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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术招生话术语录

时间:2025-06-16 12:02:36

一、学院概况及专业介绍

(一)概述

1.学校全称:晋中学院

2.学校代码:10121

3.办学性质: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6.办学形式:全日制

7.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晋中学院

8.办学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华街199号

(二)学院介绍

学校坐落于三晋腹地、晋商故里——山西省晋中市,是入驻山西省高校新校园区的10所院校之一。学校占地面积82.4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为51.66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价值1.1亿余元,图书馆藏书120余万册,纸质期刊1322种,电子图书37.5万种。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和“诚信、敬业、睿智、创新”的晋商精神赋予晋中学院以得天独厚的学术养分;旺盛的人才需求、发达的基础教育、独特的区位优势、便利的交通条件,为学院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十分优越的人文、地理环境。

体育系是我校颇具活力的教学单位之一。近年来,随着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学校加大对体育系的.投入,不断完善教学设施,改善办学条件,在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长足发展,呈现出勃勃生机与强劲势头。拥有中国毽球协会科研培训中心与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毽球分会主席单位两个国家级科研、教学与推广平台,属省内同类院校学科发展较快、基础设施完备、专业水平较高的体育院系之一。

在全体教职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2019年“形(心)意拳”传承基地获批山西省优秀传统文化艺术教育基地,2020年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获批山西省高等学校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18级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陈竹同学顽强拼搏,勇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青年运动会中国式摔跤女子甲组44KG冠军,有力推动了“以竞赛促品牌形成、以竞赛促专业建设。”

新时代,我们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取得发展新成绩!

(三)专业设置及课程设置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较好的科学和文化素养,掌握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项运动教学、训练、竞赛和管理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具备较强的武术、养生、民族民间体育基本技能和传播、推广、传承、创新中华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能力;能胜任民族传统体育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运动生理学、运动解剖学、体育概论、体育保健学、体育科学研究方法等专业核心课程。以及由民族传统体育概论、中国武术导论、中国传统养生理论与实践、毽球等组成的专业核心课和专业任选课。

(四)修业年限:四年

(五)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

(六)就业方向:各级学校、业余体校、武术院(馆)、各级体育局及武术运动队、公安、部队、社区体育指导员、武术或民族传统体育研究机构、公司、企业等。

二、招生计划

晋中学院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是经国家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正式批准的非师范类本科专业,实行提前单独招生。2021年招收四年制本科学生30名,面向全国招生。

三、招生项目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项目:武术套路、武术散打、中国式摔跤。

四、报考条件

(一)符合2021年高考报名条件;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心理和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要求。

(三)具备与我校招生项目符合的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相应等级资格。

五、报名

根据体育总局、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统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招生系统”)进行注册(验证考生报名资格)并报名。

(一)注册及报名时间

注册时间:2021年2月1日至3月1日12:00

报名时间:2021年3月1日至3月10日12:00

(二)注意事项

1.考生运动等级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2.2021年报名考生的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2011年1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

3.我校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成功以考生完成交费为准,一旦报名成功,考生志愿等所有信息均不允许修改。

4.考生依据公布的专业考试时间,合理选择不超过2所招生院校进行报名,并确定好志愿顺序。

六、考试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准考证打印、注意事项、成绩查询等信息请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网站或“体教联盟APP”查询。

(一)专项考试:

体育专项考试满分100分,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方式,由国家体育总局委托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1版)。

1.考试时间为2021年3月28日至5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网站或“体教联盟APP”公布的信息为准。

2.考生依据所获得的运动等级证书的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第三条所列项目之间不得跨项考试。

3.体育专项考试将进行兴奋剂检查,兴奋剂违规或拒绝检测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二)文化课考试:

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命题和印制试卷;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试卷接收和组织文化考试,文化考试参照高考考务有关管理规定组织实施,并通过机要方式将考后试卷发送指定的教育考试机构统一评阅。所有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考试。

1.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每科满分为150分,四科满分为6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2.考生于4月10日12:00后登陆“体育招生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

3.考试时间:2021年4月17日-18日,上午9:00-10:30,下午14:00-15:30。

七、录取

(一)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录取。

(二)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测试考试相结合的办法招生。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80分,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40分,由我校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确定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三)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比例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四)先录取一志愿,若招生计划未完成,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五)考生若已报名我校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六)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八、违规处理办法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是全国高考招生工作的一部分,考生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进行处理。

九、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发放

学生按照专业教学计划修满规定学分,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有关规定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十、学费标准

根据属地原则,执行山西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请看报考指南。

十一、注意事项

(一)考生需自行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二)报名前须自己购买体育专项考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体育专项测试及文化考试注意事项请及时关注组考院校相关通知。

(四)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在晋中学院教务部,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招生管理办法

第一条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统筹做好考试招生和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健全制度、严格程序、规范管理、强化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为做好2021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工作,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考生,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招生院校(专业)及项目

第二条按照本办法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统称为招生院校。举办运动训练专业的招生院校有: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学院、西安体育学院、成都体育学院、沈阳体育学院、首都体育学院、天津体育学院、河北体育学院、吉林体育学院、哈尔滨体育学院、南京体育学院、山东体育学院、广州体育学院、北京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山西大学、中北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大连大学、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吉林师范大学、延边大学、北华大学、长春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苏州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宁波大学、绍兴文理学院、安徽师范大学、合肥师范学院、福建师范大学、集美大学、华东交通大学、南昌大学、江西师范大学、井冈山大学、赣南师范大学、宜春学院、中国海洋大学、山东理工大学、烟台大学、聊城大学、曲阜师范大学、河南大学、郑州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洛阳师范学院、南阳师范学院、黄河科技学院、华中师范大学、江汉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湖南工业大学、衡阳师范学院、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深圳大学、嘉应学院、广西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重庆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陕西理工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天水师范学院、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宁夏大学、新疆师范大学、石河子大学、张家口学院、内蒙古大学、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广西大学、西藏民族大学、同济大学、暨南大学、河北工程大学、廊坊师范学院、华中科技大学、重庆文理学院、邯郸学院、南京工业大学等101所。

举办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招生院校有: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学院、西安体育学院、成都体育学院、沈阳体育学院、首都体育学院、天津体育学院、河北体育学院、吉林体育学院、哈尔滨体育学院、南京体育学院、山东体育学院、广州体育学院、天津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晋中学院、内蒙古民族大学、沈阳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师范大学、浙江大学、杭州师范大学、阜阳师范大学、集美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鲁东大学、菏泽学院、河南大学、郑州大学、河南理工大学、洛阳师范学院、商丘师范学院、黄河科技学院、湖南师范大学、吉首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西南民族大学、贵州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云南民族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宁夏大学、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山西大学、西华师范学院、三亚学院、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等55所。

第三条运动训练专业所设项目为:

冬季项目:速度滑冰、短道速滑、花样滑冰、冰球、冰壶、越野滑雪、高山滑雪、跳台滑雪、自由式滑雪(雪上技巧、空中技巧)、单板滑雪(平行大回转、U型场地技巧)、冬季两项。

其他项目:射击、射箭、场地自行车、公路自行车、山地自行车、BMX小轮车、击剑、现代五项、铁人三项、马术、帆船、赛艇、皮划艇静水、皮划艇激流回旋、蹼泳、滑水、摩托艇、举重、柔道、自由式摔跤、古典式摔跤、拳击、跆拳道、田径、游泳、公开水域游泳、跳水、水球、花样游泳、体操、艺术体操、蹦床、技巧、手球、曲棍球、棒球、垒球、足球(十一人制)、篮球(五人制、三人制)、排球、沙滩排球(二人制)、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橄榄球、高尔夫球、围棋、象棋、国际象棋、登山、攀岩、空手道。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所设项目为:

武术套路、武术散打、中国式摔跤。

报名

第四条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按本办法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1、符合2021年高考报名条件;

2、具备第三条所列项目之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

第五条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第六条招生院校应当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本办法,制订本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招生简章,并于考生填报志愿前公布。招生简章内容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专业方向、办学类型、学习形式、招生计划总数及具体报考条件、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以及报名方法步骤、专业考试要求、联系电话和其它有关事宜。

第七条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须报学校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审核批准后抄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备案。招生院校必须认真履行招生简章中所公布的录取规则和有关承诺。

第八条考生依据招生院校招生简章要求,统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招生系统")进行注册(验证考生报名资格)并报名,具体时间:

冬季项目:

注册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月1日12:00

报名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1月5日12:00

其他项目:

注册时间为:2021年2月1日至3月1日12:00

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3月10日12:00

第九条考生运动等级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第十条2021年报名考生的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冬季项目为: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其他项目为:2011年1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

第十一条考生依据公布的专业考试时间,合理选择不超过2所招生院校进行报名,并确定好志愿顺序。

考试

第十二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

第十三条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每科满分为:150分,四科满分为:6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命题和印制试卷;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试卷接收和组织文化考试,文化考试参照高考考务有关管理规定组织实施,并通过机要方式将考后试卷发送指定的教育考试机构统一评阅。所有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考试。

第十四条2021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时间:

第十五条体育专项考试满分100分,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方式,由国家体育总局委托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1版)。

第十六条2021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体育专项考试时间:

冬季项目考试时间2021年1月10日至3月15日

其他项目考试时间2021年3月28日至5月10日

第十七条考生依据所获得的运动等级证书的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本办法第三条所列项目之间不得跨项考试。

第十八条体育专项考试将进行兴奋剂检查,兴奋剂违规或拒绝检测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录取

第十九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在不低于180分的基础上,由各招生院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本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

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在不低于40分的基础上,由各招生院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本校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

第二十条招生院校对持有一级运动员等级称号证书的考生,可在院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持有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称号证书的考生,可在院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第二十一条在达到院校文化和专业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各招生院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

第二十二条招生院校根据本校生源情况和专业需求分项目制定招生计划(本办法第三条所列项目不得合并),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院校依据梯次顺序,优先录取一志愿,未完成学校招生计划的院校,再录取二志愿。

第二十三条招生院校须于5月27日前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传至"体育招生系统"。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于5月31日前通过"体育招生系统"完成备案,协助招生院校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在当年普通高考录取期间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院校子系统"完成网上录取,录取数据同当年普通高考录取数据一并上报教育部。招生院校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院校子系统"下载考生录取信息。体育总局科教司通过"体育招生系统"完成备案。

第二十四条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信息公开

第二十五条国家体育总局、招生院校及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要求,做好招生信息公开工作。招生院校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简章、录取原则和录取结果。有关信息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招生院校网站至少公示5个工作日。

第二十六条招生院校要公布考生咨询和申诉渠道,及时受理考生来电、来信和来访,切实维护考生正当权益。

其他

第二十七条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所在省(区、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收费标准收取考生文化考试费用;各体育专项考试组考院校,建议按照每位考生每次考试350元收取考生体育专项考试费用。

第二十八条招生院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停止其下一年度按本办法招生资格:

(一)擅自将按本办法录取的学生转入其他专业学习的;

(二)擅自扩大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计划的;

(三)擅自在生源充足前提下缩小招生计划的;

(四)擅自招收未达到录取标准考生的;

(五)其他违反教育部相关招生规定的。

第二十九条招生院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学校按本办法招生资格:

(一)连续两年未按照本办法进行招生的;

(二)向考生收取国家规定以外费用的;

(三)其他违反教育部相关招生规定,情节严重的。

第三十条考生弄虚作假,或发生考试违规行为,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6号令),取消其当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报考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十一条体育专业和文化考试组考单位要按照教育部普通高校高考招生考试组织工作要求,规范组考流程,严格考场纪律,在考试组织过程中若发生违规问题,一经查实,将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招生院校及其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一经查实,将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6号令)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专业简介

1.专业名称: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

2.培养目标:培养具备民族传统体育教学、训练、科研基本知识与技能,能从事武术、传统体育养生、民族民间体育以及教学、训练和科研工作的专门人才。

3.学制:4年

4.培养层次:本科

5.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6.就业去向:各级体校专业教练员,中小学体育教师,社会各类安保,俱乐部及健身教练,各类武术馆(校)、社会社区体育指导员以及相关机构从事科研及管理工作人员。

二、招生计划

1.生源省:山东省

2.招生计划:40人(武术套路、武术散打各20人)。

三、注册与报名

(一)报考条件

1.参加2021年山东省统一高考报名(具体按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执行)。

2.具备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运动员技术等级审批日期为2011年1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

(二)注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注册时间:2021年2月1日至3月1日12:00

报名时间:2021年3月1日至3月10日12:00。

2.考生运动等级证书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的'数据信息为准。考生依据所获的运动等级项目进行体育专项注册、报名、考试,不得跨项目报考。

3.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招生系统”)注册和报名。

4.考生依据体育专项考试的收费标准和山东省文化考试收费标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线完成缴费,考生报名一旦缴费确认,志愿将不能调整。

5.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正常报名,请填写报名申请表,于3月11日12:00前将表格交我校招生就业处招生科。

四、考试

(一)体育专项考试

体育专项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模式。武术套路、武术散打统考安排详见“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考试时间、地点、内容以该网站公布内容为准。

(二)文化考试

1.准考证打印

考生4月10日12:00后登录“体育招生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

2.考生须参加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文化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间为:

考生可于5月14日12:00后登录“体育招生系统”查询专项成绩和文化成绩。对成绩有疑议的考生,请于5月14日12:00-5月15日12:00在“体育招生系统”中提交复核申请。

五、录取

1.在文化成绩不低于180分,专业成绩不低于40分的基础上,根据生源情况综合确定本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和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

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2.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到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

3.学校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规定,根据生源情况进行项目间计划调整,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依据志愿梯次顺序,先录取第一志愿,若未完成学校招生计划,再录取第二志愿。

4.录取新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国家体育总局备案,并在学校招生网上向社会公布。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录取后由我校签发录取通知书。

六、毕业证书颁发

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鲁东大学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授予鲁东大学学士学位。按照国家当年毕业生就业政策就业。

七、学费标准

按山东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八、其他规定

考生如弄虚作假,或发生考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6号令),取消当年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入学资格,并报相关部门处理。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