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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时尚话题优美句子

时间:2025-05-17 07:02:34

以时尚为话题的作文500字1

在当今社会中,有许多人都追求“时尚”,追求时尚似乎成了许多富翁的标志,可似乎他们对时尚的概念还很迷茫。

在他们眼中,时尚是什么?是买高档的商品,名牌的商品,是成为追星族的一员,疯狂地迷恋自己所崇拜的明星,唱片、歌集、杂志也没日没月地买,这难道就是时尚?

不,这绝对不是最高境界的时尚!这只是他们为了掩盖自己内心的脆弱而做出的表面现象,这只是他们对时尚最浅薄的理解,他们不断追随大众的视角,没有自己的主见。

在我的眼中,时尚似乎有了新的起点,时尚对于学生来说,是在空闲时于书海里遨游,饱览世界的灿烂文化,让它们充实我的生活,开拓我的眼界。

是去亲眼饱览祖国乃至世界的壮丽山河,让自己与大自然融为一体,尽情享受大自然的清新、大自然的环境。

还是听一听艺术家的心声,让自己被音乐所陶冶,让自己的心情得以放松,同时也体验了世界的音乐文化。

这些都是我眼中新一层的时尚。

对于妈妈来说,时尚是什么?是让自己更健康,保养好自己的身体,这似乎是妈妈这个年龄所追求的“时尚”。

对于爸爸来说呢?时尚似乎并不重要,因为他只需要用心看书、用心写作、用心教书,让自己的工作更上一层楼,这就是他所追求的时尚!

时尚对于任何人来说都将是不同的态度,不一样的观点,不一样的高度,但我的观点是时尚不是物质上那表面看上去很时尚的东西,而是精神上那些深层的时尚。

以时尚为话题的作文500字2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的进步,人们的时尚感也变得越来越不同了。

时尚,什么是时尚?我在网上看到过许多的答案,但他们的答案总是千篇一律,时尚是“卡哇伊”,“型动派”,“非主流”。

在古代,人们认为身体发肤为父母受之,就连头发都被视为珍宝。而在现代,打耳洞,纹身,穿破洞牛仔裤,把自己弄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难道这些就是人们口中所说的“时尚”吗?

就连我们身边都有许许多多的“时尚”。一个学校总有那么几个同学,一到下课就到厕所吸烟,说这是“时尚”。

在街上,总有那么几道身影是“靓丽”的。一头五颜六色的头发,分岔的刘海挡住了眼睛,衣服花里胡哨,露这露那,裤子被剪了许多洞,又用不同颜色的线杂乱的连在一起,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小丑。这些都是时尚吗?不,不是,到底什么才是时尚呢?让我来给你们说说吧。在我们班,有一群学霸,他们学习刻苦,下课除了上厕所就是学习,他们对自己要求严格,一刻也不愿意放松,这就是“时尚”。这才是我们心中的时尚。

时尚是为人们创造美好的物质生活和精神财富。时尚刻意使对的人“得道成仙”,时尚也可以使错的人“坠入魔道”。

时尚:当时的风尚,一时的习尚。由此看来,时尚是人们在某个时间段中推崇出来的东西。但时尚一定不会是抽烟,喝酒,穿奇装异服。

时尚,在我心中就是自信,聪明,健康,阳光,新潮……

以时尚为话题的作文500字3

时尚,顾名思义就是在特定时段内率先由少数人尝试、预认为后来将为社会大众所崇尚和仿效的生活样式。。有的人认为时尚是一种艺术,有的人认为时尚是一种潮流,而我认为时尚不过是过眼云烟。

在现实生活,人们只会盲目追求时尚例如:大多数人穿奇装异服,追捧明星,跟随一时的流行风情。许许多多的学生一味追求时尚而使自己的学业下降,有的人还因为盲目追求时尚而使自己走上一条不归的道路。或许有的人认为时尚是一种艺术,但能把时尚真真正正当一门艺术的人少之又少。人们大多只会跟随潮流的步伐,对时尚一时的火热过不了多久这火热就会慢慢地消逝。

我认为学生追求时尚会使学习成绩有相应的影响,使们分散学习精力,无心学习,中学生应该以学为本,素质教育为辅,而不是一味去搞些和提升自己学业无关的事,花的是宝贵的时间。而时尚又浪费钱,时尚的东西,价格会有很多水份。它还浪费时间,浪费精力,会导致思想腐朽,拜金主义而失去社会道德。况且时尚这东西变得很快,想追也追不上。在这我希望大家不要盲目追求时尚,因为每个人的审美观都不一样,你认为时尚,别人认为难看,自己踏踏实实地过生活才是正事。

大家一定要记住哦:流行时尚,皆为过眼云烟,唯有学业事业,长留世间。有志的年青人,不要自轻自贱,没有主见,莫为流行所动,方能立足人间。

以时尚为话题的作文500字4

“时尚”一词正在被人们广泛谈论着,究竟什么是时尚我也说不太清楚,但我认为一个真正懂得时尚的人,是不会将自己弄得不伦不类的。

现在几乎所有的人都在紧追“时尚”的步伐,上到老人,下到小孩,尤其现在年轻女孩的“哈韩热",对韩国物品的狂热喜爱,对韩国艺人的崇拜,真是掀起一股“韩风”啊一个人对于一个物品的喜爱,一种时尚的崇拜,我们都没有理由去干涉,就拿时尚来说,它包括的范围很广,从服饰到饮食都要讲究时尚,当然每个人对时尚的理解不同,自然也会有不同的选择,但我想说的是,每个人是否选择了适合自己的那种“时尚”。

在我们周围不免有这样的人,穿着打扮超级可爱但却偏偏没长一张可爱的脸蛋,穿着性感却没有魔鬼身材反而一身脂肪充斥了整个身体,看着这样的人经过我们的身旁,我们都会觉得那是一种视觉上的冲击,整个人与这身打扮形成强烈反差。

追求时尚,追求美并没有错,但不是什么样儿的都适合你,追求美要先看看自己的底子适合什么样的时尚路线,不要盲目追求那些前卫的时尚,适合自己的也就是最好的,有时候那些适合你的不一定时尚的,但它却能更好的体现出你的气质与个性,那就是穿出来的“时尚”吧!不管怎样,时尚这东西,很难以界定,但我觉得不管再怎么样,时尚都要适合自己,不然那就体现不出时尚的真正含义了,时尚是讲究美讲究协调,和谐的。

以时尚为话题的作文500字5

我的老妈虽然在农村工作,但她在追求时尚方面一点也不比城里人逊色。她绝对是一个赶得上潮流的时尚人物。

我的老妈有一个爆炸式的头发,还染上了一层金黄色的发油。她每天都涂着亮彩的口红,睫毛上还刷着黑色的睫毛膏。

时尚老妈特别喜欢逛街买衣服。那一天,她牵着我去逛街。“童童,过会儿与妈妈去圣可妮一趟,我要买一件连衣裙。”我很不情愿:“干吗呀!都跑了好几家了。”

妈妈拉着我:“就看最后一家,看过后请你吃肯德基。”这个诱惑不小,我总算答应了。

到了圣可妮,我在外面等了好长时间,腿都站酸了,老妈还没出来,我实在是无聊极了。就在我脖子都望酸的时候,妈妈拎着一件衣服笑眯眯地走出来,那表情简直是如获至宝。

我急忙问有没有肯德基?可老妈却说逛逛再说。老妈居然还要逛一趟达芙妮,我简直被气晕了,可毕竟她是我妈妈,我不得不同意。

我和妈妈一起进了达芙妮,妈妈看看这双,又望望那双,左挑右选,还拿不定主意。她终于拿着一双白色的鞋跑过来问我:“童童,妈妈穿这双如何?”我一看,又是高跟鞋,家里都有几十双了。

妈妈下定了决心似的,就买这双了。到了晚上,妈妈还去淘宝网看了价格,看看自己有没有吃亏。她在网购方面也是一位能手呢!

老妈常说:“追求时尚,享受生活。”但愿我的时尚老妈,青春永驻,越活越精神!

以时尚为话题的作文500字6

时尚,顾名思义就是在特定时段内率先由少数人尝试、预认为后来将为社会大众所崇尚和仿效的生活样式..有的人认为时尚是一种艺术,有的人认为时尚是一种潮流,而我认为时尚不过是过眼云烟.

在现实生活,人们只会盲目追求时尚例如:大多数人穿奇装异服,追捧明星,跟随一时的流行风情.许许多多的学生一味追求时尚而使自己的学业下降,有的人还因为盲目追求时尚而使自己走上一条不归的道路.或许有的人认为时尚是一种艺术,但能把时尚真真正正当一门艺术的人少之又少.人们大多只会跟随潮流的步伐,对时尚一时的火热过不了多久这火热就会慢慢地消逝.

我认为学生追求时尚会使学习成绩有相应的影响,使们分散学习精力,无心学习,中学生应该以学为本,素质教育为辅,而不是一味去搞些和提升自己学业无关的事,花的.是宝贵的时间.而时尚又浪费钱,时尚的东西,价格会有很多水份.它还浪费时间,浪费精力,会导致思想腐朽,拜金主义而失去社会道德.况且时尚这东西变得很快,想追也追不上.在这我希望大家不要盲目追求时尚,因为每个人的审美观都不一样,你认为时尚,别人认为难看,自己踏踏实实地过生活才是正事.

大家一定要记住哦:流行时尚,皆为过眼云烟,唯有学业事业,长留世间.有志的年青人,不要自轻自贱,没有主见,莫为流行所动,方能立足人间.

以时尚为话题的作文500字7

我认为,时尚和文化是一脉相承的,似一对双胞胎,应互相取长补短。不同的文化有不同的时尚。时尚应该是先进文化和流行文化的结合体,应该含有积极向上的健康的元素。时尚如果汲取了这些文化精髓,又融入时代鲜明的特征,这种时尚必定是经得住时间考验的,是有生命力的。

在我看来,时尚并不是那些非主流,比如说我们班的一些女生穿破洞牛仔,手上纹一些奇形怪状的纹身。我不认为那是时尚,在我眼里,可能就是一些烂衣服和破图案。我眼中的时尚,不是华丽的外表,而在于一个人所散发的魅力,与服装发型没有关系。

我也追求过班中女生所追求的时尚,一段时间内我甚至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谁,在干一些什么事。直到好朋友提醒“你最近怎么了,总感觉你有些不在状态”时,我才反应过来。我是一个学生,追求的时尚应该是学习方面的时尚,不要太注重外在,主要是把学习搞好,这才是我应该做的事。

记得在那段时间里,我妈给我挑选的衣服全部被我拒绝,就只喜欢有个性有风格的衣服,觉得那才是时尚。经过朋友提醒后我才发现,在那段时间里,我真的迷失了自己,去追求那所谓的‘时尚’。把学业都抛在脑后,导致成绩一直下降。

有时,时尚也会被染黑,被歪曲。无知少年嘴上叼着香烟,身上刻着纹身,穿着印满涂鸦的奇装异服,唱着没有谱的肮脏歌曲,身上标榜着时尚,招摇地走在繁华闹市。这种所谓的“时尚”实质上就是对时尚的侮辱。

你心中的时尚呢?

以时尚为话题的作文500字8

“苏三离了红桐县……”瞧,邻居家老爷爷又一如既往地拎着他心爱的鸟笼去散步了,踏着矫健的步伐,哼着韵味十足的音调向前走着,仿佛前方充满了希望与欢乐。每天早上上学时,只要一看到老爷爷身上涌动着一股乐和劲儿,让我对一天的生活充满期待,心情倍棒!

老爷爷已古稀之年了,白发满首。但他不得不让我们每个人觉得他是一个活泼好学、追赶时尚潮流的快乐“小孩儿”。他现在在学英语呢!每天都要用英语说上那么一两句,见着老张“Hi!”见着小王就说“Goodmorning!”他虽然说的不怎么标准、流利,可大家一听这劲儿,真开心。老爷爷平时也常锻炼身体,健康之道,他颇有研究,还常鼓励大家多锻炼身体啊,多吃蔬菜啊,怎样食用蜂蜜啊,多补充维生素啊……所以,他的身板可硬朗着呢!

有时候,吃中饭时,大伙都端着香喷喷的饭聚在老爷爷家门前,说点这个,讲点那个。老爷爷还把报纸上的新消息读给大家听。老爷爷成了播报员,大家习惯了从老爷爷那里获取信息——菜价涨了,周杰伦、蔡依林都唱了哪首歌,哪儿搞优惠活动……

所以呢,爷爷总是和我们玩得很开心,相处得很融洽,他就是我们的开心果,我们大家的好朋友。现在生活最需要什么?快乐嘛,人生在世不就图一乐吗?我想这就是时尚生活的真谛,快乐引导时尚潮流!

以时尚为话题的作文500字9

二十一世纪的新人类正在不断地征服着时尚,同时也不断被时尚所征服。时尚像个暴君,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人们对于时尚的衣服不断地更新换代,现在最为时尚的是服装上的补丁。原来,难登大雅之堂的东西竟然也能成了新一代社会的宠儿。

就拿少男少女们喜欢的牛仔裤来说吧!

那天,妈妈带我去买牛仔裤,挑了半天,我选中了一条。“这是什么裤子啊!”妈妈大叫起来。看到这种裤子如果不叫,世界上也就没有什么好惊奇得了!再仔细看看这条裤子,打了许多补丁,像什么各国的国旗、国徽、勋章等。

这时售货员走了过来,说道:“这是最流行的样式,满大街的人都穿它!”老妈惊愕无语,用她的话来说不是“满街流行”而是“不伦不类”。

还有更奇的呢!什么好好的裤子破了个洞,新买回的裤子像洗得发白一样。而那些规规矩矩的衣服则被评为“太老土了!”。

再说说大街上,女孩们爱穿的南韩式的衣服,里面的衣服老长,而外面却套了一件小得不得了的外衣。不说它的好看与难看,设计师设计时就想让它与传统衣服不同,可他“另类”的太彻底了。

作为一个青少年,作为一个也追求时尚的青少年,我同样也惊愕无语。我不明白,一个补丁竟能成为新社会的时尚。

喜欢追求另类,但不是追求这样的不伦不类。时尚怎能是这样的时尚!

也许这个地方真该打个补丁了!

第一篇:

提起时尚,人们往往会把它与眼下正流行的网络歌曲、80年代后作家等一批新兴概念联系起来。而说到经典,人们又多会想起《白毛女》《红楼梦》这些昔日的流行。那么,从时尚到经典,究竟要走多少路程呢?它们又是否矛盾呢?(用简洁的文字提出问题)

下午茶是英国维多利亚女王时期的一种社会时尚,当时贵族绅士,名媛淑女都爱在下午三四点钟品一小杯茶,吃几块甜点,下午茶也就成为英国民众普遍的时尚,从伦敦地铁的咖啡馆到曼彻斯特乡间的啤酒店,都可以找到下午茶的踪迹。如今,有着百年历史的下午茶早已成为都市白领的一种时尚。昔日的经典依旧时尚。

好莱坞大片《泰坦尼克》也算得上是从时尚走到经典的一个例子。拍摄于1995年的《泰坦尼克》是美国电影史上耗资最多的电影。上映后立刻风靡全球,大街上随处可见它的海报,印有男女主人公画像的服饰更是屡见不鲜。如今整整十年过去了,那张男女主角站在船头像鸟般飞翔的镜头早已成为电影史上的经典。(时尚经过了时间的考验后,照样可成为经典)

由此,我们可以知道时尚与经典是不矛盾的,不仅如此,时尚与经典还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从时尚走到经典,也许要经过数百年,也许只需短短的几十年。但无论长短,时尚都得接受时间的考验,只有那些经历了岁月的变迁依旧能被人们所津津乐道的时尚,才能积淀成经典,绽放闪耀的光芒。

既然这样,我们又应当如何对待现实中的时尚呢?

某个事物成为时尚,就必然有它的优点。比如网络歌曲,因它通俗易懂、琅琅上口而深受大众的喜爱。但这并不意味着网络歌曲就是好的,相反,多数乐评人认为它缺乏深刻的内涵以及制作简陋,必定会成为“过往云烟”。因此,我们对待时尚,既不能将其一棍子打死,彻底否定,也不能全盘吸收,而应该有选择地利用。

千年之前,宋朝民间流行的宋词与市井文学,如今成为我国文化的瑰宝,成为文学中的经典;俄国作曲家柴可夫斯基的《天鹅湖》如今成为芭蕾舞剧的经典……这一个个从时尚走到经典的事物,总是给予我们以美的享受。我们期待着更多的时尚走向经典。

第二篇:

何为“时尚”?其实自己还没认真的查过词典,不理解其后面含义,估计就是一些流行的东西,或者是比较“先进”的吧!

估计归估计,但说起这个词,大家应该不会不清楚它的意义吧!

通常的说他这个人,是个“时尚”的人,则多为物质上的,诸如,衣服、化妆品、所用物品等等,人家说你“时尚”,你口里不说,但心里肯定会偷着乐一番,仿佛证明了你没有落伍,已是个“前卫”人了;还有一种可想而知,当然就是精神上的了,所谓精神时尚,就是干出的总是随大流的行为或风度等等,当然能被称为“时尚”的人得有足够的家底作保证。

然而,不管你穿得如何潇洒,打扮得如何漂亮,用的是如何流行的东西,干的是如何疯狂的事,也要理智的清楚:“不能出格!

”近来读到一则报道,有家影楼以日军服装为卖点招揽生意,居然有一对新人就冲着这来了。新郎说:“就是为了图个新鲜,玩个开心,赶上时尚。”我真想扯掉他的衣服质问他:“难道这就是时尚?!

”也许他是个文盲吧,并不太理解中国的历史,难道能开影楼的老板也是文盲,这我确实有点怀疑,他竟公然的在影楼里挂出日本侵略军官的服装,马刀、马靴来供人摄影,这使我不禁想起去年的一件事,我国一位当红的女明星,竟然穿着印有侵华日军军旗的衣服拍时装照,结果遭到了国人的唾骂。

悲夫,“时尚”!

诸如此类可谓“盲目时尚”,或者说,他们根本不是“时尚”。商家只要益用一切手段来获得利益,不管其意义的好、反;消费者则盲目的追求新鲜,也不管其意义的好反,以为新鲜的就是时尚,其实他们才是叫最不“时尚”的人。

其实“时尚”正如前面所说,你得有个格,不能出格,要有必定的原则,那篇报道反映了如今社会的一个现象,部分人的思想觉悟仍不高,所以你要想做一个真正“时尚”的人不只要钱包鼓鼓,更要提高本身的道德修养,做一些成心义的事,这才是真正的时尚。

第三篇:

那是一个繁华到极致的街口,以转角的轴为中线,有两家店。一家是国际闻名的服装品牌在此城的旗舰店。旗舰店旁边转角过去,有一个小铺坊长年埋藏在黑暗的角落,小小的木质门扉,还没有旁边旗舰店四分之一大的店铺。一位带着镶边眼镜的老人始终坐在离店门最远的那个角落的台子边,专心地给一两件剪裁精致的旗袍刺绣的花瓣上镶边。店铺的侧墙上,挂着一个久年未擦、覆着灰尘的.铜牌。

无人问津这家小刺绣店,尽管她里面蕴藏着无数精美的手工艺品,人们往往目不斜视地走进隔壁的旗舰店,精心挑选,满载而归。全城的人都将穿着这个品牌的衣服作为时尚,男男女女,谁要是有能力进这家店购物就是一种能力。这种攀比,俨然成为市民的一种时尚。

每日清晨旗舰店的清洁工“哗啦——”一声将水全部向那刺绣店的门口冲刷而去,脏兮兮的水流了一地。然后是汽车尖锐的刹车声,旗舰店的总销售经理神情孤傲地冲店门口恭候的助理冷漠地微微致意,自动玻璃门将一切繁华又隔绝在店门里头。工商局不止一次来访并暗示刺绣店的老人,可能在不久的将来这里将被能付起更高地租、带动更多客流量的另一家国际品牌旗舰店所取代。

终于有那么一天,规划局请了驰名外省的一位美学专家过来勘察这条商业街的发展前景。美学专家的眉头一直锁着,慢慢踱过一家又一家规模宏大的商铺,又踱过一扇又一扇铮亮的橱窗,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一行人走到转角处的店铺,美学专家的脸色放光了许多。周围的人立马会意,有一西装革履、油头粉面者上前恭维地笑道:“先生果然好眼光,这转角的国际旗舰店就是拉动本城高端客户消费的头号品牌,这里地段繁华,发展前景十分广阔。”大家立马要拥护着专家进店。专家的神色很严肃,只是略略点了点头,迈开脚步不顾旁人失望的目光接着向前走。

走过刺绣店的门口,除了专家,所有人无视这家店继续向前走。但是专家这一核心人物的脚步倏地停下了。他凝视着不大的店门和里面昏暗的摆设,驻足良久,迈进了店门。老人正在专注地给一件精美却无人知晓的旗袍滚边,此时沉稳地慢慢抬起头,露初那张满是皱褶的、带着镶边眼镜的脸。没等大家明白过来怎么回事,下一秒,专家的手和老人的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专家严肃的神色里竟似闪着一丝泪光。

“老师!”一声深沉的呼喊,惊醒了所有人。原来专家嘴里几年来谈到的那位神龙不见首的恩师,就是这位常年无人知晓的店铺的主人!据专家几番提及往事时说,当年他只是空有禀赋的研究生,是这家店铺那精挑细选的上好苏州丝绸,精湛的滚边技术,细腻的刺绣图案,使他从中悟到了美学的精髓,最终有了当今的成就。这番回来,也是特地来重新寻找当日的恩师。

第二天报纸的头版头条,这幅画面连带小小的刺绣店惊动全城,标题是“人们该如何品味真正的时尚?”

半年之后,这里变为了时尚步行街,周围仍旧是琳琅商铺,只是转角最繁华处被古色古香、窗明几净的一整家刺绣店所占有,赫然是这里的时尚地标。

人们终于将目光投向这家规模宏大的刺绣店,并逐渐发觉它貌不惊人的沉淀着的时尚。太多的人走进了这家店,有钱人在这里购买丝绸手帕、布艺鞋;高端的客户纷纷订单,高层party上掀起旗袍风。大街上拎着刺绣店特有的木制小包成为最新的时尚。

那铜牌仍旧挂在侧墙上,被擦得铮亮。那上面赫然写着“苏州薛家第xx代刺绣真传”,其刺绣工艺作为文化遗产被得到保护。不知道那家不甘心地被迫迁址的旗舰店的经理,可曾明白这店为何代替了她的旗舰店,成为永恒的时尚为人们所品味、保护?

品味时尚_第1篇

“我送你离开,千里之外,你无声黑白……”一首《千里之外》唱遍大江南北,把周杰伦这个演艺界的大众宠儿又一次推向了时尚的最高潮。耳边响起这熟悉的旋律,眼前总会闪过一张充满活力的年轻脸庞。但是你知道吗?还有一个与此形象大相径庭却又家喻户晓的人物,也曾演绎过这首流行音乐——著名的中央电视台播音员:罗京。

“观众朋友们大家好,这里是中央电视台……”每天晚上七点整,那亲切的面容总是准时出现在荧屏上,那熟悉的嗓音总是回响在亿万观众的耳边。他的庄重、大方、不苟言笑的播音风格,牢牢地抓住了无数人们的心。

这个广受人们爱戴的播音员,其实也有着不为人知的另一面。 08年1月20日,综艺节目《欢乐中国行》中,一贯严谨的罗京一展歌喉,大唱《千里之外》。将这首时尚的歌曲演绎得酣畅淋漓。看着他那投入的表情、醉人的微笑,俨然是一个追赶时尚浪潮的“时尚达人”。我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这还是那个严肃的播音员吗?惊讶之余,我才想到:原来他也和我们一样,拥有一份感知和追逐时尚的热情。

我们看到了一个崭新的罗京、一个与往日荧屏上截然不同的罗京、一个同样充满活力的时尚的罗京。

但是,他的工作不允许他以这样的形象出现在我们面前。一时间,各种各样的批评潮水般涌来。是啊,他是国家形象的代表,华夏之音的传达者。这份沉甸甸的责任,不允许他做出哪怕一丝的改变。于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又变回从前的那个庄重严肃的罗京了。直到08年8月31日,从那天之后,他就彻底从电视上消失了。一道不幸的消息传来:因为身患淋巴癌,罗京不得不离开《新闻联播》的播音室,入院治疗。

10个月后,把自己的一生都献给播音事业的优秀播音员罗京与世长辞,永远地离开了他所钟爱的播音事业,离开了亿万喜爱他的广大观众。

罗京就像一首巴赫的《十二平均律》,严谨得几近刻板。是真的缺少贝多芬的狂放、肖邦的写意、爵士乐的自由、拉丁音乐的奔放吗?一曲《千里之外》,给了我们最好的答案。

因为工作和公众形象的原因,他做出了巨大的牺牲。今天,他永远地离开了我们。看着浩如烟海的悼念和祝福,我突然意识到:罗京那般的沉稳、严谨、勇于牺牲和隐忍,其实一点也不逊于周董之流。希望这种精神,可以永远成为激励我们积极向上的新的时尚。

品味时尚_第2篇

两代人的时尚距离仿佛有一光年。起码我妈的时尚在我眼里是“老掉牙”,我的时尚在妈眼里是“走火入魔”。

在公交车上,我抚摸了我好不容易长出的头发。唉,茂密的`草原要夷为平地了。等待我的又是平顶头。

这是我住宿后第一次回家。

到了门口,我就听到家中放的邓丽君《甜蜜蜜》的旋律。但当我的钥匙插在孔里时,我听到曲调变成了一个我熟悉的,但又忘了名的曲调。我打开门后,妈很惊异地说:“儿子,比你说的到家时间早一刻钟啊!”我此时无心回我妈话,因为我发现电视上竟放着我的最爱———林俊杰的新歌《醉赤壁》!

难怪曲子这么熟,我在同学的手机里听过一次。我诧异地问妈妈:“你怎么会买他的CD?”我妈竟然吐了吐舌头说:“我最近渐渐迷上他了。嘿,歌还不错吧?”

我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年过四十的老妈居然会爱上我的偶像。

我和妈妈坐下来,边听歌边聊最近的事。我发现妈妈知道的“八卦”新闻竟然比我还多!我妈真的“返老还童”了?

下午,我妈带我到一个发型设计店,我听到妈对师傅说:“留点短的刘海”时,我差点晕倒。

晚上,我抚摸着帅气的新发型,想着:妈怎么变得这么时尚?难道她对时尚换口味了?她不是喜欢那种清静平淡的类型吗?但是现在……

“装了一天嫩好累啊!”“你也老大不小了,怎么还陪儿子玩时尚!”“值了,你没发现儿子离我越来越近了吗?一天突击娱乐新闻换我儿子快乐的一天,值了。”“你打算一直装下去吗?”“儿子乐意有我这个时尚老妈的话……”

我心中的感动凝成一种晶莹的液体在眼眶中泛起、滚动。妈妈,你对我真是太好了。

第二天,妈妈在客厅看着我。因为我正在放邓丽君的《甜蜜蜜》。“你今天没事吧!”妈妈用手碰碰我的额头,又摸了摸自己的。

“这叫品味时尚!你不知道现在流行复古风吗?”

嘿,其实仔细听听,邓丽君唱得真的也很好听啊。

甜蜜蜜,我心中真为有这样的“时尚老妈”而甜蜜。

品味时尚_第3篇

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阿玛尼回家当抹布使。阿玛尼,时尚吧?世界顶级十大奢侈品牌之一。于是,时尚成了啥?成了只买最好的,只买最贵的。

于是,我给这种品牌时尚下个定义,时尚的本质就是绑架女人的头脑,然后索求男人的腰包。因为女人嘛,就最懂这种时尚,且最爱时尚盛开的两种“花”:一种是有钱花,一种是尽管花。

女人之所以称为花,其原因有二:一是花,会花钱;二是花,花会凋谢的。

于是花期一过,这种时尚之花就凋谢了。别怕,时尚的大观园里的花儿赶着趟呢!

我听见花开的声音了,超级女声想唱就唱,而且唱的这么响亮,唱响了大江南北,红遍了两岸三地。于是,唱之时尚出现了。只要有了PK台,报了名,上了台,是骡子是马都敢拉进去叫唤。听的人啧啧赞叹:这真是天使的声音。我问问你,天使的声音,你听过这天使的声音吗?

于是,这种唱之时尚我也给下了定义:愚者自愚,娱者娱人。

还有,我补充一点,这种唱之时尚还附带了一个时尚的小产物:爆炸头。现在进理发店,说我理一个板寸,或剪一个“莫西干”,理发师不笑得满地找牙才怪,他笑你老土,然后给条时尚的建议:来,咱们理一个流行的超女头。瞧,多时尚。

头之时尚,我也赐个定义:脑袋里的东西越来越少,脑袋上的花样越来越多。

忙忘了手了,忙忘了手了。手现在也是一种时尚呢!手之时尚,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博客吗?不就是挥一挥手,不带走千万点击率吗?

甭管是草根博客,还是明星博客,写着写着,就思念起文学。这里严重警告一下,博客不是文学,博客要是文学,作协该不干了,那一天该得进来多少作家啊!杜拉斯说:写作,是一场暗无天日的自杀。我觉得,自杀未免太奢侈了。因为这世上满是生了病却不想死的。我说写作,其实就是使屁股适应椅子的艺术。至于你那博客,至多也不过是个时尚的现象,乳名叫博之时尚。

于是这种博之时尚我还给配个定义:就是把所含口水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个圈子里去吐。

买之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咱们也品出了那么一点味出来了,剩下的,就是咱们自己去消化了。记住,品味时尚,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可以下咽,就像嚼口香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