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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伤感说说200字

时间:2025-05-19 05:43:04

初一写人作文 篇1

有一个人,她不是魔术师,却可以使刚劲端庄的方块字在孩子们的眼中跳来跳去;有一个人,她不是雕塑家,却塑造出了一批批青年人的灵魂;有一个人,她不是船长,却可以带孩子们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有一个人,她不是英雄,她的事迹却比英雄更加伟大。这个人就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老师!

老师是传播知识的使者,把牙牙学语的孩童教育成一个知识渊博的成人;老师,是我们的心理导师,为我们清除心理障碍;老师,是我们的朋友,时常和我们谈心。

老师,像红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老师,如园丁,用心血滋润我们、栽培我们;老师,似港湾,为我们遮风挡雨,时时刻刻保护着我们。

老师的爱,比父爱更严峻;老师的爱,比母爱更深沉;老师的爱,比天更高,比海更深。

是老师,在我们考试取得好成绩时,鼓励我们再接再厉,并告诫我们不要骄傲。

是老师,在我们上体育课意受伤时,背我们到校医室,细心地照顾我们,直到我们康复。

是老师,在我们缺乏信心时,鼓励我们,使我们充满信心去克服困难。

是老师,在我们学习上遇到困难时,耐心地指导我们。

早晨,当同学们正在早读,有老师忙碌的身影;中午放学后,老师不放心同学们独自过马路,亲自把他们一个个送回家,宽敞的马路上,洒下了老师的汗水;夜深人静时,四周一片黑暗,唯独有一个房间灯火依旧,透过窗户,一个疲惫的身影依然在微弱的灯光下批改作业——那是老师的房间。

老师,是全世界最受人尊敬的,却也是全世界最辛苦的。

老师对我们付出了太多太多,我们无以回报,但我们能感谢她。我在上学的路上看见很多同学捧着一大束鲜花,拎着一袋礼物送给老师,这是很好的,但是我们只有用这样的方式才能感恩老师吗?不是的。如果我们在课堂上认真听讲,全心投入,这便是感恩;如果我们在教师节来临之际,对老师说一声:“老师,祝你节日快乐!”这也是一种感恩。

在教师节里,我祝全国各地的教师们节日快乐、万事如意!

初一写人作文 篇2

我的奶奶是一个善良,正直,品德优良的人。我敬重她,敬仰她,更爱她。奶奶的一生操碎了心,一生都在为别人着想。奶奶喜欢别人吃她做的饭,她做的饭我很爱吃。只要别人说她做的饭好吃,把她做的饭吃完就特别高兴。就算不吃,脸上也是挂满了微笑。

奶奶的一生过得坎坎坷坷。从我记事起奶奶的样子就没变过,脸上的皱纹及其明显。奶奶在世的时候我经常顶嘴,最后一次看见奶奶还是背影。如果时间能够倒退我一定不会这样做。

奶奶知道我不爱吃西红柿鸡蛋面,就每天上午放学给我变着法儿做饭生怕我吃不饱,吃不好。看着奶奶脸上的笑容我心里非常的高兴。但是,每回做饭我都没见过奶奶吃,有一次我问:“奶奶,你为什么不吃饭?”“看着你们吃得开心我就高兴,更何况我在做饭的时候就已经吃过了。”我不信,就在双休日的时候观察奶奶。原来,奶奶吃的不是剩饭就是剩菜或者咸菜。我哭了,我竟不知奶奶如此省吃俭用,而我却还这样跟她顶嘴。

今天是奶奶离开我的第100天,我好想她,好像在和她再说说话,再听她叫我一声。可惜,这一切都不可能了,世界上什么药都买有可唯独没有卖后悔药。

人,一旦等到失去才会珍惜,但是等到那个时候已经晚了,所以希望大家好好对待自己的长辈,不要做让自己后悔的事,因为时间一去不复返,抓住每一分,每一秒...

初一写人作文 篇3

我的弟弟,今年四岁,大眼睛、小鼻子、圆脸、小嘴,可爱极了。别看他小,可他还有几件不为人知的奇特事件呢?

记得有一天,他蹦蹦跳跳地来我房间,爬到我床上玩。突然,他蹲在那儿一动不动,我发觉不对劲,走过去一闻。啊!他拉屎出来了。我不由自主的大叫:“妈!快来,弟弟在我床上拉屎了!"妈妈赶紧过来一看。啊!真拉出来啦!”妈妈叫道,一边收拾,一边斥责第第。我在一旁偷笑。这便是他不为人知的事件之一。

还有一件事,那年他刚满三岁,是该上学了。可他死活都不去,喊着:“不去不去,我就是不去!”我的妈妈哄了又哄,好不容易把他劝校门口。可他就是不进门,哭着喊着要回家。妈妈拿他没折了。忽然,我灵机一动说:“浩浩不去,我去。学校里面有好多小朋友可以一起玩。还有好多好吃的零食呢”说着,做出要进去的样子。他随即喊道:“哥哥不要去!不要去!我要去!”说着便像离弦的箭一般冲了进去。树上的鸟儿唱着婉转的歌声,仿佛在说:“这小孩真好哄!”我与妈妈乐呵呵地看着他上学去了。

别看他小,可他还十分懂事呢!

那天,我与妈妈、弟弟去沙县,在车上,由于一路上的颠簸我们很快就睡着了。“叭叭”忽然,一阵喇叭声把我们吵醒了。原来是到中转站了啊!这时,一位白发苍苍的老爷爷上了车。没有座位!也没有人让座!“老爷爷,坐我位子吧!我站着就行。”我的弟弟招手叫到。我真是羞的无地自容。自己竟不如一个三岁小孩!

这就是我的弟弟,一个调皮、可爱、又懂事的小孩。

初一写人作文 篇4

我是一个冷心的人,表面上看起来很热情很温暖的人,可真实的我又有几个人知道,我的心有多冷。我以为我一辈子会一直这样,冷冷淡淡过完一生,直到遇到她……

她是一个很热心肠的人也非常有耐心,我已经忘记我们第一次遇见对方的场景了,似乎也只是平平淡淡没有太多的交集,可我没想到她一直把我无意间说的一句话一直放在心里。我们的交集还是源于工作,她帮我找了一份工作,还教我一切工作的内容,就因为这个我们有了共同语言,每天一起聊,每次和她一起说话心情都会慢慢平静。我们有好多好多的共同点,我们互相包容互相体谅,每当我们之中一个人遇到什么不开心的事,或者难事都会一起商量,解决。

随着时间的推移,感情不断的加深,我们成了最好的朋友,她成了我心中最重要的人,就像是偶像一样。我们一起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其中也有伤心的事。

一个群里的人,我和她自认为全心全意对她好,什么都考虑她的感受,即使他和我们其他朋友吵架,那时候我都很难忍受的时候,只有她一直帮那个人说话,安抚他们,站在那个人的角度想。可是最后那个人缺误会她,指责她,甚至重伤她,当我看着她痛彻心扉的样子,我心疼,可是我知道我不能去帮她讨回公道,这样做只会让她难看。可最后她还是原谅那个人,如果那个人愿意回来她还是愿意当作没有发生过。

她就是一个这样宽容,开朗,善良的人,和她一起我也开始变得宽容,开朗。人就是这样,和什么样的人在一起相处就会变成什么样。

初一写人作文 篇5

晚上,回到家。看见父亲正着火炉,仰着头,正在睡觉。

拿起几块木头,往火炉里塞,点着火,屋里一片光亮。

火光映着父亲的脸,火红火红的,身上穿着一件黑得不能再黑的白衬衫,卷起的裤脚挡住了裤子上的洞。

这时,父亲醒了,也许是烫醒的吧!只见他翻了翻口袋,但只摸到一个旧烟盒。

“爸,学校又催咱交钱了!”

“沒!”语气恶狠狠。

“喂,老陈,走啦……”

我知道,这是他的工友在叫他去隔壁的山头去炸石。那一幕,瞬间在眼前展开。

那也是一个晚上,我给父亲送饭,大老远就看见父亲和他的工友们在抬一些铅块,走到一个陡坡,没把好平衡,滑了下去,铅块也随之落下,砸在父亲腰上。我看在眼里,疼在心里。放下饭,急冲冲地跑过去。

这时父亲也发现了我,急忙支撑着站起来,拍拍裤子上的灰尘,说:“嗨,儿子。”并向工友介绍起我。我赶紧拉他到一旁,问他:“你疼吗你?”“不疼!”说着还挺直了腰板。

现在,父亲他又要抱着那硕大的,去那恐怖的山头了,跨出门口时,像想到了些什么,说:“钱的事,明天中午再解决。今天晚上将门锁好,不必等我了。”

“啊?你又不回来睡觉?”“对,那个……外面多尘,回屋子里。”

伴随着发动机的咆哮,父亲又熬夜炸石了。想一想父亲为了我的学费,日以继夜地工作,一回来倒头就睡,只睡那两三个小时……我不敢再想下去,怕眼泪忍不住落下。

这个夏季的夜晚,又多了一位不知疲倦的炸石人。

初一写人作文 篇6

我喜欢的运动员是刘翔。他是一名优秀的跨栏运动员,我一直喜欢看他的比赛。在我心目中,他简直就是一个飞人。这次他要在我们盼望已久的北京奥运会上出赛,我更是急不可待地想目睹他的比赛风采,希望他为祖国再添金牌。

8月18日这一天,我早早地坐在电视机前,目不转睛地盯着屏幕,等待110米跨栏比赛的开始。这时,鸟巢里数十万观众都兴奋地等待着中国队刘翔的出现,我想:他们都和我一样寄予他很大的期望。

比赛开始了,我焦急地等着刘翔出场,第一组比赛时,我没看见刘翔的身影,第二组也没看见刘翔的身影。当第三组运动员出场的时候,鸟巢里顿时沸腾起来。全场观众都站了起来,喊着:“看!刘翔!”“刘翔,加油!”这时,我的心都快蹦出来了,啊,终于看到刘翔了!我握紧双拳,在心里使劲地呼喊着:“刘翔,加油!刘翔,加油!”只见刘翔从容地走到起跑线后,左腿蹲着,右腿跪着,两手按在起跑线上,做好了起跑的准备。只听“叭”的一声枪响,刘翔箭似的冲了出去,可就在他想抬腿跨第一个栏架时,却突然停了下来,原来是他受过伤的腿偏偏在这时又疼痛难忍,无法抬起来了。刘翔含着泪水,无奈地退出了比赛。现场有好多人都流泪了。

我也难过得流下了眼泪,但我想送给刘翔一句心里话:“刘翔,我爱你!你永远是我心目中的奥运冠军!

初一写人作文 篇7

“每一个班集体都是一个家,每个家里都有各式各样的奇葩”。这是我对我们班集体的评价,如果你不相信的话,那我就带你看看吧。

事件一:当我阅读课无聊的要死的时候,后面图书角的书只剩下繁星春水了,我便去想我的同学借:刘福斌,借我本书吧,我无比诚恳地地说。“什么样的书,他问。”就是阅读书籍,什么样的都行,只要有字,关于语文的,我说。“他说:“我也没书了。你就借我一本吧,我继续厚脸皮的死缠烂打,无视他的话。于是他华丽丽的无语了,过了半响,也许是我的眼神太热烈了吧,他递过来一本语文书。”说:“只剩这个了,关于语文的,带字的,我比你还想借到书呢。”我晕

事件二:当我们考完期中考试,老师想让我们放松一下,便给我们放了一个关于中国文明的博大精深的纪录片:舌尖上的中国2,我们班以前有人这样评论:“可恶的舌尖上的中国,非得在晚上10点钟播出,看着人家吃山珍海味,自己在那吃泡面。还有一个更离谱的说是:”看舌尖上的中国,晚上饿的想舔电视屏幕。所以在看这个纪录片时,需要强大的自制力。咽口水的声音除外。我们班的孙晓雨,一直都是个活跃分子,当看到里面有一道菜放了酸菜,便兴冲冲的说了一句话:我最喜欢吃老坛酸菜(牛肉面)了,然后就一直处于很嗨的状态,我问我们班出了名的冷幽默何晴(本来就很冷,说话特别少)她怎么了,她并没有回答我,过了一会说了一句特别经典的话,现在至今被我们班的人沿用:吃脑残酸菜吃的了。当时我的那个汗啊,一阵冷风飘过,冻的飕飕的啊。于是我荣幸的拜倒在了何晴的校服裤之下。

初一写人作文 篇8

夏老师是我们班的数学老师,也是我们班的美女老师。夏老年轻漂亮,有着一头褐色的长卷发,一对细细的柳叶眉,长长的睫毛下一双大大的眼睛里有时透着几分严厉,有时又柔情似水。秀挺的鼻子,白皙的皮肤,瘦瘦的,不高不矮的个子,所有的一切都长得恰到好处,看着柔柔弱弱的,“闲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使人不禁想起了林黛玉。

初一后半学期的时候,我们班很浮躁,睡觉的睡觉,说话的说话,每次下课夏老师总是一肚子气地回到办公室。想到快要期终考试了,夏老师的心碎了,眼圈也红了,看着就让人心疼。但是很快夏老师又重新振作了起来,每天认真批改作业后把错误较多的同学叫到办公室一个一个耐心的讲解,直到会了为止……听英语老师说,由于过度劳累,夏老师经常到医院打点滴,却从来没有耽误我们的课,常常带病上课,我们还毫不知情。是呀,课堂上我们看到的夏老师总是面带微笑,不知疲倦的为我们讲课,丝毫看不出有病的样子。

我是一个勤学好问的学生,辅导书上有不懂的题我就跑去找夏老师帮我解答。有几次我去夏老师办公室时已是十点多了,只见夏老师正在吃一小袋饼干,令我没想到的是,这竟是她的早饭!夏老师看到我立刻放下手中的饼干给我讲题,亲切的语气以及温和的眼神逐步把我带入到她的数学思维中,我慢慢地明白了,也学会了许多解题的思路和方法。

别看夏老师课堂上挺严肃的,课下却和我们说说笑笑,打成了一片,因此一下课夏老师的办公室便拥进了许多同学。办公室里不时传来阵阵愉悦的笑声,夏老师的笑尤为迷人和灿烂,嘴角旁还有两个浅浅的酒窝呢!此时,夏老师和同学们已不再是普通的师生关系,更是好朋友们之间的倾心交谈,满屋洋溢着浓浓的温暖与温馨。

夏老师,在我的心中早已是一名美丽、敬业、外柔、内刚的好老师,好朋友……

初一写人作文 篇9

在我的童心中,深深地埋藏着许许多多我敬佩的人。有老师、有同学、警察叔叔……在他们之中,我最敬佩的是一位工作平凡的女清洁工!

她,大概20来岁,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月牙般的眉毛,红润的脸上长着一张樱桃小嘴,脸上总是挂着微笑,使人感到格外亲切。我每天上学、放学,都能看到她默默地清扫街道的身影。去年夏天的一件感人事迹依然在我脑海里闪现着。

那是一个星期天的早晨,我到阳光英语中心去学习英语,走出家门没多久,就看见一条阴沟被脏物堵塞了,路上积满了污水,行人都捂着鼻子,从别处绕过。他们没有一个人停下来想想怎么解决这个问题,都各走各的,好像跟自己一点关系也没有。十点半钟,我学完英语出来,看见一个人蹲在阴沟旁,不知在干什么。我走近一看,原来是那位清洁工阿姨正在掏阴沟的垃圾,旁边还堆着一些废物:烂果皮、烂蔬菜……其他人见了都躲得远远的,恐怕有一点污物留在衣服上。这位阿姨却不怕脏、臭,还用娇嫩的手把阴沟的盖子揭开。夏天天气热,阴沟里的臭气迅速往上升。我赶快向后退了几步,她却全然不顾,把阴沟里的垃圾一点一点地捧出来,坚持不懈地掏着,过了很久,阴沟总算畅通了,再看看清洁工阿姨,已经成了大花脸了。她把盖子盖好后,又继续清扫大街去了。

看到这一幕,我不禁想着:清洁工啊!清洁工,你们无论是刮风下雨,还是严寒酷暑,总是为人们创造美好的环境而不辞辛劳地工作。每当大笤帚挥过的后面,都留下了一条又一条清洁的街道。虽然你们穿着沾满尘土的衣服,但你们同时也拥有一颗美好的心灵。你们的精神是多么灿烂,多么耀眼,你们是平凡的,也是最伟大的人!

初一写人作文 篇10

同桌的你,不曾喜欢微笑;同桌的你,不曾喜欢说话;同桌的你,不曾喜欢学习;岁月虽流动,但我却知你是我的同桌,曾带给我无限欢乐。

------题记

我有这样一个同桌:他长着一副老实相,呆呆傻傻的还怪可爱;个子不高,一头清爽的小平头,让人看了就觉得精神抖擞;黑发之中有参杂着几丝若隐若现的白发。最搞笑的是,他脸上布满了像月球上大小不一的“陨石坑”,圆圆的脸上镶嵌着一对如栗子般大小的黑眼睛,眼神流露出淡淡的呆呆的感觉。一张朱红色的大嘴,吃东西时总是狼吞虎咽,他嘴里有整齐的牙齿,但没有洁白。牙齿都是一半黄,一半白,真是“泾渭分明”。有时,牙中也会带着个小青菜,我看了真是哭笑不得。

经过我长期观察,终于发现了他的一个性格特点:厌世。当时卷成绩下发,全班都沸沸扬扬,叽叽喳喳的谈论起分数来。“你考了多少啊?”“哎呀,我都扣了十分啊!”“不会吧,我才扣了4分”班上乱哄哄的,笑声,叹息声,说话声充满了整个教室。我扭头一看,发现他正望着窗外的风景,脸上呈现出舒适,幸福,轻松的神情,不算洁白的牙齿毫无保留的露了出来,不与旁人说话,独自欣赏风景,看了许久,又看了这打着“32”分的试卷。试卷上全是亮瞎眼的红叉叉,他又转头看我的试卷,让人兴奋的100分,还有这漂亮的红勾勾,他却毫不在意的又扭头看窗外的风景。

难过时,他逗我笑;高兴时,他陪我笑;干活时,他帮我做;困难时,他陪我过;无聊时,他陪我玩;伤心时,拿他出气。

现在,他已离我远去了,同桌也已换了人,但我记得他那张呆呆的脸,露出傻傻的笑容。

原来,只有离别后,才懂在一起的日子可贵。

初一写人作文 篇11

他没令人艳羡的工作,黑黑的皮肤,高而瘦的身板,也许早就注定他是一个体力的支配者。但这并不代表他就没有理想和追求。

他是一个技术比较过硬的瓦工,工作固然辛苦,但为了这个家,他总是起早贪黑,或晴天,或下雨,都是从一而终地认真自习去做工。不为别的,就是为求心中无愧、坦坦荡荡。

在父亲眼中,他是一个孝顺之子;在妻子眼中他是一个好丈夫;在孩子眼中,他是尽职尽责的伟父;在其他人眼中,他是忠厚老实而又守信的人。

夏天的天热的异常,太阳下的他常常是汗水渗透的整个衬衫的后背,脸颊上的汗水总是擦也擦不及,年年如此,岁岁如此。

他就是我的父亲,令我从心中敬佩的人……

记得刚上小学,一次考试取得了高分,回家就大大炫耀一番,家人都夸奖我一番,小小的我总会在这时非常满足。“有什么了不起,有本事以后每次考试都考个第一回来”,父亲甩下了这样一句话走开了。饱受夸奖的我在这时笑声戛然而止……

我从此以后更加努力,那都是因为和父亲赌气,都是因为我不服气才会证明给父亲看。可现在想想,原来鞭策也是爱的一种表达方式。如果不是因为父亲当时的鞭策,我会以后继续努力吗?真的很难去想象

长大了,更加读懂了父亲的心,父亲的爱。

“多穿件衣服吧!天气预报说要下雨的。”我并未争辩,照办了。就是这样,其实有时候爱的表达总会在不经意间,并不需要惊人之举,华丽之言。朴素的话语,平凡的举动却传递了最感人的爱,最伟大的爱。

“很晚了,休息吧,明早早点起。”不知何时起也像铜铃一样提醒我准时休息,看看表真的很晚了。

临近中考了,父亲平时多了一些叹息。我能读懂其中的意思,无非是对我的忧虑,大家只是心照不宣罢了。

让我们相约在三个月后吧,我将用我最优异的成绩来回报我的父亲

初一写人作文 篇12

老师说我是一个办事能力强的人,同学说我是一普普通通人中不普通的人,而我却说自己是一个“多面”的我。

我今年十六岁,刚上初三,文学水平较低,故作此文,扰您不安。但我又是一个理科和外语较好的学生。数学是我学科中最为喜欢理科,小学时数学老师不是班主任,但我却喜欢数学为了一道题急得大汁淋淋的时候是不计其数的。

英语则是我的学科中第二个支柱,有人说理科学得好,英语自然学得好,我却不这么认为。为了学好英语,我花了很多精力,我想这是比普通人付出更多的努力才取得的成果。

上课时我积极发言,由于学识不高,常常逗得大家直笑无论哪一科我都爱学,但并非学得都好。上课时我也爱做不属于课堂上该做的事情,爱看小人书,漫画,而且是在课堂上看。经过书皮“伪装”好的小人书,堂而皇之地提到了桌面上,大小、薄厚和教科书没什么两样,再加上我的“胆大心细”竟无人察觉……您说我是一个好学生呢?还是一个差学生呢?

我渴望成为名班干部或校干部。在中学阶段更好地锻炼自己。未来社会需要“复合型人才”,光学习好也不能适应时代的需要,也许有人认为我狂妄,但年青人没有朝气又怎能随时代前进呢?

小学时我总是在班级里犯错误,因此好几次干部推选都被民意测试淘汰掉了。上了初中,我要彻底改变自己,我要成为一个强者,因为我从伟人传中了解到马克思17岁就写出了精彩的毕业论文,毛主席在年青时被同学称为“身无分文,胸怀天下”一切有志青年在青春时代定会博览群书,谦虚好学,

有青松不畏苔空之志,笑佛放清红红的大气魄方能有所作为!现在的生活或多或少给我带来了几丝快乐,让我感到几丝忧愁,学习、工作的压力让我紧张并快乐着,“谁言少年无愁事,不为人知在心头”。

初一写人作文 篇13

精明

闲来无事,随母亲上街买菜。瞧!街道上人来人往,摩肩接踵。听!叫卖声此起彼伏,好不热闹!妈妈环顾四周,瞅准了一处,疾步上前,俯下身,翻了翻面前的菜。突然,两眼放光,像猎豹发现了猎物:“你这青菜怎么卖?”卖菜阿姨闻言立即冲来:“你看,这青菜,棵棵绿油油的,这么饱满,这么新鲜,5块一斤!”“5块一斤?别人那儿都只要3块,你这儿要5块!”妈妈说着皱起了眉头。“我们这是早上刚摘的,你看,还带着水珠呢!新鲜!”“不行,就三块!”“5块!”“3块,你不卖我们就走了!”“4块,不能再少了!”妈妈便起身,故做姿态地拉起我的手,抬脚要走。“啊——哎,哎”大妈看我们要走,又不甘心,连忙叫住我们“行吧,3块就3块!你啊,这么精明!像你们这样的多碰到几个我可要亏本咯!”不情不愿地拿来了塑料袋,垂下了头。妈妈转过头,抛给了我一个胜利的眼神,趴到我肩头“我厉害吧,儿子!”这一副像小孩抢到了糖似的模样,弄得我又爱又恨。

善良

别看我妈如此精明,可她从不吝啬。看,买菜回来的路上,我们遇见了一位年近九十的老人,她因年迈而无法工作,儿女都抛弃了她,而她迫于无奈,只好出来乞讨。衣服已破烂不堪,面黄肌瘦,显然是好几天没吃饱饭了。妈妈利索地掏出钱包,从中抽出身上仅带的500元,毫不犹豫地递给了老人,还细心叮嘱她要吃好、喝好,注意身体。然后,再牵起我的手,郑重其事地说:“我们要用感恩的心去感怀世界,回报世界。但也要谨慎!有些年轻力壮的年轻人,不好好工作只想着不劳而获,这样的人我们不能纵容他们,明白了吗?”“嗯!”我重重的点了一下头,看着妈妈牵着我的手,心中感觉很暖。

这就是我的傻妈妈,那个宁愿委屈自己也不愿儿子受苦的人,那个明明都已疲累不堪,可一听到别人需要帮助就奋不顾身的人。我爱她、永远,永远……

初一写人作文 篇14

一提起老妈,我就头疼,她老在邻居前说我这说我那,弄得周围街坊都了解我的底细。老妈一见到我呀,那永远不知疲倦的嘴皮就没完没了,害得我每天都要听她的谆谆教导。

其实,老妈的教诲翻来覆去就那几句话,什么“要好好学习,不要贪玩儿”啦,什么“要听老师的话,应该像个女孩子样”啦,有时候我听烦了,就捂着耳朵大声抗议:“知道了!知道了!女儿已铭记在心!”一会儿,我又轻声细语地说:“妈,你渴不渴呀,看你说了半天,肯定口干舌燥,来,歇一歇,我去给您倒杯水来。”老妈却说:“我不渴,你先过来,我还没说完哩……”我的天呀,菩萨保佑,希望这次教导不要太长。

我平时回家,刚一进门,未见其人,先闻其声:“丽丽,这次考得怎么样呀?”言语里透着关切和希冀。我低着头,怯生生地不敢言语。“我天天跟你讲,要多看书,要多做题,别光顾着看电视,不要和别人一起疯跑,可是你呢……”我心里充满了恐惧和懊悔,不敢看她的脸,我知道这时她的脸上肯定写满了希望。不知过了多长时间,老妈终因口干舌燥、精疲力尽而停止了她的滔滔大论,我瞥了一眼墙上的钟表,哇,老妈竟足足讲了一个钟头。唉,我的命真苦呀!

吃过午饭,我打着“学习”的幌子,到同学家玩儿去了,一回来,老妈就照例为我上起了政治课,我想,学校里的政治老师真应该让我妈去担任。

晚上,我端起饭碗准备盛饭时,看见老妈似乎要说什么,我忙说:“妈,你喜欢看的电视剧《哑巴新娘》开始了。”嘿嘿,这一招还真灵,只见老妈三步并作两步地走到电视机前,打开电视,陶醉其中了。好险呀,我为自己又逃过了一场“劫难”而窃喜。

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如此,老妈也真够辛苦的。可怜天下父母心,眼看着老妈眼梢间一天天增多的皱纹,看着老妈日渐增多的白发,我看在眼里,痛在心底,我暗暗发誓:今后一定努力学习,取得优异成绩,让老妈劳累多年的嘴皮子歇一歇,因为我爱我的“碎嘴”老妈。

初一写人作文 篇15

妈妈对我的爱是绚丽多彩的,是平淡无奇的,更是一种无法用任何语言来形容的舐犊之爱。

我不但是一个缺少自信的孩子,而且还是一个很容易骄傲自满的孩子,常常因为自己不如别人而伤心难过,常常又因为一点点小成绩而骄傲自满,是您总在背后默默的鼓励我,帮助我成长。

记得五年级的一次期中考试,我出乎意料只考到了班级的三十六名,这对我来说好像晴天霹雳,我难过极了,就像一只受伤的小猫,失去了继续捕食的勇气,整天不吃不喝、闷闷不乐,这时您看在眼里急在心里,走过来轻声地安慰我说:“孩子,一次失败并不能证明什么,你要找回以往的自信,这才是最重要的。你要知道自信是走向成功的伴侣,是战胜困难的利剑,是达到理想彼岸的舟楫。有了它,你就会迈出成功的第一步,有了它,妈妈相信你下次会成功的,同样付出一定会有回报的,孩子你一定要重新振作起来啊,妈妈相信你!”看到妈妈坚定的目光,我在心里慢慢下定决定,下次考试,我一定要自信满满地走进考场,交出一份满意的试卷。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比之前更加用心了,上课总是打足十二分的精神,每一道题都算的仔仔细细,在接下来每次小考中,我都会认认真真的答好每一道题,慢慢地我又恢复了往日的自信,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期末考试中我取得全班第五名的好成绩,我开心极了。放学后,我拿着奖状兴奋地跑回了家,一进门我便大喊着:“我做到了,我做到了!”妈妈看我兴奋的样子,并没有像往常一样夸奖我,而是温柔地对我说:“你虽然明白了自信是帆,但是妈妈希望你不要骄傲,要继续保持着积极上进的心态,这样你成功的路才会走得越来越远。”我深深地点了点头。

妈妈无论是夸奖我,还是批评我,都有一个共同的出发点,那就是爱。在爱的鼓舞下我会努力前进着,勇往直前拼搏着,用我的成绩回报您对我深深的爱。

初一写人作文 篇16

早上我一跨进教室就是寻找他的身影,不知什么时候我开始在意他了,看不到他我会心慌。此时的他正在看着一本书,脸上多的是认真,修长的手指翻着书。“还是那么爱看书。”我呢喃了一句走进教室。我拿书本,却看不进里面的内容。视线还是望向了他。他认真的样子真帅,我犯起了花痴。他似乎察觉到我在看他,转过头来看向我。我害羞地移开了视线,假装跟别人说话。他看了我几秒就继续看书了。我很害怕跟他对视,与他对视的时候总是着急地移开视线。“他刚才看我了。”我在心里小小的激动。

到了上课时间,我没有心思听课,视线老是往他身上看,有好几次被他发现,我惊慌失措地移开目光,打算认真听课。但还是没有用,心里老想着他。我拍拍自已的脸蛋,试图让自已清醒点。同桌对我这举动一头雾水。小声的对我说“怎么了?脸怎么那么红?”“我的脸很红吗?”我小声的问。“嗯,跟苹果有的一拼了。”同桌说。我着急的喝了口水,顿时感觉好多了。“我的脸还红吗?”乘老师转身之际我小声的问。“不好了。”同学摇摇头。我送了口气,继续听课来,这一节课过得很漫长,仿佛过了一个世纪。

下课后,他帅气的走出门口,我着急的跟上去,我想看看他要去干什么。生怕他知道我在跟踪他,我小心翼翼地跟在他的后面,尽量不发出声音。他停下了脚步,对面走来一个女孩,那个女孩高高的,瘦瘦的,一张娃娃脸。只见她递给他一封信,在她耳边说了什么就走了。他把信拆开来,仔细的阅读,我看不清信上的内容。之后他把信撕了扔进垃圾桶,气氛的走了。

我很想知道信上到底写了什么让他如此生气。我把信拿出来,仔细的拼凑起来。原来他的爸爸和妈妈要闹离婚,把他判他爸爸。我不禁有点心疼他。回到教室,他忧郁的望着窗外,任由冷风吹到他的脸上。看到这,我好想把他拥入怀中。但我又不敢,毕竟我们只是同学关系而已,没有任何交集过。

初一写人作文 篇17

老师是园丁,培育着祖国的花朵。老师,在每一节课中,都会将自己大脑中的知识传授给我们,我们就像入了迷似的,被老师的魅力所吸引。

我认为,班上最有魅力的老师是谭老师,我们经常被她的魅力吸引住。谭老师教语文在我心里算是举世无双。就说上一次吧,我们学习课文《记金华的双龙洞》,她让我们自读、自演。我不仅做了一回小导演,还当了一次演员。而且这样不但对课文有很深的印象,一节课还过的很快乐。谭老师真英明、真知小孩心呀。

在谭老师上语文课的时候,偶尔会来一点小故事给我们听,谭老师讲得滔滔不绝,我们听得津津有味。

另外,上个学期,谭老师还搞了各式各样的活动,什么演DI、背古诗、说西游记……我们玩的不亦乐乎。

这个学期,谭老师像给我们表演杂技一样,玩了个更绝的,找个跟自己学习成绩、身高差不多的同学作为挑战对手,并作为同桌。我说啊:“谭老师真是独一无二、与众不同的好老师呀!”还有在我们班上,选班干部的办法是一流的,方法是轮流的。可以让全班都当一当班干部,尝一尝班干部的酸甜苦辣。无论你是高大强壮,还是矮小瘦弱。无论你强中之强,还是软弱无能,都可以当上班干部,谁叫谭老师是公平的。

谭老师在下课十分钟里,也像一块大磁石,吸引着我们这些小铁块。有的是去问问题的,有的是去找谭老师聊天的,她都会很乐意,谭老师这么爱谈,不愧是“谈老师”。

每当吃饭的时候,每当我们想要吃的菜已经没有加了的时候,谭老师就会毫不犹豫地伸出碗,斩钉截铁地说:“夹!”我们战战兢兢夹了菜,吃了起来,感觉格外的香。

我们的谭老师那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教育方法那是神秘莫测,一天一个样,弄的我们晕头转向。搞的活动也是五花八门、数不胜数。语文课上得生动形象,水平欲与天公试比高。谭老师的字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写的那是龙飞风舞、神采飞扬啊。

你说,我们的谭老师是不是魅力十足?

初一写人作文 篇18

随着时间的推移,有很多东西和人都变了比如——我的妈妈。

——题记

如果拿以前的妈妈与现在的妈妈作比较的话,我不得不承认,妈妈的确变了。现在的妈妈变的更爱漂亮,更时尚,更爱美了。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呢?下面我就来向大家一一细说吧!

穿着方面:以前的妈妈,不怎么注重穿着,我记得,只要是到了冬天,妈妈就把自己裹的像个狗熊一样,而现在的妈妈非常注重穿着,冬天只会在里面穿一件保暖内衣,然后再在外面穿一件风衣,下面再穿一条打底裤,典型的“要分度不要温度”我知道怀疑妈妈难道不冷吗?

光是说表现还不够,下面我再为大家说一个具体的事例吧!

在某一天的早晨,我在睡梦中,隐隐约约的听见,一个声音在说着:“老公,你说我这样穿好不好?”“老公,你说我这样穿,别人会不会说?”“老公,你说我这样穿要得不?”这声音一听就知道是我老妈的。然后就传来我老爸的附和声:“要得,要得,very beautiful,美若天仙。你是天底下最漂亮的,你想想,如果你不漂亮的话,我当初会选你吗?趁现在女儿还没起床,你快点去做早餐吧,不然,等下不干是女儿没有早餐吃,我们一家人都没有早餐吃,快去做早餐吧!"我一听没有早餐吃,急忙从被窝里跳起来 ,说:“是啊,是啊,妈妈你快点去做早餐吧,俗话说“人是铁,饭是钢,一点不吃饿得慌",妈妈你忍心让我们一家人在这个美好的早晨都挨饿吗?”妈妈这才去做早餐。

我想大家一定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吧,事情是这样的:我的妈妈早上就起床了,但是她之所以一直没有做早餐是因为她把时间都用在了化妆和换衣服上了,但我的妈妈总是觉得这样穿着不好,就只好问我的爸爸,而我的爸爸就只得一次次的附和说好,真是可怜了我的爸爸啊。

现在的妈妈越变越漂亮了,这都要归功于现在的科技的发展和进步,才让我的妈妈容颜不老啊!

现在的妈妈从一只毛毛虫变成了一只漂亮的蝴蝶。

——后记

初一写人作文 篇19

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色的太阳。下面是一条水泥路,路的两边开满了蒲公英和许多不知名的小花。一个似花仙子般俏皮可爱的小女孩,她手拿一个风车,在这样水泥路上奔跑。 樱桃小嘴喘着气,水汪汪的大眼睛眨呀眨,她那两条辫子和那五颜六色的百褶裙也随着她的步伐起伏着,好像也被她无比欢快的心感染了。

这个女孩就是依柔,我认识她时我十岁,初次见到她时,我就被她那双水汪汪、似一对宝石般的眼睛吸引了,她那两个扎得又高又长的辫子也总是甩个不停,她眉清目秀,那么可爱,经常臭美。

有一天下午,一阵震耳欲聋的敲门声打破了宁静,我赶紧开门,是姨柔,只见她一边用手擦汗,一边气喘吁吁地说:“走,我有紧急的事要告诉你。”我用怀疑的眼神打量着她,她见状只好拖着我的手说:“快,快。”听到这句话,我二话不说,半信半疑地下了楼。依柔欣喜若狂地说:“看,这条蕾丝裙怎么样?这可是全棉加蕾丝边的。”话音未落,她便已经转了个圈给我看。“还有这个发夹,这可是我姑姑从海南带给我的,好看吧?还有这个。。。。。。”“你还是先说你的紧急事件吧。”我毫不留情地打断了她滔滔不绝的长篇“演讲”。“这就是我的紧急事件啊!”“啊?”我呆若木鸡,愣了一下,只好自己回家了。

依柔不但臭美也很大方。

那天,我和她在公交车站等车,突然,一位老爷爷拿了一个破旧的铁盆走过来乞讨,他依次走到每个人面前,很多打扮时髦的小姐和先生看到他,有些只是摆了摆手,有些连看都不看一眼,甚至还有人说没带钱。那些在商店购物毫不吝啬的人又都到哪里去了呢?这是老爷爷走到了依柔的面前,我看到他手里的盆中只有几个一角的硬币和几张一元的纸币,这时,依柔毫不犹豫地拿出本来准备买可乐的五元钱,给了老爷爷,老爷爷很惊讶,说了声“谢谢!”走了。

在依柔的身上,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如果你也想得到快乐,就来找她吧!

初一写人作文 篇20

我一出生就是我奶奶带大的。爸爸妈妈工作很忙,妈妈经常要加班,有时还要几个月的出差,所以,虽然我跟爸爸妈妈奶奶住一起,但我是跟奶奶长大的。奶奶照顾我吃喝拉撒睡,就这样,我小时候还经常惹她不高兴,但她从来没有跟我发过火。

在我上小学的时候,爸爸妈妈为了我上学方便,就在奶奶家附近买了房子。这时候奶奶又成了田螺姑娘,每天早上一大早来我家打扫卫生,晚上过来做晚饭,还不时的给我们家添置些东西。妈妈看奶奶那么辛苦就说要请一个阿姨来帮忙,但奶奶不肯,非要自己做,妈妈拗不过她,只好让奶奶周末休息,其他时间还是要麻烦奶奶幫忙。

奶奶退休前是单位领导,自从我出生后,放下一切来带我,每天想着花样做饭给我。幼儿园时我得了厌食症就是不肯吃饭,可把奶奶急的团团转,到处看书想办法让我多吃饭,我要是哪一天多吃了那么一口饭,奶奶比她自己吃了还要高兴。

终于有一天,奶奶病了,奶奶一开始还不告诉我们,怕我们担心,她自己去医院看病,自己去办理住院手续。等到了要手术了需要家属签字才告诉我们。幸运的是,那次手术很成功,奶奶出院休息了一周后又来帮我们。我们再次提出要找个阿姨帮忙时,她还是没答应,说自己可以。

奶奶今年70多了,身体也一年不如一年。有一天,她给我说她这几天感冒,晚上都不敢睡床上,而是睡沙发。我好奇的问为什么,奶奶告诉我她怕她一觉睡过去,这样,爸爸妈妈就只要扔那个老式沙发而不要把新买的床扔了。奶奶,你什么时候可以想着点自己,你不要老是为我们考虑。那天晚上做梦,我哭醒了,我害怕奶奶真的会那么早就走,我还想奶奶可以看到我上大学,我工作的第一笔工资我还有给她买礼物喃!一觉醒来,我这才发现我的枕头都已经湿了一大片,早上看到奶奶,我给她一个大大的拥抱。

奶奶,我最爱的奶奶,我希望你长命百岁,身体健康,我希望你能看到我长大。

初一写人作文 篇21

白天与黑夜的交替,同样是光明与黑暗的轮回,你我在闪亮的日子里,曾共同走过。

你我曾一起度过黑夜,那个夜晚,天黑漆漆的,没有一丝光亮,你对我说:“我讨厌黑夜,喜欢白天,纵然改变不了黑暗,但一定要给它缀上明亮的星星!”我笑,看着你明亮的眼睛,又补上一句:“即使没有闪亮的星星,还有你闪闪发光的眼睛。”担心你觉得肉麻,所以这句话没有说出口:“你的眼睛就如白天的太阳,发出耀眼的光芒,充满了希望,以至于照亮了世界。

有那么一段发奋期,为了考试而奋斗,然而你却一次次被打败,遍体鳞伤,你仍笑着对我说:“虽不如你,但我仍会努力”。我可能从来没有告诉过你,我从你身上学会了很多,只要有希望,无论成功或失败,这段岁月都是灿烂的.。

有那么一次,你哭了,也就是那一次,你在我心中坚强的形象被打破了,我不再觉得你是苍劲挺拔的青杉,而是雨后山崖上的一座小丘,别人只看到了在你身边环绕的彩虹,而忽略了你身旁的露珠,那,是你的泪水啊!你呜咽着说:“妈妈打你了,都是因为糟糕的成绩”。我紧皱眉头,又是考试!只因为一场考试而轻易判定了学生!你轻叹着“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擦干眼泪走向家,向我摆摆手,抹去我的担忧:“没事,会好起来的。”夕阳下,我看到你的身影散发出无限光芒,那是一种希望,一种坚定的信念在你的身上,如梦如幻。

你说***妈要改嫁,你要走了,那天晚上,我一夜未眠,就这样走了么?友情似乎来得快,去的,居然也如此匆匆,殊不知人的感情有千丝万缕根线,紧紧缠绕在一起,难分难舍。

你走了,我失魂落魄地站在夕阳下,轻轻问妈妈:“她,以后会不会忘了我?”妈妈轻拍我的脑袋:“那就看她的了,心存希望,你们以后还会再见的。”我沉默

怎么办?一直在担忧你会忘了我,而我如今快要把你忘了,你的样子,在我的脑海里,已然是模糊的轮廓了,但我仍还记得,你我的闪亮日子!

初一写人作文 篇22

那一年,他十七岁。本应该坐在教室的他却辍学了。尽管老师极力劝说,家长极力反对,但是并没有动摇他的想法。于是,他成了一个打石匠。

他在家排行老二,有一个比他大两岁的弟弟,父母都是平凡的农民。一家人简单的维持着生计,生活虽然说不上幸福,但也温暖。可不幸骤然降临,他父亲由于过度劳累终于倒下了。

父亲的离去,使原本就不算富裕的家庭彻底变得一贫如洗。整个家庭全靠亲人的帮助和母亲的毅力才得以维持。可兄弟三人的学费母亲却再也没有能力支付,于是,老大下学了。

他每日看着母亲忙进忙出日益苍老的身影,终于下定决心向母亲提出了辍学。可母亲怎么也不同意。他学习成绩不错,母亲希望它能改变命运。可他就是倔,他认定的事没人能改变。于是他每天以上学为借口,到采石场去做苦工。纸包不住火,一段时间后家里发现了真相,让他去上学,可功课已经落下了那么多,只好让他辍学了。

辍学后,他更加努力的工作。他开始住在采石场,每月只回家一两次带一些咸菜和煎饼。可他太小了,采石场很多工作他都做不了,工厂只给他一半工钱。他没有怨言,只是更加努力的工作。工友们都劝他说这样会留下病根,可他总是一笑了之。

后来,他成家了,有了孩子,可家庭的重担却使他唯有更努力的工作。

他一直在外为家打拼,却没有发觉他与孩子的距离越来越远。孩子不会理解他的苦心,孩子缺少的是爱。

终于,他换了工作,日子也慢慢变好。可他想放松一下时,才意识到孩子与自己之间已斩下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他先是手足无措,然后开始加倍疼爱孩子,甚至讨好溺爱孩子。他想用这迟来的爱抚平孩子心灵的创伤。可换来的是一个个陌生淡漠的眼神,他感觉心在流血,但他知道就算用血也要将它填满。

黄天不负苦心人,他终于换回了孩子的心。当孩子喊出“爸爸”那一刻,他流泪了,他笑了,像孩子一样~

他,就是我的父亲。

初一写人作文 篇23

当大街上的行人还寥寥无几时,我们班却热闹异常。对题的、高谈阔论的,夹杂着桌椅碰撞而发出的哐当声,奏出了一首“中学生序曲。”

在这“序曲”中,女汉班长走了进来。她不高也不矮,稍稍发胖,炯炯有神的大眼睛,高挺的鼻梁。双颊被冷风吹得通红,一看就知道是经过了一番战斗才来到学校的,她穿着蓝色的套装,右肩背着一个黑色的书包,蛮有一个公务员风度的。

女汉班长名叫邓婕,为什么叫她女汉班长呢?因为她力大如牛,做起事来十分卖力,从不拖拉,典型的女汉子,所以叫她女汉班长。

我来到她面前,习惯性地问她:“班长大人,今天教什么作业?”“数学作业本,语文抄写本,周记本,英语抄写本……”她一边收拾书包,一边用命令的口吻对我说。“遵命!”我敬了她一个笔直的军礼,一边从书包里拿出作业,一本本码在她面前,说:“请过目!”说完,我就在别组同学那儿,跟她们一块儿复习,因为今天还有英语考试。“但愿卷子弄丢……”有的同学一边复习,一边做着“祈祷”。

等我回到座位上,班长还在检查作业。我低头一看,检查的正是我的英语抄写本。只见她一手拿着英语书,一手在我的抄写本上挪动,头深深地低下去,鼻尖快挨着本子了。那样子就像一个司令官在审一份关系到国家存亡的战斗计划。我看了看她,笑着摇了摇头,又背起书来。

“涂璇你看看你写的是什么!”“嚷嚷什么啊?!这可是我花了半个小时才写完的。数量绝对没问题。”“光数量够吗?你看看这质量!”她与我针锋相对。我顺着她指的方向看了一眼,只见我把two写成了twe,便松了一口气:“不就是一个单词吗?又不是两国开战,那么认真干什么?”“什么?一个单词?现在只写错一个字母,万一你考试时这么马虎不就给我们班拖分了!”听了这话,还能说什么呢?我只好拿起笔,在下面郑重地重写了一行。

看,咱班女汉班长对工作非常负责,不放过一点小地方,在班长的管理下,我们一班也变得越来越融洽,越来越团结了。

初一写人作文 篇24

首先,她是一个人,她承受了人能承受的一切,and不能承受的所有。

其次,她是一个女人,但是她却没有得到女人应有的幸福、依靠,只有背叛。

再者,她是一个教师,她尽到了教师所有的职责,在教师意义上,她很成功。

最后,她是一位母亲,她过分地扮演了这个角色,在母亲意义上,她很失败。

那个她,就是我的母亲,一个苦命的女人。你看到的她,往往都是精神抖擞,意气风发,甚至有那么一点骄傲。所以,她从来都不暴露自己的软弱,用她瘦弱如柴的躯干承受着身心上的痛苦,常常看到她在发呆。那是她用自己的心灵慰抚着伤痛,一点一点驱赶悲伤的过往,可她跟别的要强的女人不同。她,很爱哭,也只有在我面前吧,会对我诉苦。说真的,蛮烦的。前几天,与她吵架,她说,你这样的性格长大后一定会苦。我回说,我只知道你为什么会苦。说这话,她应该会很难过吧。真的,她性格很差,人家根本没有的事,她能说你一整天,说得你胃痛,不得不对她发火。她应该是有疑心病,而且很重,偏偏她又是语文老师,根本没道理的,她也能说得天花乱坠,先是怀疑,然后推测,再是定论,根本不听解释,认定自己就是对的。到最后了,她又会带毛巾来擦去我眼上的泪。其实,我知道,我应该忍受,可是我还忍受不来,该学会了。

关于婚姻,不想多说,只是这辈子她最大的错误就是选择我爸爸吧。也许不该这么说,但确实如此。

虽说是将近40的人了,但她还算是年轻的吧,很漂亮,只能这样说。

教师,是她与生俱来的能力吧,据她所说,她教的那几班不是NO1就是NO2的,她总显得不在乎。可有一年,她真的失利了,她却整个假期都在念。像个孩子。

她很爱现,有人夸她什么,她回家了就马上跟我说。

关于她的记忆很完整,但终究我的文采不够,文字是零零碎碎的,没有太多特点。但这便是我的母亲。

我的母亲,我的亲人。

初一写人作文 篇25

教过我的老师有很多,给我印象最深的非张老师莫属了。她慈祥的脸庞上,闪烁着一双明亮而又聪慧的眼睛,微微上翘的嘴角总是给我们带来亲切的笑容。

张老师教我们语文,同时又是我们的班主任。一次,我们在上 《“凤辣子”初见林黛玉》时,我们刚开始都被里面的人物关系搞得昏头转向,对他们的心理描写捉摸不透……。可是在上课时,张老师首先用一张PPT课件介绍四大名著《红楼多》,用一张人物关系图将贾母、贾宝玉、林黛玉、王熙凤、探春、探花等人物让我们很形象生动地有了初步了解,随着老师的介绍,我们的思绪跟着老师一起走进了各种人物场景中,正当我们听得津津有味时,“叮叮叮”的铃声响了,一下子惊醒我们发现竟然已经下课了。因为有了您那么轻松、风趣的课堂,提高了我们对语文的兴趣;因为有了您引人入胜的讲解,使我们阅读经典名著兴趣盎然。

而作为一名班主任,张老师则是亲切又严肃的。记得有一次你在课常上正看着白板讲课时,我们班有些同学上课做传东西,虽说同学们做得小心翼翼,似乎悄无声息,但也逃不过您那灵敏的耳朵和犀利的“法眼”;您就停下来,等了几秒秒后回过头,用刀刃一般的眼神扫了一下,并望着某个同学的座位。每当这时,做小动作的同学都惊慌失措起来,接着马上停下嘴、停下手,脸上一阵红一阵白的,班级里忽然鸦雀无声,仿佛连一根针掉在地上的声音都听得见。同学们都在心里默念着“完了、完了-----”,又惹老师生气了,看来又要被训了……谁知您什么也没有说,回过眼神转身看着白板,象什么也没有发生一样继续上课,之后大家都听得非常认真。

老师,您对我们如亲人一般的关怀,我们怎么会忘记?那双明亮的眼睛中闪烁无限期望的光彩,早已深深印在我的心头,五年来从未褪色、愈加鲜艳。

初一写人作文 篇26

每个人心中都有爱,而我也有爱,我爱我的家人,因为他(她)们都给了我无私的爱。

我家是四口之家,有爸爸、妈妈、哥哥还有我。

爸爸他是我们家的“顶梁柱”,他为了我们这个家付出了很多。他比较严厉,一般做错了事不是打就是骂,但在物质上他会尽他所能及来满足我和哥哥。而我和哥哥现在渐渐长大了,他也就很少打我们了,反之和我们讲道理。所以我爱爸爸!

妈妈她时而“凶”,时而慈祥。我做错了事她生气了偶尔就会打我,但每次打完就偷偷抹眼泪。记得有一次,我出去玩,天渐渐黑了我才到家,妈妈看见我不见了四处奔波找我,我见妈妈拿了鸡毛掸子的另一头,就朝我走来。我心想:惨了,今天要挨打了,这么粗的棒棒,不流血才怪啊。。。。。。我还在想,妈妈就过来了,一看见妈妈来撒腿就跑,但还是来不及,妈妈已经逮住我了。她说:“你个死丫头。你跑哪儿去了?这么晚了才回来,我以前是怎么跟你说的,你忘了吗?是不是好久没打你了皮痒痒了。”听到这些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勇气像妈妈顶嘴,结果妈妈非常生气,拿起鸡毛掸子就向我打来。一打我我就拼命的哭,她心软了,就叫我承认错误。我也承认错误了并且保证不会再犯了过了一会儿,妈妈拿了药过来,给我上药,看见我腿上一条条鼓起来的鞭痕就忍不住哭了起来。她说:“你这个笨丫头,看你以后还听不听妈妈的话。”所以我也爱妈妈!虽然她有时“凶”有时慈祥,但这就是她,我独一无二的妈妈!

哥哥他学习很好,特别是数学,他每次数学都是班上第一,而我数学一塌糊涂,但他经常教我数学,而我因为不懂发过脾气。但哥哥非常耐心的给我一步步讲解,经常买东西给我吃,拿一些钱给我用。所以我也爱哥哥!

这些就是我心中满满的爱,这就是我亲爱的家人!

初一写人作文 篇27

又是清明了。“男儿有泪不轻弹”,我不能流泪,那只有拜托清明的细雨了,希望她如期而至,就算是世人欲流而难流的泪吧

逝者已去不可追,请君珍惜眼前人。清明墓碑前,无限的感伤将被抒发,祭祀者的泪珠将串成一段段湿漉的回忆,暖春的微风抹不净伤感人的眼睛。人生漫长的旅途不会停歇,宗脉的延续是一串加粗的省略号,老人的白发便是清明节最醒目的问号,孝顺与赡养是唯一正确的选择,是炎黄子孙对清明的最佳诠释。让孝敬之心日日在,坚持善待自己的父母与老人,在暖春四月的某个清明,立于拂起万千愁绪的细风中,才不至于面对死气沉沉的墓碑,空余幽幽的哀叹和无边的自责,背负一团心冷在风里哀号盘旋。

今天我们的中华民族,仍然到了最危险地时候,这就要求我们在新的形势下,正确认识当前的实际困难,团结起来,继续进行社会主建设新的长征,用我们的行动、责任、爱心,为我们的祖国交上一份答卷,让英雄的精神永远化作我们学习的力量,工作的力量,建设的力量,让我们的祖国永远是我们前进的助推器。

爷爷走了,再思念和等待中,我一天天长大了。也终于明白,燕子能再飞回来,杨柳有再青之时爷爷却再也回不来了,陪我度过的是常常的思念和一年一度的清明节。

车颠簸着行驶,回头一看,烈士墓已渐渐远去,但它的影子已在我的心里沉积下来,令我无法忘怀。

大人眼中的清明,该是一个“沉重”的节日吧。而孩子却拥有“放纵”自己的权利,甚至淘气,甚至捣蛋。随着年龄的增长,“清明”于我而言,是否也将变为一个“沉重”的节日呢?

您还好吗?您在天上过得还快乐吗?您听见我们的呼唤了吗?您……您可否在梦中陪陪我?让我也体会一下,有爷爷,是什么滋味……好吗?

泪水在眼眶里打转,我,写不下去了。

初一写人作文 篇28

在我居住的社区里有一个很大的花园,那是我儿时的乐园。

不必说整齐碧绿的冬青树,光滑有趣的鹅卵石小路,树冠高大的梧桐树,开满紫色小花儿的三叶草;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中长吟,舞蝶在花丛中飞旋,喧嚷的喜鹊从空中俯冲下来,又隐进了繁茂的树叶中,单是西边那长廊一带就有无限的趣味。紫藤开出了串串紫色的小花儿,甜甜的花香引来了成群的蜜蜂在花间忙碌着,引来了美丽的蝴蝶在花丛里起舞着。长廊附近,有两株高大的剑兰,左右对生的粗壮的叶片中间,挺立着直直的花柱,上面开满了小铃铛似的洁白的花朵。夏天的夜晚,在长廊边的草丛中,侧耳细听,会听到蛐蛐儿的叫声。如果朝它走近一步,他就会停止唱歌,倘若轻轻地走过去,慢慢地拨开草丛,便会看到一只小小的蛐蛐儿在那里振翅高歌。

冬天的花园比较无味,北风怒号,落尽了树叶的梧桐树显得那么没有生气,就连柳树也弯着腰,经受着凄风苦雨的考验,似乎稍不注意,就会被刮得枝断树折。一下雪,这里可就两样了。我们在这里堆雪人打雪仗,在冬青树的遮掩下一不留神就会被同伴的雪球砸到,被打到的伙伴如果不立即起身,转眼就会被“打扮”成了“圣诞老人”。

花里最热闹的应该是春天了,那时的花园生机一片。柳树长出了绿色的长发,用柳笛唤来了春天;梧桐开满了紫色的花朵,用喇叭吹响了春天的乐曲;长廊上方,紫藤开出葡萄般串串花儿来,蘑菇亭边,玉兰绽放出酝酿了一个冬季的花蕾;栅栏跟前,牵牛花,粉蔷薇你不让我我不让你地爬满了栅栏,比赛似地吐露着各自的花朵。空地上,我们放风筝、滑旱冰,操场边,我们打篮球、跳皮筋儿,就连光秃秃的石桌石凳前,也有我们厮杀一番争夺将帅的场面。整个花园弥漫在春天的花香里,密扎扎的三叶草也急着赶着绽放花朵,为花园织起一条迷人的花毯。

我爱这花园,爱她的四季,爱她的清新,爱她的芳香,更因为是她伴着我一路成长,所以我永远也不会忘了她——我儿时的乐园。

初一写人作文 篇29

“我明天就要回去了。”“这么快啊,这个学期还有几个星期啊。”我渴望留住他。“这是我爸爸的主意,我也……”他无奈地低下头。

“我不由得想起,那天——“同学们,今天给你们介绍一位新同学。他的名字叫李涉,希望你们以后能好好地相处。”老师介绍着这位新同学。他给人以很孤僻的感觉,而且又是刚到这儿,所以也没什么人和他打交道。“记得那是一个星期一的早上。那天我早早地到了学校,刚进教室,就看见空荡荡的教室里有个身影在那儿修理椅子。是他,李涉。他也看见了我,笑了笑:“我的椅子坏了,所以……。”“哦,要帮忙吗?”“不了,已经好了。”我看见豆大的汗珠从他脸上流了下来,就把手中的纯净水递到他面前。“谢谢!”我习惯性地嘴角扬起15度,转身坐到座位上。体育课上,他突然坐到我身边,又突然地问我:“你见过草原吗?”“没有,不过我很向往。”“在我的家乡有一大片的草原,而且传说谁能看见草原发着光,谁就能拥有永恒的友谊。”“你见过吗?”“不,没有。”

此后,我和阿涉就成了好朋友,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小河岸边,大树下,走道旁,时不时总能看见我俩的身影。可今晚,他却对我说他要离开,这无论如何都让人难以接受。“没有挽回的余地了吗?”我怀着最后的一丝希望。“嗯!”风轻轻地拂过我的脸颊,晶莹的热泪从眼角滴下,落在手上。“别哭啊。”涉安慰我。我转过脸,这才发现他的眼眶和我一样湿润了。“涉,你……”他忍住了悲伤,笑了笑,握住我的手:“闭上眼,我们会看见发着光的草原。”闭着眼,一片无垠的草原,美而纯洁。美丽的草原,散发着金黄色的光芒。草原上站着两个男孩,他们同样发着光,奇妙的光芒把他们紧紧地包围,紧紧地靠拢,就像是一体的,不会分开的,此时此刻,他们属于永恒。涉终究离开了,但我们的心去紧紧的靠拢在一起。

因为我们都属于永恒,拥有永恒。

初一写人作文 篇30

李浩田是我来奎文区实验小学三年中最好的朋友了。他个子高高的,有一点点胖,但他跑起步来可不慢。留着比一般男生长一点的头发,眉毛很浓,力气大大的。他的脸一般都很红,不知道是热还是怎么的;他还很爱笑,没有不开心的时候;对了,他的脚还很大,能穿44,45的鞋,是我们班第一大脚;他是个非常有趣的大个子。

回想起我们在一起三年的点点滴滴,我感到开心,愉快,还有留恋。我总是想起他那招牌式的微笑,是因为他的微笑能让我开心起来,能让我忘掉烦恼;我也想起他和我一起接受老师严厉地批评,还不止一次。老师的批评是希望让我们改掉了坏习惯,但我们不止一次的犯错,还是让我们俩感到惭愧,我们也知道我们辜负了老师对我们的期望。

我们也喜欢在体育课上打篮球,他那高大,魁梧的身材是一定要当大中锋的。他那篮下转身低位单打的能力,还有他精准的篮下投篮,使他和我们的比赛中占尽优势,最后一般都是以他的胜利而告终。

还有我们在运动会时的表现。最近的一次,我报了跳高和200米,他报了跳远和50米。我们上场时都信心满满,势在必得,可是现实总比梦想残酷。他跑的50 米,实在是高手云集,他拼了命,使出了吃奶得劲儿才拿了个第四,他比完后很失落,我安慰他,说:“没事,不还有跳远吗。”它果然又重拾信心,满怀期望的去参加跳远了,结果又拿了个第四,最后他充满调侃地说:“可能我就是老四的命。”我200米拿了第一,跳高拿了第四。

我和他三年的真挚友谊是一生都不能忘却的,是他陪伴了我在这所小学的三年时光,也是他给我留下了三年的快乐和永恒的青春回忆。

最后,我想说:李浩田,你是我这一生永远的好朋友,祝我们在各自的初中努力学习,为自己争取荣誉。愿我们还能再相见 。

初一写人作文 篇31

上课时趁老师不注意偷偷地“眉来眼去”,下课时手挽着手一起游戏聊天,这就是我与好友的日常,与那个热心而体贴的女孩儿的校园生活。

她,是我的初中好友,也是我形影不离的“影子”。大而璀璨的眼睛,小而高挺的鼻子,尖而纤巧的下巴,白皙的皮肤再配上唇畔永远的一抹微笑,活脱脱一个美女。

她,是一个浑身洋溢着青春活力的女孩儿。每天和好友们打闹、卖萌,还经常搞怪扮丑。课堂上她的表现也总是积极主动的,答错了问题也不害羞,同学们总是被她逗得哄堂大笑。也正是因为她,我才又原来老师口中的“文静”变成了现在的“疯癫”,不再压抑自己,而是放飞自我,做更真实的自己。

作为朋友,她总是十分关心和体贴我们。我们有个四人小团体。有一次,我只是随口提起了我们的生日日期,并且对于在初中过的第一个生日表示了一点小期待。当第二次聊到这个话题的时候,她居然已经记住了日期,并表示要送我们礼物。当时真的很感动。这份体贴在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我们表示听课想睡觉,她就送我们每人一瓶清凉油;去她家里玩,她会替我们倒好饮料,摆好座位;甚至我与她一起走在马路边,她也会主动让我走在她的内侧……她对朋友的好无处不在,已经渗透到了生活的点点滴滴中。

作为舞者,她功底深厚娴熟,并对自己极其严格。她对整支舞蹈的表现力和观赏性的要求都很高,一定要表达出舞蹈的意境。甚至,她会给舞蹈动作做一些小小的润色和改变,让舞姿更优美。她会教我跳舞,虽然我跳得不是很好,但她总会不厌其烦地一点点教,在她的帮助下,我的舞技也有了极大提升。

我与她相识虽然才不到一年,但我们的友谊却已如经历了一个世纪般牢不可破。我们约定,即使等到80岁时也不要分开,要坐在轮椅上一起看书聊天,一起开怀大笑。人生路上有缘与她相识、相知,甚幸……

初一写人作文 篇32

从小到大,我一直听着母亲的唠叨,她的话无处不在,自从我上小学后,自己就对母亲的唠叨开始烦了。

在小学三年级时,母亲的话变多了,临出门时,她时常对我说:“上课时要专心听讲;出汗了不要脱衣服,只要把它敞开就行了;喂,别走那么快,记得要只有照顾自己;不要感冒了!”这时,我只想快点到教室里去,我也知道这些道理,心里总想着:真烦,我又不是三岁小孩儿,这些我都知道,为什么偏要天天这么说,都说了几百遍了,为什么这么唠唠叨叨的。

刚回到家,母亲又开始唠叨了:“孩子,今天有没有出什么事?有没有人欺负你啊!”我现在只想静一静,可是做儿子的不能不听母亲的话,到现在我也知道自己该孝顺父母,不让他们担心。每次回家,等他们说完后,我就说一声:“今天没有出什么事,你们不用操心。”这样,母亲才会收住自己的话,不那么唠叨了。

有一次,上完体育课过后,我接连打了好几个喷嚏,我看了看地上我的衣服,我想也许是因为感到热,把衣服脱了造成的吧,也许过了一会就好了。回到家,我跟往常一样,对父母说了:“今天没出什么事,你们不用担心我。”我就去做作业了。过了几天,我开始轻微咳嗽,起初以为自己应该只是稍微咳嗽了一下,没有生病。又过了几天,咳嗽越来越严重了,母亲发觉我有一点没精神,便马上问我:“你今天怎么没精神?让我看看!”说完,她把她的右手放在我的脑门上,发觉有点烫,马上量了一遍我的体温,三十七摄氏度!发烧了!母亲开始唠叨了:“你怎么就这么不听话呢?叫你要多注意身体!不要随便把衣服脱下来!”

我们去了医院,开了几副药,过了几天,病好了,母亲的唠叨依然没有结束,有时它无微不至,有时它严厉非常,有时它温柔体贴,它总是在我的身边。到了六年级,它也陪伴着我,使我成长,让我懂得照顾自己。

母亲的唠叨是我一生无法忘记的,每一句话语都是母亲给予我的爱,我一定要“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去报答父母!

初一写人作文 篇33

我的老爸,白白胖胖的脸上戴着一副大大的金丝眼镜,看起来斯斯文文的,确实一个不折不扣的足球迷。只要听说哪天有足球赛,特别是西甲的,他就会迫不及待地打开电视。比赛开始了,只见我那球迷老爸将炯炯有神的眼睛一眯,紧紧的盯着电视机屏幕,不放过赛场上每个球员的每一个动作,十足的足球迷。

记得有一次,巴萨罗那VS曼联,凌晨两点半开始。巴萨罗那的铁杆球迷——我老爸,毫不犹豫从温暖的被窝里爬出来,由于起床动作过于激动,把睡在旁边的我也给弄醒了。他却浑然不知,迫不及待的打开电视。“还好,还好,正好赶上。”老爸自言自语不停的嘀咕着。不过几分钟,老爸就沉浸于足球比赛中,根本没发现其实我也是躲在被子里悄悄的看着球赛。随着时间的推移,比赛也越来越紧张,两队分数交替上升。突然,曼联队10号核心鲁尼的一脚世界波,球在天空中绕了一个完美的弧线,挂入死角,这个球洞穿了巴萨门将巴尔德斯的十指关。球进了,平局,“呀,真是,怎么这么快就就守不住了!”老爸愤愤不平的说。这时,只见梅西运用了他高超的带球技术,闯入对方禁区,拔脚怒射球进了。老爸激动得手舞足蹈,也发现我也在看球赛,原本以为他会对我臭骂一顿,没想到他温柔的说:“睡吧,别看了,你明天还要上学。”“噢,好吧,爸爸那您也别看太晚了,你明天也要上班呢。”我对爸爸说,爸爸点点给我压好被子,温柔地拍着我的背,哄我入睡。比赛仍在继续,球场上你射我挡,就在伤停补时的最后一分钟,梅西突入禁区,射向守门员的反角,“哇,球进了!”爸爸再次低声欢呼起来。

老爸热爱足球,也特别喜欢关注有关足球的一切新闻,所以他特别喜欢看《足球周刊》,不管他工作时间多少忙,也不会忘记抽空买一本《足球周刊》,他曾经为了买一本过期《足球周刊》足足走过两条街,

这就是我的球迷老爸,可爱的球迷老爸!

初一写人作文 篇34

虫儿飞,虫儿飞,快快飞到往事的怀抱中,让我也可以感受到重回小时候的感觉,有伤心、快乐、生气……但是我最想回到的是爷爷的怀抱中。

我认为我的爷爷是一个长不大的小孩,经常喜欢跟我一起出去玩;他也是一个严肃的人,当每个人再有做不好的事情的时候他总会无缘无故地上来骂你几句,但是我还是很爱他,爱他对我的那种好,那种希望我能成为一个有用的人的期望。——题记

在经过了几个辛苦的学习月份,我终于迎来了我最期望的暑假,“耶,又可以回家看爷爷咯”我在心里面想,脸上也不自觉地浮现出一个大大的笑容。到了家,我远远的看见爷爷站在门口等我回来,我才刚走进他的视线,他就大声的对着我叫:“孙子,快点过来,我从老家带了很多好吃的给你!”他这一叫顿时弄的我整个人都害羞起来,但我还是赶紧加快脚步冲回了家等着爷爷送我糖吃,"每一次爷爷带回来的东西都很好吃“我在心里想。到了家门口,爷爷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把我拉进了家中,一进入他的房间一股大大的玉米味就散发了出来,"哇!这么香,我都快要流下口水了呢!“爷爷好像看出了我的欲望,直接从包里拿出一个大大的玉米,我直接冲了上去抢了过来,就像猴子见到了香蕉一般,我直接在上面留下了我的一个印记——牙印。然后爷爷拉着我小心翼翼的说:"喂!你这小不点,吃了我的玉米就要回报我。”我说道:“爷爷你就是一个坑货,爷爷送孙子礼物是应当的!“爷爷像一个小孩似的扭扭身子说:“我不理你,你必须要带我去游泳!”我被逼无奈只好点了点头,于是我们爷孙两开始了"游泳之旅”!

爷爷是多么的像一个小孩啊,虽然他现在已经离开了我,去到美丽的天国,但是我还是无时无刻的想念着他,直到现在我打出了这些往事还是留下了带有点点回忆的眼泪,所以我希望:虫儿飞,快点回到爷爷的怀抱。

初一写人作文 篇35

外婆,我知道你是最疼我的人,外婆,我想对你说。但一些心里话,我只能这样告诉你。

正因为你对我有着深深的爱,所以你每天都同我一样早早的起床,为我准备牛奶、叮嘱我带上钱、带钥匙、告诉我一定要和牛奶……我几次都觉得十分厌烦,想反抗。但我知道这是出于你对我的爱呀!于是我只好忍受你这多余的爱。要知道,我已是一名中学生了!一个人走向社会,最需要自己照顾自己的能力,最需要独立自主,否则他只能在社会的竞争中淘汰。那么,难道您连这么一点给我锻炼的机会也不给吗?让我受苦吧,让我遭受挫折吧,那要我心服口服,心里踏实!

还记得那一次中午饭吗?你住了许多好菜 。鸡、鸭、猪肠子等等。再加上你那熟练的手艺,可以说这是让人人羡慕的盛馔了!但对于我来说,这些菜更令我反感。生活在这种不缺衣不缺食的年代,我对肉类食物不感兴趣,倒对青菜、豆芽独有情钟。再加上我对小动物的怜爱之情,我则能吃得下去?我一个劲的吃素菜,就连浮在汤面上的葱也快被我吃光了。你硬是要我吃些肉,我也怕辜负了你的好心,便吃了一些。你便又让我吃更多的肉,我实在不想吃,便原原本本的放回菜碗里。外公看不过我们把菜让过来让过去的情景,便跟你吵了起来。我知道你很生气,我也很伤心,你辛辛苦苦的劳动之得到一个伤心的结果。其实,这样的事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只要你给我一些选择的机会。我已经十多岁了,喜欢的东西我回去吃,讨厌的东西我不会要。你不要把自己的主观强压给我。尽管你是对的,是对我的好意。但我渴望自主,希望用自己的观点。既是我的做法不对,但让我尝到失败的滋味,也是增加了我的经验,更有利于我更好的走向社会。

总而言之,外婆,我希望你能放开手,让我在生活中独立,让我在行动中遭受挫折,让我在成长中受到痛苦。这样,我才能长大,才能真正地走向社会。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

《云边有个小卖部》这本书里有一个坚持而却又傻乎乎的刘十三,一个在死神面前仍旧坚强笑对生活的程霜,一个开着拖拉机跑遍山谷的老太太王莺莺,一个揣怀梦想的智哥,一个憨厚敢为爱情烧掉毕生心血的牛大田,一个苦命却心善的毛婷婷。书里的他们,不同的人生,不同的道路,却走在一起迈向远方哦,对还有一个叫球球机灵而又细心的小女孩儿,她的出现使王莺莺一家其乐融融。

闭上眼睛,脑海里浮现出程霜陪刘十三想方设法卖保险;当刘十三被欺负时她敢拿出病危通知书“高傲”的站在人群中,帮助刘十三逃离一难。这个“中二”的女生,从小就喜欢刘十三。夜深人静,他们坐在同一条船上,看着热气腾腾的面,在玩真心话大冒险。程霜一遍又一遍的询问着刘十三是选择她还是牡丹做女朋友。而十三每一次都坚定不移的回答牡丹。夜空中银白色的星星,把女孩儿的泪照的亮晶晶的……

刘十三从小有了就没父母的陪伴。她的外婆王莺莺和刘十三相依为命,王莺莺厉害的身影贯穿在刘十三的整个人生。她做的一手好菜,开得一手好拖拉机,为了见外孙一面,一直开到几十里地外的城里。王莺莺雷厉风行了一生,但当她得知自己是肝癌晚期的时候,老太太选择默不作声,好好的度过最后的时间。刘十三最后还是发现了,他哭王莺莺不告诉他。

刘十三自小就有一个笔记本,他所写下的愿望,他一定会达成于是啊,这本笔记本里记录的大大小小的事,他都会拼命完成。他和智哥谈着所谓的梦想,喝到酩酊大醉。陪程霜一起狂欢,但,他亦如何不又是一个脆弱的人呢?王莺莺在接受放化疗的时候,刘十三哭到,心碎。但,他亦又是个要强的人,王莺莺去世后是在年关。大年三十是王莺莺的头七,镇上没有人为他挂灯笼,大雪封了山路。刘十三在晚上冒着风雪将一盏红彤彤的灯笼挂在了山顶……

云边有个小卖部,货架堆着岁月和夕阳,背后就是山。梦里小镇落雨,开花,起风,挂霜,甚至扬起烤红薯的香气。每个墙角都能够听见人们的说笑声。老人靠着躺椅假装睡着,小孩子偷走了一块糖,送给一个姑娘。泪水几点钟落地,飞鸟亦要去向何方人们聚和离,云朵来又往。讲故事的人,总有一个故事不愿讲,时光飞逝,悄悄话变成了纸张。

最终,王莺莺去世,离开了刘十三;程霜一个那么坚强的女孩也不病魔打败,去向另一个世界;球球被福利院收养……只剩下刘十三只身一人,面对这苦涩的世界。

但少女的画,老人的录音笔,小女孩的粉红色的书包。和刘十三刻在院儿里的木门上的“王莺莺小气鬼”永远印刻在刘十三的脑海中。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2

在《云边有个小卖部》中,张嘉佳带我们来到了那个遥远、美好的小镇。我们见证了小镇青年刘十三的成长,并在纷繁复杂之后,找到生命中最深的感动。

刘十三,一个普通的小镇青年,普通到与你擦肩而过都无法引起你的任何注意。这个生于小镇、长于小镇的青年,一心想要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拼命地做题,拼命地学习,却没有得到梦想中的回报。在大学期间,他遇到了一个想要照顾一生的女孩,可是在付出一切后,那朵牡丹依然因为金钱与权势离开了他。毕业后频繁失业,四处碰壁,他的人生一片灰暗。

再灰暗的人生也会有光的。王莺莺和程霜就是他灰暗生命里的光。

程霜是刘十三的依靠,在程霜的“拉扯”下,刘十三成长并成熟。刘十三也是程霜的依靠,因为他,她才努力抗癌,多活了那么多年。他们之间早已不是简单的男女之情,而是一种命运相连的息息相关。

外婆王莺莺是刘十三生命里的另一道光,她强势、霸气、犀利又柔软。王莺莺依靠经营小卖部把刘十三养大,她风趣幽默,生活的重担从来也压不垮她。若是命运想要击垮她,她定会抬起头啐老天一口。她用欢乐面对世道的不公,也用欢乐填平了刘十三虽父母之爱的缺失。

刘十三是何其幸运啊!即使处在“像条狗一样活着”的境遇中,也依然有光努力照亮着他。只要还有一缕光,刘十三就能生出更多对生活的热爱。也许多年后,他也会成为一缕光,照亮别人!

张嘉佳说,这部小说“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与海,写给离开我们的人,写给陪伴我们的人,写给在故乡生活的外婆。”张嘉佳用一个故事写了真实存在的成长与改变,书写了真正能够打动人心的感情。

当我们追求某样东西的时候,就必须放弃某样东西,这就是成长。成长的路上,注定会失去一些,但你会在失去时,得到弥足珍贵的感受。

感谢每一个出现的人,感谢每一个伤害你的人。愿你成为太阳,无需凭借他人的光。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3

在小说《云边有个小卖部》里,张嘉佳带我们回到了那个遥远、美好甚至带着点神奇色彩的小镇,在这里,我们见证了小镇青年刘十三的成长,并在纷乱繁复之后,找到生命中最深的感动。可以说故事所设定的情节并不算复杂,刘十三的成长轨迹甚至简单清晰到一见即知,因为对于很多数人而言,这也是他们的人生经历。

刘十三很普通,就像我们身边转身即忘的路人甲,正是因其普通,刘十三的失败和痛苦更具普遍性。小镇生长的少年,一心想要去看外面的世界,拼命的学习,努力的做题,但结果却并一定能够尽如人意。大学时爱上了自己的同学,小镇青年一无所有,所能给你的只有他自己的全部真心,但满腔的真爱却抵不过金钱权势,愤懑也好不甘也罢,最后也只能接受这样的结局。毕业后四处碰壁,没有资源没有人脉,只靠努力和汗水并不一定就能换来满意的工作。

刘十三在某种意义上承载了小镇青年全部的心酸和泪水,但在小说里,张嘉佳却又总是以其无厘头的语言以及天外飞仙般的意外,让泪水中夹杂着欢笑。这是张嘉佳的温柔,也是张嘉佳的残忍,他看的分明,却不肯写的透彻。他分明将辛苦艰难给予了刘十三,却又用程霜、用外婆王莺莺为刘十三撑起了新的一片天。

程霜和刘十三之间的感情不仅仅只是普通意义上的爱情,程霜是催促拉扯着刘十三改变的人,而刘十三则是程霜拼命活下去的坚持。与其说他们之间的感情是爱情,倒不如将之归于亲情之中,而亲情原也是本书说书写的真正核心。

刘十三父亲早逝,母亲离他而去,外婆王莺莺靠着经营小卖部养大了刘十三。面对这样的设定,在一般人的心里,王莺莺该是一副含辛茹苦一心奉献的模样。但张嘉佳笔下的王莺莺彻底颠覆了人们的想象。这是一个爱生活、会生活、狡黠、幽默、爽利、能干的老太太。王莺莺做的一手好饭菜,也打的一手好麻将,王莺莺从没有被生活的重担压的沉默隐忍,反倒时不时的打击、戏弄刘十三,用欢乐取代压力,让刘十三活得更像是一个生活在正常家庭里的孩子。与悲催郁闷的刘十三相比,王莺莺似乎显得没心没肺了一些。但这不过是张嘉佳的虚晃一招,抑扬之下,外婆与刘十三之间的感情才愈加分明,感动也因此来得更为汹涌直接。

张嘉佳概括这部小说为,“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和海,写给离开我们的人,写给陪伴我们的人,写给在故乡生活的外婆。”张嘉佳在虚构的背后书写了真实存在的成长与改变,书写了真正能够打动人心的感情。这些书写被张嘉佳包裹在带着几分戏谑的剧情里,但故事中的情感足以穿透一切,给人温暖,让人成长。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4

故乡在年少的刘十三心中,是拼命想逃离的小镇。小镇上有高高的山,有仿佛云的翅膀的蓝天,有金色的麦浪,有记忆中数不清的美食,有外婆的拖拉机,有着小小少年的丰富的内心花园,有着年少的他想去“美得不像话”的大城市的梦想。

刘十三的童年记忆中,有个他想保护的萤火虫般的女孩,那只忽明忽暗的萤火虫,曾经在他童年生活中激起了点点漪澜。记忆中,有他的外婆王莺莺,王莺莺抽烟、喝酒、打麻将,却无所不能。

离开小镇的刘十三,为“富贵姑娘”牡丹痴狂,失恋又失业。大城市的日子真让人绝望啊,云边镇接纳了落魄的刘十三,虽然是七十岁的外婆连夜开拖拉机把他“绑”回来的。

继《从你的全世界路过》、《让我留在你身边》后,张嘉佳又携《云边有个小卖部》来到我们身边。没有鸡汤式的说教,没有王子和公主幸福生活在一起的大团圆结局,有的只是一幅看似静美实则烟火气息十足的故乡画卷,有的只是生活的原本的样子,有欢乐、有痛苦,有离别,有希望。你我都能从中看到自己的童年,看到平凡的自己,看到故乡的云。离开小镇的刘十三,经过成长的洗礼和生活的变故才知道,年少时拼命想离开的小镇是他永远的港湾,而平凡世界中的我们又何尝不是呢?

这才是生活啊。少年的刘十三沉迷学习,制定计划,拼命学习想考重点高中想考北大清华,却和逃学辍学不学的同桌一样考不上重点高中,只能进一所普通大学。成年的刘十三拼了命对一个女孩好,却只能看着她投入别人怀抱。步入职场的刘十三拼命想干出业绩,却只能受昔日情敌的屈辱。被“绑”回故乡的刘十三,在小镇晃悠卖着保险,体味久违的小镇风情,吃着外婆做的美食,和外婆调侃,和程霜打情骂俏。他以为,还有以后,还有永远……但,无所不能的外婆也有离开的那一天,他曾经想保护的萤火虫女孩的光芒终究灭了。

生活好残酷。

但,有悲伤就有希望。这才是生活的本质。

年迈的外婆啊,知道自己时日不长,才把外孙带回了小镇,只想多陪他一天……年轻的女孩啊,毕生只出过三次医院,却一直努力在为他点亮一缕光。

“世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那就是认清生活的真相后依旧热爱生活。”又懒又傻的刘十三,会做生活的英雄吧。带着未曾谋面的妈妈的期盼,带着外婆王莺莺的毕生的爱,带着萤火虫女孩程霜的那缕光,带着云边镇的希翼,一定会坚强生活的吧。

云边镇,有高高的山,白白的云,金色的麦浪,无边的山野,有对山外的憧憬,云边的想象,麦浪的哀思,山野的回响,有着供平凡人刘十三长大成人的小卖部,有着酷酷的外婆王莺莺和一直保护他的萤火虫女孩程霜。

山的这边是刘十三的童年,山的那边是外婆的海。故乡,这就是故乡。因为路上有从未断绝的一缕光。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5

“王莺莺,山的那边是什么?”“是海。”

山的那边是云边小镇,蒲公英飞得比石榴树还高,镇里有间小卖部,一位老婆婆穿着碎花短袖绕着小镇追着孙子打,这就是我对云边小卖部这本书的最深印象。

在这本书里,有人哭,有人笑,有人输,有人老。

当我打开《云边有个小卖部》时我的思路完全被它引领着,每一段文字给我的感觉就像儿时的手,插进超市的米堆里,很舒服。这篇文章是很治愈的,苦中带甜,甜中有泪,文章内容并不繁琐,一口气便能读通下去。

看这本书时,我的期末成绩咋都不像个样子,我心里虽难受,但并没有大哭一场,当看到刘十三身边的人离开他,我却落泪的不成个样子,不知为何,哭完这一场,我的悲伤一扫而尽取代了却是无穷的力量。

有些时候,书里面主人公和其他人物的故事真的也可以影响到自己,在你面对生活的种种而感到不开心时,你也会想到穿着碎花短袖的老婆婆的孙子,不也准备他奶奶绕着小镇追着打吗?书里身患重病的小女孩,是否也给了你启发。

就在昨天晚上,一件事让我湿了眼眶,真的是我做错了吗?

成长真的很苦涩,所以会有惊喜。我觉得一句话说得特别的对:“上了这条海盗船,就要做一个快乐的海盗。”你既然选择成长,就要面对成长这条路上所有的困难。

谢谢这本书,把我从悲伤里拉出来,给了我一种力量,让我明白坚持的重要性。

只要我信任还在,不管经历多大的失败,我都会东山再起。这是刘十三教会我的一个道理。

一个天边的小镇住着一群纯真的人。而这群纯真的人打动了我。

张嘉佳在后记里这样写道:谢谢你能读完这本小说。

写给我们内心卑微的自己;写给我们所遇见的悲伤和希望,和路上从未断绝的一缕光。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和海;写给离开我们的人;写给陪伴我们的人;写给我们在故乡生活的外婆。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6

暑假书单第一本书就是《云边有个小卖部》,文艺老青年碰上文艺老青年,果然碰出了火花。

刘十三是个平凡的人,出生在小乡镇,资历平平,还总想着只要努力就能考上清华北大。大学经历失恋,没出息的忘不掉前女友。毕业之后好不容易找了工作,却处处碰壁,遭人挖苦。你会感觉这人真是点背啊,干啥啥不行,还歇倒霉,但仔细想想:“唉这人不是我吗?”

自己出生在虽是省会但三线城市中,比较清高不想入编制但是做着体制内的工作,领导交待的工作不得不做,骂着娘做的一丝不苟。大学开始恋爱,一谈八年直到结婚。也许比刘十三好一些,但是想想,刘十三失意后还有外婆开着三轮来接,而我哪都去不了。

小时候的梦想有两个,一是在乡下有一块地,种好多好多土豆,吃不完的那种,二是嫁给有钱的老头,有好多好钱,花不完的那种。也可以总结为一个:嫁给有钱的老头它去世之后拿着遗产去乡下买一块地种好多好多的土豆。这就是我的梦想,当老师让写作文的时候别人写当科学家当医生当警察其实我就是想种土豆。

当然,我也没有嫁给老头,也没钱去乡下买地种土豆。

跑题了,我们接着说刘十三。

关于梦想,刘十三有个小本本,里面记得事情自己一定要做到,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力不从心,比如:考上清华北大。但是刘十三是幸运的,一番努力后,考上了一个三流大学。他确实幸运,比起牛大田,为了讨媳妇努力考大学来说幸运多了;比起千千万万想上学却无法上学的人幸运多了。大学时,刘十三是幸运的,遇到牡丹,一个在蓝色塑料棚下吃火锅粉条儿都好看的女生,刘十三就觉得她好看,可能别人看牡丹就是个流着鼻涕大口吃火锅的普通女孩,但是他刘十三就是喜欢。虽然经历过狗血,但是一生中能有几次刻骨铭心?多少人都奔三十了还没有经历过真爱?毕业后,刘十三是幸运的,能有个知心的朋友合租在一起,能一起喝酒。哪怕朋友走了还有外婆开着拖拉机来接他回家,回到可以丢弃一切的家乡。刘十三虽然资历平平,但是他幸运啊,他可以考上大学,也可以找到真爱经历轰轰烈烈的爱情,也可以被那么多的人爱着。爱可以冲淡一切,就像他多年之后记不起的牡丹,伤痛可以被爱冲淡,这是真理。

最喜欢书中的两个情节,一个是他和程霜在小木船上的真心话,程霜让刘十三在牡丹和她之间选真爱,结婚刘十三冒着生命危险,最后还是选牡丹。是刘十三真的那么爱牡丹吗?爱到可以原谅牡丹给了他假的号码?其实只是不甘心罢了,不甘心自己付出了那么多,她说放弃就放弃了,不甘心她换掉号码,不甘心她嫁给滑头的中年男子,只是不甘心。

第二个画面就是中秋节,老老少少围坐在桃花树下吃饭,外婆做了那么多好吃的,笑着看着大家吃的狼吞虎咽。有聚就有散,笑的越开心就哭的越伤感。

贯穿整本书中的那棵桃花树,和小卖部一样,一年又一年,经过风吹雨淋,经过一年四季,经过重聚离别,经过生死轮回。它们还是在那里,岁月不会改变它们什么,改变的只有苟且在世间的人们,不管什么时候,他都在那里,就像每次回家迎接我们的外婆。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7

在上一周,我偶然发现了一本名叫《云边的小卖部》的小说。当我看完开头和引子就瞬间被这本小说所吸引了。因此我想给大家推荐这本书。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位名叫刘十三的少年与她唯一的奶奶王莺莺为核心所发生的一系列悲伤的故事。

他很淘气,淘气得让她奶奶追着他打。他很善良,身边的小野猫都喜欢他。他很坚强,瞒着亲人在城里死拼工作。他很聪明,寻找机会拿下一份又一份保险。

年少的刘十三在暑假补习班第一次见到了他这一生最爱的人——程霜可惜天不尽人意,在短短的一个月的时间程霜就已经消失不见了,而在刘十三心里却还藏着这个女孩的影子。时间过得飞快,刘十三已经大学毕业了。就在他承受着社会的毒打,迷失在茫茫人海中时,程霜又一次出现在了他的面前,帮助他渡过了难关。而在最后一次见面她已经躺在了病床上永远离开了刘十三。

张嘉佳那细腻的文字把我一次又一次带入了故事,无论是刘十三的奶奶王莺莺的去世还是女朋友程霜的离开都让我们的主人公刘十三变得更加坚强。

而我们又何尝不希望变成这样呢?一次又一次的打击把我们变得更加强壮让我们往前的脚步变得更加坚定。

再而,我发现这样看似平凡的刘十三的一生其实也并不是十分的无趣,他学会了怎么变对挫折,学会了如何正确的面对亲情和爱情。他在尊严与金钱中选择了前者。他这一生并没有白来。其实我发现我们没有必要一直去追求功名利禄的生活,金钱确实可以给我们带来更好的生活,但是在尊严面前它还是不值一提。

这本书是在我的好朋友的“怂恿”下看完的,其实发现这本小说是真的还不错,所以也希望同学们可以看看。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8

读完了这本书,合上书本,深深地吐出一口气,随手擦掉眼角的泪,原来这就是离别。

曾经我以为,离别是一件悲伤地事情,但是没想到,离别竟比悲伤更难过。我不知道刘十三是谁,是否真的存在,或许并不存在,不管他究竟存不存在,他都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但是,就是这样的一个失败者的故事,竟让我潸然泪下。

不管是外婆王莹莹,还是那个萤火虫一样的女孩程爽,懂事的球球,亦或者是牛大田、毛婷婷、毛志杰、牡丹……一个个活生生的人似乎就在眼前,而故事似乎就在眼前发生的一样,自己像是一个旁观者,静静地看着七十岁的王莹莹一个人开着拖拉机,到一个陌生又熟悉的城市,接自己的外孙回家,看着刘十三在外婆去世的那个雪夜里的撕心裂肺,看着萤火虫般的女孩与刘十三一起,在漫天大雪中相拥而泣,看着外面热闹的新年氛围与小卖部里的冷清形成鲜明的对比。

最后,萤火虫终究不能和月亮一样,只能给刘十三一缕光。而且这缕光还带刘十三拼了命的去背,才能牢牢记住。看吧,一个连单词背完三秒都能忘记的人竟然记牡丹记了那么久都忘不掉,甚至,在程爽在离开的时候给刘十三说不要去找她都忘了。

程爽没有再来找刘十三,但是刘十三觉得自己应该去找她,虽然她之前给自己说过什么,但是刘十三觉得应该忘记,可是,他必须去。

最终,刘十三见到了。虽然只是一张黑白的相框,和王莹莹一样,照片上的人笑的那么美,刘十三伸出手,仿佛触摸到了外婆和程爽的脸,那么温柔,那么温暖。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9

今天我想把之前没说完的话说完,没写完的字写完,话说到一般终究不会痛快,字写了一半,总归心里痒痒的。主角还是刘十三,我想说说他那哭笑不得的爱情与支离破碎的亲情。

刘十三很不幸,他的不行有普世性,也就是很多人都拥有这样的童年,在一个偏僻的小镇,叫云边镇,和自己的姥姥一起生活,父母不在身边,一个人独自探索这个世界,父母或者是因为忙于工作,或者是忙于其它比陪孩子重要的事请,刘十三可能是最不幸的那位,他的父亲是卷走了家里所有的钱,母亲没有脸继续呆在这里,也只好远走他乡,他还有姥姥,这也算不幸中的万幸吧。姥姥不温柔,在这个温柔的南方小镇中,显得如此突兀,每次刘十三出格的行为都会招来姥姥的棍子。这个坚强的老人,失去了丈夫,失去了女儿,守着外孙在云边镇坚持着,为得就是让孩子能出人头地。老天是有幽默感的,刘十三很努力,但是这样的孩子能如何呢?一直努力,刘十三坚信只要不打开窗帘天就没有亮,他就仍有时间多背些题,不会的题就背下来,那有如何呢?还是没有考上清华或者北大,去了京口的一所专科。写到这里让我想起曾经的一些过客,说出来有些残忍,他们在我的记忆里已经没有什么血肉了,只是一个符号,当我们都熄灯睡觉时,他们在用手电筒在被窝里看着自己的书、借来的笔记,可怜的成绩单无法匹配他的努力,不知道岁月的蹉跎中,他们是否一如既往地与命运抗争。

继续聊咱们的主角刘十三,他的存在也许即使作者为了增加大家幸福感。他真的太不幸了,可是又太幸福了,这很矛盾,说他太幸福因为他有位爱他的姥姥,还有一个不是爱人胜似爱人的女孩儿——程霜;他的不幸是因为他喜欢牡丹、他虽努力却仍一事无成。程霜是来小镇探亲的,来云边镇体验生活的女孩子,她蛮横、暴力,抢劫刘十三,而刘十三却不反抗,被抢劫后还绞尽脑汁地给她弄好吃的。直到刘十三偷了外婆的酒,二人酒醉之后,女孩儿趴在男孩儿的背后,哭诉自己要死了,仅剩两个月的生命,这是他们的初识——仅有两个月的时间,程霜就离开云边镇了,留给刘十三一张纸条:“喂!我开学了。要是我能够活下去,就做你女朋友。够义气吧?”,这也是刘十三的幸运。而牡丹则是刘十三追求的女孩儿,她有自己的情人,但是还是和刘十三交往,笨笨的刘十三竟然没有发现,也就是在全完不知情的情况下当了第三者。留一下一个问题:刘十三算不算受害者呢?没法评说,但是事情总有真相大白的时候,当刘十三万念俱灰的时候,程霜居然出现了,本该只剩两个月生命的女孩子,两个人再一次的相遇也是同样戏剧性,带着刘十三去找牡丹,这事让人哭笑不得,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当了奸夫,难道要给自己的知情权讨一个说法?每当读到这里我都会笑出声。高潮来得如此突然,刘十三居然和人家的正牌男友打起来了,没用的刘十三,打架都打不赢。当然这次去见牡丹并非没有收获,比如刘十三因此差点错过补考,并且补考失败,在考场放声痛哭,着实让监考老师和一同补考的同学惊慌了一回。不得不承认咱们的主角刘十三同学还真是打不死的小强,排除想要活下去的生物本能,还有就是从未对生活放弃希望。这是我喜欢张嘉佳的原因,不知道各位朋友是否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才喜欢读张嘉佳的书呢?

刘十三有个外婆,从小失去父母的刘十三与王婆王莹莹相依为命,王莹莹不止要扮演慈母对刘十三百般呵护,有时候还得扮演慈父教育刘十三当一个有出息的人。大实话中有句话这么唱:“父母亲,说也不算亲,父母不能永生存。”王莹莹七十几岁得了癌症,得知自己只有半年的时间了,独自一人开着拖拉机行驶一夜从市里接回了因感情与事业双重失败而买醉的外孙。王莹莹心疼外孙,听着外孙的哭诉,王莹莹带着外孙回到了家中,诚如古人言:人穷则返本。正如在外漂泊、打拼的人,事业不如意,都会想着给家里打一个电话,家才是情之所系,家是哪怕你再落魄都会无条件让你回来的地方。

又回到云边镇,又是王莹莹的小卖铺,这次刘十三又遇到了程霜,王莹莹很喜欢这个准孙媳妇儿,中秋节,明月挂在天上,桂花飘香,王莹莹含笑看着程霜与刘十三“打情骂俏”,情倒是没有,打倒是真的。

前几天读资料,发现一个统计特别真实,同时也特别幽默,就是人的死亡率是百分之百。我自顾自笑了很久,每个人都可以活到死,人类文明史也已经几千年了,从没有一个人活到今天,活着的终点都是死亡。王莹莹的时间到了,我们小时候应该都有过长命百岁的愿望,希望自己或者自己的亲人永远陪着自己。刘十三小时候也许过类似的愿望,此时伤心到麻木,新年之前,鞭炮声送来了喜气,却吹不散小卖铺里的悲伤。程霜一直陪着刘十三,她知道刘十三很脆弱,担心他想不开。刘十三郑重表示自己会活下去,让程霜回家吃饭,自己在这里等她。

云边镇有挂灯笼的习俗,和东北“烧天梯”有些像,目的是让已故的亲人找到回家的路与升天的路。新年的大雪不曾停下,刘十三顺着山坡爬,不知道摔了多少跟头,半山腰的时候,鞋就丢了一只,挂上了一盏灯笼,我们的主角倒下了,像战士一样。程霜竟然找来,一边哭一边埋怨刘十三:“我知道你会上山来挂灯笼,让外婆找到回家的路。”

程霜陪着刘十三度过了那段最悲痛的时光,程霜还是离开了,并且还是对刘十三说:“前两次不算,这次如果我还活着,我就做你女朋友。”很多人都希望有这样的红颜知己吧,不会对你多好,但是不会让你死得很惨。

几年后,刘十三找到了程霜的家,道明来由,程霜的母亲请刘十三给程霜上香。活人是不会接受上香的,相框中的程霜微笑地看着刘十三,程母给刘十三程霜生前画得一幅画,画下有字: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之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所有我能做的了。我爱你,你要记得我。

悲伤似乎已从纸张中飞出来,刘十三是否泣不成声,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王莹莹与程霜都希望这个运命的弄潮儿能活下去,哪怕是为大家多提供一些优越感。《孝经》中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我想过好久,最近得出的结论就是人类需要延续,而我们的祖辈是用我们的眼睛看着这个世界,通过我们的双手触碰这个世界。薪火相传,生生不息。生活可能会枯燥,也许这也正是生活的魅力,于无声处听惊雷,于无色处见繁花,这才是我们应该做的,也是我们该追求的境界。正如《曾国藩》一书中所言:含雄奇于淡远中。最后借张嘉佳的一句话作为结束语:“写给我们所遇见的希望与悲伤,和路上从未断绝的一缕光。”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0

几年前看过张嘉佳的《从你的全世界路过》,那本书算是张嘉佳的短篇小说集,更准确的说是一部爱情故事集,也是因为这本书记住了张嘉佳,所以当他的新书《云边有个小卖部》出来后,假期有幸又拜读了一下。

依稀记得《从你的全世界路过》略微带点玩世不恭、飞扬跋扈那种风格,文字有点出口成脏的味道。而几年之后《云边有个小卖部》里呈现的却是感人的、让人心疼的温情,从那些百读不厌的爱情,到让人眼眶湿润的亲情,时间让所有的人都成熟,懂得了世间真正的美好。

主人公刘十三是一个在云边镇上长大的青年。从小和外婆王莺莺一起生活。渴望着能离开云边镇,去外面的世界大展拳脚。但是终究敌不过他只是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普通人的现实。

刘十三心中的爱情是给了牡丹的,从未认真想过身边的程霜,或许这就是所谓的“被偏爱的有恃无恐”吧,在他的心中牡丹就是最美的,但是无论他怎么拼命对牡丹好,最终还是没有在牡丹那里收获爱情。

故事里的外婆是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人物,相较于爱情,亲情总是容易被忽略却更震撼人心的部分。外婆王莺莺,是一个十分独立而又强势的的女性,自己在云边镇经营着一个小卖部,啰里八嗦却深深的爱着护着刘十三。

王莺莺的坚强和温柔却让人有种十分爽朗的感觉,“人家抛弃你很正常啊,你丑。你忘不掉人家很正常啊,她美。哭吧哭吧外婆疼你,外婆倒霉”。外婆这句话我记得最真了,实在是个毒舌而温柔的老太太。

一些孤独的人拼凑起暂时的圆满,转瞬之间,永远的离别已经到来。故事的开头总是这样,适逢其会,猝不及防。故事的结局总是这样,花开两朵,天各一方。

那些生活在我们身边的亲人,用内心的善良深爱着我们,用他们的力量支撑着我们勇往直前,有一种感情,可以跨越生死,就像书里说的:“为别人活着,也要为自己活着。希望和悲伤,都是一缕光。总有一天,我们会再相遇。”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1

几年前,读《从你的全世界路过》时,第一次认识张嘉佳和他动人的故事。时隔五年,等来了张嘉佳的新书《云边有个小卖部》,迫不及待地抱回家,看了整整一个通宵,合上书的那一刹那,感动夹杂着无奈,温暖夹杂着遗憾。有些人刻骨铭心,没几年会遗忘。有些人不论生死,都陪在你身旁。那个熟悉的张嘉佳终于回来了。

这一次,张嘉佳讲述的是云边镇一对祖孙的温情故事。孙子刘十三是个一心向往大城市的小镇青年。外婆王莺莺是个喜欢小镇生活的小卖部老板。祖孙俩相依为命。外婆不希望孙子离开,孙子却迫不及待地冲向大城市。最终,刘十三经历了大城市挫败,回到云边镇,也对亲情有了更多的领悟。这个故事里有很多性格迥异的人物,我最喜欢的还是外婆王莺莺。这个个性十足、喜欢打麻将的老太太,总能把你逗乐。外婆经常做刘十三喜欢吃的菜,嘴上却从来不承认对他的好。刘十三第一次离开云边镇去城里读大学的那天,王莺莺没有送他,自己躲在被窝里听着外孙的脚步声,默默地湿了眼眶。王莺莺舍不得孙子,却又不愿意变成他的拖累。

这样的情景何其熟悉,每年春节,离别的车站都会成为无数年轻人的痛处。长辈的爱,永远是一场渐行渐远的旅行。可是,这种离别的悲伤里也有一种希望。因为有人无论是否在你身边,都能给你力量。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2

“所有人的坚强,都是柔软生的茧这句话是张嘉佳《云边有个小卖部》这本书开篇的一句话。王莺莺对刘十王的爱,是可以在身怀癌症只剩半年时光的时候,谁也不说,拖看七十多岁不那么灵活的身躯开着那年代久远的拖拉机未到城里接最爱的孙子,看到平时最要强的孙子蓬头垢面的醉倒在出租屋,用那小小的身躯将他打上拖拉机,一路磕磕绊绊回到山里的家,从小没爹疼没娘爱的刘十三是王莺营带大的,她总想看刘十三能踏踏实实的接管看她的小卖部,安安稳稳度过这一生,可刘十三不愿意留在这小山村,一心想去外面闯荡,可是想要成功哪有那么简单,从最初的他的记事本上期末考试要到班上前几到他想要考清华北大,本子上表示实现了的勾勾越来越少,可是他从没有放弃过,一直朝着自己的目标努力,像打不死的小强一样一直勇往直前,如果说刘十三打动我的是他那对成功的渴望以及自己的不懈努力,那么女孩程霜让我感动的则是她对生命的追求。程霜小时候就被查出患有癌症,医生料定她活不过三年,可是她顽强的活到了二十岁,她每天在家里和医院之间奔波,自己坚持不下去的时候,偷偷跑出去过,想要在旅途中接受死亡的事实,第一次偷跑出去,她遇见了刘十三,感情也在天天欺负他让他给自己带零食带漫画中产生,程霜和刘十三之间的感情不仅仅只是普通意义上的爱情,程霜是催促拉扯着刘十三改变的人,而刘十三则是程霜拼命活下去的坚持。与其说他们之间的感情是爱情,倒不如将之归于亲情之中,而亲情原也是这本书说书写的真正核心。

刘十三很普通,就像我们身边转身即忘的路人甲,正是因其普通,刘十三的失败和痛苦更具普遍性。小镇生长的少年,一心想要去看外面的世界,拼命的学习,努力的做题,但结果却并一定能够尽如人意。大学时爱上了自己的同学,小镇青年一无所有,所能给你的只有他自己的全部真心,但满腔的真爱却抵不过金钱权势,愤懑也好不甘也罢,最后也只能接受这样的结局。毕业后四处碰壁,没有资源没有人脉,只靠努力和汗水并不一定就能换来满意的工作。张嘉佳赋予了他人生上的诸多困苦,少时丧父,母亲离家出走,少了父母亲情,与牡丹的爱情无疾而终,工作不顺,但是同时也给了他程霜和王莺莺的陪伴。在王莺莺走的那一刻,我哭了,她离开之前最心心念念的还是刘十三的归宿,她希望自己的外孙能够幸福美满的活下去,这让我想到了我的奶奶,我的奶奶陪伴了我一整个童年,总是笑眯眯的问我长大以后会不会给她买好吃的,那个时候总是不经思考笑嘻嘻的说会,可是她还没等到我长大就永远的离开了我,就像刘十三一样,我们总是等到快失去的时候才知道这份感情的难能可贵。

“山这边是刘十三的童年,山那边是外婆的海。山风微微,像月光下晃动的海浪,温和而柔软,停留在时光的背后,变成小时候听过的故事。”奶奶,我爱你。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3

《云边有个小卖部》讲述的是刘十三,程霜和王莺莺的故事。在故事的开头,王莺莺就说了,故乡是祖祖辈辈都埋在这里的地方,比大城市好。没错,这里有会飞的云,成片的田野,美味的食物,还有那耿直的外婆。虽然故乡里到处都是熟悉的味道,但刘十三还是想去看看那些未曾见过的山和海。

四年级的时候,刘十三的班里来了一位新同学,叫程霜。可以说,程霜就是刘十三的“顶梁柱”,时刻都在鼓励刘十三,但因为程霜患上了癌症,只认识了刘十三几个月,就离开去治病了。可是有缘人最终还是会见面。程霜再次遇见刘十三是在原来的那个小学。这次相见后,他们就经常在一起互相帮助,还收养了一个孩子,叫球球。说来刘十三的工作也不称心,但幸好有王莺莺,程霜和智哥,是他们为刘十三撑起了一片天。

故事的结尾特别令人伤心。王莺莺得了病,死了;程霜也因为癌症的折磨而离开了人间。最后刘十三来到程霜的家里,看到了程霜留给他的一幅画,叫《一缕光》。

整个故事都写得很朴素,岁月静好的日子里,读得更是催人泪下,原来有爱就有故乡。无论你离得多远,故乡的路上,总会有一缕光照耀着你,让你感觉很温暖,并且充满着爱!

这让我想起我的外公,妈妈总说,因为她是家里最小的一个,外公最爱她。可能是爱屋及乌吧,每当我们从深圳回到老家时,外公看我的眼神总是那么温柔,问起我的学业亦是温和,帮我夹菜更是种种温情。今年,他因病离我们而去了,但他的音容笑貌并没有因为空间的隔离而渐行渐远,反而因为时间的流失越加清晰如初。

朋友们,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云边有个小卖部》吧!看到她,我们会想到我们的亲人;看到她,我们会看到我们的朋友;看到她,我们会更加珍惜眼前人。看了她,你越加会相信:岁月虽然可以雕刻生活的纹路,但爱却是穿越时空最美的一缕光!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4

前段时间看了一本叫做《云边有个小卖部》的长篇小说,有希望,有悲伤,有欢笑,也有感动。后来了解到张嘉佳已经好久没有出过书了,我们不知道这些年她经历了什么,才能写出一个这样平淡而富有吸引力的故事。程霜,刘十三,王莺莺……

在小说开头张嘉佳把我们从喧嚣的城市引领到一个美好,充满神器色彩的小镇。在这里,我们见证了主人公刘十三的成长,经历过世事的起伏,最后找到了自己生命的真谛。

我有一个朋友叫刘十三,他的日子很平淡。

刘十三父亲早逝,母亲离他而去,外婆王莺莺看着小卖部养活着刘十三,在小镇其他人看来,王莺莺是一个慈祥、含辛茹苦扶养孩子的老太太,在十三的眼中,王莺莺是一个狡黠

挖苦自己的坏婆婆,时不时的打击、戏弄刘十三(开玩笑似的),用欢乐取代压力。抑扬之下,使王莺莺与刘十三的感情更加分明,也为后面发生的事的反应做出铺垫。

我有个朋友叫刘十三,他的日子很平淡。

刘十三,一个普普通通的男孩,过着非常平凡的生活,一直陪在他身旁的外婆(兄弟)王莺莺,虎头虎脑的玩伴牛大田,少年时遇见直爽的程霜,大学令他神魂颠倒的牡丹,工作后在故乡遇到精灵古怪的球球,补英语的罗老师,毛婷婷,毛志杰,秦小贞,老李头……一个个出现在在一起的名字平淡无奇,却让刘十三在青春年华里,翻滚在爱情、亲情、友情的漩涡里,尽尝人世间的酸甜苦辣,这个故事太普通,以至于让人看到了最为真实的自己。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5

昨天读完了张嘉佳的《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到最后还是哭的稀里哗啦,一个快30的男生,还能这样被感动到,不知是我的泪点过低还是小说太感人。是什么原因不重要,重要的是,小说中的那些情节,又触碰到了内心最柔软的地方,甚好。

刚开始读,就觉得文风很熟悉,也许记性比较好,还记得几年前读的《从你的全世界路过》,淳朴又幽默。特别是这次的背景是在农村,就让人感觉有一种亲切的感觉,小时候也是生活在农村,和爷爷奶奶住,上小学之后,周末和假期也会回到爷爷奶奶家,好想他们啊,爷爷现在已经去了另一个世界,希望我的舍不得先生在那里生活的好;奶奶还健在,身体还不错,奶奶加油,争取活到百岁。

书中的主角刘十三,他很努力,但并不是所有的努力都能够有回报,但是他依然努力着,他最后也没能考上清华北大,只是一个普通的.大学,毕业之后,工作也没有能够做的很顺利,人生本就如此吧,很难一直顺顺利利的。

感情上他一直忘不掉女神,一直恋恋不舍,直到时间模糊了他的记忆,这也是人生吧,当时觉得天大的事情,若干年后回头看时,也不过尔尔。难过可以,伤心可以,但是不能放弃自己,很庆幸刘十三遇到了程霜,那个女孩带她走了出来,让他明白了什么是爱。

程霜是个那么开朗,又让人那么心疼的姑娘,和病魔抗争了那么久,最终还是离开了,这也是人生吧,无论怎样,竭尽全力,一切随缘。

最后要说一说,刘十三的外婆王莺莺,还记得她最后说,不怪她的女儿离开了她,也许父母只会由衷的希望子女好,哪怕她离开了自己,也没有怨言吧。她得知时日无多后,看着刘十三在外面过得不好,把他绑回家。突然觉得好想爸爸妈妈,一个人再外10年了,是时候回去了吧。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6

平淡的故事,无奇的人生,却有一段段剪不断,理还乱的真情。

这部小说讲述了刘十三的成长故事。他从小立志要考清华,要到云边镇外的城市看看。可生活并不能如他所愿,当他踏上大城市的旅途时,他才发现,有些事,再怎么努力也很难成功。他多年寒窗苦读却依旧不得志,考试一塌糊涂;他为初恋千里追随,却惨遭劈腿;他难能可贵觅得一份卖保险的工作,却连续三个月不能突破零销量;他千百倍努力,却依旧无法改变现状。当重重打击让这个曾经满腔热血的青年要绝望时,那个最爱他的外婆王莺莺把他从魔魇中拖回到了最初的云边镇。在那里,王莺莺,程霜,球球以及小镇的乡亲让他再次找回人生的意义,感悟到了真情,也让他学会了在离别中成长。

这本书,让我看到了血浓于水的亲情。王莺莺与刘十三这对婆孙,嘴上互不相饶,在离别时却总是相互牵挂,偷偷给对方塞钱。最记得王莺莺死的第七天,大雪封路,看到冒雪在路上挂起灯笼的那一刻的刘十三,我看到他终于长大了,到他守护外婆了,可那个需要他保护的人却不在了。是啊,人生事事无常,谁也想不到明天会发生什么,趁我们爱的人,爱我们的人都还健在,珍惜和他们在一起的美好时光吧!

热爱生活,勇敢追求是我对这部小说的另一番感悟。那个叫程霜的女孩,从小病魔缠身,一张张病危通知书像阎罗殿发来的邀请书,时刻提醒她死神即将来临,但比起沉默地等待死亡,她更喜欢在有限的生命里做有意义的事。“不是每个人只愿意沉默,不是每个人只愿意等待,会有人怀抱炸药包,贴住高高厚厚的城墙,哪怕粉身碎骨。”程霜就是这样,不畏生死,只要活着,便要不留遗憾。她惦记孩童时的诺言,漂洋过海追寻刘十三,陪他找初恋女友,陪他卖保险,陪他找回希望。尽管她最后还是走了,但一句“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我爱你,你要记得我。”足以证明她对刘十三的真情与祝愿。她是个潇洒的女孩,面对生活总是不让自己留下遗憾。

那我们呢?比起程霜,我们没有疾病缠身,我们没有病危书的威胁,却没有程霜的那番坦然潇洒。人生在世,活在当下,不给自己留下遗憾才有意义。

小说的最后,王莺莺、程霜去世了,球球被送进了福利院,虽然她们不能再陪伴刘十三了,但她们的精神对刘十三的影响却是刻骨铭心,她们对刘十三的感情亦是至死不渝。

用平实质朴的语言讲述最真挚的情感,爱就透露在这字里行间,《云边有个小卖部》让我看到刘十三平凡的人生,品悟到质朴的爱。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7

最近对于生命的感慨有点多,已经不再想去感悟生命了。就让它细水长流,慢慢淌吧。也会有转折,也会有尽头,这些暂且不去想,想多了眼泪也不够。

《云边有个小卖部》讲的是刘十三的人生。中心人物是刘十三,主要人物是他的外婆王莺莺、程霜、球球、智哥等。一个故事一个故事来。

小时候的刘十三遇到了来云边镇修养的程霜,后来程霜去新加坡看病。刘十三继续读书,到了大学。大学里有个顶喜欢的女孩子,叫牡丹。送牡丹离开的时候再次遇到了程霜。大学毕业后,刘十三去了南京,此时的牡丹已经是别人的女朋友,将来会是别人的老婆。在保险公司被同事明里暗里挤兑,被上司侯经理(牡丹的男朋友)鄙视。他的外婆发现自己得了病,七十岁的她开了拖拉机将刘十三拉了回来。刘十三第三次遇到了程霜。

牛大田和秦小贞之间的曲折也许很曲折,但最后到底还是一个好的结局。其他的人的结局,球球的爸爸被射杀,球球被送往福利院;毛婷婷嫁到了广州,毛志杰在毛婷婷的理发店哭成一条狗;王莺莺癌症,去世;程霜回新加坡治疗,去世。每年的中秋节,刘十三都会回到云边镇,将球球接出来,这一天始终是美好的。

这就是所有的故事,很简单,甚至在我看起来有一点脱离实际的感觉,但不知不觉我还是哭了。为人间的亲情,哭多少遍都是不够的,都是情有可原的。刘十三的外婆是强大的,不管怎么样这些情感,亲情、友情、爱情,贯穿着生命的所有。毛志杰那么不入流、和他姐姐争吵,结果在她姐姐嫁到广州后,他蹲在那个理发店哭了很久,我不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理,失去了才懂得珍惜么?其实这倒是一句真理,只有失去了才知道弥足珍贵。

书中说,悲伤和希望都是一缕光。说的很对,无论怎么样,这些充斥人生情感的色彩都是照亮前行之路的光。

无论如何,还要继续走下去。或悲伤、或希望,但我希望是希望。悲伤那么一下子就够了,这个世界有很多温暖,哪怕失去了,曾经也是温暖。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8

似乎这样是最好的安排,似乎又不是。是书中描写的一切都太过于真实,还是自己本身太过于投入,不知不觉故事已经临近末尾,云边镇马上也要在柔软而清浅的时光里,慢慢老去,然后逐渐淡忘在人们的记忆里……

读到王莺莺死去的时候,我的泪珠大颗大颗滚落不止,浸湿了枕头中央,真奇怪,她明明不是我的外婆,甚至我们之间没有一点血缘,可为什么我会觉得如此悲伤,像是生命里极其重要的东西要被人强行夺走,很快就消失不见了一样……她有血有肉,她敢作敢为,她和孙子较劲,她和生活较劲,她和一切不如意不顺从自己的所有较劲,她做得一手好菜,她有满满的疼爱却只埋在心里,倔强的从不轻易吐出口,她孤独一人但活得潇洒肆意,她耀武扬威争强好胜又让人觉得可爱,她也慈爱温柔,是的,温柔。很真实,但似乎只有这样,才不辜负人世这么走一遭吧!这才是真正的王莺莺。

长大后的我们,总希望演好别人,却唯独丢了自己。年少时的我们,以为只要说过了永远,就一定能够永远,就像我们以为说过了再见,就一定能够再见。

那时候没有智能手机,没有微信抖音,时间很慢,夏天很长,一首老歌唱了又唱,一些人会永远放在心上。

永远的王莺莺,永远的程霜,永远的刘十三。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9

他善良又懦弱,爱哭又没有主见,他最爱外婆爱过牡丹,爱着程霜,爱着球球,他在醉的一塌糊涂时嘀咕:“外婆,你会不会永远陪着我?”睡着了,梦里笑嘻嘻说外婆长命百岁。他在雪夜花了八个钟头爬到山顶给外婆挂上灯笼,他对着桃树说,你不在啊王莺莺,那就是你在想我了,然后他的眼泪一颗一颗掉下来,说,我也很想你,外婆。他最后终于忘记了牡丹,他没有遵守和程霜的约定,他看着程霜留下来的《一缕光》,他明白。他最后写下,为别人活着,也要为自己活着。希望和悲伤,都是一缕光。总有一天,我们会再相遇。

关于十三的外婆王莺莺也是程霜的外婆是球球的太婆

她开着小卖部,从小陪伴着女儿留下的小外孙,她怀念去读大学的刘十三,她一个人去医院,得知自己人生所剩时间只有半年,她一个人承受着病痛,她知道生死是早晚的,可惜太快了。她怎么会放心的下她那个爱哭的外孙,所以她决定,把外孙接回来。在生前最后的半年,把十三留在自己的身边,为他准备最喜爱的饭菜,她已经七十岁了,驾驶拖拉机,入夜后兜兜转转,找到外孙说过的地址。她把一塌糊涂的外孙抱在怀里,回答他,外婆一直都在。她还是在年前离开了外孙,去世前叫十三和程霜要好好的活下去。她留下了一只录音笔,里面给十三留下了存款和隔壁老李头八百多份儿童的保险单。她是十三心里最好的外婆。

关于最勇敢的程霜

这辈子,所有的冒险都是为他而来,她喜欢刘十三,从小到大都喜欢,她这辈子我就出来过三次,一次四年级,一次二十岁,最后一次,回到云边镇,当了一名实习美术老师,陪着十三做业绩,照顾着外婆,我知道,外婆去世的那一刻,程霜心里该有多么的难过,因为她知道自己,不知在今日还是明日,将会离去。她舍不得刘十三,她说,只要我活下来,我就是你的女朋友,她也说,这次不算,下次再见面我才是你女朋友,她最后两句话,第一句,别来找我,如果我活着,肯定会来找你,不管你在哪里,我都会找到你。第二句,如果再见面我们结婚吧?她用生命最后的力气完成了一幅画,画下方写了,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我爱你,你要记得我。

关于球球

小小年纪承担着一切,她爱着患有精神病的爸爸,也爱着爸爸刘十三,爱着妈妈程霜,爱着太婆王莺莺,她写了一篇作文,最喜欢的动物,“我最喜欢的动物叫刘十三,这个动物很奇怪,他家开小卖部,经常给我带好吃的。小卖部在山里,就像住在了云朵边上。小卖部里还有太婆,和另外一个动物,我也很喜欢,叫程霜。”

希望我们好好活着,希望我们可以为爱跨山海,希望我们所爱的人都长命百岁。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20

读的张嘉佳的第一本书是举世闻名的《从你的全世界路过》,也是我从学校毕业这么多年后第一次真正的打算看点书。看的我昏昏欲睡,觉得故事里的人物又矫情,还乱七八糟的不知所言,到现在都不知道自己当时有没有读完,更遑论内容了……其实可能是因为我总是“昏昏欲睡”所以读的断断续续,就没能领略那美妙;也可能是太多年没读书,阅读能力退化了。不管怎样,我觉得我可以把《从你的全世界路过》从“小黑屋”里拽出来再读读试试了。

《云边有个小卖部》刚开始读的时候,心里不住的吐槽张嘉佳,果然和一些书友说的一样,真像上学时读的韩寒郭敬明的青春文学呀,又文艺又矫情又装AC。到中间,又开始觉得,这其实是一个童话故事,虽然不那么有力量,但足够暖。后来,越读越觉得,张嘉佳的故事和金庸先生的很像,一样的每个人物都很戏剧性,一样的潇洒恣意对酒当歌,一样的浪漫主义理想主义英雄主义侠义精神;不同的是,一个故事里的人物穿古装,是“那时”的江湖,而另一个的人物穿和我们一样的现代装,是江湖“今日”。无论真假,知道今日有江湖,有江湖儿女,就很开心。希望自己不要颓废不要丧,做不成侠客,就做一个明辨善恶,敢爱敢恨的现代江湖儿女!

现在来看,“辞旧迎新”这个词也是挺残忍的,总是在辞旧的同时逐渐迎新,在迎新的同时慢慢辞旧。人生不断的告别,不断的相遇,旧的就那样被放在了你我时间轴的某个位置上不再移动,而新的有一天也会褪色尘封;还好,你我时间轴上的每一个“旧”都曾经是“新”。《巴别塔之犬》里说,记得她原本的样子。好,记得他(她,它)原本的样子,记得你原本的样子!武志红说过,告别和相遇是不同的两件事,对应的是两种情绪,它们之间不能相互抵消,只是力道不同。所以,好好告别,好好悲伤;好好相遇,好好欢喜!

很喜欢本书的一句话: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很多事情已经很多年。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21

天气很好,阳光洒在屋子里,很暖很热。看完这本书后,我就蒙着被子大哭,嗷嗷大哭。

想家,想到爷爷奶奶,想回去那个小乡村。我不知道人生的意义在哪里,我也不知道每一个人的生命还会有多久。但我总觉得人的生命是有定数的。活一天,少一天。春天,播种的季节,种点草籽,种点吃的粮食,夏天,锄地,喷洒农药;秋天,把种的东西收回来;冬天,炒点瓜子,围着火炉烤红薯烤山楂烤核桃。听起来无趣极了,这习惯的人终究会习惯。我却喜欢这样的日子,一起说说笑笑,一起唠唠嗑,一起做很多无趣的事情,那便是最好的日子。

有人说我很幼稚,刚开始还会喷回去,后来,我也觉得自己幼稚了。我不喜欢时间的流逝,不喜欢每一个人都会离开。可好像人来注定会人往,像是自然规律。我真的是难过极了。说不出来的心情,压抑沉闷。

这本书,我也是在这样的年纪,不管怎么样努力,都活在可能连房租都交不起的阶段。生存很难吗?以前我不觉得很难,觉得只要勤快一点肯定就饿不死。可见,人的欲望也是在不断的增加的,这个时代?谁又会饿死呢?如今的我,像是什么?我也不太清楚。总之是很糟糕的吧。人们都说是自己的选择使之成为了现在的自己。可哪一条选择是容易的呢?到最后我们可能也都会活在一个使自己安心舒心的状态当中。

所以这本书,让我很觉得很伤感。这样的处境,有时候连自己安慰自己的能力都没有了,所以在看这样的书,好像是伤感到了极致。可能最后的最后,我们都会在不断的告别,每一个人都会是桀身一人吧。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22

世上最不缺的便是遗憾,世上最痛苦的莫过于生离死别,世上最揪心的便是回忆。

我一直认为,只有程霜是刘十三的光,没想到,在程霜心里,刘十三一直是她的光。

前期的故事平庸又真实,简单却快乐,故事中的每个人都像极了我们,又不是我们。

我们都或不天资聪慧,在昏暗的灯光下,逐渐迷离的画面,却有一个遥不可及的信念支撑着我们;都曾卑微到尘埃,心里藏着一个不可能的人,千般斟酌后的话,却未被正眼瞧过一次;又或许都曾在意识的森林中迷失了方向,前路一片迷茫,找不到存在的意义…失去自我。

有些人走了出来,有些人一辈子被困在里面。

最开始,我心疼刘十三,心疼这个连上茅房都不忘捧着书的男孩,这个付出比别人多十几倍努力的男孩,他卑微着喜欢着一个人,尽力做好每一件事——尽管从未有过好结果。

但当我看到他知道自己不是牡丹正牌男友,却依旧对她念念不忘,甚至几次无意伤到程霜心时;看到他不断的实习从未领到正式工资,连外婆的5000都请客请了三分之一时;被情敌不断挑衅、被扑在地上暴打却无力还击时…我对他更多的是看不起…

他永远像个长不大的孩子,毛婷婷问他保险的问题,他只是实话实说,他捧着保单去找牛大田,他不会说话,他不似别人那般口若悬河,却依然固执的站在一旁,被挨打…他好像永远天真又傻气。

但其实,一切,都是我们成长必经的过程

一次次的伤害,我们学会了不掉眼泪的悲伤

从此以后,卑微刻苦,但是不想哭。

我们何尝不是刘十三,有着一样喜忧参半的童年,有着走出大山的小小愿望,有着出人头地的伟大志向,有着爱而不得的苦痛情伤,有着亲人逝世的痛苦悲伤,有着太多生命的无奈。

“年轻的时候就要走得远远的,吃好多苦,你怕什么!家里有人,我老太婆在,你就有家的,闯得出去,回得了家,才是硬邦邦的活法!”王莺莺自然是世上最好的外婆,孤岛上挂着的灯笼是否照亮外婆你回家的路。在某个深夜里,刘十三会不会想:如果可以,还想吃外婆你给我做的饭菜,还想你举着扫帚打我,还想你对我说句我们回家。可惜啊,没有如果,时光的轴轮往前拼命碾压,连点点回忆都被分解的支离破碎。

“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我爱你,你要记得我。”程霜终究没有挺下去,但我觉得,生命的意义或许不在于长度,尽管刘十三在大部分人眼中一无是处,可本来喜欢一个人便不需要理由。她在她本就孤苦的生命中遇到了刘十三,那么就有了光,也就有了生命的意义。成为彼此的光,虽然没有陪伴着一直照亮下去,但光曾经留下的希望永远也不会抹去。

我只是生命中的尘埃,尝过酸甜苦辣,经历世间百态,还是不明许多事态。只知道心中有光,照亮前行路上的雾霾,让我明白,人存一世,哪能事事顺心,多姿多彩。不管生命中有多少遗憾存留心怀,唯有坦然相待!

不知当多年以后,刘十三再次忆起那个蕴藏于云边的小卖部,是何感受?往事浮上心头,是惆怅的难以释怀,还是云淡风轻的释之淡然。我想,并非三言两语便清之明了。

再把记忆拉回到最深的心间,云的边缘带上金黄色,天际缓缓变亮,朝日从云间拱出来,霞光无声蔓延,翻腾的云海似乎就在脚下。在这静谧的画面下有一个小山村,村子里头有个小卖部。记得那里有个喜欢打麻将的老太太,有个懂事的让人心疼的小女儿,有个一直默默守护着刘十三的心上女孩。

我们从一心出外闯荡,到最后甘心呆在这个我们一直认为落后的小镇,只有我们自己知道我们经历了什么,也只有经历一遭,才能心甘情愿的接受命运的安排。

小镇的里的人真诚淳朴,大家祖祖辈辈都在这,即便前脚吵了架,后脚还是硬塞下了木耳枸杞,即便外婆每次粗话连篇,可遇到事了,却比谁都心疼他…这个看似不起眼小山村里,一个个平凡的生活,却藏着小镇里的人认真生活的态度,和善良待人的心。

最后我想说,我们生命中一定会碰到那么一个人,像白昼对黑夜,像桐原亮司与雪穗,像刘十三与程霜…我们不知道谁是谁的光,但它总能照耀迷茫的前方。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23

“希望和悲伤,都是一缕光。”本来是用来描述云边镇的活泼又凄美的爱情,放到现在,好像在形容全世界。

一个没有故乡的人,走到哪里都是异乡人。所以,刘十三回到了云边镇,而我们,也时时刻刻想回到我们心目中的小镇。是故乡,是曾经,是无忧无虑和咋暖还寒。

张嘉佳式的爱情,还是和我们青春期的时候一样啊,一阵风吹过来,都是想爱就爱和落落大方的味道。以前我们说这是无病呻吟,现在当矫情变成难得的回到勇敢世界里的停顿,才发现那个世界好珍贵。

“那么热的夏天,少年的后背被女孩的悲伤烫出一个洞,一直贯穿到心脏,无数个季节的风穿越这条通道,有一只萤火虫在风里飞舞,忽明忽暗。”

“穿过水车石桥,到了香樟夹裹的小道,迎风下坡。在他面前,是广阔的天,疏淡的云,流淌的植物海洋。

小小少年感觉壮美,暗道我了个锤子,怎么田里还有个窟窿。

一望无际的稻穗摇摆,像这片土地耀眼的披肩。临道一小块早割的稻田,如同沙发上被烫出的烟洞。”

“悲伤的沉默,时间会打破,让两条河流去向不同地方。执拗的沉默,自己会打破,执拗代表他将摧毁堤岸,哪怕河流就此干枯。”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24

思来想去,还是写一下总结吧。

其实读张嘉佳的书不多,那本最火的、被改编成电影的《从你的全世界路过》并没有读过,反而读过那本有点温情无趣的《让我留在你身边》,一个关于陪伴的故事,关于一只狗的不离不弃。

时隔多年,我已经忘了大概的情节了。

我蛮喜欢张嘉佳的文字,以细腻治愈见长,又不乏诙谐幽默,很容易让人一读再读,而不会对此感到厌烦。

《云边有个小卖部》刚出版发售时,张嘉佳有举办城市巡回签售会,当时原本想亲自去见一下他,可惜家里有突发状况,就此错过了。

我想来日方长,应该还会有机会再相遇吧。

随着年龄的增长,情感也越发充沛,看到一丁点悲伤遗憾的情节,喉咙就像塞了一团棉花,吐不出来也咽不下去,怪难受的。

刘十三、程霜、王莺莺、球球、牛大田、秦小贞……张嘉佳对每个人物所起的名字真的接地气,甚至可以说有点俗气。

但无一例外,这些人物都有个共同的特点——善良。

尽管他们这一生遭遇了不少磨难,但善良这个属性会一直闪闪发光,指引他们生活得更好,更快乐,也感染着我向阳而生,不留遗憾。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25

刚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在想,要是这本书也可以变成电影就好了,那么上座率是不是可以和《从你的全世界路过》拼一下。

看完后,我觉得还是就让这个故事静静的躺在书里面吧。刘十三,王莺莺,程霜,球球……在此刻的脑海中,我一时想不出有谁可以扮演这些角色。可是这些角色又是如此生动的在我脑海映现。

生命真的是一个无常的事情。或许前阵子还好好的人,过一阵子,就再也见不到了。

记得毕业聚餐的时候,我问过班长,十年后我们还能聚起来吗?班长说,可能不会了吧,也可能会,因为十年里面,也没准就有谁因为不同的意外,再也见不到了。

曾经一直以为死亡离我遥不可及,可是慢慢的我发现,曾经遥不可及的东西也在慢慢迫近。先是已经去了的老人们,然后是慢慢变老的父母辈。

一直都可以很勇敢,因为天塌下来还有父母顶着,因为不管遇到了什么,有父母在的地方就有家,就有最后的依靠,还可以让我肆无忌惮的吵闹撒娇。所以我不敢想,可是有时候又不得不想。

王莺莺走了,程霜也走了。留下鲜活的生命球球,和逐渐强大起来的刘十三。不知道是不是有一天,刘十三的妈妈是不是会回到云边镇。不知道未来的刘十三和球球,是不是也能找到内心的稳定,和满满的幸福!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26

这是关于亲情、爱情和友情的的故事,这是刘十三的故事。云边有个小卖部,里面住着王莺莺,你也可能会是刘十三。

叼着卷烟,开一辆拖拉机纵横山野”,这是刘十三记忆中外婆的样子。

而在我记忆中,外婆的样子是模糊的不能再模糊了,因为我从没见过她,听妈妈说外婆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因病去世了。

有关她的印象只有两个,一个是小时候在外公的老房子看到的遗像,但那是画出来的,外公说不像她。第二个是外公送我的一个观音卡牌,他说是外婆留下来的。

但不知为什么明明记得自己有好好保管,却不知为什么丢了好几次,最后还是不知它去了世界的那个角落,那个地方是否有外婆。

本就模糊的记忆被岁月冲刷得越发朦胧,连那不像的画像的模样都已忘记,甚至我都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关于外婆的记忆,在脑海里绻缩的只剩下一个谜。

家庭情况的不同使我无法与刘十三感同身受,但世界的某个角落一定会有跟刘十三相似的存在,与外婆有着难忘的记忆。

王莺莺好像不太符合一个好外婆的标准,刘十三在墙上写的“王莺莺小气鬼”是那么醒目。有些事总是长大之后才能明白,有些人其实一直很爱。

刁钻刻薄的背后是愈发深沉的爱,刘十三总会明白,因为他是王莺莺的外孙,顶顶亲的了。在字里行间流露出的都是王莺莺对刘十三的爱。

有些感情,你不说,我不语,但我们都心知肚明;有些人,不在乎你的一切,一直陪伴在你左右,只因爱你;有些话,本以为是玩笑,却是一生的承诺。那个灼伤少年后背的女孩在未知的生命里照亮了身处阴霾的刘十三。

程霜,一个有着很多张病危通知单的姑娘,但她依旧活得洒脱。

那年夏天,一道光照进了刘十三的心房,扎着马尾辫的女孩就这样猝不及防地闯入了他的生活,而他则悄悄地成为了她沿途的风景。

于她,他是会给她带各种吃的、愿意被她欺负的刘十三,于他,她是留下了“要是我能活下去,就做你女朋友”承诺的程霜却也是忽明忽暗的萤火,也许只是匆匆过客。

能接受只此喜欢的人不多,程霜就是其中一个,她愿意把遇见当成最美的幸运。没想到第二次的遇见恰巧是刘十三分手的当天。而这次的遇见不仅谁也没认识谁,还闹了个乌龙,最后在派出所相认。

“本来在旅游的她,没想到会碰见他”这是她对智哥说的话,事实却是偷溜出来去找他,而他却以为她已经不在人世。

可能还沉浸在失恋的痛苦中,刘十三已经忘记了她当初的话,而这次程霜也没有逗留太久,只是在为他鼓气之后就离开了,或许是留时间让他疗伤,又或许是相遇的时间不对,要为下一次的遇见做好准备。

她不过分追求往后的结局,她也明白故事的结尾不会太完美,但她记得沿途的风景曾给过她安慰。

开朗的程霜从没接触外面的世界,每次的冒险都是为他而来,云边镇的遇见是第一次也是第三次更是最后一次。第三次的相遇仍旧是那么令人难忘,一上来就是扒裙子。

此时的刘十三也算是处于人生低谷了,爱情得不到,工作找不着,难得厚脸皮讨来一份工作,结果上司是情敌,自己还不争气,干不出业绩。

面对现实跟嘲笑他竟无能为力,想当初他还是个梦想上清华北大的。身上所剩无几的钱给烧烤档买了灯具,最后被王莺莺拖了回去。

我在想怎么会这么巧,刚好这个时候,还是在晚上,王莺莺会突然跑去找刘十三呢,难道亲人之间真的会有某种连接吗?

“在遥远的城市,陌生的地方,有他未见过的山和海”,所以我们总是向往远方。回到故乡的刘十三心里还装着山和海,即便那是他见过的山和海。或许迷人的风景会令人流连忘返,但他见过的山和海好像也没有那么迷人。

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不知牡丹有何特殊的能力让他念念不忘,而忽视了眼前的程霜。

她与他在一起的日子是跟死神抢回来的,而他与她在一起的时间是在疗伤,或许再次相遇的时间还是不太对。当她在追问刘十三时,刘十三没有松口,她该有多难受,但她却表现得坚强。

在程霜的陪伴与鼓舞下,刘十三的伤疤慢慢愈合,本以为的深爱其实也没那么爱,工作也渐渐有了起色。然而月下的团圆饭会散,“有人哭,有人笑,有人输,有人老”。球球被带走了,王莺莺也走了,程霜也到离开的时候了。

那个女孩离开的时候留下了两句话。

一句是“别来找我,如果我活着,肯定会来找你,不管你在哪里,我都会找到你”“因为你呀是我生命中那么亮那么亮的一缕光。”

另一句是“如果下次再见,我们就结婚吧。约好了?”

刘十三说:“好”,这是他第一次回应。而“有些告别就是最后一面”。

刘十三离开了云边镇,奔赴了另一个山和海,在山和海里,他见到了不一样的球球,见到了成名后的智哥唱着《刘十三》,就是再没见到那个曾许诺他的女孩。或许他把她藏进了书里,书里她留在了云边镇。

角落的书卷不知被谁翻开,书里我看到

“矮矮院墙,桃树下并肩坐着两个人,斜斜一缕阳光,花瓣纷飞,女生的头微微靠在男生的肩膀上,女孩牵着男孩的手,阳光下的幸福美好到看不清......”

写给我们内心卑微的自己。

写给我们所遇见的悲伤和希望,

和路上从未断绝的一缕光。

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和海。

写给离开我们的人。

写给陪伴我们的人。

写给我们生活在故乡的外婆。

——张嘉佳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27

让时间变慢,让记忆回到童年,让思绪飘回过往。

张嘉佳一边轻描淡写着一个少年的成长故事,一边渗透着人生的变幻无常。

文字轻飘飘的,如风如云,包裹着阳光的色泽,也洒满了故乡的味道。

云边镇,一个远离大城市的南方小镇,一群孤独的人,努力拼凑着圆满。

外婆的拖拉机、刘十三的作文、程霜的油画、球球的书包、牛大田的胖脸、秦小贞的伤疤……似乎都被小镇的阳光镀上一层淡淡的金色,有光,有亮,穿透了山顶,越过了云层,爬进了孤独的心田。

尽管幸福来之不易,尽管悲伤随处而至,尽管离别无法逃避,小镇的云依旧随风飘散,小镇的阳光依旧洋洋洒洒,小镇的溪流依旧咚咚向前……人们在故乡的怀抱里,终究会得到安宁。

云边镇少年刘十三,自幼跟外婆相依为命,他的人生哲理很简单:努力学习,考上清华北大,到大城市拼出一番天地。

他有一个小本本,记录着所有的计划,无论大小,无论详简,无论难易,他都用生命去完成。

他坚信,只要努力,就能做到。

然而,遗憾、无常、幻灭才是人生的主旋律,刘十三一路尝尽了努力背后的艰辛,却得不到努力之后该有的结果。

长大后的他才知道,原来世界上有很多事情,不是有计划,有毅力就能做到的。

高考失足、工作挫败、兄弟告别、恋人离开……醉倒哭累在出租屋的刘十三,隔天醒来发现自己回到了儿时的故乡——云边镇。

似乎之前的人生都是一场梦,眼前故乡的云让他醉意消散,耳边外婆的唠叨让他梦醒时分,脸上温柔的阳光抚摸着模糊的泪痕。

尽管悲伤,还是看到一缕光。

小说承载了小镇青年的心酸和泪水,但张嘉佳,却总是能把读者从悲伤的深渊一把拽回,用一些无厘头的语言和意外,让你的泪水中含着朵朵笑花。

他是如此温柔,又如此残忍,将辛苦艰难给予了刘十三,却又用程霜、用外婆王莺莺为刘十三撑起了新的一片天。

无数次在崩溃的边缘,程霜总能意外地出现,帮助他渡过难关,这样一个随时都有可能被上帝夺取生命的可爱的女孩,用自己的态度给刘十三重塑了信心。

外婆,王莹莹,爽快、幽默,烧得一手好菜,打得一手好牌,开了一辈子的小卖部,刘十三的背后她是城墙。

外婆带着对外孙的爱走了,程霜带着对他的期待走了,他带着希望,在坚强地活着。

张嘉佳一直用他不完美的故事打动着读者,《云边有个小卖部》很痛,又很暖。

在无常的现实中感受到温柔与善良的底色,让我们回想起稚气的童年,曾经的伤痛。

人生总是充满遗憾,完美只属于虚构。只有心中那缕光还在,希望也好,悲伤也好,都是人生。

《云边的小卖部》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和海,写给离开我们的人,写给陪伴我们的人,写给在故乡生活的外婆。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28

我们每个人都有一段回不去的时光,我称那段时光为“云边”。

《云边有个小卖部》是张嘉佳时隔五年为我们带来的又一本触动人心的故事。张嘉佳概括这部小说为,“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和海,写给离开我们的人,写给陪伴我们的人,写给在故乡生活的外婆。”故事中的刘十三,那是一个普通而又充满柔情的少年,像我们自己,从小镇走来,怀揣心中的山海,颠沛流离。

我们每个人总能从刘十三身上看到属于自己的影子。虽然普通却又是个独一无二的平凡人。父母离异,母亲出走,年幼的刘十三被外婆王莺莺拉扯长大。王莺莺开了一家破旧的小卖部,有一辆经久不修的拖拉机,没有任何别的收入,就这样将刘十三拉扯长大。他们住在“云边镇”,一座远离城市,风景如画的小镇。但小镇少年并不甘于此,他本子的扉页上一笔一划工整得写着母亲最后一次跟他说的话:“十三,妈妈走了。你要听外婆的话,别贪玩,努力学习,考清华考北大。妈妈希望你啊,去大城市工作,找一个爱你的女孩子结婚,能够幸福的生活下去,越幸福越好。十三,妈妈对不起你。”从此,小小的少年用他那笨拙的努力,做着泡沫似的梦想。然而,我们那些执着的付出未必就会获得同等的回报。最终,刘十三并没有考上清华北大,他去了京口一所三流大学读书。他的人生也没有曾经幻想过的发大财。可以说,他活得并不成功。心爱的姑娘选择了现实,离开了他,而他自己也被公司辞退了。对于刘十三来说,“爱情”“事业”他都没有。

“等待而已,也叫努力?”“在习惯等待 等不来依旧难过。那种难过,书上说叫作失望。直到长大后,他才明白,还有更大的难过,叫作绝望。”他早已习惯等待,却不知道在等什么,最后,他什么也没等到。

但,他却又是幸福的。外婆王莺莺开拖拉机跨越两百多公里,将喝醉的他拖回小镇;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姑娘程霜在他失意时陪他东山再起。虽然在错的青春遇到对的人,无法相守,可是我羡慕他能有这样的青春。

人生的许多遗憾,我们无可奈何。于告别,王莺莺最终还是倒下了,那份骂骂咧咧的爱,他再也感受不到了。“有朵盛开的云,缓缓滑过山顶,随风飘向天边,我们慢慢明白,有些告别,就是最后一面。”刘十三和程霜第一次见面,作者这样写道:童年就像童话,这是他们在童话里第一次相遇。那么热的夏天,少年的后背被女孩的悲伤烫出一个洞,一直贯穿到心脏。可是最后那个为他生命点光的女孩还是走了。她给他的卡片上面写着“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能做到的了。我爱你,你要记得我”

悲伤逆流成河读后感1

"窗外的日光像是不那么苍白了,悲伤逆流成河的读后感。稍微有了一些暖色调。把天空晕染开来。

有鸽子呼啦一群飞过弄堂顶上狭窄的一小条天空。

远处似乎传来汽笛声。"

当悲伤的思绪化作汹涌的河水,滚滚的泛黄的河水不是向东流去,而是流进你小小的身体里去的时候,你,是一种怎么样的感觉。是感觉不能承受,就快要崩溃,离自己的期望很远很远。还是没有感觉,就像是天空划过的飞鸟,虽然不是一样的鸟儿,但是每一天都会有一只。又或者是,感觉到无比得轻松,好像是逃离了那个一直就想离开的世界,来到了一片干干净净,没有一点污秽的净土。

悲伤是一种情绪,是一个人绝望的时候,体内分泌出的激素,这种激素会在外表和内心改变的现有的身体情况。有一些人悲伤时,体外不会产生效果,有一些人悲伤的时候,体内不会产生效果。如果你是体外效果,恭喜你,你是上帝眷顾的孩子。体外效果,会让你看起来像是经历了一场海啸,那场海啸卷走了你所有的快乐,你就像是一个迷了路的孩子,你是那么的可怜,让人忍不住想要去抱抱你,对你说,不要伤心,会好的,一切都会好的。事实上,你却什么事情都没有,不是吗。

那些体内效果的人,才是真正的可怜人。悲伤的时候,激素会和体内的血液混在一起,然后溃散。引起你意识到的悲伤。当整个世界安静下来之后,心脏会在每次跳动的时候悄悄的漏掉半拍,那是因为,他需要时间,他需要时间让那些悲伤的细胞分裂,分裂,分裂成很多很多,流到身体个各处,知道将你的血管每一处都挤得满满的,就快要爆炸的时候,他会慢慢变凉,变凉,直到,你死去。

这个时间有时很长,有时又很短,谁都不知道当悲伤来的时候,自己在干什么。

悲伤逆流成河。我不知道这是几个人的故事。有可能这是一个人的故事,那个可怜的女孩易瑶的故事,有可能这是两个人的故事,是那个为了易瑶什么都愿意做的齐铭的故事和很爱自己的姐姐的顾森西的故事,还有可能,这是几个妈妈的故事,以为他们的孩子都为了同一个青春献出了自己的生命,也有可能,这是唐小米的故事,她想要得到的一切,虽然没有得到,但是,没有任何人得到了,不是吗,有可能,这是那个学校的故事,在学校里的所有人,你们都知道这些人,对吧,有可能,这是所有人的故事,因为,我们也曾想他们一样,像他们一样可以毅然的放弃所有,做自己想做的事对吗,只是因为后来,我们害怕的死亡,把我们挡在了门外而已。

那些让我们悲伤的东西就像拆毁一件毛衣需要找到最开始的那根线头,然后一点一点地拉扯,就会把一件温暖的衣服,拉扯成为一堆纠缠不清的乱线。

书里说"也不太记得他们说过人的梦是没有颜色还是没有声音。

如果是没有颜色的话--

自己的梦里明明就经常出现深夜所有电视节目结束时出现的那个七彩条的球形符号。也就是说,经常会梦见自己一个人看电视看到深夜,一直看到全世界都休眠了,连电视机也打出这样的符号来,告诉你,我要休息了。

而如果是没有声音的话--

自己的梦里又经常出现教室里课本被无数双手翻动时的哗啦哗啦的声响,窗外的蝉鸣被头顶的电扇转破敲碎,稀疏地砸到眼皮上,断断续续,无休无止。空气里是夏天不断蒸发出的暑气。闷得人发慌。连黑板也像是在这样潮湿闷热的天气里长出了一层灰白色的斑点来。下课后的值日生总是抱怨。然后更用力地挥舞黑板擦。那种刷,刷,刷的声音。

还有那些来路不明的哭泣的声音。有的时候是哽咽。有的时候是呜咽。有的时候是啜泣。有的时候是饮泣。然后一天一天地,慢慢变成了呐喊。

是这样吗?

真的是这样吗?

梦里什么都有吗?"

是吧,梦里,什么都有,不然,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人,想要永远生活在梦里呢。

建议朋友们都去看看郭敬明写的那本《悲伤逆流成河》吧!给了我很大的启发,使我,很震撼!

悲伤逆流成河读后感2

我又读起了小四的艺术上还算成功,而思想上一向不够有深度的小说。学生迷上了小四,我也顺便借读一下,延续高中时代的郭敬明带来的明媚的忧伤。

《悲伤逆流成河》比他以往的任何一部小说更接近现实,或者说,更接近我自己。

快乐的人都有一样的快乐,而悲伤的人各有各的悲伤。我时常一个人远行,我看天,看路的尽头,看某个渐行渐远的背影,只有这个时候,我是完全属于我自己的。我需要远离,需要安静的句型,需要逃避。

易遥,一个孤单的女孩,我深深同情着她,只因自己的命运与她极其相似。

我以前也有大把的幸福年华,我在十几岁的日志中写过,我的幸福早已终止在十岁那年的盛夏。想念中,记忆中,梦中,不断深切的,仍旧是那些不复再有的清晨——爷爷隔着铁门提醒我路上留意,奶奶每一天为我精心准备的早餐;或者那些不复再有的傍晚——和煦的晚风,穿着单衣的我挽着爸爸妈妈的手在河边游荡;或者是那些不复再有的子夜——奶奶为我准备的夜宵。“爸爸”这个词于我已遥不可及,下一次的呼喊就应又是某个葬礼。

那个干净的少年,齐铭,曾有那么多个沉默等待的午后,曾有那么多次奋不顾身的拯救,无限漫长时光里的温柔,无限温柔里的漫长时光,只是最后的最后,世界放下易遥的时候,他也松开了手,一场青春也散场了。

顾森湘,割腕自杀了。

易遥,坠楼自杀身亡。

齐铭,在黑暗中自尽。

只有顾森西,孤单而坚强地活着。

世界总是没有错的,因为惨烈与痛苦本就是世界的原貌,错的只是心灵的脆弱性。我们不能免除于世界的伤害,于是我们就要长期生着灵魂的病。我不想轻易地去批判他们如何脆弱如何没有担当,当悲伤的巨大河流漫过任何一个十几岁少年的头顶,都会去质问生命的好处何在。有人选取离开,我佩服其洒脱;有人选取留下,我亦欣赏其魄力。

我期望,那些栩栩如生的少年,那一颗颗薄如纸脆如瓷盛如花的生命,能够在黑暗的悲伤逆流中,静默着,重生。

悲伤逆流成河读后感3

一切都只像是一场梦,醒了,一切都灰飞湮灭。四个人的世界,四个人的命运,以悲剧收场。《悲伤逆流成河》是郭敬明的作品之一,小说讲述了四个主人公,四个人的爱情,四个人的命运。人物的刻画让人充分体验到世态炎凉,人情冷暖,让人感受到现实社会的残酷。

“我们的人生就像两条射线,也许会无限贴近,也可能永远没有交点”齐铭,同学们眼中的榜样,易遥,同学们眼中的“另类”,顾森湘,爸妈眼中的好孩子,顾森西,爸妈眼中的“坏孩子”。

易遥的悲伤是每天都在做着相同的噩梦,是来自同学的嘲笑,欺负,是因为齐铭的误解,是妈妈每天的打骂。“我不想再见到你”“我就是恨不得你代替我姐姐***”。无情的话语是易遥内心最大的悲伤。

“可不可以就这样,让我在没人知道的世界里,被时间抛向虚无”。当悲伤逆流成河时,眼泪是滚滚而来的河水,它将无情摧毁一切人与人之间微妙的关系,淹没悲伤,流至大海。当眼泪变成奔流到海,一去不返的河水时,那悲伤就是那条眼泪流过的沟壑,比海深一寸的沟壑。

易遥的离开,齐铭的离开,顾森湘的离开,留下的是更多人的悲伤,三个如花般灿烂的生命在弥漫着污浊空气的世界转瞬即逝,来不及挽留,来不及叹息。生如夏花般绚烂,死如秋叶般静美。我们可以轻易间让自己的生命永远,甚至来不及看清年华的美好与无奈。

有时候看见生命里那些来路和去路,就像一场天光,丢失着岁月皑皑,于是我总是习惯在某一个清澈的'日子里把那些记忆拿出来,一遍遍地看,看着夕阳消失的方向,看我们那些清澈的寂寞已被关在另一座山岗。

花开花谢花满天,红销香断有谁怜。宠辱不惊,看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望天上云卷云抒。

悲伤逆流成河读后感4

读完《悲伤逆流成河》此书后我叹道人与人之间应该有爱。

布朗宁说:“把爱拿走我们的地球就变成一座坟墓。”易遥在四岁时被宠爱她并视她为掌上明珠的父亲抛弃了,可见她父亲是冷酷无情的。她又在恶毒母亲的打骂中长大。但她眼中的地球并没有变成一座坟墓。因为地球给易遥一个同龄的邻居(齐铭)的关爱。齐铭对易遥的关爱在小时候是同情的目光,长大后就是每天早上的热牛奶、下午的课堂笔记,现在是在学校里是所有女孩都会抛来羡慕眼光的俩人一起上学放学吃午饭。

易遥自四岁时被父亲抛弃后就没有得到过亲人的爱,但只是一个有怜爱之心的齐铭长期对她伸出略带关爱的手,她长大后就没有学会父亲那冷酷无情,也没有学会母亲那粗暴无礼,更没有对身边的事物嗤之以鼻。兴许就因为齐铭对易遥的关爱,易遥从心底处认为世界还是美好的,还爱自己的母亲,也学会关心他人, 还会也义无返顾爱自己的同学。

但是易遥不幸地错爱了无情的同学,使自己遭受到常人不可想象的痛苦。易遥坚强地忍受着同学们(以唐小米为首)的流言蜚语,独自地忍受着手术的剧痛,只求可以继续读书,别让母亲伤心,也可以继续拥有惟一关爱自己的友人(齐铭)。但是唐小米的妒忌心理并没有停止加害易遥,易遥的心灵再次受创。齐铭万分自责,后悔自己未能保护易遥。上天可怜易遥,将一位真正爱她的同学(顾森西)让易遥遇上。此后俩个小男生时刻关心着身心受创的易遥。

纷至沓来的厄运继续伤害易遥。易遥母亲意外身亡,留下自己爱易遥的证据。虽然易遥无比伤心,但易遥体会到早已忘却的母爱。易遥没有了亲人,只剩下一颗布满裂痕即将破碎的心。由此,易遥更爱顾森西,更在乎森西与齐铭对她的言行举止。森西和齐铭对易遥总放不下心,俩人都尽自己能力不让易遥独自一人。

丹纳说:“有一种超于一切之上的动力,就是爱;因为她能促成另外一个人的幸福,把自己的幸福隶属于另一个人,为了增进他的幸福而竭忠尽智。”森西简短的问候使易遥的感到无比满足,轻微的动作使易遥感知到消逝已久的幸福,顾森西每天十来分钟的陪伴让易遥心灵的重创逐渐消逝。

时间可以冲淡一切不美好的往事。齐铭追求到自己的恋人顾森湘(森西的姐姐),易遥也有森西的关爱。两对小情人并非爱得轰轰烈烈,充满紧情,仅是每天的闲聊和彼此的关心,也足以让易遥受创的心灵日渐恢原,让齐铭森西森湘都放下深沉的担心。

两对小情人每天都活得饱含温情在唐小米心中引起了妒忌,妒忌心理日益恶化,害人的阴谋也装满了脑子。唐小米找来社会流氓奸污了顾森湘嫁祸给易遥。易遥被怒火攻心的森西辱骂推倒在地上。短短的骂声和一个粗暴的动作已让易遥的心像一个玻璃杯在高处坠下“嘭”一声彻底地碎了。易遥想对齐铭哭诉,但齐铭没有理会她。易遥身边的人对易遥而言已经没有半点意义了。易遥想起了母亲,知道自己和母亲之间还牵连着在现实生活中已不复存在的爱,她知道母亲必定在某个地方等待她。易遥为了寻找爱,坠楼身亡。齐铭再度怪责自己未能保护易遥,伤心过度而自杀。

爱总是不能被易遥抓稳。易遥生活在父亲的宠爱之下被父亲抛弃,父亲对自己的爱化成水汽,抓不住看得见却留不下,使自己带着失去爱的滋味长大。易遥长大后爱上自己的同学(李哲),易遥受李哲的蒙骗,俩人偷尝了禁果。但是当苦难接踵而来的时候,承受的人却只有易遥自己,李哲对易遥的爱原来只是海市蜃楼,看上去是美的却没有真实的内涵,瞬间地出现眨眼地消逝留下的只是易遥撕心裂肺的痛楚。易遥的母亲很爱易遥,但她将这感人的母爱匿影藏形,以死亡为代价被易遥所感知,母亲对易遥的爱仿佛是一杯自来水,在未煮熟的情况下是不可饮用不可被感知,然而它却是生命的来源,而不含水的生命是不存的,当这一杯自来水煮熟后被易遥所感知到这是一杯生命之源的白开水,易遥也会爱上一杯未煮熟的自来水,因为两者的本质都是生命的来源---爱。在易遥眼里的世界已经变成不含一缕水汽的沙漠,易遥为了能再喝上一杯和从前一样的自来水,就离开了干涸的人世。

如果有爱。如果易遥没有被母亲经常打骂,而是拥有父母亲每天的关爱,易遥就不至于要自己一个人到医院流产。如果易遥没有被森西辱骂,而是得到森西细心爱护,易遥就不至于产生自杀的念头。如果易遥不是被齐铭挂断电话,而是被齐铭关爱倍至,易遥就不至于坠楼寻觅已失去的母爱。导致齐铭自责而自杀。

种种的如果倘若成立悲剧就不会发生,但种种的如果若要成立那前提就是爱。泰戈尔说:“爱是理解的别名。”爱仿佛是一杯纯净的水,每个人都需要它,因为它是生命的来源。倘若每个人都知道身边的人和自己都不能失去它,那人与人之间就不会没有爱,就不会有悲剧发生。

人世间还是需要爱啊!

悲伤逆流成河读后感5

干净的少年,孤独的女孩,沉默的等在放学她放学后,震动不已却无人接听的手机,匕首般的语言,薄如纸的世事人情,以及躺在……干净的少年,孤独的女孩,沉默的等在放学她放学后,震动不已却无人接听的手机,匕首般的语言,薄如纸的世事人情,以及躺在血泊中目光失焦的她……

这部小说不知是写几个人的故事,也许是写那个可怜女孩易遥,还是写那个曾经肯为易遥做一切的齐铭,也许是渴望得到一切的唐小米,还是写那些含辛茹苦的父母,或许还是写那对十分要好的兄妹。

对于不同的人我有不同的观念,对于易遥,我十分同情这个可怜女孩,她就应该和齐铭在一起,而且也不需要在乎其他人的话,毕竟齐铭相信她。对于齐铭,我认为你错了,你错的大错特错,你不该和顾森湘在一起,易遥那么爱你,真不知道你怎么想的,还有你最后为什么不听易遥的解释,虽不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但我想你应该相信她,不仅伤了你的心,还害死了两个那么爱你的女孩,易遥和顾森湘。对于唐小米,我认为你很坏,易遥没做过对不起你的事,可你却时常刁难她,侮辱她。对于父母,我没什么可说了,只是林华凤刀子嘴豆腐心,可惜的是在她死后,易遥才发现她的温柔。对于顾森湘和顾森西,你们就不应出现,是你们破坏了齐铭易遥,不过没有你们,又怎么会有悲伤逆流成河呢

悲伤的思绪化作汹涌的河水,它并不是自西向东流,而是以你的心为目的地,它会流经你的整个身体,你会是什么感觉?甚至已经超过了感觉的范围,它会一点点击破你全身各处,直至全身崩溃,这是你不会知道你当时在干什么,它会在你身体内潜伏,使你的心慢慢变凉变凉,直到停止跳动,它才肯死去

我曾可笑以为世界是美好的,但由于思考这项功能不断完善,才发现这个世界处处充满了悲伤,这部文章正是我们生活的写照

她以一个必输的方法,证明自己的无辜,而代价是生命,如果那个男孩能有再多一点点的信任,悲剧不会再次发生,悲伤的河流也会渐行渐远,来的将是个平和的生活,造成错误的原因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他的不信,使她感到绝望,从而放弃世界。

如同曾经他和她在同一个屋檐下,一起开心,一起欢笑,而如今它的到来,使他慢慢被离开的她抛弃在黑暗里,而在她们的欢笑里,他真的感受到了悲伤,被熟悉的世界一点点放弃

如果我将来没有得到上天的眷恋,而得到悲伤,我也会在那个世界放弃我的时候,慢慢松开了手……

悲伤逆流成河读后感6

书中写了很多的感人的故事,书中的易遥是那么的悲惨,以自杀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也以死换来了他人的信任,换来了自己的无辜。

更多的时候,我也时常问自己,自己是不是对他人不信任。也许每个人都会有一点,但说真的,我们要努力去相信眼前的一切,虽然你有时会觉得这世界很多时候都在欺骗着你。不要等到后悔的时候才去相信,也许那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可悲的爱情,齐铭和易遥没有走在一起,那也是曾经了。因为他们两个根本是不同世界的人,就像同性的磁铁一样。相反的最终只能各走各的,但记忆里总少不了那一段,永远的搁置在心里。顾深湘同样的走了。一个是可能,一个是不可能,两个都走了。一个只留下从前的记忆;一个留下了一句话——这个世界太肮脏。剩下只是活着人的无尽的悲伤。

可恨的爱情,唐小米心底的那颗沉默的黑暗的一面慢慢地流遍全身,为了得到想要的,暗地里可以去伤害另一个人,却不一点不觉得过不去,甚至还向别人展现出纯美的一面,就像一只披着羊皮的狼,是那么的虚伪!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黑暗的一面,这一面它不可能从你身上剔除,只在于你自己,如何对待。对这个世界充满美好,真的不要抱怨,因为那真的是徒劳的,它不可能因你而改变,只有你因它而改变。

珍惜别人的爱情,同样的,努力追寻自己的爱情,不要为了爱情,将黑暗吞噬了心,即使没有获得,但至少曾经追寻过,那已足够。

悲伤逆流成河读后感7

夜,来临了!这是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初春的黑夜。外面刚刚下过一场雨,路上的行人已经渐渐稀少,又正值清明节,也许正验证了"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的诗句吧!

我坐在电脑前,最近几天在看郭敬明的《悲伤逆流成河》,由于是长篇,不可能一天看完,所以自从读这本小说开始,里面人物的各种错综复杂的命运就一直很吸引我,不知有多少个夜晚,我躺在床上无法入睡。黑暗中,自己望着看不见的天花板,脑海中浮现着小说中那些吸引人的情节,直到昨天把整本小说一字不差的全部看完,不知道多少次想默默的哭出声音,不知道多少次泪水已经模糊了我的双眼。

在读这本书的前半部分时,我深深的感觉到齐铭是那么的爱着易遥,说爱有点勉强,至少他们的友情令我羡慕,多少次睡梦中我依然陶醉在小说情节其中不能自拔,虽然每个人都经历过学生时代也曾有过如小说情节那样纯真美好的童年故事,但我还是有时会把自己想象成是齐铭,因为他和易谣的友情我感觉是纯洁的就像没有掺入任何杂质的纯净水,那么令人羡慕,睡梦中时常出现两个人早上骑着自行车一起走过漆黑的弄堂,齐铭给易遥从书包里拿牛奶,易遥微笑着的画面,似乎在我的脑海中认为这才是真正的友谊,直到森湘和森西唐小米出现之前我都这样想。

关于主人公易遥,会认为她的人品很坏吗?因为她母亲的关系你就会认为她很放荡也和***妈一样吗?这是我一直在思考的问题,生长在一个父母离异的家庭里,父亲再婚,母亲只能靠卖衣服和当妓女去赚钱,每天自己放学回家还要做饭,没有人关心他和齐铭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齐铭是个家境优越、品学兼优、长相英俊,让父母宠的跟“皇帝”几乎没有任何缺点的人,如果你和易遥一样生长在同样的家庭里,你肯定也想去找个比自己家温暖的地方,去找个疼你的人爱吧?至少我也这样想过,所以在很小的时候就怀了孩子,被别人指指点点,还差点被学校里开除当她去找那个男人时看见还有一个女人在他房间里那是个什么样感觉?之后又默默的承着常人无法想象的流产时不打麻药的痛苦就为了省那么点钱,差点没昏死过去,我只能说她是年龄小太天真。其实他真的爱齐铭,但齐铭却在森湘出现之后和他走向了两个不同的世界。虽然结局一样悲惨!

铭把她和易遥的关系看成友谊,但易遥却把他和齐铭的友谊看作爱情,这本身来说就已经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想法了,不能否认,易遥到最后还是爱着齐铭,尽管齐铭把这种复杂的关系当作友谊!

看到易遥流产那段,我不知道有多少次眼睛已经模糊的看不清电脑上的字,不知道有多少次在睡的迷迷糊糊时被惊醒眼前出现小说里那些画面。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怎么可以承受的住这些?其实我觉得每个母亲对自己的孩子都是有母爱的,只是表达不表达罢了,林华凤虽然平时脏话连篇,但不也是爱易遥的吗?帮他拿钱甚至付出了自己的生命,说实话我一直挺讨厌林华凤,整天骂骂咧咧的,一个家庭妇女的形象,但是读到最后。我才了解她,了解一个母亲的苦衷,为了拿在铁盒的钱给自己女儿交学费。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换来了对女人不曾说出的爱,易遥很感动,但感动又有什么用呢?人已经不在了,只能把感动留在心里。

这正如母爱,母亲的爱有时候在说出来之前就已经做到。对于我们都应该了解母亲是爱你的,和母亲成为无话不说的朋友吧!不要在母亲离开你的时候感到后悔,否则就晚了。

看到故事的结尾,我在想:那条短信是谁发的?会是唐小米吗?或者是唐小米认识的人?其实,这都已经不再重要,当齐铭承认与森湘接过吻之后,我感觉易遥就已经和齐铭走在了两个不同的世界里,所以当易遥接到那个莫名其妙的死亡短信后才觉得是发错了,才会感觉到其实森湘才是齐铭的女朋友,接短信的人不应该是自己。其实,早在故事的开头。当交代齐铭要搬家,搬出弄堂时,易遥可能就知道自己和齐铭早晚会分开生活在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早晚会分开。当齐铭和森湘在一起时,自己也许会吃醋但是还是觉得还是齐铭和森湘在一起才合适,在齐铭承认和森湘接过吻后,易遥才更加确认自己不是齐铭爱的人是森湘,所以才把短信转发到森湘的手机上!

我在想,森西去找易遥,听完解释后说的那些话真的是想让易遥***吗?如果我是易遥又能怎么去做呢?易遥的死是压力下所印发的必然结果,如果,齐铭去仔细听听易遥的解释,也许就可能原谅他,如果森西真的爱易遥那么为什么不选择相信他的话呢?非要说那些话刺激他吗?易遥的话就那么不让人相信?太多的问号太多的如果,或许死亡是最好的说明方式,换句话说,在那种说话没有人相信的情况下无辜的条件下只能选择死亡,死亡代表着易遥对世界的绝望,死亡是多种因素下造成的必然结果!

而任何人的死似乎都是对世界的解脱,对于故事而言,最后的结局只能是死亡,即使森西还活着他也会永远也忘不掉那段黑暗的记忆

当我看着电脑,光标在网页的最后一行闪动时,又是一个凌晨来临了,感觉脸好热,用手摸摸,又一次流出了眼泪,一种感动的泪水,一种同情的泪水,一种悲伤的泪水……

当悲伤逆流成河后。其实剩下的只有怀念……

悲伤逆流成河读后感8

昨晚花了几个小时的时间一口气把《悲伤逆流成河》看完了,因为急着明白最后的结局一向看到凌晨三点多!看得我哭湿了几张纸巾,整本书都有着悲伤的基调,发现郭敬明很爱赚取我们的眼泪,从梦里花落到夏至未至再到此刻的悲伤,哪本不是看得我哭得淅沥哗啦,哎哟,本小妞还是比较喜欢童话,喜欢圆满的结局。

很喜欢也很心疼里面的女主角易遥,她很命苦但很坚强,不像一些肥皂剧里的苦命女被人欺负只会忍气吞声扮演善良的戏码,易遥有个性,她会对那些欺负她的人反击,我觉得这才是真实的并且完全能够理解的,但是齐铭却用“恶毒”来形容她。齐铭是易遥生命里的一线期望.在一条漫长的河流里只有齐铭这根水草在救助着易遥,以前易遥说什么他都相信,但是最后他对易遥以前那么肯定的信任竟消失不见,我本以为易遥是不会自杀的,因为她的生活已经够黑暗了她都没有想过自杀,但是最后还是出现了这样的结局,虽然不是我期望的但是也算情理中吧。

其次喜欢的是顾森西,我完全把期望寄托在他身上,我以为他和易遥最后会幸福地在一齐,以为即使没有了齐铭至少还有他在易遥身边,但是最让我失望的却是他。他说“我就是恨不得你代替她***”他说恨不得易遥代替顾森湘***,代替他姐姐***。他以前不是也相信她的吗为什么最后这两个世界上唯一对易遥好的男人都不再信任她了呢我也不明白,连我都相信她,我看书的时候相信易遥不会做这种事的,但是我相信没用啊。

我最厌恶的不是唐小米,因为我觉得她完全是虚构的,我不相信有生活中真的有这么虚伪恶毒的女生,(可能本小妞天性善良吧,哈哈)所以对她没什么感觉啦,我也不厌恶齐铭,虽然他以前给了易遥期望最后又全都收回,虽然他把伸向易遥的手缩了回去,虽然他走近易遥最后却试者逃脱。但是,他算是真实,我觉得他是生活中会真实存在的人,他最后的自杀是因为易遥吗我觉得易遥一个人的分量肯定不足够,加上顾森湘还差不多。

此刻只剩下顾森湘和林华凤了,妈妈都是伟大的,我当然不厌恶林华凤,但是我厌恶她对爱的表达方式,我想,如果她对易遥温暖些的话,整个故事都要改写了,可能我对她的要求太高了吧,因为她也是个可怜的人,她每次对易遥说“你怎样不***”其实都是在对自己说。

我厌恶顾森湘,她比故事里的任何人都幸福,她年轻漂亮纯洁聪明优秀,她爱人也被人爱着,她凭什么自杀,我不明白在她身上发生的那件让她觉得世界肮脏的事是什么,我觉得这件事再恶心再恶毒她还是比易遥幸福很多,她凭什么要自杀。真是气死!

小说里有很多细节布置地很好,比如易遥拿着拣到的五块钱去买羊肉串咬下的第一口却哭了,比如易遥发现齐铭手机里管顾森湘叫湘湘管自己却叫易遥,最后她发此刻林华凤的手机里自己是遥遥以及“遥遥的学费”。但是小说的结局让我很生气,世界上有那么多生命饱受着饥饿战乱疾病的折磨都坚持地活着没去寻死,这些年纪轻轻有着长远未来的人却自己结束生命,我很无语。

看完之后还是忍不住去想如果他们都没死会是什么样呢。

悲伤逆流成河读后感9

今天,我读完了《悲伤逆流成河》这本书,在读的过程中,我为易遥流过同情的眼泪,也为她流过不值的眼泪。

在这个故事的最后,易遥她选择了死亡。我觉得:易遥的选择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当一个人的生活真的只剩下悲伤,希望早已不见,活着只是做无谓的挣扎时,选择死亡也许是一种解脱。而对于故事里的易遥来说,正是如此。易遥的父亲在他年幼时就狠心离弃她和她的母亲;曾经那个视她若珍宝的母亲也变得愤世嫉俗了,成了街坊口中的卑微之人,对她更是不时地白眼和打骂。她被同学排挤,书包被扔进脏水池里,为了捡书包差点淹死;她听父亲说:你以后别再来找我了。她听母亲说:你死了最好,死了都和我没关系。她听唯一关心自己的朋友说:你***,你***,你***那么多那么多残酷的言语和行为,那么多的苦难,世界对那时的易遥来说,就是一个阴暗的地狱,没有人能够在那里生存,所以,她最终走向死亡是注定的。

看着易遥那种种的苦难,无奈和残酷的生活,我除了悲天悯人之外,更多的是知足。和易遥的生活比起来,我们的生活就是天堂,天天快乐的生活着。不像易遥一样,自己的出生都是多余的。

悲伤逆流成河读后感10

本以为在昏暗的世界中,你是我的一束光,所以努力并拼命的奔跑着,可是最后才发现,原来你也不是光。——题记

你有没有努力的在奔跑过后依旧在咬牙坚持?你有没有看过潺潺的溪流缓缓流进波涛汹涌大河,有没有想过自己的人生?有没有遇到挫折而停下脚步。

这本书,不知是在为那弱小的女孩悲叹,还是在为那个为了拥有一切的女孩而宣传,还是那个为了自己心爱之人的懵懂少年,可是,无论如何,总归是在这几个青少年,在这几个少年围绕着展开了叙述

这是郭敬明书写的《悲伤逆流成河》讲述了可怜女孩易遥因为一天毛巾而断送了自己的一生,校园的欺凌,同学的嘲笑与辱骂,从小到大的朋友之间的不信任,最好朋友之间的不信任,这些成了无声的河流流向心底最深处,慢慢的存储,慢慢的变满,从而超过自己的承受范围之内,以至于自己膨胀而崩溃,易遥曾经说过,仙人掌做不了花,永远无法被别人捧在心里,也说过,生活在黑暗中就不会知道阳光的温暖是如此的沁人心脾,那个年代的昏暗吞噬了这个可怜的女孩,现在的我们生活在如此光亮的地方,从来不知道黑暗是多么可怕,校园是我们梦的起点,是我们认为最温暖的地方,是我们的家,但是对于这个可怜的女孩来说却是噩梦,是坠落到地狱的道路

曾经认为世界很美好的我,在成长过后却渐渐的发现人心的险恶,我们不得不小心翼翼的行走在刀剑上,可是,易遥的无奈与心酸,齐铭的懦弱,与唐小米的欺软怕硬成为了悲伤的主旋律,如果,齐铭能勇敢起来,那天毛巾没有毁掉易遥的一生,顾森西能相信易遥,唐小米能关爱易遥,为易遥出头,同学们能与易遥和平共处,齐铭是明天的明,顾森西是希望的希,易遥不是遥远的遥,那么明天是不是易瑶的希望

愿我们都被世界美好的对待,愿校园没有欺凌,没有嘲笑,愿你三冬暖愿你春不寒,愿我们是祖国最美的花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