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贝贝。”干戈唤道。
这是他第一次喊她的名字。“蛊王有何吩咐?”她瞪着他,嘲讽的问道。他看着她,半晌后才宣布。“我要你留下。”第五章情况真是太糟糕了!她想借圣药,干戈不许。她想看圣药,干戈不许。就连她想离开,干戈也不许。“为们么?”被拒绝数次后,贝贝发火了。贝贝可不是这么容易被打发的,她发挥死缠烂打的精神,跟在他身爆碎碎叨念着,不断重复自个儿的要求。今天,是她第五次提出要求。干戈照例面无表情,没理会她,低头察看蓝靛草,高大的身躯在广场上走动巡查,身后则跟着一堆等待他下指示的管事。“今年土布的织量有多少?”“回蛊王,共有一千六百多匹。”“分出两百匹,绣上挑花绣。剩馀的一千四百匹,以蓝靛浸染,完成之后,再分出七百匹,浸入红水,染为红布。”管事点头,匆忙记下。他领着众人,愈走愈远,压根儿没再理会贝贝。她哪里忍得下这口气?粉脸上怒气冲冲,娇小的身子,气得瑟瑟发抖口可恶,敢不理她?!她在原地站定,深深吸一口气,气灌丹田,接着放声大喊。“干戈!”此声一出,他总算停下脚步,深邃的黑眸扫了过来。不只是他,整个广场全停下动作,目瞪口呆的看着她,有人还不忘掏掏耳朵,怀疑自个儿听错了。呃,打从苍茫山大寨以来,可从没人敢当着蛊王的面,喊他的名讳;这个汉族少女是胆大包天,还是活得不耐烦了?“太好了,你总算回头了。”贝贝冲上前去,扯住他的衣袍,庆幸自己用对了方法,总算赢得他的注意力。“有事吗?”干戈问道,口吻冷淡。“啊,你这么快就忘了?我刚刚说了啊,我要回虎门口去。”既然拿不到圣药,她何必留下?干戈是说过,要她留下。但是她左想右想!还是想不出,她有什么理由必须耗在这儿。她是个外族人,处在这儿显得格格不入,人们对她虽然亲切有礼,但是目光全都怪异得很,像在暗暗商量着她不知道的大事。黑眸扫过期待的小脸,浓眉稍稍一蹙。“不行。”他维持原判,对她急着想回家,显得有些恼怒。贝贝不高兴了。“为什么?”她追问,小手没放开。“路上会有瘴气。”干戈淡淡的说道。“然后呢?”瘴气跟她回家的事有什么关系?“瘴气有毒。”贝贝深吸一口气,克制尖叫的冲动。“蛊王大人,求求你,一次把话说完好吗?”旁边的管事看不过去,怕蛊王发起火来,把这美丽的姑娘扔进狼堆里,连忙上前打圆场。“钱姑娘,蛊王这是为您着想啊,瘴气对人体有害,吸入了心肺后,半刻内不救,就药石罔医。”管事恭敬的说道,脸上堆满笑。“我在来的路上,怎么没碰上?”贝贝狐疑的问。“呃,可能是因为有蛊王带路,所以——”她脑中灵光乍现,突然想到个好方法。“那简单,只要他再带我回去,那不就行了?”“不行。”前方不远处,传来冷冷的回答。又是不行?!贝贝快失去耐性了!她硬是挤开管事,凑到干戈身边去,娇小的身子,只差没贴进他宽阔的胸怀。“为什么?”她质问。“我没空。”“那你派别人送我回去啊!”“这个月份,苍茫山上的所有人,都必须筹备苗年,送派公粮,没人有那闲工夫。”干戈伸出手,拎起怀里的小女人,搁到旁边去,免得她挡住去路。贝贝歪着小脑袋,努力想着,自个儿该怎么办。想啊想的,她的思绪,还是绕回那坛圣药上头,那可是她这趟的重要目标,就算机会渺茫,她也不能轻易放弃!“唔,那我们打个商量好不好?你别那么固执,既然我要留下,那么至少也让我帮些忙,例如去存药房里,帮你瞧瞧,缺了哪些药,需要补齐的。”她笑得格外甜美,无辜的对他眨动双眸。早就打听出来,他那坛宝贝圣药,是搁在存药房里头的,那么,只要让她逮着机会,能够溜进去,那就——嘿嘿——干戈转过头来,冷冽的黑眸,像利箭似的,把她钉在当场。“你不许接近那里。”他一字一句的说道,语气冰寒。她打了个冷颤,小脑袋不争气的垂了下来。“唔,我只是——”黝黑的大手,倏地伸来,扣住她的下颚,强迫她抬起头来。干戈严酷的俊脸,靠在她前方好近好近的地方,近到她可以看见,他眼里正跳跃着怒火。“不要违抗我的命令。”他警告着,锐利的目光在小脸上绕了一圈。“呃,我——”她鼓起勇气,还想说话。干戈眯起眸子。像变戏法似的,咻的一声,她的勇气立刻消失不见,整个人像泄了气的皮球,被他捏在手里,可怜兮兮的着,再也没胆子提要进存药房的事。半晌之后,他总算松开手,不再瞪着她,转身再去处理事情。全广场的人,全都松了一口气,暗地里拍拍胸口,庆幸蛊王没有当场发怒,把这个小女人给宰了。贝贝却没那么识时务,警报一解除,她立刻把恐惧抛到脑后,凝聚勇气后,再接再厉的凑上前来。“喂,那你倒是说说,我什么时候才能卓”碍於“恶势力”,她可能真的跟那坛神秘的圣药无缘了。他停下脚步,低头看入她清澈的眸子。“等我想让你离开的时候,你才能离开。”贝贝皱眉。“你要是永远不想让我离开呢?”干戈黑眸一闪,神色似笑非笑。“那就留下。”他转身离开后,贝贝像被巨雷劈中似的,杵在原地动也不动,眼里含着泪水,只差没有放声大哭。留下?永远的留下?呜呜,她不要啊!不许借是吧?好,没关系,山不转路转,她还是有法子。贝贝决定用偷的!打从先前,干戈在厅内,对她说的那些话,让她心儿慌慌,却又没胆子问清楚。而白昼在广场上,他又当着所有人的面,暗示要永远将她留在这儿。想起他说这句话时,眼中闪过的光芒,贝贝忍不住心跳加速。更让她不解的,是当他宣布完毕,广场上的人,全不约而同的发出欢呼,还对她露出灿烂的笑容,冲过来拥抱她。然后,男人们开始动手,把银饰全塞进她怀里;女人们也没闲着,把漂亮的绣花飘带裙解下来,争先恐后的送给她。她几乎要被礼物淹没了,银饰与飘花带,不断被送进她怀里,多到她抱不动,必须由伺候她的丫鬟们代劳,捧回汉族房里搁着。他们为什么送她礼物?这代表什么意思呢?贝贝不敢再去想,心里却火速打定主意,决定快点偷药,之后潜逃出境,免得后患无穷。皓月当空,苍茫山上寂静无声。所有人都睡着后,她偷偷溜出来,蹑手蹑足的穿过广场。她先在干戈居住的主屋前探头看了看,确定里头黑漆漆的,没有半点灯火。太好了,看来那已经睡了!“乖乖睡啊,最好一觉到天亮,可千万别醒过来。”她用最小的声音说道,祈祷干戈能够好梦连床。祈祷完毕,她悄悄退开,以乌龟爬行的速度,摸索到一楝小小的建筑物前,一路上还不断回头,怕干戈会陡然醒过来,冲出那扇门来逮她。这儿的人们,对她伺候得格外体贴,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溶了,她有疑问,他们肯定是有问必答。只是,当她提到存药房,众人就像吃了哑巴药似的,只会不断,效法蚌壳,把嘴巴闲得紧紧的,问不出半句话来。贝贝花了好大的功夫!才从丫鬟的嘴里,套出端默知道存药房是在哪儿。据说,这儿是干戈的禁地,除了他之外,没有半个人敢靠近。丫鬟们还告诉她,凡是未经允许,私自存药房的人,都会遭受可怕的责罚。问题是,嘿嘿,没有人知道她溜进来,有谁能罚她呢?贝贝盘算着,只要偷到圣药,就翻出随身的所有银两,雇个向导,带她回虎门口。就算是干戈在这儿再有权势,但是有钱可使鬼推磨,看在银子的分上,总有人愿意带路吧?娇小的身子,在存药房前站了半晌,凝聚勇气,接着才伸出的小手,慢慢推开木门。门上没有锁,只是用石头挡着,经她一推,无声无息的打开。据说,在干戈的领导下,苗人能够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宵小盗贼,在这儿算是完全绝迹了。也拜此处治安良好所赐,存药房没有上锁,她才能顺利的溜进来。月光从窗口流泻入内,存药房内一片银光。空气里有药草的气息,她深深吸了一口气。熟悉的气味,让她紧张的情绪,稍微平静了些。她在京城里的房间!也是堆满了草药,她对这种气味再熟悉不过了。眼前有无数大大小小的药瓮,她暗暗咋舌,伸出小手,摸过一个又一个的药瓮,还不时凑到瓮上,抽抽小鼻子,想藉气味分辨内容物。真是糟糕啊,她竟然忘了问,圣药到底是装在哪个坛子里了,这儿满坑满谷,不是药瓮子就是药坛子,要是一个个找,恐怕花上半个月都找不完。不过话说回来,以干戈那种冷酷的态度,她就算真的开口问了,他只怕不会告诉她,反倒会把她拎到眼前,用最冰冷的眼神瞪着她,直到她恨不得吞下舌头。月光明亮,贝贝冷静思绪,开始了找药的重要工作。她先打开几个药瓮,把小手探进去,拿出一些药草,判断里头的是什么东西,摸索着干戈放药的顺序。邻近门口的那十来瓮,摆的都是丁香大枣、川贝天麻等等寻常药物。搁在木架子上的,则是人参、阿胶一类,较为贵重的药品。顺着木架子再往内赚里头的药品,就全是她没见过、没闻过的东西了。“真是的,那干么在这里摆了这么多药?”她一边找着,一边还不忘抱怨,小脸上已经沾满灰尘,看来狼狈极了。月光照不到的地方,十分的黑暗,她盲目的摸啊摸,隐约听见,屋内响起某种声音。那声音很低很低,却也很诡异,让她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她胆怯的停下脚步,先在心里,从一默念到十,才鼓起勇气,转过头去察看。“什么人?!”她低喝一声,为自个儿壮胆。无人回答!四周看不见半个人影,声音却不断的传来。呃,看来是没有人喽?那么,是什么“东西”在那儿发出声音的?贝贝连连深呼吸,克制着逃走的冲动,硬着头皮往前走去。在存药房的最里头,有着一个古老的药坛子。她先是呆了一下,接着眉开眼笑,像遇见久别重逢的亲人似的,立刻冲上前去,用力抱住那个药坛子。“嘿嘿,可被我找到了!”贝贝低嚷着,要咬住拳头,才没有发出欢呼。会藏得这么隐密,可见干戈非常重视它。她直觉的知道,这坛子里装的,就是传说中的圣药。这坛子黑漆漆的,上头雕着古老的花纹,还沈重得很,也不知道是装了什么神秘药草。她用尽吃奶的力气,才勉强把坛子抱了下来。抱住坛子的时候,那声音又出现了。这一次,声音靠得很近,近到就像是从她怀里的药坛中发出的。“啊!”恐惧瞬间战胜理智,她低叫一声,想也不想的松开手——哐啷!坛子碎裂的声音,在深夜里格外刺耳。“唉啊,糟糕!”她瞪着满地溅开的黑色药汁,整个人都呆住了。呜呜,要是让三姊知道,她手脚这么不俐落,连偷个东西,部会把东西给跌了,非罚她扎上半个月的马步不可。随着那声碎裂声响起,整座苍茫山都起了骚动,每个人都被惊醒。“怎么回事?”有人嚷道。“有声音,像是有东西被砸了。”干戈的声音响起,冷静泰然,不含半点睡意。“去存药房看看。”他淡淡的说道。苗人们齐声大喝,领了蛊王的命令,成群结队的拿着火把、举着木棍,往存药房群聚过来。贝贝立刻察觉,情况对自个儿不利。她掏出手绢,弯下腰去,想吸些药汁当样品,接着就溜之大吉。指尖才刚碰到药汁,漆黑的液体突然像活过来了般,化作无数的黑色小涩在月光中扭动。可怕诡异的画面,让她发出尖叫,急着想逃。但是那些黑蛇察觉到人类的温度,嗖嗖的滑行着,纷纷聚集到她脚下,接着就透过小绣鞋,往她体内钻去。“啊,不要啊!”贝贝尖叫着,在原地又蹦又跳,急着满身大汗,根本顾不得此刻的宵小行为,会不会被人发现。只是一眨眼的功夫,黑蛇全不见了,满地只剩下药坛子的碎片。她脸色惨白,立刻脱下绣鞋察看。白嫩嫩的脚心在月光下,也看不见任何伤口,甚至不觉得疼痛。她只觉得胸口闷闷的,所有的道,像是被某种力量封住,使不上力气。不好了、不好了!大大的不好了!就算她再不懂苗疆的药物,她也能知道,这坛药实在太过诡异了。而如今,这些药一滴不剩的全钻进她身子里,天晓得会发生什么事。贝贝强迫自己镇静,屏气凝神,打算运功,凝气冲开道。谁知,才一运功,血液如黄河决堤般四处奔窜,纳疼痛益发强烈,令贝贝心中一阵慌乱,哪里还能凝聚真气,只得赶紧抱元守一,想要压制住纳椎心刺骨的疼痛。痛!好痛!砰的一声,木门被踹开了,无数的火把将存药房照得明亮无比。所有的苗人,瞪大眼睛、张大嘴巴,呆滞的看着在地上打滚的贝贝。“啊,是钱姑娘。”有人喊出来了,没想到半夜里的小偷,竟是苍茫山最重视的娇客。“痛——”她喘息着,视线蒙胧,全身不断。棘格奔上前来,扶起不已的贝贝。“钱姑娘,您没事吧?”“痛——”她无法说话,只能吐出这个字。疼痛愈来愈剧烈,像是要把她的身体撕裂,到最后就连呼吸都是艰难的。她发出低呜,像受伤的小动物般,蜷成一个小球儿。完蛋了!她是不是要死在这儿?一双强健的臂膀,将她抱了起来,搁在怀中。热热的体温,跟耳边强而有力的心跳,虽然没办法缓和疼痛,却也让她稍微安心了些。贝贝抬起头,看见干戈面无表情的俊脸。“救我——救我——”她低喊着,抱着他不放,眼泪沾湿了他宽阔的胸膛。严酷的俊脸,有瞬间的扭曲。接着,她眼前一黑,昏过去了。第六章贝贝眼儿还没睁开,红唇倒先逸出。老天爷啊,好痛!先前万箭穿心似的疼痛不见了,但是她的四肢又酸又疼,活像是被大石头压了一夜。她睁开双眸,发出要死不活的,像个小老头,一边,一边慢吞吞的爬起来。在卧房外的棘格一听见有动静,连忙冲了进来,急着要她躺回。“钱姑娘,您别动啊!”棘格嚷着,拿了个枕头,搁在贝贝身后,让她能够半躺着。贝贝不情愿的躺下,看见棘格忙得像个陀螺,又转出卧房,去端了碗汤药。“您昨晚折腾了一整夜,肯定累坏了。来!先把这碗药喝了。”棘格说着上面把汤药往贝贝的唇边送。苦苦的药汁才一入口,美丽的小脸就猛然一皱,揪得像颗包子。她只喝了半碗,就宣告投降,急着把药碗推开。棘格端了一碟梅糖来,让她祛除嘴里的苦味,嘴里也没闲着。“钱姑娘,您昨晚怎么不好好睡着,三更半夜的,一个人摸去存药房做什么?”“唔,我——”一小脑袋往下垂,不敢面对现实。棘格没发觉,自顾自的说着。“昨晚啊,你那模样可把我们吓坏了,蛊王抱着你回来时,脸色也难看得吓人呢!”那是他生来就是一张臭脸吧!贝贝在心里偷偷嘀咕,却没胆子说出来。她不但寄人篱下,竟还忘恩负义的跑去偷药,落得人赃俱获。最糟糕丢脸的情况,偏偏全给她遇上了,干戈还肯收留她,没把她一脚踹下山,就算是她祖上积德了!不过,照棘格的态度看来,干戈不知是对苍茫山的人们说了些什么,他们仍旧将她奉为上宾,没将她当成偷儿。“蛊王在这儿陪了您一整晚,不许旁人碰你,亲自压着你的手脚,就怕你伤到自个儿。”棘格眯着眼,对着贝贝微笑。她是旁观宅当局者还迷迷糊糊的事,她可是早早就看穿了。的贝贝眯起眼睛。啊,找到凶手了!肯定是干戈压住她,她的四肢才会那么酸痛!可恶啊!他壮得像棵大树,竟敢压在她身上,难道就不怕压碎她?脑子里闪过干戈压着她,的身躯,悬宕在她的身上。他的手掌,扣住她的手腕;他的身子,密密实实的压着她——一股,陡然袭上粉颊,贝贝陡然双睑羞红。呃,会不会那碗药有问题啊?为什么她突然觉得身子有些发热?“钱姑娘,您好些了吗?蛊王吩咐了,姑娘您一醒来,就请过去厅里。”棘格说道,取来她的披风,在一旁等着。“他要见我?”她小心翼翼的问。“是的,说是有要事,必须跟您谈谈。”贝贝抓抓小脑袋,很想逃赚却又悲哀的知道,目个儿根本无处可逃。干戈要跟她谈什么呢?他会把她扔进牢里吗?唔,不对,他若是要惩罚她,就不会把她抱回汉族房,更遑论是还费神的守护了她一整夜。怀着忐忑不安的心,她穿上披风,慢吞吞的朝主屋走去。低沈的声音,由门内断续传出。贝贝走到屋子前头,双手攀着门框,悄悄探出一颗小脑袋,观察内部状况。门内的讨论声停止,接着,低沈的声音再度响起。“进来。”干戈唤道,老早就瞧见她在门前鬼鬼祟祟。贝贝咬着唇,知道躲不过了,只得叹了一口气,走入厅内。“钱姑娘,您身子还好吗?”一个管事拔得头筹,箭步冲上来,恭敬的询问。“我没事了。”话才刚说完,又有人围过来,忙着问候关心。“身子还疼吗?”“昨晚可把大夥儿吓坏了。”“是啊是啊,您受苦了呢!”这边谈得正热烈,冰冷的声音却陡然响起,立刻冻结了众人的满腔关怀。“出去。”没人敢再吭一声,全都脚底抹油,争先恐后的冲出大门,甚至不敢回头看一眼,剩下被疲劳轰炸过的贝贝,还愣愣的杵在原地。她也是很想跟着逃走的啦,但是她直觉的知道,她要是胆敢朝门的方向挪动一小步,干戈肯定会立刻冲过来。连连深呼吸几次后,她抬起小脸,勇敢迎视他那张严酷的俊脸。“棘格说,你有事找我。”干戈先是冷冷的瞅了她半晌,之后才面无表情的开口。“我警告过你,不许接近存药房。”“呃——”“我也说过,那坛药除了我之外,旁人碰不得。”“唔,我现在知道了。”小脑袋垂到胸口,用最小的声量回答。呜呜,别骂嘛,她心里也很后悔啊!想起昨夜诡异的情形,贝贝打了个冷颤,只觉得脚心发痒,像是那些黑涩又在那儿窜来窜去。清澈的眸子转啊转,无意间瞧见,干戈的手腕上,有一圈青黑泛紫的伤痕,看起来像是被某种动物咬的。看那伤口,又肿又紫的,肯定疼极了。怪了,他的身手矫健,任何猛兽都不是他的对手,哪有什么动物,有这么大的能耐,能够咬得到他?她盯着那个咬痕瞧,脑子里却突然想起,棘格先前说过,昨日夜里,在她痛极的时候,干戈亲自压着她,就怕她伤到自己。啊,难道,那个咬痕是——贝贝心中一乱,那的暖流,又悄悄的在胸口泛滥成灾。意识到干戈扫来的视犀她连忙清清喉咙,偷偷喝令自个儿不能失态。“呃,对了,那个坛子里,装的到底是什么东西?”她故意转移话题,还踩紧小绣鞋,就怕又有怪东西要溜进去。“蛊。”“嗄?”“那里头装的是七日蛊。”啊!贝贝的小脸,瞬间转为雪白。该死!大姊肯定是忘了提醒她,苗人除了善用药,也善用蛊。“你是说,钻到我身子里头的,势毒?”她乾着嗓子问道,连声音都开始,身子更是抖个不停。从小熟读医书,她当然知道何谓蛊毒。书上记载,苗疆地区多蛊,在每年五月五日的炙阳之日,取百种毒虫!放到不见光的坛中,让毒虫自相残杀,最后留下来的,就势。她脑子里思绪乱转,不断浮现,书上记载的,那些中蛊的人,总是得了好可怕的怪病,最后以最离奇古怪的方式惨死——哇,她不要啊!“为什么苗人们还说那是圣药?”她快哭了。“以讹传讹,自然会有误传。”干戈平淡的口吻,就像在讨论天气。“那些人明明就说了,那坛药能够令人百毒不侵。”她忿忿不平的质问,又气又慌,心里简直没了主意。“人都死了,当然百毒不侵。”呜呜,完蛋了,她要被自个儿的好奇心害死了!“但是我现在没事啊!”贝贝急忙的说道,从椅子上跳起来,在原地跳啊跳,证明自个儿很健康,顺便也试试看,能否把体内的毒虫给跳出来。“现在是没事,但是七日之后——”干戈只把话说了一半。贝贝的心也被吊到半空中。“七日后会怎么样?你倒是说啊!”“这种蛊,初时会疼上一个时辰,隔六个时辰后再度发作。以此类推,疼痛时间增长,到了第七日,中蛊者将会活活痛死。”他徐缓的说道,照着她的要求,把情况说得格外仔细。传说中,这种死宅魂魄俱销,甚至不能转世。人们对这坛蛊充满恐惧,对干戈更是又敬又怕,暗地里称他为销魂蛊王,就怕惹上他,不但要活活痛死,就连魂儿都没了。放眼整个苗疆,就只有贝贝不知死活,还敢往存药房里闯。难怪存药房不需上锁,任何稍微有脑袋的人,都知道该远远的避开那儿,哪里还会闯进去乱翻?贝贝快昏倒了!焦急之中,她脑中陡然灵光乍现,闪过一个法子。“对了,这蛊是你的,你就一定知道解蛊的方法。”她抬起头,急切的问道,紧握住最后一线希望。“你这蛊毒.不好解。”干戈冷冷的回答,黑眸深幽。“我才不管好不好解,花多少钱都可以,你马上替我解!”她喊道,从口袋中翻出银子,用力砸他。他不屑一顾,闪过迎面飞来的银两,端起茶碗,好整以暇的喝着苦涩藤茶。“钠是用我的血养的,只有我能解,解的方式也不同於一般。”贝贝冲上前上,双手揪住他的衣袍,用力摇晃这个可恶的男人。要不是一条小命还握在他手上,她真的好想用力踹他几脚。“什么方法都好,快动手啊!”她咆哮着。他看着她,半晌之后才宣布。“你必须跟我。”嗄?!“合——?”她瞪大眼睛,小手僵住,忘了要掐他脖子。干戈点头。“呃,你的意思是,呃,可以请你解释得清楚一些吗?”会不会是这两个字,在这些蛮子的语言里,是指别的意思?她满脸期待的看着他,期望那张薄唇里,会吐出别的意思。“跟我睡。”他的话,打破她的期待。“呃……只是睡吗?”她还不死心。干戈看着她,微微勾起嘴角。“都做。”都、都做?!为了解除蛊毒,她必须跟干戈——呃——娇嫩的粉脸,因为这惊世骇俗的提议,迅速转为嫣红,但是一想起那椎心刺骨的疼痛,她没有迟疑,立刻就下了决定。“好,我认了,那你来吧!咱们速战速决!”她脱下披风,娇小的身子往他坐着的兽皮上一跳,像个祭品似的四肢张开,全豁出去了。好吧!就当是被狗咬了。反正她这辈子也不打算嫁人,把清白给了这蛮子,说不定还能省去一些麻烦。等干戈蛊毒解了后,她就要马上开溜,即刻回京城去,这辈子再也不见这冷酷的半裸男人,彻底把这丢脸事儿给忘了!她闭起眼睛,准备“从容就义”,干戈却只是睨着她,动都不动一下。“不只是今晚。”他又开口了。啊?“那要多久?”她抬起小脸,眯起眼睛。黑眸直视着她,平静内敛。“七日一回,为期三年。”“三年!”她从兽皮上跳起来,小脑袋摇得像博浪鼓。“不行不行。”说什么都不行!要是那么频繁的跟他——呃,那她岂不是成了他的……情人?那两个字,让她粉脸嫣红,羞得心儿直跳。他没有强求,只是耸肩,起身往外走去,淡淡的丢下一句话。“你可以慢慢考虑。”考虑?这有什么好考虑的?她清白的身子,为了解蛊毒,白白让他占便宜-已经驶荒唐的了。更糟糕的是,为了免去疼痛,他们每七日就必须——噢,不行不行!她宁可痛死,也不会答应这种事情。两个时辰后,时间一到,蛊毒再度发作。“啊!”尖叫声传遍苍茫山,令所有人都为之僵硬。那声音愈来愈痛苦,还伴随着束西被摔碎的声音。接着,不到半晌,就看见贝贝从汉族房里冲出来,跌跌撞撞的穿过广场,踹开蛊王主屋的大门。“干戈!”她尖叫着,已经疼得冷汗直流。高大的身躯!缓缓站了起来,黑眸瞟向她。“随便你要花几年都好,快点,帮我——帮我。”贝贝扑进他怀里,主动去剥他的衣裳。蛊毒太过厉害,她痛得难以忍受,先前豪气干云的决心,老早就抛到九霄云外去了。痛,她好痛啊!他怎么还不救她?贝贝圈住他的颈项,凑上红唇,笨拙的吻着他的脸、他的颈项、他的胸膛——“你决定了?”低沈的声音,从头顶上传来。她胡乱点头,小手没闲着,不断在他身上乱摸,只求他快些大发慈悲,替她解除疼痛。深幽的黑眸中,闪过一抹光亮。干戈抱起她,住房间走去,他的脚步很快,抱着她的动作,沈稳中却有着内蕴的温柔。房内陈设简单,角落有一张人石床,上头铺着厚厚的兽皮。朦胧之间,贝贝神智恍惚,只觉自个儿被放上床,而干戈的唇、的手,开始在她身上周游。她还好痛,但是他带来的奇妙感觉,一点一滴的驱逐那些痛楚。她咬着唇,额上浮现点点汗珠,小脑袋在兽皮上左摇右晃。几日之后,各式各样的奇珍异宝,从苗疆百族陆续运抵苍茫山。蛊王大婚,这可是苗疆的天大喜事,百苗的族长们,跋山涉水的前来祝贺,好奇的想看看,冷酷的蛊王,娶的究竟是哪个女子。这昭告天下的场面,可让贝贝脸色难看极了。讨厌啊,明明是件丢脸的事儿,为什么会弄得人尽皆知?这么一来,这些人全部都会知道!她是因为蠢得中了蛊毒,才会爬上他的床,恳求他要了她。其实贝贝也不是没想过,要跟干戈私下协议,言明不许对外声张。但是那天她穿过广场,闯进他屋子里,苍茫山上所有的人,全都可以当证人。据说,那日她还没踏出干戈的房门,蛊王大婚的消息,就已经传遍附近几个部族了。她看着络绎不绝的贺客,心里就是不痛快,忍不住凑到干戈身边发问。“为什么他们就这么肯定,我一定会嫁给你?”她跑到大厅来质问他,视线却落在宽阔的胸膛上,没有瞧他的眼睛。虽然两人已经有过肌肤之亲,但是她还是不习惯面对他。尤其是在白昼里,一瞧见他,她就会回想起夜里的亲昵时——想着想着,的脸蛋.又变成了红苹果。干戈看着她,面无表情。“除非你想死,否则你就会嫁我。”含这回答太可恶了!“但是,我只是说跟你——呃,让你替我止痛,又没答应要嫁你——”她一面说着,粉脸泛红,愈垂愈低。“我愿意娶你就行了。”他简单的说道,没冉理会她。贝贝问了一肚子的气,唧着红唇回自个儿屋里去。回屋的路上,不断有人上前,对着她恭贺道喜,或是送上珍贵的礼物。等回到汉族房里,情况更是失控,各族运来的礼物,早已经堆到了庭院里,她连要找个地方站都很困难。贝贝艰难的挤开礼物,往卧房摸索前进。才一回到卧室,她双眼忍不住亮了起来。摆着华美精致的苗族嫁裳,那件绣花飘带裙,绣工精致非凡,简直是巧夺天工。除此之外,嫁裳之上,还有着一顶银冠,以及众多白银首饰。她坐在床沿,抱着银冠,心儿又开始乱了。事情闹得这么大,她看来是躲不过了。只是,她真的要嫁给干戈吗?被绑在他身边三年是一回事,成为他的妻子,又是另一回事啊!她真的留在这儿,跟他做一辈子的夫妻?再说,她成婚的消息要是传回京城,肯定会引起轩然。呃,不对,大姊要是知道,她嫁给了蛊王,肯定高兴极了,说不定还会抱着算盘,开始计算能靠着这层关系!替钱家捞到多少好处。想到这儿,贝贝重重的叹了一口气。她困扰极了,觉得不情愿,却又想不出任何理由拒绝。棘格捧着满手的礼物.从外头走进来,满脸都堆满了笑容。“汉妃,您瞧见这些衣裳跟银饰了,还满意吗?”她兴高采烈的说着,还端起银冠,喜孜孜的替贝贝戴上。啊,蛊王挑的新娘,可是美极了呢!多少族长上了苍茫山,瞧见当今的汉妃,全傻了眼,暗地里全发誓,要去虎门口等着,看看能不能再碰上一个汉族美女。只是,众人喜悦的心情,似乎没传染给新娘。“这些嫁裳,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绣制的?”贝贝的手,滑过嫁裳上的挑花绣,暗暗思忖,这么精致的绣工,绝对是花了不少时间。“唔,族里的姑娘一块儿动手,花了半个月左右。”棘格回答。半个月?那就是打从她上了苍茫山,众人就开始暗地筹备婚礼了?弯弯的柳眉,不悦的蹙了起来。“你们就确定,我一定会嫁他?”怪了,她自个儿的婚姻大事,怎么旁人都比她先知道?棘格神秘的一笑,先到门口探头看了看,确定蛊王还在大厅,暂时无法脱身后,才咚咚咚的又跑回来,凑到贝贝面前,小声的说道:“打从蛊王送来那只银镯,我们就心里有数了。”贝贝挑眉。“那只银镯啊,势王的父亲,从波斯巧匠那儿重金买来,送给蛊王母亲的,是成对的男女双镯。一只收在蛊王房里,另一只,如今就在你手上。”棘格说着,又拿起银饰,忙碌的为新娘打扮。贝贝坐在床沿,呆呆的任由棘格摆布。她的小手,摸索到银镯上,紧紧握住不放。他让她住进母亲的故居,又拿母亲的银镯给她,还嘱咐她一定要戴上,所有人都知道了他的意图,就只有她傻傻的,还被蒙在鼓里——苗人把女人带回屋里,不是当客人。干戈在说这句话时,就已经藏了弦外之音。不知为什么,得知这项秘密后,她的心有些慌乱、有些气愤、有些不甘愿,却也还掺杂着些许润润甜甜的温暖。广场上锣鼓喧天,宾客们吵吵闹闹,干戈从外面大步踏进内室。她抬起头,看见他时,心头一动。那种从见到他起,就徘徊不去的暖流,再度席卷胸口。原来,他是老早就打定主意要娶她。不知为什么,这件事情让她好高兴、好高兴——干戈望着她,黑眸闪烁。“过来。”他霸道的说道,声音一如以往般冷淡。这一次,她没错过他眼里的火焰。“去哪里?”贝贝弯着唇,对他浅笑,先前的懊恼,这会儿全都一扫而空了。干戈眉头一拧。“过来。”他没有回答,反倒重申命令。她暗暗叹了一口气,对他霸道的性子举双手投降。“好嘛好嘛,别催了。”贝贝嘴上抱怨着!却还试乖伸出小手,搁进他宽大的掌心。当干戈牵着她的手,往外走去时,她的红唇上,悄悄弯出一朵笑。唔,或许,嫁给他,也是一件挺不错的事呢!第七章庆典结束,宾客离去,苍茫山上恢复平静。男人们入山狩猎,而女人们开缸染布,照著干戈的指示,将土布染成蓝布,或是再加工,制成深玄色的红布。一日,午後燠热,她热得难受,想要沐浴,却又不愿意泡进温泉里,索性走出寨门,到後山去寻找可以沐浴的山泉。苗山多泉水,她没花费多少功夫,就在後山发现一汪碧绿的山泉。“哇,太好了。”贝贝喃喃自语,左右看了看,确定四下无人後,才敢褪下香汗淋漓的衣衫。她先用脚尖沾沾山泉,然後再深吸一口气,扑通一声,跳进山泉里头。天气很热,但山泉冰冷,她冷得牙齿打颤,潜入水中,卖力的游动,让身体尽快适应水温。游了一会儿,她疲倦的闭上双眼,在水面上飘啊飘,只觉得好舒服。永远的住在这儿,似乎也是一件很不错的事呢!虽然没有京城的奢华,却有著无限的惬意,更重要的是,这儿还有干戈——正在想著他,却有某种东西,滑过她的脚底。“啊!”不会吧!这座池子里也有蛊吗?贝贝尖叫一声,连忙踢蹬腿儿,却失去了平衡,咕噜噜的往山泉里沈。山泉好深,她踩不到底,加上一时呛了水,难受极了。“唔,咕噜——唔——咳咳——”她挣扎著,想要爬上岸,却伸长了手,还驶不到岸。突然之间,高大健硕的身躯,由水中窜出,强健的臂膀搂紧她的腰,将她拉入的胸膛。是干戈!“咳!咳咳!你——”她呛咳著,窝在他肩头喘息。还没调匀气息,干戈的唇已经覆盖上来,封住她的红唇,灵活的舌,霸道的窜入她口中,享用柔嫩的唇舌。贝贝的惊呼,过没多久,全化为他口中的软软低吟。片刻之後,当热吻结束,她已经软绵绵的瘫在他怀中,完全无法动弹。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找回自己的声音。“你不是在忙吗?”她小声的问。统治百苗,并不是件简单的差事,身为蛊王,他拥有难以比拟的权势,相对的也必须付出大量的时间,处理苗人的诸多事务。“结束了。”干戈简单的回答,搂著她上岸。她抬起头来,这才发现他也是裸的,衣衫早就被扔在岸上晒太阳。呃,她可是来洗澡的啊,不过这会儿,瞧他的眼神,似乎是打算做其他的事“你为什麽吻我?七日又还没到呢!”贝贝红著脸,想转开视犀目光却又离不开他黝黑健硕的身子。“这里有瘴气。”他神色自若的宣布。瘴气?她蹙起眉头,转动小脑袋,左看看、右看看。“我没有发现任何不对劲的地方。”“闻久了,你就会昏倒。”“啊,真的吗?”她有些慌乱,伸手捣住口鼻,双眸眨啊眨的。她不会这麽倒楣吧,才中了蛊毒,又碰上瘴气。呜呜,这下怎麽办?她会不会又要犯疼了?干戈低下头,潮湿的发落到她粉颊上,有些刺刺痒痒。“跟我在一起,就不会有事。”他轻声说道,目光。贝贝眨著眼睛,愣愣望著他,察觉到他愈靠愈近,的薄唇,又回到她唇上,轻轻啃咬,带来奇妙的感觉。唔,这就是他的“办法”吗?她羞怯的伸出手臂,悄悄圈住他的颈项,迎向这个吻,专心的回应著。干戈的身体炙热,像是要将她融化。的他,更显得黝黑精壮,结实修长的体魄,有著无比强大的力量。宽厚的大掌覆盖住软嫩的,她著,在他的霸道与温柔下轻吟——许久之後,贝贝才由迷醉的欢愉中,慢慢回到凡间。干戈拥著她,下颚靠在她的脑袋上,而她蜷在他怀里,汗湿的上,披著他的衣裳。她的指尖,滑到他的手腕上,细细摸索著。那儿还有她先前蛊毒发作时,啃咬留下来的伤。好奇怪啊,她明明就气愤他的霸道,但是为什麽,一跟那双黑眸对上眼儿,她就无法拒绝他?每当干戈看著她,或是拥抱她的时候,她的心口就会热烫的,觉得好舒服、好安心。一种感觉,是不是就叫幸福?静谧的一刻,被孩童的嬉闹声打断。几个小孩,脱得精光,像小青蛙似的,一个个往山泉里跳去,嘻笑泼水,溅出好多水花,玩得不亦乐乎。贝贝低呼一声,披著衣衫,匆忙凑到水边。她独自把衣服扯赚也不管干戈是否会“春光外泄”。“喂,别下去啊!”她焦急的喊道,还猛挥手。没人理她,孩子们甚至掬水泼她,然後哈哈大笑。“快上来!”贝贝呼喊著,急得直跳脚。小孩子游到岸爆抬起湿淋淋的脑袋,咧开嘴笑。“为什麽要我们上去?水好冰好舒服呢!”“水里有瘴气,闻久了会昏倒的!”她急著喊道,困惑的回头看著干戈。他不动声色,半坐在草地上,健硕的身躯,在阳光下闪烁著光泽,比野兽更美丽。贝贝脸儿一红,连忙转开视线。真是的,刚刚她在水里,他就大惊小怪,急著把她捞上来“解毒”,怎麽这会儿孩子们在池里玩水,他反倒无动於衷?小孩们笑得更大声。“哈哈,瘴气是下了雨的午後才会出现的,现在哪有啊!”“汉妃好笨呢!”“哈哈,好笨。”嘻笑声此起彼落,贝贝眯起眸子,过头来。干戈倚靠著大石,神色自若,黑眸直视若她.俊脸上找不到半点愧疚。“你骗我!”她红著脸指控,伸出粉拳去槌他,恨不得把他推进水里,让他喝水喝个饱。可恶!这会儿怎麽办?都被他吃了,总不能要他吐出来吧?“我不想等七日才要你,你是我的妻子,我随时都能——”贝贝脸颊,连忙冲上前,用小手捣住他的嘴,就怕他说出更惊世骇俗的话来。黑眸在她通红的脸上绕了一圈,紧抿的薄唇,稍微软化了些。他拿开贝贝的小手,额头抵著她,呼吸吹拂过潮湿的长发,带来冷热假替的酥麻,令她不已。“况且,刚刚你不也没反对?”干戈靠在她耳爆很缓慢、很缓慢的说道。贝贝无法反驳,羞得想挖个地洞钻进去。太恶劣了,他不但骗了她,还她,在山泉旁就跟她——呜呜,她从小读的诗书礼教呢?她的羞怯呢?怎麽一碰上蛮横的他,那些矜持,就全都变成废物了?“回去了。”干戈站起身,迳自宣布,对她伸出手。正在烦恼的贝贝,虽然心里困扰极了,却还是伸出小手,搁进他的掌心。这样的举止,已经非常自然,不论走到哪儿,他总霸道的要握住她的手。山路崎岖,走没两步,她绊著藤蔓,整个人往前摔。“啊!”贝贝低叫,以为又要跟泥地玩亲亲。还没摔到地上,干戈已经出手,矫健的将她揽入怀里。“没事吧?”他问。她深吸一口气,对著那双黑眸点头。“没、没事。”“小心点!”他粗声说道,口吻不耐,眼神里却有关怀。“喔。”她小声的回答,红唇忍不住往上弯。虽然他很霸道!,虽然他很恶劣;虽然他偶尔会骗得她团团转。但是她还是好喜欢,他在冷酷的外表下,偶尔流露的温柔。不知从何时开始,她已开始习惯那双吓人的黑眸。贝贝主动握住干戈的手,小脑袋靠在他肩上,像只被喂得饱饱的小猫,粉颊轻轻他的胸膛,无言的道谢。他没说话,低头看了她半晌,表情有瞬间的软化,随即又恢复冷然。一男一女,穿过崎岖的山路,离开了山泉。跳月节过後不久,苍茫山上来了不速之客。广场上又吵又闹,贝贝在汉族房里,就可以听到喧闹的声音。“外头怎麽了?”她好奇的问道。发去外头看了一眼,匆匆回来报告。“禀汉妃,是有个汉人闯进来,被族人们逮住了!正交由蛊王发落。”她露出羞怯的笑容,小声的补上一句。“那个汉人,生得好俊俏呢!”话还没说完,丫鬟们已经扔下工作,全凑到门爆想瞧瞧那俊俏的汉人。原来,除了她之外,还会有汉人能人得了苍茫山。这个人是找了苗人带路,还是自个儿摸索进来的?“干戈会怎麽处置擅闯的汉人?”贝贝也凑到门口!踮高脚尖,却还是看不到广场上的动静,只看到一颗颗阻碍视线的脑袋。丫鬟们还没回答,广场上倒先传来干戈的声音。“扔出去。”命令一出,不速之客立刻响起惊慌的叫声。“什麽?扔出去?不、不行啊!我是来找人的!”那人喊道,冷汗直流,抵死不肯被扔出大门。咦,那声音很耳熟呢!贝贝皱起眉头,歪著小脑袋.怀疑是自个儿听错了。不可能啊,这儿是苗疆,可不是京城,那不可能跑到这儿来,说不定只是个声音相似的人——正在思索著,对方又开始大喊。“贝贝!钱贝贝,你在哪儿啊!快点出来啊!”啊,她认出来了!“旭日!”贝贝推开众多丫鳜冲到广场上,满脸惊喜的指著年轻男子大叫。原本在求饶的俊美男人,一看见贝贝,又惊又喜,也张著嘴大叫。“啊,终於找到你了!”在众人的注视下,两人拔腿奔向对方,如同久违的牛郎与织女,热情的拥抱。贝贝更像八爪章鱼似的,双手双脚全都圈上去,兴高采烈的又抱又亲。“你怎麽来了?”她挂在男人身上,亲昵的摇晃他。男人高兴的笑著,看来更加俊美。“笨问题,当然是来找你,不然我为啥搁著京城的暖暖被窝不睡,跑来这苗疆野地?”他伸出手,捏捏她的鼻尖。贝贝高兴极了,搂著他的颈子,还想说话,却发现自个儿的领口陡然一紧,整个身子被往後拎去。咦,她怎麽腾空了?贝贝诧异的回头,刚好看见干戈铁青的俊脸。“把这男人扔进狼堆里。”他阴冷的说道,全身辐射出强烈的怒气。“什麽?呃,不行不行!千万不行!”贝贝连忙反对。干戈的脸色更难看了。“你还想替他求情?”他咆哮,声音震动整座苍茫山。所有的苗人,扑通扑通的跪下,趴在地上瑟瑟著,虽然担忧汉妃的处境,却也没人敢而对蛊王的愤怒。被拎在半空中的贝贝却无处可逃,只能屏住呼吸,紧张的看著他。“是、是啊!”她既害怕又困惑,却还是硬著头皮点头。干戈深吸一口气,锐利的目光扫到旭日身上,恨不得拿出猎刀,把这个男人碎尸万段。这个汉族男人是谁?会是她的情人吗?某种陌生的情绪,在干戈胸口中,令他愤怒得双眼发红,冷静的理智彻底碎裂。她竟敢在他向前,拥抱另一个男人!眼看惰况愈来愈僵,旭日鼓起勇气,前进一步。“笨,你看不出来吗?”他低声骂著贝贝,没想到她竟然这麽迟钝。“什麽?”她一头雾水。旭日还想骂人,但是那个“笨”字还没出口,冷冽寒酷的视犀就狠狠瞪了过来。他立刻把骂人的话全吞回肚子里,脸色一变,火速摆出最和善的笑容。“蛊王,您先别发火,在下是京城钱府长子旭日,是汉妃的弟弟。”他解释著,暗暗猜测,这个高大的蛮子会发这麽大的火,肯定是在吃醋。看来,他这个迷糊的五姊,在这段日子里,倒是捞到个不错的丈夫呢!黑眸眯了起来,从旭日的俊脸,挪移到贝贝的俏脸,充满怀疑。“弟弟?”他问。两人用力点头,差点扭伤了脖子,就怕干戈不信。苗人们偷偷抬头,仔细一瞧,这才发现,这俊美的男人,生得跟汉妃的确有几分相似。两人的五官神似,尤其是那双水汪汪的眸子,更是一模一样。半晌之後,干戈突然放手,松开箝制,转身往内厅走去。她毫无防备,咚的一声,摔在地上,粉臀儿被摔得好疼。“哇,你就不能先提醒我一声再放手吗?”她抱怨著,揉著发疼的粉臀。管事意会过来,连忙上前,恭敬的行礼。“汉妃,蛊王的意思,是请您跟旭日公子都入内厅。我会即刻命人备茶,为旭日公子洗尘。”汉妃的亲人,他们可不敢怠慢。姊弟两人本来就感情深厚,加上许久没见,彼此都有一箩筐的话要说,从广场走入内厅的路上!两张嘴叽哩呱啦,都没停过。“是要你找药材吗?怎麽自个儿开溜了?石冈急得都快上吊自杀了。”旭日问道,帅气的撩起衣袍,跨过门槛。“你也知道石冈那硬性子,他左一个不准,右一个不行的,我什麽事也办不了,索性就自己上路了。”贝贝耸肩,踏入内厅,找了张椅子坐下。屁股还没沾著椅子,後头的干戈就开口了。“过来。”“我坐这儿就——”“过来。”冰冷的口吻,不容反驳。她叹了一口气,只能凑到他身边去坐,心里悄悄抱怨他的蛮横。旭日看在眼里,暗暗微笑。屁股才一坐定,贝贝就急著开口。“你是怎麽找到这儿的?是石冈告诉你们的吗?”“他送信回京城请示,大姊却按兵不动,说你虽然迷糊,但是仍有些小聪明,肯定能够平安无事。”旭日详细的说道。贝贝乾笑几声,觉得头皮发麻。“大姊的神机妙算,可从没出错过。”旭日说道,瞄向一旁的干戈。“只是她倒也没料到,你立见成了蛊王的妻子。”“呃,这个,说来话长,等有机会再说。”她含糊的说道。老天!她可不想让旭日知道,自个儿是丢了多大的脸,才阴错阳差的成为苗人的汉妃!那些过程,她仅仅是回想,就羞愤得想躲进被子里大叫。旭日微笑,拿出扇子,敲击掌心。“没关系,那就回京城,对著家里人,再一并说了吧!”“回京?”她眨眨眼睛。“嗯,京城里头出了些事情。”贝贝喔了一声,眸子滴溜溜的往干戈脸上转,发现他的脸色再度转为铁青。唉,想也知道,他不会点头放人的!“可是我中蛊了,没办法回京城。”她双手一摊,万分无奈。“中什麽蛊?”“你别问了。”她支支吾吾,粉脸发红。旭日晃脑的想了一会儿,虽然怕干戈翻脸,却不得不开口。“只是,你非得回去不可!”他顿了一下,神色凝重。‘乾坤堂’出事了,一个病患突然暴毙,仵作看了,说是你用药失当所造成。”贝贝跳了起来,气得哇哇大叫。“我?我用药失当?这绝不可能!”这是污辱她的医术啊!她用的药都是温补之类,先调养病患身子,再强身健体,进而收到壮阳之效,哪里可能会吃死人?先前,还有病患嫌她药下得太轻,无法立竿见影,所以转投向“安平堂”求医呢!“官府可不这麽想。大姊要我赶在官差前,先带你回家里,大夥儿也好从长计议。”“那现在怎麽办?我又离不开。”贝贝皱眉。旭日晃脑,思索著几位姊姊可能的反应。“四姊会说,以和为贵;三姊会说,量力而为。”“她还会罚你扎马步。”她补上一句。他没理会。“二姊嘛,得等到她醒来,才能问出她的意见。至於大姊,啊,对了,她有给我个锦囊。”“打开看看。”贝贝提议。旭日打开,锦囊里有张短笺,上头是大姊娟秀的字迹。事情没办成,就别回来,两个人沈默。“打开第二个看看。”内容一样。“打开第三个看看。”里头是一条白绫。“什麽意思?”旭日呆愣,摸不清大姊的意思。贝贝倒抽一口凉气,躲到干戈背後。“嗯,呃,你、你是知道大姊的性格的。”她用很小的声音说道。旭日脸色一白。“呃,好歹我是她亲弟弟,她不会这麽狠——”他看见贝贝猛,背脊不禁发凉。“好吧!就算我没办法带你回去,必须拿著这条白绫上吊,但你就没想过,大姊会亲自来逮你?”旭日一脸悲苦,拿著白绫在脖子上绕啊绕。这一次,轮到贝贝脸色惨白。姊弟二人都在烦恼的时候,干戈开了金口。“我陪你。”“啊,你要跟我回去?”她转过头来,不敢置信的看著他。“没错。”“呃,啊,嗯——那个——其实,你不需要陪著我,我只是回去处理一些事,很快就回来了。”她双手乱挥,光是想像他走入京城,会造成多大的骚动,就觉得头皮发麻。“你离不开我。”干戈淡淡的说。“啊?”她脸儿一红。“你别胡说,我哪里会离不开——”“七日一回。”他提醒。轰!贝贝的脸儿著火了。可恶,他怎麽——怎麽可以提——“七日——什么七日一回?”旭日很感兴趣,凑过来发问。“没你的事!”贝贝恼羞成怒,红著粉脸,咚咚咚的跑过来,抡起拳头扁自个儿的弟弟。“唉啊,别打别打。”旭日无端被敲了几下,捣著痛处,龇牙咧嘴的喊疼。唔,七日一回?什麽七日一回?他脑子乱转,虽然好奇,却碍於贝贝的拳头威胁,不敢再发问,怕等会儿会被扁出内伤来。“随时可以出发。”干戈说道,阻止姊弟相残。“真的吗?”贝贝双眼闪亮,神态兴奋。“那让我换件衣裳,收拾些东西,咱们马上出发。”虽然回京里,是有麻烦事必须处理,但是离家这麽久,她自然是好想念好想念家人。就连大姊,在这会儿回想起来,都令她觉得思念极了!“太好了,我要回家了!”返家的兴奋!充斥在胸口,她小嘴上喊著,双手拎著绣花飘带裙,三步并作两步,迫不及待的往外跑去。没人发现,当她欢呼时,干戈的黑眸中,闪过一抹阴鸷。第八章繁华京城,冠盖云集。无数的落花,拂过高高的蓝色琉璃同落入钱府。偌大的庭院内,花木扶疏,错落着华丽的庭台楼阁。珍珠阁的窗台前,站着一名绝色女子。吵杂的喧闹,夹杂着惊喜的笑声,从钱府大门,一路响了进来。几个丫鬟急忙穿过回廊,奔来珍珠阁,在阁前幅身行礼,欢喜的报告。"启禀大姑娘,旭日公子带着五姑娘回府了。"钱金金弯唇一笑。"让他们到珍珠阁来。"她吩咐道,转身踏入屋内。久候在窗台旁的丫鳜立刻为她解下软绡披风,端上的香茗。金金端过瓷杯,轻啜热茶,瓷杯还没见底,珍珠间外就响起喧哗声,热闹极了。阁门一开,娇小的身子立刻飞奔进来。"大姊!"贝贝娇声喊道,冲上软椅,抱住金金,像只小猫般撒娇,从苗疆带回来的精致礼物,全被扔到地上去了。金金微笑,拍拍小妹的粉颊。"你可回来了,我还以为,你当了苗人的汉妃,从此之后就不回京城了。"她轻声道,捏捏贝贝的鼻尖。"大姊,我哪里会不回来呢!"贝贝小声说道,偷偷做了个鬼脸。金金浅笑,清澈闪亮的眸子,看向一旁高大沉默的男人。"我让你去找药方,你却找了个丈夫回来。"啊,惨了惨了,大姊要怪罪了!贝贝连忙,从衣袋里,抽出一束文件,上头写得密密麻麻的,全是苗疆药材的批发货价。"呃,我虽然没找到药方,但是也找到货源。大姊,这是苗疆的药材谱,只要照这张谱进货,'乾坤堂'每年能节省十几万两银子呢!"她陪着笑脸,献宝似的,把药材谱送到大姊面前,证明自个儿可没偷懒。金金眸子一亮,低头审视。天下人都知道,在京城钱府里,运筹帷幄的,是长女钱金金。自从她十八岁及笄,展露惊人的商业长才后,就接掌了父亲的生意,经营得有声有色。"货源稳定吗?"她问。"苗人说了,任何好货,都先留给'乾坤堂'。"贝贝说道,看了干戈一眼。买药材的事情,一由他出面,就全盘搞定。苗人不敢违逆蛊王,对她这个汉妃,更是有求必应。金金沉吟半晌,才又开口。"商道呢?""全打理妥当了,十里一站,能够日夜兼程,把药材送来京城。"旭日插嘴,紧张的看着大姊。金金挑眉,仔细看过药材谱,才慢条斯理的卷起来,交给丫鬟。"这件事,你们办得不错。"姊弟二人,松了一口气,差点没瘫软在地上。呼,还好这桩生意能让大姊满意!他们一路上提心吊胆,就怕大姊怪罪,说他们办事不力。到时候啊,只怕家里的椅子都还没坐暖,就要再度被扔出大门去赚钱。心上的大石头落了地,贝贝舒展柳眉,觑见站在一旁,始终沉默不语的干戈。她跳下软椅,咚咚咚的走到干戈面前,牵着他的大手,走回软椅坐好。"大姊,我替你介绍,他就是——""我知道。"金金微笑,还命人端上最好的春茶。"啊?"贝贝一头雾水。大姊知道?知道什么啊?她都还没说呢!"他是干戈,苗疆的蛊王,你的丈夫,咱们钱府的新姑爷。"金金轻声说道,说得钜细靡遗,没半点遗漏。贝贝眨着双眸,讶异得说不出话来。"她派人来调查过。"干戈开口,黑眸微眯。即使远在苗疆,也不时会有汉人,赞叹的谈论起京城钱府的长女。他老早就知道,他的小妻子,有个绝顶聪明的大姊。"啊?有吗?"干戈点头。"我们成婚后,有汉人陆续入了苗疆,打探关于我的一切。"苗人们来禀报,说是这些形迹诡异的汉人,都是来自于汉妃的娘家。金金浅笑,搁下瓷杯。"我这个宝贝妹子,没媒没聘的,就让你给娶走了,我当然必须格外留意些。"她弯着唇,若有所思的看着干戈,淡淡的补上一句。"钱府的女儿,可不是普通人想娶就能娶的。"黑眸一眯,没有动怒,明白金金的弦外之意。旭日在旁边小声的嘀咕。"不用说,她肯定是拨过算盘,知道结下这门亲事,是稳赚不赔的。"金金笑而不答,反倒靠到贝贝耳爆轻声问道:"他对你好吗?"贝贝咬着唇,没有回答,粉脸却变得红润润的,格外动人。这下子,即使她不说话,答案也昭然若揭了。干戈的黑眸,眸光转浓。他旁若无人的起身!大步走过来,拦腰抱起贝贝,霸占了她的软椅。"啊,那是我的位子啦!"她抗议。"你坐我腿上。"他口吻平淡,眼神却十分炙热。坚实的双手,圈紧细细的纤腰,不让她离开。连屋内的丫鬟们,都偷偷笑着,知道这个新姑爷,可是疼极了五姑娘呢!众人的眼神,让她羞得想挖个洞跳进去,但天不从人愿,干戈把她抱得紧紧的,她连脚尖都碰不着织毯。贝贝羞得连发根都红了,连忙扯出别的事情,转移大伙儿的注意力。"对了,大姊,旭日提到,前些日子,京城里头有人暴毙,那是怎么一回事?"她把话题绕口正事上头。金金点头,收敛笑容。她纤手一扬,所有丫鬟自动福身退下,室内转眼清场完毕,只剩下钱家自个儿的亲人。"死者是西市延康坊的潘大爷,官府那方面,我暂时压下来,但要厘清案情,只怕还要费一番功夫。"贝贝蹙着眉头,一面听一面点头。"他在'乾坤堂'里看了一阵子,病因是气虚血寒、肾水不足。""你用了什么药?"干戈问。"以鹿角、龟板、枸杞及人参口味药剂,熬成四珍胶。"她皱着眉头。"这些都是温补之药,不会伤身的。"他点头,拧眉沉思。贝贝虽然迷糊,但是精通药理,用药毫不含糊,苍茫山上的妇女孩童,如果有任何病毒,都已全交由她治疗。旭日走了过来,从怀里拿出一个小竹筒。"这是在死者身旁发现的证物,你们瞧瞧。""证物该待在衙门吧?"贝贝瞪着他。他耸肩,不以为然。"大姊有办法嘛!"干戈打开竹筒,将竹筒内的东西倒在桌上,浓眉愈拧愈紧。她也凑过去瞧,才一看清楚!嘴里就哇哇叫了起来。"啊,这是斑鸷啊!"这种东西,药性极强,致人于死。一般药行的用法,是将斑鸷与糯米同炒,取了糯米入药,丢弃斑鸷不用。干戈审视着桌上的斑鸷,黑眸闪烁,若有所思。贝贝把下巴搁在桌面上,瞪着那些黑乎乎的斑鸷。一想到这些东西,曾害死一条人命,她就心里直发毛。"我记得,这种东西,能治疗皮肤方面的病症。"她小声说道。"也能用于壮阳。""这个我知道。斑鸷在壮阳上的确有奇效,但也有奇毒,所以我不用。"她是很努力在赚钱,但可从不做害人的勾当。"你不用,他们用了。""谁?"贝贝眨着眼睛问。黑眸一眯,射出锐利的光芒。半晌之后,他才徐徐开口。"四川唐门。"东市长街上,离"安平堂"几丈远的墙角,两男一女正在拉拉扯扯。"喂,这样不行啦!"贝贝小声的怀着。干戈没有理会,跨步便走。眼看用说的没用,她连忙往前一蹦,用尽全身力量!拉住他一条胳臂,妄想阻止他前进。该死,这怎么这么不可理喻?!"不行啦,'安平堂'虽然真的来自四川,但也不能证实,他们跟命案有关。"即使用上全身体重,仍难敌干戈的力气,她像个行李,被拖着前进,小绣鞋在地上滑出一道长长的痕迹。街上来往的人们,瞪大眼睛,好奇的观望。干戈抬眼,冷冷瞟来一眼。就仗着那比江洋大盗远吓人的气势,众人立刻脖子一缩,像被针刺着似的,迅速挪开视犀溜之大吉,不敢久留。十丈之内,除了夫妻二人,只剩正在考虑,是否要逃走的旭日。"旭日,还杵在那里做什么?快来帮忙啊!"贝贝还在嚷着。旭日站在原地,为难的搔搔脑袋。"呃,但是,姊夫说的也有道理啊,京城之内,除了'安平堂'外,没有第二间药坊的药来自四川,他们的确最有嫌疑。"班鸷的产量稀少,前几年曾听说,四川有人大量里培养,而要将活斑鸷制成可用的药物!又需要专门的技术。放眼四川,就只有惯于用毒的唐门有此能耐。更巧合的是,这间"安平堂"的主人,就是来自四川。"不行,咱们必须等官府查办!"贝贝喊道,又被拖了好几尺。"太慢了。""呃,啊,但是,你这么闯进去,反倒是打草惊蛇。"她极力劝阻。干戈露出狼一般狰狞的笑容,令人。"我会搜出证据来的。"贝贝忍住尖叫的冲动,深吸一口气。"你别急,我们换个方法去探探吧!啊,对了,我想到了,我们可以找个人!假装房事不力,亟欲求医,必须买些强力的壮阳药——"他的表情愈来愈难看。呃,事关男性"尊严",他肯定是不愿意了!况且,瞧他这么高大精壮,哪个人会相信,他有——呃——呃——"那方面"的问题——贝贝粉脸一红,连忙甩甩头,抛开脑中的胡思乱想。她转过头,脑筋动到弟弟身上。"旭日,你去。""我?"他的眼睛快掉出来了眼看旭日还杵在原地,贝贝双手插腰,俏脸一凝。"你去不去啊?""我——""姊姊说的话,你敢不听?""呃,我——"旭日我了半天,还我不出个下文来。要他上"安平堂"求壮阳药?这要是传出去,他这个京城第一贵公子的脸要往哪里搁啊?别的不说,只怕城里的姑娘,会哭湿好几条手绢呢!呜呜!他怎么这么命苦?别人家都是重男轻女,唯独他家例外。他这个钱家唯一的香火,总是被五个姊姊欺压得难以翻身。正在怨叹自个儿歹命,眼角却瞄见上个高大的身影,早已迳自朝"安平堂"走去。"五姊——""别罗唆,你去是不去?"贝贝龇牙咧嘴的嚷道。"我想,没那侗必要了。""为什么?"旭日缩缩脖子,伸手指向"安平堂"大门。"因为,呃,姊夫已经闯进去了。""您不能进去!"说话的人,被干戈一掌挥开,哀嚎的飞出大门!跌到街上。"这位客倌,你——啊!"更多的人围上来,更多的人,陆续往外飞去,咚咚咚的,在街上躺成了一片。高大的干戈,如入无人之境,一手挥开一个,没三两下功夫,原本热闹非凡的"安平堂"人数锐减。客人们见苗头不对,立刻抱头鼠窜,逃得不儿踪影。在店里招呼的伙计们,连反抗的力量都没有,全被扔出门,就只剩下柜台后方的掌柜,脸色惨白,瞪着这个暴戾危险的男人,不断。干戈伸出手,揪起掌柜,脸色阴沉。"交出来。""交——交——交什么?"掌柜的抖得连话都说不好。"鸷斑。"掌柜的脸色一变,却仍在装糊涂。"呃,这位爷,您说什么,我不懂——"黑眸眯起,迸射出不耐的怒火,干戈出手,挥出一道凌厉的掌风。砰!一声巨响,震得人耳朵发疼。整楝屋子剧烈摇晃,一整面的药柜,转眼就被轰掉,连屋梁都摇摇欲坠。掌柜的傻了,抖得更厉害。"同样的话,我不想说第二遍。"干戈的口吻仍旧冰冷。贝贝上气不接下气的跑进来,才一进"安平堂",就见一个大药瓮,笔直的飞来,轰向她的脑袋。"啊!"她大叫一声,连忙低头,惊险的闪开。药瓮哗啦一声,摔在地板上,瓦片跟里头的黑枣散了一地!满地滚啊滚。她拍拍胸口,安抚受惊的心脏,环顾乱七八糟的大厅。"老天,我才迟了一会儿,你就把这儿破坏成这样了!""啧,姊夫的手脚真快。"旭日在一旁感叹,一进大门,立刻挑了个安全位置躲好!就怕惨遭池鱼之殃。吵闹的声音,惊动了"安平堂"的老板唐舜。他皱着眉头,从存药房里走了出来,嘴上还在骂着。"做什么?这样吵吵闹闹的——"深邃的黑眸,冰冷的扫了过去。两个人才刚打了个照面,唐舜的脸色,立刻变得惨白。他先是全身僵硬,张着嘴直喘气,眼睛瞪得比金鱼还凸。干戈挑眉。"原来是你。"他扔下吓昏的掌柜,像发现新猎物的野兽,跨步走来。啊,这两个人认识?贝贝跟旭日愣在一旁,屏气凝神,满头问号。唐舜突然提气一喊,扯住桌上的布匹,往他们甩来。数十支针灸用的银针,笔直朝两人射来,银光交织成一片银网,躲都躲不过。庞大的身影,恍如鬼魅!瞬间就赶到面前!挡住尖锐的银针。她连喘息的时间都没有!就被干戈揽入怀中。的男性气息,包里了贝贝全身,她毫发无伤,胸口却狠狠一疼。"干戈!"她惊慌的喊着,俏脸惨白。他用身体为她挡了银针!"我没事。"干戈淡淡的说道,目光扫过她焦虑的小脸,冷酷的眼神,稍稍变得柔和。角落传来。"我有事。"旭日龇牙咧嘴的抱怨。他问躲不及,又没人搭救,手臂上挨了十几根银针,疼得好想哭。贝贝没理会,小手扯着于戈的衣裳。"快把衣裳脱下,让我瞧瞧!"他耸肩,刷的拉下衣衫,露出结实黝黑的上身。"转过去。"她又下了命令。他依言转身,宽阔的背上,赫然钉满了银针,看来怵目惊心。她倒抽一口气,小手抢着红唇,全身。"针上没毒。"干戈简单的说道,接着绷紧肌肉,发出一声巨喝。霸道绝伦的内力,凝为强大力道,全数的银针立刻被震飞。就听到嗖嗖的声响,银针转眼挪了位,全钉到墙壁上去了。贝贝眼中泪花乱转,虽然松了一口气,心头仍难受极了,被莫名的情绪揪得紧紧的。"你痛不痛?"她先伸出小手!试探的摸啊摸,接着靠上前去,小心翼翼的吹气,想为他上疼。他。"骗人!"怎么可能不痛?他都流血了呢!干戈回头,瞅了她半晌,眼神复杂。"你没受伤就好。"他粗声说道.转身往内走去。贝贝整个人呆住了,傻傻的看着那高大的背影,红唇微张,连泪珠滚下粉颊,也不晓得要去擦。那简单的几个字,让她胸口好热好烫,某种甜甜暖暖的涵义,虽然他从来没有说出口,但是从他的眼神、他的举动,她就能感受得好清晰。不知道为什么,她突然好想抱住他,抱得紧紧的,永远都不放开——高大的背影,在药坊间转了个弯,踏进内室的存药房。她急忙跟上去,不想跟他分开太久。存药房内,百药杂陈,用的都是寻常的药材。墙上有着无数药柜,房中央还摆着一张红木大桌。干戈站在药材中,拧皱浓眉,仔细检阅。黝暗的眸子,落到红木大桌上。桌上空无一物,却飘着神秘的药味。他挑眉,黑眸一眯。"啊,唐舜怎么逃了?"贝贝凑过来发问,转着小脑袋,在屋子里看啊看,却看不见那的影子。那个卑劣的男人,大概是趁着干戈分神救她的时候,找机会开溜的吧!只是,这种反应也太明显了吧?他们只是找上门,唐舜立刻逃赚摆明了是心里有鬼!干戈勾唇,露出冷笑。"他认得我。"唐门善用毒,但是汉人用毒,终究比不上苗人。唐舜是用毒之人,对干戈的大名,自然是如雷贯耳。这会儿碰上祖师爷了,他这个小货色能不逃吗?没吓得尿裤子就不错了!"但是,那也不能证明,他跟命案有关。他拔腿开溜,说不定只是代表,全天下人都知道你很凶——"她小声说道,不断强调!证据很重要。干戈扫了她一眼,走到红木大桌前,举起右手。"啊!"这一次,她眼明手怏,立刻跳到他背后,把耳朵捣起来。轰!又是一声巨响,坚固的红木大桌,在他的掌力下,化为无数木屑。木屑之中,赫然出现了十来个黑色绸袋。小绣鞋才刚踏出去,她整个人就被干戈拎起来,腿儿腾空。直到被拎过了散落的尖锐木屑,他才松手。"别踏着了。"他面无表情的说道口她心头一暖,红唇弯起,露出甜甜的笑,小脑袋点得好用力。他的霸道,总隐藏着对她的关心。这个严酷又沉默的男人,其实很不懂得表达感情呢!干戈拿起一个黑绸袋,运劲一摸,绸袋碎开,一块毒性极强的蟾酥,赫然出现在他掌心。这种东西,通常用于麻醉,对壮阳有奇效,但是用量稍稍不对,就会致命。噢喔,看来证据确凿了!"你怎么知道桌里还有东西?"她蹲在地上,把黑绸袋一个个打开,才发现里头全是有剧毒的壮阳药品。"这是唐门的习惯。"他简单的说道,将一鸷整袋的斑递到她面前。她哇了一声,抢过来看。"把这个交给官府,就可以还你清白。"干戈说道,伸出手臂,又将她拎了起来,迳自往外走。"呃,我们要去哪里?""回家。"事情结束,他不愿久留。贝贝点点头,也很想开溜。经过大厅时,她抬起小手,把斑鸷扔给旭日。"把证物交给官府,再让他们派人来调查清楚。"她吩咐道。"但是,我手上的银针——"旭日一缩脑袋!委屈的接过斑鸷。"自个儿拿镊子夹出来。"她还在交代着,人已经被干戈拎出门外.两人愈走愈远,将旭日远远的抛下。他独自站在破烂的"安平堂"里,抱着发疼的手臂、拿着斑鸷,只觉得自己好可怜。呜呜,他的手很痛啊,怎么没人来关心他?呜呜第九章还没有破案,干戈的耐性已经用尽。在餐桌上,他搁下筷子,对满桌山珍海味视若无睹。「我要带她回去。」他简单的宣布。原本热闹的餐桌,转眼陷入寂静。贝贝坐在他旁爆双手捧着碗,正在喝着火腿春笋汤,小嘴里还嚼着嫩脆的笋子。「回哪里?」她傻傻的问,没察觉到气氛不对。「苗疆。」简单两个字,让可口的笋子,瞬间变得毫无滋味。她搁下汤碗,连忙抗议。「不行不行,我们才刚到了呢!」才刚见到几位姊姊们,连爹娘的面都没见到,他就这幺不体贴,立刻要拉着她回苗疆?黑眸一瞇,迸射不悦。钱府几位千金,也围在餐桌旁,室内美人群聚,蓬荜生辉。她们低着头,聪明的闭嘴不语,眼睛全看向大姊。金金接过手绢,擦拭双手,出来打圆场。「贝贝虽然洗脱嫌疑,但是案子到底还没破,官府方面,只怕不愿意让她离开京城。」她说得合情合理。几个姊妹猛点头,闪亮的眼儿望向干戈。他冷着脸,毫不考虑。「这些小事,你可以处理。」金金挑眉。「你倒是很看得起我。」眼看大姊被戴了高帽子,马上就临阵倒戈,贝贝主动上场,蹙着柳眉,像个小可怜似的,扯着他的衣袖摇啊摇,期待能捞到一点怜悯。「别那幺快赚好不好?京城里有很多好玩的事儿,是苗疆比不上的,我们留下,我带你到处去晃晃——」话还没说完,那两道剑眉,早已拧在一块儿。糟糕,看来哀兵政策无效!「我们明日启程。」他径自说道,端起酒杯,眉头没有松开,神色更凝重了些。贝贝深呼吸,被干戈的固执霸道一激,火气也冒上来了。她怒气腾腾,双手一拍桌子,猛的跳上椅子,小脸刚好对上他的视线。「干戈,你给本姑娘听清楚了,我、不、住」她喊道,重申立场。他下颚,气得头顶冒烟。「住」干戈吼道。「不要!」她不甘示弱,吼了回去。冷酷黑眸对上倔强明眸,两人大眼瞪小眼,僵持下下。「你必须跟我回去。」「为什幺?」「因为你是我的妻子。」「既然是妻子,不是你买的牲口,哪里能随你牵东牵西的?我当然有权决定要待在哪里!」干戈深吸一口气,重击桌面,满桌的好酒好菜,叮叮当当的乱响。屋内仆人、丫鬟们没胆子收拾,抱着脑袋,迅速逃离现场。「跟我回家去。」他瞪着她,黑眸闪亮,双拳紧握.强硬的命令,一字一句从牙缝中挤出来。骸她才不怕呢!贝贝伸出手,捧住那张俊脸,鼻子凑到他眼前。「这儿就是我家啊!」话才刚说出口,她双手下的身子,陡然一僵。那双黑眸深处,闪过一抹。干戈的脸色转为铁青。「是吗?热闹的京城才是你的家,偏远的苗疆,自然是比不上了。」他瞇着双眼,轻声说道,声音比腊月的寒风还要冷。她背脊一凉,惊觉自个儿说错话了。天啊,他误会了,她不是那个意思!京城是她的家,但并不代表,她就否认有他的苗疆,就不是她的归宿。所谓的家,该有能分享欢笑与温暖的家人;所谓的家,该有个让她在乎的人——他也是她在乎的人啊!「干戈,我——」贝贝急着想解释,舌头却打了结,脑子里乱成一团,当着众姊妹的面,她更是拉不下脸道歉。还想不出该说什幺,干戈已经起身,目光如冰。「你不赚我走。」「要走可以,解了我的蛊毒啊!」她虚张声势的喊道,有恃无恐,知道他绝不会放着她的生死不管。她体内的蛊毒,此刻反倒成了护身符。干戈回过头,冷冷的瞪着她,蓦地抽出腰间猎刀,拉开衣裳.露出黝黑结实的胸膛。「我解!」银白的刀尖,往胸膛刺去,在心口划出一道血痕,鲜血顺着刀刃,滴在酒杯里。「把这杯血喝了!你体内的七日蛊就能消解。」他冷淡的说道,高大的身躯踏出大厅,甩袖离去。室内岑寂,没人吭声,视线全落到贝贝身上。她瞪着那杯血,全身僵硬,直到胸口发疼,才发现自个儿打从他离开,就忘了该要呼吸。干戈走了,他真的不管她了——热热的液体涌上眼眶,杯子里红色的血,看在眼中愈来愈模糊。「贝贝,你不去追他吗?」最温柔的四姊开口,绝美的眸子看向门外,一脸担忧。「追什幺呢?他要走就让他赚我反倒落得轻松。」她故作坚强,声音却在。她把下巴抬得高高的,想要从容的退出大厅,脚步却晃个不停。直到走回房间,关上房门后!她深吸一口气,扑向床铺。「哇!」凄惨的哭声,传遍钱府每个角落。贝贝整个人埋在棉被里,哭得声嘶力浆眼泪沾湿了锦缎被子。她边哭边晃着脑袋,心里难受得像是被开了个大洞。呜呜,他走了!呜呜!他不要她了!呜呜!那个霸道的笨蛋蛮子!就不会把事情问清楚吗?她很在乎他、很爱他啊!解了七日蛊又怎幺样?他下在她心中的情蛊,她要找谁去解?哭得正伤心,棉被突然被人给掀了,一张哭花的小脸,顿时没地方藏。四个姊姊全凑在床爆将她团团围住。「别哭了,快出来。」金金伸出手,硬是要把小妹拉下床铺。「不要!」她哭叫。「你再不出来,可就真的追不上干戈了。」「我才不去追他!」贝贝咬着的唇,不断,就算心痛得要命,还是倔强极了。金金皱起眉头,在床边坐下。「你是当真想离开干戈?」她想要点头,眼泪却泄漏了心事,哗啦啦的住下掉。如果是真心想离开他,她哪里会哭成这样呢?「是他不要我的。」想到这儿,眼泪掉得更凶了。「傻瓜,你仔细想想,干戈若是不要你,又何必因为你不回苗疆,发那幺大的火?」贝贝抬起小脑袋,哗啦啦的流泉,因为金金的话,稍微停止流泻。这幺说来,干戈是在乎她的喽?她好想告诉他,自个儿不是不跟他回苗疆,但是爹娘远在四川,还没见过这个新女婿呢!她想等到爹娘回府,再郑重的告诉爹娘,日己嫁了个沉默严酷、却对她很好的男人——希望的火苗,悄悄在心中复燃,心口的疼痛,一点一滴减轻。金金拿了件披风,替小妹穿上,嘴上还在说着。「再说,钱家可从不做亏本生意,怎能赔了姑娘又折兵?干戈这个姑爷,无论如何,钱家是丢不起的,你自己想清楚!是要自个儿追上去,还是被五花大绑的送去?」贝贝被推着下床,虽然想去追干戈,心里却觉得有些委屈。「大姊,到底是钱重要,还是我的面子重要?」金、银、珠、宝一字排开!露出微笑,齐声回答。「当、然、是、钱!」月黑风脯小小的身子在郊道上奔跑着。贝贝喘息着,汗水浸湿衣裳,却怎幺也追不上干戈。漆黑的郊道上,没有半个人影。她手中的灯笼,在半个时辰前就熄了。她咬着牙,在夜里摸黑走了好久,却还是看不见他的人影。怪了,大姊不是说了,干戈离开没多久,她要是动作快一些,肯定能追上的吗?为川幺她追了那幺久,却连他的背影都没瞧见?呜呜,那个可恶的蛮子,没事走那幺快做啥?她的腿也没他长,追起来好辛苦呢!她蹲在地上,又冷又累,先前哭得酸疼的眼儿,又有些湿润了。要是追不上干戈,那该怎幺办呢?一想到从此都无法见到他,她的心更痛了些。他离开之后,她才赫然发现,自个儿已经离不开他。一个人影,悄悄靠近,阴影遮盖了月光。「干戈!」她立刻跳了起来,惊喜的大喊。啊,他回头来找她了吗?!面目狰狞的唐舜,居高临下的睨着她。「钱姑娘,找人吗?」贝贝倒抽一口气,连忙躲开数超跟唐舜隔得远远的。「你怎幺会在这里?」她咬着唇,心里浮现不祥的预感。「在下等在这儿,是为了等钱姑娘。」唐舜笑着说道,眉宇之间,有浓浓的杀气。啊,等她?!「唐爷找我有事?」贝贝眨着眼睛,悄悄挪动小绣鞋,只是唐舜一瞧见她后退,也欺身上前,阴魂不散的缠着不放。唐舜笑得更阴毒。「你这女人倒是厉害,生意上斗不过我,不知用了什幺法子,竟能雇了蛊王来撑腰,把我的药坊拆了。」「安平堂」被拆后,官府急着缉捕他,让他再也待不下去。但是,要他就这幺离开,白白放过钱贝贝,他又太不甘心!唐舜猜想,蛊王虽然不好惹,但终究只是受雇于钱家,若想报仇,自然也要等到难缠角色先离开。他在钱府外埋伏,耐心的等到蛊王离开,才敢现身。「唔!唐爷是来道别的?」她胡乱问着,冷汗直流,急着想找方法脱身。只是,这会儿天色昏暗,连个鬼影子都看不到,她上哪儿去讨救兵?「是啊,临别之前,特地送了个小礼物来给钱姑娘。」唐舜拿出一个小瓶子,逼近贝贝,双眼闪烁。「呃,不需要这幺多礼了。」她瞪着那个瓶子,心里确定,那绝对不是啥好东西。「这可是我特别调制的『蚀骨露』,一旦沾上后,你那漂亮的肌肤,转眼就会侵蚀成白骨。」唐舜兴奋的说道,打开瓶子,一阵浓香立刻弥漫四周,让人闻了难以呼吸。贝贝连连后退,双脚都软了。她听过「蚀骨露」,这东西名堂古怪,能销融尸骨,寻常人绝对不敢使用。但她万万没想到,唐舜这幺歹毒,竟拿这东西来对付她。该死,要是碰上瓶子里的液体,她肯定转眼就被融化得一干二净,哪里还能去找干戈?唐舜愈走愈近,毫高举起瓶子。「呃,你别冲动——你——啊,干戈!」最危急的时候,她本能的喊出他的名字。来不及了!液体泼来,全数溅到她肌肤上,让她全身发寒。「啊——」贝贝在浓香中发出惨叫,双手抱着身子,狼狈的跌在地上。呜呜,她完蛋了、她死定了,她要融化了——咦?不会痛?绵长的惨叫声,以疑惑的单音作结。贝贝镇定下来,抬起小脑袋,瞪着自个儿的身子,困惑而不解。月光之下,湿润的肌肤一片莹亮,既没有腐烂,更没有见骨,她甚至不觉得疼痛!她抬起头来,呆楞的看着唐舜。他比她更震惊,还不死心的抖动瓶子,将剩余的「蚀骨露」往她身上泼。凉凉的液体,溅到她身上,没有造成任何伤害,却把她染得香喷喷的。「不可能,你怎幺会没事?」唐舜气急败坏,双眼圆瞪,想不出是哪里出了问题。蚀骨露是他亲出口调配,是天下至毒之药,为什幺却对钱贝贝无效?幽暗的角落里,陡然传来低沉的声音。「她身上有七日蛊,其它的毒伤不了她。」干戈踏山几步,高大的身躯、严酷的俊脸在月光之下。他一身黑衣,不知已在一旁看了多久。贝贝跳起来,连忙咚咚咚的跑过去,扯住他的手臂,抱得紧紧的,就怕他又溜得不见人影。唐舜脸色惨白,无法明白。「但是——但是——她为什幺没死?」中了七日蛊的人,会活活痛死,哪里还能像这个女人,活跳跳的到处乱跑?干戈低头,看着靠在手臂上的粉脸。「因为,她是我的妻子。」唐舜脸色惨白,恍然大悟。钱贝贝不是干戈的雇主,而是他的妻子!七日蛊是天下至毒,但是再可怕的蛊,也还是要受蛊王纵。干戈抑制了毒性,令妻子靠着七日蛊,能够百毒不侵,却又不为毒蛊所害。干戈勾唇冷笑,缓缓从袖中掏中一枚银饰。「你该知道,伤害我的妻子,是要付出代价的。」他运指一弹,银饰咻的一声,往前飞出。唐舜倒抽一口气,银饰已经在他腿边迸开,里头淌出黑色的液体。黑色的液体如同小涩寻找热源,唐舜转身飞奔,但它们的速度更怏,立刻追了上去。在唐舜的惨叫声中,黑蛇全窜入他的脚底。「啊!」唐舜逐渐远去的凄厉呼号,在幽静的深夜听来,更显得可怕。干戈将粉脸压在怀中,不让她瞧见。「不要看。」宽厚的大掌,压着她的小脑袋!熟悉的味道、暖烫的温度,源源不绝的传来。纵使看不见,凄厉的惨叫声,仍旧不断传来。她攀住他,直到惨叫声远去后,小脑袋才慢慢抬起来,粉脸上余悸犹存。「啊,那是——」「七日蛊。」她拍拍胸口。「你还留有这可怕的玩意儿?」干戈点头。「我事先留下的。」喔——等等,事先?贝贝皱起弯弯的眉,反复咀嚼这两个字。她沉静思绪,将来龙去脉,在脑子里仔仔细细的想过一遍。「你『事先』就知道,圣药会被我打破?」她问。干戈点头。她瞇起眼睛,戳戳他的胸膛。「你早就知道我会去偷圣药?」「你忍不住的。」他淡淡的说道,早就看出她急切的性格。好啊,她总算明白了!打从把她带回苍茫山,他心里就有了盘算。让她去愉圣药、让她中蛊、让她不得不成为他的妻子,这一切全是有预谋的。而她拗不过自个儿的好奇心,看不出他心怀鬼胎,一见他放了饵,就乖乖的跳上去咬。清澈的眸子瞇了起来。「好啊,原来,你从头到尾都在算计我。」她恍然大悟。知道了他的诡计,她并不生气,反倒偷偷的有些开心。以他冷漠的性子,会愿意大费周章的设计她,把她拐上手,不是更证明了,他很在乎她吗?干戈沉默半晌,然后点头。「我要你。」她的脸红了红,就算真的气他骗人,这会儿火气也消了大半。「从什幺时候开始想要我的?」「客栈里。」哇,打从那个时候,他就对她——贝贝心儿暖暖,却还嘴硬。「你拐了我、骗了我,就不怕我不想要你?」「我会让你想要我。」他肯定的说道。含这个,对自个儿的男性魅力,可是半点都不怀疑啊!不过,矫健骁勇如他,真正想要一个女人时,有哪个人能够拒绝?「霸道!」她戳着他的胸膛,却对他的狂妄束手无策。干戈握住她的指,额头抵着她,黑眸黝亮。「你为什幺跟来?」他慎重的问。贝贝看着他,脸儿嫣红,半晌后才鼓起勇气开口。「我不想离开你。」黑眸一亮,原先的阴鸷,因为她的坦承而褪去,喜悦取代了森冷。「你不是想留在京城吗?」他问。她用力。「我想跟着你.无论是京城或是苗疆,我都不想离开你。」干戈看着她,久久不语。他就这幺看着她,笔直的看进她的眼里,像是透视了她的魂魄,要将她的心意看仔细。半晌之后,他猛的出手,将她抱到怀中,双臂将她圈得,凶猛的黑眸,紧盯着不放。「先前,是我用计谋拐了你,如今,是你心甘情愿?」他质问道,表情严肃。她点点头,再也不怀疑了。的唇,凑在他的薄唇,主动印上一吻,宣誓对他一生的爱恋。干戈仰头,发出一声欢悦的呼啸,声动旷野。「跟我回苗疆去!」「不,先回钱府。」他的脸沉了下来。贝贝微笑,抚上黝黑的脸庞。「先回钱府,见过我爹娘,我要告诉他们,我嫁给了苗疆的蛊王,从此之后,有人会代替他们,疼我、宠我一辈子。然后,我就跟你回苗疆。」她终于明白,有干戈在的地方,就是她的家。干戈抚着她的脸,在红嫩的唇上印下结实短促的一吻。接着,他抱起贝贝,足尖一点,身形快如流星,赶回京城钱府。草房子的读后感1
《草房子》这本长篇小说的主人公是油麦地小学校长的儿子桑桑,作品记下了小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
桑桑和他的家人是开学不久才调过来的,桑桑的父亲原是一位猎人,打猎直到25岁。虽然只上过一年学,可他一直坚持读书,才当上了校长。在这六年小学生活中,桑桑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蒋一轮老师与白雀姐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的杜小康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惨与优雅;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着坚守;垂暮老人在最后一刹那闪耀的人格光彩,在死亡体验中对生命的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塑迷离且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桑桑得鼠疮快要死时,温幼菊的发自内心的鼓励…这一切;既清晰又朦胧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小学六年是他接受人生启蒙教育的精彩的六年!
在这本书里最使我感动的还是杜小康。杜小康家住在油麦地的一间"红门"里,他们家几代都在油麦地经商,是油麦地的首富,所以他爸爸杜雍和对他一直是有求必应。可就在他爸爸拿了自家所有钱又去购买一批货准备继续经商时,船翻了,他们家破产了,杜小康停了学。懂事的他在停学后尽自己的能力帮助父母维持着生计,在校门口卖东西,没有一丝卑微的神色,挣钱减轻家里的负担。不怕苦,不怕累,精神饱满地过着每一天。在他的身上,我学到了许多东西,在富有时不要浪费,在贫穷时不要卑微,尽自己所能,克服种种困难。学习中要不畏艰难,只有刻苦、勤奋,对生活充满信心,才能使自己的生活更加幸福。
《草房子》让我久久不能平静,我想在这篇小说中,我也学习会了成长的意义!
草房子的读后感2
《草房子》的作者是曹文轩,这部书由9个小故事组成,发生的一切都与油麻地有关,都与桑桑有关。书中的每一个故事,我都会感到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
故事中最撼动人心的就是秦大奶奶。她是书中最顽固的一个人,在油麻地生活了几十年,房子在小学的西北角,学校花费了十几年也没能将她赶出校园。在当地人的眼中,她是个“疯婆子”、“可恶的老人家”,总在学校里搞破坏。但在一个春季,她冒险救了落水的乔乔,在当地人的照顾下,半个多月后才勉强下地。从此,她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自动离开校园、用拐杖赶走闯进校园的鸭子,用拐杖关她够不着的窗户,而且她竟为了学校的一个南瓜,不慎落水而永远地离开了。她之所以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是因为油麻地人的淳朴,对她的爱。也正是因为这她才有了那么大的变化。
桑桑是一个聪明伶俐,活泼好动的小男骇。在他六年的小学生活中,做的好事多不胜数,但是闯的祸也不少。比如,他把蚊帐改成渔网来捕鱼,砸锅卖铁买鸽子,把碗柜改造成鸽子的“高级别墅”……这些都很有意思在看书的时候常使我大笑起来。
但是,在药寮那一章,却使我很伤心——桑桑被诊断为患了绝症,桑桑的爸爸走南闯北,四处寻访名医,但是又一次次的失败,在几乎要绝望的时,温幼菊老师带桑桑到她的药寮里,为他熬药,鼓励他。终于,桑桑的爸爸访到了名医,治好了他的病,从那以后桑桑也懂事多了。
读完这本书我认为我们要珍惜生命、珍惜时间、珍惜友谊、珍惜青春。
草房子的读后感3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们需要时常翻翻书,让自己有更开阔的视野。寒假也不例外,这不,我看完了一本《草房子》,想要知道书里讲了什么吗?那么就跟随我的步伐,去看一看书的内容吧!
这本书讲述了小男孩桑桑身边的人身上发生的事,有秦大奶奶尽力保护油麻地小学的一草一木,有光头孩子“秃鹤”的那颗光头被油麻地小学的孩子笑话等等等等。《草房子》里的每一个故事都触动着我的心,但令我最敬佩的是纸月那份不怕苦,没想到她居然可以为了来油麻地小学上学,每天早上坚持走上三公里的路程。
与纸月比,最令我惭愧地是一年级的那件事:国庆长假,我和妈妈都窝在家里没事干。结果妈妈突发奇想,她说:“反正在家也没什么事了,不如锻炼一下体质,去爬山吧!”我也拍手叫好。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车程,走到黄龙洞,大大的红色的“缘”字扑入我的眼眶。我看看后面的山,“也不是很高吗!”于是,我和妈妈振振精神,开始了爬山之徒。开始,我大步大步地向前迈去,觉得轻松自在,似乎有用不完的体力;可是后来,我就觉得小腿上好像绑着10吨重的铁,每迈几步就要歇一会,已经快要有放弃的念头了;大约到了这座山的中高段,我觉得体力已经耗尽,便一屁股坐在路边的石板凳子上,任凭妈妈怎么劝说我都不想再向上爬了,甚至哭了起来。最后,妈妈也实在拿我没办法了,一把把我从凳子上拉起来,无奈地带我下了山,坐公交车回到家里。现在,我“认识”了纸月,“看到”了她的坚持,她的不怕苦,心里很不是滋味儿。
如果生活在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的我们,都能拥有像故事中纸月的那份美好品质,遇到苦难忍一忍,也许咬咬牙,就过去了,那么,你也许会更加的乐观,更加的积极向上,这个世界也会因你而变得更精彩。
草房子的读后感4
最近,我读了《草房子》这本书,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那里有着金色的草房子、美丽的校园、清澈的河水、无边无际的芦苇荡。这个地方就是油麻地。这里有着一个又一个感人肺心的故事。故事里的主人公是聪明、活泼的桑桑。
其中,最令人感动的是杜小康了。他是油麻地最富有的人家,他生活在红门里,一夜过后,他的家里成了空壳。学习名列前茅的他不得不退学,和父亲在外放鸭子。他并没有放弃生活,而是挑起了生活的重担。他与厄运拼搏的时候告诉我们,面对危险的时候,我们应该微笑面对,而不是躲避。最振奋人心的是秦大奶奶,也是故事中最顽固的一个,她的房子在小学的西北角,在小学里生活了几十年,在人们眼中,她是一个可恶的老婆子,总喜欢在学校里干坏事,春天的时候,她冒着危险救了落水的乔乔,在一些妇女和桑桑母亲的照顾下,半个月后才站了起来,从此以后她好像变了个人似的,用拐杖关自己够不着的窗户,用拐杖轰敢闯进油麻地小学的鸭子,替桑乔看着油麻地小学,自动离校。但是这一次是因为一个油麻地上学成熟的南瓜,秦大奶奶就这样走了。
为什么细马辛苦地帮爸爸放羊?这都是由于他挑起了生活的重担。我不禁想到了自己,细马一大早就穿着一件单衣去田野上放羊,而我还在暖和的被窝里睡觉。挫折就如人生路上的绊脚石,虽然擦破一点皮,却收获了一种坚强。
让我们在因境中崛起,在挫折中进步。
草房子的读后感5
读了这本书,我感慨万千,其实这本书只是写了一些农家小故事和几个悲伤和值得高兴的大事件,但却透露出无价的情感……在那个时代基本上家家户户都住着草房子,虽然草做的房子住起来并不舒适,但那里的生活却有着独特的幸福。
故事里面的人物每个都有自己的特点和故事,桑桑最有趣,桑乔荣誉感很强,纸月很聪明,秃鹤是个十足的小秃子,白雀很漂亮,秦大奶奶很有责任感,杜小康很有钱,蒋一轮很严厉还会吹笛子,其中我最敬佩的是温幼菊的奶奶,虽然作者没有写多少关于她的故事,但从一件事中,我知道了她多么坚定,温幼菊的父母早年去世,是她把温幼菊养大的,温幼菊十二岁时得了一场大病,而且活不过半年,但温幼菊的奶奶明知就是带着温幼菊四处求医也不可能治好,但她还是卖掉了她的一切,带着温幼菊治病,最后温幼菊竟然奇迹般的活了下去。
桑桑也是一个坚强的孩子,误得了一场绝症,但当时他没有感到害怕。
油麻地这里体现出了独特的江南风景,有秋日的阳光,成群的白鸽在空中潇洒而优美地展翅、滑翔,芦花的顶端银泽闪闪,月亮像是静止的,又像是飘动的,秦大奶奶的苦艾地,金色的草房子……
这本书是一本很好的小说,反映出了很真实的情感,希望我也能到亲自到农村去体验一番呀!
草房子的读后感6
《草房子》真是一本好书。它描写得那么催人泪下。如果有时间,我还会再读一遍,甚至第三遍、第四遍……
在去年的校园书市上,我买了一本《草房子》,刚开始回到家就把它扔在了一旁,过了一段时间无意间翻到,才渐渐被它所吸引。它像其他有趣的读物一样会随时引人大笑,又会引人深思和启示。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桑桑,他在油麻地小学度过了快乐、难忘而又发人深省的六年。在这六年里,他从一个天真、顽皮的小孩渐渐长成一个成熟、懂事的少年,在这难忘的六年生活里,他的朋友陆鹤、纸月、杜小康、阿恕、细马;老师蒋一轮、温幼菊;以及自己的爸爸、妈妈、秦大奶奶、白雀姐姐等,都让自己有了人生的认识。他们或许让他知道了爱,或许让他知道了忍耐,或许让他知道了荣誉、快乐、痛苦、无奈……这有些是我们城市人永远也学不到的,它给了我新的视角、新的感受、新的人生观,所以这本书尤为珍贵。
第二遍看这本书,我从书里学到了陆鹤的雪中送炭,不记前嫌;学到了纸月默默无闻地奉献,做好事不留名的精神;学到了杜小康能屈能伸,敢做敢当的高尚品德;学到了秦大奶奶做一件事要钻进去的拼搏劲……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我的眼前总会浮动着他们的身影。
童年不只是有欢乐,桑桑也曾体会过痛苦和绝望。他得过一种怪病,叫鼠疮,脖子上有一个肿块,使人疼痛难忍。桑桑和他爸爸走遍了大大小小的医院与诊所,吃遍了无数的苦药与偏方。最终战胜了邪恶的病魔。在这灰暗的几个月里,桑桑变得懂事了、坚强了,同时也不那么看重名利与得失。文弱的温幼菊老师给了他活下去的希望,于是他终于坚强地活了下去。都说在生死边沿走过一遭的人,才会更珍惜生命中的点滴,桑桑就是这样。
读了这本书,我发现了人生中很多闪光的地方,如果你自己发现不了自己的优点,那么就很难取得成就。同时要学会宽容大度,欣赏别人,要学会为别人喝彩。
《草房子》是一本永远值得我珍藏的书!
草房子的读后感7
看完了这本《草房子》,然我深有所感。他们虽然没有华丽的衣服,但他们又善良的心,特别是纸月,他给了桑桑无数的鼓励,还做了一个书包给他,实在太善良了。他们不仅善良,还非常的坚强,在桑桑生病当中,知道自己要死亡的时候,他不屈不饶,坚强的面对了一切,他一滴眼泪都没有流下,还坚强的打上了火针。太坚强了。秃鹤它不仅坚强还非常有勇气还非常坚强,说他有勇气因为他给纸条时,犹豫了一下,但他还是鼓足了勇气,把纸条给了老师。说他坚强因为他以前一直戴顶帽子,后来他脱掉了,坚强的把帽子脱掉了。
这本书还教育了我许多的道理,告诉我友谊是最重要的,还教育了我其实爸爸妈妈都爱我们,我们不应该在然他们担心。伤心了,你看细马的邱二妈和邱二爸最后还是没舍得让他走,桑桑在生病的这段日子里,他的爸爸带他四处求医,是那么的辛苦,还长出了许多密密麻麻的白头发。这本书也告诉我,家才是最温暖的城堡,从秦大奶奶拼死保护着自己的房子看出。
他们的品质和精神都值我们学习,我要做一个好孩子。
草房子的读后感8
这个寒假,我阅读了《草房子》这本书,令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主要围绕桑桑、纸月等几个小伙伴难忘的小学生活来写。他们淘气、善良、能干、自信、聪明机智、想象力丰富。有一次桑桑竟然把蚊帐改成了渔网,还捕捞了很多虾。书中描绘了很多有趣的事,同时塑造了一个个天真可爱、个性不一的小伙伴们。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细马了。细马是邱二爷和邱二妈寄养过来的儿子。细马很有生意头脑,邱家的房子被洪水冲跨了,他就卖羊为邱家重盖新房;细马也很孝顺,邱二爷病倒了,邱二爷要喝的中药里得放柳树须子。细马就和桑桑一起去河边刨柳树须子。这大冬天的,光是冰就有砖头厚,更别说要刨柳树须子了,这让细马本来就有裂缝的手流出了鲜血。我想,细马真是个好孩子,再比较一下我:整天沐浴在温暖的家庭阳光中,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还提出一些很过分的要求,我要什么,爸爸妈妈就给什么,自己却不知道父母背后的汗水。我以后一定要向细马学习,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孝敬父母的人,用自己的成绩来报答父母对我这么多年来的养育之恩!
读完了《草房子》这本书,我学到了很多人生道理:自信、坚强、善良、孝顺、懂事、讲义气、乐于助人。这点点滴滴滋润着我,架起我未来人生道路上的一座金桥!
草房子的读后感9
在老师的带领下,妈妈给我买了《草房子》这本书。
主要写了男孩桑桑在油麻地小学六年的生活。桑桑做过很多古怪的事,如:把蚊帐做成渔网,夏天穿着棉袄跑等等。秦大奶奶,因为学校是开她家的地而建,所以她就和学校过意不去,常做一些不利于学校的事。后来在桑桑等人的感化下,也有所转变。还救了落水小孩。不幸的是在救一个南瓜时丢了性命。
我懂了人与人之间真情可贵。
草房子的读后感10
今天我读了《草房子》的第二章“纸月”。主要讲了“我们”油麻地小学转来了一位新同学,名叫纸月,是位女孩。纸月天生书法又好,又是我们班的古诗大王,让“我们”非常佩服。桑桑是桑乔校长的儿子,最近纸月老迟到,上课也不专心,于是,桑桑决定要调查一下。一天早晨,桑桑出发了,来到了纸月家的门口,忽然,他发现有几位不自己大的哥哥在守着纸月家的旁边,纸月只要一走出家门,他们就向纸月扔石头,桑桑明白,他们是在欺负纸月,于是跑过去引开了他们,不过还是被挨了一拳。桑桑把纸月迟到的原因告诉了蒋一轮老师,老师又向校长汇报,最后全区人员决定抓住欺负纸月的那几个男孩。几天后忽然下起了一场暴雨,纸月就这样消失在了乌云中……
读了这章,我想对欺负纸月的那些哥哥们说:“哥哥,你不能欺负比你小的同学,尤其是女孩。难道你认为欺负别人就是快乐吗?不是的,如果你帮助了别人,你会发现,这才是真正的快乐。所以,我劝你改正这个错误,做个人人都喜欢的好孩子。”
草房子的读后感11
细马是邱二爷从江南领养回来的孩子,他江南语言很重无法与同学们交流,学习很困难。邱二爷没有办法只好让他退学去放羊,邱二爷一心想给细马盖一座新房子坐,可是邱二爷得了绝症临死都没有盖成房子,细马只好细心的把羊养好,用羊卖的钱盖了房子,一心照顾着邱二妈。
读了《草房子》这本书让我对以前的生活有了一定的了解,使我更加懂得了现在生活的美好。
草房子的读后感12
《草房子》这本书讲的是,秦大奶奶本来在油麻地小学里非常不受欢迎,经常受排挤。自从有了一个活泼的'孩子桑桑进了她的小屋后,秦大奶奶对这油麻地小学有了兴趣,并渐渐喜欢上了这所学校,最后又为了拿回学校的一个南瓜,溺水身亡的故事
故事结尾很唯美,结果出人意料,处处涌现感人的事迹,让这片土地充满了爱!
秦大奶奶为了油麻地小学的一个南瓜,不顾一切地跳进水里而身亡,这种助人为乐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我们应该把这种精神传扬下去,让人间成为最美好的天堂!
这真是一本好书!
草房子的读后感13
暑假里,我看了三本书,其中一本是老师推荐的《草房子》。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里面记录了一个又一个感人的故事。除了有坚强的桑桑,顽强的杜子康,还有文静、冷漠的纸月。他们都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书中最让我敬佩的是杜子康,他家里原本很富裕,可一夜之间却变得一贫如洗。但他很坚强,并没有被艰苦的的生活打倒。他与父亲一起去放鸭子,半路中狂风来了,鸭子一个一个的跑了。杜小康却不顾自己的安危,跳下水去赶鸭子。就算被岸边的芦苇荡割伤了也没放弃。
杜子康曾经是一个很高傲的人,可他为了挑起家里的重担,还在学校门口摆小摊,不怕被同学嘲笑。他这种与困境斗争到底的精神,让我懂得了:苦难来临时,我们不能逃避,而要满怀希望,微笑面对。
草房子的读后感14
放寒假了,这天我和妈妈去逛街时,请妈妈帮我买了一本叫《草房子》的书,我耐不住孤独,就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这本书的作者是曹文轩,主要讲了主人公桑桑家里有一栋草房子,他还有一个最好的朋友叫细马,桑桑是一个聪明、调皮、爱捣蛋的孩子,整天满脑子胡思乱想,做出奇怪的事情来。比如用自家的碗柜做鸽子的家、把蚊帐做成鱼网、夏天穿着大人的棉袄做莫名其妙的动作。
桑桑总喜欢做出一些夸张的事,而六年的小学生活却让他没齿难忘。在这六年中它经历了无数感人的故事:师生间的真爱,同学间纯真的友情……他从这些故事中明白了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在他心里埋下了爱的种子。
而我却生在福中不知福,平时做事都不专心,我要像主人公一样勇敢正义!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使我认识了许多天真可爱的孩子;我看到了令人落泪的真情;我明白了同学之情应该互相帮助;我知道了师生之间,应该友好相处…。
这本书中的每个人身上都有值得我们学习的闪光点,我一定会努力的向它们靠近的,争做一个优秀的四好少年。
草房子的读后感15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好书——《草房子》。大河,艾叶,草房子……这是油麻地。桑桑,杜小康,细马……这是一群活泼可爱的少年。
《草房子》主要写了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了一连串看催人泪下的故事:一个富裕家庭走向衰落,垂暮老人为救一个南瓜而牺牲,一个小孩从快要死亡但又有了希望……这一切,朦胧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
故事中,最让我佩服的是杜小康,他曾是油麻地里最富裕的人家,每当学校缺什么东西的时候,他总是拿出家里的东西提那些没有带东西的孩子补起来。可是,疏忽的杜雍和在紧要关头的时候因为喝了酒,盐和糖合轮船都毁于一旦。红门里没有过多的钱给杜小康上学,要给杜雍和治病。然后,他们用辗转其他地方养鸭子,最后,没有辜负桑桑的愿望——几只幼鸭。这时的杜小康并没有放弃,而是担起了生活的重任。杜小康告诉我们:不要害怕困难,我们要勇于克服它。
《草房子》是一本使我珍藏的一本书!
草房子的读后感16
一间间草房子,一条条小河流,一片具有苦香味儿的哎叶这就是——油麻地。曹文轩叔叔笔下的《草房子》有这样几个人物:陆鹤、桑桑、杜小康、纸月……
就在他们的身边发生了许多许多欢乐、有趣、难忘的事情。想知道吗?那就让我来告诉你吧!
这本书里的主人公是桑桑在他身边发生了很多事。桑桑瞒着白三帮白雀姐姐和蒋一轮老师偷偷地送信,可是有一次桑桑终于忍不住打开了信封想看看他们俩到底写了什么,还没看几行。突然看到温幼菊路过,一紧张把信纸丢到了河里,他哪里知道这封信事关重要,导致了白雀嫁给了邻居张胜家的侄子——谷苇。而蒋一轮也整天心不在焉的。
还有一次,桑桑打开了他爸爸校长桑乔放自己奖励品的盒子,把他所得到的12本笔记本归自己所有。一次,桑乔知道了这件事,大发雷霆,把他的屁股打得嗷嗷叫,过了几天,桑桑的脖子上有一个隆起的肿块,他的爸爸想方设法四处求医,终于在老中医妙手回春的治疗下摆脱了绝症。这时,爸爸一颗悬着心才放下。
《草房子》里记载着太多的童年趣事,还有孩子们纯真的友谊,它让我明白了许多生活的道理,我喜欢《草房子》。
草房子的读后感17
有一首歌,永远在咱们耳畔回响;有一种情,永远在咱们心头荡漾,这就是爱。爱是人类最完美的语言。我细细地品读着曹文轩叔叔写的《草房子》,被那浓浓的爱包围着,感动着。
一幕幕动人的情景在我脑海里不时地浮现:秦大奶奶钟爱土地,但为了油麻地小学有一批最好的课桌,能更好地发展,她最终放下了那片土地。渐渐地,秦大奶奶爱上了那群可爱、活泼的孩子。有一次,乔乔不幸落水了,她不顾自我虚弱的身体,毫不犹豫地跳下河去救人,结果自我病倒了,一躺就是半个多月。最后,秦大奶奶为了油麻地小学的一只南瓜,永远地离开了大家。是什么让她放下了自我的土地?是什么让她两次奋不顾身地跳入河中?这难道不是正因秦大奶奶爱着孩子吗?桑桑不幸得了重病,他的父亲不辞辛劳地带他去远方看病。为了孩子,他急白了头发;为了孩子,他在短暂的时刻里,踏破了鞋子。父亲的爱创造了奇迹,桑桑又能健康地去上学了。
我沉思着,心潮澎湃。我不由得想到了那震撼世界的七日。大灾面前,质朴的人们心中有着爱,毅然地选取了舍己为人。被压在楼房下的姜辉,虽然自我动弹不得,却拼尽全力唱歌安慰同样被压着的母女俩;医生周北川,虽然自我的亲人遇难了,仍竭尽全力去救治灾区的病人;解放军用自我的行动告诉每一个人:他们是人民忠诚的守护神。13亿人民的爱,犹如繁星满天,明晃晃照亮汶川大地。织梦资料管理系统
咱们在爱心中孕育生长,再把爱的芬芳撒播到四方;我门在爱心中纵情歌唱,再把爱的愉悦带进每个人的心里,让爱的芬芳永远伴着咱们。
草房子的读后感18
暑假里读了《草房子》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书中,桑桑是一个聪明、调皮、爱捣蛋的孩子,整天满脑子胡思乱想,做出个性的事情来。比如用自家的碗柜做鸽子的家、把蚊帐做成鱼网、夏天穿着大人的棉袄做莫名其妙的动作、瞎唱一些乱七八糟的自编歌、把父亲年轻时得到的笔记本当什么来用。然而,每次被母亲训责以后,过一段时刻老毛病却又犯了,母亲的责骂简直对他来说没有一点效果。桑桑他们班的班长杜小康,家里的条件本是油麻地小学还算富裕的,但是正因家里的突变,使他不能上学,而要离开油麻地,去400公里以外的地方养鸭…。。在杜小康走之前,他撕心裂肺的喊声:“我要上学。”我被深深的感动了。当时,他哭了,我也哭了。而且,杜小康还是一个很诚实敢作敢当的孩子。有一次,他和桑桑在稻草堆那边玩火,结果起火了。当桑校长问是谁干的的时候,杜小康和桑桑都在犹豫不决,最终还是杜小康承认了错误。就正因这桑桑回家后被他的父亲—桑校长打骂了一顿呢…陆鹤正因没有长头发,被大家称为“秃鹤”,经常被大家笑话。但是,他凭着自信让所有人刮目相看,谁说没头发就丑,他的自信是建立在对尊严的执著上的。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使我认识了许多天真可爱的孩子;我看到了令人落泪的真情;我明白了同学之情就应互相帮忙;我知道了师生之间,就应友好相处…
想想他们咱们是多么愉悦啊。从今以后,我必须会领悟杜小康爱读书的好精神,发奋读书;必须领悟“秃鹤”有一颗自信的心,坚信自我就会成功。我必须会领悟纸月尊敬长辈…总之,这本书中的每个人身上都有值得咱们领悟的闪光点,我必须会发奋的向它们靠近的,争做一个优秀的四好少年。
草房子的读后感19
寒假里,我仔细地再次阅读了《草房子》这本书,它是由著名儿童作家曹文轩写的,值得大家多次品读。
《草房子》讲述了桑桑即将坐船离开油麻地了,他坐在最高的草房顶上,俯视着油麻地小学,呜咽着,回忆起在这里的一幕又一幕。光头的秃鹤。秀气的纸月,美丽的白雀,固执而又善良的秦大奶奶和“她的”艾地,他与杜小康的种种交情,南方“小蛮子”细马,教师温幼菊的药寮……一切都将成为美好的回忆。
其中,最让我感动的是第四章《艾地》,讲述了秦大奶奶先前不同意在她的艾地上建学校,大家没办法,只好给她在学校边缘留了一小片艾地,整个学校只有桑桑同情她。直到一天,一个叫乔乔的小女孩,为了捡一朵落在水里的花,不慎跌入水中。秦大奶奶发现了,为了救她,跳到了水里,把她推上了岸,但自己却没能爬起来,溺在了水中,被人发现,经过奋力地抢救活了过来。是什么使得她舍身不顾己的救乔乔呢?我想这是秦大奶奶内心的善良,从此以后奶奶心中的善良也就被唤醒了,显露在她的一笑一颦中。
后来,秦大奶奶就成了大家的朋友,还经常给学校里的小姑娘们扎辫子。秦大奶奶变化的原因一定是因为大家把她救活了,她心怀感激吧!最后,她为了捞一只学校里落水的南瓜,掉进了水里去世了,大家都非常伤心。事后,秦大奶奶被葬在了一大片艾地里,同学们天天都来这里给艾草浇水,艾草一直散发着浓浓的香味,秦大奶奶对大家的爱也可见一斑了。这让我进行了深深地思考,每个人的内心都有一颗爱的种子,等到时机成熟,就会萌发。就像秦大奶奶这样,虽然她先前不让学校建在她的艾地上,让人感到非常冷淡、不善良,但是当乔乔不慎跌入水中时,她想都没想就跳下水中救人,体现了伟大的爱,让人感动!
秦大奶奶在最后一瞬所闪耀的人格光彩,令我们感动,这也就是桑桑这么留恋油麻地草房子的一个原因吧!
《草房子》给我们带来了很多的感动,愿它也能感动你!
草房子的读后感20
《草房子》这部文学作品是曹文轩叔叔写的一部著名现代小说。它是曹文轩倾心奉献给我们的又一部儿童文学作品。
《草房子》这部长篇小说的主人公是油麦地小学校长家的儿子桑桑。作品记下了小男孩桑桑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桑桑的父亲原本是一名猎人,虽然只读过一年书,可他一直坚持学习,才当上了小学校长。在这六年小学生活中,桑桑亲眼目睹或直接参加了一连串撼动人心的故事:蒋一轮老师与白雀姐的恋情,不幸的杜小康与厄运搏斗时的坚强,桑桑得鼠疮时,温幼菊老师发自内心的鼓励……
其中最让我感动的是杜小康。杜小康生活在油麦地的“红门”里,他们家几代都在油麦地经商,是村里的首富,所以他父亲一向对他都是有求必应。可就在他爸爸拿着自家所有的钱去买一条船继续经商时,船翻了,杜小康家破产了,杜小康也因此停了学,懂事的他在停学后尽自己的能力帮助父母维持生计,在校门口卖东西,没有一丝卑微的神色,挣钱减轻家里的负担。他不怕苦,不怕累,而且精神饱满的过每一天。
在他身上,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学习上要不怕困难,只有刻苦,勤奋,对生活充满信心,才能使自己的生活更加幸福。
草房子的读后感21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精彩纷呈的儿童读物—《草房子》。吸引我的不仅有主人公多彩的童年情趣,还有那震撼人心的故事经历。
书中让我留下深刻印象的人物是桑桑和杜小康。桑桑是油麻地一个调皮善良而又乐于助人小学生。有一次,一件不幸的事情降临到桑桑身上,他脖子上长了一个肿块。他整天吃苦头、吃苦药,还曾经勇敢地接受了火针。一根长长的针,烧的通红,向他脖子上的肿块狠狠地扎了下去。他还和爸爸跋山涉水、千辛万苦去请教高德邦,可惜高德邦早已去世了。最后,毫不气馁的他在一位老郎中的指导下,找到一位医术高明的老医生。老医生说桑桑得的不过是普通的鼠疮,开了一道秘方给桑桑。之后,桑桑脖子上的肿块变得柔软而消失了。
杜小康家里本来很富有。可是他爸爸为了发大财,改作海上的买卖。不想天有不测,他家的大木船同拖了七八条大铁船的大拖驳撞上,杜家立刻破产了。为了生计,杜小康和他爸爸到孤岛上放鸭。那是个荒无人烟的世界,天空、芦荡、暴雨、狂风、孤独、忧伤、病痛、寒冷、饥饿时刻威胁着杜小康,可是杜小康并没有向困难低头,始终坚持自己的理想信念,让我由衷地对他无比敬佩。
我从书中体会到了主人公的坚强和勇敢,与他们相比我在学习生活中的那些困难真的很微不足道。书中的不屈不饶、敢于与命运抗争的精神我将倍加珍藏,它一定会像黑夜里的星辉照耀我无畏前行。
草房子的读后感22
寒假中的一个星期,我把《草房子》这本书给读完了,这本书总体来说还不错,是中国大作家曹文轩写的。《草房子》中有一批栩栩如生的人物,她是女,他是男,还有大人和孩子。这部故事的妙处就在于它没有从头到尾叙述到底。小主人公桑桑特别,到(倒)不是因为他是桑乔校长的儿子,而是因为桑桑就是桑桑。桑桑淘气,却又富于幻想;生气勃勃的小精灵桑桑。桑桑本来是一个很邋遢的男孩子,但纸月的来临让他发生了改变。
这本书主要写的是农村孩子在乡下的快乐的每一天,令人伤心的几件事,有令人愤怒的许多事情……
这里面的主人公是一个生活在乡下的孩子,名叫陆鹤,因为他的头是秃的,所以绰号又名叫秃鹤——秃鹤是一个生理上有缺陷的孩子,他在同学们的中间是很醒目。
在我们每个人的记忆中,同学之中,都会有那么一个人,或者爱流鼻涕,或者爱摇头,或者听力不好,或者长得有什么毛病。之所以他们的处境不好,是因为很多人喜欢取笑他们。
在我们孩子的心里,我们从来不愿意承认自己是这个群体,是弱势群体。他们希望自己有力 量,有智慧,有勇气,能提大人们分担,能体现自己存在的价值。但是,一些生理有缺陷的孩子,他们的的确确是弱势群体——按理说,秃头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缺陷,但是,他非常容易影响人们的注意力。它主要的表现是,不太美观。
这是一个短处,欠缺。我们应该知道,此类人的心理是极度敏感的,而且,还有一点自卑。
我们常常说,校园的软暴力非常盛行,比如说对那些软者或说残疾者和生理缺陷者的歧视,嘲笑,恶作剧,排斥等等。他们的潜意识中,有一种欲望:为了证明自己的强大,他们会找弱小者作参照系……
我想出了一句人生格言:
一个人感到有一只种力量推动他去翱翔时,他是不应该去爬行的。
这本《草房子》是我读过的第一本百年百部中国儿童书系。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有机会你也可以看看这本好书哦!
《草房子》是作家曹文轩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97年。
《草房子》讲述了发生在20世纪60年代初江南水乡一个动人动情的童年故事,少男少女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少年与厄运拼搏的悲怆与优雅,在死亡体验中对生命的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且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
2019年9月23日,该小说入选“新中国70年70部长篇小说典藏”。
《草房子》自1997年面世之后,畅销不衰。各个版本累计印次已接近300次,被翻译为英文、法文、日文、韩文等。
-------------------------------------------------------------------------------------------------
内容简介
小说的故事发生在油麻地,故事中通过对主人公男孩桑桑刻骨铭心而又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的描写,讲述了五个孩子,桑桑、秃鹤、杜小康、细马、纸月和油麻地的老师蒋一轮、白雀关系的纠缠和孩子们痛苦的成长历程。
六年中,桑桑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感动人心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间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体验死亡中对生命的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且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这一切,既清楚又朦胧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这六年,是他接受人生启蒙教育的六年。
-------------------------------------------------------------------------------------------------
草房子读书笔记
这些天,我一直在读《草房子》,这本书中的桑桑、秃鹤、纸月、细马、杜小康、白雀,秦大奶奶等人,在我的脑海中留下了抹不去的印象。
桑桑是一个很特殊的男孩,因为他的爸爸是当地唯一的小学的校长,他是这个学校的学生,他也住在这个学校。他的学习很好,是班上数一数二的尖子生,他也淘过气:碗柜改成鸽笼,蚊帐改成渔网,夏天把自己当成冰棍,穿着棉衣、棉裤,为人们制造风景……我觉得桑桑可爱,幼稚,富有同情心,敢于承认错误,他的作文写得很好,考试常常一鸣惊人,但他经常做恶作剧。
“秃鹤”是陆鹤的外号,顾名思义,他是一个小秃子,他为了自己的光头,用尽三十六计,但是光头仍然“毫发不见”,这颗光头,甚至让桑校长在一次汇操上大丢脸面。陆鹤是一个很内向的孩子,他有一种不达目的不罢休,不撞南墙不回头的脾气,属于“老虎屁股摸不得”。
纸月是一个漂亮懂事的小女孩,她身世悲惨,学习优秀,刚生下便没了妈妈,在从板仓去油麻地的路上,曾受到坏小子拦路,最后,桑桑吓坏了坏小子。纸月很有表演才能,是学校文艺队的主角。
油麻地的邱二爷一家没有孩子,便从他大哥家领了一个最小的孩子回来了,他就是细马,他是江南人,口音与油麻地的口音大不相同,于是油麻地的孩子便叫他江南小蛮子,他喜欢放羊,在邱二爷死后,他用卖树的钱买了一百只小羊,要完成给妈妈买幢房子的任务。细马是一个很有个性的男孩子,他在学校里属于差生,因为听不懂老师讲课,就不读书了回家放羊。但回家了,他又想学校,每一次都在学校周围放羊。
杜家是油麻地首富,杜小康是他家的独生子,学习也很尖,各种班上的物品几乎都是他家杂货店的,他还有一辆让油麻地孩子望尘莫及的自行车,他用一个划船人欠他家杂货铺的钱的关系,让全班同学过了黄昏中的一条不长不宽的河。当他家倾家荡产的情况下,他辍学了,小自行车被卖了,因为还欠着别人的债,杜家老爷和杜小康到别处放鸭了。杜小康是一个很有心计的孩子,他用计使桑桑和他成为了朋友。当发生失火事件后,他勇敢地站了出来,使桑桑在同学们面前颜面大失。
草房子中的桑桑、秃鹤、纸月,草房子外的细马和杜小康,他们或富裕或贫困的家境,或优秀或落后的学习,使他们都有着与众不同的一面,但是他们也有相同的地方,那就是他们都有一着快乐的童年。
-------------------------------------------------------------------------------------------------
草房子读后感1
那是一片怎样的油麻地?“美”“力”“真”的梦想在其中回荡。
那是一群怎样的孩子?在他们的身上刻映着天真、幼稚和善良,散发着优秀的民族情怀。桑桑就是这样的一个少年,他的淘气、富于幻想和不谙世事就像一轮旭日朝阳。他跳着、蹦着、笑闹着,简直就是精灵的化身。纸月不同于桑桑,纸月是一个美好的女孩,她是美的象征,她纯净如雪,飘逸如风,含着淡淡的忧郁,浅浅的酸辛。她神秘的身世与超脱世俗的书卷气使得更加的美轮美奂。
那是一群怎样的大人?当野风吹响着叶子散发香的苦艾,秦大奶奶的形象也就忽影忽现。秦大奶奶喜欢艾,她说,艾好,艾干净,艾有药味,夏天这儿没有蚊子,也没有苍蝇。秦大奶奶爱这块土地,她宁愿露宿也不愿离开它,那是她和她的丈夫秦大几十年的心血换来的。在这几十年里,他们没有白天和黑夜,没有阴天与晴日,没有炎热与寒冷,他们对痛苦变得麻木起来,但他们唯一的幸福就是做着土地的梦。几十年啊!他们终于在这片土地的中央盖了一幢草房,一地的麦子在和风中一日一日的绿着,未等到收获的五月,秦大在田埂上永远的睡着了。这块土地是秦大奶奶一生要保护的!当得知,这块土地要办学时,她不肯,不准,她不愿离开,死也不要,所以她倚着自己老眼昏花,拄着拐杖,横穿菜园,一路把菜苗踩倒了许多;她把学校的瓜、豆荚摘去扔到大河里;她养了一群鸡鸭鹅,让它们在学校里乱窜。她的行为举动很单纯、幼稚,她只想证明,这块土地是我的!当他被强行抬走时,她没有做任何挣扎,乖乖地躺在门板上,甚至连叫唤都不叫唤一声,秦大奶奶是被扶到椅子上的她的样子使人相信,这一回,她已经不得不接受事实了。可是晚上,艾地中央,秦大奶奶蜷曲着身子,卧在艾丛中,她是如此的热爱这片土地啊!当他救了一个女孩时,这一切都变了,油麻地的人们接受了她,她也接受了油麻地的人们。本以为这样可以相安无事的过日子,但在黄昏时分,秦大奶奶与油麻地的人们永远的分别了,而仅仅是因为捡一只落水的油麻地小学的南瓜。剧情虽然诙楷和滑稽,但从中透露着人生的苦涩。老人的葬礼很壮观,是油麻地里有史以来从未有过的,油麻地小学的老师和孩子们,一个挨着一个排着,竟有一里多长……
《草房子》就像一瓶陈年老酒,酒味甘甜像岁月一样绵绵流长,越品越香!
草房子读后感2
利用双休日的时间,看完了《草房子》。心里头有种什么感受,无法用什么词来形容。准确地说,应该是震撼,一种美的震撼,美的心痛吧。
说实话,这本书我买了很久了,一直没有认认真真的去看它,当初买的时候也是听了别人的话才买的,我把它搁在书架上,写完作业后,就去书架前看看,翻翻。不经意间,注意到了《草房子》,才想起,原来这书我还没有看完呢。所以就立刻捧读起来,两天就读完了。
这是一部讲究品位的少年长编小说。
写了一个善良,天真的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震撼人心的故事。让人从中不为人知的感叹,从中受到启发。
草房子,它本身就是那么原生态,纯自然的东西,根根乳白色的闪闪发亮的茅草全部来自于海滩的自然中,“受着海风的吹拂与毫无遮挡的阳光的暴晒”柔软,韧性,密实,“冬天是温暖的,夏天是凉爽的”,它是原始的,又透出一派古朴来。现在到处都是水泥钢筋混凝土速成的框架楼房,别说“冬暖夏凉”反而是“冬冷夏凉”,只能靠先进的空调来急救酷暑严寒,而窗外排出的热量,汽车尾气的热量又充斥在现时的天空,更加的燥热反常。
书中主要是萦绕于心中的是“草房子”的孩子在遭遇苦难时的默默承受苦难的坚韧的毅力美。
桑桑,小说中一个贯串始终的主人公,他的独特,他那种隐隐的普爱之心处处给苦难中的朋友以无形的力量。他,支撑起油麻地孩童世界的一片天空,注定他在“一大片金色”的草房子中走出疾病走出油麻地走向“那只巨大的旋转着的花环”……
纸月,一个很可怜的小女孩,和奶奶在一起孤苦伶仃的。但很坚强,一路坚持走了过来。
细马,虽然以前不找邱二妈的喜欢,但在经历了一场水灾之后,重新又回去了,扛起了一个家庭,自己则作了一个牧羊少年。
还有杜小康……
我喜欢这本书,不仅因为那悠然的笔调,那流水般的叙述。还有书中那一首首纯真的童谣。它们的出现,犹如在一幅画卷上添加了缤纷色彩。
小姑娘,快快长,
长大了,跟连长,
有得吃有得穿,
还有花不完的现大洋。
“咿呀……呀,……,哟……哟哟,哟哟……咿呀咿呀哟……”
这书中一切的一切,把我深深地打动了。
那么你呢?还不赶紧去读读!
草房子读后感3
我是城里的孩子,整日在娇生惯养中度过,不了解外面的世界,甚至有一点小脾气,总爱以自我为中心。读了曹文轩的《草房子》后,我才了解到乡下孩子的生活和最纯洁的友谊。
桑桑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他是一个调皮、善良、具有同情心的一个小男孩,他叫了许多和他年龄相仿的好朋友:文静聪明的纸月、想获得别人尊重的陆鹤、家庭富有的杜小康、年事已高、善良的秦大奶奶、撑起家庭重担的细马,个个都是勇敢的。
乡下的孩子们都很淘气,动不动就要打架,来回抛砖头,在我看来非常危险,特别随便,但是,所有的孩子都是那么纯真,那么可爱。
用诗一般美丽的语言,为我们描绘了一副百看不厌的江南水墨画:金色的草房子,苦苦的艾叶,静静的大河,一望无际的芦苇荡……
纯净的美。文弱、恬静、清纯、柔和的纸月,不仅学习好,而且生性善良、懂事,她是那么完美,她的一言一行,一颦一笑,都蕴含着巨大的能量,感染和改变着周围的每一个人,仿佛是真善美的化身。
陆鹤是个秃顶的孩子,常常被人戏弄,陆鹤十分苦恼,孤独,常常坐在河边偷偷的哭泣,想尽办法掩盖自己的缺陷。但他从不放弃对自己尊严的守护,勇敢的承担了学校参加汇演的秃头角色,并出色的完成了任务,让同学和老师对他刮目相看。
杜小康家曾经是油麻地最富有的人家,生活在高大阔气的红门里,但是一夜之间,父亲病了,为了给父亲治病,他的家里变得一贫如洗,学习成绩名列前茅的他,不得不辍学在家,和父亲一起到离家很远的大芦荡里去放鸭。
杜小康,他没有自己怜悯自己,更没有让别人来怜悯他。他用稚嫩的肩头毅然地挑起了家庭的重担,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让每个人都看到了他坚韧之后的美丽与优雅。杜小康的故事告诉我,富有的时候,不能浪费,不能高傲自大,贫穷的时候,也不要自卑,尽自己所能,克服种种困难,想尽一切办法渡过难关。
这就是人性之美散发出来的独特力量,《草房子》用这些最纯真的爱告诉我们:每个人的一生都不是一帆风顺的,都充满了酸甜苦辣,苦难和幸福犹如白昼和黑夜一样,永远与我们相伴,当苦难来临的时候,我们不能逃避,要满怀希望,微笑着去面对。
草房子,洗涤人们身心的书本。
草房子读后感4
在这个美好的假期,我读了《草房子》这本书。里面的内容深深地感动了我,金色的草房子,苦苦的艾叶,静静的大河,一望无际的芦苇荡。这就是油麻地。那里生活着一群可爱的孩子:顽皮、聪明的桑桑,秃顶的陆鹤,坚强的杜小康以及柔弱、文静的纸月……这些都出自于曹伯伯的纯美小说《草房子》。
这本书叙述了一个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活。讲述着一个又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这一切的一切都散发着人性之美的光辉,不断地冲击着我的心灵。
最有趣的就属秃鹤那章了,他和桑桑是从一年级到六年级的同学。其实他叫陆鹤,只是,他是一个十足的小秃子,所以油麻地小学的人都叫他秃鹤。秃鹤的头很地道,大家都想摸摸,可是必须用东西换。可是有一天秃鹤对自己的头很在意了,谁摸他的头他就和谁急。秃鹤的爸爸就给他买了一顶帽子,桑桑和几个同学拿着他的帽子到处扔,有一天学校要会操,秃鹤想参加,可他没带帽子老师不让他参加,最后秃鹤在台上闹,蒋一轮老师只好让他参加,可他却闯了祸,他去讨好别人,大家都不理睬他,直到有一次演戏,没有合适的选择,才让秃鹤来试试,这一试却让人对秃鹤刮目相看。
最让我感动的就属秦大奶奶。她是书中最顽强的一个,在油麻地生活了几十年,房子龟缩在小学的西北角,是学校的一个污点,学校费了很多时间也没能将她赶出校园。在大家的眼中,她是一个可恶的老婆子,经常搞破坏然。而在一个春季,她冒险救了落水的乔乔。在油麻地人悉心照顾下,半个多月后才勉强下地。从此,她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自动离开校园、用拐杖赶走闯进校园的鸭子,用拐杖关她够不着的窗户……最后,她竟为了学校的一个南瓜,不慎落水而永远地离开了。感动之余,我不禁想;是什么使她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是什么使她为了一个区区南瓜不顾眼前白花花的河水吧?是什么使她在垂暮之年发出人性光彩?是爱!是油麻地人的淳朴,是油麻地人对她纯真的爱。也是她那颗感恩的心。关爱、纯朴、感恩书写了秦奶奶完美的最后一笔。
《草房子》魔力般吸引着我,荡漾与整部作品的悲悯情怀,闪耀在每个主人公身上的人性美,使我不禁赞叹这极致的美。
《草房子》是一本永远值得我珍藏的书!
草房子读后感5
金黄色的麦地、充满古朴的房子充满回忆的艾叶、寂静清澈的池塘……这就是欢乐油麻地。那里生活着顽皮的桑桑、光头的秃鹤、富二代杜小康、舍命救人的秦大奶奶和文静朴素的纸月……他们给安静祥和油麻地小学带来了不一样的六年,也给桑桑的脑海里留下刻骨铭心六年的快乐经历可是他载着那十列火车也盛不完的友情告别了这座他朝夕相伴的草房子。告别了那个让他充满快乐的油麻地小学
桑桑是油麻地小学大校长桑乔的儿子,他是一个调皮捣蛋爱搞小动作的男孩,他的小学六年,虽然得过一种非常难治的怪病,但他在那个充满酸·甜·苦·辣·的集体中长大,他懂得了除知识外好多好多东西。这一切,是他的启蒙,是他,小学六年快乐的时光
秃鹤是一位,光头男孩,他以自己的坚强和勇气一丝不苟不仅赢得了汇演的冠军,更让同学们信任了他认可了他。
纸月的家中只有一位年老多病的外婆,她的内向和优异的成绩,让老师和同学为之震撼,并让顽皮的桑桑改掉了自己的坏习惯。但她却突然消失在油麻地。
蒋一轮是一位年轻、受校长青睐的老师,他在与白雀姑娘演出时出现了迷离的感情,白雀的父亲反对,虽然他们暗地里写信并让桑桑传达,但两人最终带着遗憾和悲伤分开了。
艾叶在风中舞蹈,那苦味是否在怀念那位倔强的秦大奶奶呢?秦大奶奶与她的丈夫一生拼命地攒钱、买田、盖房、种田,但在即将就要大丰收时,她的丈夫死了,油麻地小学又要在这块金黄的地上建造教学楼,孤苦伶仃毫无依靠的秦大奶奶非要住在油麻地小学,并添乱于小学,老师、同学和校长都很讨厌他,但也没办法赶走她直到她舍命去救一个孩子时,人们才对她的人格敬佩。秦大奶奶的死源于要救一个幼小的孩子,我想大家都一定会怀念这位舍命救人秦大奶奶的。
厄运里出了一个不一样的孩子:杜小康。杜小康家非常有钱,他在油麻地像一个王者一样,功课好、人品好、家境好,男孩崇拜他,女孩喜欢他。但在一次意外事故中,杜家不仅一无所有,还欠了债,杜小康在逆境中长大,他与厄运奋力抗争。
满口江南话,笑起来露出大门牙的细马,他虽然不是邱二妈的亲生儿子,但却在邱二爷死后,为邱二妈顶天的细马,他那朴实的江南话透出一股对邱二妈的无私的爱。
药寮一篇讲述的是桑桑得了一种非常难治疗的怪病,校长桑乔不仅辞去了工作,还带他到处寻医,治病,几翻周折,他终于战胜了病魔。
最终十二岁的桑桑离开了那片闪着金光的油麻地离开了给他快乐的油麻地。
草房子读后感6
《草房子》里的桑桑是调皮的、是可爱的、是活泼的、是帅气的……但我却觉得他是一个勇敢的人。
纸月病好了以后,每天早上都会迟到,几乎每当大家上完一节课后才到学校,大家都觉得很奇怪,有一天,桑桑一大早就起来了,为了知道纸月是怎么迟到的,桑桑就故意给妈妈说自己去找昨夜未归的鸽子了。
桑桑使劲地划着船向板仓驶去。当到板仓时,太阳才探出了头,桑桑悄悄地躲在了一座桥下,他四处张望,见桥头来的不是纸月,而是三个男孩,他们在土路上晃荡着,并没有走开的意思,好像在等一个人,而让桑桑意想不到的是他们在等纸月,桑桑仔细一看,原来是板仓小学有名的大坏蛋,连老师也没法管住他们,尤其是那坏蛋老大刘一水,人称“豁嘴大茶壶”,另两个是刘一水的“跟屁臭”,桑桑这才记起来,他们专门欺负纸月。读到这儿,我仿佛看见桑桑正朝着这几个大坏蛋咬牙切齿,他双手握成了拳头,双脚在地上跺来跺去,好像想报复他们一样。
过了一会儿纸月走了过来,见有人把路挡住了,便绕开在麦地里走,刘一水一边笑着纸月,一边唱着编的歌来嘲笑纸月,可纸月并没有管刘一水,她只惦记着上学,便飞快地往大堤上跑,准备划船到学校。刘一水见纸月向大堤上跑,便跟了上去,桑桑愤怒极了,他不能袖手旁观了,他连忙叫道:“纸月!往我这里跑!”纸月便跑上了船,桑桑捡起了一块砖,向跑来的刘一水使劲砸去,却没砸中他,只吓着了他,桑桑见刘一水马上就要追上了,便解开绳子向对岸划去,可刘一水却跑上了船,他给了桑桑一拳,顿时桑桑感到一阵锐利的酸痛,随机,鼻血便流了出来。读到这儿,我心里一酸如果是我的话,我早就哇哇大哭,回家去告状了。可桑桑呢?他却没有逃,刘一水一脚把他踢下了水,他见船开远了,便抢过船桨,往回划。桑桑忍着疼痛,趁他不注意,悄悄地爬上船,向刘一水的腿一头撞去,只听扑通一声,他便掉下了水,纸月立马使劲儿划船,才逃之夭夭,刘一水见让纸月上课迟到的计划失败了,只好游了回去……
后来,桑桑给爸爸说了,爸爸和地方政府向板仓小学警告了一番。从此,刘一水便不敢再欺负纸月了。
你们说,难道桑桑不勇敢吗?
草房子读后感7
前些天,老师推荐大家阅读曹文轩的纯美小说《草房子》,读后,我颇有感触。
金黄色的草房子,朴实中有一丝优雅。虽说它只是草房子,但它不是用一般的稻草或麦秸盖成的,而是用从三百里外的海滩上打来的茅草盖成的。就在这所用茅草盖成的学校里,故事的主人公桑桑,目睹和参与了一串串令人刻骨铭心的故事。直至十四岁那年,他才乘着一只小木船,走向了新的生活天地。
桑桑与秃鹤从一年级开始就是同班同学,他经常想出一些坏点子来欺负秃鹤。所以,在众人眼里,他不仅是校长桑乔的儿子,还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怪人”。他总爱奇思妙想地搞出一些令人大吃一惊的花样。如,将自家的碗柜进行改造——目的是为了给自己的鸽子做一个高级的鸽笼;拆了爸爸妈妈卧室里的蚊帐做鱼网去捕鱼;在烈日炎炎的夏天,裹上厚厚的棉袄……这似乎就是桑桑与别的孩子不一样的地方。但自从纸月来到油麻地,做了桑桑的同学后,桑桑变得温和起来,也学会了关心别人。
桑桑对纸月有一种特别的关心。最近,纸月接二连三的迟到,使桑桑百思不得其解,好奇心驱使他一定要弄个究竟。他只身来到板仓,躲到大河边,静静地等待纸月的出现。但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使桑桑感到无比震惊——纸月之所以迟到,是因为她在上学时,碰到一些坏孩子,这些孩子的头儿叫刘一水。他们不欺负别人,单单盯上了纸月。桑桑很恼火,这一天,等到他们出现,就拾起两块砖头,砸向刘一水他们。正当桑桑转身向纸月跑去时,那几个孩子追上来,抓信桑桑痛打一气。只见他满鼻子都是鲜血,仰面朝天躺在船上,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欺负纸月,自己却无能为力。他很不甘心,吃力地爬起来,向刘一水他们撞了过去。虽说把他们撞到了水里,但自己又瘫倒在地上。蹲在一旁的纸月一边哭泣,一边拿起船桨,吃力地划船过了河。桑桑救纸月的义举,让我感受了他才是堂堂正正的男子汉。做为纸月的同学,他已经进到了一个朋友应尽的责任,这已经让读者为之动容了。
草房子这部小说让我深切地感受到:生活中并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在那简陋而散发着浓郁稻草香味的草房子学校,岁月的老人,一笔笔记录下了桑桑以及他的小伙伴,小学六年美好而纯真快乐的时光。他们之间纯真质朴的友谊,令人感动而向往。是啊,人与人之间如果能象他们那样纯洁无暇,我们的生活就会变得温馨无比。
草房子读后感8
一直以来,读的最多的就是各类童话、科幻小说。今天天气不错,我坐在窗前,读了《草房子》这本书,第一次为书中的人物感动地哭了。
它魔力般吸引着我————那充满欢声笑语的油麻地小学、那让人感动至极的油麻地小学的故事。油麻地的老师,蒋一轮、温幼菊、桑乔、白雀对孩子们好像是与朋友相处,无话不说,几乎没有什么秘密藏在心中。油麻地的学生桑桑、纸月、细马、杜小康,这些乡村孩子开朗、温柔、可爱、活泼,没有人不被他们所感动。秦大奶奶、邱二爷、邱儿妈、他们农民的朴实善良、震撼人心。
我不仅仅被它的魅力吸引住了,还被故事里面的情节,深深感动了。我与文中的小主人公桑桑同乐同悲。当看到桑桑生病时,我哭了,怕桑桑会死掉,我心里默默祈祷,保佑桑桑能够度过难关。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秦大奶奶奋不顾身跳下水“救一只油麻地小学的南瓜”。只是一只渺小的南瓜,她却能把它当成人似的,不顾自己的安危,跳下水去拿。可惜,这么好的人就仅仅为了一只南瓜而不醒人世。我看到这,两行感动的泪水又从脸上淌下。我是多么钦佩秦大奶奶的精神,这难道不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吗?这难道不是我们提倡的雷锋精神吗?
〈草房子〉真是一本好书。它描写得那么催人泪下。如果有时间,我还会再读一遍,甚至第三遍、第四遍……
在去年的校园书市上,我买了一本《草房子》,刚开始回到家就把它扔在了一旁,过了一段时间无意间翻到,才渐渐被它所吸引。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桑桑,他在油麻地小学度过了快乐、难忘而又发人深省的六年。在这六年里,他从一个天真、顽皮的小孩渐渐长成一个成熟、懂事的少年,在这难忘的六年生活里,他的朋友陆鹤、纸月、杜小康、阿刷细马;老师蒋一轮、温幼菊;以及自己的爸爸、妈妈、秦大奶奶、白雀姐姐等,都让自己有了人生的认识。他们或许让他知道了爱,或许让他知道了忍耐,或许让他知道了荣誉、快乐、痛苦、无奈……这有些是我们城市人永远也学不到的,它给了我新的视角、新的感受、新的人生观,所以这本书尤为珍贵。
第二遍看这本书,我从书里学到了陆鹤的雪中送炭,不记前嫌;学到了纸月默默无闻地奉献,做好事不留名的精神;学到了杜小康能屈能伸,敢做敢当的高尚品德;学到了秦大奶奶做一件事要钻进去的拼搏劲……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我的眼前总会浮动着他们的身影。
童年不只是有欢乐,桑桑也曾体会过痛苦和绝望。他得过一种怪病,叫鼠疮,脖子上有一个肿块,使人疼痛难忍。桑桑和他爸爸走遍了大大小小的医院与诊所,吃遍了无数的苦药与偏方。最终战胜了邪-恶的病魔。在这灰暗的几个月里,桑桑变得懂事了、坚强了,同时也不那么看重名利与得失。文弱的温幼菊老师给了他活下去的希望,于是他终于坚强地活了下去。都说在生死边沿走过一遭的人,才会更珍惜生命中的点滴,桑桑就是这样。
读了这本书,我发现了人生中很多闪光的地方,如果你自己发现不了自己的优点,那么就很难取得成就。同时要学会宽容大度,欣赏别人,要学会为别人喝彩。
《草房子》是一本永远值得我珍藏的书!
草房子读后感9
《草房子》这本书的作者是曹文轩,他写过很多作品,有《根鸟》、《红瓦》、《细米》等,《草房子》这本书写了许多催人泪下、震撼人心的事,如:将一轮与白雀之间毫无瑕疵的事,不幸的桑桑与厄运相拼时的悲伤与优雅。这本书主要写了主人公桑桑与父亲来到油麻地,桑桑认识了许多朋友,因没有头发而被人称“秃鹤”的陆鹤,、心地善良的纸月、美丽多姿的白雀,细条高个的细马,家境富裕的杜小康。主人公桑桑是一个调皮、活泼、可爱的小男孩,为了引起别人对他的注意,他经常做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在烈日炎炎的夏天,穿着爸爸的大棉袄,弄得满头大汗;把自我家里的蚊帐拿下来剪成鱼网;把家里的碗柜改成鸽子的高级别墅……
然在前面他很调皮,但在最后一章,他应对困难的坚强让我敬佩不已。
草房子读后感10
在这些天我读了《草房子》这本书,《草房子》读后感--姚欣妍。这本书的作者是曹文轩。他用诗一般的的语言把那块麻油地描述成一幅美丽的画。
那里面主要介绍了桑桑、陆鹤、纸月、细马和杜小康这五个少年的小学生活,桑桑是一个很活泼的小男孩他能够把家里的蚊帐做成渔网,还把碗柜为鸽子做一个温暖的窝。他还十分勇敢,一次他的了一种怪病务必要用烧红了的针扎进去,桑桑却并没有叫。陆鹤是一个秃顶,班上的同学都嘲笑他但他并不记仇。纸月是一个漂亮的小女孩而且还很懂事。细马是个很有主见的孩子,在这个陌生的坏境里他选取了逃避但心里却很想交朋友。杜小康却是一个很傲慢的人。
草房子交给我了很多做人的道理。
草房子读后感11
炎热的夏天,我闲着没事干,捧起这本《草房子》,心中荡起圈圈涟漪。
《草房子》是大作家曹文轩的作品。书中的主人公是生活在油麻地的一群孩子。他们天真活泼,离奇的事都发生在了他们身上。在那个年代,他们不玩电脑,不看电视,玩的是跳格子与捉迷藏,看的是戏。那些已被我们忘记的游戏出此刻了他们身上。作者在书中说道:
“美的力量绝不亚于思想的力量,一个再深刻的思想都都有可能变为常识。只有一个东西是永远不变的,那就是美。”
是啊,美是人之本色,美永远也不会消失,不管你是美是丑,只要你还怀着一颗童心,那你就是美的。
放下书,我好像看到了那金黄的草房子,它们立在夕阳下,和阳光慢慢融合的样貌……
草房子读后感12
我读完了《草房子》讲了主人公桑桑上小学的故事。
桑桑是个很调皮的孩子,他把家里的衣柜做成了鸽笼,把蚊帐做成了渔网……经常挨打。
桑桑也很爱帮忙人:给将一轮和白雀送信,给细马放羊,给杜小康开小摊的钱……
最后,桑桑得了一种能死人的病,经过求医治疗,好了过来。过程中桑桑经常不想治了。都是温幼菊鼓励他。
我懂了坚强、坚持。还好多好玩的,我真喜欢这本书。
草房子读后感13
最近,我读了一本让我受益匪浅的书,名叫《草房子》。在书中,当我得知秃鹤(人名)为了弥补之前的过错、重新找回和同学之间的友谊,在一年一度的全乡中小学文艺汇演中,主动请求并成功扮演一个别人不愿扮演的主角―秃头伪军连长,从而给学校争得了荣誉时,我真为秃鹤高兴;当我明白细马为了给他爸爸治病而不畏辛苦、任劳任怨地放羊时,我不禁为自我感到羞愧;而当我得知桑桑为考中学,不得不离开这片朝夕相处的金色的草房子时,我已经泪眼模糊了。
我就应像书中的杜小康、细马那样,做一个小小男子汉,勇敢的担当起自我就应担当的职责。
草房子读后感14
草房子,其实是一所小学——油麻地小学,故事就发生在在这一座座草房子里纸月扑朔迷离的身世、被迫停学的杜小康、天生秃顶的秃鹤以及纯真善良的桑桑,他们每个人,无不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
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数杜小康,因为杜小康他很坚强。原来杜小康家是油麻地最富有的,可是他的爸爸在一次进货的途中,船翻了,他们家破产了,杜小康也因此停学了。但他很懂事,尽力地帮爸爸妈妈维持生活,在校门口卖东西,不怕苦,不怕累,不怕同学笑话,一点也不觉得不好意思,我觉得很了不起。从他的身上,让我学会了如何去面对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让我明白了应该怎样自力更生。坚强的杜小康,我喜欢你!佩服你!
读《草房子》的过程是快乐的,它让我收获很多,长大很多!
草房子读后感15
连着几天的阴雨绵绵,让我读完了《草房子》这本书。主要写了男孩桑桑在油麻地的六年小学生活。在这六年中,他历经了许多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在全书中,主人公桑桑,做出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事情,如:把蚊帐做成渔网;夏天里穿着棉袄到处跑等等。让人觉得他很好笑。也体现了桑桑的天真、纯洁。秦大奶奶,因为学校是开她家的地而建,所以她就和学校过意不去,常做一些不利于学校的事。就是这样的老太,之后在桑桑等人的影响感化下,也有所转变。还救了落水小孩。不幸的是在救一个南瓜时丢了姓名。作为一个老人有这样的变化真是不简单。
《草房子》中桑桑童年的乐趣和刻骨铭心的经历,让我感受到在情感淡漠的当今社会,人与人之间的真情是显得多么弥足珍贵。
草房子读后感16
在老师的推荐下,妈妈给我买了作家曹文轩的作品《草房子》。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桑桑,他是油麻地小学校长的儿子,麻油地小学的教室在一片草房子里“草房子”。
桑桑非常顽皮,他把班上一个叫“秃鹤”的小秃子的帽子放到了学校里的旗杆上。在广播操比赛上秃鹤则故意捣乱。当学校排戏时,里面一个角色是秃子,没有人能胜任这个角色,秃鹤则自告奋勇。演出很成功,秃鹤又在同学们的心中恢复了良好形象。
纸月的离去,白雀和蒋老师的故事,秦大奶奶的去世,杜小康的辍学,细马的孝心,温幼菊老师的药寮......
一件又一件的事情让桑桑长大了许多。
六年的时间过去了,桑桑考上了一个好初中,桑桑的爸爸也因工作出色被调走了,他们就将离开麻油地了,桑桑向麻油地所有老师,及他们班的同学一一做了道别。
桑桑走了,但他的脑海里却有一串美好的记忆。我相信,他的心并没走,因为他对这片草房子有着深厚的感情!
草房子读后感17
暑假里,我和妈妈一起阅读了曹文轩的《草房子》,这里有精灵般的桑桑,有坚强的杜小康,有倔强的陆鹤……妈妈说这本书写的就是她的童年。那时的物质生活是那样艰苦,他们的心灵世界却是那样的丰富多彩。从这些孩子的身上我品味到亲情友情的甘甜,体味到团结奋斗的乐趣,更深深的理解了妈妈常常对我说的“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的意义。
主人公桑桑淘气,富于幻想,当他得知自己生命垂危,毫无希望时,他没有抱怨,没有暴躁。这时“桑桑对谁都比以往任何时候显得善良”,享受地喝下苦药,他从这奇苦中获得那块“鼠疮”的消除。踏破生与死的界限,使他认识了生命夺目的美丽。
杜小康从小就显得与众不同。杜家突然一落千丈,他和父亲去三百里外的打芦荡放鸭,狂风、暴雨、孤独、忧伤、、、、、这一切困扰着他。直到厄运再次降临,杜家一贫如洗时,杜小康“他有父亲的悲伤,却没有父亲的绝望。”在挫折与较量中,他更坚强,他自己在学校门口摆摊,他成了生活的强者。我坚信桑校长说的“日后,麻油地最有出息的孩子,也许就是杜小康。”
还有陆鹤、细马等都经历了太多太多的困苦、磨难,他们都以顽强不屈的精神展现出人生的精彩。
低头问自己:你有麻油地孩子那样顽强不屈的自信吗?有没有拼搏精神呢?从小到大,我可以说生活在“蜜罐里”,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一碰到困难就爱发脾气,想家人给我解决。难怪妈妈一遍遍地对我说“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我缺少的正是这种顽强拼搏的精神啊!
《草房子》教会了我很多,也像一座灯塔给我指明了方向。我决心随着这本书从新起航。“只有吃得黄连苦,才能品到蜜糖甜。”我们即将告别童年,未来的学习生活将会充满竞争,充满压力,但是我会像麻油地的孩子一样坚强地去面对,因为“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草房子读后感18
这个愉快的暑假,我读了《草房子》,心里深受感动。
主人公桑桑在油麻地小学经过了六年,在这六年中,他目睹到了许多事情 ,比如陆鹤老被桑桑捉弄,可是桑桑去道歉后,他再不捉弄陆鹤了货了发为纸月打报不平,治服了刘一水等人货了发为白雀姐姐送信,送给蒋一轮老师;学校他们后来把秦大奶奶当成贵客,结果为了油麻地小学的一个南瓜而身亡,之后也讲述了细马,杜小康以及主人公桑桑的故事。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心里有着一阵阵感动。因为秦大奶奶当时不惜一切地去救南瓜,当时秦大奶奶耳朵也听不见,也听不见人的叫唤,身亡了。
还有桑桑那次把一刘一水打得再也不敢欺负纸月的时候,我心里不尽佩服他,因为他知道同学有困难,就出手相助,打报不平。他身上有一种助人为乐的精神。
不过,杜雍和的做法很是让我费解,他为什么要往卖的东西掺水,无非就是想多挣钱,可是后来被朱一世揭穿了,杜雍和不就是想贪点小便宜,最后,“聪明反被聪明误”。不过,我也非常可怜杜小康,不能上学,只能偷书看。
《草房子》那些感动的事情,已经印在我的心里。
草房子读后感19
这本书共有九章,其中纸月这一章我最喜欢。
在学校里,我就不喜欢调皮捣蛋的男生,也不喜欢有些开朗直接的女生,我喜欢像纸月这样平素十分文雅、害羞的女生,纸月的学习成绩也十分棒,有一手好的毛笔字,会背许多古诗词,会朗诵,还会写好的作文,真是一个十全十美的小女孩。
我每看到这个章节,总会为纸月那不平凡的生命路而动情:纸月出生一个月妈妈就死了,爸爸走了,纸月的外婆是唯一能带给纸月爱与关怀的人。可是亲情的缺失一定让小小的纸月流了不少眼泪吧?她一定天天幻想母亲的样子吧?夜里做梦时一定常常梦见妈妈的微笑吧,一定在梦醒时发现枕巾已湿了一大片了吧……
记得我五岁时跟妈妈逛商场,在人群里跟妈妈拉散了手还急得哇哇大哭呢,一个人怎么能没有妈妈?
我还记得不久前看过的一个小说,上面说一个小女孩的父母离婚了,谁也不要她,她很委屈,以为是自己不够棒,她努力学习,让自己成为最棒的女孩子,可是待她长大后,她的恋人又欺骗她,抛弃她……
我们阳光少年的生活就像一条在小溪上行驶的船儿,无忧无虑地行驶,即使遇到点儿风浪,也不至于把船推倒;而这些少年的生活则像一叶独木舟,在狂风大作的海面上行驶,稍有不慎就会船破人亡,葬身鱼腹,要随时小心了。
草房子读后感20
这本书讲的是男孩桑桑在小学的六年:他欺负陆鹤,被妈妈打了一顿;蒋一轮喜欢白雀,他们互相寄信,让桑桑给他们传;他认识了秦大奶奶,帮助奶奶干活,陪伴秦大奶奶;学校来了“江南小蛮子”细马,桑桑不和别的同学一样欺负他,和他一起做朋友;杜小康家原来是最有钱的,就因为他们的轮船翻了,成了最穷的,还欠了人家很多笔钱,家里的那扇红门都赔给人家了;
白雀姐姐要走了,把蒋一轮和她的信全赠给了桑桑;桑桑得了鼠疮,桑乔找了好多家医院,才把他的病治好。读了这本书,我懂了我们看到他人需要帮助,就要帮助他们,我们不能欺负别人 ,要和被人好好相处。
草房子读后感21
读完了这本书,我认识了:又淘气又活泼的桑桑,孝顺父母的细马,因为头上光秃秃而被大家叫成秃鹤的陆鹤,作者曹文轩把每一个角色都写得和真实的一样,事情也是的。
我找到了一段关于景色描写的一段,位于第二百页的最后一段:夕阳正将余晖反射到天上,把站在砖堆顶上的细马映成了一个细长条。余晖与红砖的颜色融在一起,将细马染成浓浓的土红色……
这一段利用夕阳的景色去衬托细马的心情,我记得,在这段话的前面,说了邱二妈一直在那里抚摸那些红砖,就犹如像在抚摸宝贝似的。而且,景色的描写也十分优美。
在这一本书里,作者不仅仅写了景色,也写了很多对人物的描写,十分得生动,有趣,所以,我非常喜欢看这一本书。
草房子读后感22
草房子这本书讲的是油麻地小学小孩们发生的各种有趣的事,故事里有好多让人不忘的角色,如:淘气而正义的桑桑;虽然受同学冷落但演戏认真的陆鹤;非常孝顺母亲的细马;十分英俊的杜小康,他们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映像。
其中我喜欢的还是细马了,因为在他非常的孝顺懂事,连我都非常敬佩他。他在为他父亲挖柳树须子,但细马就要又白又嫩的,这也让我非常的敬佩他。
我最喜欢草房子是应为他的景色描写非常的`美,看看这一句:墓前,是一大片艾,都是从艾地移来的,由于孩子们天天来浇水,竟然没有一棵死去。他们笔直的站着,在从田野上吹来的风中摇晃着叶子,终日散发着它们独有的的香气。这一句让我知道了孩子们非常的敬佩秦大奶奶。
草房子读后感23
暑假,老师推荐我们看《草房子》,我以为草房子就是草做的房子,等拿到手以后,才知道这是著名作家曹文轩的作品。
当我读了《草房子》这本书后,它所描述的一个个感人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一个叫作油麻地的乡村小学给小男孩桑桑留下了快乐又难忘的童年记忆。
桑桑是一个调皮、活泼、快乐的小男孩,他总是喜欢异想天开或做出一些出意料的古怪行为。他为了让自己养的鸽子有个像样的家,就把家里用的碗柜改制成一所鸽舍;他看到渔船上的人用网捕鱼,就把家里的蚊帐剪开做一张渔网,还真捕到了鱼;他在夏天的时候想到城里卖冰棍的人将冰棍裹在棉套里,就突发奇想地在大热天里穿上棉裤……
虽然主人公桑桑占了文章的大篇幅,但在这本书中最让我感动的还是杜小康这个人物。杜小康家住在油麻地的一间“红门”里,他们家几代都在油麻地经商,是油麻地的首富,所以他爸爸杜雍对他一直是有求必应的。可就在他爸爸拿出家里所有的钱去购买一批货准备大攒一笔时,载货的船翻了,他们家就此破了产,导致杜小康停学了。懂事的他并没因此而颓废,反而尽自己的能力帮助父母维持生计,在学校门口卖东西,没有感到一丝卑微,靠摆摊挣钱减轻家里的负担。
读完这本书后,我想假如我是书中的杜小康,我该怎么办?我会像他那样勇敢地面对生活吗?一个个值得深思的问题,让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从书中我学到了:当苦难来临时,我们不能逃避,不要感到自卑,而要满怀希望,微笑面对生活。
草房子读后感24
曹文轩的这篇著作——《草房子》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桑桑、纸月、秃鹤、细马、白雀、白三、桑乔、杜小康、秦大奶奶……种种人物让我在捧腹大笑和泪流满面之余懂得了许多道理。
令我最感动的就是桑桑,他倔强、调皮、可爱、快乐、难过的面孔是无人能取代的!在第九章里,桑桑得了鼠疮,桑乔不停地带着他去县城里的大医院看病,可是医治的结果和村庄小医院的结果一样。为了治桑桑的病,桑乔给他扎针、吃药,甚至给桑桑扎火针!但桑桑还是坚持背着纸月送他的书包去上学,去温幼菊的“药寮”……终于有一天,一个城里的郎中告诉桑乔和桑桑:有一个高手可以治好桑桑的病。于是,桑乔准备带他去试一试。高手开出的药是奇苦无比的,但是他耳畔响起温幼菊的无词歌,此刻,他把喝药却看成了一件悲壮而又优美的事情了……就要升上初中,桑桑的小学六年生活已经模糊……杜小康,全油麻地最“土豪”的,就是他家了——全油麻地就他家一辆自行车!杜小康爸爸为了赚大钱,买了一群鸭子。说服了杜小康,不让他上学,和小康一起乘上小木船,一起赶鸭子。经过暴风骤雨的折磨,回到油麻地的杜小康,已经是个大男孩了。有了自己的打算,人也瘦了,血也流了,回来的他,不一样了。
秦大奶奶真是让我惊讶!每天在油麻地小学转悠,为小姑娘梳小辫、染指甲……却只因为油麻地小学的一只南瓜而身亡,最后,在举行葬礼的时候,剪下了一撮桑桑的头发和奶奶共同陪伴。要知道,就数桑桑和奶奶最亲了!读到这我不禁潸然泪下……“美的力量绝不亚于思想的力量。一个再深刻的思想都可能变为常识,只有一个东西是永不衰老的,那就是美。”没错,希望我们永远不要从童年走出来,珍惜这金色的童年吧!
草房子读后感25
《草房子》,看着这个书名,脑海中便出现了一个淳朴的草垛子房子,理所当然,这本书描写的就是那自由自在的乡村生活。读完书后,随着作者的描写,我彷佛回到了那如童话一般的油麻地上,借桑桑的眼睛,看看每个人的悲欢离合。
在油麻地的草房子,见证了男孩桑桑刻苦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所闪耀的人格光彩、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著坚守、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这一切,既清楚又朦胧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这六年,是他接受人生启蒙教育的六年。
最让我敬佩的人是小男孩杜小康,他的童年,大起大落。富裕之家,因为向别人借钱买的一批货沉入了海底,从此一落千丈。但是,他却没有颓废落败下去。他坚持河中放鸭,过着艰苦的生活。虽然,这并不能让杜家富裕起来。有一天,杜小康和他的父亲没把鸭子管住,鸭子游进了一户人家的鱼塘,把这户人家的几百根鱼苗给吃光了,还被当地人扣留了。回油麻地后,杜小康计划在校门口摆一个摊子卖着七零八碎的东西,并且生意越来越好。有一天,有一个债主上门来讨债了,杜小康让债主将家里的红门摘走了……文中的杜小康不哭不闹,听爸爸妈妈的话,十分清楚家里的处境。拆除的红门,让我看到现实的残酷,让我读懂了少年的悲伤与坚忍。
读完书,满眼都是夕阳映照下折射金色的草房子:一个小小的院落,几只在空中不断盘旋划破空气发出响声的白鸽子,一排排整齐的教室,干净的校园,绿油油的艾地,两边长着绿树的河流……
合上这本书,回到自己的人生当中时,面对苦难与挫折,《草房子》让我们学习到了一种面对苦难的精神。
草房子读后感26
暑假里读了《草房子》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书中,桑桑是一个聪明、调皮、爱捣蛋的孩子,整天满脑子胡思乱想,做出奇怪的事情来。桑桑他们班的班长杜小康,家里的条件本是油麻地小学还算富裕的,可是因为家里的突变,使他不能上学,而要离开油麻地,去400公里以外的地方养鸭……在杜小康走之前,他撕心裂肺的喊声:“我要上学。”我被深深的感动了。
当时,他哭了。而且,杜小康还是一个很诚实敢作敢当的孩子。有一次,他和桑桑在稻草堆那边玩火,结果起火了。当桑校长问是谁干的的时候,杜小康和桑桑都在犹豫不决,最终还是杜小康承认了错误。就因为这桑桑回家后被他的爸爸—桑校长打骂了一顿呢……陆鹤因为没有长头发,被大家称为“秃鹤”,经常被大家笑话。但是,他凭着自信让所有人刮目相看,谁说没头发就丑,他的自信是建立在对尊严的执着上。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使我认识了许多天真可爱的孩子;我看到了令人落泪的真情;我明白了同学之情应该互相帮助;
想想他们我们是多么幸福啊。从今以后,我一定会学习杜小康爱读书的好精神,发奋读书;一定学习“秃鹤”有一颗自信的心,相信自己就会成功。书中的每个人身上都有值得我们学习的闪光点,我一定会努力的向它们靠近的,争做一个优秀的好少年。
草房子读后感27
桑桑是曹文轩先生写的《草房子》里的主人公。他的善良、诚实、坚强把我深深地感动了。
桑桑在油麻地小学读了六年书,六年中,他从与条件优越的同学杜小康暗中较量的得失并为之苦恼,到主动卖掉心爱的鸽子为杜小康筹得摆杂货摊的启动资金;从跟妹妹抢食吃的不懂事,到位了不是演,忍病带妹妹进城的负责中进行了成长的洗礼。
现在的孩子,要么娇生惯养,要么依赖大人,几乎很少有自强自立的。要说女孩子,脸皮儿薄,说她两句就难过的,还算正常,可有些呢?批评两句就要死要活的。最说不过去的是有些男孩子,说几句就哭,说好听点,你是内向、腼腆;说难听点,你就是懦弱、胆小!还有,他们一点绅士风度都没有,不会谦让,总以自我为中心,做事拖泥带水,比女生都要拖拖拉拉。哪里像桑桑,敢爱敢恨敢作敢当,会有虚荣心,会嫉妒人,也会认真改过,会谦让别人,会害怕,也会感恩。
所谓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人没有了诚信,活着还有什么用?可是很多人都在欺骗别人甚至有些孩子都丧失了诚信,可桑桑不会,他做人光明磊落,言而有信,完全是我们的榜样、楷模!
桑桑,你真是个男子汉!虽然我是女生,但我仍然要向你学习,因为你善良、诚实、坚强的品质,是值得每一个人用一生去学习的!
草房子读后感28
乡村,是美丽的;乡村生活,是无忧无虑的。而《草房子》就描述了这样一个境界。
《草房子》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目睹、参与了许多平常而又伟大的事情……他所经历的这一切,既清楚而又带着朦胧,使人扑塑迷离。
在这本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第一章《秃鹤》。而这,不仅仅是因为作者所写的美景,更让我心动的是作者描写的那件趣事:一天,桑桑看见有人在河上打鱼,他自己也想要试一试,于是就回到家,把爸爸妈妈房里的蚊帐给拆了下来,修剪过后,用来做成一张网去打鱼。当我读到这时,就不禁“扑哧”笑出声来。从这里,我体会桑桑是个淘气、想象力丰富的男孩;从这里开始,我就喜欢上了作者刻画的这个人物。
一天又一天过去了,我不知不觉地把这本书给读完了,突然之间,我想起了自己……
我出生在贵州,那儿也是个乡村,现在,因为我的爸爸妈妈在这里,所以我来到了这里。记得以前在老家上学的时候,作业是很少的,我和几个小伙伴们每天都玩地灰头土脸的,可是自从来到这里后,作业整整增加了至少二至三倍。成堆的作业压得我喘不过气来,使我失去了自己的空间。
还有一次,老爸给我看了以前在老家时,他帮我拍的一张照片。照片上的我,两手插腰,脸上洋溢着笑容,显得格外阳光。可是现在,每次我拍照的时候都不会再笑了。
在学校里,现在有许多同学因为作业过多而导致无法及时完成,更严重的是许多同学还会成绩下降,不仅如此,回到家后,还要被父母责骂。
唉,我现在是多么怀念以前住在老家的情景啊!
《草房子》给我的太多太多,我领会不完,只希望,我们小学生的生活能像他(她)们一样无忧无虑……
草房子读后感29
《草房子》是一本很值得回味的书籍,曾经看似很厚的,无谓咀嚼的书,今天我却爱不释手,更希望有续集的出版,因为我想看到更多精彩的故事;看似很不起眼的小故事,经作者的串联,却给人留下了深刻的思绪——突然间觉得生活也跟着有节奏的开始了;回味生活中经历,居然暗自窃喜,原来生活中正是有那么多的小插曲,才回忆起来那么的甜美,真的要感谢与我生活的所有人,以为有你,才让世界,才让我变得精彩,觉得自己在不断的成长!
想书籍中桑桑是一个小男孩,他喜欢做出一些夸张的事。而六年的小学生活却让他没齿难忘。在这六年中,他经历了无数感人的故事:父子师生间脉脉的真爱,同学间天真的友情……他从这些故事中明白了: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在他的心田里埋下了“爱”的种子。
如过说是经历过才让他埋下了“爱”的种子,那就是我读得还不够深入,应该说是更加有“爱心”了,因为我们都知道书籍中最认为顽固的老奶奶最早是被他所改化的,不是吗?
曾经在这片土地生活了几十个年头,在这几十年里,她与秦大没有白天与黑夜,没有阴天与晴天,没有炎热与寒冷,甚至没有穿衣、吃饭消解疲倦……的欲望。“用几十年的心血换来这片土,这是我们爱的结晶啊!而如今,唯一的心爱——丈夫离开了,只剩下他留下的这片土地以及看到土地而沟起的那段美好的回忆,如果失去,不,绝对的不允许有人打这样的心思。”秦奶奶悲痛欲绝。
桑桑第一次见到秦奶奶,好象认识她似的叫了一声:“奶奶。”一直被人讨厌的“老太婆”,听到这样亲切的叫声,心里不知是什么滋味,但从她亲昵的行动中我们不难看出——她伸出手去抚摸了一下桑桑的脑袋。所有的孩子都远远的躲着她,桑桑却可以从奶奶的艾地里要来一大束的艾,好令人佩服。当桑桑发现奶奶在艾地打滚时,它居然叫桑桑保守秘密。
看来她也并不是那样能的不可接近,原来爱是相互的,桑桑和奶奶不就是都用自己的爱的诠释吗?
这一切似乎都在情理之中,让我不明白的是怎么就会因为一个南瓜而落水呢!难道你从前的坚持,从前的抱怨……都烟消云散了吗?
起先,你是自动的离开校园,寻找自己新的生活,快乐,自由,舒坦……接着,你是情不自禁——那震撼的救人举措;用拐杖哄赶进校园的鸭子,在菜园边上守着;等待时机,你终于要离开学校了,而且是一件一件,自己漫漫的搬,谁都不需要帮忙。今天,你终于奋不顾身,为学校的一个南瓜而永远的离开了……所有的人因为你的离开而伤心,而自责。
人生无处不真情,在《草房子》里,我看到了另人落泪的真情。阅读着,品味着,我与文中的小主人公桑桑同乐同悲。只希望真爱开满人间。
草房子读后感30
下午,当我阅读完《草房子》这本力作时,我的心灵被深深地震撼了!
《草房子》的主人公是油麻地小学的学生——桑桑,在油麻地小学,桑桑度过了六年没齿难忘的小学生活,在这期间,他认识了光头“秃鹤”、善良纯洁的纸月、力大无比的细马、能屈能伸的杜小康。
当然,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人物是桑桑,因为在他身上,有着许多与我相似的地方,他活泼、淘气、快乐,但后来,造化弄人,桑桑不幸患上绝症,他的爸爸桑乔带着他四处求医,但都无医可治,当桑桑得知自己将不久于人世时,他依然用笑容去面对疾病,对命运不屈服,乐观的去面对一切,还帮妹妹完成心愿。
患上绝症后,桑桑每天再苦的药也吃,再大的痛他也忍,当他恐惧时,温幼菊老师对他说了两个字:别怕!使桑桑又重新振作起来,终于在最后,他们找到治这种病的高手,使桑桑获得“重生”。
在生活中,我也和桑桑一样,是个淘气的孩子,记得有一次,我和表弟在沙地上挖陷阱,还得一些路人的脚陷进坑里,而我们却在一旁偷笑!还有一次,我发烧到39度,爸爸连夜带我去看医生,医生给我打针,开药方子,再苦的药我也吃,过了一个晚上,我的病情才得到好转。
我想,我们就应该学习桑桑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而现在,我们生在这么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年代,不正是缺少这种精神吗?
草房子读后感31
我在假期里新读了一本书,名字叫《草房子》。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叫桑桑的小男孩儿,作者以桑桑的视角,写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的故事。故事中桑桑的同学个个都很坚强,不管是受人欺侮的细马,还是家庭遭受不幸的杜小康,都能面对生活中的重重困难,表现出非凡的勇敢,顽强地接受命运的挑战。
桑桑在小学阶段六年里生活的有快乐也有痛苦。他有着普通小男孩儿身上都会具有的性格:调皮捣蛋、有好奇心但用不对地方……桑桑经常干出一些让人哭笑不得的事。
比如有一次桑桑看见有一位渔夫下河捕鱼,他捕了好多鱼上岸去卖。桑桑突发奇想也要捕好多鱼,于是他回家准备拿渔网,可是家里没渔网,桑桑想起了蚊帐跟渔网差不多,就三下两下拔掉了父母的蚊帐,做了一个精致的渔网,用他的“渔网”捕了好多鱼,母亲回家一看挺高兴又挺纳闷儿:桑桑哪儿来的渔网啊?得知实情后,对儿子整天异想天开的“创举”已经习以为常的妈妈没有打桑桑,却把桑桑的蚊帐也拆了,桑桑被蚊子叮得浑身上下到处都是红包,左眼红肿得发亮!看到这里,我似乎看到桑桑的可怜相,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也不禁佩服桑妈对付儿子的“智谋”。这可真是有其母必有其子呀!
桑桑虽然调皮但也有别的男孩儿很少有的艺术气质。桑桑的老师蒋一轮爱吹竹笛,当蒋老师吹起竖笛的时候桑桑会听的入了迷。作为一个男孩子是很难做到这一点的。他还会拉胡琴,拉得很好,当蒋老师的笛子吹的有漏洞的时候,桑桑就会用胡琴给蒋老师补上,这一点蒋老师很感谢桑桑没让他出丑。
桑桑也很爱帮助人。他为了保护纸月,敢和比他个子大的男生斗争;他老是帮助蒋老师递信,帮助细马(桑桑的同学)放羊……因为桑桑爱帮助人,爱交朋友(虽然有时他也嫉妒别人),所以才会和班上每个人都是好朋友所以朋友,我希望大家都爱帮助人,这样我们才会做到:天涯海角处处有朋友!帮助别人才会给自己带来快乐。比如:我帮帮爸爸递一递贴对联儿用的胶带,就可以让爸爸很快贴好对联,爸爸说没有我这个小帮手他得屋里屋外来回跑几趟,这多麻烦呀!我帮助老师收拾桌子,帮助同学剪窗花……大家开心,我也觉得自己很能干呢!
这本书的确是本好书,在这些故事人物身上,我学到了很多,他们用自己的经历告诉我:面对困难要坚强,做事要坚持到底。我要好好珍藏这本书,一遍一遍认真地读,会有更多的启发。
草房子读后感32
“美的力量绝不亚于思想的力量。一个再深刻的思想都可能变为常识,只有一个东西是永不衰老,那就是美。”——这是本书的作者说的话,对我启发十分大。
这本书也是曹文轩纯美小说系列之一。
文章中的桑桑喜欢这些草房子,这既是因为他是草房子里的学生,又是因为他的家也在这草房子里,桑桑就是桑桑,他与其他孩子不一样,他的异想天开让我都佩服,他总能做出一些出人意料的古怪行为。
他趁父母都不在家,就想给鸽子们弄个好住处。他把自己家的碗柜中的碗碟通通收拾出来扔到墙角里,把柜子的四条腿通通锯了,把玻璃也都敲了,还让人去他家偷板子,给鸽笼分层。
他看到人家在用网打鱼,每一网都能打出鱼虾,就在心里希望自己也有一张网,但家里并没有网,聪明的桑桑就将父母大床上的蚊帐拆下来,用蚊帐做渔网,用竹竿做成网架,撑了一条船就去打鱼了。
还有一次,在地地道道的夏天中,在水中泡了几个钟头的桑桑,上岸看见母亲在晒棉衣,好奇的桑桑就想在这种炎热的夏天里穿上它们,他觉的这样很引人注目,确实,人人都盯着他看。
桑桑很聪明,很好奇,可是每次因为他的淘气都会被母亲打一顿,不过我确实佩服他的异想天开。
桑桑对他的小学生活终身难忘。桑桑为了有些本子,竟把只有他父亲有权利拿的本子拿过来当自己的本子,这些都是他父亲几年的荣誉啊,桑桑看到那些本子上的红章太碍事,就把把些页撕下来。就因为他的好奇,虽然得到父亲的一顿毒打,但父亲发现了他身上的病,从此对他十分好,桑桑因此得到父爱,也算是桑桑的幸运。
这篇作品始终充满美感,也显得很感人,让人与人的关系更加亲近。
草房子读后感33
在老师的推荐下,我读完了曹文轩的《草房子》。合上书本,回味着、品味着,好像喝了一小口茶,顿时觉得芳一香四溢。
《草房子》主要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著坚守,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死亡体验中对生命的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一离且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这一切,既清楚又朦胧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这六年,是他接受人生启蒙教育的六年。
令我映像最深的是桑桑与死亡擦肩而过的那段经历。虽然他不幸得了不治之症,可是他顽强地活了下来。他靠着自己的梦想与精神活下去了。他吸引我的,不是“帅气”的外表,而是他的那份那顽强。面对病魔,他争了;面对疼痛,他苦了;面对生活,面对前进无边的道路,选择了前进;他没有向病魔低头,而是把困难当成指引你前进路程中的航标,努力学习,学习,再学习!他迎着风雨,为着梦想,等待着与病魔作斗争。
平时的生活中,我们也要学习桑桑遇到困难不低头,学习他无畏无惧,敢于与病魔作斗争,迎着风雨,不思进取,要知道每个人要把困难当成一把大锁,锁住了前进的道路,锁住了我们对困难的蔑视,困难也像弹簧,就看你是要强还是要弱,如果要强,它就会向你低头,如果要弱,他就会向你昂首挺胸,世上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只要有厄运打不垮的信念,胸怀梦想,希望之光就会绝望之云。
平时跌下来,爬起来,拍拍身上的尘土,继续向前进。继续向着目标行进,心平气和地对待世界上的每件事。我相信,桑桑的梦想也一定会成真的,祝福桑桑!
草房子读后感34
挥指轻弹,我又一次翻开这金黄色的封面,那片金黄色的油麻地深深地印在脑海里。那是桑桑的童年,桑桑的回忆。
枫树下一个泛着红光的光头,是油麻地最美的风景。秃鹤却因这颗光溜溜的头感到难受,也许是他厌烦了大家对他的头的似有似无的笑。不过我想他最终在会操时脱下帽子的勇气是他的内心给予他的,那是真实的他,不是任性。勇气换来的却是小伙伴们的冷漠,孤独的身影。最后也因这光头,舞台上它轻盈地抖动终融化了冷漠。
孩子的心是纯朴的,他们眼中没有绝对的坏人,原谅也变成了最平常的事,他们只是孩子,却拥有着成人都没有的胸怀。
还有那片艾地,扑鼻的苦艾味,穿过去,一位佝偻着身子的老婆婆,她的一生都用在守护自己的丈夫,守护那片地了。丈夫走了,鸡鸭便是使她孤独的生活多点声音的唯一了。秦大奶奶,她孤独的生活没有人懂,也许在黑夜里她会一个人低声啜泣,看着月光下自己单独的背影也会回想往事。大人们,都觉得她可恶,殊不知,她是在用自己的方式守住心底那一点点一点点的温暖。然而秦大奶奶在人们的怨恨下并没有恨意,她费尽力气去救乔乔,那个孩子。差点失了生命,到最后,她还是走了,却只是为了学校里的一个南瓜。
她的身体滑到了水里,没有挣扎,她再也不会醒来了。油麻地的人都懂了,却也挽回不了了??
光头的秃鹤,娇羞的纸月,白雀和蒋老师,秦大奶奶,杜小康的孤独之旅,细马的羊群,这种都印在桑桑的脑海里。那是他的童年,他的专属。
明早,桑桑要带着它的童年离开油麻地,再看不到那片金色。
而那抹回忆,将永远在他的脑海里,抹不去,挥不掉。
我想不论是桑桑,还是蒋老师,或是纸月,他们都离开了油麻地,在这里虽有他们不堪往事,但这里给了他们温暖。只短短几年,却足够填满心底那柔软的一角。
“或许,我们谁都无法走出自己的童年”,走不出曾经的回忆。
草房子读后感35
经过三四天的认真看书,我终于把《草房子》的第一章《秃鹤》给看完了,《秃鹤》读后感。这一章让我感受非常深刻。《秃鹤》讲述的是一个在油麻地里叫陆鹤的小男生的故事。因为他是一个秃子,所以大家都叫他“秃鹤”。随着年龄的增长,秃鹤对自己的秃头在一起来了,谁都不许碰,谁碰就跟谁玩命。可是,同学们又接二连三地嘲笑他,他觉得秃头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他的爸爸用偏方给他治疗,不但没治好,更引来同学们的讥笑。为了遮掩,在夏天他戴了一顶白色的帽子。那纯洁的白色将孩子们全都镇住了。他们克制不住地将帽子从他头上摘下来,玩弄他,取笑他。结果五校会操的时候,秃鹤把帽子给摘掉,现实女生四肢发软,然后是男生将动作做得横七竖八。
陆鹤复了仇,但使学校的表演出了笑话,秃鹤换得的是众人对他的冷淡,大家都不喜欢他。但在一次文艺汇演演《屠桥》时,陆鹤为学校立了功,得到了大家的尊重……从秃鹤的形象中,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世界上没有绝对完美无缺的人,每个人都会有这样那样的缺点,有些缺点是生来就有的,就像秃鹤,而有些缺点是环境影响造成的。然而无论对待哪种缺陷,哪种人,我们都不能去歧视。因为歧视别人的人,他自己也并不是一个完美无缺的人,有什么资格去歧视别人呢?况且他们的缺点有时候也会有用的。所以,我们不要去歧视别人,更不要抓住别人的缺点不放,要善意地给予鼓励,友好互助。
草房子读后感36
光头少年秃鹤,在《草房子》清新朴实的文字中第一个登场。
从三年级开始,因为光滑锃亮的秃头,陆鹤被同学们嘲笑、被村里人戏弄,甚至被老师排斥在汇操之外。孤单而倔犟的他,无法正视自己的缺陷,也不能坦然对待他人的眼光。无计可施的秃鹤用搅乱广播操比赛的偏激方式,来报复人们对他的轻慢和侮辱。但这种幼稚的的行为让同学们冷淡他,疏远他,使他陷入自责的黑暗深渊。柳三下的临场退出,《屠桥》伪军角色的空缺,就像一道曙光照进他的世界。他明白这是展示自己、获得尊重的大好机会。当他站上表演的舞台,当所有人都注视着他时,他愿意让别人指着自己的光头捧腹大笑,愿意利用自己的缺陷将光头伪军连长表演得活灵活现。因为他知道这是赞美的笑,欣赏的笑。他在这欢笑声中战胜了自己,成长起来,终于赢得了同学们的认可和赞赏。
秃鹤告诉我:我们不能决定自己的外表,却能改变自己的心态。笑对缺陷,像秃鹤那样将缺陷用在恰当的地方,制造出另类的完美。外貌是天生的,对于旁人异样的目光,唯有努力,用自身的价值弥补外在缺陷,才能赢得宝贵的尊严。
秃鹤在受挫中没有叛逆,没有沉沦,在表演中完美地成长,深深地感动着我。同时,我不禁在想:本应无忧无虑的童年时光,却笼罩在嘲讽之中,秃鹤的无奈和愤懑真值得我们深省。对于相貌特别、身体有缺陷的人,我们随意的言语举动都会伤害他们脆弱的心灵,我们应该小心翼翼地给予同情,给予温暖,给予帮助。。《苏珊的帽子》
给我们讲述了这样一个温情的故事:苏珊在化疗后,为了遮挡光秃秃的头,只能戴帽子去上学。富有爱心的老师同学们希望她不必为戴帽子与同学产生距离隔阂,都带着各式各样的帽子上学。苏珊觉得自己不再显眼,很快重新融入了同学之中,轻松甜美的笑容未曾远离她的嘴角。如果陆鹤的同学老师都能呵护他,那么他还会做出汇操上异常的举动吗?我们也应该给自己的心灵戴上一顶美丽的“帽子”,来遮挡对外貌残缺者的残忍伤害。
秃鹤告诉我:我们要用善意包容他人外貌上的缺陷,用爱心发觉他们心灵上的美好。一个真正身修行洁的人,一定能给自卑者以信心,予残缺者以感动。
谢谢你——秃鹤,哦,陆鹤,是你让我明白:心灵的美好留芳 于世间,人性的光辉闪耀在心中!
草房子读后感37
秃鹤原名叫陆鹤,因为他从小不长头发,是一个十足的小秃子,所以大家给他起了一个外号——叫秃鹤。
三年级之前,因为秃鹤年龄小,所以并不在意自己秃头,但三年级之后,他开始在意自己不长头发了,谁要摸他的秃头他就和谁急。为了不让别人见到他的光头,他开始戴帽子,同学们觉得好玩,又都想看看帽子下面的头上有没有头发,他的同桌趁秃鹤不注意时把帽子摘掉了,秃鹤去抓,快要抓住时,帽子就传到另一个人手中,秃鹤急坏了,他跑过去,但没有抓住,同学们玩起了传帽子游戏,最终帽子被挂到了高高的旗杆上。又气又急,秃鹤哭子。
为了报复大家,在一次小学会操时,他上去捣乱,害得他们小学落得了最后一名。从此,大家开始讨厌秃鹤了。
所以同学之间相处一定不能因为好玩,就不顾其他同学的感受,而有时丑小鸭之所以做坏事,也是因为受到了冷落和孤立。
后来,学校要参加春节会演,要演一出戏,戏中最关键的角色是一位秃头的伪军连长。因为是秃子,还是个坏人,谁也不愿意演,因为没有主角,节目马上要放弃了。因为秃鹤被大家冷落了,又从来没有演过戏,所以大家都没有想到他。秃鹤犹豫再三决定毛遂自荐,要演这个坏人。老师和校长决定要让他试一试,秃鹤决心要演好这个戏。
秃鹤全心投入、刻苦排练、一丝不苟,最后把伪军连长演得活灵活现,可以说,秃鹤把这个角色演绝了。因为秃鹤的出色表演,学校在文艺会演中取得了胜利,老师和同学们更报以热烈的掌声。
其实,丑小鸭也是很想证明他的美丽,也想回到鸭妈妈的怀抱。而有时我们自己就是那只丑小鸭。
草房子读后感38
秃鹤本叫陆鹤,因为他是个秃子,所以,油麻地的孩子都叫他秃鹤。
他是一个生理上有缺陷的孩子,这样的人在同学之间是很醒目的。他们的处境不是特别好。在孩子们的心里,他不是和自己一样的群体,而是弱势群体。而他们呢,总希望自己有力量、有智慧、有勇气能,替大人分担一些。想证明他们在世界上是有用的,有能力的。但却是这样一个孩子,他的心理却有着异样的想法,有时认为自己就是个秃子,不需要掩盖,有时有认为自己是一个秃头,很丢人,就用帽子挡住。他在会操时报复了那些对他讨厌的人,同时,他在汇演时,自告奋勇地演了汇演里的重要角色,为油麻地小学增添了一份荣誉。
秃鹤就是秃鹤啊!
草房子读后感39
秃鹤本叫陆鹤,之所以叫秃鹤,是因为他是一个十足的秃子。大家都很喜欢摸他的脑袋,他开始很乐意。但突然有一天他开始对自己的秃头在意起来,因为他发现秃头成为大家嘲笑的对象。因为他的头,学校的广播体操比赛没让他参加,这使他的自尊心受到极大伤害。
春节来临时,油麻地小学要举行文艺汇演。桑乔校长决定演《屠桥》,其中有一个角色是伪军连长,他是个秃子,但选定的人选不是秃子,也不愿意把头剃光。无奈之下,决定让秃鹤试一试。结果秃鹤通过自己的努力表现,在汇演中取得了第一名,为学校争得了荣誉。
在我们身边有很多其貌不扬的人,或者有缺陷的人,他们被别人嘲笑、起外号。可有谁知道那些玩笑会给他们身心带来多大伤害?有的甚至可能会影响他们的一生。在我看来那些嘲笑别人的人才是最无知的人。
今年暑假我看到了一个叫《中国好声音》的娱乐节目,节目评委背对选手,当选手因为声音真正打动评委的时候,他就转身。很多歌手被采访来这里的原因都是因为之前他们由于身高、长相等原因四处碰壁,才能得不到发挥,于是他们来参加这个节目,因为这个节目只关注声音。每当这些选手说出自己的经历的时候都泣不成声,他们的经历让我非常感动,同时也让我看到了社会的现实,很多人只关注表面而不去看本质。
我觉着在这个社会里人人是平等的,不要低估别人的能力,要尊重别人,要学会体谅别人的感受。同时自己要有信心,要知道是金子总会发光的。
草房子读后感40
看完《草房子》的第一章《秃鹤》后,我对《草房子》已经有种爱不释手的感觉,同时,我也深深喜欢上了可爱的陆鹤,这个涂抹了一头生姜汁,也没长出头发来的光头男孩。
陆鹤,大家都叫他秃鹤,原因很简单,他没有头发,正因为这个缺陷,让他从小成了大家戏耍的对象。桑桑,校长的儿子,小顽皮,但当我读到他和阿恕戏弄戴帽子的陆鹤章节时,让我有些厌烦他,还好,对他管教严厉的妈妈知道事情的经过后,狠狠地教训了他,让他认识到了自己犯下的错误,并向陆鹤道歉,但帽子事件让陆鹤和大家的对立情绪日益强烈。当学校要举行会操比赛时,由于老师做出了错误的决定,不给秃头陆鹤参加,这让陆鹤在争取到可以比赛的同时,选择了报复。他在比赛时,有意摘掉了棉帽子,让自己的光头突出地显露在赛场上的人群中,引起比赛场上的混乱,结果可想而知,由此引来了校长、老师和同学们对他的不满,陆鹤被大家冷落了,甚至开学了,都没有人愿意和他分在一组,我感受到了陆鹤的无奈和孤独。还好,文艺团要演出了,因为剧情的需要,必须要一个光头参加表演,关键时刻,陆鹤抓住了这个可以让大家改变对他看法的机会,提出要演秃头这个角色,他把台词背的混瓜烂熟,在舞台上的出色表演,使演出获得了巨大成功,大家又开始喜欢陆鹤了。陆鹤成功了,这时,我心里有种说不出的喜悦。
陆鹤,因为光头给他带来了很多烦恼,也正因为这样,让他变得更加坚韧。我喜欢陆鹤,他让我懂得:每个人都会经历很多磨难,只有不断磨砺后,才会让我们变得更加坚强。
草房子读后感41
今天阅读了草房子里面的两篇文章,一篇《秃鹤》,一篇《纸月》。我谈一下读《秃鹤》这篇文章的一些感受。
秃鹤的真实姓名是陆鹤。陆鹤从小就是秃顶的,在他上三年级前是感觉不到的,反而觉得好玩。但是当他进入了高年级后,就感觉到同学们看他不一样的目光。还有更重要的是同学们和老师对于他的态度。这使得秃鹤成了同学们中的一个异类。正常的活动他不能参加,有的同学也恶搞他。
秃鹤以自己的方式给予报复。在五个小学的汇操比赛中,他把戴在头上的帽子扔到半空中,使得汇操秩序大乱,油麻地小学遭受了耻辱。
每个孩子都有自己的才气,秃鹤也不例外。在学校汇演比赛中,他把秃顶鬼子连长演的活灵活现,为学校争了光,也证明了自己的价值。
读这篇文章,我们也想到了自己孩子的成长。每个孩子都是祖国的花朵,都是祖国的未来。每个孩子都有自己的特长,也有自己的缺点。他们幼小的心灵都有自尊。家长和老师的教育,就像丝丝细雨,润物细无声。如何用更好的方法去教育孩子,感化孩子,是我们做家长和老师都在探索的课题。
读书,读书。在电子时代的今天,在人们日益繁忙的今天,我们更需要坐下来,读一本好书,或者读几篇好文章。书可以滋润心灵。孩子在成长,我希望他能多读书。大人也一样,读书使我们对生活的感悟更深刻。
草房子读后感42
今天,我读了《草房子》的第一章——“秃鹤”。
这一章里写了:一个叫陆鹤的男孩子,因为头上“寸毛不生”,被人们叫成了“秃鹤”。没有人不想去摸一下他的头,但因那时陆鹤还小,不知道人们是在嘲讽他,也就并不感到自卑,而且还把自己的头看的十分高贵。原本用给陆鹤东西就可以换来摸陆鹤的头的方法,却在后来因屠夫丁四的事件当中,让陆鹤明白了摸自己的光头就是对自己的一种嘲笑,随之引起了陆鹤开始害怕、不愿上学的情绪。虽然陆鹤的父亲用了许多办法但都没有成功,只能买了顶帽子给陆鹤戴。而同学们却故意找机会把陆鹤的帽子摘下,取笑他、玩弄他。结果就在五校会操的时候,陆鹤复了仇,使学校的表演出了笑话,大家都不喜欢他;但又在一次文艺汇演演《屠桥》时,陆鹤又为学校立了功……
读了这一章,我感到了人类里的歧视。我觉得,世界上没有一个完美无缺的人,但他们的缺点有时也会有用的,就像陆鹤一样,他虽然是个光头,受人嘲笑,大家都想方设法地取笑他,让他难堪,可是在一次文艺汇演时,演《屠桥》中的伪军连长就应是一个秃子,没人上时陆鹤不就因光头胜任了吗?反过来一想,如果自己有大家都没有的缺点,大家都嘲笑自己,这样,就不难想象陆鹤在受到大家嘲笑时的伤心了。
所以,我们大家都要向《检阅》这篇文章中的大队长一样,不要去歧视别人,而要善意地给予鼓励,友好相助,使其增强自信,得到温暖。
草房子读后感43
草房子的第一章节讲述了一个名叫陆鹤的男孩,因头上“寸毛不生”被同学嘲笑为“秃鹤”,同学们多少有点嘲讽的意思,陆鹤很讨厌人家叫他“秃鹤”,在一次主人公桑桑联合阿税整蛊”了一下他后,在他的心里就埋下了怨恨,体操汇演时他用他自己特殊的方式“报复”了每一个人,同学们也开始生他的气,终于在文艺演出时,秃鹤以成功的表演,瓦解了每一个人对他的气,每一个人都流下了泪水……
当读到这篇文章的最后一点时,随着文章的起伏,我也流下了泪水,是的,我被秃鹤感动了,但是我却连自己也不明白,这份感动?从何而来!
首先读的时候,秃鹤这么一个冒里傻气的人物在我心中有点可笑,甚至我都有点想笑,想想呀!一个人头上“寸毛不生”,在一大-片枫树下,头上泛着点点银光,不失为“一道风景”。实在有点使人发笑!可是,慢慢的随着秃鹤年龄的增长,他有了自尊心,他不准再让人家叫他秃鹤了,但他周边的人还是没有变,依然有那种叫他秃鹤或摸一下他的头的欲望,他在迫不得以的情况下,他带上了帽子,却又在毫无过错的情况下惹怒了桑桑,随之而来就是桑桑的整蛊。我这时,不由的怜悯起了秃鹤,每一个人
都有他的致命的弱点,可秃鹤致命的弱点却又是人所皆知的不知情的人们偏偏一次又一次的往他的伤口上撒盐,他幼小的心灵受到了伤害,他还不大,却在心中要永远烙上这么一段痛苦的经历。但是,他也许并不需要任何人的怜悯,看,后面的文章就说明这一点,他没有再次“让步”,而是作出了一个不像是陆鹤做出的决定,他在体操汇演上报复了每一个嘲笑他的人。当那一顶黑色的棉,不,“乌鸦”飞出去时,我反复看了几遍,有点不可思议,呆呆的陆鹤会有这样的举动,不过,前前后后反复品味下,是不是人们做得真得有些过份,也难怪陆鹤会爆发了,不过他有点特殊,他是用全校人的“耻辱”让大家重新认识他,不过,他想错了,大家并没有由嘲讽转为畏视,未满足他的虚荣心,而是换成了对他的藐视。他明白了,这样做同学们不会对他改变看法,看得出来,他有一丝后悔,他也非常想补救,因为在后面他在看文艺演出时有个“秃子”的角色,他把最不愿意展现给人家看得一面“搬”到了舞台上,他在正视自己,他战胜了自己,取得了成功,换来了大家那一串串钦佩的泪水……
泪水呵,流到了我心里,经历了这么多坎坷,少年秃鹤战胜自己,嬴得了别人对他的认可,埋怨是不会战胜任何人,跟自己比,战胜自己,以德服人。
《草房子》,看着这个书名,脑海中便出现了一个淳朴的草垛子房子,理所当然,这本书描写的就是那自由自在的乡村生活。
草房子读后感44
这是一本非常感人的书,作者是曹文轩。主要讲了一个叫桑桑的男孩,跟着父亲桑乔来到麻油地小学,桑乔是校长,他曾为了一点荣誉,而毒打桑桑,吓哭了柳柳,结果桑桑脖子上长了肿瘤,跟着父亲到处看病,桑乔满足了桑桑最后一个愿望——打猎,可是他脖子肿瘤在扩大,只好在带着他去看病,在父子俩的奔波中,又发生了怎样的事情呢?下面的故事马上告诉你。
桑桑有好多朋友:杜小康、细马以及纸月等,他曾经为纸月送给作业,板仓小学的同学欺负她,他就去教训他们,上次,他为了纸月,却被那些野小子打了一顿,在桑桑生病期间,杜小康送去鸭蛋,纸月送去书包,老师也对他很是关心,桑乔更是着急,到处带桑桑去诊断病情,还到处寻找治病的药方,温幼菊把桑桑请进了她的“药寮”,为他熬药,还安慰他:“别怕”!就这么两个字,桑桑便不怕了。
细马曾经为邱二爷刨柳树须子而冻破了手脚,他要白嫩的须子,但没有治好邱二爷的病,他还去放羊,保护他的羊,是个小牧民,杜小康也不上学了,但他们不一样,细马是不想上学,而杜小康是被迫停学,意思是他很想上学,但是给他父亲治病钱就是他的学费。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有坚持,就能看到希望.
草房子读后感45
今天,我读了曹文轩叔叔的著作——草房子。由于是太喜欢这本书,我读了没多长时间就读完了。文中的人物各有各的特点,比如说光头的陆鹤、调皮机灵的桑桑、笛声优美的蒋一轮、温文尔雅的温幼菊、美丽动人的白雀等等,让你一看就可以记下来,并且印象深刻。
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就数班长杜小康了。一开始,杜小康家的生活富裕,学习很好,被全票通过当上了班长,可是由于一系列的事故,杜小康家变得一贫如洗,而且由于一件事,桑桑对他的态度也不好了。由于家境贫寒,杜小康不得不辍学回家,虽然回到了家,但是他一刻也没有忘记读书,一直苦苦地央求爸爸让他回到学校。但一直没有实现,最后在很极端的情况下,竟然去学校偷了同学的书……
我被杜小康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杜小康虽然知道家境很不好,但是他仍没有忘记读书、忘记学习。因为不能读书,竟违背良心去偷别人的书,偷虽然不对,可是这一点可以体现出什么?体现的不就是杜小康对学习深深的渴望吗?我们有些孩子,很不喜欢读书,都希望一辈子呆在家中,永远不去学习。我们都应该知足了!和杜小康比起来,我们是多么的幸福,杜小康想读书都不能读啊!
让我们也向杜小康学习,变成一个热爱读书的好孩子!
草房子读后感46
一直觉得,他营造的气氛很优美,很优美。
童真,在他的书中,被一笔一划,一字不漏地记录了下来。他让我们看到了,乡野的孩子们,油麻地小学,童年中鸡毛蒜皮的小事,乃至人命关天的大事,从勤奋自强的陆鹤身上,机灵聪慧的桑桑身上,灵秀善良的纸月身上,一对苦苦遥望的恋人——蒋一轮老师和白雀姐姐……全书以桑桑的眼光,友情,爱情,亲情……扩大乃至整个童年,充分描述出了那点小心思,小倔强,小自强,泡沫般的小快乐……还有那闪着光的生命活力。
作者曾说过,“我的空间里到处流淌着水,我的作品皆因水而生。”草房子,也可以说是一个关于水的故事。桑桑家附近有条大河,年复一年,波涛翻滚。“我家住在一条大河边上。这是我最喜欢的场景,我竟然在作品中不止一次地写过这个迷人的句子。”桑桑的父亲,是油麻地小学的校长。这让我不禁有一时的惊愕,也许,他描述的,就是自己的童年吧,不然怎会如此传神,逼真?“我的父亲做了几十年的小学校长,他的工作是不停的调动的,我们的家是随他而迁移的。”这句话,充分证明了我的猜测,可我究竟是一时有些伤感。
作者笔下的童年,如流水般,翻滚着,随着波涛,在浪花的拍打中,飘流至远……
草房子读后感47
我是杜小康,出生于红门,当然,红门是油麻地最富有的家庭啦。
我从小就很“大气”,经常用自己家里的钱和权利来帮助同学,同时,我也有很多普通小孩甚至大人都没有的东西。(嘻嘻,厉害吧!)
但在一次家庭经济破裂后,红门许久衰落了,以前的权利和金钱都没有了,还欠了一屁股债。我想读书,但无法读书,所以,我必须不顾一切的抬起头来,帮助父亲养鸭赚钱。
我很不情愿,渐渐的,我喜欢上这些可爱的小鸭了。虽然不能读书,但和这些小鸭在一起,也算是一种安慰吧。在鸭下蛋的时刻,我和爸爸高兴地跳了起来,我们的计划成功了
在这从中,我历经千辛万苦。鸭子丢了,我坚信,一定能找到,就真的找到了,这就是永不言弃的信念。虽然这次养鸭计划最后失败了,鸭子长大了,我也“长大”了。
我为了读书,不放弃,我向桑桑借了20元做最初资本,我开了一家小店,以这样维持生计。尽管债主已经把我们家的红门的大门给拆了。
这些日子,我和爸爸最大的敌人莫过于就是孤独了,我不能读书,不能和同学们分享快乐,只能在孤独和对小孩来说无聊的生意中度过。
在这次事件中,我体会到了人生的苦痛,也学会了人生。不过,有苦必将要有甜,只要抱有一颗乐观向上的心理,任何事情都击打不倒你,幸运女神迟早也会降临到你的身上。
草房子读后感48
今早真是一个令人回味无穷的早晨。在全班同学的掌声下,我们共同度过了2个小时的电影时光。而我们所看的电影,就是著名作家曹文轩的著作《草房子》所改编的电影。这也让我为《草房子》这本书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同时也让我看到了一部经典而又朴素的电影。
电影中的人物栩栩如生,把书上的各个人物变得十分真实,好像我们走进了他们的生活一般,这样一想,仿佛我又跟书中的人物亲近了许多。在这部影片中,有感动、有喜悦也有愤怒,其中留给我最印象深刻的主要是桑桑生病后的那一段催人泪下的片段。
桑桑生病后的那个巨大的疤痕一直印在我的脑海中。我想起当桑乔背着桑桑四处求医,不辞辛苦地赶路时,我真正感受到了一个父爱的伟大。而当桑桑得以治疗,父亲那种高兴的表情和桑桑那泛着红光的脸,也让我为桑桑松了一口气,这可算是在死亡的悬崖边上被拽回来了。当电影里出现桑桑在药寮喝药时,温幼菊老师那亲切的目光和那一句句普通而又带给桑桑无限力量的低语,让我感觉仿佛温幼菊就是桑桑的母亲一般。
草房子读后感49
我怀着好奇的心情读完了《草房子》这本书,跟随主人公体验了他这六年的小学生活,体会了桑桑的喜、怒、哀、乐。
桑桑从一个搞笑的调皮蛋慢慢变成一个成熟、坚强的孩子。他快要走的时候,向全校的人都一一告别了。桑桑无法告别的是纸月,因为纸月已经不再那所学校了。但是纸月在桑桑的心里,桑桑感觉到无论他走到哪,纸月仿佛在看着他。真所谓“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快乐的童年生活很快就过去。所以,我们都要珍惜现在,珍惜生活。
每当我读到“他吃力地背起柳柳,沿着台阶,一级一级的爬上去。不一会儿,冷汗就大滴大滴的从他的额上滚了下来”时,我既感动又惭愧,感动的是,桑桑身患重病,还坚持照顾妹妹,不叫苦也不叫累;惭愧的是,平时我一点小痛就叫个不停。所以,我们要向桑桑学习。
草房子读后感50
《草房子》刻画了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其中秃鹤那篇令我深有感触,让我来给你讲讲。
秃鹤是一个没有头发的男孩子,因此经常被嘲笑。还有同学摘下他的帽子故意笑他,他的心灵受到了沉重的打击。他想有朝一日我一定要报仇!终于机会来了,学校要为其他学校表演,要求每个同学都参加,老师不让秃鹤去,但他坚决去了,导致学校给别人留下了坏印象。
我想,即使是再让人讨厌,再坏的人也有他的尊严。过分的让人生气,践踏别人的尊严,那结果一定是可悲的,别人一定会爆发出来报复你。
但秃鹤做的对吗?他故意让学校丢脸对吗?也不对!即使别人对你造成了伤害,你也不该报复别人,别人对你造成了伤害是别人不对,但你对别人造成伤害就是你的错了,要有一颗宽恕的心。
大家都来读读《草房子》吧,从中学会尊重他人。
草房子读后感51
《草房子》是当代作家李树松写的一篇故事。
故事的发生是这样的:有一天,姐姐要出去打草,弟弟跟在后面。姐姐非常喜欢弟弟,就照护着他,可谓是无微不至呀。在割草的过程中,弟弟遇到不会的事情就找姐姐帮忙。他们俩割草割得最高兴的时候,突然,龙卷风来了!姐姐拼死保护着弟弟,挣扎着跑向了一座难看的草屋,是草屋保护了他们,免受龙卷风的袭击!
读了这篇故事,我们应该想到两点。
第一点:我觉得亲人的感情是最重要的。就像书中的姐姐保护弟弟一样。因为恨什么,都不能毁掉亲人之间的关系,这样,你才会在社会上受到欢迎。
第二点:我觉得在任何东西上,都不要轻易的说它是好是坏。可能,在一定情况下,这种往往被人看不起的东西,就会充分发挥自己的重大作用的。那时,你就不会觉得这件东西是一个一无是处的破烂了。
这就是我理解的读后感。你们呢?
草房子读后感52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草房子》,作者是曹文轩,书中主要写了桑桑主人公在小学六年里的生活经历。文章当中有被人取笑的秃鹤,其实他的原名叫陆鹤,因为是个秃子,同学给他取了个外号叫秃鹤,他活泼开朗,调皮机灵,特别是在广播操比赛那场,让我哭笑不得,他的倔强、胆大的行为也让我很佩服。
还有桑桑,他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他爱帮助人,爱打抱不平,特别是与秦奶奶的那一段,让秦奶奶找到了生存在这个世界上的快乐,当看到秦奶奶为了帮一位小女孩捞水里的南瓜,最后没有上岸的那一段,我都感动的流泪了,秦奶奶是那么的善良、朴实,真的希望秦奶奶在天堂能过的开心。还有杜小康从富裕的生活到没钱上学还要带着爸爸到城里去看病,他的坚强、勇敢的精神感染着我。
在《草房子》里我感受到了快乐和悲伤,这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每个人都要经历风风雨雨,才能锻炼出我们的坚强毅力。
草房子读后感53
同学们,寒假里我读了《草房子》这本子,它是作家曹文轩的作品,非常好看。里面讲述了油麻地小学的孩子们:桑桑、秃鹤、细马、纸月、杜小康·····之间发生的故事。
学校的教室都是用草和水泥盖的,因此夏天屋里凉凉的,冬天屋里暖暖的。在《红门》这个故事中杜小康家里破产了,没有钱去上学,整天在家里玩还说:“不上学真好呀!”后来时间长了,他反而觉得整天玩没意思,又非常想读书。于是杜小康和爸爸妈妈一起努力挣钱才得已上学。这件事告诉我们应该珍惜现在读书的好时机。桑桑是校长的儿子,他最喜欢的女老师是温幼菊,他最喜欢的男老师是蒋一轮。同时他也是个顽皮的孩子,有一次桑桑把爸爸年少时奖到的书本拿出来乱写,后来被爸爸发现了,就把他打了一顿。
桑桑后来得了绝症只能活半年了,正在大家无可奈何的时候,纸月千里迢迢地请来了老中医,结果奇迹出现了桑桑的病治好了,这使我懂得了什么是真正的友谊。
草房子读后感54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曹文轩写的书,叫《草房子》。他讲述的是在我姥姥生活的那个年代的故事,一个叫桑桑的男孩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
桑桑是个敢想敢做的小男孩,他甚至比我还调皮。有一次,桑桑为了能让自己养的鸽子有个家,他把家里的碗柜做成了一个大鸽笼,结果被妈妈狠狠揍了一顿。还有一次,他把蚊帐改成了渔网,虽吃到了美味的鱼虾,但晚上被蚊子咬得全身大包。我也有很多奇思妙想,但多数不敢做,或在萌芽期就在妈妈的责骂中破灭了。书中还讲述了桑桑和秃鹤、桑桑和细马、桑桑和杜小康、桑桑和纸月、桑桑和他的老师们以及和秦大奶奶的一连串催人泪下、感动人心的故事。桑桑的聪明、活泼、热情、勇敢、善良都让我喜欢。特别是桑桑得病时,我真为他担心,害怕他就这么死了。而桑桑在面对死亡时表现出的平静、乐观、勇气,以及想为他人做点什么的精神让我感动。
虽然曹文轩描述的不是我所生活的年代,但他好像钻进了孩子的心理,孩子们的快乐,孩子们的苦难让我产生很多共鸣。尤其他优美的文字,活灵活现的比喻,让我理解了生活中的轻松与沉重、欢乐与苦涩、希望与失落。
我喜欢这本书,我以后还要读更多曹文轩的书。
草房子读后感55
今年,我把曹文轩写的《草房子》读了两遍了,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小学生活。这篇小说主要介绍了桑桑、陆鹤、纸月、细马和杜小康这五个优秀少年的小学生活。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桑桑,他是一个调皮可爱又聪明的小男孩,他善于动脑,把家里的蚊帐改成鱼网,把碗柜为鸽子做了一个舒适温暖的窝,却遭到父母的责备,他很有正义感,当板仓小学的坏孩子欺负纸月时,他毫不忧豫的冲过去帮助纸月。他也特别勇敢,当他得了一种怪病时,脖子上肿了一个很大的包,要用一根烧的通红的针,从包上扎进去,他却不喊也不叫。
陆鹤是桑桑的同班同学,因为长着一个秃顶,同学们都笑话他,叫他秃鹤。在嘲笑声中,他的性格变得很内向。虽然同学们瞧不起陆鹤,但他并不记仇,在一次表演中为学校争得了荣誉。在平常,我们不能以貌取人,俗话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别人身上有缺陷,他也是“迫不得已”。
我喜欢《草房子》,因为它赠给我许多人生的道理、给我的启发太大了!希望大家都来读一读。
草房子读后感56
寒假中,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草房子》。这是作家曹文轩写的一部长篇小说。
这部小说写的是桑桑在油麻地小学从一年级一直到六年级之间发生的事。其中有桑桑、纸月、秃鹤、杜小康、细马……
桑桑是个调皮、聪明、善良、细心、勇敢而有正义感的孩子。他把蚊帐做成捕鱼的网;把碗柜做成了鸽子的家,结果挨了父母的打骂。桑桑帮纸月打走欺负她的坏同学。后来,当他得知自己患了绝症时,他并没哭,最后他的病被一名老中医治好了;而纸月是一个成绩好、漂亮、细心、乖巧的好孩子,但她很软弱,被三个欺负自己的孩子吓得连学都不敢上;秃鹤却是一个孤僻、心中充满仇恨的孩子,因为自己有一点缺陷而失去自信,变得十分自卑。但他凭借着自己的勇敢和坚强,在一次演出中为学校争了光,从此变得自信起来,人也活泼开朗了,合群了,对人的仇恨也随之消失了;杜小康是个爱学习、聪明、善解人意的孩子,他家里十分富有,但因为一次失误,他家里一落千丈。从此,杜小康就没有去上学了,但他很想读书,就偷偷跑到学校,偷了一个小女孩的所有课本。当他看出桑桑很喜欢自己的脚踏车时,主动教桑桑骑脚踏车;细马凭借着执着的追求,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在桑桑六年级的时候为妈妈造一幢大房子;秦大奶奶是一个孤单、固执、善良而单纯的老人。她曾经两次落水:第一次是为了救护一个小女孩;第二次是拼了老命去救护学校的一个大南瓜。这奇特的故事在表面的诙谐和滑稽中透出一种人生的苦涩,令人惊奇的是那一颗饱经沧桑的灵魂居然还是那么无暇的纯净。
从这些故事中,我一次次的领悟到什么时人生的“沧桑”,什么是“善”,什么是对一种理想的执着……爱,无处不在!
爱是一片冬日的阳光,使饥寒交迫的人感到人间的温暖;爱是沙漠里的一泓清泉,使濒临绝境的人重新看到生活的希望;爱是一首飘荡在夜空里的歌谣,使孤苦无依的人获得心灵的慰藉;爱是一场洒落在久旱的土地上的甘霖,使心灵枯萎的人感到情感的滋润。
草房子读后感57
这是一本非常感人的书,作者是曹文轩。主要讲了一个叫桑桑的男孩,跟着父亲桑乔来到麻油地小学,桑乔是校长,他曾为了一点荣誉,而毒打桑桑,吓哭了柳柳,结果桑桑脖子上长了肿瘤,跟着父亲到处看病,桑乔满足了桑桑最后一个愿望——打猎,可是他脖子肿瘤在扩大,只好在带着他去看病,在父子俩的奔波中,又发生了怎样的事情呢?下面的故事马上告诉你。
桑桑有好多朋友:杜小康、细马以及纸月等,他曾经为纸月送给作业,板仓小学的同学欺负她,他就去教训他们,上次,他为了纸月,却被那些野小子打了一顿,在桑桑生病期间,杜小康送去鸭蛋,纸月送去书包,老师也对他很是关心,桑乔更是着急,到处带桑桑去诊断病情,还到处寻找治病的药方,温幼菊把桑桑请进了她的“药寮”,为他熬药,还安慰他:“别怕”!就这么两个字,桑桑便不怕了。
细马曾经为邱二爷刨柳树须子而冻破了手脚,他要白嫩的须子,但没有治好邱二爷的病,他还去放羊,保护他的羊,是个小牧民,杜小康也不上学了,但他们不一样,细马是不想上学,而杜小康是被迫停学,意思是他很想上学,但是给他父亲治病钱就是他的学费。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有坚持,就能看到希望。
草房子读后感58
当买来这本书时,我心里高兴极了,总想快点翻开书,享受一本好书给我带来的无限乐趣。
刚开始,我总想着曹文轩为什么要把这本书取名《草房子》?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是主人公桑桑和这片金色的草房子朝夕相伴,这些草房子承载了桑桑的喜、怒、哀、乐。
在小学六年当中,发生了许许多多的事情,或感人的,或兴奋的,或伤人心的,或愤怒的。书中,曹文轩把各个人物的性格都栩栩如生地刻画了出来,生活中遭遇的人物都截然不同,如桑桑、纸月,秃鹤,细马……在这些人当中,令我最难忘的就是主人公桑桑了。淘气的桑桑,时常沉迷与大人世界的桑桑,帮助别人的桑桑……但在最后一章中,我却看见了被病痛折磨的桑桑。
最后一章中,桑桑得了鼠疮,他和爸爸四处寻医,但那些医生都束手无策,但桑桑和爸爸依旧没有放弃,最后终于找到了一位老医生,让爸爸和桑桑寻求到了生的希望。
可能是温幼菊老师的那句“别怕”,让桑桑从死亡的边缘走回来,从死神手中挣脱出来,这本书中的每一个字,都令我着迷,受益匪浅。
草房子读后感59
主要讲了桑乔痛恨打猎,重视荣誉,还曾经因为桑桑将他荣誉证书撕后,大发雷霆,毒打桑桑。并在晚上睡觉时发现桑桑脖子上起了肿块,桑桑感觉钻心的痛。第二天,桑乔四处寻医,可医生们都说没有希望。桑乔想让桑桑在最后的时光快乐地活着,带桑桑出去打猎。过了一个星期,纸月和慧思和尚都走了。就在这时有人告诉他,还有人能看好这个病,桑乔决定试一试。那个高手告诉他不过只是鼠疮,给他开了药没过多久就给治好了。
草房子写了让桑桑难以忘怀的六年小学生活,令我最感动的是最后一章药寮。
我觉得桑桑的父亲能在毒打桑桑后进行自我反省,丢下了重视荣誉的包袱。带桑桑去打猎时,还故意露脸给别人看,好知道他是桑校长。而且打猎也是当时最低贱的职业。在桑桑生病期间,桑乔在细心照顾桑桑,这一点体现出了父爱的伟大。让桑桑感受到父爱的温暖。所以爱是最伟大的药方。
在生活中,对做错的的事情要多多反省,并加以改正。不要不但不反省还推卸责任,桑桑在极其痛苦的状态下用奇苦的药来治病。所以我们遇到困难不要去逃避,而是面对战胜它。
草房子读后感60
在这个欢乐的暑假,我读了曹文轩叔叔的《草房子》。这本书令我印象十分深刻,久久不能忘记。
草房子的主人公叫桑桑,这部作品就是围绕他写的,写了他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这六年,是他接受人生启蒙教育的六年。六年中,他亲眼目睹了高傲的杜小康对命运的不屈。在其中,我感受到了杜小康和厄运抗争时的悲怆和优雅,更感受到了他对知识的渴望。
在这里面,令我感受最深的人是秦大奶奶,她总是受到学校里人的白眼,可是,最后却为了油麻地小学的一只南瓜而献出了生命。这就是秦大奶奶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所闪耀的人格光彩。
在里面,我觉得我很像里面的桑桑一样,非常的调皮,有时也会小肚鸡肠。在我上学的时候,我看见一个同学的朋友非常多,于是就很嫉妒他。他经常送些小玩具或糖果给其它小朋友,我觉得他是拿东西来收卖朋友。找出他不对的地方,我也开始效仿他并“忍痛割爱”,拿出自己的零花钱和“卡片”玩具去收买他们,让其他人不要跟他玩。其实我也知道这样的友谊是建立在物质基础上的,不是真正的友谊。这和桑桑与杜小康非常像,让我懂得了做人不要小肚鸡肠。真正的友谊是要对别人真心付出不求回报,别人也会真心对你。
读完了这本书之后,我觉得我们应该珍惜童年时光,用真情去感受身边的人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