励志一生网 > 优美句子 > 酷虫学校优美句子 正文

酷虫学校优美句子

时间:2025-05-08 00:13:30

在学习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

我和书的故事作文1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兴趣和爱好,我呢,从小就喜欢读书,我觉得在紧张的学习之余,读书是我最放松,最开心的事,每当我捧起一本书,专心致志的遨游在书的海洋中,我会忘了一切烦恼和劳累。

读书已陪伴我五六个年头了,在我三四岁上幼儿园那时起。我就被图文并茂的彩色书吸引了,总是缠着爸爸妈妈给我讲图画中的意思,我听得津津有味,七岁上一年级了,我渐渐认识了许多汉字朋友,我就自己安静的读书,我最喜欢读的是童话故事书,一个个人物深深地住进了我的脑海中,有美丽善良的白雪公主,有心狠手辣的后母,有勇敢善良的汉斯兄弟,有乖巧孝顺的小红帽……

在这些故事中,让我明辨了美丑,懂得了好坏,知道了许多做人的道理。现在我升入五年级了,我更用心的去读一些小学生优秀作文,从中感悟小作者的写作方法,并借鉴运用到我自己的作文中,常常得到老师的表扬,四年级时,还获得学校组织的征文比赛二等奖,同时,我也读名家名篇,冰心奶奶的《在寄小读者》、亚米契斯《爱的教育》、丹尼尔、笛福《鲁滨逊漂流记》等书籍,开拓我的视野,增长我的知识面,让我从中受益匪浅。现在我最爱做的事就是买书读书了,把大量的零花钱都用来买书,家里的书柜里,整整齐齐的排放了我从小到读过的书,书陪伴我一起成长。

读书让我从幼稚走向成熟,把我带到了一个广阔的天地间,同学们,读书吧,读书是一件非常惬意的事情。

我和书的故事作文2

莎士比亚曾说:“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我觉得这个比喻就我自己的成长历程来说,特别亲切。

从小时候的连环画报到现在的《读者》、《意林》等融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的杂志,我都吸收了不少的营养。

小学的时候,我除了对故事书和启示类,感人类型的书感兴趣之外,其余一律不能接受,因为我认为,启示类的书能够冶炼我的情操,丰富了我的知识,让我更加懂事,更加明白事理。所以我的写作水平不断地提高。每每沉浸在书海之中,总会有太多的感慨。我喜欢读书的那种程度可以达到忘我的境界,然而闹出不少笑话。当我觉得无聊的时候,会拿几本书籍来读一读。这样子,“无聊”会在我不知不觉中悄悄地离我而去。

到了初中,《读者》便成了一本令我爱不释手的刊物。平时,我在完成紧张的学习后,就会拿出它,开始在文章美妙的字里行间游走,沉浸于获取知识的喜悦里,忘情于纸页之间,陶醉于佳作之中,那种快乐,在当时是其它任何一种感觉也无法比拟的。渐渐地,我脑海里的“词库”开始丰富起来,写出来的文章也开始变得优美。

《读者》像一位慈祥的老师,不断地启迪我,教导我做人的道理,更像一个在困难中伸出援助之手帮助了我的朋友。在一次语文测验中,作文是要求写景的。毕竟写景是我的弱项,在我绞尽脑汁都想不出一点头绪的时候,我忽然想到了它,并在脑子里回味着那些令人陶醉的句子。不久,我就开始动笔了。笔在我手中“刷刷”地工作个不停,终于写完了。得到了它的帮助,我那次作文竟然只扣了1分!《读者》带给我心灵的震撼太大了,使我每读一次,精神都会感到很愉悦,都会有新的收获。

书陪伴我走过了10年的岁月,它像跳跃着的音符,也似一幅流光溢彩的画页。它把无知的我领进知识的大门,自始自终地陪着我去攀登那知识的高峰。它让我看到了社会的各个领域,让我的心灵得到净化。它让我有了想象的羽翼,让我有了想象飞得更高的勇气,让我有了奋斗的目标。

我和书的故事永远不会画上休止符,只会随着我的成长而变得越来越丰富,越来越充实我的人生。

我和书的故事作文3

书,一直都是我的好朋友。它让我学会了许多知识,也让我学会了做人的道理,正如一句

那一年,我们学校举行了课外阅读大赛,我也报了名参加。

起初,我一帆风顺,试卷上的题目都不是我的对手,但有一题让我百思不解。题上说:“彗星有哪几部分组成?”我一看,愣了,心想:我的天啦,怎么会有这样的题目!这该怎么办呀?我几乎动用了所有的脑细胞,可怎么也先想不出来。我只好暂时放弃这题,做下一题。

好不容易把所有的题目做完了,当我回头来检查时又想了那题好一会儿,还是没想到。快交卷了,我几乎绝望了,心想:怎么办,怎么办呀?真是“书到用时方恨少”呀!就在这时,我忽然想到《百科全书》上好像说过:“一般的彗星由彗核、彗发、彗尾三部分组成的。”它如同我的救星,在关键时刻救了我一命。我不得不由衷地感谢书。

竞赛完后,老师说那题全校只有三人做出来了,其中就有我。我心想:要不是书,我也做不出来呀!书真是我的好帮手。

书真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啊!书不仅给我知识,还给我勇气,给我力量!

我和书的故事作文4

幼年时,书就悄悄进入我的生活,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那时,我没进幼儿园,也还不识字。妈妈就开始着手培养我对书的兴趣。刚开始时妈妈买一些字少图多的画书给我看,可我对这些并不感兴趣,随着时间的推移,进入三年级后的我,对书籍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那是来自我偶然看的一部书,以后和长的一段时间,我都沉浸在这美丽的童话中。在《丑小鸭》中,他的经历告诉我,只要有理想,有追求,通过拼搏,每个人都会实现心中的梦想;在《海的女儿》中,美人鱼的行为证明了什么是善良和勇敢;在《贫穷与富有》中,我学会了尊重,因为,在知识的王国里,并不分贫富差距的,每个人都受到公平对待,付出了多少,就收获多少。

后来,随着时光的流逝,家的举迁,那本书已经不见了,但我对书的热爱并没有丝毫改变。现在,我喜欢的书有:ufo之谜、世界之谜、未解之谜……。从中我深深地了解了美国时任爱默生曾经说过:所有的事物都是谜团,揭开一个谜团的钥匙则是另一个迷。而正是在解谜的这一过程中,人们逐步地了解自己,了解这个世界。当然,解谜就更需要我们不断的获取知识,不断的多读书了。

我坚信:书籍是造就人类灵魂的工具。

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

书是打开智慧之门的钥匙,书教会了我们做人的道理,高尔基说过:"e;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一直以书为友,常常看书是废寝忘食。

记得我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格林童话》书,当时我拿过书囫囵吞枣的看了看,觉得没什么好看的就随手放到了一边,后来我长大了,爱看书了,就想起妈妈给我买的《格林童话》书,我问妈妈,妈妈也不知道放在哪里了,于是我就去找那本书,我找遍了房间里的每个角落、甚至是每个细小的地方都没有找到。终于有一天我们家大扫除,在床头柜的缝隙里才找到那本书,当时我特别特别的高兴,也正是因为我现在太喜欢看书了,所以我的写作水平也慢慢提高了。这就是看书的好处。

书是引导我们的老师,书也是我们的朋友,读书是对我们有好处的,我们要把书中的东西变成自己的东西,书真是指引我们前进的启明灯!我现在要好好读书,为我们的城市,为我们的祖国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

书就像一位好朋友似的,与我形影不离。一直以来,就是这位好朋友陪伴我度过美好的童年时光。

我看书不是“很贪婪”,而是“非常贪婪”,就像沙漠里迷路的人看见水一样的贪婪。有时,陪妈妈逛街,如果看见服装店放了书,我总要拖着妈妈进去逛,如果妈妈要走,我还要让妈妈多试一会,好多给我一些看书的时间。

我从六岁左右开始能独立读书了,我记得很清楚,我读的第一本书是妈妈给我买的《小公主》。这是一本很漂亮的书,大概我首先是被它精美的画面给吸引住了,它有很多好看的漫画,它带我走进了书的世界,让我从图画和文字中学到了更多。那时,外婆总是夸我,说我识字识得快,刚上学就能看书了,这使我又骄傲又自豪。

七岁的时候,我特别喜欢读童话故事,那时,我拥有了很多封面精美、内容丰富、插图可爱的童话故事书。我在童话世界中遨游,把自己当成故事中的主人公,那些王子公主、天使魔鬼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里。一直到后来,我甚至可以把这些故事背下来,这些书也都快被我翻烂了。而我也已不再满足于这小小的童话了,我开始向现代诗进军。

九岁的我喜欢读一些

现在,我已经快十一岁了,我特别喜欢看的书就是小说了,像《城南旧事》、《童年》、《窗边的小豆豆》等都是我的爱书,记得有一句名言这样说:“读书就像与一位圣人谈话。”说的太有道理了,而且我认为读不同的书,就像与不同的人谈话一样,从这些书中,我读到了作者的童年趣事,仿佛就像是在亲耳聆听作者述说一样,这些事对我来说是那么熟悉又是那么陌生,离我很远似乎又很近。

如今的我已经看过许许多多的书,可以说是博览群书了,有的书揭露了社会的黑暗,有的书则赞扬了世界的美好,读书让我感受到了世界的不同。

读书就像驾驶一艘小船,让我在知识的海洋里尽情遨游。书,将伴我一生一世。

我和书的故事作文7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句话大家应该都听说过吧?对,它就是古代诗圣——杜甫的名言。让我来给大家讲讲我和书的故事吧。

有一次,在暑假里,我和妈妈、爸爸、姐姐一起到马拉湾去避暑,因为途中有很长时间在车上,所以,我带了四大名著中的《西游记》这一本书,那在车上看看,解解闷。我看着看着,我也仿佛是唐三藏的一名徒弟,而且我也学会了孙悟空的各种法术,我们历经了各种困难,终于,去到了真经。突然我感到有一点儿痛,我摇了摇头,从书的海洋中醒来过来,这下我才知道:原来,车停了下来,我的头被前面的座位给撞到了。

我们下了车,走到了马拉湾的沙滩上,我因为还没有把书看完,所以,我就躺在沙滩上,看着《西游记》,我真要快看完的时候,我忽然觉得我的书居然变得湿淋淋的,这下,我“火”了,我把书扔到了妈妈的怀里,跑到了弄湿我的书的人的前面,和他拼了命打起来,我还差一点把那个人推到水里,现在想想,当时真是太冲动了。

“书”真让我为他着迷,他还能让我为了他和别人拼命的打起来,所以,我以后都称书是我的“生命”。

我和书的故事作文8

《十万个为什么》,就像是心灵钥匙,为我解开了许许多多的迷津;《十万个为什么》,就像是我们成长的阶梯,鼓励着我们继续前进;《十万个为什么>,就像十一缕缕灿烂的阳光,照耀着我们这些幼苗茁壮成长!

一次常识课,老师讲到有关于人的内容,我正听得津津有味。突然,老师问到“人体内需要那三大营养物质”时,同学们顿时面面相觑一副苦恼的样子。我大方的站起来,人类每天从食物中获取营养,主要有蛋白质,碳水化合物和脂肪。

蛋白质,是制造和组织的基本材料,它在体内担负着信息传递,维持大脑活动,促进化学反应,抵御疾病,并参与人体生长和组织的修复。

碳水化合物,是人体能量的主要来源,人体每天需要的能量有70%是碳水化合物提供的,并且,人体细胞膜中也有碳水化合物的成分。

脂肪,是贮存和提供能量的,它发出来的能量是碳水化合物和蛋白质的两倍。

这三大营养物质是人类维持生命,促进大脑活动缺一不可的营养物质!

我一口气讲完,同学们都向我投来惊羡的目光,老师慈祥的笑了,用手指示我坐下,我心里美滋滋的,从老师眼里,我看到了老师对我的期望,对我的鼓励……我心里充满了对《十万个为什么》的感激之情。我的《十万个为什么》,是你鼓励我踏上成长的第一步,是你给予了我勇气,我相信,成长有你相伴,一定会更加的多姿多彩!更加的快乐!

我和书的故事作文9

从幼年起,书就早已悄悄进入我的生活,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还记得托尔斯泰曾经说过:“理想的书籍是智慧的钥匙,这句话至今仍不能忘怀。

打开尘封的记忆,时光开始倒流,我似乎回到了我的幼年时代。记得刚识字那会儿,每次放学回家,我都拉着妈妈到书店里看书。走到门口,便看见书店仍像往日一样挤满了顾客。我和妈妈好不容易挤到里边来了,在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里,我选中了一本注音版的《安徒生童话》,在书店里读了好一会儿,妈妈开始催我回家,我却装作没听见,妈妈总是无可奈何,只好买下那本书。

回到家以后,我又手不释卷的读那本书。“看,晚饭时间到了。”任凭妈妈大呼小叫,我也无动于衷,直到妈妈扬言没收我的书,我才依依不舍地来到餐桌前。我一边吃一边回想刚才书里的精彩片段。妈妈看我心不在焉,就吼了吼:“吃饭不要想别的!”我赶紧吃完饭如饥似渴地捧起了书本,津津有味地再次阅读着,我看得如痴如醉,似乎忘记了自己,忘记了时间,就这样沉浸在书中。“很晚了,该睡觉了。”妈妈又开始催促了。我跑上床,盖好被子,装作要睡觉的样子,其实我心里还在想刚才还没看完的精彩内容,我不甘心,听到外面没动静,我又跑下床,悄悄把书拿进被窝,打开手电,看完后面的故事,才安心的睡觉了。

第二天早上,妈妈看见床头放着的书,说我是个书虫,我心想:书虫就书虫吧!我愿意变成一只书虫。

书,是黑暗中的一盏明灯;书,是寒冷中的一缕阳光;书,是我们力量的源泉。读书是一个可以贯穿一生的好习惯,无论任何事情都不要放弃它。

我和书的故事作文10

莎士比亚曾说过:“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这句比喻对我来说十分贴切。

三年级时,我们刚开始学写作文,我读书的目光总被文学作品所吸引:从《小红帽》一字一字地品味、一篇一篇地读到《红楼梦》。写作文时,我开始把这些温婉优美的词句和我的想象结合在了一块——在我的笔下,有了小红帽般机灵的女孩儿,有了林黛玉般娇弱的千金……在书的带动与引导下,我的写作能力日益提升,常常被老师当作范文来念。殊不知,书不仅时我的好朋友,更是我的好帮手呢。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话说得还真不错。但我的这位好朋友不但让我受益匪浅,更是令我提高了、拓展了。

有一次,我在和我的好朋友——这是一本名叫《我班流行写小说》的书交谈,突然灵光一现,突然也有了要写小说的想法。于是,我在好朋友的陪伴下成功写了两本“校园小说”。让我很是得意。虽然在这其间,我也停了几次笔,但总在朋友们的鼓励下坚持下去。

书,培养了我的情操,陪伴了我11个春秋,它好似跳跃的音符,好似灿烂的画页,好似文明的果实,是它把无知的我领入知识之门;始终陪我攀登着知识之峰。它让我的心灵得以净化,它让我有了想象的羽翼,让我有了奋斗的目标。我和它的故事永无句号,只会随我的成长越加丰富……

我和书的故事作文11

“一日无书,百事荒芜”每当耳边听到这句名言时,我就不禁想起自己小时候和书的故事。

记得爸爸说过:“如果要读一本书,不能只把它读懂,要真心的把它当成自己的'朋友,用心去读它,才能真正做到‘一日无书,百事荒芜’的境界。”

小时候,我爱看一些带卡通图片的小人书,而且只是囫囵吞枣,大有不求甚解的味道。后来听到爸爸说的才慢慢的去尝试用心去读。这以后,我的书根本离不开我的手,连睡觉都要在旁边,我的“书朋友”已经有一个书架那么多了,每本书的内容我的滚瓜烂熟,而且一谈到对每本书的感悟,我的激动的说出了自己的“高谈阔论”我们班同学都很佩服我呢!

有一次,爸爸妈妈去上晚班,所以很晚才回来。外面正下着大雨。突然,“轰隆”一声雷,那雷就像无数的利剑从我身边射过,吓得我直冒冷汗,不由得哭了出来。就在这时,一句话突然在我脑海里闪现——要真心的把它当成自己的朋友,用心去读它。我便拿了一本自己最喜欢看的书,用心去读它,谁知竟不知不觉的睡着了。当我醒来时,爸爸早就陪在我身边了。由于儿时的无知,我天真的问爸爸:“难道是书把我哄睡着了吗?”

“当然,书就是你的朋友嘛,它会无时无刻的陪着你度过每一天的。”爸爸微笑着答道。

是啊,书就是朋友,当你有烦恼时,它就会帮你解忧。当你遇到麻烦时,它就会鼓励你,让你一直向前冲。就这样,我和我的朋友度过了一年又一年。

希望大家能真正的把书当做自己的朋友,让它和你一起走向新的明天!

我和书的故事作文12

书,是人生的伴侣,在我的生活中藏着许多与书有关的故事。

我爱买书,爱藏书,更爱看书。

有一次在学校里上数学课的时候,老师教的内容特别难,我听都听不懂。我闲着无聊,就随手拿起一本小说看得津津有味。这时,老师正在看着我,我却浑然不知。“李吉祥,你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老师的话,让我吓了一跳,赶忙收起手中的书,站了起来。看着老师指给我的题目,我一点儿也想不出来。好在身边的同学不停地在说答案,就回答给了老师。

有一次,我的同学看到我在津津有味地看着一本名叫意林少年版的作文书,有时还笑出声来,就向我借了一本看看。我和她说好过五天还书。书借出去的那天晚上,我心里是十五个吊桶在打水,七上八下,我生怕她把我书弄坏了。第二天早上,一到学校,我就直奔她的座位,让她把书还给我。“不是说过5天吗,我还没看完呢!”她说着,我只好不向她要了。我度日如年地度过了这五天。第六天早上,我又要去要书,这一次她还给了我。

对我来说,看书的时间永远不够,所以,我有一次躺在床上打着手电筒看书的经历。

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天晚上睡觉之前,我在看三国演义。看了好久,直到妈妈来叫我睡觉。我躺在床上,心想:现在能不能打着手电筒在被窝里看书呢?于是,我蹑手蹑脚地起床,拿了书,又拿了手电筒,在被子下看得入神。我看到了半夜的时候,爸爸进房间看我没有把被子踢掉,结果被发现了。

我爱看书,因为书能带我们驶向成功的彼岸。

我和书的故事作文13

从幼儿园起,书就踏着轻盈的步伐走进了我的生活,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在上幼儿园时,我有几个要好的朋友,其中一个女生就非常喜欢读书,懂得好多我不懂的知识。因为与她的相识,在她的影响下我和书由此也结下了不解之缘。

一天早上,她高兴的来到来到幼儿园。一进教室,她第一时间就从书包里拿出了一本《神秘物品》,只见她拿着书的样子可神气了!仔细一看,哦,原来她的父母给她买了一本启蒙彩色图画书啊!下课后,别的小朋友争先恐后的来到她身边,想和她一起看那边图画书,她都没有同意,却硬是把我拉到一边,说要和我一起看,看着其他小朋友们羡慕的眼神,我心里不禁沾沾自喜,面露得意之色。于是,我和她一起捧着书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叮铃铃”,上课铃响了,老师要带我们去拼益智拼图了,我和她这才不舍的放下书去站队。

回家后,我一进门便嚷嚷着要爸爸妈妈也给我买一套《神秘物品》。开始爸爸妈妈并不同意给我买,最终,禁不住我的软磨硬泡,爸爸妈妈也被我吵得无可奈何,只好给我买了一套,希望我可以消停一段时间,而正是这套书开始了我认真读书的生涯。

上小学后,我们便有指定要看的书了。一开始因为很多字不认识,很多书我都读不太懂,只能变猜变读,但后来,看多了也就慢慢把意思理解透了,便觉得非常好看。

一到三年级我痴迷于漫画,现在我痴迷于小说。小说的文字魅力更大,描写更丰富,它所具有的独特的语言魅力,让我深入其中,不能自拔。

书,是我最亲密的朋友,它给我知识,给我力量。我在书的世界里无忧无虑的生活,读书已经成为生命中的一部分了。

我和书的故事作文14

有人说过:“书是百读而不厌的。”我觉得这句话说的一点也没错。刘向曾经说过一句话:“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书就是我的一个要好的朋友,我温暖的家,也是我随时想去就去的故地!

记得有一天晚上,我正津津有味得看着《海底两万里》,突然,妈妈一把拿走了我的书,对我说:“别看了,快去睡觉!”“再让我看几分钟嘛?”我求救似地说道,“不行,明天是周一要上学,今天早睡明天才能早起!”妈妈语气一点也没得商量,“切”我这一声“切”代表了我现在的所有不满!我极不情愿地上了床,关灯,睡觉。一切都恢复了以往的平静,唯一能听见的就是家里闹钟的“滴哒”声。大约过了半个多小时,我竟然一点睡意也没有,满脑子都在想:“那条超大超猛的独角鲸被抓着了吗?抓着了?没抓着?”闹钟依旧在继续,它仿佛在说:“你就这样放弃了吗?难道你不想看看后面有什么吗?独角鲸最后到底怎样了呀?”好奇心驱使着我。我下定决心,快速下了床,蹑手蹑脚地走进妈妈的房间,嘿嘿!妈妈睡着了,真是天助我也!我快速的溜出了妈妈的房间,到了我的“藏书阁”,借助微弱的月光寻找着,终于找到了心里所念的那本书,然后箭一样回的了我的房间。我心里暗暗高兴,正欲打开书,突然发现身边多了一个大影子,抬头一看,哦,不!——是妈妈。

书是知识的宝库,读书就是打开这座宝库的钥匙。我是多么爱读书啊!可是时间却不等人,俗话说的好,“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书读百遍,其义自现呀!

我和书的故事作文15

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高尔基也说过:书藉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大家肯定都有一本自己喜欢的书,也一定和书发生过一些难忘的故事吧,我也不例外。

在一个暖洋洋的星期六,妈妈给弟弟订的《夏洛的网》和《小木偶奇遇记》到货了,弟弟看了一眼《夏洛的网》就丢在一边了,我偷偷在心里暗喜:我可喜欢这本书了!我拿起《夏洛的网》,坐在沙发上。我决定只看一章。谁知,看到第一章《早饭前》时,吸引住了我的眼球和心。一页又一页,一章又一章,不知过了多久,我正沉浸在《奇迹》这章故事中,突然一只小手把我的书一把抢走,我被那一只手从书中给拉了出来。我猛然回过神儿来,一抬头,看到满脸气呼呼的弟弟:他的眉头像打了个结似的紧皱,小嘴翘了起来,眼中的不高兴像水似的涌了出来。我问:“你干嘛!”弟弟说:“你凭什么看我书。”我听到这话,满肚子的生气,加上他抢走书,我的怒火就涌上了心头。我说:“你也看我的书呀!而且,我可是你姐!”“哼,哪有怎么样?”这时,妈妈走了过来,把书从弟弟手中拿来给我,开导弟弟不能这样。我心想:妈妈可真是“及时雨”!我继续翻书页,看到夏洛织了三个字:名牌猪。救了小猪威尔伯。我为夏洛又一次叫好,为小猪威尔伯有那么好的朋友高兴。我仿佛身临其中,看到了夏洛织的网,也看到了农夫太太在给小猪威尔伯洗澡,还看到了动物们在讲话。

书,像一位敬爱的老师,教会我许多道理。又好似一把开启智慧的钥匙,为我们开启知识的大门。我喜欢看书!

我和书的故事作文16

我人生中要是没有书,那我的人生一点也不快乐。有了书,我的人生就变得五彩缤纷。

记得小时候,我还不会看书,但我总是整天求着妈妈给我讲故事,每本书都告诉了我一个道理,那段日子,我知道了聪明的神笔马良,善良的丑小鸭,还有凶猛的狮子王。

有一次,外公送我一本书,那是小学一年级,我已经会看书了。我非常开心,做完作业的时候,无聊的时候,总是捧着一本书,一看就是一整章。因为我怕别人拿我的书,就把它藏在了冰箱上。

过了几天,我放学回家,做完作业想把书拿下来,却发现书本不见了。我把整个冰箱都翻了一遍,都没找到。我连忙跑去问妈妈,妈妈说:“整天就知道看课外书,没收了!”我硬是要让妈妈还给我,我拖着妈妈的腿,赖在地上不肯起来。妈妈没有办法,只好把书给我了。我跑回房间,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晚上睡觉时,爸爸和妈妈悄悄地走进我的房间,把我肚子上的书拿走了,当他们刚要拿时,我故意翻了个身,把书压在了身下。爸爸没有办法,饶了一下我的痒痒,继续拿我的“宝贝”,我把脸躲在一边,偷偷地笑了。

早上一醒来,我就故意问爸爸:“我的书怎么不见了?”爸爸神秘地笑了一下,说:“我藏在了一个很隐秘的地方。”我冲进爸爸的房间,翻箱倒柜地找了起来,我看到爸爸的枕头底下露出了书本的一角,就立马跑过去,把书本攥了出来。果然在这!我得意地冲爸爸晃了晃手里的书,又跑回房间看了起来。当我打开书本,发现书本上被折了一个角,原来爸爸也喜欢看书呀!

书是我人生中不可少的,要是没有了书,我的人生中就关上了一扇大门。要是有了书本,我就多了一个好朋友。

我和书的故事作文17

有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有人说:“书籍是人类的美容品。”还有人说:“书籍是人类的长生果。”而我却要说:“书籍是人类的好朋友,我们应该珍惜它,了解它。”一谈到书,我的话就多了!

我第一次自己看书,是在八岁左右吧。那时候,我才上一年级,妈妈的店里有一本没注音的《马小跳玩数学》。我闲着无聊,就把书拿过来,看看插图。看着看着,我对文字也有了兴趣,觉得它们也像图画,便一页一页翻看起来。我在书中跌跌撞撞,虽然有些字不认识,但随着它们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竟也差不多明白了意思。我还会常拿着里面的数学题考妈妈,也就是这时候,我对数学也有了兴趣。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我看过的书差不多要堆成一座小山了。“小山”中的书种类不一,童话、科幻、历史、动物,都是我喜欢的。尤其是动物。沈石溪先生写的《狼王梦》,我不知看了多少回。我还很喜欢《酷虫学校》,里面的酷虫们时而让我捧腹大笑,时而让我为他们的友谊而感动。每当看这种书的时候,我总会觉得自己也是书中的角色,那些可爱的动物们,分明就在我身边啊!

我看的书中,每一本至少看过两遍以上,除非是一些不好的书。有些书我特别喜欢,甚至会看十几遍。每看一遍,我都会有新的发现。或是发现了以前没有发现的细节,或是解答了以前不懂的疑问。看到好笑的情节时,我依然会傻笑;看到悲伤的情节时,我也依然会伤心。书仿佛有魔法,牢牢地吸引着我。

让我们牢记冰心奶奶说的话吧:“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

我和书的故事作文18

在上小学一年级的时候,我的胆子很小,从不敢主动积极发言,上课昏昏欲睡,整天都在想着”逛天安门”,老师讲的重点知识都没听进去,学习状态十分差,直到我看见了那本书。

那一天,上课的时候,老师眉飞色舞、绘声绘色地读着课本上的美文正讲到深情之处的时候,忽然看见我托着脑袋,眼睛一动不动地看着窗外,老师让为我听课不认真,注意力开小差,便怒气冲冲地走到我身旁,敲了敲我的头,说:“你在干什么呢?注意力这么不集中。起来罚站!”说着,眼神中透露出生气的神情。

我慌张地抬起头来,吓了一跳,起来不敢正视老师,只得站起来。前后左右讽刺的目光,让我的心如针扎般难受。我感到十分的窘迫,脸也不知不觉的红了起来,真恨不得立马找一条地缝钻进去,就这样,我浑浑噩噩的度过了这一天。放学回家,我的双脚沉甸甸的,好像灌了铅似的,脑海中一直浮现着那一幕。

回到家,我心不在焉地完成了作业,双手托着下巴,心想:我真的有那么差吗?我的目光如纤细的手指轻轻抚过四周,淡定一看,原来是《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我刚好闲着无聊,打发打发时间也好,于是就看了起来。

正当我看到周恩来那颗发愤图强、为国为民的心,当他说出:“我要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时,我不禁感慨道:挫折的阴霾不过是短暂的雨季。向前看,还有一片明亮的天,不会使人感到仿徨。于是,我像吃了药似的,精神抖擞的开始检查自己的作业。上课认真听讲,作业认真完成,有错及时订正。过了一段时间,我像变了一个人似的,成绩渐渐好了起来,举手发言也积极了。

是《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这本书改变了我,它让我找回迷失的自我,让我有直面挫折的勇气和自信,在我心灵的戈壁荒原上开满了缤纷的鲜花……

我和书的故事作文19

书,是一艘帆船,它带领我们向知识的河流远航;书,是一盏明灯,它为我们指向光明;书,是人类知识的源泉,能开拓人们的视野;书,是一剂良药,喝下去就会获得无穷无尽的知识。“读书之乐何处寻,数点梅花天地心。”读书,是世界上最快乐的事情。

我本来讨厌看那些没图片、文字多的书,可有一次发生了一件事,让我彻底爱上了看书。

星期六的晚上,妈妈又买回来了一大堆我讨厌的书。妈妈还说,这些书我会喜欢的。我在心里想:喜欢才怪呢!妈妈走后,我翻了翻书,一看那书名:《笑猫

我忍不住在心里暗想:《笑猫日记》讲一只猫吗?《智慧公主马小岚》讲了什么故事呢?《淘气包马小跳》他怎么淘气呢?……一连串的问题浮现在我的脑里,这些书名让我产生了一个要看这些书的念头。

我马上翻开了一本《智慧公主马小岚》,刚翻了几页,就被这本书吸引住了,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妈妈回来看到我在看书,很惊讶,笑容浮现在脸上,还打趣地跟我说:“你看,我就说你一定会喜欢的啦!”不知不觉中,时间过去了,要睡觉了,我依依不舍地放下书,上床睡觉。可我睡不着,心里一直在想着书中的内容,于是,我小心翼翼地拿出书和手电筒,用被子把我自已包起来,躲在被窝里用手电筒照着书,一页一页地翻。12点了,我终于心满意足地睡觉了。

读书,是我一生中必不可少的东西,它是我的“好朋友”。我爱读书。

我和书的故事作文20

我家有个大书柜,上面有很多书。但有一本书独占一格,那就是《隔壁的张叔叔》。那本书破破的,还泛着黄色。

有一次一个同学来我家,对我说:“这本书这么破,扔了吧。”说完,他就伸手去拿那本书。我赶紧挡住他,对他说:“这本书非常珍贵,我给你讲讲他的故事吧……”

那是一个下午,妈妈从幼儿园接我回来,路上碰见了王奶奶。只见王奶奶一摇一晃的走了过来,见到我们,直接倒了下去。我俩见了,赶紧把王奶奶送到了医院。到了医院,医生看了看说:“没有生命危险,但她因劳累过度晕过去了,不知道什么时候能醒来。”听了这话,妈妈说:“正好这几天放假,她的家人也不在,就有我来照顾她吧。”医生说:“没问题。”后来几天,妈妈一直在医院看着王奶奶。我有时想出去玩,我拉拉妈妈的袖子,说:“妈妈,我想开车出去玩。”“不行,我们还需要照顾王奶奶,”妈妈回答。没有办法,我只能天天待在家里。

有一天,我忍不住了,对妈妈说:“王奶奶昏倒跟咱们没关系,为什么不让我出去玩?”妈妈看了看我,对我说:“孩子,那为什么我们不去帮助她呢?我们要有爱心。”说完,妈妈把这本书给了我。

我读了这本书,知道了故事里的张叔叔从年轻到老是怎么去帮助别人,做一个有爱心的人的。读完以后,我坚定的对妈妈说:“妈妈,我也要做一个有爱心的人。”听我讲完,那个朋友也想要看看。可他刚把那本书拿起来,“哗,啦”书散了,再也没有办法回到完好如初。虽然书散了,但我还是那个“有爱”的心。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

今天,我读了《爱的教育》这一本书,其中,有一个故事感动了我,大体意思是讲为人要宽容大量,不要小气。

以前,我十分讨厌王丰,讨厌它什么呢?讨厌她高傲自大,讨厌她对人不诚实,更加讨厌她上课时,李豪威读错了字,而转身说她,让他声音轻点。

但是,我现在不再讨厌王丰了,为什么呢?因为我用宽容对待她时,我发现她有许多优点,也渐渐发现只要我们对她好,她就会对我们好,但我们如果和她唱反戏,她……现在,王丰已经成了我的朋友,她经常把心里话讲给我听,我也把我的秘密告诉她,我希望我们的关系会更加好!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

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书名是《西游记》。这本书是我阿姨送给我的,我也珍惜这本书。每一次我有空的时候,我会拿它慢慢地看,每看完一个细节我都受到了很大的鼓舞。

每次我看到哪一页我都会小心的折起来,然后把它放回原来的位置。每当,朋友来我家玩的时候,我都会介绍这本书的好处。有时我也会借给我的朋友,但是叮嘱他们一定要保护好这本书。我将会把这本书,保存得完美无缺,已将世世代代流传下去。这就是我的护书小心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

我有一本书,它的名字叫《酷虫学校》。这本书特别好看!这本书讲了最凶猛的昆虫、最大的昆虫、力量最大的昆虫等等。

最凶猛的昆虫是虎甲虫,它有有力的大额,还有强壮的身体。连鹿角虫都不是它的对手!

最大的昆虫是美国巨型独角仙,它的身体可长73厘米,宽为29厘米,它真是太帅了!

力量最大的昆虫是双角仙,他可以顶起比自己重量重780倍的东西,真的是特别厉害!

我很喜欢看这本书,书里有很多稀奇古怪的昆虫,我看了书之后,知道了很多关于昆虫的知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4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启迪心灵的钥匙》。

这本书给我们讲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即"八德"故事汇编。这些故事篇篇发人深省,

读后令人难以忘怀。比如书中的《说黔娄尝粪》:"黔娄为令,父病弃官,礼斗祈代,尝粪心寒"。黔娄当县令的时候,因为父亲得病就弃官不做了,天天向北斗星乞求父亲的病能好,并回家专门侍候父亲,但父亲的病并没有好转,在尝过父亲的粪便后,他知道父亲病得很严重,心里非常痛苦……再如《董永卖 身》:"董永家贫,卖 身葬亲,天谴仙女,织缣完缗。",董永家很穷,用卖自己的钱葬双亲,感动上天安排仙女嫁给他为他织布。这些故事在今天读来仍然具有很深刻的教育意义……

为了帮助我们很好地理解书中的一些文言词句,这本书还对孝、悌、忠等"八德"进行了注释。如:孝:百善孝为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损,孝之始也"等等。

我们的祖先早就认为教育应以德为先,这本书里的故事就很值得我们好好阅读和学习。高尔基曾说到:"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就是我们最好不过的成长的阶梯了。

现在,学校和家长对我们读书的要求越来越高,《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正是我们"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的良好载体。

我喜欢《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样的好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5

在我的小书架上,摆满了各类许许多多的书籍。书架上小说类的书籍有《西游记》、《水浒传》、《红楼梦》、《史记》、《封神演义》、《木偶奇遇记》、《鲁宾逊漂流记》等,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

小说《三国演义》是作者罗贯中根据《三国志》改编而成的一部史著。开篇“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在东汉末年魏国、蜀国、吴国争夺天下,最后形成三国鼎立之势的动人故事。

我喜欢三国中的英雄人物,如:足智多谋的诸葛亮,英勇善战的张飞,忠义凛然的关羽。书中作者传神塑造的刘备、诸葛亮、张飞、关羽、孙权、曹操等人物生动活现、家喻户晓;我更喜欢小说中流传至今的经典故事:“桃园三结义”、“三顾茅庐”、“关云长千里走单骑”、“三气周瑜”、“关云长单刀赴会”、“空城计”、“七擒孟获”等。如:“草船借箭”生动地描写了吴国大都督周瑜,因嫉妒诸葛亮的才智高于自己,而发出“既生喻,何生亮”的感叹!尔后,周瑜心生杀计,决定让诸葛亮立下军令状,并在十日之内造十万支箭,诸葛亮用自己的绝顶的智慧,用三日就借到了曹营十万支军箭,而“借东风火烧赤壁”更是诸葛亮的神机妙算、运筹帷幄,巧借东风,取得了联昊抗曹的胜利,真是太牛了!作文

如果你问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我会毫不犹豫的回答,是《三国演义》。这部《三国演义》的小说我反复多次阅读,我越读越有味、越读越有感触、越读越想读,能把人带入那风火争霸的冷冰器岁月。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6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论重,逻辑修辞使人善变这些语句是我们耳熟能详的,他们都给了我们一个重要的启迪,书对我们这些正在成长的孩子来说,不仅丰富了知识,增长了才干,更主要的是陶冶了情操,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行,连众多的文学名著中,我最喜欢的,是《孔子的智慧》。

几千年来,孔子的言行、思想,构成了博大精深的中国儒家思想的基础,在各方面都有很多智慧的思考,他的思想直到今天仍然为大多数中国人所推崇。孔子本身犹如一座思想的宝塔,滋润后人,也正因为如此,孔子才能成为历经几千年沧桑而不被世人遗忘的思想宗师。而这本书记录了孔子的思想和智慧,我们的心灵也仿佛茫茫黑夜中有了一盏指引方向的明灯,有了前进的方向。

这本书中对我产生极大启迪的是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男孩到美国留学,他每天都会看到一位老人去买报纸。有一天,这位老人突然昏倒了,男孩送老人去医院,老人孤苦一人,还患有心脏病,在老人的要求下,男孩搬到了老人的住处。一年后的一天,老人昏倒了,去了医院才知道老人要做手术,但手术费用昂贵,男孩半夜敲了好几个同学的家门,才筹齐了钱。术后,老人的身体状况越来越不好。一天晚上,老人送给男孩一枚铁指环,说是他祖父给他的。第二天,老人去世了,一个偶然的机会,男孩才得知,这枚铁指环原来价值连城,是老人故意在上面镀上了氧化铁。

男孩用他的孝心,温暖了一个孤苦无依的美国老人,后来,她的孝心也得到了回报,鸭有反哺之恩,羊有跪乳之德,一个人无论有多大权力,多少财富,都不应该忘记一个孝字,孝俤乃做人之根本啊!著名的微软总裁比尔·盖茨曾经说过:世界上什么都可以等,唯有孝敬不能等待,父母辛辛苦苦一辈子,把自己的一切都献给了子女,到老眼花耳聋,腿麻脚软,这时,晚辈对长辈们的孝呢?人应当向乌鸦学习。尽心孝敬父母,正如一首歌中所唱:“如果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人间”,这不是一句简单的歌词,而是人类最美的语言,这是我读完这本书后才真正领悟到的。

书是一首轮船,能载着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穿行,那么,就让我们在好书的陪伴和鼓励下,在知识的海洋中翱翔,做个知识丰富的人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7

我很爱读书,从小到大读过的书有很多,读过中国的四大名著和外国名著,还读过现代儿童文学作家。杨红樱写的笑猫日记系列。淘气包马小跳系列。在我读过的书中。我最喜欢的书还是古代大作家罗贯中写的《三国演义》。

这本书中讲了一个在东汉末年时候。分出了三个强国,魏。吴。蜀。三国为了统一天下而分兵打仗。最后魏国统一中国的故事。文中还有性格鲜明的人物,像忠义的关羽,奸雄的曹操。高强的吕布,我尤其对诸葛亮这为大智大贤的化身敬佩万分,他精通三韬五略,胸中藏战将,腹内隐雄兵。他神机妙算,熟读兵法,善于行兵打仗,可到最后愚忠于刘阿斗。导致了蜀国的灭亡,此外诸葛亮还是三雄之一的智雄。

在〈三国演义〉中,有一些计谋可以运用在生活,暗渡陈仓中,让我们避开危险,也能巧妙取的成功,如:釜底抽薪,以逸待劳,偷梁换柱等。

读过<三国演义>我明白了,做任何事都要三思而后行,不能太急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8

每当我到书店里的时候,我就会想起一本曾经让我难以忘怀的童话书《世界经典历险童话》,这本书虽然只是一本童话故事,可是它却深深吸引了许多的学生。其实书不一定是看外表,内容就丰富,而是要先看它的内容,才知道这本书是那么的有魅力。

《世界经典历险童话》是一本非常有趣小说,里面有四个小故事,分别有《奥兹国历险记》、《木偶奇遇记》、《尼尔斯奇鹅旅行记》、《兽医多立德的冒险故事》,我最喜欢的是第一个小故事《奥兹国历险记》,这个故事里有一可爱小女孩,她是因为被旋风吹到一个叫奥兹国的地方去了,那是一个奇异美丽的地方,那里有一位心地善良的北方女巫,她是来帮助这个可爱的小女孩,女巫在小女孩的额头上留下了一个吻,谁也不能伤害她?

虽然有了北方女巫的保护,可是这个可爱的小女孩在遥远的路途中,还是遇到了许多挫折?? 详细的内容我就不一一说了,在这本有趣的故事书里,它给予我们许多道理和启发,让我们,甚至每个人知道如果遇到什么危险,应该怎么做。虽然童话不一定是真的,而且世界上根本没有女巫,童话只是让我们多看书,让我们明白什么叫做传说,其实有一些传说是真的,就是少数,多数的都是假的,虽然《老夫子》不是童话,而是漫画,可是这个也算是一个传说,如果这个传说是真的,难道以前的世界真的有“老夫子”吗?这是没可能,就算世界所有人都说这是真,它也不会是真的??这个故事给予了我们许多道理,我们应该多看一些有关这样的书,增强多一些课余的知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9

我的课余时间呀!四个字——丰富多彩。什么溜冰、跳绳……,我都喜欢,可我一进入书的世界,那可以三天三夜不用吃饭了,书,就是我的食物。一但进入书的世界,我就快乐无比。

我爱的书有许多,可我最喜欢要数《安徒生童话》了,说到安徒生,我可是他的小书精,告诉你:安徒生是19世纪丹麦著名的童话大师,他的童话充满幻想和乐观精神,既有对美好的追求,也有对丑恶的讽刺。200多年来安徒生的童话一直畅销不衰,《皇帝的新装》、《丑小鸭》、《海的女儿》等等,都成为世界儿童文学的经典。

你看了这本书,一定会像我一样,还想再看第二遍,第三遍。这本书会教我们许多知识,给我们深刻的教育,伴我们快乐成长。这本书是妈妈前两年带我逛书时,在我迫切要求下买回来的,至今书还有九层新,因为我特别喜欢这本书,对它爱护有加,边角一有卷起就及时压平,还常常让它陪伴我,充实我的课余生活。

书,真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啊!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0

我喜欢杨红樱写的小说,她的小说充满了童趣,让我百读不厌。其中,我最喜欢《女生日记》这本书,它让我知道了女生成长中,必须经历的事情,看到了朋友、同学之间深厚的感情。

《女生日记》讲述了冉东阳和她的同学六年级时的校园生活。“假小子”南柯梦成了娇弱的少女;马加在父母车祸时照顾弟弟,重获信任;冉东阳和吴缅在梅小雅遇到困难时攒钱让她家开店;因为南柯梦的月经,冉东阳和吴缅闹了别扭;小丑的爱你一万年,逗笑了所有人……看着一个个鲜活的故事,就好像看到了自己和同学,看着也享受着校园的乐趣。

我特别喜欢主人公冉东阳,她是一个善良的人,会尽自己所能帮助有困难的人。这学期,梅小雅因为父母离婚,母亲下岗,没钱继续上学,吴缅和冉东阳得知后,他们为了让梅小雅继续上学,劝***妈开百货店。冉东阳拿出了自己的存款,梅小雅妈妈再垫个几百块钱,开小店的愿望总算实现了!冉东阳觉得光帮小雅家凑齐钱还不够,她在闲暇之余,会到小雅家帮忙进货,还在别人笑话小雅时帮助她,安慰她。冉东阳没有因为小雅的家境而歧视她,反而在她没有朋友时与她交朋友,对于梅小雅来说,冉东阳能和她交朋友,就已经非常感谢她了,而冉东阳在梅小雅有困难时伸出手,拉她一把。我想这才是真正的朋友。

我也喜欢故事中的梅小雅,她是单亲家庭,而且***妈失了业,家里穷,开了个小店,光妈妈一个人养家糊口是不够的,于是梅小雅既要努力学习,保证将来能考上好的大学,又要帮妈妈经营起这能让母女俩生存下来的唯一生计。梅小雅是一个自立自强的人,从小就经得起生活的考验,而我都十三岁了,没有像她那样能干,更不能自力更生,和葡萄一样,依着架子,才能向上攀爬。

我也羡慕着梅小雅,在遇到困难时,有那么多朋友帮助她。而我的身边也有许多让我骄傲的朋友。他们在我哭的时候用温柔的话语安慰我,在我开心的时候相互拥抱着一起笑,在我孤独的时候牵起手陪伴我,在我失去信心时鼓励我……

我喜欢《女生日记》,它让我明白了很多很多我从来不知道的事,让我学会如何生活。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1

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为什么要这样说呢?因为人们的生活处处离不开书。

就说我吧,我特别爱看书,每天睡觉前一定要看一会儿书,不然我就睡不着。说到我最爱、最喜欢的一本书,那当然是哈利波特系列中的《哈利波特·魔法石》了,它也是哈利波特的第一部。为什么我会喜欢看哈利波特这种书呢?也是出自我的兴趣。我喜欢神奇、科幻,能让人有异想天开的感觉的东西,而哈利波特却完全包含了这些特点,而且内容丰富、情节动人,让我一下子爱上了这本书。

主角哈利是一个孤儿,自幼失去了父母,由姨夫姨妈带着。虽然他活了下来,但受尽苦难和家人的排挤,是一个倒霉、令人嫌弃的孩子。但幸运之神也眷顾着他,让他进入了霍格沃兹魔法学校,一个充满魔法的世界,让人的心情起起落落,这也是这本书的迷人的特点之一。哈利进入学校就交了许多朋友,一起学魔法,面对生生死死的选择,对抗强大的敌人,让他不感到孤单。书中有许多现实中没有的,令人想也想不到的事物和魔法,都能让人深深入迷,无法自拔。

我慢慢看着这本书,心情一下子高涨,一下子低落,看到许多奇特的东西,脑子里就会浮现出许许多多的画面。我仿佛也跟着哈利波特一起骑着魔法扫把,跟着朋友们一起举行魁地奇比赛;我也有一根魔法棒,用神奇的魔法变化着任何事物;我甚至想到我和朋友们一起互相帮助,对抗强大的敌人,和哈利成了知心朋友。这本书,不!这本神奇的书让我想象力大增,还让我体会了哈利的那种生活。

看完这本书,深吸一口气平缓一下,还在回味那些紧张激动的情节,让我难以忘记。我爱这本书,爱它给我那种行走在魔法世界,和朋友经历各种生死的感觉;爱它那个让我身入其境的感觉;爱它给我的世界观又打开了一道门。那闪电刀疤和闪闪发光的红宝石仿佛又出现在我的面前,我又看见了我、哈利一起和朋友们又开始冒险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2

在我思想里,狼是极其凶猛残暴的物种,让我为之改观的,是我读到过的一本书《狼国女王》。

这是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充满哲理内涵,风格独特。沈石溪被誉为“中国动物小说大王”。可想而知,故事有它神秘有趣之处。

大多数时候,我们意识到狼捕杀弱小动物,场景惊心动魄。其实这只是它们必不可少的生存方式,是生存之道,是无奈之举。只有不惧生死的挑战和防卫,才能成为生物界威严而可怕的存在。狼异常勇猛,对于任何物种而言,虽比不上人类的进化,却有着独特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沈石溪笔下的紫葡萄,是帕雅丁狼群唯一的女狼王。面对严酷的自然环境,狩猎的危险和外族的入侵,王者的责任感让它奋力突破极限,一次次创造了奇迹,树立自己在狼群中的`威信。

故事中,一次虎口夺食,狼王盔盔不幸遇难,母狼紫葡萄临危受命,成为了帕雅丁狼群的首任女狼王,狼群命运自此改写。紫葡萄经历无数灾难和痛苦,危险和挣扎,无奈和坎坷,柔情和关爱,却凭借着自己出众的胆识、魄力、仁慈与宽容,谱写出一段荡气回肠的狼国女王传奇。

我不禁为紫葡萄呐喊,我感受到它对待生命的态度是一种手段,也是一种智慧!为狼群而欢呼,也为紫葡萄这位称职的狼国女王而欢呼!这是一只带领狼群历经生死,不退缩,不逃避,直至打败对手的狼。

紫葡萄是一个杰出而伟大的领袖,它靠的不单是汗血、武力逼迫,才赢得团队的跟随和支持,靠的是有正确的领导方向和可行性的决策方针,从而征服个人及群体,展示对自己和对每一个人的尊重。

狼的世界,让我不禁心生敬佩!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3

古人常说:“开卷有益”,读书是增加知识的最好途径之一。在读书的过程中,知识就会不断的进入你的脑海里,而看书不但能增加知识,还可以使自己的作文写得更流畅、更通顺,所以看书真是让我们获益良多啊!

在许许多多的书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空中飞人——乔丹”这本书。故事是在叙述乔丹从小时候就喜欢和他的二哥一起打篮球,而且乔丹每次都抱着必胜的决心,努力的打球,不过却因为他的身高太矮了,所以经常是二哥的手下败将。但乔丹不因此而气馁,反而立下决心要当个厉害的篮球选手。

在乔丹小的时候,是个体弱多病的小孩,三不五十就会流鼻血,他的爸妈也以为这是个重病的前兆。然而到了乔丹五岁时,流鼻血的情形已逐渐改善,让爸妈十分放心。活泼好动的乔丹每天都会和二哥一起打篮球,在篮球场上,每天都会上演着一场你死我活的激烈决战,双方都不愿认输,只好以打架的方式收场。

乔丹的家人常以为他不会长高,每个人都以为他想长高只是随意说说而已,没想到上帝彷彿听见了他的心愿,让乔丹不断的长高,看到乔丹长高的样子,他的二哥和家人们都赞叹不已。在乔丹的高中时期,常常旷课跑去打篮球,但他却满心期待的想上大学,于是他的爸爸就劝告他如果想上大学,就必须努力的读书。有一天,乔丹的同学告诉他有一所大学要来寻找一位篮球高手,进入他们的篮球队,而乔丹二话不说就跑去比赛了,结果却是被一位比自己的球技还差的队员给选上,不甘心的乔丹在放学途中看到上次那所大学的教练,于是想去问他到底为什么是选那位队员而不是自己,那位教练却说因为他的身高比乔丹高,就选上了他,乔丹听了,就愁眉苦脸的回家了。

自从听到了教练说的话后,乔丹想长高的欲望也就更大了。不久后,乔丹又长得更高了,那位教练看到了他,就诚心诚意的邀请他加入球队,而乔丹毫不考虑的就加入了,十分努力的乔丹,在球队的表现不断的日进月益,场场比赛都让球队获得最高的荣耀。

看完了这本书之后,我学到了虽然小时候的表现不怎样,但只要不断的努力上进,就一定会成功,俗话常说:“天生我才必有用”,所以,不管做任何事是失败或是成功,只要肯努力,就一定会获得最好的收获。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4

轻抚封面,我感触良多,《老人与海》烙在心头,挥之不去。记得还是五岁那年,家里徒然多了个锃亮的大家伙——钢琴,同时,我的学钢琴生涯正式开始了。刚开始我还兴致勃勃,但随着年龄的增长、级别的提高,琴谱上的“小蝌蚪”密密麻麻、眼花缭乱,而曲子又一成不变、枯燥乏味,我渐渐意兴索然,萌生退意。但《老人与海》中的圣地亚哥老人不断在脑海中浮现,那句“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至理名言不断在耳畔萦绕,我想起了老人与鲨鱼搏斗时敢于拼搏的精神,不禁羞愧难当,打消了放弃的念头,继续坚持学习。这是《老人与海》对我最重要的帮助,因此,我也最喜爱这本书。

《老人与海》给我带来的不仅是赏心悦目的享受,还向我诠释了真正能够影响人一生的精神真谛,那就是坚持不懈、不屈不挠、勇于挑战!

《老人与海》——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5

《夏洛的网》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是美国作家E·B怀特所著的,被誉为“二十世纪读者最多,最受爱戴的童话”。

我之所以会这么喜欢它,是因为它里面的情节幽默有趣,而且包含了许多道理,更因为它是我喜欢的作文老师送我的礼物,它寄托着老师对我的期望,我一直把它珍藏到现在。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只叫威尔伯的小猪和一只不起眼的蜘蛛夏洛。它们都生活在朱克曼的谷仓里,建立了最真挚的友谊。然而,一个最丑恶的消息打破了谷仓的平静:威尔伯未来的命运竟是成为熏肉火腿。作为一只猪,悲痛绝望的威尔伯似乎只能接受任人宰割的命运。然而,看似渺小的夏洛却说:“我救你。”于是,夏洛用自己的丝在猪栏上织出了被人视为奇迹的网上文字,彻底逆转了威尔伯的命运,终于让它在集市上的大赛中赢得特别奖,并得到了一个可以安享晚年的未来。但,这时,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

在E·B·怀特的笔下,夏洛用蜘蛛丝编织了一张爱的大网,这张网挽救了威尔伯的生命,更激起我心中无尽的爱与温馨。

“我救你”这是当威尔伯得知自己的悲惨命运后,夏洛对它说的话。短短的三个字,却表达了夏洛和威尔伯的友谊。夏洛肯定知道,如果救了威尔伯,自己就会没命,可是它没有说出自己的苦衷,因为它知道,如果说出来的话只会让威尔伯感到失望与害怕······

它为了救小猪,一直都努力工作着,不论是白天黑夜还是刮风下雨,它都没有停止。想想看:威尔伯的生死和夏洛一点关系也没有,它又何必这样冒着生命危险来救威尔伯呢?原因很简单,就因为它们是朋友。而且,夏洛承诺过要救威尔伯的。夏洛是把友谊看得那么重要,把他人的幸福看得那么重要,它在救威尔伯时,其实也就是使自己走上了绝路——死亡之路!可是它从没有抱怨,只是默默地付出,付出,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夏洛无私奉献的品质与不惜牺牲生命的精神震撼了我,世上能为他人付出,为他人不惜自己生命的能有几个?岂不是我们连一只蜘蛛也不如吗?回想以前,我上作文班时,一个朋友发现自己没带橡皮,于是她向我“求救”,可是,我却冷冷地给了她一句“不,这橡皮是妈妈买给我的,你凭什么拿啊?!”她有点生气,刚想回我一句,又突然住过身去,用嘲笑的口气说“算了,跟你也没什么好说的,哼!”“你!”从那以后,我和她就再也没有来往,你不理我,我不睬你,井水不犯河水,看见了也当没看见,就快步走过去······现在想来,可真是可笑又后悔,就因一块小小的橡皮,却毁了我们的友谊。如果没了朋友,这块橡皮又有什么重要的,如果能让我回到过去,我一定会把橡皮借给她!

瞧,遇到一点点小事引起了矛盾就“割席断交”,怎么跟夏洛比呀!以后,我要学习夏洛为朋友无私奉献的精神,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不断成长进步!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6

大家好,我来介绍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是一百个名人成长故事,为什么呢,下面听我讲吧。

这本书里面收录了许多名人故事,使我明白名人小时候是怎样一步一步艰辛的成长为科学家的,交给我许多道理,让我们一步一步前进。

这本书还有许多名人名句,激发了我,让我有很大帮助。还使我知道许多名人小时候的故事。

这就是我喜欢读的一本书,怎样,你喜欢读的一本书呢?告诉我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7

好书伴我成长,好书在人生的路途上是你的导航者。

《那个骑轮箱来的蜜儿》:一个魔幻故事,让我们走进童年的大门。孟小乔是一名五年级的学生,在一次偶然之下遇见了仙女蜜儿,蜜儿的到来使她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如:给孟小乔吃壮胆药,让孟小乔结识了爱玩的小人精,让老师再期末写评语时给美一个学生写了一段优美的评语……

这本书使我明白了许多,无论你在什么时候,答应了别人一定要做到,人一定要遵守许下的诺言,不然后果出乎意料。可能因为你的不守信,失去了别人的信任;可能因为你的不守信让说有人都讨厌你;不要因为不守信让你后悔一生。

后来蜜儿来到了红宫学校,一个与众不同的老师带给学生不一样的感觉,给了学生一段快乐的学习经历。让红宫学校活跃起来。她改变了红宫学校死板的教学方式,让整个红宫学校布满快乐的气息。

老师,带给学生们知识的,学校,是学生们汲取知识的殿堂,但他们同时也是带给学生快乐的。蜜儿为学生办了一场“烦恼葬礼”,让学生们开心起来。带学生去“童心城堡”,还给学生一颗童心。有些家长在放假期间为孩子报各种各样的补习班,学校作业写完了还要写辅导班的作业,孩子的假期别作业淹没,我们都明白家长是为了我们,是对我们期望高,怕我们一开始就输在起跑线上,和别的孩子拉开差距,我们知道你们的用心,但这样家长们在无形中就形成了“爱心杀手”,扼杀了孩子们应有的快乐,那颗童心也渐渐地消失了。学习固然重要,知识必然是人生道路上上的必备物,但我希望我们明白,我们是个孩子,不要忘了我们的童心,不要忘了那个心底最朴实、最纯真、最可爱、最快乐的自己。

学习是在快乐的天空中飞翔的,但因为家长们没完没了的约束,学习变的枯燥无味,老师是在快乐中教学,学校是在快乐中陪伴学生,学生也是在快乐中学习,我们要懂得劳逸结合,适当放松一下,毕竟学习是重要的。

学生们如格格亚一样,有自己的梦想,有自己的人生追求,有自己的个性和爱好,所以我希望大人不要太过约束我们,给我们一个快乐的、自由的学习天地。大人们总以为自己了解我们,知道我们内心的想法,但并不是,他们不明白我们想要什么,想在什么样的环境下学习。

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教育,虽然是童话故事,但它改变了许多人的错误观念。

时间在飞逝,曾有多少本好书成了我们的良师益友,曾有多少本好书让你明白真理,曾有多少本好书把人们干涸的心灵滋润了,又曾有多少本好书伴我们成长。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8

在我小时候的童年里有这本书陪伴着我,那就是《伊索寓言》它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

《伊索寓言》是是世界上最古老,最有影响力的故事。看到《狐狸和葡萄》这段我就会笑它愚蠢,还有《井里狐狸和山羊》也是非常难过,狐狸利用了山羊的善良跳出井而逃生。这些广为传颂的经典短小精悍,丰富的深刻人生哲理,蕴含其中,以小见大深入浅出,妙趣横生,让我在倾听和阅读的过程中,展开想象的大翅膀,擦亮智慧的火花。所以每当我读完一个故事我就会体会到一个大道理。这本书总结出一个小小的道理,要勤劳,要有爱心,做每件事之前要三思而后行。

享誉世界的优秀文学名著,畅销不衰的永恒经典,顶级美绘的名篇佳作,为我们奉献影响一生的最佳名著读本。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9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知识的海洋。这些都是关于书的名言。你可知道书对我们是多么重要,没有了书等于我们没有了知识。我读过《格林童话》,《童话大王》,《少儿百科全书》,《十万个为什么》,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十万个为什么》。

打开我精美的图书,映入眼帘的是,一幅福精美的图案,配以文字描述,教我大自然的奥秘。内容新颖,简单明了,引人入胜,使我爱不释手。一次游玩中,看到一朵每丽的花,我想这是什么花呢?回到家中,我打开《十万个为什么》,找到答案。原来是月季,属蔷薇科,多年灌木,枝叶光滑无毛,但皮有刺。花期长,香味淡雅或浓郁,品种可达万种以上,被奉为:“花中皇后”。月季花朵硕大,色艳丽丰满,有红,白,绿,紫等几种颜色,而且十分清香宜人。是天津的市花,深受老百姓喜爱。从此我不知道的问题就去找《十万个为什么》,找到所需的知识。

从这本书中我找到了万物的奥妙,增长了知识和才干。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0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书架上的书数不胜数,有《舒克贝塔航空公司》、《男孩的冒险书》、《小狗钱钱》、《夏洛的网》……

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那本《木偶奇遇记》了。这本书主要讲的是:老人杰佩托做了一个木偶,他叫匹诺曹,他曾经是一个坏孩子,说过慌、打过架,还听坏人的话去种金币。后来,他汲取教训,越来越懂事了,最后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孩。这个木偶没心没肺,尽然离家出走,又抛弃他的仙女姐姐走了,文章中与许多类似的句子:“匹诺曹不耐烦地说:‘世界上只有一件事让我心里发痒。’‘是什么?’‘吃、喝、玩、睡,还有从早到晚四处流浪。’读完这些句子,我感到很心疼,因为皮诺曹如果懂事的话,那么他几年前就变成了小男孩了。后来,匹诺曹先照顾爸爸,在服侍姐姐,为他的家庭翻开了新的一页。

如果天下的小男孩都奋发向上,勤奋学习,那么他们长大了,就会为自己国家翻开前所为有的一页。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1

在我的书柜里,躺着一本书——《罗宾逊漂流记》,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这是一部关于冒险,智慧和勇敢的永恒经典,是航海探险小说的先驱,小说讲述了英国人鲁宾逊由于所乘的货船在海上沉没,孤身一人流落到无人的荒岛,为生存而不懈奋斗的艰辛历程。

主人公鲁宾逊乐观向上,百折不回的精神以及他那锐意进取,坚强不屈的品质一直感染着我,激励着我。每当我遇到坎坷不敢前行时,我总是会想起鲁宾逊,想起他那伟大的精神和品质。

记得有一次,我遇到了一道难题,想了好长时间也想不出来,越想越着急,都急的快哭了!可是,我想到了鲁宾逊,他在那样困难的环境下都能解决诸多难题,为什么我就不行呢?更何况只是一道数学题。于是,我再次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去做,果然,在用了无数张草稿纸后,我成功地算出了那道题。

记得还有一次,我和爸爸妈妈在沙漠上游玩。走着走着,我离爸爸妈妈已经很远了。我看看爸爸妈妈,又跑了起来。当我回过头来寻找父母的时候,他们竟神秘失踪了!望着四周陌生的环境,我呆了,哭了起来——我迷路了,我被丢了!这时,我再次想到了鲁宾逊,面对困难,他哭了吗?不,他没有,哭解决不了困难,要勇敢地面对,于是,我静下心来,在管理员的帮助下,终于见到了爸妈。

鲁宾逊他那顽强的精神,帮助我勇敢地与困难斗争。

鲁宾逊他那伟大的品质,教会我在生活中要坚强。

鲁宾逊他那不平凡的历程,更使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

《鲁宾逊漂流记》交给了我许多,它真是我的“导师”。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2

故事是成长的向导,小时候,我常在妈妈的故事声中悠然入睡;上学时,也经常去学校的阅览室里去读《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小王子》、《上下五千年》、《岳飞传》等等。

至今还记得那变成白天鹅的丑小鸭,那会跳舞的红鞋,那有了钱就改头换面的士兵,就这样这些或悲或喜,或长或短的故事伴随着我的学习和生活。我在他们当中发现自己的身影,有错的、有对的,有想掩饰的,有值得自豪的。书籍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失的一部分,书中所散发出的智慧的光芒一直引领着我,激励着我。我爱书,爱读好书。今天我给大家介绍近期我最爱的一本书——《打开心灵的锁》 它是一本集寓言,童话,小说,诗歌,人物自传和历史故事为一体的故事书,每一个故事都在我面前打开了一扇清新的窗,透过每扇窗户都有一幅别样的风景。因此每读完一篇后我都会细细回味一番。“放开胸怀篇”告诉我无论什么事情发生都不要固守自己那片狭小的天地,伸开双手,拥抱阳光里的春风。

“心灵之约篇”告诉我生活本身是真诚的,所以我们应用一颗真诚的心来认真地对待它。“名人细事篇”告诉我成功者心中大都有一盏不灭的灯,在挫折失意甚至意气风发的时候都会想到它,并且一如既往地坚持,明白很多条道理,不如去做其中的一条。“柳暗花明篇”告诉我错的和对的往往只有一步之遥,再坚持一秒也许就是胜利。“生活物语篇”告诉我人与人其实没什么不同,你以别人为榜样,别人也拿你做参照物。有些悲观者认为人生就那么回事,到头来万事皆空。的确如此,不管是幸福还是不幸,都不能延长我们的生存时间。人生是一步一步走过来的,我们要让每一步达到它应有的价值。要做一个自我欣赏者,让人生的舞台充满艺术气息,和谐,融洽。打开心灵的锁,快乐会伴随你。

现在,就让我们打开心灵的锁让成长的历程一路阳光和煦、山花烂漫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3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河南农大附小 二年级崔又千书,是我的一位好朋友,它总能在我需要时为我指明一条光亮的大道。在我左右为难时帮我播下智慧的种子。书,是我不可缺少的精神食粮。我可是个“小书虫”,津津有味填满肚子。我最爱“吃”的一本书要数《神话故事》了。当我看到“嫦娥奔月”时,我为嫦娥姐姐伤心难过;当我读到“女娲造人”时,我为女娲妈妈竖起过大拇指……那些神奇的故事被我尽收眼底,翻到感人的故事,我为它流过热泪;翻到幸福的故事,我为它激动不已。

当我沉迷在《神话故事》里时,九十头大象都拉不回来。上次我如饥似渴的读“八仙过海”,爸爸喊我吃饭我都听不见,因为满脑子都是故事里的情景……可见,我一拿起有趣的书来,就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古人说得好,“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现代信候讲得妙,“读书是输入,写作是输出。没有输入,何谈输出?”

读书,对我来说,永远是最幸福快乐的事。尤其是我喜欢的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4

有一句话“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很贴切的总结了这本书——《一条狗的使命》。

这本书是由W。布鲁斯。卡梅隆写的,以一只狗的视角写了它四生四世的轮回,都说“人的一生会养许多狗,而狗的一生只有一个主人”。“狗是人的伙伴,人是狗的一辈子”。这只叫“贝利”的狗为了重回主人“伊森”身边,经历了艰难的轮回。而书名叫《一条狗的使命》,它的使命就是陪伴主人。它虽然不会说话,却在无声间带给了他们快乐与温暖,使他们不再孤独。

书中的第二世,短暂却很好地诠释使命。作为一只名叫“爱莉”的警犬,每一次都帮训导员很出色地完成了任务,却又是如此之聪明,从一张照片中,能很好地分析出主人的情感,而在第二天,为了救主人而英勇牺牲。狗有时又能完成一些人类很难完成的事情。无论你对它好坏,只要给它一个家,它能一直跟着你。

四次轮回看似充斥着虚幻的色彩,却又是那么的合乎情理。书的结尾,贝利说的一句话“活在当下”,其实,我们谁也无法预知下一秒将会发生些什么,“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而我们就在福祸的不断交替中生活。

所以这本书给我们最大的感悟是:不要沉溺于过去,也不要幻想未来,不要去考虑生活的得与失,活在当下,享受此刻便好,且行且珍惜!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5

我最喜欢的书是美国的海伦·凯勒写的《假如你给我三天光明》。

海伦·凯勒1880年6月27日出生于阿拉巴马州的一个小镇。海伦·凯勒是美国著名的盲聋女作家和教育家。《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海伦凯勒的代表作,被誉为“世界文学史上无与伦比的杰作”。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主要描写了她的童年和青年生活。当海伦凯勒一岁半的时候,她得了一场重病。结果,她失去了听力和视力,失去了语言表达能力,生活在一个孤独和黑暗的世界里。

海伦·凯勒七岁时,她的家庭教师安妮·沙利文来找她。在苏立文小姐的帮助下,海伦·凯勒学会了写字和写字。后来,她学会了说话和与人交流。

当海伦凯勒很小的时候,她充满自信地说:“总有一天,我会上大学!”1899年,经过严格的考试,她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哈佛大学拉德克里夫女子学院,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1904年6月,海伦·凯勒从拉德克利夫女子学院毕业,成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位获得文学学士学位的盲聋人。掌握英语、法语、德语、拉丁语、希腊语等5门语言,出版著作14部。后来,她被任命为马萨诸塞州盲人委员会主席,并开始了她的盲人社会工作。她还在美国各地巡回宣传,为盲人和聋哑人宣传教育和治疗项目。

1936年,海伦·凯勒的老师安妮·沙利文去世,这使她非常悲伤。安妮·沙利文小姐是海伦·凯勒的导师和朋友。她和她在一起50年了。海伦·凯勒知道是老师无私的爱造就了她。她决定把老师给她的爱发扬光大。

最后,她说,如果她给我三天光明,她会帮助她的人,婴儿和小狗,日出,日落,博物馆,油画和戏剧,帝国大厦,整个城市和明亮的衣服。

我喜欢《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因为这本书充满了强烈的乐观主义和积极向上的精神,表达了作者对生活的热爱。我喜欢海伦·凯勒,安妮·沙利文小姐,还有这本书

我喜欢读书,喜欢徜徉在书的海洋中。我也读了很多书,如《100000为什么》、《长袜的皮》、《柳林风声》、《昆虫》、《枫林渡口》、《草屋》等。当然,它们都是我的最爱。然而,我最喜欢的书是林海音写的《城南旧事》。

我喜欢《城南旧事》的原因是我喜欢作者细腻而直白的写作。《城南旧事》中的主要人物是英子、英子的父亲、英子的母亲、秀珍、秀珍的母亲、秀珍的父亲和英子的好朋友牛儿。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6

在寂寞时,忠诚地陪伴我们。书带我们见识了这个丰富多彩的世界,让我们开了眼界。

有些书记载着奇闻趣事,有些书描绘了人间真情,有些书介绍了许多科学知识。但是我最喜欢那些描写乖巧,可爱的小动物的书。有些动物是我见也没见过,听也没听过的。读了这本书后,让我大开了眼界,丰富了我的视眼,让我感觉到世界的神奇和美妙。

我最喜欢的书是《狼图腾小狼小狼》。这本书被世人称之为旷世奇书。书中写了一只可爱的小狼,它坚强的行为甚至成为了一个年青人的榜样。这只小狼身上拥有了其他狼身上所有的品质。打开这本书,我的眼前出现了一只活泼可爱的蒙古小狼。

我以前总认为狼是凶恶残忍的,狼是人类的敌人。但这本书却告诉我们蒙古狼是腾格里(天)派下来保护蒙古草原的,有了的狼守护,草原才会更长久的兴旺发达,有了狼的守护,草原上的疾病和灾害会减少许多。所以蒙古人十分敬重狼,人死了也要把尸体喂给狼,因为只有这样,人的灵魂才可以到腾格里(天上)去。蒙古人老了以后从不打狼,也不去掏狼崽,因为老人觉得自己只有通过狼,才可以到腾格里去。这些,是我以前从来都没有听说过,从来都没有见识过的,从来都是想都不敢想的。通过这本书我认识了狼的另一面。更为可贵的是,这只蒙古小狼为我们小孩做了一个以身作则的好榜样。这只小狼聪明、坚强、珍爱生命。小狼这些优点,有些是人类也做不到的。这本书教给了我人生中很重要的东西:从小狼身上,我学到了任何情况都要学会自己坚强。

就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老师在训练我们长跑,要求跑十一圈。晨跑时,十一圈是慢跑,所以并不累。但训练时要换成快跑。快要轮到我跑了,我的心像小鹿般乱撞,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我可以听到心脏“扑通”“扑通”地跳动。面临着挑战我感到很害怕。“郑佳乐!”“到”“出列!”我上前一步,接着老师有叫出其他三人。一身号令,我像一只离了弦的箭,冲出了起跑线,跑第一圈时挺轻松,但跑第二圈时,就感觉腿有些重了。一直到第五圈,我就开始左摇右摆,仿佛喝醉了酒,随时会倒下去的样子。同学们关心的说:“佳乐,你没事吧!”我摇了摇头,让我神志清醒,这时我的眼前出现了蒙古小狼正在专注地看着我。我想起了小狼做什么事情都坚持不懈,狼的坚韧得到了人们的赞赏。我心里默默地告诉自己,对,我一定要坚持,我一定不能放弃。我深吸了一口气,拼足了气,继续往前冲。可是渐渐地,我越来越觉得迈不开腿了。最后三圈时,我的体力像是蒸发了似的,全身软绵绵的,喉咙也像冒烟似的,嘴巴干干的,心脏跳得那么沉重,脑袋里轰轰直响。我的心虽不断的告诫自己要坚强,要坚强,但是我腿却怎么也不听自己的使唤。可是我不能停下来,这不仅仅是跑步,也是在考验自己能否克服困难,考验自己是否可以超越自己的极限。于是我不停地告诉自己,坚持、再坚持,不能停,一定不能停。这句话在我的脑海里反复出现。“啊!”我大吼一声,用尽力气往前冲。“加油!加油!”同学们也为我打气,这时,我仿佛感到有一股无形的力量,源源不断充实到我体内,我感觉我的体力神奇地恢复了。终于,我跑完了十一圈。虽然和同学比,我没有得到第一,但是我学会了小狼身上最宝贵的东西:坚持和坚强。我觉得是《狼图腾小狼小狼》这本书在关键时给了我启发,给了我指引。我觉得超越自己能力的神奇的力量来源于精神上有了坚定地信仰。

我喜欢这本《狼图腾小狼小狼》的书,它给了我许多生活中的乐趣。我被它吸引着,只要一有空,就忍不住翻开来看。

相信我吧!你也去看看这本书,他可以让你对待生活中的困难变得勇敢起来!变得无畏起来。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7

“书”是我们的粮食,它可以丰富我们的知识,也可以充实我们的内在。英国的莎士比 亚说:“生活里若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了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这句话在说,书是生命的一部分,我们要多看书才可以充实自己的生 活,使心情更愉快。在我看过的书籍里,有一本是我难以忘记,就是”居里夫人”这是我要写心得报告所选的一本书,这本书描述居里夫人不屈不挠的精神,忍受着 病痛,努力研究科学的故事。

我会喜欢这本书,因为居里夫人努力不懈研究科学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的心。在居里夫人小的时候,她很聪明,也开始想要对科学有更深一层的了解。到了高中 时期,她时常不吃也不喝,都在专心研究科学,直到她考上了哈佛大学,后来也找到了她的另一伴,也就是皮耶尔。他们一心一意专注于科学,直到最后,他们以努 力的付出换来了成功的果实,这时他们的梦想成真了。而发明镭的人,就是居里夫妇!

在我沉浸于这本书当中,我认为做任何事都要努力,而且要一心一意专注着,一定不能半途而废,否则就会事倍功半,所以当我们面对任何事情时,都要勇敢的 去面对,就像居里夫人一样。在居里夫人坚持研究科学的精神下,深深告诉了我,当我们遇到问题时,不要想着如何逃避,而要有思考如何克服这个难题甚至解决这 个困难的精神。

读完这本书,我已渐渐知道如何度过人生困难的过程,那就是要勇敢面对,找出这个问题的答案。”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书,是提供我们正当学习方法的物品,而不是陷害他人的工具!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8

每个人都有一本属于自己最爱的一本书,而我心目中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相约星期二》。

本书是一位年轻人向一位垂死的老人家学习生死之道的书。作者米奇艾尔邦,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再次遇见大学时期教导他,有是他最敬爱的老教授墨瑞史瓦兹。死时,这位老教授已剩下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可活,墨瑞挣脱原先对死亡的情绪与束缚,并借由每个星期二的谈话,使米奇重新看待生命。

看完了这本书之后,我领悟到了许多,就像书中有一句话:“每个人都知道自己有一天会死,但没有人把这当真。”我觉得墨瑞说的很有道理,相信我们每一个人都清楚,有生就有死,自己有终将难逃死亡这一扇门,但我们却不愿承认它,面对它,对于死亡我们欺骗自己;我们害怕,害怕一切都将消失殆尽。很多人都说,死亡带来悲伤,也带来生离死别,是痛苦的象征。其实,死亡就像日出日落一样自然,它不具任何情绪情感上的意义;时候到了,就是如此。因此,我们绝对不会知道,死亡是什样的感觉,或者之后会如何。我们应该向墨瑞看齐,在遇见这么庞大的困难时,还是依然用最诚恳的角度去面对它,对抗它。这位教授,墨瑞所碰到的挫折比我们所想象的、所碰见的、看到的都还要痛苦,但他却能够用这么积极洞澈的人生观去看待死亡这件事。我们应该好好深省。

我认为,生命是一门课程,就与我们在求学的过程之中相同,会遇到瓶颈,也会遇到困难;这们课用经验教导我们如何去面对、如何看待自己的人生。有时你会想要逃离这个处处逼人的地方,但是请想想墨瑞,别忘记他告诉过我们的话。

生命的课程,永远不会结束,“课继续在上”。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9

书的好处真不少,俗话说:“三日不读书,面目可憎。”我十分赞同这句话,因为我只要二三天没看过书,我就会双眼无神,脑子空空,所以就更需要看书了。但每个人喜爱的书因人而异,而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可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中国名著,而三国演义这本书的作者是——罗贯中。其中我最感兴趣的是刘备、关羽、张飞的桃园结义,他们有如兄弟一般的感人救国心,真是令人感动,换作是我铁定不会到战场舍弃自己的生命,为国捐驱。而大家所熟悉的草船借箭,诸葛亮运用智慧,只在一夜之间就可有十万支箭,他的智慧与处事道理是我们要学习的。

三国演义虽然是可以反复咏诵的一个故事,但三国演义仍只有一部份是符合历史的,其余皆是来自作者的想象。虽然这本书听起来不太现实,但总比课本上死板板的历史好太多了。这本名著也带给我许多的启示,在这本书中我了解到用机智也可以战胜凶恶的猛兽。

阅读真的很重要,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也可以带给人平静与待人处事的道理。”为什么不把空闲的时间用来看书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0

我喜欢的故事书有很多,有儿童经典文学、成语故事、各种类型的百科全书,其中,我最喜爱的种类是儿童经典文学、书名是:西游记。

西游记中,描述四个个性各自不同的主角人物,分别是孙悟空、猪八戒、唐三藏和沙悟净。西游记里,孙悟空心地善良同时有天不怕地不怕的气慨;唐三藏开朗乐观,又悲天悯人,深受众徒弟们的爱戴;猪八戒好吃懒做且见利忘义;沙悟净虽然每战必败,但是他却是个脚踏实地的英雄。

故事里,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情节是取经的途中却不幸在火焰山受阻。但此时,孙悟空不但没有落跑且勇敢面对困难的挑战。善加利用本身的智慧及法力,和铁扇公主、红孩儿以及牛魔王斗智、斗力,费尽了千辛万苦,终于取得了芭蕉扇!并且息灭了火焰山的大火。如此一来师徒可以顺利得继续踏上前往西方之路,完成取经的大业。什至拯救了许多无辜的老百姓,得以早日脱离这终年燥热天气的煎熬。

阅读西游记,不但可以学习分辨是非善恶的能力,还有沉醉在作者丰富的想象力里,的确是一本值得一看再看的好书。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00字 篇1

在一个静谧、安逸的午后,读一本《当代中学生》,会让你身临一种温馨、浪漫的境界,让你的心房里充满了温暖与感动,即使是寒冷的冬日,寒气也会荡然无存。它就像是一杯香茗,暖在手里,暖在心里;又倘若像一缕阳光,照亮大地,照亮世界;或许是一件御寒衣,温暖别人,温暖自己……

前几天,在整理房间时,无意中在书箱下还发现了一包书。打开一看,竟然是一直钟爱着的《当代中学生》。我就像是发现了宝贝似的,一本一本地拿出来翻,这不是妈妈没收的吗?藏到这了!以前的时候,妈妈觉得我看《当代中学生》太耽误时间了,一直反对我看,后来给我藏了起来,为此我们大吵了一架。我放下手中的活,坐下来细细翻看,一篇篇短小富有哲理的故事映入眼帘,就像一个个灵动的音符。

我相信大家对《当代中学生》并不陌生。它非常适合我们中学生去阅读,从中,我们懂得了许多待人做事的道理,使我们的智识得到丰富,才干得到增长,视野得到开阔,修养得到提高……。

《当代中学生》里面的故事引人入胜,令我感动过,也快乐过,你就是我的良师益友。在我遇到困难时,你告诉我:勇敢向前,你就是胜者。在我获得荣誉时,你告诉我: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在我生气愤怒时,你告诉我:不要随便发火,伤害的会是你自己。在我受到挫折而灰心丧气时,你告诉我:不要太在意,轻轻一笑,看远处又是更广阔的天地……。《当代中学生》已成我智慧的启迪师。

在我心里,《当代中学生》胜过世上奇珍异宝。如果把黄金和它相比,黄金再闪耀贵重也不过是一堆矿石,一把沙子就能把它湮没;如果拿珍珠翡翠与它相比,珍珠翡翠再美也会随岁月流逝而失去迷人的光彩;如果拿琼浆玉液与它相比,琼浆玉液再迷人也会有香气散尽之时。而《当代中学生》的价值更恒久,这使它成为众多书刊中的佼佼者。

《当代中学生》,我的生命之翅!因为有你,我的生命会如花一样绚丽绽放;因为有你,我的思想如鸟儿一样奔放自由,我努力探寻进取,希望有一天会攀上万人瞩目的高峰;因为有你,我的人生不再寂寞平淡,不再空虚无奈,你让我的人生更加充实,更加灿烂辉煌!

《当代中学生》——我的最爱,我祝愿你越办越好,成为更多中学生的好朋友。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00字 篇2

书是我最好的朋友,从小家里总是堆满各种书籍的我,可说几乎是在书堆中长大的,对于我喜欢的每本书,我也总能不厌其烦的一遍又一遍的读着,直到我几乎能将里面的每句对话背下来,甚至能已表演的方式将书中每一幕完全呈现在你眼前。而我最喜欢的书之一《完美替身》是在逛书店时无意间瞄到的,当时它的书名立刻吸 引住了我的目光,且内容除了老少咸宜外,在有趣的故事外,也让人得到令人深思玩味的启发。

所有的故事是这样开始的……这一对受够了老是被别人当做“两个人是一个人”的双胞胎兄弟,雷伊和杰伊,永远都被别人指指点点。他们希望所有的人都能理解: 两个双胞胎,本来就是不一样的两个人。而在一次转学过程中,转出的学校把两个人的档案放在一起,转入的学校也没仔细检查,就把他们当作是同一个人,因此两 个孩子决定将错就错,蒙骗家人和学校,兄弟俩轮流上课,享受不是双胞胎,过着可以做自己的日子。

雷伊和杰伊两兄弟对于轮流上学的实验,本来十分得意,以为能免除“双胞胎的压力”,好好的做自己,可是万万没想到,到了最后,不但无法做完完全全的自己,反而要学着模仿对方的个性,甚至陷入一连串的谎言和混乱的人际关系之中。

于是,这对兄弟就开始面对许多意想不到的威胁和压力,例如:不被发现的压力、一旦事迹败露被抓包的压力、功课衔接的压力、同侪交往的人际压力,还有两个兄弟沟通协调的压力、保守秘密的压力。这些压力使他们每天都像在走钢索一般,步步惊魂,紧张刺激,也使这个故事剧力万钧,引人入胜,也是我喜爱这本书的原因。

世界上的任何一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更准确的说,不可能会有个跟你完全一模一样的人出现,也许会有跟你长的相似或个性差不多的人,但却还是如假包换个两个不同的人。我没有一位双胞胎姐妹,只有个大我2岁的姐姐,但从小就常被拿来比较,所以我想:连相差2岁的我们都能被比较,更何况是出生相差不过几小时的双胞胎?所以即使当双胞胎并不是坏事,但想必他们更希望别人能够注意到自己独一无二的风格、个性,而不是将自己看成两人一体的双胞胎。

我认为每个人都是独特的,不必处处跟别人比较,最重要的还是做自己,欣赏自己的独一无二,并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00字 篇3

我躲在某一个时间,想念一段时光的掌纹。手上捧着一本书,泛黄的,抑或是崭新的。书陪我走过了一条名叫年华的山路,不曾离开过。

与书的渊源要从好多好多年前说起,那时候我还是一只软声软语的小雉鸟,不懂外面的世界有多大。有一次,一位大姐姐来家里吃饭,她嘴角勾起暖心地笑:“你好呀,小妹妹,你可以叫我小引姐姐。”那时她提着一个蓝布袋,我好奇地打开看,见是几个薄薄的东西,泛着清香。才问小引姐姐,她亲切地说:“这是给妹妹的书啊,喜欢吧。”旁边爸爸妈妈欢喜地笑了:“真费心了。女儿,你要向姐姐学习,多看书哦!”那时候一片其乐融融,我心里也抹上一层厚实的愉悦感。那之后我就静静坐在椅子上看图画书,看人物的动作,看纯净的亮色,一种不由分说的释感。

从此我就迷恋上那种释感。不再只是看图画,而渐渐地吸收文字,思考人物的心理。其难度对于小小的我不会低于哈姆雷特在生存与毁灭之间的痛苦挣扎。当有一天捧着《长袜子皮皮》时,我的内心在吼叫着,我爱上了看书!

我看《西游记》的九九八十一难,看《福尔摩斯探索集》的惊险破案,也看《城南旧事》小英子的成长……我看忧伤而清澈,看幽默而明理,看破裂而悲凉……多少本书,手指的摩擦碰撞,都是岁月的回忆,是内心知识的沉淀。

我总喜欢捧着一本书,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因为它串起了我太多回忆,所以想把它放在离心脏最近的地方,也许我对书的喜爱已经达到无以复加的程度,所以想时刻捧在手心里,又也许我只是享受这种抱着厚厚的书行走的释感。

书陪伴着我。当我伤心时,委屈时,孤单时……那种只属于它自己的纸墨香,都残留在我的指间和心里。我希望这种沉浸在读书没有忧伤的幸福时光能长久,如果一定要给这个时光加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

如果说第一次看书时内心积攒的是好奇,而现在的我仍是一样,留恋旧的,期待新的。期待那些不知道多久以后就会与我交织的书中的人物。

我无法预知的未来里,我读的最后一本书,它将是我那种释感的终止号,又或许是省略号,我会带走那颗爱看书的心,无休止地延续下去。

书陪伴了我,春夏秋冬,白昼黑夜,喜怒哀乐,悲欢离合。我坚信我坚定的心一定会持久。与书的故事,也会持久。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00字 篇4

这本书自从我在书店看到它我最喜爱的书是什么呢?那是一本叫“卖核弹的小女孩的书”。这本书里的剧情非常搞笑,是“卖火柴的小女孩”的改板。

这本书的封面是一个核弹标志,上面趴着一个小女孩,小女孩手里是一根点燃了的火柴。它的外皮是蓝色的,里面的纸是白色的,里面的构造是这样的:中间是一大堆的字,四个角上各有一颗核弹。它的功能呢?是用来看的喽!

我就格外喜欢它,但它实在是太贵了,因为老板说这是国外一名改编大师改写的,所以价格是100元。当时,我回到家,和妈妈说了这件事,妈妈恶狠狠地盯着我,心里想着,这败家儿子,竟然想买这么贵的书,当我们家很有钱呀!她又朝我骂道:“我每天那么辛苦地赚钱,还要辛辛苦苦地做家务,你竟然要买这么贵的书,你还是不是我亲生的了!”后来,我见妈妈这么生气,就死了这条心了,轻叹了一声:“唉——”结果有一天,我从学校放学回家的路上,当时,天上的云朵白得像一大堆白色的颜料,太阳像一个大火球,但却非常凉爽,这个现象说明今天是个好日子呀!果不其然,在我路过那家书店时看到了一个令我震惊的消息,这家店今天做活动,所有书只需要5元就可以带走!于是我飞快地回到家,和妈妈说了这件事,妈妈脸上露出了笑容,我的心里也很高兴,带着妈妈去买下了这本书。

但有一天,在学校看这本书时,却撞到了一群人,他们一见到我,就凶神恶煞地说:“今天你撞上了我们,那我们就要惩罚你,要么你把书给我,要么我们打你一顿,你选哪个?”当时我像是一只胆小的小白鼠一样,十分害怕。但是我冷静下来,想了想,说:“要不这样吧!我这本书很好笑,如果你们也觉得很好笑,那就当这件事没发生过,如果觉得不好笑,那我就把书给你们,你们也打我一顿,行不行?”“好!”他们想了想,回答道。于是,他们就读了起来,结果,当他们读到“小女孩点燃了一颗核弹,结果全村人都见到了自己奶奶的奶奶的奶奶”时,就直接全部都笑喷了,结果全部像疯子似的在那边笑,然后被他们自己的口水噎到了,接着就直接全部被笑进了医院,我就这么脱险了。

现在,这本书还在我家书柜里,我时不时还会拿出来看呢!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00字 篇5

我非常爱看书,我们家的书柜被小说、科幻故事和散文塞得满满的。而今天,我读到了一本自己最喜欢的书,发自内心的喜欢——《头脑体操》。

头脑体操,就是指给你的大脑做体操,把你僵硬的脑子变得柔软。解释了半天,你可能还是对“把僵化的大脑边柔软”这句话感到不解。其实,这是纸一些人,有着发达的记忆力却没有丰富的想象力和丰富的创造能力。

有时候我也是这样的。就说,语文考试,识字写字部分肯定是有把握的,因为只要花时间去记一记课本,就可以全部做对了;而阅读部分别说我们,就连好些大人都考不了满分,这又是为什么?因为阅读题需要你开动脑筋,从多个角度考虑问题。我在语文考试中总要错这么几道阅读题,真是感到惭愧啊。

数学考试也一样,我们死记硬背,记住了一个有一个公式,可是考试时的题目从另一个角度向我们提问,我就懵了。

啰嗦了半天,你也一定知道了,其实不管怎样的人,都应该读读这类书,它能帮助你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因为它能教你在遇到困难时抛弃常识,换个角度思考问题。下面我从《头脑体操》中摘录一些有趣的题目,希望同学们有所启发。

1。最最简单的

阅读提示:虽然这是比较简单的题目,但如果你的大脑太硬,还是答不出的。

问题:24个人要排成6排,每排5个人,怎么排?

我思考的过程:24除以6等于4,不对啊,每排应该是4个人才对,怎么会是5个人呢?

答案:把他们排成六边形,每边5个人。

我没想到的:把24个人排成6排不一定是规规矩矩的6列横队或纵队!

2。难度稍大的

阅读提示:你一定要学会往多方面思考问题才能答对这道题哦!

问题:有一条纸带,笔不能滑过纸的边缘转到纸的反面,却能在纸的正反两面一笔画上一道线,怎么划?

我思考的过程:……我认为只能用笔滑过纸的边缘转到纸的反面了。

答案:把纸带扭一下,再使它变成一个圆形轮状物体就行了。

教训:我这颗脑袋只会从一个角度考虑问题,所以连这样一个简单的动作都想不到。

《头脑体操》中还有许多有趣的题目等着你去探索答案呢!感谢这本书,它使我学到了许多有用的东西!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00字 篇6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对于我来说,在书中总能看到另一个精彩的世界。你可以在书中游遍千山万水,看“半江瑟瑟半江红”的春江盛景,识“忧国忧民、精忠报国”的赤子之心,叹“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的傲骨和精神……书是我的老师、朋友、知己;它告诉我许多知识与道理,每天陪着我享受安静的时光;它唤醒了我的大脑,复苏了我的心灵。

在这个不平常的假期里,我常常宅在家里阅读。其中,我最喜爱的书籍就是《中华上下五千年》这套书。这套书分上、中、下这三本,主要讲述了在华夏广袤大地上,我们的祖先以伟大的创造力、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凝聚力经过世世代代繁衍生息,经历无数磨难,从远古时期走到现代的372篇历史故事。

这套书带我品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悠久历史,开天辟地的盘古,尝百草的神农炎帝,出使楚国的晏子等等,都让我为之震撼。五千年来,中华民族走过了一条不寻常的道路,铸就了灿烂的中华文明。马克思曾说过:“历史就是我们的一切。它反映人类改造自然,改造社会,不断推进文明进步的历程。”我们的血液里流淌着传统文明的精华,更是蕴含着中华民族博大雄伟的精神。

在感悟这种精神的同时,我结合当下万众一心的抗疫想到了许许多多的人和事。今年的新型冠状病毒来势汹汹,让全国人民猝不及防,让我们的生活也截然不同。白衣天使们勇往直前,冲锋一线,不顾生命抢救病人,中国人民也团结一心,众志成城,抗击疫情。在此,我想说:“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这是我们的信念;“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这是我们的意志。我们中华民族五千年来什么风雨没有经历过?什么困难没有战胜过?只要我们像竹石一般坚韧不拔,顽强不屈终究有一天会春暖花开。

通过阅读,我看到了华夏文明的璀璨、民族精神的可贵。沿着一代又一代人的足迹,我明白了作为一名中国人,一名新时代的少先队员,应该全面了解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悠久历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才能创造更好的未来!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00字 篇7

我是一个“小书迷”,看过不少书,但要说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非《说岳全传》莫属。

书中讲述了南宋抗金英雄岳飞的传奇故事。岳飞出生才3天,家乡汤阴县遭受洪灾,父亲遇难,母亲抱着他坐花缸逃生。漂流至内黄县,被王明收留。岳飞在母亲的严教下读书识字,又与王贵、周侗学艺,少年时即文武双全。岳飞与王贵、牛皋等结义兄弟赴京考武举,因枪挑小梁王闯下大祸,逃回乡里。不久,金兀术兴兵南犯,掳走徽、钦二帝。康王逃回即位,召岳飞抗金,岳飞在牛头山一战,打败金兀术,因功升为大将军。又挥师北上,在朱仙镇打败金兵,正当岳飞准备直捣黄龙府时,金兀术派来的内奸秦桧连发12道金牌将岳飞召回京师,并以“莫须有”的罪名屈杀岳飞、岳云和张宪于风波亭。此书对我感触最深的是岳飞、宗泽、韩世忠等将士英勇作战,精忠报国的忠勇行为,体现了我们中华民族反对民族压迫,反抗外来侵略的优良传统,鞭鞑了秦桧等人的投降卖国,陷害忠良的丑恶行径。所以,《说岳飞传》这本书不愧为一本好书。在深深敬佩岳飞英勇作战、精忠报国的同时,我也深深替岳飞婉惜。俗话说:“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假若岳飞知道这句话的含义,假若岳飞没有糊里糊涂的愚忠,而有自己的主见,那么秦桧就是发上120道金牌也召不回岳飞,一个民族英雄,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怎么会轻而易举地被“自家人”以“莫须有”的罪名杀死呢?岳飞虽然愚忠,但他那为国为民的精神却值得我们学习。

我喜爱这本书是因为岳飞是永生在中国老百姓心中的民族英雄,他武艺高强,精通韬略;正气凛然,一心要精忠报国。岳家军的将领,则多为出身民间的绿林好汉,他们对腐朽的封建朝廷不满,但在民族存亡的关头,都能挺身而出,血洒沙场。这本书还让人们认识到了岳飞的精忠报国,秦桧的残害良忠。岳飞他为了不让金兵入中原,就带领几千万宋朝人马打金兵。而秦桧呢,他却只顾自己的生命,竟忘记了自己是从哪来的,这样还不算,他和他的妻子贪图荣华富贵,帮助金人杀入中原。真是令人可恨!

《说岳全传》这本书真是让人百看不倦。它不仅让我们知道了大英雄岳飞和奸人秦桧的故事,还让我们懂得了精忠报国的含义。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00字 篇8

在这个十一长假中,我读了许多书,但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本便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了。

当我如饥似渴地读完《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后,一股敬佩之情不禁油然而生。这本书中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是以尼古拉-奥斯特洛夫斯基自身生活经历为基本攥写的小说。作品的优秀之处不在于语言的优美,不在于情节的曲折,而在于真实的记述所体现出来的震撼人心的精神力量和引人深思的人生哲理和人生价值。

这本书中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从小就饱尝了生活的苦难。当他听了一个高大魁梧的红军战士——费奥多尔-朱赫来的话后,16岁便当上了一名英勇的红军战士,炼就了革命精神和反抗性格。无论是在战争炮火中,还是被病魔缠身折磨,国民经济刚恢复时,保尔-柯察金都表现出了大无畏的精神,钢铁一般的意志力,强烈的爱国主义和对人民的无限忠诚。

由于在战争中多次负伤以及劳累过度,他21岁时便全身瘫痪,双目失明。此时,正是年轻人的花季时期,而他却被瘫痪和失明牢牢地禁锢在病床上,动弹不得,但他战胜了精神与生活,肉体上的严重打击,如果换作我,我肯定会怨天尤人,诅咒老天爷为什么如此这般不公平的对待我,或者甚至有自杀的倾向,心理,而他却没有像我这样做,而是请来了母亲和邻居帮忙,拿起笔来歌颂为建立,捍卫和巩固苏维埃政权而奋斗的英雄。当他寄出了初稿后,过了许久,方才得知获得了好评,但是稿子却在邮寄时弄丢了,保尔三个月的辛苦便付诸东流了,但他没有气馁,重头再来,慢慢写,终于写成了著作《暴风雨所诞生的》。保尔禁住了丧失自己辛苦的重大折磨,继续写作,他的精神值得我去学习。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属于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为人卑劣,生活庸俗而愧疚。这样,在临终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已把自己的整个的生命和全部的精力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奋斗。”我将把这句话永远作为我的座右铭,我将把这句名言抄写在备忘本上,背诵在口头上,牢记在心坎上,激励,鞭策人们去奋斗,去创造,体现平凡生活的不平凡意义,实现普通人生不普通的价值。

我喜欢这本书!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00字 篇9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可以开阔你的视野;多读书,可以提高写作能力;多读书,可以陶冶自己的性情······我就非常喜欢读书,今天我就向大家介绍一本我喜爱的书,由江苏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的,曹文轩写的——《草房子》。

打开这本厚厚的书,没想到,这一看,竟让我爱不释手,像品过一杯苦涩而又余香缭绕的茶。这部作品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的六年小学。六年中,他亲眼目睹了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著坚守,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死亡体验中对生命的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且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这一切,既清楚又朦胧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这六年,是他接受人生启蒙教育的六年。

许多名人作家,都对这部书说出了宝贵的书评。作品中首先凸现出来的就是未泯童心。桑桑是一个非常典型的孩子,常常会做出一些异想天开、出人意料的事情。他会心生怜悯,决意改善鸽子们的住处,不顾后果地将家里用的碗柜三下五除二改制成“鸽笼”,当看到鸽笼稳稳地挂在墙上时,桑桑被自己的高尚感动了;还会出于临渊于鱼的羡慕之情,将父母大床上的蚊帐当成渔网,撒到河里,于是,就在蚊帐遭遇了平生一劫,被桑桑拉下水之后不久,桑桑也免不了遭难。丰子恺先生看到女儿阿宝骑在凳子上,摇摆着说:“凳子四条腿,阿宝两条腿。”稚音一出,先生欣喜若狂,疾笔成画,题曰“凳子四条腿,阿宝两条腿”。除了童趣外,童心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童真。在小说中,我们可以发现,孩子们的各种想法、行为出发点都是相当真诚的,少不更事时的幼稚想法皆出于孩童毫不保留的喜怒哀乐之情、善良同情之心自不必说,就连略经人事之后的成熟心机,也都是单纯而易窥的,绝不含一丝存心伤人的意味。

我之所以会推荐这本书,就因为这本书里的词语、句子用的委婉恰当,使读者有种飘飘欲仙的幻觉。美的力量绝不低于思想的力量,一个再深刻的思想都

可能变为常识,只有一个东西是永不衰老的,那就是——美!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00字 篇10

人生快事,莫如读书,它是我们精神的象征!人们常说:“书中自有黄金屋”,唯有走进书海里细细品尝,才能找到真正的“宝藏”!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爱的教育》,是它指引着我找到了这座“黄金屋”!

这本书主要以一个小男孩安利柯的日记,来透视日常生活中的学校和家庭关系,老师和学生的关系以及父母兄弟姐妹间的天伦之爱。

《爱的教育》文字虽然简单朴实,所描写的也是极为平凡的人物,但是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人与人之间的真挚情感,有时还让人流下为之动情的眼泪,这本书不仅让你投进爱的怀抱!使你长大后不误入岐途,它会让你在爱的呵护下茁壮成长,长大后成为世界上最“富有”的人!因为爱上可以肓人的。每个故事中-----马可尔万里寻母的故事,曾经使我催泪而下,文中讲到了因家境贫苦,马可尔的母亲决定去外地打工,但不久之后母亲却了无音迅,父子二人每日以泪洗面,家里头想尽各种法联络母亲也石沉大海,终于 ,13岁的马可尔自告自勇决定去找妈妈。途中,他历尽了各种艰难险阻,尝遍了人生的酸 苦辣,终于找到了 去了生活意识的奄奄一 息的妈妈,读到这里,我不禁为马可尔对母亲深深的爱肃然起敬,是它教会要孝顺母亲的!使我学会感恩,更让我知道自己对母亲做的是多么微不足道!在一月故事中——《嫉妒》教会我不能有嫉妒心,学会宽容!在十二月故事中——《感恩》教会我要随时报着一颗感恩的心……是它教回了我许多人生道理!谁说这不是一座黄金屋呢?

这就是我喜爱的一本书!无论哪能一章,那一节,都把“爱”表现得,淋漓尽致,让每一种爱都有被描写得那样扣人心弦,感人肺腑!如果你想走进充满爱的小屋,就走进这本书,它会用那扑朔迷离的故事温暧你全身!如果你的人生寻不到爱,就走进这本书,世上各种各样的爱你都可以细细品尝-------

让我们读懂“爱”,让“爱”的种子在我们幼小的心灵生根发芽吧!让我们的社会就会变得和谐美满,请你带着一颗圣洁的心融入这本书,融入这本我喜爱的书!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00字 篇11

同学们,你们都有自己喜爱的东西吧,女孩子可能喜欢洋娃娃,而男孩子可能喜欢小汽车这类玩意儿。可是你们知道我喜欢的是什么吗?我悄悄告诉你们吧:那是一本书。一本让我懂得什么是喜、怒、哀、乐的书。它让我时时记住要尊重关心别人,让我知道探索的快乐,让我知道了付出而收获的喜悦。

例如《小小贺卡传真情》中的“我”因为同学缪永芳把最心爱的画片撕坏了,所以很生气,一怒之下,竟说出了这样一个字“滚”。就是因为这样一个字,从此,“我”便和缪永芳恩断义绝。就是因为这样一件小事,她们之间美好的友谊便破碎了。而且又因为“我”送了一张平淡无奇的生日贺卡,她俩又和好如初了。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认为:如果文中的“我”那时侯能多一点宽容,多一点尊重,或许她们就不会这样了!但又因为这样,我和缪永芳的友谊才更加坚固。所以呀,在任何时候,我们大家都应该为别人着想,要心里面装着你、我、他,要懂得尊重别人。这样,人与人之间才会更加和谐、愉快。

又比如这一篇文章《橘子的神奇路程》,小作者的妈妈想吃橘子,并且还是特别酸的橘子,当作者买好橘子后,她的好朋友却从半路冲了出来,死拉硬扯地拽着小作者去逛花园。小作者千方百计地逃脱好友的“魔爪”后,回到家,酸酸的橘子却变得甜甜的了。小作者为了搞清橘子的酸性为什么不翼而飞了,他又买了特酸的橘子来探索其中的奥妙。功夫不负有心人,小作者终于找到了其中的奥秘。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从中感受到了在小作者的身上,不仅有探索精神,更可以看出她对母亲的那份爱;更重要的是通过这次小小的实验,小作者得到了一份弥足珍贵的人生感悟:就如橘子一样,在我们人生中,也会发生许多摩擦,但是离去的只是少年的冲动与生涩,留下来的将是一辈子也享用不完的智慧与成熟。

再有就是,每个人不可能没有失败过,但只要你能记住“失败是成功之母”,只要你心中坚信“失败了一次,追求一千零一次”,那么你就会有成功的那一天。

啊!快来翻读这本让你懂得人世间情感的书吧。哦,讲到现在,还没有告诉你们这本书的名字呢,它是《全国优秀作文选》。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00字 篇12

我最喜欢的一本课外书就是《名人故事》,作者是魏红霞。这本书共有107个名人故事,主要讲述了古今中外许多名人少年、中年、老年三阶段助人为乐、永不放弃、以大局为重……优秀品质的故事,也讲述了名人们如何成长起来。比如:喜爱钻研的钱学森;以病人为先的李时珍;才思敏捷的梁启超;勇挑重任的孔子;严于律己的林肯;“中国铁路之父”詹天佑;为民伸冤的文天祥……

这本书是我的良师。这本书能在我遇到困难的时候帮助我拾回信心,让自己有勇气继续挑战困难。有一次,我看到了一道题,是我最讨厌的路程问题,我扫了几眼题目,一看见题目上的甲乙丙,我便打退堂鼓,想要问一下爸爸。我嘴巴一张开,还没来得及叫爸爸,脑海里便浮现出美国发明家爱迪生,为了发明灯泡试验了1600多种材料后,才获得成功的故事。我面对的难题与爱迪生发明灯泡时所遇到的困难简直不值一提,于是我每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把这道题做出来。其实这道题也不难,稍微动动脑筋,我就做出来了。

这本书也是我的益友。这本书陪伴我有三四年的时间了,刚拿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就爱不释手,每天晚上不论有多晚,我都会坚持细嚼慢咽、仔仔细细地读懂3-5个故事。读完了就放在床边上,一睁眼便又能看见我的爱书。在放假的时候,或者是写完作业的时候,我都会找出来读一读。现在我虽然已经小学6年级了,时间十分紧张,但是我每天都会挤出时间去看这本书。俗话说的好:“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本书激发了我对读书的兴趣,让书陪伴我成长。它教我认字,教我成功,教我面对困难与挫折……它是一位默默无闻的朋友,它默默无闻地贡献着它的一切。习惯了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就想拥有一份宁静的交流,我便与书交流。

我喜欢与书交流,它让我明白“一日无书,百事荒芜。”的习惯,让我品味到“问渠哪得清如许,唯有源头活水来。”的读书之乐。

孔子说过温故而知新。每一次再读这本书的时候,我都有新的体会、新的领悟。这本书的知识真是取之不尽,用之不完啊!每天都在帮助着我,每天都使我受益匪浅。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课外书,一本我百看不厌的好书。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00字 篇13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生活中没有书籍,就像生活中没有阳光;智慧中没有书籍,就好象鸟儿没有翅膀。” 歌德也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

爸爸妈妈给我买了许多书,有漫画书、作文书、童话书、古诗集、十万个为什么等等,装满了我的书柜,但是我最喜欢的是《百科全书》。

有一次,我门在讨论世界上有没有彩色绵羊,除了我,同学们都说:“世界上根本没有什么彩色羊!真可笑!哈哈!”我偏说世界上有彩色,她们不但不赞成我,而且还嘲笑我说:“你真笨,你也不想想,世界上哪有彩色羊,就连傻子也知道,世界上连一根彩色的羊毛也没有!”接着又是一阵笑声,我很生气,唉!又不敢说出来,只能在心里偷偷的掉眼泪,我心想:我一定要找出答案,一定要!中午回到家我找到了《百科全书》,在书中很快找着了答案:专家们培育出一批叫“神奇花”的新绵羊品种,身上长着雪青色的毛。现在,在哈萨克斯坦已经有几十种罕见的彩色羊,它们的毛色有天蓝色,金色和琥珀色等,真好看。这本书让我的心有了底。下午上学的时候,我拿这本书让她们看,证实我的话是对的。

还有一次,老师问我们,鸡为什么吃小石子,这句话把同学们问住了,可是我一点都不紧张,因为我看了《百科全书》,我立刻回答老师的提问,(小鸡吃谷粒时,也爱吃小石子,这和鸵鸟吃沙粒的原因一样,小石头到了鸡的胃中,也就是鸡囤中,能帮助磨碎稻谷,可以提高消化和吸收能力)当时同学们都向我投来羡慕的眼神,都在议论艾未怎么知道的这么多呀!

通过看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动物、植物、人体、天空、地球、社会的知识,打开可我的思路,开阔了我的视野。

是啊,书是人类智慧的源泉,书是人类前进的罗盘,书是知识的宝库。读书能给我们带来渊博的知识,能启迪我们的智慧,能增长我们的才干,给我们带来无穷的乐趣。总之,读书是非常重要的。同学们来加入读书的行列吧!让我们这些小树苗不停地吸收知识的营养,长成一棵参天大树,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00字 篇14

文学是比鸟飞得还远的梦想、比花开得还美的情感、比星闪得还亮的智慧,是我们到了一百岁还忘不掉的信念。文学名著永远是全世界人民的无价之宝,是值得全世界人民继承和发扬光大的精神财富……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每个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一本书,我也不例外,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会飞的教室》,这本书写的是孩子们在圣诞节晚会上自编自演的一场戏。全书由排演展开,通过一系列生动感人的情节,塑造了一群聪颖、活泼、天真、可爱、善良的少年形象。其中,多愁善感的姚尼,才华横溢的戴马亭,冷静持重的塞巴修,胆小怕事的邬理以及魁梧好斗的马提斯,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本书的内容,可算是一部高度浓缩的校园风景录,它所表现的同学之情、师生之爱、朋友之谊,无不唤起我们对友情的追忆与珍惜。

这本书与书中同学们排演的剧目同题,这个剧目的创意是姚尼的杰作。在许多现代儿童的心目中,总是将枯燥、无味、一贯的校园生活想象成电影院、游乐场等有趣的地方,因为他们觉得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向往校园生活,在校园里快乐学习、快乐生活、快乐成长。而在这本书中,姚尼则把教室幻想成了一架大飞机,它可以载着老师和同学飞到任何一个课本上所涉及到的地方,同学们再也不用坐在枯燥乏味的课堂上紧张而无耐地听讲,再也不用无休止地机械地背诵一些知识点,而是坐着飞机畅游在知识的海洋,真切地体会一些知识并能灵活运用。

书中还描写了胆小的邬理为证明自己是一个胆大的男子汉,勇敢地从运动场边的铁柱上跳了下来,老师和同学们给予他无私的帮助,并且让他克服了胆小的心理,借此机会也教育了那些讥笑他胆小的同学,使同学们学会了互相尊重。

回顾小学六年的生活有苦、有乐、有收获,也有来自老师和同学们的帮助,即将毕业之际,也有书中所写的同学们离别时的那种恋恋不舍……

我也希望在现实生活中,有一架像《会飞的教室》这本书中的大飞机,载着老师,载着同学,载着友谊,载着理想,飞向成功的彼岸!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00字 篇15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瞧,这群俏丫头》,这本书是我们小朋友们喜爱的作家——杨红樱阿姨写的。

其实呀,我早就心仪这本书了,只是没机会买到。一天,姐姐带我到郑州玩,她要带我进商场买衣服,我却嚷着:“我不要衣服,我要去买书,我们去图书馆吧!”姐姐笑了笑,点头答应了我。

一走进图书馆,我就像一只小鱼又进了海洋,那个畅快。这满架满架的书琳琅满目,真是让我目不暇接。这时,一本书的封面图画映入我的眼帘——《瞧,这群俏丫头》。啊,这本不正是我向往已久吗?我马上跑过去,拿起这本书,如获至宝的把它放在脸上亲了亲,高兴地对姐姐说:“找到了,找到了。”

自从有了这本书,我总是爱不释手的捧在手里,贪婪的读着。每天放学回家一写完作业就看,忘了吃饭、忘了睡觉,吃饭、睡觉总是让妈妈崔上好多遍。爸爸说我废寝忘食,妈妈说我是个小书虫。

在书中,作者娓娓讲述的是四个性格迥异小女孩的故事。她们是:美丽自信的夏林果、憨厚善良的安琪儿、聪明泼辣的路曼曼、古灵精怪的杜真子。我最喜欢里面的杜真子,他是一个长着一张猫脸的“小女巫”,是马小跳的表妹。她会成语接龙,会演白雪公主,还会做土豆沙拉呢。她还有一只会笑的小猫,这只猫会冷笑、狞笑、狂笑、嘲笑、微笑,杜真子特别喜欢它,给它起名叫“笑猫”。可天不怕地不怕的马小跳却偏偏害怕这只猫的冷笑,他一见到“笑猫”冷笑,马上

就会竖起汗毛,这使杜真子很得意。他把那些调皮的男孩子指挥的团团转,他们特别佩服她。你说这样一个又活泼有漂亮的,还会做饭的女孩儿,谁不喜欢呢?还有安琪儿也是我喜欢的女孩儿,别看他平时有点笨,可玩起脑筋急转弯的时候,他那笨笨的脑筋却总是能转弯,连最聪明的女孩都嫉妒她。一次,***妈不相信,马小跳就当场出了一个脑筋急转弯,结果是妈妈费了好长时间都没有猜出来,可安琪儿一下子就说了出来。

我的思绪随着她们时而兴高采烈、时而异想天开……《瞧,这群俏丫头》本书让我学会了如何面对困境,学会在被爱中关心别人,它能让我从幼稚慢慢走向成熟。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00字 篇16

俗话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主要说的就是多读书,言外之意也有”读书就像爬楼梯一般,要一步一步往上爬“的意思。老师也说过,书是人类的.精神粮食。

可想而知,书对我们的生活来说,就犹如草离不开土壤,蝴蝶离不开花朵,知了离不开大树一般重要。而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则是人人都看过、读过的《伊索寓言》了。

小学时,总把”寓言“与”童话“分为一类,想道:这不就跟名字一样,你有你的名字,我也有我的名字,但去掉名字后,大家不都是人嘛,有什么不同?现在才明白:虽都是人,但都有善、恶、美、丑之分,每个人都是不同的。呵,这肯定不是自己凭空想出来的,而是看《伊索寓言》之后感悟到的。《伊索寓言》虽说故事短,却又多又静,每个故事中都有一个小道理。此时,不禁佩服起作者的智慧来,用古人的话说,就是:”能写出如此精,如此明确地推测出人心的书的人,绝非等闲之辈。“

想到这,不禁开始羡慕起作者的智慧。

《伊索寓言》,原书名为《埃索波斯故事集成》,是世界上最早的寓言童话集之一,通过简短而精练的语言来体现日常生活中不为人觉察的道理。如《农夫与蛇》的故事:一个善良的农夫发现一条冻僵的蛇,他便好心将蛇放入自己的怀里。蛇在温暖中苏醒了过来,但苏醒的刹那立刻恢复了它的本性,咬了农夫一口。农夫遭受了致命的伤害,临死前,他说:”我活该!我无原则的怜悯恶人,就应该遭受这样的报应。“

书中向我们解释了寓意:即使对恶人仁至义尽,他们的邪恶本性也是不会改变的。一般人们都会认为:蛇太恶毒了,农夫救了他,它却不会知恩图报,倒反咬农夫一口,真是太可恶了!

我却认为,是农夫太愚蠢了。既然他是农夫,就应该知道,蛇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东西,却用自己的身体温暖冻僵的蛇。他以为是”卧冰求鲤“吗?人家得到了鲤鱼,救了后母。农夫呢?没有。他没救人不说,反倒救了一条蛇,到了最后什么好处也没捞到,反倒搭上了自己的性命,值吗?真不知道该说他傻还是天真。

就是这么一本书,就是这么一本《伊索寓言》,就是这么一则小故事,小寓言,锻炼了我的思维,也告诉了我启示。就是这么一本书,教会了我人生的哲理。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00字 篇17

夜深人静,独坐窗前,且听风吟。随手翻开一本书,桌角的台灯映着我静默的身影。透明的水杯中浮着几朵茉莉,回旋升起的白雾伴着纯净的香气,氤氲在周围。白日的喧嚣已抛开,心神宁静后,徜徉于文字间,胸腔里立刻填满了厚厚的充实和满足。

热爱生活的人必定喜欢音乐,我还想加一句,他们也喜欢书。书给生活带来的乐趣是无可取代的。我爱童话,因为它纯真的想像和真挚的感情伴随着我的童年;我爱小说,因为它精致的情节和生动的人物使我沉醉;我也爱读史,因为它壮阔的背景和折射出的人性光辉和兴衰荣辱使我深思。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心智的成熟,我读书的内容在不断改变、扩大。若问我最喜欢哪一本,还真有些为难。细细一想,应该是余秋雨先生的《文化苦旅》吧。

最早接触这本书是在七年级,在看了《行者无疆》和《山居笔记》之后。九年级,我再读一次,与七年级的感受相比有了更多的理解。这本书是作者在讲学旅途中的经历和感受。由于余秋雨的特殊身份——中国文化史学者,本书毫无疑问地带上了浓厚的历史色彩,更注重人文山水。我是一个喜欢旅途又喜欢历史的人,《文化苦旅》正合我意。于是,静夜孤灯下,我和作者一起踏上远行之路。

走过道士塔,我悲叹辉煌的敦煌文化被愚昧的王道士拱手送到了国外;倾听急流浩荡的都江堰,我赞叹着仁慈智慧的李冰那穿越千年的指令伴和着江涛轰鸣;登上风雨天一阁,我把目光投向苍老的屋宇和主人范钦以冷峻的理性提炼出的文化良知;穿过密层层的柳林和蕉丛,我在新家坡的小岛上审视这块漂泊者的土地,凝望着心系家乡的游子挥手的身影……

在读《文化苦旅》时,思绪渐渐飘远,看着景物,追溯历史,心情沉重起来。我不知道这是否会影响我年少的心绪,只知道厚重的历史文化感是一笔珍贵的财富,其深刻的内涵值得我去感知,去品味,去融合。

书,为我打开一扇奇异的窗口,让我与大师对话,为人生奠基。爱读书,使我享受了文字之美,体验了语言之乐。在灯下为生命阅读,永远是一个人最美的姿态!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00字 篇18

我在前一段时间看了一本关于昆虫的书,名字叫”酷虫学校,"这是一本讲昆虫的故事书,特别有趣。

下面让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本书,介绍一下酷虫学校,酷虫学校里有同学,班长,也有老师,最高的是校长,真是无比有趣,这个学校里有"甲虫班,""飞虫班,"“幼稚班,""杂虫班,“其中最有趣的就是杂虫班,因为这个班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本领,没有相同之处,有道是乱世英雄啊,比如蚰蜓,他是一个万能的昆虫,他的眼神很好,但好不过大眼跳蛛,他的腿也有很多,却多不过千足虫,他长着毒牙,但是也没有蜘蛛毒牙多,他也擅长攀爬,可以在墙上健步如飞,但这又有什么可炫耀的呢?蜗牛同学,甚至可以倒挂在天花板上睡觉,但蚰蜓是一种益虫,他吃我们家里的苍蝇,蟑螂,蚊子等害虫,真是厉害!

在杂虫班里还有一个飞扬跋扈的蜈蚣,因为他的卾牙中暗藏着致命的毒液,它的身体里流淌的躁动的血液!不管对猎物,还是对同学们来说,都是很危险的。而在杂虫班里,大家公认的劳动模范是千足虫,他身手敏捷,手脚麻利,在同学们需要帮助的时候,他总是毫不犹豫的伸出援助之手,不过老实的千足虫也有自己的小秘密!水蛭:他是酷虫学校里最无为的班长,它管理的班级时,最常用的手段是视而不见,他的杀手锏是装聋作哑,他最大的愿望是能被一位野心家突然窜了权,那样他就可以专心做自己喜欢的事:静静的消化食物了。蜗牛的大嗓门,源于他积极乐观的性格,他的好心情,源于他坚持不懈的努力,即使全世界的蜗牛都被天敌吃掉了,他也能勇敢的活下去,因为她是勇往直前的小蜗牛,我更是喜欢蜗牛的性格。

这本书可以说一真一假,这些虫子都是真实的,然而他们的学校,校长,老师和同学,还相互说话,这些则是虚构的,但是很有故事性,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读完它又能学到知识,看着也有意思,可以说是半科幻半真实,我爱杂虫班,因为这里面错综复杂,杂乱无章,在这个班根本没有规律二字,让人展开无穷的想象,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可以给我带来快乐和想象。同学们经过我的介绍你是否对这本书里的人物有所认识,欢迎来借阅!保证你读过之后会爱不释手!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00字 篇19

书,是一柄放大镜,我透过它去探索世界的奥妙;书,是一个热气球,承载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里自由自在地遨游;书,是一把金钥匙,带领我打开蕴藏了无穷力量的智慧宝库;书,也是我的好朋友,伴随着我成长。我家的书很多,有科幻书,有故事书,还有历史书。在这么多书中,我最喜欢的是一本中国古典小说——《三国演义》。

这本书博大精深,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书中描写的一些人物,对我的成长起了潜移默化的作用。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刘备、关羽、张飞三个人物。当然,还有很多人物令我折服,比如赵云的勇敢,诸葛亮的神机妙算……这部小说共有一百二十回,我最爱看的故事就是《草船借箭》。

在草船借箭里面讲了周瑜妒忌诸葛亮有才干,让他三天造十万支箭的事。我想:以诸葛亮的聪明才智,怎么可能不知道周瑜的心思呢?后来我才明白原来诸葛亮是知道的,只是他要将计就计,既让周瑜服了自己,又可以得到十万支箭,真是一举两得。这使我从心底里由衷地佩服诸葛亮。

《三国演义》里的故事曲折离奇,《刘关张三顾茅庐》的故事自古以来脍炙人口,也深深吸引着我。

故事中的刘备、关羽、张飞不但三次去请诸葛亮,而且是亲自登门,不请到诸葛亮绝不罢休,绝不放弃。这种精神给了我启示。记得以前我对学习有时心不在焉,比如遇到些思考题就不做,还心存侥幸,觉得反正是思考题,碰巧做对了可以多加分,做错了也不扣分。就因为这样,我的日常学习成绩虽然不错,可一遇难题就退缩。读了这个故事,我认为,虽然刘备不一定有诸葛亮才能得天下,可是他还是去三顾茅庐,表现了他的诚意和毅力。我如果有了这种精神,不断钻研,成绩早就提高了。因此,在我醒悟过来时,每遇到学习中的一个难题,我都以“三顾茅庐” 的精神,去顽强地攻克。现在,成绩虽不能说是突飞猛进,但比以前有了起色。我想,从现在起,“三顾茅庐”精神也将成为我的精神。

《三国演义》这本书历史悠远,是书中之精华,让我终身受益。无论过去,还是现在,乃至将来,此书将是我学习、生活、为人处世,人生之道上值得时时照耀的一面明镜。与书交友,与书相伴。让我的人生写下最美丽的,富有诗情画意的,也是最精彩的篇章!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00字 篇20

今年暑假我终于阅读完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海伦·凯勒的故事深深地感动了我,使我从中受益匪浅。我想这位作家同学们一定非常熟悉吧。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主要讲述了又盲又聋的海伦?凯勒坎坷的一生,以及她的心路历程。小时候的海伦是一个聪明又活泼的女孩,6个月就可以说一些简单的话语,刚满周岁就会走路了。总之,她比一般的孩子要乖的多,也好学的多。然而好景不长,幸福的时光总是结束得太早,在她19个月大时,因一场高烧失去了视觉和听觉,就与这个世界失去了沟通,失去了联系,但她的发声器官没有受损,就是因为接受不到学习和模仿的刺激,所以不会说话,变成了一个五官三残的重度残疾儿。直到七岁,,她在充满爱心与耐心当时只有20岁的苏立文老师费尽心思的引导下,走出了黑暗与孤寂,感受到了语言的神秘,领悟出了知识的神奇。从此,这位美国女孩,求知若渴,凭着自己惊人的毅力,不但学会了说话,还学会了五种语言文字,她一生共度过了八十八个春秋,却熬过了八十七个无声、无语、无光的孤独岁月,并且以优等的成绩完成了哈佛大学四年的学习,成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位获得文学学士的盲聋人。我深深地被海伦的事迹震撼着,我仿佛自己一下子长大了,和海伦相比,我拥有健康的体魄,我是多么的幸福啊!同时我又感到惭愧,每当我在学习上遇到困难时,我就知难退了,和海伦相比,我是多么的渺小啊!

同学们, 假如说什么时候我们只有三天光明了,过了三天的期限我们再也不能看到美好的世界,那会发生什么情况?大家一定会说:“我们要抓紧时间,把各门功课做好,把要做的事情做好,把时间安排的井井有条,一分一秒都不能轻易地浪费。”对啊!同学们,为什么要到失去时才去醒悟,才去叹息,才会觉得光明实在太宝贵呢?连海伦凯勒都可以在黑暗中探求光明,摸索寻找正确的人生之路,我们这些正常人又何尝不可?我希望大家读了这篇文章后,好地学习,好好地生活,合理安排时间,不轻言放弃,不轻易被击倒,珍惜现在的幸福时光,这样才不会辜负了上帝赐予我们的明亮眼睛,和一切美好的东西。不要等到失去的时候才追悔莫及,才会无限留恋,才觉得光明的宝贵。

是的,珍惜现在,珍惜每时每刻。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00字 篇21

一本好书,就像营养品一样滋润我的心灵;像朋友一样陪伴我的人生;像窗户一样打开我的思想世界,给我们力量,勇气和智慧。打开尘封的记忆,时间开始倒流,似乎回到了我上三年级的时候。从小学三年级起,书就悄悄进入了我的生活,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打开尘封的记忆,时间开始倒流,似乎回到了我上三年级的时候。

我读小学三年级的时候,不知从什么时候,许多同学的手里都有一本自己喜爱的书。因此,我也想让妈妈给我买一本《成长故事》。妈妈爽快的答应了。第二天,我便有了一本精美的图书。当时我幸福的像个天使,每天我都会拿出来看一个故事。

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我都沉浸在这像巧克力味的成长故事里。《让天上的父亲看到》,《伴奏》,《天使的吻痕》,《最好的父母》,《最美的心》《哑哥哥的担当》这几个故事让我泪如雨下;《匾还没送来》,《你的妈妈在我手中》,《画饼》这几个故事让我开怀大笑;《墙壁上的手印》《雨天里的帐篷案》这两个故事让我敬佩这个侦探……

《迈出第一步》让我懂得:大胆的迈出第一步,会发现,许多麻烦与困难其实都是自己想出来的。而这些经验,会让你在迈出第二步时自信。《走自己的路》中小和尚经过师父的说笑和对话懂了:走自己的路坚持自己的主张,这才是明智的选择。

我最难忘的是《最美的心》。他讲了有一个小女孩,她很自卑,她父亲是个跛子,不但跛还瞎,她的母亲则是一个疯子。别的父母带孩子上学,但他只能自己上学。但他的爱一点都不少,父亲摸索着编蝈蝈笼子,母亲则可以做她喜欢吃的糖团子。她想快点长大,从这个家中逃出去。直到有一天,她听到父母的对话呆了,自己的心思父母竟然全知道,她哭了。

从此,她是最发奋的一个学生,也是最孝顺的一个学生。她上了大学,打三份工,把钱寄回家,她是唯一一个养着自己和家的学生。当她到家时,她呆住了,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父母在她离家后六个月自杀身亡,给她留下的话是:好好学习,做有用的人。她寄去的钱,他们一分也没有花。

这个故事说明:父母是我们眼中的一滴泪,纯洁朴实让你有点心酸,有点心痛,在那晶莹剔透之间闪烁的是这个世界上最美的光芒。子女的幸福是父母最大的心愿,为了子女的幸福,父母可以付出一切,甚至生命。

我珍惜我最喜爱的书,我更想读到更好的书。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00字 篇22

读书是我的爱好,家里的书柜摆满了五花八门的书籍。不过,在这些各式各样的书中,我对世界名著《简·爱》情有独钟。

在淡黄色的书柜里,一眼就看见那醒目的,用蓝皮封面包裹着的《简·爱》。这本书不像其他书籍一样封面花哨。它的“外壳”几乎只有一种色彩——蓝色,这使得它充满了神秘感,仿佛蒙着一层面纱。我也喜爱它厚厚的外表,因为厚,读完后才会有一种无与伦比的满足感。

翻开书,前几页的内容就吸引了我,让我对简·爱的经历充满了兴趣。

小说的主人公简·爱是一个自尊自爱,追求精神上的自由和平等的人。她出身卑微,父母相继去世,被接到舅舅家抚养。可舅舅去世后,舅妈不但没有听从里德先生临走前照顾简·爱的嘱咐,还歧视、虐待简。爱。

后来,里德太太把简·爱送进了所谓的慈善学校,伪君子校长冷酷无情,在各种方面摧残学校里的孩子,甚至每天都会有人病死。简·爱却无所畏惧,在学校里结识了挚友——海伦和谭波儿小姐。生命是鲜活的,死亡使它添上一抹悲壮的色彩。简·爱经历过海伦的逝世后,成长起来。从学校毕业后,当了两年的教师,但她热情如火的灵魂耐不住那里的孤寂和冷漠,决定登广告谋职。

就这样,简·爱来到了一个使她生命转折的地方——桑菲尔德庄园。

在庄园里,简·爱遇见了奇怪又神秘的男主人罗切斯特。简·爱与他情投意合,就像两种火花的碰撞,不知究竟会闪出何等绚丽的光亮。可在婚礼前夜,简。爱惊醒,竟发现一个面目可怖的女人披戴她的面纱。果然,在婚礼时揭露了庄园一个惊天的秘密——那个疯女人是罗切斯特的妻子!

简·爱只能离开庄园,留宿街头。幸运的是,简·爱找到了她的表兄圣约翰,并回到了庄园。

可是庄园被疯女人烧毁,罗切斯特因救妻子而残疾。简·爱在附近的村子里找到了他,并与罗切斯特在一起了。

我最喜欢《简·爱》作者夏洛蒂在书中的一句名言:“如果上帝赐予我美貌和财富,我也会让你难以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但我们的精神是平等的,就像我们经过坟墓,都将平等地站在上帝的面前。”这句话如同一段华彩的乐章,给整部曲添上了闪烁光辉的心灵美。每个人都是平等的,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不能因为出身卑微而迷失自己,也不能因为某一方面突出而对别人冷嘲热讽。只有人人平等才能创建更美好的未来。

这本书不愧为世界名著,我才粗略地看了一遍,应当细细品读,才能理解其中的奥义,才能学到更多的知识。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00字 篇23

我的母亲是位语文老师,她爱好文学,家里自然有成堆的好书。但我既不感兴趣于各种小说,也不着迷于其他文学作品,只在这座书山中捡了一块不起眼的“石头”——《金像背后》。

《金像背后》为李元所著,它以丰富的资料介绍了西方科幻片的盛衰、恐怖片的离奇、伦理的时兴、好莱坞三代人的演变、著名影星的生活与爱情……它象一扇窥视西方影视界的窗口,使我在获得广泛电影知识的同时,也看到了西方社会五颜六色的怪现状在银屏上的种种反应映。

在这本书中,我了解到西方科幻片从鼎盛到衰落的历程,认识了科幻小说的两大鼻祖——凡尔纳和威尔斯,懂得了神话与科幻的根本区别;看到了西方文明的畸形儿——恐怖片,明白了西方很多人为什么花钱去寻恐怖、心甘情愿地去担惊受怕的原因;窥见了西方社会在传统的有规律的生活节奏里、在和谐幸福的假象背后隐藏着的尖锐的矛盾。传统的伦理观念已经淡泊,人与人之间的相互理解、体贴的可贵感情已经相当程度的丧失;银幕上的西方政治事件让我感到触目惊心;漫话美国戏剧片使我对卓别林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今日好莱坞三代人的生活,使我懂得了资本主义生产决定于利润。带着文化与技术双重性质的电影工业和电影文化都受到资本主义必然规律的制约,它的前途是暗淡的,无论什么人、什么力量,都无法挽救它必然衰退的命运;在金像背后,隐藏了形形色色的内幕;英格丽·褒曼和费文·利两位影星的自传,燃起了我的影星梦。

我从小着迷于科幻电影,于是在得到这本书时,便如获至宝、欣喜若狂地读起来。在我漫游了那向往已久的神秘世界后,存于心中的迷团一个个被解开。我不仅对科幻片产生的背景、科幻片的制作及其所产生的社会效应有了深入的了解,还了解到了一个令人吃惊的事实:我国虽有几十万“科幻迷”,但从事科幻影视的却不足十人,年产科幻片还不到一部。总产科幻片12部,有十部还是翻译的。科幻片创作史也极为短暂,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到八十年代初便销声匿迹了。这与西方科幻片制作者数以万计、年产科幻片数十部的现实比起来,真是九牛一毛,让人感到寒酸。因此,我便立志要从事科幻影视业,用我们自己的科幻片来填补那数以万“科幻迷”的脑海,从而展示我国工业、文化的发展。

我爱书,尤其喜爱《金像背后》这本书,因为它是我志向的转折点,是我新的起跑线。虽然它在我家书山中不过是块不起眼的“石头”,但它将成为我实现理想的里程碑。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00字 篇24

我喜欢的书有很多,就像天上的星星,数也数不过来;比如《水浒传》《骆驼祥子》《海底两万里》《水浒传》……但我最喜爱的还是《最温馨的情感散文》。这本书收录许多在文学上造诣颇深的作家的作品,如:朱自清的《背影》、佚名的《爸爸,我不想做你的女儿》……

我之所以喜爱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真实,不虚假。书中的每一篇文章都是那样的感人肺腑,每每读着它们,都会使我忍不住泪如雨下。同时我也明白了很多道理:我们要做一个孝顺的好孩子,要体谅父母的不易,更不能提出过分、不合理的要求。多帮助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让他们好好的休息一下,享受一下子女的爱。

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最深的一篇文章是朱自清的《背影》,文中讲的是作者的母亲去世了,父亲到处借钱办丧事,欠了一屁股债,光景一天不如一天。作者临走时,父亲还要再三嘱咐陪同作者一起走的人,后来,父亲担心那人照顾不好作者,便自己陪同,为了给作者买橘子,父亲不顾自己矮胖的身子,在站台上爬上爬下,令作者很感动。从这篇故事中我可以看出这是一个多么伟大的父亲呀!父亲对作者是多么的关爱呀!

其实每个父亲母亲都一样,都是很疼爱自己的儿女。母亲是用细心的照料来证明,父亲的爱则不表现在表面,父亲的爱是深沉的,也是伟大的!

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了我的父母,他们对我也是那样的关怀。记得那一次,一个寒冷的夜晚,我痛苦地呻吟着。父母在旁边一直守候着我,那时我发着高烧,却迟迟不退,父母很是着急。我依稀记得母亲眼里含着泪,握着我的手,告诉我“没事!没事!”父亲则在旁边说“要坚强!这点苦算不了什么!知道吗?”父亲那威严的声音,使我忍不住哭了,一边在心里埋怨:我都这样了,还让我坚强,就是不关心我。病魔的折磨让我一夜几乎没睡,父母也是陪我一夜。第二天,我醒了,看见父母依然守候在我的床边。突然,我猛然发现爸爸头上有一团白东西,我刚想去拍掉,手却僵硬在半空。那是一簇白头发,它是那么刺眼,好像在警告我这时因为我而长的,以后要好好孝顺父亲,不要再让他操劳了。我望着爸爸头上的白头发,心里默默地想:我以后一定要好好学习,好好孝顺他,不能再让父亲这么辛苦了。

读一本好书,不仅可以增长课外知识,提高写作水平。《最温馨的情感散文》就是如此。

同学们,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已经心动了呢?你是不是已经迫不及待了呢?那就赶快来读这本书吧!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00字 篇25

比起塞万提斯、莎士比亚他们,都德是不易被发现的,但也是容易记住的。举个例子,他来到中国,只是缘于短短的《最后一课》,但这不经意的缘分,却成了所有人记忆中的一叶,娇小而又清脆晶莹。

夏天我得到这本《磨坊书简》,仅是封面就让人轻松安谧了不少,这是一本24个短小篇章组成的薄薄的集子。可我竟然用去两个月才合上最后一页。

这一篇篇所谓的小说,我是想当作散文来读的,但即便如此,读的过程中还是觉得叙事太简单太拖沓,甚至在如此短的篇幅里耗费几大段描写磨坊里里外外,这在我的阅读经验中是少见的。没有悬念,没有回复,没有陷阱,他的故事总是不留痕迹的平稳地描述开去,不放弃一切细节,甚至看来无关的琐事。总是在不知不觉中,还没来得及进入状态便结束。倒也不是突兀的结束,一切都还在生活的轨道上,只是心在下一站等待吻合时,火车却早已停在前一个终点。

读完《科尔尼耶老板的秘密》,脸上竟挂了两道泪印。这提醒我,作者从容真实的叙述背后藏着一股暗流。不,这只是一涌小溪,一涌无孔不入,潜移默化的小溪,在阅读中秘密包围人心。从此一个无声踏在田间的略带伤感的都德在我的世界中诞生了。

都德的创作———我更愿称之为对生活从容体验的结果———就象是对着文稿无意识的呼吸,触不到停顿和跳跃,灵感和激动。因为作者根本就不是在写作。他自己也说,他每天花更多的时间出没在乡间野里,与普罗旺斯的人们交谈,喝麝香葡萄酒,立在岬角享受海风的疲惫。然后只是在空闲的时候以另一种形式流露在纸上。

当然,如果只是这样,是不足以侵入内心的。他又用一种别致的难以名状的伤感消化外部感官,将其掩藏在故事的表情下,在任何可能出现的地方出现,但不突兀,形成一股细腻的暗流。都德的文字似乎更愿意与读者保持亲密的距离,既不拒绝阅读,又不愿引人沉湎其中。他更注重的是纪录,而不是解释,这不仅形成了故事的连续充实,也不可避免的带来了被误读的危险。正是这些危险促成了让读者阅读,误会,再阅读再误会的理由之一。

这本集子在我看来,是没有必要也不可以将每一篇都重复阅读的,只需像都德夹起一本《蒙田》那样带上它旅行,心存暖意,闲来歇脚时翻几页;或是在书海中费尽周折后,上岸来,为自己冲杯卡布基诺,躲在太阳的荫凉里,摩挲那透着雾润花香的纸张。都德不求我们理解他,只求我们阅读到某一处惊喜地发现,嘿,那正是我的感觉!他偷了我的感觉!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00字 篇26

这是一本不算厚也不算薄的书,封面还是那种老式的青黑色,旁边零零散散的笔画聚成一团形成四个大字:“早花夕拾”很有名气的一本书,也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不由自主的,我又拿起它重新读了起来,房间里一下子变得安静下来,只听的见钟表微弱的“滴答”声…… “ 山中无岁月,弹指即千年”,等我掩卷沉思之时,已是日落月升,不禁感慨道:好书!以前没看过时一直认为这本书不过是许多篇文章集合在一起,凌乱不堪!看过才知道,其实每篇文章都有着一种必然的联系,每一篇文章都是作者鲁迅的一次重要的经历,这些经历在一起便成了人生。人生漫长,有苦有乐,喜悦、哀愁、感慨、顿悟都必须体验。从鲁迅的人生中我看到了天真、伤感、豪迈、大气!这才是一代文豪,只有足够的人生阅历,才能写出此等旷世佳作,只有尝尽酸甜苦辣,才能在书中倾诉百味人生!

我之所以这么喜欢这本书,原因有三:一是真实感人的情节;二是朴实考究的语言;第三,便是那真实生动而又亲切至极的人物了。说道人物,文中的“长妈妈”给我的感觉最深刻,我想现实中这位长妈妈一定对鲁迅影响很大,要不然他怎能将这一典型,拥有封建思想的中年妇女形象刻画得如此栩栩如生。 长妈妈给我的感觉就像是我的外婆和姑妈。在鲁迅的文章中,长妈妈算是他的保姆或干妈,经常给未成年的他讲“毛毛”的故事,教导他做人和处事的方法。为了帮他完成心愿,徒步走到几十里之外的县城买来鲁迅日思夜想的《山海经》等等。而在现实中,外婆和姑妈也像长妈妈爱鲁迅般爱着我。 记得儿时在月光下,外婆也喜欢给我讲她生活在动乱年代的故事,也经常教导我一些人情事故。姑妈亦曾骑着自行车到县城里去给我买一件心爱的礼物。这和那位长妈妈多项啊!他们都是文化水平不高,但却性地善良的人,我将一生敬爱她们。看着鲁迅的人生,我真切的感到他在慢慢成长,而我也在慢慢的长大。是的,《朝花夕拾》中记载的是鲁迅一次又一次的人生阅历。而观看这本书却是我的一次宝贵人生阅历。有了这次阅历我将比以前的我更加成熟,真该感谢鲁迅,因为他的人生,使得我在人生路上更进了一步,这一步是巨大的,所以我由衷的――谢谢! 一本好书,即是一场人生;一本好书,便是一个世界;一本好书,促进一次革命;一本好书,推动你我前行……

这本好书――《-朝花夕拾》我将永久喜爱,一直收藏,直到永远……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00字 篇27

生活的那面镜子,你是如何看待的?是快乐,抑或悲伤,是充满希望之光,还是前途一片渺茫?

也许,这样的一本书能够给你最好的答案——《鲁宾逊漂流记》

生活如一张白纸,它是否色彩缤纷,取决于你是如何渲染,如何看待生活;生活又犹如是块璞玉,成品的精美与否,在于雕刻者的心之所向。生活中的美丽是无处不在的,缺少的,只是一双发现美的眼睛,需要的,是一颗永远充满朝气的心。

书中的鲁滨逊虽然身陷险境,生活近乎绝望,但他依然坚韧的活着,在悲惨的遭遇中,发现着快乐,发现着美丽,又不一样的心态去看待他新的生活,为自己的生活翻开了全新的篇章,涂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那样乐观的看待生活,对待生活,享受生活中的乐趣。在书中他说过“现在,我已经不再张望海面上是否再有船只经过,我甚至想就在这座孤岛上这样生活下去,这里既有淡水,也有我所需要的食物,自由自在,不是更好吗?”陷阱中,鲁滨逊教会了我如何乐观得看待生活,发现生活的美好,教会了我希望是永远存在的,只要带着希望眺望未来,就一定会找到光明的出口。

生活的亦好亦坏,是因为人们看待它的角度不同,出发点不同,就像有些人看到秋天,只是一种悲凉充盈心头,而有些人,对于秋天却是硕果累累,一派丰收之景的印象。书中的鲁滨逊会告诉你,如何看待生活,那些“不幸”可能也是一种“幸运”,他在被海浪拍打到孤岛之时,并没有怨天尤人,而是感谢,是庆幸,庆幸自己是唯一的还生者,自己还有活下去的机会。这种积极的态度,让他绕开了一蹶不振的险境,而是动手,好好珍惜生命的机会,心中只有一个信念:活下去。

《鲁宾逊漂流记》是一座宝库,开启生活之道,那些并不华丽的语句却能勾勒出一双看待美丽生活的眼睛,换一种角度去尝试看待你的生活,带着另一种心态去体会生活。所有的不幸并没有那么的遭,跳出怨言的神经,不如试试俯下身,用双手去改变,悲伤的泪水便能转化为嘴角的那一丝甜笑,让生活也为笑起来。

书中自有黄金屋,《鲁宾逊漂流记》的黄金屋就是那乐观积极的生活态度;书中自有颜如玉,《鲁宾逊漂流记》中的颜如玉就是主人公那不颓废与悲伤的实际行动。蕴藏着瑰宝的书籍,是心灵的养分,也是每一个读者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00字 篇28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母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 ——龙应台《目送》

“目送”,简简单单的一个词,却包含了龙应台的落寞和不舍。一支笔写尽了忧愁,诉尽了衷肠,多么温润又悲凉。

我还深深地记得她笔下的那场离别:她的眼睛紧紧地跟着儿子的背影一寸一寸地往前挪,却没有等到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看着儿子的背影被人潮淹没,被一扇门遮掩,倏忽不见,除了远远地凝望离去的背影,除了目送,她什么都做不了。龙应台心中滑过的只是浅浅低吟的落寞、难过。就像她看见父亲冰冷的身体被棺木包裹着,被推进火葬场,本触手可及的,却只留下目送。那些心底话,就随着目送着离去的人沉淀在时光里了。

“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读到这里,我的心好像忽然被压上了一块巨石。“不必追”,看似云淡风轻的三个字,读起来却令人感觉那么沉重,一个母亲的无奈、无措都定格在这“不必追”中了。仿佛世间的一切,不论欣喜,不论悲伤,不论忧愁,都不必追。仿佛随着背影的离去,只剩下“小路这一端”那形单影只的人独自成愁,夹杂着化不开的情意,正在努力说服自己不去追。

时光不留痕迹,青丝成为了白发。那位孤独的老人,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患了老年痴呆症的母亲在大街上徘徊,抽泣,反复地碎碎念着:“我要回家,我要回家。”然后独自走在寻找家的路上。我想,她所说的那个家,不是任何一个能找得到的家,而是被时间带走的再也回不去的家吧。那个家,承载了一段时光,一段回忆,但是住在家里的人再也找不到了。人生有时只能是一场独角戏,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一个人慢慢地走。

《目送》带给我的,不仅仅是对亲情的思考,更是对人生的思考。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会否随着时间而慢慢变淡,到最后随着时光消散?只剩下那颗心在风雨中飘荡,经过洗礼,更加纯净,晶莹,美丽。而亘古不变的,是心中的信仰。

多回头看看那个站在你身后的人,多回头看看那个目送你离开的人,你会发现,那个人才是你一生的信仰。

《目送》的书香撩拨于心间,薄薄的纸页浸透着落寞,字里行间缠绵着不舍,字字碾碎情思,句句揉碎心肠。

目送……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00字 篇29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这句话早就深深的烙在了人们的心里,没错,“书”——是一样好东西,它就像一把钥匙,能带领我们打开知识的宝库。著名作家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时时提醒人们舒适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就像高尔基所说的那样——书是阶梯。如果你要想到达山的顶峰,就必须一步步地。脚踏实地踩着阶梯上去。我是一个读书的爱好者,每当我看到一些好书,我就会情不自禁的拿过来一遍又一遍地读。像中国的四大名著,我是读了一遍又一遍,总觉得都读不腻,就在两年前,我在图书馆读了一本《寓言》,这本书的内容让我至今还记忆犹新。因此,它也成了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寓言》,大家都知道它里面讲到都是一些能启发人的小故事,这些小故事语言简洁,熟练。虽然它比不上散文那样的优美。它里面的小故事讲的什么我们搭建都容易懂。我在里面所感悟到的道理到现在我还一直用在生活。“一个人若真有才华,必定能正视褒贬,批评无损天才的光辉”。“行善而不图任何回报,才能算是真正的高尚”、、、这些感悟都在我读这本书一遍又一遍感悟出来的。这本书中的一些句子。如:口头上的友情美妙而且动听,真正的朋友却揭示在患难中,这患难之交世上罕见”。“只有平等,才能谈论友谊和爱情”。“人们常常都是盲目的拨弄着算盘,总认为自己是最聪明的,然而到头来,聪明反被聪明误” 这些句子都是多么的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啊!

这本书不仅教人的道理多,而且内容还很丰富。它里面记录了人与动物、人与自然和动物与自然的一些事,这些事风趣、幽默,每件事都是拟人化。我相信每个读者在读这本书的时候都会从幽默化、拟人化的小故事中悟出一些惊人的道理来。

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每读一个小故事,我的脑海里就会出现这个小故事的画面。也就是说,这里的每一个故事都会让读者顷刻间脑海里浮现一个接着一个美丽

生动的画面,仿佛你就走入了这本书的世界。

我之所以喜爱这本书,是因为它里面的内容丰富,语言简洁,道理易懂,而且还带幽默、讽刺性。这里的小故事,每一个都可以广泛的应用在生活中的方方面面。

如果让你遨游世界,你会选择什么?一本书一支口琴一架钢琴一把小提琴还是我会选择一本书,反复地研究`阅读。我不知道你会选择什么,会和我一样吗?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00字 篇30

在知识的海洋中徜徉,我就如同海洋里的一滴水,溅得没有丝毫痕迹。但我依然快活地汲取水中精华,即使在浩淼的海水里,看不见天的蔚蓝。

我愿做井底的一只蛙,即便只能看见井上的色彩,我也要比别人看得更为清晰透彻;即使我没有令人羡艳的渊博知识,我也要比别人学得更加刻苦认真;即使我爱的书,只是那海洋中的那一微小的滴沫,我也依然要把它读到深入骨髓。

我喜爱《青铜葵花》,或许可以说是深爱。要问我为何?或许是爱那个知难而进的青铜,或许是和善可亲的爸爸妈妈,亦或许是德高望重的奶奶。太多太多,喜欢每一点每一滴,每一个字每一句话,甚至喜欢它的标点符号吧。都说爱是没有理由的,的确,深爱着它,就是它了,还要什么理由呢?情人眼里出西施,我的眼里这本书满满的都是一个好字,哪还有什么不爱的理由呢?

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刻的,莫过于书中无处不在的家的感觉。家,是个温暖的地方,是给予人爱的地方,在此书中,我体会到了。为了让葵花上学,全家砸锅卖铁不惜付出所有,想起自己,虽然家中不是很富裕,但至少不用为学费发愁。尽管如此,我依然羡慕葵花,她所生活的家中充满了坚定的亲情,家是她休憩的港湾,只有家里的床才是最终的归宿,只有家中的菜才最有味道,也只有家中的大门永远为她敞开。如果我们失败了,也许别人会关山那头冰冷的大门,但是自家的门,永远在等待。

此书更让我着迷的是他们一家人处处散发出正直的气息。家中关系再和睦,但如果是用不端的行径换来,那又有何用呢?他们虽然穷困,但从不偷抢,不贪便宜,他们用自己的双手去生活去努力,踏踏实实地走好自己的每一步。我不禁被他们的正直给吸引,它在不知不觉中牵引着我指引着我为人处世的方向。

我心中的家,充满了温暖,有困难携手面对,这不正是青铜一家所拥有的吗?读完《青铜葵花》,感触很深,汲取了它的精华,我看见了天的蔚蓝。

教师点评:此文文字优美,处处充满真情,可见,此学生的确仔仔细细认认真真去读过这本书,而且这本书对她的影响真的很深,看完很有感触,情真意切,深有体会。表面上她是在写青铜葵花的一家,或者这本书吸引人之处,但字里行间也充满了自己的诉求,自己对生活亲情的向往,令人怜爱,本文的人生观也值得读者深思学习。不过,美中不足的是,阅读给自己带来的收获影响还可以更详细一点,详略安排欠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