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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散文优美句子赏析

时间:2025-05-15 21:17:31

三毛原名陈懋(mào)平,中国现代作家,1943年出生于重庆,1948年,随父母迁居台湾。1967年赴西班牙留学,后去德国、美国等。1973年定居西属撒哈拉沙漠和荷西结婚。1981年回台后,曾在文化大学任教,1984年辞去教职,而以写作、演讲为重心。下面是描写三毛的散文精选,请参考!

三毛:高原的百合花

当飞机就要降落在世界最高的机场“埃阿尔多”时,坐在我后面的一位欧洲旅客已经紧张的先向空中小姐要氧气了。

大家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那个瘫在位子上的中年人,这时前面几排的一个日本人也开始不对劲,唉的叹了一口长气便不出声了。

两个空中小姐捧着氧气瓶给他们呼吸,弄得全机的旅客都有些惶惶然。

我将自己靠在前面的椅背上,脸色苍白,话也不能说,两手冰冷的。

旁边一位来过拉巴斯的日本老先生一直握住我的手,替我拿一本薄书,口里温和的说:“不要怕,先不要就怕了嘛!”

其实我根本没有一丝惧怕,只是因为飞机下降,正在剧烈的晕机而已。

“到了之后慢慢走路,不要洗热水澡,不要吃太饱。更不可以喝酒,第二天就没有事了。”

“我不是—”

还没说完,那位日本老先生又加了一句:“不许讲话,省氧气!”

听他那麽吩咐,我先噗的笑了出来,便真的一句话也不讲了。

下机的时候,手提的东西全托给米夏,知道自己心脏不太好,便不逞强了。

海拔四千一百公尺的平原是我生平所面临最高的地势,在这,机场的跑道也比一般的长;因为空气的阻力不同了。

第一日上到这高原,尽可能一切放慢,我的步伐慢的如同散步,飞机上警察看的笑了起来。

玻利维亚,这南美的西藏,过去每当想起它来,心里总多了一分神秘的向往。

即使只在机场吧,那苍苍茫茫的大草原呈现了不凡而极静的美。

入境的人很多,一些没事似的人去排队了,另一些大约如我,是第一次来,大半先坐着,不敢乱动。

对于一个旅客来说,一个国家的机场是否豪华其实并不是很重要的,查照的海关人员是不是办事快捷,态度亲不亲切,才是旅客对这国家最初步的印象。

玻利维亚的机场虽然不算太气派,可是无论在哪一方面,他们都给了旅客至诚的欢迎和周到,使人宾至如归。

旅客服务中心交给我的

进城的公车说是没有的计程车可以与人合并一辆,收费非常合理合五毛美金一人。

坐上计程车还不知人去哪家旅馆,这已习惯了,心中并不慌张,开车的司机先生是最好的顾问,他们会带的。

司机先生不仅热心,同坐的三位玻利维亚人也是极好,他们替我们想出来的旅社,却因价格太低了,另人有些茫然。

“我可以付再高些的,最好有私人浴室。”我有些不好意思的说。

车子因找旅馆,绕了好几个弯,结果停在旧区女巫市场斜斜的街道边。

一看那地方风味如此浓烈的区域,先就喜欢了,下得旅馆来一看,又是好的,便留住了。

付车钱的时候,因为麻烦了司机,心中过意不去,多付了20%的小费。没有多少钱,那位司机先生感激的态度,又一次使人觉得这个国家的淳朴和忠厚。

放下了行李,先去街上摊子买叶子治将发的高原病,知道这是逃不过的。

这些叶子在秘鲁的古斯各城其实我还有一大包没有用完的,只因害怕放在行李中带过境,海关当作,因此便留下了。

叶事实上并不是什麽,可能一吨的叶子也提炼不出几公克的因。

高原的居民将少数的几片拿来冲滚水喝,只是帮助呼吸而已。

旅馆的餐厅冲来了一大壶滚水,问他们多少钱,说是不收费的。

给送水的人一点小费,换来的又是连声道谢,这样的民风令人受宠若惊,好似是来受恩的一般叫人失措,不由得更加想回报他们。

这一路来,只要进入了参杂着印第安人血液的国家,总多了一份他们待人的忠厚善良。

厄瓜多尔亲如家人,秘鲁亦是一团和气,而今的玻利维亚,更是厚拙。

在这一百多万平方公里的高原国家里,只住着不到六百万的居民,这70%是印第安人,25%是西班牙本地人混血,5%是欧洲移民来的白种人。

玻利维亚是南美洲两个没有海港的国家之一,它的西部是秘鲁与智利,东北部与巴西交界,南边有阿根廷和巴拉圭。

在1879年以前,玻利维亚原先的领土本是一直延伸到太平洋的,因为一场争夺沙漠矿场的五年之战,那片沿海的土地被智利夺去,直到现在没能讨回来,虽然智利同意玻利维亚使用原先的一个海港,但是在意义和便利上便不相同了。

虽说拉巴斯是一般公认的世界最高的首都,事实上玻利维亚真正的首都却在另一个城市—苏克列。

只因外交使节团及政府部会都在拉巴斯办公,而苏克列只有最高法院仍在那开庭,普通都将拉巴斯当作了这个国家的都城。

初抵拉巴斯,除了呼吸不太顺畅之外,并没有过分的不适,加上以前厄瓜多尔及秘鲁高原的经验知道如何冲茶并且服药,静躺两三个小时休息之后便没有事了。

女巫市场

没来玻利维亚之前,参考书中提到几次此地的巫术街,说是不能错过的。

没有想到自己的旅馆门外没有二十步便是那条著名的横街。

休息过了之后,赶快穿了厚衣服到街上去玩耍,高原的夏天,即使是正午,也穿一件薄毛衣,到了夜间便要再加一件了。

石板砌的街道斜斜的往城中心滑下去,好份欧式老城的情怀,却因当年西班牙人的进占南美远远的将这欧风一路建到另一个大洲来。

便在那些美丽的老建筑下面,放着一滩一滩的街头店铺,守摊子的嬷嬷们,披着丝制本色花拖着长流苏的披肩,穿着齐膝而多褶的大裙子,梳着双条粗辫子,一个个胖墩墩的在卖她们深信的巫术道具。

三毛:妈妈的一封信三毛,

我亲爱的女儿:

自你决定去撒哈拉大漠后,我们的心就没有一天安静过,怕你吃苦,怕你寂寞,更担心你难以适应沙漠的日常生活。但每次接你来信好像都在天堂,心情愉快,对生活充满信心。物质上的缺乏,气候的骤变,并没有影响你的`情绪。我想可能是沙漠美丽的景色深深地迷惑了你,夕阳中的蜃楼,一望无垠的黄沙,一向是你所神住。一旦投入其中,谁能体会?谁能领略?

所以,这次你去撒哈拉,我和你父亲都没有阻止。明知道这是何等崎岖艰苦的道路,但是为了你的志趣和新生活的尝试,我们忍住了眼泪,答应下来。孩子,你可知道父母的心里是如何的矛盾,如何的心酸!这一时期,我差不多常常跑邮局,恨不得把你喜爱的食物或点缀布置的小玩意儿,统统寄上,借着那些小小的礼物,也寄上我们无限的爱和想念。有一天,你告诉我们,已拥有了梦中的白马王子,我们万分喜悦接纳了我们淳厚的半子——荷西。你孤单的生活将告一段落,从此有人陪伴你,携手共度人生漫漫的岁月。重重的叮咛,深深的祝福,难表父母的心声。我的女儿,愿你幸福快乐,直到永永远远。

在你完全适应荒凉单调的沙漠婚姻生活后,你很想动动久已搁起的笔杆,希望哪一位副刊的主编先生能慧眼识英雄(小猫也),提拔一下,让你乐一乐,以后才有信心再写。我每晚都祈祷求神拭一拭那位主编的眼睛,能使他看中我们三毛的文章,真的,那天早晨在联副上看到你第一篇文章《中国饭店》(《沙漠中的饭店》),我把家中所有的人都叫起来,争阅你的故事,大家都非常高兴。家中没有香槟,只好买豆浆代替庆祝,心中十分感激那位主编先生。(后来才知道是平鑫涛先生,大概是受了上帝的催眠。)从此你打开了写作之门,一篇比一篇精彩,一篇比一篇生动。你把我们每一个读者都引进了你的生活,你的故事好像就发生在我们的身边左右,有笑也有泪。自读完了你的《白手成家》后,我泪流满面,心如绞痛,孩子,你从来都没有告诉父母,你所受的苦难和物质上的缺乏,体力上的透支,影响你的健康,你时时都在病中。你把这个僻远荒凉、简陋的小屋,布置成你们的王国(都是废物利用),我十分相信,你确有此能耐。那时,许多爱护你的前辈,关怀你的友好,最可爱的是一些年轻的热爱你的读者朋友们,电话、信件纷纷而来,使人十分感动。在《白手成家》刊出后,进入最高潮,任何地方都能听到谈论三毛何许人也,我们以你为荣,也分享了你的快乐,这是你给父母一生中最大的安慰。(是你牺牲多少夜晚及日常生活中的辛酸换取的代价。虽然你在写作上刚刚起步,但在给我们父母的感受上却是永恒。)

我的女儿,在逝去的岁月中,虽然有太多的坎坷,但我们已用尽爱的金线,一针一针经纬地织补起来,希望父母的巧手神工能织得像当初上帝赐给你的一样,天衣无缝,重度你快乐健康的人生。孩子,请接受父母的祝福和祈祷,愿主赐恩。

你车祸的消息,一直等你出院后,你姐姐才告诉我们(瞒得好紧)。当时我脑中一片茫然,整个世界仿佛都在旋转,泪含满眶,默默无语,心碎片片,千水万山,无法亲临照顾。孩子,你怕我们伤心难受,教姐姐慢慢再讲,这是你的孝心,但你可想到,我们知道了一样地神伤,担忧焦急,一直到收到你的录音带与照片后,仍未能释然。看到你消瘦无力的样子,更耿耿于怀;每次午夜梦回,你可曾听到母亲依依的呼唤?天涯海角,不论离我们多么遥远,我们的心灵总是彼此相通。尤其是你父亲,是你一生中最大的凭依。前一阵他患眼疾,视力衰退,你每信都殷殷问候,思亲之情,隐于字间,读后常使我们泫然泪下,思念更深。最近虽然你没有提及任何不妥,但在家信中常感觉到你又在病中。

撒哈拉的一段生活,使你亏损太多,等荷西找到了新的工作,安顿好家,快快地回来吧,让我们好好地看看久别的女儿,是否依旧神采飘逸。

夜已很深,春天的夜晚仍有寒意,请为父母多披上一件外衣,珍重复珍重。千言万言,难诉尽母亲的心语。我的女儿,愿你快乐健康!顺祝平安!

一九七六年四月一日午夜

1、男人是泥,女人是水。泥多了,水浊;水多了,泥稀。不多不少,捏两个泥人--好一对神仙眷侣。

2、不做不可及的梦,这使我的睡眠安恬。避开无事时过分热络的友谊,这使我少些负担和承诺。不说无谓的闲言,这使我觉得清畅。我尽可能不去缅怀往事,因为来时的路不可能回头。我当心的去爱别人,这样不会泛滥。我爱哭的时候哭,我爱笑的时候笑,我不求深刻,只求简单。

3、四周的窗全开着,雨做了重重的帘子,那么灰重的掩压了世界,我们如此渴望着想看一看帘外的晴空,它总冷漠的不肯理睬我们盼望。而一个个希望是如此无助的否定掉了,除了无止境的等待之外,你发现没有其他的办法再见阳光。

4、学着主宰自己的生活;即使孑然一身,也不算一个太坏的局面。不自怜、不自卑、不怨叹,一日一日来,一步一步走,那份柳暗花明的喜乐和必然的抵达,在于我们自己的修持

5、知音,能有一两个已经很好了,实在不必太多。朋友之乐,贵在那份踏实的信赖。

6、一个人至少拥有一个梦想,有一个理由去坚强。心若没有栖息的地方,到哪里都是在流浪。

7、我笑,便面如春花,定是能感动人的,任他是谁。

8、个人的遭遇,命运的多舛都使我被迫成熟,这一切的代价都当是日后活下去的力量。

9、在这里,与各位再共同勉励一次,我们要做聪明的人,做有智慧的人有慈爱又肯诚实对人对己的勇者。就算天大的事情来了,也不逃避它,心平气和地为自己争取最合理的解决之道,不可以做一个弱者,凡是不顺心便跌倒的人是要被社会淘汰的,做一个有弹性的人,当是我们一生追求的目标。

10、看得不顺眼的话,千万富翁也不嫁;看得中意,亿万富翁也嫁。

11、自怜、自恋、自苦、自负、自轻、自弃、自伤、自恨、自利、自私、自顾、自反、自欺加自杀,都是因为自己。自用、自在、自行、自助、自足、自信、自律、自爱、自得、自觉、自新、自卫、自由和自然,也都仍是出于自己。

12、我们不肯探索自己本身的价值,我们过分看重他人在自己生命里的参与。于是,孤独不再美好,失去了他人,我们惶惑不安。

13、我来不及认真地年轻,待明白过来时,只能选择认真地老去。

14、我总以为,朋友的相交,最可贵在于知心,最不可取,在于霸占和单方强求。西方有句谚语,说:"朋友的可贵,就在于自由。"

15、如果你给我的,和你给别人的是一样的,那我就不要了。

16、朋友这种关系,最美在于锦上添花;最可贵,贵在雪中送炭;朋友中的极品,便如好茶,淡而不涩,清香但不扑鼻,缓缓飘来,似水长流。

17、爱情如果不落到穿衣、吃饭、睡觉、数钱这些实实在在的生活中去,是不会长久的。真正的爱情,就是不紧张,就是可以在他面前无所顾忌地打嗝、放屁、挖耳朵、流鼻涕;真正爱你的人,就是那个你可以不洗脸、不梳头、不化妆见到的那个人。

18、读书多了,容颜自然改变,许多时候,自己可能以为许多看过的书籍都成了过眼云烟,不复记忆,其实他们仍是潜在的。在气质里,在谈吐上,在胸襟的无涯,当然也可能显露在生活和文字里。

19、爱情有如佛家的禅--不可说,不可说,一说就是错。

20、当我们面对一个害怕的人,一桩恐惧的事,一份是人不安的心境时,唯一克服这种感觉的态度,便是面对它。

21、不要去看那个伤口,它有一天会结疤的,疤痕不褪,可它不会再痛。

22、我愿意在父亲、母亲、丈夫的生命圆环里做最后离世的一个,如果我先去了,而将这份我已尝过的.苦杯留给世上的父母,那么我是死不瞑目的,因为我已明白了爱,而我的爱有多深,我的牵挂和不舍便有多长。

23、从容不迫的举止,比起咄咄逼人的态度,更能令人心折。

24、每想你一次,天上飘落一粒沙,从此形成了撒哈拉。每想你一次,天上就掉下一滴水,于是形成了太平洋。

25、如果有来生,要做一只鸟,飞越永恒,没有迷途的苦恼。东方有火红的希望,南方有温暖的巢床,向西逐退残阳,向北唤醒芬芳。如果有来生,希望每次相遇,都能化为永恒。

26、如果爱情不落到--洗衣、做饭、数钱、带孩子这些零散的小事上,是不容易长久的。

27、没有人能够“弃”你,除非你自暴自弃,因为我们是属于自己的,并不属于他人。

28、记得当时年纪小,你爱谈天,我爱笑,有一回并肩坐在桃树下,风在林梢鸟儿在叫,我们不知怎样睡着了,梦里花落知多少。

29、所有的人,起初都只是空心人,所谓自我,只是一个模糊的影子,全靠书籍绘画音乐电影里他人的生命体验唤出方向,并用自己的经历去充填,渐渐成为实心人。而在这个由假及真的过程里,最具决定性的力量,是时间。

30、人活在世界上,重要的是爱人的能力,而不是被爱。我们不懂得爱人又如何能被人所爱。

31、我爱哭的时候便哭,想笑的时候便笑,只要这一切出于自然。我不求深刻,只求简单。

32、岁月极美,在于它必然的流逝。春花、秋月、夏日、冬雪。

在华文世界中,三毛和张爱玲一样,无论是人还是作品,都是一则空前绝后的传奇。下面给大家分享三毛经典散文,欢迎阅读!

爱情

世上难有永恒的爱情,

世上绝有存在永恒不灭的亲情。

一旦爱情化解为亲情,

那份根基,

才不是建筑在沙土上了。

我只是在说亲情。

某些人的爱情,

只是一种“当时的情绪”。

如果对方错将这份情绪当做长远的爱情,

是本身的幼稚。

不要担心自己健忘。

健忘总比什么都记得,

来得坦然。

爱情的路上,

坦然的人最容易满仓满谷。

一刹真情,

不能说那是假的。

爱情永恒,

不能说只有那一刻。

爱情,

如果不落实到穿衣、吃饭、数钱、睡觉这些实实在在的生活里去,

是不容易天长地久的。

有时候,

我们又误以为一种生活的习惯

——对一个男人的或女人的,

是一种爱情。

爱情不是必需,

少了它心中却也荒凉。

荒凉的日子难过,

难过的又岂止是爱情?

爱情有如甘霖,

没有了它,

干裂的心田,

即使撒下再多的种子,

终是不可能滋发萌芽的生机。

真正的爱情,

绝对是天使的化身。

一段孽缘,

不过是魔鬼的玩笑。

对于一个深爱的人,

无论对方遭遇眼瞎、口哑、耳聋、颜面烧伤、四肢残缺……都可以坦然面对,

照样或更当新的爱待下去。

可是,

一旦想到心爱的人那熟悉的“声音”,

完全改换成另一个陌生人的声调清晰呈现,

那份惊吓,

可能但愿自己从此耳聋。

不然,

情爱难保。

说的不是声带受伤,

是完全换了语音又流利说出来的那种。

哦——难了。

爱情不一定人对人。

人对工作狂爱起来,

是有可能移情到物上面去的。

所谓哦万物有灵的那份吸引力,

不一定只发生在同类身上。

爱情是一种奥秘,

在爱情中出现藉口时,

藉口就是藉口,

显然是已经没有热情的藉口而已,

来无影,

去无踪。

如果爱情消逝,

一方以任何理由强求再得,

正如强收覆水一样的不明事理。

爱情看不见,摸不着

——在要求实相的科学呆子眼里,

它不合理。

可是学科学的那批人对于这么不科学、

不逻辑的所谓空虚东西,

一样难分难解。

爱情的滋味复杂,

绝对值得一试二尝三醉。

三次以后,

就不大会再有人勇于痛饮了。

逢场作戏,

连儿戏都不如,

这种爱情游戏只有天下最无聊的人才会去做。

要是真有性情,

认真办一次家家酒,

才叫好汉烈女。

爱情是彩色气球,

无论颜色如何艳丽,

禁不起针尖轻轻一刺。

云淡风轻,

细水长流,

何止君子之交。

爱情不也是如此,

才叫落花流水,

天上人间?

惊梦三十年

那天,我坐在一个铁灰桌子前看稿,四周全是人,电话不停的闹,冷气不够让人冻清醒,头顶上是一盏盏日光灯,一切如梦。

电话响了,有人在接,听见对方的名字,我将手伸过去,等着双方讲话告一段落时,便接过了话筒。

“是谁?”那边问我。

今生没有与他说过几句话,自是不识我的声音。“小时候,你的家,就在我家的转角,小学一年级的我,已经知道了你。”我说,那边又要问,我仍霸住电话,慢慢的讲下去:“有一回,你们的老家人,站在我们的竹篱笆外面,呆看着满树盛开的芙蓉花。后来,他隔着门,要求进来砍一些枝桠分去插技,说是老太爷喜欢这些花。

“后来,两家的芙蓉都再开谢了好多年,我们仍不说话。“白先勇——”我大喊起他的名字。

这里不是松江路,也不是当年我们生长的地方。在惨白的日光灯下,过去的洪荒,只不过化为一声呼唤。

小时候,白家的孩子,是我悄悄注意的几个邻居,他们家人多,进进出出,热闹非凡。而我,只觉得,我们的距离长到一个小孩子孱弱的脚步,走不到那扇门口。

十年过去了,我们慢慢的长大。当时建国北路,没有拓宽,长春路的漫漫荒草,对一个自闭的少年而言,已是天涯海角,再远便不能了。

就是那个年纪,我念到了《玉卿嫂》。

黄昏,是我今生里最爱的时刻,饭后的夏日,便只是在家的附近散步,那儿住往不见人迹,这使我的心,比较安然。

那时候,在这片衰草斜阳的寂静里,总有另一个人,偶尔从远远的地方悠然的晃过来——那必是白先勇。又写了《谪仙记》的他。

我怕他,怕一个自小便眼熟的人。看到这人迎面来了,一转身,跑几步,便藏进了大水泥筒里去。不然,根本是拔脚便逃,绕了一个大圈子,跑回家去。

散步的`人,不只是白先勇,也有我最爱的二堂哥懋良,他学的是作曲,也常在那片荒草地上闲闲的走。堂哥和我,是谁也不约谁的,偶尔遇见了,就笑笑。

过不久,恩师顾福生将我的文章转到白先勇那儿去,平平淡淡的交给了他,说是:“有一个怪怪的学生,在跟我学画,你看看她的文字。”这经过,是上星期白先勇才对我说的。

我的文章,上了《现代文学》。

对别人,这是一件小事,对当年的我,却无意间种下了一生执着写作的那颗种子。

刊了文章,并没有去认白先勇,那时候,比邻却天涯,我不敢自动找他说话,告诉他,写那篇《惑》的人,就是黄昏里的我。

恩师离开台湾的时候,我去送,因为情怯,去时顾福生老师已经走了,留下的白先勇,终于面对面的打了一个招呼。正是最艰难的那一刹,他来了。

再来就是跳舞了,《现代文学》的那批作家们说要开舞会,又加了一群画家们。白先勇特别跑到我们家来叫我参加。又因心里实在是太怕了,鼓足勇气进去的时候,已近曲终人散,不知有谁在嚷:“跳舞不好玩,我们来打桥牌!”我默立在一角,心里很慌张,不知所措。

那群好朋友们便围起来各成几组去分牌,叫的全是英文,也听不懂。过了一会儿,我便回家去了。

那一别,各自天涯,没有再见面。这一别,也是二十年了。

跟白先勇讲完电话的第二天,终于又碰到了。要再看到他,使我心里慌张,恨不能从此不要见面,只在书本上彼此知道就好。一个这么内向的人,别人总当我是说说而已。

跳舞那次,白先勇回忆起来,说我穿的是一件秋香绿的衣裙,缎子的腰带上,居然还别了一大朵绒做的兰花。他穿的是什么,他没有说。

那件衣服的颜色,正是一枚青涩的果子。而当年的白先勇,在我记忆中,却是那么的鲜明。

那时候的我,爱的是《红楼梦》里的黛玉,而今的我,爱看的却是现实、明亮、泼辣,一个真真实实现世里的王熙凤。

我也跟着白先勇的文章长大,爱他文字中每一个、每一种梦境下活生生的人物,爱那一场场繁华落尽之后的曲终人散,更迷惑他文字里那份超越了一般时空的极致的艳美。

这半生,承恩的人很多,顾福生是一个转折点,改变了我的少年时代。白先勇,又无意间拉了我很重要的一把。直到现在,对每一位受恩的人,都记在心中,默默祝福。又得走了,走的时候,台北的剧场,正在热闹《游园》,而下面两个字,请先勇留给我,海的那边空了一年多的房子,开锁进去的一刹那,是逃不掉的“惊梦”。

三十年前与白先勇结缘,三十年后的今天,多少沧海桑田都成了过去,回想起来,怎么就只那一树盛开的芙蓉花,明亮亮的开在一个七岁小孩子的眼前。

黄昏,落雾了,沉沉的,沉沉的雾。

窗外,电线杆上挂着一个断线的风筝,一阵小风吹过,它就荡来荡去,在迷离的雾里,一个风筝静静地荡来荡去。天黑了,路灯开始发光,浓得化不开的黄光。雾,它们沉沉的落下来,灯光在雾里朦胧……天黑了。我蜷缩在床角,天黑了,天黑了,我不敢开灯,我要藏在黑暗里。是了,我是在逃避,在逃避什么呢?风吹进来,带来了一阵凉意,那个歌声,那个飘渺的歌声,又来了,又来了,“我来自何方,没有人知道……我去的地方,人人都要去……风呼呼地吹……海哗哗地流……”我挥着双手想拂去那歌声,它却一再的飘进来,飘进我的房间,它们充满我,充满我……来了,终于来了。我害怕,害怕极了,我跳起来,奔到妈妈的房里,我发疯似的抓着妈妈,“妈妈!告诉我,告诉我,我不是珍妮,我不是珍妮……我不是她……真的,真的……”

已经好多天,好多天了,我迷失在这幻觉里。

《珍妮的画像》,小时候看过的一部片子,这些年来从没有再清楚的记忆过它,偶尔跟一些朋友谈起时,也只觉得那是一部好片子,有一个很美,很凄艳,很有气氛的故事。

大约在一年前,堂哥打电话给我,说是听到《珍妮的画像》要重演的消息。我说,那是一部好片子,不过我不记得什么了,他随口在电话里哼出了那首珍妮常唱的小歌——“我从那里来,没有人知道,我去的地方……人人都要去,风呼呼地吹,海哗哗地流,我去的地方……人人都……”握着听筒,我着魔似的喊了起来,“这曲调,这曲调……我认识它……我听过,真的听过。不,不是因为电影的缘故,好像在很久,以前不知道在什么世界里……我有那么一段被封闭了的记忆,哥哥!我不是骗你,在另一个世界里,那些风啊!海啊!那些飘缈,阴郁的歌声……不要逼着问我,哥哥,我说不来,只是那首歌,那首歌……”

那夜,我病了,病中我发着高烧,珍妮的歌声像潮水似的涌上来,涌上来。它们渗透全身,我被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强烈的笼罩着,这是了!这是了!我追求的世界,我乡愁的根源。

从那次病复原后,我静养了好一阵,医生尽量让我睡眠,不给我时间思想,不给我些微的刺激,慢慢地,表面上我平静下来了。有一天忽然心血来潮,也不经妈妈的同意,我提了画具就想跑出去写生,妈听到声音追了出来,她拉住我的衣服哀求似的说:“妹妹,你身体还没好,不要出去吹风,听话!进去吧!来,听话……”忽然,也不知怎么的,我一下子哭了起来,我拚命捶着大门,发疯似的大喊:“不要管我,让我去……让我去……讨厌……讨厌你们……”我心里很闷,闷得要爆炸了。我闷,我闷……提着书箱,我一阵风似的跑出家门。

坐在田埂上,放好了画架。极目四望,四周除了一片茫茫的稻田和远山之外,再也看不到什么。风越吹越大,我感觉很冷,翻起了夹克的领子也觉得无济于事。我开始有些后悔自己的任性和孟浪起来。面对着空白的画布我画不出一笔东西来,只呆呆的坐着,听着四周的风声。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觉得风声渐渐的微弱了,在那个之间却围绕着一片欲的寂静,慢慢的,远处像是有一种代替风声的音乐一阵阵的飘过来,那声音随着起伏的麦浪一阵一阵的逼近了……终于它们包围了我,它们在我耳旁唱着“我从何处来,没有人知道,我去的地方,人人都要去……”

我跳了起来,呆呆的立着,极度的恐慌使我几乎陷于麻木;之后,我冲翻了书架,我不能自主的在田野里狂奔起来。哦,珍妮来了!珍妮来了!我奔着,奔着,我奔进了那个被封闭了世界里。四周一片黑暗,除了珍妮阴郁、伤感、不带人气的声音之外,什么都没有,空无所有,我空无所有了,我张开手臂向着天空乱抓,我向前奔着。四周一片黑暗,我要找寻,我找寻一样不会失落的东西,我找寻……一片黑暗,万物都不存在了,除了珍妮,珍妮……我无止尽的奔着……。当夜,我被一个农人送回家,他在田野的小沟里发现我。家里正在焦急我的不归,妈看见我的样子心痛得哭了,她抱住我说:“孩子,你怎么弄成这个样子!”我默默的望着她,哦!妈妈,我不过是在寻找,在寻找……迷迷糊糊的病了一个星期后,我吵着要起床。医生、爸、妈联合起来跟我约法三章,只许我在房中画静物,看书,听唱片,再不许漫山遍野的去瞎跑。他们告诉我,我病了,(我病了?)以后不许想太多,不许看太多,不许任性,不许生气,不许无缘无故的哭,不许这个,不许那个,太多的不许……在家闷了快一个月了,我只出门过一次,那天妈妈带我去台大医院,她说有一个好医生能治我的病。我们走着,走着,到了精神科的门口我才吃惊的停住了脚步,那么……我?……妈妈退出去了,只留下医生和我,他试着像一个朋友似的问我:“你——画画?”我点了点头,只觉得对这个故作同情状的医生厌恶万分——珍妮跟我的关系不是病——他又像是个行家的样子笑着问我:“你,画不画那种……啊!叫什么……看不懂的……印象派?”我简直不能忍耐了,我站起来不耐烦的对他说:“印象派是十九世纪的一个派别,跟现在的抽象派没有关系,你不懂这些就别来医我,还有,我还没有死,不要用这种眼光看我。”珍妮跟我的关系不是病,不是病,我明白,我确实明白的,我只是体质虚弱,我没有病。

珍妮仍是时时刻刻来找我,在夜深人静时,在落雨的傍晚,在昏暗的黎明,在闷郁的中午……她说来便来了,带着她的歌及她特有的气息。一次又一次我跌落在那个虚无的世界里,在里面喘息,奔跑,找寻……找寻……奔跑……醒来汗流满面,疲倦欲绝。我一样的在珍妮的歌声里迷失,我感到头落的狂乱,我感到被消失的痛苦,虽然如此,我却从那一刹那的感觉里体会到一种刻骨铭心的快乐,一种极端矛盾的伤感。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我已沉醉在那个世界里不能自拔,虽然我害怕,我矛盾,而我却诉说不出对那种快感的依恋。夜以继日的,我逃避,我也寻找,我知道我已经跟珍妮合而为一了,我知道,我确实知道。“珍妮!珍妮!”我轻喊着,我们合而为一了。

照例,每星期二、五是我打针的日子,晚上,我拿了针药,关照了家里一声就去找那个从小就照顾我的医生——张伯伯。张伯伯关切的注视我,他说:“妹妹,你又瘦了!”我就像犯罪被揭穿了似的恐慌起来——我做错了什么呢?——我低下头嗫嚅的说:“张伯伯,我失眠,你知道,我经常睡不着,药没有用——”他抬起我的下巴,轻柔,却是肯定的说:“你不快乐,为什么?”

“我不快乐?是吗?张伯伯,您弄错了,我快乐,我快乐……真的……我不快乐真是笑话了。珍妮来了,你知道,珍妮来了,我满足,我满足……虽然我不停的在那儿跑啊!跑啊!但我满足……真的……痛苦吗?有一点,……那不是很好?我——哦!天啊,你不要这样看我啊!张伯伯,我真的没病,我很好……很好……”

我发觉我在歇斯底里的说个不停,并且泪流满面,我抑制不住自己,我不能停止的说下去。张伯伯默默的拉着我的手送我回家,一路上他像催眠似的说:“妹妹,你病了,你病了,没有珍妮,没有什么珍妮,你要安静,安静,……你病了……”

打针,吃药,心理治疗,镇静剂,过多的疼爱都没有用,珍妮仍活在我的里面。我感觉到珍妮不但占有我,并且在感觉上已快要取而代之了,总有一天,总有一天我会消失的,消失得无影无踪。活着的不再是我,我已不复存在了,我会消失……

三番两次,我挣扎着说,珍妮!我们分手吧!我们分手吧!她不回答我,只用她那缥渺空洞的声音向我唱着:“我从那里来,没有人知道,我去的地方,人人都要去,风呼呼地吹,海哗哗地流,我去的地方……人人都要去……”

唉!珍妮!我来了,我来就你。于是珍妮向一阵风似的扑向我,我也又一次毫无抵抗的被吸到她的世界里去了,那个凄迷,空无一物的世界里。我又在狂跑……寻找……依恋着那颓废自虐的满足而不能自拔。

“我来自何方,没有人知道……我去的地方……人人都要去……风呼呼地吹……海哗哗地流……我去的地方,人人都要去……”珍妮!珍妮!我来了,我来就你……

云在青山月在天

从香港回来的那个晚上,天文来电话告别,说是她要走了,算一算我再要真走的日期,发觉是很难再见一面了。

其实见不见面哪有真的那么重要,连荷西都能不见,而我尚且活着,于别人我又会有什么心肠。

天文问得奇怪:“三毛,你可是有心没有?”

我倒是答你一句:“云在青山月在天。”你可是懂了还是不懂呢?

我的心吗?去问老天爷好了。不要来问我,这岂是我能明白的。

前几天深夜里,坐在书桌前在信纸上乱涂,发觉笔下竟然写出这样的句子:

“我很方便就可以用这一支笔把那个叫做三毛的女人杀掉,因为已经厌死了她,给她安排死在座谈会上好了,‘因为那里人多’——她说着说着,突然倒了下去,麦克风嘭的撞到了地上,发出一阵巨响,接着一切都寂静了,那个三毛,动也不动的死了。大家看见这一幕先是呆掉了,等到发觉她是真的死了时,镁光灯才拚命无情的闪亮起来。有人开始鼓掌,觉得三毛死对了地方,‘因为恰好给他们看得清清楚楚,’她又一向诚实,连死也不假装——。”

看着看着自己先就怕了起来,要杀三毛有多方便,只要动动原子笔,她就死在自己面前。

那个老说真话的三毛的确是太真了,真到句句难以下笔,现在天马行空,反是自由自在了,是该杀死她的,还可以想一百种不同的方式。

有一天时间已经晚了,急着出门,电话却是一个又一个的来缠,这时候,我突然笑了,也不理对方是谁,就喊了起来:“告诉你一件事情,你要找的三毛已经死啦!真的,昨天晚上死掉的,倒下去时还拖断了书桌台灯的电线呢!”

有时真想发发疯,做出一些惊死自己的事情来,譬如说最喜欢在忍不住别人死缠的电话里,骂他一句“见你的鬼!”如果对方吓住了,不知彬彬有礼而又平易近人的三毛在说什么,可以再重复好几句:“我是说——见你的鬼,见你的鬼!见你的鬼!”

奇怪的是到底有什么东西在绑住我,就连不见对方脸上表情的电话里,也只骗过那么一次人——说是三毛死掉啦。例如想说的那么一句简单的话“见你的鬼”便是敢也不敢讲。

三毛只是微笑又微笑罢了,看了讨厌得令自己又想杀掉她才叫痛快。

许多许多次,在一个半生不熟的宴会上,我被闷得不堪再活,只想发发痛,便突然说:“大家都来做小孩子好不好,偶尔做做小孩是舒服的事情。”

全桌的人只是看我的黑衣,怪窘的陪笑着,好似在可怜我似的容忍着我的言语。

接着必然有那么一个谁,会说:“好啊!大家来做小孩子,三毛,你说要怎么做?”

这一听,原来的好兴致全都不对劲了,反倒只是礼貌的答一句:“算啦!”

以后我便一直微笑着直到宴会结束。

小孩子要怎么做就怎么做好了,问得那么笨的人一定做不成小孩子。

对于这种问题的人,真也不知会有谁拿了大棒子在他身后追着喝打,打得累死也不会有什么用的,省省气力对他笑笑也够了,不必拈花。

原先上面的稿子是答应了谢材俊的,后来决定要去癚里岛,就硬是赖了过去:“没办法,要去就是要去,那个地方这次不去可能死也不会去了,再说又不是一个人去,荷西的灵魂也是同去的。”

赖稿拖上荷西去挡也是不讲理,谁来用这种理由疼惜你真是天晓得,别人早已忘了,你的心里仍是冰天雪地,还提这个人的名字自己讨不讨人嫌?

三三们(按:意指文艺杂志《三三集刊》的同仁们)倒是给我赖了,没有一句话,只因为他们不要我活得太艰难。今天一直想再续前面的稿子,发觉又不想再写那些了,便是随手改了下来,如果连他们也不给人自由,那么我便不写也罢。写文章难道不懂章法吗,我只是想透一口气而已,做一次自由自在的人而不做三毛了。

跟三三几次来往,最怕的倒不是朱老师,怕的却是马三哥,明明自己比他大,看了他却老是想低头,讨厌他给人的这份压迫感。

那天看他一声不响的在搬书,独个儿出出进进,我便逃到后院去找桃花,还故意问着:“咦,结什么果子呀!什么时候给人采了吃呀!”

当然没有忘了是马三哥一个人在做事,我只是看不见,来个不理不睬——你去苦好罗!我看花还更自在呢。

等到马三哥一个人先吃饭要赶着出门,我又凑上桌,捞他盘里最大的虾子吃,唏哩哗啦只不过是想吵闹,哪里真是为了吃呢。

跟三三,就是不肯讲什么大道理,去了放松心情,尽挑不合礼数的事情做,只想给他们闹得个披头散发,胡说八道,才肯觉得亲近,也不管自己这份真性情要叫别人怎么来反应才好。

在三三,说什么都是适当,又什么都是不当,我哪里肯在他们里面想得那么清楚。在这儿,一切随初心,初心便是正觉,不爱说人生大道理便是不说嘛!

要是有一天连三三人也跟我一本正经起来,那我便是不去也罢,一本正经的地方随处都是,又何必再加一个景美。

毕竟对那个地方,那些人,是有一份信赖的,不然也不会要哭便哭得个天崩地裂,要笑也给它笑得个云开月出,一切平常心,一切自然心。

跟三三,我是随缘,我不化缘。

其实叫三三就像没在叫谁,是不习惯叫什么整体的,我只认人的名字,一张一张脸分别在眼前掠过,不然想一个群体便没什么意思了。

天文说三毛于三三有若大观园中的妙玉,初听她那么说,倒没想到妙玉的茶杯是只分给谁用的,也没想她是不是槛外人,只是一下便跳接到妙玉的结局是被强盗掳去不知所终的——粗暴而残忍的下场,这倒是像我呢。

再回过来谈马三哥,但愿不看见你才叫开心,碰到马三哥总觉得他要人向他交代些什么,虽然他待我一向最是和气,可是我是欠了马三哥什么,见了便是不自在呢。就如宝玉怕去外书房那一样的心情。

刚刚原是又写完了另一篇要交稿,马三哥说:“你的草稿既然有两份不同的,不如都写出来了更好。”

我说:“两篇完全不同的,一篇要杀三毛,另一篇是写三三。”

他又说两篇都好,我这一混,就写了这第三篇,将一二都混在一起写,这份“放笔”也是只敢对三三任一次性。奇怪的是,不是材俊在编这一期的集刊吗?怎么电话里倒被马三哥给迫了稿,材俊我便是不怕他,见面就赖皮得很。

几次对三三人说,你们是散了的好,散了才是聚了,不散不知聚,聚多了反把“不散的聚”弄得不明白了。说是说得那么清楚,有一次匆匆跑去景美,见不到人,心中又不是滋味,好似白去了似的有些怅然。

到底跟荷西是永远的聚了还是永远的散了?自己还是迷糊,还是一问便泪出,这两个字的真真假假自己就头一个没弄清楚过,又跟人家去乱说什么呢?

那次在泰国海滩上被汽艇一拖,猛然像放风筝似的给送上了青天,身后系着降落伞,涨满了风,倒像是一面彩色的帆,这一飞飞到了海上,心中的泪滴得出血似的痛。死了之后,灵魂大概就是这种在飞的感觉吧?荷西,你看我也来了,我们一起再飞。

回忆到飞的时候,又好似独独看见三三里的阿丁也飞了上来,他平平的张开了双手,也是被一把美丽的降落伞托着,阿丁向我迎面飞过来,我抓不住他,却是兴奋的在大喊:“喂,来接一掌啊!”

可是风是那么的紧,天空是那样的无边无涯,我们只来得及交换一个眼神,便飞掠过了,再也找不到阿丁的影子,他早已飞到那一个粉红色的天空里去了。

我又飞了一会儿,突然看见阿丁又飞回来了,就在我旁边跟着,还做势要扑上来跟我交掌,这一急我叫了起来:“别乱闯,当心绳子缠住了大家一起掉下去!”

这一嚷阿丁闪了一下,又不见了,倒是吓出我一身汗来。

毕竟人是必须各自飞行的,交掌都不能够,彼此能看一眼已是一霎又已是千年了。

最是怕提笔,笔下一斟酌,什么大道理都有了伏笔,什么也都成了放在格子里的东西。

天女散花时从不将花撒成“寿”字形,她只是东一朵,西一朵的掷,凡尘便是落花如雨,如我,就拾到过无数朵呢。

飞鸿雪泥,不过留下的是一些爪印,而我,是不常在雪泥里休息的,我所飞过的天空并没有留下痕迹。

这一次给三三写东西,认真是太放松了自己,马三哥说随我怎么写,这是他怕我不肯写哄我的方法,结果我便真真成了一枝无心柳,插也不必插了,顺手沾了些清水向你们洒过几滴,接得接不着这些水露便不是我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