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釜山行》观后感 篇1
釜山行,看完这部电影,震撼很大。人在灾难降临的时候,在面对数不尽的丧尸时,会发现比丧尸更加可怕的是人性……人之初,性本善,其实每一个人生来都是善良的,只是生活的不如意,善意的付出屡屡遭到的是恶意的欺骗,才改变了人们初衷,不禁令人心灰意冷。
回看了好几次这个片段,心里很难受。车开了,那位行动怪异的人在厕所全身抽搐,她开始咬人,从一位女乘务员开始被咬后病毒感染越来越多人,猖獗的病毒不断蔓延,面对洪水般涌现的感染者,全车陷入恐慌。人们奋力守护家人往着安全的车厢跑去,后面有成堆的丧尸,人们奋力跑去,这时,门关上了,怎么也打不开。门的另一边是一群自私冷漠的面孔,看到这里,我有种感觉,人性里的一些丑恶恰如这尸鬼病毒般在肆虐传染着。本可以全存活下来的人们,因为人们的淡然冷漠和事不关己,导致整节车厢到的人都被感染。
看完这部电影我总是把自己置身于影片之中,想如果是我我会怎么做?设想过无数种答案。感谢自己生活在太平盛世,愿我们每个人都能不忘初心,永远保持纯真,一如既往的纯真与美好,好好享受生活。
电影开头,一辆司机在经历消毒之后,因为分神接电话,开车撞倒了一只鹿,司机下车发现鹿死后抱怨几句便开车离开了。司机走后,死在马路上鹿,开始扭动身体突然站了起来,眼神异常恐怖吓人。一场由神秘病毒展开的瘟疫就此开始。宁静的清晨,每个人都有着各自的缘由,坐上了一辆从首尔开往釜山的KTX406列车,一位行动怪异的人毫无被人察觉地登上了列车。开车之前,车上让我印象非常深刻的一段对话:一个西装革履的中年人指着衣衫褴褛的乞丐对小女孩说:“如果不好好学习,以后就会变成这样。”小女孩:“妈妈说说这种话的人都是坏人。”
最后,车停下来,到达釜山,存活下来的是孕妇和一个小孩,在看完之后的好久,我的心情都是灰的。孕妇代表着新生,而影片中的女孩代表着人性中一开始的纯真。爱会传染,恨也会传染,善良会传染,丑恶也会传染。影片一开头,平常温和乖巧的鹿在感染了病毒之后变得可怕吓人,更何况是生活在这个社会上越来越缺少信任的人们。穿过了三节车厢的丧尸,却穿不过一节车厢的人心。让我们不得不佩服釜山行编剧的用心良苦。爱情友情亲情,小孩,少年,成年,老人,影片中的每一处细节,每一个场景,都值得回味。
电影《釜山行》观后感 篇2
影片中男主的自私还没有到令人厌恶的程度,当拾荒者因为腿脚不便从行李架上下来的时候不小心卡进了火车的座位下,面临着大群丧尸近在咫尺的情况下,这次他没有选择抛弃,而是选择去救人。
到此处,我们已经可以看到男主身上的些许转变。当一向战斗力max的大叔被咬了后的那处情节,大叔还清醒的时候,要求男主赶快离开,男主在不得不放弃这个伙伴的时候,他带着哭腔无奈的离开。男主身上的这种矛盾性存在于现实中的我们每个人的身上,人既有温情与善良也有自私邪恶,但真实的人性也绝非我说的这么简单。人性时常是辩证的,但人性也会很极端。电影里唯一的一个极端反派角色--金常务,他极度的自私,为了自己的利益甚至可以牺牲别人的性命。他在别人还有可能逃生的情况下威胁车长赶快开车;当男主一行人突破重重丧尸的阻碍,即将来到安全车厢的时候,他带头关紧车门,将老人孩子孕妇……都关在门外;他煽动车厢里的人,将这些后逃进车厢的人赶到车厢另一面的过道里;他和乘务员困在厕所,他将另一个人推出去作为右耳,而自己获得逃生机会。图片 在他的身上我看了人性中最为黑暗的部分,一种“私恶”。这种不择手段的行为触犯了大家良知的底线,随着情节的发展他地行为也一步一步更加的没有下线,让人不禁想问人性到底可以恶到什么程度。而车厢内那些其他一些人,在这种情况下已经失去理智,当金常务站出来他们便纷纷出来附庸助纣为虐。这是一种非常悲哀的情形,不仅在于所有人都失去了理性与思考,更是在于大家丧失了同情怜悯与体恤的能力。影片接近结束的时候男主终于带着女儿和孕妇攀上了开往釜山的一个火车头,而恰好被丧尸咬了的金常务也在这上面。他在变异之前说了几句独白,表示自己的所做所为都是因为有个老母亲在家等他。导演这处的设计希望表现出无论是多黑暗的人性中也还有一丝无奈与苦衷的温情,但是这却无力说服观众。在他变异之后将男主咬伤,几个回合,男主终于将他丢下火车。影片中最为感人的这一幕莫过于男主在变异之前自己跳下火车。
影片最后,孕妇和小女孩搀扶着穿越黑暗的隧道,终将抵达光明。
从整部电影中,我感受到就是当人类面临绝灭与毁亡的最终关头,人类的原罪就会袒露无遗。死亡、孤立、失格等种种恐惧将人性中的私与恶推至极端的高潮,人类文明的积习与道德的教化在逼仄的绝境中变得不堪一击。然而根据商业电影的模式,导演给出了一个温情的结局,唯二的幸存者,孕妇与女孩,象征着孕育的希望与人类的明天。
电影《釜山行》观后感 篇3
两天内看了两遍《釜山行》,看得我心里有点难受,再一次被韩国电影引发了我对人性的反思。
孔侑扮演的证券基金管理人,一开始是个自私,只在乎自我利益的人,甚至在教育女儿的时候都是灌输得”自我才是最重要的”观念。女儿秀安说的一句话:”爸爸你一直都只会想到你自己,你的眼里都看不到别人,所以妈妈才会离开你的。”把他人性里的缺点放大。而他在随后的与被病毒感染的丧尸斗争的过程中被别人帮助然后学会帮助别人的同时也让自己得到了救援,人性里的那点温暖被渐渐地唤醒了。
看剧的时候,无限心疼马东锡演的胖大叔。他是这部电影里我觉得最有担当的男人,他是丈夫,也是爸爸。在关键的时刻,第一个站出来保护家人,保护身后那些脆弱的人,直至最后牺牲一个小我,力求保全其他人的生存,他的正义是存在于骨子里的。
在胖大叔被丧尸们攻陷后,我的心情是灰的,他本可以活下来的,如果15号车厢里的人能够及早开门的话。包括15号车厢里那几十号人,本来大家都是可以活下来的,然而他们最后都沦为了丧尸们的饕餮。看到这里的时候,我居然是无感的,甚至觉得是合理的。不是说他们就该被丧尸们攻击,其实让他们最后被毁灭的是他们人性里的自私和冷漠。爱会传染,恨也会传染,善良会传染,丑恶也会传染。那个西装革履的中年大叔,把人性里的自私冷漠等丑恶肮脏的一面展现无遗,甚至像病毒一样迅速地感染了许多人。在对抗丧尸的过程里,他们把别人当作盾牌来换取自己的生存,甚至冷眼旁观别人的生死而无动于衷,就像那个因为对人性绝望的婆婆说的那句”这群坏蛋”。最后15号车厢里的人的下场,让我想到了那句”善恶皆有因果”。
看到最后,列车长本可以幸免,高中生荣国和珍熙本可以生存下来,但都是为了帮助那个西装革履的大叔而反被推向了丧尸们,成为掩护他逃生的盾牌。不禁心灰意冷,人的善良在自私自利的人眼里只是可利用来成就自己的工具而已。而这样的人,在再无可利用的时候,会是怎样的结果呢?电影里的结果是毁灭。
在对人性难过的同时,也被电影里的几个情节感动和温暖到。郑有美饰演的尚庆是个大腹便便的孕妇,然而在列车上,她宽容大度,心怀他人,虽然是个孕妇,但也没有成为任何人的负担,甚至还帮助着身边的人。透过她,看到了一份简单纯粹的善良和自强。还有那个流浪汉,被别人帮助,同时也懂得反过来帮助别人,看起来像是最不懂人情世故的他,最后为了救尚庆和秀安而挺身而出的那个画面让我有点想哭。一个流浪汉做出了一个常人做不到的事,心里有温暖有感动也有一点点感慨人情凉薄。
电影《釜山行》观后感 篇4
在观看过的电影里面,其实《釜山行》也不算是那么震撼的一部。丧尸片早已司空见惯,无论是拍摄水平还者是我们的观影水平都朝着无限的高度发展着,所以《釜山行》的出现,没有说那么特别地抓住我。甚至在观看电影的时候,我往这篇影评里面跳(其实这是不对的,第一次观影是要跟着导演提供的情绪走下去,不管电影好坏,这应该是观众能给予的起码的最低限度的尊重)我跳戏是因为我当时想着一个问题:我觉得这部电影是一本丧尸类型电影的人物关系“教科书”。
我们来捋一下电影人物角色。利欲熏心遭离婚的单亲父亲、单亲小女孩、保护怀孕妻子的丈夫、心情容易烦躁的孕妇、慈祥的老妇人、老妇人的妹妹、崴脚的流浪汉、谈情说爱的打棒球男女、打棒球的小伙伴、遵守规章制度的列车长、列车长的下属、金代理以及大家都很痛恨的巴士公司常务、还有一班附和巴士公司常务的群众... ...这里面已经包含将近全世界的主流人物关系:家长孩子,丈夫妻子,兄弟姐妹,朋友朋友,青涩恋人,上司下属和无亲无故的人。不同年龄,不同阶层,不同领域,不同身份地位,不同价值取向(后面细说),导演都很戏剧地将这一系列的人和关系都安排在了一个车厢,唯一没在车厢的金代理,也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一直在剧中频繁出现。这都是很教科书的安排,特别精心的设计,似有若无地商榷着亲情,谈论着爱情,认清着自己.。站在导演角度,一方面是保证每个不同观影人最大限度地获取共鸣;另一方面将故事走势的可能性尽可能扩大,在无限种结局的方向中,用各种人物关系和情感,命中注定地确定一种结局。电影就像一次宇宙航行,探索的领域更多,才有可能探索更多。人又像无尽的宇宙,人物表现涵盖得越多,留给我们想象的就越多。
尽管导演已经很努力地给我们呈现各种人物品种,毕竟人嘛,人太多,人太复杂,所以只能算是冰山一角。虽然是冰山一角,但导演让我从冰山一角里看到了世界......
亲情和自己的最终选择。证券基金的父亲,一开始与金代理的对话很明显表现出是个无利是图的人。但在亲情方面,表现是让观众温暖的,良心未眠的伏笔和后文的浪子回头的觉醒,这都称得上是无冕之王,虽然最后对于他的个人也是悲剧收场,可能这也是导演对这品种人的一种态度,安排小女孩活下去了,是实现了男主角最大的心愿,也是对男主角莫大的恩赐。如果说只是单纯利欲熏心的人,我们一般都是判死刑,但男主角对亲情表现的那种大爱,是能引起我们同情,让天下人为之动容,也让同样身为父母的人产生共鸣,这说起来轻易,好像是人之常情?然而并不是,并不是每个人都如此。同样是亲情关系的老妇人的妹妹,在影片中老妇人妹妹暂时脱险而与老妇人联系不上下落不明的时候,可能你会说,这个妹妹压根就没联系过老妇人,她好像早就自以为预示到什么?抱着一副失去亲人的态度?也许是知道自己无能为力拯救,还是知道没人会相助拯救,亦或是真的没有一丝想拯救的念头呢?究竟怎样我们不得而知,观众看在眼里,公道在心。当这个妹妹看到老妇人出现在另一侧车厢时,心情是单纯的激动吗?应该是有自责的,内疚的。眼中含着泪,看着老妇人因为车厢其他群众的阻止而错过得救的机会,在那一刻,这个妹妹或许终于得到与男主角一样的不过已经是迟来的觉醒。很多东西错过了,也许一辈子都回不来......接着嘴里的念念有词然后打开门放出丧尸......她痛恨车厢里的人,其实也就是她自己。
以德报怨和恩将仇报。保护妻子的丈夫(正义男)和巴士公司常务(自私邪恶男),这二人的形象以及对比就太明显,不用多说。开头的第一句就能概括。我们来留意另外的细节。他们的遇害顺序察觉了吗?在影片中,无疑是真正足够自私的人活得更久。在这个自私的人倒下来的前面,还有着更多正义化身先倒下,棒球队小伙们,棒球情侣,列车长,列车长手下,流浪汉,老妇人......也许你会认为这是戏剧必然的机缘巧合而把这自私的人留到最后?绝不是,电影从来不存在真正的巧合,这是一场精密悉心的策划。不只是单纯地对这个社会一些规律的讽刺,不只是停留在“无耻则无敌”的思想高度,更为可怕的是,导演要我们接受这个现实,无力改变的这个现实。当然并不是推崇我们成为这种人,只是痛心地告诉我们,我们现在已经没有变改的资本,包括青春的棒球男女,懵懂年代遇见美好爱情的我们,遍身正义能量的我们,终究也被这个世界自私男这一大类人送上断头台,还有遵守规章制度的列车长,原来还有点正义的列车长下属,自己选择结束的老妇人妹妹,与恶势力对抗的肌肉男和男主角,崴脚的流浪汉......所有的所有,最终都沦成了丧尸,行尸走肉地我吃你,你撕扯我,实在让人毛骨悚然,不得不深思。但我们并不是毫无机会,影片中留下的小女孩和孕妇,她们寄托着正义力量的希望,不管是觉醒后的正义还是一如既往的正义,她们是正义众人保护下唯一的存活,她们是天堂照耀下的希望。寄托着导演的思想,即便我们甚至无法去相信去接受这个现实:我们对现状已经无能为力。这句话适用在影片中或是现实中,丧尸的情况已经无法控制,对于现实中的作奸犯科,人性的自私,也是无能为力的状态。等待,无尽的等待。哲学家说过,人性的发展是很缓慢的。说出这句话的人,一定是对人性看得非一般的透彻。几千年过去了,我只需在一个安静角落写一遍文章就能给予全世界看,我们很多方面都发展得快,快到停不下来,除了人性。
关于金代理、列车长和列车长下属,他们都是条条框框的守护者,尽管不同性质的职业,但都不能有思想,只能毅然地执行。上文我们说到男主角是无冕之王,但在影片后段我们得知这个丧尸事件的起因好像也是因为男主角和金代理而起,这矛盾吗?不,男主角他们的职业如吸血鬼,思想如丧尸,他们是一条导火线,责任全世界都有份。然后导演设计着让系铃人的男主角来解这场命中的劫,在劫中竭尽全力,尽管最后是付出了生命代价,却能让自己女孩看到了自己生命光辉最闪耀的时刻,留下了最好的传承。这是一个经典完美的“之所以”“是因为”“但是”复合语文句式。就冲着这点,再次由衷觉得这部丧尸片的“教科书”地位。
默默无闻的崴脚流浪汉,但在关键时刻义不容辞奉献自己,成全着正义,保护着延续着希望。似乎在印证着什么:每个生命都有着不可磨灭的价值,小到尘埃,大到宇宙。不需要再举别的例子,流浪汉已经是很好的表现。
孕妇和小女孩。全片被上着光环的人物。孕妇和小孩绝不能遇害,不然观众会崩溃,这片也不能“教科书”了。全文开头就出现小女孩的歌声,这歌声的含义不浅。光环不是谁都能戴上,在影片中的事件里面,这歌声起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当然我们知道这歌声重要是因为在影片最后小女孩凭着歌声拯救了自己,拯救了孕妇。但请不要忽略,之前为这个小女孩和孕妇倾尽全部的那些人。他们居功至伟,让所有人敬佩。比如,小女孩的父亲,我自封给他的无冕之王,歌声一开始是先唤醒了他。直白点引用《少林足球》周星驰的一句对白就是:“大师兄我醒啦!”当然周星驰其实是一直醒着,但《釜山行》里面的男主角是真的才醒过来,才知道什么是珍贵,才知道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追求去捍卫的。
电影《釜山行》观后感 篇5
在一个封闭的列车中,一种不知名的丧失病毒正在蔓延,感染了病毒的人就会成为行尸走肉,攻击他人。这时《釜山行》中的一幕。在这场灾难中,一位父亲带着他的女儿,尽力逃出困境。但是除了天灾,还有人祸,因为小人的坑害,他的女儿成功逃出,自己却牺牲了。
这部电影体现的最多的就是人性。没错,父亲对女儿的爱,战友间的患难与共,无疑体现着人性最光辉的一面,但更多的,是人性黑暗的一面。影片中有一位常务,为了自己的地位无恶不作,他当着小女孩的面伤害一个流浪汉还义正言辞地说这是为了小女孩好。他还为了自己的生存,把乘务长当作诱饵吸引丧尸便于逃跑。他还把主人公一行人锁在门外,原因是“不安全”。他伪善,怕死,还用流言提高自己的威信和地位,他也是害死男主的人。就这一点他是一个十恶不赦的人。但是为什么其他乘客竟然会成为他的“帮凶”呢?这就是人的共性。这就是自私。
“人之初,性本善。”其实人是一种自私的动物,自身的利益高于一切。片中男主小队想要与大部队会合,但是被拒之门外。提出锁门的原因是因为他们身上“有病毒”,所以被拒。提出关门的原因是为了“大家”,但是多救一个人不好吗?他之所以一呼百应,因为“锁门”的利益是对他们而言的,正中了“大家”的利益。在这个氛围中,保全自己比保全大家重要多了,所以,大家也高高兴兴的做起了帮凶。“领导者”为了自己的领导地位,踩着人上位。他们所做的只是导火线,火药桶里装着的,是人们心中那种自私。“患难”只是诱因,他会使“真情”显露出来,让小人有可乘之机把握住,来控制人心。
自私,更是一个社会毒瘤,只有乌托邦才不存在的东西。谁都有自私,但有没有被激发出来呢?跌倒老人,自私的牺牲品之一。“患难见真情”,老人为了使自己的跌倒找到平衡,便要在做好事的人的身上敲上一笔,所以便有了一个又一个的`讹诈事件。而“小悦悦”事件,又说明了人不想“摊上事”的问题。这些生命的离去让人痛心,但是更让人感到担忧的是自私冷漠的人心。这些自私的人如同片中的正常人“大部队”,他们无情、自私,使问题更趋于复杂,让人与人之间更加趋于冷漠,令人担忧。
自私是人类的通病,也是人性的毒瘤。我们因该要放弃心中的自私,用爱来温暖世界,这,才是我们的使命。
电影《釜山行》观后感 篇6
比丧尸更可怕的是人心,当欲望开始侵占身躯;毁掉的,不仅仅是肉体、意志,更多的是生而为人的道德。一列火车就像一个微型的社会,折射出人们的善恶美丑;扭曲可笑的面具,揭开真实的面貌。
当灾难降临人间,宙斯拯救了孕妇和小孩,他们代表新生和纯真。自私与奉献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自私自利,也没有绝对的无私奉献;好坏相对,各自掺半。当世界一片混沌,人们首先自保,再救人。这是对生命的敬畏,对他人的尊重。初恋爱情的纯真,爱情升华的结晶,亲情割舍的疼痛,朋友之间的友谊;都无论生老病死,贫富老弱,甚至是陌生人之间的徘徊,这些情谊是相互鼓励,支撑的盾牌,这是广义上的无私,而以丧失他人生命为代价,以割舍他人情感作为支点,奢求到的是狭窄的自私。可是这个世界没有分清好坏,赢到最后的人总是自私狭隘的人,他们丧失人性道德,却获得了成功、权利、希望与生命。故事里总有好人陪葬。社会毫无规矩可言,好心吃亏,奸诈却是胜利的捷径。人心总是跟随大流,忘记了丧尸的可怕,却防着无私救人的正常人。
现如今,需要得到救赎,获得重生的是人心;信任、只在故事里心酸陪衬可恶可悲。如果人学会无私奉献,多考虑别人,那么这场灾难是否不会上演,真诚的人是否能够存活,亲人不会离散、爱情不会销灭,友情不会那么无能为力,社会不会陷入混沌。总有那么多意外袭来,如果多一点真诚、善良和无私,那么减少的不只是一场纠纷,更是巨大的灾难。
即使全世界都与我为敌,我也只听从内心的声音。愿你真诚处事。
电影《釜山行》观后感 篇7
韩国丧尸电影釜山行,一部经常会在美国电影出现的丧尸这次出现在了韩国电影中,相比较美国电影片中场面,这部韩国电影更倾向于对人性的展现,更有深意值得人们思考。
影片男主是一位工作狂,为了事业而忽视了家人,致使妻子离开自己而和女儿的关系又比较紧张,正临女儿生日之际,在他让女儿再次失望之时,男主决定做点什么来挽救弥补他们间的关系,于是答应陪女儿踏上釜山之行去见妈妈一面,但是没想到这趟釜山之行竟成了不归路……一夜间丧尸病毒的迅速传播让这趟列车俨然成了最后的救命稻草,然而没成想车上也有一名感染者,应该庆幸他们是在车里还是车外呢?列车因为这名感染者也在慢慢沦陷,越来越多的丧尸在攻击感染正常人,车里的幸存者也在逐渐递减,他们要如何在密闭的列车里躲过这场劫难呢?
每个人在危机时刻所做的决定和举措是千差外别的。有的人只顾自己保命不管不顾,而有人却可以不惜让自己涉险帮助他人,展现还得蛮犀利现实的。碰到这样的事儿谁不害怕不恐惧呢,但是此刻人性的弱点却暴露无遗,你会如何在生与死之间做出抉择,想必不是道简单的选择题。看得过程有痛心也有欣慰,男主开始是那种只想护自己和女儿周全而不愿伸出援手的那类人,但是看着那些素不相识又一次次救自己女儿的那些人想必是有所感悟和触动的,他的行为态度转变是让人有所欣慰的,只可惜最后的结局还是有些过于苦涩,让人难以挣脱那复杂的情绪。而那名中年男子的所作所为从始至终都让人唾弃无法接受,人可以自私但是怎么能自私到这般地步?那位失去好姐妹的老婆婆最后的举动其实还蛮解气的,那种心灰意冷的极致表现蛮出彩的。
你会从中看到什么是伟大的父爱,什么是胆小如鼠,什么是舍己救人……有时还真不能以貌取人,好比那名乞丐,看起来最不起眼也是最没用的人却在关键时刻做出了令人刮目相看的举动,不妨体会下其中的那份大爱。其实最难的不是去想你接下来要面对的是什么,而是如何战胜内心的恐惧和怯懦,有时不放手一搏不会知道自己的潜力有多大,为了我们所爱的和在乎的人其实能做到什么程度自己都没法估量。
电影《釜山行》观后感 篇8
想聊聊最近比较火的一部电影-釜山行。众所周知,这是一部丧尸类型的影片。其实,一开始我是拒绝看的。关于丧尸片,欧美好像比较多一点,行尸走肉、丧尸国度、死亡谷等。我是觉得看着那些丑陋血腥又有点迟钝的行尸真的很恶心、很反感,千万不要在吃饭的时候看(我估计周黑鸭旁边要是有丧尸片电影的海报,可能销量都会骤降)。然而鉴于大家的一致推荐以及9.1的高评分,我还是看了。影片主要讲述了韩国一家生物公司病毒泄露(其实这个锅可以给男主,男主作为一名基金经理人,为了赚钱才融资救了这家生物公司),
导致丧尸产生,丧尸侵入男主一行人所在的列车,男主一行人如何与丧尸及“活丧尸”斗智斗勇,并最终成功护送亲人抵达安全区域的故事。论剧情,平淡无奇,基本是照搬美国丧尸电影套路:病毒扩散,丧尸入侵,人尸大战,成功获救。论动作戏,无非就是人尸肉搏,没有飞檐走壁,没有招式特效,基本归于真实。但纵观影片,我想最出色的应该是它的立意,语文课本中所谓的中心思想:人性的光辉。故事的主人公们:单亲爸爸(基金经纪人)石宇,她的女儿秀安,一对夫妻(胖哥和他的孕妇老婆),一对年轻情侣(虽然还不是),一个流浪汉,一个老婆婆,一个流浪汉,还有一个每个电影不可或缺的所谓的大反派中年常务。我觉得这些除了常务的主人公们的组合更像是一个团队,一个对抗想同化他们的丧尸等一切恶势力的团队,真善美团队VS假恶丑团队。
真善美团队包括男(石宇)女(孕妇)老(老婆婆)少(秀安),富人(常务),穷人(流浪汉),他们各自代表的亲情(石宇和秀安),爱情(胖哥和孕妇),友情(两位老婆婆),以及这个团队的构成:智力支持(石宇,从观察到丧尸黑夜看不到不攻击以及丧尸开不了车厢门),体力担当(胖哥,这个就不用说了,真的很喜欢胖哥这个角色)。另外再以秀安这样一个小孩的视角来体现各种人面对危险的不同反应,因为小孩子的想法最简单、最单纯,这样更真实地反映出人性的本质:利己与利ta的艰难选择。途中一大波丧尸的疯狂追击,到达安全区域前一个又一个勇士为了自己所在乎的人英勇牺牲,以及利ta与利己不同选择之间的强烈对比,一次次地冲击着我们的心。
最后只剩小女孩和孕妇安全抵达釜山,那个阴暗的过道,到底要怎么证明自己是人,而非丧尸,我想了很久,是笑,还是泪水,导演选择了歌声,恰到好处。
电影《釜山行》观后感 篇9
我是最怕看恐怖片的人,但是这次我真的看完了。在电影中,最令人害怕的不是丧尸,而是人性。为了财团利益而抛弃广大的散户的股票经纪人;为了自己逃命处处害人的老板;可怜自己老姐姐而怕丧尸放进来的老太太。一个个做的事情,令人发指。如果不是他们,就不会有那么的多的悲剧。
可是最温暖的还是人性。小姑娘处处为别人着想,甚至影响了爸爸;带着怀孕妻子的大叔,勇敢的与丧尸斗争,救了不少人;火车司机坚定不移,就在最后还要救人;老太太还有乞丐为了大家的安全,甘愿用自己的身体为别人赢得时间。最受不了,爸爸为了救女儿和孕妇,变成了丧尸,最后关头还不忘教会他们如何停车。然后自己来到车后,在变成丧尸的过程里,不忘女儿的小时候,痛苦还有满足的摔下车去。
故事并不高智商,但是在讲人性的过程中,深深地抓住了我的心。我们是人,有我们最本真的东西。
教育也是这样,无论多大的高谈阔论,无论课多么的花哨,都应该抓住最真实的东西。我们是在教孩子如何做人。这比学多少知识重要的多。如今,在社会思潮的纷争中,我们的教育很难做。我们需要改变去适应这个社会。但是改变绝对不是迁就。我们还是应该做最本真,有原则的教育人。不是不管我的事,我就逃之夭夭的教书匠;不是只要成绩,不要做人的的教书匠。
教育人最应该做的事,改变自己,更优秀;影响孩子,让他们更知道做人的道理。
把读书人的傲骨拿出来,坚持初心,影响这一代,下一代还有未来。
电影《釜山行》观后感 篇10
灾难降临,或许等待救援并且成功的几率太小了
我是冲着朴信惠想看一下这部电影的。
活着,感觉有点假相比釜山行而言。
但是,恐怖指数的确是+
首先不可避的问题是活着并没有对病毒的来源进行讲解,就是突然就有了动乱。
相对于是釜山行系列都是外场,活着的活动范围太小,就是在居民楼。
当然灾难来临本来就是家中,在家中自然是首选。然后我们看到的就是求生记,当然是在家里先耗完食物,没错没有能力,毕竟也只是居民而已。我们看一看存活率,首先男女主住在相对的两栋楼里。20几天过去后,幸存者只有男主和女主,还有后面的那个变态大叔。我们先不提剧情。先讲一下最后结尾最后的那个画面看来是还有很多人求救,那这里两栋楼仅存活3人。再加上最后直升机救援来了,好的,很潦草的到来,危机关头男女主都觉得直升机走了,但是直升机就是听到枪声了,就赶来了。难道是拥有刘丧(重启之极海听雷)的耳力?并且男女主开挂的经历也是,觉得不太对。
活着的求生,重在运气。那么恶劣,开篇一个女警都已经死了,而他们可以活,别问就是主角光环。好的,开头的时候男主角看到女警被丧尸围困,他没有大吼救人,的确声音会引来丧尸,也不能这么做。但他看到女警被丧尸拖走才吼了一嗓门,唉,无济于事了。加上后来逃生の装备,男主拿的是高尔夫球杆,女主角斧头。女主家里装备还挺全的,绳子也多。唉,那段煮面的那段,怎么讲呢,其实有点偶像剧的感觉在里面了。题外话,发现农心炸酱面,不过还是觉得拉面更好吃(拉面比较好吃,农心的炸酱面没拉面好吃,实测)。还是得提提他们的运气,运气太好了,挑战不可能
影片还有不合理的地方,中间好像断过电吧,虽然后来也没体现了。加上怎么还能乘电梯?还有快到结尾的时候,那个大叔的竟然想用女主角喂自己的妻子。唉,还有我觉得可能是想拍续集吧。女主角好像有一幕身上有丧尸化的迹象,她身上是不是有抗体。但是看结尾又觉得或许不容易有续集。
电影《釜山行》观后感 篇11
电影中人物形象的刻画非常有特点,而且非常写实。其实,在没有灾难时,我们就是这么样的,而真正出现灾难时会特别明显的表现出来。
男主人的助手给男主打电话说,这场灾难是从他们尽力挽救的一艘船中蔓延出来的。那种自责,那种忏悔,表现得特别真实,我们只是执行上级的命令,好像没有任何过错,可实际在内心深处是不安的,可能因为我们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都存在着一些自私自利不顾大局的狭隘做法,在灾难没有来临时,或者灾难没有降到自己身上时,我们不会意识到,我们不会觉得自己错了,不相信这些会降到自己身上。男主在卫生间用水洗自己的双手,痛哭着,好像能够洗掉一样,好像能够减轻一些罪责,当时容不得他多想,必须尽力拯救自己的孩子,平时对孩子做的不够。
在看电影的时候,也许会非常非常讨厌那个西装革履的高铁高管,恨得牙痒痒,真是太可恶了,自私自利到极致,可以为了自己逃生不惜牺牲同伴。不过,我们仔细想想,这个人是多么的熟悉。他们是在火车上相遇,根本是不认识的人,如果不是这场灾难,可能永远都没有交集,可能在正常情况下,对他来说,这都是无关紧要的人。电影中这个人一直有领导范儿,爱指挥别人,特别是列车乘务员,最后躲到厕所里的也是他和乘务员,而乘务员是非常听他的话,而且非常相信他,结果被他给害死了。后来,他有把那个女孩扔出去当替死鬼。所以,他为了自己能够活命,牺牲在他看来没有任何交集,没有任何关系的陌生人,表现出了这个人的本性。这是在极度危险的时候,他表现出来了他的这种愚昧,这种自私,最后他也被感染的时候,意识已经渐渐的模糊时候,他请求男主帮他,对男主说出他家的地址,说他要回家,妈妈在等着他,这个时候的他也许明白,他也需要陌生人的帮助,自私是有代价的,但是此时已经悔之晚矣。
那对姐妹被分开,又相遇,再到妹妹亲自双手打开死亡的大门,这是一种多大的绝望。一群人 渣,这是妹妹说的话,正是她亲眼目睹了自己的亲人被这些人 渣活活地给逼死,她看到了和自己在一起的这些人 渣的真实面目,整个精神应该是崩溃的,所有之前塑造的价值观世界观人生观彻底被摧毁了,也许她是报复,也许她仅仅是想开开门找她的姐姐,她的精神一旦垮掉,她就和那些丧尸没什么区别了,所以她就要和姐姐在一起,不愿意和人 渣在一起。我宁愿相信她是要和姐姐团聚,而不是要报复这些人 渣。
值得一说的还有那个学生青年,他对友情和爱情的忠贞,也是导演要表现的人性温暖。他和小伙伴们一起逃命,后来只剩下自己,见到女朋友之后痛苦,说只剩下自己了,他们都没逃出来,发自内心的自责说自己无用。还有,在车厢遭遇自己的那些已经感染的同学,他手里举着木棒,却忍不住下手,尽管那些已经是丧尸,再是,他的女朋友被那个极度自私的人当替死鬼扔出去被感染之后,他紧紧抱着她哭,没有要离开的意思,也没有找那个人报仇。这些都表现的非常客观、真实、震撼。因为作为一个孩子,没有经历过那么多生死离别,没有见过这些场面,有的只是无忧无虑的开心快乐,突然一下子这么多的打击,已经崩溃了,除了悲伤痛苦,早已经束手无策了。他的内心还是非常单纯,简单,没有想太多,他坚信自己需要这些小伙伴还有心爱的姑娘。
最后只剩下一个孕妇和一个孩子得以逃脱,也很有意义,他代表着生命的延续,代表着人类的繁衍,体现着舍生的奉献精神。孕妇和孩子属于弱小群体,但是最终他们能够逃脱,这是丈夫,这是父亲,这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乞丐,这是一个学生,这是很多不认识的陌生人共同努力,直至以舍生的代价换来的。如果没有这种牺牲自我的精神,人类不能得以延续,迟早会灭亡的!
《我的野蛮女友》是一部由蒋家俊执导,彭于晏 / 张檬 / 张峻宁主演的一部喜剧 / 爱情类型的电影。
《我的野蛮女友》
不知道为什么大家都在吐槽这部剧。
首先,导演蒋家俊本身是我比较喜欢的导演之一,从以前的《男才女貌》到最近的《高手如林》,都是很值得一看的时装剧。导演功底并不差,就从导演就值得一看了。
关于演员,女主角,角色的定位应该是新近上位的小花旦一类,并非超级大明星,像范冰冰那种气场强大的超级一姐。所以大家说女主角不像超级明星,可能是定位问题,并非张檬的演技问题。个人百度过女主角,正规科班出身,演艺经历也算丰富,只是没有大红而已。看时,女主角有时候侧脸比较像杨幂,至少张檬长的比较赏心悦目了。
男主角,彭于宴来自台湾,好在角色本身也是来自台湾,所以他的台腔普通话也就无所谓了。一张娃娃脸本身对于诠释这种受气包的角色也是帮助。在《仙剑奇侠传》时,身为男四号的他就完美抢镜。
男二号,张峻宁,最伤心的就是他了,完全没有《五星大饭店》时期的完美容貌了,演绎生涯开了个好头,可惜没有好好把持住,偶像演员的生命在容貌变残后也就完了。希望他的经纪人能够多帮助他接些好剧。个人希望能看到他的古装扮相。
男配角,每个时装剧都有这种插科打诨的角色,虽然台词和镜头不多,但是一般是男主角的哥们或者朋友,演的好完全会盖过主角。饰演左小天的韩立,个人认为是里面演技最好的一个。虽然容貌没有那么帅,但是眯眯眼有点韩国演员的感觉。印象最深的一幕是他带着牵牛和晓旋看房子时,口若悬河外加肢体语言,完美表现一个房产中介的专业素质,完全压过另外2个演员。在他单独的戏份时,他也表现优秀。最后一看,还不是科班学表演出身的呢。居然是北师大的。
总体来说,合拍剧都有这种初始演员不搭的感觉,特别是时装剧。但是并没有大家说的那么不堪,还是值得在盛夏一看的。
好评,五星。
《我的野蛮女友》观后感(二):我看完还是有些喜欢的 偶像剧充满了爱,当然也只有爱而已,但这就够了
自己比较少看偶像剧,上次看映像中是在三年前。
第一次看是无意中看到彭于晏,想着他拍的东西大都不错。
就当放松放松的心情看了下去。
对于这部剧,我其实并没有太大的期待,我不是很爱看原版的电影,也没有看过小说,对于夏家三千金的女主演,我之前也并不熟悉。只是看着,仅此而已。
这部剧现在在芒果(它已经删到故事没有完整的铺垫,只是放完而已)已经播完了,说说看的感受吧。
平时上班,学习,充实自己,崩的有点紧。
每个人都会于不同的东西都有自己各自想要达到的
我只想在这段时间更多的带给我一种美好的,不需要怎么费心思的电视,真心的笑过感动就好。
那种轻松,美好在现实生活中很难。
不同的剧目类型所针对的观众群体,和所表现的都不一样。达到自己所设定的和表现的就应该是一部好剧。很多人说这部剧有这样那样的问题,故事,配音,乃至演技都会有这样的问题。但是瑕不掩瑜,最后会坚持看完是这部剧的确带给我欢乐,与轻松,最后那种没有掺杂其它,爱的感动。
我做不到,大多人都做不到。
这显得美好。
小时候也许我会憧憬这种美好,现在我更多的是让他告诉我,生活还可以这样纯真美好。
《我的野蛮女友》观后感(三):可怜的彭小晏啊,你一定是被骗了
看了超常的片花,大概了解了整个套路
只想为彭小晏抱不平
女主角居然是演杨真真的,太想哭了
男二号做作的我想撞墙
另外几个女配角也花瓶的要命
剧情俗气就不提了
配乐各种抄袭啊
最后Mygirl的翻版音乐加场景
我欲哭无泪
神马导演啊,就不能有点儿自己的东西么
这么糟蹋彭于晏
哎,他一定是被骗了
演的再好也没用
真倒霉啊
但事已至此又能咋样
演这种电视剧一定好苦吧
要给你5颗星啊彭小晏
还是挽救不了超低的平均分
希望这是你最后一次被骗进这种剧组
加油啊~」~
。。。。。。
《我的野蛮女友》观后感(四):说一点自己的理解
说实话 看这部剧的时间有点久远 因为是在暑假的时候 无意中在看电视的时候有个台在放这部剧 看了一点觉得有趣,后来就看了一些就觉得其实还是蛮有意思的。于是上网百度了一下他的资料,又重头把这部剧看了一遍,说实话 有几个地方还是能让我感动的 也是像经典的我的野蛮女友致敬 看到了熟悉的剧情,虽然在整个的剧情把握上这部电视剧做的有些矫揉造作,某些剧情的发展可以用牵强来形容,可是 我不得不说一下 在这个剧里 我同样喜欢男女主角的戏,并不是每一个人的口味都是那么的相同 但是说真的看着这部剧 我不经意的就会和全智贤版的电影有个比较,这个加入了很多的中国元素的同时也少了些灵气 剧情的生硬拼接有时候真的让人看的很累,但是 我至少觉得这样更让我看到了 不一样的爱情,由此也喜欢了彭帅和张檬。很喜欢这部剧里的小夏 虽然善良的过了头 也不够野蛮 一个邻家女孩的样子 但就是这样的一个性格 却给我一种很熟悉的感觉,可以让人带入进去!彭帅就不用说了 演技很好 。其实每一部剧里都会有或多或少的感动,我觉得这部剧挺好的,也很喜欢剧里的女主角。
《我的.野蛮女友》观后感(五):没有大家说的那么差,还是值得一看
不知道为什么大家都在吐槽这部剧。
首先,导演蒋家俊本身是我比较喜欢的导演之一,从以前的《男才女貌》到最近的《高手如林》,都是很值得一看的时装剧。导演功底并不差,就从导演就值得一看了。
关于演员,女主角,角色的定位应该是新近上位的小花旦一类,并非超级大明星,像范冰冰那种气场强大的超级一姐。所以大家说女主角不像超级明星,可能是定位问题,并非张檬的演技问题。个人百度过女主角,正规科班出身,演艺经历也算丰富,只是没有大红而已。看时,女主角有时候侧脸比较像杨幂,至少张檬长的比较赏心悦目了。
男主角,彭于宴来自台湾,好在角色本身也是来自台湾,所以他的台腔普通话也就无所谓了。一张娃娃脸本身对于诠释这种受气包的角色也是帮助。在《仙剑奇侠传》时,身为男四号的他就完美抢镜。
男二号,张峻宁,最伤心的就是他了,完全没有《五星大饭店》时期的完美容貌了,演绎生涯开了个好头,可惜没有好好把持住,偶像演员的生命在容貌变残后也就完了。希望他的经纪人能够多帮助他接些好剧。个人希望能看到他的古装扮相。
男配角,每个时装剧都有这种插科打诨的角色,虽然台词和镜头不多,但是一般是男主角的哥们或者朋友,演的好完全会盖过主角。饰演左小天的韩立,个人认为是里面演技最好的一个。虽然容貌没有那么帅,但是眯眯眼有点韩国演员的感觉。印象最深的一幕是他带着牵牛和晓旋看房子时,口若悬河外加肢体语言,完美表现一个房产中介的专业素质,完全压过另外2个演员。在他单独的戏份时,他也表现优秀。最后一看,还不是科班学表演出身的呢。居然是北师大的。
总体来说,合拍剧都有这种初始演员不搭的感觉,特别是时装剧。但是并没有大家说的那么不堪,还是值得在盛夏一看的。
好评,五星。
一、书籍简介
《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一部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98年。
小说描写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但却有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并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展现了独特的藏族风情及土司制度的浪漫和神秘。
2000年,《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2019年9月23日,《尘埃落定》入选“新中国70年70部长篇小说典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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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小说讲述了一个声势显赫的藏族老麦其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然而就是这个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不以常理出牌,在其余土司遍种罂粟时突然建议改种麦子,结果鸦片供过于求,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残废的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麦其麾下,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因此而娶到了美貌的妻子塔娜,也开辟了康巴地区第一个边贸集市。傻子少爷回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待遇,也遭到大少爷的嫉妒和打击,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腥风血雨悄然拉开了帷幕。最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失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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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阿来,男,藏族,出生于四川阿坝藏区的马尔康县。毕业于马尔康师范学院,曾任成都《科幻世界》杂志主编、总编及社长。1982年开始诗歌创作,80年代中后期转向小说创作。2000年,其第一部长篇小说《尘埃落定》获第5届茅盾文学奖。2009年3月,当选为四川省作协主席。其主要作品有诗集《棱磨河》,小说集《旧年的血迹》《月光下的银匠》,长篇小说《尘埃落定》《空山》《格萨尔王》,散文《大地的阶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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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尘埃落定》读后感30篇
第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400字
这个世界正因为有了傻子,才凸显了聪明人的精明,可是傻子真的傻么?聪明人用他们的脑子算计着一切想把全部的利益受归己有,他们只看到了眼前的利益,看不到的长远被傻子看到了,他们无知却还在嘲笑傻子,这个世界是谁傻呢?
这本书让我更进一步了解“大智若愚”这个词。物极必反,这让我想起江苏台的最强大脑,一个来自山西的男孩能解出大学教授都无法解的数学难题,可他一出生就被贴上了傻子的标签。。。而爱因斯坦,牛顿被冠上“天才”的名号,谁又知道他们在别的什么方面是不是傻子呢?
所以我想这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傻子和聪明人,你在这方面缺少天分不见得在那方面也缺少天分。
还记得写哥哥,未来的土司是这么写的:他很聪明,他总是很散漫却把事情做得很好来显示他的聪明。读到这时,我发现我和他一样聪明,总是这样。然后我就懂了,总是想让别人知道自己有多牛,多聪明,骨子里就有多自卑,有多傻。你越让别人觉得你聪明,其实你就越是个傻子,枪打出头鸟,好吧,可能我又犯傻了。
你是聪明呢,还是傻呢?好好活着,快乐的活着,带给别人快乐,不伤害别人,让别人觉得他是聪明人,你是傻子。这便是我从这本书中得到的。
第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500字
这本书里本来没有爱情,只有欲望,许多赤裸的欲望。傻子对欲望的表白很直接,因为他傻。见到塔娜之后,他才很想坐下来好好说说话儿,好象找到了自己的所爱。而这个漂亮妇人不是贞的,多次背叛了他,傻瓜也心痛了。漂亮妇人象罂粟花,是有毒的,让人象吸了一样麻醉。其实,小说一样开始就有一个不祥之兆,人们被有毒罂粟花麻醉了;麦其土司为了一个漂亮妇人央宗杀死了自己对忠诚的查查头人,央宗很少说话,也没有仇恨,只会用美色吸引这个拥有至高无上权力的男人。如嘎济活佛预测的一样,一切祸源起于美丽而有毒的罂粟花,来自美丽的诱惑使人无法拒绝,欲望麻醉了,理性死了。
这个边境小镇染了这片土地从未有过的梅毒,这是欲望的诱惑带来的。傻瓜二少爷本来不明白人世的诱惑,而身边有了娜塔之后,就被迷惑了:由傻瓜变成了疯子,疯子又变回傻子,这与电视剧改编过的《尘埃落地》完全不同。爱与权力、仇恨、欲望诱惑交织在一起变成了有如罂粟花一般美丽,让人欲罢不能,久食伤神。
傻子的母亲临终前吞了大量的鸦片,没有痛苦的死了。在她死之前说出了自己的身世:她做过妓女,从一个下贱的女人变成了土司太太,变成了一个正经女人。
傻子是自己躺在床上被仇人杀死的,刀子,锋利的刀子,像一块冰,扎进了我的肚皮。不痛,但是冰冰凉,很快,冰就开始发烫了。傻子也是麻醉的,麻醉他的是仇恨,因为被仇恨杀死的人———不痛。血滴滴喀塔地落在地板上,店主朋友哑声说再见;傻瓜的灵魂便与:欲望、诱惑、权力、聪明与仇恨一道说再见,他最后想喊一声塔娜,终于也没喊出声。
第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600字
这是一本藏族小说,写的是土司制度即将瓦解的那个年代,汉人带着自己的文化、产物甚至是病毒渗透藏区。汉族女子机缘巧合成为土司的二太太,生下本文主人公傻子;汉人带来罂粟种子,让藏民一夜暴富又迅速闹了饥荒;汉人草台班子带来了梅毒,让一群土司病入膏肓。
傻子经常说傻话做傻事,一觉醒来不知身在何处,为了看漂亮姑娘直接让人不要挡住视线,还自在地穿起死囚的衣服,但是他是一个经常让人惊讶和感到害怕的傻子。他不用记得太多事情,但是知道周围人的动机和态度;他精确的直觉,能够决定种粮食而不种罂粟,从而成为周围抢购食物的胜利者;他具有透视的本领,可以在自己房间就觉察到哥哥被复仇者所杀;他还经常大胆预言,一下子就说出十几年以后这片土地将不再实行土司制度。尘埃落定,指的是活在土司制度的最后一代,有的为主子效忠而死,有的为外人入侵而死,傻子则是被早就彼此认可的仇人心甘情愿的杀死。于是,土司继承人和土司制度终于在这片土地上消失。
这本书以傻子作为主人公,优点特别多,因为好多事情伤得了普通人却伤不了傻子,而他又是个屡屡语出惊人、看似胡乱作为却总是运气很好的傻子。他的大智若愚和未卜先知给本书平添奇幻色彩,跟莫言的《丰乳肥臀》有些类似,也许大家都是受了拉丁美洲的文学风格所影响吧。
另外,这本书写的是少数民族在时代变革的一段经历,又让人联想到《穆斯林葬礼》。所不同的是,《穆》非常沉重压抑,说是霍达的泣血之作谁都不会怀疑;而《尘》虽然明明写的是一幕衰落的悲剧,却因为傻子的存在,多了几许无奈和轻松的调侃,令人在平淡的情绪下接受了这个故事。
本书成名较早,其中的露骨描写也不少,所以听说在出版前颇为不顺,好几年没有出版社愿意发行。但是一经推出以后马上就成了畅销书,各国争相翻译,还获得了茅盾文学奖,金子终于发光了。
第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900字
我喜欢的两句话: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叫我看起来像个傻子。
因为过年回家没什么事情做,所以想找本书来读,本来打算读张爱玲的《半生缘》,老婶知道我要看书,给我一本《尘埃落定》,但看着书名没什么感觉,不过上面写着矛盾文学奖。凭着这个噱头我决定先读读这本书。
书的开始很平凡,是以家族土司十三岁的傻二儿子角度的视角来陈述。开始的时候是家族顶尖地位上的一个被看做是傻子的生活,紧接着便黄色的段子多些。往后便是傻子自己出去建立一个属于的自己的领地,并且做的有声有色,创造出他的父亲还有那个聪明的哥哥也没有创造的天地。拥有世间少有的美貌却不忠诚的妻子。在与各种土司之间打交道。在抗日战争和内战时期藏族人的兴旺和尘埃落定。
让我深思的一个问题就是:到底什么样的标准可以判断出一个人是不是傻子。是很多人说是就是吗?就像真理一样,并不是多数人认为或是说不是就不是了。只是普通人不能理解傻子的想法吧。
就像别人说主人公是傻子,最后跟着他的小厮也说了句把他当做傻子的话:“你要是连这个也怕,以后我就不和你玩了”,傻子想:他以为他不想和我玩和想和我玩是他自己决定的。傻子说:你不是陪我玩,而是在侍奉我!
以自己是傻子的身份狠狠的讽刺了那些看不起人的正常和那些聪明人。也告诉了自己,一个傻子都认为:一个没有任何仪式就上到他的床上的茸贡土司美若天仙的女儿,没有必要向她低头和屈服。
在面对外敌时,自己的亲人是重要放不下的,在权利和利益面前无论是哥哥还是父亲还是母亲都是自私。所以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所以面对别人时,你应该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了吧!在相对权利下说些好听的话大多数情况下要比你对着来或是坚定是对的立场要好的多,对自己对对方都是好的。除非你是佛教信徒不能做出对不起自己坚定的信念的事情之外。关系是自己精心呵护出来的。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就是那个傻子,反应比较持盾,但却没有大智慧能支持自己来得到别人的尊重。顺着自己的心意,自己过得舒服,但是不要影响和伤害到别人。
永远都要一视同仁,不要带有色眼镜去看人。不要因为别人看法影响自己的想法看法。
没有什么事情是一个人死了之后都不尘埃落定的,而且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去。
我觉得人懂的道理很多,说起来可能会更多,但是实现的却是很少的不是吗?从今天开始每天或是两天或是三天或是一个规定的时间来在自己身上实现一个道理,久而久之算是自己的修行吧。
现在我要实现一个道理: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省的伤到自己。
第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1000字
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再说说题目:“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再说说情节: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子。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还有就是人物: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
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这个聪明人生气的时候说会对他摇摇食指说:“你一傻瓜懂什么?”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远近闻名的“傻子”。然而,傻子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聪明的读者都在怀疑,直看到小说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就是傻子也会怕死吧?谁都不会想到有这样不要命的“傻”。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第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一直在追求一种奇幻漂渺但又不会给人毫无逻辑感的文风,这篇文真正做到了。
一、新奇的意象
能给傻子治好病的药是用“湖上的风”和“神山上的光芒”炼成的
二、丰富的想象和联想
叔叔死后”他顺一条大水,灵魂到了广大的海上,月明之时,他想去什么地方,就去什么地方。“这是因为灵魂也像飞机一样有翅膀吗?不,”灵魂没有翅膀也能去任何地方“。
三、诡谲的道理
复仇者的哥哥问:为什么死去的母亲要用她的儿子来立誓呢?这是一个很简单,仔细想想却很不简单的问题。
在北非或者中亚的某个战乱国,一位妇女的女儿被恐怖势力所杀害,这名妇女周围的人都说:去报仇吧,去报仇吧,拿起你的武器,为了你的女儿。但那名妇女摇头:不。她拒绝报仇。周围的人不解,我也不解。但我现在懂了:一个人,怎么舍得自己的亲人因为要为自己报仇而受尽折磨呢?还记得,那些死去的人最常说的一句话是什么吗?——活下去。
从两个相反方向来的传道者因为争夺散布权而互相诋毁,我问:”为什么宗教没有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他无法回答。我也无法回答。可能因为,宗教也是人创造的吧。
四、奇妙的时空
从十三岁启蒙到最后的官寨倒坍。”好多年时间一晃就过去了。我走到窗前,外面,大雾正渐渐散去,鸟鸣声清脆悦耳,好像时间从来就没有流动,生命还停留在好多好多年前。“
五、什么是爱情
土司夫人爱情生活上最大的一次危机,那个和罂粟花一样热烈致命爱情里的女人被土司娶回了官寨。夫人看着土司领着新欢一步步走来,就像是看见了”寂寞的后半生向自己走来“。
问一个傻子,想从他那里得到爱情最直接的答案,他捂着胸口说:一半是痛苦,一半是思念。”他说,我得到了很多女人的鲜血,“但这不是一个女人的全部,更不是一个女人的永远。”是爱情使他明白“什么是全部,什么是永远。”
第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最近刚刚看完了曾经获得过茅盾文学奖的这部作品《尘埃落定》。其实早在2006年,这部小说的同名电视剧就在播出,不知道当时为什么没有跟着这剧看。等于这部优秀的作品,我现在刚刚补上功课。
作家阿来以第一人称,也就是麦其土司家的傻子二少爷的口吻,给大家讲述了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发生在藏区土司家的故事。从麦其土司家族的强盛到最终的消亡,故事紧扣历史发展背景,详细刻画描绘了土司的生活形态和在历史变革下每个人从内心到外在变化。感慨时代的车轮一直向前,藏区农奴制的社会形态也在逐渐发生着改变。
最最触动我内心的,正是这位被人人称之为傻子的二少爷。他总是在不经意间做出让周边人都很惊诧的举动,说出很多富有人生哲理的话语。其实,何谓聪明何谓傻呢?被大家公认为聪明的大少爷,最终结局很凄惨。反倒是二少爷赢得了更多的民心和拥戴。在自己不看重的权利和财富上,反倒收获了最多。这其实隐含着人生真正的哲理。与世无争,拥有善心的人,反倒是人生最大的赢家。傻子总能跳出当下的环境去看自己。正像他每天早晨从睡梦中醒来,都要反复求证自己的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他这种自问自答,不断求证自己的过程,其实就是对人生意义的不停追问。所以,他这一生,活得轻松,通透,活得没有负累和沉重。他在跟茸贡土司和拉雪巴土司的交往中,更是显示出了他的聪慧和才干。其实,这样的人,才是真正具有大智慧的人。他和他那个英勇善战,同时喜欢女人的哥哥相比,反差很大。哥哥代表了旧时代的土司人品性。一切权利和地位,需要通过战争去夺取和捍卫。而傻子二少爷通过在边界做贸易,没有动用一枪子弹,反而积攒下更多的财富,和娶得最美丽的女人做妻子。
在他获得这些财富之后,他的哥哥开始对他产生了提防和反感。兄弟情谊也在此刻消失殆尽。傻子很明白,爱情,亲情,都是强求不来的。他很心痛。但是他也很坚强。他有消解自己痛苦的方法,他并不会以怨报怨,其实这正是参透了佛祖的慈悲为怀的处事理念和人生哲学。即使故事的结局,傻子少爷最终死于父亲仇人儿子的刀下,但是,他在精神层面上,获得了彻底的解脱。虽然,故事以土司家族的最终消亡而画上了句号,但是留给我的并不是悲戚感慨,而是让我更加彻底领悟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大智慧,什么才是真正的所谓聪明。
第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完《尘埃落定》,尤其喜欢的是作者塑造的傻子的形象,因为一个”傻”字,从而使主人公更加自由。
他可以和阿哥和睦相处、相亲相爱多年,避免了相互残杀;他可以和奴隶或自由人轻松的聊天、做朋友,消除等级差别;他可以率性而为,自由的做自己。而这些是土司家族的正常人、聪明人所做不到的,因为他们受束缚,喜欢金钱,爱好权势,有些无穷的欲望并为之疯狂的追求着,并为之背负着包袱和代价。大智若愚是我对傻子的评价,真正的傻子是不会预测未来的,他表明麦其家要种粮食而非罂粟,把麦其家族的势力不断扩大,不尽如此,他还在西藏开辟了市场经济的新天地,这是一个聪明的傻子。傻子是西藏土司制度繁荣与衰落的见证者,一步步看着尘埃终于落定,风云变化的时代终于定性。
读完这本书去逛贴吧,发现大多数读的人都有一个疑问:傻子本可以杀了两个复仇者的,为什么要留着他们的性命置自己于死地呢?我想说,傻子的想法本就异于常人,当这样的设计出乎我们的意料时,正好切合了主题,更好的塑造了一个傻子形象,这是其一;其二他的死象征着土司家族的终结,贯彻尘埃落定的主题,其三就是使文章情节波澜起伏,增加趣味性,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
本书不仅富含丰富的西藏文化气息和神秘色彩,而且具有强烈的现代意义。通过少数民族的事情揭示了人性的善恶、美丑和欲望。适度的欲望会促使我们奋力向前,努力拼搏,改变自己的人生向更高更绚烂的方向发展;贪婪的欲望是得不到满足的,反而会扭曲人性,认不清自己。对于即将走向社会的当代大学生,值得我们学习的是傻子的为人处世,他懂得怎样与人相处,尊重他人,关心他人。当我们看到他从麦其边界回官寨的时候,他受到人民的热烈欢迎和赞扬,被人民高高举起,一个傻子折服了自己的人民,更折服了那个摇摇欲坠的土司时代。红色汉人的进入象征着土司制度的瓦解和灭亡,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政权,土司制走向灭亡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也契合人民对自由的向往和追求。
随着时代的进步,人民得到解放,人人生而平等的观念已深入人心,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学习傻子的睿智和虔诚,更多的去思考“我是谁,我在哪里”的问题,认清自己想要走的道路和正在走的道路,从而时时警醒自己,莫在尘埃落定之时又悔不当初。
第1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比喻事情经过许多变化,终于有了结果;或是经过一阵混乱后将结果确定下来。这本书的故事就像这个成语的由来一样,当土司制度结束的时候,也正是高潮。可是当麦其土司家的最后一人死去,最终一切都结束了,一切都尘埃落定!
“我”,一个从小就被认为是傻子的人,却是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作为土司家的少爷,有继承土司之位的机会,但麦其土司只会把它传给大少爷,一个正常人——一个自以为聪明的聪明人。就这样,注定是混吃等死的“傻子”却因为土司家引种罂粟而初露才智。以“傻子”的想法去经历土司的风云变幻。
当各大土司都应为罂粟的暴利而着迷,甚至放弃大量的粮食改种罂粟的时候。傻子少爷建议多种粮食。麦其土司的想法和傻子少爷不谋而合。果真,第二年其他土司领地百姓闹饥荒,而麦其家则是赢家,大卖粮食。在这时,傻子虽然还是傻子,但是已经可以加入家庭议会了。人们只是认为傻子少爷只是碰巧说出了麦其土司的想法。但是傻子少爷已经由此建立了自己的亲卫队——一个侍女、一个仆人、一个行刑人、一个管家。
这傻子少爷也有他的小九九,他知道什么时候显露出才智让看不起他的人大吃一惊。可是当他们害怕了,要把他当做聪明人来看待的时候,他就会立即像个傻子。当看到这里的时候,不由得想到唐宣宗——李忱,他本就是唐宪宗的一个庶子,出身低微。看上去呆呆的,兄弟们都爱拿他开玩笑,后来登基的唐武宗李炎想尽办法杀害他,他却装疯卖傻36年,为保住自己的性命。被仇公武当做傀儡皇帝辅佐登基后才显露治国才智。傻子少爷虽然没有李忱这样“登基”想法,但是却有李忱的才智谋略。
麦其土司让兄弟俩个看守南北方的粮仓,大少爷则是以“聪明”人的才智与土司征战,结果是一败涂地。傻子少爷则是和土司周旋,搞好关系。最后不仅为麦其家扩大了领土,还娶了最美的姑娘成为茸贡土司的女婿。甚至把粮仓地变为最热闹的集市。
到这里,本应该是人生赢家的傻子少爷,却再次一落千丈。妻子的背叛,麦其家的不信任,哥哥的明争暗斗。其实说白了,都是不相信一个傻子可以做的这样的好。傻子总归是傻子,没有土司愿意把位置传给他。陪伴他的只剩那四个人这次还多了一个没有舌头的书记官。当他再次装出一副傻样的时候,麦其把他放回了他的“领地”——那片属于他的集市。
最后,经历了中国的内战,土司们被一个个降服。而傻子少爷成了名誉土司,却还是被仇恨土司的杀手杀死,最后一个土司,就这样尘埃落定!
这部小说单从外表看,就像是讲述了一个傻子的逆袭,一个普通人的成功史。也不能忽略它里面描述的人物特点。每个土司都是个,土司与土司之间都是亲戚关系,但是亲兄弟还明算账呢,更何况他们。
土司的权利可以让人“重现生机”。麦其土司把土司位传下去就渐渐老去,当继承人被暗杀,他重新掌权却是一天比一天年轻,可见贪权之人对土司的痴迷。侍女卓玛对于生活的迷茫,最初是傻子少爷的人,嫁给银匠。她一直就在迷茫中活着,有的只是底层人的卑劣。可当她陪着傻子少爷把集市建起,她找到了做上位者的自信,不在有过去的下等人的卑劣。一心求死的书记官,因为傻子少爷的“傻劲”而找到活下去的目标——记录麦其家的兴衰。
本书其实在开头就侧面刻画了土司家的命运“水从楼上倾倒下去,确实有点粉身碎骨的味道,有点惊心动魄。”土司家族的命运就像这水一般,最终落得如此田地。但随后的一句“但今天,厚厚的积雪吸掉了那声音。”本应该轰轰烈烈的土司消亡,却变得悄无声息。没有哪位土司能抵抗的过改革的命运。
土司家族尘埃落定,最后的一刀,结束了土司家的世仇,结束了土司制度,结束了傻子的传奇,也结束了傻子少爷的生命。
第1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之前一直对土司很感兴趣,于是一拿到《尘埃落定》这部茅盾文学奖作品,就迫不及待地拿起来读了。这部书设置了很多悬念,让你不想放下书,反而一而再再而三地好奇于土司的傻瓜儿子之后的故事。
土司由于醉酒和汉族的土司太太剩下了一个傻瓜儿子。土司官寨里的人都认为男主是个傻子,而且根本没有继承土司的可能。然而就是这个“傻子”,告诉土司在别人都种罂粟的年间里种粮食,而让麦其家的百姓在饥荒年间过得丰衣足食;也正是这个“傻子”,在自家边境开启了市场,建起了银号,扩大了麦其家的土地,让所有的土司不得不听从麦其家的指挥。“傻子”像在冥冥中有神仙指引,凭他原本人人都鄙夷的脑子干出了别人都不敢甚至干不好的事,也得到了意想不到的收获。他娶了茸贡土司最漂亮的女儿,等茸贡土司一撒手他就可以成为新一任茸贡土司;麦其家的仇人杀了他的“聪明人”哥哥,为他成为新一任麦其土司扫除了障碍。种种迹象让人们不得不羡慕他的运气,也改变了认为麦其家的二少爷是傻子的想法。
作者通过一个傻子的视角去描绘清末民国抗战时期的藏族土司世界。这里信奉的是门巴喇嘛,是济嘎活佛,这里消息闭塞,唯一与汉族的来往就是黄初民特派员带来的先进武器以及可以赚大钱的罂粟,而这些交流最终使土司们失去宝贵的土地,失去忠诚的百姓。傻子经常认为他比聪明人要矮一截,认为评价一个人能用的最好的词眼就是“聪明”,但是那些“聪明人”往往都自以为是,最终却证明“傻子”远比他们聪明。这是一个多么辛辣的讽刺。傻子经常能冒出很多金句,给人以启迪,比如他预感到“要不了多久,土司就会没有了”,而后事实证明他是对的。后来傻子解释自己问什么是傻子时说“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
在这本书中我们固然可以领略古老神秘的土司文化,但作者的本意并不仅仅在此。为什么这本书取名叫做尘埃落定?书中这样说道:“有土司以前,这片土地上是有很多酋长,有土司以后,他们就全部消失了。那么土司之后起来的又是什么呢,我没有看到。我看到土司官寨倾倒腾起了大片尘埃,尘埃落定后,什么都没有了。是的,什么都没有了。尘土上连个鸟兽的足迹我都没有看到。大地上蒙着一层尘埃像是蒙上了一层质地蓬松的丝绸。”是的,土司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被打死了,延续多年的土司制度也分崩离析了,那么藏族的风俗呢,当地的人民呢,麦其家奴隶眼中并不傻的二少爷呢?是不是都尘埃落定了,连个鸟兽的痕迹都没有了呢?当初穷人确实得到了解放,但书中那些奴隶们还在哭他们的主子,那些官寨里死去的人的亲人呢,也都没有痕迹了吗?是的,现在看来土司制度是落后的,但他是的的确确存在过的,同样书里描写到的人、事、物,现在都已随风,但是他们曾经存在过,至少在读到他们故事的人心上,还隐隐泛起了波澜,像一汪有着黑夜颜色的血水汩汩地流到心最隐秘的地方去了。
第1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这本书,仅仅是一时的冲动,只是背后还有着永恒的感动。在高考前的第N天,心突然迷惘起来,失去了自己的方向。我寻找着自己,摸索着道路,想找一个出口让自己冲出这‘围城‘。不知怎的就突然想看这本书。于是,便开始向身边的朋友去借,借了一两天,结果却令我失望。在我将要放弃看着本书的时候,辉哥把这本书给我借来了。据说是在一个很远的图书社借的,他打听了几天才借到这本书,只想在这里对他说,辉哥,谢谢你。
在刚翻前几页时看到对这本书的介绍:阿来,藏族人……《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心中不由一怔,不,应该是两次,一直都很喜欢藏族人,觉得他们都是那样的纯洁,他们住在西藏,守侯着美丽的布达拉,守侯着洁白之神,也希望有一天能够到西藏去感受那里的美,在那悠远的天空下,为自己的灵魂找一片净土,找一个守护灵魂的天堂,再一看是获茅盾文学奖,就更欣喜……
《尘埃落定》写的是我由一个傻子变成一个聪明人的故事。本故事大约发生在19世纪三四十年代,写西藏土司制度瓦解之前他们做的事情。感觉我的转变过程就象是一个人从童年走到成年,一个慢慢长大的过程。小孩子说的带稚气的话语在大人们眼中只是一个傻子说出来的,一些真实都被当作愚蠢,一些谎言都被当作经典,当成聪明人说的话。我在成长过程中,渐渐明了事理,只是仍然说出自己真实的想法,仍然别人当成傻话。
是的,在我还只是一个傻子时,哥哥是那样的疼爱我,并且不会担心我会和他抢土司的位置,只是随着我慢慢的聪明起来,他便开始成为我的敌人,时刻提防着我。或许,那一些成熟的人总喜欢关心那些思想还幼稚的朋友,关心着他们,照顾着他们,只是当这些孩子长大了,他们也不在会有兄长似的照顾。
没有变的是自己的真实,坦诚,变化的是别人对我的看法,也曾尝试过沉默,只是自己想对这个世界的抗争,想用沉默抗争所有的假恶丑,我宁愿不说话也不愿说违心的话,或许一些孤独的人总喜欢沉默。一直苦于找不到能够理解自己的人,其实是自己缺少沟通,只是虽然沟通能解决问题,但孤独的人不愿说出违心的话来。
想想自己仿佛就是书中的“我”,“人越成长,彼此想了解似乎越难”,只是大家都彼此的把心藏的更深了,都不愿再让它受伤了,到最后我们都会走向一座归宿。
当所有的一切有了结果,当所有的一切象尘埃一样飞了起来,又象尘埃一样落了下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六下的只有刺眼的阳光在空气中那样的强烈,仿佛刚做了一个梦醒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
第1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我从心底对藏文化有一种探知的欲望,来源于对这种亲近而神秘文化的无知和兴趣,特别是去年到了青海,今年又看了几部庆祝西藏民族解放的记录片,于是便从书架上找出了这一本与藏文化有关联的小说,一读便无法释手了。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
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被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
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也因此得到了女土司茸贡的漂亮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各路土司云集在二少爷的官寨举杯相庆、铸剑为梨。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二少爷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惺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第1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这本长篇小说《尘埃落定》是以一个“傻子”二少爷的视角写的,在开头,作者这样写道:“在麦其土司辖地上,没有人不知道土司第二个女人所生的儿子是一个傻子。那个傻子就是我。”
一开始我很不习惯这样的写法:“傻子”一般是别人对某个人的称呼,如果有个人自称为“傻子”,那这个人应该不是傻子,这个道理与喝酒一样,如果某个人自称喝醉了酒,那他应该还没醉。二少爷说:“我是个傻子,但是因为我是土司的儿子,方圆百里没有人不认识我,如果我是个绝顶聪明的人,但却是普通百姓的儿子,那么就不会有人认识我”。从这个简单的逻辑关系来看,二少爷显然不傻,还很聪明,但他一口一个我是傻子,给人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说起“傻子”,每个人一生中可能都与所谓的“傻子”有过交集,初中时班上有个人,不苟言笑,学习很努力,但成绩不好,有次数学考试,他在试卷上写道:“数学老师是傻X”,气的我那数学老师罢课。人们都说这个同学是“傻子”,我们大家都喜欢嘲笑他,从来没有想过他自己内心会有什么想法,会不会把自己当“傻子”。我们从他身上找优越感,开他的玩笑的时候,也从没有意识到,我们和他,到底谁才是“傻子”。
第1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这本书从题目就吸引了我,尘埃落定,它到底与作品本身有着怎样的联系?迫切求解的心情驱使我往下读。这部作品的选材来自于汉藏交接地带的嘉荣部族,我对藏族的文化并不了解,所以在题材上,它也深深吸引着我,我渴望了解更多藏族文化是如何在小说文学中表现出来的。在这部作品中,土司制度土司制度是一个情节枢纽,它诠释着特定历史时期藏族部族政治生活的主要内涵。作品中生活在土司制度统治的嘉荣部族,更像是一个小王国一般,而土司正是国王,他们在自己的领土享受着无上的权利与荣耀。
从时代发展的潮流来看,这种制度必然不会永存,而“傻子”少爷正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傻子”少爷是这部作品的主人公,形象十分鲜明。但是傻子少爷到底傻不傻呢?一开始读的时候,确实觉得他智商不够,但是读着读着,我发现,在很多事情上,傻子少爷拥有超乎常人的预知,比如在所有土司疯狂的种植罂粟来换取财富的时候,少爷认为应该种植粮食作物,这个举动遭受了很多人的嘲笑,但是最后证明少爷是对的,遭受饥荒的人们开始涌向少爷的粮仓,连土司们也不得不另眼相看。在这里我开始意识到我的错误,正如醉酒的人不会说自己醉了。
同样道理,傻子少爷一直强调自己傻,也许他并不傻,要说傻,“傻子”少爷的傻也是一种大智若愚。在这部作品中还有很多形象饱满令人印象深刻的人,少爷的母亲,用高高在上的尊贵来掩饰她内心的自卑,她的自卑来源于她曾经是一个贫贱的汉人女子。少爷的父亲,拥有上位者的风范。还有塔娜,行刑人,书记官……
他们每一个人都与少爷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当故事接近尾声的时候,我也逐渐明白了尘埃落定这四个字,这些人都犹如尘埃一般,“陡然而起的小小旋风时,尘埃裹挟鞋枯枝败叶在风中飞舞。旋风越旋越高,最后,在很高的地方炸开了。看得见的是尘埃,又从半空里跌落下来,罩住了那些累累的乱石。但尘埃毕竟是尘埃,最后还是重新落进了石头缝里,只剩寂静的阳光在废墟上闪烁了。”尘埃落定,万籁俱寂。
第1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
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就像书中结尾所说的:“我看见麦其土司的精灵已经变成一股旋风飞到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这可能就是这本书的主旨吧!
尘埃落定,是结束亦是开始。
第1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简单而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无限深情的感慨。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书中的傻子因为傻(其实是真聪明),所以在一开始并没有与哥哥争夺继承权,没有想要过女人,没有任何强烈的欲望追求,他甚至连名字都没有。书中,他一直以“傻子”的名字出现,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时常拍着他的肩膀,叫他“傻子”,就连下人们也叫他“傻子少爷”。或许这个傻子什么都不在乎,所以也常常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儿子”但我并不认为他真傻。他只是计较的太少,不像任何人那样处心积虑地算计,谋划任何事,不追求任何东西,只求活得开心和自在。他懂得宽容和体谅,懂得用爱包容恨。
他傻,可却用傻换得了在下人中的威望,得到了人们真心的亲近。他的傻让他活得没有那么艰难辛苦,更加潇洒自在,也让他躲过了很多伤害和厄运。傻子也常常做一些聪明事,在别的土司都种罂粟的时候,让老土司种上了粮食;修建仓库来储存多出的粮食,用粮食诱惑其他部落的人民;以及在边镇进行贸易,成为了远远富过他的父亲的人。这一切,让你觉得这个傻子似乎用很清醒的眼睛看着在这个旧制度下的世界,记得书在一开始就给我们提到了他的眼睛,说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看见了今天,明天也都全看见了。”正是它,带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度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与动荡。这个傻子也时常为这个没落的角落输送进新的血液,但却没有想过改变什么,其实他也无力改变什么,一切不过都是历史的必然。
个人在历史中的作用太渺小了,傻子深知这个道理,所以他过着自己潇洒自在的日子,看着该来的一切来到,该走的一切自然而然的走掉。不强求,不挽留。所以在故事最后,土司山寨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而倒塌的时候,他也静静地躺在床上,安然地等着仇人来杀他。既然该到了尘埃落定的时候了,那就静静地等它落定吧。
读完书之后,突然觉得我们每个人,我自己,不过是一粒会思考的尘埃而已,我们早晚一天会落定的。那在这之前,是不是不必有那么多的争夺,有那么多的计较,在漫漫的人生历程中,那些算什么呢?生命已经够渺小脆弱了,还是在尘埃落定之前,让自己快乐自在的飞舞吧!
第1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世间因欲望扬起的尘埃,终将会在时间和真理的沉淀下落定。----题记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而我拿到《尘埃落定》这本书的时候就被它干净的封面所吸引,没有丝毫花俏或者浮夸的迹象,再配上它的名字,仿若时间深处最美的花朵。作者阿来是个藏族作家,于是在这本书里作者以轻巧而富有魅力的语言讲述了一个藏族土司家族的兴亡故事,并以其文中渗透着丰厚的藏族文化意蕴令读者着迷。
故事发展的自热而然,大少爷是个聪明人,但总是以自以为是的态度横行,爱好战争,崇尚暴力,以为暴力可以让他成为土司,最后却被仇人杀害。二少爷是个傻子,但是却总能在关键时刻做出正确的决定,比如在别的土司争相中罂粟的时候建议种麦子,并开仓卖粮,在那个封闭的地区建立了集市的雏形,同时引进了很多当地没有的东西,虽然有好有坏,但那毕竟是一种进步的标志。全文由一个傻子少爷带领我们穿越大地、时间和民族,见证了两代人的成长兴衰,说明了任何阻挡历史进步的力量众将被粉碎,所以就算是个傻子,只要他顺因时代,也会有神明相助。同时也在讽刺着到底谁才是真的傻子,谁又是所谓的真正的聪明人呢。这其中的价值观的判断,身份位置的倒置,向我们讲述着一个时代的无知与扭曲,然而也在这样的磨练中走向一段新的开始,有时侯,消亡也意味着重生。
书中的主要人物基本上没有一个人有好下场,大少爷被仇家的弟弟杀死,麦其土司死于战争中,土司太太选择了自杀,傻子二少爷最后也被仇家哥哥杀死,其余的一些下人奴隶也都是死去或者失踪。没有人会知道最后他们去到了那里,也许真的有天堂或者地狱之说,只是那一切已经不再重要了,一切都在解放军进驻的那一刻土崩瓦解,尘埃落定了。时代给予了土司们灭亡,大地在那一刻获得新生,民族在那一刻开始觉醒。等待那里人民的将会是一个崭新的时代。
无论正在遭遇着怎样的时代或者生活,都不要放弃,因为时间会给你交代,真理会见证新生,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第19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还记得最开始接触到这本书的时候我是一个准备高考的高中生,阅读课上给我们发的一本文刊,内容十分精彩,看到快要结尾的时候,猛的看到了那本刊物上的推荐,对《尘埃落定》这本书花费了很大一面介绍并解析,我就记住了作者的名字,很普通但却让人觉得很亲切--阿来。很久没有认真的看过文章了,但这篇小说却时不时的让人深思,不断琢磨,却也不是那么的晦涩难懂。今天我就用一些文字来描述我对这本书的认知,也算让那些曾经的沉迷尘埃落定。
无论沧海桑田如何变化,总会有它尘埃落定的一天。在那神秘的青藏高原边上,一片被文明和荒蛮所统治的遥远土地,孕育这土司制度的发展和展现着它所发生的变化。亘古的麦其家族,占据了一片土司之地,一个酒后所生的傻儿子,用他的眼为我们介绍他所生活的那个家族,那个时代的世事变迁。
在土司制度统治的那片土地上,身为奴隶的卓玛和土司的傻二少爷,那个卓玛教会了傻少爷许多事情,傻少爷一心想带领她脱离出那个低贱的等级。卓玛用自己的身体完成对主子的忠诚,而卓玛却最后只请求傻少爷能把她许配给更为低下的银匠,傻少爷只能苦笑的看着心爱的卓玛褪去她高于奴隶的身份回归于那些生活在城堡底层的奴隶们。书中所描写的种种诉说着土司制度下的阶级的明显,那强大的麦其土司,有着偌大的土地,有着属地上所有东西的生死权,有为他们效命威慑百姓的行邢人,有好几层庞大的堡垒,有着自己的法律。就如那可怜的汉人太太看着被麦其土司抢来的女人娶进门时,看到麦其土司和那个女人在城外野合时晃动麦子的情形,随着自己的地位荡然无存日日夜夜依靠那鸦*吊着性命,对来自汉区被贩卖的女子而言,那权力地位是多么珍贵,在那土司的土地上享受着一切奢华的东西。
傻少爷,汉人太太和麦其土司酒后所生的傻子,被全堡垒私底下讨论笑话的傻子。虽然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却并没有少爷的那种样子。与下人们厮混在一起,在城堡里商讨最重要的事情时却没有被寄托过希望。麦其家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傻子,傻子却最终做了许多当时公认的聪明人都做不出的事!傻子有福,不用像自认为聪明人的人们那样担惊受怕;不用一辈子活在自己的计谋和别人的阴谋里;他不用被人时时提防。因为在别人眼里,他不过是个傻子,他不对任何人构成威胁。所以他犯错,别人不会责怪,因为傻子是傻子,傻子的行为是该被原谅的;所以他无意做了聪明事,别人却又会怀疑:他是真的傻,还是大智若愚的高深的智者。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武器,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真正出世的,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没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与忠诚的跟随,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
对于麦其家来说,远来的特派员带来的是麦其家的强盛,带了枪,带来了米壳,带来了可以称霸土司的力量。米壳为麦其土司创造了财富,傻子在边疆开拓的市场更是强大了麦其土司。而那罂*带来的不只是一时的奇妙幻觉,还有幻觉过后的深渊。那罂*在土司的土地上绽放的那一刻,将土司这片土地与汉区联系在一起,跟进了土司制度与近代中国的同步交流发展。随着书的末尾傻少爷被仇人所杀害,解放军踏入土司土地时,一切都尘埃落定,那罂*便是土司制度没落的信号。
世间的一切皆有他的定数,如同那被众人看好的大少爷在即将登上土司之位时却被仇人的儿子刺杀后无法治愈而死,虽傻却收获了许多的傻二少爷最后也倒在血泊之中,结局耐人寻味。做一个人,不要太放弃生活,也不要过于有所求,做一个“傻子”,因为生活最终会给予本该属于你的东西。
第2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焚香,净手。我捧起了带着墨香的书。在悠悠香雾中,跟着阿来,进入了《尘埃落定》的世界。
所有的人都认为土司有一个傻儿子,可傻儿子那洞察一切的双眼能把每个人的心看穿。傻子,说了实话,可是没有人相信他,包括父母。没有人能够理解傻子的疯言疯语。于是傻子只有笑,高兴时笑,甚至生气时也笑。笑,成了他反抗这个世界的武器。
一个土司家族的兴盛与衰落,在傻子眼里成了一场戏。可是,不情愿的,傻子也被拽了进来,成了戏中的一个角色。傻子在兢兢业业的扮演着自己的角色。一个傻子,因了"傻",说着别人不敢说的话,做着别人不敢做的事。
他用自己的方式活着,俗话说:"大智若愚",不知道,是否能这样评价傻子。
土司们的斗争无法解决的时候,汉人介入了。带来了洋枪,也带来了大烟,摧毁人的身体,也毁灭人的精神。憨厚的藏民留下了洋枪,种下了罂粟。
美丽的罂粟花啊,它不是罪恶的源泉。罪恶的是利用他的人,利欲熏心的汉人,给美丽的大草原带来了邪恶的种子,在藏民的心里生根发芽。
傻子是明智的,在感到自己死期将近的时候,他理智的支开了妻子,平静的面对死亡。他知道,这是人生不可逆转的轮回,他该谢幕了。
阿来,通过傻子的双眼,向人们描述了一个西藏土司家族的兴衰史,揭开了那层神秘、奢华、迷乱背后的面纱,露出愚、贫、苦的本质。注定了土司家族将走向没落、衰败。
第2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当旧事物将要消失,新事物将要崛起时,都有着一个青黄不接的时段。这个时段也总会有个连结点,“傻二少爷”就是这个连结点,见证了土司制度的兴衰,承接了一代人的命运。最深刻的是“傻二少爷”因为傻却享有了许多聪明人不能拥有的确幸。生活并非全是玫瑰花,还有刺人的荆棘。
每个时代便是荆棘丛深,一代又一代的人在这个时代走来又走去。大地上蒙着一层尘埃像是蒙上了一层质地蓬松的丝绸,儿女情长,家族制度流亡兴衰,终究是一粒尘埃,随着时代的推动,一颤一颤坠入大地,而土司制度也将如尘埃湮没在历史边缘。傻二少爷是真的傻子么?还是装傻?这个傻得聪明的人,也终将如一介尘埃归于尘土。这个当了一辈子傻子的人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一遭。最后一切也就这样尘埃落定。
第2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当一把刺眼的刀戳入麦其土司的“傻子”儿子的肚皮后,一切都尘埃落定了。
这是一个故事,一个似乎让人“看不懂”的精彩故事。屹立在黄土地上的土司家族,经历了一代又一代的繁衍和封闭生活,流传下来的是简单的、原始的、野味的生活模式。百姓、奴隶、土司串联成了西藏的悠远的历史。
西藏的一个个部落之间有着远古的亲缘关系,也有权利的斗争,这在他们看来一切都是那样的理所当然,天地之间的美妙让这块土司骈阗的地方充满了神秘色彩……。我闻到的不仅仅是那纯美酥茶的奶香,和那神秘土地散发出来的特有芬芳,更有那民族兴亡所伴随的气息和感慨。
自从这个地球上有了人类开始,发达地区的强者总是对未知事物充满了好奇,于是在这块最简单、最原始、充满野味的地方,赫然出现了传教士以及那具有白色梦幻般的醉人的罂粟花,“世界上最稳固的东西”——大地都开始颤抖摇晃了。但是,这除了麦其家的傻瓜儿子感觉到了之外,所有麦其家的人都似乎沉浸在欢畅之中,因为这为麦其家带来不小的利润。于是其他土司也开始种罂粟花了。艳丽的罂粟花所散发的罪恶气味玷污了这块纯净的土地。与此同时,麦其家却又幸运地去种粮食了。人们由开始的为鸦片疯狂到现在为麦子而恐慌,人们因种鸦片而减小利益而成了涸辙之鲋。
善良的人们学会了仇恨、欺骗和让人们发怵的战争,部落之间的勾心斗角,白色汉人和红色汉人的斗争,汉人和藏人的战争,这让土司们噬脐莫及。惊涛骇浪的争斗使稻香满满的土地变得荒芜可怕。不争的事实使不虞匮乏的人们一个个都倒下了,再也爬不起来了。
作者没有空泛呆板地进行说教,“鸦片会摧残人们的心灵”,他用简单的事实向人们展示了鸦片的危害——人们因为鸦片而挨饿,因为鸦片而相互残杀,决非箴言。小说在告诉我们:“这关系到一个民族的兴衰”。让我感觉到那么深刻的教训。
现代化的东西必将淘汰过时的东西,这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当一切都尘埃落定的时候,那一声沉重的呻吟告诉我们的不仅如此,无论何时,和平永远是人类社会的主题。所以,在今天,在美国对伊动武的上空徘徊着和平的呐喊。
时光荏苒,历史的车轮不停,我们要汲取历史的精华,不要让悲剧重演。让美好的经历在未来再现,这才是我们读一本好书的最好价值。
第2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起来比想象的快很多,两天看完了《尘埃落定》。《尘》阿来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故事讲的是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得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每读完点东西总想写点读后感,不至于让自己什么也没有留下,然后尽可能多的领悟其中的一些东西。我为傻子大智若愚的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折服;为塔娜开始骄傲和后来以美丽为资本背叛堕落而叹息;为翁波意西对自己的信仰不惜两次被割舌的倔强坚持和大无畏而感动,为土司的前瞻和无奈感到了智慧和现实;为土司太太为保护自己儿子说他傻的隐忍和爱;为卓玛和马夫的女儿的顺从,随命感到悲哀;也许我还对英国夫人感到厌恶;对茸贡土司的狭隘自作聪明感到可笑,为管家,小布依,索郎泽郎的忠心,鲁莽感到感动和无奈。《尘埃落定》一切事物如尘埃一般,无论他曾经多么欢快地飞舞,终会归于尘土落定。
傻子
如果是这样,我多么希望自己是一个傻子,一个被众人公认的傻子,一个不会计较别人是否看我是个傻子,而因此自在的活,没有期望,所以没有失望,而某一微小的举动,也可以让别人感到惊喜——但是能够让别人感到惊喜的人便不再是个傻子了。所以傻子他哪里傻呀?他分明是一个极其会生存,极其有智慧的聪明人。他不想被期望,却时时超出期望,他没有想过惊人,却处处惊人。他总是一傻子的眼光和语调观察并且调侃聪明人的世界,他让人觉得世界上的确没有多少人比傻子聪明。他每天早上都会问“我是谁,我在哪”,我不知道他为什么问,但是这是一个多么智慧且发人深思的问题呀,我真正是谁哦,我在哪里?是所处的总总社会关系还是宇宙中渺小的一粒尘埃。
傻子总是会想也是为什么自己这么傻,傻子总会做梦,梦见明明在下坠,又非常像是在飞翔,他说如果非得害怕什么才算活着,他想他是怕这个,或许我是可以理解的,理解傻子也许是在找一种真实的存在感吧。土司冲他喊“为什么你以前看不到现在,现在却可以预见未来?”傻子是特别具有传奇性的,他预见到麦琪土司家族的命运,他在人们哄抢种植罂粟时选择了种植麦子,他糊里糊涂开仓给茸贡土司却意外得到了美丽的妻子,他在仇人的道人在家在脖子上时不畏不惧,在听说父亲要把土司传给自己的哥哥他没有过多的悲喜,他对塔娜的背叛用冷静漠视,他任用别人摒弃的人来创造世界。
他对爱情有期盼,他为塔娜不爱自己而感到难过;他对亲情珍惜,或许从他从北方回来之后,哥哥对他的爱就转换成了恨,但是当他哥哥淌泪诉说时,依然让他泪如雨下。共产党来解放西藏时,他本可以自己走,可是他又回去接父亲母亲,他看见父亲欣慰的泪,他知道自己是爱父亲的。我希望傻子终归是傻的,这样他就少些伤悲,“血慢慢的在地板上变成黑夜的颜色”这样傻子的一生就像一粒曾经在阳关下飞舞的尘埃当一切相对静止时,他也终于叹息一般落定,但希望他的灵魂会到一个透明得没有阴影的世界,那里没有尘埃,自不会落定,只做一个傻子,自在的活。
翁波意西
傻子说他佩服的三人土司,翁波意西,叔叔。的确,翁是伟大的,他因为传播新教而被割了舌头,在剥夺话语权前他问”为什么你们的宗教没有教会人爱反而教会人恨了呢“读这样一句话是很心痛的,这是一个有信仰的人最后的呐喊,也是最深的迷茫。后来他成了书记官,奇迹的是他又能说话了,可是倔强的他呀,在得知土司要传位给大儿子,他还是用他半截的舌头为别人眼中的傻子说了最后的话,他又被割了舌头,永远的失去了舌头,奇迹不会第二次发生。
或许土司明白他的话,也许他对两个儿子是只晓得,他对二儿子欣赏但惋惜他是个被认为的傻子,主子毕竟是主子,他为翁疯狂的想法感到担忧,不得不割去他的舌头。或许史官的舌头被割去被埋藏就像事物的真相一样永远掩藏吧。脑海中一直有这样的画面;翁抱着书,握着笔,皱着眉,舌头流着血,在菩提树下写着,我一直想他活了下来就是为了寻找答案吧。
塔娜
对于塔娜我为她感到悲哀,开始那个骄傲地她,我是为她只得服从母亲的安排而同情的,她对傻子说”你不是使我倾心的人“,我以为她对爱情始忠贞的,可是她像不安的尘埃一般,她的美丽成了她背叛的资本,每一次飞舞落定,飞舞终落定,每一次飞舞都貌似光彩照人,每一次落定也都那么苍白悲哀,她的不安分毁了她的幸福,生活多么像尘埃,不,当生命失色时比尘埃还虚空,可是她不懂,再怎么样耀眼,尘埃终会落定。。
其他
卓玛,跛子管家,黄师爷,小尔依,索郎泽郎,用一个一个小小的微尘意向描绘出一个真实的世界。
第2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国庆长假在家把阿来的《尘埃落定》这本小说终于看完了。
一进入小说,就被雪域高原的异域风情吸引,不一样的生活方式,从没听过的土司统治,一切都那么神秘。小说始终以第一人称傻子的语气在描述着麦其土司家里发生的一切,描述着土司之间的争斗。傻子不傻,有着超强的.第六感官,他以一种超脱于时代和家族的思维方式洞察着浮华背后的一切。
小说有几条线索在交织着。麦其土司家内部的各种矛盾冲突;聪明的大儿子和傻子小儿子之间的斗争;土司与土司之间的冲突;这些都是明线。还有一条暗线那就是大时代下国共之间的斗争,这一条暗线始终贯穿小说始末,也是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度土崩瓦解的根源。一切奢靡随着红色汉人的到来烟消云散,只落下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读完这部小说,觉得和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所写的小说《飘》有着一些相似地方。都是描写在两种制度交替下各种人物对命运的抗争,所不同的是,《飘》的女主人斯嘉丽在南方的种植园奴隶制被北方新兴的资产阶级打败后,她迅速转型,也成了新兴的资产阶级代表,而《尘埃落定》里一切旧的制度,旧的掌权人在红色政权到来时,全都灰飞烟灭。
第2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也在犹豫,这句话是否有意义呢?想了许久,结论是有的。那人生仿佛飘在空中的尘埃,终将落定。
自古以来有多少豪杰勇士在历史的石碑上镌刻下自己的名字,又能有多少人享尽荣华富贵最终老有所终。其实,无论你是伟人抑或是罪人,无论你富有还是贫穷,也只会在历史的漫漫长河中留下自己的一双浅浅的脚印,在岁月的侵蚀消磨中被世界所淡忘。李白和杜甫才高八斗,为后世留下了无数华美绚烂的诗篇,却也只是在异乡孤独地结束了自己的一生。诗人普希金点亮了俄国黑暗的夜空,却倒在了情敌丹特的枪口下。拿破仑曾经驰骋欧洲,鞭及大海,却无奈忧郁地成为他人的俘虏。这样的例子实在数不胜数,当然也不乏许多遗臭万年得罪人,秦桧谋害忠臣岳飞,却也能安度晚年;本拉登打破了世界的和平,而仍然下落不明,其实人生就像一场游戏,总会有game over的时候,就看你怎样享受这场游戏的过程。
阿来笔下的主人公便已看透了世间的争斗,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他是傻子,但他实际上才是真正的聪明人。他生活在一个如此动荡不安的时代,他爱好和平,不愿与他人争锋相对,这使周围的土司对他俯首称臣;他宽容大度,面对自己不忠的妻子,仍能和好如初;他重仁重义,把两个奴隶看成自己的朋友;他珍惜爱情可以为爱情赴汤蹈火。最重要的是,他看破红尘,轻视生死,对待自己的仇人如朋友。所以当一切如尘埃落定时,他可以坦然面对,不留下一丝遗憾。
有人说,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就是那些最傻的人,其实的确如此。当一个人放弃了权利、金钱的时候,也就是最幸福的时候。因此享受过程比获得结果更重要。
现如今,面对如此多的诱惑,为什么不抛弃欲望,爱自己所爱的人,干自己想干的事,追求自由和梦想呢?毕竟一切终将尘埃落定,你说呢?
第2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农历腊月十九,据电视上说是50年不遇的大雪。回家的心被大雪土封在了他乡,学生本在这一天到校分析试卷,只得吩咐家长陪同孩子连同成绩单一起拿回家,这是一个孩子半年来的收获。
作为我,早就已经很无聊了,总想找点事做做,于是从图书馆借回几本书便回家了,它们是《尘埃落定》、《西厢记》、《漂亮老师与坏小子》。上篇日记提到了尘埃落定,只知其表,不知其内,还理所当然搬上自己的日记,觉得心里挺惭愧的,想到先人也写这些东西,他们和自己的想法是一样的吗?总想看看。
打开书,便如饥似渴的看了起来,心简直提到了嗓子口了,因这作者在第一节便描绘到大雪,和我眼前看到的是多么的一致!
“这天早晨下了雪,是开春以来的第一场雪。只有春雪才会如此滋润绵密,不至于一下来就被风给刮走了,也只有春雪才会铺展得那么深远,才会把满世界的光芒都汇聚起来。
满世界的雪光都汇聚在我床上的丝绸上面。我十分担心丝绸和那些光芒一起流走了。心中竟然涌上了惜别的忧伤。”写得多好!
作者以一个傻子的身份描绘了新中国成立前藏族地区土司们生活的点点滴滴。作者以傻子为本书的主人翁是本书的精妙所在,土司的大少爷是大家心目中公认的聪明人,二少爷是个众所周知的傻子,但更多的时候,傻子做事却比聪明人好很多,战争期间,投机取巧,利用天时、地利、人和得到了数不尽的金银财宝,和世界上最美丽的妻子,而聪明的哥哥却打了败仗。它说明了一个问题:不要把傻子当真傻,也正像齐白石老人家说的:“糊涂,难得湖涂”;不要以聪明自居,更不要自作聪明。
书中的主人翁傻子是个爱僧分明的人物。对他的“老师”他一直有好感,不管她多么老了,是不是别人老婆;对自己漂亮的妻子一直视为掌上明珠,尽管对他不忠;虽是自己家族的仇人,随时都可能杀他,但却能够成为自己的朋友。土司制度最终被推翻,他的死不是逼不得已,汉人(红军)没有要了他的命,而是曾经的土司(他爸)的个仇人,他朋友来寻了仇,他没有逃避,他觉得理所当然。
书中多次提到一个场面,说到傻子每天早晨醒来都要问:“我在哪里,我是谁。”我想这并不是一个傻子真正需要问的问题,而是作者提醒我们每个人时刻都应该提醒自己的问题:不要迷失了自我。一个傻子都不停在反醒,我们聪明的人能有几个有这样深刻的认识。
一个聪明的人说自己傻,其实他不傻。
一个聪明的人说自己不傻,其实他不一定聪明。
一个傻子说自己傻,其实他不一定傻。
一个傻子说自己不傻,可能他真的很傻,很傻……
第2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作者是阿来,这本书没有过多的介绍这个作者,或者说根本就没有这个作者的介绍,这部书入选了共和国作家文库,当然我也不知道共和国作家文库是个什么东西,只是听着怪怪的,这本书写的还是可以的,让人读了虽然感觉也是有种怪怪的味道,但却能一直吸引人读下去,读的过程中也还是有些感觉的。
这里面的主人公是一个傻子,一个以第一人称写作出来的傻子,我记得在哪本书或者哪篇文章里看到过,说用第一人称写作是比较困难的,不像是一第三人称写作那么容易让人挥洒自如,但是真本书写的还是不错的,虽然里面人物的对话或者说情节总是让人感觉怪怪的,像是做梦一样,但是我认为这不是瑕疵,而是一种很好的写作手法,因为作者对于主人公的定义就是个傻子,一个傻子的世界本来就是这个样子的,像梦一样的。这里面的主人公我也忘了叫什么名字了,书中有很多的称呼,但都是一些代称,比如傻子就是一个贯穿始终的一个。
读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一些那个时期的事情,让我看到了那个时候的土司是个什么东西,傻子,用傻子的思想在想问题,但是那真的是傻子的思维吗?也许他是个先知,先知想问题也是不跟常人一个样的,但是我们常人,或者说是书中傻子思想里面的聪明人,总是爱把傻子和先知混为一潭,傻子做了很多常人理解不了的事情,但是最后都能证明傻子的做法是正确的,包括他最后的死去,他如果是个常人,他完全可以不用死的,但那还是这个傻子吗,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他看到了那个时期,他经历了那个时期,往下的日子还需要他吗?
不需要了,因为这个地方有了新的统治者了,或者说是有了新的土司了。傻子从小生活在一个让人羡慕的地方,但是那个地方,那个地位真的让人羡慕吗,他没有什么害怕,没有恐惧,但这从根本上来讲对于常人本身就是一种恐惧,包括我们现在的人,我们现在也像他那样,不用担心我们会被谁无缘无故的杀死,但是我们就没有恐惧了吗,我们有了更多的恐惧,他也一样,他是上等人,但是他们的恐惧一点都不比常人少,他们有的是寂寞的恐惧,是无聊的恐惧,是没有事情做的恐惧,他们不停的找事儿,就是为了掩饰自己的恐惧或者说是减少恐惧对他们的影响。在傻子的世界里,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他等到了,他等到了,他有着常人所没有的定力,常人都爱浮躁,都爱用聪明的思想去想问题,但最后聪明的人反而更加的愚蠢。那一个个的土司不就是这样的人吗。傻子经历了很多的女人,桑吉卓玛、两个塔娜,还有一些不知名的女子,这些女人的命运怎么样呢,他们坏吗,他们的坏最后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而这些惩罚是傻子做的吗?
不是,傻子什么也没有做,他只是默默的等待,他等到了,他等到了。傻子的两个忠诚的小厮,索郎泽郎、小尔依,他们对主子是无尽的忠诚,他们就像傻子的两条狗,但是傻子却没有真正的把他们当狗看,在他的世界里,他们并不是奴才,而是真真正正的人,所以他们才会对傻子更加的忠诚,最后他们也许也认识到了自己的命该结束了,他们便最终结束了自己的性命,像傻子一样。傻子的世界跟正常人的世界是不一样的,他的思维也是不一样的,他的思维是没有界限的,不像常人总是有那么多的规矩在里面,他更像是水。傻子是在装傻吗?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也一直在想这个问题,直到现在我明白了,他不是装傻,他是真傻,但傻怎么了?
傻跟聪明真的就有那么大的差距吗?傻其实才真是一种智慧,一种大智若愚的智慧,傻子这个词是不好听,但他的思想是真正的好的。傻子能做对的事儿,只是他不说,傻子才是真真正正的聪明人。也许有的时候我们真的该像傻子一样了,学学他的冷静,学学他的单纯,学学他的思想,试着让自己也装一装傻,其实没什么,因为到最后大家才会真正的知道谁是聪明人,谁是傻子。
第2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过年期间百无聊赖,就让小Z给我找本小说看看,于是他拿来以前他在读书时代读过且喜欢的小说——《尘埃落定》给我看。
这部小说我早有耳闻,讲述西藏异域风情故事的,还听说得过茅盾文学奖,但这些名头不至于提起我的阅读兴趣,所以也就一直都没翻过。这次是小Z又一次推荐,他知道我对西藏比较感兴趣,尤其对藏传佛教感兴趣,所以就推介这本给我。
我自认为对藏传佛教的基本教理算是有个比较系统的了解,对西藏文化民俗也比较感兴趣,但我更倾向于从信徒视角去了解西藏的民俗风情,而不喜欢从一个世俗眼光来观察西藏,所以那些尤其是汉地游客以猎奇心态描绘西藏的文字我很少深入地去看,觉得那些太过浮光掠影。而关于西藏民俗风情的小说在M老师的推荐下也看过一本《五智喇嘛弥伴传奇》,这本书虽然在文坛没什么名气,但比较这两本,我更喜欢《五》这本书,相比而言,《五》无论是在人物塑造,还是故事选材、情节设计、人性洞察等方面,都比《尘》的深刻、丰富和生动,即便是小说语言《五》也绝不逊色。
首先,我很纳闷这部小说为啥被选入高中语文标准必读丛书系列?从故事内容来说很不适宜,就语言来说比这部小说更有美感和启发的小说要多得多。对于正值青春期发育的少年来说,读这本书估计其中较多的性爱描写会令青春期更加躁动不安,当然也许我的担心是多余的,现在的小孩和我们那个时代环境大不相同了,心灵和感官体验感受以及免疫能力也许都相差甚远。作为一部展示时代画卷的小说总少不了爱情这一永恒的主题,爱情在这部小说中多以极具色彩渲染和感官觉受的性爱描写来表现,我觉得相比之下,还是《五》那部主要以传统方式的人物心理描写表现爱情更为纯净美好,尤其对青春期的少年来说更是如此。
这部小说的爱情更基于人的原始欲望,生动体现的是人的动物性的一面,欲望的描写在这部小说中极具张力和感染力,而人性的一面也仅仅从人的审美角度区别了动物,否则人在绚烂的罂粟花丛中野合与猪在猪圈里交媾其实又有什么不同呢?爱情的人性一面在这部小说最突出体现的倒是社会性的一面,即权力!
无论是未来将拥有这片所辖土地的最高权力者还是现行持有最高权力的土司,都是凭借手中的权力才能如此任由性情的寻欢作乐,女人不过是她们取乐的对象,又哪里有什么爱情可言呢?对于这部小说的女人更是如此,女人在男权至上的环境中只能通过性来分取权力大锅中一杯汤羹,从土司太太到土司的姨太太还有傻子少爷所寻欢的几个女人,甚至出身高贵远嫁英国的土司女儿莫不是通过性或是金钱和地位赢得所谓的爱情。不过好在藏地这种环境里没有贞操文化,相比汉地的男权社会藏地女人倒是多了一份纯粹的肉体感官的欢愉,汉地用贞操将女人这点儿快乐都给抹上一层心灵阴影!
其次,说说人物塑造,与《五》那部主人公是转世智者不同的是,《尘》的主人公是土司的儿子——大家公认的傻子,这个傻少爷具有未卜先知的天赋,以及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历史观,能审时度势地判断出土司制度必将瓦解被新的制度取代,而他对人性的洞察倒是没见出什么睿智来,这是小说缺乏深度之处,但却成了很多读者的吹捧要点,啥中国的阿甘或是大智若愚等,我觉得傻少爷并不阿甘,大智若愚得也不合情理,传奇得太过突兀,不知道为啥这样的人物会赢得读者的赞誉?!这篇小说里也穿插了宗教内容,同《五》那本小说一样以藏传佛教为主,同时也对基督教的教理和在藏地的传播有一定深度的观察,不过《尘》的深度和广度都要逊色得多,我印象中两部小说主要描写的地方的地理位置差不多,都不是西藏核心的拉萨地区,而是西藏和汉地接壤的边境,此地以宁玛巴教法最为兴旺,但我记得《五》里面好像也提到格鲁巴教法的传播,但具体情节记不清楚了。
《尘》里面的宁玛巴的上师在这部小说里被塑造过于世俗了,或者也许在藏地尤其这些藏地边境地区宁玛巴教派的本来面目就是如此吧,这个我没去过,也不得而知,但我还是相信这世上有智慧卓越不被俗利所扰的上师,但毕竟是少数,多数就如同小说里的所描述的向世俗谄媚,汉地也是如此啊。这部小说里的格鲁巴狂热传教人虽然没有向土司谄媚,但也没有去中兴教法,而成了无声的历史纪录者(他被土司先后两次割了舌头),不知道作者为啥这样设计情节,没看明白用意如何。其中还有宁玛巴的活佛和这个格鲁巴的传教者的鱼死网破的教法之争,从一个侧面可以看出争夺还是很血腥的,怪不得有宗萨不分教派运动。总之,看后对西藏民俗还是又增加些了解,我也更加感觉到汉地的信徒过于尊重西藏的民俗习惯了,甚至将他们的民俗习惯上升到宗教仪式的高度来重视和实践,真是距离产生美,距离产生神秘阿,这种异域民俗习惯居然都成了我们汉地信徒推崇备至的地方,看到这我总是不禁想起C老师。
最后,不谈其他只说说这名字吧,这部小说语言还是不错的,有那么几句印象较为深刻,就说这名字吧,作者是感慨历史的旧页无论多么复杂多彩终究要被翻过去,一切终归如初,大意如此吧。而此之前,看刘瑜的《送你一颗子弹》里的一片小短文,写的是关于她所住公寓同一个大间的邻居steve老头,很有才华的一笔是,这个古怪的老头似乎已经悄无声息的死在了公寓里,直到大家发现尸臭味才想起他,如今他一切光怪陆离的行径都是在以倒叙的方式向大家讲述着他的故事。这种对时间和事件的体验比起“尘埃落定”的表达要生动得多阿。如今我自己也有这种切身感受,很多大事的前夕的风雨都仿佛是回放的片断,上演的是倒叙的历史。
第29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得也好,失也罢,富也好,贫也罢,天才也好,傻瓜也罢,不管茫茫人海中的你曾经多么辉煌,也不管你曾经多么惨败,总有一天,一切都会过去,一切都会化作浮云,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没有谁会想到一个世人眼中的由汉人和麦其土司醉酒后生下的儿子——傻子,每天起床总会问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却有一双明亮的眼睛,“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看到了”,常常道破天机。而他的父亲——麦其土司,是皇帝册封的辖制数万人众的土司,是一个贪恋、占有欲强的王者,为了不让其他的土司发展壮大,不顾喇嘛们的阻止,靠黄师爷引进的鸦片致富,成为最强的土王,为了一个漂亮的女人,不顾后果,杀了他那世世代代忠诚如一的头人查查,还放过他的家人,引来他的孩子的复仇……
他的哥哥,因为他傻,所以爱他,怜他,当然,也因为他傻,所以没有像别的土司家庭一样,为了继承土司之位而不顾兄弟之情,残杀同脉骨血,但,他始终为了继承土司之位而奋斗。土司们的官寨是一个个浓缩相连的世界,贪欲、阴谋、争夺、猜忌在其间纠积弥漫,处于政治漩涡的权贵们始终无法从盛世之梦中清醒过来,更有一些自作聪明的权贵们为了毫无意义的事而用那“傻呼呼的劲头”费尽心机。而作为傻子的他,心底一片光明,早早地明白金钱、势力,不过过眼云烟,老一辈源用的制度早已不再适用,因此,他的思想脱去了矫情与虚伪,比其他的藏民更加超前,更加纯净,如同高空中的流云,没有一丝杂质。
简单地说,他是活在自己的那一片星空,带着真诚、亲善、大度,一种说傻又不傻,说不傻有非常傻的方式在无数权谋、残忍的藏民家庭中理所当然、优哉游哉地活着。即使偶尔手下故意以下犯上,他也不会怪他,因为他认为,即使是奴隶,也有权更被宠溺一点,就连当因为父亲的缘故,仇家找上门,誓要杀他的父亲和哥哥、甚至是在哥哥、父亲没了以后,仇人来杀他时,他还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地接受了,没有一丝的幽怨,没有一丝的后悔,“你该动手了”、“来吧”……说得那么自然,仿佛那人不是要杀他,而是他的好朋友,在帮助他而已。这是多么的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与举止?可他确确实实是这样的一个人!知道他的父母、兄弟、朋友、对手的所有心计,也知道土司制度的最终走向,更用大部分的生命,安心地等待着失去双亲的复仇者的傻子。可他真的傻吗?我懵了,看不清,也想不明白。如果他傻,那他为何又似熟知一切,只把一切都看做尘埃?如果他不傻,为何他又有傻得不能再傻的样子,甘愿做一个傻子?
也许他就是这么一个又傻又不傻的人吧!随着刀子的深入,他走了,灵魂挣脱了流血的肉体,“飞升起来了,直到阳光一晃,灵魂也飘散,一片白光,就什么也没有了。”就这样子,一切都尘埃落定,一切都顺其自然……又还有什么可言?
第3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是藏族的阿来写的小说,并获得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土司”是一种外来语,是古代对帝王的称呼。
麦其土司引来汉人军队征服了贪婪的汪波土司后,壮大了力量,加上种植和贩卖罂粟,于是空前强大起来,在改种粮食后所建立的粮食市场又使麦其土司获得了更多的财富。但市场的繁荣却又孕育出了梅毒、中日战争,国内战争,并最终导致了整个土司世界的覆没。小说借助麦其土司的傻儿子“我”的经历、见闻和感受,以麦其土司一家为中心,讲述了康巴土司由盛至衰过程中爱恨情仇的故事。
《 尘埃落定》借麦其土司家傻瓜儿子的特殊视角兼用写实与象征的手法,轻巧而富有魅力地写出了藏族的一支——康巴人在土司制度下延续了多代的沉重生活。作者以对人性的深入开掘,揭示出各土司集团见、土司家族内部、土司与其他统治的人民以及土司与国民党军阀间错综的矛盾和斗争。并从对各类人物命运的关注中,呈现了土司制度走向衰亡的必然性,肯定了人的尊严。小说有丰富的藏族文化意蕴。清淡的一抹魔幻色彩,增强了艺术表现开合的力度。语言颇多同感成分,充满灵动的诗意,显示了作者出色的艺术才华。这是藏族作者首次获得矛盾文学奖的文学小说。
我觉得本书中最聪明的人并不是那个故作聪明的哥哥,反而是那个人人都耻笑的傻子。他集运气、时机、未卜先知的超能力于一身。他哥哥是麦其土司家的继承人,而他因为是个傻子而命定与之无缘,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他的哥哥不幸被麦其家的仇人所杀,他的老父亲因为装病躲过一劫,而他则幸免遇难。后来因为一场罂粟花战争(他暗地里支持茸贡土司和拉雪巴土司打仗,并从拉雪巴土司那里救出了茸贡土司太太,)他娶了茸贡土司的独生女同时也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为妻子,不久之后他便可以顺其自然的成为茸贡土司。当所有土司包括很多人都中梅毒时,他则没有。他每一次做的决定都是对的,他让麦其家中麦子而不是罂粟,结果来年大丰收,其他土司因为都种的是罂粟而不得不向他重金买粮食。
他是傻子并不是他的错,而是他的父亲在某次醉酒之后意外的才又了他。他的哥哥以前一直很爱她,没有一丝防备,只因他是名副其实的傻子,但是自从他和哥哥开始为土司之位而展开争夺时,哥哥又是如此的恨他。
确实,他是个众人皆知的傻子,但他却做出来聪明人也做不出来的事情的好一个傻子,善良的傻,至于后来人们都认为他是在装傻,可是又不像,总之,他是个怪人。
他的土司父亲叫他的哥哥去边界修大房子,哥哥并没有领会父亲的真正用意,而是盖成了和官寨一模一样的堡垒,而傻瓜弟弟却知道那是父亲要盖仓库,用以囤放来年大丰收的麦子。后来他用自己的麦子救济边界的土司,民心所向,他获得了大片的土地和新臣民。他懂得在边境市场做生意,市场、银号、店铺、货栈,妓院和为过路穷人布施的布施所,以此用交换来各种东西,并拿到汉人的地方换回各位土司们所急需的麦子,再转手卖给他们,从中获取银子和财宝。只存在于土司最初的三代的书记官,也在傻子的要求下又重新开始存在了,他看到了书记官的重要性,这是很有远见的做法。
滚滚的历史长河,顺之则昌,逆之则亡。国家总是会由更为强大的统治者来统一的,由此,土司制度的衰落则是必然的,傻子并没有向其他土司那样与共产党军队拼死抵抗活着缴械投降,而是顺其自然,无为而治,该来的总是回来的,即使是让人看不清的未来,这也是他的又一聪明过人之处。
他虽然是使麦其家强大的功臣,但并没有受到人们的看好和重视。他没有强烈的权利欲,也没有阴险狡诈的阴谋和手段。他的善良,救了他的父亲,他的善良,收获了爱情,他的善良,赢得了一大批甘愿为他赴汤蹈火的人的支持,他的善良,赢得了民心,他的善良,为他带来了好运——多行不义必自毙,善良的人,上天都会不忍心亏待你,多多行善,慈悲为怀,这是每一个人都应该做到的。
聪明反被聪明误,那些自以为是的人往往不是落入别人的陷阱就是遭受嫉妒和打击,结局悲惨。正所谓: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锋芒毕露,必被利刃所伤。要把握好度,懂得保护自己,谨言慎行谦虚待人,这样才能赢得人们对尊重。而傻子,才是真正的大智若愚,令人敬佩。
麦其土司从来不能强大,不能统一整个土司的首要原因是,一旦他们成为了这片疆域的霸主,那汉人们则会立马打过来,那才将是麦其土司真正毁灭的时刻。还有到后来,国民党和共产党打仗,不管土司们站在那一边,到最后先进的社会制度也将必然取代这种落后的土司制度。
土司制度是分等级和阶层的,土司、农民和奴隶。其中,奴隶是最受压迫和欺辱的,而且也是世袭的,他们任由宰杀打骂,手段十分的残忍狠毒,没有一点身为人最起码的尊严。再加上土司首领们的奢侈生活以及自身私生活的混乱,最终的毁灭也就不足为奇了。
最终,傻子的母亲自杀身亡,他的父亲同其他人一样,被共军的炮弹炸死了,而他自己也被仇人所杀。存在于一时之久的土司制度彻底不复存在了,一切都消失了,尘埃落定,安静的好像就像从来都没有存在过一样,但是这一切曾经却是又确确实实的存在过。
书记官说的一句话:“你知道什么是历史?历史就是告诉人们什么是对,什么是错,这就是历史。”正所谓: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我们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推陈出新,革故鼎新,这样人们可以认识自我,社会才能取得进步,民族才能团结一心,国家才能繁荣兴邦。而抛弃历史,就是对过去的一种背叛、否定和批判,忘记历史就会重蹈覆辙甚至毁灭。
傻子说:为什么宗教没有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教派之间的相互仇恨,各自心怀鬼胎,自私自利。
小尔依说:“是行刑人就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就会害怕。”正所谓:身在其职,必谋其位。这是一种高尚的信仰和端正的工作态度,以主人翁的姿态踏踏实实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向着目标,积极前进。
人其实害怕真实的东西。人之所以活着有意义,是因为多少有点可以害怕的东西。但傻子偏偏怕的就是这个。
历史让我感觉到了自己的渺小,就像一粒尘埃,但是即便这样,也会有尘埃落定之时,但我只愿到那时,自己可以无怨无悔,对自己来这人世间所走的这遭没有任何抱怨,有的只是那些曾经美好的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