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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年代英语录音

时间:2025-05-18 11:25:06

典范英语范文一

上学期,我们集体购买了《典范英语6》,通过一年的学习,我们的英语是在提高,学习了许多知识。

我们每次学习前都先听录音,这大大提高了我们的英语听读水平,使我们的听力题成绩有了一些提高,是我们受益匪浅。

二是我们在看,在读时,有许多生词,老师也让我们自己猜,然后自己查,这给我们下了很深的印象,也比老师告诉我们要好得多。

三是我们由教材中的故事,自己改编成话剧,有一些同学表演,更是英语融入了我们的生活。

总而言之,这套教材给我们留下了许多知识,是我们受益匪浅。

典范英语读后感范文

寒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它给我的感触颇深。

它向我们艺术地展示了阿廖沙在黑暗社会追求光明的奋斗历程,还有十九世纪七十到八十年代的俄国社会风貌。3岁的时候,父亲病故,母亲就带阿廖沙回了娘家。可惜外公是个自私而又专横的小业主,但是资本主义俄国的发展打断了外公发财的好梦,从此破产以至于贫困潦倒。可怜的母亲改嫁之后,生病而死,十一岁的作者被外公残忍地赶出了家门,到社会上自谋生路……其实,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高尔基借阿廖沙这个人物来描述自己的童年。高尔基用真实优美的文笔描述了自已苦难而令人难以置信童年。

我们现在丰衣足食,要什么有什么,又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心肝宝贝”哪能和高尔基那悲惨的`童年相提并论,年代的不同就是这差别,一个是天堂,一个是地狱;一个充满阳光,一个到处黑暗。我们现在的童年来之不易啊!童年充满着欢乐,童年到处是温暖,童年是值得回忆的相机,童年爱满心窝!而高尔基的童年除了一些教育和友谊,没有什么再值得回忆!

假如我们生活俄国沙皇时期又会怎么样?会认为那根本不是人生活的地方吗?我们不仅要珍惜眼前的幸福,而且要学会制造幸福。屠格涅夫说过:“屠格涅夫说过:”想要得到幸福,你首先要学会吃得起苦。“美好的生活必须有所付出,才会长久,有所争取,才会得到。

关于典范英语的

寒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它给我的感触颇深。

它向我们艺术地展示了阿廖沙在黑暗社会追求光明的奋斗历程,还有十九世纪七十到八十年代的俄国社会风貌。3岁的时候,父亲病故,母亲就带阿廖沙回了娘家。可惜外公是个自私而又专横的小业主,但是资本主义俄国的发展打断了外公发财的好梦,从此破产以至于贫困潦倒。可怜的母亲改嫁之后,生病而死,十一岁的作者被外公残忍地赶出了家门,到社会上自谋生路……其实,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高尔基借阿廖沙这个人物来描述自己的童年。高尔基用真实优美的文笔描述了自已苦难而令人难以置信童年.

我们现在丰衣足食,要什么有什么,又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心肝宝贝”哪能和高尔基那悲惨的童年相提并论,年代的不同就是这差别,一个是天堂,一个是地狱;一个充满阳光,一个到处黑暗。我们现在的童年来之不易啊!童年充满着欢乐,童年到处是温暖,童年是值得回忆的相机,童年爱满心窝!而高尔基的童年除了一些教育和友谊,没有什么再值得回忆!

假如我们生活俄国沙皇时期又会怎么样?会认为那根本不是人生活的地方吗?我们不仅要珍惜眼前的幸福,而且要学会制造幸福。屠格涅夫说过:“屠格涅夫说过:“想要得到幸福,你首先要学会吃得起苦。”美好的'生活必须有所付出,才会长久,有所争取,才会得到.

关于典范英语的读书笔记2

有一个在城堡。皇家清洁工给告诉女皇,一开始不能有乱七八糟的朋友。国王哈利认为我们可以尽量将城堡变得整洁。女皇诺拉不休息。公主简写了一份通知。她把这份通知贴在了城堡的门上。

清洁工希望能得到一个更高的薪水才去拜访城堡。日子一天天过去,没人来问关于清洁的工作。这个城堡变得非常脏。一天早上,皇后诺拉看到了一个令人震惊的意见。国王哈利在做饭。史密斯队长在拖地。琼斯上尉洗女王诺拉的皇家衬衫,女皇认为你应该去与龙战斗。但他们不这么认为。女王诺拉非常伤心,便去了皇家旅行。

三个戴着面具的人站在那里。整天这个蒙面女子在城堡里清洁、打扫、洗。公主简认为他们会偷东西。公主简走到她背后。她抓住了桌布拉过来用奶清洗了一下。二公主简关闭了那个按钮。三公主简匍匐在她身后。最后,其他两个清洁工原来队长史密斯和琼斯上尉琼斯。女皇诺拉结束她的皇室之旅,她高兴地发现了城堡又恢复了整齐和干净。

关于典范英语的读书笔记3

上学期,我们集体购买了《典范英语6》,通过一年的学习,我们的英语是在提高,学习了许多知识。

我们每次学习前都先听录音,这大大提高了我们的英语听读水平,使我们的听力题成绩有了一些提高,是我们受益匪浅。

二是我们在看,在读时,有许多生词,老师也让我们自己猜,然后自己查,这给我们下了很深的印象,也比老师告诉我们要好得多。

三是我们由教材中的故事,自己改编成话剧,有一些同学表演,更是英语融入了我们的生活。

总而言之,这套教材给我们留下了许多知识,是我们受益匪浅。

关于典范英语的读书笔记4

读了《“刺猬女孩”艾可儿》有感“学习成绩固然重要,但是拥有健康向上的品行以及各种生存技能同样重要,只有全面发展,你才是一个真正的好学生”,这句话给我们道出了学习好有时并不重要,其实最重要的是一个良好的心态,健康的品行,不受外界影响,全面的发展才是真正的好学生。

很久很久以前,会魔法的于小鱼老师与邪恶领主之间的斗争不断打响。

而这次是从一只花斑猫的到来,它的到来彻底打乱了模范学生艾可儿的生活,仿佛一夜之间她变成了一个自私又乖戾的“刺猬女孩”,伤害了每一个关心她的人。但是,多年的同窗之情使同学们没有抛弃她,大家在于小鱼老师的带领下,帮助艾可儿重新找回自我,又一次粉碎了黑暗领主的阴谋。在这本书中,我仿佛也看到了我乖戾的时候。只因为一点小事和同学大吵大闹;在家里也是如此,爸爸妈妈处处都依着我,“讨好”我。我想以后可不能再让他们这样费心了。书中说过“‘刺猬女孩’到底还是浑身带刺,是不会变成天使的”。可是,魔鬼也有天使般的笑容,我相信我会真正做到“老师的好帮手,同学的好伙伴,家人的好宝贝”。

我的听力训练分享

许多年来,我一直对英语教学中的一个名词概念颇有疑惑:听力。听力确实是存在的一个东西,然而实际上对语言使用者来讲,所谓听力是没必要命名、理解、使用的概念。听力就是干脆不必理会的一个东西——回想一下自己的母语习得过程,听力什么时候单独练过呢?

母语的听力之所以可以自然习得,道理非常简单:听得足够多。对母语使用者来说,每天除了睡觉之外的时间之外,几乎无时不刻在听——比看、读、说、写都多出许多许多倍。(其中写是最少的,这就从另外一个侧面说明为什么写最难——无论是对外语习得者还是对母语使用者来说都一样。)

保守估计,一个正常人每天就算断断续续也有至少10小时的时间在听他的母语。一年就是3650个小时。很小的时候,可能听到了也不见得听得懂,但是过了15岁,如果他受过正常的教育,那么基本上就没有什么听不懂的了,一直到大学毕业大约21、22岁,就是3650 X 22个小时的听龄——大约八万多个小时。

其实,我总觉得学外语时,没必要单独练听力,即便有些

我上大学之前(1991年),几乎唯一可以找得到的英语音频资料只不过是高中英语课本配套磁带。如果书店里有一些双语读物或者音频资料的话,基本上99%是没文化的弱智挑出来的所谓名著之类——读不懂或者没兴趣读懂的东西,实际上比垃圾还无价值。但是今天这个时代与二三十年前就已经大不相同 ——人人都有互联网。互联网上能够找到的英文原版有声书籍是听不完的,种类完整,内容丰富,无所不包。

听有声书籍的一个重要技巧就是只戴一只耳机。两个原因:1) 两只耳朵都戴上耳机之后,跟读就可能跑调——就好像那些戴着耳机唱歌跑调的人一样;2) 不影响日常生活的任何方面——如果有人跟你说话,你也听得到,并且还可以暂时忽略audio book;等谈话完毕,又可以直接回到audio book。我的学生中,听我建议的女生居多,很可能是因为她们有长发,上课戴着耳机都不会被发现……

听有声书籍的另外一个好处是可以做到不知不觉把一本书听上好多遍。我一般都是先找来书精读完毕之后才开始听。Outliers 的audio book下载了之后,直到印刷版拿到手读完之后我才开始听。全书的录音不过七个多小时,一周下来,已经反复听过好几遍。当初Thomans Sowell的Basic Economics也是反复听了至少10遍——却没觉得耽误什么事情,随时随地可以听:餐桌上可以听、路上可以听、坐在出租车里可以听、跑步机上可以听……我刚刚数了一下,七八年之间,我至少用这种方法读、听了近一百本书。

印象中,当初我开始总是戴着耳机大约两三个月之后,就突然感觉什么都可以听得清了——有时候听不懂,只是因为其中的词或者短语不了解,时候差查词典就好了(也是因为这个才养成了先精读后多听的习惯)。其实只需要用两三个月就可以随随便便顺带就可以搞定的事情,很多人非要用复杂的、有针对性的所谓方法把自己搞傻——真不知道为什么?

至于如何找到自己想看、想听的书,我写过一个帖子,不妨去看看:轻松搜索电子书。

另,大约两年前,我开始使用HTC手机——PDA和Phone终于集成在一起了,非常方便。最近又配上了个蓝牙耳机,就更方便了——只是经常有身边的人开我玩笑:大叔,戴助听器了啊?

跟读训练方法如下:

分析听力录音文本

遇到生词、不认识的词组,查词典;

标记出所有的双元音与短元音;

标记出所有单词的重音所在;

反复精听录音

分辨哪些单词被强读了?其重读音节的语调是怎样的?

有没有哪个重读音节伴随着更高的音高?

录音里被弱读的单词怎样读的?

哪些地方存在着连读?

哪些地方存在着失爆?

哪些地方存在着浊化?

有没有某一处存在着明显的停顿?

反复模仿录音

背诵整个录音

关于跟读训练,有一点必须说明,那就是,没有意外的话,你不可能完美。在学习英语的过程中,有一些人比另外更多的人运气好得不象话。这些幸运的人嗓音天生有着更好的音色与音质,并且拥有比大部分人更强的节奏感,也基本上因此他们具备比大多数人更强的`模仿能力,于是,这些少数幸运的人在英语学习过程中不仅显得学的更快、更轻松、更好,而且经常让身边的人觉得自己学英语没有天分而相当地自卑。

英语学习过程中,很多人因为没有想过完整地模仿录音几乎是不可能的,而产生挫败感,甚至自卑感,进而半途而废。要知道,那些被请去录音的人,都是音色悦耳,音质优良,节奏感很强的人——通常情况下,这些人还要经过专门的训练。若非如此,也不会有人请他们去录音——绝大多数人的声音如果录下来是不符合所谓标准或者权威的;甚至,不夸张地讲,相当数量的人就算是经过专门的训练也无法做到标准,顶多是有所提高而已。反过来,从另外一个角度出发,即便一个人的音色很差,音质很糟糕,甚至毫无节奏感,那又怎样呢?难道就因为这个人音色差、音质糟糕、缺乏节奏感而禁止这个人讲话么?因此禁止他学习外语么?(从这个角度出发,就可看出那些嘲笑他人外语发音的人有多么愚蠢而又自以为是了吧?)

为了提高成绩,我要求我的学生每天都要做跟读训练。但这并不意味着说我要求我的学生一定要读成录音里的样子——实际上这是无论是谁都基本上做不到的事情(少数具备超常模仿能力的人除外)。语言学家Daniel Jones在他那本著名的《The Pronunciation of English》中就这样说道:事实上,没有任何两个人说话的声音是一样的。我的观察是,很多情况下,人们甚至很难用一模一样的音色、音质、节奏重复自己曾经说过的话。

事实上,我要

按照重要性来看,强读/弱读,语调/音高,失爆/浊化,元音的长短,再加上连读/停顿这么几个特征的模仿已经足够。至于/t + j/可能发生音变,/u/结尾的单词后面如果接着一个元音开头的词汇,那么可能要加入一个/w/;词尾是/i/的单词后面如果接着一个元音开头的词汇,那么可能要加入一个/j/;/h/往往被击穿;/θ/与/e/是否一定要用牙齿夹着舌尖开始发音……这些琐碎的知识点并非不必要,而是,需要了解,但是更需要多说多练;反过来,只要多说多练,这些琐碎的知识,就算当初不了解,最终也能在不知不觉中全部学会。

连最终做到完美几乎是不可能的(也没有任何人有权利要求你完美),那么从一开始就完美就是更加荒谬的要求了。我的健身教练曾经告诉我一个特别重要的道理——非常朴素的道理。他说,没有谁的动作是标准的,并且,刚开始的时候谁都不标准——根本做不到一开始就标准。所谓标准动作,都是在练过好长一段时间之后再开始一点一点纠正的,到最后大家比的是谁更接近完美。

在我看来,绝大多数学习的过程应该是这样的:1) 先胡搞瞎搞一阵子;2) 误打误撞摸到了一点门道;3) 反复练习、实践、修正;4) 最终依靠积累获得成就——做什么都需要时间。我常常给学生转述聪明蜜蜂与笨蛋苍蝇的故事:

美国密执安大学教授卡尔`韦克讲述了一个奇妙的实验:

把6只蜜蜂和6只苍蝇装进一个玻璃瓶里,将瓶子横着放平,让瓶底朝着窗口,看它们会有什么结果?向来善飞而又勤劳的小蜜蜂不停地在瓶底附近飞舞,企图找到出口,直到筋疲力尽,累饿而死。苍蝇可不管什么瓶底和瓶口,哪里光明还是黑暗,在瓶子里乱撞,不到两分钟的功夫,纷纷从瓶子口逃之夭夭。

怎么会是这样结局?

难道是蜜蜂飞翔能力太差?不是;难道是蜜蜂的眼睛不好?也不是。我们都知道,蜜蜂和苍蝇的眼睛都是由许多独立的小眼紧密排列而成,人们管它叫复眼。复眼的构造精巧,功能奇异,能够随时辨别太阳的方位,确定运动的方向。蜜蜂平时就是靠着复眼准确无误地找到蜂蜜,回到蜂巢。人们还按照蜜蜂复眼的结构特点和工作原理制成了一种导航的航海仪器——偏光天文罗盘。不管是太阳尚未升起的黎明,还是阴云密布的黄昏,有了这只罗盘,船只都不会迷失方向。

问题显然不在眼睛上。因为瓶底朝着窗户,蜜蜂便不停地在亮处寻找出口,却碰到蜜蜂怎么也弄不懂的玻璃,对阳光的敏感和执着使它们不肯到瓶口——那个黑暗的出口去。是呀,黑暗与出口怎么能联系在一起。但是苍蝇可不管什么光明与黑暗,它们四下乱飞乱闯,瓶子又这么小,碰上瓶口的机会太多了,一群头脑简单、无所追求的苍蝇就这样获得了自由。

所以,很多的时候连胡搞瞎搞都是很重要,甚至很必要的;更何况有一定基础的学生在准备托福考试的时候只不过是没那么完美而已呢?

不要花时间想没用的事情了,干活去吧!

刚开始的时候,分析、精听、标记、模仿、反复、背诵等步骤可能显得非常耗时费力,一星期处理一篇就够了。一个月后,可以适当提高速度,比如,一星期两到三篇。第三个月开始,你就会发现一天 一篇都做得到,这时候,你的进步可就已经不是一星半点了——其实只要两个月左右的时间就可以有巨大的飞跃。坚持三个月后,甚至没必要再不停地攻克新的听力录音了,只需要每天保证一小时跟读(可以在早上,也可以在晚上)就可以,把它当作备考托福中的有氧运动。当年我的基础相对较差,所以,我可是每天尽量随时都戴着耳机,能听多久就听多久,能跟读多少就跟读多少。

有一个小技巧。跟读的时候,不要两个耳朵都戴着耳机。你见过戴着耳机唱歌的人么?十有八九他们会跑调的,为什么呢?因为他们两只耳朵都戴着耳机,所以听不到自己的声音,进而无法控制自己的声音,所以,自己跑调了都不知道。跟读,一方面要提高听的能力,更重要的另外一方面是,利用托福听力录音矫正自己的语音语调。所以,一定要只戴一只耳机,用另外一只耳朵监听自己的声音,这样才能随时矫正,随时微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