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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面论证的例子的短句

时间:2025-05-14 09:21:00

  鱼我所欲也中,孟子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句子:

  呼(嘑)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

  《鱼我所欲也》读后感

  孟子在他的《鱼我所欲也》一文中曾说:“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这样就引导我们来思考“取”与“舍”的问题。生,谁不想?记得革命先烈李大钊说:“人生的目的,在于发展自己的生命。也有为发展生命而必须牺牲生命的时候。”这里的“发展生命”应指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义”。为了“义”,可以舍弃“生”,“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革命前辈多如此,当代英烈也是层出不穷,商丘的张环礼、李学生就是新时代“舍生而取义”者也。然而,“取”“舍”之间的关系,不仅仅存在于“生”和“义”中,更多的却表现在我们生活的其他方面。例如,一边是住高楼大厦、吃山珍海味;一边是住茅屋吃糠菜,到底是取前者还是取后者?革命烈士方志敏是这样回答的:“为了国家的`革命事业,我毫不稀罕那华丽的大厦,却宁愿居住在卑陋潮湿的茅棚;不稀罕美味的西餐大菜,却宁愿吞嚼刺口的苞栗和菜根;不稀罕把柔软的钢丝床,却宁愿住在猪栏狗窠似的住所!”

  这是正确对待生活享受的一个典型。现在不是也有许多“仁人志士”实践着吗?看看“二零零四感动中国”的十大人物吧!他们能成为时代的最强音符,决不是偶然的。成为千古美谈的诸葛亮娶妻和令人心酸的普希金择美悲剧,也都向我们说明了怎样正确处理“取”、“舍”关系。诸葛亮不在乎一个人的美丑,而注重人的内心。因此他娶了一个外貌丑陋而很有才华的女子为妻,在他运筹帷幄时起了很大作用。相反,普希金却娶了一个外貌漂亮而内心异常空虚甚至肮脏的女人,以致使普希金这个伟大的诗人在情敌的枪口下饮恨而死。从这两件事中我们应该懂得,在内心美与外表美不可兼得的时候,就一定要舍“表”取“里”。取、舍之间也表现在金钱上。《齐人攫金》讲齐国的一个“好金者”有一天到市场去,发现一个人在卖金子,就不管三七二十一抢了金子就跑。自然,他很快被抓住了。人们问他怎麽敢在青天白日、众目睽睽之下公然抢金子呢?这位“好金者”回答说:我抢金子的时候,眼睛只看到金子,没看到人。在这个故事中,就有着深刻的取、舍关系。由此我想到现实生活中,不是也有少数人像“齐人攫金”那样,投机诈骗,而不顾党纪国法及人民的利益吗?相比之下,在这场经济领域的斗争中更多的还是“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的党员干部,他们不愧是“在金钱面前孰取孰舍”这道题的最佳答卷者。

  为什麽有如此截然不同的“取”、“舍”呢?我想其根本原因还在于人的世界观和价值观的取向不同。如果我们都能像范仲淹那样“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那麽就一定能够解答这道人生考题。

鱼我所欲也论证

  《鱼我所欲也》孟子主张人性善,本文从这种理论出发,开篇用鱼与熊掌的比喻引出生与义不可得兼时应当舍生而取义的道理,接着从正反两个方面对论点进行正反对比论证,最后进一步指出人人都有向善之心。

  《鱼我所欲也》的论证思路

  第一段分为四层

  ①“鱼,我所欲也”——“舍生而取义者也”运用设喻,将生命与利益比作“鱼”和“熊掌”,引出中心论点.

  ②”生亦我所欲”——“故患有所不辟也”从正面阐述,说人们把“义”的价值看得高于生命,所以不能苟且偷生,宁愿赴死也不愿行不义.

  ③“如使人之所欲”——“所恶有甚于死者”正反对比,进一步阐述“义”重于“生”的道理.

  先从反面论述,用两个假设复句反问.如果人只是欲生恶死,那就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接着用“由是”开头的句子做正面论述,说明事实上人能不贪生,不避患;最后用“是故”两句得出结论,证明“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因而人能舍生取义.

  ④“非独贤者”——“贤者能勿丧耳”运用递进论证法,前文已论证“义”字的存在,这里使主题升华,证明“义”字不只是少数贤者具备,而是人人皆具备,只是贤者更能保持罢了.

  第二段分为三层

  ①“一箪食”——“乞人不屑也”从正面举例,以“一箪食,一豆羹”为例,“呼尔”、“蹴尔”而与之,则“行道之人”与“乞人”也不屑接受,这就是“羞恶之心”.

  ②“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从反面举例,说明不辨礼义而收万钟之禄,是失其羞恶之心,是为求“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这些比生死都轻的身外之物,这样的做法,不过是见利忘义.

  ③“乡为身死而不受”——“此之谓失其本心”运用排比句,以“乡”与”今”对比,指出为得到宫室之美、妻妾侍奉、穷人感激而见利忘义,就是丧失了“本心”.

  第二段总结

  运用举例论证和正反对比论证.作者将“一箪食,一豆羹”与“万钟”作对比,按财富的数量来说,“万钟”自然是多的,但是“万钟”决定的是“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一箪食,一豆羹”决定的却是生命,自然要比“万钟”更重要.然而,无论是“万钟”’,也无论是“一箪食,一豆羹”,与“义”字比较起来都是次要的.两次举例及在举例中对比论证法的运用,再一次深刻地论证了“舍生取义”这一论点.

  对比的'运用

  第一段正反对比阐述“义”重于“生”的道理,从反面假设推理,又从正面事实说明人能不贪生,不避患.第二段举例论证,以正反两个事例进行对比,说明人们对待利欲引诱的不同态度,批判为追逐个人名利而丧失羞恶之心的人,重申中心论点.

  《鱼我所欲也》的论证技巧

  “舍生取义”是孟子所倡导的一种至高至纯的人生境界,成为了儒家思想的精髓。为什么要“舍生取义”呢?孟子在《鱼我所欲也》这篇文章中作了精辟的论述,思维缜密,论证透彻,很有说服力和感染力。

  孟子认为:“羞恶之心,义也”,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大师首先用人们生活中熟悉的具体事物――鱼、熊掌作比,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将生命比作鱼,将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象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通过“比”,“兴”起了“舍生取义”这一全文的中心论点。

  为什么要“舍生取义”呢?孟子从三个方面进行了论证。

  第一,在品德高尚的人眼里: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也就是:

  (喜爱)义〉(喜爱)生命所以取“义”

  舍生

  (厌恶)不义〉(厌恶)死亡所以取“死亡”

  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第二,在品德恶劣的人看来,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一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即:

  (珍惜)生〉(珍惜)其他所以取“生”

  舍生

  (厌恶)死亡〉(厌恶)不义所以取“不义”

  孟子从品德低下的人的角度来做反面论证,品德低下的人的这种做法是应该遭到唾弃的,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第三,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性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方法(指不正当的方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明的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明的人没有丧失而成为贤明,品德低下的人丧失了而成为卑琐之人罢了。

  上面的论证通过对比,把一个深奥的抽象的道理剖析得清楚明白,论证得缜密透彻,让我们欣赏到孟子长于言辞的才华,逻辑推理精妙的风采;让我们觉得,品德高尚是我们学习的榜样,我们应该争做品德高尚的人――舍生取义。

  论述并未结束,孟子接下来又用具体的事例来论证“舍生取义”的主张。

  “呼尔之食”“蹴尔之食”虽然能保全生命,但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连乞丐都不屑一顾,这是因为“路人”“乞丐”“所恶有胜于死者”,即当面忍受别人的侮辱比死亡更令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为了论证的周密,针对社会上存在“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的现象,进行了补充论述。为什么会存在这种现象呢?孟子应用对比的论证方法指出,这些与“生命”“义”比较起来都是次要的,认为“此之谓失其本心”,即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一时之利而丧失了人的本性所导致,不足为怪,所以孟子最后警告说:这种“不辨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要停止了啊!言下之意就是“失其本心”就会为人所唾弃,就会成为“小人”而遗臭万年,值得吗?

  通过上面的论证,“舍生取义”这一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鱼我所欲也》是一篇写得非常规范的议论文,既有道理论证,又有举例论证,间有对比论证,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细细品读,的确让人觉得论述的精妙畅达。

  谷明富,教师,现居安徽当涂。

鱼我所欲也论证思路

  《鱼我所欲也》中作者提出了怎样的观点?用了哪些论证方法?

  1.比喻论证

  文章一开始用鱼和熊掌来设喻得出结论舍鱼而取熊掌者也以此引出本文中心论点舍生而取义

  2.举例论证

  一箪食.乞人不屑也形象证明了义重于生的观点

  3.对比论证

  第一段从正反两方面说明为什么要舍生第二段中把乡与今对万钟的不同态度做了对比从反面证明了舍生而取义这一观点

  《鱼我所欲也》一文第二段通过举例从正面进行论证,以“一箪食,一豆羹”为例,“呼尔”“蹴尔”而与之,则“行道之人”与“乞人”也不愿意接受,证明“义”的普遍存在。接着作者再举例从反面说明“万钟”的丰厚俸禄不应接受,功名利禄使人见利忘义,失其本心。由此可见无论是“万钟”,还是“一箪食,一豆羹”,与“义”比较起来都是次要的,从而深刻论证了“舍生取义”的论点。

  《鱼我所欲也》一文中连用“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为之”等三个结构相同的句式,这一排比句有力地论述了功名利禄使人见利忘义,失其本心。

  《鱼我所欲也》一文先以鱼和熊掌设喻,论证了“舍生取义”这一中心论点。接着进行逻辑推理进行论证,第一步推理进行因果论证,由因推出果;第二步推理是假设推理,从反面逆证人之所欲有甚于生者(义),所恶有甚于死者(不义)。

  《鱼我所欲也》在开头通过设喻引发出论点:“舍生而取义者也”,然后运用分析论证和层进论证法,第二部分运用举例论证进行正面论述,最后再举例从反面进行论述,其结构方法可概括为先总后分。

  孟子是怎样提出和论证他的主张呢?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

  在这里,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为什么要舍生取义呢?孟子从三个方面进行论证。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以上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不过,上面的论证只是讲道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从而谢焉,终不食而死。”可见,孟子写这段话是有根据的。

  “所恶有甚于死者”,当面忍受别人的侮辱比死亡更令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这种现象该如何解释呢?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钟”是古代的计量单位,六斛四斗为一钟,“万钟”指丰厚的俸禄。为什么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现在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不是可以罢休了吗?朱熹在《四书集注》中说:“此章言羞恶之心,人所固有。

  或能决死生于危迫之际,而不免计丰约于宴安之时,是以君子不可以顷刻而不省察于斯焉。”朱熹的评语很有道理。有些人在民族存亡和革命成败的危难之际,能够宁死不屈、舍生取义,而在革命成功、天下太平的宴安之时,却不顾廉耻、不择手段地追名逐利,甚至违法乱纪为亲戚朋友谋取私利,这不就是“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吗?他们确实是丧失了原来的立场和品德。因此,孟子指责“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不但对当时的黑暗政治和贪官污吏有揭露和批判意义,而且也提醒后人应该时时刻刻警惕和反省自己,不要贪图爵禄而干不合礼义的事情。不过,孟子说:“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他认为每个人一生下来就具有仁、义、礼、智等善心,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是后来“失其本心”,这样解释没有强调后天教育和社会环境对人的影响,是他的唯心主义性善论的表现。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见《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孟子在本篇中对舍生取义精神的颂扬,对“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批判,对后世产生了良好的影响。历史上许多志士仁人把“舍生取义”奉为行为的准则,把“富贵不能淫”奉为道德的规范,对国家和民族作出了贡献。南宋民族英雄文天祥在《过零丁洋》诗中说:“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现代无产阶级革命烈士夏明翰在《就义诗》中说:“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这都是与“舍生取义”的精神一脉相承的。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孟子》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

  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乞丐”,“行道之人”与“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