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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三角悔的优美句子

时间:2025-05-08 20:25:45

她深悔自己胡乱猜疑,冤枉好人,给自己和梅珍姐姐的真挚友情蒙上了一层阴影。她下定决心,无论如何,要向梅珍姐姐道歉,请她原谅。

被妈妈这么一说,我觉得脸上一阵阵热起来,羞愧地低下头,用手扭着胸前的红领巾,半天说不出话来。

我望着窗外夜空中皎洁的圆月,它好像也在指责我刚才对妈妈不礼貌的粗野行为。

内疚、懊悔敲击着我的心,使我翻来覆去睡不着。

她只觉得内心发热,脸发烫,那双大眼扑闪闪地,泪水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从眼角扑簌簌地流了下来。

这天晚上,我怎么也睡不踏实,心里好像压了一块石头,生怕老师看出来。

他的脸一下子飞满了火烧云,这事要是传出去,那该出多大洋相!

他羞愧难言,站在老师面前,呆呆的像一段木头。

几百双眼睛盯着我,真盼脚底下裂开一条缝,叫我钻进去。

我发现周围的同学都在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我,那眼神像针扎一样刺得我难受极了,我再也没有勇气抬起头来……她像通了电流似的一颤,脸上立刻红得像一只煮熟的虾。

“好姐姐,我错怪你了,我对不起你!,,她自言自语,两行淸泪,不觉夺眶而出。

没脸见人。

高兴了大半夜,第二天起床一看,满天的大雨,我站着发呆了,哪儿也去不成了,大失所望。

我觉得脸上热辣辣的,手心里透出一片冷汗,心头像有千百个蚂蚁爬过。

他身上一阵阵地起鸡皮疙瘩,好像自己办下了天大的亏心事,全班同学的眼睛都在看他了。

居里夫人的光辉事迹像强劲的春风吹开了我的心扉,给我鼓舞,给我力量。

一路上,我的心弦紧绷,如同上紧了的发条。

那些带剌的话就像顺风的火舌,烧得他脸上发红发烫。

我捧着林老师新买的〈少年维特之烦恼>,想喊,想说,可是喉咙被咽住了,什么也说不出来。抬头望着林老师那温和的眼睛,我惭愧,我内疚,我怕自己当众哭起来,紧紧地,紧紧地咬着自己的嘴唇。可是,泪水还是无声地落到了书的封面上,悄悄地润湿了一大片。

这件事过后不久,弟弟还是“哥哥!哥哥!”地见了我就喊,见到妈妈却十分胆怯畏缩。我心里感到十分惭愧和内疚,也不知道是什么力量,促使我向妈妈承认了错误。从此,我再也没有办过这样的事。

我孤独地呆站着,心里不知是酸还是辣。小猫和我玩时的髙兴情景,又像放电影似的浮现在眼前……我好后悔呀!当初,我为什么要这样没有道理地把小猫赶走。我真是个只会拿别人出气的饭桶……我的眼眶慢慢地湿润了,全身像僵硬了似的,慢慢地闭上了眼睛,一动也不想动。

我此时的心情真是又感动,又惭愧。感动的是,小晶晶为了保护大熊猫宁愿不买心爱的玩具,这是多么高尚的品德啊!惭愧的是,连晶晶这个才五岁的孩子都能把全部积蓄捐给大熊猫,而我是一个少先队员,却只打算捐献三角钱。想到这里,我飞快地向自己的家里跑去……多好的老师啊!她为我们费尽了心血,而我却……我越想越难过,我的眼泪充满了眼眶,不禁抬头望了一下我的老师。哎呀,她眼球上有血丝,而且带着一丝倦意。我做了一件多傻的事呀!这么好的老师,我却做对不起她的事,我的过错是无法挽回的!

我的心越发沉重了。那双昏黄的眼睛再次浮现在眼前,它似乎发出咄咄逼人的.光,照得我像个被追捕的逃犯。天上的太阳暖暖的,而我觉得浑身冰凉。我恨自己,骂自己,悔恨、内疚、惭愧,我多么希望这一切都没发生过啊!

我的爸爸妈妈成天围着我转,对我无微不至的关怀,而她呢?没有母爱,没有……我的鼻子一酸,眼泪落了下来。我感到很惭愧,不应该看不起她。我暗暗下决心,一定要和她搞好团结,共同进步。

是的,母亲老了,瘦了,为了我,母亲过早地衰老了!我的心里充满着悲哀和痛苦,我情不自禁地伸开双臂,紧紧地拥抱着母亲。惭愧和感激的泪水顺着两颊无声地流下来,和母亲的泪水交织在一起。

“啊!,,我不由发出一阵惊叫,看着看着,我的脸一阵红一阵白,那内疚的心不断拉紧。怎么办?都怪我,没弄清实情,就……明天向别人赔礼吧。冤枉人家了,我真是……明天,要是人家在背后议论,我怎么办?干脆算了。想到这里,我的脸涨得像关公。

吴老师倚在我的床边,拉着我的手,深情地望着我。我惭愧地低下了头,泪水在眼眶里打转,终于涌了出来,沿着腮帮滚滚而下。我想张嘴说一句感激的话,可是,喉咙口像被什么东西塞住了似的,说不出来;我想多看一眼吴老师,可是,泪水却遮住了我的视线。

听完老师的介绍,我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罐,酸甜苦辣一下子涌上心头。我不禁又流下了惭愧的眼泪。我想:我多么自私,心胸多么狭窄,不能正确对待自己。而潘晓红心胸宽阔,品格高尚。我喃喃地向老师说我不够格!”老师听后笑了,语重心长地说你们俩都长大了。”

《长恨歌》读后感 篇1

人的一生有长有短,长则几十年上百年,短则几个月几年。无论我们的人生是长还是短,都没有谁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就像《长恨歌》中的王琦瑶,当她还是一个懵懂少女的时候,她渴望被人关注,羡慕荧幕上的电影演员。然而,世事难料,当她朝这个梦想走去时,乱打误撞的遇到了程先生、蒋丽丽还有后来的李主任,从而改写了自己的人生。 人生总是在这样的渴望和不期而遇中被改写着,我们总是在计划着自己的人生,规划者我们该做什么、要做什么。就像一个顽皮的孩子,从小就在心中种下一颗当教师的种子,在此后的学习中不断的为这个梦想努力着,可是没有谁预料到在他即将成功的时候,从家中传来父亲去世的消息。

面对这样的打击,他可能一蹶不振,从此过上了颓废的生活,也有可能奋发图强,当上了教育领导。他的人生可能因此发生大的逆转,他的未来更是变化无常的。 然而,正是因为这种变化,我们的生活才变得多姿多彩,活着才变得有意义。苏秦之所以能成为赵国的相国,是因为他在秦国的外交失败,使其父母、妻子改变对他的看法,对其不理不睬,迫使他在愤怒下熟读姜太公的《阴符》,从而能游说于赵国,使赵国国君采纳他的意见,从而封他为相。如果牛顿没有偶然被落下的苹果砸到头,就不会引发一系列得联想,从而提出万有引力定论。

无论是苏秦还是牛顿,面对各种变化,他们在此之前都没有预料到自己的成就。就像王琦瑶从没想过李主任会一去不返一样。然而,当他真的再也不能回来了,她就只得一个人面对剩下的人生了。 每个人都不得不在变化无常的岁月中面对自己的人生,看见身边的人走了又来,来了又走。 可是,并不是每一种人都适合这种变化无常的生活。当我们老了,只剩下女儿和回忆时,就没有谁期望这种变化再继续下去了。无论是身体还是精神,都经不起这种折腾了。王琦瑶就是在这种折腾中死去的。远离女儿的她,晚年照常与各种人打交道,参加各种聚会,最终在这不断的变化中不安稳的离去……

《长恨歌》读后感 篇2

作家王安忆的《长恨歌》只有三部十二个章节,我却看了四个多月。每晚不忍多翻,只徜徉在那三四页间的细枝末节,合上书本时总要给我无尽的空间,萌发许多的遐想。阅读之始,一个女人的序幕就开始拉开,待到读完,一个生命已经在樯橹间灰飞烟灭,秋风萧瑟中再也没有她残存的世界。

王琦瑶,本是一个追求完美的女人,但纵观其一生,却从来没有完整过。这世界本是残酷,而王琦瑶年轻时就已经将恶果种下,美丽的容颜,再配上一颗虚荣浮华的心,已经为她日后的生活埋下了伏笔。须不知一切要命运来搭载,人生八字载不住,纵然是心比天高,终究是命比纸薄,想要的得不到,生活的琐碎花絮更是剪不断理还乱。在《长恨歌》里,王琦瑶是有两幅写真的,一幅在开头,一幅在结尾,一个是她生命的预兆,另一个是她沉寂消逝的丧钟,全是真实的她自己,别人想替也替不了的。

正如上海的弄堂,“从制高点看,也是一番颇为壮观的景象,点和线恰如中国画的皴法,然而一点一划又似乎细工笔一样。老式的天窗精致乖巧,木棂窗格也是细雕细做,屋披上的瓦也是细工细排的,连窗台上的月季花也是细心细养的。”王琦瑶就是生长在这样的弄堂,日照水洗,是岁月研磨成的小家碧玉,不管怎样摇身变化,底气仍然是上海弄堂里一般人家的女儿。且看弄堂里的景致也如王琦瑶的:花盆里栽的凤仙花、宝石花和青葱青蒜,屋顶上空着的鸽笼,碎了和乱了的瓦片,那沟壑般的弄底,有的是水泥铺的,有的是石卵拼的。

那里的路面是饰着裂纹的,阴沟是溢水的,水上浮着鱼鳞片和老菜叶的,还有灶间的油烟气的。——就是这样的气息,这样的底蕴造就了王琦瑶,当通过程先生、蒋丽莉母女的努力使她的艺术照片登上了《上海生活》杂志的封面,并被评上“沪上淑嫒”,继而参加上海小姐竞选,众望所归地被评上“三小姐”时,她的心已经在浮华中膨胀,虚荣塞满了心中的每一个孔眼。尽管还只是铅华洗尽的三小姐,没有大小姐二小姐的雍容华贵,没有她们那样的应酬场面,也没有她们被人们拿来当偶像的魅力,而她王琦瑶却是最大众化的,也是最直接的,就这样的她,她的心也不属于自己了。

自从认识了李主任,她的心再也返朴归真不起来,再也由不得她了,隔三差五的吃请,老凤祥的戒指,雕刻西班牙风格花纹的木盒,爱丽丝的公寓,她的心已在开始往外面滑。当她住进爱丽丝公寓的一刹那,她的身份已经更新——她从一个花季少女沦落成了二奶,这是她心甘情愿的,虽然有物质引诱的因素,却彻头彻尾没有一个人逼她。

也正如讲的上海弄堂里的闺阁:通常是做在偏厢房或是亭子间里,总是背阴的窗,拉着花窗帘。纸上的百合花,被面上的金丝草,全都像用细笔描画过的,清楚得不能再清楚。上海弄堂里的闺阁,也是白手起家和拿来主义的,贞女传和好莱坞情话并存,阴丹士林蓝旗袍下是高跟鞋,又古又摩登。“浔阳江头夜送客,枫叶荻花秋瑟瑟”也念,“当我们年轻的时候”也唱。它也讲男女大防,也讲女性解放。

王琦瑶正是上海旧弄堂人家的女儿,从小拥有的就是这样的闺阁,在这样的闺阁里梳头洗面,在这样的闺阁里略施粉黛,吃的不是鲍鱼燕窝,而只是居家过日子的青菜豆腐千张鱼肉家常菜。这样的闺阁本应是平常心的闺阁,这种环境里出来的王琦瑶也应该是淡雅无痕的王琦瑶。这闺阁养就的心,只要放入这个世界,不受红尘干扰也是无妨的,一旦干扰浸染,就再也洗不干净了。书中说“屋顶上放飞的鸽子,其实放的都是闺阁的心,飞得高高的,看那花窗帘的窗,别时容易见时难的样子,还是高处不胜寒的样子”,这就是王琦瑶的真实感觉。

李主任把她安顿在爱丽丝公寓,成了金丝鸟,也成了笼中鸟,她不知道李主任什么时候就会突然回来,当李主任在家的时候,她又担心哪天他会抽身而去,这是一个心里没有底的女人,一切由不得她。她把爱丽丝公寓当成了她的全部,而李主任却只当作人生的一点,是可有可无的一点,有需要就回来,没有需要就让她的心凉着,风干了晾干了全不管,公寓和金条就俘虏了王琦瑶的整座心。当李主任飞机失事后,一个新的局势来临了,一个新的黎明来临了,但王琦瑶的梦还没有彻底醒转,还有残留的痕迹和不灭的梦魇。

《长恨歌》读后感 篇3

“对面盆里的夹竹桃开花了,花草的又一季枯荣拉开了序幕。”

当我看到《长恨歌》这最后一句话时,已是光明与黑暗交替的间歇——凌晨两点。因为她的小说写的很细,需要耐心地看,所以我熄灯沉入了黑暗后,唯一的需要就是入睡,抑或再做点美梦是最好不过。

生得亲切如邻家女孩、性格内敛从不张扬的16岁中学生王琦瑶自己也想不到在上海小姐竞选中会得第三名,人称三小姐,一时间成了上海淑媛的代表。但从此后王琦瑶如纯洁白纸的人生便洒上了浓彩重墨。先是被政界名人李主任养住进了艾丽丝公寓,她深爱着李主任,但几年后因战乱,李主任飞机失事。解放后王琦瑶一直做护士替人打针靠自己的微薄收入低调地生活着,三十岁时遇到了康明逊,明知不能结合,王琦瑶还是不顾一切地为她生了孩子成了单身母亲,之后又遇到了一如既往地爱她的程先生,程先生对她照顾入微,但始终没有迈出那个槛,六六年,程先生因迫害自杀,王琦瑶的最可靠的底线也失去了。

女儿长大成人后,五十五岁的王琦瑶风姿犹存,很多怀旧的年轻男子与她很投缘。这时候她竟与女儿差不多岁数的老克腊发生了畸形恋。但是这迟来的爱情已经来得太晚了,王琦瑶的时间也不多了。终于有一天,王琦瑶被到她家里偷金条的小偷掐死,草草结束了她悲惨的一生。

这四十年当中,与同学蒋莉丽、与长她十岁的严家师母、与小她三十岁的女儿薇薇、与薇薇的同学张永红等四个女性在不同的时间争风头。王琦瑶以她特有的矜持、忍让而又不失体面的以退为美的方法,悄然胜出所有的身边的女人,包括年长她的、与之同龄的和比她小一辈的。

同样是上海作家,有人将王安忆与池莉作比较,指责她写得过于消极。如果按作者的年纪来比这似乎是可以的,但是王琦瑶与林珠是两个不同年代的人,前后相差四五十年,这怎么可比呢?我看将王安忆与张爱玲比应该相配些。虽然两位作者的是属于不同年代的人,但所写的都是跨越三四十年的事。

女人走过了这三四十年的大半辈子,从年轻娇美到年老色衰,从满怀忡憬到希望破灭,怎么能不消极?不同的是王琦瑶这四十年,性情一点没变,一样的追求一样的希望,一样的恰如其分地守着她那退到尽头而悄然胜出的法则。而金锁这三十年,是一点点被磨灭被扭曲的。所以要说刻薄消极,张爱玲则有过之而无不及。而王安忆笔下的的王琦瑶一直是积极努力地生活着的,只是将命运弄人,不悲凉又能如何?也许旧上海的故事,总是在悲凉凄美之中才更真实些吧。

王琦瑶的一生,不管世俗如何评价,总是爱她所爱的,只要有爱就会花十二分的力去爱。虽然日子很艰难但她还是会很自立地生活着,到死,她都没动过李主任留给她的一盒金条。

可是作者却给了这么个有心思、懂生活的细致的女人一个如此悲凉的人生。一直努力地生活着,盼望着,但是她的感情总是不能善始善终。也许是王琦瑶命薄福浅,无福消受这福份吧。

《长恨歌》读后感 篇4

好久没有认认真真的看过书了,大脑一直处于枯涸状态。

春节期间,百无聊赖之下就随手拿了一本书来看,是王安忆的《长恨歌》,书皮儿上写着“第五届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翻开书往深处走去。刚看了一两节,第一节是“弄堂”,第二节是“流言”,第三节是“闺阁”。正看到第三节处,不知道是作者写的好,还是我天生的有些冲动和大脑多日未用的缘故,脑瓜子就开始胡思乱想、天马行空。脑子里全是上海弄堂的影子,就有些禁不住的想要去看上一看。想去看看那些晨曦的光,薄薄的雾,那些天窗,那些工笔画般的墙壁,还有那些绿苔,还有……想去闻闻那弄堂里的堆积出流言的东西,有混浊的空气,有薰衣草的气味,有脂粉香,有油烟味,还有那所有漂浮在流言上的东西。

其实,真要想去看那些绿苔,那些薄雾,往往都是看不到的。那些工画般的剥落的墙已逐步被豪华的大厦所取代。思想像脱了缰的野马,一旦摆脱框框格格的束缚,就肆意奔驰。奔回到了小学课堂,是一堂语文课。那节课好象讲的是茅盾(真巧,又是茅盾)的《白杨礼赞》。老师在讲台上反复的讲,广大劳动人民是如何的如白杨树般坚强、不屈不挠,等等。现在想起来,自己倒是想去那无边的戈壁,去亲手抚摸一下那些白杨,去体会一下独身一人在旷野中、在阳光下爆晒的切肤之痛。

人与阳光,与空气,与大地需要亲密的接触。人,本在那其中。书中的绿苔和油烟,不由得又让我想起远方的家来。我家的屋子是几间瓦房,屋前有一块不大不小的坝子。那坝子又由几块拼凑而成,有两块石头是铺就的,还有一块是水泥的。我家那地方要不久旱,要不就久雨。那块水泥坝子在雨水年复一年的冲涤下,就有一些靠墙边的地方起了薄薄的苔。一到下雨天那块地就特别滑,过往的人都绕远了走。有些着急的或嫌麻烦的仍从那儿走,总有人不小心滑倒。大人摔倒了起来骂声娘就走了,要稍小些的孩子可就有意思了。他们摔倒了不起来,就在原地坐着哭,哭得嘹嘹亮亮的,不带一丝虚假。待哭够劲了,自己起来把眼泪一抹又乐呵呵的玩去了。

到了傍晚,家家户户的房顶上都冒着烟,有青的,有白的。从烟囱出来的烟柱一般都是保持不了多久的,慢慢的,就散了开去。小的时候,常常望着那烟出神,想着要是自己化身为烟多好,那样就可以飘得好高好远,自由自在的。整个村庄都弥漫着这些烟,它们飘呀飘的,有一些烟就飘到了城市,让外出的游子时不时的都能闻到家乡的味道。我想,像这样能引起如我般的读者的回忆的文章会越来越少,因为像这样写弄堂的东西会越来越少。很多东西是在我们经历过后沉淀在我们脑中的,不是“呼之则来,挥之则去”的。经历,沉思,然后升华。

王安忆有幸,他经历了上海的弄堂和上海,然后写了这本《长恨歌》。茅盾有幸,他经历了那些戈壁和白杨,然后有了我的神往。我们一路走来,并继续走下去。有了这些经历,我们是幸福的、无悔的。经历是一段岁月,一段人生,一笔财富。

《长恨歌》读后感 篇5

《长恨歌》写了唐玄宗与杨贵妃之间的爱情悲剧。这首诗在在讽刺唐明皇因为重色而误了国事的同时,也赞颂了人们爱情的真诚和专一。

文章开头就说,“重色思倾国”,作为统治天下的皇帝,不是注重贤才,而是寻找美人,这样是办不成大事的,这也是整个悲剧的根源。“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杨贵妃有着卓然天成的美丽身姿,不能自甘埋没;时机到来的那一天,被选到君王身边。她回眸一笑,就生出百般妩媚、千般娇羞,表现出杨妃的绝顶美艳与万种风情。她有云一般的鬓发,花一样的容貌,皇帝非常宠爱她,从此以后,君王再也不上早朝听政了。

天宝十四载十一月,安禄山起兵叛乱,成千上万的车辆马匹护卫着皇帝逃往西南。从“千乘万骑西南行”看得出,这次逃亡非常的仓促。“翠华摇摇行复止”表现出人心涣散,预示着悲剧即将出现。纵使逃亡的速度非常慢,唐玄宗也不曾离开杨贵妃。最终士兵叛变,六军不发,要求要求处死杨贵妃,是愤于唐玄宗迷恋酒色,祸国殃民,玄宗只好将她勒杀。头上的花钿一件一件掉落地上,无人拾取;其中有珍贵的翠翅、金雀,还有玉搔头。一代君王,面对此状,只能掩面痛哭,却无法挽救;回头眷顾,禁不住血泪交流。“救不得”,不是不想救,而是救不了,是唐玄宗的无助与无奈。马嵬坡下,杨妃葬身之处,空有荒凉的泥土,再也见不到她美丽的容颜。从黄埃散漫到蜀山青青,从行宫夜雨到凯旋回归,从白日到黑夜,从春天到秋天,处处触物伤情,时时睹物思人,从各个方面反复渲染诗中主人公的苦苦追求和寻觅。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真是挚爱之情。即使诗中暗含讽喻,《长恨歌》也是一首关于人间真爱的倾情礼赞。凄美的爱情故事,只有这样的结局,才体现它的残缺美。

《长恨歌》读后感 篇6

两天时间,跳跃式阅读,终于把《长恨歌》看完了。感觉王琦瑶的一生就是在验证一句名言:性格即命运。因为王琦瑶爱慕虚荣,贪恋繁华,所以让程先生在情感的漩涡中越陷越深,致使他人生的悲剧由此拉开序幕。因为王琦瑶的隐瞒,闺蜜蒋丽莉与她产生嫌隙,她搬出蒋家。正当愤恨好不容易争取到的“三小姐”的名头无益之际,李主任出现了。王琦瑶似乎很爱那个军政要人李主任,往后余生,似乎也一直不忘。为什么?真爱吗?我觉得未必。不过是因为大叔级别的李主任可以让她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她的虚荣心可以被填的满满的。和李主任一起的日子充满无奈的等待,看似冷清,但养尊处优,怎不是另一种意义上的繁华?再后来,时过境迁,主任死了,她回了乡下,可是她怎么能真的耐得住寂寞?即使经济拮据,身无长处,她也要生活在繁华的大上海。她不是水性杨花的女人,甚至她很良善,还有一些优雅。可是,她讨厌娴静。只要可以热闹,谁都可以陪她玩。她的家成了休闲场所。于是什么毛娘舅舅,年轻的混血儿,包括后来的老克拉,长脚,这些看似与她八竿子打不着的人竟都演变成她后来生命里举重若轻的角色。她曲折又屈辱地生下了敢做不敢当的毛娘舅舅的孩子,拉上年轻力壮的萨沙顶包……当然后来她接受假装深沉的老克拉的爱恋,也应该和她久做单身女人有关,和人性有关。再后来,长脚谋财害命,王琦瑶死于非命。

设若她安静本分度日,又怎能引狼入室,招来杀身之祸?其实,王琦瑶性格中特别是在情感问题上,太过懦弱被动,另加上她除却穿衣打扮,无甚其他爱好,这些因素也导致了她人生悲剧的发生。归根结底,她应该恨谁呢?应该还是她自己吧。当然,时代变迁一定对她有影响。

《长恨歌》读后感 篇7

一生长恨,一曲哀歌。

昔日的“沪上淑媛”,曾经的上海“三小姐”,那荣光与华美的乐章才起了个高亢的初调,竟然就急转直下,戛然而止。那余音似乎还在耳畔,那句号就已画在纸上。一口气读完王琦瑶的一生,心头只觉感慨万千。

王琦瑶的美是特别的,所以前有程先生和李主任,又有阿二和康明逊,最后还有个老克腊,都甘心沉迷其中。王琦瑶的心是骄傲的,所以她让老上海记住了她这个“三小姐”,即使平安里的巷弄再阴暗,她依然固守风雅,让那砖墙掩不住她温和却坚定的光芒。但王琦瑶的命又是凄凉的,所以她成了“爱丽丝”公寓的金丝雀,成了动荡时局下的牺牲品,成了别人口中的谈资,最终成了一缕含恨而终的冤魂。

然而却无法因此对她升起什么同情,人们初时的选择终会铺向最后的归途,也只能说是她自己慢慢种下的因,最后结出了那样的果。她虽然有她的处世智慧,但没有一颗足够坚韧的心,一直都像美丽的藤蔓一样缠绕着其他的树木而活,那么风雨降临时,自然免不了飘摇凋零的命运。

但王琦瑶身上有很多值得学习的品质,她的谦逊,她的细致,她的不贪不求,她的安之若素,即便时代变迁,依然可以成为一个女孩子身上美好的一部分。若她有来生,我愿那是一曲欢乐颂。

《长恨歌》读后感 篇8

清脆的鸟鸣带来了烂漫的春光,袅袅春风是大自然的美容师,皎洁的月光寄托着游子的万里乡愁。我在书本中跨越千载,结缘唐诗。

每当夜幕降临,我都会捧起一本沉甸甸的唐诗,在静柔的灯光下细细品读那字里行间带给我的无限乐趣。

唐诗是诗人用情感、智慧、想象结合而创造,如画卷一般美丽,如推理一般有趣,如音乐一般耐人寻味。生活中如果没有唐诗,丰富的情感无法表达,复杂的情绪得不到释放。唐诗中蕴含着幽静的世外桃源,包罗万象。唐诗三百首,每一首都是那么丰富饱满,每一首都是那么含蓄隽永。这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白居易的《长恨歌》。

一曲《长恨歌》,写尽了唐玄宗和杨玉环这对身在帝王家的才子佳人的浪漫与悲情。天生丽质的杨玉环,美得惊心动魄。当她回眸一笑,六宫粉黛顿时都失去了颜色,只能像瓦砾一般衬托杨玉环明珠一样的美貌。后宫佳丽三千人,唐玄宗只宠爱杨玉环一个人,令天下的心中不再重视生男孩,都希望生个如杨贵妃一样漂亮的女儿,为家族添光添彩。

可这是,渔阳反叛的鼓声惊天动地而来,惊破了宫中如仙乐一般优美的《霓裳羽衣舞》。京城里硝烟弥漫,成千上万的车马护拥着皇帝逃往西南。那曾经威仪万千的车架如今飘飘摇摇,行进中走走停停,两天才走了短短一百余里。最终,大军不发,集体要求赐死误国奸相杨国忠和红颜祸水杨贵妃。可怜倾国倾城的绝代美女,竟成为了昏庸皇帝的替罪羊,溢死在了马嵬坡。

叛乱平定后,回到都城的唐玄宗日夜思念杨贵妃,想了许许多多的办法想召回她的魂魄来相见,最终在伤心绝望中死去。只留下了一首笔锋犀利凄美浪漫的《长恨歌》,千古传唱着。

这就是唐诗的魅力。那纯净可爱的文字,如涓涓细流滋润我的心田,令我如痴如醉;犹如浩瀚的汪洋,激励着我去奋进,去创造。天长地久有时尽,我对唐诗的热爱绵绵无绝期。

《长恨歌》读后感 篇9

翻完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有种自己跟着书中的女主人公王琦瑶活了一辈子的感觉,如果不是校园里操场上嘈杂的声音告诉我,这是在现实里、在我自己的生活里,我也许真的会以为自己被长脚掐死在黑夜里。就这样,又翻开了《长恨歌》……

那时王琦瑶才十几岁,还是女高的学生,单纯、善良、美丽,是一次偶然的机会到电影棚里试镜进而结识摄影师彭先生,彭先生给王琦瑶拍的照片沪上淑媛让王在上海的小圈子里火了一把。他对王琦瑶的好感与日俱增,建议她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王琦瑶成功当选三小姐,彭先生怎么都没想到,正是这“三小姐”的称号,让她与他的距离越来越远。王琦瑶被李主任了,在爱丽丝,王琦瑶是拿自己的全身心爱他,只要能见上他一面,能陪陪她,就能让她像孩子一样兴奋。他给了她一个西班牙雕花盒子,里面装着金条,也许一切早有预兆。李主任死了,他死后,她的生活就像身体失去了骨头,只剩下血肉,酥酥软软的。在这期间,程先生一直在寻找等待王琦瑶……

王琦瑶跟随外婆到苏州老家散心,乡间的山水是一副良好的滋补药,她渐渐对生活有了信心。王琦瑶于苏州,就像一朵盛开的牡丹一不小心来到了油菜花园,是朴素中的亮点。老家的阿二是一个单纯的读书人,他爱她,她爱怜他,他为了她到上海打拼,她想,到了她该会上海的时候了。毕竟,她是属于大上海的女人。从此,他在她的生命里再也没有了痕迹。阿二是王琦瑶生命中一个匆匆的过客,相遇的一瞬间,给她送去了一缕阳光,带来了温暖。阿二,是她生命中的插曲,路过后,便只能是错过。

回到上海,王琦瑶在平安里胡同开了诊所,结识了严师母和毛毛娘舅。在不停地聚会、吃饭、聊天中,王琦瑶爱上了康明逊也就是毛毛娘舅,他们发生了关系,王琦瑶怀孕了。迫于家庭压力,他离开了她,她本想打掉孩子,但在去医院的路上,她把孩子留了下来。似乎是个自己留下一件财产似的,康明逊走了,她就什么都没有了,唯一剩下的,就是这孩子。

那几年的上海,经济萧条,排队买米时,她偶遇了程先生,记忆虽被时光风化,但还留下斑驳的残角;面庞虽被时间冲刷,却还依旧有那年的风韵。他们相视一笑,为了她,程先生一直未娶。此后的每一天,程先生都来王琦瑶家里精打细算些柴米油盐的小事情,宛然一对恩爱的夫妻。只是程先生从没有在她家留宿过,照顾好她睡觉之后即使再晚也要会自己的家。谁不想就这样一直简简单单下去,就这样,守着一份小幸福,度过余下的几十年。可是,孩子的满月酒上,康明逊被邀请来了,程先生看出了端倪,面对自己心爱的女人,他没有办法这样骗自己继续下去,他选择了离开……

孩子薇薇逐渐长大,薇薇没有王琦瑶的姿色、气质,是没有打磨过的毛糙的玉石。女儿的成长并没有让王琦瑶轻松下来,反而更多了些麻烦。她要打扮、要时尚,却又不听信王琦瑶的指点,对母亲,是带着些嫉妒的。女儿的朋友张永红倒是天生懂得时尚的精髓,且和王琦瑶是一致的。薇薇嫁人出国后,张永红倒经常来陪她。

这时的王琦瑶已经50多岁了,虽然打扮的大方得体、显得你年轻,但年龄毕竟是经历过年龄的人,身体上怎么会不带有年龄的痕迹呢!她结识了20多岁的老克蜡。在爱情来临时,她逃避,她不敢承认。克服了种种心理障碍之后,爱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她面对的竟是老克蜡的抛弃,理由是她不再年轻了。她试过挽留,也注定只能是徒劳。张永红的男朋友长脚得知王琦瑶有金条,行窃不成,把她掐死在黑夜里。生命条令的最后一瞬间,她想到40年前在片场看到的情景,仿佛是现在的自己……

王琦瑶死了,她的死是个悲剧,她的40年生,也是个悲剧。我常常想,如果王琦瑶没有到片场试戏、如果她没有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如果他没有认识李主任……是不是后面的一切悲剧都不会发生了呢?他会和程先生相爱、恋爱、结婚,然后过着一个平凡女人的生活。可是没有这么多“如果”,王琦瑶还是王琦瑶,悲剧就是悲剧。书中王琦瑶曾想:她这辈子,要说做夫妻,也就是和李主任了,虽然不是光明正大,倒也是实打实的。她的一辈子,身边停留过很多男人,却没有一个是陪她走到最后的。她不断地爱,得到的确实不断地伤害,当一个个人都离她远去,剩下遍体鳞伤的自己,在孤独中死去。

看完了《长恨歌》,我也像活了一个世纪那么久,令我感慨的不仅仅是主人公王琦瑶的一生,还有王安忆对王琦瑶各个阶段生活状态、心里的描写,以及同时代周围人的描写,无论是王琦瑶的哪个年代,还是那个年代的人,王安忆都将人物形象刻画的入木三分,让人有如临其境之感。可以说,这本书是一个女人荡荡起伏的一生,也是上海那个年代生活的逼真记录。

《长恨歌》,一个写进女人心坎里的小说,一个微小女人的情感生命,一个时代的记忆变迁。

《长恨歌》读后感 篇10

王琦瑶的一生有许多朋友,但这些朋友都是蜻蜓点水,是她生命里的过客,这同样是可悲的。

小说中把这种友谊称为“小姐妹”情谊。这种情感虽没有亲情,爱情那样稳固,但对一生缺乏情感慰藉的王琦瑶来说,却又算是人生中的一点温暖。但这种情谊似乎在她的人生中只起到了一种点缀和推进的作用。作者塑造了吴佩珍,蒋莉丽,严师母,张永红这些角色以朋友的身份出现在王琦瑶的生命里,这些朋友统统映照了王琦瑶身上的某一点。就如《红楼梦》中曹雪芹写林黛玉,不仅正面写林黛玉这个人物形象,还通过写薛宝钗,晴雯,袭人等形象来映衬。作者用吴佩珍的粗心,豁朗单纯,谦虚的个性来映衬王琦瑶的敏感,有些小心机,又有些自傲的性格。小说中蒋丽莉长得并不美丽,站在王琦瑶身边不过是王琦瑶的一个陪衬。蒋莉丽在那个并不温暖,甚至有些冷清的家里,让她的性格有些自闭,殷实的家境又让她的性格有些霸道,在蒋莉丽身上我们甚至看到了一点“男子气概”,后面她甚至卷起袖子干起了革命。这些都是与温柔妩媚的王琦瑶形成对比的。再如严师母的骄傲与高高在上,对旧时的怀念,她和王琦瑶一起坐在平安里的房子里打牌,下午茶,怀念旧时的种种。还有张永红对时尚的敏锐触感和爱慕虚荣以及她的爱情观,这些通通都透着王琦瑶的影子。王琦瑶的这些朋友不管富贵贫贱,但都比不上王琦瑶的美丽和优雅。在这些朋友的映衬下展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个光鲜亮丽的王琦瑶,但也正是这些朋友把王琦瑶带入深渊。

吴佩珍带王琦瑶见识了片场,让王琦瑶初次强烈感受到了自己的美丽,拍了照片,成为“沪上淑媛”点燃了王琦瑶内心不安分的焰火,蒋莉丽让王琦瑶登上了“上海小姐”的选美舞台,改变了王琦瑶的人生,见识了上流社会那种纸醉金迷的奢华生活之后,王琦瑶甘愿成为李主任的情人,由于严师母,王琦瑶结识了康明逊,却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通过张永红她认识“老克腊”,展开一段“忘年恋”, 一直到了晚年,王琦瑶的家里也从不缺少朋友,家里经常举行聚会,最后张永红的男朋友为了金子结束了王琦瑶的生命。从中我们可以看出王琦瑶的朋友们似乎并没有给王琦瑶带来什么好处,却成为王琦瑶悲剧人生的幕后推手。但我们更应该看到王琦瑶的悲剧最主要还是她性格上的缺陷,小姐妹的推波助澜,只是外在因素而已。

《长恨歌》读后感 篇11

王琦瑶这副乖巧的好样貌,究竟给她带来了什么呢?本应像寻常人家的姑娘一样平凡度日,偏偏被当时的时代选中,未来顿时显现出一片辉煌,可惜她没有与样貌相称的头脑,仅有的一点小聪明倒把这辉煌变成了灰暗。她没有想到利用那位政要的权势去往更高更远的地方,而仅仅是怀着对爱情朦胧的憧憬,甘愿守在空房里作只金丝雀。

繁华落尽时,她终于回到她原有的命运里。说她没有看人的眼光吧,看别人倒是很准,到了自己这儿全失灵了。这四十年来,围绕在她身边的男人从未间断过,可是真心待她的一概被拒之门外,不负责任的反而轻易赢得她的垂青。

话说回来,王琦瑶身边的每个男人都象征着人生中不同的事物,而她的选择则代表着她对自己人生的追求。她向往的是说一不二的权势,是奋不顾身的爱情,还有镜花水月的幻梦,而她所摒弃的,恰恰是平常人向往的,温馨和睦的家庭和清澈如水的心境。

生在小户人家,却因着好样貌滋生出了傲气,可是仅凭一副皮囊能得到多少好运呢?王琦瑶终其一生都固执地追求着不属于她的繁华,看不清也不相信自己是被这歌舞升平的景象愚弄了。临了临了,还是不明白自己的付出为何一再付之东流。尽管怨不得旁人,但终究是无限抱憾

《长恨歌》读后感 篇12

情感,是每一个人急需解决的问题,这个问题从亘古就一直延伸至现在,基本上所有人就是因为情感而发生变化,好坏之间杂夹着情感,有的人深陷情感,无法澄清理性,或许下面提出的文章,会给我们一点启示。

《长恨歌》出自白居易笔下,描写着一段传奇而又有着无限伤感的悲剧爱情,是一篇叙事诗歌,所谓这段“传奇的爱情”的主人公不简单,是当时的唐玄宗和四大美女杨贵妃。诗中前几处就描写到杨贵妃的美貌,最有名的一句就是“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言色”。只是笑,就如此多娇。俗话说英雄难过美人关,有哪个男子不动心的?唐玄宗也不例外,立马封杨玉环为“贵妃”,所以叫杨贵妃。从此以后,唐玄宗连工作也不做了,天天娱乐。朝廷日益昏庸,民不聊生,于是爆发出历史闻名的——安史之乱。战乱的鼓声打破了宫廷的霓裳羽衣曲,皇帝不得不带着杨贵妃和大臣潜逃,然而守护皇帝的将士执意要杀害杨贵妃,因为是这个贵妃害的国家不得安宁嘛,所以唐玄宗痛心把杨贵妃杀害。当杨贵妃咽下最后一口气时,南方的荔枝来了,(杨贵妃喜欢吃荔枝)留下了无限伤感……

从此唐玄宗想着杨贵妃,积郁成疾,最终也落到一个孤苦伶仃的悲惨结局。从这里,相信许多人已经有点同情这对特殊的情人了,这是一个悲剧的爱情,红颜薄命啊!许多君王都是因为美人而把江山丢尽,何况唐玄宗,深陷于情感之中,无法自拔。更重要的是杨贵妃一下子享受尽人生的荣华富贵,人一旦享受如此高的待遇,换做是我,都不想丢开这些财宝啊!但正是这些财宝,才使得人性进一步迷茫,进一步贪婪,迷失了人生的方向。

我把人生的前端比喻成一个走在悬崖峭壁上的小路,人必定要经过这条小路,不断进取的前进,把小路开辟成阳光大道。然而一路上必定险恶,有许多诱惑,一旦被诱惑,就像唐玄宗和杨贵妃,一下子跌入无穷的深渊,无法回到之前的道路,只能一点一点的被消逝,结局也是如此悲惨,遗臭千古。就说最近,现在许多人也是因为情感纷争而犯罪,比如南平的小学生流血案件等,许多都是处理不好情感的问题而导致,这首歌虽然是个悲剧,但我们要从悲剧中了解到它中间的内涵。

白居易如果只写到这,这首诗就不可能名垂青史了。笔锋一转,于是虚构出一段杨贵妃死后更加凄美的故事:话说杨贵妃死后,唐玄宗日益消沉,找了一个道士,想把自己的哀思转达给杨贵妃,没想杨贵妃成为了仙子。一听到是唐玄宗的使者,立刻热泪盈眶,把自己的金钗交给道士转交唐玄宗,以表旧情。人鬼情未了,两个人是情深深雨蒙蒙啊!在天愿为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这就是爱的最高境界,是一种坚贞、执着的爱。现在社会有多少人能够像唐玄宗和杨贵妃如此,能互相了解对方的心呢?有些人是为了某种利益而恋爱,也有的看到对方美貌而恋爱,这算是爱情吗?这只是利益爱情。

爱,我们每个人都需要爱,然而这爱,也是情感,不能过度,过度等于溺爱,深陷于情感之中,我们便会找不到人生的“中”,要澄清我们的情感,澄清我们的人生,正确面对自己的情感,这是我们每个人应当记住的最为根本的道理!

再来,《春江花月夜》借景抒情,以月亮来表达自己对家人、对妻子、对亲人的思念,相对白居易笔下轰轰烈烈的爱情,显得更加温和。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我们每一个人都有思念家庭的情感,人到异乡,晚上,在宁静的河边见到一轮皎洁的月亮,我们都会想念自己的家人,这也是一种爱,爱其实就在生活每一个角落,每一种爱都有它的特点,都有一个故事。

我们对情感,不能把它看得太重,无法自拔,而是要澄清自己的情感,比如唐玄宗,天天纠结在对杨贵妃的思念,导致整个人神魂颠倒,这个就可怕了。但我们也要有适当的情感,人没有情感还是人吗?但情感是要自然地抒发,适当的调节,比如《春江花月夜》,借景抒情,融入自然的情感显得更加和谐,而不是像唐玄宗不能自拔,对情感要有一个清明的理性和认识。

情感,就是如此,澄清我们的情感,也是人生要学的一件极为重大的事,我们不应当再响起第二首《长恨歌》。爱、情感,正如《长恨歌》的最后一句一样——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长恨歌》读后感 篇13

读书一定要读完,不然你不会读到书的精髓,读到书的精华。就像小时候读《水浒》,读的时候十分的吃力,捏着鼻子读下去,有一种要死的感觉,但是读到最后,读到李逵战死沙场依然对宋江大哥哥忠心耿耿的时候,幼小心灵突然有了一种震撼,一种凄凉人生,悲哀英雄的郁闷在心中流动,由此开始对水浒有了不同印象,从而重读水浒,再读水浒的时候感情开始夹杂其中,开始可以欣赏到其中的妙处。

《长恨歌》读的过程也是有种憋气的感觉,读起来十分的不爽快。书中处处存在着张爱玲的影子,对语言的雕刻,对剧情的设计,伏笔,对不相干内容的极尽详尽的描述,当然我慵懒昏睡。尽管这样,还是坚持着着读完,却没有预期的效果,在一种匪夷所思,甚至猥亵的情形下结束了整篇文章,让人有一种不爽快,不痛快,也可以说不理解地感觉。

解放前的上海对于我们来说相当的遥远,也许这也是无法了解作者对旧上海雕花般的描述。每个人都有自己生活的时代,而这个时代对于经历过他的人来说可能是刻骨铭心。故事的剧情就是从旧上海的繁华开始写起。四十年代,还是中学生的王琦瑶被选为“上海小姐”,从此开始命运多舛的一生。做了某大员的“金丝雀”从少女变成了真正的女人。上海解放,大员遇难,王琦瑶成了普通百姓。表面的日子平淡似水,内心的情感潮水却从未平息。与几个男人的复杂关系,想来都是命里注定。八十年代,已是知天命之年的王琦瑶难逃劫数,与女儿的男同学发生畸形恋,最终被失手杀死,命丧黄泉。

书中充满了复杂而又模棱两可的描述,故事情节缺少根基,人物性格特点不清晰,文章围绕主人公进行描写,过分强调主人公的特点,结果性格特点均没有表现出来。故事情节也有点半信半疑,年过50的人与20余岁的人保持着一种暧昧的关系,并因此让主人公结束了生命,让人哭笑不得。堂而皇之,狗肉上了大席。王琦瑶和女儿在一起的情节,比如相互嫉妒,就像一对姐妹一样,也让人难以理解,这样的事情怎会发生在一对母女身上?

书中弥漫了张爱玲的文学气息。然而却没有达到张爱玲对文字,对情节的把握。整个人就像真的经历过了一次人生般的。尽管也是描写了一段旧时代爱情故事,但又不是一味沉迷在男欢女爱的主题里,她很冷静,很敏感,她的特点是很会讲故事。书中对爱情的曲折与深刻用恰当的文字描述了出来,让人叹为观止。可惜悲哀的是,《长恨歌》把张爱玲当作跟怀旧、泡吧一样,成为一种故作的姿态了。所以尽管《长恨歌》也达到了一定的境界,并且对旧上海繁华及弄堂的装饰进行了极致的描述,使对此感兴趣的读者兴奋不已,但对我们这些不喜欢“花言巧语”的读者来说确是一种折磨。故事情节匪夷所思,人物描写不鲜明,性格特点不明显,甚至对主人公心理特点在读完后也没有一个明确的把握,不是为该书的一大缺陷。

读完《长恨歌》不免心中有一种担心的感觉,是不是自己的能力存在问题,从而无法很好把握文章的内在与主旨,从而写下本文以做抛砖引玉用。

《长恨歌》读后感 篇14

印象很清楚,开始读长恨歌时,是个冬天的雨天。读完的那天,却是晴天了。模糊了的人物,仿佛陈年的水墨画,轮廓不清楚了,神态却分明清晰。如果让我来勾勒王琦瑶的形象,可能一张侧脸的轮廓吧。高高的鼻子,朦胧而微张的眼睛,微微抿起的嘴唇,很上海的发髻。

我们都是王琦瑶。看完了开

分析一

理论部分到此为止。就个人感受来说,这部小说对我启发最大的是两种感情。透彻而强权,或者,若隐若现而温婉。程先生爱开始得那么不设防备,我甚至在想,当程先生第一次从镜头里锁定那双眸子的时候,是不是,感情就此开始。我相信,捕捉程先生的远远不只王琦瑶本人,更多地是,她身上留下的关于这个城市的不可磨灭的印记。人都是喜欢回忆的动物。回忆和自己有关的一切。特别是看了电影《长恨歌》以后,我更加确定这个想法。梁家辉饰演的程先生,瘦弱而儒雅,仿佛随时会走入老上海这幅画,成为一个典型的背景。而王琦瑶年轻,清新而美好,却不失上海的古典和弄堂里那种积年累月的精细琐碎。这些特质在王身上完美地结合,不让人沉醉其中也很难。比较理性一点解释,这段感情证明了人是会爱上和自己相似地同类地动物。

而对于李将军,似乎他的感情没有那么简单。复杂的军界背景,复杂的社交圈,复杂的爱情关系。然而似乎又显得简单。从最开始见面,到最后生活在一起,只是一眨眼的功夫,没有任何分辩的余地。这就是军人的一贯作风吧。我看到这里一直在怀疑,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呢?这让我想到杰克伦敦的一

当然除了感情的主线外,给我印象更深刻的是上海的怀旧气息。合上书,可能我不会很清楚地记得,程先生第一次看到王琦瑶时的神态,不会记得李将军遇见王琦瑶的地方,但这些都不重要,隐去了细节,仿佛水洗过的漂染衣服,朴拙而自然。仿佛洗去了脂粉气的女子。写

《长恨歌》读后感 篇15

莫唱当年长恨歌,人间是你,银河也是你。

愿我如星君如月,流光是你,皎洁也是你。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是你,春风也是你。

一诗一文,请不要再和真正的鉴赏擦肩而过。

车马颠簸,窗外如泣如诉的细雨已连绵了数日。蜀道两旁,山色青碧朦胧,氤氲在一团水雾中,叫人看不分明。侧耳细听,隐约有仙乐铃音自天而下,于这场淅沥相倚相和,仿佛那婴于心头丝丝缕缕的恨意,永无绝期。

倾国佳人玉殒马嵬,一代圣主柔肠寸断。

一曲《长恨歌》使得李杨二人间的爱情悲剧于行间字里与浅斟低唱中代代相传,遗后世一声声如杜鹃啼血般的“恨”叹。玄宗应知,自古江山与美人不可得兼,而他又最为不幸,曾四纪贵为天子,到头来却两手空空。

他恨。

他恨红颜薄命。彼时玉环初入宫,回眸一笑惊为天人。芙蓉帐中,翡翠衾下,美人肤如凝脂,容颜胜雪。玄宗一头扎进了软香温玉的迷梦里,从此日夜笙歌,无心朝政。如胶似漆的一对璧人,享尽了人世间极度的乐,殊不知,福兮祸之所伏。一舞霓裳未毕,竟被宫外惊雷所断。当亡命鸳鸯仓皇离京时,怕无人能料,在短短百余里后,即是天人永隔的死别。马嵬驿前,陈玄礼代六军请诛贵妃,面对滔天的愤怨,玄宗无奈妥协。断翼白蝶翩落之际,他曾于手中紧握着的十丈软红尘霎时灰飞烟灭。心头一空,他四顾而茫然。夜里辗转,雨打梧桐之声,声声入耳,化作一柄柄石锤,闷声击打在空荡寂寥的胸腔上,阵阵悲鸣平地而起。此刻难挨,极度的苦痛扼住他的咽喉,几近窒息。脑海中浮现的往日和乐,皆成为今昔最为致命的疮口。

他亲手葬送了爱情。

他恨保不住的江山。早年的玄宗励精图治,缔造了壮美的锦绣盛世。而步入中年,不再鲜衣怒马,亦不愿殚精竭虑。他累了,他似乎开始提前享受退休生活,俨然一副忘却自己身份的心大的样子。然,皇帝这份高危职业,一旦接手,放下边意味着死亡。渔阳鼙鼓窥视了数年后动地而来,他狼狈至入蜀避难。战乱平定,却又顶着太上皇的高帽返京。入宫不消片刻,即被变相软禁于甘露殿内,他帝王的尊严被人狠狠践踏。真龙一朝落难,再无回天之力。尽管仍享堂皇富丽,这大唐社稷,这表里河山,已然易主。

他拱手相让宝位。

爱情与政治的双重悲剧,将他重重扯下深渊。他应恨谁?他在恨谁?

恨苍天无眼?恨臣子反叛?恨奈何一桥阻隔阴?恨蓬莱一山收敛香魂?

其实,他的内心澄明一片。他深知:这一切悲剧的果,皆源于他这个悲剧承受者昔年亲手种下的因。他正当恨的是那个沉湎声色、虚掷光阴的李隆基。这一番“自恨”是他给自我鳞伤的躯体判下的又一道死缓。他被囚禁于天地、岁月的牢笼里,在悠悠经年中煎熬至生命的尽头。

逝者已矣,竟忍心弃生者之苟活于无穷无尽的折磨之下?也曾不羡鸳鸯不羡仙,在红尘的江山里肆意纵歌。而今朝,只徒留一时明月,一地花黄,一瓦冷霜。

夜凉如水,院中的锦衣人斜倚着石桌,脚旁散乱着几个空酒坛。清风拂起斑白的发丝,衣袂簌簌地响着。他的脸上水光一片。倏地又仰天大笑,笑着笑着,却渐渐嘶哑,如困兽呜咽。恍兮惚兮间,他喃喃着谁人的名字,于那双荒忽的醉眼深处,再复昔年两心初遇的模样。

长恨入曲,相思化弦,声声道不完物是与人非,泠泠诉不尽生离与死别……

《长恨歌》读后感 篇16

上海是一个迷人的地狱天堂,一个不小心便会让人深陷其中。

文章的开头花费了大量笔墨构绘大上海及小上海,有巷子有王琦瑶有鸽子,起初不是很懂作者的用意,只是感觉这样的上海恐怕只有日日夜夜生活于其中的人才会有如此深沉的体悟。可当我看完全文后却发现开头的这些物象是作者有意而为之的它们是全文的线索,是很精致的铺垫,让后文不显突兀。

我阅读了好些豆瓣上的评论,为王安忆深感不平,她的文字是细腻却没有带毒刺,不像张爱玲。以一种旁观者的眼光展现了王琦瑶的大半生,描绘了大上海的40余年,也刻画了一个中国社会的小缩影。这是比张爱玲更宏达的眼光视角以及心胸的。所以我感觉她的文字更适合年轻人阅读,也更有力量,是当之无愧的茅盾文学奖。

再论文本内容,前半部分里面的人物,程先生,李主任,阿二,都没有正式的名字,我想对他们而言是不公平的。却在细细回味中恍然明了,对于王琦瑶而言或许他们都只是过客,都只是回忆里一道模糊的人罢了,如何记得住他们的面容。

王安忆笔下的王琦瑶是不幸的,却并不能勾起我很深的同情,她的身上有太多做的成分,她的命运是作者一起笔便注定了的。性格决定命运一说在她身上得到了印证。一把沙子握得越紧流失得也越快。青春一晃而过,岁月对她是宽容的,时光流逝却讲她的美沉淀,像是一坛好酒越久越香,俞久俞酣醇。可是她只把她的美好当成了花销的资本,错过了一个有一个的人。文中有那么多的男人,而她究竟真心爱过的恐怕不多。她是幼稚的,一生都活在自己给自己设置的恍惚之中,从一个吃瓜的旁观者看来,她是可悲的却不是可怜的。同为女性,却心生不出任何悲悯,她将错误进行到底,进行到她被长脚掐死的那一刻。又或许她自己也未曾真真正正看懂自己的心罢。文章中作者对她有一句评论最恰当不过,起首一句错了,全篇都错了。的'确如此,她一错再错,且错得离谱。最后病入膏肓。没有长脚或许也会有其他人亲手将她退下地狱,哦,她连地狱都不被接纳。风光不过是一时的,她却执拗的想将她控住一世。外貌与智慧往往不相匹配。她的时代已经过去,她只是前朝遗老,安安静静尚可苟且偷生,风风光光必将暴毙隐晦而死。糊涂呀!

这是一部有深刻教育意义的作品,是禁得起推敲的,岁月会淘洗沙砾,留下珍珠,证明它的价值。我不说,后人却一定会有发现的眼光。且待未来给予客观的评判。

《长恨歌》读后感 篇17

琦瑶实实在在当得起“长恨”二字。

王琦瑶的不幸不是惊天泣地的不幸 ,不能放心活,不能用心死。

王琦瑶的美不是轰轰烈烈的美,没有让人活得彻彻底底的痛快,风光之下是底气不足的遮掩和逃避。

王琦瑶的一生算不上最最不幸的人生,却是最最不幸的女人的一生。死于女人最畏惧的死法——时间。一刀刀割在脸上,割在心里,割在别人眼里,割在自己命里。

邬桥一节有句话说得好,这小小的邬桥是大世界的边角料,却含着一种大而深的真理:人生争到最后是什么都留不住的。可是人生真得了这个真理,人生便到头了,还有什么可望的?讲到底,王琦瑶是栽在了她的聪明上。她太早的洞察了这些个道理,却又因涉世不深而不是的驻足。她步步通晓又步步迟疑,最后落得哪一条路都走的不痛快。够懂事又不够开怀,够勇敢又不够敏锐。

何事可谓恨?无非招不成招,退无可退。

人生有不甘,却愈挣扎愈落魄。

她的一生那么长,面对过那么多选择。李主任的荣宠,程先生的执着,康明逊的理解,萨沙的坦荡,老克腊的痴迷。她挣扎过,放纵过,才恍然发现,人生无一处非绝地,逃了这处还有那处,纵是留在此处也不过是落个愈陷愈深。《长恨歌》看似悲天悯人,实则冷酷到漠然。原来不是小时候抢了他一个馒头长大后就会纠缠不清;原来不是上学时亲密无间的传过纸条长大后就换的来至死不渝;原来不是花费在人生中笔墨最重的那个人离开后也会回来;原来不是所有未来及说明的缘由与真相都有公诸于众的机会。

这是人生,没有旁白。

电影里强大的缘分终究在现实里摇摇欲坠。

乍一看《长恨歌》里有好多断开的线索,邬桥暗生情愫的小二后来可曾寻过王琦瑶?片场激进的导演最后身往何方?康明逊后来可曾还为王琦瑶费过心力?萨沙可曾怜悯这个女人想过回来?老克腊后来是否后悔离开?全然不知的隐笔不仅让我们充满期盼,期盼在王琦瑶受苦受难的时候出现一个盖世英雄来救她,就连她自己也因为这么多的不知而慢慢的演化成日后的希望吧。在屡屡思索屡屡期盼不得果时猛然惊顿,知道又如何呢?细细想去,每一位的出现,燃眉之急后也是细水长流的无望啊!更何况,如王琦瑶对程先生说的那般:这一切都回不去了啊。王琦瑶聪明却糊涂,唯一清明的感情便是对程先生。那般冷静到绝情,绝情到坦荡。往往对那个一往情深的看的清明,却始终是糟蹋了这份情,也糟蹋了自己。而和康明逊比来呢,明知他是步步为营的,却为那一丁半点的真情不肯舍弃。明知他是自保为上的,却是心甘情愿的陪他只看当下。

不要未来的,不是不在乎,就是太在乎。碰上哪一个,都是痛。

哪怕这一切都可倒回最初,她不当选上海小姐,她不去程先生处拍小照,她不去参观片场,这一场长恨可否幸免?不,蒋丽丽和吴佩珍就是她的命。无处不在的命,如兜头而下的大网罩住她的一生,而后凌迟。刀刀不致死,刀刀向逼。

人生当歌以示长恨,犹如筛孔层层放大的筛子,从上一层落下,纵是又下一层暂时接住,到底不如当初的高高在上。若是本本分分的苟且活着,或许还能慢慢煎熬,可这脆弱的安稳却经不起一丝的挣扎。

《长恨歌》可谓长恨,因为世上不止一个王琦瑶。

《长恨歌》可谓长恨,因为不止一个三年五载。

那就恨吧,长恨一次,为余此生。恨尽了,便坦然吧。无处不绝地,又何必短恨不断,余恨成蹉跎。

《长恨歌》读后感 篇18

这段时间闲来无事,有想着自己要进步,对自己家里的书没有兴趣,自己也没有什么书可读。于是,就向同事找了借了几本,真是书非借不能读的缘故,书还没有读完就想着写一点读书的感受。

《长恨歌》是小说家王安忆先生写的。我以前似乎听说这个人的名字,但是一点都不知道这个人是做什么呢?认识还是从去年开始,确切的说应该说是知道。去年,也是在无聊的时候,就在淘宝网上搜索有什么热销的书可看。发现王安忆还挺热的,查了写的《王安忆小说讲演稿》非常畅销,就买了一本回来拜读。每次阅读,都是中午休息的时候,由于是夏天午休时间比较长,我这样的人又睡不着的,就只好在休息室看书,断断续续的也看完了,只是没有多少想法,也懒的去动手去记忆点什么,以至于现在的印象还是限于书名和书里大概是讲些什么的了。

《长恨歌》我也是断断续续中阅读的,一个多星期了还没看完。开始,我对书中讲些什么并不清楚,书上也没有内容简介,开始就是目录,第一部,第二部的,每部里面都是若干个词,象弄堂,流言,三小姐等之类的,中间用个圆点分开,以示区别,没有表注页码。在开始也尽是描写上海弄堂的情形和王琦瑶是千万个上海普通女孩中的一个,以至于我开始看的时候不知道长篇小说,还以为是散文集呢?看到中间的时候突然看到出现了章,也还以为书里弄错了,翻翻目录并没有几章这样的说法,只有几第几部,当然后来就没有深究,没心没肺的读了下去。

开始的情节也不怎么感人和扣人心弦,我也只是平淡的阅读着。描述的老上海的情形,只觉得句子很短,读起来不费力气,但是也算不上十分的流畅。给人的感觉是文字特别的细腻,描述的事物有特别的贴切和真实,仿佛事物就在眼前,文字也都是些稀松平常的文字,感觉经过作者的组合就变的有意义起来,给人一舒服的感觉。

书中讲的是上海一个女孩子王琦瑶的故事,大概是从他读初中这样的学校开始讲起,他是一个快乐、有点追求、有一点不与众不同的女孩。他有个好朋友叫做吴佩真,两个人因为某中关系而非常的要好,用书中的话将就是两个人都在对方里看到自己的优势和劣势,以至可以维护他们的关系十分的平衡。有点象两只刺猬保持适当距离取暖一样的道理。就这样,她们两个快乐的生活着、交往着。吴佩珍有个表哥在当时的电影制片厂工作,说是个工作,其实就是一个打扫垃圾的。但是,由于每次去吴佩珍都穿一件制服似衣服,有能吹上几句,把工作说的如何的有趣和能见到明星等等,总是能吸引少女的心思,赢得她们的好感。

在若干次的邀请下,吴佩珍去了一次摄影基地,但是并没有什么好感。但是,也算是个不小的收获吧,于是,好朋友王琦瑶就在第二次与她一起去了拍摄现场。并看到了一些拍摄的画面,但是并没有看到明星,感觉有点失望。但是,王琦瑶的气质被导演看中了,有点象当时的一个明星,导演就要了她的号码,说有机会可以上她上镜。当然,后来,导演就给她一次机会,但是,表演的不是很令人满意,整个事情都这样搁置了先来。后来,导演把王琦瑶推荐给了一个拍照片的朋友,那时候拍照片也是个十分时尚、潮流、摩登的职业。王琦瑶还是比较出相的,拍摄的照片被当时的一家杂志看中,选做了一期封面。于是,王琦瑶就出名了,成了学校的名人。

《长恨歌》读后感 篇19

也许是我没读懂吧!也许是这本小说思想情感的时代性太明显,一旦离开了那个怀旧的时代,离开了那个压抑的欲望刚刚被解放的时代,就不觉得什么了。

我明显的感到作者对上海文化的了解和对上海之特殊的关注,以及对上海所经历的时代变迁的感受。也明显的感觉到作者对上海在30年代以来形成的那种特殊气质的认同与骄傲,以及这种气质在历史变迁中被压抑的惋惜。作者是站在一个上海人的视角,一个女性的视角,来写上海、写上海女人,写男人、写上海女人的友情和爱情的。她对上海文化气质的感知是准确而细腻的,她对上海女人命运的讲述更像是对上海这个女性化气质的城市由兴而衰的历史变迁的讲述,王琦瑶是上海女人,上海就是王琦瑶。小说中的人物、故事全全围绕着这个王琦瑶在转,而王琦瑶的气质和命运处处体现这上海这座城市的气质和命运。我感觉作者在叙述中的那种语气里分明有一种对过去的怀恋以及对历史变迁的感慨。上海的这种气质在解放以来一直是被压抑着的,但这种气质却是其地其民的文化本性,这本小说在改革开放的初期写就,那时上海正在慢慢恢复这种熟悉的本性,作者作为一个敏感的上海作家对这样一种情绪的感知与表达是先知先觉而较细腻深入的,而这种气息在那个年代的全社会也是有共鸣的,我猜想这是这部作品在当时获得巨大成功的部分原因。

但她对女人的故事讲述却让我有点不太明白她的心理,有冲动用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分析下这位女性作者内心的欲望冲动。作者作为一名女性,站在她女性的视角下来描述了她所熟悉的上海弄堂里的一个典型的上海女人的人生,她的友情、爱情和命运。上海女人是美丽的、温婉的、真实的、男人都爱的,对他痴情的男人痴情得让人觉得不可思议,也许也只为这样的女人吧!对她负心的男人也让人觉得有点决绝,竟然对如此美丽温柔的女人这样狠心。当我提出这个疑点时,我忽然又感到,在世事中不都是如此么?温柔美丽超乎寻常的女人往往命运的悲惨与跌宕亦超乎寻常。女人的美丽是女人的幸也是女人的不幸。男人都爱美丽女人,女人都恨美丽的女人,而谁又知晓这男人的世界里,一个柔弱的美丽女人在命运的变迁中,心绪是如何沉落的?女作者让美丽的女人负了痴心的男人,却甘愿为负心的男人承受痛苦。这莫非是告诉要告诉所有的读者,对女人痴心的男人没好下场;美丽女人不喜欢痴心男人,更喜欢负心男人?忽然想到,这美丽女人是上海女人,这就可解了,上海弄堂里的漂亮女人,漂亮却虚荣,痴情却现实,柔弱却内心强大。长恨歌里的故事也许不是所有美丽女人的故事,却是上海弄堂里的美丽女人的普遍命运。可见作者的故事还是在描述上海、描述上海的文化气质,上海的弄堂气质。结尾出现的老克拉是改革开放以来,解除压抑后的新上海人,他们留恋怀念老上海的传统气质,但他们对老上海的气质的理解、追寻和模仿都是肤浅而粗糙的,在喧嚣的商业大潮到来之际,他们的灵魂或者迷失或者被冲击得变了形。老克拉抛弃了王琦瑶,而又间接导致其被长脚谋财害命,体现了作者在上海历史迎来新的转机变迁时的一种新的担忧。

作者的笔触是细腻的、缠绵的,亦是冷静的、思索的,大段的白描,传达着间接的体验,这种笔法,虽然语言优美,但比起现代小说中的手法和语言,总让人有点提不起劲。这种语言与讲故事的方法是上海的、是那个年代的,平易浅谈又带着些思索的,对于读惯了现代小说的我来说却有点轻飘飘的了。

《长恨歌》读后感 篇20

实话,读完了这本书后心里挺失落的。前几日在准备考试,却硬是挤出时间读完了。

有时候想,自己有的地方和王琦瑶竟有几分相似,当然,王琦瑶的美是无法比拟的。她的美,是艳丽的,也是素净的。而她的一生,对于身边的人来说,本身就是一部老电影,那种旧上海时期带着绮丽色彩的旧电影,每一个黑白的截图都是怀旧的味道。

旧上海日日笙歌的百乐门,夜夜的狂欢会,繁复而昂贵的旗袍,“叮叮”作响的老电车,还有数不清的鲜花珠宝它们堆砌了一个物质的旧上海,还有,一个女人的一生。

最难忘的是她与程先生之间的纠结。王琦瑶一生遇到的那些男人,都是好男人,他们在这个女人的一生中演绎着爱情的对白。而唯独程先生,他是男主角。虽然在这部电影的一半他的生命就嘎然而止,可最让人无法释怀的,也只有他了。

他的温柔,他的怯懦,他的无奈,他的小小的欢喜,都让我感动。说到底,他的情感却是最干净的,不带一点杂质的。他对王琦瑶的爱,是激烈的,也是缓慢的,有时像个天真的孩子,得到一个糖便欢喜的不得的样子,而有时候,却淡泊的如垂暮的老头儿,看透世间百态般的黯然。

程先生的一生从遇到王琦瑶开始就偏离了原来的轨道,他爱这个女人,无欲无求的付出,却迟钝的不知,身后还有另外一个女人以同样的情感来对他,只是,他们的方式却不同。对她,他是叹息的,愧疚的,更是无奈的,因她对他的这份爱,而使得他对王琦瑶的爱变得坎坷了。

四十年有多么的漫长,可以让王琦瑶从一个纯真的少女变成一个孩子的母亲,可以让程先生独自白了头发。再次的相遇是尴尬的,也是自然的,就像当初的分别一样,仿佛命中注定了,她会在这个时间,这个地方,与他相遇。她转身,他抬头,一切就那么自然。她的美依旧,更添了妩媚的味道,她还是唤他“程先生”,一字一句说不清哀婉韵味,他亦感慨不语。

最终程先生以自杀的方式离开了王琦瑶的生活,这个结局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似乎又在情理之中。他就这样仓皇的离开了她的生活。他是铁了心要让她记一辈子的,只是,他不知,在王琦瑶的一生中,却有无数个“程先生|”。

一个美丽的女人,她的一生倘若都如王琦瑶一般,不知是悲是喜?多少繁华艳丽的生活在弹指一挥间定格成旧照片,它们在某个角落慢慢变黄,不再被人记起……

《长恨歌》读后感 篇21

我十分的孤陋寡闻。最近才看到这本《长恨歌》。

光是喜欢喜剧的人,大概不会喜欢这本书。看完之后,一阵郁闷。深觉时光残酷,生命中很多东西竟是捉不住也留不住的。一切是那么现实,现实得难免令人失望。生活充满失望。

长恨歌这个名字,应该缘于白居易的那首唐诗。白居易的《长恨歌》说的是李隆基和杨玉环的爱情悲剧,这一早就给王安忆的这部小说埋下了伏笔。悲剧原本注定。

如果想在作品里找到一个理想的女人,十全十美,纯洁善良无暇的女人。那么恐怕是要失望的。里面有的,不过是一群现实的女人。作为女主角的王琦瑶,更是如此。

王琦瑶,一个弄堂里出来的上海小姐。她是一个很普通的女人。特别之处,她是位美女。有很多人说那是情爱史,我不赞成。在她一的一生中,她所强调追求的,一直都不是爱情。她选择某大员,也不过想过一些平顺、舒服的日子。就连最后选择同女儿平辈的男人,也是因着寂寞。

令人遗憾的是,要求如此之低,也要失望。有些人一早对命运妥协,命运安排什么,就接受什么。从没想过争取和抗争。可仍然还是要为命运所捉弄。不由得让人怀疑,命运是不是欺软怕硬?像我们小时候跟老妈要钱。不要,就什么都没有,一要,还得要多点,即使失望,也不过是老妈少给了,一般不会不给。这是不是也是对付命运的方法?哈哈……

吃饭去。无论如何失望,生活却总要继续。这又是另一种失望了……

《长恨歌》读后感 篇22

无意中捧起这本书,便不愿放下。优美的笔触,精致而又生动的描写,字里行间洋溢着作者的人生智慧和对世事人情的洞悉。《长恨歌》就是一部罗曼蒂克消亡史,写尽了不夜城的纸醉金迷和世态炎凉、人情冷暖,现实到让人心疼。小说分成三部分,也刚好是主人公王琦瑶的三个人生阶段。

第一部分以40年代王琦瑶参选上海小姐并获得第三名为高潮,年轻貌美、聪明大气的王琦瑶与纸醉金迷,繁华摩登的上海交相辉映,那时的她风光无限。她选择了有钱有权的李主任,在爱丽丝公寓过着精致而又孤独的日子。在无限的等待与不尽的失望中等来的却是李主任坠机身亡的消息,她选择逃避,回到温柔质朴的邬桥外婆家。

都说人心最经不起撩拨,一拨就动。正是阿二勾起了她对上海的怀念,那颗本就没真正放下的心重又躁动起来,于是回到上海,在平安里开始她的第二阶段人生。平安里是上海弄堂的典型,道尽了人生百态。在这里她爱上康明逊,明知无法名正言顺在一起,就算偷偷摸摸也舍不下那短暂看得见尽头的快乐,飞蛾扑火般热烈而转瞬即逝,怀下孩子又心机“嫁祸”于萨沙,在这两个男人先后逃离,王琦瑶万念俱灰的情况下,当年倾心相对苦苦追求她的程先生救世主般登场,无微不至的照料甚至让王琦瑶生出以身相许去报恩的想法。然而孩子出世后康明逊的到来最终让程先生再次离开。

新生的女婴唤作薇薇,随着女儿的降生而迎来自己的第三段生活。本以为生活多了个寄托,却不料这孩子实在叛逆,凡事跟自己做对,让她费了很多心思,最后薇薇嫁人随夫去了美国。王琦瑶的生命又出现一个男人老克腊,同样的短暂激情和不负责任,王琦瑶甚至卑微到想用金条换取他几年的陪伴,没有如愿。

她一辈子经历了这么几个男人,让她最终意识到男人不可靠。当生活困顿难以为继的时候,那盒金条是她唯一的依靠,却没想到会成为被索命的缘由。可悲!

繁华如昙花一现、转瞬即逝,平淡才是生活。女人也应当做太阳,自己发光发亮,不做月亮只会反射别人的光。

《长恨歌》读后感 篇23

《长恨歌》一本上海气息颇浓的书,欲说事,说人,却是先写景,写其他。说弄堂,说流言,说闺阁,若是没耐得下心来看,还以为这是本散文书。看小说一贯跳过景物描写直奔故事发展与人物对话,这本书大篇幅在述景,也难为看下去了。开篇讲述了上海的弄堂、流言、闺阁、鸽子、王琦瑶,以小见大,用一条弄堂反映了整个上海。刚开始看时觉得这些描述有点多余冗杂,而后像是在描绘一幅画面,直到结束这本书时发现整个故事因这些而起也因这些而落。

她叫王琦瑶,一位从上海旧弄堂里走出来的选美小姐,王安忆用一支细腻的笔写出了她四十年的爱恨情仇,求而不得,得而复失,这一幕幕平淡如水的上海往事,谱写了一个女人的长恨歌,同时也成就了王安忆,此书获得了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笔可见非同一斑。

整个故事的基调是悲伤的,王琦瑶的前半生,美貌和虚荣让她迷失了自我。正如她外婆所说,她自己欺骗自己,旁人也和她合起伙来欺骗她,给了她一场虚幻的美梦。爱丽丝,奢华美丽的背后是多少孤独无望的心灵。王琦瑶的美貌给了她爱情的资本,却毁了她纯粹享受爱情的机会。李将军、康明逊都只是她人生的过客,没能与她相守。

王琦瑶的后半生,她稍稍看清了世界,看淡了很多事情。但她已经不是当年的那个她了,年代和衰老在她的身上留下了痕迹。爱情和亲情已不复存在,她老了,女儿也远去美国,最终悲惨地离开了世界。

看完后的心情既失落、悲伤,又有些“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意味。王琦瑶的人生悲剧是谁造成的?是时代,还是她自己?我认为,时代只是一部分,而她自己,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不要太过于依赖别人给予的生活,只有自己掌握了自己的经济和生活,日子也就过的踏实和安心。

《长恨歌》读后感 篇24

七月七日长生殿,夜深没人私语时。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那是一条傍晚梦残的古道,那是一渺春江花月的清波,那是一驿积累了江楚流香的亭阁。着一条漫卷的愁丝带,倒映在斜日踏遍碧坪,你轻曼的溫柔,异于北疆的风雪交加,你的妖娆更有着 确立的江南地区芳韵。江南的水不求回报的将你妆望,绿林陶冶成你的淡雅,天生丽质一朝秀选,却都化为浅浅的历史时间伤云。

夜,静的出奇。

你踏着唐朝宫殿的红地毯,吟着那江南的曲赋信步而成。久睡的长安,投下一片卓丽的云彩,那是江南的水给她织的嫁衣吗?一枝红艳露凝香春风拂槛露华浓,这艳容胜于冬季里贞傲的梅和寺里的明肌香雪。舞曲也多情了,直要披着霓裳一样的羽衣去答复这春来的演唱。君王手上的御笔晃动了。

也许这本来便是中唐的宿命,也许一方爱的曙光即将在冷冬放亮,也许这全是冥冥之中从没休止的转动的命弦。雄伟的望朝金殿,一派王国端重的气韵,也抵不住她轻柔的舞姿,和烂漫季节的回眸一笑。已再没了她的倩影。渐行渐远的车迹,回望这雄伟的金殿,天残害星,月蚀清夜,玉阶生怨

那夜的马嵬驿,在祭奠绝代的红颜。

那夜的马嵬驿,着裳的红树谢了。

那夜的马嵬驿,好美,好凉。

明皇流泪了,哭的凄惨,哀惋。窗,开了,缺月无音,门扉里透着沉沉的鼻息,青松漏着几段光隙。昨天的记忆力,是车如水流马如龙;今天确是伊人归去,此后阳阴。

宫阙里,依然有以前舞动的羽衣,而那影子,在一场浮华以后,悄然离去。夜,确实很孤独,晚初的村店,仅有一声时断时续的幽咽,仅有黑森森的天空下,一袭霓裳滤出的滴滴打车清泪。

红昼月弭,风轻掠。木积香山雪,冷宫阙。竹懈怠,轻纱妆玉阶。伊人眉笼,彤如月。月曳轻波,皎渡仙桥鹊。冷夜谁人解?《长生殿》

有人说:她爱明皇,不喜欢天地。

有人说:她的有着使干万群众一无所有。

有人说:她是红颜祸水。

我恬淡对曰:历史时间非柔媚女人所主,大家只见到明皇沉沦在漫舞飘飘的温柔乡里,却看不见他本身的沉沦。

日月变成流年,她总算化作爱的殉鹊,天上一片澈蓝。长生殿里,或许仅有一对仙侣,在黯淡中抚琴,演唱。

《长恨歌》读后感 篇25

王安忆的《长恨歌》30万字,我看完用了两天。虽然是比较少有的能称为文学作品的东西,但可读性并不算强。文字华丽、拥挤而唠叨,不顺畅,转弯抹角的。整篇故事晦暗暧昧,有点腐败的气息。故事的写作手法很独特。一点一点地描写,逐渐连缀起来,成为一个完整的故事,象一个个珠子连成的项链。

读后,总体感觉是一个对旧上海往昔情怀、情境的遥望和追忆,虽然描写的是人物的经历、命运,但这命运是渗透在背景中的,是给这背景作点缀的。就象开篇对弄堂的描写——“站在一个至高点看上海,上海的弄堂是壮观的景象。它是这城市背景一样的东西。街道和楼房凸现在它之上,是一些点和线,而它则是中国画中称为皴法的那类笔触,是将空白填满的。”主人公王琦瑶曲曲折折的命运便在对往日上海滩文明的描绘中,一步步展开来。故事时间跨越半个世纪,从琦瑶豆蔻年华开始,一直到她60多岁被害至死止。

感觉主人公王琦瑶写得并不可爱,一个20年代旧上海的小女子,正当好年华的时候,因命运的缘故辉煌了一次,然后,就堕入无边的黑暗中。仿佛莫泊桑的小说《项链》里的路瓦栽夫人。

书中人物不多,都是琦瑶的女朋友和男朋友,及琦瑶的女儿的女朋友男朋友。也不看重历史背景,只是在走女人的心路。

琦瑶的几个男人,李主任、程先生、康明逊、老克腊、萨沙。除了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的程先生,其余的都辜负了她。她便在这辜负中坦然地做着女人,最后死于谋财害命。由此画了句号。

琦瑶16岁竞选上海小姐后,被李主任看中,做了李主任的情妇,李是军政界要员,不久死于飞机失事;程先生是琦瑶的仰慕者,追随琦瑶终生;康明逊是个顾首顾尾的纨绔子弟,给了琦瑶一段没希望的感情,始乱终弃;老克腊是琦瑶女儿一代的男人,给了琦瑶爱的希望,也导致了她的死。

人物刻画最成功的,倒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配角李主任。血肉丰满、跃然纸上。“在女人的事情上,李主任总是当机立断,不拖延,也不迂回,直接切入正题的。是权力使然,也是人生苦短。”

“李主任上了车坐在她身边,身材虽不高大,可那威严的姿态,却有一股令人敬畏的气势。李主任是权力的象征,是不由分说,说一不二的意志,唯有服从和听命。”

“李主任并不问王琦瑶爱吃什么,可点的菜全是王琦瑶的喜爱,是精通女人口味的。”

琦瑶是恬静美丽的,也是坚强的,她的坚强体现在她作为一个女人的命运的不挣扎、不抱怨、坦然承受,以及对生命中男性的温柔和体谅。

《长恨歌》里的爱情也是影影绰绰若有若无。似乎只有程先生对琦瑶的爱情是实打实的。如果说王安忆与张爱玲相像,可能就是描写感情态度上的相似了。细致入微的冷静客观,甚至本应该惊心动魄的激情都是冒着冷气的。

《长恨歌》读后感 篇26

这也许就是上海旧时代的缩影。要了解真正的旧上海就不能忽略上海的弄堂,更不能忽略居住在上海弄堂里的那群人。《长恨歌》向我们展现了一个多愁善感的上海,一个娇小惆怅的上海,一个神秘朦胧却不乏生命与希望的上海。

秋去春来花开花落,一代人的调零换来了下一季的萌芽,上海充斥着无穷无尽的轮回。送走上一辈的遗憾似乎又引来了新生代的烦恼。这或许就是我们旧时的上海就像那些泛黄照片中述的景物那样。感到即将踱到尽头,却永远都见不着边际的弄堂;感到即将永远挣脱铁笼,却永远飞不出那狭窄的弄堂天空的鸽子;感到是已经看破却一辈子,也参悟不透的尘世;感到是近在咫尺却,永远拽不到手心的梦中情人;或许还有那缕看似已经摒弃,却永远摆脱不了的令人心碎的悲愁。

那时的上海融凝着婉约朴素与内敛的极致。是的朴素的极致成就了骨里的艳丽。朦胧之间我似乎又见到了那屋顶上的碎瓦;仿佛那象征着闺阁的心的鸽子的双翅,又浸润在西下残阳的光辉中扑腾扑腾飞得高高的;好像那虚掩着的大门后面,又溢出了那令人心醉的菜香,那份暖得直让人发腻的温情。花窗帘的窗似乎又透出了那一丝丝的幽情。她似乎藏住了一切但其实什么都没有藏住。因为她是玻璃做的。就算积了太多的灰,后面挂上再多的窗帘,我们还是能感到那窗后的气息。有这么些惆怅有这么些沧桑,似乎还流淌出一滴滴罗曼蒂克似的暧昧。

这一切的一切都太像这窗后居室内住着的女主人了。她们的心不也就像这弄堂,这鸽群这玻璃窗吗剔透玲珑内敛羞涩,但却天生多情。小小的窗透过它却能看到一整个世界。上海弄堂里的女人们,虽然居住在这狭小的地方,却有卓越的见识。她们懂得如何待人处世,明白世间人情世故心存怜悯敏感多情。王琦瑶或许就是这玲珑剔透多愁善感的浓缩。她的爱随兴而起随风而逝,但每一次都是那么的真实确切那么的刻骨铭心。

爱这是人世间最朴素最简单,但也同时人世间最绚烂最复杂的情感。

《长恨歌》读后感 篇27

看了《长恨歌》,只想说又好看又易读。读的过程中似乎又找回年幼时手不释卷的感觉,悠悠的感觉,有太多话要说。我首先百度了一下作家王安忆,我只想说长得没让我失望,很端庄很有内涵,可以算作一个美女。不像有些作家,读他的作品觉得感慨万千,想必其本人也一定侠骨柔情、英俊潇洒,一定有异于常人之处。但是当见其本尊照片时,心里实在咯噔一下,长得平常也就算了,这长得实在让人无语。

其实,论“长恨歌”这三个字,之前我只知道白居易的《长恨歌》,至于王安忆的这部作品我是很晚的时候才知道的。我在大一读《围城》和《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时,邻专业的一位同学向我推荐了第三本书,就是《长恨歌》。既然能获得茅盾文学奖,就绝非肤浅的作品。只可惜,我事隔两年才能静下心来找到些闲时,而实际上我也是碰巧在书架上看见这本书,不禁往事尽来。

旧上海的味道在书中很浓,而里面的人物也个个性格鲜明。这是一本上海的专属书,而我也恰好在上海读书。或许选择来上海也是基于其纷繁而又精彩绝伦的旧岁月的感召。对上海这个大都市复杂的情绪让我做出了选择。与其说我选择了大学,不如说我选择了上海。

这本书我体会最深的一点,也是我一直坚信的一点是人的情感是复杂的。我以前想法很死,也很闭塞,认为爱情就像我家附近或者我所接触到的那些夫妻,他们只爱一个人,就是嫁给她爱也爱她的那个人。爱情没那么复杂,找个人家嫁了就是,没有自己私自的感情,然后安安祥祥地过一辈子。但实际上,这样的状况或许只属于贫苦的老百姓———社会的底层人,他们的选择太少,有配偶就不错了。又或者是,很多隐情或曾经疯狂的轶事只是我们表面看不到,人们也很少议起,至少不在小孩子面前议起。

我也是后来才渐渐开化明白的。就像我一开始傻傻地以为找了女朋友就要与其结婚一样,实在是我想太多,男女朋友随便的多了。而我也渐渐明白,其实有些爱情确实是适合成家的,但是有些只是一时的激情,你看中的那个人,即使你喜欢,可惜她不会长驻在你身边,更多的是压根不适合稳定的夫妻稳定的家,或者你在这个时间没这个能力促成这段情。现在这个时代是自由的,那种过往的束缚和迁就已太少太少。

王琦瑶,这样的女人其实是我最怕遇到的。漂亮又情感细腻,水性杨花形容她又显得太轻浮,她多情却明显要更复杂。爱情里,她注定是占据高位的,也只有李主任这种有权有钱的人是她的克星。我很相信我看人的感觉和评价,我在生活中其实遇到很多这样的女孩子。她们一开始往往追求危险却让人兴奋的爱情。她们给别人带来不幸,到头来,又往往自己以不幸收场。贱的命运但她们却依旧心高气傲的不悔。及时流泪也只是偷偷的夜深人静的。只是作品里可怜了老实却专情的程先生。

程先生是个理想的好男人、好丈夫,可惜他爱上的是一个不平凡的女人,这也就注定了他只是个备胎暖男。但我觉得他又是伟大而不自私的。一开始他、王琦瑶、蒋丽莉之间的三角恋,蒋丽莉这么喜欢他,但他眼里却只认定了王琦瑶。我在读的时候,让我感到他像极了《围城》里一开始时候的方鸿渐,同样是三角恋,同样喜欢一个自己可望却始终不可即的女性,又同样被一个敢爱敢恨的却自己又不喜欢的女人喜欢,而且是不喜欢就是不喜欢,绝情地拒绝,宁愿自己最后遭受不幸的结局。但我又觉得程先生的人格魅力甩了方鸿渐好几条街。毕竟,明知王琦瑶跟其他男人乱来,怀着的是别人的孩子,却还是心甘情愿照顾怀孕的王琦瑶。还把自己的薪水绝大部分交给他爱了半辈子却始终不得的女人,现在的男女朋友,男方应该很少能做到把自己的月钱全部贴给女朋友的吧。不过也没必要,情深的人已很少,没必要做这种无谓的投入,来证明什么。很多的时候,相处久了,默契和直觉会告诉你怎么做。回到文中,程先生的爱算是上了一定境界而又无私的。但这注定他的不幸,老实的好男人值得成家,但很多的女人他们不要这种稳定,至少年轻的时候不需要。我个人觉得,我最像里面的程先生,像的是他的固执,但离他的境界,确实远远不及的,事实上,很难有人做到。程先生绝对算得上绝世好男人。只是好人不好命。

蒋丽莉,绝对是敢爱敢恨的女人。我曾经跟我同学说过,《何以笙箫默》里的赵默笙的活泼主动,是没有男生可以拒绝的。蒋丽莉可能并不天真,但她觉得值得去爱。她勇敢地追程先生即使明知道程先生爱的是王琦瑶,即使后来嫁给了不解风情的山东老张。她内心里依旧忘不了程先生,虽然这份情感可能大多数人都如此,但那个年代,她可是个有夫之妇。只可惜,她也是不幸的,稀里糊涂地过着人生,即使成家有三个孩子又如何,不幸福就是不幸福。她最后在病床上对王琦瑶的控诉,可见这几十年来,她的内心从未真正开心幸福过。

邬桥的阿二,我挺喜欢的,有理想,虽天真但热血方刚。同作为男生,他对王琦瑶的爱慕之情我很能理解。

康明逊,这个男人其实我是真不理解。文中前面他们几个经常打牌的时候,他所表现出来的风范和替他人着想的心思,让我很欣赏这个男人,不光我欣赏,王琦瑶也欣赏。但是等到他把王琦瑶肚子搞大后所表现出来的懦弱和逃避实在让人失望至极。怪不得王琦瑶母亲也不待见他。相比之下,程先生伟大得多了。还有一点我不解得的是,此处王琦瑶到底是个怎样的女人。她心里的确是喜欢康明逊,但她又对康说到时候康结了婚一定给他做伴娘。虽然说可以看出王琦瑶替康着想。但我觉得更多的是王琦瑶对自己其实也不负责。女人真的太可怕了,专情的男人,她们未必喜欢。男人不坏女人不爱不是没有道理的。

至于萨沙,在这些男的当中,我是最讨厌的。一开始打牌那会儿,常贪小便宜不说,后来的那会儿,我甚至看出他有家暴倾向。你既然答应了王琦瑶做一回冤大头,那又何必跟一个女的计较,处处为难她呢!这里王琦瑶的行为我也不满,为了隐瞒真相,又去跟萨沙睡。她到底有没有廉耻感。虽说迫不得已,但还是让人不舒服。

但好歹,王琦瑶,这个命运曲折的女人,生活过的还算可以,并没有遭受过多的磨难。只是有点凄凄凉凉。

这本书读完后,内心肯定是平静不了的。作者刻画最好的就是每个人的复杂性格,读到一处,便深深认同,那描写真的是入情入理。其中穿插着岁月年代的变迁也透出一份沧桑感。

一个人或一段感情没有对也没有错。只是每个人有自己的人生际遇和生活选择。人们大多热衷八卦,我们没有必要去在意别人的评判。因为这是我的人生,我的选择,所有的恩赐和惩罚我一个人受,我对自己负责,无怨无悔。人生匆匆而过,到头来,回首往事,也只是感慨一声。

《长恨歌》读后感 篇28

一个女人40年经历的风风雨雨,附着大上海动荡的背景,那些走进又迈出生命里的人,一段段不为人知的细腻的情感纠葛,还有一些不愿提及的过往,遇到的人和事总是有时效性的,埋藏至心底。

时间是个好东西,偷偷地走,改变容颜,改变命运。少不经事的豆蔻年华,心底总是有着某种崇拜主义,物质的满足和一呼百应的气势,坚定了内心的迷茫,也满足了对周遭的好奇。会对这感觉产生病态的迷恋,日渐经事,渐长渐大,小心思就会增多,想法不如从前那般单纯了,都说女孩变女人后,就会有质的飞跃,关于这点,我持坚信不疑的态度。

少女的固执总是与周遭的压抑和束缚挂钩,在一个外来文化开放的旧上海,头衔,名声,等都助长了女孩的成熟,尤其是面对一个钱势都不在话下的成熟男人的猛烈进攻,少女的芳心就像雨后的春笋一般,再加上周遭羡慕的言语,更坚定了少女对这位成熟男性的依赖,而男人喜欢少女的纯真和羞涩,正好各取所需,幸运的是,男人也并非无情无义之人,最后给了够她下半生生活的物质。

自此之后女人就一个人生活,一直到最后都没结婚,她是个漂亮的美人,长发,旗袍和丝袜,小巧的鼻子,大大的眼睛,白皙的皮肤,可惜红颜都是祸水,男人们喜欢她的稳重,端庄,持家,优雅的谈吐,还有对事对人的见知,不过喜欢她的男人年纪都比她小,虽然每段情感里都付出了真心,可不是所有的爱情都如我们想的那般美好,现实终究还是一个俞越不了的沟壑。

她的爱情就像她的生活那般静谧,像弄堂上空翩飞的鸽群,也像寂静夜晚的星空。她的魅力总是来自不经意间的妩媚,这样的不经意对男性来说是莫大的杀伤力,她的美,在旧上海时尚的潮流里,也是让人着迷的,对于潮流,她有自己独到的见解,经常把复古的东西稍微改装,就变成人们追逐的对象,颇有画龙点睛之意,也缘于此,才认识更多的爱情。

我相信她也是一个相信爱情的人,那种矜持,压抑,和眼波流转的妩媚,这天生的本事,也绝非人人能学到的。

她有了孩子之后,本来打算打掉的,可是又不舍,觉的孩子会是陪伴她生活的一个乐趣,然后故事的很长一截,就是讲与女儿的生活。

可是孩子算是什么,总是掺杂了太多复杂的情感,小时候,看着孩子的小眼睛,小鼻子,小胳膊,小腿,一切都那么美好,渐长渐大,他们也有了自己的想法,自己的生活,我们想用自己的方式去疼爱,去保护,可也有心无力,只能引导,生活,还需要自己去闯荡,孩子其实我觉的也是一个外人,对于单亲妈妈来说,这也是一个生活的乐趣,和孩子一起成长,也算是尚不错的一段生活经历吧,可苦恼的,就是长大之后,孩子也会慢慢的离开,所以对于生养孩子的事,还得慎重,毕竟我们都是自私的人。

故事里,最给我印象深刻的还是她的情感纠葛,等待和隐藏,在爱情里始终是一个主线。由开始的等李主任等到忘穿秋水,等到忘了时间,心里的焦急又无处释放,只好在屋子里拉着窗帘看外面明了又暗,最后又近在咫尺,却错过见最后一面。这段情感是被隐藏着的,见不得人的,她却心甘情愿,第二次是在苏州,遇到一个年纪比她小,和女孩多讲几句就脸红的白净小男生,因为羞涩,总有些情感没有多表达,结果又在她的等待中,错过了,之后又回到上海,本想着安安静静的,在弄堂里谋个生计,平静的度过一生,可人活着吧,总有人走近你的生活,慢慢的又遇到一个人,她有了自己的孩子,可他们的爱情注定不被祝福,只好隐藏在岁月里,独自抚养孩子长大,面对着镜中日渐苍老的她,苗条的身段和年少美貌的根基多少能让她占一些优势,在这热闹的派对里,静谧的呆着,有人注意到了她,反复的辩论和聊天,她的心又被点燃,结果很惨,我知道她是绝望的,也理解绝望的背后,那些沧桑和无奈,而他就像隐身一样,只是她世界里匆匆而过的一个影子。

悲剧的结果,反而让我有些释然。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

读罢,我还能想起那个她,对镜贴花黄,一颦一笑,看的顺心和温婉,可惜那也是一个影子。

我的好朋友作文 篇1

朋友和我们的友谊是否能天长地久,那就要看看你怎样去交友,怎样的朋友才是真心朋友呢?

无聊时,拿起了《于丹论语心得》这本书,随便一翻,眼前出现了四个大字:交友之道。一看就入了迷,告诉了大家:有三种朋友对自己有帮助,就是所谓的“益者三友”,是友直、友谅、友多闻。也就是正直的、诚实的、见多识广的朋友。而千万不要交上会拍马屁、“两面派”和“光会耍嘴皮子”这三种坏朋友!

我想了想,确定了目标:雷珺杰,她是一个正直,诚实,见多识广,能说会道的人。老师常常表扬她。我想和她交朋友一定会有收获的。

星期一,我来到学校,直奔向雷珺杰,把想跟她做朋友的事告诉了她,她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还说:“好啊!还需你多多指教。我一定会成为你的好朋友的。”有了她这句话,我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在以后的这几天里,我和她互相帮助,交换学习方法,成绩也突飞猛进,有了明显的进步,最大的进步是爱看书了,从书中学到知识,得到了乐趣。这还真得感谢她——我的朋友雷珺杰。

上个期末考试,她考了很好的成绩,而我却考得很一般,朋友向我走来,得知我的成绩后,看我愁眉苦脸的样子,淡淡得笑了笑,我想她一定会嘲笑我,谁知,她不但没嘲笑我,反倒关心我,安慰我起来,她温和的对我说:“不要难过,还有一次机会,加油努力吧,胜利会向你招手的!”听了她这几句对朋友鼓励的话,我感动了,是她的鼓励和友爱让我有了动力。我决定加油努力,勤奋学习,朝着自己的目标前进,我相信,我是最棒的!

正如孔子说的那样,这样的朋友才是真的好朋友,我的真心朋友!我真希望我们的友谊地久天长。

我的好朋友作文 篇2

她,特别善良,总是在我伤心时安慰我;她,总是在我跌倒时第一个把我扶起来,并拍去我身上的灰尘;她,是一个多愁善感的女孩,常常被一篇课文感动得眼圈变红……她,就是我的好朋友,从小班起到五年级从未分开过的好朋友——茅晓婷。

茅晓婷应该算得上是一个小美女了吧:水灵的大眼睛,扎着一束“马尾辫”,前额上有一撮刘海,嘴里经常哼着一些流行歌曲,哦,我忘了告诉你,她不仅善良、乐意助人而且气量也大得很呢!不信?那你来瞧瞧吧!

记得三年级时,我们班不知怎么流行起玩花绳,一下课,许多同学手中就会出现一根根彩色的带子变化着不同的花样。一次,我也拿了根绳子和同学一起开心玩着。茅晓婷见了流露出羡慕的神情,她小声跟我商量:“顾怡赟,能不能借给我玩一会儿?”我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把绳子借给了她。可没想到,她还给我时,绳子居然打结了。

第二天,由于绳子打结了,家里又没别的绳子了。课间,我只好眼睁睁地看着别人玩,手里真是痒痒的。这时,茅晓婷拿着一根绳子朝我走来,“没带绳子?给你吧!”说着,把手中的绳子递给我,我呆呆地看着她,老半天才挤出两个字:“谢谢!”可谁知,我玩了一会儿绳子也打结了,我想:昨天我那么生气,今天她一定也不会放过我的。越想我就越不敢跟她道歉,只好写了张纸条悄悄塞给她。她看了纸条后,朝我走来,一脸真诚地对我说:“不要紧,一根绳子算什么,我们是好朋友嘛!我家还有许多,要不要我再送你一条给你?”“不用了,不用了!”我连连摆手。

嗨,同学们,听完我的介绍,你是不是也想和她交朋友了?放心,她一定会答应的。

我的好朋友作文 篇3

“朋友”,多么亲密的词,朋友是我们人生道路上一个可以袒露心声的知己。

在学校里,总有许多同学三三两两地围在一起说说笑笑,在这些人当中,一定少不了两个齐肩短发的女孩在一阵一阵地发出笑声。

那就是我,和我的好朋友——张文茜。要说我们两个原本隔着十万八千里的人会成为好朋友,还真是巧合,我和张文茜由于转学而相遇了。整天笑嘻嘻的张文茜像磁石一样深深地吸引了我,我身不由己地附在了张文茜的身旁,我俩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

有朋友就有快乐。发试卷了,我忐忑不安地坐在座位上,想着自己这会肯定考砸了:和同学对答案的时候错了可好几处——果然,这次考试考的不是很理想。我垂头丧气的坐在座位上,心里伤心极了……突然,一双温暖的双手轻轻的拍了拍我的肩膀,失望的双眼投向这双手,抬起头,正是张文茜。“嗨!这算什么,就值得你这么伤心?再说了,伤心能把分数找回来吗?下次努力就行啦。”好朋友的一句话安慰了我,也告诉了我应该怎样正确对待分数。是啊,伤心有什么用,下次一定努力。

有朋友就是有帮助。一次我忘了带上课所需的工具,我哪见过这种场面,心中发了慌,这可是要被科代表当众提名的,我手心冒出了冷汗,如果真是那样可真没面子啊!不用说,最后还是张文茜解决了我的燃眉之急。

有朋友相当于有一本百科全书。碰到难题,自己一个人想不到解题方法,可以和好朋友一同讨论。两个人,也就有两种解题思路,一定可以从中收益的,互相交流。

朋友,是我们向他吐露心声的人,他可以与你分担忧愁,分享快乐。朋友,人生不可缺少的人。

我的好朋友作文 篇4

昨天,我和我最好的朋友郑良颖吵架了,不是我嫉妒她唱歌得了一等奖,而是因为她不肯好好教我唱歌,还说我没有唱歌的天赋,那时候我被气得怒气冲天,我没有跟她说再见就飞快的跑走了。

到了家里,我感到有些无聊,想和良颖一起玩耍,但回头一想,不行,她会嘲笑我:"刚才还在生气,现在又过来求我,真不害臊!"我没有办法,只好待在家里做作业,看看书。

今天,我实在是烦透了,没有朋友的曰子,我真的过不了,可是我还是怕良颖嘲笑我,所以还是装着一直在生她气的样子走到了学校。良颖用眼睛瞄了瞄我,又用眼睛仔细地看着课本朗读,从良颖善良的眼睛我可以看出良颖的心情不是愤怒,而是悲伤。我这时才知道良颖也想与我合好,她是没有勇气向我道歉,因为她也怕我嘲笑她。我突然脑海里响起了表姐曾对我说的话:"如果一件事,你俩都有错,对方害怕你嘲笑她自己,所以失去了勇气,没法跟你道歉,那个时候,你一定要鼓起勇气主动向对方道歉,这样你们就可以合好了!"我打算按照表姐说的话,跟良颖道歉。终于下课了,我的机会来了,我向良颖道歉,说:"对不起,我最好的朋友郑良颖,我本来就没有唱歌的天赋,还那么得骄傲,我向你保证,以后我再也不这样对你了!"良颖听了,抱着我说:"你真是我最好的朋友!"

就这样,我和良颖又成为了好朋友。

我的好朋友作文 篇5

朋友,每个人都有。但我认为,朋友,是那些敢于指出你的错误,在你伤心时鼓励你的人。一位名人说过:“拥有一个知心朋友,你将拥有两份的快乐,免去一半的忧愁。”听到这句话,我也有个知心朋友!她就是——怡。

有一次,数学的考卷发下来了。我的马虎和不细心,让我考了个很差的分数——66分。在见到考卷的那一幕,我差点没晕过去,心中痛苦的呻吟道:“我怎么考了个这么这么烂的分数,回家肯定要挨骂了,我怎么就那么命苦啊。上帝啊,你怎么能这么对待我呢?”以至于我在上课时都失魂落魄的。直到放学后,怡和我边走回家边问我,问我:“今天为什么呆呆的,一点笑意也没有?”我伤心地回复给他,说:“我今天考的数学考试卷发下来了,只考了66分,考的很烂很烂,不是我预想中的成绩。”怡安慰道:“这次考不好,还有下次。再说你的学习那么好,成绩那么优异,考砸一次,就会认真一次。这次考不好,下次继续努力,争取满分!”听着这些安慰的话语,我心里舒畅多了。俗话说:“失败乃成功之母。”有了这次的教训,下次我做完后认真检查。

当我考试考砸了!心情十分沉重、失望时,怡会来安慰我,鼓励我再接再厉,伴随着我,在人生的大道上与我共同进退。通过朋友意识到自己的不足,改正自身的缺点。财富不是朋友,而一个知心的朋友则是财富,我很高兴拥有怡这一个知心朋友!

我的好朋友作文 篇6

“青春如同奔流的江河,一去不回来不及道别”,每当听到《老男孩》这首歌我就会想起我们之间的友谊。

我有一位好哥们,名叫刘栋栋。他长着一张瓜子脸蛋,留的是斜刘海,瓜子脸上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他非常喜欢运动和学习。

记得一年级的时候,我们素不相识。记得一次我被六年级大哥哥撞倒在地,号啕大哭的时候,伸出手,把我拉了起来

还把我扶进了班里,亲切的说:“等一下,我去一趟卫生间,马上回来,”可他回来的时候,手里拿着一瓶矿泉水

说:“喝了吧,喝完就不痛了,”我连忙说;“谢谢,”我喝完了,说“你叫什么名字,“回答:“我叫刘栋栋,”他说“你叫什么名字。”

我说:“我叫乔壬,你愿意和我做朋友吗!”回答:“愿意和你做朋友。”最后我和他成了知心兄弟。

五年过去了,我们已是六年级的学生了,我和他已经是学校的足球运动员了。

在足球训练的时候,他很认真也很刻苦。他的技术还行,但是防守很好,来一个灭一个,来一个灭一个……

他的射门是数一数二的,他会踢弧线球、落叶球、电梯球……,真是射门大师。

在学习中,很能吃苦,脑子聪明的只读一遍,但他读五遍、六遍,在考试的时候,一遍检查完了,还有时间在检查

上课时,我总是默默无闻,老师叫他回答问题时,他总是正正确确回答出。

我的好兄弟刘栋栋,他就是这样一个人,不管是谁,只要和他接触过,就愿意和他做朋友。

我的好朋友作文 篇7

我有一个朋友,她的名字叫许羿,她梳着齐耳短发,眼睛大大的,好似两颗明亮的黑珍珠镶嵌在圆圆的脸上,显现出一副机灵的样子。眼睛下面有一个小鼻子,鼻子下面还有一张樱桃般的小嘴巴,经常蹦出一些令人发笑的句子。

她最喜欢看课外书了,每次看书都会看到废寝忘食的地步。有一次,我下课时找她玩,发现她正在看书看得入神,我连续叫了她几声,她都没有反应。于是我走到她的面前,她还是无动于衷。我不忍打扰她,只能去找别的同学去玩了。

她有很多优点,多才多艺,上课时听课很认真。有一次语文课上,我无意中发现,她旁边的同学想和她讲话,但许羿却只是看了他一眼,然后就继续听老师讲课了,那位同学见她不理他,就只好转过头听老师讲课了。我说她多才多艺,是因为我记得有一次美术课时,她的一幅画画的很好,颜色鲜艳,轮廓清楚,被美术老师拿到讲台上向全班展示。当大家看到这幅画时,忍不住“哇”的惊叹起来。她的钢笔字写的也很好,记得不久前,濮老师让我们班几个钢笔字较好的同学写一张钢笔字,当我把我的钢笔字交到讲台时,发现许羿的已经交了,我大概的端详了几眼,发现她写的字很端正,漂亮又整洁,让人有一种清新的感觉。

我的身边能有这样一个多才多艺、学习刻苦认真的朋友,我怎能不感到自豪呢!

我的好朋友作文 篇8

她,一双美丽的大眼睛,扑闪扑闪,很有智慧的样子;皮肤白白嫩嫩,大家总爱拧她粉嘟嘟的脸,好可爱;她喜欢黄色,黄色的衣服、黄色的手套、黄色的头饰,连用的笔也是黄色的。她就是我最真挚的好朋友——我的同班同学韦融融,热情活泼,善良大方,乐于助人,老是在我最需要时出现,及时帮助我。

记得有一次我生病,一个人孤零零地呆在家里,正吃着妈妈煮好的稀饭,突然门铃响了,赶紧跑去开门,“怎么是你?”不等我问完,韦融融便急切地询问道:“今天怎么没去学校上课啊?”“我拉肚子了。”“那得注意饮食卫生啊!”她关切地说着,走进了房间。“我是来给你送作业本,顺便帮你补课的。”“太好了,我正愁落下的课呢!”我兴奋起来。

书桌前,韦融融打开数学书,指了指书本上的几张图,开始清晰地讲解……终于讲完了,她提议说:“我们一起做作业吧,也好检查一下我讲课的成果。”于是我们又一起做作业,没多久都完成了,互相核对了答案,相视而笑。“你这个小老师不错,我的接受能力也不赖。呵呵。”我赞许道。韦融融走得时候我送到门口,深情地说:“谢谢你!”“客气啥,谁叫咱俩是朋友!好朋友应该彼此帮助的呀!”她冲我嘻嘻一笑,下楼去了。我的朋友就是这样,常常无私地把快乐带给别人,热情大方,乐于助人。

昨天逛街,我看见一条漂亮的黄色围巾,一下子就想到了她,特意买下来打算送给她,要让这条围巾作为我们友谊的见证,让友谊之花越开越绚丽。

我的好朋友作文 篇9

我有一个和我十分要好的朋友,她的名 字叫小芳 。她有一双漂亮的杏眼,一对细细的 柳叶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和一双勤劳能 干的手。她爱扎一个粗粗的马尾巴,再系上一 个粉红的头花。

她,性格甚是古怪,时而活泼开朗,时 而冷漠,时而又一个人默默地坐在一边,而这 时,我就会跑过去和她搭话、聊天。三年级时 ,她的妈妈因为生病,去世了,她有好多天都 没来上课,老师说,她得先在乡下寄读几天。 她终于来上课了,但又变成了一位沉默寡言、 不言不语的女孩,“叮铃铃......”下课铃声 送来了十分钟,却没送来往日小芳的快乐的欢 笑声,她不再像从前那般快乐了,而是一个人 ,默默地坐在椅子上,什么话也不说。过了一 阵子,她似乎习惯了,逐渐会和我们在上、放 学路上勾肩搭背,互相嬉戏、聊天。

近几天,她得知了英语单元考才得44分 时,一下子又变成了那个沉默寡言的女孩。正 好,语文课,老师才教了我们一句富含人生哲 理的诗句:“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 村。”,这句诗所含的道理正是激励人们在困 境中不要悲观失望,要乐观地去面对,下次就 会成功的,所以我便把这句诗送给小芳,并告 诉她:你这次已经努力了,下次加油就好啦! 第二天,她告诉我,回家被她爸爸打了,我对 她说:“没关系了,你这次已尽力了,这次考 不好,还有下次啊,努力一下,下次一定会考 好的。”

从这次以后,我和小芳的友谊便十分牢 固了,我相信以后会更加牢固的!

我的好朋友作文 篇10

我有一个好朋友,她叫张佳蓉。她有一头乌黑的头发,高高的鼻梁下面有一个樱桃似的小嘴巴,可爱极了!

她最喜欢逗别人笑了。她在宿舍里经常把我们逗得笑得合不拢嘴,她演的最精彩的节目就是小品了。演小品是她的强项,我们都称她为“搞笑大王”,也是“幽默大王”。

她的兴趣爱好可多了,弹古筝,看小说,画画,演小品……她在教室里一看课外书会很快就入迷的,连上课铃响了都不知道了,几个同学叫她也没有反应。真是一个“小书迷”啊!

有一次,我跑步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一跤,膝盖流血了,那钻心的疼使我忍不住地哭了。要知道,我是从来没有这样撞伤过的啊。这时,我的好朋友张佳蓉来到我的身边,温柔的安慰我:“不要紧吧,我们知道你很坚强,我们去医务室吧。”然后她陪我去医务室擦油。在那一刻,我觉得她是天底下最讲朋友情的人了。在她一天一天的'帮助下,我的脚好了,又可以蹦蹦跳跳了。

我的好朋友张佳蓉,她不仅对朋友很好,对人也非常有礼貌,我非常喜欢和她在一起玩。我和她在一起的时光,多的都数不清了!

老师点评:文章从几个方面表现了朋友的特点,会演小品,爱好兴趣广泛,乐于助人,对人有礼貌等等。假如能写详细一点,使人物的特点更加突出就更好了,如她是怎样为你着急,又是怎样扶你去医务室的等等都要写出来。此外开头的外貌描写与本文关联不大,纯属为外貌描写而外貌描写。

我的好朋友作文 篇11

我有一个很要好的朋友,他,一双浓眉大眼,小小的鼻子下垂挂着一张大大的嘴巴。你猜猜这个人是谁?他就是我们班的班长。

星期六,我和班长约好一起到动漫展示厅看漫画展。为了能欣赏一路上的风景,我们决定步行去那里。

半路上,我们发现有一群蚂蚁正在搬东西。他们成群结队地朝着一个方向爬行,是要去哪里呢?这个问题立刻勾起了班长的兴趣

他兴奋地说:“我们跟着它们去看看,看它们到底要到哪儿去。”瞧着他的投入劲,我只好跟着他,不然,我怕他不理我。

原来这些蚂蚁是要搬到一个比较高的地方去住。知道了结果,班长才跟我一起向动漫展示厅走去。他可真是一个爱观察身边事物的人。

还有一次,我俩一起去新园打篮球。我一到球场就对他说:“我们单挑吧,早就想挑战你了!”

他爽快地答应了:“好呀,看看咱俩谁厉害。”我们立刻投球抢发球权。我首先抢到了发球权。

一会儿,我就投进了两个球,他却一个球也没进,但他依然打得很带劲。

当我再一次抢篮板的时候,一不小心,我摔倒了,脚被扭伤了,站都站不起来,好疼啊!

我忍不住低声哭了起来。他不顾自身的疲劳,立刻背我去医院看医生。看着他满头大汗一步一步艰难地走着,我好感动……

这个好班长就是张应昌,我非常敬佩他!

我的好朋友作文 篇12

杨博雅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女生,很讨人喜欢。 可我觉得她爱出风头,所以一点也不喜欢她,甚至还有点讨厌她。但是自从那天读报课后,我却彻底改变了对她的看法。

那天中午,读报课铃声刚响,同学们就立刻拿出课外书来看。因为班主任曹老师跟我们说过,读报课铃声一响,我们都要拿出自己准备好的课外书阅读,不然,就去操场上跑圈圈。

我忽然记起,自己刚好忘记带课外书了。情急之中,忽然发现坐在我前面的杨明郭同学桌上还有多余的书。

于是,我三步并作两步地走过去,问他能不能借我一本书看看。谁知,他头也不抬地大声说:不借!受到了打击的我,只好失落的回到座位上,等着接受老师的惩罚。

你没带书吗?杨博雅悄声地问了我一句,我回头,看见她手上拿着三本崭新的小人书,正冲我微笑呢!

我想她一定是来嘲笑我的,我才懒得去理她呢。自己选一本吧!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个令我讨厌的家伙居然要给我借书看呢!

我再次回头看她时,啪的一声,那三本小人书已经稳稳地落在我的课桌上了。而她自己却没事一般,继续翻着手中的书认真地阅读着。

下课了,我把书叠得整整齐齐,还给了杨博雅,并真诚地对她说:谢谢你的书,我们能成为好朋友吗?

她点点头,说了声好,还拉了拉我的手。从此,我们便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我的好朋友作文 篇13

我的好朋友叫夏彬,是个明事理、落落大方的人,她长着一双大眼睛,柳叶似的眉毛给人一种很文静的感觉。我们俩感情很好,亲密的就像闺蜜一样。

有一次,放学后我们一起在我家做作业。突然我遇到一道不会做的题,就想拿她的本子过来抄。可是她却用书挡住了不让我看,还说:“哪里不懂?我给你讲解吧!”我大声说:“不用了!”然后收拾好文具,气冲冲地走了。

从此,我不再理她了,有好几次她想和我说话,我都扭头就走。放学后,我也是独自回家可是我心里仍然感到空空的,觉得好寂寞,好孤独。我的心情如同一堆乱麻,陷入了难以解脱的烦恼之中。

我思想前后,觉得这件事错在我,我应该向夏彬道歉。可是,我又有点犹豫,这多难为情呀,何况,她会接受我的道歉吗?一天下课后,我去上厕所,不小心撞到一个人,一看正是夏彬。我不知道说什么好,正想躲开,夏彬先拉住了我:“别生我的气啦,那天是我态度不好,对不起!”我感动的眼泪要涌出来了,赶紧说:“应该道歉的人是我,对不起!”说完,我们相视一笑,顿时,所有的不愉快都烟消云散了。夏彬接着说:“虽然那天我态度不好,但我希望你能理解我,在学习上我们应该要认真钻研,不能敷衍了事。”我看着她真诚的目光,心里感动的真是无以言说。从那以后,我们再也没有闹过矛盾了。

我的好朋友夏彬是多么善良,多么优秀,我真为有这样一个好朋友而自豪。

我的好朋友作文 篇14

我的好朋友—范哲铭我有一个好朋友,他叫范哲铭。我们有好长时间没有见面了,但是我是不会忘记他的,因为我们是好朋友!

我和范哲铭都是性格内向的人,不会为了一点小毛病就闹个“底朝天”。他长着一头茂密的头发,油亮的眉毛下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看他那耳朵,显得多么有福气,我们都爱和他一起玩,沾沾福气!

我们的“私人关系”不下于刘关张桃园三结义,他们是喝酒,我们是吃牛肉结兄弟,再加上喝冰水,足以表达我们的兄弟之情,可惜他走了但我觉得不可惜,因为在他身上,让我找到了亲兄弟的感觉!

我记得有次他的爸爸从大城市广州回来,给她买回一架遥控直升飞机可好玩了,那时我也有个大家当,大力神遥控挖掘机,我们一起拿到楼下玩,别的同学可羡慕了,正好大亮相,他的在天,我的在地,正好我也取了个名字—天地双龙,因为我们都在2000年7月份出生的,也都属龙。这个名字我们都觉的挺好的。

虽然范哲铭去了广州大城市,但我们还是记得他,因为我们是好朋友,好哥们。在人生的道路上,会有很多的好朋友,这些好朋友会给你带来喜怒哀乐,但是留在自己心中的永远是快乐的!我希望范哲铭看到我的作文后会给我哥回信,我们都知道这回信都非常重要,因为我们都希望他能回来。我们等你消息。祝你最后一个儿童节过的开心。

我的好朋友作文 篇15

朋友是我们生活的一部分,朋友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许多快乐 。

我有一个十分要好的朋友叫王梓秋,她今年八岁了。她有一头乌黑的头发,红彤彤的脸蛋上嵌着一双亮晶晶的大眼睛。她笑起来的时候露出洁白的牙齿,可爱极了。秋秋特别喜欢看书,一拿起书就爱不释手。她爱笑,笑起来时眼睛就像弯弯的月亮。她也爱生气,生气时眼睛瞪得圆圆的。

记得有一次,秋秋来我家玩。当她看见书桌上的《幸福的棒棒糖》时,她立刻拿起书津津有味地看着。我想起上次秋秋说我的课外书幼稚的事,我说:“你不是说我的书很幼稚吗?”我的话惹怒了秋秋,她的眼睛立刻瞪得圆圆的,像两颗圆溜溜的黑葡萄,她一起之下说:“我要给爸爸打电话,让他接我回去。”“走就走!”我不服气地说。秋秋涨红了脸说:“我们一千年都不要再见面。”妈妈听到了我们的争吵生气地说:“好朋友应该互相宽容,友好相处。”听到了妈妈的话,我们都惭愧地低下头。秋秋马上对我握手言和。我们紧紧的拥抱在一起开心的笑了。我发现秋秋的眼睛又变成了弯弯的月亮。

妈妈笑着说:“你们真是一对欢喜冤家。”晚上,秋秋爸爸来接她,我们才依依不舍地分开。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王梓秋。一个爱书、爱笑、爱怒的朋友,给我带来快乐的朋友。

我的好朋友作文 篇16

我的好朋友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女孩,名叫钟欣妍。我和她虽然不是最好的朋友,可是我还是挺喜欢她。她的个儿中等,身材有点胖,一把乌黑的头发,一张能说会道的小嘴,为她的主持艺术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钟欣妍比我小,我的家和她的家是挨着的,是邻居,因此,每天上学出发和放学回家我都和她一起去,一起回。有时候没到星期天我们就互相大对方家去玩,一起学习,一起讨论问题……

暑假里,我还和她比赛种葱,比比看,谁的葱长得又快又好。我们先在家门前的花地里的空地方先松好土,锄掉野草,把葱种了下来,并且每天定时浇水。后来,我和钟欣妍又定了一个计划,两个人互相浇两地的水,今天我来浇,明天她来浇,虽说是比赛,但是我俩还是互相帮助。日子一天天过去了,我们的葱也已经有好大一把了,我们还拿去给家长们炒菜呢!我们这一次比赛打了一个平局,不分胜负。在同学们表面看来,我和钟欣妍的关系非常好,从来不闹别扭,也不吵架。可事实并不是这样,我和她常常因为某些小事而吵。比如做游戏犯了规,耍赖;看到自己喜欢的东西只剩下一个,两人都想买,各不相让。当然,其实钟欣妍也有很多优点,她胆子大,活泼开朗,会主持节目……而这些,却全都是我的缺点,短处。我应该多向她学习,让我的缺点变成我的优点,从她身上,我可以取长补短。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一个活泼开朗又聪明伶俐的女孩?

我的好朋友作文 篇17

今年暑假,我们在泉城济南的体育广场认识,并成为好朋友。今年寒假,我想请你来我的家乡做客。

我的家乡是拥有“石头城”美称的南京。这里有让我感到无比自豪的世界文化遗产——明代古城墙;有紫金山脚下国父孙中山先生庄严肃穆的陵寝——中山陵;雨花台烈士陵园里被无数先烈的鲜血染红的雨花石千姿百态、色彩斑斓;还有端庄、凝重、典雅的总统府遗址……每一个景区都是一幅幅极美的图画。

“锦绣十里春风来,千门万户临河开。”秦淮河哺育着古城南京,夫子庙附近的河房是绮窗丝幛、十里珠帘、甲于天下。

我的家乡有很多小吃,特别是夫子庙秦淮风味小吃,是我国四大小吃之一。这里的茶楼饭店、街边小摊满目皆是,形成独具秦淮传统特色的饮食集中地。夫子庙地区有七家点心店制作的点心,因其工艺精细、造型美观、选料考究、风味独特而著称。经美食与烹饪专家鉴定,南京秦淮风味小吃研究会于一九八七年九月,正式命名八套秦淮风味名点心为“秦淮八绝”。

“一绝”是魁光阁的五香茶叶蛋、五香豆、雨花茶;

“二绝”是永和园的开洋干丝、蟹黄烧饼;

“三绝”是奇芳阁的麻油干丝、鸭油酥烧饼;

“四绝”是六凤居的豆腐涝、葱油饼;

“五绝”是奇芳阁的什锦菜包、鸡丝面;

我的好朋友作文 篇18

我有一个躲避风雨的港湾,那就是妈妈的怀抱!的确,每当我遇到困难时,妈妈总会耐心的引导我,教育我让我顺利的走出困境。

记得有一次,我在做作业,碰到了难题,想了好久也没结果,气的我把笔一扔,说:“这是什么鬼题目啊!这么难,不做了。”妈妈听见了,走过来亲切的说:“慧慧,做数学题不要着急,要有耐心 、细心,找到这道题中的已知条件和问题之间的关系,相信你会攻破难关的。”听了妈妈的话,我又去解这个“乱绳结”。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我做出来了,我迅速跑去告诉妈妈,妈妈把我举了起来,也和我分享独自破了一道难题的快乐,笑声飘出了窗外……

还有一次,是放学的时候,天空布满了乌云,突然下起了大雨,同学们一个接一个地走了。我因为没带伞,走不了。天越来越黑,雨下得越来越大,在来来往往的人群里,我忽然发现妈妈的身影,正匆匆地赶来:“慧慧,对不起,因为工作,所以来迟了,走吧!”我挽着妈妈的手,高高兴兴地回家了。回到家,当妈妈去开门的时候,我突然发现妈妈的半边身子都被雨淋湿了。她为了遮住我,自己淋湿了也不怕。这时候,我的眼眶湿润了。妈妈,像一棵参天大树一样,夏天给遮阳,冬天给我挡风,不顾一切地保护我。

我为能有您这样的妈妈而感到高兴,感到自豪。我希望您每天都快快乐乐的!我爱您!

我的好朋友作文 篇19

是谁?说话时声音甜美。长着一头微黄的头发,弯弯的剑眉下嵌着一双水汪汪的似黑葡萄般的大眼睛,时时闪烁着智慧的光芒。小巧挺拔的鼻梁,嘴唇有点厚,更显她的憨态可掬,淳朴善良。猜猜看,她是谁?噢!她就是陪伴了我两年的好朋友一张虞彤。

张虞彤是个性格开朗,人缘极好的小姑娘。她对待学习的态度可认真了!

记得有一次,老师布置了许多作业,还说谁先完成,就可以到校园里玩。大家都想办法把作业变少一点,都想尽快完成作业,走出教室,到校园里痛痛快快玩一玩,贪玩的我也这样做了。当我写完作业,回头去找张虞彤时,却发现她还在座位上一笔一画、认认真真地写着老师布置的作业。想想自己投机取巧地完成了作业,我的脸“刷"地一下红到了耳根。我没有去打搅张虞彤,而是悄悄坐了下来,按老师的要求重新写起了作业。当我俩同时写完作业时,相视一笑,手牵着手愉快地来到了操场,那天我玩得可真开心。

我和张虞彤是很好的朋友,但有时我们也会吵架。有一次,张虞彤拿来一本涂色的书,我不小心涂错了色,张虞彤和连兴文一起骂了我,我们谁也不理睬对方。两天后,我们忍不住又玩到了一块儿,我们终于和好如初,这就是友谊的力量!

升入三年级,由于张虞彤离甘州中学比较近,她转学了,我们就这样分开了。我时常想念着她,有时还和她用QQ聊天。

我希望我们的友谊地久天长,我和张虞彤要做永远的朋友!

我的好朋友作文 篇20

但我最要好的朋友,要数我们班上的泊静了,从幼儿园开始,一条友谊的链子就把我们拉到一起了,可以说,我上学以后,几乎和她是同班同学,所以我对很了解,她瘦瘦的,中等个子,大大的眼睛,高高的鼻子,一张嘴巴能吃会道,但嘴唇不是很红润,而是干巴巴的,皮都起皱了,一看就知道她不喜欢吃水果。

有一天,我和泊静走在一起,突然她走开了,我以为有什么事就也跟着去了,只见她跑到小卖部前,问:“这个橡皮多少钱?”“五角。”店主回答说。于是她掏出钱买了一块橡皮,我莫名其妙问:“你不是还有橡皮吗?怎么还买呢?”“不告诉你。”我一再催她告诉我,她才说:“我家附近有个小女孩,特别可怜,她的爸爸妈妈都出去打工了,她和她弟弟就靠她们爷爷奶奶那微薄的工资养着,她头上扎辫子用的皮筋都是用那种粗糙的毛线做的,她现在眼睛不是那么有神,从眼光里发出的是一种犹豫的眼光,本来他们俩个是很幸福的,她爸爸妈妈开了一家公司,没想到倒闭了,只有去打工……”泊静把她们的遭遇讲给我听,“那个女孩和她弟弟共一支钢笔,他们也没有圆珠笔,铅笔只剩下一点了也要坚持写完,今天我给她买了橡皮,明天我给她买支带圆珠笔的钢笔。”我突然也想捐献点什么,可我没说。

第二天,泊静果真买了一只圆珠笔的自动笔,我说:“昨天那处橡皮她收了?”泊静点点头。下午回家,泊静又把笔给了她。

她这种乐于助人的品质我佩服,所以那条友谊的链子拉得更紧了。

我的好朋友作文 篇21

我的好朋友叫雅雅。她不但名字好听,人也长得很美。圆圆的脸蛋上镶嵌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是那样的有神;高高的鼻梁下长着一张樱桃小嘴,是那样的可爱;小嘴两边深深的印着一对小酒窝,是那样的迷人。

有一天,老师带着我们去郊游,突然李明晕车了,呕了一地。“哎,真倒霉,我怎么就坐在他前面呢?”我很不耐烦地说,老师听了我的唠叨,提议说:“坐窗户边的同学谁愿意跟李明换下座位?”大家七嘴八舌议论不停,这时雅雅说:“我愿意换座位”。顿时,整个车里鸦雀无声,我的心里真有点不是滋味。雅雅就是这样一个乐于助人的人。

有一次,我从学校图书馆借了一本《西游记》回家看,淘气的弟弟把书撕破好几页。我正要补时,想到明天是雅雅值日,我跟她是最要好的朋友,明天还书时让她别告诉老师就成。第二天清晨,我蹑手蹑脚地走进图书馆,压低声音对雅雅说:“我借的书被弟弟撕破了,你通融一下,别告诉老师哈,亲!”我正准备离开时,听到她坚定的回答道:“不行,还是你补好再还回来吧。”“哼,补就补,这么点小忙都不帮。”我大声嚷嚷道。“思思你站住,我并不是不想帮你,只是帮你骗老师,就不诚实,我们一定要做一个文明、守信、诚实的好学生呀!”她诚恳地对我说。听了她的话,我感到无地自容,灰溜溜地回教室把书补好,交给了她。她就是这样一个诚实的人。

我的好朋友雅雅漂亮、诚实、乐于助人,我非常喜欢她!

我的好朋友作文 篇22

轰!我的天空雷雨交加,我心不在焉的呆坐在座位上,手中紧握着那几张卷子,欲哭无泪……看着卷子上鲜明的叉号,我好想躲到一个谁也不知道的角落,永远不出来。教室里都在谈论着自己这次的成绩。a说:“完了完了!这次绝对会被老妈作思想教育工作的!”b说:“这次我考的不错一定要炫耀炫耀。”c说:“我考的也不错你怎么样呀?”……

他们的话就像一把无情的刀,又在我的心上狠狠划了一刀。我不愿看到这张试卷,因为他给我带了太多痛苦,我失落的趴在桌子上,落叶飘在我心里,风吹寒我的心,讽刺的语言刻在我心里。泪,悄悄地从我眼里跑了出来。

一旁的好友看见我这样停止了谈论,疑惑的看着我,又看了看手中的卷子。拉起我的手,就向教室外跑,手中的卷子散落一地。

他扫了一眼。似乎懂了什么,我们跑出了人群,坐在操场上的草坪上,她若有所思的看着我:“说吧你有什么事?”我强装快乐的看着她说:“没事,我能有什么事。”

“你还装看你眼泪都快出来了!”我无奈的看着她说:“你好会读心!”她摆正我的身体,认真地对我说:“遇到这么一点挫折你就承受不住了吗?以前那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你哪去了?你要记住时时刻刻都要微笑。”说完她用手指努力把我的嘴角向上提,想要让我微笑。

“要记住时时刻刻都要微笑。”我会的,正如你所说的一样。

我的好朋友!

我的好朋友作文 篇23

我的好朋友是冯圳惠。她的眼睛小小的,是单眼皮;身体胖胖的;个子高高的。她有三大特点题目:打篮球、爱看书、乐于助人。

我和她是这样认识的题目:因为我是插班生,我刚来这个学校什么都不知道。有一次,我田字格生字的格式写错了,冯圳惠提醒我说题目:“你这个格式写错了。”我回答说题目:“我以前在我以前的学校的这么写的,怎么会写错呢?”后来,她给我讲解了该怎么写。我心想题目:我一定要和她做朋友,否则,我誓不为人!果然,我和她成为了朋友。

我就说说她怎么乐于助人吧!有一次,我有一道数学题目不会写。我去问她,说题目:“阿惠,这题该怎么写?”她说题目:“小凡,要把普通计时法,换成24时计时法,再把它们加起来就ok了。”我说题目:“阿惠谢谢你!”她说题目:“没事,谁叫咱俩是好朋友呢?”

之后,我跟她发生了许多事,就拿其中一件来说吧!有一次,我去附二医查眼睛的时候,我坐公交车去的。可是车上已经没有位置了,我只能站着√饽浚后来,我感觉有人在后面捅我,我转头一看,呀!是冯圳惠,她小声地说题目:“来,和我一起坐吧!”我说题目:“好的,谢谢!”

有这样的朋友,我脸上也沾了不少光呢!他有时也笨笨的,傻傻的,什么事情都不知道,还要慢慢讲给她听,而且他也很粗心总是丢东西,还记得上次来厦门找我还把自己带的全部积蓄都弄丢在公交车上,第一次来厦找我就坐上了警车寻找必要的积蓄了。

我的好朋友作文 篇24

在我成长的道路上,遇到了许多帮助过我的人,让我得以快快乐乐地成长。其中有个人令我十分难忘,这个人就是我的好朋友——黄培明。

记得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星期天,我和黄培明一起去公园玩滑板。我俩像两只轻盈的小鸟,尽情地从公园的东边滑到西边,遇到下小坡的时候真的有飞一般的感觉。我们越玩越兴奋,把学习上的烦恼和长辈们对我注意安全的叮咛,忘得一干二净。玩着,玩着,我们滑到了一个比较高的小坡,我弯下腰,两脚一蹬,准备“飞”过去。可是就在这时候,我摔倒了,刺骨般的疼痛让我不由自主地大叫起来,黄培明听到了连忙跑过来,扶我到路边坐下,并叮嘱我说:“你别动!老师曾经告诉我们,摔伤腿时千万别乱动。”说完他又跑去给我父母打电话,然后他又跑回来照顾我。他一下端水给我喝,一下又给我讲笑话逗我开心,让我分散注意力,忘却其中的疼痛。不知几时,爸爸妈妈来了,救护车也来,黄培明也深深地松了一口气。这时我才发现他的汗比我流的还多。到了医院,医生一边帮我处理伤到的脚,一边说:“骨折了,幸好没乱动,半个月后就可以好,如果乱动了,就麻烦了。”接着他又转过脸对黄培明说:“小朋友,你真聪明,懂得摔伤后不能乱动。”听到医生的夸奖,黄培明的脸刷的一下红了起来,不好意思地说:“是老师告诉我的。”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一个能牢记住老师的话、遇事不慌、乐于帮助别人且善于帮助别人的人。

我为自己有一个这样的朋友而感到骄傲。

我的好朋友作文 篇25

在我众多朋友中,小婷和我关系最好。她性情温和,让人觉得跟她很容易相处;她天真可爱,常给她身边的人带来欢乐;她善解人意,你有什么心事都可以向她尽情倾诉……总之,小婷是一个人见人爱的小女孩,她的故事呀,真叫人百说不厌。

小婷不但有一颗乐于助人的心,而且做事总是有始有终。记得有一次,我约了小婷在街上等,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她仍然没有来。于是,我决定到小婷家去找她,但***妈说她不在家。我失望地走了,我在回家的路上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那正是小婷。

小婷正在给一位老奶奶打扫房间,她的一举一动我都看得很清楚,小婷先把老奶奶家的杂物整理了,然后提一小桶水回来,用抹布把门窗都擦干净。

小婷擦门窗的时候多认真啊!她把布湿了之后,再用布抹窗,但是窗是用木板做的,有很多小刺一些小铁钉。谁知道小婷一不小心,手碰到了有小铁钉的地方,不断地流血。我看到了,急忙走过去对她说:“看,手都流血了,快回家吧。”小婷却微笑着说:“小贤,虽然我的手流血了,但我一定要把这次清洁做完,做事是不应该有始无终的。”

我的好朋友小婷,是一个十分平常的小女孩。但她的为人,她的品格似那冬雪中独自开放的梅花,让人在寒冬都能感受到花的清香。

我的好朋友作文 篇26

武佳怡——170的身高,是全班最高的女生,别看她长着么高。性格可是及其的内向!

武佳怡长着一双大眼睛,不怎么高的鼻子嵌在了一张鹅蛋脸上。她不善于言辞,在班里不怎么说话,悄悄的坐在班里的最后一排。我们做的练习册是由班里每个人轮流站起来说题。每次轮到武佳怡站起来回答时,她总是害羞的站起来柔柔的回答问题。连头都不敢抬,声音小的连四周的人都听不见。

别看武佳怡平时性格内向不爱说话,但她是一个很有正义感的人。一节体育课上,我跑步时不小心踩到了一个同学的脚,而她非说我是故意要踩她的,我和那位同学发生了冲突。当我气的肺快要炸时,武佳怡突然冲出来冲着那位同学大声吼道:“鲜明晰真的不是故意要踩你的,而且她已经向你道歉了,为什么还这么不依不饶?!”那位同学听了武佳怡的话感到十分惭愧,便灰溜溜的自己走了。大家都望着武佳怡:平时这个内向、害羞、不爱说话的女孩怎么像变了个人似的?这么勇敢?这一次让我重新认识了武佳怡

记得有一次,我过生日,想邀请武佳怡来参加我的生日派对,但是她却说没有时间去不了。我很伤心,想他是有意要回避,不想给我过生日。但我没有想到的是:几天后,武佳怡给了我一个棕色的粉红色头花儿的小熊,并腼腆的对我说:“我没有给你过生日,真是对不起,只是因为人太多了,别生气了。这个小熊是我送给你的生日礼物!”哎~我真是可笑不得啊!

我为我认识了这么一个好朋友而感到幸运!

我的好朋友作文 篇27

咪咪是我的一只玩具小狗熊,它有一双机灵的眼睛,一双可爱的小手,戴着一顶圣诞帽,穿着一身漂亮的衣服,红色夹杂着浅绿色,像一个小机灵鬼。

咪咪是我最好的朋友,它给我的生活带来了无限的乐趣。有一次,我遇到了一件很不愉快的事情,不停地叹气,肚子里好像总有一股气不能喷出来似的,我噘起小嘴,走进房间,躺在床上看见了正在“睡觉”的咪咪。咪咪那双小眼睛,总是看着我,不停地对我笑,好像在对我说:“珊珊,快来跟我玩,好不好?”本来就有一肚子气,哪有心情和你玩,我一赌气,转过头来,不想看见它。可是我越不想看见它,偏偏它的形象越是在我的脑海里出现,我总觉得有一双眼睛在背后盯着我。

最后,我实在忍不住了,转过头来看着它那可爱的样子,自己也不知不觉地笑了。还有一次,我做完作业,觉得很无聊,这时,我想起了咪咪。我抱着咪咪,拉着它的小手,左摆右摆地跳起了舞。我的腿僵硬地抬起来,然后,我拉着咪咪的小脚,把它的脚像我一样摆来摆去,我做一个动作,它也做一个动作,看着它那滑稽的动作,我哈哈大笑。

咪咪还是我的小助手。一个宁静的夜晚,我在做奥数,最后一道题我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来,急得像一只热锅上的蚂蚁。我抬起头,看见了咪咪,咪咪睁大眼睛看着我,它坐在书桌上,两只小手搭在桌子上,好像在对我说:“不要急,慢慢想,你一定能行。”于是,我一步一步地推理,检查出其中的错误,通过几十分钟的努力,终于做出来了。

我的好朋友作文 篇28

我有许多好朋友,但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程欣奇,我的好朋友。

程欣奇是一个幽默人。他个子矮矮的,一双大眼睛经常会对我和郑维嘉放电,鼻梁比较低,一张大嘴巴能一次吞下一块很大的面包,吃完后还不忘说上一句:“这么小的面包,还不够塞我牙缝呢!”

要说幽默,我一定会想到那节音乐课。在学完一首歌曲后,大家都在练歌,准备在全班一展歌喉。可是在这时,程欣奇一脸坏笑地对我说:“要不要欣赏程欣奇音乐家的名曲呢?”“好啊!”我满口答应。他装模着样一番后,开始他的“唱歌”,原本的“五十六个兄弟,团结一心建祖国!”被他改成“五十六个程欣奇齐心协力打败占盼!”都得我哈哈大笑起来。下课后,我准备去买一本数学本,程欣奇用可怜的眼神望着我,还用手拉着我的衣角:“占盼姐姐,如果你不给我买糖糖,我就给***妈说!”说完,他走开了。我边笑边说:“就不给你买!”你说,我的朋友幽默吗?

程欣奇不仅很幽默,而且非常有创意。

一次,我忘记带米尺了,但是需要米尺画图。我恳求道:“程欣奇,借下米尺!”程欣奇慢吞吞地答道:“什么?借米吃,我自己都没有米吃,更何况现在米价这么贵,怎么可能借给你?”我只好放弃向他借米尺,转过脸来,向郑维嘉借米尺,谁知这时他把他的米尺仍在我桌子上,我抬起头望望他,他还装作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我笑了笑,低下头来画图。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一个幽默而又有创意的小男孩。

我的好朋友作文 篇29

我有一个好朋友名叫心怡。心怡很漂亮,她那双樱桃版的小嘴,总是笑得那样甜。而且心怡是一个很有爱心的女孩儿。

记得有一次我和心怡在楼下院子里玩着,一个黑影飞快的闪了过去,我和心怡好奇得追上前去,只见一只白猫黄花纹的小猫坐在那里,可那只猫的一只眼睛竟然成了一个差号,鲜红的血迹还残留在它的眼上。我们慢慢走进,它并没有躲闪“看来这是一只被遗弃的小猫,而且还弄伤了一只眼睛,多可怜。”心怡说。“我们喂喂它吧,它肯定饿了,你看它的小肚子像一只泄了气的皮球。”我说。心怡似乎想起什么,飞快地跑向家中,不到十分钟,只见心怡手提一个红色塑料袋跑了回来。心怡停下来,气喘吁吁地摊开手中的塑料袋。哇!那么多小黄花鱼。“给你一半。”我和心怡一起把鱼撕成碎片,总算是弄完了三分之二,心怡捧起小猫,一点一点地喂着,小猫喵喵叫了一声,舔舔嘴巴,心怡把小猫放了下来。继续喂剩下的那些黄花鱼。小猫终于吃饱了,心怡抱起小猫向家走去,我跟在后面。我们一起把小猫洗得干干净净,并让心怡的爸爸把小猫的眼睛治疗了一下。我放心的回家了。

直到今天,心怡还照顾着那只小猫,多少次把它放回大自然中,它都会自己跑回来,最后心怡决定一直抚养它,并给它取名为雪儿。

我真敬佩心怡的那份爱心!我也要向心怡学习。

我的好朋友作文 篇30

正因为我爱看书,所以你会常常看到我正拿着书在看,睡觉前看、走路前看、甚至上洗手间时也在看。爸爸妈妈都叫我小书迷,我也欣然接受。

在我的书柜里,分门别类地装满了花花绿绿的书,我一有空暇的时间,就拿起一本书津津有味地“啃”的了。

本来,我小时侯就不爱看书,我是受了爸爸的影响才开始爱看书的,这儿还有一段小故事呢。

在我一年级时,我连正眼也没瞧过书页一眼,所以,课外的知识我丁点儿也不知道。有一次,刚出差回来的爸爸从包里拿出一个盒子,说:“来,爸爸送给你,以后要好好爱惜它哦!”我高兴地接过盒子,心想一定又是什么玩具了!哈哈!我越想越高兴,赶紧撕开包装纸一看,啊?!只是一本《365夜童话故事》!我大失所望,嘴里嘟囔着:“怎么搞的呀!只是一本书?”爸爸笑着说:“尝试看一下吧!这书准能把你给迷住!”我半信半疑地拿起了书看了起来,我仅看了几页,周围的一切从我的意识中消失了,书中善与恶的冲突与搏斗,优美、通俗、富于感染力的语言深深地迷住了我。当夜幕降临的时候,字迹已难以辨认时,我才回到现实之中。

我最悠闲的消遣莫过于一边吃花生,喝奶茶,一边看书,那是最惬意不过的了!

噢!我爱书,书,是陪伴我一生的良友!

我的好朋友作文 篇31

我这个好朋友,最大的两个优点就是:1、公德心强。2、十分有爱心。

记得有一次,我和她走在街上,忽然看见一差不多十七、八岁的大哥哥,只见他把刚刚吃完的零食袋随手就往地上扔,唐孟怡看见了,十分生气。准备上前去制止那个大哥哥。我拉住她,说:“算了吧,人家扔的垃圾,跟我们也没有什么关系。就随他去吧!”这时,她扭过头来,气得两眼发红,像两个红透的小辣椒。生气地说:“翁榛,你怎么可以这样说呢?这个城市就是我们出生的地方,所以,也是我们共同的一个家!看见有人破坏我们的家,我当然很生气了!但是,你居然说‘随他去吧’,这是对我们家的不尊敬!而且,老师不是也经常教育我们要做一个有公德心的人吗?所以,我一定要去组织他破坏我们的家园!”听了她的一番话,我惭愧地低下了头。她果然走过去,去劝那位大哥哥。一向不爱管闲事的我,也加入了她,同一起去说服那个大哥哥。

唐孟怡不但公德心强,而且很有爱心。

一次,我们给灾区小朋友捐钱,只见唐孟怡迟疑了一会儿,最后决定把自己所有平时舍不得用的零花钱拿了出来,我问踏步:“这么多钱,你不心疼啊?”她笑了笑,说:“给灾区小朋友捐爱心,是我应该做的。”我被她这种爱心给深深地打动了。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唐孟怡!

我的好朋友作文 篇32

圆嘟嘟的脸庞,俊秀的眉毛,炯炯有神的目光,嘴巴上总是挂着笑容,他就是我的好朋友——陈汉杰。

陈汉杰是福州鼓一小的学生,我和他是在九色鹿英语培训班的同学,我和他见面的第一天就相见如故,成了无话不说的好友。陈汉杰是个彬彬有礼的朋友,他有独一无二的招牌动作:每次见到长辈时,他总是走到大人面前站直,满面春风地鞠躬说声“你好!”为此,他经常受到大人们亲切的夸奖。原来,这一切都要归功于他奶奶的教育,他经常和奶奶去上国学课,耳濡目染,自然养成了讲文明尊敬长辈的好习惯。“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我和他比起来真是自叹不如,还要向他多学习。

他是个活泼的朋友,我和他同桌,有一次,老师要求每个小组派出一桌的同学来比赛,我们小组选了我俩参加比赛,比赛项目是“抢答单词”。我和汉杰配合默契。连连胜出,给小组加了五颗星,使小组赢得了胜利。从此以后,我们的友谊又进一步加深。

我们的见面时间并不多,每周只有两次。他去美国看望爸爸,回来都会给我带来小糖果,让我很高兴。有一次,我送了他一副显微镜,让他观察五花八门的生物世界,爸爸还推荐他买了精装本《史记》,到了美国可以学好中国文化。他的礼品虽然小,但我可以感觉到这是他对我的情义,礼轻情义重,他真是我的好朋友。

听说他即将去美国生活了,我们最近也没有联系,不知道他现在还好吗?

我的好朋友作文 篇33

我有一个好朋友,叫漂漂,伴我度过了一年零三个月的时光。

漂漂是一只荷兰兔。一个巴掌那么大,黑白相间,毛非常顺,一对可爱的小耳朵嵌在头上,小小的眼睛闪闪发光,一张三瓣嘴在嚼东西时一动一动的。尾巴很短,只有一厘米长。有时候甚至发现不了他有尾巴。它的叫声很像老鼠,让人分不清它是兔子还是老鼠。

漂漂刚到我家时,对我家可谓是人生地不熟的,在大箱子里面左敲敲右抓抓的。有人看它,它就会把它那小头抬起,用可怜的眼神望着。

漂漂很聪明。它知道我家哪是卧室,哪是厨房。有一次我放学回家,发现它不见了,我急了,到处找。后来隐隐约约听到它的叫声,原来在厨房呀。我走进厨房,只见它在找东西吃。漂漂的弹跳力可真不错,能从四分米的箱子里跳出来,箱子还没倒,而它自己把前爪举起,把后爪踮起都才三份米呀。

漂漂很黏人。每次我放学回家都朝我叫,要我抱它。每次写作业我都会把它放在腿上,让它在我腿上尽情地享受。假如我不抱它,它就要“绝食”一天或使用“狮子吼”。每当我走在楼下,它都会在家大叫。

漂漂不会挑食。米饭。面条。蔬菜。粗粮。水果都吃。有一次,我去逗它,手上不小心粘了一粒米饭,它飞奔过来,做出咬东西的样子。我以为它要咬我,没想到,它是吃我手上的米饭。后来,只要有我一口米饭,就有它一口米饭。

它已经离开这个世界到另一个世界去歌唱了。每当我看见兔子吃草的样子,我都会想起它——我的好朋友漂漂!

我的好朋友作文 篇34

她个子不高,胖胖的身材,圆圆的脸上一道弯弯的柳叶眉,小而挺的鼻子下一张樱桃小嘴,脑后两束长长的马尾辫,走起路来一甩一甩的,看起来充满了活力。她就是我的好朋友---王晨梓。

王晨梓数学成绩很好。有一次数学课上,老师提了一个非常难的题,当大家都在皱着眉头思考的时候,王晨梓却已经勇敢地举起了手,大家的目光一齐投向她。老师请她站起来,她“嗖”地一下站起来,大声说出了答案。老师高兴地问她:“你是怎么算出来的?”她又清清楚楚地把解答过程说了出来,老师用赞许的目光看着她,大家不约而同把热烈的掌声送给她。从此,她就有了一个新的名字——“数学大王”。

王晨梓不仅数学成绩优秀,而且爱帮助别人。有一次,放学了,我刚走到校门口。突然,乌云密布,电闪雷鸣,一瞬间的功夫,就下起了倾盆大雨。别的同学都被爸爸妈妈接走了,我只好把书包顶在头上,准备冲进雨中。“阿罗,等着我,我们一起!”一个声音传来,“咱们一起回家吧!”我扭头一看,原来是王晨梓,我俩一起打着伞回家了。路上,我突然发现她的左半个身子都湿了,而我身上一点也没淋湿,原来她一直把雨伞往我这边倾斜,我的眼睛湿润了......

王晨梓,我愿意和你做一辈子的好朋友。

我的好朋友作文 篇35

我的好朋友叫潘 ,他一张瓜子脸,一双充满智慧的眼睛下嵌着高高的鼻梁,他身材适中,在同学们的眼里,可以说是“貌比潘安”。

他乐于助人,不管是谁遇到困难,他都会伸出友情的双手。上次期末语文考试时,我们都在认真地答题。在写作文的关键时刻,我手中的黑笔罢 工了。我心里想:该怎么办啊!“分!分!分!可是我的命根啊!”抬头看了看,其他同学都在认真的答题。正在不知所措之时,坐在旁边的其威向我伸出援助的双手,悄悄地递过来一支黑笔。在其威“神笔”的帮助下,我大显神威,取得很好的成绩。事后,我开玩笑的说:“帅哥!这次考试,我赢了!你后悔把笔借给我吗?”他笑笑说:“我们的竞争是公平的,是相互帮助的。”

他不仅充满自信,而且知识渊博,是我们班上的“百科全书”。不管是在学校还是在家里,他都用自己的知识将问题回答很完美。有一次,上语文课的时候,王老师突然提出一个很难的问题:“说百家姓里的第一句是什么?”同学们一根目目相觑,手足无措,等待狂风暴雨之时。只见其威同学嘴里念念有词,举手站了起来,水灵灵的大眼睛闪烁着智慧的光芒。他自信的背到:“赵钱孙李周吴郑王……”他一边背,一边用手比划着,神闲气定。背完一段以后,还一个劲看着老师的眼睛,那目光仿佛在问:“老师,我回答不错吧!”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潘 。在他的影响下,我们几个调皮鬼,不仅成为了好朋友,还成为了学习上的竞争对手。

我的好朋友作文 篇36

我有我的好朋友,你呢?我相信你也有好朋友,但你和她们是否最好的朋友呢?我们班就有这两位最好的朋友,你们猜猜她们是谁和谁呢?

记得那一次,我们在上社团课。等到下课,我们口风琴社团可以去玩了,但合唱社团却还在排练,于是,我在走廊上走啊走,看啊看。这时,翁槿钦跑上楼来,手里拿着一块半巧克力,看见我,就一边把半块巧克力递给我,一边说:“这是社团老师奖励我的,请你帮我把这半块巧克力给翁嘉璐,如果你要吃的话也可以吃一点。”说完,翁槿钦就跑回教室去了。我呆呆地看着她离去的背影,又看了一下这半块巧克力,心想:“我吃一点巧克力吧,反正翁槿钦同意我吃一点的。不行!不行!这是翁槿钦给翁嘉璐的巧克力,这可是她们的友谊呀!我如果吃了这仅仅半块巧克力,就像吃了她们的友谊!”脑海中,另一个声音打断了我的想法。于是,我从窗外面望进去,看他们还在排练,就在外面等啊等。在这时,上课铃响了,我便一边把巧克力放进口袋,一边飞快地跑回教室。我盼呀盼,终于下课了,我迅速整好东西,冲出教室,翁嘉璐也正好走出来,于是,我把半块巧克力递给她,说:“这是翁?钦给你的,她被表扬了,从社团老师那里拿来的。”翁嘉璐听了,就说:“那就替我谢谢她哦。”说着说着,我们一起回到了教室。

这就是我们班里最好的朋友——翁槿钦和翁嘉璐。每当一人有困难时,她们会互相帮助,每当一人得到奖励时,她们会互相分享,这就是真正的友谊!

我的好朋友作文 篇37

我有个朋友,叫伊洁。她跟我相处很久了,我发现,她有一颗宽容的心。

记得有个三年级上午,我没有把橡皮擦带到学校,有道数学题写错了,向同桌借,可她只有涂改带。我又向周围同学借,可是都没带。我只好向伊洁借。“呃,那个……伊洁,你能借我一下橡皮擦么?”我问伊洁。“当然可以咯!”她爽快地回答,并从笔袋里拿出一块橡皮,并说:“这是新橡皮哦,别擦太黑了。”“知道了!”我答道。她将橡皮递给我,我便擦了起来。直到下课,伊洁走到我的座位,说:“乐仪,你用好了吗?”“嗯!我立刻还你!”我拉开笔袋链,找了起来。咦?橡皮呢?不见踪影了。我急了,找了整个教室,发现橡皮躺在一个角落里,原来洁白的它,却变得黑乎乎的了,还有一道“疤痕”。我回忆着,哦,我擦完后重重地往桌上一放,它弹了过去,就成了这模样。我拿起它,走到伊洁面前,结结巴巴地说:“对不起啊……伊洁,我……我……”“不用说了,我都知道了。”伊洁接过橡皮,我以为她要说我,谁知,她什么也没有说,扭头就走。只留给我那平静的眼神……

今天,我又犯错了。在作文班上,我和她是同桌。写作时,我不小心碰了一下她胳膊,使她写错了字。这次,我在心里说了声:对不起。可是,回答我的,却是那平静的眼神……

我要谢谢这位朋友,她使我懂得什么是宽容,什么是友情,让我懂得如何做人!

我的好朋友作文 篇38

我有一个好朋友,她的名字叫古诗诗。大家都喜欢亲切地叫她“古诗两首”。她有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一个红彤彤的小脸蛋,还有一头黑黑的短发,长的很秀气。

她特别喜欢臭美。上次她来我家玩,每个房间都成了她溜达的地方。她先来到我的房间,把我的抽屉翻了个底朝天,把我的发卡全部卡到她的头上。后来,她又到我妈妈的房间,把我妈妈的化妆品涂在她的脸上,结果照镜子一看,竟打扮成了一个鬼的样子,笑死我了,笑到我的肚子都疼啊哈哈哈。

她非常贪吃。上次他来我家陪我过生日时,妈妈买回一个蛋糕放在茶几上。我拿剪刀剪开系在盒子上的带子,打开一看,竟是我很想要的芝士蛋糕!蛋糕是三角形的,上面插着一根条纹巧克力棒,还有猕猴桃和黄桃片整齐的躺在上面。蛋糕上面抹了一层奶油,清香四溢。我们都还没开始吃蛋糕,诗诗就迫不及待地先用手指将蛋糕挖了一个小洞,放进嘴里慢慢品尝,还故意感叹道:“啊!好吃!太好吃了!”后来我们开始吃的时候,她又挑选了一块最大的蛋糕,塞到嘴里,弄得满嘴都是奶酪。她嘴里在吃,手里在挖,忙得不亦乐乎,实在是太可爱了。看她吃的津津有味,也让我的食欲大增。

她也很爱玩。一次,我们来到了一个大公园,她一会儿玩跷跷板,一会儿玩滑滑梯,没一刻闲着,玩得满头大汗。晚上快要回家了,她还依依不舍地想在那里玩。

这就是我的朋友。你们是不是觉得她很可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