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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龙眼镜宣传短句

时间:2025-05-16 11:56:51

无担保分期付款购买眼镜合同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为了更好的服务顾客,暴龙眼镜特推出无担保分期付款制度,以便更好地运用资金。根据《合同法》,秉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达成意向如下:

  第一条购买时间:

  第二条购买货物:暴龙镜架,零售价250元;暴龙眼镜镜片,零售价150元;总计金额:600000.00元,大写:陆拾万元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

  首付:商品总金额的`40%,即:贰拾肆万元整(¥240000.00元),合同签订日一次性付清;剩余部分为总金额的60%,即叁拾陆万整(¥360000.00元)。

  第四条剩余货款付款期限:

  年月日,货到付清所有款项。

  第五条甲方承诺

  1、所售产品为正牌产品,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公司将按国家规定实行三包政策和公司的2个承诺;

  2、不计利息,价格等同于平时正常零售价格;

  3、本产品的服务完全等同于其他方式所售产品;

  4、甲方对整个活动拥有解释权。但保证信息以公开、公平为前提;

  5、甲方保证乙方所提供的证件复印件及资料决不外泄。仅作为合同附件或甲方为乙方提供售后服务所用;

  第六条乙方承诺

  a)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的身份证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法律效力(见附件一);b)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种资料的真实性;

  c)承诺在返款期限内无条件付清合同中所列余额,不得以任何事由作为不支付剩余货款的理由,包括个人经济问题、眼镜的质量问题、时间问题等等;d)不需要乙方以任何实物的形式作为担保,但乙方以个人诚信名义为担保!e)如违约,愿意接受合同第七条所列条款。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按时付款,视为违约。付如下责任:

  1、如到期不付清余款,甲方有权收回所配眼镜,所交眼镜款作为赔偿金不予退还;

  2、甲方有权通过司法程序追回所欠货款,乙方承担诉讼费用;

  3、有权通过各种渠道,追回所欠货款;

  4、逾期补偿,每天以货款余额的5%作为赔偿。

  5、自然不可抗力发生,本合同自动顺延之乙方返清货款为止;

  第八条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附件一、

  1、暴龙眼镜架1200副;每副250元/副;

  2、暴龙眼镜镜片2000片,每副150元/片;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为了更好的服务顾客,暴龙眼镜特推出无担保分期付款制度,以便更好地运用资金。根据《合同法》,秉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达成意向如下:

  第一条购买时间:

  第二条购买货物:

  暴龙镜架,零售价250元;暴龙眼镜镜片,零售价150元;总计金额:600000元,大写:陆拾万元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

  首付:商品总金额的40%,即:贰拾肆万元整(¥240000元),合同签订日一次性付清;剩余部分为总金额的60%,即叁拾陆万整(¥360000元)。

  第四条剩余货款付款期限:

  20xx年xx月xx日,货到付清所有款项。

  第五条甲方承诺

  1、所售产品为正牌产品,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公司将按国家规定实行三包政策和公司的2个承诺;

  2、不计利息,价格等同于平时正常零售价格;

  3、本产品的服务完全等同于其他方式所售产品;

  4、甲方对整个活动拥有解释权。但保证信息以公开、公平为前提;

  5、甲方保证乙方所提供的证件复印件及资料决不外泄。仅作为合同附件或甲方为乙方提供售后服务所用;

  第六条乙方承诺

  a)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的身份证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法律效力(见附件一);

  b)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种资料的真实性;

  c)承诺在返款期限内无条件付清合同中所列余额,不得以任何事由作为不支付剩余货款的理由,包括个人经济问题、眼镜的质量问题、时间问题等等;

  d)不需要乙方以任何实物的形式作为担保,但乙方以个人诚信名义为担保;

  e)如违约,愿意接受合同第七条所列条款。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按时付款,视为违约,负如下责任:

  1、如到期不付清余款,甲方有权收回所配眼镜,所交眼镜款作为赔偿金不予退还;

  2、甲方有权通过司法程序追回所欠货款,乙方承担诉讼费用;

  3、有权通过各种渠道,追回所欠货款;

  4、逾期补偿,每天以货款余额的5%作为赔偿。

  5、自然不可抗力发生,本合同自动顺延之乙方返清货款为止;

  第八条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无担保助学借款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银行

  乙方:__________学校

  为了帮助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地完成学业,促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可对在读学生发放无担保(信用)贷款。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定协议如下:

  一、甲方遵守并履行以下约定

  1.甲方向乙方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助学贷款。

  2.甲方为借款人提供的助学贷款额度为:学费贷款最高不超过乙方的学费收取标准;生活费贷款最高不超过本地的基本生活费标准。

  3.甲方向借款人发放的助学代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借款学生毕业后四年。

  4.甲方向借款人发放的助学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

  5.甲方负责对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及担保资料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乙方。

  6.甲方负责到乙方指导借款人填写、签署借款申请书、扣款授权书、借款凭证、借款合同等资料。

  7.甲方经审批同意贷后,按学年及时将学费贷款直接划入乙方指定的帐户,按月(除2、8月外)将生活费贷款直接划入借款人的活期储蓄账户(或牡丹灵通卡)。

  8.甲方负责追索借款人违约未清偿的贷款本息,并以乙方为单位,在就学的.学校或相关媒体上公布违约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违约行为。

  二、乙方遵守并履行以下约定

  9.乙方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受理借款人的助学贷款申请,确认借款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并将有关资料及乙方的审核意见送至甲方。

  10.乙方负责为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的借款人落实介绍人和见证人,并督促介绍人、见证人履行其职责。

  11.见证人如调离学校,乙方需负责督促其继续履行职责;见证人如出国、死亡、失踪等,乙方需指定新的见证人继续履行见证人的职责。指定新的见证人时乙方需向甲方出具书面证明材料。

  12.乙方负责召集借款人统一办理填写、签署借款申请书、扣款授权书、借款凭证、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等手续。

  13.乙方须及时将借款人在校期间的违约行为或者发生转学、休学、出国留学或移居、退学、开除、作伤亡、失踪等情况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采取相应的债权保护措施。

  14.乙方应在借款人毕业前,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有关借款人的毕业去向、就业单位名称、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变化情况,并协助甲方办妥借款人还款确认手续。

  15.乙方协助甲方清收借款人尚未清偿的贷款本息,并在借款人毕业时,将其未清偿贷款本息的情况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同时抄送甲方。

  16.要求学校对贷款学生档案、毕业成绩、毕业分配去向、联系方式进行微机化管理,并根据银行需要随时提供有关信息。

  三、违约责任

  17.甲方违反本协议第7条,应将贷款连同罚息一起付给乙方(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

  18.乙方违反本协议第9、11、13、14、15条,造成甲方贷款本息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其他事宜

  19.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项下全部借款人助学贷款本息清偿后终止,末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0.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行长:(签章)______________校长:(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甲方:__________银行

  乙方:__________学校

  为了帮助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地完成学业,促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可对在读学生发放无担保(信用)贷款。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定协议如下:

  一、甲方遵守并履行以下约定:

  1、甲方向乙方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助学贷款。

  2、甲方为借款人提供的助学贷款额度为:学费贷款最高不超过乙方的学费收取标准;生活费贷款最高不超过本地的基本生活费标准。

  3、甲方向借款人发放的助学代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借款学生毕业后四年。

  4、甲方向借款人发放的助学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

  5、甲方负责对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及担保资料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乙方。

  6、甲方负责到乙方指导借款人填写、签署借款申请书、扣款授权书、借款凭证、借款合同等资料。

  7、甲方经审批同意贷后,按学年及时将学费贷款直接划入乙方指定的帐户,按月(除2、8月外)将生活费贷款直接划入借款人的活期储蓄账户(或牡丹灵通卡)。

  8、甲方负责追索借款人违约未清偿的贷款本息,并以乙方为单位,在就学的学校或相关媒体上公布违约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违约行为。

  二、乙方遵守并履行以下约定:

  9、乙方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受理借款人的助学贷款申请,确认借款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并将有关资料及乙方的审核意见送至甲方。

  10、乙方负责为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的借款人落实介绍人和见证人,并督促介绍人、见证人履行其职责。

  11、见证人如调离学校,乙方需负责督促其继续履行职责;见证人如出国、死亡、失踪等,乙方需指定新的见证人继续履行见证人的职责。指定新的见证人时乙方需向甲方出具书面证明材料。

  12、乙方负责召集借款人统一办理填写、签署借款申请书、扣款授权书、借款凭证、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等手续。

  13、乙方须及时将借款人在校期间的违约行为或者发生转学、休学、出国留学或移居、退学、开除、作伤亡、失踪等情况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采取相应的债权保护措施。

  14、乙方应在借款人毕业前,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有关借款人的毕业去向、就业单位名称、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变化情况,并协助甲方办妥借款人还款确认手续。

  15、乙方协助甲方清收借款人尚未清偿的贷款本息,并在借款人毕业时,将其未清偿贷款本息的情况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同时抄送甲方。

  16、要求学校对贷款学生档案、毕业成绩、毕业分配去向、联系方式进行微机化管理,并根据银行需要随时提供有关信息。

  三、违约责任:

  17、甲方违反本协议第7条,应将贷款连同罚息一起付给乙方(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

  18、乙方违反本协议第9、11、13、14、15条,造成甲方贷款本息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其他事宜:

  19、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项下全部借款人助学贷款本息清偿后终止,末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0、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行长(签章)          校长(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