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制的名言85句
1、法令所以导民也,刑罚所以禁奸也。——司马迁
2、法令者,所以抑暴扶弱,欲其难犯而易避也。——班固
3、法律,在它支配着地球上所有人民的场合,就是人类的理性。——(法)孟德斯鸠
4、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英国法学家波洛克
5、法律的调整对象是行为,而所谓社会关系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行为互动或交互行为,没有人们之间的交互行为,就没有社会关系。法律是通过影响人们的行为而实现对社会关系的调整。——张文显
6、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像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意)贝卡利亚
7、法律的真谛,就是没有绝对的自由,更没有绝对的平等。——我国著名法学家郭道晖
8、法律的真正目的是诱导那些受法律支配的人求得他们自己的德行。——(意)阿奎那
9、法律的制定是为了保证每一个人自由发挥自己的才能,而不是为了束缚他的才能。——(法)罗伯斯庇尔
10、法律规定的惩罚不是为了私人的利益,而是为了公共的利益;一部分靠有害的强制,一部分靠榜样的效力。——(荷)格老秀斯
11、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亚里士多德
12、法律就像旅行一样,必须为明天做准备。它必须具备成长的原则。——著名大法官卡多左
13、法律乃是改革的主要力量,是解决冲突的首要渠道。——埃尔曼
14、法律人不应该倡导过于激烈的变革,因为激烈的变革导致的结果是社会秩序的进一步的丧失,所以西方有一句古老的谚语叫:枪炮作响法无声。枪炮作响的时候,法律就没有办法生存。所以我们都不希望这个社会发生太过剧烈的变化。
15、法律如果没有法院来阐说和界定其真正含义和实际操作就是一纸空文。——汉密尔顿
16、法律是人民意志的自由而庄严的表现。——(法)罗伯斯庇尔
17、法律是社会习俗和思想的结晶。——美国总统威尔逊
18、法律是一切人类智慧聪明的结晶,包括一切社会思想和道德。——柏拉图
19、法律是一种强制性秩序。——(美)凯尔森
20、法律所传达的是一种超越暴力,超越权利的声音,它所划定的权利边界虽然无形,却深深地刻画在人们的心灵之中。——著名的法律学者
21、法律吸吮穷人的膏血,而富人却掌握着权柄。——(英国)哥尔德斯密斯
22、法律研究的目的是一种预测,即对公共权力通过法院的工具性的活动产生影响的预测。——(美)霍姆斯
23、法律又是什么?法律就是取得胜利、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的表现。——列宁
24、法律只不过是我们意志的记录。——卢梭
25、法是一套权威性的审判指南或者基础。——(美)庞德
26、法院是法律帝国的首都,法官是帝国的王侯。——(美)德沃金
27、法者,所以禁民为非而使其迁善远罪也。——欧阳修
28、法者,天下之仪也。所以决疑而明是非也,百姓所县命也。——(战国)管子
29、犯罪总是以惩罚相补偿;只有处罚才能使犯罪得到偿还。——(英国)达雷尔
30、国因法律而昌,法律因人而贵。——(日)日莲《立正安国论》
31、即使判决并没有准确地判定过去发生的事实真相,争端各方只要确信他们受到了公正的对待,他们也会自愿接受法院的裁判结果。——迈克尔·D·贝勒斯
32、假如没有法律他们会更快乐的话,那么法律作为一件无用之物自己就会消灭。——(英)洛克《政府论》
33、警察是法庭的仆人。——英美法谚
34、救济走在权利之前,无救济即无权利。——英美法谚
35、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古罗马法谚
36、立善防恶谓之礼,禁非立是谓之法。——(晋)傅玄《傅子·法刑》
37、良好的秩序是一切的基础。——(英国)伯克
38、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战国)管子
39、没有绝对的平等,也没有绝对的权力。人在天性上类同,就法律而言不平等,在政治上不平等,又不同类。——巴尔扎克
40、没有哪个社会可以制订一部永远适用的宪法,甚至一条永远适用的法律。——杰斐逊
41、美国人生活中最显著而又有益的事情莫过于对法律的广泛研究了。——(法国)托克维尔
42、那不知道自己缺乏自由之意志的人才是真正的贫穷者。——尼采
43、能够认识到共同利益也是自己的利益,并借助于别人认识到的利益来控制自己履行权利,使人意识到,权利应该得到履行;这也就意味着,应该有权利存在,而权力应该通过相互承认得到控制。——格林
44、你所说的话不一定正确,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伏尔泰
45、奇特几乎总能提供一种线索。一种犯罪越是普通,越是不具特点,就越难以查明。——(英国)柯南·道尔爵士
46、全部历史就是利益的斗争,而法是那些占了上风的利益的权威性的表现。——(意)拉布里奥拉
47、人类对于不公正的行为加以指责,并非因为他们愿意做出这种行为,而是惟恐自己会成为这种行为的牺牲者。——柏拉图
48、人们通常会发现,法律就是这样一种的网,触犯法律的人,小的可以穿网而过,大的可以破网而出,只有中等的才会坠入网中。——(英国)申斯通
49、人们嘴上挂着的法律,其真实含义是财富。——爱献生
50、如果法律没有恐惧支撑,它绝不能生效。——(古希)索福克勒斯
51、如果说就某特定国度的特定时期而言法律是命令,那么把它放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考察,法治社会的法律又是一种永恒的理性对话过程。它是一种“对话”(discourse),乃是指法律是在各种不同的观点及利益的`交锋与辩论中不断获得产生、变更与发展;它是一种“理性”(retional)对话,乃是指这种对话在本质上是一种平和而非暴力的说理过程。——张千帆
52、如果我们国家的法律中只有某种神灵,而不是殚精竭虑将神灵揉进宪法,总体上来说,法律就会更好。——马克·吐温
53、如果行政权力的膨胀是现代社会不可避免的宿命,那么为了取得社会的平衡,一方面必须让政治充分反映民众的意愿,另一方面在法的体系中应该最大限度地尊重个人的主体性,使他们能够与过分膨胀的行政权力相抗衡。——棚濑孝雄
54、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是丝毫没有力量的。——(美国)菲力普斯
55、实际上,我们想要的不是针对犯罪的法律,而是针对疯狂的法律。——马克·吐温
56、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 ——康德
57、守一而制万物者,法也。——(战国)冠子《冠子·度一》
58、私有财产的真正基础即有占有,是一种事实。一个不可解释的事实,而不是权利。只是由于社会赋予实际占有以法律的规定,实际占有才具有合法占有的性质。——马克思
59、所谓人的法律,我是指生活的一种方策,使生命与国家皆得安全。——(荷)斯宾诺莎
60、我不同意你说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伏尔泰。
61、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是我愿意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伏尔泰
62、我们的时代是权利的时代。人权是我们时代的观念,是已经得到普遍接受的唯一的政治与道德观念。——(美])L·亨金
63、我已经发现,混乱和一切祸害的起源、原因和发展都与各种社会的腐败的法制有关。——(法)摩莱里
64、要使事物合乎正义(公平),须有毫无偏私的权衡;法律恰恰正是这样一个中道的权衡。——亚里士多德
65、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了。——(英)培根《论司法》
66、一个细小的、瞬息即逝的期望可以经常地从纯自然的环境中产生出来,而一个强烈而持久的期望,则只能来自于法律。——边沁
67、与其责骂罪恶,不如伸张正义。——(英国)丁尼生
68、在个人自己的案件中或是他所看到的案件中不能有疏忽,因此执法从来不能疏忽。——马克·吐温
69、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 ——孟德斯鸠
70、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德)马克思
71、在一个秩序良好的国家中,司法部门应得到人民的信任和支持从这个意义出发,公信力的丧失就意味着司法权的丧失。——马丁
72、在一切能够接受法律支配的人类的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那里就没有自由。——(英)洛克《政府论》
73、支配和统治一切的,在君主政府中是法律的力量,在专制政府中是永远高举着君主的铁拳,但是在一个人民的国家中还要有一种推动的枢纽,这就是美德。——孟德斯鸠
74、只要不违反公正的法律,那么人人都有完全的自由以自己的方式追求自己的利益。——亚当·斯密
75、自然法即神灵法,只是用来约束每一个个体的法律,我们必须坚定地拒绝遵守。我们应该坚定地遵守忽视神灵法的规章制度,因为规章制度赋予我们和平、比较好的政府和稳定,因而对我们来说,规章制度比神灵法更好,因为如果我们采用神灵法的话,他会将我们陷入迷惑、无序和无政府状态。——马克·吐温
76、自然界中没有奖赏和惩罚,只有因果报应。——(英国)瓦谢尔
77、自由不是无限制的自由,自由是一种能做法律许可的任何事的权力。——孟德斯鸠
78、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孟德斯鸠
79、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卡尔·马克思
80、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唐)吴兢《贞观政要·公平》
81、对于犯罪最强有力的约束力量不是刑罚的严酷性,而是刑罚的必定性……,因为,即便是最小的恶果,一旦成了确定的,就总令人心悸。——(意)贝卡利亚《论犯罪与刑罚》
82、带来安定的是两种力量:法律和礼貌。——(德)歌德(德)《歌德的格言和感想集》
83、大海和陆地服从宇宙,而人类生活是受最高法律的命令的管辖。——(古希腊)西塞罗
84、惩罚是对正义的伸张。——(英国)奥古斯丁
85、陛下虽在万人之上,却在上帝和法律之下。——英国法谚
1、法律是一切人类智慧聪明的结晶,包括一切社会思想和道德。——柏拉图
2、没有绝对的平等,也没有绝对的权力。人在天性上类同,就法律而言不平等,在政治上不平等,又不同类。——巴尔扎克
3、人们嘴上挂着的法律,其真实含义是财富。——爱献生
4、如果说就某特定国度的特定时期而言法律是命令,那么把它放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考察,法治社会的法律又是一种永恒的理性对话过程。它是一种“对话”,乃是指法律是在各种不同的观点及利益的交锋与辩论中不断获得产生、变更与发展;它是一种“理性”对话,乃是指这种对话在本质上是一种平和而非暴力的说理过程。——张千帆
5、只要不违反公正的法律,那么人人都有完全的自由以自己的方式追求自己的利益。——亚当斯密
6、一个细小的、瞬息即逝的期望可以经常地从纯自然的环境中产生出来,而一个强烈而持久的期望,则只能来自于法律。——边沁
7、法律的保护比个人的保护更有力。
8、对制定法应当做严格解释。
9、习惯是法律的最好解释者。
10、没有法律就没有犯罪,没有法律就没有刑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
11、法律人不应该倡导过于激烈的变革,因为激烈的变革导致的结果是社会秩序的进一步的丧失,所以西方有一句古老的谚语叫:枪炮作响法无声。枪炮作响的时候,法律就没有办法生存。所以我们都不希望这个社会发生太过剧烈的变化。
12、自由不是无限制的自由,自由是一种能做法律许可的任何事的权力。——孟德斯鸠
13、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孟德斯鸠
14、支配和统治一切的.,在君主政府中是法律的力量,在专制政府中是永远高举着君主的铁拳,但是在一个人民的国家中还要有一种推动的枢纽,这就是美德。——孟德斯鸠
15、实施违法行为或者是基于预谋、或者是基于冲动、或者是基于偶然。
16、审判不应依照先例,而应依照法律。
17、如果语句中并无模棱两可之处,则不能作出与该语句的明显含义相悖的解释。法律解释及合同解释的一项基本原则
18、一旦合中出现含混不清的表述,应尽量做出有助于保障标的物之安全的解释。
19、合法的婚姻以双方之合意为要件,不因同居之事实而成立。
20、平等者之间不存在司法管辖权。引申义:一个主权国家不得对另一个主权国家行使司法管辖权。
21、让法官来回答法律问题,而把事实问题留给陪审员去裁断。
22、坚持已经做出的抉择,且勿打破安宁。
23、没有事先公布的法律就没有刑罚。
24、简短是法律之友,极度的精确在法律上受到非难。
25、警察是法庭的仆人。
26、法律有效力国民便昌盛。
27、造法易,执行难。
28、不确定性在法律中受到非难,极度的确定性反而有损确定性。
29、法律的解释具有法律的效力。
30、法学家的共同意见具有习惯的力量。
31、在用语中不存在模糊性时,不得允许探索用语的意图。
32、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
33、迟来的正义即非正义。
34、救济走在权力之前,无救济即无权力。
35、法律乃是改革的主要力量,是解决冲突的首要渠道。
36、如果行政权力的膨胀是现代社会不可豁免的宿命,那么为了取得社会的平衡,一方面必须让政治充分反映民众的意愿,另一方面在法的体系中应该最大限度地尊重个人的主体性,使他们能够与过分膨胀的行政权力相抗衡。
37、任何事情,只要与自然发颠扑不破的永恒要走向冲突,就是无效的,因而也就不能约束任何。
38、法律的力量仅限于禁止每一个人损害别人的权利,而不禁止它行使自己的权利。
39、如果司法权同行政权合二为一,法官便将握有压迫者的力量。
40、如同人们一般所理解的一样,法律行为是对特定法律秩序中所有事实要件的抽象,其中主要是那种不违法的行为,同时也不是法律交易的行为,这类行为也要产生法律上的后果。这种根据法律规定而导致一定法律后果的行为,就是法律行为。
41、刑罚的严厉程度应该只为实现其目标而绝对必需。所有超过于此的刑罚不仅是过分的恶,而且会制造大量的阻碍公正目标实现的坎坷。
42、没有事先公布的法律就没有刑罚。
43、法律没有禁止的,都是公民的权利。
44、法律的调整对象是行为,而所谓社会关系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行为互动或交互行为,没有人们之间的交互行为,就没有社会关系。法律是通过影响人们的行为而实现对社会关系的调整。
45、在一个秩序良好的国家中,司法部门应得到人们的信任和支持。从这个意义出发,公信力的丧失就意味着司法权的丧失。
46、司法,就其本质而言,就是平等;越缺乏平等条件的地方,就越难看出在刑罚平等上有什么司法。
47、人与人是不相同的,人们不能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解成平等就是一视同仁、人人相等。
48、我们作为人而有权拥有的平等是环境平等,而不是个人平等。
49、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在于逻辑。
50、习惯法非但不比法令灵活,非但不必法令更容易适应新的条件,而且相反,它更趋向于抱残守缺、因循守旧、难以变化。
法律的作用:
企业运用法律人才时应当发挥其四种作用:法律参谋、法律保障、法律培训、法律监督。法律参谋是一种辅助性工作,是将企业经营者的经营思维放在法律层面上进行考虑,提供富有价值的法律意见,对其中违反法律的地方予以纠正,对其中不规范的内容加以规范。法律保障范围很广,一切企业经营活动都应当得到法律保障,由法律保障企业经营的顺利开展,企业经营战略的顺利实施。法律培训是将企业行为规范提到更高的层次。“虽然说是公司的违法行为,但实际上作出违法行为的是公司的某一个员工。”要使公司能够守法,需要每位员工都提高守法经营意识,理解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内部规定,促使员工在具体事件中考虑公司的利益,从而有效防范违法行为。法律监督是将企业行为时时置于法律之下进行思考、调整。
从企业创设开始,如何为投资者设计公司的内部组织框架,通过起草协议、章程等,协调平衡不同投资者在公司中的利益关系;随着企业的发展,企业需要逐步完善各种规章制度,使公司的治理结构日趋合理;在企业的经济活动中,企业需要与他人签订各种协议;当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需要进行重组、改制、集团化、上市融资;企业发展过程中还将涉及商标、专利、商业秘密保护,重大经营模式选择等;企业终止时的清算、注销等。这些工作没有一件不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法律贯穿企业发展始终,涉及企业经营活动方方面面。
法律与道德的格言精选
1、 道德是自由的保卫者。——斯米茨
2、 道德衰亡,诚亡国灭种之根基。——章炳麟
3、 道德心的功能是叫人区别好坏,让人们随心所欲地挑选一样来做。可是从这里他可以得到些什么好处呢?他不断地挑选,而十有八九他倒宁可挑选坏的。世界上不应该有什么坏事情;没有了道德心,就不会再有什么坏事情。然而人是那么一种不懂道德的动物,他们没法看到:应是因为有了道德心,他们才落到生物的最底层去。谁具有了它,谁就堕落。——马克吐温
4、 颓废等不良行为。——夸美纽斯
5、 道德应当成为科学的指路明灯。——布夫勒
6、 道德中最大的秘密就是爱。——雪莱
7、 获得和亲自体验过的时候,只有当它们变成学生独立的个人信念的时候,才能真正成为学生的精神财富。——苏霍姆林斯基
8、 对父母和同志,对集体和社会,对人民和祖国的义务感,要像一根红线一样贯穿人的一生。不懂得什么是义务和缺乏义务感,就谈不上人的道德,也谈不上集体。——苏霍姆林斯基
9、 对于道德的实践来说,最好的观众就是人们自己的良心。——西塞罗
10、 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林肯
11、 感情有着极大的鼓舞力量,因此,它是一切道德行为的重要前提,谁要是没有强烈的志向,也就不能够热烈地把这个志向体现于事业中。——凯洛夫
12、 高尚的道德情操和道德行为与追求美的理想这两者常常统一在一起,是密不可分的。——周扬
法律与道德的格言大全
1、自由不是无限制的自由,自由是一种能做法律许可的任何事的权力。孟德斯鸠
2、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孟德斯鸠
3、支配和统治一切的,在君主政府中是法律的力量,在专制政府中是永远高举着君主的铁拳,但是在一个人民的国家中还要有一种推动的枢纽,这就是美德。孟德斯鸠
4、法律是一切人类智慧聪明的结晶,包括一切社会思想和道德。柏拉图
5、没有绝对的平等,也没有绝对的权力。人在天性上类同,就法律而言不平等,在政治上不平等,又不同类。巴尔扎克
6、人们嘴上挂着的法律,其真实含义是财富。爱献生
7、如果说就某特定国度的特定时期而言法律是命令,那么把它放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考察,法治社会的法律又是一种永恒的理性对话过程。它是一种对话(discourse),乃是指法律是在各种不同的观点及利益的交锋与辩论中不断获得产生、变更与发展;它是一种理性(retional)对话,乃是指这种对话在本质上是一种平和而非暴力的说理过程。张千帆
8、法律人不应该倡导过于激烈的变革,因为激烈的变革导致的结果是社会秩序的进一步的丧失,所以西方有一句古老的谚语叫:枪炮作响法无声。枪炮作响的时候,法律就没有办法生存。所以我们都不希望这个社会发生太过剧烈的变化。贺卫方
9、只要不违反公正的法律,那么人人都有完全的自由以自己的方式追求自己的利益。亚当·斯密
10、一个细小的、瞬息即逝的期望可以经常地从纯自然的环境中产生出来,而一个强烈而持久的期望,则只能来自于法律。法律的保护比个人的保护更有力。
11、法律有效力国民便昌盛。
12、造法易,执行难。
13、不确定性在法律中受到非难,极度的确定性反而有损确定性。
14、法律的解释具有法律的效力。
15、法学家的共同意见具有习惯的力量。
16、在用语中不存在模糊性时,不得允许探索用语的意图。
17、对制定法应当做严格解释。
18、习惯是法律的最好解释者。
19、没有法律就没有犯罪,没有法律就没有刑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
20、实施违法行为或者是基于预谋、或者是基于冲动、或者是基于偶然。
21、审判不应依照先例,而应依照法律。
22、没有事先公布的法律就没有刑罚。
23、简短是法律之友,极度的精确在法律上受到非难。
24、警察是法庭的仆人。
25、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
26、迟来的正义即非正义。
27、救济走在权力之前,无救济即无权力。
28、法律乃是改革的主要力量,是解决冲突的首要渠道。
29、如果行政权力的膨胀是现代社会不可豁免的宿命,那么为了取得社会的平衡,一方面必须让政治充分反映民众的意愿,另一方面在法的体系中应该最大限度地尊重个人的主体性,使他们能够与过分膨胀的行政权力相抗衡。
30、法律的调整对象是行为,而所谓社会关系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行为互动或交互行为,没有人们之间的交互行为,就没有社会关系。法律是通过影响人们的行为而实现对社会关系的调整。
31、在一个秩序良好的国家中,司法部门应得到人们的信任和支持。从这个意义出发,公信力的丧失就意味着司法权的丧失。
32、司法,就其本质而言,就是平等;越缺乏平等条件的地方,就越难看出在刑罚平等上有什么司法。
33、人与人是不相同的,人们不能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解成平等就是一视同仁、人人相等。
34、我们作为人而有权拥有的平等是环境平等,而不是个人平等。
35、任何事情,只要与自然发颠扑不破的永恒要走向冲突,就是无效的,因而也就不能约束任何。
36、法律的力量仅限于禁止每一个人损害别人的权利,而不禁止它行使自己的权利。
37、如果司法权同行政权合二为一,法官便将握有压迫者的力量。
38、如同人们一般所理解的一样,法律行为是对特定法律秩序中所有事实要件的抽象,其中主要是那种不违法的行为,同时也不是法律交易的行为,这类行为也要产生法律上的后果。这种根据法律规定而导致一定法律后果的行为,就是法律行为。
39、刑罚的严厉程度应该只为实现其目标而绝对必需。所有超过于此的刑罚不仅是过分的恶,而且会制造大量的阻碍公正目标实现的坎坷。
40、没有事先公布的法律就没有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