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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蒙行政格言存在的问题

时间:2025-05-05 02:32:04

行政改革是政治改革的一部分又是政治体制的重要部分,行政改革的提出是适应政治改革要求的折中方案。以下是论述行政法制化

摘要:行政决策是政府行政管理的开始及核心,行政决策法制化是依法治国在政府行政决策领域的具体应用和体现。我国的行政决策能否法制化,这直接关系到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的发展能否适应经济全球化这一国际大环境。本文则是着重从四个方面对行政决策的法制化这一问题进行探讨和分析:一是对行政决策法制化进行理论分析,界定了什么是行政决策及行政决策法制化的科学内涵,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行政决策的基本原则;二是分析了我国行政决策法制北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等;三是分析了西方主要发达国家行政决策系统的四大基本构成要素,并阐明.了西方行政决策制度有哪些借鉴价值;四是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和西方行政决策的一些较为科学的做法,提出了我国行政决策法制化的实现途径。

关键词:行政决策;决策程序;决策主体;决策失误;决策责任

行政决策是政府行政管理的开始及核心,行政决策法制化是依法治国在政府行政决策领域的具体应用和体现。推进行政决策的法制化,提高政府的行政决策水平,保证政府部门有效履行其行政管理职能,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行政决策法制化的基本理论

行政决策是行政管理的核心,是政府行政机关为实现其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而进行的决策。

(一)行政决策的内涵及特征

行政决策,又称政府决策或公共决策,是决策领域的一个子系统。对于行政决策内涵的界定,学术界有很多不同的阐述:

一是认为,“行政决策是行政官员处理行政事务时,为了达到一定目标,根据一定的条件,作出多种方案可供选择,经过比较,从中选择一种最佳方案去付诸实施,并在执行中进行反馈,使决策符合实际。”①

二是认为,“行政决策是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为解决行政管辖范围内的问题决定的对策。它不仅限于行政管理的内容,还包括社会和经济方面的内容。”

三是认为,“行政决策是行政机关采取行动之前的意志反映,是行政机关为达到某一目的选择的一种办法。”③此外,行政决策理论的创始人赫伯特·西蒙还认为决策是公共行政学和公共行政管理的核心,管理即是决策,行政的过程就是决策的过程。

综上所述,行政决策的内涵概括如下:行政决策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其行政管理职能的过程中,根据掌握的行政信息,依法确定行政目标,制定多个备选方案,并作出选择以及付诸实施的动态过程。行政决策由于其所在决策领域的特殊性,它除了具备决策的一般特性外,同时还具有其自身特征。总的来讲,行政决策主要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决策主体的特殊性。行政决策的决策主体是管理国家及社会公共事务的各个层次的行政机关及其行政领导。

第二,决策内容的权威性。行政决策的内容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有国家强制力的保障,具有权威性。

第三,决策过程的规范性。行政决策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因而具有规范性。

(二)行政决策的基本原则

行政决策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行政决策的整个过程,所有行政决策的组织、活动过程以及行政决策的执行、监督、反馈等均必须遵循的原则。行政决策主要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第一,效率与公平的原则

行政决策是政府行政行为的一种,毫无疑问,效率是行政决策的重要原则之一。公平则是指与社会发展的理想相符合,足以保证人们的合理需要和利益的.一种状态。

第二,合法性与合理性的原则

现代国家是法制国家,行政决策的合法化是法制国家的一个重要的原则。行政决策的合法性是一个广义的概念,泛指制定和执行行政决策的全过程的每一个行政决策环节都必须符合法律规范。

第三,科学化、民主化与公开化原则

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指行政决策应符合人类认识和改造世界的一般规律,符合行政决策的客观现实。行政决策的民主化,是指行政决策程序应当要有人民群众的参与,行政决策方案应当要体现人民群众的公意。“决策民主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⑤行政决策的公开化,是指行政决策程序的任一环节都应该向社会公开。

二.我国行政决策法制化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随着我国民主和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我国的行政法制监督体系还需逐步完善。但是我国目前的行政法制监督体制还只是初步形成,加上新旧体制的更替和政府职能的转变,因而行政法制监督体系还存在很多问题,这些问题具体表现为人民法制观念薄弱、国家民主程度不够、决策辅助机构有形无实、行政决策责任难以追究、行政决策监督不力等,其中行政法制监督机制出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

第一,监督软弱,流于形式。我国的行政监督工作,由于存在党与政府、党与行政机关等的职权范围不分,权力过分集中在党身上,这样一来就使得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和制约也就显得软弱无力。

第二,监督体制不健全。我国的监督体制很不健全,缺乏权威性和有效性。

第三,社会监督缺乏有效介入。在我国许多社会监督机构在监督中反映的问题,难以被重视,社会监督与行政监督没有很好的结合,而是被割裂开来。

三、西方行政决策法制化的比较及借鉴

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现行的行政决策体制虽然存在较大的差异,但都早已实现从非程序决策到程序决策、非法制化决策到法制化决策以及个体决策向组织决策的过渡。

(一)西方行政决策系统的构成要素

当代西方国家的行政决策系统,主要由以下要素构成:

一是行政决策的中枢系统。行政决策的中枢机构,也就是行政决策中心,主要由行政决策组织中的领导人员组成。

二是行政决策的咨询系统。当代西方主要发达国家普遍重视行政决策咨询机构的建设。

三是行政决策的监督系统。行政决策的监督系统属于行政决策的监 控组织。

四是行政决策的执行系统。西方行政决策的执行机构可以是政府组成部门,可以是法律规定的机构,也可以是非政府组织等。

(二)西方行政决策制度的借鉴价值

西方行政决策制度因各国国情不同而不同,不过有些共性因素是我们可参考借鉴的。我们应进一步完善我国行政决策体系,有些问题应认真思考:

一是行政决策的决策范围应集中于核心职能的范围。随着政府干预范围的扩大,行政决策的范围也日渐延伸到社会的各个方面。

二是行政决策方案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行政决策方案的合法化过程也就是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和法制化得以实现的过程。

三是决策必须与执行分开。为了提高行政决策的品质与行政决策的执行效率,当代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的决策与执行出现依法分开的趋势。

四是行政决策的过程必须法制化。西方主要发达国家都很重视行政决策程序的规范化、法制化问题,强调对行政决策程序进行法制化管理。

五是应建立行政决策的责任机制。行政决策体制的科学化、民主化与法制化,对行政决策主体部门和公民来说是互为赢利的格局。

四、行政决策法制化的实现途径

行政决策法制化的前提是行政立法的存在。良好完备的行政法律体系是有效规范行政决策权力行使的根本保障。实现行政决策的法制化,这是行政决策机制建设的基本要求。

(一)决策观念的现代化

决策观念是不是现代化,直接关系到行政决策的方方面面。这里所讲的决策观念的现代化,是指整个社会普遍具有民主和法制意识以及服务于人民的意识。有人曾说,“从某种程度上说,法治的最大危险不在于宪法或法律的不完备,而在于公民法制观念的稀缺。”06因此,要实现我国行政决策的法制化,就要解决的是行政决策观念的问题,要树立对法律的信仰,树立行政决策主体的服务意识,加强行政决策主体的责任意识。

(二)决策制度的民主化

行政决策民主化,是指行政决策的主体部门在行政决策的过程中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让人民群众能够通过各种有效的途径,充分表达对行政决策的意见,最终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目前,我国在行政决策领域引入听证制度还处在起步阶段,其发展和完善还需要一个过程。

(三)决策过程的程序化

任何行政决策都有一定的行政决策过程。行政决策程序的首要功能是规范、制约、监控和促进行政决策权的合理、合法地行使。

(四)决策责任的法定化

健全和实施行政决策责任制,这是一项迫在眉睫的艰巨任务,需要以创新的精神来创设新制度,开辟新路径。目前应从以下方面抓起:

一是要制定《行政决策程序法》,以法律的形式规范行政决策程序。

二是要建立行政决策违宪、违法审查制度。违法必究,这是行政决策法制化的根本保证。

三是要建立行政决策主体问责制度。行政决策主体包括决策信息的提供者、方案拟定者、咨询者、决断者、执行者等,他们在整个决策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因而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决策失误的救济化

行政决策失误的救济,是指对违法或不当的行政决策行为加以纠正,或对因政府行政决策行为而使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损害而予以弥补的制度。行政决策失误救济的作用,这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补救作用。对于行政决策失误给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所造成的损害,法律救济具有其他救济手段所无法替代的作用。

二是监督作用。行政法律救济制度通过受理相对人请求,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予以审查的制度。

三是教育作用。行政法律救济制度旨在把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的争议纳入法律规范的轨道,以法律法规作为判断标准。在我国,可以从以下方面完善我国的行政法律救济制度:

一是建立和完善行政复议听证制度。行政复议听证制度是指行政机关在对方当事人提出的复议申请进行复议时,允许行政相对人和有关人员列席旁听并可提出申辩的制度。

二是确立行政决策行为的司法审查。我国的行政救济法律制度本身就是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司法则又是行政救济法律制度中最为有力的监督机制。

三是建立创新抽象行政行为决策体制的司法审查制度。我们应尽快完善和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抽象行政行为予以监督和控制,以建立创新抽象行政行为决策体制的司法审查制度。

五、总结

行政决策的法制化是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依法治国方略的重点和难点所在。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向市场经济的转变,我国的行政体制改革也愈益显得尤为迫切,尤其是行政决策体制的改革逐渐提到日程上来。行政决策是政府行政管理的核心,政府就是在行政决策的制定和实施的循环往复中一次次完成行政管理过程的。因此,行政决策体制的改革和完善已成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基础和前提。决策选择的正确与否,决定了我国的改革能否收到预期效果,决定着政府改革的成败,同时对整个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文明建设也具有巨大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 邹钧,《日本行政管理概论》,吉林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2] 王健刚等,《简明行政管理学辞典》,上海交大出版社,1987年版.

[3] [罗]未哈依.T.奥洛维亚努,《国家行政管理学概论》,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

[4] [美]H.A.西蒙,《行政行为》,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8年5月版.

[5] 陈振明,《公共管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6] 王雨本,《法制,法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8年7月第1版.

篇一:法学作业

一、现代西方法理学的主要流派及其主要观点。

答:(1)自然法学的复兴 自然法学派当今世界范围内居主流地位的法学学派。代表人物为如格劳秀斯、洛克、孟德斯 鸠、卢梭、潘思、杰斐逊等。自然法学派是指以昭示着宇宙和谐秩序的自然法为正义的标准,坚持正义的绝对性,相信真正体现正义的是在人类制订的协议、国家制订的法律之外的、存在于人的内心中的自然法,而非由人们的协议产生的规则本身的法学学派。 自然法学派主张有一个实质的法价值存在着,这个法价值乃独立于实定法之外,且作为检定此实定法是否有正当性的标准。自然法学说认为,在自然,特别是在人的自然本性中,存在着一个理性的秩序,这个秩序提供一个独立于人〔国家立法者〕意志之外的客观价值立场,并以此立场去对法律及政治的结构作批判性的评价。

(2)新分析法学 新分析法学是20世纪60年代形成的现代西方法学派别之一。其首创人是英国牛津大学 法理学教授赫伯特·哈特。新分析法学派以逻辑实证主义的概念与语言分析法作为自己的哲学基础,反对法律概念 传统的下定义的方法,主张采用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逻辑分析的方法。新分析法学派认为法律是—种规则,而法律规则的一个特色是它可分为两类虽有联系但却不同的规则:主要规则和次要规则。主要规则设定义务,即要求人们从事或不从事某种行为,而不管他们愿意与否。次要规则授予权力。根据次要规则,人们可以引进新的主要规则,或修改、取消旧的主要规则;或决定主要规则的范围,或控制其实施。主张法律制度的中心”或“法律科学的关键”在于“主要规则和次要规则的结合”,反对将道德或法律与道德的必然联系当作这种中心或关键。

(3)社会法学派 19 世纪末叶以来资产阶级法学中一个派别。该派具有下列的一个或两个特征:①以社会学观点和方法研究法,认为法是一种社会现象,强调法对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或效果以及各种社会因素对法的影响;②认为法或法学不应像19世纪那样仅强调个人权利和自由,而应强调社会利益和“法的社会化”。

(4)经济法学派

(5)现实主义法学派。此外还有批判法学、后现代主义法学、综合法学等。

二、西方两大法系的形成及主要影响

答: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是西方两大主要法系。

(1)、大陆法系的形成。以古罗马法为历史渊源——12、16世纪罗马法的复兴——19世纪形成——分为法国支系和德国支系。大陆法系又叫罗马法系或民法系,它是以古代罗马法、特别是以19世纪初《拿破仑法典》为传统产生和发展起来的许多国家法律的总称。这些国家是以法、德为代表的欧洲大陆国家、以及原来曾是法、西、荷、葡四国殖民地的欧洲以外的许多国家和地区。大陆法系的特征。1、在法律的历史渊源上,继承了罗马法成文法典的传统。 2、在法律形式上,主要是成文性的法典。3、在法官的作用上,强调严格依法审判。4、大陆法系一般采取法院系统的双轨制。5、在法律推理形式和方法上,采取演绎法

(2)、英美法系的形成。11世纪诺曼人入侵——建立王室法院——普通法——16世纪出现衡平法——18、19世纪完成了向资本主义的转变——扩张——成为主要法系。英美法系是指以英国中世纪至资本主义时期的法律作为传统产生、发展的众多国家法律的总称。它的范围大致包括英国及曾是英国殖民地、附属国的许多国家和地区。英美法系的特征。1、以盎格鲁—撒克逊习惯法为基础。2、判例是英美法系的重要渊源。3、法官造法。4、没有公法与私法的划分。5、归纳法是法律推理与运行的主要方法

三、西方两大法系的区别及各自的利弊。

答:目前,世界各国沿用的法律体系基本上可分为二类: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中国内地采

用的是大陆法系。欧洲大陆上的法、德、意、荷兰、西班牙、葡萄牙等国和拉丁美洲、亚洲的许多国家的法律都属于大陆法系。香港和英联邦国家采用的是英美法系、英美法系又称英国法系、普通法系或判例法系。

两大法系的主要差异有:

第一,法律渊源不同。大陆法系是成文法系,其法律以成文法即制定法的方式存在,它的法律渊源包括立法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行政机关颁布的各种行政法规以及本国参加的国际条约,但不包括司法判例。英美法系的法律渊源既包括各种制定法,也包括判例,而且,判例所构成的判例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第二,法律结构不同。大陆法系承袭古代罗马法的传统,习惯于用法典的形式对某一法律部门所涉及的规范做统一的系统规定,法典构成了法律体系结构的主干。英美法系很少制定法典,习惯用单行法的形式对某一类问题做专门的规定,因而,其法律体系在结构上是以单行法和判例法为主干而发展起来的。

第三,法官的权限不同。大陆法系强调法官只能援用成文法中的规定来审判案件,法官对成文法的解释也需受成文法本身的严格限制,故法官只能适用法律而不能创造法律。英美法系的法官既可以援用成文法也可以援用已有的判例来审判案件,而且,也可以在一定的条件下运用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的技术创造新的判例,从而,法官不仅适用法律,也在一定的范围内创造法律。

第四,司法组织与诉讼程序不同。在司法组织方面,大陆法系普通法院和行政法院并存,而英美法系不存在。在诉讼方面,大陆法系重实体而英美法系重程序。具体表现在陪审制的运用和诉讼模式方面。大陆法系的诉讼程序以法官为重心,突出法官职能,具有纠问程序的特点,而且,多由法官和陪审员共同组成法庭来审判案件。英美法系的诉讼程序以原告、被告及其辩护人和代理人为重心,法官只是双方争论的“仲裁人”而不能参与争论,与这种对抗式(也称抗辩式)程序同时存在的是陪审团制度,陪审团主要负责做出事实上的结论和法律上的基本结论(如有罪或无罪),法官负责做出法律上的具体结论,即判决。

第五、职业教育传统有别。大陆法系在律师和法官的职业教育方面突出法学理论,所以大陆法系自古罗马以来就有"法学家法"的称号;而英美法系的职业教育注重处理案件的实际能力,比如律师的职业教育主要通过协会进行,被称为"师徒关系"式的教育。

此外,两大法系在法律分类、法律术语、法学教育、司法人员录用和司法体制等方面,也有许多不同之处。

二者都各自有其利弊:

1,在法官的权力上,英美法系法官可以“造法”,根据法律对法律进行解释,从而对案件进行审理,这就需要法官能够充分的理解法律的规定,而且需要法官具有较高的水平,可以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但也有可能会导致权力的滥用;

2,大陆法系的法官审理案件需要以成文的法律条文为基础,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就限制了法官的主观能动性,可能会对案件的审判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四、西方两大法系在近现代的发展变化。

答:两大法系在法律渊源方面,在诉讼程序方面逐渐靠扰。 十九世纪以来西方国家法律领导地位的转移。 (19世纪上半个世纪,法国占有领导地位。19世纪后期至20世纪初,领导地位转向德国。二次大战后,美国占有了领导地位。) 、欧盟法律与两大法系的关系。(欧盟法律与成员国的关系。大陆法系对欧盟法律的影响。英美法系对欧盟法律的影响。) 当今西方两大法律体系的发展变化

第一、 大陆法系制定法的判例创制补充 ( 1、使抽象的制定法内容更具体 。 2、克服制定法语言的模糊。 3、拓展制定法的适用范围。 4、弥补法律预见不足的情形。 5、部分领域的判例法的突出地位。6、大陆法系国家判例创制补充的历史发展及趋势 。)

第二 判例法的成文化发展倾向 1、对判例的体系化整理 (判例汇编。 对判例进行的抽象化整理 。)2、英美法系制定法地位的发展变化 3、英美法系中制定法的现实作用 ( 对判例法进行的立法编纂 对判例法进行改革。对新型社会关系的调整) 4、英美制定法的发展趋势

第三、西方两大法系的趋同1、法律形式上的趋同2、法律程序的趋同 3、实体法律的相互借鉴 4、西方两大法系趋同的原因(两大法系国家文化基础的共同性。 法律价值的共同性。 法律的共同来源。法律技术的互补性。 国际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 )

5、西方两大法系趋同的发展与强化

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答:1、有些起支撑作用的法律急需出台,法律的层次急需完备2、法律的质量急需提高3、科学有效的清理审查制度急需建立4、立法的民主化急需加强5、法律的实效急需改进。

六、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答:1、拾遗与补全并进——进一步使法律内容更完整。 2、清理与审查并用——进一步使法律体系更协调。 3、专业与民主并行——进一步使法律质量更科学。 4、借鉴与继承并取——进一步使法律文化更融合。 5、监督与宣传并重——进一步使法律运行更实效。

七、法的价值冲突形成的原因。

答:1、社会结构各领域中法需要的不平衡性。

2、社会主体法需要的不平衡性。

3、主体自身法需要的不平衡性:

八、法的价值冲突选择的机制和原则。

答:1、选择的机制。 (1)、在立法层面,应当建立体现民主要求的、畅通的、灵活的立法反映机制。 (2)、在司法层面,应当在完善司法体制和提高法官素质的前提下赋予法官适当的自由裁量选择权。

2、选择的原则(1)结构性原则。(2)最佳适度原则。(3)合理代价原则。(4)动态性原则。

九、法律原则、法律规则的概念和分类

答:(1)A、法律原则的概念 白莱克法律词典的解释是:法律原则是法律的基础性真理或原理,为其它规则提供基础性或本源性的综合性规则或原理。

B、法律原则的分类。 1、按原则产生的基础不同可分为政策性原则和公理性原则。 2、按原则覆盖面不同可将原则分为基本法律原则和具体法律原则。 3、按原则内容不同可分为实体性原则和程序性原则

(2)A、法律规则的概念法律规则是具体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并设置相应的法律后果的行为准则。

B、法律规则的分类。 1、从法律规则的内容上看可以分为授权性规则、义务性规则和职权性规则。 授权性规则——“可以”“有权”“有什么什么权利”“什么权利不受侵犯”等。 义务性规则——“必须”“应当”“有什么什么义务”“不准”“不得”“无权”“禁止”等。 职权性规则是关于公权力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的规则。 2、从法律规则形式特征上看,可将它分为客观性规则和裁量性规则。前者内容明确、肯定和具体。 3、从法律规则的功

能上看,可将它分为调整性规则和构成性规则。前者多逻辑上来讲其指定的行为先于规则本身而后者依赖规则本身。 4、从法律规则的强制上来看,可将它分为强行性规则和指导性规则。前者规定主体必须作为或不作为。而后者只具有指导性。

十、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的区别和联系

答:(1)区别。1、在对事及对人的覆盖面上,原则较宽,规则较窄。2、在变化的速率方面,原则有较强的稳定性,而规则变化较快。3 、在是否适用的确定性方面,原则较模糊,而规则较明确。4、冲突时的选择方法不同。规则冲突时要么有效要么无效,而原则则不一定。

(2)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的联系:法律原则是法律的基础性真理或原理,为法律规则提供基础性或本源性的综合性规则或原理。法律原则为法律规则提供普遍价值根据。法律原则是法律规则的基础,对法律规则的制定具有指导意义。法律规则是对法律原则的具体化应用。

十一、结合法律实践,谈谈法律规则、法律原则在法律运行中的地位和作用

答:1、法律原则是法的精神和价值的集中而明确的体现,立法时首先确立法律原则以作为指导思想有利于法的追求和目的实现。

2、司法和执法都是法的适用,其主体工作的大部分是严格适用法的规则,但这不意味司法和执法活动就单纯是执行法律规则的活动。因为尽管法律规则具有明确性高、针对性强的便于适用的特点,但惟其如此它面对纷繁复杂、变居不定的社会现象就很难时时处处做出公正的处分,法律原则的高度概括性和适度灵活性就可以弥补其不足。法律原则既能补充其他要素疏漏又能校正他们对社会正义反应的迟滞。

十二、法律实效的判定标准有哪些,你怎么认为?

答:法律实效的判定标准有两种:一种是概况性判定标准,其笼统而抽象,属于原则性标准,但可适用于任一件法律;另一种是具体性判定标准,即针对某类性质的法律提出的更具体的标准。

1、该法律是否被废止?

2、是否有新的特别法代替该法律?

3、是否与上位法冲突?

如果没有上述情况,该法律有效并施行。

判定标准很简单:是否被废止;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十三、影响法律实效因素有哪些?怎么完善?

答:A、影响法律实效因素 (一)影响法律实效的直接因素 1、立法因素。2、司法因素。

3、执法因素。4、守法因素。(二)影响法律实效的间接因素。1、个体因素。2、体制因素。

3、法律监督因素。4、法律环境因素。

B、从以下多方面逐渐完善:负有执法、司法职责的个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水平及其理想、道德、文化、纪律等综合素质水平要进一步提高;有关法律执行、适用、监督机关的组织、结构要进一步健全、合理、有效;有关法律实施的经济环境、政治环境、文化环境和自然环境要进一步优化;

法律本身的因素,包括法律内容方面的因素和法律形式方面的因素。法律内容方面的因素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指法律是否在本质上反映社会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符合社会文明的发展趋势。另一方面,是指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是否合理,法律内容是否符合社会实际发展水平。法律形式方面的因素主要指立法质量,它在法律实施中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明确、完整、和谐应当是立法质量的三个基本要求。(1)明确,指法律规范的语言

清楚,概念明确,法律规则指示清楚、公开,而且没有歧义。(2)完整,包括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完整和法律程序完整。(3)和谐,要求法律部门之间、法律渊源之间、法律制度之间以及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间协调一致,相互配合,形成统一、有序、和谐的整体。和谐包括两个具体要求:第一,法律、法规之间应当协调、配合。第二,法律、法规之间没有互相矛盾、互相抵触,当两个以上法律条款指向同一事项时,不会出现如果执行甲条款,就会构成对乙条款或饼条款“违法”的两难局面。

总之,影响法律实施的因素是多方面的。这些因素从不同的方面、在不同的程度上影响着法律的实施,认真研究这些因素,并在实践中有的放矢地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就会改善法律实效,提高法律效果和法律效益。

十四、道德与法律的区别和联系?P115

答:1、道德与法律的区别

(1)在存在形式上,道德是从人们的观念和对社会的判断中生出,而且只存在于人们的观念中,很少把它写出来并向大家公布,而法律刚好相反,它是由国家专门的机关制定,并且必须写出来向大家公布,不然就不能算法律了。

(2)在对行为的判断上,道德相对而言就比较模糊。我们很多行为从道德上很难判断是对是借,是好是坏。但对一个行为从法律上判断是违法还是合法就明确得多。

(3)在判断标准上,道德是多元的,而法律是一元的。不同的人在道德上的标准可以是不同的。对同一件事,因为各人的道德标准不同,就会有很多评价结果,但同一件事,在法律上就只应该有一个结论是正确的,不应该有多种结论。

(4)在强制方式和上约束力,道德是依靠人们内心的信念、良心和社会的舆论来维护的。法律是靠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的,如果有人违反了法律,国家的强制力就会迫使他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在对人的行为的要求上,道德高于法律。一个人不违法,只能说他是一个守法的人,但不能说他是一个道德高尚的人,守法是社会对一个人的最低要求,有道德才是社会对一个人的理想期望。

2、道德与法律的联系

(1)法律是传播道德的有效手段

(2)道德是法律的评价标准和推动力量

(3)道德和法律在某些情况下会相互转化。

十五、政策与法律的区别和联系?P123

答:区别:

1、意志的属性不同。法律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它是由国家机关按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定的。政策是政党意志的体现,不具有国家意志的属性。它是由政党的各级组织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制定的。

2、内容和表现形式不同。法律的内容一般比较明确、具体,规范性较强;在形式上表现为宪法、法律、法规等特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政策的内容一般比较原则、抽象,具有号召性和指导性;在形式上表现为纲领、宣言、决议、决定、声明、通知、报告、纪要等党内文件。

3、调整的范围不同。法律和政策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在范围上是交叉的。大多数社会关系既要由法律来调整,也要由政策来调整。但是,也有一些社会关系只由法律和政策的其中一种来调整。

4、稳定的程度不同。法律的稳定性较强,它一旦制定出来,就应在一定的时期内保持不变,而不能朝令夕改,随意变动。至于政策的稳定性问题,则应分情况而定。

篇二:西方行政学说单选和多选答案参考

一、填充题 1.“行政管理”是英文“Public Administration” 一词的汉译,传统上亦称公共行政或 “公共行政管理”,最近一个时期,也有人将其译为公共管理。

2. 法国政治家布丹的《共和六论》以及近代英国政治思想家洛克的_<政府论>_和法国启蒙 思想家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和卢梭的《社会契约论》等历史性著作中,都蕴含着丰 富的行政管理思想。

3. 在科学管理运动兴起之后,一些行政学家便开始重视通过科学管理来寻求政府行政效率 的问题。例如,莱芬韦尔就把科学管理的原则运用于机关办公室管理;库克也曾将科学管 理运用到教育和市政机构;而怀特则用科学管理理论研究政府行政管理。

4. 从学科发展历史来看,行政学是从政治学中分离出来而成为一门独立学科的。

5.威尔逊在《行政学研究》一文中,从行政学研究的起点和具体研究内容两个方面对行政 学研究的目标和任务作了明确界定。

6. 从思想渊源来看,威尔逊的行政学说特别受到了德国行政研究思想的影响,斯坦因是其 中颇负盛名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的人物。

7. 威尔逊的行政学研究方法论主张,应该运用历史_方法和比较方法对不同政府所共有的 行政管理规律进行研究。

8. 威尔逊认为,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公共舆论将起权威性评判家的作用。

9.古德诺是西方行政学初创时期的另一位具有重要理论贡献的行政学家。他不仅是一位著 名的行政学家,还是一位享有盛誉的_政治学家和_教育_家。

10. 古德诺关于“政治是国家意志的表达,行政是国家意志的执行”以及如何实现二者协 调的创见对其后行政学的独立研究颇有贡献。

11. 古德诺对政治与行政“二分法”表现出的兴趣,主要已不是在于政治与行政的“分 离”,而是在于二者的‘协调’。

12. 古德诺的行政学研究和威尔逊的研究有着相当一致的地方,他也是站在中小资产阶级 利益一边,主张公共行政权力的集中。

13.韦伯认为,尽管社会组织在不同发展时期具有不同的性质和特质,但权威和控制是各 类社会组织都不可或缺的要素之一。

14. 官僚制组织通常要制定一整套规则和程序来规范组织及其成员的管理行为,韦伯认 为,它们可以保证官僚制组织的合理性、合法性、稳定性和_连续性。

15. 威尔逊的政治与行政二分法和韦伯的官僚制理论都认同行政管理的.完善取决于从行政 公务中积极排除政治性因素。

16. 韦伯是最早对社会生活中的组织现象进行系统研究的学者之一,因此,有人把韦伯称 作组织理论之父。

17.西方行政学的产生和发展是与西方科学管理运动密切相关的,而对于这场运动的形成 起着决定性影响的乃是泰勒。

18. 为了提高劳动生产率,泰勒主张明确划分计划职能与执行职能,改变传统的经验工作 方法。

19. 泰勒所谓的第一流的工人是适合于其工作而又愿意努力的人。

20. 泰勒认为 规模较大的企业不能只依据职能原则来组织和管理 而必须应用例外原则。 , ,

21. 作为一位与泰勒处在同时代的法国管理学家,法约尔没有像泰勒那样去过度关注作业 现场的操作效率问题,而是试图寻求一种具更广泛适用性的“_一般管理理论”。

22. 法约尔对于管理的定义是通过将经营与管理进行比较并对管理活动的要素分析来揭示 的。

23. 法约尔的主要功绩在于开创了组织研究领域。从组织理论上看,法约尔所讨论的主要 是组织结构问题。

24. 法约尔的理论已由当代美国传统管理学派的学者们加以继承并发展。这个学派亦称 “管理过程学派”。这一学派的理论观点对于我国管理界有较大的影响,特别是管理要素 说和管理原则,在很大范围内已经得到了直接或间接的应用。

25.怀特作为西方行政学的奠基人,尤其擅长_人事行政问题的研究。他坚信行政管理存在 着一些具有普适性_的理论原则,

26. 怀特早在 19 世纪 20 年代便从经济环境和政治环境、客观社会环境以及科技环境等诸 方面对行政环境之于行政管理的重要影响作了较为深入、系统的探讨。

27. 怀特认为,政府的行政效率从根本上来说是以行政组织中责任与权利的适当分配为基 础的。

28. 怀特指出,端正官纪应从直接和间接两个方面进行,这两个途径要相互补充,灵活运 用。

29.综观古利克的整个行政学思想,我们不难发现它明显具有_一体化和实践性的特征。

30. 在古利克看来,在一个多元化社会中的民主制_政府优于_集权制政府,因为前者能够 产生新思想,具有自由批评的矫正效应并且要求老百姓对最终结果作出评价。

31. 古利克的个人兴趣一直都主要在公共财政、人事和城市政府这些领域。

32. 古利克采用了威尔逊关于应该建构一门行政科学的主题,认为这样一门科学应该建立 在一些既可以应用于公共部门又能够应用于私人部门的基本原则之上。

33.厄威克长期从事著述和研究工作,他在管理学方面的主要贡献是把古典管理理论系统 化。

34.厄威克认为,管理过程由三个职能组成:计划,组织和_控制。

35. 厄威克认为管理的控制的派生职能同组织的人士因素有关,主要包括配备人员、挑选 人员、安置人员和惩罚。

36. 多届美国行政改革委员会在很大程度上接受了厄威克提出的行政组织管理_原则。

37.巴纳德认为,组织成员对组织共同目标的理解可以分

为_协作性理解和个人性理解。

38. 巴纳德认为权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主体或个人方面,把命令作为权威的 来接受;二 是客体方面,命令被接受的_性质。

39. 在巴纳德看来,所谓组织平衡实质上就是_贡献与诱因的平衡,它是组织生存与发展的 关键环节。

40. 巴纳德认为组织是一个由_协作意愿、共同目标和信息交流这三个相互关联的要素构成 的有机整体。

41. 西蒙对西方行政学的主要理论贡献就在于他基于对行政学所谓“正统”研究方法的批 判而提出的行为主义行政学说。

42.在行政学研究中,西蒙是以事实与价值的区别为其方法论的出发点。区分这两种因素 的理论依据是逻辑实证主义学派的知识理论。

43. 以西蒙为代表的当代西方行为主义学派政治学者的重要方法论主张之一就是提出新的 概念工具去从事研究。

44.从《行政行为》一书问世起,西方行政学便开始迈进了一个新的时代,即以科学的概 念、实证的研究方法来取代传统的、充满含混命题和教条化陈述的内容。

45.西蒙的“有限理性”决策模式和林德布洛姆的“渐进决策”模式都是从实证角度对理 性决策模式作了分析和批评。 46. 林德布洛姆对渐进分析的层次进行了划分,即划分为简单的渐进分析、断续的渐进分 析和策略分析三个层次。

47. 林德布洛姆认为,政策分析之所以不能进行理性化的周密分析,而要采用渐进分析, 是因为决策与政策的制定必然要受到政治、技术和现行计划的制约。

48. 在方法上,渐进决策模式注重事物变化量的积累,以量变导致质变;它强调在进行改 变时维持社会和组织的稳定,因而主张不间断的修改,而不是引起动荡的变革,逐步对政 策加以修改并最终改变政策。

49. 麦格雷戈的人事管理理论主要就表现为他基于对传统 X 理论合理内核的扬弃而提出的 以注重发挥人的才干和热情、重视行为、尊重人格为特征的Y 理论。

50. 麦格雷戈在《企业的人性方面》中把Y 理论叫做“个人目标和组织目标的结合”。

51. 扩大职责范围、权力下放、分散责任和群众参与管理,是麦格雷戈认为在组织中实施 贯彻执行Y 理论的几种具体方法。 52. _沃尔多_著有《公共行政的事业》等大量行政学名著,是西方新公共行政运动的积极 倡导者和参与者。

53. 沃尔多说,在公共行政领域,除了案例研究方法,尚很少有什么其他探讨公共政策的 方法。

54. 沃尔多把组织理论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传统组织理论时期,第二阶段 称之为新传统组织理论时期,最后一个阶段称之为现代组织理论时期。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

行政管理读书笔记1

一直想读一本关于人权的书,刚好可以借这个机会好好读一读。这本书是将15位来自不同学科领域的学者的论文收录到一起,从不同的维度,跨越不同的学科,对人权进行了多科学的研究。此书每篇论文的选题都十分出色,涵盖了诸多当代的重大问题,比如环境运动、劳工权利、动物福利与经社权力之间的冲突、与职业病相关的健康权等等。

我相信和我一样,大多数人对于人权的理解并不是很全面,或是说只有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时才知道什么是人权,更有可能的是,当侵权发生时我们却不知道该怎么去维护我们的权利,因为这个社会并不会给我们很多维权的机会。虽然法律赋予了我们很多权利,可事实上,很多时候我们并没有真正地享受到人权。在这个社会上,很多人的权利并没有得到有效的保障。尤其是妇女、儿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

看了这本书之后,我很感谢那些研究人权的学者,他们让我看到了一个不一样的社会,让我感受到我们对于整个社会而言是多么的渺小,让我看到我们国家的各项制度是多么地需要完善。这其中最触动我的是农民工的职业病防治问题。从整个中国社会现状来看,农民工大多是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出生,自身文化水平较低,对于自身权利维护的意识本来就比较薄弱,加之他们大多处在煤矿、金矿等高污染的工作环境下,极易患上职业病。调查显示,各类的职业病中尘肺病占80%,矽肺病又是最常见的一种尘肺病。尘肺病一旦发病治愈率极低,死亡率极高,严重威胁到了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甚至危及生命安全。在现实真实的案例中,用人单位往往不愿意承担责任,不愿意为患病者提供申请职业病诊断所需要的资料,造成患病者得不到有效的诊断。而在卫生部发表的通知中规定了有不需要单位出具资料的情况,可由于不是中央文件,各执法部门没有对此表示重视,大多数农民工也不知道有此规定,所以对职业病诊断没有提供到有效的政策支持。对于职业病的诊断机构,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其在社会上具有垄断地位。绝对的权力带来绝对的腐败,权利设定的垄断往往会导致垄断机构怠于追求产品或服务的改善,所以很多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机构的资质遭到质疑。我们应该打开市场,让更多的符合资质的医疗机构参与进来,为劳动者职业病诊断带来方便。职业病的确诊到实现赔偿是一个漫长且艰苦的过程,有人算了算,如果按正常程序走,最后需要484天得到赔偿,而很多职业病人就这样从工伤被拖成了工亡。迟来的正义非正义,如此漫长的等待只会使患病者错过最佳的救治时间,甚至让他们死在维权的路上。由此可见,简化职业病诊断、鉴定和求偿程序,对于一个已经在生死边缘挣扎的农民工有多么重要。我国的执法不严在职业病防治问题中暴露无遗,我们可以发现中国职业病防治法律制度设计上存在不少缺陷,如果这些问题一直迟迟得不到解决,农民工的权利很难得到维护,这将会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上的一块大伤疤。

作为一个没有任何影响力的大学生,我只希望人们的权利尤其是弱势群体的权利能够得到实质性的保护,法制建设不要仅仅是纸上谈兵,人们也不仅仅是活在压力下。我相信美好社会的构想不会只是幻想,总有一天人们不会只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活,而是真正的关爱他人,奉献社会。现在的我能做的就是去了解这个社会,去看到它的美好与不足,从而使我更从容地面对这是世界,即使看到满目疮痍也早有准备,不会被自己的无知吓到。期待这个世界的明天会更好。

行政管理读书笔记2

在现代社会中,行政管理学,或称公共行政,既是一个新兴的社会管理领域,也是一门发展速度非常快的学科。为什么?一个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现代人类社会需要民主、高效的行政管理。一般说来,人类社会可以分成私人与公共两大领域。就公共领域而言,多元价值的集合使得其行政管理行为更为复杂。行政管理学,或称公共行政正是探索这一领域客观规律的实践性学科。其目的就是保障社会公共领域的公平、秩序、效率和发展。不论是教师、学生或各级行政管理人员,在步入行政管理领域时首先应该明确地认识这一基本概念的含义。

从历史发展来看,公共行政学的产生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期。1887年伍德罗?威尔逊发表《行政学研究》一文,由此揭开了西方国家行政管理研究的序幕。根据伍德罗?威尔逊观点,在现代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政治的职能是如何保障在多元价值条件下公平地制定公共政策,而如何有效地执行公共政策和保障政策目标的实现则是行政的职能。因此,政治学应该以公共政策为研究中心,分析各种法律、政令的产生、发展和变化。但是,社会政治关系包含着复杂的价值认识,无法进行科学性的研究,而作为研究政策执行的公共行政学则可以不受价值判断的影响,根据科学的方法客观地决定如何高效率地执行公共政策。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公共行政不断地得到新学者们的释义更新和补充,公共行政领域中所包含行政决策因素的这一特征越来越明显,这也就使得伍德罗?威尔逊所阐释的公共行政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不断产生一些变化。

西方行政管理理论构成西方行政思想史建构的基本要素,对西方历史中形成的各种行政管理理论进行梳理,搞清楚这些行政管理理论的形成、它们和行政管理实践之间复杂的互动关系、它们各自的特点、作用和地位,是西方行政管理思想史研究的一个基矗。

每一种特定的行政管理理论的形成与产生,都有着它自身的时代原因和思想源流。是时代的发展、环境的改变和挑战的变化,使行政管理的实践对行政管理理论提出新的要求,而正是这种新的要求推动和促使着人们在实践中对社会中既成的行政管理模式和管理理论进行再认识、再思考,从而导致行政管理的思想与理论的内涵以及行政管理模式产生相应的变化。

行政官员应该将知识与技能同公众愿望、政治力量和常识融合起来,应该制定一套有结构的补救性行动步骤,并且应该采取具体行动确保权威的行使,这就必须有真正意义上的“政治”活动,并且将行政官员引入政策过程。

在学习西方行政管理思想史时,首先要弄清以下10个方面的问题:

1、古德诺政治与行政协调思想的基本内容。第一,政治与行政是所有政府具有的两种基本功能,即国家意志的表达和国家意志的执行。第二,政府之间的'分工具有不明确性。第三,政治与行政的协调:首先,政治对行政的适度控制。其次,行政的适度集权化。

2、古利克认为政府的作用有哪些?首先,政府工作的目的在于对过度的自由行为施加必要的控制并提供合作的社区服务。其次,政府的主要职责是制定计划。第三,政府不应该单方面地发挥作用。第四,政府的作用是有限的。

3、行政学产生的背景是什么?第一,“行政国家”的出现提出了行政学研究的要求。第二,相关理论研究成果及管理实践

4、古利克是如何解决政治与行政二分的?通过测定与政治和政策的相关度,对政治家、被任命的政务类官员、行政官员和技术专家的角色作出区分。政治家的角色就是通过监控和调节专家、官僚和利益集团之间的关系来保持整个系统的平衡;被任命的政务官员所充当的是中介人角色,他们在专家和公众之间作解释工作以幸相互的了解;而行政官员的角色则在于理解和协调政策并且向具体的行政工作机构解释和说明政策指令,不过他们对于当选官员的决策无疑是十分忠诚的。最后技术专家一般只考虑“技术问题”。

行政官员应该将知识与技能同公众愿望、政治力量和常识融合起来,应该制定一套有结构的补救性行动步骤,并且应该采取具体行动确保权威的行使,这就必须有真正意义上的“政治”活动,并且将行政官员引入政策过程。

5、巴纳德的组织决策论:第一,组织中的决策种类。第二,影响组织决策的客观因素。第三,组织中管理者的决策来源。

6、福莱特思想在行政管理思想发展史上的地位是什么?第一,为早期正统行政管理理论向行为主义行政学说的转变架起了桥梁。第二,系统深入研究了行政管理中人的问题。第三提出了全新的行政管理观念。第四,理论观点有待系统化。

7、林德布洛姆是如何批判全面理性决策模式的?第一,认为,决策者并不是面对一个既定的问题。第二,认为决策分析并不是万能的。第三,认为,决策受到价值观的影响。

8、认知资源理论的主要命题的内容。第一,领导者的智能只有在其没有受到压抑的情况下才能促进团体功效。第二,在压力不大的情况下,领导者的指导性行为越强,其智能对团体功效的贡献就越大。第三,在压力不大的情况下,团体越是支持领导,指导型领导者的智能越能提高团体功效。第四,如果领导者不具备强有力的指导行为,但团体支持他,那么团体成员的能力越强,团体功效就越好。第五,领导和团体成员的能力对团体功效起促进作用,只是相对于团体任务需要的那些能力而言的。第六,当压力很大时,出成绩靠的领导者的经验和技巧,而不是认识能力。第七,领导者的指导性行为部分地依赖权变模式中的那些因素:LPC值和情境控制程度。第六,适应工作需要的专业培训机制。第七,合理合法的人事行政制度。

厄威克是如何总结古典管理原则的?关于管理过程是根据法约尔的管理五要素即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来展开的。认为进行控制必然要运用指挥原则,即指导和监督下级的活动。组织职能有着等级原则、授权和确定工作任务等三种派生职能。总结了管理的间接目标,即秩序、稳定、主动性和集体精神。

9、农业社会的行政模式。传统农业社会的社会结构是混沌未分的,没有明确的、细致的社会分工。行政行为与诸如立法、司法、军事、经济等其他的社会行为是混杂在一起的。农业社会的行政模式具有如下特征:第一,经济基础是农业生产力。第二,土地的分配和管理是政府的重要事务。第三,官僚的职位重于行政政策。第四,行政风范带有浓重的家族和亲族主义色彩。第五,流行世卿世禄的行政制度。第六,政治与行政不分,权力来源于君主,行政官吏在政治和经济上自成特殊的阶级。第七,政府与民众较少沟通,而且同一阶级成员的交往也受到空间上的限制。第八,行政活动以地域或土地为基础,行政的主要问题是维持行政的一致和统一。

10、厄威克管理的一般原则是什么?第一,目标原则。第二,人员与组织结构相适应的原则。第三,单头领导的原则。第四,专业参谋和一般参谋共存原则。第五,授权原则。第六,责权相符原则。第七,明确性原则。第八,控制幅度原则。

11、巴纳德对组织构成要素的理解。第一,协作的意愿;第二,共同的目标;第三,信息交流。

12、简述西蒙的组织平衡理论。所谓“贡献”包括组织所需要的一切有形和无形的资源,如立法机关的拨款、服务对象团体的支持、组织成员所提供的时间和精力、顾客对其服务所付的代价增色属“贡献”之列。诱因是组织提供给成员的满足,包括有形的和无形的多种形式(4分)。组织的继续存在,有赖于确保贡献与满足的平衡。

13、福莱特认为处理冲突的最好办法是什么?整合是处理冲突的一种创造性的方法,即把冲突双方的利益和愿望结合起来,结果能够使双方都得到充分的满足,任何一方都无须牺牲任何东西。整合的办法具有许多优点:整合可以导致新思想的产生和新局面的出现。整合可以通过对问题深入系统的分析,找出真正的问题所在,进而找出使冲突双方利益结合起来的解决办法,从而彻底地解决冲突问题。认为冲突不仅仅只具有消极作用。

通过系统的学习西方行政管理思想史,我对以下几个问题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也算是这一课程的核心理论:

1、政府失败及其根源。

政府失败是指国家或政府的活动并不总是像应该的那样“有效”或像理论上所说的能够做到的那样“有效”。政府失败的主要表现是政府政策与政府工作的低效率。

政府政策的低效率是指所执行的政策不是最好的政策。从内部原因来说,由于每个政府部门或公用事业部门所遵循的政策通常是由该部门领导人根据自己对共同利益的理解来决定的。外部原因是制约政府行为方式约束机制的缺乏。

政府工作机构低效率的根源(1)缺乏竞争机制。(2)缺乏降低成本的激励机制。(3)政府机构自我膨胀。(4)监督信息不完备。(5)政府的寻租行为。

2、威尔逊与古德诺政治与行政二分思想的基本内容。(一)威尔逊的政治与行政二分的思想:第一,行政与政治的关系。一方面,行政不同于政治,行政管理的并不属于政治问题。“政治是‘在重大而且带有普遍性的事项’方面的国家活动。‘行政管理’则是‘国家在个别和细微事项方面的活动。因此,政治是政治家的特殊活动范围,而行政管理则是技术性职员的事情。’”另一方面,行政与政治又密切相关,行政管理是政治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行政管理的任务是由政治加以确定的。第二,行政管理从本质上不同于宪政制度。(二)古德诺政治与行政二分思想。第一,政治与行政是所有政府具有的两种基本功能,即国家意志的表达和国家意志的执行。第二,政府之间的分工具有不明确性。第三,政治与行政的协调(2分):首先,政治对行政的适度控制。其次,行政的适度集权化。

3、巴纳德对组织本质的认识。

巴纳德将组织界定为“有意识地协调两个以上的人或力量的一个系统”。

第一,组织是由人的活动或效力即人的行为构成的系统,即所探讨的不是组织的形式而是组织的实质—人的行为。第二,组织是一个系统,即按照一定的方法进行调整的人的活动和行为的相互关系。第三,组织是动态和发展的,即当系统中的一个部分同其他部分的关系发生变化时,作为整体的系统也要发生变化。第四,组织是协作系统的一个组织部分,是一个子系统,但起着核心作用,把物质子系统、人员子系统和社会子系统连接成为一个复合的整体;物质子系统是机械设备、材料等物质手段的系统;人员子系统指管理者和工作人员组织的集团;而社会子系统则是指一个协作系统同其他协作系统交换效用的系统。第五,组织工作决不仅仅限于通常所谓“组织内部”,对于一个组织来说,其“内部”协作关系和“外部”协作关系同等重要。

在巴纳德看来,组织是一个具有广泛含义的概念。组织不单以人、财、物为内容,更重要的是它还是一种人和人之间的相互关系。这种将组织视为由人群间互动关系所组成的系统的组织概念,适用于政府的、军事的、学术的、宗教的以及工商业的和种形式的组织,各种组织之间的差异仅在于物质环境和社会环境的不同,以及人员的数量和构成的不同等等。

4、德罗尔应付逆境的对策。逆境的一个显著特征是政策制定本身固有的无能与克服逆境所需要的高质量政策制定之间存在着巨大的政策质量赤字。应付逆境的对策必须从消除政策制定的无能入手,它应当是一种包括改进政策制定系统在内的复杂结构。(一)改进应付逆境的基础条件。具体地说要做到:第一,对包括各种政策原则、价值观、政策制定的程序和要素在内的政策范式进行不断的反思,创造新的政策范式,为摆脱逆境创造条件。第二,发展具有学科知识和群体智慧的新型政策研究组织,培养高素质的政策研究人才,为应付逆境奠定坚实的科学和智力基矗第三,对公众进行启蒙教育,为逆境的消除奠定广泛的群众基矗第四,完善元政策的制定,变革统治方式,为确保应付逆境的各项具体政策得以顺利贯彻执行提供前提条件。第五,建立政策案例库,提高政策制定系统的自学习能力,为改进政策分析、提高政策制定系统本身的政策制定水平提供必要的手段。(二)改进政策制定过程。具体包括:第一,提高政策制定系统分析问题和作出判断的准确性,减少因分析判断的不足而造成的失误。第二,完善议程安排,确保政策问题得到恰当的处理。第三健全民主决策体制,大胆稳妥地进行政策方案的创新。第四,规范政策执行,保证既定政策目标的圆满实现。(三)变革决策观念和决策方式。集中力量,把政策资源优先投入到亟待解决的政策问题上。实行强制性干预,以便迅速解决这些问题并带动相关因素向良好方向转化,从而缓解和消除逆境。

5、目标管理的特点及成功的先决条件。

目标管理具有以下主要特点:第一,以目标为中心。第二,重视成果管理。第三,重视人的管理。

德鲁克认为,目标管理要取得成功,必须满足以下前提条件:第一,高层管理人员的积极参与。第二,下级人员的参加。第三,有充分的情报资料。第四,对实现目标的手段有控制权。第五,对为实现目标而勇于承担风险的组织成员予以激励和保护。第六,以Y理论的观点来看待组织成员,相信广大组织成员的责任心和创造性。

6、从价值与事实的区别看政策问题与行政问题的区分。

(1)事实命题与价值命题事实命题是关于客观世界中可观察的事物及其运作方式的陈述。事实命题可以证明是真是假。价值命题是关于偏好的表达。价值命题不能直接从经验(事实)中产生。这两种命题的区别也就相当地一般所谓“描述性陈述”与“规范性陈述”或“是然问题”与“应然问题”的区别。科学命题都是事实命题,即科学研究以事实问题为对象;而价值问题则是不能用科学方法进行处理的。

(3)政策问题与行政问题的区分原则西方早期行政学家自威尔逊、古德诺起,都认为政治与行政可以明确地区分开,政治是决定应该做什么,即决定政策。现代行政学家们一般认为从决策与执行的观点来区分政治与行政并不妥当。

(4)政策问题与行政问题都包括价值与事实这两种因素,但是,就政策问题而言,价值因素在其中占有重要地位,地位衡量决策正确与否的标准主要取决于立法人员的主观价值。而对于行政问题来说,事实因素则在其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所涉及的价值问题主要是反映社会价值,所以衡量其决策正确与否的标准主要在于客观、实证的真实性。

(5)西蒙从价值与事实的区分以及决策理论的观点来看待政策问题与行政问题的区别,提出了下列区分政策问题与行政问题的原则:第一,一个决策问题是应该交给立法机关还是应该交给行政机关,这取决于其中所含的事实问题和价值(伦理)问题的相对重要性以及关于事实问题的纷争程度。第二,行政机关的价值判断必须反映社会价值,行政人员(机关)对这种价值判断必须向立法机关负完全责任,也就是说,立法机关对这种价值判断保留控制权。

7、西蒙决策概念的提出对行政学的影响。

概念工具是用来作为研究这一学科、建立这一学科的理论或原则工具,通常都是一组相关的概念,对一组概念的相互关系所做的说明就是一种理论。

西蒙提出以决策行为去研究行政学的理由:第一,决策与做都是遍及整个行政组织的。第二,实现行政组织目标的实际工作是由组织最基层即操作层的操作人员执行的。第三,对一个组织状况科学且恰当的描述,应该是对组织中每一个人作出什么决策以及作决策受到何种影响的描述。第四,决定效率程度最简单的办法就是看行政组织中每一个人决策的理性程度。第五,行政程序也就是划分组织中每一个人应作哪一部分决策的程序。

决策概念提出的重要意义。第一,开辟了行政学科学化的新时代。第二,确立了行政学的决策研究途径。

8、沃尔多对传统行政学的总结与批判。

传统行政学的特点:第一,接受政治—行政二分法。第二,一般管理取向。第三,通过科学分析来寻求一般原则。第四,强调行政活动的集权化。第五,对“民主”的基本承诺。

批判:第一,传统行政学的政治与行政二分法,无论是作为一种对现实的描述还是作为一种对行政行为的规定都是不恰当的。第二,传统组织理论所规定的一般组织形式和组织过程很难适应具体情境或不断变化的环境。第三,传统行政学忽视了组织的非理性的方面和非正式的方面。第四,传统行政学家的那些所谓的“科学”主张,认为它的原则只不过是常识的扩展而已。第五,传统行政学家过于重视效率。

9、政府组织与企业组织的区别。

第一,政府领导者与企业领导者的行为动机不同。企业领导者的行为动机是获取利润,而政府领导者的行为动机则是再次被选上连任。第二,政府与企业的主要收入来源和方式不同。企业的大部分收入来自顾客,它往往是通过其顾客自由挑选购买其商品和劳务来挣得收入的;而政府的大部分收入则来自其纳税人,政府是通过征税取得其主要收入的。第三,政府与企业的动力不同。政府的动力往往来自于种种垄断,而企业的动力则通常来自于竞争。第四,政府部门与企业组织对其成员的考核标准不同。政府部门对其成员进行考核的一条最基本的标准是看其是否能讨好当选的政客;而企业组织对其成员进行考核的根本标准则是看其是否能够出产品或获得利润。第五,政府雇员与企业雇员对风险和报酬看法不同。

政府不能像企业那样运作。但不意味着它不可能具备企业家精神。

10、官僚制。

所谓官僚制是一种以分部-分层、集权-统一、指挥-服从等为特征的组织形态,亦即现代社会实施合法统治的行政组织。这是一种高度理性化的组织机构的理想类型。

单纯从技术的观点来看,官僚制是效率最高的组织形式,政府、军队、宗教、团体以及早期的企业都采用的是这种组织形态。

作为一种理想的行政组织形式,官僚制具有以下基本特征:合理的分工。层级节制的权力体系。依照规程办事的运作机制。形式正规的决策文书。组织管理的非人格化。适应工作需要的专业培训机制。合理合法的人事行政制度。

官僚制的优越性:严密性。合理性。稳定性。普适性。

官僚制的缺点:压抑了人的积极性和首创精神。

11、新公共行政学的社会公平价值观

当一个人的所得与其付出的比值等于作为比较对象的他人的这项比值时,就存在着公平状态,如果二者的比值不等,那么就存在着不公平状态。

新公共行政学的社会公平。实际上不仅指法律的公平,而且指事实上的公平,结果的公平,为此就需要对最少受惠者予以必要的补偿,以减少社会中的不公平。

公平理论赋予现代公共行政以伦理的内容,它将有效地指导行政官员的行为,即明确了官员及组织的行为应保障公民基本平等自由权的实现。更明确了他们有责任和义务为最少受惠者获得公共服务所进行的各种努力。

行政管理读书笔记3

威尔逊的《行政学研究》一文,第一次明确地提出应该把行政管理当做一门独立的学科来进行研究。该文开行政学理论研究之先河,被认为是行政学的开山之作。

在文中威尔逊开篇便分析了行政学研究的历史,他首先阐明了现阶段美国的政治环境和遇到的困难,即发展行政学的必要性。他认为“如果在以往许多世纪中可以看到政府活动方面的困难在不断聚集起来,那么在我们所处的世纪则可以看到这些困难正在累积到顶点。”同时当时的美国“政府的职能日益变得更加复杂和更加困难,在数量上也同样大大增加。行政管理部门将手伸向每一处地方以执行新的任务。”而且在19世纪下半叶,美国市政府中气氛污浊、州行政当局幕后交易的流行,以及在华盛顿政府机构中屡见不鲜的杂乱无章、人浮于事和贪污腐化,都使得有必要出现一门专门研究行政学的学科,“它将力求使政府不走弯路,使政府专心处理公务减少闲杂事务,加强和纯洁政府的组织机构,为政府的尽职尽责带来美誉。”

紧接着威尔逊又分析欧洲国家在这方面所取得的成果。他指出欧洲大陆国家不断地进行行政改革的本质是为了巩固统治,进而对行政学进行仔细的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做了大量的调整。他列举了德国和法国的例子,旨在说明强化中央集权而使行政管理更有效率,也更符合人民的利益。在比较的基础上,指出了美国现阶段所面临的困境,即美国早熟的政治模式使其本应有的政治基础十分薄弱。并举出了主要的阻碍因素——泛滥的人民主权(公众舆论),即可以理解为托克维尔所称为的大多数人的暴政。同时该观点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的相关理论具有一致性。柏拉图认为“真、善、美”这些优良品质并不是来源于多数人,而是来源于一小部分天资聪颖的饱学之士。让多数人来统治无异于摧毁人类优秀品质;亚里士多德则认为多数人的统治可能会导致穷人干坏事,如不尊重财产权,发动骚乱等。麦迪逊也曾在《联邦党人》第五十一篇中有过明确的阐述,麦迪逊认为:“在一个共和国里,保护社会成员不受统治者的压迫固然重要,保护某一部分社会成员不受其他成员的不正当对待,同样重要。在不同的社会成员之间一定存在不同的利益,如果大部分成员联合起来,那么少数群体的权利就会得不到保障。所以,虽然独立战争击败了来自英国的暴政,但独立而民主的美国社会却存在着多数人暴政的可能性。”而威尔逊则又更进一步分析了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1)人性自身的弱点;(2)思维的惯性;(3)思维的不一致性,而最后一点,他认为是移民国家特有的。

随后威尔逊提出了自己的一些观点。在分析和明确政治与行政的关系的基础上,指出了行政管理的目的。并以此为依据,提出了政治与行政在功能上应有区别的观点。他认为:“行政管理研究的目的就在于把行政方法从经验性实验的混乱和浪费中拯救出来,并使它们深深植根于稳定的原则之上。”同时,他指出真正的自由要以真正的自由原则为基础。因为“自由并不能在远离宪法原则的情况下生存下来,而且任何一种行政管理,不管它的方法是多么完善和自由,只要它是以不自由的统治原则为基础的,那它就不可能给予人们以一种比赝品式的自由更多的东西。”

在阐述自己对权力的看法时,他提出了要扩大集权,强化公众舆论,并正确引导公众舆论的观点,而这也是整篇文章的核心所在。之所以要集权,是因为当一个人“感觉到自己已被授予以任意处置的巨大自由权力时,那么他的权力越大,他就越不可能滥用此种权力,他就会更加受到鼓舞,更加头脑清醒和更加被这种权力所激励。而他的权力越小,他就会感到他的职位无疑是既模糊又不引人注意的,他就越容易堕落到不负责任的状态之中去。”而此时的公共舆论“将起权威性评判家的作用。”并使其“具有效力,而我们又免遭它的好管闲事之苦。”

在分析如何正确引导公众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文官制度。他认为“美国行政管理必须在一切方面都对公众舆论有敏锐的反应。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必须有一支受过充分训练的、以良好行为进行服务的官员”,在这一点,他提出的理想模式是“通过某种方式建立一个有文化教养和自立精神的文官制度,它完全能够有理智有力量地展开活动,同时与公众的思想保持着非常紧密的联系。这种方式就是选举和经常性的公开协商,它可以彻底排除武断和阶级态度。”

最后威尔逊提出了行政管理的研究方法,最主要的就是要学会借鉴国外的先进成果,并使之本土化。他认为:“只要我们能够从根本原则上认识其在环境条件方面的全部根本差别,我们就能够完全和有益地引进他们的行政科学。我们仅需要用我们的宪法把它加以过滤,只需要把它放在批判的文火上烘烤,把其中的外国气体蒸馏掉。”

威尔逊的《行政学之学说》给我们以下几点启示:(一)政治对行政的适度控制是政治与行政协调的重要基础。(二)行政的适度集权化是政治与行政实现协调的必要途径。(三)中国的公共行政实践中必须坚持政治与行政的协调关系。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中国共产党明确地提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思想。认为党离开“为公”就会违背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就会失去立党之基;离开“为民”就会脱离群众,丧失执政之体、力量之源,各级政府作为党实现其政治责任的工具,根本上决定了政府改革中的政治与行政的分开,只能是在职能上的分开,而不能简单的看作是国家结构性分开。行政的政治性是我们的政府成为“民享的政府”、“民有的政府”、“民治的政府”的根本保证。任何割裂“行政”的政治性,都将会使我国的行政实践偏离正确的方向。我们在借鉴西方政府治理改革经验的同时,一定要深刻研究它与本国特定国情的适用性,不能搞“一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