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法律越是在它的接受者那里以恶行为前提,那么它本身就越好。下面是有关法制交通安全教育的手抄报资料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法制宣传之交通安全篇
全国因安全事故数以万计天真无邪的生命死于非命。中央领导对中学生安全的指示:“人民生命高于天,人民利益重如山”。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安全教育”。在这里我着重给同学们介绍一下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
交通安全
(一)不良的交通习惯
1. 不走人行横道,不靠路右边走。
2. 不走人行横道、天桥,随意横穿马路。
3. 不注意道路和车辆信号,不服从交通管理。
4. 在车行道、桥梁、隧道上追逐、玩耍、打闹。
5. 穿越、攀登、跨越道路隔离栏。
6. 在铁路道轨上行走,玩耍。
7. 横穿铁路和钻火车。
8. 不听从铁道口管理和信号管理。
(二)中学生骑自行车的问题
1.未满12岁的儿童独自骑车。
2.在人行道、机动车道骑车,逆行骑车。
3.骑车横冲直闯、争道强行,与机动车抢道。
4.转弯不减速,不打手势。
5.在路口闯信号。
6.骑车双手离把。
7.追逐打闹,三五并行。
8.手攀机动车行驶,紧跟机动车行驶。
(三)中学生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
1.缺乏交通安全意识。
2.缺乏交通安全知识。
3.缺乏交通安全责任感。
4.存在麻痹思想。
5.存在侥幸心理。
(四)正常的'行路常识
1.走人行道,靠路右边走。
2.横过车行道,要走斑马线,或走天桥。
3.要注意各种信号灯的指示(红绿灯、人行横道信号灯)
4.上下汽车要避让过往车辆。
5.不在马路上逗留、玩耍、打闹。
(五)正常的骑自行车常识
1.不要骑有故障的车。
2.不在人行道上骑车,非机动车靠右行驶。
3.横穿马路最好推车行驶。
4.转弯时减速慢行,观察并打手势。
5.不要双手离把,不并肩行驶。
6.骑车不打闹,追逐。
交通安全法律知识讲稿
各位领导、在座的各位朋友:
大家早上好,下面我先给大家讲一下交通法规中和我们有关的一些规定:
一、机动车包括哪些?
“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机动车辆的车型多种多样,我们按准驾车型进行分类主要有: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牵引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等。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新国标9月1日起实施,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被作为轻便摩托车而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
二、机动车上路行驶时如何悬挂号牌、放置标志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的规定,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处罚。
三、可以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吗?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例如有些人经常在公路上晒稻谷,建房时堆放砂石砖快等等。
四、客运机动车不可以载货,货运机动车不可以载客。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而且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
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
五、驾驶人没有驾车资格的驾驶机动车该如何处罚?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016年驾驶证新规定
按照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相关规定,外地驾驶证可在本市直接补换领及审验,老龄驾驶人每年体检也放宽到了70周岁。此外,市民还可通过网络平台,足不出户办理驾驶证业务。
新规亮点
异地换证
外地驾照可在京补换领及审验
据市交管局介绍,原《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驾驶证补换领和审验业务应到驾驶证 核发地进行。新规实施后,持外地驾驶证人员可在本市直接申请补领换领本市驾驶证,也可在本市办理提交身体条件证明、驾驶证审验业务,再也不用回到驾驶证核 发地往返奔波。同时,持本市驾驶证的外省市人员办理补领、换领、审验业务时也不需要提供居住或暂住证明。市交管局提示,办理校车驾驶资格申请和初次申领、 增驾申领、持军队驾驶证换领、持外籍驾驶证换领等除外。
此外,根据新规,外省市在京居住人员可在本市申领大客、大货等准驾车型驾驶证。据市交管局 介绍,原《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外省市在京居住人员必须回到证件原核发地增驾大客、大货等准驾车型驾驶证。新规实施后,全面放开所有车型在户 籍地以外驾驶证申领和考试。驾驶人被注销最高准驾车型后,申请增驾被注销准驾车型的,只要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且没 有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准予申请。
释疑
到哪里办?都要带什么?
市交管局车辆管理所相关人员介绍,新规实施后,外地驾驶证持证人员可以到北京市各车管分所 或是交通支队的车管站办理补领、换领、审验业务。办理业务时,需要携带身份证、驾驶证、照片等材料。如果要办理换证业务,还需要携带身体条件证明,也就是 从指定医院体检完取得的体检表。
老龄驾驶
每年体检从60周岁改为70周岁
据市交管局介绍,新规实施后,将原来每年需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老年人的年龄,由60周岁放宽至70周岁。也就是说,70周岁以上的驾驶人需要每年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在哪里开证明?怎么开?
市交管局车辆管理所相关人员介绍,这项修改给老龄驾驶人带来了便利,放宽到70周 岁以上的'驾驶人需要每年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合格后取得身体条件证明后提交给车管所。据了解,此次修改中提出要“足不出户即可办理驾驶证业务”,在服务平 台功能逐渐完善后,将实现在网上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也就是说该功能实现后,老人在医院体检完毕后,医院能够将身体条件证明转到车管所,省去老人往返于医院 和车管所之间的环节。
驾照升级
放宽申请增加准驾车型条件
据市交管局介绍,新规实施后,驾驶人被注销最高准驾车型后,申请增驾被注销准驾车型的,只要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且没有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准予申请。
针对哪类驾驶人?有何变化?
市交管局车辆管理所相关人员介绍,该项措施是针对驾驶证被降级的驾驶人,与持有C 级驾驶证的驾驶人无关。按照规定,C1驾驶证升级为B1驾驶证,需要持有C1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 录,即从驾驶证上的初次领证日期起算,连续3年没有12分记录。而B1准驾车型资格升级为A1级至少需要5年。
按照原来的规定,如果驾驶人被注销最高准驾车型后,需要按照没有驾驶经验的标准,至少3年或是5年后才能增驾被注销准驾车型。新规实施后,只要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且没有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准予申请。
自主约考
全市所有考场将可网上约考
交管部门开通互联网综合服务应用平台,为学员提供互联网、窗口等多种报考、约考渠道。目前全市已有17家考试场开始互联网自主约考试点工作。近期,全市所有考试场将全部推广开展互联网自主约考服务。
需要走哪些流程?有何变化?
市交管局车辆管理所相关人员介绍,学员登录交管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bj.122.gov.cn)即能了解约考流程。原来都是驾校给学员进行约考,有了该项措施后,学员能够根据自己的实际及练车情况,进行自主约考,平台上会显示考试的时间和场次。
市交管局车辆管理所相关人员表示,这项措施使驾照考试更加公开化,在实行自主自学直考的试点地区会更加适用,“有些地区驾校约考权利较大,这项措施就避免了这个问题”。
网上办证
足不出户可办理驾驶证业务
据市交管局介绍,需要办理驾驶证业务的申请人,需先到车管所现场注册以后,登录交管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bj.122.gov.cn),即可通过网上提交申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补领、换领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业务。
释疑
能否完全在网上完成办理?
市交管局车辆管理所相关人员介绍,这项措施需要申请人先到车管所进行现场注册,这 个现场注册就像到银行开网银时进行的面签。如果不进行注册也能在网上办理一些业务,但注册之后能够获得更多的权限。办理注册时,需要申请人带着身份证、驾 驶证、车辆行驶证等相关资料到车管所进行,在注册之后能够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在平台登录后,即能够办理业务,例如驾驶证补领、换领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 相关业务在网上申请后,证件会邮寄到申请人手中,不需要再次到车管所领证。该人员介绍,现在该平台正在逐步完善,会有更多的业务能够通过网上办理。
其他亮点
1。有驾驶经历者可直接考试
因超过有效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原因被注销驾驶证的,年龄和身体情况符合申请条件的,可不经驾校培训直接通过初次申领的方式,向车管所申请考取驾驶证,但驾驶证被吊销或撤销的除外。
2。放宽残疾人领取驾照条件
根据新规规定:
(1)单眼视障人员,优眼视力或矫正视力 5.0以上,水平视野达到150度的,可申领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C1、C2、C3、 C4、C5)驾驶证。
(2)左手三指健全,双手手掌完整,可以申请C1、C2、C3、C4准驾车型驾驶证。
(3)上肢残疾人一只手掌缺失,另一只手拇指健 全,其他手指有两指健全,上肢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且下肢符合相关规定的,可申请C5驾驶证,允许安装专门辅助装置。
3。满分者准许降低准驾车型
新规实施后,对一个记分周期内2次以上记满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驾驶人,在满分考试时申请人可以同时申请自愿降低准驾车型,车管所按照自愿降级后的准驾车型进行科目三考试,改变了原来按照原准驾车型进行科目一、科目三考试,合格后再进行降级的规定。
4。取消小型汽车学员夜考
根据旧规定,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驾驶考试时,需要随机抽取20%的学员进行夜间考试。新规实施后,上述车型的考试用白天模拟灯光操作的方式代替夜考,其他车型的夜考规定没有变化。
5。学车者擅自上路练车可拘留
新规规定驾驶证申请人在学习驾驶期间违反相关规定的,交管部门将给予相应处罚。练 车期间的以下3种情形将被处高额罚款并处拘留:未取得学习驾驶证明的、学习驾驶证明超过有效期的、在没有教练员指导的情况下上路练车的,按未取得驾驶证处 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6。身体证明有效期为半年
机动车驾驶人需在体检后的6个月内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相关业务。
7。“绿卡”者无需提交住宿证明
在京外籍人员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需要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不再出具公安机关核发的住宿证明。
驾驶证新规:驾照逾期被注销可重考
单眼视力障碍也可考驾照
新规放宽申请驾驶证的身体条件。原规定两眼裸视力或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新规改为“单眼视力障碍,优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且水平视野达到150度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客车准驾车型”。这意味着,单眼视力障碍也可考取驾驶证。
新规放宽对申请人上肢条件的要求。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左手有三指健全,且双手手掌完整的,可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放宽残疾人申领驾驶证的身体条件。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丧失运动功能但能自主坐立,且上肢符合规定,可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客车驾驶证。一只手掌缺失,另一只手拇指健全,其它手指有两指健全,上肢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且下肢符合规定要求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客车驾驶证。
驾照逾期被注销可直接申请重考
原规定驾驶证到期未审验、未提交体检证明或未换证的,逾期达到一年,驾驶证将被注销;驾驶证逾期注销不超过2年,可以报名重考科目一恢复原准驾车型;注销超过2年将不能恢复,只能重新到驾校“回炉”。
这次改革一个重大的变化是更加人性化,规定对驾驶证被注销等有驾驶经历的人员,年龄、身体条件等符合重新申领驾驶证法定条件的,可以不经学习直接申请考试,各科目考试合格后予以核发驾驶证,但驾驶证被吊销或被撤销的除外。
按照新规,如果不是由于发生违法行为被吊销和撤销的驾驶证,只是因为逾期(包括有效期满未换证、未按期参加审验、未按期提交体检证明、因身体条件不达标、或驾驶人自行申请注销等)驾驶证被注销的,可直接申请考试恢复原准驾车型。如果驾驶证被注销不超过2年,可直接申请参加科目一考试申请恢复驾驶资格;被注销超过2年的.,可直接申请重考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不必像原来那样回到驾校从头学起。
换证不用回发证机关
新规全面放开驾驶人户籍地域车型限制,考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学习培训、报名考试、领取驾驶证。为满足流动人口申领驾驶证需求,允许在居住地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但应当有居住证,换领驾驶证不用回到发证地申请。此前规定,驾驶证期满换证,应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新规还规定,因户籍迁移申请换证的,需提交申请表、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并申报身体条件情况,取消了“县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身体条件的证明”。
内地居民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如果取得该机动车驾驶证时在核发国家或者地区连续居留不足3个月的,应当考试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 这意味着,仅通过短期出国旅游,即使拿到驾驶证,回国后仍要参加考试。
自学直考十堰暂时无缘
根据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4月1日起,在天津、包头、长春、南京、宁波、马鞍山、福州、吉安、青岛、安阳、武汉、南宁、成都、黔东南、大理、宝鸡16个市(州)试点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
十堰虽然不在试点城市之列,但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列出驾考改革时间表。2016年上半年,部署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明确各项任务推进步骤,启动重大改革事项试点;2017年,总结试点经验,深入推进改革实施;到2018年,完成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届时,市民学车考试将更加便利。
可一次性预约参加科目二、三考试
新规实施后,考试预约将更加便利,学员学车拿证将更加便捷。逐步推行场地驾驶技能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一次预约、连续考试。学员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可以预约科目二或者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在有条件的地方,申请人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成功后可以连续进行考试。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均合格后,申请人可以当日参加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申请人预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车辆管理所在60日内不能安排考试的,可以选择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其它考场预约考试。
约考方式更加多样,可以实行自主报考。车管所建立使用全国统一的考试预约服务平台,提供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方式。学员完成培训后可按规定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场地,公安机关按照报考或约考时间先后顺序,公平合理安排考生考试。十堰将在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国统一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启用网上自主报考功能。
放宽定期体检年龄
针对部分驾驶人因工作生活节奏快、疏忽大意等原因,逾期未提交体检证明被注销驾驶证,注销后需要重新考证,新规将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的起始年龄由60周岁调整为70周岁。
另外,驾驶证因未提交体检证明被注销,且在有效期内或者超过有效期不满一年的,均可以提交体检合格证明后予以恢复驾驶资格。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一年以上,按照驾驶证有效期满的有关规定注销,考试科目一后恢复;超过有效期3年以上,需要重新考试全部科目。对于70周岁以上老人,过了申领年龄条件,不能重新申请。
取得城市公交车驾驶证5年以上可申请增驾大型客车
新规增加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准驾车型(A3)资格5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5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可直接申请增驾大型客车准驾车型(A1)。同时,增加申请驾驶城市公交车准驾车型(A3)的限制。
放宽申请增加被注销的准驾车型的条件限制。机动车驾驶人办理降级换证业务后,申请增加被注销的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且没有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设立学习驾驶证明
新规新设立了学习驾驶证明,替代以前的驾驶技能准考证明,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为3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学习驾驶证明分纸质或者电子两种形式。申请人上路训练时必须随身携带学习驾驶证明,未携带者可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