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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侦探学院优美句子

时间:2025-05-13 21:00:50

书籍简介

《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是1997年花城出版社出版的小说集。

阿瑟·柯南·道尔一共写了4篇中篇、56篇短篇的福尔摩斯系列小说。最早先的两篇分别是1887年《毕顿圣诞年刊》刊登的《血字研究》及1890年理本科特月刊登出的《四签名》。而1891年开始在斯特兰德杂志上的系列短篇小说连载,使福尔摩斯的受欢迎程度爆炸性的水涨船高。但直到1927年,柯南·道尔先生才再写出续集。故事的发生年代大约集中在1875—1907年。而他的最后一案发生在19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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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本套书分为上中下三卷,主要章节包括了上卷:血字分析、第一部原陆军军医部医学博士约翰·H·华生回忆录、第二部圣徒的故园、四签名、冒险史、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卷:回忆录、福尔摩斯的归来;下卷:最后奉献、恐怖谷、第一部伯尔斯通的悲剧、第二部亡命党徒、新探索详细内容。

所有故事中,几乎全部都是以福尔摩斯的朋友及传记作家约翰·H·华生医生的角度叙述的。只有两篇(《狮鬓毛》与《皮肤白化的士兵》)是由福尔摩斯亲自叙述、两篇是由第三人称角度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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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物

夏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Holmes)是由19世纪末的英国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所塑造的一个才华横溢的虚构侦探。福尔摩斯自称是名刑侦顾问,也就是说当其他警探或私家侦探遇到困难时常向他求救。福尔摩斯常能够足不出户就可以解决很多疑难问题,但大部分故事都集中讲述些比较困难、需福尔摩斯出门调查的案子。福尔摩斯善于通过观察与演绎推理和法学知识来解决问题。

约翰·H·华生医生(英语:Dr. John H. Watson,1852年7月7日~1929年7月24日),是阿瑟·柯南道尔爵士所著小说《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中的虚构人物。与夏洛克·福尔摩斯是搭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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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阿瑟·柯南·道尔(1859-1930),英国著名作家,生于苏格兰爱丁堡附近的皮卡地普拉斯,父亲是政府建工部的公务员。以塑造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而闻名。1882年从爱丁堡医学院毕业后执医生业至1890年。因在南非野战医院工作出色而被授予爵士称号。福尔摩斯这个人物1887年首次出现在《血字研究》一书中。1891年,描写福尔摩斯的短篇小说开始在《海滨杂志》连载,后编成《冒险史》、《回忆录》、《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等。福尔摩斯探案集出版后风靡世界,伦敦、纽约、欧洲大陆还出现众多的“福尔摩斯协会”之类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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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读后感1

今天,我合上了还夹着香味的书本,看完了永远使我受益终生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柯南道尔编造了两个主人公:大侦探福尔摩斯和医生华生,并以华生的口吻和回忆录的方式,描写了26件惊心动魄的案例。其中,使我印象最深的案例不是鬼怪悬疑的,不是让人胆战心惊的,也不是最辉煌成功的,而是我打开书本看到的第一个案子、也是福尔摩斯这 本书节选中唯一失手的案子波希米亚丑闻。案子主要讲了波希米亚国王和他的情人艾琳艾德勒的一张照片纠葛,在进退两难的情况下他只好请教福尔摩斯,要福尔摩斯讨回照片,并把艾琳抓住。于是福尔摩斯跟华生去艾琳家导演了一场闹剧,结果发现了藏照片的地方。于是第二天他们三人前往艾琳家,不想艾琳早已识破诡计,弃家而去。并留下了照片。从此,福尔摩斯不再瞧不起女人,提到艾琳时总称她为那位女性。

合上书后,我的心还在剧烈地跳动着,脑子里仍回想着一件件案子。他那机智勇敢、能文能武的品质让我敬佩不已,而更让我赞赏的是作者阿瑟柯南道尔,如果没有这样一位聪明的作家,哪还有这样一位全球排名第八的虚拟人物呢?人们常说,想要当一个出色的侦探,就要具备四种能力:观察力,想象力,推理力和知识力。再看看我自己,什么能力也没有,就比如观察力,这方面我最差,要我找一样东西,往往这东西就在眼前可还是没找到。再比如推理力,我看一道题都不能推导出另一道题。想想这些缺陷,我就羞愧不已,就目前这样的情况,别说当个侦探了,当个正常的人也没资格当。看来,我要多读读一些侦探小说,因为这样不仅可以增长见识,还可以学习一下那些侦探的精神和品质。我相信,只要我继续练习,就一定能战胜困难的!

于是,我又开启了推理的大门,又开始看起《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读后感2

寒假里,我又结识了一位新人物福尔摩斯,一位大名鼎鼎的侦探。

福尔摩斯很了不起,常常破解一些非常棘手的高难度案子。他机智过人,聪明能干,就连一小点儿烟灰都能判断出有几个人在这里停留,停留了多长时间,而这也会成为他破案的线索。

这一次,福尔摩斯又在侦破案子了。在现场勘查时,发现了房子旁的几个小小的变了色的金属纽扣,这引起了他的注意。在别人看来这很不起眼的小扣子却成了这位大侦探破案的一个线索,而且他还看到了这纽扣上的标记海尔姆,由此知道了这是奥德克裁缝的,这个重要发现为案子的侦破打开了一条思路。看到这里,我不由得对福尔摩斯肃然起敬,这么小的细节都逃不过他的眼睛,做事真细致啊!我跟他比那可差得太远了。

福尔摩斯不但做事细致而且考虑还非常周到全面,遇到事情总会认真思考。有一次福尔摩斯在现场找到了凶手作案时使用过的枪,他就想,为什么凶手要把枪放在这里,而不是把枪处理掉或者是藏在别的什么地方呢?这引起了他的怀疑。福尔摩斯就是这样,因为的仔细认真,凡事都问个为什么的做事态度让他的思维更加敏捷,判断更加灵敏准确,从而破获了一个又一个稀奇古怪的案子,成为了一名神探。

合上书,我崇拜的福尔摩斯就跃入我的脑海,他时而凝神深思,时而开怀大笑,他破案的精彩瞬间像放电影一样一幕幕地在我的脑海里显现,他一遍遍地细致查看犯罪现场搜寻线索,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

想到这,我在问自己,如果换作是我,我会有他那样认真细致的态度吗?跟大侦探比,那可差得远啊!妈妈说,从现在努力还来得及。好!就从现在努力,不做小马虎!

福尔摩斯读后感3

最近几天,我开始看福尔摩斯探案集了。

这本书是我爸爸给我买的,我一开始就爱不释手,每天都在阳台上看,差不多看到中午。每次都是妈妈叫我我才把书放下去一边玩。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福尔摩斯的人,他的脑袋很聪明,思维也很敏捷,还可以通过人的外表知道一个人的生活背景,侦破过血字的研究、四个签名、威胁国王的相片等等奇怪的案件。他的破案方法很奇怪,他会问一些别人认为非常不起眼的问题,然后他就会从答案中得到很多的线索。他也会去实地考察,但考察的方法很奇特,一般是观察楼梯,让警长也摸不着头脑,不知道他以后该怎么办才好,而他也可以从中得到线索。

他有很多爱好,比如拳击、医学、科学研究等等。他的求知欲望也非常强,有时会在自己身上做实验,甚至划破自己的手指。

记得有好几次,一些很聪明的警长以为真相大白的案子他也能推翻,而且说出很多的道理,让警长不得不服。

福尔摩斯得出的结论也很特别,一般要他把他的推理过程说一遍,警长们才会明白,但我却一点,也听不懂,总之大体知道就行了。我有时候觉得这个案子很简单,然而他得出的结论常常是我想不到的东西。但也有时候,我的推理有时候也是正却的,他会按照我的推理走下去,一直走到最后案子被侦破,真相大白的时候。

福尔摩斯侦破的每一个案子都很难侦破,但他却一点也不费劲,很轻松的就把案子给破了,我很佩服他的聪明才智和他在危险时表现出的冷静和敏锐的反应。他把每一个案子都当作一次游戏,每侦破一个案子都会觉得很开心,也很快乐,他长时间不破案会觉得很无聊,也打不起精神来。

最近快开学了,不能每天看福尔摩斯了,不过没关系,我还可以借助阅读课的时间读福尔摩斯的故事。福尔摩斯的形象已经深深的留在了我的脑海中。福尔摩斯的故事不但有趣,而且让我体会到无论面对多么困难的事情,只要认真、细心、善于动脑,就能够取得成功!

福尔摩斯读后感4

最近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觉得这本书非常好看。它由五部分共36个精彩的破案故事组成,这五部分分别是冒险史、回忆录、归来记、最后的致意和新探案,全书有434页呢,我已经读了一大半了。

这本探案小说主要讲述一位著名侦探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一起破案的故事。其中第三部分归来记中《诺伍德的建筑师》这篇我记忆最深,主要写奥德克假装被火烧死,并将责任稼祸给麦克法兰,麦克法兰找到福尔摩斯说自己没有杀死奥德克,请他查清真相,福尔摩斯冲破笼罩在案件上的层层迷雾,巧妙推理,最终还给了麦克法兰一个清白。

这个故事里对人物的面貌和神态描写的很好,我觉得字字精妙,比如:一个脸色苍白、头发散乱的年轻人发狂似的闯进屋来。可见这个人多么着急,不然怎会闯进屋来。还有:那张脸上满带着狡诈邪恶、凶狠顽固,还有两只多疑的、浅灰色的眼睛。他那双锐利的灰色眼睛正紧盯着我,他是个长得象雪貂似的怪人,眉毛全都是白色的,脸上还带着一种开心的表情。两句话描写的十分细致,更好地体现出了人物的心情、性格。

当然,这个故事的语言描写更好,值得我们学习。比如:福尔摩斯说:如果你能把自己摆在这个年轻人的位置上来看看的话,你会挑选在立遗嘱的夜晚去行凶吗?你不觉得把立遗嘱和行凶两件事联系得如此紧密是很愚蠢且危险的吗?还有,你会选择让别人看到你,比如通过这家佣人开门让你进来这一时机吗?还有最后一点,你会那么煞费苦心地毁尸灭迹吗?这段话用了一连串的反问句,体现出了他的推理能力非常强,能说出这么多理由。

读了这本书,我学到了许多写作的方法,还喜欢上了阅读。大家如果对福尔摩斯有兴趣,也找来这本书阅读吧!

福尔摩斯读后感5

这个暑假,我看完了英国著名推理小说家。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了。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

他遇事冷静,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力都让我敬佩不已。我最喜欢的是第一章:血字的研究在这个故事里,我很佩服福尔摩斯出色的推理分析力和出众的职业眼光,故事一开始,一位军曹告诉福尔摩斯,一位男子死在了自己的家里,身上没有一点伤痕,只是在尸体的旁边有几道血痕,警察找不出凶手,只好请福尔摩斯来帮忙,福尔摩斯一下就找出了在,然后又嗅了嗅死者的嘴唇,就知道了男子是被毒死的,凶手是一个六尺多高的男子,穿粗皮方头鞋子,抽印度雪茄烟,脸色赤红,右手指甲很长。还有,他是和被害人一起,乘坐四轮马车到空屋来的,这辆马车是一匹马拉的,马有三只蹄铁是旧的,但是,在右前蹄的蹄铁是新的。福尔摩斯一口气说出了自己的的全部发现,这让在场的人,包括我,都吃了一惊,后来福尔摩斯让一些小孩子去调查,因为那些小孩子去调查,因为那些小孩子什么地方都去。甚至比大人都强些。最后,福尔摩斯通过他那双智慧的眼睛找出了凶手,他再次上演了一个奇迹。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在案件的发展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目不暇接。但是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这个故事就慢慢地清晰。所有的事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破绽。于是我惊叹于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虽然福尔摩斯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值得我们少年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6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的感受是:福尔摩斯是个很聪明的人,他可以从一些看似没用的事物中得到一些信息,或是从一件小的事情中找出重要的线索。正是因为他如此的机智,所以有些别人都破不了的案子他都能破。他不但这样,他还留心观察周边的事物,往往从人或人的衣物上得到那个人的很多信息他这种留心观察周边事物和仔细观察物体的习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他还有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他遇到困难还很冷静,有时他找不到线索时,会很冷静,头脑很清醒,他会不断地去寻找新的线索,他的这种精神,是我们一个很好的目标,我们做事时也要像他那样,很冷静,福尔摩斯真是我们的好榜样啊!

他在破案时,和别人的思路不一样,一般人是光靠显而易见的线索破案,而福尔摩斯破案时就算只有一条有用的线索,其他的线索都没什么用,他也会靠行动或猜测来引出表面不透露的线索,如果他没有这个特长,他就没有这么强的破案能力了。

福尔摩斯的种种精神和习惯我们都要向他学习,他的思维能力都是锻炼出来的,他还敢大胆地猜想,他破的案绝大部分的荣誉都让给了警方,这又说明了福尔摩斯一点儿都不自私,福尔摩斯真是了不起啊!

福尔摩斯读后感7

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我拿着这本书爱不释手,我对福尔摩斯惊人的观察力、判断力和推理能力感到震撼不已,他能通过很多蛛丝马迹来推理出一个人的信息,他能通过地板上脚印留下的灰尘看出人们穿着什么样的鞋子,通过墙角的烟灰知道凶手抽的是哪里出产的雪茄,还能只闻一下死者的嘴唇就知道死者是怎么死的

读下面这段话就能看出福尔摩斯非凡的观察力。华生说:那个人不知道要干什么?福尔摩斯看了把眉头一挑:哦,你是说那个退伍的海军陆战队的军曹啊。这时有人走上来,毕恭毕敬地把一封信交给福尔摩斯,这人就是华生提到的那个人!福尔摩斯先生,这是您的信。那人说。这位先生,你过去是做什么的?华生问。军曹,在海军陆战队工作过。那人不太愿意理华生,走下楼去了,留下目瞪口呆的华生。华生问福尔摩斯:你怎么能看出那人过去的职业?首先,他的手背上有一只蓝色大猫的纹身,那是海员的标志,举止和身材又像军人,还有,尽管他是来送信的,但是他说话声音响亮,甚至有些高傲,说明他当过长官,整个过程就那么简单。漂亮!华生不禁赞叹道。

我是一个小福迷,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学习他善于观察,遇事冷静,在学习上要像他一样有专研精神。

福尔摩斯读后感8

我最近读了一本叫《福尔摩斯》的书,令我深有体会。

这本书讲的是,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去破案的故事,福尔摩斯是一个头脑冷静,观察敏锐,推断力极强,还精于刀剑拳术的人,还用自己的这些能力破了不少案件。

我喜欢福尔摩斯,是因为他睿智,能遇事不慌,还能从身边的人和事物中观察,获取线索,从而破案。我们现在整天都被电子产品给吸引住了,对身边的事漠不关心。我们要学福尔摩斯,仔细地关心身边的事,发现更多有趣的事,而不是像个傻子似的呆在家里玩电脑。多观察,不仅能丰富生活,还能为写作文积累素材,帮助学习,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所以我们要学习福尔摩斯多观察的这种好的品质,为生活增添多一点美好的色彩。

这本书教会了我要多观察、关心身边的事。

福尔摩斯读后感9

福尔摩斯不仅仅聪明,而且遇到危险,毫无畏惧,在最后一集中:福尔摩斯脸色苍白的站在华生面前,请华生陪他去欧洲旅行,而且要捕获欧洲最危险又最有能耐的罪犯,与此同时,福尔摩斯的生命也受到了威胁!而福尔摩斯并没畏惧!

福尔摩斯有这种能力,我们也有!让大家开启智慧的宝藏,发挥那知识的强大力量

福尔摩斯读后感10

我喜欢看书,特别是里面的人物。《封神榜》中的哪吒、姜子牙;《三国演义》中的关羽、孔明;《水浒传》中的武松、宋江——我最喜欢一本开拓人生的书——《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特别是里面的人物:夏洛克——福尔摩斯。我特别崇拜他,他遇到事件发生时,总会镇静下来,仔细思考,认真观察,不会放过任何蛛丝马迹。这是他智慧的钥匙,能开启智慧的力量!

福尔摩斯读后感11

放寒假之前,我跟张子轩互换了各自的书,他借给我三本《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书上的讲的是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住在贝克街,起初华生不知道福尔摩斯是一个侦探,直到有一天一个人请福尔摩斯破案,华生才恍然大悟他朋友的职业。

福尔摩斯破案一般是使用推理法,比如他看一个手表,通过手表上面的痕迹,他就能够判断出手表的主人不喜欢呆在家里。事后,我才知道福尔摩斯不仅是一个侦探,还是一个犯罪侧写师。

这个福尔摩斯可真厉害呀!我实在是太羡慕福尔摩斯了,羡慕他的推理能力!

福尔摩斯读后感12

今天,我早早地把作业写完了,心里特别舒服,顺手从旁边拿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边看了起来,一口气看到了下午三点多,上面主要讲了把一个个看上去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是一宗宗谜案得到完善的解决。

世界上,总有像福尔摩斯一样的人为社会伸张正义。邪恶,总需正义来击败,总需正义来阻止,就像福尔摩斯这个伸张正义的人,到哪里,那里就会少一分邪恶。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非常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没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中不仅有案子的本身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的他们甚至想结束福尔摩斯的性命,面对死亡的危险,福尔摩斯依旧走他的路、查他的案。每一个案子都有可能失败、推论错误的时候,别人可能因此而丧失信心,停住探搜的脚步。而福尔摩斯会更加努力地去发现寻找线索,任何蛛丝马迹他都不会放过,正因为他有这样坚持不懈的精神,所以他的案子都能水落石出,读了福尔摩斯全集,会伸张正义的人使世界少一分罪恶多一分友善。

这本书还体现出一句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

福尔摩斯就是这样一个人。

我爱读这本使我受益匪浅的书。

福尔摩斯读后感13

他是一本外国小说中的人物,总喜欢叼着一只烟斗,你找不出线索的地方,他却能发现许多蛛丝马迹。他和助手华生破解了一个又一个扑朔迷离的案子,他就是一个家喻户晓的神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这本书之所以能成为名著,那是因为作者柯南?道尔将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形象刻画得淋漓尽致。福尔摩斯头脑冷静,思维清晰,逻辑严谨,行动迅速。探案时,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地上脚印的深浅,靴子底下的泥土,纸上的字迹……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都能引起他的兴趣。当他将毫无关联的几条线索串联到一起,经过层层抽丝剥茧,一件看似毫无头绪的案子变得一目了然。《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从华生写的两份报告中,你会感觉没有一个人像凶手。可福尔摩斯通过斯特顿对他哥哥的百依百顺察觉到这对兄妹其实是夫妻,又用亨利爵士作为诱饵,让斯特顿现出了原形,掌握了他的罪证,最终破获了这一谋财害命的案件。这个案子很复杂,就连华生在案后仍然百思不得其解,可见福尔摩斯头脑的敏捷。

读完此书,我发现福尔摩斯身上值得我学习的地方很多:他注重观察、聪明机智、思维缜密、临危不惧……我相信,只要我做到了这几点,也能去解决学习中的各种问题!

福尔摩斯读后感14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的作者是阿瑟柯南道尔,生于1859年,死于1930年,是英国最负盛名的侦探小说家,被人们誉为“侦探小说之父”。他的代表作有《福尔摩斯探案集》问世到至今,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了。

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极富传奇性,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起伏跌宕,每一案件的高潮,都紧扣在读者的心弦——如:“劳瑞斯花园街的惨案”“樱沼别墅的惨案”“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等等,每一个案件都令人惊心触目。

让我记的最深的就是“劳瑞斯花园街的惨案”这个案件非常难,因为在死者身上没有一点受伤的痕迹,于是福尔摩斯就细心寻找,突然他找到了一个戒指,他就想:这戒指是谁丢的,后来他使出妙技,终于在火车站找到了他,他就是元凶——侯波,看!福尔摩斯经过细心的观察,最终找到了凶手,多么令人高兴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感到福尔摩斯是一个英雄,因为他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智慧和才干,并且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使广大读者对他有所敬佩,所以我长大以后也要做一位对人类有贡献的人。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真不愧是世界文化名著之一!

福尔摩斯读后感15

《福尔摩斯探案集》出自于英国作家阿瑟柯南道尔。

这本书共分为《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冒险史》和《归来记》四部,将错综复杂——曲折离奇的案情和侦探方法编制成篇,通过优美动人的文字——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合乎逻辑等的严密推理,塑造出一个冷静理智——机智勇敢——博学多闻——追求真理的歇洛克’福尔摩斯形象。这本书讲了福尔摩斯用机智聪明的头脑,破了一件又一件的犯罪杀人案件,给了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在观察案件的时候,都要带上一个清醒的头脑和一双火眼睛睛来认认真真地观察每一个线索和角落,让我敬佩不已。当然,他和其他的人共同断案,共同努力,最终抓住了狡猾可恶的凶手,维护了正义,也让我知道团结的力量是多么伟大,多么惊人。他还有一个得力的助手——小狗透比,它灵敏的鼻子帮助福尔摩斯他们度过了重重难关。福尔摩斯的故事不得不叫人佩服。

我们不管做什么事都要学会认真。仔细机智勇敢,当然要做到并不容易需要平时知识的积累,就像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我们应该从中获的知识,才能使自己增大本领,像福尔摩斯那样做个对社会有供献的人。

福尔摩斯读后感16

寒假里,岳瞻借给我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可精彩了。

讲述了福尔摩斯是一位英国有名的侦探,他聪明、机智、勇敢,他通过不断地刻苦学习、研究和实践,使他有着惊人的判断能力和推理能力。比如,他能辨别出不同的土质。他瞟一眼,就能猜出人的大概经历等。他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每个故事都很生动、曲折,使我有着身临其境的感觉。

福尔摩斯不屈不挠的精神,刻苦学习的毅力值得我们学习。以后我要多读书使自己学到更多的知识。

福尔摩斯读后感17

这几天,我读了英国着名作家柯南道尔所着的《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也让我懂得了许多。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中有一个故事令我感慨万千,那就是《最后一案》:它讲述了当时在侦探中赫赫有名的福尔摩斯,与全欧洲最大的犯罪团伙,堪称“犯罪界的拿破仑”的莫里亚蒂教授之间进行的生死攸关的决战。在莱辛巴赫瀑布时,福尔摩斯早早料到这是一个骗局,但依然让自己的朋友华生走开,免于这场灾难,自己最后则与莫里亚蒂教授同归于尽。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中,福尔摩斯所侦破的一件件案件,让我们懂得了真善美,假丑恶,同时也领略到了他的高超智慧与精神品质。我们也要学习福尔摩斯的优秀品质,为人们,为社会,为祖国,贡献出自己那一份微不足道的力量。

福尔摩斯读后感18

这个故事讲的是福尔摩斯侦破案件的过程,没有厮杀打斗的场面,不会让人害怕,有的只是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和机智幽默的对答及美丽的回答。然而,正是通过这些看似平静的描述,作者把福尔摩斯的智慧和才干,还让我们从中学到了不少的推理方案的知识。所以,福尔摩斯早已成为了神探的代名词,无论是大人小孩,都非常喜欢他。

我们大家应该学习他的优点。要刻苦学习,积累知识,希望将来能够学有所成,学由所用。

福尔摩斯读后感19

今天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二,感触颇深。

在巴维尔的猎犬此案中充分体现出福尔摩斯的观察和推理能力,他的推理真是让人心服口服,并且我在这本书中也记住了一些福尔摩斯的名言:一个善于推理的人得出的结论,常常使他身边的人赞叹不已,这是因为那些人总是忽略事情的细节,而这些往往又是推理的关键所在,等等。

从这本书中让我深刻的体会到无论做什么都要细心,尤其是我们学生,在平时的学习中一定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养成认真细心的好习惯。

福尔摩斯读后感20

他善良、聪明,面对疑云重重、扑朔迷离的案件,毫无恐惧感,用冷静的头脑仔细想,敏锐的观察力仔细地去发现,具有超强的推断力来认真分析、推理案情,最终将谜团一一解开,他就是福尔摩斯。

他长相有点古怪,但办起案来非常认真,博学多闻,是一个非常的侦案家,两天之内答案就会在他的脑子里出现,人人夸他又神奇的超能力,但福尔摩斯说:“只要仔细分析,每个案件都由它的破绽,一定会找到答案的。”可是,好景不长,在他和医生花生去龙河峡谷办案的时候,有人把花生骗走了,不知什么时候,突然从旁边窜出一个人来,和福尔摩斯打了起来,最后两人同时跌入悬崖,福尔摩斯摔伤了。

福尔摩斯读后感21

每天睡觉前,我最喜欢读的书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那一个个离奇惊险的探案故事总是让我不愿意把书放下。虽然还有很多本没有读完,但是通过这段时间的阅读,我的感受是:福尔摩斯是个很聪明的人,他可以从一些看似没用的事物中得到一些信息,或是从一件小的事情中找出重要的线索。

正是因为这样,有些别人根本都破不了的案子他都能破。他还留心观察周边的事物,不放过每一个细节,从而得到更多的信息,他这种做事极度认真的精神很值得我学习。

福尔摩斯遇到困难时很冷静,所以才能发现别人发现不了的新线索,因此我们做事情时也要像他那样冷静。读这些故事还能让我懂得很多知识,例如,过年时妈妈从花卉市场买了一种叫风信子的花,还把它放在了卧室里。

我突然想起来,福尔摩斯有一次就是因为发现风信子有毒,才破了一桩奇案。我立即提醒妈妈,风信子可能有毒,结果上网一查还真是,风信子不适合放在卧室,吓得妈妈赶快把花拿到了阳台,妈妈直夸我聪明,是个学以致用的好孩子。我得意极了,以后我还会从书中学到更多的知识,所以,我要坚持的读书,掌握更多的知识,做一个像福尔摩斯一样的了不起的人。

福尔摩斯读后感22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主要讲述了福尔摩斯对三个扑朔迷离的案件的侦探过程。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故事是《血字的研究》。《血字的研究》运用倒叙的方式,首先介绍了发生在劳瑞斯顿花园街3号的惨案,这件惨案似乎非常棘手。福尔摩斯通过凶手留在现场的蛛丝马迹,运用推理法和演绎法,完整地再现出凶杀的过程,出其不意地捉住了真凶,令人拍手叫绝。故事还用大量的篇幅,追溯了凶手杀人的动机,即仇恨的种子埋下的根源。

读完这个故事,我十分钦佩主人公福尔摩斯。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与凶手展开机智的搏斗。他说过的一句话“不要让那些没用的知识塞满自己的头脑”让我感触颇深。他还说过一段富有哲理的话,“在平淡无奇的生活纠葛里,谋杀案就像一条红线贯穿其中。我们的责任就是要去揭露它,把它从生活中清理出来,彻底地加以暴露”,可见福尔摩斯对工作的尽心尽力及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以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深深地吸引了我,故事中不乏有很多优美的句子。希望大家又时间也能看看这本书。

福尔摩斯读后感23

福尔摩斯是一位著名的侦探,他总能轻而易举地侦破各种案件。这不,我这几天也迷上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了。他的侦探技巧真让人佩服!

他破案时用的是一种反推理的逻辑,就像书里写的:“这位先生一副大夫的模样,不过又有些军官的气质,因为他很明显是军医。他刚刚从热带地区回来,因为他皮肤黑黑的;不过他手腕处的皮肤黑白分明,这证明他那黑黑的皮肤并不是他本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证明他历尽了苦难,经历过伤痛的磨难。他的胳膊负过伤,如今看起来有点僵硬不便。一位英国军医可能会在什么热带地方历尽苦难而且臂部负过伤呢?当然只有在阿富汗了。”这就是反推理。看起来非常简单,但是实践做起来非常困难。我曾经使用过,但是总在中间中止了。因为反推理需要有观察力、判断力、和渊博的学识。

福尔摩斯具有的观察力、判断力、和渊博的学识都很值得我学习,我的作文写不好原因就是观察力不强和没有丰富的好词、句、段,而这本书有让我学习的对象,还有丰富的好词、句、段。福尔摩斯遇事冷静,而我一遇到难事就心神不定,烦躁不安……

我对福尔摩斯非常佩服,也喜欢侦探这门工作了,所以,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24

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福尔摩斯——一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深深地嵌入了我的脑海里。小说作者:阿瑟.柯南道尔他塑造的大侦探福尔摩斯,足智多谋,沉着冷静,揭开了一个一个谜团,抓住了一个又一个凶手。那些离奇的探案故事、扣人心弦的悬念,深深地吸引了我。

此书有《波希米亚丑闻》、《红发会》等十二篇小说。其中的一个案例引起了我想要叙述的欲望,它的情节异乎寻常的复杂,线索凌乱,此案便是《杀人的桔子核》。

那是九月下旬,一个年轻人来找福尔摩斯,并述说了自己家中的惨案:他是伯父家中的常客,伯父也很喜欢他,长大后他成了伯父家的掌权者,但有一天,他的伯父收到了一封信,信中写着三个K,还有五个桔子核,伯父看了信件不久便疯了,直到一天跑出门外后便再也没有回来,最后发现已死于水坑之中。接着他的父亲继承了伯父的遗产,每过多久也收到了同样的信件,过了几个星期,他的父亲在去拜访朋友的途中也离奇的死了。最后年轻人继承了这份遗产,开始过得很幸福,但不久噩运降临到了他身上,也收到了同样的'信件,他十分恐惧,只能向福尔摩斯求救……

在这个案子中,福尔摩斯细致的观察力令我赞叹。有这样一个细节,当时正值雨季,约翰.沃彭肖前来拜访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根据粘在他鞋尖的泥土,准确地推出了这位客人所来的地方。在调查中,福尔摩斯认为这几封信是重点,他围绕着信展开调查,最后他根据“3K”推理出与“K”集团的一个犯罪团伙有关,他们经常杀人抢劫,并且在杀人之前总爱寄出一些奇怪的物体……最后福尔摩斯凭借一些不起眼的小细节,以敏锐的观察和强大的推理能力抓住了凶手。

福尔摩斯的探案小说让我受益匪浅,知道了做事要沉着冷静,要悉心地观察。就说前段时间的奥数测试吧,我遇到了一道难题,一下就变得惊慌失措起来,越是想做出却就是算不出,这可把我急坏了,但我一想到福尔摩斯探案时的那种镇定时,便静下心来,终于从题目中寻找到了突破口,经过一步一步缜密的推理后把这道难题做了出来。

这本小说不仅以情节跌宕、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引人入胜,还反映了福尔摩斯的机智与超强的观察力以及强大的逻辑推理能力。俗话说:天才在于积累,聪明在于勤奋。我想福尔摩斯的非凡,在于他平日的勤奋,他一直在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能辨识140种烟灰,通过步伐大小知道凶手的年龄,通过刮痕可以看出凶手的指甲长短……任何蛛丝马迹都成了他破案的关键。可见他观察和推理能力是多么强大。因而他才会在错综复杂的疑案中出奇制胜,成为一名家喻户晓的神探。

细节决定成败。俗话说:泰山不拒细壤,故能成其高,江海不择细流,故能成其深。福尔摩斯身上的闪光点,值得我们每个人认真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25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福尔摩斯身上印证了这一点。

记得在“黄面人”一案中,他因外出散步而差点失去破案机会时那恼怒气愤的神情,而在后来求助者再次出现时他那眼眸带笑自信满满的样子,这些都透露出他对破案的喜爱。正如孔子说,他已经把破案当成了兴趣,怎么可能有不破之案呢?正是因为他对事业的热爱才促进了他的成功,正是因为他对破案的兴趣才促使他成为时代英雄。

耳边似乎又回响起了那首《老男孩》,脑海里又浮现出那些草根明星的朴素模样,正是他们对音乐的爱好,促使他们唱出了天籁般的声音;正是他们对音乐的执着追求,使他们登上了自己的舞台,成就了朴素而又华美的明星梦。正是那句“我喜欢”才突破了那万千苦难,成就了万人瞩目的明星。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在福尔摩斯身上我看到了。因为对破案的喜爱,他不顾生命危险,亲自乔装上阵跟随嫌疑人,因为他对侦查事业的执着追求,他不眠不休只为那一点蛛丝马迹。

似乎又看到了那个风雨无阻的身影,因为对乡村孩子的喜爱他不顾家人和孩子的反对只身来到乡村,只为了孩子们那纯真的笑脸,他不怕苦不怕累。由一开始的厌恶到最后的喜欢,正是因为他对教学的热爱才促就了孩子们的学习梦。只因为那句“我已喜欢”,留下了孩子们那纯真、无邪的笑脸。因为喜欢,他不怕苦不怕累;因为爱,他甘愿受苦;因为兴趣,他成为教师楷模。

又想起那个白发苍苍的老者,驾着马车四处传播仁政思想的老者。他不怕长沮、桀溺的讥刺,同众生一起变革,为的是那“仁”的思想,为的是那百姓的安乐。正是因为对“仁”的喜爱,他不辞劳苦、不怕打击;正是对“仁”的执着,他成为万代传颂的智者。

俗话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可现在的青少年有几人真把学习当做兴趣?牛顿因兴趣发现了万有引力;刘翔因为兴趣几次打破世界纪录;爱因斯坦因为兴趣提出了相对论……正是他们对爱好的执着追求才有了伟大成就,而现在的青少年只为着考上大学一个劲地逼着自己努力拼搏。可是好像很多人并不知道,只有有了兴趣才能学得更好,只有有了兴趣才能够有新的突破。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只有有了兴趣,才能登上成功的阶梯。

学习的兴趣,你有吗?

福尔摩斯读后感26

在今年暑假里我不仅读了《小飞侠彼得·潘》还读了世界上最有名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虽然我以前读过青少版的《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但这本书中的文字比青少版的更加难懂,但更能体现出原著上那些既离奇又无法理解的案子。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柯南道尔。他是世界上最负有名的侦探小说家。曾被英国女皇评为“侦探小说之父”。他创造的福尔摩斯已经是世界上鼎鼎有名的神探了。

这本书是以歇洛克·福尔摩斯为主角,华生为配角发生的一件件的案件。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最后一案”和“新致案”之间的篇章,写了福尔摩斯在于罪犯博斗时不慎掉落了悬崖,却有奇迹般的活了过来。这篇福尔摩斯掉落悬崖,有活过来这样写的原因是——它的柯南道尔为了让这篇漫无止境的长篇小说有个结局,才让福尔摩斯死去的,但却引起很多忠诚的读者的反对和不满,所以柯南道尔只好让福尔摩斯在下一个案件中起死回生。

这本书中的福尔摩斯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对于我来说非常重要的道理是——冷静。我明白了无论遇到什么难题都有静下心了好好的思考,不要因为没见过就没耐心的去想。这让我想起了我以前在写作业的时候,因为有一条没见过的题目就气急败坏的大吼一声:“没见过的还出!”,我当时恨不得一口吞的作业本。但现在我明白了无论遇到什么难题都要静下心来思考,不要心浮气躁,而要冷静的思考,只有思考才会有答案,这是我从福尔摩斯身上学来的!

福尔摩斯读后感27

大名鼎鼎,家喻户晓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想必大家都听话说过吧!他是我见过头脑聪明,思维敏捷,被他准确的推理能力所征服。

夏洛克·福尔摩斯是《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中的主人公,他是个一个私人侦探,聪明绝顶,酷爱做实验,对化学方面有非常浓厚的兴趣,有奇特的办案方法,警探破不了的案件,都请他来帮忙,也许这就是他出名的原因吧!他有一个非常得力的助手——华生,他是为医生,跟着福尔摩斯学到了不少破案的本领,在不少刺手的案件中帮福尔摩斯出了很多的主意,起到重要作用。

伦敦所有高级犯罪活动没有人比福尔摩斯再清楚了,在案件过程中发生了许多变化,几乎不可思议,令人目不暇接,福尔摩斯一直觉得这些犯罪背后,有一股强大的势力,有一只组织严密对抗法律的势力在屁护着那些作恶的坏人,经过坚持不懈的反复摸索,福尔摩斯才抓住了有利的线索,其中也经过无数曲折和阻扰,终于找到了这些组织的头目,原来竟是以前那个有名的数学家,教授——莫里亚蒂!他称莫里亚蒂是罪犯中拿破仑,几乎所有福尔摩斯无法侦破的悬案都是他一手策划的。

在故事《最后决战中》福尔摩斯与莫里亚蒂最后决战,福尔摩斯打击了那个组织的蛛丝马迹,让苏格兰的警探出动所有警力将其抓获,令人遗憾的是最终让莫里亚蒂也组织的核心人物逃脱了,一心想与他们作对的福尔摩斯同归于尽,聪明机智的福尔摩斯还是没有让他们得逞,终于真相大白,而且令人欣慰的是,最终使整个伦敦恢复的往日的宁静和幸福生活。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作品,很多的故事扣人心弦,里面的案件也成为了经典。

福尔摩斯读后感28

在你眼中,最好的名侦探是谁?是日本的柯南?还是比利时的波罗?还是……在我眼中,真正的名侦探就是他——英国的福尔摩斯!

因为我特别喜欢看侦探故事,妈妈从她的书架上拿出《福尔摩斯探案集》交给我。我一看,黑灰色的封面上,有一个福尔摩斯侦探的大烟斗,显得很神秘的样子。厚厚四大本,我能看得下去吗?一开始我也有点怀疑自己,可是,当我开始阅读第一个故事——“血字的研究”,我很快就被作者阿瑟·柯南道尔的巧妙的讲述吸引住了。

这套探案集主要讲的是军医华生与大侦探福尔摩斯一起走遍千山万水,侦破各种奇案的故事。故事主要以华生的口吻来写,以福尔摩斯为主角。里面写到了很多有名的案子,如“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恐怖谷”“四签名”等,在这些案子中,都有一些特别聪明而狡猾的罪犯。但俗话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不管案子有多么扑朔迷离,罪犯的作案手法有多么千变万化,都难不倒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知识渊博,性格坚强,机智冷静,勇敢无畏,特别擅长观察、分析和推理案情,也特别擅长伪装,他对罪犯深恶痛绝,坚决和他们作斗争,哪怕冒着生命危险也要把罪犯绳之以法,简直就是正义的化身。

不过看过书之后,我还有一个感受,福尔摩斯并不是单枪匹马一个人在战斗,他的身边还有很多警察和侦探:莱斯特雷德、怀特·梅森,还有一直陪伴他的既勇敢又乐于助人的华生医生。看来,每一个成功的人也是一个善于与别人合作的人。

好的书籍,总是让人爱不释手。这本书的后面有一段话:“这本书,你一辈子总要读它一遍,不管是在二十岁,三十岁,五十岁,或七十岁。”的确,这本书让人读了还想读。

千万别忘了大名鼎鼎的夏洛克·福尔摩斯啊!

福尔摩斯读后感29

“读书百遍,其义自现”。我在这个暑假读了一本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的作者——柯南·道尔,是一名医生,也是一名小说家,他笔下的福尔摩斯是一个幽默,聪明,遇事冷静,爱抽烟的,住在贝克街私家侦探,而柯南·道尔在故事里把自己当做福尔摩斯最好的朋友——医生:华生而他办的案子更是不计其数,我来给大家列举一二。

他办过的案子有些曾轰动过全世界,如:红圈会,巴斯克维尔的魔犬,跳舞的小人……,其中跳舞的小人是一个较为著名的案件,这个案件能充分的表达出福尔摩斯的智慧,他能从一些像小孩子画的涂鸦上找出暗语,并使用那些跳舞的小人,表示暗语暗语“马上过来”,使犯人不知不觉进入了他的圈套,被绳之以法,还有一个,那就是:红圈会,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并不是福尔摩斯,而是跟福尔摩斯一样的名侦探,他假装是个恶毒的人,加入了一个当地最狠毒的圈子——红圈会,这个圈子的老大:莫金蒂,他是一个杀人如麻的人,他手下的人没有一个是没杀过人的,他们也以杀人为自己的荣誉,如果手下有人叛变的话,也是格杀勿论,所以这个城市一直被邪恶和恐惧所笼罩,直到来临,他先假装忠诚的样子,然后在设置一个绝妙的圈套,让他们这些恶人得到该有的惩罚,但知道,他在这个城市甚至整个世界永远不会安全,所以一直在逃,而莫金蒂的那些同党也一直在追他,有2次几乎的手,最后他们还是得手了……在这么多个惊魂动魄的案件里,大侦探福尔摩斯总能用惊人的智慧和速度完美的结束案子。

读完了这一系列的案件,看到了福尔摩斯那绝妙的办案手法,但其中都有一个必不可少的因素,那就是遇事冷静,只有遇事处之泰然,才能干出一番事业。

福尔摩斯读后感30

有一个人,他有细微的观察力,他能在案件中长时间保持冷静,他有惊人的思考力。他是谁?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名侦探夏洛克· 福尔摩斯!他的观察力已经上升为一种智慧的符号,你不要试图欺骗他,你的世界在他眼中无所遁形。他是一个比罪犯本人还了解其犯罪过程的人。

阿瑟·柯南·道尔爵士是推理小说的鼻祖。他塑造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世界上最著名,也是最为读者津津乐道的侦探对象。福尔摩斯沉着冷静、料事如神、时而机智幽默,时而粗鲁自负。

我印象最深的不是一个个惊险的故事,而是福尔摩斯本人。他能在重重疑云中带着镇定提问思考……,那一个个曲折离奇的案子,没有线索。他能从没有线索的场地中找到蛛丝马迹,他能从嫌疑犯中找到背后主使,找到帮凶,他能从一个推理连接到另一个推理,使推理变成真相。这些似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都发生在福尔摩斯的身上。

《福尔摩斯探案集》不但是一本好书,而且还告诉我许多道理:要认真观察,也许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也不能放过蛛丝马迹,更要大胆假设提问。我以前有难题时经常逃避,看了这本书后,我觉得逃避是可耻的,应该鼓起勇气,像福尔摩斯那样,从没有线索中找到线索,困难始终不是我的对手,在困境面前要毫不退缩,不畏困难。对自己要有信心,自己鼓励自己:“我一定能做到。”要勇敢,要有一颗虚心的心,不要骄傲,不要自以为是逢人就吹。

我喜欢《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把它推荐给你,希望你也能喜欢。

福尔摩斯读后感31

我曾经想写一封信到伦敦贝克街221B,告诉福尔摩斯我弄丢了同学的一本书,希望神探能帮我们找回来。如果破案了,我也可以写下一个关于福尔摩斯的探案故事,名字都想好了,就叫北小丢书疑案。

在一次班级大扫除的时候,值日生正在打扫卫生,教室里尘土飞扬、灰蒙蒙一片,其他同学早就离开了教室,只有邓适钧端坐在自己的座位上,专心致志地捧着一本书,还时不时的拍一下桌子。“什么书,看这么入神?”大家都对他拿的书很是好奇,纷纷走进教室。

“——这是什么书呀?”

邓适钧并不理会我们,直到这一章节看完,才缓缓翻到封面,骄傲地说:《福尔摩斯探案集》。

“——哦?”

“——讲的是一个私家侦探的故事,他可厉害了。”

“不用动脑筋,他就活不下去。”

“他喜欢挑战,热爱破案,简直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等我长大了,我也想做一个这样的侦探!”……

大家都被这样的故事吸引住了。

不久这本书就在全班传阅了开来。

同学们都知道了在离我们很远的伦敦,有着这样一个神奇的人,他有着深邃的眼睛,一眼就可以看透事情的真相,他有着细长的鹰钩鼻,显得格外果断和机警,他咬着烟斗,动一动脑筋就能维护着一方的正义和和平。

好不容易,这本书终于传阅到我这儿了,我立刻被福尔摩斯深深地吸引住了,连吃饭的时候都捧着它。甚至上课时也忍不住想看看福尔摩斯的破案,我只好把它压在书包底下,利用课间和在家的时候才拿出来和福尔摩斯一起进行智力的对决。

不幸的是,在昨天晚上看完了《血字研究》后,我分明记得把它收进了书包里。可是今天课间的时候,我翻遍了书包,却怎么也找不着。咦,书呢?这是个疑案。我立刻想:如果此刻福尔摩斯在,他会怎么做呢?

于是我立刻回顾了丢书事件的来龙去脉,仔细打量了周围是否有可疑人士,还找来了小伙伴和我一起组成了“姐妹侦探团”,共同研究推敲。始终没有头绪的我们突发奇想:写一封信向福尔摩斯求助,也许是一个很好的主意。

汪新源当即反对:“这信寄给谁啊,福尔摩斯早就死了。”

“可是他一定有后继人吧。”

最终我还是决定写一封信,说不定啊,我可以成为他后人的关门弟子,成为中国的福尔摩斯。

于是我兴冲冲的回家告诉了爸爸。

爸爸听了哈哈大笑,从书房里拿出我弄丢的书,他说是他昨天无意中拿去看了看,就不必麻烦福尔摩斯啦。

真失望啊,我怎么就忘了爸爸这么一个最大的嫌疑人呢!

福尔摩斯读后感32

柯南道尔的著名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中,主人公福尔摩斯那正义、智慧的形象早已深入人心,在很多人眼中,他是19世纪英国的卫法者,所有的罪犯在他的缜密推理下都是无法可逃,正直是他的代名词。但是他所侦破的很多案件中,在没有惊动警方的情况下,对一些“正义的复仇”,他却是颇为宽容。

在《冒险史》中的“博斯科姆比溪谷奇案”中,老约翰特纳为了自己的女儿,杀死了作恶多端的老麦卡锡,福尔摩斯知道真相,但却没有向法庭提出,从而让凶手和死者的儿女能够在一起和睦相处并喜结良缘。又如“米尔沃顿”中的那位贵族妇女,为了不让米尔沃顿破坏更多女子的家庭,也是为了给自己的丈夫报仇,她杀死了米尔沃顿,福尔摩斯目睹了这一切,却没有阻止杀人也没有帮助警察调察。还有“魔鬼脚跟案”、“格兰奇庄园案”……在众多情与法的冲突中,福尔摩斯似乎总是站在“情”的一边。

《孟子·告子》有言:“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是非之心,智也。”或许有人会认为福尔摩斯作为一名侦探,一名正义的法律卫士,不应将私人感情带入案件中,否则会导致不公平的事发生,但正是这种“情重于法”的表现,体现了人性中不灭的正义的光辉,这是更高层次的正义,高于法律的正义之心,使福尔摩斯的形象更加高大。

情与法的话题,由来已久。人们常说“法不容情”,似乎一切感情——无论是正义或非正义,在冰冷的法律面前都是无用。中国有著名传说人物白素贞与许仙的“情”与法海所代表的天规法

令,远有美国的一位老人为养活孙子而偷取面包被送上法庭……法律总是严苛的,但人情也总是宽容的。鲁迅先生面对雷峰塔的倒塌而写下的《论雷峰塔的倒掉》,来歌颂自由爱情的最终胜利;美国的州长为老人捐款交上罚款,并且自我检讨对民生的关心不够。在他们的心中,法固然重要,但情融于法也未尝不可。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在情与法的冲突中,选择情也未必违反了公理与正义,更何况福尔摩斯所经历的那些案件中,死者都是罪大恶极之人。在法律制度尚不完善的19世纪,公平并不仅仅掌握在法官手里。当然,我写此文的目的,并非宣扬徇情枉法,我只想说明,有时法律的天平应向正义之情倾斜罢了。

在“博斯科姆比溪谷奇案”的未尾,有这样一段话:凶手和死者的儿女最终组成了一个美满的家庭,他们永远不会知道,在曾经的岁月里,他们的生活里出现过阴霾,或许正是为了让不知情的人们能平静幸福地生活下去,在福尔摩斯的心里,情与法的天平自有倾斜的一边。

福尔摩斯读后感33

暑假期间我看了一本书叫做《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围绕着一个个案件展开,讲述着许多扑朔迷离的案件与故事,我看看的津津有味。案件的叙述十分的精彩,但也有很多案子令我感到迷惑,幸运的是追随着聪明的侦探福尔摩斯的视角,我解开了一个个迷惑。

福尔摩斯的全名叫夏洛克·福尔摩斯,他是个身材瘦长,看上去十分精明干练的人。他的目光锐利有神,细长的鹰钩鼻和前突的下巴,让人感受到了他的机警果断,意志坚强。有着这样外表的他,拥有着超出常人的敏锐,在一个个难解的案件面前,令犯人无所遁逃。

这么书主要写的是福尔摩斯带着自己的助手华生和一批穷孩子组成了“特搜队”,在英国屡破奇案。令我记忆十分深刻的一个案件讲的是福尔摩斯帮高楼王的主人寻找祖先留下的金子。有一次,高楼王的主人在自己假的阁楼上找到了一个暗格,在里面发现了祖先留下的一盒金子,不久后,那盒金子却凭空消失了,主人非常着急,连忙叫福尔摩斯帮忙寻找盒子,福尔摩斯却是不慌不忙,用常人根本不能理解的方法去破案,还让“特搜队”去到处找线索,没过多久案子就被破了,当福尔摩斯去抓那个小偷的时候,那个小偷还根本不清楚自己是怎么被发现的。

福尔摩斯不仅聪明也十分勇敢,有一次为了抓住罪犯,中了枪,最后还是把犯人给抓住了。

读完这本书后,我受益匪浅,从中学到了东西,比如做事要细心谨慎,不能有一丁点儿的马虎,因为一不小心漏掉的细节很可能就是完成这件事情的关键。读书也是一样,一定要认真仔细得看,否则很可能漏掉了一些精彩的故事和一些重要的情节。

早就听说《福尔摩斯探案集》特别好看,于是今年暑假这本书就列入了我的书单中。

福尔摩斯读后感34

他是一个小说中的人物,曾经破过许多扑朔迷离的案子。他非常幽默,总是喜欢叼着一支烟斗。

他,就是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创造的神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人们喜爱福尔摩斯,因为他已经成为正义、智慧、勇敢的化身,成为帮助人们战胜罪犯、弘扬正义的偶像。

在每一个故事中,福尔摩斯都和自己的助手华生一起,出乎意料地把真相揭露在读者面前。同时,他在面对复杂的案件时,通过对细节精确观察,从而进行严密推理的方法,也让读者和专业侦探受益匪浅。

对福尔摩斯来说,从一个人的外貌和穿着就可以判断出一个人的职业习惯和爱好,伪装得再逼真的罪犯,都不能逃脱他那鹰一样的目光。

另外,小说设置了医生华生这个诚实、勇敢又好学的助手形象,很好地衬托了福尔摩斯的智慧和过人之处。

我认为福尔摩斯就是我们要学习的对象之一,虽然他只是一个书中的人物,但他那灵活、敏捷的思维是值得学习的。

最后我还要感谢一个人,因为是他创造了福尔摩斯,他就是--柯南道尔。

福尔摩斯读后感35

放假期间,我阅读了由英国著名的小说家柯南道尔撰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我被福尔摩斯的智慧以及他的人格魅力所感染。

我很喜欢看侦探小说,应该是由于我从小喜欢看《名侦探柯南》这部动画片吧。在书中福尔摩斯的机智,果断,以及在华生医生的帮助下解决一起起案件,他还会买通那些别人注意不到的孩子们来帮助福尔摩斯来打探消息,因此这个孩子也立下了汗马功劳。

福尔摩斯的细心令我最为惊叹,他在一次询问一起杀人案件的第一发现人的时候问出了一些问题,询问结束后他就利用他在现在发现的蛛丝马迹将第一发现人在进入现场以后作了什么事,走到了哪里全部说了出来,以至于第一发现人以为当时福尔摩斯就躲在哪个现场的某一个地方,因为福尔摩斯说的和他当时的行动一点差别都没有。这就是福尔摩斯的观察能力。

虽然福尔摩斯是以为非常棒的侦探,但是他有一个非常不好的习惯,那就是吸食毒品--可卡因。当华生刚刚认识福尔摩斯时他问福尔摩斯为什么要吸毒,福尔摩斯给出的答案却是,如果没有案子来使他兴奋,就只有利用毒品来使自己兴奋。

故事的结尾,是福尔摩斯利用自己的勇敢将自己的劲敌莫里亚蒂教授,永远的埋葬在悬崖的瀑布下。不知道是不是福尔摩斯的正义感感动了上天,使上天救了他,因为他与莫里亚蒂教授是一起掉入瀑布,但是莫里亚蒂教授身亡了,福尔摩斯却奇迹般的还生了。

福尔摩斯的身上有许多优点我们青少年可以学习,比如他的机智面对危险临危不乱,观察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以及缜密的思维,都是值得我们学习。

我最敬佩福尔摩斯的正义感,那些犯罪者面对这位神探,都有想结束他生命的想法,福尔摩斯在面对生命威胁的情况下以为反顾的走着自己的侦探道路。令我肃然起敬!

福尔摩斯读后感36

你知道谁能从一点香烟渣认出抽烟者吗?你知道从脚印的大小能分辨出这人的身材大小的人吗?他就是在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

这本书讲了住在英国伦敦贝克街221B号房子里的福尔摩斯,他靠着他那敏捷的身手,积累的经验,机智的大脑,破了一起又一起的案子,并且依靠助手毕生的帮助,调动了街头流浪儿刺探情报,为民除害。

在第一篇血字研究中,他从脚印像个的距离看出凶手的大小,从自己凌乱看出写信人很匆忙灯他都能看出来,尤其是在巴斯克韦尔魔犬那一片,福尔摩斯遇到了一个谋杀了好心的伯伯和伯伯的侄子的高级凶手,那时虽然有把握住凶手,可没证据,当华生发现了凶手是用全身涂满磷的巨型猎犬杀人的,福尔摩斯使用他推理出来的证据合二为一,还把凶手顺利捕获了凶手。还有一次他用一个半身蜡像捉住了凶手。这些例子让人不经佩服起福尔摩斯,他虽然看过去很冷漠,可内心很风趣光彩。

《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让我懂得人必须要胆大心细。

福尔摩斯读后感37

我特别喜欢读书,所以看了不少,像《三国演义》、《水浒传》、《鲁宾孙漂流记》……但我最喜欢探案类的,尤其是《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主要讲了著名侦探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华生破获各种离奇案件,其过程让人出乎意料。在这本书中我们可以看到神秘、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也被福尔摩斯不顾一切代价去救别人的精神所感动,也被他的机智、容易发现别人发现不了的线索和渊博的知识所吸引。 例如在《血字的研究》中第一次看到华生就知道他是从战场上回来的医生,让华生很吃惊,从这儿我们可以看到福尔摩斯知识很渊博;而从现场的墙壁上用鲜血赫然写着"RACHE",同时,还发现了一枚滚落的戒指、两种不同的脚印、几处墙上的指痕,之后,经过福尔摩斯细致的调查和缜密的推理,终于找到了凶手,我们可以看到福尔摩斯很机智,还很心细。

看完《福尔摩斯》,我越来越喜欢福尔摩斯,也越来越想成为他那样的人,所以以后我要读更多的书,还要善于观察问题。

福尔摩斯读后感38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叫做《福尔摩斯探案集》。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书上说,福尔摩斯是个“怪”人,但他同时是个精通解剖的一流药剂师。历史上,哪个名人不是“怪”人?他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

这本书有四个故事《血字的研究》、《恐怖谷》、《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四签名》。我最喜欢的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因为在这个故事中,充分体现了福尔摩斯的聪明才智,而且很刺激。

福尔摩斯读后感39

大侦探福尔摩斯的形象历经百年依然魅力不减。在《福尔摩斯探案集》一书中,他带领我们进入凶案现场,查找狡猾的凶手留下的蛛丝马迹,缜密严谨地剖析案情,巧妙地揭开一个个跌宕起伏的凶案真相。

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一个我喜欢的故事叫《恐怖的带子》。故事的主人公海伦小姐。她和她的姐姐从小失去了父母,是他们的继父把他们养大。继父虽然养大了他们,其实是想独吞他们的财产。等姐妹俩成年后继父就养了一条沼地蝰蛇,杀了海伦姐姐。海伦将要面临同样的危险,于是她去找福尔摩斯帮忙。福尔摩斯在“死亡房间”发现了一条小小的通道,是通向继父的房间,并连夜找到了真凶,凶狠的毒蛇咬死了凶手。这就叫“多行不义必自毙”。

福尔摩斯读后感40

我非常喜欢福尔摩斯的故事,第一集叫《血字研究》是福尔摩斯第一次和华生见面,他们合租了一套房子。福尔摩斯告诉他,他是一位侦探,只要警察和私家侦探有困难就会来找他。这时来了一封信,上面写着请福尔摩斯到布利斯顿尽头的劳列斯顿花园3号发生了凶杀案,请他协助调查。

于是福尔摩斯和华生一起去案发现场,当他们回家的时候突然看见几个流浪的孩子,福尔摩斯为了尽早破案就雇佣了这些孩子,果然孩子们收集到了许多对破案有利的资料。福尔摩斯他们办案时就更好办多了,最后福尔摩斯靠着孩子们的协助成功地抓住了罪犯。

读完着本书我知道福尔摩斯有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我们要学习他们的精神。同时我又感受到了只要仔细观察身边事物就一定有大收获。

●真正的奇花异草通常只会生长在人迹罕至的地方。人工花园中栽培出的花朵已经与人有几分相似,它们已经失去了大部分自然和原始的风韵,多有几分矫揉造作,有些甚至就像那些浓妆艳抹的女子。

人类文化艺术史上那些最卓越的天才以及他们的作品就犹如上述的奇花异草,而当代文人和艺术家所创作出来的时代文学和时尚艺术就如同人工花园里的花朵。要玩赏甚至拥有这些花朵是很容易的,你不需要什么努力,你甚至足不出户就可以,只要你在家里栽种上一盆花。但是如果你要欣赏那些几乎能够让你销魂的奇花异草,你就必须有勇气去穿越那片人迹罕至的荒漠,那片荒漠的名字叫做“孤独”。 ----张方宇《单独中的洞见》

●我认为,自闭是我们这个世代特有的病态。在学生运动频繁的年代,经常发生内讧的暴力事件。那是在过度的正义感和浓密的人际关系的时代背景下特有的病态。二十年后,人际关系的淡薄和无法改变世界的无力感,是人们接二连三的把自己的家变成独居房,关在家里足不出户。自闭时,别人在自己的眼中变得扭曲。有时候,觉得所有人都很美好,下一刻,这些人又变得贪得无厌,而且世界冷酷无比,根本没有自己的.立足之地。然而,这都是自己的内心产生的幻想。我们总是将自己内心的恐惧投射在他人身上,当我们看他人,或是看世界的时候,其实看到的是自己,希望有朝一日,你也可以突破自己。

●路明非忽然明白了,这才是对调查组最大的戏谑。所有听众席上的人其实早已达成了某种默契,黑色和深红色的分界只是他们玩的一个把戏,在对待校董会这件事上整个学院的态度都是一致的。只有他不知道,这几天他一直喝着劣质红酒发呆,这几天他足不出户,这几天里他被所有人抛下了。 ----《龙族》

●活动力十足的夏天也好,足不出户的季节也好,何必评断哪个较好呢?各有各的好处不是吗? ----森下典子《日日是好日》

●#他说她#寄生、小气、吝啬、足不出户、语言稀少、感情麻木、胆小、没担当、虐待自己、压制自己的感觉、麻痹自己的心灵、奴役自己、让自己成为胆小怕事,懦弱的奴隶,不敢抗争。总感觉,是否自己暴露得太多。像把家里陈年的棉被,放在炙热的阳光下暴晒。

●以前过年盼吃点好吃的,现在过年愁吃啥好呢。以前吃顿饺子就算过年,现在过年连饺子都不愿吃。以前过年高兴又涨一岁,现在过年无奈又老一年。以前过年要亲自去七大姑八大姨家拜年,现在过年动动手指就可以足不出户给所有认识的人拜年。岁月越来越稠了,年味越来越淡了。但无论如何,还是期盼着过年,因为春节之后谁都不知道将会迎来一个多么绚丽的春天。

●我很懒 懒到让彻夜陪伴的被铺起了褶皱 懒到足不出户就不去妆扮 懒到任身边人来人往也纹丝不动 懒到对他人一时的新鲜感置若罔闻 是的 我真的很懒。

●清晨,失眠的我从幻想的睡梦中觉醒。洗漱后,我经深思熟虑作出去欣赏久违的外界。不过身处城市中,就算是清晨还是如此喧嚣。近半个月足不出户的生活,完全不知外界在这段时刻中发生的一切。城市的压抑与迷失,城市的美丽与丑陋,城市的匆忙与稳健,城市的温暖滋味。当我跨出家门时,呼吸着城市独有的空气,感受着城市的一切。

刹那, 我察觉到空中洋溢着馨香,寻味而去,才发现又是妹妹。她是那么的善良,担心我过的不好,时不时来帮我晒被子什么的。每次见她,我只有一丝歉意。从始至今观察着她的成长,感觉此刻她长大了。

就这样我坐在屋顶的椅子上,闲着她看劳动的倩影。霎那,天空上笼罩着的白云,裂开了一条缝,阳光从云缝中斜射入我的身上 ----名侦探柯南

●我们必须明白,即使足不出户,也会惹一身尘埃!

●二十年前我可不敢想象足不出户就能爱上天南地北不知在哪的你。

●道门兵人足不出户,上一世你为此而苦恼。这一世我又怎能使用妨碍你自由的东西呢? ----《狐妖小红娘》

●在网络上,我们不仅会听到太监传授房事技巧,更可悲的,他们还要感叹房事之后的乏味;我们不仅会转载足不出户的人给我们的旅行攻略,还会聆听他们感慨旅行之后的落寞。网络面前,有多少人忘了,应该亲身去践行,去触摸,去感知那个原本属于自己的真实的世界。 ----东软男孩《东软男孩新浪博客》

●我在九个月不到时间里写完了那本书。打字机打出的原稿厚达三百多页,每一页都是我苦苦挣扎的结果。我能坚持到底,是因为除了写作,我什么都没干。我一周工作七天,每天在桌前坐十到十二小时,除了偶尔到蒙塔古街做趟小小的旅行,采购所需的食物纸张、墨水和打印机色带之外,我几乎足不出户。 ----保罗·奥斯特《幻影书》

●我们总是把焦距对向了别处,去追求什么壮观雄伟繁华.......而然人生中最美的纪念,即使足不出户也能捕捉到。家人的笑容是每个人独一无二的宝贝。 ----森友治《家庭

●在路过一条街道时,安宁突然想起网上看到过的一段有趣对话,遂提问身边的人,“你知道我们市最安全的是哪条街吗?”

“你左手边的这条。”

跟标准答案永远相去甚远。好吧,的确是她左手边的这一条,仅仅几百来米就驻扎了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在此处犯法,足不出户便可享受一条龙服务。 ----顾西爵《最美遇见你》

大家都写过

以书籍为话题的作文800字1

之前我较为喜欢古代平实厚重的书简,而现在则更喜欢看电子版的小说,因为携带更为方便,阅读的时候也更节约时间。但不管是纸质版的小说还是电子版的都是为文字而生,更是为着承载人们的精神食粮而生的。从眼睛到大脑都是为了品味书这一精神食粮而生的。书是人类不朽的精神支柱。

学会像品茗一样去品书,品味这一精神食粮,就会挖掘出它的美,到那一刻,你就会发现:书,乃世界最美的存在。

我曾囫囵地读过《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总觉得自己探索不到它最深层、最精辟的秘密和意旨。那时,这本书就像是无边无际的沙漠,而我就在其中漫无目的却执拗地寻找“黄金屋”。它又像一根坚硬且锐利的鱼刺,卡在我的咽喉,任凭我如何努力,它都纹丝不动,最后不得已唯有把它吐出来。终于没有办法了,只有强迫自己字斟句酌地去品味主人公保尔-柯察金的心理,发现他在作者的笔下是那么的生动与真实,让人不由自主地联想到——他好像就是我身边的一个人!保尔的形象不断地浮想在我的脑海中,他的每一处肌肤,仿佛都触手可及。

在这些语言下,任何画面都变得苍白,任何音乐都变得单调,任何的音调,都变得那么无力!我尝试着进入保尔的世界,仿佛成了他的朋友。我同他一起在冰天雪地之中,用微微颤抖的双手紧握工兵铲,承受着脚下坚冰的彻骨寒,奋力开出了被大雪掩埋的铁轨,让火车通过……同他一齐挥洒凝结成冰珠的汗水……我跟着他历尽沧桑,饱经风雨却愈发坚强,攻克难关面不改色;随他欢呼落泪,悲情冷暖;最后和他躺在床上,回味人生……

“呼!”随着这一声醒悟的欢呼,我终于领会到属于自己的人生真谛——坚持与奋斗。好书有灵魂,像云一般纯洁,如西子湖面一样明亮。用心触摸它,理解它,聆听它诉说一个又一个故事,就会得到意想不到的收获。这也是读书的乐趣——用心;收获。

书是浩瀚的大海,它的真理在一湾窄窄的海峡里,藏在一枚小小的贝壳中,是璀璨的珍珠。书是宽大的裂谷,它的真理在一处小小的裂缝中,藏在包裹着平凡的泥土里,是耀眼的黄金。书是严寒的雪山,它的真理在一处高高的山峰上,藏在一处荒芜的绝壁上,是纯洁的格桑花。

品书,更是品味人生。

以书籍为话题的作文800字2

岁月悠悠,时间老人悄无声息地从我们的身边溜走,百花烂漫的春天,骄阳似火的夏天,以及黄叶遍地的金秋,都匆匆与我擦肩而过。一场大风过后,冬天骤然而至,在一片片雪花中,我们又开始了自己的寒假生活。

时间快得让人来不及捏住童年的发梢,曾经嬉戏于林间的小精灵们,已经走出童年的红房子,踏上了青春的列车,向人生的下一个驿站奔去。在步入新的旅程后的第一个寒假,我决定不再像往年那样玩耍,浪费掉属于自己的青春。我想尝试着自己充实自己,日有所进,有效地过好每一天。在这个假期,我为自己定下一个目标——看书,在这个季节,我把自己交给书籍,让它来丰富我的寒假生活。

徜佯于文字里,我仿佛来到了一个偌大的岔路口,每一个方向,都是一条路,都藏匿着一个不同的世界。

美国作家路奥尔特的《小妇人》,通过战争年代一家四个姐妹之间的生活,带我走进了一个充满人性美的世界,他们对家庭的眷恋和对爱的忠诚,如浪花一样,直抵我的心灵深处。马奇一家,一个平凡的家庭,却用他们平凡的生活,告诉我们应该如果怀着一颗感恩的心真诚地对待亲情、友情、爱情,并且应该为此而变得更加勇敢,更加坚强!平凡的家庭生活可能很枯燥,但是谁能发现它温馨的底蕴,那他就具备了发现美的慧眼。

法国文豪雨果的《巴黎圣母院》,把我带进了一个人道主义的世界。圣母院里的钟次第地敲响,咚咚,咚咚,咚咚……沉重的、凄婉的钟声,好像陈述着一个故事。那是那些浓烈得化不去,深刻得褪不了的形象:独眼的敲钟人伽西莫多,美丽善良的爱斯梅拉达,还有知识渊博却邪恶的克洛德副教。人性的层层面面是那么复杂却简单;尽管人的精神世界是双面的,没有完全的丑,也没有绝对的美。但是,美就是进步的方向,就像书中说的那样,“美就是完整,美就是全能,美就是最原始的目的”。

世界戏剧家和诗人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因为有书相伴,我的生活变得充满阳光,因而冬天不再寒冷;因为有书相伴,我的生活变得充实快乐,思想像鸟儿一样在太空飞翔,飞越历史,飞向世界,飞向自己的理想和目标。

以书籍为话题的作文800字3

莎士比亚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在与高尚的人谈话。”我热爱读书,喜欢听从书中的人物对我的教诲。书籍,在无形中对我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

想起从前的我,真不像个好孩子。在一次“家庭大扫除”中,我表现得很积极,干得很卖力。因为我想得到爸爸妈妈的赞赏。即将结束的时候,只剩下两扇未擦的窗户和一大袋又脏又臭的垃圾。我当然不想下楼去倒垃圾,我得想个办法躲过这个苦差事。于是,我心中一个念头一闪而过——我假装好心地对准备擦窗户的妈妈主:“妈,你不用干了,有我就行!”说着,我心急地抢过妈妈手里的抹布,小心翼翼地擦起了窗户。爸妈以为我长大了,孝顺了,会心地笑了,瞳仁里似乎有两个亮晶晶的小太阳。见他们都站在一边,而我却想着那袋垃圾,这次说不定是多费工夫,白忙活了。吃苦耐劳的妈妈突然发现垃圾的问题,便主动下楼辛苦一趟了。事情都在我的计划之内进行,没想到还有一个意外的收获——没事干的爸爸到厨房做饭去了,这样我以擦窗户为由,又不用帮忙了。我不免沾沾自喜起来:瞧,我一个小聪明就推掉了这么多事,爸妈肯定还以为我很乖呢,真是一举两得。

不久后,我从书籍中看到《黄香记扇枕》的典故:古代的孝子黄香,在夏天用蒲扇把被褥扇凉了再让父亲睡下;冬天先到被窝里躺下,待被窝暖和了,再让父亲入睡。他的孝心多么可贵啊!而我呢,作为爸妈的女儿,我竟然……我不由得为我以前的所作所为而感到羞愧、自责。古人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何况那是对我有着多年养育之恩的父母亲啊!为他们做些家务事,实在是理所应当的。想起妈妈几年如一日地做着家务活儿,关心全家冷暖与生计,每天第一个起床,最后一个睡觉……爸爸长期在外工作,好不容易回家一次。父母亲全心全意地照顾我,我怎么可以对最亲的父母亲耍如此的小聪明呢?我为人儿女,应当孝字为先,这等小事该帮爸妈做完才是。我把这本书珍藏起来,每天扪心自问:我对得起生我养我的爸爸、妈妈吗?我还有资格做爸妈的孩子吗?

转眼很多日子过去了,我已经比妈妈整整高了半个头,变成了一个大孩子了。我读过各种书籍,明白了许多道理,也拥有了更多能力。受书籍影响,我总是记得万事孝为先,报答父母多年的养育之恩。

以书籍为话题的作文800字4

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说。此之谓本根,可以观于天矣!

书里有细碎的沙砾,让我看到了长城外的关山阻且长。在那个张扬使臣的眼里,哪怕是那千里黄沙,也闪着皎然微光。初读之际,深感同情,繁华的长安城多好啊,抛开功名利禄,就生活条件而言也不知道比那大漠好上多少,走这一遭辛劳何其多!后来张骞被匈奴扣留十三年之久,他耳旁从长安的琴瑟流水,逐渐变成大漠的驼铃声声。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让他找到一个机会离开匈奴到达月氏,奈何月氏却拒绝了大汉的要求。我以为,张骞这时候怕不是要绝望,毕竟他一直所坚守的信念,就此崩塌了,不是吗?但是果然没有让我失望,他说:“这样也好,现在我们终于可以回家了。”三千功名尘与土啊!

书里的万古长天,总让人动容。

书里有冰冷的干戈,让我看见了田家种树书的将军白头。初识辛公,我尚懵懂,即使不懂那些枕戈跃马塞北江南的典故,却还能从字里行间读出深切的无奈愤懑和冲天豪气。后来看到了当时的半壁山河,懂了他的廉颇老矣,他的志在千里,便更加感慨道:当年至死不渝的鸿鹄志,最终还是尽付了陇前一畦田!

书上说,如今已经是草长莺飞的时节了。

书里有和煦的阳光,让我看见了园圃中那一抹清远的甜。少时喜欢抬头看天,嘴里还有叼着一根顺来的丝茅草。“云淡风轻近午天,”身后响起一个苍老又温暖的声音,“傍花随柳过前川!”几乎是条件反射一般的顺口,伴随着爽朗笑声一起来的,还有一把甘草,可以甜滋滋地度过一个下午。

张骞原本是奉命寻求盟友,却探出一条举世无双的丝绸之路,如此是否可以抵那十三年的风霜?

辛公因为南宋朝堂怯懦畏缩,只能辗转各地治理荒政,整顿治安。醉里挑灯看剑的慷慨,换得田家种树书的无奈,辛公的每一首诗,都是力透纸背、入木三分的真情。

少不经事的我不觉得寒暑夜昼的流逝有多快,只是在翻书的时候看见儿时的味道总忍不住眼眶一热。

我见青山多妩媚,独自闲行独自吟。

以书籍为话题的作文800字5

书籍,人们多么熟悉的字眼。从片片甲骨文到册册竹简,再到今天的书籍,它和我们人类的精神文明的成长相依相伴,书籍,是那么的神奇。它可以是药,古人刘向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它可以是面包,高尔基扑在书籍上就像饥饿的老虎扑在面包上一样。它更是一艘艘帆船,载着我们从小小的港湾驶向无边无际的知识海洋。

我非常喜欢读书,读书不但丰富了我的课余生活,让我交上了最好的朋友,让我变得快乐,还让我从中获得了丰富的知识,领略了人生的真谛。通过读书,我认识了张海迪、海伦·凯勒,她们虽然身体有缺陷,但却不懈地为自己的事业和理想奋斗;居里夫人投身事业,不图名利,不论金钱……

这些事例,令我深受感动。是书给予了我无穷的力量,在人世漫长而又坎坷的道路上,又是书指引了我努力拼搏的方向。“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莎士比亚说得的确不错。读一本好书好比交上了个最要好的朋友。烦闷时,一捧起书,让我的忧愁化为乌有,心中顿时涌出一股甘甜的泉水,令自己精力充沛;欢乐时,读一首优美的抒情诗以助兴,让胸襟更加豁达,心底更加甜蜜,心中更加愉快,如饮一杯香醇浓厚的美酒,似喝了一口甘甜滋润的泉水,像融入了一个奇思妙想的境界,令自己满心的愉快。此时,我的心就像六月的晴空,一碧如洗;当然有时也会不免洒下晶莹透亮的雨滴。一本书只要去读,去品,去想,无穷的乐趣自在其中。合上书本,回味书中的内容,细细咀嚼,好像是刚从太空遨游而回,于兴未了……

读书自有读书人的境界。古代读书人可以一日不食,不可一日无书。如今,时代发生了变化,电视、网络、快餐文化围绕着我们,我们得抹去这层浮沫,看到蔚蓝而深沉的书籍的大海。在读书的过程中我学到了许多知识,如:面对挫折需要乐观与坚强;人生必须拥有一份平静与坚忍。在读书的过程中也能一睹世界侦探文学史上各位神探们的风采,如名侦探柯南。

爱上读书,并非一时冲动,因为心中不安的人是不会喜欢读书的;爱上读书,并非想与人高谈阔论,因为不懂得沉默的人不会深刻地读书;爱上读书,是上苍给予我最大的恩赐……

以书籍为话题的作文800字6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已成为了人类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样东西。在一些书籍中,书中的人与事物已深深地印在了人们的脑海中。让我带着大家去和他们捉迷藏吧!

我来捉,他们躲,一转眼功夫,桑桑、长袜子皮皮、杨歌……就跑得无影无踪了。我思前想后,前面的《草房子》肯定有人躲在那里,我慢慢推开草房子的“门”,远远的就可以看见桑桑正在油麻地小学里尽情地奔跑。过了一会儿,便跑得无影无踪了。这时,让我们走进油麻地小学,寻找桑桑。在油麻地小学中,我们可以看见慈祥的秦大奶奶正在驱赶自己的鸡鸭,不让它们进入油麻地小学;可以看见“秃鹤”的帽子被扔来扔去,这时,你看到了一个小脑袋从一座草房子后面探出头来,你到房子后面去寻找,却远远地看见桑校长背着桑桑去到处求医……在《草房子》里,我看见了男孩桑桑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间经历的许多看似寻常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桑桑的故事让我感动得都不好意思去抓他,我退出了草房子,慢慢关上了门。

我直奔维拉·维洛古拉,一个小姑娘,她长着一头红头发,穿着一双比她的脚大一倍的皮鞋和两只颜色不一的袜子,对,她就是《长袜子皮皮》,她正在给伙伴们讲她在大海上航行的故事,我也悄无声息地坐着聆听,她的故事中,你时而会为皮皮的“无知”而逗笑,时而会为杜米、阿妮卡和皮皮的友谊而感动。从她的故事中,我学到了对待人要友善,要勇敢,让她继续给她的小伙伴讲故事吧!

一出维拉·维洛古拉的门,正好和杨歌狭路相逢,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一把抓住了他,刹那间,杨歌变得越来越大,啊,不对,是我变得越来越小了,怎么回事?杨歌一把抓住我,笑着说:“你和我爸爸一块待着去吧!”他一松手,我落到了他的口袋里,我往旁边一看,怎么旁边还有一个人呢?难不成这就是我要寻找的《装在口袋里的爸爸》?我发现杨歌的“拇指爸爸”十分聪明,他发明了聪明饭、时光机、美梦制造机等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让我羡慕不已。可是总有一些反派窃取杨歌爸爸的发明来做坏事,但最后总会被杨歌父子化险为夷。

在各种各样的书籍中,还有许多出类拔萃的书籍,书是精神的食粮、书是智慧的钥匙、书是知识的海洋……等你来遨游,等你来寻找。

以书籍为话题的作文800字7

时光,在与你的定格中,如焰火斑斓,照亮我领略世界的双眸。

见你的第一眼,我就被你丰富的学识、严谨优雅的谈吐、不俗的外表深深吸引。我关注着你的一切喜怒哀乐,心随其动,你欢笑,我被你感染,你忧愁,我心也纠结。

你渐渐成为我形影不离的伙伴。我们共同经历尼古拉·奥斯特洛夫斯基面对苦难的不屈不挠,一起穿越苏轼豁达坎坷的一生,聆听鲁迅的咆哮呐喊。《格林童话》中美丽动人的故事,《伊索寓言》里充满哲理的话语,都让我和你感叹不已。

时间长了,你和我之间有了无言的默契。

当我因为

当我在困难前徘徊不前的时候,你微笑着说:“困难就是一颗颗石子,有些人被绊倒了,会把石子收藏起来,将它们变成垫脚石,而有些人,在小小的困难面前选择退缩,这些小石子堆积起来就成了巨石,这样的人永远停滞不前。要成功,就离不开困难与挫折。”你是一位哲人,因为有你,我的人生之路多了一位同伴,时而鼓励时而鞭策,我的人生,变得有意义,有深度。

当我伤心难过的时候,是你一次次抚慰我的心灵,“造化钟神秀,阴阳割昏晓”,在我心里,你就如同那造化之神,把所有的神奇秀丽都聚集在我的面前,让我知道精神世界的轻盈空灵与美好,你让这个广博巨大的世界有阴有阳有昏有晓,辩证地呈现在我的面前。欢乐与忧伤,善良与丑陋,崇高与渺小,无法形容的天地,清风载着蝴蝶一般,缓缓飞进我的脑海。

因为有你,我脑海里黑白的世界,有了斑斓的色彩,有了变化多端的层次,有了舞动的活力。

你可以用完美的不完美的文字,勾画出任何一个存在的不存在的事物。我一次次在你海洋般的文字里深深揣摩,默默明白。

你陪伴我的时间,是永恒。

有你真好。你的名字,叫做书籍。

以书籍为话题的作文800字8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说的。可见书在我们的生活中多么的重要。书,可以告诉我们许多道理,可以教会我们丰富的知识,可以扶助我们做一个善良而勇敢的人。古今中外,许许多多的有志者,都是因为读的书多才有一番成就的。我喜欢书,我就是一个爱看书的女孩。

每本书都能启发我们的心灵,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小村庄的天空》,这本书告诉我:我们要珍惜友谊,和朋友共享一片天。记得有一次下课时和同学在玩游戏,名额已经满了,这时王语馨来了,非要加入,可是名额已经满了,怎么办?一开始,大伙都埋头自顾自的继续玩,可是过了一会儿,王语馨发火了,大声地对我们叫:“你们为什么不带我玩。”窦洁满不在乎地说:“因为名额满了,不能再加人了。”没想到王语馨生气了,气呼呼的对我们说:“我早就说了,你们凭什么不带我。”我们也不甘示弱地说:“我们人早就满了,你来迟了干嘛怪我们。”王语馨知道说不过我们就要打人,我们知道她不好惹,便回到了教室,没想到她还不死心,要追着我们打,追着追着还哭了,说我们不带她玩,这时我也生气了大声说道:“就不带你,有了名额也不带你。”说完了这句话,我就后悔了,怕更伤了她。内心很愧疚,这可怎么办才好啊?

这时,我想到了《小村庄的天空》这本书,小作者唐睿瑜,刚开始去台东时也曾经被人欺负,但是他不以恶制恶,始终以一颗宽容的心面对,终于拥有了那么多的朋友。相比之下,才这么一件小小的事情,我就已经受不了了,不能宽容别人了,那以后怎么与更多的人相处呢。退一步,海阔天空,我此时宽容了她,一场非常可能激化的争吵,不就化干戈为玉帛了吗?再有,得到一个朋友是多么的不易,我为何就不能让一步呢?想到这儿我立刻对身边的同学说:“我们带王语馨吧,多一个人也没关系。”同学很快就理解了,王语馨也十分开心。

我要感谢书籍给予了我许多做人的道理,让我能用这些道理教育自己,明白事理,妥善地解决身边的矛盾。书,你真是我的好伙伴,我爱你!

以书籍为话题的作文800字9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所说的。生活没有书籍,就好像大门没有了钥匙,智慧没有书籍,就好像笔没有了墨水。是啊!书的确是人们的良师益友,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无限欢乐和希望。你们要问我在哪儿与书接触的,在什么时候。我会很自豪的回答:在书店。

那是一个骄阳似火的夏天,也正是我与书交朋友的日子。那天我闲着没事就来到了书店。我走进一看,全是书。在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里,我选择了一本书——《农村里的野孩子》。我翻开书,草率地过了一遍目录,看了一下简介。觉得还不错。开始我只打算马马虎虎地,简简单单地看两下子,没想到书里的故事让我魂牵梦绕。一个个野孩子的生活让我感到幸福,一个个故事让我喜怒哀乐。时间如流水,快到了中午吃饭时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感觉不到饿,于是我又继续“吃”着大餐。下午三点了,妈妈却迟迟不来叫我回家,我暗暗自喜。我太喜欢这本书了,我看了看价格,刚好三十元。回到家,我原本以为妈妈会有凶神恶煞的表情,可妈妈却是满脸微笑,说:“孩子我见你看得认真,就没打扰你,饿了吧,快把饭吃了。”我摸摸咕咕叫的肚子,心想:吃饭,刚刚的我在精神上已经得到了充足的粮食,现在物质需求上我还真是饿得饥肠辘辘呢!想后我便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后来我便在那儿办了一张借阅卡。

从那以后我与书结成了朋友。

还有一次,我对书更是如醉如痴。我经过妈妈的允许来到了书店妈妈要求我在四点之前到家,我便爽快地答应了。“答应了可要做到哟。”在我走之前妈妈特地的嘱咐了一声。因为我常常要迟一些,不准时。来到书店,我挑了一本书,里面的故事吸引着我,书就像一块块磁铁。过了好长时间,我咽了一唾沫,抬头看了看时间。“四点了,四点了。’我慌张地说。我放下书,跑了回去。虽然我已经回去了,但我的心却还留在那些故事里。妈妈责骂了我一顿后,便不高兴地走进了卧室。“唉!”我叹息一声。

书读多了,我便养成了做笔记的习惯。这就是我和书的故事,这就是我对书的如醉如痴!

以书籍为话题的作文800字10

《爱的教育》让我懂得了应以真心来对待他人,从此,我学会了把关爱送给身边的每一个人;读《论语》让我知道了“三人行,必有我师焉”的道理,从此,在学习上,我总能虚心向人求教,从而取得不断的进步。一本本好书,一篇篇好文章,甚至一个句子或一个词语,都给我无穷的享受。书,不仅是我忠实的朋友,也是我无声的导师。在我痛苦受挫时,她给我信心与鼓励,当我茫茫然时,书一点点开启智慧大门,启示我走出迷雾。

如果说人生是一只帆船,那么读书应是海风,也许船可以脱离风而靠划桨前行,但没有风吹,人生一定会停滞、徘徊不前。

如果说人生是一幅画,那么读书就是涂彩。也许一幅画可以只有一种色彩,但只有一种色彩的人生一定是单调、乏味的。

书对于我而言,就像空气,我的一生离不开书。我在读书中品味生活、感悟人生;我在读书中成长,在读书中成熟。

生命有限,而学海无涯。书作为一位睿智的向导,引导着我怎样去面对多彩的人生,怎样去挑战未知的世界;怎样才能拥有高贵的人格尊严。是一本本的好书让我在曲折的成长路上走得更踏实更平安更快乐!它们随着我成长,记录着我成长的一点上滴。烙印着我们成长路上的每一个脚印!书,我最真挚的朋友,你的智慧让我的生活不再单调!在我迷茫时,你随时都会给我善意的提醒。

你告诉我,努力和勤奋是在黑暗中的唯一光芒。你用爱的翅膀保护着每个受伤的心灵,让他们聆听你所谱写的爱的乐章,让他们在你的温暖之下学会坚强!当我疲倦时,是你用幽默唤醒我的活力;书,当我失败时,是你用哲学唤醒我的自信;书,当我失落时,是你用温暖唤醒我的热情;书,当我骄傲时,是你用事实唤醒我的谦虚……读书是一种收获,她给我的梦想镶上了最亮丽的金边,让我拥有了勇气;读书是一种享受,她给我的心灵嵌上了最美丽的光环,让我拥有了自信;读书是一种乐趣,她给我的生活染上了最绚丽的色彩,让我拥有了快乐。我最真挚的朋友,谢了,是你让我拥有了源源不断的知识。

以书籍为话题的作文800字11

读万卷书,走万里路!书就像大海,让我们尽情地遨游;书就像一盏明灯,照亮我们美好的明天。一个家庭中没有书籍,等于一间房子没有窗子。

课堂上,周老师告诉我们,要坚持阅读,并要求我们每天做阅读笔记,摘抄好词、好句。渐渐的我爱上的阅读,并拥有一间自己的书屋。日积月累,我掌握了许多的好词、好句,并将它们运用在我的学习上。

每天晚上,我都会在完成作业后,遨游在书籍的海洋里。在众多的书籍中,我最喜欢阅读的是《绿野仙踪》这本书,它让我百看不厌。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善良、可爱的小姑娘多萝茜被一场突如其来的龙卷风刮到了一个陌生而又神奇的国度——奥兹国,并迷失了回家的路。在寻找回家的过程中,她陆续结识了没有头脑的稻草人,没有爱心的铁皮人和胆小的狮子,他们为了实现各自的心愿,互相帮助,历经艰险,最终凭借着非凡的智慧和顽强的毅力,如愿以偿地完成了心愿。

俗话说得好,“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友情是最珍贵的,稻草人为了朋友的安全主动挑战吃人树,胆小的狮子为了救伙伴而毅然与蜘蛛怪抗争,这是多么感人的故事!记得一次午休课,我忘记带阅读的书籍,是同学伸出了援助的手;还记得那次体育课上,我不小心摔倒受伤,是同学陪我去了医务室……友谊的种子在我们的心中播种、发芽,开花。身边的每一位同学都是我的朋友,我们应该互相帮助,这样才可以共同进步,达成各自的愿望。

读完了这本书,我深刻的明白了一个道理:人生就像是航海,必须朝着自己定下目标行驶,在前进的道路上勇往直前,不畏艰险勇于拼搏,最终到达理想的港湾。达到每一个目标,是必须付出艰苦劳动的,只有不怕困难,带着一颗善良的心,与同伴团结友爱,互相帮助,那么,心中所想的美好的一天定会到来。

“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作为一名小学生,这些字应当镌刻在我们的心中。如今我们需要的就是学习。通过学习充实自己,发展自己,使我们这些需要别人呵护的花朵,成为能支撑祖国的栋梁,用自己的知识来建设祖国,完成自己的梦想!

以书籍为话题的作文800字12

一本书,一个故事,一场人生。在我悠久的阅读史中,每一本书都是一次随主角经历的人生,又或许我自己已经变成故事中的主角。端坐在时光的尽头,点数那些过往的人生,有那样一场人生令我执着至今——那便是《绿山墙的安妮》,我始终珍爱的书籍。

初次邂逅《绿山墙的安妮》是在我10岁左右时,那时同学间掀起了一阵阅读外国成长小说的热潮,《绿山墙的安妮》便是在这种情况下进入我的世界。爸爸为我买的是精装版——蓝色的外皮充满朦胧感,红发少女安静的在羊背上眺望星空,书中还有新生代作家的贴心点评。这所有的一切都恰到好处的契合了成长期少女的心思,因此我第一眼看到它便爱不释手。

书中的情节更是振奋人心,这是红发少女安妮的故事,同时也是大多数少女都极可能经历的人生。我们或许不是孤儿,或许不会拥有戴安娜那样完美朋友,但我们一定也做过丑小鸭变白天鹅的美梦。这听起来很荒谬,甚至有做白日梦的嫌疑。但所谓时光,本身便是不合情理的——因自信而美丽的'安妮告诉我们,这一切是可以做到的。于是她做到了,成长为出色的优质少女;于是我们做到了,蜕变为一位位或出色或平庸的自信女孩。

或许是否优秀本身并不重要,即使安妮没有考进女王学院又如何?她依旧是绿山墙的安妮,在这座绿色园林中自由奔跑的疯丫头。所有即使人生不如意又如何?我们依旧是自己,宇宙间独一无二的存在。安妮的出色是因为她坚持不懈的努力,绝不是因为天赋或先天优势。她的优秀传达了作者想要告诉读者的道理——人生一向公平,上帝为你关上一扇门必打开一扇窗,即使窗户也被关上,也一定会有一扇眺望天际的天窗。我们在屋中养精蓄锐,然后展翅翱翔。

我始终怀抱着一个一个疑问——这世间是否存在爱德华王子岛那样简单而纯洁的世外桃源?多年后我在地图上找到了爱德华王子岛——它是真实存在的,只是恐怕无法再现书中的美丽时光。或许我寻找的并非爱德华王子岛,而是一方回归灵魂的净土,那里青天白云飘、绵羊咩咩叫,红发的雀斑女孩在原野上畅想未来。双手合十间,做出世间最美的祈祷——愿世间一切静好。

这篇文章,致我最爱的书籍,致我最爱的女孩——绿山墙的安妮姑娘,在时光的尽头始终微笑的自信女孩。

以书籍为话题的作文800字13

江山美人是国王的最爱,浊酒和清风是侠客的最爱,白纸和黑墨水是诗人的最爱。如果你问我,“你最喜欢什么?”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书是我的最爱。

《西游记》是我之前接触过的一本书。我佩服孙悟空的武功和在灵霄殿里玩耍的勇气,为他被推下五行山而感到难过。当他护送唐僧到西天时,没人相信他认出了那个怪物。这让我更加生气。最后,他成了“反佛”。我不禁沉思起来:悟空千变万化,要忍受500年的孤独。他任凭风吹雨打,在取经的过程中遭受了他人甚至师父的误解和遗弃。最后,他取得了正确的结果。难道这不正是“天空将被解除他的重大责任,人们将不得不忍受他的意志,扭伤他的骨骼和肌肉,饿死他的皮肤,清空他的身体和做他做的任何事情吗?“

在初中,我迷恋《三国演义》。起初,我只是喜欢关羽,讨厌曹操。有一段时间,曹操甚至被认为是一个恶棍,这只会导致欺骗。刘备和孙权被认为是真正的英雄。直到月考失败,父母的责骂和同学的奚落让我沮丧到了极点。当我晚上在床上辗转难眠时,我突然想到《三国演义》,终于意识到曹操才是真正的英雄!他被华容道打败了。在剃去胡须并放弃长袍后,他仍然没有忘记统一整个国家的雄心。他在宛城失去了儿子和士兵,但他能熟练地运用反战术。与孙权不同,他是由他的父亲和兄弟的遗产宣布为皇帝的。与刘备不同的是,在被烧毁700英里后,他不能生病。

从第二天早上开始,看着窗外冉冉升起的太阳,在蓝天白云的映衬下,它显得非常壮观。我不禁想到了“太阳和月亮旅行,如果脱离它。星星和汉朝都是辉煌的,如果它们从里面出来的话,”他说。

阅读《三国演义》,我从曹操那里学到了不屈不挠的精神。无论遇到多少挫折和困难,我都应该“志在千里”。

一本书是一个世界,一本书是一种生活。书籍开阔了我的视野,丰富了我的生活,丰富了书籍,陶冶了我的情操。

我没有国王的回应,没有侠客的潇洒,没有诗人的才华。但我拥有那本书——,这是我一生中最珍贵的财富。

以书籍为话题的作文800字14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苏联著名的文学家高尔基说的

我记得,我的第一本书书名叫《小象探险记》,这是本带拼音文字的连环画,是妈妈从公司旁的小卖部里买回来的。那时我正处于上早教的时期,刚学了点拼音,妈妈说要给我实践一下。我其实并不十分愿意,开始有点情绪,读了几页之后便想罢工不想读了,就把书甩在一边,妈妈看到了,还说我不专心,于是我还和妈妈打起了口水仗。当然我在妈妈的软磨硬泡下屈服了,听妈妈的话咬着牙继续读了起来,没想到读着读着不知不觉地竟入了迷,完全被书中的情形吸引了,对书中故事的满足感到现在我还记得。以至于让我喜欢上了读书,知道了读书的乐趣,便叫妈妈一口气买了好几本,这就是我和书结缘的开端!

在我四年级的时候,我迷上了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和刘慈欣写的《三体》。我觉得他们写的小说虽然有点假,但还算贴近现实。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把每一只动物的神态,动物的动作,动物的情感都描写的淋漓尽致;而刘慈欣的科幻小说有着神奇的科幻成分,并冲杂着现实艺术,我对他们的书都很喜欢,基本上有新书出来就会把它们买回来读的。父母看我这么喜欢读书,于是指引我不要老是喜欢看这些类型的书,而也要去读其它方面的书。

所以,经过几年的日积月累,也就是到现在,我看过了各式各样的书:哲学的,科幻的,古典的,侦破的……看过了《相对论》、《物种起源》等一系列大学生都在研究的科学论文,我发现我对此是挺感兴趣的。说实话,我也要看一些网络小说,不过并没有看很多,因为里面的情节也很引人入胜,我怕被看着迷,所以就不怎么看了。

其实书对我的帮助,可不只一点点。“书中自有黄金屋”这句话是爸爸教我理解的,我爱上了看书,所以书也从中让我受用无穷。确实,经过了读书,使我从一个什么也不懂的孩子,逐渐长成了一个判断力强的青少年,这就是书的功劳。

因此书教会了我很多的东西,引导我勇往直前,努力奋斗!今后我都不会放弃读书,因为书是我的老师,我会一辈子和它相伴!

以书籍为话题的作文800字15

“读书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读书是我生活中的一大嗜好。虽然在网络时代的今天,想看什么东西打开电脑便会搜到,但更多时候,我还是爱灯下捧一本书,平心静气,带着耐心、带着爱意、带着对知识深深的渴求,静静地、细细地品味和

但现在的书籍却越来越让我感到困惑和失望了。

休息日,携子漫步于书店矗立的书架前,徜徉在浩荡的书海之中,本意是让他接受一下文学的熏陶,待颀颀然打开一本包装精美价格不菲的书,却发现其中的内容俗劣不堪,挂羊头卖狗肉,令人兴趣索然。

我认为书籍作为一种精神产品,其本身所蕴含的陶冶情操、净化心灵、审美愉悦等价值是首当其冲的。“开卷有益”是其最基本的功能,但在人多经商,口常言利的今天,书籍也不幸被蒙上了一层铜臭。书籍的商品化运作,使许多书一味追逐所谓的“热点”、“卖点”,迎合某些人的无聊情绪和低级趣味,从而使书籍的教育作用丧失殆尽,甚至使“开卷有益”沦为“开卷有害”。像某些名人最基本的语法知识都不懂就写自传,详详细细地写其吃喝拉撒,诸如“今天早上又打了个喷嚏”“早餐只喝了三口牛奶吃了一片面包,”之类的小情调,(还算对得起读者,没把刚放的屁记录在内);像某些明星把个人纷纭而不专注的情感经历当作资本,大书特书所谓的婚变、绯闻之类的私生活为能事;再如,某些所谓的新新人类、美女作家,打着反传统的旗帜,着力标新立异,不能“香”出名,宁可“臭”出名,不惜用“身体”写作,“胸口”写作,在作品中充斥着吸毒、性、失控、疯狂和堕落----试想,这样的书有什么教育意义,书的社会价值何在?那些正在成长的少男少女读了这样的作品能不感到精神迷惘、无所适从?

捧读父亲的藏书,巴金的《家春秋》,茅盾的《子夜》,鲁迅的《狂人

呜呼,为书籍担忧!

以书籍为话题的作文800字16

世纪末的激流岛,黑夜的眼睛亮起,急切地向天空寻章摘句;大变动的时代语境下,我们依旧执着地寻找光明,渴望从触碰文学中体察爱与诗性。在对阅读的“生态关怀”中,书籍正朝我们走来,以更近的姿态,融入我们的生命脉络。

作家唐诺有言:“好的读者应该勇敢些、坚韧些,走向那不作声、不叫嚣的寂寞书架一角。”的确,书籍、文学,从不搔首弄姿,长期以一种近乎“高冷”的姿态摆渡于生活迷津中。二十世纪初,阵阵《热风》刮过精神荒原,文学成为鲁迅先生用以“引领国民性的灯火”;上世纪下半叶,书籍的社会功能被畸形膨胀,“伤痕文学”“寻根文学”等被抬高为时代的号角与旗帜。过犹不及,反向的思潮因而生发,我们开始质疑文学救赎的功能是否纯属妄念,“读书无用论”也已悄然流行。当文学的意义被过分放大后,读者甚至产生了“阅读信心匮缺”,在对文学“距离甚远”的思维定势与刻板印象中,书籍难逃被束之高阁的命运。

可喜的是,今天,文学正以一种全新的姿态驰入我们的视野中。或许,明史也曾冷清寂寞,《明朝那些事儿》却能拨开历史的云翳;或许,金朝仅是教科书上一个模糊的符号,《射雕英雄传》却再现了剑影斑驳的朝代风云。而这也是学校提倡阅读,设立读书心得分享会的初衷——将书籍与个体的人文感悟相关联,触发植根现实的心灵体验,而非带来文学与现实的脱节。

人文学者赵越胜曾在《燃灯者》中,大力倡导与周辅成先生研读伦理学经典般的“严肃阅读”。但,将视线放宽至现实议题中,对“严肃阅读”的推崇使众多带有趣味性的“白话史”、“武侠小说”沦为口诛笔伐的对象。然而,多数雅俗共赏的文本,都并非在倡导“低幼化”,摒弃沉潜深流的思考,而是在更广泛的社会基础中,在贴近受众的姿态下散发灵性、传播多元。

调试与彷徨的转型时代,文学将以何种姿态面朝我们?是并肩而行,抑或是渐行渐远?于我而言,我更偏爱一曲与日常相应和的牧歌,一种来自“精神共同体”的启蒙。诚如社会学家齐泽克所言:“当你在自己日常生活体验中都能看到某个哲学家诸概念的痕迹,那个时候,你才能确认你对那个哲学家的真爱。”

从最远到最近的碰触中,我们方能感受到文字最坚实的力量,觅及精神原野上最静美的乡愁。

以书籍为话题的作文800字17

在我的一生中有许多好朋友,而我最要好的朋友就是书籍了。每当我看书时,总会把其他事情抛到九霄云外,全部一心一意地集中精神看书,并且看过的书数不胜数。

《恐龙大陆》、《我是霸王龙》等书籍带我走进远古的恐龙世界,《地球诞生的历史》、《海底世界》让我知道了奇妙的海洋世界及在海底生存的动植物之间的和谐相处、相互制约、相互依存关系,《太空历险记》让我对广袤的星空展开了初步的认识和探索,《法布尔昆虫记》让我了解了自然界形形色色的昆虫的生活习性、生活规则,《上下五千年》、《明清》等经典读物为我徐徐展开一幅幅壮丽的历史画卷,使我对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文化有了初步的了解,并培养了对历史文化的兴趣,《少年毛主席》《少年周恩来》让我了解到一代伟人的人生理想及性格气质,……

每本书都有每本书的优点。就拿最近一本书来说吧。一天下午,学校漂流过来一本国际大奖小说——夏日历险,这类书要知道是我最爱的。于是,刚一到家,我便像猎狗一样从书包里“嗅”出来有滋有味地读了起来。原来,这是小男孩杰伊.贝里的故事,他一直想得到一匹小马和一支枪,就努力抓那几只被马戏团悬赏的猴子,却多次败在群猴手下…..,这本书吸引力非常大,使我的心完全沉浸在这个世界里,听不到外界任何声响。通过多次打交道,杰伊贝里和猴子交上了朋友,一个暴风之夜猴子也乖巧地回到了自己曾经熟悉的马戏团。赏金到手了,杰伊贝里却没有舍得买自己心仪已久的小马和枪,而是给妹妹黛西治疗,看到这里,我禁不住流下两行感动的泪水,并为他的爱心而心潮澎湃。天渐渐黑了,爸爸拍了下我的肩头说:“喊你好几遍了,该吃饭了。”我这才恋恋不舍地合上书。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人间的亲情,人间的真善美。

书是畅游世界的秘密,书是开启无数宝藏的玥匙,书是帮助人类走向成功的通道,书更是无私帮助人类的好朋友。我感谢古人创造了文字,并留下了这么多的文化财富。通过读书,我可以探寻未知世界。

我读书,我快乐。在书香中成长,我深深体会到:有书相伴的人生才会更加精彩,更加有意义。让我们共同携手,一起热爱读书吧!

以书籍为话题的作文800字18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无数的东西陪伴我们的成长,激励着我们努力地前进,而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更陪伴着我的成长。

我热爱阅读,我几乎每时每刻都在翻阅着书本,体会着它对我的感染与温暖,沉浸在书海中,我不知不觉已经长大,在书中,我更明白了许许多多的道理。

书,让我在渴望去云游四面八方时,将我带入异域国度,领略那缤纷多彩的异地风情,书,让我在因为某些问题而困惑不解的时候,像一个亲切的老师,将这一切纷纷解开……书,丰富了我的课余生活。从小到大,无不有着书的陪伴,从听父母讲故事到自己翻阅,书,渐渐走进了我的生活,陪伴着我的成长,在生活中,潜移默化地改变着我。在我违背规则时,书中的那些道理警醒着我,在我遇到问题时,书中的那些知识帮助着我……我渐渐学会将书本中的知识运用到我的生活中去,书,也使我的生活变的更加美好,更加丰富多彩……

我更在书中学会了许许多多少的道理,我学会了善良、勇敢、乐观,我更阅读了许许多多的古代名著《山海经》、《论语》、《韩非子》这些无不让我了解了人的品质与世界古代人们的文化的奇异,更让我在生活中学会运用知识解决问题……

正值国庆假期,街上到外洋溢着热闹的喜庆,我和上初二的表姐悠然地在路边漫步游谈,等待购物的父母们。我有些好奇地问起物理的学习,“很好玩呢!我给你出道题。”表姐调皮地眨了眨眼睛,“在海平面向海底发出超声波以测量深度,假设经过10秒收到超声波,那么,海底有多深?”表姐又告诉了我声波在水中传播速度。

我思考起来,忽然想起在凡尔纳的《地心游记》中,主角迷路时,为测量与其他人的距离,是用了计时,自己喊过去,对方听到喊声再回喊,直到自己听到对方声音的时间,而面前这个问题似乎相同,超声波到海底,再反弹回来,所经过的是两次到海底的路程,所以时间乘以传播速度的基础上,还要除以二。我经过这一系列的判断,给出了答案。“你竟然对了!我们班有一大半人答错了呢。”表姐惊讶地看着我,我心里万分自豪,我又用书中的知识解决了一个问题!

书籍,丰富了我的知识,让我在生活中变得更好,它引人入胜的内容更丰富了我的课余生活,书籍,陪伴着我的成长。

以书籍为话题的作文800字19

从小时候开始,我就在书的带领下走进了知识的海洋。那时候,妈妈给我买了许多图画书、故事书,还有唐诗、童话书。幼儿园时期的我,除了有时爱看动画片、爱画画之外,最喜欢的就是看家里的许多书了。

妈妈是做幼教的,很注重对我的早期教育。听妈妈说,在我还没出生时,妈妈就为我买了有关胎教和育儿方面的书籍,有时会读给我听,当我三个月时,妈妈就开始为我讲故事了,六个月时就陪我一起看书了。当我牙牙学语时,就会背一些唐诗和讲故事了。在书籍的陪伴下我也慢慢的长大了。

小学的时候,我开始大量的看书,特别是三到六年级时,我大量的阅读了许多中外名著。每周末妈妈会和我一起去书店,只要我想看的书妈妈都会给我买回来,家里的课外书也就越积越多了。记得那时的我,常常被书“牵”进去而无法自拔,有时看书入神往往会忘记吃饭。

记得有一回,吃晚饭的时间到了,我还坐在那儿看书,妈妈叫了我一声,我“嗯”了一声继续看书,妈妈又叫了我一声:“邓梓涵,洗手吃饭了!”我“哦”了一声,还沉浸在书中的情境中,仍然没动。就这样催了一会儿,我仍然醉在书中目光继续停留在书本上,妈妈不耐烦了,于是对我大吼一声:“吃饭了!”我才恍如隔世地抬起头望望,赶紧跑去洗手了。

生活当中,这样的事很多,我常常一看书就忘了时间。我家里喜欢的书籍很多,最近在看的有《时间简史》、《几何原本》、《相对论》等。

现在我虽然刚上初中了,但每天中午依旧会抽出点时间去学校的图书馆看书。每次进入图书馆,都会觉得自己需要学习、阅读的书籍太多了,总会觉得自己很渺小。那么多书一本本的摆放在书架上,而书架又是一排排的摆放在图书馆里,这么打的图书馆,里面很多各种类书籍,而我又认真地看过几本呢?

有的犹太人会在孩子出生不久,在《圣经》上,滴上一滴蜂蜜,让孩子去添从而让他知道书是甜的。我虽然没有舔过滴在书上的蜂蜜,但我也一样的坚信:书是甜的,吸引着我这只小蜜蜂去辛勤的采蜜。我会一直爱的采下去,因为我相信:采的花蜜越多,酿的蜂蜜也就会越甜。而我也越来越相信,在我的成长过程中,一定会有好书一直陪伴着我,这些书既是我的良师益友,也是我前进的指明灯。

以书籍为话题的作文800字20

书是蔚蓝的天空,每一朵云彩就像书中的一个故事;书是美丽的彩虹,每一种颜色就是一种类型的书;书是无边的大海,每一条小鱼就像书中的好词。在我三年级的时候,书和我成为了好朋友,我也在读书中发生了许许多多的故事。

我经常在图书馆里读国学之类的书,那里面有一些故事还是很吸引人的。有一次,我从书架上随便拿了一本书,名字叫《快乐国学一本通》,我一翻,翻到了第168页,故事的名字叫《“狗不理”包子为什么取这样的名字?》这个故事让我觉得很好奇,所以,津津有味地读起了那本书。到了吃晚饭时间了,我只好把书借回家,慢慢地读这本书了,而且从中学到了许多的知识。

书里面有一个故事我最感兴趣,故事的名字叫《孔子读易》,当时的书不像现在的书,现在,书很好翻,而且一页能写很多字。当时,书都是用竹简编成的,不易翻阅,非常浪费读书者的时间。但孔子,不怕困难地将这一部书读了三遍,每一次都有不同的收获。这个故事让深受启发,做什么事都要不怕麻烦,肯付出才有收获。

我在读书中还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有一次,我在读《国学中的家教智慧》,妈妈快步走过来,让我买盐,我顺手从桌子上拿了一元钱,走到门前穿鞋,妈妈问我了:“钱呢?”我拿出了一元,妈妈说:“你自己看看你拿的是什么?”,我一看只有一元钱哪够买盐啊。到了超市,我恍恍惚惚的拿了一包白色的东西,付完钱就上楼了。我把“盐”递给了妈妈,妈妈看了后,哭笑不得,“你买的是盐吗?”,妈妈问道。我用手点了一下然后放到嘴里,哈哈!原来我买的是糖,不是盐。

我读书讲究过程,不太重视结果,在读书的过程中,我是这样做的。首先,我会自己在纸上提出一些问题,然后,在脑袋里把这个故事编进去,回过头来,记下我欣赏的一些片段和一些好词佳句。做完这些,我会回答之前提出来的问题。最后,我会想象作者是什么样的?他会有怎样的生活经历。

一寸光阴一寸金,作为一名学生,我们要珍惜时间,努力学习,多读好书,不要留下“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的错误。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让我们多读好书吧!