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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姓人物性格语录

时间:2025-05-14 14:49:35

一、书籍简介

《阿Q正传》是鲁迅创作的中篇小说,创作于1921年12月,最初发表于北京《晨报副刊》,后收入小说集《呐喊》。

该小说创作于1921年底,共分九章。小说以辛亥革命前后的中国农村为背景,描写了未庄流浪雇农阿Q,虽然干起活来“真能做”,但却一无所有,甚至连名姓都被人遗忘的故事。

该小说批判了当时中国社会的封建,保守,庸俗,腐败等社会特点,有力地揭示了旧中国人民的生活场景和其处在水深火热之中的病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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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第一章《序》:阿Q还沉睡在背景之中,也还没有给予姓名。作者仿佛从传说中发掘实际人物一样。用考证学的方法描绘阿Q这个人物的轮廓。阿Q生活在叫做“未庄”的农村,连姓氏和身份都不清楚,是一个被人看不起的无足轻重的人物。作者把这样一幅阿Q的素描留给大家之后,就退场了。第二章开始,为了设置阿Q活动的舞台,作者只是时常露一下脸,并没有浮现表面。

第二章《优胜记略写》:阿Q住在未庄的土谷祠里,给人家打短工度日。虽然常常被村里人开玩笑,但内心他还反过来看不起村里人。他有一个缺点,就是头上有一块癞疮疤。所以只要被人说道有关疮疤的话题,他就发怒。大家觉得他的发怒很有趣,就更加开他的玩笑了。如果觉得对手弱,他就故意找茬吵架。但结果往往是输。输的时候对自己说:“我总算被儿子打了”,心里充满了优越感,如果优越感被粉碎了,他就又想:我是个“能够自轻自贱的”大人物了,便又心满意足了。有一次,他赌钱幸运赢了一回,不过好容易赢得很多钱却被抢走了。这一次他觉得他真的尝到了失败的痛苦,于是就自己打自己,觉得好像自己打了对方一样,又满足地睡去了。

第三章《续优胜记略》:有一天,阿Q看到“王胡”在太阳下捉虱子,阿Q便也捉起了虱子但是看到自己的虱子竟比自己看不起的“王胡”少,阿Q觉得自尊心受到了伤害,便找茬打仗。但是却输给了以为不是自己对手的“王胡”。正在这时,“假洋鬼子”——钱太爷的儿子走过来了。平常阿Q看到他常常躲着走,可是今天阿Q正在气头上,为了撒气,就骂了一句。于是遭到了少爷一顿哭丧棒的痛打。这时,小尼姑走了过来,这下好了,阿Q对她又是骂脏话又是掐脸蛋,终于觉得刚才的憋气都散了,又充满了自豪感。

第四章《恋爱的悲剧》:不过阿Q那掐过小尼姑脸蛋的手指总是有股滑腻的感觉,让他总是念在心里放不下。“断子绝孙的阿Q!”——小尼姑的骂声在耳边挥之不去,他觉得自己是想女人了。于是他就勾引赵老太爷家的女佣吴妈,结果引起了混乱,被大家都知道了。阿Q的全部财产都被压了,而且又向赵老太爷赔罪,才终于得到了原谅。

第五章《生计问题》:那以后,阿Q每在街上走,村里的女人就远远躲开了。阿Q却不知道为什么。也没人雇他打短工了。阿Q非常不理解。后来他终于打听到,原来人家都雇佣小D,不在要他了。于是他就找敌人小D打架,不分胜负。后来,他到了离村子很远的尼姑庵偷萝卜。终于他决定离开未庄。

第六章《从中兴到末路》:半年之后,阿Q悄无声息地回到了未庄,这次因为兜里有了好多钱,村里人都对他刮目相看。他说他在城里最富有的人家打工,博得了人们的尊敬。他得意和人们谈起在城里看到杀革命党的头的事。因为阿Q有很多衣服,以前都躲着阿Q的女人们也都来买。赵太爷也要买。不过他觉得阿Q有些可疑,让大家当小偷提防着他。这样在村里他就被敬而远之了。一些闲人追求真相,阿Q就毫不隐瞒地和他们说了,他其实不是小偷,只是给小偷打下手,那些东西是偶然才到他手的。于是那些对他敬而远之的人又开始嘲笑他竟然连小偷都做不成。

第七章《革命》:革命的谣言传到了村子里,引起了村里的不安,阿Q看过革命党被杀,觉得自己也成了革命党,村子人也开始讨好阿Q这个“革命党”。阿Q相信革命党一定会来找他,他做着抢到好多东西的美梦睡过去了。第二天起来,到了尼姑庵去革命,才知道假洋鬼子已经来过了,把像样的东西“革命”去了,这让他很失望。

第八章《不准革命》:虽然革命了,但却没有什么显著的变化只是人们走到街上都被剪掉辫子,哭着回家了。阿Q十分不满意。一打听才知道假洋鬼子当了革命党的大官。他也想请假洋鬼子他们让他加入革命党,但是正在演讲的假洋鬼子却对他大喊大叫,把他撵了出去。有一天晚上,赵太爷家遭遇抢劫了。阿Q出去看热闹,看到那些革命党穿着那些他在梦中见过的服装正在进进出出地搬东西。阿Q感到特别遗憾。他认为这是因为假洋鬼子不让自己革命,所以革命党才没有来叫自己。

第九章《大团圆》:赵家遭抢事件引起了未庄的恐慌。事件第四天,阿Q住的土谷祠被军队包围,阿Q被轻而易举抓了起来。他被送到了城里的监狱,可是他自己却不知道为什么被抓。被带到法庭,看到一排排好多大人物,他不自觉地腿一软,虽然人家命令他站起来,他还是不站起来,跪下了。一个头目说:“奴隶性”。他因为赵家的抢劫事件受审。他向人陈述革命没有让自己入伙的愤恨。于是头目让他在一张纸上签名,阿Q不认字。人家就让他画圈。他平生第一次握笔,自己想画一个圆圆的圈,但是手一抖,却画成了瓜子模样的。他觉得这是他一生的屈辱,遗憾的不行。但是转念一想,孙子才能画好呢,便又放心了。有一天,他被叫出去,穿上了白衣服,坐上了有警卫的车,他很得意。突然他意识到这是要去被砍头,于是眼前一片黑暗。可是马上又泰然了:“似乎觉得人生天地间,大约本来有时也难免要杀头的。”在看热闹的人群中,他看到了久违的吴妈,不过吴妈却没有看他,而是看着士兵们的洋枪。这时他发现那些看热闹的人的眼睛,很想四年前那匹一直追着他,后来他终于逃命的狼的眼睛。那些眼睛都在一起好像咬他的“灵魂”。他耳朵听到枪声,觉得全身迸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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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鲁迅(1881年9月25日-1936年10月19日),原名周樟寿,后改名周树人,字豫山,后改豫才,“鲁迅”是他1918年发表《狂人日记》时所用的笔名,也是他影响最为广泛的笔名,浙江绍兴人。著名文学家、思想家,五四新文化运动的重要参与者,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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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阿Q正传》读后感40篇

第1篇:《阿Q正传》读后感200字

也许,在那个时代,像阿Q那样的人,还会有一条“活路”;可是,在当今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那些只会逃避现实、使用精神胜利法的人只会被淘汰,而不会取得成功。

也许,有时候,作作白日梦、满足一下自己的心愿也是允许的,可是,我们不能把幻想当成生活的全部,而是要有计划的去努力,尽量地去完成自己的心愿,让自己的梦不再是虚幻的,让自己的梦变成眼前的现实吧!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千钟粟。”读好书是我们唯一能在社会上立足的方法,更是实现我们梦想的唯一途径!

第2篇:《阿Q正传》读后感400字

通过读了这本书,我不禁思考如今的社会情况。在鲁迅笔下《阿Q正传》中的“看得人们”、“闲人们”、“大宗”同样有病。病差不多有四种:自私心、虚荣心、看客心和势利眼。在书中,阿Q以为革命是为自己谋利益的有效手段,等于造反,等于抢钱。反观如今,又有多少人忙忙碌碌,无非是寻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这便是自私心的表现。谋求个人利益不要紧,还要证明自己比别人强,于是,耳边会经常听见,我认识某个人非常厉害,就像阿Q所说那样“我们先前可比你们阔多了!”接着你比我吹撞出火花,于是白眼相向甚至大打出手的场面也经常涌现出来。就像阿Q对小D和王胡,这便是虚荣心膨胀的病状。真动起手来,像阿Q那样求饶的并不多,算是比他倔多了。

但在公共场合起哄的人、爱看戏的人恐怕是不少,这便是看客心。而势利眼则是一种不可或缺的“器官”,看看现在社会中的典型现象,我们便对阿Q和赵大爷间的关系一目了然。诸多的阿Q病存在于周围人群中,有些风气又如何不同于阿Q了,于是这就有了开头的例子。

例如遗传病也好,亚文化也罢,至少我们目前不能否认他们的存在。我们远离了那个时代,但阿Q的病离我们似乎并不远。

我想,似乎应该到了下猛药的时候了吧!

我真心希望大家远离这种病。

第3篇:《阿Q正传》读后感600字

对于鲁迅的作品,我最感兴趣的是《阿Q正传》,它已被译成多种文字,被世界各地的读者所欣赏。

阿Q是未庄一个贫苦的小人物,他很穷,连名字都没有,人们都叫他阿Q。阿Q没有家,住在土谷祠里,平时靠给人家打短工挣钱养活自己。他又穷又瘦小,常常遭到别人欺辱,当人家嘲笑他连家都没有时,他却自吹“我的儿子比你们阔得多啦!你算什么东西!”。每次和王胡打架,被人揪住辫子往墙上撞时,他总是用“这是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挣来的钱被别人抢了,阿Q很生气很愤怒,会狠狠地打自己一个耳光,然后把它想象成打了别人一样,从而莫名其妙地又高兴起来。这就是阿Q的精神胜利法,他总能用精神胜利法让自己“反败为胜,反辱为荣”。

读完《阿Q正传》,阿Q的形象便在脑中挥之不去,阿Q是一个被时代所抛弃的人。他的精神胜利法可谓天下第一,他常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欺欺人,麻木自己,以求得心里上的安慰与平衡。虽然我们已远离阿Q那个时代,但他的精神胜利法却阻挡不了现代版阿Q的产生。看看我们身边有多少同学,因为考试成绩不理想,受到父母责怪时,便会自然而然地说,班上还有谁谁谁,比我还少呢!如果他考80分,会说还有人只考70几分,如果他考70分,那就会找出60分,甚至不及格的同学来,以此证明自己不是最弱的。

不光考试如此,平时的作业,上课回答问题同样如此,自己做得不好,不去从自身找原因,总是拿别人的短处来和自己的长处比,从不拿自己和成绩好的同学作比较,这和啊Q的精神胜利法不是如出一辙吗?俗话说:“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如果我们每个人总是向下看,和不如自己的人作比较,那么你会进步吗?这个社会会进步吗?我们的祖国会进步吗?

所以,读完《啊Q正传》后,我想:啊Q生长在那个特殊的,人性扭曲的年代,他才有了那样悲惨的命运。而我们生长在阳光下,在这个和平幸福的年代里,各方面条件都很优越,我们不能再像啊Q那样麻木自己,而要不断地给自己制定更高的目标,不断地进步。

第4篇:《阿Q正传》读后感800字

阿Q转败为胜的精神疗法可谓独树一帜,在他身上也总会屡屡呈现出来奇特的效果。因此,他获益匪浅。应该佩服他的明智与豁达,总是能够摆正自己的位置。

阿Q看到别人捉虱子,身上也条件反射似的不舒服起来,并为在衣服上捉到的虱子少而恼怒起来,最终引来一场没有理由的被打。说他骨头贱,还不如说他身上存在有一种劣根坏习惯。他总是不甘寂寞,总是到处惹是生非,又总是处处被整治被讥笑。阿Q一生没有女人,不曾想而立之年却动了念头,整日里忿忿然内心不平。但是恋爱却是他自己的一厢之愿,招来的直接后果就是一顿竹杠加身、以及地堡的讹诈。仅有的一丁点随身物品被敲诈了,他还没有忘了喝黄酒,真个是长不了耳性,无药可救。举步唯艰的阿Q一时间成了人见人烦的瘟神,远远避着。于是,他感觉着世界变得稀奇古怪了,到处是白眼。在这一刻,阿Q似乎真的是最倒霉的孤家寡人一个了,福不双至,祸不单行!

我们的阿Q似乎真的到了穷困潦倒、永无出头之日的地步了?然而令人想不到的是,他居然还能再次得到荣归故里之神的眷顾。没有立足之地的阿Q饿着肚子离开了未庄,一段时间后当他再次出现在人们的视线里的时候,摇身一变,俨然成了腰缠万贯的爆发户大老爷。他离开时悄无声息,人人讨厌;回来时惊天动地,人人敬畏。从本质上说,阿Q依然是人们讨厌和讥笑的角色,但是他手里有用的东西却是人人希望算计的。可以从他这里得到点油水或其它好处,才是人们笑脸对他的真正原因,所以说,他是沾了东西的光,被人们一块儿另眼相看而已。不过,阿Q却不管这些。在他的思想里,能得到赵家太爷那样的敬畏总归是很有面子的事情。当从他这里榨干了油水,无法再有便宜可占时,人们又露出了本来的真面目,不再心生敬畏,仍然讥笑他排挤他。

讨厌——敬畏——讨厌,这些变化很值得商榷。

在那暗无天日的年代,不知何时兴起了革命。而且这股革命的风暴竟然也刮到了未庄,刮到了阿Q的耳朵里。阿Q对革命的实质内容一无所知,却嚷嚷着要革命。但是,革命这杆大旗早已被一些头上“带尖角”的人给霸占了。阿Q被所谓的自称革命党的人给拒之门外了。从未见过革命党的阿Q既神往革命,时刻盼望着能参加革命,又害怕被当官的杀头。

阿q死时才三十出头,他短暂、并不富裕的一生虽常有不顺,但基本上是快乐自在的,着得益于他的“精神胜利法”。这让我们明白了人生有时是需要“精神胜利法”的。

第5篇:《阿Q正传》读后感1000字

在暑假中,我阅读了鲁迅先生的唯一一篇中篇小说《阿Q正传》,读完后我对中国魂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阿Q正传》讲述了阿Q在旧中国的社会背景下受到封建思想的侵蚀,在生活中采用“精神胜利法”自欺欺人,最终由中兴走向末路的过程。阿Q的“精神胜利法”是鲁迅先生这篇小说重点描述的内容,所谓“精神胜利法”,就是像阿Q这样不愿承认自己落后与被奴隶的事实而深醉于自己虚伪的自尊中,或是向更弱者宣泄自己失败的愤怒,以此来寻求那精神世界里的安慰。这样的“精神胜利法”,只会让阿Q甘于被奴隶,最后自己害了自己,在幻想中走向了末路。

阿Q的“精神胜利法”鲁迅先生把它具体的表现在了《优胜记略》和《续优胜记略》中。比如阿Q被别人打了,他却说是“儿子打老子”;他自己并不是赵家的人,却在赵太爷的儿子进秀才时对别人说自己与赵太爷是本家;他打不过比他强壮的人,就去欺负比他弱小的小尼姑。诸如这些事后,就再也没有人愿找阿Q去做工,阿Q的生活也就越过越糟,接着因为赵家抢劫事件被审,后就被军队拉到街上游行,最后在一声枪响中全身迸散了。

阿Q的“精神胜利法”,其实代表了在旧中国的背景下那些和阿Q一样被奴隶、被压迫的人民受到封建思想的侵蚀而自暴自弃、自欺欺人的社会风气。他们并不真正的为改变自己没落的生活状态而付出努力,只是在虚拟的精神世界里寻求满足,鲁迅先生也借这篇小说希望唤醒沉睡的民众拯救这个畸形的社会,同时指出了辛亥革命没有真正改变人民的思想的缺陷。在我看来,那时的中国无疑是落后而屈辱的,无数像阿Q这样被压迫的人民只能在虚拟的精神世界中寻找满足,但也有许多像鲁迅先生这样的英雄们未曾放弃,一直在努力,努力寻找可以改变中国没落景象的方法,并为此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探索。也正是因为有他们,今天的中国才能更自信地屹立于世界之林。那时的中国魂,我认为就是像鲁迅先生这样拥有“政治远见”“斗争精神”“牺牲精神”的民族英雄们永不放弃、敢于牺牲的品质。

看完《阿Q正传》,我想起了近来一部让我感受到了今天的中国强大的中国魂的电影《战狼2》,在这部电影中出现的一些情节无不让我感受到了日益强大的中国力量。比如那些叛军肆意屠杀非洲民众,却不敢杀中国人,就是因为中国是五大常任理事国之一,他们夺取政权要取得中国的允许;在中国同胞卷入到非洲国家的内战中时,总有一群袖章上绣着五星红旗的维和官兵保护着中国群众的安全,中国也第一时间派出了军舰接中国公民回国;当中国人的车经过交战区时,看到了中国国旗立即停止交战,护送中国车队离开交战区。这部电影让我深深的感受到了生于一个强大而和平的国家是一个多么幸运的事,也让我理解了今天的中国的中国魂就是热爱和平、团结统一。

中国魂是一个国家的最本质的特征,它在不同的时期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为我的国家感到无比的骄傲与自豪!

第6篇:《阿Q正传》读后感

鲁迅是我国历史上伟大思想家、文学家、革命家,是新文化运动的倡导人和主要发起者之一。在他短暂而不平凡的四十五年中,他用一支笔,几张纸揭示了当时社会、国人政治的黑暗,是在那样一个时代中,在永夜的黑暗中点亮了人们希望与前进之路的希望之火。他身材虽矮小,但其精神却是如巨人般,撑起了中华民族的精神脊梁。

当我翻开了《鲁迅经典》时,便迫不及待地找到了《阿Q正传》这篇一直在我脑海中的文章。而当我看完后只觉得云里雾里,便又从头来看,看了三四遍,才略明白了一些东西。

其实《阿Q正传》无非是讲述了名叫阿Q的底层人民在辛亥革命前后,所经历的一些人和事,但是这文章却是从本质上批判了阿Q的精神胜利。

阿Q有一种精神胜利法,但与其说是精神胜利法,倒不如说是自欺欺人,如阿Q在被人打后便会心里想:"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现在的世界真不像样。”从而获得了一种精神上的优越感,而自己被打这一事实也便被淡化了,那时阿Q在心里便似真的高人一等一般。

其次阿Q又是自卑自贱的,如在被人打时可以轻易地自称为“豸”,这种称谓其实是超越了对方带给他的肉体上的屈辱感,这其实是一种阿Q自身精神上的悲哀。被封建思想奴役的人民都会有这种自卑自贱的心理。这是在那样一种特殊年代下,国人的悲哀。而正如阿Q在官堂受审时“膝关节立刻自然而然的宽松便跪了下去。”鲁迅用了这样一种极度自然而舒缓的语调抨击了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再到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那,那深深刻在了中国广大农民的血液、脑海中,这是一种只能自救的病。

而当阿Q要去闹革命时,却被拒绝时,代表了辛亥革命并未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他们将最渴望被唤醒的人民群众拒之门外。更是在其中混进了假洋鬼子-赵秀才这种不想真正为革命出力,只是趁机捞一笔的人,正如他们在去洗劫尼姑庵时捎带拿走了一件古董香炉。

而当阿Q被快送上断头台时,便应是赵太爷一手安排,而赵太爷更是未庄上最有权威的人,因为要避讳他的姓,阿Q便无了名字,只叫“阿Q”罢了,而他也代表了中国那个时代的封建大地主。因此,他将要闹革命的阿Q送上了断头台,只为告诉人们:“凡革命者,必死无疑。”这其实是封建地主阶级为了维护自身统治的一种手段。

但其实在我看来,阿Q与赵太爷其实皆指向了同一样事物——当时的统治者,暂且不提文中提到过阿Q与赵太爷其实是同根同源,皆为赵姓,且单一“赵”字便让人想起了:“赵”为中华百家姓之首,若此之“赵”隐映射中华,那其实阿Q便是直接指向了清政府的本质,如明明自身极为弱小,可是却自觉得是无比高贵,看不起乡下人,也看不起城里人,但其实这些人都比他强的。正如当初的清政府,一脸高昂,自称为“天朝”,可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面前却也是如同婴儿般脆弱与无知。而阿Q在打不过时,便自动求饶,且还有优越感般,当时清政府便是如此,在两次战争中,清政府被打得一败涂地,却是自诩为武力极强,不用心操练海军,对于西方悄然崛起的西方势力不管不顾,依然活在过去“天下共主”的童话里。在甲午战争中却是一败涂地,而赵太爷这形象却是一种清政府对内的形象:欺压农民,反对革命,这些都是清政府对内的措施与手段。而当赵太爷最后讲阿Q送上刑场,其实也便意味着过去旧的制度被自身所杀死,不得不说这是一种讽刺。

而在文章中有一个只出现了几次的名字,却与阿Q很是相似的小D,其实我认为代表了一种希望,从文中不难看出小D比阿Q更能干,而且也是比阿Q更谦逊,作者应该是希望未来的人民将是小D这样蜕变的。

归根到底《阿Q正传》便是对于那样时代背景下的人们的一种映射,包含在辛亥革命中的各色人等,鞭挞了当时人们早已麻木不仁的灵魂,以一种较为幽默的形式,呈现给了读者,希望可以唤醒有能力却尚未做的人们,使中国获得进步。

读完《鲁迅全集》不得不为鲁迅先生深厚的文学功底与可以震惊天地的精神所震撼,这是一种世人皆睡我独醒的呐喊,更是用呐喊使人们不再沉睡,他的文字是那个时代最好的相机,也是一双希翼从精神上救助人们的精神之手,这种精神不仅是那样一个时代所需,更为现在的人们需要,甚至更加需要。

第7篇:《阿Q正传》读后感

或许鲁迅笔下的阿Q可以引起当时中国人的疗救意识,但却阻止不了现代版阿Q的产生。有时候在想,很多不幸的人总喜欢拿比自己更不幸的人来作比较,从而获得心理上的安慰与平衡,觉得世界上比自己更不幸的人还多着呢!

或许这种比较在残酷的现实中是必要的,也可以产生鼓励自己活下去的勇气,但如果人人面对不幸时都是这种心理,也说明了这个世界不幸的悲剧人物真的很多。

或许当我们不幸时,更应该想到的是每个人的人生都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这点不幸只是人生中一段特殊的经历,是为了让我们懂得如何坚强地活下去,珍惜不幸后仍不被上帝抛弃的自己。面对更不幸的人,我们应该想到的是如何帮助和鼓励他们勇敢活下去,而不只是侥幸地认为自己比他们幸运多了。

不幸的'人尚且拿比自己更不幸的人做对比罢了,而有些是比阿Q更阿Q,甚至更毒辣的人。听说最近有个宠物园竟廉价收费让人们进去随便打宠物狗,不管是为了那么一点钱财的管理员也好,还是想以此发泄情绪、或者一时贪玩、一时好奇的游客们也好,请不要以这种完全没有人道的方式来获取自己的快乐,任何一种宠物都和人类一样,都是大自然的爱子!看来,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阿Q们不只是阿Q……

第8篇:《阿Q正传》读后感

我要看《阿Q正传》已经不是一年两年了。寒假里趁着为数不多的日子细细的读完了《阿Q正传》。总觉得,我与阿Q曾经有过在一起生活的时光,而不是那么的生疏,躺在床上左思又想,我到底在什么时候与阿Q在一起过呢?最后我终于没有想出来,可是我有了一个重要的发现:发现鲁迅先生所再现的是当时中国人堕落的典型,更是现在的中国人的典型,难怪我是觉得怎么如此熟悉啊!

阿Q无名、无姓、无籍贯,是辛亥革命前后生活在江南未庄的一个流浪雇农。他上无片瓦,下无片地,只能靠出卖自己的劳动力过活:“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船便撑船”。也是当时社会中被压迫、被剥削的最最底层的人。

现实生活中的失意、失败,却未能激发阿Q的斗志,他对来自统治阶级的残酷迫害竟然麻木健忘,自轻自贱,甚至用欺侮弱者来发泄自己被别人欺压的不平之气,以获得心理平衡。

用精神胜利法来安慰自己:他穷得娶不上老婆,却自吹“我的儿子会阔得多啦!”;在精神上鄙视赵、钱两家;进过几回城,就讥笑未庄人的“未见过世面”;他的“精神胜利法”在那个时代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不仅是阿Q这样的下层农民所特有的,还反映出某些民族共性。

第9篇:《阿Q正传》读后感

再次读它,好象已不会佩服阿Q的“精神胜利法”了,他是矛盾的,虽然他游手好闲,但他始终是农民,他骨子里是质朴的,不过他有点愚蠢罢了,还有点胆却,他不敢面对自己被压迫的悲惨,就说服自己,在幻想中满足自己。

阿Q性格的某些特征是中国一般封建农村里普通农民所没有的。即瞧不起城里人,又瞧不起乡下人;从自尊自大到自轻自贱,又从自轻自贱到自尊自大,这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这样典型环境里典型的性格。

阿Q原来认为革命就是造反,造反就是与他为难,一向表示“深恶痛绝”。现在看到百里闻名的举人老爷居然这样害怕,未庄的人居然这样慌张,便不免对革命“神往”起来。

他想:“革命也好吧,革这伙妈妈的命,太可恶!太可恨!……便是我,也要投降革命党了。”和“精神胜利”不同,阿Q这个时候的感受完全具有现实的根据:向来骄横霸道的赵太爷换了一副面孔,怯怯地迎着他低声叫“老Q”;赵白眼也改口称他“Q哥”,想从他这里探听“革命党的口风”。

但这有点被压迫者的报复思想,阿Q对革命并不了解。当封建地主篡夺了革命的果实,扼杀了农民的要求时,阿Q还只是阿Q,留给他的是悲惨的结局,也是辛亥革命的悲剧。农民急切的要求地位,而革命不深入农民是无法成功的。

第10篇:《阿Q正传》读后感

也许对于《阿Q正传》我们并不陌生,也常常听到所谓的“阿Q精神”,说实话,读了这本《阿Q》我就觉得阿Q不是指个人,是指一个现象,病态的现象。

全文读下,觉得阿Q是个可怜人,可似乎又不值得我们同情。我们社会中有许多人很“阿Q”,他们说的好听叫知足,知足那是怎样的精神境界?阿Q打架打不过,就在嘴上赢过他人,可是得到的仅仅是一种精神上的胜利,心中平衡些——就是所谓的知足。

阿Q欺辱小尼姑,典型欺软怕硬,以获取心里的满足。阿Q胜的是小尼姑,他似乎觉得自己好光荣。

在作者笔下,“看的人们”“闲人们”“大家”“取笑的人”同是病态,病态有下面4钟——自私,虚荣,不管他人,势力。阿Q以为革命是为了自己谋利益的手段,等于造反。像现在,多少人忙忙碌碌,无非是为了寻求更过的个人利益。这不就是自私心的体现吗?在人际交往中,同事互相吹嘘,朋友互相攀比,这便是虚荣新的体现。

生活中真的动起手来,打架时,阿Q那样讨饶的人并不多,但是在公共场合起哄、爱看热闹的恐怕不少,这便是不管他人。

社会大流中个体阿Q病态存在于人群当中,我们将如何将这种阿Q病态改正呢?这就需要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

第11篇:《阿Q正传》读后感

刚刚读过鲁迅先生在故乡中写的一段《阿Q正传》。

文章的主要内容就是说阿Q这个人,欺软怕硬,每每遇到比自己强的人,就会非常不服气。遇到不如自己的人,就会欺负他。这篇文章虽然主要描写的是阿Q,但是这篇文也体现了当年社会产生堕落的中国人,阿Q这个主人公主要代表了当时社会的堕落,体现了当时中国人的庸俗。但是,在这段文章里,最深刻的还是阿Q的“精神胜利法”了,文章中,阿Q为了减轻外界带给自己的压力与挫折,他只能想尽各种办法俩逃避现实,用这种方式。阿Q足以安慰自己。

阿q,这一个人,代表了当年整个中国的形象,同时鲁迅先生也生动的表达了阿Q这个人的特点。

第12篇:《阿Q正传》读后感

《阿Q正传》是鲁迅先生的著作之一,语言风趣幽默、生动活泼,把主人公阿Q自我安慰、封建迷信和不敢面对现实的性格描写地淋漓尽致。

阿Q是一个典型的贫穷流浪者,过着整天被人欺负,又不能还手的生活,可就是这样他也能过得逍遥自在。作者在第二章《优胜记略》中写道:“阿Q很自尊,所有未庄的村民,他都不放在眼里。”

正是因为这样,阿Q才无论遇到谁来欺负他,他都能自我疗伤,即使被迫说自己是“畜牲”,他也能认为和第一次当秀才一样。刚赚来的大洋丢了,他第二天就能忘。

第13篇:《阿Q正传》读后感

当时的统治者面对帝国主义的侵略,面对丧权辱国的形式,仍然自称“天朝”,沉醉在“东方的精神文明”的安慰中,鼓吹中国文明“为全球所仰望”,这不也是和阿Q的“精神胜利法”如出一辙吗?再放眼今朝,社会在不断地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蒸蒸日上,渐渐小康。可是仍然有许多的“阿Q”不学无术、游手好闲,整天怨天尤人、不求上进,慢慢的堕落成为社会负担,这些人既可悲又可怜。

我也终于懂了鲁迅先生的话: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读《阿Q正传》也就是读当时那样一个晃荡不安的年代,一个“吃人”的年代。过去的教训我们要吸取,现在的中国人必须脱胎换骨,我们“知足常乐”的“优良传统”在某些方面是不是也该摒弃呢?

阿Q不应该活在我们生活中,但他必须活在我们记忆中!

第14篇:《阿Q正传》读后感

“精神胜利法”至使他苟且地活了一生,专门受人欺压,而自己却不会反抗,也没有能力反抗。他是一个社会底层的人物,是专门给别人调侃的一个卑微的小人物。他根本翻不了身,因为他是不会懂得一种外在与内在都胜利的感觉,他只知道自己在精神上的胜利。

阿Q的心中是期盼革命的,因为只有革命才能使他有新生活的可能。所以他和一路“革命人民”一起闹“革命”,可是他在土谷祠的“革命”就等同于土匪强抢他人财物,这也正因为他独特的一套心理医疗法所致的思想:极端地认为真正的革命就是这样的。其实不然,正和他想象的相违背,在他的一生中,缺乏的不仅仅只是钱,还有感情方面!

第15篇:《阿Q正传》读后感

《阿Q正传》,随着年龄的增长,再读它不禁有了些共鸣。

初中时读它,觉得这是一篇有点滑稽的文章,还会感叹阿Q的幽默细胞,在这样大家都看不起他的情况下,他还能麻木自己,愉悦自己,虽然自己是上无片瓦、下无寸土的赤贫者,“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船便撑船”。

阿Q受到惨重的剥削,甚至失掉了自己的姓。当他有一次喝罢两杯黄酒,说自己原是赵太爷本家的时候,赵太爷便差地保把他叫了去,给了他一个嘴巴,不许他姓赵。但他的精神却“常处优势”,他常常夸耀过去:“我们先前——比你阔的多啦!你算是什么东西!”又常常比附将来:“我的儿子会阔的多啦!”其实他自己都不清楚自己的上辈,现在连老婆都没有,那哪来儿子呢,他忌讳自己头上的癞疮疤,又认为别人“还不配”;被别人打败了,心里想:“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现在的世界真不象样……”

于是他胜利了;当别人要他承认是“人打动物”时,他就自轻自贱地承认:“打虫豸,好不好?”但他立刻又想:他是第一个能够自轻自贱的人,除了“自轻自贱”不算外,剩下的就是“第一个”,“状元不也是‘第一个’么?”于是他又胜利了。遇到各种“精神胜利法”都应用不上的时候,他就用力在自己脸上打两个嘴巴,打完之后,便觉得打的是自己,被打的是别一个,于是他又得胜地满足了。

总麻醉自己,在嘲笑中任能跟着乐,不知道这算不算“知足常乐”呢,还是“自欺欺人”。不知道他会不会夜里也感慨自己的不幸而流泪呢?

第16篇:《阿Q正传》读后感

阿Q的一生是笑料的,未免可怜,却不值得可怜!

对于阿Q,有太多的说法,其软弱无能,势强凌弱,无不暴露其本质。在那样一个年代中,深处恶劣的环境,阿Q先生却更表现出了不争气不警醒的态度。它渐渐形成了阿Q风格,即现在人们所说的阿Q主义。

生活环境的恶劣,做人的种种失败,更使我们的心感到同情与怜悯,也许同情与怜悯对他来说无所谓,他会感到那些是什么屁东西,走阿Q的路,让别人去说吧……屈膝人下,任人欺凌已是一种习惯。阿Q先生认为这是天命难违,是人的意志所不能转移的,关键是他连反抗的意识都没有,正所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虽然有人说他会舂米干活,那只是当时看到他还有一点可用之处才说的风凉话,但事后是过河拆桥,没用了就踢到一边去——奴才到底是奴才,因为没有了尊严,没有了自尊。

虽说他有奴才的本性,却不乏知道另一个道理——强势的不敢欺负,难道还惹不起弱的,才有了调戏小尼姑的伟大做为。算是长了出息。

反感革命党,痛恨剪辫子,怀疑在外面走路的女人与别人有勾搭。但为了高人一筹,却想着投靠革命党,在思想上占领高地。结果不选择却被屈成死罪。一向欣赏别人被砍头的阿Q却自己尝到了被砍的感觉。难道这是命运的捉弄?

在那样的年代,不应该有这样的阿Q精神,为了生存,在生活中,必须要有自尊,必须要有尊严,必须要有志气。这样的人才不会寄人篱下,民族才更有生机。这种讽刺阿Q精神的思想,从侧面激励了我们要有尊严,让我们更加有了勇气,敢于面对困难。

阿Q,是洗涤了我们的心灵的人物!

第17篇:《阿Q正传》读后感

《阿Q正传》是著名作家鲁迅先生写的,其中插图更是好玩,插图由丰子恺绘,《阿Q正传》的主人公是阿Q,他的原名阿Quei。

阿Q及可悲、可怜、看不起人等特点融于他一身。他好玩:当别人打他时,别人捏着他的黄辫子往墙上撞,虽然在形式上输了,但他心里想的却是“儿子打老子,现在的世界真不象样”,于是就得意地走了,第二天打他的人知道了他说儿子打老子,又去找他算帐说:“不是儿子打老子,是人打家禽”,又打了一阵子,阿Q又说:“我是豸虫,别打了,我是豸虫!”“是豸虫也不行!”他可怜:他被误认为是盗贼被杀了时我觉得他很可怜。他看不起王胡,但他找出来的虱子没有王胡多,咬起来没有王胡的响,就不服气,要跟他打架,打又打不过他。

这篇小说反应当时社会的人太愚昧无知,没有觉醒,不能起来革命。

第18篇:《阿Q正传》读后感

《阿Q正传》读完了,《阿Q正传》的形象便印在我的心中。《阿Q正传》是一个被那个时代所抛弃的人,他一无所有,只靠打工度日。尽管他“真能做”,但社会的沉重压迫和剥削,使他时时处于生命危机,受尽欺凌。他用“一精一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欺欺人,浑浑噩噩,苟且偷生。被别人打时,他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他的“一精一神胜利法”可谓天下第一。来自:作文大全阿Q是悲哀的。他并不懒惰,他是靠自己的劳动获得食物的;阿Q也有梦想,他想有一个家,享有名声、有地位——但他在别人的心中永远是卑贱、微不足道的。现在,我们已经远离阿Q那个时代了,但他那种“一精一神胜利法”似乎依然可行。

一个胆小的人受到别人的欺辱,嘴上虽然不敢说,但心中一定是愤愤不平,在背后说那人的坏话,将那人骂得体无完肤了。

一位机关干部受到上级领导的批评,心中一定想:“总有一天,你“下”了,我“上”了,你就会栽到我手里……”

阿Q的“造反有理”似乎也流传至今。

一个孩子看到父亲吸烟,而自己却受到了父亲的管制不准吸烟,便觉得这个社会太不公平了!

可笑却又顽固的阿Q一精一神依然存在,存在于所有人心中……

第19篇:《阿Q正传》读后感

今年寒假,我读完了《呐喊》这本书,全书15篇小说中记忆最深刻得一篇小说是《阿Q正传》。

《阿Q正传》主要讲了阿Q由于自身的缺点与生活并不宽裕,经常被别人欺负。他吃了亏后并不难过,自言自语来安慰自己“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现在的世界真不像样……”经自己一安慰,阿Q就像赢家一样高兴地走了,继续过他那快乐的生活去了……生活中,人总有力所不能及的时候,总有无奈的时候,关键是有没有乐观地面对无奈和及时安慰自己,这就是阿Q一精一神所提倡的。不要为无法改变的无奈而难受持久,否则会误了今后成功的喜悦。相信大家小时候都听过《伊索寓言》中的《狐狸吃葡萄》这个故事,大家都笑话狐狸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但有多少人能哈哈一笑后反思狐狸这种乐观的心态?如果它不是这样安慰自己,非要吃到葡萄不可,相信第二天人们会在葡萄园外会看到一只力竭而亡的狐狸的。就说我吧,别看我天上飞的、地上跑的、土里长的、水里游得能吃都吃,却因为过敏体质而对羊肉敬而远之。每当与别人一起去吃火锅时,看别人把羊肉串吃的吧嗒吧嗒响时,我眼巴巴看着别人手中的羊肉串,心里很羡慕,口水都要滴到碗里了,那无奈感觉就像强大的狮子被蚊子叮死了一样。看完这本书后,如果再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也会用阿Q一精一神安慰自己“羊肉串有什么好吃的?还吃上火,白送我也不要”让我们不妨学学阿Q,以乐观的心态去面对生活中的无奈,相信你会受益匪浅。

第20篇:《阿Q正传》读后感

平衡的现象很常见,平衡的图画、平衡的文字、平衡的建筑……天平是平衡的,世界唯有平衡才能稳定,平衡是不可缺少的。事物需要平衡,心理也需要平衡,看见的东西需要平衡,看不见的更缺不了平衡。但是,这种平衡一旦被扭曲,就不再是原来的平衡了。

我看过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虽只是粗略地看了一遍,对主人公阿Q却留有很深的印象。阿Q的“一精一神胜利法”,可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这种阿Q一精一神就是一种心理平衡的扭曲形态。

阿Q经常到处惹麻烦,总被别人打,但他并不伤心沮丧,并没有感受到失败的痛苦。被打之后,总是笑着说:“儿子打老子”,然后很快地将这件事忘记。一般来说,不管有钱没钱,都要到酒店去喝几口酒,下次还不改,仍是被打。有一次他又招惹上了一个人,那人叫王胡,王胡打了他之后说:“这不是儿子是打老子,是人打畜牲。”阿Q连连答应,可是王胡一走,他又说儿子打老子了。这种一精一神胜利法倒也好处不少,整天笑口常开。但是他的处理方法不对,不应该将事忘记,而是应该记住,不去再做类似的事了,这样,偶尔用用这种方法,也其乐无穷。

阿Q被比他厉害的人打过之后,不服气。这时候,若过来的比他弱小的人,那就倒霉了,那个人就要被阿Q好好欺负一番了。那次被那个假洋鬼子打了一下,不快活。正好一个小尼姑过来了,阿Q就将她打了一顿解气。那个小尼姑气愤地跑了,骂他,他反倒哈哈大笑。这样阿Q就获得了心理上的平衡,尝到了胜利的喜悦。

像阿Q这样的人,现在也有,特别是欺负弱者这一行为,在学生中是常见的。但是,阿Q这样与那时候的背景有很大的关系,是时代创造了阿Q,是时代造就了“一精一神胜利法”,是时代扭曲了人的心理。

鲁迅的这本书,真实的反应了那个时代人民的生活,阿Q的悲剧想必是千千万万人的结局吧。难怪鲁迅先生要“弃医学文”来矫正国人“扭曲的平衡”。

第21篇:《阿Q正传》读后感

初识鲁迅的时候是在今年语文书的一篇文章《少年闰土》,一开始,我并不怎么欣赏他。后来,一妈一一妈一给我买了一本《鲁迅儿童文学选集》,因为对阿Q这个名字好奇,所以《阿Q正传》是我读的第一篇文章,在《阿Q正传》的字里行间都刻有他的情绪和对社会的满腔悲伧。阿Q是辛亥革命前后生活在江南未庄的流一浪一雇农。阿Q深受剥削、压迫和凌一辱,这本已是十分悲惨了,更令人心痛的是:他对这些竟然麻木健忘,并且养成自卑自贱自欺自轻自一慰的恶习,甚至靠那些凌弱的小者来发泄被人欺压之气,以让自己获得平衡。阿Q的一性一格之所以形成这样恶习是基于他所生活的环境和人生遭遇。阿Q最喜欢与人吵嘴打架。见到不会说话的人他便骂,见到力气小的人他便打。与王胡打架打输了时,便说君子动口不动手,假哭丧棒才举起来,他已经伸出头来等待了。对小D,则是扬起了拳头向小D摆出了一副挑战的态度,对没有抵抗力的尼姑则动手动脚。阿Q临死之前感到最遗憾的两件事是:一是画押的圆圈画的不圆。二是游街时,没能唱出几句戏来。这两件遗憾的事是多么的可笑啊,又是多么的可悲。这绝对不是临死前的临危不惧,而是愚昧至极。阿Q是没有灵魂的,就是死了也没办法上天。因为他只有一副以大欺小的躯壳,他的存在对于我们来说没有任何意义,多他一个少他一个都没有关系。阿Q死后,人们对阿Q的死态度各不一样,有人说:“阿Q是坏人,被一枪一毙就是有力的证据。”有人说:“一枪一毙没有杀头好看。”还有人说:“游了那么久的街,竟没唱一句戏,白跑了一趟。”这些语言就是人们对阿Q的“临死祝福”。这篇文章记录了当时的社会现状和他自欺自贱自轻自一慰不肯面对当今现实的一性一格,反映出当时我们中国人民的软弱。这种一性一格不仅是阿Q,还有许多雇农和他一样。阿Q给了我们一个不可自欺自贱自轻自一慰的很好例子,使我们懂得了应该面对现实,不要被困难所吓倒。

第22篇:《阿Q正传》读后感

中国近代史上最负盛誉的中篇小说我早就有所耳闻,但原先从未有机会拜读过。直到六年前的腊月,承蒙团县委赠送一套新疆青少年出版社出版的三卷集的《鲁迅全集》,我才终于有幸全面了解、认识“鲁迅”这位被国人赞誉为“民族魂”的文学大家作品中的内在精神。

我在刚刚收到《鲁迅全集》的第一时间里,就急不可待的打开了厚厚的书本,怀着一种异常兴奋和欣喜的心情首先读完了《阿Q正传》。对于鲁迅的大名早已如雷罐耳,乍然来读他的作品,怎能不让人心潮澎湃呢?因此,我读得很仔细,一直在用心来品味作品中的内在韵味。没有停顿,我一口气把这篇小说从头读到尾。只读了一遍,我就已经深为鲁迅笔下的诙谐与辛辣而感染,深为阿Q这位奴性十足和固有的习惯性而心酸和哀叹!

在这几年里,〈鲁迅全集〉已被我通读了不下十数次,尤其是〈阿Q正传〉,每读完一次,都总会有意想不到的新收获,新体会。

阿Q式的精神胜利法是一种独特的自我安慰方式,早已经成为了文学史上的典型。足可见鲁迅的独具匠心、寓意深远。小说的创作年代是满清王朝刚刚覆灭不久,描绘的故事年代位于满清王朝覆没前夕,创作意图是想对现实社会进行反思、解剖,寻找问题的根源。阿Q这个形象塑造得相当成功,相当有趣,也一针见血。可以想象得到,在那个混乱而又黑暗的环境里,阿Q式的人物决不是单一的个体,赵家太爷也不是单一的个体,菜市口砍脑袋当然也是常有的事情。阿Q似乎已经成为了中国人心中的一杆标尺,衡量着应该衡量的一切。阿Q身上所反映出的种种现象、世态炎凉正是那个年代真实的一面。

在阿Q的一生当中,始终孓然一人,无业游民一个,依靠为别人干些体力活来勉强维持生计。他连一个真正意义上属于自己的住处都没有,只得苟安栖身于祠堂里。就是在这样的窘境里,他也不得不常常为窘境的不能维持而苦恼,为别人挤占了他的位置而角斗。然而他的状况却并没有因此好转,反而更加恶化了。因为角斗中他并没有真正获得实质性的胜利,只是落魄后精神上的自以为是罢了。

阿Q头上的癞疮疤是最醒目的外在标志,因此,他常常忌讳这忌讳那,却又常常受到闲人们的讥笑和把玩。他虽然气愤不过,却不敢惹恼闲人们,只好用怒目而视来表达自己的不满。然而,就是这样的反应也同样会遭到闲人们更大的羞辱与打击——被讥笑者揪住黄辫子,在墙上狠狠碰几个响头。后来,当闲人们了解到了阿Q的思想后,便打过他之后还要逼着他说自己被人打或者儿子被老子打了。如此,闲人们才会心满意足地放开他。

阿Q的心情从来不会长时间一蹶不振,因为他有一套精神上的胜利法用来调剂身心和安慰自己。他手里不能有钱,因为他好赌。在押宝时,就数他的嗓门最大声音最响,但是最后他又总是输的最惨的一个。没有钱时倒干脆,不会再赌了。静不下来的他又开始为别人着急起来,简直就是杞人忧天。输钱,他并不怎么懊恼,若偶尔有幸能够赢上那么一回,倒反而失败得一无所有。他的行状总是与现实格格不入,处处相反,实在奇怪?

第23篇:《阿Q正传》读后感

《阿Q正传》以辛亥革命前后的未庄为历史舞台,以主人公阿Q的活动为线索,以批判阿Q的病态心理精神胜利法为重点来组织材料。在艺术创造的过程中,作者不但从中国的现实社会出发,以农民的实际生活为基础,概括出阿Q的典型性格,而且着眼于辛亥革命这样一个重大的历史事件,设计未庄这样一个闭塞落后的江南农村,作为阿Q生活的典型环境。阿Q这个形象,既具有鲜明的个性特征,又具有深刻的典型意义。从这个意义上说,《阿Q正传》是辛亥革命时期农村生活的一面镜子,是旧中国劳动人民的奴隶生活的深刻写照,也是中国近代民族被压迫历史的缩影。

阿Q,上无片瓦,下无寸土,孤苦伶仃地寄住在土谷祠里,只靠给人家打短工来维持生计。在他身上,最显着的特点是“精神胜利法”:自甘屈辱,自甘轻贱,而又自我解嘲,自我陶醉。他的“精神胜利法”在那个时代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不仅是阿Q这样的下层农民所特有的,也反映出某些国民性。

当时的统治者面对帝国主义的侵略,面对丧权辱国的形式,仍然自称“天朝”,沉醉在“东方的精神文明”的安慰中,鼓吹中国文明“为全球所仰望”,这不也是阿Q的“精神胜利法”如出一辙吗?再放眼今朝,社会在不断地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蒸蒸日上,可是仍然有许多的“阿Q”不学无术、游手好闲,整天怨天尤人,不求上进,慢慢的堕落成为社会负担,这些人既可悲又可怜。

“狮子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这是鲁讯用《狂人日记》来形容农村土豪劣绅的品性,赵太爷父子是当时农村土豪劣绅的代表。在小说中,他们基本上没有表现出善性,而是因富贵尊显而骄横,又因腐败没落而怯懦。他们剥夺了阿Q的最低的生存权利。他们自己可以妻妾成群,却以封建礼教的维护者的面目出现,惩治向吾妈求爱的阿Q,当革命的风声传到未庄,他们卑谦地称阿Q为“老Q”,当看到革命风暴势不可挡时,他们又投机钻营,成为革命队伍中的破坏力量。

在塑造阿Q这个典型形象时,鲁迅先生非常讲究情节的张弛、明暗的详略:对主人公阿Q的活动是露,对其他陪衬人物则是藏,对阿Q在未庄的活动描写得繁,在城里的活动则轻描淡写。此外,鲁迅先生还特别工于讽刺手法和幽默语言。

鲁迅先生创作《阿Q正传》的意图可作如下陈述:着眼于启蒙,写出旧中国的人生,主要是广大受剥削压迫的劳动人民的苦难、悲愤而又愚昧落后的人生,希望改良这悲惨的人生,唤醒那沉睡的民众。

《阿Q正传》思想内涵博大精深,艺术手法精湛绝伦,是鲁迅先生最杰出的代表作品,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座不朽的丰碑,也是世界文化长廊中的一件珍品,是千古不朽的名着。

鲁迅先生在荆天棘地的艰苦环境里运用小说这一艺术形式进行战斗,为我们留下了《呐喊》和《彷徨》两个集子(历史小说《故事新编》除外)。《呐喊》收集了从1918年到1922年创作的小说14篇,于1923年8月出版。《彷徨》收集了从1924年至1925年创作的小说11篇,于1926年8月出版。

《阿Q正传》享有世界声誉,当它一收笔,便被介绍到美、法、日、俄等十多个国家,至今已有四十种不同文字的译本。法国着名作家罗曼·罗兰曾说过:“这部讽刺写实作品是世界性的,法国大革命时也有过阿Q,我永远忘不了阿Q那副苦恼的面孔。”

《阿Q正传》从它诞生至今,已过去七十多个年头,“阿Q”已成了常挂大中国人民口上的一个常用名词,“阿Q精神”也成了自潮或讽刺他人的用语。

第24篇:《阿Q正传》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鲁迅的代表作《阿Q正传》。故事的大体内容是这样的:阿Q是个游手好闲的人,没有家也没有工作,只在土谷祠里过夜。在未庄,他常常被人欺侮、被人打,但每次事情过后,阿Q又心满意足的回土谷祠睡觉了。由此可见,阿Q还是个自我安慰能力极强的人。

辛亥革命发生后,阿Q就嚷嚷着要造反。可是“假洋鬼子”又不准他造反,从那以后,阿Q就从心底憎恨他们,但又有一丝向往。因为生计问题,阿Q又跑到城里“求食”。回到未庄后,的的确确被人尊敬了一些日子。后来赵家被一群强盗抢了,由于阿Q平时总爱说自己是革命党,所以被人怀疑是他抢的。游街示众后阿Q被杀了,临死前他也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鲁迅从这篇文章里,深刻的表明了辛亥革命的不成功之处。还告诉我们做什么事情都要实事求是,不要为了一时的名利,而不经大脑思考,一味地追随别人。

第25篇:《阿Q正传》读后感

《阿Q正传》是中国现代小说创作上的一个杰出成就,也是最早被介绍到世界去的中国现代小说。这篇小说创作于1921年12月至1922年2月,当小说以笔名“巴人”在《晨报副镌》上连载的时候,著名评论家沈雁冰就在《小说月报》通信栏里指出:“《阿Q正传》虽只登到第四章,但以我看来,实是一部杰作。”

人物形象经过长期孕育的独特创作过程。

阿Q是辛亥革命时期具有严重病态心理的流浪农民的艺术典型,他对自己的失败命运、奴隶地位采取辩护、粉饰和盲目自尊的态度;惯于以“忘却”或向更弱者(如小尼姑)泄愤来转嫁屈辱,求得自我满足。他自轻自贱,自甘落后与被奴役的地位;或者自欺欺人,在自我幻觉中变现实的失败为精神上虚幻的胜利。

这种阿Q式的“精神胜利法”,是一定社会环境和历史条件的产物,也体现着苟活状态下人类的某种普遍弱点。“本住”世界存在着森严的等级制度,封建纲常名教占绝对支配地位;农村经济的破产和社会的半殖民地化,这些都为阿Q性格的产生提供了条件。晚清统治阶级中,“精神胜利法”非常流行,这种病态心理会像瘟疫一样传染给下层人民。而小农本身的严重弱点,也是产生阿Q性格的温床。

第26篇:《阿Q正传》读后感

阿Q,从名字上来看,是个个体;从精神上来看,却是个群体。而且这个群体还不小,就是人类。

幸而《阿Q正传》里的阿Q只是个无名小卒,倘若他有钱,又倘若他有势,那就不再是悲喜剧,而是一部彻头彻尾的悲剧。

然而现实就是这么残酷,阿Q影射的恰恰都不是小人物,大搞优胜记略的顽固派,掩耳盗铃的保守派,当局者迷的革命派,哪一派也掀得起点风浪来,你推我搡间,要了些人命也是常事。

苦的是人民,又假使小人物变成大人物,大人物又变成了小人物,那阿Q就会成为另一个赵太爷,赵太爷便成了另一个阿Q。世间也不过还是如此,受苦的又是老百姓。

在不断的循环交替中,总是甩不掉一个阿Q,有阶级就有阿Q。

第27篇:《阿Q正传》读后感

阿Q是一个可悲,可泣,可叹,又是一个可敬的人,在旧时代,一个吃人的时代,他无法选择自己的知识、背景、身份,但是没有办法,他只能认命,假若他不能认命,而是奋起,那他就会无法生存下去,那他就会无比痛苦,但阿Q,有自己的尊严,有自己一套生存方式,从这一方面来看,他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但是,他又是一个无比矛盾的人,在这里,就无法让人不感叹先生的文笔了,能用这些文字描写出这样一个集整个社会矛盾于一身,整个人类通病于一身的一个人,又能警醒当时的革命者,告诉他们不能忽视掉万万千千的人民。这样来说,用鲁迅先生的话来说,阿Q就是跟孔乙己一样“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一个人。从先生的文笔之下,可以看出先生对这个人物也是无比矛盾的,要写的这么出色亦是非常难的,于我自己,我钦佩鲁迅先生,也敬佩阿Q的自尊。

第28篇:《阿Q正传》读后感

阿Q最后还是死了。记得是谁说“鲁迅先生如果没有英年早逝,最后也会被杀或者沉默。”沉默是一种对人精神上残忍的酷刑,剥夺了话语权,就是单向传播中的受奴役者。但阿Q是个用不沉默的人,他敢说,并且总是不加修饰地把自己心里的想法直接地说出来,他对代表权势的赵老太爷说“我姓赵”,他对自己的性幻想对象吴妈说“我想跟你困觉”,他对自己的顶头上司白举人说“是我说你拿人家五十两的”,也许是这种近乎于傻子似的单纯让他不能在这个社会上生存。狂人日记里不还说么“总之你不该说,你说便是你错。”在那个时代,大家都欺软怕硬夹起尾巴做人。能够不死便好,少说少听少看多做,可偏偏阿Q又是一个特爱看热闹的角色。跑去看杀人撞上了偷窃然后还掺了一脚跑了,这样也还好,回去风光了一把,可偏偏又是自己藏不住事儿,整个未庄都知道阿Q成了盗贼,被全部人排斥的没权没势没钱没地位的阿Q,看你还怎么在未庄生存下去。但是阿Q不怕,阿Q有精神胜利法。

当听说革命党进庄的消息后,整个未庄都开始惶恐不安,原来等级分明的人们已经默认的平衡像是要被打破了。和阿Q一样的农民阶级开始暗中观察望风,似乎期待着那些地主财主们被革命掉,又害怕到来的是更为恐怖新的剥削者,还有胆大一点的人进城被学生剃了辫子。在那些地主们纷纷倒戈准备自己出路的时候,阿Q在桥上欢快地喊着“我革命了,我造反了,我要什么就有什么,我喜欢谁就是谁”,这样大胆狂放的言论却让赵老太爷他们心里颤了一颤的。人们对于未知东西的恐惧,在它越来越接近自己想象的本来面目的时候反倒觉得安心。

革命在未庄成为了假洋鬼子勾结各种财阀乡绅之后的产物,老百姓们可以继续接受以前的压迫反倒舒了一口气。但阿Q想要革命的小火苗并没有因此熄灭,他在假洋鬼子之后去尼姑庵闹革命学人家把辫子盘起来,说明他已经开始有了懵懂的革命意识,只是还不明显。那阿Q革命是为什么呢?在阿Q的梦里,似乎参加了革命,成为了革命的首领。他成了新的“赵老太爷”,赵老太爷变成了以前点头哈腰奉承的自己,他穿皮袄戴官帽还趾高气扬地骂“王八蛋!”。他满足了,他以为只要自己革命了,要什么是什么,喜欢什么有什么。他可以不再被同等的人嘲笑,不再交莫名其妙的保护费,不再不敢姓“赵”,甚至可以不让赵老太爷姓赵。他是愚昧的,甚至即便他参加革命党胜利之后的结局也可以看见,类似太平天国的末路。被抓了也没有觉得沮丧,阿Q说,监牢里的配置比土谷祠还好。

无姓无名无籍贯无行状无家无固定职业的六无产品是不被这个社会承认的,最阿Q后无声无息无牵无挂地死了,连一句“我手执钢鞭将你打”都没唱。众看客砸砸嘴巴狂呼大不过瘾,人命被人把玩的时代,人人不敢说真话的时代,做作假装不想被排斥就被同化的时代,现在也有,阿Q和赵老太爷的故事还在上演,三六九等的标尺从补丁破布到丝绸华服的对比,谁敢说没有以貌取人过。

阿Q死了,还有千千万万个阿Q活着。有阿Q就有赵老太爷,就有假洋鬼子,就有地保,就有小D。众看官,且慢慢看。

第29篇:《阿Q正传》读后感

对于历史,我不敢妄加评论。没有资格也没有资本去解读历史的变迁。我只是简单的把最真实的想法写下来。

在未庄这个小镇上,发生了太多的故事。

在未庄这个小镇上,重复了太多的故事。

在这里,每个人有自己的位置,赵太爷知道,他是全镇的焦点;假洋人知道,他是革命的“先行者”。每个人都知道自己要做什么。唯独阿Q不知道,所以他成为了人们眼中的坏人。

阿Q的悲剧,是全未庄的悲剧。没有思想,自私自利,一切小农经济中的弊端,都在未庄出现。“精神胜利法”贯穿始终,不论受到怎样的侮辱,阿Q都能顺利的化解。当阿Q的不开心被内心的胜利解决掉,未庄人竟变得索然无味。然而“精神胜利法”并不只属于阿Q,它属于钱太爷,赵太爷,属于每一个人,太爷们仗着自己的权势,目空一切,革命党仗着自己的力量,与之抗衡。“精神胜利法”甚至属于当时的中国,被侵占的中国看不到自己的伤疤,反而是自欺欺人。未庄,只是一个缩影。阿Q,只是一个代表。

在未庄人眼里,包括阿Q自己,都认为他不配拥有任何一项作为一个人类应该有的。他不该被人尊重,不该拥有爱情,更不该革命。奴隶社会的奴性再一次展现出来,人们只想着妥协。邹七嫂可能认为,抱着赵太爷的大腿,就万事大吉了。就连阿Q想要革命时,都无法脱离自身的奴性,依然用自己难以遗忘的农民身份,自私的盘算可以得到什么。

被逼无奈的未庄人想来想去,只能去欺负最纯净的,也是最好欺负的尼姑。他们认为的胜利,就局限于此。阿Q也想这么做,可他被排斥在外,于是他在外观上,像极了革命党。其余的,他也不想去关心。

无知的阿Q终于无知的死去了。大概三天后,未庄人就找到下一个阿Q了。因为人死了,魂还在。值得庆幸的,阿Q在死前,才知道自己要死了。即使被人们用可怕的眼神看着,他也顾不得多想。他只是想到了狼。

或许,未庄人对待未庄人,是狼。对待外村人,是羊。这个小镇上,故事不断。

第30篇:《阿Q正传》读后感

当初决定要开始读《阿Q正传》是因为觉得学到鲁迅的作品,总感觉应该多读几篇他的文章,这样才能对鲁迅有一个更加深刻的了解,所以我就选择了这篇小说。《阿Q正传》是鲁迅唯一一篇中篇小说。他在谈论这片小说的时候这样说道:“我写这篇小说的目的是为了揭示‘国人的灵魂’。”我带着一个问题开始了我的读书之旅,那就是“这篇小说是不是只有批判封建社会中的不良社会特点比如说庸俗,腐败,而没有其他的东西了呢?”

《阿Q正传》很明显主人公就是阿Q,鲁迅塑造了一个非常具有奴性的主人公。简单来说阿Q的性格就是“见了狼,变成羊,见了羊,变成狼。”在小说中,只要阿Q见到比自己厉害的人物立马低身下气的,而遇到和自己差不多的人,虽然试图取得胜利,但是和别人打起来的时候,立马说出“君子动口不动手。”从中可以看出,阿Q是一个非常懦弱的人。我觉得鲁迅用阿Q这个人物来代替了许多当时封建社会乡村农民的形象。我觉得这本书的成功是因为鲁迅非常成功地塑造了阿Q这个人物,让我觉得这个主人公并不是离自己十万八千里,相反,这种性格即使是在当今社会上也能看到。

读完这本书让我学会了一个新的词语,那就是精神胜利法,简称阿Q精神。那什么是精神胜利法,比如说自己的钱没有别人的多,就自我安慰到钱多了又要防偷,又要防盗,一点也不省心。再比如说长的不如人家漂亮,就说人家是红颜薄命。鲁迅在这本书里侧面地狠狠批评了这种思维方式。通过这本书,让我感觉到每个人的思维方式都是不一样的,但不管怎么样如果活得像阿Q一样,那这段人生实在是太失败了。

整本书虽然篇幅不长,但是却带给我很多信息让我吸收。读完这本书,我可以回答我之前提出的问题了。这本书确实是在批判封建社会中的不良特点,但这只是书中的一个因素,其实书中还有其他的因素,比如我提到的“精神胜利法”。

第31篇:《阿Q正传》读后感

鲁迅笔下的阿Q,无权无势,处在社会的底层,在封建旧社会,受到了人们的耻笑和压迫还得忍气吞声。这样的群体,只能屈服于压迫,不顾面子和尊严死皮赖脸地活着。若想要做一些翻身的改变,在权势和封建等级社会大背景的欺压下,就只能残酷并无意义地牺牲。

而阿Q多少有一些不同。他的出身不是自己能决定的,凭一己之力和整个社会对抗,必然也做不出翻天覆地的改变,他不可能成为阿里巴巴一夜暴富,也没有条件让他读书识字高中举人。能够让鲁迅为他立传,正是因了这被视为民族劣根性的“精神胜利法”。

让我们来看看阿Q与别的封建末时代人物的不同之处。别人安分守己,不问出处,阿Q偏偏要抬高自己的身世,声称自己姓赵,挨赵老爷打之后又在心里想到“儿子居然打起老子来了”。他进城感受到自己与城里生活的格格不入,回到村子里却把城里人的生活大大嘲笑了一遍,把“洋”说“土”,认为城里人把“长凳”叫成“条凳”、煎大头鱼时加葱丝,都是可笑的。垂涎于女人,阿Q心里垂涎,嘴上还要嫌人家水性杨花,脚生得太大。阿Q时时处在不平等的状态下,又时时处在欲望和求之不得的矛盾中,他只有靠“精神胜利法”来维护自己的面子。阿Q与别的底层人物最大不同之处就是他好面子,说好听一点就是维护人格尊严,他生了一副下等人的躯壳,却时时怀着变成高富帅的梦。

有梦想是可爱的,比起苦难压迫后的麻木不仁,仍怀有一丝追求的阿Q令人敬佩。暂不论梦想的雅俗,吃饱穿暖是老百姓的梦想,革命是革命者的梦想,但它们都值得维护。得到人们的尊敬,有女人,过上好日子,就是阿Q的梦想。这样归纳起来,其实很真挚,很朴实。“精神胜利法”是他与残酷现实唯一的对抗方式,也是他还没有完全向世界妥协的证明。尽管在人们看来,他的妄自尊大和畏强凌弱、吃软怕硬是愚昧浅薄的象征,但阿Q不是鲁迅,不是托尔斯泰,不是甘地,更不是海明威,作为一个没有受过教化的民众,他的抗争大概只能至此,无力的抗争好过麻木不仁,我觉得人们要对阿Q多一点宽容。

从另一角度解读,“精神胜利法”未尝不是对人格的一种维护,只是这种维护的局限性使它增添了几分可悲可笑的色彩,但这终究是社会背景造就的。许多外国评论家都指出,“精神胜利法”并不单单是中国人民才有,当人处于社会底层,受到压迫而无从反抗,“精神胜利法”是常常根植于他们心中的,是弱势群体能采取的唯一维护尊严和面子的方式,因此它具有普遍性。与其说“精神胜利法”是国民的劣根性,不如说是人类的普遍弱点。

用一个简单的例子就可以证明。即使在社会高速发展,人们教育程度普遍提高的现代社会之中,“精神胜利法”并没有消亡,只是换了一种形式存在而已。资本积累形成的贫富差距下,中下层人民仇富的心理也在风吹草长。官员节节高升,人们便要议论他做坏事;商人下海发了大财,买得起豪宅几间,名车数辆,人们便怀疑他偷税漏税,干了非法的勾当。你可以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因为怀疑的东西往往会成真,但回头想想,嫉妒心理才是大多数人开始质疑的根源,而并不是出于这个社会的公平正义。

当年韩寒一书,“趁我还年少,我要万水千山走遍……切记,要不附权威,不畏权势,不贪权力……”引得无数愤青为他叫好追随,视若明灯。何谓愤青,就是一群无权无势又有点知识理想的年轻人对这个世界怒目而视。所以说愤青是会消亡的,只有少数人是天性使然。有些人一辈子不得志,他就能做一辈子愤青,而大多数人都在成长中逐渐以收获来磨平愤怒,逐渐与这个世界和解了。你能说他们不可爱吗,也许我们每个人都经历过这样的时期,以批判来对抗不平等,梦想着做一只特立独行的猪,觉得贴着愤青的标签似乎平衡了人生中未曾体验的空白,得到自我高尚的满足感。你能说这可悲吗,没有愤青,这个世界就得陷入可怕的平庸。

其实从现代心理学的角度来说,“精神胜利法”不过是人们调节情绪,获得自我满足的一种途径,当我们处于不平等之中,用精神来盈利无可厚非。阿Q在封建年代只能是阿Q,到了现代社会,他也许可以成为一名愤青,继续将“精神胜利法”发扬光大。能在心理上找到自身于社会的价值,也算一种伟大。至于人们声讨的“国民劣根性”,我只能说,时代不一样啦,都说追求自由思考独立精神,不允许有相反的声音发出吗。喏,这亦可以被解读成一种精神胜利法。

第32篇:《阿Q正传》读后感

今天再看鲁迅全集的时候,看到了阿Q正传这篇文章虽然很短,但告诉了我们深刻的道理。我很感兴趣。

这篇文章讲了是一个叫阿Q的整个生活。他是一个落魄的农民,没有家么有地,是一个天天被人你欺负,却又不敢还手的人。他很自卑,但自尊心又很强,很自大的人。每当有人欺负他,便用自我安慰法来缓出愤愤不平的心。阿Q的地位低下,是他很欢迎革命,但他又不了解革命。使他付出了代价——

阿Q的嫉妒心很强,比如小D他认为抢了他的饭碗。其实他也想有一份工作,但是——唉。他在饿急的情况下才去偷果子,可见他还是有道德的人。

鲁迅先生笔下的阿Q是一个早起堕落的中国人的缩影,是一个自卑自傲的人,是一个被别人欺负只会用‘精神利法’的人,是在别人背后骂别人的人。

鲁迅先生用讽刺的手法写了这篇文章,讽刺了当时中国人的堕落,揭露漏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与人们心中的善良与丑恶。来逃避生活中的现实,这种人是永远都站不起来,都成功不了的人。

第33篇:《阿Q正传》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阿Q正传》这本书,第一章还没读到一半我便被次书吸引了,并且一口气把它读完了。

文章主要讲了“穷人”阿Q的生活,他被人一欺再欺,有一次因为喝了一点酒,不小心触犯了“吴妈”,就被赵太爷的儿子“秀才”用那么粗的竹杠打了一顿。还有一次阿Q去赌博,赢了钱,却被人打晕后将钱抢光。

最后,闹革命了,阿Q也想参加革命,可钱太爷的儿子——“洋鬼子”不让他参加,最后还被人送去了枪毙……

这本书真正的写了一个中国人的精神,灵魂。阿Q,一个拥有真正中国人民的气魄的男子汉,虽然有时他会调戏一下人,但他的内心是善良的,他曾经偷过东西,但他也是为了生活,迫不得已的。文中不还提到了他再也不敢偷了吗?

我们要学阿Q,做一个真正的中国人!

第34篇:《阿Q正传》读后感

寒假里,为了丰富我的知识,我到书店借了一本《阿Q正传》来读,里面生动有趣的情节深深的把我吸引住了。

《阿Q正传》是2009年花城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鲁迅创作的中篇小说。它以辛亥革命前后的农村小镇未庄为背景,塑造了一个以“精神胜利法”为主要特征的流浪汉阿Q,描画出从物质到精神都受到严重戕害的国人的魂灵。

读完这篇小说,我深受感动。我认为阿Q是个可怜的人,因为,他总是受尽欺凌。例如,有一次他喝了两碗黄酒,便说自己是姓赵的,和赵太爷原来是本家,结果第二天就被赵太爷骂了一顿,还被打了。看到这里,我想起了鲁迅先生说的一句话,“他未必姓赵,即使真姓赵,有赵太爷在这里,也不该如此胡说”。我在想,如果阿Q真的是姓赵的呢?为什么赵太爷可以姓赵,而阿Q却不能姓赵呢?只不过是个姓氏而已。这或许是与贫富有关吧,赵太爷是有钱人家,而阿Q只是个给人打散工的农民,是个下等人。别人根本不尊重他,在这种生活中,他只能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己骗自己,例如,有一次,他被别人打,他就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还有胜利感呢!

《阿Q正传》这部小说十分的短,但却表现出当时旧社会的弊处和人性的善良与丑恶,是当时民众痛苦生活的缩影,我喜欢这部小说。

第35篇:《阿Q正传》读后感

鲁迅的《阿Q 正传》我已经读过许多次了,至今依然还没能完全弄懂其中的深意。

看了鲁迅写的《阿Q正传》,发现这正是传统社会产生坠落的中国人的典型,就如鲁迅所说,阿Q的影响早已存在他的心中好多年了,只是正好有了个社会把它发表出来而已,而鲁迅为何写这篇文章,我想是为了想要宣封人性弱点的看法吧!所以鲁迅用带点讽刺意味的手法来写出中国人病理的社会和人性的善良与罪恶。在这篇文章里面,我感受最深的应该就是阿Q那被践踏的人格以及觉得自己永远最赢的“精神胜利法”了,这实在是一个要不得的想法,这个想法是阿Q在遭受到种种挫折后所发明出来的东西,说好听一点是精神胜利法,其实根本就是鸵鸟的心理,遇到困难只往地下钻,不会真正的去解觉问题,只能够转身就跑。

虽然这都是我个人的观点,但是这是我看完这本书领会最深的一些问题,虽然鲁迅笔下的中国人被讽刺的一文不值,但是鲁迅想要告诉大家的应该是不要在故步自封,不要只活在自己的世界理,也不要对人太过自私,不然永远都不会进步。

但是,我只想说:“鲁迅精神万岁!”

第36篇:《阿Q正传》读后感

像我这种文化水平不高的人,看过一本书之后还要写读后感,感觉好奇怪,一定会有好多人笑,这我知道。从文字上就可以看出我所知道并会运用的词语真是廖廖无几,不过也没有什么丢脸的,勇气可嘉。

《阿Q正传》,如果没有导读,看完了这本书,我只会觉得阿Q这个人好让人看不起,失败都不敢承认,自己欺骗自己,真是一个既卑微又渺小的人物,这种人有什么可写的?还会因为他而使这部短篇成为鲁迅先生的代表作,怪异。由此可见,我的大脑还真是有够平滑的,只看到表面的东西,怪不得一天到晚能吃能睡的,原来是因为想法太过简单。

通过导读的帮忙理解,我才知道,鲁迅不愧是鲁迅啊!像连环画似的一部作品居然有这么深层的含义,批判的是中国人的这种阿Q心态,不得不承认,每个人身上多多少少都有着阿Q的影子。这部作品不只是一种揭示,更重要的是一种提醒,鲁迅先生适时的给中国人打了预防针,消除阿Q心态,让阿Q的形象仅仅是回忆中的典型。

第37篇:《阿Q正传》读后感

《阿q正传》是出悲剧,是个让人发笑却又发人深思的悲剧。

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是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一颗明珠,根据它拍摄而成的电影《阿q正传》更是影坛上不可多得的立体鉴赏素材。

影片中的阿q是个去过几次城却封闭落后的农村流浪汉。他有农民的憨厚、质朴的一面,但更明显的具有无知、狭隘、愚昧、落后的一面。其最突出的性格是自欺欺人、自甘屈辱、自轻自贱而又妄自尊大、自我陶醉和麻木的“精神胜利法”。无论别人怎么说他,怎么骂他,他都会以他独特的方式战胜别人。

那个社会很残酷,这主要体现在酒店老板和赵太爷对阿q态度的几次转变上。影片一开始阿q去酒店喝酒,老板不让他赊账。当他调戏吴妈被大家知道后,便更让人不拿他当回事,去喝酒时老板及客人对他的态度十分冷漠。而因为也姓“赵”去赵太爷家贺喜,被赵太爷呵斥“你也配姓赵!”可见他是多么地被人瞧不起。后来阿q从城里回来,有钱了,去喝酒老板主动提出“可以记在账上嘛”,客人们也主动和他套近乎。

第38篇:《阿Q正传》读后感

自从鲁迅先生作了“正传”,阿Q便名扬华夏,连那些打骂过他、嘲笑过他的人也随他一起出了名。观看此文时,心像是泡在五味瓶中。读阿Q可悲、可笑、可愤、可思、可省。

毋庸置疑,鲁迅先生的笔锋是利的,二十世纪初中华国民的病态在他的笔下暴露无遗,时代铸成了国民的劣根,在国将不国之时民众依然没有醒悟,原因也许是多方面的。首先是封建制度的局限性,没有一个完善的教育体系,导致类如阿Q、王胡此等文盲到处都是;即使是读过书的,像赵太爷、白举人这些伪君子,也是凭借读书为一种通往上层社会的手段,大凡是考取功名后,便将所学圣贤之道封存起来,此在也不会用到,剩下的任务便是研究如何搜刮民脂民膏。第二个原因便是当时社会之动荡,列强侵略,政府无作为,国民生活在水深火热当中,还有什么心思去关心知识,生存都是一个问题。也正是这许多的原因导致国民病态。

观古思今,也许我们投给阿Q的不应是嘲笑,我们更应该反思,其实只要你仔细回味你会发现你也是一个阿Q,我们每个人都可以从阿Q身上发现自己的影子,所以劝各位不要笑的太轻松。

无独有偶,现在的一些官员也沾着过去的污浊。不同的是,现在官员是将所学暂时封存起来,因为在上级视察之时还可用到,依今比古,有过之而无不及,对上奴颜献媚,对下百般刁难,对上一副小人之态,对下一股恶霸之风。着实令人“敬佩”不已。

“以古为镜,可知兴亡。”吾辈宜加倍努力,以跳出“其兴也渤鄢,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律,一起努力吧!

第39篇:《阿Q正传》读后感

阿Q的精神胜利法在鲁迅先生的笔墨“传扬”之下得以流传至今。然而,鲁迅先生所想要传扬的不仅仅是这些。其中还有更深刻,更能发人深醒的东西。

鲁迅先生笔下的阿Q是一个悲剧的人物形象。正如鲁迅先生所说,“阿Q不独是姓名籍贯有些渺茫,连他之前的‘行状’也渺茫”,阿Q浑浑噩噩地渡过了他的一生。因为阿Q的人生目的仅仅是活着,他不会去思考怎样更好地活着。这样活着,和一个“活死人”又有什么区别呢?

阿Q一生最大的辉煌就是从城里回来的那段日子。在那几天里,甚至未庄的赵大爷也对他刮目相看。但这些都不是通过光明正大的手段得到的,这样说来,阿Q仍是可悲的。他受着强势的欺负,却又去欺负其他弱小;他本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却又去耻笑和他一样的穷苦百姓;他不知“革命”为何物,却又因“革命”而丧了命……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阿Q不仅仅是一个个体,更是那段时期广大群众的典型代表。那是一个正值“改朝换代”的时期,国内清朝的数百几基业摇摇欲坠,西方却是在蓬勃地迈向一个崭新的时代。传统“男耕女织,自给自足”的生活已经被打破,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人民渴望重新过上安居乐业的日子,但又不知道从何做起。他们就像是贝克特笔中的戈多,他们在等待着,等待着一个自己不曾了解的世界的到来。确切地说,他们选择了服从命运的安排,不去尝试,不去努力。

读完《阿Q正传》,我深深体会到了鲁迅先生写作这篇小说时的心情。鲁迅先生就是那一个时代的引路人,他看到了人民群众的痛苦,也看到了他们的希望。鲁迅先生奔走相告,企图告诉每一个人他所看到的世界,渴求给每个人带来幸福与快乐。鲁迅先生恨不得自己立刻变成一根巨大的蜡烛,即使燃烧自己,也要让每一个人看清前进的道路,让每一个人重拾前进的信心与勇气。

第40篇:《阿Q正传》读后感

初读《阿Q正传》,只是觉着阿Q的无知、猥琐、麻木、欺小凌弱的小人嘴脸令人可憎;再读《阿Q正传》时,却觉得在阿Q身上很能发现一些国人缩影;深读《阿Q正传》以后,越发觉得阿Q简直就是现实生活中的中国人的精神面貌的写照。仔细的观察国人在现实生活中对待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的的表现和思维方式,我有了一个令人惊讶发现:一个阿Q倒下了,数亿个阿Q站起来了……

小说中对阿Q的艺术表现,成了现在国人的对待社会现象、回避现实的立场和态度。时局对阿Q们的影响颇大,时局如发生了变化,他们的思想也会发生剧烈的变化。起初他们认为改革便是造反,造反便是与自己为难,影响自己目前能维持的生活现状,所以一向是“深恶而痛绝之”的。当改革取得一定的成就,他又盲目地相信改革会改变自己的命运的,继而坚决地拥护改革的主张,并誓做改革潮流的先锋官,继而产生了要在政治、经济以及女人问题上获得翻身的一系列“改革思想”。

当改革形势遇到阻碍和挫折的时候,权利仍然被“原官”把持,阿Q们就变得“很容易闹脾气”,“总觉得自己太失意”,特别是当阿Q到静修庵去革命碰了钉子,去“结识”假洋鬼子遭到了挫折以后,其情绪更是一落千丈,觉得“他所有的抱负、志向、希望、前程,全被一笔勾销了”。甚至由忧愁转为恼怒,产生了一种强烈而奇特的报复心理。生动而形象地刻画了阿Q迫切的想利用“革命”来改变自己的社会地位和生活状况而又始终不觉悟这一投机趋利的基本性格特点。

现实生活中的另一群阿Q式人物,也同样因时局不同而表现出不同的心态。在改革形势高涨时,他们一方面感到惶恐不安,一方面机关算尽,施展阴谋,或讨好自认为是改革派的阿Q,或相互勾结投机改革。

一、内容简介

庵赵庄有座荸荠庵(实为“菩提庵”,被大家叫讹了,叫成荸荠庵),庵内13岁的小和尚明海因为家里人多地少而被舅舅带来出家的。他舅舅是庵里的当家和尚仁山。庵内和尚们并不恪守戒律,一样过着俗世的日子。明海在第一次来庵上的的路上认识了小英子,小英子家住在荸荠庵附近,明海老往她家跑。明海会描画,这一技艺令小英子即将出嫁的姐姐着实风光了一回——大英子照他描的画绣出来的鞋三十里方圆都传遍了。明海和小英子一起做针织,一个画花,一个刺绣;一起栽秧、薅草、车水、放割稻子、打场看场。四年以后,明海就要受戒,受了戒就能做“沙弥尾”,将来能做方丈。小英子划船送他去善因寺受戒。数天后,小英子又划船把接受过戒的明海回庵赵庄。回来的路上,小英子要明海不要当沙弥尾也不要当方丈,天真的明海一概应下。当小英子问他:“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明海大声说:“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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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物介绍

明海

“荸荠庵”里17岁的小和尚。因为家里兄弟多田地少,出于生计考虑选择了出家,13岁时到“荸荠庵”出家。庵内的当家和尚仁山便是他的舅舅。他与“荸荠庵”的邻居赵姓人家的女儿小英子青梅竹马、两小无猜,还认了小英子的母做干娘。

小英子

庵赵庄的赵大伯的小女儿,与明海年纪相仿,心灵手巧、活泼美丽。她家是“荸荠庵”的邻居,日子过得很兴旺,除了自家的地外还租种了庵上的十亩地。

仁山

明海的舅舅,“荸荠庵”的当家和尚,负责管理庵内的账簿,教明海念经,深谙佛门的升迁之道。其人黄、胖,不修边幅,在庵里从不穿袈裟,经常披着短僧衣,光脚趿拉着僧鞋。

仁海

仁山的二师弟,很爱干净。有家室,老婆每年夏秋之间会到庵里住几个月。

仁渡

仁山的三师弟。年轻漂亮,聪明能干,不但经忏俱通,而且身怀绝技,会表演“飞铙”,还会放“花焰口”唱山歌。很有女人缘,据说外面有相好的,但是平常表现很规矩,看到姑娘媳妇连玩笑也不开。年下庵里杀猪时由他掌刀。

赵大伯

小英子的父亲,是个能干的庄稼人,不但田里场上的活计样样精通,而且会罾鱼、洗磨、修水车、砌墙等等手艺。不咳嗽、不腰疼,身体结实得像一棵榆树,为人和气,平时沉默寡言。

赵大娘

小英子的母亲,五十岁了但两个眼睛还是清亮亮的,无论何时都是精神饱满,头梳得整齐,衣服穿得体面。热爱劳动,一天到晚不闲着。除了会做农活和家务,还会剪花样子。喜欢明海聪明、会画画,认他做了干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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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受戒读书笔记

谈到汪曾琪,印象最深的有两点,一是小学课本上的《端午的咸鸭蛋》,而是他与沈从文的师生关系。这两点与他的文风都关系颇深。

本次入手的是中国工人出版社文学馆小经典系列的小说和散文集,以汪老的代表作《受戒》命名。正如作者自己所说:“我所追求的不是深刻,而是和谐”,他的小说多让人体会到乡邻的和谐之美。短篇小说的故事基本发生在作者的家乡江苏一带,要么是水乡,要么是张家口,水乡故事更具代表性也更引人入胜。

《鸡鸭名家》讲的就是一位放鸭大师和一位炕房孵鸡大师。陆长庚似懂鸭语,能把进入芦苇荡的群鸭刷的召唤出来,余老五则能孵出远近闻名的好鸡。《大淖记事》说的则是居住在大淖周边的儿女故事,美丽勤劳的挑女巧云和英俊机灵的小锡匠十一子。《岁寒三友》则讲述了三四十年代小县城里三个老友跌宕的生活,卖炮仗的陶虎臣,开绒线店的王瘦吾,卖画的靳彝甫。虽有过暂时的好光景,却很快又陷入落魄,但所幸有老友之间的相互扶持。

汪曾祺的文章让人看着很舒服,同样写的旧社会,同样有批判,但他很少用尖锐的语言去揭露黑暗的社会现实,也不怎么用讽刺的手法去批判当时的制度。他只写最普通的老百姓的生活,市井间的故事,用朴实又生动的语言。然而,普通的百姓的生活是最能反映时代面貌的,我们读着有趣的文字,自可想像背后的动乱时代,又不必有太多的心理负担。总而言之,汪的文字,可以让你感受水乡生活的点点滴滴,也可以让你一窥旧社会普通人民的卑弱。他的小说,读起来有趣且无心理负担,甚至会让你特别想去体会一把文章里所描绘的风俗。比如,我看完《端午的咸鸭蛋》,就很想去买一盒正宗的高邮咸鸭蛋,砂红色的蛋黄,一敲壳就溢出的油脂......

曾在网上看过几幅吴冠中的画,我想,汪的水乡故事,配上吴的水墨画,堪称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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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受戒读后感42篇

《受戒》是汪曾祺创作的短篇小说,发表于《北京文学》1980年第10期。作品描写了小和尚明海与农家女小英。

篇1:受戒读后感400字

文章开篇就用缓慢的文笔描述了一个独特的世外桃源,与其说独特更不如说荒诞。庵赵庄的人们太宽容了,在他们心中,和尚就是一个普通的职业,像是郎中,书生,当铺,商人之类的职业,没有区别。和尚可以喝酒吃肉,可以还俗,可以近女色,唱淫歌,可以赌博打牌。

和尚不用守清规还是和尚吗?——这样光怪陆离的生活,和人生的苦涩全然无关,完全不符合中国人传统的观念。

再说小英子一家,赵大伯是田场上样样精通的好把式,不仅脾气好,身体也结实的像一颗榆树;赵大妈也是精神的出奇,她不仅家乡菜做得可口,而且剪的花样子也是众家嫁闺女的稀罕物;两个宝贝女儿更是漂亮,大英子文静,已有人家,小英子活泼,成天嘻嘻哈哈,像只喜鹊。由此村庄独特的幸福生活可见一斑。

汪曾祺淡淡的文笔描述了这样一个地方,没有苦涩,没有勾心斗角,可以不包容一切原始欲望的世外桃源。荸荠庵里,二师父在俗世是有家眷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更是人不仅漂亮,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然而却没有人指责,这一切的荒诞在村庄里是如此和谐。

我并不赞同网络上大部分人所说,这是对人性最原始的复苏的赞美。更有甚者,说这是对人类原始的爱的赞扬。

篇2:受戒读后感500字

7岁,一个多么美好的年龄,也正是一个对于人生、爱情有了慒懂的认识和向往的年龄,难怪,只在看到一个小女孩的小脚印后,便会心乱了。但他的天生的羞涩却使他不敢表白,这份朦胧的爱只好在他的心里孕育、成熟,他的心还是纯真和美好的。他虽始终只是在被动地等待和接受初恋的到来,但他坚定地相信自己对小英子的爱的小英子对自己的爱。于是,在他等到了爱狂风暴雨般来袭时,他大声说出了心里话,虽然,这还是小英子的鼓动下,而这一次,他的勇敢已战胜了怯懦。复苏的人性让他把幸福紧紧攥在了自己手中。

相比之下,小英子更直白,更大胆。她毫无顾忌地坦露心迹,但她并不鲁莽。她是在确定了明海的心后才以身相许的。她很直白,但很真诚;她很大胆,但很谨慎。她深信自己的可爱灵巧一定可以打动明海,她也清楚自己早已对那个漂亮温顺的少年暗暗倾心,于是她把这种爱表达出来,释放出来。正是这种主动的交流和呼唤,才让她和明海走到了一起。有时候,人与人心灵的交汇就在那么一刹那,错过了那一刹那,恐怕两个人的手永远也不会牵在一起。聪明的小英子用她的果敢赢得了属于自己的那份真爱,她身上蕴含着的那份至真至纯的人性之善让她获得了生命中最珍贵、最美好的幸福。

小说虽是描写一派纯美宁静和谐舒淡的乡野风情,但其中也隐藏着淡淡的忧伤,如明海为什么出家,明海与小英子之间似爱非爱的纯美情感能保持多久。这些都隐含一丝不易察觉的苦涩。汪曾祺的作品恬淡闲适,自由灵畅,可见作者自然通脱的生活追求,平淡的结尾往往蕴含着令人深思的人生哲理。让人有一种隐隐的悸动。

篇3:受戒读后感600字

文章开篇就用缓慢的文笔描述了一个独特的世外桃源,与其说独特更不如说荒诞。庵赵庄的人们太宽容了,在他们心中,和尚就是一个普通的职业,像是郎中,书生,当铺,商人之类的职业,没有区别。和尚可以喝酒吃肉,可以还俗,可以近女色,唱淫歌,可以赌博打牌。

和尚不用守清规还是和尚吗?——这样光怪陆离的生活,和人生的苦涩全然无关,完全不符合中国人传统的观念。

再说小英子一家,赵大伯是田场上样样精通的好把式,不仅脾气好,身体也结实的像一颗榆树;赵大妈也是精神的出奇,她不仅家乡菜做得可口,而且剪的花样子也是众家嫁闺女的稀罕物;两个宝贝女儿更是漂亮,大英子文静,已有人家,小英子活泼,成天嘻嘻哈哈,像只喜鹊。由此村庄独特的幸福生活可见一斑。

汪曾祺淡淡的文笔描述了这样一个地方,没有苦涩,没有勾心斗角,可以不包容一切原始欲望的世外桃源。荸荠庵里,二师父在俗世是有家眷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更是人不仅漂亮,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然而却没有人指责,这一切的荒诞在村庄里是如此和谐。

在我看来,和尚本身不是一种职业,守清规也并不是对人性的压抑。对于那些看破红尘的人来说,选择出家反倒是解脱。给心灵困惑的人们一个远离尘世的机会。而文章中,和尚变成职业,用来赚钱,是对佛教信仰的侮辱。

再说全文的主线,明海和小英子,二人两小无猜的感情倒是让人动容。也只有在庵赵庄这样宽容的环境里才有可能成长发芽的恋情。这也是全文让我觉得像世外桃源的地方。

文章题目是受戒,而受戒却放在结尾,被浅浅一带而过。作者是故意让人错觉离题,然后再体味作者的用心良苦。“受戒”后,和尚本身就应该是过着平淡的清修生活的,可是他们“不正经”,于是题目与正文便产生了反差效果,而这种反差效果恰恰是表达了作者心中想讽刺的现象。

篇4:受戒读后感1000字

汪曾祺老先生的作品我读得不多,记得在2003年吧,我在自学中山大学的汉语言文学课程中,第一次读到《受戒》一文,一口气我接连读了三遍,感觉只有两个字:纯美!

文章讲述的是一个小和尚——明海和一个和尚庙——荸荠庵的零碎琐事,信手拈来,不事雕琢,平常之极。整篇文章没有深奥的人生哲理;没有轰轰烈烈、可歌可泣的事件;没有高大光辉的人物形象,却处处充满浓浓的乡土气息和人情味。清新隽永、悠远绵长!

和尚出家不是因为贫穷、走投无路才遁入空门,当和尚也要有关系、要有一定的门槛:“当和尚也不容易,一要面如朗月,二要声如钟磬,三要聪明记性好。还要认得字读过书”,当和尚还可以赚钱,经营产业、娶老婆,甚至包小妾######。说白了当和尚其实就是一种职业,而且是好职业!

没有僧人的苦行修持,没有出家人的清心寡欲,“他们吃肉不瞒人。年下也杀猪,杀猪就在大殿上”,“三师父仁渡一刀子下去,鲜红的猪血就带着很多沫子喷出来”,“可以收租、放债”,“可以赌钱、可以有相好的,而且不止一个”,“不兴做什么早课、晚课,这三声磬就全都代替了。然后,挑水,喂猪”。######乍一看来有点离经叛道,有违清规,却是世俗人情,人间烟火,饮食男女。和尚们过的是一种慵懒闲适的生活,与世无争,率性随意,自给自足,不是世俗人家,胜似世俗人家!

“捆猪的时候,猪也是没命地叫。跟在家人不同的,是多一道仪式,要给即将升天的猪念一道“往生咒”,并且总是老师叔念,神情很庄重:“……一切胎生、卵生、息生,来从虚空来,还归虚空去往生再世,皆当欢喜。南无阿弥陀佛!”令人忍俊不禁之余笑话和尚的迂腐!受戒烧戒疤太疼,山东和尚骂人了:“俺日你奶奶的,俺不烧了!”活脱脱的村野俗夫!这是真的吗?我想应该是真的,起码是存在这种生活方式的!和尚也是人啊。

小和尚明子英俊聪明,好学多才,又纯朴老实。“得了半套《芥子园》,照着描,画得跟活的一样”。而小英子则是一个美丽、伶俐、敢爱敢恨的农村小姑娘,“一天叽叽喳喳地不停,像个喜鹊”。不像情感小说中的男女主角,从头到尾爱得死去活来。故事中男女主角,对世事懵懂,却不无知!明子与小英子谈不上是恋人,最多是青梅竹马的邻居,孩童的纯真、两小无猜的玩伴,又蕴含着丝丝青春萌动的情愫,写小英子喜欢明子,“小英子爱采荸荠,拉了明子一起去,老是故意用自己的光脚去踩明子的脚。”而明子呢,“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一种朴素纯真、如诗如画的情感跃然纸上,令人有种“似曾相识”的感叹!对于明子的受戒,善因寺要选他当沙弥尾,小英子怕失去心上人,毅然决然的要明子“不要当方丈”,“也不要当沙弥尾”,勇敢地表白说,“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故事在真情流露中达到了文章的高潮。

我不知道这种情状是不是汪老心目中的世外桃源,小说中没有如诗如画的情景描绘,没有千回百转的情感纠葛,更多的是人物细腻的语言、动作描述,但是我能够强烈地感受到一种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同时又充满温馨宁静、乐天安命的生活境界。文章的末尾汪老写道“一九八〇年八月十二日,写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更感受到作者在那种战争动荡时代对美好生活的理解和追求,对人性真善美的深刻感触。正如作者自己是这样说的,“我写的是美,是健康的人性。人性是任何时候都需要的。”

噢!原来文字是可以这样纯美的!

篇5:受戒读后感2000字

寒假看了《受戒》一书,受益匪浅。

汪曾祺是沈从文的学生,《受戒》一篇和沈从文的《边城》,都是饱含诗情的小说,歌颂了人性之美。秋水般的文字,纤尘不然的意境,汪曾祺的《受戒》一篇与沈从文一脉相承。都是让人感动的名篇。

小说描写的内容包括和尚们的宗教生活和民间的世俗生活两部分。和尚们的宗教生活是充满着人间烟火气或者说世俗性的。聪明漂亮的主人公明海在家叫小明子,是从小就确定要出家的。他的家乡出和尚。当和尚对当地人来说是一种谋生的职业,因为当和尚有很多好处,可以吃现成饭,可以攒钱,将来还可以还俗 娶亲。不仅出家的目的是世俗的,寺庙里的生活方式也如此,充满了尘世的气氛。

荸荠庵的小和尚过着很清闲的日子,连早课、晚课也不做,只是敲几声磐,然后挑水、喂猪。在为数不多的几个和尚中,大概只有一个老和尚最守规矩,他是吃斋的,但过年时也破戒。明子的舅舅仁山是"当家的",掌管寺庙里里外外的俗务。二师父仁海是有老婆的,夫妻俩在庙里过起了逍遥自在的小日子。三师父精明能干,风流倜傥,能玩牌,会"飞铙",还长于唱山歌小调。这个庙里无所谓清规,连这两个字也没有人提起。他们吃肉不瞒人,年下也杀猪。他们也举行宗教仪式,可那欢快的场面更像是人生的舞蹈。有时,"一场大焰口过后,也像一个好戏班子过后一样,会有一个两个大姑娘、小媳妇失踪,——跟和尚跑了".

对和尚们的生活习俗作了充分的铺叙后,作品又以小英子家为中心,展开了明丽的 田园牧歌 式的水乡世俗生活画卷。这是一个自给自足的农业文明社会,人与环境自然和谐。小英子一家4口人,尽管性格不同,但都禀承了劳动人民的优秀品格。小英子热情泼辣,心灵手巧,热爱劳动。她和常往她家跑的明海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明海会画花,小英子就把它们绣出来。他们共同劳动,一起薅草,车水,"扌歪"荸荠随着岁月流逝,春去秋来,他们的心田里渐渐长出了爱情的苗子。

《受戒》这个题目是带有反讽性的,"受戒"本来是和尚表明接受佛门戒律的仪式,而就在明海受戒的同时,两个小主人公的爱情也走向成熟。明海在受完戒与小英子划船回家时,两人 表白爱情 ,把船划进了芦苇荡。小说结尾处以写景暗示了性的成熟。

这是一个个性的作品,从资料上看,简单质朴,然而深深挖掘,才知本应属于时代下的产物,确实如此的清新脱俗,无伤无痕。湖南卫视<宫>的上演开启古装穿越剧的高-潮时代,这让我不禁哑然于<受戒>的超纯爱恋,仿佛消减在世俗之外,一场没有悲伤的确是刻骨铭心的超时空感情故事。仿佛室外桃源,估计这是一个连陶渊明都倾羡的世外"园林"吧!

从作品中我们解读到了一种不可能变成可能,一分难以理解变成理所当然,一间世俗禁锢下的毛草屋变得熠熠生辉,然而,正是这样一间没有粉饰的房子,让我们从没有如此畅快过。明子,一个小和尚,英子,一个小村姑。多么简单的两个名字,很有中国风的感觉,英明,似乎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呢。

读过文章也很多了,这篇文章,的确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尤其是拥有良好空气的芦花荡,英子那真切可爱的小脚印,明子那"巧夺天工"的画作,英子姐姐秀丽的让人赞不绝口的刺绣,每个和尚的所做所说所感所梦,这些,都是文章的亮色,也是构建桃源的基本框架。那里,和尚吃酒又吃肉,甚至能够娶妻生子;那里,村姑善良又质朴,甚至助人为乐不求功。那里的生活仿佛是把现实世界的美丑消解到只剩下完美,把那些在我们世俗社会被认为大逆不道的事变成了理所当然,自由的船帆,把我们这些活在别人世界里的可怜虫唤醒,它告诫我们不要在再成为时代的牺牲品世俗观念的殉葬者。

纵观整部作品,汪曾祺有他独到的视角,还有那清新的笔触。读着读着,仿佛有《边城》的味道,一副清新隽永的风景画里有的是快乐善良的人民,美不胜收淡雅古朴的山水,但与沈从文截然不一样的是,一个是用带有点点悲伤的结尾结束勾勒,而另外一个则是一种明快的语调告诉给我们完美的结局。

但两者多多少少还是都拥有一些神秘的色彩,让人意犹未尽,不想拔出,就像我在品味一个脱离尘世烟火的人们都未曾见过的美食,吃过一口,还会惦记第二口,但是每一口却还有与上一次不一样的味道,我想,这样的作品才是大家的作品。留恋忘返,涟漪泛起。如果,让我再从深点的层次挖掘这篇文章的亮点,就应是作家的写作手法吧!

我个人认为汪曾祺是借用了西方作家比较擅长的反讽手法,用这种点睛的笔调表现下的完美其实是不存在的,不现实的,不能被世俗世界理解的,这不仅仅违背了中华传统文化中儒学的道德观,更是对在中国如此盛行的佛教的讽刺与反观。

讽刺,讽于外,更讽于内,很难想象,那代表清心寡欲的戒疤,能够在瞬间变得毫无好处,很难理解,那灭人欲的时代竟有如此自由完美的爱恋。在那里,当和尚并不是为了信仰,而只是一种合理的谋生手段。有时候,我会想,此刻的旅游景点,供养着很多和尚道姑,他们的谋生想法是不是受了这本书的影响,这只是我的滑稽之谈罢了,只是,还是感觉有点可悲的,虽然,<受戒>中有的是这样的和尚,但是至少他们拥有纯真的心,但是,此刻的假和尚早以丧失了人的本性,为了自我的利益为了赚钱,甚至能够不折手段,不禁心生悲凉。

很显然,我们世俗的社会很难再拥有这么淳朴的感情了,说是高楼大厦钢筋水泥阻断了我们的情也好,说是现代化的理念西方思想的渗透埋葬了我们的灵魂也好,总之,人,要想活的逍遥,活的无拘无束,活的自由灿烂,并没有那么容易,我们需要解答灵魂深处的问题,寻求内心的安宁,需要一颗明朗的心。

作品中两个部分的内容是相通的,具体的联结就是明海的行动;不仅如此,两个部分还互相印证,流贯着共通的精神--中国人的求生意志。《受戒》有着一种内在的欢乐,浸润着深受儒家思想影响的现世主义精神,令人想起《诗经》和古代乐府中那些欢快的民歌。这是一首人生的赞歌,赞颂了纯朴健康的人性之美。

正所谓"腹有诗书气自华",多读书,提高个人内涵,定会有一番收获 .

篇7:受戒读后感

“我与我周旋,宁做我,我与我比我第一。”这是汪曾祺晚年时说过的一句话。

汪老先生是我十分喜欢的一个老人,喜欢汪老文字中流露出来的一派天真,喜欢他对世间寻常万物的怜惜珍爱之情。他的文字很淡,所写的小说不大有跌宕曲折的情节,但有的是意境之美,如青橄榄,如芦花荡,十分耐嚼,回味甘甜绵长。读他的文字,时常会激起我对平凡世俗烟火生活的感激欣赏之心,是一遍一遍重读亦不觉厌倦的好文字。

曾经,不止一次地置身于汪老先生《受戒》中的桃花源,在这里我仿佛来到了一个原始的乌托邦,一个宁静美妙的世外桃源,那是一片理想的乐土。

小说的标题叫《受戒》,开头的第一句话是“明海出家已经四年了”,读者一开始就会以为这是一篇写佛门生活的作品。它也确实描述的是出家人的故事。只是读着读着,你会渐渐觉得小说中的人与事虽然未离佛门,但读者感受到的并非佛寺的森严和佛徒生活的单调与清冷,而是与之相反的浓郁的世俗生活的情致与意趣。

人们实在看不出作为小说主人公的明海在这里到底受了什么戒,反倒是他和他的老小伙伴们在这里尽情享受着日常世俗日子的温馨与快乐。与其他职业相比,当和尚的好处一是可以吃现成饭,二是可以攒钱。因此,明海之所以去当和尚并且还有望当一个好和尚,就是非常好理解的事情了。他不仅嗓子好,而且记性好、相貌也好。更值得提及的是,他出家以后连名字也不用改,还叫“明海”。出家了的明海被大家喜欢着,但似乎从来不因为他当和尚的“本职工作”做得好,而是因为会画画、会唱歌、帮人干农活。“念经,一要板眼准,二要合工尺。”说的都是不关内容的形式方面的要求,因此小明海念经又怎么会去关心经文本身的涵义?值得注意的,倒是他看见小英子的脚印,“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觉得心里痒痒的。”那每天本来就出于应付而不得不敷衍的经文恐怕早就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小说的最后,作者是把这种日常生活的诗情和温馨渲染到了极致,那就是明海和小英子的恋情在回家途中的瓜熟蒂落,那一段优美的文字令所有的读者读后无不悠然神往。本来,明海刚刚受了戒,等于在出家人的人生中完成了一个重要仪式,沙弥头、沙弥尾的前景开始在他的眼前浮现。殊不料小英子对所谓的沙弥头、沙弥尾毫无兴趣,她所想的,是给明海当老婆,而且要他马上回答要不要。明海头上的戒疤余痛未消,此刻却要马上回答这样的问题。但明海似乎很快就被小英子给俘虏了,回答了“要”以后,两人的小船就划进了既充满诗意、又引起人不尽联想的芦荡,小和尚这会儿头上的戒疤恐怕是什么感觉也没有了吧。

作者在小说结尾说,这是“写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可见从那时起,汪曾祺对于人生的理想和憧憬就已显现这样的特征。在许多曾经大红大紫的应景之作被人渐渐遗忘的今天,汪曾祺的小说却以它特有的个性和魅力依然受到读者的青睐,我们现在这样饶有兴趣地欣赏和品味《受戒》不就是一个证明吗?

篇8:受戒读后感

《受戒》篇幅不长,却写得十分有画面感。我读着似乎都能想象到文中所描绘的场景,故事性很强。虽然没有什么惊人的场面描述,没有华丽的辞藻,仅是白描的笔触却也写得生动。

故事中的人物都很饱满,是完整的人。比如写明子受戒时,有一个山东和尚受戒烧戒疤太疼,山东和尚骂人了:“俺日你奶奶的,俺不烧了!”简直就是村野俗夫!这和尚的反应让人觉得十分的真实,直爽的山东汉子的形象跃然纸上。虽写的是和尚,却不是超脱世俗的和尚,境界很高,只知吃斋念佛,不食人间烟火。和尚也在那个世外桃源过得潇洒,能够自给自足,靠着自我的本事获得吃穿,那里的和尚能够偶尔吃肉,甚至能够娶妻。还有小英子家房子独村独落,有田没有全拿来种粮食,而是有半亩种了小英子喜欢的荸荠。这种有些理想化的社会生活,在当时就应是有些超凡的。

故事中明子和小英子之间的感情纯纯的。从开始到结尾,两人之间的关系总有些微妙。开头埋了伏笔,将两人从空间上拉近,到之后两人之间不断的交集。似乎只是孩子间,玩伴间的情谊,没有明确的错综复杂的感情,一向简简单单,似水长流,一点一点渗透到故事中,一种朦胧的感情,直到最后的真情流露才把故事推到高潮。最后,文章用一个省略号结尾,

篇9:受戒读后感

《受戒》是汪曾祺的代表作,是一篇极美的小说。写一个小和尚和一个叫小英子的小姑娘清清爽爽,朦朦胧胧的感情。全篇有一万二千多字,几乎没有什么故事情节,但却极富诗情地展现了三十年代苏北里下河的田园风光。小和尚明海与农家少女的初恋被作家描绘得如诗如画,醉人心田。文章发表之前,有人问汪曾祺:“你为什么要写这样一篇东西呢?”汪曾祺说:“我要写,必须要把它写得很美,很健康,很有诗意。”写成后,汪曾祺宣布:“我写的是美,是健康的人性。美,人性,是任何时候都需要的。”这些话,我们都能够把它看做是汪曾祺创作这篇小说的初衷,也是作家透过文章想要表达的思想内涵。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谈《受戒》。

一、诗意和谐的生活空间

《受戒》表面上的主人公是明海和小英子,实际上作者追求和张扬的就应是种“桃花源”式的自然纯朴的生活理想。作者特地选取混乱时代极为难得的“人不生病,牛不生灾,也没有大旱大水闹蝗虫,日子过得很兴旺”的几年时光,以促成这个桃花源的生成。这个桃花源中诸多的人物不受清规戒律的约束,其情感表露十分直接而且质朴,他们虽然都是凡夫俗子,却没有任何奸猾、恶意,众多的人物之间的相互自然的爱意组成了洋溢着生之快乐的生存空间。作者以一种通达的甚至理想化的态度看待这种生活,没有丝毫的冬烘头脑与迂腐习气,他塑造的这个空间是诗意的,而又充满了梦幻色彩。但是明海和小英子虽然不能完全算作这篇小说的主人公,他们那种纯洁、朴素、自然而又有一点苦涩的感情却确实能够给这种理想赋予一个灵魂。

在汪曾祺笔下,小和尚明海是聪明的、善良、纯朴的,小英子是天真、美丽、多情的。他们之间朦胧的异性情感,呈现出浪漫的、纯真的色彩,在人生的旅程中奏出了一曲美的旋律。这种情感发自还没有受到俗世污染的童心,恰恰股以成为这个桃花源的灵魂的象征,所以作者把它表现得个性美。譬如,明海受戒后,小英子接他回来时,问:“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明子先是大声然后是小小声说:“要——!”英子把船划进了芦花荡,小说之后这样描述:“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蜘蛛。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檫着芦穗,扑鲁鲁鲁飞远了。……”

小说中的少女小英子保存着最为自然的本性——透明的性情,由这一带清秀山水培养起来的水一般的阴柔性情。她有着本乎自然的欲望,纯真的情爱。在她身上,似乎找不到焦虑或受压抑的阴影。她的焦虑与欲望被掩藏或装饰了起来,恰如那一片密密的芦苇荡子。小英子生存的空间是桃源式的环境。这一片空间里的人,与自然是充分混溶的。他们几乎没有受到任何“忌讳”的约束。小英子初次见到明子,就很自然地把半个莲蓬扔给他吃,以后就熟如一家人,明子也老往小英子家里跑。小英子的母亲斥责明子时,径直叫他“儿子”,之后干脆把他认作了干儿子。明子帮着小英子姐妹画绣花,帮着做田里的农活,一齐踩水,一齐采荸荠……“男女授受不亲”的秩序被彻底打破了,少男少女在一种亲密无间的关系里滋养起了一种最自然的相互依恋的情感。在那里,性爱被表述为一种如水一般流淌的、再自然但是的事情。小说自始至终渲染的这种古朴淳厚的民风得到了升华与深化。“受戒”与“情爱”这两个看似对立的命题在那里奇特地统一齐来了。

二、纯朴自然的生活方式作者在小说里叙述的是一种独特的生存环境中奇异的人情风俗及其人群的生活方式。

这个世界中人的生活方式是世俗的,然而又是率性自然的,它充满了人间的烟火气,同时又有一种超功利的潇洒与美。首先,故事的行为“空间”——“这个地方的地名有点怪,叫庵赵庄”。“庵赵庄”这一符号,指称着两重涵义:庄上大都姓赵,庄上有一个庵。庄以族为名,是中国传统社会注重血缘聚居的一种反映;庄以庵名,则可见这座小小的菩提庵对庄上人家的重要性。“出和尚”便是这个地方的一大特色。例如,在当地,出家仅仅是一种谋生的职业,它既不比别的职业高贵,也不比别的职业低贱,庵中的和尚不高人一等,也不矮人三分,他们照样有人的七情六欲,也将之看作是正常的事情,并不以之为贱:“这个庵里无所谓清规,连这两个字也没人提起。”——他们能够娶妻、找情人、谈恋爱,还能够杀猪、吃肉,唱“妞儿生得漂漂的,两个奶 子翘翘的,有心上去摸一把,心里有点跳跳的”这样的酸曲。人的一切生活方式都顺乎人的自然本性,自由自在,原始纯朴,不受任何清规戒律的束缚,正所谓“饥来便食,困来便眠”。庙里的和尚是如此,当地的居民也是如此,英子一家的生活,男耕女织,温饱无虞,充满了一种俗世的美:

“房檐下一边种着一棵石榴树,一边种着一棵栀子花,都齐房檐高了。夏天开了花,一红一白,好看得很。栀子花香得冲鼻子。顺风的时候,在荸荠庵都闻得见”

小说中自然、纯朴的民俗世界实际上是汪曾祺自然、通脱、仁爱的生活理想的一个表征。他说:“有评论家说我的作品受了两千多年前的老庄思想的影响,可能有一点。……我自我想想,我受影响较深的,还是儒家。我觉得孔子是个很有人情味的人,并且是个诗人。……超功利的率性自然的思想是生活境界的美的极致。……我觉得儒家是爱人的。因此我自诩为‘中国式的人道主义者’”

《受戒》中表现的就正是这种传统文人追慕的“超功利的率性自然的思想”,这种“生活境界的美的极致”。他对人的关心、尊重和欣赏,超越了政治、形态等功利层面,直指人的生命形式和生存形态,这便是他塑造这些人性完全被释放了的和尚形象的原因,也是他淡泊和谐的审美追求得到的进一步落实。

篇10:受戒读后感

卷帙浩繁,遨游书海明朗乾坤;舒畅精雅,畅想美妙纯真情意;平静淡然,逍遥远离世俗尘绕;意深情绵,道尽世俗哀愁难怨……

这是一个个性的作品,从资料上看,简单质朴,然而深深挖掘,才知本应属于时代下的产物,确实如此的清新脱俗,无伤无痕。湖南卫视<宫>的上演开启古装穿越剧的高-潮时代,这让我不禁哑然于《受戒》的超纯爱恋,仿佛消减在世俗之外,一场没有悲伤的确是刻骨铭心的超时空感情故事。仿佛室外桃源,估计这是一个连陶渊明都倾羡的世外“园林”吧!

从作品中我们解读到了一种不可能变成可能,一分难以理解变成理所当然,一间世俗禁锢下的毛草屋变得熠熠生辉,然而,正是这样一间没有粉饰的房子,让我们从没有如此畅快过。明子,一个小和尚,英子,一个小村姑。多么简单的两个名字,很有中国风的感觉,英明,似乎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呢。读过文章也很多了,这篇文章,的确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尤其是拥有良好空气的芦花荡,英子那真切可爱的小脚印,明子那“巧夺天工”的画作,英子姐姐秀丽的让人赞不绝口的刺绣,每个和尚的所做所说所感所梦,这些,都是文章的亮色,也是构建桃源的基本框架。那里,和尚吃酒又吃肉,甚至能够娶妻生子;那里,村姑善良又质朴,甚至助人为乐不求功。那里的生活仿佛是把现实世界的美丑消解到只剩下完美,把那些在我们世俗社会被认为大逆不道的事变成了理所当然,自由的船帆,把我们这些活在别人世界里的可怜虫唤醒,它告诫我们不要在再成为时代的牺牲品世俗观念的殉葬者。

纵观整部作品,汪曾祺有他独到的视角,还有那清新的笔触。读着读着,仿佛有<边城>的味道,一副清新隽永的风景画里有的是快乐善良的人民,美不胜收淡雅古朴的山水,但与沈从文截然不一样的是,一个是用带有点点悲伤的结尾结束勾勒,而另外一个则是一种明快的语调告诉给我们完美的结局。但两者多多少少还是都拥有一些神秘的色彩,让人意犹未尽,不想拔出,就像我在品味一个脱离尘世烟火的人们都未曾见过的美食,吃过一口,还会惦记第二口,但是每一口却还有与上一次不一样的味道,我想,这样的作品才是大家的作品。留恋忘返,涟漪泛起。如果,让我再从深点的层次挖掘这篇文章的亮点,就应是作家的写作手法吧!我个人认为汪曾祺是借用了西方作家比较擅长的反讽手法,用这种点睛的笔调表现下的完美其实是不存在的,不现实的,不能被世俗世界理解的,这不仅仅违背了中华传统文化中儒学的道德观,更是对在中国如此盛行的佛教的讽刺与反观。讽刺,讽于外,更讽于内,很难想象,那代表清心寡欲的戒疤,能够在瞬间变得毫无好处,很难理解,那灭人欲的时代竟有如此自由完美的爱恋。在那里,当和尚并不是为了信仰,而只是一种合理的谋生手段。有时候,我会想,此刻的旅游景点,供养着很多和尚道姑,他们的谋生想法

是不是受了这本书的影响,这只是我的滑稽之谈罢了,只是,还是感觉有点可悲的,虽然,《受戒》中有的是这样的和尚,但是至少他们拥有纯真的心,但是,此刻的假和尚早以丧失了人的本性,为了自我的利益为了赚钱,甚至能够不折手段,不禁心生悲凉。很显然,我们世俗的社会很难再拥有这么淳朴的感情了,说是高楼大厦钢筋水泥阻断了我们的情也好,说是现代化的理念西方思想的渗透埋葬了我们的灵魂也好,总之,人,要想活的逍遥,活的无拘无束,活的自由灿烂,并没有那么容易,我们需要解答灵魂深处的问题,寻求内心的安宁,需要一颗明朗的心。

读了一篇好的文章,就犹如和智者进行过一次对话,我只期望,在未来的中国文坛上,能够出现更多的秀茵之作,让我们的心灵不再向如今满目疮痍的土地一样贫瘠。一篇《受戒》,虽然简短,但是意味深长,真的期望自我能够沿着这条拥有宽度又拥有光的大道上一向前行,也期望,真能有那么一天,我的爱恋能够消解在“你有没有车,你有没有房”之中,谈一场没有世俗,即使平淡,只要幸福的恋爱。

篇11:受戒读后感

初读《受戒》,看着文中光怪陆离的和尚生活,脑中真只有“荒诞”二字。首先,从中国人的传统观念去看,和尚就应是正而八经、吃素念佛、不近女色、严守清规的。然而文中的和尚却吃肉打牌娶老婆、杀猪抽烟唱淫歌,活象一堆江湖混饭吃的骗子。其次,小明子与小英子的“初恋进行曲”。小明子先是莫名其妙地当了和尚,后是与小英子日久生“情”。个人认为,这类型的透明恋情很有肥皂剧的味道。再次,是文中所谓“正经人”――“一个打兔子兼偷鸡的”。“偷鸡”这行当,是“正经人”所为吗?……一个个“荒诞”的设定层出不穷,第一次看完《受戒》真的只是“荒诞”而已。

为了不让自我仅仅停留“荒诞”的层面上,我便把课本上有关《受戒》的部分浏览了。对于课本上讲到的一些观点,我有自我的看法:

一、离题之说。

“小说的题目是《受戒》,但‘受戒’的场面一向到小说即将结尾时才出现,而且是透过小英子的眼睛侧写的,作者并不将它当成情节的中心或者枢纽。……”

课本列举的这些例子,会让人觉得离题。我觉得其实不是的。我觉得作者是故意让人错觉离题,然后再体味作者的用心良苦。“受戒”后,和尚本身就就应是过着平淡的清修生活的,但是他们“不正经”,于是题目与正文便产生了反差效果,而这种反差效果恰恰是表达了作者心中想讽刺的现象。

二、“桃花源”之说。

“《受戒》表面上的主人公是明海和小英子,实际的主人公却就应是这种‘桃花源’式的自然纯朴的理想生活。”

我不讨论这“主人公”观点正确与否,我要说的是我不赞同课本中“桃花源”的说法。照着《受戒》原文来说,和尚们不守清规,我若是当地的村民,我就会觉得活得不安稳。例如文中写到:“一场大焰口过后,也就像一个好戏班子过后一样,会有一两个大姑娘、小媳妇失踪,――跟和尚跑了。”与其说这是自由恋爱的结果,还不如说这分明是借着和尚的幌子来诱骗良家妇女。另外,对于和尚杀猪的描述我也觉得不爽。不杀生,本身就是和尚的戒律,然文中的和尚杀了,“一切都和在家人一样”,只但是在猪临升天时假惺惺地多了一道“往生咒”。恶心!有这种伪善的和尚在身边,那里还是“桃花源”吗?

三、“超功利”之说。

关于这一点,我是听了同学的发言后深有感触的。文中和尚有“攒钱”的“本事”,把“和尚”当作职业,能够白吃饭、分辛苦钱……这实质还是在追求功利。

以上,是我对课本的一些看法。

除却课本,我又看了一遍《受戒》。我始终觉得“受戒”在文中只是一个“形式化”的东西,它对于“和尚”而言没有多大的实际好处。作者就应是想借这些和尚来讽刺社会上一些名不副实、尸位素餐的人吧?

关于《受戒》文中选用的对联,我也有一些自我的看法:

“大肚能容”联和“一花一世界”联,其实这两副对联就算不是明白地出此刻文中读者也会联想到,但作者既然明白地写了出来,那就不得不说了。“大肚能容”,容的是一群混饭吃的和尚;“开颜一笑”,笑的是和尚道貌岸然的行经。“一花一世界”与胡为的和尚成为了鲜明比较。这种反差还是在加强所谓“受戒”的形式化。最后就是小英子家的楹联,“向阳门第春常在/积善人家庆有余”,这副对联有个跟和尚有点关系的传说:宋朝是苏东坡与高僧佛印是忘年交。佛印这天在做鱼汤喝,东坡突然来访逮个正着,佛印想隐藏自我做的鱼汤,但是东坡早已发现。东坡没有明白指出佛印的鱼汤,但是就用这副对联的上联引出了“罄有鱼”的答案。这个故事与文中和尚的行径多少有些共通点,天下对联何其多,作者偏偏选了这一副,我想大概也就是这个原因了。个人认为,这副对联在文中一有暗示小英子与明海的缘分、二有照应荸荠庵和尚们不受清规的作用。

篇12:受戒读后感

汪曾祺老先生的作品我读得不多,记得在2003年吧,我在自学中山大学的汉语言文学课程中,第一次读到《受戒》一文,一口气我接连读了三遍,感觉只有两个字:纯美!

文章讲述的是一个小和尚——明海和一个和尚庙——荸荠庵的零碎琐事,信手拈来,不事雕琢,平常之极。整篇文章没有深奥的人生哲理;没有轰轰烈烈、可歌可泣的事件;没有高大光辉的人物形象,却处处充满浓浓的乡土气息和人情味。清新隽永、悠远绵长!

和尚出家不是因为贫穷、走投无路才遁入空门,当和尚也要有关系、要有必须的门槛:“当和尚也不容易,一要面如朗月,二要声如钟磬,三要聪明记性好。还要认得字读过书”,当和尚还能够赚钱,经营产业、娶老婆,甚至包小妾******。说白了当和尚其实就是一种职业,而且是好职业!

没有僧人的苦行修持,没有出家人的清心寡欲,“他们吃肉不瞒人。年下也杀猪,杀猪就在大殿上”,“三师父仁渡一刀子下去,鲜红的猪血就带着很多沫子喷出来”,“能够收租、放债”,“能够赌钱、能够有相好的,而且不止一个”,“不兴做什么早课、晚课,这三声磬就全都代替了。然后,挑水,喂猪”。******乍一看来有点离经叛道,有违清规,却是世俗人情,人间烟火,饮食男女。和尚们过的是一种慵懒闲适的生活,与世无争,率性随意,自给自足,不是世俗人家,胜似世俗人家!

“捆猪的时候,猪也是没命地叫。跟在家人不一样的,是多一道仪式,要给即将升天的猪念一道“往生咒”,并且总是老师叔念,神情很庄重:“……一切胎生、卵生、息生,来从虚空来,还归虚空去往生再世,皆当欢喜。南无阿弥陀佛!”令人忍俊不禁之余笑话和尚的迂腐!受戒烧戒疤太疼,山东和尚骂人了:“俺日你奶奶的,俺不烧了!”活脱脱的村野俗夫!这是真的吗?我想就应是真的,起码是存在这种生活方式的!和尚也是人啊。

小和尚明子英俊聪明,好学多才,又纯朴老实。“得了半套《芥子园》,照着描,画得跟活的一样”。而小英子则是一个美丽、伶俐、敢爱敢恨的农村小姑娘,“一天叽叽喳喳地不停,像个喜鹊”。不像情感小说中的男女主角,从头到尾爱得死去活来。故事中男女主角,对世事懵懂,却不无知!明子与小英子谈不上是恋人,最多是青梅竹马的邻居,孩童的纯真、两小无猜的玩伴,又蕴含着丝丝青春萌动的情愫,写小英子喜欢明子,“小英子爱采荸荠,拉了明子一齐去,老是故意用自我的光脚去踩明子的脚。”而明子呢,“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一种朴素纯真、如诗如画的情感跃然纸上,令人有种“似曾相识”的感叹!对于明子的受戒,善因寺要选他当沙弥尾,小英子怕失去心上人,毅然决然的要明子“不要当方丈”,“也不要当沙弥尾”,勇敢地表白说,“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故事在真情流露中到达了文章的高潮。

我不明白这种情状是不是汪老心目中的世外桃源,小说中没有如诗如画的情景描绘,没有千回百转的情感纠葛,更多的是人物细腻的语言、动作描述,但是我能够强烈地感受到一种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同时又充满温馨宁静、乐天安命的生活境界。文章的末尾汪老写道“一九八〇年八月十二日,写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更感受到作者在那种战争动荡时代对完美生活的理解和追求,对人性真善美的深刻感触。正如作者自我是这样说的,“我写的是美,是健康的人性。人性是任何时候都需要的。”

噢!原先文字是能够这样纯美的!

篇13:受戒读后感

《受戒》中的桃花源,仿佛一个原始的乌托邦,一个宁静美妙的世界。这是一篇理想的乐土,在庵赵庄的人们心中,和尚种地、织席、箍桶、画画与常人没什么不一样,他们都是自由平等的职业人。而赵大伯一家生活自由欢乐,自给自足,从这家人的生活,就能够看出庵赵庄芸芸众生的一斑。

在这世外桃源般的梦境中,小主人公明子和小英子相遇了,渐渐地,他们成了好朋友,明子常到小英子家,就这样,他们之间朦胧的初恋就这样悄然萌生了。他们一齐做针织,一个画花,一个刺绣;一齐栽秧,放牛,割稻子,看打场,个性是他们挖荸荠后的一段描述“她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去了,在柔软的田埂上印下一串脚印,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了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搅乱了。”多么生动的描述啊!多么令人向往的美妙初恋啊!作者把少年情窦初开懵懂写的曲尽其妙,让人感到温馨完美。《受戒》让读者徒然心羡怅然向往那种原始和自由的恣肆,作为狭隘空间中的礼貌人,或许蒙上了不真实的色彩,猛然停住脚步应对这美丽的影射,才发现我们的很多天赋,已经被遗弃,错失了许多完美。

篇14:受戒读后感

在我的印象中,和尚——守着孤灯寡影,清规严律,敲度一生,和尚的世界里,万物皆空。虽说落地生根,逢根生源,但何尝不是如浮萍般漂浮于空暝之中,生于尘世之间,却又苦苦追寻境界,是真忘我还是假忘我?真亦假时假亦真,吃斋念佛,岂不是虚度光阴?

《受戒》并不是倾诉和尚苦行的载体,也不是道明受戒苦旅的读本。明海已经出家四年了,使我不禁以为这呗世人推崇的名篇但是是和尚枯乏生活的絮絮念叨。我怀着闲读的情绪往下看,不知不觉被其中的字眼所吸引。恬静闲适的村庄,朴实憨厚的村民,美丽纯朴的英子,助人为乐的明子,构成了一幅最为和谐的景图。

这是一个关于爱与美的故事,是陶渊明笔下的世外桃源,是孔子眼中的大同世界,是唐玄奘心中的极乐世界。在这个小小的村庄里,我们看到的是一亩亩良田,一座座青山,一个个人家,而不是险恶的人心,利益熏心的村民。这儿有一座小小的寺庙,和尚不用受清规戒律,能够喝酒吃肉,能够娶妻生子,活似神仙。仿佛到此刻,我还能看到舟山的英子和明子,听见山间英子优美的歌声。村民之间相处融洽,而不是如今的近邻不识;人们互相帮忙,而不是如今的冷眼旁观别人的悲惨;人们之间无私奉献,而不是如今的追名逐利。在那里,我看到了人性,久违的人性之美,陌生的人性光辉。

其作者汪曾祺将这个感情故事谱写得淋漓尽致。他的文字并不华丽,却尽显文致。他的语言美,但不是矫饰。他写的感情纯,干净的如溪水一般,并不像外国多数作家那样露骨,明子与英子并没有经历什么风吹雨打,却让人刻骨铭心。他们的感情不像是张爱玲说的,经得起挫折却经不起平凡。他们的故事是那些在一齐以及不在一齐的时光,他们的故事在我们的眼里,在他们的心里。那份淡淡的却又浓厚的爱,沉淀在文中的每个字里,在那小舟上方升华。

再看此刻,人与人之间隔着一层纱,彼此看不清,识不透。再看社会,处处宣传构造和谐社会,但是食物毒加工,贪官污吏,打 砸 抢烧的现象屡见不鲜。社会不和谐,是人心乱啊!正如韩寒所说,社会不和谐就是两种人给闹的,一种是吃不饱饿的,一种是吃饱撑的。人人都在道和谐,但还有多少人不明白和谐也是需要从身边做起的道理。政府时时倡导和谐,人民盼着和谐。政府出台政策,是靠人民去构造和谐的,强有力的宏观调控,只能尽微薄之力,真正的力量在于人民。和谐也是一种人性美。

人性之所以伟大,就在于人类能够超越功利与得失,懂得悲悯、敬重和宽容。

篇15:受戒读后感

7岁,一个多么完美的年龄,也正是一个对于人生、感情有了慒懂的认识和向往的年龄,难怪,只在看到一个小女孩的小脚印后,便会心乱了。但他的天生的羞涩却使他不敢表白,这份朦胧的爱只好在他的心里孕育、成熟,他的心还是纯真和完美的。他虽始终只是在被动地等待和理解初恋的到来,但他坚定地相信自我对小英子的爱的小英子对自我的爱。于是,在他等到了爱狂风暴雨般来袭时,他大声说出了心里话,虽然,这还是小英子的鼓动下,而这一次,他的勇敢已战胜了怯懦。复苏的人性让他把幸福紧紧攥在了自我手中。

相比之下,小英子更直白,更大胆。她毫无顾忌地坦露心迹,但她并不鲁莽。她是在确定了明海的心后才以身相许的。她很直白,但很真诚;她很大胆,但很谨慎。她深信自我的可爱灵巧必须能够打动明海,她也清楚自我早已对那个漂亮温顺的少年暗暗倾心,于是她把这种爱表达出来,释放出来。正是这种主动的交流和呼唤,才让她和明海走到了一齐。有时候,人与人心灵的交汇就在那么一刹那,错过了那一刹那,恐怕两个人的手永远也不会牵在一齐。聪明的小英子用她的果敢赢得了属于自我的那份真爱,她身上蕴含着的那份至真至纯的人性之善让她获得了生命中最珍贵、最完美的幸福。

小说虽是描述一派纯美宁静和谐舒淡的乡野风情,但其中也隐藏着淡淡的忧伤,如明海为什么出家,明海与小英子之间似爱非爱的纯美情感能持续多久。这些都隐含一丝不易察觉的苦涩。汪曾祺的作品恬淡闲适,自由灵畅,可见作者自然通脱的生活追求,平淡的结尾往往蕴含着令人深思的人生哲理。让人有一种隐隐的悸动。

篇16:受戒读后感

以前,不止一次地置身于《受戒》中的桃花源,在那里我仿佛来到了一个原始的乌托邦,一个宁静美妙的世外桃源,并不顾一切地爱上了它!

那是一片理想的乐土,确切的说,这是一个原始的乌托邦,在庵赵庄人们的心中,和尚和种地,织席,箍桶,画画等行当没什么不一样,他们都是自由平等的职业人,与世道的艰辛,人生的苦涩都无关。如小英子一家,赵大伯是田场上样样精通的好把式,不仅仅脾气好,身体也结实的像一颗榆树;赵大妈也是精神的出奇,她不仅仅家乡菜做得可口,而且剪的花样貌也是众家嫁闺女的稀罕物;两个宝贝女儿更是漂亮,大英子文静,已有人家,小英子活泼,成天嘻嘻哈哈,像只喜鹊,从这家人的日子,就可看出庵赵庄芸芸众生的一斑。

至于荸荠庵里的僧侣生活就更令人向往了,完全没有一般佛门寺庙里清规的羁绊。那里的和尚只要会一点做法事的基本功如放瑜伽焰口,拜梁黄忏之类,从此就能够吃现成饭,能够赚钱,能够还俗,能够娶亲,还能够买田置地,过优哉游哉的神仙日子。庵里的老师傅终日枯坐念佛,不问世事,在那“一花一世界”里沉醉。大师父仁山是“当家的”,管着经账,租账,债账三本帐簿,平日在庵里从不穿袈裟,经常是披件短僧衣,袒露着他那黄色的圆肚皮,光脚踢踏着拖鞋;其他两位师傅也是各有千秋,二师父在俗世是有家眷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更是人不仅仅漂亮,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最让人诧异的是他们吃肉从不瞒人,甚至过年的时候就在大殿上杀猪,那里的和尚过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祥乐时光,这哪里是一个“佛门净土”,分明就是一个现代版的“桃花源”。

就在这样一个世外桃源般的梦境中,我们的小主人公小明子和小英子相遇了:小明子他面如朗月,声如钟磬,聪颖好学,在随舅舅出家做了和尚渡船时,遇上了小英子,渐渐的,他们就成了好朋友,明子经常上小英子家,就这样,他们间朦胧的初恋就悄然萌生了,他们一齐做针织,一个画花,一个刺绣;他们一齐栽秧,放牛,割稻子,看打场,个性是他们挖荸荠后回家的一段白描,“她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去了,在柔软的田埂上留下了一串脚印。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

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过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多美的描述啊,把少男少女初恋时的心态描摹得曲尽其妙,婉而成章。最是最后他们一道进城,一个去善因寺受戒,一个给家里买东西,他们同坐一条小船,一道归去来,最后最后逼出了小明子的心里话:期望小英子做他老婆。

在这样的环境中,如此沉静,如此完美,人就会不自觉地与环境浑然一体,产生无限遐想,《受戒》,世外桃源般的梦境,让我无限向往!

篇17:受戒读后感

《受戒》的故事发生在一个叫做庵赵庄的地方。“赵”,是因为庄上大都姓赵。叫做庄,但是人家住得很分散,那里两三家,那里两三家。“庵”,是因为有一个庵,庵叫菩提庵,而这个菩提庵在这个庄里十分重要,因为这个地方出和尚。“就像有的地方出劁猪的,有的地方出织席子的,有的地方出箍桶的,有的地方出弹棉花的,有的地方出画匠,有的地方出婊 子”。在那里,和尚算是一种职业。这个庵如此重要,却被大家叫讹了,叫成了荸荠庵。这篇文章就写了发生在荸荠庵的零碎琐事,这些事全似信手拈来,全都平常之极。整篇文章没有深奥的人生哲理;没有轰轰烈烈、荡气回肠的故事,没有高大光辉的人物形象,却处处充满浓浓的乡土气息和人情味。

那里的和尚,没有僧人的苦行修持,也没有出家人的清心寡欲,“他们吃肉不瞒人。年下也杀猪,杀猪就在大殿上”,“三师父仁渡一刀子下去,鲜红的猪血就带着很多沫子喷出来”,“能够收租、放债”,“能够赌钱、能够有相好的,而且不止一个”,“不兴做什么早课、晚课,这三声磬就全都代替了。然后,挑水,喂猪”,让人看来有些离经叛道之感。但因为和尚在此地但是是种职业,所以这些实实在在的世俗人情与人间烟火让读者们看到了和尚们过的闲适的生活,看到了他们的与世无争,率性随意。

而本文的主角——小和尚明海,是个聪明好学,悟性高而多才,纯朴又老实的一个孩子。他与同样纯朴善良、聪明伶俐的农村小女孩——英子之间的丝丝情愫,似乎构成了这篇文章的线索,但都淡得让人把握不住。

在看这篇文章的时候,我的脑子里一向在回想着一部小时候看的电影,是林志颖主演的《旋风小子》,又叫做《笑林小子》。释小龙演的那个小和尚,和那个古灵精怪的郝邵文,他们和明海一样纯真无邪,无所谓尘世如何,自有自我的欢乐。

第一次看这部电影的时候好像是和表哥一齐看的,那时候会去租VCD来看,五毛钱一张。之后我一遍又一遍乐此不疲地看这部电影,因为那时候电影频道总会一遍又一遍乐此不疲地放这部电影。这部电影除了有郝邵文和释小龙带来的欢笑,还有包括林志颖他们带来的关于少年时代的幻想——少林寺,打棒球,滑轮,开车,女朋友……

那时候的我还在上小学,每一天放学回家都会迫不及待地打开电视机——五点半的动画城,六点的大风车,从来都不会错过。蓝皮鼠和大脸猫,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西游记,哪吒……部部经典,时至今日提起仍然如数家珍。那时候的生活平淡但也不失精彩——红领巾,升国旗,合唱赛,眼保健操……还有每个周末去少年宫上奥数班。那时候不会有什么个性大的追求,所谓的理想似乎都在很遥远的以后,也从来不会有应对尘世的辛劳之感。

读着《受戒》就好像回到了那时候,看到了无拘无束的自我。

篇18:受戒读后感

卷帙浩繁,遨游书海明朗乾坤;舒畅精雅,畅想美妙纯真情意;平静淡然,逍遥远离世俗尘绕;意深情绵,道尽世俗哀愁难怨……

这是一个特别的作品,从内容上看,简单质朴,然而深深挖掘,才知本应属于时代下的产物,确实如此的清新脱俗,无伤无痕。湖南卫视《宫》的上演开启古装穿越剧的高—潮时代,这让我不禁哑然于《受戒》的超纯爱恋,仿佛消减在世俗之外,一场没有悲伤的确是刻骨铭心的超时空爱情故事。仿佛室外桃源,估计这是一个连陶渊明都倾羡的世外“园林”吧!

从作品中我们解读到了一种不可能变成可能,一分难以接受变成理所当然,一间世俗禁锢下的毛草屋变得熠熠生辉,然而,正是这样一间没有粉饰的房子,让我们从没有如此畅快过。明子,一个小和尚,英子,一个小村姑。多么简单的两个名字,很有中国风的感觉,英明,似乎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呢。读过文章也很多了,这篇文章,的确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尤其是拥有良好空气的芦花荡,英子那真切可爱的小脚印,明子那“巧夺天工”的画作,英子姐姐秀丽的让人赞不绝口的刺绣,每个和尚的所做所说所感所梦,这些,都是文章的亮色,也是构建桃源的基本框架。这里,和尚吃酒又吃肉,甚至可以娶妻生子;这里,村姑善良又质朴,甚至助人为乐不求功。这里的生活仿佛是把现实世界的美丑消解到只剩下美好,把那些在我们世俗社会被认为大逆不道的事变成了理所当然,自由的船帆,把我们这些活在别人世界里的可怜虫唤醒,它告诫我们不要在再成为时代的牺牲品世俗观念的殉葬者。

纵观整部作品,汪曾祺有他独到的视角,还有那清新的笔触。读着读着,仿佛有《边城》的味道,一副清新隽永的风景画里有的是快乐善良的人民,美不胜收淡雅古朴的山水,但与沈从文截然不同的是,一个是用带有点点悲伤的结尾结束勾勒,而另外一个则是一种明快的语调告诉给我们美好的结局。但两者多多少少还是都拥有一些神秘的色彩,让人意犹未尽,不想拔出,就像我在品味一个脱离尘世烟火的人们都未曾见过的美食,吃过一口,还会惦记第二口,但是每一口却还有与上一次不同的味道,我想,这样的作品才是大家的作品。留恋忘返,涟漪泛起。如果,让我再从深点的层次挖掘这篇文章的亮点,应该是作家的写作手法吧!我个人认为汪曾祺是借用了西方作家比较擅长的反讽手法,用这种点睛的笔调表现下的美好其实是不存在的,不现实的,不能被世俗世界接受的,这不仅违背了中华传统文化中儒学的道德观,更是对在中国如此盛行的佛教的讽刺与反观。讽刺,讽于外,更讽于内,很难想象,那代表清心寡欲的戒疤,可以在瞬间变得毫无意义,很难理解,那灭人欲的时代竟有如此自由美好的爱恋。在这里,当和尚并不是为了信仰,而只是一种合理的谋生手段。有时候,我会想,现在的旅游景点,供养着很多和尚道姑,他们的谋生想法是不是受了这本书的影响,这只是我的滑稽之谈罢了,只是,还是感觉有点可悲的,虽然,《受戒》中有的是这样的和尚,但是至少他们拥有纯真的心,可是,现在的假和尚早以丧失了人的本性,为了自己的利益为了赚钱,甚至可以不折手段,不禁心生悲凉。很显然,我们世俗的社会很难再拥有这么淳朴的感情了,说是高楼大厦钢筋水泥阻断了我们的情也好,说是现代化的理念西方思想的渗透埋葬了我们的灵魂也好,总之,人,要想活的逍遥,活的无拘无束,活的自由灿烂,并没有那么容易,我们需要解答灵魂深处的问题,寻求内心的安宁,需要一颗明朗的心。

读了一篇好的文章,就犹如和智者进行过一次对话,我只希望,在未来的中国文坛上,可以出现更多的秀茵之作,让我们的心灵不再向如今满目疮痍的土地一样贫瘠。一篇《受戒》,虽然简短,但是意味深长,真的希望自己可以沿着这条拥有宽度又拥有光的大道上一直前行,也希望,真能有那么一天,我的爱恋可以消解在“你有没有车,你有没有房”之中,谈一场没有世俗,即使平淡,只要幸福的恋爱。

篇19:受戒读后感

曾经,不止一次地置身于《受戒》中的桃花源,在这里我仿佛来到了一个原始的乌托邦,一个宁静美妙的世外桃源,并不顾一切地爱上了它!

那是一片理想的乐土,确切的说,这是一个原始的乌托邦,在庵赵庄人们的心中,和尚和种地,织席,箍桶,画画等行当没什么不同,他们都是自由平等的职业人,与世道的艰辛,人生的苦涩都无关。如小英子一家,赵大伯是田场上样样精通的好把式,不仅脾气好,身体也结实的像一颗榆树;赵大妈也是精神的出奇,她不仅家乡菜做得可口,而且剪的花样子也是众家嫁闺女的稀罕物;两个宝贝女儿更是漂亮,大英子文静,已有人家,小英子活泼,成天嘻嘻哈哈,像只喜鹊,从这家人的日子,就可看出庵赵庄芸芸众生的一斑。

至于荸荠庵里的僧侣生活就更令人向往了,完全没有一般佛门寺庙里清规的羁绊。这里的和尚只要会一点做法事的基本功如放瑜伽焰口,拜梁黄忏之类,从此就可以吃现成饭,可以赚钱,可以还俗,可以娶亲,还可以买田置地,过优哉游哉的神仙日子。庵里的老师傅终日枯坐念佛,不问世事,在那“一花一世界”里沉醉。大师父仁山是“当家的”,管着经账,租账,债账三本帐簿,平日在庵里从不穿袈裟,经常是披件短僧衣,袒露着他那黄色的圆肚皮,光脚踢踏着拖鞋;其他两位师傅也是各有千秋,二师父在俗世是有家眷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更是人不仅漂亮,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最让人诧异的是他们吃肉从不瞒人,甚至过年的时候就在大殿上杀猪,这里的和尚过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祥乐时光,这哪里是一个“佛门净土”,分明就是一个现代版的“桃花源”。

就在这样一个世外桃源般的梦境中,我们的小主人公小明子和小英子相遇了:小明子他面如朗月,声如钟磬,聪颖好学,在随舅舅出家做了和尚渡船时,遇上了小英子,渐渐的,他们就成了好朋友,明子经常上小英子家,就这样,他们间朦胧的初恋就悄然萌生了,他们一起做针织,一个画花,一个刺绣;他们一起栽秧,放牛,割稻子,看打场,特别是他们挖荸荠后回家的一段白描,“她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去了,在柔软的田埂上留下了一串脚印。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过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多美的描写啊,把少男少女初恋时的心态描摹得曲尽其妙,婉而成章。最是最后他们一道进城,一个去善因寺受戒,一个给家里买东西,他们同坐一条小船,一道归去来,最后终于逼出了小明子的心里话:希望小英子做他老婆。

在这样的环境中,如此沉静,如此美好,人就会不自觉地与环境浑然一体,产生无限遐想,《受戒》,世外桃源般的梦境,让我无限向往!

篇20:受戒读后感

人生是一场单行程的旅行,走过去的就是走过去了,想回头再也不能回头。这是人生的缺憾,也是人生的可贵。不过总是走过这一遭,人生精彩也好,平常也罢,用心才不枉人活这一世。 说来人生百年不过一瞬,看见的,听到的,小心思里想法的都在局限里,就像孙悟空画的圈,很难出去,出去了也就不是本真的自己了。

所以我们喜欢看电影,看电视剧,读小说,在情节里体味别人的酸甜苦辣,在文字里看别人的人生百味,千回百转。有些故事走心,有些故事温暖,这些故事就像清明上河图的人物千姿百态,让我们看到了另一个世界。 汪曾祺先生的文字就让我们看到了这样的有爱,有暖,有缺憾的世界,看到了有为了生活失了自己的女人,有懵懵懂懂遇到爱人的小和尚,有遇到人生知己的痛快和敞亮。 汪曾祺先生是江苏高邮人,出生于上个世纪的20年代。一生写文作诗画画,文字里都是生活,没有极致的悲凉,也没有刻苦铭心的爱恨,总是淡淡的,平凡的,就像我们身边的人和事。汪曾祺先生是年少时学业不错,大学时却被开除学籍的江苏人,他是京派作家的代表,他师从沈从文,一生虽无长篇,但是短篇小说的人物颇耐人寻味。汪曾祺先生晚年的时候写诗解释自己为什么从事写作。——“我事写作,原因无它/从小到大,数学不佳。” 数学不佳的汪曾祺先生是写小说讲故事的行家。他的文字里透着让人着迷烟火气。浪漫的爱情行云流水,不着痕迹的就让看客知道爱情来了。仔细想来,生活里的的爱,就是这么自然的落尽了心里。

《受戒》里的明海和小英子,“明子老往小英子家跑。”一句话我们就看见了一个有了自己喜欢的人的男孩子。“她一路问了明子很多话,好像一年没有看见了。”这样的感情最好了,她心里有他,他心里也有她。 汪曾祺先生讲述的每一个故事里的女人都是爽快的,没有扭扭捏捏的性格,从来就不会拖泥带水,爱了就是爱了,能说的就赶紧说,像英子和明海。可是也不是谁都有这样的好运气,有些时候爱也是爱的,可是爱情总也抵不过命运,《辜家豆腐店的女儿》,那个苦命的女孩子,她的命运就像天天给他父亲熬制的汤药,苦涩,却治愈不了人生的苦难。人生就是这样,其实就算没有走到一起又何必牵肠挂肚。

人活一辈子又不是只为了爱情,人的一生不会永远在命运的手里,早早晚晚会打个翻身仗的。 可是有些人能逃过命运,却逃不过人情,《陈小手》是个男接生婆,他不管别的男大夫为什么都不愿意学习妇产科,他愿意学,不管什么原因,他学了这一行,也做了这一行。他在那些土生土长的接生婆都无能为力的时候,救了许多人。女人生孩子本就是鬼门关走一遭。

有陈小手在,女人和孩子都有一层保障。就算如此救死扶伤,却还是死在了背后打来的黑枪。大时代的背景,让我们可以解释那个打黑枪的兵大爷的委屈,他的女人别人不能碰。只是惋惜了一个救死扶伤的人还没有卸去救人的疲惫就这样草草结束了性命。有些时候的爱恨情仇真是说不明白。 汪曾祺先生做为一个既能写诗又能画画的作家,在《鉴赏家》里我们看到了他的功力。

写起扬州八怪之一李复堂,汪曾祺先生就是最好的“鉴赏家”。 “季陶民最佩李复堂。他认为扬州八怪李复堂功力最深,有笔有墨,也奔放,也严谨,也浑厚,也秀润,不装模作样,没有江湖气。” 他把叶三对季陶民的崇拜,让我们看到了高山流水遇知音的场景。 “他给季陶民磨墨,漂朱磦,研石青石绿、抻纸。季陶民画的时候,他站在旁边很入神地看,专心致意,连大气都不出。有时看到精彩处,就情不自禁地深深吸一口气,甚至小声地惊呼起来。” 汪曾祺先生的《受戒》收录了他17篇小说,12篇关于神仙鬼怪的故事,读完所有,就会发现似乎每一篇里,都有他自己的影子在。人生就是这样,心思里想的不知不觉就落到了文字里。文字本就是生命里的一部分。

篇21:受戒读后感

我还记得刚进初一的时候,教语文的王老师一走进课堂就操着标准的普通话给我们安排任务,等我们反应过来的时候,她已经说完了,也没问我们听清楚没有,紧接着便朗诵课本的第一篇文章,应该说是一首诗,然后我第一次看见一个老师会因为朗诵一首诗而落泪,心里突然对语文产生了无比的尊重和敬意。那首诗叫《在山的那边》,最后几句诗是:而在这座山的那边,就是海呀是一个全新的世界在一瞬间照亮你的眼睛

我说:“老师,为什么这首诗有一些有标点符号,有一些没有呢?”

“这是因为诗歌有一定的规则和含义。”

“那老师你为什么朗诵的时候哭了呢?”

“老师朗诵这首诗的时候想起了自己的小时候,想起了心灵里面的一些东西。”

“诗歌有这么大的力量吗?”

“有啊,文字都是神奇的,我们中华的文字更加涵意丰富,你想不想用文字来让老师流泪啊?”

“我不想,我只想如果可以,我要用文字让老师笑。”

她用手摁住我的头,紧紧地抱着我。往后的一年,我读到了很多从未谋面的小说,包括王老师第一次要我认真读的马克·吐温的《汤姆·索亚历险记》,这些都让我知道一位文学爱好园丁固守的梦想,还有那些文字带给我的所有快乐、悲伤以及呆滞。只可惜,初二她就教其他班级了,我想:就算再被班主任说我和科任老师关系过于密切,我也想再当她的学生一年。

初二的语文老师,很遗憾,我已经忘记您的名字了,但我从您身上受到的待遇并不比王老师少,包括让我当科代表、让我修改同学的作文、让我出题进行课堂小测、让我自己写每次的考试分数······这些我都无以为报,您让我知道:不能成为我学习上的知己,也可以成为我学习上的帮手。我一直在想:曾伟明你何德何能,竟能尚得如此恩遇!

在上《端午的鸭蛋》这篇课文的时候,我第一次听到您如此庄重地介绍汪曾祺先生,还出乎意外的一而再再而三地叫我们读一读他的代表作《受戒》,弄得我一下课就跑去图书馆找这本书,可是找遍了图书馆,也不曾觅其踪影。我才第一次问您借书。

“老师,您有《受戒》这本书吗?我找遍图书馆都找不到。?”

“有啊,其实《受戒》不是一本书,是一篇小说而已。”

“那您能借给我看吗?”

“当然可以啦,我晚上自习课拿来给你。”

“谢谢老师。”

刚想问她要不要写读后感,她就走了。突然间我意识到,借书给我要我写读后感的老师已经不再教我语文了。

我记得把读后感写在周记交上去后,她第二天讲课的时候特意用十几分钟又说了《受戒》的内容,最后说我写的一句“《受戒》不受戒”概括。

今天早上6:30左右,我梦到Yu回到我身边,然后又离开了,只留下给我什么椰角的食物,带着丝丝失落和闷热的空气我下床重新看了一遍《受戒》,看完的时候我记起这些事情,觉得要把它们写下来,因为我没有什么留下来了,如果连记忆都丢弃,活着便虚空了。

至于再次看完《受戒》的感想,我想初二的我写下了成熟睿智的答案,但是现在我想写下作为初二学生的答案:十几岁的懵懂,包括对人生、爱情的认识,和着那些乡村美妙的风景,汪先生只想告诉我们,如果受戒是生活不仅是仪式,也可以带给我们很多自然、通脱、仁爱和美。

篇22:受戒读后感

对于写作来说最重要的一件事情是输入。很多写作者都认识到了这一点的重要性,于是大量阅读输入。市面上的图书种类太多,往往让人迷乱了双眼。

写作者最应该读的书是那名著。它们经过了时间的洗礼,留下的是最有价值的东西。

最近在读汪曾祺先生的《受戒》,以我一个小写作者的身份,不敢妄自评价。但作为写作小白,我们能在这本书中学到很多东西。

我手上的《受戒》是一部短篇小说集。除了名篇《受戒》、《大淖记事》,还收录了汪先生改写的《聊斋新义》,读起来更增添了很多趣味。

下面来看一下,作为普通的写作者,我们能在这本书中学到什么呢?

一 写作内容来源于小生活

普通写作者最发愁的事儿,就是没有东西可写。今天好不容易写出一篇,可能三五天之后才能再写出一篇,更有甚者,写了一篇之后就开始长久的沉默。

新手写作者需要大量的练笔,而写作素材成了大家发愁的重点。我们常说,写作素材来源于生活,但很多写作者认为自己写不出高大上的东西,主要是因为经历有限生活狭窄所致。我们要改变的就是这一认识。

汪曾祺老先生的这部小说集中,写的主要是生活中的小事。

比如名篇《受戒》,主要讲了明海小和尚为何出家,在庙上怎样生活,和小英子朦朦胧胧的情感。

《詹大胖子》就是写了一个学校看门人的故事,《王四海的黄昏》讲了行走江湖打把势卖艺的王四海的一段经历。

汪曾祺先生笔下的这些人物,没有很高的身份,没有做过惊天大事,他们都是生活中的小人物,但他们的故事让我读得津津有味。

故事来源于生活,写作素材也来源于生活,如果我们耐心地观察生活,体味生活,还会发愁没有素材可写吗?

二 文章结构精妙,让人意犹未尽。

有了写作素材,我们就随手的记录生活,把它写成流水账肯定不行。一篇好的文章,要有精妙的结构才会让读者念念不忘。

汪曾祺先生的小说集中,有一篇名为《陈小手》的文章,至今让我唏嘘不已。

陈小手是产科医生,专为女人接生,由她接生的女人都能顺利产下孩子。汪先生在文章开篇就介绍了陈小手的技术,用了大量的笔墨渲染他的接生技术好。

文章后半部分讲陈小手为伪团长的女人接生,累得陈小手一身大汗,孩子终于顺利生了下来,陈小手拿了接生费,骑上白马回家,团长在背后开了枪,陈小手死了。

短短三页纸的小说,无端让读者觉得心内凄凉。前文大量渲染成小手的高超技术,给读者一个热腾腾的期望,后文短短的数十行字写陈小手的死亡,前后对比鲜明,让读者在短短的三页纸中就记住了这个故事。

贾平凹说:汪是一文狐,修炼成老精。这话讲的不错,三页纸的内容能挑动读者的内心,可见非一般之“精”。

汪曾祺先生的小说还有一个特点,他会大量描写故事中的风土人情。比如《大淖记事》中,他大量描写了大淖那片湖水,以及湖边人家的生存百态,刚开始读,让人觉得拖沓不爽利,但配合十一子与巧云的爱情故事发展,又让人觉得底层劳动人民的生活场景描写不可或缺,正是那样的生活环境,才造就了逆境中坚韧不拔的巧云。

布局结构是文章的骨架,汪曾祺先生是这方面的高手,值得我们去学习。

三 洁明快的语言,让人那么爱读。

不管是读小说还是读其他文章,我都喜欢比较简洁的语言。

汪曾祺先生的小说,语言简洁清丽,让人不忍释卷。简短的用语读起来非常上口,让我们来看文中的一段。

“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跟细细的,足弓缺了一块儿。明海身上有一种从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

对小英子脚印的描写,只有短短的二十几字,但痒了的不只是明海的心,还有我的心。

再看小英子与明海的一段对话。

小英子忽然把桨放下,走到船尾,趴在明子的耳朵旁边,小声地说:

“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

明子眼睛鼓得大大的。

“你说话呀!”

明子说:“嗯”

“什么叫'嗯'呀!要不要,要不要?”

明子大声地说:“要!”

“你喊什么!”

明子小小声说:“要——”

汪先生用寥寥数语,将小儿女情窦初开的羞涩与纯真,描写地淋漓尽致。比起琼瑶式大段的咏叹,我更喜欢这活泼清丽的美!

汪曾祺先生说:我希望我的作品能有益于世道人心,我希望使人的感情得到滋润,让人觉得生活是美好的,人,是美的,有诗意的。

他用自己的笔,书写着普通的生活,用清丽的语言创造着阅读的美感。美不是过于高大上的,汪先生让我们明白,美就藏在生活中。

作为新手写作者,我们不要羞于书写生活,大师笔下的生活是美的,语言是美的,我们应该从大师的作品中,学习、领悟,然后勤于练习。

历史不仅由大人物组成,文学作品也不仅仅作家能够书写,我们每个人都有书写的权利,我们也可以用手中的笔创造美,创造诗意!

篇23:受戒读后感

近来读书颇多,主要以散文为主,也兼读些小说。因为工作和家庭各方面的压力渐长,即使小说也只看了些篇幅不长的。其中汪曾祺先生的《受戒》给我留下了较深的印象。

《受戒》我是一口气读完的,如同品了一杯淡淡的清茶,口有余香。总体来说,无论文笔还是故事都写得很美,有点沈从文小说《边城》的感觉。小说里世界仿佛梦里桃源,只是里面人并非为了避世,而是本来就生长在那里,俗世中人有的他们都有,甚至比俗世中人更自由,更快活。

文章采用的是回忆式开头:“明海出家已经四年了。他是十三岁来的。”这与法国作家普鲁斯特《追忆似水年华》的开头“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是早早就躺下了。”颇为神似。不知道汪曾祺先生创作此篇时是否受到了这位法国文豪的启发。如果是,那么此作可以说既有中国传统文学作品中的诗情画意,又有西方意识流的不拘一格,堪称是一篇中西合璧的文学佳作。

在《受戒》中,明海的家乡管“出家”叫“当和尚”,感觉就像我们今天去“当老师”、“当记者”、“当编辑”似的。只是一种可以赚钱的职业,并没有太多神圣的味道。而且明海出家是早就计划好了的,因为他家田少,老大、老二、老三就足够种的了,他是老四。于是在他七岁那年,家里人便决定让他当和尚。当和尚也是靠他舅舅的关系。文中说道:“当和尚有很多好处。一是可以吃现成饭,哪个庙里都是管饭的。二是可以攒钱,只要学会了放瑜伽焰口,可以按例分到辛苦钱。积攒起来,将来还俗娶亲也可以;不想还俗,买几亩田也可以。”换做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包吃包住,收入不菲,工作不累。”这样好的工作,就连明海自己也觉得在情在理。这是小说的第一部分,也可以说是“受戒”的缘起。

到了小说的第二部分,女主角登场了,文章写道:“到了一个河边,有一只船在等着他们。船上有一个五十来岁的瘦长瘦长的大伯,船头蹲着一个跟明子差不多的女孩子,在剥一个莲蓬吃。明子和舅舅坐到船里,船就开了。”这个女孩子就是小说中的女主角,这一段描写确实很容易让人联想起《边城》中那只渡船上的老爷爷与翠翠。也许这篇小说起初就是汪曾祺向其恩师沈从文的敬礼之作吧。

在船上,女孩问明海是要去当和尚吗?明海点头。女孩问明海当和尚要烧戒疤,怕不怕?明海含糊地摇了摇头。女孩又问,你叫什么?明海。在家呢?明子。小明子,我叫小英子!我们是邻居。我家挨着菩提庵。——给你!小英子就把吃剩的半个莲蓬扔给明海,小明子就剥开莲蓬壳,一颗一颗吃起来。这就是小明子与小英子的第一次邂逅。一个小和尚和一个小女孩的懵懂爱情就此泛起了涟漪。

汪曾祺后来在关于《受戒》的感言中写道:“因为我的老师沈从文要编他的小说集,我又一次比较集中,比较系统的读了他的小说。我认为,他的小说,他的小说里的人物,特别是他笔下的那些农村少女,三三、夭夭、翠翠。是推动我产生小英子这样一个形象的一种很潜在的因素。这一点,是我后来才意识到的。在写作过程中,一点也没有察觉。大概是有关系的。我是沈先生的学生,我曾问过自己:这篇小说像什么?我觉得,有点像《边城》。”

但是我觉得,《受戒》虽然脱胎于《边城》,但却比《边城》更贴近现实的生活,可谓“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边城》里的世界几乎完全是如诗如画的,是脱离了现实世界的另外一个世界,里面无论人物还是景物都是那么唯美。而《受戒》里的人即使入了佛门,也根本不受清规戒律的约束,打纸牌、吃水烟,吃肉不瞒人,年下还杀猪,杀猪就在大殿上,只是杀猪时多了一道仪式,要给即将升天的猪念一道“往生咒”,并且总是老师叔念,神情很庄重:“……一切胎生、卵生、息生,来从虚空来,还归虚空去,往生再世,皆当欢喜。南无阿弥陀佛!”这是当和尚吗?拿着善男信女的钱,却做着吃喝玩乐的事。难道是作者在小说中孕育着莫大的讽刺吗?我不敢想,又不能不想,经历不同则感受不同,也许每个读过这篇小说的读者心中都会有自己的一番认识吧。

小说的第三部分,明子要去“受戒”了,英子问他:“你真的要去烧戒疤呀?”“真的”“受了戒有啥好处?”“受了戒就可以到处云游,逢寺挂搭。”“什么叫‘挂搭’?”“就是在庙里住。有斋就吃。”“不把钱?”“不把钱。有法事,还得先尽外来的师父”“还要有一份戒牒。”“闹半天,受戒就是领一张和尚的合格文凭呀!”当和尚也要文凭,有了这文凭,不仅在本寺,到外面寺庙混饭更容易,明子当然要去搏一搏,同时也为了完成家里人的期望。

小说的最后,小明子“受戒”归来,小英子划船去接他,这一段写得极美:他们一人一把桨。小英子在中舱,明子扳艄,在船尾……划了一气,小英子说:“你不要当方丈!”“好,不当”“你也不要当沙弥尾!”“好,不当。”又划了一气,看见那一片芦苇荡子了。小英子忽然把桨放下,走到船尾,趴在明子的耳朵旁边,小声地说:“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明子眼睛鼓得大大的。“你说话呀!”明子说:“嗯。”“什么叫‘嗯’呀!要不要,要不要?”明子大声地说:“要!”“你喊什么!”明子小小声说:“要——!”“快点划!”英子跳到中舱,两只桨飞快地划起来,划进了芦花荡。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蜘蛛。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擦着芦穗,扑噜噜飞远了……”

小说的结尾,作者这样写道:“一九八零年八月十二日,写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原来这都是作者的一个梦啊,怪不得写得那么美,只是这梦后来怎样了,明子会为了娶英子,刚“受了戒”又马上去“破戒”吗?抑或这个结尾还蕴含着更深远的寓意?作者没有再写下去,对比《边城》的结尾:“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可谓有异曲同工之妙,都给读者留下了无尽的思索空间。

篇24:受戒读后感

《受戒》中的桃花源,仿佛一个原始的乌托邦,一个宁静美妙的世界。 这是一篇理想的乐土,在庵赵庄的人们心中,和尚种地、织席、箍桶、画画与常人没什么不同,他们都是自由平等的职业人。而赵大伯一家生活自由欢乐,自给自足,从这家人的生活,就可以看出庵赵庄芸芸众生的一斑。

在这世外桃源般的梦境中,小主人公明子和小英子相遇了,渐渐地,他们成了好朋友,明子常到小英子家,就这样,他们之间朦胧的初恋就这样悄然萌生了。他们一起做针织,一个画花,一个刺绣;一起栽秧,放牛,割稻子,看打场,特别是他们挖荸荠后的一段描写“她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去了,在柔软的田埂上印下一串脚印,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了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搅乱了。”多么生动的描写啊!多么令人向往的美妙初恋啊!作者把少年情窦初开懵懂写的曲尽其妙,让人感到温馨美好。 《受戒》让读者徒然心羡怅然向往那种原始和自由的恣肆,作为狭隘空间中的文明人,或许蒙上了不真实的色彩,猛然停住脚步面对这美丽的影射,才发现我们的很多天赋,已经被遗弃,错失了许多美好。

篇25:受戒读后感

小说的标题叫《受戒》,开头的第一句话是"明海出家已经四年了",读者一开始就会以为这是一篇写佛门生活的作品,它也确实描述的是出家人的故事,只是读着读着,你会渐渐觉得小说中的人与事虽然未离佛门,但作者真正要表现的东西却与佛的本意相去甚远,读者感受到的并非佛寺的森严和佛徒生活的单调与清冷,而是与之相反的浓郁的世俗生活的情致与意趣,人们实在看不出作为小说主人公的明海在这里到底受了什么戒,反倒是他和他的老小伙伴们在这里尽情享受着日常世俗日子的温馨与快乐,。

并不是说作者有意要作一篇"借佛反佛"的小说,也许作者的倾向远没有这样的激烈,这正如作者对佛门清规的笃信也并不激烈一样。小说也写了凡人得以出家的条件、佛门弟子日常必备的功课以及明海最后也终于要到善因寺去烧头上的戒疤,看得出作者描写这些,同样是饶有趣味,一点没有轻蔑和亵渎的神情,但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作者虽然表面上也涉及到这些佛门的"程式",但并没有探究这些"程式"本身的意义,也没有通过人物在"程式"中的感悟来实现小说创作的真正意图,而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他要表现的是人性的天然和率真,而上述"程式"就成了必要的反衬和烘托,又由于作者表达其心仪的人生境界的温和与朴讷,因此读者并不感到"程式"的存在与日常生活的对立和紧张,一切都是那么自然而然,读者在这种世俗生活画面中感受和体味到的只是日常生活的诗情与温馨,佛门的戒律倘若并不妨碍这种诗情与温馨,有与无其实也都无所谓。这里的人选择出家本身就带有世俗的色彩,小说中甚至把出和尚和出织席子的、出画匠和出whore相提并论,完全是谋生意义上的职业选择,根本没有任何宗教皈依的含义。与其他职业相比,当和尚的好处一是可以吃现成饭,二是可以攒钱。它的条件也不在于内心是否笃信教义,而是"面如朗月"、"声如钟磬"和"聪明记性好"。至于出家以后,也不像人们想象的有诸多清规戒律,而是"这个庵里无所谓清规,连这两个字也没人提起"。

俗人们可以做的事情,和尚们几乎也都做得,像拐人媳妇、杀猪吃肉,不同的只是捅杀猪刀之前有口无心地念几句"往生咒"罢了。看得出来,作者完全是在凡人的意义上来理解和表现这些僧人的,佛的身份和庵的环境不过是提供他们生活的手段而已,这种身份和环境别想也没有必要改变他们享受世俗的浓烈兴致。因此,明海之所以去当和尚并且还有望当一个好和尚,就是非常好理解的事情了。他不仅嗓子好,而且记性好、相貌也好,更值得提及的是,他出家以后连名字也不用改,还叫"明海"。出家了的明海被大家喜欢着,但似乎从来不因为他当和尚的"本职工作",而是因为会画画、会唱歌、帮人干农活。这个小和尚,好像也没有被佛事的仪式和佛教的经文真正感动过,这也许与那位马马虎虎的舅舅的教导不无关系。舅舅说:"念经,一要板眼准,二要合工尺。"说的都是不关内容的形式方面的要求,因此小明海念经又怎么会去关心经文本身的涵义?值得注意的,倒是他看见小英子的脚印,"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觉得心里痒痒的"。那每天本来就出于应付而不得不敷衍的经文恐怕早就忘到九霄云外去了。最让人感受到作者表现生活的美丽与和谐的地方,当属小说中所描绘的那种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融洽与和睦。不论是明海周围的寺里的人,还是小英子周围的庄上的人,他们之间都是那么友好相处、无猜无忌,无怪有人称之为现代的"桃源"景象。

虽然打牌赌钱会有输赢,但绝不会伤了感情、误了和气,因为他们都是"正经人"。甚至把一个"偷鸡的"也称作"正经人",不知道作者衡量人用的是什么标准。好在这问题与本文关系也不大,也就不去深究了。作者不可能不知道上述"其乐融融"的景象在现实生活中很难存在,他这样写,无非表明此时此刻的他,着意要寻求的,就是这样一幅充满仁爱和温馨的民间生活画卷。小说的最后,作者更是把这种日常生活的诗情和温馨渲染到了极致,那就是明海和小英子的恋情在回家途中的瓜熟蒂落,那一段优美的文字令所有还具备正常人性的读者读后无不悠然神往。本来,明海刚刚受了戒,等于在出家人的人生中完成了一个重要仪式,沙弥头、沙弥尾的前景开始在他的眼前浮现,这可不是每个出家人都能企盼得到的,因为它不仅要有主观方面的条件,而且还要通过寺里的人来选的。殊不料小英子对所谓的沙弥头、沙弥尾毫无兴趣,她不要明海去当,她所想的,是给明海当老婆,而且要他马上回答要不要。这真是有点戏剧性的场面了,明海头上的戒疤余痛未消,当沙弥尾的希望也已呈现,此刻却要马上回答这样的问题,也许这在别人会是一个小小的考验,至少要掂量一下它与自己"事业"的影响,从长计议也不为迟。但我们看到,明海似乎很快就被小英子给俘虏了,回答了"要"以后,两人的小船就划进了既充满诗意、又引起人不尽联想的芦荡,小和尚这会儿头上的戒疤恐怕是什么感觉也没有了吧。

也许有人要问,戒律森严的苦僧生活对于擅写日常生活的诗意与温馨的作者来说非兴趣所在,但凡人的日常生活,其实也并非始终温暖如春,何以作者笔下的人间却总是如此梦幻般的甜美,连出家人也如此眷恋于世俗?这正是我们解读汪曾祺小说的一大关键。也许这与作者的生活态度和文学态度密切相关。汪曾祺对人的本质的理解,取着一种与海德格尔"诗意地栖居"相一致的精神向度,为了突出人性与人生中富有诗意的本质,他对现实进行了尽可能的过滤,他不是不知道现实生活中存在着丑与恶,只是他不允许它们进入他所创造的艺术世界。对现实世界里的丑与恶,他无能为力;但艺术世界的构成,却只能依据他的愿望来铸就。为此,汪曾祺的小说就多用回忆,多采取童年的视角。岂止是深深佛门的清规挡不住人们对日常生活的眷恋,在作者的其他许多小说中,作者同样描写了各色人等唯有在最寻常的日常生活中才感觉得到依靠和踏实,像《鲍团长》《故人往事》等等。

具体到本文,作者在小说最后说,这是"写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可见从那时起,汪曾祺对于人生的理想和憧憬就已显现这样的特征,难能可贵的是,作者在后来的人生旅途中,虽然历尽坎坷,其中不乏与丑恶为伴,却始终不改初衷。也许正是因为这份坚持,才成就了他后来能在适宜的环境里实现其创作的辉煌。汪曾祺的小说算不上主流,就因为他不仅没有对社会历史进行评判的政治考虑,也不属于对民族文化进行或是批判或是守成的启蒙和维护,他是一个按照自己的艺术和审美理想来创作的作家。这个理想就是他自己所说的:"作家的责任是给读者以喜悦,让读者感觉到活着是美的,有诗意的。生活是可欣赏的。"这其中的"美"和"诗意"自然都带有作者个人对生活的理解。他为自己这种创作理念的坚守付出过代价,但似乎正应了"苦心人、天不负"那句老话,在许多曾经大红大紫的应景之作被人渐渐遗忘的今天,汪曾祺的小说却以它特有的个性和魅力依然受到读者的青睐,我们现在这样饶有兴趣地欣赏和品味《受戒》不就是一个证明吗?

篇26:受戒读后感

佛曰:十方三世佛,共同一法身。

众生皆有佛性,众生皆可成佛。佛,从人也。

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故事发生在一个名为“赵庄”的村子里。这里家家户户安居乐业,像桃花源般阡陌交通鸡犬相闻。有一荸荠庵,是住和尚的地方。

佛家讲,凡是皈依我佛的人都应受持清规戒律,但这点在荸荠庵这里仿佛没有怎么体现,这里的和尚一点都不像和尚。不做早课不做晚课,不解佛经不讲禅语,抽烟娶老婆,和平常人一样打牌杀猪吃肉,唯一的不同就是在杀猪之前要念经超度一番:一切胎生、卵生、息生,来从虚空来,还归虚空去,往生来世,皆当欢喜,南无阿弥陀佛!

这是汪曾祺笔下的乡村世界,一个理想中的世界。没有疫病灾害,只有风调雨顺。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自然中带着里分随性,温馨又恬静。从不在乎这个桃花源之外的世俗观念,和尚又怎么样?和尚也可以吃肉,反正没有人来口诛笔伐,清规戒律是什么,只要自己过得欢喜就好。

所有人都在这样自由随性和谐的氛围中生活。故事的主人公明海在荸荠庵做和尚。平时念念经,扫扫地,庵里不忙的时候就去隔壁找自己的青梅竹马小英子。小英子活泼可爱,聪明机灵,他们从小一起长大,捣捣乱,聊聊天,或者在田里除草干活……时光荏苒,无形中,年岁渐长的他们被佛家讲的“因缘”紧密联系在一起。

明海到了去县里的善因寺受戒的年纪。受戒就要烧戒疤,好端端的脑袋上烧十二个洞,疼不要紧,重要的是受戒之后如果想成为沙弥尾,当上方丈,就更应当受持吾佛清规,潜心悟佛,不可被凡俗之事缠身,更不可去沾染尘劫。因为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修佛,要的是无忧亦无怖。

受戒完,小英子接明海回去。在船上,她问了许多和受戒有关的问题,明海也一板一眼的回答。小英子将船划了一气,突然道:“你不要当方丈!”明海毫不犹豫的答应道:“好,不当。”“你也不要当沙弥尾!”“好,不当。”情窦初开的年纪,藏在心底的暗恋,变成言语表达出来,就是无论你说什么,我都答应你。

看着木讷内敛的明海,小英子又道:“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真切又直接的告白话语从勇敢大胆小英子口中说出,既是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明海的回答则是:“要。”

清规戒律统统抛在一边,佛太缥缈,太遥远,唐三藏西行求佛法尚且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所以在成佛之前,要先成为人。

于是,互相表明心迹的两人划着小船荡到了芦苇深处,此刻日头温和,微风正好。

不像仓央嘉措“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那样将人的七情六欲与佛法放在对立的两面,汪曾祺的书中世界则是尽力营造一种和谐的状态。拂、沸、咈、狒——“佛”,人也。

未能成人,如何成佛?

这里没有世俗眼光,没有他人的讶异与否定,我喜欢你,你也喜欢我,这样就足够了。

佛曰情劫难渡,但情之一字,虽万般苦楚,却也能予人快乐与安慰。又怎能说它是劫?

佛曰一切皆是妄念,但人生走一遭,未经历爱怨嗔痴,又怎知世事虚妄与否?

与喜欢的人,做快乐的事,尝遍世间滋味,不问是缘是劫。

因果自有定数。冥冥中,一切早已注定。修佛之路长漫漫,要成佛,先成人。

篇27:受戒读后感

7岁,一个多么美好的年龄,也正是一个对于人生、爱情有了慒懂的认识和向往的年龄,难怪,只在看到一个小女孩的小脚印后,便会心乱了。但他的天生的羞涩却使他不敢表白,这份朦胧的爱只好在他的心里孕育、成熟,他的心还是纯真和美好的。他虽始终只是在被动地等待和接受初恋的到来,但他坚定地相信自己对小英子的爱的小英子对自己的爱。于是,在他等到了爱狂风暴雨般来袭时,他大声说出了心里话,虽然,这还是小英子的鼓动下,而这一次,他的勇敢已战胜了怯懦。复苏的人性让他把幸福紧紧攥在了自己手中。 相比之下,小英子更直白,更大胆。她毫无顾忌地坦露心迹,但她并不鲁莽。她是在确定了明海的心后才以身相许的。她很直白,但很真诚;她很大胆,但很谨慎。她深信自己的可爱灵巧一定可以打动明海,她也清楚自己早已对那个漂亮温顺的少年暗暗倾心,于是她把这种爱表达出来,释放出来。正是这种主动的交流和呼唤,才让她和明海走到了一起。有时候,人与人心灵的交汇就在那么一刹那,错过了那一刹那,恐怕两个人的手永远也不会牵在一起。聪明的小英子用她的果敢赢得了属于自己的那份真爱,她身上蕴含着的那份至真至纯的人性之善让她获得了生命 中最珍贵、最美好的幸福。

小说虽是描写一派纯美宁静和谐舒淡的乡野风情,但其中也隐藏着淡淡的忧伤 ,如明海为什么出家,明海与小英子之间似爱非爱的纯美情感能保持多久。这些都隐含一丝不易察觉的苦涩。汪曾祺的作品恬淡闲适,自由灵畅,可见作者自然通脱的生活追求,平淡的结尾往往蕴含着令人深思的人生哲理 。让人有一种隐隐的悸动。

篇28:受戒读后感

整篇文章读完后,好像幸福地自我释放了一次。简单的布景,简单的情节,简单的心情——人性就是很简单的,顺其自然,从心所欲,可是对比我们不简单的现实生活,这份温暖显得有些无力。

小说的主人公小明子,从小就注定要出家,出家成为他们故乡人谋生的手段,而并不是出于对人生的感悟等等。“跟爹娘磕个头,就跟舅舅走了”;学名直接变成法名,一切看起来都很随性。出家受戒,忽然有了种轻松自然的感觉,之后便开始了在“荸荠庵”的生活。看起来主要描写了两点——小明子和英子的交往与寺庙中的生活。作者笔下的和尚令人瞠目结舌——每天只念三声南无阿弥陀佛,几个大师父根本没有吃斋的规矩,甚至带着家眷一起管理荸荠庵,打牌、抽烟、唱酸溜溜的歌,无所谓什么清规,他们只是在做自己愿意做的事,悠闲自在,更谈何压力、郁闷?这些和尚的生活看似会不耻于人世,可是他们活着只是为了那种宁静,又管世人怎么想呢?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三师父杀猪的场景,眼前出现猩红的血溅在和尚袍袖上的场景,好是诡异,却也隐约有一种快意。念着“往生咒”杀猪,带着家眷出家,这些可爱的和尚让人眼前一亮。

嘴角不自觉地泛起笑意,我的心情在慢慢沉淀着。小英子聪明灵巧,活泼善良,似乎她的世界永远不会有悲伤。当她为小明子参谋画什么花,当她好奇受戒是什么样子,当她留下那一串美丽的小脚印,我看到了人性的纯洁——哦,是圣洁。那一串脚印,既描绘出小女孩的纯洁烂漫,又预示着小明子和小英子感情的发展。当他们两人在一起时,镜头总是如此唯美,他们简单得有些幼稚。小英子看流星雨时忘了在裤带上打一个结,她会许什么愿呢?作者又用省略号引出无尽的遐想。有了他们两个,布景都活了起来,就像是两个天使,我不禁莞尔。

其实初读这篇文章,很难体会到最深层的东西。参阅一些资料,才对主旨有了大概的把握,有两个字不断的出现——人性。我不禁思考,什么是人性。如果说是和尚们对自己的心灵、欲望的坦诚,恐怕我还不敢苟同。这当然是人性的一部分,如果用真善美来形容人性(当然这很俗),那么还缺少最重要的美。于是来到文章的高潮部分,两个人都直面自己的内心,把握住最单纯的幸福,这才是人性最巅峰的部分,它是这样的幸福和惟美,一瞬间我像是变成了故事中的主人公,这自然成了作者的升华。小明子英俊多才,小英子温柔可爱,他们互相倾慕,也知道对方的心思。人性指引着他们勇敢地说出来,勇敢地寻求爱。于是他们便这样做了,于是他们得到了人性中最美的东西。

离开这篇文章,我还是想问,什么是人性?荸荠庵当然不可能存在,那种生活也只是个梦想。而我们的生活呢?是在疲劳时看一看窗外的风景,还是在压力下释放呢?我们有天性,可这种现实的生活,早已忽略了它。无奈的、遗憾的,我不想呼吁谁重拾天性,因为这不是我们能掌控的,只是希望我记住我自己还有天性,有对它的向往。所以,能像明海等人一样干着自己享受的事是一种可望不可及的幸福。

谢谢这篇文章,让我在这段时间内找到天性。

篇29:受戒读后感

在我的印象中,——守着孤灯寡影,清规严律,敲度一生,的世界里,皆空。虽说落地生根,逢根生源,但何尝不是如浮萍般漂浮于空暝之中,生于之间,却又苦苦追寻境界,是真忘我还是假忘我?真亦假时假亦真,吃斋,岂不是虚度光阴?

《受戒》并不是倾诉苦行的载体,也不是道明受戒苦旅的读本。明海已经出家四年了,使我不禁以为这呗推崇的名篇不过是枯乏生活的絮絮念叨。我怀着闲读的心情往下看,不知不觉被其中的字眼所吸引。恬静闲适的村庄,朴实憨厚的村民,美丽的英子,助人为乐的明子,构成了一幅最为和谐的景图。

这是一个关于爱与美的故事,是陶渊明笔下的世外桃源,是孔子眼中的大同世界,是唐玄奘心中的。在这个小小的村庄里,我们看到的是一亩亩良田,一座座青山,一个个人家,而不是的,利益熏心的村民。这儿有一座小小的,不用受清规,可以喝酒吃肉,可以娶妻生子,活似神仙。仿佛到现在,我还能看到舟山的英子和明子,听见山间英子优美的歌声。村民之间相处融洽,而不是如今的近邻不识;人们互相帮助,而不是如今的冷眼旁观别人的悲惨;人们之间奉献,而不是如今的追名逐利。在这里,我看到了人性,久违的人性之美,陌生的人性。

其作者汪曾祺将这个爱情故事谱写得淋漓尽致。他的文字并不华丽,却尽显文致。他的语言美,但不是矫饰。他写的爱情纯,干净的如溪水一般,并不像外国多数作家那样,明子与英子并没有经历什么风吹雨打,却让人刻骨铭心。他们的爱情不像是张爱玲说的,经得起挫折却经不起平凡。他们的故事是那些在一起以及不在一起的时光,他们的故事在我们的眼里,在他们的心里。那份淡淡的却又浓厚的爱,沉淀在文中的每个字里,在那小舟上方。

再看现在,人与人之间隔着一层纱,彼此看不清,识不透。再看社会,处处宣传构造和谐社会,可是食物毒加工,污吏,烧的现象屡见不鲜。社会不和谐,是乱啊!正如韩寒所说,社会不和谐就是两种人给闹的,一种是吃不饱饿的,一种是吃饱撑的。人人都在道和谐,但还有多少人不明白和谐也是需要从身边做起的道理。时时和谐,人民盼着和谐。出台政策,是靠人民去构造和谐的,强有力的宏观调控,只能尽微薄之力,真正的力量在于人民。和谐也是一种人性美。

人性之所以伟大,就在于人类能够超越功利与得失,懂得悲悯、和宽容。

篇30:受戒读后感

她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去了,在柔软的田埂上留了一串脚印。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在我看来,汪曾祺的《受戒》中,最打动人的是这段话。而在这段话中,最打动人的是最后一句。

说描写的内容包括和尚们的宗教生活和民间的世俗生活两部分。和尚们的宗教生活是充满着人间烟火气或者说世俗性的。聪明漂亮的主人公明海在家叫小明子,是从小就确定要出家的。他的家乡出和尚。当和尚对当地人来说是一种谋生的职业,因为当和尚有很多好处,可以吃现成饭,可以攒钱,将来还可以还俗 娶亲。不仅出家的目的是世俗的,寺庙里的生活方式也如此,充满了尘世的气氛。

荸荠庵的小和尚过着很清闲的日子,连早课、晚课也不做,只是敲几声磐,然后挑水、喂猪。在为数不多的几个和尚中,大概只有一个老和尚最守规矩,他是吃斋的,但过年时也破戒。明子的舅舅仁山是"当家的",掌管寺庙里里外外的俗务。二师父仁海是有老婆的,夫妻俩在庙里过起了逍遥自在的小日子。三师父精明能干,风流倜傥,能玩牌,会"飞铙",还长于唱山歌小调。这个庙里无所谓清规,连这两个字也没有人提起。他们吃肉不瞒人,年下也杀猪。他们也举行宗教仪式,可那欢快的场面更像是人生的舞蹈。有时,"一场大焰口过后,也像一个好戏班子过后一样,会有一个两个大姑娘、小媳妇失踪,——跟和尚跑了".

纵观整部作品,汪曾祺有他独到的视角,还有那清新的笔触。读着读着,仿佛有《边城》的味道,一副清新隽永的风景画里有的是快乐善良的人民,美不胜收淡雅古朴的山水,但与沈从文截然不一样的是,一个是用带有点点悲伤的结尾结束勾勒,而另外一个则是一种明快的语调告诉给我们完美的结局。

篇31:受戒读后感

这是一个关于爱与美的故事,是陶渊明笔下的世外桃源,是孔子眼中的大同世界,是唐玄奘心中的。那是一片理想的乐土,确切的说,这是一个原始的乌托邦,在庵赵庄人们的心中,和种地,织席,箍桶,画画等行当没什么不同,他们都是平等的职业人,与的艰辛,人生的苦涩都无关。在这个小小的村庄里,我们看到的是一亩亩良田,一座座青山,一个个人家,而不是的,利益熏心的村民。这儿有一座小小的,不用受清规,可以喝酒吃肉,可以娶妻生子,活似神仙。仿佛到现在,我还能看到舟山的英子和明子,听见山间英子优美的歌声。村民之间相处融洽,而不是如今的近邻不识;人们互相帮助,而不是如今的冷眼旁观别人的悲惨;人们之间奉献,而不是如今的追名逐利。在这里,我看到了人性,久违的人性之美,陌生的人性。

《受戒》并不是倾诉苦行的载体,也不是道明受戒苦旅的读本。明海已经出家四年了,使我不禁以为这呗推崇的名篇不过是枯乏生活的絮絮念叨。我怀着闲读的心情往下看,不知不觉被其中的字眼所吸引。恬静闲适的村庄,朴实憨厚的村民,美丽的英子,助人为乐的明子,构成了一幅最为和谐的景图。

纵观整部作品,汪曾祺有他独到的视角,还有那清新的笔触。读着读着,仿佛有《边城》的味道,一副清新隽永的风景画里有的是快乐善良的人民,美不胜收淡雅古朴的山水,但与沈从文截然不同的是,一个是用带有点点悲伤的结尾结束勾勒,而另外一个则是一种明快的语调告诉给我们美好的结局。但两者多多少少还是都拥有一些神秘的色彩,让人意犹未尽,不想拔出,就像我在品味一个脱离烟火的人们都未曾见过的美食,吃过一口,还会惦记第二口,但是每一口却还有与上一次不同的味道,我想,这样的作品才是大家的作品。留恋忘返,涟漪泛起。如果,让我再从深点的层次挖掘这篇文章的亮点,应该是作家的写作手法吧!我个人认为汪曾祺是借用了作家比较擅长的反讽手法,用这种点睛的笔调表现下的美好其实是不存在的,不现实的,不能被世界接受的,这不仅了中华传统文化中儒学的观,更是对在中国如此盛行的佛教的与反观。,讽于外,更讽于内,很难想象,那代表清心寡欲的戒疤,可以在瞬间变得毫无意义,很难理解,那灭人欲的时代竟有如此美好的爱恋。在这里,当并不是为了,而只是一种合理的谋生手段。有时候,我会想,现在的旅游景点,供养着很多道姑,他们的谋生想法是不是受了这本书的影响,这只是我的滑稽之谈罢了,只是,还是感觉有点可悲的,虽然,《受戒》中有的是这样的,但是至少他们拥有纯真的心,可是,现在的假早以了人的本性,为了自己的利益为了赚钱,甚至可以不折手段,不禁心生悲凉。很显然,我们的社会很难再拥有这么淳朴的感情了,说是高楼大厦钢筋水泥阻断了我们的情也好,说是现代化的思想的渗透埋葬了我们的灵魂也好,总之,人,要想活的逍遥,活的无拘无束,活的灿烂,并没有那么容易,我们需要解答灵魂深处的问题,寻求内心的安宁,需要一颗明朗的心。

读了一篇好的文章,就犹如和智者进行过一次对话,一篇《受戒》,虽然简短,但是意味深长,人性之所以伟大,就在于人类能够超越功利与得失,懂得悲悯、和宽容。

篇32:受戒读后感

初识汪曾祺先生,还是得源于初中课本中所学的《端午的鸭蛋》。依稀记得初读《端午的鸭蛋》就感觉到汪曾祺先生文风的清新、雅致。今日拜读先生《受戒》一文,甚是喜爱。

《受戒》展示了明海和英子由两小无猜到春情萌生再到互相表白的过程。因家里人多田少,明海通过舅舅的关系当上了和尚,住在荸荠庵,紧靠着英子家。荸荠庵并无多少清规戒律,明海一有空就到英子家,因为他的聪明能干,英子一家人十分喜欢他,而明海也常常帮忙干些杂活,画画花样,和英子一块牵牛“打汪”、采集荸荠。两人在日益相处的过程中,逐渐产生了微妙的感情,英子在陪明海受戒回来的路上,以她的方式表明要做明海的老婆,明海答应了。

小说讲述的故事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也没有人情世故的矛盾,有的是扑面而来的泥土香带给我的清爽宁静。《受戒》中写明海对英子最初动情的描写是这样的:“她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去了,在柔软的田埂上留了一串脚印。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汪曾祺先生内心是美好的,写作也是优雅的。“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美丽的脚印把明海的心搞乱,而轻淡的文字撩动我沉寂已久的心。

明海和英子两小无猜,嬉戏玩耍,在天真浪漫的田埂上渐生情谊。他们的情谊区别于冠笄礼后的郎情妾意,而是那种懵懵懂懂、似情又非情的喜欢之情,犹如一种初恋的味道。初恋的味道,甜蜜的惆怅,一切的一切是那么的熟悉而又陌生。熟悉是曾经年少懵懂,与初恋在校园的甜蜜回忆,林间散步、湖边戏水玩耍,陌生是时光荏苒,年少不再留。

情窦初开、两情相悦、淳朴天真,明海和英子之间的情愫在汪曾祺先生的笔下如山间小溪,悄声细语地诉说着山野之间的美好,而我也在先生的文字中追忆逝去的年华。

篇33:受戒读后感

“你不要当沙弥尾。”

“好,不当”

“你也不要当方丈”

“好,不当”

“我做你老婆好不好?”

轻声读过这一声追问,一声回答,仿佛能听见两个稚嫩的童音在芦苇丛中回荡穿梭,像两只翩翩的蝴蝶。伴着一个个“不”字中,一片青梅竹马的爱情故事已渐渐拉开了帷幕。只是,明子头上扎眼的戒疤,在天边阳光下映出异样样的光芒,在这光芒下,一个个不字显得那么无力、敷衍,像极了一个蹩脚的谎言。不由得想到小时看过的电影:同样是一个聪颖的小和尚,只是增长了些年纪,跪在老方丈的面前。老方丈端坐在座上,半睁眼望着小和尚头顶:

“戒女爱,汝能持否?”

小和尚默不作声,只是低眼看着藏在门外的姑娘,目光中流转过千言万语。

“能持否?”老和尚不依不饶。

“能,能持。”

姑娘眼中泪光一闪,扭头走了,只留下沉默的小和尚。望着书中的水光潋滟、岁月静好,我不由得想到他们的未来会否一样?也许更甚吧……这天下哪有那么多的机缘巧合,能改变世间的清规戒律。

至此,作者没再写下去了,也许是为了留一个好的念想,也许只是不忍再着笔墨。受戒,短短的十天,却意味着小明子将从一个无拘无束的少年人变为规矩繁多的和尚,而头上那几个漆黑的戒疤,也如同一副铁链,约束着他未来的点点滴滴,知道成为他灵魂的一部分。而在这个顾虑约束繁多的世界,少年人单纯的祈愿,又怎能成真。其实,谁又没受过戒呢?自出生起,我们就被灌输了许多的规矩,一点点将本真的欲望藏起。儿时,我们便知道不能不听话,不能这个,不能那个;待到少时,不能的事情变越来越多,一环一环地将我们束缚起来。想来,待到长大时,规则终将我们自己的欲望彻底框进方圆之中。随着时间的推移,规则所约束的将渐渐深入我们的思想,与我们浑然一体,压制着人类本能的欲望。唯一不同的是,明海心中的戒压制的是不应属于他的爱情,而是世人心中的戒则压制着欲望

爱和欲望有什么不同么?我不由的问自己,无言。其实这二者本就没有什么不同,都是人最本能的渴求。欲望本身只是人对追求的原因,并没有褒贬之意。例如生的欲望使人活下来,爱的欲望缔造了世间单纯的感情……只是在欲望的促使下,人会显露出贪婪的一面,也会露出坚强的一面,他如同一把双刃剑,既能激发希望,也能带来绝望。也许正是为了控制欲望,才有了规则和戒律。通过规则,人们压抑、约束着自己的欲望到一个可接受的底线,从而约束着自己成为一个能自控的人,更维系着一个安稳的社会。

可即便有约束,欲望也依然存在。就像小明子的小英子的爱一样,无法因为清规戒律而彻底消除。也许,欲望本就是人性中的一部分,赋予了人烟火气息,没有了欲望,人也难成为人。受戒,便是人性中接受规则的那一刻,存在于每个人的生命中。那十数个戒疤便象征着规则的约束,约束着人心底的欲望,更意味着其与欲望的不断抗争,在人心底的角落。

篇34:受戒读后感

《受戒》是一篇写佛门生活的作品,文中的荸荠庵纪事,以平常人的角度写几个和尚,甚至是以轻喜剧的姿态闯入读者的视线,为故事的顺利展开垫定了基调:作者是用人的天性看世界,用人的感觉来说生活,现实和传统中的宗教戒律和游戏规则是完全不适用的。

我们看到的就是生灵活现的人和人们,只可是没有尔虞我诈的心计,没有追名逐利的欲望,没有太多的琐碎和市侩,怎样是最透明的它就是怎样。这种全新的意境已经足够让人心怡神往了,那男女主人公更是集中了这种并不是说作者有意要作一篇“借佛反佛”的小说,也许作者的倾向远没有这样的激烈,这正如作者对佛门清规的笃信也并不激烈一样。荸荠庵里的僧侣生活就更令人向往了,86。完全没有一般佛门寺庙里清规的羁绊。那里的和尚只要会一点做法事的基本功如放瑜伽焰口,拜梁黄忏之类,从此就能够吃现成饭,能够赚钱,能够还俗,能够娶亲,还能够买田置地,过优哉游哉的神仙日子。庵里的教师傅终日枯坐念佛,不问世事,在那“一花一世界”里沉醉。

大师父仁山是“当家的”,管着经账,租账,债账三本帐簿,平日在庵里从不穿袈裟,经常是披件短僧衣,袒露着他那黄色的圆肚皮,光脚踢踏着拖鞋;其他两位师傅也是各有千秋,二师父在俗世是有家眷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更是人不仅仅漂亮,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最让人诧异的是他们吃肉从不瞒人,甚至过年的时候就在大殿上杀猪,那里的和尚过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祥乐时光,这哪里是一个“佛门净土”,分明就是一个现代版的“桃花源”。

篇35:受戒读后感

卷帙浩繁,遨游书海明朗乾坤;舒畅精雅,畅想美妙纯真情意;平静淡然,逍遥远离世俗尘绕;意深情绵,道尽世俗哀愁难怨……

这是一个个性的作品,从资料上看,简单质朴,然而深深挖掘,才知本应属于时代下的产物,确实如此的清新脱俗,无伤无痕。湖南卫视<宫>的上演开启古装穿越剧的高-潮时代,这让我不禁哑然于<受戒>的超纯爱恋,仿佛消减在世俗之外,一场没有悲伤的确是刻骨铭心的超时空感情故事。仿佛室外桃源,估计这是一个连陶渊明都倾羡的世外“园林”吧!

从作品中我们解读到了一种不可能变成可能,一分难以理解变成理所当然,一间世俗禁锢下的毛草屋变得熠熠生辉,然而,正是这样一间没有粉饰的房子,让我们从没有如此畅快过。明子,一个小和尚,英子,一个小村姑。多么简单的两个名字,很有中国风的感觉,英明,似乎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呢。读过文章也很多了,这篇文章,的确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尤其是拥有良好空气的芦花荡,英子那真切可爱的小脚印,明子那“巧夺天工”的画作,英子姐姐秀丽的让人赞不绝口的刺绣,每个和尚的所做所说所感所梦,这些,都是文章的亮色,也是构建桃源的基本框架。那里,和尚吃酒又吃肉,甚至能够娶妻生子;那里,村姑善良又质朴,甚至助人为乐不求功。那里的生活仿佛是把现实世界的美丑消解到只剩下完美,把那些在我们世俗社会被认为大逆不道的事变成了理所当然,自由的船帆,把我们这些活在别人世界里的可怜虫唤醒,它告诫我们不要在再成为时代的牺牲品世俗观念的殉葬者。

纵观整部作品,汪曾祺有他独到的视角,还有那清新的笔触。读着读着,仿佛有<边城>的味道,一副清新隽永的风景画里有的是快乐善良的人民,美不胜收淡雅古朴的山水,但与沈从文截然不一样的是,一个是用带有点点悲伤的结尾结束勾勒,而另外一个则是一种明快的语调告诉给我们完美的结局。但两者多多少少还是都拥有一些神秘的色彩,让人意犹未尽,不想拔出,就像我在品味一个脱离尘世烟火的人们都未曾见过的美食,吃过一口,还会惦记第二口,但是每一口却还有与上一次不一样的味道,我想,这样的作品才是大家的作品。留恋忘返,涟漪泛起。如果,让我再从深点的层次挖掘这篇文章的亮点,就应是作家的写作手法吧!我个人认为汪曾祺是借用了西方作家比较擅长的反讽手法,用这种点睛的笔调表现下的完美其实是不存在的,不现实的,不能被世俗世界理解的,这不仅仅违背了中华传统文化中儒学的道德观,更是对在中国如此盛行的佛教的讽刺与反观。讽刺,讽于外,更讽于内,很难想象,那代表清心寡欲的戒疤,能够在瞬间变得毫无好处,很难理解,那灭人欲的时代竟有如此自由完美的爱恋。在那里,当和尚并不是为了信仰,而只是一种合理的谋生手段。有时候,我会想,此刻的旅游景点,供养着很多和尚道姑,他们的谋生想法

是不是受了这本书的影响,这只是我的滑稽之谈罢了,只是,还是感觉有点可悲的,虽然,<受戒>中有的是这样的和尚,但是至少他们拥有纯真的心,但是,此刻的假和尚早以丧失了人的本性,为了自我的利益为了赚钱,甚至能够不折手段,不禁心生悲凉。很显然,我们世俗的社会很难再拥有这么淳朴的感情了,说是高楼大厦钢筋水泥阻断了我们的情也好,说是现代化的理念西方思想的渗透埋葬了我们的灵魂也好,总之,人,要想活的逍遥,活的无拘无束,活的自由灿烂,并没有那么容易,我们需要解答灵魂深处的问题,寻求内心的安宁,需要一颗明朗的心。

读了一篇好的文章,就犹如和智者进行过一次对话,我只期望,在未来的中国文坛上,能够出现更多的秀茵之作,让我们的心灵不再向如今满目疮痍的土地一样贫瘠。一篇<受戒>,虽然简短,但是意味深长,真的期望自我能够沿着这条拥有宽度又拥有光的大道上一向前行,也期望,真能有那么一天,我的爱恋能够消解在“你有没有车,你有没有房”之中,谈一场没有世俗,即使平淡,只要幸福的恋爱。

篇36:受戒读后感

文章开篇就用缓慢的文笔描述了一个独特的世外桃源,与其说独特更不如说荒诞。庵赵庄的人们太宽容了,在他们心中,和尚就是一个普通的职业,像是郎中,书生,当铺,商人之类的职业,没有区别。和尚可以喝酒吃肉,可以还俗,可以近女色,唱淫歌,可以赌博打牌。

和尚不用守清规还是和尚吗?——这样光怪陆离的生活,和人生的苦涩全然无关,完全不符合中国人传统的观念。

再说小英子一家,赵大伯是田场上样样精通的好把式,不仅脾气好,身体也结实的像一颗榆树;赵大妈也是精神的出奇,她不仅家乡菜做得可口,而且剪的花样子也是众家嫁闺女的稀罕物;两个宝贝女儿更是漂亮,大英子文静,已有人家,小英子活泼,成天嘻嘻哈哈,像只喜鹊。由此村庄独特的幸福生活可见一斑。

汪曾祺淡淡的文笔描述了这样一个地方,没有苦涩,没有勾心斗角,可以不包容一切原始欲望的世外桃源。荸荠庵里,二师父在俗世是有家眷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更是人不仅漂亮,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然而却没有人指责,这一切的荒诞在村庄里是如此和谐。

我并不赞同网络上大部分人所说,这是对人性最原始的复苏的赞美。更有甚者,说这是对人类原始的爱的赞扬。

篇37:受戒读后感

7岁,一个多么美好的年龄,也正是一个对于人生、爱情有了F懂的认识和向往的年龄,难怪,只在看到一个小女孩的小脚印后,便会心乱了。但他的天生的羞涩却使他不敢,这份朦胧的爱只好在他的心里孕育、成熟,他的心还是纯真和美好的。他虽始终只是在被动地等待和接受初恋的到来,但他坚定地相信自己对小英子的爱的小英子对自己的爱。于是,在他等到了爱般来袭时,他大声说出了心里话,虽然,这还是小英子的下,而这一次,他的勇敢已战胜了怯懦。复苏的人性让他把幸福紧紧攥在了自己手中。

相比之下,小英子更直白,更大胆。她毫无地坦露心迹,但她并不鲁莽。她是在确定了明海的心后才以身相许的。她很直白,但很真诚;她很大胆,但很谨慎。她自己的可爱灵巧一定可以打动明海,她也清楚自己早已对那个漂亮温顺的少年暗暗倾心,于是她把这种爱表达出来,出来。正是这种主动的交流和,才让她和明海走到了一起。有时候,人与灵的交汇就在那么一刹那,错过了那一刹那,恐怕两个人的手永远也不会牵在一起。聪明的小英子用她的果敢赢得了属于自己的那份真爱,她身上蕴含着的那份至真至纯的人性之善让她获得了生命中最珍贵、最美好的幸福。

小说虽是描写一派纯美和谐舒淡的乡野风情,但其中也隐藏着淡淡的忧伤,如明海为什么出家,明海与小英子之间似爱非爱的纯美情感能保持多久。这些都隐含一丝不易察觉的苦涩。汪曾祺的作品恬淡闲适,灵畅,可见作者自然通脱的生活追求,平淡的结尾往往蕴含着令人深思的人生。让人有一种隐隐的悸动。

篇38:受戒读后感

《受戒》出现于伤痕文学和反思文学潮涌之际,却没有政治话语的痕迹,没有浓烈的悲剧意识,没有一波三折的故事情节,但是却为文学带来一股清新之风,作者汪曾祺用清新淡雅自然的文笔讲述了山野之间的所见所闻。

这篇小说如果从语言上来说,是文学上的一大创新与挑战,作者在这篇小说中,不管是叙述事件还是描绘事物,是写对话还是描写人物,都显示出灵动清逸的风致。我第一次读这篇文章时,就感觉语言上很清新自然,使人在心灵上就感到莫名的愉悦之情,例如,小说中,在描写小和尚明海对英子最初动情心里产生爱慕之情的情景的描写中写道“她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去了,在柔软的田埂上留下一串脚印,明海看到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都搞乱了”这里,这座虽然没有用太多的笔墨来揭示明海的心理活动,但是,这种直接的叙述与明海的视觉的描写相结合出来的效果更佳形象地展示出了主人公明海的内心的一种情感的变化,不得不给人留下深刻的影响。除此之外,小说中,小和尚明海与英子之间简短的对话,给人以干净简单自然之感,作者采用这种一问一答式的对话,为文章增添了清逸之风。

读完《受戒》这篇文化在那个,我觉得,在这篇小说中的和尚们与我想象中的和尚有很大的出入,在我的脑海里,和尚基本上都是吃斋念佛的,而且是没有媳妇的,可是,在这篇文章中的和尚却并不是这样,他们不经常念佛,而且还经常打牌,经常吃肉,在他们看来,吃肉是不足为奇的事情,更让人不能理解的是,他们竟然有老婆!二师父仁海不仅有老婆,而且,他老婆每年的夏秋之间还会来庵里住几个月,种种的一切使我大吃一惊。我由此深深感觉到,在那个时代,似乎“当和尚”是在拿一种“文凭”的!

在这篇小说中,真的没有过多的情节,如果真的有的话,就是明海与英子由两小无猜到春情萌生再到相互表白的一个过程,作者在《受戒》这篇小说中更多的是描写和尚们的一下生活之事,风俗民情,例如,写和尚们的风俗人情,写庵里的一些事情,以及英子她们家的事情,除此之外,还有明海帮助英子她们家劳作时的场景以及大家一起聊天闲谈时的场面,充分展示出了那个时代人与人之间的纯情互助与人性的善良!

篇39:受戒读后感

这个暑假我读完了一本小说,名叫《受戒》。读完之后,我感慨万千。其中,作者的一句话令我印象深刻——“人间存一角,聊放侧枝花。欣然亦自得,不共赤城霞。”刚开始我并没有理解,但当我细细品读过后,我才了解这句话的含义,了解了作者的思想。作者想要的一生,也不过是简简单单,平平淡淡,没有什么世俗的纷扰。可是这样的生活真的很难得。

这本小说主要讲述了小英子和明海的爱情故事。明海在十三岁的是时候来到了庵赵庄的“荸荠庵”要当一个和尚。然后在这里认识了邻居家的小英子,两个人经常待在一起玩,感情渐渐的变深了。但是在这个时候,明海提出要去当和尚,小英子还是送他去了庙堂受戒。在明海受戒的时候,小英子和他的感情也越来越好,最后两人在芦花荡里,小英子问明海:“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明海一开始惊讶了一下,随后大声的说:“要!”,就这样,两人在芦花荡里许下了一生的承诺。

汪曾祺在这本小说中描写了一个朴素的村庄。当中各型各色的人和事,他都能描写细致,即使一笔带过,也给人感觉恰到好处。“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作者通过对脚印细致的观察和描写,突出了明海对小英子深深的爱恋,细腻的心理描写,写出了初恋心跳般的感觉。有时候还能在他的描写中产生共鸣。那种小英子和明海之间纯真的感情也着实让人羡慕。初恋的纯洁和美好,在汪曾祺笔下展现的淋漓尽致,一点都不做作。

读一本好的小说,就犹如与智者交谈了一番。汪曾祺用他笔下的故事,把我带进情节中,让我回味无穷,也让我知道了,原来文字可以这么美。

篇40:受戒读后感

近来读书颇多,主要以散文为主,也兼读些小说。因其中汪曾祺先生的《受戒》给我留下了较深的印象。

《受戒》我是一口气读完的,如同品了一杯淡淡的清茶,口有余香。总体来说,无论文笔还是故事都写得很美,有点沈从文小说《边城》的感觉。小说里世界仿佛梦里桃源,只是里面人并非为了避世,而是本来就生长在那里,俗世中人有的他们都有,甚至比俗世中人更自由,更快活。

文章采用的是回忆式开头:“明海出家已经四年了。他是十三岁来的。”这与法国作家普鲁斯特《追忆似水年华》的开头“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是早早就躺下了。”颇为神似。不知道汪曾祺先生创作此篇时是否受到了这位法国文豪的启发。如果是,那么此作可以说既有中国传统文学作品中的诗情画意,又有西方意识流的不拘一格,堪称是一篇中西合璧的文学佳作。

在《受戒》中,明海的家乡管“出家”叫“当和尚”,感觉就像我们今天去“当老师”、“当记者”、“当编辑”似的。只是一种可以赚钱的职业,并没有太多神圣的味道。而且明海出家是早就计划好了的,因为他家田少,老大、老二、老三就足够种的了,他是老四。于是在他七岁那年,家里人便决定让他当和尚。当和尚也是靠他舅舅的关系。文中说道:“当和尚有很多好处。一是可以吃现成饭,哪个庙里都是管饭的。二是可以攒钱,只要学会了放瑜伽焰口,可以按例分到辛苦钱。积攒起来,将来还俗娶亲也可以;不想还俗,买几亩田也可以。”换做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包吃包住,收入不菲,工作不累。”这样好的工作,就连明海自己也觉得在情在理。这是小说的第一部分,也可以说是“受戒”的缘起。

到了小说的第二部分,女主角登场了,文章写道:“到了一个河边,有一只船在等着他们。船上有一个五十来岁的瘦长瘦长的大伯,船头蹲着一个跟明子差不多的女孩子,在剥一个莲蓬吃。明子和舅舅坐到船里,船就开了。”这个女孩子就是小说中的女主角,这一段描写确实很容易让人联想起《边城》中那只渡船上的老爷爷与翠翠。也许这篇小说起初就是汪曾祺向其恩师沈从文的敬礼之作吧。

在船上,女孩问明海是要去当和尚吗?明海点头。女孩问明海当和尚要烧戒疤,怕不怕?明海含糊地摇了摇头。女孩又问,你叫什么?明海。在家呢?明子。小明子,我叫小英子!我们是邻居。我家挨着菩提庵。——给你!小英子就把吃剩的半个莲蓬扔给明海,小明子就剥开莲蓬壳,一颗一颗吃起来。这就是小明子与小英子的第一次邂逅。一个小和尚和一个小女孩的懵懂爱情就此泛起了涟漪。

篇41:受戒读后感

这几年间看的小说其实不少,但国内作家的小说不多。之所以国内的小说看得不多,原因也很简单,那就是没什么味道。但这样一种“偏见”,在读过了汪曾祺的短篇小说集《受戒》之后有所改观,觉得不是国内作家的小说写得不好,是以前没读到好的,所以量变引起质变,认为国内小说都不怎么样了。至少,在仔细地读过了汪曾祺在《受戒》中的29个短篇小说之后,内心的感觉和读过欧·亨利或者马克·吐温的小说的差不多,就是一种很平静的氛围之下,那一种余音缭绕的情境,越品越觉得别有一番味道。

由百花洲文艺出版社出版的这个《受戒》版本,收录了汪曾祺的29个短篇小说,分为了“受戒”“大淖记事”“聊斋新义”三辑。一开始看的时候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但很快就觉得自己像是入了门、上了道,竟然欲罢不能,非得一口气读到最后一篇才肯停下来。以前似乎没怎么读过汪曾祺的小说,只是似乎曾经听别人说过其人其文;这次读到真文了,其人的形象仿好像也在品味的过程中一点一点地变得清晰了起来——仿佛看到了汪曾祺先生就坐在他的书桌前奋笔疾书,偶然间会停了下来,有意无意地抬起头瞧了一眼正在读他的小说的你我他,似乎想要问一句:“怎么样啊,我的小说?”

《受戒》是汪曾祺其中一个短篇小说的名字。不知为什么这个集子采用了这篇的标题作为了全书的名字。或许正如他在目录之前所讲的那一句:“我希望我的作品能有益于世道人心,我希望使人的感悟得到滋润,让人觉得生活是美好的,人,是美的,有诗意的。”这个目标还真是讲得颇为诗意。自第一篇《受戒》起,循着《复仇》《异秉》《大淖记事》《黄油烙饼》《邂逅》等多篇广受赞誉的经典小说一路读过来,越来越觉得讲出了一位老作家的一种真心实意。他的小说,果真在忠实地实践着他对自己创作的小说的一种期望——“小说是谈生活,不是编故事;小说要真诚,不能耍花招。小说当然要讲技巧,但是:修辞立其诚。”

在汪曾祺的笔下,情节好像是次要的,碎片化的叙述却能够在不经间间把整个人物给表现得那么恰到好处。有的时候,故事好像并没有讲完,好像猛然一下子就停住了;然后,留出足够的时间和空间来,足够让人去稍微平静下来去想一想,为什么会这样?这样做有究竟好在哪里?就在这样一个过程中,和尚明子和英子之间那一种纯真无邪的爱,卖果子的叶三对绘画发自内心的热爱,小人物王四海以自己不情愿的方式过一生的怅惘……普通人、普通事,展现出来的却是一个自然、舒展、欢乐的别样世界!

很显然,汪曾祺讲故事的时候,他一点也不着急,一幅从容不迫的样子;即使是他改写的那十个聊斋故事,整体风格也是如此。偶然间,才猛地想了起来,他是师从沈从文的,文中既有沈从文的一些影子,但更多的则是他自己的,如他自己的个性一般,虽然恬淡无比,却自有一种耐人寻味之处。

这样的一个人,当然足够让人长久地记着;这样的一个人的文章,好读耐读当然就是一种理所应当。

篇42:受戒读后感

我还记得刚进初一的时候,教语文的王老师一走进课堂就操着标准的普通话给我们安排任务,等我们反应过来的时候,她已经说完了,也没问我们听清楚没有,紧接着便朗诵课本的第一篇文章,应该说是一首诗,然后我第一次看见一个老师会因为朗诵一首诗而落泪,心里突然对语文产生了无比的尊重和敬意。那首诗叫《在山的那边》,最后几句诗是:而在这座山的那边,就是海呀是一个全新的世界在一瞬间照亮你的眼睛

我说:“老师,为什么这首诗有一些有标点符号,有一些没有呢?”

“这是因为诗歌有一定的规则和含义。”

“那老师你为什么朗诵的时候哭了呢?”

“老师朗诵这首诗的时候想起了自己的小时候,想起了心灵里面的一些东西。”

“诗歌有这么大的力量吗?”

“有啊,文字都是神奇的,我们中华的文字更加涵意丰富,你想不想用文字来让老师流泪啊?”

“我不想,我只想如果可以,我要用文字让老师笑。”

她用手摁住我的头,紧紧地抱着我。往后的一年,我读到了很多从未谋面的小说,包括王老师第一次要我认真读的马克·吐温的《汤姆·索亚历险记》,这些都让我知道一位文学爱好园丁固守的梦想,还有那些文字带给我的所有快乐、悲伤以及呆滞。只可惜,初二她就教其他班级了,我想:就算再被班主任说我和科任老师关系过于密切,我也想再当她的学生一年。

初二的语文老师,很遗憾,我已经忘记您的名字了,但我从您身上受到的待遇并不比王老师少,包括让我当科代表、让我修改同学的作文、让我出题进行课堂小测、让我自己写每次的考试分数······这些我都无以为报,您让我知道:不能成为我学习上的知己,也可以成为我学习上的帮手。我一直在想:曾伟明你何德何能,竟能尚得如此恩遇!

在上《端午的鸭蛋》这篇课文的时候,我第一次听到您如此庄重地介绍汪曾祺先生,还出乎意外的一而再再而三地叫我们读一读他的代表作《受戒》,弄得我一下课就跑去图书馆找这本书,可是找遍了图书馆,也不曾觅其踪影。我才第一次问您借书。

“老师,您有《受戒》这本书吗?我找遍图书馆都找不到。?”

“有啊,其实《受戒》不是一本书,是一篇小说而已。”

“那您能借给我看吗?”

“当然可以啦,我晚上自习课拿来给你。”

“谢谢老师。”

刚想问她要不要写读后感,她就走了。突然间我意识到,借书给我要我写读后感的老师已经不再教我语文了。

我记得把读后感写在周记交上去后,她第二天讲课的时候特意用十几分钟又说了《受戒》的内容,最后说我写的一句“《受戒》不受戒”概括。

今天早上6:30左右,我梦到Yu回到我身边,然后又离开了,只留下给我什么椰角的食物,带着丝丝失落和闷热的空气我下床重新看了一遍《受戒》,看完的时候我记起这些事情,觉得要把它们写下来,因为我没有什么留下来了,如果连记忆都丢弃,活着便虚空了。

至于再次看完《受戒》的感想,我想初二的我写下了成熟睿智的答案,但是现在我想写下作为初二学生的答案:十几岁的懵懂,包括对人生、爱情的认识,和着那些乡村美妙的风景,汪先生只想告诉我们,如果受戒是生活不仅是仪式,也可以带给我们很多自然、通脱、仁爱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