励志一生网 > 经典语录 > 重庆外事外语录取查询 正文

重庆外事外语录取查询

时间:2025-08-11 15:09:3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四川外国语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考主管部门的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四川外国语大学

英文全称:Sichuan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

第五条,学校国标码:10650

重庆市招生代码:5011

第六条,办学类型及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硕士、博士

第八条,办学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壮志路33号

邮编:400031

招生咨询电话:023-65385206、65383326

第九条,主管部门: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

第十条,学校网址:http://www.sis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sisu.edu.cn(录取结果查询网址)

第十一条,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学校成立于1950年,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四川外国语大学。

第十二条,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四川外国语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十三条,基本办学条件:学校占地1078亩,校舍建筑面积约44.5万平方米。学校开设22个外语语种,48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29个省份招收本科生。学校教学设施完备,有西南地区最完善的外语教学智慧教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实验室、同声传译实验室、笔译实验室、国际商务文化与谈判实验室、传播技能综合实验室、中介语语料库实验室、重庆市外交外事实验中心等。学校图书馆藏有外国语言文学原版图书、人文社科、经济管理等各类纸质图书123.6万;电子图书250万册,中外文纸质报刊706种(现刊)、电子期刊41882种。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学校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和制定本科招生重大政策,讨论和决定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就业处作为本科招生的执行机构,在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

第四章:报考要求

第十五条,体检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报考外语类专业要求发音、听力器官无疾病;报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听力正常,无色盲、色弱、夜盲;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听力正常,无色盲、色弱、夜盲,发音、听力和呼吸等器官无疾病,上镜后左右脸无明显不对称,左右眼无斜视;报考师范类专业(学前教育)的考生,还应参照相关省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建议慎重考虑是否报考师范专业。

第十六条,外语语种要求:报考英语、翻译、商务英语和商务英语(中澳合作办学)专业必须是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七条,口语加试要求: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并通过当地省级招考主管部门组织的外语口试(考生所在省份不组织外语口试的除外)。

第十八条,单科成绩要求:报考外语类专业原则上要求外语和语文单科成绩达到100分以上(150分制)。

第五章:招生计划

第十九条,学校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本着教育公平的原则,统筹考虑招生省份的生源数量、生源质量、人才需求、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结合自身办学条件,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重庆市教委审核、教育部分发、省级招考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预留本科招生计划33个,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

第二十条,学校现有普通本科招生专业48个,其中8个专业按3个专业大类进行招生,进校后按照学校专业大类分流方案进行专业分流。大类及包含专业如下:

1.中国语言文学类(含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专业);

2.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专业);

3.社会学类(含社会学、社会工作专业)。

第二十一条,教育部(教外综〔2012〕30号)、(教外司综〔2013〕253号)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商务英语专业为我校与澳大利亚纽卡斯尔大学合作举办的本科教育项目,学制4年(国内3年+国外1年),修完两校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可获得四川外国语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以及纽卡斯尔大学商学士学位。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代码、招生专业名称、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以省级招考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六章:录取原则

第二十二条,对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和批次,依照学校志愿优先原则,按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符合条件的进档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不满额,缺额计划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进档考生。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和批次,按当地省级招考主管的规定执行。对未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第二十三条,根据教育部及各省级招考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俄语、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日语、阿拉伯语、朝鲜语、越南语、泰语、希伯来语、匈牙利语、罗马尼亚语、马来语、土耳其语和乌克兰语专业纳入本科提前批次录取;英语类专业(英语、翻译和商务英语)在重庆、贵州、陕西、青海、四川、黑龙江、河南、安徽、山西、江西、广西、江苏和甘肃纳入本科一批次录取,在其他省份纳入本科二批次或普通本科批次录取;商务英语(中澳合作办学)专业单列院校代码或批次录取;非外语类专业在江苏、西藏、黑龙江、云南、青海和河南纳入本科一批次录取,在其他省份纳入本科二批次或普通本科批次录取。

第二十四条,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级招考主管部门规定的加分、降分政策(加分最高认可20分)。

第二十五条,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上按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的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遵循考生志愿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投档分数相同时,比较相关科目成绩(文学类、法学类、教育学类和艺术类专业比较外语、语文成绩,经济学类和管理学类专业比较数学、外语成绩)。对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将在缺额专业中进行调剂录取;对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六条,各专业录取男女不限,文理兼收。

第二十七条,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和海南执行新高考政策,我校所有招生专业无选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录取原则:普通类专业选测科目等级为BC,必测科目等级为5合格;进档后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

第二十九条,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原则: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三十条,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原则上只录取填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后不能调换专业。

第三十一条,我校英语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该专业学生由英语学院和国际关系学院共同培养,执行同一培养目标。录取至英语专业的学生由录取数据管理平台随机分配到两个学院学习。

第三十二条,艺术类专业(广播电视编导和播音与主持艺术)在重庆、四川、湖南、河北、湖北和山东以当地统考或联考成绩为专业成绩标准,在山西以校考成绩为专业成绩标准。

第三十三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最低控制线,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合格或专业校考入围,经当地省级招考主管部门投档后,我校按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占40%、专业成绩占6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并着重参考外语和语文成绩,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考生被录取后不能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统考或联考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总分×40+统考或联考成绩/统考或联考成绩总分×60

校考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总分×40+校考成绩/校考成绩总分×60

第三十四条,保送生招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四川外国语大学保送生招生简章》执行。

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三十五条,学校严格按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四川外国语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试行学分制收费方案》收取学费,学费包括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每年预收学费标准如下:艺术本科10000元/生/年,普通本科外语类专业6875元/生/年,普通本科非外语类专业5500元/生/年(其中教育学、学前教育3200元/生/年,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4000元/生/年,审计学4500元/生/年);商务英语(中澳合作办学)专业国内学习阶段(3年)学费20000元/生/年,国外学习阶段(1年)学费约120000元/生/年(最终以国外院校公布标准为准)。住宿费800—1200元/生/年。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发生的月份数和每学年在校10个月的时间,计退剩余的专业学费和住宿费,学分学费按实际所修学分结算。

第八章:奖勤助贷

第三十六条,学生在校期间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3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300元/年)、本科新生奖学金(一等5000元/人;二等3000元/人;三等2000元/人)、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1500元/年;二等1000元/年;三等600元/年)和校友奖学金等。学生还可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助学贷款),申请新生绿色通道和临时困难补助,参加勤工助学及社会实践活动。

第九章:入学报到

第三十七条,新生入学注册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四川外国语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执行。新生应在学校规定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身体和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视情况予以不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高考录取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章:纪检监察

第三十八条,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构、考生、家长、社会的监督。监督电话:023-65385224。

一、招生条件

申请我校保送生资格的学生,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获得各外国语中学保送生推荐资格,且须在教育部集中公示的保送生资格名单范围内。

(二)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人数

备注:

(一)以上计划为暂定人数,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调整,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16所外国语中学推荐的保送生可报考上表列出的专业。

这16所外国语中学是指:天津外国语学校、石家庄外国语学校、太原外国语学校、长春外国语学校、上海外国语大学附中(含浦东、浦西校区)、南京外国语学校、杭州外国语学校、厦门外国语学校、南昌外国语学校、济南外国语学校、郑州外国语学校、武汉外国语学校、广州市广外附设外语学校、深圳外国语学校、重庆外国语学校、成都外国语学校,以下简称“16所外国语中学”。

(三)学费(不含书费)按学分制收费,由课程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两部分组成,每学期学分学费按学生实际修读的课程总学分计算。各专业每学年平均收费情况详见深圳大学本科招生网;住宿费为800-1500元/学年(以深圳市物价部门批准数为准)。

(四)测试语种指以该语种参加我校外语类保送生考试,考生仅可选择一种语言参加考试。

(五)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不限。

三、报名办法

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考生须于2021年1月20日17:00前完成报名。

(一)填写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进行报名(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bssbm/),填写、提交并打印《深圳大学2021年外语类保送生申请表》,并交所在中学填写推荐意见与确认盖章。

(二)按照要求以照片形式上传以下材料(不需要递交纸质材料):

1.《深圳大学2021年外语类保送生申请表》,其中附加材料含测试语种确认(必填)(网上报名时,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系统将自动生成申请表。申请表应由档案所在中学出具意见和每页加盖公章、考生本人签字后,再次通过报名系统上传);

2.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正反面均需上传);

3.中学教务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单证明或复印件(加盖中学公章);

4.申请人综合素质档案(加盖中学公章);

5.申请人其他获奖材料(市级或以上等级奖项,如外语类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备注:学生在上传申请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若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我校不予受理。

四、选拔程序

(一)初审

根据考生报名材料,由我校外语类专业招生专家委员会进行初审,通过者获得考试资格。参加考试的考生初审结果,考生可在阳光高考报名系统查询,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须于规定日期前登录报名系统确认考试资格(如考生不确认,则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二)测试

测试时间:2021年2月28日(结束时间视考试人数而定)

测试方式:线上远程视频面试

测试内容:

备注:考试具体安排指引和考试须知将于2021年1月底在深圳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

(三)录取原则

根据面试成绩,依据考生志愿,结合考生综合素质和提交材料择优拟录取。

(四)录取办法

1.考核结束后,我校将根据考核成绩及考生申报专业志愿的情况,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和提交材料,确定考核合格名单和拟录取专业,并于深圳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测试合格考生须在规定时间与我校确认拟录取资格,如不确认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详细要求见保送生考试拟入围名单公示。

2.我校将公示无异议名单报考生生源地所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方取得我校保送生资格。

3.对取得我校保送生资格者,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和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五、新生奖励计划

(一)国际交流资助:经申请并入选我校国际交流项目者,可获最高3万人民币的资助;

(二)根据考生意愿可自主选择就读外国语学院相应微专业或双语班,英语系保送生可以免试进入英德、英西双语班学习;英语系保送生GPA3.5及以上可在三年级时申请免试进入英汉高级口译微专业或国际新闻与外事英语微专业学习;

(三)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有优先修读其他专业双学位资格的.机会;

(四)由教授、副教授或博士等专业教师担任学业导师;

(五)申请助学计划:在校期间,如有家庭经济困难,可根据实际情况,由本人提出申请相关助学项目:

1.额度1-5万元的助学金;2.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六、有关规定

(一)外语类专业保送生入学后不能转专业。可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跨学院/专业进行辅修或修读双学位。

(二)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2021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三)请务必留意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有关招考信息,并根据要求做好有关工作,我校不单独寄发有关招考的任何通知;凡因未能如期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或个人有关信息提供不准确而产生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个人负责。

一、热门高中招生计划

市一中、辅仁高中、梅村高中、天一中学、锡山高中、太湖高中6所热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包括自主招生计划、指标分配计划和统招计划等。

热门普通高中继续根据市教育局批准的自主招生工作方案实施自主招生。

统招计划的招生范围为整个市区。

二、指标分配

继续实行热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按比例分配到初中的做法。

市一中、辅仁高中、梅村高中和太湖高中除自主招生和统招计划外,其余招生指标全部分配到相关初中学校(不含锡山区、惠山区),指标分配数按各初中学校参加中考人数,参考各校规范办学、素质教育情况和办学水平并兼顾地域因素确定,在中考后适时予以公布。

天一中学、锡山高中继续在本区范围内实行除自主招生和统招计划外的招生指标全分配,指标分配办法分别由锡山区、惠山区教育局确定。

三、特色班、特长生

鼓励支持四星级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有条件的学校可以举办科技、艺术、体育等特色班或招收科技、艺术、体育等特长生,由学校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上报招生办法、招生范围、择录标准,承诺招生结果向社会公开,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完中直升

市一女中、大桥实验学校、湖滨中学、外国语学校根据市教育局批准的完中直升工作方案,按确定的规模、标准和办法实施2020届初三毕业生免试直升高中工作。

直升学生不参加全市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毕业考试由所在学校自行组织。

上述四所学校的初三毕业生要求报考其他高中学校的不受限制,报考其他高中学校必须参加全市统一中考。

国际课程实验班招生范围为整个市区。太湖高中艺术班招生范围为整个市区。市一女中可面向全市招生。除热门普通高中外,其他普通高中、职业类学校统招计划的招生范围均为整个市区。

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联合开展普职融通试点,由学校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并报送实施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五、学业水平评价和综合素质评价

各类学校招生均须以初中毕业生的学业水平评价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

学业水平评价分为学业考试和学业考查。学业考查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招生录取的资格条件,凡报考三星级及以上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省级以上重点职业学校的考生,学业考查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全部达到合格等第。艺术素质测评成绩达B等及以上方可报考四星级普通高中和四星级职业学校。学业考试成绩为各校对具备相应资格的考生进行取舍的标准(实行自主招生和直升的学校,按批准的方案和本意见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考查按《无锡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修订稿)》(锡教基〔2008〕24号)、《2020年无锡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锡教发〔2020〕26号)的规定执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其中评价得A等第的学生名单要在校内公示一周。各区和市属学校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考查结果,统一于6月30日前随同考生电子档案一并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按《2020年无锡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锡教发〔2020〕26号)、《2020年无锡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考试方案》(锡教发〔2020〕27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无锡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艺术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锡教发〔2020〕28号)执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学校通知考生本人。如果考生对成绩有疑问,学校可于指定日派专人持介绍信到市教育考试院申请核查。除个别报名考生外,其他考生单独要求核查不予受理。核查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核查仅限试题有无漏批和结分有无差错。

报考旅游、服装表演、文化艺术、学前教育、体育运动、乘务类等学校(专业、工种)的考生需根据招生学校相关要求进行面试。报考科技、艺术、体育类特色班和特长生的考生须参加加试。面试、加试工作在中考成绩公布前完成,面试、加试合格的考生,方可报考上述相关学校及相关专业。面试、加试合格名单于7月19日前报市教育考试院。

六、体格检查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体检。报考幼师、烹饪、餐厅旅馆服务、食品制作、护士、口腔技士、助产士、外事服务、药学、制药技术等专业的考生体检时须检查肝功能。

七、录取批次和志愿填报

今年中招录取工作共分四个批次。

1、提前录取批次:

录取学校为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师范专业)、无锡旅游商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江苏省无锡汽车工程中等专业学校、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的“中职与本科3+4分段培养”项目。

志愿填报:提前录取批次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师范专业)、无锡旅游商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江苏省无锡汽车工程中等专业学校、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的“中职与本科3+4分段培养”项目,可填报一至二个专业。

2、第一批次分二个阶段:

1)第一批次第一阶段:录取学校为市一中、辅仁高中、梅村高中、天一中学、锡山高中、太湖高中、市一女中。

志愿填报:第一批次第一阶段录取学校志愿分为“分配”和“统招”二类,分配类设一个志愿,统招类设二个志愿。考生可在规定报考范围内选填分配类招生学校一所和统招类招生学校一至二所。

分配类志愿与统招类志愿可以是不同学校。填报本批次(阶段)四星级高中的国际课程、艺术、体育等特色班和市一女中,须填报在统招类志愿栏内。

2)第一批次第二阶段:

录取学校为市三高中、市北高中、青山高中、第六中学、锡东高中、怀仁中学、洛社高中、玉祁高中、堰桥高中。

志愿填报:第一批次第二阶段录取学校志愿设A、B、C三个平行志愿。考生可在三个志愿中相应选填一至三所本批次(阶段)四星级高中。报考本批次(阶段)普通高中特长生的,A志愿必须填报该普通高中。

3、第二批次:

录取学校为其余所有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技师学院和高级技工学校的高级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有关学校“中高职3+3分段培养”项目。

志愿填报:第二批次录取学校志愿设A、B、C三个平行志愿。考生可在三个志愿中相应选填一至三所本批次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技师学院和高级技工学校的高级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及“中高职3+3分段培养”项目学校,其中,每所职业类学校可填报三个专业。

4、第三批次:

录取学校为中等职业类学校(含部省属中专、职业中专、技工学校)。

志愿填报:第三批次录取学校志愿设A、B、C三个平行志愿。考生可在三个志愿中相应选填一至三所本批次中等职业类学校,其中,每所学校可填报一至三个专业。

八、动态口令卡

中考志愿信息是学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考生必须按要求填报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查询录取结果必须使用密码和动态口令卡。

如考生忘记密码,可在志愿填报系统登录界面凭动态口令卡进行密码重置,也可以到市教育考试院或报名所在区招办申请密码重置;

如动态口令卡遗失,考生须凭准考证及本人书面申请到市教育考试院或报名所在区招办申请补发动态口令卡。

因密码或动态口令卡遗失造成的不利影响,由考生及其监护人负责。

九、志愿填报时间

为方便学生和家长根据中考成绩选择填报合适理想学校,中招志愿填报安排在中考成绩公布后进行,统一为:7月25日8点至7月27日17点。

十、志愿填报流程:各初中学校负责组织、指导本校考生集中网上填报志愿。

1、具体流程:

1)由市教育考试院给每位考生分配上网用户名、密码

2)考生上网登录志愿填报网站,登录后立即修改密码(注意保密)

3)填报志愿

4)根据志愿填报系统的提示,输入动态口令卡密码进行志愿提交,不需要签字确认

(考生及其监护人对所提交的志愿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负责)

注:在填报志愿时间截止之前,考生可修改志愿,志愿信息网上提交成功后,志愿即有效。志愿填报截止后任何人不得更改考生志愿信息。

2、完中直升录取工作在6月26日前完成。

自主招生预录取、热门高中科技特色班的预录取工作在7月16日前完成。

自主招生、科技特色班不得兼报。

凡与完中直升学校签订录取协议的.学生,不得同时与自主招生学校签订预录取协议。

报考自主招生和热门高中科技特色班的考生须和普通考生一样填报中招志愿。

考生报考有寄宿条件的学校,凡需寄宿的必须注明“寄宿”。

十一、录取工作

录取原则:全面考核学生,规范操作程序,根据考生的志愿和自主招生、完中直升学校的招录标准,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为合理引导考生正确填报志愿,更好地发挥招生指标分配政策的导向作用,对各热门高中分配生录取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享受分配指标的考生考分应不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

除热门高中分配生录取外,对提前录取批次、第一批次各阶段、第二批次其他招生学校、招生项目分别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

录取以批次(阶段)先后为序。提前录取批次、第一批次第一阶段的录取以志愿先后为序。第一批次第二阶段、第二批次、第三批次的录取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

热门高中自主招生的录取根据学校招生方案和学生中考成绩实行同批次(阶段)提前单独录取。热门高中科技特色班的录取根据招生学校术科加试和学生中考成绩实行同批次(阶段)提前录取。分配生录取在统招生录取之前进行。分配生录取根据各初中学校分配指标数和考生志愿,按学业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有初中学校在热门高中分配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可供录取生源不足,其分配指标用作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学校填报该志愿的考生。

对提前录取批次、第一批次两个阶段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市教育考试院将及时公布缺额计划,按照相应批次(阶段)最低控制线,对未被录取的考生征求志愿,按分数从高到低依次择录。在统一录取工作结束后,如有学校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可通过网上招生市场调剂录取;如通过招生市场调剂录取仍不能完成计划,经批准可适当降分录取。

认真执行“考生须在学籍所在学校读满三年,才具有获得学籍所在学校热门高中招生分配指标的资格”的规定,所有获得分配指标的被录取考生名单必须在校务公开栏、校园网和无锡市教育局政务网上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各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上如出现考生总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到低排序后依次择录。如语文、数学分数之和仍相同,则录取全部同分考生。

普通高中不超过招生计划2%的科技、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实行同批次(阶段)单独录取,投档分数线根据报考情况单独划定,但不低于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特长生录取名单须在校务公开栏、校园网和无锡市教育局政务网上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十二、加分

1、录取时加10分投档:

革命烈士子女(含革命烈士的第三代,凭市民政局证明、户口簿),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凭军人证、所在部队证明和户口簿)。

2、录取时加5分投档:

(1)因公牺牲军警人员子女(含因公牺牲军警人员第三代,凭市民政局证明、户口簿),见义勇为致残人员子女(凭市公安局证明、户口簿),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功勋的现役(现职)军警人员子女和获全国“一级、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的民警子女(凭有关奖励证明和户口簿),一级至四级残疾军警人员子女(凭残疾军警证书和户口簿);担任战备值班任务的现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凭工作证明和户口簿);

(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凭区委统战部证明);少数民族考生(凭户口簿);港、澳、台考生(凭通行证、台胞证或市台办证明);

(3)在锡“两院”院士、在锡国家级专家子女(含院士、专家的第三代,凭资格认定证明、“院士优待证”或“在锡国家级专家优待证”和户口簿);

(4)本市引进的在国外大学(经国家教育部认可学历的)获博士学位,或在国内获博士学位后赴国外作博士后研究的留学归国人员子女(凭学位证明、在外工作证明、本市用人单位证明和户口簿)。

若考生具有多项加分条件,则以最高一项计入,不重复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初审后填写申请表,随附相关证明材料,统一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公示和认定。

3、肢体残疾考生的录取,按照原国家教委、劳动人事部《关于做好中等专业学校招收残疾青年考生工作的通知》(教职字〔1987〕008号)精神办理。

十三、新生入学

1、新生《录取通知书》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印制,并加盖录取专用章(其中五年制高职的录取须另加盖省教育考试院录取专用章)。

考生被录取后,必须凭《录取通知书》和户口簿等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根据国家、省、市学籍管理规定,开学后一周不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又不办理延期手续,或在两周延期期限内仍不报到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2、意见要求,各地要充分考虑今年中考延期、高温天气影响,优化中考考点分布,统筹各校尽早购置安装防暑降温设备,加快标准化考场升级改造,进一步优化考场设施与环境。2020年6月底前,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全面开展考务管理排查,切实排除各类风险隐患,确保考务组织管理工作安全有序。

各招生学校要严格遵守省、市有关中招工作的意见和规定,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骗取、强拉和控制生源,不得干扰初中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得进行有偿招生。

中招工作充分利用统一的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实施,学校不得接受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学生入学,不得招收借读生,不得为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空挂学籍。

3、江阴、宜兴两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参照本意见精神制定,两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结果须报市教育局审核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