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1年首期摇号的1∶10.6中签率,到最新一期创下新低的1:693中签率,北京普通小客车摇号政策实施已经有五年多的时间,参与摇号的申请人越来越多,普通小客车指标配额却越来越少。《中国经营报》记者近日获悉北京市将在“十三五”期间修订《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业内专家预计,未来几年内,北京市仍将主要依靠摇号来严格控制机动车保有量,普通燃油小客车配额可能继续减少,新能源车配额或将增加,机动车能源结构将逐步优化。而随着交通管理政策的多样化,上海的拍卖制方式也可能成为北京小范围效仿的对象。
小客车配额指标向新能源车倾斜
北京市交通委主任周正宇近日在做客交通部在线访谈时表示,“十三五”将加快完善交通行业法律法规,加强标准规范体系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交通。围绕加强拥堵治理,制定《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修订《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
据了解,现行的《规定》于2010年12月颁布实施,《规定》提出:“本市实施小客车数量调控措施。小客车配置指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摇号方式无偿分配。”政策出台的背景是2009年、2010年连续两年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高达20%左右的增速,截止到2010年底,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达到480.9万辆。
摇号政策实施后,成效显著,北京2011年上半年机动车保有量增幅比2010年下降71.9%。
2011年、2012年、2013年,北京市小客车指标额度都为24万个。2014年开始,北京市修改了部分摇号规则,增加了新能源车指标,并对久摇不中的情况制订了阶梯中签规则。北京交通委2013年底公布的情况显示,从2014年起到2017年的四年间,增量小客车指标额度共60万个,年度配置指标总量由24万个减少到15万个,从而使机动车保有量到2017年底不超过600万辆。在指标结构构成上,43万个是普通小客车指标,17万个为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虽然每年的指标额度都是15万个,但是普通车在指标中占的比重却在逐年下降,2014年可供摇号的普通车的指标有13万个,2015年则为12万个,2016年和2017年分别为9万个。与之对应的是,17万个示范应用新能源车指标也是按2万、3万、6万、6万的数量渐进式发展。
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副研究员单菁菁表示,小客车数量调控政策是在北京交通拥堵和环境形势严峻情况下临时出台的措施,政策在推进过程中不断进行修改也是非常必要的。
对于政策调整的方向,北京工业大学城市轨道交通学院副院长陈艳艳预计,未来几年内,对机动车保有量限制政策应该还会持续,只不过限制的方式和内涵可能会改变,可能会继续向新能源车倾斜一些,优化机动车的能源结构。“新能源车配额可能会增加一些,但对于普通燃油小客车会减少配额,使其自然淘汰。在机动车总量上,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可能还是会严格控制,因为当前北京人口规模增长较快,道路资源和停车位却非常有限。”
专家认为可部分借鉴上海车牌拍卖方式
在中国较早采取车牌供应流通管控制度的三个城市中,北京、上海、广州三个城市恰好形成了三种供应模式:以上海为代表的拍卖制;以北京为代表的摇号制;以广州为代表的“混合制”。据记者了解,北京相关部门也一直在对小客车牌照拍卖政策进行分析和研究,但对于这一政策的推出却非常慎重。
陈艳艳表示,不同城市采取不同政策背后是有其文化和政治背景的。在南方的一些城市,公众比较习惯用经济手段解决问题,用市场化的方式来去调节。相对来说,北方更习惯偏行政的方式,公平使用公共资源,如果仅仅是因为他有钱,他就能开车,在北京这样的城市社会反对声音会比较大。将来北京的交通管理政策肯定会多样化,行政色彩会逐步淡化,也可能部分借鉴上海的拍卖制方式。但北京不可能完全放弃行政手段只依靠拍卖牌照等经济手段,这不是北京的风格。
东南大学交通学院教授过秀成表示,政策的制定和修改要考虑其延续性,以及与其他政策的协同性,北京可以借鉴其他城市的经验,但不同城市有政策差异是正常的',任何一个城市都不能盲目照搬其他城市经验。
“希望未来摇号政策尽可能地灵活,现在的杠杆都是死的,没有结合摇号者真正的需求。因为家庭构成等因素,不同的人对车辆的需求程度是不同的。身边经常有人不太需要买车但运气好摇中了,有人接送孩子等非常需要小客车但却迟迟摇不中,希望未来政策更人性化一些。”陈艳艳表示。
未来摇号政策将适时退出
早在2014年,北京市交通委委员容军在回答百姓问题时曾表示,本市的摇号政策不会长久这么下去,会研究相关经济政策,考虑不应该限制购买,应该限制使用,谁占用道路资源多,谁就该多付费。对于未来将用什么政策代替摇号政策,容军说:“出相关政策很难,燃油附加费、拥堵费、拍卖牌照、以家庭为单位摇号等,这些都研究过,还没有结论,也没有出台的时间表。但希望早日有更好的政策代替摇号。”
事实上,随着拥堵费、牌照拍卖等新政策进入交通部门的研究范围,关于摇号政策何时退出历史舞台的问题也不断被提及。
陈艳艳表示,短期来看,摇号还是会持续一段时间,但长期来看,摇号这种靠行政性手段限制机动车保有量的方式不是未来导向。随着地铁、公交等公共出行方式的便利,以及一些配套政策如停车收费、拥堵费政策的完善,让大家不会轻易买车,买了车也慎重使用汽车,通过对机动车使用量的调节,就不用强制地靠摇号来限定拥有量。
过秀成表示,某一个政策的存在是有阶段性的,不可能一劳永逸,当人们的出行都可以依靠公共交通来实现,当人们不再依赖小客车时,摇号政策肯定会退出历史舞台。“现在的年轻人对于拥有小汽车的意愿和需求是强烈的,但未来随着交通方式、上下班模式和文化理念的变化,新的一代人拥有和使用小汽车的意愿都会变化,虽然这个变化的过程可能需要很长时间。”
附:
《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落实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实现小客车数量合理、有序增长,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状况,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本市实施小客车数量调控措施。小客车年度增长数量和配置比例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公安交通、环境保护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小客车需求状况和道路交通、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三条 小客车配置指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摇号方式无偿分配。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标调控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工作。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和个人需要取得本市小客车配置指标的,应当依照本暂行规定到指标调控管理机构办理摇号登记。
第四条 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可以办理摇号登记。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包括:
(一)本市户籍人员;
(二)驻京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
(三)在京居住的港澳台人员和外国人;
(四)持本市工作居住证的人员;
(五)持本市暂住证且连续五年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人员。
单位办理登记的条件和登记的内容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规定。
第五条 指标调控管理机构应当向经摇号取得配置指标的单位和个人出具指标证明文件,并公布摇号结果。
个人出售、报废名下登记的小客车的,可以直接取得更新指标,办理指标证明文件。单位出售、报废名下登记小客车的指标管理办法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六条 指标有效期为6个月,不得转让。指标有效期内,不得重复办理摇号登记。
单位和个人提供虚假登记信息取得的指标无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七条 单位和个人办理下列手续时,应当出示指标证明文件:
(一)缴纳车辆购置税;
(二)外地车辆转入本市,办理车辆购置税档案转移;
(三)开具二手车销售发票;
(四)办理车辆赠与公证。
对取得指标的,税务部门核发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工商部门验证二手车销售发票、公证机构办理车辆赠与公证时,应当予以注明。单位和个人持上述文件,到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登记。
第八条 小客车销售经营单位应当在经营场所明示本市实行指标管理规定的具体内容,并在签订买卖合同时书面提示购车人。
第九条 出租汽车、租赁汽车、教练车等营运小客车的指标分配方式另行规定。
第十条 本暂行规定所称小客车,包括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及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其他需要实施调控的车型。
第十一条 本暂行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实现小汽车数量的有序增长,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小汽车,是指符合公安部《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4)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第三条 单位或个人新增、更新小汽车,应当按规定申请取得小汽车指标。本实施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 小汽车指标包括增量指标、更新指标和其他指标。
单位或个人可以通过摇号或竞价方式取得增量指标。
单位或个人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已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后,可以按本实施细则申请取得更新指标。
单位或个人在本实施细则规定的特定情形下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
第二章 指标申请
第五条 单位或个人需要取得本市小汽车指标的,应当向市指标管理机构(下称指标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第六条 单位或个人申请增量指标或更新指标,可以通过指定网站(http://xqctk.sztb.gov.cn)办理;不能上网办理或按照规定应当现场确认的,到指标管理机构服务窗口办理。
单位或个人申请其他指标,应当到指标管理机构服务窗口办理。
第七条 申请信息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当及时登录指定网站或到指标管理机构服务窗口申请变更。
第三章 增量指标管理
第八条 增量指标以12个月为一个配置周期,每个周期的配置额度为10万个;额度按月分配,并不得跨周期配置。
第九条 增量指标按照2:4:4的比例分配,并按照以下三种方式配置:
(一)以摇号方式配置的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为2万个;
(二)以摇号方式配置的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为4万个;
(三)以竞价方式配置的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为4万个。
增量指标中,个人指标占88%,单位指标占12%。
第十条 申请增量指标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出申请,获得申请编码;
(二)资格审核通过后,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
(三)凭有效编码,参加指标摇号或者竞价。
个人只能获得1个申请编码。单位的申请编码数量,按照本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确定。1个有效的申请编码每次配置只能对应一种指标配置方式。
第十一条 登记地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增量指标:
(一)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纳税状态正常,上一年度(注册时间未满一年的自注册之日起至申请前一个月)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3万元以上的。
(二)企业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不符合第(一)项规定,但上一年度在本市累计完成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
(三)企业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不符合第(一)项规定,但当年新开工投资项目已签订投资合同、项目手续完备,总投资额2亿元以上的。
(四)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前款规定的企业缴纳税款总额、投资额需要调整的,由市交通运输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税务等部门制定调整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十二条 单位在一个配置周期内申请增量指标可以获得的申请编码数量,按照下列规则之一确定:
(一)上一年度(注册时间未满一年的自注册之日起至申请前一个月)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达到3万元的,可以获得1个申请编码。
以3万元为基数,税款总额每增加100万元的,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申请编码数量累计达到8个后,税款总额每增加200万元的,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累计达到12个后,税款总额每增加1000万元的,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
(二)符合本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上一年度在本市累计完成投资额5000万元的,可以获得1个申请编码。以5000万元为基数,累计完成投资额每增加5000万元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但增加数量不得超过2个申请编码。
(三)符合本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企业,当年新开工投资项目总投资额达到2亿元以上的可以获得1个申请编码,达到5亿元以上的可以获得2个申请编码。
(四)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可以获得1个申请编码。依法纳税的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可以按照第(一)项的规定确定申请编码数量。
同一个配置周期内,单位获得指标后,指标管理机构应当相应核减其申请编码数量。
第十三条 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以申请增量指标:
(一)居住地在本市,包括下列情形:
1.本市户籍人员;
2.持本市有效的居住证,且已最近连续2年以上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各区摇中的比例大致如下:
番禺区:11所民校摇号,中签率23.19%
越秀区:4所民校摇号,中签率10.46%
荔湾区:6所民校摇号,中签率26.18%
海珠区:所有9所民校摇号,中签率为25.38%,中大附中竞争比例逾20:1
白云区:17所民校摇号,中签率28.95%,培英实验中签率仅为3.63%
天河区:12所民校摇号,6121人参与
增城区:9所民校摇号,中签率96.91%
花都区:7所民校摇号,中签率42.91%
黄埔区:6所民校摇号,20名学生同时摇中2所学校
从化区:报名人数未超招生计划,无需摇号。
摇号步骤:
第一步:网上信息采集和填报志愿。
1、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学生相关信息,完成报名信息采集工作。适龄儿童可依其户籍、学籍或有效证件地址,选定其中一个区进行填报志愿。
2、报名系统根据民办学校招生区域、学生有关信息(包括学籍、户籍地址、居住证地址等信息)自动匹配符合条件的学校供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选择报名,可填报1至2个平行志愿。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学生家庭,可向拟报名的民办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提供网上报名服务。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报名时应充分了解民办学校办学条件、收费标准等情况。
第二步:分区派发报名数据。
报名时间结束后,由市将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招生报名数据进行备份,并将相关报名数据分发至各区。
第三步:电脑派位和录取。
1、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直接录取。民办学校在“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向拟录取的新生发出预录取通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收到预录取通知后完成网上确认程序,民办学校直接确认录取名单。
2、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派位录取。电脑派位工作由各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电脑派位结束后,各区教育局应主动公布电脑派位结果并及时通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时按要求向市反馈电脑派位结果以便查询。
第四步:网上确认和现场注册。
已确定电脑派位录取资格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在“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进行录取确认,并按要求到确认录取学校进行注册。逾期未注册的学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任何民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经电脑派位确定录取资格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的学生。
第五步:审核。
各区教育局对民办学校新生注册情况进行审核。
第六步:补录。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按各区规定进行补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