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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律师名人名言

时间:2025-04-30 06:28:39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说到

1、律师之门,是神圣之门,是正义之门。

2、没有律师就没有法治。

3、律师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律师既不代表正义也不代表邪恶,而是通过参与司法活动的。

4、整体过程去实现并体现正义。

5、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一天时间也建不起法治的罗马城。地位与权力终究要用自己的努力来换龋困境面前,律师要自强不息,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路。

6、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7、律者,“法令”、“约束”也;师者,技长者,“传道授业解惑也”,两字合成为“律师”,即表明:律师乃律己之榜样,律师以擅法为专长,严肃而神圣乃律师职业之道。

8、 全部历史就是利益的斗争,而法是那些占了上风的利益的权威性的表现。

9、法治社会的律师应该是公民私权利的忠实代表,是社会理性不同声音的忠实代表,是以私权利制约公权力的忠实代表。

10、律师的执业权利与地位,是一个社会民主法治进程和人权保障最灵敏的晴雨表。

11、没有小案子,只有小律师。

12、失败的教训往往比成功的

13、做有思想的律师,让法治成为信仰。

14、中国律师应有自己的思想,自己的信仰,自己的团队,自己的力量。

15、律师别拿自己太当回事,也不要拿自己不当回事。

16、屡战屡败,屡败屡战。

17、律师是个良心活。

18、依法辩曲直,仗义论是非。

19、律师挣人家钱都是乘人之危,人家摊事才找你,所以要讲良心,服好务。

20、极端的法规,就是极端的'不公。

21、我不同意你说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22、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像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

23、法律应该是铁的,像铁锁那样。

24、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

25、人类对于不公正的行为加以指责,并非因为他们愿意做出这种行为,而是惟恐自己会成为这种行为的牺牲者。

26、荣耀所禁止的法律却往往应允。

27、法律不可能给每个人以方便,如果它有益于全体和大多数人,我们就该满足了。

28、宪法是一个无穷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的话语。

29、一个判例造出另一个判例,它们迅速累聚,进而变成法律。

30、今天的法律未必明天仍是法律。

31、自由是一种必须有其自己的权威、纪律以及制约性的生活方式。

32、法发展的重心不在立法不在法学,也不在司法判决,而在社会本身。

33、规外求圆,无圆矣;法外求平,无平矣。

34、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是丝毫没有力量的。

35、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

36、人类法律,事物有规律,这是不容忽视的。

37、法者,所以禁民为非而使其迁善远罪也。

38、法律职业的社会地位是一个民族礼貌的标志。

39、法律和制度务必跟上人类思想进步。

40、一项法律越是在它的接受者那里以恶行为前提,那么它本身就越好。

41、法分明,则贤不得夺不肖,强不得侵弱,众不得暴寡

42、法律职业的社会地位是一个民族文明的标志。

43、在一千磅法律里,没有一盎司仁爱。

44、疏法胜于密心,宽令胜于严主。

45、只要不违反公正的法律,那么人人都有完全的自由以自己的方式追求自己的利益。

46、制定法律法令,就是为了不让强者做什么事都横行霸道。

47、尽量大可能把关于他们的意志的知识散布在人民中间,这就是立法机关的义务。

48、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49、法律的真理知识,来自于立法者的教养。

50、人们嘴上挂着的法律,其真实含义是财富。

51、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而是经验。

52、法律总是要遇到立法者的感情和成见的。

53、救济走在权利之前,无救济即无权利。

54、在世界各主要礼貌中,中国是距离法治最为遥远的一种,甚至与欧洲构成了两极相对的反差。

55、法律规定得愈明确,其条文就愈容易切实行。

56、圣人能生法,不能废法而治国。

57、法律决非一成不变的,相反地,正如天空和海洋因风浪而起变化一样,法律也因情况和时运而变化。

58、法是一套权威性的审判指南或者基础。

59、解释法律系法律学之开端,并为其基础,系一项科学性工作,但又为一种艺术。

60、民众对权利和审判的漠不关心的态度对法律来说,是一个坏兆头。

律师经典格言精选

1、律师兴,则法治兴;法治兴,则国家兴。律师有三种境界:第一个境界是有高度责任心,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第二个境界是有社会良心,为弱势群体、为权利被践踏的人伸张正义;第三个境界是有历史使命感,敢于为中国的法治与宪政,挑战权威、挑战体制。

——江平

2、中国律师的辩护领地,风能进、雨能进,警察不能进! ——陈有西

3、律师是一个看起来很美、说起来很烦、听起来很阔、做起来很难的职业。

——刘桂明

4、让正义在每一个案件中实现 ——贺卫方

5、律师要具有哲人的智慧,诗人的激情,法学家的素养,政治家的立场,四者统一于科学的使命和职业良心与社会正义之中。

即使只能做一个花瓶,我也要在里面插一枝含露带刺的玫瑰。

——张思之

6.让所有的辩护都通往正义。 --许兰亭

7.你戴着荆棘的皇冠而来,你握着正义的宝剑而来。律师,神圣之门、又是地狱之门。但你视一切险阻诱惑为无物。你的格言: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惟有客观事实才有最高的权威。

--胡乔木

8.律师之门,是神圣之门,是正义之门。

--于宁

9.没有律师就没有法治。

律师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律师既不代表正义也不代表邪恶,而是通过参与司法活动的整体过程去实现并体现正义。

--田文昌

10.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一天时间也建不起法治的罗马城。地位与权力终究要用自己的努力来换取。困境面前,律师要自强不息,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路。

--巩沙

律师经典格言大全

1、法律决非一成不变的,相反地,正如天空和海洋因风浪而起变化一样,法律也因情况和时运而变化。

2、宪法创制者给我们的是一个罗盘,而不是一张蓝图。

3、在世界各主要文明中,中国是距离法治最为遥远的一种,甚至与欧洲形成了两极相对的反差。

4、律师是法律最理想、最无可指责的解释者。

5、尽量大可能把关于他们的意志的知识散布在人民中间,这就是立法机关的义务。

6、法律是人民意志的自由而庄严的表现。

7、宪法是一个无穷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的话语。

8、律师要具有哲人的智慧,诗人的激情,法学家的素养,政治家的立场,四者统一于科学的使命和职业良心与社会正义之中。

9、如果法律能为自己说话,它们首先埋怨的就是律师。

10、中国律师的辩护领地,风能进、雨能进,警察不能进!

11、假如没有法律他们会更快乐的话,那么法律作为一件无用之物自己就会消灭。

12、如果我们的法律只是自然规律的幼芽,它毫无疑问是好法律。这样的法律可以抑恶扬善。

13、屡战屡败,屡败屡战。

14、由于有法律才能保障良好的举止,所以也要有良好的举止才能维护法律。

15、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像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

16、把每一件平凡的事情做好,就是不平凡。

17、全部历史就是利益的斗争,而法是那些占了上风的利益的权威性的表现。

18、大海和陆地服从宇宙,而人类生活是受最高法律的命令的管辖。

19、在一切能够接受法律支配的人类的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那里就没有自由。

20、法律的制定是为了保证每一个人自由发挥自己的才能,而不是为了束缚他的才能。

21、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

22、法律研究的目的是一种预测,即对公共权力通过法院的工具性的活动产生影响的预测。

23、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为人诚实,不损害他人,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

24、无论何人,如为他人制定法律,应将同一法律应用于自己身上。

25、律师之门,是神圣之门,是正义之门。

26、法律的效力是以它所引起的爱戴和尊重为转移的,而这种爱戴和尊重是以内心感到法律公正和合理为转移的。

27、当秩序成了混乱的时候,就不得不用混乱来维持秩序,拯救法律了。

28、没有信仰的法律将退化成为僵死的教条,而没有法律的信仰将蜕变成为狂信。

29、在一个法治的政府之下,善良公民的

30、从来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女律师,做你的当事人一定会很幸福。

31、一位优秀律师的素质就是勇气,优秀律师所具有的这种勇气并不是出自盲目和莽撞,而是来自深刻的知识和品格的正直。

32、没有耕耘,没有收获。

33、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

34、你戴着荆棘的皇冠而来,你握着正义的宝剑而来。律师,神圣之门、又是地狱之门。但你视一切险阻诱惑为无物。你的格言: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惟有客观事实才有最高的权威。

35、解释法律系法律学之开端,并为其基础,系一项科学性工作,但又为一种艺术。

36、有理智的人在一般法律体系中生活比在无拘无束的孤独中更为自由。

37、在这个国度里,唯一能通往最高权力的道路就是从事律师工作。

38、人如果不用刀就可把牡蛎撬开,那么也可不花聘金就叫律师为他说话了。

39、两字合成为“律师”,即表明:律师乃律己之榜样,律师以擅法为专长,严肃而神圣乃律师职业之道。

40、没有小案子,只有小律师。失败的教训往往比成功的经验更重要。

法官与律师堪称现代法制国家不可或缺的重要法律人角色。对社会而言,律师的确是一种非常重要且大众认知度颇高的法律职业,但真正最具代表性、最典型的法律职业和法律人角色的乃是法官。

法官不得介入争论、法官不得与当事人辩论早已成为国际司法界的一条谚语。可以说,慎言既是法官应当恪守的职业戒律,同时也是法官这一角色令人尊敬的美德和操守。法院是典型的法律适用机关,法官的使命就是通过理性的判断和缜密的推理对个案作出公正的裁决进而实现司法公正。司法权是一种判断权,判断和推理是司法审判的重要内容。审判席上的法官扮演的是中立的、客观的裁判者角色,在法庭上喋喋不休是法官这一角色的大忌。法官大可不必在法庭上与当事人或律师唇枪舌剑,法官以理服人的最佳方式就是制作一份说理透彻、论证缜密、认定事实清楚且适用法律准确的高水准裁判文书。法官在法庭上主要负责主持庭审和维持正常的诉讼秩序,法官要有意识的引导当事人或控辩双方围绕诉讼要点进行辩论。从一定意义上讲,庭审的主要功能就是在法官的主持下为当事人和控辩双方提供一个充分进行陈述、说理、辩论的机会,法官主动介入双方的争论难免会有越俎代庖之嫌,且容易给当事人传达消极的心理暗示,造成不必要的误解或偏见。

以前在法院开庭时,法官喋喋不休甚至训斥当事人的情况并不少见,这除了与审判作风专横有关外,不能不归咎于我们对法官不得与当事人辩论这一司法理念的'无知,以及我国长期以来沿袭的纠问式审判方式所产生的言行定势有内在的关联。随着我国审判方式的改革,纠问式方式逐渐被控辩式方式取代,法官在庭审中喋喋不休的现象已大大减少。

法官在庭外也不能滥发议论,司法无小事,法官应当像外交官那样慎言,稳重、理智和谨慎乃是法官的典型形象。一般而言,法官原则上在案件审理期间不能接受媒体的采访,在案件审理终结之前亦不应向外界发表任何结论性的意见或观点。

与法官的职业形象不同,律师素以能言善辩见长,在法庭上口若悬河、滔滔不绝甚至咄咄逼人似乎已成为社会普遍认同的律师形象。诚然,口才是律师这一职业的重要素质,能言善辩是律师在法庭上克敌制胜的法宝。庭审时,律师自身所有的经验、智慧和学识都要及时通过话语这个重要的载体或工具传达给对方和法官,此乃能言;而作为当事人的辩护人或代理人,律师出庭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发表辩护词或代理词驳倒控诉方或对方的意见,说服法官采纳自己的意见或观点,力争法官作出对己有利的裁决,此乃善辩。对律师而言,善辩比能言更重要,律师的言辞要有针对性,要有的放矢,在法庭的发言要始终围绕说服法官采纳自己的观点这一中心。漫无边际、哗众取宠的演讲往往可以感染听众,却为明智的法官所不屑。

慎言和善辩是分别对法官和律师这两种角色的不同定位,也是两种诉讼文化的不同标识。在构建现代诉讼文化的过程中,中国法官特别需要注意慎言这一职业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操守。对法官而言,拥有一个睿智、清醒和理性的大脑远比巧舌如簧更为重要。倘若将我说故我在形象地称之为律师职业的真实写照,我思故我在则堪称法官职业的至理名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