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守纪·孝顺·勤俭——优良的家风】
家风犹如一壶茶,醇厚芬芳;家风犹如一朵花,馨香扑鼻;家风犹如一首歌,美妙动听。家风传承祖祖辈辈对我们的希望,而在我家,始终将“守纪,孝顺,勤俭”永记心头。
守纪之风
听爸爸讲,爷爷是一名共产党,他一直用行动诠释“守纪”的真谛。在部队里,爷爷就一直遵守纪律,退伍后,他仍然在践行党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与人交谈,态度良好;爱护庄稼,珍惜劳动成果;找人借东西,有借有还……在爷爷的带领下,我们家便掀起了一股守纪之风。在生活中我遵守各项规则,争当好公民;在学习中,我奋进拼搏,用纪律束缚自己,争当好榜样。
孝顺之风
俗话说;百善孝为先。我们一家人始终坚持“孝”为先。爸爸妈妈孝顺爷爷奶奶,给他们捶捶背,揉揉肩,始终用陪伴驱散他们内心的孤独寂寞,让笑颜常驻,欢笑长存。爸爸妈妈的行动让我明白了“爱”的真谛,让我知道了“孝”的意义。在他们的言传身教下,我也会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让他们每天都在疲惫之后感受到女儿的关心。在三八妇女节来临之际,我会制作一张充满爱的卡片,并对母亲真诚地道一声“我爱您”。虽然这微不足道,但是背后却是浓浓的亲情和无尽的温暖。
勤俭之风
“该花的绝对不少花一分,不该花的一分都不能多花”,这便是我家的勤俭节约的宗旨。在我的学习方面,可以说是有“求”必应,父母绝对不含糊。但是如果把钱用来攀比,那么爸爸妈妈毫无疑问会严厉斥责我。除此之外,父母还教我要节约粮食,珍惜劳动成果,因为这些都是用汗水换来的。在这样的教育下,我从小养成了勤俭节约的好习惯。
家风如春雨,润物细无声。优良的家风随春风一般潜入我的心灵,让我茁壮成长。
【篇二:传扬优良家风】
家风是一家的道德标准,如同粮食一般,是一个家必不可少的成分。而在我们家,也有家风,它就是如何做人。
做人,肯定要做到善良。有一句话叫“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而父母也从小这样教育我,记得小时候,有一次,我故意向一条小道扔小石头。虽然小道又窄又偏僻,爸爸看见了,急忙上前制止了我,并教育我道:“怎么能这样子呢?”“怎么了……”我感到爸爸在生气,但又委屈地说。“你这样可能会让骑车的人摔倒,这等于是在陷害别人!”爸爸激动地说,我在一旁默默地听,慢慢地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看到我好像意识到了错误,爸爸的口气缓和下来了,继续说:“儿子,你应该还记得去年摔倒的痛吧?骑车摔倒比那样还痛!”我下意识地捂了捂左手,那道伤,令我难忘。这时,爸爸变得和往日那般慈祥,道:“快把那些小石子捡起来吧。”“好!”
一个教训,让我知道,我应该小心地做每一个细节,我生怕一个不经意的动作伤害到他人。
当然,做人还要守时,虽然妈妈没有给我讲这个道理,但却总是用行动告诉我这个道理。每次,和别人约定出行时间时,妈妈总是要提早几分钟到达。她说,这样,才不会让别人等我们。有一次,我还戏谑道“宁教我等天下人,休教天下人等我”。但是,久而久之,我也耳濡目染,学妈妈,养成了守时的好习惯!
父母的一些举动,总能影响孩子。优秀的品质,就是从中培养起来的。
这就是我家的家风,它让我从中养成了许多好品质,这样的家风,值得传扬!
【篇三:传承优良家风作文】
中国是一个古国,有悠久的历史和传统的风俗。《孔融让梨》《孟母三迁》两本书向我们展示了中华民族的高尚美德。
在上幼儿园时,妈妈要求我读一些关于中华美德的书籍。上小学了,老师让我们要弘扬中华美德。中华美德到底是什么?它为什么这么重要呢?
中华美德就是乐于助人,尊老爱幼,尊敬师长雷锋叔叔就是我们生活中的活例子,我们应该学习他那乐于助人、善待他人的精神。我明白了中华美德是每个人都应该拥有的,只要你乐于助人你就拥有了;尊敬师长你就拥有了;节约你就拥有了如果没有中华美德,一个承载几亿人民的大国就不可能在世界民族之林中脱颖而出,所以传承中华美德是一个国家好坏的见证。
家风是一个家的顶梁柱,我们家的家风就是诚实,和谐,守信。家庭关系和谐,融洽,这与良好的家风是不可缺的。因为家庭的教育,灌输文明的思想,可以影响人的一生。它既有历史的遗传性,更有鲜活的现实存在。在我们的周围,许多人都喜欢铺张浪费。有一些大老板,总以为自己很有钱,办一大桌一大桌的酒席,留下很多的剩菜,有的根本没吃,烟酒更是肆意挥霍。他们难道不知道非洲有些国家连水都没有,更别说吃饭了。有时甚至跟狗抢东西。那一桌剩菜够他们吃几个星期呀!在我们学校,虽然有管理人员,但还是有同学想蒙混过关,把饭压在菜下面,随手倒进了剩菜桶里。我们要节约粮食,珍惜每一粒米饭。
俗话说:有什么样的家风就有什么样的孩子。如果没有好的家风,会影响人的一生。
我们中华民族的美德和良好的家风不能被我们遗忘,不能丢掉,要继续坚持弘扬传承下去。因此我们必须加强中华优秀文化的学习。
【篇四:我在优良家风熏陶下成长】
家风,是每一个人的家里必有的习惯,人人都会在家风的影响下慢慢的成长。校有校规,家有家风。然而,家风就成为我既想学习,又不想失去的“伙伴”了,接下来,我就来跟你说说我家的家风吧!
每当过年的时候,我们家都要贴春联,放鞭炮,吃香喝辣。晚上还要看春晚,还必须要熬到凌晨十二点,为的是吃饺子,还要往饺子里包硬币,小孩吃到,就会得到大人的奖励;大人吃到,我们就祝他在新的一年里,财源滚滚,心想事成,好运连连。
除了过节的习贯以外,还有很多。比如:吃饭时必须闭嘴吃,有客人到家里来要问好,坐时后背要挺直,不过有一个习惯是我学了好久才会的。
记得是我第一次学习拿筷子的时候,总是把我的食指翘起来。因此,每当我的食指翘了起来的时候,妈妈总会打我的食指,给我严厉的批评,可是我还是改不掉我的坏习惯。直到有一天中午,我吃我的饭,不知不觉的就发现我的食指竟然没有翘起来,就连妈妈和姥姥也感到到很意外,当再一次吃饭的时候,我的食指依然没有翘起来,连几顿饭以后,我觉得我终于成功的改掉了我的这个坏习惯。
我是一个胆小的人,每当家里来了客人的时候,都不敢说话。但是,家风,让我变得不再胆小了,而是一个既受人爱戴又勇敢的人。
有一次,爸爸的一个朋友来到家里来做客。妈妈曾经问我想不想当一个受人喜欢的小孩子。如果想,就要有礼貌我当然要当一个受人喜欢的小孩子了,男子汉大丈夫有什么不敢的!于是我一不做,二不休,一见客人我就连忙问好,给客人沏茶,客人十分的喜欢我。吃饭时,客人总是往我的碗里面夹肉,我总是不停地说谢谢。
坐立的姿态很重要。小时候,妈妈总是告诉我坐的时候,后背一定要挺直,不然的话,长大以后后背就是弯的了。虽然妈妈不少次让我后背挺直后背,但是我总是改不掉,直到有一次,我和妈妈参加她同事的生日宴会,我看其他小朋友都在好好坐,而我却弯背,我想:别的小孩都能走得那么直,我为什么不能呢?于是,我挺直了后背,像其他的小朋友一样高高兴兴的吃起饭来。
家风,将伴我成长,我愿与它永远的成为“好伙伴”!
【篇五:传承优良家风】
在这个物流纵横,世风日下的时代,家风俨然成了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面孔,每每提及,总有一种恍如隔世之感。一言以蔽之,家风之不传也久矣。
那么,家风究竟是什么?家风看到这两个字让我联想到的是种种严厉的家规!依我之见,家风是一些列在纸上的条条框框,是一把约束人做事情的戒尺!家风,顾名思义,是一个家庭的风气、习俗,是一个家庭代代相传的规矩,是每一个家庭成员都需遵循的祖训,是一种潜移默化的规则,它不需要列举,更不需要背诵,但是它需要我们的传承……
百善孝为先,我们一直在传递。12岁农家少年张俊,8岁那年爸爸因车祸身亡,妈妈离家出走,从此与年幼的弟弟和体弱多病的奶奶相依为命。奶奶,我来替爸爸养活你。每学期必须拿到一张奖状,回去让奶奶高兴;在学校坚决不能犯错误,免得奶奶伤心。这些是小张俊对奶奶的承诺,他希望奶奶快乐!在张俊的家里,熏黑的墙上画一张评比表,上面写张俊和弟弟张旭的名字,名字后面画的是五角星的图案。张俊说平时他和弟弟谁帮奶奶干一件事就在谁的后面画颗星,每月一评比,看谁得到星星多。这个少年在用真心演绎孝的家风,孝根植我们内心,我们一直在!
诚实守信,我们一直在弘扬。不说谎话,不说大话,实事求是,是家里人从小对我的教诲。原来家风一直都在!
家风需要传承。历史上孟母三迁岳母刺字展现良好的家风。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莫贪意外之财、莫饮过量之酒等教子良言、家风古训仍为世人尊崇。但如今多少富家子弟、官员子女啃老骄奢;多少人因为不想吃亏,争名誉地位甚至可能为争一个公交车座位而斗智斗勇多少人为了利益而制假售假如果有严格质朴的家风,这样的事情会不会减少一些?
如今的社会岁月改变了时代的面貌,却拭不去铭刻至今的家风。我们承载祖先的基因,流淌祖先的血液,享有祖先的姓氏。祖先能成就的美德,我们是否可以将其延续下去?俗话说: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如果要齐家,就要我们传承良好的家风。
好家风,我们一直在;好家风,我传承!
【篇六:寻找最美家风弘扬优良传统】
——尊老爱幼,诚实守信
在过年的一段时间,电视上播出了“寻找最美家风”。很多人接受了采访,有的人说勤俭持家,有的人说做人不忘本,还有的人说尊老爱幼等等。我们家的家风很简单:尊老爱幼,诚实守信。
爸爸妈妈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教我做人要尊敬长辈,爱护小辈。当然他们也以身作则。记得在我10岁那年暑假的时候,外婆生病了,妈妈听到这个消息后,立刻回到老家,在外婆的身边片刻不离,悉心照顾外婆,直到外婆病好后才回到家。
受到了妈妈的影响,我也对长辈很尊敬。在外面,我会扶年迈的老奶奶过马路;在公交车上,我会为头发花白的爷爷让座;在家里,我会帮爸妈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
奶奶总是叮嘱我做人要诚实守信。记得有一次,奶奶带我去买衣服,由于当时顾客很多,老板找钱的时候有点匆忙,导致多找了我们10元。奶奶当时也没注意,回到家后,奶奶一算账发现多了10元,奶奶立刻起身拉我又回到了那家店,把钱还给了老板。老板很感谢奶奶。
妈妈教会了尊老爱幼,奶奶教会了我诚实守信。这些简单却又质朴的家风,影响我生活的每一天,让我受益匪浅。
【篇七:优良家风的好处】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一种家风决定一个家庭的风貌,千万个家庭风貌决定一个社会,一个社会决定一个国家,所以说:一个家庭的家风将会决定一个国家的面貌。对于一个家庭而言,良好的家风、家训必不可少,那么,我就来说说我家的家风吧!
我家的家风、家训为“崇善、崇德、崇学”,意思是“一心向善、品德兼备、崇尚学习”。
“一心向善”,乃为立人之本:只有心地善良、“持善心、行善事”、做好人,才会有好的前程(这是当然了,谁会选一个‘心狠手辣’、‘不择手段’的人呢?找工作是,生活中也是)。
“品德兼优”,乃为为人处世之本:品德好,修养好,人际关系、发展前程才会好(试想一下:如果一个人的品德不好,那么他的修养也不会好,自然,会带动他的家庭、别人的家庭、整个社会甚至发展到整个国家,多可怕,是不是?)。
“崇尚学习”,乃为立国之本:只有学习知识、文化,人才会变得聪明、变得有智慧、有力量(知识就是力量啊!),这样家庭才会“奔向小康”、社会会变得和谐(试想一下:如果全社会的人都崇尚学习、知识渊博,那么再也没有什么犯罪,因为人人都有足以让他们生活的很好的知识储备,谁还会去犯罪呢?是不是?)、国家才会富强。
崇尚学习这一条家训对我的影响很大:我能有幸成为所谓的“网络作家”全都是倚仗这一条家训的结果。
良好的家训、家风可以改变一个人,一个人可以改变一个家庭、一个家庭可以改变一个社会、一个社会可以改变一个国家。反之,也会如此,但绝不会向好的方向发展。
故而:良好的.家风、家训必不可少,良好的家风、家训才是祖祖辈辈留给我们最好的传家之宝。
【篇八:传承优良家风】
周总理立下“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志向得助于深刻的家风;三曹的建安风骨得助于睿智的家风;李清照的清新婉约的词锋亦得助于严格的家风。由此可知,家风不但有深刻的内涵,亦会对人产生巨大的影响。
家风是严格的,它能助人养成良好的习惯。“窦燕山,有义方,教五子,史俱扬。”想必大家对窦燕山的故事必是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了,他生活在战乱不断的五代,一般的人家可能认为能够在战乱中得以生存并衣食无忧便是谢天谢地了。可是他却不向命运低头,从小严格教育子女,最终成就五子登科的美谈,更被当时文学大家称之为“燕山窦十郎,教子以义方。灵椿一株老,仙桂五枝芳。”经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严格的家风,有助于人养成良好的习惯。
家风是睿智的,它有助于人取得最后的成功。诸葛亮这一著名人物,想必是妇孺皆知了吧。但大家可能只知道其风光的历史成就,却不知其也有辛酸的发家史。诸葛亮在刘备还未发现他的时候,亦有数载发奋苦读,想必一句“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便是对其家风的最好诠释了吧。但是我们可以这样想,要是诸葛亮在刘备还未找到其便放弃了自己的理想或是贪图快乐不在苦读,想必他非但不能成为千古名相,恐怕连衣食也有很大的问题了。到那时,真会应了他的那句
家风是深刻的,它有助于培养人的个性品质。一代词女李清照,想必也是大家也是耳熟能详了,可是大家可能只知道她风华绝代、才艺过人的外表,却不知其在小的时候也是一位天真可人的女孩子,只不过是受到良好的教育和深刻的家风的教导和熏陶罢了。相反,如果她没有以上两种东西的帮助,可能会还是一位只知道情爱的小女人而已。由此可知,深刻的家风,有助于培养人的个性品质。
现在,换个角度说说自己的家风吧!我的家风没有上述名人的著名,亦没有他们的意义深刻,而且我也认为自己也不算很优秀。但是我仍然认为家风对我也有很大的影响,这可能就是家风的魅力之一吧。因为,我的家风很简单,就是努力为祖国、人民作出属于自己的贡献,堂堂正正的做一个大写的“人"字。虽然现在自己离这个目标还有很大的距离,但是我却在一步步的努力,我相信自己总能实现的,这就是自己对家风的全部理解了。
记住这一天作文 篇1
这一天似乎很长,我记得很清晰,这一天又似乎很短,一瞬间就过完了。
早自修的教室,不再像往日般喧闹,纳闷地望去,发现大家似乎都很沉默,四周的空气,也为之凝固起来,不知是为了即将分别的痛苦,还是因为毕业考奋斗的疲累。
不久,上课铃打响了。再熟悉不过的课堂,在今天也变了样。没有人再像往日般吵闹,都是安安静静的,拿着课本,仔细端详。拿起课本,翻来覆去,仿佛一切就在昨天,翻着翻者,曾经的一切仿佛有重演了一遍,心里就越不是滋味儿,突然发现,其实自己并不怎么讨厌课堂了。我用手推推同桌,问道:“你今天怎么变得这么‘勤奋’?没事吧?”他冲我抱以同样的语气,“你还不一样!”不约而同,我们放声笑起来。
课间时,最后一次做广播操,操场上刮很大的风,把红领巾吹得飞扬,嘿,过了今天,我就不必再戴上它了,只是瞬间,眼前浮过当初戴上它,笑得灿烂的脸庞。开始做操了,那配乐听过数遍,耳朵都快起茧子了,而今天才发现,原来是这么美妙动听,而那套广播操,曾被我们乱篡改成“少林松鼠操”、“醉拳”来跳的,放眼望去,大家都是伸直手臂,认认真真地做,好像要把每一个步骤都做到位,即使我们做得并不好看。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间到了下午,我们四五成群,来到校门口,拍摄毕业照片。第一次集体拍照片呢,很新奇,却又有一些不舍。当照片定格的那一瞬间,我们把微笑定格在了相片上,却把离别之痛隐埋在了心间。在走回教室的路上,拉拉好友的衣角,问道:“你说,照片拍出来,会好看吗?”她笑着说:“会的,每一个人都会的。”是啊,这也许是最珍贵的回忆了吧!
不知不觉中,放学的铃儿打响了,大家不再像小鸟儿那般,雀跃“飞”出教室,而是默默、慢慢,留在自己的座位上,希望,再多待一会儿,望望教室,再看看校园。隐隐听到有稀疏的啜泣声,好像有人落泪了。别人都去安慰哭了的同学,而我坐在座位上,就一直僵持着,说不出一句话来。
终于还是散了,散了,或许不会再见,只要有缘,或许还会在一起。未来对我们来说只是一个未知数,只有好好珍惜现在,拉着同学的手不放,放手,就意味着……不成对形得走出校园,有种想哭却又哭不出来的感觉。
六年的时光很短暂,我永远也忘不了这一天,6月16日,我与母校分别!
记住这一天作文 篇2
一眨眼,15年已经过去了。15年中的每一天都值得让我回忆。我站在记忆的长河边,每一天的记忆都化成纸船漂到我身边,随意拿起一条纸船。啊,这是,这是我永远都会记住的那一天……
“一步,两步,三步。哈!我跳的比你远!”“别跑,看我追上你。”站在窗前,看着院子里玩耍的小伙伴,又看了看一旁的姐姐,看她静静地落泪。我知道:那滴泪很苦。
因为一次意外,姐姐的双腿受了很严重的伤。虽然说已经没有什么大碍,但她却要整天以拐杖“做伴”。看到其他人都蹦蹦跳跳地玩,心里一定很难过。
“依依,拿那个东西来,陪我出去。”我知道“那个东西”是拐杖,只是她不喜欢。“可是你……你的腿不方便啊!”我只能在心里想,还是拿拐杖来陪她出去了。
到了外面,阳光照在身上,暖洋洋的。我问:“姐姐,你想做什么?”只见她看着地面,说:“依依,我要重新学走路,我要再次站起来!”我不再阻拦,我知道姐姐决定的事情很难改变,所以我决定支持她。我站开了一点,担心地看着姐姐,她扔开了一边的拐杖,踏出右脚,站稳后又再踏出左脚,可刚踏出第三步,姐姐一个重心不稳,重重地跌倒在地上,我赶紧跑上去,问:“姐,疼不?有没有摔到哪啊?”她咬着下唇说:“没事,扶我起来,让我再试试。”“不,姐,我们进去吧。”我实在不忍心看她再摔倒,可她却倔强地说:“你不了解我,如果我今天不能重新走路,那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我听了她的话,犹豫了。“姐姐,要加油哦。”“姐姐,你一定要站起来!”“对啊,要和我们一起玩哦!”“加油!”……院子里的小伙伴都出来了,听着这些鼓励的话,我的心充满了感动。姐姐看着我,点了点头。我扶她站起来,慢慢松开手,让她自己来。
一次,两次,三次……她试了一次又一次,可是都失败了。
我已经分不清楚是五十几次了,只觉得今天时间太漫长了。泪眼朦胧中看着姐姐一步步地走:一步,两步,三步,四步……已经走到十几步了!我跑过去,姐姐高兴地说:“成,成功了!我成功了!”这时欢呼声响成一片。
检查后,医生都觉得不可思议,说姐姐一定可以像以前一样能走能跑能跳了。每一个人的心都在欢呼。
远处的夕阳意味着结束了这一天,但我的心却不能平静,不能停止心中的感动,不止是因为姐姐的坚强,也因为那一颗颗关爱的心。
将记忆的纸船再一次放入长河中,我想,不论过了多少年,我都不能忘却这一天,我要永远永远地记住它!
记住这一天作文 篇3
天空中下着小雨,我坐在窗边,想起了我的同桌,我最好的朋友。离开学校已经快一年了,可我和他在一起的时光,是我最快乐,最难忘的时光。
那是一天的下午,天空灰蒙蒙的,下着雨,教室里的灯光很亮。我们班,正在进行一次数学考试。发下卷子后,我认为这一次肯定又能得一百分了。窗外的雨越下越大。当我做到最后一题时,停住了笔,不知道从何下笔,我看了看表,还有10分钟就下课了,我的心跳得更厉害,速度更快了。
正在这时,我的眼睛不自觉地瞟了一眼同桌的卷子,他已经做完了,正在认认真真地检查。我顿时感到“救星”来了,心想“他是我最好的朋友,现在兄弟有难,他怎能不帮?”于是我拿出一张纸条,在上面写道“最后一题我不会,请把过程写下来。”我把纸条折了几折,递过了“楚河汉界”。看到同桌在纸条上写了几个字,我高兴极了,可拿过来一看,上面却写着“对不起”我沮丧极了,心想“连我最好的朋友都不帮我了,我再也不理他了。”我又绞尽脑汁地想了半天,可还是不会。下课铃响了,我只能垂头丧气地交了试卷。
下课后,同学们都在三五成群地讨论试卷的答案,只有我坐在座位上没动。看到我的同桌向我走了过来,他把笔放在了我的桌子上,好像要给我讲题。我把笔向地上狠狠地一扔,然后向他大喊着“我没你这个朋友!”然后我从座位上站了起来,气冲冲地走出来教室。
放学后,雨还在下着,我和其他同学结伴回家,忽然感觉背后有人拍了我一下,我回头一看,是我的同桌,他还没来得及向我解释,我就一把推开他,说:“我没你这个朋友。”他听完后,转身就走了。当他转身时,我隐约看到他的脸上有水珠掉了下来,不知是天泪,还是同桌的泪。我旁边的同学说:“你确实做得有些过分,伤了你同桌的心,他都哭了,还不赶快去向他道歉。”顿时,我明白了那是同桌的泪,他是不想失去我这个朋友啊。我连忙转身,跑去追我的同桌,发现他独自一人坐在长椅上。我坐到了他旁边,说:“刚才是我不对,我不该生你的气,以后咱们还是好朋友,好吗?”同桌的脸上还挂着泪水,但嘴上露出了微笑,说:“你不应该作弊,有不会的题可以问我,我也不想失去你这个朋友,我们要互相帮助,大家还是好朋友。”
那一天,我明白了真正的友谊,我们应该珍惜朋友,好好对待他们,是朋友让我记住了这一天。
记住这一天作文 篇4
玻璃车窗外是缓缓而过的田野,初春,田埂边是一片绿意幽幽的草滩,草滩上开着各色的小花。
呆呆的盯着这春意黯然的田野,我仿佛见到了那些常年在田野忙碌的身影。我一下打开车窗,向外望去,却发现一切只不过是幻影。
才初春不久呐!看着这熟悉又陌生的村落,从心里生出了一种归属感。我一个人心情不错的开始四处晃荡,一些长辈们见了我都很高兴,都摸着我的脑袋,笑着说我长大了,都快认不出来了!听着这话,心里飞快的计算着,自己竟有小半年不曾回过老家了
拜别了长辈,走到了刚才车子经过的田野旁,这是天空下起了蒙蒙细雨。江南的雨来得总是很突然,在天空中细细的飘落,落在脸上,便消失了,这大概便是杜甫诗里所说的“润物细无声”了吧。
烟雨朦胧的小山村,错落在山林间在山林间,一切是那么静谧,就弱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一样的美好。
慢慢的,起了雾,不远处的花在雾中迷蒙了。难怪有人唱道:“花非花,雾非雾”了,也许是梦里的花,迷蒙的雾,也许是梦里的雾,迷蒙的花。如此来去,总也说不清楚。记得儿时,自己在这个时节里,总爱拉着小伙伴,在这雨雾天中游戏,为这宁静的景色添上写灵动与生机。总爱在薄雾中数星星似的,数着这些花儿,数着数着便打起了瞌睡,再接着被小伙伴敲醒,然后认命的低着头认错。想起儿时的傻傻模样,不禁失笑。儿时的记忆里,基本都是生活在这里的。
踱步回了家,妈妈在整理一大堆的蔬菜野果,妈妈见我回来了,便开始唠叨了:“这么大了还到处乱跑,这些才都是长辈们拿来的,都是你爱吃的,说你这么久没回来,长大了不少呢。”我心里一暖,也多了几分惭愧,自己真的太久没回来了!
站在家门口发现村子过了这久一点未变,那些热情善意的笑脸,错落有致的房屋,甚至连那树上停歇的鸟儿,路边的花草树木,这一切都是那么的亲切。
回到故乡,就像鸟儿回到了巢穴,鱼儿回到了江海,落叶回到了大地,一切是那么的自然舒畅。猛吸一口空气,发现,在这的时光里,呼吸都是甜的,即使远离这片天地,只要忆起,打喷嚏时都还能闻到一丝幽幽的草香。
这一天里,蓦然发现,最珍贵的是故乡,只因有它,才让我明白了自然的味道——处在那片天地时幽草香。
这一天,将是我的一生中的一个重大发现。
记住这一天作文 篇5
风停了,雨顿了,你却永远离开了。我只能静静的目送着你离开这个世界。你可知道我正在为你流泪?那泪水仿佛一枚枚针,扎入我的心中。我痛得无法出声。我忍着疼痛,努力朝你微笑,希望你在另一个世界里没有烦恼。鸟儿张开翅膀,划过蔚蓝的天际,而时间就像被抖落掉的羽毛。一阵风吹过,带走了那段美好的回忆。留给我的,却只有深深的怀念与眷恋。
记得你刚刚进入这个家的时候,是个风雨交加的夜晚。你蜷缩着身体,还不时的发抖。那胖胖的身体团起来,就像个小圆球。那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让人始终无法忘记。两只金黄色的小耳朵,嵌在雪白的绒毛上,显得更加可爱。可能是因为腿太短,支撑不住身体的原因,走起路来,总是摇摇晃晃的。还经常撞在沙发上,所以取名叫壮壮。
时间犹如白驹过隙。一眨眼,壮壮就长大了而且还更懂事了。壮壮总是能在我最需要帮助的时候,陪在我的身边;在我伤心难过的时候,默默的安慰我。时间长了,我便不再觉得它是我的宠物,而是一个能够读懂我的知心朋友,一个让我开心的家人!
就在那一个落叶飘飞的季节,事情就好像落叶般没有生机,直至融入到土壤中。就在这时,让我后悔的事情发生了。壮壮不幸得了重病,由于抵抗能力太差,已经无法挽救了。我不敢相信,一个好端端的小生命怎么会这样?壮壮需要打点滴,看着那根冰冷的针刺入壮壮的身体,我的心也顿时感到好痛。我陪在壮壮的身边,就像往日它陪伴我一样。我用心鼓励它、安慰它。看着壮壮痛苦的样子,我再也忍不住了。但我不可以让它看到我难过,不能让它看到我伤心流泪,我不想让壮壮更加痛苦。我只能让泪水流进心里,默默为它祈祷。我只希望死神能够晚点带走这个无辜的小生命,让我再多陪它一会儿。但该失去的还是会失去,噩耗最终还是降临了。即使我有了充分的心理准备,但还是没有勇气面对着一切。
后来,我决定把壮壮埋在它最熟悉的公园里。我只能将永远的记忆寄于那个地方,将它那声音、那模样、那身影埋葬于此。整个公园好像因它而改变了。天,似乎没有往常那样蓝了;水,似乎没有往常那样清澈了。我独自徘徊在公园里,心里总是空荡荡的。公园里壮壮的气息随风飘散了。
壮壮的身影,永远停留在我的脑海中;那一天,令我始终无法忘记!
记住这一天作文 篇6
回忆往事,思绪万千,有些记忆在脑海中已朦朦胧胧,有些记忆却记忆犹新,似乎是昨天才发生的一样,记忆真是一个让人捉摸不透,一个很奇妙的东西。
那是三年前的事情了,我还在小学的时候,在那里发生了许多许多有趣的、有意义的事情……
一天,我和班上的同学去郊外爬山,早上八点钟时,我们在学校集中后,开始出发,一路上我们大家有说有笑别提有多高兴了,可爱的鸟儿在树上叽叽喳喳的唱着自由的歌,似乎在迎接这美好的一天,让人感到无比的惬意,迎着早晨那新鲜的空气,我感叹道:这一切是多么的美好!
阳光暖暖的照在我们的身上,不知不觉我们已经到了山底下,抬头一看,弯弯曲曲的小路伸向顶端,我们停下来休息,吃东西,然后准备出发,可是这时的我害怕了犹豫了,我打退堂鼓了。于是我告诉他们说:“我不敢去了,你们自己去吧!我在这里等着你们”。我的朋友拉且走过来对我说:“大家好不容易来一趟,你就这样放弃一个锻炼自己的机会吗?如果你放弃了,你今天不是白来了吗?况且我们是一起来的,怎么能丢下你一个人在这里呢?你说是不是啊!”听了拉且的话,我觉得他说的很对,很有道理,可,可是我,还是不敢去。拉且似乎又看出了我的心思。说道:“如果你连这点困难都克服不了得话,那以后在学习中、生活中、社会中,你要是再遇到困难,你怎么办?你也要放弃吗”?拉且说道。
在拉且的再三劝说下,我动摇了。于是我踏出了旅途的第一步,人生的第一步,决定向山顶前进。
在通往山顶的这条路上,虽然艰难坎坷,但是我不再害怕。虽然几次摔倒,但我都勇敢地站起来了。因为我终于知道了,知道了从哪里跌倒了,就从哪里爬起来的道理,在通往人生道路上,我不会再犹豫不定,也不会再轻易说放弃,因为我学会了坚持!虽然现在的我已经累得满头大汗,气喘吁吁,但是我明白,我成功了,我胜利了!
这一天,让我知道了许多,也明白了很多。我知道,当我迈出那一步时,我就已经成功了原来在生活中每个人都会遇到各种困难、挫折。这一天,我明白了,在困难面前,我们不能轻易向它低头,要勇敢克服它,敢于向它挑战,最终我们就会战胜它,这才是最好的,最明智的选择。
在这一瞬间,我好像长大了,好像明白了人生:人生就像一杯茶,只有用沸水浸泡才能闻到茶的香味,人生就像一只飞翔的雄鹰,只有经历无数次的风雨打击,才能在天空中尽情的翱翔,我永远都不会忘记今天,我会永远记住这一天!
记住这一天作文 篇7
早晨,当第一束阳光洒入我的房间;当公鸡的第一声鸣叫传入我的耳边;我揉了揉睡朦胧的眼睛开始了一天的工作。
和往常一样,机械的做着重复的工作:起床、洗漱、吃饭、上学。这一天似乎没有什么寻常之处,殊不知,这天,是多么的刻骨铭心。 到了学校,同学们都在议论,说今天要开一个什么感恩报告会,要和家长一起开……我毫无兴趣,趴在座位上打了个哈欠,补了个觉……
同学们搬动桌椅的声音把我从周公那里拉了出来,我见教室里只剩下了不几个学生,我又全然不知发生了什么,便拉住一个同学,问:“怎么啦,同学们呢?”“哦,报告会开始了,家长都来了,在操场上,同学们都搬着凳子下去找家长啦,我先走了啊。”说完,那同学就走啦,没办法,我也只好搬起凳子下去找我的家长啦。在操场边我看见了我妈妈:“妈。”我喊了一声,妈妈扭头看见了我,脸上顿时展现出了笑容,我以前也见过妈妈笑,但今天有一种更为亲切的感觉……
在班主任的安排下,我们都坐好了位置,全校的师生和学生的家长坐满了整个操场,面对着一个简简单单的舞台,全场有些乱,一个手拿话桶的人走了上去,全场瞬间静了下来,盯住走上舞台的那个人,此刻,太阳似乎不再往上爬了,云朵也静止了,他便是今天的演讲人,他先简单的介绍了一下自己,然后便开始了今天的话题——感恩。
他从一件事说到另一件事,他所讲的每一件事,都让我无比感动。他口中的黄香,小小年纪便知体谅父母,夏夜为他们驱蚊扇扇子,冬天为他们暖被窝。而我们呢?魏金鹏的母亲为了他卖了小毛驴,自己跪在地里,硬是自己割完了几亩地。当他讲了“疯娘”这一个故事后,全场上的人全都已经泣不成声。他说的故事中的母亲不也正如我们的母亲一样无私,慈爱,把爱全都灌注在我们的身上吗?泪眼模糊的我无意间扭头看向妈妈,又多了几根银发,又多了几道皱纹,又多了几丝衰老……。那一刻,我再也忍不住了,泪水奔涌而出,妈妈也早已泪流满面,我第一次这么认真的看妈妈,我扑在妈妈怀里,想感激的话太多啦,而此刻却说不出口,我找不到一个合适的词来形容我现在的心情,我……
我多想时光一直停在那一刻,这一刻,我理解了父母,这一刻,我学会了感恩,这一天给了我巨大的改变,我想让这一天永远刻在我的脑海里,永不忘记。
记住这一天作文 篇8
岁月的风太大,时间太匆忙。
嘀嗒,嘀嗒"秒钟转动着,床头桌上还摆着外婆送给我的一串念珠。外婆爱佛,信佛,也像佛,可是就这样似的她却在那个秋季永远的离开了我。
天沉下来,树梢沙沙。我背着沉重的书包,脚步也沉重下来,还有那个压着我不能呼吸的事实。走出校园,妈妈的身影便进入我的视野。她向我招招手,眼睛红肿着,胸前还有未摘下的布料白花,配着她那身颜色偏深的衣服,异常显眼。我吸吸鼻子,走近她。妈妈搂着我,低下头。她像是把全身的力量都压在了我身上,很沉,很重。爸爸走过来,轻拍妈妈的肩膀,便载着我们去了外婆家。外婆?以后,还会有外婆吗?
刚到外婆家门前,哀乐声未断,烟尘味未散。门上挂着的大白灯笼庄严而肃穆,异常刺眼。门口的香还未燃尽,纸钱还泛着火星。妈妈拉着我,走进屋内,一步一步,跨入内无门槛,入眼的是一个平躺在床上的老人,一个没有了生命的老人。外婆被打扮得很整齐,脸上盖着一张黄纸,看不清她脸上的神情,只有那微微裸出的肌肤,透着不同寻常的白。我探出手,很慢的靠近外婆的手,轻轻地覆下,入手的触感没有以前的温暖,取而代之的却是冰凉与僵硬。我的鼻头泛着酸,随手从身旁抽过一张凳子,坐下,陪着她,轻轻地哼着《菩萨蛮》,这是一首佛教歌曲,也是外婆最喜欢的一首歌。
望着外婆尸白的手指,我的思绪飘得老远:外婆,你和我一样,都喜欢秋天,你曾说过,秋天的山最美了,因为在那里,有个你和外公最美的相遇。你说,那是佛给你们牵的线,一生不变,永结同心。所以,你才会选择在这个季节离去,是吗?
你还说,秋天的田野也美,野菊花开遍田间,香味弥漫,你最喜欢戴着草帽在这田间小路上走一走。你走的很慢,我就在前面跑着,手上握着一大把野菊花。跑累了,我回头望望你,却见你从那茫茫金黄菊海中走出,像是这菊花香味里酝酿出的老媪,慈祥而温和,像是我心目中的佛。
你也说过,秋天的湖水很美,美得像位妙龄女子。你曾和外公一同住在那个临水的屋子里,外公放鸭,你采花。
小舅说,你在凌晨的时候还嘟囔着,说你遇见外公了,在那个临水的屋子里,他在笑着看你。当大家都紧张地赶来看你时,我却在被窝里,你把你的贴身念珠留给我,让母亲转告我:佛事善的,人也是善的。
不知不觉间,我悄然落下泪。这一天,你与外公的重逢日,我与你的离别日。
记住这一天作文 篇9
我一向不喜欢喝茶,尤其是浓茶,喝进嘴里,那种苦涩的味道真不好受。我也一直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喝茶,喝果汁、饮料味道不是更好吗?直到那一天,我的想法才有了转变。
五一期间,小姨到我家来,还带来了自家种的龙井茶。听说,龙井茶是茶叶中的珍品,对那些爱喝茶的人可以说是求之不得呢,这可引起了我的好奇心。于是,我悄悄地来到厨房,找到了那些龙井茶,放进茶杯中用热水冲泡。茶叶在热水中一起一伏,仿佛是调皮的鱼儿在河里钻上钻下,好看极了。接着,那浓浓的茶香便溢了出来,悠悠的香味弥漫了整个屋子。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一股清香沁人心脾。
"嗯,百闻不如一见啊,龙井茶不愧是龙井茶。"我心里暗赞叹着,便迫不及待地喝了一口。谁知,"哇!"我一下子全吐了出来,这茶比其他茶还要苦!我刚要把茶倒掉,爸爸进来看到了,连忙过来阻止。"你怎么这么浪费!这可是上好的龙井啊!""什么上好的龙井?简直比药还苦,怎么喝得下去嘛?"
"别急,喝茶和品茶可不一样啊,拿到一杯好茶,就要慢慢点,这样才能品出它的真正味道。像你这样狼吞虎咽的,当然不行,现在你再试试,我相信你一定能尝出两种不同的味道。"我端起茶杯呷了一小口含在嘴里,细细地品尝,等到咽下去的时候,奇怪,居然还有一股甜丝丝的味道!我又呷了几口,苦中带甜的滋味真让人回味无穷啊!
"爸爸,这茶真的很不错。""你能品尝出来就好,其实,人生也是如此,只要慢慢地学会尝苦,才能感受到甜。一杯春露暂留客,两腋清风几欲仙的感觉即
是品茶的短暂瞬间留下来的痕迹,古朴的凝重成了岁月的沉积,正如茶叶的涩味停留在喉口没有散开,茶如人生啊!"
这一天,我收获很多。品茶,本是件微乎其微的事,但龙井茶的苦中带甜以及爸爸的那番话却永远印在了我的心里,予以我深刻的启迪。正如爸爸所说的,人生如茶。人的一生就是由许多困难挫折和平安幸福所铺就的。如果我们囫囵吞枣地看待我们的人生,那么我们只会看到人生中的不幸与灾难,而把一些幸福快乐的事忽略了。只有静下心来,慢慢地品,慢慢地赏,才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不幸的背后也许就是幸福的嫩芽。
我对自己说:请永远记住这一天!
记住这一天作文 篇10
人生就是一个五味瓶,有酸、甜、苦、辣、咸的体会。每一次的劳动也蕴涵着这五种味道。劳动对于我们这些“温室里的花朵”实在是有过多的感想。
当学校搞大清洁的时候,就是我们学生最叫苦不迭的日子。先倒些水在地板上,再倒些洗衣粉,然后用鞋刷使出九牛二虎之力擦地板,接着用抹布擦干净地板上残留的脏水。看似简单的劳动,可是对于我们来说是一个极大的考验。在如今的社会中,不少少年儿童常常受到父母的的悉心呵护,可以说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所以,我老觉得擦地板是个很肮脏、辛苦的活儿。
在这次清洁劳动之中,我体会出五味的味道。先说苦的吧,我必须要“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因为我要清洁一些比较肮脏的东西,例如:被同学踩得“面目全非“的口香糖、桌子脚下的灰尘和头发。唉,都怪自己在家就像一个“小公主”十个手指不用干活,经常懒懒散散不劳动,而导致自己变成不劳而获的“寄生虫”! 平常在家根本不用做的东西,现在在学校全都要做了,我真觉得自己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不过,我经过对自己的反省,就有在黄连树下大弹琵琶——苦中作乐的感觉。我觉得在劳动中吃苦就是锻炼着我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使我在人生道路中披荆斩棘,迎难而上,再者说,“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我从劳动中懂得了,只要你是经历过风雨的洗刷,就能焕发出精彩的一面;在劳动的过程之中吃苦是我们小学生最好的锻炼自己的方法。
经过苦的训练“我就进入了酸、辣、咸的“考验”之中。通过与垃圾们的一番“龙争虎斗”我渐渐把自己的“领域”扩大,但是却弄得自己腰酸背痛……劳动后的我,咸咸的汗水已经在我的额头上占有“一席之地”并有一阵火辣辣的感觉油然而生。因为我经过这次考验,懂得了老舍先生的一句话:“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好,这难道不是真理吗?”想到自己平常在生活中依赖父母实在是不对,所以,我以后也要多锻炼自己,不要太过依赖别人,要做一个生活的强者!
最后,当然是甜的味道了,自己的劳动得到了大家的赞许。其实我在清洁的过程中也有很大的收获,知道了要想成为一个全面发展的学生,需要劳动才能得到更好的生活知识。正如爱迪生的名言:“一分灵感+99分汗水=成功。”这就是我在劳动中体会到的最大的感受!
记住这一天作文 篇11
一个晴朗的下午,姑爷和姑姑说带我和弟弟去公园里玩。我乐坏了,迅速地回答道:“ 好,我们走吧!。”
经过一会儿的时间,我们就到了雨湖公园。姑姑说:“你们去玩吧,我有点累,我就不去了。”“那怎么可以,妈妈你一定要去”弟弟急了,说。“是啊,姑姑你不去那你来干什么啊!”我说。姑姑在我们百般劝阻下终于勉强答道:“好好好,我陪你们去好吧。”“嘻嘻,妈妈(姑姑)真好。”和弟弟异口同声。
我们在公园里一边走一边商量先去哪里玩,弟弟说要去划船,我便恐怖道:“弟弟你还不知道吧,前几个月,有人坐船时船翻了,船上的人全死了。”“不会吧!”弟弟一边说一边躲到姑爷身后。“不信,你问姑爷。”“爸爸是吗?”弟弟问。“恩”姑爷说。“那我不坐船了。”弟弟说。“嘻嘻,可以去玩其它的了。”我心里想。我把头朝向弟弟,准备说话。可是眼前滑稽的场面让我差点笑掉大牙。因为弟弟走在水边上,又听了我刚刚说的话,害怕掉下去。就姑爷换了个边,还一边拉着爸爸的手往里扯一边说:“爸爸,我们别走在水边上,等下掉下去了怎么办啊!”姑爷说:“你不是学会游泳了吗?这还怕啊!”“这水有10几米深啊!”我笑着说。
我们惬意的走着,看到远方有一个套圈圈的。我对姑爷说:“我们玩这个好不好?”“好啊”弟弟插嘴道。姑爷看到我们俩这么想玩就同意了。弟弟先扔了一个圈圈,没有套中。我说我试试,拿起圈圈,控制到力度,一扔。只见圈圈差一点点就套中了。“唉”我叹气。“没事,加油”姑姑鼓励我。我说:“下次一定要套到!”于是我扔了第2个圈圈。结果我套中了一把玩具枪。我很激动,想到:“我要再套中几个。”套完后,我高兴的抱起我套中的东西,数了数,竟然有7样。我向弟弟那边看去,发现他也套中了3个。于是,我心想:“哈哈,这下老板亏了。”
玩完套圈圈,我们还玩了许多项目,然后我们就去吃了许多东西,我看看鼓起来的肚子,想:“晚上不用吃晚饭咯!”
这一天,可不谓不开心啊!
记住这一天作文 篇12
我一向不喜欢喝茶,尤其是浓茶,喝进嘴里,那种苦涩的味道真不好受。我也一直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喝茶,喝果汁、饮料味道不是更好吗?直到那一天,我的想法才有了转变。
五一期间,小姨到我家来,还带来了自家种的龙井茶。听说,龙井茶是茶叶中的珍品,对那些爱喝茶的人可以说是求之不得呢,这可引起了我的好奇心。于是,我悄悄地来到厨房,找到了那些龙井茶,放进茶杯中用热水冲泡。茶叶在热水中一起一伏,仿佛是调皮的鱼儿在河里钻上钻下,好看极了。接着,那浓浓的茶香便溢了出来,悠悠的香味弥漫了整个屋子。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一股清香沁人心脾。“嗯,百闻不如一见啊,龙井茶不愧是龙井茶。”我心里暗赞叹着,便迫不及待地喝了一口。谁知,“哇!”我一下子全吐了出来,这茶比其他茶还要苦!我刚要把茶倒掉,爸爸进来看到了,连忙过来阻止。“你怎么这么浪费!这可是上好的龙井啊!”“什么上好的龙井?简直比药还苦,怎么喝得下去嘛?”“别急,喝茶和品茶可不一样啊,拿到一杯好茶,就要慢慢点,这样才能品出它的真正味道。像你这样狼吞虎咽的,当然不行,现在你再试试,我相信你一定能尝出两种不同的味道。”我端起茶杯呷了一小口含在嘴里,细细地品尝,等到咽下去的时候,奇怪,居然还有一股甜丝丝的味道!我又呷了几口,苦中带甜的滋味真让人回味无穷啊!
“爸爸,这茶真的很不错。”“你能品尝出来就好,其实,人生也是如此,只要慢慢地学会尝苦,才能感受到甜。‘一杯春露暂留客,两腋清风几欲仙’的感觉即是品茶的短暂瞬间留下来的痕迹,古朴的凝重成了岁月的沉积,正如茶叶的涩味停留在喉口没有散开,茶如人生啊!”
这一天,我收获很多。品茶,本是件微乎其微的事,但龙井茶的苦中带甜以及爸爸的那番话却永远印在了我的心里,予以我深刻的启迪。正如爸爸所说的,人生如茶。人的一生就是由许多困难挫折和平安幸福所铺就的。如果我们囫囵吞枣地看待我们的人生,那么我们只会看到人生中的不幸与灾难,而把一些幸福快乐的事忽略了。只有静下心来,慢慢地品,慢慢地赏,才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不幸的背后也许就是幸福的嫩芽。
我对自己说:请永远记住这一天!
记住这一天作文 篇13
人生中总有一抹清澈的晨曦射进你心底的某个角落,让你的生命更加绚丽。
无数个每天在我们的生命中度过,每天都会发生不寻常的事情。在我心里总会有那么一件事让我动容,让我难以忘怀,让我有很多感触。
2020年的每一天都是不寻常的。因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横扫了整个世界,我们在一个不寻常的星期天,学校组织了“疫路有你,与懿同行”爱心义卖活动,用我们微薄的力量来帮助那些社会上有需要的人。
吃完早饭,我早早来到集合地点,率先看到了我们的班长,过了不久之后同学们都拿着自己义卖的商品来到了集合地点,看着这些琳琅满目的商品真叫人应接不暇啊,有一沓沓的书,有可爱的毛绒玩具、本子、橡皮我们迅速摆好摊位等待顾客,“快来看一看,快来瞧一瞧”,同学们都卖力的叫喊着,额头上挂满了豆大的汗珠,同学们在人群中举着义卖商品,不知疲倦地来回走动,带着魔力的喊声促使着顾客的脚步不断地向我们这里靠近,靠近我看到了一种精神叫做坚持;阳光下,人群中,我们不断使用不同的方法吸引顾客过来,我看到了同学们的努力。同学们摩肩接踵,有三五成群齐头并进的,有结伴而行手拉手的,也有单独行走信心满满的。瞧那边,还有那一块块醒目的招牌“爱心义卖”,让顾客不断的停下脚步,来选择自己的喜欢的商品。
为了卖出更多的商品,我们想到了去新业广场招揽顾客。同学们团结一心,分工合作,派出售员,只要有人经过就上去推销,在我们的耐心讲解下,顾客终于买下了,我们脸上浮现出胜利的微笑。我们组的小葛同学手中拿着商品不停地叫卖着,吆喝着,“你瞧瞧这个多好看呀!很便宜的,快来买吧”我看到了他的干劲。
爱心义卖活动在我们同心协力下圆满结束了,我们把这次义卖的钱全部捐给了“小百灵康复中心”那些需要的孩子们,虽然天气很热,我们也很累,但是从这次活动中我们增强了团队的意识,关爱他人,学会了付出,关爱有需要的人,学会了奉献,在锻炼中成长了,虽然这次义卖所得的钱不多,不能帮助更多的人,但这蕴含着我们一份儿暖暖的爱心,一份份无私的奉献,这将凝聚成一盏明灯,照亮着他们也照亮着我们
记住这一天作文 篇14
9月23日,阴雨连绵,无秋风,亦无落叶。
一场秋雨一场寒,一场秋雨本应给人带来萧瑟之感。然而这天,才入秋分,枝头树叶初泛黄。秋风仍未作响。只好移步换景,走向阳台,却看到秋日里的一片生机。
说起多肉,有多少人会赋予它强壮硬朗的铁汉形象。的确,它丝毫不矫揉做作,也很少能看到它花开如笑靥的模样。多肉或许真的不能算是美人,也从未有人称它为君子,而在我看来,它却是拥有铁血形象的花中木兰,女中豪杰。
窗边的仙人掌,本应是生长在及其干燥的环境里。沙漠无垠、日照强烈,那里才应是它激情生长的天地。但经过世事变迁,轮回扭转,仙人掌的几世后代出现在这多雨的江南,它依然执着地扎根在此。许是因为环境的因素,它已脱下了坚硬的外壳,粗壮的银针已化为短小纤细的白色针条,每一个结梗上还会跑出一簇由针条环绕形成的白色雪花。我知道,仙人掌也是会开花的,但在这百花早已凋零的季节,这一簇簇银针构成的“雪花”,又怎能不让人心动?
在一个洁净温暖如摇篮的花盆中,还孕育这玉露和桃美人。玉露的品种分为很多,至少家中的这一株,还真是不知道它的芳名。但从相貌品性上来看,它一定属于上号的品种。玉露,顾名思义,它的颜色如玉石一样透亮,颗粒如露珠一样晶莹,饱满圆润的模样如小男孩般可爱,而尖锐的头颅却也让它拥有了一股英气。玉露的四周散落着片片桃美人,那是两周前从市场上买回来的,也算是家里的新宠,买回来时它是一瓣一瓣的,也并没有任何根脉,但它插土即生根,生根即会长的很壮,这样的生存能力怎能不称为美人中的英雄?
在众多多肉中,生石花是我的最爱。生石、生石,无疑就是生长在石头之中,这样的名字也在无形中给了它一种男子的硬气。但对于这个名字,我却是不予以认同的。它虽喜干燥的环境,但也非一定要在夹石中才能体现它的顽强。在这阴雨连绵的日子,他们却生的纳米碧绿透亮,光滑的皮肤彰显它们身为女子的追求与尊严,即使是在湿润的花盆中生长,不也更能体现它那女中豪杰的身份吗?
秋,枝头的树叶要从天而降,温室里的多肉也要迎来一番秋的考验。天气已转凉,屋内的女中豪杰虽不惊艳,却也生的漂亮。
携一缕秋意入梦,夜来风叶未鸣廊,窗边风景别样……
记住这一天作文 篇15
9月23日,普通的星期六的早上,大雨滂沱,雨点滴滴答答地打在雨蓬上,似乎杂乱无章。
家住底楼,配有一天井,亦或是一个小花园。透过窗户向外看去,首先入眼的是不知何时爬满铁架的葡萄藤,那样的郁郁葱葱,铺满了花园的上空。突然有了兴致,我想要看,我想要冒着大雨冲出去看看那盎然的生命!
如此迫不及待,无奈,只得等到雨小下来再出去,还得打伞,恍惚又有些怀念上次淋雨的感觉,我想那正是葡萄藤的新芽在雨中快乐地点着头的原因吧。
随着雨量的减小,我的热情也不再像之前那般迫切,这反而让我能更冷静仔细地看到更多东西。依稀记得移植前的葡萄藤,那样子只是死气沉沉的半截枯木,两年时间,他虽已成荫,却没能按照“计划”结果,是因为有太多其他的植物跟他争夺土里的养分吗?是结果太累他没有毅力吗?还是气候本不是他基因里所喜欢的?不管是因为什么,总之,我能感觉到他从未停止向前奋斗。
抬头看完葡萄藤,顺势低头看到了角落里一株不曾开花的小草,上面已沾满了白色的密密麻麻的小虫,一副病恹恹的样子。望着其被小虫咬得支离破碎的身躯,我想将他连根拔起,让他解脱,却又有些不忍,有些疑惑。我有资格否认一个还未凋零的生命吗?他还能靠自己活下去吗?我心里早已有了答案,生命中需要有舍弃,不管是出于本心,还是为了集体。于是,我将其慢慢地,慢慢地,送入了尘土里。
好不容易从尘土里将目光抬起来一点,雨也停了,乌云向两边移开,晚来的阳光终究还是来了。
环顾小花园的四周,花儿们的花期基本都已过去,只是零星地开着几朵不知名的。所有的花儿们都收敛尽了芳菲,暗暗积蓄力量,等着下一次花期到来,在那最大的舞台上比美。她们不甘落后,相互追逐,不懈奋斗。是啊,生命之间没了竞争,又怎能如此精彩,让人们赋予期待呢!
虽然葡萄藤没挂上果实,但他终会酿造出甘甜吧。
虽然那株小草重归黄土,但他定会留下生的种子吧。
虽然百花们不遗余力地相互竞争,但她们将会为此快乐吧。
这些“吧”早已不是猜测,而是演变为一种带有感叹的肯定。
9月23日,普通的星期六早晨,又开始大雨滂沱。雨点滴滴答答地打在雨蓬上,窗外的生命们井然有序地高歌着。
记住这一天作文 篇16
记忆的星空繁星点点,许多人给我的印象如同一颗颗转瞬即逝的流星,只闪烁了短暂的光辉而这一天却如同一朵康乃馨悄然绽放在我的心头……。
“砰”随着一声剧烈的关门声,我含着泪光向着远方跑去,“为什么?不就是一场考试失利了吗,话这么多……”
天是如此的昏暗,压得我快喘不过气来,风是那么刺骨,冰凉着我的心,吹干了我的泪,我随心的走在路上,去寻找那个被丢失了
的我。
漫不经心的走着,脑海里乱乱的,视线不由得被前方的“人潮”吸引住了,目光穿过人群,一头蓬松杂乱的长发,却遮不住眼睛中的缕缕麻木之感,而旁边坐着的一位,又黄又瘦的脸令人心生怜惜。
只见乞丐子面部闪现出丝丝痛苦,低声向乞丐母轻声了几句,乞丐母本就瘦弱的脸上露出了几许挣扎,随后便是一抹会心的浅笑,然后艰难的站了起来,一瘸一拐地向着前方走去。
时间仿佛经过了几个岁月,如此的漫长。这时乞丐母亲走到了一家馒头铺,紧接着哀求般地向店主轻声道了几句,只见店主虚胖的脸上隐隐闪现出来玩味的浅笑,就在乞丐母微叹一口气准备离开时,店主点了点头,乞丐母亲原本灰暗的脸色一扫而尽,迎来的是欣喜、是渴望。
店主随手向乞丐母亲扔来了一个白花花的馒头,乞丐母亲赶忙向前一接,炽热的温度将乞丐母亲的手烫得通红,馒头顽皮的从乞丐母亲手上滚落,徐徐地落在了尘土之中,此刻,店主玩味的脸上竟惊现出了笑容,是的!笑容!一阵爽朗的笑声从店铺中飘了出来,飘进了周围人的心……。
乞丐母亲面色是如此的平静,她艰难地蹲下了,将那个顽皮的馒头捡起,仿佛慈母般地轻轻抚摸,缓缓将尘土、砂石送入了大地的怀抱,然后将那灰暗的表皮轻轻撕了下来,慢慢地放入了嘴中,那馒头甜甜的……
此时馒头又变得白花花的了,乞丐母亲露出了那久违的笑容,慢慢向着儿子走去……
我呆滞地站在原地,杂乱的脑海里清晰的涌现出母亲对我的好以及我的所作所为,含着热泪向着不远处的家奔去,风中闪现出我颗颗晶莹的热泪。
这一天最终幻化成了一株神圣的康乃馨,永远开放在我的心田……
记住这一天作文 篇17
没拉紧的窗帘中,一绺月光钻了进来,像是知道你怕黑是的,特意为你留一盏小灯。
夜深人静,月光笼罩着这座小城,显得幽静而神秘。我欣赏着月光,不禁回忆起了今天。
刺耳的闹铃和公鸡的打鸣一起涌进我的耳朵,迫使我不得不立马起床。享受了一段清晨的惬意后就投身于学习。打开电脑,摊开书本,轻轻抚平书的折角,用现在的态度来换取未来的成败。此时春风正好,不知在哪棵树上想起了清脆的鸟鸣,欢快动人,远处山沟里传来公鸡悠长的打鸣,这些声音虽是乡村特有的,但一点都不嘈杂,反而像是和谐的清晨小乐章。两节课后,为了让眼睛放松,我会站到窗前眺望远方在湛蓝天空下清晰可见的大山。那些身穿着碧绿大衣的山一座连成一座,似是联合起来一起保护这座美丽的小城,而这小城也似是大山的孩子,安然的睡在妈妈的臂弯下。不知不觉间,上午的课程终于结束了。
燥热无比的天气似是给这个快节奏的一天按下了暂停键,因为此时的街道上没什么人,只有奄奄一息的杨柳,和热的吐舌头的哈巴狗。而我愿意拿上蒲扇,找一个清凉的地方,或是呼呼大睡,或是扎进题海中。等到快要上下午的课时,天气也就不那么热了。
时光飞逝,短短的下午就在我埋头苦读中溜走了,当太阳在快要遇见夜空时,突然变得深沉,内敛。柔柔的像新娘的头纱般铺在天边,呈现出蓝橙相间的美丽景色。而匆忙赶路的人是不会觉察这份美好的,接下来我做的事便是我一天当中最最享受的,那就是拿起相机,调整角度,拍下这份美好。拍完后,我总会幻想有一天能到达那里,看看那里有什么,说不定还会遇到神话中的织女呢!
匆匆吃过晚饭后,便开始上今天的晚自习,思绪渐渐回到当下,周围还是静悄悄的,随即便闭上眼睛酣然入梦……
虽然我们过着平凡的生活,但对未来,对梦想的志向不能平凡,我们只有在平凡的生活中,脚踏实地的过好每一天,不停下追梦的脚步,这样才有可能完成自己的梦想,同时也不要忘记看看沿途的风景,这样你就会发现,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的,还有诗和远方。
记住这一天作文 篇18
夏日的闷热总让人提不起精神,当我百无聊赖地在家中躺着时,忽然一阵起油锅的声音响起,不一会,飘来的阵阵香味,吊起了我的味觉神经。我不由得走进了厨房,看着妈妈一边烧着菜,一边不时地擦着几乎快滴下的汗水,不禁感到自责。妈妈忙了大半天,而我却坐享其成。实在说不过去,想到这,一种想法在心中油然而生……
这天,我一个人在家,我的计划终于可以实施了!
起了个大早,像模像样地拿了个钱包,直奔菜市场,当我站在菜市场门口时,面对的是那潮湿的地面,扑面而来的是各种味道的混合气体,不由自主地感到一阵恶心。一走进菜场,各种小贩的叫卖声冲击着我的耳膜。这时,我发现我自认为的“一大早”其实并不早。大多数小贩开始准备收摊回家了。我随便走到了一个卖青菜的大妈面前,学着别人的样子问:“青菜多少钱一斤?”“1块1斤。”我也不知贵不贵,反正买了再说!走到了鱼摊前,想起妈妈最喜欢吃鱼了,这次直接让鱼贩子帮我挑了一条鱼,清理好鱼后,我兴奋地拿着几包小菜往家里赶,心里还美滋滋地想着妈妈见到我为她做的爱心大餐,会有什么表情?忽然,我发现袋子里的鱼还在挣扎,最后居然从那袋子里蹦了出来。吓得我尖叫,从没想到鱼的生命力是这么旺盛,怎么办?鱼不停地在地上弹跳。
正当我手足无措时,一位热心的阿姨帮我把鱼重新放回了袋子,然后,重重地打了个结,对我说:“小姑娘,第一次买菜吧。买好这种活的动物呢,最后打个结。这样就不容易蹦出来了。”我羞愧得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如此简单的道理,我怎么会没想到呢?
真正的麻烦在我回到家后出现了。我忘了我不会煮鱼,看来还是等妈妈回来吧!妈妈回来后。看着我烧的青菜和一条生鱼也明白了。拍了拍我的头,说:“谢谢你,不过凡是都要从头开始学,来,妈妈教你怎么煮鱼。”厨房开始热闹起来了……
在这一天中,我体会到了母亲操劳家务的艰辛。在这一天中,我学会了如何煮鱼。更重要的是,在这一天中,我认识到:不光要学习,实践也是相当重要的。所以,这一天,深深地扎根在我的记忆中,成了无比珍贵的财富!
记住这一天作文 篇19
七月的天有一种说不上的燥热,夏天其实就是如此,每天都是这样,可这一天好像就是不同,其实这一天我们都盼了很久了,可现在,却又希望时间停止,所以,这一天注定刻骨铭心。
操场还是平日时的操场,不同的是这已经是最后一次脚踏这片土地了。我突然有一种钻心的痛涌上心头,这个操场,我们曾经在这里奔跑、嬉戏......而今天我们却站在这个操场上,举行毕业典礼,终于还是毕业了啊......
毕业典礼上,我们排着已经重复了六年的队伍,聊着多年不变的话题,看着朝夕相处的同学,夕阳下,一种幸福游走在心头,但当想到这已经是最后一次了的时候,那种不舍就占满了整个心房。就在从班主任老师手中接过毕业证的那一刻,我突然觉得她的笑容是那么的慈祥,我曾经憎恨过老师对我的批评,但如果可以选择,我一定会留下来。
最舍不得的其实还是同学们,人散得差不多了,我们几个很好的朋友坐校园的长椅上,沉默着。我看着她们的脸,被霞光照得金黄,我从来没觉得她们这么漂亮。其实谁都还有一肚子的话要说,但谁都怕打开的话匣子说不完,我艰难地开了个头:“我们......回班看看吧......”
教室里没关灯,桌椅整整齐齐的,一切如往常一样。只是黑板上密密麻麻全是字,什么校友录啦、QQ群啦、贴吧啦,还看到有些同学把电话写在了上面。我用像机照下了那张黑板,因为我知道,过不了多久,它们会被擦掉,而自己把它保存下来,记忆才会永恒。
再出教学楼时天已经完全黑了,我们心里明白该分开了,可是没有人说出来,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该走总是要走的。我提议“咱们再绕操场跑一圈吧!然后就回家”我们几个平时都是不要活动的人,上体育课时甚至会找借口说病假,而今天,我们却不约而同的跑了起来,一点也不累,真的,我觉得地面软软的,踩上去很舒服,很不想离开......
我们没有哭,只说了几句道别的话,我们都相信还会再见面,但我知道在分叉道口时,她们回头了,因为,我也回头了......
那是永远忘不了的七月,永远让我铭记的一天。我停下笔,依然能听到我们奔跑的声音......
记住这一天作文 篇20
寒风凛冽,伴着清明时纷纷的节雨,我打着黑伞,站在墓旁,思绪伴随着泪滴飘向远方。
这一天,我的姥姥下葬了。
沉重的水泥墓穴里,安放着姥姥黑色的骨灰盒,黑色的沉重压着我们所有人的心。我包裹得严严实实的身子,在寒风中瑟瑟发抖,手指已无知觉,天边的那抹黑云正一点儿一点儿地侵蚀着我的内心。
灰白色得墓碑被细雨打湿,碑上黑白的名字映入眼李安,曾经的温馨,曾经共同欢乐的日子都化为眼前这冰冷的一切。
我似乎没有落泪,眼睛涩涩的,只觉得整座山的色调由绿色慢慢变灰,变黑。我闭上了眼睛,细雨交织,打在脸上,浑身上下已没有知觉,只觉得那无限的悲痛在冲击这记忆的锁链,心一阵阵被拉紧。
母亲和姨妈们蹲坐在墓旁,眼泪把她们的身影抹得越来越模糊。父亲挺立着身子,任雨点击打在脸上,头发上,衣服上。姥爷呆愣着,帽子遮住了他的脸,但那双布满风霜老茧的手,此时却颤抖着。弟弟眼中噙着泪,向我走来,倚在我肩膀上,年幼的他对逝去还没有感性的认识,只知道他最爱的人再也看不见了。
记忆的锁链终于被冲破,曾经和姥姥在一起的温馨的场面一幕幕出现在眼前,我再也忍不住了,紧咬着嘴唇,“扑通”一声双膝跪进黄土,带出泥花飞溅。姥姥,纵使我把膝盖跪进黄土,也难以缩短我们的距离,而我又怎敢惊动您的安眠!
母亲和父亲走了过来,把我扶起,帮我拭去泪水,一家人迈着沉重的脚步缓慢地离开这雨雾中的墓地。
下山的路上,我望见远处天边的浓云里,射出一道阳光,上坟的人们三三两两地走着。我忽然觉得这失去亲人的悲痛并不是只有我经历过。这也许是人生的一部分吧。
是啊,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我恍然大悟,在人生道路上,总有一些人无法陪你走到最后,生离死别固然悲伤,但生活之路还要继续走下去。我们要珍惜现在的亲人,珍惜一切幸福和美好,珍惜剩余的每一天时光。带着姥姥的祝福不断前行,我想这也是姥姥想看到的。
记住这一天,我告诉自己。
记住这一天作文 篇21
那一天使我第一次直面亲人的离去。那一天是曾奶奶的葬礼。
那天我不明就里地被父母从学校接出来时,还因可以光明正大地逃几天课而开心了好一会儿。
父母带我回了老家。走进屋看见许多人围在一起,头戴白头巾热络地聊着天,另一边有几个人哭得撕心裂肺,可脸上却没有半点眼泪。在这样对比强烈、有点诡异的气氛里,我被吓愣了,呆若木鸡地被戴上白头巾。我在众人的话里知道——曾奶奶去世了。我透过人群的缝隙,看到被摆在一些蜡烛中的曾奶奶的遗像,感到深深的陌生,心里浮现出一个大逆不道的想法:“好无聊啊,我可以走了吗?”
但终于没敢问。
第二天一早,我被大人拖去灵堂,莫名其妙地磕了几个头,就被拽出门和一众穿着孝服的亲戚走着。
我记得那天走了好长好长的路,我是曾孙辈最大的,和父亲走在前边。父亲他们扛着装有曾奶那遗体的棺材一言不发地走着。前面吹奏着哀乐的队伍十分聒噪,后面是半真半假的大声的哭声。我有一些不安,觉得别人都哭,而自己不哭,显得很不懂事。我便努力的酝酿情绪,可我对曾奶奶的记忆太少,眼泪怎么也挤不出来。我在毒辣的太阳底下沉默地走着。
心想:生前一直喜清静的曾奶奶一定不喜欢这样。
后来到了殡仪馆,长辈们商量后决定火葬。我壮着胆子,看着曾奶奶的遗体被推进大火,被大火吞噬,最终变成了一小捧骨灰,心中腾起一阵强烈的恐惧。“不疼吗?”我想问。
接着,我跟着一个从未见过的亲戚买骨灰盒、灵牌,心想:这普通的小盒子怎么这么贵。曾奶奶那么节俭,肯定不喜欢这样。
后来又折腾了很长时间,深夜才回到家。
我看着曾奶奶的遗像,回想着一天的经历,心想:人生前忙碌了一辈子,最后被烧成了一捧灰,被装在盒子里,埋在地下;然后呢?然后只留下一张照片,一块灵位,渐渐被人们忘记,被子女淡忘。
一场葬礼让我第一次思考自己也会死这件事,我还记得我被吓得手脚冰凉,彻夜不眠。
我一直记得那漫长而恐慌的一天。那一天,我第一次感受死亡的恐惧,第一次因意识到人情冷暖的真相而不安和惊异。
记住这一天作文 篇22
在成长的过程中,我们度过的每一天都不同,可那一天却是我记忆最深的日子。
那一天,空气都阴沉沉的。回到家中,发现客厅里躺着一个人,许多人都围着。我知道,那好像是爷爷,父亲回头突然发现了我,说:“领她到屋里!”我被领回屋,又隔着门缝往外看,母亲拿着手机拨打着一个个电话号码,家中的亲戚都来了……
不久,家人把爷爷送走了,我还是趴在门边不解的看着,直到了中午吃饭,父亲才叫我出去,我回过神来问:“爸,爷爷他怎么了?”父亲轻轻的说了声:“没事。快去吃饭。”父亲不愿告诉我,我又把所有人问一遍,可都是同样的答案,我失望极了,走回屋,坐在床边冲着外面大喊句:“你们都不告诉我,我就不出去!”过了一会,母亲终于开口了:“孩子,爷爷出去玩了,你难道不想让他玩的开心一点吗?”我说:“真的?你不骗我?”妈妈说:“傻孩子,我怎么能骗你呢?”我相信了妈妈的话,跑出屋,抱着桌子上的饭,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到了下午,我站在门口,等待着爷爷回来,姑姑似乎知道了我的心思:“回来吧,爷爷会很久才回来呢。”我不相信,不理睬地说:“爷爷早上还答应我带我出去玩呢。”我站在那继续等着。终于,姐姐哭着走来,拉着我的衣袖说:“爷……爷爷去世了。”姑姑拉了一下姐姐的手,似乎要隐瞒什么。我说:“爷爷死了?”母亲顿时哭出声来。我似乎一下子掉落入无底深渊。
爷爷走了,到另一个世界享福去了,可我再也见不到他了,记得小时候,爷爷总给我买好吃的,哄我,照顾我,逗我笑,怕我哭,可谁知道这么慈祥的人儿,再也见不到了。
到了晚上,母亲给了我一封信,我缓缓打开信封,泪浸湿了信纸,信中写道:“孩子,我只是去了一个美丽的世界,在那我会很开心,你别难受,爷爷会每天都陪伴着你,看着你每天都快快乐乐的成长……”懵懂的我似乎得到了安慰,把信捂在胸前,抹去眼角泪水,安心的躺在床上睡着了。
这封信在过往的岁月中不知给予了我多少力量,现在回想起来,仿佛就在那一天,我突然长大了,那一天,将永远的印刻在我成长岁月的年轮中。
记住这一天作文 篇23
时间一天天地向着地平线飞快坠去,天空涌动着令人回味的过往。岁月的长线,一端系着昨天,一端系着未来,思绪翻开时间的宝典,眼前浮现扉页上难忘的画面,那是我永远记住的一天。
那个傍晚,“夕阳无限好”的美景被漫天的风沙吹走。绚烂奇妙的晚霞被乌云所替代。爷爷推着自行车如期地在校门口等着我。风很大,吹得乱叶飞舞。我紧紧地跟在爷爷后面,。爷爷一手推着车,一手撑着伞,干瘦的手臂在风中摇摆不定。
风,越来越大,雨,也越来越大。风声、雨声、雷声在咆哮着,轰鸣着,撕扯着大地。
我下意识地和爷爷贴得更近了,爷爷也没有闪躲,反而为了庇护我,放慢了脚步。爷爷嘱咐着:“慢慢来,风雨的时候低下头,路会更好走。”我听从爷爷的话,低下头,弓着腰缓步前进,果然好走多了。风卷着雨毫不留情地打来,爷爷的脊背像一座巍峨的大山,为我遮风挡雨,手中把持着的伞在风中飘摇不定,就像是无依无靠的野草。这年过古稀的老者,顽强地承受着路上如锤的雨,如刃的风。
突然,爷爷脚下一滑,倒在了地上,自行车也丢到了一边,车轮在风雨中转动,不受控制,就像我被这突如其来的事情吓得惊慌失措的心。爷爷支撑着站起来,拍拍湿得滴水的衬衣,扶起自行车,语重心长地说:“走吧,低下头,在风雨里走就得低下头。人有时低下头,路会更好走。”
“人有时低下头,路会更好走。”这铭刻着一种岁月的痕迹。有一段时间,几乎每天夜里都会听到楼上的叔叔凿地的声音,开始,我们批评他这时候凿地不对,他仍不肯罢休,反而变本加厉。家里人有好几次和他理论,可都被爷爷劝住了,爷爷说,退一步海阔天空。后来,那位叔叔为了不影响我们休息,改在白天凿地,还主动向我们道歉。现在我们还成了好邻居。
爷爷的人生路都是低着头走的,他不张扬,不计较,从容豁达。他告诉我,退步,为的是更好的进步。人生总有不如意之时,我们有时得低下高贵的头颅,去包容,去隐忍。常言道:“让三分心平气和,退一步海阔天空。”尽管这样没有昂首阔步的轰轰烈烈,却是一种人生的智慧。
这一天,我沉思,我收获。这一天,给予我人生的启迪。我应该记住,也值得记住这一天。
记住这一天作文 篇24
“淅淅沥沥”的小雨伴着我的脚步进入了那陌生的附中校园,进入了陌生的班级中,挤进了陌生的人群里。
“开学第一周的数学成绩单已经发下来了。”老师冲着嘈杂的人群喊着,我望着桌子上的试卷,还有那刺眼的红数字。我缓缓低下头,手微微发颤,鼻子酸酸的。一下子眼泪止不住了,心里就像那昏暗的天色一样,突然感到无比的伤心和无助……
“怎么啦?”我突然从麻木中被一声温柔而又温暖的声音叫醒,我微微把头转了过去,是我的同桌,我无奈地指了指分数,只听见“砰”的一声,她的数学书、笔记本……出现在了我的面前。“交给我!”她说着,拿了一把椅子静悄悄地放在我的旁边坐了下来,“来,你看这道题,在第五页。”她用她那修长的手指把数学书从一摞书本中抽了出来,还轻轻地碰碰我说:“要记在题的旁边哦!”“哦。”我回应着,呆呆地点了点头,拿起笔在题旁边写着。“哎呀!这道题你一定是马虎了,你看,没错的话还能加三分呢。要记住……”她随手拿起一支笔,在题旁重重地给我画上了一颗红星。我望着她,心想:没想到在陌生的班级中还有这样一个性格爽朗的女孩,我好像并不孤独,一股暖流涌上心头……“嗯哼,走神啦!回来回来。”她轻轻拍了拍我的脑袋,我微笑着点点头,“好,看下面……”
她的一举一动,还有她那温柔的语言,似乎已经深深刻在了我的脑海里。
数学还是无法避免,终究到来了,我的双手又开始紧握还冒着冷汗,我紧紧地咬着嘴唇,她看见我一脸的紧张和害怕,轻轻把我的手放到了她那暖暖的手心里,接着用她独有的温暖的声音悄悄地在我耳边说:“这次一定没问题的,放轻松,放轻松。”我的紧张也缓解了一些。试卷飘到了我的桌上,我慢慢睁开眼,屏住呼吸,“86!太好了。真的是86!”“不错,不错,进步很大,继续努力!”她给了我一个甜美的笑容……
放学时,雨已经不下了,乌云散开了,缕缕阳光从云里蹦了出来,我望着天空,她的一举一动又一次浮现在了我眼前,我希望我们的友谊永远是那样的美好,地久天长。
我会记住这一天,记住那友谊……
记住这一天作文 篇25
嘀,酒店的房间门开了。妈妈背着行李,拖着我走进了房间。
我瘫在床上,大声抱怨这场雨毁了我美好的旅行,不一会儿便口干舌燥。我瞟了瞟妈她正归整着衣物,还不时捶捶腿。
算了,自力更生吧!我艰难地移到热水壶前转身走进卫生间接水。
别用那壶!只听一阵急切的声音响起,紧接着我的手里空空如也。我摸不着头绪,回头一看妈妈正拿着一只扁圆盒无奈地望着我。
小姑娘家家的,外面的壶不能用也不知道嘛,多不卫生啊!你去躺着,我来!
透过卫生间玻璃窗,我看着妈妈烧水的身影。妈妈将那小圆盘向上一拉,一只小热水壶横空出世。她打开水龙头,将水壶的内壁仔细地清洗了一遍又一遍,才灌满水,插上电源。
橘黄的灯光下,她的身影是那么娇小,在不知不觉中,岁月的痕迹覆上了她的脸庞,而那根根秀发又何尝没有染上银白呢?
在那水沸腾的咕噜声中,妈妈那单薄的身影逐渐在我的视线里模糊。我仿佛看见了小时候,妈妈站在桌边烧水的模样一头乌黑的长发披在肩头,白净的脸蛋上一双饱含笑意的眼睛正看着我。我清楚地看见,她用修长的双手将杯子里的热水倒进另外一个碗里,不断交替到水温,才笑吟吟地递给我。
突然一切烟消云散,眼前的母亲正微弯着腰,将杯子里热水不断交替。那专心致志的眸子里多了一份成熟与稳重。
那两个身影在我的眼前不断重合又分离。一切像是变了,又好像没变。
也许是因为那乌黑的秀发有了些许银白,也许是因为那美丽的脸蛋有了岁月的痕迹,又也许那白皙的双手有了点点瑕疵
不变的,是那不入尘世的母爱。
丫头,水可以喝了。妈妈的呼唤将我从恍惚中拉了出来。
我对上妈妈充满关怀的眸子,接过她手中的杯子,喝了一大口。顿时,温水滋润着我的口腔,原本的干燥瞬间化成了清凉。
雨还在淅淅沥沥地下,情还在缓缓默默地流。
就像《哈利波特》里莉莉用爱化作保护哈利的盾一样,母爱是那样平凡而伟大,无论你身在何处,总有一种力量正默默守护着你。
记住这一天。
感恩这一天。
回报这一天。
记住这一天作文 篇26
一生中,无数个这一天生活在我们身边。可是,这一天,独特的这一天,刻骨铭心地生活在我的内心深处。
这一天,期末统考,还是小学,本场考数学。
我的左前排坐着一位衣着俭朴、长相憨厚的男考生。戴着高度近视眼镜的女监考老师,衣着虽雍容却显大方,态度慈祥,估计是个稳重的人。铃声一响,我便一目十行,运笔如飞,试题实在简单,做起来畅通无阻,所向披靡。
不到20分钟,我便完成了三分之二,停下笔歇了一会儿。略略抬头,便无意中看到左前排那位憨哥正侧埋着头看自己的手心,那上面写着什么好东西?我颇纳闷。
无暇再去理会,我先写完试卷再去想。我怀着兴奋的心情继续向下写,不一会儿剩下的考题迎刃而解。正准备细细检查,转念一想——不用了,这么顺利的事,还会出差错吗?
一望表,哈哈!不出所料,45分钟还没到!我不禁有些沾沾自喜,一个劲儿地想着考后满分的情景。
心正飘飘然的时候,又一转头,还是那位憨哥。哟,正巧,又在看手心啦!而且边看还边点头,意味深长呵!可是,我又很不解,瞧他这副老实巴交的样子,哪像是个作弊的人哪
我又看看监考老师,她对着靠墙的那组考生,可实则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于憨哥也。显然,她也注意到了憨哥。
我对憨哥起了兴趣,只见他做会儿题,又看会儿手心,尔后又莫名其妙地颔首微思,真是神秘之至。难道他的手上写了数学答案不成?就是写了,也不至于达到百看不厌的程度啊!
这时,脚步声渐行渐近,监考老师来了,而憨哥还在盯着他的手心。近了近了,我不禁为他捏一把汗
只听见监考老师义正严词:快把你的手伸出来。
茫然,犹豫,脸红。他终于伸出了手,我睁大眼睛,略略起身,看到了——目瞪口呆!监考老师也感到意外和震惊。你猜那上面写着什么?憨哥手板心上赫然写着的竟是莫忘细心四个红色的大字。
监考老师走开了,憨哥伏案继续考试。啊!我顿悟,立刻提出笔来,摊开试卷,字斟句酌地检查起来。还别说,一直检查了几处大错误,加起来一共整整20分呢!
谢谢你啊!憨哥。
这一天,让我领悟到的不只是憨哥的举动,更多的是对细心的理解。他的莫忘细心四个大字让我记住了这一天。
记住这一天作文 篇27
那一天让我第一次面对亲人的离去。那天是曾祖母的葬礼。
那天被爸妈莫名其妙的从学校接回来的时候,因为可以光明正大的翘几天课,开心了一阵子。
父母带我回了老家。走进屋子,看到好多人聚在一起,戴着白头巾,热情地聊天。另一边,几个人哭着撕心裂肺,脸上却没有泪水。在这样一种对比鲜明又有些诡异的气氛中,我惊呆了,戴上了白色的头巾。我从每个人的话语中都知道曾祖母已经去世了。透过人群中的缝隙,我看到了放在一些蜡烛里的曾祖母的画像,我深感奇怪。一个很大的叛逆想法浮现在我心里:好无聊,我现在可以走了吗?
但最后还是没敢问。
第二天一早,我被一个大人拖到灵堂。莫名其妙地打了几个头之后,就被一群孝顺的亲戚拉出去遛。
我记得那天走了很长一段路。我是我最年长的曾孙,我和父亲走在前面。父亲,他们默默地抬着装有曾奈尸体的棺材走着。队伍前面演奏的丧乐很吵,后面是半真半假和响亮的哭声。我有点不爽。我觉得其他人都在哭,但我不哭,所以我不明白。我尽力酝酿自己的情绪,但我对曾祖母的记忆太少,我的眼泪挤不出来。烈日下我默默地走着。
我心想:曾奶奶生前一直喜欢安静,肯定不喜欢这样。
后来在殡仪馆,长辈商量后决定火化。我鼓足勇气,看着曾祖母的尸体被推进火里,被火吞噬,最后化为一把灰烬,心中有一种强烈的恐惧。不疼吗?我想问问。
然后跟着一个没见过面的亲戚去买骨灰盒和灵牌,心想:这个普通的小盒子怎么这么贵?曾奶奶这么节俭,肯定不喜欢。
后来很久很晚才回家。
我看着奶奶的画像,回想起一天的经历。我想:我生前忙了一辈子,最后被烧成一把灰,装在盒子里,埋在地下;然后呢然后,只剩下一张照片和一个精神位置,渐渐被人遗忘,被孩子遗忘。
一场葬礼让我第一次想到我会死。我还记得我当时吓得一夜没睡。
我永远记得那漫长而可怕的一天。那一天,我第一次感受到了对死亡的恐惧,第一次体会到了人类感情的真实,让我感到不安和惊愕。
记住这一天作文 篇28
虽已至初秋,但太阳好像还是没有过足瘾,仍在放肆地散发着它“独特”的热情。手中搬着学校统一配置的板凳,抬眼向天上看去,阳光如钻石般耀眼,刺得我不禁将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儿。丝丝细细密密的汗水从我身上悄悄冒出,不知是因阳光明媚亦或是我内心炽热。
记得那天下午,我如同往常一样在班里做着眼保健操。听着广播中舒缓的音乐和轻柔的节拍声,我的心很快就平静了下来,放空着自己,享受在这短暂的轻松之中。忽地,还未等我睁开眼,班主任叮嘱道:“同学们,请做好准备,过会儿带队到操场开校会了”。
“会是校长奖学金的颁奖大会吗?”我想。去年的场景逐渐清晰地浮现在我的脑海中——也是在这个时候,金风送爽,雁儿迁徙,我参加了汇才学校的第一次校会。当时,刚结束军训不久后的我对这个“仪式”充满了好奇,看到成绩优异的学哥学姐们自信满满地走上主席台,手接过一份份奖品,台下还有老师“咔嚓咔嚓”地为他们拍照,我满眼放光,幻想着自己有一天也站在上面熠熠生辉的样子——专注到被咬了好几个蚊子包都毫无察觉。我悄悄给自己许诺:一定会有一天,我也要在上面留下身影!
我们班一行人拿着凳子和本子,随着人流缓缓地挪动着。想想看,一千多人坐在操场上开会的样子应该还是蛮壮观的吧。我们的“超大型”会议便在这露天的大场地拉开了序幕。我的手心里一直在冒着汗,好像从没有这么紧张过,细心地听着一个又一个名字。当“魏萌彤”三个字从校领导口中喊出时,我好像全身都沸腾了,一股无形的力量从头顶一直冲到脚底。在那一瞬间,我仿佛忘掉了一切情绪,挺直腰杆,快速地向前奔跑着。风声从我耳边簌簌地响着,脚下的步伐是那么坚定。站在领奖台上,手有些颤抖地接过领导递过来的奖品。我成功体验到了成为焦点的感觉!当听到掌声响起时,我也在心中默默给自己鼓了鼓掌,同时暗暗下了决心:“一定要保持住,争取离顶峰再近一点!”台上的我,笑得是那样灿烂。
其实,这一次我并没有取得多么引以为傲的成绩,因为我很清楚自己还没有努力到极限,我还能够做得更好。我渴望在下一次能够站得更高,让我的名字更加靠前。是金子,就要努力发光,我会越发奋进的!
记住这一天作文 篇29
今年暑假,我补完课以后,妈妈就带着我和弟弟回老家去帮爷爷奶奶摘花椒。
昨天下午,吃完饭。天气依然炎热,爷爷奶奶,姑姑,表妹和我拿起已经准备好的所有器具,出发去摘花椒。
只见我身穿蓝色长裤和短袖,头戴小蓝帽,手提小篮子,肩膀上再搭一个湿毛巾,用来擦汗的,妈妈说真像一个新时代的农民小少年。因为我是第一次摘花椒,奶奶就给我了一把小剪刀用来剪花椒,其他人都是用手摘花椒的。走进花椒园,一阵麻香的新鲜花椒香味扑鼻而来,于是我跟妹妹选了一棵结满果实的花椒树。
开始摘花椒了啦!我已经迫不及待了,因为这是第一次体验,不知道是什么感受,于是就用左手小心翼翼的按住花椒树枝,右手拿起小剪刀,轻轻地一剪,只听见咔嚓咔嚓就这样一剪刀一剪刀的剪着,一朵朵花椒就好像听话的小姑娘似得乖乖地跳进在小篮子里。
一开始我还觉得挺好玩的,可是一不小心被花椒刺扎了一下手指,瞬间花椒的麻、花椒刺的扎痛感涌上心头,眼泪唰唰的流下来了。这时候奶奶看见了说,用嘴轻轻地嘬一下手指头,疼痛感就会减轻。我试了一下,这个方法真灵验,稍等休息几分钟后就继续干活。
啊!突然的一声,把所有干活的大人们惊到了,跑过来看是怎么回事?原来是我笨拙的小手不小心把新鲜的花椒皮碰破了,花椒水报复似的飞到我的眼睛里了,泪水唰唰地往出流。奶奶说让用另外一只手拿湿毛巾擦一下眼睛,再多眨几下就好了,我试了一下,果然灵验,还是我家老前辈的经验丰富。那种酸爽的麻劲没有尝试过的人是根本体会不到的。坐在田梗上休息一会继续剪花椒啦!
旁边的奶奶和姑姑一边摘花椒,一边谈论着今年的花椒价格,是晒干卖划算还是新鲜的划算,我似懂非懂的听着他们聊天,一边在慢慢的剪花椒,就这样,一朵一朵的被剪下的花椒在篮子里已经快装不下了,渐渐地夕阳西下,我们也该收拾东西回家了。
看着满满一篮子的花椒,虽然热得满头大汗,手被花椒刺扎的疼,眼睛被花椒水麻的酸疼,腿站着累得疼,但是想到爷爷奶奶辛辛苦苦的种植花椒,我们得尽快帮忙摘完花椒,好让他们卖个好价钱,再好好的休息休息,受这点累是不值一提的。
以后每年暑假我都要回家帮爷爷奶奶摘花椒!
记住这一天作文 篇30
羔羊跪乳,乌鸦反哺。有些事物在有些日子里除了它特定的意义,也许,还会收获人生的另外一种惊喜。请你一定要记住,记住你生命中最重要的那天,记住你生命里最重要的那个人,那份情……
正月初九是我的生日,我想应该欢欢喜喜地为自己过十三岁生日,但早上因爸爸的一句话,让我的生日过得非比寻常。
那天,我一大早就从床上爬起来,对爸爸妈妈宣布:“今天是我的生日!”他们纷纷祝我生日快乐,我内心顿时感到很幸福。过了一会儿,妈妈在阳台上洗衣服,爸爸赶紧悄悄把我拉到房间,故作神秘地对我说:“今天不仅仅是你的生日,还会是什么?”我被爸爸这么一问竟愣住了,很快在脑海里想了一遍,家里还有谁的生日和我同一天,一个也没有啊。爸爸笑了,说:“还是***妈的‘受难日’。”开始还有些不懂,后来恍然大悟,原来,十三年前的今天,妈妈还在为生下我而奋斗着,我猛然醒悟,以前都是为自己的生日而快乐着,丝毫没有“受难日”的概念,现在想来真是愧疚,早上还和她顶了几句嘴,真不应该。
上学的路上,我总是不由自主想起“受难日”这个词,总觉得如果光对妈妈说些什么还不够,应该再买些礼物才行。送康乃馨也许是个不错的选择,曾听说它的花语是:平安、健康、幸福。我把这个想法悄悄地告诉了爸爸,没想到爸爸大力支持我,并要和我一同去花店。我们挑选了12枝康乃馨,并加上了精美的包装。我和爸爸相互会意地笑了笑,那感觉很微妙。一路上,捧着花,想象妈妈看到后惊喜的样子,心里满足极了。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我和爸爸在家静静等待,听到开门的声音了,我和爸爸假装若无其事,做着自己的事情,当她一转身看到桌上的一大束鲜花上的小卡片写着:“亲爱的妈妈:祝您永远健康、美丽、幸福!女儿”,她一下子愣住了,然后惊讶地对我说:“管真,你真的长大了!”那是我头一回看到妈妈的泪水在眼圈里打转,还不停地笑着,而我和爸爸也在一旁傻傻地笑着……
记住这一天,意味着不再仅仅是年龄上的增长,随之而来的还有思想上的成熟;记住这一天,记住它所赐予我在特定的日子里怀揣着一颗感恩之心前行。
这一切的一切,我们在经历着,铭记着,回忆着……
记住这一天作文 篇31
我们生活在一个五彩斑斓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不光有着美丽的风景,同样有着一份份可贵的人与人之间的真情。这一天,让我深深铭记在心的这一天,让我明白了……
新场古镇是我幼时经常去的一个地方,那时的我只认为那儿只是一个“购物中心”,如今,我再次来到了这儿。
一眼望去,小巷很长很长,似乎没有尾,永无尽头;小巷很窄很窄,只能容三个人并排走。那曲径幽深的深街长巷,身边紧紧依偎着一幢幢黑瓦白墙,仿佛在述说着几百年来小小古城的悠久历史。
向前走个几百步,便听见了“咔嗒——咔嗒”的切糕声,那是一个小铺子,一个卖云片糕的小铺子。铺子不大,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那一排排洁白的云片糕,铺内坐着一个年过花甲的老人,两鬓灰白,在白色汗衫的外面套着一个带着碎花的蓝色薄老布外套,那外套如黑夜中闪着几颗明星,是我最爱的古镇气息“老爷爷,我要一盒云片糕!”“好嘞!”老人微笑着,娴熟地装好刚刚切好的云片糕,小心地递给我,接过钱,说:“刚切好的,还热呼着呐!小姑娘,好久没来,长高了不少啊!”仔细一想,的确有好多年没来了,老人居然还记得我。阳光很深很沉地照下来,是暖色调的大柳树站着一地的碎光星,安静地微笑着,“是啊,好久不见啊!”
我拿起一片云片糕,亟欲放入口中,洁白的云片糕,像凝在高山千年不融之雪,那一缕一缕若有若无的饼香,云轻风淡地游走在鼻端之下。饼香在口腔里轻轻地荡来荡去,云片糕,质地酥松,嚼在嘴里,自有一种悦人的柔软;而那种润泽的甜意,也由舌尖一直蔓延到心湖深处,在心尖儿,绽开了,绽开的不仅是甜味,还是真情。
走着走着,天黑了,灯亮了,延着小路往回走,再次走到店铺前,“老爷爷,我还要一盒。”老爷爷装好最后的的云片糕,递给我,微笑道:“最后一点儿了,不收钱了,就当作爷爷送你的,以后要常来啊!”“嗯”,月光照在了那棵大柳树上,折射出洁白的光芒,就像云片糕一样白,就像人与人之间的真情一样明亮。
真诚是烟花,在高处绽放才愈是美丽;真诚是鲜花,送之于人手有余香,记住这一天,记住这份真情!
记住这一天作文 篇32
品尝着香甜的奶油蛋糕,收到五彩包装的精美礼物,许多真挚美好的祝福……是的,此刻,你的生日,一切都是那么美好、惬意。而这一切似乎早就理所当然。不错,这一天,是一个新生命的诞生日,崇高而圣洁。这天,是你第一次看到这个世界;这天,有你在这个世界中发出的第一声呐喊……值得怀念、值得感慨、值得庆祝。
然而,当你在为你的生日狂欢庆祝的时候,你是否曾想到给予你生命的那个人。你又可曾记起,在那一天,她,你的母亲承受了多大的疼痛。她承受着分娩的疼痛,为了新生命能够降临的疼痛……那是怎样的一种煎熬?那一天,是你生命的初生、你的开端,是她美丽生命的续写,一切都是那么的神圣。那一天,你的新生也意味着母亲对你一生的牵挂,你的啼哭,你的欢笑,你的冷暖都紧紧牵动着母亲的心房。所以在这一天你庆祝生日的时候,更应该为母亲祝福,感谢母亲的关爱,感谢母亲的无私奉献。
从得知新生命的来临,母亲就怀揣着幸福,因为你将是她生命的延续,她的希望,她的骄傲。一切的准备和怀孕时的不适,都只为迎接你的来临,迎接家庭里的一位新成员,那种喜悦、焦急、幸福、不安……年轻的母亲都尝试着、体验着。你降临的这一天,是她一生中最难熬、最痛苦、最幸福的时刻。
当你还不记事的时候,当父母、家人为你庆祝生日的时候,母亲从不曾提及她在这一天所遭受的痛苦,一切的喜悦只在于你的诞生、降临;当你懂事之后,甚至不再喜欢和家人一起庆祝生日的时候,母亲似乎也早已不再忆起多年前的那次痛苦,一切的幸福只在于你的健康成长、你的快乐、你的笑容。
现在,几年、十几年之后的你,庆祝了几次、十几次生日的你,可曾有对母亲说过一句感谢?感谢这一天,她给予了你生命;又可曾在这一天,给母亲一些感动?就像你为母亲赐予你生命而感动一样。
要知道,母亲的少有提及,并不是我们该忘却的理由。牢牢记住这一天吧,不单单是我们的出生日,更是母亲的“受难日”。记得,母亲在我们刚降临到这个世界起,就为我们承受了痛苦、煎熬。记得在这一天,庆祝自己诞生的同时,对母亲说一句感谢,给母亲一个拥抱!
记住这一天作文 篇33
校运会来临了,每个参赛运动员都跃跃欲试。到了下午,比赛的重头戏——4×200米接力就要开始了。第一棒是短跑能手李体委,而我是关键的第四棒。此时,和煦的阳光照在跑道上,有了这个体委出场,我们的心踏实了许多。
“啪”的一声,发令枪喷出了一股白烟,各位选手健步如飞,像旋风一样刮起跑道上的片片落叶。可不知为何,体委认为自己抢跑了,就往后推了一步。他和其他选手的距离也就“唰”的一下拉开了——他掉到了最后。
一片巨大的白云挡住了太阳,阳光不再。我的心也像被阴霾笼罩着一样,是无尽的埋怨:这样的失误还出?真不给班级争光!正在我埋怨之时,一阵阵大声的“加油”让我回过神来。侧身一看,是老师和同学!他们不在意这样的失误吗?我们可是老末啊!云雾更浓了,运动场上仿佛只有我一个人。突然,一个同学看我心情有些失落,就过来开导:“比赛重在参与呀,比赛的意义是享受比赛的快乐啊!”“真的吗?”我想。我看了看正在跑的第二棒,他已是汗流浃背,气喘吁吁,却还在奋力追赶前面的同学。我突然想起在课本里看到的一个故事:有一个短跑健将叫酒尚选,他比赛时扭伤了脚,但他坚持一瘸一拐地跑向终点,虽然是个老末,但是全场观众肃然起敬。这,是比赛的意义吗?
第二棒跑过来了,看到垂头丧气的我,就拍拍我的肩膀,说:“比赛可以输,但是我们的比赛精神不可以输!”对!输了比赛不代表我们已经屈服,我们要坚持到底!这就是比赛的意义!
天放晴了,第三棒也跑来了。我毫不犹豫地接住接力棒,用自己最快的速度向前冲。当时我已落后50米,但是我仍然竭尽全力地跑。耳边仍是声声的加油,眼前仍是赞许的微笑。冲刺阶段到了,其他班的同学早已跑到终点,跑道上只有一个孤零零的影子在闪动。我看见其他班的同学都在向我竖大拇指,我听见其他运动员的赞许和鼓掌。终于,我冲到了终点,在同学的欢呼下冲向我们的体委,热烈地拥抱了他。是他,让我懂得了比赛甚至是人生的意义。有些事就像比赛一样,可能你不是第一,但是做完了就是好,尽力了就是赢。只有这样,才能享受到虽败犹荣的感受。
被汗水浸湿的运动服折射着金灿灿的阳光。
我永远不会忘记这一天。
记住这一天作文 篇34
初三了,对于我们来说挂在嘴边恐怕就是“毕业”“中考”之类,说起这一些,使我不由想起八年级时与九年级告别的那一天。
八年级行将结束,放假前,老师让我们几个人去观看九年级毕业典礼。当时我的想法是:他们摆脱了沉重的初三,即将进入新阶段,他们一定很高兴吧。可当我们与九年级一起列队进入操场时,我吃了一惊,因为那些九年级哥哥姐姐们的表情似乎比以往更加凝重。
坐好后,主任们开始一个接一个演讲,平时我不怎么喜欢这种演讲,特别是在烈日下,然而这一次我却听得很认真,不知道是那生动的演讲,还是那令人怀念的音乐。它使我想起小学离别时刻和七年级的故事。从小在一起玩到大的六年同学就这样分到了不同学校,到七年级,很不容易交往了一年的同学,新阶段的启蒙老师也就这样离开了。
正当我遐想时,演讲声音突然变了,啊,原来是学生代表上台发言。她的演讲很动人,我们感受很亲切,最重要的是我记住了其中一句话:“当你离开母校并重新怀念母校时,你会发现,你往常认为浑浊的玉带河水变得清澈,在你心中没有生气的那些花草树木会变成一堵堵绿墙,重新发现它们绿的十分精神,十分有生气。”这些话勾起我的回忆,小学,仅听大人说就已经十分憧憬那景色优美的甘雨园,宽大的塑胶跑道,食堂还有玉带河。七年级刚到赞化,就立即奔向向往已久的玉带河,虽然有些失望,但现在想起来,那陪伴我们几年的玉带河也是那么美丽。
最后,九年级们进行庄严宣誓,年级代表们都把名字留在合影墙上,随着一路伤感和离愁,九年级同学迈出沉重的步伐走出操场。
这一次毕业典礼,我完全可以不用去铭记,当我告别母校时,也会发生同样地事。但通过这一次告别我却找到了一颗宁静的心,重新认识我与母校的关系,让我们找到进入九年级学习的动力,只有更加努力,才能在明年的这个时候让七八年级学生为我们感到骄傲。
老师平时总是给我们讲,要想从现在喧闹的生活中脱颖而出,只有锻炼自己。我想,在这个充满竞争和喧闹的社会中,能有幸被选中参加九年级毕业典礼,倾听他们的心声,荡涤自己的心灵,这是幸福的吧。我要记住这一天,感谢这一天给我的前进动力。
记住这一天作文 篇35
人生的漫长旅途中,有很多值得纪念或难忘的日子,这些日子记录着我们的成长和蜕变,我要记住的日子有很多,但此时此刻,我最应该记住的还是这学期开学第一天。
也许有人会说,开学第一天不知道要经历多少次,有什么好记的。可是这学期的开学第一天不同,是九年级开学第一天。九年级,意味着我们长大了,更重要的是,我们已经面临着中考,人生的第一个重要转折点。从步入九年级的那一刹那,就意味着我们要努力了,加油了,不能再像以前那么松散了,用老师的一句话:“九年级了,拼了!”的确,九年级作业多了,学科多了,压力大了,生活节奏快了,中考的成败完全在于拼搏的程度。我们不能害怕面对,要知道和了解中考的意义很大。
新学期开学第一天,我们抱着畏惧、好奇和兴奋来到新的班级,认识了新的老师和同学。班主任在我们面前说了好多,几乎都是讲九年级的重要性。也许是暑假放松过了头,听到老师在分析九年级压力、可能面对的种种困难,我们害怕了,害怕进入九年级,更害怕时间的流逝和我们即将面临的中考,可是,害怕是没有用的,我们也只有面对这些现实。
老师说,九年级是关键的,在九年级,有的人成绩会突飞猛进,有的人也会直线下降,他们最主要的区别就是奋斗的程度不同。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你不努力,而别人在进步,你就是落后的。我们也知道这个道理,尽管暑假里,家人朋友都给我们打了好多预防针,一听到老师的话,我们还是会有些束手无策的感觉。
这一天,我们定下中考奋斗的目标,为接下来迈出的每一步打好基石。我定的目标是年级前30名,说到底,就是扬中。尽管我自己对制定的目标没有十足的底气,但我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争取。哪怕最后没有达到目标,但我争取了,尽力了,我就是最棒的,绝不会后悔。
我会记住这一天,记住这一个让我成长的一天,记住这一个我定下人生第一个目标的一天。九年级,我不会再害怕面对你,我会主动迎接你,迎接一个属于我自己的新的未来。不管别人怎么样,我都会竭尽全力,和你决战到底。
记住这一天作文 篇36
20xx年的一天,丝丝阳光伴着缕缕暖风在城市上空荡漾,欢乐和喜悦在我心头弥漫。
我应了陈健之约,随他骑自行车到远在离城市一公里的“山野小村”去“游山玩水”,远离了城市遮天蔽日的高楼大厦,每天不绝于耳的汽笛的喧嚣,远离了每天花花绿绿广告牌的闪烁,心里不免用气一阵阵清爽感。在农村,到处鸟语花香,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我们在田野里嬉戏,抓蟋蟀、甲虫,还拿着带来的网兜朝花丛里乱扑一气,运气好时,可以扑到一、二只蝴蝶,运气不好,就只能扑到一些或红、或白、或粉、或紫的花瓣;我们在河里摸鱼,湖水清澈见底,偶尔能碰到一两条鲫鱼,我们卷起裤腿,拿着带来的网兜朝水中乱扑一气,运气好时,可以扑到一两只小虾,运气不好就只能扑到一些或淡绿、或深绿、或墨绿的水草,有时还能抓住一两只黑色的,有一条长尾巴的,在网兜里扭动腰肢的蝌蚪;玩累了,我们坐在在苍老的古树下乘凉,坐在黝黑的泥土上,抹掉头上一连串的汗珠,喝着自带的“果粒橙”拿着路边百货商店里买的竹制小扇,用力扇着自己大汗淋漓的身体,我们享受着丝丝凉风吹在身上带来的缕缕惬意,我不禁“啊—”的叫了出来,我拍拍陈健的肩头,对他笑了笑,说:“起来,再去玩会儿。”他也朝我笑了笑,点了点头。于是,在狂野之余奔向沉静的我们,再次扑向狂野,我们慢慢闭上眼,张开双臂,享受着夏日的暖阳对我们的洗礼,享受着被太阳熏得发热的缕缕轻风,再次“啊—”的叫出了口。
时光悄悄逃走,暑气跟着阵阵轻风徐徐远离,我们躺在草地上,我们躺在草坪上,嘴里吮吸着小吃店里买的棒棒糖,眼睛凝视着满脸通红的太阳,一切显得那样宁静、祥和……夕阳洒下的余辉,抚摸着我们,太阳似乎累了,也困了,慢慢闭上眼睛,剩下大半个,半个,小半个,眼睛完全闭上了,世界似乎昏暗了许多,我随着太阳的节拍也困了,我们俩便再次骑上自行车朝着家的方向前进……
终于会到熟悉的家了,终于回到熟悉的床了,我闭上眼,眼前依旧呈现出今天的景象……
记住这一天作文 篇37
我们的生命中有许多重要的日子,每一天,你都可能怀着不同的心情去面对。正是因为这许许多多的“一天”,我们的生命才得以流光溢彩。不管是快乐的还是悲伤的,都是令我们刻骨铭心的。我也经历过许多日子,可是有一个日子,我却难以忘怀,每当想起这一天,我的内心都会荡起阵阵涟漪……
就在上个月的一个周末,我起床时,已经将近九点,家中空荡荡的,我才知道爸妈都不在家。我感到不安。等到过了一个小时,妈妈才回来。我急忙问:“妈妈,您干什么去了?怎么现在才回来?”我看到妈妈的脸上有些异色,但尽量在保持平静。她答道:“没什么,出去买了些菜。”我更加疑惑:“怎么去那么长时间,您真去买菜了?”在我的紧紧追问下,妈妈才吐露了真言:奶奶今天早上不舒服,后来愈发严重,这才赶紧送去医院了,大夫说是有些心脏衰竭,不过现在已经脱离危险了。我一听,难过极了,眼泪不禁簌簌地往下掉。奶奶平时最疼我了,从我出生,一直是奶奶把我带大的。我吵着要去医院看奶奶,妈妈劝我说:“你奶奶现在正在休息,下午你去看她吧!”我这才渐渐平静下来,转身回了房间。
等到下午,我和妈妈去超市买了一些水果,又拿上我亲自给奶奶炒的米饭,直奔医院。到了病房,我还是看到了最不愿意看到的事情:奶奶憔悴的躺在床上,输着液,吸着氧气,我的眼泪不禁夺眶而出,我急走几步到奶奶床前,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似的往下掉,哭着说:“奶奶,您可好些了吗……”“好孩子,不要哭了,我已经好很多了……”经过奶奶不断的抚慰,我才止住了哭泣,奶奶露出了笑容。我看着奶奶,岁月在奶奶身上无情地留下了深深的痕迹:满头的青丝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灰白的头发,皱纹爬满了奶奶的眼角,额头。我永远也忘不了这一天。
亲情,是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十分重要的东西,她是久旱大地的一场甘霖,让幼苗恢复往日的生机。在岁月潮水的冲刷下,许多事情会渐渐淡忘,而我却永远也忘不了11月30日这一天,因为我知道了亲情有多么重要……
记住这一天作文 篇38
我记住了这一天。这一天,我因为伤心而难忘。
在十字路口,我们分别的时候,才体会到离别的滋味是难过的。这一天,我哥去当兵,戴着红花的他上了火车,去辽宁省的一个地方,据说是当炮兵。这是一件多么光荣的事情,但离别的滋味是不好受的。
从小到大,我哥带着我玩,是兄弟,更是朋友,不知是友情那么深。还是亲情那么深,是这两种感情都比喻不了的感情。我们形影不离,朝夕相处,在愉快中的日月匆匆与我们告别。我们的感情高于蓝天,深如大海,我们的胸怀比蓝天大海还要广阔。
蓝天大,大海大,没有我们的胸怀大;蓝天高,大海深,没有我们的感情深。
在火车站,我们分别时,我也上了火车,出来时,我站在他的车窗边。我看着他,他看着我,我们无言,只有双目的对视,时间似乎很慢,又似乎很快。刹那间,我们的目光分开了,那最后的对视不过是无言的再见。就是那一眼对视,让我永远忘不了,他的那充满了无限的眼神,他那张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脸,是最让我难忘的,永远地清晰地洗印在了我记忆的底片上了。
对我来说,大丈夫“义”字当头,友情在我的眼里再重要不过,好像自己的眼睛,他走了,就像我要失去一只眼睛。本来他去当兵两年就可以回来,不过是转瞬之间,可是,我觉得就好像他永远离开我一样。他走时,那个浅浅的,又是深深的那个微笑,从中我读到了他的心思,那好像是在说:“别难过,就两年……”现在,我想起他的眼神和微笑,就想起我们俩的从前的往事……
火车一声长笛,缓缓启动了。我在站台上回收,他在火车里挥手,我们的挥手表达了两个好兄弟的恋恋不舍。我的眼泪在火车开起来的一刹那流了出来,随着飞快的时间在流,随着越来越快、越来越远的火车在流。
虽然我们的距离越来越远,可我们的感情越来越近……
几分钟看起来很少,但给我们三分钟就足够了。三分钟可以让我们品尝离别的滋味,是甜?是苦?是甘?还是酸?那三分钟的滋味让我时时想起来,也许一生都不会忘了。
已经两年了,我还是忘不了这一天。
记住这一天作文 篇39
我会永远记住这一天。那是我刚上四年级不久的一个午后,这虽是一个平常的日子,可是对我来说是难忘的。
还是跟往常一样,当太阳的余辉渐渐映到教室窗台时,叮铃铃,叮铃铃….下课铃响了。这是下午的最后一节课,同学们听到铃响都异常兴奋,大家都争先恐后地奔出教室,我就更不例外了,因为我终于又可以去见我敬爱的黄老师了。我和吴贝茵来到一(2)班教室的门口,远远就看见那个细长的身影,慈爱的面孔冲着我们微笑道:“雅清,贝茵你们又来啦!”每当听到这些我觉得好温馨哦,非常享受这一刻。这时黄老师正好在出板报,为了可以和黄老师多呆一会儿,我们俩决定留下来帮忙。却忘了妈妈那一头焦急的等待。
正当我们在积极地给黄老师递着粉擦时,课室窗口外传来一阵阵对我名字的呼唤声,啊,是妈妈,是妈妈在找我呢!这时我才恍然大悟,冲出教室。远远就听到妈妈的吼叫:“胡雅清,你在干什么,给我马上回家。”我心里一惊:“不好了,看来今天要有一场暴风雨了,老天啊!”于是便头也不敢抬一下地跟着妈妈慢吞吞地走回了家。
妈妈一回到家,便大叫道:“你这个死丫头,你心里还有我这个妈妈吗?我平时叫你放学不要乱跑,在校门口给我乖乖的呆着,怎么总不听,妈妈像疯子一样在学校里找了你差不多一个小时了,以为你被人绑架了,还差点打电话报警呢,你怎么能这样啊?真是气死我了。”说罢,她拿出鸡毛扫来想打我,我一边哭,一边拼命求饶,说下次不敢了,求妈妈不要打我,妈妈拿着鸡毛扫,两手叉腰斜看了我一眼,看见我那可怜相,语气便软了下来,接着紧紧地把我楼在怀里,生怕我飞走了似的,眼里闪动着泪花说道:“宝贝,你知道吗?你吓死妈妈了。”即使是这样,我心里还是很难过
通过了这件事,虽然妈妈没有打我,但让妈妈担心,真不应该,我感到很内疚,决心以后不再让妈妈担心,不再做事情没有交代了。
是啊,每个人都说妈妈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一直以来我都是这么认为的,因为世界上从来没有谁能代替妈妈的位置。妈妈忍着痛苦把我带到这个世界上,用乳汁和汗水把我养育大,从来没有一句怨言,所以我一定要永远记住这个教训,再也不做让妈妈当心的事情了。
《乔布斯传》读后感 篇1
这是我读过的第二本人物传记,那年读第一本人物传记时没有写下读后感,觉得挺遗憾的,现在也不知道讲什么了,所以这次决定写篇读后感。本来打算3天读完这本书的,那是我第一天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的一个短期目标,后来我跟个朋友说估计得花四天了,再后来直到第五天,才差不多读完。
读这本书印象很深的就是乔布斯的极简主义,用apple的广告词讲就是“至繁归于至简”,众所周知,乔布斯是个佛教徒,10岁开始就坚持素食主义,19岁那年同朋友去西天印度求取真经,想想自己19岁都干些啥了,what the fu cking college entrance examination!!此后在他价值观了,极简主义就是一种美,他也把这种价值观注入了苹果的文化,看看苹果的各种产品,都是简单流畅的设计外型,把这种极简发挥到极致的像那款开先河的无屏幕ipod,原来那部无屏幕的米奇MP3是山寨货。还有苹果手机,当然大部分消费者不会去注意那种极简美,更多的是在乎机子背后的苹果标志够不够显眼。咱此等P民妄想极简实在是有难度,如今办啥事都是那么麻烦,各种操作各种手续,最惨的是啥,经常要排队、插队的人比排队还多、排上号人家下班了。乔布斯的极简主义似乎也简化了他的个性,比正常人少了些正常性格。书中多次谈及乔布斯易怒的个性,当友人问他这种随兴暴怒是一种经过控制的机制还是不加思索的,他明确表示是后者,对于他不顺眼的人会毫不客气的对其进行羞辱,他对于人也好产品设计也罢,只有wonderful和垃圾狗屎两个极端,也因此得罪了不少人。所以在2011年病重这本书已经成稿的时候,他对作者说这本书里的很多内容肯定会让他很不爽,说自己现在肯定不会读这本书,他坚信自己读完后肯定会气疯的而且可能还得过个一两年才会去读,我觉得乔布斯到最后都没读这本书。也正是这种极简风格,乔布斯每一件苹果的产品从最初设想到产品营销,他都参与其中,并把这种极简之美注入每一个环节。书中用了大篇幅描述了乔布斯参与产品的细节,从这些描述中我看到的是一个自信、残忍、卖命、天才、暴怒、远见的多重人格综合体,这也应了蒂姆库克那句:世界上再也不会出现第二个乔布斯!
乔布斯确实是个伟大的天才,乔布斯传在这个基础上更多展现给我们的是他变成天才的人生轨迹。从他的出生、被收养、父亲的影响、遇上沃兹、探寻精神世界、创建苹果、被赶出苹果、拯救苹果等人生经历,就像一场电影,平淡的开始,跌宕的过程,伟大的高潮,遗憾的结局。
最后,对于乔布斯传,感想很多但不可能都写下来,推荐大家去读读,我们不可能去学习模仿乔布斯,但是从客观角度来看看一个商界名人的人生,毕竟,这本书对于乔布斯而言,他最希望的是自己的孩子能通过这本自己亲自授权的传记更了解他们的父亲。作为一个对自身隐私极其避讳的人,乔布斯传能见诸世上本身就是个奇迹,所以,找个时间再读一遍。
“那些疯狂到以为自己能够改变世界的人,才能真正改变世界!”
《乔布斯传》读后感 篇2
“远见卓识”“才华横溢”“引领时尚”“独树一帜”,在谈到史蒂夫乔布斯时,会让人不自觉地想到这些词语。
事实上,在读这本书时,会不自主的想到乔布斯式的成功不可复制,应该说是前无古人,估计也后无来者了。他的故事既有启发性,也有告诫意义,其中充满了创新、品质、领导力和价值观方面的经验。
和哈利·波特一样,史蒂夫·乔布斯很早就意识到自己是个魔法师,尽管他是由麻瓜养大的。
乔布斯对IT业做出的最大贡献就是发掘新兴科技所隐藏的潜力,他真正懂科技,虽然科技本身没有表情,是冰冷的,是机械的,但他能洞悉其中令人熟悉,触动人心的一面,因为这也就是计算机革命的本质。他并没有发明什么,他只是发现了那些被别人忽视的可能性。“改造,使之变得更好”贯穿了他的职业生涯,就像乔布斯本人所说的:“好的艺术家复制作品,伟大的艺术家窃取灵感。”
他并没有发明电脑、便携式音乐设备亦或是智能手机,但史蒂夫·乔布斯的确改变了我们的想法,从“我真的需要它吗”到“我已经离不开它了”。
“热爱你的工作,是成就事业的唯一途径,如果你还未找到,那就继续寻找,不要轻易放弃,你的心,你的直觉,将引领你走向梦想。”这是史蒂夫的一句至理名言。他曾被自己创立的公司解雇,并一度想要离开硅谷,但有个东西让乔布斯顿悟,那就是他仍爱着他做过的事,幸运的是,发生在苹果的事并没有改变这个初衷,于是他决定重新再来。他经历了生命中真正的低谷,现在看来很难想象,但有那么一段时间他差不多是硅谷众人皆知的笑柄。
乔布斯非常迷恋东方禅宗,其中有一句话:拥有初学者的心态是件了不起的事情。到后来史蒂夫才明白,遭到苹果解雇也许是他人生中最棒的事——成功者的负担被菜鸟的无忧无虑所取代,不再绝对肯定所有的事。解雇也是解放,怀着初学者的心态,乔布斯进入了他人生中的一个创造黄金期。
“如果你把每一天都当成你生命里的最后一天,你将在某一天发现原来一切皆在掌握之中。”如果今天是生命终结前的最后一天,想想你还会做原本要做的事吗?“记得我将死这件事,是我所用过帮我下人生重大决定最重要的工具。”这也许听起来很不舒服,但却行之有效,因为几乎所有的事,所有外界的期望,所有的自尊,所有对难堪或失败的恐惧,这些全都将在面对死亡时烟消云散,仅有最重要的会留下来。
不得不承认,史蒂夫·乔布斯是一位伟人。但他却是出了名的难相处,他对员工不留情面,为他工作绝非易事。他个性强悍、独断、强硬,是个偏执狂,对自己的团队要求很高,近乎苛刻。在乔布斯的眼里,产品要么完美无缺,要么就是垃圾。员工要么是天才,要么就是笨蛋。事情只有极其重要和无关紧要之分。不管遭受多少挫折,乔布斯这种偏执地追求完美的个性从未改变。
总之,我们都听过这样一句话:当上帝为你关上一扇窗户时,也会打开另一扇窗户。同样,我也认为当上帝为你打开一扇窗户时,也会关上另一扇。不可否认的是,伟人也并不完美,也不可能完美。
史蒂夫·乔布斯的离去对我们而言,不单是失去了一个朋友和创新者,我们失去的是一台引擎,一台发动了此次革命的引擎,一位将科技赋予人性的伟人。他是一位领袖,五百年后,人们会谈起个人电脑的诞生,其带来的影响,以及如何从各个方面改变了这个世界,史蒂夫绝对是人们首先想到的。他一生澹泊明志,宁静致远,从不争名逐利,他只是想要制造优秀的产品。
苹果拥有一支非常出色的团队,但是史蒂夫本人的激情和活力,那种重整旗鼓并东山再起的能力是无人能取代的。没错,一个人真的可以改变世界,只是这种事实在太罕见了。
《乔布斯传》读后感 篇3
刚在微信读书看完了乔布斯传,想说的东西很多,但是真的在屏幕前却感觉啥也写不出来,那就写到哪算哪吧。
这本书是从乔布斯的童年开始写的,他一出生就被亲生母亲遗弃,但是幸而收养他的夫妻给了他温暖,不过他的性格也是有些孤僻与不合群,也许这就是天才与众不同之处吧。
纵观他的一生,其实他也没什么变化,尊从少即是多,极简的态度体现在他的人生和产品中,一直以来他都是依靠自己,倔强地活着,倔强地用封闭的方式打造完美的产品,从一而终,而这也是给我带来最多感动的地方。
我们普通人,善于妥协,不敢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很虚伪,讲人情,而他从不妥协,善于打破常规,发现错误马上就要改,无论一个产品打磨了多久,即使在最后时刻发现了不完美的地方,就推倒重来,我敢说正常人不会这样做,他不能忍受一丁点不完美,他是一位真正的艺术大家。
以前看网文小说,某些主角重生过去,收购了苹果,把乔布斯踢出苹果,然后用自己未来的眼光发展苹果,以前我觉得没问题,后来随着我对真实世界的理解,我认为这是不可能的,没有乔布斯追求完美的个性,没有他追求卓越的目标,苹果不会成为伟大的传世公司,一个人的性格决定了他的格局,这不是靠简单的模仿能成就的,以前这种网文我觉得很有意思,但是现在却是笑而不语,作者并不了解真实世界,那只是一个虚幻的地方。
在这本书中,我看到了坚持自己观念的难度,周围的环境都说你是错的,只有你自己在坚持,无形的压力逼迫你投降,我看到了乔布斯的痛哭,崩溃,但是他一直没有放弃,依旧是特立独行,冲破牢笼,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被逼着做了很多自己并不是真正想做的事,比如做一份稳定的工作,比如快点结婚生子,比如买房,不是说这些事有问题,有问题的是你自己是否想这样,有没有得可以自由选择,而普通人没有,只能随波逐流,在什么时间就做什么事情。我们看到了别人打破常规,做了自己想做而不敢做的事,我们有的是感动与羡慕。
看完这本书,我对于做对的事,有了更深的理解,做对的事并不像口头上说的这么容易,它往往伴随着代价,从来做对的事就是简单但不容易,人都有损失厌恶,很少人能跳出来,我们都想着要健康长寿,但是吃的却是垃圾食品也从不锻炼自己的身体,我们想着发家致富,但却从不认真对待自己的工作,增强自己的能力,只有对别人的妒忌,并认为自己生不逢时。
苹果是一间追求利润之上的公司,很多人对于今年苹果iphone 12不提供耳机和充电头的事大加嘲讽,但我却从中看出了苹果一直以来的担当与企业文化,以前类似的争论是完全由苹果打造的封闭系统是不是一种笼断,但苹果从不解释太多,但同时也要看到在苹果没啥产品出来时,都是在讽刺苹果的模式,但苹果真的做成了又是一番说法,所以说,不能依据外界的看法修正自己,认准自己的目标,默默地打磨自己的产品,这就是一间伟大的公司(目前为止。
今年我把手提也换成了苹果的,用了之后对苹果的印象更好的,没有随意的捆绑软件,没有动不动的更新和广告,专业的事还是交给专业的企业做,作为一个消费者,我图的就是省心省力,有苹果真好。
《乔布斯传》读后感 篇4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非常好的书《乔布斯传》,这本书使我了解了一个伟大的、不懈努力 追求梦想、一个改变世界的人——史蒂夫。乔布斯。
是他创造了 改变世界的第三个苹果ipod、ipad、 iphone——革命性的小型电脑。他非常想改变世界的那种奋发心情不断鼓舞着他,让他在苹果公司做出了巨大贡献。
乔布斯是一个永不放弃的人,最初的苹果电脑AH air8800,是一台非常失败的电脑,没有屏幕,只有一个铁箱子和一些按钮,AH air8800程序输出全要靠前面扮的开关和指示灯来实现,而且操作起来非常麻烦,但乔布斯没有放弃,继续创造了Apple1、AppleII、AppleIII。乔布斯就是比别人多坚持一些比别人狂热几分,比别人的热情多很多,这大概就是他成功的法宝。
接下来的几年里,苹果电脑的价格比谷歌 、IBM和微软 高出很多,这一切多是因为乔帮主,在他眼里电子产品分为两类,一类是伟大的一类是垃圾,乔布斯是一个特别以自我为中心的一个人,他的员工都说:我们的老板是从 地狱里来的人,是魔鬼的化身。我想,正是因为他的这种近乎极端的个性成就了今天的苹果公司,拥有了一次瑰丽的生命传奇。
《乔布斯传》读后感 篇5
说实话,其实我读完这本书的感觉并没有别人所宣传的那样。我只是从中吸取了很好的工作方法,树立了自己的职业目标。总体来说,我觉得这本书有很大的篇幅来叙述乔布斯创立苹果公司,离开苹果公司,以及后来梅开二度,最后不幸患癌症去世。
但是,我还是从乔布斯身上学到了很多。总结以下三点。
首先,乔布斯的“现实扭曲力场”是我最喜欢也是最崇拜的。“现实扭曲力场”是相信现实中大多数人认为不可能的事情。乔布斯作为苹果公司的创始人,他的这个特性是功不可没的。他利用自己的“现实扭曲力场”来影响他的部下,投资人甚至是顾客。这点对于我来说是极其匮乏的,因为我是一个不太自信的人,但是在职场中有很多时候是需要表现出自信的,只有你表现的笃定,别人才会相信你,你才会逐渐树立起自己的权威。而且,当你告诉自己“我就是牛,我就是能够做到这些事情”,你就会花费更多的时间精力拼尽全力去完成。最后,往往会成功。
其次,另一个乔布斯很大的优点就是力求完美。在制作Mac过程中,因为Mac都是一体机不可拆卸,但是乔布斯还是力求完美,要求工程师将每一个使用者看不到的内部零件都打磨的完美,而且喷漆必须和外部喷漆是一样的工艺,达到的完美程度也必须和外部一样。当然,这个力求完美的性格也存在缺陷。那就是由于太追求完美,导致产品的交付时间通常就会延期,而且成本也会大大增加,这样做出来的产品因为时间上有所滞后竞争力就没有很大。这也是乔布斯第一次被迫离开苹果公司的原因。对于我来说,我是一个比较随性的人,有的时候会追求认真仔细,但是大部分时间都懂得放过自己和别人。但是在工作中不是所有的事情都可以得过且过,有一些该认真对待的工作,不容许一丝差错就需要认真对待,仔细核对。
最后,我发现即使强大如乔布斯也是有自己的无奈。那就是他“优秀or垃圾”的处事态度。他从出生开始便被自己的亲生父母遗弃,虽然养父母对他特别好,尽量满足他的所有要求,但是他始终觉得自己是一个被遗弃的不幸的人。因此,他的性格反复无常,上一秒还在歇斯底里的发火,下一秒就说这是个不错的想法。刚入职场的我急于有自己的进步,以至于有些浮躁,但是看到伟大如乔布斯也是有着自己的缺陷,我就没有那么着急,觉得只要自己努力,也会有不错的成就,只要我脚踏实地。现阶段我的任务就是默默学习,积蓄自己的力量。
总的来说,这本书我不是很喜欢,因为内容太啰嗦。但是乔布斯的成功确实不是偶然的,值得我辈学习与借鉴。
最后的最后,我想说一下,我的阅读速度有点慢,但是我会在午休时间抽出20min进行阅读。现在它已经成为了我的一种生活习惯。也许它没有及时的效果显现,但是不读书我就会不自在。我相信日积月累的点滴最后会变成汪洋大海载我去这大千世界。所有爱读书,想读书的同道中人,给我鼓励,让我们一起成长吧。
《乔布斯传》读后感 篇6
说到乔布斯,大家都会想到一个被咬了一口的苹果,这个标志随处可见,满街都是捧着ipad玩"愤怒的小鸟",手上拿着iphone漫游互联网或视频通话,耳朵里戴着耳机听ipod音乐的年轻人……
或许你会羡慕他的成功和财富,或许你只会看到他的成果,但我们更应该研究一下乔布斯走过的路,他今天的成就,是凭着自己创造的,在这一路,他固执、他不惧怕失败、他坚持自我、他善于吸引和聚焦人才、他富有说服力……他凭着自己独特的思想与汗水,造就了辉煌的他。
死亡,这个词听上去和可怕,又感觉离自己很遥远,而乔布斯呢?不仅不畏惧,还与病魔做斗争,在患病期间仍然做自己的工作,没错他爱他的这份工作,他可以为了自己所爱的付出自己的生命,当他像个疯子一样投入在工作中时,一切对于他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我是多么的羡慕他啊!不仅羡慕他的成就与财富,跟羡慕他能每天与自己所喜欢的东西打交道,甚至献身于自己所热爱的之中去,我也多么希望能像他一样,但我不求能拥有与他一样的辉煌成就,只求像他那样的固执。放弃在哈佛学习,去走一条不寻常的路,虽然那样很累,但也值得。
爸爸妈妈看着在学习中无精打采的我,提不起精神的我,也总会问我:"你到底喜欢什么,你在什么中有兴趣,能坚持下来,在从中又能获得无穷的快乐呢?
是啊!——我到底喜欢什么呢?什么又能够吸引我,让我沉醉之中呢?就像我小学时玩的最好朋友一样,她爱画画,不仅上课画;甚至有时能为了画画一宿不睡,我真的好想为一件事疯狂、痴迷。我对每件事都是三分的热情,我几乎每一样都学过,但真正坚持下来的又有几样呢?
不,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会为一样东西痴迷的,我只是还在寻找,我不愿意天天活在不情愿与被动中。当我会自觉去做一件事,不管在累都会想做这件事,一天不做这件事就好像缺少了什么一样,做这件事时感到时间如激流一般快时,我就成功了!
对,总有一天我会像乔布斯那样,可以为工作不顾自己的生命,哪怕功德很小也没关系,因为它已经丰富了我全部的世界!
《乔布斯传》读后感 篇7
《乔布斯传》虽然只写到了苹果手机一代的研发生产,没有后来的几代苹果的升级产品逐渐在中国年轻人之间掀起的狂热浪潮,但这已经不重要了,苹果整体已经与乔布斯的精神合为一体,创新,激情,追求完美,它不再是单纯的一个公司架构,而是一头活物,在乔布斯灵魂的注入下,已经有了自己的意志,引领着这个世界的前沿浪潮。
以前印象当中,乔布斯是一位卓越的创新型的技术天才,站在革命性的科技浪潮的巅峰。但从乔布斯的发迹过程,看到计算机从无到有,从诞生发展到辉煌并且还会继续走向辉煌的历程里,齐头并进的还有商业、互联网等几条让这个时代更耀眼的主线,这个伟大的时代里,他们做得更优秀!对于乔布斯的认识可能更具体了些:懂技术并深谙此道,因为根深蒂固的追求完美的直觉和执念,将电子爱好者和怀揣发财梦的美国青年两个普通的角色糅合到一起,却塑造了一个这个时代里如日中天的巨星!
如果单纯论电脑技术,他不如自己少年好友沃兹,有经商意识但并不显得如何出色,在苹果发展的第一个巅峰时刻,因为他的独断专权青涩蛮横被扫地出门,自己成立和收购的两个公司(NeXT和皮克斯)发展也遇窘境,这些磨难使乔布斯变得成熟务实,开始关注市场的因素,商业方面,或许是美国成熟的市场制度让他从技术性的天才在转向商业时显得游刃有余。对于市场的务实和依然追求完美主义将两者的结合体印上了乔布斯独有的光辉,并最终体现在乔布斯的产品上,大获成功。
当发生利益冲突时,许多人都会为了亲密的人选择蒙蔽、欺骗、伤害不相知的陌生人、关系浅薄的另一方。乔布斯不是传统道德意义上的好人,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为大权在握排挤伙伴、朋友,但当苹果发展陷入窘境要被卖掉时,乔布斯不惜以低价让售NeXT和种种让步,他只想挽救这个他一手创建的公司,掌控并带它再造辉煌,因此不能说乔布斯自私,他只是想证明和展示自己的能力,让自己的公司和团队变成自己的手脚,充分贯彻执行自己的理念,并且重于一切!
在美国允许和包容各种个性,减少制约并提供发展的平台,各个行业角落都存在滋养个性的土壤,或许制度依然有很多不仅完美的地方,但解决和改善它的头脑,就孕育在不知哪个角落的土壤里。这就是国家发展的动力吧,这个庞大的国家机器就是由这些个数以万计的'大大小小的公司支撑运行的,唯有如此充满竞争和活力,国力才能长盛不衰!
我国正处在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时代潮流中,当我们从事着各行各业,并为之付出辛勤的汗水时,可曾想过,要将自己的事业真正做好做实,就必须遵循一个"生存"法则:坚持自己的理念,为更多的人去服务。这也是乔布斯留给我们最珍贵的礼物。
《乔布斯传》读后感 篇8
苹果,从未放弃其成长之路,亦为其平凡之路。
他,纵然已经逝世,但他的事业、他的精神、他的创造活力还在继续。他所改变的,不只是一种潮流、不只是一种时尚、不只是一种习惯、不只是一种方式,更多的是一种思维。一种简单利落却又饱含典雅高贵的思维。
这种思维,一直被社会所需。
它或许,是节约。苹果系列的产品,在我看来,是节约。界面上的主键是圆却不是方,这是面积的节约;背板上的图样并不花哨,这是设计的节约;甚至于它的标志都有那一口象征“不断完善”的残缺,这是审美的节约。节约其实无处不在。自土粒至苍穹,满怀期待的心啊,寻觅到无数节约的影。秋季,是花儿枯寂之时。繁华终会开至荼蘼,归土之时,万念俱灰,如此匆匆一世,只绽放了一瞬美好。花确有花期,无法更改。但美的意义,在于延续。落花成堆,何把它们同果皮一起制成植物酵素?这想来就是生命的节约吧。节约在生活中,我也有了另一种想法。朋友们,你们看过柴静的《穹顶之下》吗?Pm2.5的爆表、雾霾的增多、尾气的不断排放,蓝天变得越来越少、越来越污浊。我们该“节约”那每一寸裸露的土壤,“节约”那每一次二氧化碳的排放,“节约”那每一处灰色的天空。节约的是物质、是生命、是污染。
它或许,是突破。当满世界都是比尔·盖茨的微软时,苹果站了出来,冲破了被禁锢的双眼。再浮华的城市,也掩蔽不了藏匿在它之下的人们的突破之心。何时何地何人,都存在对人才的控制,其实就是对于自我的突破。昔日的“东亚病夫”、今日的“东方巨星”——中国,这一泱泱大国也同样。如今“我的梦,中国梦”已成为一种风格,它告诉我们只有我们的奋斗才能推动中国的强劲。中华之梦,便是富强。因此我们从未停下进取的步伐、改革的步伐、突破的步伐;因此我们才有了“两会”,不断创新;因此我们才有了“更”的精神,追求完美。听说过“火星移民计划”吗?在近日公布的候选者名单中,全球224个国家及地区、仅百席名额、其中华裔便占四位!如今中国向全世界展示的风采,难道不是其不懈努力、不断超越的结果?突破的是财富、是科技、是精神。
它或许,是支持。家庭的破碎、人生旅途中的认可与嘲讽、员工们的积极向上,都是他的精神良药、一路支持,一步步将他推向成功的巅峰。每每我们打开一扇向前的门、寻找一条走出困境的路时,所倚靠的不是毅力、不是才智、不是镇定、不是勇气,而是支持。是自我的支持,是幻想的支持,是朋友的支持,是家人的支持,支持所汇聚而成的力量,抵挡下了黑暗的吞噬。而就在现在,我们也都不分语言、不分民族、不分国界、不分肤色互相支持着彼此,共同为保护好我们的家园这一共有的目标而尽自己的一份力。世界本就是一个整体,互相依靠、互相竞争中更加懂得尊重与团结。近几年来,各大企业都已不再只注重于生产出美观、尊贵的产品,而是更在意产品的环保性能。在潜移默化之中人们价值观的改变,恰好就是这些环保企业的支持源。支持的是品性、是信念、是未来。
当我们轻叩这扇门、踏上了这一条路追随着苹果前行时,就已注定开启了我们的人格成长之路,不再茕茕孑立、不再踽踽独行。苹果的Home键,汇聚了无限未知的可能,也汇聚了多彩未来的遐想;他的思维,延续了IT人士的梦想,也延续了我们对于自己的认可。
他,不过只是乔布斯,却也是那个传说中的乔帮主、那一代的梦。
《乔布斯传》读后感 篇9
印象中的乔布斯,总是身着三宅一生设计的黑色高领衫,蓝色牛仔裤以及一副眼镜。熟知他是从斯坦福的演讲,这个演讲我听了看了不下几十遍,因为所有学英语的素材必会有他的演讲。读完这本书,更加深刻地认识了这位喜怒无常的天才,他的一生远比这次演讲要更加复杂传奇精彩。
书的最后是乔布斯的生命的终结,我很难过也很惋惜。如果他还活着,或许又会缔造新的传奇从而改变世界,改变了我们的生活。
乔布斯虽然出生就被抛弃,但他又是幸运的,因为养父母给了他所有的爱和无条件的支持。
而养父的优良品格也是他一生受之不尽的财富。书中他多次提到自己对产品的高要求都是来自于养父从小教给他的。
1976年4月1日创立Apple,乔布斯21岁,由此开启了个人电脑科技时代的雏形。 AppleII, iMac, iTunes, iPod, iPad, iPhone等一些列产品相继诞生彻底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曾经我理解的范围内仅仅是iPhone手机, iPad平板电脑等产品而已,并不了解这其间革命性的颠覆之举以及其深远影响。
早期的电脑是一个庞然大物,性能差,运行迟缓,所能使用的功能也是极其有限。那时候没有办公文档也不可能在电脑上听音乐看电影等等一些列功能,更不可能连接外部硬盘进行编辑等等。是乔布斯和他的团队改变了这一切。
iPod 改变的了音乐产业, iPad及其应用程序商店的出现,改变了所有媒介,从出版到新闻,再从电视和电影。同时也是因为苹果iOS系统,才加速谷歌研发安卓系统(虽然乔布斯在得知谷歌研发的安卓系统后怒骂谷歌是抄袭苹果, 但科技竞争的时代,谁也无法阻挡被超越)
iPad平板电脑改变了我们工作生活方式,没有键盘没有鼠标没有主机机身纤薄轻巧。苹果产品美妙的触感,平滑的线条,至简的外观等都带给人一种享受,这一切都是源于乔布斯。曾经苹果是炫富的代名词,我想这其中应该有很多人的钟爱并不是因为显示财富而是真真切切地享受它带来的一系列美妙的体验。
起初看,真的一点一点的被激怒(抛弃怀孕的女朋友且孩子出生也很漠然直至法院判决后才不得已履行抚养义务,完全无法控制自己的脾气等等)---邋遢,专横,暴躁易怒,尖酸刻薄,残酷无情,但随着深入的看完,也渐渐得淡化了他的劣迹斑斑。虽然最后他也有忏悔,不过直到最后,他的暴脾气还是一如既往。
人无完人,我们都不应该无限放大缺点,而是要从别人的缺点中学习和成长。这本书直到最后他都没有看,他尊重作者不会要求提前看作者如何去写自己。而作者在与乔布斯前前后后沟通四十多次再加上采访了他身边一百多人而整理出来的传记成为我们近距离了解他的一生以及他带来的革命性改变。即使他有再多缺点,他所作出的贡献似乎也抵消了大部分的瑕疵。
谁都无法否认他是改变世界的天才,他敏锐的触觉,过人的智慧,勇于变革,不断创新都值得学习,只有保持不断的学习和对世界的好奇,才能够活出精彩。不是每个人都要改变世界才算成功,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始终保持一份对生活的热爱,人生才会精彩。
《乔布斯传》读后感 篇10
读完《乔布斯传》不禁有些感慨,这里不转述故事,也不发表意见,只是在通过书本窥探完乔布斯一生后,做一个总结,与伟大的人照过镜子之后,看看我们能提升些什么。
史蒂夫·乔布斯生于慌乱,死于悲惨。他的一生与绝大多数人都不一样,或许这和他的成就超过绝大多数人有联系。他成长于一个领养家庭,但是他的养父母为了履行对他生母的承诺,用尽全力供他上了大学。他只上了一学期大学,便开始了创业之路,这也和他自幼对电子痴迷有关。
他是一个特别的人,他崇尚佛教,去印度朝圣,做禅修,冥想。他是一个素食主义者,他认为吃素就不用洗澡,因此常被周围的人诟病卫生问题。他是一个偏执狂,当他专注于一件事的时候,什么都可以忽略。他是一个追求完美的人,坚定的认为软件和硬件必须要融为一体。
他要打造完美的产品,而不是为了利润,他要真正的实现产品即服务,而不是为了兼容性去组装硬件和软件。乔布斯认为,用户根本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你要是问他们想要什么,他们会说想要一匹更快的马”,他要用超前的眼光,打造出具有艺术性的,用户都不知道自己原来需要的产品。他想让苹果成为一个伟大的公司。
他被迫从自己创办的公司离职,但是他依然强大。创办了伟大的公司皮克斯动画,代表作品有《玩具总动员》。他认为专业于科技的人不懂艺术,专业于艺术的人不懂科技,而他是两者都懂的人,于是有了皮克斯。其实任何一门专业上升到一定的高度,都是艺术,而乔布斯一开始就站在最高峰往下看。
没有了乔布斯的苹果就没有了灵魂,于是他又回来了。接着推出了一系列惊世骇俗的产品,Iphone,Ipad等等。他还想将他的一体化,简洁化理论运用在生活中各种各样的电子产品中,可是他没有时间了。素食主义的乔布斯释放了太多的能量,他给世界带来了美好的一面,但是胰腺癌却剥夺了他的肉体,让他不断消瘦,最终逝于56岁。
或许他成就于疯狂,偏执,完美主义,或许他反噬于疯狂,偏执,完美主义。虽然乔布斯已故,但他活过了一个精彩的人生,留下了太多的美好,他将在历史中成为一个伟大的存在。而我们的思考应当不仅于此……
《乔布斯传》读后感 篇11
这个周末,我阅读了中译本的《史蒂夫·乔布斯传》,沃尔特·艾萨克森的文笔流畅,内容翔实,把乔布斯跌宕起伏、炽热激越的人生诉说得惟妙惟肖,令人爱不释手。从乔布斯的人生和苹果的发展历程中,可以得到许多关于创新、个性、领导力和价值观的教益,而我从这本传记里得到更多的是人生的教益。
读乔布斯的传记,你会发现乔布斯的成功也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他经历的坎坷,比你我只会多不会少,但与一般人不同的是,他毫不畏惧,在内心深处的理想引领下,坚持把每一天都当成生命的最后一天来战斗,最终成就了非凡的苹果。他的成功带给我们的一些启示:
一、坚定的信仰:设计出色的产品以改变世界,永远追求并享受其中的快乐。这与其说是一种理念,不如说是深深根植于乔布斯血脉中的创新基因,是乔布斯和苹果所特有的DNA。
在AppleI(1976年诞生)之前,早期的个人电脑都有一个难懂的前面板,没有屏幕和键盘。在AppleI之后,所有电脑都有了屏幕和键盘。1977年诞生的AppleII以其简约实用独到的设计和精准的市场定位,畅销十六年直到1993年才谢幕。让人机交互更简单,让电脑更容易使用,让计算机成为大众消费品——这是体现在AppleI和AppleII身上最为重要的革命精神,这种精神也贯穿苹果30多年,直至最新的iPod、iPhone和iPad。他关注产品的同时更关注用户的体验,他美学至上的设计理念和追求产品简约便利的设计为苹果产品在全世界赢得了许多忠实的追随者。如今,在地球上每一个角落,随处可见,满街都是膝上捧着iPad玩“愤怒的小鸟”,手上拿着iPhone漫游互联网或视频通话,耳朵里戴着耳机听iPod音乐的年轻人。苹果产品之所以获得这么多人的喜欢并脱颖而出,我觉得主要在于产品的创新外观和良好触觉、优良的使用体验。乔布斯坚定的追求设计出色的产品,并始终遵从内心的感觉,这种信仰的坚持不是一般人所能比的。
二、不惧怕失败:不断的尝试和努力,永远不放弃内心的追求,这是他身上永不服输的韧劲。1985年乔布斯因与管理层的分歧被迫离开自己亲手创办的苹果,那年他刚30岁,,这种打击几乎放在任何一个人身上都是毁灭性的。但是,他没有从此沉沦下去,他重新振作起来,创办了NEXT公司,后面又收购了皮克斯。虽然NEXT公司时浮时沉,没有多大起色,但皮克斯公司却开创了数字动画电影的辉煌。后来NEXT公司被苹果收购后,他又回到苹果,临危受命重新缔造了苹果复兴的神话。他热爱创新更有着常人不能比的激情和创造力,让他在一次又一次的失败打击下不断走向成功。当他被诊断为胰腺癌,并被告知只有几周生命时,他却说没有什么比垂死更能让人集中精神。2005年他在斯坦福大学的演讲时说:没有人愿意死。就算想上天堂的人也不希望通过死去那个地方。但是,死亡是我们共同的终点。没有人逃得过。你的时间是有限的,所以不要浪费在过别人的生活上。不要受困于教条,也就是按照别人思考的结果生活。不要让他人的意见淹没你内心的声音。最重要的是,有勇气遵从你的内心和直觉。它们不知道你真正想成为什么。其他的都是次要的。”他说的话更好的诠释了他的成功是有勇气去坚持内心的声音和直觉并为之不懈奋斗。
三、善于吸引和聚集人才:他有着超凡的说服力和领导力,吸引和聚集大批优秀的人才,一起为改变世界的理想而努力。在最初创办苹果时,有技术天才沃兹;在开发麦金塔计算机时,有全能的计算机科学家杰夫·拉斯金和电脑奇才伯勒尔;吸引百事可乐的市场专家约翰·斯卡利出任苹果公司总裁时,他说的那句话“你想一辈子卖糖水,还是想改变世界”,让人震撼也让人激情澎湃;离开苹果,创办NEXT公司时,有管理专家特里布尔和顶级电脑专家佩奇和克劳;在他的皮克斯电影公司,有动画天才约翰·拉塞特和埃德·卡特穆尔,正因为这些天才的存在才推出了《玩具总动员》、《虫虫特工队》、《怪物公司》、《海底总动员》等一系列经典的数字动画电影,成就了乔布斯在电影界的辉煌成功。乔布斯改变世界的坚定信念和勇往无前的决心以及成熟的个人魅力让无数优秀的人才聚集在他的周围,一起努力和奋斗最终成就了苹果和动画电影的传奇和辉煌成功。
四、生命就是一场战斗,在前进的道路上永不止步。追寻乔布斯一生走过的路,你会发现那真是一场无休无止的战斗。为追求产品的卓尔不群,他不惜付出一切代价,也不惧怕任何失败。苹果II的成功、丽莎电脑的失败、麦金塔的成功、NEXT电脑的失败,可以说一路坎坷;在创新途中,他被曾经自己亲手创办的公司赶出去长达12年之久;他创办的NeXT公司亏损到差点全军覆没最后被苹果收购;他倾注了大量心血的皮克斯公司,在早期也差点被迪斯尼所抛弃……他永远不安于现状,在他终有所获之前,始终战斗着不肯停下自己寻觅的脚步。
乔布斯在斯坦福大学演讲时说“求知若饥,虚心若愚”,告诉我们要珍惜时间努力追求你内心的声音和理想,只要你有决心并愿意坚持为梦想而努力,那么凡事皆有可能。
生命有时会给你迎头痛击,但绝不要失去信念。生活也永远会有我们完全无法预料的东西,坚持把每一天都当成是自己生命的最后一天来战斗,让我们追随乔布斯去谱写自己人生的传奇吧!
《史蒂夫·乔布斯传》,有很多感人的细节,比如在他和妻子的20周年结婚纪念日,他亲自打电话到举行婚礼的酒店预订当时的房间,而得知房间已被人预订使用,他询问他们是否愿意放弃,并提出愿意为他们支付另一个周末的费用。在那里,他翻看着自己的iPhone,泣不成声地诵读祝愿,“20年前,我们相知不多,我们感觉走,你让我着迷的飞上了天……我的双脚从未落回地面。”他想让孩子们知道自己“曾经年轻过”。这个不得不经常直面死亡的人,有着一颗眷恋人生、热爱人生的心灵。
《乔布斯传》读后感 篇12
读了《史蒂夫·乔布斯传》,不得不佩服美国人的客观、公正,和他们那种不文过饰非的良好心态,是怎么样就怎么样,这需要很大的勇气。
如果你看一些中国所谓成功人士的传记,你会发现,里面塑造的人物形象无一例外都是高大全,你感觉他们不是人而是神。他们离你很远,遥不可及。
你看《乔布斯传》的时候会发现,他有优点也有缺点,有光辉的一面也有阴暗的一面。他虽然是个非常成功的人,但他仍和普通大众一样,是个有血有肉的人,而不是个毫无缺陷的神。作者呈献给读者面前的是一个真实的乔布斯,而不是一个整过容、隆过胸的完美的乔布斯。
我佩服作者的公正,更佩服乔布斯的胸怀。尤其可贵的是,在作者写这部书的时候,乔布斯并未提出审看书稿的要求,不对作者所写内容、所披露的资料加以限制,给作者完全自由的空间,令他可以公正、客观地去写作。
最近看了美国作家艾萨克森所著的乔布斯传,作为果粉,对乔帮主的敬仰自然是少不了了,但通过这本书,我也看到了一个更加全面的、活生生的乔布斯,乔布斯一出生就被其母亲赠给一对没有生育能力的中产阶级夫妇收养。他很早就知道了自己是被收养的,因而在乔布斯的生活中,永远有被遗弃这样一个主题,这也造就了他异常敏感的性格。乔布斯认为,最重要的是要推出好的产品,而不是光想着挣钱,眼睛不能只盯着钱。
请大家不要误会,我觉得乔布斯也不是不爱钱的人。没有钱,人没法生活,企业无法正常运转。
我理解,乔布斯的意思是说,当你做出好的产品后,自然会挣到钱。这是一个主次关系的问题,而不是非此即彼的问题。
固然,企业和企业家最终目的都是要挣到钱。即使你像乔布斯这样一个富裕到不工作也能过上相当奢华的生活的人,仍希望他们的企业能挣更多的钱,因为那样能让他们体现自身的价值。
但每个企业家的侧重点不同,导致结果也会有差异。
比如,像乔布斯那样的企业家他把重点放在开发出完美的产品上,他在产品开发上投入很多人力、物力,很多资源。最终苹果不断推出令人喜爱的苹果手机。而那个曾经被乔布斯招来的,在苹果担任过CEO,并最终将乔布斯赶出苹果公司的人,他更看重的是企业短期盈利。
更注重产品研发,先期投入很大,而且见效慢,因为研发出一个有竞争力的新产品,不仅如要大量人力、物力(资金),还需要时间,而且风险较大。因为你投入了很多,未必每次都能推出令市场令消费者满意的产品。注重销售的公司,他们的侧重点不在产品的设计、研发上,他们的侧重点是在销售方面,是在市场方面,这种公司销售部是最重要的部门,他们的主要精力放在销售渠道的建设方面,放在市场宣传推广方面。
并不是说乔布斯不重视销售和市场宣传推广,而是他将哪个放在首要地位,哪个放在次要地位的问题。
马云坚持淘宝网前今年不收费,他说,做企业不能光盯着钱,这样做不大,做不长远。淘宝之所以扩张速度那么快,打败了全球最大的C2C、B2B公司ebey,跟马云的战略思想是分不开的。当淘宝网已经占有极大的市场份额,当人们习惯在淘宝购物,当在淘宝网开店的商户能够赚到钱,那么,以后你再向淘宝商户收取一定的费用,商户们也会接受。不会因为要交一点小钱就放弃生意不做了,淘汰掉的也是那些不挣钱的没有竞争力的小商户。可以说,马云坚持先培育市场,先不挣钱的策略成就了淘宝,也成就了他。
《乔布斯传》读后感 篇13
我觉得乔布斯的运气挺好的。他出生在一对穷人夫妇的家庭,但是穷人夫妇为了给他更好的生活,把他给了比他们更有能力养活的人。为啥说乔布斯运气好呢?因为有些农村人养不活自己的孩子,就把他们卖给城里的人,但有些城里的人对那些农村里来的孩子非常不好。但是乔布斯的这个新家庭,却对他非常好,甚至很宠溺乔布斯,所以乔布斯就有点任性,在学校,经常跟老师唱反调,还不写作业。
就因为这样,他的妈妈给他换了一个学校,在这个学校里,他找到了他唯一的好朋友——费尔南德,那时候的乔布斯,非常喜欢搞有关电子的东西,他那个朋友也是一样。有一次他们得知学校仓库里有一台电脑,他们就三更半夜去了学校仓库,在操作电脑的时候,他们发现自己已经爱上了电脑,就经常半夜过去玩电脑。
他们还遇到了非常好的老师——沃斯。这个人他非常的厉害,小时候就做了很多东西,比如收音机。这个老师,他在机械电子方面很有天赋,对乔布斯有很大帮助。
乔布斯要上大学了,他想上里德大学,但是这个大学的学费非常贵,他爸爸妈妈本来不想让他上的,但是乔布斯就是非它不可,所以他的爸爸妈妈只好掏空钱包,让他上了里德大学。入学后,他发现里德大学的学业繁重,又不想上了。最后,他选择了斯坦福大学,在斯坦福大学完成学业,又回到里德大学,这回他在里德大学学的是书法,这里面也包括绘画、创作和设计。这就是为什么苹果手机的外形都那么好看的原因吧!
但是人的一生也不是顺风顺水的,乔布斯在医院时被诊断出患有胰腺癌,并且胰腺癌还在不断恶化,再不治就没命了。可是乔布斯一听说要手术就拒绝了,因为他不想让医生们切开他的身体,就这样,他跟医生拖了九个月,终于他还是手术了。他虽然做了手术,但是由于错过最佳治疗时机,身体健康急转而下,最终于2011年9月5号去世,享年56岁。
乔布斯非常的努力。他得胰腺癌的原因,是因为他三十年没日没夜的工作和奔波,先是肾出了问题,然后又是得了癌症。他玩命的工作换来了苹果公司的辉煌,如今的苹果公司拥有数十亿用户,不论是手机还是ipad,在世界各地都广受欢迎。所以我觉得他很厉害!
致敬——史蒂芬·乔布斯!
《乔布斯传》读后感 篇14
在乔布斯去世前不久,老对手比尔·盖茨来到乔布斯家探望他。“我曾经相信那种开放的、横向的模式会胜出。”盖茨告诉他,“但是你证明了一体化的、垂直的模式可以很出色。”乔布斯也承认说:“你的模式也成功了。”但盖茨随后补充了一个警告性的说明:“一体化的模式之所以成功,是因为有史蒂夫在掌舵。但那并不意味着它将在未来的多个回合中获胜。”乔布斯也觉得必须要加上一句对盖茨的警告:“当然,他的分散模式可行,但并没有制造出真正伟大的产品。这是问题的所在。是个大问题。至少在一段时间内是。”
封闭的、一体化的模式一直是苹果特立独行的资本,正因为如此乔布斯可以控制产品的每一个细节,创造出真正完美的产品,但盖茨的警告并不是空穴来风的,当掌舵人乔布斯不在了,谁能保证苹果产品的每一个细节依旧完美呢?开放的模式,给了消费者更多的选择机会,同时也使自己有了更多的市场份额,然而各硬件厂商水平的参差不齐使得产品细节很难得到保证,因此乔布斯认为分散模式并没有制造出真正伟大的产品。然而无论是苹果还是微软他们都不可能是完全一体化或者开放的,苹果公司并没有自行研发生产液晶面板、闪存以及摄像头模块,苹果选择了采购lG、三星以及索尼的部件,而微软的windows操作系统并不能很好的兼容所有构架的处理器,它最理想的硬件仍然是x86构架,当然win8正在着手改善这种局面。
所谓开放和封闭并没有明显的鸿沟,在这一点上苹果与微软的运营模式和经济学上常说到的市场经济以及计划经济十分相似。市场经济属于开放式的经济,企业可以加入任何行业自由竞争,优胜劣汰,然而完全开放式的经济也存在弊端,导致这一弊端的根本原因即是资本的逐利性。当某一行业由于竞争较少产生暴利时,各路资本则会争相进入该行业,导致该行业供大于求,利润锐减最终多数企业入不敷出宣告破产,最近新闻经常在报道蔬菜水果烂在地里无人收的情况,这便是产能过剩的后果。因此市场经济需要行会的存在,行会可以根据市场的供需平衡各行业的企业数量,避免产能过剩,在这里行会的存在很明显是与完全开放的市场相矛盾的,但它却又是不可或缺的。计划经济则是一种封闭式的经济,某一行业被一家或者几家企业垄断,且其他企业无权进入该行业,这种经济模式的弊端显而易见,企业获得垄断地位后拥有了“定价权”甚至是“定质权”,当市场失去竞争,企业将会失去改革创新的动力,甚至在内部滋生腐败,坐地起价,降低产品及服务质量鱼肉消费者,我国的两桶油便是典型的垄断型国企,油价是想涨就涨,在企业亏损的大前提下其高层却依然过着奢靡的物质生活。因此垄断行业迫切需要的是监管,如何能监管?首先是健全的法治,其次是垄断企业内部的透明,只有这样才不会滋生腐败。因此无论是完全开放的市场经济还是完全封闭的计划经济都是不可取的,最有效的经济体制即是两者的合理结合,有序的市场经济以及透明的计划经济都是可取的方式。
事实上不仅仅是经济,政治也有相似之处,不过话题敏感不便多说。苹果一体化的、垂直的模式在目前看来获得了极大的成功,但盖茨的警告是否有理,就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乔布斯传》读后感 篇15
一说起乔布斯,没有人不认为他不是一个传奇,而由他创建的苹果公司,更是一个公认的神话。在他的带领下,苹果公司越来越强大,直到现在,苹果公司已经是世界的顶尖企业了。乔布斯的一生可谓极尽辉煌,他的事迹传遍世界,他的成功更是让人传颂,人人钦羡。
人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他们看到了他人的成功,也想自己能够获得这样的成功。他们以为他人的成功是一件很简单的事,似乎上天对那些成功的人有特别的眷顾一样。可是,再小的一件事,不经过努力,终究是无法实现的。乔布斯有这样辉煌的成就,他的付出,他的努力,外人没经历过,又如何了解呢。在他奋斗的过程中,他所遭遇的种种困难,种种心酸,又岂是我们这些旁观者能够体会的。我一直相信,再成功的人,再辉煌的人生,他们的背后也一定有我们不知道的辛酸。我们要做的并不只是看到他们的成功,而是如何从他们的成功中,获得对我们人生有所帮助的启发。
乔布斯创建苹果公司,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在这期间,他这个苹果公司的创始人,还被赶出过苹果公司。可是如果就这样就被打败了,他也就不是乔布斯了。书中有这样描述乔布斯的一段话:“史蒂夫·乔布斯在别人眼里是一个态度强硬的谈判对手,每次谈判他都有一种一定要赢得信念”。我欣赏乔布斯的这种信念,就是这种一定要赢的信念,让他充满自信地面对所有的困难。每一个人,如果对自己所做的是没有足够的自信,又怎能让他人相信你能成功;如果你没有坚定的信念,又怎能在磨难面前勇敢地走下去。
我们总是会羡慕他人的成功,但我们是否也应该想想,他人的成功也是要付出代价的呢。即使天才如乔布斯,他的人生也是要经历磨练才能有成功的。当iPad在苹果公司诞生时,就等于向世界宣布,乔布斯又创造了一个神话,一个在音乐领域的神话。德瑞博士在和乔布斯见面后,就宣称:“让人不可思议的是,有些人注定是会赢的”。而乔布斯就是这样的一个人。然而,诚如本书作者杰弗里·扬和威廉·西蒙所言:“生活中,很少事情是完全的好运或者纯粹的幸运的”。不管乔布斯有多少的好运,如果他个人不努力,那他现在所拥有的一切都不可能出现。
成功的前提是,你个人一定要努力。如果你自己都不努力,没有人可以帮助你。以前,当我看到舞台上的表演者在台上的精彩表演时,我总觉得他们好厉害,觉得他们光芒四射。后来我才发现,他们的表演都是经过连日连夜的训练才有今天的精彩的。不管现在他们在台上有多出色,她们在台下所受的苦和累都是我们旁人无法理解的。所以,我慢慢地明白到,没有人的成功是不经过努力就可以得到的,再辉煌的成功背后都一定有我们不知道的辛酸。
之后,每次不管是看表演还是做其他事情,当我看到那些人的成功时,我都会不自觉地去想,这些人在背后到底下了多少苦功,流过多少汗与泪。每个人都可以成为舞台上耀眼的那颗明星,每个人都有机会成功,关键是,你愿不愿意去接受重重的考验,你敢不敢去迎接一切的挑战。
《乔布斯传》读后感 篇16
说到乔布斯,可以算是家喻户晓,说他改变了这个世界也不为过,他改变了整个数码行业,开辟了一个新时代。
乔布斯的青年时期十分叛逆,但这也显露出了他惊人的天分,他在大学时辍学创办了苹果公司,推出了数款引领世界的产品,虽然他后来因为性格问题被炒了,但他又通过自己从零开始的努力,又回到了苹果公司,让苹果公司起死回生。
乔布斯有着一种奇特的“蛊惑力”他能够以刻薄的话语对待员工,而员工们却反而激发了斗志,完成了许多领先行业数年的任务。
乔布斯追求完美的性格也值得我们学习,他无论是在产品的软件还是硬件上,都一丝不苟,经常会发生乔布斯对现有设计不满意,让设计人员从头再来的情况。在苹果公司,听到乔布斯对哪位员工的怒吼声,都已是习以为常了,偶尔会因为做出来的产品不符合乔布斯的想法,就把
乔布斯在八十年代时,因为“暴政”被逐出了自己一手创建的苹果公司。离开了苹果公司的他十分不甘心,决定从零开始,建立了NeXT公司。不过因为乔布斯并不擅长管理,因此NeXT一直在亏损,而乔布斯收购的一个小公司“皮克斯”却取得了成功。也成功将乔布斯“送”回了苹果公司。
乔布斯能有卓越的眼光、出色的演讲能力、精益求精的性格,这许许多多的闪光点将他的一些缺点掩盖得严严实实,虽然后来随着他疾病的发作,这些缺点逐渐显露出来,但我们仍不可否认他改变了世界。
《乔布斯传》读后感 篇17
在如今的信息化时代,手机普及度极高的现在,想必很少有人不知道“苹果”这个电子产品行业的巨头,理所当然的,自然也不会不知道“苹果教父”史蒂夫·乔布斯,一位“活着就是为了改变这个世界”的伟人。
有人说,从前有三个苹果改变了这个世界,第一个诱惑了亚当与夏娃,开启了人类文明;第二个砸醒了牛顿,开创了物理学的新纪元;第三个,则在乔布斯的手中,以他的执著、创新,研发出一代又一代先进的电子产品,影响着世界,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
也许有很多人羡慕乔布斯得到的财富与地位,但更令我感兴趣并想要深入了解,是他走过的路。他一路奋斗走向成功的每一步,相信都可以令我们从中得到启发。
《史蒂夫·乔布斯》作为史蒂夫·乔布斯唯一授权的官方传记,让我更加了解乔布斯身上的闪光点。
1955年2月24日,史蒂夫·乔布斯出生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他的一生,如过山车一般的精彩。他的性格犀利激越,充满追求完美和誓不罢休的激情,凭借着这样的新年,乔布斯创造出个人电脑、动画电影、音乐、手机、平板电脑以及数字出版等六大产业的颠覆性变革,改变了世界。
在他的传奇一生中,教育经历也十分不平凡,从小对电脑充满兴趣的他,十九岁那年,刚念大学半年,便辍学成为雅达利电视游戏机公司的一名职员。没多久,年轻而大胆的他突然对佛学产生了兴趣,连工作也不要了,漂洋过海去了印度追随大法师练功,最终无功而返,回到了雅达利公司继续做一个工程师。在这之后,乔布斯继续年少的兴趣,与好友沃兹一起,在自家的小车库内研究电脑。怀着对梦想的向往和一腔热情,经历了种种困难,终于将这种个人电脑推向市场,开启了“苹果”公司的传奇。
从《史蒂夫·乔布斯》中,我感佩于他的创新精神、完美主义以及冒险精神,也敬佩他被自己所创的公司抛弃,仍能东山再起,并再次回到苹果公司,力挽狂澜,拯救苹果公司于水火之中。他的一生,在许多行业的历史上都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也对世界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乔布斯传》读后感 篇18
乔布斯一直在我心里是一位非常伟大的名人,从我们小学六年级的英语课本里初识他,我一直认为在他的身上,一定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品质和精神。
《史蒂夫.乔布斯传》是寒假前,我们班家委统一购买给我们阅读的,是由黄老师亲自挑选的。它讲述了乔布斯从未出生到他事业轰轰烈烈的过程。乔布斯是一位孤儿,刚出生就被父母抛弃,被别人领养的,脾气也不好,但是父母依然把他当亲生儿子对待,他一直对电子科技很有兴趣,好学,这些都为他后来成为苹果管理员做了铺垫…………
看完这本书之后,我对乔布斯有了新的认知,而且与往前完全是翻天覆地的变化。感谢黄老师让我看清了真相。在书中,乔布斯的性格和行为并不好,可以说是我非常讨厌的一种人。他脾气非常暴躁,可能因为自己是老板的关系,他总是肆无忌惮地在办公室里谩骂他人,不顾旁人,不顾时间,很多员工都不欣赏乔布斯,他既不尊重他人,也没有大局意识,总是认为自己的想法是对的。在苹果2出售之前,乔布斯对它进行了五十多次的修改。乔布斯有一点我非常鄙视他(虽然可能没有资格说)就是:当别人辛辛苦苦写好方案时,他大多数都会不喜欢,就直接骂,说别人写的不如狗屎等等。
如果别人写的方案他喜欢的话,过几天,他就四处传散,搞得好像是他想出来的一样。第二,乔布斯很“冷血”,尽管他十分残酷,但在他身边,还是有两三个优秀的助手和朋友,每当乔布斯情绪不好时,总有人陪伴他,可乔布斯并没有在意太多,反而他的种种行为还让他的朋友失望伤心,只会在意自己的想法和感觉。在书里提到过,乔布斯的妻子看过一本书,名叫《自恋癖社交困难症》,里面提到的情况与乔布斯近乎一样!
也许,正因为他的脾气的人品,注定了之后“苹果公司底层革命”的胜利,全部的员工几乎一致同意让乔布斯放弃苹果管理权,看到这时,我简直吓坏了,这非同一般的认可率让人出乎意料,这也是我最喜欢的片段,看着让人紧张有欢喜,假如我是员工,如果一个凶狠无理、高傲自大的老板下台了,谁不高兴?看着书中乔布斯气急败坏的囧态,我好像有点坏坏的笑。这或许是他改过自新的转折点,我想。然而,他——并没有。
有太多的感想来不及挥笔而下,合上双眼,乔布斯的种种忐忑的经历让人回味。我知道,有时候即使有很大的成就,人品也还是要有的。
《乔布斯传》读后感 篇19
在密友的推荐下入读了乔布斯传,每天半个小时坚持下来,对乔布斯这个人的了解越来越深。他可以说是一个彻彻底底的传奇人物,无论是出身、天赋、性格都如此非同寻常。
乔布斯是一个弃儿。在他出生时,亲生父母因为宗教信仰的问题无法被家人接受结为连理,无奈将乔布斯托付给愿意收养他的人家。亲生父母家境优越,接受过良好的教育,在为乔布斯寻找养父母时提出了一条硬性要求,那便是对方必须有大学文凭。
可惜,原本安排好的律师夫妇想要领养女儿,乔布斯最终被机械师老乔布斯收养,但生母要求老乔布斯夫妇签订协议存一笔供乔布斯上大学的教育资金。善良朴实的老乔布斯夫妇同意了。从这里可以看出生母对教育的重视,反映了受教育程度高的父母对子女受教育的重视也极高。
此后,乔布斯跟随养父母度过了童年生涯。很早他就知道自己是被领养的,但老乔布斯告诉他,“你不是被抛弃的那个,你是被选择的。”养父母竭尽可能地尊重并守护乔布斯的幼小心灵,让我十分感动,家庭的宽容教育也与乔布斯的鲜明个性密不可分。他从小就不是个循规蹈矩的孩子,喜欢恶作剧,捣鼓新花样,甚至有些讨人厌,与“别人家的孩子相差甚远”。但这些特点未尝不是聪明有创造力的表现呢?
在乔布斯的成长中,受父亲的影响颇深。父亲是一个做事极其认真、追求完美的机械师,即使在别人看不到的地方也很用心。大概是父亲的专注、热爱与追求完美从小感染着乔布斯吧,乔布斯后来也成长为了一个出了名的完美主义者。
我常常觉得,完美主义者能干出大事的几率要高得多,大卫芬奇可以为了一个镜头拍上百次,艾玛沃特森总是吹毛求疵想要将事情做得最好,反而现实中走中庸路线的往往安于现状,守着自己的一方小田地,难有作为。
但曾有一位长辈教导我说,追求卓越与安于现状并无贵贱之分,如果你想要大放异彩,那便不断超越自己,但不要抱怨自己牺牲了时间和乐趣;如果你只想平安喜乐,那安于现状无可指摘,但不要自怨自艾没有好的机会青睐自己。
不得不说的是,乔布斯是个天才。他是个天生的领导者,有着极为敏锐的商业嗅觉。当他的好友——一位智商超群但情商近乎为0的天才工程师在他的怂恿加鼓励下创造力第一台Apple时,他非常乐意与计算机爱好者分享他的成果,想要把这一卓越的设计免费贡献给别人。他是个非常可爱但又腼腆,十分正义,善良又道德感十足的小伙子。乔布斯跟他完全不同,他不愿意沃兹的成果被别人所用。每次沃兹设计了很棒的东西,他都会找到办法来赚钱,也知道怎么说服沃兹。这次也是,他为沃兹描绘出拥有一家属于自己的公司的美好图景。
一位有着超强领导力的商业领袖和一位拥有出色电路技术的大牛工程师,互相欣赏,一拍即合,于是苹果公司就这样成立了。他们俩称得上是最佳拍档,沃兹负责设计产品,乔布斯负责营销与包装,两人的合作让苹果公司发展越来越壮大。
乔布斯视苹果为自己的孩子,他对每一个细节的设计都精益求精,这一点被大家熟知。为了一个外包装,他可以去请有名的技术顾问来设计。他常常能从有名的设计中寻找灵感,将某一瞬间的灵感应用于苹果的设计中。他也十分善于找到能为自己工作并胜任不同岗位的能人,很善于从各位前辈身上学习。在他创办苹果初期,有一位像父亲一样的人,教授给了他很多关于市场和销售方面的经验,他叫马库拉,创立了苹果营销哲学,其中强调了三点。第一点是共鸣,第二点是专注,第三点是灌输。
乔布斯深刻地理解了这套哲学并将它用在了以后的产品中。他足够了解消费者的需求,聚焦于一系列核心产品,一直关注,有时甚至过度关注营销策略、产品形象乃至包装的细节。这种对用户体验的极致追求除了天性以外,可能也有受到给予他指导的贵人的影响吧。
乔布斯的才华和能力毋庸置疑,也因此受到大家的拥戴,但他的性格却十分不讨喜。他时而异常热情,时而冷漠得吓人;时而挥斥方遒,时而又因控制不住自己而嚎啕大哭;他性格极端,在他眼里别人的作品非好即坏,所以常常听到他说“你做的都是屎”;他对员工十分苛责,但又有着让手下相信他们能做成任何事情的魅力。
和这样一个精神分裂者的上司一起共事,怕是得有很强的承受能力及工作能力才能忍受的了吧。果然,能适应和乔布斯工作的都是适应能力极强,能够极快成长起来的壮士,大概这就是现实版“不能摧毁你的,终将使你强大”。
也正因为乔布斯的苛责,无论在工作还是私人生活中,他的身边常常都真正的强者,而不是谄媚者。乔布斯的复杂之处还在于,他是个毫无争议的伟人,却甚至称不上是一个好人。
他不care自己破产还是亿万富翁,他志向高远,一心想创造未来,造福世人;但在商业化的道路上,他也曾有过见不得光的行为,比如在创办苹果前,他欺骗沃兹,私吞了一部分赏金;他带领员工走向财务自由,却不愿给一直陪伴公司成长却因制度无法享受公司福利的员工恩惠。
这点上沃兹这是一个完全的有点可笑的好人。沃兹不在乎自己拿到多少钱,心甘情愿拿自己的股权安慰老员工,他像个笨拙的天使。这又不禁让我想到了月亮与六便士,主人公画家思特里克兰德痴迷于画画,对绘画有着极高的天分,他不修边幅,无欲无求,除了画画心里对任何事情都不在意,而他的朋友——蹩脚的画家施特略夫把他当成上帝,照顾他,忍受他的嘲讽,甚至愿意为了出轨的妻子放弃一切,一个是残忍的恶魔,一个是可笑的好心人。
难道天才都是这么特立独行,遗世独立,与众不同,精神分裂吗?很想体验一把惊世骇俗的天才生活呢。
《乔布斯传》读后感 篇20
如果你没有读过《乔布斯传》,也一定听说过乔布斯这个人,虽然他已经不在人世,但他的革命性创新精神和经营能力改变了科技界,也改变了世界,更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没错,他就是苹果创始人和前CEO,也是当今开创智能手机的系统的鼻祖!
为什么我推荐大家阅读乔布斯传?因为我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在科技界,几乎所有的核心的创新都是来自于国外,我们身为一个大国,拥有14亿人口,也用有大量的人才,却为什么没有创新能力呢?这值得我们思考。
乔布斯从大学退学后,开始了自己的创业过程,并很快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但因为资本受限,他也引入了一些投资人,当苹果公司正逐步壮大的时候,因为公司内部的斗争,乔布斯逼迫离开了公司。乔布斯离开后,苹果公司经营不善,逐渐走向了没落,这时候公司高层一致要求请乔布斯回来主持大局,经过讨论和权利的再次划分,乔布斯再次掌控了苹果,大权在握的他开始了革命性的变革和创新。在电脑等产品大获成功后,不久苹果公司拿出了划时代的产品iphone4,这是如今智能手机系统的第一个版本,之后便席卷了全球,引发了手机系统的革命,苹果公司也大获成功,位居世界市值第一!
读了这本书,给我带来的启发是非常深刻的,我们在创业和工作的过程中,需要的不仅仅是勤奋和刻苦的精神,更需要创造力来改变行业的局势,让自己紧紧地握住主动权!
创新就是力量,而创新一旦应用与科技领域,更是带来历史的变革,这就是我们需要向乔布斯学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