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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谚语法律格言公诉

时间:2025-05-06 11:28:42

1、法律的生命在于其实施。因而迫切需要对这样使大量立法和司法解释有效而进行认真的科学研究。

2、人权是我们时代的观念,是已经得到普遍接受的唯一的政治与道德观念。

3、法律没有禁止的,都是公民的权利。

4、坚持已经做出的抉择,且勿打破安宁。

5、法律是正义与善良之术。

6、以无情的目光论事,一慈悲的目光看人。

7、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

8、土地上的负担永远追随土地。(土地的所有者须承担土地上附着的风险和负担)

9、一个公民的政治自由是一种产生人人自感安全的心境平安状态。为了享有这种自由,就必须要有一个谁也不必惧怕谁的政府。

10、一项基于人身的诉权随着权利人的死亡而消失。

11、不确定性在法律中受到非难,极度的确定性反而有损确定性。

12、法律的目的是创造一个稳定的、可以理解的行动结构,在这个结构中个人能够执行其计划并多少意识到可能产生的结果。

13、在企业立法中,全民抑或集体,工业抑或农业等所有制和行业的概念是没有多大作用的。

14、在涉及自我利益的案件中自任法官是不公之举。

15、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

16、在忽视正义的地方,在作为正义核心的平等在成文法条款中不断遭否定的地方,那里的法律就不仅仅是“不公正的法律”,而是完全失去了法律的本性。

17、单凭行为不能判定某人有罪,除非他还有犯罪的意图。

18、想用自己的财物应以不损害他人利益为度。

19、破坏证据者应承担不利于他的推定。

20、法律的力量仅限于禁止每一个人损害别人的权利,而不禁止他行使自己的权利。

21、不论哪个时代,如果在法庭上和在教室里进行的各种阐述理论所产生的意见分歧太大,那么法律就会失去力量。

22、无法在司法程序中被采信的`事实就等于不存在。

23、在用语中不存在模糊性时,不得允许探索用语的意图。

24、沉默将被理解为同意。

25、一旦合同中出现含混不清的表述,应尽量做出有助于保障标的物之安全的解释。

26、法律实质上即是物质的又是意识形态的这一事实是与以下事实相联系的;法律既是从整个社会的结构和习惯自上而下发展而来,又是从社会中的统治阶级们的政策和价值中自上而下移动。

27、享有权利的人可以放弃他所享有的权利。

28、如果同一批人同时拥有制定和执行法律的权利,这就会给人们的弱点以绝大诱惑,使他们动辄要攫取权力,借以使他们自己免于服从他们所制定的法律,并且在制定和执行法律时,是法律适合于他们自己的私人利益。

29、最好的法律从习惯产生。

30、自由人得名于自由一词。自由是每个人,除了受到物质力量或法律阻碍外,可以任意作为的自然力量。

31、所有的解释,若是可能的话,必是通过消除文本中的矛盾而实现的。

32、我们作为人而有权拥有的平等是环境平等,而不是个人平等。

33、人不能转让自己并不拥有的东西。

34、如果语句中并无模棱两可之处,则不能作出与该语句的明显含义相悖的解释。(法律解释及合同解释的一项基本原则)

35、没有法律就没有犯罪,没有法律就没有刑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

36、实施违法行为或者是基于预谋、或者是基于冲动、或者是基于偶然。

37、不知事实可以作为借口,但不知法却不能开脱。

38、良好的秩序是一切的基础。

39、司法,就其本质而言,就是平等;越缺乏平等条件的地方,就越难看出在刑罚平等上有什么司法。

40、没有事先公布的法律就没有刑罚。

41、对于犯罪最强有力的约束力量不是刑罚的严酷性,而是刑罚的必定性,因为,即便是最小的罪恶,一旦成了确定的,就总令人心悸。

42、法院不能主动寻找案件。(恰好是对“司法能动主义” 的批评)

43、对于一项含混不清的回答,应朝这不利于回答者的方向解释。

44、救济走在权力之前,无救济即无权力。

45、正义可以提升一个民族。

46、法律的保护比个人的保护更有力。

47、放弃自己的自由,就是放弃自己做人的资格,放弃人的权利,甚至于是放弃自己的义务。一个人放弃了一切,是不可能有任何东西作补偿的。这样一种放弃于人的本性不相容,使自己的意志失去全部自由,就等于使自己行为失去全部道德价值。

48、刑为盛世所不能废,而亦盛世所不尚。

49、没有人有义务证明自己有罪。

50、对制定法应当做严格解释。

51、让法官来回答法律问题,而把事实问题留给陪审员去裁断。

52、如果司法权同行政权合二为一,法官便将握有压迫者的力量。

53、法律只能帮助警醒的人,而不帮助惫懒的人。(用来解释为何会有“诉讼时效”制度)

54、法律用惩罚、预防、特定救济和代替救济来保障各种利益,除此之外,人类的智慧还没有在司法行动上发现其他更多的可能性。

55、立法普法执法司法依法治国,公正公开公平公道秉公为民。

56、罚不讳强大,赏不私亲近。

57、人能胜乎天者,法也。法大行:则是为公是,非为公非。

58、立宪利于国,利于君,利于民。

59、家有常业,虽饥不饿;国有常法,虽危不乱。

60、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61、历法禁,自大更始,则小臣不犯矣。

62、非法不言,非道不行。——《孝经·卿大夫章》

63、石以砥焉,化钝为利;法以砥焉,化愚为智。

64、夫立法令者,以废私也,法令行而私道废。

65、言行而不轨于法令者必禁。

66、罪疑惟轻,功疑惟重。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

67、公私不可不明,法制不可不审。

68、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惟行而不返。

69、吏不良,则有法而莫守;法不善,则有财而莫理。

70、政令必行,宪禁必从。曲木恶直绳,重罚恶明证。

1、“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管子

2、法者,定分止争也;——管子

3、夫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此谓为大治。——管子

4、公正司法,一心为民。

5、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马克思

6、迟来的正义即非正义。——法律法谚

7、奉公如法,则上下平。——(西汉)司马迁

8、世间的一切苦难之中,最大的'苦难无过于枉法。——培根

9、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孟子〃公孙丑下》

10、礼之用,和为贵。——《论语〃学而》

11、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英]麦克来

12、真诚是公正的基础。——(古罗马)西塞罗

13、在社会道德领域,正义排在第一位至高无上。——科殷《法哲学》

14、法官的品行应该是不惜一切代价,甚至包括牺牲生命,以正义为本。——[德]乌兰德

15、正以处心,廉以律己。——[明]薛 瑄

16、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宋]包拯

17、严以治吏,宽以养民。——(清)王夫之

18、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孟子〃离娄上》

19、心无私欲,自然会刚;心无邪曲,自然会正。--(清)张伯行

20、执法如山,守身如玉。——(清)金缨

21、惟俭可以助廉,惟恕可以成德。——《宋史〃范纯仁列传》

22、公则生明,廉则生威。——(清)朱舜水

23、兼听则明,偏信则暗。——(唐)《群书纪要》

24、爱民若子,执法如山

1、为法,必使之明白易知。——商鞅《商君书定分》

2、罪疑惟轻,功疑惟重。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尚书·大禹谟》

3、石以砥焉,化钝为利;法以砥焉,化愚为智。——刘禹锡《砥石赋》

4、夫立法令者,以废私也,法令行而私道废。——《韩非子,诡练》

5、言行而不轨于法令者必禁。——《韩非子·饰邪》

6、罪疑惟轻,功疑惟重。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尚书·大禹谟》

7、公私不可不明,法制不可不审。——韩非《韩非子》

8、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惟行而不返。——王勃《上刘右相书》

9、吏不良,则有法而莫守;法不善,则有财而莫理。——王安石

10、天下有定理而无定法。——王夫之(明末清初)

11、喜不可从有罪,怒不可杀无辜。——诸葛亮《便宜十六策·喜怒》

12、立法普法执法司法依法治国,公正公开公平公道秉公为民。——卢志勤

13、罚不讳强大,赏不私亲近。——《战国策秦策》

14、人能胜乎天者,法也。法大行:则是为公是,非为公非。——刘禹锡《天论》

15、一民之轨,莫如法。——《韩非子·有度》

16、知为吏者奉法利民,不知为吏者枉法以害民。——汉·刘安《说苑·政理》

17、圣人之立法,本以公天下。——陈亮

18、法无古今,惟其时之所宜与民之所安耳。——张居正

19、为法,必使之明白易知。——《商君书》

20、立宪利于国,利于君,利于民。——清·郑观应

21、家有常业,虽饥不饿;国有常法,虽危不乱。——韩非《韩非子》

22、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韩非子·有度》

23、历法禁,自大更始,则小臣不犯矣。——苏轼《策别第六》

24、非法不言,非道不行。——《孝经·卿大夫章》

25、政令必行,宪禁必从。曲木恶直绳,重罚恶明证。——王符《潜夫论·考绩》

26、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管子·明法解》

27、故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欧阳询《艺文类聚》

28、法令明具,而用之至密,举天下惟法之知。苏轼《策别第八》

29、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无法仪而其事能成者无有也。《墨子·法仪》

30、欲着其罪于后世,在乎不没其实。——欧阳修《魏梁解》

31、可行必守,有弊必除。——刘禹锡

32、为人上者释法而行私,则人臣者援私以为公。——《管子·君臣上》

33、守一而制万物者,法也。——《羲冠子·度一》

34、法者,天下之公器也。变者,天下之公理也。——梁启超

35、其知而犯之谓之故,意以为然谓之失。——张斐

36、国不可无法,有法而不善与无法等。——沈家本(清)

37、以道为常,以法为本。——《韩非子·饰邪》

38、有事不避难,有罪不避刑。——《国语·晋语七》

39、明慎所职,毋以身试法。——《汉书·王尊传》

40、尽忠益时者虽仇必赏,犯法怠慢者虽亲必罚。——《三国志·诸葛亮传》

41、先王以明罚敕法。——《易传·象传·噬嗑》

42、执法如山,守身如玉。——金缨《格言联壁·从政》

43、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孟子

44、法令既行,纪律自正,则无不治之国,无不化之民。——包拯《致君》

45、法者,见功而与赏,因能而受官。——《韩非子·外储说左上》

46、治国者,必以奉法为重。——《三国演义》

47、法者,上之所以一民使下也。——《管子·心术上》

48、法立于上,教弘于下。《三国志·魏书·钟会传》

49、设若上无道栓,则下无守法。——葛洪《抱朴子·判子》

50、如平直必以准绳。——《吕氏春秋·分职》

51、法不阿贵,绳不绕曲。——韩非《韩非子有度》

52、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韩非《韩非子有度》

53、宁正以逆众意执法而违私志。——桓范《政要论·为君难》

54、禁胜于身,则令行于民;上不行法则民不从彼。——《管子·法法》

55、王子犯法,庶民同罪。——夏敬渠《野叟曝言》

56、功同赏异则劳臣疑,罪钧刑殊则百姓惑,信赏必罚,综核名实。——《汉书》

57、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论语·为政》

58、宪律制度必法道。——《管子·伍法》

59、凡法令更,则利害易,利害易,则民务变。——《韩非子·解老》

60、法令所以导民也,刑罚所以禁奸也。——《史记·循吏列传》

61、圣人之为国也,观俗立法则治。——《商君书·算地》

62、宥过无大,刑故无小。——《尚书·大禹谟》

63、法大行,则是为公是,非为公非。——刘禹锡《天论》

64、法者,天下之仪也。——《管子·禁藏》

65、诛恶不避亲爱,举善不避仇仇。——《汉书》

66、立法设禁而无刑以待之,则令而不行。——苏辙

67、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孔丘

68、有法而不循法,法虽善与无法等。——沈家本

69、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野叟曝言》

70、治大国而数变法,则民苦之。——《韩非子·解老》

71、爵不可以无功取,刑不可以贵势无。——《三国志》

72、人之道在法制,其用在是非。——刘禹锡《天论》

73、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

74、法度者,政之至也,而以法度者,不可乱也。——《黄帝经·经法·君正》

75、法出于仪,威于义。——苏轼《王振大理少卿》

76、法行于贱而屈于贵,天下将不服。——苏辙《上皇帝书》

77、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刘恒

78、诛禁不当,反受其央。——《马王堆汉墓帛书·国次》

79、法者,公天下持平之器。——完颜雍(金世宗)

80、所以能制胜于天下者,用法明也。——诸葛亮《论斩马谡》。

81、有道之君,行法修制,先民服也。《管子·法法》

82、圣人立法以导民之心,各使自然。使生者无德,死者无怨。——《文子·自然》

83、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苏辙

84、法施于人,虽小必慎。号令不虚出,赏罚不滥行。——欧阳修《准诏言事上书》

85、诛不避贵,赏不遗贱。举事不私,听狱不阿。——《晏子春秋·内篇》

86、阳为德,阴为刑,刑主杀而德主生。——董仲舒

87、是法平等,无有高下。——史襄哉《中华谚海》

88、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王安石《周公》

89、圣人为法国者,必逆于世,而顺于道德。——《韩非子·奸劫弑臣》

90、省刑之要在禁文巧。——《管子·牧民》

91、不以私害法,则治。——商鞅《商君书修权》

92、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此谓为大治。——《管子》

93、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孟子《孟子离娄上》

94、唯奉三尺之律,以绳四海之人。——唐·吴兢《贞观政要》

95、用赏贵信,用刑贵正。——《鬼谷子·符言》

96、刑入于死者,乃罪大恶极。——欧阳修《纵恶论》

97、法平则吏无奸。——《商君书·勒令》

98、赏厚而刑,刑重而威,必不失疏远,不违亲切。——《商君书》

99、言出为箭,执法如山。——李绿园《歧路灯》

100、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唐·欧阳询·艺文类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