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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法律的经典语录

时间:2025-11-09 02:13:58

1、举事以为人者,众助之;举事以自为者,众去之。——淮南子

2、公则四通八达,私则一偏而隅。——明·薛宣

3、我们不能拒绝给人以公正,也不能拖延给人以公正。——无名氏

4、一个人最伤心的事无过于良心的死灭,一个社会最伤心的现象无过于正义的沦亡。——郭沫若

5、人人相亲,人人平等,天下为公,是谓大同。——清·康有为

6、哪里有正义,哪里就是圣地。——培根

7、公与平者,即国之基址也。——清·何启

8、有公心,必有公道。——晋·杨泉

9、让我们记住,公正的原则必须贯彻到社会的最底层。——西塞罗

10、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礼记

11、一切背离了公平的知识都应叫做狡诈,而不应称为智慧。——柏拉图

12、水至平而邪者取法,镜至明而丑者无怒。——三国志

13、私视使目盲,私听使耳聋,私虑使心狂。——吕氏春秋

14、在政府事务中,公正不仅是一种美德,而且是一种力量。——拿破仑

15、人平不语,水平不流。——宋·释惟白

16、论天下者,必循天下之公。——清·王夫之

17、伸张正义,胜于责骂邪恶。——德国

18、人心公则如烛,四方上下,无所不照。——明·薛宣

19、目贵明,听贵聪,心贵公。——邓析子

20、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唐·吴兢

21、平而后清,清而后明。——宋·司马光

22、一心可以兴邦,一心可以丧邦,只在公私之间尔。——宋·朱熹

23、公者明,……无私者正。——黄帝经

24、不看人行事。——俄罗斯

25、天下事,坏于懒于私。——宋·朱熹

26、天下为公,亿兆已任。——魏书

27、公正是赏罚公明者的美德。——亚里士多德

28、对正义事业保持沉默,等于为非正义事业呼喊。——阿拉伯

29、以至公无私之心,行正大光明之事。——明·吕坤

30、治身莫先于孝,治国莫先于公。——宋·苏轼

31、心苟至公,人将大同。——唐·姚崇

32、对绝大部分人来说,热爱公正无非是怕吃不公正的苦头。——拉罗什富科

33、虚荣告诉人们什么是荣誉;良心告诉人们什么是公正。——兰多

34、延误公正就是不公正。——兰多

35、力量来自公正。——林肯

36、一公则万事通,一私则万事闲。——袁子正论

37、一言得而天下服,一言定而天下听,公之谓也。——管子

38、公其心,万善出。——明·方孝孺

39、做事公正一小时,胜过祈祷五昼夜。——阿拉伯

40、以其无私,故能成其私。——老子

41、正直者,顺道而行,顺理而言,公平无私。——汉·韩婴

42、公正不但必须做到,为了令人信服,它还必须被人看到。——比奇科默

43、只要提着正义之剑攻击,再柔弱的手臂也会力大无穷。——韦伯斯特

44、公之为言,公正无私也。——汉·班固

45、即使全世界都毁灭了,正义是不能没有的。——罗曼·罗兰

46、大明无私照,至公无私亲。——唐·张蕴古

47、持心如衡,以理为平。——明·刘基

48、一言正,天下定;一言倚,天下靡。——艺文类聚

49、不公正的东西实在无益于人;公正的东西至少无损于人。——享·乔治

50、平出于公,公出于道。——吕氏春秋

51、公者无私之谓也,平者无偏之谓也。——清·何启

52、公正无私,一言而万民刘。——淮南子

53、同一的太阳照着他的宫殿,也不曾避过了我们的草屋:日光是一视同仁的。——莎士比亚

54、政在去私,私不去则公道亡。——晋·傅玄

55、言非法度不出口,行非公道不萌于心。——唐·杨炯

56、高于道德的东西必须基于公正,包含公正,并通过公正的'途径去获取。——享·乔治

57、对他人的公正就是对自己的施舍。——孟德斯鸠

58、公天下之身,公天下之物,其唯至人矣。——列子

59、事在是非,公无远近。——唐·张九龄

60、公正是施政的目的。——丹·笛福

61、待人不公正比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更有失体面。——柏拉图

62、仲裁人要以衡平法为依据,法官要以法律为准绳。(亚里士多德)

63、法官一发善心,法律就会松驰。(绪儒斯)

64、罪人获释,法官就成了罪人。(绪儒斯)

65、法官一旦偏离了法律的条文就成了立法者。(培根)

66、谁也不会在审理自己的案件时当一名公正的法官。(菲·马辛杰)

67、有个做法官的父亲,进法庭就能够从空不迫。(塞万提斯)

68、法官手中的司法自由权就好比暴君的法律。它的标准无人知道。(查·普雷德)

69、法官是只有在实力支持之下才能得到人们的服从的。要是没有宪兵,法官不过是一个可怜的梦幻者而已。(法朗士)

70、平出于公,公出于道。〈吕氏春秋〉

人命至重,有贵千金,一方济之,德逾于此。——唐·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 上医医国,中医医人,下医医病。——《黄帝内经》

论曰:余每览越人入虢之诊,望齐候之色,未尝不慨然叹其才秀也。怪当今居世之士,曾不留神医药,精究方术,上以疗君亲之疾,下以救贫贱之厄,中以保身长全,以养其生,但竞逐荣势,企踵权豪,孜孜汲汲,惟名利是务,崇饰其末,忽弃其本,华其外而悴其内。皮之不存,毛将安附焉? ——东汉·张仲景《伤寒论》 不为良相,则为良医。——北宋·范仲淹《能改斋漫录·卷十三》

凡大医治病,必当安神定志,无欲无求,先发大慈恻隐之心,誓愿普救含灵之苦,若有疾厄来求救者,不得问其贵贱贫富,长幼妍蚩,怨亲善友,华夷愚智,普同一等,皆如至亲之想。亦不得瞻前顾后,自虑吉凶,护惜身命,见彼苦恼,若已有之,深心凄枪,勿避险峻,昼夜寒暑,饥渴疲劳,一心赴救,无作工夫形迹之心。如此可为苍生大医,反此则是含灵巨贼。——唐·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

非其人勿教.非其真勿授,是谓得道。——《黄帝内经》

受病有浅深,使药有重轻。度其浅深,分毫不可差;明其轻重,锱铢不可偏。浅深轻重之间,医者之精粗,病者之性命,差之毫厘,失之千里。得失之间,死生性命之所系,医之道不得不为之难也——宋·史堪《史载之方》

夫用药如用刑.误即便隔死生。盖人命一死不可复生,故须如此详谨,用药亦然。庸下之流,孟浪乱施汤剂,逡巡便至危殆,如此杀人,何太容易?——清·年希尧《本草类方》 人身疾苦,与我无异,凡来召请,急去无迟,可止求药,宜即发付,勿问贵贱,勿择贫富,专以救人为心。 ——宋·张杲《医说》

欲救人而学医则可,欲谋利而学医则不可。——清·费伯雄《医方论》

医以苏人之困,拯人之危,性命为重,功利为轻,而可稍存嫉妒哉?奈何今之医者,气量狭窄,道不求精,见有一神其技者则妒之。妒心一起,害不胜言,或谣言百出,或背地道破道,或前用凉药,不分寒热而改热,前用热药,不别寒热而改凉,不顾他人之性命,惟逞自己之私心,总欲使有道者道晦,道行者不行,以遂其嫉妒之意。——清·雷丰《时病论》 夫医者,非仁爱之士,不可托也;非聪明理达,不可任也:非廉洁淳良,不可信也。 ——晋·杨泉《物理论》

凡有请召,不以昼夜寒暑远近亲疏,富贵贫贱,闻命即赴。视彼之疾,举切吾身,药必用真,财无过望,推诚拯救,勿惮其劳,冥冥之中,自有神佑。 ——元·曾世荣《活幼心书》

凡为医者,遇有请召,不择高下远近必赴。——宋·《小儿卫生总微方论》 凡病家请看,当以病势缓急,为赴诊之先后。病势急者,先赴诊之;病势缓者,后赴诊之。勿以富贵贫贱,而诊视便有先后之分。——清·冯兆张《冯氏娜囊秘录》 夫大医之体,欲得澄神内视,望之俨然,宽裕汪汪,不皎不昧。省病诊疾,至意深心,说察形候,纤毫勿失,处判针药,无得参差。虽余曰病易速救,要须临事不惑,唯当审谛覃思,不得于性命之上。率尔自逞俊快,邀射名誉,甚不仁矣! ——唐·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

夫为医之法,不得多语调笑.谈谑喧哗,道说是非,议论人物,炫耀声名,訾毁诸医,自矜己德。偶然治瘥一病,则昂头戴面,而有自许之貌,谓天下无双,此医人之膏育也。所以医人不得恃己所长,专心经略财物,但作救苦之心,于冥运道中,自感多福者耳。又不得以彼富贵,处以珍贵之药,令彼难求,自炫功能,谅非忠恕之道。志存救济,故亦曲碎论之,学者不可耻言之鄙俚也。——唐·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

夫医道者,以济世为良,以愈疾为善。盖济世者凭乎术,愈疾者仗乎法,故法之与术,悉出《内经》之玄机,此经固不可力而求,智而得也。——金·刘完素《素问病机气宜保命集》

医者诊脉,不识寸关,放手妄言虚实。不问得病之由,今经几日,是表是里,曾无传染,只据所见,便言某证。证且未的,不顾汗下次第,或病人劳复,便毁前医为误,甚至子谈父过者有之,弟掩兄长者有之。及其治疗,本无所长,原其所以,则志在于利。医人乘急取财者,甚于盗贼。 ——元·王珪《泰定养生主论》

仁人君子,必笃于情,笃于情,则视人犹己,问其所苦,自无不到之处。——清·喻嘉言《医门法律》

医道,古称仙道也,原为活人,今世之医,多不知此义,每于富者用心,贫者忽略,此故世者之恒情,殆非仁术也。以余论之,医乃生死所寄,责任匪轻,岂可因其贫富而我之厚薄?告我同志者当以太上好生之德为心,慎勿论贫富,均是活人,亦是阴功。——明·龚廷贤《万病回春》

不可过取重索,但当听其所酬。如病家赤贫,一毫不取,尤见其仁且廉也。 ——明·李梃《医学入门》

医为人命所关。人之所系,莫大乎生死。王公大人,圣贤豪杰,可以旋转乾坤,而不能保无疾病之患。一有疾病,不得不听之医者,而生杀唯命矣。夫一人系天下之重,而天下所

系之人,其命又悬于医者,下而一国一家所系之人更无论矣,其任不亦重乎。——清·徐大椿《医学源流论》

“良医处世,不矜名,不计利,此其立德也;挽回造化,立起沉疴,此其立功也;阐发蕴奥,聿著方书,此其立言也。一艺而三善咸备,医道之有关于世,岂不重且大耶!”——清·叶天士《临证指南医案·华序》

夫医为仁道,况授受相传,原系一体同道,虽有毫末之差,彼此亦当护庇,慎勿訾毁。斯不失忠厚之心也。——明·龚廷贤《万病回春》

“盖医之为道,所以续斯人之命,而与天地生生之德不可一朝泯也。”——元·王好古《此事难知·序》

“医道微也,非绝欲无私,通神于微妙之乡,穷理尽性,研几于幽明之极者,不足以传也。”——清·王士雄《潜斋医话·医鉴》

“凡作医师,宜先虚怀,灵知空洞,本无一物;苟执我见,便与物对;我见坚固,势必轻人,我是人非,与境角立,一灵空窍,动为所塞,虽日亲近人,终不获益,白首故吾,良可悲矣。”——明·缪希雍《本草经疏·祝医五则》

“凡作医师,宜先虚怀,灵知空洞,本无一物;苟执我见,便与物对;我见坚固,势必轻人,我是人非,与境角立,一灵空窍,动为所塞,虽日亲近人,终不获益,白首故吾,良可悲矣。”——明·缪希雍《本草经疏·祝医五则》

“学不贯今古,识不通天人,才不近仙,心不近佛者,宁耕田织布取衣食耳,断不可作医以误世!医,故神圣之业,非后世读书未成,生计未就,择术而居之具也。是必慧有夙因,念有专习,穷致天人之理,精思竭虑于古今之书,而后可言医。”——明·裴一中《言医·序》 “世徒知通三才者为儒,而不知不通三才之理者,更不可言医。医也者,非从经史百家探其源流,则勿能广其识;非参老庄之要,则勿能神其用;非彻三藏真谛,则勿能究其奥。”——清·柯琴《伤寒来苏集·季序》

凡乡井同道之士,不可轻侮傲慢。与人切要谦和谨慎,年尊者恭敬之,有学者师事之,骄傲者逊让之,不及者荐拔之。如此自无谤怨,信和为贵也。 ——明·陈实功《外科正宗》 行医之要,惟存心救人,小心敬慎 … 若欺世询人,止知求利,乱投重剂,一或有误,无从挽回。病者纵不知,我心何忍?——清·徐春甫《古今医统大全》

明医箴:今之明医,心存仁义;博览群书,精通道艺。洞晓阴阳,明知运气.药辨温凉,脉分表里。治用补泻,病审虚实;因病制方,对症投剂。妙法在心,活变不滞;不炫虚名,

惟期博济。不计其功,不谋其利;不论贫富,药施一例。起死回生,恩同天地;如此明医,芳垂万世。 ——明·龚信《古今医鉴》

1、为法,必使之明白易知。——商鞅《商君书定分》

2、罪疑惟轻,功疑惟重。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尚书·大禹谟》

3、石以砥焉,化钝为利;法以砥焉,化愚为智。——刘禹锡《砥石赋》

4、夫立法令者,以废私也,法令行而私道废。——《韩非子,诡练》

5、言行而不轨于法令者必禁。——《韩非子·饰邪》

6、罪疑惟轻,功疑惟重。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尚书·大禹谟》

7、公私不可不明,法制不可不审。——韩非《韩非子》

8、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惟行而不返。——王勃《上刘右相书》

9、吏不良,则有法而莫守;法不善,则有财而莫理。——王安石

10、天下有定理而无定法。——王夫之(明末清初)

11、喜不可从有罪,怒不可杀无辜。——诸葛亮《便宜十六策·喜怒》

12、立法普法执法司法依法治国,公正公开公平公道秉公为民。——卢志勤

13、罚不讳强大,赏不私亲近。——《战国策秦策》

14、人能胜乎天者,法也。法大行:则是为公是,非为公非。——刘禹锡《天论》

15、一民之轨,莫如法。——《韩非子·有度》

16、知为吏者奉法利民,不知为吏者枉法以害民。——汉·刘安《说苑·政理》

17、圣人之立法,本以公天下。——陈亮

18、法无古今,惟其时之所宜与民之所安耳。——张居正

19、为法,必使之明白易知。——《商君书》

20、立宪利于国,利于君,利于民。——清·郑观应

21、家有常业,虽饥不饿;国有常法,虽危不乱。——韩非《韩非子》

22、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韩非子·有度》

23、历法禁,自大更始,则小臣不犯矣。——苏轼《策别第六》

24、非法不言,非道不行。——《孝经·卿大夫章》

25、政令必行,宪禁必从。曲木恶直绳,重罚恶明证。——王符《潜夫论·考绩》

26、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管子·明法解》

27、故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欧阳询《艺文类聚》

28、法令明具,而用之至密,举天下惟法之知。苏轼《策别第八》

29、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无法仪而其事能成者无有也。《墨子·法仪》

30、欲着其罪于后世,在乎不没其实。——欧阳修《魏梁解》

31、可行必守,有弊必除。——刘禹锡

32、为人上者释法而行私,则人臣者援私以为公。——《管子·君臣上》

33、守一而制万物者,法也。——《羲冠子·度一》

34、法者,天下之公器也。变者,天下之公理也。——梁启超

35、其知而犯之谓之故,意以为然谓之失。——张斐

36、国不可无法,有法而不善与无法等。——沈家本(清)

37、以道为常,以法为本。——《韩非子·饰邪》

38、有事不避难,有罪不避刑。——《国语·晋语七》

39、明慎所职,毋以身试法。——《汉书·王尊传》

40、尽忠益时者虽仇必赏,犯法怠慢者虽亲必罚。——《三国志·诸葛亮传》

41、先王以明罚敕法。——《易传·象传·噬嗑》

42、执法如山,守身如玉。——金缨《格言联壁·从政》

43、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孟子

44、法令既行,纪律自正,则无不治之国,无不化之民。——包拯《致君》

45、法者,见功而与赏,因能而受官。——《韩非子·外储说左上》

46、治国者,必以奉法为重。——《三国演义》

47、法者,上之所以一民使下也。——《管子·心术上》

48、法立于上,教弘于下。《三国志·魏书·钟会传》

49、设若上无道栓,则下无守法。——葛洪《抱朴子·判子》

50、如平直必以准绳。——《吕氏春秋·分职》

51、法不阿贵,绳不绕曲。——韩非《韩非子有度》

52、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韩非《韩非子有度》

53、宁正以逆众意执法而违私志。——桓范《政要论·为君难》

54、禁胜于身,则令行于民;上不行法则民不从彼。——《管子·法法》

55、王子犯法,庶民同罪。——夏敬渠《野叟曝言》

56、功同赏异则劳臣疑,罪钧刑殊则百姓惑,信赏必罚,综核名实。——《汉书》

57、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论语·为政》

58、宪律制度必法道。——《管子·伍法》

59、凡法令更,则利害易,利害易,则民务变。——《韩非子·解老》

60、法令所以导民也,刑罚所以禁奸也。——《史记·循吏列传》

61、圣人之为国也,观俗立法则治。——《商君书·算地》

62、宥过无大,刑故无小。——《尚书·大禹谟》

63、法大行,则是为公是,非为公非。——刘禹锡《天论》

64、法者,天下之仪也。——《管子·禁藏》

65、诛恶不避亲爱,举善不避仇仇。——《汉书》

66、立法设禁而无刑以待之,则令而不行。——苏辙

67、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孔丘

68、有法而不循法,法虽善与无法等。——沈家本

69、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野叟曝言》

70、治大国而数变法,则民苦之。——《韩非子·解老》

71、爵不可以无功取,刑不可以贵势无。——《三国志》

72、人之道在法制,其用在是非。——刘禹锡《天论》

73、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

74、法度者,政之至也,而以法度者,不可乱也。——《黄帝经·经法·君正》

75、法出于仪,威于义。——苏轼《王振大理少卿》

76、法行于贱而屈于贵,天下将不服。——苏辙《上皇帝书》

77、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刘恒

78、诛禁不当,反受其央。——《马王堆汉墓帛书·国次》

79、法者,公天下持平之器。——完颜雍(金世宗)

80、所以能制胜于天下者,用法明也。——诸葛亮《论斩马谡》。

81、有道之君,行法修制,先民服也。《管子·法法》

82、圣人立法以导民之心,各使自然。使生者无德,死者无怨。——《文子·自然》

83、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苏辙

84、法施于人,虽小必慎。号令不虚出,赏罚不滥行。——欧阳修《准诏言事上书》

85、诛不避贵,赏不遗贱。举事不私,听狱不阿。——《晏子春秋·内篇》

86、阳为德,阴为刑,刑主杀而德主生。——董仲舒

87、是法平等,无有高下。——史襄哉《中华谚海》

88、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王安石《周公》

89、圣人为法国者,必逆于世,而顺于道德。——《韩非子·奸劫弑臣》

90、省刑之要在禁文巧。——《管子·牧民》

91、不以私害法,则治。——商鞅《商君书修权》

92、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此谓为大治。——《管子》

93、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孟子《孟子离娄上》

94、唯奉三尺之律,以绳四海之人。——唐·吴兢《贞观政要》

95、用赏贵信,用刑贵正。——《鬼谷子·符言》

96、刑入于死者,乃罪大恶极。——欧阳修《纵恶论》

97、法平则吏无奸。——《商君书·勒令》

98、赏厚而刑,刑重而威,必不失疏远,不违亲切。——《商君书》

99、言出为箭,执法如山。——李绿园《歧路灯》

100、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唐·欧阳询·艺文类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