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思寓言猪的困惑】
一个有钱人下了地狱,对神抱怨说:我去世的时候已经将全部财产都捐给了教堂,为什么人们还说我吝啬呢?
让我给你讲一个猪和牛的寓言吧。神说,猪总是不受欢迎,而牛深受人们的喜爱,这让猪很困惑。猪对牛说:人们觉得你慷慨无私,因为你每天都贡献牛奶和乳酪。可是我呢?我把我的一切都贡献了出来。我献给他们熏肉和火腿,献出我的鬃毛做刷子,他们甚至炖我的脚!然而,没人喜欢我。为什么会这样?
你知道牛是怎么回答的吗?神说,牛答道:因为在我还活着的时候,时时刻刻都在奉献!
【学习目标】
⑴ 识记价值和价值观的基本含义、价值观的导向作用
⑵ 理解人的价值是什么,如何评价人的价值
⑶ 运用所学知识及相关哲学原理,分析物的价值和人的价值的不同,加深对人的价值的理解。
【学习重难点】人生价值的评价及价值观的导向作用
【学习过程】请根据下面的提示,带着问题阅读课本,做好自学和预习哦。相信你一定行的!
在日常生活中,不同的东西具有不同的价值。粮食、蔬菜、水果等食物具有满足人们营养需要的属性;衣服、房子、汽车等具有满足人们穿着、居住和出行需要的属性;阳光、空气和水等具有满足人们生存需要的属性。它们各有自己的价值。
1、物的价值和人的价值是一回事吗?你是怎样认识人的价值的?
爱因斯坦有句名言:一个人的价值,应该看他贡献什么,而不应该看他取得什么。
马克思也说过:如果一个人只为自己劳动,他也许能够成为著名的学者、伟大的哲人、卓越的诗人,然而他永远不能成为完美的、真正伟大的人物。
2、你认为评价一个人价值的标准是什么?残疾人的人生有无价值?为什么?
近年来,在超女快女等选秀活动的带动下,全国各地的选秀活动此起彼伏,美女经济泛滥,有青年学生喊出口号学得好不如长得好、学得好不如嫁得好。
3、你怎样看待这种观点? 结合我们自身的实际说说价值观在你的学习、生活中有什么作用?
【知识清单】
(一)人的价值
1、价值的含义:一事物对主体的积极意义,即一事物所具有的能够满足主体需要的属性和功能。
它涵盖不同领域是物的价值,具有高度概括性和普遍性。
【提示】:哲学上的价值与具体领域事物的价值是一般与个别、共性与个性的关系。
2、人的价值原理:
(1)内 容: 一方面就在于对社会的责任和贡献(社会价值),
另一方面是社会对个人的尊重和满足(自我价值)。
人既是价值的创造者,也是价值的享受者,人的真正价值在于对社会的责任和贡献(社会价值)。
(2)方法论:要求我们要努力实现人生价值,为社会作贡献。
3、人的价值的判断标准:主要是看他的贡献,最根本是对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事业的贡献。
(二)价值观的导向作用
1、价值观:指人们对事物价值的总的看法和根本观点。。
价值观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重大的反作用,对人们的行为具有重要的驱动、制约和导向作用。
【提示】价值观作为一种社会意识,是在一定的社会存在的基础上产生,并随社会存在变化而变化。
2、价值观的导向作用:
(1)对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具有重要导向作用。
(2)对人生道路的选择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
3、价值观是人生的重要向导,寻找正确的价值观就是寻找人生的真谛。
【提示】价值、价值观、人生价值的比较
比较 价值 人生价值 价值观
含义:一事物对主体的积极意义,即一事物所具有的能够满足主体需要的属性和功能。 包括个人对社会的责任和贡献和社会对个人的尊重和满足两个方面,真正的价值在于对社会的责任和贡献 人们在认识各种具体事物的价值的基础上,会形成对事物价值的总的看法和根本观点。
涵盖范围 涵盖各个不同领域事物的价值,具有高度概括性和普遍性,属客观范畴 只涵盖人生领域的价值, 是对价值的主观反映,属于主观范畴
联系:(1)价值在人生领域的具体体现就是人生价值
(2)对事物价值的总的看法和根本观点形成价值观
【知识结构】
【巩固练习】
1、西红柿生长在野外,没有与人发生任何关系时,并不具有价值,后来人们逐渐发现了它能观赏和食用,它才具有价值。这说明( )
①价值是主体需要与事物属性之间的特定关系 ②只要客观事物的属性存在,就有其价值
③主体需要与客观事物的属性是构成价值的两个不可缺少的方面 ④价值是一事物对主体的积极意义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2、你不奉献,我不奉献,谁来奉献,你也索取,我也索取,向谁索取,这句话的人生观道理是()
A.奉献和索取存在着对立的一面 B.奉献和索取可以由个人主观动机来决定
C.索取是实现奉献的前提和基础 D.奉献和索取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人生的真正价值在于对社会的奉献
3、右边漫画给我们的哲学启示是( )
①要用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看问题
②价值观对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
③要善于抓住事物的主要矛盾 ④要坚持正确的价值观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②③④ D.①③④
4、人们进行什么样的人生选择,走什么样的人生道路,实际上都是在一定的价值观指导下进行的。这说明( )
A.价值观对人们认识世界的活动有导向作用 B.价值观对人们改造世界的活动有导向作用
C.价值观对人生道路的选择有导向作用 D.价值观是一种社会意识
5、有时候,文明离我们只不过是十公分的距离、多一点分享,对别人来说,就多一分温暖我们每个人迈出一小步,就会使社会迈出一大步公益广告是奥运文化的一大亮点,琅琅上口的广告语悄然给人们的言行带来了可喜的变化。从哲学的角度看,这主要体现了()
A.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处在永恒发展之中 B.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要自觉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
C.价值观对人们的行为具有重要的驱动、制约和导向作用 D.哲学是社会变革的先导
6、不买最好的,只买最贵的,这句话反映了一部分人的消费心理,经济学家称之为炫耀性消费。消费观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个人的人生价值观,下列选项中体现消费观与人生价值观正确关系的是( )
①消费方式是人生价值观的外在表现 ②消费品位折射着人生的价值追求
③炫耀性消费扭曲了人生的价值 ④炫耀性消费提升了人生的价值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7、用一粒种子改变了一个世界的袁隆平获得影响中国改革30年30人的荣誉称号。这说明()
①人的价值就在于创造价值 ②人生价值是通过荣誉体现出来的
③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必然成正比 ④努力奉献的人是幸福的
A.①④ B.②③ C.②④ D.③④
8、每年的《感动中国》年度人物评选被誉为中国人的年度精神史诗。13位来自唐山的农民,在2008年初特大雪灾袭击华南地区时,他们大年初二上午赶到湖南郴州电力抢险指挥部,成为湖南电力安装工程公司一支编外搬运队5月12日,在得知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后,他们又几经辗转来到灾情最重的北川县城,成为最早进入北川的`志愿者之一。13位农民被评为2008年感动中国人物说明( )
①说明人生的真正价值在于对社会的责任和贡献 ②反映实现人生价值需要摒弃个人的利益和需要
③表明价值判断和选择因时间、地点条件而变化 ④体现人既是价值的创造者,又是价值的享受者
A.①② B.③④ C.①④ D.②③
9、依托改革开放30年来的积累,我国体育健儿在北京奥运会上获得100枚奖牌,51枚金牌,居金牌奖牌榜首位,既实现了人生价值,又为祖国争光添彩。这说 ( )
A.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具有阶级性 B.人生的真正价值在于实现自我价值
C.实现人生价值离不开社会提供的客观条件 D.人生价值的实现需要具有百折不挠顽强奋斗的精神
10、地震本是自然现象,但美国好莱坞女星莎朗斯通在法国戛纳国际电影节接受媒体采访时公然声称,四川汶川地震是上天对中国的报应。莎朗斯通的这一冷血言论( )
①否认了联系的客观性,是客观唯心主义观点 ②承认世界变化发展的规律性,是唯物主义观点
③以自身感受为出发点判断是非,是错误的价值观 ④极大的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民族感情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题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走近高考】
1、(20xx江苏卷16) 云南省原保山地委书记杨善州,在位时,他始终廉洁奉公,公而忘私;退休后,他尽心竭力为老百姓办实事;辞世前,他把自己20多年辛勤营造的数万亩森林无偿交给国家。杨善州的行为( )
①践行了中国共产党的宗旨 ②体现了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③反映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 ④表明了只有在劳动和奉献中才能实现人生价值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2、(20xx重庆卷31)2010中国年度公益人物L说:公益不应该仅仅是出现灾难时候的援手,更应该成为我们的生活态度。用公益的思维去生活,你会惊喜地发现生活处处皆公益这表明()
A.个人素质越高,人生价值越大 B.人生价值的实现取决于人的态度
C.拥有高尚思想才能实现人生价值 D.正确的价值观可以转化为服务于社会的现实
3、(2010年山东济南联考)2009年2月5日,2008感动中国年度人物评选揭晓,组委会授予扎根悬崖小学19年的支教夫妻李桂林、陆建芬的颁奖词是:在最崎岖的山路上点燃知识的火把,在最寂寞的悬崖边拉起孩子们
①人的价值就在于创造价值,在于对社会的贡献 ②意识活动具有主动创造性和自觉选择性
③只要付出艰辛的劳动就能实现人生价值 ④价值观对人生道路的选择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
A.②③④ B.①②④ C.①④ D.①②
4、(2010年高考安徽卷xx)求真、向善、塑美,既是人类追求的精神理念,也是人们奋斗的价值目标。下列选项与此相符合的是( )
①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屈原) ②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
③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费孝通) ④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老子)
A.①②③ B.②③④ C. ①③④ D. ①②④
题号 1 2 3 4
二、综合探究
20xx年9月20日,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颁奖典礼在北京隆重举行,54名全国道德模范和260名提名奖获得者的先进事迹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
郭xx、许xx、王xx等11位同志荣获全国助人为乐道德模范,表彰大会给予的颁奖词是善行无疆!你们用滚烫的心,热情的手,扶危济困,雪中送炭。你们崇高的利他精神,是流淌在中国人身上的血液,是中华五千年文明的标识。你们的善行善举,如和煦春风,温暖着亿万人民的心。
曾庆香、刘 薇、王茂华、谭良才等10位同志获得全国见义勇为模范,表彰大会给予的颁奖词是舍己为人!你们,面对危难和死神,挺身而出,大义凛然!用瞬间的选择,维护正义,担当道义,舍生取义,书写了自己的壮丽人生,昭示了中华民族的精神高度,在天地之间奏响了义字正气歌!
结合材料,根据所学价值观的知识,谈谈你对人的价值的认识。
一、内容简介
小说讲述了女主人公苔丝生于一个贫苦小贩家庭,父母要她到一个富老太婆家去攀亲戚,结果她被少爷亚历克诱奸,后来她与牧师的儿子克莱尔恋爱并订婚,在新婚之夜她把昔日的不幸向丈夫坦白,却没能得到原谅,两人分居,丈夫去了巴西,几年后,苔丝再次与亚历克相遇,后者纠缠她,这时候她因家境窘迫不得不与仇人同居,不久克莱尔从国外回来,向妻子表示悔恨自己以往的冷酷无情,在这种情况下,苔丝痛苦地觉得是亚历克·德伯使她第二次失去了安吉尔便愤怒地将他杀死。最后她被捕并被处以绞刑。
哈代在小说的副标题中称女主人公为“一个纯洁的女人”,公开地向维多利亚时代虚伪的社会道德挑战。
女主人公苔丝出生于一个贫苦小贩的家庭,他的父亲约翰·德比有一天被人告知是古代贵族德伯的后代,他便得意忘形起来。约翰和他的老婆决定让女儿到一个富老太婆家去攀亲戚,以期在经济上得到帮助。
苔丝去了以后被老太婆的儿子亚雷诱奸,她怀孕回家,孩子一生下即夭折。过了几年,苔丝离家来到陶勃赛乳牛场干挤奶的活儿,在这里他与牧师的儿子安吉尔·克莱恋爱并订婚。苔丝对文质彬彬、颇有知识的克莱十分崇拜和热爱,几次想把自己曾被亚雷奸污的事告诉他,但都因种种缘故而没有办到。结婚前数日她曾写了一封长信将往事告知克莱,她把信从房门下边塞进克莱的屋子却塞到了地毯下面。新婚之夜她把自己昔日的这一不幸事件向丈夫坦白,但是克莱没能原谅她。这以后他们两人分居,克莱去巴西发展他的事业,苔丝仍在一些农场打工糊口。命运却让她再次与已经披上牧师黑袍的亚雷·德伯相遇。亚雷对苔丝的情欲顿时击败了他那没有根基的宗教信仰,他纠缠苔丝,不得到她决不罢休。这时候苔丝的父亲病故,为了母亲和弟弟妹妹们的生活,她被迫与亚雷同居。
不久,安吉尔·克莱尔从巴西回国,找到妻子并表示悔恨以往的冷酷无情。苔丝在这种情况下认为,是亚雷· 德伯使她第二次失去了克莱,又一次毁掉了她的幸福,她懊恼和愤怒到了极点,带着一种责任感,杀死了亚雷。在与克莱一起度过幸福、满足的最后五天之后,苔丝被捕并被处以绞刑。
-------------------------------------------------------------------------------------------------
二、人物介绍
苔丝·德伯(Tess of the D’Urbervilles)
苔丝本是一位纯洁美丽又非常勤劳的农村姑娘,她向往人生的真和善,但又时时遭到伪和恶的打击。苔丝的悲剧始于为了全家人生计去远亲家打工,却因年幼无知而被亚雷骗去了处女的贞操,成了一个“堕落”的女人,受到社会舆论的非议,把她看成不贞洁的罪人;苔丝后来与青年克莱相爱,又因为新婚之夜坦诚有污点的过去而被丈夫遗弃,而与近在眼前的幸福失之交臂;出于高度的家庭责任感和自我牺牲精神,苔丝为换取家人的生存而再次违愿沦为亚雷的情妇;最后因为丈夫的回心转意使得绝望的苔丝愤而举起了复仇的利刃,终于成了一个杀人犯,最后不得不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导致“像游丝一样敏感,像雪一样“洁白”的苔丝最后终被完全毁灭。这一切悲剧性遭遇全由于无情命运所精心谋划和设计,安排世事的宇宙主宰通过命运的巨网毫无怜悯地将人伦道德意义上的好人、善良人笼罩于进退维谷的苦难陷阱。
苔丝是哈代塑造的一个全新的妇女典型。她有着双重性格。一方面她敢于反抗传统道德和虚伪的宗教;另一方面又不能长度摆脱传统道德对自身的羁绊。特别是后者与她的悲剧命运直接相关。首先,造成苔丝悲剧的性格方面的因素是大自然赋予她的纯朴,这本能的纯朴使她不能与人面兽心的亚雷相处,也使她不能向心爱的人隐瞒自己的“污点”,因为她没有沾染多少文明,所以也就缺乏功利的计谋。而且苔丝蔑视宗教,蔑视法律。另一方面,由于苔丝出身于一个农民家庭,残存于农民身上的某些旧道德和宿命观点使她在反抗传统道德时出现了软弱的一面。她在受到世俗舆论、传统道德迫害的同时,又用这一道德标准来静观自己,认为自己是有罪的。苔丝以失去自我为前提,对克莱尔极度崇拜,极度忠贞。正是这种思想,这种保守性,加重了苔丝命运的悲剧性。
亚雷·德伯(Alec d'Urberville)
亚雷的父亲是个有钱的商人,而后冠以贵族德伯的姓氏。这个阔少凭借父亲的金钱、权势在乡野称霸,为非作歹。他第一次见到苔丝,荒淫好色的嘴脸就暴露无遗。由于苔丝年幼无知,缺乏经验,而周围的环境又是那样黑暗,没有一个人帮助,没有一个人保护,因此,他趁人之危,设下圈套,蹂躏、玷污了苔丝,毁坏了苔丝少女的贞洁和一生的幸福。尽管后来他在老克莱牧师的帮助下一度改邪归正,自己也做了牧师并打算变卖家产到非洲去传教,然而几十年的恶习并未根除。当他再度碰见苔丝以后,邪念再生,几年的教诲前功尽弃,倒是苔丝看透了这个身着道袍的牧师的灵魂,拒绝了他。可亚雷又百般来纠缠、胁逼苔丝,”但是,苔丝宁可继续留在棱窟槐富农葛露卑的农场里忍受残酷的剥削和压榨,承受超负荷的重体力劳动,也不愿意屈服于亚雷。然而父亲病死,母亲身体不好,弟妹失学,房子租赁到期,一家人被撵出村子无处安身,就在走投无路的时候,苔丝的母亲接受了亚雷的主动帮助,而苔丝也被迫作了他的情妇,成为亚雷放纵生活中的最大受害者。在克莱归来之后,苔丝认为是亚雷让他误以为克莱再也不会回到他身边,与亚雷发生激烈的争吵,亚雷最终死在的苔丝手下。
安吉尔·克莱(Angel Clare)
克莱是与亚雷完全不同的人。他是个有开明思想的知识分子。他虽然出身牧师家庭,却不愿意当牧师“为上帝服务”,更愿意从事实业——务农,克莱鄙视阶级偏见和等级观念,厌弃都市繁华生活,自愿到乡间务农。他不怕吃苦,和农工一样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力图掌握各种门类的农业技术,以便实现自己的理想,成为一个大农场主。在大自然的怀抱中,和天真无邪的农家少女朝夕相处,使他更感到乡村生活的纯朴,也更向往着自然,纯朴、清新的生活,为此,他不愿意娶有钱人家的小姐,而要娶农家姑娘为妻。在他眼里,苔丝是“大自然的新生女儿”,纯洁的象征,完美无暇的杰作,“天地间没有什么象苔丝那样纯正,那样甜美,那样贞洁了。”然而,当苔丝诚实地向他坦白了自己过去所受凌辱,那么克莱心目中的偶像就崩塌了。克莱对苔丝不仅没有丝毫同情,甚至“不能优容苔丝”,他视而不见苔丝对他的一片深情厚意,冷酷无情地抛弃了她,置苔丝于痛苦绝望之中,而且永远扑灭了爱情在她心中重新唤起的希望。克莱抛弃苔丝后,远涉异国来到巴西,饱受生活磨难之后,才真正了解人生,才认识到自己所固守的传统道德是何等的迂腐,既坑害了苔丝,也坑害了自己。内心的悔恨,对苔丝的思念,使他又重新去找苔丝,此时苔丝心中痛苦、悔恨、绝望之情达到顶点。丈夫的归来,两人的重逢,使苔丝看到自己再一次受骗,一怒之下,杀死亚雷,复了仇。经过了五天的逃亡,苔丝和克莱在一个静谧的黎明,苔丝被捕,接着被处绞刑,克莱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忏悔的心情和苔丝的妹妹开始了新的生活。
-------------------------------------------------------------------------------------------------
三、苔丝读书笔记
这天,我读了《德伯家的苔丝》这篇小说,使我受益匪浅。这篇课文主要讲了:艰苦黯淡的乡村生活,蕴藏着苔丝的梦想和期望。十六岁的苔丝,在家人虚幻的期望下,攀附豪门贵亲。她跃身成为了幸福的贵妇人,之后从此堕入万劫不复的痛苦深渊。
故事的情节并不复杂:纯朴美丽的农村故娘苔丝来到贵族德伯维尔家当女佣,被恶棍少爷亚雷克诱骗失身怀孕,因而受到邻里的耻笑和指责,从此开始陷入痛苦的深渊。之后苔丝遇到了出身富裕牧师家庭的克莱尔,两人真心相爱。新婚之夜苔丝将自己过去的悲惨遭遇告诉了克莱尔,没想到换来的却是克莱尔的无情离去。苔丝吃尽了难以想象的各种苦头,却没有得到克莱尔的原谅和任何消息。为潦困的生活所迫,绝望中的苔丝再次落入亚雷克手中。此后醒悟了的克莱尔重新找到了苔丝,苔丝追悔莫及。为了与心上的爱人克莱尔生活在一齐,苔丝杀死了毁掉自己一生的亚雷克。几天后苔丝被捕,以杀人罪被判处绞刑,克莱尔则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她的妹妹丽莎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我读过的外国小说中,《苔丝》大概是最具诗化最吸引人的作品了。作者对19世纪英国西南部农村自然景色的优美描述,字里行间无不浸透着浓郁的诗情画意。尤其是他采用了诗歌的艺术手法,将自然界的优美景色与人物的细腻感情结合起来描述:透过自然景色来揭示人的心境,又透过人的心境来使自然景象充满人的情感,这种巧妙的结合产生出诗的意境,因而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使人读来真觉得是一种惬意的享受。
小说中哈代以生动的笔触,深挚的情感塑造出了一个善良美丽的少女苔丝:宛若“一个清新、纯洁的大自然的女儿”,“在气质和体貌两方面都表现出一种尊贵的端庄,俨然是个皇后”,“她周身洋溢着诗意,一举一动都是诗,把诗人只在纸上写写的诗,活生生地显现出来了”。虽然苔丝是个失贞的女人,甚至最后沦为了杀人犯,但作者还是大胆地摒弃了世俗的观念,赞扬她为“一个纯洁的女人”,“远远胜过别的处女的清新”。
苔丝是个杯具式的人物,究竟谁应当为这一杯具负责呢恐怕许多读者都会认为,罪魁祸首是恶棍少爷亚雷克。而在我看来,导致这一杯具起因的固然是亚雷克,但导致杯具结局的还有苔丝名义上的丈夫克莱尔。亚雷克只是赤裸裸的剥夺了苔丝的贞洁,从肉体上揭开了杯具的序幕;克莱尔却在新婚之夜抛弃了苔丝,从精神上导致了杯具的发展,并最终使这场杯具落下了帏幕。倘若克莱尔没有抛弃苔丝,没有披着那层虚伪的道德面纱,也就不会有这场杯具的发展与结局。
-------------------------------------------------------------------------------------------------
四、 苔丝读后感34篇
篇1:苔丝读后感100字
这是我大三看书最狂热的时候看的一本书,记得当时还写了读后感非常的感慨,至今记忆犹新。
这本书是英国诗人、小说家托马斯·哈代的作品,小说描写的是社会如何把一个纯洁、善良、质朴、美丽的农村姑娘逼得走投无路,最终拿起武器向仇人复仇的故事。
这部作品的人物刻画、气氛的烘托、主题的阐发、富于感染力描写向读者展现了女主人公苔丝短暂一生中恋爱、婚姻的悲剧,令人感同身受。
篇2:苔丝读后感200字
出生在英国的苔丝是一个多么可爱美丽善良的姑娘,但她的命运却被自称爱她的人们慢慢摧毁,甚至最后连命都被毁了。
为什么同是人,男子对女子用强就可以被原谅,而女子被人玷污了却不但不被同情还被人看不起。苔丝就是这么一个悲惨的人,她反抗了可是无效。
为什么适合的人一直犹豫不决,而不当的人却捷足先登。于是一直等待着爱人的苔丝正是因为爱人世俗的男女观念而开始走向命运的灰暗面。
为什么男子可以心里放着一个人而也可以随时在外面搂着其它女人,而女子要是心里有了一个人就至始不逾呢?苔丝,就是因为这样傻爱着不值得的人而面向了这样不值得的结局。
为什么她这么勇敢的追求生活拥抱生活却还被生活所抛弃……
篇3:苔丝读后感300字
看了托马斯·哈代所著的《苔丝》这本书,蛮有感触的!
就我个人的看法,我觉得全书是贯穿苔丝的性格来写的。苔丝性格中最大的特点便是责任感。当然,她的悲剧也是由责任感所引起的。
苔丝是个责任感很强的人。如果她没有责任感、孝心,那么她便不会代着本来应该由父亲送的东西送到市区去,也就不会在半路上由于意外事故而导致她家唯一的马“王子”死掉,这令苔丝家陷入困境。苔丝看到这深感愧疚,认为一切都是由于自己的疏忽而造成的。于是她才会听从父母的建议去投靠那位所谓的亲戚——德伯世家,因此她才会被亚历克所奸污这样一个多么纯洁的女孩就这样失去了她生命中最为珍贵的东西。但是她无法改变这个事实,这是悲剧的开始。她遭受到了一个少女所可能受到的最悲惨最可怕的打击,并且弄得她无法自救,一步步走向最后的毁灭。
篇4:苔丝读后感400字
苔丝是个悲剧。我在想,到底是谁造就了她的悲剧。表哥诱奸了她,甚至都有了一个孩子,但她却决然的离开他并视他为仇人。这份勇气是我佩服的,作为一个贫贱的所谓古老家族的女儿,苔丝这一勇敢与不屈的做法让我感动。
可是我不能原谅她的克莱尔,她的丈夫,那个她真切爱着的丈夫,那个她用生命爱着的丈夫。 新婚之夜,克莱尔向苔丝坦白曾经放荡的行为以求得到苔丝原谅,天真的苔丝也同样将她悲惨的遭遇告诉丈夫以期得到同情。不幸的是克莱尔没有原谅她。我不懂,凭什么他克莱尔就可以放任自己却不能原谅她的妻子,她还是无心之失,他有什么资格这样做。在苔丝最困难的时候,他离她而去,可怜苔丝还苦苦等着他,候着他。但是在我心里,他们的悲剧都不值得同情,这是他们自找的,是自己一手酿成的。我倒是同情德伯,那个表哥,只是因为一个错误和对苔丝的痴情,最后惨遭杀害。
世界就是这么不公平,可怜人们还对苔丝和克莱尔的爱感到惋惜,tmd有什么好惋惜的,那个苔丝,为了不值得的男人犯罪,那个男人才是杀人不见血的凶手。什么当初的海誓山盟,这样看来,根本不值得相信。
篇5:苔丝读后感600字
看久了卡通连环画,我想换换口味。于是在书架上拿了一本《德伯家的苔丝》看了起来。
暖人的友情!
喜欢哈代的抒情诗,其中不乏情节生动,语句隽永的作品。《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最着名的长篇小说之一。这是个美丽凄凉的爱情故事。当我合上书,苔丝对克莱尔忠贞的爱情故事确实令我感动,但令我温暖的是和苔丝一起挤牛奶的3个可爱少女伊丝、玛丽安与雷蒂。她们也同苔丝一样深深爱着那个英俊少年克莱尔,但也深知克莱尔只爱苔丝,于是就把爱恋深深地埋在心里,而把祝福送给他们。我喜欢她们三个的纯洁的友谊和坦率的言行。就是在克莱尔无情地抛弃苔丝时,善良的伊丝也没落井下石,与克莱尔有过一段话:
“你非常非常爱我,伊丝?”克莱尔问到。
“是的我非常爱你,我一直都爱着你!”
“比苔丝更爱我吗?”
“不!”伊丝摇摇头低声说,“不如她爱你!”
“这话怎么说呢?”
“没有人比苔丝更爱你了。”
“因为她可以为你***,而我无法做的。”
读到这里我心中一阵激动,我仿佛看到一个高尚的灵魂,左右了她那质朴敦厚的天性,这真是一个真正善良、真心待人的好姑娘呀,真令人感动。在苔丝回到娘家又身无分文时,因为失恋而酗酒的玛丽安又帮她找到了一份工作,使苔丝的生活又有了一丝光亮。在那些阴霾的日子中,温暖着苔丝冰冷的心的依然是这份暖人的友情……
苔丝是不幸的,她的父母为了所谓的家庭荣耀,而让她去攀亲,而毁了自己。她最爱的人又无情地抛弃她,而她又是幸运的,在她短暂的一生中,在她遭遇爱情抛弃时,不离不弃的是那份温暖的友情。
为这份友情喝彩!
篇6:苔丝读后感1500字
Everyone should have a chance to be fogiven.
每个人都应该有一个被别人原谅的机会。
——题记
每天走在走过,何尝不向好的方向去向往生活?读完《苔丝》后,内心充满了惋惜和遗憾。苔丝是一个纯洁美丽的女孩儿,生活在僻远的山村里,因为在一个教士口中得知自己贫穷的一家竟然是杜伯维尔爵士的后裔,所以被父母逼迫去投靠远出的杜伯维尔家族,可是这家族很不幸只剩下了阿历克·杜伯维尔和他的奶奶,杜伯维尔看见苔丝青春美丽,便努力哄骗,夺去了她的童贞。苔丝在迷茫之下去一个牧场中做挤奶工,在这个农场中她遇到了一个名誉显赫的一位政治家的小儿子,安琪儿·克莱尔。他们一起度过了很快乐的时光,苔丝却因为失去童贞而心里十分忐忑不安,因为他们当时的生活很美好,使苔丝,这个一向现实主义的女子跌入了爱情的漩涡,但他们完婚后的第一天,苔丝小心翼翼地告诉了安琪儿这件事,导致他们分道扬镳。伤心欲绝的苔丝偶然遇到了阿历克又被其所欺骗而生活在了一起,等待安琪儿一切想通之后想要与她复合时却为时已晚,苔丝知道后悲痛欲绝,杀死了阿历克,与安琪儿度过美好的一天后,走进监狱承受法律的制裁……
通读之后,发现幸与不幸在结局都显得不重要,这些人物的悲惨也是如此,因为安琪儿克莱发现苔丝失去童贞后,他对苔丝彻底的失望了,他不再相信苔丝的深情,也不再听苔丝的苦苦哀求。而这一切仅仅是因为阿历克对苔丝的施暴。他难道忘记他之前的努力吗,他每时每刻对苔丝的爱都充满着初恋的炽热纯洁与真情,他对她的爱是柏拉图式的、带着田园牧歌的情调,遭到拒绝时的痛苦却总是耐心等待,尽力说服,当苔丝终于同意他时,我觉得那一定是他生命中最高兴的事情了,可是物极必反,他也遇到了毁灭性的痛苦。
他没有原谅苔丝,甚至是在苔丝苦苦哀求时说她是个不懂事的妇女。殊不知,苔丝的心里又有何作想,难道她失去童贞是她自愿的吗?可是如果换位思考,也是说得通的,但是英国封建的思想深入人心,很多事情在呆板的封建气势之前显得十分不近人情。而安琪儿克莱即使有天使般的心灵,却无法冲破那封建的教条,仍然是个习俗和传统的奴隶。个人观点是有些责怪安琪儿克莱的,虽然他们相爱,但是即使只有一次不同固执思想的撞击,总会有裂缝无法合愈。
每个人都有过去,可是过去和未来,我们总是要放眼未来。可能一个人不完美,甚至是过去有过很极端很不好的行为,甚至做一些并不符合自己意愿的不道德的事情,可是只要有悔改之心,只要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不也是很好的吗?肉体上的毁灭和精神上的重铸,我觉得还是后者更为重要。如果执意过去,那么我们可能真的对未来丧失希望,甚至产生深深地失落感,认为一个人从此就走上了不归路,可是亲爱的我们,亲爱的你们,这并不是一节可怕的事情,人与人只简单的关系错综复杂但也相当微妙,它是很灵活的,也不应该约束在条条框框中,它本来就是一种人性美的体现。所以我们常常因为执意过去,而忘记珍惜现在,我们也常常因为执意过去,错过身边美好的人与事。
这个貌似浅显的道理用在安琪儿克莱身上也是一样的,也正是因为他的放弃,让苔丝受到了巨大的崩溃。以至于在文末,她所疯狂的举动,无处不显示出她的害怕,害怕安琪儿克莱不要自己,害怕自己做的这些真正让自己成为一个封建的堕落者。
其中,很喜欢文中的这句话,是我所收集的话语中也许是最长的:“着意安排的计划实现起来往往背离原意,因而一意呼唤带来的却未必是意中的人儿。注定要爱的人在该爱的时候大多不能出现。”这句话写出来每个人多舛的命运,坎坷的爱情。最近热播的一部电视剧中说过的一句话记忆犹新“爱情的伟大实则是人类的繁衍。”即使这也许是最客观的看法,可是我希望这是一个有爱有血有肉的社会,虽然会有叛变会有伤痛,可是最终的最终,真正的有缘人还是会走在一起,然后幸福艰辛地生活下去……
苔丝的故事的确很悲惨,但不能因此沉浸到爱情不能圆满的悲伤中哀哀自怜。
毕竟人生之路十有八九的事不尽人意,我们该做的,而是我们最实际的需要去行动起来的,那就是——
做一个纯洁的人,然后原谅你身边的每个走向悬崖却善意的那些人。
篇7:苔丝读后感
不久前看完了这部英国作家哈代的作品,印象深刻,感人至深,并不曲折的情节、唯美的景物描写、生动细腻的人物神态及心理刻画为读者勾勒出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一种震撼人心的深情、一片百折不挠的纯洁、一种在艰难困苦中顽强坚持爱情理想的壮美,苔丝,作为爱情的化身,给读者以强烈深远的震撼。
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的英国农村,贫苦德伯一家被告知他们是当地古老显赫家族的后裔,贪恋财势的德伯夫妇便安排单纯善良的大女儿苔丝前去冒牌的祖先后裔攀富贵亲戚、找工作。不幸的是,那个本为暴发户发家而后伪装成显赫家族后裔的富贵亲戚家成了苔丝的梦魇,这个“亲戚”家的公子哥亚力克是一个贪淫无耻、虚伪险恶的人,将苔丝引诱后玷污,苔丝因此承受了名誉上的损毁和流产的伤痛,背井离乡去到一个牛奶厂做挤奶工,在这里她邂逅了善良仁爱、睿智渊博的牧师家庭出身的安琪儿,彼此相爱并坠入爱河,苔丝因为自身狭隘观念中的“自惭形秽”而一再远离安琪儿,但是安琪儿的一再坚持使得两人立下婚约,但是,诚实善良的苔丝在婚礼前一晚将自己波折的过去告知了安琪儿,可是安琪儿头脑中对于世俗贞洁理想的执拗导致他开始怀疑苔丝的纯洁和爱情,并开始蔑视并离开她远到巴西去创业。苔丝忍受着被心爱之人抛弃的巨大伤痛和亲朋的异样眼光艰难地生活着,去到一个农场从事着异常艰辛的体力劳动维持生计,忍饥挨饿、受冻挨寒,还要承受着农场主严厉的斥责和刁难,在无数次的泪水与异常苦痛的坚持中,她对安琪儿的爱情更加深沉坚强了,只是,面对一位不可知的爱人,她只有写着一封有一封饱含深情与呼唤的信来慰藉自己。然而,曾经的梦魇亚力克又出现了,在牧师的感召下,他一度缓解了自己的贪淫堕落,并开始四处讲道,然而亚力克虚弱的醒悟和孱弱的宗教信念没法避免他再次陷入黑暗,对苔丝进行再一次引诱和逼迫,利用安琪儿的远走他乡挖苦苔丝一厢情愿的感情,利用苔丝家庭的变故逼迫苔丝屈服于他自己的财势,甚至利用安琪儿教给苔丝的无神论的道德哲学来为自己抛弃宗教信念找借口,阴险的亚力克尽力扑灭苔丝的爱情信念,哄骗苔丝安琪儿不会回来了,在这种种明暗兼具的压力和引诱作用下,苔丝陷入了亚力克的黑暗中,成为亚力克的情妇。当安琪儿幡然悔悟并回国寻找苔丝时,悲痛麻木难当,然而怀有坚定爱情理想的苔丝却给了安琪儿绝决而震撼的回应,她杀死了亚力克并追随安琪儿,他们在一起享受了爱情的至美甜蜜与灿烂,几天后,苔丝被捕被处以绞刑。
这部名著是悲剧,悲剧往往毁灭美来教会人们珍视美,进而创造美、爱护美。苔丝在这一悲剧中正是一种震撼人心的美,她是作者对于真挚爱情、纯洁人格、坚强信念的寄托,她是作者的爱情理想的化身。这个爱情理想带给人的震撼来自于苔丝人格的力量,她为了安琪儿的声誉而几番拒绝求婚,但又感动于安琪儿的热忱;她忍受着爱人离弃的伤痛和迫于生计而必须从事的繁重劳动、艰苦环境却依然顽强地坚持着自己的爱情梦想;她为了证实自己的清白和对于安琪儿感情的真挚毅然将自己逼上绝路,和现实种种压迫与引诱决裂,杀死了残害她的亚力克;我们从这种种行为中看到了她对于爱情的坚定深沉甚至惊世骇俗的超脱信念。是的,爱情往往是让人捉摸不透难以看到的,爱情的甜言蜜语和山盟海誓在这些切实的行为坚持中显得苍白虚假,苔丝,她的一封封满含深情和泪水的信、她艰辛劳作时流淌的一滴滴咸涩汗水、她留下的一个个徜徉在山间地头间守望爱人寻觅爱人的孤寂身影、她最后为爱情而表现出来的绝决、勇敢与无畏,都是她心灵的诉说,都是她爱情的言语。
苔丝的悲剧来自于三个方面:自身观念的相对狭隘、爱人安琪儿的昏聩的舍弃、亚力克以及社会昏暗世俗的压迫。苔丝从众地将亚力克的罪恶、父母的贪婪恶果强加到自己的身上,自觉地罪过难当,也因此对安琪儿的感情的退缩表现出自责和惭愧,然而这是不必要的。安琪儿虽然观念先进、思想革新,但是在思想深处,他对于人性纯洁、深刻爱情的理解不够透彻,碍于人的过去、人的历史、世俗观念,而忽视了人的现在、人的行为、更深刻的人本价值,这导致了他遗弃苔丝,背叛感情;亚力克的胁迫引诱、乡邻对苔丝的鄙视贬低、农场主的心胸狭窄、安琪儿牧师哥哥的养尊处优狭隘冷漠等都是苔丝悲剧的客观现实因素。
另外,书中多处对于景物和人物神态的描写极具美感,与苔丝的爱情之美、两人的爱情之美相得益彰、相互促进。
篇8:苔丝读后感
自上班之后,好像很少读书了,总觉得很忙。心里想了一千次去读书,但也找了一千零一个借口不读,比如工作忙,太累了,还要看孩子,哪有心思读书……来到咱们学校,被学校的同事们感染,下定决心坚持读书,做一个满腹诗书的人。
在下决心后的第一周,我刚坐到床边拿起书,眼皮就开始打架。于是心里想着:“算了吧,我真的有点累,还是睡觉吧,休息不好的话,明天给孩子们上课精神该不好了。”就这样,一周过去了,我心里有一点点内疚,与气质女神的梦想渐行渐远。
第二周,春日的天气越发明媚了,内心丰盈美好。该是穿裙子的季节了,要锻炼了,不然怎么保持婀娜的好身材。于是夜跑被提上了日程。每晚8点左右就到楼下小广场跑跑步,或者在家练习40分钟的瑜伽。每次锻炼后心里说不出的轻松,但身体也是难以言表的疲惫。我的书,放在枕边陪我两周,默默无言,也让我的愧疚感与日俱增。
被拖延症坑的太惨了,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于是抱起这本《苔丝》读了下去。
书中讲述一个偏远小村庄的姑娘,还未成年,就被好吃懒做、嗜酒成性的父母送出去找一个所谓的同姓的富贵远亲。然而高贵门第,总有很多人趋之若鹜。苔丝到了之后被所谓的堂哥嘲笑,认亲不成,反被堂哥侮辱失贞,然后愤然离开回到自己的小村庄,才发现已然有孕。在那个贞洁大于天的时代,苔丝不顾家人的劝阻和邻居的白眼,坚持生下这个不被祝福的孩子。不幸的是,孩子生下一个月就夭折了。忍受着内心巨大的悲痛,苔丝离开家乡,带着失贞和生子的秘密。
在工作期间,认识了牧师的儿子,一个深情却虚伪的男人。两情相悦。很快,他们就商议结婚。纠结了很久,苔丝准备把心中的秘密告诉这个男人,奈何天意弄人,最终男人还是没有看到苔丝婚前的坦白信。“就这样吧,如果他真的爱我,这件事他一定也会接受。”抱着这样的想法,他们力排众议,结为夫妻。就在大婚当晚,男人坦白了他荒唐的过去,苔丝听了大喜,以为他有相同的经历,就更容易接受她。但是就如同苔丝母亲后来说的一句话:“再深情商量的男人,终究还是男人啊!”,他无法接受自己完美的妻子身上竟然有这样的污点,所以在新婚的第二天与苔丝告别,二人天涯相隔。
苔丝本以为找到幸福,却在遇上他后更加不幸。父亲过世,无家可归。为了生活,苔丝四处辗转,受尽苦难折辱。期间,她给丈夫写过很多信,不知为何,并没有到他的手里。男人在战场拼杀,伤痕累累的时候忽然原谅了妻子,在她决定放弃和他的爱情,接受她所谓的堂哥的时候。造化弄人,当身受重伤,身体羸弱的丈夫回到家乡,听到妻子的遭遇后决心找回妻子,善待他。而此时苔丝听信丈夫已经去世的消息,嫁给了那个恶魔“堂哥”。
当男人辗转找到妻子的时候,妻子一身华服,脸上再也没有初见时的风华,只有疲惫、沧桑和不甘。苔丝心里还爱着,却再也不想被爱的人侮辱,便拒绝了他。转身回到房间,看到欺骗他的恶魔,内心再也无法安然,她想起丈夫那句“你应该杀了他”,拿起水果刀,结束了地狱般的生活,却也将自己送到了另一间地狱。
以为生活是童话,但生活处处是魔窟。大学初看的时候感叹那个黑恶丑的时代,以为是时代造就的不幸。当然,至今也认为这是导致不幸的一个重要原因。而随着阅历增加,便渐渐知晓,所谓不幸,一半是时代所致,另一半是自己的性格所致。若不是太听父母的话,没有主见,便不会去认亲戚。去认亲戚时觉察到“堂哥”的暧昧,自知家势身份无力匹敌的时候便该及时抽身,也不会失去那个时代女人赖以生存的一切,更不会在最后的时刻委身恶魔,迷失信仰;在遇到旧爱时,若是足够理智勇敢,便不会一刀结束“堂哥”的生命,也让自己和爱人阴阳两隔。
当然,遇人不淑是每个人都会遇到的事。生活不是童话,更不是小说。我们在遇到每个人、每件事的时候都动动脑子,不被情绪左右,知道自己要什么不要什么,足够勇敢,足够坚强,才能遇到真正的幸福。
篇9:苔丝读后感
前一段时间,听同学介绍,说《苔丝》这本书不错,便从图书馆里借来看看,不算很厚,只有300多页,但我用了不到两个星期就看完了,因此,今天想写一下我看后的心情。
苔丝,是一个勇敢的、单纯的、坚强的、自尊自爱的女孩子,同时她又是一个傻孩子,但她的傻让人敬畏,让人赞美,让人喜欢她、爱护她、甚至崇拜她、羡慕她,渴求像她一样,可以轰轰烈烈的爱一场,拥有至死不渝的真爱!但即使她是那样一个让人喜欢的女孩子,仍免不了命运的捉弄。
悲欢离合,生离死别,误解诽谤,世间的是是非非,世间的酸甜苦辣,世间的人生百态,她都经历过,目睹过。都说善有善报,我不知道苔丝的结局对她来说是否画上了一个美丽的句号,但我却会时常为她感到悲哀,感到不值。原本美丽的人生怎可就这样早早的结束呢?原本灿烂的生活怎可就这样流逝呢?原本幸福的家庭怎可就这样没有了呢?原本单纯的性格怎可就这样变得陌生了呢?但,有时候又会觉得那已经很好了处于那样一个时代,拜拜金主义,物欲横流,人们心中似乎只有利益没有感情,苔丝可以收获那样坚贞的爱情、纯真的友谊,真的不枉此生。
克莱尔,苔丝真爱的男子,那个没有贵族恶习,摒弃宗教,接近贫民百姓,从事农事的另类贵族,拥有绅士风度,而又博学多才,初次见面就捕获了苔丝那纯洁的心。但,出生于贵族的克莱尔,总免不了他的一些习气,大男子主义,有时头脑简单,办事不经大脑,当他听了苔丝讲诉16岁时的遭遇时,冲动的克莱尔,就那样毅然决然的抛弃了他新婚的妻子,独自一人去了遥远的巴西,寻找他的事业,不在关心那个他曾经深爱的,并一直都深爱着他的苔丝!
面对丈夫的离去,家庭的破败,假贵族的骚扰,苔丝没有选着放弃生命,更没有就此颓废下去,她反而勇敢、果断的担起了家的重担,就没有接受假贵族的救济,也没有屈服于众人的威胁,更没有向丈夫要求过什么,哪怕在生活最困难的时候,也没有向克莱尔一家要过一分钱,她就是那样一个坚强的女子,自己默默承担一切痛,一切苦。
但命运总是喜欢与人们开玩笑,当苔丝感觉自己给克莱尔所写的书信仿佛都石沉大海时,当父亲离开人世留下孤儿寡母时,当自己没有房子可以栖身时,当一家人都需要苔丝一人养活时,这个感觉已经走到生命的尽头的女人,在那个名义上不是但实质上是她丈夫的假贵族的劝说下,决定把克莱尔永远的放在心底,忘记以前的自己,为了家人活下去的时候,远在巴西的克莱尔去突然出现在自己(苔丝)面前,她崩溃了,她的心在滴血,原来她又一次上当了,宛如16岁时失掉贞节一样,被同一个人骗了,可怜的人儿,忍够了,利刀起落,结束那个恶魔的生命,但也因此,使得她走上了逃亡的路上。
和心爱的人在一起的日子,总是快乐的,即使那很短暂。他们又和以前一样了,彼此相偎,述说着彼此的无限的悔恨与无限的喜悦,他们感谢命运,因为这是他们懂得在彼此心目中,自己的位子是那样重要,自己是那样被深爱着。
当太阳在一次升起时,苔丝告别了这一个让她又爱又恨的世界,带着那份他用心守候的爱情!
苔丝一生所经历的,无论苦乐,对她来说都是有意义的,有价值的。
一个女人一生最大的梦想是什么,不就是有一个爱自己的丈夫,有一个肩膀可以依靠吗?但现在看来,她似乎可以生活的更安逸,更富裕,更轻松,那
便是选择那个假贵族,但她又会失掉自己,失掉精神,如同行尸走肉般,生活在没有爱情的世界里,相比一下,哪个更好呢?
有人说:"宁愿做在宝马车里哭,也不要坐在自行车上笑!"我不想对此妄加评论,但,我只想说一句:没有精神的活着,那和死没什么不同!人生在世,不能白白来这一遭,总要经历一些什么,那样的人生才够精彩!
篇10:苔丝读后感
《德伯家的苔丝》是英国着名小说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创作的代表作之一,一百多年过去了,女主人公苔丝也早已树立在世界文学画廊之中,这不仅仅因为人们对传统美德有所超越,更因为作品主人公所拥有的人性与灵魂深处的巨大魄力使之成为最动人的女性形象之一。哈代以小说女主人公苔丝的悲惨命运替西方悲剧作了一个形象的阐释,苔丝足以“哀感顽艳”。
感人的就是苔丝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拿起了刀,将她多年以来所受到的屈辱与艰辛都发泄在刀头,刺向了那个毁了她一生的男人。一切平静了,苔丝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终于和她爱的人体验了真正的蜜月,那是她生命中的最后一站,是她终于解脱的日子。苔丝在对的时间遇到不对的人,或许她的命运本该这样,在所谓贵族家庭后代光环的后面,她那不思进取的爸爸和她那一心想要女儿嫁进豪门的妈妈,注定纯洁的苔丝要遭受捉弄。我同情苔丝,但我加懂得了人要学会保护自己,世界不是天堂,多一个处处留心的心眼,会让你的人生更加顺利。懂得爱护自己的人才会去创造财富,美化生活。
篇11:苔丝读后感
《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著称于世的“威塞克斯系列”中的一部力作。主人公苔丝是一位美丽的农家少女,因受东家少爷诱迫而失身怀孕。从此,这一耻辱的事实剥夺了她接受真正爱情的权利,致使新婚之夜遭丈夫遗弃。后来,万般无奈之中,她重回了少爷的怀抱,不料,就在这时她那有名无实的丈夫拖着病驱千里归来,苦苦寻觅。苔丝为了自己真正的爱,毅然杀死同居的少爷,在与丈夫短暂欢聚后,走上了绞刑台。
父亲德伯的愚昧无知,对于金钱的贪婪推使苔丝跌下了社会的的深渊;而亚雷的邪恶无耻则将苔丝少女的所有美好梦想化为灰烬,促使她遇上了改变她人生的第三件事——与安玑·克莱相爱。而正是这个安玑·克莱,这个有着天使之名的懦弱男人——最终造成了苔丝的悲剧。有人会说安玑·克莱才是真正该批判的人,但是无疑他生活在那个时代,他需要时间来释放自己,不可忽视的是,安玑·克莱是爱苔丝的,至少那爱是真的,而不是像亚雷一 样,只有肉欲,把苔丝当做自己的玩偶。所以我认为苔丝的悲剧应该是当时的时代所酿成的,或许在现代社会也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不过对于像苔丝一样的人来说,生存的机会就多了。合上书,我想鞭挞当时的社会,指责亚雷的无耻行径,藐视安玑的懦弱,同情苔丝的悲惨遭遇。
篇12:苔丝读后感
这本书,是对丑恶的男人的一种无情的鞭挞。德北,苔丝的父亲,是一个用酒精把自己置于幻想之中的无能之辈,梦想着上天会将幸福的甘霖降到他的头上,他永远不会去考虑也永远不可能理解人生存的意义;德伯,一个不知廉耻、卑鄙下流的无赖,可以说,是他一手导演了苔丝的悲剧,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满足自己那肮脏的肉体的欲望,苔丝杀死了他,但实实在在的说,是他杀死了苔丝;安玑,一个道貌岸然、心胸狭窄的小人,自命清高,但从来不敢直面自己那虚伪的灵魂,在苔丝的悲剧中,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帮凶,在这部书里,他大概是一个最卑微的主人公了;可怜的克莱先生,他无助的道教,从来没有挽救过任何一个灵魂,甚至包括他的三个儿子......
对于社会,我们每个人都是“不识庐山”,我也无意去探其真实面目,能够无愧于做一个人,我也就心满意足了:何其难也?
看的是这个版本。我前半部分看的电子书,后半部分看的这个版本的纸质书,有个别错误,可以接受。
先说翻译。总体上还是流畅的,但是还是有翻译痕迹,但是不较真读一读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我个人偏向归化的译法,所以一般有这种翻译痕迹我都会觉得多少有点不舒服,这个具体因人而异吧。
说回小说本身。苔丝这个人物真的太可怜了。美丽,善良,单纯,却经历了如此不公的命运。她好像什么都没做,但是却被命运牵着一步步走向悲剧。
她的悲剧究竟是因为什么造成的?我认为有以下几点因素:
1. 家庭因素;
2. 社会因素;
3.个人因素。
先说家庭因素。如果不是她的父母贪图虚荣,一心想让苔丝嫁给体面的有钱人,一心想让苔丝去认所谓的“亲戚”,苔丝就不会遇到流氓德伯维尔,也不会遭到德伯维尔的诱奸,使自己失贞。
社会因素或许是“罪魁祸首”。这不光是当时的年代,就连现在,也因为所谓的社会道德等因素使女性遭到不公平待遇。明明自己是受害者,为什么最终施害人可以逍遥法外,而受害者本身却要为自己遭受的种种不公平待遇买单?
苔丝因为自己的美丽和单纯而遭受诱奸。她认为这样的自己不配再拥有美好的爱情,于是她在二十岁的年纪决定再不做人妻子,可是她又偏偏遇上了她生命中最不该遇到的那个让她动心的人——克莱尔。他们一相遇便迅速相互爱慕并坠入爱河,这也是苔丝痛苦的开始。在想爱和不能爱之间挣扎,最终感性战胜了理性,却在新婚当晚又因为良心不安而吐露自己过去“不堪”的过去(而实际上是自己被害的过往)。由于道德上的原因,克莱尔无法接受自己眼中原本白璧无瑕的女人竟然有过这样一段经历,而完全不顾自己也曾经因为个人情绪的因素而与一个陌生女生度过48个小时的堕落时光。他认为自己与其他女人的堕落是可以被原谅的,但是苔丝的过去却是不可原谅的。而事实上,【克莱尔的过往是他主动发生的,而苔丝却是被动的受害人。】就因为这样,克莱尔离开了苔丝而远赴巴西,一方面看看巴西是否有发展事业的机遇,一方面也为了远离伤心之地,让自己可以好好考虑自己所经历的事情。
克莱尔一离开便似乎了无音讯,偶有几封信也无关痛痒。在等待中苔丝又遭遇了本来“皈依”了宗教,却因为遇到苔丝又暴露本来面目的德贝维尔的纠缠,而在家庭变故和克莱尔久久没有音信的压力之下,苔丝再一次屈从了德贝维尔的“诱惑”,成为他的妻子。
就在事情基本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的时候,克莱尔由于巴西旅伴的劝诫幡然醒悟并回国找寻苔丝,然而一切都为时已晚。极端痛苦之中,苔丝用刀子杀死了睡梦中的德贝维尔,并追上克莱尔投入他的怀抱。经历几天几夜的躲藏之后,苔丝最终被逮捕,并依法被执行死刑。
整件事情中,最具有讽刺意味的事情有二:
①克莱尔与苔丝如此相爱,当彼此得知各自“不堪”的过往时,苔丝几乎是不假思索选择了原谅克莱尔;而克莱尔却陷入了极度痛苦与纠结之中。按理说,克莱尔所犯之事,属于他的主动与享乐,而苔丝却属于被动与受害,应该被原谅的是苔丝才对,然而由于社会道德对于女性的苛刻和对男性的宽容,却使两个人的认知发生了这样可笑的转变——男性可以由着自己的欲望与女性发生苟且之事,且不必未必付出很大的代价;而女性即便是被动与男性发生了关系,即便是受害者,也应该被万夫所指,甚至终身为此付出代价;
②德贝维尔诱奸了苔丝,苔丝为此承受了巨大的痛苦,内心一直备受煎熬,且终难得社会群体的原谅(世人有什么资格谈原谅);德贝维尔却可以因为受到点化,皈依宗教,然后穿上道服,给人们四处讲道(他又有什么资格讲道!)而被社会群体所原谅和接受。明明前者才是真正思想上精神上纯洁无瑕的人;而后者不过就是一个披着“皈依宗教”外皮的思想龌龊的流氓,而最终被社会群体接受的竟然是后者而非前者。再次可见当时社会道德对女性的苛刻以及男性的宽容。
虽然这种情况到今天已经得到好转,甚至有一些女性可能已经逾越了道德的约束而再无廉耻之感(我认为这是过犹不及,没有把握度),不过还是有一些女性仍受封建思想的困扰,也有一些人仍受着封建糟粕思想的束缚而作茧自缚,痛苦不堪。
再说个人因素。
①苔丝的美丽也许是一切事情的导火索。但是我们要怪她生得美丽吗?这是否太具有讽刺意义?因为生得美丽本应该是一个女人值得骄傲的资本,并且苔丝并没有想要利用自己的美貌去为自己获取虚荣和财富。真正不堪的,应该是心怀不轨的人和难以揣测的人心;
②无意间看到网上有人评价苔丝“人格独立”,但是我的认识恰恰相反——我认为正是教育的缺乏,见识的浅薄和性格中的犹豫与软弱,才使得苔丝一步步得将自己带入难以脱身的泥淖之中。如果在与克莱尔结婚之前,不顾克莱尔的屡次阻拦,不顾自己心中的情愫的阻挠,而选择理智地将自己的过往坦率地告诉克莱尔,并冲破道德的牢笼大声告诉他——如果你认为我是不堪的,那也只能说明你被这道德的外表迷惑了,你也不是一个真正具有独立思想的人,那么,不是我不配获得你的爱,而是你不配获得我的爱。但是,这样要求苔丝也太过苛刻了,然而,如果苔丝真的足够意志坚定,性格足够健全,人格足够独立,是不是结局真的会有所不同呢?
我忽然想起来《红字》里的海斯特,论人格独立,苔丝是不及海斯特的,同样有着非凡的美貌,但是最终的结果,也都是悲剧。也许性格再独立,再当时的社会条件下,这些美丽女人的命运,也只能是以悲剧告终。
哎,其实苔丝和克莱尔之间的爱情本来是可以很美好的,只可惜天意弄人。
除了以上内容之外,作者哈代也为读者展现了一幅幅英国乡村的自然景色画卷,我个人也是很喜欢英国乡村那种自然气息的,但是这也可能造成小说内容的繁冗。不过,其实名著在这方面有很多共通点,就是不厌其烦下重笔墨去描写人物所处的场景,且场景的描写也非常具体而细致。其实这也是很多通俗小说做不到的,大家之所以是大家,他们对生活,对自然,对人生的观察,对事物的敏感程度,多多少少还是超越常人的。
最后分享书里面的一段话吧:
什么样的男人才是一个有道德的男人呢?再问得更确切些,什么样的女人才是有道德的女人呢?一个人品格的美丑,不仅仅在于他取得的成就,也在于他的目的和动机;他的真正的历史,不在于已经做过的事,而于一心要做的事。
篇13:苔丝读后感
去年初秋时节看的《苔丝》,对于一个过目就忘的人,时隔半年再来写读书笔记,纯粹是因为今天难得有了一个空闲的傍晚时分,又恰好《苔丝》放在书桌上。
详细的情节不太能说得清楚了,但是看书时的心情和感受,记得很清楚。《苔丝》是托马斯·哈代在维多利亚时期的作品,也叫《德伯家的苔丝》。在维多利亚时期,社会对于女性的要求是婚前守住贞洁,婚后忠于丈夫。同时具备纯洁、贞洁、优雅、端庄等体现女性特色的美好品质才能被视作完美的女人。
维多利亚时期对于女性地位的定义与当时社会的性压抑有很大的关系。性如洪水猛兽,让人避而不谈,但又让人难以抗拒。于是这个时期的女性,一旦在婚前踩了性这颗地雷,就等于葬送了一生。但对于男性,却有着让人匪夷所思的宽容,男性在婚前的鬼混被视作理所当然。
在这样一个时代,纯洁的,不谙世事的德伯家的苔丝,被恶少亚历克诱奸。顺应时代的潮流,开始了不被原谅不得善终的人生。在失去贞洁之后,苔丝遇到了真爱克莱尔,一个有教养的年轻人。二人心心相惜,互相爱慕。失去贞洁的苔丝经历了无数番内心的斗争之后,终于决定答应克莱尔的求婚,并打算在婚前向克莱尔坦白一切。
然而一坦白爱情就成了泡沫,克莱尔在新婚之夜抛弃了苔丝。而后苔丝开始痛苦的治愈之旅,不幸再次被亚历克纠缠,在痛苦绝望之际,苔丝屈服于亚历克的纠缠。克莱尔终于回来了,苔丝对亚历克的恨集中爆发在一把刀。亚历克死于苔丝的刀下,苔丝在克莱尔的身边被捕。
哈代的作品分为三种:性格与环境的小说;罗曼史与幻想的小说;精于结构的小说。《苔丝》属于第一种。所以在这本书里,环境描写十分精彩,人物心情、性格以及命运走线都能在环境描写里找到线索。可以说很适合做环境描写的教科书。
比如克莱尔在夏日黄昏弹竖琴时,苔丝听到琴声后走向他的一段环境描写:
苔丝不觉来到了园子的边缘,发现这里已经多年没有整治了,如今一片潮湿,长满了杂草。有些梗长花茂的杂草,散发出一股股刺鼻的气味,它们那红色、黄色、紫色的颜色,构成了一幅多彩图,如同人工培植的鲜花一样绚丽。还有一些多汁的野草,用手一碰,就腾起一团团薄雾般的花粉。她就像一只猫似的,悄悄穿过这片繁茂的杂草,裙子上沾上了沫蝉的泡沫,脚底下踩碎了蜗牛壳,两手染上了蓟汁和鼻涕虫的粘液,裸露的胳膊也抹上了黏糊糊的树霉。这东西在苹果树干虽是雪白的,但在她的皮肤上却留下红色的斑点。她就这样走到了离克莱尔很近的地方,并且没有让他发现。
在这段里,颜色是绚丽的,气味却是刺鼻的,感受是潮湿和黏糊糊的。两个年轻人的互相吸引和互相欣赏,如这园里的多彩的杂草一般妙不可言,但这杂草的气味却是刺鼻的,两个年轻人的爱情是苦涩的。而潮湿和黏糊糊似乎是无法摒弃又让人恶心的过去所带来的感受。
在苔丝和克莱尔时常情不自禁地见面时有这样一段描写:
黎明时分和黄昏时分,天都是灰蒙蒙的,但有不同。在朦胧的晨曦中,似乎光亮是活跃的,黑暗是沉寂的;而在朦胧的暮色中,黑暗却是活跃的,并在渐渐加深,光亮反而在昏昏欲睡。
在因某件事而拥有特别的心情时,周遭的一切,日光、蝉鸣、树叶、雨滴、云层、星光等等都将被赋予神的意志,拥有了情绪和思想,帮助你记住当下的刻骨铭心。很久之后,你见到日光不是日光、蝉鸣不是蝉鸣、树叶不是树叶,雨滴、云层、星光都是陌生的、无趣的存在,只因心情是无法粘贴复制,也无法孪生的。
关于苔丝悲惨命运的缘由:到底是她的性格决定了命运还是命运决定了性格呢?说不清。
在苔丝所接受的聊胜于无的家庭教育,并没有教会她如何对付男人们的套路。以至于她在失去贞洁之后,抱怨她的妈妈没有提早告诉她男人不安好心,没有提醒她要提防什么,而她也没有机会像上等人家女儿那样通过看书长见识。
苔丝的妈妈说:“我是想,我要是对你说了他的痴情,说了这片痴情会引起什么后果,那你就会跟他摆架子,失去机会。说到底,这是人的本性,也是上帝的意愿。也罢,我觉得咱们总得往好的方面想。”苔丝的妈妈应该算是苔丝悲惨命运的原因之一。
再讲到克莱尔,他当真是一个新婚之夜发现妻子不完美的可怜男人。在我看来,他抛弃苔丝时恶狠狠的一面,完胜于他的可怜。而亚历克也不是个十足的恶棍。我认为他对苔丝有过真心,一次又一次厚颜无耻地出现在苔丝的面前,恳求得到她。当然,亚历克的占有欲表现得还是蛮明显的。
做一个十足的恶棍,就像把一百道选择题全部猜错一样,非常有难度的。
在女权逐渐崛起的时代,去看《苔丝》这本书,在女权的本质上,以及女权的意义上,或可有不一样的认识。前段时间去翻了一个“两性专家”的微博,这个专家表示智商145,阅读量也十分惊人,出了好几本书,听起来很厉害的样子对不对?但是呢?她有个邪说:吞精可预防先兆子痫。
所以你们懂的,这个专家到底是不是专家。我要说的是她的一套关于两性相处的理论:女人要降低标准甚至改变自己去择偶或者迎合配偶,要找比自己长相低一分的男人,也有一堆什么降Pu,升mv的歪理。嗯…我要表达的是,在男女平等的现在,没必要去为了迎合男人而塑造自己。虽然两性相处中会有包容体谅,但这和刻意迎合,还是有本质区别的。
也没有一套完整的理论可以搞定一个人的人生,随着生活的快节奏,人们从善变已经进化到瞬息万变阶段。理论是要靠实践积累、推理总结和反复验证之后才能得来,跟不上人类进化的节奏,不适合用来指导成长。当然,我主要不服她是因为,在她的理论里,我这种长相,是一辈子都泡不上吴彦祖的。
篇14:苔丝读后感
徐志摩曾说:“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比我大学四年的收获都多。”出于这句话,我找来了这本书来看,并为作者高超的文字处理技术所折服。他的景物描写让人感觉不到有任何的瑕疵,背景色显得那样优雅而朦胧。“当挫折再起、灾难重现的时候,也许人们会发现:曾经以为已经被永远跨过的深渊,其实只是绕了一个弯而已。”是我这本书中最喜欢的一句话。
可能是有共鸣吧,高中时特别是高三感觉自己有点封闭,所以刚上大学时,想重新做自己,就鼓起勇气主动多与别人交流,克服恐惧积极上台发言,大声询问自己不懂得的地方。开始的一段时间感觉还好,后来渐渐感觉有点累,再后来又出现了以前同样的现象,自己一直想要的那个状态没有持续多久,后来发现,还是原来的顽疾没有被解决。
安吉尔从巴西回到英国几经打听,终于找到苔丝所在的地方。当苔丝以一个贵妇人的形象出现在他面前时,他或许不应该惊讶。父亲走了,家也没了,当她了解到自己不能撑起整个家并且爱人迟迟不能在最需要时施以援手,她能坚持一时,她不能……。苔丝曾经的抗拒与挣扎在此时此刻都消散了,安吉尔也走了。此情此景,我相信,苔丝的痛苦多于震惊。后来也证明的确如此。这次,苔丝选择追寻自己的爱。或许许多人会选择其他的方式,而苔丝只有她自己唯一的方式。她简单地而且是毫无预兆的用刀捅死了亚历克,就飞奔着去找安吉尔。看着苔丝慌张又兴奋的表情,加上不小心被看到的苔丝衣服上残留的血迹,安吉尔似乎明白了一切。他选择原谅她的一切,陪她一起走到最后。从这里就开始完美了。不论是多于愧疚的深情爱意,还是男儿的那份担当与毅力,安吉尔都依然沿着来时的方向继续前进着,一往无前,坚定不移,还是那样深沉而热切,只不过情形不一样罢了。
虽然只是一瞬间,却看到了诸多的意味深长。我很是希望自己也能处在诸如此类的位置上,毅然决然地踏上自己选择的道路,绝不后悔。
这样的瞬间很少,在生活中我总是顾虑太多,拿主意时犹豫不决。一直在强迫自己做事果断,即使以后的事实证明当初的选择不是最好的。选择其实很简单,是自己想的太复杂或夹杂了自己的情感在其中,以致于看不清许多东西。我们选择只是先想比其他选择更加有利于自己。但应用于情感方面或许是不好的。它没有值不值得或是对自己更有利,只有想不想,这种东西只凭感觉就好了。(利用情感获得利益的除外)
爱是要付出的,安吉尔得知苔丝不贞时,说不能忍受克莱尔的存在。当安吉尔再次出现时,她想要与他在一起,就杀了亚历克。或许苔丝就是这样单纯。她不想要别的什么,打算抛弃一切来得到心爱的人永远的爱。克莱尔不再抛弃她了,尽一切力量保护她,这也许是美好的,但似乎世界所有的美好都让人感觉太过短暂。谁说我们整天忍受生活的琐碎,命运的摆弄,在社会被无情的对待时,不就是为了美好的瞬间呢?
生命太脆弱,经不起折腾。爱情总是那样美好,以致于我们沉溺其中忘记了周围的世界,只需要两个人就好。那天,阳光恰好。平和而美好的欢声笑语,纯净的嬉戏打闹,似乎平静得有点不太真实,所以有了后面的分分分离离,合的短暂而轰轰烈烈。爱情少了它或许有些不完美,也正因为如此,才弥足珍贵。有个问题,我很困惑。
为什么安吉尔不能接受苔丝的不贞?自己也犯了同样的错,为什么不能容忍心爱的女人犯同样的错?是传统观念的束缚还是破坏了苔丝一直在他心中的完美形象?她是一种象征,一种精神寄托,而这种东西不能有丝毫差错。为什么又回去找他呢?对苔丝的愧疚还是出于对她的爱?抑或是异国他乡的见识与经历让他想通了?我更相信是出于对苔丝的爱。爱情这种东西说不清,其实也不必说清。苔丝写给安吉尔的信中透漏出的那种痛苦无助与伤心真让人受不了。安吉尔或许想通过去巴西开辟一片新天地来忘却这段恋情,结果带来的是劳累与对她的无尽思念。
他终于还是去找她了,经过了一段时间的磨练,对爱情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不再过问以前的事。是出于对她的深沉的爱,还是怀着一种愧疚,或者是两者都有?我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答案。
篇15:苔丝读后感
闲居无事,重温了一些经典名著,以后会试着写写书评,谈谈读后的感受。今天先来说说《德伯家的苔丝》。
《苔丝》描绘了一个纯洁女人的悲剧性毁灭,写的是社会如何把一个纯洁、质朴、正直、美丽的姑娘逼得走投无路,终于杀人的故事。它是哈代最优秀的长篇小说,也是一部震撼人心的悲剧作品。
苔丝出生于黑原谷一个贫苦的小贩家庭,醉鬼父亲懒散无能、虚荣愚昧,母亲浅薄庸俗、不谙世事,六个弟弟妹妹,最大的不过十二岁半,最小的则刚满一周岁。他们的一切:欢乐、健康、必需品、甚至生命都完全取决于两个成年的德伯的判断能力。遗憾的是,两个家长选择的却是一条通往苦难、灾祸、饥饿、屈辱和死亡的人生之路。
自尊的苔丝,为了拯救陷在生活泥淖中的父母,在母亲的安排下,扮了一回可怜的穷亲戚,到猎苑的德伯家做了养鸡女工,踏上了她短促一生的灾难之旅。在那儿,她受到了冒牌本家Alec的玷污,失去了所谓贞节。可她一旦明白自己的处境后就毅然离开,没有按母亲希望的那样屈从社会压力,和有钱的Alec结婚,顺理成章地做一个有钱人家的夫人。
美丽的黑原谷却给不了这个美丽的黑原谷女孩想要的平静和安宁。为了生活,也为了忘记过去,苔丝第二次离开了家,到较远的英仑谷的奶牛场当了一名挤奶工人。上帝并不总是严厉的,在这里,苔丝邂逅了帅气而体贴的拉着竖琴的Angle,开始了她一生中最初也是最后的一次甜蜜恋情,度过了几个月的美好时光。
只可惜最灿烂的花未必会结出最丰硕的果。短暂的欢乐之后,纯朴的苔丝一心想要坦白,以为Angle会和自己原谅Angle的年少轻狂一样原谅自己的过往。可是一意摒俗的Angle,却理性地用他曾经厌弃的社会道德来重估这个无辜的女孩,新婚之夜决裂后远走巴西,沓然而去,留下苔丝这个孤苦无助的女子,饱尝俗世的因果。
命运没有逆转,却用无情的现实把苔丝推进了更加痛苦的深渊。Angle音讯全无,苔丝最终在无望的等待中绝望了。上帝继续和这个可怜的女人开着玩笑,苔丝的母亲病了,天天做着复兴梦的父亲却在醉梦中先去见了祖先,农场主藉此收回了房屋和土地,一大家子人失去了最后的凭依。拒绝了Alec求婚的善良的苔丝为了一家人的生存,只有接受来自视若仇敌的Alec的帮助,做了Alec的情人。
我倒希望故事在这里打住,虽然滥俗,单就苔丝而言,好歹也可算是个归宿。毕竟她还只是一个刚刚二十出头的女子,有权享受一些世俗的欢乐。可是托马斯·哈代这位批判现实主义的大师,却用更尖锐的笔触,让Angle从巴西回来,重温昔日鸳梦。在精神上已经死去的苔丝在现实中又活了回来,在极度的愤怒中杀死了Alec,和Angle在逃亡途中被警察抓住,判了绞刑,走上生命的祭坛。
隔了一百多年的距离回视,悲惨的苔丝理应幸福。无论如何,我们不可能要求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子强大到足以抗拒世间所有的邪恶,也不可能不像苔丝那样去追求一份“把激情本身当作恋爱的目的”的纯洁爱情,更何况还有意中人Angle的主动痴情!我倒觉得Alec虽然风流,但还是给了苔丝家人许多实质性的帮助,罪不至死。倒是苔丝苦恋着的Angle,除了给过她几个月短暂的爱情,更多的是无望的等待和迫人的痛苦,极少负过身为男人和丈夫的责任,最后还成了苔丝杀人的直接诱因,导致对他迷恋至深的苔丝杀身成仁。
被迫在自称撒旦的Alec和号称天使的Angle中周旋的苔丝,注定追求不到她想要的不含丝毫杂质的爱情。伪善的Alec一直就不是苔丝喜欢的人,可苔丝苦恋的Angle也只是一个失败了的资产阶级的反叛者,始终没有跳出他所反抗的旧的道德藩篱和摆脱他所鄙视的阶级偏见的束缚。苔丝看重的比自己生命还要重要的爱情,只不过是无望世界里的一抹五彩幻影。在现实的世界里,出身于不受欢迎的家庭里的苔丝要想嫁得好需要成熟的机谋和心智,可是苔丝的爱情梦太过高贵,成不了溺水之人的救命稻草,而只能谱就苔丝灰暗世界中一首凄楚的挽歌。只是苔丝对爱情的坚贞和执着,留给后世人一份永远的感动。
其实,对苔丝这样被侮辱与被损害的人来说,“人生便是一场受人欺凌的含辛茹苦的过程,全然没有道理可言。”一生追求真和善的苔丝,无时不遭到伪和恶的打击。短短二十多个春秋的生命,无时不是用欢乐包围着痛苦,用痛苦紧裹着欢乐。美丽灼人的苔丝,只为着一份朴实的爱情,却被虚伪的道德,窒人的习俗扼杀了年轻的生命。或许哈代就是希望通过美的被毁灭,在世人对苔丝的同情和怜悯中,为苔丝们做一方眠床,让她们安睡!
花儿一样的苔丝,莫奈何瑟缩在风前,一任狂风和暴雨吹打,蹉跎完季节的荣华,寂寞地凋零了。唯愿后世的苔丝们,能恒久绽放最纯美的笑靥。
篇16:苔丝读后感
一个纯洁的女孩走向了毁灭。是谁害了她?是阿历克?是克莱尔?是苔丝自己?是这个罪恶的社会?
苔丝,一个纯洁的女孩。纯洁,这个只能意会不能言传的词,蕴含了太多的东西,而用纯洁来形容苔丝那是最适合不过了。她善良、温柔、坚强、勤劳……在她身上能够感受到太多的真、善、美。她从来不利用自己的美貌,从来不耍任何手段,她只愿静静的生活,依靠自己的力量。可就是这样一位美丽的女子,命运让她承受了太多的不幸,逼迫她走上了毁灭之道。
苔丝生于一个贫穷的家庭,过着艰苦而快乐的生活。牧师带来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打破了苔丝平静的生活。“德伯”原是一个伯爵家族的姓,于是苔丝的人生出现了转折。德伯家四处打听,发现阿历克一家是他们的一个亲戚,就派大女儿苔丝去请求“亲戚”的支援。而其实,阿历克一家,这个暴发户为了声誉而买了一个落魄的伯爵家族的姓——德伯。为了帮助家庭解决生计问题,苔丝去阿历克家做帮工。苔丝的美吸引了她那个所谓的表哥,阿历克时不时地骚扰她,苔丝都以她的矜持、尊严,给予了冷冷地拒绝。可是这个可怜的女孩最终不是那个狡猾男子的对手,他强暴了她。但苔丝是高贵的,是坚强的,她没有屈服于他,几个星期后,苔丝依然了断了这段关系,独自回家。一个女子能如此冷静面对所遭受的一切,她的身上流露出太多的坚强、矜持、理智、高尚……
从此,苔丝过着被人鄙视的生活,在现在这个年代,人们尚且不能接受,而又何况在当时,她得不到公正的待遇。她的私生子不久夭折,而牧师却不肯给孩子施与基督徒的葬礼。苔丝忍受着冷眼旁观,忍受着讥笑与嘲讽,忍受着伤痛,忍受着贫穷……她忍受着一切,却始终没有屈服。阿历克曾对她说,如果你有困难,你只需写封信告诉我,我会尽一切努力帮助你。或许他是真的爱苔丝的。可是苔丝没有,她始终保持着那份高贵的尊严。
孩子夭折后,苔丝来到了一个无人认识的奶牛场工作,认识了克莱尔。克莱尔是天使的化身,他有着英俊的外表,善良的心灵,叛逆的精神。两人相爱了,苔丝用生命爱着克莱尔,或许此时的克莱尔也是如此。但是他们的幸福是如此的短暂。在结婚当天,苔丝向克莱尔坦白了曾经的一切。克莱尔,就是这样一位天使,他明知苔丝是受害者,却没有原谅她,他不能接受苔丝的过去,他选择了离开。难道这就是爱情?爱情就是那么的脆弱?
苔丝的心在滴血,但是她依然冷静地思考着问题。当克莱尔犹豫地问她“你能真诚的劝我留下么”时,苔丝的回答是“不能”。纯洁的苔丝,她只要稍稍用一手段,就能劝克莱尔留在她的身边,但是她没有。世上有几个人能像她这样?可怜的克莱尔却不懂得去珍惜!
克莱尔离开后,苔丝过着更加艰辛地生活,旁人的讥讽,工作的艰辛,心灵的痛苦,还有阿历克的骚扰。她宁可辛苦工作,啃冷面包,而不愿意接受阿历克的帮助,因为她觉得这样的帮助是带有屈辱的,她执著地坚守着一切。阿历克无数次跟她说,你理智些,有时候太多的固执就变成了愚蠢了。苔丝是固执的,但她并不愚蠢,或许很多人认为她傻、她笨,正因为她不像某些人为了物质的利益而丧失精神作为代价。多少次,苔丝感觉自己坚持不下去了。可是,她还是忍受着一切,等待着克莱尔的归来。苔丝写了无数封信请求克莱尔的原谅,可是克莱尔却无情地一封信也没有回。这个天使的化生,这个善良的男子,这个牧师的儿子,就这样绝情,丝毫不管苔丝的死活,他把一切不公正的待遇都给予了苔丝,这就是那个“天使”。
父亲的死,让这个家庭陷入了困境,也把苔丝逼入了绝境。为了这个家,苔丝作出了牺牲,她嫁给了阿历克。此时的她,可以说是圣洁的,她为了家人而牺牲了自己。从前的那个纯洁的苔丝消失了,她死了,在痛苦的等待中死了,在绝望中死了。
当克莱尔醒悟后,重新回来寻找苔丝,请求苔丝原谅的时候,已是物事人非了!“It’s too late!”苔丝面无表情地不断重复着这句话。是的,太晚了,一切都太晚了!再回首,已物事人非,有些东西一旦错过,留下的只是无尽的遗憾与悔恨;有些东西,一旦失去,就不再有。珍惜所拥有的吧,不要怀疑,不要犹豫。或许你会因为你的犹豫而付出巨大的代价。
为什么克莱尔醒悟的如此之晚,当苔丝已彻底地绝望,当一切都不可挽回之时,他才醒来,才回来寻找苔丝,请求她的原谅? “It’s too late!”还有什么话语能够代表苔丝此时的心情呢?太晚了!她已经绝望的死去了!她的灵魂已经安静地沉睡了,克莱尔此时却来将它唤醒,试图重拾曾经的那份感情,他有想过苔丝吗?她还有力量去挣扎吗?
苔丝在克莱尔的爱情与阿历克的复杂感情中挣扎,挣扎,苔丝杀死了阿历克。苔丝穿着带有血迹的衣裳去找克莱尔。此时的克莱尔是爱着苔丝的,他企图帮助苔丝逃走,不顾一切,他接受她的一切。为什么此时他才能放下一切,接受她的一切?太晚了!苔丝最终被抓,死于绞刑。
篇17:苔丝读后感
《苔丝》是一本纯美的名著,整个过程很美很美。《飘》里面的思嘉和《苔丝》里面的苔丝都被作者塑造的很成功。两本名著,人物不同,风格也不同。在我印象中,苔丝是那么美丽,美丽得那么清秀脱俗,美丽得那么温柔朴实。我看过《珍妮姑娘》,但是我总认为幸福应该属于苔丝,属于这个纯纯的女孩子,不知道为什么苔丝的魅力无法阻挡,要说美丽,美丽的女孩很多很多,有一种美,叫忧郁,来自年轻的心灵,来自幽远的梦境,苔丝是
纯朴归真的象征,她的美丽恰巧融入自然界,是所得天成,她是一种美的造物。我只是喜欢别人写读后感,我自己来写太难太难了,我不喜欢动脑筋,不用动脑筋是因为故事的内容就是美的忧郁,其实我什么都写不出来,故事的内容就是悲伤,悲伤,是环境造就了悲伤,这是我看完这本书的一致印象,还用动脑筋吗,不用,不用,我想只要我会写字,我就能写上最简单的字符来代表我的读后感。我很可怜苔丝,她只是柔弱的女孩子,为什么要用
“林中小鸟”“怪异舞会”“四轮马车”“什么夫人肖像”“半夜鸡叫”“圣坛”来预示压迫苔丝,苔丝活在了逃不出的黑色阴影之中,比如故事开头苔丝替一个老太太养鸡,一个女孩子要向鸡整天打着口哨,真是莫名其妙,“怪异舞会”苔丝看到了怪异舞会,那些人荒诞,离奇,象游离的鬼魅,也许一般人看见这个舞会就只是个舞会,很正常,而苔丝,她不一样,她的命运是无助而暗无天日,在她身上在她灵魂中都被看不见的阴气所掌控,
“怪异舞会”是苔丝本身阴暗悲伤命运的呈现,她身处其中,阴暗,鬼魅,怪异。那是一个鬼的世界,苔丝并不知道,但是会尾随苔丝的命运而至,苔丝并不知道,那一群无聊晃动的人象受到鬼的咒语,而她身处其中,在鬼的时间交错中,自己变成了鬼的影子。我很佩服作家的洞察力,他对悲剧的刻画如此的准确,好象他对宿命有所研究,对悲剧命运遭遇如此高难度的理解,难道这是作家与身俱来的天才,以他幸运度不幸人之灵魂吗?故事里有纯洁的爱情,唯美的自然风景。
作为一个女人如果能安居乐业,不用提心吊胆的过日子,那真是幸福,那个坏人,苔丝命中的克星,突然出没,真惊扰了苔丝的精神,他真象一只饿狗,一个幽灵,苔丝命中的撒旦,讨厌他,他就不应该出现,杀了他,杀了他,那才叫幸福!我也逃过婚,我深刻知道被人纠缠的烦恼和痛苦,我也很无助,我也很不幸,那是折磨人精神和灵魂的事。故事中,苔丝和安琪儿分开后,苔丝找的工作,时间,环境,地点,场合,被作家描绘的很有故事性,很有那里的风景心境,虽然苔丝很苦很苦,环境很差很差,呈现在读者眼前的依然是一幅幅生活画卷,总是带着美感,比如白色的天,黄色的地,两个姑娘挖萝卜的时候,下起雨的时候,艰苦的劳动中,两个年轻人在天地之间的柔情,回想。故事中苔丝和安琪儿相逢在一起时,老太婆觉得他们是一对携手私奔的恋人,心中不免生起了一种怜爱,在这一段,我感觉挺浪漫的,年轻时的浪漫真好,女孩真漂亮,爱情真纯洁。我这个人很懒,我越离纯真年代越远,我对《苔丝》的读后感就越少;我越离纯真年代越远,就越没有认真严谨激情劲儿;我越离纯真年代越远,我的生活如烟吐雾般地,我想我变成了妖怪。但是我承认我喜欢过《苔丝》《百年孤独》这是两本浪漫、唯美、忧郁的著作,我永远记得《百年孤独》里的黄蝴蝶,满天飞的黄蝴蝶,很美很美;我永远记得故事开头几页,一个人灵魂在雨中哭泣,那样的悲伤在雨中更显凄惨。这两本书都是我年轻时打小工挣的钱买的,我很庆幸在我二十岁时能看到苔丝这本书,和主人翁一样大;我很庆幸在当时,我学到了一个词“星星的哲理”就是美学,就是哲学了。关于安琪儿为什么娶了苔丝的妹妹?我认为很正常,这是苔丝死前的交代,也是妹妹完全可以取代苔丝,作者还有更深远的用意吗?我想不到,也不去想,苔丝死了,这是事实,她什么都没有了,她失去了一切,她的生命,她的灵魂,她自己死了。我时常在现实中呼吁不公平,什么就公平?什么叫命运?书中的故事完结了,当事人安息了。而活着的我,大呼小叫,硬想把公平不公平咬得粉碎。任悲伤的眼泪纵流驰骋吧!任我的心律失调吧!关于苔丝,我对苔丝的个性有另类的想法。我们的亚克雷,也许大家都不能接受“我们”二字,他是坏人,他是苔丝的克星,可是大家想过没有,他既然要娶苔丝,证明他是爱她的,她,苔丝,除了漂亮,她还有什么,她的生活有选择吗?上天对她不薄,她的第一次不管是给还是被掠夺,总之是落在了一个爱她的有钱人手上,次人品行歪歪的,说话吊儿郎当的,在一个风黑夜黑的夜里强迫了纯结的苔丝,是不可饶恕的。我想,男人就分正派和歪歪的,不管正派还是歪歪的,只要爱这个女人,这个女人就是幸运的!亚雷克强迫苔丝,很简单,因为她美,美得极致,一个年轻自私占有欲强歪歪的男人肯定有这种举动,在加上黑夜,歪歪的男人哪有那么多的理智,男人坐怀不乱柳下惠有几个?为什么不能理解呢?很多时候,女人是没有选择的,更何况苔丝是那样娇弱,爱情是纯洁高尚的,生活是残酷的,在苔丝身上,我看到更多的是辗转反侧,流离失所,我们可以夸她高尚,为爱执着,她得到好的名声,但是她付出了全部的生命。我很纳闷,她为什么不能爱亚雷克,作了他的人就应该顺命,更何况,他也能给她幸福,他也能给她生活保证,他也爱她!男人的爱是珍贵的,有钱男人的爱更是价值,在现实中很多漂亮朋友遇到个穷光蛋,得不到情也得不到钱,那才可悲呢,大家可以瞧不起我说的话世俗,俗气,我才不要那些高尚的头撷呢!我个人认为有钱的男人就是魅力的象征,没钱的男人就是穷凶极恶的标志!苔丝,老天给了她美丽,悲剧是她自己造成的!亚雷克是爱她的!不知不觉,写了这么多,此刻,我很孤独,有一种丧心病狂的崩溃,我很羡慕苔丝,不是羡慕她的死,而是羡慕她的生!
篇18:苔丝读后感
如果说卡门具有野性叛逆的美,简爱具有倔强顽强的美,那么苔丝就是那纯洁无瑕的美。漂亮是上帝赐予的礼物,而纯洁的心灵则是人性本真的表现。
或许被杜伯维尔奸污是苔丝不幸的开始,她那纯洁的心从此被抹上污点,明亮的眸子也开始浑浊。在这之前,纯洁的苔丝和其它少女一样,都有着纯真的少女的梦,她幻想着白马王子来迎接她,她幻想着公主般的幸福生活,可这一切,却被这个肮脏的经历彻底打破了。
悲剧的高潮是安吉尔与她的新婚之夜。这一夜,是她人生不幸的顶点;这一夜,她遭遇了抛弃。或许在这之前,他还有继续生活下去的勇气,至少还有那微存的对新生活的渴望,但这一次,无疑对她是毁灭性的打击,她的理想世界彻底坍塌了,她的心也随之已死,只残留下一具毫无生气的躯壳。
安吉尔说过这样一句话:我原来以为,任何男人也会这样想的,我既然放弃取一个有地位,有财富,有教养的妻子的全部打算,我所得到的当然应该是娇艳的面颊和朴素的纯洁。这些话给泰斯的伤害无疑是难以想象的,这份痛,足以让她彻底绝望了。
她爱安吉尔,爱他的一切,不仅仅爱他的容貌,也不仅仅爱他的琴声,她连他所经历的痛苦也是那么钟爱。苔丝记得他说过的每一句话,包括他的音容笑貌,也都牢记于心。她喜欢听他唱歌,并且努力地学习他唱过的每一首歌。以至于安吉尔讲过的那些令她似懂非懂的理论,她也都牢记于心,奉若神明。他是她的呼吸,她的整个生命。
当纯洁的苔丝向安吉尔坦白过去的经历时,他犹豫了,他的不坚定令苔丝失望极了,她选择了离开。但是,她那颗再也经受不起打击的心无时无刻的不在痛苦的深渊徘徊,她的身边,一个魔鬼游荡着,她掉入地狱了。
我发问:苔丝为什么不抗争,抗拒那虚伪的道德观,抗拒那个黑暗的社会?等待——期望——徘徊——失望,一次次的心碎再也唤不醒那颗已经凉了的心,她的纯洁早已逝去,无奈最后结局悲惨。
爱是伟大的。它足以支撑起一个脆弱的生命。爱是无私的,它可以让一个人付出自己的生命。但爱也是痛苦的,它甚至可以将一个无辜的人拉向地狱。
如果你深爱着一个人,那你就要包容她的过去,过去是她的一部分,你要与她一起承担,如果不能,那最好永远别走进她的内心,那颗深爱着你的心。
莎士比亚说,令人心疼地受了伤害的名字,我的胸脯将变作你的眠床,让你安睡!我可怜苔丝,但我不会因为爱情的失败而堕落,因为有一份情感比爱情更宝贵,那就是亲情。
篇19:苔丝读后感
前一段日子,读完了《苔丝》——流着眼泪读完的。
这是我第二次读这篇小说了,可从次数上来看虽是第二次,实质上只能说是第一次,或者说是一次多一点点。我第一次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才只是一个小学生,对文学作品的理解能力有限,而且读得也很粗略,那时,我对《苔丝》的唯一印象就是挺好看的,苔丝这个人物挺可怜的,除此以外便所剩无几了,根本没有把自己融入整个情节中去,根本没有对苔丝这个悲剧性的人物作过任何有意识的评价,根本没有想过苔丝一步一步走向毁灭是与其性格,与她所处的环境是如此密不可分。这一次阅读,我不敢说我已经看懂了,但我对整个情节有了比以往更深刻的了解。
《苔丝》的作者托马斯·哈代在这篇小说中体现出了他悲观的宿命论,主人公苔丝陷入悲惨境地,但她无论如何挣扎都无济于事,改变不了命运的安排与戏弄,最后走上绝路。但她走上绝路,绝不像某些低俗小说那样一味追求情节曲折而硬让主人公死去,而是有其一定的必然性。在故事的开端,当苔丝的父亲约翰·德比被告知自己这样一个贫穷小贩竟是古代德伯家族——一个十分高贵显要的家庭的后裔后,她的父母要她去有钱的德伯太太家攀亲戚,她天性纯朴,厌恶趋炎附势,不同意去,但后来,她由于担心喝得酩酊大醉的父亲半夜外出送蜂密进城会出现意外,才与弟弟一起替父亲跑一次腿,然而途中却出现了意外——她家唯一一匹赶车的马被轧死了,失去一匹马对他们这样一个贫困的家庭来说就是失去了用以维持生活的工具。在埋葬这匹衰老枯瘦的马时,几个孩子们都放声大哭,苔丝没有,“他脸色苍白,没有表情,似乎认为她自己是谋杀者”,书中是这样描写的。然后她带着一种负罪感――是她自己的疏忽大意才使家庭的生活出现了危机,和她对父母的孝顺,对弟弟妹妹们的关爱,以及她强烈的责任感——必须使家庭摆脱困境的责任感,去了德伯太太家攀亲戚,也导致了她被亚历克·德伯玷污,给她日后的生活蒙上了一层抹不去的阴影。她的孩子在死前,她坚持要让这个不清白的小小的肉欲的产物受洗礼,也是强烈的责任感趋使她这样做的。如此说来,苔丝性格中最不容忽视的一点便是她强烈的责任感了,正如苔丝坚决地要把与亚历克·德伯的那一段不快的往事告诉她所深爱,并且也深爱她的丈夫安吉尔一样,她原本可以完完全全地把这件事隐藏起来,说像她母亲教她的,然而,苔丝没有,她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安吉尔,书里这样写道:“她说得很轻,但很坚决。”苔丝把这件事告诉了安吉尔,而不愿意隐瞒事实,致使安吉尔承受不住打击而与她分居,也正是源于她那责任心,不是吗?现在看整篇文章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吧,就是苔丝杀了亚历克后追上安吉尔的时候:“……克莱尔停住脚步,以询问的目光望着苔丝。‘安吉尔’,苔丝说,好像她一直等待着他们停步时克莱尔会这样看着她,‘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追你吗?我要告诉你我把他杀了!’她这么说的时候脸上露出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你能想象一个人在杀了人后所露出的这种表情吗?如她自己所说的“我杀了他——也不知道是怎么把他杀死的。不过,安吉尔,为了你,也为了我自己,我非这么做不可。”显然,苔丝把杀死亚历克看成是她应尽的责任,是她必须完成的任务,为她自己,也为她丈夫。亚历克是笼罩在她心头的阴影,亚历克死了,她只觉得如释重负,只觉得自己是完成了任务,所以她急着要告诉她丈夫,这大概也就是她脸上会露出微笑,而不是杀过人后的慌乱、惊恐无措。因而在她生命的最后五天——与安吉尔在一起的五天——一生中最幸福的五天中过的生活是恬静的,她的心情也是平静的,她对待死亡的坦然也感染了逮捕她的人,“她站起身来,整了整衣服向前走去;那些人还一个也没有起步。‘我准备好了’,她平静地说。”我想,苔丝或许是带着幸福,甚至是带着满足感死去的,因为她觉得她死了,再也看不见安吉尔会看不起她了。这从她被逮捕前所说的话中是可以看出来的。
至此为止,我所说的都是苔丝,也许你会问起安吉尔为什么会接受不了苔丝曾被亚历克玷污并产有一子这一残酷事实而提出与她分居,他不是很爱苔丝吗?难道他对苔丝的爱并不是高尚的吗?那么,我要说,他是因为太爱苔丝了,他心目中的苔丝是如此美丽,如此善良,是一切纯洁的象征,他忍受不了他眼中所见,心目所想的苔丝有任何过错,他努力扼杀自己对苔丝的感情,他觉得那个属于他的苔丝已经不存在了,在他眼前的,已经不是他以前所深恋的苔丝,而是有着苔丝形貌的另一个女人。新婚之夜,也就是苔丝把往事告诉他的那个夜晚,也就是他们开始分居的那个夜晚,他曾梦游,抱着苔丝走到了树林中,把苔轻轻放在一口棺材中,看过这篇小说的人一定不会忘记他当时所一直重复说的那一句话:“死了,死了,苔丝,我的妻子死了,死了。”在他的心中,最最美好的那个苔丝死了,不存在了,他的悲痛,他的绝情,他的弃苔丝而去的行为,正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失去了当初最真最纯的苔丝。
至于亚历克,我不想多说,他给苔丝带来的灾难是显而易见的,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根本不是出自他对苔丝的爱,因为爱是高尚的,他对苔丝只有情欲可言,丝毫没有爱的根据。然而,苔丝并没有因为亚历克给她带来的打击而不纯洁,她自始至终都是那么的纯洁,善良,都显得那么美丽。
上文也就是我对《苔丝》的一点感想,写好后,一阵轻松,这些话,一直是我在阅读过程中想要说的,在这里一吐为快,真是爽心。
篇20:苔丝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德伯家的苔丝》这篇小说,使我受益匪浅。这篇课文主要讲了:艰苦黯淡的乡村生活,蕴藏着苔丝的梦想和希望。十六岁的.苔丝,在家人虚幻的期望下,攀附豪门贵亲。她跃身成为了幸福的贵妇人,接着从此堕入万劫不复的痛苦深渊。
故事的情节并不复杂:纯朴美丽的农村故娘苔丝来到贵族德伯维尔家当女佣,被恶棍少爷亚雷克诱骗失身怀孕,因而受到邻里的耻笑和指责,从此开始陷入痛苦的深渊。后来苔丝遇到了出身富裕牧师家庭的克莱尔,两人真心相爱。新婚之夜苔丝将自己过去的悲惨遭遇告诉了克莱尔,没想到换来的却是克莱尔的无情离去。苔丝吃尽了难以想象的各种苦头,却没有得到克莱尔的原谅和任何消息。为潦困的生活所迫,绝望中的苔丝再次落入亚雷克手中。此后醒悟了的克莱尔重新找到了苔丝,苔丝追悔莫及。为了与心上的爱人克莱尔生活在一起,苔丝杀死了毁掉自己一生的亚雷克。几天后苔丝被捕,以杀人罪被判处绞刑,克莱尔则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她的妹妹丽莎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我读过的外国小说中,《苔丝》大概是最具诗化最吸引人的作品了。作者对19世纪英国西南部农村自然景色的优美描述,字里行间无不浸透着浓郁的诗情画意。尤其是他采用了诗歌的艺术手法,将自然界的优美景色与人物的细腻感情结合起来描写:通过自然景色来揭示人的心境,又通过人的心境来使自然景象充满人的情感,这种巧妙的结合产生出诗的意境,因而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使人读来真觉得是一种惬意的享受。
小说中哈代以生动的笔触,深挚的情感塑造出了一个善良美丽的少女苔丝:宛若“一个清新、纯洁的大自然的女儿”,“在气质和体貌两方面都表现出一种尊贵的端庄,俨然是个皇后”,“她周身洋溢着诗意,一举一动都是诗,把诗人只在纸上写写的诗,活生生地显现出来了”。虽然苔丝是个失贞的女人,甚至最后沦为了杀人犯,但作者还是大胆地摒弃了世俗的观念,赞扬她为“一个纯洁的女人”,“远远胜过别的处女的清新”。
亚雷克只是赤裸裸的剥夺了苔丝的贞洁,从肉体上揭开了悲剧的序幕;克莱尔却在新婚之夜抛弃了苔丝,从精神上导致了悲剧的发展,并最终使这场悲剧落下了帏幕。倘若克莱尔没有抛弃苔丝,没有披着那层虚伪的道德面纱,也就不会有这场悲剧的发展与结局。
篇21:苔丝读后感
我对《苔丝》的唯一印象就是挺好看的,苔丝这个人物挺可怜的,除此以外便所剩无几了,根本没有把自己融入整个情节中去,根本没有对苔丝这个悲剧性的人物作过任何有意识的评价,根本没有想过苔丝一步一步走向毁灭是与其性格,与她所处的环境是如此密不可分。这一次阅读,我不敢说我已经看懂了,但我对整个情节有了比以往更深刻的了解。
苔丝的一切都是静静的。五月节的舞会上她静静地看着自己钟情的男子挑选了另外的姑娘,又静静地哀怨。在德伯家的农场她静静承受亚雷的玩弄,又静静地离开。在奶牛厂里她静静地爱着安玑,又静静地等待安玑回来。就连她的挣扎与反抗,都是那么沉默,悄无声息。
她有着贵族血统,又生在淳朴的乡村之中,这一切造就了她的纯洁和质朴的优雅。哈代赋予了她至真至美的个性,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生命就如同一棵傲立的小树,虽然有寒冬落叶,但等到春暖时,又是枝叶喧闹。而命运无情的利锯,让她最终倒下,再也无法站起。
苔丝自始至终都是纯洁美好的,一如她的外表。女人珍视美丽,而美丽给女人带来的,却往往不是幸运。世人也珍爱美丽,可是却没有人真正知道怎样去爱。
我们不能武断地说亚雷不爱苔丝,爱美之心,就算不是对灵魂的欣赏,也无可厚非。他曾经有一点想要保护她,也想过要柔和地对她好,慢慢地进入她的内心。他的语言虽然粗鲁俗气,但细细品读,其中也不乏对苔丝温柔的心疼。但同时亚雷的纨绔习气又让人嗤之以鼻,他最大的错误就在于只知占有,不懂尊重,生活所迫的苔丝,想推开他却不能。亚雷侮辱苔丝的那个晚上,他本来并没有意要这样做,只是在月光下的苔丝令他不能自禁,半推半就中苔丝被亚雷所践踏和侮辱。事后亚雷提出可以给予苔丝情妇式的豢养,这个承诺对于一个粗俗的商人,也许已经是很勇敢的担当了吧,但对于苔丝,这个表面沉默而内心倔强的无以复加的女性,这确是不折不扣的侮辱。
安玑走后,亚雷又找到苔丝,再次提出豢养她,这是出于占有的欲望还是内心对苔丝的爱恋呢?我们不得而知,但在苔丝已经窘迫得走投无路的时候,他是落井下石,也是拉了一把苔丝,给了苔丝一家一条生路。亚雷是精神上的虐待者,她是把苔丝推向深渊的直接凶手。
安玑,有着良好教育的正人君子,与苔丝深深相爱,他的爱的确比亚雷高尚的多,但是他的所做作为,对于苔丝的毁灭,却有着比亚雷更甚的推动作用。
作为一名女性读者,怎么能够忽略哈代对苔丝与安玑恋爱的浪漫描写呢?在涨了水的河道上,安玑一步一步慢慢把苔丝抱过河去的情景,让一代代的读者怦然心动,那种青涩与纯洁,是那样的自然和贴近生活。安玑对苔丝的爱,是君子之爱,他爱的是苔丝的内心,苔丝内心的纯洁和忧郁的结合,正是吸引安玑之处,这种内心的场域,是亚雷这样的浅薄之人所永远无法达到的,这样的区别,也正是苔丝深爱安玑却从不对亚雷施舍一点温柔的原因。然而,这个能触及最深刻爱情的男子,却因为严重的感情上的洁癖和传统观念的束缚,把自己的爱人按压在没有空气的深水之境。
可怜的苔丝啊!父母因为生活的重压,可以把自己作为交换物质的筹码;垂涎于自己美貌的亚雷,也可以轻而易举地伤害苔丝的身体,但苔丝圣母般的灵魂仿佛有着天生的自我净化功能,她没有在这些苦难面前低头。但安玑,不是苔丝灵魂的伴侣吗?为什么还难以包容一颗被伤害过摧残过的心灵?在我看来,安玑就是苔丝毁灭的最大推手了。
篇22:苔丝读后感
01 一个美丽纯洁的女人
粉红的封面,上面写着一行小字——一个纯洁女人的真实写照,在仍残留着一丝寒意的春夜,读着《苔丝》这个凄婉动人的悲剧故事,让人唏嘘不已。
《德伯维尔家的苔丝》(通常称《苔丝》)是英国著名诗人、小说家托马斯·哈代(1840-1928)的长篇小说,一百多年以来,女主人公苔丝一直是小说中最动人的女性形象,感动着无数的人。
苔丝是一位美丽、善良、勤劳的农村姑娘,然而却屡屡遭受命运的捉弄。在年幼无知时,被纨绔子弟亚历克骗走了贞操,饱受世人非议,而后又与青年克莱尔相爱,却在新婚之夜因为不是处女,而被克莱尔抛弃,后者也远走巴西。为了让一家人生存下去,她再次沦为亚历克的情妇,饱受虐待的苔丝最后杀死了亚历克,自己也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苔丝是美的化身、爱的象征,作者赋予了她美好的品质:心地善良、待人真诚、勤劳俭朴。
她的身上既有女性的温柔,又有男人的坚韧。
她出身贫寒,却有着强烈的责任心,默默为家庭承受着一切。
她是一个大自然孕育的纯洁的女儿,她有着一颗高贵的灵魂。
克莱尔,一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他懦弱又虚伪。正是他的无情抛弃让苔丝堕入深渊,彻底摧毁了她,可以说 ,他根本不配苔丝的爱。
克莱尔认为苔丝不纯洁,于是抛弃了她。苔丝真的不纯洁吗?面对亚历克的侮辱,她独自走出家门自谋生路,日思夜想着克莱尔能回到她的身边。她对克莱尔的爱是既专一又纯洁,甚至在亚力克用优厚的生活的诱惑下仍然保持独立性。
她是永远爱克莱尔的,爱着他的一切,克莱尔就是她生命的全部。
所以,人的纯洁永远都指灵魂,指的是一个人内心的单纯与善良,只要做到了这一点,她就是纯洁的。
如果说简爱是一种顽强的美,那么苔丝就是那纯洁的美,一颗晶莹剔透的心是上帝赐予苔丝的礼物。
02 苔丝的悲剧原因
鲁迅先生说,悲剧是将美好的事物毁灭给人看。
苔丝的故事之所以能打动全世界的读者,就在于它描绘了一个追求美好与纯洁爱情的女性的悲剧人生。她的悲剧是命运的悲剧,也是整个社会和时代的悲剧。
哲学家叔本华把悲剧分为三种。第一种是起于邪恶的人物;第二种是起于盲目的命运和偶然的机运;第三种是起于普通的地位对立和相互关系,是一个人所处的社会位置和阶层等特定的、无法变动的客观环境所造成的,不具有偶然性。这三种类型的悲剧都在苔丝身上得到了体现。
首先,恶人造成的悲剧。造成苔丝悲剧的恶人是亚历克,他虚伪而且恶毒,将人间一切丑恶的品质集于一身。他不断地在身体和心灵上摧残着苔丝,将她置于万劫不复之地。
其次,偶然的命运造成的悲剧。父亲喝醉起不了身,苔丝替他去赶集,却撞死了老马,致使全家面临生活危机;结婚的前一天,她将失身的事写在信中,从门缝塞了进去,却落在了地毯下,致使克莱尔觉得受到了欺骗。后来,苔丝由于生活所迫去见公婆,却在归途中冤家路窄,又遇到了亚历克。当她为了生存与亚历克同居时,克莱尔又来找她,在无比痛苦中,他杀死了亚历克,最后也毁灭了自己。
再次,社会和时代造成的悲剧。苔丝出身卑微,然后又产下了私生子,这不为基督教所容忍,被当时的社会所抛弃,饱受旁人的白眼。克莱尔虽然爱着苔丝,但是得知苔丝的经历后,又离开了她,也是因为他害怕娶这样一个女人被社会排斥。这也是维多利亚时代,一个压抑人性的落后时代,英国愚昧的思想观念,是一个在封建礼教下牺牲的祥林嫂。这这也是叔本华认为的第三种悲剧,最能体现人生的“不幸”,最能阐述人生的本质,是一种“大悲”。这样的悲剧摄人心魄。就像尼采所说:“是一种形而上的慰藉,使我们暂时逃脱世态变迁的纷扰。”
美丽善良的苔丝,败给了世俗偏见,败给了那个愚昧残酷的现实,败给了并不掌握在手上的命运,最后一直被各种力量推倒到悬崖边上,一直到被无情地毁灭。
03 一首写给苔丝的诗
苔丝就是一首诗,有着诗一样的圣洁,有着诗一样的灵动:这首诗里交融着热烈的爱与恨;这首诗里洋溢着一种最自然的朴实。
你为爱而存在,
你因爱而毁灭。
舞会上的红色发带在熠熠闪光,
而你却早已沉入黑暗的命运之海。
你出生的那个地方,绿草如茵,花团锦簇,
然而冬日的英格兰原野上,
只有泥泞的土地,
只有冰冷的霜叶,
只有呼号的狂风,
还有一些鬼怪一般的鸟儿,
无情地撕扯着大地上最后一点绿色,
你的生命如同凄风苦雨,秋叶飘零,
偶尔一天有人路过农舍的庭园,
采下栅栏边一朵娇艳的丁香,
悲伤漫过我的双眼,
耳畔响起悠扬的风笛,
我一定会记起那首古老而又动人的歌谣。
篇23:苔丝读后感
毫无疑问,当看到一半的时候,我大概已经猜到了苔丝的命运。一个单纯美丽的乡村姑娘,遭到了表哥的诱奸,痛苦和伤害成为一道挥之不去的阴影,折磨着她,成为她怎么也摆脱不掉的原罪。
一开始她与中意的人相遇,在疏落狭长的村庄小道里,天真烂漫的少女趁着暮色起舞,眼里望着那个过路贪玩的少年,在烛火和期待中目送着他远去。
苔丝也没想过,这是她后来的爱人。命运在开玩笑,不知道该怪谁,压倒骆驼的从来都不是最后一根稻草,好吃懒做想入非非的家人,捉襟见肘的境况,古老落败的家族传说,圣母一般高洁美丽的面容,甚至是一匹死去的马,都成为把苔丝推向恶魔之手的罪因。
她被诱奸,生下孩子,孩子死去。这一场灾难太重了,我们想知道她如何面对它,如何接纳生命不友好的馈赠,于是她一走了之,去到一个谁也不知谁也不晓得的农场,在那里她仍是最动人的姑娘,日子静悄悄地滑过,足以让她忘记自己的过往。
故事情节就是这样,不能免俗地再次遇到那个少年,他们相爱,他不可救药地爱她,她怀揣不可告人的秘密爱他。在道德与爱情的双重煎熬下,她告诉了他,他离开了她。在那个动身去巴西的湖边,他想着算了吧,就找一个爱自己的人走吧,于是他向另一个爱他的姑娘伊茨邀约,要带她走,可伊茨说她的爱一点也比不上苔丝的爱,她是可以为了他***的人。
于是又回到那个问题,我大概已经猜到了苔丝的结局,她会死的。可是奇怪的是,我为什么会觉得她会死。难道女性在遭遇了抛弃,伤害,诱惑之后注定了只有这一种结局吗?我想起了很早之前俞飞鸿演的那个电影,巧笑倩兮般释放出的危险信号,即便是她什么也没做,她们只是静静地坐在那里,被命运挑选,被命运抛弃。
只不过出乎我意料的是,她会为了爱情超越道德,坚决地杀死那个诱惑她伤害她的人,她飞快地奔跑,飞快地奔跑,赶上那个再次离她而去的爱人,用颤抖的声音说着我一直在想你,我杀了他。再也不肯放过这一份失而复得的爱情。
执行死刑的那一刻,昏暗阴冷,一切都画上了句号。关于毁灭的一切,关于衰败的纯真,关于绝望的爱情。英国那片古老兴旺的土地里,平地升起一种哀叹,为那群因为爱上同一个人而抱头痛哭的姑娘,为暗自涌动不知所踪的心事,为每一个零落成泥碾作尘的灵魂。
篇24:苔丝读后感
Tess一枚美丽纯洁 善良且勤劳的农家姑娘,向往着自由 纯洁的爱情,对生活充满热情。这样的女子没有得到自己应该得到的。
有些话跟女人说了无非是麻烦,而对男人说了,绝对是灾难。若Tess没有将自己的过去告诉丈夫Angel,抑或在结婚前告诉他,那么,故事的结局是否会有所不同,我们不得而知。但是,若Tess心中装着一个“小九九”,那她就不是Tess了,不配得到“完美先生”Angel全部的爱。
细想来,Angel和Alec在本质上并无区别,虽说一个是粗暴的“暴发户”地主,一个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开明”少爷。但两个人所看上的不过还是Tess那美丽的外表,虽说Angel后来回心转意,但那时已不能拯救水深火热中的Tess了。判断一个人不是以他的语言而是以他的行动。苔丝天真的以为只要自己的灵魂是纯洁的,即使过去有污点,也对自己的尊严无碍。可是,男人却不能容许这些,即使是有学识的Angel,在得知后,就开始用各个阶层处理问题的不同,作为自己抛弃妻子的理由。若Alec是一个不懂礼仪廉耻的混蛋瘪三,那Angel就是一个伪君子。Alec步步逼迫Tess,将她送上绞刑架。而Angel不但要求Tess在肉体上纯洁,还要求她在精神上与自己保持一致,却把自己在婚后的离开作为报答。
Tess的父母在整部作品中完全就是一个恶魔,将自己的女儿一步步的推向深渊,Tess两次无奈的投入Alec的怀抱,全是为了父母,为了妹妹弟弟。Sir John贪图虚荣,为改善自己的生活状况,让自己的女儿前去认亲。而自己的母亲Joan在女儿离家时并没有告诉女儿一些应该知道的事情,而是一味的憧憬着女儿嫁给Alec成为富家太太的场景。第二次,作为母亲的Joan并没有承担起自己照顾家庭的责任,而是把这个责任给了Tess,走投无路的Tess只好同意与Alec同居。可是,Tess 你真的走投无路了吗?你为什么不向Angel的父亲求救呢?你说自己有自己的骄傲,那Angel在你的心目中,还是比不过你的自尊。
这个世界或许可以容忍一个美丽的外表和一个虚伪的灵魂,但是绝对不需要一个纯洁诚实的灵魂,假如这个灵魂还有一个美丽的外表,那只能是被蹂躏的助推器。Tess的悲剧不是个案,而是一个时代的缩影。
但是,我们又怎么能用现代文明去衡量历史的悲剧呢?
篇25:苔丝读后感
苔丝在五月节舞会上系着的红色发带,还在美丽的布莱克摩尔谷熠熠闪光。这个羞涩灵巧的少女,却早已沉入黑暗宁静的命运之海。
可怜的苔丝,为爱而生存,因爱而毁灭。
苔丝的一切都是静静的。五月节的舞会上她静静地看着自己钟情的男子挑选了另外的姑娘,又静静地哀怨。在德伯家的农场她静静承受亚雷的玩弄,又静静地离开。在奶牛厂里她静静地爱着安玑,又静静地等待安玑回来。就连她的挣扎与反抗,都是那么沉默,悄无声息。
她有着贵族血统,又生在淳朴的乡村之中,这一切造就了她的纯洁和质朴的优雅。哈代赋予了她至真至美的个性,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生命就如同一棵傲立的小树,虽然有寒冬落叶,但等到春暖时,又是枝叶喧闹。而命运无情的利锯,让她最终倒下,再也无法站起。
苔丝自始至终都是纯洁美好的,一如她的外表。女人珍视美丽,而美丽给女人带来的,却往往不是幸运。世人也珍爱美丽,可是却没有人真正知道怎样去爱。
我们不能武断地说亚雷不爱苔丝,爱美之心,就算不是对灵魂的欣赏,也无可厚非。他曾经有一点想要保护她,也想过要柔和地对她好,慢慢地进入她的内心。他的语言虽然粗鲁俗气,但细细品读,其中也不乏对苔丝温柔的心疼。但同时亚雷的纨绔习气又让人嗤之以鼻,他最大的错误就在于只知占有,不懂尊重,生活所迫的苔丝,想推开他却不能。亚雷侮辱苔丝的那个晚上,他本来并没有意要这样做,只是在月光下的苔丝令他不能自禁,半推半就中苔丝被亚雷所践踏和侮辱。事后亚雷提出可以给予苔丝情妇式的豢养,这个承诺对于一个粗俗的商人,也许已经是很勇敢的担当了吧,但对于苔丝,这个表面沉默而内心倔强的无以复加的女性,这确是不折不扣的侮辱。
安玑走后,亚雷又找到苔丝,再次提出豢养她,这是出于占有的欲望还是内心对苔丝的爱恋呢?我们不得而知,但在苔丝已经窘迫得走投无路的时候,他是落井下石,也是拉了一把苔丝,给了苔丝一家一条生路。亚雷是精神上的虐待者,她是把苔丝推向深渊的直接凶手。
安玑,有着良好教育的正人君子,与苔丝深深相爱,他的爱的确比亚雷高尚的多,但是他的所做作为,对于苔丝的毁灭,却有着比亚雷更甚的推动作用。
作为一名女性读者,怎么能够忽略哈代对苔丝与安玑恋爱的浪漫描写呢?在涨了水的河道上,安玑一步一步慢慢把苔丝抱过河去的情景,让一代代的读者怦然心动,那种青涩与纯洁,是那样的自然和贴近生活。安玑对苔丝的爱,是君子之爱,他爱的是苔丝的内心,苔丝内心的纯洁和忧郁的结合,正是吸引安玑之处,这种内心的场域,是亚雷这样的浅薄之人所永远无法达到的,这样的区别,也正是苔丝深爱安玑却从不对亚雷施舍一点温柔的原因。然而,这个能触及最深刻爱情的男子,却因为严重的感情上的洁癖和传统观念的束缚,把自己的爱人按压在没有空气的深水之境。
可怜的苔丝啊!父母因为生活的重压,可以把自己作为交换物质的筹码;垂涎于自己美貌的亚雷,也可以轻而易举地伤害苔丝的身体,但苔丝圣母般的灵魂仿佛有着天生的自我净化功能,她没有在这些苦难面前低头。但安玑,不是苔丝灵魂的伴侣吗?为什么还难以包容一颗被伤害过摧残过的心灵?在我看来,安玑就是苔丝毁灭的最大推手了。
那些所谓的爱,为什么就不能无私和包容呢?
“令人心疼的受了伤害的名字!我的胸膛将变作你的眠床,让你安睡!”——莎士比亚。
有人说,苔丝的悲剧是命运和时代的悲剧,而这种命运和时代的悲剧,外化为爱的残缺。没有完整的爱的能力的人,又何止亚雷或安玑呢?人类泱泱而存,又有几人能宽阔至此,把最伟大的爱播散于易碎的那些生命呢?
另外不得不提到的,是哈代的女性主义情结,在他的笔下,苔丝的几个女性工友,玛丽安、伊兹和莱蒂身上都闪烁着人性的光辉。她们都深爱着完美的男子安玑,也从来对此毫不掩饰,当她们知道唯一有幸得到安玑的只有苔丝一人时,她们不但没有丝毫的嫉妒,反而深深地祝福苔丝。当安玑出走,苔丝被亚雷纠缠,她们化名写信,请求安玑快快回到苔丝身边。哈代完全把她们神圣化了。哈代的这种笔触,让我不禁想到曹雪芹:女儿是水做的,干干净净,男人和时代,用他们的肮脏玷污了这圣洁。
托马斯.哈代,“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他有着纠结的爱情史:与表妹一见钟情,订婚之后却发现表妹是家庭乱伦的产物。也许爱情与伦理的挣扎在一定程度上造就了他悲天悯人的文豪气质。他借苔丝之口,表达了对幻灭的热烈迎接。
那时,苔丝还是纯真的少女,但忧愁已经早早的降临在她的身上。
有一回,她和弟弟谈起了星星。
你不是说每个星星都是一个世界么,苔丝?
是的。
跟我们的世界一样么?
我不知道。不过我想是的。它们有时像我们苹果树上的果子,
大多数都是好的,却也有几个是坏的。
我们住的这个星星怎么样,好的,还是坏的?
坏的。
真糟糕,天上那么多星星,我们偏偏住在一颗坏星星上么?
是的。
“是啊,对与苔丝,我们还能说些什么呢?我们与她一样,恰巧生在这个被损毁的星球上······”
篇26:苔丝读后感
故事是说一个极其美丽的女子苔丝发现自己是败落贵族的后裔,然后被虚荣的父母去找近亲,却因此失身,后来为了避免舆论去一个奶牛场遇到了自己真心爱着的安琪儿,两人结婚后,苔丝向安琪儿述说了自己的经历,但安琪儿却不能接受而抛弃了他。两个人矛盾重重误会深深,一次又一次的误解,挣扎,却依旧抵挡不了他们内心的爱情火花。他们最终相见,可是太迟了,苔丝苔丝由于记恨阿里克,将他杀害。他们两个去逃亡,但依然逃脱不掉追捕人的脚步,最终,苔丝被处以死刑。 从人物角度来说,苔丝是一个善良,情感丰富,坚韧勇敢,自尊心强,并敢于牺牲的美丽女子。即使身在贫穷的乡下依旧抵挡不住自身的魅力。那是一种由内而外的气质和值得人尊敬学习的精神。她可以为了家人牺牲,更是为了安琪儿的名誉,为了他的心情,忍受自身的情感身体上的折磨,只要他快乐,我就快乐,只要你幸福,我可以为你去牺牲一切的无私和崇高,真的是深深震撼到我了。她坚强不放弃,她可以忍受很多人的目光。只要不要伤害安琪儿,她最爱的人,比她生命还重要的人。在农场主的打压下依旧努力干活勇敢的去面对,真的是很强大。 但他身上依旧有人性的弱点,大概是她太善良了,于是当阿里克去诱惑她,她为了自己的家庭可以放弃自己的情感,过着行尸走肉的生活。但这个,大概真的是被逼无奈吧,那种绝境,她只能屈服了。 再说安琪儿,自由,有主见,有思想的青年,他在奶牛场爱上了苔丝,他爱他的纯真无暇,爱她的自由爱她身上的品德她的一举一动。而这些更多的是他后来才反应过来的,他最初爱的那个女人的最大的一个原因应该是纯真吧,不然为什么他会接受不了她的历史而被迫离他远去?他是一个被理性道德观世俗所绑架的年轻人,所以他离开了苔丝。但最终真理和感性还是冲破了世俗的阻拦,两个人在一起了。 最后说阿里克,他大概是象征着广大的当时的人,自私,好色,冲动,不尊重不平等。他只顾自己的想法,他只爱苔丝的容颜,她的身段和美貌,对于她的思想和内外他一无所知,并不是他不知道大概是认为,不重要,这无意中就会有男女之间的不平等,没有思想之间的交流和共鸣,只有身体的交缠,而这大概是最最肤浅的爱情,根本不能称之为爱情,只是欲望。 《苔丝》的结局是悲剧,造成悲剧的原因并不是阿里克,而是当时的思想绑架。他们认为无意失了身的少女是罪恶极深的,不能配拥有崇高的爱情。所以安琪儿不能接受,所以苔丝委屈自责无奈痛苦,所以阿里克趁机引诱她,借助她女性的软弱和痛苦。索性爱情力量太过于伟大,超越生死,冲破观念,因为那是精神上的享受与交流,是共鸣是唯一。这也是她悲剧的原因,但确实令人感动和为之扼腕叹息的。
篇27:苔丝读后感
我一直深信,人的纯洁源于心灵,无关于肉体。而苔丝显然败在了这一步,败给了世俗偏见,败给了那个愚昧残酷的现实。有时候人的命运完全不掌握在自己手里,只是被命运的力量推着抵达悬崖,坠落,毁灭。
无言的悲剧,真是无言,好像在整个故事里找不到导致苔丝毁灭的真实原因,一系列的偶然摧毁了那个纯洁,勤劳,美丽的女人。从一开始知道了德伯维尔的贵族头衔,然后家里的马意外丧命,接着去攀龙附会,导致失身,到遭受丈夫无情而冷酷的背叛,最后二次失去克莱尔,冲动杀人酿成悲剧。我不经要问为什么这一连串的巧合都发生在苔丝的身上?也许这就叫天意。
在克莱尔的眼中,苔丝是一个大自然孕育的纯洁的女儿,是一位理想的妻子。可是在苔丝诚心坦白渴望求的原谅的时候,却被克莱尔传统的文化观念下认为是不洁的女人,导致了对苔丝的抛弃。苔丝不纯洁吗?当然不是!她善良,勇敢,坚强,面对亚历克的侮辱,她没有选择继续呆在庄园里,拒绝了他的援助的要求,她走出家门自谋生路,在艰苦的阿什农场里她日思夜想着克莱尔能回到她的身边,她对他的爱是纯洁而专一的,甚至在亚力克用优厚的生活的诱惑下依旧不动声色,她是一个坚强独立有人格的女人,她的爱也是圣洁的。至于失身完全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欺骗的。她只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少女,是无罪的。一个人不能够永远背着过失一辈子,何况还是在自己是受害方的前提下。一时的过错并不可怕,重要的是意识到它并及时纠正过来。人的纯洁永远都是指灵魂。指的是一个人内心的简单和单纯,只要做到了这一点,只要他不是邪恶黑暗的,都可以视为纯洁。由此可见苔丝是一个纯洁的女人,那么杀死她的是什么?是维多利亚时代落后愚昧的思想观念,简直又是一个在封建礼教下牺牲的祥林嫂。这是一出时代的悲剧,是一个完美的人性在偏见的巨石下被碾得粉碎的悲剧。
如果真要找一个凶手我认为凶手不是亚力克,当然他就是个流氓,是一个小痞子,他直接侵犯了苔丝,为苔丝未来的命运埋下了悲哀的种子。可是克莱尔呢?没有他无情无义的抛弃就不会有苔丝日后悲惨的生活和最终屈膝于亚力克的结局。亚力克虽然可恨,但他对苔丝依然有爱,他的爱偏重于情欲,在苔丝困难的时候伸出了援手。克莱尔的爱过于理想化,过于空灵,导致严格到荒谬的程度。
我想如今的我们要好好吸取苔丝的教训,不要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依旧固守着那些无聊又可怕的偏见,毕竟每一个生命都需要我们用心去爱,在也经不起背叛和悔恨时无法弥补的遗憾。
篇28:苔丝读后感
在这个时候读哈代对我来说十分应景,因为中国当代热点就讲了底层写作,而作为《苔丝》这本书的主角苔丝也正是一个在遭受暴力之后将暴力报复到施加暴力者的底层人物的形象。
当然,这本书并不是一个当时一个应景的乡土小说,它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反抗宗教压迫又宣扬女性自由的一部小说。整个故事是发生在新教和天主教交错的时节,然而在这样的情况下,宗教的影响力不断没有减弱,反而密集化了。于是在这个时代的女性便背负着沉重的贞节观(显然这种这贞洁观是全世界范围内的,并非亚洲特有)。当然这种贞节观很大程度上是带有社会性的。纵使不是宗教统治下的社会,也总会有一种近于禁欲的思想来通知(中国发展到后期的礼教同样受到五四时期作家的批判)。而这种强大的社会性,便促成了所谓的集体无意识的延续和顺承,并散步到个体上。
哈代选安琪儿这个人物显然有他的用意,作为一个德高望重的牧师家庭的小儿子,他拒绝看似荒谬的客观唯心主义,这正巧与他的两个木讷而世故的哥哥形成对比。然而对于苔丝受辱这件事,他却也是耿耿于怀,显然这种社会的无意识便被加注在这里。简而言之,安琪儿作为当时时代人物,其必然带着同样的对女子保守贞节的要求,他脱离不了时代。
而哈代在这里恰恰就批判了这种男女不平等。在新婚之后安琪儿和苔丝互相吐露出了自己的隐情。安琪儿说自己曾和一个女子有过放荡不羁的24小时,并兴高采烈地祈求苔丝的原谅,然而当苔丝说出自己被艾力克强暴的往事之后,安琪儿竟一下子崩溃了。这种对比很明显。文中苔丝无力地企求安琪儿的原谅,“看在我俩爱情的份上,原谅我吧!我已经原谅了你同样的行为。”,“你得到了我的原谅,希望你也能原谅我!我原谅了你,安琪儿。”
然而对于这样的渴求,曾热恋着苔丝的安琪儿说:“啊苔丝,这种情况太不上什么原谅不原谅。你过去是一个人,现在却成了另一个人。我的上帝,对这种荒唐可笑的障眼法,怎么谈得上原谅呢!”
其实真正的点落在苔丝在婚前的隐瞒还是她之前已经失去贞节的事实我想读者一定各有各的看法,或许落在前者的是浪漫的乐观主义者,而落在后者的是现实的悲观主义者。在哈代的描写中显然两者都混杂在一起,最后安琪儿一年之后才回到了苔丝的身边,然而对于是他自己对贞节观的看开还是因为苔丝坚持的爱情感动了他,我更倾向于后者。从安琪儿甚至要带苔丝曾经的同伴伊兹去同居这种看法其实便可以看出。从天堂走出来的使者心中隐藏着同样黑暗的人性。
哈代的学识极其渊博,可以从他文中不断熟练地引经据典便可以看出。而圣经恰恰是他常用的经典。而对于艾力克和安琪儿这两个围绕着苔丝的男人,也有评论家根据哈代文中艾力克说的话指出,两人就是撒旦和天使的象征。艾力克也是疯狂地迷恋着苔丝,在面对苔丝的时候他就表明自己是伊甸园那由撒旦画作的毒蛇。然而实际他也是一个苦情者,当然他的暴行令人发指。然而在那个充满雾气的森林之中他爱的女子躺在地上睡着,他趁机而入着实是极为卑鄙的行为。但是他在之后却想要提出赔偿,并在之后重新遇到苔丝后,他更是希望能够“再续前缘”。虽然他在全文开头的行为令人发指,但是在后期追求苔丝的过程中,他完全像是一个坠入爱河的单恋者,默默地看着苔丝,并期望自己能够有保护苔丝的权利。倘若一开始他没有对她施过暴行的话,或许他会是一个合格而优秀的追求者,或许苔丝和他也会在一起最终过上虽然不是很幸福但至少美满的生活。
倘若没有开头错误的选择就永远不会有后面悲惨的结局。苦情的艾力克最终为自己的暴行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血渗成一个红红的A字,其实《红字》里这便是代表通奸的罪行,而苔丝也最终在城楼上旗帜升起而结束了这场游戏。
生的人获得了现实,而死的人获得了爱情。其实艾力克和苔丝一模一样,只不过是上帝悲剧的两个端点。
篇29:苔丝读后感
小时候看的童话,最希望的结局是从此以后王子和魔女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可惜从来没有过这样的版本,伊阿宋背叛了美狄亚,忒修斯丢下了阿里阿德涅,所有的王子总要选择弱不禁风的单纯公主来保护,而那些我所心爱的女子们,连同她们所侍奉的异教女神一起,被葬送在烟波浩渺的传说深处。
总觉得苔丝也是这样一个来自旧世的女子。那是在基督教文明传来之前,大地母神还主宰着这片土地,凯尔特的牧歌随处飘荡,亚瑟王桀骜不驯的姐妹们扬帆驶出圣岛的时代。当女神借她的面容在仲夏的迷雾中出现,如王后般威武而庄严的美丽,有沃特豪斯画笔下的夏洛特女子踏上亡灵之舟的悲戚凝肃,是伊索尔德将毒酒奉于特里斯坦唇边的苍白决绝。这种来自地母深沉而广大的自然力量,正是所有征服者与统治者所害怕的,千方百计企图抹杀的。千百年来,这力量在女性身上沉睡着,也只有最敏感的人才能准确地捕捉到,忆起在遥远传说中,男女曾如神祗般共同生活的时代。
哈代也许也是觉察到女性这种冥冥中的力量,才塑造出苔丝这个形象——纯洁、善良、美丽,却又充满力量的女人。她是旧世高贵的遗族——真正高贵的,不是让她沦入命运催弄的父系血统,而是源自凯尔特高原的母系血统。这个女孩拥有她自己都不自知的强大,潜藏在她温顺柔和的外表之下。正是这样源自自然的力量,使她在受到近乎毁灭的打击后,能一次又一次重生。她的心灵始终没有被玷污,被征服,因为她的天性是如此强大。然而这种自然的力却在文明社会中却成了毁灭性的异端,天性的高贵变成无束缚的野蛮,纯洁的少女沦为可怕的魔女。
苔丝的悲剧,说是命运的造弄,其实依然根源于男女的不平等。所以安吉尔可以轻易忽视自己放纵的过去,却无法原谅苔丝的失足。他想要一个全身心服从他的妻子,是一个纯洁完美的理想,却不是真实的人。因为爱情,苔丝错误地以为她可以与爱人平等,同样的错误可以得到同样的谅解。然而习俗的根深蒂固,远远超出单纯的她的估计。
哈代笔下的英国乡村,前基督时代的异教传统依然显示着强大的生命力。开篇少女们在山野中跳的五朔节舞蹈,原本是迎接春之女神的祭典,在古老习俗中,年青的男女在自然中以圣婚的形式结合——被教会正统中却斥为野蛮淫秽的风俗。末尾巨石阵之夜,同样充满神圣悲戚的讽刺——正是在这块德鲁伊的圣地,在她的祖先祭祀太阳的神圣场所中,旧世的末裔苔丝落入追捕者手中,迎接她的死亡。
我深深怀疑,即使逃脱了追捕,那个被她称为丈夫的人,还能安心接受她吗?知晓了她可以造成毁灭的强大天性,男人还能爱上这样纯洁的魔女吗?
一个永恒的话题,女人想要什么样的男人?男人又想要什么样的女人?是不是因为注定的不平等,才造成这么多不应有的幻想?
当幻想遇上幻想,幻想只有破灭。
篇30:苔丝读后感
再次读《苔丝》,让我深深感叹的是苔丝的悲剧命运,一个美丽淳朴的乡村少女因贫困所迫被有钱人亚雷·德伯诱奸后,在当时社会习俗的重压下导致了她一步步走向毁灭之路。掩书静思,苔丝的命运自始至终都因了一个字“爱”,无论是对父母弟妹的爱,对自己孩子的爱,还是对挚爱安玑·克莱的爱,可以说在她短暂的二十几年的人生中,她“为爱而生,为爱而死。”
当苔丝的父亲一个乡下的小贩无意间知道了他们家是英国赫赫有名的武士德伯氏的嫡系后裔,于是让苔丝去投靠有钱的本家,本性纯洁坚强的苔丝宁愿靠自己的劳动去生活也不愿低声下气的去求人,但是当她看到父母期盼的眼神,当她看到身边一群弟妹挣扎在贫困中,特别是家中唯一的靠以生存的老马死于她的手中时,她心底里对父母对弟妹的爱和责任,还有难以言说的愧疚感让她最终还是走上了让她一生毁灭的不幸之路。
被亚雷·德伯诱奸后,苔丝毅然回到了家乡,不久产下了一个婴儿,这“罪恶的产儿”是不可能得到牧师应有的洗礼的,那么就意味着这小小的生命死后将只有下地狱永远上不了天堂,但是作为一个母亲让她觉得“要是自己犯的罪应该下地狱、叫火烧。那么下地狱、叫火烧就完了,没有什么别的说的……但是同样的问题发生到的小婴孩身上,她的看法可就不同了。”于是她毅然决定由自己和她的弟妹们给婴孩洗礼,其内心的虔诚表现在脸目上“使得那副害了她的面孔显得纯洁无暇的美丽,并且带出一些差不多和王后一样的尊严。”孩子是无辜的,在即将到来的死亡面前,她要尽一个母亲的所能给予这个小生命以最后的爱。
苔丝整日生活在乡邻的一片鄙视之中,为了摆脱这种状况,为了让自己自食其力,于是她来到了一个遥远的地方——克里克老板的牛奶厂,作了一名挤奶工。陌生的环境、陌生的人群,让她逐渐淡忘了过去的阴影,在这里她幸运的遇到了让她挚爱一生的人——安玑·克莱——一个牧师的儿子。就像冥冥中天意的安排一样,安玑就是当初在她们的乡村舞会中没有和她跳舞的那位过客,而现在上帝却意外让他们相逢。他喜欢苔丝,他说“那个挤奶的女工,是多么鲜亮,多么纯洁的一个大自然的女儿哟!”她可以让他回到过去的时光里,那里没有黯淡、没有忧愁,唯有快乐。他爱纯洁的苔丝,因了她而爱简陋的牛奶厂,因了她而觉得生活有了新的希望,他说她“是个充满诗意的人……她的诗就是她的生活。”而且他还在母亲面前保证“她是个无暇可指的基督教徒。”而苔丝更是崇拜安玑,崇拜他“知道很多事,念过那么多书,见过那么多市面,想过那么多道理。”“崇拜他凡是哲人、导师、朋友所应有的学问知识,他没有一样不完备的。”“他的灵魂就是圣徒的灵魂,他的智慧就是先知的智慧。”她甚至对他弹奏的并不高明的乐曲也是如醉如痴的用心聆听着,他在她的眼中,已是个完美的人了,她爱他,甚至可以付出自己的生命。
苔丝就这样一边快乐的爱着,一边内心却深受痛苦折磨,过去的阴影像一个魔怪时时在啃噬着她的心,他是那么完美,那么优秀,她觉得自己不配受到他如此纯洁的爱,所以当安玑像苔丝求婚时,苔丝的心都要碎了,爱他,却不能做他的新娘。可是,她心中另一个声音却对自己说:你那么爱他,你难道要把他让给别人吗?哦,不,我要自己嫁给他!所以我要向他坦白,坦白自己不光彩、耻辱的过去,请求我心爱人的原谅。
相爱的两个人终于走进了婚姻的殿堂,这对于历经磨难的苔丝来说,不能不是一个美好的开始,可是有时真的是造化弄人,新婚之夜,安玑向苔丝坦白了自己婚前的荒唐事,可是苔丝却高兴的原谅了他,因为这样在她说出自己内心的痛苦时,他一定也会原谅她的,但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当苔丝说出了过去被害的那段屈辱时,他却说出了:“我原来爱的那个人并不是你!你只不过和她有相同的外貌而已。”“我不娶有身份、有财产、通达事务的女人,我把那种野心一概放弃了,那我就不但可以得到一个天然美丽的女人,也一定可以得到一个质朴纯洁的女人了。”多么残忍的话语,这就是那个“有先进思想、善良用意”“有圣徒的灵魂、先知的智慧”的人吗?那么为什么在考验真正到来之时,他首先不能容忍的却是那些世俗习规呢?但是现在请听一位来自乡村的没有多少文化的少女对他所爱的人的一段告白吧:“我只要已经爱上了你,那我就要爱你爱到底儿——不管你变了什么样子,不管你载了多少跟头,我都要一样爱你,因为你还是你啊!”你吩咐我做任何事,“我一定像你一个卑微可怜的奴隶一样,绝对的服从你,就是你叫我倒底不起,舍身送命,我也不违背你。”这样诚挚的爱情表白,即使是心肠再狠的人也要回心转意的啊,可是这位安玑——可怜的苔丝深爱的人,到底还是接受不了这个现实,接受不了那个伤害苔丝的男人还存在这个世上,最后决绝的遗弃了痛苦万状的苔丝一个人去了遥远的巴西。
新婚就被丈夫遗弃的苔丝此后就踏上了颠沛流离的生活,生活的困苦、艰难,被人鄙视、欺侮,爸爸的离世,弟妹们的无家可居,种种种种,很多次她想到死,可是她舍不得她心爱的安玑,她要等到他能原谅她的那一天,能接受她的那一天,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的话,哪怕她不再做他的妻子而是做他的仆人、奴隶,只要能天天看到他,她也满心欢喜,所以她独自承受着一切艰苦,毫无怨言,唯一的祈愿只求心上人能原谅她的过去,快点回到她的身旁。
但是上帝并没有被她炽热的爱所感动,当她一次次用饱蘸的情汁写给安玑的那些信件,却总是石沉大海,毫无音讯,这些她都可以忍受,因为她有对丈夫坚强的爱的信念。可是一件意外的事发生了,由于家中亲人的病故,年迈的老母和年幼的弟妹们的生计已到了走投无路的境地,而这时昔日侮辱她的仇家亚雷·德伯又适时出现了,他热心而又真诚的一次次帮助了她们,让她们绝路逢生,而她也在万般无奈以及丈夫一次次杳无音讯的绝望中轻信了亚雷说他不会再回来了的谎言。为了感激他对家庭的帮助,她最终又沦为了他的情妇。
如果故事最次为止,那么这虽不是很美满的结局,但至少还不至于让更多的人伤心。但是可悲的是,故事中女主人翁日夜思念的丈夫却在这时回来了,带着满身的病痛和大彻大悟后的悔恨回来了,当他再次面对昔日热恋的妻子时,他哑着嗓子说:“苔丝,我撇下了你,那是我的错,你能饶恕我那个错吗?你还能——再跟我和好吗?”可怜的苔丝,谁能理解你此刻的心情呢?你那么一分一秒思念的人,你认为今生再也得不到他原谅的那个人,你因他受了无尽的苦却没有一句怨言,你日夜都在想着他能回到你身边的人,此刻就站在你的咫尺之内,可是你却不能与他相拥而泣,因为,你的身边躺着的是另一个男人,他——不是你的丈夫。你还记得,当初丈夫说过,只要你曾经的那个男人还在世,那么他就不能容忍你的过去!想到这,她终于用冷酷坚忍的口气一遍遍对他说:“太晚了,太晚了!”说完转身而去,不再看他。
可以想象此刻的苔丝内心是多么的痛苦啊,对丈夫的爱转而变成对身边这个人无比强烈的恨!是的,恨他,恨他,一切都是他离间了她们的幸福,都是他破坏了她美好的一生,没有他,他的爱人一定会回到她身边的,没有他,她的生活将会一片光明,没有他,她就不会有如此强烈的恨,恨,恨,恨,如此强烈的恨,只有杀掉他,她的爱人才会永远的原谅她,才可和她和好如初,当初她们的爱是多么的幸福和甜蜜啊。被愤恨激怒的苔丝终于杀掉了她的仇敌。到此,她的心中反而一片宁静安详,是的,她该去找她的日夜思念的丈夫了,她要告诉她,她已经把他杀了,她们之间再没有什么让他难堪的事了。
自始至终,爱一直在主导着主人翁的思想,她善良、淳朴、美丽、充满爱心,即使一个小小的动物的生命她也从没有伤害过,她总是为他人着想,为她爱着的人着想,她的爱是那么的虔诚,那么的诚挚,那么的毫不造作,她敢爱敢恨,对自己所爱的人可以倾其生命去爱。在逃亡的最后几天,她和丈夫冰释前嫌,极尽缠绵,她对丈夫说,让他们来吧,在你的爱中死去,在我已是最大的幸福了。最后当她被抓时,她一点没有害怕,反而非常的安静、泰然,她甚至走在他们的前面对他们说:“我已经准备好了,走吧。”
篇31:苔丝读后感
下午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托马斯.哈代曾经是一个那么值得争议的人物,但我不想评论此书的价值所在,我只想很简单的阐述一些他笔下的那个女人——苔丝。
看到“痴心女子”和“冤家路狭”感觉很难过,很压抑,眼泪在眼眶打转,终于眼泪下来了,也读完了,虽然早已结局,但真的看到的时候还是感觉很难受、很难过。多少词汇在脑海中出现,而我,只能用一个短语来形容苔丝——天真的美。她是美丽的乡村姑娘,虽然有着贵族血统却依然纯朴,美,不是一种外表,而是内心高雅纯洁的表现。心灵纯净自然的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一直想如果没有开头那个牧师的几句话,也许可怜的苔丝会是另一番生活,然而,十六岁的乡村女孩苔丝的悲剧就从这里开始了。苔丝愚蠢的父亲忽然知道自己是一个大贵族的后裔,就在算计着怎么才能享受贵族的生活就逼着苔丝去认亲,结果天真的苔丝遇上了毁了他一生的那人——亚雷。他是苔丝宿命中永远逃不开的仇。夺去了苔丝所有的梦想,以及追梦的能力,夺去苔丝的青春年少的纯真的渴望。然而,我们那个天真的女孩,依然是如此清纯,如此单纯到让人疼惜的女子。
苔丝决心开始新的生活,就去几百里以外的奶牛场工作了,在那里,她遇上了她第二个不应该遇上的人,至少我是这么觉得,一个她真正爱的人,但我始终以为那个人辜负了她的爱,他的举动我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伪善。如果没有克莱,苔丝的一身是悲剧化为平淡,然而克莱的出现却是在悲剧的背后涂上更浓墨重彩的黑暗。其实我相信克莱是爱苔丝的,不然也不会在梦游时表露自己的情感,但,他还是被道德束缚着,不能接受这突如其来的一切。
克莱正是因为苔丝独具特色的纯净才爱上她并向她求婚。对克莱奔涌的爱潮,窒息的是苔丝自己。他用他的爱伤害着那个天真的女孩儿,给她幸福的希望,又全部抹杀。而她也用她所有的爱折磨自己。苔丝经过内心的痛苦挣扎,决定接受克莱的爱情。可是当苔丝向她所爱的人坦白她那受伤的过去时,那所谓的爱人却犹豫了,对爱人的不理解和对感情的不坚定让克莱最终选择了离开。
苔丝心碎了,当她帮她的伤口小心翼翼的展现在所爱的人的面前时,她希望的是理解,是原谅,可是狠心的爱人在弱小的苔丝的伤口上洒了一把盐。他并不是一个感情很专一的人,也许我们看见他对苔丝那种深深的眷恋,可是当苔丝的失真违背他表面所鄙视的宗教时,他毫无余地的选择了退缩,而且退缩得是那样的磊落不羁。
苔丝今后又要一个人面对生活了,还要向父母隐瞒事实的真相,装着很幸福的样子,并且从仅有的一点生活费中寄钱给父母,克莱的离去,苔丝从事着最脏最累的工作,忍受着身体和心理两重的磨难。而此时,那个口口声声说爱她的男人在哪里?但她却始终惦记着自己的丈夫有一天能够原谅她。我只能说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喜欢克莱,并把克莱当成他生存的全部源泉,甚至可以说他就是她的救命稻草,所以她的全部意念都是存在这样一个人物身上,而面对现实爱情是多么苍白无力啊,美貌与高贵的血统,也许是战利品,但不是武器。也许我们的苔丝,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看到回来的克莱伤痛欲绝夺门而去,苔丝也伤心不已,抑制不住自己内心的仇恨,拿起了刀,将她多年以来所受到的屈辱与艰辛都发泄在刀头,刺向了那个毁了她一生的男人。后就奔向黑漆漆的马路,追赶她的安琪儿去了……
虽然苔丝和克莱最后度过了五天美好的时光,可是,为爱复仇的苔丝结局依然悲惨。一切平静了,苔丝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终于和她爱的人体验了真正的蜜月,那是她生命中的最后一站,是她终于解脱的日子。心碎的她,带着梦想和遗憾走向绝路的人生,在最后的,又是最漫长的,幸福的一夜……在生命中最后一次日出之时,她把对人生、爱情的遗憾带去了——另一个——美妙的世界。
我就是不明白,一个很好的天真女孩为什么会落的如此结果?她有什么错?漂亮?天真?自尊?也许你的天真善良真诚是你美之源,亦是悲之源。
篇32:苔丝读后感
托马斯·哈代(1840~1928)是英国最伟大的作家之一。他的大部分作品,包括《德伯家的苔丝》,都是以他的故乡,英国南海岸的多尔塞特为背景的。
第一次读《德伯家的苔丝》还是在高中时,记得那是一本刻画女性内情感的动人小说,一位少女的生命被慢慢地、但确确实实地毁了,不是被她的敌人,而是被那些自称爱他的人,我不禁感叹,这是怎样的爱,何以摧毁自己所爱?如今重读《苔丝》,我同样为主人公的命运而不平,但我不禁要问:为什么?为什么苔丝这样一个聪明美丽、勤劳善良的少女,最终却作为被害者被送上了绞架。
在这部作品中作家哈代通过设置许多偶然巧合的情节让人感到苔丝的一生好像都由命运作祟,是命运把她一步步推向悲剧的结局。但我认为并不是这样,因为偶然性与必然性紧密相连,偶然性是许多社会必然性与自然必然性的交叉点,是必然性的一种反映。生在资本主义社会的苔丝,其悲剧命运是社会规律的必然反映。所以造成她悲剧命运的根源就是当时的资本主义社会。
故事中的主人公苔丝生活在英国资本主义侵袭到农村并毒化社会气氛的维多利亚时代。她虽然勤劳善良、聪明美丽;但作为一个劳动者,一个无权无钱的农业工人,社会地位低下,自然会受到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压迫和凌辱。随着资本主义的入侵,那些自食其力的占有少量土地和生产资料的农民,都不得不随之破产。苔丝家中的老马被邮车撞死后引起了家中经济生活的改变,在无路可走的情况之下,她不得不委身亚雷。可见,苔丝的悲剧命运和她的经济贫困紧密相连。
苔丝的毁灭与伪善的宗教同样是紧密相连的。恰恰是亚雷这个伪善的人物为我们揭露了伪善的宗教。他是依靠商业致富的资产者和暴发户,一个“肉欲的人”。他设下圈套引诱了苔丝,却利用《圣经》的典故把责任推到苔丝身上,后来他还居然变成了一个劝人行善的牧师。可见在资本主义社会,宗教只是反动统治阶级麻醉、欺骗和愚弄劳动人民的一种工具。
苔丝也是资产阶级虚伪道德的牺牲品。作品中安玑就是资产阶级虚伪道德的体现者,他虽然是个有开明思想的知识分子,但他心理深层有一种根深蒂固的传统伦理道德观念。他自己也有过放荡行为,并得到苔丝的原谅,但他却不肯原谅原本无辜的苔丝。本阶级的印记仍深深地烙在他的灵魂深处:认为“身份不一样,道德观念也不一样。”他还用传统的贞操观来看待一个女人的纯结与否,对苔丝没有丝毫的同情,置苔丝于痛苦绝望之中,使苔丝又被迫回到亚雷的身边。安玑身上所体现出来的虚伪的资产阶级道德最终把苔丝推向了悲剧的深渊。
苔丝的悲剧也与她的性格有关,苔丝是哈代塑造的一个全新的妇女典型。她有着双重性格。一方面她敢于反抗传统道德和虚伪的宗教;另一方面又不能彻底摆脱传统道德对自身的羁绊。特别是后者与她的悲剧命运直接相关。
由于苔丝出身于一个农民家庭,残存于农民身上的某些旧道德和宿命观点使她在反抗传统道德时出现了软弱的一面。当她受到世俗舆论、传统道德迫害的同时,又用这一道德标准来静观自己,认为自己是有罪的。“她把自己看作一个罪恶的化身”“她老觉得全世界的人都在注意她的情形,不敢抬头见人”,她比别人更不能忘记自己的耻辱。苔丝正是这样用一张自己织成的道德罗网把自己束缚起来。其实,她的自我束缚意识有其深刻的历史基础,是整个社会意识的具体表现。苔丝作为一定历史时期的个人,必然会形成特定的历史时期的社会意识和道德观念,她的思想和行动也必然会受到时代和社会意识的制约。
所以苔丝的悲剧既有社会的因素,也与她的性格有关,但这些因素都与当时的资本主义社会有着直接的联系,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反映。苔丝的一生注定是一个悲剧。
篇33:苔丝读后感
你应该感到幸运,你可以陪着我一起堕落。德伯的笑容里带着的是无尽的无奈以及疼惜。世界太复杂,因为太复杂,所以使得有着三个人的世界,就已经痛苦到无法再去有更多的时间去折磨和感受呼吸。
苔丝说,那时候的自己什么都不懂,你欺骗了我,现在又来引诱我,我恨你,你毁掉我一生的幸福。
也许没有人明白,“苔丝说”这番哀求却有苦同的理论,也许可以自流一派,成为一本新的难念经。
因为追求的太过完美,所以死的也无所。因为看的太透,抑或又看的已经高斯模糊。安奇尔因为容不得背叛,追求者无暇,所以,很快的应验了一句话,苔丝无错,克莱尔无错,如若德伯不死,伤的会是三人,甚至更多。安奇尔追求并娶苔丝。其实就像是在PS里很认真的做完一幅图,然后再认认真真的打上马赛克,使其失真。
你爱我吗?安奇尔问伊利,笑容落拓,却又充满了调侃的嘲讽。
我爱你,很爱很爱。伊利说。
那你陪我去巴西,好吗?看到这里,我对安奇尔心冷。
好啊。这就是伊利的选择,这两人可真是一唱一和呢,看到这里,嘴角突然勾起了一抹嘲讽的笑意。
你真的比苔丝还要爱我么?突然,我的心有了一丝希望。
不,我没有苔丝爱你。苔丝爱你可以爱到为你***,而我却做不到。伊利的率真的话语,竟让人有一丝了然的恍惚。
苔丝赤着脚走路,却被黛西这种小肚鸡肠之人视为像乞丐一样的装可怜而博得同情。其实看到这里,突然有一种想哭的感觉。突然就想起了陆游其妻唐婉的《钗头凤》的其中两句:“世情薄,人情恶”。用在这里,再合适不过,真的,谁也不知道,苔丝这个女人,只是舍不得穿那双安奇尔送给她的靴子,却被黛西这种人送给了乞丐。是的,现在她连鞋都没有了,她死在了过去,冻死在了那个名为寒冷的梦里。
曾经发誓一辈子都不会再结婚,可是,爱情却抵不过过去的恶禁。
因为偷食了禁果,所以才进不了天堂。明明都爱着,爱的痛苦,也爱的绝望。
为了丈夫,竟然可以杀死另一个深爱着自己的男人。为了,为了换那短暂五天的幸福。可以道貌岸然的生活在一起,又可以像没有防备的婴儿一样。可以毫不犹豫的杀死,其实在那一刻,苔丝可能已经恍恍惚惚地认为自己杀死了那不贞的过去。
露其实我感觉是不配苔丝,其实,她虽然和苔丝拥有相像的脸,拥有更纯洁的没有被玷污过的灵魂和躯体,但是她没有心。面对,绝望的苔丝,她可以冷到面无表情,在苔丝被处以绞刑后,却步了苔丝的尘缘,成了克莱尔太太。他们跪在那里,太阳不会怜悯,因为,实在是替不了,也成为不了。就算在堕落,要明白,其实有缺点的人比纯洁的人好的多。
太阳的光芒,还是沉睡在地下的野蛮的穿着武士装的身躯,这是始祖,暴力而又野蛮,数代后,自食恶果,尝到悲惨结局。
走得那么从容,已经看透。因为堕落了,孩子夭折进不了天堂,徘徊在角落。因为堕落了,所以张开了天使的翅膀。
突然,就想到了以前看过的魔鬼的一句话:你终于长出了天使的翅膀。(很美,但忘记是在哪一本书上看到。)
极痛楚,也极残忍,因为是堕落的救赎,所以太容易折断。
看到这句话的时候,竟然不知不觉的湿润了眼眶。
篇34:苔丝读后感
在课余阅读了《德伯家的苔丝》这本书,在读完这部小说以后有很深的感受为苔丝的遭遇感到同情。哈代曾经说过:“对一个女人的道德的评判,不应当根据她的过去而应当看她的倾向。”
同情之余,也为她那种为了追求爱情不畏世俗的眼光,不向亚雷德伯屈服的精神感到敬佩。书中在她从德伯家回来后,“在她母亲知道真象说‘发生这种事,别的女人都这么做’而苔丝果断说出:‘也许所有别的女人都要这样,只有我不’”从此就可以看出苔丝向传统的观念发出了挑战。
书中的开始,苔丝家虽然贫穷但过的还可以,而当苔丝的父亲约翰·德比被告知自己这样一个贫穷小贩竟是古代德伯家族―一个十分高贵显要的家庭的后裔后,她的父母要她去有钱的德伯太太家攀亲戚,她天性纯朴,厌恶趋炎附势,不同意去,但后来,她由于担心喝得酩酊大醉的父亲半夜外出送蜂蜜进城会出现意外,才与弟弟一起替父亲跑一次腿,然而途中却出现了意外――她家唯一一匹赶车的马被轧死了,失去一匹马对他们这样一个贫困的家庭来说就是失去了用以维持生活的工具。在埋葬这匹衰老枯瘦的马时,几个孩子们都放声大哭,苔丝没有,“他脸色苍白,没有表情,似乎认为她自己是谋杀者”,书中是这样描写的。然后她带着一种负罪感――是她自己的疏忽大意才使家庭的生活出现了危机,和她对父母的孝顺,对弟弟妹妹们的关爱,以及她强烈的责任感――必须使家庭摆脱困境的责任感。
正是由于她的这种责任感和受她那贪慕虚荣的父母的驱使,被迫去了德伯太太家攀亲戚,也导致了她被亚历克·德伯玷污,给她日后的生活蒙上了一层抹不去的阴影。她的孩子在死前,她坚持要让这个不清白的小小的肉欲的产物受洗礼,也是强烈的责任感趋使她这样做的。如此说来,苔丝性格中最不容忽视的一点便是她强烈的责任感了,正如苔丝坚决地要把与亚历克·德伯的那一段不快的往事告诉她所深爱,并且也深爱她的丈夫安玑一样,她原本可以完完全全地把这件事隐藏起来,说像她母亲教她的,然而,苔丝没有,她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安玑,书里这样写道:“她说得很轻,但很坚决。”苔丝把这件事告诉了安玑,而不愿意隐瞒事实,致使安玑承受不住打击而与她分居,也正是源于她那责任心,不是吗?现在看整篇文章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吧,就是苔丝杀了亚历克后追上安玑的时候:“……克莱尔停住脚步,以询问的目光望着苔丝。‘安玑尔’,苔丝说,好像她一直等待着他们停步时克莱尔会这样看着她,‘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追你吗?我要告诉你我把他杀了!’她这么说的时候脸上露出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你能想象一个人在杀了人后所露出的这种表情吗?如她自己所说的“我杀了他――也不知道是怎么把他杀死的。不过,安玑,为了你,也为了我自己,我非这么做不可。”显然,苔丝把杀死亚历克看成是她应尽的责任,是她必须完成的任务,为她自己,也为她丈夫。亚历克是笼罩在她心头的阴影,亚历克死了,她只觉得如释重负,只觉得自己是完成了任务,所以她急着要告诉她丈夫,这大概也就是她脸上会露出微笑,而不是杀过人后的慌乱、惊恐无措。因而在她生命的最后五天――与安玑在一起的五天――一生中最幸福的五天中过的生活是恬静的,她的心情也是平静的,她对待死亡的坦然也感染了逮捕她的人,“她站起身来,整了整衣服向前走去;那些人还一个也没有起步。‘我准备好了’,她平静地说。”我想,苔丝或许是带着幸福,甚至是带着满足感死去的,因为她觉得她死了,再也看不见安玑会看不起她了。这从她被逮捕前所说的话中是可以看出来的。
至此为止,我所说的都是苔丝,也许你会问起安玑为什么会接受不了苔丝曾被亚历克玷污并产有一子这一残酷事实而提出与她分居,他不是很爱苔丝吗?难道他对苔丝的爱并不是高尚的吗?那么,我要说,他是因为太爱苔丝了,他心目中的苔丝是如此美丽,如此善良,是一切纯洁的象征,他忍受不了他眼中所见,心目所想的苔丝有任何过错,他努力扼杀自己对苔丝的感情,他觉得那个属于他的苔丝已经不存在了,在他眼前的,已经不是他以前所深恋的苔丝,而是有着苔丝形貌的另一个女人。新婚之夜,也就是苔丝把往事告诉他的那个夜晚,也就是他们开始分居的那个夜晚,他曾梦游,抱着苔丝走到了树林中,把苔轻轻放在一口棺材中,看过这篇小说的人一定不会忘记他当时所一直重复说的那一句话:“死了,死了,苔丝,我的妻子死了,死了。”在他的心中,最最美好的那个苔丝死了,不存在了,他的悲痛,他的绝情,他的弃苔丝而去的行为,正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失去了当初最真最纯的苔丝。
至于亚历克,我不想多说,他给苔丝带来的灾难是显而易见的,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根本不是出自他对苔丝的爱,因为爱是高尚的,他对苔丝只有情欲可言,丝毫没有爱的根据。然而,苔丝并没有因为亚历克给她带来的打击而不纯洁,她自始至终都是那么的纯洁,善良,都显得那么美丽。
正是安玑这样一个矛盾的结合体,在他身上,既有一定的开明思想。
读完整部小说,联想到平时有朋友说的“相爱的两个人就必须相互坦诚、相互信任。”掩卷沉思,真的要这样吗?在现代的社会,爱情有时候也会徒有虚名的。曾在网络上看到过有人这么说:“我不相信爱情,但我需要爱情。就像生存,必须要有空气。”
劝学原文及翻译1
劝学诗
宋代:朱熹
少年易老学难成,一寸光阴不可轻。(一作:少年易学老难成)
未觉池塘春草梦,阶前梧叶已秋声。
译文及注释
译文
青春的日子十分容易逝去,学问却很难获得成功,所以每一寸光阴都要珍惜,不能轻易放过。没等池塘生春草的美梦醒来,台阶前的梧桐树叶就已经在秋风里沙沙作响了。
注释
1、池塘春草梦:这是一个典故,源于《南史·谢方明传》,谢方明之子惠连,年十岁能属文,族兄灵运嘉赏之,云:“每有篇章,对惠连辄得佳话。”尝于永嘉西堂四诗,竞日不就,忽梦见惠连,即得“池塘生春草”,大以为工。常云:“此语神功,非吾语也。”“池塘生春草,园柳变鸣禽”是谢灵运《登池上楼》中的诗句,后被赞誉为写春意的千古名句,此处活用其典,意谓美好的青春年华将很快消逝,如同一场春梦。
2、秋声:秋时西风作,草木凋零,多肃杀之声。
赏析
这是一首逸诗,具体写作年代不详,大约在绍兴末年(1162)。日本盛传此诗,我国大陆亦不胫而走,以为为朱熹所作,姑且存以备考。其主旨是劝青年人珍视光阴,努力向学,用以劝人,亦用于自警。该诗语言明白易懂,形象鲜明生动,把时间快过,岁月易逝的程度,用池塘春草梦未觉,阶前梧桐忽秋声来比喻,十分贴切,倍增劝勉的力量。
劝学原文及翻译2
劝学孟郊原文
击石乃有火,不击元无烟。
人学始知道,不学非自然。
万事须己运,他得非我贤。
青春须早为,岂能长少年。
劝学孟郊原文翻译
只有击打石头,才会有火花;如果不击打,连一点儿烟也不冒出。
人也是这样,只有通过学习,才能掌握知识;如果不学习,知识不会从天上掉下来。
任何事情必须自己去实践,别人得到的知识不能代替自己的才能。
青春年少时期就应趁早努力,一个人难道能够永远都是“少年”吗?
劝学孟郊原文赏析:
《劝学》是,唐代诗人孟郊所写,全诗四句四十个字,写出学习读书的重要。说不学习知识是不会从天上掉下来的。错过了学习的时间,少年还会回来吗?
朗读节奏
初,权/谓吕蒙曰:“卿/今/当涂/掌事,不可/不学!”蒙/辞以军中多务。权曰:“孤/岂欲卿/治经为博士邪! 但当/涉猎,见/往事耳。 卿言/多务,孰/若/孤?孤/常读书,自以/为大有所益。”蒙/乃始就学。及/鲁肃过寻阳,与蒙/论议,大惊曰:“卿/今者才略,非复/吴下阿蒙!”蒙曰:“士别/三日,即更/刮目相待,大兄/何见事之晚乎!”肃/遂拜蒙母,结友而别。
注释
1、初:当初,这里是追述往事的习惯用词。
2、权:指孙权,字仲谋,黄龙元年(公元222年)称王于建业(今江苏南京),国号吴,不久迁都武昌(今湖北鄂城)。229年称帝。
3、谓:告诉,对……说,常与“曰”连用。
4、卿:古代君对臣或长辈对晚辈的爱称。
5、今:现在。
6、涂:同“途”。当涂掌事:当涂,当道,即当权的意思。掌事,掌管政事(异议:当涂:地名)。
7、辞:推托。
8、多务:事务多,杂事多。务,事务。
劝学原文及翻译3
原文:
初,权谓吕蒙曰:卿今当涂掌事,不可不学!蒙辞以军中多务。权曰:孤岂欲卿治经为博士邪?但当涉猎,见往事耳。卿言多务,孰若孤?孤常读书,自以为大有所益。蒙乃始就学。
及鲁肃过寻阳,与蒙论议,大惊曰:卿今者才略,非复吴下阿蒙!蒙曰:士别三日,即更刮目相待,大兄何见事之晚乎!肃遂拜蒙母,结友而别。
译文:
当初,孙权对吕蒙说:你现在当权管事,不可以不学习!吕蒙用军中事务繁多来推托。孙权说:我难道想要你研究儒家经典,成为博士(专掌经学传授的学官)吗?我只是让你粗略地阅读,了解历史罢了。你说军务繁多,谁比得上我(事务多)呢?我经常读书,自己觉得获益很多。吕蒙于是开始学习。
当鲁肃到寻阳的时候,鲁肃和吕蒙一起谈论议事,鲁肃十分吃惊地说:你现在的军事方面和政治方面的才能和谋略,不再是原来的那个吴县的(没有学识的)阿蒙了!吕蒙说:志士(君子)分别几天,就重新另眼看待了,长兄你认清事物怎么这么晚呢?于是鲁肃拜见吕蒙的母亲,和吕蒙结为朋友后分别了。
注释:
1、初:当初,起初,这里是追述往事的习惯用词。
2、权:指孙权,字仲谋,吴郡富春(浙江富阳)人,黄龙元年(公元222年)称王于武昌(今湖北鄂城),国号吴,不久迁都建业,(今江苏南京)。229年称帝。
3、谓曰:谓,告诉;连用表示对说。
4、吕蒙:字子明,三国时吴国名将,汝南富陂(今安徽省阜南县东南)人。
5、卿:古代君对臣或朋友之间的爱称。
6、今:当今。
7、当涂:当道,当权。
8、掌事:掌管政事。
9、辞:推托。
10、以:介词,用。
11、务:事务。
12、孤:古时王侯的自称。
13、岂:难道。
14、治经:研究儒家经典。治,研究。经指《诗经》《尚书》《礼记》《周易》《春秋》等书。
15、博士:当时专掌经学传授的学官。
16、邪(yé):通耶,语气词,表示反问或疑问的语气。
17、但:只,仅。
18、当:应当。
19、涉猎:粗略地阅读。
20、见往事:了解历史。见,了解;往事,指历史。
21、耳:语气词,表示限制语气,罢了。
22、多务:事务多,杂事多。务,事务。
23、孰若:与相比如何;谁像(我)。孰:谁,哪个;若:比得上。
24、益:好处。
25、乃:于是,就。
26、始:开始。
27、就学:指从事学习。就,单独翻译为 从事。
28、及:到了的时候。
29、过:到。
30、寻阳: 县名,在湖北黄梅西南。
31、论议:讨论议事。
32、大:非常,十分。
33、惊:惊奇。
34、者:用在时间词后面,不译。
35、才略:军事方面或政治方面的才干和谋略。
36、非复:不再是。复:再,又。
37、吴下阿蒙:指在吴下时的没有才学的吕蒙。吴下,指吴县,如今江苏苏州。阿蒙,指吕蒙,名字前加阿,有亲昵的意味。现指才识尚浅的人。
38、士别三日:与读书的人分别几天。三:几天,这里指几。士,读书人。
39、即:就。
40、更(gēng):重新。
41、刮目相待:另眼相看,用新的眼光看待。 刮目:擦擦眼。待:看待。
42、大兄:长兄,这里是对同辈年长者的尊称。
43、何:为什么。
44、见事:认清事物。见,认清,识别。
45、乎:啊。表感叹或反问语气。
46、遂:于是,就。
47、拜:拜见。
48、别:离开。
劝学原文及翻译4
《劝学》原文
君子曰:学不可以已。
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冰,水为之,而寒于水。木直中绳,輮以为轮,其曲中规。虽有槁暴,不复挺者,輮使之然也。故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则知明而行无过矣。
故不登高山,不知天之高也;不临深溪,不知地之厚也;不闻先王之遗言,不知学问之大也。干、越、夷、貉之子,生而同声,长而异俗,教使之然也。诗曰:「嗟尔君子,无恒安息。靖共尔位,好是正直。神之听之,介尔景福。」神莫大于化道,福莫长于无祸。
吾尝终日而思矣,不如须臾之所学也。吾尝跂而望矣,不如登高之博见也。登高而招,臂非加长也,而见者远;顺风而呼,声非加疾也,而闻者彰。假舆马者,非利足也,而致千里;假舟楫者,非能水也,而绝江河。君子生非异也,善假于物也。
南方有鸟焉,名曰蒙鸠,以羽为巢,而编之以发,系之苇苕,风至苕折,卵破子死。巢非不完也,所系者然也。西方有木焉,名曰射干,茎长四寸,生于高山之上,而临百仞之渊,木茎非能长也,所立者然也。蓬生麻中,不扶而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兰槐之根是为芷,其渐之滫,君子不近,庶人不服。其质非不美也,所渐者然也。故君子居必择乡,游必就士,所以防邪辟而近中正也。
物类之起,必有所始。荣辱之来,必象其德。肉腐出虫,鱼枯生蠹。怠慢忘身,祸灾乃作。强自取柱,柔自取束。邪秽在身,怨之所构。施薪若一,火就燥也,平地若一,水就湿也。草木畴生,禽兽群焉,物各从其类也。是故质的张,而弓矢至焉;林木茂,而斧斤至焉;树成荫,而众鸟息焉。酰酸,而蚋聚焉。故言有招祸也,行有招辱也,君子慎其所立乎!
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蛟龙生焉;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圣心备焉。故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上食埃土,下饮黄泉,用心一也。蟹六跪而二螯,非蛇鳝之穴无可寄托者,用心躁也。是故无冥冥之志者,无昭昭之明;无惛惛之事者,无赫赫之功。行衢道者不至,事两君者不容。目不能两视而明,耳不能两听而聪。螣蛇无足而飞,鼫鼠五技而穷。《诗》曰:尸鸠在桑,其子七兮。淑人君子,其仪一兮。其仪一兮,心如结兮!故君子结于一也。
昔者瓠巴鼓瑟,而流鱼出听;伯牙鼓琴,而六马仰秣。故声无小而不闻,行无隐而不形 。玉在山而草润,渊生珠而崖不枯。为善不积邪?安有不闻者乎?
学恶乎始?恶乎终?曰:其数则始乎诵经,终乎读礼;其义则始乎为士,终乎为圣人, 真积力久则入,学至乎没而后止也。故学数有终,若其义则不可须臾舍也。为之,人也;舍 之,禽兽也。故书者,政事之纪也;诗者,中声之所止也;礼者,法之大分,类之纲纪也。 故学至乎礼而止矣。夫是之谓道德之极。礼之敬代也,乐之中和也,诗书之博也,春秋之微 也,在天地之间者毕矣。 君子之学也,入乎耳,着乎心,布乎四体,形乎动静。端而言,蝡而动,一可以为法则。小人之学也,入乎耳,出乎口;口耳之间,则四寸耳,曷足以美七尺之躯哉!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君子之学也,以美其身;小人之学也,以为禽犊。故不问而告谓之傲,问一而告二谓之囋。傲、非也,囋、非也;君子如向矣。
学莫便乎近其人。礼乐法而不说,诗书故而不切,春秋约而不速。方其人之习君子之说,则尊以遍矣,周于世矣。故曰:学莫便乎近其人。
学之经莫速乎好其人,隆礼次之。上不能好其人,下不能隆礼,安特将学杂识志,顺诗书而已耳。则末世穷年,不免为陋儒而已。将原先王,本仁义,则礼正其经纬蹊径也。若挈裘领,诎五指而顿之,顺者不可胜数也。不道礼宪,以诗书为之,譬之犹以指测河也,以戈舂黍也,以锥餐壶也,不可以得之矣。故隆礼,虽未明,法士也;不隆礼,虽察辩,散儒也。
问楛者,勿告也;告楛者,勿问也;说楛者,勿听也。有争气者,勿与辩也。故必由其道至,然后接之;非其道则避之。故礼恭,而后可与言道之方;辞顺,而后可与言道之理;色从而后可与言道之致。故未可与言而言,谓之傲;可与言而不言,谓之隐;不观气色而言,谓瞽。故君子不傲、不隐、不瞽,谨顺其身。诗曰:"匪交匪舒,天子所予。"此之谓也。
百发失一,不足谓善射;千里蹞步不至,不足谓善御;伦类不通,仁义不一,不足谓善学。学也者,固学一之也。一出焉,一入焉,涂巷之人也;其善者少,不善者多,桀纣盗跖也;全之尽之,然后学者也。
君子知夫不全不粹之不足以为美也,故诵数以贯之,思索以通之,为其人以处之,除其害者以持养之。使目非是无欲见也,使口非是无欲言也,使心非是无欲虑也。及至其致好之也,目好之五色,耳好之五声,口好之五味,心利之有天下。是故权利不能倾也,群众不能移也,天下不能荡也。生乎由是,死乎由是,夫是之谓德操。德操然后能定,能定然后能应。能定能应,夫是之谓成人。天见其明,地见其光,君子贵其全也。
荀子劝学翻译
战国.荀子
君子说:学习是不可以停止的。 靛青是从蓝草里提取的,可是比蓝草的颜色更深;冰是水凝结而成的,却比水还要寒冷。木材直得可以符合拉直的墨线,用煣的工艺把它弯曲成车轮,(那么)木材的弯度(就)合乎圆的标准了,即使又被风吹日晒而干枯了,(木材)也不会再挺直,是因为经过加工,使它成为这样的。所以木材用墨线量过,再经辅具加工就能取直,刀剑等金属制品在磨刀石上磨过就能变得锋利,君子广泛地学习,而且每天检查反省自己,那么他就会聪明机智,而行为就不会有过错了。
因此,不登上高山,就不知天多么高;不面临深涧,就不知道地多么厚;不懂得先代帝王的遗教,就不知道学问的博大。干越夷貉之人,刚生下来啼哭的声音是一样的,而长大后风俗习性却不相同,这是教育使之如此。《诗经》上说:你这个君子啊,不要总是贪图安逸。恭谨对待你的本职,爱好正直的德行。神明听到这一切,就会赐给你洪福 祥瑞。精神修养没有比受道德熏陶感染更大了,福分没有比无灾无祸更长远了。
我曾经整天思索,(却)不如片刻学到的知识(多);我曾经踮起脚远望,(却)不如登到高处看得广阔。登到高处招手,胳膊没有比原来加长,可是别人在远处也看见;顺着风呼叫,声音没有变的洪亮,可是听的人听得很清楚。借助车马的人,并不是脚走得快,却可以行千里,借助舟船的人,并不善于游泳,却可以横渡江河。君子的资质禀性跟一般人没什么不同,(只是君子)善于借助外物罢了。
南方有一种叫蒙鸠的鸟,用羽毛作窝,还用毛发把窝编结起来,把窝系在嫩芦苇的花穗上,风一吹苇穗折断,鸟窝就坠落了,鸟蛋全部摔烂。不是窝没编好,而是不该系在芦苇上面。西方有种叫射干的草,只有四寸高,却能俯瞰百里之遥,不是草能长高,而是因为它长在了高山之巅。蓬草长在麻地里,不用扶持也能挺立住,白沙混进了黑土里,就再不能变白了,兰槐的根叫香艾,一但浸入臭水里,君子下人都会避之不及,不是艾本身不香,而是被浸泡臭了。所以君子居住要选择好的环境,交友要选择有道德的人,才能够防微杜渐保其中庸正直。
事情的发生都是有起因的,荣辱的降临也与德行相应。肉腐了生蛆,鱼枯死了生虫,懈怠疏忽忘记了做人准则就会招祸。太坚硬物体易断裂,太柔弱了又易被束缚,与人不善会惹来怨恨,干柴易燃,低洼易湿,草木丛生,野兽成群,万物皆以类聚。所以靶子设置好了就会射来弓箭,树长成了森林就会引来斧头砍伐,树林繁茂荫凉众鸟就会来投宿,醋变酸了就会惹来蚊虫,所以言语可能招祸,行为可能受辱,君子为人处世不能不保持谨慎。
堆积土石成了高山,风雨就从这里兴起了;汇积水流成为深渊,蛟龙就从这儿产生了;积累善行养成高尚的品德,自然会心智澄明,也就具有了圣人的精神境界。所以不积累一步半步的行程,就没有办法达到千里之远;不积累细小的流水,就没有办法汇成江河大海。骏马一跨跃,也不足十步远;劣马拉车走十天,(也能走得很远,)它的成功就在于不停地走。(如果)刻几下就停下来了,(那么)腐烂的木头也刻不断。(如果)不停地刻下去,(那么)金石也能雕刻成功。蚯蚓没有锐利的爪子和牙齿,强健的筋骨,却能向上吃到泥土,向下可以喝到泉水,这是由于它用心专一啊。螃蟹有六条腿,两个蟹钳,(但是)如果没有蛇、鳝的洞穴它就无处存身,这是因为它用心浮躁啊。
因此没有刻苦钻研的心志,学习上就不会有显著成绩;没有埋头苦干的实践,事业上就不会有巨大成就。在歧路上行走达不到目的地,同时事奉两个君主的人,两方都 不会容忍他。眼睛不能同时看两样东西而看明白,耳朵不能同时听两种声音而听清楚。螣蛇没有脚但能飞,鼫鼠有五种本领却还是没有办法。《诗》上说:布谷鸟筑巢在桑树上,它的幼鸟儿有七只。善良的君子们,行为要专一不偏邪。行为专一不偏邪,意志才会如磐石坚。所以君子的意志坚定专一。
古有瓠巴弹瑟,水中鱼儿也浮出水面倾听,伯牙弹琴,拉车的马会停食仰头而听。所以声音不会因为微弱而不被听见,行为不会因为隐秘而不被发现。宝玉埋在深山,草木就会很润泽,珍珠掉进深渊,崖岸就不会干枯。行善可以积累,哪有积善成德而不被广为传诵的呢?
学习究竟应从何入手又从何结束呢?答:按其途径而言,应该从诵读《诗》、《书》等经典入手到《礼经》结束;就其意义而言,则从做书生入手到成为圣人结束。真诚力行,这样长期积累,必能深入体会到其中的乐趣,学到死方能后已。所以学习的教程虽有尽头,但进取之愿望却不可以有片刻的懈怠。毕生好学才成其为人,反之又与禽兽何异?《尚书》是政事的记录;《诗经》是心声之归结;《礼经》是法制的前提、各种条例的总纲,所以要学到《礼经》才算结束,才算达到了道德之顶峰。《礼经》敬重礼仪,《乐经》讲述中和之声,《诗经》《尚书》博大广阔,《春秋》微言大义,它们已经将天地间的大学问都囊括其中了。
君子学习,是听在耳里,记在心里,表现在威仪的举止和符合礼仪的行动上。一举一动,哪怕是极细微的言行,都可以垂范于人。小人学习是从耳听从嘴出,相距不过四寸而已,怎么能够完美他的七尺之躯呢?古人学习是自身道德修养的需求,现在的人学习则只是为了炫耀于人。君子学习是为了完善自我,小人学习是为了卖弄和哗众取宠,将学问当作家禽、小牛之类的礼物去讨人好评。所以,没人求教你而去教导别人叫做浮躁;问一答二的叫罗嗦;浮躁罗嗦都是不对的,君子答问应象空谷回音一般,不多不少、恰到好处。
学习没有比亲近良师更便捷的了。《礼经》、《乐经》有法度但嫌疏略;《诗经》、《尚书》古朴但不切近现实;《春秋》隐微但不够周详;仿效良师学习君子的学问,既崇高又全面,还可以通达世理。所以说学习没有比亲近良师更便捷的了。
崇敬良师是最便捷的学习途径,其次就是崇尚礼仪了。若上不崇师,下不尚礼,仅读些杂书,解释一下《诗经》《尚书》之类,那么尽其一生也不过是一介浅陋的书生而已。要穷究圣人的智慧,寻求仁义的根本,从礼法入手才是能够融会贯通的捷径。就像弯曲五指提起皮袍的领子,向下一顿,毛就完全顺了。如果不究礼法,仅凭《诗经》《尚书》去立身行事,就如同用手指测量河水,用戈舂黍米,用锥子到饭壶里取东西吃一样,是办不到的。所以,尊崇礼仪,即使对学问不能透彻明了,不失为有道德有修养之士;不尚礼仪,即使明察善辩,也不过是身心散漫无真实修养的浅陋儒生而已。
如果有人前来向你请教不合礼法之事,不要回答;前来诉说不合礼法之事,不要去追问;在你面前谈论不合礼法之事,不要去参与;态度野蛮好争意气的,别与他争辩。所以,一定要是合乎礼义之道的,才给予接待;不合乎礼义之道的,就回避他;因此,对于恭敬有礼的人,才可与之谈道的宗旨;对于言辞和顺的人,才可与之谈道的内容;态度诚恳的,才可与之论及道的精深义蕴。所以,跟不可与之交谈的交谈,那叫做浮躁;跟可与交谈的不谈那叫怠慢;不看对方回应而随便谈话的叫盲目。因此,君子不可浮躁,也不可怠慢,更不可盲目,要谨慎地对待每位前来求教的人。《诗经》说:不浮躁不怠慢才是天子所赞许的。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射出的百支箭中有一支不中靶,就不能算是善射;驾驭车马行千里的路程,只差半步而没能走完,这也不能算是善驾;对伦理规范不能融会贯通、对仁义之道不能坚守如一,当然也不能算是善学。学习本是件很需要专心至致的事情,学一阵又停一阵那是市井中的普通人。好的行为少而坏的行为多,桀、纣、拓就是那样的人。能够全面彻底地把握所学的知识,才算得上是个学者。
君子知道学得不全不精就不算是完美,所以诵读群书以求融会贯通,用思考和探索去理解,效仿良师益友来实践,去掉自己错误的习惯性情来保持养护。使眼不是正确的就不想看、耳不是正确的就不想听,嘴不是正确的就不想说,心不是正确的就不愿去思虑。等达到完全醉心于学习的理想境地,就如同眼好五色,耳好五声,嘴好五味那样,心里贪图拥有天下一样。如果做到了这般地步,那么,在权利私欲面前就不会有邪念,人多势众也不会屈服的,天下万物都不能动摇信念。活着是如此,到死也不变。这就叫做有德行、有操守。有德行和操守,才能做到坚定不移,有坚定不移然后才有随机应对。能做到坚定不移和随机应对,那就是成熟完美的人了。到那时天显现出它的光明,大地显现出它的广阔,君子的可贵则在于他德行的完美无缺。
劝学赏析
赏析一:
荀子的《劝学》是历来为人们所传诵的名篇,其中有些警句,已成为勉励学习常用的成语。这里节选三段,在原文中本不相连,但是意脉一贯,可以独立成篇。
文章开篇就郑重地写道:君子曰:学不可以已。这不但是《劝学》篇的第一句,也是整个《荀子》著作的第一句。为什么首先提出学习问题呢?因为荀子认为人的本性是恶的,必须用礼义来矫正,所以他特别重视学习。性恶论是荀子社会政治思想的出发点,他在著作中首先提出学习不可以停止,,就是想抓住关键,解决根本问题。因为他十分重视这个问题,所以他把自己的见解,通过君子之口提出来,以示郑重,在措辞上,他不说应该不断学习,而说学习不可以停止,这对纠正人们学习上常犯的不能持之以恒的毛病,更有针对性。从学派传统来说,儒家一向劝导人们好好学习,如《论语》的第一句就说: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悦)乎!荀子自称是孔子的继承人,他的著作第一句也说:学不可以已。这从表面上看,只是继承了儒家的劝学传统,其实他强调的程度显然不同。因为在孔子看来,生而知之者上也,学而知之者次也。(《论语季氏》)而荀子则认为礼义道德和系统知识,只有靠后天学习才能获得。
所以,荀子是在新的认识论基础上,发展了儒家的劝学传统,把学习的重要性提到一个新的高度,就行文来说,开头就提出了中心论点,语言简劲,命意深广,因而很自然地引出了下文的滔滔阐述。文章先以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冰,水为之,而寒于水,来比喻任何人通过发愤学习,都能进步,今日之我可以胜过昨日之我,学生也可以超过老师。这两个比喻,使学习的人受到很大的启发和鼓舞。不过,要能青于蓝、寒于水,决不是今日学,明日辍所能办到的,必须不断地学,也就是说:学不可以已。所以,这两个比喻深刻有力地说明了中心论点,催人奋进。接着,文章进一步设喻,从根本上阐明道理:木直中绳,輮以为轮,其曲中规。虽有槁曝,不复挺者,輮使之然也。这正如梁启超所说,意思是喻人之才质,非由先天本性而定,乃后起人功而定也(见《荀子柬释》引)。荀子认为人的本性是恶的,但学习可以使人由恶变善,因此,他强调輮的作用。通过这个比喻,说明即使原来是地地道道的不善之人,经过学习,也可以改变成完全合乎道德规范的人。这显然是对学习者更大的鼓励。
在强调了学习的重要作用后,文章以设喻引出论断:故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则知明而行无过矣。木材经过墨线量过就会取直,金属制成的刀剑之类拿到磨刀石上去磨就会锋利,这就好比君子广泛学习,而且每天检查省察自己,就会知识通达,行为没有过错。这样以设喻引出论断,显得更有说服力。论断句中的日字,与起句学不可以已的已字,紧密呼应,突出了要知明而行无过,就必须不断学习,从而有力地阐明了中心论点。开篇至此为第一段。这一段说明了学习在改变人的素质、提高人的智力方面的重大意义。学习意义重大,那么,如何学呢?荀子认为,学习不能单靠坐在房子里苦思冥想,必须利用外界事物,向实际学习。因此,第二段首先说明:吾尝终日而思矣,不如须臾之所学也。荀子以亲身的体验,通过终日思与须臾学的对比,强调空想不如学习。而这个与空想相对的学字,不言而喻,也就是指利用外界事物,向实际学习。这种对于学习的见解,也是荀子基于他的认识论提出来的。荀子否认孟子所说的人有天生的良知良能,因此他强调从外界实际事物中学习。他在这里提出的学的概念,就具有唯物主义因素。接着,连设五喻,展开论证,荀子先从生活经验说起:站在高处望,比踮起脚见得广阔;登高招手,顺风呼喊,手臂并非更长了,声音并非更大了,可是人家却能远远地看到,清楚地听到;可见利用高处、利用顺风的作用之大。推而广之,假舆马、假舟楫的人,也并非善于走路或擅长游泳,可是他们却能致千里、绝江河,由于设喻所用的事例都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因此读起来不但感到亲切,而且觉得可信。随着不断设喻,阐明的道理越来越深入读者心灵,于是水到渠成地得出了结论:君子生非异也,善假于物也。这就是说,君子之所以会有超过一般人的才德,就是因为他们善于利用外物来好好学习。推论起来,人如果善于利用外物好好学习,也就可以变为有才德的君子。
这与第一段所说的青出于蓝、冰寒于水、直木可輮为车轮,意脉是一贯的,结构上也是暗相呼应的。此外,荀子把所学与善假于物联系起来,这意味着学习的目的是要认识客观事物的规律,并利用这些规律性知识去改造客观世界。(引自严北溟关于《劝学》的说明)这与他的制天命的思想也是联系着的。至此,第二段结束。这一段说明学习必须善于利用外物。然而,在从外界实际事物中学习的时候,还有需要注意的地方,所以,第三段作了进一步的说明。文章先设两喻引出论点: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蛟龙生焉;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圣心备焉。这说明学习要注意积累。荀子根本不承认天生圣人的说法,他指出人只要努力学习,积善积德,就可以具备圣人的思想。圣人也是不断学习而成的,正如他在《性恶》篇中所说的:积善不息,涂之人可以为禹。他充分强调积善的作用,这与开头提出的学不可以已也是一脉相承、遥相呼应的。在笔法上,以设喻引出论点,更加强了论点的语势,使论点一出现就具有一定的说服力。接着,文章又进行申述:故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这是从反面设喻来说明积累的重要。经过一正一反的设喻,学习要注意积累的道理已初步阐明,但是为了深入说明,文章又反复设喻对比:先以骐骥一跃,不能十步与驽马十驾,功在不舍相比,再以锲而舍之,朽木不折与锲而不舍,金石可镂相比,从而充分显示出不舍的重大意义,而学习要注意积累的道理,也得到了进一步的证明。当然,学习要做到不舍,要不断积累,那就必须专一,不能浮躁。
因此,文章再以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能够上食埃土,下饮黄泉与蟹八跪而二螯,却非蛇蟮之穴无可寄托进行对比,说明学习必须专心致志,不能粗心浮气。这两个比喻,强调了学习必须坚持不懈,并照应了上文的层层论述。第三段至此结束。通过这一段的层层比喻,我们可以清楚地理解学习必须持之以恒。至此,开篇提出的学不可以已的中心论点,已得到了深入的阐发和充分的证明。《劝学》的这三段,论述了学习的重要性,指出了学习应该采取的态度和方法。虽然荀子论学的基础是唯心主义的性恶论,但是对批判孟子的先天道德论起了积极作用。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荀子不可能懂得人的阶级性,他把礼义当成人人应该具备的道德,并且把符合封建伦理规范的行为叫做善,把不符合的叫做恶。他劝学的目的,实际上是要培养合乎封建统治阶级道德规范的人才,这与我们今天的学习目的有本质的区别。但是,在那新兴地主阶级登上政治舞台、全国走向统一的历史时期,是有进步意义的。至于文中阐述的要重视学习以及学习必须善假于物、逐渐积累、持之以恒等见解,就是在今天,对我们来说,也还有一定的启发作用和借鉴意义。
文中除少数地方直接说明道理外,几乎都是比喻。通过比喻阐述道理、证明论点,这是本文在写作上的一大特色。由于创造比喻的技巧很高,因此这些比喻精警动人。如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脱化成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以及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细流,无以成江海、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等等,都被人们当作指导学习的格言来称引。同时,运用比喻的方式方法也灵活多样,阐述一层意思,有的单独设喻,有的连续设喻;有的从正面设喻,有的从反面设喻;有的以比喻互相映衬,有的以比喻进行对比。如此层层推进,上下呼应,使本身表现力很强的比喻,更充分持发挥作用,因而把道理阐述得十分透彻。再说,由于运用比喻,文章的语言显得具体形象、精练有味。而且,随着用比的连续和手法的变换,形成整齐而又富于变化的句式,产生铿锵起伏的节奏,表现出荀子谆谆劝学的激情。因此,这不仅是一篇出色的古代教育论文,而且可以当作一篇文学作品来欣赏。
赏析二:
《劝学》作为《荀子》的开篇之作,是一篇论述学习的重要意义,劝导人们以正确的目的、态度和方法去学习的散文。文章以朴素的唯物主义为理论基础,旁征博引,娓娓说理,反映了先秦儒家在教育方面的某些正确观点,也体现了作为先秦诸子思想集大成者的荀子文章的艺术风格。
《劝学》是一篇说理性很强的文字,驾驭不好,是很容易正襟危坐,流于枯燥和单调的。但这篇文章却形象清新、脍炙人口,千百年来为人们传诵不衰。原因何在?最重要的是在于,它把深奥的道理寓于大量浅显贴切的比喻之中,运用比喻时手法又极其灵活自然,生动鲜明而绝无枯燥的学究气。如文章开首,连用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冰,水为之,而寒于水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等四个比喻,从不同的角度和侧面来阐述学不可以已的道理,堪称雄辩奇才,口若悬河,滔滔不绝,收到了先声夺人的强烈效果。值得指出的是,文中所用的喻体几乎都是常见的、易懂的,这些仿佛信手拈来的通俗明了的比喻,都会使人自然而然地联想到某些直观、浅近的形象事物,进而连类比物,启迪思考,接受作者所说的深刻道理。
从形式上看,《劝学》中的比喻灵巧多样、运用自如。阐述观点,论证道理,有的从正面设喻(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蛟龙生焉;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圣心备焉),有的从反面设喻(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有的单独设喻,有的连续设喻;有的同类并列,有的正反对照;有的只设喻而把道理隐含其中,有的先设喻再引出要说的道理。总之,铺锦列绣,无所不用。所以文中用喻虽多,却无板滞生硬的感觉,相反,随着用比的连续转换和充分展开,形成整齐而又富于变化的句式,使文章显得错落有致,生气勃勃。
《劝学》在写作上的再一个特点是大量运用短句排比和正反对比。文章一开始就是一组排比: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冰,水为之,而寒于水;这样的排比句式在文中举不胜举,既富于论辩色彩,又富有文学韵味,甚或有一种音乐的节奏感流动在其中。同样,在对比手法的运用上,《劝学》也很有特色。如在说明学习要善于积累的道理时,作者先后以骐骥与驽马、朽木与金石作对比,说明驽马十驾,功在不舍,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充分显示出不舍对于学习的重大意义。在阐述学习要专心致志的道理时,作者又用蚓和蟹作对比,前者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却能上食埃土,下饮黄泉,后者虽有八跪而二螯,却非蛇蟮之穴无可寄托。道理何在?就在于前者用心一也,后者用心躁也。鲜明的对比,强烈的反衬,增强了说理的分量。
荀子的文章素有诸子大成的美称,铺陈扬厉,说理透辟;行文简洁,精练有味;警句迭出,耐人咀嚼。
赏析三:
荀子的文章,和其他先秦诸子的哲理散文一样,也是独具风格的。它既不像《老子》那样,用正反相成、矛盾统一的辩证法思想贯穿始终;也不像《墨子》那样,用严密、周详的形式逻辑进行推理;既不像《庄子》那样,海阔天空、神思飞越,富有浪漫主义色彩;也不像《孟子》那样,语言犀利、气势磅礴,具有雄辩家的特点。他是在老老实实地讲述道理。他的文章朴实浑厚、详尽严谨,句式比较整齐,而且擅长用多样化的比喻阐明深刻道理。这一切构成了荀子文章的特色。有人曾将《荀子》一书概括为学者之文,这是十分恰当的评论。
《劝学》是荀子的代表作品,也是《荀子》一书开宗明义的第一篇。全文共由两大部分组成:前一部分,论述学习的重要性;后一部分,论述学习的步骤、内容、途径等有关问题;而以学不可以已作为贯穿全文的中心思想。从《劝学》前面部分节选的几个片段,解放后一直被选为中学语文教材,是经得起时间考验的传统名篇之一。
《劝学》各段的条理十分清楚,基本上是每段阐述一个具体问题。而且总在文字的开头、结尾部分作出明确的交代。例如,文章的第一句写道:君子曰:学不可以已。这既是全文的一个中心论题,也是第一段所要开始阐述的内容。而在段的结尾部分则归结道: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则知明而行无过矣。这就明确而有力地照应首句,收束了上文,并且清楚地点明了该段的中心思想。又如第二小段,先用吾尝终日而思矣,不如须臾之所学也,来说明个人独自冥思苦想远不如学习有益。而在列举了登高而招顺风而呼假舆马假舟楫等几个生活中十分常见而又极有说服力的比喻后,有力地小结道:君子生(性)非异也,善假于物也。在这里,荀子从他的性恶论观点出发,指出君子的天性也是恶的,其所以不同于众人,就在于他善于向良师益友学习嘉言懿行,以改变自己的不良天性。这个物字就从舟楫舆马之类,变成了学习的内容,文字也就逐渐深化了。这里举的两个例子,都是首尾相互照应的,也有一些段落,只在段首揭示该段中心,或者只在段末予以适当概括。总之,目的相同而方式则并不死板。先秦诸子的哲理散文,一般都比较难读,荀子这种谨严、朴实的写作方法,对帮助读者掌握各段文章的基本内容,是十分有效的。
在说理文中,巧妙地运用大量比喻进行论述,这是《劝学》另一个十分突出的特点。有时作品集中了好些并列的比喻,从同一角度反复地说明问题。这种手法,在修辞上叫做博喻,不过一般大都是用来辅助景物描写。而荀子作品中的博喻都是用来说明事理。
有时作者又采用对比的方法,将两种相反的情况组织在一起,形成鲜明对照,以增强文字的说服力。例如,在强调学习必须持之以恒、用心专一时,他不但用了一些并列的比喻,也用了好些相反相成的比喻,他列举了骐骥一跃 ,不能十步和驽马十驾,功在不舍;锲而舍之,朽木不折和锲而不舍,金石可镂;以及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的蚯蚓,竟能在地下来去自如,而六跪而二螯的螃蟹,却连一个容身的小洞也掘不好。这就表明,积与不积所产生的效果是截然相反的。在荀子哲学思想中,积字是一个重要观点。荀子认为,要学有所成,必须坚持不懈地进行积累。一个人长期耕田(积耨耕),就会成为农夫,长期砍砍削削(积斲削),就会成为工匠;长期贩卖货物(积反货),就会成为商贾;长期学习礼义(积礼义) ,就会成为君子;圣人也只不过是人之所积。这就好像越人安越,夏(中原)人安夏那样,习惯成自然而已。了解了荀子这一思想观点的重要意义,我们就不难懂得,他为什么要费那么大的力气,选择那么多比喻,不惮烦地对读者进行谆谆教导。
最值得注意的是,作者还善于通过比喻,将议论逐步引向深入。忽视了这一特点,我们就会被众多的比喻弄得眼花缭乱,而理不清文字的脉络。
试以第一段为例。全段除首尾各有一句论断性的话外,其余全部由比喻组成。作者先用青出于蓝和冰寒于水这两个比喻,说明后天的影响可改变事物本性,并能使之有所发展。接下来又提出另一个比喻:中绳的直木,经改造后,变成了其曲中规的车轮;以后即使晒干枯槁,也不可能再回复到直的状态。这就说明,后天的影响,对改变事物本性来说,是起着决定性作用的。这样就把道理的阐述向前推进了一步。然后再用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两个比喻,引出结论博学而日参省乎己的重要性。这一段以比喻为主的文字,从提出问题到进行小结,逻辑性是很强的。
再以前面提到过的积字一段为例。
积土成山,风雨兴焉和积水成渊,蛟龙生焉是比喻,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圣心备焉才是正意。对一个人来说,积善要达到了成德的境界,才能改变气质,具备圣人的思想感情。紧承这一论断,展现在我们眼前的是四组比喻,它们阐述了前后相承的两层意思。前面三组论述了积字的重要性: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从正面说明,不积就将一事无成;骐骥与驽马、朽木与金石这两组对比的比喻,则着重表明,积与不积必将产生两种不同的结果。前一组对比,偏重主观条件的分析,后一组对比,偏重客观情况的分析。三组比喻的结合使用,把道理讲得十分清楚。后面部分的另一组,以蚯蚓和螃蟹的对比为喻,指出用心专一是积的关键,将论述进一步引向深入。至此,有关积字的基本内容已经谈清,于是作者紧扣用心专一进行小结。
荀子这种用比喻说理的写法,在其他先秦诸子散文中也是罕见的,应当说这是他的一种独创。
《劝学》的第三个重要特点,是句式整齐,读时琅琅上口。但作者又注意在排偶中适当夹进散句,使文气流畅而不呆滞。
由于具备以上一些风格特点,荀子的哲理散文,有它好读的一面;但是,这并不是问题的全部情况。就以这篇《劝学》为例,通假字就用了十几个之多,而且其中有些是不很常见的。
有了这么一大批拦路虎,《荀子》当然又有它并不易读的另一面了。
作者介绍:
荀子(约前298—前238),名况,当时人们尊称他为荀卿。汉代著作因避汉宣帝刘洵讳,写作孙卿。战国末期赵国人。曾两度到当时齐国的文化中心稷下(现在山东临淄西门)游学,任过列大夫的祭酒(学宫领袖),还到过秦国,拜见秦昭王,后来到楚国,任兰陵(现在山东枣庄东南)令。公元前238年失官,家居逝世,葬在兰陵。韩非和李斯都是他的学生。
荀子是先秦儒家的最后代表人物,同早于他的孟子成为儒家中对立的两派。荀子认为,自然界的存在,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但人类可以用主观努力去认识它,顺应它,运用它,以趋吉避凶。他提出制天命而用之的思想。在认识论方面,他认为人对客观事物的认识,首先要通过感觉器官和外界事物接触,强调行对于知的必要性和后天学习的重要性。有朴素的唯物思想。在政治上,他针对孔子、孟子效法先王的思想,提出法后王,主张应该适应当时的社会情况去施政,要选贤能,明赏罚,兼用礼法术实行统治。他的许多思想为法家所汲取。在人性问题上,他不同意孟子的性善论,主张性恶论,认为后天环境可以改善人的恶的本性,所以他主张明礼义而化之。他很重视教育的作用,强调教育功能的重要。
荀子的散文说理透彻,气势浑厚,语言质朴,句法简练绵密,多作排比,又善用比喻。他一生序列著数万言,后人编为《荀子》,其中除绝大部分是他自己的作品外,小部分是他门人的著作,共二十卷,收文章三十二篇,内容涉及哲学思想、政治问题、治学方法、立身处世之道、学术论辩等方面,《劝学》是其中的第一篇。
附录:
君子曰:学不可以已。青,取之於蓝而青於蓝;冰,水为之而寒於水。木直 中绳,輮以为轮,其曲中规,虽有槁暴,不复挺者,輮使之然也。故木受绳 则直,金就砺则利,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则知明而行无过矣。故不登高山, 不知天之高也;不临深溪,不知地之厚也;不闻先王之遗言,不知学问之大也。 干、越、夷、貉之子,生而同声,长而异俗,教使之然也。诗曰:嗟尔君子, 无恒安息。靖失尔位,好是正直。神之听之,介尔景福。神莫大於化道,福莫长於无祸。
吾尝终日而思矣,不如须臾之所学也;吾尝跂而望矣,不如登高之博见也。 登高而招,臂非加长也,而见者远;顺风而呼,声非加疾也,而闻者彰。假舆马 者,非利足也,而致千里;假舟楫者,非能水也,而绝江河。君子生非异也,善假於物也。
南方有鸟焉,名曰蒙鸠,以羽为巢而编之以发,系之苇苕,风至苕折,卵破子死。巢非不完也,所系者然也。西方有木焉,名曰射干,茎长四寸,生於高山 之上而临百仞之渊;木茎非能长也,所立者然也。蓬生麻中,不扶而直。兰槐之根是为芷。其渐之滫,君子不近,庶人不服,其质非不美也,所渐者然也。故 君子居必择乡,游必就士,所以防邪辟而近中正也。物类之起,必有所始。荣辱之来,必象其德。肉腐出虫,鱼枯生蠹。怠慢忘身,祸灾乃作。强自取柱,柔自取束。邪秽在身,怨之所构。施薪若一,火就燥也;平地若一,水就湿也。草木畴生,禽兽群焉,物各从其类也。是故质的张而弓矢至焉,林木茂而斧斤至焉,树成荫而众鸟息焉,醯酸而蜹聚焉。故言有召祸也,行有招辱也,君子慎其所立乎!
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蛟龙生焉;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圣心备焉。故不积蹞步,无以致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螾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上食埃土,下饮黄泉,用心一也。蟹六跪而二螯,非蛇蟮之穴无可寄托者,用心躁也。
劝学原文及翻译5
【原文】
先王之教,莫荣于孝,莫显于忠。忠孝,人君人亲②之所甚欲也。显荣,人子人臣之所甚愿也。然而人君人亲不得其所欲,人子人臣不得其所愿,此生于不知理义。不知理义,生于不学。学者师③达而有材,吾未知其不为圣人。圣人之所在,则天下理焉。在右则右重,在左则左重,是故古之圣王未有不尊师者也。尊师则不论其贵贱贫富矣。若此则名号显矣,德行彰矣。故师之教也,不争轻重尊卑贫富,而争于道。其人苟可,其事无不可,所求尽得,所欲尽成,此生于得圣人。圣人生于疾学④。不疾学而能为魁士名人者,未之尝有也。
【注释】
①劝学:勉励人们勤学。劝,勉励。本篇阐述的是儒家学说。②人亲:指父母。③师:指老师。④疾学:努力学习。疾:力。
【译文】
先王的教化中没有什么比孝顺更荣耀,没有什么比忠诚更显达的。忠孝是君主父母所十分欣赏而想得到的。显达荣耀是臣民子女所十分希望拥有的。但是君主父母不能得到他们想要的,臣民子女不能达到他们的愿望,这是由于不懂道理信义的原因所产生的结果。不懂道理信义是由于不学习的原因所造成的。学生的老师博学而有才华,我不信学生就成不了圣贤的人。圣人存在的话,天下就可以被治理。圣人在右边则右边被敬重,圣人在左边则左边被敬重,所以古代贤能的君主没有不尊敬老师的。尊师就不计较他的贵贱、贫富。如做到这样就能使声名显达,品德行为受到表彰。所以老师对学生的教化,不在于对学生贫贱、富贵看轻或看重,而在于看重学生的思想态度。一个人可以做到这样,其他的事就没什么不可办的了,所要办的事都可完成,所希望的都可达成,这是由于得到圣人教化的原因。圣人来自于努力学习。我还没听说过不努力学习却能成为才华出众的名人这种事。
【原文】
疾学在于尊师,师尊则言信矣,道论矣。故往教者不化,召师者不化,自卑者不听,卑师者不听。师操不化不听之术而以强教之,欲道之行、身之尊也,不亦远乎?学者处不化不听之势,而以自行,欲名之显、身之安也,是怀腐而欲香也,是入水而恶濡也。凡说①者,兑②之也,非说之也。今世之说者,多弗能兑,而反说之。夫弗能兑而反说,是拯溺而硾③之以石也,是救病而饮之以堇④也,使世益乱;不肖主重惑者,从此生矣。故为师之务,在于胜⑤理,在于行义。理胜义立则位尊矣,王公大人弗敢骄也,上至于天子,朝之而不惭。凡遇合也,合不可必,遗理释义以要不可必,而欲人之尊之也,不亦难乎?故师必胜理行义然后尊。
【注释】
①说:说教。②兑:通“悦”,喜悦,使动用法,使人喜欢。③硾(zhuì):使物下沉。④堇(jǐn):药草名,有毒,能毒死人。⑤胜:等于说有说服力。
【译文】
努力学习的关键在于尊重老师。老师受到尊重那么他的言语就被信从,他的思想也被传论。所以上门教学生的老师不能教化学生,请老师到家中的学生不会听教化,自卑的老师不能令学生听从,看不起老师的学生不听从老师。老师采用不能教化、不被听从的方法而勉强教学生,想要自己的思想被传播、自身被尊重不也就太遥远了吗?学生处在不被教化、不听从教化的情况中,自己做自认为对的事,想声名显赫、身体安泰,这是怀中藏有腐臭之物却想散发芳香,是跳入水中却厌恶被弄湿一样的不可能。凡是真正说教的人,说得使人欢喜,并不是只顾说个不停。当今世上说教的人多数不能使人欢喜,却反而说个不停。不能使人欢喜却反而说个不停,是挽救溺水的人但却用石头使他下坠,是救治病人却喂他饮毒药。由此出现的必是世道更加纷乱,使不肖的君主更加迷惑的情况。所以,老师的职责在于以道理取胜,在于推行道义。遵循道理,道义确立了,地位就会得到提高,老师就会受尊重,王公大人也不敢对老师骄横看轻,上到天子拜见老师也不会羞惭。凡君主与老师相遇并能互相知遇的事,不一定能实现;但丢下道理、放下道义来要求这不一定能实现的事,又想得到别人的尊重,不也是很困难吗?所以老师一定要以道理取胜,推行道义为先,然后才能受到尊重。
劝学原文及翻译6
《劝学》作者介绍:荀况(约前313——前238年)战国著名的思想家、文学家。字卿,人们尊称他为荀卿。他的散文说理透彻,气势浑厚,语言质朴,句法简练绵密,多用排比,又善用比喻。
《劝学》原文:
君子曰:学不可以已。
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冰,水为之,而寒于水。木直中绳,蹂以为轮,其曲中规。虽有槁暴,不复挺者,蹂使之然也。故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已,则知明而行无过矣。
吾尝终日而思矣,不如须臾之所学也;吾尝歧而望矣,不如登高之博见也。登高而招,臂非加长也,而见者远;顺风而呼,声非加疾也,而闻者彰。假舆马者,非利足也,而致千里;假舟楫者,非能水也,而绝江河。君子生非异也,善假于物也。
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蛟龙生焉;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圣心备焉。故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上食埃土,下饮黄泉,用心一也。蟹六跪而二螯,非蛇鳝之穴无可寄托者,用心躁也。
注释:
一、字音
木直中(zhng)绳
輮(róu)
槁(gǎo)暴(pù)
就砺(lì)
参(cān)省(xǐng)
须臾(yú)
跂(qì)
楫(jí)
生(xìng)非异
跬(kuǐ )步
骐骥(qí jì)
驽(nú)马十驾
锲(qiè)而舍之
金石可镂(lu)
螯(áo )
蛇鳝(shàn)
二、字义
1、君子:这里指有才能的人。
2、已:停止。
3、青取之于蓝:靛青,从蓝草中取得。青,靛青,一种染料。蓝,蓼蓝。 蓼(liǎo)蓝:一年生草本植物,茎红紫色,叶子长椭圆形,干时暗蓝色。花淡红色,穗状花序,结瘦果,黑褐色。叶子含蓝汁,可以做蓝色染料。
4、青于蓝:比蓼蓝(更)深。
5、中绳:(木材)合乎拉直的墨线。木工用拉直的墨线来取直。
6、輮 :通“煣”,以火烘木,使其弯曲。
7、规:圆规,测圆的工具。
8、虽有槁暴:即使又被风吹日晒而干枯了。有,通“又”。 槁,枯。暴,同“曝”,日晒。槁暴,枯干。
9、挺:直。
10、受绳:经墨线丈量过。
11、金:指金属制的刀剑等。
12、就砺:拿到磨刀石上去磨。砺,磨刀石。就,动词,接近,靠近。
13、参省乎己:对自己检查、省察。参,一译检验,检查;二译同“叁”,多次。省,省察。乎,介词,于。
14、吾尝终日而思矣:而,表修饰
15、须臾:片刻,一会儿。
16、跂:提起脚后跟。
17、博见:看见的范围广,见得广。
18、而见者远:意思是远处的人也能看见。而,表转折。
《劝学》译文:
君子说:学习是不可以停止。
靛青,(是)从蓝草中提取的,但(它的颜色)比蓝草更青;冰是由水凝冻成的,但(它)比水(更)冷。木材直得合乎拉直的墨线,(假如)给它加热使它弯曲做成车轮,它的弧度(就可以)符合圆规(画的圆圈)。即使又晒干了,(也)不再挺直,(这是由于)人力加工使它(变成)这样。所以木材经过墨线划过(斧锯加工)就直了,金属刀拿到磨刀石上(磨过)就锋利了。君子广泛地学习而且每天对照检查自己,就能智慧明达,行为没有过错了。
我曾整天思索,(结果)不如片刻的学习收获大;我曾踮起脚跟远望,不如登高处见得广。登上高处招手,手臂并没有增长,但是人在远处也能看见;顺着风向呼喊,声音并没有加大,但是听的人(却)听得(特别)清楚。借助车马的人,并不是脚走得快,但是(能)达到千里之外;借助船只的人,并不是能游泳,但是(能)横渡江河。君子的本性(同一般人)没有(什么)差别,(但是)他们善于借助外物进行学习啊。
积土成为山,风雨(就会)兴起,积水成为深潭,蛟龙(就会)生长;积累善行,养成良好的品德,于是精神就能达到很高的境界,智慧就能得到发展,圣人的思想(也就)具备了。所以不积累(每一)小步,(就)没有(办法)走到千里之远的(地方);不汇聚细流,(就)没有(办法)汇成江海。骏马跳跃一次,不能(有)十步(远);劣马拉车走十天(也能走得很远)。(它的)成功在于它不停的走。雕刻(一下)就放着(不刻),腐朽的木头(也)不能刻断;不停的刻下去,金石也能雕刻(成功)。蚯蚓没有锋利的爪牙,坚硬的筋骨,(却能)上吃泥土,下饮泉水,(这是)用心专一(的缘故);螃蟹(有)六条腿,两之蟹钳,(可是)没有蛇和鳝鱼的洞(就)没有(地方)可以寄托(身体),(这是)因为它用心浮躁的缘故。
劝学原文及翻译7
《劝学》原文
君子曰:学不可以已。
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冰,水为之,而寒于水。木直中绳,车柔 以为轮,其曲中规。虽有槁暴,不复挺者,车柔 使之然也。故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则知明而行无过矣。
吾尝终日而思矣,不如须臾之所学也;吾尝跂而望矣,不如登高之博见也。登高而招,臂非加长也,而见者远;顺风而呼,声非加疾也,而闻者彰。假舆马者,非利足也,而致千里;假舟楫者,非能水也,而绝江河。君子生非异也,善假于物也。
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蛟龙生焉;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圣心备焉。故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上食埃土,下饮黄泉,用心一也。蟹六跪而二螯,非蛇鳝之穴无可寄托者,用心躁也。
《劝学》翻译
君子说:学习不可以停止。
靛青是从蓼蓝中提取的,但它比蓼蓝的颜色更青;冰是由水凝冻成的,但它比水更冷。木材直得合乎拉直的墨绳,如果给它加热使它弯曲做成车轮,它的弯度就可以合乎圆规,即使又晒干了,也不会再挺直,这是因为人工使它弯曲成这样。所以木材经墨线量过就笔直了,金属刀具在磨刀石上磨过就锋利了。君子广泛地学习而且每天对照检查自己,就智慧明达,行动不犯错误了。
我曾经整日思索,却不如学习片刻收获大;我曾经踮起脚跟眺望,却不如登上高处看得广阔。登高招手,手臂并没有加长,但人们在远处也能看见;顺着风呼喊,声音并没有加大,但听的人会听得清楚;借助车马的人,不是脚走得快,却能到达千里之外;借助船只的人,不是自己能游泳,却能横渡江河。君子的本性同一般人没有差别,只是善于借助外物罢了。
堆土成山,风雨就从那里兴起;水流汇成深渊,蛟龙就在那里生长;积累善行,形成良好的品德,就会得到最高的智慧,具备圣人的思想境界。所以,不积累每一小步,就不能远达千里;不汇集细流,就不能形成江海。骏马跳跃一次,不能有十步远;劣马拉车走十天,也能走得很远,它的成功在于不停止。拿刀刻东西,中途停止,腐朽的木头也不能刻断;不停的刻下去,金石也能雕刻成功。蚯蚓没有锋利的爪牙,坚强的筋骨,却能上吃泥土,下饮泉水,是因为它用心专一;螃蟹有六条腿,两只大夹,然而没有蛇鳝的洞穴就无处容身,是它用心浮躁的缘故。
劝学原文及翻译8
原文
初,权谓吕蒙曰:“卿今当涂掌事,不可不学!”蒙辞以军中多务。权 曰:“孤岂欲卿治经为博士邪(语气词,通“耶”)!但当涉猎,见往事耳。 卿言多务,孰若孤?孤常读书,自以为大有所益。”蒙乃始就学。及鲁(lù)肃过寻阳,与蒙论议,大惊曰:“卿今者才略,非复吴下阿蒙!”蒙曰:“士别三日,即更刮目相待,大兄何见事之晚乎!”肃遂(suì多音字)拜蒙母,结友而别。
译文
当初,孙权对吕蒙说:“你现在当权掌管政事,不可以不学习!”吕蒙用军中事务繁多的理由来推托。孙权说:“我难道是想要你研究儒家经典成为传授经书的学官吗?只是应当粗略地阅读,了解历史罢了。你说军中事务繁多,谁能比得上我呢?我经常读书,(我)自认为(读书对我)有很大的好处。”吕蒙于是就开始学习。等到鲁肃到寻阳的时候,和吕蒙论议国家大事,(鲁肃)惊讶地说:“你现在的才干和谋略,不再是以前那个吴县的阿蒙了!”吕蒙说:“和有抱负的人分开一段时间后,就要用新的眼光来看待,长兄怎么认清事物这么晚啊!”于是鲁肃拜见吕蒙的母亲,与吕蒙结为朋友才分别。
注释
1、初:当初,这里是追述往事的习惯用词。
2、权:指孙权,字仲谋,黄龙元年(公元222年)称王于建业(今江苏南京),国号吴,不久迁都武昌(今湖北鄂城)。229年称帝。
3、谓:告诉,对……说,常与“曰”连用。
4、卿:古代君对臣或长辈对晚辈的爱称。
5、今:现在。
6、涂:同“途”。当涂掌事:当涂,当道,即当权的意思。掌事,掌管政事(异议:当涂:地名)。
7、辞:推托。
8、多务:事务多,杂事多。务,事务。
9、孤:古时候王侯的自称。
10、治经:研究儒家经典。"经”指四书五经,四书:《大学》《中庸.》《论语》《孟子》,五经:《诗经》《尚书》《礼记》《易经》《春秋》
11、博士:当时专掌经学传授的学官。
12、但:只,仅。
13、涉猎:粗略地阅读
14、见往事:了解历史。见,了解;往事,指历史。
15、乃:于是,就。
16、及:到了…的时候。
17、过:到;到达。
18、寻阳:县名,现在湖北黄梅西南。
19、才略:军事方面或政治方面的才干和谋略。
20、非复:不再是。
21、大兄:长兄,这里是对同辈年长者的尊称。
22、但:只,仅。
23、孰若:谁比的上;谁像(我)。孰:谁,若:像。
24、就:从事。
25、遂:于是,就。
26、士别三日:有抱负的人分别几天。三:几天,这里指“少”(与常见的“多”的解释不同)。
27、何:为什么。
28、吕蒙:东吴名将,汝南富陂(今安徽阜阳)人
29、耳:表示限制,语气词,相当于“罢了”。
30、始:开始。
31、与:和。
32、论议:谈论,商议。
33、大:非常,十分。
34、惊:惊奇。
35、今:现在。
36、者:用在时间词后面,无翻译。
37、复:再。
38、即:就。
39、拜:拜见。
40、待:等待。
41、吴下阿蒙:三国时吴国名将吕蒙,对吕蒙亲昵的称呼;在吴下时的没有文学的阿蒙。
42、刮目相待:用新的眼光看待,即另眼相看。 刮目:擦擦眼睛。
43、更:重新。
44、阿蒙:名字前加“阿”,有亲昵的意味。
45、邪(yé):通“耶”,语气词。
46、乎:啊。表感叹语气。
47、以:用
48、见事:认清事物
文章道理
1)通过孙权劝告吕蒙读书,吕蒙读书后大有长进的故事,告诉我们开卷有益的道理。
2)我们不要以一成不变的态度看待他人,要以开放的眼光看待事物。
3)不能因为事情繁忙就放弃学习,坚持读书是有益的。
4)要善于听取他人好的建议或意见并去做。
5)告诉我们一个人只要广泛涉猎就会学有所成。
6) 不但自己要学好,还要催动附近的人也要学习,让社会也一起进步。
7) 做人不能太骄傲,要谦虚。
8)劝人要讲究策略。
9)不能找借口轻言放弃。
10)只要发奋学习,就能积学修业,学有所成。
11)与《伤仲永》相比,突出了后天教育的重要性。
劝学原文及翻译9
原文:
君子曰:学不可以已。
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冰,水为之而寒于水。木直中绳,輮以为轮,其曲中规;虽有槁暴,不复挺者,輮使之然也。故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则知明而行无过矣。
吾尝终日而思矣,不如须臾之所学也;吾尝跂而望矣,不如登高之博见也。登高而招,臂非加长也,而见者远;顺风而呼,声非加疾也,而闻者彰。假舆马者,非利足也,而致千里;假舟楫者,非能水也,而绝江河。君子生非异也,善假于物也。
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蛟龙生焉;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圣心备焉。故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上食埃土,下饮黄泉,用心一也。蟹六跪而二螯,非蛇鳝之穴无可寄托者,用心躁也。
翻译:
君子说:学习是不可以停止的。
靛青,是从蓝草中提取的,却比蓝草的颜色还要青;冰,是水凝固而成的,却比水还要寒冷。木材笔直,合乎墨线,(如果)它把烤弯煨成车轮,(那么)木材的弯度(就)合乎圆的标准了,即使再干枯了,(木材)也不会再挺直,是因为经过加工,使它成为这样的。所以木材经过墨线量过就能取直,刀剑等金属制品在磨刀石上磨过就能变得锋利,君子广泛地学习,而且每天检查反省自己,那么他就会聪明多智,而行为就不会有过错了。
我曾经整天发思索,(却)不如片刻学到的知识(多);我曾经踮起脚远望,(却)不如登到高处看得广阔。登到高处招手,胳臂没有比原来加长,可是别人在远处也看见;顺着风呼叫,声音没有比原来加大,可是听的人听得很清楚。借助车马的人,并不是脚走得快,却可以行千里,借助舟船的人,并不是能游水,却可以横渡江河。君子的本性跟一般人没什么不同,(只是君子)善于借助外物罢了。
堆积土石成了高山,风雨就从这儿兴起了;汇积水流成为深渊,蛟龙就从这儿产生了;积累善行养成高尚的品德,那么就会达高度的智慧,也就具有了圣人的精神境界。所以不积累一步半步的行程,就没有办法达到千里之远;不积累细小的流水,就没有办法汇成江河大海。骏马一跨跃,也不足十步远;劣马拉车走十天,(也能走得很远,)它的成功就在于不停地走。(如果)刻几下就停下来了,(那么)腐烂的木头也刻不断。(如果)不停地刻下去,(那么)金石也能雕刻成功。蚯蚓没有锐利的爪子和牙齿,强键的筋骨,却能向上吃到泥土,向下可以喝到泉水,这是由于它用心专一啊。螃蟹有八只脚,两只大爪子,(但是)如果没有蛇、蟮的洞穴它就无处存身,这是因为它用心浮躁啊。
【拓展延伸】
《劝学》练习
一、下列读音全对的一项是( )
A.跬(kuǐ)步 参省(xǐng) 骐骥(jì) B.槁暴(bào) 须臾(yú) 驽(nú)马
C.靛(diàn)青 舟楫(jí) 跂(zhī)而望 D.舆(yú)马 中(zhōng)规 闻者彰(zhāng)
二、写出下列句中通假字的本字并解释
1.知明而行无过 2君子生非异也 3.輮使之然 4.虽有槁暴,不复挺者
三、下列加点词的解释错误的一项是( )
A.其曲中规(合乎、符合) B.声非加疾也(洪亮)
C.而闻者彰 (清楚) D.假舆马者(假使)
四、归纳下列各词的不同义项
绝:非能水也,而绝江河 而: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
空谷传响,哀转久绝 非能水也,而绝江河
率妻子邑人来此绝境 则知明而行无过矣
佛印绝类弥勒 .吾尝跂而望矣
五、下列句子不含活用词的一项是( )
A.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 B.木直中绳,輮以为轮
C.假舟楫者,非能水也 D.上食埃土,下饮黄泉
六、下列句式不同类的一项是:( )
A.骐骥一跃,不能十步 B.学不可以已
C.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 D.驽马十驾,功在不舍
七、翻译下列句子
木直中绳,輮以为轮,其曲中规
假舆马者,非利足也,而致千里 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上食埃土,下饮黄泉,用心一也
八、课内阅读
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蛟龙生焉;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圣心备焉。故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上食埃土,下饮黄泉,用心一也。蟹六跪而二螯,非蛇鳝之穴无可寄托者,用心躁也。
解释下列加点的词
风雨兴焉: 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2、下列“焉”字用法与其他三项不同的一项是( )
A.夫大国,难测也,惧有伏焉 B.积土成山,风雨兴焉
C.积水成渊,蛟龙生焉 D.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圣心备焉
3、下列叙述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在这段文字中,作者用了十个比喻论证学习要逐步积累,要坚持不懈,要专心致志。
B.人们掌握知识、培养品德的过程,也是一个逐步积累、逐步发展、由不知到知、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
C.木与金石相比,说明“不折”与“可镂”的关键在于“不舍”与“舍”。
D.蚯蚓的“用心一”和螃蟹的“用心躁”对比论证,意在说明学习必须专心致志、用心专一。
4、下列叙述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
A.《劝学》的中心论点“学不可以已”,包含两方面的意思,一方面说学习的意义非常重要,所以不能停止;另一方面说对待学习应采取的态度和方法,那就是不能停止。
B.荀子认为人的知识、道德、才能都不是先天生成的,而是后天不断学习改造获得的。人要成为“知明而行无过”的君子,就要“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学习的意义是十分重大的。
C.荀子认为,君子的天赋本性跟其他人并没有什么不同,而君子之所以成为君子,是因为君子善于利用学习的帮助来弥补自己的不足。这种“学而后知”的观点,在当时的条件下是难能可贵的。
D.《劝学》的比喻,灵活多变。有的单说比喻而把道理隐含其中,如“登高而望,臂非加长也,而见者远”。有的先设比喻,再引出道理,如“青出于蓝”、“冰寒于水”。
九、课外阅读
(甲)蓬生麻中,不扶而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兰槐之根是为芷,其渐之滫,君子不近,庶人不服,其质非不美也,所渐者然也。故君子居必择乡,游必就士,所以防邪僻而近中正也。
(乙)故不登高山,不知天之高也;不临深溪,不知地之厚也;不闻先王之遗言,不知学问之大也。干、越、夷、貉之子,生而同声,长而异俗,教使之然也。
解释文中加点的词: 涅( ) 渐( ) 溪( ) 闻( )
2、“蓬生麻中,不扶而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说明的道理是( )
比喻人的本性无善无恶,而学习和教育可以改变一切。
说的是人善恶无常,因而必须通过教育来改变人。
人是会受环境影响的,强调学习环境的重要性。
人的可塑性很强,要通过教育来使人成为有用的人。
3、上述两段都是阐述学习的有关问题,请写出每段大意和论证方法
甲段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运用了__________________论证
乙段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运用了__________________论证
5、结合荀子的《劝学》,谈谈你对学习的看法.
附答案:
一、A
二、知通智 智慧 ; 生通性 本性 ;輮通煣 火烤 ; 有通又 再一次 ;暴通曝 太阳晒
三、D
四、绝:横渡;断绝;没有出路的;极 而:顺承;转折;并列;修饰
五、D
六、C
七、略
八、1、兴起;雕刻 2、D3、C4、D
九、1、黑泥;浸染;山谷;听说、领悟2、A3、C4、 环境对人的影响 比喻论证;学习可以提高、改变自己 举例论证 5、略
劝学原文及翻译10
原文:
君子曰:学不可以已。
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冰,水为之,而寒于水。木直中绳,輮以为轮,其曲中规。虽有槁暴(pù),不复挺者,輮使之然也。故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则知明而行无过矣。
故不登高山,不知天之高也;不临深溪,不知地之厚也;不闻先王之遗言,不知学问之大也。干、越、夷、貉之子,生而同声,长而异俗,教使之然也。诗曰:“嗟尔君子,无恒安息。靖共尔位,好是正直。神之听之,介尔景福。”神莫大于化道,福莫长于无祸。
吾尝终日而思矣,不如须臾之所学也;吾尝跂而望矣,不如登高之博见也。登高而招,臂非加长也,而见者远;顺风而呼,声非加疾也,而闻者彰。假舆马者,非利足也,而致千里;假舟楫者,非能水也,而绝江河。君子生非异也,善假于物也。(君子生 通:性)
南方有鸟焉,名曰蒙鸠,以羽为巢,而编之以发,系之苇苕,风至苕折,卵破子死。巢非不完也,所系者然也。西方有木焉,名曰射干,茎长四寸,生于高山之上,而临百仞之渊,木茎非能长也,所立者然也。蓬生麻中,不扶而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兰槐之根是为芷,其渐之滫,君子不近,庶人不服。其质非不美也,所渐者然也。故君子居必择乡,游必就士,所以防邪辟而近中正也。
物类之起,必有所始。荣辱之来,必象其德。肉腐出虫,鱼枯生蠹。怠慢忘身,祸灾乃作。强自取柱,柔自取束。邪秽在身,怨之所构。施薪若一,火就燥也,平地若一,水就湿也。草木畴生,禽兽群焉,物各从其类也。是故质的张,而弓矢至焉;林木茂,而斧斤至焉;树成荫,而众鸟息焉。醯酸,而蚋聚焉。故言有招祸也,行有招辱也,君子慎其所立乎!
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蛟龙生焉;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圣心备焉。故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上食埃土,下饮黄泉,用心一也。蟹六跪而二螯,非蛇鳝之穴无可寄托者,用心躁也。
是故无冥冥之志者,无昭昭之明;无惛惛之事者,无赫赫之功。行衢道者不至,事两君者不容。目不能两视而明,耳不能两听而聪。螣蛇无足而飞,鼫鼠五技而穷。《诗》曰:“尸鸠在桑,其子七兮。淑人君子,其仪一兮。其仪一兮,心如结兮!”故君子结于一也。
昔者瓠巴鼓瑟,而流鱼出听;伯牙鼓琴,而六马仰秣。故声无小而不闻,行无隐而不形 。玉在山而草木润,渊生珠而崖不枯。为善不积邪?安有不闻者乎?
学恶乎始?恶乎终?曰:其数则始乎诵经,终乎读礼;其义则始乎为士,终乎为圣人, 真积力久则入,学至乎没而后止也。故学数有终,若其义则不可须臾舍也。为之,人也;舍 之,禽兽也。故书者,政事之纪也;诗者,中声之所止也;礼者,法之大分,类之纲纪也。 故学至乎礼而止矣。夫是之谓道德之极。礼之敬文也,乐之中和也,诗书之博也,春秋之微 也,在天地之间者毕矣。 君子之学也,入乎耳,着乎心,布乎四体,形乎动静。端而言,蝡而动,一可以为法则。小人之学也,入乎耳,出乎口;口耳之间,则四寸耳,曷足以美七尺之躯哉!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君子之学也,以美其身;小人之学也,以为禽犊。故不问而告谓之傲,问一而告二谓之囋。傲、非也,囋、非也;君子如向矣。
学莫便乎近其人。礼乐法而不说,诗书故而不切,春秋约而不速。方其人之习君子之说,则尊以遍矣,周于世矣。故曰:学莫便乎近其人。
学之经莫速乎好其人,隆礼次之。上不能好其人,下不能隆礼,安特将学杂识志,顺诗书而已耳。则末世穷年,不免为陋儒而已。将原先王,本仁义,则礼正其经纬蹊径也。若挈裘领,诎五指而顿之,顺者不可胜数也。不道礼宪,以诗书为之,譬之犹以指测河也,以戈舂黍也,以锥餐壶也,不可以得之矣。故隆礼,虽未明,法士也;不隆礼,虽察辩,散儒也。
问楛者,勿告也;告楛者,勿问也;说楛者,勿听也。有争气者,勿与辩也。故必由其道至,然后接之;非其道则避之。故礼恭,而后可与言道之方;辞顺,而后可与言道之理;色从而后可与言道之致。故未可与言而言,谓之傲;可与言而不言,谓之隐;不观气色而言,谓瞽。故君子不傲、不隐、不瞽,谨顺其身。诗曰:“匪交匪舒,天子所予。”此之谓也。
百发失一,不足谓善射;千里蹞步不至,不足谓善御;伦类不通,仁义不一,不足谓善学。学也者,固学一之也。一出焉,一入焉,涂巷之人也;其善者少,不善者多,桀纣盗跖也;全之尽之,然后学者也。
君子知夫不全不粹之不足以为美也,故诵数以贯之,思索以通之,为其人以处之,除其害者以持养之。使目非是无欲见也,使耳非是无欲闻也,使口非是无欲言也,使心非是无欲虑也。及至其致好之也,目好之五色,耳好之五声,口好之五味,心利之有天下。是故权利不能倾也,群众不能移也,天下不能荡也。生乎由是,死乎由是,夫是之谓德操。德操然后能定,能定然后能应。能定能应,夫是之谓成人。天见其明,地见其光,君子贵其全也。
君子说:学习不可以停止的。
譬如靛青这种染料是从蓝草里提取的,然而却比蓝草的颜色更青;冰块是冷水凝结而成的,然而却比水更寒冷。木材笔直,合乎墨线,但是(用火萃取)使它弯曲成车轮,(那么)木材的弯度(就)合乎(圆到)如圆规画的一般的标准了,即使又晒干了,(木材)也不会再挺直,用火萃取使它成为这样的。所以木材经墨线比量过就变得笔直,金属制的刀剑拿到磨刀石上去磨就能变得锋利,君子广博地学习,并且每天检验反省自己,那么他就会智慧明理并且行为没有过错了。
因此,不登上高山,就不知天多么高;不面临深涧,就不知道地多么厚;不懂得先代帝王的遗教,就不知道学问的博大。干越夷貉之人,刚生下来啼哭的声音是一样的,而长大后风俗习性却不相同,这是教育使之如此。《诗经》上说:“你这个君子啊,不要总是贪图安逸。恭谨对待你的本职,爱好正直的德行。神明听到这一切,就会赐给你洪福 祥瑞。”精神修养没有比受道德熏陶感染更大了,福分没有比无灾无祸更长远了。
我曾经一天到晚地冥思苦想,(却)比不上片刻学到的知识(收获大);我曾经踮起脚向远处望,(却)不如登到高处见得广。登到高处招手,手臂并没有加长,可是远处的人却能看见;顺着风喊,声音并没有加大,可是听的人却能听得很清楚。借助车马的人,并不是脚走得快,却可以达到千里之外,借助舟船的人,并不善于游泳,却可以横渡长江黄河。君子的资质秉性跟一般人没什么不同,(只是君子)善于借助外物罢了。
南方有一种叫“蒙鸠”的鸟,用羽毛作窝,还用毛发把窝编结起来,把窝系在嫩芦苇的花穗上,风一吹苇穗折断,鸟窝就坠落了,鸟蛋全部摔烂。不是窝没编好,而是不该系在芦苇上面。西方有种叫“射干”的草,只有四寸高,却能俯瞰百里之遥,不是草能长高,而是因为它长在了高山之巅。蓬草长在麻地里,不用扶持也能挺立住,白沙混进了黑土里,就再不能变白了,兰槐的根叫香艾,一但浸入臭水里,君子下人都会避之不及,不是艾本身不香,而是被浸泡臭了。所以君子居住要选择好的环境,交友要选择有道德的人,才能够防微杜渐保其中庸正直。
事情的发生都是有起因的,荣辱的降临也与德行相应。肉腐了生蛆,鱼枯死了生虫,懈怠疏忽忘记了做人准则就会招祸。太坚硬物体易断裂,太柔弱了又易被束缚,与人不善会惹来怨恨,干柴易燃,低洼易湿,草木丛生,野兽成群,万物皆以类聚。所以靶子设置好了就会射来弓箭,树长成了森林就会引来斧头砍伐,树林繁茂荫凉众鸟就会来投宿,醋变酸了就会惹来蚊虫,所以言语可能招祸,行为可能受辱,君子为人处世不能不保持谨慎。
堆积土石成了高山,风雨就从这里兴起了;汇积水流成为深渊,蛟龙就从这里产生了;积累善行养成高尚的品德,自然会心智澄明,也就具有了圣人的精神境界。所以不积累一步半步的行程,就没有办法达到千里之远;不积累细小的流水,就没有办法汇成江河大海。骏马一跨跃,也不足十步远;劣马拉车走十天,(也能到达,)它的成绩来源于走个不停。(如果)刻几下就停下来了,(那么)腐烂的木头也刻不断。(如果)不停地刻下去,(那么)金石也能雕刻成功。蚯蚓没有锐利的爪子和牙齿,强健的筋骨,却能向上吃到泥土,向下可以喝到土壤里的水,这是由于它用心专一啊。螃蟹有六条腿,两个蟹钳,(但是)如果没有蛇、鳝的洞穴它就无处存身,这是因为它用心浮躁啊。
因此没有刻苦钻研的心志,学习上就不会有显著成绩;没有埋头苦干的实践,事业上就不会有巨大成就。在歧路上行走达不到目的地,同时事奉两个君主的人,两方都 不会容忍他。眼睛不能同时看两样东西而看明白,耳朵不能同时听两种声音而听清楚。螣蛇没有脚但能飞,鼫鼠有五种本领却还是没有办法。《诗》上说:“布谷鸟筑巢在桑树上,它的幼鸟儿有七只。善良的君子们,行为要专一不偏邪。行为专一不偏邪,意志才会如磐石坚。”所以君子的意志坚定专一。
古有瓠巴弹瑟,水中鱼儿也浮出水面倾听,伯牙弹琴,拉车的马会停食仰头而听。所以声音不会因为微弱而不被听见,行为不会因为隐秘而不被发现。宝玉埋在深山,草木就会很润泽,珍珠掉进深渊,崖岸就不会干枯。行善可以积累,哪有积善成德而不被广为传诵的呢?
学习究竟应从何入手又从何结束呢?答:按其途径而言,应该从诵读《诗》、《书》等经典入手到《礼记》结束;就其意义而言,则从做书生入手到成为圣人结束。真诚力行,这样长期积累,必能深入体会到其中的乐趣,学到死方能后已。所以学习的教程虽有尽头,但进取之愿望却不可以有片刻的懈怠。毕生好学才成其为人,反之又与禽兽何异?《尚书》是政事的记录;《诗经》是心声之归结;《礼记》是法制的前提、各种条例的总纲,所以要学到《礼经》才算结束,才算达到了道德之顶峰。《礼经》敬重礼仪,《乐经》讲述中和之声,《诗经》《尚书》博大广阔,《春秋》微言大义,它们已经将天地间的大学问都囊括其中了。
君子学习,是听在耳里,记在心里,表现在威仪的举止和符合礼仪的行动上。一举一动,哪怕是极细微的言行,都可以垂范于人。小人学习是从耳听从嘴出,相距不过四寸而已,怎么能够完美他的七尺之躯呢?古人学习是自身道德修养的需求,现在的人学习则只是为了炫耀于人。君子学习是为了完善自我,小人学习是为了卖弄和哗众取宠,将学问当作家禽、小牛之类的礼物去讨人好评。所以,没人求教你而去教导别人叫做浮躁;问一答二的叫啰嗦;浮躁啰嗦都是不对的,君子答问应象空谷回音一般,不多不少、恰到好处。
学习没有比亲近良师更便捷的了。《礼经》、《乐经》有法度但嫌疏略;《诗经》、《尚书》古朴但不切近现实;《春秋》隐微但不够周详;仿效良师学习君子的学问,既崇高又全面,还可以通达世理。所以说学习没有比亲近良师更便捷的了。
崇敬良师是最便捷的学习途径,其次就是崇尚礼仪了。若上不崇师,下不尚礼,仅读些杂书,解释一下《诗经》《尚书》之类,那么尽其一生也不过是一介浅陋的书生而已。要穷究圣人的智慧,寻求仁义的根本,从礼法入手才是能够融会贯通的捷径。就像弯曲五指提起皮袍的领子,向下一顿,毛就完全顺了。如果不究礼法,仅凭《诗经》《尚书》去立身行事,就如同用手指测量河水,用戈舂黍米,用锥子到饭壶里取东西吃一样,是办不到的。所以,尊崇礼仪,即使对学问不能透彻明了,不失为有道德有修养之士;不尚礼仪,即使明察善辩,也不过是身心散漫无真实修养的浅陋儒生而已。
如果有人前来向你请教不合礼法之事,不要回答;前来诉说不合礼法之事,不要去追问;在你面前谈论不合礼法之事,不要去参与;态度野蛮好争意气的,别与他争辩。所以,一定要是合乎礼义之道的,才给予接待;不合乎礼义之道的,就回避他;因此,对于恭敬有礼的人,才可与之谈道的宗旨;对于言辞和顺的人,才可与之谈道的内容;态度诚恳的,才可与之论及道的精深义蕴。所以,跟不可与之交谈的交谈,那叫做浮躁;跟可与交谈的不谈那叫怠慢;不看对方回应而随便谈话的叫盲目。因此,君子不可浮躁,也不可怠慢,更不可盲目,要谨慎地对待每位前来求教的人。《诗经》说:“不浮躁不怠慢才是天子所赞许的。”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射出的百支箭中有一支不中靶,就不能算是善射;驾驭车马行千里的路程,只差半步而没能走完,这也不能算是善驾;对伦理规范不能融会贯通、对仁义之道不能坚守如一,当然也不能算是善学。学习本是件很需要专心志致的事情,学一阵又停一阵那是市井中的普通人。好的行为少而坏的行为多,桀、纣、拓就是那样的人。能够全面彻底地把握所学的知识,才算得上是个学者。
君子知道学得不全不精就不算是完美,所以诵读群书以求融会贯通,用思考和探索去理解,效仿良师益友来实践,去掉自己错误的习惯性情来保持养护。使眼不是正确的就不想看、耳不是正确的就不想听,嘴不是正确的就不想说,心不是正确的就不愿去思虑。等达到完全醉心于学习的理想境地,就如同眼好五色,耳好五声,嘴好五味那样,心里贪图拥有天下一样。如果做到了这般地步,那么,在权利私欲面前就不会有邪念,人多势众也不会屈服的,天下万物都不能动摇信念。活着是如此,到死也不变。这就叫做有德行、有操守。有德行和操守,才能做到坚定不移,有坚定不移然后才有随机应对。能做到坚定不移和随机应对,那就是成熟完美的人了。到那时天显现出它的光明,大地显现出它的广阔,君子的可贵则在于他德行的完美无缺。
木直中(zhòng)绳
其曲(qu第一声)中(zhòng)规
揉(róu)
槁(gǎo)暴(pù)
就砺(lì)
参(cān通“叁”)省(xǐng)
知(zhì)明
须臾(yú)
跂(qǐ)
假舟楫者 假(jiǎ)
楫(jí)
生(xìng)非异也
跬(kuǐ )步
骐骥(qí jì)
驽(nú)马十驾
锲(qiè)而舍之
金石可镂(lòu)
螯(áo )
蛇鳝(shàn)
朽(xiǔ)
假舆(yú)
善假(jiǎ)于物
朽木不 折(zhé)
爪(zhǎo) 牙
1.君子:指有学问有修养的人。
2.学不可以已:学习不能停止。
3.青取之于蓝:靛青,从蓝草中取得。青,靛青,一种染料。蓝,蓼蓝。蓼(liǎo)蓝:一年生草本植物,茎红紫色,叶子长椭圆形,干时暗蓝色。花淡红色,穗状花序,结瘦果,黑褐色。叶子含蓝汁,可以做蓝色染料。于:从
4.青于蓝:比蓼蓝(更)深。于:比。
5、中绳:(木材)合乎拉直的墨线。木工用拉直的墨线来取直。
6.輮以为轮:輮 :通“煣”,用火烤使木条弯曲(一种手工艺)。以:把。为:当作。
7.规:圆规,测圆的工具。
8.虽有槁暴:即使又被风吹日晒而干枯了。有,通“又”。槁,枯。暴,同“曝”,晒干。槁暴,枯干。
9.挺:直。
10.受绳:用墨线量过。
11.金:指金属制的刀剑等。
12.就砺:拿到磨刀石上去磨。砺,磨刀石。就,动词,接近,靠近。
13.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则知明而行无过矣:参省乎己:对自己检查、省察。参,一译检验,检查;二译同“叁”,多次。省,省察。乎,介词,于。博学:广泛地学习。日:每天。知:通“智”,智慧。明:明达。行无过:行动没有过错。
14.吾尝终日而思矣:而,表修饰
15.须臾:片刻,一会儿。
16.跂:提起脚后跟。
17.博见:看见的范围广,见得广。
18.而见者远:意思是远处的人也能看见。而,表转折。
19.疾:快,速,这里引申为“洪亮”,指声音宏大。
20.彰:清楚。
21.假:借助,利用。舆:车。
22.利足:脚走得快。致:达到。
23.水:指游泳。名词,用作动词。
24.绝:横渡。
25.生非异:本性(同一般人)没有差别。生,通“性”,资质,禀赋。
26.善假于物也:于:向。物:外物,指各种客观条件。
27.兴:起,兴盛。
28.焉:于之,在那里。
29.渊:深水。
30.蛟:一种似龙的生物。
31.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圣心备焉:积累善行而养成品德,达到很高的境界,通明的思想(也就)具备了。得,获得。而,表因果关系。
32.跬:古代的半步。古代称跨出一脚为“跬”,跨两脚为“步”。
33.无以:没有用来……的(办法)
34.骐骥:骏马,千里马。
35.驽马十驾:劣马拉车连走十天,(也能走得很远。)驽马,劣马。驾,马拉车一天所走的路程叫“一驾”。
36.功在不舍:(它的)成功在于不停止。舍,停。
37.锲:用刀雕刻。
38.金石可镂:金:金属。石:石头。镂:原指在金属上雕刻,泛指雕刻。
39.用心一也:(这是)因为用心专一(的缘故)。用,以,因为。
40.六跪:六条腿,蟹实际上是八条腿。跪,蟹脚。(一说,海蟹后面的两条腿只能划水,不能用来走路或自卫,所以不能算在“跪”里。另一说,“六”虚指。这两说高中课本中没有提到)
41.螯:螃蟹的大钳子。
42.躁:浮躁,不专心。
43.神明:精神智慧。
44.跪:脚,蟹腿。
文言现象
文言实词
文言实词 兴 文言翻译 xīng 起;兴起。《劝学》:“积土成山,风雨兴[3]焉。”
文言实词 就 文言翻译 jiù 接近;靠近;趋向。《劝学》:“木受绳则直,金~砺则利。”
文言实词 望 文言翻译 wàng 远望;远看。《劝学》:“吾尝跂而望矣,不如登高之博见也。”
文言实词 长 文言翻译 cháng 长,与“短”相对。《劝学》:“登高而招,臂非加长也,而见者远。”
文言虚词
1.表修饰关系。《劝学》:“吾尝终日~思矣。”
2.表示递进关系。《劝学》:“君子博学~日参省乎己。”
3.表假设关系。《劝学》:“锲而不舍,金石可镂。锲而舍之,朽木不折。”
(1)兼词,相当于“于是”、“于之”。《劝学》:“积土成山,风雨兴~。”
(1)介绍比较的对象,可译为“比”。《劝学》:“冰,水为之,而寒~水。”
也语气助词,用于句中
1.表陈述或解释。《劝学》:“君子生非异~,善假于物~。”
乎相当于“于”
1.连词,表递进。《劝学》:“君子博学而日参~己。”
(1)定语后置的标志。《劝学》:“蚓无爪牙~利。”
通假字
輮以为轮,其曲中规(“輮”通“煣”或“揉”,用火烘木使弯曲)
生非异(生,通“性”,资质、天赋)
虽有槁暴,不复挺者(“有”通“又”,更,再。暴,同“曝”,晒干。)
则知明而行无过矣(“知”通“智”智慧)
古今异义
1.博学 古义:广博地学习,广泛地学习。例: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
今义:知识、学识的渊博。
2.参 古义:检验。例: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
今义:加入。
3.假 古义:凭借,借助。例:假舆马者。
今义:与“真”相对。
4.金 古义:金属制的刀剑。例:金就砺则利。
今义:金子,黄金。
5.爪牙 古义:爪子和牙齿。例:蚓无爪牙之利。
今义:坏人的党羽、帮凶。
6.用心 古义:因为用心。例如:用心一也。
今义:读书用功或对某事肯动脑筋。
7.绳 古义:墨线。例:木受绳则直
今义:绳子,绳索。
8.跪 古义:腿脚 。例:蟹六跪而二螯
今义:跪下
9.疾 古义:疾劲,强,大,这里指声音宏大 。例:声非加疾也
今义:疾病
10.致 古义:达到(而致千里)
今义:赠送,给予
11.寄托 古义:这里指藏身(非蛇鳝之穴无可寄托者)
今义:大致指心灵、精神的某种依靠
词类活用
①名词做状语
1.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日:名作状,每天)
2.上食埃土,下饮黄泉(上、下:名作状,向上、向下)
②名词作动词
假舟楫者,非能水也(水:名词用作动词,游水)
③动词的使动用法
木直中绳,輮以为轮(輮:动词的使动用法,使……弯曲)
④形容词作名词
1.其曲中规(曲:形作名,曲度,弧度)
2.登高而招,臂非加长也(高:形作名,高处)
3. 积善成德 (善:形作名,善行)
⑤形容词用作动词
故木受绳则直(直:变直,形容词用作动词)
⑥形容词作使动
假舆马者,非利足也(利:形容词的使动用法,使……快,走得快)
⑦数词作形容词
用心一也(一:数词用作形容词,专一)
⑧动词作名词
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流:流水)
一词多义
1.于:
(1)寒于水 (比)
(2)善假于物也 (介词,不译。引进作用)
(3)取之于蓝 (从)
2.而:
(1)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 (递进关系,并且)
(2)则知明而行无过矣 (并列关系,而且)
(3)终日而思矣 (表修饰)
(4)而见者远 (表转折)
(5)锲而舍之 (表假设或承接)
(6)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表承接)
(7)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连词,表转折关系,却)
(8)锲而不舍(表假设,如果)
(9)蟹六跪而二螯(连词,表并列)
3.者:
(1)假舟楫者(代词,指……的人)
(2)不复挺者(……的原因)
4.焉:
(1)风雨兴焉(兼词,“于之”,意为在这里)
(2)圣心备焉(语气词)
5.利:
(1)金就砺则利(形容词作动词,变锋利)
(2)非利足也(形容词的使动用法,使……快,走得快)
6. 之
(1)不如须臾之所学也(音节助词)
(2)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 (代词代青)
7.假
(1)善假于物也(借助)
(2)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假装)
(3)以是人多以书假余(借)
8.疾
(1)顺风而呼,声非加疾也(强)
(2)君有疾在腠理(疾病)
9.绝
(1)忽然抚尺一下,群响毕绝(《口技》) 停止
(2)自云先世避秦时乱,率妻子邑人来此绝境(《桃花源记》) 与世隔绝
(3)以为妙绝(《口技》) 极了
(4)假舟楫者,非能水也,而绝江河(《劝学》) 横渡
(5)楚诚能绝齐,秦愿献商于之地六百里(《屈原列传》) 断绝关系
10.强
(1)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劝学》) 强壮
(2)策勋十二转,赏赐百千强(《木兰诗》) 有余
(3)乃自强步,日三四里(《触龙说赵太后》) 勉强
特殊句式与固定格式
1.虽有槁暴,不复挺者,輮使之然也(判断句,“……者,……也”表判断,可译为“……的原因”)
2. 蟹六跪而二螯,非蛇鳝之穴无可寄托者,用心躁也。(判断句,“……者,……也”表判断)
3.善假于物也(状语后置)
4.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定语后置)
5. 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冰,水为之而寒于水。(状语后置介词结构“于水”,表示比较)
6.輮以为轮【省略句:輮(之)以(之)为轮】
7.輮使之然也【省略句:輮(之)使之然也】
8.无以至千里(固定句式,“无以……”意为“没有用来……的办法”)
9. 金石可镂(被动句)
本文围绕“学不可以已”这个中心论点,从学习的意义、作用、态度等方面,有条理、有层次地加以阐述。大量运用比喻来说明道理,是这篇文章的特色。
荀子的《劝学》是历来为人们所传诵的名篇,其中有些警句,已成为勉励学习常用的成语。这里节选三段,在原文中本不相连,但是意脉一贯,可以独立成篇。文章大量运用比喻来说明道理。这些比喻取之于人们熟悉的事物,又包含丰富的含义,因此,道理能说得浅显明白,发人深思。
文章开篇就郑重地写道:“君子曰:学不可以已。”这不但是《劝学》篇的第一句,也是整个《荀子》著作的第一句。为什么首先提出学习问题呢?因为荀子认为人的本性是“恶”的,必须用礼义来矫正,所以他特别重视学习。“性恶论”是荀子社会政治思想的出发点,他在著作中首先提出学习不可以停止,就是想抓住关键,解决根本问题。因为他十分重视这个问题,所以他把自己的见解,通过“君子”之口提出来,以示郑重。
在措辞上,他不说应该不断学习,而说学习不可以停止,这对纠正人们学习上常犯的不能持之以恒的毛病,更有针对性。从学派传统来说,儒家一向劝导人们好好学习。如《论语》的第一句就说:“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悦)乎!”荀子自称是孔子的继承人,他的著作第一句也说:“学不可以已。”这从表面上看,只是继承了儒家的“劝学”传统,其实他强调的程度显然不同。因为在孔子看来,“生而知之者上也,学而知之者次也。”(《论语·季氏》)而荀子则认为礼义道德和系统知识,只有靠后天学习才能获得。所以,荀子是在新的认识论基础上,发展了儒家的“劝学”传统,把学习的重要性提到一个新的高度,就行文来说,开头就提出了中心论点,语言简劲,命意深广,因而很自然地引出了下文的滔滔阐述。
文章先以“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冰,水为之,而寒于水”,来比喻任何人通过发愤学习,都能进步,今日之我可以胜过昨日之我,学生也可以超过老师。这两个比喻,使学习的人受到很大的启发和鼓舞。不过,要能“青于蓝”、“寒于水”,决不是“今日学,明日辍”所能办到的,必须不断地学,也就是说:“学不可以已”。所以,这两个比喻深刻有力地说明了中心论点,催人奋进。
接着,文章进一步设喻,从根本上阐明道理:“木直中绳,輮以为轮,其曲中规。虽有槁暴,不复挺者,輮使之然也。”这正如梁启超所说,意思是“喻人之才质,非由先天本性而定,乃后起人功而定也”(见《荀子柬释》引)。荀子认为人的本性是“恶”的,但学习可以使人由“恶”变“善”,因此,他强调“輮”的作用。通过这个比喻,说明即使原来是地地道道的“不善”之人,经过学习,也可以“改变”成完全合乎道德规范的人。这显然是对学习者更大的鼓励。
在强调了学习的重要作用后,文章以设喻引出论断:“故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则知明而行无过矣。”木材经过墨线量过就会取直,金属制成的刀剑之类拿到磨刀石上去磨就会锋利,这就好比君子广泛学习,而且每天检查省察自己,就会知识通达,行为没有过错。这样以设喻引出论断,显得更有说服力。论断句中的“日”字,与起句“学不可以已”的“已”字,紧密呼应,突出了要“知明而行无过”,就必须不断学习,从而有力地阐明了中心论点。
开篇至此为第一段。这一段说明了学习在改变人的素质、提高人的智力方面的重大意义。学习意义重大,那么,如何学呢?荀子认为,学习不能单靠坐在房子里苦思冥想,必须利用外界事物,向实际学习。因此,第二段首先说明:“吾尝终日而思矣,不如须臾之所学也”。荀子以亲身的体验,通过“终日思”与“须臾学”的对比,强调空想不如学习。而这个与空想相对的“学”字,不言而喻,也就是指利用外界事物,向实际学习。这种对于学习的见解,也是荀子基于他的认识论提出来的。
荀子否认孟子所说的人有天生的“良知”“良能”,因此他强调从外界实际事物中学习。他在这里提出的“学”的概念,就具有唯物主义因素。接着,连设五喻,展开论证,荀子先从生活经验说起:站在高处望,比踮起脚见得广阔;登高招手,顺风呼喊,手臂并非更长了,声音并非更大了,可是人家却能远远地看到,清楚地听到;可见利用高处、利用顺风的作用之大。推而广之,“假舆马”、“假舟楫”的人,也并非善于走路或擅长游泳,可是他们却能“致千里”、“绝江河”,由于设喻所用的事例都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因此读起来不但感到亲切,而且觉得可信。随着不断设喻,阐明的道理越来越深入读者心灵,于是水到渠成地得出了结论:“君子生非异也,善假于物也。”这就是说,君子之所以会有超过一般人的才德,就是因为他们善于利用外物来好好学习。
推论起来,人如果善于利用外物好好学习,也就可以变为有才德的君子。这与第一段所说的青出于蓝、冰寒于水、直木可“輮”为车轮,意脉是一贯的,结构上也是暗相呼应的。此外,荀子把“所学”与“善假于物”联系起来,“这意味着学习的目的是要认识客观事物的规律,并利用这些规律性知识去改造客观世界。”(引自严北溟关于《劝学》的说明)这与他的“制天命”的思想也是联系着的。
至此,第二段结束。这一段说明学习必须善于利用外物。然而,在从外界实际事物中学习的时候,还有需要注意的地方,所以,第三段作了进一步的说明。文章先设两喻引出论点:“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蛟龙生焉;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圣心备焉。”这说明学习要注意积累。荀子根本不承认“天生圣人”的说法,他指出人只要努力学习,“积善积德”,就可以具备圣人的思想。圣人也是不断学习而成的,正如他在《性恶》篇中所说的:“积善不息”,“涂之人可以为禹”。他充分强调“积善”的作用,这与开头提出的“学不可以已”也是一脉相承、遥相呼应的。
在笔法上,以设喻引出论点,更加强了论点的语势,使论点一出现就具有一定的说服力。接着,文章又进行申述:“故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这是从反面设喻来说明积累的重要。经过一正一反的设喻,学习要注意积累的道理已初步阐明,但是为了深入说明,文章又反复设喻对比:先以“骐骥一跃,不能十步”与“驽马十驾,功在不舍”相比,再以“锲而舍之,朽木不折”与“锲而不舍,金石可镂”相比,从而充分显示出“不舍”的重大意义,而学习要注意积累的道理,也得到了进一步的证明。当然,学习要做到“不舍”,要不断积累,那就必须专一,不能浮躁。
因此,文章再以“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能够“上食埃土,下饮黄泉”与“蟹六跪而二螯”,却“非蛇蟮之穴无可寄托”进行对比,说明学习必须专心致志,不能粗心浮气。这两个比喻,强调了学习必须坚持不懈,并照应了上文的层层论述。第三段至此结束。通过这一段的层层比喻,我们可以清楚地理解学习必须持之以恒。至此,开篇提出的“学不可以已”的中心论点,已得到了深入的阐发和充分的证明。
《劝学》的`这三段,论述了学习的重要性,指出了学习应该采取的态度和方法。虽然荀子论学的基础是唯心主义的“性恶论”,但是对批判孟子的“先天道德论”起了积极作用。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荀子不可能懂得人的阶级性,他把礼义当成人人应该具备的道德,并且把符合封建伦理规范的行为叫做“善”,把不符合的叫做“恶”。他劝学的目的,实际上是要培养合乎封建统治阶级道德规范的人才,这与我们今天的学习目的有本质的区别。但是,在那新兴地主阶级登上政治舞台、全国走向统一的历史时期,是有进步意义的。至于文中阐述的要重视学习以及学习必须“善假于物”、逐渐积累、持之以恒等见解,就是在今天,对我们来说,也还有一定的启发作用和借鉴意义。
文中除少数地方直接说明道理外,几乎都是比喻。通过比喻阐述道理、证明论点,这是本文在写作上的一大特色。由于创造比喻的技巧很高,因此这些比喻精警动人。如“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脱化成“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以及“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细流,无以成江海”、“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等等,都被人们当作指导学习的格言来称引。同时,运用比喻的方式方法也灵活多样,阐述一层意思,有的单独设喻,有的连续设喻;有的从正面设喻,有的从反面设喻;有的以比喻互相映衬,有的以比喻进行对比。如此层层推进,上下呼应,使本身表现力很强的比喻,更充分持发挥作用,因而把道理阐述得十分透彻。再说,由于运用比喻,文章的语言显得具体形象、精练有味。而且,随着用比的连续和手法的变换,形成整齐而又富于变化的句式,产生铿锵起伏的节奏,表现出荀子谆谆劝学的激情。因此,这不仅是一篇出色的古代教育论文,而且可以当作一篇文学作品来欣赏。
劝学原文及翻译11
劝学
唐代:孟郊
击石乃有火,不击元无烟。
人学始知道,不学非自然。
万事须己运,他得非我贤。
青春须早为,岂能长少年。
译文及注释
击石乃有火,不击元无烟。
只有击打石头,才会有火花;如果不击打,连一点儿烟也不冒出。
乃:才。元:原本、本来。
人学始知道,不学非自然。
人也是这样,只有通过学习,才能掌握知识;如果不学习,知识不会从天上掉下来。
始:方才。道:事物的法则、规律。这里指各种知识。非:不是。自然:天然。
万事须己运,他得非我贤。
任何事情必须自己去实践,别人得到的知识不能代替自己的才能。
运:运用。贤:才能。
青春须早为,岂能长少年。
青春年少时期就应趁早努力,一个人难道能够永远都是“少年”吗?
青春:指人的青年时期。岂:难道。长:长期。
译文及注释
译文
只有击打石头,才会有火花;如果不击打,连一点儿烟也不冒出。
人也是这样,只有通过学习,才能掌握知识;如果不学习,知识不会从天上掉下来。
任何事情必须自己去实践,别人得到的知识不能代替自己的才能。
青春年少时期就应趁早努力,一个人难道能够永远都是“少年”吗?
注释
乃:才。
元:原本、本来。
始:方才。
道:事物的法则、规律。这里指各种知识。
非:不是。
自然:天然。
运:运用。
贤:才能。
青春:指人的青年时期。
岂:难道。
长:长期。
劝学原文及翻译12
劝学原文
少年易老学难成,一寸光阴不可轻。(一作:少年易老学难成)
未觉池塘春草梦,阶前梧叶已秋声。
劝学译文
青春的日子十分容易逝去,学问却很难获得成功,所以每一寸光阴都要珍惜,不能轻易放过。没等池塘生春草的美梦醒来,台阶前的梧桐树叶就已经在秋风里沙沙作响了。
劝学赏析
这是一首逸诗,具体写作年代不详,大约在绍兴末年(1162)。日本盛传此诗,我国大陆亦不胫而走,以为为朱熹所作,姑且存以备考。其主旨是劝青年人珍视光阴,努力向学,用以劝人,亦用于自警。该诗语言明白易懂,形象鲜明生动,把时间快过,岁月易逝的程度,用池塘春草梦未觉,阶前梧桐忽秋声来比喻,十分贴切,倍增劝勉的力量。
劝学诗人朱熹简介
淳熙二年(1175年),与陆九渊为首的另一学派在信州(今上饶)鹅湖寺相聚,就两学派之间的哲学分歧展开辩论。淳熙五年(1178年),经宰相史浩推荐,朱熹出任南康(今江西星子县)知军。八年三月至八月,朱熹任江南西路茶盐常平提举,来到抚州常平司官邸。在任期间,他募集钱粮赈济灾民,百姓得以安生。拟调直秘阁,他以捐赈者未得奖赏不就职。宰相王淮以浙东大荒,改荐朱熹为浙东常平提举。待捐赈者得到奖励,他才赴绍兴就职。后官至秘阁修撰、焕章阁待制兼侍讲。
绍熙间(1190~1194),朱熹应在祥芝芝山讲学的著名学者邱葵的邀请,到芝山游览,与邱葵互相唱和,并留下题咏芝山的诗文,其诗曰:“床头枕是溪中流,井底泉通石下池。宿客不怀过鸟语,独闻山雨对花时。”后人将此诗刻石立碑于芝山上。[1]庆元二年(1196年),为避权臣韩侂胄之祸,朱熹与门人黄干、蔡沈、黄钟来到新城福山(今黎川县社苹乡竹山村)双林寺侧的武夷堂讲学,并写下《福山》一诗。在此期间,他往来于南城、南丰。在南城应利元吉、邓约礼之邀作《建昌军进士题名记》一文,文中对建昌人才辈出发出由衷赞美。又应南城县上塘蛤蟆窝村吴伦、吴常兄弟之邀,到该村讲学,为吴氏厅堂书写“荣木轩”,为读书亭书写“书楼”,并为吴氏兄弟创办的社仓撰写了《社仓记》。还在该村写下了“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观书有感》)的著名诗句。朱熹离村后,村民便将蛤蟆窝村改为源头村,民国时曾设活水乡(今属上塘镇)以纪念朱熹。在南丰曾巩读书岩石壁上刻有朱熹手书“书岩”二字,在岩穴下小池壁上刻有朱熹手书“墨池”二字。朱熹还先后到过乐安、金溪、东乡等地。在乐安流坑为村口“状元楼”题写了匾额。应陆氏兄弟之邀,到金溪崇正书院讲学,并书“一家兄弟学,千古圣贤心”相赠。在东乡路过润溪(水名)时,留有《过润溪》诗。庆元六年卒。嘉定二年(1207)诏赐遗表恩泽。淳熙九年,冯去疾提举江南西路,特建南湖书院(今富奇汽车厂址),以纪念朱熹。
相传朱松曾求人算命。卜者说:“富也只如此,贵也只如此,生个小孩儿,便是孔夫子。”恐是后人附会,朱熹学成大儒则是事实。建阳近邻有个南剑州(后延平府今南平市),是道学最初在南方的传播中心,朱熹十分热衷道学,与当地道学家交往甚密。这种环境对朱熹的一生有着深刻的影响。 他师承当时的洛学一脉“南剑三先生”李侗的教诲,开创闽学,集理学之大成,与“南剑三先生”并称为“延平四贤”。朱熹受教于父,聪明过人。四岁时其父指天说:“这是天。”朱熹则问:“天的上方有什么?”其父大惊。他勤于思考,学习长进,八岁便能读懂《孝经》,在书题字自勉曰:“不若是,非人也。”朱熹十岁时父亲去世,其父好友刘子、刘勉子、胡宪三人皆是道学家。当时的道学家一部分排佛,一部分醉心学佛,他们皆属后者。因此朱熹既热衷于道学,同时于佛学也有浓厚兴趣。绍兴十七年(1147年),十八的朱熹参加乡贡,据说就是以佛学禅宗的学说被录取的。主考官蔡兹还对人说:“吾取一后生,三策皆欲为朝廷措置大事,他日必非常人。”
绍兴十八年(1148年),朱熹考中进士,三年被派任泉州同安县主簿,从此开始仕途生涯。赴任途中拜见了著名的“南剑三先生”道学家程颐的再传弟子李侗。绍兴三十年(1160年),三十岁的朱熹决心向李侗求学,为表诚意,他步行几百里从崇安走到延平。李侗非常欣赏这个学生,替他取一字曰元晦。从此,朱熹开始建立自己的一套客观唯心主义思想——理学。朱熹认为在超现实、超社会之上存在一种标准,它是人们一切行为的标准,即“天理”。只有去发现(格物穷理)和遵循天理。而破坏和谐的是“人欲”。因此,他提出“存天理,灭人欲”。这就是朱熹客观唯心主义思想的核心。淳熙三年(1176年),朱熹与当时著名学者陆九渊相会于江西上饶鹅湖寺,交流思想。但陆属主观唯心论,他认为人们心中先天存在着善良,主张“发明本心”,即要求人们自己在心中去发现美好事物,达到自我完善。这与朱的客观唯心说的主张不同。因此,二人辩论争持,以至互相嘲讽,不欢而散。这就是中国思想史上有名的“鹅湖会”。从此有了“理学”与“心学”两大派别。
绍兴三十一年(1161年)秋,宋金关系紧张,金统治者完颜亮分兵四路南进,马踏长江北岸。宋高宗准备出海南逃,由于右相陈康伯竭力劝阻而作罢。不久宋军击溃金兵,消息传至当时朱熹求学的延平,朱熹为民族的胜利欣喜若狂,写下了庆贺的诗篇,表达他不可抑制的喜悦心情。同时,他又给负责军事的大臣写信,指出必须乘胜出击,坐视中原而不进取是不明智的。不久高宗退位,孝宗继立,在广大军民要求的压力下,起用了抗战派张浚,了岳飞的冤案,贬退了秦桧党人,朱熹这时上奏孝宗,提了三项建议:(一)讲求格物致知之学;(二)罢黜和议;(三)任用贤能。在奏章中鲜明表达了他的反和主张。这一奏章使朱熹得幸被召。他赶至临安,正值宋军失利,朝廷派人议和,朱熹仍强烈反对,在孝宗接见时连上几道奏章,慷慨陈词。孝宗有感朱熹的忠心,命其为开学博士侍次,此职非其所长,未免有点讽刺。朱熹乘机面见张浚,提出北伐中原的具体想法。但不久张浚罢相,出任外地,病死途中。朱熹专程赶至豫章(今南昌)哭灵,痛惜抗金受挫。此时朝廷内主和派势力猖獗,金兵渡过淮水。朱熹对此忧心如焚,但难有所为。隆兴元年(1163年),朱熹回福建崇安,临行前在给友人的信中写道:“夫沮(阻)国家恢复之大计者,讲和之说也;坏边陲备御之常规者,讲和之说也;内(拂)吾民忠义之心,而外绝故国来苏之望者,讲和之说也……尖锐地抨击了那些议和投降派。
1164年,金朝打压宋朝,隆兴协议之后,宋金结为侄叔,关系暂时缓和下来,朱熹便一头钻进理学中去了。他在故里修起“寒泉精舍”,住此十余年,编写了大量的道学书籍,并从事讲学活动,生徒盈门。这一期间他对朝廷屡诏不应。1178年朱熹东山再起,出任“知南康军”,尽管他重新入仕,却未忘自己的学者身份。在庐山唐代李渤隐居旧址,建立“白鹿洞书院”进行讲学,并制定一整套学规。即:“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的“五教之目”。
“博学之,审问之,谨思之,明辨之,笃行之”的“为学之序”。“言忠信,行笃敬,惩忿窒欲,迁善改过”的“修身之要”。“政权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的“处事之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行有不得,反求诸己”的“接物之要”。 这个“白鹿洞书院”后来成为我国著名的四大书院之一,而其“学规”则成为各书院的楷模,对后世产生了巨大影响。
1181年朱熹解职回乡,在武夷山修建“武夷精舍”,广召门徒,传播理学。为了帮助人们学习儒家经典,他又于儒家经典中精心节选出“四书”(《大学》、《中庸》、《论语》、《孟子》),并刻印发行。这是教育史上的一件大事。“四书影响深远,后来成为封建教育的教科书,使儒家思想成为全面控制中国封建社会的思想。
1193年朱熹任职于湖南,不顾政务缠身,又主持修复了四大书院之一的另一著名书院——岳麓书院。使之与白鹿洞书院一样,成为朱熹讲学授徒、传播理学的场所。书院在南宋盛行,几乎取代官学,这种盛况是与朱熹的提倡直接有关的。局法官法 朱熹一生虽然为官时间不长,但总是努力设法缓和社会矛盾,或多或少地为下层人民办好事。他退居崇安时期,崇安因水灾发生饥荒,爆发农民起义。有鉴于此,朱熹主张设“社仓”,以官粟为本,“俾愿贷者出息什二,……岁或不幸小饥,则驰半息,大俊则尽”。设立社仓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地主豪绅在灾荒时期用剥削农民,无疑是有惠于民的。此后,朱熹并在多处推行。1178年朱熹任“知南康军”(今江西星子一带),上任不久发生灾荒,朱熹上疏要求减免租税。同时,请求政府兴修长江石堤,一方面解决石堤失修问题,另一方面可以雇用饥民,解决他们缺食问题,饥民称善。
1190年朱熹知福建漳州,时值土地兼并盛行,官僚地主倚势吞并农民耕地,而税额没有随地划归地主,至使“田税不均”,失地农民受到更为沉重的剥削,阶级矛盾激化。为此,朱熹提出“经界”,即核实田亩,随地纳税。这一建议势必减轻农民负担,损害大地主的利益,所以遭到后者的强烈反对。“经界”终于未能推行,朱熹愤怒不已,辞职离去,以示抗议。
1181年8月浙东饥荒,朱熹由宰相王淮推荐任提举两浙东路常平茶盐公事。途经杭州,入对七札,陈述时弊。到职后,微服下访,调查时弊和贪官污吏的劣迹,弹劾了一批贪官以及大户豪右。他不徇私情,牵连攻击了王淮等人。于是,王淮指使人上书抨击理学,斥其为“伪学”,朱熹被解职还乡。
1187的朱熹出任江南西路提点刑狱公事,管理赣州(赣县)江州(九江)一带地方的司法、刑狱、监察、农事等方面事务。不久王淮罢去,理学一时得势,朱熹更是仕途顺利。几年后受当时南宋宰相赵汝愚推荐,当上焕章阁待制兼侍讲,即皇帝的顾问和教师。刚即位不久的南宋宁宗全面肯定了理学,称朱为“儒宗”,这反映了偏安江南的南宋企图以理学加强内部团结的希望。朱熹为宁宗进讲《大学》,每逢双日早晚进讲,但他借此机会对朝政多有批评,终于使宁宗不满,加以干预朝政的罪名,被逐出朝廷。
庆元元年(1195年)朱熹在朝廷的支持者赵汝愚受韩侂胄排挤被罢相位,韩势盛极一时。韩因朱熹曾参与赵汝愚攻击自己的活动,于是发动了一场抨击“理学”的运动。庆元二年叶翥上书,要求把道学家的书“除毁”,科举取士,凡涉程朱义理不取。监察御史沈继祖乘机指控朱熹十罪,请斩。朱熹的得意门生蔡元定被逮捕,解送道州。一时理学威风扫地,被斥为“伪学”,朱熹被斥为“伪师”,学生被斥为“伪徒”。宁宗一改旧态,下诏命凡荐举为官,一律不取“伪学”之士。
庆元六年(1200年)三月初九,朱熹终于在建阳家里忧愤而死,享年七十一岁。临死还在修改《大学诚意章》,可见他是如何矢志于树立自己的理学,然而生前终未如愿。朱熹的一生志在树立理学,使之成为统治思想。但因理学初出,影响不深。同时,朱熹在官场上因品性耿直而得罪权臣,致使朱熹晚年落得一个悲剧的结局。
劝学原文及翻译13
劝 学
《荀子》
君子曰:学不可以已。
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冰,水为之,而寒于水。木直中绳,輮以为轮,其曲中规。虽有槁暴,不复挺者,輮使之然也。故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已,则知明而行无过矣。
吾尝终日而思矣,不如须臾之所学也;吾尝跂而望矣,不如登高之博见也。登高而招,臂非加长也,而见者远;顺风而呼,声非加疾也,而闻者彰。假舆马者,非利足也,而致千里;假舟楫者,非能水也,而绝江河。君子生非异也,善假于物也。
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蛟龙生焉;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圣心备焉。故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上食埃土,下饮黄泉,用心一也。蟹六跪而螯,非蛇鳝之穴无可寄托者,用心躁也。
注释:
一、字音
木直中(zhòng)绳
輮(róu)
槁(gǎo)暴(pù)
就砺(lì)
参(cān)省(xǐng)
须臾(yú)
跂(qì)
楫(jí)
生(xìng)非异
跬(kuǐ )步
骐骥(qí jì)
驽(nú)马十驾
锲(qiè)而舍之
金石可镂(lòu)
螯(áo )
蛇鳝(shàn)
二、字义
1、君子:这里指有才能的人。
2、已:停止。
3、青取之于蓝:靛青,从蓝草中取得。青,靛青,一种染料。蓝,蓼蓝。 蓼(liǎo)蓝:一年生草本植物,茎红紫色,叶子长椭圆形,干时暗蓝色。花淡红色,穗状花序,结瘦果,黑褐色。叶子含蓝汁,可以做蓝色染料。
4、青于蓝:比蓼蓝(更)深。
5、中绳:(木材)合乎拉直的墨线。木工用拉直的墨线来取直。
6、輮 :通“煣”,以火烘木,使其弯曲。
7、规:圆规,测圆的工具。
8、虽有槁暴:即使又被风吹日晒而干枯了。有,通“又”。 槁,枯。暴,同“曝”,日晒。槁暴,枯干。
9、挺:直。
10、受绳:经墨线丈量过。
11、金:指金属制的刀剑等。
12、就砺:拿到磨刀石上去磨。砺,磨刀石。就,动词,接近,靠近。
13、参省乎己:对自己检查、省察。参,一译检验,检查;二译同“叁”,多次。省,省察。乎,介词,于。
14、吾尝终日而思矣:而,表修饰
15、须臾:片刻,一会儿。
16、跂:提起脚后跟。
17、博见:看见的范围广,见得广。
18、而见者远:意思是远处的人也能看见。而,表转折。
19、疾:快,速,这里引申为“洪亮”,指声音宏大。
20、假:借助,利用。
21、舆:车。
22、利足:脚步快。
23、致:达到。
24、水:指游泳。名词,用作动词。
25、绝:横渡。
26、生非异:本性(同一般人)没有差别。生,通“性”天赋,资质。
27、物:外物,指各种客观条件。
28、兴:起。
29、渊:深水。
30、蛟:一种龙。
31、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圣心备焉:积累善行而养成品德,达到很高的境界,通明的思想(也就)具备了。得,获得。
32、跬:古代的半步。古代称跨出一脚为“跬”,跨两脚为“步”。
33、无以:没有用来……的(办法)
34、骐骥:骏马。
35、驽马十驾:劣马拉车连走十天,(也能走得很远。)驽马,劣马。驾,马拉车一天所走的路程叫“一驾”。
36、功在不舍:(它的)成功在于不停止。舍,停。
37、锲:用刀雕刻。
38、镂:原指在金属上雕刻,泛指雕刻。
39、用心一也:(这是)因为用心专一(的缘故)。用,以,因为。
40、六跪:六条腿,蟹实际上是八条腿。跪,蟹脚。一说,海蟹后面的两条腿只能划水,不能用来走路或自卫,所以不能算在“跪”里。另一说,“六”虚指。
41、螯:蟹钳。
42、躁:浮躁,不专心。
翻译:
君子说,学习不可以停止。靛青是从蓼蓝中提取的,但它比蓼蓝的颜色更青;冰是由水凝结成的,但它比水更冷。木材直得合乎拉直的墨绳,如果给它加热使它弯曲做成车轮,它的弯度就可以合乎圆规,即使又晒干了,也不会再挺直,这是因为人工使它弯曲成这样。所以木材经墨线量过就笔直了,金属刀具在磨刀石上磨过就锋利了。君子广泛地学习而且每天对照检查自己,就智慧明达,行动不会犯错误了。
我曾经整日思索,却不如学习片刻收获大;我曾经踮起脚跟眺望,却不如登上高处看得广阔。登高招手,手臂并没有加长,但人们在远处也能看见;顺着风呼喊,声音并没有加大,但听的人会听得清楚;借助车马的人,不是脚走得快,却能到达千里之外;借助船只的人,不是自己能游泳,却能横渡江河。君子的本性同一般人没有差别,只是善于借助于外物罢了。
堆土成山,风雨就从那里兴起;水流汇成深渊,蛟龙就在那里生长;积累善行,形成良好的品德,就会得到最高的智慧,具备圣人的思想境界。所以,不积累每一小步,就不能远达千里;不汇集细流,就不能形成江海。骏马跳跃一次,不能有十步远;劣马拉车走十天,也能走得很远,它的成功在于不停止。拿刀刻东西,中途停止,腐朽的木头也不能刻断;不停地刻下去,金石也能雕刻成功。蚯蚓没有锋利的爪牙,坚强的筋骨,却能上吃泥土,下饮泉水,是因为它心专一;螃蟹有六条腿,两只大夹,然而没有蛇鳝的洞穴就无处容身,是因为它心浮躁的缘故。
劝学原文及翻译14
孙权劝学
初,权谓吕蒙曰:“卿今当涂掌事,不可不学!”蒙辞以军中多务。权曰:“孤岂欲卿治经为博士邪?但当涉猎,见往事耳。卿言多务,孰若孤?孤常读书,自以为大有所益。”蒙乃始就学。
及鲁肃过寻阳,与蒙论议,大惊曰:“卿今者才略,非复吴下阿蒙!”蒙曰:“士别三日,即更刮目相待,大兄何见事之晚乎!”肃遂拜蒙母,结友而别。
翻译
当初,孙权对吕蒙说:“你现在当权管事,不可以不学习!”吕蒙用军中事务繁多来推托。孙权说:“我难道想要你研究儒家经典,成为博士吗?我只是让你粗略地阅读,了解历史罢了。你说军务繁多,谁比得上我事务多呢?我经常读书,自己觉得获益颇多。”吕蒙于是开始学习。
当鲁肃到寻阳的时候,鲁肃和吕蒙一起谈论议事,鲁肃十分吃惊地说:“你现在军事方面和政治方面的才能和谋略,不再是吴下时的没有才学的阿蒙了!”吕蒙说:“与读书的人分别几天,就用新的眼光看待,长兄你认清事物怎么这么晚呢?”于是鲁肃拜见吕蒙的母亲,和吕蒙结为好友后分别了。
注释
初:当初,起初,这里是追述往事的习惯用词。
权:指孙权,字仲谋,吴郡富春(浙江富阳)人,黄龙元年(公元年)称王于武昌(今湖北鄂城),国号吴,不久迁都建业,(今江苏南京)。年称帝。谓……
曰:谓,告诉;连用表示“对……说”。
吕蒙:字子明,三国时吴国名将,汝南富陂(今安徽省阜南县东南)人。
卿:古代君对臣或朋友之间的爱称。
今:当今。
当涂:当道,当权。
掌事:掌管政事。
辞:推托。
以:介词,用。
务:事务。
孤:古时王侯的自称。
岂:难道。
治经:研究儒家经典。治,研究。
经:指《诗经》《尚书》《礼记》《周易》《春秋》等书。
博士:当时专掌经学传授的学官。
邪:通“耶”,语气词,表示反问或疑问的语气。
但:只,仅。
当:应当。
涉猎:粗略地阅读。
见往事:了解历史。见,了解;往事,指历史。
耳:语气词,表示限制语气,罢了。
多务:事务多,杂事多。务,事务。
孰若:与……相比如何;谁像(我)。
孰:谁,哪个;
若:比得上。
益:好处。
乃:于是,就。
始:开始。
就学:指从事学习。就,单独翻译为 从事。
及:到了……的时候。
过:到。
寻阳: 县名,在湖北黄梅西南。
论议:讨论议事。
大:非常,十分。
惊:惊奇。
者:用在时间词后面,不译。
才略:军事方面或政治方面的才干和谋略。
非复:不再是。
复:再,又。
吴下阿蒙:指在吴下时的没有才学的吕蒙。吴下,指吴县,如今江苏苏州。阿蒙,指吕蒙,名字前加"阿",有亲昵的意味。现指才识尚浅的人。
士别三日:与读书的人分别几天。
三:几天,这里指“几”。士,读书人。
即:就。
更:重新。
刮目相待:另眼相看,用新的眼光看待。
刮目:擦擦眼。
待:看待。
大兄:长兄,这里是对同辈年长者的尊称。
何:为什么。
见事:认清事物。见,认清,识别。
乎:啊。表感叹或反问语气。
遂:于是,就。
拜:拜见。
别:离开。
文言知识
通假字
孤岂欲卿治经为博士邪!
邪:通“耶”,语气词。表反问语气。
卿今当涂掌事。
当涂:“涂”通“途”,道路,仕途。亦作当权。
词类活用
1.蒙辞以军中多务 辞:状语后置,名词作动词。
2.大兄何见事之晚乎 之:主谓取独。
一词多义
蒙辞以军中多务。(介词,用)
自以为大有所益。(认为)
但当涉猎。(应当)
当涂掌事。(掌管)
见往事耳。(了解)
大兄何见事之晚乎。(认清)
古今异义
(蒙辞以军中多务)辞:
古义:推辞。
今义:告别,不接受,解雇。
(孤岂欲卿治经为博士邪)孤:
古义:古时候王侯的自称,我。
今义:独自,孤独。
(孤岂欲卿治经为博士邪)治:
古义:研究。
今义:治理。
(孤岂欲卿治经为博士邪)博士:
古义:当时专掌经学传授的学官。
今义:学位的最高一级
(及鲁肃过寻阳)及:
古义:到了······的时候
今义:以及。
(及鲁肃过寻阳)过:
古义:到。
今义:经过。
(即更刮目相待)更:
古义:重新。
今义:更加。
(但当涉猎)但:
古义:只。
今义:转折连接词,但是。
(但当涉猎)涉猎:
古义:粗略的阅读
今义:捕捉猎物
(见往事耳)往事:
古义:历史。
今义:过去的事。
(自以为大有所益)大:
古义:很。
今义:指面积、体积、容量、数量、强度、力量超过一般或超过所比较的对象。
(蒙乃始就学)就:
古义:从事。
今义:就。
(大兄何见事之晚乎)见:
古义:认清。
今义:看见。
特殊句式
倒装句
蒙辞以军中多务。
即:蒙以军中多务辞。(介词结构后置)
反问句:
孤岂欲卿治经为博士邪(吗)!
卿言多务,孰若孤?
文章结构
1. 孙权劝学
2. 吕蒙始学
3. 鲁肃赞学:"非复吴下阿蒙,拜蒙母,结友而别"
道理启示
(1)我们不要以一成不变的态度看待他人,要以开放的眼光看待事物。
(2)不能因为事情繁忙就放弃学习,坚持读书是有益的。
(3)要善于听取他人好的建议或意见并去做。
(4)告诉我们一个人只要广泛涉猎就会学有所成。
(5)不但自己要学好,还要催动附近的人也要学习,让社会也一起进步。
(6)劝人要讲究策略。
(7)不要找借口不听从别人。
(8)只要发奋学习,就能积学修业,学有所成。
(9)读书给人以乐趣,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
(10)一个人即使基础差,但只要端正态度,刻苦努力,就能学到知识,并提高自己的认知水平和办事能力。
(11)求知可以改变人的天性。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只要你愿意,你就会成活并成长。
创作背景
三国时期,孙权大将周瑜和刘备在赤壁之战中大破曹操军队,不久后周瑜病死。鲁肃代替周瑜成为孙权的谋佐,然而刘备很快取得了益州,形成魏、蜀、吴三方鼎峙的局面。为了加强国力,孙权劝吕蒙多学习。“孙权劝学”的故事就发生了。
写作特色
本文注重以对话表现人物。对话言简意丰,生动传神,富于情趣。仅寥寥数语,就使人感受到三位人物各自说话时的语气、神态和心理。
孙权劝学,先一语破的,向吕蒙指出“学”的必要性,即因其“当涂掌事”的重要身份而“不可不学”;继而现身说法,指出“学”的可能性。使吕蒙无可推辞、“乃始就学”。从孙权的话中,既可以看出他的善劝,又可以感到他对吕蒙的亲近、关心和期望,而又不失人主的身份。“卿今者才略,非复吴下阿蒙”,是情不自禁的赞叹,可见鲁肃十分惊奇的神态,以他眼中吕蒙变化之大竟然判若两人,表现吕蒙因“学”而使才略有了令人难以置信的惊人长进。需要指出的是,鲁肃不仅地位高于吕蒙,而且很有学识,由他说出这番话,更可表明吕蒙的长进确实非同一般。“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大兄何见事之晚乎?”是吕蒙对鲁肃赞叹的巧妙接应。“三日”形容时间很短,“刮目”是擦拭眼睛,表示十分惊奇、难以置信的样子。并且,他还很爱才。从吕蒙的答话中可见他颇为自得的神态,他以当之无愧的坦然态度,表明自己才略长进之快之大。孙权的话是认真相劝,鲁肃、吕蒙的话则有调侃的意味,二者的情调是不同的。
在本文中,写鲁肃、吕蒙对话,一唱一和,互相打趣,显示了两人的真实性情和融洽关系,表明在孙权劝说下吕蒙“就学”的结果,从侧面表现了吕蒙的学有所成,笔墨十分生动,这是全文的最精彩之处。
鉴赏
此文记叙了三国时期吕蒙在孙权劝说下开始学习,而使才略有了惊人的长进,并令鲁肃为之叹服、与之“结友”的故事,说明了人应当好学、只要肯学习就会有进步的道理,突出了学习重要性。
此文虽极简略但剪裁精当,不仅保留了先前史书中原文的精华和故事的完整性,而且以更精练的文笔突出了人物的风采,是一篇成功的改写之作。而其主要艺术特色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对白传神,以“话”塑人
文章篇幅短小,通篇主要记录人物的几次对白,却传神生动地塑造出了两个艺术形象。先看孙权。作为吴国之主,他能够关心下属,鼓励吕蒙要多学习:“卿今当涂掌事,不可不学!”语气比较坚定有力。当吕蒙找借口推辞时,他不急不恼推心置腹地说:“孤岂欲卿治经为博士邪!但当涉猎,见往事耳。”先声明要求他读书的目的并非使他弃武从文,成为书生,而是在博览群书中了解历史,从中汲取经验教训,增加自己的见识与才智,这种循循善诱的亲切语气已令人非常感慨之后他又针对吕蒙所谓“军中多务”的借口,进一步开导,现身说法:“卿言多务,孰若孤?”这是明摆着的事实“孤常读书,自以为大有所益。”用自己的亲身感受来劝导吕蒙。整个对话之中,孙权丝毫未摆当权者的架子,不以威压的方式逼迫吕蒙去读书,这一番娓娓道来的谈话却更令人信服。他的谈话是亲切的,朋友式的,具有长者而非王者的风范。再看吕蒙。读书使吕蒙的言谈大有智慧,所以鲁肃的语气重在惊叹:“卿今者才略,非复吴下阿蒙!”吕蒙也仅说了一句话:“士别三日,即更刮目相待,大兄何见事之晚乎!”话中既有对鲁肃大惊小怪的不以为然,更有一种书中多阅历,胸中有丘壑的自信,令人油然而生一种敬羡之情。
侧面烘托,展示变化
除正面记言外,此文对吕蒙这一形象还运用了侧面烘托及对比的手法。从侧面表现了吕蒙的学有所成,笔墨十分生动,这是全文的最精彩之处。由文中可知,鲁肃正是一个跳出庐山的旁观者,吕蒙读书的功效是通过他的话从侧面展现出来的,他的惊叹衬托出了吕蒙今非昔比的事实。而话中的“吴下阿蒙”又将吕蒙的过去与现在进行了一个纵向的对比,得出了“变”的结论,而吕蒙之“变”的核心正是“才略”的猛增。
言简意赅,表现有力
此文以对话为主,人物的语言简洁而传神,极富表现力,毫无冗繁之处。如对吕蒙的学习情况,仅以“蒙乃始就学”一句加以概括,至于他读了哪些书,又如何用功的只字未提。后文中吕蒙二人的谈话,只用一句“与蒙论议”来交代,两人谈论的是什么话题,吕蒙的哪些见解让鲁肃起敬的都略去不写。此外,对话外的其他语言也非常简省而意赅,如其中的“吴下阿蒙”、“刮目相待”更是因其言简意丰而流传运用至今。还有,在情节发展上,孙权的刻意劝学终使吕蒙就学,他就学后的渊博学识又使鲁肃惊叹,吕蒙又紧承其叹发出“士别三日,即更刮目相待”的自信之语,上下文环环相扣,衔接自然,前因后果,井然有序。
赏析
该文是根据先前的史书改写的。因先前的史书已有较详细的记载,而又无新的史料可以补充,所以文章是根据从略的原则对先前史书的有关记载进行改写的。文章篇幅小,仅119字,虽极简略但剪裁精当,不仅保留了原文的精华和故事的完整性,而且以更精练的文笔突出了人物的风采,是一篇成功的改写之作。记叙了三国时期吕蒙在孙权劝说下开始学习,而使才略有了惊人的长进,并令鲁肃为之叹服、与之“结友”的故事,说明了人应当好学、只要肯学习就会有进步的道理,突出了学习重要性。
该文以对话为主,其他内容均简说或不说。如对吕蒙的学习情况,仅以“蒙乃始就学”一句加以概括,至于他读了哪些书,又如何用功则只字未提。后文中吕蒙二人的谈话,只用一句“与蒙论议”来交代,两人谈论的是什么话题,吕蒙的哪些见解让鲁肃起敬的都略去不写。详略的安排极其精当。 除对话外的其他语言也非常简省而意赅。情节发展上,孙权的刻意劝学终使吕蒙就学,他就学后的渊博学识又使鲁肃惊叹,吕蒙又紧承其叹发出“士别三日,即更刮目相待”的自信之语,上下文衔接自然,前因后果,井然有序。
该文写的是吕蒙在孙权劝说下“乃始就学”。孙权劝学,先向吕蒙指出“学”的必要性,即因其“当涂掌事”的重要身份而“不可不学”;继而现身说法,指出“学”的可能性。使吕蒙无可推辞、“乃始就学”。从孙权的话中,既可以看出他的善劝,又可以感到他对吕蒙的亲近、关心和期望,而又不失人主的身份。“卿今者才略,非复吴下阿蒙”,是情不自禁的赞叹,可见鲁肃十分惊奇的神态,以他眼中吕蒙变化之大竟然判若两人,表现吕蒙因“学”而使才略有了令人难以置信的惊人长进。需要指出的是,鲁肃不仅地位高于吕蒙,而且很有学识,由他说出这番话,更可表明吕蒙的长进确实非同一般。“士别三日,即更刮目相待,大兄何见事之晚乎?”是吕蒙对鲁肃赞叹的巧妙接应。从吕蒙的答话中可见吕蒙颇为自得的神态,吕蒙以当之无愧的坦然态度,表明自己才略长进之快之大。孙权的话是认真相劝,鲁肃、吕蒙的话则有调侃的意味,二者的情调是不同的。其才略很快就有惊人的长进而令鲁肃叹服并与之“结友”的故事,说明了人只要肯学习就会有长进,突出了学习重要性。
读书使吕蒙的言谈大有智慧,所以鲁肃的语气重在惊叹:“卿今者才略,非复吴下阿蒙!”吕蒙也仅说了一句话:“士别三日,即更刮目相待,大兄何见事之晚乎!”话中既有对鲁肃大惊小怪的不以为然,更有一种书中多阅历,胸中有丘壑的自信,令人油然而生一种敬羡之情。吕蒙读书的功效是通过鲁肃的与吕蒙的对话从侧面展现出来的,他的惊叹衬托出了吕蒙今非昔比的事实。而话中的“吴下阿蒙”又将吕蒙的过去与现在进行了一个纵向的对比,得出了“变”的结论,而吕蒙之“变”的核心正是“才略”的猛增。
吕蒙的谦虚好学, 鲁肃的英雄惜英雄,三位一体,足显作者的文笔功架之深厚。
劝学原文及翻译15
【原文】
国子先生晨入太学,招诸生立馆下,诲之日:“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方今圣贤相逢,治具毕张,拔去凶邪,登崇俊良。占小善者率以录,名一艺者无不庸。爬罗剔抉,刮垢磨光。盖有幸而获选,孰云多而不扬。诸生业患不能精,无患有司之不明;行患不能成,无患有司之不公。”
言未既,有笑于列者日:“先生欺余哉!弟子事先生,于兹有年矣。先生口不绝吟于六艺之文,手不停披于百家之编;纪事者必提其要,纂言者必钩其玄;贪多务得,细大不捐;焚膏油以继晷,恒兀兀以穷年。先生之业,可谓勤矣。觗排异端,攘斥佛老;补苴罅漏,张皇幽眇;寻坠绪之茫茫,独旁搜而远绍;障百川而东之,回狂澜于既倒。先生之于儒,可谓劳矣。沉浸酿郁,含英咀华。作为文章,其书满家。上规姚姒,浑浑无涯,周《诰》殷《盘》,佶屈聱牙,《春秋》谨严,《左氏》浮夸,《易》奇而法,《诗》正而葩;下逮《庄》、《骚》,太史所录,子云、相如,同工异曲。先生之于文,可谓闳其中而肆其外矣。少始知学,勇于敢为;长通于方,左右具宜。先生之于为人,可谓成矣。然而公不见信于人,私不见助于友,跋前疐后,动辄得咎。暂为御史,遂窜南夷。三年博士,冗不见治。命与仇谋,取败几时。冬暖而儿号寒,年丰而妻啼饥。头童齿豁,竟死何裨?不知虑此,反教人为?”
【译文】
国子先生清晨来到太学,把学生们召集来,站在讲舍之下,训导他们说:“学业靠勤奋才能精湛,如果贪玩就会荒废;德行靠思考才能形成,如果随大流就会毁掉。当今朝廷,圣明的君主与贤良的大臣遇合到了一起,规章制度全都建立起来了,它们能铲除奸邪,提拔贤俊,略微有点儿优点的人都会被录用,以一种技艺见称的人都不会被抛弃。仔细地搜罗人才、改变他们的缺点,发扬他们的优点。只有才行不够而侥幸被选拔上来的人,哪里会有学行优长却没有被捉举的人呢?学生们,不要担心选拔人才的人眼睛不亮,只怕你们的学业不能精湛;不要担心他们做不到公平,只怕你们的德行无所成就!”
话还没说完,队列中有个人笑着说:“先生是在欺骗我们吧。学生跟着先生,到今天也有些年了。先生口里就没有停止过吟诵六经之文,手里也不曾停止过翻阅诸子之书,记事的一定给它提出主要内容来,立论的一定勾划出它的奥妙之处来。贪图多得,务求有收获,不论无关紧要的还是意义重大的都不让它漏掉。太阳下去了,就燃起油灯,一年到头,永远在那里孜孜不倦地研究。先生对于学业,可以说是够勤奋了吧。抵制排除那些异端邪说,驱除排斥佛家和道家的学说,补充完善儒学理论上的缺陷与不足,阐发光大其深奥隐微的意义,钻研那些久已失传的古代儒家学说,还要特别广泛地发掘和继承它们。阻止异端邪说,像拦截洪水一样,向东海排去,把将被狂澜压倒的正气重新挽救回来。先生对于儒家学说,可以说是立了功劳的吧。沉浸在如醇厚美酒般的典籍中,咀嚼品味着它们的菁华,写起文章来,一屋子堆得满满的。上取法于虞、夏之书,那是多么的博大无垠啊,周诰文、殷盘铭,那是多么的曲折拗口啊。《春秋》是多么的谨严,《左传》又是多么的铺张。《易经》奇异而有法则,《诗经》纯正而又华美。下及《庄子》、《离骚》、太史公的《史记》,以及扬雄、司马相如的著述,它们虽然各不相同,美妙精能这一点却都是一样的。先生对于文章,可以说是造诣精深博大而下笔波澜壮阔了吧。先生少年就知道好学,敢作敢为,长大以后,通晓礼义,行为得体。先生对于做人,可以说是很成熟的了吧。可是呢,在官场上不被人所信用,私交上也没人帮助你。你就同狼一样,往前走会踩住自己的颔肉,往后退又要绊着自己的尾巴,一举一动都会招来过错。当了一段时间的御史,又被贬逐到边,远的南方。当了三年的博士,懒懒散散,也没表现出什么政绩。你的运气就像与你有仇似的,早晚总要碰得一败涂地的。冬天天气暖和,你的孩子还要叫冷;年岁本来富饶,你的妻子还要喊饿。头发也光了,牙齿也缺了,你就是死了,又于事何补呢?你不想一想这些,还要来教训人,这是为什么呢?”
【作者与写作背景】
作者 韩愈(768~824)唐代文学家、哲学家。字退之。河南河阳(今河南省孟县)人,祖籍河北昌黎,自称郡望昌黎,世称韩昌黎。因官吏部侍郎,又称韩吏部。谥号“文”,又称韩文公。在文学成就上,同柳宗元齐名,称为"韩柳"。他是唐代古文运动的倡导者,提倡先秦两汉的文章,世盛称其“文起八代之衰”。是唐宋八大家之首。
韩愈三岁而孤,受兄嫂抚育,早年流离困顿,有读书经世之志,虽孤贫却刻苦好学。20岁赴长安考进士,三试不第。25~35岁,他先中进士,三试博学鸿词科不成,赴汴州董晋、徐州张建封两节度使幕府任职。后回京任四门博士。36~49岁,任监察御史,因上书论天旱人饥状,请减免赋税,贬阳山令。宪宗时北归,为国子博士,累官至太子右庶子。但不得志。50~57岁,先从裴度征吴元济,后迁刑部侍郎。因谏迎佛骨,贬潮州刺史。移袁州。不久回朝,历国子祭酒、兵部侍郎、吏部侍郎、京兆尹等职。政治上较有作为。死谥文公,故世称韩吏部、韩文公。诗力求险怪新奇,雄浑重气势。
本文多称“进学解”,是元和七、八年间韩愈任国子博士时所作,假托向学生训话,勉励他们在学业、德行方面取得进步,学生提出质问,他再进行解释,故名“进学解”,借以抒发自己怀才不遇、仕途蹭蹬的牢骚。文中通过学生之口,形象地突出了自己学习、捍卫儒道以及从事文章写作的努力与成就,有力地衬托了遭遇的不平;而针锋相对的解释,表面心平气和,字里行间却充满了郁勃的感情,也反映了对社会的批评。按本文“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等语,凝聚着作者治学、修德的经验结晶;从“浸沉郁”到“同工异曲”一段,生动表现出他对前人文学艺术特点兼收并蓄的态度。韩愈作为散文家,也很推重汉代扬雄的辞赋。本文的写作即有所借鉴于扬雄的《解嘲》、《解难》等篇,辞采丰富,音节铿锵、对偶工切,允属赋体,然而气势奔放,语言流畅,摆脱了汉赋、骈文中常有的艰涩呆板,堆砌辞藻等缺点。林纾所谓“浓淡疏密相间,错而成文,骨力仍是散文”,故应说是韩愈特创的散文赋,为杜牧的《阿房宫赋》、苏轼的《赤壁赋》的前驱。文中有许多创造性的语句,后代沿用为成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