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照常升起
这本《太陽照常升起》是海明威的第一本长篇小说,也是他的成名作。
有人说海明威的长篇小说没有他的短篇写得好,他们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观点,我不知道。我只相信,如果一个故事如果用一个短篇就可以写出来,海明威是不会把它写成长篇的。反过来说,如果一个故事用一个短篇写不完,那他就会把它写成长篇。这样说的意思是:与其说他的长篇是长篇,还不如说一个大号的短篇。短篇与长篇的区别是它的结构更为紧凑、主题更为单一。
如果说长篇象是个十连发的散弹槍,短篇小说就是个“单打一”,海明威的这种拉长了的短篇就象一个射程长,精度高的狙击步槍了,他小说的篇幅无论多长,那主题都会把它的前后洞穿。
关于上面一点,没有人比福克纳看得最清楚。在海明威写完《老人与海》以后,福克纳写了一个短评,最后一句话是:"赞美上帝,但愿创造出、爱与怜悯着海明威的那个力量——不管那是什么——约束住海明威,千万别让他再改动这篇作品了。"这句话里包皮含的意思很明显,它就是想说这小说多一点则散,少一点则缺。
这篇《老人与海》既不是长篇,也不是短篇,而是正好介于其间的中篇。所以海明威的小说就是这样一种小说,这是一种既要写完整又要一句话也不多的小说,它的篇幅什么也不代表,仅仅代表着它就是恰恰应该成为的那个长度。
如果一个读者第一次看海明威的小说,而这个读者又是在听说了海明威的大名以后才开始读他的小说的,这个读者可能会遭遇这样一种事,那就是被海明威的大名和他的小说语言的平淡弄得一脸茫然。因为他在听到海明威的威名之后,他就会抱有期望,认为他的小说一定写得非常出彩,扣人心弦,惊险激烈,高|潮迭起。但是如果他是这样看的,那他一定在看了几页以后就失望了,然后,他就会从阅读变成浏览,越是这样,他就越是觉得小说寡淡无味,最后是再也读不下去。
造成这种原因的其实我上面已经说了,海明威的小说有一个洞穿全篇的主线,而这个主线在海明威的小说中又常常是隐敝的,如果你没有好好的把握住,不知道他的“冰山理论”,那就对小说的精彩之处视而不见。他的“冰山理论”所说的“看得见的部分是八分之一,而看不见的部分是八分之七”,而这八分之七其实就是主线,或者更准确的说是人物的“心理主线”。而“心理主线”,只要思虑一下人说过的、做到的,和他心理曾经存在过、出现过之间的比例,你就会认为这个“八分之七”的比例其实划分的很有道理。
在这部小说中,主人公巴恩斯在大战中受伤,此伤让他不能与他所爱的女人过正常的生活,而且更要命的是,他爱的这个勃莱特又天性活泼、热爱生活。勃莱特和巴恩斯很早就认识并且相爱,但就因为上述原因没有结婚。小说开始的时候,勃莱特已经经过两次不幸福的婚姻,正准备结第三次婚,小说的故事也就在这个时间段里依次展开。
首先从这个小说框架里,我们就可以想像巴恩斯心里应该具有的复杂滋味,内疚、隐痛、妒疾、失意、孤独、无奈,还有空虚、屈辱等等。而这种种复杂滋味也就是海明威要隐匿下的那"八分之七"。读这小说如果没有先认同一下巴恩斯的感受,那么你去读这小说中巴恩斯与其它人的所有的酒桌前的闲言碎语都会觉得平谈无味。而这小说中有八分之一又是由这样的"闲言碎语"所构成。
当然,听到这里你可能会认为,我是想说只要学会"听话听音"就能看懂那些"闲言碎语",从而也就能读懂这本小说了,不过你可能会问,读懂是一回事,喜欢又是另一回事。下面就说一下,海明威的小说真正让读者热爱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海明威小说的魅力首先是在他对人心的洞察力上,这表现在他的角色塑造上,他的角色正象是人们都知道的就是一个“打不垮的人”,这个“打不垮的人”的本质不是拒绝向命运低头,而是拒绝自己的命运被别人操纵。与上帝认同,为自己的选择负责,这无损勇敢和坚强。但是任由别人插手自己的命运,这就不可忍受。这些人总把手插在你的钱袋里,把脚踩在你的肩膀上,把路上修在你的土地上,或者总是要求你为他们的事业献身,然后赏给你一个你再也无法享用的东西。只有在这种人面前,这个"打不垮"的形象才真正的金光闪闪,具有真正的价值。
在这篇小说里,围绕着这个"打不垮"的形象塑造的其实是三个人,一个是巴恩斯,一个人科恩,一个是勃莱利的最后一个男朋友罗梅罗(他是一个斗牛士)。在巴恩斯身上,我们首先看到一个安于命运的人,这是个被天意命运"打败了"的人,但他是"败而不垮"。他的形象只有投射到那个追求勃莱利的犹太人科恩身上,就会显现"打不垮"的真谛。
科恩这个人,我们首先看到的是一个生活得意的人,但是他最后不仅垮掉了,而且垮掉的丑陋无比。他虽然把巴恩斯揍晕了,把罗梅罗打得爬不起来,但是在勃莱利、巴恩斯和罗梅罗他们眼里,他却一败涂地。他最后只好灰溜溜的走了。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爱情奴隶,他不是被命运击败的,而是被勃莱利这个人击败的,而勃莱利之所以能击败他,是因为他本身就是个可以轻易被什么人都可以击败的、一个可怜的家伙而已。
正是从他身上才反衬出巴恩斯对生活的认识,对打不垮的精神的认识。而罗梅罗这个人,海明威用他与科恩(前拳击冠军)的决斗把那种"打不垮"的精神展现的更确实。决斗那一段写得简直太精采了。一个是斗牛士,一个是拳击手,斗牛士用斗牛的那种不屈精神面对拳击手的凶悍。最后的结局是:拳击手比公牛难斗和斗牛士比拳击手顽强,也就是说“打不垮”的本质不是凶悍而是顽强(海明威最喜欢的两个主题“拳击”和“斗牛”在这本小说里发生了撞击,只不过这个拳击手有点菜)。从这里看,海明威对人性的洞察力就很让人着迷。
另外海明威讲故事的技巧也是非凡的。科恩这个人的心理在这个小说中被他从头抓到尾,仅仅这一点,就非常不简单,小说中对科恩和勃莱利之间发生的事没有一点正面的描述,但是他们之间所发生的事却让读者感到非常清晰,就仿佛海明威在小说里全都讲过。而这只是因为他在描述科恩那些怪异的行为时描述的非常真实。
最后把海明威关于"冰山理论"的一句话作为本文的结尾:"如果一个散文作家充分了解他所写的东西,那他就可以省略他和读者都了解的东西;如果这个作家写得极为真实,那他会强烈地感觉到那些东西,就仿佛作家已经讲述了它们。"(摘于《午后之死》)上面这句话里最重要的一个词是"极为真实"。
海明威绝不仅仅是一个打不垮的汉子,而是一个无论生活还是写作中都散发着既聪明又老练、既谨慎又判逆、既认真又玩世不恭魅力的男人魅力。
太阳照常升起读书笔记2
这本《太阳照常升起》是海明威的第一本长篇小说,也是他的成名作。有人说海明威的长篇小说没有他的短篇写得好,他们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观点,我不知道,反正谁都有随便发表自己看法的权利。我只相信,如果一个故事能用一个短篇可以写出来,海明威是不会把它写成长篇的。反过来说,如果一个故事用一个短篇写不完,那他就会把它写成长篇。这样说的意思是:与其说他的长篇是长篇,还不如说一个大号的短篇。那么普通所说的长篇与短篇之间的区别是什么?仅仅是篇幅上的差别么?当然不是!短篇与长篇的区别是它的结构更为紧凑、主题更为单一。如果说长篇象是个十连发的散弹枪,短篇小说就是个"单打一",这样一说,其实海明威的这种拉长了的短篇就象一个射程长,精度高只有一发子弹的大狙了,他小说的篇幅无论多长,那主题都会把它的前后洞穿。
在这部小说中,主人公巴恩斯在大战中受伤,此伤让他不能与他所爱的女人在一起正常的生活,而且更要命的是,他爱的这个女人又天性风流 、热爱生活、向往自由 和享受,她叫勃莱特。勃莱特认为巴恩斯非常可爱,巴恩斯更是对勃莱特爱之入骨,他们很早就认识,但是现实却让他们无法在一起生活。小说开始的时候,勃莱特就已经离过两次婚,这是两次都是不幸福的婚姻,而且还都是巴恩斯只能眼睁睁默许的,然后正想结第三次婚,小说的故事也就在这个时间段里依次展开。首先从这个小说空空的框架里,我们就可以想像巴恩斯心里应该具有的复杂滋味,这里有内疚,有隐痛,有妒疾,有失意,有孤独,有无奈,有苦恋,有空虚,有屈辱,有等等禁锢了精神并使之痛苦的东西,而这种种复杂滋味也就是海明威要隐匿下的那"八分之七"。读这小说如果没有先认同一下巴恩斯的感受,那么你去读这小说中巴恩斯与其它人的所有的酒桌前的闲言碎语都会觉得平谈无味。而这小说中有八分之七又是由这样的"闲言碎语"所构成。
当然,听到这里你可能会认为,我是想说只要学会"听话听音"就能看懂那些"闲言碎语",从而也就能读懂这本小说了,不过你可能会问,读懂是一回事,喜欢又是另一回事,读得懂就能保证人会喜欢他的小说了吗?其实我明白,你想问的是,海明威的小说真正让读者热爱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海明威小说的魅力首先是在他对人心的洞察力上,这表现在他的角色塑造上,他的角色正象是人们都知道的就是一个"打不垮的人",但是仅仅说他打不垮,那还不能完全解释他何以让人崇拜有加,其实这个"打不垮的人"的本质不是拒绝向命运低头,而是拒绝命运被一小撮人操纵。普通的人会认为,我们的命运仅仅是上帝安排的或自己创造的,但是却意识不到它有时是被一小撮人操纵了的。意识不到的人会乐于向命运低头(又能怎么办)。但是一旦人意识到了,那他就会气愤难忍,而海明威的这个"打不垮"的形象,也正是从这种认识中脱胎出来的。对上帝低头,对自己的选择认输,这无损真汉子的光荣,但是任由别人插手自己的命运,这就不可忍受。这些人总把手插在你的钱袋里,把脚踩在你的肩膀上,把路上修在你的土地上,或者总是要求你为他们的事业献身,然后赏给你一个你再也无法享用的东西。只有在这种人面前,这个"打不垮"的形象才真正的金光闪闪,具有真正的价值,才真的知道"自由 "和"独立"到底是什么东西。
在这篇小说里,围绕着这个"打不垮"的形象塑造的其实是三个人,一个是巴恩斯,一个人科恩,一个是勃莱利的最后一个男朋友罗梅罗(他是一个斗牛士)。在巴恩斯身上,我们首先看到一个安于命运的人,这是个被天意命运"打败了"的人,但是他对爱情和生活是不屈服的,但这是他的"败而不垮"。当然,仅仅是这一点并不能说明什么东西,但是只要他的形象只有投射到那个追求勃莱利的犹太人科恩身上,才会显现"打不垮"的真谛。科恩这个人,我们首先看到的是一个生活得意的人,但是他最后不仅垮掉了,而且垮掉的丑陋无比。他虽然把巴恩斯揍晕了,把罗梅罗打得爬不起来,但是在勃莱利、巴恩斯和罗梅罗他们眼里,他却一败涂地。他最后只好灰溜溜的走了。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爱情奴隶,他不是被天意命运击败的,而是被勃莱利这个人击败的,而勃莱利之所以能击败他,是因为他本身就是个可以轻易被什么人都可以击败的、一个可怜的家伙而已。正是从他身上才反衬出巴恩斯对生活的认识,对打不垮的精神的认识。而罗梅罗这个人,海明威用他与科恩(前拳击冠军)的决斗把那种"打不垮"的精神展现的更彻底。决斗那一段写得简直太精采了。一个是斗牛士,一个是拳击手,斗牛士用斗牛的那种不屈精神面对拳击手的凶悍。最后的结局是:拳击手比公牛难斗和斗牛士比拳击手顽强,也就是说"打不垮"的本质不是凶悍而是顽强(海明威最喜欢的两个主题"拳击"和"斗牛"在这本小说里发生了撞击,只不过这个拳击手有点菜)。从这里看,海明威对人性的洞察力就很让人着迷。
当然这仅仅指出海明威对人性的洞察力,别外海明威讲故事的技巧也是非凡的。科恩这个人的心理在这个小说中被他从头抓到尾,仅仅这一点,就非常不简单,小说中对科恩和勃莱利之间发生的事没有一点正面的描述,但是他们之间所发生的事却让读者感到非常清晰,就仿佛海明威在小说里全都讲过。而这只是因为他在描述科恩那些怪异的行为时描述的非常真实,确实真实,太真实了。为什么会这样?这是因为,就象是模特的眼窝越深画家才越能表现人脸的体积一样,正因为科恩怪异的行为怪得很所以才使这事更真实——当然,这也是这书最现实的趣味,其它说了都有点虚。
最后把海明威关于"冰山理论"的一句话作为本文的结尾:如果一个散文作家充分了解他所写的东西,那他就可以省略他和读者都了解的东西;"如果断个作家写得极为真实,那他会强烈地感觉到那些东西,就仿佛作家已经讲述了它们。"(摘于《午后之死》)这也就是他的冰山理论的另一种表达。他的冰山理论包皮含太多的意义。上面这句话里最重要的一个词就是"极为真实",而要做到"极为真实",需要一些聪明才智,就象生活也需要聪明才智。海明威真正的迷人之处在于他绝不仅仅是一个打不垮的汉子,而是一个无论生活还是写作中都散发着既聪明又老练、既谨慎又判逆、既认真又玩世不恭魅力的老男人(书里的巴恩斯也是这样的人)。而这种人在我们这里还暂时没有出现过,我们这里的人老了,总是变成一个个"天真的"匹夫有责的遣老们,那些干枯的人。
太阳照常升起读书笔记3
一直觉得海明威是个硬汉型的文人,也许和他的经历有关,参加一战,在欧洲当战地记者,喜欢看斗牛,打猎,航海,游历欧洲等等,没想到看完此部小说,才了解他并不是天生的硬汉,在自己生活的年代中的遭遇与经历造就了他后来的性格,也注定了他用饮弹这种方式来结束自己的生命……
这样性格的文人不多,我很是敬仰与钦佩……
与其苟且活着,不如自己了结,生命由自己主宰……
《太阳照常升起》是海明威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作者藉此成为“迷惘的一代”的代言人。小说中的主人公杰克。巴恩斯的经历,正是海明威在参加一战后的那段经历的缩影,他借此来表达战争给人类带来的创伤,主要是心灵上的创伤,这些创伤是永远无法愈合的。那个年代的这批受战争创伤的年轻人,心灵空虚,病态,桀骜不驯,没有明确的理想与目标,无精神支柱,所以称他们为“迷惘的一代”。
“你们都是迷惘的一代”
“一代过去,一代又来,地却永远长存。日头出来,日头落下,急归所出之地。风往南刮,又向北转,不住的旋转,而且返回转行原道。江河都往海里流,海却不满。江河从何处流,仍归还何处。”—《传道书》
我们都是迷惘的一代……
太阳照常升起读书笔记4
我们生活在一个看起来最好的时代,生活稳定,没有动荡,但大家所经历的时间都一样,千篇一律,毫无波澜,状如死水。你不喜欢这样的生活,可是没有办法,资讯的发达早就将世界的神秘感抹去。郁闷,无聊,每天上学放学,毫无以外的重复让我们厌烦,所以会感到迷茫,偶尔无助,许多想法不能实现,莫名其妙的忧伤会让人觉得整个世界都与自己作对。有喜欢的女生,幻想和她去私奔。大脑里面每天就像上映一幕幕电影 。和父母吵架,和同学打架,和老师顶嘴,每个人都觉得没人理解自己,全世界最最独特的灵魂却裹在最难看的校服里。听最激烈的摇滚,看最艰深的书籍,总是试图寻找这个世界的真相……
时间慢慢流逝,我们都在不知不觉中长大了,回想起十几岁的日子,会有一丝不舍,觉得再也回不去了——那美好的青春时光。
当我们被时间的洪流裹挟着前进,青春时光会慢慢变得像泛黄的老照片一样美好。可是还有一些人,他们的青春却夹杂着战争,动荡,杀戮,饥饿,歧视,恐惧还有死亡。
有一个美国青年,名字叫做巴恩斯,他生活的时代背景是第一次世界大战。他和他的朋友们厌恶这场帝国主义战争,却找不到出路。巴恩斯和朋友们一起,在zheng府"拯救世界民主 "口号的蛊惑下,怀着民主 理想,奔赴欧洲战场。他们目睹了人类空前的自相残杀,发现战争远远不是他们原来设想的那种英雄事业,所谓"民主 ""光荣""牺牲"等等,都是些骗人的东西。巴恩斯经过二十多年成长所形成的道德观念以及理想的生活目标在这场战争中土崩瓦解,而新的尚未建立起来。巴恩斯和周围大多数青年一样,用怀疑、否定的态度看待这场掠夺战争,他们憎恨、厌恶它,但又不理解战争发生的原因;他们心灵空虚,无所适从,乃至消极遁世,放浪形骸……
与巴恩斯和他的朋友们相比,我们的成长简直散发着遥不可及的光芒。老狼、朴树用歌声吟唱青春,许多人都在用文字记录我们的成长。
而他们,也有海明威用一部《太阳照常升起》来描绘了那一代人的青春与迷惘。
这部小说描述了一战以后,一批美国青年流落欧洲的生活图景,表达了一战以后一部分年轻知识分子对现实的绝望。女主人公勃瑞特是英国人,战争中失去了亲人;男主人公杰克巴恩斯是一名美国记者,战争中因脊柱受伤而失去了性爱能力。杰克和勃瑞特真心相爱,但无法结合。战争给他们生理上和心理上都留下了创伤,他们对生活感到迷惘、厌倦。两人和一帮男女朋友去西班牙潘普洛纳参加斗牛节,追求精神刺激。在西班牙,勃瑞特拒绝了犹太青年罗伯特科恩的苦苦追求,却迷上了年仅十九岁的斗牛士罗梅罗。然而,在相处了一段日子以后,由于双方年龄实在悬殊,而勃瑞特又不忍心毁掉纯洁青年的前程,这段恋情黯然告终。她最终回到了巴恩斯身边,尽管双方都清楚,彼此永远也不能真正地结合在一起。小说还描写了一个美国作家罗伯特,他自以为富有英雄气概,对生活抱有浪漫幻想。他追求勃瑞特,但是勃瑞特不喜欢他,觉得他的生活观念是陈旧的、虚妄的。
作者海明威亲身经历了那个时代。他就是那些青年当中的一员。有人说《太阳照常升起》是一部自传体的小说,主人公有作者的影子。可我一直固执的认为,每一个大师不管写多少本书,故事只有一个,那就是他自己的人生。真实经历也好,从现实出发的想象也罢,每一个文字都是从作者的内心流出的。海明威所描述、记录的,是他眼中的时代,是他周围与他一样的年轻人的青春。
1924年夏天,在巴黎觥筹交 错的酒吧里,海明威曾被一位著名女作家格特鲁德斯泰因女士指着鼻头说:"你们都是迷惘的一代"。20世纪20年代出现的文学流派有了自己的名字。(它不是一个有组织和共同纲领的文学团 体,但它的影响超越了国界和民族,在世界文坛上占有不可忽视的地位。)随后海明威将这句话作为献辞写在了《太阳照常升起》的扉页上。作者是迷惘的一代,书中描写的是一群相同经历、迷惘的青年。阅读到某些段落,真的很难区分现实与虚构的界限。如果我们读书之前不去想什么背景,主题或中心思想,我倒宁愿认为,这本小说就是海明威在纪念自己的青春。
"一想到我的生命消逝得这么迅速,而我并不是在真正地活着,我就受不了。"书中随处可见这样令人感慨的好句子。在海明威这部早期作品中,那种惜字如金的简洁风格,充满画面感的视角转换以及被人大为推崇的所谓"冰山体"写作,虽然表现得还不够充分成熟,但仍有着较为明显的个人印记。那种"八分之一隐藏在水面以下的冰山"文体,初读可能难以进入情境,但坚持读下去,紧凑的情节又会让你欲罢不能。
小说的结尾笼罩着浓重的悲观主义色彩和哀伤情调。巴恩斯唯有在幻想、彷徨和迷惘中,求得一丝安慰。
我们的生活千篇一律,没有意外的惊喜。青春的荷尔蒙使人躁动不安,充满幻想。平静如水的日子里不如去翻一翻书,读一读海明威笔下的青春,就让你的泪水或欢笑随着情节一起起伏。我们很难过上另一种生活,利用小说去体验不同的人生,不同的青春,倒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不管原因为何,书中流露出的相同的迷惘,总会时不时地引起你心灵的共鸣。
或许合上书的一瞬间,你会豁然明白:一代人来,一代人去,青春会成长,迷惘会散去,惟有大地永存,太阳照常升起。
太阳照常升起读书笔记5
儿子昨天从西安经兖州乘坐高铁回来。春节时存了一点文汇报的文章。今天读了几篇。海明威的这篇文摘是从百度上搜的。
海明威在学生时代就显示了写作方面的才华,中学毕业后当上见习记者。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参加美国红十字会战地救护队,开赴欧洲战场。1919年海明威带着浑身伤痕返回美国。战争不仅在他身上留下两百多块弹片,也在他心上留下很深的创伤,使他充满了忧郁、空虚和茫然的情绪。为了排泄心中的郁闷,他开始写小说,试图用最简洁的语言写出最精炼最含蓄的作品。20年代,他先后发表了短篇小说集《在我们的时代里》,长篇小说《太阳照样升起》、《永别了,武器》等作品。
海明威这种个人情绪恰好反映了当时战后一代年轻人的心理。20年代的世界,刚刚经历了战争的磨难。人类有史以来最为残酷的战争,使世界变得满目疮痍,留在人类心中的创伤更是久久不能平复。仿佛是一个不变的规律:战争能使人意识到和平年代不被珍惜的东西,而战后留给人们的则往往是精神的幻灭。战争的恐怖、人性的践踏使参加过这场战争的青年人背叛了曾经有过的理想,沉溺在享乐之中,失去了生活的目标。
《太阳照样升起》在这样一种时代背景下出版,成功地描绘了杰克·巴恩斯这个人物形象,他在战争中失去了性爱能力,却努力在混乱的社会价值和个人不幸之间保持人格的完整,他是海明威第一个所谓“准则”主人公,有一套个人的原则来指导自己的行动。这种经历战争仍然保持自我准则的`人物形象就成了青年人推崇的榜样。他们需要重建的正是一套价值观。这部小说被奉为青年人的《圣经》。使用海明威式的简短而厌世的语言成了人们交谈的时尚,而那种粗犷而敏感的叙事风格,同样为人们所喜爱。
美国前辈作家斯泰因为这本书题辞:“你们是迷惘的一代”,自此,海明威连同这部巨著就成了“迷惘的一代”这一文学流派的代表。迷惘的一代因为空虚而反叛,因为盲目而痛苦。海明威对传统价值沦丧的反应比本世纪中叶流行的批评意见所说的情况复杂,他不单单是形成一种行为准则,还包括玩世不恭的坚韧、男性的傲慢、一派正确无误的社会姿态以及酷爱见血的体育活动。他和笔下的主人公一样,通过一种姿态来阐明自己的立场。
《太阳照样升起》是海明威头一部、也可能是他最完美的小说,使海明威成为国际文坛上冉冉升起的一颗新星。作品故事情节简单而意境纯一,语言朴实无华,句子短小凝练,环境描写达到情景交融。作者最敏锐地捕捉到社会脉搏,以他所熟悉的包括作家、艺术家和需求刺激的社会名流的圈子为原型,写出了普通大众的真实的生存状态。他笔下的人物,无法投身于任何伟大的事业,而只能在英勇的、壮美的、有时甚至是残酷的场景中寻求生存的意义。
作为一位自传性很强的作家,海明威本身就是那些在战争严重摧残的道德环境中成长起来的青年中的一员。他参加过那场令人刻骨铭心的战争,他目睹了军功章在战后市场上被廉价出售,他身边的年轻人整日寻欢作乐,醉生梦死。这使海明威更加迷惘痛心。然而迷惘并不代表混沌,正是有了思考,才会迷惘,这说明在社会的迷雾中,人们还在努力寻找前进的方向。纵观海明威一生作品中创造的主人公,也经历了一个由迷惘空虚到勇敢抗争的过程。
事实上,“迷惘的一代”中的绝大多数人在十几年后,又投身到了为正义和生存而战的反法西斯斗争中。《太阳照样升起》敏锐而准确地捕捉到了时代精神,其意义已经远远超出了文学。
太阳照常升起读书笔记6
1926年,还藉藉无名的海明威推出了首部长篇《太阳照常升起》,个人以为是他最好的长篇之一,虽然在当时算不上石破天惊。之前,他也有过一系列短篇投石问路,纵然水波不兴,也成为长篇准备中的练笔,使长篇处女作丝毫没有生涩的痕迹。当然这也有巴黎的良好催化作用在其中——饥饿与贫穷的磨练,良师斯坦因小姐的指点,与第一任妻子哈德莉恩恩爱爱、相濡以沫……
可惜的是,这样的天时地利人和的因素在其成名后就一一分解。窃以为,吃得太饱,钞票与老婆太多,往往与才华的枯竭程度成正比。这是后话。
起初并不明白科恩在《太阳照常升起》中所起的作用。他显然不是一个应该被忽略的人物,开首就是一篇科恩小传,将其人交代清楚:就读于老牌名校——普林斯顿大学,曾是大学拳击冠军——身强体壮,出身富有的犹太家庭——身家清白,为人厚道,对女人尤其心软——要么被女人抛弃,要么被女人捏在手心。看起来并无不妥,中产阶级的普通一员,却无值得大书特书之处。看到后来发现苗头不对,他与书中正派的主人公及其寓公朋友总是格格不入,就象牛栏里那头想与公牛处好却被孤立的犍牛。后来我恍然大悟,科恩是作为一个未曾受过创伤的参照物而存在。所谓受过创伤,就是吃过战争的苦头,象巴恩斯被战争阉了就是一个直接的象征。
科恩压根不明白这里面的游戏规则,他跟那帮人处不来,极少喝醉,又特别较真,将逢场作戏的阿施利夫人当作女神,随时准备为心上人作出奋力一击,而他确实这么做了,又傻乎乎地直言斗牛可能会令人感到乏味。总之,他所做的一切都不入那帮身怀战争创伤、经常烂醉如泥、到处寻欢作乐的寓公们(哪怕是破产者)的法眼。而他只是再正常不过的一个大好青年,战争象一条河,泾渭分明地将他拦在另一边。
受伤的区别于未受伤的,最本质的一点是,什么都没所谓了,日常生活乏味难耐,沉醉于酒精、斗牛等一切刺激之物方是正途。就享乐主义的角度而言,本书可以成为上世纪二十年代巴黎咖啡吧指南和潘普洛纳斗牛的专业解说。有文化的中产阶级仿佛是特别脆弱易溃的群体,在战争创伤这个合理的理由下,他们以往遵循的一切土崩瓦解,又自行形成了一套易于接受且互相认同的准则。
就象家庭有重大变故,孩子就不能够做一个正常的好孩子。实际情况是,破碎家庭亦有健全的孩子,神经大条的未必是文盲,而解甲归田、如常生活者比比皆是。而巴恩斯最终发现,即便他没有受伤,如美少年斗牛士罗梅罗那样生猛,与阿施利夫人也撑不了多久,这才是致命打击。
因为垮掉的是主流,所以科恩便成了不合时宜的怪物。反之,如果科恩是主角,那斗牛是乏味的有望成为
太阳照常升起读书笔记7
打开《太阳照常升起》的第一页,赫然映入你的眼帘的是:“你们都是迷惘的一代。”
这是引自美国老一辈女作家格特露德·斯坦的一句话。作者海明威把它作为本书的题辞。
从此,以海明威为代表的亲历了战争浩劫,关心战后欧美青年命运的一批作家被称作“迷惘的一代”。
海明威出生于一个医生家庭,中学毕业后在一家报社当记者。此时,第一次世界大战已经进入关键时期,美国ZF认为时机已到,于是放弃了“中立”,宣布参战。打着“拯救国家和民主”的旗号,在全国掀起了一股军国主义和沙文主义的狂热,十九岁的海明威志愿参加了红十字会救护队,开赴前线,不幸受重伤,先后经过十二次手术,终于捡回了一条命,但他精神上所受的巨大创伤是手术无法治愈和弥补的,这在他以后的作品得到了反映。
很多与海明威一样从战场上归来的青年,受着残酷的战争印象的纠缠,始终摆脱不了彷徨的状态。他们失去了生活目标,没有理想,没有光明,灵魂空虚,他们感到前途一片茫然,这些都是战争摧残的结果,《太阳照常升起》描写正是这样一批“迷惘的一代”的典型。值得称道的是作者通过对人物外部言行的不加任何渲染地再现,却深刻地揭示出人物的内心世界,其中的精妙要读者慢慢地去感悟。
正如海明威曾一度把自己的创作比喻成漂浮在大洋上的冰山:“看得见的部分只是八分之一,而隐藏在水下的部分则是八分之七。”
读了《太阳照常升起》让我深切地感受到战争带给人们的极大的痛苦和伤害。我们这一代是幸福的也是幸运的,我们远离了战争的阴影,我希望这样的和平安宁、幸福和谐的生活永远地伴随着人类一直走下去。
全世界的少年朋友们,让我们联起手来为世界的和平,人类的幸福高呼呐喊吧!
太阳照常升起读书笔记8
《太阳照常升起》这本书我以前读过,只是隔了这几年,印象有些模糊了,故事几乎完全忘却,所记得的唯有书的末尾,女人对男人说“要是能在一起该多好”,男人回答说“这么想想不也很好吗?”
这段对话大概是很有名的,记得孙甘露在一篇随笔里引用过,而且那是用开玩笑的语气说的,因为《太阳照常升起》里那个男人没有性能力,所以他只能“想想”。
说实话,若不是孙甘露在书中提起来,我连这个情节也会忘记,因为以前我有一阵子把海明威的书都从图书馆中借来读了,一下子吃太多,囫囵吞枣,反而没有回味。
前些天我在扬州逛书店,看到译文出版社的《太阳照常升起》,就准备买回来重新读一下,但是买回来之后,细看这本书,首先就发现装帧设计很糟糕,居然是粉红色调的,有一条类似大红锦缎被面的花边(自从张爱玲的《小团圆》红了之后,上海出的文艺类书籍似乎都染上这种慵懒颓靡的媚俗气息了今天我看到一家服装店刚开张,标牌上居然也是大红锦缎被面,店的名字居然也叫“小团圆”)
还有呢,我不满意这个版本的译文,有些语气助词不很恰当,比如“那个罗梅罗还是个孩子哩”,类似的句子很多,破坏了作品中极重要的东西,语感。另外,这个译者的序文还要糟糕,一开始我读了两行就读不下去了,然后跳过直接读正文,正文读完了后,由于原作的魅力,我还不想离开这本书,就又翻到了卷首的“译者序”,“捏着鼻子”读完,简直都要吐了,这个译者用马列主义加上民族主义那一套评判方法来解读这本书,不仅仅是曲解,我甚至怀疑他根本没有读懂《太阳照常升起》……不过,看看序文的写作时间“一九八三年元旦于哈尔滨”,也就能理解一二了。
男主人公杰克。巴恩斯在大战中负伤失去性能力,这个是全书的引子,但是这会让读者误以为杰克就是因为这个不能和勃莱特在一起,而事实上,杰克就是有性能力,也不可能和勃莱特长久的在一起,因为像杰克、勃莱特、比尔、迈克……
这些人是一些没有家园的“流亡者”,他们过着波西米亚式的放荡生活,而精神上也确实是“迷惘”的,为什么“迷惘”?我绝不同意译者序中所说的什么“资本主义危机”“帝国主义战争”“腐朽没落的资本主义社会”之类的废话,的确,杰克是在大战中受的伤,但战争只是一个表征,真正起到关键因素的,还是现代性到来之后(这个是不管你是资本主义还是什么主义都要面对的问题),人的命运被彻底改变了,人被迫离开了土地和家园,只能在世界上四处漂流,所以,当杰克这些人的“根”被现代之利刃斩断后,一些传统的价值观,生活状态,甚至是宗教信仰,也随之崩塌瓦解。
但是,在杰克的朋友之中,只有犹太人科恩是个特殊的例子,他对于女性的态度,对于恋爱和婚姻的态度还是比较传统的,所以在杰克一伙人之中,科恩才显得那样不合时宜,甚至是令人讨厌,而海明威之所以不惜笔墨描绘科恩这个人物,就是想用他的“传统”来反衬杰克这伙人的“现代”,当然,科恩也是非常痛苦的,因为他留恋的东西,正是杰克这些人抛弃的,或者说是刻意回避的。
另外,在海明威涉足文坛的时代,美国社会所流行的清教徒思想,包括后来的禁酒令,也是一个重要的背景,我个人觉得这其实也是现代性征象之一种,只不过它是从反面映衬出来的,在《太阳照常升起》里面,杰克,比尔,迈克这些人之所以宁愿漂泊海外,整日喝个烂醉,也与此有关,而海明威之所以不遗余力地描绘饮酒,美食,斗牛,旅行这些刺激的,享乐主义的活动,也不乏跟彼时国内那种氛围唱反调的意思。
书的后半段主要描写杰克一伙人在西班牙“圣福明节”的经历,两天前我在读到这里的时候,是在回家的长途车上,当时车窗外是一片春光明媚,而书中所描述的是那种狂欢节到来的气氛,尤其是这种气氛是通过一些异乡人,一些旅客眼中所看到的,这真让我着迷,所以当时我想,这本书在旅途的间隙之中阅读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我觉得海明威之所以那样迷恋斗牛,不仅仅因为斗牛活动里面体现一种猛烈的,阳刚的男性生命力之美,更重要的,是在斗牛活动中斗牛士和公牛之间的关系,一种在迷恋和伤害之间游移不定的关系,而这种关系,最高级的斗牛士都是很明了的,就像书中的罗梅罗,他爱公牛,但是他在场上却时时处在被公牛抵死或者主动杀死公牛的荒谬危险的境地之中,而斗牛活动最吸引人的地方也在于此,一旦斗牛士注意到了个人安危,刻意回避和公牛的危险距离,斗牛也就没有什么看头了。
另外,斗牛士和公牛也存在一个逗引和被逗引的关系。这一切都很像我们人类赖以繁衍生息的一种最重要的关系,男人和女人,逗引和被逗引,伤害和被伤害。这其实也就对应了杰克、迈克、科恩和勃莱特之间的关系,还有勃莱特和罗梅罗之间的关系。
海明威说过他的写作不过反映出“冰山一角”,而我认为要理解这句话,应该从他的写作技术这个角度入手,因为文字是一个抽象的表达方式,正因为如此,很多人的写作会同时包含叙述、描绘、思辨、评论等等的因素,比如托尔斯泰、昆德拉这样的作家。
而海明威仅仅是做到叙述和描绘,他对于生活场景、环境、对话、氛围的呈现也都是节制的,他不评论,也不去分析人物的所谓“心理世界”,但他想要告诉我们的内容却已经隐含在海面下的巨大冰山之中了,这种手法很像电影,这可能也是海明威作品大多被改编成影视剧的原因,另外说句题外话,王朔有些小说就是这样的,比如我很喜欢的《玩的就是心跳》。
红高粱读后感1
读了莫言的《红高粱》,心中激昂澎湃。顿时对东北高密乡,渗透着热血的黑土地,敬仰万分!
小说以家乡红高粱做为背景,描写了以“爷爷”、“奶奶”为代表的家乡人民与日寇进行殊死搏斗的可歌可泣的故事。兼具土匪头目和抗日英雄双重身份的“爷爷”粗野狂暴却极富正义感和民族气节,刚烈如火而又柔情似水的“奶奶”则敢作敢当、蔑视传统伦理还有大胆追求生命激情和幸福。他们周围的乡民以朴素,诚恳的民族感,爱国热情,以及愤怒的报仇心里投身于激烈的对日抗战中。在血与火的冲撞洗礼中,在哺育生命的红高粱黑土地上,抛头颅洒热血,张扬生命的自由,高贵和激情。血腥地活剐,英勇地伏击,残酷地火拼,生命的野合等一系列让人过目难忘的画面构成小说的主体,具有极强的艺术冲击力。
艺术上,比喻、通感、拟人、象征等各类修辞手法的有效运用,使小说意象丰富,感性十足,形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另外,小说在叙述方式上也独具匠心,它以14岁豆官的“童年视角”进行主体叙述,另加上“我”的回望补充,使不同的时空相互扭结,组成了一个完整统一而又艺术斑斓的艺术世界。
被小说浓烈的感染着的神经,仍停留在东北高密乡那片红高粱里,停留痛失母亲的豆官身上……伟大的祖国母亲躯体已被隔离的支离破碎,血迹斑驳。国已破,折断的翅膀被异族人无情地欺侮摧残着,践踏着!不敢想象当时情况下人们是如何挣扎着生存下去的!祖国大地上不知有多少豆官们失去了母亲的怀抱!
红高粱读后感2
《红高粱》既是“寻根文学”的终结,也是“新时期”“新历史小说”家族小说的起源。其中透出的强烈的生命意识和人物的历史边缘性都给新时期小说注入了新鲜的血液。
通红的高粱地里,洒遍了爷爷奶奶们、父亲的、刘罗汉、刘副官、方六,“刘吹手”们的鲜血,也留下了他们辉煌的战果——鬼子们的鲜血。这些血性的生命,向世人展示了普通平凡的中国人光明磊落、直率坦城,不避生死、敢爱敢恨的人格力量,展示了中华民族不屈不挠,威然屹立的民族精神。
由此,通过人物个性的塑造来赞美生命,赞美生命的那种喷涌不尽的勃勃生机,赞美生命的自由、舒展。
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写着家乡的抗日生活画面。无边无际的高梁地红成汪洋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着活剐的血腥,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在高密东北乡那一片粗犷、野蛮的乡土大地上发现爷爷、奶奶们那种强悍的个性生命力,自由自在、无所畏惧、朴素坦荡的生活方式,从而痛感如今现代都市中人性的龌龊和生命力的萎缩。
通过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使过往民间世界中所蕴含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
红高粱读后感3
《红高粱》是一个具有神话意味的传说。整个小说在一种神秘的色彩中歌颂了人性与蓬勃旺盛的生命力。因此,赞美生命是该书的主题。“是要通过人物个性的塑造来赞美生命,赞美生命的那种喷涌不尽的勃勃生机,赞美生命的自由、舒展。
首先,《红高粱》自身有一条完整的故事线,但这条叙事线大部分由文字感受来完成。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其次,当我们面对《红高粱》时,就会感知到《红高粱》都被那辉煌的红色所浸透。红色是太阳、血、高粱酒的色彩。莫言用他独特而强悍的语言,与众不同的文体安排,在高梁地里生动深刻地展现了那一时期的血与泪,强烈刺激着情感麻木的现一代人,演绎也什么是伤与痛,什么是真实与历史,什么才是人生,怎样铸就自己的一生,没有思想与作痛相溶合的摸爬滚打,怎能造就一部传奇。
第三,《红高粱》的空间环境与造型描写,都在努力寻求一种色彩的单纯化和空间的神秘与阔大。一切琐细的对比协调和过渡都被抛开,造成一种崇高神圣和神秘生命的生存空间。《红高粱》主要是两个空间环境:高梁地和酿酒作坊,酿酒作坊体现出生命的远古意识,如风雨剥蚀、似古堡般的十八里坡的圆形门洞。而那片自生自灭的高粱地,则透着生命的神圣。当《红高粱》上描写高粱地时,它是作为一个巨大的自然生命符号群,舒展、盛大、坚强、热烈、宽厚。《红高粱》三次对高粱的渲染都呈现出一种人与自然生命的整一性。当我奶奶泪水满面、仰天躺在我爷爷踩踏出来的圣坛上时,《红高粱》上一连出现了四个叠化的狂舞的高潮。在这里,高粱地是生命诞生的见证。而在日本人强迫百姓踩踏高粱的中,又感到生命被摧残的震撼。
记不清在哪里看到一句话,大概意思是:好的文学作品一定是反映现实的。过去的历史是血淋淋的历史,是无数双眼睛见证的,像记忆中的烙印一样。无法磨平,更不允许篡改。尊重事实是人最起码的良知。
红高粱读后感4
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亮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
《红高粱》是最能反映莫言风格的一片奇作。小说以一块块的感觉画面组合而成,构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从题材看,小说取材于家乡的抗日生活。在小说里,作者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述着家乡的抗日生活画面。无边无际的高粱地构成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与以往的“抗日文学”不同,《红高粱》摒弃了种种思想框框的制约,抹去了单纯乐观的色调,把家乡的抗日生活重新放置在民族的自然发展和充满血腥的历史过程中去。《红高粱》中充满对于人的个性和生命强烈的赞美。这种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是过往民间直接中所蕴涵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崇高生命的强力、赞美个性生命的伟大是莫言《红高粱》的主题,这个生命主题会使我们想到西方近代以来的生命哲学,个性是尼采那种高蹈的生命意志。在那里,莫言引出了一个关于“原始生命力”的主题。这一主题首先能够透过其描述的野生的“红高粱”这一富于象征寓意的意象而得以确立。这些野生的、蓬勃的“红高粱”,即使农民赖以生存的物质粮食,有时他们生存活动的现实空间。他们在高粱地里野合和打埋伏。“红高粱”蓬勃的野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成为北方中国农民的生命力的象征。《红高粱》显然超越了其题材所固有的一般意识形态和文化历史观念的含义,而是展现了中国人的生存活动与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并包含了更为深刻的关于生命力的寓意。与此主题相关,莫言笔下的主要人物往往不是那种有正统礼貌观念所认定的所谓的“历史主题”,而是那些被主流历史排斥在外的人群。在《红高粱》中,参与那场应用的战斗的主角是一帮由土匪、流浪汉、轿夫、残疾人之流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然而,正是在这些粗鲁、愚顽的乡下身上,莫言发现了强大的生命力。站在正统的文化立场上看,这些人是历史的“边缘性人物”。他们的生存方式和行为,大大僭越了礼貌的成规。他们随意野合、杀人越货、行为放荡、无所顾忌,是未被礼貌所驯化的野蛮族群。在他们身上,体现了生命力的破坏性因素。莫言赋予这种破坏性和生命强力以精神性,升华为一种“酒精精神”,透漏了民族文化中所隐含的强悍有力的生命意志。小说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引人瞩目的女性形象,那就是“我奶奶”。在莫言的感觉世界中,“我奶奶”首先是一个充溢这生命力的女子。
《红高粱》中这些血性的生命,向世人展示了普通平凡的中国人光明磊落、直率坦诚,不避生死、敢爱敢恨的人格力量,展示了中华民族不屈不挠,巍然屹立的民族精神。
红高粱读后感5
这天回到家,一口气读完了莫言的《红高粱》。内心各种情绪激烈地交织在一齐,久久不能平复。
一向感觉自己是一个很具有包容性的人,很少有个性厌恶的事物,不太爱对事物作出评价,总觉得万物表现的状态总有其内在规律,不能说绝对的好,也不能说绝对的坏。正如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个性是在欣赏完他人的作品之后我不太敢轻易发表自己的看法,总觉得自己水平不够。很多时候,在向他人道出的时候,也仅仅变成了很俗的一句:很好,你自己去体会吧。
读完《红高粱》也是,怕自己拙劣的见解和浅薄的文字会有损这篇中篇小说,但心中燃烧着一团火焰,不吐不快。
不说小说的结构安排之精巧、莫言的文字功底以及叙事功力之深厚等这些语文考试答题时的条条框框,只谈感受。
《红高粱》给我一种很不一样的感觉。我是一个泪点以及笑点都极低的人,经常看一部影片或一本书看得泪如雨下。虽然在读《红高粱》的过程中也无数次鼻子发酸,但总是有一口气堵在心里,一种无法名状的愤怒、委屈、痛苦交织在一齐的麻团堵在心口,让我无法释放自己的情绪。眼眶通红却流不出眼泪的感觉。
读《红高粱》的过程中,有三次因为太难过而读不下去,起身平复情绪。
第一次是奶奶家的长工罗汉大爷被剥皮的情景。罗汉大爷是条汉子,直到被剥成肉核依旧没有屈服,日本人毫无人性,残暴得丧尽天良。
第二次是伏击汽车队时,“我”的奶奶死在日本人的枪林弹雨之下的情景。
第三次是事情过去很多年后,“我”的爷爷重新回到奶奶死去的那片高粱地上的情景。
在那个年代,生命显得尤为卑微而珍贵。随便一颗子弹便要去一个生命,而那些牺牲在枪口刺刀底下的生命都闪着铮铮铁骨。
高密东北乡已不再是一个普通的地名,红高粱也不再是一种普通的农作物。抗战期间,山东高密甚至整个中国时时都在上演着这种悲壮的牺牲,献血也侵透了这片神州大地。
很佩服小说里的奶奶,大胆而果断,充满正义感。
回过头来想想,真就应庆幸自己生在了祖国和平而强盛的年代。
记不清在哪里看到一句话,大概意思是:好的文学作品必须是反映现实的。过去的历史是血淋淋的历史,是无数双眼睛见证的,像记忆中的烙印一样。无法磨平,更不允许篡改。尊重事实是人最起码的良知。
不知为何,突然间想到了梁启超的《少年中国说》。
红高粱读后感6
黑土地上的《红高梁》是莫言向中国当代文学奉献的一部影响巨大的作品,我了解到这本著作已经被译为近二十几种文字在全世界发行。他本书中创造了他的文学王国“高密东北乡”通过“我”的叙述描写了抗日战争期间,“我”的祖先在高密东北乡上演了一幕幕轰轰烈烈,英勇悲壮的舞剧。“我”的家族里的先辈们,爷爷,奶奶,父亲,姑姑等,一方面奋起抗击残暴的日本侵略者,一方面发生着让子孙后代相形见绌的传奇的爱情故事。小说叙述主体在我“父亲”“爷爷”“奶奶”之间自由转换。看似凌乱的剧情,其实字里行间都弥漫着红高粱的气息。无论是环境描写还是认为动作语言的刻画,都使我浮想联翩,仿佛置身于东北红红的高粱地,原汁原味的东北乡,在读到刘罗汉被扒皮的那段,心里面就是那种被割伤的悲痛,不敢再往下想象。在书中不由自主的感受到当年老一辈革命家对抗日的情结是在当代难得可贵的。而莫言笔下的文字却在影子的旋照下更令人回味。书中洋溢着莫言独有的丰富饱满的想象力,令人叹服的感觉描写,并以汪洋恣肆之笔全力张扬中华民族的旺盛生命力,堪称当代文学中划时代的史诗精品。
莫言用以小见大的手法,用高密东北乡这一小片地方间接但生动地演绎着整个中国的混乱局势,国民党的奸诈和近害,土匪的猖獗,八路的艰苦,顽强,不怕死,日本侵略者的灭绝人性的奸淫虏掠,凶恶残暴,让人看而寒齿。我一直很在意抗日战争时期那个时候的中国人民怎么去渡过每一天的,日本鬼子的狼性,伪军的欺压。而今我们却怎么也找不到那种挺爷爷奶奶讲抗日的事情那种气愤,恼怒的感觉了。
读完莫言的文字,我所了解的不仅是往事的铭记,从另一方面是很佩服在一个作家笔下的文字竟然变得如此的针锋现对,活灵活现。莫言用他独特而强悍的语言,与众不同的文体安排,在高梁地里生动深刻地展现了那一时期的血与泪,强烈刺激着情感麻木的现一代人,演绎也什么是伤与痛,什么是真实与历史,什么才是人生,怎样铸就自己的一生,没有思想与作痛相溶合的摸爬滚打,怎能造就一部传奇。独特的极富张力的“高密东北乡”语言造出一个个血肉丰满独具个性的鲜活人物,红高梁黑土地构成了一个真实又神密。
红高粱读后感7
我没看过电影《红高粱》,当然这之前也没看过原着。直到这次读书苑提到,于是上网找来阅读。感觉莫言一方面倾注了大量的感情,一方面熟练地卖弄着小说的技巧,倒叙插叙,让整个时间线索混乱,让我有些摸不着头脑,也给了我不少的考验。
《红高粱》是一部以抗战时期为背景,并非像以前的抗战题材的小说,塑造的是完美的爱国抗日英雄,书中塑造的一些抗日英雄却是正义与邪恶共存的复杂体,他们是一群独特的,有着鲜活的生命与人性,那应该就是红高粱特有的吧!
全书的高潮“余司令伏击鬼子,‘我奶奶’牺牲”被安排在最前面,后面抽丝剥茧般地展开余占鳌和“我奶奶”的爱恨情仇,讲述“我奶奶”生前身后的各种故事。
整体以胶平公路的伏击战为主线,其间穿插着回忆,使人不断联想在这片高粱地里发生的故事。字里行间都弥漫着红高粱的气息,那应该是东北乡才有的气息。粗狂、野性又火辣辣的充斥着热情。
让我很难懂得,对这样的高粱地是什么样的感觉,一开始的死尸、血腥、恶臭、污泥、吞噬尸体的野狼和蠕动于其间的虫子,混杂在高粱地里,混杂在黑土地里,就有种说不出的厌恶。以至于在读到刘罗汉被拨皮的那段,除了心里的一种被割伤的悲痛之外,更多的是一股翻江倒海般的恶心,于是不敢往下想。
小说中个性的女性人物很多,但是在那高密的红高粱地里,“我奶奶”像一团烈火熊熊燃烧,释放她生命的色彩。甚至她的死也与众不同是为余占鳌的队伍送饭时被敌人打死。痛痛快快地生,轰轰烈烈地死,使“奶奶”成为小说中的一大亮点。
莫名其妙冒出的想法有很多,却不知道哪里来的,大概是对战争触目惊心的描写,或者我根本没有读懂。但是,内心总有那么一点抽搐。但书中那些英雄豪杰加流氓的气魄,却正是借助了那股子初生牛犊之蛮劲,让我深深地记住它是一个发生在东北高粱地里的抗日故事。
红高粱读后感8
对于莫言的小说,除了《红高粱家族》,我真的没有再细读过其他任何一部。因为自这之后,我对购书对阅读越来越挑剔,价格的几何式增长,质量的几何式下滑,时间精力与工作的矛盾,当然个人喜好是最重要的。但不管怎样,随着《诺贝尔文学奖》地揭晓,莫言以及他的著作已在国内刮起了一股强劲的旋风。即便几十年前的那部红极一时的电影也再一次进入人们的视线,自然也包括我在内。
其实自闻说莫言得奖后,虽然心里也有些小激动,也没有为长时间的冷淡他的作品而后悔,可《诺奖》毕竟还是极具分量的,不说文字,但是这超过百万美金的奖金,已足已勾起你的欲望去读了,看到底是否物有所值。遗憾的是动作稍显迟了,一连逛了几个书店,莫言的书全面断货,还要等一段时间才能全面上货。而我并没有灰心,几乎一有闲空便往书店跑,生怕再次错过。如此看来,莫言获得了百万,而书店恐不止这个数字了,呵呵。
等待的日子有些漫长,虽然书架上仍摆着多年前的《红高粱家族》,可已读了多遍了,硬是懒得再去动它。
忽地就想起了这部电影。初看此片的时候还值懵懂,这么多年过去了,除了那满眼的中国红,让人恨得切齿的日寇,再没了其他。的确,二十多年了,人们提到这部电影的时候,首先印入脑海的便是无边无际的红色。红高粱,红花轿,红盖头,酒叫“十八里红”,歌中唱着“红袖楼”、“红绣球”,还有那热烈如火的欲望,充满国仇家恨的血腥。张艺谋用一场红色风暴袭击了人们的眼球,给人以强烈的视觉冲击。除此之外,影片所释放出的野性自由,粗狂放荡,激情喜悦无不蕴含在这红色之中。如此一片鲜艳,热烈,庄重,灵动的中国红怎能不给眼睛和心带来难以抹去的光影记忆?
影片中那片如汪洋涌动的的红高粱,莫言讲那是野生野长得,正因为这才给了人一种原始的美丽与震撼,它们有着蓬勃的野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是中国北方农民生命力的象征。文学表达的是文字的、静态的美;而电影是感官结合的体验,动态的美。文学借助电影的影象,使之真正成为广泛的大众的艺术。于是莫言把这片红高粱交给了张艺谋。张艺谋说:要通过塑造人物的个性来赞美生命,赞美生命那种喷涌不尽的勃勃生机,赞美生命的自由,舒展。于是自莫言笔下流淌出的那片狂野的红,被张艺谋恰到好处,酣畅淋漓地呈现到了我们眼前。
尽管电影表现的主题是抗日的爱国主题,但无论从哪个方面看,尤其是悲怆的结尾,在当时国内纯粹的爱国主义主旋律的大背景下,是那么的不同寻常,如一轮新阳。事实他成功了。凭借这部电影,中国人第一次拿到了国际性大奖——柏林电影节金熊奖。从此世界开始关注这片“红色的土地”,赞美中国新电影。
真的不知是张艺谋成就了莫言还是莫言成就了张艺谋?而现在,我或者我们几乎忘记了张艺谋曾经是这样的导演,充满原始的张力,简洁粗犷的手笔,不拖泥带水,不娇柔造作。
中国的电影似乎正在世界的舞台上渐渐褪色,但时隔二十多年,莫言却给了国人一个惊喜。早就对国产电影失去了信心,只希望莫言的获奖能给同样萎靡沉沦的国内文学带来一线曙光。
电影来缘于文学,文学造就电影。
红高粱读后感9
最近因莫言获得诺贝尔奖而跟风去拜读了他的成名作《红高粱》,觉得如果你没有看过电影《红高粱》,那么你是幸运的,因为红高粱的小说更加精彩,更加真实。电影《红高粱》事实上只是莫言小说《红高粱家族》中的一角,并不是说电影如何,而是一向以来,图书能够给你更多的想象空间。
《红高粱家族》是站在民间立场上讲述的一个抗日故事,从不同的角度,或许是更加真实的角度去诠释那个年代的一些事情,它以虚拟家族回忆的形式把全部笔墨都用来描述由土匪司令余占鳌组织的民间武装,以及发生在高密东北乡这个乡野世界中的各种野性故事,在惊诧于一件件事情的同时,莫言也让你领略了一下魔幻现实主义手法的风采红高梁》都将展现的时空设置在抗日战争时期,并一齐颠覆了传统的抗战影片。抗日战争这段记载着民族伤痛的历史,一向是中华民族。《红高梁》的“我爷爷”和“我奶奶”已完全失却了抗战电影中救世主的形象,他们只是有情有欲的凡夫俗子,杀死日本鬼子也只为的是报已“私仇”。艺术创作的一个广阔舞台,民族危亡中的苦难与拯救为艺术创作留下了充分的施展空间。《红高梁》透过“我爷爷”和“我奶奶”最原始的感情,洗净了积压在中国农民身上的数千年的封建尘土,释放出埋藏在尘土之下残存的生命之火,表达出对人性与本能的极度推崇。
《红高粱》更是一举摘得金熊桂冠,扩大了中国电影的国际影响,被柏林电影节评委认为是中国大陆电影于西方世界的“创世纪”,第一次让西方世界知晓中国内地“有电影”。
红高粱读后感10
《红高粱》并不是十分具有现实性的作品,也不是一种对民族文化的寻根。相反,在这个联系三代的以过去时回叙出来的故事中,塑造的是一个未来意义的人格,是一种人格理想,超越了具体的社会表层,具有人的本性与本质的深度,《红高粱》自始至终所呼唤的主题就是勃勃的生命力,就是张扬活得不扭曲、无拘无束、坦坦荡荡的生命观。因此。
摆在读者面前的作品不是一个已被理解的世界,而是对一个世界的生命的理想。这种理想就是在那具有”太阳崇拜“的神话中。《红高粱》不同于以往任何一部反映农民的书籍,它的视角已从传统的对土地的礼赞转向了对生命的礼赞。故事的超常特点决定了叙事的非现实性,故事的地点也被淡化。在《红高粱》中甚至淡化了社会最基本的结构——村落。《红高粱》的所有叙事元素与视听元素都在为这种自然生命的热烈、自由自在和痛快淋漓的风格服务。
在莫言的心里,爷爷(父辈)充满了让人着迷的男性的力与美。爷爷是一个桥夫,但却胆敢为了奶奶,为了一段”“去杀人;他本是个农民,却为反抗日寇而成为”余司令“。奶奶本是一女子,却也感爱感恨,深明大义,具有男子汉的气魄。就连当时年仅十多岁的父亲,也是一个敢拿起勃郎宁就射的小英雄。这就是神秘的高粱地生活过的人们,他们代表着一种健康的精神——而那片”高密辉煌“”凄凉可人“”爱情激荡“的红高粱,就是莫言要寻找的故乡,要寻找的精神家园吧。
莫名其妙的有很多感触,却不知道来自哪里,因为触目惊心的赤裸的战争描写,还是离我遥远却感觉似曾相识的高密乡的味道。或者,这些我根本没有懂得,或许我什么也没有从这本书得来,但是,内心总有那么一点抽搐。我会想象着静静的躺在高粱地里,嗅着黑土地的芬芳,听着烈风拂过高粱头颅的瑟瑟之声,还有渗透在空气里甘冽的高粱酒的醇香。抹去眼里的那份聪明伶俐,摘下头上的家兔耳朵,纯粹的沉浸在这片高粱地里,浸泡在浓浓的高粱酒香里。
红高粱读后感11
无边无际的高粱红成洸洋的血海,从路两边高粱地里飘来幽淡的薄荷气息成熟的高粱苦涩味甘的气味,当我合上书,一切如在眼前。我仿佛真到黑土地上周游一遭,回到了那个年代,在汇聚成海的高粱红中,寻找那生命中的色彩。在一望无际的血海中,在澄澈如许的苍穹下,我找到了高粱的自然,去感受那无法抑制的蓬勃,我看到了高粱宁折不弯一片片倒下,血色笼罩了天空,火红之中,是那百折不挠的生命力和民族魂。
自然是新生的绿和炽热的'红。
将一个人放于什么样的环境,便会产生什么样的性格。无边无垠的高粱海,苍茫辽阔的天空也造就这样的一批人。他们各有性格,个性鲜明,仿佛从天地间脱生出一半,无拘无束,敢爱敢恨,敢想敢做,他们努力去追求自己的幸福,也天真固执地坚守所爱之人,他们或许不明白信仰是为何物,但面对枪林弹雨,还是拿起了武器,拼尽全力的去保护生养自己的故乡和家中的妻儿;他们或许不知此去是否还有归期,但仍是点点头,回望炊烟袅袅,投身长雾漫漫中,正如号子所喊,“大胆走,莫回头”。
蓬勃是高昂的头和血染的土。
长雾漫漫,不见其道,他们将自己隐藏在一片绿与红中,攥着tu枪tu炮,奔袭在这洸洋的血海中,一浅一深地延长着离家的距离,俯身嗅到泥土的芬芳和雾的沉重,天边挂着一勾鱼肚白,而熟悉的炊烟
也终淡化消逝。一路上,他们强打精神,仿佛不知疲倦,他们用自己的方式插科打诨,拨开一片高粱,没走几步便又被高粱笼罩,像个迷宫,他们恣意地笑着,像奔赴一场盛宴。那里,自己将化身为火红的高粱。而日寇,只能是围困在中间的野鸡野鸭,日寇已将铁蹄伸向这里,是时候告诉他们,这里是高粱海,这里是中国地。
生命力是顽强的意志和不屈的精神。
面对日寇的残暴,他们表现出顽强的生存意志和不屈的斗争精神。正是源于这种生命力,源于对自由生命和生活的热爱,源于对家乡对妻儿的爱恋,当年轻的生命一个个倒下,如高粱随风飘扬荡,他们的身躯定格在落地的一瞬,鲜血还在流淌,浸入这片生养他们的土地,如同火红的高粱浓烈的高粱酒。他们和这片生机勃勃而又不乏野性和传奇的土地已融为一体了。
爱国魂是无畏的战斗和不悔的青春。
太阳从天边升起,拨开浓雾,放出万丈光芒,将阴暗驱散。他们安静地躺在地上,金光笼罩,仿佛睡着了一般。或许,他们不懂得什么叫爱国,他们只是为家乡为亲人挺起血肉之躯,或许他们也惧怕死亡,踏上晨雾告别家乡,一切心甘情愿,没有人逞强;或许在最后一刻,他们也曾后悔,没多看妻儿几眼,留她们在炕头盼望;或许,这结束之后便可回到家乡,仔细回想,这一路跌跌撞撞只望天伦共享。
或许,似海的高粱记录着这一切,为诉说生命的释放、迸发与飞扬,便如血海般红得洸洋。
红高粱读后感12
小说当中的红高粱地祖辈们红色岁月的见证。这片土地孕育着气宇轩昂、有血有肉、正气凛然、奋不顾身为着心中的爱国之情而顽强抗争着。高粱的红就像那群英勇的战士们的鲜血,抛洒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他们的所作所为都只是因为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
沿着大片大片的高粱地,前往公路伏击日本鬼子的路程当中,作者不断地采用插叙和补叙的手法,让人物关系不断清晰,故事情节不断丰满,最后,以伏击战的胜利来完整父辈们的人物形象与不屈灵魂。
小说当中充斥着对高粱地的大量描写,通过对这一意象的刻画与描写来烘托出一方水土之下的一方人。这片土地是美丽温和的,因为所有的一切都显得那么温顺,人与自然其乐相融;这片土地是丑陋龌龊的,因为见识到了许多肮脏的人心,泯灭的人性;这片土地是圣洁超脱的,因为千千万万个干净的魂灵在茂密的红高粱地上野蛮生长;这片土地也是最有人间烟火气的,英雄酒肉,不拘小节,应有尽有,人儿痞而不坏,勇而不蛮。就像前文所言: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
小说当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有两个片段,其一是罗汉大爷被当众剥皮削肉的令人惊世骇俗的场景;其二是余司令大义灭亲,枪毙余大牙的场景。前者可谓是见证了人性里最深处的恶,当众凌迟,不仅仅是对被害者的侮辱,也是对在场百姓的心理逼迫,人心是得有多险恶,本性里是有多冷酷无情才能做得出这样的事情。这种对人命的无视,对人的尊严的践踏,在抗战时期数不胜数,大屠杀、人体细菌实验、惨绝人寰的酷刑……都是丧心病狂到令人发指的。而那些被屠杀、被牺牲、被虐待的人们,大家都是普通人而已,却在特殊时期被迫成为了炮灰和英雄。后者其实是底层民众对于女性权利的一种认可与维护,也是革命的一种需要。余大牙侵犯了无辜的女性,倘若在封建时代,在男权社会的长期压迫之下,女性的人权的不值一提的,最后只会不了了之。虽然余司令一开始也是为难也是纠结,但是最后他还是走了大义灭亲的道路,这其实在我看来是对女性尊严的尊重,也是破除“男尊女卑”、“女人必须为男人服务”的糟粕残余。
《红高粱》这篇小说好像是中国抗战时期的一个小小的缩影,在这里人性美与人性丑都能够发掘出来,当然,最重要的应该是不忘父辈们燃烧自己的岁月,换取了如今的和平盛世,对此恩德,不管多久都要铭记于心,也更要学习他们,一如既往地艰苦奋斗。
红高粱读后感13
本人看书很少,也没什么文学素养。
这是看过的莫言的唯一一本书,看过之后觉得是值得推荐的。
首先作者写作角度很独到,全文站在一个自始至终没有出现过的我的角度来写,写我的爸爸,我的奶奶爷爷。
特别喜欢奶奶这个角色,说她风流,但我却认为她从未干过什么出格的事情,她美丽坚强,爱国善良,在我心中真真就是一个好榜样。
看了这本书的一些书评,有人说这本书的叙述平白,可能是我现在看得还太少,觉得红高粱的文字非常精彩。有好一些描述,都极大地调动了我的情绪,比如有一段描写各种食物的,用了动物粪便来做比喻,真真恶心;还有描写战争中受伤的人物,那画面那血腥;还有描写那个的,让我看了很不舒服,这个非常不喜欢。
想到什么写什么,就这样吧。
红高粱读后感14
莫言小说《红高粱》,其大致情节是这样——
在山东高密县东北乡一带,生活着一群有血性的人种。有个叫戴凤莲的女子,该当要出嫁的年龄了,爱财的爹妈将她许配给烧酒作坊单家做媳妇。哪知单家之子患有不治之症,流脓血淌黄水谁嫁他谁就毁了。轿子头余占鳌实际上是土匪头子,也许是出于拯救戴凤莲的目的,在她嫁到单家没两天,他就将单家父子杀了,并在高粱地里要了她。
戴凤莲留住准备散伙的长工们,成了烧酒作坊的新主人。为头的罗汉大叔,继续主事。他还负责饲养东家的两头大黑骡子。
日本人说来就来。进村抓民伕为他们修公路,刘罗汉与骡子一起被抓去。公路横跨墨水河,河上原木桥不行了,不可以载重汽车,要修石桥。罗汉大叔搬石块过程中遭遇监工毒打,产生逃跑念头。夜间本已成功脱逃,因要一同解救出骡子而再次被捉。日本人将刘罗汉剥皮示众,激起民愤。
一民女喜欢上余司令下属任副官,前往找他时误入余司令叔父处,并遭其强破。任副官以离任相要挟,要求正法余大牙。千兵易聚,一将难求。余司令为严肃军纪,挥泪斩叔。
“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小说集中笔力,讲述一次抗击日军的伏击战的经过。余占鳌率部队在公路两侧的高粱地里埋伏,准备狙击从桥上经过的日本人的汽车队,为罗汉大叔报仇。戴凤莲亲自为部队战士送饭,途中被前来的鬼子枪弹击中。余占鳌与敌人激战,烧了敌人汽车,击毙鬼子一少将,双方伤亡惨重。戴凤莲血洒高粱地,成为抗日烈士。
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戴凤莲在弥留之际,有一段对生命的留恋和热爱的话:“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天,你既然给了我,就不要再收回,你宽恕了我吧!”“天,什么叫贞节?什么叫正道?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直没有告诉过我,我只有按着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什么都不怕。但我不想死,我要活。”我要多看几眼这个美丽的世界。
这些发自肺腑的充满思想光辉的语言,丰富了小说的意蕴,增添了小说的阅读魅力。
红高粱读后感15
伤秋的情怀喷薄而出的是一种火似的壮烈,就如整个电影所表现的浓重而悲壮的红色基调。似乎热烈的有些许压抑,那是灰暗的现实所带来的压迫感。张艺谋的独到眼光,顾长卫的细节勾勒,在陕北的黄土地上,用民谣唱出它的质朴和热情,用最直接的“野合”宣誓着对旧礼教的反抗。高高的红高粱,红红的高粱酒,一切都似乎暗喻着某场一触即发的战争即将要展开
看《红高粱》我深深的喜欢上九儿,九月初九生的丫头,不甘被控制命运的质朴农家女。痛恨父亲将自己与一头大黑骡子相提并论,绝望的愤怒吼叫:“你跟你的骡子过去吧,我再也不回来啦。”推翻了桌子,就如推翻了整个封建礼教,包办婚姻的束缚。她是叛逆的,但却是有思想的,用剪刀护卫自己的贞洁,热烈而执着的追求自己的幸福。
是的,她早已芳心暗许那个抬轿的,有黝黑结实身躯的北方汉子,锃亮的光头是粗犷而不羁性格的缩影。她是勇敢的,因为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爱情或许已经变成反抗的最好载体,所以她不顾世俗的偏见和闲言碎语,早已在心底下定了决心。作为一个女掌柜,一个有家业的女人,她是大气,真挚和勤劳的。她用她的诚恳和聪慧挽留下了那一大帮兄弟,用自己的勤劳和能干,是家业在发展钟整整日上。
高粱酒,红红似火又似血。血染日,她倒下的身躯却是毅然的坚定和无怨……没有悲伤的流泪,却依然记得她淡定从容的微笑,是美的如此动人。她是镇定的,当日寇来侵,她和高粱地里的人选择了战斗,保卫家园,这是怎样的毅然决然啊?
红,火一般的热烈,血一般的惊心。红红的高粱地,红红的落日,红红的让人惊心的热烈女子啊……我在那般激情燃烧的岁月里遇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