的诗和思想都非常接近于竹林七贤,而杜甫的诗,内容也接近于建安风骨,慷慨悲凉,关心民生疾苦。但是,我认为魏晋人士最大的贡献,是张扬的个性与对自我的一种认识,这在中国历史上可以说是绝无仅有的。
《世说新语》让我们更清楚的认知了那个时代魏晋士人张扬的个性,触摸到了魏晋士人个性强有力跳动的脉搏。在看完这部书后,一个个鲜活的人物都留在了脑海中,给与了我很多的思考。
篇33:世说新语读后感
很惭愧 ,《世说新语》这本书现在才看完,由于时间关系,我一天只翻阅几页,中途也有打退堂鼓的想法(换书看)。最终还是凭着自己那股倔犟劲儿坚持把它阅览完毕,而且越看到后面越是意犹未尽呢!书中的故事分为德行、言语、政事等三十六类,每类都有若干则,每则文字长短不一,主要记述当时士大夫的生活和思想情况,反映了魏晋时期文人的思想言行和上层社会的生活面貌。通过寥寥数语,就能述说出一个个富有哲理的故事。
有两个故事让我很有感触,不仅反复看了几遍,还打上记号便于再次阅读。其中有这样一个故事,黄门侍郎王子猷兄弟三人一起去拜访谢安,子猷和子重说了很多日常琐事,子敬只是寒暄几句。三人走后,在座的客人问谢安:“刚才那三位贤士哪个更好?”谢安说:“小的最好。”客人问道:“凭什么知道他最好?”谢安说:“贤德的人话少,急躁的人话多。由此推断而知。”我们无论何时何地都要注意自己的言语,特别跟人初次见面时,说得越多,越能让人看明白你是什么样的人,会失去很多做事和交友的机会。话少才会定下来,定才会静,静才会生智慧,有智慧的言语别人才喜欢听。《弟子规》里“话说多、不如少”,《增广贤文》里“贵人语迟贫子话多”也是这样教导我们的。
另外一个故事陶侃年少时就胸怀大志,家境贫寒,和母亲湛氏住在一起。范逵被举荐为孝廉,上任途中到陶侃家投宿。当时陶侃家家徒四壁,而范逵的马匹和随从很多。陶侃母亲对陶侃说:“你只管出去留下客人,我来想办法招待。”母亲头发长,于是剪下来做成两副假发卖掉换成几斛米;屋内柱子砍下一半做材火;草席铡碎了做草料喂马。最终摆上了精致的饭食,大家都不缺乏好的招待。范逵被盛情款待甚感愧疚。最后范逵到了洛阳盛赞陶侃,于是陶侃名声大噪,后来被推荐为孝廉。这个故事名字叫“截发延宾”,虽以前在学堂给孩子们讲过,这次阅读又被打动。陶侃有一位贤惠善良的母亲,对陶侃的教育影响深远。杨晫说:他可不是普通的人。杨晫对陶侃的评价是“坚固贞正,足以干事”。这个点评很准确,因为当时清谈流行,身居高位的都是手拿羽扇言谈玄远的名士。而陶侃是个寒族,不喜欢夸夸其谈,喜欢做实事。随后而来的天下大乱,终于让名士们靠边站,让他这个实干家扬名天下。“实干家扬名天下”七个大字让我为之动容,我身边的老师们在智博老师的带领下不就是这样吗?少说话,就是一个字“干”。学堂老师们和孩子们所具备的素质可能再高明的教授也教不出来的,而是来自《弟子规》在生活中的力行。
《世说新语》中像这样的故事还有很多 ,而且每个故事都通俗易懂、意蕴深刻,大家可以多阅读,日积月累,不仅可以学到很多为人处世的智慧,还可以从中找到共鸣的声音,比如“实干家扬名天下”激发了我的斗志......
篇34:世说新语读后感
阅读能够启迪人的智慧,阅读可以更加丰富你的人生。正如作家余华所言:“每一次的阅读都会使我们未来狭窄和平凡的人生变得宽广和丰富。”所以,阅读对人生的意义在于:他在超越世俗生活的层面上,搭建起精神生活的世界。人类若只是为生存奔波,而不能在精神上仰望星空,灵魂就会逐渐被尘埃遮蔽。可见学习对于我们是多么重要,而读书是我们吸取知识营养的唯一渠道。
《论语》首篇、首句即说:“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率先将“学”这个字提出来。在这里,“学”并不仅指对客观的外在新知识的了解与接收,更是要在此基础上将具体的知识内化,使其融入主体,进而让人对自身的存在能有主动的觉解,冲破命运的限定,对自我的认识不断深化,使自己的境界通过“学”来实现最大限度上的提升。子曰:“吾十有五而至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在孔子对于自己一生的自述中,“立”“不惑”“知天命”“耳顺”以及最终实现“从心所欲不逾距”。由此既可见,对于人生领悟不断拔高的根基是“志于学”,而其实现的可能则是因有“学”从而贯穿其生命的始终。
在中国古代、先贤圣人都把读书学习提升到贯穿于人一生的高度,既力求“活到老、学到老”。而学习不是一阵风,必须要有坚韧不拔的毅力和恒心,做到学而专一、持之以恒。对于学习,伟人毛泽东有其独特的见解,他认为,“读书要有大胆怀疑和寻根究底的勇气和意志,既要勇敢也要谨慎”。他不仅对待我国的古书是这样,对待马克思主义的著作也是这样。他注重于书本知识,但又不迷信、不盲从、不照搬,始终坚持独立思考。也正是这种敢于质疑、敢于创新的精神,他在学习马克思主义的过程中,注重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并集中全党的智慧,产生了光耀千秋的毛泽东思想。
一个人在读书学习中,要注重三个方面问题。一是要明确学习目的;二是要注重学习方法;三是要端正学习态度。尤其是年轻人需要踏下心来专心致志地学习,一不跟风,二不摆花架子。学历更不能代替经历,受教育程度越高,日后的工作能力就应该越强。但是,殊不知,学校知识、书本知识仅仅是社会知识极小的一部分,很多事实证明,高学历并不能跟能力成正比。学历并不等于能力,但能力需要学历的支持,两者相辅相成,并不是绝对的取舍。有了高学历的人要注意提高自己的实际工作能力,有了相当能力的人,要在尽可能的范围内取得合适的学历,两者相兼,才能找到适合自己的位置。
学习来不得半点的虚假,需要的是那样一种韧而不舍的精神。在学习中,发现有一些人学风不踏实,一本书拿过来只是泛泛而读,不是潜心研读而是习惯于浏览猎奇。从不做读书笔记,也不写读后感,读书时的热乎劲,几天后就忘在了脑后。有的只是看到别人读书,自己拿本书做做样子,更有甚者,所谓学习只是为取悦领导,在那里故作玄虚,沽名钓誉。有的人家中的书柜只是一种摆设,架上的书也只是为装装门面,做做读书人的样子。当你与他交流读某本书的感受时,他便会茫然不知所措,竞然说不出所以然来。可见学风如此,政风亦然。很难想象一个不爱读书学习的人,一个不去勤于思考的人,一个在学习上做花架子的人,他能在工作中去不断进取,能对社会做出多大的贡献。
这是一个浮华的时代,人们被太多的欲望所俘虏,很多人想要改变现状,却在挣扎中迷茫。大多数人不再愿意从内到外的去改变,却更愿意接受外在的改变,只因为这个快节奏生活的时代,在影响着所有人。追求华丽并没有错,只是在追求“华”时,却失去了自己的本心,才造成了一些人在追求华丽时,失去了自我,只开花不结果,华而不实。所以在当今这个知识不断更迭的时代里,能真正地俯下身子认真地去读书,不断地用知识去丰富、充实自己的人,真的是明智之举,智者所为。人的梦想是要有足够的才华来支撑的,如果你有大才华就去追求大梦想,如果你觉得自己的能力有限,你的才华不够支撑你的野心,那就安静下来,扎进书的海洋,在书本中吸取营养。因为书是人类文明智慧的结晶,只有用心在书籍中,就会寻觅到你想要的东西。可以让你在学习中进步,也可以让你一步步走向成功。
腹有诗书气自华,最是书香能致远。早年习近平在陕北农村梁家河插队,他给乡亲们留下的印象就是“爱看书”、“好学”,这是梁家河村人对习近平的又一评价。在他们的记忆中习近平经常在煤油灯下看“砖头一样厚的书”,有马列,好像也有数理化。“那个时候不通电,他就在煤油灯下看书,有时候吃饭也拿着书,他看书有个特点,喜欢把几本书摊在桌子上看,不让人动。”不少梁家河村民还记得,同来的15名知青中,习近平的行李最重,满满一箱的书。队里的年轻人都喜欢到他的窑洞里听他讲外面的事情,找他借书。这在习近平《我的上山下乡经历》中都有他关于学习的记载,也有他总结的人生感悟。
可见,一个人要想获得成功,必须接受艰苦环境的锤炼,更需有积极向上的思想品质和务实求进的人生态度。而读书学习,正是积累知识和改变命运的唯一途径。尤其是年轻人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要把读书学习作为改变自己、提升自己的必经之路。踏踏实实做人,认认真真读书。学习、就像一片汪洋大海没有尽头,爱学习的人就是其中的一叶扁舟。在这片浩瀚的大海里,要克服学习中的重重困难,经受住社会上各种诱惑和考验。最后成长为一艘历经风雨的轮船,乘风破浪、走向成功的彼岸。
篇35:世说新语读后感
地位不同,有不同的气质;时代不同,有不同的性格。谁知,即使时代、地位甚至处境都相同,气质与性格也会截然不同呢?
《世说新语》中的人各有特点,他们的处世风格颇为迥异,形成了一组又一组鲜明的对比。
镇定与慌乱只在危急时刻真正显现出来。王徽之、王献之从起火的房子中逃出,王徽之像打了败仗的兵,鞋也不穿,一个劲地往外冲;王献之则神态自若,他从容穿鞋,让仆人扶他出去。虽然我们明知慌乱只会使事情越变越糟,但我们在危险的境地,又能有多少次像王献之那样从容不迫?
是伪装就终会被撕破,丑恶的事物总有现出原形的一天。华歆、王朗乘船逃难,途中有人向他们求助,王朗不假思索地答应下来,贼人追至,却又欲丢弃;华歆一开始不愿意,后来反而不肯丢弃,他们一前一后的态度,引人深思。时间会见证人的优劣,处境的改变会撕掉人的伪装。为人要讲诚信,做事要有始终。除非不答应,要么不做,既然已经有了选择,不管过程多么危险、结局多么难测,我们都不能轻易改变。
不随波逐流,往往带来出人意料的惊喜。人们挑女婿一般都注重仪表,要博学多才的。而准女婿们也会精心打扮自己,就像快要出嫁的新娘。但奇人多出的魏晋时期,还真有人逆流而行。有一个大人去王家提亲,到了公子聚集的地方,一看,个个都打扮得漂亮往那一站,像在展示商品。这时,一个人便显得非常打眼。他的衣服敞开着,正躺在东边的床上,犹如处于无人之地。这位大人呢?一下便挑中了他。后来一打听,才知道此人就是王羲之。“东床快婿”便传为美谈。佳话是佳话,这种做事全凭自己兴致的态度,我们难论其好坏。因为,不羁的王羲之也得碰到这位放旷的“大人”才行。但这也正提醒我们,走别人没有走过的路才更容易留下脚印。你想要“惊喜”吗?来吧,打破常规!
相同的时期,不同的性格,为人处世亦不相同。我在魏晋人士的风流中收获很多。
篇36:世说新语读后感
刘墉的《世说新语》应该出版已经很久了,很不好意思,只是上星期才看到这本书。
今天再翻开这本书的时候,看到刘先生改动的一句话:“人无近忧,必有远虑。”放在近前的问题不解决,实在是可怕之极的。如果解决眼前问题不用长远眼光,就会是“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了。有意思。刘先生同时推荐还有孔子另两句话:“君子有不幸而无有幸,小人有幸而无不幸。”“君子居易以俟命,小人行险以侥幸。”任何一个成功都不是无意做的,努力才是根本啊。刘先生推荐的登山领队的也值得珍惜:“已经熟悉的路,作进一步打算;不熟悉的路,要作退一步打算。”经典的风险控制论。读书才是硬道理啊!那些实用的原理或行为的结果,要靠自己去力行,恐怕做不了几件事情。顺便记录一下读来的句子。
庞加莱说:科学家研究自然界的原始动力来自于自然本身的美。狄拉克说:我认为哲学永远不会导致重要发现,它只是人们谈论已发现事物的一种方式而已。狄拉克给莫斯科大学的黑板题词:任何物理学定律都必须具有数学美。在阅读以及听骆老师讲解《名教与自然》过程中,我注意到魏晋文化中一位举足轻重的人物——王弼。于是查阅了一些资料,了解了一些相关王弼的信息,以下便是有感而发。
骆老师的《世说新语精读》一书中提到名教源于孔子的正名说“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即骆老师讲的理念与实存,用理念来规范事实;而道家却认为“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而王弼从哲理的高度讲这两者结合成了一体,认为名教出于自然。我个人认为这既体现了他作为玄学创始人的思想,也是当时魏晋士人思想的写照,对思想文化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何晏为吏部尚书,有位望;时谈客盈坐。王粥未弱冠,往见之。晏闻粥名,因条向者胜理语粥曰:“此理仆以为极,可得复难不?”粥便作难。一坐人便以为屈。于是粥自为客主数番,皆一坐所不及(《世说新语·文学》)。王弼口才出众,辩得众人理屈词穷,自己还罗列观点继续佐证。王弼是当时最杰出的清谈家和哲学家。由此看出当时文风还是很盛的,而且清谈相当流行,士人们都崇尚这样的风气。而在宣扬玄学的过程中,王弼提出的关于家族制度中等级关系的“分”与血缘关系的“合”,就是在相爱中有敬,在同中有异,形成和谐的社会整体,体现了当时普遍奉行的家族制度的价值取向,可见魏晋时期人们的观念已经被受到了玄学的影响。并且在世说新语玄学与清谈的过程中,不仅体现了名教与自然和和谐统一,更协调了儒道文化,促进当时人们的思想的思想融合。
由此,王弼等人创始的玄学正始之音开始了魏晋清谈时代。从此,评论人物着眼于谈论和义理,即不仅看人的谈吐辞藻,而且要看他对义理的领悟,而王弼等人也被后世名士奉为榜样。魏晋人士对正始谈风之仰慕,于此可见一斑。
篇37:世说新语读后感
最近,继龙应台的“人生三书”后,我们班又读完了《世说新语》。它是中国南朝时期产生的一部主要记述魏晋人物言谈轶事的笔记小说。它主要记叙了士人的生活和思想及统治阶级的情况,反映了魏晋文人的思想言行,上层社会的生活面貌。如果我们从诗的角度对这部中国最早的志人小说重新进行解读,则不难发现,这部以记写帝王将相、名士风流遗闻轶事为主要内容的的古典作品呈现着鲜明的诗性品质,放射着夺目的诗性光辉。
它由36个主题作为一章的标题,分别是:德行、言语、政治……,每篇里都有数量不定的小故事。每个小故事虽然大多都只有寥寥数语,但却也引人深思。我读的时候,有许多故事都没读懂。故事中有许多人,他们说的很多话看的我云里雾里,可能这就是它的高深之处吧。
书中经常会用到许多巧妙的比喻,和一些巧妙地回答,这些很多都是在《言语》篇中,其它篇也有不少,因此很容易读到这些小故事,印象最深的就是:邓艾口吃,语称“艾艾”。晋文王戏之曰:“卿云‘艾艾’,定是几艾?”对曰:“‘凤兮凤兮’,故是一凤。”
在这个故事中,邓艾听到文王的问题后,邓艾有一点不满的情绪,但是很镇定,他没有直接回答,直接回答的结果不是得罪人就是自己变成一条摇头摆尾的狗。偏偏邓艾读过一点书。他说:“凤兮凤兮,也就只有一个凤。”这个回答利用了巧妙的比喻成功的化解了那份尴尬,真是了不起。
如今,《世说新语》除了文学欣赏的价值外,人物事迹,文学典故、等也多为后世作者所取材,引用,对后世笔记影响尤其大。《世说新语》的影响、魏晋风度的风范已深深地扎根于知识分子心中,它所体现的理想的、审美的人生境界成为中国知识分子永远的追求。
篇38:世说新语读后感
初中时听说刘庆义的《世说新语》,直到大学才通读了一遍,读之不忍释卷,深深地被这本书吸引,一桩桩小故事,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如行林荫道上姹紫嫣红令人目不暇接。此刻又重新从市图书馆借了本来看,如同老友相见,分外亲切。孔子说:述而不作,这述又何尝不是作?王夫之主张“六经注我”,也就是用自我的话语体系去阐释六经,旧瓶装新酒,经典著作就是一张皮,每个人都在上方衍生出许多毛毛来,西方有谚: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在读书上我向来主张“误读法”,就是作者本意可能并非此意,你或颠覆或曲解作者意思,却到达一个好的效果,这也是可取的。《韩非子》里有一个小故事说一个楚国人给燕国的相国写信,因为是晚上写,光线不好,楚国人就吩咐手下:“举烛”,边说边写顺手就在信上写了“举烛”。燕国的相国收到信了,打开一看有“举烛”二字,不禁感叹:“举烛就是崇尚光明啊,这是让我们选拔任用贤能的人。”相国把他的“误读”给王说了,王大喜就照做了,燕国变得国富民强了。像一本《红楼梦》让多少误读红楼又自称研究红学的人吃上饭,这“误读”多好啊。所以我看《世说新语》的读书心得将不拘于字句的解释、不拘于时代的考量、不拘于玄理的考辨,随心所欲,信马由缰,想到哪儿写到哪儿,记录脑海火光一闪,这也是我把这篇文字分类到随笔的地方。这样做可能会对《世说新语》的理解多有谬误,再加上本人马克思主义理解不深,可能会有不马克思的地方,科学学得不好,可能会有不科学的地方,难免贻笑方家,欢迎批驳、指正、赐教。
篇39:世说新语读后感
我看了一本世说新语,这本书中摘写了许多的小故事,都是一些说道德,说道理的故事。但是我还是看得津津有味,就像故事书一样。
我看到一篇什么管宁和华韵的故事,管宁和华歆有一天共同在菜园里翻土种菜,他们看到地上翻出了一块金子,管宁没有捡起金子,而是将金子像泥土一般,继续翻土。华歆却把金子拾在手中看了一看,才丢回地上。还有一次,两人一齐在读书。一位做官的人乘车而过,大家都去看热闹了。华韵把书丢到一边,去看热闹了。于是管宁拿刀割断草席,分开去坐,向他说:“你并不是我的朋友啊!”华韵因为一时的搞笑,为了一时的富有,而失去了一个好朋友。我觉得华韵没有高尚的品德,而管宁就有高尚的品德。他看到金子不动心,因为这不是他的,他不会做对不起良心的事。华韵从捡黄金的事看出他想把黄金占为己有,只是怕管宁看到。我觉得我要像管宁一样,不为金钱失去良心。不为名和利失去良心。
孔融被别人抓了,可他一向哀求别人不要把自我的两个儿子也捉了。但孔融的两个儿子却说:“父亲难道见过打反了的鸟巢下方还有完整的蛋,这两个儿子也立马被抓了。”虽然这两个孩子被抓了,但他们小小年纪懂得整体既然保全不了,那么个体也不可能独存。孔融的两个孩子虽小,但懂得这个道理,应此不做没有用的哀求,从容镇定的理解厄运。我要学这两个小孩,眼望未来,明白结果以定,就不做无谓的事了。
邓艾口吃,总是称自我“艾艾”有一天皇帝和他开开玩笑说:“你说艾艾,到底有几个艾。”邓艾回答凤兮凤兮,本来就是一只凤。邓艾即显得子己博学多才,会用论语。又让皇帝无地自容,无话可说。婉转的挽回了自我的面子。我遇到困难时,我也要学邓艾用婉转的语言跟别人说,不会和别人大吵大闹。
还有许多,我就不一个一个说过去了。反正我受益匪浅。
叙事简明,精炼生动,为小品文之典范,词汇之丰富,远远超过其他笔记小说,对后代的文学作品有很大的影响,所记清谈场面,往往描摹如画,使读者若临其境,若见其人。“文学”篇记孙安国(盛)与殷中军(浩)共谈,往复辩论,不暇用餐。左右侍者一再重温冷饭,而两人只顾奋挥麈尾,争锋口舌,以致麈尾脱落,布满餐饭,抵暮犹未进食。最后情急,竟至反唇相稽。殷谓孙:“卿莫作强口马,我当穿卿鼻。”孙谓殷:“卿不见决鼻牛,人当穿卿颊。”彼此以“口”、“鼻”讥嘲,皆从辩论出发,读之失笑!一时热烈气氛,活跃纸上,《世说》所写,真善传神。“排调”篇记王文度(坦之)与林法师(支遁)讲析义理,林每欲小屈,孙兴公(绰)曰:“法师今日如著敝絮在荆棘中,触地挂阂。”说理以通达为贵,一有滞碍,即难成胜解,孙之诮林,恰当无比。“轻诋”篇记庾亮谓周顗:“诸人皆以君方乐。”周问:“何乐,谓乐毅邪?”庾曰:“不尔,乐令耳。”乐令,指乐广,为当时以清谈著称的名士,周顗认为以他相比,是贬低了自我,就说:“何乃刻画无盐,以唐突西子也!”无盐,丑女;西子,美人;美丑攸分,不宜相拟,设喻亦妙。又“政事”篇的“桓公在荆州”一条,叙桓温治荆州,政贵宽和,耻用威刑,桓温的第三子桓式
(即桓歆)见令史受杖,仅从朱衣上擦过,即谓温曰:“向从阁下过,见令史受杖,上捎云根,下拂地足。”意思是讥诮刑杖没打在人身上。桓温是否真这样政简刑轻,姑置不论。“上捎云根”言举杖之高;“下拂地足”,谓着地多,着人少;措语形容,巧用夸张,可见晋人之善于辞令。
《世说新语》中的名言隽语,层出不穷。如“德行”篇记郭林宗称黄叔度(宪):“叔度汪汪如万顷之陂,澄之不清,扰之不浊”,谓其气量深广,不为物牵;“赏誉”篇记王夷甫(衍)称郭子玄(象)“如悬河泻水,注而不竭”,谓其辞采缤纷,议论不穷;“容止”篇记山巨源(涛)称嵇叔夜(康):“嵇叔夜之为人也,岩岩若孤松之独立;其醉也,傀俄若玉山之将崩”,谓其风神俊异,潇洒出众;“文学”篇记孙兴公(绰)于潘安仁(岳)、陆士衡(机)二人之文谓:“潘文烂若披锦,无处不善;陆文若排沙简金,往往见宝”。比较恰当,评价极公;“言语”篇记顾恺之描摹会稽山川之美说:“千岩竞秀,万壑争流,草木蒙笼其上,若云兴霞蔚”;这些话全都形象鲜明,比喻精妙,能把丰富的资料概括为极其精炼的文学语言,给人以深刻、具体的印象。又“言语”篇记晋简文帝(司马昱)入华林园,顾谓左右曰:“会心处不必在远,翳然林水,便自有濠濮间想也,觉鸟兽禽鱼自来亲人。”谓胸襟开阔,则无往不适,随处怡悦,觉万物无不可亲,其意既含哲理,语亦神韵悠远,令人领略不尽。
篇40:世说新语读后感
志人小说,由“德行”到“仇隙”计三十六篇,主记述从东汉末年至东晋时期士大夫阶层的遗文轶事。尤以东晋为主,魏晋文人常现其中。因多传闻,不可尽信,然而史料价值不可质疑。
原文译文上下对应的格式,翻译用心,包括典故等,有些原文不看翻译确实不知其所以然。
擅长细节、白描等手法,寥寥数语,少则十几字,多也不过两三百字,片语只言,便能栩栩如生的描绘出其人的音容笑貌哪怕面目气韵来。那些在其他著作里浮云一略的历史人物,在这里都活灵活现的生动起来。
然而由于古今价值观不同的缘故,有些行为的正误评断无法理解并且其中部分因果关系以为颇有些胡扯……不由令人联想传言如何变化传出。
这些篇章段落里,读来有欣然一哂,亦有不虞之叹。且竟有女子占一章。言行、政事等分类也颇有岐见。然而……居然有整整一章讲述容貌!没错!就是容止!各种美貌形容,个个不是凡人自带光环……
“名士不必须奇才,但使常得无事,痛饮酒,熟读《离骚》,便可称名士。”这个评论倒是有趣。
篇41:世说新语读后感
《世说新语》一书成书于魏晋时期,这是一个文的自觉,也是一个人的自觉的时代。这个时期社会是动荡的,政治是黑暗的,战争是频发的,然而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了和先秦诸子百家争鸣一般绚丽的文化浪潮。文化需要人的参与,文化浪潮的推动更需要人的参与。魏晋人的特质、品性和才情对此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而魏晋人的这些特质、品性和才情又集中体现在他们的审美情趣和审美态度上。
魏晋人对美貌的赞赏是毫不吝啬并且姿态坦然的。虽然美貌是美的一种最浅显最初级的体现,但是我们也知道先哲在论美的时候,得到的第一个回答便是“美是一位美丽的小姐”,由此能知美貌的美也是一种不能忽视的美。《世说新语》中时常论及当时名士的外貌和风姿,尤以“容止”篇为最。如写竹林七贤之一的嵇康,“嵇康身长七尺八寸,风姿特秀。见者叹曰:‘萧萧肃肃,爽朗清举。’或曰:‘肃肃如松下风,高而徐引。’”,全用描写自然风物的形容词来形容嵇康的风度和美貌,说他风度潇洒严正气质爽朗脱俗,并且畅快有力犹如飒飒作响的松下之风。由此能看出,魏晋人的审美观念是和天地自然紧密联结在一起的。他们往往将天、地、人联系在一起,即便是在对人进行审美的时候,心里也有一份面对天地大美无言相对的心情为底色,所以他们看到的美是一种超越人为界限的美,也因此对于美貌的态度是如此落落大方毫不扭捏。比如写潘岳的美,说他少年时走在街上都会引来妇女们牵他的手。写到卫玠,说他因为美貌被人围观,因为围观的人太多像一堵厚墙壁困住了他,使他本就羸弱的身体状况更加恶化,竟然病重而死,“时人谓‘看杀卫玠’”。孟昶见王恭乘高与,穿鹤氅,不禁叹曰:“此真神仙中人!”,对于姿仪优美的王恭,孟昶毫不吝惜自己的溢美之词,认为他的美不似凡人的美而似仙人的美。这种对美貌无所顾忌不加掩饰的欣赏和追求,恰恰是魏晋人开放自由的风气在审美情趣上的一种体现。
魏晋人以特立独行和任性放达为美,他们不满旧礼教的束缚,追求个性的自由和精神的解放。虽然自古诗十九首以来,古人就有了人生渺渺宇宙茫茫的慨叹,到魏晋乱世,魏晋人更加明白生命的朝不保夕以及人在永恒宇宙中的渺小存在。但是魏晋人依旧能秉持自己的个性,并且包容他人的个性,似乎在冥冥中预言了西哲尼采提倡的审美人生态度:即便人生是幕悲剧,我们也要有声有色地演这幕悲剧,不要失掉了悲剧的壮丽和快慰。竹林七贤之一的刘伶以纵酒放达著称,有时候直接脱掉衣服赤身裸体呆在屋内,受到一些人的讥笑。他坦荡地回答道,“我以天地为栋宇,屋室为裈衣,诸君何为入我裈中?”我们看到刘伶的态度不禁会想到庄子所说的“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人本来就来自于自然最终又回归于自然,为何不能与自然赤诚相见呢,为何不能以天地为栋宇,以屋室为裈衣呢?这种超然自若而不为外界非议所动的态度,是一种至情至性的美。阮籍所做的事更为旧礼法所不容:他去美丽的邻妇家里买酒喝,喝醉了便直接睡在妇人旁边。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若是按这教条来批判阮籍,恐怕他早就成被口诛笔伐的罪人了。然而阮籍心里坦荡,行为磊落,丝毫不惧怕会因此招致流言蜚语。他这种行为虽然不为时人理解,恰似一个踽踽独行的孤独者,但他的孤独也是美的——一种放任自己的性情,不抑制自己的真实,与天地宇宙交会而不与污浊人世同流合污的美。反观圣人孔子,在单独会见南子后,遭到子路的质疑,大呼“予所否者,天厌之!天厌之!”,虽然也能让人相信他的行为无损于礼,但却少了阮籍的这份淡然自若和泰然处之的美。另一个为人称道的便是王子猷雪夜访友的事。“王子猷居山阴,夜大雪,眠觉,开室命酌酒,四望皎然,因起彷徨。”这时他忽然念及朋友,便夜乘小船,经过一整晚才到朋友住处,却只到了门口就返回了。有人问他原因,他说,“吾本乘兴而行,尽兴而返,何必见戴!”这样兴起而至兴尽而返毫不计较结果的胸襟,是何等的潇洒和豁达,而这样的潇洒和豁达又是何等的美!
魏晋人生逢乱世,既不能安和平静地度日,也不能在混乱的时局中有所作为,只能常以饮酒佯狂来排遣心中的苦闷和抑郁。但即便是这样,他们也没有放弃自己的修养和气度。阮籍在临刑前,神色自若地奏了一曲《广陵散》,并宣布这曲绝响之后便无人再会《广陵散》了。他优哉优哉而来,逍遥自在而去,身上有一种罕见的从容赴死的气魄。这种气魄足以令时人和后人为之动容,更足以令旁人因自己的卑琐感到羞愧。而他宁愿让广陵散从此消失于世,也不愿意授与附庸风雅的庸俗之徒,这种对艺术至臻至高的追求是比“以血书之”有过之而无不及的。阮籍在极端环境下仍然保持着品性的超脱且秉持着艺术的追求,这是比他自身的貌美还要令人折服的内在不灭的美。支道林爱鹤,曾豢养一对鹤,鹤翅膀长成了想飞,支道林虽很不舍但还是将鹤放走,并说道:“既有陵宵之姿,何肯为人作耳目近玩!”支道林自己深知自由之可贵,顺应天性之为美,并且能推己及物,用自己的这种审美人生态度来对待鹤。可见魏晋人不仅以天地精神对待自己,也以宇宙精神观照万物,与天、地、江河、湖海、深林、高山自融为一体,将奇趣深隐于平淡中,也将审美情趣寄寓于日常之中。谢安与王羲之孙绰等人出海游玩的时候,忽遇风浪,众人皆惧坐立不安,惟有谢安面色闲静意态愉悦。生亦何哀,死亦何苦,惟有既不悦生也不惧死,才能真正将自己融于天地宇宙中,从而以一种超然开阔的视野去体悟生命观照万物,也因此才能将审美的情趣和心态发散于人生的各个层面。
以上只是《世说新语》中的只言片语,但是传达出来的魏晋人的审美情趣和审美态度却可见一斑。我们推崇他们的审美情趣和审美态度,可能是对自己的一种心理补偿——我们在物质文明高度发达且生活环境相对安稳的今天,反倒不如乱世中的魏晋人那般对自己对万物都葆有一种审美的心态。人生如白驹过隙,忽然而已,如果能如魏晋人一般以雅致独特的审美情趣观照万物,那么我们的短暂人生也终将不至于太过苍白了。
篇42:世说新语读后感
《世说新语》可以算是魏晋南北朝时期名士显贵们的达人秀场,书中人物或不俗不羁,或桀骜放浪,更有甚者据其行径则可斥之为脑残奇葩了。但即便如此,在历史的漫漫长夜里,在这样一群人,或者说在这一时代人的身上,还是可以看到那闪耀着空前,也是绝后的弥足珍贵的点点人性光辉。
1、谢公时,兵厮逋亡,多近窜南塘下诸舫中。或欲求一时搜索,谢公不许,云:“若不容置此辈,何以为京都?”
译文:谢公当政的时候,士兵和杂役逃亡,大多就近躲藏在秦淮河南塘一带的船中。有人建议把这群人一同搜查起来,谢安不答应,说:“如果不容纳这些人,那还叫什么京城?”
前些日子有条新闻,说的是深圳的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提案建议”设立生存壁垒使外来人员主动离开“,具体办法是通过大力度拆违行动,增加外来人口的居住成本,让他们”无地可住而不得不离开“。深圳能够做出这样的举动也不是新鲜,早在大运会时就赶走了8万人的”高危人群“。作为一个改革开放的先行者,深圳到底革了谁的命,向谁开了放,如此大的城市竟然如此的小气,于今人相比,不得不让人叹服谢公的英明大度。更让人觉得可悲的是,深圳并不是偶然的个例,排外、忘本、无亲善包容之气概,中国的城市又大抵如此。大城市,更在于胸怀之大,而不是道路之阔,建筑之伟。
2、周叔治作晋陵太守,周侯、仲智往别。叔治以将别,涕泗不止。仲智恚之,曰:“斯人乃妇女,与人别,唯啼泣。”便舍去。周侯独留与饮酒言话,临别流涕,抚其背曰:“奴好自爱!”
译文:周叔治要出任晋陵太守,周伯仁和仲智去和他话别。叔治因为就要离别了,哭个不停。仲智生他的气,说:“你这个人原来是个妇道人家,和人家告别,只会哭哭啼啼。”便不理他走了。伯仁独自留下来和他喝酒说话,临别时流着泪,拍着他的背说:“阿奴要好好地爱惜自己!”
看着这两个抱头痛哭的大男人,若是放到如今,又不免会被开玩笑地说成:”基情啊!“。男人之间的感情对于女人和小男人来说是很难理解的,兄弟之间的情谊不是一种感情的依赖或兴趣上的情投意合,更多是表现在了真性情上的不掩饰的流露,这种流露可能不是直接的,常常伴随着吹吹牛逼,侃侃大山或者根本无需言语,但这种性情是从他的语气顿挫里可察,眉宇之间就可见的。到了那个难舍难分的点上了,有些小家子气又如何呢。当今的人交朋友,”利“字当头,而不是因为才情相吸,气概相佩,不免让人厌烦那假惺惺的嘴脸了。
3、郗太傅在京口,遣门生与王丞相书,求女婿。丞相语郗信:“君往东厢,任意选之。”门生归白郗曰:“王家诸郎亦皆可嘉,闻来觅婿,咸自矜持,唯有一郎在东床上坦腹卧,如不闻。”郗公云:“正此好!”访之,乃是逸少,因嫁女与焉。
译文:太傅郗鉴在京口的时候,派门生送信给丞相王导,想在他家挑个女婿。王导告诉郗鉴的来人说:“您到东厢房去,随意挑选吧。”门生回去禀告郗鉴说:“王家的那些公子还都值得夸奖,听说来挑女婿,就都拘谨起来,只有一位公子在东边床上袒胸露腹地躺着,好像没有听见一样。”郗鉴说:“正是这个好!”一查访,原来是王羲之,便把女儿嫁给他。
古人评价王羲之,说是 “飘若游云,矫若惊龙。”更多的是在注重其气度的不凡,才华的横溢。而这位太傅在选婿的时候又有不同,还看中了王羲之“独立特性”的一点。这一点在现如今怎么能当作评判一个人,甚至是为女儿选对象的一个优点呢,不被说成是不正经,不稳重,不正派就不错了。
在这里可爱的还不止王羲之和这位太傅,还有王羲之的叔叔王导,选婿一事非事关重大,但成一门亲事也算是家族要事,叔叔一句“任意选之”既显示出对子侄们自信,又显示出一股子的大家风范。从这里可见魏晋的风度不是在矫揉造作啊。
4、汉成帝幸赵飞燕,飞燕谗班婕妤祝诅,于是考问。辞曰:“妾闻死生有命,富贵在 天。修善尚不蒙福,为邪欲以何望?若鬼神有知,不受邪佞之诉;若其无知,诉之何益?故不为也。”
译文:汉成帝宠爱赵飞燕。一次,赵飞燕诬陷班婕姝向神明诅咒成帝。于是拷问班婕姝。班婕姝说:“我听说,生死有命,富贵由天,行善尚且不能得福,做坏事还希望得到什么呢?假如神鬼有知觉,就不会接受坏人的诉说,假如神鬼没有知觉,向他们诅咒又有什么用呢?所以,我不会这么做的。”
且不说班婕姝的思维敏捷,机智过人,单说“修善尚不蒙福,为邪欲以何望?” 这句话古往今来的微言大义。平时我们常听也常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自认为这是句真理,但在现实生活中这句话又屡屡受挫,有善心善行的人并没总是有好的下场,做坏事有恶行的人好事连连、飞黄腾达的实例却比比皆是。这是为什么呢?其实,“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只不过是人们的理想,“修善尚不蒙福,为邪欲以何望?” 才是真正的现实:做善事并不能获得福祉。而在清代蒲松龄所著的《聊斋志异》中关于善恶的赏罚说得更是透彻,“虽善不赏,虽恶不罚。”那就是说善事和恶事与事情的结果好坏是没有什么关系的,不会有什么因果报应。
5、张季鹰纵任不拘,时人号为江东步兵,或谓之曰:"卿乃可纵适一时,独不为身后名耶 "答曰:"使我有身后名,不如即时一怀酒."
译文:张季鹰任情适性,放诞不羁,当时的人称他为江东步兵。有人对他说:“你怎么可以放纵、安逸一时,难道不考虑身后的名声吗?”季鹰回答说:“与其让我身后有名,还不如现在喝一杯酒!”
张季鹰这种及时行乐的情怀是许多正派人士,胸怀大志的人所不耻的,认为不过是酒鬼的一句胡话而已,对于社会对于人民更没有什么大贡献。但误世之贼往往就是这些“正派人士”,这些的人在如今更是多了去了,他们常常化身为教育家、标兵楷模、人民卫士为这个社会奋首疾呼,努力捞钱。他们背诵着保尔·柯察金那段关于“人生意义”的话,在酒足饭饱之后感慨人生豪迈,在他们看来,张季鹰这种一杯浊酒、得过且过的日子是毫无意义,怎么也不能理解的,
6、王浑与妇钟氏共坐,见武子从庭过,浑欣然谓妇曰:"生儿如此,足慰人意!"妇笑曰:"若使新妇得配参军,生儿故可不啻如此!"
译文:王浑和妻子钟氏一起坐着闲聊,看见武子(王济)从院子经过,王浑高兴地对妻子说:“我们生了这样一个儿子,也该知足了。“妻子笑着说:“如果我能嫁给你弟弟王沦,那生的儿子可就不止这样了。”
《世说新语》里最有趣的算是王浑的.这位妻子了,这样的打情骂俏在几千年前的中国古代却丝毫不避讳,王浑的窘样不用说我们也能想象的到了。
7、初,谢安在东山居布衣时,兄弟已有富贵者,翕集家门,倾动人物。刘夫人戏谓安曰:‘大丈夫不当如此乎?’谢乃捉鼻曰:‘但恐不免耳。’
译文:当初,谢安作为一介平民,在东山隐居时,兄弟当中已经有富贵的了,常常家中宾客盈门,兴师动众。刘夫人和谢安开玩笑说:" 大丈夫难道不应该这样吗?"谢安捏着鼻子说:" 只怕我也免不了啊。"
谢安捏着鼻子的样子让人想想就发笑啊!
篇43:世说新语读后感
魏晋南北朝是中国经历了秦汉400多年统一之后的又一乱世,一乱就又是快400年。乱世,史家之不幸,诗家之大幸。皇帝们忙着争江山守江山,没空抓意识形态。于是,脱了缰的“名士”们,就在允许的自由范围内放浪形骸,狎妓、嗑药、裸奔、群殴……如同全国上下都在办行为艺术展,比较著名的有“竹林七贤”。
相比之下,闲散刘宋宗室刘义庆还是个正经人——他召集了一批文人,记录了从汉末到刘宋时期,名士们的那些正经的、不正经的故事。比如对“竹林七贤”,《世说新语·任诞》就写道:“七人常集于竹林之下,肆意酣畅,故世谓竹林七贤。”肆、意、酣、畅,大家随意感受一下。
不过,此文的主角并不是在书中一抓一把的“名士”,而是一位几年前刚被掘了墓的乱世枭雄——曹操。
大多数中国人了解曹操是通过《三国演义》,小说家的倾向性让曹操坐实了“坏人”的位置。而《三国志· 武帝纪》)中记载曹操“少机警,有权数”,自幼博览群书,善诗词,通古学,武艺过人。简而言之,是一个有政治抱负且会武术的文艺男青年。
而当翻开《世说新语》,曹操一生的各个细节暴露,一个更加血肉饱满的曹操便冉冉升起。小歌星唱的“若是英雄,怎么能不懂寂寞”,倒真是略懂曹操。
曹操出生于一个显赫的宦官家庭,祖父曹腾,是东汉末年宦官集团十常侍中的一员,父亲曹嵩是曹腾的养子。
作为“官三代”,曹操小时候也是一个爱好恶作剧的洛阳少年。《世说新语61假谲第二十七》记载:“魏武少时,尝与袁绍好为游侠。观人新婚,因潜入主人园中,夜叫呼云:‘有偷儿贼!’青庐中人皆出观,魏武乃入,抽刃劫新妇,与绍还出。失道,坠枳棘中,绍不能得动。复大叫云:‘偷儿在此!’绍遑迫自掷出,遂以俱免。”
这讲的是,曹操和袁绍这对好基友,闲得没事偷看人家娶媳妇,还声东击西劫持了新娘。被人发现后,身手敏捷的曹操逃出去了,袁绍却陷入了荆棘丛。鄙视归鄙视,曹操最后还是救出了(猪一样的)队友。
但曹操不相信永远的朋友
他后来凭借官渡之战统一北方,正是因为打败了昔日好友袁绍。然而,当他在袁绍坟头哭的时候,也未必不是真感情。在此,不妨问一句:“还记得当年我们一起抢过的新娘吗?”
魏晋时期,名士们有个爱好——看相,以自己慧眼识人为荣。曹操就属于大家特别爱看的类型。《世说新语·识鉴》记载,曹公少时见乔玄,玄谓曰:“天下方乱,群雄虎争,拨而理之,非君乎?然君实是乱世之英雄,治世之奸贼。恨吾老矣,不见君富贵,当以子孙相累。”比曹操大45岁的乔玄不愧为东汉名臣,一句“乱世之英雄,治世之奸贼”算是为曹操定了性。
不过,也许是曹操的长相一点都不含蓄,因为连匈奴人都看出他不是一般人。《世说新语61容止第十四》记载:魏武将见匈奴使,自以形陋,不足雄远国,使崔季珪代,帝自捉刀立床头。既毕,令间谍问曰:“魏王何如?”匈奴使答曰:“魏王雅望非常;然床头捉刀人,此乃英雄也。”
这讲的是,曹操觉得自己长得不行,在外交场合有损国格,就让相貌俊美的崔琰(字季珪)代替自己接见匈奴使者,自己扮作侍卫提刀站在一旁。崔琰的长相是没得挑,史书记载“声姿高畅、眉目疏朗、须长四尺”。但匈奴使者居然不是外貌协会成员,观后感是,魏王美则美矣,但旁边那个提刀的才是真英雄。
匈奴人说这番话时的自信程度,就像道观门口的算命先生看到奥巴马,说:“这位兄台,你面色发暗,恐近期有一劫。”曹操听后,想必是十分得意。但也不知为什么,崔琰后来为曹操所杀。
曹操不相信下属,这些人对他来说无非是工具,为了目的,工具可以随用随丢。
《世说新语·假谲第二十七》记载,魏武常言:“人欲危己,己辄心动。”因语所亲小人曰:“汝怀刃密来我侧,我必说‘心动’,执汝使行刑,汝但勿言其使,无他,当厚相报。”执者信焉,不以为惧,遂斩之。此人至死不知也。左右以为实,谋逆者挫气矣。
这讲的是,曹操和身边人说:“你假装要持刀杀我,我就说我有预感。放心,事后亏待不了你。”结果,不明真相的亲信为了配合他演一场戏,让谋逆者相信他有特异功能,稀里糊涂就丢了性命。
其实,曹操也有柔情的一面。他写过一首《塘上行》,诗中借思妇的口吻写道:“蒲生我池中,其叶何离离。傍能行仁义,莫若妾自知。众口铄黄金,使君生别离。念君去我时,独愁常苦悲。想见君颜色,感结伤心脾。念君常苦悲,夜夜不能寐……”很难想象如此缱绻,会出自曹操的手笔。
但曹操不相信女人,不是项王,也不期待虞姬
在《世说新语》中,曹操的婚恋故事是不堪的:夺袁熙妻甄氏,可这姑娘最后嫁给了自己的儿子曹丕(《世说新语·惑溺》);去世后,曹丕又把他宫中的宫女侍妾一个不落地接收了(《世说新语·贤媛》)。不过,曹操估计也不在乎这些,他在接收别人的妻子时,对对方的儿子也宽容对待;在临终前,又人性化地让大小老婆们全都改嫁。
建安二十五年(220年)正月,曹操病死于洛阳,终年六十六岁。这年十月,曹丕代汉称帝,国号魏,追尊曹操为太祖武皇帝。又一段历史拉开了序幕。
谨以此文感谢清华大学王晓毅教授在我初入大学时,授课《<世说新语>与魏晋风度》
篇44:世说新语读后感
和安在街头闲逛。一女遥遥和一男打招呼,为什么出门没带夫人呢?男粗声大气回答,如今出门谁还带原配。
安转头问我,你若是那夫人,作何感想。
情人带不出,是形势所迫。或曰,怕被原配及子女拦门,身居高位德高望重者更是再无道貌和岸然的范儿可摆。或曰,情人们需要互相回避,万一耽搁了下一场艳遇呢。
可原配带不出呢,理由很简单。
色衰爱弛。
但这是衰老的原配,至少这配还有过色,有过爱。那么年轻的丑妻呢。你为什么娶她,又弃她。当年“氓之蚩蚩”的小伙子,翻手就要“士贰其行”大变脸了,你可知后果?
一真实的事。“故”都不必加。
从来不知道脑溢血可以让人疯。但他就疯了,且疯的太下流,会对每个路过的大姑娘小媳妇说秽语。刚开始谁人相信,想多是旧怨腹诽罢了。直到质疑者某,看到他招手陌生的路人姑娘,姑娘停下单车,以为大叔需要帮助。几句对话后,姑娘突然怒不可解,国骂离开。
他曾高大有风度,开过煤矿,有了俩大钱可烧包,风流本性立即爆发。回头看糟糠妻粗大鄙陋,便弃之东墙外,另立炉灶,养一小情人,供养丰富。大钱们和《红楼梦》里王熙凤身旁的铜钱被贾母箱里的铜钱招安一样,纷纷奔进了小情人的户头上。
直到他脑溢血住院。和所有的情节一样,情人卖房卖家具卷款离开,再不露面。原配出面收拾残局。允许出院后,将他带回家,养护着。可是他的疯又这般的孰不可忍,让家人蒙羞。
为什么养着他,不一报还一报,亦弃之东墙外垃圾点。
原配一笑。
不过按月拿他薪水养家耳。
虽是这男子造就的怨念,本该得到的下场。但这回答还是让人堵心。原来,她容忍他的存在,她将他养的白胖,不过是当他赚钱工具。按月按指纹,按月数钱进门。他已不是活人。
有什么话说。原配连给他个伪装都不肯,不愿意背负所谓贤惠收拾浪子回头的话头。再说,不得不回头,连生活都不能自理的能归并进回头浪子的分类里么。
那么,当你偎红倚翠的时候,记得“工具”俩字。天不可测,人不可测。
《世说新语》里的故事。这次有“故”。
魏人许允,娶一身世为“德如妹”的丑妻。我猜测“德如”要么为许允上司,借助帽翅嫁了妹子。要么凭借人缘,许允不好拒绝,吃了个哑巴亏。于是,一拜天地二拜高堂送进洞房后,许允不与德如妹有夫妻之实。
说客桓范至。劝说许允去挖掘德如妹的优点。许允一咬牙就看老婆去了。结果“既见妇,即欲出。”一个“即”说明德如妹实在是长的太丑了,吓得许允一步都不能停留。好在此女满腹经纶,镇定的拦住理论一番——好不容易见了,吓死他算了。
许允挣扎着问,妇德之品德言语仪容女红你有么。
想辩论……丑妻正色回辩(正色了也不一定能让许允看一眼),君子百行以德为首,而好色者不好德,同理,你没德。潜台词,我只缺德之三,你缺德之首。拼什么拼。
“允有愧色,遂相敬重。”
为什么这段我说是“故事”不是“事”,源于愧色这一句。非常有假。从一眼看不上,被对方辩论输了,就从此敬重了?只怕是口服心不服。而且夫妻“敬重”觉得多用在丑妻之类的故事上,比如赫赫有名的齐眉举案、无盐封后。她们真实的生活状态,是被敬而远之罢了。琴瑟和谐才是说夫妻的词。
后来吧,许允结党营私获罪被杀。德如妹听说后,冷静的说“早知道这样”。有感情的夫妻再满腹经纶也会掉两颗眼泪吧。
德如妹自然不会被历史说三道四,她还有别的大将之举。但任何运筹帷幄,都无法掩盖一个家庭不和的悲剧。这不是简单的一句“遂相敬重”就可以完结的,这四个字与公主和王子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的结尾不同。
那么,丑不是错,嫁人到底该怎么选呢。
看你造化了。人会变。
还有个传说,一个丑女,被一个英俊的男子骑着白马迎娶走,这是村子里最漂亮的姑娘都没有的待遇。至于男子怎样被猪油蒙了心不知道,或许是审美别具一格。但从此丑女就高扬起了头,态度雍容,气质高洁了。符合常人的审美了。
但这修炼实在是需要天时地利人和。成功率高点的有自知之明的,还是找个有门当户对丑的吧。
但不论何时,丑原配都要和白马男之妻一样有向往美之心,和许允之妻一样有自信之心,和现实中那个脑溢血之妻一样有冷淡之心。三功修成,你就是天下无敌之原配了。
篇45:世说新语读后感
《说文解字》中对“淡”的解释是“淡,薄味也。从水炎声。徒敢切,薄味也。醲之反也。酉部曰。”再看“淡”的词组:淡泊、淡薄、淡雅。给人一种淡淡的、什么都不在乎、什么都看得开的感觉。《说文解字》中对“定”的解释是“安也。从宀从正。”给人一种安定、稳重的踏实之感。
淡定是有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镇定程度,遇事沉稳中又积极果断,老练里却又重视有佳,胜不骄,败不馁。淡定,是一种思想境界,是一种心态,是生活的一种状态。我们每个人都需要这种心态,在生活中才会处之泰然,宠辱不惊,不会太过兴奋而忘乎所以,也不会太过悲伤而痛不欲生。
《世说新语》最为我国魏晋南北朝时期“志人小说”的代表作,为言谈、轶事的笔记体短篇小说的一个集子,其中记录了许多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许多轶事,其中一些正是阐释淡定的佳例。
一、第一重境界: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 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
《世说新语·雅量》提到“魏明帝于宣武场上断虎爪牙,纵百姓观之。王戎七岁,亦往看。虎承间攀栏而吼,其声震地,观者无不辟易颠仆,戎湛然不动,了无恐色。”这是淡定的第一种境界,有独立的品性,不随大流、不人云亦云。
老虎是被关在笼内,事实上并不会对人形成真正的生命威胁。但是许多人听到老虎的吼叫都害怕地东倒西歪,这中有很大一部分带有表演攀比的色彩。从社会学角度讲,社会就像一个大舞台,其成员就是舞台上的每个演员,他们通过角色扮演把分散的个体组合成一台戏。每个人在不同的场合都承担着不同的社会角色,所谓社会角色就是指与人们的某种社会地位、身份相一致的一整套权利、义务的规范与行为模式。围观的百姓此时承担的是围观猛兽的社会角色,面对这样的角色一般来说是要表现出恐惧等行为,而这些百姓下意识地想把自己的角色扮演得更好,于是就极尽可能地表现自己的恐惧其中不乏夸张的行为,于是就辟易颠仆。
往往有时的随大流的从众行为并不是一种好的表现,在众人尽职尽责扮演本色的惊慌角色时,淡定的人往往脱颖而出,显得有智慧有独立的品性,是能思考的理性地人。
这样表现只是淡定的第一种境界,这是有准备的初级的淡定。就好像东西南北风在呼呼地吹,但是青松可以选择扎根青山,这是一个缓慢而长期的过程,这种有足够的时间让你权衡、思考。
这种淡定也是最容易学习和应用的。首先是有理性,理性实在哲学中经常被提到的概念,在康德眼里理性就是纯粹理性,通俗说来就是置之四海皆准的道德规范体系。人首先要有理性,在大众都在进行某种行为时,要先冷静地思考这样做是不是理性是不是道德,而不是头脑发热地一起从众。其次,要有独立的思考能力。用我心观世界,真正地掌控自己的行为,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二、第二重境界: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麋鹿兴于左而目不瞬
《世说新语·雅量》又提到“夏侯太初尝倚柱作书,时大雨,霹雳破所倚柱,衣服焦,然神色无变,书亦如故。宾客左右皆跌荡不得柱。”这是淡定的第二种境界,内在淡定,这样的瞬间反应最真实,面对突如其来的惊吓而不恐慌说明内心亦是淡定没有装的嫌疑。
这种淡定不是一时半会儿可以习得速成的,这与一个人的出生以及修养有关,说白了就是要先天有优势也要后天努力。先天方面就是有些人天生胆儿大、有些人天生怕黑、怕打雷等等各种怕。但是天生的毕竟不是占主导地位。重要的还是后天的修养。
《周易》中地六十四卦为震卦,卦曰:“亨。震来虩虩,笑言哑哑;震惊百里,不丧匕鬯”。是说作为震动的震卦,它本身亨通。震卦之震,虽然其来有如猛虎到来的恐惧之状,但圣贤君子却能谈笑风生,泰然处之;震卦之震,虽然它能震惊百里,但君子圣贤却能在宗庙里祭祀时不会因震而惊失祭器或在征途中因震惊而失魂落魄而丢失装有箭镞的袋子。
这充分说明在突如其来不能事先有准备的自然恐惧来临时,君子作为后天有极高修养的人完全可以面对自然灾害而不变色的。
三、第三重境界: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望天上云卷云舒
《世说新语·雅量》还提到了最高境界的淡定,“裴叔则被收,神气无变,举止自若。求纸笔作书,书成,救者多,乃得免。后位仪同三司。”这便是宠辱不惊的淡定最高境界。
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望天上云卷云舒。这不仅仅是儒家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的穷的自我保守之法,倒是更像道家无为而治的以退为进的入世为人之道。面对恶劣的周身环境不是不在乎,是神定气闲;不是惊慌到麻木,而是有把握。试问看一场事先知道结果但过程十分纠结的球赛还会有心惊肉跳的感觉吗?不,不会有这种惴惴不安的感觉,更多的是知道成功而享受过程的畅快罢。现实中我们不可能看到未来,那为什么有些人就可以像看一场知道结果的球赛一样从容应对生活呢?答案就是他们看透了生活,看透了人,他们可以准确无误地预见自己的未来甚至预见别人的未来。
《三国演义》第九十五回“马谡拒谏失街亭 武侯弹琴退仲达”中写道:“忽然十余次飞马报到,说:“司马懿引大军十五万,望西城蜂拥而来!”时孔明身边别无大将,只有一班文官,所引五千军,已分一半先运粮草去了,只剩二千五百军在城中。众官听得这个消息,尽皆失色。孔明登城望之,果然尘土冲天,魏兵分两路望西城县杀来。孔明传令,教“将旌旗尽皆隐匿;诸军各守城铺,如有妄行出入,及高言大语者,斩之!大开四门,每一门用二十军士,扮作百姓,洒扫街道。如魏兵到时,不可擅动,吾自有计。”孔明乃披鹤氅,戴纶巾,引二小童携琴一张,于城上敌楼前,凭栏而坐,焚香操琴。知却说司马懿前军哨到城下,见了如此模样,皆不敢进,急报与司马懿。懿笑而不信,遂止住三军,自飞马远远望之。果见孔明坐于城楼之上,笑容可掬,焚香操琴。左有一童子,手捧宝剑;右有一童子,手执麈尾。城门内外,有二十余百姓,低头洒扫,傍若无人,懿看毕大疑,便到中军,教后军作前军,前军作后军,望北山路而退。次子司马昭曰:“莫非诸葛亮无军,故作此态?父亲何故便退兵?”懿曰:“亮平生谨慎,不曾弄险。今大开城门,必有埋伏。我兵若进,中其计也。汝辈岂知?宜速退。”于是两路兵尽皆退去。孔明见魏军远去,抚掌而笑。众官无不骇然,乃问孔明曰:“司马懿乃魏之名将,今统十五万精兵到此,见了丞相,便速退去,何也?”孔明曰:“此人料吾生平谨慎,必不弄险;见如此模样,疑有伏兵,所以退去。吾非行险,盖因不得已而用之。此人必引军投山北小路去也。吾已令兴、苞二人在彼等候。”众皆惊服曰:“丞相之机,神鬼莫测。若某等之见,必弃城而走矣。”孔明曰:“吾兵止有二千五百,若弃城而走,必不能远遁。得不为司马懿所擒乎?”后人有诗赞曰:“瑶琴三尺胜雄师,诸葛西城退敌时。十五万人回马处,土人指点到今疑。”言讫,拍手大笑,曰:“吾若为司马懿,必不便退也。”
这是一种心理战。在己方无力守城的情况下,故意向敌人暴露我城内空虚,就是所谓“虚者虚之”。敌方产生怀疑,更会犹豫不前,就是所谓“疑中生疑”。敌人怕城内有埋伏,怕陷进埋伏圈内。但这是悬而又悬的“险策”。使用此计的关键,是要清楚地了解并掌握敌方将帅的心理状况和性格特征。诸葛亮使用空城计解围,就是他充分地了解司马懿谨慎多疑的性格特点才敢出此险策。诸葛亮首先是对司马懿的本性有着充分的估计,才能准确判断出司马懿的下一步做法,自己再顺着司马懿的做法进行防御。其次面对敌军的千军万马在城楼上焚香操琴,神情安谧,琴声悠扬,这份镇定也是种相当的修为啊。
面对人生的大起大落或者正面对的人生的困境保持宠辱不惊的心态,最后能东山再起或脱困而出的人都是修炼到淡定的最高境界的高人们。这种淡定从面对自然恐惧的淡定上升到对人生的淡定,这是一个从克服原始天然恐惧上升到克服生命无形威力巨大的挫折。
这样淡定的人必定需要一颗聪慧的头脑,这样的头脑看得清自己现在的形式,能采取最有利自己的应对方案。这样淡定的人必定需要一双千里眼,这样的眼睛看清眼下的得失,更多的看到长远的效益,不争一朝一夕不争一兵一卒,只为最后的绝地大反击满盘皆赢。这样淡定的人必定需要一个淡泊的心,这样的心淡看物质名利,上下求索的是理想。
古人说,“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锺粟;安居不用架高堂,书中自有黄金屋;出门莫恨无人随,书中车马多如簇;娶妻莫恨无良媒,书中自有颜如玉;男儿若遂平生志。六经勤向窗前读。”从《世说新语》这本小集子中我可以窥得淡定的三种境界并且融会贯通,这也是读书的一件乐事罢。
篇46:世说新语读后感
世说新语是南朝宋刘义庆编写的一部志人笔记小说,全书分文“德行”“言语”“政事”“文学”等三十六篇,一共是一千一百三十则小故事。记述了东汉末年至南朝宋时两百多年间士族阶层的言谈风尚和琐闻轶事。
每一篇短小的故事都蕴含着许多道理,和古人的智慧。故事中不仅蕴意深远还描写的非常生动,运用了比喻,夸张等手法把每一件事情描写的淋漓尽致。
令我感触最深的是陈太丘与友期。陈太丘与友期讲述了陈太丘与一位朋友约定中午一起出行,友人没有按时预约,陈太丘只好独自出行,去后朋友才赶来。当从元芳口中得知,他父亲已经出行之后,友人勃然大怒,破口大骂。元芳指责友人不守信用,不讲礼节。友人听后惭愧不已,想去拉元芳的手以示友好。但是元芳头也不回的进了家门。元方用自己的聪明才智为自己的爸爸辩护,指责了友人的无礼,但是元方最后连头也不回就进了家门,这又是对长辈的不尊敬,元方在指责友人无礼自己却也犯了同样的错误,所以我觉得元方应该宽容原谅那位友人。
世说新语的文章多么令人深思,看上去觉得合乎情理的做法,但是仔细想想又不对,有一篇写道两人一起做事一人总是三心二意最后另一个人都不愿和他做朋友了。这篇则用小小的两件事体现了一个人的品行,也告诉了我们许多道理。
在看完世说新语后,我对事情的思考变得细致,原本自己做事马马虎虎,现在改进了许多。这本书对我影响重大,里面许多小故事令我难忘。
篇47:世说新语读后感
《世说新语》是一部专门记叙东汉后期到晋宋间一些高士名流之言谈举止的小说集,向来被视为魏晋“志人”小说的典范。在世说新语以前,也曾出现过不少轶事小说。这天所见的世说新语虽然已失去原先面目,但从其流传来看,还是较为完整的,也透露出它在历代普遍受到重视的价值。在魏晋南北朝的「志人」轶事小说中,世说新语因其广泛丰富的资料涵量和纯熟精美的语言艺术,被推为当之无愧的佼佼者,也确立了他在中国古代小说史上承先启后,不可忽视的地位。
我对德行方面有一些初步的认识。名与利往往是人的动心之处,举例来说,管宁和华歆有一天共同在菜园里翻土种菜,他们看到地上翻出一块金子管宁毫不动心,把黄金当作平常的瓦石一样的挥锄耕耘。华歆却把金子拾在手中看了一看,才又丢弃。之后有一次,两人以前共同读书,一位做官的人乘车而过,十分热闹。管宁读书如故而华歆却心慕虚荣,搁下书本,跑到门外去观看。于是管宁拿刀割断草席,分开而坐,向他说:“你并不是我的朋友啊!”华歆为了一时的名和利,而失去他原有的德行,所以由此可看出一个人是否有高超的德行,并不是一天两天所造成,德行是日积月累所培养出来的。
这本书将对我的为人处世有必须的帮忙,我此刻虽然已经年过花甲,但是还是要学习这些道理的。
篇48:世说新语读后感
这只几天我在看一本古书——《世说新语》这本书,资料精彩搞笑,用漫画的形式将书里的资料表达的活灵活现,很好理解。你也和我一齐在这本书里畅游一番吧!
《世说新语》原名《世说》是一本记录自汉末到南朝刘宋时名士贵族的遗闻轶事的笔记小说。成书时光为我国南朝宋时期,由南朝刘宋宗室临川王刘义庆组织编写的。《世说新语》按资料分为德行、言语、政治、文学等三十六类,共有一千二百余故事。
故事一:
其中德行类的一个“荀巨伯探友”这个故事讲的是:有一天、荀巨伯去探望生病的朋友,没想到外族敌寇正在攻打朋友住的城,朋友说:“我快病死了,你来干什么?快走吧!”荀巨伯坚持还要照顾病友,敌军攻进城了,他对敌军说情愿用自我的性命换病友的命,敌军被他们的友情感动了,最后撤出了城,全城的生命和财产都给保住了。这个故事让我感到荀巨伯是一个重友情的人,把朋友的生命看得比自我生命还重要的人,让我看出来荀巨伯与朋友的深厚友谊,这个故事让我深受感动。让人赞叹和羡慕……
故事二:
从前有一个叫杨修的人,曹操任丞相时,命杨修为主簿,他聪慧过人,善于揣测他人的内心。一次他带人修好了相国的大门,曹操见了不说话,让人拿笔在门上写了一个“活”字,甩袖离开。众人都很担心,怕活不成了。杨修让人把门拆了,说道:“门中写一个‘活’字,合起来看“不就是一个‘阔’字吗?丞相嫌门太大了啊!”众人这才恍然大悟。杨修用自我的智慧很多次猜测出曹操的心思,还有许多关于他思维敏捷的小故事。从这些故事中让我明白了,杨修是那么的聪明,真是一位人才啊!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许多古代时的经典故事,还让我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你也来看看《世说新语》这本书吧!
篇49:世说新语读后感
读了整个暑假,我终于把那本超级后的世说新语给读完了,真爽,不过也挺累的。世说新语里的故事真的很多,有的长如龙,有的短如蚁,不过这里的每一个故事都告诉你一个道理,虽然很枯燥,但它毕竟是一本好书啊,接着读吧!
作为一篇教育方面的书,刘墉的《世说新语》实在有别于传统意义上的教育书籍,确实文如标题“新语”。他用最朴实生动,形象有趣的语言呈现了一个又一个小事件,小故事,而这些文章都显示了他对教育的态度与思考。读来令人深思,发人深省。
看了他的文章,给我感受最深的就是他对待孩子的那种态度。用一个词来概括的话就是——“宽容”。现在的社会主流文化早已不在倡导“严师出高徒”的方法了,那么作为老师或家长,到底用怎样的态度对待小孩子呢?刘墉给我们提供了一种方向。
我是个80后,在我还是个小屁孩儿的时候,常常听到外界对我们这代人的评价,例如:独生子女,垮掉的一代,小公主小少爷等等,总之大人们对我们充满了不信任。这样的批评之语听多了,久而久之便有点信了,于是自己似乎都不太自信了起来。从校园走向社会,即使上了班,在刚开始的时候也还是受到质疑了。可是慢慢的一年,两年,三年,生活工作中的一点一滴让别人认识了我,也相信了我。周边的许多朋友同事也是如此,在经历了这样的蜕变之后终于成为了社会的“中流砥柱”,因为80后已经不再是小男生和小女生了。回过头来,很多人发现原来担心会垮掉的一代并没有垮掉,反而是在越来越多的舞台上看到了他们的身影。
当我成了大人之后,我猛然发现我似乎在用经历过的这一切对待这90后的孩子们。第一届的学生就已经是90后了,当他们不认真,调皮捣蛋,犯错误的时候,我也曾无比忧虑地拿过去的话批评他们。现在想来我们是不是太杞人忧天了呢,生活会教会他们很多东西,但是我们好像太着急了一点,总想把自己几十年的人生感悟和经验提前交给他们,但其实人生是要一点一点去经历的不是吗?哪怕经历一点挫折,又如何呢?奥运结束了,很多获奖的选手就是我们口中所责备的难以担当重任的90后,但事实是他们做得很好,而且将来可能更好。
刘墉说得好,他认为我们只看到了学生们身上的缺点,却忽视了他们身上的优点,于是总觉得一代不如一代。90后的孩子身上的确有些时代大环境所带来的缺点,但是他们身上其实也有一些时代所赋予他们而我们这些60后,70后,80后们身上所没有的优点。所以,宽容一点吧,先学会基本的做人道理,其他的可能只是我们和他们选择的道路不太一样,或者是走向终点的方式不太一样吧。
因此用心教育每一位学生,就算目前成绩再差,再不听话,只要我们用心去沟通,发现学生身上的闪光点。而不是用暴力的变相体罚。我相信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成果。
篇50:世说新语读后感
刘墉的《世说新语2》之教育秘笈,在我的闲暇空余终于读完了,但久久地让我回味其间。书中对“新新人类”的理解,我亦颇有感慨。“他们可能动作不快,起床也不快,但他们的观念灵活、转变得快、适应得快。”一点没错,就拿我女儿来说,看似动作很慢,起床时叫来喊去的,但是对社会的进步事物说起来让人又另一种看她的眼光。她学了法语后,了解了一些法国风情,就餐时,便侃侃道来;去了趟日本,就会告诉你日本人的生活方式,没有一点点的不适应;有时还时不时地评论一下某些社会现象。这就是“新新人类”。当然,书中谈到的很多的观点,我都很赞同。我自己也是教师,但随着孩子的成长,社会的进步,好像自己的教育方法越来越局限了,方式越来越单一了,因此,和孩子的距离越来越远了。我常常思考自己的教育成败,于是,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来寻求适合我孩子的教育方式。读了这本书,对我颇有启发,中国的家长对孩子太多的设想和规矩,于是束缚了孩子想象的空间和发展的平台,当然或许是某个衡量的标准,使家长没有办法选择,只有听之任之。想想现在的青少年犯罪,青春期孩子的叛逆,网络问题少年,我们做家长的真应该重新审视自己的教育思想和方法,在孩子成长过程中,是非常需要我们家庭的帮助和协调,是非常需要与学校老师经常的沟通。有的家长常常认为学校老师如何如何,却没有问问自己的责任尽到了没有,总是以为,孩子到学校就应该受到良好的教育,却忽略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孩子个体成长的空间是极其重要的,能够暴漏出他内心深处最底层的东西。
现在我教育的观点在逐渐改变,教育的方式在逐渐改变,我发现孩子又愿意与我走近了,常常把她的喜怒哀乐告诉我,我欣喜万分,这是对家长的信任。
书中谈到的“年轻人要有探索的权利”“子弹准备好”,我极其赞赏。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实际上就是累积的过程,为自己储存一种能量,为自己积淀一些知识,为自己储备一定的能力,到机遇降临时,你便会选择适合自己的平台大显身手,而非有了合适的机会,只能望此兴叹。文中又谈到来太原发生的事,让我这个太原人引以自豪,尽自己的能力为别人做一点点事,就是储备生命的价值,也是造福子孙后代。我想到了原来的一位年轻的同事,曾帮助那些特困家庭的孩子读书,几次辗转去山区看望那些孩子,那么,她的这份爱心,必然会影响到她的孩子,也会成为有爱心的人。教育真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同时也充满了魅力。
掩书沉思,我们的家庭要太多地关注孩子的健康成长(生理和心理),要为他们创造一种宽松,一种和谐,要启发他们把知识变成技能,把思想变成视野,体味与珍惜成长中的困难,明确自己的前行目标,无论如何,只要不断坚持,总有实现自我的一天!
篇51:世说新语读后感
原文:《世说新语·德行》: 管宁、华歆共园中锄菜,见地有片金,管挥锄与瓦石不异,华捉而掷去之。又尝同席读书,有乘轩冕过门者,宁读如故,歆废书出看。宁割席分坐,曰:子非吾友也。
文法评:本文主要讲了管宁与华歆绝交的事情。而绝交的理由,作者只选了两件事来阐述。一件事是见“片金”的不同态度,另一件事是读书时见“乘轩冕过门者”的不同态度。这两件都是发生在学习生活中的道德小事,而绝交是大事,可见写作的手法是“以小见大”。一般人关注一般事,对大事由于种种原因,一般人是不愿“真诚”关注的。所以在中国,关注大事是“大人物”的事,小人物关注大事那是“发牢骚”,不足一论的。因而写文章,最好是“以小见大”,方有“立足”之地。
文意评:这篇文章短小精悍,文意浅显,比较好理解。按照现代人的理解,因为这两件小事而绝交,似乎不能接受或者说管宁自己也有“问题”。但站在过去的生产能力下,华歆的经济头脑与学习动机是值得管宁与之“分道扬镳”的。
古代为什么强调对人道德素养的要求以及重视对人道德的评价?这主要与当时的社会生产能力、个人生产能力有密切的关系。社会生产能力越低下,越强调人集聚进行生产的重要性;个人生产能力低下也会对人与人的合作有更大的依赖性。无论人集聚,还是人与人合作,都对人的忠诚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因为没有对他人的诚信、对合作组织的忠诚,那合作不能继续,组织也会瓦解。而在交往中,只有品德高尚的人才能让别人信服,才能领导、管理大家。所以社会需要用“道德”来评价个人,个人也才能凭借自己的“道德”高尚而成为国家的人才,组织、领导大家。这就是古代所倡导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但道德的养成是需要个人追求的,个人的积极性影响了个人道德的水平。
管宁在学习的时候,看到华歆道德养成的个人动机偏低,意志偏弱,害怕自己受到不好的影响而降低自己的道德水平。在管宁的价值选择中,要失去较高的道德水平,那宁愿失去“朋友”,所以一定的时候,管宁肯定是会与华歆绝交的!
现代社会生产能力、个人生产能力都有了较大的提高,从这个方面看,有些人就放弃追求“道德修养”了。但现代生活的组织化却在不断加强,如各种各样的单位、企业、协会等机构,让每个人都同时加入了好几个“组织”,人一生下来就同时加入了好几个组织,像加入了家庭——子女、加入国家——公民、加入企业——被保险人等。而组织化的基本素养也是“道德”。所以现代人学习“管宁与华歆”的故事,也是必要的!
篇52:世说新语读后感
从我读书时代起,我就很喜欢看书,特别是关于散文类的书,这方面的作家很多,譬如刘墉就是比较出彩的一位散文作家。如今,我已经迈入工作的第N个年头,刘墉一直陪伴着我的成长,从他的书中我学习到了许多为人处世的道理,并融入工作、生活、学习中,让我受益非浅。
最近,我阅读了刘墉的新作—《世说新语》①处世秘笈,这本书的内容简单易读易懂,实用性很强,很贴近我们的工作、生活和学习,之所以刘墉这么受欢迎,可能就是因为他写的书通俗易懂吧!这次我想我的介绍准没错的,想必大家看完这本书后一定会拍手称赞的!在我的大力推荐下,我们部门参加这次学习的员工个个都说这本书好,具体它的好在哪里呢?请听我一一说来,总结两点如下:一是学习怎么说;二是学习怎么做。这听起来没什么,但是说话艺术的学问很大,为什么这么说呢?就如刘墉在书中所列举的例子吧,比如你是职员,老板问你今天客户一共叫了几箱货。平常一天有一百多箱,那天特别少,只叫了十箱,你是不是很可能答:“报告老板,今天只叫了十箱耶!”刘墉告诫说,如果你只是个小职员、小主管,你这么说就错了!除非你是合伙人、大主管或老板娘,你最好不要说“今天只叫了十箱”而应该只讲“叫了十箱”。为什么呢,因为你不是老板,你应该先客观地把实际数字告诉老板,下面他要跳起来或大吼:“什么?才叫十箱?怎么搞的?”都是他的事,你没有资格用你的主观去影响他。从这里可以看出,对一个有纪律的公司,对一个领导者,或对一个需要作出正确判断的领导阶层,做下属的都应该先提供客观的事实。
从一个人的说话可以看出其的素质和水平,从一个人所做的事可以看出其在工作是否称职,就如刘墉所说的有关于职业道德方面的内容,刘墉举了几个很简单的例子,他说每一行都有它的职业道德,如今天你在旅馆、餐馆工作,不能随便透露顾客的行踪,这是你的职业道德,就算有人打听,某某人是不是常来啊?你也不应该说;如今天你在银行工作,为顾客的财务保密,是你当然的职责,虽然在电脑上,你可以看到顾客的每一笔交易资料,但是绝不能到外面去说半个字。从这里可以看出每一个工作者都有义务替顾客做好保密工作,因为这是你的职业道德。
通过对刘墉《世说新语》这本书的学习,结合我们自身工作的实际,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不断提高工作的服务质量和水平,使整个大家庭更加和谐美满!
篇53:世说新语读后感
《世说新语》是一本难得的好书,它主要讲述魏晋时代士人的言行举止的一部书。虽然有人认为魏晋士人不务实事,崇尚空谈,实乃误国之举。但魏晋时代人们都能够充分发表自己的见解,也开创了哲学思辨的风气,对后世也有着广泛的积极影响。所以说,我们要辩证的看待《世说新语》,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为我所用。
我主要谈的是《世说新语》文学篇。开篇第一条就令我感触颇深。第一条是“奴婢皆读书”,讲的是郑玄家的故事。其大意是这样的。郑玄是汉代的大经学家。有一次郑玄使唤一名婢女,不合心意,准备鞭打她。婢女还要解释。于是郑玄发怒了,让人把婢女拖到泥水中去。过了片刻,有一位婢女向那位被拖入泥水中的婢女问道:“为什么在泥水中那?”她回答说:“我去向他陈诉,适逢他在发怒。”这是文学篇开篇的第一条目。
这一条目非常有意思。第一,在当时的社会并不是人人都可以读书的。能够读书的都是社会的中上层人物。而婢女在封建社会是属于地位比较低的。而在郑玄家中婢女也是读书的。我们可以看到,婢女们在郑玄的影响下也在读书。这反映出了郑玄的家风。郑玄这位大学问家对于周围人都是有着巨大的影响。当郑玄由于生气想要打一位婢女,婢女“方自陈说”。我们知道,作为地位低下的婢女一般是不敢为自己申辩的。然而郑玄家的这位婢女很有个性。她毅然为自己申辩。因此我认为这位婢女的行为就应该是读书的结果。读书使得婢女个人精神觉醒,使她敢于为自己申辩。
读过这一条我对郑玄想打婢女极不赞成。首先郑玄是一位有身份的官员。官员就有官员的行为准则和心胸。况且,从本条目中看不出婢女有什么错,只是由于郑玄觉得婢女做的不称意就要打婢女。这样的行为有失一位官员和大学问家的风范。当然,我们看《世说新语》要放在当时的历史环境下去。从我们今天男女平等观点会认为打婢女是一件极为可耻的事情。然而在当时的社会责罚一位婢女将会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所以不必苛求古人。
《世说新语》把这样一件简单的事情记载下来,个人认为这主要是为了反映郑玄这位大学问家对于周围人的影响。由于受郑玄的影响,婢女皆读书。这不仅说明了郑玄的对周围人的影响大,也间接地说抿了读书已经成为了当时人们的一种风气。
除此之外,我还对“官本是臭腐”这样一条目颇有感想。
书中原文是这样的。人有问殷中军:“何以将得位而梦棺器,将得财而梦矢秽?”殷曰:“官本是臭腐,所以将得而梦棺尸:财本是粪土,所以将得而梦秽污。”时人以为名通。
大意是有人问殷中军:“为什么将要得到官位时就会梦见棺材,将要得到钱财时候就会梦见粪便?”殷中军说:“官位本是臭腐的东西,所以将要得到时候就会梦见棺材尸体:钱财本是粪土一样的东西,所以将要得到的时候就会梦见污浊肮脏。”当时的人都认为这是至理名言。
看了这则小故事,不禁有几个问题。首先为什么古人会梦到棺材尸体和粪土。从某种角度来说,梦也是一种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古人梦到棺材也是和当时的社会状况有着密切的关系。
当时的社会是一个崇尚玄言虚淡的社会。对于官位,当时的社会并不是十分的热衷。而且很多人更视官位钱财为污秽之物。当时的普遍风气是这样的,所以古人在得到官位时梦到棺材尸体也就不足为奇。
这则故事反映了当时士人们的认识。文中最后还写道“时人以为通”。可以看出以官位为腐是得到了当时人们的普遍赞同。魏晋时代的士人的价值追求由此也可见一斑了。
此外,我还对“七步作诗”这则小故事有一些感慨。故事大意是魏文帝曾经命令弟弟东阿王曹植在走七步路的时间内做出一首诗,做不出就要杀掉曹植。曹植在七步之内就做出了一首诗。这首诗是“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魏文帝十分惭愧。对于这则小故事,我们不管曹丕和曹植两兄弟的争执。个人认为《世说新语》之所以把这则故事记载下来是因为曹植的才思。读到这则故事,自己非常惊讶于曹植的机敏与才华。
《世说新语》记载了魏晋时代士人的言行举止,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社会风貌。看《世说新语》非常有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