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格言警句精选
1、 程序先于权利。——英国法谚
2、 即使判决并没有准确地判定过去发生的事实真相,争端各方只要确信他们受到了公正的对待,他们也会自愿接受法院的裁判结果。 ——迈克尔、D、贝勒斯
3、 在一个秩序良好的国家中,司法部门应得到人民的信任和支持从这个意义出发,公信力的丧失就意味着司法权的丧失。 ——马丁
4、 法律的调整对象是行为,而所谓社会关系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行为互动或交互行为,没有人们之间的交互行为,就没有社会关系。法律是通过影响人们的行为而实现对社会关系的调整。 ——张文显
5、 能够认识到共同利益也是自己的利益,并借助于别人认识到的利益来控制自己履行权利,使人意识到,权利应该得到履行;这也就意味着,应该有权利存在,而权力应该通过相互承认得到控制。 ——格林
6、 如果行政权力的膨胀是现代社会不可避免的宿命,那么为了取得社会的平衡,一方面必须让政治充分反映民众的意愿,另一方面在法的体系中应该最大限度地尊重个人的主体性,使他们能够与过分膨胀的行政权力相抗衡。 ——棚濑孝雄
7、 私有财产的真正基础即有占有,是一种事实。一个不可解释的事实,而不是权利。只是由于社会赋予实际占有以法律的规定,实际占有才具有合法占有的性质。 ——马克思
8、 我们的时代是权利的时代。人权是我们时代的观念,是已经得到普遍接受的唯一的政治与道德观念。 ——[美]L 、亨金
9、 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 ——卡尔、马克思
10、 司法,就其本质而言,就是平等:越缺乏平等条件的地方,我就越难看出在刑罚平等上有什么司法。 ——[法]皮埃尔、勒鲁《论平等》
法治格言警句大全
1、救济走在权力之前,无救济即无权力。
2、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管子(战国)《管子·七臣七主》
3、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吴兢(唐)《贞观政要·公平》
4、法是一套权威性的审判指南或者基础。――庞德(美)《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
5、法律的力量仅限于禁止每一个人损害别人的权利,而不禁止他行使自己的权利。
6、当秩序成了混乱的时候,就不得不用混乱来维持秩序,拯救法律了。――罗曼·罗兰(法)《哥拉·布勒尼翁》
7、习惯法非但不比法令灵活,非但不必法令更容易适应新的条件,而且相反,它更趋向于抱残守缺、因循守旧、难以变化。
8、法律应该是稳定的,但不能停止不前。
9、我们作为人而有权拥有的平等是环境平等,而不是个人平等。
10、自由就是做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事情的权利。——西塞罗
11、大海和陆地服从宇宙,而人类生活是受最高法律的命令的管辖。――西塞罗(古希腊)《法律篇》
12、由于有法律才能保障良好的举止,所以也要有良好的举止才能维护法律。——马基雅弗利
13、立法以典民则祥,离法而治则不祥。
14、对于犯罪最强有力的约束力量不是刑罚的严酷性,而是刑罚的必定性,因为,即便是最小的罪恶,一旦成了确定的,就总令人心悸。
15、法律是一种强制性秩序。――凯尔森(美)《法律和国家概论》
16、法律又是什么?法律就是取得胜利、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的表现。――列宁(苏)《社会民主党在1905—1907年俄国第一次革命中的土地纲领》
17、法律规定得愈明确,其条文就愈容易切实地施行。――黑格尔(德)《法哲学原理》
18、刑为盛世所不能废,而亦盛世所不尚。
19、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孟德斯鸠
20、法律只不过是我们意志的记录。――卢梭(法)《社会契约论》
21、如果司法权同行政权合二为一,法官便将握有压迫者的力量。
22、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列宁
23、司法,就其本质而言,就是平等;越缺乏平等条件的地方,就越难看出在刑罚平等上有什么司法。
24、付给律师的费用不应据其在法庭上陈述时间的长短,而应据其辩护质量的优劣。
25、法包含着一个民族经历多少世纪发展的故事,因而不能将它仅仅当作好像一本数学教科书里的定理、公式来研究。为了知道法是什么,我们必须了解它的过去以及未来趋势。
26、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
27、解释法律系法律学之开端,并为其基础,系一项科学性工作,但又为一种艺术。 ——萨维尼
28、法无授权不得为,法无禁止不得罚。
29、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象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
30、没有事先公布的法律就没有刑罚。
31、宪法是一个无穷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的话语。——劳伦·却伯
32、无论何人,如为他人制定法律,应将同一法律应用于自己身上。——阿奎那
33、即使判决并没有准确的判定过去发生的事实真相,争端各方只要确信他们受到了公正的对待,他们也会自愿接受法院的裁判结果。
34、真想解除一国的内忧应该依靠良好的立法,不能依靠偶然的机会。——亚里士多德
35、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在于逻辑。
36、法不禁止即自由。——法谚
37、让我们维护公平,那么我们将会得到更多的自由。
38、在世界各主要文明中,中国是距离法治最为遥远的一种,甚至与欧洲形成了两极相对的反差。——滋贺秀兰
39、有理智的人在一般法律体系中生活比在无拘无束的孤独中更为自由。——斯宾诺莎
40、举证责任之所在,即败诉之所在。——法谚
41、要使事物合乎正义(公平),须有毫无偏私的权衡;法律恰恰正是这样一个中道的权衡。――亚里士多德(古希腊)《政治学》
一旦合中出现含混不清的表述,应尽量做出有助于保障标的物之安全的解释。
享有权利的人可以放弃他所享有的权利。
法院不能主动寻找案件。(恰好是对司法能动主义的批评)
无法在司法程序中被采信的事实就等于不存在。
当一部制定法所为之服务的理由不复存在的时候,这部法律也便会随之消失。
想用自己的财物应以不损害他人利益为度。
合法的婚姻以双方之合意为要件,不因同居之事实而成立。
平等者之间不存在司法管辖权。引申义:一个主权国家不得对另一个主权国家行使司法管辖权。
让法官来回答法律问题,而把事实问题留给陪审员去裁断。
审判不应依照先例,而应依照法律。
没有事先公布的法律就没有刑罚。
简短是法律之友,极度的精确在法律上受到非难。
救济走在权力之前,无救济即无权力。
法律乃是改革的主要力量,是解决冲突的首要渠道。
只要不违反公正的法律,那么人人都有完全的自由以自己的方式追求自己的利益。
一个细小的、瞬息即逝的期望可以经常地从纯自然的环境中产生出来,而一个强烈而持久的期望,则只能来自于法律。边沁
法律的保护比个人的保护更有力。
法律有效力国民便昌盛。
不确定性在法律中受到非难,极度的确定性反而有损确定性。
法律的解释具有法律的效力。
法律的调整对象是行为,而所谓社会关系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行为互动或交互行为,没有人们之间的交互行为,就没有社会关系。法律是通过影响人们的行为而实现对社会关系的调整。
在一个秩序良好的国家中,司法部门应得到人们的信任和支持。从这个意义出发,公信力的丧失就意味着司法权的丧失。
司法,就其本质而言,就是平等;越缺乏平等条件的地方,就越难看出在刑罚平等上有什么司法。
人与人是不相同的,人们不能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解成平等就是一视同仁、人人相等。
我们作为人而有权拥有的平等是环境平等,而不是个人平等。
任何事情,只要与自然发颠扑不破的永恒要走向冲突,就是无效的,因而也就不能约束任何。
法律的力量仅限于禁止每一个人损害别人的权利,而不禁止它行使自己的权利。
如果司法权同行政权合二为一,法官便将握有压迫者的力量。
如同人们一般所理解的一样,法律行为是对特定法律秩序中所有事实要件的抽象,其中主要是那种不违法的行为,同时也不是法律交易的行为,这类行为也要产生法律上的后果。这种根据法律规定而导致一定法律后果的行为,就是法律行为。
法学家的共同意见具有习惯的力量。
在用语中不存在模糊性时,不得允许探索用语的意图。
对制定法应当做严格解释。
习惯是法律的最好解释者。
没有法律就没有犯罪,没有法律就没有刑罚。
实施违法行为或者是基于预谋、或者是基于冲动、或者是基于偶然。
自由不是无限制的自由,自由是一种能做法律许可的任何事的权力。
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
支配和统治一切的,在君主政府中是法律的力量,在专制政府中是永远高举着君主的铁拳,但是在一个人民的国家中还要有一种推动的枢纽,这就是美德。
法律是一切人类智慧聪明的结晶,包括一切社会思想和道德。
没有绝对的平等,也没有绝对的权力。人在天性上类同,就法律而言不平等,在政治上不平等,又不同类。
人们嘴上挂着的法律,其真实含义是财富。
如果说就某特定国度的特定时期而言法律是命令,那么把它放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考察,法治社会的法律又是一种永恒的理性对话过程。它是一种对话(discourse),乃是指法律是在各种不同的观点及利益的交锋与辩论中不断获得产生、变更与发展;它是一种理性(retional)对话,乃是指这种对话在本质上是一种平和而非暴力的说理过程。
法律人不应该倡导过于激烈的变革,因为激烈的变革导致的结果是社会秩序的进一步的丧失,所以西方有一句古老的谚语叫:枪炮作响法无声。枪炮作响的时候,法律就没有办法生存。所以我们都不希望这个社会发生太过剧烈的变化。
奢则不孙,俭则固。与其不孙也,宁固 。
【注译】孙:通“逊”,谦逊;固:固陋,寒酸。全句译意为:一个人奢侈了就显得不谦逊,太节俭朴素就显得寒酸。与其显得不谦逊,不如宁可显得寒酸。
【解读】孔子主张发扬俭德,为政清廉。他对当时社会权贵们豪华奢侈、铺张浪费、财大气粗、气势逼人深为不满,对子路“车马轻裘,与朋友共”的德行极为赞扬。他主张过一种勤俭朴素的生活。在他看来,勤俭朴素能看出一个人的志向和操守,也能看出其为官之德。
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以身教者从,以言教者讼。 ———宋·范晔《后汉书·第五伦传》
【注译】自身不正,即使是三令五申,别人也不会听从。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教育别人,大家就会心悦诚服,如果只用语言来空泛说教,大家就会发生争吵而无所适从。
【解读】第五伦,任东汉章帝时的司空,他对王公贵族骄奢淫逸、贪污腐化及世风日下深表忧虑。他多次上书倡导当权者廉政勤政,以身作则,言传身教。这句话对我们今天开展反腐倡廉建设是有启发意义的。领导干部只有在廉洁从政方面率先垂范,下级才不敢作奸犯科;如果像一些人那样,“台上讲反腐,暗地搞腐败”,不仅下级不会听,而且还会带坏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单位的风气。
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不善禁者,先禁人而后身。——东汉·荀悦《申鉴·政体》
【注译】善于用禁令治理社会的人,必然自己首先按禁令要求自己,然后才去要求别人。不善于用禁令治理社会的人,首先要求别人按照禁令去做,然后才去要求自己。
【解读】这段话用现代的话来讲,就是为官者要带头用纪律和法律来约束自己,做遵纪守法的表率。这既是一种领导方法,更是一种为官之德。
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 ——《老子·九章》
【注译】遗:遗留;咎:祸咎。满屋子的金玉财宝,并不能长久保持。由富贵而生骄纵之心,是自己给自己遗留祸殃。
【解读】盛极而衰,满必招损。老子看到了物极必反的规律———事物发展到极端,必然走向自己的反面。同样,老子以一双饱经风霜的慧眼,看到了“金玉”、“富贵”中包含着的短命和灾祸。古往今来,有哪一个攫取利益的成功者能够把他所得的利益,如金玉、珠宝、财富、名声、门第等,传之无穷呢?没有人能做到。不仅如此,个人占的财富过多,就会骄奢淫逸。而骄奢淫逸,往往会为自己招来灾难。
礼义,治人之大法; ———清·顾炎武《廉耻》
【注译】礼义是社会管理的大法;廉耻是为人立身的大节。不廉便什么都可以拿,不耻便什么都可以做。
【解读】做人有大节、小节之分,知道什么是廉洁和羞耻是做人的大节。加强自我修养,筑好思想道德的堤坝,要从守廉和知耻做起。不讲廉耻,则无所不为;无所不为,则无祸不招。这句话对我们的干部修身立德、加强自我修养具有启示意义。
益者三乐,损者三乐。乐节礼乐 ——《论语·季氏》
【注译】乐:快乐;节:调节;道:称颂,宣扬;佚游:浪游不归;晏乐:饮食铺张。全句译意为:孔子说:“有益的快乐有三种,有害的快乐也有三种。以得到礼乐的调节为快乐,以宣扬别人的好处为快乐,以交了一些有益的朋友为快乐,是有益的。以骄傲放肆为快乐,以游荡忘返为快乐,以饮食为快乐,是有损害的。”
【解读】一个人的娱乐爱好,即现在所说的工作圈之外的生活圈、娱乐圈,对人的品德修养、对官员的廉洁从政至关重要。虽然今天我们的生活和娱乐内容和孔子的那个时代大不相同,但孔子总结的娱乐爱好的原则,还是很有指导意义的。
欲虽不可尽,可以近尽也;欲虽不可去 ———战国《荀子·正名》
【注译】欲望虽然没有尽头,不可以满足,却可接近于满足;欲望虽然不可去掉,但却可以对它加以节制。
【解读】人的欲望是一个无底洞,永远不可能得到满足。放纵欲望,贪婪无度,就会祸国殃民,身败名裂。这句话对今天的领导干部具有警醒意义:节制欲望,廉洁自律,才能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实现最有价值的人生目标。
财足以聚人,律己足以服人 ——明·陈继儒《小窗幽记·集醒》
【注释】仗义疏财能够团结人,严于律己能够使人信服,宽以待人能够得到人心,身先士卒能够领导众人。
【解读】“聚人”、“服人”、“得人”、“率人”,归根到底是得人心,而得人心的前提是“其身正”。身为领导干部,只有不偏爱钱财,清廉自律,才能一身正气。宽以待人,以身作则,才能赢得人心。而能得人心者,便可成就事业。
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老子》三十三章
【注译】能战胜别人的人有力量,能战胜自我(自己的缺点)的人才是真正的强者。
【解读】老子这句话,强调的重点在于“自胜者强”。一个人在物欲横流的世界里,严格自律,控制自己的欲望,不随波逐流,这是很难的事。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豪杰在战胜自己的对手之后,却不能战胜自己的种种欲望而最终毁败在自己的手里,教训极为深刻!
枉己者,未有能直人者也。——战国《孟子·滕文公下》
【注译】枉:使弯曲。直:使正直。自己不正直的人,不可能让别人正直。
【解读】孟子的.这句话和孔子的“己不正,焉能正人”同一个意思。儒家向来重视自律正己,以身作则。现在我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也十分强调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领导干部只有以身作则,树立榜样,廉政教育才能有说服力。
得民心者可名为官,失民心者何足道哉? ——明·汪天赐《官箴集要》
【注译】得民心的官员可以称为官,那些失民心的官员哪里值得一提呢?
【解读】民心历来为执政治国者所重视。从大处来说,民心向背是关系到一个政党、一个国家兴亡的关键因素。从为官者个人来说,它可以决定一个官员的事业、前途和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单位的发展。执政的根基在人民群众,事业发展的血脉在人民群众。赢得了民心,就赢得了根基,赢得了事业。
贤而多财则损其志;愚而多财则益其过 ——北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二十五·汉纪十七·宣帝元康三年》
【注译】贤能之人,财产多了就会损害他们的意志;愚庸之人,财产多了就会增加他们的过失。
【解读】疏广及其兄疏受分别担任过汉宣帝的太子太傅、太子少傅。二人告老还乡时,宣帝赐给黄金二十斤,皇太子赠给五十斤。回到家乡后,兄弟二人变卖金子,置办酒食,请亲戚朋友同享皇帝的恩赐。有人劝疏广,用这些黄金为子孙购置产业。疏广说:“我难道老糊涂了不顾及子孙了吗?我是想让子孙们在自家的土地上勤劳耕作,过普通人的生活。如果我用这些金钱为他们增加财富,只会使他们懈怠懒惰。”
孔子曰:“益者三友,损者三友。友直,友谅,友多闻,益矣。友便辟,友善柔,友便佞,损矣。” ——《论语·季氏》
【注译】孔子说:“有益的朋友有三种,有害的朋友有三种。同正直的人交友,同诚实的人交友,同见闻广博的人交友,是有益的。同虚伪做作的人交友,同阿谀奉承的人交友,同花言巧语的人交友,是有害的。”
【解读】无论为人还是从政,都有个交友的问题。交友不可不慎重选择。孔子早就警告,友有“益友”、“损友”之分。结交“益友”,则德才日进,事业有成;结交“损友”,不但不能长进有成,而且可能狼狈为奸,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